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卷二百二十八
神宗治平四年即位未改元闰三月,御史吴申言:「窃见先朝宰相韩琦等所荐十人试馆职,而开封府界提点陈汝羲别以奏对称旨,亦与试,渐至冗滥。兼所试止于诗赋,非经国治民之急,乞参用两制荐举,仍策以经史及世务,勿用诗赋。」诏两制详定以闻。其后翰林学士王珪等言宜罢诗赋,如申言。乃诏自今馆职试论一首、策一道。
熙宁二年十一月三日,置崇文院校书,始除河南府永安县主簿邢恕。乃诏今后应选举到可试用人,并令崇文院校书,以备朝廷访问差使,候二年取旨,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或只与合入差遣。
三年五月十六日,诏崇文院校书邢恕与堂除近地试衔知县。先是,同知谏院胡宗愈言:「崇文院校书如未历外官及不满任者,不得选举。昨邢恕以新进士除校书,盖是朝廷未有法制。近闻新进士缘此奔走权要,广为地道,乞自今须历任乃除。」故上令罢恕。
四年十月二十九日,集贤院学士、史馆修撰、判秘阁宋敏求言:「伏见前代崇建册府,广收典籍,所以备人君览观而化成天下。(令)[今]三馆、秘阁各有四部书,分经、史、子、集。其书类多讹舛,虽累加校正,而尚无善本。盖雠校之时,论者以逐馆几四万卷。卷数既多,难为精密,务在速
毕,则每秩止用元写本一再校而已,更无兼本照对,故藏书虽多而未及前代也。臣欲乞先以《前汉书 艺文志》内所有书广求本,令在馆供职官重复校正。既毕,然后校后汉时诸书。窃缘战国以后及于两汉皆是古书,文义简奥,多有脱误。须要诸本参定。欲乞依昨来校七史例,于京师及下诸路藏书之家,借本缮写送官,俟其究精,以次方及魏、晋,次及宋、齐以下。至唐则分为数等,取其堪者则校正,余皆置之,庶几秘府文籍得以完善。」事竟不行。
六年八月九日,诏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刘瑾为史馆修撰,充河北都转运使。史馆修撰带出自瑾始。
七年,诏置补写所。
六月二十二日,监三馆、秘阁言:「看详崇文院孔目官孟寿安所陈诏书内求访到书籍只各一部,并未校正,乞行校正。仍差见补写楷书二十人,将上件书抄写四部,均送逐馆。乞应街市镂板文字,供录一本看详。有可留者,各印四本送逐馆,合用纸墨、工食钱依例下度支支。乞不令诸处指定取索馆阁书籍,并可与施行外,欲将借本书库原书籍添入经、史、子、集,书数足备及准备阅览。其馆阁书籍浩翰,若依所乞,虑难抄录。科场借书,外面无本,方许于馆阁权借。如遇殿试科场,即馆阁一面供书入殿。」从之。
元丰元年十二月七日,秘阁校理苏梲言:「每岁崇文楷书补写四库书,只令吏人比校,或致差 。乞应在馆诸官点
检校定,而冀官各任责,兼足以讨论百氏之书,开广闻见,遂命崇文院勘会四馆书籍。昨因置编校所,逐馆出借书籍供应校证,多拘收不到。应校勘官因此呼(嗦)[索]不系陪填蛀(贡),补充逐库书籍,却成交互。欲乞校勘官只许将已写未装及蛀秉书看校,不许带出。」从之。
二年四月十八日,翰林学士、右正言章惇判秘书省。
二年十一月十六日,集贤校理王子韶言:「阁宿官遇假日不许设火,亦无灯烛。缘旧日遇假,多寡豁宿寡:疑误。。近来不许豁宿,冬月寒冷,宿直不便,乞依班房例虽遇假休量与给火。」从之。旧制,当宿官房听留灯火。
四年十一月,诏太中大夫待制以上带修撰者并罢。是月,废编修院,入史馆。
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诏:「自今更不除馆职,见带馆职人依旧。如除职事官校理以上转一官,校勘减磨勘三年,校书减二年,并罢所带职馆职。」旧例,校理以上到馆二年与通判,三年与知州。郎官已上遇大(理)[礼],许奏荐,及校勘已上每任堂除,到京请给俸供职,不常参,不入川广,杂压官同以职支破职食钱及御厨食之类,今既不除,此例悉罢。
四月二十六日,太中大夫、龙图阁直学士、判将作监王益柔为秘书监,奉议郎、集贤校理、知太常礼院林希为承议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宣德郎、馆阁校勘林希为秘书省校书郎。秘书监及著作佐郎、校书郎初除,故具载之。正字准此。
五月十一日,诏秘书省于三省用
申状,尚书六曹用牒,不隶御史台六察。如有违 ,委言事御史弹奏。
八月四日,诏秘书省听御史长官若言事御史弹奏。先是,置监察御史,分六察,随所隶察省曹寺监,而三省至内侍省无所隶,故长官、言事御史察之。
十月十二日,诏秘书省正字以上中书省差。
十一月十五日,宣德郎邓忠臣为秘书省正字。
六年三月四日,诏秘书省长贰毋得与著作修纂日历事,进书奏状即系书。其关防漏泄,并依旧编修院法。
六月四日,诏集议大典礼,令秘书省长贰与。
九月十四日,诏秘书省依诸司遇大忌日不作假,及不随执政官早出。
七年五月一日,诏降授宣德郎叶祖洽为秘书省校书郎。祖洽初除知湖州,以上批祖洽熙宁首榜高第,可与秘书省职事故也。
十七日,诏著作暂阙官,校书郎或正字兼权。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二十八日,诏职事官许带职,其班序杂压依职事官。如职高于寄禄官,并以职为行、守、试。应缘职添支除酒外,余不给。内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直集贤院校理以上职,今后内外官并许带除职食钱,并理任外,其余恩数并依官制已前条贯。
四月二日,秘书省言:「三馆、秘阁内有系国子监印本书籍,乞今后有阙卷蠹坏者,并令补印。及有新印书籍,亦牒本送逐馆收藏。」从之。
十四日,诏曰:「朕惟古之君子,能长育人才,则天下喜乐之矣。《诗》曰:『既见君子,乐且有仪。』今夫兰台、延阁皆图
书秘记之所藏,而校雠论諲位序多阙。永惟祖宗乐育贤隽,尝诏二府荐士,置之秘府,养其德器,以待试用,朕甚慕焉。执政大臣,吾之所甚重也,宜各举文学政事行谊之臣可以充馆阁之选者三人,亟以名闻,朕将考观其才器而甄升之。」
二十六日,诏:「执政官所举充馆阁人内有举到选人者,如试中,与除秘书省正字,依太学博士例改官,候供职及四年除秘阁校理,未改官者须改官日除。」
五月,诏:「秘书省自有职事官,其旧带职及今后除授校理以上职,并不供职。」
十月十六日,诏:「应试中馆职者,内选人除试正字,改官、请俸等并依太学博士法。未升朝官除秘阁校理,正字供职四年除秘阁校理,仍候改寄禄官日除授。校书郎供职二年除集贤校理,秘书郎、著作佐郎比集贤、秘阁校理,著作郎比直集贤院、直秘阁。应校理以上未有兼领职事者,并于秘书省供职轮宿,依旧例给职食钱,并破御厨食。有兼领者,遇本省迎驾起居及议论事并预。」
二年六月八日,秘书省言:「昭文馆黄本书籍已编写了当,拨与秘阁收藏。其史馆、集贤院未有上件书籍。秘阁定本内名件及卷秩多阙,见今秘阁黄本亦多有阙,有旨令先将定本补足阙少名件,校对无差,即先补写秘阁黄本。内有印本者,印补充。乞在省官与供职校理分校秘阁所藏黄本书补完校正,仍乞将《崇文总目》比较无缺少书,即别造帐目。合
糊所须之物并官员茶食果子之类费用。旧编校每月各破茶汤钱十贯,今本省官已有职钱,在馆供职校理取朝旨。旧编校所楷书五十人,今乞差三十人,手分四人。抄写人不许诸处抽差及免誊录,依所请外破钱,每月支三十贯。在馆校理如无兼领,每月各支钱十贯。」 用黄、白池纸及装背绫绢之类,依料次下合属库务供送。内馆阁无本及不堪者,许于龙图、天章、宝文阁、太清楼及诸官司关借。合要印本书,下国子监用黄纸印造。元系诸州军印本,许从本省牒户部下本处印造。旧崇文院每月破公使钱七十贯,菜盘钱二十贯,欲比附共破钱四十贯充装背、黄白、擫竹、
八月,秘书省言:「旧例逐员每月校对书籍功册叶背面二十一纸。契勘既已校对黄本,其本省见置补写书籍局合行减罢。」有旨校书功依例,补写书籍局减罢。
十月十六日,诏秘书丞及三年除秘阁校理。
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诏唱名(曰)[日]秘书丞、著作郎、佐郎、校书郎、正字依馆职例入殿祗候。
七月,太皇太后遣使赐馆阁、秘书省官果实食物五十合,坤成节献香合故也。兴龙、坤成二节香合,秘书省长贰、待制已上自依本官例投进,秘书省比附馆职及见带职非职事官依旧投进。
八月,以翰林学士、左朝议大夫、知制诰许将提举黄本书籍,给食钱十贯。
九月,复试贤良极谏科于阁下。
十一月四日,三省言:「在京堂除差遣累有
增改,而吏部(缺)[阙]少官多,今裁定秘书省正字、馆职校理以上并中书省差。」
四年正月二十六日,诏馆阁官赴太常寺听范镇雅乐。
四月二十四日,太师文彦博与宰相、执政官同至秘阁观书,因宴犒儒士。皇帝、太皇太后遣中使传宣,赐太师、宰相已下茶一十二(斤)[片],密云龙十片,曾坑二片。御酒各二瓶,果子各一合。一十九楪。提举黄本翰林学士茶七片,密云龙六片,曾坑二片正文言「七片」,注文合计凡「八片」,当有一处误。。御酒一瓶,法酒一瓶,果子一合。一十五楪。都监法酒各一瓶,法糯酒各一瓶,果子各一合。一十五楪。监书库官法酒一瓶,果子一合。一十五楪。
五月,秘书省言:「馆阁久例于曝书月分有饮食聚会,及请召两制已上官。昨因住支公使钱,后来累年废罢。乞今后每年许于曝书月分聚食一次,仍乞请尚书、学士、侍郎、待制至两省,依太常观乐近例,令所司移具变料赴省,仍约旧例量破钱相兼支用。」有旨并依,仍特支钱一百贯文相兼支用。
是月,秘书省言:「《崇文总目》内书籍是将四馆分书并合著录,自来逐馆分书多少不等,每处未有全依得《总目》内数目者。今既先用黄纸书一本充秘阁收藏,即自嘉佑中编校,后来所写书本尚犹未能足数,即今见行添补。欲将秘阁先退下旧白本及诸馆分旧书或兼本者,亦依《崇文总目》编次一本,充史馆收藏,其余接续编次集贤、昭文。内集贤一本充诸处借取外,其余更不得借
出。又江南、西川、荆南、两浙等书并是祖宗初平僭伪收取入馆,可惜散失将尽,今欲不拘全与不全,并于下库收贮。内有唐朝零碎旧书,仍乞别藏秘阁。又近世书并家籍等多是一时献到,送付秘阁,乞别作一帐收系。内有名贤著述,亦别誊写,其余即于空闲库分收管。」从之。
七月四日,吏部言:「秘书省官三年为一任,复置馆阁校勘、正字,四年成任。丞满,除秘阁校理;校书郎满,除集贤校理,并谓升朝官知县已上资序之人。余除馆阁校勘,候及上项官及资序改校理。校理已上资任依官制以前法,到馆一年与通判,一任回并到馆三年与知州,已系通判资序即二年与知州。秘书省官关升不用举主,著作郎、佐郎、秘书郎并除升朝官知县已上资序人,秘书省牒吏部施行,余如旧制。任满日,著作郎除直集贤院,佐郎、秘书郎除集贤校理。」从之。
十二月,诏无出身人带馆职者特加「左」字。
五年六月四日,诏:「秘书省见校对黄本书籍未了,可添一员,以明州定海县主簿秦观充,三年理为一任,满日依太学博士条。」
七月,正字晁补之、李昭 、陈察除校书郎,始用尚书省黄牒。自元丰官制行,秘书省官用告除授,至是始用黄牒。六年四月,太常博士陈祥道除正字,亦只降黄牒。
九月二日,秘书省言:「正字四年除秘阁校理,校书郎、著作佐郎任满除集贤校理。正字张来到省三年七月,除著作佐郎;陈察、李昭
、晁补之合是三年七月,并除校书郎,乞用新职通理。」诏晁补之、李昭 、陈察、张来并许将正字年月四日比三日,于今任用内通理。十六日,诏复置集贤院学士。
六年八月十六日,以权工部侍郎李周为之。诏集贤院学士如曾任权侍郎已上人充者,立班杂压,并在太中大夫之上。
十二月十八日,殿中侍御史岑象求言:「近岁秘书省多务燕(间)[闲],少亲雠校,请定校雠之课。」诏令礼部、秘书省长贰详度以闻。于是每员复命校册叶背面二十一纸,月终具奏。仍乞降考功,按唐秘书省式雠校。旧本书有注错多者,长功日十纸,中功日九纸,短功日八纸,错少加二纸,无注又加二纸,再校各加初校三纸。其正字刊正各校三纸,(余)[余]准此。事见《法镜》。
六年二月十七日,诏兼它局官并间日入馆。遇入馆日,依条校对。从集贤校理、权判登闻检院李德刍言,旧来兼它局者校书日十板也。
三月,秘书省言:「三馆旧有都监两员,并差内侍转出大使臣。先准特旨差到供奉官王道、李永言,逐官并系内中(秖)[祗]应,有妨本省坐局。缘逐日楷书功课并有出纳,并系都监专管,难为时暂阙人,乞权依例添置一员。」诏令吏部权添差内臣大使臣一名。李永言使阙日,更不差人。
二十三日,诏:「赏花钓鱼赐宴,秘书丞、校书郎、正字许赴坐。」旧制赏花、钓鱼、赐宴,三馆、秘阁修撰、直馆、校理赴坐。
五月十二日,诏秘书省校书郎黄裳供职及二年,
为集贤校理。
六月,提举黄本苏轼言:「秘书省官每日校书背面二十一纸。准入内黄门黄洙传圣旨,秘书省入伏午时住修文字,末伏依旧。欲乞于所校功课减半,候过末伏日依旧。」从之。
十月,秘书省言:「左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权通判杭州廖正一先得朝旨,许通理在秘书省月日,依正字条施行。本馆于元佑二年十一月八日供职,至今年十一月八日,通理已及四周年。」十一月,诏除秘阁校理。
七年三月七日,秘书省言:「本省节次添差到校对黄本书籍官共五员,即未有京朝官关升资序,选人改官及比附旧例立定年限迁除条式。」有旨承务郎以上到任三年理为一任,与除正字,选人并依太学博士条改官。
四月四日,诏纳皇后校对黄本,选人令陪位。从本省申请也。
五月,诏馆职磨勘令吏部依监司职事官检举。
是月,诏权西京留守判官、秘书省校对黄本书籍常立特添差陈州州学教授,仍许通理校对黄本书籍月日依太学博士改官。
十二月,兵部言:「秘书省正字王任申都省乞给假归成都府般家赴任,乞于成都府差人。本部看详般取家属条,监、丞以下七人,杂压、正字在监、丞下,于条不该差。缘本官系馆职,乞比监、丞差破。」有诏比附监、丞条行。
十九日,秘书省言:「高丽国近日进献书册,访闻多是异本,馆阁所无,乞暂赐颁降,付本省立限誊本。乞实时进纳元本,别装写秘阁黄本书收藏。」
诏降付秘书省,仍令本省誊写校正二本送中书省、尚书省,及别誊写校正二本送太清楼、天章阁收藏。
绍圣元年三月二十三日,殿中侍御史来之邵言:「集贤院学士之职,自先朝以来,体制与诸直馆颇同。顷自李周以权侍郎罢除集贤院学士,出守外郡,方有指挥曾任六曹侍郎者立班在太中大夫之上。其后奏荐班列,并同待制,望赐详酌。」诏(令)[今]后除集贤院学士曾任权侍郎以上者,立班杂压、封赠在中散大夫之上,其余恩数、仪制并依中散大夫。余人立班杂压在中散大夫之下,荫补依朝仪大夫,官高者从本条。
闰四月二日,诏罢秘书省校对黄本。以元佑所置,故罢之。
十月三日,诏自今馆职依元丰例许射吏部阙。
二年二月十六日,左宣德郎、校书郎叶涛为著作佐郎。诏元佑四年七月著作郎、佐郎、秘书郎并除升朝官知县资序人指挥勿行。
三月一日,御史中丞黄履言:「校书郎叶涛为著作佐郎,除升朝官知县资序人条不行。窃谓去年敕榜都堂,有前执政因人立法,因人乱法,今乃效而行之。」而御史常安民亦论不当除授。诏涛依旧为秘书郎。
四月,诏:「职事官罢带职,非职事官仍旧许带。易集贤院学士为集贤殿修撰,直集贤院为直秘阁,集贤校理为秘阁校理,见带人并改正。」
元符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大理少卿、同详定一司敕令刘赓乞将官制 令格式送三馆、秘阁收藏。从
之。
十一月十三日,三省言:「按元丰五年四月诏见带馆职人依旧,即不供职,如除职事官校理以上转一官,校勘减三年磨勘,校书减二年磨勘,并罢。今后更不许带馆职。」诏集贤殿修撰、直龙图、直秘阁依旧外,余依前诏。
三年四月九日,徽宗即位未改元。朝散郎、秘阁校理、知苏州陈师锡为朝请郎、殿中侍御史,以罢馆职,故特迁一官。
十二月十二日,诏就秘书省置局,编修国朝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四日,礼、户部言:「校书省见誊写三馆书籍充秘阁书,至今一十七年,装禠成书共二千八十二部,所誊写者据三馆帐籍犹有一千二百一十三部,及阙卷二百八十九卷未写。元立楷书系三十人额,每月各人支钱三贯五百文,每日写字二千五百。若使工课如限内,即三十人所写,除假外一年计可写四百有余万字。今一十七年尚未写毕,显是自来点勘疏略,致得因循,虚费请受,今来乞立程限。」从之。
五年二月七日,诏翰林学士、两省官及馆阁今后并除进士出身。
大观三年正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强渊明奏:「册府聚古今图书,九流百家莫不咸在,而本朝正史独阙,实录则又止于太祖、太宗、真宗三朝,而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实录不预焉,乞赐诏旨缮写降付,具列于图书之首。」诏以仁宗、英宗实录藏于秘阁,辄传录者依实录院法。
四年五月七日,秘书监何志同奏:「《汉书》、《七略》凡为书三万
三千九十卷,隋所藏至三十七万卷,唐开元间亦不下八万九千六百卷。庆历间,尝命儒臣集四库为籍,名之曰《崇文总目》,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庆历距今未远也,试按籍而求之,十纔六七,号为全备者,不过二万余卷,而脱简断编、亡散阙逸之数寖多。谓宜及今有所搜采,视庆历旧录有未备者,颁其名数于天下,委逐路漕臣选文学博雅之士加意求访。《总目》之外别有异书,并许借传,或官给笔札,即其家传之,就加校定,上之策府。此外更有诸处印本及学者自着之书、臣僚私家文集,愿得藏之秘府者,皆许本省移文所属印造取索。」从之。
政和四年四月十四日,龙图阁学士、提举醴泉观、兼侍读、编修国朝会要、详定《九域图志》、充编类御笔礼制局详议官蔡攸奏:「伏见秘阁所藏祖宗实录、国史,所有真宗正史与仁宗、英宗、神宗、哲宗正史、实录并阙。乞诏国史院、秘阁,见阙国史、实录,各缮写一部,颁付本阁收藏,仍不许本省官及诸处关借抄录。虽暴门卦点校,亦不得辄将擎下阁。」诏令秘书省差人赴国史院书录,余依奏。
同日,又奏:「本省官校勘书籍,元承朝旨,令长贰总领,丞、著作郎、秘书郎、著作佐郎、校书郎、正字每员日校书籍册叶背面二十一纸,以经、史、子、集次序成部分校。仍逐官各置课程簿一面,将校过书籍上簿,十日一次,具校过书籍名件、叶数申省,抄上都课程簿,委长贰点检,至
月终类聚申尚书省。今点检本省虽有都课程簿,从来不曾抄转,如此无由关防校过功课。今欲乞令秘书省依已降指挥在省官各印给课程簿一面,经籍按季专差人吏掌管,据在省官每旬具校过书籍名件、叶数申省,抄上都课程簿,委长贰点检,至月终攒类都数申尚书省。所有课程簿如不抄转,其掌管人吏从杖一百科罪,官员具名申尚书省,仍许御史台及季点官取索点检。又契勘秘书省见补完三馆、秘阁书籍,元得朝旨先自昭文馆为始,续补秘阁等。臣看详所补书籍合先将诸库所有门类考校少剩相补外,据所阙数补完。如昭文馆经史库阙书,而集贤院经史库有二部,即可以互相补完,更不须书写。今相度欲乞委秘书省先将三馆、秘阁诸库帐内部秩考校多寡,除留一部收藏本馆外,余均以次阙书馆分互相补填讫。其尚有阙数,即依已降朝旨,先自昭文馆为始,续补以次馆分。内有印版者即补印,更不抄写,如此不惟减省功力,庶免重复。又契勘秘书省所隶昭文、史馆、集贤、秘阁,所管职事关防书籍之类,各有奉行条令,自来并修入秘书省法,本省从来不曾厘析,亦不曾誊下逐处,致(防)[妨]检用,显未允当。欲乞令秘书省将昭文、史馆、集贤、秘阁合用条令抄录成册,颁降逐处,遵守施行。」并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蔡攸奏:「契勘秘书省大门旧条差皇城司亲事官节级一名、长
行五人把门,并投下文字,及提举洒熄火烛、掌管头刃,常是差填不足。今来已降指挥,书籍等出入并监门具单子搜检出入等,若差人不足,即为虚文而已。乞添差节级一名、长行三名,内二名识字,分两番把门搜检,并抄转出入文历,投下文字,及照管洒熄火烛,掌管头刃。祗应日支食钱,依已得指挥。契勘三馆、秘阁书籍库系应奉掌管承受御前并朝廷取降书画、古器、瑞物等及诸处关借书籍,并系库子管勾。今来止有库子三人,显见勾当不前。及请给微薄,自来少有愿就之人。欲乞昭文、史馆、集贤院、秘阁每馆各以库子二人为额,并委三馆、秘阁依条招收,分送逐馆库祗应,其请给比附大官局库子则例支破。」从之。
五年四月八日,上诣景灵宫朝献,还,幸秘书省。诏曰:「延见多士,历览藏书之府,典谟训诰与祖宗遗文皆在,又以馆天下之儒学。而屋室浅狭,上漏旁穿,若不足以容,甚非称太平右文之盛。可令书艺局重行修展,仍等第推恩支赐。」
十一日,诏秘书省殿以右文殿为名,本无集贤殿,其修撰改为(古)[右]文殿修撰。
十三日,诏秘书省职事官并见在省贴职官各转一官,选人比类施行,转不行人回授有官、有服亲人吏。专知官各转一官,有资各转一资,无官资可转依条例比换支赐。以驾幸推恩也。
八月十二日,诏秘书省移于他所,以其地为明堂。
十一月七日,蔡攸奏:「契勘秘书省奉御笔
迁移于新左藏库,本省见推寓西府空位。缘秘书省旧在皇城内,其火禁并依皇城司法。今既迁出,未有法禁。今欲乞在省官冬月温砚火,每一直舍及聚厅处各共设一炉,翰林司一炉。其厨内造食火食毕,先次洒熄。直宿官许存留灯火,并置历轮差当日直宿人吏与打火亲事官监视取火及照管洒熄。若不应存留而辄存留者,徒二年。因而遗漏者,流三千里。虽应存留而堤防不严致遗漏者,亦同打火掌管人与同罪。当宿官吏、专副、巡防人减二等。虽落宿与宿同,事理重者奏裁。如允所请,将来迁入新省,亦乞依此施行。兼契勘新省东墙外逼近居民,昨系左藏库日已有开封府立定民间失火条令,仍乞依旧施行。」诏火禁并依皇城法。
六年二月七日,蔡攸奏:「秘书省长贰五日轮一员,正旦、寒食、冬至节假并入伏不轮,丞以下日轮一员直宿。若请假,即轮以次官,参假日补填。置历抄转,长贰每旬点检觉察,月具直宿、请假官员数、职位、姓名报御史台。人吏、诸色人直宿别置历,日押当宿官,每旬长贰点检觉察。如有请假事故,即当宿官验寔给假,告报以次人,候参假日补填。职掌二人,孔目官、专副至守当官通轮。楷书人二名,正名楷书至守阙通轮。装界作一名,库子二人,翰林司一名,厨子一名,亲事官四人,剩员五人。」从之。
八日,诏:「道录院见隶属鸿胪寺,本寺掌蕃夷朝贡等事,金狄之教正
当纯治之。其道教当改隶秘书省。」
七年五月四日,诏宣和殿学士蔡攸专一提举秘书省。
十一月十四日,秘书省校书郎孙觌奏:「太宗建崇文院,为藏书之所。景佑中,仁宗诏儒臣即秘书省所藏编次条目所得书,以类分门,赐名《崇文总目》。神宗始以崇文院为秘书省,厘正官名,独四库书尚循《崇文》旧目。顷因臣僚建言,访求遗书。今累年所得《总目》之外凡数百家,几万余卷,乞依景佑故事,诏秘书省官以所访遗书讨论諲次,增入《总目》,合为一卷。乞别制美名,以更《崇文》之号。」从之。仍命觌及著作郎倪涛、校(官)[书]郎汪藻、刘彦适諲次,曰《秘书总目》。
八年正月二十六日,提举秘书省道录院蔡攸言:「踏逐到阊阖门外西排岸司止有小屋二十余间,及相邻军器所垛木场地步可以修盖提举秘书省左右街道录院。」从之。
四月二十九日,尚书工部员外郎滕康奏:「乞秘阁四部之书以秘书掌之,列史馆于左,以法东观。凡四库之书,以校书郎、正字掌之,分总刊正出纳之事。」从之。
方今天下太平,济济多士,上自常伯,下逮百执,宜左则左,宜右则右,无施不可。惟馆职之任,议者每患其难,岂非清官美职皆萃于是,而搢绅儒者责望为重欤。且秘书丞清官也,术业不修若姚莘者为之,可乎 校书郎美职也,行义无闻若孙畲者为之,可乎 吴次宾之趣操卑污,胡国瑞之专事口吻,丁彬、马 九月十七日,臣僚上言:「臣伏
之美之才资阘茸,叶域之问学肤浅。凭恃门阀,有如赵永裔;夤缘亲党,有如周审言。又其甚者,如孙悟之傲狠暴戾,尝丽刑书,然则澄汰之道庸可已乎!至如总领之任,尤须老成,虽躐取科名而学术未优,资望素轻而懦不更事,如郑亿年者,乃为少监,诚恐未足以压服多士也。」诏郑亿年已降处分除秘阁修撰、提点上清(实)[宝]录宫外,余姚莘等九人并罢,送吏部与合入差遣。
重和元年十二月十四日,中书省言:「勘会中书熙宁馆职条,校理已上到馆一年与通判,一任回并到馆三年并与知州。如已系通判资序,即二年与知州。自奉行官制后来,其秘书省官即未有立定到省年限许理资任之法。今以熙宁旧法参酌,拟(参)[修]下条:诸著作郎至佐郎到任及一年、承务郎以上任校书郎及二年,与理通判资序。著作郎、佐郎以上满三年与理知州资序,及二年与理通判资序。已系通判资序及二年、校书郎已系通判资序及三年者,准此。右入三省尚书吏部通用(今)[令]。」诏依。
近修立三省吏部通用令,系以熙宁旧法参酌详定。臣窃观熙宁馆职条,〔校〕理以上到馆一年与通判,一任回并到馆三年并与知州,已系通判资序即二年与知州,未尝有许理寔历通判、知州资序之文。熙宁间任馆阁者不过三数人而已,尚乃靳惜如此。今右文之时,储养英旄,人才辈出,自 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臣僚上言:「伏
校书、著作以上皆得寔理通判、知州资序,臣窃以谓过矣。伏望圣慈特降睿旨,应馆职除擢不以次,及许升等除知、通差遣外,其理资序指挥乞赐详酌施行。」诏依奏,并依熙宁法。
九月二十三日,秘书省奏:「今来新省已成,未有巡防洒熄兵级,乞下侍卫步军差拨防守。」诏依奏差三十人。
十一月十三日,中书省言:「秘书省官令中书省立定员额,将上取旨。中书省检会元丰年除监一员、少监一员,或只除少监二员、丞一员,及供到《皇宋馆阁录》卷第四叙事。元丰五年五月厘正官制,崇文院易以秘书省之榜。官属监一、少监一、丞一、著作郎一、佐郎二、校书郎四、正字二。勘会元丰四年曾除佐郎三员,别无定制。今立定员额下项:监、少监、丞欲并依元丰旧制,著作郎、佐郎欲四员为额,校书郎欲二员为额,正字欲四员为额。」诏依拟定,以先到人为额。今后遇阙差填额外人,候别有差遣,更不差人。
十二月二十二日,守侍御史张申奏:「臣窃观秘书新省宏壮华丽,乞诏鸿儒撰述记序,刻之翠琰,特颁宸翰,赐以名额。」诏差王安中撰。
三年九月二十日,秘书少监翁彦深等奏:「契勘三馆、秘阁、集贤库唐人文集至多,本朝名臣大抵以文章显,罕得与秘府之藏,盖由自来不曾取索。欲乞下诸路转运司取索建隆以来名臣文集,委所属州、府、军、监缮写,起发赴秘书省收入帐籍,以垂不朽。」从之。
四年二月二十九
日,东上合门奏:「勘会将来圣驾幸秘书省,赐茶听旨。如有旨赐茶,合赴官赴坐外,所有本省监、少赴坐,取圣旨。」诏秘书省官并赴坐。
三月二日,幸秘书省,御提举厅事,再宣(二)[三]公、宰执、亲王、使相、从官观御府书画三公:原作「二公」。天头原批:「『二』疑『三』。」。既至,上起就书(按)[桉]斜倚观,设(按)[桉]御榻前,寻丈许。左右发箧出御书画,公、宰、亲王、使相、执政人赐御书画各二轴、十体书一册。公、宰、使相有别被赐者不在此数。之为快。少保攸手自付予,人得御画、行书、草书各一纸。又出祖宗御书及宸笔所摹名画与古画、法书,令得纵观。从官复 于是上顾少保蔡攸,分赐从官已下。 臣环聚杂,肩摩迹累,至或闯首人中,争先(还)[环]聚杂,余官有不得前者,捧所赐拱立人后。上顾见,诏左右益设书桉东间,指画所置处,俾皆得与观,以示恩意。此四字圣语云。左右奔走设案,唯谨上命。保和殿学士蔡儵持真宗皇帝御制御书《圣祖降临记》及宸笔所摹展子虔画《北齐文宣幸晋阳图》,于所设桉展示,既乃出御墨赐 臣。灵台郎奏辰正,三公、宰执已下逡巡请退。盖辰正则将进膳。上命以墨付太宰黼分赐,皆拜庭下,以次出。是日,再宣观御府书画,赐御书画,公宰至侍从已下凡五十六人,庶官特召者九人。初,车驾将幸秘书省,命提举官选日以闻,宰相先(朝)[期]按视。前临幸一日,秘书省官、提举官属习仪于本省。至日,开省西便门东御廊上。便门非临幸不开。质明,提举官已下至正字及贴职道史官以次班秘
书省门外,西向北上。车驾出宣德门,从驾官如常仪。车驾垂至西便门,在省官迎驾,再拜。是日,特宣太师至,亦迎驾秘书省门外。辇入,皇帝御道山堂幄次俟班齐。 臣既班右文殿下,皇帝御殿,合门奏宣太师致仕蔡京至。起居毕,在省官再拜起居。秘书少监少前,提举三馆、秘阁梁师成以手诏授秘书少监致词。复位,在廷皆再拜。乃移幸秘阁,宣 臣观书及古器。累朝国史、宝训、御制皆设秘阁下。自宰执至,在省官立庭下,班首奏圣躬万福。再宣示手诏讫,以次升,皆得以纵目。上再御右文殿赐茶,侍从官已上赐坐殿上,秘书省监已下用中
坐东庑。太学赐茶,止设席。起趋庭下,在省官再拜谢恩退。在省官转官赐章服者皆胪传,谓之喝赐,时车驾已兴。上御提举厅事,别宣召臣僚观御府书画。传呼置笏,皆置笏。及入,方罄折庭下。诏毋拜,喝不要拜。以次升。既受赐,皆再拜庭下,以次出。锡服者受赐殿门外。秘书少监翁彦深、王时雍、管勾雕造祥应记刘僩、提举秘书省管勾文字冯温舒、徐时彦皆改赐章服。进膳已,车驾幸太学。
四月十八日,诏:「朕若稽古训,祗率先猷。肆命臣工,载新秘府。比因万机之暇,命驾临观。重惟三馆图书之富,而历岁滋久,简编脱落,字画讹舛,较其卷秩,尚多逸遗,甚非所以示崇儒右文之意,朕甚悯焉。乃命建局,以补缉校正文籍为名,设官综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仍俾提举秘书省官兼领其事。凡所资用,悉出内帑,毋费有司,庶成一代之典,顾不韪与。」同日,又诏:「
朕惟秘阁,古号藏室。爰自书契以来,河洛之文,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之书,下至诸子百家之说,收罗蕴崇,皆存不废。若乃综理经籍,考合异同,与夫掌邦典、方志之职官悉备焉。粤我太宗皇帝,底定区宇,作新斯文,屡下诏书,访求士逸,册府四部之藏,庶几乎古。历岁寖久,有司翫习,多致散缺,私室所閟,庶或不传,岂宜承平尚有阙典 可令郡县搜访,许士民以家藏书自陈,当优与支赐。或有未见之书,寔可观采,即命以官。若访求最多州县,亦具名闻,庶称朕表章阐绎之意。」
五月六日,提举秘书省言:「三代以来古文奇字见于锺鼎铭识,至若纪述一时之事,亦着在金石遗刻,愿诏诸路博访。」从之。
六年九月十九日,中书省言:「补完校正御前文籍,欲并归秘书省,止令馆职校勘。」从之。
七年二月二十日,提举秘书省所奏:「据秘书省申,契勘本省昨蒙措置到监门官二员,缘见任人各系兼职,并非时差出外路勾当,不得专一在局,深虑别致阙误。乞添差监门使臣二员,轮番宿直,许本省踏逐小使臣差填,其请给、人从等并依三馆、秘阁书籍库兼监门官体例已降指挥施行。」诏依奏。已上《续宋会要》。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秘书省权罢。
绍兴元年二月十九日,诏复置秘书省,权以秘书监或少监一员、丞、著作郎、著作佐郎各一员、校书、正字各二员为额。
四月十四日,诏:「秘书省合撰乐章、赞颂、
敕葬 祭文、夏国人使到驿宴设教坊白语、删润经词及答高丽书本,并依旧制,长贰分请官撰。」
同日,诏:「秘书省所辖太史局、测验浑仪刻漏所、文德殿锺鼓院,长贰丞郎轮季诣点检。内有系在禁中置局者,前期报皇城司,及经由门户听入。」
同日,诏:「本省官正字通除京朝官、选人,内选人到任一年有四考,许自陈,据状奏闻。如合入官,其省官不替人。」隆兴元年八月七日,诏秘书省正字张宋卿乞将前任连州教授两考零一个月二十七日通理今任月日成考。又,干道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正字李远乞将总护使司监犒设钱物库零考五十五日通理今任七个月零二十二日,揍及一年,历任实及四考改官。并特依。
同日,诏秘书省权置书库官二人,楷书十人,候就绪日,具元额申尚书省裁定。
十五日,诏秘阁书除禁中外,并不许本省官及诸处关借,虽奉特旨,亦不许。绍兴二年三月十九日太常寺及四月十六日讲筵所各请关借书籍。诏特从之。
六月十二日,诏应祀祭天地、社稷祝文令秘书省依旧修撰书写请降。先是,罢秘书省,令礼部郎官并太常博士分撰。至是复之。
十一月七日,诏秘书省依旧制日轮官一员止宿。遇请假验寔,即以次官,长贰五日一次点宿。
二年三月十六日,诏:「秘书省降下书籍依旧制分四库拨充秘阁,置进帐副帐门牌库经一本,仍分官日校二十一板,于卷
尾亲书『臣某校讫』。仍置课程簿,每月结押,旬申本省,入伏传宣住校。」详见勘书籍门
三年五月十三日,礼部言:「秘书省人额比附史馆,以点检文字孔目官、四库书直官、书直(言)[官]、表奏官、书库官各一名,守当官二人,正名楷书三人,守阙一人,正系名五人,守阙系名五人,投名人不限人数。已上点检文字以孔目官递迁补充,理二年半出将仕郎;正名楷书至头名,理七年出将仕郎。孔目官至守阙请给并依史馆支破。正系名、守阙系名、投名人不限数,并不支破请给。其立到前项守阙以上人额,据见在人名目高下比附「人」字下原衍「不」字,已删。,从上拨填试补,同等者以试补年月先后。其点检文字依旧为都孔目官。」从之。先是,有诏许本省权置书库官、楷书共一十二人,权住迁补,候就绪日具元额裁定迁补。继而正名楷书王孝忠等状,乞依旧迁补,至是礼部裁定,故有是命。
六月十九日,诏:「秘书省添补正名楷书二人,共作五人,依年限补至头名,理四年出将仕郎。」
四年四月十六日,诏馆职除郎官见兼著作郎二员外,仍以六员为额。
六月十八日,诏秘书省增置秘书郎、著作佐郎各一员,校书郎、正字各二员。从礼部侍郎陈与义之请也。
五年八月三日,诏馆职依祖宗故事通以十八人为额,著作郎二员秘书郎二员、著作佐郎二员、校书郎、正字通除一十二员。
九月四日,诏进士唱名日,除省试官外,馆职依旧制殿上侍立。自政和以来浸
紊旧制,令立殿下,至是著作佐郎李懋有请,从之。
六年八月四日,诏四库书直官依史馆第二名书库官例入品。
八年八月二十一日,诏史馆添差校勘官一员,以正字常明兼充。从给事中兼史馆修撰勾涛之请也。
九年九月四日,诏秘书省官雠校《国朝会要》,逐官每月添给茶汤钱二十贯文。
十三年二月一日,诏秘书省依故事四库书籍各轮本省官二员掌管,不许借出。
七月八日,诏秘书省依麟台故事,每岁曝书会,令临安府排办,正言已上及旧系馆职、行在贴职皆赴坐。从知临安府王 之请也。
十二月十二日,诏两浙转运司建秘书省。先是复省,止寓法惠寺,至是重建,从秘书丞严抑之请也。
十四年三月二十九日,诏诸州军应有开板书籍并用黄纸印造一部,发赴秘书省。
五月,赐御书秘阁「右文殿」牌,仍诏将作监米友仁书「道山堂」额。
七日,诏秘书省火禁并依皇城法。至十五年五月八日,诏人吏宿房并门首过夜,听留灯火。
二十八日,秘书省复置补写所,以秘阁成,书写校勘黄本书籍也。本省条具:「一、旧制书写楷书并系本省守阙系名、正系名各五十人为额。一、楷书课程旧制每日书写二千字,遇入冬书写一千五百字,并各置工课手历,每日抄转书勘点检,月终结押长贰。一、本所管有点检文字一名,杂务书库官一名,书勘、书库官二人,并于本省人吏内选差,其行移取会等并书押本
省长贰、丞郎。一、合用纸札等并下杂买务收买。」诏守阙系名、正系名通旧管各置一十人为额,余并从之。
七月九日,秘书少监游操等上表,请车驾幸秘书省。诏令学士院给降敕书。
二十七日,车驾幸秘书省,其日常御殿知合门官以下并内侍知省、御带、修注、枢密院诸房逐房副(丞)[承]班宣名常起居,次管军一班宣名常起居。皇帝起,鸣鞭。乘辇将至秘书省,本省官吏并实录院官吏迎圣驾起居讫,皇帝至道山堂御幄降辇。俟进食毕,催班右文殿下。先知合门官以下并内侍知省、御带、修注、祗应官等面北立定,报引宰臣、使相、枢密、侍从、正任以上殿下相向立定,并报引提举秘书省以下相向立定。皇帝坐,先知合门官以下并内侍知省、御带等宣名奏万福讫,各归侍立祗应位。知合门官殿上当头奏宣到太师、魏国公秦桧以下次,舍人分引太师以下宣名奏万福讫,知合门官宣升殿再揖,太师以下躬两拜讫,分引至殿下揖,升殿侍立次。提举秘书省官以下宣名,奏万福讫,且立定,候御药降阶,以手诏授提举秘书省官,跪授讫,提举秘书省 班立定,分引宰臣、使相、枢密、侍从、两制、正任宗室遥郡以上,履笏相向立。合门报班齐,皇帝出,殿下鸣鞭,行门禁卫,诸亲从、内侍省执骨朵使臣并迎驾,自赞常起居,次知合门官以下宣名常起居。皇帝坐次,宰臣以下 旨、诸司祗应、武功大夫以下一班
官以下两拜讫,退。皇帝起诣秘阁,宣 臣观其累朝御书、御制书画、古器等。秘书少监以下合下侍立。俟观书讫,先退,赴右文殿立班定,皇帝复坐右文殿。候殿上御药传旨宣坐,赐茶如仪。分引太师以下并合赴坐官面殿揖躬两拜讫,分升席后(直)[立]定。次分引秘书少监以下揖躬两拜讫,分升两廊席后立,俟赐茶讫,降阶,逐班各两拜退。如殿上御药传旨,或有推恩,或改赐章服官,引当殿两拜谢恩讫,退殿门外,服所赐。皇帝起,归幄更衣。臣僚系鞋,从驾还内如来仪。是日,诏秘书省实录院官各转一官,秘书少监仍绯章服,并御书扇。监修国史、提举实录院、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依昨监学成书体例推恩,令学士院检举降制。又诏秘书省实录院人吏,及诸厅供检文字,天文官、三省枢密院供检至诸色祗应等人,如有官人与减二年磨勘;内未有名目人,依国子监例赐钱六百贯文。皆以幸省恩也。
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秘书省额内正系名、守阙系名共减罢六人,各以七人为额。其召募权楷书二人,私名一人,并减罢。」以裁定百司吏额也。
二十九年三月,诏:「秘书省人吏正系名以上依六曹正名贴司例七年比换副尉。」其后臣僚言:「今后除六曹寺监人吏特与七年比换外,其余申请并依旧制。」从之。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已即位未改元十一月二日,诏:「馆职学官,祖宗设此,储养人材。朕亦欲待方来之秀,不可定员数。」见国子监门。
十二
月八日,诏秘书省职掌各减一年出官,该遇皇帝登宝位也。
隆兴元年五月七日,诏秘书省人吏自入仕迁至都孔目官满一年半零半月,通入仕及二十五年以上,依条解发出职。秘书少监胡铨等言:「本省人吏旧制系两项出职:一项守当官补至都孔目官理二年半,一项正名楷书头名理四年,并不理年限,解发出职。昨 令所将两项条法并作一项修到,条诸正名楷书自补授至迁补都孔目官年满日通及二十年以上许出职,又条都孔目官满一年半零半个月出职。缘却有至解发出职日方及六年,若依新法以二十年出职,即是坐占职级名阙一十四年,积压下名,迁补不行。检准《绍兴重修 》诸称省者,谓门下中书后省、尚书六曹、秘书省。今来六曹人吏有自入仕补至主事,通入仕及二十年出职去处。缘本省依条系与六曹一等官司,乞依六曹例,通入仕及二十年解发出职,庶得下名迁补通流,不致积压。」吏部勘会:「照得六曹主事出职格法内有立定理头名主事年限,及通理入仕有用二十年或二十五年解发补官体例不等,今欲将秘书省人吏比附六部闲曹去处,自入仕迁至都孔目官满一年半零半个月,通入仕及二十五年以上,依条解发出职,补将仕郎。」从之。
十九日,诏:「秘书省系育材之地,且以七员为额,不妨兼领他局。」
八月三日,秘书省状:「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
见管人吏乞将额内正系名七人、守阙系名七人从下各减一名,共减二人,今后各以六人为额。所有递减正系名、守阙系名缘为已经试补,遇将来额内有阙,却依名次从上拨填。」诏依,见在人且令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
八日,诏秘书省除少监、秘丞外,以七员为额。
同日,诏左从政郎、秘书省正字郑伯熊差监潭州南岳庙,依昨罢敕令所删定官日例许通理,候合改官依今任条格施行。以伯熊言:「久病之余,羸劣已甚。已降指挥省官七员为额,乞行减罢,陶铸岳庙差遣一次。」故有是命。
二年闰十一月三日,诏今后馆职并依祖宗旧法,更不立额。以中书门下省奏:「馆职系祖宗育材之地,近因立额,至召试之人无阙可差。」故有是命。
干道元年正月二十日,诏:「馆职朕所以招延天下之英俊,以待显擢。苟不亲吏事,知民情,则将来何以备公卿之任 可今后更迭补外历试而用,以称朕乐育寔材之意。」
八月五日,秘书少监陈岩肖等言:「秘书省辖下太史局,每岁笺注到大、小历日,小本依年例令榷货务雕印出卖,大本止是印造颁赐毕,发送太史收管,便为无用之物。其漕司雕造上件印板,费用不赀。又缘印匠递年循习,衷私印造出外,侵夺官课。乞自今后大本历日颁赐数足,将上件历板下太史局,候历日进呈毕,牒送榷货务措置定价,出卖施行。」从之。
二年三月十三日,诏吴王益王府教官可
于馆职中择可兼权者差一员。
四年十月十一日,礼部员外郎李焘言:「乞举行岳镇、海渎、先农、先蚕、风师、雨师、雷神,并复旧典乐章,报秘书少修撰。」从之。详见祠祭乐章门。
十一月二十八日,诏左正议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兼提举修四朝国史、兼制国用使陈俊卿兼提举编修国朝会要。
十二月三日,秘书少监汪大猷等言:「本省编(省)[修]国朝会要,每遇提举官开院过局,乞就本省道山堂充聚呈文字位次。其合排办,亦不别差诸司官,止就委国史日历所见今提举承受诸司官排办施行。」从之。
同日,诏国史院日历所都大提举诸司李绰差兼编修国朝会要都大提举诸司,国史院日历所承受李差兼编修国朝会要承受,国史院日历所主管诸司王允修差兼编修国朝会要主管诸司。
七日,国史院日历所都大提举诸司李绰状:「准尚书省札子,就差编修国朝会要都大提举诸司。今有合申请事件行移文字,乞以『编修国朝会要都大提举诸司』为名,合用印记乞就用见领『国史院都大提举诸司』印记行使。已降指挥,就委国史日历所提举承受诸司官外,所有逐处人吏诸色人等并乞就差见管人吏等相兼祗应。将来开局,每月提举官并本所官属过局及遇节序茶酒等,欲乞并依国史日历所提举诸司前后已得指挥体例施行。」并从之。
九日,国史院日历所主管诸司
王允修状:「准尚书省札子,就差编修国朝会要主管诸司。今有合申请事件:行移乞以『编修国朝会要主管诸司』为名,合用印记欲乞就用『国史院主管诸司』印记行使,合差人吏就差国史院诸司人吏等相兼祗应,合行事件欲乞国史日历所主管诸〔司〕前后已得指挥体例施行。」从之。
五年四月二日,秘书少监汪大猷等言:「蔡攸所修国朝会要,除将熙宁十年以前章得象、王珪所修重加删润外,其自元丰至政和止修得帝系、后妃、吉礼三门,其嘉礼以下本省见行续修。窃见蔡攸所修吉礼,缘当时议论好恶不同,或妄有删改,以迎合时好,故其间去取有不可尽循者。乞许令本省重照实录诸书再加删定,务归至当。兼今来续修断自神宗以来,其《五朝会要》内有熙宁十年内事,亦合重行编入,以《续修国朝会要》为名,庶得神宗一朝事实首尾相贯,可以稽考。」从之。
六年五月一日,秘书少监李焘等言:「依已指挥,见行择日进呈《四朝会要》,有申请事件:一、将来御殿进呈《会要》合用仪范,今乞下合门修定施行。一、进呈依例合进读第一卷上五板。昨来干道二年进呈太上皇帝圣政日,系差秘书少监汪大猷,今乞差官施行。一、今来进呈《会要》其合行事并进毕,请御封赴秘阁安奉,及留中小本合进纳御前,欲并乞就委编修会要都大提举承受诸司官施行。进书日 擎辇官并本省祗应人,内有无 号之
人,今欲乞前期具人数、姓名保明报皇城司关请牌号,候事毕纳缴。」诏进读官差李焘,余并依。
六日,诏以八日御殿进呈《四朝会要》、《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玉牒》,合用仪范令合门修定,合(前)[门]条具进御如干道二年闰九月二十九日上《三朝帝纪》、《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之仪。内报引秘书省、玉牒所官以下,并引提举官于殿下西向立定,与二年引骑导官礼仪使亲王太子入殿不同。又次舍人引提举官、进读官以下一班宣名常起居讫,提举官、进读官以下且殿下面西立定,与二年分引太子至修书官一班起居不同。
九日,诏秘书省上《四朝会要》,修书官吏各转一官,减磨勘一年,余人等第转官、减磨勘、支赐有差。
闰五月一日,中书门下省言国朝会要已修至靖康年。诏令自建炎元年接续修至干道五年八月戌日。秘书省言:「得旨,国朝会要令自建炎元年接续修至干道五年,本省今条具合行事件:一、编修国朝会要今降指挥令起自建炎元年,接续修至干道五年。所有照修文字合用太上皇帝、今上皇帝日历参照编修,今(讫)[乞]许从本省移文国史日历所关借照用施行。今来编修事干国史,所有漏泄条禁并取索内外官司合用(昭)编修文字,欲乞并依前后已得指挥施行。所有提举官开局、过局,馆职聚议文字,其合行事一就委见今提举承受诸司官依干道四年十二月三日已降指挥施行。」
从之。
十一月六日,秘书省言:「本省编修国朝会要,已降指挥自建炎元年接续修至干道五年,续准指挥许逐旋关用建炎以后日历编修。缘其间多经去取,未为详备。欲望特降指挥在内令六部行下所属,在外令诸路监司行下所管州军,将建炎元年以后至干道五年终应被受诏书及圣旨指挥,内百司限一月,外路州军限一季,并录全文赴省送纳,照用编修,所贵大典不致疏略。」从之。
九年三月二十六日,秘书少监陈骙等言:「奉旨续修太上皇帝会要,取索内外官司自建炎元年以后应申请画降被受改更圣旨指挥,参照本末,编类成书。其诸处视为闲慢,或作缘故不行供报。伏望严限,依应回报。如违,依见行条法施行。」诏依,仍限五日回报。
十月二十一日,秘书少监陈骙等言:「恭奉指挥,编类建炎以后会要,经今三年有余,已编修至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成书,欲乞敷奏,择日进呈,乞以《国朝中兴会要》为名。」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诏秘书进呈《国朝中兴会要》。
九月六日「九月六日」下疑脱「诏」字。,进书礼仪并依干道六年已得指挥。
九月二十三日,诏已修进会要、玉牒系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中兴盛典,可特依下项推恩。下项载在玉牒所。
二十八日,秘书少监陈骙等言:「恭依先降指挥,编修建炎已后会要,今已修至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成书,进呈了毕。所有今上皇帝即位起修合行接续编类其应已
行事件,并乞依修进《国朝中兴会要》前后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秘书省二
秘书省二
【宋续会要】
淳熙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诏抚州童子王克勤赐童子出身,授从事郎,秘书省读书。
三年七月八日,秘书少监陈骙等言:「本省编修今上皇帝会要,合要内外官司被受指挥参照编类,移文取索,多不供报,有妨修纂,乞立限行下诸处。」诏限三日回报,违戾去处开具当行人吏姓名申尚书省。
五年六月九日,秘书省上《中兴馆阁书目》七十卷,《序例》一卷。
十八日,(昭)[诏]天头原批:「『昭』疑『诏』。」:「秘书省(暴)[曝]书会久废,自今年举此故事,令临安府排办。」既而秘书少监郑丙言:「乞依绍兴十三年指挥,自大学士至直秘阁,自六曹尚书、御史中丞至正言及本省正字已上,及旧系馆职并行在贴职官,并预坐。」从之。
七月六日,秘书省言:「昨乞将诸库写本书籍有损蠹残阙者再校正书写,得旨令开具合写部帙并约所支书写人食钱数目申尚书省。今约计合书写五千万字,用钱五千贯省,乞检照前请施行。」从之。
九月十二日,车驾幸秘书省。先是,九月一日诏以是日幸秘书省。如值雨,许张雨具。四日,(照)[诏]提举国史院编修国朝会要所史浩、提举国史日历所赵雄免起居从驾,先往秘书省迎驾立班,俟回,从驾还内。又诏令文臣台谏并在京及临安府官见任直秘阁修撰、右文殿修撰及曾任前件职见寄职人并曾任馆职人、武臣合门舍人,并令立班迎驾起居。秘书监陈骙等言:「车驾
班立,宣名奏万福讫,直身立。知合门官殿上躬诣承旨讫,临阶东壁面西,宣曰升殿,再揖,躬身两拜讫,直身立。舍人、提点分引升殿,相向侍立,次引秘书省、国史院官、台官、右文殿修撰等、合门舍人一班宣名奏万 班面殿立,合门引秘书省、国史院官、台官、右文殿修撰等、合门舍人殿下相向立次,报引宰执、使相、侍从、正任并管军殿下相向立次,合门提点报引皇太子赴殿下东壁面西立,合门奏班齐。皇帝服靴袍出,鸣鞭。行门、禁卫等并入内省执骨朵使臣并迎驾,自奏圣躬万福。皇帝坐,舍人揖,知合门官以下宣名奏万福讫。知合门官、修注官升殿侍立,当祗应官各归祗应位,余官并分出。知合门官殿上躬奏宣到皇太子以下,舍人、提点分引皇太子以下面殿 幸省,秘阁铺设祖宗御书古器等,乞差本省知次第人吏四人、书库子二人专在秘阁前后往来照管,乞关禁卫号。」从之。十一日,宰执先诣省阅视。十二日,皇帝升辇鸣鞭,降东阶,出后殿门,至御厨南驻辇。乐人念致语口号作乐,进行,出北宫门,将至秘书省,提举国史院官并提举国史日历所官、秘书省国史院官、台官、右文殿修撰等、合门舍人并迎驾起居讫。皇帝入秘书省门,至右文殿上降辇,鸣鞭归幄。合门报引知合门官并簿书官、宣赞舍人以下并修注、枢密院逐房副承旨、诸司祗应官、御带环卫官并干办皇城司官一班
班面殿立,合门报引宰执、使相、侍从、管军、知合门并正任秘书监、起居舍人、秘书省 福讫。班退,皇帝起,鸣鞭,诣秘阁。舍人、提点等分引皇太子、宰臣、使相、执政、侍从、正任并管军分内东西廊赴秘阁前阶上稍南,分东西向相立。知合门官、修注官随宜侍立,秘书省、国史院官、台官、右文殿修撰等、合门舍人于秘合阶下分东西相向立。御龙直伞扇于秘阁合门相近排设,行门于秘阁前阶下分东西排立,禁卫等并右文殿下依旧排立。知合门官二员前导皇帝入秘合东壁,观累朝御书等,次前导西壁。观讫,前导皇帝赴御座前,少立。知合门官秘阁前宣曰 臣观累朝御书等,秘书省、国史院官导台官、右文殿修撰等,合门舍人依旧侍立。皇帝首以太上皇帝所书《琴赋》宣示 臣,仍宣谕曰:「此锺、王所不及。」 臣观讫,再拜谢。簿书官二员并提点引皇太子、宰臣、使相、执政、侍从、正任并管军入秘阁,先东壁观讫,引于御座后过观西壁书,许皇太子等略展观讫退。皇帝归幄,进早膳。是日,赐宴于秘书省。知合、权管军、台谏、见任秘书省、国史院官、合门舍人及在京及临安府见任直秘阁、秘阁修撰、右文殿修撰及曾任前件职见寄职并前馆职俱赐坐。其日,诸司排当备右文殿,入内官喝排定,行门、禁卫等排立定,簿书官、宣赞舍人以下、枢密院诸房逐房副承旨、诸司祗应官、御带环卫官、皇城司官一班
官、国史院官、台官、合门舍人殿下相向立,次提点引皇太子殿下东壁面西立。合门奏班齐,皇帝出,鸣鞭。行门、禁卫等并入内省执骨朵使臣并迎驾,自奏圣躬万福。皇帝坐,先簿书官、宣赞舍人以下、枢密院诸房逐房副承旨、诸司祗应官、御带环卫官一班奏圣躬万福,各归侍立祗应位。舍人、提点等分引皇太子以下,与坐宫一班依坐次横行,宣名奏圣躬万福,赞名就坐。赞拜两拜讫,赞就坐,皇太子以下殿上赴座,分引升殿席后立。秘书省、国史院官、台官、合门舍人赴两廊席后立。次乐人自奏圣躬万福,次看盏人稍前谢上殿两拜,次进御茶 。殿侍酹酒讫,赞就坐,皇太子以下并两廊并就坐。进第一盏酒,簿书官、宣赞舍人等并躬身揖赞进酒,皇太子以下并两廊并起立席后,看盏人喝送御酒。皇帝听乐饮酒讫,赞就坐,皇太子以下并两廊并就坐。次行皇太子、宰执、使相酒,次行执政官以下并两廊酒,宣劝赐赴坐官生果子各一盘、酒三盏毕。内侍喝赐酒食,簿书官、宣赞舍人以下、御带环卫官等、皇城司官、枢密院诸房逐房副承旨、诸司祗应官,内侍赞拜两拜,谢讫,各归侍立祗应位。进第四盏酒,簿书官、宣赞舍人等并躬身揖赞进酒,皇太子以下两廊并起立席后,看盏人喝送御酒。皇帝听乐饮酒,以盏宣视,先东壁,次西壁,各随所向。臣僚躬身应喏,直身立次,赞就坐,皇太子以下并两
廊并就坐。次行皇太子、宰臣、使相酒,传旨劝执盏起离位,内侍、簿书官、宣赞舍人等称传宣饮尽。皇太子、宰臣、使相躬身饮讫,传旨不拜。宣赞舍人等承旨揖皇太子,宰臣、使相躬身赞不拜。赞就坐,皇太子、宰臣、使相并就坐。次行执政官以下并两廊酒,亦传旨宣劝,并执盏起离(立)[位],内侍、宣赞舍人等称传旨饮尽。执政以下并两廊并躬身饮讫,宣赞舍人等赞拜,两拜讫就坐。宣劝御带环卫官酒果饮讫,赴当殿两拜谢讫,各归侍立位。次进第五盏酒,不宣视盏。次行皇太子、宰臣、使相酒,次行执政官以下并两廊酒,宣劝并如上仪。宴礼毕,乐作,举御茶 。皇太子以下起降阶,并两廊赴坐官当两拜分出。次乐人谢,祗应两拜。皇帝起,鸣鞭,归幄还内。
同日,诏秘书省、国史院官各转一官,选人与改合入官。(诸)[读]书王克勤与转一资,秘书监、少监各赐紫章服。有官供检人吏并三省供检有官人各减二年磨勘,无官供检承接人吏等并三省礼房支犒设一次。」幸省礼成,宰臣史浩率文武百僚拜表于文德殿。
十三日,内出御制云:「比以秋日临幸秘书省,因成近体诗一首,赐丞相史浩以下:『玉轴牙签焕宝章,簪绅列侍映秋光。宴开阁儒风盛,坐对蓬山逸兴长。稽古右文 菲德,礼贤下士法前王。欲臻至治观熙洽,更罄嘉猷为赞襄。』」宰执以下咸有赓载。
同日,诏右丞相、提举国史史浩,参知政事、权监修国史
赵雄各转一官,辞不拜,以车驾幸省故也。
十四日,诏秘书省以所印《中兴馆阁书目》二十部进入,余给赴坐官各一部。
六年二月三日,秘书监郑丙等言:「编修今上皇帝会要成书,乞依国史日历所已降指挥,每月支降钱一百七十贯文,募工书写。」从之。
四月二十四日,宰执进呈秘书郎宇文价札子:「堂兄子震新除秘书丞,乞回避。」上曰:「馆阁自不须回避。」赵雄曰:「诚如圣谕。但丞、郎职事紧切相关,欲除著作佐郎,小着班在秘书郎下,但稍清耳。」上曰:「可。」
七月十八日,秘书省上今上皇帝会要一百五十八卷。
九月二十三日,诏自今暴书会并用七月七日。
八年三月十八日,诏秘书省模勒祖宗御书并名贤墨迹上石。先是,秘书少监赵汝愚等言:「本省有累朝御书并历代名贤墨迹,窃虑岁久,或致蠹弊,乞依秘阁旧来体例,模勒上石。」故有是命。
闰三月五日,宰执进呈:「秘书省言旧制唱名,秘书省官侍立殿上。今省官多为解试、省试考官,却合待罪殿下。」上曰:「记得唱名了,若为一班。乃特令上殿侍立。」十一年同此。
九年七月六日,吏部尚书、同修国史郑丙言:「秘书省暴书会常以少监主席,今偶阙官,合以丞、郎着庭官主席。」诏秘书丞主席。既而十三年秘书监沈揆为疾在朝假,亦诏以秘书丞主席。
十年三月十六日,国史院言:「近准诏旨,要见本朝名臣列传姓名。今来书写目录缴申中书门下省外,契勘本院所
有国史、实录文字,自来(上)[止]供本院官检阅、即非善本,难以进呈。窃恐不测宣取,书写未及,乞下秘书省,遇有宣取,权借阁本供应。」诏依所乞,更令签出卷目。遇要观览,只指卷宣取。
七月六日,秘书省言:「今岁暴书会以久旱祈祷,非臣子燕会时,乞权免坐。」从之。十四年亦以阙雨,本省奏乞免坐。
十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诏暴书会今岁改用七月九日。以本省言是岁七日系朝献日分,侍从、两省官从驾往回,有妨会集,乞移日故也。
十二年正月六日,诏步军司:「自今如有不测遗漏,逼近秘书省去处,于比近营寨差救火官兵一百人前去防护,候殿前司官兵到来,却行交替。」以本省言:「秘阁宝藏祖宗御制、日历、会要。近缘宝莲山居民遗漏,发牌报应,殿前司官兵营寨稍远,比至,火势已息。」故有是命。
五月二十六日,诏秘书省读书王克勤令赴吏部依格出官。以右正言蒋继周言:「克勤秘书省读书,请给、人从视正字之半,窃(录)[禄]十有余岁,考其寔年,亦不下二十,犹且不知去就。或谓其初补官用晏殊故事,殊在景德初以童子俊秀赐进士出身,权为秘书省正字,秘阁读书。克勤赐童子出身,固与殊字不同,日来尝买侍妾,怒而徙之。殊之元夕不出游观,必不为此,坐縻廪禄。且自附于馆职之列,祇益其过。乞将克勤赴部,依格出官。」故有是命。
十三年二月八日,令秘阁缮写《洪范政鉴》一本进纳。
九月二十七日,秘书郎莫叔光言:「乞诏诸路监司、诸郡守臣各以本路本郡书目解发至秘书省,听本省以《中兴书目》点对。如有未收之书,即下本处取索印本,广秘府之储。」诏令秘书省将未收书籍径自关取。
十月九日,秘书监沈揆等言:「昨奉圣旨接续编修今上皇帝会要,今自淳熙元年正月至淳熙十年
淳熙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国史院奏请乞将所修列传俟玉牒、会要奏书日同时上进,得旨依。今来史院所修列传已成书,见今择日抄进,乞将本省所修十年会要依已降指挥同时进呈。」从之。 十二月修纂已成。伏
十一月二十一日,秘书省上今上皇帝会要一百三十卷。
十二月九日,诏:「秘书省吏额内正系名、守阙系名各减一人,编修会要存留点检文字一人、书库官二人。自今都孔目官年满日存留一人,从上递趱已存留人,一人赴部注授,使臣专知官一人,例兼供给文字,且令依旧,候离司日供检文字,更不作阙。诸色人兵、厨子减一人,翰林司减一人。巘火殿前司差到一十人内减二人,步军司差到一十七人内减三人,并步军司元擘历九人内减二人,临安府差到将兵二十人内减四人;厢军二十九人内减六人,看阁军员六人内减一人。所减人数且令依旧,候离司事故更不作阙。其人兵亦许存留,如事故更不差(入)[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 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六日,秘书监沈揆等言:「续修今上皇帝会要,自淳熙元年正月修至淳熙十年十二月,已进呈了毕。所有已后年分当接续起修,合要内外官司淳熙十一年以后应申请画降被受圣旨指挥并逐处圣旨簿参照编类。其应干(合)合行事件,并合依前后编修会要已得指挥施行。今自淳熙十一年正月一日起修,依例合行开局。」诏并依,其
会要参照指挥,令内外官司疾速回报。
十五年七月七日,秘书省言:「暴书会今岁系在高宗皇帝服制之内,乞权免。」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著作佐郎
著作佐郎
【宋会要】
干道三年七月,梁克家奏曰:「著作佐郎刘焞久在馆阁,以拘资格除郎不行,乞稍迁。」遂除。
王安中,字履道,自号初寮先生。政和中以文学知名,除宗学博士。有密荐于上者,除著作佐郎。
李邴,字汉老。伯父昭 ,字成季,元佑名士,与晁、张为徒,尝为柱史。邴才学能世其家,政和末,除书局,迁著作佐郎。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秘 阁
秘阁
【宋会要】
太宗端拱元年五月,诏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择三馆真本书籍万余卷及内出古画墨迹藏其中。凡史馆先贮天文、占候、谶讳、方术书五千一十二卷,图画百四十轴,尽付秘阁。有晋王羲之、献之、庾亮、萧子云、唐太宗、元宗、颜真卿、欧阳询、柳公权、怀素、怀仁墨迹,顾恺之画、维摩诘像、韩干马、薛稷鹤、戴崧牛及近代东丹王李赞华千角鹿、西川黄鹰白兔,亦一时之妙也。
是月,以吏部侍郎李至兼秘书监及提辖秘阁供御图书,直史馆宋泌兼直秘阁,史馆检讨杜镐充校理,此盖设官之始也。案《六典》,秘书省中外三阁掌典图书、古今文字,皆在禁中,两汉或徙金马门外,历代不常其处。唐季乱离,中原多故,百王之书荡尽,兰台延阁空存名号。太宗崇尚儒术,屡下诏购书及先贤墨迹,小则偿以金帛,大则授官,未数年间,充牣书府。至是建阁,命官专领之。自后常以丞、郎、学士兼秘书监、郎领阁事。
六月,以殿中丞夏侯嘉正为右正言、直史馆兼直秘阁。嘉正尝为《洞(廷)[庭]赋》,为右散骑常侍徐铉所称,由此帝知其名。诏试禁中,称旨,特有是命。
八月,命内品裴愈监秘阁图书。先是,秘阁事务皆禀李至处分,监图书官皆不关预。自是至遂牒愈本阁小事一面奏取旨,余皆至专决焉。
是月,秘阁言:「见管供御书籍及点检抄写、封锁库门出纳公事,今乞兼委直阁宋泌、校理杜镐与裴愈同共句当。今后直馆「直馆」当为「直阁」之误。、校理及监图书官内有差出,即令递相交割,其阁常以最上一员相承勾当,永为定式。」从之。自后直阁、校理皆如此制。咸平后,入者始不领事务。
二年,诏秘阁定置典书、楷书各五人,写御书十人。其后减典书二人,又增楷书三人,别置装裁匠十二人。
七月,以御书《急就章》藏于秘阁。
淳化元年七月,内降御草书诗十首,故实二纸,又出御制诗文凡四十一卷,并藏于秘阁。
八月一日,李至请右仆射李昉、吏部尚书宋琪、左散骑常侍徐铉及翰林学士、诸曹侍郎、给事、谏议、舍人等诣阁观御书图籍。帝知之,即诏内品裴愈就赐御筵,出书籍令纵观,尽醉而罢。
二日,又召权御史中丞王化基及三馆学士纵观,赐宴如前。
二十一日,李至等言曰:「王者藏书之府,自汉置未央宫,即有麒麟、天禄阁,命刘向、扬雄典校,谓之中书,即内库书也。后汉藏之东观,皆在禁中也。至桓帝始置秘书监,掌禁中图书秘记,谓之秘书。及魏文帝分秘书为中书,而秘书监掌艺文图籍之事。后以秘书属少府,故王肃表论秘书不应属少府。魏之秘书即汉之东观,因是不属少府。而兰台亦藏书,故薛夏卿云兰台为外台,秘书为内阁。晋、宋已还,皆有兹号。晋武好文,令秘书郎徐广料秘阁四部三
万余卷。宋谢灵运为秘书监,补其遗逸。遭齐兵火,经籍散亡。梁江子一亦请归秘阁观书。隋炀帝即位,写秘阁之书,分为三品,于观文殿东西廊贮之。然则兹阁之设,其来尚矣。及唐开元五年,亦于干元殿东廊写四库书以充内库,命散骑常侍褚无量、秘书监马怀素总其事。至十三年,乃以集仙殿为集贤殿,因置集贤书院。虽沿革不常,而秘阁之书皆置之于内也。自唐室陵夷之后,经籍文物流离百年。国家承平,复兴经籍,三馆之书购求渐备。陛下复建秘阁,以藏其书,总(郡)[群]经之博要,资乙夜之观览,斯实出于宸心,非因 下之议也。况睿藻宸翰,盈编积简,则其奥秘非复与 司为比。然自建置之后,寒暑再周,官司未详所处。乞降明诏,令与三馆并列。至于高下之次,先后之称,亦乞着为定式。其秘书省既无书籍,元隶京百司,请如旧制。」诏:「朕肇兴秘府,典掌 书,仍选名儒入直于内,文籍大备,粲然可观,处中禁以宏开,非外司之为比。自今秘阁宜次三馆,其秘书省依〔旧〕属京百司。」王应麟《玉海》注云,初但有直史馆,至是新制有(照)[昭]文馆、直集贤院,备三馆。
三年五月,诏增修秘阁。先是,度崇文院之中堂为秘阁址,而层构未立,书籍止扃偏厅庑内,至是始命修之。
八月,阁成,帝作赞赐之。宰臣李昉等请刻石阁下,李至上表引唐秘书省有薛稷画鹤、郎余令画凤、贺知章草书,当时目为三绝。又引颜真卿请肃宗题「放生池」碑额,及近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乞飞白书「玉堂之署」为比,愿赐新额,以光秘府。诏中书、枢密院近臣观新阁,又赐上尊酒,大官供膳。是日,遣中使赍御飞白书「秘阁」二字以赐,李至、李昉等相率诣便庭称谢。退就饮宴,三馆学士预焉。又赐御诗,以美其事。李至上表请以御制赞刻石秘阁,帝以宰臣前已陈请,又重违至意。诏曰:「近以延阁载新,万机多暇,聊书赞咏,以美成功。所纪徽猷,深虞漏略,出于乘兴,岂足多称。遽览封章,愿刊穹石,垂于不朽,良积厚颜。其赞并序,朕兼为亲书并篆额,以旌秘书省。」
九月,幸新秘阁。帝登阁观群书齐整,喜谓侍臣曰:「丧乱已来,经籍散失,周孔之教,将坠于地。朕即位之后,多方收拾,抄写购募,今方及数万卷,千古治乱之道并在其中矣。」即召侍臣赐坐,命酒三行。仍召三馆学士预坐,日晚还宫。顾昭宣使王继恩曰:「尔可召傅巘、戴兴,令至阁下,恣观书籍,给御酒与诸将饮宴。」巘等皆典禁兵,帝欲其知文儒之盛故也。
十月,遣中使李怀节以御草书《千字文》一卷付秘阁,李至请于御制秘阁赞碑阴模勒上石。帝曰:「《千字文》偶然闲写,因令勒石。李至更欲镌勒,且非垂世立教之文。《孝经》一书,乃百行之本,朕当亲为书写,勒在碑阴可也。」
四年,诏画工用绢百匹,集诸州画为天下图
藏秘阁。
五年六月,命内供奉官蓝敏正赍御草书五轴藏秘阁。诏史馆修撰张佖与三馆、秘阁学士观焉。
至道元年正月,水部郎中、直秘阁朱昂等言:「御制秘阁赞碑已建立,臣等忝官秘府,愿以爵里附于秘书监李至之下刊刻。」从之。王应麟《玉海》注言:兴国二年以先贤墨迹、淳化以新集法帖、至道以飞白十轴藏秘阁。真宗咸平二年六月,诏童子邵焕于秘阁读书。初,兴国八年,命吕文仲为翰林侍读,寓直御书院,以备顾问,名秩犹未崇。咸平二年七月丙午,以兵侍杨徽之、户部夏侯峤为侍读学士,祭酒邢昺为侍讲学士,班秩禄赐次翰林学士。设直庐于秘阁,侍读更直,侍讲长上,召见访问,或至中夕。
八月,诏翰林侍读学士杨徽之等赴职,赐宴于秘阁,两制、馆阁皆预,帝作七言诗赐之。
五年七月,幸秘阁阅 书。王应麟《玉海》注云:咸平中,就阁修太祖国史。五年,奉安《太宗文集》。
景德四年五月,诏分内藏西库地广秘阁。时购书籍,真宗以其地迫隘故也。
大中祥符九年九月,诏以秘监杨亿判秘阁事。自后两省五品以上官不兼监者,止云判阁,其秘书省事亦掌焉。
仁宗嘉佑三年三月,以光禄卿张子宪、赵良规、掌禹锡、齐(郭)[廓]、张子思并直秘阁。先是,子宪等皆为太常少卿、直秘阁,当迁谏议大夫。而中书以谓谏议大夫不可多除,故并迁正卿。而故事大卿监无带馆职者,至是特为请而还之。
国初,书止万二千卷。秘阁之建,图籍大备。至仁宗时,三万六千二百卷。
熙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判秘阁宋敏求言:「三馆、秘阁四部书多讹舛,请校雠自前汉始。」事寝。
元佑元年四月十四日,诏兰台、延阁位序多阙,命大臣各举三人。
二年六月,以昭文馆黄本书分藏秘阁。
三年九月,复试贤良于阁下。
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太师文彦博与宰辅至秘阁观书,宴儒士。
徽宗即位,二年重修秘阁,崇宁元年成。
二年五月,秘阁书装褫共二千八十二部。王应麟《玉海》云:绍兴十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诏重建秘书省。十四年五月,赐御书秘阁「右文殿」榜。又诏将作监米友仁书「道山堂」牓。右文殿五间,门三间。殿后秘阁五间,高四丈,中设御坐、御案、脚踏、罗帕,褥御屏画,出水龙阁上,木雕朱漆殿,奉安圣政、会要、日历、御制、御札等。阁前有拜阁台,接右文殿。阁后道山堂五楹。二十八日,秘书省复置补写所。初,熙宁七年置补写所。以秘阁成,写校勘黄本书籍也。七月二十七日丙子,幸秘阁,观御书、御制。淳熙五年九月壬申,幸石渠,在秘阁后,长五丈,广一丈五尺。干道九年,少监陈骙立。绍定五年七月,重建秘阁。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集贤院
集贤院
【宋会要】
太平兴国二年,始建崇文院、昭文馆、集贤院,皆总为崇文院。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崇文院
崇文院
【宋会要】
凡昭文馆、史馆、集贤院三馆事务总为崇文院。宋朝从唐制,昭文馆、集贤殿置大学士,史馆有监修国史,皆宰相兼领。昭文、集贤又置学士、直学士,史馆、集贤置修撰,史馆有直馆、检讨,集贤有直院、校理,崇文院有检讨、校书,皆以佗官领之。初,昭文、集贤学士,史馆修撰取最上一员判馆院事,今亦以佗官分判。初,昭文馆隶门下省,史馆寓于集贤,后合为一矣。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诏改弘文馆为昭文馆。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太宗幸三馆,顾左右曰:「是岂足以蓄天下图书、待天下之贤俊邪!」即日诏有司度左升龙门东北车府地为三馆,命内侍督工徒晨夜兼作,其栋宇之制皆帝所亲授。自举役,车驾凡再临幸。
三年二月丙辰朔成,有司奏功毕,乃下诏曰:「国家聿新崇构,大集群书,宜锡嘉名,以光策府。其三馆新修书院宜为崇文院。」又诏敞园苑植花木,引沟水以溉之。西序启便门,以备临幸。自梁迁汴都,旧制未备。(正)[贞]明中,始于今右长庆门东北小屋数十间为三馆,即后废西馆是也。湫隘卑痹,仅庇风雨。周庐缴道,出于其旁,卫士驺卒,朝夕喧杂。每受诏撰述,皆移佗所,至是故置焉。院既成,尽迁西馆之书,分为两廊贮焉。以东廊为昭文书库,南廊为集贤书库,西廊分经、史、子、集四部,为史馆书库,凡六库书籍正、副本仅八万卷。初,干德中得书万三千卷;开宝中平吴,得书二万卷,参以旧书,为八万卷。几六库书籍,皆以类相从。是年,两浙钱俶归朝,遣使收其书籍送馆阁,用雕木为架,以青绫帕幕之,简册之府翕然一变矣。
是月十六日,帝幸新崇文院,观 书久之,诏宰相、亲王恣其检阅问难。少顷,召降王刘鋹、李煜至,亦令纵观。因即中堂宴从臣,尽醉而罢。
三年十二月,以赵州隆平县主簿王着为卫尉寺丞、史馆祗候。王着善史书、小学,至是帝以字书讹舛,欲令学士删定,少能通者。左右或荐着,故令隶史馆,且俾刊正《切韵》,遂有是命。
八年七月,以新及第进士吴铉为大理评事、史馆勘书。
八月,以国子监主簿杨文举为国子监丞、史馆编修。
雍熙四年四月,以著作佐郎宋炎为史馆校勘、编修。
五年正月,以殿中侍御史柴成务为户部员外郎、直史馆,监察御史宋镐为右拾遗、直史馆。馆职无带台官者,皆授之。
淳化元年二月,诏自今游宴宣召直馆,其集贤、秘阁校理并令预会。先是,帝宴近臣于后苑,三馆学士悉预。李宗谔任集贤校理、合门吏拒之,不得入。宗谔献诗述其事,故有是诏。直馆、修撰、校理之职,
名数虽异,职务略同,合门拒校理不得预宴,盖吏之失也。
八月二十五日,以起居舍人、直史馆吕佑之、左司谏、直史馆赵昂,金部员外郎、直史馆安德裕,虞部员外郎、直史馆勾中正并直昭文馆。先是但有直史馆,至是始命佑之等分直昭文馆,备三馆之职也。
二十六日,以太子中允和直集贤院。集贤旧无直院之名,惟江南李氏尝以朝士任之,至是始置,从新制也。
十一月,以右司谏梁周翰为史馆修撰,从翰林学士宋白等荐其有良史之材也。周翰广顺初擢进士第,善属文,不乐外官吏职。白等以为言,而有是命。
二年十月,以殿中丞郭延泽、太子右赞善大夫董元亨并为史馆检讨。延泽等俱以门荫好学,帝闻其名,诏宰臣问以经史大义,对皆如旨,故有是命。
是月,以直史馆李宗谔直昭文馆,避其父监修国史故也。
三年三月十一日,以左司谏韩国华、左正言潘太初、襄王府翊善、起居郎夏侯峤、赵王府记室参军、左司谏宋泌兼直昭文馆。国华、太初为三司判官,因对自陈,虽谏官、省职不得从游宴,故并有是命。告谢之日,适值后苑赏花,便令预宴,皆出特恩也。旧例三司带职者不兼直馆,至是国华等皆以判官兼充职,从新例也。
至道三年七月,诏虞部员外郎董元亨依前充史馆检讨。检讨、修撰二职皆不带外任,元亨时出知漳州罢职,至是始代归复授焉。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以刑部员外郎致仕陈充守旧官,直昭文馆。充前以疾休致,至是痊愈,复其职。
十一月,命内品刘崇超监秘阁图书、三馆书籍。崇文院旧令内臣一员监掌书钥,不参馆事。时命裴愈掌之,岁久图籍不整,故命崇超。其后因循,与判馆联书掌事,甚非旧制。
十二月,命司封郎中、知制诰朱昂与庄宅使、胜州刺史刘承珪、比部员外郎、秘阁校理杜镐点检三馆、秘阁书籍。
二年春,上新编书目。诏以昂为吏部郎中,承珪为北作坊使,镐直秘阁,锡金紫以旌之。帝谓宰臣曰:「近闻图书之府甚不整齐,假借之余,散失尤多,兼雠校不精,传闻差 。自今差官校勘及掌书史,卿等严行约束,杜绝因循。」昂等上言,四部书为朝臣所借者凡四百六十卷。诏除诸王宫给本抄写外,余并督还之。
二年七月,幸崇文院,召秘书监杨徽之、集贤院学士钱若水等开书库(编)[ ]阅群书,登秘阁观太宗御制书墨迹。真宗甚恻怆。降阁,召侍臣,颁赐三馆、秘阁职官银器、衣着各有差。
五年七月,幸三馆,阅四库书久之,赐直官、校理器帛有差,又赐书吏缗钱。
景德三年五月,诏京朝官带三馆职事自用登位恩改官后未曾叙迁及衣绿至二十年者,悉以名闻。先是,馆阁官多不时进用。自帝即位后,虽经郊祀,例不进秩,故有累年不迁改者。至是内出,各付宰臣进拟焉。
四年,宴馆阁
官于院。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以职方员外郎、秘阁校理、监舒州灵仙观舒雅直昭文馆。先是,雅尝(慰)[恳]荐王钦若。至是钦若上言,故有是命。
四年九月,兼秘书监向敏中、判昭文馆晁迥等上言(讲)[请]集圣制藏于馆阁。诏以述作非工,除已刻石铭记等,他依所请。自余登位已来,内出杂文篇什或宣赐者,并令依次抄录,藏于龙图阁、三馆、秘阁,不得与《太宗皇帝文集》并处。
五年四月,始降御集文颂歌诗十五卷藏之。
八年五月,翰林学士陈彭年言:「唐制,中书门下两省,宫城之内有内省,宫城之外有外省。今请据秘阁旧定屋数重修奉安太宗圣容、御书、供御书籍天文图画四廊,并充书库及史馆日历库。直馆、校理宿直,校勘抄书籍,雕造印板,并就外院。其外院于左右掖门外就近修盖。别置三馆书库,其三馆书籍名目候将来分擘正副本,取便安置。」从之。时宫城申严火禁甚峻,臣僚寓宿寒冱,食饮非便,因命有司检讨故事而改之。
天禧元年八月,诏崇文外院以三馆为额。
五年十二月,命内殿崇班皇甫继明同勾当三馆秘阁公事。先是,刘崇超在馆止云监三馆书籍、秘阁图书。崇超与王钦若厚善,丁谓为相,恶之,遂引继明与崇超同掌,因为同勾当公事。内臣与大学士同职,时论非之。
仁宗天圣四年五月,枢密副使、尚书左丞张士逊言:「臣男大理评事友直幼亲笔砚,望令于馆阁校勘。」诏友直且于馆阁读书,自今馆阁校勘更不得添置。
五年二月,以大理评事、馆阁校勘王琪佥书南京留守判官公事,特令带馆阁校勘外任。校勘官无有带外任者,时晏殊奏辟琪,特有是命。
八月,诏监三馆、秘阁自今依旧例只置一员。时西京左藏库副使刘崇超卒,特有是诏。
十月,同太后幸。上曰:「三馆书(校)[较]开元所失甚众,宜加求募进,及三百余卷以上者,赐出身。」直史馆谢泌言:「图书未有次序,请依唐薛稷、沈佺期、武平一、马怀素人掌一库。」上嘉之,命泌分领。
九年三月十一日,参知政事陈尧佐言:「馆阁抄书笔吏数少,请增募五十人。」从之。
十一月四日,诏京朝官任馆职事者自外归,须一周年已上始许再补外任。
十一月八日,诏徙三馆于崇文院。旧在左掖门内、左升龙门外,前则三馆,后构秘阁,分藏群书。自大中祥符四年宫城延燔,以写录编籍,权从左掖门外道北。至是仁宗以逼近市嚣,非多士讨论之所,命还旧所焉。时大臣有以表贺者,亦优诏答之。
庆历三年十一月十九日,诏:「自今见任、前任两府及大两省已上官,不得陈乞子弟、亲戚馆职并读书之类。进士三人已上一任回,无过犯者,许进著述,召试取优等者充。或遇馆阁阙官,取曾有两府二人、大两省三人同罪举充者,仍取著述看(祥)[详]试补。」
皇佑五年正月,诏馆阁官已尝为知
州者,自今且与提点刑狱。
至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诏今后检讨更不得举试馆职。
八月十四日,翰林学士承旨孙抃等言:「勘会史院修日历,有检讨官三两员在本院刊修。今本院全阙检讨官,乞差大理(平)[评]事韩维充。」诏维充史馆检讨。
嘉佑二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今后大臣举馆职,令中书且与籍记举状,候在馆员数稍少,即于数内选实有文行、为众所称者取旨与试。仍令学士院精加考校,公定优劣,不得假借等第。从谏官陈升之言也。
四年二月,置馆阁编定书籍官。
九月,诏以内藏西库地还崇文院。
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赐辅臣、两制、馆阁官宴于崇文院,宰臣韩琦以下刻石记于院之西壁。先是,诏置编定编校一员,据崇文院《总目》刊正补写。至是写校毕,凡黄本六千四百九十六卷,白本二千九百五十四卷,上之。
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监修国史韩琦言:「史院日历未修者积十余年,今将修先朝实录,而日录未备,检讨阙官,请以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吕夏卿、太子中允、秘阁校理韩维兼职。」诏以夏卿、维并兼史馆检讨。
神宗熙宁二年十一月三日,诏:「今后应选举到可试用人,并令崇文院校书,以备朝廷访问差使,候二年取旨,或除馆职,或升擢资任,或只与合入差遣。」时初除前河南府永安县主簿邢恕为校书。闰十一月壬寅,张载为之。
三年五月十六日,诏崇文院校书邢恕与堂除近地试衔知县。(恕)以秘书丞、集贤校理、同知谏院胡宗愈言:「崇文院校书如未历外官,及不满任者,不得选举。」上以恕未曾任官,故有是诏。
九年九月四日,中书门下言:「前勾当三馆、秘阁黄守熙自陈编排近及百年书籍,乞久任提点慈孝寺,或提点奉先寺。」诏许再任,赏其劳也。
元丰五年初,以崇文院为秘书省。
哲宗元佑五年九月十六日,复置集贤院学士。绍圣二年四月三日戊辰,易为集贤殿修撰。徽宗政和六年四月,改右文。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编修院
编修院
【宋会要】
宋置崇文院。自后修国史、会要,名曰编修院。详见崇文院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八 国史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