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五十二卷清光绪、宣统续10
七月乙巳,都官尚书吕安国为领军将军。
八月乙卯,诏:“义兴被水之乡,赐痼疾笃癃口二斛,老疾一斛,小口五斗。”
九月壬寅,车驾幸琅邪城讲武。
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
闰月乙卯,诏:“北兖、北徐州,边接疆场,民多悬罄,原永明以前所逋租调。”辛卯,以尚书仆射王奂为领军将军。
十一月乙卯,西阳王子明为南兖州刺史。
七年(魏太和十三年)正月丙午,以镇南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左仆射,西昌侯鸾为尚书右仆射。辛亥,车驾祀南郊,大赦。京邑贫民,普加赏赐。又诏曰:“郑浑宰邑,因姓立名。王溶剖符,户口殷盛。今产子不育,虽炳常禁,比闻所在,犹或有之。诚复礼以贫杀,抑亦情由俗淡。宜节以严威,敦以惠泽。主者寻旧制,详量附定,蠲恤之宜,务存优厚。申明不举子之科,若有举子者复其父。”戊辰,诏:“诸大夫年秩隆重,可增俸,详给见役。”
二月丙子,巴东王子响为中护军。己丑,诏:“宣尼诞敷文德,峻极自天。发辉七代,陶钧万品。感麟厌世,缅邈千祀。前王敬仰,崇修寝庙。岁月亟流,鞠为茂草。今学敩兴立,实秉宏规。可改筑宗祊,务在爽垲。量给祭秩,礼同诸侯。奉圣之爵,以时绍继。”
三月丁未,以太子后卫率王玄邈为兖州刺史。随郡王子隆代巴东子响为中护军。
四月戊寅,诏:“婚礼宜为节文,颁之士庶。并可拟则公朝,方樏供设。合卺之礼毋亏,宁俭之义斯在。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五月乙巳,尚书令、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王俭卒。甲子,柳世隆为尚书令。
六月丁未,车驾幸琅邪。
八月庚子,建安王子真为中护军。
九月壬寅,魏人来聘。
十月己丑,诏:“三季浇浮,旧章陵替。吉凶奢靡,动违矩则。至班白不婚,露棺累叶。苟相姱炫,罔顾大典。可明为条制,严勒所在,庶使划一。如复违犯,依事纠奏。”
十二月己亥,中护军建安王子真迁,前安西司马垣荣祖为兖州刺史。
是月,平南参军颜幼明聘于魏。
是年,置兖州之东平郡于山阳、盱眙二界间,及寿张淮安县。
八年(魏太和十四年)正月庚子,左将军沈文季为领军将军。
四月戊辰,诏公卿以下各举所知,随才授职。
八月丙寅,诏:“京邑霖雨,居民泛滥,遣中书舍人、二县长官赈恤。”壬辰,遣丹阳尹萧顺之率军讨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诛之。
九月癸巳,原建元以前逋租。
十二月戊寅,诏:“尚书丞郎职事繁剧,可量增赐禄。”癸巳,以张冲为青冀二州刺史。
九年(魏太和十五年)正月甲午,以江夏王锋为南徐州刺史。辛丑,车驾祀南郊,诏:“京师见囚系,详量原遣。”丙戌,射声校尉裴照明聘魏。
三月癸巳,明堂灾。
四月乙亥,有司奏“行陵旧格”,诏可。
五月丙申,林邑献金簟。丁未,魏人来聘。己未,乐游正阳堂灾。
八月己亥,使司徒参军萧课聘于魏。吴兴、义兴大水。乙卯,蠲二郡租。
九月戊辰,幸琅邪城讲武,观者倾都,普颁酒肉。
十月甲寅,魏人来聘。
是年,尚书令柳世隆卒,赠司空。
魏徐州刺史薛虎子卒。济阴王郁为徐州刺史。
十年(魏太和十六年)正月戊午,诏:“诸责负众逋七年以前,悉原除。高赀不在例。孤老六疾,人谷五斛。内外有务,众官增禄俸。”司徒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右卫将军王玄邈为北徐州刺史,冠军将军王文和为北兖州刺史。
二月壬寅,镇军将军陈显达领中领军。
四月辛丑,大司马扬州刺史豫章王嶷卒。
五月己巳,司徒竟陵王子良为扬州刺史。
十月己丑,车驾幸玄武湖讲武。
十一月戊午,诏:“顷者淫雨,樵粮稍贵。京邑居民,多罹其弊。遣中书舍人、二县长官赈恤。”
魏任城王澄为徐州刺史,有声绩,朝京师,引见皇信堂。
十一年(魏太和十七年)正月癸丑,诏:京师系囚,详所原遣。以骠骑大将军王敬则为司空,鄱阳王锵为领军将军,代陈显达。丙子,皇太子长懋卒。
四月壬午,诏:“东宫文武臣僚,可悉度为太孙官属。”立皇太孙昭业、太孙妃何氏。赐为父后者爵一级,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粟帛各有差。以骠骑将军刘灵哲为兖州刺史。
五月戊辰,诏曰:“水旱成灾,谷稼伤弊,凡三调众逋,可同申至秋登。京师二县、朱方,可权断酒。”庚午,以辅国将军萧惠休为徐州刺史。
七月丁巳,诏曰:“顷风水为灾,二岸居民,多罹其患。加以贫病六疾,孤老稚弱,弥足矜念。遣中书舍人履行沾恤。”又诏:“水旱为灾,江淮之间,仓禀既虚,草窃充斥,互相侵夺,依阻江湖,成此逋逃。曲赦南兖、兖、豫、司、徐五州三调,众逋宿债,并同原除。其沿淮及青、冀侨民,复除已讫,更申五年。”是月,上不豫,徙御延昌殿。戊子,魏中外戒严,发露布及移书,称当南伐。诏发徐、扬州民,广设召募以备之。中书郎王融,见上有北伐之志,数上书奖劝。及魏将侵边,子良于东府募兵,板融宁朔将军,使典其事。得江西伧楚数百人。会上不豫,诏子良甲仗入延昌殿,侍医药,子良以萧衍、范云等皆为军主。戊辰,上虑朝野忧虞,力疾:目乐府,奏正声伎。子良日夜在内,太孙间日参承。戊寅,上疾亟,踅绝。太孙未入,内外惶惧,百僚皆已变服。王融欲矫诏立子良,诏草已立。及太孙来,王融戎服绛衫,于中书省閤口,断东宫仗不得进。顷之,上复苏,问太孙所在,因召东官器甲皆入,以朝事委尚书左仆射西昌侯鸾。俄而上殂于延昌殿。上谥曰武帝,庙号世祖,年五十四。遗诏曰:“太孙进德日茂,子良善相毗辅,思弘治道,内外众事无大小,悉与鸾参怀,共下意!”太孙即位。
又诏定殡葬祭临之制,及内殿供佛如别牒,申立塔寺之禁。
八月壬午,诏称先帝遗诏,以护军将军武陵王晔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西昌侯鸾为尚书令,右仆射王晏为太孙詹事,沈文季为护军将军。癸未,以司徒竟陵王子良为太傅,班剑三十人。蠲除三调及众逋在今年七月三十日以前者。省御府及无用池田、邸冶,减关市征税。先是,每月蠲除之诏,多无事实,督责如故。时西昌侯鸾任知朝政,恩信两行,海内莫不欣然。丙戌诏曰:“近北掠余口,悉充军实。宜从荡宥,许以自新。可一同放遣,还复民籍。已赏赐者,亦皆为赎。”
九月癸丑,诏:“东西二省府国,兵屯所积,财单禄寡。选部可甄才品能,推校年月,邦守邑丞,随宜量处,以贫为先。”辛酉,追尊文惠皇太子为世宗艾皇帝。丙寅,葬武帝于景安陵。
十月壬寅,追尊皇太孙太妃为皇太后,立皇后何氏。
郁林王隆昌元年(魏太和十八年)正月丁未,改元,大赦。加太傅、竟陵王子良殊礼。丹阳尹、安陵王子敬为南兖州刺史,永嘉王昭粲为徐州刺史,郢州刺史、建安王子真为护军将军。诏百僚极陈得失。王公以下各举所知。戊申,以护军将军沈文季为领军将军。辛亥,车驾祀南郊。诏:“顷岁多稼无爽,遗秉如积,而三登之善未臻,万斯之基尚远。且风土异宜,百姓舛务,妨本害政,事非一揆。可符下州郡,务滋耕殖,相亩辟畴,广开地利,深树国本,克阜民天。又询访狱市,博听谣俗,伤风损化,各以条闻,主者详为条格。”
二月辛卯,车驾祀明堂。
四月辛巳,卫将军、开府武陵王晔卒。戊子,太傅竟陵王子良卒。丁酉,以尚书右仆射鄱阳王锵为骠骑将军,开府。
闰月乙丑,以南东海太守萧颖胄为青、冀二州刺史。丁卯,镇军大将军西昌侯鸾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戊辰,以中军将军新安王昭文为扬州刺史。
七月庚戌,以萧遥欣为兖州刺史。乙亥,魏以宋王刘昶为使持节,都督吴、楚、越诸军事、大将军、镇彭城,以王萧为昶府长史。昶至镇,不能抚接义故,卒无成功。壬辰,镇军大将军鸾使卫尉萧谌率兵弑帝于延德殿之西弄。鸾引兵入云龙门,王晏、徐孝嗣、萧坦之、陈显达、王广之皆随其后。癸巳,以太后令,追废帝为郁林王,葬以王礼,废何后为王妃。
徐姬及诸嬖倖皆死,迎立海陵王。
海陵王延兴元年(即隆昌元年)七月丁酉,海陵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西昌侯鸾为骠骑大将军,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宣城郡公。
八月甲辰,以新除卫尉萧谌为中领军,司空王敬则进位太尉,新除车骑大将军陈显达为司空,尚书左仆射王晏为尚书令,骠骑大将军鄱阳王锵为司徒。丁未,以骁骑将军河东王鋐为南徐州刺史,代永嘉王昭粲。辛亥,以安西将军王玄邈为中护军,新除后军司马萧诞为徐州刺史。
九月癸未,宣城公鸾杀鄱阳王锵、随郡王子隆、南兖州刺史安陆王子敬。江州刺史、晋安王子懋起兵,遣中护军王玄邈讨杀之。假宣城公鸾黄钺,内外綦严。乙酉,又杀南平王锐等。丁亥,以卫将军庐陵王子卿为司徒,抚军将军桂阳王铄开府仪同三司。
十月癸巳,诏:“督劝婚嫁,宜严更申明,必使禽币以时,标梅息怨。正厨诸役,旧出州郡,征吏民以应其数。公获二旬,私累数朔。又广陵年常选出千人以助淮戌,劳扰为烦,抑亦苞苴是育。今并可长停,别量所出。诸县使村长路都防城直县,为剧尤深,亦宜禁断。”丁酉,解严。进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宣城公鸾为太傅、领大将军、扬州牧,加殊礼,进爵为王。戊戌,杀桂阳王铄等。辛亥,宣城王鸾以太后令降帝为海陵王,使鸾承大统,王太后出居都阳王故第,为宣德宫。
明帝建武元年(即延兴元年)十月癸亥,宣城王即皇帝位,改元,大赦。
是年,凡三改元,正月以后为隆昌,七月丁酉以后为延兴,十月癸亥以后为建武。
宿卫普转一阶,文武赐位二等,逋租宿债,换负官物,在建武元年以前,悉原除。劫贼余口在台府者,悉皆原放。负亹流徙,并还本乡。太尉王敬则为大司马,司空陈显达为太尉,尚书令王晏加骠骑大将军,中领军萧谌为领军将军,南徐州刺史皇子宝义为扬州刺史,中护军王玄邈为南兖州刺史。乙丑,诏断远近上礼。己巳,诏:“守职之吏,多违旧典。存私害公,实兴民蠹。今商旅税石头后渚及夫卤借债,一皆停息。所在凡厥公宜,可即符断。主曹详为其制,宪司明加体察。”
十一月癸酉,以西中郎长史遥光为扬州刺史,晋寿太守王洪范为青,冀二州刺史。甲戌,诏省新林苑,先是民地,悉以还主,原债本直。甲申,诏:“邑宰禄薄俸微,不足代耕。虽任土恒贡,亦为劳费,自今禁断。”丁亥,诏:“细作中署、材官、车府,凡诸工,可悉开番假,递令休息。”戊子,立皇子宝卷为皇太子。庚子,诏曰:“日者百司耆齿,许以自陈,东西二省,犹沾微俸。辞事私庭,荣禄并谢,兴言爱老,实有矜怀。自缙绅年及,可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铨叙之科。”
是月,复辅政所诛诸王属籍,各封子为侯,海陵王遇害,谥曰恭。魏遣徐州刺史拓跋衍向钟离(齐书作拓跋衍)。
二年(魏太和十九年)正月辛未,魏人来侵。已卯,诏牧伯守宰严课农桑。丁酉,内外綦严。
三月戊申,诏:“南徐州侨旧民丁,多充戎旅,蠲今年三课。”己未,诏:“南兖、徐州遇寇之家,悉停今年税调。其与虏交通,不问往罪。”甲申,解严。
五月甲午,寝庙成。
六月壬戌,诛领军将军萧谌,西阳王子明等。乙丑,以右卫将军萧坦之为领军将军。
七月辛未,晋安王宝义为南徐州刺史。
八月丁未,庐陵王宝源为南兖州刺史。庚戌,新除辅国将军申希祖为南兖州刺史。
十月丁卯,诏:“罢东田,毁兴光楼。”并诏水衡,量省御乘。乙卯,立皇太子妃褚氏。
十二月丁酉,晋帝诸陵,悉加修理,并增守卫。吴、晋陵二郡失稔之邦,蠲三调有差。
是年,省南徐州之南鲁郡及淮浦、绎幕、榆次等县。
三年(魏太和二十年)正月己巳,诏申明守宰六周之制。乙酉,诏:“去岁索虏寇边,沿边州郡将士有临阵及疾病死亡者,并送还本土。”
九月辛酉,以冠军将军徐玄庆为兖州刺史,申希祖改司州。
是年,省南徐州之泰山郡、济阳郡、南平昌郡、南泰山郡、南济阳郡,以所属武阳隶淮陵郡,鄄城隶南濮阳郡。又省是州之徐、姑幕、下邳、城阳等县。
四年(魏太和二十一年)正月庚午,大赦。诏:“往因时康,崇建庠序,屯虞荐有,权从省废。今华夏乂安,要荒慕向,缔修东序,实允适时。便可式依旧章,广延国胄,弘敷景业,光启后昆。”壬寅,诏:“民产子者,蠲其父母调役一年,又赐米十斛。新婚者,免夫役一年。”丙辰,尚书令王晏诛,子肃奔魏。
二月甲子,以左仆射徐孝嗣为尚书令。
三月乙未,右仆射沈文季领扩军将军。
十一月丁亥,诏:“所在结课屋宅田桑,可详减旧价。”
十二月甲子,以宁朔将军左兴盛代徐玄庆为兖州刺史,魏京兆王愉为徐州刺史,卢渊兼为长史。
永泰元年(魏太和二十二年)正月癸未,大赦。原除四年以前逋租宿债。中军大将军徐孝嗣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杀河东王铉等十人。
三月戊申,诏曰:“仲尼明圣在躬,允光上哲,弘厥雅道,大训生民,师范百王,轨仪千载。顷岁以来,祀典凌替,岂所以克昭盛烈,永隆风教。可式循旧典,详复祭秩,使牢饩备礼,钦飨兼申。”
四月甲寅,改元,大赦。丙戌,以镇军将军萧坦之为侍中、中领军。丁卯,大司马会稽太守王敬则举兵反。先是上疾屡危,乃以光禄大夫张瓌为平东将军、吴郡太守,置兵佐密防敬则。杀山阴令王询,台传御史钟离祖愿,遂举兵。上闻敬则反,收敬则子太子洗马王幼隆等皆杀之敬则率实甲万人过浙江。张壤遣兵三千拒于松江,一时散走,瓌弃郡,逃民间。敬则以旧将举事,百姓担篙荷锸,随之者十余万,至晋陵,南沙人范修化杀县令公上延孙以应之。敬则至武进陵口,痛哭而过。邱仲孚为曲阿令,敬则前锋奄至,仲孚谓吏民曰:“今若收舡舰,凿长冈埭,泻渎水,以阻其路,得留数日,台军必至。”敬则军至,值渎涸,果顿兵不得进。
五月,诏前军司马左兴盛,后军将军崔恭祖,辅国将军刘山阳,龙骧将军、马军主胡松筑垒于曲阿长冈;右仆射沈文季为持节都督,屯湖头,备京口路。敬则急攻兴盛、山阳二垒,台军欲退,而围不开,各死战。胡松引骑兵突其后,白丁无器仗,皆散走。敬则大败,索马再上,不能得,崔恭祖刺之仆地,兴盛军客袁文旷斩之。乙酉,传首建康。台军讨贼党,太守王瞻上言:“愚民易动,不足穷法。”上许之,所全活以万数。曲赦吴、晋陵、浙东七郡。以后军长史萧颖胄为南兖州刺史。丁酉,以北中郎将司马元和为兖州刺史。
七月,以辅国将军王珍国为青、冀二州刺史。乙酉,上殂于正福殿,太子宝卷即位,上谥曰明皇帝。庙号高宗。八月葬明皇帝于曲阿之兴安陵。
八月丁巳,诏辨括选序,访搜贫屈。
十月己未,诏删省科律。
十-月戊子,立皇后褚氏,赐王公以下钱各有差。
东昏侯永元元年(魏太和二十三年)正月戊寅,大赦,改元。诏研策秀孝,考课百司。辛亥,车驾祀南郊。诏三品清资官以上应食禄者,有二亲或祖父母年登七十,并给见钱。
二月癸丑,以北中郎邵陵王宝攸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己巳,立皇子诵为皇太子。
五月癸女,以抚军大将军始安王遥光为开府仪同三司。
七月丙戌,地震。杀尚书右仆射江祏、侍中江祀。
丁亥,京师大水,死者甚众,诏:赐死者材器,并赈恤。
八月乙巳,蠲京邑遇水资财漂荡者今年调税。丙辰,扬州刺史始安王遥光据东府反,以讨刘暄为名。
诏曲赦京邑,中外戒严。尚书令徐孝嗣以下屯卫宫城。遣领军将军萧坦之率六军讨之。沈孝嗣与沈文季戎服坐南掖门上,萧坦之屯湘宫寺,左兴盛屯东篱门,镇军司马曹虎屯青溪大桥。众军围东城三面,烧司徒府。遥光遣垣历生从西门出战,台军屡败,杀队主桑天爱。戊午,咨议参军萧畅与抚军长史沈昭略潜自南门出,诣台自归,众情大沮。己未,垣历生自南门出战,因弃矟降曹虎,虎命斩之。其晚,台军以火箭烧东北角楼。至夜,城溃,台军主刘光国等先入。遥光闻外兵至,灭烛匐伏床下,军人排閤入,于暗中牵出,斩遥光,传首台城。以征北大将军晋安王宝玄为徐、兖二州刺史。(按:《南齐书》《南史·本纪》遥光之死,在戊午。今从《通鉴》。)己巳,以徐孝嗣为司空,加沈文季镇军将军,侍中、仆射如故;萧坦之为尚书右仆射、丹阳尹,右将军如故;刘暄为领军将军;曹虎为散骑常侍。
魏南徐州刺史沈陵率宿、豫之众来奔。滨淮诸戍以有备得全。陵在边历年,阴结边州豪杰。陵既叛,郡县多捕送陵党,长史卢渊皆抚而赦之,惟归罪于陵,众心乃安。
闰月丙子,以沈陵为北徐州刺史。
九月甲辰,杀尚书右仆射萧坦之、右卫将军曹虎。戊午,杀领军将军刘暄。壬戌,以频杀大臣,大赦。辛未,以太子詹事王莹为中领军。
十月乙未,杀尚书令新除司空徐孝嗣、右仆射沈文季。
十一月丙辰,太尉江州刺史陈显达举兵于寻阳。乙丑,以护军将军崔慧景为平南将军,督诸军击显达。
十二月癸未,陈显达发寻阳,败后军将军胡松于采石,建康震恐。甲申,军于新林,左卫将军左兴盛帅诸军拒之。显达多置屯火于岸侧,潜军夜渡,袭宫城。乙酉,显达以数千人登落星罔新亭,诸军闻之,奔还,宫城大骇,闭门设守。显达执马矟,从步兵数百,于西州前,与台军战,再合,显达大胜,手杀数人,矟折;显达不能抗,走,至西州后乌榜村,骑官赵潭注刺显达坠马,斩之,诸子皆死。
二年(魏景明元年)正月壬子,以辅国将军张冲为南兖州刺史。
三月丁来,崔慧景于广陵举兵,袭京师。慧景将渡江,南徐、兖二州刺史江夏王宝玄密与相应,开门纳慧景,宝玄乘八扛舆,手执绛麾,随慧景向建康。台遣骁骑将军张佛护、直閤将军徐元称等六将据竹里,为数城拒之。崔恭祖等进攻城,拔之,斩佛护;徐元称降,余四军主皆死。乙卯,遣中领军王莹都督众军,据湖头筑垒,上带蒋山西岩,实甲数万。慧景至查硎,分遣千余人,鱼贯缘山,自西岩夜下,鼓叫临城中。台军惊恐,即时奔散。帝又遣右卫将军左兴盛帅台内三万人拒慧景于北篱门。甲子,慧景入乐游苑,宫门皆闭,慧景引众围之,于是东府、石头、白下、新亭诸城皆溃。左兴盛走,不得入官,逃淮渚荻舫中,慧景抢杀之。宫中遣兵出荡,不克。慧景烧兰台府署为战场。守卫尉萧畅屯南掖门,处分城内,随方应拒,众心稍安。慧景称宣德太后令,废帝为吴王。巴陵王昭胄兄弟,出赴慧景,慧景意更向昭胄。时豫州刺史萧懿将兵在小岘,帝遣密使告之。懿方食,投箸而起。帅军主胡松、李居士等数千人,自采石济江,顿越城举火,城中鼓叫相庆。慧景遣崔觉将精兵数千人渡南岸。懿军昧旦进战,数合,士皆致死,觉大败,赴淮死者二千余人。觉单马退,开桁阻淮,恭祖掠得东宫女伎,觉逼夺之,恭祖愤恨。其夜,与慧景骁将刘灵运诣城降。
四月癸酉,慧景将腹心数人潜去,欲北渡江,城北诸军犹为拒战。城中出荡,杀数百人,懿军渡北岸,慧景余众皆走,围城凡十二日而败。从者于道稍散,单骑至蟹浦,为渔人所斩。诏曲赦京邑,南徐、兖二州。乙亥,以新除尚书左仆射萧懿为尚书令。丙子,以晋熙王宝嵩为徐州刺史。
五月戊申,以桂阳王宝贞为中护军。己酉,江夏王宝玄诛。壬子,大赦。乙丑,曲赦京邑、南徐、兖二州。
六月戊寅,车驾于乐游苑内,会如三元,京邑女人放观。戊戌,以守五兵尚书陆慧晓为南兖州刺史。
八月甲申,夜,宫内火。
十月己卯,杀尚书令萧懿。
十一月辛丑,以宁朔将军张稷为兖州刺史。甲寅,西中郎长史萧颖胄奉荆州刺史南康王宝融起兵。
十二月,雍州刺史萧衍起兵于襄阳。壬辰,西中郎司马夏侯详之子骁骑将军夏侯亶自建康亡归江陵,称奉宣德太后令:“南康王宜篡承皇祚,方俟清官,未即大号;可封十郡为宣城王、相国、荆州牧,加黄钺,选百官。”
三年(魏景明二年)正月丙申朔,帝与宫人于阅武堂元会,皇后正位,阉人行仪,帝戎服临视。丁酉,以骠骑大将军晋安王宝义为司徒。辛亥,祀南郊,大赦,诏百官进谠言。
二月丙寅,乾和殿西厢火。壬午,诏遣羽林兵征雍州,中外綦严。
三月丁未,南康王宝融即位于江陵,以萧颖胄为尚书令,萧衍为左仆射、征东大将军、都督征讨诸军事,假黄钺。
六月,东昏侯作共乐苑。京邑雨水,赈恤之。巴陵王昭胄等诛。
七月甲午,新除雍州刺史张欣泰等率石头文武奉建安王宝寅至杜姥宅,宫闭,乃散走。
八月辛巳,光禄大夫张瓌镇石头。
辛卯,东昏侯以太子左卫率李居士总督征讨诸军事,屯新亭。
九月丙辰,李居士与义军战于新亭;败绩。甲申,萧衍前军至芜湖;监豫州事申胄军二万人弃姑孰走,衍进军,据之。乙未,征东大将军萧衍自寻阳东下。戊申,衍遣曹景宗等进顿江宁。丙辰,破李居士军,乘胜而前,径至皂筴桥。于是王茂等进据赤鼻逻,新亭城主江道林引兵出战,众军擒之于阵。衍至新林,命王茂进据越城,邓元起据道士墩,陈伯之据篱门,吕僧珍据白板桥。李居士率锐卒万人,直来薄垒。僧珍分人,内外奋击,居士请于东昏侯,烧南岸邑屋,以辟战场,自大航以西,新亭以北,皆尽。
十月甲戌,东昏侯遣征虏将军王珍国、军主胡虎牙将精兵十万阵于朱雀航南,开航背水,以绝归路。衍军小却,王茂下马,单刀直前。其甥韦欣庆执铁缠矟以翼之,冲击东军,应时而陷。吕僧珍纵火焚其营,将士皆殊死战。直阁将军席豪发愤,突阵而死。士卒土崩,赴淮死者无数。后至者乘之而济,东军望之皆溃。衍军长驱至宣阳门。(先是,东昏侯遣军主左僧庆屯京口,常僧景屯广陵,李叔献屯瓜步。及申胄自姑孰奔归,使停破墩,为东北声援。至是,衍遣使晓谕,皆率众来降。衍遣弟辅国将军秀镇京口,辅国将军恢镇破墩,从弟宁朔将军景镇广陵。)戊寅,宁朔将军徐元瑜以东府城降于义军,青冀二州刺史桓和入卫,屯东宫。己卯,张瓌弃石头还宫,于是闭宫城门自守。
十一月壬寅,尚书令萧颖胄卒。
十二月丙寅,新除雍州刺史王珍国、侍中张稷率兵入云龙门。东昏侯在含德殿作笙歌,寝未熟,闻兵入,趋出北户,欲还后宫,门已闭。宦者黄泰平刀伤之,仆地,张齐斩之,时年十九。己巳,宣德皇太后以征东将军萧衍为中书监、大司马、录尚书事、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封建安郡公,依晋武陵王遵承制故事。以司徒晋安王宝义为太尉。乙酉,尚书右仆射王莹为左仆射。
和帝中兴二年(魏景明三年),大司马萧衍奉宣德太后临朝,入居内殿。衍解承制。己亥,以宁朔将军萧昺监南兖州。壬寅,以大司马衍都督中外诸军事,加殊礼。己酉,以大司马长史王亮为中书监、尚书令。甲寅,诏大司马衍进位相国,总百揆,扬州牧,封十郡为梁公,备九锡之礼,加远游冠,位在诸王上,加绿捩绶。
二月壬戌,梁公衍杀湘东王宝晊等。戊辰,进梁公爵为梁王,增封十郡。
三月辛丑,鄱阳王宝寅奔魏,衍杀邵陵王宝攸等三人。庚戌,以冠军长史萧秀为南徐州刺史。车驾东至姑孰。丙辰,禅位梁王。
四月辛酉,宣德太后令:“西诏至,帝宪章前代,禅神器于梁,明可临轩,遣使恭授玺绶,未亡人便归于别宫。”戊辰,巴陵王卒,年十五。追尊为齐和帝,葬恭安陵。
●第八卷 梁
武帝天监元年(魏景明三年)四月,即皇帝位于南郊。礼毕,备法驾即建康宫,临太极前殿。大赦。改齐中兴二年为天监元年。封齐帝为巴陵王,齐宣德皇后为齐文帝妃,齐后王氏为巴陵王妃。是日,诏封文武功臣新除车骑将军夏侯详等十五人为公侯,以弟中扩军宏为扬州刺史,封临川郡王,南徐州刺史秀为安城郡王。丁卯,加领军将军王茂为镇军将军。以中书监王亮为尚书令,相国左长史王莹为中书监,吏部尚书沈约为尚书仆射,长兼侍中范云为吏部尚书。诏凡后宫乐府,西解暴室,诸如此例,一皆放遣。若衰老不能自存,官给廪食。又诏依周汉旧典,有罪入赎,详为条格,以时奏闻。辛未,以新除谢沐县公萧宝义为巴陵王,奉齐祀。复南兰陵武进县,依前代之科。改南东海为兰陵郡。土断南徐州诸侨郡县。甲戌,诏断远近上庆礼。
闰月壬寅,诏以宪纲日弛,渐以为俗。今端右可以风闻奏事,依元熙旧制。
五月乙亥,夜,盗入南、北掖,烧神虎门、总章观,害卫尉卿张弘策。戊子,以领军将军王茂迁江州刺史。
八月戊戌,置建康三官。丁未,诏中书监王莹等八人参定律令。
是月,诏尚书曹郎依昔奏事。林邑、千陀利各遣使贡方物。
十一月甲子,立皇子统为皇太子。
十二月丙申,以国于祭酒张稷为护军将军。辛亥,免。
是岁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饿死。
二年(魏景明四年)正月甲寅,诏:“朕自藩部,常躬讯录,求理得情,洪细必尽。末运弛纲,斯政又阙。朕属当期运,君临兆亿,虽复斋居宣室,留心听断,而九牧遐荒,无因听览。可申敕诸州,月一临讯,博询择善,务在确实。”乙卯,以尚书仆射沈约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范云为右仆射,鄱阳王恢为南徐州刺史,代安成王秀,右卫将军柳庆远为中领军。丙辰,尚书令王亮免。
四月癸卯,尚书删定郎蔡法度上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
五月丁巳,尚书右仆射范云卒。壬申,断诸郡县献奉二宫。惟诸州及会稽,职惟岳牧,许荐任土,若非地产,亦不得贡。甲午,以中书监王莹为尚书右仆射。
是夏多疠疫。以新除光禄大夫谢朏为司徒,尚书令。
七月,扶南、龟兹、中天竺各遣使献方物。
十月,皇子纲生,降都下死罪以下囚。
魏扬州刺史任城王澄命统军党法宗、傅竖眼、王神念分兵寇东关、大岘、淮陵、九山,拔关要、颍川、大砚三城,白塔、牵城、清溪皆溃。徐州刺史司马明素将兵救九山,徐州长史潘伯邻救淮陵,宁朔将军王燮保焦城。党法宗等进拔焦城,破淮陵。
十一月乙亥,尚书左仆射沈约以母忧去职。壬午,魏党法宗等擒司马明素,斩伯邻。
魏徐州刺史王监取角城。
三年(魏正始元年)正月戊申,扬州刺史临川王宏进号中军将军。癸丑,以尚书右仆射王莹为尚书左仆射,太子詹事柳惔为尚书右仆射。
五月丁巳,以扶南国王陈如阇耶跋摩为安南将军。癸未,大赦。
七月丁未,湘州刺史杨公则为中护军。
九月,北天竺遣使献方物。
十一月甲子,诏除赎罪科。
魏元嵩为徐州刺史转扬州。
四年(魏正始二年)正月癸卯朔,诏曰:“今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若有才同甘、颜,勿限年次。”置五经博士各一人,广开馆宇。南徐州刺史鄱阳王恢迁,中护军柳庆远迁。有司奏吴令唐佣铸盘龙火炉、翔凤砚盖,诏禁锢终身。丙午,省凤凰衔书伎。戊申,停宫人观郊禋。辛亥,祀南郊,大赦。
二月壬午,遣卫尉卿杨公则率宿卫兵塞洛口。戊戌,以前郢州刺史曹景宗为中护军。
是月,立建兴苑于秣陵建兴里。
六月庚戌,初立孔子庙。
十月丙午,北伐,以扬州刺史临川王宏都督江北诸军事,尚书右仆射柳惔为副。以兴师费用,王公以下各上国租及田谷,助军费。
十一月辛未,以都官尚书张稷为领军将军。
十二月,司徒、尚书令谢朏以所生母忧,去职。
是岁大穰,米斛三十。
五年(魏正始三年)正月丁卯朔,诏:“凡诸郡国旧族邦内无在朝位者,选官搜括,使郡有一人。”乙亥,以前司徒谢朏为中书监、司徒。南徐州刺史建安王伟改丹阳尹,以豫章王综代之。丁丑,左仆射王莹为护军将军。甲申,立皇于纲为晋安郡王。(按:皇子封不备书,以简文帝承嗣,故书。)
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监正平),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
五月辛未,太子左卫率张惠绍克魏宿预城。乙亥,临川王宏前军克梁城。
是月,置集雅馆以招远学。
六月庚子,青、冀二州刺史桓和克朐山城。
七月乙丑,邓至国遣使献方物。己丑,遣将军角念将兵屯蒙山,招纳兖州之民,降者甚众。时将军萧及屯固城,桓和屯孤山。壬寅,魏统军樊鲁大破桓和于孤山。
八月,别将元恒拔固城,统军毕祖朽击念,走之。己酉,将军薛怀恭与魏邢峦战于睢口,败绩,怀恭筑城。
九月癸酉,魏邢峦与将军杨大眼合攻,拔清南之城,斩怀恭,张惠绍弃宿豫。己丑夜,临川王宏之师溃于洛口。
十一月乙丑,以师出淹时,大赦。
十二月癸卯,司徒谢朏卒。
六年(魏正始四年)正月辛酉朔,诏四方士民,陈言刑政。己卯,诏:“祝史请祷,不得为朕祈福。”
四月癸卯,以右卫将军曹景宗为领军将军。己酉,以江州刺史王茂为尚书右仆射。丁巳,扬州刺史临川王宏为骠骑将军,以建安王伟代之。
右光禄大夫沈约代王莹为尚书左仆射。
八月戊于,大赦。戊戌,京师大水,涛入御道。
九月丁亥,改阅武堂为德阳堂,听讼堂为仪贤堂。丙戌,以左卫将军吕僧珍代吕义之为南兖州刺史。
闰月乙丑,临川王宏为司徒、尚书左仆射,沈约为尚书令、吏部尚书,袁昂兼尚书右仆射。甲申,以右光禄大夫夏侯详为左仆射。魏元昞(即元寿兴)为徐州刺史。
七年(魏永平元年)正月乙酉朔,诏:“今声训所渐,夷夏同风,宜大启庠敩,博延胄子,务彼十伦,弘此三德,使陶钧远被,微言载表。”戊戌,作神龙、仁虎阙于端门、大司马门外壬子,以卫尉萧景代曹景宗兼领军将军。二月乙卯,新作国门于越城南。庚午,诏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乙亥,以南兖州刺史吕僧珍代萧景为领军将军。丙子,以中护军长沙王渊业为南兖州刺史,柳庆远自雍州刺史为护军将军。
五月己亥,诏复置宗正、太仆、大匠、鸿胪,又增太府、大舟,为十二卿。癸卯,始兴王憺自荆州刺史为护军将军。
六月辛酉,复建、修二陵,周回五里内居民。改陵监为陵令。
八月丁巳,赦大辟以下未结正者。
九月丁亥,诏曰:“薮泽山林,毓材所出。斧斤之用,比屋所资。而顷世相承,并加封固,岂所谓与民同利,惠兹黔首?凡公家诸屯戍见封者,可悉开常禁。”壬子,置童子奉车郎。
十月丙寅,以吴兴太守张稷为尚书左仆射。丙子,魏阳关主许敬珍以城内附。诏大举伐魏。以始兴王憺为平北将军,率众入清;车骑将军王茂率众向宿豫。丁丑,魏镇东参军成景俊杀宿豫戍主严仲贤,以城来降。
十一月庚寅,魏遣安东将军杨椿将兵四万攻宿豫。
八年(魏永平二年)正月辛巳,车驾祀南郊,大赦,内外文武各赐劳一年。
四月戊申,护军将军始兴王憺迁,临川王宏代建安王伟为扬州刺史。丙子,丹阳尹王莹迁。
五月壬午,诏:“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漏。”
十月乙巳,长沙王渊业自南兖州刺史为护军将军,始兴王憺以镇北将军代之。
魏以卢昶为徐州刺吏。
九年(魏永平三年)正月乙丑,右光禄大夫王莹代沈约为尚书令,建安王伟领护军将军,南兖州刺史始兴王憺迁,以太常卿王亮为中书监。丙子,晋安王纲为南兖州刺史。庚寅,作缘淮塘,北岸起石头迄东冶,南岸起后渚篱门迄于三桥。
三月己丑,车驾幸国子学,亲临讲肄,赐国子监祭酒以下帛各有差。诏:“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可令入学。”于阗献方物。
四月丁巳,革选五部令史用寒流。林邑国献白猴一。
五月己亥,诏:“自今台阁省府州郡镇戍应有职僚之所,时共集议,各陈损益,具以奏闻。”中书监王亮卒。
六月癸酉,护军建安王伟迁。
十二月癸未,车驾幸国子学,策试胄子,赐训授之司各有差。
十年(魏永平四年)正月辛丑,车驾祀南郊,大赦,居局治事赐劳二年。癸卯,尚书左仆射张稷为青、冀二州刺史,鄱阳王恢自郢州刺史为护军将军。甲辰,南康王绩代豫章王综为南徐州刺史。辛酉,车驾祀明堂。
三月,盗杀东莞、琅邪二郡太守邓晰,以朐山引魏徐州刺史卢昶,遣振远将军马仙琕讨之。
五月,马仙琕围朐山。丁丑,领军吕僧珍卒。己卯,以国子祭酒张充为尚书左仆射,太子詹事柳庆远为领军将军。
七月丙辰,诏:“昔公卿面陈,载在前史,令仆陛奏,列代明文,晋氏陵替,虚诞为风,自此相因,其失弥远。三槐八坐,应有务之百官,宜有所论,可入陈启,庶藉周爰,少匡寡薄。”
九月,马仙琕大破魏军,克复朐山城。
十二月,魏徐州刺史卢昶以朐山失利,免。
是岁,初作宫城门三重楼及开二道。宕昌国献方物。
十一年(魏延昌元年)正月壬辰,诏:“刑法悼耄,罪不收孥。礼著明文,史彰前事。自今逋谪之家及罪应质作,若午有老小,可停将送。”司空、扬州刺史、临川王宏进位太尉。骠骑将军王茂为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