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素节注类编卷七寒热病证
卷七 寒热病证
寒热
《灵枢·五变篇》帝曰:人之善病寒热者,何以候之?少俞曰: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热。帝曰:何以候之?少俞曰:颧者,骨之本也,颧大则骨大,颧小则骨小。皮肤薄而其肉无 ,其臂懦懦然,其地色殆然,不与其天同色,污然独异,此其候也。然后臂薄者,其髓不满,故善病寒热也。
善病寒热者,不必受大邪,因其皮肉筋骨皆薄弱,略有微风寒,即发寒热之病也。皮弱而卫阳虚,故其面色亦常不正。颔为地部,额为天部,时有清浊之邪相蒙,而上下面部之色各异。盖清邪上受,上部之色薄泽为风;浊邪下受,下部之色晦滞为湿。殆者,晦也,凡病危殆,其色必晦之意耳。表常邪侵,则营卫不调,乃善病寒热矣。验其颧、臂与 ,知其骨肉薄弱而髓不满之故, 者,臂肘节间隆浓之肉也。
卷七 寒热病证
皮寒热
《灵枢·寒热病篇》曰:皮寒热者,不可附席,毛发焦,鼻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之络,以补手太阴。
络浅在皮,皮寒热者,邪闭皮肤而痛,故不可附席;皮毛肺之合也,肺开窍于鼻,以邪外闭,阳郁化热,故毛发焦而鼻槁腊,腊者,焦燥也。此肺液已伤,久则必成肺痿,故当急取三阳经之络,以泄皮肤之邪,补手太阴经,以救肺也。《灵枢·口问篇》岐伯曰:寒气客于皮肤,阴气盛,阳气虚,故为振寒寒 。补诸阳。
是以阴盛阳虚,不能胜外寒而但寒 ,无内热证,故当补诸阳以散外寒,与上证有阴阳虚实之异也。
卷七 寒热病证
肌寒热
肌寒热者,肌痛,毛发焦而唇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于下,以去其血者,补足太阴,以出其汗。
肌寒热,其邪从皮毛而深入矣。唇为肌肉之本,脾所主也,邪已侵脾,故毛发焦,肌肉痛而唇槁腊。取三阳经下部以去其血者,是疏通营卫,以解肌肉之邪,以营卫气血行于肌肉之中也。营卫疏通,即补足太阴脾经,以滋津液,助其出汗,则病退矣。
卷七 寒热病证
骨寒热
骨寒热者,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未槁,取其少阴于阴股之络;齿已槁,死不治。骨厥亦然。
骨寒热者,邪从肌肉而深入骨也。邪既深入,表分更伤,故病甚无少安时,而汗注不休,津气皆脱矣。齿为骨之余,骨者肾所主,齿未槁,肾水未竭,故取少阴肾经所属阴股之络脉,以泻邪热;如齿槁,则肾水涸,死不可治矣。骨厥者,骨中灼热而肢体厥冷,近世所云骨蒸劳病,亦当验其齿,以辨生死也。
卷七 寒热病证
治法随时分浅深
振寒洒洒鼓颔,不得汗出,腹胀烦 。取手太阴。刺虚者,刺其去也;刺实者,刺其来也。
振寒洒洒鼓颔者,身寒如冷水洒之而战 也。此寒闭于表,内阳郁勃,故不得汗出而腹胀烦闷。若无头痛发热等证,其邪不在太阳经,而在手太阴肺也。故刺手太阴经,当分虚实也。刺虚者,随其去气而补之;刺实者,迎其来气而泻之。补者补其正气,泻者泻其邪气。此在候其呼吸来去而入针出针,以为补泻之法,故曰:知迎知随,气可与期。
春取络脉,夏取分腠,秋取气口,冬取经输,凡此四时,各以时为齐。络脉治皮肤,分腠治肌肉,气口治经脉,经输治骨髓。
人身气血,随四时升降之气而浮沉,其感邪随身中之气而进止,故刺法按时而分浅深,用药之道亦然矣。
此言常理之轨则,亦不可以拘执也。盖病之变化无尽,要必随宜而施。故仲景先辨脉证,以定治法,方为至当。
前卷虚风贼邪篇《素问·四时刺逆从论》曰:春气在经脉,夏气在孙络,长夏气在肌肉,秋气在皮肤,冬气在骨髓中。是言身中旺气所在,此言刺法以泄其邪,互明其义理也。
卷七 寒热病证
瘰
《灵枢·寒热篇》帝曰:寒热瘰 ,在于颈腋者,何气使然?岐伯曰:此皆鼠 寒热之毒瓦斯也,留于脉而不去者。帝曰:去之奈何?岐伯曰:鼠 之本,皆在于脏,其末上出于颈腋之间,其浮于脉中,而未内着于肌肉,其外为脓血者,易去也,请从其本引其末,可使衰去而绝其寒热。审按其道以予之,徐往徐来以去之。其小如麦者,一刺知,三刺而已。
瘰 生于颈腋间,甚者连贯成串,是肝胆两经之脉所行者。始由七情郁结,阳化为热,而外邪乘之,致寒热邪毒留于经脉,与血气胶结而成此病。先因内伤兼外邪,故其病本在脏,其未出于颈腋,而浮于脉中,未内着于肌肉。如外为脓血者,病邪尚浅,得从脓血而泄,故易去也。从本引末者,先调脏气,然后疏通经脉,以和营卫,可使其邪衰去,而绝其寒热也。审按其经脉之道路,徐往徐来,皆用针之法,以邪在经脉血气中,非能骤去,必用缓治之法,而用药亦然矣。如其初起小如麦者,易治,故三刺可已;若久而病深 大,则难治,如下文所云。
卷七 寒热病证
瘰死期
帝曰:决其生死奈何?岐伯曰:反其目视之,其中有赤脉,上下贯瞳子,见一脉,一岁死;见一脉半,一岁半死;见二脉,二岁死;见二脉半,二岁半死;见三脉,三岁死。赤脉不下贯瞳子,可治也。
黑珠属肝,瞳子属肾,赤脉贯瞳子,邪毒深入肝肾之脏,必死矣。赤脉多,其血气盛,故死期延迟。若虽有赤脉,而不下贯瞳子者,毒犹在经而未入脏,可以治之也。
卷七 热病
热病
《素问·热论篇》帝曰:今夫热病者,皆伤寒之类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间,其愈皆十日以上者,何也?岐伯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之气也。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此统标热病,而言皆伤寒之类者,谓多由伤寒邪而化热,不独感热而成也。巨阳者,太阳经也,风府,项后督脉穴,督脉为阳脉之纲,太阳经主一身之表,又与督脉相通,故为诸阳主气也。
伤于寒而病热者,以身中阳旺,被邪遏而化热,以其阳旺,故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者,谓外太阳、内少阴,俱受邪伤,而本元气绝,故不免于死也。
卷七 热病
六经证
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而鼻干,不得卧也;三日,少阳受之,少阳主胆,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三阳经络皆受病,而未入于脏者,故可汗而已。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营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此明表邪自浅入深之次序也。盖人身阳气,卫外而为固者,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行于阴则表阳虚,邪得乘虚而内侵。卫气一日出入一次,故邪一日内侵一经,而六经是浅深之层次,故至第六日,深入第六层厥阴之经也。太阳为第一层,其经脉自足行腰背上头,故头项痛,腰脊强,余皆观其病状,知其邪在何经。若六经腑脏皆受邪,营卫闭塞不行,五脏之气不通,则死,故死皆以六七日间,此言其邪重者也。若非阴阳两感之邪,但由阳经递传阴经,而未伤脏腑,则七日元气来复,而邪亦逐日渐衰,故至十二日后,病可愈也。
若治之,必疏其经络,以通达脏气之脉,则邪可衰去。如未满三日,邪在阳经,可发表而汗之;已满三日,邪之阴经,当从阴分泄之。泄之者,或腑气不通,则通其腑,而阴经之邪,可随之而泄矣。盖阴经在里,不能发汗也。《灵枢·邪客病形篇》曰:邪中阴经而入脏,脏气实,邪不能客,则还之于腑。可知邪由阴经而归胃腑者,其脏气必实。如仲景所论少阴证用承气汤者是也。其脏气虚者,邪由阴经入脏,必死矣。若由阳经而入腑者,亦为实证也。然经文止明其常理如此,而邪之传变无定,固不可拘执日数而治。所以仲景着论,要必先辨脉证,知其邪在何经何腑,或虚或实,随宜施治,立法最为精详,是故学人首当究心,奉为圭臬也。
卷七 热病
两感证
帝曰:其病两感于寒者,其脉应与其病形何如?岐伯曰: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帝曰:五脏已伤,六腑不通,营卫不行,如是之后,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此又申明两感病状,必死之理也。阴阳两经内外俱受邪,故一日而至三日,则邪遍阴阳六经。帝谓既已邪遍六经,内外五脏已伤,故不知人事,六腑不通,故水浆不入,而营卫之气已不行矣,又必待三日方死何也。岐伯言阳明胃经,气血俱盛,邪虽遍于内外,阳明气血未尽,至第六日气尽方死也。
卷七 热病
遗邪
帝曰:热病已愈,时有所遗者,何也?岐伯曰: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帝曰:治遗奈何?岐伯曰: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帝曰:病热当何禁之?岐伯曰: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病初愈,余热藏于血气中而不觉,因食助气,则两热相合,故食肉病必复发,多食谷则邪遗留,致淹缠不能脱体,故当戒口,稀粥调理为要也。
卷七 热病
温暑之分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为病温,后夏至日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此言感邪有重轻,病发有迟早不定也。如上所云一日太阳受之者,感邪而即病者也。其有邪伏而不即发,则必随时令之气变化为病,如《通天论》所云:冬伤于寒,春必温病。是故病发于先夏至日名温,发于后夏至日名暑,以其气变,故病不同,教人分别而治也。为因冬令气寒,春令气温,至夏至日,则阳极阴生,地气升而天气降,故夏至前温热为阳邪,夏至后地气升而化湿,湿火合气,则名为暑。故暑病自汗,其湿外泄,热亦得散,当与汗皆出而勿止之,若止其汗,则湿遏其热,病必重矣。故暑与温热之病,治法不同也。
卷七 热病
肝热证
《素问·刺热篇》云: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此即明伏邪发病之证也。凡邪自外受者,必先现表证,如太阳病,发热、恶寒、头痛之类也。此言肝热病者,正明伏邪化热,自内而发,故先现里证。以肝主遗溺癃闭,故肝热病发,小便先黄也;腹痛、多卧、身热者,脾位于腹而主肌肉,脾困则嗜卧,肝病必然延及于脾也;热邪内扰,神魂不安,狂言惊惕,胁痛,手足躁,不得卧,皆心肝经现证,以木火同气也。胆为甲木,肝为乙木,故甲乙日时而木气旺,得大汗而邪解也;庚辛,金也,金来克木,故庚辛日时,其病必甚,若正不胜邪而气逆者,至庚辛而木气绝,则死矣。刺足厥阴肝、少阳胆二经,以泄其邪。若其邪气上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者,员员,头中旋转之状,以肝脉循喉后,上至巅顶故也。
卷七 热病
心热证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五脏生阳之气,始于肝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如是生生不息,则安健无病,义详禀赋源流门首节矣。若邪伏于血气之中,必随生阳之气而动,动甚则病发。故其发也,随气流行,亦无定处,所以《难经》言温病之脉,行在诸经,不知何经之动也,各随其经之所在而取之。故必观其现证,方知其邪发于何经。今经文按生气之序,以列其证,故首列肝,次以心、脾、肺、肾也。如仲景所论,邪之传变,亦无一定,正可与经参合互证,以明其理也。假如邪热由心经而发,则先不乐数日,即懊 也;热争气逆,则卒然心痛而更烦闷;犯胃,则呕;心与小肠为表里,小肠经脉上头面,热邪由里出表,故头痛面赤;腠理闭,则无汗。壬癸,水也,小肠为丙火,心为丁火,水克火,故壬癸则病甚;丙丁自旺,得大汗而解;如其气逆,则壬癸水旺火绝而死矣。刺手少阴心、太阳小肠经,以泄其邪也。或曰:此篇分五脏热病,岂无从外传里之邪,而子尽解作伏邪内发可乎?余曰:外邪传里,如前篇所云一日太阳受之,以至六日厥阴受之,已历历详明矣。此篇云小便先黄,心先不乐数日,乃热等,皆先现里证,而后发病,岂非从内而发之伏邪乎?且前篇论热邪所遗,当禁肉食,其义理已尽矣,乃又言凡病伤寒而成温者一节,本此篇之提纲也。其云肝热病以下,即明先夏至日病温之证,温甚即为热病也。后人不审以《刺热》名篇,将提纲割列前篇,细观文义,实同赘辞。
盖篇首既言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而义理发挥已尽,乃又言凡病伤寒而成温,岂非赘乎?可知其要义在先夏至、后夏至两句,是专论伏邪随气候变病之理。由此观之,岂非为此篇之提纲,由后人割裂所误哉!更观此篇下文总结云:肝热病者,左颊先赤一节,教人乘伏邪未发,而见其色现即刺之,名曰治未病,岂不尤为可证乎?且此言五脏之病,必得旺气时日,而邪始能由里达表,汗出而解,正与彼之自太阳传厥阴者,有一出一入之分,故此特标肝热病、心热病,正明其邪由里出表,与彼之自表传里,为对待文本也。奈何读者、注者,皆茫然不辨,亦疏忽甚矣。更有昧者,谓无伏邪发病之理,则于此等经义,不必与言矣。
卷七 热病
脾热证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头重颊痛,与头痛不同,头痛者,邪在三阳经,此邪在太阴,欲出阳明而不得达,因而郁闷,故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皆邪结阴分,不能出表,欲达不达,争扰于中,故又腹满而泄利,腰痛不可俯仰,两颔痛,经络气血皆壅闭故也。其病甚、与汗、与死,例上可知矣。刺足太阴脾,足阳明胃经,以泄其邪。
卷七 热病
肺热证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头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皮毛,肺之合也,热邪郁于肺,阳气不达于皮毛,故先淅然如水洒身而厥冷;毛竖,恶风寒,状似外感,而实由内热闭其阳气,故舌黄身热,若初感外邪而非内热,其舌必白也;故热甚气逆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全是肺脏热闭之证;头痛不堪者,内火不得发泄,直上冲脑而痛,故曰不堪,与外邪在经之头痛不同也;郁极而腠开汗出,则热散身寒也。其甚、其汗、其死,义皆同上。刺肺与大肠经出血,以泄其邪。
卷七 热病
肾热证
肾热病者,先腰痛, ,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 寒且 ,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
刺足少阴、太阳。
腰为肾之府,热邪将发,故先腰痛; 者,邪郁筋骨间也;苦渴数饮,内热劫津也;热争则项痛而强,邪欲外出太阳经而不得达,故 寒且 ,足下反热,皆太阳经气壅闭故也;有无可奈何之苦,故不欲言;邪气上逆则项更痛,员员淡淡者,一身不能自主,莫可形容之病也。其甚、其汗、其死,与上同。刺肾与膀胱经泄其邪。
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此总结上文,重申其邪内伏,必得脏气胜旺之日,邪始外达,汗出而愈。
卷七 热病
未发先现色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者,颐先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此又总明伏邪未发,必然先现外象也。左颊、颜、鼻、右颊、颐,是肝、心、脾、肺、肾脏之气应于面之部位也。有诸内者形诸外,病虽未发而色先现,可见邪本伏于血气之中,因其未动,随气血流行而不之觉,其将发也,必随五脏生气而动,故先现色于面。良工望而知之,乘其始动,即刺而泄之,则邪势自杀,而病必轻矣。用药之法,可以类推,是为治未病也。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治诸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此寒处,身寒而止也。
此总结上文以明治法也。从部所起者,如肝热病左颊先赤之类,至期而已者,即是肝得甲乙,为其所胜日,汗大出而愈也。以其久伏之邪,热从内发,故治之必先饮寒水,从里逐热;然后刺之,从外而泄;再衣以寒,居寒处,使身寒热除,方可止也。
卷七 热病
外感伏邪互发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其热病内连肾。
此明外感、伏邪互发之证也,与首篇之两感同中有异,彼则内外同时受邪而俱病,故不免于死;此则外感先发而伏邪后发,则可生;若同发而内外相交,则死期不过三日也。云太阳之脉者,邪受太阳经脉,如上所云:一日巨阳受之,头项痛,腰脊强者是也。色荣颧骨者,鲜荣赤色,现于颧骨也。盖颧者骨之本,骨者肾所主,肾与太阳为表里,若肾脏伏热之邪已动,循荣血而现色于颧也。荣未交,今且得汗,待时而已者,言太阳经脉之邪,与荣血伏热之邪尚未相交,今且令其得汗,先解外邪,其内伏之邪后发,可待脏气旺时而已。如肾热病待壬癸日得大汗而已也,或如前节所云见赤色者刺之,亦可也。倘与厥阴经脉病证争现,则肾肝皆有热邪,势必与太阳外邪连合而不可解救,则死期比前两感之病更速,不过三日也。盖两感病起于经,必待胃气尽,六日方死,此则其热病内连肾脏,本元即绝,故死速也。
少阳之脉色也。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少阴脉争现者,死期不过三日。
上言肝热病者,左颊先赤,肝为厥阴,胆为少阳,相表里者也。外邪受于少阳经脉,而肝脏伏热之色荣于颊前。若外内之邪尚未相交,今且令其得汗以解外,其内发之热,可待时而已。若与少阴经脉病证争现,则肝连肾热,内外邪势必交而难解,死期不过三日也。大抵外内之邪,先后而发,尚可解救,若外内齐发,邪必交结而死,故要紧在荣未交一句,下文《评热病论》云:病名阴阳交,交者死,即是荣已交之义也。按此止举太少两证,而未及阳明、太阴者,其义固可类推而知也。且思阳明、太阴属脾胃,其邪虽交,可从胃腑通利解之,以胃为脏腑之海也。不比彼太少两证,邪无出路而必死者,故经文略之也。
卷七 热病
阴阳交死证
《素问·评热病论》帝曰: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
人身阴阳之气,本来相交而相生者,今因邪势弥漫,外受阳分之邪,与内发阴分之邪,交合为一,而本元正气即绝,故病名阴阳交而死,非阴阳正气之相交者。下衣冠文物其所以然之理。
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出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
汗生于谷,谷生于精者,谓由本元精气,化水谷以生津液,发而为汗。邪随汗泄,则邪却而精气胜也。精气胜则当能食以化水谷,其邪已泄而不复热矣。乃复热者,邪气未去也,其所出之汗,精气徒泄也。故汗出而辄复热,是精却而邪气胜也。所以不能食,精无俾也,俾者,倚藉之谓。其病虽留连,其寿可立待而倾也。古论曰:汗出脉躁盛者死。若邪去而精气存,脉必静矣,今脉与汗不相应,则邪未去而精气不胜病气也,其死明矣。且狂言是失志,失志者死,一也;汗出复热,精却邪胜,二也;脉与汗不相应,三也。今现三死证,不见一生证,虽似愈,必死也。
卷七 热病
死证
《灵枢·热病篇》曰: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两手之脉名气口,主五脏之阴,颈旁动脉名人迎,主六腑之阳,义详十二经络篇。热病三日,气口静而人迎躁者,阳热之邪盛于阳经也。盖人迎为阳明之脉,阳明行气于三阳,故当治诸阳经,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再实其阴气,以补其不足。如身热甚,而气口、人迎之脉皆静者,脉证不合,本元气败,不能与邪争,故脉反静,为死之征,不可妄治也。如其可以治者,急取之,若不汗出,则通腑以泄之可也。五十九刺者,经穴针法,详针灸篇,不录。
热病七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
脉口即气口,又名寸口,动喘而短者,短为肺脉,邪入手太阴肺经,故刺手大指间肺经之井穴。脉口动喘,其人迎亦必躁盛可知,热病七八日之久,故当急刺也。
热病七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脉微小及代,皆邪热深陷而元气脱,故溲血口干,而死之速也。
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此即精却而邪胜者也,故死。
热病七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出者,勿腠刺之。
热病七八日而脉不躁,邪气深沉之象,或躁而不散数,其元气尚未败,三日中或得汗解。如三日不汗,其元气败而邪更深,四日必死矣,凡此等日久未曾汗出者,多是死证,勿妄治也。
卷七 热病
肺邪
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苛轸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此热邪在肺经,故先皮肤痛,而鼻窒充面,邪浮于上也,故从皮毛以治之。针有圆扁大小九等,浅刺皮毛,当用第一针也。苛者,痛也,轸同疹,鼻上热结成疹也。若治皮而肺邪不得去,当泻心火以救肺金也。凡言索者,用针引气,气至为索得也。
卷七 热病
心邪
热病先身涩,倚而热,烦 ,唇口嗌干,取之脉,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汗出,索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此热邪在心经也。先身涩,倚而热者,郁热耗津液而皮干涩,身如倚着热物之状,故又烦 而唇口嗌干也。
心主血脉,故当治脉,若治脉不得邪去,当助肾水以济之,所谓寒之不寒,是无水也,壮水以制阳光,其热自退。既治之而肤胀口干,身寒汗出者,卫阳已虚,故身寒肤胀而汗出,汗多伤津,故口干,当用清补调之也。
卷七 热病
脾邪
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能起,取之肤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 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者,肝也。
此热邪伤脾,津液不能上输而嗌干多饮;脾病则肝木乘之,故善惊而目 青;卧不能起者,脾主肉,脾伤则身重也。治脾不得邪去,必当泻肝以苏脾困也。
卷七 热病
肝邪
热病面青脑痛,手足躁,取之筋间,以第四针,于四逆,筋 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此热邪伤肝,故面色青;肝脉上巅入脑,故脑痛;邪入厥阴,手足躁扰,甚则四逆,筋伤而 ;肝开窍于目,肝液泄而目中含泪如水浸。从筋治肝不得愈,则治其肺,用金以制木也。
卷七 热病
血分邪
热病数惊,螈 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疾,毛发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此热邪伤血,血心所主,而藏于肝,故数惊螈 而狂,皆心肝经现证也。以针取之血脉,急泻其有余之邪。若成癫疾,必毛发尽秃,血热之极也。从血治心不得愈,仍当助肾水,以养肝制心火也。
卷七 热病
肾邪
热病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刺,骨病不食,啮齿耳青,索骨于肾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
此热邪伤肾,肾主骨,骨病则身重骨痛;耳为肾窍,故耳聋;阳邪深陷入阴,故好瞑目;邪盛于里,故不能食;齿为骨之余,邪在骨,齿中麻痒难忍,故啮之;耳青者,肾热生风也。从骨治肾不得愈,当治脾以胜之也。
卷七 热病
髓邪
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能自收,口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髓,死不治。
邪热深入骨髓,而身反不知痛处,但肢节弛纵不能收持,口干,阳热甚,而阴筋颇有寒;正以热深在髓,阳闭不伸也,死不可治矣。
卷七 热病
少阳邪
热病头痛,颞 目掣脉痛,善衄,厥热病也,取之以第三针,视有余不足,寒热痔。
颞 者,耳前足少阳经穴动也,一名脑空穴,热邪客少阳,故头痛而经穴与目牵掣而脉痛。血热随气升则衄,故名厥热病,以阳邪上逆,阳上盛则下虚而厥也。视其有余不足,调之使平。邪在少阳,必发寒热,侵入厥阴经脉,循肛而成痔也。
卷七 热病
手足阳明邪
热病体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针,于其 及下诸指间,孛气于胃络,得气也。
此邪热在手足阳明经也,阳明在肌肉中,故体重,肠中热。既取其 及手足指,又索胃络之气以泄其邪也。
卷七 热病
脾肾经邪
热病挟脐急痛,胸胁满,取之涌泉与阴陵泉,取之第四针,针嗌里。
此邪热在脾肾两经,故取脾肾两经之穴以治之。
卷七 热病
肺脾经邪
热病而汗且出,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取内踝上横脉以止之。
此从肺脾两经而治之也。
卷七 热病
辨生死
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
此言热邪盛而阴精涸极也。以人迎为阳脉,寸口为阴脉,寸口躁盛,故谓阴脉之极而死。即上所云邪胜而精却也。脉静则精存,故生。
热病脉尚躁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静者,生。
此言津液涸而不能作汗,阳邪亢极,故谓阳脉之极而死,以人迎脉更盛躁也。如得汗后,脉静则生,义与上同。
卷七 热病
死证
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死;九曰热而痉者死,腰折,螈 ,齿噤 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颧为骨本,肾主骨,邪热盛,肾水枯,故颧赤;邪气上冲脾胃则哕,古名呃逆为哕,今时或以空呕为哕,而呃逆更为败证也;泄泻则邪热应去,而腹满反甚者,脾败而邪仍在也;目不明者,热伤五脏精气,而热不已则精竭也;老人气血衰,婴儿气血弱,腹满而热,则邪结土败也;汗不出,表气不通,邪热内伤脾胃,呕且下血,本元脱矣;舌本烂者,邪热遍灼三阴,脏真败矣;咳而衄,邪热伤肺,汗不出及出不至足,营卫经络不通,邪无出路也;髓热者,上条之证也;热而痉,腰折、螈 、齿噤 者,热极生风,筋脉拘急,角弓反张,肝肾阴涸也。凡此九证,皆死不可刺,则药亦不可治也。
卷七 热病
阳明腑实证
《素问·阳明脉解篇》帝曰:足阳明之脉病,恶人与火,闻木音则惕然而惊,钟鼓不为动。闻木音而惊何也?岐伯曰:阳明者胃脉也,胃者土也,故闻木音而惊者,土恶木也。帝曰:其恶火何也?岐伯曰:阳明主肉,其脉血气盛,邪客之则热,热甚则恶火。帝曰:其恶人何也?岐伯曰:阳明厥则喘而惋,惋则恶人。
邪热入阳明中土,土畏木,故闻木音而惊也;热甚故恶火,仲景所云不恶寒反恶热也;邪结而气厥逆,则喘而惋,惋者懊 ,故恶人也。
帝曰:或喘而死者,或喘而生者,何也?岐伯曰:厥逆连脏则死,连经则生。
厥逆者,邪结胃腑,阳不达于四肢而厥冷,所谓阳极似阴之假寒证也。邪内入则连脏而阳陷,故死;邪外出则连经而阳伸,故生。
帝曰:病甚则弃衣而走,登高而歌,或至不食数日,逾垣上屋,所上之处,皆非其素所能也,病反能者,何也?岐伯曰: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帝曰:其弃衣而走者,何也?岐伯曰:热盛于身,故弃衣欲走也。帝曰:其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歌者,何也?岐伯曰:阳盛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不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四肢皆禀气于胃,胃为脏腑之海,而阳明行气于三阳,故四肢为诸阳之本。邪盛于胃,则气实于四肢,故能登高也;身热盛,故弃衣;邪乱神明,怒气冲动,故妄言骂詈;胃中邪实,故不欲食;四肢多力,故妄走也。
卷七 热病
乳子病热
《素问·通评虚实论》帝曰:乳子而病热,脉悬小者,何如?岐伯曰:手足温则生,寒则死。帝曰:乳子中风热,喘鸣肩息者,脉何如?岐伯曰:喘鸣肩息者,脉实大也。缓则生,急则死。
热病脉应洪大,其小弱者,正虚邪盛,为逆证,不治。乳子者,谓新产而乳其子者也。新产又乳子,其气血内虚,虽热病而脉甚小弱,故问其吉凶何如。岐伯言手足温者,其脾胃阳和之气,尚能周布,而邪可渐解,则生;手足寒者,正虚邪闭而厥逆,则死矣。中风热而受于上部阳分,肺气逆满,故喘鸣;肩息者,喘急有声而抬肩也。邪盛于上,脉必实大,若和缓有胃气者,泻其邪热,则生;如急强而无和缓之象,是真脏脉,而本元已脱,故死也。
卷七 热病
婴儿病附
《灵枢·论疾诊尺篇》曰:婴儿病,其头毛逆上者,必死。又曰:耳间青脉起者,掣痛。
婴儿柔嫩如芽,其病久而头毛竖逆,此血竭而生气已绝,如地无生气而草木皆枯,故必死也。耳间乃少阳经脉所行之处,少阳内通肝经,青脉起者,肝风内动,则必抽掣筋脉而痛,甚则为惊厥之证,当察其因而治之也。
卷七 诸肿胀病
水胀
《灵枢·水胀篇》帝曰:水与肤胀、鼓胀、肠覃、石瘕、石水,何以别之?岐伯曰:水始起也,目窠上微肿,如新卧起之状,其颈脉动,时咳,阴股间寒,足胫肿,腹乃大,其水已成矣。以手按其腹,随手而起,如裹水之状,此其候也。
目窠,眼胞也,凡人睡卧初起,眼胞微肿,水病始起亦如之;颈脉,喉旁人迎胃脉也,水蓄于胃,肺气逆,故颈脉动而时咳也;水溢三焦,阳气不周,故阴股间寒,而足胫肿,腹乃大,其水已成矣。按其腹,随手而起,如囊裹水之状,此为水胀之证候也。
卷七 诸肿胀病
肤胀
肤胀者,寒气客于皮肤之间, 然不坚,腹大,身尽肿,皮浓。按其腹, 而不起,腹色不变,此其候也。
肤胀因阳虚寒气客于皮肤,内无水邪,但是虚肿,故 然不坚,其皮浓。按其腹, 而不起,以气虚不鼓也,腹色不变,则与水胀之皮薄色亮,按之随手而起者不同矣。 音杳,坎陷之义。
卷七 诸肿胀病
鼓胀
鼓胀者,腹胀,身皆大,大与肤胀等也。色苍黄,腹筋起,此其候也。
此由内伤肝脾,故色青黄并现,腹胀而有筋绽。与水胀、肤胀因各不同,其证亦异。如后条旦食不能暮食,用鸡矢醴者相类。
卷七 诸肿胀病
肠覃
肠覃者,寒气客于肠外,与卫气相搏,气不得营,因有所系,癖而内着,恶气乃起,息肉乃生。其始生也,大如鸡卵,稍以益大,至其成,如怀子之状,久者离岁,按之则坚,推之则移,月事以时下,此其候也。
肠覃始由寒气客于肠外,是在躯壳之内,正卫气出入之区,寒邪与气相搏,因而结成癖积,恶气乃起,息肉乃生。岁久大如怀子,按之坚而推之移,其结在气分,故血脉流通,月事仍应时而下,盖与卫气所结,卫行脉外故也。
卷七 诸肿胀病
石瘕
石瘕生于胞中,寒气客于子门,子门闭塞,气不得通,恶血当泻不泻, 以留止,日以益大,状如怀子,月事不以时下。皆生于女子,可导而下。
石瘕由寒气客于子门,假血成形,结如石坚,故名石瘕,而在胞脉之中,故状如怀子,俗所谓鬼胎也。
此以恶血当泻不泻,瘀结而月事不通,与上之肠覃有气血之分,而皆生于女子,当通利导之而下也。帝所问尚有石水一证,岐伯无答,义详前卷诸风证中。
卷七 诸肿胀病
诸胀脉证
《素问·腹中论》帝曰:有病心腹满,旦食则不能暮食,此为何病?岐伯曰:名为鼓胀,治之以鸡矢醴,一剂知,二剂已。帝曰:其时有复发者,何也?岐伯曰:此饮食不节,故时有病也。虽然其病且已时,故当病,气聚于腹也。
鼓胀者,外胀中空,其形如鼓,此因肝旺脾虚,壅滞经隧,腑气尚通,旦时阳旺,故能食,暮则阳衰,不能食也。鸡矢白善消宿积,鸡为肝之畜,故又能疏肝,用沸酒渥之,澄清而饮,名鸡矢醴,取其酒气行表助阳,其腑无实积,故不用攻夺之药。病由脾弱,故饮食不节,病必复发,虽然病已时,当其复病,浊气仍聚于腹故也。
《灵枢·胀论》帝曰:脉之应于寸口,如何而胀?岐伯曰:其脉大坚以涩者,胀也。帝曰:何以知脏腑之胀也?岐伯曰:阴为脏,阳为腑。帝曰:气之令人胀也,在于血脉之中耶?脏腑之内乎?岐伯曰:三者皆存焉,然非胀之舍也。帝曰:愿闻胀之舍。岐伯曰:夫胀者,皆在于脏腑之外,排脏腑而廓胸胁,胀皮肤,故命曰胀。帝曰:脏腑之在胸胁腹里之内也,若匣匮之藏禁器也,各有次舍,异名而同处,一域之中,其气各异,愿闻其故。岐伯曰:夫胸腹,脏腑之廓也;膻中者,心主之宫城也;胃者,太仓也;咽喉、小肠者,传送也;胃之五窍者,闾里门户也;廉泉、玉英者,津液之道也。
故五脏六腑者,各有畔界,其病各有形状。营气循脉,卫气逆为脉胀,卫气并脉,循分为肤胀。三里而泻,近者一下,远者三下,无问虚实,工在疾泻。
此明内胀之脉也。脉大坚以涩,是邪气壅结,气血不和,故知其为胀也。脉应于阳部,其胀在腑;脉应于阴部,其胀在脏也。而其为胀,必皆关乎气与血脉、脏腑三者之病,然非胀之定舍也。胃之五窍:唇、齿、咽,胃之上口名贲门,下口名幽门,共五窍也。廉泉、玉英,俱任脉经穴,在舌下,津液由之而升也。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卫气逆,则营闭不得与卫通,故为脉胀,卫气者,并脉循分而行脉外者也。若脉气通而但卫不和者,则为肤胀,止胀于皮肤之内,其脉必流通而不涩也。此两证当用针泻胃经之三里穴,无问虚实,在疾泻之,以胃为脏腑之海,统领营卫故也。此明气与血脉之胀属于营卫,下明脏腑之胀也。
卷七 诸肿胀病
五脏证
帝曰:愿闻胀形。岐伯曰:夫心胀者,烦心短气,卧不安;肺胀者,虚满而喘咳;肝胀者,胁下满而痛引小腹;脾胀者,善哕,四肢烦 ,体重不能胜衣,卧不安;肾胀者,腹满引背央央然,腰髀痛。
此分五脏之形证也。阳经内通于腑,阴经内通于脏,其由经脉之胀,甚则内遏脏气,故有各脏之病形。
或先由脏病而致外胀者,则必先现脏证也。下节六腑之胀亦然。若肤胀,仅在卫分,不涉于经,必无脏腑现证也。
卷七 诸肿胀病
六腑证
六腑胀:胃胀者,腹满,胃脘痛,鼻闻焦臭,妨于食,大便难;大肠胀者,肠鸣而痛濯濯,冬日重感于寒,则飧泄不化;小肠胀者,少腹 胀,引腰而痛;膀胱胀者,少腹满而气癃;三焦胀者,气满于皮肤中,轻轻然而不坚;胆胀者,胁下痛胀,口中苦,善太息。
此分六腑,证状各有不同。或由各经气逆侵内者,或因内伤食积所致者。其脏胀,或由脾虚、肝郁、肺逆使然,或腑不通畅,遏其脏气者,皆当详审其因而治之。三焦胀与肤胀相类,以其同属于气也。
卷七 诸肿胀病
诸胀由起
帝曰:胀者焉生?何因而有?岐伯曰:卫气之在身也,常然并脉循分肉,行有逆顺,阴阳相随,乃得天和,五脏更始,四时有序,五谷乃化。然后厥气在下,营卫留止,寒气逆上,真邪相攻,两气相搏,乃合为胀也。
营卫外护,脏腑内居,经络气血,通贯流行,其起止皆有次序,阴阳相随,如环无端,合乎五行四时之气化,义详营卫经络门中。卫气之行,并脉循分肉,虽行脉外,而必随顺经脉流行之序。若其逆而失度,升降不调,然后厥逆之气在下,于是营卫气血留止不行,内寒之气上逆,真气与邪互相攻击,阴阳两气不得通和,而搏结壅塞,乃合为胀病也。
《素问·大奇论》曰:肝满、肾满、肺满皆实,即为肿。
气盛于阳为肿,盛于阴为满。此言内满实而肿于外,其病自内而之外者,当先治其内也。
肺之雍,喘而两 满:肝雍,两 满,卧则惊,不得小便;肾雍,脚下至少腹满,胫有大小,髀 大,跛,易偏枯。
此申明上条之现证以辨之也,雍同壅,言邪气壅而致满也。肺肝之壅,皆两 满,而肺则有喘,肝则有惊而不得小便之异也;肾壅则少腹至脚下气血瘀闭,故胫有大小,髀 大,跛不能行,或左或右,相易不定而偏枯也。其壅者,或因内伤,或受外感,皆不可定。此明脏病而不及心脾者,心藏神明,为一身之主宰,若其气壅,则必昏愦多狂;脾司转运,若其气壅,则一身内外皆不通和,不止如三脏之现证者。即参上文五脏之胀,其义理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