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五十二卷清光绪、宣统
第五十二卷 清光绪、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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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六朝以来,江苏向为我国经济富庶、文化昌明之地,人文荟萃,典籍浩繁。全省地方志乘在我国现存的8000余种地方志籍中,约占十分之一,有800多种,亦不乏名家名志。但从清乾隆元年(1736)综括江苏、安徽两省地方历史的《江南通志》之后200多年,江苏没有独立完整的全省通志出版,因此清代有“内地十八省,唯江苏无专志”之说。直至宣统元年(1909),江苏始设通志局,创修通志。而后由于种种原因,数十年中,屡修屡辍,终未面世,仅存《江苏省通志稿》稿本而已。
《江苏省通志稿》是江苏自清康熙六年(1667)设省以来官修的第一部省志稿本,由南京图书馆收藏,保存完整。全书分为大事、方域、都水、建置、民政、礼俗、度支,货殖、职官、选举、文化、武备、司法、邮传、经籍、古迹、金石、邦交、宗教、人物、列女、灾异等22志,392卷,约有1000余万字。基本上包括从西周到清末江苏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活动,涉及到两千多年全省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取材于历代重要史籍和江苏府、州、厅、县、乡镇志与著名山水、园林、寺观志,以及大量实录、档案和文集、笔记等,分门别类地保存了系统,丰富的江苏地方文献资料,特别是关于鸦片战争、太平天国革命、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及水旱灾害、边防部署、盐漕赋税、农田水利等都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对于研究江苏地方历史,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
《江苏省通志稿》的编纂,前后越数十年,经五次纂修和整理补充。最初于宣统元年,设局于南京龙蟠里,延聘缪荃孙为总纂,胡炳益、金鉽、陈庆平为帮总纂,设有总办及勘订、总校、分纂、采访、文牍、会计、庶务、缮校等人员,其分纂有李详、丁国钧、陈作霖,王锡祺、朱孔彰、茅乃登、徐乃昌、赵宽、龚乃保、柳诒徵等34人,至宣统二年(1910)五月正式开始纂修。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编纂工作停顿。翌年8月,通志局停办。所编志稿类目设计有12个分志:诏谕、天章、地理、渠道、经政、学校、武备、故事、官师、人物、艺文、序志,此后只有缪荃孙的《江苏金石志》和陈作霖的《江苏兵事纪略》曾单独刊行。
民国7年(1918) 3月,江苏通志局恢复,续修省志,聘任冯煦为总纂,宗瞬平、沈维骥、金鉽等任协纂,志局仍设南京。至民国12年,因齐燮元兵变,经费困难,通志局迁往上海,不久被迫撤销,但冯煦仍表示“以局自随,尽款卒事”。民国16年8月,冯氏在上海病逝,所存遗稿220册及参考书等,几经周折,由江苏省政府派员接受后存省图书馆。此次开局修志为时六年,仍无完稿问世。
民国18年,复由江苏省政府成立江苏通志编纂委员会,局设镇江焦山。庄蕴宽被聘为总编纂,张相文、陈去病、金鉽、柳诒徵为常务编纂,孟森、陈汉章、柳亚子、朱文鑫等任编纂,共为16人,历时三年,“又以事逾,再期而辍”。其类目以前稿为基础,另立新体,分设天文、地理、内政、外交、财政、司法、教育、军备、水利、交通、农业、矿业、工业、商业、社会、宗教、人物、金石、艺文、技术等20个分志,卷末并有辨讹、补遗。但此后仅有数种字稿陆续发表,如柳诒徵的《书院志》、《礼俗志》、《钱币制》和金鉽的《艺文志》等。
民国时期第三次纂修,是1944年至1945年由汪伪政府组织的。通志编纂委员会设在苏州,由吴廷燮任主编,任援道为校印主任委员,参加纂修的有张江裁、徐定甫、谢国梁、黄浩卿、吴浩宸等。先后编定前述22个分志,成稿350余卷,定名为《江苏省通志稿》。其中《大事志》、《建置志》、《民政志》等9个分志共100卷曾经少量印行。
1945年所纂的《江苏省通志稿》是在宣统之后所存旧稿基础上形成的,实系“旧草检核,阙者补之,繁者删之,讹舛者正之”。其中如《经籍志》、《金石志》、《人物志》等均系沿用旧志成篇,但与旧稿相比,编纂者在类目上有所创新,另立方域、都水、建置、古迹诸志,并将度支、货殖、民政诸志下限延至北洋政府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发掘利用地方志乘中关于自然、社会和人文各方面的丰富资料,日益为社会各界所注意。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根据社会需要,于1960年初委托省文化局组织南京图书馆和省文史馆的部分同志,对《江苏省通志稿》进行校订、圈点,准备出版。参加校订工作的有潘天桢、柳定生、江世荣、钱海岳、谌秉直、林子硕、陈庆旗、朱伯房、胡锡畴、陶德琨等,他们对内容重复和遗漏较多的《人物志》作了调整增补,删去了《文化志》中繁杂的善本书目,全书增为392卷。历时两载,其后受到“左”的思想影响,仍未能整理出版。
近几年来,省内一些专家、学者通过各种有关会议,多次提议尽快整理出版《江苏省通志稿》,及时抢救这份有价值的历史文献。为使这部宝贵的文化遗产不至湮没,并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即组织了省内有关单位的同志重新进行了校点整理。此次整理是在1962年整理稿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整理旧志的要求精神,对原稿的一些史实和文字讹误作了订正;《方域志》卷从春秋至明的25幅历代疆域图,因为参考价值不大,予以删略,原附六朝古城地图六幅仍作附录列入;此外还删去了《列女志》卷目下的“传目”和“贞节”,因前者正文中并未立目,后者于今并无意义。至于原稿未经总纂,因之各卷体例不一,内容短缺等,均未作更动,一仍其旧。另外,为便于阅读,加用了现代标点符号。现由江苏古籍出版社按目陆续出版。我们谨向关心这项工作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表示感谢,并对参加校点工作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苏州大学历史系、苏州教育学院历史系、南京图书馆古籍部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大力协助深表谢忱!
《江苏省通志稿》几经时代变迁,受到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影响,在观念上的陈旧或错误,自所难免;加以辗转抄录,讹舛衍漏颇多,在此次点校中仍恐有未能一一校正之处。敬希读者鉴别、指正。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八九年九月
●《江苏省通志稿》原序
苏省为中夏文化首出之邦,俊彦之盛,财赋之丰,今古中外,悉所称羡。清代改明南直隶为江南,本合苏皖为一。王督部新命、尹阁部文端两辑省志,迄雍正而止。道光初,陶文毅抚皖,分安庆等八府五州别辑通志,上章表可,而宁苏等八府三州,无请修者。曩诵林锡师江阴县志序,谓同光之间,大吏檄府州厅县各修志书,为纂辑通志之预备,七十余邑奉行维谨;然终光绪一朝,大吏仍无上请者。宣统庚戌,丰润张督部始奏置通志局,延缪编修荃孙总其事,甫有端倪,以辛亥之警而辍,今刊行者惟金石一志。民国时,齐省长耀琳廑怀文献,复延冯抚部煦继总其事,征辟耆俊,搜罗故实,凡十余年,成就匪浅,以金陵兵事而辍。其后苏省政府特请庄院长蕴宽三总志事,又以事逾再期而辍。
廷燮累岁从事沈豫诸志,有印行者,亦有中罢者。独念苏为桑梓,而通志屡修屡已,仍叹阙如。戊寅春初,廷燮陈言,苏志失修,逾二百祀,绵历愈久,纂辑愈难。因发藏书,兼搜志乘。尝于清季备员中秘,国故除目,人未见者,皆得见之,写录盈屋。爰集丛残,为备志十,计六十四卷,上之当局,颇蒙嘉许。遂立通志局,隶之内部。又虑观成或延时日,刻限蕆功,乃聘同志分为著述,兵燹之余,多方物色。冯庄两稿,幸得其副于金山寺,皆非全页,冯稿较多。荟萃参订,两更寒暑,成大事、方域、建置、都水、民政、礼俗、度支、货殖、文化、武备、司法、邮传、职官,选举、古迹、宗教、邦交、经籍、金石、人物,列女、灾异共二十二类,三百五十余卷。旧草检核,阙者补之,繁者删之,讹舛者正之。
本诸尹志,上溯古初,参酌冯庄,并采备忘,终于宣统。迹所致力,约有数端:一曰创。如大事志仿于阮文达广东前事略,近江宁府志、黑龙江陕西两志稿均有大事志,当采正史、建康实录、唐吴郡地记、宋建康镇江毗陵诸志、续资治通鉴长编、北盟会编、建炎系年要录、中兴圣政、明清实录、起居注、阁抄之类成之,为诸门之纲要;如民政志本于徐氏之会要,近新疆图志有民政志,今分户口、析疆、自治、团练诸目,并乡镇表,冀立善治之基;如邮传志之驿铺及路航邮电,皆就缜密,不厌勤搜。一曰因。木本水源,不掩前善。尹志体例,宜古宜今。若方域、都水、建置、古迹,皆就原地理而分;经籍即旧艺文、人物、列女,冯庄旧草,均有可据,不惮沿袭,用存文献。一曰补。
旧草有图亡佚,今补为省府州厅县图、历代沿革图等;学校有志,而尊孔未列专目,宋元诸志多以储书附于各学,今立书馆之目,凡书阁、书局、图书馆等咸录;军学、军器则为武备之目;邮传、司法、邦交俱今所重,旧草筒略,广为搜录,不厌求详。他如方域志之疆理表;都水志之道光以后江淮运河湖海及诸水之工程等;建置之局所;度支之田赋表、地漕折征表、同治苏松五属减漕表、关征之海关税表、厘金各卡收数表及捐输洋款等;武备志之军饷类;司法志之停勾表;职官表之补年月及职官附考;选举表之补江宁十科举人等及贡举附考;人物志之补传四卷。此外立表之多,录奏之详,皆为增存事实。一曰删。苏省经制,明清两朝,治河治漕,实为大端,朝宇经营,几全为此。
尘牍之多,汗牛充栋。其时北人不甘食稻,徒资蠹吏,久苦苏民。大川小水关脉络者,浚畎距浍,自不可删,衣食之本,已徙坝堰,今所录者,均为择要。凡似此者,概从减汰,以省繁文。惟兵燹几经,档案多毁,调查不易,尽所见者,辑为此编。沟通新旧,鉴观中外,箪醪投河,惟力是视。削简初竟,冗漏宁无,仍日志稿。名山石室,或有收藏,潜德幽光,岂无隐秘,断璞为玉,待诸来哲。不计人言之有无,惟期此心之克尽。伊古贤达亲纂方志,然犹论议不同,雕镌多滞,况廷燮不才,际时多故,又迫期限,不如王、尹两志集材之备,属辞之精。顾历来地记,鲜不摧残,州郡图经,莫存万一,皆由尔人之希望也夫。
江宁 吴廷燮序
●序
广东阮志,有前事略,近宁郡志,遂述大事,甘陕两志,亦列兹目。今特首著,似因实创。编年系目,一如鲁经。列国之建,分民而治。自汉以后,刺史都督,当古方伯,迄于明清,一邦之长,名称不同,皆其类也。不有提纲,何以检核?方域安范,牧帅拜罢,郡邑置汰,国计盈虚,民生休戚,皆未可略。其立国者,政地进退,动系治忽,邦交得失,更关废兴。所最重者,兵事磋跌,屋社之本,残人之原,必为详见,用资儆惕。江左偏安,不成一统,且均都此,难从高简,两吴南唐,可与例视。旧志无是,清代始见。郡首虽有,亦嫌太略,今皆加详。长编要录,宋典足证,明清实录,以前未有,不忍割弃,载列斯夥。蜀鉴齐乘,今有刊本,九州春秋,昔称佳著,开卷醒目,如见其时。一省之史,粗得大概,图经地记,似逊斯矣。凡五十卷。
●《江苏省通志稿》例言
一、现拟纂辑江苏通志,分二十二门:曰大事、曰方域、曰都水、曰建置、曰民政、曰礼俗、曰度支、曰货殖、曰职官、曰选举、曰文化、曰武备、曰司法、曰邮传、曰经籍、曰古迹、曰金石、曰邦交、曰宗教、曰人物、曰列女、曰灾异。
一、大事志。仿于阮文达广东通志之前事略,其后江西通志等皆因之,吉林通志则更名曰大事志。实则志与史相表里,前事略等,即如一省之本纪。今拟仿吉林诸志之名,曰大事志。几历代立国建都置州郡方镇按抚制置司行省及督抚部院等,一应关国家盛表系生民休戚者皆入之,是为全书之纲领。如尹氏江南通志之诏谕一门,可节录入大事志。山西通志大事记如代魏、北汉建都山西,方域即以之纪年,此亦仿之。
一、方域志。尹氏江南通志原名舆地志,今拟改名。地图为先,疆域次之,沿革星野分类以及山脉列此。新旧地志有者皆列,水道则入都水。
一、都水志。江苏黄河、淮河、运河、江圩、海塘各工,甲于各省。咸丰以后,黄河北行,而郑工之决,南方仍受其累。若仪名以河渠沟洫,不能包括江海各工,今拟名都水志。凡堵筑堤堰闸坝圩塘各工涉河淮江海运河者,皆以类分录。其他小水治绩,则入水利,如疏浚等。几见史志及明清会典,新旧省府州厅县志者,均皆酌录。
一、建置志。城池公署以逮局所关卡津梁,一代所先。坛庙之属,以存禋祀。清代列者,则入于此,几新旧志有者皆录。历代止有官署,清代则往往设立局所,多出官署之外,皆有任务,自不宜略。
一、民政志。历代史志无民政一门,宋徐氏天麟两汉会要始立民政一门,清龙氏文彬明会要因之,近代新疆志亦立民政一门。民为邦本,自宜专列,凡户口、徭役、自治、警察、保甲、团练、赈恤、救济、禁诫,如禁缠足、禁溺女、禁罂粟之类,皆备录之。乡镇有表,并以附焉。
一、礼俗志。江南通志风俗附亍舆地,近方志多立礼俗专门,今拟仿之,立礼俗志。凡总论礼俗及冠婚丧祭,皆采辑各志,一一缀录。洪氏扰攘,立国未成,见于纪载,有可录者,亦不湮没。上海风纪,沾染欧化,新旧变异,此其本源,故录之。
一、度支志。江南通志有食货志,近今方志有财政志,今拟立度支志。自晋南迁,储蓄粮馈,苏为根本。盐法大兴,淮之运行及六七省,莫之与京。其后关榷亦复日盛,雷氏创厘,东南之平,其原在此。漕运先河,其终由海,捐输饷需,亦属大端,未可略也。清代江苏入款,以供京协各饷者为多,赔借各款,名目不同,实皆与债无异,故立饷需,债务二目。
一、货殖志。江南通志货殖为食货之一目,今之实业日以发达,金融动关国计民生,自宜专立。农、林、矿、工、商业、物产皆不可略,列其根柢,俾可推广。
一、职官志。凡历代置官在今江苏方域者,如州郡或为府路及省司道县,汉至南朝封国则有相或有诸卿,或三卿以下,见正史百官公卿表、百官志、职官志、三通、会典者,皆汇辑为考,重复者删,曰职官表。几自县令以上有年月名氏可纪,见正史、实录及郡县志,省、志若建康实录之类者,皆仿汉书百官公卿表式,分格列表,其武职可表同。宋景定建康志有官表,吴郡志,镇江志纪官员拜免,亦同详于表。
一、选举志。凡见历代史志、三通、会典,荐辟选举科目各科制度皆入,删重复。明清举贡以上,增减名额皆入,曰选举表。凡见历代进士题名碑及省府州县志进士举人各项贡生恩拔副岁以上皆列,鸿博召试及孝廉等科亦列。按科按年,各从其类。新选举资政院,咨议局均有议员,亦宜列表于后。
一、文化志。历来方志多立学校一门,今合新旧文化志。尊孔之祀,自汉已始,晋宋以后,条目隆显,今皆列之。学校书阁以及报馆,人才以兴,文化以溥,志其兴作,绰有可观。
一、武备志。自吴晋南朝,江左兵事为多,但均无兵志,新唐书始有。今宜采汉以后兵制,见正史编年会要诸书者,立武备志。清末江宁、上海制造厂,武备学堂,陆军水师诸学堂日以增多,有非前代钩盾诸署所能范围者。各府州志有武举人进士,自宜按科列表。新唐书以前无兵志,应合通典、通考、通鉴参考为之。他如全晋文及全宋齐梁陈文,全唐文、宋建康吴郡镇江等志、元金陵镇江诸志,均有可录。明为南畿,实录可搜集者尤多,如驻防,绿营、防营、新军、军饷、军学、军器之属,皆详列之。
一、司法志。历来司法不入方志,近始有之。苏省司法,仿于汉晋,宋齐梁陈,赦宥恤刑,本纪皆详,自不宜略。由斯而后,迄于有明,或重原恕,或务刻深,胡蓝方黄,终于降李,大狱之类,亦须列入。谳案秋录颇重,其可原者,年有停勾,乾隆以后,取于实录,惜不能备。光绪诸案,重者录之。
一、邮传志。路航邮电及旧驿铺,历代史志会典,多以驿站附于兵类。自清末铁路邮电创兴,皆视驿站至为便捷。但自春秋以来二三千年,传送文报,支递舟车,皆赖于驿,宋元铺递尤多。今虽多废,然往时中国程途悉皆由此,既当孔道捷道,尤利旅行,宜附著之。四政之宜表者及宜仿纪事本末体者,皆从所宜,
一、经籍志。明代方志艺文一类,多仿文选之体,凡赋诗论说诏令奏疏碑志杂纪皆录。江南尹志则止录史子集书目,广东阮志以后皆效之。近代有录文征者,江南王新命志谓江南文章美不肚收,今拟尹志体,止录书目。若文征之类,似宜仿近今湖南文征体例,专为一书,不必入此。
一、古迹志。尹志古迹古都邑入舆地,按苏省地域自春秋以来,宫苑之类,已有旧迹,孙吴东晋而后,更难指数,今拟立古迹志。凡历代京都宫殿苑省府廨陵墓之属及郡县镇戍故城垒等,见正史,通鉴,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舆地汜胜诸书及建康实录,六朝事迹一应图经地志、明清一统志者,皆参考互证,务求翔实。
一、金石志。缪编修荃孙原有金石志,已刊印。今将缪氏有者列为前编,现自各志访得者列为后编。但未调查,仍苦不备。
一、邦交志。以时代年份为次。苏省自春秋勾吴之与晋,齐诸国,即有邦交。孙吴之与魏、晋,南朝之与元魏、北齐,厨,隋,杨吴,南唐之与后唐,汉、周,契丹,正史皆有可考。明洪武都此,迄于北迁,涉外交者皆备列之。清代自道光以后,白门之约,邦交大开。三朝夷务本末外交史料所载甚详,均宜列入。
一、宗教志。魏书有释道志,唐会要以后,多载尊重佛老诸教经典寺庙。江苏向多天方,天主各寺庙,镇江一志颇有可考。释道苏境则自南北朝已盛,海国图志有教门表,于金陵回教纪载颇详。今拟立宗教志,释道回西所有寺观庵院教堂等,各从其朔;其人之显名、者,各附列为传。
一、人物志。曰名宦,凡人任于苏省有名者,曰任绩,凡苏人任于京外有可述者;曰孝义、曰儒林、曰文苑、曰武功、曰忠节、曰隐逸、曰艺术、曰方外、曰流寓,皆详事实,各为列传。此次编志,夏先生仁虎有补者,一并列入。
一、列女志。仍按尹志名媛五类分列,各载事迹,节取有特行者。其原列之表,府州厅县志皆载,可不重录。
一、灾异志。历代正史有五行志,文献通考有祥异考。按吴晋以来,史籍好谈符瑞,而湖开、地震、山崩、城陷及旱干、水溢、螟蝗之灾,皆所时有。即其时符瑞之陈,实亦物异,拟立灾异志。以正史诸书所载水旱疠疫为主,余附及焉。
一、历来方志自沿革、职官、选举外,列表者殊少。今则方域之山脉、水道,乡镇、村屯,民政之户口, 乡镇、警察等,度支之会计、田赋、关征、盐法、税厘、饷需、债务等,货殖之农商各业物产、金融等,武备之兵制、军器等,邮传之路、航、邮、电等,皆非列表不可。又如江苏旧府州县志于咸同年间殉难官绅士民妇女,往往一州一县,不可胜原,似名位较著者可立传。余可按类列表。上江两县志已立谱成规,自可仿之。
一、此次修志,拟本尹志。志与史有相表里之义,可表者则立表,宜传者则立传。他如都水之黄、淮、江、海、运河等工;民政之赈恤等;度支之田赋,如苏松常镇太仓减赋案、江宁减赋案,关征之商订加税案,盐法之淮北改票案、川淮分销楚岸案、漕运之改海运案、债务之英法俄德借款案、庚子赔款案;武备之练陆军海军案、设制造局厂案。或一事而绵延教十年,或行于前而废于后,或有中断而复续者,宜仿纪事本末体,将每一案诏令奏议,各按年月前后,自为起讫,以清眉目。
一、历来方志如阮氏广东志等,多注所载事迹出处,畿辅诸志皆从之。今拟志稿所载事迹,亦应注明出处,一则昭无证不信之义,一则期文献之流传。如崇祯长编,今已鲜见,而安徽志间引之。宋建康吴郡诸志、元金陵镇江诸志、明卢熊苏州志诸书所引,今人不能见者,多赖诸志以传,亦其证也。
一、方志系述而不作之书,宜以国语访于遗训咨于故实为主,是以阮谢诸志皆然。至于指陈利病,研究损益,则地方长吏之责。凡议论蹈空、事实未著者,概不列入。以此志失修已二百余年,搜罗故事,考核成书,尚虞不及,更未宜杂以虚谈浮议,徒耗日力,无裨实际。
一、尹志自古初至雍正,载录已多。今拟取在苏省地域者析出,按现分二十二门,先为辑录,后出之书,如明实录,明会典、国榷等及明代私史、清实录、皇朝三志所未见者,均宜补入。
●第一卷 周、秦、汉
《大事志》,以都于金陵者为主。自汉后,纪年用吴、晋、宋、齐、梁、陈,后用隋、唐、杨吴、南唐;以地土关系,如两魏、北齐、周五季;有徐州及江北关系者,从纲目例,亦分注纪年。
周
武王十三年,封泰伯后周章于吴。
十六年秋,王师灭蒲姑。(《续汉书郡国志》:下邳,取虑县有蒲姑陂。)
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叛。
三年,王师灭奄、蒲姑。
四年,王师伐淮夷。
五年正月,迁奄君于蒲姑。
二十四年,于越来宾。
二十五年,王大会诸侯于东都。
穆王六年,徐子诞来朝,锡命为伯。
十三年,徐戎侵洛。
十四年,王帅楚子伐徐戎,克之。(《博物志》:徐偃王仁义著闻,欲舟行上国,乃通沟江淮之间。得朱弓矢,以己得天瑞,自称徐偃王。穆王遣使至楚,偃王仁,不忍斗害其民,走死彭城武原县东山下。)
三十五年,荆人入徐。
厉王三年,淮夷侵洛。
宣王六年,召穆公帅师伐淮夷。(《毛诗》:既出我车,既设我旟。匪安匪舒,淮夷来铺。)
王帅师伐徐戎。
王自将以伐淮北之夷。
王命皇父、休父伐徐戎,次于淮。(《毛诗》: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仍执丑虏,率彼淮浦。省此徐土,不留不处。三事就绪,赫赫业业,有严天子。王舒保作,匪绍匪游。徐方绎骚,震惊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惊。王奋厥武。如震如怒,进厥虎臣。阚如虎,铺敦淮濆。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王旅啴啴。如飞如翰,如江如汉,如山之苞。如川之流,绵绵翼翼。不测不克,濯征徐国。王犹允塞,徐方既来。徐方既同,天子之功。四方既平,徐方来庭。徐方不回,王曰旋归。)
庄王十五年秋,宋万弑闵公于蒙泽。立子游,群公子奔萧。十月,萧叔大心及戴、武、宜,穆、庄之族以曹师伐之。杀子游于宋,立桓公。
惠王六年,萧叔朝公。
九年,鲁侯会齐人、宋人伐徐。
二十年,徐人取舒。
襄王四年四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曹伯于咸,淮夷病杞故。
六年春,城缘陵,迁杞。
八年正月,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
三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救徐。鲁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师救徐。诸侯次于匡以待之。
七月,齐师、曹师伐厉以救徐。
冬,楚人败徐于娄林。
十二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杜注:临淮郡,谋郑且东略。)(《毛诗》: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保有凫绎,遂荒徐宅。至于海邦,淮夷蛮貊。及彼南夷,莫不率从。莫敢不诺,鲁侯是若。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按:史克为僖公作颂,曰徐宅,曰淮夷。盖是时齐桓公正攘楚,故救徐会淮,僖公皆与。可与毛诗相参证。)
九年,齐人、徐人伐英氏,报娄林之役。
三十二年,徐伐莒,莒人来请盟,公孙敖如莒莅盟。
定王六年六月,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吴、越而还。
十年十二月戊寅,楚灭萧。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围萧。巫臣曰:“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遂傅于萧,萧溃。
简王元年,吴子寿梦立。(《史记世家》:吴太伯卒,弟仲雍立。卒,子季简立。卒,子叔达立。卒,子周章立。卒,子熊遂立。卒,子柯相立。卒,子疆鸠夷立。卒,子余桥疑吾立。卒,子柯卢立。卒,子周繇立。卒,子屈羽立。卒,子夷吾立。卒,子禽处立。卒,子转立(索隐:谯周古史考云柯转)。卒,子颇高立。卒,子句卑立。时晋献公灭周北虞公,以开晋伐虢也。句卑卒,子去齐立。卒,子寿梦立。中国之虞灭二世,而夷蛮之吴兴。大凡从太伯至寿梦十九世。)
二年春,吴伐郯,郯成。
晋巫臣来吴,谋伐楚。楚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阵,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子反于是一岁七奔命。蛮夷属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
三年十月,晋士燮会鲁叔孙侨如、齐人、邾人伐郯,以事吴故。晋侯使巫臣如吴,假道于莒。
四年,晋侯会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是行,将始会吴,吴人不至。
十一年,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鲁叔孙侨如、卫孙林父、郑公子,邾人会吴于钟离。始通吴也。(《吴越春秋》:寿梦朝周,适楚,观诸侯礼乐。鲁成公会于钟离,深问周公礼乐。成公悉为陈前王之礼乐,因为咏歌三代之风。)
十二年十二月,吴人围巢。舒庸人以楚败于鄢陵,道吴人围巢,伐驾。围厘、虺,遂恃吴而不设备。楚公子橐师袭舒庸,灭之。
十三年夏,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六月,郑伯侵宋,及曹门外,遂会楚子伐宋,取朝郏。楚子辛、郑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纳宋鱼石,以三百乘戍之。宋人患之。西鉏吾曰:“若楚人与吾同恶,以德于我,吾固事之也,不敢贰矣。大国无厌,鄙我犹憾。不然,而收吾憎,使赞其政,以闲吾衅,亦吾患也。今将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以塞夷庚。逞奸而携服,毒诸侯而惧吴、晋,吾庸多矣,非我忧也,且事晋何为?吾必恤之。”
七月,宋老佐、华喜围彭城。
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伐宋。宋华元如晋告急。韩献子为政,曰:“欲求得人,必先勤之。成霸安强,自宋始矣。”晋侯师于台谷以救宋,遇楚师于靡角之谷,楚师还。
十二月,孟献子会诸侯于虚朾,谋救宋。宋人辞诸侯而请师以围彭城。
十四年,晋栾黡会宋华元、鲁仲孙蔑、卫宁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为宋讨鱼石,且不登叛人,谓之宋志。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归,置诸瓠丘。
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
灵王二年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克鸠兹,至于衡山。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以侵吴。吴人要而击之,获邓廖。婴齐归,饮至三日,吴人伐楚,取驾。
六月,晋侯会单子、宋公、鲁侯、卫侯、郑伯、莒子、郯子、齐世子光,同盟于鸡泽。晋欲通吴,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吴子不至。
四年夏,吴子使寿越如晋,告以不会鸡泽之故,且请听诸侯之好。晋人将为之合诸侯,使鲁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道,且告师期。
秋,晋侯会诸侯于戚,以会吴人。
九年,晋侯与诸侯会吴子寿梦于柤。
十二年九月,吴侵楚,养由基奔命,子庚以师继之。养叔曰:“吴乘我丧,谓我不能师,子为三复以待,我清诱之。”子庚从之。战于庸浦,大败吴师。
十三年正月,晋士匄与诸侯之大夫会吴于匄,为吴谋楚故也。范宣子数吴之不德也,以退吴人。
秋,楚公子贞帅师伐吴。
二十三年夏,楚子为舟师以伐吴,不为军政,无功而还。
二十四年,舒鸠人卒叛楚,令尹子木伐之,及离城,吴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师先,子疆、息桓、子捷、子骈、子盂帅左师以退。吴人居其间七日。子疆曰:“不如速战,请以其私卒诱之,简师陈以待我。我克则进,奔则亦视之,乃可以免。不然,必为吴擒。”从之。五人以其私卒先击吴师,吴师奔,登山以望,见楚师不继。复逐之,傅诸其军,简师会之,吴师大败。遂围舒鸠,舒鸠溃。
十二月,吴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门于巢。巢牛臣曰:“吴王勇而轻,若启之,将亲门。我获射之,必殪。是君也死,疆其少安。”从之。吴子门焉,牛臣隐于短墙以射之,卒。弟余祭嗣。
二十七年十一月,齐庆封奔鲁。齐人让之,奔吴,吴句余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于其旧。子服惠伯谓叔孙曰:“庆封又富矣。”穆子曰;“淫人富谓之殃,其将聚而歼旃。”
景王元年,吴使季札聘于鲁,观周乐。遂聘齐、郑、卫、晋,通嗣君也。
五月,阍弑吴子余祭。弟夷末嗣。
三年十月,吴子使屈孤庸聘于晋,通路也。
七年六月,楚子会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于申。楚人执徐子。徐子,吴出也,以为贰焉,故执诸申。(按;推夷及徐、吴皆苏境)
七月,楚子以诸侯伐吴,使屈伸围朱方。八月甲申,克之,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
冬,吴伐楚,入棘、栎、麻(在今砀山),以报朱方之役。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
八年十月,楚子以诸侯及东夷伐吴,报棘、栎、麻之役。越大夫常寿过帅师会楚子于琐。闻吴师出,薳启强帅师从之,遽不设备,吴子败诸鹊岸。(按:自铜陵鹊头山至三山为鹊尾,故江曰鹊江,岸曰鹊岸)。楚子以驲至于罗汭。吴子使其弟蹶由犒师,楚子执之。楚子济于罗汭,沈尹赤会楚子,次于莱山,蘧射帅繁阳之师先入南怀,楚师从之,及汝清。吴不可入。楚子遂观兵于坻箕之山。是行也,吴早设备,楚无功而还,以蹶由归。
九年,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使薳泄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豫章当在江北淮水南),而次于乾谿。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
十五年六月,楚子狩于州来,次于颍尾,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
十六年四月,楚师还自徐,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
十月,吴灭州来。
十八年正月,吴子夷末卒,子僚立。
十九年,齐侯伐徐。二月丙申,齐师至于蒲隧,徐人行成。徐子及郯人、莒人会齐侯,盟于蒲隧,赂以甲父之鼎。
二十年八月,吴伐楚,战于长岸。司马公子鲂先死,楚师继之,大败吴师,获其乘舟余皇。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环而堑之,及泉,盈其隧炭,陈以待命。吴公子光请于众,曰:“丧先王之乘舟,岂惟光之罪,众亦有焉。请藉取之以救死。”众许之。使长鬣者三人潜伏于舟侧,曰:“我呼余皇,则对。”师夜从之。三呼,皆迭对。楚人从而杀之。楚师乱,吴人大败之,取余皇以归。
二十二年,楚归吴蹶由。
二十三年,楚杀伍奢,其子员奔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即吴王僚)。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诸焉,而耕于鄙。
十月,宋华登奔吴。
二十四年十月,华登以吴师救华氏。齐乌枝鸣戍宋。厨人濮曰:“盍及其劳且未定也伐诸。”从之。丙寅,齐师、宋师败吴师于鸿口,获其二帅公子苦雂、偃州员。华登帅其余以败宋帅。公欲出,厨人濮曰:“君请待之。”乃徇曰:“扬徽者,公徒也。”众从之。齐乌枝鸣曰:“用少莫如齐致死,齐致死莫如去备。彼多兵矣,请用剑。”从之。华氏北,又即之。厨人濮以裳裹首而荷以走,曰:“得华登!”遂败华氏于新里。
敬王元年七月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啮。
七月,吴人伐州来。
楚太子建之母在郹,召吴人而启之。冬十月甲申,吴太子诸樊入郹,取楚夫人与其宝器以归。
二年冬,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越大夫胥犴劳王于豫章之汭,越公子仓归王乘舟。寿梦率师从王,王及圉阳而还。吴人踵楚,而边人不备,遂灭巢及钟离。沈尹戌曰:“亡郢之始,于此在矣。”
五年四月,吴弑其君僚。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使公子掩余、公子烛庸帅师围潜,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楚师救潜,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与吴师遇于穷,令尹子常以舟师及沙汭而还,左尹却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吴师不能退。吴公子光告诸曰,“不索何获?我,王嗣也,吾欲求之。”诸曰:“王可弑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光曰:“我,尔身也。”四月,光伏甲于堀室而享王。王使甲坐于道,及其门。门阶户席皆王亲也,夹之以铍。羞者献体改服于门外。执羞者坐行而入,执铍者夹承之,及体以相授。光伪足疾,入于堀室。诸具剑于鱼中以进,抽剑刺王,铍交于胸,遂弑王。阖庐以其子为卿。季子至,复命哭墓,复位以待。吴公子掩余奔徐,公子烛庸奔钟吾。楚帅闻吴乱而还。
六年,吴子阖庐命伍员筑大城,周回四十二里三十步,水陆门八。
八年,吴子使徐人执掩余,钟吾人执烛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使监马尹大心逆吴公子,使居养,尹莠然、左司马沈戌城之;取于城父与胡田以与之。子西谏,王弗听。吴子怒。十二月,吴子执钟吾子。遂伐徐,防山以水之。己卯,灭徐。徐子章禹断其发,携其夫人以逆吴子。吴子唁而送之,使其迩臣从之,遂奔楚。楚沈尹戌帅师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处之。吴子问伍员曰:“伐楚何如?”曰:“楚执政众而乖,莫适任患。若为三师,一师至,彼必皆出。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亟肆以罢之,多方以误之。既罢而后以三军继之,必大克之。”阖庐从之,楚于是始病。
九年秋,吴入侵楚,伐夷,侵潜、六。楚沈尹戌帅师救潜,吴师还。楚师迁潜于南冈而还。吴师围弦,左司马戍、右司马稽帅师救弦,及豫章,吴师还。始用子胥之谋。
十二年,桐叛楚。吴子使舒鸠氏诱楚人,曰:“以师临我,我伐桐,为我使之无忌。”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十月,吴军战楚师于豫章,败之。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
十四年十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楚囊瓦出奔郑。庚辰,吴入郢。
十五年夏,越入吴,吴在楚也。
六月,楚申包胥以秦师救楚。吴人与之战,屡败。九月,又战于公婿之豁。吴师大败,吴子乃归。
九月,吴子弟夫槩王归,自立,以与王战而败,奔楚,为堂谿氏。
十六年四月己丑,吴太子终累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子期又以陵师(陆军)败于繁。
二十一年春,宋公母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大为宋患,宠向魋故。
二十三年春,楚子围蔡,蔡降。楚师还,蔡请迁于吴。
五月,吴伐越。越子句践御之,陈于檇李。句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擒焉,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而辞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卒于陉,去檇李七里。子夫差嗣。
二十四年,宋公弟辰自萧来奔。
二十六年,楚子围蔡,报柏举。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檇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句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仇,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仇,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三月,越及吴平。
吴之入楚,使召陈怀公,以晋辞吴。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八月,吴侵陈,修旧怨也。吴师在陈,楚大夫皆惧,曰:“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今闻其嗣又甚焉,将若之何?”子西曰:“二三子恤不相睦,无患吴矣。昔闽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器不彤镂,宫室不观,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在国,天有灾疠,亲巡孤寡而共其乏困。在军,熟食者分而后敢食,其所尝者,卒乘与焉。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是以民不罢劳,死知不旷。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败我也。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仇,而用之日新。夫先自败也已,安能败我。
越子句践入臣于吴。(《吴越春秋》,下同)
二十八年,吴子夫差欲赦句践归国。伍子胥谏,不听。句践遂归。
二十九年二月,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
三十一年,吴伐陈,复修旧怨。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
三十二年夏,鲁侯会吴于鄫。吴来征百牢,鲁与之。太牢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贡辞。反自鄫,以吴为无能为也。
三十三年,吴为鲁伐邾执邾子故,三月伐鲁。子泄率故道险,从武城。初,武城人或有因于吴境田焉,拘鄫人之沤菅者,曰:“何故使我水滋?”及吴帅至,拘者道之以伐武城,克之。吴师克东阳而进,舍于五梧。明日,舍于蚕室。又明日,舍于庚宗,遂次于泗上。微虎欲宵攻王舍,私属徒七百人三踊于募庭,率三百人,有若与焉。及稷门之内,或谓季孙曰:“不足以害吴,而多杀国士,不如已也。”乃止之。吴子闻之,一夕三迁。吴人盟而还。齐侯使如吴请帅,将以伐鲁,鲁乃归邾子。邾子又无道,吴子使太宰子余讨之,囚诸楼台,栫之以棘。控诸大夫奉大子革为政。
三十四年秋,吴城邗,沟通江、淮。
吴王夫差既杀子胥,不稔于岁,乃起师北征,阙为陈沟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
三十五年,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吴救陈。吴子会鲁侯、邾子、郯子伐齐南鄙,师于鄎。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徐承帅舟师将白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
冬,楚公子伐陈,吴季札救陈,谓子期曰:“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乃还。
三十六年五月,吴子会鲁侯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惟子胥惧曰,“是豢吴也”。谏曰:“越在,我腹心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弗听。使于齐,属其子于鲍氏为王孙氏。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
吴子以公孙圣直言,杀之。(《越绝书》)
三十七年,鲁侯会吴于橐皋。卫侯会吴于郧。
三十八年夏,鲁侯会单子、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为二隧,畴无余、讴阳自南方,先及郊。吴太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自泓上观之。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见仇而弗杀。”太子曰:“战而不克,将亡国,请待之。”弥庸不可,属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战,弥庸获畴无余,地获讴阳。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复战,大败吴师,获太子友、王孙弥庸、寿于姚。丁亥,入吴。吴人告败于王。王恶其闻,自刭七人于幕下。
七月辛丑,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晋人曰:“于姬姓,我为伯。”赵鞅呼司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顿,二臣死之,长幼必可知也。”对曰:“请姑视之。”反,曰:“肉食者无墨。今吴王有墨,国胜乎?太子死乎?旦夷德轻,不忍久,请少待之。”乃先晋人。王欲伐宋,杀其丈夫而囚其妇人。太宰嚭曰:“可胜也,而弗能居也。”乃归。
冬,吴及越平。
四十年夏,楚子西、子期伐吴,及桐油。
四十二年三月,越子伐吴,吴子御之笠泽,夹水而阵。越子为左右句卒,使夜或左或右,鼓噪而进;吴师分以御之。越子以三军潜涉,当吴中军而鼓之,吴师大乱,遂败之。
元王元年,越侵楚,以误吴。
秋,楚、沈、诸梁伐东夷,三夷男女及楚师盟于敖。
二年,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遂适楚。闻越将伐吴,冬,请归平越,遂归。欲除不忠者以说于越。吴人杀之。十一月,越围吴。
三年十一月丁卯,越灭吴,请使吴王居甬东。辞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缢。越人以归。越大夫范蠡筑越城。(吴地记:周泰伯在位四十九年,无子,仲雍立。周繇王在位三十七年。子熊遂立,在位四十九年。子早轸立,在位五十九年。子款吾立,在位三十八年。兄夷处立,在位三十九年。侄壁羽立,在位三十六年。子齐玄立,在位五十年。子柯卢立,在位二十七年。弟柯转立,在位二十四年。子娇夷立,在位二十四年。侄鸱夷立,在位三十年。子界嗣立,在位三十五年。子知济立,在位二十七年。子诸樊立,在位十四年。弟余济立,在位十七年。弟余昧立,在位二十一年。子僚立,在位十三年。诸樊子公子光立,在位二十年。子夫差立,在位二十三年。以上计二十五主六百二十四年。)
王年,越王勾践以兵北渡淮,与齐、鲁会于徐州(今滕县南近铜山),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勾践胙,命为伯。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兼有九夷,号称伯王。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曰鸱夷子皮。苦身戮力,耕于海畔,父子治产致数千万。
八年五月,越、宋、鲁纳卫出公,不敢入。
贞定王元年,鲁哀公欲以越伐鲁,去三桓。
八月,鲁哀公照于邾,遂如越。国人逆之,复归。
四年,越王勾践薨。子鹿郢立,迁琅邪,与淮夷战,陵暴诸夏,侵灭小邦。
十年,越王鹿郢卒,子不寿立。
二十年,越王不寿见杀,是为肓姑。次朱勾立。(《索隐》引《纪年》)
二十四年,自越灭吴,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遂灭莒。
威烈王十一年,越灭滕。
十二年,越伐郯,以郯子坞鸪归。
十四年,越王朱勾卒,子翳立。
安王二十三年,越王翳迁于吴。
二十六年七月,越太子诸咎弑其君翳,葬大横山之下。
十月,越人杀诸咎越滑,吴人立子错枝为君。
烈王元年,越大夫寺区定越乱,立无余之,是为莽安。(《竹书统笺》:莽安即王之侯。)
显王四年,越寺区弟思弑其君,立无颛。(《庄子》:越人三世弑其君,王子搜患之,逃乎丹穴,不肯出。越人熏之以艾,乘以王舆。)
十二年,越王无颛卒,子无疆立。
二十二年,楚入徐州。
二十九年,邳迁于薛。
三十四年,王与诸侯会于徐州。越王吴疆伐楚。
三十六年,楚围齐于徐州,遂伐越,杀无疆,尽取吴故地。至浙江,置金陵邑,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新唐书世系表》:无疆子蹄更封于欧余山。《吴越春秋》:勾践卒,兴夷即位,一年卒,子不寿,不寿卒。子不扬,不扬卒。子无疆,无疆卒。子玉,玉卒。子尊,尊卒。子亲。自勾践至于亲,共历八主,称霸二百二十四年。亲众皆失,去琅邪而徙于吴矣。按:《吴越春秋》所载与史记诸书多不合,今古史多亡,存异于此。)
慎靓王二年,楚城广陵。
赧王三年,越王来献,舟三百、箭五百万及犀角象齿(《竹书纪年》)。
二十九年,齐灭宋,尽得淮北。
三十一年,楚取淮北。
五十三年,楚考烈王即位。以黄歇为相,封为春申君,赐淮北十二县。苟卿为兰陵令。
秦
庄襄王二年,春申君徙封于吴,言于楚王曰:“淮北地边于齐,其事急,请以为郡。”因并献十二县,请封于江东。楚王许之。春申君因城故吴地,以自为都邑,改破楚门为昌门。(《吴记地》)(《太平寰宇记》:申浦楚相黄歇,封春申君。本在寿州,徙都于吴,开申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