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卷之五

黄帝素问直解卷之五

  卷之五

  刺要论第五十篇

  此篇首论刺法之要,各有浅深,浅深不得,致有五脏四时之病。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要不綦重欤。

  黄帝问曰:愿闻刺要。

  上古以针治病,帝举刺法之要,以教天下后世,故特问之。

  岐伯对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

  过,平声,下同。浮沉,即浅深。病有浮沉,刺有浅深。犹言病有浅深,而刺因有浅深也。各至其理,各至皮肉脉筋骨之文理,刺所当至,毋容浅也。无过其道,无过其皮肉脉筋骨之道。刺中其道,毋容过也。

  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

  所谓无过其道者,过之则内伤,是太过而反伤其内也。所谓各至其理者,若不及则外生壅肿。

  壅则邪从之,是不及而徒伤其外也。

  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后生大病。

  贼,害也。所谓病有浮沉、刺有浅深者,若浅深不得,反为大害。内动五脏,后生四时之大病,如下文所云也。

  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

  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

  毫毛腠理,毫毛中之腠理也。皮肤,肺之主也。肌肉,脾之主也。脉,心之主也。筋,肝之主也。骨,肾之主也。髓,骨中精髓也。肺主皮肤,其外更有毫毛之浅。肾主骨,其内更有髓之深。此病各有在,当分别浅深以为刺也。

  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溯溯然寒栗。

  溯,音素,余篇仿此。此下申明内动五脏,后生大病之意。毫毛腠理,在皮之外。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脏之气。肺主秋,动肺则秋病温疟。温疟先热后寒,故溯溯然而寒栗。

  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

  皮在肉之外,故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脏之气。脾主四季,每季各十八日,共七十二日。动脾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有腹胀之病,腹胀则心烦,而不嗜食。

  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

  肉在脉之外,故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脏之气,心主夏。心动则夏有心痛之病。

  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脉在筋之外,故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脏之气,肝主春,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

  筋在骨之外,故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脏之气,肾主冬,肾动则冬病胀而腰痛。

  刺骨无伤髓,髓伤则消烁 酸体解 。

  酸,作 。骨在髓之外,故刺骨无伤髓。髓伤则动肾脏之精,故精气消烁而 ,精气消烁而体解 。

  然不去矣。

  总结上文而言。刺伤五内,则有四时之病,其病必生。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法之要,所当审也。

  卷之五

  刺齐论第五十一篇

  齐,犹一也。刺齐,刺浅刺深,无过不及,有一定之分也。如病在皮中,针入皮中,勿浅勿深,斯为刺齐。以皮分而推之脉肉筋骨。无太过,无不及,皆为刺齐。承上编刺要之意,而复论刺齐也。

  黄帝问曰:原闻刺浅深之分。

  分,去声。帝承上编刺有浅深之意,谓刺浅刺深,各有部分,故愿闻刺浅深之分。

  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

  欲知其分,必先知其非分。如刺骨者刺入骨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脉。脉有络脉,有经脉。上编脉居肉后,经脉也。此篇脉居肉先,络脉也。刺脉者,刺入脉分,无伤其皮。此言刺宜深者勿浅,浅则非分矣。

  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

  以上文层次言之,当云刺皮者无伤脉。今不言脉者,以脉不止络脉、复有经脉。络脉居肉前,经脉居肉后,言肉而脉在其中。故曰刺皮者刺入皮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骨。此言刺宜浅勿深,深则非分矣。

  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

  刺宜深者勿浅,宜浅者勿深,是浅深有一定之分。帝欲详明其说,以昭后世,故曰未知所谓,愿闻其解。

  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

  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

  所云刺骨无伤筋者,言针至筋而去,不及骨分,则伤筋也;所云刺筋无伤肉者,言针至肉而去,不及筋分,则伤肉也;所云刺肉无伤脉者,言针至脉而去,不及肉分,则伤脉也;所云刺脉无伤皮者,言针至皮而去,不及脉分,则伤皮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深,不及则伤之意。

  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

  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

  过,平声。中筋、中骨之中,去声。上文所谓刺皮无伤肉者,如病在肉中,则针入皮中,无过分,而伤肉也;所谓刺肉无伤筋者,病在肉中,针入肉中,如过肉,则中伤其筋也;所谓刺筋无伤骨者,病在筋中,针入筋中,如过筋,则中伤其骨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浅,过分则伤之意。

  此之谓反也。

  通承上文之意,而言刺非其分,浅深不得,此之谓反也。知其反则知其正矣。

  卷之五

  刺禁论第五十二篇

  承刺要、刺齐而复申明刺禁也。禁者,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也。

  中伤脏气,则死,中伤经脉,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盖从之则有福,逆之则有咎也。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藏,如字,为使,皆去声。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阴中之少阴,故肾治于里。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

  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膈,胸膈也。肓,脐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膈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小心,言心气出于膈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

  中,去声,下同。《诊要经终》论云:中心者环死。故刺失其宜,中伤心气,周时一日而死。《宣明五气篇》云,心为噫。故其动为噫。噫,心气虚也。

  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

  三,旧本讹五,今改。刺失其宜,中伤肝气,则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肝为语。故其动为语。语,肝气虚也。

  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

  刺失其宜,中伤肾气,则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为嚏。嚏,肾气虚也。

  刺中肺,五日死,其动为咳。

  五,旧本讹三,今改。《诊要经终》论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伤肺气,则五日死。宣明五气篇云:肺为咳。故其动为咳。咳、肺气虚也。

  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

  刺失其宜,中伤脾气,则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脾为吞。故其动为吞。

  吞,脾气虚也。

  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刺失其宜,中伤胆气,则一日半死。六节脏象论云:十一脏取决于胆。胆主生阳上升,今一日之间,生阳不升,复逾半日,生气并绝,故死,灵枢邪气脏腑论云:胆病者呕宿汁。故其动为呕。呕,胆气虚也。

  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胃足阳明之脉,下足跗。其支者,别跗上,入足大趾,交于足太阴。刺跗上,刺胃脉也。中大脉,中伤大指之经脉也。中大脉而血出不止,则太阴之脉,不能循大指而上,故死。

  刺面,中溜脉,不幸为盲。

  溜脉,阴阳相过之脉也。盲目不明也。手少阴之脉系目系,手太阳之脉上 抵鼻,至目内 。刺面,中溜脉,刺面上目鼻之间,中伤阴阳相过之溜脉也。中伤溜脉,有不病者,今也目盲,则不幸矣,故曰不幸为盲。

  刺头,中脑户、入脑,至死。

  肾脉上额交巅,入络于脑。刺头,中脑产,刺头额之间,中伤脑户也。中伤脑户。邪入于脑,真阳不下,故玄死。

  刺舌下,中胀太过,血出不止,为喑。

  舌下,廉泉穴也。灵枢根结论云:少阴根于廉泉,结于廉泉,刺舌下,刺舌下之廉泉也。刺舌下而中伤经脉太过,血出不止,则少阴之气,不交于阳,故为喑。

  刺足下,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

  凡刺络脉,则宜出血。凡刺经脉,不宜出血。刺足下布络,言刺足下之病,当从络脉以布散。若布络而中其经脉,致血不出,则经脉有伤,故为肿。

  刺 ,中大脉,令人仆,脱色。

  ,浮 穴也。刺浮 穴者,宜浅。若刺深而中伤大脉。大脉,足太阳,贯臀入 之脉也。中大脉,则太阳之气,不能为外,故令人仆,当仆之时,阳气不充,故脱色。

  刺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

  气街,胫气之街。《灵枢·卫气》论云:气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承山踝上以下。刺气街,中脉,刺胫中之气街,中伤足太阳阳明之经脉也,中伤其脉,致血不出,则为肿鼠仆者。伤阳明之脉,则肿在鼠鼷,伤太阳之脉,则肿在仆参也。

  刺脊间,中髓,为伛。

  刺要论云:刺骨无伤髓。刺脊间,中髓,刺脊骨而中伤其精髓也。脊髓内伤,则背屈肩随,故为伛。伛,伛偻也。

  刺乳上,中乳房,为肿,根蚀。

  乳上之穴,名曰乳中,内为乳房,下为乳根穴。刺乳上,中乳房,言刺乳中穴,而中伤其乳房也。中伤乳房,则为肿。其下乳根,则如月蚀。蚀,缺伤也。

  刺缺盆,中内陷,气泄,令人喘咳逆。

  刺之过深,则为内陷,下俱仿此。缺盆之穴,其缺如盆,若刺缺盆,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肺气虚泄,且令人喘咳而气机内逆。

  刺手鱼腹,内陷,为肿。

  鱼腹在手大指下,如鱼之腹,手太阴、鱼际穴也。刺手鱼腹、中伤内陷,内陷伤径,故为肿。

  无刺大醉,令人气乱;无刺大怒,令人气逆;无刺大劳人,无

  刺新饱人、无刺大饥人,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

  不但身形有禁刺,而人亦有禁刺。酒性 悍,行皮肤,充络脉,故无刺大醉,刺之则令人之气乱,怒则乘戾,色不和,气不平、故无刺大怒,刺之则令人气逆。大劳之人,阳气外张,故无刺。新饱之人,谷气盛满,故无刺。大饥之人,经脉空虚,故无刺。大渴之人,津液燥竭,故无刺。大惊之人,气血未和,故无刺。凡此禁刺而刺之,则有害矣。

  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

  厥阴之脉起于足大趾,循阴股而上,刺阴股,中伤大趾之径股,致血出不止,则厥阴之脉不能上行,故死。

  刺客主人,内陷,中脉,为内漏,为聋。

  客主人之穴,在耳前开口陷中。刺客主人,若刺之过深,则内陷中脉。中脉,中伤手足少阳所过之脉也。中脉伤脑,则为内漏。中脉伤耳,则为耳聋。

  刺膝髌,出液,为跛。

  膝髌,膝上筋骨交会处也。刺膝髌出液,则筋骨无以濡养,屈伸不利,故为跛。

  刺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臂太阴脉,手太阴肺脉也。肺主行营卫阴阳之气。刺臂太阴脉,若出血多,致血气不相交接,一息相离,穹壤分判,故立死。

  刺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重,平声。足少阴脉,肾脉也。肾主藏精,刺足少阴脉,出血,则精血皆虚,故曰重虚。重虚出血,犹言出血而重虚也。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精血皆虚,故为舌难以言。

  刺膺,中陷,中肺,为喘逆仰息。

  膺,胸前,膺窗穴也。刺膺窗之穴,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中伤肺气,中陷中肺,则膺胸之气,不和于肺,故为喘逆仰息。

  刺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

  肺脉下肘,循臂,刺肘过深,中伤内陷,邪气归之,则机关不利,故为不屈伸。

  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遗溺。

  溺,鸟去声,下同,阴股下三寸,乃下含 中,足太阳循行之经脉也。刺阴股下三寸,刺之过深,中伤内陷,则太阳之脉,不能循经外出,故令人遗溺。遗溺,膀胱不约也。

  刺腋下胁间,内陷,令人咳。

  腋,旧本讹掖,今改。手厥阴心包之脉,循胸出胁,上抵腋下,刺腋下胁间,刺心包之脉也,刺之过深,中伤内陷,脉不循经,上迫于肺,故令人咳。

  刺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少腹满。

  膀胱居少腹之中,刺少腹而中伤其膀胱,致膀胱之气下泄,故溺出,令人少腹满。少腹满,膀胱之气不行于肤表也。

  刺 肠,内陷,为肿。

  肠,足肚也。刺 肠而内陷,伤其经脉故为肿,与上文刺平鱼腹内陷为肿,其义一也。

  刺匡上陷骨,中脉,为漏,为盲。

  匡上,目匡之上,眉间也。陷骨,丝竹空穴,眉后陷骨也。刺匡上陷骨,中伤其脉,则泪流不止,故为漏。视无所见,故为盲。

  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关节,骨节交会之机关。液,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若刺关节,中死其液,致液出,而不能淖泽注骨,故不得屈伸。此举刺之要害,皆为刺禁者,如此。

  卷之五

  刺志论第五十三篇

  本经有《血气形志篇》,血气之立乎外者,为形;血气之存乎内者,为志。刺志者,得其内之所存以为刺也。如形本乎气,气本乎谷,血本乎脉,而形气谷气血脉,有虚实常反之道,得其虚实常反而刺治之,斯为刺志也。

  黄帝问曰:愿闻虚实之要。

  虚实之形,见于外;虚实之原,根乎内。故愿闻虚实之要,认为刺志之道。

  岐伯对曰:气实形实,气虚形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谷盛

  气盛,谷虚气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脉实血实,脉虚血虚,此其常也,反此者病。

  虚实之要,有常有反。人之形身,气为之主,故气实则形实,气虚则形虚,此虚实之常也。若反常也,气实而形反虚,气虚而形反实,则病。人身之气,谷为之主,故谷盛则气盛,谷虚则气虚,此其常也。若谷盛而气反虚,谷虚而气反盛,则病。人身之血,脉为之主,故脉实则血实,脉虚则血虚,此其常也。若脉实而血反虚,脉虚而血反实,则病。

  帝曰:如何而反?

  岐伯三言反此者病,故问如何而反。

  岐伯曰:气盛身寒,此谓反也。气虚身热,此谓反也。谷入多而气少,此谓反也。谷不入

  而气多,此谓反也。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少血多,此谓反也。

  气盛身寒,此谓反也,八字,古本简脱,今补。夫气实则形实,若气盛身寒,则气实形虚,此谓反也。

  气虚则形虚,若气虚身热,则气虚形实,此谓反也。谷盛则气盛,若谷入多而气少,则谷盛气虚,此谓反也。谷虚则气虚,若谷不入而气多,则谷虚气盛,此谓反也脉实则血实,若脉盛血少,则脉实血虚,此谓反也。脉虚则血虚,若脉少血多,则脉虚血实,此谓反也。

  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谷入多而气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谷

  入少而气多者,邪在胃,及与肺也。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脉大血少者,脉有风气水浆不入,此之谓也。

  中,去声。承上文诸反而言其病。小,犹少也。大、犹盛也。

  上文云气盛身寒,夫气盛身反寒,其内则得之伤寒之病。上文云气虚身热,夫气虚身反热,其内则得之伤暑之病。上文云,谷入多而气少。夫谷入多而气反少者,其内则得之有所脱血,或湿邪居下之病,脱血湿居下,故气少,病不在上,故谷入多。上文云,谷不入而气多,夫谷入少而气反多者,其内必邪在胃。及于肺之病,肺胃有邪,故谷入少,病不在下,故气多。上文云,脉少血多,夫脉小血反多者,其内必饮酒、中热之病。酒行络脉,故血多,行于外而虚于内,故脉小。

  上文,云脉盛血少,夫脉大血反少者,其内必脉有风气,致水浆不入之病,风气乘于脉,故脉大,水浆不入故血少。所谓反此者病,即此诸病之谓也。

  夫实者,气入也。虚者,气出也。气实者,热也。气虚者,寒

  也。入实者,右手开针空也。入虚者,左手闭针空也。

  空,作孔。此言气之虚实,即为刺之虚实也。夫实者,乃气之内入也。虚者,乃气之外出也。气实者,有余而热也。气虚者,不足而寒也。入针刺其实者,右手开针孔以泻之也。入针刺其虚者,左手闭针孔以补之也。此气之虚实,即为刺之虚实也。合常反虚实,刺得其宜,斯为刺志也。

  卷之五

  针解论第五十四篇

  针解,解《灵枢》《素问》所言之针法也。针法始于一,终于九,上应天地,合于人身,故虚实之要,九针最妙,此帝首问九针之解,虚实之道,以为针解也。

  黄帝问曰: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刺法不外九针,九针必因虚实,故愿闻九针之解,虚实之道。

  岐伯对曰:刺虚则实之者,针下热也,气实乃热也。

  《九针十二原》论云: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故申明刺虚则实之者,候其气聚,针下热也,必气聚而实,针乃热也。

  满而泄之者,针下寒也,气虚乃寒也。

  又云满则泄之,故申明满而泄之者,候其气聚而散,针下寒也,必气散而虚,乃寒也。

  菀陈则除之者,出恶血也。

  又云,菀陈则除之,故申明菀陈则除之者,出其瘀积之恶血也。

  邪胜则虚之者,出针勿按。

  又云,邪胜则虚之,故申明邪胜则虚之者,出针之时,随针外泄,勿按针孔也。

  徐而疾,则实者,徐出针,而疾按之。

  大要曰:徐而疾,则实。故申明徐而疾则实者,针已得气,徐出其针。针方出穴,而疾按之,此徐而疾,则补虚而实之之法也。

  疾而除,则虚者,疾出针,而徐按之。

  又云,疾而徐则虚。故申明疾而徐则虚者,针已得气,疾出其针。针既出穴,而徐按之,此疾而徐,则泻实而虚之之法也。

  言实与虚者,寒温气多少也,若有若无者,疾不可知也。

  旧本,若无若有,今改。又云,言实与虚,若有若无,故申明言实与虚者,针下寒而气少为虚,针下温而气多为实,是寒温之气有多少也。若有若无者,当宁静以俟之,若躁疾,则不可知也。

  察后与先者,知病先后也。

  又云,察后与先,若存若亡。故申明察后与先者,治病有先后,知之则能治之,当知病之先后也。

  为虚为实者,工勿失其法,若得若失者,离其法也。

  又云,为虚为实,若得若失,故申明为虚为实者,虚则补之,实则泻之,工当勿失其补泻之法也。

  若得若失者,衷无定见,离其补泻之法也。

  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为其各有所宜也。

  为,去声。又云,虚实之要,九针最妙。故申明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者, 针泻阳气,员针泻分肉间气,针按脉致气,锋针主发锢疾,铍针主取大脓,员针主取暴气,毫针主取痛痹,长针主取远痹,大针泻机关之水,为其九针各有所宜也。

  补泻之时者,与气开阖相合也。

  又云补泻之时,以针为之,故申明补泻之时者,气开则泻,气阖则补,针之补泻,与气之开阖相合也。

  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针穷其所当补泻也。

  又云九针之名,各不同形,故申明九针之名各不同形者, 针、员针、 针、锋针、 针、员利针、毫针、长针、大针,针形不同,各穷尽其能当补泻之用而制之也。凡此解《九针十二原》之说也。

  刺实须其虚者,留针,阴气隆至,乃去针也。刺虚须其实者,

  阳气隆至,针下热,乃去针也。

  《宝命全角论》云:刺虚者须其实,刺实者须其虚,故申明刺实须其虚者,留针候气,俟阴气隆至,而针下寒,乃去针,阴气隆至而去针,所以虚之也。刺虚须其实者,当阳气隆至,而针下热,乃去针,阳气隆至而去针,所以补之也。

  经气已至,慎宁勿失者,勿更改也。

  更,平声。又云:经气已至,慎守勿失,故申明经气已至,慎守勿失者,守此经气,勿使更改也。

  深浅在志者,知病之内外也。近远如一者,深浅其候等也。

  又云:深浅在志,远近若一。故申明深浅在志者,病在内则刺深,病在外则刺浅,知病之内外认为深浅也。近远如一者,深则远,浅则近,其候气之法,与深浅等,故曰深浅其候等也。

  如临深渊者,不敢堕也。手如握虎者,欲其壮也。神无营于众

  物者,静志观病患,无左右视也。

  又云如临深渊,手如握虎,神无营于众物。申明如临深渊者,兢兢业业,不敢堕也。手如握虎者,坚贞不怯,欲其壮也。神无营于众物者,清静其志,以观病患,专一其心,无左右视也。凡此解宝命全角之说也。

  义无邪下者,欲端以正也。必正其神者,欲瞻病患目,制其神,令气易行也。

  邪,斜通。易,去声,下同。九针十二原论云: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者病。夫正指直刺,无针左右,是义无斜下也。申明义无邪下者,针法欲端以正也。神在秋毫,属意病者,是必正其神也。申明必正其神者,以我之神,正病患之神,故欲瞻病患目以制其神,神制则令气易行也。

  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

  《本俞》论云: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上廉。故曰所谓三里者,乃下膝三寸,即巨虚上廉也。

  所谓跗上者,举膝分,易见也。

  上,旧本讹之,今改。分,去声。《本俞》论云,中阳足跗上五寸陷中为原。故曰所谓跗上者,乃冲阳之动脉。举膝分,则其脉易见也。

  巨虚者,跷足 独陷者。

  《本俞》论云:膝下三里, 骨外三里也。故曰巨虚者,跷足 之间,其脉独陷者是也。

  下廉者,陷下者也。

  本俞论云:复下三里三寸,为巨虚下廉。故曰下廉者,乃下巨虚,陷下者也。凡此解本俞胃脉之说也。

  帝曰:余闻九针,上应天地四时阴阳,愿闻其方,今可传于后世以为常也。

  伯解九针之言,故常复言九针。上应天地之四时阴阳,愿闻其相应之方,令可传于后世,以为针法之常也。

  岐伯曰:夫一天二地三人四时五音六律七星八风九野,身形亦应之,针各有所宜,故曰九针。

  灵枢九针论,岐伯有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之说。故此言之,而言人之身形亦应之。至用针之法,各有所宜,故曰九针,此九针可传于后世认为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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