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史卷二十四

台湾通史卷二十四

卷二十四

  艺文志

  台湾三百年间,以文学鸣海上者,代不数睹。郑氏之时,太仆寺卿沈光文始以诗鸣。一时避乱之士,眷怀故国,凭吊河山,抒写唱酬,语多激楚,君子伤焉!连横曰:吾闻延平郡王入台之后,颇事吟咏。中遭兵燹,稿失不传。其传者北征之檄,报父之书,激昂悲壮,热血满腔,读之犹为起舞,此则宇宙之文也。经立,清人来讲,书移往来,曲称其体;信乎幕府之多士也。在昔春秋之际,郑为小国,聘问赠答,不失乎礼,齐、楚、秦、晋莫敢侵凌。孔子曰:『子产有辞,诸侯赖之』;此则文章之有益于国也。清人得台,耆旧多物故。光文亦老矣,犹出而与韩又琦、赵行可、郑廷桂等结诗社,所称福台新咏者也。其时台湾初启,文运勃兴,而清廷取士,仍用八比,士习讲章,家传制艺,蔀塞聪明,汨没天性,台湾之文犹寥落也。连横曰:我先民非不能以文鸣也。我先民之拓斯土也,手耒耜、腰刀铳,以与生番猛兽相争逐,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用能宏大其族;艰难缔造之功,亦良苦矣。我先民非不能以文鸣,且不忍以文鸣也。夫开创则尚武,守成则右文。昔周之兴,陈师牧野,一戎衣而天下定。及成康继统,棫朴作人,制礼作乐,为后王范。汉高以马上得天下。陆生曰:『陛下以马上得之,能以马上治之乎』?故汉之文章亦卓越千古。台湾当郑氏之时,草昧初启,万众方来。而我延平以故国沦亡之痛,一成一旅,志切中兴。我先民之奔走疏附者,兢兢业业,共挥天戈,以挽虞渊之落日。我先民固不忍以文鸣,且无暇以文鸣也。

  夫以台湾山川之奇秀、波涛之壮丽、飞潜动植之变化,可以拓眼界、扩襟怀、写游踪、供探讨,固天然之诗境也。以故宦游之士,颇多撰作。若孙元衡之赤嵌集,陈梦林之游台诗,张湄之瀛壖百咏,皆可诵也。光绪十五、六年,灌阳唐景崧来巡是邦,道署旧有斐亭,景崧葺而新之,辄邀僚属为文酒之会,台人士之能诗者悉礼致之。扬风扢雅,作者云兴。既而景崧升布政使,就任台北。台北初建省会,游宦寓公,簪缨毕至。景崧又以时集之,润色升平,一时称盛。

  台湾固无史也。康熙三十三年,巡道高拱干始纂府志,略具规模。乾隆二十九年重修,其后靡有续者。各县虽有方志,而久已遗佚,或语多粗漏,不足以备一方文献。光绪十八年,台北知府陈文騄、淡水知县叶意深禀请纂修通志,巡抚邵友濂从之,设总局于台北,以布政使唐景崧、巡道顾肇熙为监修,陈文騄为提调,通饬各属,开局采访,以绅士任之。二十一年,略成,续进总局。猝遭割台之役,戎马倥偬,稿多散失,其存者亦唯断简而已。

  初,海东书院藏书颇富,至是亦遭兵燹,而台湾之文献亡矣。今但列其书目与其作者,以供后人之考求焉。

  ○艺文表(一)

  台湾府志十卷:康熙二十三年,巡道高拱干辑。

  重修台湾府志二十卷:乾隆六年,巡道刘良璧辑。

  续修台湾府志二十五卷:乾隆十一年,巡道六十七辑。

  新修台湾府志二十六卷:乾隆二十九年,巡道觉罗四明辑。

  台湾县志十卷:康熙六十年,知县王礼辑。

  重修台湾县志八卷:乾隆十七年,知县鲁鼎梅辑。

  新修台湾县志八卷:嘉庆十二年,知县薛志亮辑。

  凤山县志十二卷:康熙五十八年,知县李丕煜辑。

  重修凤山县志十二卷:乾隆二十九年,知县王瑛曾辑。

  诸罗县志十二卷:雍正二年,知县周锺瑄辑。

  彰化县志十二卷:道光十二年,知县李廷璧辑。

  噶玛兰志略十四卷:道光十七年,通判柯培元辑。

  噶玛兰厅志八卷:道光十九年,通判萨廉辑。

  淡水厅志八卷:同治九年,同知陈培桂辑。

  澎湖厅志十五卷:光绪十九年,同安林豪辑。

  ○艺文表(二)

  台湾志稿□卷:台湾王喜撰。

  淑斋诗文集四卷:台湾陈鹏南撰。

  刚斋集二卷:台湾张从政撰。

  通虚斋集二卷:台湾王克捷撰。

  半石居诗草一卷:台湾曾曰唯撰。

  草庐诗草二卷、东宁游草一卷:台湾黄仁撰。

  东宁自娱集一卷:台湾陈斗南撰。

  半嵩集四卷:台湾章甫撰。

  鹤山遗集六卷:台湾陈思敬撰。

  达五斋家诫四卷、海内义门集四卷、小沧桑外史二卷、风鹤余录二卷、归田问俗记四卷:嘉义陈震曜撰。

  陶村诗集二卷:彰化陈肇兴撰。

  戴案纪略二卷、施案纪略一卷、让台记二卷:彰化吴德功撰。

  偷闲集一卷:淡水陈维英撰。

  石房樵唱一卷:淡水施钰撰。

  淡水厅志稿四卷、北郭园集十卷:淡水郑用锡撰。

  静远堂诗文抄三卷:淡水郑用鉴撰。

  潜园琴余草二卷、潜园唱和集二卷:淡水林占梅撰。

  一肚皮集十八卷、三长赘笔十三卷、经余杂录十二卷、小草拾遗一卷:淡水吴子光撰。

  周易义类存编三卷、易义总论一卷、古今占法一卷、观潮斋诗集一卷:淡水黄敬撰。

  周易管窥四卷:淡水杨克彰撰。

  读史札记二十四卷、竹里馆诗文集:淡水彭培桂撰。

  凫湖居笔记四卷、傍榕小筑诗文集四卷:淡水彭廷选撰。

  新竹采访册十二卷、十癖斋诗文集:新竹陈朝龙撰。

  竹梅吟社击钵吟四卷:新竹陈瑞陔辑。

  偏远堂诗集二卷:新竹郑如兰撰。

  越南纪略四卷、炎荒纪程四卷、香祖诗草一卷:澎湖蔡廷兰撰。

  凤山采访册八卷:凤山卢尔德嘉撰。

  云林采访册十卷。

  台东采访册五卷。

  右台湾人士著书四十种,凡二百零三卷。

  ○艺文表(三)

  台湾舆图考一卷、草木杂记一卷、流寓考一卷、台湾赋一卷、文开文集一卷、文开诗集一卷:鄞县沈光文撰。

  福台新咏一卷:沈光文辑。

  岛噫诗一卷、岛居随录二卷:同安卢若腾撰。

  靖海记二卷、平南事实一卷:晋江施琅撰。

  台湾郡志稿六卷、台湾杂记一卷、山川考略一卷、海外集一卷、蓉洲文集一卷:无锡季麒光撰。

  郊外集一卷:铁岭沈朝聘撰。

  东宁唱和诗一卷:季麒光、沈朝聘合撰。

  台湾纪略一卷:长乐林谦光撰。

  海上纪略一卷、郑氏纪事一卷、稗海纪游一卷、番境补遗一卷:仁和郁永和撰。

  平台纪略一卷、东征集六卷:漳浦蓝鼎元撰。

  游台诗一卷:漳浦陈梦林撰。

  赤崁笔谈四卷、番俗六考一卷、番俗杂记一卷:大兴黄叔璥撰。

  巡台录一卷:浮山张嗣昌撰。

  台湾风土记一卷:衡阳刘良璧撰。

  台湾采风图考一卷、番社采风图考一卷、使署闲情一卷:满洲六十七撰。

  瀛壖百咏一卷:钱唐张湄撰。

  婆娑洋集二卷:仁和范咸撰。

  澄台集一卷:长州庄年撰。

  赤崁集四卷:桐城孙元衡撰。

  桴园诗一卷:丹霞吴蕖撰。

  碧浪园诗一卷:轮山杨宗城撰。

  澎湖志略十二卷:江夏胡格撰。

  澎湖志略续编二卷:三水蒋镛撰。

  澎湖纪略一卷:安岳周于仁撰。

  小琉球谩志十卷:邵武朱仕价撰(内分六编:曰泛海纪程、曰海东纪胜、曰瀛厓渔唱、曰海东誊语、曰海东月令、曰下淡水寄语)。

  海东札记二卷:武陵朱景英撰。

  东瀛祀典一卷:贵阳蒋允焄撰。

  台湾志略三卷:济宁尹士俍撰。

  噶玛兰说略一卷、东游诗草一卷:马平杨廷理撰。

  蛤仔难纪略一卷:闽县谢金銮撰。

  东槎纪略四卷:桐城姚莹撰。

  渡海前记一卷、渡海后记一卷、东溟文集二卷:南通徐宗干撰。

  治台必告录八卷:大兴丁曰健辑。

  六亭文集四卷、台湾守城私记一卷:德化郑兼才撰。

  台湾随笔一卷:徐怀祖撰。

  台北纪事一卷:丹阳胡应魁撰。

  东瀛载笔二卷:马克惇撰。

  台湾小记一卷:龚柴撰。

  台湾番社考一卷:邝其照撰。

  搜箧拾遗一卷:龙溪石福祚撰。

  台湾地舆图说二卷:新建夏献纶撰。

  东瀛识略八卷:无锡丁绍仪撰。

  海音诗一卷:侯官刘家谋撰。

  台湾杂记一卷:湘阴黄逢昶撰。

  训番俚言一卷:宝应王凯泰撰。

  化番俚言一卷:揭阳吴光亮撰。

  日本窥台始末一卷、开山记四卷:乐平袁闻柝撰。

  巡台退思录三卷:岳阳刘璈撰。

  潜园寓草一卷:闽县林维垣撰。

  草草草堂诗草二卷:海宁查元鼎撰。

  台阳闻见录六卷、澄怀园唱和集二卷、诗畸四卷:善化唐赞衮辑。

  东海集一卷:安溪林鹤年撰。

  台湾思恸录一卷:思恸子撰。

  右宦游人士著书八十种,凡一百六十卷。右方志十五种,凡二百卷。

卷二十五

  商务志

  易曰:『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名得其所』。皇古以还,其来尚矣。连横曰:台湾为宇内奥区,农矿虞衡,名蕴其利。商务之盛,冠绝南海。当宋之时,华人已至北港贸易,其详虽不可考,然已开其端矣。方是时,马来人之居此者,势力忽涨,渐事远略,驾竹筏渡大海,以与吕宋通商,转售于内山之番,其物犹有存者。荷兰为商务之国,略地殖民,以侵东海。明天启二年,据澎湖。四年,复据台湾,与中国贸易,语在开辟志。初,荷人设东印度公司,经略爪哇,不用一兵、不碎一舰,而得数千里之地,握其海权,以肆蚕食,一时无敢抗衡。而台湾亦隶于公司之下。土田初垦,一岁三熟。出口之货,糖约十五万盾,米十万盾,羽毛齿革之属多售日本,年亦数万盾。而日本幕府方严海禁,唯许荷人贸易,故商务独大。荷制吏禄薄,不足用,各自为商,博私利,以与民争,而赋税又重。日人以先来之故,时与抵抗,其后遂有滨田弥兵卫之事。

  永历十五年,延平克台,与民休息。整军经武,以待时机,而财用不匮,以有海通之利也。初,芝龙驻安平,自为坚舰,贸易于南洋群岛。凡海舶不得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每舶例入二千金,岁入以千万计,以此富敌国。及王入台,而清廷方严海禁,沿海数千里,尽委而弃之,故得独握其利。通饬金厦、铜山、达濠诸镇,与民交易,无相诈虞。凡中国诸货,海外之人皆仰给焉。故能以弹丸之岛,而养七十二镇之兵。苟非岁入充裕,其何以堪?咨议参军陈永华又行屯田之制,内兴殖产,而外饬军实,故无患。二十八年,嗣王经命户都事杨贤监督洋船,往贾暹罗、爪哇、吕宋。是时华人之在南洋者已数百万,多遭异族苛待,而清政府不能保之,且以为叛民,任其杀虐,破家荡产,莫可吁诉。故延平有征伐吕宋之举,而经亦有经略南洋之议也。使行其议,镇抚华侨,用张国力,以开辟外府,则群岛皆我有也。而延平无禄,经亦早世,遂至局踧一隅,不能展布,岂非天哉!是年英国水师提督奉命东来。八月,驾两夹舨至安平,求通商。经命礼官待之,许开安平、厦门,订立条约。是为英国通商之始。方是欧洲各国之在东海者,葡萄牙有澳门,西班牙有吕宋,荷兰虽失台湾,尚有瓜哇,而东印度公司之势未艾也。是诸国者,皆与台湾贸易,岁率数十万金。而日人之居台者皆礼之,别以鸡笼为商埠,许其侨住。台湾所用之铜,来自日本。德川幕府亦軏以宽永钱助饷,岁率数十万贯。此则郑氏通商之策也,其所以裨益于国计民生者甚大,故漳泉人争附之。是台湾者农业之国,而亦商务之国也。

  清人得台,渐开海禁。是年省议以郑氏之时,贩运白糖、鹿皮,拟照例岁办鹿皮九千张、白糖二万担,往贩外洋。下询其事,诸罗知县季麒光复以兴贩一项,实关国计;唯所用之船,不得不豫为筹划。前时郑氏商船,现多停泊厦门,应请拨用。从之。四十二年,议准出洋商船,许用双桅。于是漳泉商人贸易于东南洋者,逐年而多。而廷议以漳泉人民,希图巨利,私贩粮米;台湾之人又时与吕宋之人来往,皆当严防。特召闽浙总督入京会议。五十六年,遂定往贩南洋之禁,唯许外人互市。雍正五年,总督高其倬奏言:『闽省福、兴、漳、泉、汀五府,地狭人稠,自平定台湾以来,生齿日增。本地所产,不敷食用。惟开洋一途,藉贸易之赢余,佐耕耘之不足,贫富均有裨益。

从前暂议停止,今外国之船许至中国,广东之船亦许至外国,彼此来往,历年守法。应请开禁』。从之。台湾商务为之一进。洎乾隆间贸易甚盛,出入之货岁率数百万圆,而三郊为之主。三郊者,南郊苏万利、北郊李胜兴、糖郊金永顺也,各拥巨资,以操胜算。南至南洋,北及天津、牛庄、烟台、上海,舳舻相望,络绎于途,皆以安平为往来之港,而南之旗后,北之北港,亦时有出入。四十九年,许开鹿港。五十七年,又开八里坌港,以与泉州互市。而商务乃暂及台北。及蔡牵之乱,大被劫掠,损失巨万,一时遂为停滞。嘉庆十四年春正月,福州将军赛冲阿入觐,奏言:『漳、泉二郡向不产米,全仰台湾。从前商贩流通,食货赡足,皆缘商船高大,梁头有高至一丈数尺者,又准配带炮位器械,间遇盗船,克资抵御。

近年洋匪不靖,恐其牵劫商船,梁头不准过高;又恐炮械出洋,有接济盗贼之事,不准携带。商船畏惧,无不裹足。间有出洋之船,多被掳劫。米石既资盗粮,船只复为盗有,是以商贩不通,漳、泉米贵。刻下蔡牵势已穷蹙,可否仍准用高大梁头并配带火药器械,则遇盗足以抵御矣』。诏以『盗船接济之源,最重食米。其劫掠既专注台湾商贩之船,则商贩往来,首当防范。朕思兵船在洋剿贼,东追西逐,未能肃清。迨经严饬,又往往以海洋辽阔,未能遇贼为词。揆厥缘由,或系盗船畏惧兵威,望而却走;或因兵船无可劫掠,故不驶近。若照赛冲阿所议,遽令改易大船,多带火药器械,又虑为贼牵劫,所获滋多。而商船出洋之后,更难保无不肖奸徒,阴为接济。此时欲求其有利无弊,莫若酌派兵船,与之同行。

既可无虑盗劫,更可藉以攻剿。唯兵船、商船向来各有旗号,不如混为一色。则盗船驶近,可以乘机注击,并可剪缚巨魁。且商贩流通,漳泉得免米贵,而盗船无由接济。此为正本清源之道,但须妥议周详,不致窒碍,方为尽善。其速议奏』。于是乃定兵船护卫之法,而海寇亦渐平矣。

  天津之约,许开台湾互市。英、美、法、德相继而来,派领事、划租界、设商行、建栈房。轮船出入,次第渐兴,而交涉亦愈繁。咸丰九年,设通商局于道署,由道办之。置提调官二员、委员四员、翻译官二员、稿案书二名、清书二名,以理租界商务,保护游历、领事往来、教堂传教以及华洋互讼之事。沪尾、鸡笼、安平、旗后各设分局,驻委员。光绪十三年,藩署亦设通商总局,归布政使,而台南仍归道。当是时,贸易虽少,而递年增加。洎光绪十九年,竟至一千一百十七万余两,可谓盛矣。盖自刘铭传巡抚以来,垦田治产,茶脑大兴,运至欧美各埠。居民既多,几至三百万人,所需洋货亦盛。出入足以相抵,且有溢过。故能百事俱举,民户殷庶。使长此以往,台湾之富未可量也。

  夫外国贸易,以英为首,美德次之。英货之多,以阿片为最,每年四千箱,箱值五百圆,则为二百万圆。此则台湾之漏卮也。台南土产以糖为巨,其始多配天津、上海。同治九年,旗后陈福谦乃自运至横滨,岁率二、三万担,颇赢其利。十三年,又设顺和栈于其地,以开台糖贩路。是为台人互市日本之始。是年,又以夹板装糖三万担至英伦,以前此多由香港转配也。光绪十一年,刘铭传任巡抚,官山府海,大拓其利。十二年,设招商局于新嘉坡,委革职道张鸿禄、候补知府李彤恩偕赴南洋,者察商务,招徕华侨,以筹兴物产。又购驾时、斯美两轮船,航行上海、香港,远至新嘉坡、西贡、吕宋。而飞捷、成利、万年清三艘,则往来沿海及东南各省,运载货物,无有积滞。夫欲兴商务,必速交通。故内建铁路,而外开航运,以启辟地利。初,天津之约,许开淡水,而范围广漠。凡淡水河所至之地,皆可互市。其时竹堑置厅之地,亦称淡水。而清廷臣工昧于地理,荒忽订约。淡水德领事欲扩商权,铭传知之,乃以城外之大稻埕为夜埠,濒河而居,可通航运。遂说富户林维源、李春生合建千秋、建昌二街为市廛,内外茶商多僦之,其后日盛。十三年,邀江浙商人集资五万两,设兴市公司,创建城内之石坊、西门、新起诸街,以栖商贾,治大路,行马车。聘日本人凿井,曰自来水,汲者便之。翼年,设电汽灯,燃煤为之,凡巡抚、布政各署机器局及大街均点之。而大稻埕铁桥亦以是年成,费款七万余圆,上利行人,而下通船舶。设机为纽,可以启闭。当是时,省会初建,冠盖云集,江浙闽粤之人,多来贸易。而糖、脑、茶、金出产日盛,收厘愈多。其后遂改招商局为通商总局,以董其事,而台湾商务乃日进矣。

  ○各国立约通商表

  英吉利: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日天津条约第十一款。

  法兰西:咸丰八年五月十六日天津条约第六款。

  美利坚:咸丰八年五月初八日天津条约第十四款。

  俄罗斯:咸丰八年五月初三日天津条约第三款。

  布鲁士:咸丰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天津条约第六款。

  丹墨:同治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荷兰:同治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北京条约第二款。

  西班牙:同治三年九月初十日北京条约第五款。

  比利时:同治四年九月十四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意大利:同治五年九月十八日北京条约第十一款。

  奥大利: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北京条约第八款。

  日本:同治十年七月二十九日天津条约第一款。

  ○台湾外国贸易表

  年分    沪尾及基隆(两)    安平及旗后(两)    合计(两)

  同治二年 二四七、三六六     三四七、八六七     五九三、二三三

  三年 六五九、八八一     九二七、四0五     一、五八七、二八六

  四年 七一0、六二八     一、八九三、四五五 二、六0四、0三八

  五年 八六二、二五四     一、八六二、三一三 二、七二四、五六七

  六年 七八二、三三九     一、八三二、六四八  二、六一四、九八七

  七年 八二二、八四六     一、二九六、六七九  二、一一九、五二五

  八年 七五九、六五七    一、五三七、七九六  二、二九七、四五五

  九年 九八五、七六六    二、一四四、八九九  三、一三0、六五五

  十年 一、二三九、八二0  二、二七七、九六一  三、五一七、七八二

  十一年 一、四九三、九四四 二、一五九、二八0 三、六五三、二二四

  十二年 一、四四五、九一0 一、八二九、八九八 三、二七五、八0八

  十三年 一、六二六、九四五 二、三0三、二二九 四、二六六、一0一

  光绪元年 一、八四二、二二一 二、二七九、四七0 四、一二一、六九一

  二年 一、四一0、三七0 二、六九八、三二0 五、一0八、六九0

  三年 二、七六六、五九五 二、八三七、七一四 五、五九八、三一一

  四年 三、0八九、三0九 二、四九三、三八三 五、五八二、六九二

  五年 三、六三三、一八六 三、七五0、九二五 七、三八四、一一一

  六年 三、九二六、九九五 四、五二七、五四四 八、四五四、五三九

  七年 四、一六五、八八0 四、0五九、三一一 八、二二五、一九一

  八年 四、0一八、七二三 三、一七0、六六七 七、一八九、三九0

  九年 三、五六一、六八二 三、七七二、九九六 七、三三四、六七八

  十年 三、六五三、四一六 三、0八四、六0八 六、七三七、四八四

  十一年 四、五三七、四六五 二、四七八、六八一 七、0一六、一四六

  十二年 五、四六二、五0三 二、五八三、六二五 八、0四六、一二八

  十三年 五、六四一、九九0 二、七六二、五三八 八、四0四、五二八

  十四年 五、七0一、一八五 二、八六二、0二0 八、五六三、二0五

  十五年 五、二九四、七九六 二、七四六、四六四 八、0四一、二六0

  十六年 五、五七九、七一三 三、五七五、七二三 九、一五五、四三六

  十七年 五、三五二、五五四 三、一三一、二六0 八、四八三、八一四

  十八年 五、七九六、二八四 二、九三二、三一一 八、七二八、五九五

  十九年 七、八八0、二0四 三、二九五、八六九 一一、一七六、0七三

  ○台湾糖出产表

  年次    出口斤数       自用斤数       合计斤数

  同治九年 五九、七四五、二00 一七、九二三、五六0 七七、六六八、七六0

  十年 五八、三八五、四00 一七、五一五、六二0 七五、九0一、0二0

  十一年 六二、八八二、三00 一八、八六四、六九0 八一、七四六、九九0

  十二年 五0、七四六、八00 一五、二二四、0四0 六五、九七0、八四0

  十三年 六八、六二七、000 二0、五八八、000 八九、二一五、000

  光绪元年 四八、八八九、六00 一四、六七五、二00 六三、五六四、八00

  二年 八八、0五四、六00 二六、四一六、三八0 一一四、四七0、九八0

  三年 六0、八0六、000 一八、二四一、八00 七九、0四七、八00

  四年 四一、三六八、四00 一二、四一0、五二0 五三、七七八、九二0

  五年 七六、五三五、九00 二二、九六0、七七0 九九、四九六、六七0

  六年 一0六、四一四、六00 三一、九二四、三八0 一三八、三三八、九八0

  七年 七五、四八九、二00 二二、六四六、七六0 九八、一三五、九六0

  八年 六一、三四五、四00 一八、四0三、六二0 七九、七四九、0二0

  九年 七七、五七三、一00 二三、二六一、九三0 一00、八三五、0三0

  十年 九六、七一六、八00 二九、一五0、四00 一二五、八六七二00七

  十一年 三五、八九八、000 一六、七六九、四00 七七、六六七、四00

  十二年 三九、0一五、五二一 一一、七0四、六五六 五0、七二0、一七七

  十三年 五五、四四八、八00 一六、六三四、六四0 七二、0八三、四四0

  十四年 六五、五六七、八00 一九、六七0、三四0 八五、四二八、一四0

  十五年 五七、0一三、五00 一七、一0四、0五0 七四、一一七、五五0

  十六年 七二、三一八、一00 二一、六九五、四三0 九四、0一三、五三0

  十七年 五六、九九九、000 一七、0九九、七00 七四、0九八、七三0

  十八年 六0、一一0、一00 一八、0三三、0三0 七八、一四三、一三0

  十九年 五一、0六七、0八八 一五、三二0、一二六 六六、三八七、二一四

  二十年 七三、五五七、四00 二二、0六七、二二0 九五、六二四、六二0

  此表据海关造报及外人著书而列之,唯中有可疑者,则光绪六年自用之额为三千一百九十二万余斤,而十二年降为一千一百七十万余斤;仅以六年之间,锐减约三分之一,似有不当。夫糖市之盛衰,虽系收成之丰歉,而以台人用糖程度计之,每人年约五斤,则全台三百万人应用一千五百万斤,故以此额而推算台湾产糖,表之于后。

  ○台湾产糖推算表

  年次               斤数              备注

  同治九年               七四、七四五、二00

  十年               七三、三八五、四00

  十三年               八三、六二七、000

  光绪元年               六三、八八九、六00

  二年              一0三、0四五、六00

  三年               七五、八0六、000

  四年               五六、三六八、四00

  五年               九一、五三五、九00

  六年              一二一、四一四、六00

  七年               九0、四八九、二00

  八年               七六、三四五、四00

  九年               九二、五七三、一00

  十年              一一一、七一六、八00

  十一年               七七、八八二、三00

  十二年               六五、七四六、八00

  十一年               七0、八九八、000

  十二年               五四、0一五、五二一

  十三年               七0、四四八、八00

  十四年               八0、五六七、八00

  十五年               七二、0一三、五00

  十六年               八七、三一八、一00

  十七年               七一、九九九、000

  十八年               七五、一一0、一00

  十九年               六六、0六七、0八八

  二十年               八八、五五七、四00

  ○台湾糖出口表

  年次               担数              备注

  同治九年               五九七、四五二

  十年               五八三、八五四

  十三年               六八六、二七0

  光绪元年               四八八、八九六

  二年               八八0、五四六

  三年               六0八、0六0

  四年               四一三、六八四

  五年               七六五、三五九

  六年               0六四、一四六

  七年               七五四、八九二

  八年               六一三、四五四

  九年               七七五、七三一

  十年               九六七、一六八

  十一年               六二八、八二三

  十二年               五0七、四六八

  十一年               五五八、九八0

  十二年               三九0、一五五

  十三年               五五四、四八八

  十四年               六五五、六七八

  十五年               五七0、一三五

  十六年               七二三、一八一

  十七年               五六九、九九0

  十八年               六0一、一0一

  十九年               五一0、六七0

  二十年               七三五、五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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