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五十二卷清光绪、宣统续8
闰月,京邑雨水。丁巳,遣使巡行赈恤。
十月甲申,芮芮国遣傀献方物。(按:芮芮即柔然。)
十二月丙申,诏曰:胄子始集,学业方兴。奉圣之胤,可速议继袭。于先庙地,特为营造,依旧给祠直,令四时飨祀。
是岁,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十年正月,于台城东西开万春、千秋二门。
二月甲戌,以江州刺史庾登之为中护军。甲申,车驾于白下阅武。
五月癸丑,中护军庾登之卒。
十二月壬午,诏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自顷在所贫弊,家无宿积。赋役暂偏,则人怀愁垫,岁或不稔,而病乏比室。耕桑未广,地利多遗。宰守微化道之方,氓庶忘勤分之义。虽制令亟下,终莫惩劝。有司其班宣旧条,务尽敦课。游食之徒,咸令附业。考核勤惰,行其诛赏,观察殿最,严加黜陟。古者躬耕帝籍,敬供粢盛,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处千亩,考卜元辰。朕尚亲率百辟,致礼郊甸,庶几诚素,将被斯民。”
是岁,河西、高丽、百济国、倭国并遣使献方物。诸州郡水旱,民大饥,开仓赈恤,给赐粮种。
侍中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丹阳尹。(本传:迁丹阳尹,二十二年范晔谋逆,湛之发其事,二十四年转中书令。)
二十一年正月己亥,南徐州、扬州之浙江西,并禁酒。大赦,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一切原除。去岁失收者,畴量申减。尤弊之处,遣使就郡县随宜赈恤。凡欲务农而种粮匮者,并加给贷。营千亩诸统司役人,赐布各有差。戊午,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卒。辛酉,亲耕籍田。以太子詹事刘义宗为南兖州刺史,寻卒。
二月甲午,以广陵王诞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晋陵延陵民徐耕以米千斛助赈饥民。
五月壬戌,以尚书何尚之为中护军。
六月,连雨水。丁亥,诏曰:“霖雨弥日,水淹为患。百姓积俭,易致乏匮。二县官长及营署部司,各随统检实给柴米,必使周悉。”
七月丁酉,扬州刺史始兴王溶加中军将军。乙巳,诏曰:“谷稼伤损,淫亢成灾,亦由播殖之宜,尚有未尽。南徐、兖及扬州浙江西属郡,自今悉督补麦,以助阙乏。速运彭城,下邳郡见种,委刺史贷给。徐、豫土多稻田,而民间专务陆作,符二镇履行旧陂,相率修立,并课垦辟,使及来年。凡诸州郡皆令尽勤地利,劝导播殖蚕桑麻纻,各尽其方,不得但奉行公文而已。”
八月戊辰,南兖州刺史广陵王诞为南徐州刺史,衡阳王义季自荆州改南兖州刺史。
十月己亥,命刺史郡守修冬耕。
二十二年正月辛卯,改用御史中丞何承天元嘉历。
七月已未,尚书仆射孟为尚书左仆射,中护军何尚之为尚书右仆射,雍州刺史武陵王骏讨缘沔蛮,移一万四千余口于京师。乙酉,南兖州刺史衡阳王义季为徐州刺史。
九月乙未,开酒禁。癸酉,宴于武帐堂,诫诸子以节俭。
十二月乙未,太子詹事范晔坐谋反,诛及其党。
是冬,浚淮,起湖熟田千余顷。
庚戌,以前豫州刺史赵伯符为护军将军。
二十三年二月癸卯,以左卫将军刘义宾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丁未,大赦。
九月己卯,车驾幸国子学,策试诸生,答问凡五十九人。
十月戊子,诏曰:“庠序兴立累载,胄子肄业有成。近亲策试,睹济济之美,深怀往昔。诸生答问,多可采览。教授之官,并宜沾赉。”各赐帛有差。
是岁,大有年,筑北堤,立玄武湖,筑景阳山于华林园,役重人怨。
二十四年,正月甲戌,大赦,文武赐位一等。系囚降宥,诸逋赋宽减各有差。蠲建康、秣陵二县田租之半。
三月壬申,护军将军赵伯符迁丹阳尹。
六月,京邑疫疠。丙戌,使郡县及营署部司普加履行,给以医药。
是月,以货贵,制大钱,一当两。
七月乙卯,以林邑所获金银宝物,颁赉各有差。
八月乙未,徐州刺史衡阳王义季卒。癸卯,南兖州刺史刘义宾改徐州刺史。
九月己未,中领军沈演之为领军将军。辛未,以太子詹事徐湛之为南兖州。
十月壬辰,以建平王宏为中护军。
是岁,徐州大水。
二十五年正月戊辰,诏曰:“比者冰雪经旬,薪粒贵踊。可检行京邑二县及营署,赐以柴米。”
闰月己酉,大搜于宣武场。
三月庚辰,车驾校猎。
四月乙巳,新作阖闾、广莫,改先广莫门曰承明,开阳曰津阳。乙卯,武陵王骏自雍州改徐州刺史。
五月己卯,罢大钱当两。
九月辛未,何尚之转尚书左仆射,沈演之迁吴兴太守,刘遵考代为领军将军。
二十六年正月辛巳,车驾亲祀南郊。
二月己亥,车驾陆道幸丹徒,谒京陵。
三月丁巳,宴于丹徒宫。诏日:“朕违北京,二十余载,虽云密迩,瞻涂无从。时和岁稔,复获拜奉旧莹,展罔极之思,飨宴故老,申追远之怀。固已义兼桑梓,情加过沛。宜聿宣仁惠,覃被率土。其大赦。复丹徒县侨旧今岁租布之半。行所经县,蠲田租之半。二千石官长并勤劳王务,宜有沾锡。登城三战及大将战亡之家,老病单弱者,普加瞻恤。遣使巡行百姓,问所疾苦。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人给谷五斛。”遣使祭故晋司空何无忌之墓。乙丑,申南北沛、下邳三郡复。又诏曰:“京口襟带江山,表里华甸。经涂四达,利尽淮海。城邑高明,土风淳壹。苞总形胜,实惟名都。故能光宅灵心,克昌帝业。顷年岳牧迂回;军民徙散。廛里庐宇,不逮往日。皇基帝乡,地兼藩重。宜令殷阜,式崇形望。可募诸州乐移者数千家,给以田宅并蠲复。”
五月丙寅,诏:吾生于此城。岁月不居,奄逾三纪。可搜访士庶文武今尚存者,人身已亡而子孙见在,优量赐赉之。车驾水路发丹徒。壬午,至京师。
七月辛未,以江州刺史庐陵王绍为南徐州刺史。
十月甲辰,始兴王溶自扬州改南徐、兖二州刺史,庐陵王绍改扬州刺史,徐湛之自南兖州入为丹阳尹。
二十七年正月辛卯,百济遣使献方物。辛亥,以军兴,减百官俸三分之一。
三月乙丑,州及郡县丞尉并同减俸禄。戊寅,罢国子学。乙酉,新除吏部尚书萧思话为扩军将军。
四月壬子,徐、兖二州刺史武陵王骏坐汝阳战败,降号镇军将军。
七月庚午,遣宁朔将军王玄谟北伐。太尉江夏王义恭出次彭城,总统诸军。军旅大起,王公、妃主、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献私财至数十万者。以兵力不足,尚书何尚之参议发南徐、兖州三五民丁。征符到,十日装束,缘江五郡集广陵,缘淮三郡集盱眙。有司奏军用不充,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民家赀满五千万,僧尼满二千万者,皆四分贷一,事息即还。
十一月,魏主自彭城南出。
十二月,魏主渡淮,自率大众南向。中书郎鲁秀出广陵,高凉王那出山阳,永吕王仁自寿阳出横江,凡所经过,无不残害。戊午,内外戒严。庚午,魏主率大众至瓜步,于滁口造箄筏,声欲渡江。帝大具水军,为防御之备。领军将军刘遵考还自小阔,与左将军尹弘守横江,少府刘兴祖守白下。建威将军萧元邕守冽洲,羽林左监孟宗嗣守新洲上,建武将军秦容守新洲下,征北中兵参军向柳守贵洲,司马刘元度守算山,咨议参军沈长庆守北固,尚书褚湛之先行金陵,仍守西津,尚书左丞刘伯龙守采石。上接于湖,下至葵洲,陈舰列营,六七百里。皇太子劭出戍石头城,前将军徐湛之守石头仓城,乘舆数幸石头及幕府,观望形势。魏主凿瓜步山为盘道,登其顶,设毡屋。甲申,魏主遣使饷帝骆驼、名马,帝遣奉朝请田奇饷以珍馐、异味,并馈百牢。
二十八年正月丙戌朔,以虏逼不受朝贺。魏师自瓜步退走,俘广陵居人万余家以北。
二月丙辰,魏师旋攻盱眙,不克,北徐、豫、青、冀、二兖六州杀略,不可胜算。癸酉,诏:“狁孔炽,难及数州,凋伤之民,宜时振理。凡遭寇贼郡县,今还复居业,封尸掩骼,赈赡饥流。冬作方始,务尽劝课。贷给之宜,事从优厚。其流寓江、淮者,并听即属,并蠲复税调。”甲戌,太尉、领司徒江夏王义恭降为骠骑将军。辛巳,镇军将军,徐、兖二州刺史武陵王骏降为北中郎将。壬午,车驾幸瓜步,是日解严。
三月乙酉,车驾还宫。壬辰,始兴王溶解南兖州。戊申,武陵王骏自徐州改南兖州刺史。甲寅,萧思话自护军将军为徐、兖二州刺史(此北徐兖)。
四月癸酉,婆达国遣使献方物。
五月己巳,骠骑将军江夏王义恭领南兖州刺史。
五月戊申,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丹阳尹,太子詹事徐湛之为尚书仆射、护军将军。尚书褚湛之为丹阳尹。
六月壬戌,北中郎将武陵王骏自南兖州刺史改江州。
十月癸亥,高丽献方物。
十一月壬寅,曲赦二兖、徐、豫、青、冀六州。
是冬,徙彭城流民于瓜步。
二十九年正月甲午,诏:“经寇六州,居业未立,仍值灾潦,饥困荐臻。可速符诸镇,优量救恤。今农事方兴,务尽地利。若须田种,随宜给之。”
五月,京邑雨水。
六月己酉,遣部司巡行,赐樵米,给船。
十一月壬寅,扬州刺史庐陵王绍卒。
十二月辛未,江夏王义恭自骠骑、开府、南兖州为大将军、南徐州刺史,录尚书事如故。
三十年正月戊寅,南谯王义宣自司空、荆州为司徒、中军将军、扬州刺史。以南兖州并南徐州。壬午,南徐州刺史、始兴王濬改荆州。癸巳,南平王铄为领军将军。
二月,徐州饥,遣运部赈恤。甲子,太子劭率兵入官,杀左卫率袁粲,弑帝于合殿,及尚书仆射徐湛之。又于崇礼闱杀吏部尚书江湛。使人从东阁入,杀潘淑妃。召始兴王溶屯中堂。劭即伪位,改元太初。称疾入永福省,以萧斌为尚书仆射,何尚之为司空,使鲁秀与屯骑校尉庞秀之对掌军队,王僧绰以豫废立见诛。长沙王瑾、弟楷等以宿恨诛。分浙江以东五郡为会州,省扬州,立司隶校尉,以殷冲补之。礼官谥文帝,不敢尽美,曰中宗景皇帝。
建平王弘为丹阳尹,迁江州刺史褚湛之复为丹阳尹。
三月,江州刺史武陵王骏率众入讨,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等并举义兵。癸巳,葬长宁陵。
四月辛酉,武陵王次溧洲。甲子,义军至新亭,元凶劭登朱雀门,躬自督战,将士怀劭赏,皆为力战。将克,而鲁秀打退鼓,军乃止。为柳元景等所乘,大败。劭惧,走还台城。其夜,鲁秀又南奔。丙寅,武陵王次江宁。丁卯,江夏王义恭南奔,奉表上尊号。己巳,武陵王即皇帝位,大赦。文武赐爵一等,从军者二等。改上大行皇帝谥曰文皇帝,庙号太祖。以江夏王义恭为太尉、录尚书六条事;南徐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为中书监丞相,扬州刺史、征虏将军沈庆之为领军将军。
青、冀二州刺史萧思话为尚书左仆射,征虏将军王僧达为尚书右仆射。改新亭为中兴亭。丹阳尹褚湛之南奔,尹弘代之。
五月甲戌,鲁秀入大航,萧斌等皆降,申坦遂克京城。乙亥,辅国将军朱修之克东府。丙子,克定京邑,劭及溶诸同逆并伏诛。尹冲诛。庚辰,诏分遣大使巡省方俗,是日解严。辛巳,车驾幸东府城。甲申,尊所生路淑媛为皇太后,立妃王氏为皇后。壬辰,以江夏王义恭为太傅、领大司马。甲午,曲赦京邑二百里内,并蠲本年租税。戊戌,以南平王铄为司空。
六月丙午,车驾还宫,初置殿门及上阁屯兵。以建平王弘为尚书左仆射。戊申,以新除雍州刺史柳元景为护军将军,宁朔将军王玄谟为徐州刺史,右仆射王僧达迁丹阳尹,褚湛之为右仆射,萧思话代为丹阳尹。丁巳,诏:量入为出,邦有恒典,而经给之宜,多违常度。兵役减耗,府藏散减。自今诸可薄己厚民,去烦从简者,悉宜施行。庚申,诏有司论功班赏各有差。庚午,还分南徐,立南兖州。辛未,改封南谯王义宣为南郡王。
闰月壬申,以领军将军沈庆之为南兖州刺史。癸酉,以柳元景为领军将军。甲午,改荆州竟陵王诞为扬州刺史,丞相南郡王义宣为荆、湘二州刺史,自扬州改。王僧达为扩军将军。是月,置卫尉官。
七月辛酉,诏崇俭约,禁淫侈。辛酉,诏曰:“百姓劳敝,徭役尚繁,言念未义,宜崇约损。凡用非军国,宜悉停功。可省细作并尚方,雕文靡巧,金银涂饰,事不关实,严为之禁。供御服膳,减除游侈。水陆捕采,各顺时日。官私交市,务令优衷。其江海田池公家规固者,详所开弛。贵戚竞利,悉皆禁绝。”己巳,司空南平王铄卒。
八月辛未,武皇帝旧役军身,尝住斋内,人身犹存者,普赐解户。甲午,护军将军王僧达迁。
九月丁巳,以前尚书刘义綦为中护军。
十月癸未,听讼于讲武堂。
十一月丙辰,停朔望众官问讯。
孝武帝孝建元年正月己亥朔,车驾亲祠南郊,改元大赦。壬寅,以丹阳尹萧思话为徐州刺史,褚湛之为丹阳尹。甲辰,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禄大夫,并代刘义綦为护军将军。戊申,诏:诸守令亲民之官,可详申旧条,劝尽地利。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闻。褒甄之科,精为其格。四方秀孝,非才勿举,献答允值,即就铨擢。若止无可采,犹赐除署,有虚窃荣荐,遣还田里,加以禁锢。壬戌,更铸四铢钱。丙寅,立皇子子业为皇太子。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孝子、孝孙、义夫、节妇帛各有差。
是月,起正光殿。
二月庚午,丞相、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等举兵反。
三月癸亥,内外戒严。辛丑,徐州刺史萧思话改江州。癸卯,太子左卫率庞秀之为徐州刺史。
是月,丹阳尹褚湛之以义宣诸子藏匿京邑,免,以颜竣代之。
四月丙戌,南兖州刺史沈庆之大破鲁爽于历阳之小岘,斩爽。癸巳,进沈庆之号镇北大将军。
五月甲寅,左卫将军王玄谟大破义宣等于梁山。己未,解严。
六月甲戌,镇北大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开府仪同三司。癸未,分扬州为东扬州。戊子,省录尚书事。
七月丙辰,大赦,文武赐爵一级。
八月庚午,柳元景复为领军将军。壬申,以游击将军垣护之为徐州刺史。
九月丁酉,何尚之解护军将军。
十月戊寅,诏:开建仲尼庙,制同诸侯之礼,详择爽垲,厚给祭秩。
是岁,始课南徐州侨民租。
二年正月壬寅,以湘东王彧为中护军。
二月己丑,婆皇国遣使献方物。辛巳,以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兖州刺史,代沈庆之。
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庚子,以辅国将军申坦为徐、兖二州刺史。
六月甲子,以国哀除释,大赦。
八月辛酉,三吴民饥。丙子,诏:诸苑禁制绵远,有妨肆业,可详所开弛,假与贫民。甲申,以右卫将军檀和之为南兖州刺史,代刘延孙。
九月甲申,于东武场讲武。庚戌,诏:“惟新之祉,实深百王;而惠宥之令,未殊常渥。永言勤虑,寤寐载怀。在朕受命以前,凡以罪徙放,悉听还本。犯衅之门,尚有存者,子弟可随才署吏。”
十月壬午,太傅江夏王义恭领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南徐州刺史,中书监、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为尚书令。戊子,刘延孙为护军将军,代湘东王彧。辛亥,高丽遣使献方物。
三年正月戊戌,车驾亲祀南郊。甲寅,大赦。
二月丁丑,始制朔望,临西堂,授接群下,受奏事。壬午,内外官有田在近道,听遣所给吏僮附业。
三月癸丑,以西阳王子尚为南兖州刺史。
闰月戊午,尚书右仆射刘遵考迁丹阳尹,代颜竣。庚辰,停元嘉三十年以前兵工考剔。
五月辛酉,制徐、兖州统内家有马一匹者,蠲复一丁。
七月,江夏王义恭解扬州。丙子,西阳王子尚自南兖州为扬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为南兖州(刺史)。
九月壬戌,以丹阳尹刘遵考为尚书仆射,颜竣复为丹阳尹。
十月丙午,太傅江夏王义恭进位太宰,领司徒。丁未,尚书令建平王宏加中书监。
大明元年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赐高年孤疾束帛各有差。庚午,湘东王复为中护军代刘遵考。京邑雨水,遣使巡行,赈以樵米。
二月己亥,复亲民职公田。
三月壬戌,制大臣加班剑者,不得入宫城门。
四月,京邑疾疫,遣使巡行,赐给医药。
五月,义兴大水,民饥。乙卯,遣使开仓赈恤。癸酉,于华邨园听讼。乙亥,以左卫将军沈昙庆为徐州刺史。
六月辛巳,丹阳尹颜竣迁东扬州。
七月甲辰,竟陵王诞自南徐州改南兖州刺史,太子詹事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
九月,建康、秣陵二县各置都官从事一人,司水火劫盗。
二年正月辛亥,车驾祀南郊。壬子,诏:“去岁东土多经水灾。春务已及,宜加优课。播种所需,以时贷给。”丙辰,复郡县田秩,并九亲俸禄。
二月丙子,诏:“政道未著,俗弊尚深。豪侈兼并,贫弱困窘,存缺衣裳,殁无殓措,朕甚伤之。其明敕守宰,勤加存恤。赙赠之科,速为条品。”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丹阳尹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刘秀之自右卫将军为丹阳尹。丙戌,卫将军建平王宏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中书监如故。
三月丁未,中书监尚书令建平王宏卒。乙卯,以田农要月,大官停杀牛。
四月丁丑,地震。
六月丙申,诏:“往因师旅,多有逋亡。或连山染逆,惧致军宪;或辞役惮劳,苟免刑罚。虽约法从简,务思弘宥,恩令虽下,而逃伏犹多。讵习愚为性,忸恶难反;将所在长吏,宣导乖方。可并加宽申,咸与更始。”
八月乙酉,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九月壬戌,以刘道隆为徐州刺史。
十月乙未,高丽目遣使献方物。
十二月己亥,诸王及妃主庶姓位从公者,丧事听设凶门,余悉断。
闰月庚子,诏:“顷岁多虞,军调繁切。违方设赋,本济一时。而主者玩习,遂为常典。杶擀瑶琨,任土作贡。积羽群轻,终致深弊。永言弘革,无替朕心。凡寰卫贡职,山渊采捕,皆当详辨产殖,考顺岁时。庶简约之风,有孚品性;惠敏之训,无漏幽仄。”壬戌,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三年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属徐州。己亥,以领军将军柳元景为尚书令,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领军将军。丙申,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月乙卯,以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以东扬州隶扬州。西阳王子尚徙扬州(即东扬州)。
三月甲申,原田租布各有差。壬辰,中护军湘东王迁。
四月乙卯,司空竞陵王诞贬爵。诞不受命,据广陵城反,杀兖州刺史垣阆。以始兴公沈庆之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兖州刺史,讨诞。甲子,上亲御六师,车驾出顿宣武堂。司州刺史刘季之反,徐州刺史刘道隆讨平之。沈庆之至广陵城下。帝虑诞北奔,令断其走路,庆之乃移营北走,去城十八里。豫州刺史宗悫、徐州刺史刘道隆皆来会。庆之进营洛桥西。
七月己巳,克广陵城,斩诞。先是,诞遣众皆败还。至是,众军攻克外城,乘胜进克小城。诞闻军入,走至后园,队主沈允之追及于桥上。诞坠水,牵出斩之,传首京师。悉诛城内男丁,以女口为赏。是日,解严。辛未,大赦。尚方长徒、奚官奴婢老疾者,悉原放。王畿下贫之家,与近行顿所由,并蠲租一年。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丙戌,以沈庆之为司空刺史如故。戊子,护军将军东海王祎迁,以江州刺史义阳王昶为护军将军。
八月丙申,诏:“近北讨文武,于军亡殁,并尽勤王事,而敛槥卑薄。可并更赙给,务令丰厚。”甲子,诏:“今民浇俗薄,趣辟实繁。向因巡览,见二尚方囚徒,婴金履校,既有矜复。加国庆民和,独隔恺泽,可详所原宥。”
九月己巳,诏:“今囚至乱辞具,并即以闻,尚悉详断。若繁文滞劾,证逮遐广,必须亲察,以尽情状。自后依旧听讼。”壬辰,于玄武湖北,立上林苑。
十月丁酉,诏:“来岁,可使六宫妃嫔修亲桑之礼。”戊申,河南国遣使献方物,肃慎国重译献楛矢、石砮。西域献舞马。
四年正月辛未,车驾亲视南郊。甲戌,宕昌王遣使献方物。乙亥,车驾躬耕籍田。大赦。尚方囚系及逋租宿债.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力田之民,随才叙用,孝弟义顺,赐爵一级。孤老贫疾,人谷十斛。籍田职司,优沾普赉。百姓乏粮种,随宜贷给。吏宣劝有章者,详加褒进。
三月甲子,以冠军将军巴陵王休若为徐州刺史。癸酉,徐州刺史刘道隆改青、冀二州。甲申,皇后亲桑于西郊。
四月癸卯,以南琅邪隶王畿。丙午,诏:“岁用兼积,年量虚广。四时供限,可详减大半。庶顺典,有偃民华;纂组伤工,无兢廛市。”辛酉,诏:“都邑节气未调,疠疫犹众。言念民瘼,情有矜伤。可遣使存问,并给医药;其死亡者,随宜恤瞻。”
五月乙酉,以徐州之梁郡还属豫州。丙戌,尚书左仆射褚湛之卒。庚寅,以南下邳并南彭城郡。
八月壬寅,宕昌遣使献方物。己酉,以晋安王子勋为南兖州刺史。
十月庚寅,遣司空沈庆之讨沿江蛮。壬辰,制郡县减禄,并先充公限。
十一月丙戌,置大司农官。
十二月辛巳,车驾幸廷尉寺,凡囚系咸悉原遣。魏遣使请和。丁未,车驾幸建康县,原放狱囚。倭国遣使献方物。
五年五月癸巳,车驾阅武,诏曰:“朕以听览余闲,因时讲事,坐作有仪,进退无爽。军幢以下,普量班锡。顷化弗能孚,而民未知禁。逭役违调,起触刑网。凡诸逃亡,在今昧爽以前,悉皆原赦。已滞囹圄者,释还本役。其逋负在大明三年以前,一赐原停。自此以还,鳏贫疾老,详所申减。伐蛮之家,蠲租税之半。近籍改新制,在所承用,殊谬实多,听以今为始。若先已犯制,亦同荡然。”丙申,加尚书柳元景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四月戊戌,诏曰:“南徐、兖二州去岁水潦伤年,民多困窭。逋租未入者,可申至秋冬。”
五月癸亥,制帝室期亲,朝官非禄官者,月给钱十万。丙辰,车驾幸阅武堂听讼。
六月丙午,护军将军义阳王昶为中军将军。壬子,分广陵置沛郡,省东平郡并广陵。
七月丙辰,诏:“雨水猥降,街衢泛溢。可遣使巡行。穷敝之家,赐以医药。”
八月己丑,诏:“今息警夷嶂,恬波河渚,栈山航海,乡风慕义,化民成俗。来岁可修葺庠序,旌延国胄。庚寅,制方镇所假白板郡县年限,依台除食禄三分之一,不给送故。
九月丁卯,行幸琅邪郡,囚系悉原遣。丙申,初立驰道,自阊阖至于朱雀门,又自承明门至于玄武湖。
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刘延孙为尚书左仆射,护军将军、尚书右仆射刘秀之出为雍州刺史。乙卯,以东中郎将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
十一月壬辰,诏:“王畿内奉京师,外表众夏,民殷务广,宜思简惠。可遣尚书就加详检,并与守宰平治庶狱。其有疑滞,具以状闻。”
十二月壬申,以领军将军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甲戌,制民户岁输布四匹。庚辰,以太常王玄谟为徐州刺史。
是年,王僧朗为丹阳尹。
六年正月辛卯,车驾亲祀南郊。是日,又崇祀明堂。大赦。下诏四方,旌赏茂异。
二月乙卯,复百官禄。
三月丁未,广陵太守沈怀文下狱死。
四月庚申,原除南兖州大明三年以前逋租。新作大航门。
五月丙戌,置冰室。
六月辛酉,尚书右仆射、护军将军刘延孙卒。
七月庚辰,朱修之自荆州为领军将军。
九月戊寅,制沙门致敬人主。戊子,以前金紫光禄大夫宗悫为中护军。乙未,尚书右仆射刘遵考为左仆射,丹阳尹王僧朗为右仆射。
十月丁巳,上林苑内民庶丘墓欲还合葬者,勿禁。
十一月辛巳,以尚书令柳元景为司空,尚书令如故。
是年,永嘉王子仁为丹阳尹。
七年,正月癸未,诏曰;“春蒐之礼,著于周令。今岁稔气荣,中外宁晏。当因农隙,葺是旧章。可克日于玄武湖大阅水师,并巡江右,讲武校猎。”丁亥,以尚书右仆射王僧朗为太常,以卫将军颜师伯代之。癸巳,割吴郡属南徐州。
二月甲寅,车驾幸南徐、南兖二州。丁巳,车驾校猎于历阳之乌江。己未,车驾登乌江县六合山。庚申,割历阳、秦郡置临江郡。壬戌,大赦。行幸所至,无出今岁租布。其逋租余债,勿复收。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刺守邑宰及民夫从收者,并加洽赉。壬寅,车驾还宫。
四月丙辰,尚书湘东王或为领军将军。甲子,诏:“自非临军战阵,不得专杀。其罪甚重辟者,皆如旧先须上报,有司严加听察。犯者以杀人罪论。”
五月丙子,诏:“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惟边隅外警,奸衅内发,变起仓猝者,不在此例。”
六月戊申,芮芮国、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七月乙亥,征东大将军高丽王高琏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丙申,诏:“前诏江海田池,与民共利。历岁未久,浸以弛替。名山大川,往往占固,有司检纠,申明旧制。”
八月丁巳,诏:“岁云不稔,咎实朕由。大官供膳,宜从贬彻。近道刑狱,当亲料省。其王畿内及神州所统,可遣尚书与所在共讯。其考谪贸袭,在大明七年以前,一概勿治。尤弊之家,开仓赈给。”乙丑,车驾幸建康秣陵县,讯狱囚。
九月己卯,诏:“近炎精亢序,苗稼多伤。今二麦未晚,甘泽频降,可下东境郡,劝课垦殖,尤弊之家,量贷麦种。”庚寅,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兼司徒。乙未,车驾幸廷尉讯狱囚。
十月戊申,车驾幸南豫州。癸丑,行幸江宁县讯狱囚。癸亥,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海王祎为司空。
十一月丙子,巡幸所经,详减今岁田租。乙酉,上于行所讯溧阳、永世、丹阳县囚。乙未,原放行狱徒系。东诸郡大旱。壬寅,开仓贷恤。
十二月甲寅,大赦。己未,太宰江夏王义恭加尚书令。癸亥,车驾至自历阳。
八年正月甲戌,诏:“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远近贩鬻米者,可停道中杂税。其以仗自防,悉勿禁。”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为抚军将军,领司徒、刺史如故。
二月壬寅,诏以去岁东境旱,可出仓米付建康、秣陵二县,随宜赡恤。乙巳,以领军将军湘东王或为徐州刺史,王玄谟自徐州代为领军。
闰五月壬寅,太宰江夏王义恭领太尉。庚申,帝崩于玉烛殿,年三十五。是日,皇太子子业即皇帝位,大赦。太宰江夏王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加尚书令,领丹阳尹,寻以颜师伯为之。甲子,置录尚书。太宰江夏王义恭录尚书事,柳元景加开府仪同三司。丹阳尹,永嘉王子仁迁南豫州刺史。
六月辛未,诏:“曲令密文,繁而伤治,关市僦税,事施一时,而奸吏舞文,妄兴威福,加以气纬舛互偏颇滋甚。宜宽徭轻宪,以救民切。御府诸署,事不需广,雕文篆刻,无施于今。悉宜并省,以酬民愿。藩王贸货,宜皆禁断外,便具条以闻。”
七月己亥,中护军宗悫迁为雍州刺史,以徐州刺史、湘东王彧为护军将军,义阳王昶为徐州刺史。丙午,葬世祖孝武皇帝于秣陵县岩山景宁陵。庚戌,婆皇国遣使献方物。崇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乙卯,罢南北二驰道。孝建以来所改制度,还依元嘉。乙丑,新安王子鸾解领司徒。
八月丁卯,领军将军王玄谟为南徐州刺史,代新安王子鸾。己未,皇太后崩。京师雨水,遣御史与长官随宜赈恤。
九月辛丑,护军将军湘东王彧为领军将军。乙卯,文穆皇后祔葬景宁陵。
十月甲戌,太常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庚辰,原除扬、徐州大明七年逋租。
十二月乙酉,以右仆射颜师伯为仆射。壬辰,以王畿诸郡为扬州,以扬州诸郡为东扬州。癸巳,以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为司徒、扬州刺史。去岁及是岁东诸郡大旱,甚者米一升数百,京邑亦至百余,饿死者十有六七。孝建以来,又立钱署铸钱,百姓因此盗铸,钱转伪小,商货不行。
前废帝景和元年,正月乙未,改元,大赦。乙巳,省诸州台传。戊午,建安王休仁自护军将军代湘东王彧,桂阳王休范为中护军。
二月丁丑,减州郡县田租之半。庚寅,铸二铢钱。
八月庚午,尚书仆射颜师伯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景文为尚书右仆射。癸酉,帝自率宿卫兵,诛太宰江夏王义恭、尚书令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尚书左仆射颜师伯、廷尉刘德愿。改元景和。文武赐位二等。建安王休仁自领军将军为雍州(刺史),以南彭城太守始安王子真为丹阳尹。甲戌,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乙亥,以始兴公沈庆之为太尉,王玄谟自青、冀二州刺史为领军将军。庚辰,以石头城为长乐宫,东府城为未央宫。罢东扬州并扬州。甲申,以北邸为建章宫,南第为长杨宫。丙戌,原除吴、吴兴、义兴、晋陵、琅邪大明八年以前逋租。己丑,复立南北二驰道。
九月癸巳,幸湖熟,奏鼓吹。戊戌,车驾还。庚子,以南兖州刺史永嘉王子仁为兖州刺史,丹阳尹始安王子真为南兖州刺史。辛丑,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赐死。丙午,薛安都自兖州为徐州刺史。己酉,车驾讨徐州刺史义阳王昶,内外戒严,昶奔魏。戊午,解严,车驾幸瓜步。开百姓铸钱。
十月癸亥,曲赦徐州。丙寅,车驾还宫。以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
十一月壬辰,赐太尉沈庆之死。壬寅,立皇后路氏,赦扬、南徐二州。中护军桂阳王休范迁,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丁未,大赦。赃污淫盗,悉皆原除。赐为父后者爵一级。
帝遣人赐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死,邓琬等以子勋举兵于寻阳。壬子,护军将军建安王休仁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戊午,南平王敬犹、庐陵敬先、安南侯敬献并赐死。时帝凶悖日甚,诛杀相继,内外百司,不保首领。湘东王彧与左右阮佃夫、王导隆、李道儿密结帝左右寿寂之、姜产之等一十人,谋欲废帝。戊午夜,帝于华林园竹林堂射鬼。寿寂之怀刀直人,姜产之为副。帝欲走,寂之追而殒之。时年十七。太皇太后令曰:“司徒领护军八坐:子业不仁不孝,一旦肆祸,纵戮上宰,殄害辅臣。子鸾兄弟,枉加屠酷。行游莫止,淫纵无度。肆宴园林,规图发掘。诛翦无辜,藉略妇女。拜嫔立后,庆遇极典。宗室密戚,遇若婢,仆。南平一门,特钟其酷。阖朝业业,人不自保。高祖之业将泯,七庙之享几绝。吾老疾沈笃,气命无几。开辟以降,所未尝闻。远近思奋,十室而九。卫将军湘东王,天纵英圣,文皇钟爱,宠冠列藩。吾早识神睿,特兼常礼。潜运宏规,义士投袂,独夫既殒,社稷再兴。宜遵汉、晋,纂承皇极。主者详旧典以时奉行。”己未,湘东王彧令赐豫章王子尚、山阴公主死。葬废帝于秣陵南郊坛西。宗越等谋反,诛。
明帝泰始元年(即景和元年)十二月庚申朔,湘东王令以司空东海王祎为中书监、太尉。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癸亥,以新除骠骑大将军建安王休仁为司徒、尚书令、扬州刺史,镇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桂阳王休范为南徐州刺史。丙寅,湘东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亡官失爵,禁锢旧劳,一依旧典。昏制谬封,开皆刊削。庚午,右卫将军刘道隆为中护军。壬申,尚书左仆射王景艾为尚书仆射。丹阳尹刘道隆卒。乙亥,追尊所生沈婕妤为宣太后,名所葬幕府山曰崇宁陵。丙子,诏蠲省无益,务存简约。戊寅,崇太后为崇宪皇太后。镇军长吏邓琬等不罢兵,以晋安王子勋称帝,雍州刺史袁颉率众赴之。罢二铢钱。壬午,车驾谒太庙。甲申,荆州、扬州、会稽并响应寻阳。戊子,以永嘉王子仁为护军将军。
二年(魏天安元年)正月己丑朔,以军事不朝会。领军将军王玄谟迁江州刺史。癸巳,司徒左长史袁愍孙为领军将军。甲午,中外戒严。司徒、建安王休仁都督征讨诸军事,统众军南讨。以青州刺史刘祗为南兖州刺史。徐、司、豫、青、冀、湘并梁、益诸州,并响应寻阳。兖州刺史殷孝祖入卫京都,仍遣孝祖前锋南伐。丙午,车驾亲御六师,出顿中兴堂。辛亥,吴郡太守顾琛、义兴太守刘延熙、晋陵太守袁标、山阳太守袁天祚并应寻阳,镇东将军巴陵王休若统众军东讨。壬子,崇宪皇太后崩。是日,军主任农夫、刘怀珍平定义兴。永世县民史逸宗据县为逆,殿中将军沈攸之讨平之。
二月乙丑,尚书仆射王景文父忧去职。曲赦吴、吴兴、义兴、晋陵四郡,以吴喜公等克四郡。吏部尚书蔡兴宗为尚书左仆射。丁亥,建武将军吴喜公率诸军破贼于会稽,辅国将军吴兴太守张永、右军将军萧道成前锋东讨,平晋陵。辅国将军刘勔前锋西讨。
三月庚寅,抚军将军殷孝祖攻赭圻,死之。以辅国将军沈攸之代刘勔为前锋。丙申,南徐州刺史桂阳王休范总统北讨诸军事。丁酉,以尚书刘思考为徐州刺史。辛亥,桂阳王休范领南兖州刺史。壬子,断新钱,专用古钱。癸丑,原赦扬、南徐二州囚系,凡逋亡一无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