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一十五

文献通考卷一十五

十六年,进士五百五十人,省元王胄,状元蒋重珍。

理宗宝庆二年,进士九百八十七人,省元王会龙,状元同(是年,谅ウ,不临轩)。

绍定二年,进士五百五十七人,省元陈松龙,状元黄朴。

五年,进士四百九十三人,省元叶大有,状元徐元杰。

端平二年,进士四百六十六人,省元杨茂子,状元吴叔告。

嘉熙二年,进士四百二十二人,省元缪烈,状元周坦。

淳元年,进士

人,省元刘自,状元徐俨夫。

四年,进士

 人,省元徐霖,状元留梦炎。

七年,进士

 人,省元马廷鸾,状元张渊微。

十年,进士

 人,省元陈应雷,状元方逢辰。

宝元年,进士   人,省元丁应奎,状元姚勉。

四年,进士

 人,省元彭方迥,状元文天祥。

开庆二年,进士   人,省元李雷奋,状元周震炎。

景定三年,进士   人,省元李,状元方山京。

度宗咸淳元年,进士 人,省元阮登炳,状元同(是年,谅ウ,不亲策)。

四年,进士六百六十五人,省元胡跃龙,状元陈文龙。

七年,进士

 人,省元刘梦荐,状元张镇孙。

十年,进士

 人,省元李大同,状元王龙泽。

右宋三百一十五年逐科取士之总目,以《登科记》及《会要》参考,并省元、状元之名具录於此。国初,殿试本覆试也。唐以来,或以礼部所取未当,命中书门下详覆,至宋,艺祖、太宗重其事,故御殿覆试。至雍熙四年,宰相请如唐故事,以春官之职归有司,上从之。次年,命宋知白知举,榜出而谤议蜂起,或击登闻鼓求别试,於是再行覆试,凡得数百人。又明年,则知贡举苏易简等不敢专其事,固请御试,上从之。自此遂为定例。然是年以後,如陈尧叟、孙何、王曾皆礼部所取第一人,而御试复以之冠多士,可见当时殿试,不过审覆其缪滥者黜之,而元在前列者,固未尝别第其升降也。景德以後,多别取状元,然省元亦皆置之龟列,《石林燕语》谓:“故事,南省奏名第一人,殿试唱过三名不及,则必越众抗声自陈,虽考校在下列,必得升等。吴春卿、欧阳公皆由是升第一甲。独范景仁避不肯言,等辈屡趣之,皆不应,至第十九人方及,徐出拜命而退,时服其静退。自此遂为故事。”然则仁宗时,省元亦例在前列,盖当时殿试虽曰别命试官,糊名考校,然赐第之时,往往亦参采誉望,乃定抡魁。欧阳公作《蔡齐行状》言:“凡贡士当赐第者,考定,必召其高第数人并见,又参择其材质可者,然後赐第一。及公召见,衣冠伟然,进对有法,天子以为无能出其右者,乃擢为第一。”可见当时抡魁,未尝不参取誉望,则文章冠礼闱者,就为状头,要亦此意。後来无此法矣。

●卷三十三 选举考六

○贤良方正

汉文帝二年,诏曰:“十一月晦,日有食之。二三执政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正朕之不逮。”

十五年,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贾山《至言》:“今陛下念思祖考,述追厥功,图所以昭光洪业休德,使天下举贤良方正之士,天下皆焉曰:‘将兴尧舜之道,三王之功矣!’天下之士莫不精白以承休德。今方正之士皆在朝廷矣,又选其贤者使为常侍、诸吏,与之驰驱射猎,一日再三出。臣恐朝廷之解弛,百官之堕於事也,诸侯闻之,又必怠於政矣。臣闻山东吏布诏令,民虽老羸癃疾,扶杖而往听之,愿少须臾毋死,思见德化之成也。今功业方就,名闻方昭,四方乡风,今从豪俊之臣、方正之士,直与之日日猎射,击兔伐狐,以伤大业,绝天下之望,臣窃悼之。《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臣不胜大愿,愿少衰射猎,以夏岁二月,定明堂,造大学,修先王之道。风行俗成,万世之基定,然後唯陛下所幸耳。古者大臣不,故君子不常见其齐严之色、肃敬之容,大臣不得与宴游,方正修洁之士不得从射猎,使皆务其方以高其节,则群臣莫敢不正身修行,尽心以称大礼。如此,则陛下之道尊敬,功业施於四海,垂於万世子孙矣。诚不如此,则行日坏而荣日灭矣夫。士修之於家,而坏之於天子之廷,臣窃愍之。陛下与众臣宴游,与大臣方正朝廷论议。夫游不失乐,朝不失礼,议不失计,轨事之大者也。”

按:山之言固善矣,然古者内外庭不分,人主出入起居,皆与贤士大夫游,故文帝视朝而受郎官止辇之言,驰坂而受袁盎揽辔之谏,盖使其日侍左右,得以随事纳规,则未为无补,乃盛世事也。至武帝时,侍中分掌乘舆服物,下至亵器虎子之属,孔安国以儒者为侍中,特听掌御唾壶,则其慢已甚。然有臣如汲长孺,则帝虽雄暴,而所以礼遇之者,特出丞相大将军之上。盖所以取重者存乎其人,固不因亲近而遂至於玩狎也。後世此意不存,人主亲士大夫之时少,亲宦官、宫妾之时多,虽辅弼股肱之臣,亦不过质明趋朝,鞠躬屏息,笏奏事,卑卑而前,数语即退,而所与游处亲密者,皆嬖幸近习之流耳。况贤良方正之士,脱迹草莱而观光上国,其视黄屋之後尘、重瞳之表,远在霄之上,势分隔而情意日疏,等威严而震怖易起,所谓临轩详延之事,特具文耳,安得如汉世之日近清光,而得以时效忠谠乎?然则山所言愿少弛击狐伐兔之事,而讲求立经陈纪之计,诚为至当之论;至谓必使大臣不得预宴游,方正修洁之士不得从射猎,然後可以建功业,则非古义也。又曰:“夫士修之於家,而坏之於天子之廷。”夫所谓贤良方正者,取其能直言极谏,以靡刂切上躬耳。今反为人主宴游射猎所蛊而坏之,则何以谓之贤良方正乎?汲黯、魏徵之流,岂以日侍游猎之故而遂不能正其身、高其节乎?

又按:《晁错传》言:文帝时,诏有司举贤良文学士,错在选中。对策者百馀人,惟错为高第,迁中大夫。错未举贤良时,己为太子家令,上书言事,帝赐玺书宠答曰:“皇帝问太子家令:上书言兵体三章,闻之。书言:‘狂夫之言,而明主择焉。’今则不然。言者不狂,而择者不明,国之大患,故在於此。使夫不明择於不狂,是以万听而万不当也。”则帝於言事之微臣,所以尊崇之者至矣,未尝有慢之意,如山所言也。制策略谓:“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有所隐。上以荐先帝之宗庙,下以兴愚民之休利,著之於篇,朕亲览焉。观大夫所以佐朕,至与不至,书之,周之密之,重之闭之,兴自朕躬,大夫其正论,毋枉执事。呜呼,戒之!二三大夫其帅志毋怠!”则其所以虚心诏访者,尤为恳恻。然观错所对,言“五帝神圣,其臣莫及,陛下神明德厚,不下五帝,执事之臣莫能望清光,陛下不自躬亲,而待不望清光之臣,臣窃恐神明之遗也。”大概皆导谀纳谄之言,殊辜帝孜孜访求之本意,反不如为太子家令时所言劝农、备边之策为确实也。错在高第而所对如此,则其馀百馀人者可知。然则贤良方正负文帝,帝未尝负贤良方正也。

孝武建元元年,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

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後百数,而董仲舒以贤良对策(仲舒,孝景时为博士),天子览其对而异焉,乃复策之,对毕,复策之,遂以为江都相。辕固,帝初即位时,以贤良徵,诸儒嫉毁,言固老,罢归之。

帝初即位,诏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事,言得失,自鬻者以千数,其不足采者,辄报闻罢

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先公曰:“此行仲舒之言也,卫绾特使之书奏耳。建白大义,岂绾所能辨哉!武帝年未二十,而奋然知所决择如此,可谓英主矣。然辕固以老而见弃,庄助以容悦见录,仲舒虽殷勤三策,而不能引以自近也。以举贤良一事考之,帝终身之得失皆可推矣。”

元光五年,诏策贤良。帝初即位,招贤良文学士,时公孙弘年六十,以贤良徵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移病免归。至是,复徵贤良文学,川国复推上弘,弘谢曰:“前己尝西,用不能罢,愿更选。”国人固推弘,弘至太常,上策诏诸儒,弘奏对。时对者百馀人,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召入见,容貌甚丽,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

按:《武帝本纪》言元光元年策贤良,所载制策与《公孙弘传》所载文小异。弘对策在元光五年,而本纪又於制策之末称董仲舒、公孙弘出焉。按:仲舒对策在建元元年,俱不在元光元年,本纪误。

弘初以贤良徵为博士,後罢归,再以贤良徵,方对策。然则贤良之未对策者,亦可以为博士欤?董仲舒、辕固亦皆先为博士,後举贤良。

按:西都贤良策之载於史者,晁、董、公孙、杜钦、谷永、杜邺而己。仲舒最醇正,又值武帝即位之始,初心清明,故异其对,而复再三询叩,得以罄其所学。弘素曲学,又值不称旨罢免之馀,宜其姑为平缓无忤之说以取容,自不足责。晁错知治体,善议论,非弘之比,又遇谦恭好问之主如文帝,且己尝受知,辱眷於太子家令,言事之时,又非如仲舒泛泛下僚,猝奉大对之比,乃谆复乎五帝神圣之说,赞颂不容口而略无建明,惜哉!钦、永阿王氏,论益卑矣。邺指陈外戚,讥切丁、傅,稍不负方正之名。王吉、贡禹之正大,朱、何武之刚方,必有嘉论,惜史逸其传云。

昭帝始元元年,遣故廷尉持节郡国,举贤良。

五年,诏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

六年,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榷酤。

有司者,丞相车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也;贤良、文学者,茂陵唐生、鲁国万生、中山刘子、九江祝生与其徒六十馀人也。其建议之首曰:“有诏书,使丞相、御史与所举贤良、文学语,问民所疾苦。”文学对曰:“窃闻治人之道,防淫之原,广道德之端,抑末利而开仁义,毋示以利,而後教化可兴,风俗可移也。今郡国有盐铁酒榷均输,与民争利,散敦厚之朴,成贪鄙之化,是以百姓就本者寡,趋末者众,愿悉罢之。”御史大夫桑弘羊难之,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罢之不便。

按:自孝文策晁错之後,贤良方正皆承亲策,上亲览而第其优劣。至孝昭,年幼未即政,故无亲策之事,乃诏有司问以民所疾苦。然所问者盐铁、均输、榷酤,皆当时大事,令建议之臣与之反覆诘难,讲究罢行之宜,卒从其说,为之罢榷酤。然则虽未尝亲奉大对,而其视上下姑相应以义理之浮文者,反为胜之。国家以科目取士,士以科目进身者,必如此然後为有益於人国耳(贤良及大夫问难本末,见《征榷考》)。

宣帝本始四年,郡国地震,诏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地节三年,诏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

诏曰:“乃者九月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正朕之不逮,毋讳有司。”

神爵四年,令内郡国举贤良可亲民者各一人。

孝元初元二年,以地震陇西郡,诏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

永光二年,以日食,诏令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何武为京兆尹,坐举方正所举者召见辟雅拜(行礼容拜也。辟犹盘旋也),有司以为诡众虚伪,武坐左迁楚内史。

孝成建始二年,诏三辅、内郡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建始三年,以日蚀、地震,诏:“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上尽召直言之士诣白虎殿对策。

元延元年,以日食、星陨、孛见,令公卿大夫、博士、议郎以经对,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令公卿与内郡国共举)。

孝哀帝元寿元年正月,以日食,有诏令公卿大夫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等,察举贤良方正及能直言者各一人。

◎西汉举贤良文学

晁错(以太子家令举,迁授中大夫) 董仲舒(以博士举,迁授江都相) 公孙弘(以博士举,迁博士待诏) 杜钦(以武库令举,迁授议郎) 严助(郡举,擢授中大夫) 朱(以博士举,迁授槐里令) 王吉(以阳令举,迁授昌邑中尉) 贡禹(以博士举,迁授河南令) 魏相(郡卒史举,迁授茂陵令) 盖宽饶(以郎举,迁谏大夫) 孔光(以议郎举,迁授谏大夫) 谷永(以太常丞举,待诏公车) 杜邺(以凉州刺史举,不及拜官,卒) 何武(以太守卒史举,迁授谏大夫) 辕固(以清河王太傅举,寻罢归里) 黄霸(以丞相长史举,迁扬州刺史) 朱邑(以太守卒史举,迁大司农丞)

世祖建武六年十月,诏曰:“吾德薄不明,寇贼为害,强弱相陵,元元失所,永念厥咎,内疚於心。其敕公卿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七年四月,诏曰:“比阴阳错谬,日月薄食。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大赦天下。公卿、司隶、州牧举贤良方正各一人,遣诣公车,朕将览试焉。”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栗栗,不敢荒宁,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罚不中,可不忧与!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游武城之小宰,孔子犹诲以贤才,问以得人,明政无大小,以得人为本。夫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才、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显,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每寻前世举人贡士,或起川亩,不系阀阅,敷奏以言则文章可采,明试以功则政有异迹,文质彬彬,朕甚嘉之。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五年二月朔,日有食之,诏:“公卿己下,其举直言极谏能指朕过失者各一人,遣诣公车,将亲览问焉。其以岩穴为先,勿取浮华。”

和帝永元六年三月,诏曰:“阴阳不和,水旱违度,思得忠良之士,以辅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朕将悉听焉。”帝乃亲临策问,选补郎吏。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日有食之,诏公、卿、内外众官、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明政术、达古今、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五年闰三月,诏曰:“朕以不明,统理失中,思得忠良正直之臣,以辅不逮。其令三公、特进、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诸侯相,举贤良方正、有道术、达於政化、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行与众卓异者并遣诣公车,朕将亲览焉。”

顺帝即位,诏公、卿、郡守、国相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汉安元年二月,诏大将军、公、卿举贤良方正、能探赜索隐者各一人。

冲帝即位,诏三公、特进、侯、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京师地震,诏大将军、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三年六月,诏大将军、三公、特进、侯,其与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各一人。

永兴二年二月,京师地震,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延熹八年正月,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

永康元年五月,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

◎东汉举贤良文学

鲁丕(郡功曹举,迁议郎) 申屠刚 苏章 李法 爰延 崔る 周燮(不就)刘瑜 荀淑 皇甫规 张奂 刘淑 刘焉

魏明帝青龙元年,诏公、卿举贤良笃行之士各一人。

晋武帝泰始四年,诏公、卿及郡国守相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

挚虞举贤良,与夏侯湛等十七人策为下第,拜中郎。武帝诏曰:“省诸贤良答策,虽所言殊途,皆明於王义,有益政道。欲详览其对,究观贤士大夫用心。”因诏诸贤良方正直言会东堂策问,曰(云云)。虞对毕,擢为太子舍人。

阮种与诜、王康对贤良,俱居上第,即除尚书郎。然毁誉之徒,或言对者因缘假托,帝乃更延群士,庭以问之。诏曰:“前者对策所问,未尽子大夫所欲言,故复延见,其具陈所怀。”种策奏,帝亲览焉,又擢为第一,转中书郎。

按:试贤良而至於再策,始於汉武帝之待仲舒,而晋武之时亦有之。盖於对者数百人之中特拔之,而且再策之,可见二帝於策士之事究心如此。後世亦不过付之有司,视以具文耳。

唐制,天子自诏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材。其制诏举人,不有常科,皆标其目而搜扬之。试之日,天子亲临观之,试己,糊其名於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与出身。

元宗开元八年,上亲策应制举人於含元殿,谓曰:“古有三道,今减从一道。近无甲科,朕将存其上第,务收贤俊。”仍令有司设食。

石林叶氏曰:“汉举贤良,文帝二年,对策者百人,晁错为高第。武帝元光五年,对策者亦百馀人,公孙弘为第一。当时未有黜落法,对者皆预选,但有高下耳。至唐,始对策一道而有中否,然取人比今多。建中,姜公辅等二十五人;太和,裴休等二十三人;其下如贞元中,韦执谊、崔元翰、裴等皆十八人;元和中,牛僧孺等;长庆中,庞严等,至少犹皆十四人。”

容斋洪氏《随笔》曰:“唐德宗贞元十年,贤良方正科十六人,裴为举首,王播次之,隔一名而裴度、崔群、皇甫继之。六名之中,连得五相,可谓盛矣。而邪正不侔,度、群同为元和宰相,而以聚敛贿赂亦居之,度、群极陈其不可,度耻与同列,表求自退,两人竟为所毁而去。且三相同时登科,不可谓无事分,而玉石杂糅,薰莸同器,若默默充位,则是固宠患失,以私妨公,裴、崔之贤,谊难以处也。本朝韩康公、王岐公、王荆公亦同年联名,熙宁,康公、荆公为相,岐公参政,故有‘一时同榜用三人’之语,颇类此云。”

天宝十三载,御勤政楼试四科举人,其词藻宏丽,问策外更试诗、赋各一道。制举试诗、赋自此始。

宪宗元和元年,敕制举人试讫,有通夜纳策,计归不得者,并於光宅寺止宿,金吾卫使差人监引至宿所,切加句当,勿令喧杂。

是年,策贤良,诏杨於陵、郑敬、李益、韦贯之同考核。贤良牛僧孺、皇甫、李宗闵条对甚直,无所畏避,考官第其策居三等。权幸恶其诋讦,而不中第者乃注解其策,同为唱诽,贯之等皆坐贬黜。

致堂胡氏曰:“制策亦以空言取人,然其来最古,得人亦多;至於末流,应科者既未必英才,而发问之目往往摘抉细隐,穷所难知,务求博洽之士,而直言极谏之风替矣。要必深诏中外,精求方闻,有学行者勿令先献所业,直召至殿廷而亲策以当世之急务,与夫政事之阙失,使举古治宜於今者,如其可采,则就加任使,以合於尧舜奏言试功之举,则瑰玮杰特之才不困於簸扬淘汰,而国家收多士之实用矣。”

文宗太和三年,贤良、前进士刘ナ对策切直,指陈时事,不避贵近,言辞激切,士林感动。考官冯宿、贾饣束、庞严等有所畏忌,不敢上闻,随例摈斥,议者不平。谏臣或将其策白於宰臣,宰臣怯惮,亦不敢为之明白。同对李抗表请让官於ナ,不报。

按:既曰制科,则天子亲策之,亲览之,升黜之权,当一出於上。汉武帝之於董仲舒也,意有未尽,则再策之,三策之;晋武帝之於挚虞、阮种亦然。公孙弘所对,太常奏为下第,而帝擢为第一。盖汉世人主於试贤良,皆亲第其优劣,臣下所不可得而轩轾也。唐之制科,则全以付之有司矣,故牛僧孺辈以直言忤权幸,则考官坐其累;而刘ナ所陈尤为忠愤鲠切,则自宰相而下皆不敢为之明白。虽是当时阉宦之势可畏,亦由素无亲览之事,故此辈得以劫制衡鉴之人也。

◎唐制科名目及中制科人姓名

显庆二年,志烈秋霜科,韩思彦及第。

乾封元年,幽素科,苏、解琬、苗神容、格辅元、徐昭、刘讷言、崔谷神及第。

上元二年,辞殚文律科,崔融及第。

垂拱四年十二月,辞标文苑科,房晋、皇甫琼、王旦及第。

永昌元年正月,蓄文藻之思科,彭景直及第;抱儒素之业科,李文愿及第。

长寿三年四月,临难不顾、徇节宁邦科,薛稷、寇Г及第。

证圣元年,长才广度、沉迹下僚科,张漪及第。

通天元年,文艺优长科,韩琬及第。

神功元年九月,绝伦科,苏、崔元童、袁仁敬、何凤、孟温礼、洪子舆、卢从愿、赵不欺及第。

大足元年,理选使孟诜试拔萃科,崔翘、郑少微及第;疾恶科,冯万石及第。

长安二年,龚、黄科,马克麾及第。

神龙二年,才膺管、乐科,张大求、魏启心、魏、卢绚、张文成、楮ギ、咸е业、郭邻、赵不为及第;才高位下科,冯万石、晁良正、张敬及第。

三年,材堪经邦科,张九龄、康元及第;贤良方正科,苏晋、宋务光、寇Г、卢怡、吕恂及第。

景龙三年,抱器怀能科,夏侯及第;茂才异等科,王敬从、卢重元及第。

景二年,文以经国科,袁晖、韩朝宗及第;藏名负俗科,李俊之及第。

先天元年,文经邦国科,韩休及第;藻思清萃科,赵冬曦及第;寄以宣风则能兴化变俗科,郭邻之及第;道侔伊、吕科,张九龄及第;手笔俊拔、超越辈流科,杜昱、张子渐、张秀明、常无名、赵居正、贾登、邢巨及第。

开元二年,直言极谏科,梁卿、袁楚客及第;η人奇士、逸沦屠钓科,孙逖及第;良才异等科,邵闰之、崔翘及第。

五年,文儒异等科,崔侃、褚庭晦及第;文史兼优科,李期、康子元、达奚及第。

六年,博学通议科,郑少微、萧诚及第。

七年,文辞雅丽科,邢巨、苗晋卿、褚思光、赵良器及第。

十二年,将帅科,裴敦复、房自谦及第。

十五年,武足安边科,郑、樊衡及第;高才沈沦、草泽自举科,邓景山及第。

十七年,才高未达、沉迹下僚科,吴巩及第。

十九年,博学宏词科,郑、陶翰及第。

二十一年,多才科,李史鱼及第。

二十三年,王霸科,刘璀、杜绾及第;智谋将帅科,张重光、崔圆、李广琛及第。

天宝元年,文辞秀逸科,崔明允、颜真卿及第。

六年,风雅古调科,薛据及第。

十三年二月,辞藻宏丽科,杨绾及第。

大历二年,乐道安贫科,杨膺及第。

六年,讽谏主文科,郑瑜、李益及第。

建中元年,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姜公辅、元有直、樊泽、吕元膺及第;文辞清丽科,奚陟、梁肃、刘公亮、郑辕、沈封、吴通元及第;经学优深科,孙比、黎逢、白季随及第;高蹈邱园科,张绅、卫良儒、苏哲及第;军谋越众科,夏侯审、平知和、郑儋、凌正、周渭、丁俯及第;孝弟力田闻於乡闾科,郑黄中、崔浩、李牧及第。

正元元年九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韦执谊、郑利用、穆质、杨为阝、裴复、柳公绰、归登、李直方、崔、郑敬、魏弘简、沈回、田元佑、徐兖及第;博通坟典、达於教化科,熊执易、刘简甫及第;识洞韬略、堪任将帅科,许贽及第。

四年四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崔元翰、裴次元、李彝、崔丰、史牟、陆震、柳公绰、赵参、徐弘毅、韦彭寿、邹儒立、王乃、杜伦、元易、王真及第;清廉守节、政术可称、堪任县令科,李巽及第;孝悌力田闻於乡闾科,张浩及第。

十年十二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裴、王播、朱谏、裴度、熊执易、许尧佐、徐弘毅、崔绾、皇甫、王仲舒、许季同、仲子陵、郑士材、邱颖及第;博通坟典、通於教化科,朱颖及第;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张平叔、李景亮及第。

元和元年四月,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元稹、韦、独孤郁、白居易、曹景伯、韦庆复、崔绾、罗让、崔护、薛存庆、韦珩、李蟠、元修、萧俯、沈传师、柴宿及第;达於吏理、可使从政科,陈岵及第。

三年四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牛僧孺、皇甫、李宗闵、李正封、吉弘宗、徐晦、贾饣束、王起、郭球、姚衮、庾威及第;博通坟典、达於教化科,冯苞、陆亘及第;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科,樊宗师及第;达於吏理、可使从政科,萧睦及第。

长庆元年十二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庞严、任畹、吕述、姚中立、韦曙、李回、崔嘏、崔龟从、韦正贯、崔知白、陈元锡及第;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崔郢及第;军谋宏达、材任将帅科,吴思、李商卿及第;博通坟典、达於教化科,李思元及第。

宝历元年四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唐伸、杨俭、韦端符、舒元裒、萧敞、杨鲁士、来择、赵祝、裴恽、韦丝、李昌宝、严楚封、李涯、萧夷中、冯球、元晦及第;详明吏理、达於教化科,韦正贯及第;军谋宏达、材任边将科,裴俦、侯章及第。

太和二年闰三月,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李、裴休、裴素、南卓、李甘、杜牧、马植、郑亚、崔博、崔、王式、罗邵京、崔渠、韩宾、崔慎由、苗、韦昶、崔焕、崔谠及第;详明吏理、达於教化科,宋混及第;军谋宏达、堪任将帅科,郑冠、李式及第。

容斋洪氏《随笔》曰:“唐世制举科目猥多,徒异其名耳,其实与诸科等也。张九龄以道侔伊吕策高第,以《登科记》及《会要》考之,盖先天元年九月,明皇初即位,宣劳使所举诸科九人,经邦治国、材可经邦,才堪刺史,贤良方正,与此科各一人;藻思清华、兴化变俗科各二人。其道侔伊吕策问殊平平,但云:兴化致理,必俟得人;求贤审官,莫先任举。欲远循汉魏之规,复存州郡之选,虑牧守之明不能必鉴。次及越骑、飞皆出畿甸,欲均井田於要服,遵邱赋於革车,并安人、重,编户、农桑之事,殊不及为天下国家之要道,则其所以待伊吕者亦狭矣。九龄於神龙二年中材堪经邦科,本传不书,计亦此类耳。”

後周世宗显德四年十月,诏曰:“制策悬科,前朝盛事,莫不访贤良於侧陋,求谠正於箴规,殿廷之,帝王亲试。其或大裨於国政,有益於时机,则必待以优恩,縻之好爵,拔奇取异,无尚於兹,得士者昌,於是乎在。爰从近代,久废此科,怀才抱器者郁而不伸,隐耀韬光者晦而莫出,遂使翘翘之楚多致於弃捐,皎皎之驹莫就於縻絷,遗才滞用,阙孰甚焉!应天下诸色人中,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於教化者,不限前资、见任职官,黄衣、草泽,并许应诏。其逐处州府,依每年贡举人式例,差官考试,解送尚书吏部,仍量试策论三道,共三千字以上,当日内取文理俱优、人物爽秀,方得解送,取来年十月集上都。其登朝官亦许上表自举。”

宋朝之制,国初制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於教化,凡三科。应内外职官前资见任、黄衣、草泽人,并许诸州及本司解送於吏部对御策,试三千言,以文理俱优者中其选。

真宗咸平四年,诏学士、两省、御史台五品,尚书省诸司四品以上,於内外京朝、幕府州县官、草泽中,各举贤良方正一人,不得以见任转运使及馆阁职事人应诏。

景德二年,诏:“复置博通坟典达於教化、才识兼茂明於体用、武足安边、洞明韬略运筹决胜、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等科,委中书门下先加程试。如器业可观,具名闻奏,朕将临轩亲试。”

时命两制考文卷,中等者甚少,又命侍读、待制重考。上犹虑遗才,令中书重详定讫,试论六首合格者以闻。

大中祥符元年,时上封者言:“两汉举贤良,多因兵荒灾变,所以询访阙政。今国家受瑞建封,不当复设此科。”於是悉罢。

凡特旨试艺者,有於中书学士舍人院,或特遣官专试,所试诗、赋、论、策、颂、制诏或三篇,或一篇。景德後,唯将命为知制诰者,方试制诰。东封及祀汾阴时,献文者多试业得官。

仁宗天圣七年,诏曰:“朕开数路以详延天下之士,而制举独久置不设,意吾豪杰或以故见遗也,其复置此科。”於是增其名,曰: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博通坟典明於教化科,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详明吏理可使从政科,识洞韬略运筹帷幄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科,凡六,以待京、朝官之被举及起应选者。又置书判拔萃科,以待选人之应书者。又高蹈邱园科,沉沦草泽科,茂材异等科,以待布衣之被举及应书者。又武举以待方略勇力之士。其法,先上艺业於有司,有司较之,然後试秘阁,中格,然後天子亲策之。

後数岁,李淑上书言:“吏部故事,选人以格限未至者,能试判三节,谓之拔萃。此特有司之事耳,而陛下乃亲策之,非其称矣。又所谓茂材异等,本求出类之隽也,而士之不利乡荐者,始出而应焉。臣以为此二者皆非国家求才之本意也,宜有以易之。”於是罢书判拔萃科,令幕职州县官皆得应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等科;诸常试乡举被黜者,毋复应茂才异等科。其後十馀年,又诏:自今制科须近臣论荐,毋得自举。初,御史唐询与参知政事吴育有隙。帝数称近岁制科得人,以育为贤,而询奏言:“自古灾异乃册贤良,今者,六科率不用公卿推引,而特视进士之期。凡应此科者,至自称曰贤良方正,曰茂才异等,曰博通坟典,臣以为习扇浇浮,莫甚於此,可悉罢之。”而育复奏曰:“册贤良自晁错始,错非以灾异举也。”帝以育言为然,由是制科得不废,而特禁其自荐而已。

公是刘氏《杂说》曰:“夫自举之与人举之,所以厉世矫俗,岂可同日而语哉?今不惟进士自举而已,至於贤良方正亦自举也,岂不过乎!夫贤良,美称也;方正,善行也。古之当此名者,方将高卧潜处,不知羔雁璧之聘,三四至而遂能起乎,今皆循循然窥颜色、求便利而进矣。争门指,不足以谕其情;侧肩攫金,不足以况其态;鼓腹自鬻,不足以比其羞:无乃其实与名不相符哉!今世皆知高贤良於进士矣,不知贤良之害於俗,甚於进士也。何以言之邪?人有言曰:‘南城之泽有兔焉,可逐而取也。’彼闻之者,必争先致力焉,然其至者,必游手惰农耳。又有言曰:‘有鹿焉。’则不独游手惰农而後争之,必将有舍业而往者矣,则兔小而鹿大故也。夫进士,兔也;贤良,鹿也。二者皆足以动贪利之心,而贤良之所动者多,可不慎哉!”

石林叶氏曰:“富公以茂材异等登科,後召试馆职,以不习诗赋求免,仁宗特命试以策论,後遂为故事。制科不试诗赋自富公始。至苏子瞻又去策止试论三篇。熙宁初,罢制举,其事遂废。”

又曰:“故事,制科分五等,上二等皆虚,惟以下三等取人。然中选者亦皆第四等,独吴正肃公尝入第三等,後未有继者。至嘉中,苏子瞻、子由乃始皆入第三等。已而子由以言太直,为考官胡武平所,欲黜落,复降为第四等。设科以来,止吴正肃与子瞻入第三等,故子瞻谢启云:误占久虚之等。”

玉山汪氏曰:“范子功亦入制科第三等,後熙宁,孔文仲考中第三等,以忤王安石,特旨绌之。”

神宗熙宁七年,吕惠卿以为制科止於记诵,非义理之学,且进士已试策,与制科无异。乃诏罢之。

先时,秘阁考制科,陈彦古六论不识题语何出,字又不及数,准式不考。盖自秘阁试制科以来,未有如彦古空疏者。次年,乃罢制科。

哲宗元元年,复制科。

绍圣元年,罢制科。自朝廷罢诗赋、废明经,词章记诵之学俱绝,至是而制科又罢,无以兼收文学博异之士,乃置宏词,以继贤良之科。

三省言:“唐世取人,随事设科,其名有词藻宏丽、文章秀异之属,究其所试,皆异乎进士、明经。今既复旧科,纯用经术,诸如诏、诰、章、表、箴、铭、赋、颂、赦敕、檄书、露布、诫谕,其文皆朝廷官守日用而不可阙,先朝已尝留意,特科目未及设。”二年,诏立宏辞科,岁许进士登科者诣礼部请试,若见守官,须受代乃得试,率以春试上舍日附试,不自立院也。差官锁引,悉依进士,惟诏、诰、赦敕不以为题,所试者,章、表、露布、檄书用四六,颂、箴、铭、诫谕、序、记用古今体,亦不拘四六。考官取四题,分二日试,试者虽多,取毋过五人。中程者上之三省,三省覆视,分上中二等,推恩有差;辞格超异者,恩命临时取旨。

徽宗大观四年,改为词学兼茂科,科举岁,附贡士院试,取毋过三人,不中率,许阙。仍不试檄书,增制诏,分二日试四题,其二以历代史事借拟为之,馀以本朝典故或时事。宰臣执政亲属毋得试。

高宗绍兴元年,下诏复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有司讲求旧制,每科场年,命中丞、给、舍、谏议大夫、学士、待制三人举一人,不拘已仕未仕(命官仍以不曾犯赃私罪人充)。先具词业(策、论共五十篇),缴送两省、侍从参考之,分三等,文理优长为上,次优为中,常平为下。次优已上并召赴阁试。岁九月,命学士、两省官考试於秘阁,御史监之,试六论(每首五百字以上),於《九经》、《十七史》、《七书》、《国语》、《荀》、《扬》、《管子》、《文中子》正文内出题,差楷书祗应,四通以上为合格。仍分五等,以试卷缴奏御前拆号,入四等以上者,召赴殿试。其日,上临轩亲策(限三千字以上),宰相撰题,差初覆考、详定官。赴试人引见赐坐,殿廊两厢设垂帘、帏幕、青褥、紫案,差楷书祗应,内侍赐茶果。对策先引出处,然後言事。第三等为上,恩数视廷试策第一人;第四等为中,视廷试第三人,皆赐制科出身;第五等为下,视廷试第四人,赐进士出身;不入等,与簿、尉差遣。以上并谓白身者,若有官人,则进一官与升擢。

旧制,六论於正文及注疏内出题。至是,有司请除疏义勿用。

七年,诏以太阳有异,氛气四合,令中外侍从各举能直言极谏一人。吕祉举选人胡铨,江藻举布衣刘度,上即日除铨枢密院编修官,而度不果召。

孝宗乾道元年,诏令尚书、两省、谏议大夫已上、御史中丞、学士、待制,各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一人,仍具词业缴进。

苗昌言奏:“国初尝立三科,景德增而为六。仁宗皇帝时,李景请依景德故事,亲策贤良秘阁,六论专取《六经》及问时务,其史传注疏乞不条问。帝亦以为问隐奥观其博,不若取其能明世之治乱,有补阙政。又诏以景德六科定为制举之目,俾少卿、监已上奏举内外京朝官;增置书判拔萃科、高蹈丘园科、沈沦草泽科、茂材异等科,总为十科,并许布衣应诏。於是何咏、富弼、余靖、尹洙、苏绅、张方平、江休复、张伯玉辈出焉。其立法宽,故得士广也。自绍兴复科,三岁一下诏,垂四十年,未闻有一介魁垒豪杰之士出应制书,岂盛治之世无其人耶?盖责之至备,而应之者难;求之不广,而来者有隔尔。臣请参稽前制,岁下诏,权於正文出题,其僻书注疏不得以为问目。追复天圣十科,开广荐扬之路,振起多士积年委靡之气,太平之治不难立也。”上诏礼部集馆职、学官议之,皆曰:“注疏诚可略,科目不必广。天下之士屏处山林,滞迹遐远,侍从之臣岂能尽知?伏见国初制科,上命监司、守臣解送。乾德中,以无人应制,许直诣阁门请应。若依乾德故事,恐起侥幸,请如国初之制。”诏可。

先是,翰林学士汪应辰以眉山布衣李应诏,上览其文称奖,命依格召试,会有沮之者,不果试。是岁,宰相虞允文为上言之,始依元独试故事,命翰林学士王严、起居舍人李彦颖考试,参详六论凡五通,上喜曰:“继自今其必有应诏者矣。”十一月,上亲策於集英殿,有司考入第四等。复御殿引见,赐制科出身,授节度推官,其策依正奏名第一甲例,誊写为册进御及德寿宫,并焚进诸陵。淳熙四年,李之弟塾复举贤良方正,而近习又恐制科之攻己,其摇沮焉。会台州赵汝愚举姜凯,信守唐仲友举郑建德,吏部侍郎赵粹中举马万顷应诏。上问辅臣:“召试贤良,故事有黜落者否?”对曰:“昨李止独试。若数人,须分优劣。”既而监察御史潘纬言:“制科不过三事,一、缴进词业,二、试六论,三、对制策。而进卷率皆宿著,廷策岂无素备,惟六论一场谓之‘过阁’,人以为难。若罢注疏而复以四通为合格,则与应进士举,一场试经义五篇者何异?”乃诏增为五通。其年,始命官、糊名、誊录如故事。所试六论,後二日,试院言:“文卷多不知题目所出,及引用上下文不尽,有仅及二通者。”上命赐束帛罢之,举者周必大等皆放罪。旧试六题,一明一暗。时考官所命多暗僻,失国家求言之意矣。

淳熙十一年,诏罢注疏出题。於是郡国举庄治、滕{山成},试六论皆四通,而考官颜师鲁以其文理平凡,不应近制,又罢之。自是荐绅重於特举,山林耻於自耀,α然而起者鲜矣。

自李之後,制科无合格者。又三十馀年,永康何致者,为郡守陈缵馆客,缵入朝荐之,有旨召试。会同荐者滕{山成}、杜富遭忧不赴诏,须服阕并召。致躁急,欲先得试,缵介苏师旦言之韩胄,得内批如所请,中书缴还,後又为台谏论其进论中言“伊尹始负尧舜之道,而终为天下开凌犯之端”之语为诋诬,坐罢归。辛未岁,致以吴挺荐召,又为台臣所论,乃勒归乡增修所学焉。

叶论制科曰:“用科举之常法,不足以得天下之才,其偶然得之者,幸也。自明道、景以来,能言之士有是论矣,虽然,原其本以至其末,亦未见有偶然得之者,要以为坏天下之才而使之至於举无可用,此科举之敝法也。至於制科者,朝廷待之尤重,选之尤难。使科举不足以得才,则制科者亦庶几乎得之矣。虽然,科举所以不得才者,谓其以有常之法而律不常之人;则制举之庶乎得之者,必其无法焉,而制举之法反密於科举。今夫求天下豪杰特举之士,所以恢圣业而共治功,彼区区之题目记诵、明数暗数制度者,胡为而责之?而又於一篇之策,天文、地理、人事之纪,问之略遍,以为其说足以酬吾之问,则亦可谓之奇才矣。当制举之盛时,置学立师,以法相授,浮言虚论,披抉不穷,号为制科习气,故科举既不足以得之,而制举又或失之。然则朝廷之求为一事也,必先立为一法,若夫制科之法,是本无意於得才,而徒立法以困天下之泛然能记诵者耳,此固所谓豪杰特起者轻视而不屑就也。又有甚此者:盖昔以三题试进士,而为制举者以答策为至难,彼其能之,则犹有以取之。自熙宁以策试进士,其说蔓延,而五尺之童子无不习言利害,以应故事,则制举之策不足以为能,故哲宗以为今进士之策有过此者,而制科由此再废矣。是以八九十年,其荐而不得试者,其试而不见取者其,幸而取者,其人才凡下,往往不逮於科举之俊士。然且三年一下诏而追复,不俟科举之岁皆得举之,将何所为乎?设之以至密之法,与之以至美之名,使其得与此者为急官爵计耳。且天下识治知言之人,不应如是之多,则三岁以策试进士,使肆言而无所用,是诚失之矣。今又使制举者,自以其所谓五十篇之文,泛指古今,敷陈利害,其言泛杂,见者厌视,闻者厌听。且士之猥多,无甚於今世,挟无以大相过之实,而冒不可加之名,则朝廷所以汲汲然而求之者,乃为讥笑之具。今宜暂息天下之多言,进士无亲策,制举无记诵,无论著,稍稍忘其故步,一日,天子慨然自举之,三代之英才未可骤得,亦不至如近世之冗长无取,非惟无益而反有害也。”

巽岩李氏《制科题目编序》曰:“阁试六论,不出於经史正文,非制科本意也。盖将傲天下士以其所不知,先博习强记之馀功,後直言极谏之要务,抑亦重惜其事而艰难其选,使贤良方正望而去者欤?然而士终不以此故而少挫其进取之锋,问之愈深,则对之愈密,历数世未尝有败绩失据之过。士岂真多能哉?斯执事者优容之也。逮熙宁中,陈彦古始不识题,有司淮式不考,而制科随罢。君子谓彦古不达时变,宜其黜也。先是,孔文仲以直言极谏忤宰相意,高第,斥小官。彼狡焉思纵其淫心,以残害典则,厌是科之不便於己也,欲亟去之而不果,遂则姑置焉,名存而实亡矣。凡所谓贤良方正,尚肯复游其乎?彦古区区,昧於一来,是必不敢高论切议也,殆揣摩当世,求合取容耳。传注义疏之么么纤微且不及知,矧惟国家之大体,渠能有所发明哉!而执事犹恶其名,决坏之然後止。彦古之黜,宜也,而使天下遂无得以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举者,独何心欤?至於元,廑复旋废,其得失之迹,又可见矣。今天子明诏三下,而士莫应,岂非犹惩於彦古故邪?盖古之所谓贤良方正者,能直言极谏而己;今则惟博习强记也,直言极谏则置而不问,甚至恶闻而讳听之,逐其末而弃其本乃至此甚乎,此士之所以莫应也。余勇不自制,妄有意於古人直言极谏之益,而性最疏放,勉从事於博习强记,终不近也。恐其幸而得从晁、董、公孙之後,曾是弗察,而猥承彦古之羞,乘此暇日,取五十馀家之文书,掇其可以发论者,各数十百题,具如别录。亦颠倒句读,窜伏首尾,乃类世之覆物谜言,虽若不可知,而要终不可欺,戏与朋友共占射之,贤於博奕云耳,实非制科本意也。因书以自警云。”

按:制科所难者六论,然所谓四通、五通者中选,所谓准式不考者闻罢,则皆以能言论题出处为奇,而初不论其文之工拙,盖与明经墨义无以异矣。况有博闻强记如巽岩者,聚诸家奇僻之书,掇其可以为论题者,抄为一编,揣摩收拾,殆无所遗,然则浅学之士,执此以往,亦可哆然以贤良自名,而有掇巍科之望矣。科目取人之弊,一至於此!然观《邵氏闻见录》言范文正公以制科荐富郑公,富公辞以未习,范公曰:“已为君辟一室,皆大科文字,可往就馆。”以是观之,所谓大科文字者,往往即巽岩所编之类是也。以富公异时之德业如许,然应制科之初,倘不求其文而习焉,则亦未必能中选。东坡作《张文定公墓铭》言:“天下大器,非力兼万人,孰能举之?非仁宗之大,孰能容此万人之英?盖即位八年,而以制策取士,一举而得富弼,再举而得公。”盖所以夸制科得人之盛,然制科之为制科,不过如此,则二公之所蕴蓄抱负,此岂足以知之乎?

◎博学宏辞科

绍兴三年立此科,凡十二题,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铭、记、赞、颂、序,於内杂出六题,分为三场,每场一古一今。试人先投所业三卷,朝廷降付学士院,考其能者召试。遇科场年,应命官,除归明、流外、入赀及尝犯赃人外,公卿大夫子弟之俊秀者皆得试,每次所取不得过五人,若人才有馀,临时取旨,具合格字号,同真卷缴纳中书看详。推恩则例比旧制更加优异,以三等取人:上等转一官,选人改秩,无出身人赐进士及第,并免召试,除馆职;中等减三年磨勘,与堂除,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下等减二年磨勘,无出身人赐进士出身,并许召试馆职。大观中,有词学兼茂科,建炎初犹有应者,至是始更立焉。自复科以来,所得鸿笔丽藻之士,多有至卿相、翰苑者。绍兴中,得十有七人;隆兴至淳熙,得十有三人;绍熙,一人;开禧至嘉定,三人。初,洪遵入中等,洪适入下等。高宗览其文,叹曰:“此洪皓子邪?父在远,能自立,忠义报也。”即以遵为秘书省正字,适为枢密院编修官。词科即入馆自遵始。後三岁,洪迈继之。真德秀、留元刚应选,有司书德秀卷曰“宏而不博”,书元刚卷曰“博而不宏”。宁宗喜其文,命俱异等。其後有司值郡试,必摘其微疵,仅从申省或降旨升擢而已。

容斋洪氏《随笔》曰:“本朝宏词虽用唐时科目,而所试文则非也。自乙卯至於绍熙癸丑二十榜,或三人,或二人,或一人,并之三十三人,而绍熙庚戍阙不取。其以任子进者,汤岐公至宰相,王曰严至翰林承旨,李献之学士,陈子象兵部侍郎,汤朝美右史,陈岘方进用,而予兄弟居其,文惠公至宰相,文安公至执政,予冒处翰苑。此外皆系已登科人,然擢用者唯周益公至宰相,周茂振执政,沈德和、莫子齐、倪正父、莫仲谦、赵大本、傅景仁至侍从,叶伯益、季元衡至左右史,馀多碌碌,而见存未显者陈宗召也。然则吾家所蒙,亦云过矣。”

叶论宏词曰:“法或生於相激。宏词之废久矣,绍圣初,既尽罢词赋,而患天下应用之文由此遂绝,始立博学宏词科。其後又为词学兼茂,其为法尤不切事实。何者?朝廷诏诰典册之文,当使简直宏大,敷畅义理,以风晓天下,典谟、训诰诸书是也。孔子录为经常之词,以教後世,而百王不能易,可谓重矣。至两汉诏制,词意短陋,不复仿佛其万一。盖当时之人,所贵者武功,所重者经术,而文词者,虽其士人哗然自相矜尚,而朝廷忽略之,大要去刀笔吏之所能无几也。然其深厚温雅,犹称雄於後世,而自汉以来莫有能及者。若乃四六对偶,铭檄赞颂,循沿汉末以及宋、齐,此真两汉刀笔吏能之而不作者,而今世谓之奇文绝技,以此取天下士而用之於朝廷,何哉!自词科之兴,其最贵者四六之文,然其文最为陋而无用。士大夫以对偶亲切、用事精的相夸,至有以一联之工,而遂擅终身之官爵者,此风炽而不可遏,七八十年矣。前後居卿相显人,祖父子孙相望於要地者,率词科之人也。其人未尝知义,其学未尝知方也,其才未尝中器也,操纸援笔以为比偶之词,又未尝取成於心而本其源流於古人也。是何所取而以卿相显人待之,相承而不能革哉!且又有甚悖戾者,自熙宁之以经术造士也,固患天下习为词赋之浮华而不於实用,凡王安石之与神宗往反极论,至於尽摈斥一时之文人,其意晓然矣。绍圣、崇宁号为追术,熙宁既禁其求仕者不为词赋,而反以美官诱其己任者使为宏词,是始以经义开迪之,而终以文词蔽淫之也,士何所折衷?故既以为宏词,则其人己自绝於道德性命之本统,而以为天下之所能者尽於区区之曲艺,则其患又不特举朝廷之高爵厚禄轻以与之而己也,反使人才陷入於不肖而不可救。且昔以罢词赋而置词科,今词赋、经义并行久矣,而词科迄未尝有所更易。是何创法於始,而不能考其终,使不自为背驰也!盖进士、制科,其法犹有可议而损益之者,至宏词则直罢之而已矣。”

●卷三十四 选举考七

○孝廉

汉文帝十二年,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亡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其遣谒者劳赐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三匹。”(自二百石以上,每百石加三匹也)

孝景後二年,诏曰:“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亡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孝武元光元年冬,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董仲舒对策曰:“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故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

元朔元年,诏曰:“朕深诏执事,兴廉举孝,今或阖郡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於上闻也。”(详见《乡举里选考》)

按:汉时诏郡国荐举人才,贤良方正与孝廉二科并行。然贤良一科,文帝与武帝时,每对辄百馀人,又徵诣公车,上书自鬻者以千数;而孝廉之选,文帝之诏以为万家之县亡应令者,武帝之诏以为阖郡不荐一人,盖贤良则稍有文墨材学者可以充选,而孝廉则非有实行可见者不容谬举故也。

孝宣黄龙元年,诏曰:“举廉吏,诚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贤材,自今以来毋得举。”(言吏六百石者不得复举为廉吏也)

孝平元始元年,令宗室:“其为吏举廉佐吏,补四百石。”

◎西汉举孝廉

路温舒(以决曹史举,迁山邑丞) 龚胜(郡吏,三举孝廉,再为尉,一为丞)鲍宣(以郡功曹举,迁郎) 京房(以孝廉举,为郎) 赵广汉(以州从事举茂材,察廉,迁阳翟令) 张敞(以太守卒史察廉,为甘泉仓长) 尹翁归(以督邮举廉,为缑氏尉;又以都内令举廉,为弘农都尉) 王尊(以州从事举,迁盐官长) 盖宽饶(郡文学举,迁郎) 刘辅(迁襄贲令) 萧望之(御史官属,迁治礼丞) 薛宣(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补不其丞;又以不其丞察廉,迁乐浪都尉丞) 冯逡(野王子,迁郎) 朱博(以太常掾察廉,补安陵丞) 杜邺(迁郎) 王嘉(光禄掾察廉,为南陵丞;复察廉,为长陵尉) 师丹(迁郎) 孟喜(迁郎) 黄霸(左冯翊卒史,察补河东均输长;复察廉,为河南太守丞) 尹赏(以郡吏察廉,为楼烦长) 王吉(郡吏举孝廉,为郎) 平当(以大鸿胪文学察廉,为顺阳长)

东汉之制,郡太守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百官志》)

故事,尚书郎以令史久次补之,光武始用孝廉为尚书郎。

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廉吏各二人,光禄岁察廉吏三人,中二千石岁察廉吏各一人,廷尉、大司农各二人,将兵将军岁察廉吏各二人。

章帝建初元年,初举孝廉、郎中宽博有谋任典城者,以补长、相。

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丁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丁鸿传》)

永元七年四月,诏曰:“旧典因孝廉之举以求人,有司详选郎官宽博有谋才任典城者三十人。”既而悉以所选郎出补守相。

十三年,诏:“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

安帝元初六年,诏光禄勋与中郎将选孝廉郎宽博有谋、清白行高者五十人,补令、长、丞、尉。

延光二年八月,初令三署郎通达经术任牧民者,视事三岁以上,皆得察举。

顺帝即位,令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者,一切得举孝廉吏。

阳嘉元年,左雄上言:“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仕’。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材异行,自可不拘年齿。”帝从之。胡广、郭虔、史敞上书之曰:“凡选举因才,无拘定制。六奇之策,不出经学;郑、阿之政,非必章奏。甘、奇显用,年乖︹仕;终、贾扬声,亦在弱冠。前世以来,贡举之制莫或回革,今以一臣之言,戾旧章,便利未明,众心不厌。矫枉变常,政之所重,而不访台司,不谋卿士。若事下之後,议者剥异,异之则朝失其便,同之则王言己行。臣愚以为可宣下百官,参其同异,然後览择胜否,详采厥衷。”帝不从。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其有异才异行,若颜渊、子奇,不拘年齿。久之,广陵所举孝廉徐淑年未四十,台郎诘之,对曰:“诏书曰:‘有如颜回、子奇,不拘年齿。’是故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左雄诘之曰:“昔颜回闻一知十,考廉问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罢却之。闰月丁亥,令诸以诏除为郎,年四十以上,课试如孝廉科者,得参廉选,岁举一人。

左雄前议举吏先试之於公府,又覆之於端门,尚书张盛奏除此科,黄琼复上言:“覆试之作,将以澄清洗浊,覆实虚滥,不宜改革。”帝乃止。

二年,张衡言:“自初举孝廉,迄今二百岁矣,皆先孝行,行有馀力,始学文法。辛卯诏书,以能章句奏案为限,虽有至孝,犹不应科,此弃本而取末。曾子长於孝,然实鲁钝,文学不若游、夏,政事不若冉、季。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有可观,内必有阙,则违选举孝廉之志矣。”

汉安元年,尚书令黄琼以前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於取士之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帝从之。

桓帝即位,诏曰:“孝廉、廉吏,皆当典城牧民,禁奸举善,兴化之本,常必由之。诏书连下,分明恳恻,而在所玩习,遂至怠慢,选举乖错,害及元元。顷虽颇绳正,犹未惩改。方今淮夷未殄,军师屡出,百姓疲悴,困於调发。庶望群吏,惠我劳民,蠲涤贪秽,以祈休祥。其令秩满百石,十岁以上,有殊才异行,乃得参选。赃吏子孙,不得察举。杜绝邪伪请之原,令廉白守道者得信其操。各明守所司,将观厥後。”

诏侍中、尚书、中官子弟不得为吏察孝廉。

徐氏曰:“按孝廉之举,始自西都,尝考元朔诏书云:‘深诏执事,兴廉举孝,今或至阖郡不荐一人。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曰:‘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详观此文,则孝之与廉,当是各为一科。故萧望之、薛宣、黄霸、张敞等皆以察廉补长、丞,独王吉、京房、师丹、孟喜皆以举孝廉为郎,刘辅举孝廉为襄贲令,至东都则合为一科矣。西都止从郡国奏举,未有试文之事;至东都,则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无异於後世科举之法矣。西都未始限年;至东都则年四十以上始得察举矣。黄琼言,左雄所上孝廉之选,专用儒学文吏,於取士之选犹有所遗,乃奏增孝悌及能从政者为四科。则知当时虽以孝廉名科,而未尝责其孝行廉隅之实,是亦失设科之本意也。虽然,汉世诸科,虽以贤良方正为至重,而得人之盛,则莫如孝廉,斯亦後世之所不能及。”

按:西汉举贤良、文学,则令其对策,而孝廉则无对策之事,盖所谓贤良、文学者,取其忠言嘉谟,足以佐国,崇论宏议,足以康时,故非试之以对策,则无以尽其材。若孝廉,则取其履行,而非资其议论也。今亦从而有试焉,则所谓孝廉者,若何而著之於篇乎?又况左雄所言诸生试家法(谓儒有一家之学,六艺专门之类),文吏课笺奏,则又文之靡者,去贤良所对尚复远甚,而何以言孝廉乎?雄又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宁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愚以为真孝实廉之人,岂有不学墙面之理?而以家法、笺奏应选者,又岂可遽许以学古入官之事也?然史言雄立此法之後,济阴太守胡广等十馀人皆坐缪举免黜,唯汝南陈蕃、颍川李膺、下邳陈球等三十馀人得拜郎中,自是牧守畏栗,莫敢轻举。则知当时孝廉一科滥吹特甚,於文墨小技尚未能精通,固无问其实行也。科以孝廉名,而犹如此,则其他可知。王荆公诗言:“文章始隋唐,进取归一律。安知鸿都事,竟用程人物!”呜呼!其来久矣,非始於隋唐也。

许荆祖父武,太守第五伦举为孝廉,武以二弟晏、普未显,欲令成名,乃请之曰:“礼有分异之义,家有别居之道。”於是共割财产,以为三分,武自取肥田、广宅、奴婢强者,二弟所得悉劣少。乡人皆称弟克让,而鄙武贪婪,晏等以此并得选举。武乃会宗亲,泣曰:“吾为兄不肖,盗声窃位,二弟年长,未豫荣禄,所以求得分财,自取大讥。今理产所增,三倍於前,悉以推二弟,一无所留。”於是郡中翕然,远近称之,位至长乐少府。

按:此後汉初之事。当时之所谓孝廉,必取其实行,稽诸乡评,誉望著者入选抡,而声称损者遭摈弃,故所举大概皆得其人。中叶以来,此意不存,往往多庸妄之流,以干请而得之,於是只得假试文之事,以为革缪之法矣。

◎至孝

安帝永初五年,举至孝与众卓异者。

桓帝建和元年,诏大将军、公卿、郡国举至孝笃行之士各一人。

延熹九年,诏公卿、校尉、郡国举至孝。

献帝建安五年,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各一人,皆上封事,靡有所讳。

徐氏曰:“按《荀爽传》:太常赵典举爽至孝,对策陈便宜。灵帝诏举有道之士,而谢弼、陈淳、公孙度俱对策,除郎中。由是观之,汉世诸科皆有制策,有司因以定其科第之等也。”

◎东汉举孝廉

马棱(伏波族孙,以郡功曹举,迁谒者) 魏霸 韦彪 冯豹 贾琮郑弘 周章 张霸 桓典 桓鸾 刘平 江革 周 第五伦 锺离意 寒朗 朱穆 徐防 张敏 胡广 袁安 翟劭 霍 陈禅 庞参 陈龟 桥元 黄宪(不就) 杨彪 张纲 王龚 种 陈球 杜根 刘陶 李 傅燮 盖勋 张衡(不就) 左雄 李固 杜乔 吴 延笃 段 陈蕃 李膺 刘 宗慈 巴肃 范滂 尹勋 蔡衍 羊陟 陈翔 檀敷 刘儒 贾彪 符融(不就) 郑太(不就) 荀 皇甫嵩 朱隽 刘虞 公孙瓒 袁术 许荆 第五访 刘矩 刘宠 阳球 刘琨 张兴 包咸 杨仁 董钧 服虔 颖容 许慎 高龚 刘梁 高彪 刘茂 张武 戴封 雷义 王烈 谢夷吾 李 公沙穆 华佗(不就)

长水校尉樊上言:“郡国举孝廉,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宜敕郡国简用良俊。”

种始为县门下吏,时河南尹田歆外甥王谌,名知人,歆谓之曰:“今当举六孝廉,多得贵戚书命,不宜相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尔助我求之。”明日,谌送客於大阳郭,遥见,异之。还白歆曰:“为尹得孝廉矣,近洛阳门下吏也。”歆笑曰:“当求山泽隐滞,乃洛阳吏邪?”谌曰:“山泽不必有异士,异士不必在山泽。”歆即召於庭,辨诘职事,辞对有序,歆甚知之,召署主簿,辟太尉府,举高第。

按:东京选举,孝廉一科为盛,名士多出其中,然以此二段观之,则滥吹者亦多。如樊所言取年少能报恩者固非矣;若田歆庭诘种,而观其辞对有序,则谓之能吏可耳,所谓孝廉岂於一应对之顷而知之乎?

魏黄初二年,初令郡国口满十万者,岁察孝廉一人,其有秀异,无拘户口。

三府议:“举孝廉本以德行,不复限以试经。”司徒华歆以为:“丧乱以来,六籍隳废,当务存立,以崇王道。夫制法者所以经盛衰,今听孝廉不以经试,恐学业从此而废。若有秀异,可特徵用,患於无其人,何患不得哉!”帝从其言。

魏舒年四十馀,郡举上计掾,察孝廉,宗党以舒无学业,劝令不就,可以为高。舒曰:“若试而不中,其负在我,安可虚窃不就之高,以为己荣乎?”於是自课百日,习一经,因而对策升第。

东晋元帝初,以天下丧乱,务存慰勉,远方孝、秀,不复策试。後以经略粗定,乃令试经。其後孝、秀莫敢应命,至者多辞以疾(详见《举士门》)。

宋制,州举秀才,郡举孝廉,皆策试(见《举士门》)。

北齐制,中书策秀才,集书策贡士,考功郎中策贤良(见《举士门》)

周武帝诏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廉,岁一人(见《举士门》)。

唐太宗贞观十八年,引汴、诸州所举孝廉,赐坐於御前,上问以皇王政术,及皇太子问以曾参说《孝经》,并不能答。太宗谓曰:“昔楚庄王言事,群臣莫逮,退而有忧色,曰:‘诸侯能自得师者王,自谋而莫己若者亡。今以不之不德,群臣莫能逮,吾国其几於亡乎!’朕发诏徵天下俊异,才以浅近问之,咸不能答。海内贤哲将无其人邪?朕甚忧之。”

代宗宝应二年,礼部侍郎杨绾奏:“请每岁举人依乡举里选察秀才孝廉。”敕旨:“每州每岁察孝廉,取在乡闾有孝弟廉耻之行荐焉,委有司以礼待之,试其所通之学,五经之内精通一经,兼能对策达於理体者,并量行业授官。其明经、进士并停,进举亦宜准此,同所司作条件处分。”七月二十六日,礼部侍郎杨绾奏:“贡举条,孝廉各令精通一经。其取《左氏传》、《公羊》、《梁》、《礼记》、《周礼》、《仪礼》、《毛诗》、《尚书》、《周易》任通一经,每经问义二十条,皆取傍通诸义,务穷根本;试策三道,问古今理体及当时要务,取堪行用者,仍每日问一道,频三日毕。经义及策全通为上第,其上第者望付吏部便与官;其问义每十条通七、策通二为中第,与出身;下者罢之。又《论语》、《孝经》皆圣人深旨,《孟子》亦儒门之达者,其学官望兼习此三者,其为一经,其试如上。秀才举人,望令精通五经问义二十条,对策五道,全通者为上第,上第者送名中书门下,请超与处分;问义十条通七、策通四为中第,中第者送吏部与官;下者罢之。孝悌力田,但能熟读一经,言经音切,即令所司举送,试通,便与出身。其今年举人或旧业既成,理难速改,或远州所送,身己在途,事须收奖,不可中废。其今秋举人中有情愿依旧业举者亦听。今年之後,并依新敕敕旨。进士、明经置来日久,今顿令改业,恐难有其人。诸色举人宜与旧法兼行。”至建中元年六月九日,敕孝廉科宜停。

宋太祖皇帝开宝八年,诏诸州察民有孝悌力田、奇才异行,或有文武材,年二十以上至五十可任使者,选择具送阙下。如无人塞诏,亦以实闻。

九年,诏翰林学士李等於礼部贡院同阅诸道所解孝悌力田及有人材武学,凡七百四十人。试问所习之业,皆无可采。而濮州以孝悌荐名者二百七十人,上骇其颇多,召问於讲武殿,率不如诏;犹称素能习武,复试以骑射,则陨越颠沛失次。上顾曰:“止可隶兵籍。”皆号告求免,乃悉令退去,诏劾本部官司滥举之罪。

按:以孝廉或孝悌名科,盖取其平日之素履,固难於一阅试之顷而知之也。然自东汉以来,孝廉遂为取士科目之通称,不复有循名责实之举,不过试以文墨小技,而命之官;至倥偬之际,则并不试文,而悉官之矣。隋唐而後,始有进士、明经等科,遂无复有举孝廉之事。盖隋唐而後之进士、明经,即东汉以来之孝廉,皆借其名以为士子进取之涂耳。然上之人慕孝廉之美名,故时有察举之诏,而贞观之孝廉,至不能答曾参所说《孝经》;开宝之孝弟,至不能言所习之业,浅陋可笑如此。盖自以文艺取人,士之精华果锐者,皆尽瘁於记问词章声病帖括之中,其不能以进士、明经自进者,皆椎朴无文之人,遂欲别求进身之涂辙,故夤缘州郡,以应诏举。详史所载,二帝所以询访之者,固非僻经奥传,傲以所不知也,而已不能答,则其无所抱负可知。景,李淑言:“所谓茂材者,本求出类之隽,而士之不利乡举者应焉,非求材之本意也。”意贞观、开宝所解孝悌力田,文武才皆不能应乡举之辈耳。

○武举

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期门(师古曰:“六郡,谓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也。”)以材力为官,名将多出焉。军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

公孙贺,北地人,少为骑士从军。李广,陇西人,以良家子从军。赵充国,陇西人,以六郡良家子善骑射,补羽林。傅介子,北地人,以从军为官。甘延寿,北地人,以良家子善骑射,为羽林。冯奉世,上党人,以良家子选为郎。张次公以勇悍从军。常惠应募随苏武使匈奴。郑吉以卒伍从军。傅介子斩楼兰王,士刺王者皆补侍郎。灌夫以候司马从击吴、楚。苏建以校尉从大将军。

唐武举起於武后之时。长安二年,始置武举,其制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翘关者,长一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後,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亦以乡饮酒礼送兵部。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复书。

按:《选举志》言:“唐武举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详书。”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永隆元年,岳牧举武陟县尉员半千及第,上御武成殿亲问曰:“《兵书》云天阵、地阵、人阵之名,何谓也?”半千对曰:“臣观载籍,多谓天阵谓星宿孤虚也,地阵谓山川向背也,人阵谓偏伍弥缝也。以臣愚见,谓不然矣。夫师出以义,有若时雨,得天之时,此天阵也;兵在足食,且耕且战,得地之利,此地阵也;士卒轻利,将帅和睦,此人阵也。若用兵去是三者,其何以战。”上深赏之。

右补阙薛谦光言:“今武能制敌之科,祗令弯弧。夫赵虽勇,资诸葛之指挥;周勃虽雄,乏陈平之计略。若使樊哙居萧何之任,必失指踪之机;使萧何入戏下之军,亦无免主之效。是知谋将不取於弓马,良相不资於射策。愿降明制,循名责实,文则试以效官,武则令其守御。”

唐武选,兵部主之。课试之法如举人之制,取其躯雄伟,应对详明,有骁勇材艺,及可为统帅者。若文吏求为武选,取身长六尺以上,籍年四十以下,强勇可以统人者。武夫求为文选,取书判精通,有理人之才,而无殿犯者。

宋有武举、武选。咸平时,令两制、馆阁详定入官资序故事,而未尝行。

仁宗天圣八年,亲试武举十二人,先阅其骑射,而後试之。

景四年,韩亿言:“武臣宜知兵书,而禁不得传,请纂其要以授之。”於是出《神武秘略》以授边臣。

庆历六年,策武举。冯维师奏:“武举以策为去留,弓马为高下。”

神宗熙宁五年,枢密请建武学於武成王庙,选文武官知兵者为教授,使臣未参班与门荫、草泽人,召京官保任,人材弓马应格,听入学,给食,习诸家兵法。教授纂次历代用兵成败、前世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愿试阵队者,量给兵伍。在学三年,具艺业考试等第推恩,未及格者逾年再试。凡试中,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未有官人与经略司教队、差使,三年无过,则升亲民至大使臣;有两省、待制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保举堪将领者,并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以尚书兵部郎中韩缜判学,内藏库副使郭固同判,赐食本钱万缗。生员以百人为额。科场前一年,武臣路分都监、文官转运判官以上各奏举一人,听免试入学。生员及应举者不过二百人。春秋各一试,步射以一石三斗,马射以八斗,矢五发中的;或习武伎,副之策略,虽弓力不及,学业卓然,并为优等,补上舍,以三十人为额。

八年,诏武学与文举同时锁试,以防进士之被黜而改习者。

高宗建炎二年,兵部言:“应武举得解、免解人,各召保官赍公据赴部引验,於行在殿前司试弓马讫,就淮南转运司别场附试程文。”从之。

绍兴十六年,始建武学。兵部上《武士弓马及选试去留格》:凡初补入学,步射弓一石,若公私试步骑射不中,即不许试程文。其射格自一石五斗以下九斗,凡五等。上可其奏,因谓辅臣:“国家武选,政欲得人,今诸将子弟皆耻习弓马,求换文资,数年之後,将无人习武矣。宜劝诱之。”

凡武学生习《七书》兵法,步骑射分上、内、外三舍,学生以百人为额。置博士一员,以文臣有出身或武举高选人为之;学谕一员,以武举补官人为之。

孝宗隆兴元年,御试得正奏名三十七人。殿中侍御史胡沂言:“臣观唐之郭子仪,以武举异等,初补右卫长史,历振远、横塞、天德军使。祖宗时,试中武艺人并赴陕西任使。又武举中选者,或除京东捉贼,或三路沿边,试其效用;或经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今率授以榷酤之事,是所取非所用,所用非所学也。臣请取近岁中选人数,量其才品之高下、考任之深浅,授以军职,使之习练边事,谙晓军旅,实选用之初意也。”

乾道五年,廷试,始依文举给黄牒。同正奏名三十三人,榜首赐武举及第,馀并赐武举出身。

上垂意武科,以授官与文士不类,诏自今第一人补秉义郎,堂除诸司计议官,序位在机宜之上;第二、第三人保义郎,诸路帅司准备将领,代还,转忠翊郎;第四、第五人承节郎,诸路兵马监押,代还,将保义郎,皆仿进士甲科恩例。四年,又以文举状元代还,例除馆职,亦召武举榜首为ト门舍人。五年,御试得正奏名四十四名,始立武学国子额,收补武臣亲属,其文臣亲属愿赴武补者亦听。七年,初立《武举绝伦并从军法》:凡愿从军者,殿试第一人与同正将,第二、第三名同副将,第五名已上、省试第六名已下并同准备将。从军以後,立军功及人才出众,特旨擢用。上曰:“武举本求将帅之才,今前名皆从军,以七年为限,则久在军中,谙练军政,他日可备擢用。”

武臣试换文资,祖宗朝、许从官三人荐举。绍兴令敦武郎以下听召保官二人,以经义、诗赋求试。其後,太学诸生久不第者,多去从武举,已,乃锁厅应进士第,凡以秉义或忠翊皆换京秩,恩数与第一人等。後以林颖秀言:“武士舍弃弓矢,更习程文,褒衣大袖,专效举子。夫科以武名,不得雄健喜功之士,徒启其侥幸名爵之心。”於是诏自今毋得锁换。

宁宗初,复武科锁换令。

○任子

《汉仪注》,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岁,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

董仲舒对策曰:“夫选吏多出於郎中、中郎、吏二千石子弟,未必贤也。”王吉言:“舜、汤不用三公九卿之世,而举皋陶、伊尹,不仁者远。今使俗吏得任子弟,率多骄骜,不通古今,至於积功治人,亡益於民,此《伐檀》所为作也。宜明选求贤,除任子之令。外家及故人,可厚以财,不宜居位。”

哀帝元年,除任子令。

先公曰:“汉二千石任职二年,得任其子若同产,盖有八九岁为郎备宿卫者。朝夕左右与闻公卿议论,执戟殿陛,中郎将以兵法部属之,而淳厚有行者,光禄勋岁课第之。时出意上书疏,足以裨缺失,而天子亦因以习知其性,而职其才之能否,自郎选为县令,自大夫选为守相,或持节四方,天子时课其功而召之入。盖上之久留意其选,而法制使之然也。”

◎西汉任子入任

苏武以父任为郎。刘向以父任为辇郎。孔光子男放为侍郎。董恭为御史,任贤为太子舍人。萧育以父任为太子庶子。史丹九男,皆以丹任为侍中。汲黯以父任为太子洗马。史丹、冯野王皆以父任为太子中庶子。伏湛以父任为博士弟子。辛庆忌以父任为右校丞。杜延年以三公子补军司空。虎贲诸郎皆父死子代。

△右父任

霍去病任光为郎。杨恽以忠任为郎。袁盎兄哙任盎为郎中。

△右兄任

成帝时,侯霸以族父任为太子舍人。赵兼淮南王舅,子由以宗家任为郎。

△右宗家任

元始二年,龚胜、邴汉乞骸骨,策曰:“其上子若孙若同产、同产子一人。所上子男,皆除为郎。”

△右致仕任

安帝建光元年,以公卿,校尉、尚书子弟一人为郎、舍人。

◎东汉任子入仕  桓郁 桓焉 周勰 耿秉 马廖 宋均 黄琼 袁敞 黄琬 臧洪 何休

延熹中,宦官方炽,任及子弟为官,布满州县。

按:任子法始於汉,而其法尤备於唐。《汉》、《唐史》列传中,凡以门荫入仕者,皆备言之,独《魏》、《晋》、《南》、《北史》不言门荫之法,而列传中亦不言以门荫入仕之人,何也?盖两汉入仕之途,或从辟召,或举孝廉,至隋唐则专以科目取人,所以汉唐之以门荫入仕者,皆不由科目与辟召者也。自魏晋以来,始以九品中正为取人之法,而九品所取,大概多以世家为主,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故自魏晋以来,仕者多世家。逮南北分裂,凡三百年,而用人之法,多取之世族,如南之王、谢,北之崔、卢,虽朝代推移,鼎迁物改,犹然以门地自负,上之人亦缘其门地而用之,故当时南人有“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之说,北人亦有“以贵袭贵,以贱袭贱”之说。往往其时仕者,或从辟召,或举孝廉,虽与两汉无异,而所谓从辟召、举孝廉之人,则皆贵胄也。其起自单族匹士而显贵者,盖所罕见。当时既皆尊世胄而贱孤寒,故不至如後世之夸特起而鄙门荫,而史传中所以不言以荫叙入官者,盖所以见当时虽以他途登仕版,居清要者,亦皆世家也。

唐制:凡用荫,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馀见《举官门》)。

宋太祖皇帝乾德元年,诏减每岁奏补千牛、斋郎之额,自今台省六品、诸司五品登朝第二任,方得荫补。

止斋陈氏曰:“唐制:礼部简试太庙斋郎、郊社斋郎,文资也;兵部简试千牛备身及太子千牛,武资也,盖文武荫补之制。自後唐天成三年,和凝奏斋郎岁以三十人为限;同光二年,奏千牛左右仗各六员,岁以十二员为限。至是减之,岁凡补二十五员。恭惟艺祖初定任子之法,台省六品、诸司五品必尝登朝历两任,然後得请,不请者则不补矣。太宗淳化,始因改元恩霈,文班中书舍人、武班大将军以上,并许荫补,如遇转品,即许更荫一子,而奏荐之广自此始。至道二年,始有寿宁节推恩之令,则圣节奏荐自此为例。大中祥符元年,始有东封礼毕推恩之令,则郊奏荐自此为例。前朝患之,累尝裁定。圣节奏荐,自嘉元年罢,今惟郊如故。至於致仕、遗表之恩,凡与者皆特典也,而後亦为定制。至熙宁始裁定:诸卫将军、诸司副使,累奏不得过二人;非任路分都监差遣,即须入仕三十年方听奏荐,而限年限员之法立。宣和四年,中大夫至带职朝奉郎入官十五年,诸卫大将军至武翊大夫入官二十年(宣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敕),内侍官武功大夫至武翊郎,累奏不得过二人。逮於孝宗,法度益严。淳熙九年,更务裁抑,始立遇郊荫补恩泽正数:宰相十人(开府仪同三司以上同),执政八人,侍从六人(观察使至节度使、侍御史同),中散大夫至中大夫(右武大夫及至通侍大夫同)、带职朝奉郎、朝仪大夫三人(武翊大夫至武功大夫同);致仕、遗表恩泽,文臣见任宰相八名(旧十二名),曾任宰执七名(旧十名),见任执政六名(旧九名),曾任执政(谓带职者)五名(旧七名),在内侍从、在外待制以上、或不带职大中大夫以上二名(旧二名);无遗表止得致仕者,侍御史(旧二名)、中散中奉至中大夫(旧二名)、朝奉郎至朝议大夫一名,武臣见任使相七名(旧九名),曾任使相六名(旧八名),见任执政、太尉(谓许依执政官例者)六名(旧七名),曾任执政、节度使五名(旧七名),诸卫上将军至承宣使四名(旧五名),观察使三名(旧四名),通侍大夫二名(旧四名),正侍至右武大夫(旧二名)、诸卫大将军、武功至武翊大夫一名(遥郡同)。”

又诏:“斋郎每岁以十五人为额,取年貌合格、诵书精熟者充。覆试不如所奏,三司坐之。”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诏:“应以门荫授京官,年二十五以上求差使者,当令於国学听习经书,以二年为限,仍令审官院与判监官考试讫,以名闻。”既而引对大理评事钱象中、太常寺举礼郎陈宗纪,并以学业未精,令且习读,俟次年引对。又诏:“己有官而再奏者,至所合授止。”又诏:“锁厅就试,至礼部不合格者,停见任。”(详见《举士门》)

石林叶氏曰:“祖宗时,见任官应进士举,谓之锁厅,虽中选,止令迁官,而不赐科第,不中则停见任,其爱惜科名如此。淳化三年,滁州军事推官鲍当等应举合格,始各赐进士及第,自是遂皆赐第。”

七年,幸南京,诏文武臣僚逮事太祖者,赐一子恩泽。

初,转运使辞日,皆得奏一人。天禧後,唯川、广、福建路始听,馀路再任者始得奏焉。

仁宗庆历中,大减恩荫制入仕之路,罢圣节奏荫恩例。学士以下,遇郊恩许奏大功以上亲,再遇郊许奏小功以下亲。荫长子孙皆不限年,诸子孙须年过十五,若弟侄须过二十,必五服亲乃得荫。己尝荫而物故者,无子孙禄仕,听再荫。自是任子之恩杀矣。

英宗登极,四方监司、州守贺即位押贡奉人,悉命以官。

知谏院司马光言:“监司、太守遣亲属奉表至京师者,不问官职高下、亲属远近,一例推恩,乃至班行、幕职、权知州军,或所遣之人非亲属者,亦除斋郎、差使、殿侍,此盖国初承五代姑息藩镇之弊,大臣因循故事,不能革正。国家爵禄,本待贤才及有功效之人,今使此等无故受官,诚为太滥。今纵不能尽罢,其进表人若五服内亲者,或乞等第授以官;其无服及非亲属者,并量赐金帛罢去,庶少救滥官之失。”时以诏令己行,不从。

英宗慨然思革天下之弊,时方患官冗,言者皆谓由三岁一磨勘,其进甚亟,稍迁以至高位,故获荫者众。乃令自今待制以上,自迁官後六岁,无过迁之,有过益展年,至谏议大夫止。京朝官四岁磨勘,至前行郎中止。少卿、监限七十员,员有阙,以前行郎中久次者补之;少卿、监以上迁官,听旨。

神宗熙宁四年,中书言:“荫补者免试注官,多不习事,以致失职。试者又须限年二十五,才者既滞,所试又止律、诗,岂足甄才。及己受任而无劳可书,亦无荐者,法当再试书判三道,亦成虚文。今请守选者岁以二月八月试断案二,或律令大义五,或议三道,法官同铨曹官撰式考试,第为三等,上之中书。上等免选注官,优等依判超例升资,无出身者赐之。试不中或不能就试,满三岁亦许注官,惟不得入县令、司理、司法。自是更不试判,仍除去免选恩格。若历任有举者五人,自与免试注官,其荫补人亦罢试诗。年及二十许自言,而试断案、律义及议应格,即许注官,优等亦赐出身。试而不中,或不能试,年及三十,自许参注。若年及二十,授官己及三年,出官亦不用试。若秩入京朝,即展任监当三年,在任有二人荐之,免展。”诏悉从之。

旧制:荫补初赴选,皆试律暨诗;己仕而无劳绩、举荐及无免试恩,皆试判。更制以後,暨试律义、断案议,後又增试经义。中选者皆得随铨拟注,其入优等者,往往特旨擢赐进士出身。

熙宁初,裁损奏荫之法,自宰相、使相而下,并及宫掖、外戚,递有减损。旧制,诸妃遇圣节奏亲属一人,一年许奏三人,郊礼许奏一人,今定诸妃每遇圣节并郊,许奏有服亲一人。旧制,皇亲妻两遇郊,许奏亲属一人,今罢。旧制,郡、县主遇郊,许奏亲生子及其夫之亲,今只许奏亲子。旧制,臣僚之妻为国夫人者,得遗表恩,今除之。旧制,公主每遇圣节、郊礼,许奏夫之亲属一人,并遇公主生日,许奏一人,今罢生日恩,圣节许奏有服亲。

按:熙宁所裁损奏荫之法,先自妃嫔、公主始,此法之所以必行。外如皇亲妻及命妇、郡县主所荫,其恩尤滥,故并抑之。而圣节奏荫恩例,则仁宗时己罢之,往往行之於臣僚,而未尝行之於姗、主。至此方有施行,然亦但裁抑其滥及者,而未尝尽罢此例云。

✎ 编辑模式  —  文献通考卷一十五 [[ editSaving ? '保存中…' : '✓ 保存' ]] ✕ 取消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