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卷二百六十二
政和四年正月二十四日,两浙转运司言:湖州安吉县梅溪镇监官不管辖监中烟火,居民略无畏惮。今相度,欲令本镇监官就兼烟火公事。」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牙职
牙职
【宋会要】
太祖开宝四年十月,知邕州范旻言:「岭外十州风土甚恶,县镇津口税赋失额,州主、令佐皆是衙前职名及土人补置,因无廪禄,非此色人不易久往。虑言事者或请遍除职官,广屯兵士,未知岭外所入则少,朝廷所费则多,制置之时,别有宜便。」诏依旧例差衙前勾当。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以诸州所籍送尝隶牙校者凡百人,具九十五人补殿前承旨,五人老病遣还。先是,方镇侯伯得自补子弟为军中校。既死,其子弟因父兄财力,率豪横奢纵,民间患之。太宗在晋邸,悉知其事,故即位之始,尽命诸州籍其名部送至阙下,以贱职羁縻之。
八年五月,诏:「诸道州府军监衙前使院、客司、通引官,多是知州、通判临替 情,额外添人,蓦越迁补。自今并须依次转补,及不得额外别置名目添人。如日前已有此类。并须改正。如违,许诸色人论,正犯人当行配决,告事人支赏钱二百千,犯事人家财充赏。其干系官吏等并当除名。新官到任后不举觉,亦连坐之。」
真宗景德四年三月,诏:「开封府职员、孔目官、勾押官至前后行,自来元不定迁转年限,今后并五年一迁,逐度具功过以闻。」
六月,诏:「诸州军解奏牙校守职年深乞班行者,自来例补借职。若系藩方者,即人员数多,计其历职久而方迁,今后可特补奉职。」
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诏:「开
封府使院职员、前后行等,特因转补职名,如有见阙,更不转补。候逐司却及旧管职名人数内有员阙,即依旧例施行。」
八年正月,诏:「三京及诸道州府军监衙前使院职员等,有受入己赃,依法不至徒刑勒停、见充散押衙者,今后经恩特与降等收系。或定额已足,即令守阙;如有阙,亦依例迁转。内有元犯枉法赃并勒充衙前散职,后再犯入己赃,并依旧名目收管,经恩不得收系。应三司、开封府过犯公人,自来赦文该叙理者,除犯入己赃及徒刑外,余并许于刑部投状,送所属处勘会元犯因依以闻,当与量所犯等第收叙。」
八月,诏:「开封府应管牙职、将佐、都押衙、左知客、押衙、左番通引官、行首,并壹处迁补,仍具新定资级以闻。」旧例,叙迁至牙职之首即府以闻,补充班行。至是,本府以押衙、知客、权行首各奏岁满出职,故有是命。
九年九月,开封府言:「定衙吏为三等:左、右都押衙为第一等,以五年出职;客司左右知客、押衙为第二等,六年;通引同左右番行首为第三等,七年。并出职。其职员不立等第,有阙即本司次补。」从之。
天禧二年十月,诏逐路转运司奏诸州军都知兵马使供职年限,看详有一二年或二〔三〕年一替之处,例各不同,自今并二年一替。
二年十二月二年:《长编》卷九四作「三年」。,诏:「诸路府、州、军、监,自今都知兵马使年满,并先申本路转运司,委使、副看验人材书札堪任班行差使札:原无,据《长编》卷九四补。,即得发遣赴阙。如选懦、不习
书札及老疾不任差使者,却送逐处,与摄长史、司马。」
五年七月,诏:「广南州军都知兵马使,除广、邕、桂州每及三年无过即试验送阙下,自余满日并试验,具入仕件析奏裁。」
仁宗天圣元年十一月,诏:「宜州最处边陲,接西南蕃,南丹州控带蛮洞,其衙前职员累经差使,甚有勤绩。自今都知兵马使三年满,依例赴阙与班行,诸处不得援例。」
四年正月,诏:「应诸州军州院勾押官已下系节级名目者,如犯入己赃,依法不至徒刑、勒停,该赦叙理者,比类使院勾押官已下体例,与衙前散押衙名目,不得随例迁转。」
七月,三省言:「夔州路转运司(运)辖下十二州军,使院都孔目官、勾押官职满安排勾当名目,内十一州军已有旧例,难议改更外,有渝州使院都孔目官年满渝州:原作「俞州」,据《元丰九域志》卷八改。,取便归农。自今于本州岛守阙教练使安排,更不归农。」从之。
十月,枢密直学士薛田言:「益州见管职员文帐内,有归明军将后行四十余人,即今只有十余人,乞与除落『归明』二字。」从之。
六年七月,开封府言:「在府使院十一案,每日行遣钱谷、税赋及刑狱诸般文书不少,欲乞添置守阙勾押官壹名,已后为额,与都孔目官同共系书,点检诸司公事。」从之。
豪民于防、团、刺史以上武臣门馆,希求牒帖,补充教练使、衙内指挥使或内知客、子城使,以至押衙回图军将者,窃缘并是元随之人,止可供身驱使。而外道豪 十月,臣僚上言:「伏
民求此名目,凌驾州乡,兼并纵肆,官吏至有陪接者。欲乞自今武臣品秩合(说)[该]补置牙校者,止得于随行人内收补,更不得以豪民充。」从之。
八年二月,南京言:「当京自来并无长入衙前转迁体例,昨自建京后来,牒西京会问留守两衙守:原作「府」,据《永乐大典》卷二○四七九改。,分析到衙前所管职员:都知兵马使一人,左、右都押衙二人,都教练使一人,左、右教练使各一人,守阙教练使一人,押衙二人。并三年一转,至都知兵马使,三年满出职,如愿在班行,即押赴阙;如不愿者,与摄长史、司马。迁转之时,如阙职名、人数,将旧管长入军将从二名排连资序,转充押衙。守阙都教练使,左、右教练使,都教练使,左、右都押衙,都知兵马使,乞依此体例。」从之。
四月,知滨州崔有方言:「欲乞应诸州军年满得替理正押司录事,如差充衙前年满愿永充衙前者,并依见在职承引客司等例,据入仕年月次第相对迁转。所贵愿充衙前人见此迁转职名体例,渐次别为招诱。」从之。
景佑元年二月十五日,权三司使范讽等言:「准敕详定衙前人,乞除川陕、广南、福建、两浙等路且依旧外,余路招召不曾犯徒刑、有户贯人充。候及三周年不犯徒罪,无官物绾系,愿上京充三司军将,令本州岛申三司抽填差使。」诏三司军将如不至阙人,且仰住招。候招到人额内数足,即更不得抽差乡县人充。余从之。
十月九日,诏州府都知兵马使(令)[今]后年满,合得奉职者与借职,借职者
与三班差使殿侍。并三年满,无赃罪转一资。
五年二月十七日,诏衙前军将身死,并依客司承引官名阙,许本家骨肉承填。
宝元二年八月十二日,以府州都孔目官、勾当府谷县折谏为借职。是州境皆党项部落堡,人户稀少,朝廷但以孔目吏掌县事,教练使为狱官。时知州折继宣莅事不法罢去,谏常依倚为奸,转运使奏罢县事,授借职羁縻之。司理院许选牙职不犯徒者充。
皇佑四年十二月,诏诸州衙前在缘边应役者,止令主管官物,毋使管勾公厨、茶酒、帐设司,违者以违制坐之。
嘉佑三年十一月,诏诸路转运司、开封府界及府界提点司,体量衙前差配主持买纳官物及押纲之类,有害民者条奏之。
五年二月,知雄州曹偕言:「幽州人杜清自来与雄州探刺事宜杜:原作「社」,据《永乐大典》卷二○四七九改。,今事觉,挈家来归,请补外州一教练使,给良田数顷,仍给月俸。」从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定州言:「使院都孔目官乞依太原府都孔目官例,年满赴阙,与下班殿侍。本州岛指使一年转三班差使。」诏太原府年满推恩指挥今后更不施行。
哲宗元符三年六月十七日,试尚书兵部侍郎兼权吏部侍郎黄裳等言:「契勘诸路都知兵马使年满转补三班差使借差,在元丰条,到部应副短使,足日收入住程指射差遣。元佑立法,乃许归本州岛或本路管押纲运,仍依召募得替官员支给路费。系短使者即
理短使,系住程者即理在职月日。今看详,在部人合应副短使一年以上,无阙方许收入住程。若独许衙职出身之人就便出外管押纲运,理当短使,显属侥幸。今欲乞依元丰条格施行借差。」从之。其元佑指挥更不施行。
徽宗政和三年二月八日,中书省言:「契勘今天下诸州军因仍五代藩镇之弊,胥徒府史有子城使、教练使、都教练使、左右押衙、左右都押衙、中军使、兵马使、都知兵马使,名称鄙俗。今董正治官,革去因袭,拟厘改作都史、副史、介史、公皂、衙皂、散皂、上隶、中隶、下隶。」从之。其请给、迁补、出职之类,并依逐州军见行条法施行。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八日,诏:「应残破去处,监司、州、县人吏并减半,不经残破去处减三分之一。自今移文,务从简(者)[者]。」
十月一日,臣僚言:「诸县吏人自有定额,比年以军兴为名,多自添置。百姓因事到官,则群肆乞觅,少不如意则舞文巧诋,无所不至。欲望行下逐路转运司,诸县额外人数并限日下罢免,妄作名目占留者,许诸色人越诉。」诏行下诸路,依近降裁定人数施行。
四年七月二十七日,诏:「应换授班直、亲从官差充诸州军县指使,依已降指挥(于)[与]令之任,候任满日更不差人。」
十月二十四日,枢密院言:「诸班直、亲从、亲事官已降指挥,保义郎已下差诸州军指使,未曾立定人额。」诏每州各以五员为额,内已过数人任满日更不差人,仍以先
到任为额。
绍兴元年八月六日,户部言:「吉州申,昨来衙前旧法,系称都知兵马使等名目,及本州岛人吏系称都孔目官等名目。后准指挥,衙职改都吏,人吏改典史等。契勘建炎元年六月十六日 ,开封府官并依旧制,诸州军府准此。窃恐都孔目官等并衙职等名称,亦合依旧。」诏诸路监司、州县衙职、人吏,并依旧制称呼。
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淮南转运司言:「建炎三年四月八日赦:应残破去处人吏并减半,不经残破去处裁减三分之一。今来文移减少,民讼未多,欲乞淮西州县已减上更减三分之一。如将来民户归业,事务繁冗,许从州县申请,乞行添置。其州县如有更愿减者,听其减并。」从之。
八年三月六日,诏:「监司、州、县等处吏人犯罪,但已曾编配或于法本不合编配而情重法轻,有司酌情特行编配之人,虽会恩或依条放还,或改正过名,并不许收叙,亦不得投充他处名役。从之。」
五月二十三日,臣僚言:「州县吏人各有定额,中昨三分减一,而官吏循习,务为容庇,往往过数存留。望申严法禁,今后专委提举常平司觉察。」从之。
九月二十一日,诏:「诸路监司、州军人吏见带校尉以上名目之人,不自陈解罢,依旧充役者,徒一年。官司容庇,杖一百。」以臣僚言:「州郡旧制,人吏每遇考课,推其年额最高、无罪犯者补摄参军,号为出职,未有得为品官者。唯节镇衙前,每岁解发一名
补承信郎。近岁以来,寝失旧制,监司、州郡执役人吏夤缘军兴之际,奏功推赏,窜名其间,例蒙授以品官,一州不下数人,高者至保义郎,下者进武校尉。且以近地数州论之,平江府尤甚,为役史而带行阶官,固非旧制,而又仍旧掌行文案,未尝罢役参选。」故有是命。
十二年九月八日,臣僚言:「州县往往擅自增添人数,额外收补充手分、贴司、乡书手,并存着私名贴写之类,及收叙犯罪勒罢吏人入役。并有断配他州者,辄敢不往配所,依前家居,或存留在案,充私名贴司,恣其作过。伏望令户部检坐敕条,行下诸路,专责通判先自本州岛军及遍诣管下点检,将额外增置及断罢不应充役之人并存着私名贴写之类,并日下放罢。所有断配之人,如尚留本家,即收捕依法施行讫,严切押往配所交管。其州县违戾之罪,乞权贷免,自后有犯,论如常法。仍令部使者常切觉察。」诏令户部检坐见行条法行下,仰诸路监司按察,如失举劾,令御史台弹奏。
十三日赦:「勘会监司、州、县公吏自有裁定人额,后因泛滥收系及令负犯人冒名充役,蠹害百姓,累加约束。近臣僚奏陈,又降指挥,令户部检坐条令申严,仍委监司按察。尚虑上下容庇,奉行灭裂,限赦到,应负犯及额外收系如私名贴书、家人之类,并放罢。镇寨、场务依此。当职官失觉察,并行窜责。」
二十六年八月十一日,御史中丞汤鹏举言:「欲固邦本,在
建炎三年赦文内一项,具载减罢人吏最详,而一时奉行不虔,至今徒为空文。乞下户部,委逐路常平官躬亲出巡,量立期限,参照见行条令,视州县繁简分为上、中、下三等,立定合置吏额,如逐处已是足用,则不须增置;如或过额,则自当裁减。内有曾经编配放停之人,并不许收叙。稍有违戾,于额外收补,委监司、守、令常切觉察。如不遵守,以违制论。」诏依,令逐路常平官参照吏额立定,申尚书省。 宽民力,在省人吏。今之州县胥徒最冗,为民之害最甚。且如既有正额,又添守阙;既有习学,又收私名。创立事端则谓之专行,分受优轻则谓之兼案,率置一局则三四人共之,贴司又不可胜计。比年以来,朝廷屡行告戒,赦文累有约束,或减省吏额,或禁止冒役,丁宁备至。率皆巧作名目,或云见行理雪而所属公文未下,乞先次权案;或云已经赦宥而叙复合得元名,乞先次收补。于案牍公移则避罪而不系书,于监司巡案则匿名而暂逃避。凡此之类,未易 举。缘此州县本无事也,以人吏众多纷张而生事;居民本无讼也,以人吏奸猾教唆而兴讼。追呼逮捕,文移骚然,第见吏日益富,民日益贫。比年守、令、监司恬不加恤,朝廷岂可不为之立法乎 伏
十二月十二日,宰执进呈两浙东路提举常平赵公称奏:一路人吏共四千二百六十一人,减罢二千一百九十三人。上曰:「一路人吏乃有许多,减得极
是。纵容此辈在官,役钱固不足惜,唯是奸猾侵欺,大为民害。二千余人衣食皆取于民,便是供养二千余家,民力极不易。」沈该曰:「兼此辈盖是黠胥,教唆词诉,尤为民患。」上曰:「若诸路依此措置减罢,不唯州县省事,百姓亦受赐无穷也。」
绍兴二十八年郊祀大礼 :『契勘昨缘州县、监司公吏猥冗,已降指挥裁减,及犯罪停罢之人。访闻往往循习积弊,别作名目收系。既无吏禄,则取给百姓,至于教唆词讼,变乱曲直,扰害公私。并日下罢逐,与免科罪。仍仰提刑司常切觉察,如有违戾去处,按劾以闻。』切见近日诸州县、监司吏额之外,略已去矣,独有诸县未能恪意奉行,顿革此弊。除吏人定额之外,依前巘置私名,号为贴书 司,其徒尚繁,每一剧邑有至一二百人,少亦不下数十人。县官利其便于使令,一切不问。朝入县门,百十为群,散之吏舍,行遣公事,操切百姓,乞取无厌,抵暮无有垂手而归者。使乡民日赡一二百人,自然膏血尽矣,何为而不因耶!且有老奸巨蠹,累犯断停,置身无所,专务刺探县道,持其短长。苟或不容,则假托姓名,妄兴词讼,官吏畏之,无敢不留。公事一入其手,则舞文弄法,扰害公私,正如诏旨之所谓者,可不逐乎!伏望申严行下提刑司,常切觉察,如有违戾去处,即依赦 指挥按劾施行。私名冒役之人,一例依条断罪。」诏令户部 三十年八月二十五日,大理评事蔡洸言:「伏
申严行下。其昨降指挥令诸路监司参照裁定吏额,至今未见申到去处,仰本部限一月催督。如依前违戾,具监司职位、姓名申尚书省取旨。
十二月七日,臣僚言:「州县公吏每月请受,从长官给券,按月以支,不许借请,不许以次官书判。乞备坐见行条法及节次承降指挥,下诸路监司并所部州县,常切遵守。今后公吏借请,一岁通不得过两月,如过数借请,其借请之人及判状帮书官吏并计赃断罪。及乞从户部不时取索驱磨,交违戾去处按劾施行。」从之。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二年五月十七日,户部言:「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李庚奏:今后吏人陈理身役,虽有叙法,更令本州岛县保明申常平司,具录元犯,重行覆实。本部契勘,缘已有见行条法、指挥该载,虑州县奉行不虔,欲行下诸路常平司,钤束所部州县常切遵守,毋致违戾。」从之。
五年三月二十七日,臣僚言:「乞严行禁戢监司、州、县公吏,非因差出,不许借请。令诸路监司互察。」从之。
六年八月二日,试宗正少卿兼户部侍郎王佐言:「乞令提举常平司委州之主(官)[管]官,限两月取索属县额内公吏看详,如委有违条冒役人,即行勒罢勒:原作「勤」,据《永乐大典》卷二○四七九改。。如收叙应法,听令在役。仍将各县公吏姓名揭于板榜,其称再入役者,略具所叙之因,俾民通知,岁终一易。论诉冒役者,必须指其元犯刑名与收叙不当因依。如根究得实,监司、守、令、当职官依
绍兴二十六年八月指挥,坐违制之罪。或奸民挟私妄诉,亦科反坐。」从之。
九年闰正月七日,详定一司 令所言:「契勘诸州衙职解发补官,干道令称孔目官每州补一名目:原作「自」,据《永乐大典》卷二○四七九改。,年满解发赴阙补官。缘政和二年二月九日指挥,都知兵马使改为都史,昨修书日,照『都史』二字作『都吏』字,改移为孔目官。今看详,合将上条内『孔目官』三字依旧作『都知兵马使』为文。」从之。
七月十九日十九:原作「十七」,据《永乐大典》卷二○四七九改。,两浙西路安抚司言:「本司人吏年劳补进义副尉,存留充主管文字三年。窃缘本司系掌行一路事务,其主管文字实历三年,应办委是繁重。乞欲将人吏补受充主管文字三年为任,年满无遗阙,转一官离司。」从之。以上《干道会要》。
淳熙元年十一月七日,诏将吏职副尉职名依旧法隶都官。
二年二月十日,福建提刑叶南仲言:「郡县狱吏推行重禄,今职级、押录之下有推司,疑司之下有代书贴司。自推 司以上行重禄,代书贴司无禄也。是以每有狱事,则推疑司主行之,而赇赂公行,则在乎代书贴司也。狱成而无词诉,则众分其赂;有词诉则贴司当之,又相与营救,止抵微罪。乞诏有司立定郡县狱吏额数,应在狱者并行重禄。如敢额外增置无禄人吏,并以违制论,令监司按察以闻。」从之。
四年九月二十八日,臣僚言:「干道七年,太府寺丞王全福申请,乞将州县吏人就提刑司试中,方许补充。近来州军循习久
例,皆不试补,乞令诸州军法司习学并知晓法律不系习学人,解赴提刑司,令检法官依条收试。逐州不限所取人数,将试中人籍记姓名,行下本州岛。元习学人外,其余人数如诸州无合格人,及日后阙少,诸司许指名申提刑司选差。」诏诸路州军每岁专委通判试补,将试中人籍记,以备差补。
五年四月八日,诏诸路提刑司行下所属,应州县承勘人吏,并从上名选差谙晓鞠狱人。从大理评事周邲请也。
法文,应州县分为等降,许置吏额,皆有定数,近者所至多于额外巧作 绍熙三年五月二十九日,臣僚言:「伏(各)[名]色添置。乞行下监司、守令,照应见行条制,额外一人不许存留,揭示姓名,使民通知。舍是许人越诉,庶几民不被其侵渔之害。」从之。
庆元六年六月二十四日,臣僚言:「州府吏人资级,自正额手分递迁都孔目官及点检文字;其衙前职员资级,自客司客将递迁押衙等。昨来临安府陈乞,本府系车驾驻驿之地,事务不一,委是勤劳。窃见两浙转运司人吏年满,已降指挥补承信郎。缘本府与外郡不同,比漕司尤重,乞比附开封府格法上降二等补承信郎。欲乞除两浙转运司、临安府自依见行条法指挥外,今后诸路监司、州军人吏并衙职等,并不许解发。所有已保明在部之人,亦不许补授,庶免攀援侥滥之弊。仍乞令敕令所(循)[修]立成法。」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都钤辖 钤辖
都钤辖钤辖
【宋会要】
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充,或一州,或一路、两路、三路,亦有无「都」字者。《两朝国史志》有都钤辖,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充。有一州、有一路或两路者。官高资深充都钤,官卑资浅称钤辖。旧州钤辖除本州岛知州已带本路帅臣,并本路兵职高及管内安抚使者,依旧称钤辖;余知州见带本州岛兵马钤辖,其州钤辖依新制改称兵马副钤辖。
真宗咸平五年四月,以知镇戎军李继和兼泾原仪渭州驻泊兵马钤辖。真宗曰:「李继和累请益兵,朝廷难以应副。本路总管司军马之数已是不少,继和益者,虑至时总管司不为策应。朕细思,莫若就命继和充四州驻泊钤辖四州:原作「四川」,据前述文意改。四州即前文「泾、原、仪、渭州」。,其镇戎军驻泊兵士却令总管司通连管辖。」宰臣等以为然,故有是命。
景德元年十月,诏:「川陕四路兵甲贼盗事内,益、利两路令西川钤辖司提举,梓、夔两路(今)[令]峡路钤辖司提举。其逐州都监但主本州岛兵甲盗贼事。」先是,咸平四年,诏分川陕为四路。以西川转运使马亮为益州路转运使,总益、绵、汉、彭、邛、蜀、嘉、眉、陵、简、黎、雅、威、茂、永康凡十五州军;以知益州宋太初、崇仪使杨怀忠并为益州钤辖,提辖兵马捉贼事。峡路转运副使李防为梓州路转运使,总梓、遂遂:原作「逐」,据《长编》卷四八改。、果、资、荣、昌、普、渠、合、戎、泸、怀安、广安、富顺凡十四州军;以知梓州王渭提辖兵马捉贼事。西川转运副使张志
言为利州路转运使,总利、洋、兴、剑、文、集、壁、巴、蓬、龙、阆、兴元、剑门、三泉、西县凡十五州府军县;以益州都监王沆知利州,提辖兵马捉贼事。以峡路转运使丁谓为夔州路转运使,总夔、施、忠、万、开、达、渝、黔、涪、云安、梁山、大宁凡十二州军监;以知夔州李汉赟提辖兵马捉贼事。今复更制,故有是命。
大中祥符五年六月,泾原路驻泊都钤辖兼知渭州曹玮言:「乞依旧例别差人知渭州,臣止乞一面管勾钤辖司事。」帝宣示王钦若等曰:「边防军马所屯之地,若别置知州,即各生事体。可降诏以此意谕之。」
十月,诏广州钤辖兼提举在城烟火贼盗事。
天禧三年五月,延州言:「合门使、鄜延路钤辖高继勋以私买部民马抵罪勒停,其军马公事乞交与知延州赵湘权管勾。」帝曰:「边防军马公事既已停罢,即合画时交对,自今当条约之。」
仁宗景佑二年五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言:「高州蛮獠惊劫人户獠:原作「僚」,据《长编》卷一一六改。,英州亦有贼盗,虽已差人捉杀,缘朝廷路远,缓急奏报不及。欲于广南〔东〕、西路各置钤辖司,其广州知州兼充东路钤辖,并旧钤辖外,更添驻泊都监一员。桂州差近上臣僚知州兼充,西路钤辖一员及旧驻泊都监。每路各三员,差指使使臣二人。」从之。
宝元二年七月二十三日二年:原作「三年」,据《长编》卷一二四改。,枢密院言:「河东安抚使段少连乞罢陕西、河东兵马钤辖等巡边名目,或欲令兵马司臣僚察视兵甲、城寨,经度邻界事由等,即令简径
出入,不须张皇。」从之。
庆历二年四月,诏:「诸路转运使、副为按察之官,其路分兵马钤辖并位其下。提点刑狱朝臣许压州钤辖,而与路分钤辖以官叙之。」
皇佑元年正月二十一日,两浙转运司言:「请自今知杭州专管勾一路兵马钤辖司事,仍选诸司使、副一员为本路驻泊兵马都监司管勾钤辖司事。如本路军人犯法,许钤辖司量轻重断遣。」从之。
至和元年八月二十三日,枢密院言:「今后三路权钤辖差遣,并实有艺或胆勇出众有艺或胆勇出众、堪任战阵者充:《长编》卷一七六所记文字较略,此处作「选有材武任战阵者」,据字形、文意,并参《长编》所述,此处似应作「有武艺、胆勇出众、堪任战阵者充」。、堪任战阵者充,候及五年与正钤辖。如非时特立战功、朝廷酬奖者,不拘此限。自余更不差权,仍不许陈乞。」从之。
二年五月,罢河北、河东、陕西三路知州军兼路分钤辖、都监,其正任团练使以上只为本州岛总管,诸司使以上为本州岛钤辖,余管勾本州岛驻泊兵马公事。其员多处将来有阙,更不除。
嘉佑元年十一月,诏武臣为路分钤辖及六周年者,给添支钱五十千。
二年九月七日,诏内臣为钤辖、都监者,遂路止置一员。
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诏淮南东路扬州、西路庐州、江南东路江宁府、西路洪州、湖南路潭州、福建路福州长吏并兼本路兵马钤辖马:原无,据《长编》卷一八九补。。
神宗治平四年未改元。闰三月,诏今后三路分内臣钤辖、都监阙,并须选择。如内臣中未有可选者,即于前班互换选差。
熙宁元年十二月十七日,枢密院言:「自至和年条贯后,凡诸司使知州军并乞带钤辖,盖是误用条制。今欲差除武臣知州,除须合兼钤辖去处外,余并只用兼管勾驻泊军马公事,着为定式。如前任资高,今来所差知州军不是责降,即许理
为资叙。其正任防、团以上知州,自依旧制。」从之。
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武臣知州未立定合兼钤辖州军去处,今定除河北、河东、陕西知州军带经略安抚使及都总管外,河北雄、沧二州,河东代、潞二州知州,自今并兼本州岛驻泊兵马钤辖。除本州岛军兼管勾本州岛驻泊军马公事,其正任防御、团练使以上知州,自依旧制。」从之。
六年十二月三日,诏六宅副使邢佐臣充太原府路钤辖,兼给路分钤辖添支。自今诸司副使充正路分钤辖准此。
九年二月十三日,诏改新知广州、祠部员外郎、史馆修撰刘仅知虔州,兼江南西路安抚兵马钤辖。其洪州即权罢钤辖司,候南事平日依旧。
元丰元年八月十八日,诏自今路分兵官与将官互差。
二年正月十七日,以左藏库使李希一为永兴军路钤辖李:原作「季」,据《长编》卷二九六改。。希一初授本路都监初:原作「物」,据《长编》卷二九六改。,自陈乞一路分钤辖。上批:「希一累经外任,恐合升钤辖,可具资序进呈。」遂命之。
二月十八日,诏:「成都府路钤辖寄任颇重,与他路不同,其知府处置钤辖司职事,自今并须参议。于接待仪范,并依蔡延庆未到任以前体例,毋辄裁损辄:原作「辙」,据《长编》卷二九六改。。先诏坐次与本路通判叙官,其罢之。」初,赵抃、冯京以前执政为安抚使,故见钤辖仪稍杀故也。
三年三月十四〔日〕,上批:「京西路转运使穆珣乞移梓夔路钤辖司于资州珣:原作「洵」,又「于」下原有「其」字,并据《长编》卷三○三改、删。,应接夷事颇为近便。但转运、钤辖两司皆不欲徙,故言者虽众,议卒
不行。且依珣奏直处分,仍专委转运使高秉处画。自今委中书选人知资州,带主管梓、夔两路兵马司事。」
四年十月十四日,英州刺史、步军都虞候林广言:「梓夔路钤辖司欲乞依旧止于遂州安置,如戎、泸州遇有谍报夷贼事,入急递飞申转运、钤辖司,同议处置。贼势稍大,即钤辖领兵往赴往:原无,据《长编》卷三一八补。,就近照应。」从之。
五年四月十九日,诏徙梓夔路钤辖司于泸州,遇有边事,安抚、钤辖司措置施行,转运司更不干预。
七月二十九日,诏已置泸南安抚司,其遂州钤辖司事并随安抚司移泸州。
七年十一月二日,诏增差广东钤辖张整为广西钤辖,驻桂州。其广西上供钱、禁军缺额钱米,并令桩留;其常平免役宽剩、经略司和籴、度僧牒钱,缓急并奏听支用。从知贵州苖时中请也苖时中:原作「黄时中」,据《长编》卷三五○改。本条下文亦作「苖时中」。。寻又诏整驭军太急,委苖时中觉察,无致生事。
哲宗元佑元年十月二十八日,枢密院言:「臣僚奏,梓夔路钤辖司元在遂州,昨因蛮贼作过,虑报应遥远,迁往泸州,今乞依旧在遂州。」诏候边事宁息,奏听朝旨。
十一月二日,诏三路、京东钤辖并只差内臣一员,如未有可选之人,即权于前班内差。
五年九月十三日,诏除三路外,诸路钤辖司各权添差大使臣两员,充准备差使。
六年五月十二日,太原府路钤辖兼第一将、皇城使、康州刺史訾虎罢兼将,依旧寄充本路钤辖。以帅司藉虎缓急统制诸将,故有是命。
闰八月
六日,给事中兼侍讲范百禄言事:原作「侍」,据《长编》卷四六五改。又「范百禄言」,《长编》正文作「范祖禹状」,文末有小注辨解,可参看。:「梓夔路钤辖及沿边安抚两司专委武臣,既不隶帅府,又无别官同领。当用兵之际,或可从权;于无事之时,则为偏重。乞依祖宗旧制,以钤辖司移归遂州,其泸州止存沿边安抚司州:原作「河」,据右引改。。诏梓夔路钤辖、梓州路转运、提刑司相度,泸州乐共城差大使臣充知城,更不带路分都监。以梓夔路都监一员知泸州,兼管勾泸南沿边安抚司公事,移梓夔路钤辖归遂州,与遂州共治钤辖司军马,及同议戎、泸州边事。其合行更改等事,并条画以闻。
八日,江南东路钤辖司言:「本路旧有路分都监二员,缘本司统制江东军政,乞循旧制差路分一员。」诏东南第五将武端民兼权。
元符三年三月十八日,诏建湟州为都护府,以潍州团练使、熙河蔺会路都监、兼本路钤辖王赡为陇右都护,知湟州、兼陇右都巡检使;东上合门副使、知湟州、兼陇右沿边都巡检使王厚为陇右同都巡检使。都护职事如沿边安抚司例施行,仍令经略司以时检校。
五月七日,详定一司敕令所言:「臣僚奏,路分兵官驻札处不系将禁军,不因本司牒差,许与不许巡觑教阅,及点检军中差遣;所有不系将禁军指挥小分,亦未审路分兵官合与不合管辖等事。检会枢密院札子节文,诸路分钤辖、都监自置将后来,所管职事、训练军马、系书衔位,皆未有定制,逐路事理不一。除三路、二广系边帅统属,旧成
伦绪,及元置系在控扼去处,如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荆湖南北、福建路,并合依旧外,其余诸路今相度到路分兵官合管职务:一、管辖本路不系将屯驻、驻泊就粮禁军,应驻札处岁首拣选及排连转补公事,并与知州等同共商量行遣,兼提举本处所管诸军教阅。若与钤辖司共州者,应钤辖司行遣军马公事,并签书同行;不同州者,亦系衔书其某处。一、路分兵马兼将者,除管辖本将军马外,亦依前项指挥。如因巡教拣选将兵,所至有管辖不系将兵,亦仰巡觑教阅,点检军中差遣。一、每年春秋,许安抚、钤辖司相度有不系将兵两指挥以上州军,轮定三两处,牒差不兼将路分兵官一员前诣,仍与随处长吏同共商量措置,务在劳逸均平。奉圣旨依,今欲依上件指挥施行。」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十八日,永兴军路巡抚、都总管司奏:「逐司久来行遣文字,管下县镇将领训练官司之类,并用札子行下。」诏依所申。详见总管门。
崇宁二年正月二十六日,中书省言:「四川地远,军防不修,乞利州、夔州依成都府例,各置钤辖,移利州路分于剑门关,兵卒增倍,成都府旧以便宜从事,罢去已久,军民所巨蠹者,令酌情处断。四川监司、钤辖、大州守臣不差蜀人,所辖兵马东军与土人参用,如旧法。」从之。
大观二年九月十四日,诏:「应东南路钤辖司置簿,每月各具见管开收兵马文状,具帐闻奏。」详见总管
门。
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内降札子:「帅府旧无路分钤辖者,许置一员,无路分都监者,望郡置一员,参总军政,并选材武、有功人充。东南除旧有路分钤辖或路分都监去处,依旧差置于帅、望州驻札外,其余添置路分钤辖、路分都监,许令终满今任,更不差人。」
政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诏:「泸南自克复晏州,疆理益广,可令带梓夔路兵马钤辖,仍充泸南安抚使。」
六年十一月七日,诏:「应见理路分钤辖,路分都监、州钤辖资序人,并改正。今后如敢奏陈乞理为资序者,以违御笔论。仍委御史台觉察。」
宣和二年四月四日,诏:「近缘诸路州军多占破有手艺人充白直,更代不时,军士嗟怨,委廉访使者据籍点检。深虑日后经隔岁月,差使依前不均,便行改造新簿,无凭照证。今后诸军差使簿籍,并限三年一易,仍申钤辖司照会,违者以违制论。」
二年四月二十日,诏荆湖北路荆南府、归、峡、安、复州、荆门军、汉阳军为荆南路,带兵马都钤辖,治荆南府;鼎、澧、岳、鄂、辰、沅、靖州为鼎澧路,带兵马都钤辖,治鼎州。
五月六日,诏杭、越州、江宁府守臣并带安抚使、两浙东西、江东路钤辖,并依三路法选差。详见安抚使门。
六年四月十四日,诏潼川府守臣可带潼川府夔州路兵马钤辖,泸州带管勾泸南沿边安抚司公事,仍差武臣。
九月三日,诏:「近降潼川府守臣带潼川府夔州路兵马钤辖、泸州止带管勾泸
南沿边安抚司公事、差武臣指挥勿行。」以言者论泸川控扼南夷,移师潼川地远不便也。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诏沿江要郡江、宣州,文臣各一员带兵马钤辖,武臣各一员充副钤辖。
二十八日,诏诸路要郡兵马钤辖,以武臣为之副。
八月八日,诏诸路都监改为副钤辖,其请给、人从、序位等,并依旧定(监)[体]例,仍于要郡驻札。
四年七月八日,诏临安府依旧带浙西路兵马钤辖。
八月二十五日,知洪州军州、江南西路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高卫言:「洪州旧来系带江南西路钤辖,后缘带马步军都总管,却令虔州带江西路钤辖。今洪州既隶江州路,其江州路安抚大使已带马步军都总管,欲乞却令洪州守臣带江州路钤辖。应本州岛驻札及时暂差发到本州岛统制、统领兵将官等,并听节制。」从之。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鄂州置兵马副钤辖一员。
绍兴元年二月三十日,诏建康府、池、饶、宣、徽、信、抚、太平州、广德、建昌军为江南东路,依临安府例,改作江南东路兵马钤辖。
十一月一日,诏诸路诸州钤辖自今差除兵官,令枢密院更切遵守见行条格,其添差除系随龙并宗室及归明、归朝官外,更不差人。
二年四月十九日,诏逐路分充听候差使,依条许差拨去处,每司不得过六人,二年一替。其见带兵马钤辖州军充听候差使人并罢。
五月十八日,知临安府兼两浙西路兵马
钤辖宋辉言宋:原作「永」,据《咸淳临安志》卷四七改。:「临安府车驾驻跸,事体愈重,即与要郡兵马钤辖州府不同。即今并无属官,欲乞差置主管文字一员。」从之。
三年三月十七日诏:「要郡、(决)[次]要郡守臣已罢兼带兵职,其逐路官兵亦合措置。钤辖改充路分都监,内增置副钤辖去处,皆系冲要控扼州军,方今多事之际,未可便罢,副钤辖依见置员数改作路分都监,权且存留,并候宁息日取旨。仍仰逐路帅司开具见任人申枢密院,将不应格法人别行选差,内见添差人依旧。」
十一月十五日,淮南转运司言:「诸州禁军指挥自经兵火之后,例皆缺额,见在兵级不多,除庐州系帅府合存留钤辖外,其余州军钤辖欲并行减罢。」从之。
七年闰十月十六日,右正言李谊言:「乞枢密院今后选差路分钤辖及州钤辖,当以军功、武艺及累历边任之人。」从之。
十年二月十一日,诏淮南东路兵马钤辖移就扬州帅府驻札。
十八年七月十日,枢密院言:「诸路钤辖循例陈乞差破随行指使,即无专一许差条法指挥。」诏今后更不差破。
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五日,知镇江府杨揆言:「旧法,一路则有路分钤辖,一州则有州钤辖,如常、秀州、平江府皆有之。独镇江府无州钤辖,目今不系将及厢军缘无总辖之官,甚不整肃,欲乞差置州钤辖一员。」从之。
二十九年二月十二日,诏复置淮南西路兵马钤辖一员,依旧庐州驻札。
孝宗隆兴二年二月八日,臣僚言:「都、副总管至州钤辖差遣,乞依祖宗六等格法,将
曾立战功、有履历人等第除授,庶可杜绝侥幸,整肃军容。」从之。
干道元年八月十四日,诏:「今后应文武臣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避免对,并未得差除旧任,委台谏、监司常切按察,以违制论。」
三年七月四日,枢密院言:「诸路钤辖到任二年,过满不候差替成资罢除拣汰应初离军第一任添差到任人在干道二年四月十四日指挥之前,并令终满三年为任。」从之。
八年五月十五日,宰执进呈降下吴挺札子,乞令本司统制王世但离军添差两浙西路兵马钤辖,平江府驻札。奉御笔批依。虞允文奏曰:「王世但在军中日已带江南东路兵马钤辖,太平府驻札。今既离军,自合前赴新任。」上曰:「既有现带差遣,此札子不必施行。可特添差两浙西路兵马钤辖,平江府驻札,不厘务,请给、人从却与依正官例支破。」
九年闰正月十七日,上谕宰执:「临安府既有路分都监一员,而平江府又有一员,何也 可并路分、钤辖员数,契勘创始之由。」梁克家奏:「初因特添差,后遂因仍作阙。」上曰:「可尽刷诸路所增数,见任人许终满,后不再差。亦不许指挥于外,但行下枢密院吏房遵守。」
四月四日,宰执进呈贾和仲乞添差副都总管。梁克家等奏曰:「考之格法,观察使以上方除副都总管,庶官止合除总管,而和仲前三任乃已除副总管。」上曰:「既于格法有碍,且
当守法,可除江南西路正任总管。」
淳熙二年九月十三日,诏:「扬州、庐州、荆南、襄阳、金州、兴元府、兴州依旧分为七路,每路文臣一人充安抚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总管以治兵。其逐路都总管职事,且令帅臣依旧带行,候正官到日交割。」
六年六月八日,诏诸路兵马钤辖除训将兵逐路各留一员,余并省罢,见任并差下人令终任,内浙东路兵马钤辖特令依旧。以浙东路钤辖、绍兴府驻札为管干昭慈永佑陵攒(官)[宫]修造故也。
建炎三年诏书:『自崇宁以来,内侍用事,循习至今,理宜痛革。自今内侍不许与主兵官交通,假贷馈遗,借役禁兵。』当是时,内侍与兵官交通、借役禁兵 八年正月六日,诏添差两浙西路副总管、提举德寿宫陈源与在京宫观,免奉朝请。先是,奉太上皇帝圣旨,以源应奉有劳,特转两官,权给事中赵汝愚因论内侍不可参预军政:「伏自「当是」至「禁兵」,原无,据《宋史全文》卷二七上补。,且犹不可,今乃假以一路总戎之任,恐非太上所以防微杜渐之意。神宗皇帝时,始令王中正、李宪稍预边事。是时朝廷法度峻整,若无甚害,而卒之夤缘攀引,竟致童贯开边之祸竟:原作「觉」,据《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九三改。。」上以汝愚之言进呈太上皇帝,继而又宣谕宰执,凡有似此差遣者,皆改差在京宫观云。
九年九月一日,诏:「诸路帅司行下训练路钤,每岁一诣州军按教,分作春秋两番前去,不许趁赴筵会、收受折送、多带人从、过〔支〕驿券、差顾夫脚、须索买物并犒设等。仰帅臣、监司常切觉察,如有违戾,按
劾以闻。」以湖南安抚李椿奏诸州被扰故也。
十三年十月二日,上曰:「押行门久在殿陛,出职差遣拘以两州钤辖,太狭,可降指挥存留五州。」于是诏建康府、隆兴府、福州三处依旧存留总管窠阙,专差转员后合得恩例人。先是,六年诏诸州总管内留二阙差转员恩例人外,余阙更不差人,至是复。
十六年闰五月二十三日,枢密院言:「诸路副总管许差破指使一名,别无职事,委是虚破员缺。」诏见任人且令终满,日后更不差人。
十月二十三日,诏:「今后差诸路训练路钤,并要年六十以下、曾经从军或有材武人充,其已差下人且令依旧。」
绍熙元年四月十五日,诏州钤辖、将官如系别路无统摄,准令序官;如本路有统摄,依干道元年三月二十六日已降指挥序职。
九月二十五日,臣僚言:「近年以来,戎职寝杂,其最甚者,国信所人吏是也。昨来国信所通事如聂攸、薛师道之徒,久年祗应,官止州钤辖、路分都监而已,未闻任路钤者,今既任路钤矣,所余者止副总管尔。有王舜臣者,顷以夤缘侥冒而得之,臣僚失于论列。今者孟守忠复除江东副总管,然则止缘王舜臣一人破例,遂皆源源而起。乞罢孟守忠新任,止与前任一般差遣。仍降指挥,今后杂流出身之人不得过路分、州钤差遣。」从之。
庆元六年四月十八日,枢密院言:「嘉兴府申,本府路当津要,岁解朝廷上供钱斛,应办金国往来使
人,并月支厢、禁、土军、递铺、宗室、岳庙、归正、忠顺、归朝、大小寄居等官俸给,百色费用,日虑窘乏,即与其它丰余大郡事体不同。本府庆元四年八月内,蒙朝廷特添差武节大夫、浙西兵钤、仍厘务张卓,续又特添差武节大夫、浙西副总管、(乃)[仍]厘务曹组,并以副将马立阙差武功大夫、果州团练使、总管程孝廉,以将官修武郎李显阙特添差武节大夫、浙西副总管寿昌,以忠翊郎张佑阙特差训武郎、浙西兵钤董致中。今将替官请给除豁外,张卓五员自到任止今年二月,计增支钱二万一百一十九贯、米五百七十二石、麦二百八十二石。窃念本府所收财计有限,深虑杂军拣汰等官经朝廷作阙陈乞注授,在本府实有利害。欲望朝廷日后有分本府路分总管差遣人,须要资格相当,庶几凋郡稍可扶持。」诏将嘉兴府战功、归正添差阙,今后更不差总管,余照应逐州军体例施行。
庆元六年七月九日,枢密院言:「检会知江陵府、充荆湖北路安抚使杨辅言:『江陵为今重地,财计所入顿亏,所出益广,今帅司及本府官兵有总管,有路钤,有州钤,有正任、添差路分正副将,而入队禁军不满三百人,实无职事可管。欲乞朝廷于除授之际,如差总管则免差路钤,差州钤则免差路分。若向上五员之中减两员,则岁可省五六千缗。』已降指挥依,续据杨辅申,钤辖江大济身故,乞省并州钤一员;并本路副总管吴汉英终满,
乞不差替官。」从之。
开禧二年五月十二日,臣僚言:「乞行下诸路安抚司,遍牒诸路所管州军,见任总管、路钤、钤辖、路分、将副有昏耄癃疾及七十以上人,许自行陈乞解罢,特与宫观差遣。(今)[令]所居州军应副请给,无致失禄。或身居兵职,不能当繁难任使而顾位不去,帅臣、监司按劾以闻,仍疾速催以次官赴上。内有曾从军者,与存留在任,讲究军事。」诏令逐路安抚司逐一从公(钤)[铨]量,保明申枢密院。
嘉定十三年十二月十日,诏张威特差充利州路马步军副总管,利州驻札,三年满日罢,更不作阙。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巡检
巡检
【宋会要】
掌巡检州邑、捕诘盗贼之事,以合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充。自两州至十州。及沿边寨或路当险要者,亦因其地为名。亦有同都巡检使,供奉官以下为者不云使。沿边又有巡检都监之名。巡检使自一州至九州岛军,有或从道路便宜不限境土。亦有同巡检使,三班为者不云使。自二县至七县。开封府诸县有巡检一员,二县至三县有驻泊、巡检各一员。府界东、西路都巡检使各一员,京城四面各一员。缘海有刀鱼舡、战棹巡检,江、河、淮、海亦有捉贼巡检使,又有驻泊捉贼及巡马递铺、巡河、巡捉私茶盐之名。
太祖干德五年二月,诏诸处巡检、监押自今捕得盗贼及犯曲盐人,并送本属州府,不得擅行决断。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以前登州刺史翟美为濠州刺史,兼江南诸州巡检使,枢密副承旨潘仁谦副之。
二年正月,以广南诸州巡检、唐州刺史曹光实为本州岛团练使,依前巡检。
二年五月,以单州团练使刘延钦为两浙诸州巡检。
真宗咸平三年正月十一日,以西京左藏库使、康州刺史杨允恭为荆湖江浙都巡检使,内殿崇班杨守遵副之,侍禁、合门祗候焦守节为都监。
景德二年三月,以殿直、知雄州机宜司赵延祚为左侍禁、雄州北阙城巡检。延祚,本州岛之大姓,自
太宗朝常出家财交结虏中豪杰朝:原作「庙」,据《长编》卷五九改。,伺戎人动静以白州将,因授殿直,令掌其任。至是,以契丹和好,废机宜司,而有是命。
三年五月十日,置京东五路巡检司,以应天府、曹、濮州、广济军为一路,淄、齐、青州为一路,登、莱、潍、密州为一路,单、济、郓、兖州为一路,沂、徐州、淮阳军为一路。先是,京东诸郡常有 盗依阻山河,州县苦之,乃令合门祗候胡守节与京东转运使张知白等相度所部州军,分为五路,令便于警捕也。
九月,诏选使臣二员为长城口巡检,一缘西山,一东抵顺安军,各给兵百人,分道巡逻。以边民多赍禁物及盗贩北界马故也。
大中祥符元年八月,诏自京至应天府、曹、济、单、蔡、许、汝、(颖)[颍]、陈、澶、濮、淄、青州、广济军,并增置巡检兵、捕贼使臣,及令寄班忠佐提振之。
二年八月,令湖州发卒数十人屯洞庭山。初,帝出山图以示辅臣曰:「此山在水中,四面去岸各十余里,闻歉岁则寇盗多匿其中。」故命警巡之。
九月,徙文州都巡检使廨于州东南之海澳,从转运使所请也。
五年正月,京东都大巡检胡守节言:「部民王吉知 盗所匿,密以告官,请俟擒获,以其赃给之。」帝曰:「然则被盗之家不已重伤乎!宜赐官钱三万,赃物悉归其主。」
二月,诏三班院择使臣为诸州都、同巡检。先是多用补荫未历事者,故申明之。
三月,京城都巡检言:「京城宿铺兵士,自来官中不曾给与杵棒,只逐旋借代
及自收买。欲乞逐铺官给三须鈲子各三条,置簿管系,递相交割,坏即官为易换。」从之。
九月二十八日,淮南转运使王随请差使臣一员充(卢)[庐]、寿等州提辖桥道兼巡检,量给兵士、器械,仍与巡检添支。从之。
十二月,命吏部员外郎、知延州李及兼管界沿边都巡检使,仍给衙队马步兵士。如边境无事,即不得出巡。
六年十一月,分命合门祗候、寄班、三班使臣等为在京新城外驻泊畿县巡检,以奉祀故也。俟车驾回,悉如旧。
七年九月,诏选寄班四员充京城四面巡检寄:原作「可」,据原稿本卷第一三○页改。,仍优与添给,各差禁军马军五十人、步军八人,支给器甲。帝以京城四面巡检疆界阔远,兵士至少,其使臣复不谙练,故有是命。
十月,以侍禁、合门祗候龚德为庆州沿边都巡检使,管勾庆州、华池县、平戎、凤川、柔远、淮安、鄜延州、子午、狗道岭、义位、达磨、洛河川至保安军小胡族地分,置廨于华池县,岁给缗钱五十万,备牢酒以犒蕃族。帝以庆州管熟户尤众,其间有纳质夏州者,故特置是职。
十一月,置戎、泸、资、荣州、富顺监都巡检使一员。时内殿承制、合门祗候马守遵言:「戎、泸等州夷獠杂居,本路钤辖在遂州,缓急不能扞御。」故特置此职。
八年十一月,京东转运司言:「青、潍等州提举巡检捉贼、寄班侍禁刘元晸等到任已来,获贼殊少,手下军马甚多,所至宁无搔扰 况逐州(目)[自]有巡检使臣,乞废提举巡检捉贼一司,却移
登、莱等州都巡检于密州安邱县廨宇安泊。」从之。
九年五月五日,以东染院使染:原缺,据《长编》卷八七补。、平州刺史、知辰州曹克明为宜、融、桂、昭昭:原作「照」,据《长编》卷八七改。、柳、象、邕、钦、廉廉:原作「广」,据《宋史》卷二七二《曹克明传》改。、白等州都巡检使,兼安抚使兼:原无,据《宋史》卷二七二《曹克明传》补。,殿直、马玉为合门祗候,充同巡检,兼安抚都监,并管勾涯洞事。时蛮人屡入寇,故有是命。仍发潭州驻泊虎翼兵三百人以从,岁给公费钱三十万。
七月,以入内西头供奉官杨守珍为东头供奉官、宜融等州权同巡检,兼安扶都管勾溪洞公事,乘传之任。
九月诏:「如闻诸道巡检兵士老病不任事,宜令该路转运、提点弄狱司分行点检,悉以强壮兵卒易之。其衣甲、器械捐赠弊者亦然。」
天禧元年三月,诏徙戎泸资荣州富顺监都巡检使于江安县廨。先是,其廨在戎州,去淯并监押将百里,缓急夷寇惊扰,即应授不及故也。
二年正月,诏川峡巡检、捉贼随行兵卒无料钱者,月给酱菜钱二百,其见请不及者足其数。初,寿春郡王友张士逊言友:原作「支」,据《宋史》卷三一一《张士逊传》改。,捕贼食不及时,皆须自市食物,(故)[欲]望加给之,故有是命。
二月徙泗濠州路巡检廨宇于龟山。先是,僧智悟集乡里凶黠之人为行者集乡里凶黠:前四字原缺,又「黠」原作「辖」,据《长编》卷九一补、改。,计千余人,凌殴平民,恣为不逞恣:原作「恐」;不:原缺。并据《长编》卷九一改、补。。帝遣内侍任守忠取新隶籍者尽逐之者:原无,据《长编》卷九一补。,因命徙巡检以防察焉。
四月,诏自〔今〕巡检使臣宜令选脚色有武勇者充。如军职出身及化外归朝班行,当更详酌差遣。
八月,新城内权都巡检周仁美言:地分巡检军士捕亡卒贼盗不获皆有决罚,而
获之者无赏,今请获亡卒一人赏钱二百,贼一人钱五百。从之。
三年九月二日,供备库使侍其旭言侍:原作「傅」,据《长编》卷九四改。:「广州多蕃汉大商,无城郭。虽有海上巡检,又往复不常,或有剽劫,则全乏御备,请徙广、恩州海上都巡检一员「恩」上原有「祥」字,据《长编》卷九四删。,廨于广州市舶亭南,以便防御。」从之。
二十九日,令诸路巡检不得以犯罪配军卒景迹百姓,于地内缉贼。时京东提点刑狱言,巡检使臣差军卒于地分缉贼,所差之人皆犯罪配隶者,恣乡村扰民,故有条约。
仁宗天圣四年九月,诏:「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知州、知军等,今后常切提举觉察巡检、捉贼使臣,若有盗贼之处,不住催促擒捕。如显是怯懦,即具状以闻,仍于部内选有武勇使臣权差替换。候有劳绩,则具奏闻。如不切觉察,当行朝典。」
十月,上封者言:「在处水路巡检使臣每至警巡,船载骨肉随行,或遇贼惊劫,皆有顾恋,不画时寻趁捉杀,致令溃散。乞今后不得船载骨肉随行。」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一日,同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张君平言:「汴河至泗州千里堤,多盗贼剽劫,虽有县镇监押、巡检,又缘地里遥远,各有烟火、仓场、库务所系。欲乞每两驿添置巡检使臣一名,却废自京至楚州夹河巡检。」枢密院请于沿汴每两驿置捉贼使臣一员,选差与人员、兵卒七十人,器甲六分,人船一只,于空迥处立廨舍,却省夹河巡检。从之。
七年八月,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
事张仲宣言:「府界诸县颇有贼徒,盖巡检使臣只于廨宇端坐,并不用心。望降诏旨(铃)[钤]辖府界东西路都同巡检、驻泊、捉贼使臣等,自今常切于地分内往来,所到县镇不得住过三五日,仍令诸县每遇巡检、驻泊到彼,却具到发日时文状报本府。如有诸县申报贼盗,令本府画时勾收巡检、驻泊印纸历子批上,候获销破。」从之。
八年十月,供奉官、合门祗候康文德(奉)[奏]:「旧制,都、同巡检及捉贼使臣在任至得替,捉到强劫窃盗及杀人贼分数,磨勘升降施行。其诸州军县镇兼巡检使臣捉获贼盗,不该磨勘赏罚之法,事体未均。欲望(目)[自]今依都、同巡检捉贼使臣例,许令磨勘。」从之。
庆历三年九月,置开封府诸县巡检各一员,分东、西二路,置提举捉贼各一员。是月,诏诸路转运、按察使、提点刑狱及诸州长吏,举所部兵马都监至监临场务使臣有材勇、堪任巡检者以名闻。若捕贼有功,即不次迁擢之。
五年四月五:原缺,据《长编》卷一五五补。,诏保州保:原缺,据《长编》卷一五五补。、广信、安肃军巡检、都监,仍旧每月轮一员出巡边。
六年正月,诏道州、桂阳监猺贼未息,权置都巡检使一员。
七年八月,诏以保州沿边巡检司隶定州路,雄、(霰)[霸]等州界河隶高阳关路。其两司守捍之计,委逐路主将处置。仍分屯兵马,控御贼盗,毋令侵轶。
八年六月二十五日,以礼宾副使乔铨充庐、寿、光州兼沿淮都巡检使。
皇佑元年二月六日,泾原路都总管、知谓州夏安期言:
「乞(今)[令]原州等处拣选弓手,分作三等,分属东、西两路都巡检下管系。乞差土人使臣四人充弓箭手巡检。」从之。
七月二十四日,京西转司言:「相度滑州韦城,开封府长垣、东明,曹州 句、南华五县之间,自来多有贼盗,合添置使臣一员充五县管界巡检。」从之。
至和二年二月,增置益州外城巡检一员益州外:原缺,据《长编》卷一七八补。,兼管勾城池事。
八月,置宁化军东阳、西阳川至天池东西巡检使臣一员川:原作「州」,据《长编》卷一八○改。,专管勾弓箭手公事。以富弼言宁化军所招耕禁地弓箭手已千余人军所:原缺,据《长编》卷一八○补。,其土人右班殿直高政材勇绝伦,可使为巡检,因以命之。
嘉佑元年五月,权置京城里外巡检,以昼夜大雨。是年七月,罢京师旧城里所增巡检师旧:原缺,据《长编》卷一八三补。。
三年十二月,诏:「诸路每一州军巡检有至三五员者,又三两州至八九州岛有都、同巡检或驻泊、捉贼,员教过多,非唯军马势分,兼遇惊劫,罕能获贼,惟逐县弓手习知贼所匿藏而捕获之。其一州军止留巡检一员,数州留都、同巡检一员。其沿边、沿海及河汴江湖险僻之地湖:原作「潮」,据原稿本卷第一三○页改。,旧有巡检处并留之,其增逐县弓手减散从承符脚力,代以剩员。
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减罢京东西路郓、齐等七州军管界巡检及驻泊兵士,以起居舍人、知制诰刘敞上言,而本路安(府)[抚]、转运司相度以为便也。
五年三月,诏京城外四面巡检,自今并选合门祗候以上常经外任亲民而无赃私罪者为之。是月,罢沧州路岚石及高
阳关路保州沧:原作「仓」,据《长编》卷一九一改。、广信等军都巡检司。
六年七月六日,广南东路转运司言:「广州东江水路至东莞县界,海水至阔,多盗贼,去东南道巡检至远,难为防遏。有地名亭头,千余家,日有市井,乞添置巡检一员于亭头,仍分东南道巡检水军二百人防截。」从之。
十月,诏:「京东西、淮南、江浙江浙:原倒,据《长编》卷一九五乙。、荆湖南北路,比年水灾,盗贼仍起,其令逐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钤辖司于控扼之地于:原无,据《长编》卷一九五补。,相度权增置都、同巡检。候向去丰熟,即复减罢。」
英宗治平元年二月,枢密院言:「请自今使臣充替及降监当者,历任曾经亲民、实有武勇、堪捕贼者,元犯情轻,许举充权巡检,理监(赏)[当]资序。其入亲民差遣、曾犯赃私罪、实有武勇者,亦听举差沿边任使。」从之。
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诏界河巡检三员,自今当以一员屯独流寨,一员屯信安军,一员居霸州治本司事。仍一月一出巡,每季番休相代。
三年十月,以泰州团练使郭绪为沧州总管,兼雄、霸州沿界河至海口及沧州界沿海都巡检使。
国朝以合门祗候以上至诸司使此段文字与本门之首全同,似可删去。、将军或内侍充。自两州至十州,及缘边寨或路当险要者,亦因其地为名。亦有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为之者,即不云使。缘边又有巡检、都监之名。巡检使自一州至九州岛军,有或从道路便宜,不限境土。亦有同巡检使,三班为之者亦不云使。自二县至七县,开封府诸县有巡检一员,
二县至三县有驻泊、巡检各一员,府界东西路都巡检各一员,京城四面各一员。缘海有刀鱼船、战棹巡检,缘江、河、淮、海亦有捉贼巡检,又有驻泊捉贼及巡马递铺、巡河、巡捉私茶盐之名。
景德三年,置京东五路巡检司,以应天府曹、濮州、广济军为一路,单、济、郓、兖州为一路,淄、齐、青州为一路,登、莱、潍、密州为一路,沂、徐州、淮阳军为一路。
大中祥符五年,诏三班院择使臣为诸州都、同巡检。
七年,诏选寄班四员充京城四面巡检。
庆历三年,置开封府诸县巡检各一员,又分东西二路置提举捉贼各一员。
嘉佑元年,权置京城里外巡检,以昼夜大雨。寻罢旧城里所增巡检。
三年,诏:「诸路每一州军巡检有至三五员者,又两三州至八九州岛有都、同巡检或驻泊捉贼,员数过多,非唯军马势分,兼遇惊劫,罕能获贼,惟逐县弓手习知贼所匿藏而捕获之。其一州军止留巡捡一员州:原作「员」,据原稿本卷第一二九页改。,数州留都、同巡检一员,其缘边缘海及河汴江湖险僻之地,旧有巡检处并留之。」
景德三年德:原作「佑」,据《长编》卷六三改。,上封者言:「诸处巡检务任武勇、心力强明者,乞不以福建,荆湖、江浙、川峡及衙前、省职文资出身入领其事领:原作「岭」,据《长编》卷六三改。。真宗谓枢密使王钦若曰:「人之勇怯岂拘南北,若此区别,非任人之道。」
《归田录》:太祖时,郭进为西山巡检,有告其阴通河东刘继元,将有异志者,太祖大怒,以其诬害忠臣,命缚其人予进,使自处置。进得而不杀,谓曰:「尔能为我取
继元一城一寨,不止赎尔死,当请赏尔一官。」岁余,其人诱其一城来降,进具其事送之于朝,请赏以官。太祖曰:「尔诬害我忠良,此纔可赎死尔,赏不可得也。」命以其人还进。进复请曰:「使臣失信则不能用人矣。」太祖于是赏以一官。君臣之间盖如此。
太祖时,李汉超为关南巡检使。汉超武人,所为多不法。久之,关南百姓诣阙讼汉超贷民钱不还,及掠其女以为妾。太祖召百姓入见便殿,赐以酒食,徐问曰:「自汉超在关南,契丹入寇者几 」百姓曰:「无也。」太祖曰:「往时契丹入寇,边将不能御,河北之民岁遭劫虏,汝于此时能保其赀财、妇女乎 今汉超所取,孰与契丹之多 」又问讼女者曰:「汝家几女 所嫁何人 」百姓具以对,太祖曰:「然则所嫁皆村夫也。若汉超者,吾之贵臣也,以爱汝女则取之,得之必不使失所。与其嫁村夫,敦若处汉超家富贵。」于是百姓皆感悦而去。太祖使人语汉超曰:「汝须钱,何不告我而取于民乎 」乃赐以银数百两,曰:「汝自还之,使其感汝也。」汉超感泣,誓以死报。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提举兵甲巡检事
提举兵甲巡检事
淳熙十五年七月八日,诏夔州守臣兼提举归峡州兵甲司公事。以知夔州杨辅言:「夔之与归,(蜃)[唇]齿相资,今以归州改隶湖北,则夔之屏蔽单弱,一有缓急,事不相应。乞依江西赣州兼广东南雄州兵甲公事例,庶几利害相通,以备不虞。」故有是命。
淳熙元年正月四日,诏永州祁阳县排山增置巡检一员。五年,
诏改作衡永州接界巡检。并从前后守臣之请也。
二年闰九月七日,广南西路司言:「邕、宾、横、贵数州之间,有古棘、虚、通诸州境,寇盗往来会集之地,向来有巡检。今乞依旧置一员,乞以宾横州同巡检为名;招置土军,五十人为额。」从之。
三年三月十三日,成都府路都钤辖司言:「威州巡检即无立定满替赏格,乞依茂州、石泉军巡检例,减磨勘三年。」从之。
八年二月二日,知江陵府高夔言:「石首、监利、巘江三县巡检见在监利县置寨,缓急只可照管一县。其鲁家洑在三邑之间,欲移就鲁家洑置寨把截,庶可通照三县地分。」从之。
十一年正月九日,诏 林州博白县巡检移就本县周罗乡驻札,仍衔御内带入,从知 林州施埤奏请也。
十二年二月十二日,权户部侍郎叶翥等言:「近日二浙私盐公行,略无畏避。巡尉任满,不过宛转请嘱提举司保明,却以无透漏推赏。虽曰止得占射差遣一次,然亦不可以妄予也。今欲将提举司保明巡尉合得无透漏赏,到部之日未得便与放行,须自户部行下榷货务,契勘本人在任月日,本州岛军住卖盐额有无增亏。如住卖盐及额亏,即是巡尉任内必有透漏私盐,难以与赏;若住卖盐及额,所合得无透漏赏却与依旧放行。」从之。
六月二十二日,令诸州县不得辄令巡检就寨自行受约,有违戾者,所差及受差官并坐之。
十一月十三日,权发遣黔州蒋介言:「本州岛兵官巡检、驻泊、
捉贼三阙,并系大使臣窠阙。七八年来,久无正官。缘川蜀大使臣极少,并无本等人可以注授。乞下夔路转运司,凡沿边大使臣差遣,日后无本等人注拟,通差试中材武小使臣。」从之。
十三年五月十七日,诏西和州祁山寨巡检、监押二员内,一员移充威远镇巡检,于威远镇置司,兼烟火公事。从本路帅、宪司请也。
十四年二月八日,知福州买选言:「乞今后应沿海巡检,须系武举或军功出身、年五十、谙晓兵机行阵之人,方许差注。」吏部看详,欲将沿海巡检窠阙从条先选曾经海道捕贼立功、谙会船水人,次注武举出身人。如无,即依见行条法差注,止不注流外出身之人。从之。
十五年七月四日,诏成州天水县巡检移就黄竹置司,从四川制置司请也。
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诏施州废罢同巡检窠阙一员,今任满更不差注。将同巡检下土军并入管界巡检司,补填阙额。从本路诸司请也。
绍熙元年九月二十九日,权发遣庐州赵巩言:「安丰军花靥镇巡检兼监河渡,后来多有不带兼监。今来创置榷场,全藉巡检(机)[讥]察私渡,乞于差札内照元降指挥,以『花靥镇巡检兼烟火公事酒税河渡』十四字系衔十四字:原作「四字」,据上文所述计之,正为十四字,因补「十」字。。」从之。
二年六月二十四日,宰执进呈许及之奏:盱眙军浮山镇巡检李汉超已经三任,于本地及北界人情稔熟,与奸为市,因致透漏钱宝。乞别差官承替,只以二年为任。」上曰:「此说极是。大率人情
稔熟,不能无弊。」
四年九月二日,权发遣郢州罗颂言:「京山县疆界辽远,不时盗贼窃发,乞省罢添差指使四员,复置巡检一员。」吏部勘当,乞省罢指使并听候使唤各二员,日后更不作阙,添置巡检一员,于永隆市驻札,乞作郢州长寿京山两县巡检系衔。从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吏部拟注沿海巡检并诸路押队差遣,并申枢密院铨量,窃虑行遣迂滞。」诏今后并委本部长贰一面子细铨量差注施行铨:原作「铃」,据上文所述改。。
嘉泰元年九月十二日,辰州奏:「沅陵县管下有黑栗堡,与浦口堡相距止十数里,寻常多是黑栗巡检兼之。其浦口地分不数十里,为巡检者绝无职事。乞将黑栗、浦口巡检共为一阙,通管两处地分事,却将浦口巡检阙改作楠木山巡检,注拟合入阙人。」下湖北诸司相度,公共保明,及吏部勘当,委为经久利便。从之。
开禧二年正月二十九日,知盱眙军常褚奏:「本军所管户口不及江浙一大县,而都监乃有五员。阖境之内已有五巡检而外,有沿淮巡检两阙,其间一员至无一职可为、赤地可管。乞省罢一都监,一巡检,却于天长、盱眙各置主簿。」诏减罢沿淮巡检一员,更不差人,增置盱眙县主簿一员。
五月二日,吏部言:「夔路诸司乞从臣僚奏请,将施州建始县巡检司移屯南寨,却废南寨监押一员,令巡检兼领,任满从监押酬赏条格。本部却欲从所请,将施州建始县管界巡检
衔内,系带『南寨兵马监押及催纲巡捉私茶盐矾私铸铜器』,令本路转运司认定,永远使阙,专一定差小使臣。所有建始县巡检地分,专责建始县尉巡捕,并移置巡检司土兵于南寨屯驻。从之。
七月十日,臣僚言:「乞专委诸州守臣铨量巡尉,如有年老昏耄、不堪任职之人,即与改授祠禄。若年高精力未衰之人,即与管下主簿或监当对易职任。其已注未上之人,与别官两易差遣。仍今后应恩科、吏职、杂流、非材武之人,不许注授巡尉。」从之。详见县尉门。
嘉定元年九月七日,淮西运判张孝仲奏:「本路见任知县、县令,许诸司审量,有不胜任人,选辟承替。若县尉、巡检、监镇所管(人烟)[烟火]盗贼,于边头利害实有关系,欲乞一体审量。或不称职,许从辟替。」诏从之。淮东准此。
四年十月七日,诏添置郴州桂东县县丞、巡检各一员,从知潭州曹彦约之请也。详见州县升降废置。
同日,诏郴州英田巡检隶于酃县,资兴巡检隶于资兴县。
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诏吴江巡塘以兼权巡检入衔。以平江府言:「长洲县尹山小长桥及吴江县四桥等处一带,接连太湖,盗贼出没,措置创盖铺屋、寨屋,分差兵士,乞以巡塘兼权巡检。」故有是命。
十二月一日,广西诸司奏:「梧州苍梧一县,谭甫山则有巡检,西岸则有同巡检,在州则有都监、都巡。以郭言之,不过三百余户,而有都巡检使,将安用乎 乞将都巡检除罢,其都巡司额管一百
二十名土军内,将五十名拨付谭甫寨招填把截外,余七十名并付同巡司收管。」从之。
。乞选移两县巡检,置于清溪市防拓。本司相度,合于袁州分宜县白斜圃创置巡检为宜,却以『筠袁州分宜上高县巡检』系衔,可以弹压蒙山、方山、大浆之患。已得旨依。今临江军新喻县尉陈朴厚陈乞,蒙山系上高、分宜、新喻三县之界,去本县治九十余里,地形峭拔,奸滑所聚,三县均以为病。今者巡检系衔只以分宜、上高两县,则奸徒不容于彼界,必致奔聚于本县。巡检于本县既无统摄,则必置于度外,自此蒙山之民不获安枕。乞于巡检衔内增入新喻系衔。本司照得所乞,委涉新喻尉司利害。」从之。 六年五月二十二日,江西转运司奏:「筠州申,上高县银场土豪请买,招集恶少,采银山中,又于近山清溪创立市井,贸通有无大小,嗜利无厌,轻命好
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淮东安抚司奏:「滁州之三县,全椒、来安皆有巡检,惟清流一县正介西北之冲,乃独无之。本县止有令、尉两人,势尤单弱,愿置清流巡检一员,俾立寨于关山,创招土兵五十人。平居可以遏盗,便安行旅,缓急可以助大军之耳目。仍将本州岛添差将官、兵官员阙并行省罢,庶几减省冗员无益之费,增添巡检有用之官。」诏滁州清流县添置管界巡检一员,令淮东安抚司从公选辟一次。
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湖州奏:「本路归安县管下地
名荷叶浦,水面宏阔,寇盗出没。今于韶村建立寨屋,招募土兵,添造巡船。其安吉县酒税官三员,一员系在升慈,专差武臣,今欲省此官,却置荷叶浦巡检一员。所是新置巡检,乞从朝廷选差一次,自后径作部(关)[阙]。其请给却从本州岛(勘)[斟]酌,量行添增,使之可以养廉,专一巡警。」从之。
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淮西安抚、转运司奏:「照得滁州申,无为军卢江县金牛镇市有居民二百余家,本军酒坊一所,从例系差本军指使官权摄,兼烟火公事。今乞创差巡检一员,置在彼处,兼烟火酒务,使之巡视城壁,关防盗贼,庶几其职稍专。」诏无为军金牛镇创置巡检一员,专一巡视修治城壁、关防盗贼等事。(今)[令]淮西安抚、转运司公共奏辟一次。其请给等并依本军指使则例支破,余依。
十二月十七日,诏天水军移就天水县旧治,其天水县巡检一员,令四川制置司选辟一次。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八 监当
监当
【宋会要】
淳熙七年三月二十八日,利州东路安抚诸司言:「利州绍兴监监官一员,欲改注应选大使臣,先亲民,次监当,并铨量人材注拟。」从之。诸司言其元系本路提举铸钱官踏逐武臣申宣抚制置司差辟,昨来拨付转运司。每季使阙集注,先职官,次从政、修职郎,次迪功郎。缘本监所管人兵并系凶恶免死配隶之徒,以此多是挂阙,无人愿就。间有指射,率皆怯懦,不能弹压。其钱监官吏部四选皆有差注条格,许差文武官,故〔从〕其请。
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诏监兴元府在城商税兼合同场二员拨归利州路转运司,依见条法差注。以知兴元府张坚奏:「本府税务监官二员,皆兼管合同茶场,顷岁茶马司或乞专辟,或乞踏逐人才关转运司通签奏差。其间累年变革虽不同,大抵皆借茶以为重,而税务事则恬不顾恤。且被茶司之檄而来者,必有夤缘,兴元既在属部,岂敢谁何 乞拨上件阙归转运司,则茶司与本府皆可考其能否。」事下吏部,以为允当,故有是命。
八月十一日,诏光州税务盐监一员,依旧归部差注。
淳熙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户部尚书叶翥言:「乞拨还犒赏酒库内监官,及二万贯以上许置二员,不及二万贯去处各乞省罢一员。」从之。
绍熙三年闰二月二十三日,湖广总领
所〔言〕:「鄂州大军库经常收支浩瀚,止有监当一员,委是阙官管干。照得绍兴二十三年五月内,得旨许令添置一员,自后未蒙差到。今踏逐文林郎程愈可以任上件职事,其请给、人从、理任、酬赏,并乞依见任监官体例。」从之。已上《光宗会要》。
庆元三年二月四日,诏绍兴府添差不厘务支盐官,今后以十五员为额,见任人许令终满。以浙东提举司言:「绍兴府诸盐场官吏及押袋官,并诸处监事官吏食钱,逐时修葺诸处盐敖、(食)[仓]场、屋宇,收买行遣纸扎、杂物并扛盐脚钱,从条系将支盐仓每袋所收客人别纳袋息钱四百四十文专一支给,每年约支钱一万五千余贯。续蒙省部注下添差不厘务支盐忠顺、归正官,其添给食钱亦循例于上件窠名钱内帮支。盖缘别纳袋息钱所支数多,逐年所收不偿所费,以致支遣不行。照得添差不厘务支盐官,已于绍兴府随资序每月支破驿料及供给等外,又于支盐仓逐月添给盐事食赁钱二十贯文,委是优厚。在干道、淳熙年,不过一二十员而已,今来节次承准都省注下三十员,每月支钱六百贯,以一年计之,约支钱六千余贯。盖缘贪图前项添给,多有指射上件差遣,致见侵支袋息窠名,深为不便。」故有是命。
八月十七日,诏严州复置神泉监,差监官一员,权隶工部。将诸处拘纳到铜器并铸当三钱,俟铸足十万贯日,监官取旨,特与优异推赏。仍令严州
知、通日下修盖监屋,其余事件检照旧来监例施行。
四年三月十八日,诏潭州衡山县(瞻)[赡]军酒库官改作监桥口镇按此条首称「诏」,其末又有「故有是命」一语,则此下文字必为某臣僚或某官司奏状,诏、奏之间似有脱文。然检索无从、姑存疑俟考。打公事。顷年常有劫盗入市,剽掠富家财物而去,无可谁何。政缘其地四通八达,水陆无迹,若不措置,恐启小人窥窬之心。今欲添置文臣监领专管烟火,缘不敢创为此阙,却契勘得本州岛管下衡山县有 。乃湖南封域下流之地,当长沙、益阳、湘阴三县界首,商贾往来,多于此贸易,盗贼出没,亦于此窥伺。市户二千余家,地狭不足以居,则于夹江地名暴家歧者,又为一聚落,亦数百家。缘暴家歧却属湘阴县管,去县六十余里,其本地分巡捕官司则隶土山巡检寨,相去又一百一十里,忽有惊急,官兵在远,难以救应,而桥口巡检又以非其界分,坐视不顾。其桥口镇虽有巡检一员,职兼烟火,专注右选大使臣,往往不堪更练民事,遂致群不逞阳为市人,阴为鼠窃。本官又却听长沙、宁乡两县差使,每遇差出,本镇动是十日半月无人弹压,及领接日逐相争(瞻)[赡]军一员,别无职事,坐糜廪稍。乞将衡山县(瞻)[赡]军一员改作监桥口镇主管烟火公事,就将见任人迪功郎姜必大改差。所有已差下人如愿承替,从赴部陈乞换付身,其请给本州岛自行支给,于衡山酒务初无妨废,而于桥口一镇可以倚仗。所有本镇巡检,却责其专一巡捕盗贼,仍乞以「桥口镇暴家歧桥江水陆巡检」入衔。
应暴家歧沿江二十里内,如有强窃盗贼,并仰巡捕,庶几事任归一,委是经久利便。故有是命。
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臣僚言:「场务监官趁集课额,乃职分之常事,设有不办,或遇谴罚,亦法禁之当然。身所自为,彼将安咎 今乃有前政拖下欠数,必欲后官抱认补填,程督移催,急于星火,卑官小吏,惟命是从。前日之额未填,后来之数已阙,因仍展转,亏欠愈深。或合俸钱,或索印纸,间有追呼受辱,质贷备偿,罹此非辜,诚可怜悯。乞戒 州郡,自今场务监官或有亏欠课额,即合将本人任内所亏分数申严批书,以为殿罚,不得抑令后政抱认,以贻场务小官久远之患。」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六日,监登闻检院吴英隽言:「诸路州军多以诸军拣汰养老不厘务使臣差管发卖酒醋、监门、河渡之类,其间多有曾立战功之人,无力待次,率就养老以(瞻)[赡]其家。朝廷立此窠阙以优其老,今州郡不能体察,多与厘务使臣混同差使。兼其平日舍金鼓之外,素所不习,既不善委曲于人,又不能规为措置,多为吏辈肆欺。或有折欠,悉以俸资陪备,扪心饮恨,无路自明。由是观之,所谓优之者,乃害之也。乞下诸路州军,今后不得差养老不厘务使臣管卖酒醋及监门、河渡之类。如或违戾,当职官吏重寘典宪。专委提点刑狱司、总领所觉察奏闻。」从之。
嘉泰元年三月六日,诏鄂州在城酒务拨并,付湖广总领
所兼都统司承认课额。已差下监官,(领)[令]吏部别行改注。以湖北诸司有请故也。
四年正月二十三日,诏省罢绍兴府诸暨县枫桥镇税官,令镇官兼领,从守臣辛弃〔疾〕之请也。
开禧元年闰八月二十四日,吏部言:「提领建康府酒库所申,监建康府户部东西南北中酒库,五库各系监官二员,乞将见任监官各省罢一员。见任人许令终满,已注未上者别行注授。仍乞下吏部,照格法选差使臣五员赴所准备差使,分干诸库事务,以『提领建康府户部(瞻)[赡]军酒库所准备使唤』结衔。召在部经任识字校尉、小使臣指射,仍从本部铨量差注。」从之。
十月七日,知建昌军赵汝砺言:「本军监(瞻)[赡]军酒库一员,曩时酒务分局,故有监酒税二员,复有监(瞻)[赡]军酒库一员。今三务合而为一,且酤卖微细,日计息钱不登三数十缗,既有两酒官,则(瞻)[赡]军自不必置。又有监太平银场一员,顷岁银坑兴发,故置官以办。使臣之俸,月钱百缗,米几十石,或大使臣以上,其数又不止此,岂不重为州县之蠹!乞将监(瞻)[赡]军酒库、监太平银场二员省罢。」从之。
嘉定元年三月九日,诏行在赡军激(卖)[赏]酒库所、都钱库监官,令吏部侍左、侍右通行差注,依条使阙。如同日有文武官指射,先差选人。
八月十六日,吏部言:「小使臣任课利场务监官,一时被监司、郡守差檄部纲,不晓法意,不曾给到所属自陈辞避干照。被差在路。风涛险阻,交纳了足,动
涉百日之外。洎至回任,仍旧管干趁办课利无亏欠,批成二考,替罢却将所差日月不许理为在任,往往皆破考任,反以为害。乞将似此小使臣监当被差部纲不曾给到自陈干照,即取索印纸,见得任内课利敷足,即与批书,满罢权与理为在任月日。」从之。
二年正月二十日,权知开州王炜言:「本州岛监税官一员,系转运司定差,每一日课额止二十千。又添差一员不厘务之人,坐食耗蠹。清酒务初无正官员阙,日课五十千,止是本州岛措置酤卖,每日轮差公吏而已。乞下转运司减添差监税,只令正员税官兼监清酒务,许令文武官通注。」从之。
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知邛州旧管蒲江县盐井一监,僻居穷谷之间,民居不满百家,盐荚仅供一郡,而监官乃以两员为额。内一员兼卖引、商税、烟火,一员兼买茆、支盐,职小而任不一,事简而官独繁。乞省减兼买茆、支盐监官。从之。
二十八日,诏潭州船料场、造船场、都作院、在城酒税监官五员,见任人且令终满,已差下人依省罢(去)[法]。以湖南诸司言,从潭州所请,废罢所有钱米添助(瞻)[赡]军支遣故也。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臣僚言:「行在酒所以(瞻)[赡]军激赏为名,合都城内外列为十有七库,事烦责重,专在监官得人。曩岁多注文臣,近来库官除四员注差文臣外,其余皆右选也。考其出身,往往非尽由科目世家,或自军伍奋身,或从吏胥出职。其间有不顾廉耻
者,有不知文墨者,则上无以趣办国课,下无以检柅吏奸。照得列库监官其有双员者,纵不能尽差文臣,而以一文一武相须并任,不惟增重其官,而左选士流希望升改,有所顾藉,必能尽瘁乃职。欲望下三省详酌施行。」诏将(瞻)[赡]军诸酒库双员监官自今后并以文武官对差,见任人许令终满,已差下人元系杂出身及流外人,并令赴部别行注授。内堂除人赴尚书省,别行陈乞合入差遣。续勘会已降上件指挥,除见任并已差流内武臣一阙存留外,所有合差文臣阙次,开具下项:南上库、藩葑库、南库、东库、西库、北库、南外库、北外库、中库、余杭库。诏十阙并令堂差经任有举主选人一次。内堂差阙今后仍旧堂差,部阙今后令吏部照应已得指挥差注流内文臣。其藩葑库内一员,自后令点检所奏辟流内文臣。
十二月四日,枢密院言:「勘会内诸司等处吏职出官之人,多是出官之后却差充内诸司等处干办、监门等官差遣,既先于本司执役,后趣于监官同职,委是分守无别。其元系吏职出官,却任在京局务监当差遣,事体亦同。」诏自今后内诸司等处吏职出身之人,并不许差充内诸司等处干办、监门等官差遣。其以吏职出官,亦不得任在京局务监当差遣。仍令三省、枢密院常切遵守。
五日,诏贺州税官一员省罢,以本所官监。及添差税官一员并监庙二员,不欲尽行省减,监庙于内止
省减一员,与太平锡场监官一员并省罢。象州税官一员省罢,以本州岛官兼。又有添差监庙三员、指使两员,各存留一员。梧州添差监税一员省罢。从广西诸司奏请也。
六年七月八日,都大主管川秦茶马监牧王铅言:「本司马务、锦院最系繁伙去处,皆系使臣兼摄。窃见本司管押茶船官三员,旧来运茶应副陕西博马,遂有此官。今不过昭化一处用船,余皆茶铺陆运,全无职事,诚可省并。内二员系成都帮请,一员系汉州帮请,欲乞存留成都府一员外,省罢一员并汉州一员,却于前件窠阙,许令本司辟差马务监官一员、锦院监官一员,并以小使臣奏辟,两年为任。」诏从之。令本司于小使臣内踏逐曾经任、有举主无过犯人充。
七年八月五日,淮西提举乔行简言:「访闻两淮州县榷场,商旅般运物货过淮,却打博北界钞盐回归。其弊皆缘州郡利于收税,更不觉察禁戢,却将捕到北盐拘没入官,置铺出卖,或分与盐铺户发泄,合行措置。本司近准指挥,今后两淮榷场监渡官选差见任官兼管,令提举司常切觉察,遂行下光州、安丰军,其花靥镇、中渡两榷场不得差补摄公吏。去后据安丰军申,选差本军花靥镇巡检兼管。光州申,中渡系属光山县,巡尉亦当任责,遂差本县县尉、仙居巡检、砂窝巡〔检〕轮流兼管,三月一易。本司已备申朝廷照会讫外,访闻淮河两渡非特北盐过界,近来本界私茶
渡淮而北亦复不少,尤当谨严,亦何爱一二差遣,不使之专一管干 今欲乞将中渡、花靥两渡监官创置员阙,选差曾经任有举主人充。应内有(补)[捕]获到茶盐,与照巡尉格推赏,其透漏者罚亦如之。庶几职思其忧,亦可使之巡检奸细,(机)[讥]察盗贼,体探边境事宜。」诏从之,增置中渡、花靥两渡监官各一员,仍令淮西运司选辟经任有(选)举主选人一次,今后作堂除使阙。
十一月四日,提领建康镇江府转般仓〔言〕:「监门职事,自来系差武臣,自(喜)[嘉]定六年内准指挥,专差经任有举主无过犯选人,永作堂除。照得本仓监官亦系堂除选人,昨因提辖镇江榷货务詹阜民陈乞仓官任满推赏,已蒙行下,任满与减二年磨勘讫。惟是门官虽系改差文臣,与仓官事均一体,未蒙比附推赏。乞明降指挥。」诏今后建康府、镇江府转般仓监门官任满,如能搜检、无透漏官物,比仓官与减半推赏施行。
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淮东总领宋钧言:「诸军分屯淮甸已多,而扬州为最,月支粮米计一万七千余石。本所每岁截拨不下十三四纲,而仓敖不增筑,监官不专差,但委之本州岛司户,大率视为他司委送之事,漫不屑意,交纳稽时。今欲乞转置扬州户部大军官一员,从本所选辟廉洁有才力一次,使之措置添架仓敖,一意出纳。自后归之部阙,注选人曾经任无过犯者,庶几职掌专一。」诏令淮东总领于扬州见任县
官内选辟一员,仍以「兼监户部大军仓(击)[系]衔」,候任满日于本州岛及总领所批书讫,方得离任。任满合得酬赏,与照条放行。已上《宁宗会要》。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九 监押
宋会要辑稿 职官四九
监押
【宋会要】
以合门祗候以上充,三班为者名监押。诸州、府、军、监皆有之。领本城及屯驻兵,掌屯戍、边防、训练之令,以肃清所部。有至二员者,或为同监押。禁兵驻泊则增(至)[置]一员,不领本城兵。边州有至三员者,亦有一路两路三路者,其关、城、县、镇、寨、津、堡亦有置者。县或知县兼充。朝官为都监,京官幕职为监押,畿县则云签书兵马司公事。国初以诸州都监或杂用文臣为之,其后遂罢,止以武臣为之。《两朝国史志》:都监有路分,有州、府、军、监,有县、镇,有城、寨、关、堡,并以合门祗候以上充,然(以)[亦]参用三班使臣,凡监押则专用使臣焉。都监、监押悉充在城巡检监押:原无「监」字,而旁批一「都」字。按本条所述全为都监、监押事,并无「都押」之名目,当是原校者笔误,因改。,自都监而上至路分,大率皆置一员,亦有一州一路数员者。其知县监镇,朝官即兼都监,京官即兼监押,畿县则云同签书兵马司公事,掌屯戍、边要、训练之政令,以肃所部。以上《续国朝会要》。
太祖干德三年五月,诏差起居舍人刘兼通判泗州,兼兵马都监。
七月,以尚食奉御刘仪充西路兵马都监。
十二月,诏西川管内监军、巡检使不得与州县公事与:原作「御」,据《长编》卷六改。。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五月,以客省使翟守素为两浙诸州兵马都监,庄宅使花光进、酒坊副使弭德超并充监押。
五年十一月,以太子中允董颀充唐州方城县兵马都监,兼监商税。
真宗咸平六年十月,长乐郡主高氏为其弟殿直处约求亳州兵马监押,真宗曰:「护戎之任,实司军旅,处约未历事,不可从也。」
景德元年七月,以水部郎中、三门发运使许玄豹兼河阴都监,知县事。河阴领汴口,每岁均节水势,以济江、淮漕运。玄豹上书自言习知利害,愿兼领以自效故也。
是月,又诏西路沿边有都监、监押处,罢驻泊都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