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五十二卷清光绪、宣统续38
四月癸酉,浚徐、淮、海等属河道。乙酉,除沛县水沉地赋。
五月丁酉,允高斌奏定江南黄、淮蓄泄事宜。甲子,治传习邪教宝山等处民人王徐氏等罪。
六月辛卯,布政使安宁奏:“白兔米豆税银以来,弊窦丛生,抢关避税,国课日少,而米价贵甚于前,应请仍照旧征收。”谕:“众商乃无知愚人,当加以化导,冀其醒悟。”
七月丁酉,命高斌赴江苏查看黄运工程。戊午,谭行义补授江南提督。癸亥,命江苏截留漕粮二十万石备赈。拨高邮、宝应额引于泰兴县。黄、淮二水盛涨,命河臣妥筹善后事宜。
八月乙丑,除江苏钱粮缺额、无征之城租等银。癸酉,加赏江苏被水灾民修葺房屋银两。戊子,免海州及沭阳等民灶积欠。
九月丙申,移太仓州州同驻茜泾城。戊戌,赈两淮板浦等六场水灾。辛丑,以周学健为江南河道总督,安宁署江苏巡抚,王师补江苏布政使。甲寅,赈丰县等三县雹灾。己未,以江南水灾命开捐例助赈。
十月辛卯,拨赈淮、扬、徐、海各属灾民银两二百二十万两有奇。
十十月癸巳,谕江南查毁大乘邪教书籍图记。丙申,免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水灾额赋并分别蠲、缓漕粮有差。己亥,拨浙江仓谷十万石于江南备赈。
十二月丙寅,免崇明入官坍地价银。
十二年正月戊戌,免海州等三州县及板浦等六场民灶旧欠。庚申,定太湖渔船数目。
二月辛酉朔,两淮盐政吉庆请拣场员。
三月乙未,免睢宁上午水灾额赋。己亥,免山阳县等上年水灾额赋。壬寅,免淮安等四府州属上年水灾额赋。癸卯,准江苏仍收捐监本色。丁未,减两淮盐运使养廉。庚戌,浚江南天然闸。壬子,籍张适家财,充江苏赈需。
四月戊辰,命高斌往江南会同周学健查勘河工。命清江苏钱粮积弊。戊寅,改江南太湖营参将为副将兼江浙之衔。丁亥,定长浚淮徐河道。己丑,定苏松水师事宜。
五月己亥,定江苏巡抚养廉一万二千两,两江总督养廉一万八千两。
七月己丑朔,命高斌等会勘、疏浚六塘等河。庚子,王师解任,爱布达署江苏布政使。
八月癸酉,以苏、松等属潮灾,命截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
九月癸巳,以崇明潮灾,淹毙人民甚多,诏特免明年额赋,仍赈之。戊申,命江苏清查积欠。庚戌,增邳州、山阳等县驿马。甲寅,蕴著为漕运总督。乙卯,赈两淮吕四等二十场水灾。
十月壬戌,再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午,赈阜宁二十州县卫水灾。癸酉,谕安宁等妥办江苏积欠。壬午,赈常熟等十九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五州县卫旱灾。命江苏复截留明岁漕粮四十万石备赈。
十一月甲午,命两淮发盐义仓谷平粜。庚戌,加赈崇明等县灾民有差。
十二月壬戌,宿迁县革生员王育英以聚众抗官,处斩。以安宁前拟遣发,又为申辩,严饬之。
十三年正月己丑,修宝山、镇洋土塘。壬辰,加赈阜宁等县水灾。癸巳,安宁奏支司库银十五万六千余两,采买徐、淮、海缺额仓储。
二月甲戌,增两淮纲盐每引十斤。
三月乙未,朱一蜚为江苏布政使。
四月壬戌,朱一蜚迁,辰垣为江苏布政使。甲子,蠲缓上年常熟等十六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四州县卫旱灾额赋。乙丑,免山阳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灾额赋。
五月已丑,青浦县刁民因阻遏贩米,纠众滋事。谕严治之。癸巳,治苏州府城民人顾尧年等因米价昂贵,纠众滋事罪。
六月甲寅,保德为江宁将军。壬戌,拨江西仓米十万石运江苏平粜。丙寅,命淮安等三府州属历年灾缓漕粮征完后,留本省备用。戊寅,治江南僧人心恒捏造榜帖、假称上谕罪。
七月壬辰,免宿迁县上年水灾额赋。已亥,吴江等二县坍没转轻田荡八十余顷、新涨转重田荡四百余顷分别蠲升如例。
闰七月己未,江苏西洋人王安多尼等坐事论绞,命监毙之。丁卯,拨江西、湖南仓谷各二十万石运济江苏。戊辰,周学健以违制薙发,逮下狱,尹继善革职留任。命高斌兼管南河总督。己巳,召安宁来京,以尹继善兼理江苏巡抚。癸酉,鄂昌为江苏巡抚,策楞代署,尹继善免署。己卯,免元和等十县本年雹灾额赋。
八月癸未朔,蕴著未奏周学健薙发,夺职留任。以江苏本年钱粮又欠三十余万,谕策楞留心核办积欠,饬署催征。丁亥。给修筑邳州沂河民堰全价。
九月壬子朔,鄂昌调,雅尔哈善署江苏巡抚。癸丑,蕴著奏:“周学健在总河任内,赃私狼藉,亲戚、家人营私不法。”命策楞即速赴淮,会高斌鞫之。己未,调策楞为两江总督,兼管巡抚。壬申,除沛县沉没地亩额赋。戊寅,命张师载协办江南河道总督事。
十月辛丑,吴嗣爵署淮扬道。乙巳,治西洋路西亚国人王安多尼等在昭文县传教罪。
十一月甲寅,赈铜山等县水灾。癸酉,策楞迁,江苏巡抚雅尔哈善暂署两江总督。江苏织造图拉奏请复各关米、豆税。允之,仍免新加船料。
十二月庚寅,免崇明县被风潮灶地本年盐课等项。丁酉,解高斌大学士,仍留河道总督任。戊戌,允高斌奏江南河道宣泄机宜。黄廷桂任两江总督。
十四年二月乙酉,免昆山等二县乾隆元年、二年逋赋。
四月辛巳,蕴著来京,顾琮兼署漕运总督。庚寅,蕴著以交结商人,挟私妄奏,革职。瑚宝为漕运总督。壬辰,张师载以原衔协办江南河务。癸巳,命鄂容安就近照料江南河务。己亥,武进升降补狼山镇总兵官,狼山镇总兵施必功革职。庚子,普福为淮安关监督。
五月庚申,裁江苏抚标巡船。癸酉,翁藻被察议,王师任江苏按察使。丙子,吉庆支取外间款,与外省各衙门陋规相同,不败露则苟免,既败露则应问。著仍回两淮盐政。高晋免署两淮盐政。
六月甲申,准两江等省采买米每一石以一两二钱报销。庚寅,谕准泰毋阻江苏商船贩运山东米、豆。
七月癸丑,王师迁,李肖筠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庚辰,以江南督抚奏绅耆士庶望幸心殷,谕辛未年春奉皇太后南巡。戊戌,蠲缓阜宁等二十三州县被水地方漕粮、漕项有差。庚子,武进升为江南提督。
十一月丁未,除江苏滨江各属坍没地亩额赋。
十二月丁酉,永宁为江苏布政使。辛丑,李肖筠免,召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五年正月丙午,免江苏耗羡十分之六。癸丑,崔纪以右副都御史衔提督江苏学政。癸酉,谕江、浙毋因南巡除道迁瘗。
二月甲戌朔,裁仪征卫并入扬州卫,金山卫并入镇海卫。庚寅,免江南古沟石林河工各官赔项。癸卯,定两淮运船屯费、规费每年尽数奏解例。
三月甲辰朔,以南巡暂增江苏铸钱。辛亥,高晋兼管江宁织造。
四月己卯,以明春南巡,命江南省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粜。甲午,江宁将军保德以请驻防满洲、蒙古官员与在京满洲、蒙古官员一体补用绿营事,被罢之。
五月丁未,命江南省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粜。辛亥,锡尔满为江宁将军。壬戌,改江南河库道为请旨简用缺。
六月癸未,免沛县水沉地赋。乙酉,复京口驻防兵粮本色。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七月丁未,命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堵筑宿迁等处漫口。丁卯,清河漫口合龙。
八月戊戌,准两淮预运辛未纲盐加耗。
九月戊申,除上元等五州县坍荒地赋。
十月乙酉,免清河等九州县水灾额赋。戊戌,赈溧阳等二州县水灾。
十一月壬寅,定京口驻防兵米改支丹徒等县漕粮事宜。丙辰,王师为江苏巡抚。戊辰,黄廷桂为京口将军。
十二月戊寅,加赈两淮莞渎等三场灶户。
十六年正月庚子,以初次南巡免江苏元年至十三年逋赋。癸卯,以江苏逋赋积至二百二十余万,谕厘革催征积弊。己酉,赏两淮盐政吉庆奉宸院卿衔。
二月己巳,广江苏本年岁试文童额。癸酉,免宿迁等三县上年民欠籽种银两。免两淮灶户逋赋。丁丑,上祭清河神庙,阅高家堰。辛巳,以高斌、张师载管理挽纤河兵出力,予加级。壬午,改建淮安土堤为石堤。驻高曼寺。癸未,幸扬州。甲申,加赏淮商每引十斤。幸金山江天寺。乙酉,幸焦山定慧寺,驻方渡桥。赉江南驻防年老兵丁。丙戌,幸丹阳三义阁。戊子,幸惠泉寺,驻北望亭。庚寅,谕三吴士庶各敦本业,力屏浮华。壬辰,除武进等二县开抵役田新旧租银。免兴化县元年至八年逋赋。定松江府由官收买余盐章程。
三月戊戌,颁赐江宁、苏州各书院殿板经史。戊申,命高斌仍以大学士衔管河道总督事。乙卯,幸宋名臣范仲淹祠,赐园名曰“高义”,赏后裔范宏兴等貂币。壬戌,祭明太祖陵,颁御书匾额,禁止樵采。临视毛织机房。癸亥,吉庆为京口副都统,仍管两淮盐政事务。乙丑,增江宁驻防兵丁例支折色价银。丁卯,赐江南召试诸生蒋雍植、钱大昕等五人为举人,进士孙梦逵授中书。免江浦等十五州县被灾额赋有差。
四月辛未,萨尔哈岱调补京口将军。郭一裕补授江苏布政使。癸酉,免沛县九年以前逋赋。丙子,赈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十五年被水灾民。丁丑,定洪泽湖五坝水志。
闰五月戊辰,谕两淮行运江、楚盐引,即遇应贵之年,亦不得在现销价值外增加。丁丑,以江宁水师营沙船归镇江水师副将辖。戊寅,调尹继善为两江总督。尹继善未到前,两江总督印务着高斌暂兼管之。乙未,清理江苏钱粮积弊。
六月壬子,改征河南、山东黑豆二万石,赈江苏靖江等处雹灾饥民。甲寅,免沛县十五年被水额赋。己未,设京口驻防左、右二司。
八月壬寅,准江南士子赴浙江捐本色。己酉,何炜丁忧。辛酉,江苏巡抚王师卒,以庄有恭代之。癸亥,定漕运事宜。
九月辛未,严两淮运盐船户等偷卖私商盐、捏报淹销刑例,及文武官员勘讯不实处分。甲申,命尚书舒赫德赴江南查办伪造奏稿。
十月甲辰,江南河库道李宏解任质审。谕江苏被灾州县米石折赈,例价外加给银二钱。乙卯,王进泰为京口将军。赈铜山等九州县本年水灾。
十一月庚午,买补江苏上年赈粜动缺米谷。庚寅,范宜谦为京口副都统,普福为两淮盐政,高恒为淮安关税务。
十七年正月丁亥,加赈铜山等六州县被灾贫民有差。
五月己丑,上元等十二州县生蝻。
六月壬辰,武进升休致,林君升为江南提督。戊戌,增驻江苏圌山地方汛弁。
七月壬午,吴江等二县新涨田荡四百三十顷有奇升科,并除坍没田荡额赋。甲申,禁江苏行使日本宽永钱。戊子,抚恤铜山等县水灾。
九月丁亥,召尹继善来京,庄有恭署两江总督。
十月乙巳,许松佶为江苏按察使。丁巳,赈上元等十九州县旱灾贫民。
十二月庚子,海常为京口将军。壬子,修南河高堰、山盱一带堤工。
十八年正月,癸亥,赣榆县人牛其禄以称得受邪经,立会煽惑人心,处斩。戊寅,尹继善署陕甘总督,以鄂容安兼署两江总督。壬午,以鞫实江南千总卢鲁生等捏造传抄伪稿案,释京外此案牵连人犯,未发觉者免究。
二月辛亥,免上元等十州县十七年水灾额赋。甲寅,定江南等省繁卫守备等缺出三个月题补。
六月丁未,改江南太湖营为内河水师。
七月壬申,安东五港司巡检李师悦、海州惠泽司巡检金昊,以捕蝗不力,革职拿问。壬午,以江南邵伯湖减水二闸及高邮车逻坝决,命策楞、刘统勋往江南,会同高斌办查水灾,赈抚高邮、宝应一带水灾。
八月己丑,命江苏截留漕粮四十万石及户部秋拨银四百万两有奇备赈。壬寅,两淮盐政普福奏商捐银二十万两修建行官,上以江南水灾,命拨归赈济,普福仍交内务府严行议处。命四川总督黄廷桂酌拨仓谷二、三十万石运江南赈需。庚戌,高斌、张师载以捏饰徇纵河员亏帑误工夺职,留河工效力。治同知陈克濬等,命富勒赫协办河务。辛亥,定江南办赈、开捐事宜。命策楞清理整顿南河积弊。壬子,赈铜山等十二州县水灾。
九月戊午,停江南营汛采购口马。庚申,命江南亏帑河员一年完款不籍产,未完者即正法。庚午,增给江南折赈米石银。命运湖北米十万石、江西碾米谷二十万石运江苏备赈。壬申,命舒赫德协办江南河工,尹继善为江南河道总督,鄂容安实授两江总督。刘统勋奏铜山县黄河冲堤夺溜。丙子,命蒋炳、杨应琚购买南河堵口物件;贻误河工之同知李焞、守备张宾于铜山决口即行正法。命策楞等缚高斌、张师载,押赴行刑处,令其目睹李焞、张宾行刑,讫,释放。
十月壬午朔,拨浙江藩库银一百万两,解江南备工需。允策楞请河工据实报销事宜。癸未,以铜山河决,命拨河南、山东、湖南米各十万石,浙江米五万石,运江苏备赈。甲申,江苏再截留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子,命白钟山以按察使衔协办南河事。壬寅,舒赫德奏,江南上游州县冬月以银折赈,下游以米散给。允之。癸卯,免阜宁等二十六州县卫本年被水新、旧额赋有差。
十一月己未,减宝山县、苏州卫瘠田则赋。庚申,禁淮、徐等处滨湖居民侵占湖身。辛酉,命侍郎三和带领通晓测量之入赴南河,往铜山相度测量。戊寅,赏铜山等决口堵筑兵丁一月饷。
十二月丙戌,赈两淮富安等场水灾。癸巳,二闸漫口卯时合龙。乙未,徐州张家马路堤工合龙。丙申,江南张家马路二闸河工员弁议叙有差。丁酉,邵伯决口合龙。丁未,定江苏下河水利,命两淮盐运使协同淮扬道会办。
十九年正月壬子,加赈阜宁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水灾民有差。增给江南停运漕丁月粮。癸丑,增给江南驿站马银两,俟秋收后停止。辛未,增修铜山月堤。
二月辛卯,禁江苏优伶蓄发。
三月乙亥,加赈两淮富安等十二场灶户。
四月辛卯,彭家屏调江苏布政使。癸巳,免高堰堤工运石应征船料税。己亥,以苏州府海防同知驻常熟。癸卯,加赈阜宁等二十三州县上年灾。己酉,改苏松镇标右营等五营游击为都司。
闰四月甲寅,以江苏省查办天主教,谕就案完结,毋致滋蔓。丙辰,除如皋县芦洲水冲田亩额赋。己巳,高堰堤成。
五月壬午,筑昭文塘堤,浚白茆河。
七月丁亥,以南河亏空人员限满未完,命将陈克溶等十人正法。严谕高斌、张师载赔补。丁未,赈恤兴化等州县水灾。
八月戊申,以淮、扬水灾截留江苏漕粮十万石备赈。癸丑,减派喀尔喀兵。加砌江南外河厅清河南汛石工。甲寅,尹继善赴行在,白钟山署江南河督。丁巳,召鄂容安赴行在,以尹继善署两江总督。
九月丁丑朔,加赈两淮角斜等场灶潮灾。
十月辛酉,赈阜宁等十六州县卫被水饥民,并蠲赋有差。丁卯,浚江苏下河各工。
十二月丙辰,庄有恭陛见,尹继善兼摄江苏巡抚,富勒赫署江南河督。
二十年正月甲申,定拨给江苏兵粮及京口旗营兵米事宜。丁亥,停江南河工捐栽杨柳。
二月己巳,加赈高邮等州县卫上年灾民。
三月戊寅,免江浦等二十二州县卫十九年水灾额赋。
五月壬辰,赈恤清河、铜山等州县水灾。
七月己亥,命江苏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赈。
八月丙午,赈海州等七州县水灾、雹灾。辛亥,命江苏再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赈。庚午,除泰州积淹田地额赋。
九月丙子,截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并拔河南粟米二十万石,备淮、扬、徐、邳赈需。己丑,免武进等二县积年开抵役租银两。己亥,截留湖广漕粮二十万石、江西漕粮十万石于江南备赈。庚子,彭家屏来京,许松佶为江苏布政使,托思多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辛亥,以江苏被灾,谕开征漕粮,不论米色均收兑。命江南灾地折赈米价,每石加银二钱。癸亥,拨运湖南仓米十万石于江苏备赈。
十二月己未,加赈两淮徐渎等十二场本年水灾灶户有差。
●第四十五卷 清乾隆(二)
二十一年正月庚午,拨江西、湖南仓米各十万石济粜江苏。以江苏截漕一百万石留备本省赈粜之需。辛巳,浚山阳市河、宝应黄浦河,修筑安东平旺河。桃源等县六塘河堤堰借帑修筑。丁亥,宣谕:元年以来,江南赈项银米均用至二千四百余万。免因灾谤讪人犯朱思藻死罪,发黑龙江。
二月庚戌,减江苏金山卫学额。癸丑,命河南、山东各采买小米数万石于江南备粜。丁巳,赈两淮板浦等场上年水灾灶户。庚申,定江南芒稻坝水志。癸亥,免太仓等二州县筑塘压占田亩额赋。
三月辛未,拨河南仓米十万石运江苏济粜。壬午,减上元等十四州县卫低瘠田赋。甲申,以淮南捐扬、淮、海三属粥厂银米三十万两,加恩议叙。丙戌,免宿迁被灾河租。
四月丙辰,予江南河工防险溺故之督标游击孙品廕恤如例。丁卯,命江南各省严禁烧锅躧麴,耗费粟、麦。
五月丙子,除上元等十三州县坍荒田赋。
六月己亥,除邳州沙压地赋。
七月庚辰,漕运总督瑚宝卒,张师载代之。
闰九月己未,允两淮盐斤加耗。庚申,以明岁南巡,命江苏省截留运京铜、铅十万斤鼓铸,漕粮五万石平粜。辛酉,免清河等十二州县卫被灾漕项。
十月壬申,以富勒赫未能预防河溢,召来京。命爱必达为河道总督,刘统勋暂署之。实授尹继善两江总督兼管河务。
十一月己酉,命安徽、浙江、山东、河南拨银一百六十万两备江苏赈。癸亥,命江南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用。
二十二年正月甲午,以南巡免江苏二十一年以前逋赋。乙未,加赈清河等十九州县水灾。己亥,托恩多署江苏布政使,杜官德署江苏按察使。甲辰,庄有恭以朱聃拟绞准赎一案,谕令家居待罪。白钟山调江南河道总督,杨锡绂为漕运总督,爱必达为江苏巡抚。戊申,庄有恭以擅准朱聃绞罪捐赎,夺职逮问。丙辰,梦麟往江南履勘积水灾区。己未,嵇璜为南河副总河,尹继善免兼管南河事务。
二月癸亥朔,南巡免经过江南地方本年钱粮十分之三、被灾地方十分之五。甲子,加赈清河十四州县卫灾民。乙丑,谕:“两淮众商办差踊跃,原有职衔已至三品者,均赏奉宸院卿衔。”加两淮额引盐斤。堵江南毛城铺泄水。丁卯,免江南乾隆十年以前漕项积欠。免两淮灶户乾隆十七年至十九年未折价银两。命建河臣祠,祀靳辅、齐苏勒、嵇曾筠、高斌。己巳,增江苏省岁试学额。减军流以下罪。癸未,命白钟山等筹办淮、徐河工并修骆马湖堤代赈。甲申,上奉皇太后幸苏州府。戊子,拨设阜宁县学额。辛卯,免清河等十二州县卫水灾额赋。
三月乙未,黄仕简为江南提督。己亥,梁诗正随往江宁代汪由敦办事。庚子,上奉皇太后驻跸苏州府。己酉,上奉皇太后幸江宁府。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额赋。庚戌,上奠明太祖陵;奉皇太后临视织造机房;阅兵。壬子,赐江苏召试进士王昶为内阁中书,遇缺即补;诸生曹仁虎等六人为内阁中书。丙辰,召刘统勋赴行在,筹办徐州石工。
四月乙丑,刘统勋督修石工,梦麟督修六塘河以下各工。免淮安等三府州地亩额赋。丙寅,刘统勋查恒文参案,德尔敏接办徐州石工。丁卯,命江苏再截留十万石备赈并免除徐州府属民欠。辛未,庄有恭及已革按察使许松佶均发军台效力。戊寅,署布政使托恩多、署按察使杜官德俱实授。
五月癸巳,禁江苏官员捐养廉承办南巡差务。拨银十万两交尹继善酌支。甲申,准淮、徐河道伏秋大汛办料等事调遣地方官。庚戌,以淮、徐被水灾,甄别地方官。
六月癸亥,陈宏谋调江苏巡抚。甲申,副总河嵇璜奏湖、河宣泄缓急事宜。如其请。己丑,命江南、河南沿河各州县,将淮河水势涨发情形,随时报明江南河道总督查核。
七月壬辰,吴嗣爵为江苏按察使。癸卯,命钦差侍郎裘日修、梦麟等筹湖、河宣泄事宜,分别要工、次工、缓工勒限估修。丙午,加给江宁驻防兵米本色,仍增折色价。
八月甲子,尹继善奏疏泄河水办法。上嘉允之。癸酉,免两淮灶户水灾积欠。
九月丁未,命刘统勋赴江南会同河臣办理浚筑各工。己酉,命江苏截留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戊午,裁京口将军,以江宁副都统一员驻镇江。
十月丁卯,普福降,高恒为两淮盐政。戊子,浚江苏沂河。
十一月庚寅,赈清河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甲午,定高邮石坝水则。癸卯,宥江宁将军德敏。丁巳,以阜宁县人周瑞南私藏妖书、妄谈命数,谕尹继善等严治之。
十二月癸亥,托恩多为江苏巡抚,崔应阶为江苏按察使。
二十三年正月辛卯,加赈清河等十八州县灾民有差。
二月乙亥,治常熟县民潘九和等伪造海票哄骗乡愚罪。丁丑,减常熟等县塘占地亩及塘外低瘠田滩额赋。
三月壬寅,蠲山阳等二十三州县卫额赋有差。丁未,庄有恭调署江苏巡抚。戊申,常亮调署江苏布政使。
四月丙子,命陈宏谋仍回江苏,以总督衔管巡抚事。丁丑,命江苏每岁大汛前开放骆马湖。壬午,布政使吴嗣爵以奏请缓征江宁等三十五州县应征口粮积欠银两不实,发往江南河工,以河务同知补用。
六月庚午,铜山等州县先后报生蝻。
七月丁亥,增给南河十七厅员经费。
九月庚戌,以江南苏松镇驻崇明,孤悬海外,定为最要缺。
十月乙丑,移淮徐海巡道驻宿迁。
十一月辛卯,赈海州等五州县水、旱、潮灾。庚子,崇明县佃户姚八等纠众抗租、拒伤兵役,谕尹继善等严治之。
二十四年二月壬戌,裘日修、海明查办江南事件。
三月甲辰,淮安等三府州蝗患。己酉,浚苏州府属塘外河。
四月甲子,建宝应护城砖堤。
五月甲申,谕尹继善,饬勒限修水师船只,毋久误操期。
六月甲子,移松江府柘林同知驻金山卫城,水利船政通判驻柘林,董漕同知驻川沙城,分管华亭五县海塘。乙亥,海州等州县蝗,谕裘日修、海明勘捕。
闰六月丙申,谕清厘江苏田赋民欠积弊。
八月戊戌,定徐州黄河北岸新堤善后事宜。
九月丁卯,刘墉调江苏学政。
十月甲午,以苏州等五府州被灾,准漕红、白兼收。免上元等十一州县卫低瘠田地银、米。乙未,命江苏截留运京铜斤加卯鼓铸。己亥,赈上元等五十九州县厅卫水、虫、风、潮灾。
十一月甲寅,定清查江苏民欠银粮,出结盘查,官庇、官侵、吏蚀参处。丁卯,移两淮淮安分司驻板浦。给淮北监掣关防。己巳,苏崇阿为江苏布政使。
十二月癸巳,免两淮丁溪等七场被灾应纳折价十分之七。
二十五年正月辛未,治江苏生员汪圣仪交通英吉利商人营私射利罪。
三月丁巳,治福建渔船人犯林成功等劫掠江苏崇明商民船货罪。辛酉,赈恤上元等五十五州县卫上年水灾。
五月己未,铸给江宁县等处巡检司关防。
六月乙酉,允徐州府属空回漕船泊皂河,旗丁赴徐免受剥运。
七月乙丑,抚恤高邮等州县水灾。
八月己亥,增设江宁布政司,驻江宁,分辖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托庸调补江宁布政使。苏、松、常、镇、太五府仍隶苏州藩司辖。刘统勋、常钧查办江南事件。
九月戊午,移清河县治于清江浦。
十月丙子,以苏州布政使苏崇阿刑求书吏妄奏侵蚀七十余万,刘统勋等鞫治皆虚,革发伊犁。定江苏清厘藩库钱粮借垫章程。彰宝为苏州布政使。
十一月癸卯,免山阳等二十五州县卫本年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辛巳,尹继善陛见,高晋护两江总督。
是年,议定铜船准带绸缎数目。(先是丝斤出洋,经大学士等议准,御史李兆鹏条奏禁止。寻江苏巡抚陈宏谋言:采办洋铜,向系置办绸缎丝斤并糖药等货前往日本易铜,回棹分解各省以供鼓铸。今丝斤已禁止,将绸缎一概禁止,所带粗货不敷易铜,请将绸缎、伫绢等准其买办。寻部议:令将该商等额办洋铜,共需铜本若干,应需配搭绸缎若干,装载船只若干,并经由何口出洋,何地输税,查明具奏再议。至是,议定该商每年共办铜二百万斤,需铜本银三十八万四千余两,除杂货并置买药材、糖货外,应于每船配搭绸缎三十三卷,分装十六船,每卷照向例计重一百二十斤,毋许浮多。每船三十三卷,许额船十六只,应携带五百二十八卷,责成浙江之乍浦、江南之上海二处官员照例秤验,输税出口。办铜供铸,仍彼此随时知会,以杜重复影射,并将糖、药、绸缎各数,出口日期及所收税银,一面呈报该管上司转详报部,并令该抚转饬实力稽查,如有夹带偷越及守口官员通同徇隐情弊,即行严参治罪。)
二十六年正月甲辰,加赈清河等六州县水灾。
二月癸酉,彰宝调任江宁布政使,兼管织造。安宁为苏州布政使,兼管织造。甲申,定增设江宁布政司事宜。
三月戊申,江南河道总督白钟山卒,以高晋代之,尹继善回两江任。
四月丁亥,定两淮节增余引均摊商人章程。
六月壬辰,免句容等十八州县卫坍地额赋。
八月癸未,堵筑高邮、甘泉二汛运河漫口。
九月丙午,除靖江县坍没地赋。戊申,高邮等属运河漫工合龙,予尹继善等叙。
十月戊辰,以明春奉皇太后圣驾南巡,命截留江苏漕粮十万石于驻跸地方平粜。除常熟等二县坍没田赋。辛巳,除常熟等二县筑塘占废田地额赋。癸巳,赈铜山等县水灾。
十一月辛亥,减山阳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沉没地亩额赋,并除民屯、学田、湖荡、草滩额赋。乙卯,允两淮商人捐省方大典备赏银一百万两,谕以三十万两交尹继善办理差务,赏淮商修理行宫银二十万两。
十二月乙丑朔,移驻元和县甪直镇巡检、县丞,丹徒县京口驿主簿,丹阳县琪陵镇主簿等钤记缺。辛未,增定漕运事宜。免南汇等六州县二十三年水、旱灾额赋。壬申,禁盐城县私垦公樵草滩。戊寅,定盐城县范公堤外垦地分别放荒、输课例。
二十七年正月乙未朔,以奉皇太后南巡免江苏省逋赋。
二月丁卯,再拨两淮运库银二十万两备南巡办差之需。戊辰,赏江苏办差兵丁两月钱粮。免江南经过地方本年额赋十分之三,去岁被水处十分之五。借给宿迁等州县籽粮。己巳,加赈高邮等十一州县水灾。壬申,上阅清口东坝、惠济闸。癸酉,王绥为江南提督。戊寅,免两淮灶户未完折价银。加两淮壬午纲盐等,每引加赏十斤,两年为限。辛巳,幸焦山,赏江苏耆民。赏江宁等处年老驻防旗人。乙酉,幸苏州府。
三月戊午,幸江宁府。己未,祭明太祖陵;阅兵;幸两江总督尹继善署。庚申,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额赋。辛酉,赐江南召试诸生程普芳等五举人与进士吴泰来等三人,并授内阁中书。
四月己巳,以江南河、湖亲巡规划,谕金湾滚坝、清口、六塘河应添石坝、土堤及挑挖、疏浚各工,督抚等悉心核议以闻。谕议移同知、通判一员驻高家沟适中之地,管理六塘河修防事宜。庚午,阅高家堰,谕济运坝至运口接建砖工;祭淮神。癸酉,上登陆,由徐州阅河。丙子,谕毛城铺应定水志,以司宣节。壬午,胡文伯为江苏按察使。乙酉,谕禁两淮盐政、运使授意众商资助往来官员。
五月甲寅,免故江苏布政使应行分赔银两。
七月辛酉朔,除靖江县坍没折实平田额赋。
九月辛未,裁常州府海防同知,移驻六塘河,专司水利。沭阳县县丞移驻钱家集,宿迁县县丞移驻永济桥,桃源县古城巡检移驻史家集。己丑,定两江总督稽查龙江、淮安两关,苏州巡抚稽查浒墅关例。
十月辛卯,庄有恭为江苏巡抚。辛亥,免清河等十七州县卫本年水灾额赋。
十二月己亥,定清河等四县漕粮折价官办例。甲寅,裁京口汉兵,以原饷给索伦等兵。
二十八年二月丁巳,改建华亭等县块石篓塘。
三月乙酉,免清河等十四州县卫水灾额赋。
四月庚寅,免常熟等二县坍田逋赋。
七月己未,金山卫生员徐筠等学习邪教,私藏经忏,捕治之。辛酉,除长洲等七州县坍田额赋。
八月丁亥,定两淮解京及协拨各省盐课银由驿解送例。
九月癸未,允京口出旗骠军骁骑校等请,补江南陆路内河千、把等缺。
十月壬辰,改两淮淮安分司运判为海州分司运判,移驻板浦。丁未,免铜山等九州县水灾额赋。
十二月壬辰,除长洲等三县坍废田赋。
二十九年正月庚午,命丰、沛等产硝州县动项收买,供营匠支用,仍禁私贩。
三月乙卯,除江苏江都等州县挖废田赋。丁巳,开江苏修城捐。庚申,免铜山等十八州县上年水灾额赋。
四月癸未,尹继善为大学士,仍兼留两江总督任。丙戌,定江苏出洋商船准配丝斤及绸缎数目。(先是,奉谕旨:据尹继善等奏,复议弛洋禁丝斤以便民情一折。前因内地丝斤绸缎等物价值渐昂,经御史李兆鹏等先后条奏,请定出洋之禁,以裕民用。乃行之日久,而内地丝价仍未见减,且有更贵者。可见生齿繁衍,取多用宏,盖物情自然之势,非尽关出洋之故。曾降旨江、浙、闽、广各督抚,令其各就该省情形悉心体察,将应否即行开禁之处详悉妥议具奏。今尹继善等筹酌定议,奏请弛禁。而庄有恭并称,前抚浙时,体察杭、嘉、湖三府民情,亦以丝斤弛禁为便等语。江、浙之情形如此,则余省亦可概见。盖缘出洋丝斤,本系土丝及二三蚕粗糙之丝,非腹地绸缎必须精好物料可比。徒立出洋之禁,则江、浙所产粗丝转不得利,是无益于外洋,而更有损于民计,又何如照旧弛禁,以天下之物供天下之用,尤为通商便利乎!况所产粗丝既不准出洋,势不得不充杂于头蚕好丝之内,一体售卖于民间组织尤多未便。且英吉利、咖喇吧等国,先后以织纴不供,恳请卖给货买,俱已特旨准其酌带配用。是外洋诸国取给于蚕丝者正复不少,亦宜一视同仁,曲为体恤。现在新丝将届收成,所有出洋丝斤即着弛禁,仍遵照旧例行。其中各省情形或微有不同,应作何酌定章程及设法稽查之处,俟各督抚奏齐时,该部详悉妥议具奏。寻议:采办洋铜之官商范清洪、额商、杨裕和等,每年出东洋额船十六只,应请海船准配二三蚕糙丝一千二百斤,按照绸缎旧额每一百二十斤抵绸缎一卷扣算,如愿照旧携带绸缎者,亦听其便。其非办铜商船,仍不得援例夹带。其由江苏省往闽、粤、安南等处商船,每船携带糙丝,准以三百斤为限,不得逾额多带。)
八月戊申,除镇洋县坍没芦田、荡涂额赋。
九月丙寅,以庄有恭为刑部尚书,暂留江苏巡抚任。
十月壬寅,赈上元等六州县灾民,免漕粮、漕项有差。
十二月庚辰,改常州府海防同知为淮、徐、海六塘河、盐河水利同知。
三十年正月戊申,以南巡免江苏历年因灾未完地丁漕项及借款银两。辛亥,谕江苏分设各县本年各选拨一人充贡。癸丑,调明德为江苏巡抚,永泰为江宁布政使。
二月乙酉,免江苏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三,以宿迁、桃源、清河、铜山四县土地薄瘠免十分之五。戊子,上奉皇太后渡河,阅清口东坝、木龙、惠济闸。壬辰,免江苏布政司所属州县乾隆二十八年以前熟田地丁杂款旧欠,并免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五。以两淮商人办差踊跃,予加级。丁酉,阅京口水师。
闰二月丙午朔,幸苏州府,谒文庙。己酉,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地丁银。庚戌,增江苏文童取额有差。壬子,减江苏军流以下罪。乙丑,除两淮丰利场坍没落灶地额赋。乙亥,免上元等五县上年水、旱灾额赋。
三月丙子朔,幸焦山。己卯,免太湖等州县卫上年水灾民屯额赋。壬午,上诣明太祖陵奠酒。幸尹继善署。乙酉,授江苏进献诗赋之举人郑澐等遇缺即补内阁中书,赐拔贡生鲍之锺等九人举人,授内阁中书。庚寅,以尹继善奏定京口驻防出旗汉军参领,防御改补游击、守备各缺,无论陆路、内河预保人员轮补例。乙未,祭淮神。阅高家堰堤。祭河神。奉皇太后渡河。召尹继善入阁办事,以高晋为两江总督,仍统理南河事务。调李宏为江南河道总督。吴嗣爵为淮徐河道。巴灵为淮扬道。
四月庚申,裁淮徐海道,以地方分巡事务归淮徐、淮扬两河道兼管。
五月己丑,勘丈两淮丁溪、庙湾熟地,征课除荒地课。
六月壬申,定两淮各商棍窝预行分定、销引章程。
七月丙申,定江南苇荡营事宜。
八月庚午,改淮扬、淮徐两河务道兼巡地方,以海州所属隶淮扬道。
九月丁酉,禁占种清口五套旧堰荡地。戊戌,修宝山塘工。
十月辛酉,禁江南等省贩运奉天粮石。除丹徒坍地额赋。丙寅,除甘泉等八州县卫挖废地亩额赋。
十一月癸酉,免海州等六州县本年旱灾额赋。
十二月甲寅,除元和等五县坍地田赋。丙辰,定江南巡防海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