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匮玉函要略辑义卷四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卷四 疮痈肠痈浸淫病脉证并治第十八
论一首、脉证三条方、六首
诸浮数脉。应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若有痛处。当发其痈。(辨脉法。无反字。处下。有饮食如常者五字。当发其痈。作蓄积有脓也。)
〔尤〕浮数脉。皆阳也。阳当发热。而反洒淅恶寒者。卫气有所遏。而不出也。夫卫主行荣气者也。
而荣过实者。反能阻遏其卫。若有痛处。则荣之实者已兆。故曰当发其痈。
师曰。诸痈肿欲知有脓无脓。以手掩肿上。热者为有脓。不热者为无脓。(脓无间。脉经。有与字。)
〔程〕灵枢经曰。荣卫稽留于经脉之中。则血涩而不行。不行则卫气从之而不通。壅遏而不得行。故热。大热不止。热胜则肉腐。腐则为脓。故知热聚者则作脓。热未聚者但肿。而未作脓也。皆以手掩知之。
巢源云。凡痈经久不复可消者。若按之都牢硬者。未有脓也。按之半硬半软者。有脓也。又以手掩肿上不热者为无脓。若热甚者为有脓。
陈氏三因方引原文云。此亦大略说也。若脉不数不热而疼者。盖发于阴也。不疼尤是恶证。不可不知。
陈氏外科精要云。伍氏方论曰。凡疮肿以手指从疮旁按。
至四畔上赤黑者。按之色不变。脓已结成。又按之随手赤色。此亦有脓。按之白。良久方赤。游毒已息。
陈氏外科正宗云。轻按热甚便痛者。有脓且浅且稠。重按微热方痛者。有脓且深且稀。按之陷而不起者脓未成。按之软而复起者。脓已成。按之都硬不痛者无脓。非是脓。即瘀血也。按之都软不痛者有脓。非是脓。即湿水也。
肠痈之为病。其身甲错。腹皮急。按之濡。如肿状。腹无积聚。身无热脉数。此为肠内有痈脓。薏苡附子败酱散主之。
〔尤〕甲错。肌皮干起。如鳞甲之交错。由荣滞于中。故血燥于外也。腹皮急按之濡。气虽外鼓。而病不在皮间也。积聚为肿胀之根。脉数为身热之候。今腹如肿状。而中无积聚。身不发热。而脉反见数。
非肠内有痈。荣郁成热而何。薏苡。破毒肿利肠胃为君。败酱。一名苦菜。治暴热火疮。
排脓破血为臣。附子则假其辛热。以行郁滞之气尔。
巢源云。肠痈者。由寒温不适喜怒无度。使邪气与荣卫相干。在于肠内。遇热加之。血气蕴积。结聚成痈。热积不散。血肉腐坏。化而为脓。其病之状。小腹重而微强。抑之即痛。小便数似淋。时时汗出。复恶寒。其身皮肤甲错。腹皮急如肿状。诊其脉。洪数者已有脓也。其脉迟紧者。未有脓也。甚者腹胀大。转侧闻水声。或绕脐生疮。穿而脓出。或脓自脐中出。或大便去脓血。惟宜急治之。又云。大便脓血。似赤白下而实非者。是肠痈也。
薏苡附子败酱散方
薏苡仁(十分) 附子(二分) 败酱(五分)
上三味。杵为末。取方寸匕。以水二升。煎减半顿服。小盒饭下。
〔魏〕薏仁。下气则能泄脓。附子。微用。意在直走肠中屈曲之处可达。加以败酱之咸寒。以清积热。
服后以小便下为度者。小便者气化也。气通则痈脓结者可开。滞者可行。
而大便必泄污秽脓血。肠痈可已矣。顿服者。取其快捷之力也。
千金肠痈汤
薏苡仁(一升) 牡丹皮 桃仁(各三两) 瓜瓣仁(二升)
上四味 咀。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分再服。
张氏衍义云。即金匮薏苡附子败酱散之变方也。
圣惠方。治肠痈皮肉状如蛇皮。及如错。小腹坚。心腹急方。
即本方。用败酱二两。附子半两。薏苡仁二两半。
上捣粗罗为散。每服三钱。以水中盏。入生姜半分。煎至六分。去滓温服。案本方。仅用方寸匕。似甚少。圣惠为是。
肠痈者。少腹肿痞。按之即痛如淋。小便自调。时时发热。自汗出。复恶寒。其脉迟紧者。脓未成。
可下之。当有血。脉洪数者。脓已成。不可下也。大黄牡丹汤主之。(肠。原本。作肿。今据赵程沈金鉴。及脉经改之。脉经无痞字。巢源。作小便数如淋。无小便自调四字。)
〔程〕肿则形于外。痞则着于内。少腹既已痞肿。则肠痈已成。故按之即痛也。如淋者。以小腹为厥阴经脉所过。厥阴脉循阴器。故按少腹而痛引阴茎。有如淋状。而小便则自调也。灵枢经曰。有所结气归之。内既有痈。则荣卫稽留于内。而不卫外。故令有发热汗出恶寒也。脉迟紧者。则热未聚。而肉未腐。故宜大黄牡丹汤下之。以消其肿疡。若脉洪数。则脓已成。将成溃疡。不可下也。
大黄牡丹汤。在当有血句下。以古人为文法所拘。故缀于条末。伤寒论中多有之。按上证痈在小肠。以小肠在上。痈近于腹。则位深。但腹皮急而按之有如肿形。故用前汤。导其毒从小便而出。此证痈在大肠。以大肠在下。痈隐少腹。其位浅则有痞肿之形。其迹易见。其按即痛。故用大黄牡丹汤。排其脓血从大便而下也。
〔尤〕云不可下者。谓虽下之。而亦不能消之也。大黄牡丹汤。肠痈已成未成。皆得主之。故曰有脓当下。无脓当下血。
大黄牡丹汤方
(千金云。肘后名瓜子汤。案今本肘后无考。)
大黄(四两) 牡丹(一两○千金用三两) 桃仁(五十个) 瓜子(半斤○千金用一斤) 芒硝(三合)
上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芒硝。再煎沸。顿服之。有脓当下。如无脓当下血。
〔程〕诸疮疡痛皆属心火。大黄芒硝。用以下实热。血败肉腐。则为脓。牡丹桃仁。用以下脓血。瓜子。(当是甜瓜子)味甘寒。神农经不载主治。考之雷公曰。血泛经过。饮调瓜子。则瓜子亦肠中血分药也。
故别录。主溃脓血。为脾胃肠中。内壅要药。想亦本诸此方。(案瓜子。沈以为冬瓜子。盖根据时珍治肠痈之说。然古本草无所考。程注为是。)
张氏千金方衍义云。大黄下瘀血血闭。牡丹治瘀血留舍。芒硝治五脏积热。涤去蓄结。推陈致新之功。较大黄尤锐。桃仁治疝瘕邪气。下瘀血血闭之功。亦与大黄不异。甜瓜瓣。
别录。治腹内结聚。破溃脓血。专于开痰利气。为内痈脉迟紧脓未成之专药。
张氏医通云。肠痈下血。腹中 痛。其始发热恶寒。欲验其证。必小腹满痛。小便淋涩。反侧不便。即为肠痈之确候。无论已成未成。俱用大黄牡丹汤。加犀角急服之。
刘涓子鬼遗方云。治肠痈大黄汤。痈之为病。诊小腹肿痞坚。按之则痛。或在膀胱左右。其色或赤或白色。坚大如掌热。小便欲调。时白汗出。时复恶寒。其脉迟坚者。未成脓也。可下之。当有血。脉数脓成。不可服此方。
即本方。唯不用瓜子。用芥子。(案千金。引刘涓子不用芥子。必后世传写之讹。而圣济总录。及外科正宗等。亦用芥子。得效方。则用栝蒌子。并误。)
圣惠。牡丹散。治产后血运。腹满欲野狼狈。(出妇人产后门。)
即本方。不用瓜子。用冬瓜子。加生姜。产育宝庆集同。
云若口噤。则拗开灌之。必效。欲产先煎下。以备缓急。但不用生姜。
又牡丹散。治肠痈未成脓。腹中痛不可忍。(出肠痈门。下同。)
即本方。加木香芍药败酱。用甜瓜子。
又甜瓜子散。治肠痈肿痛。如闷气欲绝。
于本方中。加薏苡败酱当归槟榔。
又赤茯苓散。治肠痈小腹牢强。按之痛。小便不利。时有汗出恶寒。脉迟未成脓。
于本方中。加赤茯苓。
奇效良方。梅仁散。治肠痈。里急隐痛。大便闭涩。
于本方。桃仁。代梅仁。加犀角。
问曰。寸口脉浮微而涩。法当亡血。若汗出。设不汗者云何。答曰。若身有疮。被刀斧所伤亡血故也。(脉经。无浮字。斧。作器。赵本。法。作然。)
〔尤〕血与汗皆阴也。阴亡则血流不行。而气亦无辅。故脉浮微而涩也。经云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兹不汗出。
而身有疮。则知其被刀斧所伤。而亡其血。与汗出不止者。迹虽异。而理则同也。
病金疮。王不留行散主之。
〔沈〕此金刃所伤。皮肉筋骨。故为金疮。乃属不内外因。
〔尤〕金疮金刃所伤。而成疮者。经脉斩绝。
荣卫沮弛。治之者必使经脉复行。营卫相贯而后已。王不留行散。则行气血和阴阳之良剂也。
王不留行散方
王不留行(十分八月八日采) 蒴 细叶(十分七月七日采) 桑东南根(白皮十分三月三日采) 甘草(十八分○赵本无八字) 川椒(三分除目及闭口去汗) 黄芩(二分) 干姜(二分) 芍药(二分) 浓朴(二分)
上九味。桑根皮。以上三味。烧灰存性。勿令灰过。各别杵筛。合治之为散。服方寸匕。小疮即粉之。
大疮但服之。产后亦可服。如风寒。桑东根。勿取之。前三物皆阴干百日。
〔魏〕王不留行为君。专走血分。止血收痛。而且除风散痹。是收而兼行之药。于血分最宜也。佐以蒴 叶。与王不留行。性共甘平。入血厘清火毒。祛恶气。倍用甘草。以益胃解毒。芍药黄芩。助清血热。
川椒干姜。助行血瘀。浓朴行中带破。惟恐血乃凝滞之物。故不惮周详也。桑根白皮。性寒。同王不留行蒴 细叶。烧灰存性者。灰能入血分止血也。为金疮血流不止者设也。小疮则合诸药为粉。以敷之。
大疮则服之。治内以安外也。产后亦可服者。行瘀血也。风寒之日。桑根勿取者。恐过于寒也。前三物皆阴干百日。存其阴性。不可日曝及火炙也。此金疮家之圣方。奏效如神者也。
〔沈〕金疮。当取生气为本。故用桑东南根。乃得生气而生气血。烧灰存性。取黑色而能止血。
案徐云。若风寒。此属经络邪。桑皮止利肺气。不能逐外邪。故勿取。沈及金鉴义同。此解似不允当。
王不留行。本经云。治金疮。止血逐痛。蒴 。本草不载治金疮。而接骨木一名木蒴 。唐本草云。治折伤续筋骨。盖其功亦同。桑根白皮。本经云。治绝脉。别录云。可以缝金疮。知是三物为金疮之要药。
排脓散方
枳实(十六枚) 芍药(六分) 桔梗(二分)
上三味。杵为散。取鸡子黄一枚。以药散。与鸡黄相等。揉和令相得。饮和服之。日一服。
〔尤〕枳实。苦寒除热破滞为君。得芍药则通血。得桔梗则利气。而尤赖鸡子黄之甘润。以为排脓化毒之本也。
排脓汤方
甘草(二两) 桔梗(三两) 生姜(一两) 大枣(十枚)
上四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温服五合。日再服。
〔尤〕此亦行气血和营卫之剂。
案以上二方。徐注为疮痈概治之方。沈云。此两方。专治躯壳之内肠胃之痈而设。魏云。排脓散。为疮痈将成未成治理之法也。排脓汤。甘草桔梗。即桔梗汤。盖上部胸喉之间。有欲成疮痈之机。即当急服也。数说未知孰是。程本。金鉴。并不载此两方。似有所见矣。
浸淫疮。从口流向四肢者可治。从四肢流来入口者。不可治。
〔鉴〕浸淫疮者。浸谓浸浸。淫谓不已。谓此疮浸淫。留连不已也。从口流向四肢者轻。以从内走外也。
故曰可治。从四肢流走入口者重。以从外走内也。故曰不可治。
〔魏〕不可治者。难治之义。非当委之不治也。
案玉机真脏论。身热肤痛而为浸淫。汉书五王传。师古注。浸淫犹渐染也。巢源浸淫疮候云。浸淫疮。
是心家有风热。发于肌肤。初生甚小。先痒后痛。而成疮汁出。侵溃肌肉。浸淫渐阔。乃遍体。其疮若从口出。流散四肢者轻。若从四肢生。然后入口者则重。以其渐渐增长。因名浸淫也。千金云。浸淫疮者。浅搔之蔓延长不止。瘙痒者初如疥。搔之转生汁相连着是也。又云。疮表里相当。名浸淫疮。乃知此疥湿疮之属。沈云。脱疽游丹之类。金鉴云。犹今之癞疠之类。皆非。(外台。载七方。可参考。)
浸淫疮。黄连粉主之。(〔原注〕方未见。)
〔尤〕方未见。大意以此为湿热浸淫之病。故取黄连一味为粉。粉之。苦以燥湿。寒以除热也。
〔魏〕按外科精义。以一味黄柏散调涂。本此。(徐沈并为黄连一味为粉之方。)
千金。黄连胡粉散
黄连(二两) 胡粉(十分) 水银(一两)
上三味。黄连为末相和。软皮裹熟 之。自能和合。纵不得成。一家亦得水银。细散入粉中也。以傅乳疮诸湿疮黄烂肥疮等。若干着甲。煎为膏。案外台删繁。疗 疮多汁方同。黄连粉盖此类也。
卷四 趺蹶手指臂肿转筋阴狐疝蛔虫病脉证治第十九
论一首、脉证一条、方五首
师曰。病趺蹶。其人但能前。不能却。刺 入二寸。此太阳经伤也。(徐沈金鉴。趺。作跌。篇目同。是。)
〔沈〕此趺蹶。当辨经络而治也。人身足阳明脉络于腿外之前。太阳脉络于腿外侧之后。少阳脉络于腿外侧之中也。夫跌而致蹶者。足不能行也。然不能行。又当辨其前后治之。但能前者。阳明无伤也。不能却者。乃不能后抵。太阳经脉受伤也当刺 入二寸。 即小腿肚。本属阳明。乃太阳经络所过之处。与阳明经气。会合于飞阳承筋间。故刺之使太阳阳明气血和而无滞。则前后如常矣。
案扬子方言。跌。蹶也。说文。蹶。僵也。程云。趺。
足背也。趺蹶。即痹厥之属。恐非。金鉴云。证刺俱未详。必有缺文不释。此说近是。
病患常以手指臂肿动。此人身体 者。藜芦甘草汤主之。
〔尤〕湿痰凝滞关节则肿。风邪袭伤经络则动。手指臂肿动。身体 者。风痰在膈。攻走肢体。陈无择所谓痰涎留在胸膈上下。变生诸病。手足项背。牵引钓痛。走易不定者是也。藜芦吐上膈风痰。甘草亦能取吐。方虽未见。然大略是涌剂耳。(李氏)
案程云。证未详。方亦缺。不释。金鉴同。此固然。然尤引李 。其义略通。故姑仍之。
藜芦甘草汤方
(〔原注〕未见。)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鸡屎白散主之。(此条脉经。载霍乱篇末。)
〔沈〕此木土不和。风邪而转筋也。风邪乘于脾胃。风湿相搏。以故表里皆病。若风湿盛于经表。则臂脚直。脉上下行而微弦。经谓诸暴强直。皆属于风。亦风淫末疾之义也。或中气虚而木邪内逆。直攻于脏。则转筋入腹。当以鸡屎白。下气消积。去风安脾之治。非治臂脚直之方也。
〔魏〕直上下行。全无和柔之象。亦同于痉病中直上下行之意也。
案金鉴云。臂同背。古通用。臂脚直。谓足背强直。不能屈伸。是转筋之证也。误。转筋不必足背。故肘后。有疗两臂脚及胸胁转筋之方。巢源云。冷入于足之三阴三阳。则脚转筋。入于手之三阴三阳。则手筋转。随冷所入之筋。筋则转。转者。由邪冷之气。击动其筋而移转也。
鸡屎白散方
(外台。引肘后云。若转筋入腹中转者方。仲景。经心录。备急。集验。必效同。出于霍乱转筋门。)
鸡屎白上一味为散。取方寸匕。以水六合。和温服。(肘后云。以水六合。煮三沸。顿服之。勿令病者知之。外台同。)
案鸡屎白。别录云。治转筋利小便。故取而用之。素问用鸡屎醴。治鼓胀。通利大小便。验之虽本草云微寒无毒。然泻下之力颇峻。用者宜知之。况霍乱转筋。多津液虚燥者。恐非所宜。
阴狐疝气者。偏有小大。时时上下。蜘蛛散主之。
〔尤〕阴狐疝气者。寒湿袭阴。而睾丸受病。或左或右。大小不同。或上或下。出没无时。故名狐疝。蜘蛛有毒。服之能令人利。合桂枝辛温。入阴而逐其寒湿之气也。
灵经脉篇云。肝足厥阴所生病者。狐疝。葛氏伤寒直格云。狐疝。言狐者。疝气之变化。隐见往来。不可测如狐也。
陈氏三因云。寒疝之气。注入 中。名曰狐疝。亦属 病。
蜘蛛散方
蜘蛛(十四枚熬焦) 桂枝(半两)
上二味。为散。取八分一匕。饮和服。日再服。蜜丸亦可。
〔程〕别录云。蜘蛛。治大人小儿 。 。疝也。其性有毒。服之能使人利。得桂枝。引入厥阴肝经。而治狐疝。
雷 炮炙论云。蜘蛛凡使勿用五色者。兼大身上有刺毛生者。并薄小者。以上皆不堪用。须用屋西南有网。身小尻大。腹内有苍黄脓者真也。凡用去头足了。研如膏。投药中用之。今之方法。若仲景炒焦用。全无功矣。王氏古方选注云。蜘蛛。性阴而厉。其功在壳。能泄下焦结气。桂枝。芳香入肝。专散沉阴结疝。阴狐疝偏有大小。时时上下。如狐之出入无定。四时刺逆从论云。厥阴滑。为狐疝气。推仲景之意。亦谓阴狐疝气。是阴邪挟肝风。而上下无时也。治以蜘蛛。如批却导 。蜘蛛。本草言有毒。人咸畏之。长邑宰林公讳瑛。山海卫人。壮年调理。方用之多年。炙熟其味鲜美。恒得其功。本草言有毒者。南北所产不同耳。
问曰。病腹痛有虫。其脉何以别之。师曰。腹中痛。其脉当沉。若弦反洪大。故有蛔虫。
〔尤〕腹痛脉多伏。阳气内闭也。或弦者。邪气入中也。若反洪大。则非正气与外邪为病。乃蛔动而气厥也。然必兼有吐涎心痛等证。如下条所云。乃无疑耳。
蛔虫之为病。令人吐涎。心痛发作有时。毒药不止者。甘草粉蜜汤主之。
〔程〕巢元方曰。蛔虫长五寸。至一尺。发则心腹作痛。口喜唾涎及清水。贯伤心则死。灵枢经曰。虫动则胃缓。胃缓则廉泉开。故涎下。是以令人吐涎也。心痛者。非蛔虫贯心。乃蛔虫上入胃脘。即痛。下入胃中即止。是以发作有时也。若毒药不能止。用甘草粉蜜汤。从其性以治之。
〔尤〕吐涎。吐出清水也。心痛。痛如咬啮。时时上下是也。发作有时者。蛔饱而静则痛立止。蛔饥求食则痛复发也。毒药。即锡粉雷丸等。杀虫之药。毒药者折之。以其恶也。甘草粉蜜汤诱之。以其所喜也。
甘草粉蜜汤方
甘草(二两) 粉(一两重○赵及诸本无重字) 蜜(四两)
上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瘥即止。
案粉。诸注以为铅粉。尤云。诱使虫食甘味既尽。毒性旋发。而虫患乃除。此医药之变诈也。此解甚巧。然古单称粉者。米粉也。释名云。粉。分也。研米使分散也。说文。粉。敷面者也。徐曰。古敷面。亦用米粉。伤寒论。猪肤汤。所用白粉。亦米粉耳。故万氏保命歌括。载本方云。治虫啮心痛毒药不止者。粉。乃用粳米粉。而千金诸书。借以治药毒。并不用铅粉。盖此方非杀虫之剂。乃不过用甘平安胃之品。而使蛔安。应验之于患者。始知其妙而已。甘味蛔所喜。东方朔神异经云。南方有甘蔗之林。其高百丈。围三尺八寸。促节多汁。甜如蜜。咋啮其汁。令人润泽。可以节蛔虫。人腹中蛔虫。其状如蚓。此消谷虫也。多则伤人。少则谷不消。是甘蔗能减多益少。凡蔗亦然。此所以得甘味而平也。
千金方。解鸩毒。及一切毒药不止。烦懑方。
即本方。粉。用粱米粉。(千金翼同。外台。引翼。作白粱粉。圣济总录。用葛粉。杨氏家藏方。用绿豆粉。圣济。名甘草饮。)
蛔厥者。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
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案柯氏来苏集。作此非脏寒。蛔上入膈。非也。)
〔尤〕蛔厥。蛔动而厥。心痛吐涎手足冷也。蛔动而上逆。则当吐蛔。蛔暂安而复动。则病亦静而复时烦也。然蛔之所以时安而时上者何也。虫性喜温。脏寒则虫不安而上膈。虫喜得食。脏虚则蛔复上而求食。故以人参姜附之属。益虚温胃为主。而以乌梅椒连之属。苦酸辛气味。以折其上入之势也。
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乌梅丸方
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斤) 当归(四两) 附子(六两炮) 川椒(四两去汗) 桂枝(六两) 人参 黄柏(各六两)
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臭等物。
〔鉴〕李 曰。乌梅味酸。黄连黄柏味苦。桂枝蜀椒干姜细辛味辛。以蛔得酸则止。得苦则安。得甘则动于上。得辛则伏于下也。然胃气虚寒。人参附子。以温补之。吐亡津液。
当归以辛润之。则蛔厥可愈矣。(详伤寒论辑义厥阴篇。)
案此方。主胃虚而寒热错杂。以致蛔厥者。故药亦用寒热错杂之品治之。而有胃虚以偏于寒而动蛔者。
陶华用立安蛔理中汤主之。(即理中汤。加乌梅花椒。出全生集。)而有胃不虚以偏于热而动蛔者。汪琥因制清中安蛔汤主之。(黄连。黄柏。枳实。乌梅。
川椒。出伤寒辨注。)此各取本方之半。而治其所偏也。对证施之。皆有奇效。
卷五 妇人妊娠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证三条、方九首
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桂枝汤主之。(〔原注〕方见利中。)
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妊娠脉经作躯。此证。作娠。绝之下。有方在伤寒中五字。)
〔尤〕平脉。脉无病也。即内经。身有病而无邪脉之意。阴脉小弱者。初时胎气未盛而阴方受蚀。故阴脉比阳脉小弱。至三四月。经血久蓄。阴脉始强。内经。所谓手少阴脉动者妊子。千金。所谓三月尺脉数。
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内多热也。一作呕。亦通。今妊妇二三月。往往恶阻不能食是已。无寒热者。无邪气也。夫脉无故。而身有病。而又非寒热邪气。则无可施治。惟宜桂枝汤。和调阴阳而已。徐氏云。桂枝汤。外证得之。为解肌和营卫。内证得之。为化气调阴阳也。六十日。当有此证者。谓妊娠两月。正当恶阻之时。
设不知而妄治。则病气反增。正气反损。而呕泻有加矣。绝之。谓禁绝其医药也。娄全善云。尝治一二妇恶阻病吐。前医愈治愈吐。因思仲景绝之之旨。以炒糯米汤。代茶止药。月余渐安。
〔程〕此证有缺文。
〔鉴〕脉平无寒热。用桂枝汤。与妊娠渴不能食者不合。且文义断续不纯。其中必有脱简。
案楼氏纲目云。绝之者。谓绝止医治。候其自安也。予常治一二妇阻病吐。愈治愈逆。因思此仲景绝之旨。遂停药月余自安。真大哉圣贤之言也。楼所载如此。以炒糯米代茶汤。见于魏注。必有所据。桂枝汤可疑。程注金鉴似是。
妇人宿有症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症痼。害妊娠。六月动者前三月经水利时胎也。下血者。后断三月 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症不去故也。当下其症。桂枝茯苓丸主之。(脉经。无宿有症病四字。有妊娠二字。赵本害下。有一圈。 。作不血二字。非。三因方。作妇人宿有症病。妊娠经断未及三月。即动。此症也。经断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症痼害。当去其症。案是以意改者不必有所本也。诸注害下为句。魏以害妊娠为一句。似是。)
〔魏〕妇人宿有症病。旧血积聚之邪也。忽而经断。未及三月。即上条六十日以下。见渴不能食证之候也。又忽尔经血至。且得漏下不止之证。以为胎堕乎。胎固在腹中。但动而不安。有欲堕之机矣。是症之为病。而累及于胎者。如症在脐下。邪居于下。可以随血漏而症散。止漏安胎。病去胎全矣。如症在脐上。邪居于上。虽血漏不止。而症自沉痼。名为症痼。势必令胎中之气血。先随血漏而堕。所以可决其害将及于妊娠也。此就宿血积聚。居于胎之上下。以卜血漏不止。有无干碍妊娠之义也。再或妊娠六月矣。胎忽动者。此亦宿血痼症所致。又当明辨其孰为正胎。孰为症邪而治之。前三月之间。经水顺利。得其正道。无胎应行则行。有胎应止即止。此胎之正也。至三月以后。邪症为患。忽而漏血不止。此血非关胎血。乃断经之后。三月之血闭而未行。于邪症之所在。必加添积聚。成为血 。所以漏下不止。而自与胎不相涉也。惟久久不止。方害及于胎耳。血不止而痼症不去。必累害于胎。当下其症。症自下而胎自存。
所谓有物无殒者。亦此义也。(胎与 之辨。当于血未断之前三月求之。前三月经水顺利。则经断必是胎。前三月有冒经下血者。则经断必成 。此说较前注之说。明畅易晓。附载于此。以质高明。)
〔鉴〕此示人妊娠有病当攻病之义也。此条文义不纯。
其中必有缺文。姑存其理可也。方氏曰。胎动胎漏皆下血。而胎动有腹痛。胎漏无腹痛。故胎动宜行气。胎漏宜清热。
楼氏纲目云。凡胎动多在当脐。今动在脐上。故知是症也。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 茯苓 牡丹(去心) 桃仁(去皮尖熬) 芍药(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炼蜜和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程〕牡丹桃仁。以攻症痼。桂枝以和卫。芍药以和荣。茯苓以和中。五物相需。为治妊娠有症痼之小剂。
〔徐〕此方去症之力。不独桃仁。症者阴气也。遇阳则消。故以桂枝扶阳。而桃仁愈有力矣。其余皆养血之药也。
案桂枝。取之于通血脉消瘀血。犹桃核承气中所用。张氏医通。改作桂心。非也。千金。恶阻篇茯苓丸注肘后云。妊娠忌桂。故熬。庞安时云。桂炒过。则不损胎也。此等之说。不必执拘。陈氏伤寒五法云。桂枝不伤胎。盖桂枝轻而薄。但能解发邪气。而不伤血。故不堕胎。○案炮炙论序曰。大豆许。取重十两鲤目比之。如兔屎。十二两鲤目。梧桐子。十四两鲤目。如兔屎。小于梧桐子。
妇人良方。夺命丸。专治妇人小产。下血至多。子死腹中。其人憎寒。手指唇口。爪甲青白。面色黄黑。或胎上抢心。则闷绝欲死。冷汗自出。喘满不食。或食毒物。或误服草药。伤动胎气。下血不止。胎尚未损。服之可安。已死服之可下。此方的系异人传授。至妙。(准绳云。此即仲景桂枝茯苓丸。)
即本方。以蜜丸如弹子大。每服一丸。细嚼淡醋汤送下。速进两丸。至胎腐烂腹中。危甚者。立可取出。
济阴纲目。催生汤。候产母腹痛腰痛。见胞浆下方服。
即本方。水煎热服。
妇人怀娠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子脏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原注〕方未见○愈胀。脉经。作逾腹。扇下。有之状二字。)
〔尤〕脉弦发热。有似表邪。而乃身不痛。而腹反痛。背不恶寒。而腹反恶寒。甚至少腹阵阵作冷。若或扇之者然。所以然者。子脏开不能合。而风冷之气乘也。夫脏开风入。其阴内胜。则其脉弦为阴气。而发热。且为格阳矣。胎胀者。内热则消。寒则胀也。
〔徐〕子脏者。子宫也。开者不敛也。
宜以附子汤温其脏。原方失注。想不过伤寒论中附子。合参苓术芍之附子汤耳。
案金鉴云。方缺。文亦不纯。必有残缺。然尤注义通。今从之。张氏医通云。妊娠脉弦为虚寒。虚阳散外。故发热。阴寒内逆。故胎胀。腹痛恶寒者。其内无阳。子脏不能司闭藏之令。故阴中觉寒气。习习如扇也。用附子汤。以温其脏。则胎自安。世人皆以附子为堕胎百药长。仲景独用以为安胎圣药。非神而明之。莫敢轻试也。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有半产后。因续下血都不绝者。
有妊娠下血者。假令妊娠腹中痛。为胞阻。胶艾汤主之。(阻。脉经。作漏。半产。脉经。作中生。)
〔鉴〕五六月堕胎者。谓之半产。妇人有漏下下血之疾。至五六月堕胎。而下血不绝者。此症痼之害也。若无症痼。下血惟腹中痛者。为胞阻。胞阻者。胞中气血不和。而阻其化育也。故用芎归胶艾汤。温和其血。血和而胎育也。
〔程〕漏下者。妊娠经来。脉经。以阳不足。谓之激经也。半产者。
以四五月堕胎。堕胎必伤其血海。血因续下不绝也。若妊娠下血腹中痛。为胞阻。则用胶艾汤以治。
巢源云。漏胞者。谓妊娠数月而经水时下。此由冲脉任脉虚。不能约制太阳少阴之经血故也。冲任之脉。
为经脉之海。皆起于胞内。手太阳。小肠脉也。手少阴。心脉也。是二经为表里。上为乳汁。下为月水。有娠之人。经水所以断者。壅之以养胎。而蓄之为乳汁。冲在气虚。则胞内泄漏。
不能制其经血。故月水时下。亦名胞阻。漏血尽则人毙也。
芎归胶艾汤方
(〔原注〕一方加干姜一两。胡洽治妇人胞动。无干姜。)
芎 阿胶 甘草(各二两) 艾叶 当归(各三两) 芍药(四两) 干地黄(案原本缺两数唯徐沈尤用六两千金干地黄四两艾叶三两余各二两外台引集验同)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煮取三升。去滓。内胶令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程〕胶艾主乎安胎。四物主乎养血。和以甘草。行以酒势。血能循经养胎。则无漏下之患。
〔魏〕用芎 。行血中之凝。阿胶甘草当归地黄芍药五味。全补胞血之虚。艾叶。温子脏之血。寒证见。加干姜。
热证见者。干姜烧灰存性。温经散寒。开凝通阻。而血反止矣。干姜之加。乃注中所增。
实不易之药。余治妇人经血。屡试屡效者也。故竟僭而添入方中。高明鉴焉。
千金。胶艾汤。治妊娠二三月。上至七八月。其人顿仆失据。胎动不安。伤损腰腹痛欲死。若有所见。及胎奔上抢心短气方。(外台。引集验同。即本方。)
又损伤门大胶艾汤。治男子伤绝。或从高堕下。伤五脏。微者唾血。及金疮伤经方。即本方。加干姜。
煮法后云。此汤治妇人产后。崩伤下血过多。虚喘欲死。腹中激痛。下血不止者。神良。
又治妊娠二三月。上至八九月。胎动不安。腰痛已有所见方。
即本方。去芍药地黄。不用清酒。
又治产后下赤白。腹中绞痛方。
即本方。无芎 。
和剂局方。胶艾汤。治劳伤血气。冲任虚损。月水过多。淋沥漏下。连日不断。脐腹疼痛。及妊娠将摄失宜。胎动不安。腹痛下堕。或劳伤胞络。胞阻漏血。腰痛闷乱。或因损动胎上抢心。奔冲短气。及因产乳冲任气虚。不能约制。经血淋沥不断。延引日月。渐成羸瘦。即本方。
妇人良方。陈氏六物汤。治血痢不止。腹痛难忍。
即本方。去甘草。
又四物汤。治妇人经病或先或后。或多或少。疼痛不一。腰足腹中痛。或崩中漏下。或半产恶露多。或停留不出。妊娠腹痛。下血胎不安。产后块不散。或亡血过多。或恶露下。服之如神。
即本方。去阿胶艾叶甘草。
此药不知起于何代。或云始自魏华佗。今产宝方。乃朱梁时节度巡官昝殷所撰。其中有四物散。国朝太平兴国中。修入圣惠方者数方。自后医者易散为汤。自皇朝以来。名医于此四物中。增损品味随意。虚实寒热。
无不得其效者。然非止妇人之疾可用而已。施氏医方祖剂云。仲景芎归胶艾汤。
乃四物汤之祖剂也。中间已具四物。后人裁而用之。
妇人怀娠。腹中 痛。当归芍药散主之。(娠。赵本。作妊。徐沈尤同。)
〔尤〕按说文。 。音绞。腹中急也。乃血不足。而水反侵之也。血不足而水侵。则胎失其所养。而反得其所害矣。腹中能无 痛乎。芎归芍药。益血之虚。苓术泽泻。除水之气。赵氏曰。此因脾土为木邪所客。谷气不举。湿气下流。
搏于阴血而痛。故用芍药多他药数倍。以泻肝木。亦通。
当归芍药散方
当归(三两) 芍药(一斤) 茯苓(四两) 白术(四两) 泽泻(半斤) 芎 (半斤乙作三两)
上六味。杵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三服。
〔程〕腹中无因而作痛。或邪热所干。或胎气壅盛。用茯苓之淡以渗之。泽泻之咸以泄之。白术之甘以补之。和以酒服者。藉其势以行药力。日三服。则药力相续。而腹痛自止。案金鉴云。妊娠腹中急痛。用此方。未详其义。必是脱简。不释。此说却可疑。
三因方。本方煎法后云。元和纪用经曰。本六气经纬丸。能祛风补劳。养真阳退邪热。缓中安和神志。
润泽容色。散邪寒温瘴时疫。安期先生。赐李少君久饵之药。后仲景增减。为妇人怀妊腹痛方。本方用芍药四两。泽泻茯苓川芎各一两。当归白术各二两。亦可以蜜丸服。(案此说涉荒诞。不可信据。)
和剂局方。当归芍药散。治妊娠腹中绞痛。心下急满。
及产后血晕。内虚气乏。崩中久痢。常服通畅血脉。不生痈疡。消痰养胃。明目益津。(即本方。妇人良方同。)
妊娠。呕吐不止。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魏〕妊娠呕吐不止者。下实上必虚。上虚胸胃必痰饮凝滞。而作呕吐。且下实气必逆而上冲。亦能动痰饮而为呕吐。方用干姜。温益脾胃。半夏开降逆气。人参补中益气。为丸缓以收补益之功。用治虚寒之妊娠家。至善之法也。
张氏医通云。此即所谓恶阻病也。先因脾胃虚弱。津液留停。蓄为痰饮。至妊二月之后。浊阴上冲。
中焦不胜其逆。痰饮遂涌。中寒乃起。故用干姜止寒。人参补虚。半夏生姜治痰散逆也。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干姜 人参(各一两) 半夏(二两)
上三味。末之。以生姜汁糊为丸。如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
〔程〕寒在胃脘。则令呕吐不止。故用干姜散寒。半夏生姜止呕。人参和胃。半夏干姜。能下胎。娄全善曰。余治妊阻病。累用半夏。未尝动胎。亦有故无殒之义。临病之工。何必拘泥。
〔尤〕此益虚温胃之法。为妊娠中虚。而有寒饮者设也。夫阳明之脉。顺而下行者也。有寒则逆。有热亦逆。逆则饮必从之。
而妊娠之体。精凝血聚。每多蕴而成热者矣。按外台方。青竹茹橘皮半夏。各五两。生姜茯苓。各四两。
麦冬人参。各三两。为治胃热气逆呕吐之法。可补仲景之未备也。
圣惠半夏丸。治妊娠恶阻病。醋心胸中冷。腹痛不能饮食。辄吐青黄汁方。
即本方。三味等分。捣罗为末。以地黄汁浸。蒸饼和丸。如梧桐子大。每服不计时候。以粥饮下十丸。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尤〕小便难。而饮食如故。则病不由中焦出。而又无腹满身重等证。则更非水气不行。知其血虚热郁。而津液涩少也。本草。当归。补女子诸不足。苦参入阴利窍。除伏热。贝母能疗郁结。兼清水液之源也。
当归贝母苦参丸方
(〔原注〕男子。加滑石半两。○诸注本。删此七字。唯魏本有。)
当归 贝母 苦参(各四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张氏医通云。此小便难者。膀胱热郁。气结成燥。病在下焦。所以饮食如故。用当归以和血润燥。贝母以清肺开郁。苦参以利窍逐水。并入膀胱。以除热结也。
案贝母。本经甄权并云。治产难。而外台子痫门。短剧葛根汤方后云。贝母令人易产。若未临月者。升麻代之。此说虽不可信。然足见其亦有利窍之功。本方所用。盖取之于利窍耳。金鉴云。方证不合。必有脱简。不释。殆不考药性也。
时氏产经。苦参丸主疗与原文同。
当归 贝母 苦参(各三两) 滑石(半两)
上为末。蜜丸如小豆大。以米饮下二十丸。
妊娠有水气。身重小便不利。洒淅恶寒。起即头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沈〕此胎压卫气不利致水也。
〔鉴〕妊娠外有水气。则浮肿。洒淅恶寒。水盛贮于肌肤。故身重。内有水气。则小便不利。水盛阻遏。阳气上升。故起即头眩也。用葵子茯苓者。是专以通窍利水为主也。
妇人良方云。产宝论曰。夫妊娠肿满。由脏气本弱。因产重虚。土不克水。血散入四肢。遂致腹胀。手足面目皆浮肿。小便秘涩。陈无择云。凡妇人宿有风寒冷湿。妊娠喜脚肿。俗为皱脚。亦有通身肿满。心腹急胀。名曰胎水。(巢源名子满体肿。)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斤) 茯苓(三两)
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则愈。
张氏医通云。膀胱者。主藏津液。气化出溺。外利经脉。上行至头。为诸阳之表。今膀胱气不化。
水溺不得出。外不利经脉。所以身重洒洒恶寒。起即头眩。但利小便。则水去而经气行。表病自愈。用葵子。直入膀胱。以利癃闭。佐茯苓以渗水道也。
千金。治妊娠小便不利方。(即本方。外台引千金翼。主疗亦同。千金注。引本经文同。)
妇人良方。葵子散。治妊娠小便不利。身重恶寒。起则眩晕。及水肿者。王子亨云。妊娠小便不通。特避寒药。(又名茯苓汤。)
葵子(五两) 茯苓(三两)
上二味。为末。每服二钱。米饮调下。小便利则愈。
时氏产经云。如不通。恐是转胞。加发灰少许调服。极妙。(葵子。用黄葵子。)
圣惠方。葵子散。治妊娠身体浮肿。小便不利。洒淅恶寒。
即本方。加汉防己。凡三味。各二两。
妇人妊娠。宜常服当归散主之。(脉经。此下。有即易产无疾苦六字。)
〔尤〕妊娠之后。最虑湿热伤动胎气。故于芎归芍药养血之中。用白术除湿。黄芩除热。丹溪称黄芩白术。为安胎之圣药。夫芩术非能安胎者。去其湿热。而胎自安耳。
〔鉴〕妊娠无病。不须服药。若其人瘦而有热。恐耗血伤胎。宜常服此以安之。
当归散方
当归 黄芩 芍药 芎 (各一斤) 白术(半斤)
上五味。杵为散。酒饮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苦疾。产后百病悉主之。(汪氏医学原理有人参。)
方氏丹溪心法附余云。此方养血清热之剂也。瘦人血少有热。胎动不安。素曾半产者。皆宜服之。以清其源而无患也。
王氏明医杂着云。调理妊娠。在于清热养血。条实黄芩为安胎圣药。清热故也。暑月宜加之。养胎全在脾胃。譬犹悬钟于梁。梁软则钟下坠。折则堕矣。故白术补脾。为安胎君药。
外台古今录验。术汤。疗妊娠卒得心痛欲死。千金治妊娠腹中满痛。叉心不得饮食。
即本方。去芎 当归。上三味切。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半日全尽。微下水。令易生。
易简方。治经三四月不行。或一月再至。
即本方。加山茱萸。
妊娠养胎。白术散主之。
〔尤〕妊娠伤胎。有因湿热者。亦有因湿寒者。随人脏气之阴阳。而各异也。当归散。正治湿热之剂。
白术散。白术牡蛎燥湿。川芎温血。蜀椒去寒。则正治湿寒之剂也。仲景并列于此。其所以诏示后人者深矣。
白术散方
(〔原注〕见外台。○外台引古今录验云。裴伏张仲景方。)
白术 芎 蜀椒(三分去汗) 牡蛎(外台白术芎 各四分牡蛎二分)
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心下毒痛。倍加芎 。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苦痛。徐云。脱一腹字。沈本作苦腹痛。
吐痛。外台。作吐唾。为是。)
〔程〕白术主安胎为君。芎 主养胎为臣。蜀椒主温胎为佐。牡蛎主固胎为使。按瘦而多火者。宜用当归散。肥而有寒者。宜用白术散。不可混施也。芍药能缓中。故苦痛者加之。芎 能温中。故毒痛者倍之。痰饮在心膈故令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破痰下水。半夏消痰去水。
更服浆水以调中。若呕者。复用浆水。服药以止呕。呕不止。再易小麦汁以和胃。呕止而胃无津液作渴者。食大麦粥。以生津液。病愈服之勿置者。以大麦粥。能调中补脾。故可常服。非指上药可常服也。
徐云。予治迪可弟妇。未孕即痰嗽见血。既孕而不减人瘦。予以此方治之。因其腹痛。加芍药两大剂。而痰少嗽止。人爽胎安。
和剂局方白术散。调补冲任。扶养胎气。治妊娠宿有风冷。胎痿不长。或失于将理。动伤胎气。多致损堕怀孕。常服壮气益血。保护胎藏。(即本方。三因同。)
妇人良方。白术丸。(主疗同前局方白术散。)
即本方。加阿胶地黄当归。上为末。蜜为丸。如梧子。米饮吞三四十丸。酒醋汤亦可。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原注〕见玉函。○玉函。伤胎。作伤寒。关元。作小肠之募。无微利之微字。)
〔程〕七月手太阴肺经养胎。金为火乘。则肺金受伤。而胎失所养。又不能通调水道。故有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有如水气状也。劳宫穴。在手心厥阴心主穴也。泻之则火不乘金矣。关元穴在脐下。为小肠之募。泻之则小便通利矣。此穴不可妄用。刺之能落胎。
案金鉴云。文义未详。此穴刺之落胎。必是错简。不释。此说固是。然根据玉函。伤胎。作伤寒。
乃义稍通。徐子才逐月养胎方云。妊娠七月。手太阴脉养。不可针灸其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