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卷四十五
授五品封、亦与祭一坛。未考满者不准 【嘉靖二十三年例】
凡四品以上官、其父母曾授本等封赠者、先后病故、祭得因后并及其先。如有前母、亦得及之。无封赠者、不许越例陈乞。其品官妻、非係封赠夫人者、原无祭典、不准并祭 【俱嘉靖二十三年例】 凡被劾听调官、有心本无疵、事因詿误、虽遭指摘、不累其人品者、应得祭葬、仍准全给。或功有可录、过有可原者、功过当相较量、其祭葬应全给者半给、应半给者有祭无葬。若罪过昭彰、公论共弃者、照閒住例不准给
凡公侯伯本爵应得祭二坛。若在内掌府事坐营、 【守备南京同】 在外总兵征讨积有勋劳、而加太子太保以上者、公侯祭十六坛。伯祭十五坛。掌府事坐营总兵歷有勋劳者、祭七坛。掌府事坐营积有年劳者、祭五坛虽掌府事坐营而政绩未著者、祭四坛。管事而被劾勘明閒住者、止与本爵祭二坛。被劾而未经勘实者、祭一坛。勘实而罪重者、并本爵应得祭葬、一概尽削
凡都督同知僉事起用未久病故者、与祭三坛。 【嘉靖三十年例】 锦衣卫都指挥使、身后赠都督同知者亦祭三坛。 【正德二年例】 俱照例造葬
万历六年更定
凡文官三品以上、不论已未考满、其各父母妻必曾授本等封、俱照例祭葬。四品本身及父母、皆止一祭、无葬。而出自
特恩者不拘
凡一品父母妻已授本等封、於例祭外、父母有加祭二坛者、 【正德十年例】 妻有加祭一坛者、 【弘治十二年例】 係出
特恩、取自
上裁。陈乞者不得輒援為例
凡三品官曾经考满者、祭一坛、全葬。未经考满者、祭一坛、减半造葬。 【正德六年例】 其以侍郎兼学士赠尚书者、祭二坛、不拘已未考满、给与全葬。或兼官虽同、非係赠尚书者、止给与本等卹典、不得概援為例
凡致仕养病终养听用等项官员、祭葬俱与、见任官同。革职閒住、及先曾為事謫戍、遇蒙
恩詔辩復原职者、祭葬俱不准给
凡文官二品三品共实歷三年以上者、虽未考三品满、父母准与三品祭葬。三品四品共歷三年以上者、虽未考四品满、父母准祭一坛。若未及三年者不准。 【正德九年例】 其有未及三年而遇蒙
恩詔、父母已授本等封、及父母先授外封、后任京职
考满例不重封者、俱照品级给与应得祭葬 【内外通理、嘉靖二十八年例】
凡三品以上官、有被劾致仕、及先被劾冠带閒住、后奉
特旨復职者、俱准照例与祭葬。 【弘治十年、嘉靖二十七年例】 若罪过昭彰、公论共弃者、不拘见任致仕等项、俱不准给。其被劾閒住、遇蒙
覃恩概復致仕者、亦不准给。被劾听调、及听勘未明病故者、务稽考其平生履歷、人品高下、功罪重轻、议拟奏请定夺
凡公侯伯、為事未经勘实身故者、其妻封命跪未追夺、亦从夫例、止与祭一坛
凡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管府事、及在外总兵病故者、俱祭六坛、照例造葬、都督同知以上、不分真署、一体给祭葬、署都督僉事、止祭一坛、不得妄援
凡兴都正副留守、俱祭一坛
凡以死勤事、若抗节不屈身死纲常者、犯顏諫争身死国是者、执锐先登身死战陈者危城固守身死封疆者、诸如此类、开具实跡、卹典取自
上裁。其或城池失守、战陈败衄、以致殞命者、不许一概议给
万历十二年续定
凡公侯伯掌府坐营总兵、加太子太保以上者、必查前项官衔因何加授、果以勋劳进秩、方许照会典公侯祭十六坛、伯祭十五坛之例。如係因事加
恩、功业未副者、止照勋臣二等事例与祭七坛。其有不愿坐营管府恳疏乞休者、查其平生有功无过、俱照见任优卹
凡三品以上致仕官、其雅负时望恳疏乞休者照见任例给与应得祭葬。如被劾致仕、及考察自陈致仕者、二品曾经考满、祭葬准全给。未经考满者、祭照旧葬价减半。三品曾经考满、祭照旧、半葬。未经考满者、有祭无葬。四品虽经考满亦不准祭。其被劾自陈官员、有日久论定、原无可议者、仍照例给与祭葬。父母妻、曾授本等封者、应得卹典、亦视本身致仕缘由以為差等、不得滥给
凡三品以上被劾听用听调官员祭葬、俱照今拟被劾自陈致仕官递减之例。如公论已明、人品无玷、仍准全给。听勘未明官员、有陈乞卹典者、仍行原勘抚按衙门查明无碍、应否量给、临时题请定夺。如果有显过為公论所不容、无论听用听调听勘、径照閒住例、俱不准给。其父母祭葬、亦稽其子功过以為差等
凡京官三品陞四品者、不拘四品已未考满、俱照三品未考满例、祭一坛、半葬。父母曾授三品封者与同授四品封者、止祭一坛。其原以三品降调、后歷陞四品者、止照四品例、不得妄行陈乞
凡三品父母曾授本等封者、无论亡故先后、一视其子以為差等。其已经考满者、祭葬全给。未经考满者、祭一坛、减半造葬
凡文官二品三品共歷三年已上者、虽未考三品满、其父母曾授四品五品封、准与三品祭葬。三品四品共歷三年以上者、虽未考四品满、其父母曾授五品封、准祭一坛。其未经授封、及止授六七品封者、不得援以為例
凡三品官本生父母、有值
覃恩乞以本身应得
誥命移封者、身后量给祭一坛。其授二品封者、量给半葬
凡二品三品文臣曾经
赐葬者、妻故在后、俱许祔葬。惟授封夫人者、例给开壙工价。其餘不给。若妻先故者、除已封夫人照例祭葬外。其餘俟夫故之日祔葬
凡管府及总兵都督僉事、止与祭四坛、照品造葬。其陞署都督同知者如之。若由署都督僉事陞署都督同知者、与祭二坛、减半造葬
凡留守正副亲军卫分都指挥使等官赠都督同知者、於本级上加祭一坛、减半造葬
凡三品以上文官父母、曾授本等封而子先亡故者、万历元年题准、查无违碍、仍与应得卹典。若被罪削籍、本身原无祭葬、父母虽经授封、亦不准给
凡大臣父母先后病故者、万历三年题准、如父先以三品封给祭葬、其母后封一品夫人开壙合葬者、准行工部量给增造工价、以足一品之数
凡公侯袭爵未谢恩病故者、万历二年议准、照伯袭爵未久例、与祭一坛造葬
凡奏请卹典。万历元年题准、两京大臣病故、应得卹典、如见任公差於外者、许各差抚按官勘明具奏。其在家致仕养病给假等项病故者、各地方有司具本官履歷缘由、及病故日期申报抚按衙门覈实、季终类奏。中间果有行业超卓、公论共推、及罪过昭彰、公论共弃者、据实开列、听礼部议覆。若大臣见在、不拘见任致仕、其父母妻、曾授本等封病故者、许照例自行请乞。其致仕在家等项、子孙微弱、官司一年之外不為代奏者、亦许子孙自行陈乞。礼部仍行抚按勘明议覆。若抚按官并所属留难者、听礼部及该科参究 【以上丧葬】
凡议謚。洪武初俱礼部奉
旨施行
○二十五年、令礼部行翰林院拟奏请
旨
凡
亲王謚、例用一字。
郡王二字
○弘治十五年奏准、
亲王行巡抚巡按等官覆勘、
郡王行本府
亲王、及承奉长史等官覆勘、善恶得实、明白结报、具奏定謚
○隆庆四年题准、凡冒袭王爵奉
旨改正者、不许一概请謚
凡文武大臣
赐謚、亦用二字、与否取自
上裁若官品未高、而待从有劳、或以死勤事、
特恩赐謚者、不拘常例
○弘治四年令、凡乞
恩赐謚者、礼部斟酌可否、务合公论、不许一概比例滥请
○十五年奏准、文武大臣有请謚者、礼部照例上请得
旨。行吏兵二部备查实跡、礼部定為上中下三等、以行业俱优者為上、行实颇可者為中、行实无取者為下、开送翰林院拟謚请
旨
○万历元年题准、大臣应得謚者、礼部仍广加咨询、稽覈名实。间有应謚而未经题请、及曾题请而未蒙
赐謚者、不论远近、许各该抚按、及科道官从公举奏。礼部酌议题覆补给。若不係公举、子孙自陈乞补謚者、不行
○十二年题准、凡遇文武大臣应得謚号者、备查本官生平履歷、必其节概為朝野具瞻、勋猷係
国家休戚、公论允服、毫无瑕疵者、具请
上裁。如行业平常、即官品虽崇、不得概与 【以上 赐謚】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二
丧礼七
丧服
国初大明令、依古礼、父服斩衰、母齐衰。报服如之。庶母服緦。三殤降等。洪武七年始加折衷、著為孝慈录、父母俱斩衰。而减报服省殤礼定庶母服以杖期。又列图於律、至今遂為定制
斩衰三年
子為父母
庶子為所生母
子為继母
子為慈母 【母卒、父命他妾养已者】
子為养母 【谓自幼过房与人】
女在室為父母
女嫁反在室為父母 【谓已嫁被出、而归在父母家者】
嫡孙為祖父母承重、及曾高祖父母承重者同 【父故、嫡孙為祖承重服。若父祖俱亡、而子孙為曾高祖后者同】
為人后者為所后父母
為人后者為所后祖父母承重
為人后则妻从服
妇為舅姑 【即公婆】
庶子之妻為夫之所生父母
妻妾為夫
齐衰杖期
嫡子眾子為庶母 【谓父之妾】
嫡子眾子之妻為夫之庶母
為嫁母出母 【即亲生母、因父卒改嫁、及父在被出者】
父卒、继母改嫁而已从之者
夫為妻
齐衰不杖期
父母為嫡长子及眾子
父母為女在室者 【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亦同】
继母為长子及眾子
慈母為长子及眾子
孙為祖父母 【女虽适人不降】
為伯叔父母 【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妾為夫之长子、及眾子。為所生子
為兄弟
為兄弟之子、及兄弟之女在室者 【即姪男及姪女】
為姑及姊妹在室者 【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同】
妾為嫡妻
嫁母出母為其子
女在室、及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為其兄弟及兄弟之子 【姊妹及姪女在室者同】
继母改嫁為前夫之子从巳者
為继父同居两无大功之亲者 【谓继父无子孙伯叔兄弟、巳身亦无伯叔兄弟之类】
妇人為夫亲兄弟之子
妇人為夫亲兄弟之女在室者
女出嫁為父母
妾為其父母
為人后者為其父母 【即本生父母】
女适人為兄弟之為父后者
祖為嫡孙
父母為长子妇
齐衰五月
為曾祖父母 【女虽适人不降】
齐衰三月
為高祖父母 【女虽适人不降】
為继父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
為继父虽同居而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
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
為姑、及姊妹、及兄弟之女出嫁者
父母為眾子妇
為女之出嫁者
祖為眾孙 【女在室同】
為兄弟之子之妇 【即姪妇】
妇人為夫之祖父母 【即夫之公婆】
妇人為夫之伯叔父母 【即夫之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妇人為夫之兄弟之子妇 【即姪妇】
妇人為夫兄弟之女嫁人者
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父母 【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女出嫁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女出嫁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
為人后者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
夫為人后者其妻為夫本生父母
為兄弟之子為人后者
小功
為伯叔祖父母 【谓祖之兄弟、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同堂伯叔父母 【谓父之伯叔兄弟】
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谓同□祖兄弟、即父伯叔兄弟之子女】
為同堂兄弟之子 【即堂姪】
為从祖祖姑在室者 【谓祖之亲姊妹、即姑婆】
為从祖姑在室者 【即堂姑、是父之同堂伯叔姊妹】
為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即堂姪女】
為兄弟之妻
為人后者為其姑姊妹适人者
為嫡孙妇
為同堂姊妹之嫁者
為孙女适人者
為兄弟之孙、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即姪孙】
為外祖父母 【即外公外婆】
為母之兄弟姊妹 【即舅舅姨姨】
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
為姊妹之子 【即甥】
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 【在室出嫁同】
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為夫兄弟之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夫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母出、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庶子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母死则不服】
緦麻
為族曾祖父母 【谓曾祖之兄弟及妻、即太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族伯叔祖父母 【谓祖之同堂兄弟及妻、即堂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族父母 【谓父之再从兄弟同曾祖者、即族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 【谓三从兄弟姊妹同高祖者】
為族曾祖姑在室者 【谓曾祖之姊妹、即太姑婆】
為族祖姑在室者 【即祖之同堂姊妹、即堂姑婆】
為族姑在室者 【谓父之再从姊妹、即族姑】
為兄弟之曾孙 【女在室同、即曾姪孙】
為曾孙玄孙
為同堂兄弟之孙 【女在室同、出嫁则无服】
為再从兄弟之子 【女在室同、即同曾祖兄弟之子】
為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及从祖姊妹之出嫁者 【从祖祖姑、谓祖之亲姊妹。从祖姑、父之同堂姊妹。从祖姊妹、已身再从姊妹】
為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為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堂姪女】
為乳母
為舅之子
為姑之子
為两姨兄弟
為外孙 【男女同】
為妻之父母 【妻亡而别娶亦同。妻之亲母、虽嫁出犹服】
為婿
為兄弟孙之妇
為同堂兄弟子之妇
為同堂兄弟之妻
為外孙妇
為甥妇
妇人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
為夫之从祖祖父母 【即夫之祖亲兄弟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夫之从祖父母 【夫之堂伯叔】
為夫兄弟之曾孙
為夫之同堂兄弟
為夫同堂兄弟之孙 【孙女同】
為夫再从兄弟之子
為夫兄弟孙之妇
為夫同堂兄弟子之妇
為夫同堂兄弟之妻
為夫同堂姊妹 【在室出嫁同】
為夫之外祖父母
為夫之舅、及夫之姨
為夫之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在室者 【从祖祖姑、是夫之姑婆。从祖姑、是夫之堂姑】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祖父母 【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父母 【即堂伯堂叔】
女出嫁為本宗同堂兄弟之子女 【即堂姪堂姪女】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在室者 【从祖祖姑、即姑婆。从祖姑、即堂姑】
女出嫁為本宗同堂姊妹之出嫁者
為人后者為本生外祖父母
【古礼有三殤、年十九至十六為长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岁為下殤、长殤中殤降正服一等、下殤降长殤中殤一等、即生三岁至七岁者、為无服之殤。其已娶已嫁、则服之如成人。具载大明令。今省】
丧服总图
用至麤麻布為之不缝下边 斩衰 【三年】
用稍麤麻布為之缝下边 齐衰三年 齐衰杖期 【即一年】 齐衰不杖期 【亦一年】 齐衰五月 齐衰三月
用麤熟布為之 大功 【九月】
用稍麤熟布為之 小功 【五月】
用稍细熟布為之 緦麻 【三月】
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
凡嫡孙父卒為祖父母承重、服斩衰三年。若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亦同。祖在為祖母止服杖期
凡男為人后者為本生亲属孝服皆降一等。惟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父母报服同
族兄弟 【緦麻】 族兄弟妻 【无服】 【谓主从兄弟即同高祖兄弟】
族伯叔父母 【緦麻】 【谓祖之再从兄弟及妻即父同曾祖兄弟】 再从兄弟 【小功】 再从兄弟妻 【无服】 【谓父伯叔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 再从姪 【緦麻】 再从姪妇 【无服】 【谓再从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之子】
族伯叔祖父母 【緦麻】 【谓祖之同堂兄弟及妻即公之伯叔兄弟】 堂伯叔父母 【小功】 【谓父之伯叔兄弟及妻】 堂兄弟 【大功】 堂兄弟妻 【緦麻】 【谓同祖伯叔兄弟】 堂姪 【小功】 堂姪妇 【緦麻】 【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子】 堂姪孙 【緦麻】 堂姪孙妇 【无服】 【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孙】
族曾祖父母 【緦麻】 【谓曾祖之兄弟及妻即太伯公太伯婆太叔公太叔婆】 伯叔祖父母 【小功】 【谓祖之亲兄弟及妻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伯叔父母 【期年】 【谓公之亲兄弟及妻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兄弟 【期年】 兄弟妻 【小功】 【谓巳之亲兄弟】 姪 【期年】 姪妇 【大功】 【谓兄弟之子】 姪孙 【小功】 姪孙妇 【緦麻】 【谓兄弟之孙】 曾姪孙 【緦麻】 曾姪孙妇 【无服】 【谓兄弟之曾孙】
高祖父母 【即太太公婆齐衰三月】 曾祖父母 【即太公太婆齐衰三月】 祖父母 【即公婆齐衰不杖期】 父 【斩衰】 母 【三年】 巳身
长子 【期年】 长子妇 【期年】 眾子 【期年】 眾子妇 【大功】 嫡孙 【期年】 嫡孙妇 【小功】 眾孙 【大功】 眾孙妇 【緦麻】 曾孙 【緦麻】 曾孙妇 【谓孙之子无服】 玄孙 【緦麻】 玄孙妇 【谓曾孙之子无服】
族曾祖姑 【谓曾祖之姊妹即太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从祖祖姑 【谓祖之亲姊妹即姑婆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姑 【谓父之亲姊妹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姊□ 【谓己之亲姊妹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姪女 【谓兄弟之女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姪孙女 【谓兄弟之孙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姪曾孙女 【谓兄弟之曾孙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祖姑 【谓祖之同堂姊妹即公之伯叔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堂姑 【谓父之伯叔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堂姊妹 【谓同祖伯叔姊妹在室大功出嫁小功】 堂姪女 【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堂姪孙女 【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孙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姑 【谓父之再从姊妹即父同曾祖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再从姊妹 【谓父之伯叔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再从姪女 【谓再从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兄弟之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姊妹 【谓三从姊妹即同高祖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凡姑姊妹女及孙女在室、或已嫁被出而归、服并与男子同。出嫁而无夫与子者為兄弟姊妹及姪皆不杖期。
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緦麻绝服之外、皆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
妻為夫族服图
夫為祖父母及曾高祖父母承重者、并从夫服
夫族兄弟 【无服】
夫族伯叔父母 【无服】 夫再从兄弟 【无服】 夫再从姪 【緦麻】
夫族伯叔祖父母 【无服】 夫堂伯叔父母 【緦麻】 夫堂兄弟及妻 【緦麻】 夫堂姪夫堂姪妇 【小功緦麻】 夫堂姪孙 【緦麻】
夫族曾祖父母 【无服】 夫伯叔祖父母 【即夫之伯公伯婆叔公叔婆緦麻】 夫伯叔父母 【即夫之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大功】 夫兄弟及妻 【即夫兄曰伯夫弟曰叔小功】 夫姪夫姪妇 【期年大功】 夫姪孙夫姪孙妇 【小功緦麻】 夫曾姪孙 【緦麻】
夫高祖父母 【緦麻】 夫曾祖父母 【緦麻】 夫祖父母 【即夫之公婆大功】 舅姑 【斩衰】 【三年】 【即公即婆】 妻為夫 【斩衰三年】 夫為妻 【齐衰杖期父母在不杖】 长子 【期年】 长子妇 【期年】 眾子 【期年】 眾子妇 【大功】 孙 【大功】 孙妇 【緦麻】 曾孙 【緦麻】 玄孙 【緦麻】
夫曾祖姑 【无服】 夫祖姑 【即夫之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夫亲姑 【即夫之姑小功】 夫姊妹 【即姑小功】 夫姪女 【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夫姪孙女 【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夫曾姪孙女 【緦麻】
夫堂祖姑 【无服】 夫堂姑 【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夫堂姊妹 【緦麻】 夫堂姪女 【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夫堂姪孙女 【緦麻】
夫族姑 【无服】 夫再从姊妹 【无服】 夫再从姪女 【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夫族姊妹 【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夫為人后其妻為本生舅姑服大功
妾為家长族服之图
家长父母 【期年】 家长 【斩衰三年】 家长长子 【期年】
正妻 【期年】 家长眾子 【期年】
為其子 【期年】
[以上图表见word]
出嫁女為本宗降服之图
父堂兄弟 【即父之伯叔兄弟緦麻】 堂兄弟 【即同祖伯叔兄弟小功】 堂姪 【即同祖伯叔兄弟之子緦麻】
祖兄弟 【即伯公叔公緦麻】 伯叔父母 【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大功】 兄弟 【大功】 兄弟子 【即姪大功】
高祖公母 【即太太公婆齐衰三月】 曾祖父母 【即太公太婆齐衰五月】 祖父母 【即公婆期年】 父母 【期年】 己身
祖姊妹 【即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父姊妹 【即姑大功】 姊妹 【大功】 兄弟女 【即姪女大功】
父堂姊妹 【即父之伯叔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堂姊妹 【即同祖伯叔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堂姪女 【即同祖伯叔兄弟之女緦麻】
[以上图表见word]
外亲服图
堂舅之子 【无服】
母之兄弟 【即舅小功】 舅之子 【谓之内兄弟即姑舅兄弟緦麻】 舅之孙 【无服】
母祖父母 【即母之公婆无服】 外祖父母 【即外公外婆大功】 己身
姑之子 【谓之表兄弟即姑舅兄弟緦麻】 姑之孙 【无服】
母之姊妹 【即姨小功】 两姨之子 【即两姨兄弟緦麻】 姨之孙 【无服】
堂姨之子 【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妻亲服图
妻外祖父母 【即妻外公外婆无服】
妻伯叔 【无服】 妻兄弟及妇 【即舅即姆无服】
妻祖父母 【即妻之公婆无服】 妻父母 【即丈人丈母緦麻】 己身 【為?緦麻】 女之子 【外孙緦麻】 女之孙 【无服】
妻之姑 【无服】 妻之姊妹 【即姨无服】 妻姊妹子 【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三父八母之图
养母 【谓自幼过房与人斩衰三年】
同居继父 【两无大功亲谓继父无子己身亦无伯叔兄弟之类期年两有大功亲谓继父有子孙自己亦有伯叔兄弟之类齐衰三月】 不同居继父 【先曾与继父同居今不同居齐衰三月自来不曾随母与继父同居无服】 嫡母 【谓妾生子称父之正妻斩衰三年】 嫁母 【谓亲母因父死再嫁他人齐衰杖期】 庶母 【谓父有子妾嫡子眾子齐衰杖期所生子斩衰三年】
从继母嫁 【谓父死继母再嫁他人随去者齐衰杖期】 继母 【谓父娶后妻斩衰三年】 出母 【谓亲母被父出齐衰杖期】 乳母 【谓父妾乳哺者即你母緦麻】
慈母 【谓所生母死父令别妾抚育者斩衰三年】 [以上图表见word]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三
历日
国家治历明时、以
赐百官、颁行天下。属钦天监官推算、而事隶於祠部。每岁二月朔、钦天监奏进明年历式、预行各布政司刊布。例以九月朔进呈颁
赐。嘉靖十九年、改用十月朔
洪武二十六年定进颁历日仪
前期一日、尚宝设
御座于奉天殿。 【今為皇极殿】 教坊司设中和乐于殿内。其日陈设如常仪。仪礼司设
御历案于殿中。设历案于
丹陛中道。设百官历案于
丹陛下。鼓初严、引礼引文武官进历官入诣□立位。鼓三严、执事文武官诣
华盖殿。 【今為中极殿】 行五拜三叩头礼。毕、传
制受历侍。从等官各就位。
皇帝服皮弁服出。乐作。陞座。捲帘。乐止。鸣鞭讫。引礼引进历官就位。赞礼唱鞠躬。乐作。赞四拜。平身。乐止。典仪唱进历。引礼引进历官由东阶陞诣
丹陛案前。赞跪。搢笏。取历由殿东门靠东入、至殿中。内赞唱跪。外赞唱眾官皆跪。唱进历。监官以历置于案。内赞唱出笏。俯伏、兴。外赞亦唱俯伏、兴、平身。内赞唱復位。引礼引进历官由百官门出。乐作。引至拜位。乐止。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进历官退。执事举百官历案于丹墀中道。鸣赞唱排班。班齐。鞠躬。乐作。赞四拜。平身。乐止。传制官诣
御前跪奏传
制。俯伏、兴。由殿东门靠东出、至
丹陛东西向立、称有
制。赞礼唱跪。眾官皆跪。宣
制曰、钦天监进某年大统历、其赐百官、颁行天下。赞礼唱俯伏、兴。乐作。赞四拜。平身。唱颁历。颁历官取历散于百官。散毕、
驾兴。百官以次出
东宫进历仪
钦天监官捧历於
左顺门、候
奉天殿礼毕、由
文华殿左门入、於殿东门外西向立候陞座。鸿臚官赞四拜。导引钦天监正官陞至
文华殿外。搢笏。捧历由东门入、至殿中。赞跪。赞进历。监正官啟、钦天监进某年大统历。啟讫、置于案。出笏。俯伏、兴。仍导引出至拜位。赞四拜。兴。退立侍班。候百官排班行礼毕。嘉靖十八年后、俱钦天监官捧至
文华殿左门、司礼监官捧进、不行礼
凡颁行历日。洪武十三年令、
诸王及在京文武百官直隶府州、俱钦天监印造颁给。十二布政司、则钦天监预以历本及印分授之、使刊印以授府县、颁之民间
○嘉靖七年、令各布政司查照递年解京历数、量将四分之二、解赴礼部。内将一分送各衙门分散官吏、一分发顺天府及各卫分散军民。其所减二分、尽发各府州县、颁给小民
祥异
祖宗克谨天戒、后祥瑞而先灾异。洪武元年、
敕天下有司、但遇灾异、具实奏闻。二年、令灾异即奏、无论大小。四年、又令天下勿奏祥瑞。二十六年、遂著為令、凡各处献来祥瑞、礼部准其事收下。如有非时灾异、即时奏闻。若遇日月交蚀、预行诸司救护
洪武二十六年定日食救护仪
前期、结綵于礼部仪门及正堂。设香案于露臺上向日。设金鼓於仪门内两傍。设乐人于露臺下。设各官拜位于露臺上下。俱向日立。至期、钦天监官报日初食。百官具朝服。典仪唱班齐。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兴。平身。乐止。跪。执事捧鼓诣班首前、班首击鼓三声、眾鼓齐鸣。候钦天监官报復圆。赞礼唱鞠躬。乐作。四拜。平身。乐止。礼毕
月食仪同前。但百官青衣角带。于中军都督府救护
凡日月食。洪武六年奏定、若遇雨雪云翳、则免行礼
○永乐十一年正旦日食、罢朝贺燕会礼
○隆庆六年、
大丧方成服、遇日食。百官先行哭临、后赴礼部、青素衣黑角带、向日行四拜礼。不用鼓乐
○万历四年题准、月食救护、遇日出之刻即止、不待復圆
凡祈祷雨雪及晴。礼部题请、行顺天府率所属人员於都城隍等庙行香。禁屠宰三日。百官就各衙门致斋、青衣角带办事
凡各处雨泽有无乾溢霑足、俱要依期备细造册、申报礼部查考
凡一切祥瑞应称贺者、正统四年
敕諭、止行在京衙门。不必行移各
王府、在外文武官及土官衙门
凡各处地震山川异常雨暘愆期等项奏到、礼部案候年终类奏、通行在京大小衙门、及南京礼部、并各被灾地方、一体修省。或有异常灾变、不在类奏之例者、即行具题。一应祭告宽恤修省事宜、照灾轻重、议拟上请、候
旨施行
凡民间一產三男。令有司给米养赡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四
艺术
洪武二十六年著令、凡天文地理医药卜筮师巫音乐等项艺术之人、礼部务要备知、以凭取用。在外行术占卜之人、听於本乡。不许越境兴造妖妄等事
凡卜筮者旧有禁。惟瞽目卜筮、及阴阳人、凭此生理、许开卦肆
凡天文生医生有缺、各儘世业代补外、仍行天下访取。到日、天文生、督同钦天监堂上官、医生、督同太医院堂上官、各考验收用
○弘治十一年、令访取世业原籍子孙、并山林隐逸之士、及致仕退閒等项官吏生儒军民人等、有能精通天文历数阴阳地理、及五星子平遁甲大定六壬龟卜等术者、每府不过一二人、试中收用
凡钦天监太医院各官陞迁、俱从礼部查明考选、定拟职事、咨送吏部詮註。该监天文生阴阳人、该院医士医生、俱三年一次大考
凡钦天监官生、太医院官医士生册籍、每三年一次各清查造报。如有冒增隐漏等弊、将承行官吏及造册人等参治。该院官医士生有离任回籍者、俱赴部告明、给牒定限。如私逃及违限、径行除籍
凡各府州县举到阴阳人堪任正术等官、医士堪任正科等官者、俱从礼部勘明、阴阳人札付钦天监、医士札付太医院、仍委司官会同各堂上官考试。考中者、咨送吏部銓选。不中者、发回原籍為民、原保官吏治罪 【今俱纳授不考、径咨銓选】
僧道
释道二教、自汉唐以来、通於民俗、难以尽废。惟严其禁约、毋使滋蔓。令甲具在、最為详密云凡僧道给度。洪武五年、令给僧道度牒、罢免丁钱。僧录道录司造周知册、颁行天下寺观、凡遇僧道、即与对册、其父兄贯籍、告度日月、如有不同、即為偽冒
○二十六年、令各司每三年考试能通经典者、申送到部、具奏出给度牒
○永乐元年、令三年一给度牒
○宣德元年、以僧道行童请给度牒甚多、
諭礼部先令僧道官取勘、礼部同翰林院官礼科给事中及僧道官考试、能通经典、方准给与
○正统十四年令、僧道应给度牒者、各僧道衙门先行勘试、申送有司、审係额内、并贯籍明白、仍试精通经典、方许申送礼部覆试中式、然后具奏请给
○景泰六年令、僧道务要持行修洁、本户丁多、不係军匠盐灶等籍、里老保结呈县覆实、具申府司类呈该部、方许收度。仍勘各寺观原定额数、如巳数多、不与出给
○嘉靖十八年奏准、僧道照
国初额设定数、每僧道一名纳银十两、在内於两京工部、在外於各布政司、直隶於各府上纳类解、免其赴京。其两京给度、在京准二千名、南京一千名
○三十三年题准、各府州县纳解、年终造册、连库收缴送户部、给与号纸一张、咨送礼部填给度牒
○三十七年议准、每名量减银四两
○隆庆六年题准、礼部印发空头度牒、通行各处召纳。如有来京请给者、赴户部纳银五两、发号纸送礼部给牒
凡僧道禁例。洪武二十年令、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许為僧
○二十四年令、佛经番译已定者、不许增减辞语。道士设醮、亦不许拜奏青词。各遵颁降科仪。民有效瑜珈教、称為善友、假张真人名私造符籙者、皆治以重罪
○二十七年、令榜示天下寺观、凡归併大寺、设砧基道人一人以主差税。每大观道士、编成班次、每班一年高者率领。餘僧道俱不许奔走于外、及交搆有司、以书册称為题疏、强求人财、其一二人、於崇山深谷修禪、及学全真者、听。三四人不许。毋得私刱庵堂。若游方问道、必自备路费、毋索取于民。所至僧寺、必揭周知册验实、不同者拏送有司。僧道有妻妾者、许诸人赶逐、相容隐者罪之。愿还俗者、听。亦不许收民间儿童為僧、违者并儿童父母皆坐以罪。年二十以下愿為僧者、亦须父母具告有司具奏方许。三年后、赴京考试、通经典者始给度牒、不通者杖為民。有称白莲灵宝火居、及僧道不务祖风、妄為议论沮令者、皆治重罪
○二十八年奏准、天下僧道赴京考试不通经典者、黜还俗。年六十以上者、免试
○永乐六年令、军民子弟僮奴自削髮為僧者、并其父兄送京师、发五臺山做工。毕日、就北京為民种田、及卢龙牧马。寺主僧擅容留者、亦发北京為民种田
○十年
諭礼部、天下僧道、多不守戒律。民间修斋诵经、动輒较利厚薄、又无诚心。甚至饮酒食肉、游荡荒淫、略无顾忌。又有无知愚民、妄称道人、一概蛊惑、男女杂处无别、败坏风化。洪武中僧道不务祖风、及俗人行瑜珈法称火居道士者、俱有严禁。即揭榜申明。违者杀不赦
○十六年定、天下僧道、府不过四十人、州不过三十人、县不过二十人。限年十四以上、二十以下、父母皆允、方许陈告有司、行邻里勘保无碍、然后得投寺观从师受业。五年后诸经习熟、然后赴僧道录司考试、果諳经典、始立法名给与度牒、不通者罢还為民。若童子与父母不愿、及有祖父母父母、无他子孙侍养者、皆不许。有年三四十以上、先曾出家而还俗、及亡命黥剌、亦不许寺观住持容留。违者罪之
○宣德八年、令天下有司关津、但遇削髮之人、捕送原籍治罪如律
○十年、禁僧道私自簪剃、及妄言惑眾者
○正统六年令、僧道多有坏乱心术、不务祖风、混同世俗、伤坏风化。都察院即遵洪武旧例出榜禁约。违者罪之
○天顺八年令、各处僧人年二十以上无度牒者、即便还俗。有隐瞒年岁者、并其师治罪
○成化二十三年令、僧道有父母见存、无人侍养者、不问有无度牒、许令还俗养亲
○嘉靖八年奏准、凡宦戚施捨寺观、不许容令妇女出入、及多蓄行童。若有私自簪剃、并犯姦者、各照律例问拟
凡清理寺观。洪武二十四年、令清理释道二教、凡各府州县寺观、但存宽大可容眾者一所、併居之、不许杂处於外。违者治以重罪。亲故相隐者、流。愿还俗者、听
○又令天下僧道有刱立庵堂寺观非旧额者、悉毁之
○三十五年、令清理释道二教、凡歷代以来、及洪武十五年以前寺观有名额者、不必归併。新刱者归併如旧
○永乐十五年、禁僧尼私刱庵院
○正统六年令、新刱寺观曾有
赐额者、听其居住。今后再不许私自刱建
○成化十三年、禁约游方僧人。凡僧道住持、
敕建寺观、许二人。
敕赐并在外寺观、各止许一人
○正德十六年奏准、今后再有私刱庵院寺观、私度僧道尼姑女冠者、拏问治罪、寺观拆毁入官
○嘉靖六年奏准、尼僧道姑、发还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尽数入官
○十四年、大兴隆寺燬、令永不许復。併大慈恩寺一应修斋俱革。僧徒听告就各寺依住。有归化者、量给原寺田亩、仍免差徭六年
○十六年题准、各该有司钦遵
圣諭、化正僧徒、愿自还俗者、听其自求安便。各处寺院年久、宫殿任其颓坏、不许修葺。民间幼童、不许捨入為僧、私自披剃。如有此等、罪其父母及其邻佑
○二十二年、令毁大慈恩寺
○万历元年、令五城御史查各寺观庵院、有游食僧道、驱令回籍、仍比照居民保甲法、置立油牌、开写年貌籍贯以便稽查。其有私自簪剃、及不穿戴本等冠服者、访拏治罪
凡禁止戒坛。嘉靖四十五年令、在外行抚按衙门、督率有司、各查本处僧寺若干、僧徒若干、明白登簿、不时查点、不到者罪坐住持、立限投销。一切寄住游僧、发回原籍当差。在京厂卫衙门、及五城御史、将京城内外地方大小僧寺、严加巡缉、有指称受戒、姦淫不法者、访拏重治
○万历元年、
詔禁革万寿广善二坛、僧人戒法
凡保举僧道洪武二十六年令、各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县、申呈开设僧道衙门、保举到僧人札付僧录司、道士札付道录司考试、如果中式、就申吏部施行
凡僧道罪犯。弘治七年令、僧道尼姑女冠有犯姦淫者、就於本寺门首枷号一箇月、满日发落
○十三年奏准、僧道官僧人道士、有犯挟妓饮酒者、俱问发原籍為民。若姦拜认义父母亲属、俱发边卫充军
○凡僧道额外擅收徒弟者、问发口外為民。住持还俗。僧道官知而不举者、罢职
○凡汉人出家习学番教、不拘军民曾否关给度牒、俱问发原籍各该军卫有司当差。若汉人冒作番人、发边卫充军
凡尼姑女冠、洪武六年令、民家女子年未及四十者、不许為尼姑女冠
凡真人名号。洪武中革前代所称天师、止称正一真人
○隆庆二年题准、革正一真人名号、勒令缴纳真人府印、止许承袭上清观提点
○万历五年、仍准復真人名号
凡道士差遣。万历四年题准、道士差往
各陵寝祭告者、止穿本等服色、不许假称太常寺官、擅乘轿舆、及香帛木匣之外、多用人夫、致扰驛递
教坊司承应乐舞
朝会宴享等礼、各有承应乐舞。以教坊隶祠司、故具列焉、而乐户禁例附
教坊司额设奉鑾一员、左右韶舞二员、左右司乐二员、共五员。遇缺以次递补。又有协同官十员、实授俳长四名、 【隆庆六年以 东宫出閤、添协同□五员、俳长四名】 协同俳长办事色长十二名、及抄案执灯色长等、亦以次递补
凡
圣节冬至正旦行朝贺礼、上
徽号、进
实录、册封、颁
詔、进春、进历、遣祭、
郊祀、听受誓戒、进士传臚、及进士上表、俱用中和韶乐、兼用堂下乐
中和韶乐、设于
奉天殿内。先一日于
御前奏知。如再用、即奏云安定不动。计用举麾奉鑾一员、侍班韶舞一员、看节次色长二人、歌工十二人、乐工七十二人
凡朔朢并岁首半月、太常寺奏祭祀陞殿、俱用堂下乐
凡大祀
天地、享
太庙、祭
社稷神祇、耕耤田、幸太学、导
驾、俱用堂下乐
堂下乐、设于
奉天门北簷下。计用领乐韶舞等官三员、俳长二人、色长十二人、歌工十二人、乐工一百三人
凡大祀、庆成、
圣节、冬至、正旦大宴、俱用丹陛乐、侑食乐
丹陛乐、设于
奉天殿前丹陛上。计用领乐俳长二人、色长四人、歌工十二人、乐工一百八人
侑食乐、设于
奉天殿内。计用唱盏奏乐奉鑾等官五员、领乐色长四人、歌工四人、乐工三十一人
凡礼部进表笺、及迎
詔、俱用大乐
大乐、提调色长一人
凡大祀
天地导
驾回。
圜丘出南天门、
方泽出北天门、锦衣卫官奏起輦、色长一人唱作乐、奉鑾一员唱乐奏神欢之曲、乐作。导至
奉天门、乐止。
驾至奉天门、堂下乐作。
驾至奉天殿、乐止。
上易服。鸿臚寺官奏请陞殿。色长唱作乐。奉鑾举麾唱乐奏圣安之曲、中和韶乐作。
上陞座。乐止。鸣鞭。致词。俟赞礼、堂下乐作。礼毕、乐止。赞礼毕、奉鑾举麾唱乐奏定安之曲、中和韶乐作。
驾兴、还至
华盖殿、乐止。计用领乐官五员、俳长四人、协同俳长办事色长十二人、各色色长八十四人。乐工十八拨、第一拨一百八人、第二拨至十八拨、每拨不等、大约二三十人、歌工每拨十二人
凡
太庙时享导
驾回。
上祭毕、至
庙街门内陞輦、锦衣卫官奏起輦、俳长唱作乐、官一员奏、乐奏敬祖宗之曲。导至
午门里、乐止。计用领乐官五员、俳长十人、各色色长四十人、乐工四拨、每拨一百八人、歌工十二人
凡祭
社稷导
驾回。
上祭毕、至
社稷门内陞輅、锦衣卫官奏起輅、俳长唱作乐、官一员奏、乐奏神欢之曲。导至
午门里、乐止。计用领乐官五员、俳长四人、各色色长十六人、乐工二拨、每拨一百二人、歌工十二人
凡祭
山川导
驾回。
上祭毕陞輦、锦衣卫官奏起輦、色长唱作乐、官一员奏、乐奏神欢之曲。导至
奉天门、乐止。计用乐工十八拨。乐章乐器并用人数、与
郊祀回同
凡幸太学导
驾回。
上幸太学礼毕、陞輦、锦衣卫官奏起輦、色长唱作乐、官一员跪奏、乐奏神欢之曲。导至
奉天门、乐止。
上陞座、乐作。坐定、乐止。百官行礼、乐作。礼毕、乐止。
驾还宫、乐作。至
奉天殿、乐止。计用乐工八拨。乐章乐器并用人数、与
郊祀回同
凡耕耤田导
驾回。祭
先农毕、至耤田所、户部尚书捧鞭跪进、本司官引装扮里行十八人、内村田乐、老人四人、禾(□耒)十四人、各念禾词。外行七十二人、各作乐器攛掇、随
驾行三推礼。毕、
驾至仪门。 【嘉靖十年后、□御观耕臺】 陞座、乐止。观三公九卿耕讫、本司承应用大乐攛掇百戏院本探子觔斗队舞。毕、 【嘉靖十年更定、攛掇百戏俱于宴时承应】 本司官跪赞致语。
驾至殿内陞座、进汤、进膳、俱用乐。顺天府官并耆老人等行礼谢
恩、乐作。礼毕、乐止。次百官行礼、乐作。礼毕、乐止。
赐百官酒饭、復入班行礼、乐作。礼毕、乐止。尚膳官进膳、乐作。进讫、乐止。百官入席、本司官奏、一奏本太初之曲。进酒、乐作。进讫、乐止。进膳、乐作。进讫、乐止。本司官跪奏进汤、乐作。彻汤、乐止。二奏仰大明之曲。进酒、进膳、进汤、乐作。进讫、乐止。皆如前。三奏民初生之曲。进酒、进膳、进汤、乐作。进讫、乐止。復皆如前。彻
御案毕、乐止。百官行礼、乐作。礼毕、乐止。鸿臚寺官奏礼毕、
驾起陞輦、仍用十八拨乐工歌工前导。起輦、色长唱作乐、本司官跪奏、乐奏神欢之曲。导至
午门前、乐止
凡大宴。
驾出至奉天门、色长唱作乐、
丹陛乐作。
驾陞奉天殿、乐作。鸿臚寺赞百官四拜礼毕、乐止。光禄寺进
御筵、乐作。内官设案讫、乐止。进花、进膳、乐作。进讫、乐止。奉鑾奏、一奏上万寿之曲。侑食乐作。斟酒。赞跪。本司官奏进酒。乐止。各官就坐、奏乐、奏平定天下之舞。引舞乐工二人、舞人乐工三十二人。舞毕、奏二奏仰天恩之曲。侑食乐作。奏进酒。乐止。殿外导汤乐作。领乐俳长一人、色长四人、攛节乐工二十四人、殿内迎汤乐作。领乐色长二人、歌工四人。汤至、奏进汤。乐作。赞饌成。彻汤。乐止。奏黄童白叟鼓腹謳歌承应舞。念禾词俳长一人、歌工四人、乐工十五人、白叟六人、黄童八人。舞毕、奏乐奏抚安四夷之舞。引舞乐工二人、歌工四人、乐工十七人。高丽舞、琉球舞、北番舞、回回舞、各四人。舞毕、奏三奏感帝德之曲。 【今钦定感昊德之曲】 侑食乐作。奏进酒。乐止。奏乐奏车书会同之舞。舞人乐工三十四人。舞毕、奏四奏民乐生之曲。侑食乐作。奏进酒。乐止。导汤乐作、迎汤乐作如前。奏进汤。乐作。赞饌成。彻汤。乐止。奏乐奏表正万邦之舞。引舞乐工二人、舞人乐工六十四人。舞毕、五奏感皇恩之曲。侑食乐作。奏进酒。乐止。导汤乐作、迎汤乐作如前。奏进膳。乐作。彻汤膳并
御筵、乐止。奏乐奏天命有德之舞。引舞二人、舞人乐工六十四人。舞毕、奏缨鞭得胜蛮夷队舞。舞人乐工一百四人、承应内狮子舞五人。舞毕、官二员更迭致语、万民安乐。天下太平。嵩呼万岁。再动乐声。乐作。乐止。百官四拜。礼毕
凡进士传臚。
上将陞殿、色长唱作乐、官一员举麾奏、乐奏圣安之曲。中和韶乐作。
上陞座、乐止。举人行礼堂下乐作。礼毕、乐止。传
制黄榜案起、乐作。至丹墀置定、乐止。传臚举人行礼、乐作。礼毕、乐止。案起、乐作。案至
奉天门外、乐止。大乐迎黄榜出。鸿臚寺官致词、百官行贺礼、乐作。礼毕、乐止。本司官举麾奏、乐奏定安之曲。中和韶乐作。
驾还宫至
华盖殿、乐止
凡进士上表谢
恩。
上将陞殿、色长唱作乐、官一员举麾奏、乐奏圣安之曲。中和韶乐作。
上陞座、乐止。鸿臚寺官赞百官行常朝礼、乐作。礼毕、乐止。诸进士行礼、乐作。礼毕、乐止。进表、表案起、堂下乐作。安置定、乐止。宣表毕、进士行礼、俯伏、乐作。礼毕、乐止。进士行四拜礼、乐作。礼毕、乐止。本司官举麾奏、乐奏定安之曲。中和韶乐作。
驾还宫至
华盖殿、乐止
凡庆贺
东宫千秋节、并朔朢朝参、领乐官五员、俳长二人、歌工四人、乐工四十人
凡
东宫冠礼毕、宴、用七奏乐、领乐官四员、俳长二人、色长四人、歌章拍板乐工四人、乐工十人
凡庆贺
皇太后圣节、女乐奉鑾等官妻五人、提调女乐四人、歌章二十四人、奏乐一百一十五人
凡庆贺
中宫女乐同
凡每日常朝、乐工二十人于
午门外
御道两旁侍立
凡
诸王公主婚嫁、本司用大乐前导
凡进
实录、并纂修书籍成、
赐宴礼部、俱本司承应
凡进士传臚后、例於礼部设宴、武举开榜后、例於兵部开宴、俱本司承应
凡四夷人朝贡到京、例于会同馆设宴、本司承应
凡供应乐器、遇有毁坏、本司申礼部题请、咨工部造办。其絃线等料、南京教坊司三年一解、南京礼部咨礼部验给
凡御乐库看库人役、三年一次僉补、每年六月六日、晒晾在库袍服
凡乐户禁例。本司官俳色长、諳晓某艺、于某年月日、补充某役、俱造文册备照。如遇官俳色长有缺、皆以次选补。但係為事革役閒住者、再不得补充。其本司老疾不堪承应之人、放回原籍為民、一体当差
○洪武永乐间令、各衙门人指称本司乐户、寄附赃物、法司不得追取
○景泰七年议准、凡良家女子、本司不许买作倡优、犯者问拟如律、子女发回寧家。仍查原係民户、今為乐户、许令改正。其乐户内有愿从良者、听其自首、与民一体当差
○弘治九年议准、乐户家不许容留盗贼、及不知来歷之人、事发、官俳色长俱治罪
○又令私买私卖良家子女、及媒合人等、俱於三院门首枷号一箇月、满日照依律例发落。该管色长并邻佑人等不首告者、与同罪。官俳查提从重问拟 【南京及各□王府同】
○十三年奏准、教坊司官俳精选乐工、演习听用。若乐工投託势要、挟制官俳、及抗拒不服拘唤者、听申礼部送问、就於本司门首枷号一箇月发落。若官俳徇私听嘱、放富差贫、纵容逃躲者、参究治罪、革去职役
主客清吏司
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五
郎中、员外郎、主事、分掌诸番朝贡、接待给赐之事。简其译伴。明其禁令。凡百官
恩賚、各省土贡、亦隶焉
朝贡一
国初诸番国及四夷土官朝贡、具载职掌。其后慕化者眾。事例日增。土官衙门添设、别见兵部。而事关朝贡者附此
东南夷上【见祖训、及职掌□二子】
祖训列不征诸夷、朝鲜、日本、大小琉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荅剌、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齐、浡泥、凡十五国。职掌所载、又有琐里、西洋琐里、览邦、淡巴、须文达那诸国、与
祖训稍有不同。洪武初、分遣使臣奉
詔往諭诸番以平定四海之意。多随使来朝贡者。八年、
諭安南、高丽占城等国。每三年一朝贡、国王嗣立则世见。永乐中、数有事于西洋。遣中使以舟师三万、齎金帛
諭赐之。随使朝贡者十有六
朝鲜国
祖训、朝鲜国即高丽。其李仁人、及子李成桂今名旦者、自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八年、首尾凡弒王氏四王。姑待之。按高丽併有扶餘、新罗、百济、其国分八道。洪武二年、国王王顓遣使奉表贺即位、请封、贡方物。
詔封為高丽国王。
赐龟钮金印誥命。五年、以高丽贡使烦数。
諭令三岁、或岁一来。二十五年、李成桂代王氏、请更其国号。
詔更号朝鲜。永乐初
赐印誥。自后每岁
圣节、正旦、 【嘉靖十年。外夷朝正旦者、俱改冬至】
皇太子千秋节。皆遣使奉表朝贺、贡方物。其餘庆慰谢
恩无常期。若
朝廷有大事、则遣使颁
詔於其国。国王请封、亦遣使行礼。其岁时朝贡、视诸国最為恭慎。嘉靖二十六年、特许其使臣同书状官、及从人二三名、於
郊坛、及国子监游观。礼部札委通事一员伴行、拨馆夫防护、以示优异云。贡道由鸭绿江歷辽阳广寧、入山海关、达京师。又中国漂流人口至本国者、量给衣粮送回。先是永乐元年、其国王具奏世系不係李仁人之后、以辩明
祖训所载弒逆事。
詔许改正。正德嘉靖中、屡以為请。皆
赐敕奖諭焉。万历三年、使臣復申前请。
詔付史馆编辑。今录於后
李成桂、系出本国全州。远祖翰、仕新罗為司空。六代孙兢休、入高丽。十三代孙安社。生行裡。行裡生椿。椿生子春。是為成桂之父。李仁人者、京山府吏长庚裔也。始王氏恭愍王顓无子。养宠臣辛旽子(社去土改禺)為子。恭愍王為嬖臣洪伦等所弒。李仁人当国、诛伦等、立(社去土改禺)。(社去土改禺)嗣位十六年。遣将入犯辽东。成桂為副将在遣中。至鸭绿江、与诸将合谋回兵。(社去土改禺)惧、传位於其子昌。时恭愍妃安氏以国人黜昌。立王氏孙定昌君瑶。诛(社去土改禺)昌。逐仁人。已而瑶妄杀戮、国人不附。共推成桂署国事。表闻。
高皇帝命為国王。遂更名旦。赡瑶别邸终其身
贡物
金银器皿 螺鈿梳函
白绵紬 各色苧布
龙文帘席 各色细花席
豹皮 獭皮
黄毛笔 白绵纸
人参
种马每三年五十匹 【近有加贡、不在种马之数】
日本国
祖训、日本国虽朝实诈。暗通奸臣胡惟庸、谋為不轨。故绝之。按日本古倭奴国。世以王為姓。其国有五畿、七道、及属国百餘。时寇海上。洪武五年、始令浙江福建造海舟防倭。七年、其国王良怀遣僧朝贡。以无表文却之。其臣亦遣僧贡马及茶布刀扇等物。以其私贡却之。又以频年為寇、令中书省移文詰责。自后屡却其贡。并安置所遣僧于川陜番寺。十四年、从其请遣还。十六年、筑登莱至浙并海五十九城。二十年、筑福建并海十六城。各置卫所。永乐初、復来朝贡。
赐龟钮金印誥命。封為日本国王。名其国镇山曰寿安镇国之山。
御製碑文赐之。给勘合百道。始令十年一贡。贡道由浙江寧波府。每贡正副使等毋过二百人。若贡非期、人船踰数、夹带刀鎗、并以寇论。宣德初、遣贡不如约。
諭使臣自今贡毋过三船。人毋过三百。刀剑毋过三十。嘉靖六年奏准、凡贡非期、及人过百、船过三、多挟兵器皆阻回。二十九年、定日本贡船每船水夫七十名。三船共计水夫二百一十名。正副使二员。居坐六员。土官五员。从僧七员。从商不过六十人。三十年后、时入寇掠、自是朝贡未有至者
贡物
马 盔
鎧 剑
腰刀 鎗
涂金装綵屏风 洒金厨子
洒金文臺 洒金手箱
描金粉匣 描金笔匣
抹金铜提銚 洒金木銚角盥
贴金扇 玛瑙
水晶数珠 琉黄
苏木 牛皮
琉球国
祖训、大琉球国朝贡不时。王子、及陪臣之子、皆入太学读书。礼待甚厚。小琉球国不通往来、不曾朝贡。按琉球国有三王。洪武初、中山王察度、山南王承察度、山北王帕尼芝、皆遣使奉表笺贡马及方物。十六年、各
赐镀金银印。二十五年、中山王遣子姪入国学。以其国往来朝贡、
赐闽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永乐以来、国王嗣立、皆请
命册封。后惟中山王至。中山王世称尚氏。
諭令二年一贡。每船百人。多不过百五十人。贡道由福建闽县
贡物
马 刀
金银酒海 金银粉匣
玛瑙 象牙
螺壳 海巴
擢子扇 泥金扇
生红铜 锡
生熟夏布 牛皮
降香 木香
速香 丁香
檀香 黄熟香
苏木 乌木
胡椒 琉黄
磨刀石
右象牙等物进收。硫黄苏木胡椒运送南京该库。马就於福建发缺马骡站走递。磨刀石发福建官库收贮
安南国
祖训、安南国三年一贡。按安南古交趾地。洪武二年、其国王陈日煃、遣使朝贡请封。
詔封為安南国王。赐镀金银印誥命。未至而日煃卒。以封其弟日(□火)。后其臣陈叔明专国、黎季犛篡立、俱降
詔詰责。季犛诡言陈氏无后、请署国事。已而日煃弟天平来诉。季犛又跪迎天平还国、伏兵杀之。永乐四年、发兵讨平。俘季犛父子。郡县其地。寻有季扩之乱、甫定而黎利復叛。宣德间、遣使谢罪请
命。因宥而封之。嗣后朝贡如常。别有进
中宫
东宫方物。其餘庆慰谢
恩无常期。
朝廷有大事、则遣使颁
詔於其国。国王请封、亦遣使行礼。嘉靖十九年、其臣莫登庸篡立。发兵讨之。明年登庸降。
詔革王封、止授都统使。其所辖海阳等十三路、各改设安抚司。每司设安抚一员、同知一员、听自行陞黜。遇朝贡之年、以陞黜过官员总数奏闻后登庸子莫福海嗣、朝贡不常。万历四年、都统使莫茂洽、遣使庆贺、并补贡二次。九年復来贡、亦补二次。贡道由广西凭祥州
贡物
金银器皿 犀角
象牙 白绢
薰衣香 降真香
沉香 速香
木香 黑线香
纸扇
真腊国
真腊本扶南属国。其国滨海。后併有扶南。洪武四年、其国巴山王忽儿那、遣使贡方物贺正旦。六年復来贡。贡道由广东。后朝贡不常
贡物
象 象牙
犀角 孔雀翎
宝石 土降香
苏木 乌木
黄花木 胡椒
黄蜡
暹罗国
国滨海。本暹与罗斛二国。后併為一。洪武四年、其国王参烈照毘牙、遣使奉金叶表来朝、贡方物、贺正旦。六年、参烈宝毘牙復遣贡。併献其国地图。十年、遣人齎
詔及印往
赐之。十六年、给文册。永乐元年、遣使乞量衡為国中式。自后定三年一朝贡。贡道由广东。万历七年、遣使具金叶表文入贡
贡物
象 象牙
犀角 孔雀尾
翠毛 龟筒
六足龟 宝石
珊瑚 金戒指
片脑 米脑
糠脑 脑油
脑柴 檀香
速香 安息香
黄熟香 降真香
罗斛香 乳香
树香 木香
乌香 丁香
蔷薇水 碗石
丁皮 阿魏
紫梗 藤竭
藤黄 硫黄
没药 乌爹泥
肉豆蔻 胡椒
白豆蔻 蓽茇
苏木 乌木
大枫子 苾布
油红布 白缠头布
红撒哈剌布 红地纹节智布
红杜花头巾 红边白暗花布
乍连花布 乌边葱白暗花布
细棋子花布 织人象花文打布
西洋布 织花红丝打布
织杂丝打布 红花丝手巾
剪绒丝杂色红花被面
织人象杂色红花文丝縵
占城国
祖训、自占城以下 【苏门答剌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齐浡泥】 诸国来朝时、内带行商、多行譎诈。故沮之。自洪武八年、沮至洪武十二年、方乃得止。按占城国滨海。即古越裳林邑。洪武二年、其国王阿答阿者、遣使朝贡。
詔封為占城国王。
赐镀金银印。四年、遣使奉金叶表朝贡。十六年、復遣子来贺
圣节。乃齎与勘合文册。二十四年、復来朝贡。以其臣弒立、
命绝之。永乐后、其国与诸国皆来朝贡。始定三年一贡。贡道由广东。正统后、其国袭封、遣使行礼
贡物
象 象牙
犀 犀角
孔雀 孔雀尾
橘皮抹身香 薰衣香
奇南香 金银香
土降香 烧碎香
檀香 柏香
花藤香 龙脑
乌木 苏木
花梨木 芜蔓番沙
红印花布 油红绵布
白绵布 乌绵布
圆壁花布 花红边縵
杂色縵 番花手巾
番花手帕 兜罗绵被
洗白布泥
爪哇国
国滨海。即古闍婆。有东西二王。洪武五年、其国王昔里八达剌八剌蒲、遣使奉金叶表贡方物。并纳元所授宣敕。十四年来贡如初。有黑奴三百人。后绝其贡。永乐二年、其国东王孛、令达哈遣使朝贡请印。
赐涂金银印。五年、西王都马板灭东王、遣使谢罪。正统八年、令三年一贡。后朝贡无常
贡物
火鸡 鸚鵡
孔雀 孔雀尾
翠毛 鹤顶
犀角 象牙
玳瑁 龟筒
宝石 珍珠
蔷薇露 奇南香
檀香 麻藤香
速香 降香
木香 乳香
黄熟香 安息香
乌香 龙脑
丁皮 没药
肉豆蔻 白豆蔻
藤竭 血竭
芦薈 阿魏
大枫子 番木鱉子
蓽澄茄 蓽茇
闷虫药 黄蜡
番红土 乌爹泥
金刚子 碗石
锡 西洋铁
摺铁刀 铁鎗
苾布 红油布
苏木 乌木
胡椒
彭亨国
国滨海。洪武十一年、其王麻哈剌惹荅饶、遣使奉金叶表、贡番奴、及方物。永乐十二年、復遣使朝贡
贡物
金水罐 象牙
乳香 速香
檀香 片脑
胡椒
百花国
国居海中。洪武十一年、其王剌丁剌者望沙、遣使奉金叶表朝贡
贡物
白鹿 红猴
龟筒 玳瑁
孔雀 鸚鵡
倒挂鸟 胡椒
香 蜡
三佛齐国
国居海中。即旧港、本南蛮别种。有地十五州。洪武初、其国王怛麻沙那阿者、称臣入贡。四年、遣使奉金字表朝贡。六年、遣贺正旦、贡方物。八年、復遣使从招
諭拂菻国。十年、其子麻那者巫里嗣立。奉表请封。遣人齎驼钮镀金银印
赐之
贡物
火鸡 五色鸚鵡
孔雀 龟筒
黑熊 白獭
诸香 米脑
苾布 兜罗绵被
肉豆蔻 番油子
胡椒
浡泥国
国居海中。本属闍婆。有地十四州。洪武四年、其国王马合謨沙、遣使以金表银笺贡方物。永乐三年、遣使往封麻那惹加那乃為王。给印
誥敕符勘合。六年、王率其妃及家属陪臣来朝。至福建、遣中官往宴劳之。令所过诸郡设宴。至京、王奉金字表献珍物。妃笺献
中宫
东宫。
上御奉天门、赐王宴。是年王卒於会同馆。輟朝三日。祭賻甚厚。
詔謚恭顺。赐葬南京城外石子冈、以西南夷人隶籍中国者守之。树碑立祠、
命有司春秋致祭。封其子遐旺嗣。遣中官及行人护送归国。復从其请、封其国后山為长寧镇国之山。
御製碑文赐之。十二年、及洪熙元年、俱来朝贡
贡物 【单目用银】
五色鸚鵡 倒挂鸟
孔雀 鹤顶
犀角 熊皮
生玳瑁 龟筒
宝石 珍珠
金戒指 金絛环
金银八宝器 梅花龙脑
米脑 糖脑
降香 沉速香
檀香 丁香
肉豆蔻 黄蜡
螺壳 西洋白布
黑小廝
须文达那国
洪武十六年、其国王殊旦麻勒兀达(月分)、遣使奉金叶表来贡
贡物
马 幼苾布
隔著布 八的力布
花满直地 番绵紬直地
兜罗绵 撒剌八
幼赖隔著 撒哈剌
蔷薇水 降香
沉速香
苏门荅剌国
国滨海。永乐三年、其酋长宰奴里阿必丁、遣使朝贡。
詔封為国王。给印誥。五年、至宣德六年、屡遣。使来贡。表用金叶。十年、復请封其子為王。或曰即须文达那国
贡物
马 犀牛
龙涎 宝石
玛瑙 水晶
石青 回回青
锡 硫黄
番刀 弓
撒哈剌 梭眼
木香 丁香
降真香 沉速香
胡椒 苏木
西洋琐里国
国滨海。近琐里。视琐里差大。洪武三年、其国王别里提、遣使奉金叶表、贡方物。永乐元年、復遣使朝贡
贡物
黄黑虎 马
兜罗绵被 漫折的花被
皮剔布 槁泥布
沙马打里布
琐里国
西海中小国。洪武五年、其国王卜纳的遣使奉金叶表、贡方物。并图其地山川以献
贡物
马 红八者蓝布
红撒哈剌 覬木里布
红番布 白苾布
珠子项串
览邦国
洪武九年、国王昔里马哈剌扎的剌扎、遣使奉表来贡。永乐宣德中、附邻国贡方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