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一百零七

文献通考卷一百零七

张,十七度。甘氏云,主天庙明堂御史之位,上为天之中道。若明大,国则盛强;失色,宗庙不安,明堂宫废。《隋志》云,主珍宝、宗庙所用及衣服,又主天厨饮食、赏赉之事。星明,则王者行五礼,得天之中,动则赏赉;离徙,天下有逆人;就聚,有兵。金火守之,有兵起。或云,主贡物。色细无光,王者少子孙。日食,亏修礼也。月食大涝,鱼行人道。火孛犯,兵起;土水犯,国不甯。张南十四星,曰天庙,天子祖庙也。客星守之,祠官有忧,其占与虚梁同。长垣四星,在少微南,主界域及胡夷。火守之,胡人入中国;太白入之,九卿谋反。少微四星,在太微西,南北列,士大夫之位也,一名处士。亦天子副主,或曰博士官。一曰主卫掖门。南第一星为处士,第二星为议士,第三星为隐士,第四星为大夫。明大而黄,则贤士举。月五星犯守之,处士、女主忧,宰相易。

《两朝天文志》:张六星距西第二星,去极一百二度半。天庙十四星距西北星,去极一百十三度半,入柳宿十三度。长垣四星距南星,去极七十六度,入张宿十四度。

少微四星距东南大星,去极六十五度半,入张宿十五度半。

翼二十二星太难识,上五下五横著行,中心六个恰似张,更有六星在何处,三三相连张畔附,必若不能分处所。更请向前看记取,五个黑星翼下头,欲知名字是东瓯。

翼,十九度。甘氏云,主太微三公化道文籍。失色,则民流。日月交食、五星并逆、芒动,则化道不行,文籍坏灭。动移,则三公废。明大则化成。《隋志》云,翼为天之乐府,主俳倡戏乐,又主夷狄远客,负海之宾。明大则礼乐兴,四夷来宾。动则蛮夷使来,离徙则天子举兵。或云,明则礼乐兴,暗则政教失。日食,臣僭;月食,妇人忧。五星、孛、流、客犯,大凶。东瓯五星,在翼之南,蛮夷星也。张衡云,主东越、穿、越三夷。金火守之,其地有兵。芒角动移,兵内叛。

《两朝天文志》:翼二十二星距中央西第二星,去极百四度。东瓯五星距西南星,去极一百二十九度,入张宿七度。

轸四星似张翼相近,中央一个长沙子,左辖右辖附两星。军门两黄近翼是,门下四个士司空,门东七乌青邱子。青邱之下名器府,器府之星三十二。以上便为太微宫,黄道向二看取是。

轸,十七度。甘氏云,轸七星,主将军乐府歌ん之事。五星犯之,失位亡国,女子主政,人失业,贼党掠人,祸生於百日内。若明大,则天下昌,万民康,四海归王。张衡云,轸为冢宰,辅臣也,主车骑。明大,则车骑用。一云明大则车骑动。《隋志》云,主载任。有军出入,皆占於轸。又主死丧。明则车驾备。动则车骑用;离徙,天子忧;就聚,兵大起。轸辖星,附轸两傍,主王侯。右辖为王者同姓,左辖为异姓。星明,兵大起。远轸凶。轸辖举,南蛮侵。张衡云,辖不见,国有大忧。长沙一星,在轸之中,主寿命也。长沙明,则人寿长,子孙盛。军门二黄星,在青邱西,天子六军之门也,主营候豹尾威旗,占以移其处,为道不通。土司空四黄星,在军门南,主土功。巫咸氏云,金火犯之,天下田不得耕,女不得织。《隋志》云,一曰司徒,主界域。青邱七黑星,在轸东南,主东方三韩之国,占与东瓯同。轸南三十二星,曰器府,主乐器之属也。明则乐器调理,暗则有咎。

《两朝天文志》:轸四星距西北星,去极一百三度半。右辖星,去极一百一十度半,入翼宿十六度半。左辖星,去极一百一度半,入轸宿五度。军门二星距西南星,去极一百一十二度半,入翼宿十三度。土司空四星距南星,去极一百二十度,入翼宿十四度。青邱七星距西北星,去极一百二十四度半,入轸宿五度。器府三十二星距西北星,去极一百三十七度半,入翼宿八度半。

《中兴天文志》总论曰:甘、石、巫咸三家,後代所宗也。顾或不深考。以故三垣、大角之列卫、二十八舍内官外官之分隶,不无异同。今於三家参诸说,考定二百九十座,所以不知者阙如也。盖诸星有以一星为一座者,有以二三十星为一座者,有相为比附者,有相比而不附者。杠附华盖,凡十八星为一座。衡附库楼,凡二十九星为一座也。钺不附井,耳不附毕,糠不附箕,长沙不附轸,钩钤、键闭不附房,则以属吏目为官故也。矢得以附弧,臼不得以附杵,以弧矢一人司之,杵臼二人司之故也。野鸡不附军市,鸡自守其所司也。南门不附库楼,南门不但为库楼门也。他如积水不附天船,积尸不附大陵,天谗不附卷石,咸池、天潢三渊不附五车。石氏、甘氏皆有其辨,不可臆说也。若夫称名取类,传记错见,则又有不可概举者。北极为北辰,水星为辰,参为大辰,而大火亦曰大辰。宋,大辰之墟是也,见《左氏》昭十七年。孙炎曰,龙星明者,以为时刻,故曰大辰。心在中最明,时刻主焉。元枵,亦曰天鼋星,在天鼋是也,见《国语》,武王伐商,星在天鼋,昭十九年疏。天鼋,元枵别名也。И訾,亦曰豕韦,岁在豕韦是也,见襄十八年疏。豕韦,亦名И訾也。鹑尾亦曰鸟帑,以害鸟帑是也,见襄二十八年。裨灶曰,岁弃其次而旅於明年之次,以害鸟帑。注,南为朱鸟,鸟尾曰帑。疏曰,人妻子为帑,鸟尾曰帑,妻子为人後,鸟尾亦鸟之後,故俱以帑为言也。氐谓之天根,见《尔雅》。天根,氐也。郭璞曰,角、亢下系於氐,犹木之有根。《国语》曰,天根见而水涸也。室谓之定,见《尔雅》云,营室谓之定。郭璞曰,定,正也,作宫室以营室中为正。《诗》,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昴谓之留,见《史记 索隐》曰,留,昴也。而《毛传》,亦以留为昴也。毕谓之浊,见《尔雅》,浊谓之毕也。柳谓之朱,丁救反,见襄九年,朱为鹑火。疏曰,柳谓之朱。朱,鸟口也。若斯名类,於《尧典》,详於《尔雅》、《左氏》、《国语》诸书,而所入之度,则未悉也。若夫二十八舍,诸言度分,亦或差殊。斗、井度,视诸舍为阔;参仅一度。古,昏、旦至观弧、建为定,亦由所见而莫著其度。近世王奕所述十二次、二十八度,有可考焉。

按史《志》言三家所考,三垣、大角之列卫、二十八舍内外官之分隶,不无异同。今按历代《天文志》,惟宋《两朝》及《中兴志》,与隋丹元子《步天歌》,能言诸星之分隶。然大角一星,《两朝志》以为属亢,《中兴志》以为属角。库楼十星,丹元子以为属角,而《两朝志》以为属轸,其为异同大概若此。盖自唐开元中,一行所造浑仪,其所测宿度,已与旧经异。而宋太平兴国中,浑仪所测,又与唐异。所争或一二度,或三五度。以管窥天,岂能无误。於是此以为轸,彼以为角;甲以为氐,乙以为房;所差者常在裨邻之次舍,则亦不过三五度间耳。天道幽远,术家各持一说,固未有以订其是非也。至如南斗六星,即斗、牛之斗,则其分野,反在北方。北斗天枢,在张宿十度,则其分野,反在南方。则其理有不可究诘者,当俟知星者而质之。

◎二十八宿度

《中兴天文志》:王奕按自古言天者,皆曰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何从而知审也。曰天本无度,因日之行一昼夜所躔阔狭,强名曰度。盖日之行也,三百六十五日之外,又行四分日之一,以一年而周於天焉。以一日所行为一度,故分为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范蔚宗谓,日之所行,在天成度,在历成日,是也。曰天固有其度,而二十八宿亦各有度,何从而定之一也。曰二十八宿亦未始有度也。天体冲漠虽分为三百六十五度,然其度难别也。故作历者,隶其度於二十八宿,用以纪日月所躔而已。盖天之有度也,犹地之有里也。二十八宿所分之度,犹九州列县所占之里也。二十八宿各有其度,则日之行於天也。孟春在某星几度,仲春在某星几度,日躔可得而名也。

九州列县,各有其里,则人之行於地也,某日至某州几里,某日至某县几里,驿可得而计也。此星度所由起也。曰二十八宿之度,或阔狭何也。曰日之所躔,偶与此宿相当,此阔狭於是分也。故说浑天者曰,日之所躔,或多或寡,当其星者,凡二十八,故度之多寡,於是生焉。井、斗之舍,非无星也,然不与日躔相当,故其度不得不阔。觜、鬼之傍,非无星也,然日躔一二日,而其星於相当,故其度不得不狭也。夫其得度阔狭,非举一宿全体尽占此度也。南斗六星也,举全体言之,合距杓星为度;而今历家,距魁第四星为度,杓二星则入於箕。牵牛六星也,举全体言之,合距西二星为度;今历家,距中二星为度,而西二星则入於斗。虚二星也,举全体言之,合距北星为度;

而今历家,距南星为度,北星则入於牵牛。盖南斗六星之中,杓二星不当日之度,而魁第四星当度,故距於魁而得二十六度。牵牛六星之中,西星不当日之度,而中二星当度,故牵牛距魁而得六度。虚二星之中,北一星不当日之度,而南一星当度,故虚距南星而得十度。古之造历,假设是法以步日躔,或者不察谓二十八宿本有其度,又见某宿得几度,遂谓举一宿,全体在焉,则又非矣。又按《唐 志》,一行所谓,虚北星旧图入虚,今侧在须女九度。危北星旧图入危,今侧在虚六度半。又奎误距以西大星,故壁损二度,奎增二度;今复距西南大星,即奎、壁各得本度。又柳误距以第四星,今复用第三星。张中央四星为朱鸟嗉,外二星为翼,北距以翼而不距以膺,故张增二度半,七星减二度半;

今复以膺为距,则七星、张合得半度。吴兴沈氏曰,二十八宿为二十八星当度,故立以为宿。前世测候,每或改变。如《唐书》测得,毕有十七度半,觜只有半度之类,皆缪说也。星既不当度,自不当为宿次,自是浑仪度距疏密不等耳。凡二十八宿度数,皆以赤道为法,推黄道有不合度者,盖黄道有斜有直,故度数与赤道不等。即复以当度星为宿,惟虚度未有奇数,自是日之馀分。历家取於斗分者,此也。馀宿则不然。

沈氏《笔谈》曰:予编校昭文书时,预详定浑天仪。官长问予:“二十八宿,多者三十三度,少者止一度,如此不均,何也?”予对曰:“天事本无度,推历者无以寓其数,乃以日所行分天为三百六十五度有奇(日平行三百六十五日有馀而一期天,故以一日为一度也)。既分之,必有物记之,然後可窥而数,於是以度度之星记之。循黄道,日之所行一期,当者止二十八宿星而已(度如伞,当度谓正当伞上者,故车盖二十八弓,以象二十八宿。则如《浑仪泰仪》所谓,度不可见,可见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当度之昼者,凡二十有八,谓之舍。舍所以挈度,所以生数也)。今所谓距度星者是也。非不欲均也,黄道所由当度之星,止有此而已。”

按:《中兴志》所载王奕之说,即沈括之说也。王、沈二公,不知其孰先孰後,孰倡孰袭,然王说详而明,沈说简而当,故不嫌并著之云。

●卷二百八十 象纬考三

○十二次度数

《晋 天文志 十二次》:班固取《三统历》十二次配十二野,其言最详。又有费直说《周易》、蔡邕《月令章句》,所言颇有先後。魏太史令陈卓更言郡国所入宿度,今附而次之。《中兴天文志》:王奕按星本无次,古昔黄帝因日月所会而为之名耳。《帝王世纪》,一度二千九百三十二里,分为十二次一次,三十度三十分度之十四,周天积一百七万九百一十三里,经三十五万六千九百七十一里。《三统历》详矣,然《帝王世纪》、费直《周易》、蔡邕《月令》又与《三统》殊,少或差一二度,多或五六度,何也?是日行也每岁有差,则日月所会之次、分度亦异。此言十二次所以不同也。

自轸十二度,至氐四度,为寿星。於辰在辰,郑之分野,属兖州(费直《周易分野》,寿星起轸七度。蔡邕《月令章句》,寿星起轸六度)。

自氐五度,至尾九度,为大火。於辰在卯,宋之分野,属豫州(费直起氏十一度。蔡邕,起亢八度)。

自尾十度,至南斗十一度,为析木。於辰在寅,燕之分野,属幽州(费直,起尾九度。蔡邕,起尾四度。)

自南斗十二度,至须女七度,为星纪。於辰在丑,吴、越之分野,属扬州(费直,起斗十度。蔡邕,起斗六度)。

自须女八度,至危十五度,为元枵。於辰在子,齐之分野,属青州(费直,起女六度。蔡邕,起女二度)。

自危十六度,至奎四度,为И訾。於辰在亥,卫之分野,属并州(费直,起危十四度。蔡邕,起危十度)。

自奎五度,至胃六度,为降娄。於辰在戌,鲁之分野,属徐州(费直,起奎二度。蔡邕,起奎八度)。

自胃七度,至毕十一度,为大梁。於辰在酉,赵之分野,属冀州(费直,起娄十度。蔡邕,起娄一度)。

自毕十二度,至东井十五度,为实沈。於辰在申,魏之分野,属益州(费直,起毕九度。蔡邕,起毕六度)。

自东井十六度,至柳八度,为鹑首。於辰在未,秦之分野,属雍州(费直,起井十二度。蔡邕,起井十度)。

自柳九度,至张十六度,为鹑火。於辰在午,周之分野,属三河(费直,起柳五度。蔡邕,起柳三度)。

自张十七度,至轸十一度,为鹑尾。於辰在巳,楚之分野,属荆州(费直,起张十三度。蔡邕,起张十二度)。

州郡躔次 陈卓、范蠡、鬼谷先生,张良、诸葛亮、谯周、京房、张衡并云:

角、亢、氐,郑兖州:

东郡入角一度 东平、任城、山阳入角六度 泰山入角十二度 济北、陈留入亢五度 济阴入氐一度 广平入氐七度

房、心,宋,豫州:

颖川入房一度 汝南入房二度 沛郡入房四度 梁国入房五度 淮阳入心一度 鲁国入心三度 楚国入心四度

尾、箕,燕,幽州:

营州入箕中十度 上谷入尾一度 渔阳入尾三度 右北平入尾七度西河上郡北地辽西东入尾十度 涿郡入尾十六度 渤海入箕一度 乐浪入箕三度 元菟入箕六度 广阳入箕九度

斗、牵牛、须女,吴、越,扬州:

九江入斗一度 庐江入斗六度 豫章入斗十度 丹阳入斗十六度会稽入牛一度 临淮入牛四度 广陵入牛八度 泗水入女一度 六安入女六度

虚、危,齐,青州:

齐国入虚六度 北海入虚九度 济南入危一度 乐安入危四度 东莱入危九度 平原入危十一度 川入危十四度

营室、东壁,卫,并州:

安定入营室一度 天水入营室八度 陇西入营室四度 酒泉入营室十一度张掖入营室十二度 武都入东壁一度 金城入东壁四度, 武威入东壁六度敦煌入东壁八度。

奎、娄、胃,鲁,徐州:

东海入奎一度 琅琊入奎六度 高密入娄一度 城阳入娄九度 胶东入胃一度

昴、毕、赵,冀州:

魏郡入昴一度 钜鹿入昴三度 常山入昴五度 广平入昴七度 中山入昴一度 清河入昴九度 信都入毕三度 赵郡入毕八度 安平入毕四度 河间入毕十度 真定入毕十三度。

觜、参,魏,益州:

广汉入觜一度 越入觜三度 蜀郡入觜一度 犍为入参三度 晁可入参五度 巴郡入参八度 汉中入参九度 益州入参七度

东井、舆鬼,秦,雍州:

中入东井一度 定襄入东井八度 雁门入东井十六度 代郡入东井二十八度 太原入东井二十九度 上党入舆鬼二度

柳、七星、张,周,三辅:

弘农入柳一度 河南入七星三度 河东入张一度 河内入张九度

翼、轸,楚,荆州:

南阳入翼六度 南郡入翼十度 江夏入翼十二度 零陵入轸十一度桂阳入轸六度 武陵入轸十度 长沙入轸八度

容斋洪氏《随笔》曰:十二国分野,上属二十八宿,其为义多不然,前辈固有论之者矣。其甚不可晓者,莫如《晋 天文志》谓:“自危至奎为И訾,於辰在亥,卫之分野也,属并州。”且卫本受封於河内商墟,後徙楚邱。河内乃冀州所部,汉属司隶,其他邑皆在东郡,属兖州,於并州了不相干,而并州之下所列郡名,乃安定、天水、陇西、酒泉、张掖诸郡,自系凉州耳。又谓:“自毕至东井为实沈,於辰在申,魏之分野也,属益州。且魏分晋地,得河内、河东数十县,於益州亦不相干,而雍州为秦,其下乃列中、定襄、雁门、代、太原、上党诸郡,盖又自属并州及幽州耳。谬乱如此,而出於李淳风之手,岂非蔽於天而不知地乎!”

○天汉起没

天河亦一名天汉,起自东方箕、尾间,遂乃分为南北道。南经傅说入鱼渊,开戴弁鸣河鼓。北经龟宿贯箕边,次络斗魁冒左旗,又合南道天津湄。二道相合西南行,分夹匏瓜络人星,杵畔造父、腾蛇精,王良、附路、阁道平,登此太陵泛天船,直到卷舌又南征,五车驾向北河南,东井、水位入吾骖,水位过了东南游,经次南河向阙邱,天狗、天纪与天稷,七星南畔天河没。

天汉起东方,经箕、尾之间,谓之天河,亦谓之汉津。乃分为二道:其南经傅说、鱼、天、天弁、河鼓,其北经龟,贯箕下,次络南斗魁、左旗,至天津下而合南道。乃西南行,又分夹匏瓜,络人星、杵、造父、腾蛇、王良、附路、阁道北端、太陵、天船、卷舌而南行,络五车,经北河之南,入东井、水位而东南行,络南河、阙邱、天狗、天纪、天稷,在七星南而没。张衡云,津汉者,金之气也。其本曰水,汉中星多则水,星少则旱。《中兴天文志》:石氏云:“天汉,盖天一所生凝毓而成者,天所以为东南西北,襟带之限也。天下河汉之源,盖出於此。故河汉者亦地所以为东南西北之限。”也汉张氏云:“八极之维,径二亿三万二千三百里,南北则短减千里,东西则广增千里,自地至天,半於八极,则地之深亦如之。”唐袁氏云:“以是观之,天汉越东北,而止西南,其修径可知矣。”

○七曜

◎日月

《隋 天文志》:日循黄道东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东陆谓之春,行南陆谓之夏,行西陆谓之秋,行北陆谓之冬。行以成阴阳寒暑之节。是故《传》云:“日为太阳之精,主生养恩德,人君之象也。”又人君有瑕,必露其慝,以告示焉。故日月行有道之国则光明,人君吉昌,百姓安甯。日变色,有军军破,无军丧侯王。其君无德,其臣乱国,则日赤无光。日失色,所临之国不昌。日昼昏,行人无影,到暮不止者,上刑急,下人不聊生,不出一年,有大水。日昼昏,乌鸟群鸣,国失政。日中乌见,主不明,为政乱,国有白衣会。日中有黑子黑气,乍三乍五,臣废其主。日食,阴侵阳,臣掩君之象,有亡国,有死君,有大水。日食见星,有杀君,天下分裂。王者修德以禳之。月者,阴之精也。其形圆,其质清,日光照之则见其明。日光所不照则谓之魄。故月望之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也。二统之日,日照其侧,人观其傍,故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里,故不见也。其行有迟疾,其极迟则日行十二度强,极疾则日行十四度半强,迟则渐疾,疾极渐迟,二十七日半强而迟疾一终矣。又月行之道,斜带黄道。十三日有奇在黄道表,又十三日有奇在黄道里。表里极远者,去黄道六度。二十七日有奇,阴阳一终。张衡云:“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ウ虚。ウ虚逢月则月食,植星则星亡。”今历家,月望行黄道,则值ウ虚矣。值ウ虚有表里深浅,故食有南北多少。月为太阴之精,以之配日,女主之象也。以之比德,刑罚之义。列之朝廷,诸侯大臣之类。故君明则月行依度,臣执权则月行失道。大臣用事,兵列失理,则月行乍南乍北。女主外戚擅权,则或进或退。月变色,将有殃。月昼明,奸邪并作,君臣争明,女主失行,阴国兵强,中国饥,天下谋僭;数月重见,国以乱亡。

张衡《灵宪》曰:“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其径当天周七百三十六分之一,地广二百四十二分之一。日者,阳精之宗,积而成鸟,象乌而有三趾;阳之类,其数奇。月者,阴精之宗,积而成兽,象兔;阴之类,其数耦,其後有冯焉者。羿请无死之药於西王母,娥窃之以奔月,将往,枚筮之於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惊毋恐,後且大昌。”娥遂身於月,是为蟾诸。夫日譬犹火,月譬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故月光生於日之所照,魄生於日之所蔽,当日则光盈,就日则光尽也。众星被,因水转光,当日之冲,光常不合者,蔽於地也,是谓ウ虚。在星星微,月过则食。日之薄地,其明也,繇暗视明,明无所屈,是以望之若火,方於中天,天地同明。繇明瞻暗,暗还自夺,故望之若水,火当夜而扬光,在昼则不明也。月之於夜,与日同而差微,星则不然,强弱之差也。”

◎日月行道

《汉 天文志》: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者黄道,一曰光道。光道北至东井,去北极近;南至牵牛,去北极远;东至角,西至娄,去极中。夏至至於东井,北近极,故晷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尺五寸八分。冬至至於牵牛,远极,故晷长;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分日至娄、角,去极中,故晷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七尺三寸六分。此日之去极远近之差,与景长短之制也。去极远近难知,要以晷景。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日,阳也。阳用事则日进而北,昼进而长,阳胜,故为温暑;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阴胜,故为凉寒也。故日进为暑,退为寒。若日之南北失节,晷过而常寒,退而短为常燠。此寒燠之表也,故曰为寒暑,一曰,晷长为潦,短为旱,奢为扶(郑氏曰:“扶当为蟠,齐、鲁之间声如辅。

扶声近。蟠,止不行也。”苏林曰:“景形奢大也。”晋灼曰:“扶,附也,小臣佞媚附近君子之侧也。”)。扶者,邪臣进而正臣疏,君子不足,奸人有馀。月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黄道北;赤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青道二,出黄道东。立春、春分。月东从青道‘立秋、秋分。西从白道’立冬、冬至,北从黑道;立夏、夏至,南从赤道。然用之,一决房中道。青赤出阳道,白黑出阴道。若月失节度而妄行,出阳道则旱风,出阴道则阴雨。凡君行急则日行疾,君行缓则日行迟。日行不可指而知也,故以二至二分之星为候。日东行,星西转。冬至昏,奎八度中;夏至,氐十三度中;春分,柳一度中;秋分,牵牛三度七分中:此其正行也。日行疾,则星西转疾,事势然也。

故过中则疾,君行急之感也;不及中则迟,君行缓之象也。至月行,则以晦朔决之。日冬则南,夏则北;冬至於牵牛,夏至於东井。日之所行为中道。月、五星皆随之也。箕星为风,东北之星也。东北地事,天位也(孟康曰:“东北阳日、月、五星起於牵牛,故为天位。坤在西南,纽於阳,为地统,故为地事也。”),故《易》曰:“东北丧朋。”及巽在东南,为风;风阳中之阴,大臣之象也,其星,轸也。月去中道,移而东北入箕;若东南入轸,则多风。西方为雨;雨,少阴之位也。月失中道,移而西入毕,则多雨。故《诗》云:“月离於毕,俾滂沱矣。”言多雨也。《星传》曰:“月入毕则将相有以家犯罪者。”言阴盛也。《书》曰:“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月之从星,则以风雨。”

言失中道而东西也。故《星传》曰:“月南入牵牛南戒,民间疾疫;月北入太微,出坐北,若犯坐,则下人谋上。”一曰月为风雨,日为寒温。冬至日南极,晷长,南不极则温为害;夏至日北极,晷短,北不极则寒为害。故《书》曰:“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也。政治变於下,日月运於上矣。月出房北,为雨为阴,为乱为兵;出房南,为旱为天丧。水旱至冲而应,及五星之变,必然之效也。

《中兴天文志》:按《三统历》日躔与《尧典》、《月令》不同,日行黄道每岁有差故也。江默谓岁差者,日躔於一岁之间,行周天度,未及馀分而日已至焉,故每岁常有不及之分。然岁差古无有其法。汉洛下闳虽知《太初历》八百年当差一度,後人未究其悉也,晋虞喜始觉之。历家祖述其说,自唐尧至汉,自汉至本朝,冬至日躔各各不同,然後知岁差之法,得天甚密不可废也。然又尝考岁差,诸说不同。宋《大明历》以四十年差一度,失之太过;何承天倍其数,以百年退一度,又反不及;惟隋刘焯取二家中数,以七十五年退一度。故唐一行详考三家,而知刘焯之为尤近,遂以《大衍历》推之,乃得八十三年而差一度。盖《大衍》分一度为三千四十分,其所差之分,一岁三十有六太,积至八十三年,则差一度。又不若本朝《纪元历》,以七十八年差一度为最密也。即其法推之,《庆历》甲申冬至日在斗五度,上距唐开元甲子三百二十一年,日差五度,盖《唐志》开元甲子,日在赤道斗中十度是也。开元甲子上距汉太初元年丁丑八百二十七年,日差十度。盖《唐志》以开元《大衍历》岁差引而退之,则太初元年冬至日在斗二十度是也。太初丁丑上距秦庄襄王元年一百四十五年,日差二度,冬至日在斗二十二度。盖《月令》云,日在斗是也。秦庄襄王元年上距尧甲子二千二十八年,日差二十八度,冬至日在虚一度,日没而昴中。故《尧典》言,日短星昴也。说者不知岁差之法,以《尧典》较之《月令》,逮於今日,不啻差一次。求其说而不可得,遂以为节气有初中之殊,又谓古以午为中,皆失之远矣。

又曰:开禧占测,冬至日已在箕宿,较之尧时几退四十馀度。差自汉太初,至今已差一气有馀。而太阳之躔十二次,大约中气前後乃得本月宫次。盖太阳本日行一度,近岁《纪元历》定岁差,约退一分四十馀抄。盖太阳日行一度而微迟缓,一年周天而微差,积累分抄而躔度见焉。循是以往,万有五千年後,将所差半周天,审如是,寒暑易位乎?以俟治历者。

又曰:占天之法,以二十八宿为纲维,分列四方,南北去极各九十有一度有奇,南低而北昂,去地各三十有六度,一定不易者,名之曰赤道。以日躔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出入内外极远者皆二十有四度。以其行赤道之中者名之曰黄道。凡五纬皆随日由黄道行,惟月之行有九道,四时交会归於黄道而转变焉,故有青、赤、黑、白四者之异名。夫赤道终古不移,则星舍宜无盈缩矣。然自唐一行作《大衍历》,以仪揆测之,得毕、觜、参、鬼四宿,分度与古不同。本朝皇初,日官周淙以新仪测候,与唐一行尤异。绍圣二年,清台以赤道度数有差,复命考正。惟牛、尾、室、柳四宿与旧法合,其他二十四宿躔度或多或寡。盖天度之不齐,随古今而变者也。若夫黄道横络天中,列宿躔度自随岁差而增减。中兴以来,用《统元》、《纪元》,及乾道、淳熙、开禧用《统天》、《会元》每一历更一黄道,其多寡之异,有不可胜载者,而步占家亦随各历之躔度焉。

又曰:王奕按浑天说,黄道、九道,厥初本无是,因日行而强名之。日行曰黄道者,黄色之中也,黄道即中道也。日道居中,月五星循左右而行,故日道独谓之黄。月行青朱白黑道,各兼黄道而言,故又谓之九道也。是故月道出入於黄道,其最远者去黄道六度。月行黄道之内曰阴历,行黄道之外曰阳历。北为内,南为外。然《汉志》谓:“黄道北至井,去极近;南至牵牛,去极远;东至角,西至娄,去极中。”晋葛洪则谓:“黄道与赤道东交於角,西交於奎,南至斗,北至井。”《唐志》又云:“黄道,春分与赤道交於奎,秋分交於轸,南至斗,北至井。”与《汉志》殊,何也?盖赤道分天之半,今古不易。黄道本无定体,因日行而为之名,日之行也,每岁有差。《汉志》主《太初》而言,此古今所以不同也。

又曰:按《天文志》,黄道北至东井,去北极近;南至牵牛,去北极远;东至角,西至娄,去极中。立春、春分,月从青道;立秋、秋分,月从白道;立冬、冬至,北从黑道;立夏、夏至,南从赤道。吴兴沈氏云:“月行黄道之南,谓之朱道;行黄道之北,谓之黑道;黄道之东,谓之青道;黄道之西,谓之白道。黄道内外各四,并黄道谓九。日月之行,有迟有速,难可以一术御也,故因其合散,分为数段,每段以一色名之,欲以别算位而已。如陈卓於三家星,别其色以识之。如算法用赤筹、黑筹以别之耳。而历家不知其意,遂以为实有九道,甚可嗤也。”

沈氏《笔谈》曰:“或问予以,日月之形,如丸邪?如扇也?若如丸,则其相遇岂不相碍?”予对曰:“日月之形如丸。何以知之?以月盈亏可验也。月本无光,犹银丸,日耀之乃光耳。光之初生,日在其傍,故光侧而所见才如钩;日渐远,则斜照,而光稍满。如一弹丸,以粉涂其半,侧视之,则粉处如钩;对视之,则正圆。此有以知其如丸也。日月,气也,有形而无质,故相直而无碍。”

◎五星

岁星曰东方春木,於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仁亏貌失,逆春令,伤木气,则罚见岁星。岁星盈缩,以其舍命国。其所居久,其国有德厚,五丰昌,不可伐。其对为冲,岁乃有殃。岁星安静中度,吉。盈缩失次,其国有变,不可举事用兵。又曰,人主出象也。色欲明、光润泽,德合同。又曰,进退如度,奸邪息;变色乱行,主无福。又主福,主大司农,主齐、吴,主司天下诸侯人君之过,主岁五。赤而角,其国昌。赤黄而沉,其野大穰。张衡云:“岁星者东方之精,苍帝之子,一名摄提,一名重华,一名应星,一名纪星。”晋灼曰:“太岁在四仲,则岁行三宿;太岁在四孟、四季,则岁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而行二十八宿。十二岁而周天。”

《西汉 天文志》:岁星所在,国不可伐,可以伐人。超舍而前为赢,退舍为缩。赢,其国有兵不复;缩,其国有忧,其将死,国倾败。所去,失地;所之,得地。一曰,当居不居,国亡;所之,国昌;已居之,又东西去之,国凶,不可举事用兵。安静中度,吉。出入不当其次,必有天ビ见其舍。岁星赢而东南(孟康曰:“五星东行,天西转。岁星晨见东方,行疾则不见,不见则变为ビ星。”),石氏“见彗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彗,本类星,末类彗,长二丈。”赢东北,石氏“见觉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本类星,末锐,长四尺。”缩西南(孟康曰:“岁星当伏西方,行迟早没,变为ビ星也。”),石氏“见,如牛”(韦照曰:“音参差之参。”),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枪,左右锐,长数丈。”缩西北,石氏“见枪,如马”,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本类星,末锐,长数丈。”石氏“枪、、、彗异状,其殃一也,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馀殃不尽,为旱、凶、饥、暴疾”。至日行一尺,出二十馀日乃入,甘氏“其国凶,不可举事用兵。”出而易,“所当之国,是受其殃。”又曰“ビ星,不出三年,其下有军,及失地,若国君丧。”

《中兴天文志》:岁星色青,比参左肩,小於太白。

荧惑曰南方夏火,礼也,视也。礼亏视失,逆夏令,伤火气,罚见荧惑。荧惑法使行无常,出则有兵,入则兵散。各以舍命国,为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所居国受殃。环绕钩已,芒角动摇,变色,乍前乍後,乍左乍右,其殃愈甚。其南丈夫、北女子丧。周旋止息,乃为死丧,寇乱其野,亡地。其失行而速,兵聚其下,顺之战胜。又曰,荧惑主大鸿胪,主死丧,主司空,又为司马、主楚、吴、越以南,又司天下群臣之过,司骄奢亡乱妖孽,主岁成败。又曰,荧惑不动,兵不战,有诛将。其出色赤怒,逆行成钩已,战凶,有围军。钩已,有芒角如锋刃,人主无出宫,下有伏兵。芒大则人民怒,君子遑遑,小人浪浪,不有乱臣,则有大丧,人欺吏,吏欺王。又为理,外则理兵,内则理政,为天子之理也。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其入守犯太微、轩辕、营室、房、心,主命恶之。张衡云:“荧惑为执法之星,其精为风伯之师,或童儿歌谣嬉戏。”晋灼曰:“荧惑常以十月入朝太微,受制而出,行列宿,司无道,出入无常也。”二岁而周天。

《中兴天文志》:荧惑色赤,比心大星,大小类填。按五星之行,过有道之分,则循轨顺行,天下义甯,年顺成。过无道之分,则犯斗变色,为灾为兵。曰吉曰凶,未有不关於人事者也。然五星之变,俱足以致殃,荧惑、太白为甚,而荧惑尤甚。盖荧惑火也,性烈而不常,又为执法之官,司天下过失,故其应尤为亟也。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仁义礼智,以信为主,貌言视听,以心为政,故四星皆失,填乃为之动。动而盈,侯王不甯。缩,有军不复,所居之宿,国吉,得地及女子,有福,不可伐。去之,失地,若有女忧。居宿久,国福厚;易则薄。失次而上二三宿曰盈,有主命不成,不乃大水。失次而下曰缩,后戚,其岁不复,不乃天裂若地动。一曰,填为黄帝之德,女主之象,主德厚安危存亡之机,司天下女主之过。又曰,天子之星也,天子失信,则填星大动。张衡云,填星者,黄帝之子,女主之象也,一名地候。晋灼曰:“常以甲辰之始,建斗之岁,填行一宿,二十八岁而周天。”

《中兴天文志》,填星色黄,比参右肩,小於辰。按唐孔氏谓,五星之行,金水日行一度,火七百八十日行星四百一十五度,木三百九十八日行星三十三度,惟土三百七十七日行星十二度。盖土性重厚而舒缓,其行最迟,故其为变亦多。

容斋洪氏《随笔》曰:世之伎术,以五星论命者,大率以火、土为恶,故有昼忌火星夜忌土之语。土,填星也,行迟,每主一宫,则二岁四月乃去,以故为灾最久。然以国家论之则不然,苻坚欲南伐,岁镇守斗,识者以为不利。《史记 天官书》云:“五潢,五帝居舍。火入,旱;金,兵;水,水。”宋均曰:“不言木、土者,德星不为害也。”又云:“五星犯北落,军起。火、金、水尤甚。木、土、军吉。”又云:“填星所居国吉。未当居而居,已去而复,还居之,其国得土。若当居而不居,既已居之,又西东去,其国失土。其居久,其国福厚。其居易(轻速也),福薄。”如此则填星乃为大福德,与木无异。岂非国家休祥所系,非民庶可得侔邪?

太白曰西方秋金,义也,言也。义亏言失,逆秋令,伤金气,罚见太白。太白进退以候兵,高卑迟速,静躁见伏,用兵皆象之,吉。其出西方,失行,夷狄败;出东方,失行,中国败。未尽期日,过参天,病其对国。若经天,天下革,人更王,是谓乱纪,人民流亡。昼与日争明,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又曰,太白主大臣,其号上公也,大司马位谨候此。张衡云,太白者,白帝之子,一名火政,一名官星,一名明堂,一名文表,一名太,一名终星,一名天相,一名天浩,一名序星,一名梁星,一名威星,一名大嚣,一名大爽。晋灼曰,常以正月甲寅与荧惑晨出东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四十日又出西方,二百四十日而入,入三十五日而复出东方。出以寅、戍,入以丑、未。一岁而周天。

《西汉 天文志》曰,日方南太白居其南,日方北太白居其北,为赢,侯王不甯,用兵进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其北,日方北太白居其南,为缩,侯王有忧,用兵退吉进凶。当出不出,当入不入,为失舍,不有破军,必有死王之墓,有亡国。一曰,天下偃兵,{土}有兵者,所当之国大凶。当出不出,未当入而入,天下偃兵,兵在外,入。未当出而出,当入而不入,天下兵起,有至破国。未当出而出,未当入而入,天下举兵,所当之国亡。当期而出,其国昌。出东为东方,入为北方;出西为西方,入为南方。所居久,其国利;易,其乡凶(苏林曰:“疾过也。一说,易乡而出入也。”晋灼曰:“上言‘出而易’,言疾过是也。”)。入七日复出,将军战死。入十日复出,相死之。入又复出,人君恶之。已出三日而复微入,三日乃复盛出,是为Й而伏(晋灼曰:“Й,退也。不进而伏,伏不见也。”),其下国有军,其众败将北。已入三日,又复微出,三日乃复盛入,其下国有忧,师师虽众,敌食其粮,用其兵,虏其帅。出西方,失其行,夷狄败;出东方,失其行,中国败。一曰,出蚤为月食,晚为天ビ及彗星,将发於亡道之国。太白出而留桑榆间,病其下国(晋灼曰:“出而下也。正出,举目平正。出桑榆上,馀二千里也。”)。上而疾,未尽期日过参天,病其对国(晋灼曰:“三分天过其一,此酉戍之间也。”)。太白经天,天下革,民更主(孟康曰:“谓出东入西,出西入东也。太白,阴星,出东当伏东,出西当伏西,过午为经天。”晋灼曰:“日,阳也;日出则星亡。昼见午上为经天也。”),是为乱纪,人民流亡。昼见与日争明,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太白,兵象也。出而高,用兵深吉浅凶;卑,浅吉深凶。行疾,用兵疾吉迟凶;行迟,用兵迟吉疾凶。角,敢战吉,不敢战凶;击角所指吉,逆之凶。进退左右,用兵进退左右吉,静凶。圜以静,用兵静吉躁凶。出则兵出,人则兵入。象太白吉,反之凶。凡太白所出所直之辰,其国得其位,得其位者战胜。所直之辰顺其色而角者胜,其色害者败(晋灼曰:“郑色黄,而赤苍,小败;宋色黄,而赤黑,小败;楚色赤黑,小败;燕色黄黑,小败。皆大角胜也。”)。太白白比狼,赤比心,黄比参右肩,青比参左肩,黑比奎大星。色胜位(晋灼曰:“有色胜得位也。”),行胜色(晋灼曰:“太白行得度,胜有色也。”),行得尽胜之(晋灼曰:“行应天度,虽有色得位,行尽胜之,行重而色位轻。”《星经》“得”字作“德”)。

《中兴天文志》:太白色白,比狼星而大,又大於岁星。

辰星曰北方冬水,智也,听也。智亏听失,逆冬令,伤水气,罚见辰星。辰星见,则主刑,主廷尉,主燕、赵,又为燕、赵、代以北;宰相之象。亦为杀伐之气,战斗之象。又曰,军於野,辰星为偏将之象,无军为刑事。和阴阳,应效不效,其时不和。出失其时,寒暑失其节,邦当大饥。当出不出,是谓击卒,兵大起。在於房、心间,地动。亦曰,辰星出入躁疾,常主夷狄。又曰,蛮夷之星也,亦主刑法之得失。色黄而小,地大动。光明与月相逮,其国大水。张衡云,辰星一名勾星、一名爨星、一名伺星。晋灼曰,常以二月春分见奎、娄,五月夏至见东井,八月秋分见角、亢,十一月冬至见牵牛。出以辰、戍,入以丑、未,二旬而入。晨候之东方,夕候之西方。一岁而周天。

《西汉 天文志》:辰星出蚤为月食,晚为彗星及天ビ。一时不出,其时不和;四时不出,天下大饥。失其时而出,为当寒反温,当温反寒。与他星遇而斗,天下大乱(晋灼曰:“ビ星,彗、孛之属也,一曰五星。”)。

《中兴天文志》:辰星色黑,比奎大星,小於岁星。

凡五星有色,大小不同,各依其行而顺时应节。色变有类。

凡青皆比参左肩,赤比心大星,黄比参右肩,白比狼星,黑比奎大星。不失本色而应其四时者,吉;色害其行,凶。凡五星所出所行所直之辰,其国为得位者,岁星以德,荧惑有礼,填星有福,太白兵强,辰星阴阳和。所行所直之辰,顺其色而有角者胜。其色害者败。居实,有德也。居虚,无德也。色胜位,行胜色,行得尽胜之。

营室为清庙,岁星庙也。心为明堂,荧惑庙也。南斗为文太室,填星庙也。亢为疏庙,太白庙也。七星为员官,辰星庙也。五星行至其庙,谨候其命。

凡五星盈缩失位,元精降於地为人。岁星降为贵臣;荧惑降为童儿,歌谣嬉戏;填星降为老人妇女;太白降为壮夫,处於林麓;辰星降为妇人。吉凶之应,随其象吉。

凡五星,木与土合,为内乱、饥;与水合,为变谋而更事;与火合,为饥,为旱;与金合,为白衣之会;合斗,国有内乱,野有破军,为水。太白在南,岁在北,名曰牡,年大熟。太白在北,岁星在南,年或有或无。火与金合,为铄为丧,不可举事用兵。从军为军忧,离之军。出太白阴,分宅,出其阳,偏将战。与土合,为忧,主孽。与水合,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一曰,火与水合为,不可举事用兵。土与水合,为壅沮,不可举事用兵,有覆军下师。一曰,为变谋更事,必为旱。与金合,为疾,为白衣会,为内兵,国亡地。与木合,国饥。水与金合,为变谋,为兵忧。入太白中而上出,破军杀将,客胜。下出,客亡地,视旗所指,以命破军。环绕太白,若与斗,大战,客胜。

凡木、火、土、金与水斗,皆为战,兵不在外,皆为内乱。

凡同舍为合,相陵为斗。二星相近,其殃大,相远无伤,七寸以内必之。

凡月蚀五星,其国亡。岁以饥,荧惑以乱,填以杀,太白以强国战,辰以女乱。

凡五星入月,其野有逐相。太白,将﹃。

凡五星所聚,其国王,天下从。岁以义从,荧惑以礼从,填以重从,太白以兵从,辰以法,各以其事致天下也。三星若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国外内有兵,天丧人民,改立侯王。四星若合,是谓太阳,其国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改立王者,奄有四方,子孙蕃昌;亡德受殃,离其国家,灭其宗庙,百姓离去,被满四方。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事亦小。

凡五星色,其圜,白,为丧,为旱;赤中不平,为兵,为忧;青,为水;黑,为疾疫,为多死;黄,为吉。皆角,赤,犯我城;黄,地之争;白,哭泣声;青,有兵忧;黑,有水。五星同色,天下偃兵,百姓安甯,歌以行,不见灾疾,五蕃昌。

凡五星,岁,政缓则不行,急则过分,逆则占。荧惑,缓则不出,急则不入,违道则占。填,缓则不还,急则过舍,逆则占。太白,缓则不出,急则不入,逆则占。辰星,缓则不出,急则不入,非时则占。五星不失行,则年丰昌。

凡五星分天之中,积於东方,中国利,积於西方,外国用兵者利。辰星不出,太白为客;其出,太白为主。出而与太白不相从,及各出一方,为格,野有军不战。五星为五德之主,其行或入黄道里,或出黄道表,犹月行出有阴阳也。终出入五常,不可以算数求也。其东行曰顺,西行曰逆,顺则疾,逆则迟,通而率之,终为东行矣。不东不西曰留。与日相近而不见,曰伏。伏与日同度曰合。其留行逆顺掩合犯法陵变色芒角,凡其所主,皆以时政五常、五官、五事之得失,而见其变。木、火、土三星行迟,夜半经天。其初皆与日合度,而後顺行渐迟,追日不及,晨见东方。行去日稍迟,朝时近中则留。留经旦过中则逆行。逆行至夕时近中则又留。留而又顺,先迟渐速,以至於夕伏西方,乃更与日合。略如此。惟金、水二星,行速而不经天,自始与日合之後,行速而先日,夕见西方。去日前稍远,夕时欲近南方则渐迟,迟极则留,留而近日,则逆行而合日,在於日後。晨见东方,逆极则留,留而後迟。迟极去日稍远,旦时欲近南方,则速行以追日,晨伏於东方,复与日合。此五星合见、迟速、逆顺、留行之大经也。昏旦者,阴阳之大分也。南方者,太阳之位,而天地之经也。七曜行至阳位,当天之经,则亏昃留逆而不居焉。此天之常道也。三星经天,二星不经天,三天两地之道也。

凡五星见伏、留行、逆顺、迟速,应历度者,为得其行,政合於常。违历错度而失路盈缩者,为乱行。乱行则为天失彗孛,而有亡国革政,兵饥丧乱之祸云。

古历五星并顺行,《秦历》始有金火之逆,又甘、石并时,自有差异。汉初测候,乃知五星皆有逆行,其後相承罕能察。至後魏末,清河张子信,学艺博通,尤精历数。因避葛荣乱,隐於海岛中,积三十许年,专以浑仪测候日月五星差变之数,以算步之,始悟日月交道,有表里迟速,五星见伏,有感召向背。言日行在春分後则迟,秋分後则速。合朔月在日道里则日食,若在日道外,虽交不亏。月望植交则亏,不问表里。又月行遇木火土金四星。向之则速,背之则迟。五星行四方列宿,各有所好恶。所居遇其好者,则留多行迟,见早。遇其恶者,则留少行速,见迟。与常数并差,少者差至五度,多者差至三十许度。其辰星之行,见伏尤异。晨应见在雨水後立夏前,夕应见在处暑後霜降前,并不见。启蛰、立夏、立秋、霜降四气之内,晨夕去日前後三十六度内,十八度外,有木、火、土、金一星者见,无者不见。後张胄元、刘孝孙、刘焯等,依此差度,为定入交食分及五星定见定行,与天密会,皆古人所未得也。

《中兴天文志》:夫二曜,二气之精也。五纬,五行之精也。二曜俱顺行,五纬独有退逆,何也?班氏谓三代盛时,天下五纬顺轨无逆行者。周之末造,人纪不修,师旅数起,故五纬始失常度,而有逆行。然则降姬而赢,世道趋末,星轨遁常,亦失其初欤。《易》:“观乎人文,以察时变,”故星纪之逆顺,可以忄双然惧矣。

又曰:古法周天之数,如岁星谓十二年一周天,乃约数耳。前称岁星在四仲则行三宿,在四孟、四季则行二宿,二八十六,三四十二,故十二年而行周二十八宿。其说非是。夫二十八宿,度有广狭,而岁星之行有赢缩,岂得以十二年一周无差忒乎?唐一行始言,岁星自商、周迄春秋季年,率百二十馀年而超一次,因以为常。以春秋乱世则其行速,时平则其行迟,其说尤迂。既乃为後率前率之术以求之,则其说益自相悖。按刘歆《三统历》,推岁星一百四十四年,行天一百四十五次;一千七百二十年,剩行一周,此古人所未究也。又《左氏疏》,以历法推之,周天凡十二次,每次刖为百四十四分。岁星每行一百四十五分,是每年行一次之外,尚馀一分;积一百四十四年,剩一次。今绍兴历法,岁星每年行一百四十分,是每年行一次之外,有馀一分;积一百四十四年剩一次矣。殆据是乎?馀四星之行,固有逆顺,中间亦岂无差忒?一行不复详言,盖亦知之矣。後之考历者,当能辨之。然尝考五星之行,率循黄道。惟金、火二星,游行不测;土、水、岁星为变希。则凡黄道所经,顺轨则不占。惟陵犯留守,则有凶咎。如荧惑每入太微出端门,星家谓受制而出,实则黄道所经也。而月与五星相遇,亦多涉黄道内外之径。黄道邪界列宿各有尺数,如房宿,又有上中下三道焉,此其所以易於陵犯。是以清台,每言五星行次黄道所经诸星,占家多不验。凡以此故,要诸天人之际,可畏,有兆於此,有感於彼,其出没显晦,飞流升降,疾迟赢缩,进退会散,动移转徙,非邈无与於人。是故精之交,明君谨之,能遇灾而加惧,见祥而滋儆,思其咎,谢其过,不敢怠甯,王事之当然也,善乎!太史公之言曰:“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畏天者择焉。

又曰:按五星之变,有合有散,有犯有守,有陵有历,有斗有盈,有缩有食。同舍曰合,变为ビ星曰散,寸以内光芒相及曰犯。韦昭谓,自下而往触之为犯也,居其宿曰守,相冒而过曰陵。韦昭谓,突掩为陵也,经之曰历,相击曰斗,又曰离复合、合复离为斗。早出曰赢,晚出曰缩;又失次上二三宿曰赢,失次下二三宿曰缩。星月相陵曰食。吉凶各以类应,不可诬已。然有或不尽如所占,何也?曰日月五行俱行黄道,不能无侵犯也。惟迫近则殃大,远则毋伤,寸以内芒角相及,则其占始应。《汉志》曰:“近者殃大,远者殃毋伤。”後之星史,不此之察,猥见其差近,遂张以为变。此所以繁亵不验。

●卷二百八十一 象纬考四

○瑞变各星及气名状

《隋 天文志》:梁奉朝请祖恒,天监中,受诏集古天官及图纬旧说,撰《天文录》三十卷。逮周氏克梁,获庾季才,为太史令,撰《灵台秘苑》一百二十卷,占验益备。今略其杂星、瑞星、妖星、客星、流星及气名状,次之於此云。

◎瑞星

一曰景星,如半月,生於晦朔,助月为明。或曰,星大而中空。或曰,三星,在赤方气,与青方气相连。黄星在赤方气中,亦名德星。二曰周伯星,黄色,煌煌然,所见之国大昌。三曰含誉,光耀似彗,喜则含誉射。四曰格泽,如炎火,下大上兑,色黄白,起地而上。见则不种而获,有土功,有大客。

《中兴天文志》:瑞星有十二:一曰景星(一名德星),二曰周伯,三曰含誉,四曰王蓬芮,五曰格泽,六曰元保,七曰昭明,八曰昏昌,九曰旬始,十曰司危,十一曰菟昌,十二曰地维臧光。瑞星,五行之冲和气也,五行顺乐旺相喜合之所生也。周伯、王蓬芮,皆古者高世不仕之人。王其姓,蓬芮其名。周伯其姓字也。其精为星,帝命之为瑞星。三家义同。然考之《晋志》,瑞星止四星,其周伯又於客星见之,无王蓬芮。而客星则有王蓬絮芮,所至之国非福也。而三家所言妖星,则别有蓬星焉,曰蓬芮、曰蓬絮芮、曰蓬星,其言福祸不同,岂各有据乎?并存之。又《晋志》无元保以下七星,其昭明、司危、地维臧光则皆为妖星。若《隋志》则因《晋志》,而又无格泽,疑当从《晋志》。

◎星杂变

一曰星昼见。若星与日并出,名曰嫁女。星与日争光,武且弱,文且强,女子为王,在邑为丧,在野为兵。又曰,臣有奸心,上不明,臣下从横,大水浩洋。又曰,星昼见,虹不灭,臣蔽主明,星夺日光,天下有立王。二曰恒星不见。恒星者,在位人君之类。不见者,象诸侯之背畔,不佐王者奉顺法度,无君之象也。又曰,恒星不见,主不严,法度消。又曰,天子失政,诸侯横暴。又曰,常星列宿不见,象中国诸侯微灭也。三曰星斗,星斗天下大乱。四曰星摇。星摇人众将劳。五曰星陨。大星陨下,阳失其位,灾害之萌也。又曰,众星坠,人失其所也。凡星所坠,国易政。又曰,星坠,当其下有战场,天下乱,期三年。又曰,奔星之所坠,其下有兵,列宿之所坠,灭家邦,众星之所坠,众庶亡。又曰,填星坠,海水溢,黄星骋,海水跃。又曰,黄星坠,海水倾。亦曰,贲星坠而渤海决。星陨如雨,天子微,诸侯力政,五伯代兴,更为盟主,众暴寡,大并小。又曰,星辰附离天,犹庶人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下将畔去。故星畔天而陨,以见其象。国有兵凶,则星坠为鸟兽。天下将亡,则星坠为飞虫。天下大兵,则星坠为金铁。天下有水,则星坠为土。国主有兵,则星坠为草木,兵起,国主亡,则星坠为沙。星坠,为人而言者,善恶如其言。又曰,国有大丧,则星坠为龙。

◎流星

流星,天使也。自上而降曰流,自下而升曰飞。大者曰奔,奔亦流星也。星大者使大,星小者使小。声隆隆者,怒之象也。行疾者期速,行迟者期迟。大而无光者,众人之事。小而光者,贵人之事。大而光者,其人贵且众也。乍明乍灭者,贼败成也。前大後小者,恐忧。前小後大者,喜事也。蛇行者,奸事也。往疾者,往而不返也。长者,其事长久也。短者,事疾也。奔星所坠,其下有兵。无风,有流星见,良久间乃入,为大风发屋折木。小流星百数,四面行者,庶人流移之象。流星异状,名占不同。今略古书及《荆州占》所载云。

流星之尾长二三丈,晖然有光竟天,其色白者,主使也,色赤者,将军使也。流星有光,其色黄白者,从天坠有音,如炬火下地,野雉尽鸣,斯天保也。所坠国安有喜,若水。流星其色青赤,名曰地雁,其所坠者起兵。流星有光青赤,其长二三丈,名曰天雁,军之精华也。其国起兵,将军当从星所之。流星晖然有光,白,长竟天者,人主之星也,主相将军从星所之。凡星如瓮者,为发谋起事。大如桃者为使事。流星大如缶,其光赤黑,有喙者,名曰梁星,其所坠之乡有兵,君失地。

飞星大如缶若瓮,後皎然白,前卑後高,此谓顿顽,其所从者多死亡,削邑而不战。有飞星大如缶若瓮,後皎然白,前卑後高、摇头,乍上乍下,此谓降石,所下民食不足。飞星大如缶若瓮,後皎然白,星灭後,白者曲环如车轮,此谓解衔。其国人相斩为爵禄,此谓自相食。有飞星大如缶若瓮,其後皎然白,长数丈,星灭後,白者化为流下,名曰大滑,所下有流血积骨。有飞星大如缶若瓮,後皎白,缦缦然,长可十馀丈而委曲,名曰天刑,一曰天饰,将军均封疆。

天狗,状如大奔星,色黄有声,其止地类狗,所坠,望之如火光,炎炎冲天,其上锐,其下圆,如数顷田处。或曰,星有毛,旁有短彗,下有狗形者,或曰,星出,其状赤白有光,下即为天狗。一曰,流星有光,见人臣,坠无音,若有足者,名曰天狗。其色白,其中黄,黄如遗火状。主候兵讨贼,见则四方相射,千里破军杀将。或曰,五将斗,人相食,所往之乡有流血。其君失地,兵大起,国易政,戒守御(馀占同前)。营头,有如坏山堕,所谓营头之星。所堕,其下覆军,流血千里。亦曰,流星昼陨名营头。

《中兴天文志》:流星有八:一曰天使、二曰天晖、三曰天雁、四曰天保、五曰地雁、六曰梁星、七曰营头、八曰天狗。自上而降曰流,东西横行亦曰流,奔亦流也。流星之为天使者,有祥有妖。流星之为天晖、天雁者,祥。流星夜陨而为天保者,亦祥。流星夜陨而为地雁为梁星者,妖。流星昼陨或夜陨而为营头者,亦妖。流星之大者为奔星,奔星夜陨而为天狗,其妖甚矣。飞星有五:一曰天刑、二曰降石、三曰顿顽、四曰解衔、五曰大渎。自下而升曰飞,飞星之为天刑者祥。自降石以下皆妖。

◎妖星

妖星者,五行之气,五星之变,各见其方,以为殃灾。各以其日五色占,知何国吉凶决矣。行见无道之国,失礼之邦,为兵为饥,水旱死亡之徵也。又曰,凡妖星所出,形状不同,为殃如一。其出不过一年,若三年,必有破国屠城。其君死,天下大乱,兵士乱行,战死於野,积尸从横,馀殃不尽,为水旱兵饥疾疫之殃。又曰,凡妖星出见,长大,灾深期远;短小,灾浅期近。三尺至五尺,期百日。五尺至一丈,期一年。一丈至三丈,期三年。三丈至五丈,期五年。五丈至十丈,期七年。十丈以上,期九年。审以察之,其灾必应。

一曰彗星,所谓扫星。本类星,末类彗,小者数寸,长或竟天。见则兵起,大水。主扫除,除旧布新。有五色,各依五行本精所主。史臣按,彗体无光,傅日而为光,故夕见则东指,晨见则西指。在日南北,皆随日光而指。顿挫其芒,或长或短,光芒所及则为灾。二曰孛星,彗之属也。偏指曰彗,芒气四出曰孛,字者,孛孛然,非常恶气之所生也。内不有大乱,外则有大兵,天下合谋,ウ蔽不明,有所伤害。晏子曰:“君若不政,孛星将出,彗星何惧乎!”由是言之,灾甚於彗。三曰天,一名觉星。本类星,末锐,长四丈。或出东北方西方,主奋争。四曰天枪。其出不过三月,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殃之不尽,当为旱饥暴疾。五曰天。石氏曰,如牛状。

甘氏曰,本类星,末锐。巫咸曰,彗星出西方,长可二三丈,主捕制。六曰蚩尤旗,类彗而後曲,象旗。或曰,赤独见。或曰,其色黄上白下。或曰,若植而长,名曰蚩尤之旗。或曰,如箕,可长二丈,末有星。主伐枉逆,主惑乱,所见之方下有兵,兵大起;不然,有丧。七曰天冲,出如人,苍衣赤头,不动。见则臣谋主,武卒发,天子亡。八曰国皇,大而赤,类南极老人星。或曰,去地三丈,如炬火,主内寇内难。或曰,其下起兵兵强,或曰,外内有兵丧。九曰昭明,象如太白,光芒,不行。或曰,大而白,无角,乍上乍下。一曰,赤彗分为昭明,昭明灭光,以为起霸起德之徵,所起国兵多变。一曰,大人凶,兵大起。十曰司危,如太自,有目。或曰,出正西,西方之野星,去地有六丈,大而白。

或曰,大而有毛,两角。或曰,类太白,数动,察之而赤,为乖争之徵,主击强兵。见则主失法,豪杰起,天子以不义失国,有声之臣行主德。十一曰天,彗出西北,状如剑,长四五丈。或曰,如钩,长四丈。或曰,状白小,数动,主杀罚。出则其国内乱,其下相谗,为饥兵,赤地千里,枯骨藉藉。十二曰五残,一名五锋,出正东,东方星之状类辰,可去地六七丈。或曰,苍彗散为五残,如辰星,出角。或曰,星表有气如晕,有毛。或曰,大而赤,数动,察之而青。主乖亡;为五分,毁败之徵,亦为备急兵。见则主诛,政在伯,野乱成,有急兵,有丧,不利冲。十三曰六贼,见出正南,南方之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动有光。或曰,形如彗。五残、六贼出,祸合天下,逆侵关枢;

其下有兵,冲不利。十四曰狱汉,一名咸汉,出正北,北方之野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察之中青。或白,赤表,下有三彗从横。主逐王,主刺王。出则阴精横,兵起其下。又为丧,动则诸侯惊。十五曰旬始,出北斗旁,如雄鸡。其怒,有青黑,象伏鳖。或曰,怒,雌也,主争兵。又曰,黄彗分为旬始,为立主之题,主乱,主招横。见则臣乱兵作,诸侯虐,期十年,圣人起伐,群猾横恣。或曰,出则诸侯雄鸣。十六曰天锋,彗象矛锋。天下从横,则天锋星见。十七曰烛星,如太白。其出也不行,见则不久而灭。或曰,主星上有三彗上出,所出城邑乱,有大盗不成,又以五色占。十八曰蓬星,大如二斗器,色白,一名王星。状如夜火之光,多至四五,少一二。一曰,蓬星在西南,长数丈,左右兑。

出而易处。星见,不出三年,有乱臣戮死。又曰,所出大水大旱,五不收,人相食。十九曰长庚,如一疋布著天。见则兵起。二十曰四镇星,出四隅,去地六丈馀,或曰可四丈。或曰,星大而赤,去地二丈,常以夜半时出。见,十月而兵起,皆为兵起其下。二十一曰地维臧光,出四隅。或曰,大而赤,去地二三丈,如月始出。见则下有乱,乱者亡,有德者昌。

《河图》云:岁星之精,流为天 天枪 天猾 天冲 国皇 反登 苍彗

荧惑散为昭旦蚩尤之旗 昭明 司危 天 赤彗

镇星散为五残 狱汉 大贲 昭星 绌流 旬始 蚩尤 虹 击咎黄彗

太白散为天杵 天付 伏灵 大败 司奸 天狗 天残 卒起 白彗

辰星散为枉矢 破女 拂枢 灭宝 绕廷 惊理 大奋祀 黑彗

五色之彗,各有长短,曲折应象。

汉京房著《风角书》,有《集星章》,所载妖星,皆见於月旁,互有五色方,以五寅日见,各有五星所生云。

天枪 天根 天荆 真若 天猿 天楼 天垣 皆岁星所生也。见以甲寅,其星咸有两青方在其旁。

天阴 晋若 官张 天惑 天雀 赤若 蚩尤 皆荧惑之所生出。在丙寅日,有两赤方在其旁。

天上 天伐 从星 天枢 天翟 天沸 荆彗 皆镇星之所生也。出在戊寅日,有两黄方在其旁。

若星 帚星 若彗 竹彗 墙星 晁星 白 皆太白之所生也。出在庚寅日,有两白方在其旁。

天美 天 天社 天麻 天林 天蒿 端下 皆辰星之所生也。出以壬寅日,两黑方在其旁。

以前三十五星,即五行气所生,皆出於月左右方气之中,各以其所生星将出不出日数期候之。当其未出之前而见,见则有水旱兵丧饥乱,所指亡国失地,王死破军杀将。

《中兴天文志》:凡妖星,五行之乖戾气也。五行掩合陵犯,怒逆错乱,流散杂变之所生也。孛本黄帝时一女子,修行不得其死。蚩尤则黄帝所诛者,亦五行戾气之所蓄结而为之者也。按申须、公羊、杜预、郭璞俱以彗、孛为一星。《左氏》昭十七年,有星孛於大辰。鲁申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公羊曰,孛者何?彗星也。文公十四年,有星孛於北斗。杜预曰,孛、彗也。郭璞释《尔雅》曰,彗,妖星也,亦谓之孛。综其实不然。彗、孛、长三星,其占略同,而其形少异。孛星光芒短,其光四出,蓬蓬孛孛然。彗星光芒长,参之如扫帚。长星光芒有一直,或竟天,或十丈,或三十丈。宋均注,钩命决曰彗,五彗也。苍则王侯破,天子苦兵。赤则贼起,强国恣。黄则女害色,权夺於后妃。白则将军逆,二年兵大作。黑则水精贼,江河决,贼处处起。《史记》:彗出东井,东井齐分,景公以为忧。晏子曰,君高台深池,赋敛如弗得,刑罚恐弗胜,孛星将出,彗星何惧乎?然则孛甚彗也。董仲舒曰,孛者,乃非常恶气之所生也。大率孛彗为除旧布新,火灾,长星为兵革事。

又曰:变星,《天官书》及《汉》、《晋》、《隋志》所载纷杂,象位色占或相抵迕,盖祥妖之所系,知者不传,传者不真。往哲先贤,心口相授,不著之书,以为国之重事,故也。今订其繁重,削其缪妄,定正其数而存其名。《晋》、《隋志》又载汉京房《风角书》云,五纬所生妖星三十五,旁各有五色方,常见月左右。木火金水,各生所属宿中,惟镇星所生无所从出。又载《河图》说云,五纬之精,散为妖星又三十五,既多衤复出不可考,而其分隶亦往往傅会难信云。

◎客星

客星者,周伯、老子、王蓬絮、国皇、温星,皆客星也。行诸列舍,十二国分野,各在其所临之邦,所守之宿,以占吉凶。周伯,大而色黄,煌煌然。见,其国兵起,若有丧,天下饥,众庶流亡去其乡(瑞星中名状与此同,而占异)。老子,明大色白,淳淳然。所出之国,为饥,为凶,为善,为恶,为喜,为怒。常出见则兵大起,人主有忧。王者以赦除咎则灾消。王蓬絮,状如纷絮,拂拂然。见则其国兵起,若有丧,白衣之会,其邦饥亡。又曰,王蓬絮,星色青而荧荧然。所见之国风雨不如节,焦旱,物不生,五不成登,蝗虫多。国皇星,出而大,其色黄白,望之有芒角。见则兵起,国多变,若有水饥,人主恶之,众庶多疾。温星,色白而大,状如风动摇,常出四隅。出东南,天下有兵,将军出於野。出东北,当有千里暴兵。出西北,亦如之。出西南,其国兵丧并起,若有大水,人饥。又曰,温星出东南,为大将军服屈不能发者。出於东北,暴骸三千里。出西亦然。

凡客星见其分,若留止,即以其色占吉凶。星大事大,星小事小。星色黄得地,色白有丧,色青有忧,色黑有死,色赤有兵,各以五色占之,皆不出三年。又曰,客星入列宿中外官者,各以其所出部舍官名为其事。近之者为其谋,其下之国,皆受其祸。以所守之舍为其期,以五气相贼者为其使。

《中兴天文志》:客星有三:一曰老子,二曰国皇,三曰温星。老子一星休咎半之。国皇、温星,皆为咎徵。老子非李耳,古之有德行而不仕,老而有寿之人。国皇者国星也,不知何国人。温星者,温其姓,古之有操行不仕者也。三人者其精皆为星,帝命之为客星,错出乎五纬之间,其见无期,其行无度。《晋志》无国星、温星而有周伯、王蓬絮芮。又有盗星、种陵、天狗、女帛之为凶也。《隋志》五星,周伯、蓬絮同《晋志》,其三星与此同。然周伯《晋志》以为祥,《隋志》以为妖。

◎气

瑞气,一曰庆,若烟非烟,若非,郁郁纷纷,萧索轮,是谓庆,亦曰景,此喜气也,太平之应。二曰归邪。如星非星,如非,或曰,星有两赤彗上向,有盖,下连星。见,必有归国者。三曰昌光,赤,如龙状。圣人起,帝受终,则见。

妖气,一曰虹,日旁气也。斗之乱精。主惑心,主内淫,主臣谋君,太子诎,后妃颛,妻不一。二曰羊,如狗、赤色长尾,为乱君,为兵丧。

◎十

《周礼》,氏掌十之法,以观妖祥,辨吉凶。一曰,谓阴阳五色之气,浸淫相侵。或曰,抱珥背之属,如虹而短是也。二曰象,谓气成形象,如赤乌夹日以飞之类是也。三曰钅,日旁气,刺日,形如童子所佩之钅。四曰监,谓气临在日上也。五曰ウ,谓日月蚀,或曰光脱也。六曰瞢,谓瞢瞢不光明也。七曰弥,谓白虹弥天而贯日也。八曰序,谓气若山而在日上。或曰,冠珥背,重叠次序,在於日旁也。九曰齐,谓晕气也。或曰,虹也。《诗》所谓“朝齐於西”者也。十曰想,谓气五色,有形想也,青饥,赤兵,白丧,黑忧,黄熟。或曰,想,思也,赤气为人兽之形,可思而知其吉凶也。

凡游气蔽天,日月失色,皆是风雨之候也。沉阴,日月俱无光,昼不见日,夜不见星,有障之,两敌相当,阴相图议也。日无光,士卒内乱。又曰,数日俱出,若斗,天下兵起,大战。日斗,下有拔城。日戴者,形如直状,其上微起,在日上为戴。戴者德也,国有喜也。一云,立日上为戴。青赤气抱在日上,小者为冠,国有喜事。青赤气小,而交於日下为缨。青赤气小而圆,一二在日下者为纽。青赤气如小半晕状,在日上为负,负者得地为喜。又曰,青赤气长而斜倚日旁为戟。青赤气圆而小,在日左右为珥,黄白者有喜。又曰,有军,日有一珥为喜。在日西,西军战胜。在日东,东军战胜。南北亦如之,无军而珥,为拜将。又曰旁如半环,向日为抱。青赤气如月初生,背日者为背。又曰,背气青赤而曲,外向为叛象,分为反城。者如带,在日四方。青赤气长而立旁,为直。日旁有一直,敌在一旁,欲自立,从直所击者胜。日旁有二直三抱,欲自立者不成。顺抱击者胜,杀将。气形三角,在日四方为提。青赤气横在日上下为格。气如半晕,在日下为承。承者,臣承君也。又曰,日下有黄气三重若抱,名曰承福,人主有吉喜,且得地。青白气如履,在日下者为履。日旁抱五重,战顺抱者胜。曰一抱一背,为破走,抱者,顺气也;背者,逆气也。两军相当,顺抱击逆者胜,故曰破走。日抱且两珥,一虹贯抱抱至日,顺虹击者胜,杀将。日抱两珥且,二虹贯抱至日,顺虹击者胜。日重抱,内有,顺抱击者胜。亦曰,军内有欲反者。日重抱,左右二珥,有白虹贯抱,顺抱击胜,得二将。有三虹,得三将。日抱黄白润泽,内赤外青,天子有喜,有和亲来降者。军不战,敌降,军罢。色青黄,将喜;赤,将兵争;白,将有丧;黑,将死。日重抱且背,顺抱击者胜,得地,若有罢师。日重抱,抱内外有,两珥,顺抱击者胜,破军,军中不和,不相信。日旁有气,圆而周匝,内赤外青,名为晕。日晕者,军营之象。周环匝日无厚薄,敌与军势齐等。若无军在外,天子失御,民多叛。日晕有五色,有喜。不得五色者,有忧。

凡占,两军相当,必谨审日月晕气,知其所起,留止远近,应与不应,疾迟大小,厚薄长短,抱背为多少,有无实虚久亟,密疏泽枯。相应等者势等。近胜远,疾胜迟,大胜小,厚胜薄,长胜短,抱胜背,多胜少,有胜无,实胜虚,久胜亟,密胜疏,泽胜枯。重背大破,重抱为和亲,抱多亲者益多,背为天下不和。分离相去,背於内者离於内,背於外者离於外也。

凡占,分离相去,赤内外青,以和相去;青内赤外,以恶相去。日晕明久,内赤外青,外人胜;内青外赤,内人胜;内黄外青黑,内人胜;外黄内青黑,外人胜;外白内青,外人胜;内白外青,内人胜;内黄外青,外人胜;内青外黄,内人胜。日晕周匝,东北偏厚,厚为军福,在东北战胜,西南战败。日晕,黄白,不斗兵未解;青黑,和解分地;色黄,土功动,人不安;日色黑,有水,阴国盛。日晕七日无风雨,兵大作,不可起,众大败。不及日蚀,日晕而明,天下有兵,兵罢;无兵,兵起不战。日晕始起,前灭而後成者,後成面战。日晕,有兵在外者,主人不胜。日晕,内赤外青,群臣亲外;外赤内青,群臣亲内其身,身外其心。日有朝夕晕,是谓失地,主人必败。

日晕而珥,主有谋,军在外,外军有悔。日晕抱珥上,将军易。日晕而珥如井者,国亡,有大兵交。日晕上西,将军易,两敌相当。日晕两珥,平等俱起而色同,军势等,色厚润泽者贺喜。日晕有直珥为破军,贯至日为杀将。日晕圆且戴,国有喜,战从戴所击者胜,得地。日晕而珥背左右,如大车辋者,兵起,其国亡城,兵满野而城复归。日晕,晕内有珥一抱,所谓围城者在内,内人则胜。日晕有重抱,後有背,战顺抱者胜,得地有军。日晕有一抱,抱为顺,贯晕内,在日西,西军胜,有军。日晕有一背,背为逆,在日西,东军胜。馀方放此。日晕而背,兵起,其分,失城。日晕有背,背为逆,有降叛者,有反城。在日东,东有叛。馀方放此。日晕背气在晕内,此为不和,分离相去。

其色青外赤内,节臣受王命有所之。日晕上下有两背,无兵兵起,有兵兵八。日晕四背在晕内,名曰不和,有内乱。日晕而四背如大车辋者四提,设其国众在外,有反臣。日晕四提,必有大将出亡者。日晕有四背,其背端尽出晕者,反从内起。日晕而两珥在外,有聚在内与外,不出三日,城围出战。日晕有背珥直,而有虹贯之者,顺虹击之,大胜,得地。日晕,有白虹贯晕至日,从虹所指战胜,破军杀将。日晕,有虹贯晕,不至日,战从贯所击之胜,得小将。日晕,有一虹贯晕内,顺虹击者胜,杀将。日晕,二白虹贯晕,有战,客胜。日重晕,有四五白虹气,从内出外,以此围城,主人胜,城不拔。又曰重晕,攻城围邑不拔。日晕二重,其外清内浊不散,军会聚。日晕三重,有拔城。

日交晕无厚薄,交争,力势均厚者胜。日交晕,人主左右有争者,兵在外战。日在晕上,军罢。交晕贯日,天下有破军死将。日交晕而争者先衰,不胜即两敌相向。交晕至日月,顺以战胜,杀将。一法日在上者胜。日有交者,赤青如晕状,或如合背,或正直交者,偏交也,两气相交也,或相贯穿,或相向,或相背也。交主内乱,军内不和。日交晕如连环,为两军兵起,君争地。日有三晕,军分为三。日方晕而上下聚二背,将败人亡。日晕若井垣,若车轮,二国皆兵亡。又曰,有军。日晕不匝,半晕在东,东军胜;南北亦如之。日晕如车轮半,军在外者罢。日半晕东向者,西夷羌胡来入国。半晕西向者,东夷人欲反入国。半晕北向者,南夷人欲反入国。半晕南向者,北夷人欲反入国。又曰,军在外,月晕师上,其将战必胜。月晕黄色,将军益秩禄,得位。月晕有两珥,白虹贯之,天下大战。月晕而珥,兵从珥攻击者利。月晕有,乘之以战,从所往者大胜。月晕,虹直指晕至月者,破军杀将。

◎杂气

天子气,内赤外黄,四方所发之处,当有王者;若天子欲有游往处,其地亦先发此气;或如城门,隐隐在气雾中,恒带杀气,森森然。或如华盖在气雾中。或气象青衣人,无手,在日西;或如龙马;或杂色郁郁冲天者。此皆帝王气。

猛将之气,如龙,如猛兽;或如火烟之状;或白如粉沸;或如火光之状,夜照人;或白而赤黑绕之,或如山林竹木;或紫黑如门上楼;或上黑下赤,状似黑旌;或如张弩;或如埃尘,头锐而卑,本大而高,此皆猛将之气也。气发渐渐如,变作山形,将有深谋。

凡军胜之气,如堤如坂,前後磨地。或如火光、将军勇,士卒猛。或如山堤,山上若林木,将士骁勇。或如埃尘粉沸,其色黄白;或如人持斧向敌;或如蛇举首向敌;或气如覆舟,如牵牛;或有如斗鸡,赤白相连,在气中;或发黄气,皆将士精勇。

凡气,上黄下白,名曰善气。所临之军,敌欲求和退。

凡负气,如马肝色,或如死灰色;或类偃盖,或类偃鱼;或黑气如坏山坠军上者,名曰营头之气;或如群羊群猪在气中。此衰气也。或如悬衣,如人相随;或纷纷如转蓬,或如扬灰;或如卷席,如匹布乱穰者,皆为败徵。气如系牛,如人卧,如双蛇,如飞鸟,如决是垣,如坏屋,如惊鹿相逐,如两鸡相向,此皆为败军之气。

凡降人气,如人十十五五,皆叉手低头。又云,如人叉手相向。或气如黑山,以黄为缘者,皆欲降伏之象也。

凡坚城上,有黑如星,曰军精。或白气如旌旗,或青黄临城,皆有大喜庆。或气青色如牛头触人,或城上气如烟火,如双蛇,如杵形向外,或有分为两彗状者,皆不可攻。

凡屠城之气,或赤如飞鸟,或赤如败车,或有赤黑气如皮斑;或城中气聚如楼,出见於外;营上有如众人头,赤色,其城营皆可屠。气如雄雉临城,其下必有降者。凡伏兵,有黑色,浑浑圆长,赤气在其中;或白气粉沸,起如楼状;或如幢节状,在乌中;或如赤杵在乌中,或如乌人在赤中。

凡暴兵气,白,如瓜蔓连结,部队相逐,须臾罢而复出。或白气如仙人,如仙人衣,千万连结,部队相逐,罢而复兴,当有千里兵来。或气如人持刀,如人,色赤,所临城邑有卒兵至。或赤气如人持节,兵来未息。如方虹。此皆有暴兵之象。

凡战气,青白如膏;如人无头;如死人卧;如丹蛇,赤气随之,必大战,杀将。四望无,见赤气如狗入营,其下有流血。

凡连阴十日,昼不见日,夜不见月,乱风四起,欲雨而无雨,名曰蒙,臣有谋。雾气若昼若夜,其色青黄,更相奄冒,乍合乍散,亦然。视四方常有大,五色具者,其下贤人隐也。青润泽蔽日,在西北,为举贤良。气如乱穰,大风将至,视所从来避之。甚润而厚,大雨必暴至,四始之日,有黑气如阵,厚大重者,多雨。气若雾非雾,衣冠不濡,见则其城带甲而趣。日出没时,有雾横截之,白者丧,乌者惊,三日内雨者各解。有如蛟龙,所见处将军失魄。有如鸹尾,来荫国上,三日亡。有赤黄色,四塞,终日竟夜照地者,大臣纵恣。有如气,昧而浊,贤人去,小人在位。

凡白虹者,百殃之本,众乱所基。雾者,众邪之气,阴来冒阳。

凡白虹雾,奸臣谋君,擅权立威。昼雾夜明,臣志得申。凡夜雾白虹见,臣有忧。昼雾白虹见,君有忧。虹头尾至地,流血之象。

凡雾气不顺四时,逆相交错,微风小雨,为阴阳气乱之象。积日解,昼夜昏ウ,天下欲分离。

凡天地四方昏若下尘,十日五日以上,或一月,或一时,雨不沾衣而有土,名曰霾。故曰,天地霾,君臣乖。

凡海旁辰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北夷之气如牛羊群畜穹庐,南夷之气类舟船幡旗。自华以南,气下黑上赤。嵩高、三河之郊,气正赤。恒山之北,气青。渤、碣、海岱之间,气皆正黑。江、淮之间,气皆白。东海气如员簦。附汉、河水,气如引布。江、汉气劲如杼,济水气如黑犭屯,渭水气如狼白尾,淮南气如白羊,少室气如白兔青尾,恒山气如黑牛青尾。东夷气如树,西夷气如室屋,南夷气如台,或类舟船。阵如立垣。类轴搏,两端兑。忄勺如绳,居前亘天,其半半天,其者类阙旗故,钩句曲。诸此见,以五色占。而泽搏密,其见动人,及有兵必起,合斗其直。气知三疋帛,广前兑後,大军行气也。韩如布,赵如牛,楚如日,宋如车,鲁如马,卫如犬,周如车轮,秦如行人,魏如鼠,郑如绛衣,越如龙,蜀如。车气乍高乍下,往往而聚。骑气卑而布。卒气搏。前卑後高者疾。前方而高,後锐而卑者。其气平者其行徐。前高後卑者,不止而返。校骑之气,正苍黑,长数百丈。游兵之气如彗扫,一云长数百丈,无根本。喜气上黄下赤,怒气上下赤,忧气上下黑,土功气黄白,徒气白。凡候气之法,气初出时,若非,若雾非雾,仿佛若可见。初出森然,在桑榆上,高五六尺者是,千五百里外。平视则千里,举目望则五百里,仰瞻中天则百里内。平望,桑榆间二千里;登高而望,下属地者三千里。敌在东,日出候之;在南,日中候之;在西,日入候之;在北,夜半候之。军上气,高胜下,厚胜薄,实胜虚,长胜短,泽胜枯。气见以知大。占期内有大风雨,久阴,则灾不成。

◎天变

《洪范传》曰:“清而明者,天之体也。天忽变色,是谓易常。天裂,阳不足,是谓臣强。天裂见人,兵起国亡。天鸣有声,至尊忧且惊。皆乱国之所由生也。”

汉孝惠帝二年,天开东北,广十馀丈,长二十馀丈。天裂,阳不足,下强盛,将害上之变也。其後有吕氏之祸。

晋惠帝元康二年二月,天西南大裂。天裂,阳不足,是时人主昏瞀,妃后专制。泰安二年八月庚午,天中裂为二,有声如雷者三。君道亏而臣下专僭之象也。是日,长沙王奉帝出距成都、河间二王,後成都、河间、东海又迭专威命,是其应也。

元帝太兴二年八月戊戌,天鸣东南,有声如风水相薄。京房《易妖占》曰:“天有声,人主忧。”三年十月壬辰,天又鸣,甲午止。其後王敦入石头,王师败绩。元帝屈辱於强臣,既而晏驾,大耻不雪。

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已卯,天中裂,广三四丈,有声如雷,野雉皆鸣。是後哀帝荒疾,海西失德,皇太后临朝,太宗总万机,桓温专权,威震内外,阴气盛,阳气微。

安帝隆安五年闰月癸丑,天东南鸣。六年九月戊子,天东南又鸣。是後桓元篡位,安帝播越,忧莫大焉。鸣每东南者,盖中兴江外,天随之而鸣也。义熙元年八月,天鸣,在东南。京房《易传》曰:“万姓劳,厥妖天鸣。”是时安帝虽反正,而兵革岁动,众庶勤劳也。

梁武帝天监十三年二月庚辰朔,天震西南,天如裂。中大同元年六月辛巳,竟天有声,如风水相薄。太清二年六月,天裂于西北,长十丈,阔二丈,光出如电,其声若雷。十二月戊申,天西北裂,有光如火。

陈宣帝太建十三年九月癸未夜,天东南有声,如风水相激,三夜乃止。十四年八月癸未,天有声,如风水相激。九月辛亥夜,天东北有声,如虫飞,渐移西北。

後主至德元年九月丁巳,天东南有声,如虫飞。十二月戊午夜,天开,自西北至东南,其内有青黄杂色,隆隆若雷声。

隋文帝开皇二十年四月乙亥,天有声,如泻水自南而北。

唐元宗天宝十四载五月,天鸣,声若雷。占曰:“人君有忧。”

德宗贞元二十一年八月,天鸣,在西北。

僖宗光和三年三月,浙西天鸣,若转磨。无而雨。十二年正月乙酉,星见而雨。占曰:“无而雨,是谓天泣。”

宋神宗熙甯元年七月戊子,丑之五刻,西南间有声鸣,如风水相激浸周四方,主民劳兵革岁动。六年七月丙寅,丑之四刻,西北方间有声,如磨物。主百姓劳。七年七月庚子,丑之三刻,西北天鸣,主惊忧之事。

甯宗开禧元年六月壬寅,天鸣有声,占“人主忧惊,百姓劳失。”

●卷二百八十二 象纬考五

○日食

《中兴天文志》:按战国以後,古历废坏。汉世始推月九道,然犹未验共所行之迟速也。汉末都尉刘洪作《乾象历》,复推月行迟速,然交食之法,犹未详著。大抵朔望值交,不问内外,入限便食。至陈世张宾创立外限,然应食不食,亦未能明。惟隋张胄元独得其妙,以为日行黄道,月行月道,月道交结黄道外,十三日有奇而八经黄道,谓之交。朔望去交前後各十五度以下,即当食。若月行内道,在黄道之北,食多有验。月行外道,在黄道之南,虽遇正交,无由掩映,食多不验。交食之法,至是始精。又按《隋书》,月阴精,日光照之则见,日光所不照则曰魄。故望日,日月相望,人居其间,尽睹其明,故形圆。二弦之日,日照其侧,人观其傍,半明半魄也。晦朔之日,日照其表,人在其里,故不见也。故张衡云:“对日之冲,其大如日,日光不照,谓之ウ虚。”月望行黄道,则值ウ虚,有表里深浅,故月食有南北多少。本朝朱熹颇主是说。由是言之,日之食与否,当观月之行黄道表里;月之食与否,当观所值暗虚表里。大约於黄道验之也。

又曰,凡月之行,历二十九日五十三分而与日相会,是谓合朔。凡日月之交,月行黄道而日为月所掩则日食。是为阴胜阳,其变重。若日月同度於朔,月行不入黄道,则虽会而不食。月之行在望,与日对冲,月入於日暗虚之内,则月为之食。是为阳胜阴,其变轻。近世朱熹以为月食终亦为灾,阴若退避则不至相敌而食矣。所谓暗虚,盖日少外明,其对必有暗气,大小与日体同。此日月交会薄食之大略也。然固有当食而不食,出於历法之外。如唐开元盛际,及本朝中兴以来,绍兴十三年、十八、十九、二十四、二十五年、二十八年、三十一年,隆兴二年,淳熙三年、四年、十六年,庆元四年、五年、六年,嘉泰二年、三年,开禧二年,嘉定四年、十一年,皆有当亏而不亏。邵雍云,日当食而不食,历算之误云。

沈氏《笔谈》曰:或问:“日月之行,日一合一对,而有蚀不蚀,何也?”予对曰:“黄道与月道,如二环相叠而小差。凡日月同在一度相遇,则日为之食;正一度相对,则月为之亏。虽同一度,而月道与黄道不相近,自不相侵;同度而又近黄道、月道之交,日月相值,乃相陵掩。正当其交处则食而既;不全当交道,则随其相犯浅深而蚀。凡日食,当月道自外而交入於内,则蚀起於西南,复於东北;自内而交出於外,则蚀起於西北,而复於东南。日在交东,则蚀其内;日在交西,则蚀其外。食既,则起於正西,复於正东。凡月食,月道自外入内,则食起於东南,复於西北;自内出外。则食起於东北,而复於西南。月在交东,则食其外;月在交西,则食其内。食既,则起於正东,复於西。交道每月退一度馀,凡二百四十九交而一期。故西天法罗、计都,皆逆步之,乃今之交道也。交初谓之罗,交中谓之计都。”

夏仲康五年九月朔,日有食之。《书 允征》:“乃季秋月朔,辰弗集於房(辰,日月会次之名。房,所次之宿也。集,《汉书》作辑,通用。言日月会次不相和辑,而掩食於房宿也。《唐志》言曰食,在仲康即位之五年)。瞽奏鼓(古者日食,则伐鼓用币以救之。《春秋传》曰:惟正阳之月则然,馀则否。今季秋非正阳月而行此礼。夏制与周异故也),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啬夫,小臣也。庶人,庶人之在官者。《周礼》庭氏救日之弓矢,啬夫、庶人盖供救日之百役者。曰驰曰走者以见日食之变,天子恐惧於上,啬夫、庶人奔走於下,以助救日,如此其急。羲、和为历象之官,尸居其位,若无所知,则其昏迷天象以千诛。岂特不恭之刑而已)。”

周幽王六年十月,日有食之。《诗》:“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鬼(毛氏曰,交,日月之交会。唐孔氏曰,交会,谓朔也。交会而日月同道,则食。月,或在日道表或在日道里,则不食矣。又历家为交食之法,大率以百七十三日有奇为限。然月先在里,则依限而食者多。若月在表,虽依限而食者少。杜预见其参差乃云,日月动物,虽行度有大量,不能不少有盈缩,故有虽交会而不食,或有频交会而食者,此说得之矣)。”

右《诗》、《书》中所载,春秋以前三代时,日食惟此二者可考云。

《春秋》:“鲁隐公三年春王二月已巳,日有食之。”《公羊传》:“何以书,纪异也。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合正朔也(桓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是也)。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後,失之前者朔在前也(谓二日食,已巳日,有食之是也)。失之後者朔在後也(谓晦,日食。庄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也。”)。《梁传》:“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其日有食之,何也。吐者外壤,食者内壤(其所吐出者,其壤在外。其所吞咽者,壤入於内也)。阙然不见其壤,有食之者也(今日阙损,而不壤之所在,此必有物食之)。有内辞也,或外辞也(食者内壤,故曰内辞。吐者外壤,故曰外辞。《传》无外辞之文者,盖时无外壤也。而曰或外辞者,因事以明义例尔)。有食之者,内於日也(内於日,以壤不见於外)。其不言食之者,何也,知其不可知也。”

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後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隐公与郑人战於狐壤,为所获),灭戴(郑灭之)。卫、宋、鲁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缠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师古曰:“缠,践也,音躔。”)。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师古曰:“共读曰恭。御读曰御,又读如本字。”)。不能,则灾息而祸生(师古曰:“息谓蕃数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师古曰:“班,布也。”)。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之失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

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韦昭曰:”中无光四边有明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食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中央无,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师古曰:“乡读曰乡。”),厥食食且雨,池中鸣(韦昭曰:“池中有声如鸣耳,或曰如狗子声。”)。冢宰专政兹谓囚,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中,四方无。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师古曰:“伯读曰霸。

正者,长师之称。”),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於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韦昭曰:“食半,谓食望也。”臣瓒曰:“月食半,谓月食之半也。月食常以望,不为异也。”)。赋不得兹谓竭,厥食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师古曰:“试,用也,自擅意也。一说试与弑同,谓欲弑君。”),若文王臣独诛纣矣(韦昭曰:“是时纣臣尚未欲诛纣,独文王之臣欲诛之。”)。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师古曰:“杀亦读曰弑。”),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韦昭曰:“纣恶益甚,其臣欲顺武王而诛纣。”)。诸侯更制兹谓叛(师古曰:“更,改也。”),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让庶兹谓生欲(师古曰:“读曰嫡。”)

,厥食日失位,光ㄙㄙ,月形见(师古曰:“ㄙ音乌感反。见音胡电反。”)。酒亡节兹谓荒,厥食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也,後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既,尽也。历家之说,谓日光以望时遥夺月光,故月食。日月同会,月掩日,故日食。食亦上下者,行其高下。日光轮存而中食者,相掩密故日光溢出。皆既者,正相当而相掩间疏也。然圣人不言月食日,而以自食为文,阙於其所不见)。

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巳大,後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後郑拒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郑昭公厉公子)。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周之六月,今之四月,始去毕而入参。参,晋分也。毕,赵也。日行去赵远,入晋分多,故曰与。计二十八宿,分其次,度其月,及所属,下皆以为例)。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其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後楚严称王,兼地千里(师古曰:“楚武王荆尸久已见传,今此言庄始称王,未详其说。”)。

十七年冬十月朔。不书日,官之失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日御典历数者)。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官,天子掌历者,不在六卿之数,而位从卿,故言居卿。底,平也,谓平历数)。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日官平历以班诸侯,诸侯奉之,不失天时,以授百官)。《梁》,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

庄公十八年春王三月。《梁》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公羊》曰食晦。

史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夜食地中,出则生),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後遂九合诸侯,天子使世子会之。

二十五年辛未朔,鼓用牲於社。《左传》,鼓用牲於社,非常也(非常鼓之月,长历推之,辛未实七月朔,置闰失所,故鼓月错)。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正月,夏之四月,周之六月,谓正阳之月。今《书》云六月,而《传》云唯者明此月非正阳月也。慝阴气),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币於社,伐鼓於朝(日食,历之常也。然食於正阳之月,则诸侯用币於社,请救於上公,伐鼓於朝,退而自责以明。阴不宜侵阳,臣不宜掩君,以示大义。)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三十年九月庚午朔。鼓用牲於社。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十二年春王三月庚午。十五年夏五月。《左传》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十五年六月辛丑朔,鼓用牲於社。《左传》非礼也(得常鼓之月,而於社用牲,为非礼)。日有食之天子不举(去盛馔),伐鼓於社(责群阴伐犹击也),诸侯用币於社(社尊於诸侯,故请救而不敢责之)。伐鼓於朝(退自省也),以昭事神,训民事君(天子不举,诸侯用币,所以事神,尊卑异制,所以训民)。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宣公八年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十年夏四月丙辰。十七年六月癸卯。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十七年十有二月丁已朔。

襄公十四年二月己未朔。十五年秋八月丁已。二十年冬十月丙辰朔。二十一年九月庚戍朔。二十三年春王二月癸酉朔。二十四年秋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八月癸已朔。二十七年冬十有二月乙亥朔(今《长历》推十一月朔,非十二月。《传》曰,辰在申,再失闰。若是十二月,则为三失闰,故知《经》误)。《左氏传》,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谓斗建指申,周十一月。今之九月斗柄当建戍而在申故知再失闰也。文十一年三月甲子至今年七十一岁,应有三十六闰。今《长历》推得二十四闰,通计少再闰,《释例》言之详矣)。

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比,频也。谓二十四年七月八月频食),象阳将绝,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後六君弑(齐崔杼弑光、卫,甯喜弑剽,阍弑吴馀祭、蔡班弑景侯,莒人弑其君密州。楚围弑郏敖),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二十八年),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

昭公七年夏四月甲辰朔。《左传》晋侯问於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受其凶恶),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卫地,豕韦也。鲁地,降娄也。日食於豕韦之末及降娄之始,故祸在卫大,在鲁小也。周四月,今二月,故曰在降娄),於是有灾,鲁实受之(灾发於卫而鲁受其馀祸)。其大咎,在卫君乎?鲁将上卿(八月卫侯卒,十一月季孙宿卒)。”十五年六月丁已朔。十七年夏六月甲戍朔。《左传》,祝史请所用币(礼,正阳之月日食,当用币於社,故请之)。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举盛馔),伐鼓於社(责群阴);诸侯用币於朝(退自责),礼也。”平子御之(御,禁也),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有伐鼓用币之礼也。

其馀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正月为建己正阳之月也。於周为六月,於夏为四月。慝,阴气也。四月纯阳用事,阴气未动而侵阳,灾重,故有伐鼓用币之礼也。平子以为六月非正月,故太史参言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过春分而未夏至),三辰有灾(三辰,日月星也。日月相侵,又犯是宿,故三辰皆为灾也),於是乎百官降物(降物,素服),君不举,辟移时(辟正寝,过日食时);乐奏鼓(伐鼓),祝用币(用於社),史用辞(用以辞自责)。故《夏书》曰:“辰不集於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言此六月,当夏之四月)。”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安君之灾,故曰有异志)。”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

《左传》,公问於梓慎曰:“是何物也?祸福何为(物,事也)?”对曰:“二至二分(冬夏至,春秋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分,同道也;至,相过也(二分,日夜等,故曰同道。二至,长短极,故言相过)。其他月则为灾,阳不克也,故常为水(阴侵阳,是阳不胜阴)。”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左传》梓慎曰:“将水(阴胜阳,故曰将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春分阳气盛时而不胜阴,阳将隈出故为旱。隈,乌谁反)!阳不克,莫将积聚也(阳气莫然不动不克,莫绝句)。”三十一年十有二月辛亥朔。《左传》,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而转以歌(转,宛转也)。且,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简子梦,与日食会,谓咎在已,故问)?”

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史墨知梦,非日食之应,故释日食之咎而不释其梦)。入郢必以庚辰(庚辰有变,日在辰尾,故曰以庚辰定。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日月在辰尾(辰尾,龙尾也。周十二月,今之十月,日月合朔於辰尾而食)。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谪,变气也。庚午十月十九日,去辛亥朔四十一日,虽食在辛亥,更以始变为占也。午,南乃方,楚之位也。午,火;庚,金也。日以庚午有变,故灾在楚,楚之仇敌惟吴,故知入郢必吴。火胜金者,金为火始。食在辛亥,水也。水数六,故六年也。)。”

定公五年春正月辛亥朔。十有二年冬十一月丙寅朔。十有五年八月庚辰朔。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真定王二十六年,日食昼晦。

安王五年日食。二十年日食,既。

烈王元年日食。七年日食。

赧王十四年,日食昼晦。

秦庄襄王三年四月日食。

按《春秋》书日食,终於鲁定公之十五年;《汉史》书日食,始於高帝之三年;其间二百九十三年,搜考史传,书日食者凡七而已。昔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日食凡三十六,刘向犹以为乖气致异。至前汉二百一十二年,而日食五十三,则又数於春秋之时。後汉百九十六年,而日食七十二。魏、晋一百五十年,而日食七十九,则愈数於汉西都之世矣。春秋降而战国七雄竞角,争城争地,斩艾其民,伏尸百万,以至於始皇、二世,生民之祸烈矣,世道之变极矣。乖气所致,谪见於天,宜不胜书,而此二三百年之间,日食仅六七见焉,何哉?盖史失其官,不书於册,故後世无由考焉。昔春秋日食,必书晦朔与日。日而不书晦朔,与晦朔而不书日,俱以为官失之。今秦初书日食者一,则书月而不书日与晦朔。周末书日食者六,则书年而并不书月,其见於史册而可考者,卤莽疏漏如此。则其遗轶不书者可胜道哉,非日之果不食也。

汉高帝三年十月甲戍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後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後又反,败。十一月癸卯晦,在虚三度,齐地也。後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後又反,诛。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师古曰:“几音距依反,後皆类此。”),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戍晦。七年正月已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师古曰:“谓高后崩也。”)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在斗二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在虚八度。 後四年四月丙辰晦,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在胃三度。 十年十一月庚寅晦,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 中三年九月甲戍晦。 三年九月戊戍晦,几尽,在尾九度。六年七月辛亥晦,在轸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已,先晦一日,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戍朔,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贱妇人,後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祸(师占曰:“皇后自杀,不终其位也。”) 三年九月丙子晦,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已巳朔。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七月癸未,先晦一日,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後日食於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後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已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傍右,法曰君失臣。明年公孙弘薨。日食从傍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 太始元年正月乙已晦。 四年十月甲寅晦,在斗十九度。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晡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刺王谋反,诛。元凤元年七月已亥朔,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已亥而既,其占重(孟康曰:已,土;亥水也。纯阴,故食为最重也。日食尽为既。”)。後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戍朔,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师古曰:“萧墙,谓门屏也。萧,肃也,人臣至此,加肃敬也。”)。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日食,则妾不见(师古曰:“读曰但。下例并同。”);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失节之邮(师古曰:“邮与尤同。尤,过也。”);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师古曰:“远音子万反。”),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亦对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官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师古曰:“读曰嫡。”)。人事失於下,变象见於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师古曰:“忽,怠亡。”)。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已亥朔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地,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已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於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师古曰:“湛读曰沈,又读曰眈也。”)。”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师古曰:“兹,益也。屈尽也,竭其勿反。”),祸在外也。”三年正月已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郑兴上疏言:“夫日月交会数应在朔,而顷年日食多在於晦。先时而合,皆月行疾也。日君象,月臣象,君亢急则臣下促迫故行疾也。”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刘向上疏:“臣向前数年,言日当食,今连三年比食。自建始以来,二十岁间而八食,率二岁六月而一发,古今罕有。”《易》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昔孔子对鲁哀公并言,夏桀殷纣暴虐天下,故历失则摄提失方,孟陬无纪(孟康曰:“摄提,星名也。随斗杓建十二月。历不正,则其所建。首时为孟,正月为陬。”)。此皆易姓之变也。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鲍宣上言:“今日食於三始诚可畏惧小民,正月朔日,尚恐毁败器物,况日亏乎。” 二年三月壬辰晦。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光武建武元年正月庚午朔,日有食之。帝是年六月方即位时,犹为更始三年。二年正月甲子朔,在危八度。时世祖初兴,天下贼乱未除,虚、危,齐也。贼张步拥兵据齐,上遣伏隆谕步,许降,旋复叛称王,至五年中乃破。 三年五月乙卯晦(《潜潭巴》曰:“乙卯食,雷不行,雪役草不长,奸人入官。”),在柳十四度。柳,河南也。时世祖在雒阳,赤眉降贼樊崇谋作乱,其七月发觉,皆伏诛(《古今注》曰:“四年五月乙卯晦,日有食之。”)。 六年九月丙寅晦(《潜潭巴》曰:“丙寅食,久旱,多有徵。”京房曰:“有小旱灾。”),史官不见,郡以闻(《本纪》“都尉诩以闻。”)。在尾八度(朱浮上疏,以郡县数代,群阳骚动所致,见《浮传》)。

七年三月癸亥晦(《潜潭巴》曰:“癸亥日食,天人崩。”郑兴曰:“顷年日食,每多在晦,皆朋行疾也。君尤急,臣下促迫。”),在毕五度。毕为边兵。秋,隗嚣反,侵安定。冬,卢芳所置朔方、中太守各举郡降(《古今注》曰:“九年七月丁酉,十一年六月癸丑,十二月辛亥,并日有食之。”)。 十六年三月辛丑(《潜潭巴》曰:“辛丑食,主疑臣。”),在昴七度。昴为狱事。时诸郡太守坐度田不实,世祖怒,杀十馀人,然後深悔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潜潭巴》曰:“乙未食,天下多邪气,郁郁苍苍。”京房曰:“若责众庶暴害之。”),在胃九度。胃为廪仓。时诸郡新坐租之後,天下忧怖,以为言,故示象。或曰:胃,供养之官也。其十月,废郭皇后,诏曰“不可以奉供养。”

二十二年五月乙未晦,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柳为上仓,祭祀也。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十九年中,有司奏请立近帝四庙以祭之,有诏“庙处所未定,且就高庙祭之。”至此三年,遂不立庙。有简堕心,奉祖宗之道有阙,故示象也。 二十五年三月戊申晦(《潜潭巴》曰:“戊申食,地动摇,侵兵强。一曰,亡兵弱,诸侯争。”),在毕十五度。毕为边兵。其冬十月,以武蛮夷为寇害,伏波将军将兵击之(《古今注》曰:“二十六年二月戊子,日有食之,尽。”)。二十九年二月丁巳朔(《潜潭巴》曰:“丁巳食,下有败兵。”),在东壁五度。东壁为文章,一名И訾之口。先是皇子诸王各招来文章谈说之士。去年中,有人上奏:“诸王所招待者,或真伪杂,受刑罚者子孙,宜可分别。”

於是上怒,诏捕诸王客,皆被以苛法,死者甚多。世祖不早为明设刑禁,一时治之过差,故天示象。世祖於是改悔,遣使悉理侵枉也。 三十一年五月癸酉晦(《潜潭巴》曰:“癸酉食,有阴不解,淫雨毁山,连兵。”),在柳五度,京都宿也。自二十一年示象,至此十年,後二年,宫车晏驾。中元元年十一月甲子晦,在斗二十八度。斗为庙,主爵禄。儒说十一月甲子,时王日也,又为星纪,主爵禄,其占重。

明帝永平三年八月壬申晦(《潜潭巴》曰:“壬申食,水灭,阳滨阴欲翔。”),在氐三度。氐为宿宫。是时明帝作北宫(《古今注》曰:“四年八月丙寅,时加未,日有食之。五年乙未朔,日有食之,京候者不觉,河南尹、五郡国三十己上。六年六月庚辰晦,日有食之,时雒阳候者不觉。”)。 八年十月(《古今注》曰:“十二月。”)壬寅晦,日有食之,既(《潜潭巴》曰:“壬寅食,天下苦兵,大臣骄横。”)。在斗十一度。斗,吴也。广陵於天文属吴。後二年,广陵王荆坐谋反自杀。 十三年十月(《古今注》曰:“闰八月”)甲辰晦(《潜潭巴》曰:“甲辰食,四骑胁大水。”),在尾十七度(京房占曰:“王后寿命绝,後有大水。”)。 十六年五月戊午晦,(《潜潭巴》曰:“戊午食,久旱不伤。”)在柳十五度。儒说五月戊午,犹十一月甲子也,又宿在京都,其占重。後二年宫车晏驾。十八年十一月甲辰晦,在斗二十一度。是时明帝既崩,马太后制爵禄,故阳不胜。

章帝建初五年二月庚辰朔(《潜潭巴》曰:“庚辰食,彗星东至,育寇兵。”),在东壁八度。例在前建武二十九年。是时群臣争经,多相毁者(又别占云:“庚辰食,久旱。”)。 六年六月辛未晦(《潜潭巴》曰:“辛未食,大水。”),在翼六度。翼主远客。冬,东平王苍等来朝,明年正月,苍薨。 元和元年八月乙未晦,史官不见,他官以闻。日在氐四度(《星占》曰:“天子灾,期三年。”)。

和帝永元二年二月壬午(《潜潭巴》曰:“壬午食,久雨,旬望。”),史官不见,涿郡以闻。日在奎八度(《京易占》曰:“三公与诸侯相贼,弱其君王,应而日食。三公失国,後旱且水。”臣昭以为三公宰辅之位,即窦宪)。 四年六月戊戍朔(《潜潭巴》曰:“戊戍食,有土殃,主后死,天下谅阴。”《京房占》曰:“婚嫁家欲戮。”),在七星二度,主衣裳。又曰,行近轩辕左角,为太后族。是月十九日(按《本纪》:庚申幸北宫,诏捕宪等。庚申月二十三日)。上免太后兄弟窦宪等官,遣就国,选严能相,於国蹙迫自杀。 七年四月辛亥朔(《潜潭巴》曰:“辛亥食,子为雄。”),在觜Δ,为葆旅,主收敛。儒说葆旅宫中之象,收敛贪妒之象。是岁邓贵人始入。明年三月,阴皇后立,邓贵人有宠,阴后妒忌之,後遂坐废。一曰是将入参,参、伐为斩刈。明年七月,越骑校尉冯柱捕斩匈奴温禺犊王乌居战。 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在翼八度,荆州宿也。明年冬,南郡蛮夷反为寇。 十五年四月甲子晦,在东井二十二度。东井,主酒食之宿也。妇人之职,无非无仪,酒食是议。去年冬,邓皇后立,有丈夫之性,与知外事,故天示象。是年雨水伤稼。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二日癸酉,在胃二度。主廪仓。是时邓太后专政,去年大水伤稼,仓廪为虚(《古今注》曰:“三年三月,日有食之。”)。 五年正月庚辰朔,在虚八度。正月,王者统事之正日也。虚,空名也。是时邓太后摄政,安帝不得行事,俱不得其正若王者位虚,故於正月阳不克,示象也。於是阴预乘阳,故蛮夷并为寇害,西边诸郡皆至虚空。 七年四月丙申晦(《潜潭巴》曰:“丙申食,诸侯相攻。《京房占》曰:”君臣暴虐,臣下横恣,上下相贼,後有地动。“),在东井一度。 元初元年十月戊子朔(《潜潭巴》曰:”戊子食,宫室内淫,雌必惑雄。《京房占》曰:“妻欲害夫,九族夷灭,後有大水。”),在尾十度。尾为後宫,继嗣之宫也。是时上甚幸阎贵人,将立,故示不善,将为继嗣祸也。明年四月,遂立为后,後遂与江京、耿宝等共谗太子废之。 二年九月壬午晦,在心四度。心为王者,明久失位也。 三年三月二日辛亥,在娄五度。史官不见,辽东以闻。 四年二月乙亥朔(《潜潭巴》曰:“乙亥食,东国发兵。”《京房占》曰:“诸侯上侵以自益,近臣盗窃以为积,天子未知,日为之食。”),在奎九度。史官不见,七郡以闻。奎主武库兵。其年十月八日壬戍,武库火,烧兵器也。 五年八月丙申朔,在翼十八度。史官不见,张掖以闻(《潜潭巴》曰:“丙申食,夷狄内攘。”《石氏占》曰:“壬者失礼,宗庙不亲,其岁旱。”)。 六年十二月戊午朔,日有食之,几尽,地如昏状(《古今注》曰:“星尽见。”《春秋纬》曰:“日食既,君行无常,公辅不修德,夷狄强侵,万事错。”)。在须女十一度。女主恶之。後二岁三月,邓太后崩。永甯元年七月乙酉朔(《潜潭巴》曰:“乙酉食,仁义不明,贤人消。”《京房占》曰:“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主。”)。在张十五度。史官不见,酒泉以闻(《石氏占》曰:“日食张,王者失礼。”)。延光三年九月庚寅晦(《京房占》曰:“骨肉相贼,後有水。”),在氐十五度。氐为宿宫。 中宫也。时上听中常侍江京、樊丰及阿母王圣等谗言,废皇太子。 四年三月戊午朔,在胃十二度。陇西、酒泉、朔方各以状上,史官不觉。

顺帝永建二年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潜潭巴》曰:“甲戌食,草木不滋,主命不行。”《京房占》曰:“近臣欲戮,身及戮辱,後小旱。”)。在翼九度。 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潜潭巴》曰:“丁亥食,匿谋满玉堂。”《京房占》曰:“君臣无别。”),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按张衡为太史令,表奏云:“今年三月朔方觉日食,北郡惧有兵患。臣愚以为可敕北边濒塞郡县,明烽火,远斥候,深藏固闭,无令畜外露。”不详是何年三月)。 永和三年十二月戊戍朔,在须女十一度。史官不见,会稽以闻。明年,中常侍张逵等谋谮皇后父梁商欲作乱,推考,逵等伏诛也。 五年五月已丑晦(《潜潭巴》曰:“日食己丑,天下唱之。”),在东井三十三度。东井,三辅宿也。又近舆鬼,舆鬼为宗庙。其秋,西羌为寇,至三辅陵园。 六年九月辛亥晦,在尾十一度。尾主後宫,继嗣之宫也。以为继嗣不兴之象。

桓帝建和元年正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是时梁太后摄政。 三年四月丁卯晦(《潜潭巴》曰:“丁卯食,有旱有兵。”《京房占》曰:“诸侯欲戮,後有裸虫之殃。”),在东井二十三度。例在永元十五年。东井主法,梁太后又听兄冀枉杀公卿,犯天法也。明年,太后崩。 元嘉二年七月二日庚辰,在翼四度。史官不见,广陵以闻(《京房占》曰:“庚辰食,君易贤以刚,卒以自伤,後有水。”)。翼主倡乐。时上好乐过(阮籍《乐论》曰:“桓帝闻琴,凄怆伤心,倚床而悲,慷慨长息曰:‘善乎哉,为琴若此,一而足矣。’”)。永兴二年九月丁卯朔,在角五度。角,郑宿也。十一月,泰山盗贼群起,劫杀长吏。泰山於天文属郑。 永寿三年闰月庚辰晦,在七星二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例在永元四年。後二岁,梁皇后崩,冀兄弟被诛。 延熹元年五月甲戍晦,在柳七度。京都宿也(《梁冀别传》曰:“常侍徐璜白言:‘臣窃见道术家常言,汉死在戍亥。今太岁在丙戍,五月丙戍,日食柳宿。朱雀,汉家之贵国,宿分周地,今京师是也。史官上占,去重见轻,璜召太史陈援诘问,乃以实对。冀恐援不为隐讳,使人阴求其短,发摘上闻。上以亡失候仪不敬,有司奏收杀狱中。”)。 八年正月丙申晦,在营室十三度。营室之中,女主象也。其二月癸亥,邓皇后坐酗,上送暴室,令自杀,家属被诛。吕太后崩时亦然。九年正月辛卯朔(《潜潭巴》曰:“辛卯食,臣伐其主。”),在营室三度。史官不见,郡国以闻。谷永以为三朝尊者恶之。其明年,宫车晏驾。 永康元年五月壬子晦(《潜潭巴》曰:“壬子食,妃后专恣,女谋王。”),在舆鬼一度,儒说壬子属水日,阳不克,将有水害。其八月,六州大水,渤海盗贼。

灵帝建甯元年五月丁未朔(《潜潭巴》曰:“丁未食,王者崩。”),冬十月甲辰晦,日有食之。二年十月戊戌朔,右扶风以闻。 三年三月丙寅晦,梁相以闻 四年三月辛。酉朔(《潜潭巴》曰:“辛酉食,女谋王。”谷永上书:“饮酒无节,君臣不别,奸邪欲起。”《传》曰:“酒无节,兹为荒,厥异日食,厥咎亡。”灵帝好为商估,饮於宫人之肆也。”)。 熹平二年二月癸酉晦,在虚二度。是时中常侍曹节、王甫等专权(蔡邕上书曰:”四年正月朔,日体微伤,群臣服赤帻,赴宫门之中,无救,乃各罢归。夫有大异,隐而不宣求御过,是已事之甚者。“)。六年十月癸丑朔,赵相以闻(谷永上书:“赋敛滋重,不顾黎民,百姓虚竭,则日食,将有溃叛之变。“)。 光和元年二月辛亥朔。十月丙子晦,在箕四度。箕为後宫口舌。是月,上听谗废宋皇后(按本传卢植上书,丙子食自已过午,既食之後,雾ㄙ暧,陈八事以谏。蔡邕对问曰:”诏问践祚以来,灾眚屡见,频岁日食、地动,风雨不时,疫厉流行,劲风折木,河、淮盛溢。臣闻阳微则日食,阴盛则地动,思乱则风,貌失则雨,视ウ则疾,简宗庙,上不润下,川流满溢。明君臣上下,抑阴尊阳,修五事於圣躬,致精虑於共御,其救之也。”)。 二年四月甲戌朔。 四年九月庚寅朔(《潜潭巴》曰:“庚寅食,将相诛,大水,多死伤。”)。在角六度。 中平三年五月壬辰晦(《潜潭巴》曰:“壬辰食,河决海溢,久雾连阴。”)。 六年四月丙午朔,其月浃辰宫车晏驾。

献帝初平四年正月甲寅朔,在营室四度(《潜潭巴》曰:“甲寅蚀,雷电击杀,骨肉相攻。”)。是时李亻、郭专政(《袁宏纪》曰:“未食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於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食。尚书贾诩奏曰:‘立伺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几,焉能无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也。’弗从。於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兴平元年六月乙已晦。建安五年九月庚午朔(《潜潭巴》曰:“庚午食,後火烧官兵。”)。 六年十月癸未朔。 十三年十月癸未朔(《潜潭巴》曰:“癸未食,仁义不明。”),在尾十二度。 十五年二月乙已朔。十七年六月庚寅晦。 二十一年五月已亥朔(《潜潭巴》曰:“已亥食,小人用事,君子絷。”)。二十四年二月壬子晦。

凡汉中兴十二世,百九十六年,日蚀七十二;朔三十六,晦二十七,月二日三。

●卷二百八十三 象纬考六

○日食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食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股肱,岂禹汤罪已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後有天地眚,勿复劾三公。” 三年正月丙寅朔。十一月庚申晦。 五年十一月戊寅晦。

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於灵台祈禳。帝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德,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也。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既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合於皇神,故上天有以寤之。宜敕政自,有以报於神明。天之於人犹父之於子,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以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遣上公与太史令俱禳祠之。於义未闻也。群公卿士大夫,其各勉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 太和五年十一月戊戌晦。 六年正月戊辰朔,见吴历。 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

少帝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 三年四月戊戌朔。 四年五月丁丑朔。 五年四月壬子朔。 七月戊申朔。 八年二月庚午朔,是时曹爽专政,丁谧、邓等转改法度。有日蚀之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於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 九年正月乙未朔。 嘉平元年二月已未朔。

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 五年正月乙酉朔。京房《易占》曰:“日食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变。

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 三年十一月己亥朔。

晋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朔。 十月丙午朔。 七年十月丁丑朔。 八年十月辛未朔。 九年四月戊辰朔。 十年正月乙未。 三月癸亥。 咸甯元年七月甲申晦。 三年正月丙子朔。 四年正月庚午朔。 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七年正月甲寅朔。 八年正月戊申朔。 十年正月壬申朔,六月庚子朔,并日有食之。 永熙元年四月庚申。帝崩。

惠帝元康九年十一月甲子朔。十二月,废皇太子为庶人,寻杀之。 永康元年正月已卯,四月辛卯朔,并日有蚀之。 永甯元年闰月丙戌朔。 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 七月乙酉朔。十一月惠帝崩。 十二月壬午朔。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朔。 二年正月丙子朔。 六年二月壬子朔。

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已朔,十二月甲申朔,并日有食之。 五年五月丙子,十一月丙子,并日有食之。时帝蒙尘於平阳。

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

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已朔,在卯至斗。斗,吴分也。其後苏峻作乱。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在井。井,主酒食,女主象也。明年,皇太后以忧崩 。六年三月壬戌朔,是时帝已年长,每幸司徒第,犹出入见王导夫人曹氏如子弟之礼。以人君而敬人臣之妻,有亏君德之象也。 九年十月乙未朔,是时帝既冠,当亲万机,而委政大臣,道有亏也。 咸康元年十月乙未朔。 七年二月甲子朔。三月,杜皇后崩。 八年正月乙未朔。京都大雨,郡国以闻。是谓三朝,王者恶之。六月而帝崩。

穆帝永和二年四月已酉,七年正月丁酉,八年正月辛卯,并日有食之。 十二年十月癸已朔,在尾。尾,燕分,北狄之象也。是时边表姚襄苻生,互相吞噬,朝廷忧劳,征伐不止。 升平四年八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几,在角。凡蚀,浅者祸浅,深者祸大。角为天门,人主恶之。明年而帝崩。

哀帝隆和元年三月甲寅,十二月戊午朔,并日有食之。明年而帝有疾,不识万机。

海西公太和三年三月丁已朔,五年七月癸酉朔,并日有食之。皆海西被废之应也。

孝武帝甯康三年十月癸酉朔。 太元四年闰月已酉朔。是时苻坚攻没襄阳,执朱序。 六年六月庚子朔。 九年十月辛亥朔。 十七年五月丁卯朔。 二十年三月庚辰朔。明年帝崩。

安帝隆安四年六月庚辰朔。是时元显执政。 元兴二年四月癸已朔。其冬桓元篡位。 义熙三年七月戊戌朔。 十年九月丁己朔。 十一年七月辛亥晦。十三年正月甲戌朔。明年,帝崩。

恭帝元熙元年十一月丁亥朔。自义熙元年至是,日食日从上始,皆为革命之徵。

凡魏晋共一百五十年,日蚀七十九,朔六十五,晦七,不言朔、晦七。

宋营阳王景平二年二月已卯,朔日有蚀之。

文帝元嘉四年癸卯朔。 五年五月壬辰朔。 十一月已丑朔。 十七年四月戊午朔。 十九年七月甲戌晦。 二十三年六月癸未朔。 三十年秋七月辛丑朔。

孝武帝孝建元年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既。 大明五年九月甲寅。

明帝太始四年十月癸酉朔。 五年十月丁卯朔。

後废帝元徽元年十二月癸卯朔。

顺帝明二年三月已酉朔。 九月乙已朔。 三年三月癸卯朔。

齐高帝建元二年九月甲午朔。 三年七月己未朔。

武帝永明元年十二月乙已朔。

废帝隆昌元年五月甲戌朔。

明帝建武元年十一月壬申朔。

东昏侯永元三年正月丙申朔。

梁武帝天监元年七月丁已朔。 五年三月丙寅朔。 十年十二月壬戌朔,日食,在牛四度。 十五年三月戊辰朔,日有食之,既。 普通元年正月乙亥朔,丙子。古曰:“日食,阴侵阳,阳不克阴也,为大水。”其年七月,江、淮海溢。 三年五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四年十一月癸未朔。 大同四年六月辛丑朔。 太清元年春正月已亥朔。

陈武帝永定三年五月丙辰朔。

文帝天嘉三年九月戊辰朔。

宣帝太建三年九月庚子朔。 六年三月壬辰朔。

後主至德三年春正月戊午朔。

後魏道武帝天兴三年夏六月庚辰朔(即东晋安帝隆安四年)。 六年夏四月癸已朔(晋元兴二年)。 天赐五年十月戊戌朔(晋义熙三年)。

明元神瑞元年九月丁已朔(晋义熙十年)。 二年八月庚辰晦(晋义熙十一年,《晋史》作七月辛已朔)。 泰常元年七月辛亥晦。 二年正月甲戌朔(晋义熙十四年)。

四年冬十一月丁亥朔。

太武始光四年六月癸卯朔(宋文帝元嘉四年)。 神元年十一月乙未朔(宋元嘉五年,《南史》是年五月亦日食,此不载)。 太延元年正月乙未朔。三年冬十一月乙卯朔。太平真君元年四月戊午朔(宋元嘉十七年)。 三年八月甲戌晦(宋元嘉十九年)。六年六月戊子朔。 七年六月癸未朔(元嘉二十三年)。 十年四月丙申朔。

文成帝大安元年七月丙申朔(宋孝武孝建元年)。 和平元年九月庚申朔。二年二月壬子朔(宋大明五年)。

献文帝皇兴元年十月己亥朔(宋明帝太始四年)。 二年四月丙子朔。 十月癸酉朔(宋太始五年)。 三年十月丁酉朔。

孝文延兴元年十二月癸卯朔(宋废帝元徽元年)。 三年十二月癸卯朔。四年正月癸酉朔。 太和元年十月辛亥朔。 二年二月乙酉晦(宋顺帝平二年)。 三年三月癸卯朔(宋平三年)。 五年七月庚申朔(齐高祖建元二年,《南史》书九月甲午朔)。 七年十二月乙已朔。 十二年二月辛亥朔 十四年正月己巳朔。 十五年正月癸亥晦。 十七年六月庚辰朔。 十八年五月甲戌朔(齐明帝建武元年,《南史》书十一月壬申朔)。 二十年九月庚寅晦。

宣武帝景明元年正月辛丑朔(齐东昏侯永元三年)。 七月已亥朔。 二年秋七月癸已朔。 三年七月丁已朔(梁武帝天监元年)。 永平元年八月壬子朔。 二年八月丙午朔。 四年十二月壬戌朔(梁天监十年)。 神龟二年正月辛已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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