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六十二
晁氏曰:蜀王仁裕撰。仁裕随王衍降,入洛阳,记往返涂中事并其所著诗赋。
※《贾氏备史》六卷
陈氏曰:汉谏议大夫贾谭撰。叙石晋祸乱,每一事为一诗系之。
※《晋朝陷蕃记》四卷
晁氏曰:皇朝范质撰。质,石晋末在翰林,为出帝草《降虏表》,知其事为详。记少主初迁於黄龙府,後居於建州,凡十八年而卒。按契丹丙午岁入汴,顺数至甲子岁为十八年,实国朝太祖乾德二年也。
陈氏曰:据莆田郑氏书目云范质撰。本传不载,故《馆阁书目》云不知作者。未悉郑氏何所据也。
※《晋太康平吴记》二卷
隋氏曰:周吏部尚书张昭撰。世宗将讨江南,昭采晋武平孙皓事迹,为书上之。
※《唐馀录》六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奉诏撰。芟《五代旧史》繁杂之文,采诸家之说,仿裴松之体附注之。以本朝当承汉唐之盛,五代则闰也,故名曰《唐馀录》。宝元二年上之。温公修《通鉴》,亦取之。,曾之弟。
陈氏曰:是时惟有薛居正《五代旧史》,欧阳修书未出。此书有纪有志有传,又博采诸家小说,仿裴松之《三国志注》附其下方,盖五代别史也。《馆阁书目》以入杂传类,非是。
※《唐末闻录》一卷
晁氏曰:皇朝阎自若纂。乾德中,王溥《五代史》成,自若之父观之,谓自若曰:“唐末之事,皆吾耳目所及,与史册异者多矣。”因话见闻故事,命自若志之。
陈氏曰:题常山阎自若撰。记五代及诸僭伪事。其序自言乾德中,得於先人及舅氏闻见。且曰:“传者难验,见者易凭。考之史策,不若询之耆旧也。”然所记亦时有不同者,如李涛纳命事,本谓张彦泽,今乃云谒周高祖,未详孰是。
※《五代补录》五卷
晁氏曰:皇朝陶岳撰。祥符壬子,以五季史书阙略,因书所闻,得一百七事
陈氏曰:每代为一卷,凡一百七条。岳,雍熙二年进士。
※《五代史阙文》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撰。录五代史笔避嫌漏略者,以备阙文,凡一十七事。
※《建隆遗事》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禹记太祖事。按太祖崩时,赵普已罢为河南节度使,卢多逊亦是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始除平章事,今云“上将晏驾前一日,召赵、卢入宫,”其谬甚矣。世多以其所记为然,不足信也。
王氏《挥麈录》曰:《建隆遗事》,世称王元之所述,其率多诬谤之词。至於称赵普、卢多逊受遗诏昌陵,尤为舛缪。案《国史》,韩王以开宝六年八月免相,至太平兴国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钧。当太祖升遐时,普政在外,何缘前一日与卢丞相同见於寝邪?称太祖长子德昭为南阳王,又误矣,初未尝有此事。元之当时近臣,又秉史笔,岂不详知?且载《秦王传》中云云,安有淳化三年而见《三朝国史 秦王传》称?可谓乱道。此特人名为之。又案元之自有《小畜集》,《序》及《三黜赋》与《国史》本传俱云:“淳化二年,自知制诰舍人贬商州。至道二年,自翰林学士黜守滁上。咸平二年,守本官知齐安郡。”而此序年月次序悉皆颠错,其伪也明矣!
巽岩李氏曰:世传王禹所记《建隆遗事》十三章,考其章句,大抵不类禹平日之文。其七章、十三章,鄙悖益可骇,幸而史官弗信,然学士大夫不习朝廷之故者,犹以禹所作私信之。余常反复证验,力排其诬,决知其不出於禹矣。盖禹,世所谓名贤者,而数以直道废,故群不逞辄假借窜寄,谓世可欺。殊不知普实爱重禹,而禹於普尤拳拳也。普遗藁四六表状,往往见禹集,盖禹代作也。彼小人乌得识之!
陈氏曰:其记陈桥驿前戒誓诸将事,元出熙陵。而序文云:“近取实录,入禁中亲自笔削。”然则此书之作,诚何谓也。《邵氏闻见录》亦尝表而出之,而或者亦辩此书之伪,当考。
※《祖宗独断》一卷
陈氏曰:皇朝陆经记祖宗独断事十事。
※《龙飞日历》一卷
晁氏曰:皇朝赵普撰。记显德七年正月艺祖受禅事。是年改建隆,二月,普撰此书。普时为枢密学士。
※《景命万年录》一卷,《艺祖受禅录》一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记赵氏世次、艺祖历试,迄受禅事。
※《圣宋掇遗》一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靖撰。记国初至仁宗君臣美事,以备史阙。
※《晋公谈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丁谓撰。多本朝事。每章之首,皆称“晋公言”,不知何人为润益。初,董识志彦得之於洪州潘延之家。延之,晋公甥,疑延之所为。
※《涑水记闻》十卷
晁氏曰:皇朝司马光撰。记宾客所谈祖宗朝及当时杂事。
陈氏曰:此书行於世久矣。其记吕文靖数事,吕氏子孙颇以为讳,盖尝辨之,以为非温公全书,而公之曾孙侍郎季思遂从而实之,上章乞毁板。识者以为讥。
※《嘉时政记》一卷
晁氏曰:吴奎、赵概、欧阳修记立英宗事,并贾易《论韩琦定册疏》附於後。
※《甘陵伐叛记》一卷
陈氏曰:题文升撰,不知何人。末有谕,称“甘陵人苏朔为余言,其大父庆历中陷贼,亲见贼初叛时事”。按《中兴书目》有《甘陵诛叛录》,称殿中丞王起撰。起时为文彦博幕客,然则别自一书也。
※《隆平集》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曾巩撰。记五朝君臣事迹。其记事多误,如以《太平御览》与《总类》两书之类。或疑非巩书。
※《濮王中陈》一卷
晁氏曰:记治平中封濮安懿王时宰相奏状及台谏言章。
※《欧阳濮议》四卷
晁氏曰:皇朝欧阳修永叔撰。其序云:“武王之作,人皆谓君可代,濮议之兴,人皆谓父可绝。孟津之会,独夷齐不食周粟而饿死,世未之知也,後五百年得孔子而後显。然则濮议其可与庸人以口舌一日争邪?”熙宁初,永叔知亳州日,书成上之。苏子瞻,永叔客也,亦以台谏之论为直云。
※《书壬戌事》一卷
隋氏曰:不知何人作。记永乐之败甚详。
●卷一百九十七 经籍考二十四
○史(传记)
※《温公日记》一卷
陈氏曰:司马光熙宁在朝所记。凡朝廷政事、臣僚差除,及前後奏对、上所宣谕之语,以及闻见杂事,皆记之。起熙宁元年正月,至三年十月出知永兴而止。
巽岩李氏曰:文正公初与刘道原共议,取实录、正史,旁采异闻,作《资治通鉴後纪》。属道原早死,文正起相,元後终,卒不果成。今世所传《记闻》及《日记》并《朔记》,皆《後纪》之具也。自嘉以前,甲子不详,则号《记闻》;嘉以後,乃名《日记》;若《朔记》,则书略成编矣。始文正子孙藏其书祖庙,谨甚,党祸既解,乃稍出之。旋经离乱,多所亡逸。此八九纸草藁,或非全幅,用故牍,又十数行别书,牍背往往翦开黏缀,事亦有与正史、实录不同者。盖所见所闻所传闻之异,必兼存以求是,此文正长编法。
※《王氏日录》八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绍圣,蔡卞合曾布献於朝,添入《神宗实录》。陈莹中谓安石既罢相,悔其执政日无善状,乃撰此,归过於上,掠美於己,且历诋平生不悦者,欲以欺後世,於是著《尊尧集》及《日录不合神道论》等十数书。此书起熙宁元年四月,终七年三月,再起於八年三月,终於九年六月,安石两执国柄日也。然无八年九月以後至九年四月事,盖安石攻吕惠卿时。莹中谓蔡卞除之安石骂惠卿之语,其事当在此际也。
陈氏曰:本朝祸乱,萌於此书,陈所谓“尊私史而压宗庙”者。其︹愎坚辩,足以荧惑主听,钳制人言。当其垂殁时,欲以此书秉畀炎火,岂非其心有所愧悔欤?既不克焚,流毒遗祸,至今为梗,悲夫!书本八十卷,今止有其半。
※《四明尊尧集》一卷
陈氏曰:司谏延平陈莹中撰。专辩《王安石日录》之诬僭不孙,与配食坐像之为不恭。初在谏省,未以安石为非,合浦所著《尊尧集》犹回隐不直,末乃悔之,复为此书。以谓蔡卞专用《日录》以修《神宗实录》,薄神考而厚安石,尊私史而压宗庙。於是编类其语,得六十五条,总而论之。坐此羁管台州。
朱子《读两陈谏议遗墨跋》:《日录》固为邪说,然诸贤攻之亦未得其要领,是以言者渎而听者疑,用力多而见功寡也。盖尝即其书而考之,则凡安石之所以惑乱神祖之聪明,而变移其心术,使不得遂其大有为之志,而反为一世祸败之原者,其隐微深切,皆聚此书。而其词锋笔势,纵横捭阖,炜烨谲诳,又非安石之口不能言,非安石之手不能书也。以为蔡卞撰造之言,固无是理。况其见诸行事深切著明者,又巳相为表里,亦不待晚年怼笔有所增加,而後为可罪也。然使当时用其垂绝之智,举而焚之,则後来载笔之士,於其帷幄之,深谋密计,虽欲毕力搜访,极意形容,势必不能得之如此之悉;而传闻异词虚实相半,亦不能使人无溢恶之疑。且如“勿令上知”之语,世所共传,终以手笔不存,故使陆佃得为隐讳,虽以元众贤之力,争辩之苦,而不能有以正也(此见陆佃《供答史院取问状》)。何幸其徒自为失计,出此真迹,以暴其恶於天下。便当摭其肆情反理之实,正其迷国误朝之罪,而直以安石为诛首。是乃所谓自然不易之公论,不唯可以订已往之谬,而又足以开後来之惑。柰何乃以畏避嫌疑之故,反为迂曲回互之言,指为撰造增加诬伪谤诋之书,而欲加刊削以灭其迹乎?此书之作,实在建中、崇宁之。且其言犹以《目录》为蔡卞之所记。而其後了翁《合浦尊尧》之书,亦未直攻安石也,至於大观初年而後,《四明》之论始作。虽谓天使安石自写诬悖之心,然犹有怼笔增加,归过神考之云,则终未免於有所回互避就而失之者也。
※《朱子语录》:问《四明尊尧集》,曰:只似讨闹,不於道理上理会,只於利害上见得,於道理全疏。如介甫心术隐微处,他都不曾改得,只是把持。如云谓太祖滥杀有罪,谓真宗矫诬上天,皆把持语也。《龟山集》中有攻《日录》数段好,盖龟山长於攻王氏。
※《曾相手记》三卷
晁氏曰:绍圣初,元党祸起,曾布知公论所在,故对上之语多持两端,又辄增损,以著此书云。
※《绍圣甲戌日录》一卷,《元符庚辰日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南丰曾布子宣撰。记在政府奏对施行及宫禁朝廷事。
※《林氏野史》八卷
陈氏曰:同知枢密院长乐林希子中撰。希不得志於元,起从章,甘心下迁西掖,候诸贤谪词者也。而此书记熙宁、元丰以来事颇平直,不类其所为。或言此书作元之前,其後时事既变,希亦随之,书藏不毁。久而时事复变,其孙懋於绍兴中始序而行之耳。
王氏《挥麈录》曰:林子中《野史》世多传之。其议论,与平日所为极为背驰,殊不可晓。岂非知公论之不可扌,欲盖其迹於天下後世邪?
※《邵氏辩诬》一卷
晁氏曰:邵伯温撰。辩蔡卞、章、刑恕诬罔宣仁欲废哲宗立徐邸事。
※《邵氏闻见录》二十卷
晁氏曰:邵伯温子文撰。记国朝杂事,迄绍兴之初。序言早以其父之故,亲接前辈,得前言往行为多,类之成书。其父雍也。
陈氏曰:又有《後录》三十卷,其子传所作,不专记事,在子录小说类。
※《传信录》十卷
晁氏曰:皇朝鲜于绰大受撰。言国朝杂事,多元丰後朝廷政事得失、人物贤否也。
※《国史後补》五卷
陈氏曰:蔡撰。,京之爱子,京末年事皆出於。见攸既叛父,亦与不咸。此书大略为其父自解,而滔天之恶,终有不可隐盖者。其所载宫闱禁密,非臣庶所得知,亦非臣庶所宜言,既出笔,事遂传世,殆非人力也。
※《北征纪实》二卷
陈氏曰:蔡撰。叙伐燕本末,归罪童贯、蔡攸,亦欲为京文饰。然京罪不可掩也。
※《金人背盟录》七卷,《围城杂记》一卷,《避戎夜话》一卷《金国行程》十卷《南归录》一卷《朝野佥言》一卷
晁氏曰:皇朝汪藻编。记金人叛契丹,迄於宣和乙巳犯京城。《围城杂记》等五书,皆记靖康时事也。
陈氏曰:《朝野佥言》,不著名氏,有序,建炎元年八月。《系年录》称夏少曾,未详何人。《南归录》,直秘阁沈撰,亦记燕山事。《避戎夜话》,吴兴石茂良太初撰。
※《靖康要录》五卷
陈氏曰:不知谁撰。自钦庙潜邸,迄靖康元年十二月事。
※《靖康传信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李纲伯纪撰。丁未二月。
※《靖康奉使录》一卷
陈氏曰:郑望之撰。
※《靖康拾遗录》一卷
陈氏曰:何烈撰。又名《靖康小史》,又名《草史》,
※《孤臣泣血录》三卷,《拾遗》一卷
陈氏曰:丁特起撰。
※《裔夷谋夏录》七卷
陈氏曰:汪藻撰。
※《陷燕记》一卷
陈氏曰:贾子庄撰。记燕山初陷事。子庄,不知其名,蔡靖客也。
※《靖康录》一卷,《靖康遗录》一卷
陈氏曰:《录》太学生朱邦基撰。《遗录》为太学生沈良撰。
※《金人犯阙记》一卷
陈氏曰:草茅方冠撰。
※《汴都记》一卷,《靖康野录》一卷,《痛定录》一卷
陈氏曰:并不著撰人名氏。
※《悲喜记》一卷
陈氏曰:围城中人作书与所亲,曰“中美知府”者,具述晋乱本末,自称名曰,皆不知何人也。
※《东都事略》一百五十卷
陈氏曰:承议郎知龙州眉山王季平撰。其书纪、传、附录略具体,但无志耳。附录用《五代史》例也。淳熙中上其书,得直秘阁。其所纪太简略,未得为全书。
※《建炎中兴记》一卷
陈氏曰:耿延禧撰。
※《建炎日历》五卷
晁氏曰:宰相汪伯彦撰。记太上皇帝登极时事。
陈氏曰:叙元帅开府,至南都践极。
※《吕忠穆答客问》一卷
陈氏曰:宰相济南吕颐浩元直撰。
※《吕忠穆勤王记》一卷
陈氏曰:左宣教郎臧梓撰。记建炎复辟事。
※《渡江遭变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上蔡朱胜非藏一撰。记苗、刘作难,至复辟事。
※《建炎复辟记》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
※《建炎通问录》一卷
陈氏曰:宣教郎傅撰。建炎初,李丞相纲所进。
※《北狩闻见录》一卷
陈氏曰:当龙德宫曹勋功显撰。按曹勋时扈从北狩,以徽庙御札道走行在所,以建炎二年七月至南京。
※《北狩行录》一卷
陈氏曰:蔡、王若冲撰。
※《戊申维扬录》一卷
陈氏曰:无名氏。
※《维扬过江录》一卷
陈氏曰:尚书左丞叶梦得少蕴撰。
※《己酉航海记》一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李正民撰。又名《建炎居记》。
※《建炎假道高丽录》一卷
陈氏曰:杨应诚撰。取道辽东,奉使金虏,不达而还。
※《绍兴讲和录》二卷
陈氏曰:无名氏。
※《乱华编》三十三卷
陈氏曰:知盱眙军东平刘荀子卿编。其前有小序数语,云:“方石敬塘割幽燕遗契丹之日,孰知为本朝造祸之原哉?逮王安石创新法为辟国之谋,又孰知绍述者召祸之酷哉?”所集杂史、传记近三十种。荀,忠肃丞相诸孙也。
※《元党籍列传谱述》一百卷
陈氏曰:龚颐正撰。以诸臣本传及志状、家传、遗事之类集成之。其事迹微晦,史不可见者,则采拾诸书为之补传。凡三百九人,其阙者四人而尺。淳熙中,史院取其书以修《四朝国史》。洪迈奏乞甄录,补和州文学,後赐出身。详见编年类。颐正,给事中原之曾孙也。
※《绍兴正论》二卷
陈氏曰:序称潇湘野夫,不著名氏。录文武官不附和议及忤秦桧得罪者。
※《绍兴正论小传》二十卷
陈氏曰:宗正寺主簿鄞楼叔撰。以《正论》中姓名,仿《元党传》为之。
※《三朝北盟会编》二百五十卷
陈氏曰:直秘阁清江徐梦莘商老撰。辑诸书二百馀家,分上中下。上为政、宣,二十五卷;中为靖康,七十五卷;下为炎、兴,一百五十卷。
※《北盟集补》五十卷
陈氏曰:梦莘以前书铨载不尽者五家,续编次於中、下二帙,以补其阙。靖康、炎、兴各为二十五卷。
※《中兴十三处战功录》一卷
陈氏曰:参政眉山李璧季章撰。中兴以来,御寇立功,惟此十三处,编为一书,所谓“司勋藏其贰”者也。开禧乙丑,北事将作,其书成。
※《顺昌录》一卷
晁氏曰:绍兴十年,刘破女真於顺昌城下,其徒记其功云。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乙集,共四十卷
陈氏曰:李心传撰。上自帝系、帝德、朝政、国典,下及见闻琐碎,皆录之。盖南渡以来野史之最详者。
※《西陲泰定录》九十卷
陈氏曰:李心传撰。记吴曦叛逆,以及削平本末。起嘉泰辛酉,迄嘉定辛未,为三十七卷;其後蜀事益多,又增至辛巳之冬,通为九十卷。仍颇用太史《年表》例,并记国家大政令、防边大节目。首尾二十年。
※《绍运图》一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撰。自伏羲至皇朝神庙,五德之传及记事,皆著於篇。
※《汉史》二十卷
陈氏曰:丞相阳羡蒋芾子礼撰。其曾祖魏公之奇颖叔所记遗事,殆数百册,兵火散失。捃摭遗藁,得六百六十事,为十九门。淳熙改元,书成,为之序。
※《国史编年政要》四十卷,《国朝实录列传举要》十二卷《皇朝宰辅拜罢录》一卷《续百官公卿表》二十卷《质疑》十卷
《中兴艺文志》:蔡幼学撰。幼学采国史、实录等书,为《国朝编年政要》以拟纪,起建隆讫靖康。又为《国朝实录列传》以拟传,起国初止神宗朝。又为《宰辅拜罢录》,起建隆尽绍熙,年经两官纬之,又以司马光《百官公卿表》起建隆讫治平,乃为《续表》,终绍熙,经纬如《宰辅图》,上方书年,记大事,下列官,详记除、罢、迁、卒月日,而大事止及靖康,後未及录,以拟表。又为《备志》以拟志,而未成。
●卷一百九十八 经籍考二十五
○史(传记)
※《黄帝内传》一卷
晁氏曰:序云:“昔钱{饯}得之於衡山石室中,後至汉,刘向於东观校书见之,遂传於世。”《艺文志》以书之记国政得失、人事美恶,其大者类为杂史,其馀则属之小说,然其或论一事若一人者,附於杂史、小说皆未安,故又为传记类。今从之。如《神仙》、《高僧》不附其类,而系於此者,亦以其记一事,犹《列女》、《名士》也。
陈氏曰:诞妄不经,方士辈所也。
※《汉武内传》二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记王母降。
※《汉武故事》二卷
晁氏曰:世言班固撰。唐张柬之《书〈洞冥记〉後》云:《汉武故事》,王俭造。
※《飞燕外传》一卷
晁氏曰:伶元撰。茂陵卞理藏之於金漆枢,王莽之乱,刘恭得之,传於世。晋荀勖校上。
陈氏曰:称汉河东都尉伶元子于撰。自言与扬雄同时,而史无所见。或云伪书也。然通德拥髻等事,文士多用之,而“祸水灭火”一语,司马公载之《通鉴》矣。
※《古列女传》八卷,《续列女传》一卷
南丰曾氏序:刘向所叙《列女传》,凡人篇,事具《汉书 向列传》。而《隋书》及《崇文总目》皆称向《列女传》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颂义》考之,盖大家所注,离其七篇为十四,与《颂义》凡十五篇。而益以陈婴母及东汉以来凡十六事,非向书本然也。盖向旧书之亡久矣。嘉中,集贤校理苏颂始以《颂义》编次,复定其书为八篇,与十五篇者并藏於馆阁。而《隋书》以《颂义》为刘歆作,与《向列传》不合。今验《颂义》之文,盖向之自叙,又《艺文志》有向《列女传颂图》,明非歆作也。自唐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而《唐志》录《列女传》凡十六家,至大家注十五篇者亦无录,然其书今在,则古书之或有录而亡,或无录而在者亦众矣。盖可惜哉!今校雠其八篇及十五篇已定,可缮写。初,汉承秦之敝,风俗巳大坏矣,而成帝後宫赵、卫之属尤自放。向以谓王政必自内始,故列古女善恶所以兴亡者,以戒天子。此向述作之大意也。
晁氏曰:汉刘向撰。睹赵、卫之属赵微贱,逾礼制以为王教由内及外,乃采《诗》、《书》所载贤妃贞女及嬖孽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凡八篇,以戒天子。前有王回序,其略曰:此书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辨通》、《嬖孽》等篇,而各颂其义,图其状,总为卒篇。传如《太史公记》,颂如《诗》之四言,而图为屏风。然世所行向书,乃分传每篇上下,并颂为十五卷。其十二传无颂,三传同时人,五传其後人,通题曰“向讠巽”,题其颂曰“向子歆讠巽”,与《汉史》不合。故《崇文总目》以“陈婴母”等十六传为後人所附。予以颂考之,每篇皆十五传耳,则凡无颂者,宜皆非向所奏书,不特自《陈婴母》所断也。颂云画之屏风,而史有《颂图》在八篇中,莫得而考。以向所序书多散亡,独此幸存而完,复为他手窜疑於其真,故并录其目,而以颂证之,删为八篇,号《古列女传》。馀二十传,其文亦奥雅可喜,故又以时次之,别为一篇,号《续列女传》。公武按:《隋经籍志》有刘向《列女传》十五卷,又有刘歆《列女传颂》,又有项原《列女後传》。今回删此书为八篇,以合《汉史》,得之矣。至於疑颂非歆作,盖因颜籀之言尔,则未必然也。二十传岂项原所作邪?
陈氏曰:其七篇,篇十五人,为一百五人,第八篇为《颂义》。《隋》、《唐志》及《崇文总目》皆十五卷,盖以七篇分为上下,而自陈婴母以下十六人附入。其中或在向同时,或在后者,後者皆好事者所益也。王回、曾巩二序,辩订详矣。巩之言曰:“後世自学问之士多徇於物而不安其守,其室家既不见可法,故竞於邪侈,岂独无相成之道哉!士之苟於自恣,顾利冒耻而不知反已者,往往以家自累故也。故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况於南乡天下之主哉!”愚尝三复其言而志之。向书传於世鲜矣,惟此书独全。其称《诗 苜》、《柏舟》、《大车》之类,与今说《诗》者乖异,盖齐、鲁、韩之学固不尽与毛氏同也。
※《高士传》十卷
晁氏曰:晋皇甫谧撰。纂自陶唐至魏,八代二千四百馀载世士高节者。其或以身徇名,虽如夷、齐、两龚,皆不录。凡九十六人,而东汉之士居三之一。自古名节之盛,议者独推焉。
陈氏曰:序称自尧至魏咸熙,二千四百馀载,得九十馀人。今自被衣至管宁,惟八十七人。
※《襄阳耆旧记》五卷
晁氏曰:晋习凿齿撰。前载襄阳人物,中载其山川城邑,後载其牧守。《隋经籍志》曰《耆旧记》,《唐艺文志》曰《耆旧传》,观其书,纪录丛脞,非传体也,名当从《经籍志》云。
※《谈薮》二卷
陈氏曰:北齐秘书省正字北平阳松撰。事综南北,时更八代,隋开皇中所述。
※《梁四公记》一卷
陈氏曰:唐张说撰。按《馆阁书目》称梁载言纂;《唐志》作卢说,注大“一作梁载言”;《邯郸书目》云载言得之临田通,又云别本题张说,或为卢说。今按此书卷末所云田通事迹信然,而首题张说,不可晓也。其所记多妄诞,而四公名姓怪异无稽,不足深辩。
※《闽川名士传》三卷
晁氏曰:唐黄璞撰。录唐神龙以来闽人知名於世者,效《楚国先贤传》为之。
陈氏曰:所记人物,自薛令之而下,凡五十四人。
※《杨贵妃外传》二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叙唐杨妃事迹,迄孝明之崩。
※《绿珠传》一卷
晁氏曰:乐史撰。
※《补江总白猿传》一卷
晁氏曰:不详何人撰。述梁大同末,欧阳纥妻为猿所窃,後生子询。《崇文总目》以为唐人恶询者为之。
後村刘氏曰:欧阳率更貌寝,长孙无忌嘲之曰:“谁令麟阁上画此一猕猴?”好事者遂造白猿之说,谤及其亲。
陈氏曰:言江总,必无名子所为也。
※《狄梁公家传》三卷
陈氏曰:唐海州刺史江都李邕撰。
※《高士外传》一卷
陈氏曰:唐大理司直郑撰。
※《凤池历》二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记长孙无忌历官本末及家世子孙。按《唐志》,冯宇《凤池录》五十卷,《李淑书目》惟存五卷,记宰相名次事迹,非此书。
※《安禄山事迹》三卷
陈氏曰:唐华阴尉姚汝能撰。
※《相国邺侯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亳州刺史李繁撰。繁,邺侯泌之子也。太和中以罪系狱,当死,恐先人功业不传,乞废纸拙笔於狱吏,以成传藁。戒其家求世人润色之,後竟不果。宋子京谓其词浮侈云。
陈氏曰:按《中兴书目》有柳比後序,今无之。繁尝为通州,韩退之《送诸葛觉诗》所谓“邺侯家多书,插架三万轴”者也。其曰:“行年馀五十,出守数以六。屡为丞相言,虽恳不见录。”则韩公於繁亦拳拳矣。《新》、《旧史》本传称繁无行,漏言裴延龄以误阳城,师事梁肃而其室,殆非人类。然则韩公无乃溢美,而所述其父事,庸可尽信乎?
※《汾阳王家传》十卷
晁氏曰:唐陈雄撰。雄本汾阳王郭子仪僚吏,後又从事浑幕府,故传不名。第九卷录行状,第十卷录副佐三十三人、大将二十七人,曰《忠武将佐略》。
※《北征杂记》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赵憬撰。贞元四年,咸安公主下降回纥,憬副关播为册礼使,作此书纪行。
※《柳氏序训》一卷
晁氏曰:唐柳比叙其祖公绰巳下内外事迹,以训其子孙。
※《吴湘事迹录》一卷
晁氏曰:唐大中中,李绅镇扬州,陷湘州以罪抵死。後其兄汝纳辨诉其枉状,《录》总载焉。
※《陵园记》一卷
陈氏曰:唐宗正丞李(失其名)撰。光化元年序。
※《牛羊日历》一卷
陈氏曰:唐刘轲撰。牛指僧儒,羊谓虞卿、汉公也。
※《西南备边录》一卷
陈氏曰:唐宰相李德裕文饶撰。太和中镇蜀所作,内州、县、城、镇兵食之数,大略具焉。
※《异域归忠传》二卷
陈氏曰:李德裕撰。会昌二年,け没斯内附,德裕奉诏采秦、汉以来由绝域归中国,以名节自著,功业始终者,凡三十人,为之传。
※《晋书》十卷
陈氏曰:唐安南宣慰使懋绰。记南诏事,咸通五年奏之。
※《崔氏日录》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字,残阙无始末。末有跋尾,亦不知何人,言此书出宋敏求家。考订年月及所载人名姓甚详。盖广明元年崔沆为相,非其子弟,即其门人为之。字画清丽,而其所记不过蒲饮、交通、评议,有以见唐末风俗之弊云。
※《登科记》三十卷
晁氏曰:皇朝乐史撰。记进士及诸科登名者,起唐武德,讫天末。
※《唐制举科目图》一卷
晁氏曰:不题撰人。凡七十六科,任至宰相者七十二人,唯刘ナ名最高,而宦最不达。
巽岩李氏曰:宝元,蔡元翰编集。某家有《制科登第录》一卷,不著撰人氏字,止用年代次序,登第者姓名,或不暇遍举,且自敬宗以後,阙不复录。而元翰所记《科目》以类相从,姓名具列,又出其更历始终,比某家本为优。然而尚多脱遗,如天授中祝钦明中英才杰出业奥大经科,而此无之。盖元翰独据《旧唐书》,故所见有不尽。博采别条,乃可备一家言耳。
※《唐登科记》十五卷
陈氏曰:丞相鄱阳洪适景伯编集。按《唐艺文志》,有崔氏《显庆科记》五卷,姚康《科第录》十六卷,李奕《登科记》二卷。崔氏书有赵儋序,而失崔名,所载至周显德,固非崔氏本书。而李奕书亦不存。洪忠宣得姚康书五卷於北方,而丞相又得别本起武德终太和於毗陵钱仲氏,乃以三本辑为一书,而用姚氏为正。三书皆有序。姚氏汝谐,南仲孙也,元和十五年进士。本书录武德至长庆,为十一卷。其曰十六卷者,亦後人所续。
※《五代登科记》一卷
陈氏曰:不著名氏。前所谓崔氏书至周显德止者,殆即此邪?馆中有此书,洪丞相以国初卿相多在其中,故并传之。
※《敦煌新录》一卷
陈氏曰:有序,称天成四年沙州传舍集,而不著名氏,盖当时奉使者。叙张义潮本末,及彼土风物甚详。凉武昭王时,有刘炳者著《敦煌实录》二十卷,故此号《新录》。
※《渚宫故事》五卷
陈氏曰:後周太子校书郎余知古撰。载荆楚事,自鬻熊至唐末。本十卷,今止晋代,阙後五卷。
※《锦里耆旧传》八卷
陈氏曰:前应灵县令平阳句延庆昌裔撰。开宝三年,秘书丞刘蔚知荣州,得此传。其词芜秽,请延庆之,改曰《成都理乱记》。天成之後,别加编次。起咸通九载,迄乾德四年,百余年蜀事,大略具矣《续传》蜀人张绪所撰。起乾德乙丑,迄祥符已酉,自平蜀之後,朝廷命令、官僚姓名,及政事因革,以至李顺、王均、刘旰作乱之迹,皆略载之。知新繁县太常博士张约为之序。
※《平蜀实录》一卷
陈氏曰:左藏库副使康延泽撰。平蜀之後,延泽以内染院使为凤州路马军都监,王全斌等既得罪,延泽亦贬唐州团练使。按本传载:蜀军二万七千人,诸将虑其为全师雄内应,欲尽杀之,延泽请简老弱疾病七千人释之,馀以兵卫浮江而下,诸将不能用。此书叙述甚详。《邯郸书目》云不知作者,《馆阁书目》亦然。考王元之所撰《延泽墓志》,知其所为也。
※《秦王贡奉录》二卷
陈氏曰:枢密使吴越钱惟演希圣撰。记其父ㄈ贡献及锡赉之物。
※《家王故事》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记其父遗事二十二事,上之,以送史院。
※《戊申英政录》一卷
陈氏曰:婺州刺史钱俨撰。记其兄ㄈ事迹。ㄈ以戊申正月嗣位。
※《玉堂逢辰录》二卷
陈氏曰:钱惟演撰。其载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一日二夜,所焚屋宇二千馀,左藏、内藏、香药诸库及秘阁史馆,香闻数十里,三馆图籍一时俱尽,大风或飘至汴水之南,惟演献礼贤宅以处诸王。以此观之,唐末、五代书籍之仅存者,又厄於此火,可为太息也!
※《西李文正公谈录》一卷
晁氏曰:西李文正公,也,相太宗。其子宗谔录其平生所谈十七事。
陈氏曰:所记凡三十七事。
※《张忠定公语录》四卷
晁氏曰:皇朝张忠定公咏守蜀有善政,其门人李畋纪其语论可以垂世者。
※《曹武惠别传》一卷
陈氏曰:知石州曹偃撰。武惠曾孙也。
※《贾公谈录》一卷
陈氏曰:序言庚午衔命宋都,闻於补阙贾黄中。凡二十六条,而不著其名。别本题“清辉殿学士张洎”,盖洎,江南奉使也。庚午实开宝三年。黄中,晋开运中以七岁为童一关关头,十六岁进士及第第三人。
※《王沂公笔录》一卷
陈氏曰:丞相清公青社王曾孝先撰。记开国以来杂事,凡三十六条。
※《王沂公言行录》一卷(一作三卷)
晁氏曰:沂公弟天章阁待制录公平生言行,凡三十七事。
陈氏曰:前有李清臣序文,後有晏殊、杜杞岑书。
※《王魏公遗事》四卷
晁氏曰:魏公旦相真宗,其子素录事凡五百条。
陈氏曰:《家录》一卷,即素所录遗事也。
※《寇莱公遗事》一卷
陈氏曰:不知何人作。
※《莱公勋烈》一卷
晁氏曰:寇宗编。宗,准曾孙也,编集仁宗祭准文及赠诰、墓碑、传志、赞诗等为此书。
※《民表录》三卷
晁氏曰:皇朝胡讷撰。录国朝循吏善政。李淑以为虽浅俗,亦可备广记云。天圣中偕《贤惠录》上之。
※《贤惠录》三卷
晁氏曰:胡讷撰。国朝贤惠之女。後一卷瑗嗣成之。
※《安定先生言行录》二卷
陈氏曰:杂录胡瑗翼之事,及告词、志表、祭文等。其有《贤惠录》、《孝行录》,盖其父讷所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