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纲目卷六盗汗

伤寒论纲目卷六盗汗

  卷六 盗汗

  附录李氏汗后不解治法

  李中梓曰。汗后不解者。或表邪未尽。或邪传于里。或邪气乘虚内客。故虽汗而病仍不解也。

  汗后脉大如疟状。再汗之。桂枝二麻黄一汤。汗后心下痞硬。呕吐不和。大柴胡汤。大汗。大烦渴。

  而脉大。人参白虎汤。汗后恶热。脉实。调胃承气汤。汗出而喘。无大热。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大汗出。胃干。欲饮水。少少与之。汗出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五苓散。汗后脉洪数。烦渴。五苓散。汗后胀满。浓朴生姜人参汤。汗太多。心悸发颤。桂枝甘草汤。汗后恶寒。表虚也。

  脉细神倦。芍药甘草附子汤。太阳汗出不解。发热心悸肉 。真武汤。汗后身痛脉沉。桂枝加芍药人参汤。汗后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下利恶寒。四逆汤。汗后脐下悸。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卷六

  可汗

  【纲】仲景曰。太阳病。外症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

  【目】许叔微曰。太阳表症者。恶寒是也。问。三阴有可汗者乎。答曰。阴病不当发汗。发汗则动经。然太阴脉浮。

  少阴发热。亦须微微取汗。但不正发汗耳。大抵风寒中人。与营卫俱薄而发热。又未曾行诸汗药。虽无阳症。须少汗解逐之。王叔和云。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故知初病脉沉细数。虽里不消。本表中风寒。须温覆少汗而解。

  柯琴曰。此条是桂枝本脉。伤寒中风杂病。皆有外症。太阳主表。表脉咸统于太阳。然必脉浮弱。可用此解外。如但浮不弱。及浮而紧。便是麻黄症。要知本方只是外症之虚者。

  【纲】仲景曰。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目】王肯堂曰。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 然一时间许。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重发汗。汗多者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凡服汤发汗。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仲景论。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症良验。

  柯琴曰。此条因余热。卫解而营未解。故用桂枝更汗也。凡曰桂枝汤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不解。仍与桂枝汗。解后复烦。更用桂枝者。活法也。麻黄脉症。但可用桂枝更汗。不可先用桂枝发汗。且服麻黄复烦。可更用桂枝。用桂枝复烦。不得更用麻黄。又活法中定法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浮脉者不愈。浮为在外。当须解外。则愈。

  宜桂枝汤。

  【目】张元素曰。仲景凡为汗症关防。无所不备。且如太阳中风。桂枝汤主之。加喘者。桂枝加浓朴杏子汤。有汗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形如疟。且二三度发。桂麻合半汤。日再发者。桂枝二麻黄一汤。脉微弱者。

  不可汗。桂枝二越婢一汤。至于伤风。KT KT 无汗恶风者。葛根汤。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复加烦躁者。大青龙汤。随其所感轻重。用众理以应之。可见汗症中间。其周详整密。无所不至矣。

  张兼善曰。误下后脉仍浮。可知表症未解。阳邪未陷。只宜桂枝解外。勿以脉浮而用麻黄。下后仍可用桂枝。乃见桂枝方之力量。

  【纲】仲景曰。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大便圊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目】朱震亨曰。伤寒前三日。法当汗。可用双解散。连进数服。必愈。

  李 曰。服药而不得汗。当用蒸法。陶氏再造散主之。

  柯琴曰。此辨太阳阳明之法。太阳主表。头痛为主。阳明主里。不大便为主。阳明亦有头痛。

  浊气上冲也。太阳亦有不大便。阳气太重也。七日不大便。病在里。则头痛身热属阳明。外不解由内不通也。若下之。大便去。则头痛身热。病仍在表。仍是太阳。宜桂枝汗之也。

  本条当有汗出症。故合用桂枝承气。

  【纲】仲景曰。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麻黄汤。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目】李 曰。太阳病。脉浮紧者。宜汗。汗之不解者。再汗之。若失其汗。则寒邪传经。当看传过何经。变出何病。若因汗而反下渗。表邪乘虚内陷。则热蓄于里。变为瘀血懊 痞气结胸等症。

  鳌按。脉言浮。浮而有力者。言数。是由于发热者。故为热在表。故可发汗。

  【纲】仲景曰。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症仍在。此当发其汗。

  麻黄汤主之。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

  【目】张介宾曰。各经表症。凡有汗出不彻者。皆未足言汗。盖邪未尽去。其人必身热不退。

  而仍觉躁烦。或四肢酸疼。坐卧不安者。以汗出不彻故也。何从知之。但诊其脉紧不退。及热时干躁无汗者。即其症也。仍宜汗之。如果汗透而热仍不退。或汗后身热愈甚者。是即所谓阴阳交。魂魄离。大凶之兆。凡汗之不彻者。其故有三。如邪在经络筋骨。而汗出皮毛者。此邪深汗浅。卫解而营不解。一也。或以十分之邪。而出五分之汗。此邪重汗轻。二也。或寒邪方去。犹未清楚。遽起露风。因虚复感。此新旧相踵。三也。凡遇此当详辨。而因微甚以再汗也。取汗之法。当取于自然。不宜急暴。但服以汤剂。盖令温暖。使得津津微汗。令稍久之。则手足俱周。遍身通达。邪无不散矣。若一时逼之。如淋如洗。则急遽间。卫气已达。而营气未周。反有不到之处。且恐大伤元气。非良法之。

  【纲】仲景曰。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仁承气汤。

  【目】柯琴曰。此阳气太重。标本俱病者。然病自外来者。当先审表热之重轻。以治其表。继攻其里之结血。此以尚未可攻。知其为未下症。(读书之法)

  卷六

  不可汗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者。此无阳也。不可发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汤。

  【目】朱肱曰。春不可大发汗。以阳气尚弱。不可急夺。使阴气胜。于时天寒初解。营卫腠理俱缓。可用小柴胡汤之类治之。冬不可汗者。以阳气伏藏。不可妄扰。不论伤寒中风。以轻药解利之。伤寒无汗者。只与桂枝麻黄合半汤。伤风有汗。只与柴胡桂枝汤。或得少汗而解。或无汗而解。势甚者不拘。此夏月天气大热。玄府开。脉洪大。宜正发汗。但不可用麻黄桂枝热性药。须麻黄桂枝汤加黄芩、石膏、知母、升麻也。夏月有麻桂症。不加黄芩辈。转助热气。便发斑黄也。白虎汤虽可用。然治中暑。与汗后。一解表药耳。

  白虎未能驱逐表解。况夏月阴气在内。或患热病。气虚人妄投白虎。往往有成结胸者。以白虎性寒。

  非治伤寒药也。其人当汗而衄血下血者。不可表也。桂枝汤。坏病者。不可表也。知犯何逆。临症治之。妇人经水适来。不可表也。表则郁冒不知人。此为表里俱虚。故令郁冒也。风温者。不可表也。葳蕤汤。湿温者。不可表也。苍术白虎汤。虚烦者。不可表也。竹叶汤。以诸虚烦热。与伤寒相似。然不恶寒。身不疼。故知非伤寒。不可汗也。头不疼。脉不紧。故知里不实。不可下也。

  病患腹间左右上下。有筑然动气者。不可汗也。方治。详在动气本条。以此见古人慎用表药也。

  张云岐曰。太阳症。非头疼项强。不可发汗。非身热恶寒。不可发汗。非脉浮。不可发汗。

  【纲】仲景曰。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当须识此。勿令误也。

  【目】李中梓曰。无表症。不可汗。脉沉。不可汗。尺脉迟。不可汗。脉微弱。虽恶寒。不可汗。汗家。不可重汗。太阳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心下痞。不可汗。脉弦细。头痛而热。属少阳。不可汗。

  【纲】仲景曰。疮家身虽疼。不可发汗。汗出则痉。

  【目】汪昂曰。疮家虽伤寒身痛。不可发汗。发汗则痉。表虚热聚。故生疮。汗之则表愈虚。

  热愈甚而生风。故变痉也。衄家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阴阳俱虚也。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亡耗津液。反增客热也。尺脉迟。不可发汗。以营弱血少故也。脉沉迟为在里。反发其汗。

  则津液越出。大便难。表虚里实。必谵语也。咽燥喉干。不可发汗。津液不足也。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四肢厥冷。肺肾虚寒也。下利虽有表症。不可发汗。汗出必胀满。

  走津液而胃虚也。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汗者心之液。心亡血液故乱也。

  【纲】仲景曰。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使汗出愈。

  【目】闵芝庆曰。可汗者。脉症全在表也。若太早太过。津液竭而变生焉。有不可汗者。诸虚百损。咽干口燥咽痛。疮疡淋沥。经水适至。诸失血。吐沫咳嗽。坏病。脉迟微涩。或厥而脉紧。

  俱宜和解。不宜汗。若强发之。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而死。

  鳌按。本条曰里虚。只重在里。表里实。表字带言耳。盖表者。身也。里者。心也。表里字。

  即顶上身重心悸身心二字言。若心悸由于水气者。亦须发汗。但曰尺脉微。则明言心液虚矣。如何与悸由水气者同用汗法。

  【纲】仲景曰。脉浮紧者。法当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迟者。不可发汗。以营气不足。

  血少故也。

  【目】鳌按。此与上条。单论脉法本当发汗者。然上以尺中微为里虚。而不可汗。此以尺中迟为营气不足。亦不可汗。盖此二者。虽发其汗。而一则心液虚。一则营气虚。俱不能作汗。徒使正气益耗耳。

  【纲】仲景曰。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发汗。更下。更吐也。

  【目】张介宾曰。脉有忌汗者。如论曰。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不可更汗吐下。太阳病。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脉微弱。为无阳。不可发汗。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汗则寒栗不能自还。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里。不可汗。汗亡津液。必大便难而谵语。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以亡阳故。尺脉弱而无力。切不可汗下。尺中迟。

  不可汗。以荣气不足血少故。按以上忌汗诸脉。可见仲景大意。故凡治伤寒。但见脉息微弱。及沉细无力者。皆不可任意发汗。然欲去外邪。又非汗不可。而仲景云。脉微弱者。不可发汗。夫脉弱非阳。既不可用寒凉。而寒邪在表。又不可用攻下。然则舍汗又将何法以治此表邪乎。不知温中即所以散寒。强主即可以逐寇。此仲景之意。岂不尽露于言表乎。且凡病外感而脉见微弱者。其汗最不易出。其邪最不易解。何也。以元气不能托送。即发亦无汗。邪不能解。则愈发愈虚。而危亡立至。夫汗即血。由于营也。

  营本乎气。由乎中也。未有中气虚而营能盛者。未有营气虚而汗能达者。脉即营之外候。脉既微弱。

  元气可知。元气愈虚。邪愈不解。所以阳症最嫌阴脉也。凡治表邪之法。如果邪实无汗。则发散为宜。有汗而热不除。

  则和解为宜。元虚而邪不能退。

  则急培其根本。以待其自解自汗。此逐邪三昧。万全之法也。若但见其外。不见其内。不论症之阴阳。脉之虚实。但知寒凉可以退热。但知发散可以解表。不知元阳一败。危立至矣。凡发汗太过。

  一时将致亡阳。或身寒而栗。或气脱昏沉。惟煎独参汤饮之。甚者或以四味回阳汤。庶可保全。又有邪本不盛。或挟虚年衰感邪等症。医不能察。但知表症宜解。而发散太过。或误散无效。或屡散不已。遂被其害者有之。或邪气虽去。竟至胃气大伤。不能饮食。渐至羸惫不振者有之。皆过汗之戒也。

  柯琴曰。脉微而无和缓之意。此太阴虚矣。但恶寒而不恶热。是二阳虚矣。阴阳俱虚。当调其阴阳。

  【纲】仲景曰。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无汗而喘。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目】李时珍曰。仲景每于汗下后表不解者。用桂枝更汗。而不用麻黄。此则内外皆热而不恶寒。必其用麻黄汤后。寒解而热反甚。与发汗解半日许复烦。下后而微喘者。不同。发而不得汗。

  或下之而仍不汗。喘不止。其阳气重也。若与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下咽即毙。此汤使温解之方。转为凉散之剂也。

  【纲】仲景曰。酒客病。不可与桂枝汤。得汤则呕。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目】危亦林曰。酒客不喜甘。平日蓄有湿热也。病虽中风。应与桂枝。以不喜甘而不与。正以善桂枝汤之用也。言外当知有葛根芩连之法。

  鳌按。危氏补出葛根芩连之法。若魏伯乡柯韵伯辈俱宗之。凡遇酒客病。使人知所以用药。

  卷六

  自利

  【纲】仲景曰。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

  互相克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目】成无己曰。三者皆为合病下利。一者发表。一者攻里。一者和解。所以不同者。盖以六经言。太阳阳明为表。少阳太阴为半表里。少阴厥阴为里。今太阳阳明合病。为在表者也。虽曰下利。

  必发散经中邪气而后已。故以葛根汤汗之。太阳少阳合病。为半表里。虽曰下利。必和解表里之邪而后已。故以黄芩汤散之。阳明与少阳合病。为少阳邪气入腑者也。虽曰下利。必逐去胃中之实而后已。故以承气汤下之。是三者所以有异也。杂病自利。多责为虚。伤寒下利。有由协热者。表邪传里。里虚协热。则不应下。而便攻之。内虚协热遂利。皆是协热而利之故也。

  下利家。何以明其寒热耶。自利不渴。属太阴。以其脏寒故也。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也。故大便溏。小便自可者。此为有热。自利。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症悉具。此为有寒。恶寒脉微。自利清谷。此为有寒。热后重泄。色黄赤。此为有热。皆可理其寒热也。凡腹中痛转气。下趋少腹者。

  此欲自利也。自利家。身凉脉小为顺。身热脉大为逆。少阴病。脉紧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

  脉紧反去者。此为欲解。下利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是知下利脉大为逆。

  脉小为顺也。自利宜若可温。理中白通诸四逆辈。皆温脏止利之剂。其肠胃有积结。与下焦客邪。

  皆温剂不能止之。必攻泄之。或分利之。而后已。经曰。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宜赤石脂禹余粮汤。复不止。

  当利小便。是利在下焦而聚利者也。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下必痛。口干燥。与下利三部皆平。按之心下硬或脉沉而滑。或不欲食而谵语。或瘥后至年月日复发。此数者。皆肠有积结而须攻泄者也。内经注曰。大热内结。注泄不止。热宜寒疗。伏结须除。以寒下之。结散利止。大热凝内。

  久利泄溏。愈而复发。绵历岁年。以热下之。寒去利止。谓之通因通用。

  喻昌曰。下利不下利。可以辨主风主寒之不同。他条。太阳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盖主风者。风为阳。风性上行。故合阳明胃中之水饮而上逆。此条主寒。寒为阴。阴性下行。故合阳明胃中之水谷而下奔。然上逆则必加半夏入葛根汤。涤饮止呕。若下利。则但用葛根以解两经之邪。不治而利自止。太阳阳明合病下利。表症为多。阳明少阳合病下利。里症为多。太阳少阳合病下利。半表半里之症为多。故用黄芩甘草芍药大枣为和法。

  按太阳阳明合病。阳明少阳合病。俱半兼阳明。所以胃中之水谷不安而必自下利。其不下利者。亦必水饮上越而呕。与少阳一经之症干呕者大不同。然或利或呕。胃中之真气与津液俱伤。急须散邪。所以安其胃。更虑少阳胜而阳明负。即当急下救阳明。

  其取用大承气汤正迅扫外邪。而承领元气之义也。设稍牵泥。则脉之滑数。必变为迟软。下之无及矣。

  魏荔彤曰。太阳阳明有合病。俱属二经之表。同感外邪。然又有太阳少阳二经合病。则三阳首尾。同感阳明。岂能绝类离群。独不病乎。是太少二阳之合病。即三阳俱感之合病矣。或问三阳同病为温症。子何混入伤寒合病内。不知温症之三阳俱病。乃冬伤于寒。春必病温。蕴蓄已久之邪也。

  伤寒之合病。三阳同感。实时俱病。倏忽不时之邪也。其受病之源有不同者如此。既为三阳同感。

  虽名为太少合病。其实阳明独受其邪。其少阳邪多者。则下利。风木克胃土也。其太阳邪多者。

  则呕。表阳郁热而阳明气逆也。下利者。与以黄芩汤。以苦泄少阳之邪。而阳明之邪得下行。呕者。加半夏生姜。以辛散太阳之邪。而阳明之邪不上逆。此黄芩即治挟热利之余法。此半夏生姜。

  即治结胸之余法。变而用之。不过使邪或自上越。或自下泄之意耳。此又见病专受于阳明。而治之仍从太少。盖阳明无所复传之邪。仍自太少宣泄。别无出路。与少阳阳明篇。及少阳篇所言无二也。

  太少二阳合病。病必连及阳明。固已。如其人太阳病全罢。独阳明少阳合病。则又当另为审辨。

  而后可出治无误。或问。太阳罢而阳明少阳病。非所谓少阳阳明乎。何为另名为合病。曰。少阳阳明。

  乃自太阳已传阳明。自阳明又欲传少阳。故名曰少阳阳明。今本三阳同时俱感。而太阳表邪已罢。

  阳明少阳专受其患。所以另名曰阳明少阳合病。未可即谓少阳阳明也。或又问。太阳表邪已罢。

  非传经乎。曰。太阳表邪已罢。自是传经。而此合病。原系三阳同时受邪。即太阳已罢。为传经入里。与太阳递传者。理同而名异。况阳明少阳二经。亦尚各有表邪未解。非同于太阳独受邪者。表邪已罢。传入阳明少阳皆属里症也。表里之间。迥乎不同者如此。知之则阳阴少阳合病之下利。为阳明合少阳在经。表邪作祟。二经同受邪。已见木动克土。肠胃虚风鼓煽作利之义。非同阳明传经。

  腑里藏邪。作利明矣。是当诊以谛之。

  按干刚至健之气。运于地外。而贯于地中。所以统天地而资始生者。故胃中之燥金。即干金之贯于坤土中者也。所以生化乎万物者也。阳明燥金司秋令。万物悦于兑。战于干。二金之气。渐次生水。为贞下起元。可以知人胃中之金气矣。

  【纲】仲景曰。下利。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

  【目】苏颂曰。下利虽有表症。又不可发汗。以下利为邪气内攻。走津液而胃虚也。

  张介宾曰。凡杂症下利。多积于寒。伤寒下利。有寒有热。盖热邪传里。则亦有下利之症。但寒利最多。热利则仅见耳。治者当辨寒热。若误用之。则为害最大。凡伤寒下利。由热邪者。必有烦躁大热。酷欲冷水等症。亦必有洪滑强盛数实等脉。如果表里俱热。方可作火症论。若脉虽数而无力。虽外热而不恶热。内虽渴而不喜冷。此其内本不热。而病为下利者。悉属虚寒。宜四逆汤、理中汤、温胃饮、胃关煎、五苓散之类。或表里寒邪俱盛。则当以麻桂饮相兼用之为最要。若以寒利作热利。妄用寒凉。再损胃气。必死。表里俱病而下利者。虽有表症。所急在里。

  盖里有不实。则表邪愈陷。即欲表之。而中气无力。

  亦不能散。故凡见下利中虚者。速温其里。里实气强。则表自解。温中可以散寒也。脉数。又欲饮水。是诚热矣。然寒邪在表。脉无不数。数而有力者为阳症。数而无力者为阴症矣。泻利亡津液。

  无有不渴。但渴欲饮水。愈多愈快者为阳症。口虽欲水。而腹不欲咽。即非阳症矣。此外如渴欲茶汤者。泻、渴之当然也。不得悉为热症。凡伤寒表邪未解。脉实滑数。喜冷气壮。内外俱热而下利者。宜柴苓煎主之。凡伤寒下利者。本非阳明热邪。不当谵语。今谵语。故知有燥屎当去也。又若少阴下利。心下痛。或硬。必有所积。故亦当下。

  凡利家身凉脉小者为顺。身热脉大者为逆。此以外无表症。而病之在脏者言也。大抵下利一症。

  惟脱气至急。五夺之中。惟此为甚。金匮曰。六脉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利下不禁。脏气既脱。不能治也。

  陈士铎曰。伤寒发热六七日。不下利。忽变为下利。已是危症。若又汗不止。是亡阳也。有阴无阳。死症。急以人参三两。北味一钱。救之可生。若不得参。另用白术、黄 各三两。当归一两。

  白芍五钱。北味一钱。此方补气补血。以救阳气之外越。阳回则汗止。汗止则利亦止也。

  【纲】仲景曰。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直视谵语。下利者死。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脉不还者死。少阴病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目】成无己曰。大抵下利。脱气至急。其或邪盛正虚。邪拥正气下脱。多下利而死。

  陈士铎曰。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何也。盖下多亡阴。宜脉之虚弱矣。今不虚而反实。

  现假实之象也。(须认清)则是正气耗绝。为邪气所障。则正气消。故必死。救之必仍补其虚。

  不必论脉之实与不实也。用还真汤。人参、白芍各一两。

  茯苓二两。此方参固元阳。苓止脱泻。芍生真阴。阴生而阳长。利止而脱固。则正强而邪自败矣。

  假象变为真虚。则死症变为真生矣。

  【纲】仲景曰。问曰。病有结胸。有脏结。其状何如。答曰。按之痛。寸脉浮。关脉沉。名曰结胸。如结胸状。饮食如故。时时下利。寸脉浮。关脉小细沉紧。名曰脏结。舌上白滑苔者。难治。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

  【目】鳌按。上条。病俱重在关脉。一曰沉。虽沉而实大。是寒水留结于胸胁之间者。一曰沉紧。是结在脏而不在腑者。故见症各不同。前贤谓能食而利。亦谓之结。结在无形之气。五脏不通。

  故曰脏结是也。下条。服汤药而利不止。是病犹在胃。以他药下而利不止。则病在大肠矣。石脂余粮汤。所以固脱。利小便。所以分消其湿。此又理下焦之二法也。

  卷六

  协热利

  【纲】仲景曰。太阳病。二三日不得卧。但欲起。心下必结。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结胸。未止者。四日复下之。必作协热利。太阳病。外症未除。而数下之。遂协热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硬。表理不解者。桂枝人参汤主之。太阳病。桂枝症。医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葛根黄连黄芩汤主之。

  【目】张兼善曰。仲景言表症未除而误下之。因致外热未退。内复作利。故云协热下利。此一热字。乃言表热也。非言内热也。夫协者协同之协。非挟藏之挟。即表里俱病之谓。故治此者。

  止有桂枝人参汤一方。其又显然可见。即如成无己曰。表邪传里。里虚协热则利。是亦以表邪为言也。奈何后学不明。止因协热二字。但见作利者。无论表里虚实。

  即认为内热。便云协热下利。且近有不必误下。而妄用芩连治表热者。表症得寒。热愈不退。力致下利。或脾素弱。逢寒即泄者。皆是此症。既见下利。盖云协热。其谬甚矣。独不观仲景桂枝人参汤。岂治内热之剂乎。寒热倒施。杀人多矣。

  柯琴曰。首条。论协热之因。二条。明下利之治。桂枝人参汤。双解表里也。三条。利遂不止。

  所谓暴注下迫。皆属于热。盖微热在表。大热入里者。故与首条脉弱而协热下利不同。

  【纲】仲景曰。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为欲解。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

  必下血。

  【目】王肯堂曰。协热利。热病也。

  卷六

  小便自利小便数

  【纲】仲景曰。太阳病六七日。表症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以热在下焦。小腹当硬。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抵当汤。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小腹硬。小便自利。其人如狂。

  血症也。抵当汤。伤寒有热。小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

  宜抵当丸。

  【目】成无己曰。小便自利。有在表者。有在里者。有热而利者。有寒而利者。六经俱有之症。

  难以概治。宜随所犯而施药可也。

  【纲】仲景曰。太阳中风。火劫。汗后。发黄。欲衄。小便难。头汗出。腹满微喘。口干咽烂。

  或不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可治。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抟。身作疼烦。不能转侧。不呕不渴。脉浮虚而涩者。桂枝附子汤。若其人小便自利。去桂枝加白术汤。

  【目】陶华曰。小便自利者。为津液渗漏。大便必硬。宜以药微下之。其阳明自汗者。复发其汗。津液内竭。屎虽硬。尤不可攻。纵大便难。蜜煎导之。太阴当发黄。其小便利。则湿热内泄。

  不能发黄。惟血症则腹急而如狂。肾与膀胱虚。不能约制水液。二者皆小便自利。若肾与膀胱虚而挟热。热则水道涩。小便不快。故涩淋而数起也。若自汗而小便数。虽有表症。不可用桂枝。以其亡走津液也。若误服之。以甘草干姜汤为治可也。若太阳病。小便自利。以饮水多。心下悸。茯苓桂枝甘草汤。脉浮自汗。小便数。胃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

  【纲】仲景曰。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

  【目】柯琴曰。小便数者。肾与膀胱俱虚而有客热乘之也。太阳阳明二经既虚。致受于客热。

  热则不能制水。故令数。小便热。则水行涩。涩则小便不快。故令数起也。诊其趺阳脉数。胃中热。

  即消谷引饮。大便必硬。小便即数也。

  鳌按。小便数。或在表。或在里。惟三阳有之。三阴则无此症也。

  卷六

  小便不利小便难

  【纲】仲景曰。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无汗。至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

  【目】苏颂曰。小便不利有数种。有因被下者。津液耗于内也。有因汗者。津液亡于外也。有因发黄与痞及热病者。热郁所致。风湿相搏。与夫阳明中风。其小便不利。寒邪所乘。其小便难者。

  亦多由汗下而然。宜详辨之。

  鳌按。湿郁发热。能下行则便利。即内亦解。若小便不利。则湿热内蒸于脏腑者。因黄色外见于皮肤。而发黄矣。

  【纲】仲景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小青龙汤主之。

  【目】陶华曰。小便不利者。邪气聚于下焦。结而不散。甚则小腹硬满而痛。此小便所以不通也。大抵有所不利者。行之有所渗泄也。若饮水过多。下焦蓄热。或中湿发黄。水饮停留。皆以利小便为先。惟汗后亡津液。胃汁干。与阳明汗多者。则以利小便为戒。设或小便不利。而见头汗出者。乃为阳脱关格之疾矣。

  鳌按。水气留而不行。故小便不利。小便不利。故少腹满。此条言小便不利。正欲明少腹满之故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后。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五苓散主之。太阳病。饮水多。小便利者。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目】柯琴曰。发汗后。脉仍浮。而微热犹在表。未尽除也。虽不烦而渴特甚。饮多即消。小便不利。水气未散也。便利便少。双顶饮水多。火用不宣。致水停心下而悸。水用不宣。致水结膀胱而里急也。

  【纲】仲景曰。本以下之。故心下痞。与泻心汤。痞不解。其人渴而口躁烦。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目】鳌按。与泻心汤而痞仍不解。小便仍不利。心下之水气。停结甚矣。

  【纲】仲景曰。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结症也。抵当汤主之。

  【目】吴绶曰。凡伤寒小便不利。当分六经治之。固已。若阴虚火动。小便赤涩不利者。加知、柏、木通、生地。凡内热盛。大便不通。小便赤涩不利者。八正散治之。凡不渴。小便不利者。

  热在血分也。宜知、柏、生地之类。夫膀胱为津液之府。气化而能出也。若汗多者。津液外泄。小便因少。不可利之。恐重亡津液。待汗止。小便自行。又小便自利。亦不可妄利之。恐引热入膀胱。

  则变蓄血。又为害也。

  【纲】仲景曰。风湿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螈 。

  风湿相搏。骨节烦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

  或身微肿者。甘草附子汤主之。

  【目】鳌按。下则大便利。故小便反不利。何者。以肺家之化源不清。胃家之关门不启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拘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目】朱肱曰。伤寒发汗后。汗出多。亡津液。胃中干。故小便不利。医见不利。往往利之。

  误矣。伤寒有不利者。行之。取其渗泄也。有渴而停饮者。有躁而烦渴。有病气去而水气不得行者。

  其表里得见。烦躁口燥。欲饮水。水入即吐。病名水逆。及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欲饮水者。有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并宜五苓散。

  问。小便难。何也。曰。阴虚故也。阴虚者。阳必凑之。为阳所凑也。故小便黄者。中有热也。

  宜滑石、瞿麦辈泻之。

  赵嗣真曰。伤寒小便难。仲景论有发汗漏不止。桂枝加附子汤者。有阳明中风。或脉浮弦大而潮热哕者。或脉浮而紧。误下而成腹满者。又有阳明脉浮迟。饱则微烦头眩者。活人问中。当以传经邪热。与漏风亡阳。分作两条。其桂枝加附子汤。乃亡阳经虚所致。岂得均谓之阴虚阳凑。为有热耶。要当以阳明小柴胡症。及误下症。谷疸症。次于阳凑传邪之下。却别出一条云。外有汗多亡阳。津液不足。亦有小便难者。还以桂枝加附子症属之。若太阳中风。以火劫发汗。则邪风被火热。

  血气流溢。身黄。阳盛阴虚。欲衄。小便难也。若少阴以火劫汗者。则咳而下利。谵语。小便难也。

  若下后小便难有二。一、脉浮迟弱。恶风寒。下之者。则胁满身黄项强。小便难。一、阳明胃实。

  发热恶寒。脉浮紧。下之者。则腹满。小便难。

  卷六

  遗溺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中不仁。面垢。谵语遗尿。自汗者。不可汗。不可下。宜少与白虎汤。风温病。脉浮。自汗出。体重多眠。若下之。则小便不利。直视失溲。

  寸口脉微而涩。微者卫气不行。涩者营气不逮。荣卫不能相将。三焦无所仰。身体痹不仁。荣气不足。则烦疼。口难言。卫气虚。则恶寒。数欠。三焦不归其部。上焦不归者。噫而吞酸。中焦不归者。不能消谷。下焦不归者。则遗溲。

  【目】杨士瀛曰。膀胱潴水。下焦不摄。则亦遗溺。经云。邪中下焦。阴气为栗。足膝逆冷。

  便溺妄出。合用四逆汤。下焦蓄血。小腹结急。小便自利不禁。轻者。桃仁承气汤。重者。抵当汤。

  【纲】仲景曰。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冷。太阳病。火熨其背。

  大汗出。谵语。十余日。振栗下利。欲小便不利。反呕而失溲者。此为欲解也。遗溲狂言。目反直视者。此为肾绝。

  【目】吴绶曰。遗尿者。小便自出不知也。其热盛神昏。遗尿者。为可治。若阴症下寒。逆冷。

  遗尿。脉沉微者。难治。宜附子汤加干姜、益智以温其下。若厥阴囊缩。逆冷。脉微。遗尿者。

  四逆加吴萸汤温之。阳不回者死。凡伤寒汗下后。热不解。阴虚火动而遗尿者。人参三白汤加知、柏。或补中益气汤加知、柏、麦冬、生地、五味之类。若狂言直视。谵语遗尿。此为肾绝。内经言。

  膀胱不利为癃。不约则遗溺。又曰。水泉不止者。膀胱不藏也。言肾与膀胱为表里。肾虚。则膀胱之气不约。故遗尿也。要在滋补膀胱之气。东垣谓溲便遗失。为肺金虚。又当补肺气也。大抵肺虚肾虚热甚者。皆可治。惟肾绝遗尿。则不可治。此下焦气绝。不归其部故也。

  卷七

  过经不解

  【纲】仲景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症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

  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则愈。

  【目】李 曰。伤寒六日传经已遍。七日当解。至十三日以上不愈。谓之过经。汗下失宜。以致邪气流连不已。神昏谵语。胸满潮热。随其表里症见而调之。或从轻再汗再下。如脉乱发躁。尺寸陷者。危。如脉缓安睡。邪未尽者。正未复耳。参胡芍药汤调之。有大便下利而脉和者。诸医以丸药下之。停留余热。凡过经气虚。或加异气。宜与外症参看。

  喻昌曰。过经不解者。由七八日已后。至十三日已后。过一候二候。犹不痊解也。然邪在身中日久。势必结聚于三阳。太阳为多。少阳次之。阳明又次之。及至三阴。则生死反掌。不若此之久持矣。

  程郊倩曰。过经十余日而不知太阳症有未罢。反二三下之。因致变者多矣。后四五日。柴胡症仍在。未有他变。本当行大柴胡两解表里。但其邪屡因误下而深入。即非大柴胡下法所能服。故必先用小柴胡提其邪出半表。然后乃用大柴胡。始合法也。

  【纲】仲景曰。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极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症。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目】喻昌曰。此条有二辨。若曾经大吐下者。邪从吐解。直已入里。可用调胃承气之法。若未经吐下。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伤。溏非下所致。调胃之法。不可用矣。岂但调胃不可用。即柴胡亦不可用。以邪尚在太阳高位。

  徒治阳明少阳。而邪不解耳。解太阳之邪。仲景言之已悉。故此但示其意也。若其人能呕。则是为吐下所伤。而所主又不在太阳矣。

  【纲】仲景曰。伤寒十三日不解。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症。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

  调胃承气汤主之。

  【目】喻昌曰。二条俱见微利之症。难辨其内虚内实。上条。胸胁满而呕。邪凑少阳之表。故欲下之。必用柴胡为合法。若以他药下之。表邪内入。即是内虚。此条。原无表症。虽丸药误下。

  其脉仍和。即为内实也。按仲景下法。屡以丸药为戒。惟治太阳之脾约用麻仁丸。因其人平日津枯肠结。必俟邪入阳明下之。恐无救于津液。故虽邪在太阳。即用丸药之缓下润其肠。俾外邪不因峻攻而内陷也。此等处亦须互参。再按伤寒以七日为一候。其有二三候不解者。病邪多在三阳经留恋。

  不但七日传之不尽。即十三日二十余日。尚有传之不尽者。若不辨症。徒屈指数经数候。汗下展转差误。正虚邪凑。愈久愈难为力。所以过经不解。当辨其邪在何经而取之。仲景云。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即内经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之旨可见。太阳一经。有行之七日以上者。其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以太阳既羁留多日。则阳明少阳亦可羁留。

  过经漫无解期矣。所以早从阳明中土而夺之。俾其不传。此捷法也。若谓六经传尽。复传太阳。必无是理。后人坠落成无己阱中耳。岂有厥阴两阴交尽于里。复从皮毛外再入太阳之事耶。请破此大惑。

  卷七

  合病

  【纲】仲景曰。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辗侧。口不仁而面垢。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

  则额上出汗。手足冷。若自汗出者。

  白虎汤主之。三阳合病。脉浮大在关上。但欲睡眠。合目则汗。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麻黄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少阳负趺阳者。为顺也。

  【目】李 曰。或一阳先病。一阳随病。或二阳同病。或三阳同病。不传者谓之合病。自利者。下利溏泄。三阳合病。寒邪盛而里气不和也。气行下则利。气逆上则呕。太阳合阳明。

  自利恶寒。升麻葛根汤。恶热者。白虎汤。太阳合少阳自利者。黄芩汤。并加半夏生姜。阳明少阳。自利最重。小柴胡合升麻葛根汤。有宜下者。本太阳病。因汗下渗亡津液。胃腑燥实。转属阳明。谓之太阳阳明。脾约丸润之。本少阳病。因汗渗。热入胃腑。大便燥者。大柴胡微下之。本阳明经病。热盛。传入胃腑。谓之正阳阳明。乃本经自病也。宜调胃承气汤从中治之。盖太阳少气。

  少阳少血。惟阳明居二阳之中。气血俱多。所以从中治阳明而不敢犯太阳少阳也。又三阳合病面垢等一条。白虎加人参汤主之。不可汗下。亦从中治也。有宜汗者。表症头疼恶寒未除。为太阳尚未过经。尤宜发汗。如太阳阳明喘而胸满者。麻黄汤。太阳少阳麻黄合小柴胡汤。通用九味羌活汤加石膏、知母、枳壳。盖在经则汗。过经则下也。

  柯琴曰。首条。本阳明病而略兼太少也。虽三阳合病。而阳明症居多。则当独取阳明矣。无表症。则不宜汗。胃不实。则不宜下。此阳明半表里症。

  首条。论病状及治方。

  二条。详病脉。探病情。究病机。必两条合参。而合病之大要始得。

  三条。三阳俱受气于胸中。而部位则属阳明。若喘属太阳。呕属少阳。故胸满而喘者。尚未离乎太阳。虽有阳明可下之症而不可下。如呕多。虽有阳明可攻之症而不可攻。亦以未离乎少阳也。

  四条。不言两经相合何等症。但举下利而言。是病偏于阳明矣。

  五条。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少阳合病。阳明少阳合病。必自下利。则下利似乎合病当然之症。今不下利而呕。又似乎与少阳合病矣。于葛根汤加半夏。兼解少阳半里之邪。便不得为三阳合病。

  六条。两阳合病。阳盛阴虚。阳气下陷入阴中。故自下利。太阳与阳明合病。是邪初入阳明之里。太阳与少阳合病。是邪初入少阳之里。

  七条。两阳合病。必见两阳之脉。阳明脉大。少阳脉弦。此为顺脉。若大而不弦。负在少阳。

  弦而不大。负在阳明。是互相克贼。皆不顺之候。

  鳌按。合病并病。本兼阳明少阳。今但列太阳经者。从其先也。既列太阳。自不必复入阳明少阳款中矣。特志于此。

  卷七

  并病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初得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也。伤寒转属阳明者。其人 然微汗出也。

  太阳与少阳并病。脉弦。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若谵语不止者。刺期门。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头项强而痛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太阳少阳并病。

  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目】许叔微曰。问。三阳有合病并病。何之。答曰。脉浮大而长。头疼腰痛。肌热目疼鼻干者。合病也。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者。并病也。

  三阳皆有合病。惟三阴无合病。不可不知。

  李 曰。并者。催并逼迫之意。始初二阳合病。后一阳气盛。一阳气衰。并归一经独重。初症亦不解罢。阳明并太阳者。太阳症未解。阳明症又至。麻黄汤合升麻。如太阳症重。加太阳经药。阳明症重。加阳明经药。后仿此。少阳并太阳者。太阳症未解。少阳症又至。麻黄汤合小柴胡汤。头痛项强眩冒。如结胸状者。亦宜通用九味羌活汤。少阳并阳明者。为木克土。难治。小柴胡汤合升麻葛根汤。或柴胡升麻汤救之。是并病在表者皆可汗。若太阳症罢。乃入胃腑者。谓之传经症。非并病也。宜酌量攻下。古云。三阴无合病。然三阴亦自有相合并者。但非两感。必无阴经与阳经相合为病之理。

  陶华曰。太阳阳明并病者。如本太阳病发汗。则汗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

  是并归阳明也。太阳症尚在。桂枝麻黄合半汤。太阳症也。大小承气。则是阳明症也。

  柯琴曰。并病与合病异。合则一时并见。并则以次相乘。如太阳之头项强痛未罢。递见脉强眩冒心下痞硬。是与少阳并病。更见谵语。即三阳并病矣。太阳阳明并病。太阳症未罢者。从太阳而小发汗。太阳病已罢者。从阳明而下之。其机于恶寒发热而分也。然阳明之病在胃家实。太阳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恐胃家未实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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