中国医籍考卷四十四

中国医籍考卷四十四

  卷四十四

  方论(二十二)

  〔亡名氏岭南急要方〕新唐志二卷 佚〔贾氏(耽)备急单方〕新唐志一卷 佚新唐书本传曰。贾耽。字敦诗。沧州南皮人。天宝中。举明经补临清尉。上书论事。徙太平河东节度使。王思礼署为度支判官。累进 州刺史。治凡九年。政有异绩。召授鸿胪卿。兼左右威远营使。俄为山南西道节度使。

  梁崇义反东道。耽进屯谷城。取均州。建中三年徙东道。德宗在梁。耽使司马樊泽奏事。泽还。耽大置酒会诸将。

  俄有急诏至。以泽代耽。召为工部尚书。俄为东都留守。贞元九年。以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俄封魏国公。顺宗立。进检枚司空左仆射。时王叔文等干政。耽病之。屡移病乞骸骨。不许。卒。年七十六。赠太傅。谥曰元靖。耽嗜观书。老益勤。尤悉地理。至阴阳杂数罔不通。其器恢然。盖长者也。

  〔刘氏(禹锡)传信方〕新唐志二卷 佚唐才子传曰。刘禹锡字梦得。中山人。贞元九年进士。又中博学宏词科。工文章。时王叔文得幸。禹锡与之交。尝称其有宰相器。朝廷大议。多引禹锡及柳宗元与议禁中判度支盐铁案。凭借其势。多中伤人。御史窦群劾云。挟邪乱政。即日罢。宪宗立。叔父败。斥朗州司马。州接夜郎。俗信巫鬼。每祠歌竹枝。鼓吹俄延。其声伧伫。禹锡谓屈原居沅湘间。作九歌。使楚人以迎接神。乃倚声作竹枝辞十篇。武陵人悉歌之。始坐叔文贬者。虽赦不原。宰相哀其才且困。将澡用之。乃悉诏补远州刺史。谏官奏罢之。时久落魄。郁郁不自抑。其吐辞多讽托。远意感权臣。而憾不释。久之召还。欲任南省郎。而作玄都观看花君子诗。语讥忿。当路不喜。又谪守播州。中丞裴度言。播猿HT所宅。且其母年八十余。与子死决。恐伤陛下孝治。请稍内迁。乃易连州。又徙夔州。后由和州刺史。入为主客郎中。至京后游玄都咏诗。且言始谪十年还辇下。道士种桃。其盛若霞。又十四年而来。无复一存。唯兔葵燕麦。动摇春风耳。权近闻者盖薄其行。裴度荐为翰林学士。俄分司东都。迁太子宾客。会昌时。加检校礼部尚书。

  卒。公恃才而放。心不能平。行年益晏。偃蹇寡合。乃以文章自适。善诗精绝。与白居易酬唱颇多。尝推为诗豪。

  曰。刘君诗在处。有神物护持。有集四十卷。今传。

  〔薛氏(弘庆)兵部手集方〕新唐志三卷注曰。兵部尚书李绛所传方。弘庆太和河中少尹。 佚〔薛氏(景晦)古今集验方〕新唐志十卷注曰。元和刑部郎中。贬道州刺史。 佚〔崔氏(元亮)海上集验方〕新唐志十卷 佚新唐书本传曰。崔玄亮。字晦叔。磁州昭义人。贞元初。擢进士第。累暑诸镇幕府。父丧客高邮。卧苫终制。

  地下湿因得痹病。不乐进取。元和初。召为监察御史。累转驾部负外郎。清慎介特。澹如也。稍迁密歙二州刺史。

  歙人马牛生驹犊。官籍蹄 。故吏得为奸。玄亮焚其籍一不问。民山处输租者苦之。下令许计斛输钱。民赖其利。

  历湖曹二州。辞曹不拜。太和四年繇太常少卿。改谏议大夫。朝廷推为宿望。拜右散骑常侍。每迁官。辄让形于色。郑注构宋申锡,捕逮仓卒。内外震骇。玄亮幸谏官叩延英。苦诤反复数百言。文宗未谕。玄亮置笏在陛曰。孟轲有言。

  众人皆曰杀之。未可也。卿大夫皆曰杀之。未可也。天下皆曰杀之。然后察之。乃置于法。今杀一凡庶。当稽典律。况欲诛宰相乎。臣为陛下惜天下法。不为申锡言也。俯伏流涕。帝感悟。众亦服其不挠。繇此名重朝廷。顷之移疾归东都。召为虢州刺史。卒。年六十六。赠礼部尚书。玄亮晚好黄老清静术。故所居官。未久辄去。遗言山东士人利便近。皆葬两都。吾族未尝迁。当归葬滏阳。正首丘之义。诸子如命。

  〔郑氏(注)药方〕新唐志一卷 佚按新唐书。郑注绛州翼城人。世微贱。以方伎游江湖间。太和末。仕至校检尚书左仆射。凤翔陇右节度使。

  与李训等谋诛宦者。事败被杀。

  〔韦氏(宙)集验独行方〕新唐志十二卷 佚新唐书韦丹传曰。丹子寅。推荫累调河南府司录参军。李班表河阳幕府。宣宗谓宰相墀曰。丹有子否。以寅对。帝曰。与好官。乃拜侍御史。三迁度支郎中。卢钧节度太原。表寅为副。时回鹘已破诸部入塞下。剽杀吏民。

  钧欲得信。重吏视边。寅请往。自定襄雁门五原。绝武州塞。略云中。逾旬注遍。见酋豪镌谕之。视亭障守卒。

  增其禀约。吏不得擅以兵侵诸戎。犯者死。于是三部六蕃诸种皆信悦。召拜吏部郎中。出为永州刺史。还为大理少卿。久之拜江西观察使。政简易。南方以为世官。迁岭南节度使。南诏陷交趾。抚兵积备。以干闻。加检校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咸通中卒。

  〔玉壶备急方〕(崇文总目。作别集玉壶备急大方。)宋志三卷(崇文总目。作一卷。)佚〔司空氏(舆)发焰录〕新唐志一卷注曰。图父。大中时商州刺史。佚旧唐书司空图传曰。图父舆精史术。大中初。户部侍郎卢弘正领盐铁。奏舆为安邑两池税盐使。检校司封郎中。先是盐法条例疏阔。吏多犯禁。舆乃特定新法十条奏之。至今以为便。入朝为司门员外郎。迁户部郎中。卒。

  〔许氏(咏)六十四问〕(宋志。作六十四问方秘要方。注曰。咏。一作泳。)新唐志一卷 佚按新唐书宗室传曰。永安壮王孝基曾孙涵子 。贞元初为饶州别驾。外家高以善歌入宫。因御医许泳通书坐诛。

  宋志注。作许泳。岂其人欤。

  〔青萝子道光通元秘要术〕(崇文总目。无青萝子道光五字。不着撰人名氏。)新唐志三卷注曰。失姓。咸通人。佚〔叶氏(长文)启玄子元和纪用经〕宋志一卷 存工部尚书致仕许寂序曰。昭皇在御。余尝布衣奉诏。讲易禁殿。忤言惊俗。寻乞还山。茹芝采药。与羽人梁自然。为山水师友。丹灶之外。博究经方。救世活人。岁千百数。春和秋爽。多历名山。一日授余启元三章曰。

  君食熟酪。可施此药。余虽敬受。莫测其所谓也。后辟兵入蜀。方悟熟为蜀。因施药治人。多获康愈。由是蜀人遂无夭枉。同光从王入朝。齿发已衰。旋乞致仕。卜林泉于洛。居岁余。又悟酪为洛。自洛人得药。起死者不可胜数。白牛师语。历验无差。食于蜀。食于浴。余神其事。乃书经之首。以传后世。

  程永培跋曰。宋史艺文志。载有启元子元和纪用经一卷。世传绝少。李时珍着本草纲目。引用方书。无所不采。

  而独遗此卷。或未尝寓目耶。王肯堂准绳。曾引其说。以后诸家。绝未见有用其方者。今按此卷。乃传自越之许寂。寂本四明山道士。后至蜀历官至尚书。蜀降唐遂家于洛。寂于蜀洛两郡。治人病无不愈。余偶得之。如获至宝。是夜虚室生白。乃此书之光也。执方疗病。辍应手愈。第本有阙字。然木亦不刊。留之以待补者。余乃据启元子素问原注补之。尚有不及补者。则目力所限。考据难周。又不敢参以私意。仍留木以俟博览君子。

  按乾隆中程永培刊六醴斋丛书。收有是书。无叶长文序。题云唐启玄子王冰着。又有许寂序。所言虚夸难信。

  然检其文。决非宋以后物。且与陈氏三因方所引相合。则要为古书无疑矣。

  〔苏氏(越)群方秘要方〕(宋志注。要一作会。)新唐志三卷 佚〔李氏(继皋)南行方〕(崇文总目。作南得方。)新唐志三卷(崇文总目。作十卷。)佚〔唐宣成公太和济要方〕(旧阙唐宣成公四字。今据艺文略录之。宋志。作济安。)崇文总目五卷(宋志。

  作一卷。)佚〔白氏(仁叙)唐兴集验方〕新唐志五卷 佚〔包氏(会)应验方〕新唐志一卷(宋志。作三卷。)佚〔梅氏(崇献)方〕(艺文略。作道士梅崇献。)新唐志五卷 佚〔医门秘录〕崇文总目五卷 佚〔姚氏(和众)延龄至宝方〕(旧作董延龄至宝方。今据艺文略改订。崇文总目。作姚和撰误。)新唐志十卷佚钱侗曰。延龄至宝方十卷。姚和撰。按唐志宋志。延龄上。并有众童二字。通志略。删去童字。作姚和众撰。

  以众字并为人名。谬矣。后医书类五。有保童方一卷。宋志。亦作姚和众撰。则又承通志之误。

  按唐志延龄上。有众童二字者。是上文有姚和众童子秘诀二卷。故误添此字。钱侗谓以众字并为人名。谬。

  此说反非。证类本草。多引姚和众方。

  〔李氏(昭明)嵩台集〕新唐志三卷 佚〔陈氏(元)北京要术〕新唐志一卷注曰。元为太原少尹。(崇文总目。作二卷。) 佚册府元龟曰。陈立。京兆人。家世为医。后唐明宗朝。为太原少尹。集平生验方七十五首。并修合药法百件。号曰要术。刊石置于太原府衙之左。以示于众。病者赖焉。

  按元立二字。必有一误。五代史后唐明宗纪。天成元年。八月甲寅。医官张志忠为太原少尹。别不载陈氏名。岂系阙文欤。

  〔亡名氏医鉴〕崇文总目一卷 佚〔证病源〕崇文总目五卷 佚〔张氏(泳)新集普济方〕宋志五卷 佚册府元龟曰。周张咏。显德初。进新集普济方五卷。诏付翰林院考试。寻以咏为翰林医官。

  〔刘氏(翰)经用方书〕三十卷 佚册府元龟曰。刘翰。显德初。进经用方书一部三十卷。论候一十卷。今体治世集二十卷。上览而嘉之。乃以为翰林医官。其书付史馆。

  〔论候〕十卷 佚〔全体治世集〕(刘翰。宋志作刘输。全体。崇文总目。作金体。艺文略。册府元龟。作今体。并讹。)

  宋志三十卷(崇文总目。作三卷。)佚〔伪蜀罗氏(普宣)广正集灵宝方〕(宋志。无广正集三字。)艺文略一百卷 佚〔伪蜀吴氏(群)意医纪历〕艺文略一卷 佚〔亡名氏法家论语〕崇文总目一卷 佚〔问医疗诀〕(艺文略。作素问医疗诀)崇文总目一卷 佚〔石氏昌(琏)明医显微论〕奋脱明字。据艺文略订补。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大元新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金匮录〕崇文总目五卷 佚〔王氏(颜)续传信方〕(艺文略。作伪唐王颜撰。)崇文总目十卷 佚〔华氏(宗寿)升元广济方〕(艺文略。作伪唐华宗寿撰。)崇文总目十卷 佚〔张氏(叔和)新书病总要略〕(宋志。新书。作新集。)崇文总目一卷 佚〔叶氏(传古)医门指要用药立成诀〕(宋志。

作叶传右医门指要诀。)崇文总目一卷 佚〔孙氏(廉)金鉴方〕(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艺文略。作孙兼。)崇文总目三卷 佚〔李氏(HT )新修荣卫养生用药补泻论〕(宋志。作李越。)崇文总目十卷 佚〔亡名氏博济安众方〕崇文总目二卷(宋志。作三卷。)佚〔集诸要妙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纂集韩待诏肘后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郑氏(阙名)惠心方〕崇文总目三卷 佚〔纂秘要药方〕崇文总目二卷(宋志。作三卷。)佚〔圃田通元秘术方〕(宋志。作圃田通元方。)崇文总目三卷 佚〔惠民方〕崇文总目一卷(宋志。作三卷。)佚〔亡名氏秘要药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裴氏(孝封)新集应病通神方〕(旧阙名氏。今据艺文略录。)崇文总目─卷(宋志。

艺文略。作三卷。)佚〔王氏(守愚)普济方〕崇文总目五卷 佚〔崔氏(阙名)应验方〕崇文总目□卷 佚〔亡名氏塞上方〕崇文总目三卷 佚〔备急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删繁要略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备急简要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病源丸经〕(艺文略。丸作兆。)崇文总目一卷 佚〔医明要略〕崇文总目一卷 佚〔问答病状〕崇文总目一卷 佚〔问病录〕崇文总目一卷 佚〔萧氏(存礼)百一问答方〕崇文总目三卷 佚〔安氏(文恢)万全方〕(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宋志注。全。一作金。艺文略。作安惬。)崇文总目三卷佚〔亡名氏集诸纂验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杂药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录验备急诸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诸家明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段氏(咏)走马备急方〕(宋志注。

一作泳。)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秘要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千金纂录〕崇文总目二卷 佚〔还元丹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养生益寿备急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巾箱集〕崇文总目一卷 佚〔王氏(阙名)秘方〕崇文总目五卷 佚〔沈氏(承泽)集妙方〕(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艺文略。作沈承。)崇文总目三卷 佚〔亡名氏川玉集〕(艺文略。作穿玉。)崇文总目一卷 佚〔骨蒸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萧氏(宗简)水气论〕(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宋志注。萧。一作蔺。)崇文总目三卷 佚〔朱氏(元朴)风疾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五痨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吴氏(希言)风论仙眺经〕(宋志。作山兆经。注。兆。一作髓。)崇文总目二卷(宋志。

作一卷。)佚〔医门括源方〕宋志一卷 佚〔章氏(秀言)草木诸药单方〕(旧阙名氏。今据宋志录。艺文略。作张秀言。)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奏问单方〕(艺文略。作秦闻。)崇文总目一卷 佚〔单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王氏(朝昌)新集方〕崇文总目二卷 佚〔李氏(八百)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返魂丹方〕崇文总目一卷 佚〔通元秘录〕崇文总目三卷 佚〔孔氏(周南)灵方志〕崇文总目一卷 佚〔蒋氏(准)疗黄歌〕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灵奇璧奥〕崇文总日三卷 佚〔西京曹氏水气论〕(宋志。作巢氏。)崇文总目一卷(宋志。作五卷。)佚〔杨氏(天业)三十六种风论〕(宋志。作杨太业。)崇文总目一卷 佚〔华氏( )医门简要〕崇文总目十卷 佚

  卷四十五

  方论(二十三)

  〔王氏(怀隐)等太平圣惠方〕(旧作怀德。讹。今订正。)宋志一百卷 存太宗御制序曰。朕闻皇王治世。抚念为本。法天地之覆载。同日月以照临。行道德而和惨舒。顺寒暄而知盈缩。上从天意。下契群情。同惮焦劳。以从人欲。乃朕之愿也。且夫人禀五常。药治百病。能知疾之可否。究药之惩应者。则世之良医也。至如风雨有不节之劳。喜怒致非理之患。疾由斯作。盖自物情。苟非穷达其源。窥测其奥。徒烦服食。以养于寿命。消息可保于长生矣。自古同今。多乖摄治。疾之间起。积之于微。势兆已形。求诸服饵。方既弗善。药何救焉。书曰。药不瞑眩。厥疾弗瘳。诚哉是言也。且如人安之道。经络如泉。或驰骋性情。乖类形体。莫知伤败。至损寿龄。盖由血脉荣枯。肌肤盛弱。贪其嗜欲。不利机关。及至虚羸。不防他故。

  四时逆顺。六气交争。贤者自知。愚者未达。是以圣人广慈仁义。博爱源深。故黄帝尽岐伯之谈。虢君信越人之术。揆度者明于切脉。指归者探于幽玄。论之则五音自和。听之则八风应律。譬犹影响。无不相从。求妙删繁。

  备诸方册。讨寻精要。演说无所不周,诠括简编。探赜悉闻尽善。莫不考秘密。搜隐微。大矣哉。为学乃至于此耶。则知天不爱其道。而道处其中。地不爱其宝。而宝含其内。夫医者意也。疾生于内。药调于外。医明其理。药效如神。触类而生。参详变易。精微之道。用意消停。执见庸医。证候难晓。朕昔自潜邸。求集名方。异术玄针。皆得其要。兼收得妙方千余首。无非亲验。并有准绳。

  贵在救民。去除疾苦。并遍于翰林医官院。各取到经手家传应效药方。合万余道。令尚药奉御王怀隐等四人。较勘编类。凡诸论证。并该其中。品药功效。悉载其内。凡候疾之深浅。先辨虚实。次察表里。然可根据方用药。则无不愈也。庶使天高地浓。明王道之化成。春往秋来。布群黎之大惠。昔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民播种。以省煞生。尝味草木。区别药性。救夭伤之命。延老病之生。黔首日用。而不知圣人之至德也。夫医道之难。昔贤犹病。设使诵而不能解。解而未能别。别而未能明。明而未能尽。穷此之道者。其精勤明智之士欤。朕尊居亿兆之上。常以百姓为心。念五气之或乖。恐一物之失所。不尽生理。朕甚悯焉。所以亲阅方书。俾令撰集。冀溥天之下。各保遐年。同我生民。跻于寿城。今编勒成一百卷。命曰太平圣惠方。仍令雕刻印版。遍施华夷。凡尔生灵。宜知朕意。

  宋史本传曰。王怀隐。宋州睢阳人。初为道士。住京城建隆观。善医诊。太宗尹京。怀隐以汤剂只事。太平兴国初。诏归俗。命为尚药奉御。三迁至翰林医官使。三年。吴越遣子惟浚入朝。惟浚被疾。诏怀隐视之。初太宗在藩邸。暇日多留意医术。藏名方千余首。皆尝有验者。至是诏翰林医官院。各具家传经验方以献。及万余首。

  命怀隐与副使王 郑奇医官陈昭遇参对编类,每部以隋太医令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而方药次之。成一百卷。

  太宗御制序。赐名曰太平圣惠方。仍令镂板颁行天下。诸州各置医博士掌之。怀隐后数年卒。

  赵希弁曰。太平圣惠方一百卷。上太宗皇帝在潜邸日。多蓄名方异术。太平兴国中。内出亲验者千余首。乃诏医局。各上家传方书。命王怀隐王 郑彦陈昭遇校正编类。各于编首。着其疾证。淳化初书成。御制序引。

  陈振孙曰。太平圣惠方一百卷。太平兴国七年。诏医官。使尚药奉御王怀隐等编集。御制序文。淳化三年书成。

  王应麟曰。太宗留意医术。自潜邸。得妙方千余首。太平兴国三年。诏医官院。献经验方。合万余首。集为太平圣惠方百卷。凡千六百七十门。万六千八百三十四首。并序论总目录。每部以隋巢元方病源候论冠其首。凡诸论证品药功效。悉载之。目录一卷。御制序。淳化三年。二月癸未。赐宰相李 。参政黄中沆。枢臣仲舒准。

  五月己亥。颁天下。诸州置医博士掌之。

  〔何氏(希彭)圣惠选方〕艺文略六十卷 佚蔡襄后序曰。生者。天地之德。成者。圣人之业。运化流物。随之不遗。生之理至矣。推本兴治。安而有伦。

  成之之道着矣。是故作天下之美利者。其圣人之事乎。传称神农味百草。皇帝录内经。以除民疾。其术能死者生。

  而夭者寿。以言乎功虽大。禹之疏洚水。驱龙蛇。汤武之用金革戡祸乱。特救患于一时。孰与无穷之赖乎。故曰。

  作天下之美利者。皆圣人之事也。宋当天命。出九州之人于火鼎之中。吹之濯之。太宗皇帝平一宇内。极所覆之广。又时具气息。而大苏之。乃设官赏金缯之利。购集古今名方。与药石诊视之法。国医诠次。类分百卷。号曰太平圣惠方。诏颁州郡。传于吏民。然州郡承之。大率严管钥谨曝凉而已。吏民莫得与其利焉。闽俗左医右巫。疾家根据巫作祟。而过医之门。十才二三。故医之传益少。余治州之明年。议录旧所赐书。以示于众。郡人何希彭者。通方伎之学。凡圣惠方。有异域瑰奇。怪诞难致之物。及金石草木。得不死之篇。一皆致之。酌其便于民用者。得方六千九十六。

  希彭谨(旧注。今上御名。)自守。为乡闾所信。因取其本。誊载于版。列牙门之左右。所以道圣主无穷之泽。沦究于下。

  又晓人以根据巫之谬。使之归经常之道。亦刺史之要职也。庆历六年十二月八日。右正言直史馆。知军州事。蔡某序。(文集)

  〔亡名氏圣惠经用方〕 艺文略一卷 佚〔贾氏(黄中)神医普救方〕 宋志一千卷目十卷 佚宋史本传略曰。贾黄中。字娲民。沧州南皮人。唐相耽四世孙。父 。字仲宝。晋天福三年进士。解谒。宋初为刑部郎中。终水部员外郎。知浚仪县。年七十卒。黄中幼聪悟。方五岁。 每旦令正立。展书卷比之。谓之等身书。课其诵读。

  六岁举童子科。七岁能属文。触类赋咏。父常令蔬食。曰。俟业成。乃得食肉。十五举进士。授校书郎。集贤校理。迁著作佐郎。直史馆。建隆三年。迁在拾遗。历左补阙。开宝八年。通判定州。判太常礼院。岭南平。以黄中为采访使。

  廉直平恕。远人便之。还奏利害数十事。皆称旨。会克江表。选知宣州。太宗即位。迁礼部员外郎。太平兴国二年。知升州。丁父忧。起复视事。五年召归阙。有荐黄中文学高第。召试中书。拜贺部员外郎。知制诰。八年。与宋白吕蒙正等。同知贡举。迁司封郎中。充翰林学士。雍熙二年。又知贡举。俄掌吏部选。端拱初。加中书舍人。二年。

  兼史馆修撰。淳化二年秋。与李沆并拜给事中参知政事。四年冬。与沆并罢。守本官。明年知襄州。上言母老。

  乞留京。改澶州。至道初。构疾。诏令归阙。特拜礼部侍郎。代至。兼秘书监。黄中素嗜文籍。既居内阁。甚以为慰。二年以疾卒。年五十六。

  又李宗讷传曰。太平兴国初。诏贾黄中。集神医普救方。宗讷暨刘锡吴淑吕文仲杜镐舒雅皆预焉。

  王应麟曰。太平兴国六年十月丙戌。诏贾黄中等。于崇文院。编录医书。雍熙三年十月。纂成千卷。目录十卷。名神医普救方。御制序。

  〔至道单方〕佚按上见于针灸资生经。

  〔陈氏(尧叟)集验方〕一卷 佚宋史本传曰。陈尧叟。字唐夫。解褐光禄寺丞。直史馆。与省华同日赐绯。迁秘书丞。久之充三司河南东道判官。时宋亳陈 民饥。命尧叟及赵况等。分振之。再迁工部员外郎。广南西路转运使。岭南风俗。病者祷神不服药。尧叟有集验方。刻石桂州驿。

  王应麟曰。天禧二年八月丁未。内出陈尧叟所集方一卷。示辅臣。上作序。纪其事。命有司刊板。赐广南官。

  仍分给天下。(玉海)

  〔朗氏(简)集验方〕佚宋志本传曰。朗简字叔廉。杭州临安人。幼孤贫。借书录之。多至成诵。进士及第。补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宁国县。徙福清令。县有石塘陂。岁久湮塞。募民浚筑。溉废田百余顷。邑人为立生祠。调随州推官。及引对。

  真宗曰。简历官无过。而无一人荐。是必恬于进者。特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分宜县。徙知窦州。县吏死。子幼。赘婿伪为券。冒有其资。及子长屡诉不得直。乃访于朝。下简劾治。简示以旧牍曰。此尔翁书耶。曰。然。又取伪券示之。

  弗类也。始伏罪。徙藤州。兴学养士。一变其俗。藤自是始有举进士者。通判海州。提点利州路刑狱官。罢知泉州。累迁尚书度支员外郎。广南东路转运使。擢秘书少监。知广州。捕斩贼冯佐臣入判大理寺。出知越州。复归判尚书刑部。出知江宁府。历右谏议大夫给事中。知扬州。徙明州。以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祀明堂。迁刑部。卒。

  年八十有九。特赠吏部侍郎。简性和易。喜宾客。即钱塘。城北治园庐。自号武林居士。道引服饵。晚岁颜如丹。

  尤好医术。人有疾。多自处方以疗之。有集验方数十□行于世。一日谓其子 曰。吾退居十五年。未尝小不怿。

  今意倦。岂不逝欤。就寝而绝。

  〔钱氏(惟演)箧中方〕(旧阙撰人名氏)宋志一卷 佚彭乘曰。钱文僖公集箧中方。苏合香丸注云。此药本出禁中。祥符中。尝赐近臣。(墨客挥犀)

  〔王氏(衮)博济方〕宋志三卷(读书后志。作五卷。)未见晁公武曰。王氏博济方三卷。皇朝太原王衮撰。庆历间。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择其善者为此书。

  名医云。其方用之无不效。如草还丹治大风。太乙丹治鬼胎。尤奇验。(文献通考○按今本读书志失载)

  陈振孙曰。王氏博济方三卷。太原王衮撰。庆历七年序。

  四库全书提要曰。博济方五卷。宋王衮撰。衮。太原人。其仕履未详。惟郎简原序。称其尝为钱塘酒官而已。

  此书。诸家书目皆着录。惟宋史艺文志。陈振孙书录解题。俱作三卷。晁公武读书志。作五卷。稍有不同。盖三五字形相近。传写者有一讹也。公武又称。衮于庆历间。因官滑台。暇日出家藏七十余方。择其善者为此书。名医云。其方用之无不效。如草还丹治大风。太乙丹治鬼胎。

  尤奇验。今案衮自序。有云向侍家君之任滑台。道次得疾。遇医之庸者。误投汤剂。疾竟不瘳。据此则官滑台者。

  乃衮之父。而公武即以为衮。殊为失考。衮又言。博采禁方。逾二十载。所得方论。凡七千余道。因于中择其尤精要者。得五百余首。而公武乃云。家藏七十余方。则又传写之误也。原书久无传本。惟永乐大典内。载有其文。

  裒辑编次。共得三百五十余方。视衮序所称五百首者。尚存十之七。谨分立三十五类。根据次排比。从读书志之目。

  厘为五卷。其中方药多他书所未备。今虽不尽可施用。而当时实着有奇效。足为医家触类旁通之助。惟颇好奇异。

  往往杂以方术家言。如论服杏仁则云。彭祖夏姬商山四皓。炼杏仁为丹。王子晋服四十年而腾空。丁令威服二十年而身飞。此类殊诞妄不足信。今故取服食诸法。编附卷末。以着其谬。俾读者知所持择焉。

  〔庆历善救方〕宋志一卷 佚王安石后序曰。孟子云。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臣某伏读善救方。而窃叹曰。此可谓不忍人之政矣。夫君者。制命者也。推命而致之民者。臣也。君臣皆不失职。而天下受其治。方今之时。可谓有君矣。

  生养之德。通乎四海。至于蛮夷荒忽不救之病。皆思有以救而存之。而臣等虽贱。实受命治民。不推陛下之恩泽。

  而致之民。则恐得罪于天下。而无所辞诛。谨以刻石。树之县门外左。令观赴者自得。而不求有司云。皇 元年二月二十八日序。(临川文集)

  王应麟曰。庆历八年二月癸酉。以南方病毒者乏方药。为颁善救方。

  马端临曰。庆历善救方一卷。两朝艺文志云。诏以福州奏狱医林士元药下蛊毒。人以获全。录其方。令国医类集附益。八年颁行。

  〔周氏(应)简要济众方〕(玉海曰。一云广济。)宋志五卷 佚宋史仁宗纪曰。皇 三年五月乙亥。颁简要济众方。命州县长吏。按方剂救民疾。

  苏轼跋曰。先朝值夷狄怀服。兵革寝息。而又体质恭俭。在位四十有二年。宫室苑囿无所益。故民无曝赋。

  而生齿岁登。垦田日广。至于法令。则去苛惨尚宽简。守令则进柔良退贪残。牛酒以礼高年。粟帛以旌孝行。广惠以廪 独。宽恤以省力役。除身丁之算。弛盐榷之令。用能导迎休祥。年谷登衍。其裕民之德。固已浃肌肤而瀹骨髓矣。然犹慊然。忧下民之疾疹。无良剂以全济。于是诏太医集名方。日简要济众。凡五卷。三册。镂板模印。以赐郡县。俾人得传录。用广拯疗。意欲锡以康宁之福。 之仁寿之域。已而县与律令同藏。殆愈一纪。穷达之民。莫或闻知。圣泽壅而不宣。吏之罪也。乃书以方版。揭之通会。不独流传民间。痊 愈疾。亦欲使人知上恩也。后之君子。傥不以为诮。岁一检举之。使无遗毁焉。(东坡大全集)

  王应麟曰。皇 简要济众方五卷。皇 中。仁宗谓辅臣曰。外无善医。其令太医。简圣惠方之要者。颁下诸道。仍敕长吏拯济。令医官使周应编。三年颁行。

  按弟坚曰。是书。陈晃二氏。并不着录。惟唐慎微刘完素书引之。而朝鲜国医方类聚。载脏腑一类。其方出圣惠者。仅薏苡散。酸枣人丸。 砂丸三方。余皆彼书所无。不知何故也。平胃散一方。世为出局方。不知其本于是书。自余诸方。亦多可资用者矣。

  〔司马氏(光)医问〕宋志七卷(苏轼司马温公行状。作七篇。) 佚〔葛氏(怀敏)神效备急单方〕宋志一卷 佚东都事略曰。葛怀敏始以父荫。授西头供奉官。怀敏通时事。善希合。故多荐其才者。尝为益州路提点刑狱。知隰莫保雄沧滁六州。陕西用兵。为泾原秦凤经略安抚副使。元昊寇镇戎军。贼引兵伪遁。怀敏遂率诸将趣定州。环庆路都监刘贺以蕃兵五千。与贼战不胜而溃。怀敏入保定川砦。泾原钤辖曹英又败于砦之东北隅。怀敏所部人奔骇。怀敏为众所拥。几蹂践死。舆至壅城乃苏。贼遂围城。怀敏与诸将谋。赴镇戎军。贼断其归路。与诸将遇贼。遂长驱。直抵渭州。初怀敏之除 延也。范仲淹言其怯懦不知兵。遂徙泾原。卒败事。奏至。赠镇西军节度使。谥曰忠隐。

  〔文氏(彦博)药准〕宋志一卷 佚自序曰。余尝苦头眩。治之多方。弥岁不解。会国医龚世昌诊脉问状。乃云。鬲有寒痰。久之使然。非它苦也。授余香芎散。并其方。服未半剂而愈。遂不复发。余既神其效。又观其立方有法。不与常类。方用九物。

  物别为之解。凡药性之温寒。味之甘辛。并其主疗。略具于下。虽简而备。使观之者有据。服之无疑。无疑有效。

  犹夫任人。各知其才之所长。用无疑。事罔不济。乃知古之良医。治病必考于本草而立方。方药既精。厥疾必瘳。

  班固云。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原疾病之深浅。陶隐居云。道经载扁鹊数法。其用药犹是本草家意。张仲景最为众方之祖。悉根据本草。近世庸医。鲜通本草。求其方药之验。固亦难矣。余嘉龚医之方。专用本草之意。因采仲景并外台。千金及诸家经验方。共若干。辄加注传于门内。以备处疗。谓之药准。以其根据本草立方。则用之有准云。(文集)

  陈振孙曰。药准一卷,潞公文彦博宽夫撰。所集方才四十首。以为根据本草而用药。则有准。故以此四十方。

  为处方用药之准也。

  〔孙氏(用和)传家秘宝方〕宋志五卷(读书后志。作十卷。书录解题。作三卷。)佚赵希弁曰。孙尚秘宝十卷。上皇朝孙尚撰。吕惠卿帅边日。尚之子在属部。因取此书。刻板传于世。

  陈振孙曰。孙氏传家秘宝方三卷。尚药奉御太医令孙用和集,其子殿中丞兆,父子皆以医名。自昭陵迄于熙丰。无能出其右者。元丰八年。兆弟宰为阿东漕。属吕惠卿帅。并从宰得其书。序而刻之。兆自言为思邈之后。

  晁氏读书志。作孙尚秘宝方。凡十卷。

  邵伯温曰。仁宗初纳光献皇后。后有疾。国医不效。帝曰。后在家。用何人医。后曰。外家随叔父官河阳。有疾服孙用和药辄效。寻召用和。服其药果验。自布衣。除尚药奉御。用和自此进用。用和本卫人。以避事客河阳。

  善用张仲景法治伤寒。名闻天下。三子奇兆。皆登进士第。为朝官。亦善医。(邵氏闻见录)

  〔刘氏(元宾)神巧万全方〕(旧讹作刘元宝)宋史十二卷 存按是书辑在于医方类聚中。弟坚尝为录出。跋曰。上宋刘元宾子仪撰。其方药采之圣惠者。十居七八。多可施用,其论说亦原本古人。间加己见,至如其举伤寒各治。辨中风诸证。最为赅备。颇有发明。奈何世久失传。

  元明诸家。罕征引者。今检医方类聚中所载。按条掇拾。虽未复旧观。然大要略具矣。仍谨根据类排纂。详加订正。从宋史原目。厘为十二卷云。

  〔刘氏(彝)赣州正俗方〕宋史二卷 佚宋史本传曰。刘彝。字执中。福州人。幼介特。居乡以行义称。从胡瑗学。瑗称其善治水。凡所立纲纪规式。

  彝力居多。第进士。为邵武尉。调高邮簿。移朐山令。治簿书恤孤寡。作陂池教种艺。平赋役抑奸猾。凡所以惠民者无不至。邑人纪其事。目曰治筑。熙宁初。为制置三司条例官属。以言新法非便罢。神宗择水官。以彝悉东南水利。除都水丞。久雨汴涨。议开长城口。彝请但启扬桥斗门。水即退。为两浙转运判官。知虔州。俗尚巫鬼。

  不事医药。彝者正俗方以训。斥淫巫三千七百家。使以医易业。俗遂变。加直史馆。知桂州。禁与交人互市。交趾陷钦廉邕三州。坐贬均州团练副使。安置随州。父除名为民。编隶涪州。徙襄州。元 初。复以都水丞召还。

  病卒于道。年七十。着七经中义百七十卷。明善集三十卷。居阳集三十卷。

  陈振孙曰。正俗方一卷。知虔州长乐刘彝执中撰。以虔俗信巫无医药。集此方以教之。

  〔沈氏(括)良方〕宋志十卷(读书后志。作十五卷。)佚自序曰。予尝论治病有五难。辨疾。治病。饮药。处方。别药。此五也。今之视疾者。惟候气口六脉而已。

  古之人视疾。必察其声音颜色。举动肤理。情性嗜好。问其所为。考其所行。已得其大半。而又遍诊人迎气口十二动脉,疾发于五脏。则五色为之应。五声为之变。五味为之遍。十二脉为之动。求之如此其详。而然犹惧失之。

  此辨疾之难一也。今之治疾者。以一二药。书其服饵之节授之而已。古以治疾者。先知阴阳运历之变故,山林川泽之窍发。而又视其人。老少肥瘠。贵贱居养。性术好恶。忧喜劳逸。顺其所宜。违其所不宜。或药或火。或刺或砭。或汤或液。矫易其故常。捭摩其性理。捣而索之。投几顺变。间不容发。

  而又调其衣服。理其饮食。异其居处。因其情变。或治以天。或治以人。五运六气。冬寒夏暑。 雨电雹。鬼灵厌蛊。甘苦寒温之节。后先胜复之用。此天理也。盛衰强弱。五脏异禀。循其所同。誉其所偏。不以此形彼。亦不以一人例众人。此人事也。言不能传之于书。亦不能喻之于口。其精过于承蜩。其察甚于刻棘。目不舍色。耳不舍声。手不释脉,独惧其差也。舍药遂去。而希其十全。不其难哉。此治疾之难二也。古之饮药者。煮炼有节。

  饮啜有宜。药有可以久煮者。不可以久煮者。有宜炽火。有宜温火者。此煮炼之节也。宜温宜寒。或缓或速。或乘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用者。有违饮食喜怒,而饮食喜怒为敌者。此饮啜之宜也。而水泉有美恶。操药之人有勤惰。如此而责药之不效者,非药之罪也。此服药之难三也,药之单用为易知。药之复用为难知。世之处方者,以一药为不足。又以众药益之。殊不知药之有相使者。相反者。有相合而性易者。方书虽有使佐畏恶之性。

  而古人所未言。人情所不测者。庸可尽哉。如酒于人,有饮之逾石而不乱者。有濡吻则颠眩者。漆之于人。有终日搏漉而无害者。有触之则疮烂者。焉知药之于人。无似此之异者。此禀赋之异也,南人食猪鱼以生。北人食猪鱼以病。此风气之异也。水银得硫黄而赤如丹。得矾石而白如雪。人之欲酸者。无过于醋矣。以醋为未足。又益之以橙。二酸相济。宜其甚酸而反甘。巴豆善利也。以巴豆之利为未足。而又益之以大黄。则其利反折。蟹与柿。尝食之而无害也。二物相遇。不旋踵而呕。此色为易见。味为易知。而呕利为大变。

  故人人知之。至于相合而知。他脏致他疾者。庸可易知耶。如乳石之忌参术。触者多死。至于五石散。则皆用参术。此古人处方之妙。而世或未喻也。此处方之难四也。医诚艺也。方诚善也。用之中节也。而药或非良。奈何哉。橘过江而为枳。麦得滋而为蛾。鸡逾岭而黑。 鹆逾岭而白。月亏而蚌蛤消。露下而蚊喙坼。此形器之易知者也。性岂独不然乎。予观越人艺茶畦稻。一沟一陇之异。远不能数步。则色味顿殊。况药之所生。秦越燕楚之相远。而又有山泽膏瘠燥湿之异禀。岂能物物尽其所宜。又素问说阳明在天。则花实戕气。少阳在泉。则金石失理。如此之论。采掇者固未尝晰也。抑又取之有早晚。藏之有焙KT 。风雨燥湿。动有槁暴。今之处药。或有恶火者。必日之而后咀。然安知采藏之家。不常烘煜哉。又不能必。此辨药之难五也。此五者大概而已。其微至于言不能宣。其详至于书不能载。岂庸庸之人。而可以易言医哉。予治方最久。有方之良者。辄为疏之。世之为方者。称其治效。常喜过实。千金肘后之类。尤多溢言。使人不复信。予所谓良方者。必目睹其验。始着于篇。

  闻不预也。然人之疾。如向所谓五难者。方岂能必良哉。一睹其验。即谓之良。殆不异乎刻舟以求遗剑者。予所以详着其状于方尾。疾有相似者。庶几偶值云尔。篇无次序。随得随注。随以与人。拯道贵速。故不暇完也。沈括序。

  东都事略曰。沈括。字存中。吴兴人也。博览古今。于书无所不通。举进士。为扬州司理参军。编校昭文馆书籍。熙宁间。除太子中允。为检正中书刑房公事。迁集贤校理。

  察访两浙农田水利。迁太常丞。同修起居注。边吏报北虏将入寇。亟遣中贵人。取两河民车。以为战备。民大惊扰。自宰执以下。言不便者墙进。俱不省。一日括持笔立御坐侧。神宗顾曰。卿知籍车之事乎。括曰。未知车将何用。神宗曰。北虏以多马取胜。唯车可以当之。括曰。胡之来。民父子坟墓田庐。皆当弃去。复暇恤车乎。朝廷姑籍其数。而未取何伤。神宗曰。卿言有理。何论者之纷纷也。括曰。车战之利。见于历世。巫臣教吴子以车战。遂伯中国。李靖用偏箱鹿角车。以擒颉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谓轻车者。兵车也。五御折旋。利于轻速。

  今之民间辎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行三十里。少蒙雨雪。则跬步不进。故俗谓之太平车。或可施于无事之日。恐兵间不可用耳。神宗益喜曰。无人如此语朕者。当更思之。明日。遂罢籍民车。执政问括曰。君以何术。而立谈罢此事。上甚多太平车之说也。括曰。圣主可以理夺。不可以言争。若车可用。其敢以为非。未几以上正言知制诰。察访河北西路。出使辽国使。还以淮浙灾伤。为体量安抚使。权三司使,迁翰林学士。括诣宰相吴充陈说免役事。谓可变法令。轻役依旧轮差。御史蔡确论括非其职。而遽请变法。括亦待罪求去。确复言括诡求罢免。有诏食供职。臣切惑焉。且括谓役法可变。何不言之于检正察访之日。而言之于翰林学士之时。不言之于陛下。而言之于执政。原括之意。但欲根据附大臣。巧为身谋而已。遂罢以集贤院学士知宣州。复龙图阁待制。

  召还知审官院。复以言者罢。知青州。寻知延州。王师大举伐西夏。种谔帅师入银夏州。而不能有。明年。括请城永乐。命徐禧李舜举计议边事。李稷主粮饷。遂城永乐。距银州五十里。米脂五十里。城成。赐名银州寨。既而贼二十万。重围永乐城。攻益急。城陷。于是汉番官二百三十人。兵万二千三百人。皆没焉。禧舜举稷死之。神宗以括始议。责为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徙秀州。复光禄卿。分司南京。

  以卒。括尝上熙宁奉元历。编修天下郡国图。着述颇多。有春秋机括。笔谈。行于世。

  赵希弁曰。沈存中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存中撰。存中博学通医术。故类其经验方。成此书。用者多验。

  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

  〔灵苑方〕宋志二十卷 佚赵希弁曰。灵苑方二十卷。上皇朝沈括存中编。本朝士人。如高若讷林亿孙奇庞安常。皆以善医名世。而存中尤善方书。此中所载。多可用。

  刘 曰。灵苑方。本方不载所作人姓名。

  〔苏沈良方〕宋志十五卷注曰。沈括苏轼所着。(书录解题,作十卷。)存赵希弁曰。苏沈良方十五卷。上皇朝沈括通医学。尝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药杂说。故曰苏沈。

  陈振孙曰。苏沈良方十卷。苏者。东坡。沈。即存中也。不知何人所录。其间辨鸡舌香一段言。灵苑所辨。

  犹有未尽者。馆阁书目。别有沈氏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而无灵苑方。

  刘桂曰。苏沈良方十卷。前有永嘉道士林灵素序。余家有宋刻本。窃意灵素在二公文集中。或杂记。或笔谈等书。钞出汇成一编。附托二公之盛名。以行其方耳。李东垣谓苏沈良方。犹唐宋类诗。何也。盖言不能诗者之集诗。犹不知方者之集方也。一诗之不善。止不过费纸而已。不致误人。一方之不善。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矣。噫。后之集方书者。尚慎之哉。(读医说)

  四库全书提要曰。苏沈良方八卷。宋沈括所集方书。而后人又以苏轼之说附之者也。考宋史艺文志。有括灵苑方二十卷。良方十卷。而别出苏沈良方十五卷。注云。沈括苏轼所着。陈振孙书录解题。有苏沈良方十卷。而无沈存中良方。尤袤遂初堂书目亦同。晁公武读书志。则二书并列。而于沈存中良方下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苏沈良方下亦云。括集得效方成一书。后人附益。以苏轼医学杂说附之者。盖晁氏所载良方。即括之原本。其云或以苏子瞻论医药杂说附之者。即指苏沈良方。由其书初尚并行。故晁氏两载。其后附苏说者盛行。原本遂微。故尤氏陈氏遂不载其原本。今永乐大典。载有苏沈良方原序一篇。亦括一人所作。且自言予所作良方云云。无一字及轼。是后人增附之后。并其标题追改也。按明晁KT 宝文堂书目。有苏沈二内翰良方一部。是正嘉以前。传本未绝。其后不知何时散佚。今据永乐大典所载。掇拾编次。厘为八卷。史称括于医药卜算。无所不通。

  皆有所论著。今所传括梦溪笔谈。末为药议一卷。于形状性味。真伪同异。辨别尤精。轼杂着。时言医理。于是事亦颇究心。盖方药之事。术家能习其技。而不能知其所以然。儒者能明其理。而又往往未经试验。此书以经效之方。而集于博通物理者之手。固宜非他方所能及矣。

  程永培跋曰。沈氏良方。后人益以苏氏之说。名之曰苏沈良方。非当时合著之书也。余藏旧刻印本。书不列存中氏原序。而载有林灵素一叙。亦止论沈。未及苏。其卷首一叙。兼及苏沈。文颇拙蹇。不著作者姓名。盖俗笔也。按永乐大典中。有苏沈良方名曰。盖从宋史艺文志来者。

  则知合苏沈。而传于今日之本。约略宋末人为之耳。又考宋史。良方十卷。苏沈良方十五卷。以藏本卷数较之。

  虽合沈氏。却杂以苏说。若从苏沈良方。则少五卷矣。岂在当时已散佚不全耶。其中误字甚多。几至不可读。为之订正。然内证外证。妇人小儿。以至杂说。依稀略备。似非不全之本。盖古人以医卜为贱术。作史者志方书。

  未必详加考订。即如刘涓子之鬼遗方论。宋史作鬼论。脱去遗方二字。则其他之疏略可知也。此书卷帙未符宋志。

  其间分合多寡。不可考矣。内中诸方。间已见之博济灵苑诸书。即其余亦莫不应病神验异常。至有不可以理测者。

  岂非龙宫之所授耶。今为授梓。并补叙沈氏原叙一篇。熟读五难。大有裨益。瘦樵程永培跋。

  鲍廷博跋曰。良方托始于沈梦溪。迨宋南渡后。或益以东坡论说。而苏沈之名著焉。元明以来。其传渐寡。

  近年吴郡程君永培始出藏本。授梓以行。会朝廷诏颁内殿聚珍版本于各直省。于是其书复大显于世。顾殿本初颁。

  藏家争先快睹。既不敷承领。而程刻又不列坊肆。无以餍四方之求。博因参合两本。益广其传。上以仰副圣天子嘉惠艺林之至意。而程君活人济世之心。抑又推而广之矣。殿本辑自永乐大典。大概详沈而略苏。程刻较完。

  而承讹袭谬。无从是正。往时程君过予。语次及之。若有歉然于中者。盖虑其贻误。较他书所系尤重也。今证以殿本。尽刊其误。其为愉快。当何如耶。刊成谨冠提要于简端。以还殿刻之旧。卷末仍先以程跋。用示不敢掠美之意。乾隆癸丑十月上浣四日。歙鲍廷博识于柳塘寓庐。

  〔苏氏(轼)圣散子方〕读书敏求记一卷 未见自序曰。昔尝览千金方三建散。云风冷痰饮,症癖 疟。无所不治。而孙思邈特为着论。以谓此方用药节度。

  不近人情。至于救急。其验特异。乃知神物效灵。不拘常制。至理开惑。智不能知。今杰所蓄圣散子。殆此类耶。

  自古论病。唯伤寒最为危急。其表里虚实。日数证候应汗应下之法。差之毫厘。辄至不救。而用圣散子者。一切不问阴阳二毒。男女相易。状至危急者。连饮数剂。即汗出气通。饮食稍进。神宇完复。更不用诸药。连服取瘥。

  其余轻者。心额微汗。止尔无恙。药性微热。而阳毒发狂之类。入口即觉清凉。此殆不可以常理诘也。若时疫流行。平旦于大釜中煮之。不问老少良贱。各服一大盏。实时气不入其门。平居无疾。能空腹一服则饮食倍常。百疾不生。真济世之具。卫生之宝也。其方不知所从出。得之于眉山人巢君谷。谷多学好古。秘惜此方。不传其子。

  余苦求得之,谪居黄州。比年时疫。合此药散之。所活者不可胜数。巢始授余。约不传人。指江水为盟。余窃隘之。乃以传蕲水庞君安时。安时以善医闻于世。又善着书。欲以传后。故授之。且使巢君之名。与此方同不朽也。

  (文集)

  又后序曰。圣散子。主疾功效非一。去年春。杭之民病。得此药全活者。不可胜数。所用此中下品药。略计每千钱即得千服。由之积之。其利甚博。凡人欲施惠。而力能自辨者。犹有所止。若合众力。则人有善利。其行可久。今募信士。就楞严院修制。自立春后起施。直至来年春夏之交。有入名者。径以施送本院。昔薄拘罗尊者以诃梨勒。施一病比丘。故获报身。身常无众疾。施无多寡。随力助缘。疾病必相扶持。功德岂有限量。仁者恻隐,当崇善因。吴郡陆广秀才。施此方并药。得之于智藏主禅月大师宝泽。乃乡僧也。其陆广见在京。施用并药。在麦曲巷居住。(文集)

  朱子曰。苏轼字子赡。老苏之长子。中进士第。再中制科优等。事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官至礼部尚书。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二学士。

  叶梦得曰。子瞻在黄州。蕲州医庞安常亦善医伤寒。得仲景意。蜀人巢谷出圣散子方。初不见于世前医书。

  自言得之于异人。凡伤寒不问证候如何。一以是治之无不愈。子瞻奇之。为作序。比之孙思邈三建散。虽安常不敢非也。乃附其所着伤寒□中。天下信以为然。疾之毫厘不可差。无过于伤寒。用药一失其度。则立死者皆是。

  安有不问证候而可用者乎。宣和后。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诸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今医者悟始废不用。巢谷本任侠好奇。从陕西将韩存宝。出入兵间。不得志客黄州。子瞻以故与之游。子瞻以谷奇侠。而取其方。天下以子瞻文章。而信其方。事本不相因。而趋名者。又至于忘性命。而试其药。人之惑。盖有至是也。(避暑录话)

  陈言曰。此药以治寒疫。因东坡作序。天下通行。辛未年。永嘉瘟疫。被害者不可胜数。往往顷时寒疫流行。

  其药偶中。抑未知方土有所偏宜。未可考也。东坡便谓与三建散同类。一切不问。似太不近人情。夫寒疫亦能自发狂。盖阴能发躁。阳能发厥。物极则变。理之常然。不可不知。(三因方)

  俞弁曰。圣散子方。因东坡先生作序。由是天下神之。宋末辛未年。永嘉瘟疫。服此方被害者。不可胜纪。

  今阅叶石林避暑录云。宣和间。此药盛行于京师。太学生信之尤笃。杀人无数。医顿废之。昔坡翁谪居黄州。时其地濒江多卑湿。而黄之居人所感者。或因中湿而病。或因雨水浸淫而得。所以服此药而多效。是以通行于世。遗祸于无穷也。弘治癸丑年。吴中疫疠大作。吴邑令孙磐令医人修合圣散子。遍施街衢。并以其方刊行。病者服之。十无一生。率皆狂躁昏瞀而卒。噫。孙公之意。本以活人。殊不知圣散子方中。有附子良姜吴茱萸豆蔻麻黄藿香等剂。皆性燥热。反助火邪。不死何待。若不辨阴阳二证。一概施治。杀人利于刀剑。有能广此说。以告人人。亦仁者之一端也。(续医说)

  钱曾曰。圣散子方一卷。此方不过二十二味。诸病可治。东坡得之于眉山人巢谷。谪居黄州。时疫益行。合此药散之,所活不胜数。因制序以传不朽。惜其方世罕之见。郭五常得之于都宪袁公。即为梓行于郧阳。附录华佗危病十方。及经验三方。继得者复刊为续录。坡序称济世之具。卫生之宝。真此书之谓也。

  〔杜氏(壬)医准〕一卷 佚叶少蕴曰。尝见杜壬作医准一卷。记其平生治人用药之验。其一记郝质子妇产四日。螈 戴眼。弓背反张。

  壬以为痉病。与大豆紫汤独活汤而愈。政和间。余妻才分娩。犹在蓐中。忽作此证。头足反接。相去几二尺。家人惊骇。以数婢张拗之。不直。适记所云。而药囊在独活。乃急为之。召医未至。连进三剂。遂能直。医至则愈矣。更不复用大豆紫汤。古人处方神验类尔。但世所用之。不当其疾。每易之。自是家人有临乳者。应所须药物必备。不可不广告人。二方皆在千金第三卷。

  卷四十六

  方论(二十四)

  〔太医局方〕读书后志十三卷 佚赵希弁曰。上元丰中。诏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下太医局验试根据方制药鬻之。仍模本传于世。

  〔张氏(耒)治风方〕书录解题一卷 佚陈振孙曰。张耒文潜所传。凡三十方。

  东都事略曰。张耒。字文潜。楚州淮阴人也。幼颖异为文。从苏辙学。辙见其文爱之。举进士。为临淮主簿寿安尉。咸平丞。苏轼亦深知之。称其文。召为太学。元 初。为正字。迁着佐郎,改著作郎。兼史院检讨。

  在馆八年。顾义自守泊如。擢起居舍人。请郡。以直龙图阁知润州。徙宣州责监黄州酒税。徙复州。起为通判黄州。移知衮州。召为太常少卿。甫数月。后以直龙图阁知颖州。又徙汝州。复坐元 党落职。主管明道宫。初耒在。闻苏轼之讣。以师弟子礼举丧。言者以为言。遂贬房州别驾。黄州安置。五年。得自便。居陈州。寻主管崇福宫。卒。年六十。

  〔初氏(虞世)古今录验养生必用方〕宋志三卷(读书后志作十六卷)佚赵希弁曰。养生必用方十六卷。上皇朝初虞世撰。序谓古人医经行于世者多矣。所以别着书者。古方分剂。

  为今铢两不侔。用者颇难。此方其证易详。其法易用。苟寻文为治。虽不习之人。亦可无求于医也。虞世本朝士。一旦削发为僧。在襄阳。与十父游从甚密。

  陈振孙曰。养生必用书三卷。灵泉山初虞世和甫撰。绍圣丁丑序。

  朱 曰。世传。妇人有产鬼形者。不能执而杀之。则飞去。夜复归就乳。多瘁其母。俗呼为旱魃。亦分男女。

  女魃窃其家物以出。儿魃窃外物以归。初虞世和甫名士善医。公卿争邀致。而性不可驯狎。往往尤忽权贵。每贵人求治病。必重诛求之。至于不可堪。其所得赂。旋以施贫者。最爱黄庭坚。常言黄孝于其亲。吾爱重之。每得佳墨精楮。奇玩必归。鲁直语朝士云。初和甫于余。正是一儿旱魃。时坐中有厌苦和甫者。卒尔对曰。到吾家。

  便是女旱魃。(可谈)

  陆游曰。初虞世字和甫。以医名天下。元符中。皇子邓王生。月余得痫疾危甚。群医束手。虞世独以为必无可虑。不三日王薨。信乎医之难也。(老学庵笔记)

  周密曰。初虞世所集养生必用方。戒人不可妄服金虎碧霞丹。乃详其说云。状元王俊民字康侯。为应天府发解官。得狂疾。于贡院中。尝对一石碑。呼叫不已。碑石中若有应之者。亦若康侯之奋怒也。病甚不省觉。取书册中交股刀。自裁及寸。左右抱持之。遂免出试院。未久,疾势亦已平复。起居饮食如故。但 不乐。徐医以为有疾。以碧霞金虎丹吐之。或谓心藏有热。劝服治心经诸冷药。积久为夜中洞泄。气脱肉消。食不前而死。(齐东野语)

  〔续必用方〕艺文略一卷 佚〔庞氏(安时)验方书〕宋志一卷 佚〔庞氏家藏秘宝方〕书录解题五卷 佚陈振孙曰。蕲水庞安时安常撰。安时以医名世。所着书传于世者。惟伤寒论而已。此书。南城吴炎晦父录以见遗。

  〔主对集〕一卷 佚宋史本传曰。观草木之性。与五脏之宜。秩其职任。官其寒热。班其奇偶。以疗百病。着主对集一卷。

  〔杨氏(康侯)护命方〕读书志五卷 佚〔通神论〕读书志十四卷 佚赵希弁曰。杨氏护命方五卷。通神论十四卷。上皇朝杨退修撰。退修以岐伯语五运六气。以治疾病。后世通之者。唯王冰一人而已。然犹于变迁行度。莫知其始终次序。故着此方论云。

  黄庭坚序曰。天下之学。要之有宗师。然后可臻微入妙。虽不尽明先王之意。惟其有本源。故去经不远也。

  今夫六经之旨深矣。而有孟轲荀况两汉诸儒。及近世刘敞王安石之书。读之亦思过半矣。至于文章之士难矣。而有左氏庄周董仲舒司马迁相如刘向扬雄韩愈柳宗元。及今世欧阳修曾巩苏轼秦观之作。篇籍具存。法度粲然。可讲而学也。惟神农黄帝岐伯雷公之书。秦越人淳于意皇甫谧张机之论。儒者罕学。学之亦不能到其渊源。近世黎阳高若讷号邃于医方。若讷既没。亦不得其传焉。余有方外之友。曰杨介。尝谓余言本草素问之意。且曰。五运六气。视其岁而为药石。虽仲景犹病之也。至于本草。则仲景深矣。余涉世故多。未能从介学之。衰老窜逐戎 。

  瘴疠侵陵。生意无几。恨不早从杨君之学也。今年以事至青神。有杨康侯子建者。以其所论著医。惠然见投。悉读之。而其说汪洋。蜀地僻远。无从问所不知。子建闭户读书。贯穿黄帝岐伯无师之学。至能如此。

  岂易得哉。然其汤液。皆以意调置。则不能无旨矣。方皆圣贤妙于万物之性者。然后能作而巧者述之。而世之者也。今子建发五运六气。叙病裁药。错丝以针艾之方。与众共之。是亦仁人之用心云尔。(豫章别集)

  按是书赵希弁称杨退修所着。据黄鲁直序。杨名康侯。字子建。乃着十产论者。然则退修当是康侯别字。或其所自号也。

  〔阎氏(孝忠)重广保生信效方〕宋志一卷 佚刘 曰。保生信效。阎孝忠编。孝忠字资钦。许昌人。

  〔董氏( )香港脚治法总要〕(书录解题。作董汲。)宋志一卷 未见叶少蕴曰。余崇宁大观间。在京师。见董汲刘演辈。皆精晓张仲景方术。试之数验。非江淮以来俗工可比也。

  (避暑录话)

  四库全书提要曰。香港脚治法总要二卷。宋董汲撰。汲字及之。东平人。始末未详。钱乙尝序其 疹论。则其着书。在元 元丰之间。是书。书录解题作一卷。宋史艺文志亦同。久无传本。今从永乐大典所载。排纂成帙。

  以篇页稍繁。分为二卷。上卷论十二篇。大旨谓香港脚必由于风湿。风湿兼有冷热。皆原本肾虚。阴阳虚实。病之别也。春夏秋冬。治之异也。高燥卑湿。地之辨也。老壮男女。人之殊也。说赅备矣。下卷方四十六。独活散。

  木香散。传信方防风粥。桑枝煎。专治风。天麻丸。茴香丸。鸟蛇丸。趁痛丸。专治湿。薏苡仁汤。海桐皮散。

  木瓜丸。治风湿相兼。独活寄生汤。石楠丸。牛膝丸。治风湿挟虚。金牙酒。治风湿瘴疠。八味丸。肾沥汤。地黄粥。治虚。神功丸。麻仁丸。三脘散。大黄汤。治实。属阴者兼冷。木香饮子。治其偏于阴也。属阳者兼热。

  红雪治其偏于阳也。绛宫丸。白皮小豆散。木通散。治其属于阴阳。而兼淋闭者也。松节散。食前丸。食后丸。橘皮丸。

  治寻常法也。三仁丸。润肠丸。五柔丸。治老人血枯法也。天门冬大煎。则为总治法。淋渫蒸熨五方。则为外治法。而以针灸法为始。原序。方有一十九门。大约不出于此。即阙佚亦 矣。考香港脚。即素问所谓厥疾。至唐始有此名。治法亦渐以详备。然李暄及苏敬徐王唐侍中诸家之书。今多不传。独汲此帙尚存。颇为周密醇正。观其自述。称尝患此疾至剧。因深思其源。遂得秘要。殆所谓三折肱。而为良医者欤。今特录而存之。以备专门之一种焉。

  〔旅舍备要方〕 宋志一卷 佚刘 曰。旅舍备急方。疮疹论二书。皆隐士董汲撰。汲字及之。东平人。

  四库全书提要曰。旅舍备要方一卷。宋董汲撰。陈振孙书录解题。载有董汲小儿 疹论。香港脚治法。不及此书。然宋史艺文志载之。卷帙亦同。盖陈氏偶未见也。汲因客途猝病。医药尤难。特集经效之方。百有余道。内如蚰蜒入耳。

  及中药毒。最为险急。而所用之药。至为简易。其杂伤五方。

  古书不少概见。今亦罕传。万见奇特。盖古所谓专门禁方。

  用之则神验。至求其理。则和扁有所不能解。即此类也。至于小半夏汤。五苓散。两方本于汉之张机。今以半夏汤治湿痰。仍其本法。至五苓散。本治伤寒汗后不解。及有水气之病。今书中引为通行利水之剂。殆亦变通用之。如河间益元散。本双解半表半里之伤寒。而后人取以医暑欤。其治中暑一方。似即李泉清暑益气汤之蓝本。其无比香薷散。与后来局方。稍有出入。盖亦本古方为加减。然云治两脚转筋疼痛。而反去主治之木瓜。则不解其故矣。小儿一门。大概与同时钱乙药证直诀相出入。第以柔脆之肠胃。而多用腻粉朱砂诸峻药。古人气浓。服之无妨。在后来亦未可概施也。原本久佚。今从永乐大典收掇排纂。

  得方尚几五十。仍旧目分为一十二类。其触寒心痛,厥风涎潮等证。有录无书。无从校补。则亦阙焉。

  〔谭氏(永德)殊圣方〕佚刘 曰。洪农谭永德撰。永德。沛国下邳人。(幼幼新书)

  〔陈氏(师文)校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宋史五卷 佚陈师文等表曰。昔神农尝百草之味。以救万民之疾。周官设疾医之政。以掌万民之病。着在简编。为万世法。

  我宋勃兴。神圣相授。咸以至仁浓德。涵养生类,且谓札瘥荐臻。四时代有。救恤之术。莫先方书。故自开宝以来。早敕近臣。雠校本草。厥后纂次神医普救。刊行太平圣惠。重定针艾俞穴。校正千金外台。又作庆历善救。

  简要济众等方。以□天下。或范金揭石。或镂板联编。是虽神农之用心。成周之致治。无以过也。天锡神考。睿圣承统。其好生之德。不特见于方论而已。又设太医局熟药所于京师。其恤民瘼。可谓勤矣。主上天纵深仁。考述前列。爰自崇宁。增置七局。揭以和剂惠民之名。俾夫修制给卖。各有攸司。又设收买药材。所以革伪滥之弊。

  比诏会府。咸置药局,所以推展祖考之德泽。可谓曲尽。然自创局以来。所有之大。或取于鬻药之家。或得于陈献之士。未经参订。不无舛讹。虽尝镂板颁行。未免传疑承误。故有药味。脱漏铢两过差。制作多不根据经。祖袭间有伪妄。至于贴榜。谬戾尤多。殆不可以一二举也。顷因条具。上达朝廷。继而被命。遴撰通医。俾之刊正。

  于是请书监之秘文。采名贤之别录。公私众本。搜猎靡遗。事阙所从。无不研核。或端本以正末。或溯流以寻源。订其讹缪。折其淆乱。遗佚者补之。重复者削之。未阅岁而书成。缮写甫毕。谨献于朝。将见合和者。得十全之效。饮饵者。无纤芥之疑。颁此成书。惠及区宇。遂使熙丰惠民之美意。崇观述事之洪规。本末巨细。无不毕陈。纳斯民于寿康。召和气于穹坏。亿万斯年。传之无极。岂不韪欤。将仕郎。措置药局。检阅方书。陈承。

  奉议郎。守太医令。兼措置药局检阅方书裴宗元。朝奉郎。守尚书库部郎中。提辖措置药局。陈师文。谨上。

  赵希弁曰。和剂局方十卷。上大观中。诏通医。刊正医局方书。阅岁书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损七十余方。

  陈振孙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六卷。库部郎中陈师文等校正。凡二十一门。二百九十七方。其后时有增补。

  王应麟曰。大观中。陈师文等校正和剂局方五卷。二百九十七道。二十一门。绍兴六年正月四日。置药局四所。其一曰和剂局。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三日。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监本药方颁诸路。

  宋史高宗纪曰。绍兴二十一年二月乙卯。诏诸州。置惠民局。官给医书。周密曰。和剂局方。当时精集诸名方。凡经几名医之手。至提领以从官内臣参校。可谓□矣。然其间差讹者。亦自不少。且以牛黄清心丸一方言之。

  凡用药三十九味。其间药味寒热讹杂。殊不可晓。尝见一名医云。此方是前八味。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后。

  凡二十一味。乃补虚门中山芋丸。当时不知缘何误写。在此方之后。因循不曾改正。余因其说而改之。信然。凡此之类。必多有之。信乎误注本草。非细故也。(癸辛杂识)

  刘桂曰。或问云。和剂局方。丹溪发挥辨之详矣。戴原礼乃丹溪高弟。今观其所着证治要诀方论。皆祖局方。何也。余曰。局方亦何负于人哉。前后活人。不知其几。

  丹溪但辨其用药者误耳。非方之罪也。血虚证。不宜用香燥之剂。痿痹证。不可混作风治。亦何尝屏弃之乎。今人遂以局方例不可用。或者有宜北不宜南之说。殊不知内经治寒以热。治热以寒。微者逆之。甚者从之。权变得宜。消息以为治要。可限以南北之方。而无寒热之异哉。原礼盖得丹溪之心法者。其有取于局方。非苟然也。(续医说)

  按是书。据宋志及王海。旧系五卷。书录解题。作六卷者。或析目录。别为一卷欤。至读书志。作十卷。恐是误写。徐春甫以裴陈二氏。并为名起。不知何据。弟坚曰。王应麟以和剂惠民二局,为绍兴中所置。据陈师文等表。有崇宁增置七局。揭以和剂惠民之名语。则盖不创于绍兴也。详宋史职官志曰。崇宁中。置药局七所。添丞一员。点检。宣和三年。减置。仍知二局是宣和所罢。而至绍兴更置和剂局。改熟药所。为惠民局矣。张海鹏学津讨源所辑增广本局方跋云。宋崇宁中。暑七局。始有和剂之名。绍兴间。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未为至当也。陈表又云。崇宁以来。所有之方。或取于鬻药之家。或得于陈献之士。未经参订。不无舛讹。虽尝镂板颁行。

  未免传疑承误云云。赵希弁亦称。大观中。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书。而校正增损。然则是书非 出师文等。崇宁以后。既为刊本。师文因以重修者。故宋志冠以师文校正字也。

  〔增广校正和剂局方〕五卷 存按是书。往岁姬路侯大夫川合元升(鼎)得之西京书估。以赠于先子。盖南宋 本也。校通行本。无窦庆以下方。虽有绍兴续添。别不标识。至诸家名方。不题吴直阁增字。则知绍兴中吴直阁所增广也。然兹本不载其名字。所谓吴直阁者。难识为何人。且兹本但题增广校正。无太平惠民字。与读书志所载符。弟坚曰。玉海。书录解题。并称师文等旧本。凡二百九十七方。二十一门。今通行本。大观旧方。与续添虽各为区别。溢出二方。至分类仅十四门。其旧不可复睹。特至兹本。了然可辨。与幼幼新书引合。其存旧色者。无疑矣。详玉海称二十一门并其目录而言。今兹本诸风一切气痼冷妇人篇题下。无附香港脚脾胃消渴产图字。大小篇目。共二十一门。而治伤寒后。

  有脾胃一门。照通行本。知是绍兴所添。若其诸方无重见者。间与通行本不同。有参苓饮子。(伤寒诸家名方)

  思食丸。(一切气诸家名方)降气汤。(诸汤诸家名方)三方。无四斤铁弹黑龙三丸。(诸风)渗湿汤。冰黄散。

  (伤寒)丁香脾积丸。(一切气)二陈汤。(痰饮)水煮木香丸。缚虎丸。(泻痢)寸金丸。夺命丹。(杂病)

  化毒排脓内补十全散。没药降圣丹。(疮肿)牛膝汤。济危上丹。琥珀黑龙丹。济阴丹。琥珀黑散。术香散。竹茹汤。(妇人)人参散。钱氏白术散。(小儿)清远香。(香方)凡二十二方。又一切气感应丸。至红丸子。共十三方。吴直阁如神丸。别为脾胃不和门。诸局麝香苏合香丸。(一切气)吴大香连丸。(泻痢)在大观方内。

  大观生气汤。(一切气)在绍兴方内。绍兴温肺汤。(痰饮)大观七枣汤。(泻痢)淳 春雪膏。(眼目)硼砂散。(咽喉)宝庆至圣保命丹。挨积丸。(小儿)在诸家名方内。盖通行本所错。宜订正焉。又通行本牛黄清心丸。其药味次第。征周氏杂识不同。今兹本则否。前八味。为牛黄。金箔。麝香。犀角。雄黄。龙脑。羚羊角。

  蒲黄。后二十一味。与大山芋丸同。但有黄芩。无熟干地黄。为异。是则合乎杂识所云。先子尝以此八味。疗中风及惊痫。殊有神验。此等关系匪轻。所以医方之书,必贵古本也。

  〔许氏(洪)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佚自序曰。本草一编。实医家之本根。肇于黄帝岐伯。而大备于我宋。若昔圣贤。其于制方之始。虽曰神融心会。与造化合其妙。然药之君臣佐使。寒温良毒。与夫治疗之所主。凡识其性而用之。各当其宜者。皆自本草中来。后世用方。讵不可于此而究心焉。不然。则纸上之传。有如药之舛讹。(谓如以黄芩为黄 。是也。性之冷热。甚于水火。若此之类。不可缕载。始举其大略如此。)分两之差误。

  (谓加以一钱为一两。以一分为一斤。是也。古人处方之意多不口或少不口增。此尤不可不察。)往往皆莫敢是正。不知冷热相反。多寡不称。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以此疗疾。无益有伤。虽曰据方炮制。对证投饵。其与实实虚虚。损不足补有余者。何以异。洪袭父祖业三世矣。今古方书。无不历览。就其径而效神者。惟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为之最。所恨枝行日久。乌马失真。洪于供职暇日。谨证以监本。精加校定。尚虑或者以为出己意之私。

  于是按诸家本草所载。具注药注于逐品之下。将使业医者。朝夕玩味。自然默会前人制方妙处。是书之成。上足以仰赞圣朝惠朝之万一。跻天下于寿域。兹实其喈。下足以为良医箧笥之宝。其或诊病有浅深。用药合加减。变而通之。无施不可,非特此尔。卫生君子。傥一过目。亦可以释夫未达之疑。仍并将吴直阁得效名方。及诸局经验秘方。各随条类。附于本方之下。又编次和剂指南总论。以冠帙首。期与并行于时。此区区蝇附骥尾之愿也。

  洪欲畀之书市。深恐急于财利者漫不加意。复蹈前车之覆。则亦洪之罪也。令敬委积庆名家。以阴 为念者。锓木以传。庶几志与我同。不至灭裂以误天下。扁鹊仓公傥复生斯世。必深嘉洪之用心。时嘉定改元。岁在戊辰日南长至。敕授太医助教。前差充四川总领所。检察惠民局许洪谨书。

  〔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指南总论〕三卷 存〔卢氏(祖常)拟进太平惠民和剂类例〕佚按是书世无传本。祖常于其所着续易简方中。每言及之。盖似评论病证,以辨治方者矣。

  〔亡名氏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 存朱彝尊跋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载晁氏读书后志。陈氏书录解题。宋艺文志。作五卷。按宋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于是库部郎中陈师文等校正。类分二十一门。录方二百九十有七。然则是书成于汴都也。

  今考王氏玉海置药局四所。其一曰和剂局。在绍兴六年正月。至若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在绍兴十八年又八月。盖师文等校正本。实止五卷。其后添补绍兴宝庆淳 诸方。暨吴直阁方诸局方。故增益至十卷尔。予家所藏。

  乃元时雕本。后附太医助教许洪指南三卷。系建安高氏日新堂板行。

  四库全书提要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旧本题宋库部郎中提辖措置药局陈师文等奉敕编。

  案王应麟玉海云。大观中。陈师文等。校正和剂局方五卷。二百九十七道。二十一门。晁公武读书志云。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书。阅岁书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损七十余方。又读书后志曰。太医局方十卷。元丰中。诏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下太医局验试。根据方制药鬻之。仍摹本传于世。是大观之本。实因神宗时旧本重修。

  故公武有校正增损之语也。然此本止十四门。而方乃七百八十八。考玉海。又载绍兴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三日。

  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监本药方颁诸路。此本以太平惠民为名。是绍兴所颁之监本。非大观之旧矣。其中又有宝庆淳 续添诸方。更在绍兴之后。兼附用药总论指南三卷。皆从图经本草。钞撮增入。亦不知何时所加。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和剂局方。其后时有增补。殆指此类欤。戴良九灵山房集。有丹溪翁朱震亨传。曰。时方盛行陈师文裴宗元所定。大观二百九十七方。翁穷昼夜是习。既而悟曰。操古方以治今病。其势不能以尽合。苟将起度量。立规矩。

  称权衡。必也。素难诸经乎。又称震亨得罗知悌之学以归。诸医泥陈裴之学人。闻其言。大惊而笑且排。及治许谦末疾良验。笑且排者。始皆心服。是此书盛行于宋元之间。至震亨局方发挥出。而医学始一变也。又岳珂 史曰。和剂局方。乃当时精集诸家名方。凡几经名医之手。至提领以从官。内臣参校。可谓精矣。然其间差讹者。

  亦自不少。且以牛黄清心丸一方言之。凡用药二十九味。寒热讹杂。殊不可晓。尝见一名医云。此方只前八味。

  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补虚门中山芋丸。当时不知缘何误写。在此方之后。因循不曾改正。

  余因其说而考之。信然。如此之类。必多有之云云。是并不能无所舛误矣。然历代相传。专门禁方。多有是焉。

  在用者详审而已。必因噎而废食。则又一偏之见矣。

  张海鹏跋曰。宋崇宁中置七局。始有和剂之名。绍兴间。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取崇观以来所收局方。

  分门编纂。名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分十四门。七百八十八方。盖有绍兴至宝庆淳 。时有增补。非大观中二百九十七道之旧也。今此本十四门。除产前产后二方。胎神游方催生符。及后附四香。不可谓之方外。止六百七十四方。名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后有图经本草。药性总论三卷。无指南之名。既云增广。

  而与无增广二字之本。转少一百十四方。岂陈裴而后。又有从而详校增减者欤。癸辛杂志谓。清心丸二十九味。

  止前八味。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山芋丸所误入者。今此本牛黄清心丸所载。药味次弟。自牛黄至蒲黄。已十九味。后十味以干山药而止。与癸辛杂志所云不同。其为后人重订之本可知也。要之此书。虽有朱丹溪驳辨。然当时精簇方。几经名医之论定。献于朝。行于世。所谓得十全之效。无纤芥之疑者。苟非实有足以惠民。岂竟为纸上空谈。以误世哉。虽传写或间有讹误。不可因噎而废食。余因久无刊刻之家。抄录不无亥豕。所以校对至再至三。以期详慎无误。而付之梓。尚望好我者。惠我古本。

  俾随时订正。幸甚幸甚。乙丑四月。虞山张海鹏识。

  按太医局方。与和剂局方。本自不同。提要误以此书为神宗时旧本重修。疏甚。

  〔增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 存按是书。不知修乎何人。盖许洪所注。止于吴直阁得效名方。及诸局经验秘方。兹本并宝庆淳 增添新方。

  俱加笺解。则宋季人所续修。卷首犹题洪名衔。

  〔朱氏(震亨)局方发挥〕一卷 存朱震亨曰。和剂局方之为书也。可以据证检方。即方用药。不必求医。不必修制。寻赎见成丸散。病痛便可安痊。仁民之意。可谓至矣。自宋迄今。官府守之以为法。医门传之以为业。病者恃之以立命。世人习之以成俗。

  然予窃有疑焉。何者。古人以神圣工巧言医。又曰。医者意也。以其传授虽的。造诣虽深。临机应变。如对敌之将。操舟之工。自非尽君子随时反中之妙。宁无愧于医乎。今乃集前人已效之方。应今人无限之病。何异刻舟求剑。按图索骥。其偶然中难矣。

  张介宾曰。局方一书。虽云多用热涩。然于实热新邪。岂云皆用此法。观其所载太平丸。戊己丸。香连丸。

  薷苓汤之类。岂非以寒治热者耶。又若真人养脏汤。大己寒丸。胡椒理中汤之类。皆有可用之法。其中随证酌宜。顾在用之者何如耳。岂局方专以热涩为用。而可斥其非耶。且是书之行。乃宋神宗诏天下高医。各以效方奏进而成者。

  此其中或过于粉饰者。料不能无。而真效之方。必亦不少。第在丹溪之言火多者。谓热药能杀人。而余察其为寒多者。则但见寒药之杀人耳。明者其深察之。(景岳全书)

  四库全书提要曰。局方发挥一卷。元朱震亨撰。以和剂局方。不载病源。止于各方下。条列证候。立法简便。

  而未能变通。因一一为之辨论。大旨专为辟温补。戒燥热而作。张介宾景岳全书云。局方一书。宋神宗(案此方。

  成于徽宗之时。介宾以为神宗。殊为舛误。谨附订于此。)诏天下高医。奏进而成。虽其中或有过于粉饰者。神效之方。亦必不少。岂可轻议。其意颇不以震亨为然。考震亨之学。出于宋内官罗知悌。知悌之学。距河间刘完素。仅隔一传。完素主于泻火。震亨则主于滋阴。虽一攻其有余。其剂峻利。一补其不足。其剂和平。而大旨不离其渊源。故于局方香窜燥烈诸药。谆谆致辨明。以来沿其波者。往住以黄柏知母。戕伤元气。介宾鉴其末流。

  故惟以益火为宗。掊击刘朱。不遗余力。其以冰雪凛冽为不和。以天睛日暖为和。取譬固是。然清风凉雨。亦不能谓之不和。铄石流金。亦不能强谓之和。各明一义而忘其各执一偏。其病实相等也,故介宾之说。不可不知。

  而震亨是编。亦竟不可废焉。

  〔亡名氏诸家名方〕书录解题二卷 佚陈振孙曰。福建提举司所刊。市肆常货。而局方所未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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