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卷第二十四

医心方卷第二十四

  卷第二十四

  相子生命属十二星法第十五

  《产经》云:命在子,名贪野狼星,悬命皂糸,寿百一岁。忌己卯,护命者成宣子,树为柏,为人武,或有方略,胜KT 太穷。

  命在丑,名传说星,悬命黄糸,寿百五岁,忌甲戌,护命者王衣冠文物,树为直,为人廉平,难得成善。所治主乐。

  命在寅,名岁星,悬命割刚,寿八十六岁,忌辛巳,护命者曲恶害,树为杨,为人仁义,多悲肠,不贞,富。

  命在卯,名辰星,悬命素糸,寿八十五岁,忌庚子,护命者天屏星,树为榆,为人多知,意常好人。

  命在辰,名大微星,悬命毛绳,寿九十三岁,忌甲戌,护命者国大刚,树为桑,为人道理微刚伤,不好负人。

  命在巳,名荧惑星,悬命絮素,寿七十二岁,忌壬申,护命者文成衡,树为李,为人晓文理,好君子,后富贵。

  命在午,名金雷星,悬命绛糸,寿九十二岁,忌壬子,护命者犯狐横,树为桑,人为伉直,不好独食,常得人力。

  命在未,名轩辕星,悬命柔绳,寿百岁,忌乙丑,护命者念内张,树为桂,为人廉平,好布施,有人义胜。

  命在申,名天心星,悬命坚芒,寿八十五岁,忌丙寅,护命者石明长,树为檀,为人咀语独诤,不好负人。

  命在酉,名大伯星,悬命白糸,寿九十三岁,忌丁酉,护命者民固明,树为梓,为人慈爱父母,习文理贵。

  命在戌,名远斗星,悬名筋缕,寿八十五岁,忌丁乙未,护命者改章,树为杜,为人不负人,独怒富贵。

  命在亥,名 星,悬命廉KT 素,寿七十八岁,忌己亥,护命者伏河王,树为斛粟,为人人且义,无取欲,有后。

  命所属星为苦乐,官 悬命,寿忌日不举百事,护人命也。欲无忧患害,常怀生日KT行。若猝有患亡命,疾病有厄,辄披发左祖,禹步三仰,呼所属星名,曰:某甲未护无思,勿令恶贼伤我,勿令邪鬼魅鬼来病我。所愿,愿皆得愿,愿成皆无不得也。

  卷第二十四

  相生子属七神图第十六

  图 《产经》云:以青龙日生者, 至二千石;以朱雀日生者, 至六百石,持节;以左将日生, 至四百石,内侍爱;以右将日生, 至四百石,内侍爱;以句陈日生, 至封侯;以玄武星 至六百石,为人邪行;以白虎日生, 至二千石,为人KT 子。以此七神日生贵重,王相日生贵,月建日生亦贵重,吉也。

  卷第二十四

  相子生四神日法第十七

  《产经》云:月一日、九日、二十九(五)日、十七日者,朱雀日也,生子妨父母,多病。

  月二日、十日、二十六日、十八日者,白虎头日也,生子不孝。

  月三日、十一日、二十七日、十九日者,白虎胁日也,生子吉,贵至二千石。

  月四日、十二日、二十八日、二十日者,白虎足日也,生子亡财,失火。

  月五日、十三日、二十一日、二十九日者,玄武日也,生子有忧,不寿。

  月六日、十四日、二十二日、三十日者,青龙日也,生子亡身,三十三年死。

  月七日、十五日、二十三日者,青龙胁日也。生子贵。

  月八日、十六日、二十四日者,青龙足日也,生子失火,亡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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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禹相子生日法第十八

  《产经》云:乳母问禹,生男女日,善恶何?禹对曰:凡入月一日、十一日、二十一日生子多勇,利父母。入月二日、十二日、二十二日生子俊,多勇,利父母。入月三日、十三日、二十三日生子多病疾;入月四日、十四、二十四日生子利父母;入月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生子父母不得力;入月六日、十六日、二十六日生子早得力,利父母;入月七日、十七日、二十七日生子便父母;入月八日、十八日、二十八日生子不全;入月九日、十九日、二十九日生子皆吉;入月十日、二十日、三十日生子俊多,父母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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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子生五行用事日法第十九

  《产经》云:木用事甲乙日生上寿,丙丁日生中寿,戊己日生死夭,庚辛日生不寿,壬癸日生下寿。

  火用事丙丁日生上寿,戊己日生中寿,庚辛日生死夭,壬癸日生不寿,甲乙日生下寿。

  土用事戊己日生上寿,庚辛日生中寿,壬癸日生死夭,甲乙日生不寿,丙丁日生下寿。

  金用事庚辛日生上寿,壬癸日生中寿,甲乙日生死夭,丙丁日生不寿,戊己日生下寿。

  水用事壬癸日生上寿,甲乙日生中寿,丙丁日生死夭,戊己日生短寿,庚辛日生小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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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子生五行用事时法第二十

  《产经》云:木用事木时生贵,火时生富,土时生死绝伤亡,金时生贫贱苦厄,水时生心有贵子。

  火用事火时生贵,土是生富,金时生绝伤亡,水时生贫贱多危,木时生有贵子。

  土用事土时生贵,金时生富,水时生绝伤亡,木时生贫贱苦厄,火时生有贵子。

  金用事金时生贵,水时生富,木时生绝伤亡,火时生贫贱苦厄,土时生有贵子。

  水用事水时生贵,木时生富,火时生绝伤亡,土时生贫贱苦厄,金时生有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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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子生熹母子胜忧时法第二十一

  《产经》云:甲乙加时,丙丁加时,戊己加时,庚辛加时,壬癸加时。

  寅卯 (熹时) 巳午 四季 申酉 亥子亥子 (母时) 寅卯 巳午 四季 申酉巳午 (子时) 四季 申酉 亥子 寅卯申酉 (胜时) 亥子 寅卯 巳午 四季四季 (忧时) 申酉 亥子 寅卯 巳午子以熹时生富贵,算得千 ,訾千万,利父母。

  子以母时生人爱,保财,孝顺。

  子以子时生得算五百,訾千万,利父母。

  子以胜时生,强梁辨自用,少财,可使兵事。

  子以忧时生,忧苦,少时多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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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生子死候第二十二

  《产经》云:凡儿生,身不收者死。儿生,鱼口者死,儿生股间无生肉者死,儿生颅破者死,儿生阴不起者死,儿生阴囊白而后孔赤者死;儿生毛发不周者子不成,儿生头四破开亦不成,儿生声四散亦不成。

  凡新小儿有此诸相者皆不字长也。

  凡诸生子男偃者不利妻,女伏者不列夫。

  凡建日生子是谓北斗之子,男女皆不可起,自死。

  卷第二十四

  占推子寿不寿法第二十三

  《产经》云:说曰:生子男视日上,生子女视辰上,得吉,神良。将有王相立者,又不终始相克,又太岁上神与日辰。上神相生者,则长寿,吉。若不相生者,自如。若如得凶,将神困死,气上下相克者,即不寿。若将遇白虎者,子生便死。若遇朱雀得疾病,若遇腾蛇母惊。

  一云:常以天魁加子本命上,太一从魁下皆为天杀也。在上为天杀,在下为月杀。下生子为鬼吏乃杀。月杀下生子,为人臣贼害。

  一云:以直用神得青龙太常者,富。得太阴者,保家而已。得六合者,常有赏乐。得朱雀者,常遇悬官。得勾陈者,数与人斗诤。得玄武者,数被盗。得腾蛇者,见惊惧,性多悲忧。得天空者,性欺诞。得白虎者,不寿。

  卷第二十四

  占推子与父母保不保法第二十四

  《产经》云:经曰:四下贱上之时,生男妨父,生女妨母,亡其先人,是孤子。

  一云:子生时不欲克其日辰,日辰克,大凶。以此辨之,此为要诀也。

  一云:《龙花经》曰:必记初纳妇日,纳以甲乙而庚辛生子,大凶。干伤害父,支伤害母,皆克日辰则俱害。

  一云:凡月杀日生子,不问男女皆妨父母,子不吉。月杀者,丑戌未辰,终而复始。

  一云:以神后加孩生时魁加父母年者,妨害二亲。

  卷第二十四

  占推子祸福法第二十五

  《产经》云:说曰:日辰上得青龙传送,有王相气者,皆高才多能。

  一云:以魁加子本命,KT 加生月者,少孝慎,见功曹传送者悌。

  一云:以魁加本命者生月上,见神后者远行亡命厄,见大吉者自如,见功曹者福德,见大冲者贫贞,见天KT 者男贫若虎野狼厄,女忧产死落胎。见太一者多疾病牢狱厄,见胜光者火烧,见小吉者自如,见传送者有福禄,见登(微欤)明者在牢狱厄。

  卷第二十四

  相男子形色吉凶法第二十六

  《产经》云:男子强骨方身,面方平正且眼正,眼不邪见,邪见必有不直之心。行步直迟,行虎步不为人下。口开则大,闭则小。言语迟迟,言时不见前人者,君子之相也。目蒸(亟)动KT 盗视,言必望前人之面目者,小人气也。故颈欲如鸿王,身回乃动。因欲如虎视,举头乃见。颊如狮子颊,音如钟鼓铃音者,贤吉也。

  《世纪》曰:凡人身不在吉长短弱也。舜身甚小短,周公身小短,业公又小短,周灵王生而有髯髯口毛也,吉相。武王并齿。(是谓庚强之相也。)其父文王问裴秀曰:人有相不?裴秀曰:有中抚军立鬓至地,伸手过膝,非人臣之相也。舜瞳子重,项羽重子,灵帝足下有毛,身短,贵贵相也。汤有四时(肘)口光,左生内币,黄帝广颊龙颜,口兑者,贤武相也。

  仲尼隆颊,尧八字之眉也,有慈人之相也。子骨眉间尺一强心之相也。禹虎鼻怀斗,伏羲大目,苍颉四目,皆贤智相也。

  颡卿记曰:老君足下有八卦纹,眉长,耳有三门,鼻有双柱,浓唇,口方,色黄,是贤智相也。

  卷第二十四

  相女子形色吉凶法第二十七

  《产经》云:女子不可娶者,黄发黑齿,息气臭,曲行邪坐,目大雄声,虎颜蛇眼,目多白少黑,淫邪欺夫。黑子在阴上,多淫,及口上,爱他人夫,勿娶。大KT (肱欤)而阴水,甲夹而乳小,手足恶,必贫贱,夫勿娶。

  浓皮骨强,色赤如绛,杀夫勿娶。

  蛇行雀走,财物无储,勿娶。

  小舌烦头,鹅行,欺未夫。口际有寒毛似鬓,身体恒冷,瘦多病者,无肥肉,无润色,臂胫多毛,槌项结喉,鼻高,骨节高颗,心意不和悦,如此之相,皆恶相也,慎勿娶,必欺虚气,夫妨杀夫,贫穷多忧之相也。

  女子吉相白齿,目白黑分明,视瞻正直,眼不邪视,声人大,小鼻正如篇;人中深长,气香,眉如八字,面正方平满,口下有黑子,肩上下相齐而不薄;舌广色如绛,有纹理,身皮薄滑润,多肥肉,身体常温,骨弱,节后不头,手足长肥,掌又如乱丝,行走正直,心口和顺,头足平直者,皆贵人相也。又夹KT (肱)而阴大者,阴上高如覆杯,阴毛长而滑细。顺生者,阴有黑子,二千石之妻。乳大小口直,夫乳上下左右黑痣,富相也。

  手中有黑痣,又齿三十二以上,最贵相也。

  又足下有田井字者,为天下主也。

  如此者,大吉祥福德,必可娶之,慎勿放弃之。

  医心方卷第二十四医心方卷第二十四背记紫葳(《本草》云:威灵仙,一名能消。注云:先于□草茎方数叶相对,花浅紫,何以得知紫葳即能消,是草部文也。又木部云:紫葳一名,陵苕一名,茇华。苏敬云:此即凌霄花也。

  《尔雅》云:苕,一名陵茗,葳华云云。是木部葳欤。于威灵仙者,不被甘心之。)

  卷第二十五

  小儿方例第一

  《短剧方》云:黄帝云:人年六岁以上为小,十八以上为少,二十以上为壮,五十以上为老也。其六岁以还者,经所不载,是以乳下婴儿病难治者,皆无所承按也。中古有巫 立小儿《颅囟经》以占夭寿,判疾病死生,世相传有少小方焉。

  今按:《太素经》云:小儿初生为婴,能笑为KT 脉(儿)。

  《经义解》云:小儿初生号赤子。

  《产经》云:凡儿生当长一尺六寸,重十七斤。

  《针灸经》云:十岁小儿,七十老人不得针,宜灸及甘药。

  《千金方》云:凡新生儿七日以上,周年以还,不过七壮,炷如雀屎大。

  卷第二十五

  小儿新生祝术第二

  《产经》云:凡儿初生时即祝曰:以天为父,以地为母。颂金钱九十九,令儿寿。

  凡小儿初生,仍以发其手掌,曰号理,寿千岁。至二千石乃起之,大吉。若可,当为天子、王候、后妃、卿相者,即随共相号之,乃可起抱之,吉。

  卷第二十五

  小儿去衔血方第三

  《产经》云:儿初生落地,急撩去(儿)口中舌上衔血,即时不去,须臾血凝,(儿惊哭发声,血)吞入(者,)或令儿成腹中百病(也。去衔血法:以绵缠手指头以拭去之)。

  《千金方》云:儿生口中有血,即当去之,不去者,而得吞之,成痞病。

  卷第二十五

  小儿与甘草汤方第四

  《千金方》云:儿新生出腹,先以指料口中恶血,去之便洗浴,断脐竟KT 袍讫。未与朱蜜也。取甘草如手中指一节讦(计),打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如朱蜜法,连吮,计可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吐去胸中恶汁也。吐后消息计如饥渴,项复更与之,若前服。乃更与并不吐者,但稍与尽此一合止,得吐恶汁。令儿心神智惠,无病。都不吐者,是不含恶血耳。勿复与之。(《短剧方》同之。)

  卷第二十五

  小儿与朱蜜方第五

  《产经》云:小儿初生三日,可与朱蜜方,令儿镇精神魂魄。真朱精练,研者如大豆多,以赤蜜一KT 壳和之,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尽,此一豆多耳。作三日与之,则用三大豆多也。勿过此量,过则复儿也。

  今按:《短剧方》云:不宜多,多则令儿脾胃冷,腹胀。

  卷第二十五

  小儿与牛黄方第六

  《产经》云:朱蜜与竟,即可与牛黄,牛黄益肝胆,除热,定惊,辟恶气也。作法如朱蜜,多少一法同也。(《短剧方》同之。)

  卷第二十五

  小儿初与乳方第七

  《产经》云:凡乳儿,母当枕臂与乳头平,当乳,不然则令儿噎。

  凡乳儿,当先施去宿乳,以乳儿之,不然令儿吐 可利。

  凡乳儿,先以手按乳,令散其热,乃乳儿之,若不然,乳汁奔走于儿咽,令儿夺息成疾也。

  凡乳儿,母欲寐者,则夺其乳,恐覆儿口鼻。亦不知饱,令致儿困也。

  凡乳儿,顿不欲大饱,大饱则令儿吐 。若吐 ,当以空乳,乳之则消。夏不去热乳,以乳,令儿呕逆;冬不去寒乳,令儿咳,下痢。

  凡母新饱以乳,令儿喘、热、腹满。

  母新内以乳,令儿羸,肢胫不能行,杀儿。

  母新醉以乳,令儿身热、腹满、杀儿。

  母新怒以乳,令儿喜发气疝病。

  母有热以乳,令儿变黄不能食。

  母有疾行以乳,令儿病癫狂。

  母新吐下以乳,令儿虚羸。

  凡儿初生,乳母食猪鸡鲜鱼胞美以乳儿者,令儿伤害洞泄也。

  凡乳母过醉及房室喘息乳儿者,此最为剧,能杀儿,宜慎之。

  夫五情善恶,七神所禀,无非乳 而生化者也。所以乳儿宜能慎之。其乳母黄发、黑齿、目大、 声、眼精浊者,多淫邪相也。其椎项节高,鼻长,口大,臂、胫多毛者,心不悦相也。其手足丑恶、皮浓、骨强、齿KT 口臭,色赤如绛者,胜男相也。其身体恒冷,无有润泽、皮粗、无肌而瘦 者,多病相也。

  又有漏腋(漏腋者恒湿臭汗也;)胡臭;癣KT ,(KT 者,白秃;) 易KT ; (者,诸节生疮;KT KT 者,皮上痱疮;)KT (KT 者,声败;)嗽; ( 者鼻息肉也;)聋;龀(龀,齿败破者;)龋(龋者,虫食齿;)瘰; ;瘿;瘤;痔; 唇;癫;眩;痫者。是丑疾相也。

  又其本命生年与儿无克,如此诸恶相者,便可饮乳。不随此法,害儿,不吉。

  凡乳儿顿欲大饱,大饱则令儿吐 。

  卷第二十五

  小儿哺谷方第八

  《产经》云:凡小儿生三日后,应开腹助谷神。可研米作浓饮如乳酪状。抄如大豆粒大,与儿咽之,咽三豆许止,日三与之,七日可与哺。十日始哺,如来核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弹丸许,百日如枣许。若乳汁少者,不从此法,当用意少增之。

  今按:《本草》云:以如梧子十六枚准。(弹丸一枚。)

  一云:二十日后可乃始哺,令儿无疾也。若早与哺者,儿头、面、体喜生疮。亦令儿虚羸难长。若儿大小随宜哺增减之良。

  凡小儿不嗜哺者,勿强与,强与哺不消,便致疾病也。

  又云:初哺小儿良日:五寅、五辰、五丑、五酉,皆大吉。

  又云:男以甲乙,女以壬癸,亦吉。

  又云:以成、收、开、定、满日,义日,保日,皆吉,哺儿,儿终身无病,大吉。(义日:壬申、癸酉;保日:甲午、乙巳。)

  又云:哺小儿忌日:五戌、五巳、五亥、丁日,大凶。

  又:戊戌、戊辰、执、闭日,皆大凶。

  卷第二十五

  小儿初浴方第九

  《产经》云:小儿初生时洗浴,以牛脂小置汤中,令儿至老无疾。一云:香脂大如指,投汤中浴之,大佳。香脂是半脂也。

  又云:小儿初生,以虎头骨渍汤中洗浴之,令儿不病。

  又云:小儿初生以洗浴,以金银珍宝珠玉等投汤中,儿必为贵尊,大吉。

  又云:小儿初浴汤法:桃根、李根、梅根三物,以水煮取汁洗浴儿,却诸不祥,令儿身无疮,大吉。(今按:《千金方》云:以猪胆一枚,投汤中浴儿,终身不患疮疥。)

  又云:凡小儿浴数,数者,令儿背冷,发痫。若久不洛者,令儿毛落,亦复令啼呼之。

  间一二日浴之良。

  又云:浴小儿良日:丑、寅、卯、申、酉。

  又:甲寅、乙未、丙午、丁酉、癸酉,癸未、甲辰,皆吉。令儿终身无疾病,长寿,大吉。

  又云:浴小儿忌日:庚戌、壬子、甲乙、庚辛、壬癸、辰巳、午未、亥,大凶。

  又:男忌戌日,女忌丁日,大凶。

  又:平旦、日中、黄昏、夜半,大凶。

  卷第二十五

  小儿断脐方第十

  《产经》云:凡儿断脐法,以铜刀断之,吉(去)脐当令长六,七寸,长则伤肌,短则伤脏。

  凡儿初生,当即举之。迟举则令儿寒中,腹中雷鸣。先浴之,然后断脐裹之,吉。

  《千金方》云:断脐当令长至足夫,短则中寒,令腹中不调,当下利。

  又云:裹脐法:推治帛布令柔软,方四寸,新绵浓半寸,与布等合之,调其缓急,急令儿吐 。儿生二十日,乃解视脐。若十日许儿怒啼,似衣中有刺,此或脐燥还刺其腹,当解。

  易衣更裹脐时,当闭户下帐,燃火左右,令帐中温暖,儿衣亦令温粉粉之,比谓冬时寒也。

  若脐不愈。烧虾蟆令成灰冶末(粉脐中。)

  卷第二十五

  小儿去鹅口方第十一

  《产经》云:凡初生儿,其口中舌上有白物如米屑,名为鹅口,及鼻外亦有。此由儿在胞中之时,其母嗜嚼米,使之然也。此物当时不去之,儿得吞者,化为虫也,宜便去之。治之方:以发缠钗头,沾井花水撩拭之,三四旦,如此便脱去也。犹不去者,可煮栗蒺汁,令浓,以拭,如上法。若春冬无栗蒺者,可煮栗树皮用如上法,皆良。

  一云:钗头着在者,屠苏水中,勿令儿口中落入吞。(《短剧方》同之。)

  《爽师方》云:小儿鹅口方:(桑白汁和胡粉涂之。)

  卷第二十五

  小儿断连舌方第十二

  《产经》云:儿初生之时,有口中舌下膜如石榴子,中隔者连其舌下。当时不摘断者,后喜令儿言语不发,转舌也。治之方:可以爪摘断之,微有血出,无害。若血出不止者,可烧发作末,敷之血止,良。(《短剧方》名之“连舌”。)

  卷第二十五

  小儿刺悬痈方第十三

  《产经》云:小儿初生后六七日,其血气收敛成害,则口舌颊里领领净也。若喉里舌上有物如芦箨盛水状者,名悬痈,有气胀起也。又有着舌下如此者,名为重舌。又有上 如此者,名为重 。又有着齿龈如此者,为重龈,皆刺去血汁之,良。

  治奇以绵缠长针,未刃如栗以刺决之,令气泄之,去清黄血汁,良。一刺止之,消息一日,不消又刺之,不过三刺,自消。(《短剧方》同。)

  卷第二十五

  小儿变蒸第十四

  《病源论》云:小儿变蒸者,以长血气也。变者上气,蒸者体热。变蒸有轻重,其轻者体热而微惊。耳冷髋亦冷,上唇头白肉( )起如死鱼目珠子。微汗出,平者而歇,远者九日乃歇。(远者八九日乃歇。)其重者,体壮热而脉乱,或汗,或不汗,不欲食,食辄吐 ,无所苦也。变蒸之时,目白精(睛)微赤,黑精微白,亦无所苦。蒸毕,自明了矣。先变五日,后(蒸)五日,为十日之中,热乃除耳。初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旁边多人,变蒸或早或晚,依时如法者少。初变之时,或热甚者,或违日数不歇,审计日数,必是变蒸;服黑散发汗,热不止者,服紫(双)丸,小瘥,便止,勿复服之。其变蒸之时,遇寒加之,即寒(热)交争,腹痛夭娇,啼不止,煮熨之则愈。变蒸与温壮伤寒相似,若非变蒸;身热耳热,体髋亦热,此乃为他病,可为余治。审是变蒸,不得为余治也。其变蒸日数(出《病源论》。)

  又,变蒸者,唇头白肉起,如死鱼目珠子。微汗,平者而歇,远者九日乃歇。

  儿生三十二日始变,变者耳热也。至六十四日再变,再变且蒸。其状卧欲端正也。第二变蒸时,或目白者赤,黑者微白,变蒸毕,目便精明矣。至九十六日三变,变者候丹孔出而泄也。至一百二十八日四变,变且蒸,能咳笑也。至一百六十五日五变,以成机关也。至一百九十二日六变,变且蒸,以知五机成也。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以知匍匐也。至二百五十六日八变,变且蒸,以知学语矣。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以亭亭然也。凡九变三蒸也。至三百二十日十变,变且蒸,蒸积三百二十日小蒸毕。后六十四日大蒸,后百二十八日复蒸。积五百七十六日大小蒸毕,乃成人也。所以变蒸者,皆是荣其血脉,攻其五脏,故一变竟辄觉情态有异者也。

  凡蒸之候,身壮热、脉乱、汗出、目精不明,微欲惊、不乳哺、上唇头小白肉起如死鱼目珠子,耳令尻赤冷,此其诊也,近者五日歇,远者八九日歇也。当审计其蒸日,不可针灸服药。

  凡儿变(蒸)之时,不欲惊动,勿令边多人也。小儿变时,或早或脱也。

  凡儿生三月不蒸则耳聋目盲;五月不蒸身不行;九月不蒸五机不成,此为痿蹶不能行之疾也。

  《产经》云:脉决曰:凡小儿变蒸之时,汗出不用食,食辄吐 而脉乱,无所苦也。

  《葛氏方》云:凡小儿生后六十日,目瞳子成,能咳唆,识人。百五日经脉生,能反复。

  百八十日尻骨成,能独坐。二百一十日掌骨成,能匍匐。三百日髌骨成,能独倚。三百六十日为一期,膝骨成,乃能行。

  治少小初变蒸时,有者服之,发干已止,黑散方:杏仁(二分) 大黄(一分) 麻黄(二两,去节)

  上三物,先捣大黄、麻黄下筛,杏仁令如脂。纳散,令调,更粗筛筛之,盛以苇囊。二十日儿以汁和之,如小豆一丸,分为二丸,易吞,浓衣包之,令汗,汗出毕,下帐、燃火解衣、温粉粉之。百日儿取散如枣核大,以小阳和服之,汗出之后,消息如上法;当豫温粉,不可解衣,乃温粉。(出《葛氏》。)

  治已服黑散,发热不歇,服之热小瘥便止,勿复与。紫丸方:赤石脂(一两) 巴豆(三十枚) 代赭(一两) 杏仁(三十枚,一方五十枚,去皮)

  上四物,先冶巴豆、杏仁,捣二千杵,乃纳代赭、赤石脂,更捣三千杵,拖也。药热即成。一方云:相和,与少蜜和之,盛以密器,无令药燥,燥则无热。以巴豆、杏仁自丸,常苦不能尽屑,当稍稍纳之令相丸。二十日儿服如黍米一丸讫,小乳小乳之,令药得下。却两食顷,乃复乳之,勿令饱耳。平旦一服药,日中热尽;日西夕时复小增丸,至鸡鸣时,若复与一丸,愈者止。三十日儿服如大黍米一丸。三十日儿服如麻子一丸。六七十日儿如胡豆一丸。百日儿服如小豆一丸。不下故热者,增半丸,以下利为度。

  又方说:服紫丸,当须完出,若不出,出不完,为病未尽,当更服之。有热乃服紫丸,无热但有寒者勤服乳头。单当归散、黄 散。变蒸服药后微热者,亦可与除热黄芩汤方。(出《僧深方》。)

  黄芩汤少小辈变蒸时服,药下后有朝夕热吐利。除热方:黄芩(一两) 甘皮(六铢) 人参(一两) 干地黄(六铢) 甘草(半两,炙) 大枣(五枚,去核)

  凡六物,切之,以水三升,煮取一升,绞去滓。二百日儿服半合,三百日儿服一合,日再。热瘥止。变蒸,儿有微热可服。(出张仲。)

  又云:经曰:天不足西北,故令儿腮后合;地不足东南,故儿髌后生成;人法于三,故令齿后。故腮合乃而言,髌成乃而行。大阴气不足而大阳气有余者,故令儿羸瘦 胫三岁乃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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