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一百一十三
王莽始建国元年,长安狂女子碧呼道中(碧,女子名也),曰:“高皇帝大怒,趣归我国。不者,九月必杀汝!”莽收捕杀之。 二年十一月,立国将军建奏:“今月癸酉,不知何一男子遮臣建车前,自称‘汉氏刘子舆,成帝下妻子也(下妻犹小妻)。刘氏当复,趣空宫(趣音促)。’收系男子,即常安姓武字仲。大逆无道,请论如法。” 天凤元年,民讹言黄龙堕死黄山宫中,百姓奔走往观者有万数。莽恶之(师古曰:“莽自谓黄德,故恶此妖。”)捕系问语所从起,不能得。
後汉安帝永初元年十一月,民讹言相惊,司隶、并、冀州民人流移。时邓太后专政。妇人以顺为道,夫死从子,今专主王事,此不从而僭也。 灵帝熹平二年六月,雒阳民讹言虎贲寺东壁中有黄人,形容须眉良是,观者数万,省中悉,道路断绝。到中平元年二月,张角兄弟起兵冀州,自号“黄天”,三十六方,四面出师,将帅星布,吏士外属,因其疲饣委,幸而胜之。 光和元年五月壬午,有人白衣欲入德阳门,辞“我梁伯夏,教上殿为天子”。中黄门桓贤等呼门吏仆射,欲收缚,须臾还走,求索不得,不知姓名。蔡邕以为类成帝时男子王褒入宫事,以往况今,将有狂狡之人欲为王氏之谋,其事不成。其後张角称“黄天”作乱,竟破坏。应劭曰:“《尚书》、《春秋左传》,伯益佐禹治水,封於梁。<风>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帝舜赐姓董氏。董氏之祖,与梁同焉。其後董卓自外入,废帝杀后。梁本安定,而卓陇西人,俱凉州也。”袁山松曰:“张角一时狡乱,不足致此大异,斯乃曹氏灭汉之证。”梁即魏地之名,伯夏明於中夏,非溥天之称。 後主嗣位,谯周曰:“先主讳备,其训具也;後主讳禅,其训授也。若言刘己具矣,当授与人,甚於晋穆侯、汉灵帝命子之祥也。”蜀果亡。
魏齐王嘉平初,东郡有讹言,云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明日言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马,兖州刺史令狐愚与王凌谋共立之,事泄俱死。
晋惠帝永宁初,齐王ぁ唱义兵,诛乱逆,乘舆反正。忽有妇人诣大司马门求寄产,门者诘之,妇曰:“我截脐便去耳。”其後,ぁ果斩戮。 永宁元年十二月甲子,有白头公入齐王ぁ大司马府,大呼曰:“有大兵起,不出甲子旬。”ぁ杀之。明年十二月戊辰,ぁ败,即甲子旬也。 泰安元年四月癸酉,有人自龙门入殿前,北面再拜曰:“我当作中书监。”即收斩之。干宝以为“禁庭尊秘之处,今贱人迳入,而门殿不觉者,宫室将虚,而下人逾上之妖也。”是後帝北迁邺,又迁长安,宫阙遂空焉。元帝永昌元年,大将军王敦下据姑孰。百姓讹言虫病,食人大孔,数日入腹,入腹则死。疗之有方,当得白犬胆以为药。自淮、泗遂及京都,数日之,百姓惊扰,人人皆自云己得虫病。又云,始在外时,当烧铁以灼之。於是翕然,被烧灼者十七八矣。而白犬暴贵,至相请夺,其价十倍。或有自云能行烧铁灼者,赁灼百姓,日得五六万,惫而後己。四五日渐静。说曰:“夫裸虫人类,而人为之主。今云虫食人,言本同臭类而相残贼也。自下而上,明其逆也。必入腹者,言害由中出不由外也。犬有守卫之性,白者金色,而胆,用武之主也。帝王之运,王霸会於戊,戌主用兵。金者晋行,火烧铁以疗疾者,必去其类而来火与金合德,共除虫害也。”按中兴之际,大将军本以腹心受伊、吕之任,而元帝末年,遂攻京邑,明帝谅ウ,又有异谋。是以下逆上,腹心内烂也。及钱凤、沈充等逆兵四合,而为王师所挫,逾月而不能济水。北中郎刘遐及淮陵内史苏峻率淮、泗之众以救朝廷,故其谣言首作於淮、泗也。朝廷卒以弱制强,罪人授首,是用白犬胆可救之效也。 海西公时,庾四五年中喜为挽歌,自摇大铃为倡,使左右齐和。又宴会,辄令倡伎作新安人歌舞离别之辞,其声悲切。时人怪之,後亦果败。 孝武帝太元中,小儿以两铁相打於土中,名曰“斗族”。後王国宝、王孝伯一姓之中,自相攻击也。
桓元初改年为大亨,遐迩ん(音喧)言曰“二月了”,故义谋以仲春发也。元篡立,又改年为建始,以与赵王伦同,又易永始,永始复是王莽受封之年也。
苻坚时,有人於明光殿大呼曰:“甲申乙酉,鱼羊食人,悲哉无复遗。”坚命执之,俄而不见。秘书监朱肜等因请诛鲜卑,坚不从也。
宋明帝时,讹言东城天子出。其後建安王休仁镇东府,帝惧,杀休仁,而常闭东府不居。明帝又屡幸,改“代”作“伐”,以厌王气。又使子安成王代之。及苍梧王败,安成王代立,咸言为验。术数者推之,齐高祖旧居武进东城里,东城之言,其在此也。
齐武帝时,文惠太子立楼馆於锺山下,号曰“东田”,太子屡游幸之。“东田”反语为“颠童”也。武帝又於青溪立宫,号曰“旧宫”,反之“穷厩”也。至郁林王,果以轻狡而至於穷。又武帝时,小史姓皇名太子,武帝曰:“皇太子非名之谓。”於是移点於外,易名犬子。处士何点曰:“太子者,天地之所悬,三才之所系,今化而为犬,不得立矣。”既立文惠太子薨,郁林、海陵相继废黜,此其验也。文惠太子与才人共赋七言诗,句後辄云“愁和帝”。至东昏以暴虐殒,南康王宝融即位,禅於梁,以弑殒,谥和帝,其言乃验焉。
梁武帝天监十三年六月,都下讹言有伥伥取人肝肺及血,以饴天狗。百姓大惧,二旬而止。 大通五年十二月,都下讹言天子取人肝以饴天狗,大小相警,日晚便闭门持杖,数月乃止。
武陵王纪僭帝位,建元曰天正,永丰侯萧曰:“王不克矣。昔桓元年号大亨,有识者以为‘二月了’,而元之败实在仲春。今曰天正,正之为文‘一止’,其能久乎!”果一年而败。
陈後主时,诸省官人多称“省主”,北齐末亦有此称。识者以为主将见省之兆,未几国亡。
北齐文宣帝时,太子殷当冠,诏令邢子才为制字。子才字之曰正道。帝曰:“正,一止也。吾儿其替乎?”子才请改,帝不许,曰:“天也。”後卒为常山王所废杀。 武成河清三年,晋阳讹言有鬼兵,百姓竞击铜铁以捍之。 後主武平七年,为周师所败,走至邺,自称太上皇,传位太子恒,改元隆化。时人离合其字曰“降死”。竟降周而死。
周武帝改元为宣政,梁主萧岿离合其字为“宇文亡日”。其年六月,帝崩。
隋文帝开皇初,梁主萧琮改元广运。江陵父老相谓曰:“运之为字,军走也。吾君当为军所走乎?”後琮朝京师被拘留不反,梁国遂废。 文帝名皇太子曰勇,晋王曰英,秦王曰俊,蜀王曰秀。开皇初,有人上书言:“勇者一夫之用,又千人之秀为英,万人之秀为俊。斯乃布衣之美称,非帝王之嘉名也。”帝不省。时人呼杨姓多为嬴者,或言於上曰:“杨英反为嬴殃。”帝不怿,遽改之。其後勇、俊、秀皆被废黜,炀帝终失天下,为杨氏之殃。 炀帝改元大业,识者恶之,曰:“於字离合为‘大苦来’也。”寻而天下丧乱,率土遭荼炭之酷。
唐太宗贞观十七年七月,民讹言官遣伥伥杀人,以祭天狗。云其来也,身衣狗皮,铁爪,每於ウ中取人心肝而去。於是更相震怖,每夜惊扰,皆引弓剑自防,无兵器者剡竹为之,郊外不敢独行。太宗恶之,令通夜开诸坊门,宣旨慰谕,月馀乃止。武后时,民饮酒讴歌,曲终而不尽者,谓之“族盐”。 元宗开元二十七年十月,改作东都明堂,讹言官取小儿埋明堂下,以为厌胜。村野儿童藏於山谷,都城骚然,或言兵至。元宗恶之,遣使慰谕,久之乃止。 天宝三载二月辛亥,有星如月,坠於东南,坠後有声,京师讹言官遣伥伥捕人,取肝以祭天狗,人颇恐惧,畿内尤甚。遣使安谕之。与贞观十七年占同。 天宝後,诗人多为忧苦流寓之思,及寄兴於江湖僧寺,而乐曲亦多以边地为名,有《伊州》、《甘州》、《凉州》等,至其曲遍繁声,皆谓之“入破”。又有《胡旋舞》,本出康居,以旋转便捷为巧,时又尚之。破者,盖破碎云。 德宗建中三年秋,江、淮讹言有毛人食其心,人情大恐。朱Г既僭号,名其旧第曰潜龙宫,移内府珍货实之。占者以为《易》称“潜龙勿用”,此败祥也。文宗太和九年,京师讹言郑注为上合金丹,生取小儿心肝,密旨捕小儿无算。往往阴相告曰:“某处失几儿矣。”方士言金丹可致神仙,盖诞妄不经之语,或信而服之,则发热多死,如其所云。捕小儿,无辜者,取其心肝,将有杀戮象。 刘从谏未死时,潞州有狂人折腰於市曰:“石雄七千人至矣。”从谏捕斩之。 懿宗咸通十四年秋,成都讹言有犭夷母鬼夜入人家,民皆恐,夜则聚坐。或曰某家见鬼,眼晃然如灯焰,民益惧。黄巢未入京师时,都人以黄米及黑豆屑蒸食之,谓之“黄贼打黑贼”。 僖宗时,里巷斗者激怒,言:“任见右厢天子。”
晋高祖天福中,两浙儿童聚戏,率以“赵”字为语助,如言“得”,曰“赵得”;“可”,曰“赵可”。自是一国之人语言,无不以“赵”字兼之者。及晋末,赵延寿贵盛,浙人谓必应谶。後延寿为北虏所絷,而谣言益盛,洎太祖受禅,始悟焉。 天福末,宣州太平县掘地得石,记云:“天子冀州人。”时李景据江表,名子曰冀,欲当之。及太祖开统,方悟冀州赵地也。 出帝开运末,宋州宋城县有异僧,常挟弹持铜丸走榛莽中如飞,指其地曰:“不二十年当有帝王由此建号。”
後周太祖广顺初,江南伏龟山圯,得石函,长二尺,广八寸,中有铁铭,云:“维天监十四年秋八月,葬宝公於是。”铭背有引曰:“宝公尝为此偈,大书於版,白巾幂之。人欲读者,必施数钱乃得,读讫即幂之。是时,名臣陆亻垂、王筠、姚察而下皆莫知其旨。或问之,云在五百年後。至卒,乃铸其偈同葬焉。”铭曰:“莫问江南事,江南自有凭。乘鸡登宝位,跨犬出金陵。子建司南位,安仁秉夜灯。东邻家道阙,随虎遇明兴。”其字皆小篆,体势完具,徐铉、徐锴、韩熙载皆不能解。及煜归朝,好事者云:“煜以丁酉年生,辛酉年袭位,即鸡也;开宝八年甲戌,江南国灭,是跨犬也;当王师围其城,而曹彬营其南,是子建司南位也;潘美营其北,是安仁秉夜灯也;其後太平兴国戊寅岁,淮海王钱ㄈ举国入觐,即东邻也;家道阙者,意无钱也;随虎,戊寅年也。” 世宗显德六年二月癸巳,有一人敝衣冠阑入中书,升政事堂,据床而坐。堂吏叱之曰:“何人遣尔至此?”其人曰:“宋州官家教我来此。”吏具白其事於宰臣,宰臣密令遣之,寻不知所。其年六月十九日,世宗崩。明年正月四日,大宋受命。
荆南高从诲凿池於山亭下,得石匣,长尺馀,扃甚固。从诲神之,屏左右,焚香启匣,中得石,有文云:“此去遇龙即歇。”及建隆中,从诲孙继冲入朝,改镇徐州。“龙”、“隆”音相近。
宋太祖建隆中,京师士庶及乐工、少年竞唱歌曰《五来子》,声调清逸,遍於里巷。自建隆至开宝,凡平荆、湖、川、广、江南五国,而中原混一矣。时西川孟昶赋敛无度,射利之家配率尤甚,既乏缗钱,唯仰在质物,乃竞书简扎揭於门曰:“今召主收赎。”又每岁除日,命翰林为词题桃符,正旦置寝门左右。末年,学士辛寅逊撰词,昶以其非工,自命笔题云:“新年纳馀庆,嘉节号长春。”昶以其年正月十一日降王师,即命吕馀庆知成都府,而“长春”乃太祖诞圣节名也。“召”与“赵”,“赎”与“蜀”同音。开宝初,广南刘钅长令民家置贮水桶,号“防火大桶”。又钅长末年,童谣曰:“羊头二四,白天雨至。”後王师以辛未年二月四日擒钅长,识者以为国家以火德王,房为宋分;
羊,未神也;雨者,王师如时雨之义也;“防”“与”、“桶”与“统”同音。 太宗太平兴国中,京师童儿以木雕合子,中有窍,藏掖下,蹙之有声,号为“掖底闹。”後卢多逊有罪投荒,人以为谶,其在肘掖而干国典也。 雍熙中,京师人破竹为细缕,以五色纸为胡蝶,缀其杪,两两相对,手之,递相飞触,谓之斗胡蝶。其後,河、朔频岁用兵。 真宗天禧二年五月,西京民讹言有物如乌帽,夜飞入人家,又变为犬狼状。攫人。民多恐骇,每夕重闭深处,至持兵器驱逐者。六月乙巳,传及京师,云能食人,里巷聚族环坐,叫噪达曙,军营中尤甚,而实无状,意其妖人所为。有诏严捕,得数辈,讯之皆非。 仁宗皇五年正月戊午,狄青败侬智高於归仁铺。初,谣言“农家种,籴家收”。
至是,智高果为青所破。 徽宗政和七年,诏修神保观。俗所谓“二郎神”者,京师人素畏之,自春及夏,倾城男女负土以献,揭榜通衢,云某人献土;又有饰形作鬼使,巡门催纳土者。或谓蔡京曰:“献土纳土,非佳语也。”後数日,有旨禁绝。 宣和六年,御楼观灯,时开封尹设次以弹压於西观下,上从六宫於其上,以观天府之断决者,帘幕深密,下无由知。众中忽有人跃出,墨色布衣,若寺僧童行状,以手画帘,出指斥语。执於观下,上怒甚,令中使传旨治之。掠乱下,又加炮烙,询其谁何,略不一语,亦无痛楚之状。又断其足筋,俄施刀脔,血肉狼籍。上大不悦,为罢一夕之忄,竟不得其何人,付狱尽之。七年八月,有都城东门外鬻菜夫至宣德门下,忽若迷罔,释荷担向门戟手,出悖詈语,且曰:“太祖皇帝、神宗皇帝使我来道,尚宜速改也。”
逻卒捕之,下开封狱,一夕方省,则不知向之所为者,乃於狱中尽之。高宗建炎二年十一月,驻跸扬州,郊祀後数日,有狂人具衣冠,执香炉,携绛囊,拜於行宫门外,自言:“天遣我为官家儿。”书於囊纸,刻於右臂,皆是语。鞫之,不得姓名,上以其狂,释不问。明年二月,金虏犯维扬。三月,有明受之变。绍兴元年四月庚辰,阆州有狂僧哭於郡谯门曰:“今日佛下世。”且言且哭,实隆太后上仙日云。阆距行都万里,逾月而遗诏至。十二月,越州连有火。後民讹言相惊,十六日当再有火。枢密院以军法禁之,乃定。 孝宗淳熙十四年正月,绍兴府有狂人突入恩平郡王第,升堂践王座曰:“我太上皇孙,来报讣音。”鞫讯,终不语。是冬,高宗晏驾。明年八月,王薨。
光宗绍熙元年三月,行都市人夜以杀相惊奔迸者,久乃定。与《汉志》永初民相惊同占。二年十二月庚寅昧爽,成都府有人服入帐门,大呼阃帅京镗姓名。後八年,镗薨相位,盖庆元六年。前五日,光宗晏驾。後四日,皇子冲温王薨。时慈懿皇后梓宫在殡。 宁宗庆元六年十月,琼州讹言妖星流堕民舍郭七家,声如雷。通守曾丰、琼山县令移文往复,民獠惊喧。後皆坐绌。 嘉泰二年六月,故循王张俊家火。後旬日,市井讹言相惊,有绛衣妇人为火殃下坠,都民皆徙避,昼夜不遑宁处。此讹言也,禁之,後亦不火。
○服妖
《春秋左氏传》闵公二年,晋献公使太子申生出师,公衣之偏衣(谓左右异色,其半象公之服),佩之金(半环曰,以金为之)。狐突叹曰:“时,事之徵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旗,表也。衣所以明贵贱,佩所以表中心)。故敬其事,则命以始(赏以春夏);服其身,则衣之纯(壹其色);用其衷,则佩之度(佩玉者,君子之常服)。今命以时卒,其事也(卒,尽也。,闭也。谓十二月尽时也);衣以ζ服,远其躬也(ζ,杂色,谓偏衣也);佩以金,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之,ζ凉冬杀,金寒离,胡可恃也(凉,薄也。ζ色不能纯,故曰薄也。冬主杀气,金行在西,是谓之寒。形半,故曰离)!”梁馀子养曰:“帅师者,受命於庙,受於社,有常服矣(御军常服则韦弁)。弗获而ζ,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扌留夷曰:“ζ奇无常,金不复,君有心矣(奇,奇怪非常意。复,反也。金犹决,去不复反意也。有心,言有害太子之心也。复,扶目反)。”後四年,申生以谗自杀。近服妖也。 郑子臧好聚鹬冠(鹬,今翠鸟也),郑文公恶之,使盗杀之。刘向以为近服妖也。
汉昭帝时,昌邑王贺遣中大夫之长安,多治仄注冠(应劭曰:“今法冠是也。”李奇曰:“一曰高山冠,本齐冠也,谒者服之。”师古曰:“仄,古侧字也。谓之侧注者,言形侧立而下注也。蔡邕云高九寸,铁为卷,非法冠及高山也。卷音去权反。”),以赐大臣,又以冠奴。刘向以为近服妖也。时王贺狂悖(师古曰:“悖,惑也。音布内反。”),闻天子不豫(师古曰:“言有疾不悦豫也。《周书 顾命》曰:‘王有疾,不豫。’”),弋猎驰骋如故,与驺奴宰人游居娱戏,骄慢不敬(师古曰:“驺,厩御也。宰人,主膳者也。娱,乐也。戏音喜。”)。冠者尊服,奴者贱人,贺无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以冠奴者,当自至尊坠至贱也(师古曰:“坠,随也。音直类反。”)。其後帝崩,无子,汉大臣徵贺为嗣。即位,狂乱无道,缚戮谏者夏侯胜等。於是大臣白皇太后,废贺为庶人。贺为王时,又见大白狗冠方山冠而无尾(邓展曰:“方山冠以五采为之,乐舞人所服。”),此服妖,亦犬也。贺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尽冠狗也(师古曰:”言王左右侍侧之人不识礼义,若狗而著冠者耳。冠音工唤反。其下亦同。“)。去之则存,不去则亡矣。”贺既废数年,宣帝封之为列侯,复有罪,死不得置後,又犬无尾之效也。京房《易传》曰:“行不顺,厥咎人奴冠,天下乱,辟无(如淳曰:“辟,君也。,子也。”师古曰:“辟音壁。读曰嫡。”),妾子拜(如淳曰:“无子故也。”)。”又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门。” 成帝鸿嘉、永始之,好为微行出游,选从期门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馀,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帻(师古曰:“袒帻,不加上冠。”),带持弓剑。或乘小车,御者在茵上(苏林曰:“茵,车上蓐也。御者错乱,更在茵上坐也。”师古曰:“车小,故御者不得回避,而在天子茵上也。茵音因。”),或皆骑,出入市里郊野,远至旁县。大臣车骑将军王音及刘向等数以切谏。谷永谏曰:“陛下弃万乘之至尊,乐家人之贱事;离深宫之固,挺身独与小人晨夜相随,乌集醉饱吏民之家,乱服共坐,溷肴亡别。典门户奉宿卫之臣执干戈卫空宫,公卿百僚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
後汉更始诸将军过雒阳者数十辈,皆帻而衣妇人衣绣拥{髟屈}。时智者见之,以为服之不衷,身之灾也,乃奔入边郡避之。是服妖也。其後更始为赤眉所杀。桓帝元嘉中,京都妇女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腰步、龋齿笑。所谓愁眉者,细而曲折。啼妆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作一边(《梁冀别传》曰:“冀妇女又有不聊生髻。”)。折腰步者,足不在体下。龋齿笑者,若齿痛,乐不欣欣。始自大将军梁冀家所为,京都翕然,诸夏皆仿效。此近服妖也。梁冀二世上将,婚媾王室,大作威福,将危社稷。天戒若曰,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眉啼泣,吏卒掣顿,折其腰脊,令髻倾邪,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到延熹二年,举宗诛夷。 延熹中,梁冀诛後,京都帻颜短耳长,短上长下。
时中常侍单超、左、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纵其奸慝。海内愠曰:“一将军死,五将军出。”家有数侯,子弟列布州郡,宾客杂袭腾翥,上短下长,与梁冀同占。到其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Θ,京都正清。(臣昭按:“本传,寅诛左贬具瑗,虽克折奸首,群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 延熹中,京都长者皆著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此服妖也。到九年,党事始发,传黄门北寺,临时惶惑,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走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少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之象也。灵帝建宁中,京都长者皆以苇方笥为妆具,下士尽然。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谳箧也;今珍用之,此天下人皆当有罪谳於理官也。”
到光和三年癸丑赦令诏书,吏民依党禁锢者赦除之,有不见文,他以类比疑者谳。於是诸有党郡皆谳廷尉,人名悉入方笥中。 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胡坐、胡饭、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竞为之。此服妖也。其後董卓多拥胡兵,填塞街衢,虏掠宫掖,发掘园陵。灵帝於宫中西园驾四白驴,躬自操辔,驱驰周旋,以为大乐。於是公卿贵戚转相放效,至乘辎以为骑从,互相侵夺,贾与马齐。案《易》曰:“时乘六龙以御天行天。”者莫若龙,行地者莫如马。《诗》曰:“四牡癸癸,载是常服。”檀车煌煌,四牡彭彭。“夫驴乃服重致远,上下山谷,野人之所用耳,何有帝王君子而骖服之乎!迟钝之畜,而今贵之。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植,凡执政者皆如驴也。
其後董卓陵虐王室,多援边人以充本朝,胡夷异种,跨蹈中国。熹平中,省内冠狗带绶,以为笑乐。有一狗突出,走入司徒府门,或见之者,莫不惊怪(《袁山松书》曰:“光和四年,又於西园弄狗以配人也。”)。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後灵帝宠用群小,又於西园卖官。天戒若曰,在位多非其人,如狗而冠也。 灵帝数游戏於西园中,令後宫采女为客舍主人,身为商贾服。行至舍,采女下酒食,因共饮食以为戏乐。此服妖也。其後天下大乱(《风俗通》曰:“时京师宾婚嘉会,皆作《魁》,酒酣之後,续以挽歌。”《魁儡》,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悴,诸贵乐皆死亡也。自灵帝崩後,京师坏灭,户有兼尸,虫而相食,《魁》挽歌,斯之效也。) 献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为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时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是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後还,遂大乱。
魏武帝以天下凶荒,资财匮乏,始拟古皮弁,裁缣帛为白合(苦洽反),以易旧服。傅元曰:“白乃军容,非国容也。”干宝以为“缟素,凶丧之象也。”名之为合,毁辱之言也。盖革代之後,劫杀之妖也。 明帝日著绣帽,披缥(敷绍反)纨半袖,常以见直臣杨阜,阜谏曰:“此礼何法服邪?”帝默然。盖近服妖也。夫缥,非礼之色,亵(音薛)服尚不以红紫,况接臣下乎?人主亲御非法之章,所谓自作孽不可禳也。帝既不享永年,身没而禄去王室,後嗣不终,遂亡天下。 景初元年,发铜铸为巨人二,号曰“翁仲”,置之司马门外。按古长人见,为国亡。长狄见临洮,为秦亡之祸。始皇不悟,反以为嘉祥,铜铸人以象之。魏法亡国之器,而於义竟无取焉。盖服妖也。尚书何晏好服妇人之服,傅元曰:“此服妖也。夫衣裳之制,所以定上下殊内外也。《大雅》云‘元衮赤舄,钩膺镂’。歌其文也。《小雅》云‘有严有翼,共武之服。’咏其武也。若内外不殊,王制失叙,服妖既作,身随之亡。末喜冠男子之冠,桀亡天下;何晏服妇人之服,亦亡其家。其咎均也。”
吴妇人修容者,急束其而靡刂(音靡)角过於耳,盖其俗自操束太急,而廉隅失中之谓也。故吴之风俗,相驱以急,言论弹射,以刻薄相尚。 孙休後,衣服之制,上长下短。又积领五六,而裳居一二。千宝曰:“上饶奢,下俭逼,上有馀下不足之妖也。”至孙皓,果奢暴恣情於上,而百姓困於下,卒以亡国。
晋武帝泰始初,衣服上俭下丰,著衣者皆厌衤要(一宵反)。此君衰弱,臣放纵,下掩上之象也。至元康末,妇人出两裆,加乎交领之上,此内出外也。为车乘者,苟贵轻细,又数变易其形,皆以白蔑为纯,盖古丧车之遗象也。夫乘者,君子之器。盖君子立心无恒,事不崇实也。干宝以为晋之祸徵也。及惠帝践祚,权制在於宠臣,下掩上之应也。至永嘉末,六宫才人,流冗没於戎狄,内出外之应也。及天下挠乱,宰辅方伯,多负其任,又数改易,不崇实之应也。 泰始之後,中国相尚用胡床、貊(音陌),及为羌煮、貊炙。贵人富室,必畜其器,吉亨嘉会,皆以为先。 太康中,又以毡为百(与帕同,莫格反。《方言》:“帕头,头也。南楚、江淮之曰帕头,自关以西,秦、晋之郊曰络头。”
《字书》:“帕,头巾者也。,自消反。”)头及络带口。百姓相戏曰,中国必为胡所破。夫毡毳(此芮反)产於胡,而天下以为百头、带身、口,胡既三制之矣,能无败乎!至元康中,氐、羌互反,永嘉後,刘、石遂篡中都,自後四夷迭据华土,是服妖之应也。 初作屐者,妇人头圆,男子头方,圆者顺之义,所以别男女也。至太康初,妇人屐乃头方,与男无别。此贾后专妒之徵也。 太康中,天下为《晋世宁》之舞,手接杯盘而反覆之,歌曰“晋世宁,舞杯盘”。识者曰:“夫乐生人心,所以观事也。今按杯盘於手上而反覆之,至危之事也。杯盘者,酒食之器,而名曰《晋世宁》,言晋世之士苟偷於酒食之,而知不及远,晋世之宁犹杯盘之在手也。”
惠帝元康中,妇人之饰有五兵佩,又以金银玳瑁之属为斧钺戈戟,以当笄。干宝以为“男女之别,国之大节,故服物异等,贽币不同。今妇人而以兵器为饰,此妇人妖之甚者,於是遂有贾后之事。”终亡天下。是时妇人结者既成,以缯急束其环,名曰撷(胡结反)子。始自中宫,天下化之。其後贾后废害太子之应也。 元康中,天下始相亻效为乌杖以柱掖,其後稍施其镦(徒猥切),住则植之。夫木,东方之行,金之臣也。杖者扶体之器,乌其头者,尤便用也。必旁柱掖者,旁救之象也。施其金,住则植之,言因为金能孤立也。及怀愍之世,王室多故,而此中都丧败,元帝以藩臣树德东方,维持天下,柱掖之应也。至社稷无主,海内归之,遂承天命,建都江外,独立之应也。
元康、泰安之,江、淮之域有败ハ(音脚)自聚於道,多者至四五十量,人或散投坑谷,明日视之,复如故。或云,见狸衔聚之。干宝以为“夫ハ者,人之贱服,处於劳辱,黔庶之象也。败者,疲敝之象。道者,四方往来,所以交通王命也。今败ハ聚於道者,象黔庶罢病,将相聚为乱,以绝王命也”。泰安中,发壬午兵,百姓怨叛。江夏张昌倡乱,荆、楚从之如流。於是革兵岁起,服妖也。 初,魏造白合,横缝其前以别後,名之曰“颜”,俗传行之。至永嘉之,稍去其缝,名“无颜合”。而妇人束,其缓弥甚,之坚不能自立,被於额,目出而已。无颜者,愧之言也。覆额者,惭之貌也。其缓弥甚者,言天下亡礼与义,放纵情性,及其终极,至於大耻也。
永嘉之後,二帝不反,天下鬼焉。 孝怀帝永嘉中,士大夫竞服生缣单衣。识者指之曰:“此则古者む衰(音崔),诸侯所以服天子也。今无故服之,殆有应乎!”其後遂有胡贼之乱,帝遇害焉。元帝太兴中,兵士以绛囊缚。识者曰:“者在首,为乾,君道也。囊者坤,臣道也。今以朱囊缚,臣道上侵君之象也。”於是王敦陵上焉。
旧为羽扇柄者,刻木象其骨形,列羽用十,取全数也。自中兴初,王敦南征,始改为长柄,下出可捉,而减其羽用八。识者尤之曰:“夫羽扇,翼之名也。创为长柄者,将执其柄以制羽翼也。改十为八者,将未备夺己备也。此殆敦之擅权以制朝廷之柄,又将以无德之材欲窃非据也。”是时,为衣者又上短,带才至於掖,著帽者又以带缚项。下逼上,上无地也。为者直幅为口,无杀,下大之象。寻而王敦谋逆,再攻京师。海西嗣位,忘设豹尾。天戒若曰,夫豹尾,仪服之主,大人所以豹变也。而海西豹变之日,非所宜忘而忘之。非主社稷之人,故忘其豹尾,示不终也。寻而被废焉。 孝武太元中,人不复著肖(七遥反)头。天戒若曰,头者元首,肖者助元首为仪饰者也。今忽废之,若人君独立无辅佐,以至危亡也。至安帝,桓元乃篡位焉。 旧为屐者,齿皆达扁(扶然反)上,名曰“露卯”。太元中,忽不彻,名曰“阴卯”。识者以为卯,谋也,必有阴谋之事。至烈宗末,骠骑参军袁悦之始揽构内外,隆安中遂谋诈相倾,以致大乱。太元中,公主妇女必缓鬓倾髻,以为盛饰。用{髟皮}(皮义反)既多,不可恒戴,乃先於木及笼上装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至於贫家,不能自办,自号“无头”,就人借头。遂布天下,亦服妖也。无几时,孝武晏驾而天下骚动,刑戮无数,多丧其元,至於大殓(力验反),皆刻木及蜡或缚菰草为头,是假头之应云。
桓元篡立,殿上施绛帐,镂黄金为颜,四角金龙衔五色羽葆(音保)流苏。群下相谓曰:“颇类而(音而)车。”寻而元败,此服之妖也。
晋末皆冠小而衣裳博大,风流相放,舆台成俗。识者曰:“上小而下大,此禅代之象也。”寻而宋受终焉。
齐武帝永明中,百姓忽著破後帽,始自建业,流於四远,贵贱翕然服之。此服妖也。帽自萧谌之家,其流遂远,天意若曰,武穆文昭皆当灭,而谌亦诛死之效焉。又时以燕支为朱衣,朝士皆服之,及明帝以宗子入篡,此又夺朱之效也。时又多以生纱为帽,半其裙而折之,号曰“倚劝”。先是,人问语好云“扰攘建武”,至是朝士劝进,实为忽遽,“倚劝”“扰攘”之言验。 东昏时百姓皆著下屋白纱帽,而反裙覆顶。东昏曰:“裙应在下,今更在上,不祥。”命断之。於是百姓皆反裙向下,此服妖也。帽者首之所寄,今而向下,天意若曰,元首方为猥贱乎。东昏又令左右作逐鹿帽,形甚窄狭。後果有逐鹿之事。东昏宫里又作散叛,反髻根向後,百姓争学之,及东昏狂惑,天下散叛矣。东昏又与群小别立帽,骞其口而舒两翅,名曰“凤度三桥”。裙向後,总而结之,名曰“反缚黄丽”。东昏与刀敕之徒亲自著之,皆用金宝,凿以璧。又作著调帽,镂以金玉,以孔翠。此皆天意。梁武帝旧宅在三桥,而“凤度”之名,凤翔之验也。“黄丽”者“黄离”,为日而反缚之,东昏戮死之应也。“调”者,梁武帝至都而风俗和调。 先是,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填,名曰“假两”。此又服妖。假非正名也,储两而假之,明不得真也。东昏诛,其子废为庶人,假两之意也。
北齐娄后卧疾,寝衣无故自举,俄而后崩。 文宣帝末年,衣锦绮,傅粉黛,数为胡服,微行市里。粉黛者,妇人之饰,阳为阴事,君变为臣之象也。及帝崩,太子嗣位,被废为济南王。又齐氏出自阴山,胡服者,将反初服也。锦采非帝王之法服,微服者布衣之事,齐亡之效也。後主好令宫人以白越布折额,状如ヮ帼;又为白盖。此二者,丧祸之服也。後主果为周武帝所灭,父子同时被害。武平时,後主於苑内作贫儿村,亲衣褴缕之服而行乞其,以为笑乐。多令人服乌衣,以相执缚。後主果为周所败,被虏於长安而死,妃后穷困,至以卖烛为业。又妇人皆翦剔以著假髻,而危邪之状如飞鸟,至於南面,则髻心正西。始自宫内为之,被於四远。天意若曰,元首翦落,危则当走西也。又为刀子者,刃皆狭细,名曰尽势。游童戏者,好以两手持绳,拂地而上跳,且喝曰“高末”。高末之言,盖高氏运祚之末也。
後周静帝大象元年,服冕二十四旒,车服旗鼓,皆以二十四为节。侍卫之官,服五色,杂以红紫。令天下车以大木为轮,不施辐。朝士不得佩绶,妇人墨妆黄眉。又造下帐,如送终之具,令五皇后各居其一,实宗庙祭器於前,帝亲读版而祭之。又将五辂载妇人,身率左右步从。又倒悬鸡及碎瓦於车上,观其作声,以为笑乐。皆服妖也。帝寻暴崩,而政由於隋,周之法度,皆悉改易。
隋文帝开皇中,房陵王勇之在东宫,及宜阳公王世积家,妇人所服领巾制同槊幡军帜。妇人为阴,臣象也,而服兵帜,臣有兵祸之应矣。勇竟废而遇害,世积坐伏诛。
唐初,宫人乘马者,依周旧仪,著幂罗,全身障蔽,永徽後,乃用帷帽,施裙及颈,颇为浅露,至神龙末,幂罗始绝,皆妇人预事之象。太尉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毡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近服妖也。 高宗尝内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带、皂罗折上巾,具纷砺七事,歌舞於帝前,帝与武后笑曰:“女子不可为武官,何为此装束?”近服妖也。 武后时,嬖臣张易之为母臧作七宝帐,有鱼龙鸾凤之形,仍为象床、犀簟。安乐公主使尚方合百鸟毛织二裙,正视为一色,傍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以其一献韦后。公主又以百兽毛为鞯面,韦后则集鸟毛为之,皆具其鸟兽状,工费巨万。公主初出降,益州献单丝碧罗笼裙,缕金为花鸟,细如丝,大如黍米,眼鼻觜甲皆备,了视者方见之。皆服妖也。自作毛裙,贵臣富家多效之,江、岭奇禽异兽毛羽采之殆尽。韦后妹尝为豹头枕以辟邪,白泽枕以辟魅,伏熊枕以宜男,亦服妖也。中宗景龙二年十一月,郊祀,韦后为亚献,以妇人为斋娘,以祭祀之服执事。近服妖也。中宗赐宰臣宗楚客等巾子样,其制高而踣,即帝在藩邸时冠也,故时人号“英王踣”。踣,颠仆也。 元宗开元二十五年正月,道士尹为谏议大夫,衣道士服视事。亦服妖也。天宝初,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妇人则簪步摇钗,衿袖窄小。杨贵妃常以假鬓为首饰,而好服黄裙。近服妖也。时人为之语曰:“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 宪宗元和末,妇人为圆鬟椎髻,不设鬓饰,不施朱粉,惟以乌膏注唇,状似悲啼者。圆鬟者,上不自树也;悲啼者,忧恤象也。 文宗时,吴、越织高头草履,纤如绫,前代所无。履,下物也,织草为之,又非正服,而被以文饰,盖阴邪茸泰侈之象。僖宗乾符五年,雒阳人为帽,皆冠军士所冠者。又内臣有刻木象头以裹幞头,百官效之,工门如市,度木斫之曰:“此斫尚书头,此斫将军头,此斫军容头。”近服妖也。 僖宗时,内人束极急,及在成都,蜀妇人效之,时谓为“囚髻”。
唐末,京都妇人梳以两鬓抱面,状如椎髻,时谓之“抛家髻”。又世俗尚以琉璃为钗钏。近服妖也。抛家、流离,皆播迁之兆云。 昭宗时,十六宅诸王以华侈相尚,巾帻各自为制度,都人效之,则曰:“为我作某王头。”识者以为不祥。
蜀王衍晚年,俗竞为小帽,仅覆其顶,亻免首即堕,谓之“危脑帽”。衍以为不祥,禁之。而衍好戴大帽,每微服出游,民以大帽识之,因令国中皆戴大帽。又好裹尖巾,其状如锥。而後宫皆戴金莲花冠,衣道士服,酒酣,免冠,其髻ヮ然,更施朱粉,号“醉妆”,国人皆效之。
宋太祖建隆初,时当蜀孟昶末年,妇女竞治为高髻,号“朝天髻”。未几,昶入朝京师。江南李煜末年,有卫士秦友登寿昌堂榻,覆其鞋而坐,讯之,风狂不寤。识者云:“鞋,友履也。其李氏将覆於此地而为秦所有乎?‘履’与‘李’、‘友’与‘有’同音,赵与秦同祖。” 又煜宫中盛雨水染浅碧为衣,号“天水碧”。未几,为王师所克,士女至京师犹有服者。天水,国姓之望也。 太宗淳化三年,京师里巷妇人竞翦黑光纸团靥,又装镂鱼腮中骨,号“鱼媚子”以饰面。或曰,黑,水行;鱼,水族,皆阴类也。面为六阳之首,阴侵於阳,将有灾。明年,京师秋冬积雨,衢路水深数尺。真宗景德四年春,京城小儿裂裳为小旗系竿首,相对挥。兵斗之象也。是岁,宜州卒陈进为乱,出师讨平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行都豪贵竞为小青盖,饰赤油火珠於盖之尊,出都门外,传呼於道。国朝以火德兴,赤,火祥也。又珠者,乘舆服御饰升龙用焉,臣庶以加於小盖,近服妖,亦僭咎也。又都为戏,加篦巾,披卧辣,执{滕}鞭,群吹鹧鸪笛,拨葫芦琴,效胡乐胡舞,长跪献酒。时狄患仅定,上念境土未复,将用夏变夷,命有司禁止之。与汉灵帝时胡舞、唐天宝胡服同占,皆服妖也。二十三年,士庶家竞以胎鹿皮制妇人冠,山民采捕胎鹿无遗(九月庚子,言者以暴殄伤仁,遂申严景捕鹿之禁)。 绍兴初,去宣和未远,妇人服饰尚集翠羽为之。与《唐志》百鸟毛织裙同占。二十七年,交趾贡翠羽数百,上命焚之通衢(至是始立法亦禁之)。 光宗绍熙元年,里巷妇人初以琉璃钗为首饰。《唐志》,琉璃钗钏有流离之兆,亦服妖也。後连年有饥流之厄。
○射妖
周宣王杀杜伯而无辜。後三年,王会诸侯,田於圃,日中起於道左,衣朱衣冠,操朱弓矢,射王,中心折脊而崩。
庄公十八年“秋,有蜮”。刘向以为蜮生南越。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乱气所生,故圣人名之曰蜮。蜮犹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处,甚者至死(以气射人也)。南方谓之短弧(即射工也,亦呼水弩),近射妖,死亡之象也。时庄公将娶齐之淫女,故蜮生。後女淫於二叔(叔牙,庆父),两子见弑,夫人亦诛。刘歆以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来也。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试(试,用也),厥妖国生蜮 。”哀公时,有隼集陈廷而死,苦矢贯之(苦,木名,堪为箭),石(,镞也),长尺有咫。陈闵公使人问仲尼,对曰:“隼之来也远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蛮,使各以方物来贡,肃慎贡苦矢(肃慎,东北夷。),石长尺有咫。先王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毋亡服(服,事也。),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故府,果得之。刘向以为隼近黑祥,贪暴类也;矢贯之,近射妖也;死於廷,国亡表也。象陈毛乱,不服事周,而行贪暴,将致远夷之祸,为所灭也。其後,陈卒为楚所灭。
後汉灵帝光和中,雒阳男子夜龙以弓箭射北阙,吏收考问,辞“居贫负责,无所聊生,因买弓箭以射”。近射妖也(《风俗通》曰:“龙从兄阳求腊钱,龙假取繁数,颇厌患之。阳与钱千,龙意不满,欲破阳家,因持弓矢射元武门东阙。吏士呼问首服。诏龙以重论,阳不连坐。”)。其後车骑将军何苗,与兄大将军进部兵还相猜疑,对相攻击,战於阙下。苗死兵败,杀数千人,雒阳宫室内人烧尽。
蜀车骑将军邓芝征涪陵,见元猿缘山,手射中之。猿拔其箭,卷木叶塞其疮。芝曰:“嘻!吾违物之性,其将死矣。”俄而卒。此射妖也。一曰,猿母抱子,芝射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芝叹息,投弩不中,自知当死。
晋恭帝为琅琊王,好奇戏,尝闭一马於门内,令人射之,欲观几箭死。左右有谏者,曰:“马,国姓也。今射之,不祥。”於是乃止,而马己被十许箭矣。此盖射妖也。俄而禅位云。
东魏孝静武定四年,後齐神武作宰,亲率诸军攻西魏於玉壁。其年十一月,帝不豫,班师。将士震惧,皆曰:“韦孝宽以定功弩射杀丞相。”西魏下令国中曰:“劲弩一发,凶身自殒。”神武闻而恶之,其疾暴增。近射妖也。《洪范五行传》曰:“射者,兵戎祸乱之象,气逆天则祸乱将起。”神武行,殿中将军曹魏谏曰:“王以死气逆生气,为客不利,主人则可。”帝不从,顿军五旬,频战沮衄。又听孤虚之言,於城北断汾水,起土山。其处天险千馀尺,功竟不就,死者七万。气逆天之咎也。其年帝崩。明年,王思政扰河南。
北齐武平,後主自并州还邺,至八公岭,夜与左右歌而行。有一人忽狂,发意後主以为狐媚,伏草中,弯弓而射之,伤数人,几中後主。後主执而斩之,其人不自觉也。狐而能媚,兽之妖妄也。帝时不恤国政,专与内人阉竖酣歌为乐,或衣褴缕衣,行乞为娱。此妖妄之象。人又射之,兵戎祸乱之应也。未几而国灭。
宋理宗淳熙十四年正月,阉宦竞以小弓矢射於殿庑为戏,弓长尺馀,箭才数寸。近射妖也。 宁宗庆元五年,诸军器械所造筒子弩、柳木牌以为戏,木弩加以竹,蔽以方布,剔以角篦。时朝廷遣使阅习器械。射妖之戒若曰,除戎器皆儿戏也。後开禧卒有兵弗戢之祸。
●卷三百十一 物异考十七
○毛虫之异
周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自是荒服者不至。
《春秋》庄公十七年“冬,多麋。”刘歆以为毛虫之孽为灾。刘向以为麋色青,属青祥。麋之为言迷也,盖牝兽之淫者。时庄公将取齐之淫女,天戒若曰,勿取齐女,淫而迷国。不悟,卒取之。其後淫于二叔(庆父、叔牙),终皆诛死,几亡社稷。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废正作淫,大不明,国多麋。”
汉明帝时,昌邑王贺闻人声曰“熊”,视而见大熊。左右莫见,以问郎中龚遂,遂曰:“熊,山野之兽,而来入宫室,王独见之,此天戒大王,恐宫室将空,危亡象也。”贺不改悟,後卒失国。
後汉章帝建初七年,获白鹿。安帝延光三年,扶风言白鹿见雍。颖川言白鹿及白虎二见阳翟。 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全身,厥灾狼食人。”陛下觉悟,比求隐滞,故狼灾息。 桓帝永兴元年,张掖言白鹿见。 延禧五年,惊马逸象突入宫殿。 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灵帝建宁中,群狼数十头入晋阳南城门人。 光和三年正月,虎见乐平观,又见宪陵上,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
魏明帝青龙四年,司马懿获白鹿,献之。
吴孙权赤乌六年,新都言白虎见。 九年五月,鄱阳言虎仁(《瑞应图》曰:“白虎仁者,王者不暴虐,则虎仁不害也。”)。
晋武帝太康六年,南阳献两足贞。此毛虫之孽也。识者为其文曰:“武形有亏,金兽失仪,圣主应天,斯异何为!”言兆乱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干宝以为:“兽者阴精,居於阳,金兽也。南阳,火名也。金精入火而失其形,王室乱之妖也。”六,水数,言水数既极,火慝得作,而金受其败也。至元康九年,始杀太子,距此十四年。二七十四,火始终相乘之数也。自帝受命,至愍怀之废,凡三十五年焉。 七年十一月丙辰,四角兽见於河,河王获之以献。天戒若曰,角者,兵象也,四者,四方之象,当有兵象起於四方。後河王遂连四方之兵,作为乱阶,殆其应也。 怀帝永嘉五年,鼠出延陵。郭景纯筮之曰:“此郡东之县当有妖人欲称制者,亦寻自死矣。”其後吴兴徐馥作乱,杀太守袁,馥亦时灭,是其应也。 成帝咸和六年正月丁巳,会州,郡秀孝於乐贤堂,有(居筠反。)见於前,获之。孙盛以为吉祥,夫秀孝,天下之彦士,乐贤堂,所以乐养贤也。自丧乱以後,风教陵夷,秀孝策试,四科之实。兴於前,或斯故乎?哀帝龙和元年十月甲申,有麈入东海第,百姓ん言曰:“主入东海第。”识者怪之。及海西废为东海王,乃入其第。 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癸巳,祠庙毕,有兔行庙堂上。天戒若曰,兔,野物也,而集宗庙之堂,不祥莫之甚焉。
石虎时,郡国前後送苍麟十六,白鹿七。虎命司虞张曷柱调之,以驾芝盖,列於充庭之乘。
苻坚末年,猛兽及狼食人,行路断绝。
苻生既立,猛兽及狼大暴,昼则断道,夜则发屋,惟害人而不食六畜,一年杀七百馀人。百姓苦之,皆聚而邑居,为害滋甚,遂废农业,内外汹惧。
慕容超祀南郊,将登坛,有兽大如马,状类鼠而色赤,集於圜丘之侧,俄而不知所在。须臾大风暴起,天地昼昏,其行宫羽仪皆振裂。
宋文帝元嘉二十八年秋,猛兽入郭内为灾。
梁武帝天监六年三月,有三象入建邺。 中大同元年,邵陵王纶在南徐州卧内,方昼,有狸斗於阁上,堕而获之。至太清中侯景之乱,将兵援台城,至锺山,有蛰熊无何至,纶所乘马。毛虫之孽也。纶寻为王僧辨所败,亡南阳,为西魏所杀。中大同中,每夜狐鸣阙下,数年乃止。京房《易飞候》曰:“野兽群鸣,邑中且空虚。”俄而国乱,丹阳死丧略尽。元帝承圣元年十二月,淮南有野象数百,坏人室庐。宣城郡猛兽暴食人。
陈後主祯明中,狐入床下,捕之不获。京房《易飞候》曰:“狐入君室,室不居。”未几而国灭。
魏明元帝神瑞二年,射白熊於颓牛山,获之。 太武太延元年,白兔见於渤海。
东魏孝静武定三年九月,豹入邺城南门,格杀之。 五年八月,豹又上铜爵台。京房《易飞候》曰:“野兽入邑,及至朝廷若道,上官府门,有大害,君亡。”是岁东魏师败於玉壁,神武遇疾崩。
北齐後主武平二年,有兔出庙社之中。京房《易飞候》曰:“兔入王室,其君亡。”按庙者,祖宗之神室也。後五岁,周师入邺,後主东奔。 三年,邺都、并州并有狐媚,多截人。 武平中,朔州府门外,无何有小儿脚迹,又拥土为城雉之状,时人怪而察之,乃狐媚所为,渐流至并、邺。与武定三年同占。是岁,南安王思好起兵於北朔,直指并州,为官军所败。郑子饶、羊法等复乱山东。武平末,并、邺诸州多狼而食人。《洪范五行传》曰:“狼贪暴之兽,大体以白色为主,兵之表也。又似犬,近犬也。”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妖狼食人。”时帝任用小人,竞为贪暴,残贼人物,食人之应。寻为周军所灭,兵之象也。
隋炀帝大业四年,张掖获元狐。
唐高宗永徽中,河源军有狼三,昼入军门,射之,毙。 永淳中,岚、胜州兔害稼,千万为群,食苗尽,兔亦不复见。元宗开元三年,有熊昼入扬州城。肃宗乾元二年十月,诏百官上勤政楼观安西兵赴陕州,有狐出於楼上,获之。代宗大历四年八月己卯,虎入京师长寿坊宰臣元载家庙,射杀之。虎,西方之属,威猛吞噬,刑戮之象。 六年八月丁丑,获白兔於太极殿之内廊。占曰:“国有忧。白,丧祥也。” 德宗建中三年九月己亥夜,白虎入宣阳里,伤人三,诘朝获之。 贞元二年乙丑,有野鹿至含元殿前,获之;壬申,又有鹿至含元殿前,获之。占曰:“有大丧。“四年三月癸亥,有鹿至京师西市门,获之。 八年正月,鄂州献白鹿。 宪宗元和十年五月,临碧院使奏,寿昌殿南获白鹿,进之。 穆宗长庆二年五月,有自吐蕃至者,称陇上自去岁以来,出异兽如猴,而腰尾皆长,色青,迅猛,见蕃人即捕而食之,遇汉人则否。 开成四年四月,有獐出於太庙,获之。 昭宗天元年九月,汴州进白兔。
後汉隐帝乾二年五月,颍州进白兔。三年正月,有狐出明德门,获之。比常狐毛长,腹剩二足。五月,太白进白兔。
後周世宗显德三年,颍州进白兔。
南汉刘钅长时,有野兽触宫中寝门。
宋太祖建隆三年五月,有象至黄州黄陂县,匿林木中,食民苗稼,又至安、复、襄、唐州践民田,颇为患。遣使捕之。明年十二月,於邓州南阳县获之,献其齿革。乾德二年五月,有象至澧州安乡、澧阳等县,又有象涉江入岳州华容县,直过。十月,又有象至澧州澧阳县城北。 五年有象自至京师(群臣表贺,以为巨兽由远方而来,国家当抚有海南之兆也。未几,广南平)。 开宝八年四月,陕州平陆县鸷兽伤,人遣使捕之,生献数头。十月,江陵府白昼虎入市,伤二人。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果、阆、蓬、集州虎为害,遣殿直张延钧捕之,获百数。俄而巴州七盘县虎伤人,延钧又获七,以皮为献。 七年,越州虎入萧山县民赵训家,害八口。雍熙四年五月,有犀自黔南入万州,民捕杀之,获其皮角。
晁化元年十月,桂州虎伤人,诏遣使捕之。 至道元年六月,凤州梁泉县虎伤人。二年九月,苏州虎夜入福山寨,食守卒四人。 真宗咸平二年十二月,黄州长折村二虎夜斗,一死,食之殆半。占云:“守臣灾。”明年,知州王禹卒。 六年十月乙丑,有狐出皇城东北角楼,历军器库至夹道,获之。潭州献白鹿,颖州献白,单州献白獐,开封府大唐县献黑兔,沂州献紫兔。大中祥符元年五月,封禅经度制置使王钦若言,泰山旧多虎,自兴功以来,虽屡见而未尝伤人,悉相率入徂徕山而去。九年三月,杭州浙江侧有虎入税场,巡检俞仁挥戈杀之。神宗熙宁元年九月,抚州获白兔。十二月,岚州获白鹿。 四年九月,庐州获白兔。徽宗政和五年十二月,安化军获白兔。
宣和元年二月,淄川获黑兔。 七年秋,有狐由艮岳直入御中,据御榻而坐,诏毁胡王庙。“狐”与“胡”同音。高宗绍兴十年春,有野豕入海州,民刺杀之。时州陷虏,夏,镇江军帅王胜攻取之。明,年和,戎以其郡属虏,悉空其民渡江。後二十年,有二虎入城,人射毙之,虎亦搏人。明年,魏胜举州来归,亦徙民如昔。虎、豕,皆毛孽也。《汉志》龚遂曰:“野兽入宫室,宫室将空,危亡象也。” 十一年,随州大洪山有跛虎久为人患。近毛孽也。十三年,南康县雷雨,群狸震死岩穴中,岩石为碎。绍兴中,句容县有狸毛色如虎。孝宗乾道七年,潮州野象数百为群,秋成食稼,农设阱田,象不得食,率其群围行道车马,保伍积委之,乃解围。晁熙二年,江州马当山群狐掠人。
十年,滁州有熊虎同入樵民舍,夜,自相搏死。 光宗绍熙元年三月,临安府民家猫生子,一首八足二尾。 四年,鄂州武昌县虎为人患。虎,西方之属,威猛吞噬,刑戮之象。 五年八月,扬州献白兔。侍御史章颖劾守臣钱之望以孽为瑞,坐黜。占曰:“国有忧。”白,丧祥也。与唐大历六年获白兔同占。是岁,光宗皇帝晏驾。宁宗庆元三年,德兴县群狐入民。舍皆毛孽也。
○麒麟(驺虞)
《春秋》哀公十四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Θ商获麟(大野在高平钜野东北,大泽是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後取之。《公羊传》:“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兽。麟者,仁兽也。有王者则至,无王者则不至。有以告者,曰有而角者。孔子曰:‘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曰:‘吾道穷矣(麟,太平之符,圣人之类。时得麟而死,此亦天告夫子将没之徵,故云尔)。’” 《梁传》:“西狩获麟,引取之也(言引取之者,解经言获也。传例曰诸获者皆不与也。今言获麟,自为孔子来鲁。引而取之,亦不与鲁之辞也)。狩地,不地不狩也。非狩而曰狩,大获麟,故大其也(犹如也之也,非狩而言狩,大得麟,故以大所如者名之也。且实狩当言冬,不当言春)。其不言来,不外麟於中国也。不言有,不使麟不恒於中国也。”
汉武帝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获白麟,作《白麟之歌》。
後汉明帝永平十一年,麒麟出。安帝延光三年,颖川言麒麟见阳翟。 四年,东郡言麒麟见濮阳。
吴孙权赤乌元年,武昌言麒麟见。
晋武帝泰始元年,郡国言麒麟见。 二年,麒麟又见。咸宁五年二月甲午,白麟见於平原。九月甲午,麒麟见於河南。 太康元年四月,白麟见於顿邱。愍帝建兴二年,麟见於襄平。成帝咸和八年,麒麟、驺虞见於辽东。
石虎时,郡国送苍麟十六(详见《毛虫之异》)。
梁武帝天监十年,荆州言驺虞见。
隋文帝开皇四年,渝州获兽似麋,一角四蹄。
唐高宗龙朔三年十月十六日,绛州麟见。二十六日,含元殿前麟趾见。至来年改麟德。 宪宗元和七年十一月,梓州上言,龙州界嘉禾生,有麟食之。每来,一鹿引之,群鹿随焉,光华不可正视。使画工就图之,并嘉禾一函以献。文宗太和元年十一月,河中奏,当管虞乡县有白虎入重峰观。按《瑞应图》,义兽也,一名驺虞,王者德至鸟兽,泽同幽冥,则见。
蜀王建元年,驺虞见武定。三年十月,麟见璧州。永平二年六月,麟见文州。 三年正月,麟见永泰。五月,驺虞见璧山,有二鹿随之。四年,麟见昌州。
宋太宗太平兴国九年,岚州献牡兽一角,似鹿,无斑文,角端有肉,性驯。诏群臣参验。有散骑常侍徐铉等援引国史以为麟,上言曰:“案《春秋》曰身而有角者,麟也。《春秋感精符》曰麟一角者,明海内同一主也。《公羊传》曰上有圣帝明王,天下太平则麟见。今国海内一统,故仁兽出,实王者之大瑞。”宰相宋琪、李等同其义,皆奉表称贺。 徽宗雍熙二年闰九月,坊州献一角兽,如岚州麟。而牡《瑞应图》云,牡曰麒,牝曰麟。 政和五年、重和元年、宣和二年三年, 宁宗庆元三年,俱有牛生麒麟事(详见《牛异》)。
○马异
伏牺氏有天下,龙马负图出於河,遂法之以画八卦(注:龙而形象马也)。
《左氏传》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马四,公嬖向,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鬣以予之。地怒,使其徒扌失而夺之。惧将走,公闭门而泣之,目尽肿。公弟辰谓地曰:“子为君礼,不过出境,君必止子。”地出奔陈,公不止。辰为之请,弗听。辰曰“是我诳吾兄也。我与国人出,君谁与守。”遂与其徒出奔陈。明年,俱入於萧以叛,大为宋患,近马祸。
史记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昭公二十年牡马生子而死。刘向以为皆马祸也。孝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东侵诸侯,至於昭王,用兵弥烈(师古曰:“烈,猛也。”)。其象将以兵革抗极成功,而还自害也。牡马非生类,妄生而死,犹秦恃力︹得天下,而还自灭之象也。一曰,诸畜生非其类,子孙必有非其姓者,至於始皇,果吕不韦子。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子。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
汉文帝十二年,有马生角於吴,角在耳前,上乡。右角长三寸,左角长二寸,皆大二寸。刘向以为马不当生角,犹吴不当举兵向上也。时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馀城,内怀骄恣,後卒举兵,诛灭。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武帝元鼎四年秋,马生渥洼水中(李斐曰:“南阳新野有暴利长,当武帝时遭刑,屯田敦煌界,数於此水旁见群野马中有奇者,与凡马异,来饮此水。利长先作土人,持勒半於水旁。後马玩习,久之代土人持勒半收得其马,献之。故神异此马,故云从水中出也。”),作《天马之歌》。 太初四年春,贰师将军李广利斩大宛王首,获汗血马来(应劭曰:“大宛旧有天马种,蹋石汗血。汗从前肩出,如血。号一日千里。”师古曰:“蹋石者,谓蹋石而有迹,言其坚利。”)。作《西极天马之歌》。 成帝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时王莽为大司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马生驹,三足,随群饮食,太守以闻。马,国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後侍中董贤年二十二为大司马,居上公位,天下不宗。哀帝暴崩,太后收贤印绶,贤自杀,王莽代之。
後汉更始二年二月,车驾发雒阳,欲之长安,司直李松奉引,车奔,触北宫铁柱门,三马皆死。马祸也。时更始失道,将亡。 桓帝延禧五年四月,惊车与逸象突入宫殿。近马也。时桓帝政衰缺。灵帝光和元年,司徒长史冯巡马生人(《风俗通》曰:“巡马生胡子,问养马胡苍头,乃奸此马以生子。”)。京房《易传》曰:“上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後冯巡迁甘陵相,黄巾初起,为所残杀,而国家亦四面受敌。其後关东州郡举兵相攻,天子西移,王政隔塞。其占与京房同。 光和中,雒阳水西桥民马逸走,遂杀人。时公卿大夫及左右数有被诛者。
晋武帝太康元年,辽东有马生角,在两耳下,长三寸。按刘向说曰:“此兵象也。”及帝晏驾之後,王室毒於兵祸,是其应也。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吕氏春秋》曰:“人君失道,马有生角。”及惠帝践祚,昏愚失道,又亲征伐成都,是其应也。 惠帝元康八年十二月,皇太子将释奠,太傅赵王伦骖乘,至南城门,马止,力推之不能动。伦入轺车,乃进。此马祸也。天戒若曰,伦不知义方,终为乱逆,非傅导行礼之人也。 九年十一月戊寅,忽有牡骝马惊奔至廷尉讯堂,悲鸣而死。天戒若曰,愍怀冤死之象也。见廷尉讯堂,其天意乎。 怀帝永嘉六年二月,神马鸣南城门。 愍帝建兴二年九月,蒲子县马生人。京房《易传》曰:“上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是时,帝室衰微,不绝如线,胡狄交侵,兵戈日逼,寻而帝亦沦陷,故此妖见也。 元帝太兴二年,丹阳郡吏濮阳演马生驹,两头自项前别,生而死。司马彪说曰:“此政在私门,二头之象也。”其後王敦陵上。成帝咸康八年五月甲戌,有马色赤如血,自宣阳门直走入於殿前,盘旋走出,寻逐莫知所在。己卯,帝不豫,六月,崩。此马,又赤祥也。是年,张重华在凉州,将诛其西河相张祚,厩马数十匹,同时悉无後尾也。 安帝隆安四年十月,梁州有马生角,刺史郭铨送示桓元。按刘向说曰,马不当生角,犹元不当举兵向上也。元不悟,以至夷灭。
石季龙在邺,有一马尾有烧状,入其中阳门,出显阳门,东宫皆不得入,走向东北,俄尔不见。术者佛图澄叹曰:“灾其及矣!”逾年季龙死,其国遂灭。
慕容有骏马曰赭白,有奇相逸力。石虎之伐棘城也,将出避难,欲乘之,马悲鸣是,人莫能近。曰:“此马见异先朝,孤常仗之济难,今不欲者,盖先君之意乎!”乃止。虎寻退,益奇之。至是,四十九岁,而骏逸不亏,隽比之鲍氏骢,命铸铜以图其象,亲为铭赞,镌其旁,置之蓟城东掖门。是岁,象成而马死。
梁末,侯景僭号江南,每将战,所乘白马,长鸣蹀足者辄胜,垂头者辄不利。西川之役,马卧不起,景拜请,之,竟不动。近马祸也。景因此败。
陈宣帝大建五年,衡州马生角。《五行传》以为兵象,败亡之表。吴明彻师,败为周师所虏。
北齐文宣天保中,广宗有马,两耳生角,如羊尾。京房《易传》曰:“天子亲伐,则马生角。”四年,契丹犯塞,文宣亲御六军击之。
隋炀帝大业四年,太原厩马死者大半,帝怒,遣使按问。主者曰:“每夜厩中马无故自惊,因而致死。”帝令巫者视之。巫者知帝将有辽东之役,因希旨言曰:“先帝令杨素、史万岁取之,将鬼兵以伐辽东也。”帝大悦,因释主者。《洪范五行传》曰:“逆天气,故马多死”。是时,帝每岁巡幸,北事长城,西通且末,国内虚耗,天戒若曰,除厩马,无事巡幸。帝不悟,遂至乱。十一年,河南、扶风三郡,并有马生角,长数寸。与天保初同占。是时,帝频岁亲征高丽。恭帝义宁元年,帝在江都宫,龙厩马无故而死,旬日,死至数百匹。与大业四年同占。二年五月戊申,有马生角,长二寸,末有肉。角者,兵象。
唐高祖武德二年十月,王世充伪左仆射韦霁马生角,当项。 高宗永隆二年,监牧马大死十八万匹。马者,国之武备,天去其备,国将危亡。 武后文明初,新丰有马生驹,二首同项,各有口鼻,生而死。又咸阳牝马生石,大如升,上微有绿毛。皆马祸也。元宗开元十二年五月,太原献异马驹,两肋各十六,肉尾无毛。 二十五年,濮州有马生驹,肉角。 二十九年三月,滑州刺史李邕献马,肉鬃鳞臆,嘶不类马,日行三百里。德宗建中四年五月,滑州马生角。文宗太和九年八月,易定马饮水,因吐一珠,以献。开成元年六月,扬州民明齐家马生角,长一寸三分。 武宗会昌元年四月,桂州有马生驹,三足,能随群於牧。 懿宗咸通三年,郴州马生角。十一年,沁州绵上及和川牡马生子,皆死。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子。” 僖宗乾符二年,河北马生人。中和元年九月,长安马生人。二年二月,苏州嘉兴马生角。 光启二年夏四月,僖宗在凤翔,马尾皆咤蓬如。咤,怒象。 文德元年,李克用献马二,肘膝皆有鬣,长五寸许,蹄大如七寸瓯。
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灵州献官马驹,足各有二距。雍熙二年,虔州吏李祚家马生驹。足各有二距。 四年,州直罗县民高英家生马,前两足如牛。端拱二年,夏州民程真家马生二驹。 真宗大中祥符九年十二月,大名监马生驹,赤色,肉尾无鬃。徽宗宣和五年,马生两角,长三寸,四足皆出距。时北方正用兵。 高宗绍兴八年,广州西海ヂ有海兽如马,蹄鬣皆丹,夜入民舍,聚众杀之。明日海溢,环村百馀家皆溺死。近马祸也。 五年,广西马,全纲疫死。 孝宗淳熙六年十二月,岩昌西马、金州马皆大疫。十二年,黎、雅州献马,有角长二寸。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上不足。”光宗绍熙元年二月丙申,右丞相乘马早朝,入禁扉,马毙。近马祸也。 宁宗嘉定五年正月,右丞相入贺於东宫,马惊堕地,衣帻皆败,相额微损,事与上同。
○牛祸
《春秋》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刘向以为近牛祸也。时宣公与公子遂谋杀子赤而自立,又以丧娶,区昏乱。乱成於口,天犹恶之,生则不飨其祀(谓郊牛伤死),死则灾燔其庙(成三年,新宫灾。新宫,宣之庙也,以新成故云)。董仲舒指略同。
秦孝文王五年,ヵ朐衍(朐衍,地名),有献五足牛者。刘向以为近牛祸也。先是,文惠王初都咸阳,广大宫室,南临渭,北临泾,思心失,逆土气。足者,止也,戒秦建止奢泰,将致危亡。秦不改,至於离宫三百,复起阿房。京房《易传》曰:“兴繇役,夺民时,厥妖牛生五足。”
汉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献牛,足生背上。刘向以为近牛祸。先是,孝王骄奢,起苑方三百里,宫馆阁道相连三十馀里。纳邪臣羊胜之计,欲求为汉嗣,刺杀议臣爰盎,事发,免诛,犹有恨心,内则思虑乱,外则土功过制,故牛祸作。足出於背,下奸上之象也。犹不能解,发疾暴死,又凶短之咎也。
後汉明帝永平十八年,牛疫死。 章帝建初四年冬,京都牛大疫。时窦皇后以宋贵人子为太子,宠幸,令人伺求贵人过隙,以谗毁之。帝不知太后不善,厥咎也。
晋武帝太康元年,幽州塞北有死牛头语。近牛祸也。是时,帝多疾病,深以後事为念,而付不以至公,思瞀乱之应也。按师旷曰:“怨ゥ动於人,则有非言之物而言。”又其义也。京房《易传》曰:“杀无罪,牛生妖。” 惠帝泰安中,江夏张骋所乘牛言曰:“天下乱,乘我何之!”骋惧而还,犬又言曰:“归何早也?”寻後牛又人立而行。骋使善卜者卦之,谓曰:“天下将有兵乱,为祸非止一家。”其年,张昌反,先略江夏,骋为将帅,於是五州残乱,骋亦族灭。京房《易传》曰:“牛能言,如其言占为凶。”《易萌气枢》曰:“人君不好士,走马被文绣,犬狼食人食,则有六畜言。”时天子诸侯不以惠下为务,又其应也。 元帝建武元年七月,晋陵陈门才牛生犊,一体两头。京房《易传》曰:“牛生子二首一身,天下将分之象也。”是时,愍帝蒙尘於平阳,寻为逆胡所杀。元帝即位江东,天下分为二,是其应也。 太兴元年,武昌太守王谅牛生子,两头八足,两尾共一腹,三年後死。又有牛一足三尾,皆生而死。按司马彪说,“两头者,政在私门,上下无别之象也。”京房《易传》曰:“足多者,所任邪也;足少者,不胜任也。”其後王敦等乱政,此其祥也。 四年十二月,郊牛死。按刘向说《春秋》郊牛死曰:“宣公区昏乱,故天不飨其祀。”今元帝中兴之业,实王导之谋也。刘隗探会上意,以得亲幸,导见疏外。此区不睿之祸。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护军牛生犊,两头六足。是冬,苏峻作乱。七年,九德人袁荣家产犊,两头八足二尾共身。桓元之国,在荆州诣刺史殷仲堪,行至鹤穴,逢一老公驱青牛,形色异。桓元即以所乘牛易取,乘至零陵泾溪,骏驶(所吏反)非常,息驾饮牛,牛迳入江水不出。元遣人觇守,经日无所见。於後元败被诛。
梁武陵王纪祭城隍神,将烹牛忽有赤蛇绕牛口。牛祸也。象类言之,又为龙蛇之孽。鲁宣公三年,牛之口伤,时以为天不享,弃宣公也。《五行传》曰:“逆君道伤,故有龙蛇之孽。”时纪虽以赴援为名,而实妄自尊亢。思心之咎,神不享,君道伤之应。果为元帝所败。
陈宣帝太建三年,监豫州陈桃根献青牛。
後魏孝文承明元年,牛疫,死伤大半。
北齐後主武平二年,并州献五足牛。牛祸也。《洪范五行传》曰:“牛土应,宫室之象也。”帝寻大发卒,於仙都苑凿池筑山,楼殿起,穷华极丽。功始就而国亡。
後周武帝建德六年,阳武有兽三,状如水牛,一黄,一赤,一黑。赤与黑者斗久之,黄者自傍触之,黑者死,黄赤俱入河。近牛祸也。黑,周所尚色。死者,灭亡之象。後数载,隋代周,旗牲尚赤,戎服以黄。
隋文帝大业初,恒山有牛,四脚膝上各生一蹄。其後建东都,筑长城,开沟洫。
唐高宗调露元年春,牛大疫。京房《易传》曰:“牛少者不成。”又占曰:“金革动。” 武后长安中,有献牛无前膊,三足而行者。又有牛膊上生数足,蹄甲皆具。武太后从姊之子司农卿宗晋卿家牛生三角。中宗神龙元年春,牛疫。二年冬,牛疫。先天初,洛阳市有牛,左胁有人手,长一尺,或牵之以乞丐。元宗开元十五年春,河北牛大疫。 代宗大历八年,武功、栎阳民家牛生犊,二首。 德宗贞元二年,牛疫。 四年,郊牛生犊,六足。足多者,下不一。 七年,关辅牛大疫。 懿宗咸通七年,荆州民家牛生犊,五足。 十五年夏,渝江阳有水牛生驴驹,驹死。僖宗光启元年,河东有牛人言,其家杀而食之。 二年,延州肤施有死牛复生。
宋太祖乾德三年至真宗天禧五年,州县上言民牛生二犊、三犊者,凡一百二十二。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七月,知乾州卫献三角牛。 仁宗天圣迄英宗治平,牛生二犊者三十二、三犊者一。 神宗熙宁三年距元丰八年,郡国言民家牛生二犊者三十五,生三角者一。 哲宗元元年距元符三年,郡国言民家牛生二犊者十有五。 徽宗大观元年,阆州、达州俱言牛生二犊。 政和五年七月,安武军言,信都县民范济家牛生麒麟。 重和元年三月,陕州言牛生麒麟。 宣和二年十月,尚书省言,歙州歙县民鲍珙家牛生麒麟。 三年五月,汝州梁县民邢喜家牛生麒麟。 高宗绍兴元年,绍兴府有牛戴刃突入城市,触马,裂腹出肠。时卫卒多犯禁屠牛者,牛受刃而逸,近牛祸也。 十六年,静江府城北二十里,有奔犊触人於壁,肠胃流地,牛狂走,两日不可执,卒以射死。牛祸也。 十八年五月,邛州依政县牛生二犊。 二十一年七月,遂宁府牛生二犊三。 二十五年八月,汉州牛生二犊。 孝宗淳熙十二年,临安府仁和县良渚有牛二首四足,七日而死。馀杭县有犊二首一身。光宗绍熙十四年春,淮西牛大疫死。宁宗庆元元年,淮、浙牛多疫死。三年,饶州乐平县田家牛生犊如马,一角,麟身,四尾,农民以不祥杀之,或惜其为麟。同县万山牛生犊,人首。
●卷三百十二 物异考十八
○豕祸
《左传》齐襄公田于贝邱,见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堕车,伤足丧屦。刘向以为近豕祸也。未几,公为公孙无知所弑。
汉昭帝元凤元年。燕王宫永巷中豕出,坏都灶(师古曰:“者,养豕之牢也。都灶,炊之大灶。胡顿反。”),衔其六七枚置殿前(,古釜字)。刘向以为近豕祸也。时燕王旦与长公主、左将军谋为大逆,暴急无道。灶者,生养之本,豕而败灶,陈於庭,灶将不用,宫室将废辱也。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君政,厥妖豕入居室。”
吴孙皓时,野豕入右司马丁奉营。此豕祸也。後奉见遣攻阳,无功而反。皓怒,斩其导军。及举大众北出,奉及万等相谓曰:“若至华里,不得不各还也。”此谋泄,奉时己死,皓杀其子温,家属皆远徙。豕祸之应也。龚遂曰:“山野之兽,来入宫室,宫室将空。”又其应也。
晋怀帝永嘉中,寿春城中有豕生两头而不活,周馥取而观之。时识者云:“豕,北方畜,胡狄象。两头者,无上也。生而死,不遂也。天戒若曰,勿生专利之谋,将自致倾败也。”周馥不悟,遂欲迎天子令诸侯,俄为元帝所败,是其应也。石勒亦寻渡淮,百姓死者十有其九。元帝建武元年,有豕八足。此听不聪之罚,又所任邪也。是後有刘隗之变。成帝咸和六年六月,钱塘人家犭(音加,牡豕也),豕产两子,而皆人面,如胡人状,其身犹豕。京房《易传》曰:“豕生人头豕身者,危且乱。”今此犭豕而产,异之甚也。孝武帝太元四年四月,京都有豚(徒浑反),一头二脊八足。十三年,京都人家豕产子,一头二身八足。并与建武同妖也。是後宰相沈酗(香弓反),不恤朝政,近习用事,渐乱国纲,至於大坏也。
刘聪末年,犬与豕交於相国府门,又交於宫门,又交司隶、御史门。有豕著进贤冠,升聪座;犬冠武冠,带绶,与豕并升。俄而斗死殿上。宿卫莫有见其入者。刘曜时,武功豕生犬。
隋文帝开皇末,渭南有沙明三人,行投法於人场圃之,上夜见大豕来诣其所,小豕从者十馀,谓沙门曰:“阿练,我欲得贤圣道,然犹负他一命。”言罢而去。贤圣道者,君上之所行也。皇太子勇当嗣业,行君上之道,而被囚废之象也。一命者,言为炀帝所杀。渭南有人寄宿他舍,夜中闻二豕对语。其一曰:“岁将尽,阿耶明日杀我供岁,何处避之?”一答曰:“可向水北姊家。”因相随而去。天将晓,主人见豕不得,意是宿客而诘之。宿客言状,主人如其言而得豕。其後蜀王秀得罪,帝将杀之,平乐公主每匡救,得全。後数年而帝崩,岁尽之应。
唐太宗贞观十七年六月,司农寺豕生子,一首八足,自颈分为二。德宗贞元四年二月,京师民家有豕生子,两首四足。首多者,上不一也。是岁,宣州大雨震电,有物堕地如猪,手足各两指,执赤班蛇食之。顷之,合不复见。近豕祸也。宪宗元和八年四月,长安西市有豕生子,三耳八足,自尾分为二。足多者,下不一也。懿宗咸通七年,徐州萧县民家豕出舞,又牡豕多将邻里群豕而行,复自相噬。僖宗乾符六年,越州山阴民家有豕入室内,坏器用,衔案缶置水次。 广明元年,绛州稷山县民家豕生如人状,无眉目耳。占为邑有乱。
宋太祖乾道六年,南雄州民家豕生数豚,而首各备他兽形,亦有人首者。占为邑有乱。光宗绍熙二年三月,辰州叙浦县常平仓敖墙壁为群豕所穴,食仓米五十石。彘食人食,近豕祸也。宁宗庆元初,饶州乐平县民家豕生豚,与南雄豕祸同占,而更具他兽蹄。京房《妖占》曰:“豕生人头豕身者,危且乱。” 三年四月,饶州馀干州民家生八豚,其二为鹿。福州古田县民生婴儿为豕所食。皆豕祸也。
○羊祸
史记鲁定公时,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虫若羊(缶,盎之属,即今之盆)。近羊祸也。羊者,地上之物,出於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之言而听季氏,暗昧不明之应。一曰,羊去野外而拘土缶者,象鲁公失其所而拘於季氏,季氏亦将拘於家臣也。是岁阳虎囚季桓子。後三年,虎劫公伐孟氏,兵败,窃宝玉大弓出亡。
晋成帝咸和二年五月,司徒王导厩羊生无後足。此羊祸也。京房《易传》曰:“足少者,下不胜任也。”明年,苏峻破京都,导与帝俱幽石头,是其应也。
隋文帝开皇十二年六月,繁昌杨悦见中二物,如羝羊,黄色,大如新生犬,斗而坠。悦获其一,数旬失所在。近羊祸也。《洪范五行传》曰:“君不明,逆火政之所致也。”状如新生犬者,羔类也。体掩蔽,邪佞之象。羊,国姓。羔,羊子也。皇太子勇既升储贰,晋王阴毁之而被废黜。二羔斗,一羔坠之应也。恭帝义宁二年,麟游太守司马武献羊羔,生而无尾。时议者以为杨氏子孙无後之象。是岁,炀帝被弑,恭帝逊位。又太原献羊,无头而不死。
唐元宗开元二年正月,原州献肉角羊。 二年三月,富平县有肉角羊。 武宗会昌二年春,代州崞县羊生二首连颈,两尾。占曰:“二首,上不一也。”懿宗咸通三年夏,定陶民家羊生羔如犊。 僖宗乾符二年,洛阳建春门外因暴雨,有物堕地如羊,不食,顷之入地中,其迹月馀不灭,或以为雨土也。占曰:“当旱。”
汉刘钅长苑中羊吐珠。
宋高宗绍兴五年,江东、西羊大疫。班固以为“暑岁,羊多疫死及为怪。”十七年,汀州羊生无角。宁宗嘉定九年,信州玉山县羊生骈角。
○犬异
《春秋左氏传》襄公十七年十一月甲午,宋国人逐犭折狗(犭折,狂也,征例反),犭折狗入于华臣氏(华元子。),国人从之。臣惧,遂奔陈。先是,臣兄阅为宋卿,阅卒,臣使贼杀阅家宰,遂就其妻。宋平公闻之,曰:“臣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遂逐之。左师向戍曰:“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盖之(谓掩覆其事也)。”公乃止。华臣亢暴失义,内不自安,故犬祸至,以亡也。
威烈王二十七年乙亥五月,晋有三大犬率众犬数万聚于绛,杀一犬于东方,一犬于西方。
汉高后八年三月,祓霸上(师古曰:“祓者,除恶之祭也,音废。”)还过枳道,见物如仓狗,扌戟高后掖(师古曰:“扌戟谓拘持之也。扌戟音戟。拘音居足反。”),忽而不见。卜之,赵王如意为祟。遂病掖伤而崩。先是高后鸩杀如意,支断其母戚夫人手足,扌其眼以为人彘(师古曰:“扌谓敲击去其精也。扌音口角反。凡言彘者,皆豕之别名。”)。 文帝後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师古曰:“雍城门者,齐门名也。《春秋左氏传》平阳之役,赵武及秦周伐雍门之荻是也。”)。先是,帝兄齐悼惠王亡後,帝分齐地,立其庶子七人皆为王(师古曰:“谓齐孝王将闾、济北王志、川王贤、胶东王雄渠、胶西王、济南王辟光,并城阳恭王喜,是为七王。”)。兄弟并︹,有炕阳心,故犬祸见也。犬守御,角兵象,在前而上乡者也(师古曰:“乡读曰乡。此下亦同。”)。犬不当生角,犹诸侯不当举兵乡京师也。天之戒人蚤矣(师古曰:“蚤,古早字。”),诸侯不悟。後六年,吴、楚叛,济南、胶西、胶东三国应之,举兵至齐。齐王犹与城守(与读曰豫),三国围之,会汉破吴、楚,因诛四王。故天狗下梁而吴、楚攻梁,狗生角於齐而三国围齐。汉卒破吴、楚,於梁诛四王。於齐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君子苟免,小人陷之,厥妖狗生角。”
景帝三年二月,邯郸狗与彘交。悖乱之气,犬豕之祸也(师古曰:“悖,惑也,音布内反。此下亦同。”)。是时赵王遂悖乱,与吴、楚谋为逆,遣使匈奴求助兵,卒伏其辜。犬,兵革失众之占(如淳曰:“犬吠守,似兵革外附他类,失众也。”);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听,交於异类,以生害也。京房《易传》曰:“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昌邑王有狗冠方山冠事(详见《服妖门》)。 成帝河平元年,长安男子石良、刘音相与同居(师古曰:“二人共止一室。”),有如人状在於室中,击之,为狗走出。去後,有数人被甲持兵弩至良家,良等格击,或死或伤,皆狗也。自二月至六月乃止。鸿嘉中,狗与彘交。
魏公孙渊家有犬冠帻绛衣上屋。此犬祸也。屋上,亢阳高危之地。天戒若曰,亢阳无上,偷自尊高,狗而冠者也。及渊自立为燕王,果为魏所灭。京房《易传》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出朝门。”魏侍中应璩在直庐,见一白狗出门,问众人,无见者。逾年卒。近犬祸也。
吴诸葛恪征淮南归,将朝会,犬衔引其衣。恪曰:“犬不欲我行乎?”还坐。有顷复起,犬又衔衣,乃令逐犬,遂升车,入而被害。
晋武帝太康九年,幽州有犬,鼻行地三百馀步。天戒若曰,是时帝不思和峤之言,卒立惠帝,以致衰乱,是言不从之罚也。惠帝元康中,吴郡娄县人家闻地中有犬子声,掘之,得雌雄各一。还置窟中,覆以磨石,经宿失所在。天戒若曰,帝既衰弱,藩王相谮,故有犬祸。永兴元年,丹阳内史朱逵家犬生三子,皆无头。後逵为扬州刺史曹武所杀。孝怀帝永嘉五年,吴郡嘉兴张林家狗人言云:“天下人饿死。”有二胡之乱,天下饥荒焉。 愍帝建兴元年,狗与猪交。按《汉书》,景帝时有此,以为悖乱之气,亦犬豕祸也。犬,兵革之占也。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听,异类相交,必生害也。俄而帝没於胡,是其应也。元帝太兴中,吴郡太守张懋闻斋内床下犬声,求而不得。既而地自坼,见有二犬子,取而养之,皆死。寻而懋为沈充所害。京房《易传》曰:“谗臣在侧,则犬生妖。”太兴四年,庐江县何旭家忽闻地中有犬子声,掘之得一母犬,青(音黎。黑而黄色)色,状甚羸瘦,走入草中,不知所在。视其处,有二犬子,一雄一雌,哺而养之,雌死雄活。及长为犬,善噬野兽。其後旭里中为蛮所没。安帝隆安初,吴郡治下狗恒夜吠,聚高桥上,人家狗有限而吠声甚众。或有夜觇(敕艳反)视之云:“一狗假有两三头,皆前向乱吠。”无几,孙恩乱於吴会焉。是时辅国将军孙无终家於既阳,地中闻犬子声,寻而地坼,有二犬子,皆白色,一雄一雌,取而养之,皆死。後无终为桓玄所诛灭。按《尸子》曰:“地中有犬,名曰地狼。”《夏鼎志》曰:“掘地得犬,名曰贾。”此盖自然之物,不应出而出,为犬祸也。
桓元将拜楚王,巳设拜席,群官陪位。元未及出,有狗来便其席,莫不惊怪。元性猜暴,竟无言者,逐狗改席而已。天戒若曰,桓元无德而叨窃大位,故犬便其席,示其妄据之甚也。八十日元败亡焉。
刘聪末年,犬与豕交(详见《豕祸门》)。
北齐文宣天保四年,邺中及顿邱,并有犬与女交。《洪范五行传》曰:“异类不当交而交,讠孛乱之气。犬交人为犬祸。”犬祸者,亢阳失众之应也。时帝不恤国政,恩泽不流於其国。後主时,犬为开封仪同,雌者有夫人、郡君之号,给兵以奉养,食以梁肉,藉以茵蓐。天夺其心,爵加於犬,近犬祸也。天意若曰,卿士皆类犬。後主不悟,遂以取灭。
後周武帝保定三年,有犬生子,腰己後分为两身,二尾六足。犬猛畜而有爪牙,将士之象也。时宇文护与侯伏、侯龙恩等有谋怀贰。犬体後分,此其应也。
隋炀帝大业元年,雁门百姓犬多去其主,群聚於野,形顿变如狼而啖噬行人,数年而止。《五行传》曰:“犬,守御者也,而今去其主,臣下不附之象。形变如狼,狼色白,为主兵之应也。”其後帝穷兵黩武,劳役不息。天戒若曰,无为劳役,守御之臣将叛而为害。帝不悟,遂起长城之役,续有西域、辽东之举,天下怨叛。及江都之变,并宿卫之臣也。
唐高祖武德三年,突厥处罗可汗将入寇,夜闻犬群嗥而不见犬。 武后初,酷吏邱神家狗生子无首,当项有孔如口,昼夜鸣吠,俄失所在。 神功元年,安国献两首犬。首多者,上不一也。 元宗天宝十一载,李林甫晨起盥饰将朝,取书囊视之,中有物如鼠,跃於地即变为狗,壮大雄目,张牙视林甫,林甫射之,中,然有声,随箭没。武宗贞元七年,赵州柏乡民李崇真家黄犬乳犊。 宪宗会昌三年,定州深泽令家狗生角。 宣宗大中初,狗生角。京房曰:“执政失将害之应。”又曰:“君子危陷,则狗生角。”懿宗咸通中,会稽有狗生而不能吠,击之无声。狗职吠以守御,其不能者,众镇守者不能御寇之兆。
成为荆南节度使,城中犬皆夜吠,曰者向隐以为城郭将邱墟。僖宗中和二年秋,丹徒狗与彘交。占曰:“诸侯有谋害国者。”
宋高宗绍兴六年四月,中京大雪雷震,群犬数十争赴土河而死,可救者才二三。戎狄,犬类也。戎狄乱华,将自毙也。宁宗庆元二年,抚州有犬人,坐於郡守治事之坐。後守臣林廷彦卒於官。
○下体生上之こ
西汉景帝时,梁孝王北猎梁山,有献牛,足出背上,王恶之。六月中,病热,六日薨。(张晏曰:“足当处下,所以辅身也。象孝王行朝而千上也。北者,阴也,又在梁山,明为梁也。牛者,丑之畜,冲在六月。北方数六,故六月六日王薨也。”)
北周武帝保定三年,有牛足生於背。
唐懿宗咸通十四年七月,宋州襄邑有猎者得雉,五足,三足出背上。足出於背,下干上之象。五足者,众也。
○羽虫之异
契,母曰简狄,有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元鸟坠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
姜原为帝喾元妃,履巨人迹而生稷,以为不祥,弃之,置渠中冰上,飞鸟以其翼覆荐之。姜原以为神,乃收养之。
高宗祭成汤,有蜚雉登鼎耳而ず。刘歆以为羽虫之孽。鼎,宗庙之器,野鸟自外来,入为宗庙器主,是继嗣将易也。一曰,鼎,三公象,以耳行。野鸟居鼎耳,小人将居公位,败宗庙之祀。武丁恐骇,谋於忠贤,修德而正事,故能攘其妖,致百年之寿。
周武王伐纣,师渡孟津,既济,有火自上复於下,至於王屋,流为乌,其色赤,其声魄云。(马融曰:“王屋,王所居屋。流,衍也。魄然,安定意也。”郑元曰:“《书说》云乌有孝名。武王卒父大业,故乌瑞臻。赤者,周之正色也。”《索隐》曰:按《今文泰誓》“流为雕”。雕,挚鸟也。马融云“明武王能伐纣”。)
《春秋》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鸲鹆来巢。”刘歆以为羽虫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视不明听不聪之罚也。刘向以为蜚有{或虫}不言来者,气所生,所谓眚也(师古曰:“此蜚,谓负{樊虫}也,其为虫臭。{或虫},短狐,即今所谓水弩也。隐元年有蜚,庄十八年有{或虫}。蜚音翡。{或虫}音域。蜚亦作,其音同耳。”);鸲鹆言来者,气所致,所谓祥也。鸲鹆,夷狄穴藏之禽,来至中国,不穴而巢,阴居阳位(师古曰:“今之鸲鹆,中国皆有,依《周官》而言,但不逾济水耳。《左氏》以为鲁所常无,异而书之。而此云夷狄禽来,未喻其意。又此鸟本亦巢居,不皆穴处也。书巢者,著其居止字乳,不即去也。”),象季氏将逐昭公,去宫室而居外野也。鸲鹆白羽,旱之祥;穴居而好水,黑色,为至急之应也。天戒若曰,既失众,不可急暴;急暴,阴将持节阳以逐尔,去宫室而居外野矣。昭不悟,而举兵围季氏,为季氏所败,出於齐,遂死於外野。董仲舒指略同。{或虫}赧王二十九年,宋有雀生于城之陬。史占之曰:“占,小而生大,必霸天下。”宋康王喜,起兵灭滕,伐薛,东败齐,南败楚,西败魏,与齐、魏为敌。欲霸之亟成,射天笞地,斩社稷而焚灭之。又为长夜之饮。天下之人谓之“桀宋”。齐王起兵伐之,民散,城不守。宋王奔魏,死于温。
汉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时楚王戊暴逆无道,与吴王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於水,将死水地。其後王戊反,兵败走,为人所杀。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於国。” 武帝太始三年二月,行幸东海,获赤雁,作《朱雁之歌》。 昭帝始元元年春二月,黄鹄下建章宫太液池中。(臣瓒曰:“时汉用土德,服色尚黄,鹄色皆白,而今更黄,以为土德之瑞,故纪之也。”师古曰:“非也。黄鹄,大鸟,一举千里者,非白鹄也。”)
元凤元年,有乌与鹊斗燕王宫池上,乌堕池死,近黑祥也。时燕王旦谋为乱,遂不改悟,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藩臣,以骄怨而谋逆,俱有乌鹊斗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乌鹊斗於宫中而黑者死,楚以万数斗於野外而白者死,象燕阴谋未发,独王自杀於宫,故一乌水色者死。楚亢阳举兵,军师大败於野,故众乌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传》曰:“专征劫杀,厥妖乌鹊斗。”昭帝时,有鹈鹕或曰秃(师古曰:“鹈鹕即泽也,一名淘河,腹下胡大如数升囊,好群入泽中,抒水食鱼,因名秃,亦水鸟也。鹈音大奚反。鹕音胡。音秋。”),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杀之。刘向以为水鸟青色,青祥也。时王驰骋无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师古曰:“谓多治仄注冠,又以冠奴也。”),故青祥见也。野鸟入处,宫室将空。王不悟,卒以亡。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鸟集於国中。” 宣帝元康三年春,以神雀数集泰山,赐诸侯王、丞相以下金,令郎从官,帛吏民爵,女子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六月,诏曰:“前年夏,神爵集雍(晋灼曰:《汉注》大如鹦爵,黄喉,白颈,黑背,腹斑文也。“)。今五色鸟以万数飞过属县(三辅诸县也),翱翔而舞,欲集未下。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レ巢探卵,弹射飞鸟。具为令。”四年三月,神爵五采以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殿中及上林苑。京兆尹张敞舍雀飞集丞相府,丞相黄霸以为神雀,议欲以闻。敞奏霸曰:“长吏守丞对时,臣敞舍有雀飞止丞相府屋上,丞相以下见者数百人。边臣多知雀者,问之,皆阳不知。丞相(图,议上),奏:‘图谋也曰臣闻上计长吏守丞以兴化条,皇天报下神雀。’後知从臣敞舍来,乃止。郡国吏窃笑丞相仁厚有知略,微信奇怪也(东坡、致堂论见《凤凰门》)。”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鸱也,音缘)焚其巢。男子孙通等闻山中群鸟鹊声,往视,见其巢然(古然字),尽堕地中,有三っ烧死(鸟子新生而哺者曰っ。)。树大四围,巢去地五丈五尺。太守以闻。色黑,近黑祥,贪虐之类也。《易》曰:“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後号兆。”泰山,岱宗,五岳之长,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也。天戒若曰,勿近贪虐之人,听其贼谋,将生焚巢自害其子绝世易姓之祸。其後赵飞燕得幸,立为皇后,姊妹专宠,後宫有子者杀之,并杀其母。帝崩,后坐诛。此焚巢杀子後号兆之应也。一曰,王莽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祸云。京房《易传》曰:“人主暴虐,鸟焚其舍。” 鸿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礼,有飞雉集於庭,历阶登堂而ず。後雉又集太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马车骑将军之府,又集未央承明殿屋上。时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待诏宠等上言:“天地之气,以类相应(师古曰:“以经术待诏,其人名宠,不记姓。流俗书本‘宠’上辄加‘孙’字,非也。”),谴告人君,甚微而著。雉者听察,先闻雷声,故《月令》以纪气(师古曰:“谓季冬之月云‘雉ず鸡乳’也。”)。经载高宗ず雉之异(师古曰:“巳解於上。”),以明转祸为福之验。今雉以博士行礼之日大众聚会,飞集於庭,历阶登堂,万众睢睢(师古曰:“睢睢,仰目视貌也。音呼椎反。”),惊怪连日。径历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庙骨肉之官,然後入宫。其宿留告晓人,具备深切(师古曰:“宿音先就反。留音力救反。”),虽人道相戒,何以过是!宜谋於贤知,克己复礼,以求天意,继嗣可立,灾变可销也。” 绥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咎燕生爵,诸侯销。”一曰,生非其类,子不嗣世。
後汉明帝永平十一年,获白雉。 十七年,神雀五色翔集京师。章帝元和二年,幸泰山,柴告岱宗。有黄鹄三十西南来,经祠坛上,东北过宫屋,翱翔升降。 桓帝永寿元年,白乌见齐国。 灵帝中平三年八月,怀陵上有万馀爵,先极悲鸣,巳乱斗相杀,皆断头,悬著树枝枳棘。到六年,灵帝崩,大将军何进以内宠外嬖,积恶日久,欲悉纠黜,以隆更始冗政,而太后持疑,事久不决。进从中出,於省内见杀,因是有司荡涤虔刘,後禄而尊厚者无馀矣。夫陵者,高大之象也。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至灭亡也(《古今注》曰:“建武九年,六郡八县鼠食稼。”《张番纪》曰:“初平元年三月,献帝初入未央宫,翟雉飞入未央宫。获之。”《献帝春秋》曰:“建安七年,五色大鸟集魏郡,众鸟数千随之。”《魏志》曰:“二十三年,秃集邺宫文昌殿後池。”)。 献帝建安二十三年,秃鸟集邺宫文昌殿後池。明年,魏武王薨。
蜀後主建兴九年十月,江阳至江州有鸟从江南飞渡江北,不能达,堕水死者以千数。时诸葛亮连年动众,志吞中夏,而终死渭南,所图不遂。又诸将分争,颇丧徒旅。鸟北飞不能达堕水死者,皆有其象也。亮竟不能过渭,是其应也。
魏文帝黄初元年四月,饶安县言白雉见。未央宫中又有燕生鹰,口爪俱赤。此与商纣、宋隐同象。三年,又集雒阳芳林园池。 四年五月,有鹈鹕(题胡二音)鸟集灵芝池。按刘向说,此羽虫之孽,又青祥也。诏曰:“此诗人所谓泽者也。《曹诗》‘刺共(音恭)公远君子,近小人。’今岂有贤智之士,处於下位,否则斯鸟胡为而至哉?其博举天下隽德茂才、独行君子,以答曹人之刺。”於是杨彪、管宁之徒,咸见荐举。此所谓睹妖知惧者也。虽然,犹不能优容亮直,而多溺偏私矣。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妖水鸟集於国中。”七年,燕又集雒阳芳林园池,与三年同。其夏,文帝崩。明帝景初元年,陵霄阙始构,有鹊巢其上。鹊体白黑杂色。此羽虫之孽,又白黑祥也。帝以问高堂隆,对曰:“《诗》云‘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今兴起宫室,而鹊来巢,此宫室未成身不得居之象也。天戒若曰,宫室未成,将以他姓制御之,不可不深虑也。”於是帝改容动色。又有燕生巨っ(苦候反)於卫国李盖家。形若鹰,吻似燕。此羽虫之孽,又赤眚也。高堂隆曰:“此魏室之大异,防鹰扬之臣於萧墙之内。”其後宣帝起诛曹爽,遂有魏室。景初末,又集芳林园池。巳前再至,辄有大丧,帝恶之。其年,明帝崩。
吴孙权赤乌元年,以有赤鸟之祥改元。 十一年八月,白鸠见於章安。 十二年四月,有两乌衔鹊堕东馆,权使领丞相朱据燎鹊以祭。按刘歆说,此羽虫之孽,又黑祥也。视不明、听不聪之罚也。是时权意溢德衰,信谗好杀,二子将危,将相俱殆,睹妖不悟,加之以燎,昧道之甚者也。明年,太子和废,鲁王霸赐死,朱据左迁,陆议忧卒,是其应也。东馆,典教之府,鹊堕东馆,又天意乎?太元二年正月,封前太子和为南阳王,遣之长沙,有鹊巢其帆樯(凡墙二音)。和故官僚闻之。皆忧惨,以为樯木倾危,非久安之象。是後果不得其死。孙亮建兴二年十一月,有大鸟五见於春申,吴人以为凤凰。明年,改元为五凤。汉桓帝时,有五色大鸟,司马彪云:“政道衰缺,无以致凤,乃羽虫孽耳。”孙亮未有德政,孙峻骄暴方甚,此与桓帝同事也。按《瑞应图》,大鸟似凤而为孽者非一,宜皆是也。孙休永安三年,西陵言赤乌见。六年,白燕见於慈湖,赤雀见於豫章。
晋武帝泰始四年八月,有翟雉飞上阊阖门。天戒若曰,阊阖门非雉所止,犹殷宗雉登鼎耳之戒也。 惠帝永康元年,赵王伦谋篡,京师得异鸟,莫能名。伦使人持出,周旋城邑市以问人。积日,宫西有小儿见之,遂自言曰:“服留鸟翳。”持者即还白伦。伦使更求,又见之,仍将入宫,密笼鸟,并闭小儿户中,明日视之,悉不见。此羽虫之孽。时赵王伦有目瘤之疾,言服留者,谓伦留将服其罪也。寻而伦诛。赵王伦篡位,鹑入太极殿,雉集东堂。天戒若曰,太极东堂皆朝享听政之所,而鹑雉同日集之者,赵王伦不当居此位也。《诗》云“鹊之︹,︹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其此之谓乎!寻而伦灭。孝怀帝永嘉元年二月,洛阳东北步广里地陷,有苍白二色鹅出,苍者飞翔冲天,白者止焉。此羽虫之孽,又黑白祥也。董养曰:“步广,周之狄泉,盟会地也。白者,金色,国之行也。苍为胡象,其可尽言乎?”是後,刘元海、石勒相继乱华。明帝太宁三年八月庚戌,有大鸟二,苍黑色,翼广一丈四尺,其一集司徒府,射而杀之,其一集市北家人舍,亦获焉。此羽虫之孽也,又黑祥也。及闰月戊子而帝崩,後遂有苏峻、祖约之乱。成帝咸和二年正月,有五鸥鸟集殿庭,北又白祥也。是时庾亮苟违众谋,将召苏峻,有言不从之咎,故白祥先见也。三年二月,峻果作乱,宫殿焚毁,化为莱(乌来二音),此其应也。咸康八年七月,有白鹭集殿屋。是时康帝始即位,不永之祥也。後涉再期而帝崩。按刘向曰:“野鸟入处,宫室将空。”此其应也。海西初以兴宁三年二月即位,有野雉集於相风。此羽虫之孽也。寻为桓温所废也。孝武帝太元十六年六月,鹊巢太极东头鸱尾,又巢国子学堂西头。十八年,东宫始成,十九年正月,鹊又巢其西门。此殆与魏景初同占。学堂,风教之所聚;西头,又金行之祥。及帝崩後,安皇嗣位,桓元遂篡,风教乃颓,金行不竞之象也。安帝雍熙三年,龙骧将军朱猗(於离反)戍寿阳。婢炊饭,忽有群乌集灶,竞来啄啖,婢驱逐不去。有猎狗咋杀两乌,馀乌因共啄杀狗,又啖其肉,唯馀骨存。此亦羽虫之孽,又黑祥也。明年六月,猗死,此其应也。
石虎飨群臣於太武殿前,有白雁百馀集於马道南,命射之,无所获。太史令赵揽以为“白雁集庭,宫室将空”。 扬州送黄鹄雏五,颈长一丈,声闻十馀里,泛之於元武池。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十一月,大阅水师於中江,有白雀二集华盖。
梁武帝中大同元年,邵陵王纶在南徐州,坐厅事,有野鸟如数百飞屋梁上,弹射不中,俄顷失所在。京房《易飞候》曰:“野鸟入君室,其邑虚,君亡之他方。”後纶为湘东王所袭,竟致奔亡,为西魏所杀。
侯景在梁,将受锡命,陈备物於庭。有野鸟如山雀,赤觜,集於册书之上,鸺留鸣於殿。与中大同元年同占。景寻败,将亡入海中,为羊所杀。
陈後主时,蒋山有众鸟鼓翼而鸣曰:“奈何帝。”京房《易飞候》曰:“鸟鸣门阙,如人音,邑且亡。”蒋山,吴之望也。鸟於上鸣,吴邑空虚之象。及陈亡,建康为墟。又陈未亡时,有一足鸟集於殿庭,以觜画地成文,曰:“独足上高台,盛草变为灰。”独足者,叔宝独行无众之应。盛草成灰者,陈政芜秽,被隋火德所焚除也。叔宝至长安,馆於都水台上,高台之义也。
魏太武太延元年,白燕集於盛乐旧都,元鸟随之以千数;白雉三集於平阳太祖之庙。
北齐孝昭帝即位之後,有雉飞上御座。占同中大同元年。又有鸟止於後园,其色赤,形似鸭而有九头。其年帝崩。 武成胡后,生後主初,有枭升后帐而鸣。枭,不孝之鸟,不祥之应也。後主嗣位,胡后淫乱事彰,遂幽后於北宫焉。後主天统三年九月,万春鸟集仙都苑。京房《易飞候》曰:“非常之鸟,来宿於邑中,邑有兵。”周师入邺之应也。 武平七年,有鹳巢太极殿,又巢并州嘉阳殿。雉集晋阳宫御坐,获之。京房《易飞候》曰:“鸟无故巢居君门及殿屋上,邑且虚。”其年国灭。
北周静帝大象二年二月,有秃集洛阳宫太极殿。其年帝崩,後宫常虚。
隋文帝开皇初,梁主萧琮新起後,有鸿鸟集其帐隅。未几,琮入朝,被留於长安。梁国遂废。 炀帝大业四年,蜀郡获三足乌。 八年,帝征辽东,次大顿,见二大乌,高丈馀,高身朱足,游泳自若。上异之,命工图写,并立铭颂。十二年二月甲子夜,有二大鸟似雕,飞入大业殿,止於御幄,至明而去。大业末,京师宫室中,恒有鸿雁之类无数,翔集其。俄而长安不守。 十三年十一月,乌鹊巢帝帐幄,驱不能止。帝寻逢弑。
唐高祖武德初,隋将尧君素守蒲州,有鹊巢其炮机。太宗贞观十六年,立晋王为太子。雌雉集太极殿前,雄雉集东宫显德殿前。太极,三朝所会也。帝以问褚遂良,对曰:“昔秦文公时,有童子化为雉,雌者鸣於陈仓,雄者鸣於南阳。童子曰:‘得雄者王,得雌者霸。’文公遂以为宝鸡祠。汉光武得雄,遂起南阳有四海。陛下旧封秦王,故雄雉见秦地,所以彰明德也。”上悦。 十七年春,齐王为齐州刺史,好畜鸭,有啮鸭,头断者四十馀。高宗永徽四年,宋州人蔡道基舍傍有兽高丈馀,头类羊,一角,鹿形,马蹄,牛尾,五色,有翅。占曰:“鸟如畜形者,有大兵。” 五年七月辛巳,万年宫有小鸟如雀,生子大如鸠。 调露元年,鸣群飞入塞,相继蔽野。至二年正月,还复北飞,至灵夏北,悉堕地而死,视之皆无首。 武后文明後,天下屡奏雌鸡化为雄,或半化者。 中宗景龙四年六月辛巳朔,乌集太极殿梁,驱之不去。元宗开元十三年十一月戊子,雄雉驯飞泰山斋宫内。封禅,所以告成功,祀事无重於此者,而野鸟驯飞,不忌禁卫,不祥。二十五年四月,濮州两乌、两鹊、两鸲鹆同巢。陇州鹊哺慈乌。 二十八年四月庚辰,慈乌巢宣政殿拱。辛巳,又巢宣政殿拱。天宝十三载,叶县有鹊巢於车辙中。不巢木而巢地,失其所也。 肃宗至德二载三月,安禄山将武令围南阳,有鹊巢於城中炮机者三,雏成乃去。 代宗大历八年九月,武功获大鸟,肉翅狐首,四足有爪,长四尺馀,毛赤如蝙蝠,群鸟随而噪之。近羽虫孽也。
十三年五月,左羽林军有鸲鹆乳鹊二。 德宗贞元四年三月,中书省梧桐树有鹊以泥为巢。鹊巢知岁次,於羽虫为有知,今以泥露巢,遇风雨坏矣。是岁夏,郑、汴境内乌皆群飞,集魏博田绪、淄青李约境,衔木为城,高二三尺,方十里。绪、恶而焚之,信宿又然,乌口皆流血。 九年春,许州鹊哺乌雏。十年四月,有大鸟飞集宫中,食杂骨数日,获之,不食死。六月辛未晦,水鸟集左藏库。七月,怀州奏获白鹊二。十一年二月,同州进五色鹰。八月,潞州进白鹘。十一月,潭州进赤乌。十二年七月,河阳进鸲鹆二。 十三年,怀州デ巢内有黄鹊往来哺食。十四年秋,有异鸟,色青,类鸠、鹊,见於宋州郊外,所止之处,群鸟翼卫,朝夕兼稻梁以哺之,睢阳人野聚观者旬日。
十八年六月,乌集徐州之滕县,兼柴为城,中有白乌一,碧乌一。 宪宗元和元年,常州鹊巢於平地。 四年十二月,群鸟夜集於太行山上。 十三年春,淄青府署及城中乌、鹊互取其雏,各以哺子,更相搏击,不能禁。穆宗长庆元年六月,郓州奏,雷泽县界有乌巢,因风坠二雏,鹊引而哺之。 敬宗宝历元年十月丙申,群乌夜鸣。文宗开成元年闰五月丙戌,乌集唐安寺,逾月散。雀集元法寺,燕集萧望之家。二年三月,真兴门外鹊巢於古冢。鹊巢知避岁,而古占又以高下水旱,今不巢於木而穴於冢,不祥。是秋,突厥鸟自塞北群飞入塞。 五年六月,有秃群飞集禁苑。,水鸟也。 武宗会昌元年,潞州长子有白颈乌与鹊斗。 宣宗大中十年三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尺。
水禽山鸟,无不驯狎。中有如人面、绿毛、绀爪觜者,其声曰“甘”,人谓之甘虫。占曰:“有鸟非常,来宿于邑中,国有兵,人相食。”懿宗咸通七年,泾州灵台百里戍有雀生燕,至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妖燕生雀。”雀生燕同说。十一年夏,雉集河内县署。 咸通中,吴、越有异鸟极大,四目三足,鸣山林,其声曰“罗平”。占曰:“国有兵,人相食。” 僖宗乾符四年春,庐江县北鹊巢於地。六年夏,鸱、雉集於偃师南楼及县署。刘向说:“野鸟入处,宫室将空。” 广明元年春,绛州翼城县有鸺留鸟群飞集县署,众鸟逐而噪之。光启元年、二年,复如之。鸺留,一名训狐。 中和元年三月,陈留有乌变为鹊。二年,有鹊变为乌。
古者以乌卜军之胜负。乌变为鹊,民从贼之象。鹊复变为乌,贼复为民之象。三年,新安县吏家捕得雉养之,与鸡驯,月馀相与斗死。 四年,临淮涟水民家鹰化为鹅,而弗能游。鹰以鸷而击,武臣象也。鹅虽毛羽清洁,而飞不能远,无搏击之用,充庖厨而已。 光启元年十二月,陕州平陆集津山有雉二首向背而连颈者,栖集津仓庑後,数月,群雉数百来斗杀之。二年正月,乡、湖城野雉及鸢夜鸣。七月,中条山鹊焚其巢。京房《易传》曰:“人君暴虐,鸟焚其巢。” 三年十月,慈州仵城枭与鸱斗相杀。昭宗光化二年,幽州节度使刘仁恭屠贝州去,夜有鸺留鸟十数飞入帐中,逐去复来。昭宗时,有秃鸟巢寝殿隅,帝亲射杀之。天复二年,帝在凤翔,十一月丁巳,日南至,夜骤风,有乌数千,迄明飞噪,数日不止。自车驾在岐,常有鸟数万栖殿前诸树,岐人谓之神鸦。三年,宣州有鸟如雉而大,尾有火光如散星,集於戟门,明日大火,曹局皆尽,惟兵械存。
後唐明帝天成二年五月,怀州进白鹊。六月,兖州进三足乌。 废帝清泰元年十月,辛未巳时,有雉金色,自南飞入中书,止於政事堂屋脊上。吏驱之不去,良久,飞入於民家,得之(其年李愚、刘句并罢相)。
後晋高祖天福八年三月,有白乌栖於作坊桐树。
後汉高祖乾三年五月,太原进白乌。
後周太祖广顺三年六月,河南、河北诸州,旬日内无乌,既而聚泽、潞之山谷中,集於林木,压树枝皆折(是年,人疾疫甚众,至显德元年,河东刘崇为周师所败,伏尸血,流故先萌其兆)。 世宗显德元年二月,潞州高平县有鹊巢於县郭之南平地,巢中七八雏。 三年,颍州进白乌。
宋太祖乾德六年,西川兵马都监张延通献白鹊。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七月,秘书丞郭延钊献紫鹊。九年,江陵献绿鹊。易州献红山鹊,颍州献白雉,西京献白鸠。至道元年四月,知通利军钱昭序获赤乌以献,上曰:“乌色正如渥丹,正火德之应也。”贝州献白鹌鹑,越州献白鸲鹆。九月,京师自旦至西,群乌百馀万,飞翔有声如风,识者云“突厥雀”,亦云“蕃雀”。真宗咸平二年八月,黄州群鸡夜鸣,至冬不止。 大中祥符二年春,州见黄雀群飞蔽日,有从空坠者。占主民有役事。是岁火。延州天建节道场,有禽素质毛,赤朱丹趾,集坛侧槐树,醮罢方去。是秋,有禽白质丹朱,飞止禁中殿隅,逐之,至天书殿而隐。 三年三月,禁中有禽止殿槛,驯扰无畏,宫人以袂捧而献,采毛颈,惟饮水,不粒食。
五年七月乙酉,建安军铸圣像所启道场,神雀五色、修尾黄喙,集塑像上。九月庚辰,复有神雀,丹朱黄腹,背翅青绿,集玉皇殿幕,驯扰不惊。六年十月,代州五台山有吉祥鸟见,形翅甚大,其飞也,四黄鸟导之,四鹊从之。泰山兴工,有鸟状乌,朱趾皆赤,役夫稍憩,即飞鸣作起之声,众工见其来,畚锸争进,将晡而去,日以为常,目以为催工鸟。仁宗宝元元年二月乙酉,兴州长举县有鹊,羽毛洁白,觜脚红,不类常鹊。英宗治平三年五月,太子右赞善大夫陈世献白乌。 神宗熙宁七年六月乙未,广州言,增城县凤凰见。元丰三年八月戊寅,赵州平棘县获白鹊。九月丙午,赵州获白乌。六年七月壬申,丹州生白雀。徽宗政和三年九月,大飨明堂,有鹤回翔堂上,明日,又翔於上清宫。
是时,所在言瑞鹤,宰臣等表贺不可胜纪。 宣和元年九月戊午,蔡京等表贺赤乌,又贺白鹊。政和後,禁苑多为林居野店,又聚珍禽、野兽、麈鹿、鹅、禽鸟数百实其中。至宣和,每秋风夜静,禽鸟之音四彻,宛若深山大泽陂野之间,识者以为不祥。宣和末,南郊礼毕,御郊宫端诚殿。天未明,百辟方称贺,忽有正鸣於殿屋,若与赞拜声相应和,闻者骇之。时巳报女真背盟,未逾月,内禅。明年有青城之难。高宗建炎三年,上在扬州,二月辛亥,早朝,有翠羽,飞鸣行殿三匝,一再止於宰臣汪伯彦朝冠。冠者,尊服,飞鸟践之不祥。翠羽,又青祥也。刘向以为“野鸟入处,宫室将空”。一曰败亡之应。是日虏兵入扬州,有仓卒渡江之变。後二十日,伯彦罢相,寻坐贬。
四年五月丁巳,虏兵围陕府,鸢鸦数万飞噪城上,与战声相乱。虏将娄宿曰:“城当陷,急攻之。”遂失守,近羽孽也。 七年,枭鸣於刘豫後苑,又群鸟鸣於内庭,如曰:“休也”。豫恶之,募人获一枭者予钱五千。是岁,豫废,伪齐亡。 十七年二月,有白鸟六集於高坛上。近羽孽也。宰臣沈该以瑞奏。 二十七年,饶州鄱阳县有妖鸟,凫身鸡尾,长喙方足赤目,止於民屋数日,弹矢不能中。亦羽孽也。 孝宗乾道六年,邵武军泰宁县有爵飞鸣,立死於瑞宁佛刹香鼎。先是绍兴初,是邑有爵立死於丹霞佛刹之鼎,皆羽孽也。释子因释其妖谓之雀化。宁宗庆元三年春,池州铜陵县鸳鸯雄。化雌近羽孽也。
●卷三百十三 物异考十九
○凤凰
虞舜箫《韶》九成,凤凰来仪(《韶》,舜乐名。言箫见细乐之备。雄曰凤,雌曰凰,灵鸟也。仪,有容仪。备乐九奏而致凤凰,则馀鸟兽不待九而率舞)。
汉昭帝始元三年冬十月,凤凰集东海,遣使者祠其处。宣帝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 四年五月,凤凰集北海安邱、淳于。 地节二年四月,凤凰集鲁郡,群鸟从之。 元康二年三月,以凤凰集,赐天下吏民爵,女子牛酒,鳏寡高年帛。 神爵二年,凤凰集京师,群鸟从者以万数。 四年冬十月,凤凰十一集杜陵。十二月,凤凰集上林。 五凤三年,鸾凤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止地,文章五色。
东坡苏氏曰:《黄霸传》言,时凤凰神爵数集郡国,颍川尤多,天子以霸治行长者,下诏称扬。此可疑也。霸以为神爵,不知颍川之凤以何物为之邪?
致堂胡氏曰:孝宣之世,诚安且治矣。然方之尧、舜、成、康,可封刑措之俗,无乃尚远有不及乎,凤凰何为而屡至哉?自本始逮黄龙二十五年,天变则日食、星孛、大雨雹,地变则四十九郡同日震,山崩,坏宗庙,杀人民。以人事论之,赵、盖、杨、韩四良臣无罪而死,元康二年中,子弟杀父兄、妻杀夫者,二百四十二人。魏相以为大故者,不论他年。然则世虽安治,亦多舛逆,不得称太平决矣。凤凰表太平之瑞也,何为而至哉?宣帝继武帝之後,抚养百姓,不兴兵革,亲致康阜,其心自喜,必有窥见微意者,故争言祥瑞以侈耀之。虽然,所谓凤者,非也,何以明之?黄霸以为神爵,而神爵年号非有他异焉,乃为凤凰而名之。然则其时公以为神爵,神爵为凤凰,则凤凰群集,非而何?虽明治安而未及古,正使有凤尚不足贵,况非凤邪?此可破千载之疑而发一笑,为後世自欺之戒也。或曰,汉权归外家,自王凤始,殆天以告尔,然则尤当警惧者也。
後汉章帝元和三年正月,凤凰集肥城。五月诏曰:“乃者凤凰、黄龙,鸾鸟比集七郡(孙之柔《瑞应图》曰:“鸾鸟者,赤神之精,凤凰之佐。鸡身而毛色赤被五采,鸣中五音。人君进退有度,亲疏有序,则至也。”比,频也),或一郡再见。其赐天下吏民爵及帛有差。”安帝延光三年,新丰上言凤凰集西界亭(今新丰县西原有凤凰原,俗传云:“即此时凤凰所集之处也。”)。二月戊子,有五色大鸟集济南台县。十月,又集新丰。时以为凤凰阳明之应,故非明主则隐不见。凡五色大鸟似凤者,多羽虫之孽。是时安帝信中常侍樊丰、江京、阿母王圣及外属耿宝等谗言,免太尉杨震,废太子为济阴王,不η之异也。 章帝末,号凤凰百四十九见。时直臣何敞以为羽孽似凤,翱翔殿屋,不察也(臣昭曰:“巳论之於《敞传》。”)。记者以为其後章帝崩,以为验。按宣帝、明帝时,五色鸟群翔殿屋,贾逵以为胡降徵。帝多善政,虽有过,不及至衰缺,末年胡降二十万口,尔其验也。帝之时,羌胡外叛,谗慝内兴,羽孽之时也。《乐叶图徵》说五凤皆五色,为瑞者一,为孽者四(《叶图徵》曰:“似凤有四,并为妖:一曰,鸠喙,圆目,身义戴信婴礼膺仁负智,至则旱疫之感也;二曰发明,乌喙,大颈,翼大,身仁,戴智婴义膺信负礼,至则丧之感也;三曰焦明,长喙,疏翼,圆尾,身义戴信婴仁膺智负礼,至则水之感也;四曰幽昌,锐目,小头,大身,细足,胫若鳞叶,身智戴信负礼膺仁,至则旱之感也。”《国语》曰:“周之兴也,鸣岐。”《说文》曰:“五方神鸟,东方曰发明,南方曰焦明,西方曰,北方曰幽昌,中央曰凤凰。”)。 桓帝元嘉元年十一月,五色大鸟见济阴巳氏。时以为凤凰。此时政治衰缺,梁冀秉政阿枉,上幸亳后,皆羽孽时也(臣昭按:魏朗对策,桓帝时雉入太常、宗正府。朗说见本传注)。 灵帝光和四年秋,五色大鸟见於新城,众鸟随之,时以为凤凰。时灵帝不恤政事,常侍、黄门专权,羽孽之时也。众鸟之性,见非常斑驳,好聚观之,至於小爵希见枭者,见犹聚。
魏文帝黄初元年八月,石邑县言凤凰集。
吴孙权黄武四年,苍梧言凤凰见。 黄龙元年,夏口、武昌并言凤凰见。孙亮建兴二年,有大鸟五见於春申,吴人以为凤凰(详见《羽虫门》。) 孙皓建衡三年,西苑言凤凰集,见明年改元凤凰。
晋武帝泰始元年,郡国言凤凰见凡六。 二年,凤凰六见。 五年,凤凰见於赵国。穆帝升平四年二月,凤凰将九雏见於丰城。十一月,凤凰复见於丰城,群鸟随之。五年,凤凰见於沔北。
宋文帝元嘉十四年正月戊戌,凤凰二见於都下,众鸟随之,改其地曰凤凰里。
周武帝天和元年七月,梁州上言,凤凰集枫树,众鸟列侍以万数。
唐武后长寿三年十一月,陈州上言,苑邱县凤凰集,众鸟数万前後翊从,行列齐整,色别为群。後三日,改元仪凤。
蜀王建元年,凤凰见万岁县。
汉刘晟时,凤凰见邕州。
宋太宗端拱元年八月,有凤凰集广州清远县廨舍柏树,高六尺,众鸟随之,向东北去。 真宗景德元年五月,白州有三凤自南来,入城中,群禽周绕,至万岁寺前,栖百尺木龙树上,身长九尺,高五尺,其文五色,冠如金杯。神宗熙宁七年六月乙,未广州言增城县凤凰见。
○鸡祸
《春秋左氏传》周景王时,大夫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刘向以为近鸡祸也。时王有爱子子朝,王与宾阴谋欲立之。田於北山,将因兵众杀子之党,未及而崩。王子争国,王室大乱。其後,宾起诛死,子朝奔楚而败。京房《易传》曰:“有始无终,厥妖雄鸡自断其尾。”
汉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辂令中雌鸡化为雄(辂与路同。令音零。厩名也),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将谓率领其群。距,鸡附足骨,斗时所用刺之)。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 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者。京房《易传》曰:“鸡知时,知时者当死。”房以为己知时,恐当之。刘向以为房失鸡占。鸡,小畜,主司时,起居人(为人起居之节),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犹石显也。竟宁元年,显伏辜,此其验也。或曰,显何足以当此?昔武王伐殷,誓师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受惟妇言是用。”由是论之,黄龙、初元、永光鸡变,国家之占,妃后妃象也。黄龙元年,宣帝崩,元帝立,王妃将为后,故是岁未央殿雌鸡化雄,明其占在正宫也。不鸣不将无距,贵始萌而尊未成也。初元元年,立王妃为后后,以后父丞相少史王禁为阳平侯,明年立皇后子为太子。故应是,丞相府史家雌鸡化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己有子也。冠距鸣将者,尊己成也。永光二年,禁薨,子凤嗣侯。元帝崩,成帝遂委政於元舅。王氏之权自凤始,故於凤始受爵位时,雄鸡有角,明视作威专君害上危国者,从此人始也。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时主独。”又曰:“妇人颛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故房以为己亦在占中矣。
後汉灵帝光和元年,南宫侍中寺雌鸡欲化雄,一身毛皆似雄,但头冠尚未变。诏以问议郎蔡邕,邕对曰:“貌之不恭,则有鸡祸。臣窃推之,头,元首,人君之象;今鸡一身己变,未至於头,而上知之,是将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应之不精,政无所改,头冠或成,为患滋大。”是後张角作乱称黄巾,破坏四方。
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鸡化为雄,不鸣不将。干宝曰:“是岁宣帝平辽东,百姓始有与能之义,此其象也。”然晋三后并以人臣终,而不鸣不将,又天意也。
晋惠帝元康六年,陈国有鸡生雄鸡无翅,既大,坠坑而死。王隐以为:“雄者,允嗣子之象。坑者,母象。今鸡生无翅,坠坑而死,此子无羽翼,为母所陷害乎?”於後贾后诬杀愍怀,此其应也。泰安中,周(音起)家雌鸡逃承ニ中,六七日而下,奋翼鸣将,独毛不变。其後有陈敏之事,敏虽控制江表,终无纪纲文章,殆其象也。卒为所灭。鸡祸见家,又天意也。京房《易传》曰:“牝鸡雄鸣,主不荣。” 元帝太兴中,王敦镇武昌,有雌鸡化为雄。天戒若曰,雌化为雄,臣陵其上。其後王敦再攻京师。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广陵高平阎嵩家雌鸡生无右翅,彭城人刘象之家鸡有三足。京房《易传》曰:“君用妇人言,则鸡生妖。”是时,主相并用尼媪(乌尧反)之言,宠赐过厚,故妖象见焉。安帝隆安元年八月,琅邪王道子家青雌鸡化为赤雄鸡,不鸣不将。桓元将篡,不能成业之象。 四年,荆州有鸡生角,角寻堕落。是时桓元始擅西夏,狂慢不肃,故有鸡祸。天戒若曰,角,兵象;寻堕落者,暂起不终之妖也。後皆应也。元兴二年,衡阳有雌鸡化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若曰,衡阳,桓元楚国之邦略也。及桓元篡位,果八十日而败,此其应也。
隋文帝开皇中,有人上书,言频岁已来,鸡鸣不鼓翅,类腋下有物而妨之,翮不得举,肘腋之臣,当为变矣。书奏不省。京房《易飞候》曰:“鸡鸣不鼓翅,国有大害。”其後大臣多被夷灭,诸王废黜,太子幽废。炀帝大业初,天下鸡多夜鸣。京房《易飞候》曰:“鸡夜鸣,急令。”又云:“昏而鸣,百姓有事;人定鸣,多战;夜半鸣,流血漫漫。”及中年已後,军国多务,用度不足,於是急令暴赋,责成守宰,百姓不聊生矣,各起而为盗,战争不息,尸骸被野。
唐武后垂拱三年七月,冀州雌鸡化为雄。永昌元年,明州、松州各有雌鸡化为雄。中宗景龙二年春,滑州匡城县民家鸡有三足。京房《易传》占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元宗好斗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臣或弄木鸡。识者以为:鸡,酉属,帝王之岁;斗者,兵象。近鸡祸。 宣宗大中八年九月,考城县民家雄鸡化为雌,伏子而雄鸣。雄化为雌,王室将卑之象,反雌伏也。汉宣帝时,有此异,至元帝而王氏始萌,盖驯致其祸也。 懿宗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鸡生角。角,兵象;鸡,小畜,犹贱类也。
宋高宗绍兴初,陈州民蓄鸡忽人言。近鸡祸也。後河南为伪齐所据。时松阳县民家鸡生三足,与《唐志》景龙中鸡祸同占。县治有鸡伏卵,毛生壳外。近鸡祸,亦毛孽也。 孝宗乾道六年,衢州西安县官塘有物怪,鸡首人身,高丈馀,昼见於野。宁宗庆元三年,饶州垒舍鸡卵出蛇。近鸡孽,亦蛇孽也。徽州婺源县张村民家雌鸡化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同里洪氏家雄鸡伏子,中一雏有三足。
○龙蛇之异
夏孔甲之时,天降二龙,有雌雄,孔甲不能食,未得豢龙氏(豢,养也。食曰豢)。陶唐既衰,其後有刘累,学扰龙(扰音柔,驯也,能顺养得其嗜欲)於豢龙氏,以事孔甲。孔甲赐其姓曰御龙氏,更豕韦之後。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享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去。 史记夏后氏之衰,有二龙止於夏庭,而言“余,褒之二君也(褒,古国名)”。夏帝卜杀之,去之,止之,莫吉;卜请其而藏之,乃吉(应劭曰:“,氵未也。”郑氏曰:“音牛<齿台>之<齿台>。”师古曰:“去谓驱逐也,止谓拘留也。去音邱吕反。音丑之反。”)。於是布币策告之(师古曰:“奠币为礼,读策词而告之也。说者以为策者米,盖失之矣。”)。龙亡而在,乃匮去之(师古曰:“匮,匮也。去,藏也。匮音读。去音邱吕反。”)其後夏亡,传匮於殷、周,三代莫发,至厉王末,发而观之,流於庭,不可除也。厉王使妇人而讠之(应劭曰:“群呼曰讠。”师古曰:“讠音先到反。”),化为元鼋(韦昭曰:“元,黑,鼋,晰蜴也,蜇蜴也,似蛇而有足。”师古曰:“鼋似鳖而大,非蛇及蜇蜴。”),入後宫。处妾遇之而孕(师古曰:“处妾,宫中之童女。”)。”生子,惧而弃之。宣王立,女童谣曰:“弧萁服,实亡周国(服虔曰:“,桑也。”师古曰:“女童谣,闾里之童女为歌谣也。,山桑之有点文者也。木弓曰弧。服,盛箭者,即今之步叉也。萁,草似荻而细,织之为服也。音一簟反。萁音基。荻音敌。”)。”後有夫妇鬻是器者,宣王使执而﹃之(师古曰:“鬻,卖也,音戈六反。”)。既去,见处妾所弃妖子,闻其夜号,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後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赎,是为褒姒,幽王见而受之,生子伯服。王废申后及太子宜臼,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废后之父申侯与缯西畎戎共攻杀幽王(师古曰:“畎戎即犬戎,亦曰昆夷。”)。《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师古曰:“《小雅正月》之诗也。赫赫,盛貌也。宗周,镐京也。灭,灭也,音呼悦反。”)。”刘向以为夏后季世,周之幽、厉,皆讠孛乱逆天(师古曰:“讠孛,惑也,音布内反。”)。”故有龙鼋之怪,近龙蛇孽也。,血也,一曰氵未也。弧,桑弓也。萁服,盖以萁草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谣者,祸将生於女,国以兵寇亡也(师古曰:“因妇以致兵寇也。”)。
《左氏传》鲁庄公时,有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刘向以为近蛇孽也。先是,郑厉公劫相祭仲,逐兄昭公代立。後厉公出奔,昭公复入。死,子仪代立。厉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子仪。此外蛇杀内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厉公立。庄公问申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亡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故有妖。”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斗。” 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宫出(泉宫,即泉台),入於国,如先君之数。刘向以为近蛇孽也。泉宫在囿中,公母姜氏曾居之,蛇从之出,象宫将不居也。《诗》曰:“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国,国将有女忧也。秋,公母薨。公恶之,乃毁泉台。後二年公薨,公子遂杀文之二子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归於齐。 昭公十九年,龙斗於郑时门之外洧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郑以小国摄乎晋、楚之,重以强吴。时子产任政,内惠於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能以德消变之效也。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
汉高祖母媪常息大泽之陂(休息而寝也),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龙其上。已而娠,遂产高祖。 高祖为亭长,送徒骊山。被酒,夜经泽中,有大蛇当径,乃拔剑斩蛇,蛇分两头(详见《人异门》)。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於兰陵延东里温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刘向以为龙贵象而困於庶人井中,象诸侯将有幽执之祸。其後吕太后幽杀三赵王,诸吕亦终诛灭。京房《易传》曰:“有德将害,厥妖龙见井中。”又曰:“行刑暴恶,黑龙井出。” 文帝十五年,黄龙见於成纪。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二年秋,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 宣帝甘露元年,黄龙见新丰。 成帝鸿嘉元年冬,黄龙见真定。
後汉光武建武十二年六月,黄龙见东河。 章帝建初五年,有八黄龙见於泉陵(伏侯《古今注》曰:“见零陵泉陵湘水中,相与戏。其二大如马,有角;六枚大如驹,无角。”)。 安帝延光元年,九真言黄龙见武功。三年,历城、琅邪言黄龙见。时安帝听谗,免太尉杨震,杨晨自杀。又帝独有一子,以为太子,信谗废之。是皇不中,故有龙孽,时多用佞媚,故以为瑞应。明年正月,东郡又言黄龙二见濮阳。 桓帝建和元年,沛国言黄龙见谯。 元嘉二年,济阴言黄龙见句阳,金城言黄龙见允街。 桓帝即位,有大蛇见德阳殿上,雒阳市令淳于翼曰:“蛇有鳞,甲兵之象也。见於省中,将有椒房大臣受甲兵之诛也。”其後梁冀以逆诛。 延熹七年六月壬子,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长可数十丈(《袁山松书》曰:“长可百馀丈。”)。裴楷以为夫龙者为帝王瑞,《易》论大人。天凤中,黄山宫有死龙,汉兵诛莽而世祖复兴,此易代之徵也。至建安二十五年,魏文帝代汉(臣昭曰:“夫屈伸跃见,变化无方,非显死之体,横强之畜。《易》况大圣,宾类君道。野王之异,岂桓帝将崩之表乎?妖等占殊,其例斯众。苟欲附会以同天凤,则帝陟三主,年逾五十,此为迂阔,将恐非徵矣。”)。 永康元年八月,巴郡言黄龙见。时吏傅坚以郡欲上言,内白事以为走卒戏语,不可。太守不听。尝见坚语云:“时民以天热,欲就池浴,见池水浊,因戏相恐‘此中有黄龙’,语遂行人。闻郡,欲以为美,故言。”时史以书帝纪,桓帝时政治衰缺,而所在多言瑞应,皆此类也。又先儒言:瑞兴非时,则为妖孽,而民讹言生龙语,皆龙孽也。灵帝建宁二年夏,青蛇见御座轩前。张奂上疏言:“陈蕃、窦氏未被明宥,妖眚之来,皆为此也。”(《敦煌实录》曰:“蛇长六尺,夜於御前当轩而见。”) 熹平元年甲午,青蛇见御座上。是时灵帝委任宦者,王室微弱。 五年,沛国言黄龙见谯。光禄大夫桥元问太史令单:“此何祥也?”曰:“其国後当有王者兴。不及五十年,亦当复见。天事恒象,此其应也。”内黄殷登默而记之,至四十五年,登尚在,时延康元年,魏王丕嗣位,三月,黄龙见谯,登闻之,曰:“单之言,其验兹乎!”
魏明帝青龙元年正月甲申,青龙见郏之摩陂井中。凡瑞兴非时,则为妖孽,况困於井,非嘉祥矣。魏以改年,非也。干宝曰:“自明帝终魏世,青龙、黄龙见者,皆其主废兴之应也。魏土运,青木色,而不胜於金。黄得位,青失位之象也。青龙多见者,君德国运内相克伐也。故高贵乡公卒败於兵。”按刘向说,龙贵象而困井中,诸侯将有幽执之祸也。魏世,龙莫不在井,此居上者逼制之应。高贵乡公著《潜龙诗》,即此旨也。 高贵乡公正元元年戊戌,黄龙见於邺井中。甘露元年正月辛丑,青龙见轵县井中。六月乙丑,青龙见元城县界井中。 二年二月,青龙见温县井中。 三年,黄龙、青龙俱见顿邱、冠军、阳夏县界井中。四年正月,黄龙二见宁陵县界井中。 元帝景元元年十二月甲申,黄龙见华容县井中。三年二月,龙见轵县井中。
吴孙权黄武元年,鄱阳言黄龙见。 黄龙元年,夏口、武昌并言黄龙见。权即皇帝位,改元。 赤乌五年,海盐言黄龙见。 九年,阳言黄龙见。 孙休永安四年九月,布山言白龙见。 五年,始新言黄龙见。 六年,泉陵言黄龙见。又,长沙言青龙见。孙皓天册中,龙乳於长沙人家,啖鸡雏。京房《易传》曰:“龙乳人家,王者为庶人。”其後皓降晋。
晋武帝泰始元年,郡国言白龙见凡二。 二年,青龙十见,黄龙九见。 三年,白龙二见弘农渑池。 五年,青龙二见於荥阳,白龙二见於赵国。 六年,白龙二见於东。 咸宁二年六月,白龙二见新兴井中,又见武库井中。十一月,白龙二见於梁国。 太康元年,白龙三见於永昌。 二年,白龙二见於济南。五年,白龙见京兆。九年,青龙、黄龙各一见於鲁国。又龙见武库井中。帝观之,有喜色。百僚将贺,刘毅独表曰:“昔龙(俟滋反)夏庭,祸发周室;龙见郑门,子产不贺。”帝答曰:“朕德政未修,未有以应受嘉祥。”遂不贺也。孙盛曰:“龙,水物也,何与於人,子产言之当矣。但非其所处,实为妖灾。夫龙以飞翔显见为瑞,今则潜伏幽处,非休祥也。汉惠帝二年,两龙见兰陵井中,本志以为其後赵王幽死之象。武库者,帝王威御之器所宝藏也,屋宇邃密,非龙所处。是後七年,藩王相害,二十八年,果有二胡僭窃神器。二逆皆字曰龙,此之表异,为有证矣。”愍帝建兴二年十一月,χ罕羌妓产一龙子,色似锦文,常就母乳,遥见神光,少得就视。此亦皇极不建,於是帝竟沦没。
吕纂末,龙出东厢井中,到其殿前蟠卧,比旦失之。俄又有黑龙升其宫门。咸以为美瑞。或曰:“龙者阴类,出入有时,今而屡见,必有下人谋上之变。”後纂果为吕超所杀。
武帝咸宁中,司徒府有二大蛇,长十许丈,居听事平(音老)上而人不知,但数年怪府中数失小儿及猪犬之属。後有一蛇夜出,被刃伤不能去,乃觉之,发徒攻击,移时乃死。夫司徒五教之府,此皇极不建,故蛇孽见之。汉灵帝时,蛇见御座,杨赐以为帝溺於色之应也。魏代宫人猥多,晋又过之,燕游是湎,此其孽也。《诗》云“维虺维蛇,女子之祥”也。 惠帝元康五年三月癸巳,临淄有大蛇,长十馀丈,负二小蛇入城北门,迳从市入汉城阳景王祠中不见。天戒若曰,昔汉景王有定倾之功,而不厉节忠慎,以至失职夺功之辱。今齐王ぁ不悟,虽建兴复之功,而骄陵取祸,此其徵也。 明帝太宁初,武昌有大蛇,常居故神祠空树中,每出头从人受食。京房《易传》曰:“蛇见於邑,不出三年有大兵,国有大忧。”寻有王敦之逆。恭帝元熙元年冬,东方黑龙四登於天。《易传》曰:“冬龙见,天子亡社稷,大人受命。”
慕容时,有黑龙、白龙各一见於龙山,率群寮观之,去龙二百步,祭以太牢。二龙交首嬉翔,解角而去。大悦,赦其境内,号新宫曰和龙。
宋高祖微时,行止时见二小龙附翼,樵渔山泽,同侣或亦观焉。及贵,龙形更大。後伐荻新洲,见大蛇长数丈,射之,伤。明日复至洲,里闻有杵臼声,及往觇之,见有童子数人皆著青衣,於榛中捣药。问其故,答曰:“我王为刘寄奴所射,合散傅之。”帝曰:“王神何不杀之?”答曰:“寄奴王者不死,不可杀也。”帝叱之,皆散,仍收药而反。 文帝发江陵,有黑龙跃负上所乘舟,左右莫不失色,上谓王昙首曰:“此乃夏禹所以受命,吾何德以堪之。”至都,群臣劝进,即位。
齐东昏侯永元三年七月丙辰,龙斗於建康淮,激水五里。
梁武帝天监二年,北梁州潭中有龙斗,雾数里。龙蛇之孽。《洪范五行传》曰:“龙,兽之难害者也。天之类,君之象。天气害,君道伤,则龙亦害。斗者兵革之象也。”京房《易飞候》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是时帝初即位,而有陈伯之、刘季连之乱,国内危惧。普通五年六月,龙斗於曲阿王陂,因西行,至建陵城,所经之处,树木折开数十丈。与天监二年同占。经建陵而树木折者,国有兵革之祸,园陵残毁之象。时帝专以讲论为务,不崇耕战,将轻而卒惰。君道既伤,故有龙斗之应。帝殊不悟。至太清元年,黎州水中又有龙斗,波浪涌起,雾四合,而见白龙南走,黑龙随之。其年,侯景以兵来降,帝纳之而无备,国人皆惧。俄而难作,帝以忧崩。 犬同十年夏,有龙夜因雷而堕延陵人家井中。明旦视之,大如驴。将以戟刺之,俄见庭中及室中各有大蛇,如数百斛船,家人奔走。《洪范五行传》曰:“龙,阳类,贵象也。上则在天,下则在地,不当见庶人邑里室家。井中,幽深之象也,诸侯且有幽执之祸,皇不建之咎也。”後侯景反,果幽杀简文於酒库,宗室王侯皆幽死。 中大同元年,有大蛇斗曲阿县建陵隧中,其一被伤奔走。 元帝承圣二年,有两龙见湘州西江。 三年三月,主衣库见黑蛇长丈许,数十小蛇随之,举头高丈馀南望,俄失所在。帝又与宫人幸元洲苑,复见大蛇盘屈如前,群小蛇绕之,并黑色。帝恶之,宫人曰:“此非怪也,恐是钱龙。”帝敕所司即日取数千万钱镇於蛇处以厌之,因谋法会,赦囚徒,振穷乏,退居栖心省。又蛇从屋坠落帝帽上,忽然便失。又龙光殿上所御肩舆复见小蛇萦屈舆中,以头驾夹膝前金龙头上,见人走去,逐之不及。城壕中龙腾出,焕烂五色,竦跃入,六七小龙相随飞去。群鱼腾跃,坠死於陆道。龙处为窟若数百斛。旧大城上常有紫气,至时稍复消歇。先时有二龙自南郡城西升天,百姓聚观,五采分明。江陵故老窃相泣曰:“昔年龙出建康淮,而天下大乱,今复有焉,祸至无日矣。”帝闻而恶之,逾年遘祸。
陈武帝讨侯景,军顿西昌,有龙见水滨,高五丈,五尺鲜曜,军人观者数万人。永定三年正月丁酉夜,大雪,及旦,太极殿前有龙迹现。宣帝太建十一年正月,龙见南兖州池中。与梁大同十年同占。未几,後主嗣位,荒淫至於亡国为俘。後主末年,有青龙出建阳门,井涌雾。又见大蛇地中分,首尾各走。
东魏孝静帝太平二年,龙见并州人家井中。武定元年,有大蛇见虎牢城。时高仲密以虎牢叛附西魏,神武为西兵所窘。
北齐文宣天保九年,有龙长七八丈,见齐州大堂。占同大同十年。明帝崩,太子殷立,常山王演废而害之。武成河清元年,龙见济州浴堂中。占同天保九年。二年,齐州上言,济河水口见八龙升天。 後主天统四年,贵乡人伐枯桑,得一黄龙,折脚,死於孔中。齐称木德。龙,君象。木枯龙死,不祥之甚。其年武帝崩。 武平三年,龙见邯郸井中,其气五色属天。又见汲郡佛寺涸井中。占同河清元年。後主竟降周,後被诛。七年,并州招远楼下有赤蛇与黑蛇斗,数日,赤蛇死。赤,齐尚色。黑,周尚色。斗死,灭亡之象也。後主任用邪佞,与周师连兵於晋州之下,委军於孽臣高阿舟阝肱,竟起敌人,皇不建之咎也。後主遂为周师所虏。
琅琊王俨坏北宫中白马浮图,石赵时澄公所建。见白蛇长数丈,回旋失所在。时俨专诛失中之咎也。见变不知戒,以及於难。
後周武帝建德五年,黑龙坠於亳州而死。龙,君之象。黑,周所尚色。坠死,不祥。後二岁,帝崩,太子立。静帝大象元年,有黑龙与赤龙斗於汴州水侧,黑龙死。次年,宣帝崩,静帝立,禅於隋。
隋文帝仁寿四年,龙见代州总管府井中。其龙或变为铁马甲士弯弓上射之象。变为铁马,近马祸也。弯弓上射,又近射妖。诸侯将有兵革之变,致幽囚也。後汉王谅坐反诛。
唐太宗贞观八年七月,陇右大蛇屡见。蛇,女子之象。大者,有所象也。又汾州青龙白龙见。白龙吐物在空中,光明如火,堕地地陷,掘之得元金,广尺,长七寸。高宗显庆二年五月庚寅,有五龙见於岐州之皇后泉。 睿宗先天二年六月,京师朝堂砖下有大蛇出,长丈馀,有大虾蟆如盘,而目赤如火,相与斗,俄而蛇入於大树,虾蟆入於草。蛇、虾蟆,皆阴类;朝堂出,非其所也。 元宗开元四年六月,彬州马岭山下有白蛇与黑蛇斗,白蛇长六七尺,吞黑蛇入腹,口眼血流,黑蛇长丈馀,头穿白蛇腹出,俱死。 天宝中,洛阳有巨蛇,高丈馀,长百尺,出芒山下,胡僧无畏见之曰:“此欲决水潴洛城。”即以天竺法咒之,数日蛇死。 十四载七月,有二龙斗於南阳城西。《易坤》:“上六,龙战于野。”《文言》曰:“阴疑于阳必战。”肃宗至德元载八月朔,成都丈人庙有肉角蛇见。 二载三月,有蛇斗於南阳门之外,一蛇死,一蛇上城。 德宗建中二年夏,赵州宁晋县沙河北有棠树甚茂,民祠之为神。有蛇数百千自东西来,趋北岸者聚棠树下,为二积,留南岸者为一积,俄有径寸龟三,绕行,积尽死,而後各登其积。野人以告。蛇腹皆有疮,若矢所中。刺史康日知图其事,奉三龟来献。 四年九月戊寅,有龙见於汝州城壕。龙,大人象,其潜也渊,其飞也天。城壕,失其所也。 贞元十八年八月,沧州言白龙见。贞元末,资州得龙丈馀,西川节度使韦皋匣而献之,百姓纵观,三日,为烟所薰而死。 宪宗元和十年四月,滑州言青龙见於新开河。 文宗太和二年六月丁丑,西北有龙斗。 三年,成都门外有龙与牛斗。 开成元年,宫中有众蛇相与斗。 僖宗乾符三年三月,奉天镇上言,金龙昼见,自河升天。 光启二年冬,州洛交有蛇见於县署,复见於州署。蛇,冬则蛰。《易》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昭宗光化三年九月,杭州有龙斗於浙江,水溢,坏民庐舍。占同天宝十四载。
蜀王建元年,万岁县黄龙见。 武定三年八月,有龙五十见洵阳水中。永平二年十二月,黄龙见富义江。又见大昌池。
宋太祖从周世祖征淮南,战於江亭,有龙自水中向太祖奋跃。识者惊异,以为出潜之兆。 乾德五年,京师雨,有黑龙见尾於际,自西北趋东南。占主大水。明年,州府二十四水,坏田庐。 六年四月,单州单父县民王姓家龙起井中,暴风雨漂庐舍,失族属,及坏旧镇廨舍三百五十馀区,大木皆拔。 开宝七年六月,隶州有火自空坠於城北门楼,有物抱东柱,如龙,金色,足三尺许,其气甚腥。旦视之,壁上有烟痕,爪迹三十六。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五月,白龙见宁州要册龙庙池中,长数十丈,东向吐青白,见者千馀人。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八月,青蛇出无为军廨,长数尺许。 三年,内侍任文庆奉诏於茅山设醮,祷郭真人池,取双龙以归。长二寸许,鳞极细,腹如玳瑁,置手中,仰覆无惧,中路风雨失一。
五月,内出以示近臣,令文庆送还茅山。至华阳宫,投池中,俄於岸侧树上观二龙,一乃放还者,一乃所失者。 六年五月,迎奉圣祖至熟县,於圣祖舟中幢节上得小龙二,如茅山池中,畜於禁中。己巳方午,忽失一,守者求之不获。是夜,闻雷声,有光如火照净阁。翼日,失者复至。即遣使送还茅山。六月,赵州言:“圣像玉石舟度河之石桥,时河水浅涩,有黑龙鼓浪进舟,凡历二滩悉然。舟既度,河流复故。”诏遣官即其所致祭。上清宫先天节道场香奁中获小龙,背有金彩三道,尾有翠文寸馀。八月,建昌军部民家麻姑山仙都观设醮。己巳五鼓,有龙出玉皇殿西北醮坛下,升中天,迥视,长数尺,金色,隐隐有雷声,闻数里。 神宗熙宁二年,建州民杨纬言:“元年三月,大雷雨,所居之处,有黄龙见,下获一木,如龙而形未具。
七月,雷雨如初,复有龙飞其上。及霁,木龙尾、翼、足皆具,归合旧木,宛然一体。”图象以进。 徽宗宣和元年夏,雨连昼夜凡数日。及霁,开封县前茶肆中有异物如犬大,蹲踞卧榻下。细视之,身仅六七尺,色苍黑,其首类驴,两颊作鱼颔而色正绿,顶有角,生极长,於其际始分两歧,声如牛鸣,与世所绘龙无异。茶肆近军器作坊,兵卒来观,共杀食之。已而京城大水。讹言龙复仇云。 高宗绍兴初,朱胜非出守江州,过梁山,龙入其舟,才长数寸,赤背绿腹,白尾黑爪甲,有声,目有光。近龙孽也。时行都柴垛桥旌忠庙有三蛇出没庭庑,大者盈尺,方鳞金色,首脊有金钱,遇霁,或变化数百於蕉卉。庙徙而蛇孽亦绝。 五年,金虏泠山有二龙死,冷气腥焰袭人。
其一无角,其一额有深穴如斧凿痕。虏酋吴乞买欲截其首,或言不祥乃止。吴乞买卒以是岁死。 七年五月乙酉,汴京有龙撼宣德门,灭“宣德”二字。刘豫亟命葺之。君,龙象也。宣德,帝居也,非豫所宜僭。撼,灭亡象也。是岁,伪齐亡。八年夏,金虏熙州泺水有苍龙见,明曰为黄龙,以爪擎婴儿为戏者三日,有帝者服,乘白马,六蟾蜍在其前。是岁,虏伐蒙,为蒙所败,此龙孽之尤异者也。 十一年四月,潭州衡山县西北净居岩,有蛇长二丈,身圆数尺,黑色而方文,震死,山水大至。先是,山气遇夜辄昏昧,蛇毙而夜色始明。 十六年,温州平阳县古刹老松有巢蛇食鹳鹘,击蛇,蛇分三。时黄岩县蛇孽亦如之。二十五年六月,江州湖口县有赤龙横水中如山,风浪大作,寒气肃然,覆舟数十艘,士卒溺者数百人。
三十年春,抚州宜黄县有大蛇见於丞治,长二丈。捕之,纵数里外,俄复至者数四。京房《易传》曰:“蛇见於邑,三年有大兵。” 孝宗乾道五年七月乙亥,隆兴府武宁县龙斗於西北,大雨,俄顷迅雷起东南,二龙奔逃,坠珠如轮,其地复塘村,牧童得之。是邑境连岁有水灾。《易》、《坤》:“上六,龙战于野。”《文言》曰:“阴疑于阳必战。”与《唐志》天宝十四载同占。《春秋》书龙斗于洧渊,亦水祥也。 光宗绍熙五年七月辛酉,饶州紫枢坊二犬共搏一蛇,俄顷三者俱毙亦蛇。孽也。
○鱼异
周武王伐纣至孟津,渡河,中流,白鱼跃入王舟中(鱼者,介鳞之物,兵象也。白者,殷家之正色,言殷之兵象与周之家也),武王俯取以祭。
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刘向以为近鱼孽也。时始皇弟长安君将兵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迁其民於临洮(长安军至屯留而谋反,乃赐死,杀其兵,迁其民)。明年有毒之诛。鱼阴类,民象,逆流而上者,民将不从其君令为逆行也。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至於二世,暴虐愈甚,终用危亡。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 三十七年,东巡,并海上,至之罘,见巨鱼,射杀一鱼。
汉宣帝神爵元年,幸河东,祠后土。东济大河,天气清净,神鱼舞河。 成帝鸿嘉四年秋,雨鱼於信都,长五寸以下。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後汉灵帝熹平二年,东莱海出大鱼二枚,长八九丈,高二丈馀。明年,中山王畅、任城王博并薨(京房《易传》曰:“海出巨鱼,邪人进,贤人疏。”臣昭谓此占符灵帝之世,巨鱼之出,岂为二王之妖也!)。
魏齐王嘉平四年五月,有二鱼集於武库屋上。此鱼孽也。王肃曰:“鱼生於水,而亢於屋,介鳞之物,失所其也。边将其殆有弃甲之变乎?”後果有东关之败。干宝以为高贵乡公兵祸之应。二说皆与班固旨同。
晋武帝太康中,有鲤鱼二见武库屋上。干宝以为:“武库兵府,鱼有鳞甲,亦兵类也。鱼极阴,屋上太阳,鱼见屋上,象至阴以兵革之祸干太阳也。”至惠帝初,诛杨骏,废太后,矢交馆阁。元康末,贾后谤杀太子,寻亦诛废。十年之,母后之难再兴,是其应也。自是祸乱构矣。京房《易传》曰:“鱼去水,飞入道路,兵且作。”
梁武帝大同十年,帝幸朱方,至四中,及元武湖,鱼皆骧首见於上,若望乘舆者。帝入宫而没。《洪范五行传》:“鱼阴类也,下人象。又有鳞甲,兵之应。”下人将举兵围宫,而睥睨乘舆之象。其後果有侯景之乱。
後周静帝大象元年六月,阳武有鲤鱼乘空而斗,犹臣下兴起,小人从之而斗也。明年帝崩,国失政。尉迥起兵相州,高祖遣兵击败之。
隋文帝开皇十七年,大兴城西南四里有袁村,设佛会。有老翁,皓首,白裙襦衣,来食而去。众莫识,追而观之,行二里许,不复见。但有一陂,中有白鱼,长丈馀,小鱼从者无数。人争射之,或弓折弦断。後竟中之,剖其腹,得粳饭,始知此鱼向老翁也。後数日,漕渠暴溢,射人皆溺死。炀帝大业十二年,淮阳郡驱人入子城,凿断罗郎郭。至女垣之下,有穴,其中得鲤鱼,长七尺馀。昔魏嘉平四年,鱼集武库屋上。王肃以为鱼生於水,而亢於屋,水之物失其所也。边将殆有弃甲之变。後果有东关之败。是时,长白山贼,寇掠河南,月馀,贼至城下。郡兵拒之,反为所败,男女死者万馀人。
唐武后如意中,济源路敬淳家水碾柱将坏,易之为薪,中有鲇鱼长尺馀,犹生。近鱼孽也。 中宗神龙中,渭水有虾蟆大如鼎,里人聚观,数日而失。岁大水。 元宗开元四年,安南都护府江中有大蛇,首尾横出两岸,经日而腐,寸寸自断。数日,江鱼尽死,蔽江而下,十十五五相附著,江水臭。 宪宗元和十四年二月,昼,有鱼长尺馀,坠於郓州市,良久乃死。鱼失水而坠於市,败灭之象也。 文宗开成二年三月壬申,有大鱼长六丈,自海入淮,至濠州招义,民杀之。近鱼孽也。僖宗乾符六年,水河鱼逆流而上,至垣曲、平陆界。鱼民,象逆流而上,民不从君令也。 光启二年,扬州雨鱼。占如元和十四年。
宋太宗至道元年十二月,广州大鱼击海水而出。鱼死,长六丈三尺,高丈馀 。徽宗政和二年,内出鱼,纯赤色,蔡京等乞付史馆,拜表称贺。 七年夏中,有二鱼落殿中省厅屋上。 高宗建炎初,越州应天寺有石眼,才方数寸,深不可探,旧号“鳗井”,有鱼如鳗,有鳞有耳,尾有刃迹。每鳗出,则郡有水旱疠疫。近鱼孽也 。绍兴十八年,漳州漳浦县崇照盐场海岸连有巨鱼,高数丈,旁海人割取肉数百车,至剜目乃觉,转鬣而旁舰皆覆。又渔人获鱼,长二丈馀,重数千斤,剖之,腹横人骼,肤如生。京房《易传》曰:“海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二十年四月,秀州海盐县海洋有巨鳅,群从之,声如讴歌。抵岸偃沙上,犹扬拨剌,其高齐县门楼,其长百丈。县民脔肉,转鬣压死十数人。颔骨长二丈五尺,与前孽同占。 孝宗乾道六年,行都北关有鲇鱼,色黑,腹下出人手於两旁,各具五指。七年十一月丁亥,洞庭湖巨鼋走沙拥舟,身广长皆丈馀,升舟,以首足压重舰没水。 晁熙十三年二月庚申,钱塘龙山江岸有大鱼如象,随潮汐复逝。 十六年六月甲辰,钱塘旁江居民得鱼,备五色,鲫首鲤身。民诡言梦得鱼,觉而在手犹跃。事闻,有司令纵之。 宁宗庆元三年二月,饶州景德镇渔人得鱼,尾鲤鳞而首异常鱼。镇之老人言其不祥,绍兴二年尝出,後为水灾。盖是岁五月,镇果大水,皆鱼孽也。嘉定十七年,海坏畿县盐官地数十里。先是,有巨鱼横海岸,民脔食之,海患凡六年而平。
●卷三百十四 物异考二十
○晁异
禹治水时,神龟自洛出,负文而列於背,赤文朱字,其数皆九,禹因而第之,以为九畴。
宋元王二年,江使神龟於河,至於泉阳,渔者豫且举网得而囚之(《索隐》曰:“且音子余切。泉阳人,网元龟者。”),置於笼中。夜半,龟来见梦於宋元王曰:“我为江使於河,而幕网当吾路。泉阳豫且得我,我不能去。身在患中,莫可告语。王有德义,故来告诉。”元王惕然而悟。乃召博士卫平而问之(《索隐》曰:“宋元君之臣也。”)曰:“今寡人梦见一丈夫,延颈而长头,衣元绣之衣而乘辎车,来见梦於寡人曰:‘我为江使於河,而幕网当吾路。泉阳豫且得我,我不能去。身在患中,莫可告语。王有德义,故来告诉。’是何物也?”卫平乃援式而起(徐广曰:“式音敕。”),仰天而视月之光,观斗所指,定日处乡。规矩为辅,副以权衡。四维已定,八卦相望。
视其吉凶,介虫先见。乃对元王曰:“今昔壬子,(《索隐》曰:“今昔犹昨夜也。以今日言之,谓昨夜为今昔。”)宿在牵牛。河水大会,鬼神相谋。汉正南北,(《正义》曰:“汉天河。”)江、河因期,南风新至,江使先来。白壅汉,万物尽留。斗柄指日,使者当囚。元服而乘辎车,其名为龟。王急使人问而求之。”王曰:“善。”於是王乃使人驰而往问泉阳令曰:“渔者几何家?名谁为豫且?豫且得龟,见梦於王,王故使我求之。”泉阳令乃使吏按籍视图,水上渔者五十五家,上流之庐,名为豫且。泉阳令曰:“诺。”乃与使者驰而问豫且曰:“今昔汝渔何得?”豫且曰:“夜半时举网得龟(《庄子》曰:“得白龟圆五尺。”)。使者曰:“今龟安在?”曰:“在笼中。”
使者曰:“王知子得龟,故使我求之。”豫且曰:“诺。”即系龟而出之笼中,献使者。使者载行,出於泉阳之门。正昼无见,风雨晦冥。盖其上,五采青黄。雨并起,风将而行。入於端门,见於东厢。身如流水,润泽有光。望见元王,延颈而前,三步而止,缩颈而,复其故处。元王见而怪之,问卫平曰:“龟见寡人,延颈而前,以何望也?缩颈而复,是何当也?”卫平对曰:“龟在患中,而终昔囚,王有德义,使人活之。今延颈而前,以当谢也,缩颈而,欲急去也。”元王曰:“善哉!神至於此乎,不可久留,趣驾送龟,勿令失期。”卫平对曰:“龟者是天下之宝也,先得此龟者为天子,且十言十当,十战十胜。生於深渊,长於黄土,知天之道,明於上古。游三千岁,不出其域。
安平静正,动不用力。寿蔽天地,莫知其极。与物变化,四时变色,居而白匿,伏而不食。春仓夏黄,秋白冬黑。明於阴阳,审於刑德。先知利害,察於祸福。以言而当,以战而胜,王能宝之,诸侯尽服。王勿遣也,以安社稷。”元王曰:“龟甚神灵,降於上天,陷於深渊。在患难中,以我为贤,德厚而忠信,故来告寡人。寡人若不遣也,是渔者也。渔者利其肉,寡人贪其力,下为不仁,上为无德。君臣无礼,何从有福?寡人不忍,奈何不遣?”卫平对曰:“不然。臣闻盛德不报,重寄不归;天与不受,天夺之宝。今龟周流天下,还复其所,上至苍天,下薄泥涂,还遍九州,未尝愧辱,无所稽留。今至泉阳,渔者得而囚之,江、河必怒,务求报仇。自以为侵,因神与谋。淫雨不霁,水不可治。
若为枯旱,风而扬埃,蝗虫暴生,百姓失时。王行仁义,其罚必来。此无他故,其祟在龟。後虽悔之,岂有及哉!王勿遣也。”於是元王向日而谢(《索隐》曰:“盖欲神之以谢天之赐。向日者,天之光明著见者也。”),再拜而受。择日斋戒,甲乙最良。乃刑白雉,及与骊羊,以血灌龟,於坛中央。以刀剥之,身全不伤。脯酒礼之,横其腹肠。荆支卜之,必制其创。理达於理,文相错迎。使工占之,所言尽当。邦福重宝(徐广曰:“福音副,藏也。”),闻於傍乡。杀牛取革,被郑之桐(徐广曰:“牛革桐为鼓也。”)。草木毕分,化为甲兵。战胜攻取,莫如元王。元王之时,卫平相宋,宋最︹,龟之力也。故云神至能见梦於元王,而不自出渔者之笼。身能十言尽当,不能通使於河,还报於江。贤能令人战胜攻取,不能自留於刀锋,免剥刺之患。圣能先知亟见,而不能令卫平无言。
魏陈留王咸宁二年二月,朐忍县献灵龟,归於相府。
晋咸康中,豫州刺史毛宝戍邾,有一军人於武昌市买得白龟,长五尺,置瓮中养之,渐大,放江中。後邾城遭石虎攻陷,赴江者莫不沈溺,所养龟人,被甲投水中,觉如堕一石上,须臾视之,乃是先所放白龟。既抵岸,回顾而去。
苻坚时,高陆人穿井得龟,大三尺,皆有八卦。坚命太卜池养之粟。後死,藏其骨於太庙。其夜,庙丞高虏梦龟谓之曰:“我本出将归江南,遭时不遇,陨命秦庭。”又有人梦中谓虏曰:“龟三千六百岁而终,终必妖兴,亡国之徵也。”
隋文帝开皇中,掖庭宫每夜有人来挑宫人,宫司以闻。帝曰:“门卫甚严,人何从入,当是妖精耳。”因戒宫人曰:“若逢,但斩之。”其後有物如人来登床,宫人抽刀斩之,若中枯骨。其物落床而走,宫人逐之,因入池而没。明日,帝涸池,得一龟,径尺馀,上有刀迹。杀之,遂绝。龟者水居而灵,阴谋之象,晋王谄媚宫掖求嗣之应云。
唐武后大足初,虔州获龟,六眼,一夕而失。肃宗上元二年,有鼍聚於扬州城门上,节度使邓景山以问族弟,对曰:“鼍,介物,兵象也。” 德宗贞元三年,润州鱼鳖蔽江而下,皆无首。文宗太和三年,魏博管内有虫,状如龟,其鸣昼夜不绝。近龟孽也。
秦宗权在蔡州,州中忽地裂,有石出,高五六尺,广袤丈馀,正如大龟。
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二月,凿金明池,既掘地,有龟出,殆逾万数。 太平兴国,永州、益州、饶州、万安、永州、新州俱献六目龟;庐州献龟,大如掌,绿毛覆甲,润泽可爱,苏州献白龟大如钱,其色莹洁;兖州、卫州献金龟(馀不及录。)。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四月,有黑龟甚众,沿汴水下。龟,介族。黑,北方色。是岁,契丹国母卒。仁宗至和元年二月癸亥,信州贡绿毛龟。 嘉八年十月,鼎州芝草丛生,下得异龟。 徽宗大观元年闰十月丙戌,都水使者赵霆行河,得两首龟以为瑞。蔡京信之,曰:“此齐小白所谓象罔见之而霸者也。”郑居中曰:“首岂容有二,而京主之,意不可测。”帝命弃龟。 政和四年,端州进六目龟。 五年,博州进白龟。宣和四年,雄州地大震,元武见於州之正寝,有龟大如钱,蛇若朱漆箸,相逐而行。宣抚焚香再拜,以银奁贮二物,俄而死。高宗绍兴八年五月,汴京太康县大雷雨,下冰龟数十里,随大小皆龟形,具手足卦文。龟,犹归也。龟,又介物,兵象也。冰,有消释之象。此汴京将复归而释兵也。时秦桧主和,议罢兵,自是神州陆沈。孝宗乾道五年,舒州民献龟,骈生二首,不能伸缩。郡守张栋纵之潜山。近龟孽也。 宁宗嘉定十四年春,楚州境上龟大小死者蔽野。後十年,归正人李全叛死。又龟者,介虫也。是时,被介胄死者何可胜数。
○虫异
汉武帝元鼎五年秋,蛙与虾群斗。时四将军众十万征南越,开九郡(蛙,黾也,似虾而长脚,其色青)。 元帝建昭元年八月,有白蛾群飞蔽日,从东都门至轵道(师古曰:“蛾,若今之蚕蛾类是也。”)。 成帝建始元年六月,有青蝇无万数(言其极多,虽欲以万数之而不可得)。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坐(公卿以下朝会坐也)。
後汉光武建武三年,野蚕成茧。
吴孙权黄龙二年,有野蚕成茧如卵。
晋武帝太康四年,会稽彭蜞及蟹皆化鼠,甚众,复大食稻为灾。 惠帝元康中,洛阳南山有虻(武庚反)作声,曰“韩尸尸”。识者曰:“韩氏将尸也,言尸尸者,尽死也。”其後韩谧诛而韩族歼焉,此青祥也。
苻坚将为赦,与王猛、苻融密议於露堂,悉屏左右,坚亲为赦文,猛、融供进纸墨。有一大苍蝇自牖,鸣声甚大,集於笔端,驱而复来。俄而长安街巷市里人相告曰:“官今大赦。”有司以闻。坚谓融、猛曰:“禁中无耳属之理,事何从泄也?”於是敕外穷推之,咸言有一小儿衣黑衣,大呼於市曰:“官今大赦。”须臾不见。坚叹曰:“其苍蝇乎?声状非常,吾固恶之。”
梁武帝天监十一年,新昌、济阳二郡野蚕成茧。太清二年,益州市有飞螽万群,螫人死。
周静帝大象元年八月,所在岂群斗,各四五尺,死十七八。
唐太宗贞观十二年六月,滁州言野蚕成茧於山阜。十三年,野蚕食槲叶,成茧大如柰,其色绿,凡收六千五百七十石。至十四年,又收八千三百石。元宗天宝五载九月,太原奏文水县冬蚕成茧。德宗贞元十四年四月,江西溪涧鱼头皆戴蚯蚓。 穆宗长庆四年五月,淄青奏,登州蓬莱山谷约四十里,野蚕成茧,其丝可织。文宗太和元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数万飞去。十月,陈、许奏界内野蚕自生桑上,三遍成茧,连绵九十里,百姓收拾得,并抽纟得丝绵,并织成纟由绢。开成二年,京城有蚁聚长五六十步,阔五尺至一丈,厚五寸至一尺。
宋太祖乾德四年八月,京兆府野蚕成茧,其丝纤润可爱。开宝六年,汉阳军献蛤,有文隐起成龙,长五寸许,金色鳞甲皎然。七年正月,齐州献野蚕茧二万枚。五月,开封府阳武县民程铎家发蚕簇,有茧联属自成被。七月,开封府封邱县民家野蚕成茧。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五月,开封府酸枣县民程矩家蚕茧自成被,色轻黄,重密纟致柔滑,非人功可及。五年五月,藤州钅覃津县野蚕成茧。是州不产丝此蚕,食山柘而成,缄丝以献。 六年八月,亳州谯县民李贲园桑野蚕成茧,奉祀经度制置使丁谓采蚕纟纟絮以献。 仁宗景四年五月,滑州灵河县民黄庆家蚕自成被,长二丈五尺,阔四尺。 嘉二年十月,深州言野蚕成茧,被於原野。 哲宗元六年闰八月,定州七县野蚕成茧。 七年五月,潍州北海县蚕自织如绢,成领带。 元符元年七月,真定府藁城县野蚕成茧。八月,真定府行唐县野蚕成茧。九月,祁州深泽县野蚕成茧,织成万疋。 二年六月,房州房陵县野蚕成茧。 徽宗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蚕成茧。 四年,湘州野蚕成茧。 五年,南京野蚕成茧,织纟由五疋,绵四十两,圣茧十五两。
○蝗虫(蜚 彖 蝻)
《春秋》桓公五年“秋,螽”(师古曰:“螽即阜螽,即今之重虫也。螽音终。重音之庸反。”)。刘歆以为贪虐取民则螽,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刘向以为介虫之孽属言不从。是岁公获二国之聘,取鼎易邑(师古曰:“二国,宋、郑也。宋以郜鼎赂公,郑以泰山之田易许田也。”),兴役起城(师古曰:“谓五年夏城祝邱也。”)。诸螽略皆从董仲舒说云。庄公二十九年“有蜚”。刘歆以为负{樊虫}也,性不食,食为灾,介虫之孽(师古曰:“蜚音扶味反。{樊虫}音烦。”)。刘向以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泽,淫风所生,为虫臭恶(师古曰:“蜚者,中国所有,非南越之虫,未详向所说。”)。是时庄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於两叔,故蜚至。
天戒若曰,今诛绝之尚及,不将生臭恶,闻於四方。庄不悟,其後夫人与二叔作乱,二嗣以杀(师古曰:“二嗣,谓子般及闵公也。”),卒皆被辜(师古曰:“谓二叔、哀姜皆不得其死也。己解於上。”)。董仲舒指略同。僖公十五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僖有咸之会,後城缘陵。是岁复以兵为牡邱会,使公孙敖帅师,及诸大夫救徐,兵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刘向以为先是宋杀大夫而无罪,有暴虐赋敛之应。《梁传》曰上下皆合,言甚(上下皆合,螽之多)。董仲舒以为宋三世内取(三世,谓襄、成、昭也。内取於国之大夫也。取读曰娶),大夫专恣,杀生不中,故螽先死而至。刘歆以为螽为灾,卒遇贼阴,坠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
时公伐邾取须朐,城吾阝。 宣公六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宣伐莒向,後比再如齐,谋伐莱。十三年“秋,螽”。公孙归父会齐伐莱。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岁,数有军旅。“冬,彖生(师古曰:“《尔雅》曰:‘彖,蝮’。说者以为螽蝗之类。蝮音蒲北反。徒高反。”)。”刘歆以为彖,蠹之有翼者,(孟康曰:“蠹,音蚍蜉。”)食为灾,黑眚也。董仲舒、刘向以为彖,螟始生也。一曰螟始生。是时民患上力役,解於公田(解读曰懈)。宣是时初税亩。税亩,就民田亩择美者税其什一,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彖生,属蠃虫之孽。 襄公七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襄兴师救陈,滕子、郯子、小邾子皆来朝。夏,城费。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时哀用田赋(师古曰:“言重敛也。解在《刑法志》”)。刘向以为春用田赋,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於民之效也(师古曰:“比,频也。”)。刘歆以为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蛰虫皆毕,天之见变,因物类之宜,不得以螽,是岁再失闰也。周九月,夏七月,故传曰“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秦始皇四年十月,蝗虫自东方来,蔽天。
汉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边,中尉不害(魏不害)将车骑才官士屯高柳。四年夏,蝗。 武帝建元五年五月,大蝗。 元光五年秋,螟。 六年秋,蝗。先是,五将军众三十万伏马邑,欲袭单于。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岁,四将军征南粤及西南夷,开十馀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两将军征朝鲜,开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从东方飞至敦煌。 三年秋,复蝗。元年贰师将军征大宛,天下奉其役连年。 征和三年秋,蝗。 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将军众十馀万征匈奴,贰师七万人没不还。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时王莽秉政。
王莽地皇三年夏,蝗从东方来,蜚蔽天,至长安,入未央宫,缘殿ト,草木尽。
後汉光武二十八年,郡国共八十蝗。 二十九年四月,威武、酒泉、清河、京兆、魏郡、弘农蝗。 三十一年,郡国大蝗。 明帝永平四年,酒泉大蝗,从塞外入。 十五年,蝗起泰山,弥行兖、豫。 和帝永元四年,蝗。 八年五月,河内、陈留蝗。九月,京都蝗。 九年,蝗从夏至秋。先是西羌数反,遣将军将北军五校征之。 安帝永初四年夏,蝗。是时西羌寇乱,军众征距,连十馀(《谶》曰:“主失礼烦苛,则旱之,鱼螺变为蝗虫。”)。 五年夏,九州蝗(《京房占》曰:“天生万物百,以给民用。天地之性人为贵。今蝗虫四起,此为国多邪人,朝无忠臣,虫与民争食,居位食禄如虫矣。不救,致兵起,其救也,举有道置於位,命诸侯试明经,此消灾也。”)。 六年三月,去蝗处复蝗子生(《古今注》曰:“郡国四十八蝗。”)。七年夏,蝗。 元初元年夏,郡国五蝗。 二年夏,郡国二十蝗。 延光元年六月,郡国蝗。 顺帝永建五年,郡国十二蝗。是时鲜卑寇朔方,用众征之。 永和元年秋,偃师蝗。去冬,乌桓寇沙南,用众征之。 桓帝永兴元年七月,郡国三十二蝗。是时梁冀秉政无谋献,苟贪权作虐(《春秋考异邮》曰:“贪扰生蝗。”)。 二年六月,京都蝗。永寿三年六月,京都蝗。 延禧元年五月,京都蝗(臣昭按:刘歆传“皆逆天时,听不聪之祸也。”养奋对策曰:“佞邪以不正食禄飨所致。”《谢沈书》曰:“九年,扬州六郡连水、旱、蝗害也。”)。 灵帝熹平六年夏,七州蝗。先是,鲜卑前後三十馀犯塞,是岁护乌桓校尉夏育、破鲜卑中郎将田晏、使匈奴中郎将臧将南单于以下,三道并出讨鲜卑。大司农经用不足,殷敛郡国,以给军粮。三将无功,还者少半。光和元年诏策问曰:“连年蝗虫至冬踊,其咎焉在?”蔡邕对曰:“臣闻《易传》曰:‘大作不时,天降灾,厥咎蝗虫来。’《河图 秘徵篇》曰:‘帝贪则政暴而吏酷,酷则诛深必杀,主蝗虫。’蝗虫,贪苛之所致也。”是时百官迁徙,皆私上礼西园以为府(蔡邕对曰:“蝗虫出,息不急之作,省赋敛之费,进清廉,黜贪虐,分损承安,居省别藏,以赡国用,则其救也。《易》曰‘得臣无家’,言有天下者何私家之有!”)。 献帝兴平元年夏,大蝗。是时天下大乱。 建安二年五月,蝗。
魏文帝黄初三年七月,冀州大蝗,人饥。按蔡邕说,蝗者,在上贪苛之所致也。是时孙权归顺,帝因其有西陵之役,举大众袭之,权遂背叛也。
晋武帝泰始十年六月,蝗。是时荀、贾任政,疾害公直。 惠帝永宁元年,郡国六蝗。 怀帝永嘉四年五月,大蝗,自幽、并、司、冀至於秦、雍,草木牛马毛鬣皆尽。是时天下兵乱,渔猎黔黎,存亡所寄,惟司马越、苟而已,竞为暴刻,经略无章,故有此孽。愍帝建兴四年五月,大蝗。去岁刘曜频攻北地、冯翊,<走>允等悉众御之,卒为刘曜所破,西京遂溃。 五年,帝在平阳,司、冀、青、雍螽。 元帝太兴元年六月,兰陵合乡蝗,害禾稼。乙未,东莞蝗虫纵横三百里,害苗稼。七月,东海、彭城、下邳、淮西郡蝗虫害禾豆。八月,冀、青、徐、三州蝗,食生草尽,至於二年。是时中州沦丧,暴乱滋甚也。 二年五月,淮陵、临淮、淮南、安丰、庐江等五郡蝗虫食秋麦。是月癸丑,徐州及扬州江西诸郡蝗,吴郡百姓多饿死。去年,王敦并领荆州,苛暴之衅自此兴矣。 孝武帝太元十五年八月,兖州蝗。是时慕容氏逼河南,征戍不已,故有斯孽。 十六年五月,飞蝗从南来,集堂邑县界,害苗稼。是年春,发江州兵营甲士三千人,家口六七千,配护军及东宫,後寻散亡殆尽。又边将连有征役,故有斯孽。
刘聪末年,河东大蝗,唯不食黍豆。鄞准率部人收而埋之,哭声闻於十馀里,後乃钻土飞出,复食黍豆。石虎时,河朔大蝗,初穿地而生,二旬则化状若蚕,七八日而卧,四日蜕而飞,弥亘百草,唯不食三豆及麻。苻健时,蝗虫大起,自华阴至陇山,食百草无遗,牛马相啖毛。
宋文帝元嘉三年秋,旱且蝗。
梁武帝大同初,大蝗,篱门松柏叶皆尽。京房《易飞候》曰:“食禄不益圣化,天视以虫。虫无益於人而食万物也。”时公卿皆以虚澹为美,不亲职事,无益食物之应也。
北齐文宣天保八年,河北六州、河南十二州蝗,畿人皆祭之。时外筑长城,内修三台,役者不止。九年,山东又蝗。 十年,幽州大蝗。 河清二年,并、汾、晋、东雍、南汾五州虫旱伤稼。
後周武帝建德二年,关中大蝗。
隋文帝开皇十六年,并州蝗。时秦孝王俊裒刻百姓,盛修邸第,後获谴死。
唐高祖武德六年,夏州蝗。蝗之残民,若无功而禄者然,皆贪挠之所生。先儒以为人主失礼烦苛则旱,鱼螺变为虫蝗,故以为鱼孽。太宗贞观二年六月,京畿旱蝗。太宗在苑中掇蝗祝之曰:“人以为命,百姓有过,在予一人,但当蚀我,无害百姓。”将吞之,侍臣惧帝致疾,遽以为谏,帝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是岁,蝗不为灾。 三年五月,徐州蝗。秋,德、戴、廓等州蝗。四年秋,观、兖、辽等州蝗。 二十一年秋,渠、泉二州蝗。高宗永徽元年,夔、绛、雍、同等州蝗。秋,陈州蝗。 永淳元年三月,京畿蝗。无麦苗。六月,雍、岐、陇等州蝗。武后长寿二年,台、建等州蝗。 元宗开元三年七月,河南、河北蝗。 四年夏,山东蝗,食稼,声如风雨。 二十五年,贝州蝗。有白鸟数千万,群飞食之,一夕而尽,禾稼不伤。 代宗广德二年秋,蝗,关辅尤甚,斗米千钱。 德宗兴元元年秋,螟蝗自山而东际於海,晦天蔽野,草木皆尽。贞元元年夏,蝗,自东海,西尽河、陇,群飞蔽天,旬日不息,所至草木叶及畜毛靡有孑遗,饿堇枕道,民蒸蝗,曝,去翅足而食之。宪宗元和元年夏,镇冀、等州蝗,穆宗长庆三年秋,洪州螟蝗害稼八万顷。文宗开成元年夏,镇州、河中蝗,害稼。 二年六月,魏博、昭义、淄青、沧州、兖海、河南蝗。 三年秋,河南、河北镇定等州蝗,草木叶皆尽。五年夏,幽、魏、博、郓、曹、濮、沧、齐、德、淄、青、兖、海、河阳、淮南、虢、陈、许、汝等州螟蝗害稼。占曰:“国多邪人,朝无忠臣,居位食禄,如虫与民争食,故比年虫蝗。” 武宗会昌元年七月,关东、山南邓唐等州蝗。 宣宗大中八年七月,剑南东州蝗。懿宗咸通三年六月,淮南、河南蝗。六年八月,东都、同华陕虢等州蝗。 七年夏,东都、同、华、陕、虢及京畿蝗。 九年,江淮、关内及东都蝗。十年夏,陕、虢等州蝗。不绌无德,虐取於民之罚。 僖宗乾符二年,蝗自东而西蔽天。 光启元年秋,蝗自东方来,群飞蔽天。二年,荆、襄蝗,斗米钱三千,人相食。淮南蝗,自西来,行而不飞,浮水缘城入扬州府署,竹树幢节,一夕如翦,幡帜画像,皆去其首,扑不能止。旬日,自相食尽。
後梁太祖开平元年六月,许、陈、汝、蔡、颍五州彖生,有野禽群飞蔽空,食之皆尽。
後唐庄宗同光三年九月,镇州奏飞蝗害稼。
晋高祖天福七年四月,山东、河南、关西诸郡蝗,害稼。至八年四月,天下诸道州飞蝗害稼,草木叶皆尽。诏州县长吏捕蝗。华州节度使杨彦、雍州节度使赵莹命百姓捕蝗一斗,以禄粟一斗赏之(时蝗旱相继,人民流迁,饥者盈路,关西饿殍尤甚,死者十有七八。朝廷以军食不充,分命使臣诸道括借粟麦。晋氏自此衰矣)。
後汉隐帝乾元年七月,青、郓、兖、齐、濮、沂、密、邢、曹,皆言彖生。开封府奏阳武、雍邱、襄邑等县蝗,开封尹侯益遣人以酒肴致祭,寻为鸲鹆食之皆尽(敕禁罗弋鹆鹆,以其有吞蝗之异也)。二年五月,博州奏有彖生,化为蝶飞去。宋州奏,蝗一夕抱草而死。差官祭之,复命尚书侍郎段希尧祭东岳,太府卿刘祭中岳,皆虑虫螟为灾故也。
宋太祖建隆元年七月,澶州蝗。 二年五月,濮州范县蝗。 三年七月,兖、济、德、磁、五州有彖生。真定府、深州蝻虫生。 四年六月,澶、濮、曹、绛等州有蝗。怀州蝗生。 乾德二年四月,相州蝻虫食桑。五月,赵州昭庆县有蝗,东西四十里,南北二十里。是夏,河南、河北、陕西诸州皆蝗。三年七月,诸路有蝗。淄州民韩赞断手指以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