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卷八

大明会典卷八

南京武德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七名

南京兴武卫

令史二名   典吏三名

所、司吏八名

仓、攒典二名

南京鹰扬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八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神策卫 【后将神策卫东西南仓攒典各革一名】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七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瀋阳左卫

令史二名   典吏三名

所、司吏六名

南京瀋阳右卫

令史二名   典吏三名

所、司吏八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豹韜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七名

仓、攒典二名

南京豹韜左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七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羽林左前二卫

令史各一名  典吏各四名

所、司吏各八名

南京羽林右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八名

仓、攒典二名

南京金吾前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十名

南京金吾后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七名

仓、攒典二名 【旧有三名、后革一名】

南京金吾左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九名

南京金吾右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十名

南京府军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八名 【旧有仓攒典一名、后革】

南京府军左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八名

仓、攒典二名

南京应天卫

令史一名   典吏六名

所、司吏八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和阳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六名

南京驍骑右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八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镇南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八名

南京广洋卫

令史一名   典吏六名

所、司吏七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水军左卫

令史一名   典吏六名

所、司吏九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水军右卫

令史一名   典吏六名

所、司吏八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龙江左卫

令史一名   典吏六名

所、司吏九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龙江右卫

令史一名   典吏六名

所、司吏六名

南京英武卫

令史一名   典吏六名

所、司吏六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广武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六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天策卫

令史一名   典吏四名

所、司吏三名

仓、攒典二名

南京飞熊卫

令史一名   典吏六名

所、司吏六名

仓、攒典一名

南京江阴卫

南京横海卫

令史各一名  典吏各六名

所、司吏各七名

仓、攒典各一名

南京江淮卫

南京济川卫

令史各二名  典吏各八名

所、司吏各六名

南京牧马千户所

令吏四名

中和桥马草场

清凉门马草场

攒典各一名

金川门马草场

攒典二名

在外衙门

在外各衙门事体繁简不同。吏典数目、多寡不一。俱不开载

各布政司

通吏     令史

典吏     承发

经歷司

典吏

理问所

司吏     典吏

架阁库

典吏

攒典

各府

司吏     典吏

承发

经歷司

典吏

司狱司

狱典

各州县

司吏     典吏

承发

各府州县儒学

司吏

各府州县税课司局

司吏     攒典

各府州县仓

攒典

各府库

攒典

各递运所

司吏     典吏

各水马驛

驛吏

各巡检司

司吏

按察司

书吏     典吏

承发

经歷司

典吏

司狱司

典吏

架阁库

典吏

盐运司

书吏     典吏

承发

经歷司

典吏

盐仓

攒典

批验所

攒典

库、攒典

盐课提举司

司吏     典吏

盐课司

司吏

各都指挥使司

令史     典吏

承发

经歷司

典吏

断事司

司吏     典吏

架阁库

典史

各卫

令史     典吏

千户所

司吏

镇抚司

司吏

各守御千户所

司吏

王府

长史司

司吏二名   典吏十一名

典簿厅

典吏一名

仪卫司

司吏一名

群牧所

司吏一名

典仗所

司吏六名

审理所

司吏二名   典吏四名

典膳所

纪善所

奉祠所

工正所

典宝所

良医所

典仪所

司吏各一名  典吏各二名

仓、攒典一名

库、攒典一名

大明会典卷之八

吏役参拨

吏员两考役满。起送到京。参拨各衙门。各有资格。后又有办事之例。按洪武礼制、与诸司职掌、及诸事例、互有异同。今不备著

凡僉充吏役。例於农民、身家无过、年三十以下能书者、选用。但曾经各衙门主写文案、攒造文册、及充隶兵与市民、并不许滥充

○洪武二十八年奏准、正军户、五丁者、充吏。四丁不许。水马驛站贴军杂役养马等项人户、四丁以上者、充吏。三丁不许。民户、两丁识字。亦许勾充

○宣德元年奏准、一户有二丁三丁、内一丁充吏。一丁為官者。或补生员者。或自监生生员謫充吏者。其吏皆免。其农民先僉一丁充吏、后又再僉、免其再僉者。若四丁以上、不免

○正统三年奏准、还俗僧道、营充吏役、罢归為民

○四年奏准、在京在外吏典、曾充隶兵者、歷三年满日、不许出身

○五年奏准、按察司吏典役满。行布政司转属僉拨。不许径行各府州县僉取

○景泰二年奏准、父兄伯叔充吏、离役未久。及犯赃问发充军為民者。弟男子姪、不许参充

○万历六年题准、顺天府所属州县卫所、凡有告纳农民者。务要严审是否土著。其属军卫者、亦要移文州县查勘。取具里老官旗邻佑保结、方准起送。该府覆查明白、方准上纳。如有冒籍者、革役递回。承行吏书保结人等、併究赃问革

凡吏员资俸。洪武二十六年定、在外各衙门送到考满吏典、於在京对品衙门内用。在京各衙门考满吏典、照依资格陞用、无缺借用。仍支合得俸。裁革减併吏、对品衙门用。借拨者、支前役俸。农吏、罢閒官、生员、监生、承差為事充吏、遇缺拨用。各支本等俸。其五品以下衙门、吏典、该与俸米食米者、照例支给。若罢閒永充截替市井吏、遇缺量度拨用。止支九品衙门司吏俸一石。工满并為事断发吏、遇缺拨用。月支米五斗。每月通类行移各衙门收役

凡吏员出身。洪武三十一年更定、或在京两考、在外一考。或在京一考、在外两考。皆以九年满出身。后定、以在外两考、在京一考、為满

从七品出身

一品衙门提控 【洪武礼制、提控正七品出身。其餘各项吏员出身、亦多不同】

二品衙门都吏

正八品出身

一品二品衙门掾史典吏

二品衙门令史 【典吏亦同】

内府门吏

从八品出身

三品衙门令史

正九品出身

三品衙门典吏

四品衙门司吏

从九品出身

四品衙门典吏

五品衙门司吏典吏书吏

杂职出身

六品至九品并杂职衙门吏典

都察院各道吏典

凡吏员役满转补。洪武十九年更定、在京未入流衙门吏员、充九品衙门司吏。九品衙门司吏、充八品衙门司吏、七品衙门典吏。八品衙门司吏、七品衙门典吏、充七品衙门书吏、司吏、六品衙门典吏。七品衙门书吏、充五品衙门司吏、胥史。六品衙门典吏、充五品衙门典吏、六品衙门司吏。六品衙门司吏、五品衙门典吏、充五品衙门司吏、胥史、四品衙门典吏。五品衙门司吏、胥史、充四品衙门司吏、三品衙门典吏。 【职掌四品衙门典吏同】 四品衙门司吏、三品衙门典吏、充三品衙门令史、二品衙门典吏。三品衙门令史、二品衙门典吏、充二品衙门令史、一品衙门典吏。二品衙门令史、充一品衙门掾史、二品衙门都吏。都吏、充一品衙门提控。一品衙门典吏、充掾史、提控。 【职掌典吏充掾史。掾史充提控】 以上、皆以三年為满。给由赴部录用。在外各驛递运所河泊闸坝等衙门吏攒、充七品衙门典吏。或有俸九品衙门、并有俸未入流衙门吏、充七品衙门司吏。七品衙门典吏、充五品六品衙门典吏。六品衙门典吏、充六品衙门司吏、五品衙门典吏。六品衙门司吏、充五品衙门司吏。五品衙门司吏、四品衙门典吏、充四品衙门司吏、三品衙门典吏。三品衙门典吏、充二品衙门典吏、二品衙门令史、书吏。三品衙门令史、书吏、充二品衙门令史。二品衙门令史、充二品衙门通吏。以上、三年满日无缺。给由到部。於在京衙门内用

○洪武二十六年定、在外大小衙门典吏。不许陞转。三十六箇月考满、给由赴京听用

凡在外吏、於在京陞转。洪武十七年奏定、在外二品衙门通吏、於在京从七品出身吏员内陞转。令史、於在京正八品出身吏员内陞转。在外三品衙门令史、书吏、於在京正九品出身吏员内陞转。在外三品衙门典吏、四品衙门司吏、於在京。从九品出身吏员内陞转。察院磨勘典吏、仍依原定未入流品内出身。五品以下衙门吏、仍依原定资格陞转

凡吏典办事。旧例俱以三年為限。成化二十二年、奏减半年。弘治四年、又奏减三箇月。十一年、又奏减三箇月、止办二年。嘉靖六年

詔、吏役办事、再免半年、即拨当该。其当该三十六箇月内、仍革去俸粮半年。仓攒守支七年、盐课司攒守支八年、俱免办事。未及六年八年者、□算补办。全无守支者、不免

凡吏典拨歷。俱以实俸為准。在外布政司通吏、拨在京宗人府五府提控。六部都察院都吏、例不考拣。如通吏少、则以都布二司令史、按察司盐运司书吏、行太僕寺、苑马寺、各卫令史、考拣撘拨。在外都布二司令史、按察司盐运司书吏、行太僕寺、苑马寺、各卫令史、拨在京五府各团营、并总兵官掾史、六部都察院及巡抚都御史令史、

皇城门吏、清军刷卷人吏。在外都布按三司、盐运司、行太僕寺、苑马寺、留守司、并各卫府各典吏、拨在京宗人府、五府、六部都察院、各团营、并总兵官、巡抚都御史典吏。在外各府司吏、拨在京大理寺胥史、通政司、詹事府、太常寺、光禄寺、太僕寺、顺天府、各卫令史。在外各州千户所、镇抚司、长史司、仪卫司、群牧所、市舶提举司各司吏、拨在京大理寺、通政司、詹事府、太常寺、光禄寺、太僕寺、顺天府、各卫典吏。在外苑马寺各监。典仗所、典膳所、纪善所、奉祠所、工正所、典宝所、良医所、典仪所、并各县司吏、断事司、理问所、审理所司吏、典吏、都布经歷司、长史司、仪卫司、市舶提举司、千户所、并各州典吏、拨在京翰林院、左右春坊、国子监、鸿臚寺、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司吏、典吏、锦衣卫、及京卫镇抚司、各千户所司吏。在外按察司、并府经歷司、及各司府照磨所、苑马寺各监、典仗与膳纪善奉祠工正典宝良医典仪各所、典簿厅、并各县典吏、卫河提举司司吏、拨在京十三道书吏、典吏、巡按书吏、户部刑部都察院顺天府各照磨所、司狱司、行人司典吏、光禄寺、上林苑监各署、京县、兵马司、宝钞提举司、文思院、营缮所司吏、典吏、各百户所司吏、十库并各门御马等仓攒典、柴炭司、旛竿蜡烛二寺、并顺天府库攒。在外仓攒、拨在京马房草场税课司攒典、抽分局巡检司闸坝吏。在外巡检司、税课司局、儒学、驛递、闸坝、河泊、茶引、司狱、等吏、及各仓库攒典、拨京通二仓守支攒典

○弘治十四年题准、在外两考仓场攒典、扣算八年之上、一考仓攒、一考巡司等衙门、九年之上。盐课司攒典十年之上。俱拨周岁不守支衙门。其餘俱拨周岁守支、三年不守支衙门。今例、两考仓场攒典六年免办、及一考仓攒、一考巡司驛递等衙门吏典、已及七年免办者俱拨在京不守支马房仓草场攒典。其餘俱拨京通各卫守支仓分、并宣课税课等三年衙门司吏、典吏

凡拣拨。嘉靖十八年题准、通吏例不考、其应考拣都吏者、每岁春秋二季、当堂考试酌取。其经考二次不中者、即照本等行头参拨。其餘各行、酌量原定缺之繁简、分為急拨大拨二项。每岁二季考拣、分取二等。列一等者、充事繁急拨之缺。列二等者充事简大拨之缺。或本行人多缺少、仍照旧撘拨供役。其写字麤拙、文移不通、并老疾残废者、照例革退為民 【近例每双月考拣】

凡降拨。嘉靖二十七年题准、每两月鬮拨吏典、除各行正拨外。其人多缺少、情愿告降者、量為兼撘。每年止许二次。【近例每双月撘拨一次】 若有愿守本行者听。如撘拨后丁忧者、起復之日、仍照原撘拨缺鬮补。不许指以做破、混补本行、以起规避。三考满日、俱照二考应拨衙门资格出身。敢有营求坐名注拨等项奸弊、听本部开送法司治罪。干碍应参官员、一併参究

凡听拨、挨缺未到、愿拨南京各衙门、及在外各

王府各卫所各仓库当该者、俱准、每两月一放。其五年一次疏通、凡告拨原籍司府州县等衙门者、俱准。如所告缺、或裁革、或守候人多、仍许起送赴部

凡在京為事监生承差问发充吏者、拨各衙门著役。各府州县起送考退廩膳生员充吏者、拨附近府分

凡都察院及按察司吏典。洪武四年、令於考退生员、与应取吏员、相参补用。不许用曾犯姦贪罪名之人

凡户部吏。洪武二十六年奏准、不许用江浙苏松人

凡随工随边当该办事官吏。嘉靖二十一年奏准、在外纳银未经歷事之人、不许拨送随工随边、再希减免、又脱京考。其应免考者、止免初考、不免临选覆考

○万历七年题准、各边方督抚等衙门书吏、及吏兵工三部都吏令典、并锦衣卫令典、不许假以军功效劳等项為名。希免初覆考中

凡吏农援例。嘉靖十一年题准、在外吏农援例、免其二考、起送到部。该办事者、不许重纳。在京办事未满、并未拨当该者、必查在外曾歷两考、不係援例者、方准送纳

○万历七年题准、除民间子弟上纳农民、及知印承差、照旧加纳外。其餘自听缺一年以上、至三考役满上粮等项事例、尽行停止。在外通吏、亦止於令史内考选。不许纳银

凡吏典办事未满、丁忧起復。成化二十三年奏准、先已办事一年者、免其补办。未及一年者补办。今例、办事九箇月者、免补办。其两考役满投文到部者、免办三箇月。已付本司听拨者、免六箇月

凡当该未满三十箇月丁忧者。起復日、赴验封司拨补。已满者、餘下月日、稽勋司补足、即付

凡办事官吏承未满丁忧者。赴部日、官补足六月、承差补足二十四月、付文选司。办事吏补足十八月、付验封司。其未拨办事吏、不论已未付验封司、俱补办十八月。原係考功者、付考功司。原係验封者、付验封司

凡仓攒未及守支、丁忧起復。弘治三年奏准、曾交盘无碍者、拨各衙门办事一年半、准作守支月日收考。违者、仍拨原仓守支、照三年满日事例收考。今例、俱仍拨仓攒。照各未满月日、收粮守支

凡在京当该吏典患病。弘治十三年奏准、患病一月者、勘实住俸。名缺拨补。病痊、照原缺鬮补。仍送原役衙门候参。若有姦懒託故、以图改拨者、问发為民

凡在京听拨当该吏典、告称取拨未到者。送顺天府给引照回、依限赴部听拨。若延住三年之上者行查。其愿改南京及外考者、听

凡在京办事吏典、原籍灾伤、告回省灾者。类题给引。定限回部。仍送原役衙门补办。违限半月者、送问 【今不行】

凡吏典愿告冠带閒住。其已拨当该者。三箇月以后、方许具本衙门官吏结状起送。办满听拨者、具同乡保结。俱照依三考考试不中事例、具题冠带、给引回籍

凡在逃吏。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月类行勾取。其有自首。行勾日浅、未曾拨补、准首、仍送著役。若及日久、窥伺拨补避难、及已移文原籍勾解者、俱送刑部问罪、仍发本部听用。若各衙门退回姦猾、託称不諳吏事旧吏、照地方发边远充军

○弘治元年奏准、在京各衙门开送逃吏、类行原籍官司提解。中间有一年之内告患病者、行兵马司勘实、具结缴报。仍候原籍回文至日、送原衙门著役。若一年以上不復役、未经告官、及原籍提解赴京者、俱為民

○十三年奏准、各官受财卖放者、以赃论

凡法司送到各衙门為事还役吏典。洪武二十六年定、在京者、行移各该衙门收役。在外者、札付应天府给引转拨著役。 【今在京者札顺天府】 其係收查发落者、如有干碍行止、照例发原籍為民。在外吏典有犯笞杖徒流杂犯、例该的决、与赎罪还役者、俱要明著年月日期。若离役一年以上、不许还役

凡军吏。正统元年奏准、不许军职衙门滥用。违者、问调南丹等卫补伍

凡云南贵州四川土吏。洪武年间、不与出身。考满后、仍发原衙门著役

○宣德元年奏准、土吏考满到部、发本布政司改调别衙门

○成化四年

詔、云南土吏、两考役满、免送赴部、就於本布政司给由、照例调用

○十五年、奏革贵州土吏

○弘治十三年、奏革四川永寧龙州二宣抚司、泥谿平夷蛮夷术川九姓五长官司、并各司所属驛站巡检司土吏。各添设流吏

凡户兵二部书算有缺。移文到部、类行直隶常镇二府所属殷实户内拣选、起送赴部、考中、转送该部著役

大明会典卷之九

行移勘合

洪武初、凡除授官员、皆给勘合到任。十九年、革勘合、而行取官员、及查理事务、仍用之。各布政司、及南北直隶府州、各编一字為号。惟顺天不用勘合、故字号缺

浙江布政司寅字  江西布政司已字

湖广布政司卯字  河南布政司申字

福建布政司亥字  山东布政司未字

山西布政司午字  陕西布政司戌字

四川布政司毕字  广东布政司辰字

广西布政司子字  云南布政司丑字

贵州布政司抚字

应天府酉字    凤阳府房字

庐州府奎字    淮安府箕字

扬州府心字    苏州府氐字

松江府尾字    常州府女字

镇江府危字    太平府斗字

徽州府亢字    寧国府牛字

池州府壁字    安庆府虚字

广德州室字    滁州角字

和州胃字     徐州昴字

永平府娄字    保定府觜字

大名府星字    真定府柳字

顺德府张字    河间府参字

广平府井字    延庆州翼字

保安州軫字

洪武二十六年定、吏部四子部、付到合行各布政司直隶府州事件。通类具手本、赴吏科关填勘合。仍附写底簿、开列前件、以凭回销

凡勘合、封完、随送兵部车驾司转发、不许亲领。恐滋奸弊

凡本省、并直隶府州、查回勘合、对簿注销。付送各司发落

凡朝覲后、查节年类行各省南直隶勘合未完事件、呈堂责比。仍攒造未完册、给来朝官吏、勒限完销。两京部院未完勘合、俱造册送部、一併查比

关给须知

高皇帝御製到任须知、冠以

敕諭。令凡除授官员、皆於吏部关领赴任、务一一遵行、毋得视為文具。盖示入官之法也。今谨录其全文。关给由封司。故隶此

到任须知一

敕諭授职到任须知

志人未官、不可不知受任应行之事。但肯於閒中、先知到任须知明白。為官之道、更有何加。若提此纲领、举是大意以推之、诸事无有不知办与不办。若人懒於观是纲领、虽是聪敏过人、官為之事、亦不能成。若能善读勤观、则永保禄位、事不劳而疾办。此书所载、学生及野人辈、皆可预先讲读、以待任用。且五经四书、修身為治之道、有志之士、固已讲习。此书虽麤俗、实為官之要机。熟读最良。故兹敕諭

授职到任须知目录

一祀神

二恤孤

三狱囚

四田粮

五制书榜文

六吏典

七吏典不许那移

八承行事务

九印信衙门

十仓库

十一所属仓场库务

十二係官头匹

十三会计粮储

十四各色课程

十五鱼湖

十六金银场

十七窑冶

十八盐场

十九公廨

二十係官房屋

二十一书生员数

二十二耆宿

二十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

二十四官户

二十五境内儒者

二十六起灭词讼

二十七好閒不务生理

二十八祗禁弓兵

二十九犯法官吏

三十犯法民户

三十一警跡人

授职到任须知

凡到任那一日、便问先任官、首领官、六房吏典。要诸物诸事明白件数须知

到任须知一

祀神有几。各开

祭祀

国之大事、所以為民祈福。各府州县、每岁春祈秋报、二次祭祀、有社稷山川风云雷雨城隍诸祠。及境内旧有功德於民、应在祀典之神。郡厉邑厉等坛。到任之初、必首先报知祭祀诸神日期。坛场几所、坐落地方。周围坛垣、祭器什物、见在有无完缺。如遇损坏、随即修理。务在常川洁净、依时致祭、以尽事神之诚

养济院孤老若干。各开

养济院、见在孤老、月支粮米、岁支布疋、遂一开报。须亲自点视给赐、毋致失所、以副

朝廷存恤之意

见在狱囚若干。已未完。各开

刑狱者、死生所係、实维重事。故报祀神之次、即须报知。本衙门见禁罪囚、议拟已完若干。见问若干。其议拟已完者、虽係前官之事、亦宜详审决放。见问者、到任尤宜究心。中间要知入禁年月久近、事体重轻。何者事证明白。何者取法涉疑。明白者、即须归结。涉疑者、更宜详审。期在事理狱平、不致冤抑

入版籍官民田地若干。官粮民粮若干。各开

版籍田粮、政事之大。故於祀神理狱之次、即须报知。此件中间、须要分豁军民匠灶僧道医儒等户各若干。官田地若干。民田地若干。每岁民间夏秋二税该粮若干。官田租粮若干。各分款项开报、以备度量支用

节次

圣旨制书。及奉

旨榜文諭官民者若干。曾无存者若干。各开

為官之道、政治禁令、所当先知。须考求节次所奉

圣旨制书、及奉

旨意出给榜文、晓諭官民事件、逐一考究。讲解立法

旨意、已未施行。中间或有损缺不存者、须要採访抄写、如法收贮。永為遵守

本衙门吏典若干。各开

分科办事、在吏典之能否。必须先报吏典总数若干。然后分豁六房。某房司吏几名。典吏几名。备细开报。所该房分、须令常川掌管。考其所办事务、验其能否勤怠、以示惩劝

各房吏典、不许那移管事。违者处斩

凡有司内、吏典各有所掌房分。如刑房专掌刑名。户房专掌钱粮。该吏承管日久、则知事首尾、容易发落。近有司多听从吏员计嘱、将所管房分、时常迁调、以致所管事务、不知首尾。多生情弊。今后各房、若有仍前那移管事者、吏处斩。官别议。若一房事、更过十名二十名。或二三名接管、人人首尾不到了时、都拏来要处斩罪。其有事故接管者、不拘此例

承行事务已完若干。已施行未完若干。未施行若干。各开

六房吏典、各将节次承受上司来文、及照行事件、分豁已完若干。已作施行未曾完结若干。未作施行若干。各另开报。除已完外。未完事件、要分事体急缓重轻先后、催併完结。其未施行者、即作施行。毋致沉匿稽迟、以致耽误公事

在城印信衙门若干。各开

除本衙门外。所属衙门、如一府所辖、有州、县、学校、巡检司、水马驛、河泊递运所、仓场库务、凡有印记衙门各若干。逐一开报。庶知所辖处所、及所理庶务由县所属印记衙门、一体开报

仓库若干。各开

凡本衙门所有仓库、须分豁报知。某仓见储某年收到官粮若干。民粮若干。几年官粮若干。民粮若干。已支若干。见存若干。其库分、依上分豁金银钱货什物、某件若干。逐一开报。以凭稽考支用。无致侵欺埋没

所属境内仓场库务若干。各开

除本衙门仓库已报外。所属境内、应有仓场库务。某仓储某年所收官民粮米见在若干。某场所收竹木等项数目若干。某库盛贮金银钱货什物各若干。某税课司局岁收钱钞若干。逐一开报。庶知境内所產所税、钱粮物货数目

係官头匹若干。各开

本衙门或有係官头匹、及所属驛分、所有马驴孳畜等项头匹数目、务要逐一取勘见数。或有孳生数目、随即报知作数。以凭稽考

会计粮储。每岁所收官民税粮若干。支用若干。各开

量入為出、

国家经费重事。须要开报、每岁收到入官租粮若干。民间税粮若干。或漕运邻境、或折收布疋钱钞货物各该若干。及每岁官吏俸给、军士月粮等项、支用若干。各另开报。庶知每岁所收、及支用数目、以候经度。

各色课程若干。各开

所属境内、出產货物、各色课程酒醋茶矾等项、各别开报每岁所收数目、以凭稽考支用

鱼湖几处、岁课若干。备开各湖多少

所属境内、若有鱼湖、须报总计几处、岁办鱼课若干。内某湖坐落某处、岁办若干。逐一开报。以凭稽考

金银场分若干。坐落何山川所在若干。各开

所属境内、或有出產金银场分、须知总计若干。分豁坐落某处金场、额办数目若干。某处银场、额办数目若干。须要稽考实办数目、以革侵欺隐匿之弊

窑冶各开是何伎器、及砖瓦名色

所属境内、若有窑冶去处。须要各另开报、某窑出產或铜铁锡、岁办若干。烧窑去处、所烧是何器物、或砖或瓦、碗楪什物等项名色、逐一开报

近海郡邑煮海场分若干。各开

国用所需、多资铸山煮海之利、以省民租。所辖境内、或係边海郡邑。须将所有煮海场分、某场灶户若干。该工本钱若干。岁办盐课若干。所有场分、逐一开报。以凭稽考

公廨间数。及公用器皿裀褥之类若干。各开

署事公厅、及住歇房屋、公用器皿、皆民所办。须分豁公厅左右两厢门屋后堂等项间数、内公用什物、椅卓裀褥等项、逐一开报。遇有缺坏、随即修理。务在整治洒扫洁净、相沿交割。其有毁坏者、必须究治。庶令爱护使用、免致重劳民力

邑内及乡村係官房舍、有正有厢若干。各开

係官房舍、若不以时整点、恐致颓敝埋没。必须逐一开报。某处官房几间。正房几间。厢房几间。其有便於民间租赁者、约量租赁、从便住歇。须令时加葺理、免致颓敝

书生员数若干。各开

培养生员、所以作成人才、以资任用。如一府所属、本府学肄业生员几名。中间通经成才者几名。年幼及未成才者几名。时加考试勉励、劝勤惩怠。遇有缺员、随即选补。其有入学已久、不遵教养者、随即黜退、罚充令典。若建言实封告訐、把持公事者、照依已行榜文内事理治罪。所属州县、依前开报。考试勉励。务求实效、以称善俗良才之意

耆宿几何。贤否若干。各开

设耆宿、以其年高有德、諳知土俗、习闻典故。凡民之疾苦、事之易难、皆可访问。但中间多有年纪虽高、德行实缺。买求耆宿名色、交结官府。或蔽自已差徭。或说他人方便。蠹政害民。故到任之初、必先知其贤否、明注姓名。则善者知所劝。恶者知所戒。自不敢作前弊矣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境内若干。各开、如前官未明、到任之后、须当日访以开之

移风易俗、在於激劝善良。所属境内、或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孝行可称。节操显著、已行旌表者、必须报知数目。其有未经旌表者、必须亲自体访的实、申请旌表。以励风俗

境内士君子在朝為官者几户

所属境内、有士人君子在朝為官、及任府州县事者、须逐一开报几户。及见任是何职事。其有仕於

朝廷、年老致仕还乡者、一体开报

境内有学无学儒者若干。各开

所属境内之民、贤愚不等。其间儒者、或有精通经典。或有长於文章。或有牧民驭眾之能。或有干办小才之用。皆当察其能否、记其姓名。一可访问以补政治。二可充贡以资任用

境内把持公私、起灭词讼者有几。明注姓氏

為政之要、必先除奸去恶、则良善得安。所辖境内、或有把持公私事务、说事过钱、教唆起灭词讼、骗诈良善者、著令备细开报。但恐到任之初、一时吏典人等、访寻不实、以善為恶、反害忠良。必须到任之后、详细究问的实、注其姓名、以候再犯。则恶者知惧、不敢為非矣。毋得纵令吏典人等、指此為名、遍行取勘、以致扰民

好閒不务生理、异先贤之教者有几

民有常產、则有常心。士农工商、各居一业、则自不為非。或有游手好閒、不务生理、及行邪术左道、以惑人视听、扶鸞祷圣、烧香结会、夜聚晓散、并不孝不弟、好饮赌博、不遵先贤之教者、须採访姓名、注於簿籍、以示惩戒。其人畏惧更改则止。若仍前不悛、则治之以法。毋得纵令吏典人等、指此為名、偏行取勘、以致扰民

本衙门及所属该设祗禁弓兵人等若干。各报数目

本衙门见设祗从禁子弓兵人等。令报数目若干。分豁额设定数到役日月。毋令容留滥设作弊

境内士人。在朝為官、作非犯法、黜罢在閒几人。至死罪者几人

所属境内、有為官作非犯法、断发他所工役、迁徙安置、家不存者、及罢閒在家住坐者、须逐一开报。其已犯死罪家小见存者、一体开报

境内民人犯法被诛者几户

境内民人有作犯非為、已经诛戮者、逐一取勘数目。及所犯是何罪名

境内警跡人若干。各开

所属境内、充警跡人若干。逐一开报

到任须知二

新官到任、各房供报须知式样

凡新官到任、其先任首领官六房吏典、限十日以里、将各房承管应有事务、逐一分豁、依式攒造文册、从实开报。如有隐漏不实、及故不依式、繁文紊乱、并十日以里迁延不报者、该吏各以违制律论罪。有所规避、从重论

吏房司吏张甲。今将本房当该事务、逐一开报干后

各房合设吏典

计几十几名

司吏几十几名

典吏几十几名

吏房

司吏几名

一名张甲。年几十几岁。开封府祥符县民籍。永乐某年某月某日参充。歷俸几十几月

一名李乙。年几十几岁。开封府陈留县民籍。永乐某年某月某日参充。歷俸几十几月

典吏几名

一名陈丙。年几十几岁。开封府祀县民籍。永乐某年某月某日参充。歷俸几十几月

一名王丁。年几十几岁。开封府(木巳)县民籍。永乐某年某月某日参充。歷俸几十几月

户礼兵刑工五房吏典。照吏房开写

所属印信衙门 【县官止开本县所属】

计几十几处

各州县几十几处

州几处

陈州官四员

知州陈戊。由秀才。永乐。某年月日到任

同知赵已。由人材。永乐某年月日到任

判官钱庚。由聪明正直。永乐某年月日到任

吏目孙辛。由吏员。永乐某年月日到任

餘州照开

县几处

祥符县官四员

知县李壬。由孝弟力田。永乐某年月日到任

知县吴甲。由人材。永乐某年月日到任

主簿郑乙。由干济。永乐某年月日到任

典史王丙。由吏员。永乐某年月日到任

餘县照开

学几处

府学一处

教授一员

冯丁。明易经。永乐某年某月日到任

训导四员

陈戊。明书经。永乐某年某月日到任

各名照开

州县学几处

学正几员

教諭几员

训导几十几员

税课司局几处

官几十几员

税课司几处

本府税课司一处

城南税课司一处

税课局几处

陈州税课局几处

本州税课局一处

某税课局一处

餘州照开

木?巳县税课局

本县税课局一处

某税课局一处

餘县照开

仓几处

官几员

本府仓几处

永丰仓

军储仓

各州县仓照开

巡检司几处

官几员

郑州巡检司几处

河阴巡检司一处

各州照开

封丘县巡检司几处

中欒巡检司一处

各县照开

水马驛几处

水驛几处

马驛几处

官几员

本府驛几处

大梁水驛一处

大梁马驛一处

陈州驛几处

本州驛一处

(木巳)县驛几处

餘州县照开

河泊所几处

官几员

陈州几处

本州河泊所一处

项城河泊所一处

祥符县几处

本县河泊所一处

餘州县照开

金银场铁冶所几处

官几员

某处金场

某处银场

某处铁冶所

递运所几处

官几员

本府几处

祥符递运所一处

陈桥递运所一处

餘照开

陈州递运所几处

本州递运所一处

餘州照开

中牟县递运所几处

本县递运所一处

餘县照开

闸坝几处

官几员

本府几处

青陵闸一处

广惠闸一处

各州几处

某处闸一处

某处坝一处

各县几处

某处闸一处

某处坝一处

僧官衙门几处

官几员

僧纲司一处

僧正司几处

僧会司几处

道官衙门几处

官几员

道纪司一处

道正司几处

道会司几处

杂造局一处

织染局一处

永益库一处

司狱司一处

批验所几处

惠民药局一处

境内士君子為官者

朝官者几员

一员胡惠。见任某官

一员林辅。见任某官

任外郡者照开

致仕官几户

计官几员

一员李义。原任某官

一员吴善。原任某官

未完事件

一件為起取人材等事。永乐某年月日某衙门坐下。该关填

内府天字几百几十号勘合。起取人材蒋忠义几十几名。经今几月未完

祥符县几十名 【如县官则写都隅】

已起送蒋忠等几名

未起送沉信等几名

餘州县照开

一件為起取吏员事。洪武某年月日某衙门坐下。该关填

内府地字几百几十号勘合。起取吏员史仁等几十几名。经今几月未完

(木巳)县几十几名

已起送史仁等几名

未起送杨乐等几名

餘州县照开

餘件照开

右中间各项该载或有不尽者。照依本处原有定额、从实开报。如无原额。不必开写。毋得一概指此為由。生事扰民

右甲所报合属印信衙门各房吏典等项数目。及当该未完事务。逐一分豁。依式开报。中间并不敢繁文。及隐漏不实。如蒙查勘争差。甘当重罪无词

永乐  年 月  日司吏张甲 画字

典吏周丁 画字

户房司吏王庚。今将本房当该事务。逐一开报於后

户口

户、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户

口、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口

男子、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口

成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口

不成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口

妇女、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口

大口、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口

小口、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口

一民户、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户

一军户、几千几百几十几户

一医户、几百几十几户

一儒户、几百几十几户

一灶户、几千几百几十几户

一僧户、几百几十几户

一道户、几百几十几户

一匠户、几千几百几十几户

田粮

官民田地、计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顷

田、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顷

地、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顷

夏税、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秋粮、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官田地、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顷几亩几分

夏税、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秋粮、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官田、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顷几十几亩几分。该税粮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官地、几千几百几十几顷几十几亩几分。该税粮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民田地、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顷几十几亩几分

夏税、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秋粮、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民田、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顷几十几亩几分。该税粮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民地、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顷几十几亩几分。该税粮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仓库

一军储仓

见储各色粮米、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粮米、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某年、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某年、几十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杂粮、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某年、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某年、几千几百几十几石几斗几升

各仓照开

一永益库

见储金银钱钞等项

金、几百几十几两

银、几千几百几十几两

钱、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文

钞、几万几千几百几十几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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