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素问直解卷之三

黄帝素问直解卷之三

  卷之三

  三部九候论第二十篇

  原名,决死生,王冰改为三部九候,今从之。

  三部者,头面为上部,胸膈为中部,胁腹为下部也。九候者,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三而为九候也。

  通体形气,太阳主之,故两举太阳经脉,明其死生,皆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此三部九候之大法也。

  黄帝问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博大,不可胜数。余愿闻要道,以属子孙,传之后世,着

  之骨髓,藏之肝肺,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必有终始,上应天光,星辰历纪,下副四时五

  行,贵贱更互,冬阴夏阳,以人应之,奈何?愿闻其方。

  胜,平声。数,上声。藏如字。更,平声。此篇论三部九候,故帝问:余闻九针于夫子,而九针之数,众多博大不可胜数,今余愿闻九候之要道以属我子孙,而使传之后世,其理至微,故当着之骨髓,藏之肝肺。其道至遵,故当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者,令人身而合于天道也。必有终始者,自始至终,终而复始也。合天道则上应天光,而星辰可以历纪;有终始则下副四时五行。贵贱更互,寒往暑来,暑往寒来,而冬阴夏阳,凡此皆天地阴阳之要道。以人应之,奈何?而愿闻其方;方,犹法也。

  岐伯对曰:妙乎哉问也!此天地之至数。

  伯赞其问,言九候要道,此天地之至数。

  帝曰:愿闻天地之至数,合于人形血气,通决死生,为之奈

  何?

  愿闻天地之至数,而合于人形血气,通决死生,即上文以人应之之意。

  岐伯曰:天地之至数,始于一,终于九焉。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应

  九野。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决死生,以处百病,以调虚实,而除邪疾。

  一者,数之始;九者,数之终。故始于一,终于九焉。一者,奇也,阳也,故一者天;二者,偶也,阴也,故二者地;三者,参也,参于天地之间,故三者人。因而三之,则天有天地人,地有天地人,人有天地人,故三三者九。以至数而合于天地,故以应九野,九野地里之合于天度也。以至数而合于人身,故人有三部,一部各有三候,可以决死生,处百病,调虚实,而除邪疾,此天地之至数,合于人形血气,而通决死生也。

  帝曰:何谓三部?

  三部何在?

  岐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

  阴阳之理,从阴而阳,自下而上,故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而一部之中,各有三候,三候者,各有天有地有人也。必以指循切而按导之,乃为部候之真。有如后文所云也。

  上部天,两额之动脉,上部地,两颊之动脉,上部人,耳前之动脉。

  是头面之候有三,而为上部也。详见下文。

  中部天,手太阴也,中部地,手阳明也,中部人,手少阴也。

  是手阴阳之候有三,而为中部也。详见下文。

  下部天,足厥阴也,下部地,足少阴也,下部人,足太阴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

  以候肾,人以候脾胃之气。

  是足三阴之候有三,而为下部也。足厥阴,肝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足少阴,肾也,故下部之地以候肾;足太阴,脾也,故下部之人以候脾,而合于胃之气。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

  下部既明,中部之候奈何。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气;人以候心。

  手太阴,肺也,故天以候肺。手阳明大肠,肺之府也,故地以候胸中之气。手少阴,心也,故人以候心。

  帝曰,上部何以候之?

  下部中部既明,上部何以候之。

  岐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头角之气;地以候口齿之气;人以候耳目之气。

  上部天,两额之动脉,故天以候头角之气:上部地,两颊之动脉,故地以候口齿之气;上部人,耳前之动脉,故人以候耳目之气。由此观之,则头面为上部,胸膈为中部,胁腹为下部也。

  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则为九。九

  分为九野,九野为九藏。故神藏五,形藏四,合为九藏。五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上文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乃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一部三候,三而三之,合则为九。以至数而合于天地,则九分为九野。以天地而合于人形,则九野为九藏。九藏者,肝肺心脾肾,藏魂魄神意志,故神藏五;大肠、小肠、胃与膀胱,藏水谷糟粕,故形藏四,合神藏形藏而为九藏。若五脏之神气已败,不荣于外,则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此一节论人身三部九候,合于天地之至数也。

  帝曰:以候奈何?

  上节论三部九候,此下但论九候之法,故问以候奈何?

  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泻之,虚

  则补之。必先去其血脉,而后调之。无问其病,以平为期。

  度,入声。九候主周身之形气,故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候其外。调其气之虚实,以候其内,如实则泻之,如虚则补之。必先去其血脉之凝滞,而后调补其血脉之不足,无问其病之外内,要以血脉之平为期,此候之之法也。

  帝曰:决死生奈何?

  九候何以决死生。

  岐伯曰: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形气相得者,生。三五不调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形与脉气贵相合也,如形盛脉细而少气,不足以息者,是形体有余,脉气反衰,故危。如形瘦脉大,而胸中多气者,是形体不足,脉气反强,故死。是必形气相得者,生。若形气相为参伍,而不调者,病。若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

  上下左右之脉,相应如参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者,死。

  数,上声。夫参伍不调,而上下左右之脉,相应于指,如参舂者,则病甚,参舂者,此上彼下,彼上此下,不相合地。三部九候皆相失,而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者,死,不可数者,脉体错乱,不可数其至数也。

  中部之候虽独调,与众脏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减者,死。目内陷者,死。

  夫上下左右,相应如参舂,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数,设中部之候虽独调,究与上下左右之众脏相失,是上下左右不归于中土,故死。若上下左右之候有余,而中部之候相减,是中土不达于上下左右,故亦死。夫上下左右,归于中部,而五脏之精,皆注于目,今目内陷,则五脏俱绝,故死。此九候以决死生之法也。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

  欲决死生,必识病因,帝故问之。

  岐伯曰:察九候独小者病,独大者病,独疾者病,独迟者病,独热者病,独寒者病,独陷下者病。

  欲知病之所在,须察九候而诊视之。如察九候,其脉有独小者病,有独大者病;其脉有独疾者病,有独迟者病;脉中有独热者病,有独寒者病;有生阳之气,不能上升,独陷下者病,是察九候而有七诊之病也。

  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当踝而弹之,其应过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其

  应疾,中手浑浑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其应上不能至五寸,弹之不应者死。

  踝,蛙去声。弹,平声。蠕,音蝉。踝、蠕余篇同。中,去声。上文小大疾迟寒热为病,其病犹轻,若陷下则生阳之气不升,其病必危。故当以两手而按其足踝,其法以左手于病者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夫足外踝上七寸,乃承山之穴,属足太阳,今去踝五寸,则在承山之下,庶右手于病者足上,当踝而弹之,盖左手按脉,右手导引,其脉气之应,过五寸以上,而至于承山。蠕蠕然动者,气之和也,故为不病。其脉应手疾,而中手浑浑然者,乃气盛太过,故病,若中手徐徐然者,乃气虚不足,故亦病。若其应,上不能至五寸,右手弹之而不应者,乃生阳之气,绝灭于下,故死。

  是以脱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疏乍数者死。

  数,音朔,下同。上文言生阳绝灭者死,此言生阳之气,不能外达,不能上下者皆死。是以脱肉,乃生阳之气,不能外达,身有病而不去者死。中部人,其气上通于天,下交于地,中部之脉,乍疏乍数,乃生阳之气不能上下,故亦死。

  其脉代而钩者,病在络脉。

  代者,乍疏之象也。代而钩者,乍数之象也。承上文乍疏乍数而言。若其脉代而钩者,乃经络内外不通,故病在络脉;不死也。

  九候之相应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后,则病,二候后,则病甚,三候后,则病危。所

  谓后者,应不俱也。

  总承上文而言九候之相应也。阴阳上下,其动若一,不得独小独大,独疾独迟而相失也。脉有浮中沉三候,一候后者,浮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矣。二候后者,中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甚。三候后者,沉以候之,脉不应指,不应则病危。申明所谓后者,应不俱也,谓浮中沉之脉,不俱应于指下也。凡此皆指而导之之法也。

  察其腑脏,以知死生之期。

  九候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故察其腑脏,以知死生之期,病在腑则生,病在脏则死也。

  必先知经脉,然后知病脉。真脏脉见者,胜死。

  见,音现。夫察腑知病,必先知经脉,然后知病脉,察脏知死,须知真脏脉见者,至胜克之日而死。

  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九候主周身形气,而太阳经脉之气,营运于通体,故足太阳之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其足不可屈伸者,经绝也。死必戴眼,脉绝也。太阳经脉之气,行于通体,故论九候,而举太阳经脉以明之。

  此一节论九候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也。

  帝曰:冬阴夏阳,奈何?

  帝愿闻要道,有冬阴夏阳,以人应之之语,故复问之。

  岐伯曰:九候之脉,皆沉细悬绝者为阴,主冬,故以夜半死;

  盛躁喘数者为阳,主夏,故以日中死。

  冬阴夏阳,乃一岁之阴阳,夜半日中,乃一日之阴阳,九候之脉,皆沉细悬绝者,为阴脉,阴主冬,故以夜半死;若九候之脉,皆盛躁喘数者,为阳脉,阳主夏,故以日中死。

  是故寒热病者,以平旦死;热中,及热病者,以日中死;病风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

  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一日之内,亦有四时,是故寒热病者,肝血内虚,为寒为热也。平旦,乃寅卯之时,肝木主气,肝脏病,故以平旦死。热中及热病者,心火燔灼,内外皆热也,日中乃巳午之时,心火主气,心脏病,故以日中死。病风者,秋金肃杀之气,病于肺也,日夕,乃申酉之时,肺金主气,肺脏病,故以日夕死。病水者,冬令寒水之气,病于肾也,夜半乃亥子之时,肾水主气,肾脏病,故以夜半死。脾脏属土,土灌四旁,若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乃中土内虚不能四布,故以一日所乘之四季死。辰戌丑未,寄王于平旦、日中、日夕、夜半也。

  形肉已脱,九候虽调,犹死。

  立形定气,命之曰人。若形肉已脱,坤土内败,诸脏无以资生,九候之脉虽调,犹之死也。

  七诊虽见,九候皆从者,不死。

  见,音现。小大疾迟寒热陷下,七诊之脉虽见,非同土败,故九候皆从者不死。

  所言不死者,风气之病,及经月之病,似七诊之病而非也,故

  言不死。若有七诊之病,其脉候亦败者死矣。必发哕噫。

  小大疾迟寒热,为病犹轻,陷下则病非轻,故申明所以言不死者,或病气机而为风气之病,或病经脉而为经月之病,生阳之气犹能上升,似七诊之病而不陷下,故曰非也。此所以言不死也。若有七诊之病,而正气陷下,其脉候亦败者死矣。生阳不升,故必发哕噫,甚则为哕,土气败也,微则为噫,土气虚也。是知七诊之病,不陷下者不死,陷下则死也。

  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而后各切循其脉,视其经络浮沉,以上下逆从循之。其脉疾者不

  病,其脉迟者病,脉不往来者死。皮肤着者死。

  病有新故,善诊者,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然后以证合脉,以脉合证,而各切循其脉,并视其经络之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其脉疾者,经络有余,故不病。其脉迟者,经络内虚,故病。脉不往来,则气血内绝,故死。皮肤着者,久病肉脱,皮肤着者故死。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

  脉不往来者死,皮肤着者死,其可治者奈何。

  岐伯曰:经病者治其经,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其可治者,仍当视其经络之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乃为治法也,经居络内,故经病者治其经,孙络居络外,故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见血而愈。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经络皆主血,若经络之血病,而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脉,则缪刺之。

  奇邪者,邪不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也。若其病者,在奇邪,夫奇邪之脉,则当缪刺以治之。

  缪刺者,左病刺右,右病刺左也。

  留瘦不移,节而刺之。

  始为奇邪之病,治之不愈,邪留日深,病在于骨,肌肉瘦而邪不移,故当取其骨节而刺之。

  上实下虚,切而从之,索其结络脉,刺出其血,以见通之。

  《灵枢·刺节真邪》论曰,六经调者,谓之不病。一经上实下虚,而不通者,此必有横络盛加于大经,令之不通,视而泻之,此所谓解结也。此上实下虚者,有横络加于经外,外为上,内为下,故上实下虚。切而从之者,切其经之所组而从治之。索其结络脉者,索其络脉之结也。刺出其血,以见通之者,血出结去,见其络脉之通,病可愈也。凡此皆视其经络浮沉,以上下逆从而循之之法也。

  瞳子高者,太阳不足;戴眼者,太阳已绝。此决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手指及手

  外踝上五指留针。

  经脉血气,本于先天水火之所生,故举太阳以终经脉之义。瞳子高者,乃太阳水火之精,不足于上。戴眼者,乃太阳生阳之气,已绝于下,此以先天水火之精,决死生之要,以九候而决死生者,不可不察也。夫病在阴者,补阳以治之,病在足者,补手以治之,此阴阳上下,相为表里之义。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针者,言足太阳经脉不足,当补手太阳以治之,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出踝中,故太阳不足,当取手指,及手指外踝之上,乃第五指者,留针以补之,使手太阳之经脉充溢;而交于足太阳,乃为治之之法也。

  此一节,言九候七诊,经络浮沉,以决死生,以知病之所在,亦必指而导之,乃以为真也。

  卷之三

  经脉别论第二十一篇

  经脉始于肺,终于肝,环转营运,度数有常,若惊恐恚劳,喘汗生病,脏气独至,失其常度,是谓经脉之别。知其正,则知其别,故论饮食输散之常;知其别,欲知其正,故论阴阳藏象之体,而反复明之。

  黄帝问曰:人之居处动静勇怯,脉亦为之变乎?

  脉,经脉也。人之经脉,行有常度。如居处之动静,用力之勇怯,经脉亦为之变乎?帝问脉变,所以为经脉之别也。

  岐伯对曰:凡人之惊恐恚劳动静,皆为变也。

  不但居处之动静,用力之勇怯,凡人之惊恐恚劳动静,经脉失常,皆为变也。

  是以夜行,则喘出于肾,淫气病肺;有所堕恐,喘出于肝,淫

  气害脾,有所惊恐,喘出于肺,淫气伤心;度水跌仆,喘出于肾与骨。

  平人之气,和于经脉,劳动喘急,则经脉失常,是以夜行劳动,气不闭藏,则喘出于肾,肾为本,肺为末,故淫气病肺,失其常矣;有所堕恐,因堕而内恐也,堕伤筋,肝主筋,故喘出于肝,肝木侮脾,故淫气害脾,失其常矣;有所惊恐,因惊内恐也,惊恐则气机内乱,肺主气,故喘出于肺,肺为心之盖,故淫气伤心,失其常矣;度水跌仆,则既堕且惊,甚于夜行,故喘出于肾与骨,不能上合于肺,淫气害骨,故曰与骨,更失其常矣。此五脏病喘,经脉失常,而为经脉之变也。

  当是之时,勇者气行,则已;怯者,则着而为病也。故曰诊脉

  之道,观人勇怯,骨肉皮肤,能知其情,以为诊法也。

  承上文,而言当夜行堕恐惊跌仆之时,勇者经脉有余,不能为病,故气行则已;怯者经脉受伤,则着而为病,有如上文所云也。夫勇者则已,怯者为病,故曰诊脉之道,观人勇怯,骨肉皮肤,知其内外浅深之情,可以为诊法也。

  故饮食饱甚,汗出于胃:惊而夺精,汗出于心;持重远行,汗出于肾;疾走恐惧,汗出于肝;

  摇体劳苦,汗出于脾;故春秋冬夏四时,阴阳生病,起于过用,此为常也。

  气机不和则喘,经脉不和则汗,故举汗出以明之。饮食饱甚,则胃络不和,故汗出于胃;惊而夺精,则心脉不和,故汗出于心,持重远行,则伤肾主之骨,故汗出于肾;疾走恐惧,则伤肝主之筋,故汗出于肝;摇体劳苦,则伤脾主之肌肉,故汗出于脾。不言肺者,以汗皆出于肺主之皮肤也。五脏之气,合于四时,故春秋冬夏四时,其阴阳不合而生病,皆起于过用。过用,即饱甚夺精远行恐惧劳苦也。此为常也,言以此过用为常也,过用为常,则失经脉之正矣。

  食气入胃,散精于肝,淫气于筋;食气入胃,浊气归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

  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腑精神明,留于四脏,气归于权衡。权衡以平,气

  口成寸,以决死生。

  胃者,五脏之本,六腑之大源也。故食气入胃,助东方木气上达,而散精于肝,肝则淫气于筋。

  淫,浸灌也。食气入胃,助君火神气营运,而浊气归心,心则淫精于脉,肝受精,则淫气,心受气,则淫精,是食之精,即食之气,食之气,即食之精也。脉气留经者。无形之脉气流入于经,而合有形也。经气归于肺者,经液之气,肺居其首,故归于肺也。肺朝百脉者,肺受百脉之朝也。输精于皮毛者,皮毛受肺精之输布也。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者,皮毛百脉,合肺输之精,而行气于六腑也。腑精神明,留于四脏者,六腑之精,合心脏之神明,留于肺肝脾肾四脏也。皮毛百脉,六腑五脏之气,外内相应,太过不及,皆能为病,故气归于权衡。权衡,秤物而得其平也。故权衡以平,则气口成寸。气口,即左右手之脉口,寸部是也。脉之大会,在于寸口。故诊寸口之脉,可以决其死生。此食气入胃,行散转输,而为经脉之正也。

  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

  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合于四时,五脏阴阳,揆度以为常也。

  度,入声。上文言食,此则言饮。饮入于胃,与食不同,游溢胃腑之精气,而上输于脾,脾气散胃腑之精,而上归于肺。肺,天也,脾,地也,脾气散精,则地气上升,而通调水道矣。上归于肺,则天气下降,而下输膀胱矣。夫水道通调,则水精四布,下输膀胱,则五经并行。四布,则合天之四时,五经,则合人之五脏。故合于四时、五脏,四时之阴阳,即五脏之阴阳,五脏之阴阳,即四时之阴阳,故阴阳揆度,天人合一,以为人身经脉之常也。此饮入于胃,行散转输而为经脉之正也。

  此一节,论喘汗失常,以明经脉之别;饮食输散,以明经脉之正。知其别,必知其正,知其正,则知其别也。

  太阳脏独至,厥喘,虚气逆,是阴不足,阳有余也,表里当俱泻,取之下俞。

  十二经脉,合手足之三阳三阴,故复论三阳三阴之常变以明之。三阳主六腑,腑能藏物亦谓之脏。太阳脏独至者,阳气不和于阴,太阳脏气独至也。厥喘者,下厥冷,上喘急也。虚气逆者,言厥而喘,为虚气之上逆也。厥喘气逆,是真阴不足,太阳脏独至,为阳热有余也。太阳之气,起于水府,通于皮毛,故表里当俱泻。太阳之脉,起于足小趾之至阴,故当取之下俞。俞,俞穴也。

  阳明脏独至,是阳气重并也。当泻阳补阴,取之下俞。

  重,平声。重并者,太阳少阳之气,皆并于阳明也。故当泻阳之有余,补阴之不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次趾之厉兑,故亦当取之下俞。

  少阳脏独至,是厥气也。跷前卒大,取之下俞。

  卒,音促。少阳者,初阳也,生于厥阴。少阳独至,阳气未盛,是阴厥之气也。初阳不升,故跷前卒大,少阳经脉,在阳跷之前也。少阳起于足小次趾之窍阴,故亦当取之下俞。

  少阳独至者,一阳之过也。

  太阳为三阳,阳明为二阳,少阳为一阳,故申明少阳独至者,乃一阳之过也。过,犹失也。由少阳而推论之,则阳明独至者,二阳之过也,太阳独至者,三阳之过也。

  太阴脏搏者,用心省真,五脉气少,胃气不平,三阴也。宜治其下俞,补阳泻阴。

  太阴藏搏者,足太阴脾脏,手太阴肺脏,两脏之气相搏也。用心省真者,或病足,或病手,当用心省察其真。肺朝百脉,五脉气少,手太阴也。脾胃相连,胃气不平,足太阴也。此气少不平,虽分手足,皆属太阴,故曰三阴也。病在三阴,宜治其下俞,阴气相搏,则阳气不足,故当补阳泻阴。

  一阳独啸,少阳厥也。阳并于上,四脉争张,气归于肾。宜治其经络,泻阳补阴。

  一阳,少阳也。少阳,三焦也。灵枢本输论云:少阳属肾,此论一阳,所以言肾也。一阳独啸,上焦之气,独发于上也。上焦独发,则下焦之气,厥逆于下,故曰少阳厥也。一阳独啸,则阳并于上。少阳厥也,则四脉争张。四脉,肝脾心肺也。争张,不和也。四脉争张,由于肾气之不达,故气归于肾,言脉之争张,归过于肾也。经络内通五脏,故宜治其经络,当泻上焦之独啸,补下焦之肾厥,故泻阳补阴。

  一阴至,厥阴之治也。真虚 心,厥气留薄,发为白汗,调食和药,治在下俞。

  一阴,厥阴也。不曰一阴独至,曰一阴至,则阴中有阳,故为厥阴之治也。真虚,犹言真假。 ,忧也。言厥阴治之真假,当忧心以审之,即太阴之用心省真也。厥阴为经脉之终,复注于肺,厥气留薄者,厥阴之气,留于肝而薄于肺也。薄于肺,则发为白汗。

  此厥阴之治,非厥阴之病,但当调食和药,以治其汗,治在下俞,以固其阴。

  帝曰:太阳脏何象?

  承上文脏气不和,而详明其本然之脉象,

  岐伯曰:象三阳而浮也。

  其本然之脉象,象三阳而外浮。

  帝曰:少阳脏何象?岐伯曰:象一阳也。一阳脏者,滑而不实也。

  其本然之脉象,象一阳初生,滑而不实。滑者,紧之浮也。滑而不实,则生阳渐升矣。

  帝曰:阳明脏何象?岐伯曰:象大浮也。

  两阳合明,谓之阳明,故其本然之脉象,象大而且浮。

  太阴脏搏,言伏鼓也。

  帝问三阳之脏象,而伯复告以三阴。太阴脏搏之脉象,乃天地脾肺之气,相为搏激言,伏鼓也。伏鼓者,从下而上,从地而天之义也。

  二阴搏至肾,沉不浮也。

  二阴搏者,心肾相搏也。心肾相搏之脉象,搏至肾而沉,沉不浮也。沉不浮者,从上而下,从心而肾,即少阳厥,而气归于肾之义。不言厥阴搏者,以厥阴之治也。

  此与上节同义。脏气独至,以明经脉之别。脏象本体,以明经脉之正。知其别,必知其正,知其正,益知其别也。

  卷之三

  藏气法时论第二十二篇

  脏气,五脏之气也。法时,法天之四时也。天行四时,地生百物。人备五脏,皆合五行。天有一岁之五行,有十干之五行,有一日之五行;地有五谷五果五畜五菜百药,各具五味,各有五行;人之五脏五行,合于天地。合天,则有五色六气之上承,合地,则有五苦五欲之下应,故曰脏气法时也。

  黄帝问曰:合人形以法四时、五行而治,何如而从?何如而逆?得失之意,愿闻其事。

  合人形通体经脉,外而皮毛,内而腑脏,以法天地之四时五行而延医之,何如?则法天地而从,何如?则不法天地而逆,反逆为从则得,反从为逆则失,愿闻从逆得失之事,而探诸岐伯也。

  岐伯对曰: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更贵更贱,以知死生,以决成败,而定五脏之气,间甚之时,死

  生之期也。

  更,平声,间,去声,下间甚同。四时之气,不外五行,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贵者,水旺于春,火旺于夏;贱者,水败于秋,火灭于冬。更贵更贱者,生化叠乘,寒暑往来也。以更贵更贱之理,以知病之死生,以决治之成败,而五脏之旺气可定,病之间甚,死生之期,皆可定也。

  帝曰:愿卒闻之。

  卒,犹尽也。

  岐伯曰:肝主春,足厥阴少阳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

  肝心脾肺肾,人之五脏也。于脏为肝,于时为春,故肝主春。足厥阴,乙木也,足少阳,甲木也,故春时而足厥阴少阳主治,其日甲乙。肝主春木有生阳渐长之机,若急而不和,肝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甘味以缓之。

  心主夏,手少阴太阳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手少阴,丁火也,手太阳,丙火也,故夏时而手少阴太阳主治,其日丙丁。心主夏火,有炎上迅速之机,若缓而不速,心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酸味以收之。酸收者,助心气而使之上炎也。

  脾主长夏,足太阴阳明主治,其日戊己。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

  足太阴,己土也,足阳明,戊土也,故长夏而足太阴阳明主治,其日戊己,脾属阴土,籍阳明燥气以相资,若湿而不燥,脾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苦味以燥之,苦为火味,故能燥也。

  肺主秋,手太阴阳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

  手太阴,辛金也,手阳明,庚金也,故秋时而手太阴阳明主治,其日庚辛,肺主秋金,有收敛清肃之机,若气上逆,肺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苦味以泄之,苦寒注下,故能泄也。上文言苦燥,此言苦泄,盖禀君火之气而味苦,则燥,禀寒水之气而味苦,则泄,于物性之运气推之,则得矣。

  肾主冬,足少阴太阳主治,其日壬癸。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足少阴,癸水也,足太阳,壬水也。故冬时而足少阴太阳主治,其日壬癸。水王于冬,肾气主之,燥而不润,肾所苦也,治之之法,当急食辛味以润之,夫辛主发散,何以能润?以辛能开腠理,致在内之津液而通气于外,在下之津液而通气于上,故能润也。

  病在肝,愈于夏,夏不愈,甚于秋,秋不死,持于冬,起于春,禁当风。

  肝,木也,夏,火也,火为木之子,故病在肝,愈于夏。子气王而病不愈,至秋则金克木而病甚矣。秋不死,持于冬,水生木也。至春则木气复王,故起于春。风气通于肝,故禁当风。此藏气法一岁之四时也。

  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庚辛不死,持于壬癸,起于甲乙。

  肝病愈在丙丁,即上文病在肝愈于夏也。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即上文夏不愈甚于秋也。庚辛不死,持于壬癸,即上文秋不死,持于冬也。起于甲乙,即上文起于春也。此藏气法十干之四时也。

  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静。

  慧,爽慧也。静,安静也。平旦乃木王之时,平旦慧,即上文起于春、起于甲乙之意也。下晡乃金王之时,金克木,故下晡甚,即上文甚于秋,加于庚辛之意也。夜半乃水王之时,水生木,故夜半静,即上文持于冬、持于壬癸之意也。此藏气法一日之四时也。

  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

  肝病则木郁,故肝欲散,治之之法,当急食辛味以散之,辛主散也。肝气郁而欲散,散之即所以补之,故用辛补之。夫辛散为补,则酸收为泻,故酸泻之。此藏气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心,愈在长夏。长夏不愈,甚于冬,冬不死,持于春,起于夏,禁温食,热衣。

  心,火也。长夏,土也。土为火之子,故病在心,愈在长夏。子气王而病不愈,至冬则水克火,而病甚矣。冬不死,持于春,木生火也。至夏则火气复王,故起于夏。火气通于心,故禁温食热衣。

  此藏气法一岁之四时也。

  心病者,愈在戊己。戊己不愈,加于壬癸。壬癸不死,持于甲乙,起于丙丁。

  心病愈在戊己,即病在心,愈在长夏也。戊己不愈,加于壬癸,即长夏不愈,甚于冬也。壬癸不死,持于甲乙,即冬不死,持于春也。起于丙丁,即起于夏也。此藏气法十干之四时也。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静。

  日中乃火王之时,故日中慧,即起于夏,起于丙丁也。夜半乃水王之时,水克火,故夜半甚,即甚于冬,加于壬癸也。平旦乃木王之时,木生火,故平旦静,即持于春、持于甲乙也。此脏气法一日之四时也。

  心欲软,急食咸以 之,用咸补之,甘泻之。

  心病则火炎,故心欲 。治之之法,当急食咸味以 之,咸能 坚也。心气炎而欲 , 之即所以补之,故用咸补之。咸 为补,则甘缓为泻,故甘泻之。此藏气法地之五味也。

  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于春。春不死,持于夏,起于长夏。禁湿食饱食、湿地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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