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卷一十三
景龙二年二月癸未,有大星陨于西南,声如雷,野雉皆雊。
景云元年八月己未,有流星出五车,至上台灭。九月甲申,有流星出中台,至相灭。
太极元年正月辛卯,有流星出太微,至相灭。
延和元年六月,幽州都督孙佺讨奚、契丹,出师之夕,有大星陨于营中。
开元二年五月乙卯晦,有星西北流,或如甕,或如斗,贯北极,小者不可胜数,天星尽摇,至曙乃止。占曰:“星,民象;流者,失其所也。”《汉书》曰:“星摇者民劳。”十二年十月壬辰,流星大如桃,色赤黄,有光烛地。占曰:“色赤为将军使。”
天玉三载闰二月辛亥,有星如月,坠于东南,坠后有声。
至德二载,贼将武令珣围南阳,四月甲辰夜中,有大星赤黄色,长数十丈,光烛地,坠贼营中。十一月壬戌,有流星大如斗,东北流,长数丈,蛇行屈曲,有碎光迸出。占曰:“是谓枉矢。”
广德二年六月丁卯,有妖星陨于汾州。十二月丙寅,自乙夜至曙,星流如雨。
大历二年九月乙丑,昼有星如一斗器,色黄,有尾长六丈余,出南方,没于东北。东北于中国,则幽州分也。三年九月乙亥,有星大如斗,北流,有光烛地,占为贵使。六年九月甲辰,有星西流,大如一斗器,光烛地,有尾,迸光如珠,长五丈,出婺女,入天市南垣灭。八年六月戊辰,有流星大如一升器,有尾,长三丈余,入太微。十二月壬申,有流星大如一升器,有尾长二丈余,出紫微入浊。十年三月戊戌,有流星出于西方,如二升器,有尾,长二丈,入浊。十二年二月辛亥,有流星如桃,尾长十丈,出匏瓜,入太微。
建中四年八月庚申,有星陨于京师。
兴元元年六月戊午,星或什或伍而陨。
贞元三年闰五月戊寅,枉矢坠于虚、危。十四年闰五月辛亥,有星坠于东北,光烛如昼,声如雷。
元和二年十二月己巳,西北有流星亘天,尾散如珠。占曰:“有贵使。”四年八月丁丑,西北有大星,东南流,声如雷鼓。六年三月戊戌日晡,天阴寒,有汉星大如一斛器,坠于衮、郓间,声震数百里,野雉皆雊,所坠之上,有赤气如立蛇,长丈余,至夕乃灭。时占者以为日在戌,鲁分也,不及十年,其野主杀而地分。九年正月有大星如半席,自下而升,有光烛地,群小星随之。四月辛巳,有大流星,尾迹长五丈余,光烛地,至右摄提西灭。十二年九月己亥甲夜,有流星起中天,首如甕,尾如二百斛舡,长十余丈,声如群鸭飞,明若火炬,过月下西流,须臾,有声砻砻,坠地,有大声如坏屋者三,在陈、蔡间。十四年五月己亥,有大流星出北半魁,长二丈余,南抵轩辕而灭。占曰:“有赦,赦视星之大小。”十五年七月癸亥,有大星出钩陈,南流至娄灭。
长庆元年正月丙辰,有大星出狼星北,色赤,有尾迹,长三丈余,光烛地,东北流至七星南灭。四月,有大星坠于吴,声如飞羽。十月乙巳,有大流星出参西北,色黄,有尾迹,长六七丈,光烛地,至羽林灭。八月辛巳,东北方有大星自云中出,色白,光烛地,前锐后大,长二丈余,西北流入云中灭。二年四月辛亥,有流星出天市,光烛地,隐隐有声,至郎位灭。市者,小人所聚,郎在天廷中,主宿卫。六月丁酉,有小星陨于房、心间,戊戌亦如之,己亥亦如之。闰十月丙申,有流星大如斗,抵中台上星。三年八月丁酉夜,有大流星如数斗器,起西北,经奎、娄,东南流,去月甚近,迸光散落,坠地有声。四年四月,紫微中,星陨者众。七月乙卯,有大流星出天船,犯斗魁枢星而灭。占曰:“有舟楫事。”丙子,有大流星出天将军东北,入浊。
宝历元年正月乙卯,有流星出北斗枢星,光烛地,入浊。占曰:“有赦。”二年五月癸巳,西北有流星,长三丈余,光烛地,入天市中灭。占为有诛。七月丙戌,日初入,东南有流星,向南,灭,以晷度推之,在箕、斗间。八月丙申,有大流星出王良,长四丈余,至北斗杓灭。王良,奉车御官也。
大和四年六月辛未,自昏至戊夜,流星或大或小,观者不能数。占曰:“民失其所,王者失道,纲纪废则然。”又曰:“星在野象物,在朝象官。”七年六月戊子,自昏及曙,四方流星,大小纵横百余。八年六月辛巳,夜中有流星出河鼓,赤色,有尾迹,光烛地,迸如散珠,北行近天咅灭,有声如雷。河鼓为将军。天咅者,帝之武备。九年六月丁酉,自昏至丁夜,流星二十余,纵横出没,多近天汉。
开成二年九月丁酉,有星大如斗,长五丈,自室、壁西北流,入大角下没,行类枉矢,中天有声,小星数百随之。十一月丁丑,有大星陨于兴元府署寝室之上,光烛庭宇。三年五月乙丑,有大星出于柳、张,尾长五丈余,再出再没。四年二月己亥,丁夜至戊夜,四方中天流星小大凡二百余,并西流,有尾迹,长二丈至五丈。八月辛未,流星出羽林,有尾迹,长八丈余,有声如雷。羽林,天军也。十二月壬申,蚩尤旗见。
会昌元年六月戊辰,自昏至戊夜,小星数十,纵横流散。占曰;“小星,民象。”七月庚午,北方有星,光烛地,东北流经王良,有声如雷。十一月壬寅,有大星东北流,光烛地,有声如雷。四年八月丙午,有大星如炬火,光烛天地,自奎、娄扫西方七宿而陨。六年二月辛丑,夜中有流星赤色如桃,光烛地,有尾迹,贯紫微入浊。
咸通六年七月乙酉,甲夜有大流星长数丈,光烁如电,群小星随之,自南徂北。其象南方有以众叛而之北也。九年十一月丁酉,有星出如匹练,亘空化为云而没,在楚分。是谓长庚,见则兵起。十三年春,有二星从天际而上,相从至中天,状如旌旗,乃陨。九月,蚩尤旗见。
乾符二年冬,有二星,一赤一白,大如斗,相随东南流,烛地如月,渐大,光芒猛怒。三年,昼有星如炬火,大如五升器,出东北,徐行,陨于西北。四年七月,有大流星如盂,自虚、危,历天市,入羽林灭。占为外兵。
中和元年,有异星出于舆鬼,占者以为恶星。八月己丑夜,星陨如雨,或如杯碗者,交流如织,庚寅夜亦如之,至丁酉止。三年十一月夜,星陨于西北,如雨。
光启二年九月,有大星陨于扬州府署延和阁前,声如雷,光炎烛地。十月壬戌,有星出于西方,色白,长一丈五尺,屈曲而陨。占曰:“长庚也,下则流血。”三年五月,秦宗权拥兵于汴州北郊,昼有大星陨于其营,声如雷,是谓营头。其下破军杀将。
乾宁元年夏,有星陨于越州,后有光,长丈余,状如蛇。或曰枉矢也。三年六月,天暴雨,雷电,有星大如碗,起西南,坠于东北,色如鹤练,声如群鸭飞。占为奸谋。
光化元年九月丙子,有大星坠于北方。三年三月丙午,有星如二十斛船,色黄,前锐后大,西南行。十一月,中天有大星自东缓流,如带屈曲,光凝著天,食顷乃灭。是谓枉矢。
天复三年二月,帝至自凤翔,其明日,有大星如月,自东浊际西流,有声如雷,尾迹横贯中天,三夕乃灭。
天祐元年五月戊寅乙夜,雨、晦暝,有星长二十丈,出东方,西南向,首黑、尾赤、中白,枉矢也,一曰长星。二年三月乙丑,夜中有大星出中天,如五斗器,流至西北,去地十丈许而止,上有星芒,炎如火,赤而黄,长丈五许,而蛇行,小星皆动而东南,其陨如雨,少顷没,后有苍白气如竹丛,上冲天中,色瞢瞢。占曰:“亦枉矢也。”三年十二月昏,东方有星如太白,自地徐上,行极缓,至中天,如上弦月,乃曲行,顷之,分为二。占曰;“有大孽。”
志第二十三 天文三
○月五星凌犯及星变
隋大业十三年六月,镇星赢而旅于参。参,唐星也。李淳风曰:“镇星主福,未当居而居,所宿国吉。”
义宁二年三月丙午,荧惑入东井。占曰:“大人忧。”
武德元年五月庚午,太白昼见。占曰:“兵起,臣强。”六月丙子,荧惑犯右执法。占曰:“执法,大臣象。”二年七月戊寅,月犯牵牛。凡月与列宿相犯,其宿地忧。牵牛,吴、越分。九月庚寅,大白昼见。冬,荧惑守五诸侯。六年七月癸卯,荧惑犯舆鬼西南星。占曰:“大臣有诛。”七年六月,荧惑犯右执法。七月戊寅,岁星犯毕。占曰:“边有兵。”八年九月癸丑,荧惑入太微。太微,天廷也。冬,太白入南斗。斗主爵禄。九年五月,太白昼见;六月丁巳,经天;己未,又经天。在秦分。丙寅,月犯氐。氐为天子宿宫。己卯,太白昼见;七月辛亥,昼见;甲寅,昼见;八月丁巳,昼见。太白,上公;经天者,阴乘阳也。
贞观三年三月丁丑,岁星逆行入氐。占曰:“人君治宫室过度。”一曰;“饥。”五年五月庚申,镇星犯键闭。占为腹心喉舌臣。九年四月丙午,荧惑犯轩辕。十年四月癸酉,复犯之。占曰:“荧惑主礼,礼失而后罚出焉。”轩辕为后宫。十一年二月癸未,荧惑入舆鬼。占曰;“贼在大人侧。”十二年六月辛卯,荧惑入东井。占曰:“旱。”十三年五月乙巳,犯右执法。六月,太白犯东井北辕。井,京师分也。十四年十一月壬午,月入太微。占曰;“君不安。”十五年二月,芝惑逆行,犯太微东上相。十六年五月,太白犯毕左股,毕为边将;六月戊戌,昼见。九月己未,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十月丙戌,入太微,犯左执法。十七年二月,犯键闭;三月丁巳,守心前星;癸酉,逆行犯钩钤。荧惑常以十月入太微,受制而出,伺其所守犯,天子所诛也。键闭为腹心喉舌臣,钩钤以开阖天心,皆贵臣象。十八年十一月乙未,月掩钩钤。十九年七月壬午,太白入太微,是夜月掩南斗,太白遂犯左执法,光芒相及箕、斗间。汉津,高丽地也。太白为兵,亦罚星也。二十年七月丁未,岁星守东壁。占曰:“五谷以水伤。”二十一年四月戊寅,月犯荧惑。占曰:“贵臣死。”十二月丁丑,月食昴。占曰:“天子破匈奴。”二十二年五月丁亥,犯右执法。七月,太白昼见。乙巳,镇星守东井。占曰;“旱。”闰十二月辛巳,太白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谮。”
永徽元年二月己丑,荧惑犯东井。上曰:“旱。”四月己巳,月犯五诸侯,荧惑犯舆鬼。占曰;“诸侯凶。”五月己未,太白昼见。二年六月己丑,太白入太微,犯右执法;九月甲午,犯心前星。十二月乙未,太白昼见。三年正月壬戌,犯牵牛。牵牛为将军,又吴、越分也。丁亥,岁星掩太微上将。二月己丑,荧惑犯五诸侯;五月戊子,掩右执法。四年六月己丑,太白昼见。六年七月乙亥,岁星守尾。占曰;“人主以嫔为后。”己丑,荧惑入舆鬼;八月丁卯,入轩辕。
显庆元年四月丁酉,太白犯东井北辕。占曰:“秦有兵。”五年二月甲午,荧惑入南斗;六月戊申,复犯之。南斗,天庙;去复来者,其事大且久也。
龙朔元年六月辛巳,太白昼见经天;九月癸卯,犯左执法。二年七月己丑,荧惑守羽林,羽林,禁兵也;三年正月己卯,犯天街。占曰:“政塞奸出。”六月乙酉,太白入东井。占曰:“君失政,大臣有诛。”
麟德二年三月戊午,荧惑犯东井;四月壬寅,入舆鬼,犯质星。
乾封元年八月乙巳,荧惑入东井。二年五月庚申,入轩辕。三年正月乙巳,月犯轩辕大星。
咸亨元年四月癸卯,月犯东井。占曰;“人主忧。”七月壬申,荧惑入东井。占曰:“旱。”丙申,月犯荧惑。占曰;“贵人死。”十二月丙子,荧惑入太微;二年四月戊辰,复犯。太微垣,将相位也。五年六月壬寅,太白入东井。
上元二年正月甲寅,荧惑犯房。占曰;“君有忧。”一曰;“有丧。”二年正月丁卯,太白犯牵牛。占曰:“将军凶。”
仪凤二年八月辛亥,太白犯轩辕左角。左角,贵相也。三年十月戊寅,荧惑犯钩钤;四年四月戊午,入羽林。占曰“军忧。”
调露元年七月辛巳,入天囷。
永隆元年五月癸未,犯舆鬼。丁酉,太白昼见经天。是谓阴乘阳,阳,君道也。
永淳元年五月丁巳,辰星犯轩辕。九月庚戌,荧惑入舆鬼,犯质星;十一月乙未,复犯舆鬼。去而复来,是谓“句巳”。
垂拱元年四月癸未,辰星犯东井北辕。辰星为廷尉,东井为法令,失道则相犯也。十二月戊子,月掩轩辕大星;二年三月丙辰,复犯之。
万岁通天元年十一月乙丑,岁星犯司怪。占曰:“水旱不时。”
圣历元年五月庚午,太白犯天关。天关主边事。二年,荧惑入舆鬼。三年三月辛亥,岁星犯左执法。
久视元年十二月甲戌晦,荧惑犯轩辕。
自乾封二年后,月及荧惑、太白、辰星凌犯轩辕者六。
长安二年荧惑犯五诸侯。浑仪监尚献甫奏;“臣命在金,五诸侯太史之位,火克金,臣将死矣。”武后曰:“朕为卿禳之,以献甫为水衡都尉,水生金,又去太史之位,卿无忧矣。”是秋,献甫卒。四年,荧惑入月,镇星犯天关。
神龙元年三月癸巳,荧惑犯天田,占曰“旱”;七月辛巳,掩氐西南星,占曰“贼臣在内”。二年闰正月丁卯,月掩轩辕后星。九月壬子,荧惑犯左执法。己巳,月犯轩辕后星;十一月辛亥,犯昴,占曰“胡王死”。戊午,荧惑入氐;十二月丁酉,犯天江,占曰“旱”。三年五月戊戌,太白入舆鬼中。占曰:“大臣有诛。”
景龙三年六月癸巳,太白昼见在东井。京师分也。四年二月癸未,荧惑犯天街。五月甲子,月犯五诸侯。
景云二年三月壬申,太白入羽林。八月己未,岁星犯执法。
太极元年三月壬申,荧惑入东井。
先天元年八月甲子,太白袭月。占曰:“太白,兵象;月,大臣体。”二年十一月丙子,荧惑犯司怪。
开元二年七月己丑,太白犯舆鬼东南星。七年六月甲戌,太白犯东井钺星。占曰:“斧钺用。”八年三月庚午,犯东井北辕;五月甲子,犯轩辕。十一年十一月丁卯,岁星犯进贤。十四年十月甲寅,太白昼见。二十五年六月壬戌,荧惑犯房。二十七年七月辛丑,犯南斗。占曰:“贵相凶。”
天宝十三载五月,荧惑守心五旬余。占曰:“主去其宫。”十四载十二月,月食岁星在东井。占曰:“其国亡。”东井,京师分也。
至德二载七月己酉。太白昼见经天,至于十一月戊午不见,历秦、周、楚、郑、宋、燕之分。十二月,岁星犯轩辕大星。占曰:“女主谋君。”
乾元元年五月癸未,月掩心前星,占曰“太子忧”;六月癸丑,入南斗魁中,占曰“大人忧”。二年正月癸未,岁星蚀月在翼,楚分也,一曰:“饥。”二月丙辰,月犯心中星。占曰:“主命恶之。”
上元元年五月癸丑,月掩昴。占曰;“胡王死。”八月己酉,太白犯进贤。十二月癸未,岁星掩房。占曰:“将相忧。”三年建子月癸巳,月掩昴,出昴北;八月丁卯,又掩昴。
宝应二年四月己丑,月掩岁星。占曰:“饥。”
永泰元年九月辛卯,太白昼见经天。
大历二年七月癸亥,荧惑入氐,其色赤黄。乙丑,镇星犯水位。占曰:“有水灾。”乙亥,岁星犯司怪。八月壬午,月入氐;丙申,犯毕。九月戊甲,岁星守东井。占皆为有兵。乙丑,荧惑犯南斗。在燕分。十二月丁丑,犯垒壁。占曰:“兵起。”三年正月壬子,月掩毕;八月己未,复掩毕;辛酉,入东井。九月壬申,岁星入舆鬼。占曰:“岁星为贵臣,舆鬼主死丧。”丁丑,荧惑入太微,二旬而出。己卯,太白犯左执法。四年二月壬寅,荧惑守房上相;丙午,有芒角;三月壬午,逆行入氐中。是月,镇星犯舆鬼。七月戊辰,荧惑犯次相;九月丁卯,犯建星。占曰:“大臣相谮。”五年二月乙巳,岁星入轩辕。六月丁酉,月犯进贤;庚子,犯氐。庚戌,太白入东井。六年七月乙巳,月掩毕,入毕中;
壬子,月犯太微。八月甲戌,荧惑犯郑星。庚辰,月入太微。九月壬辰,荧惑犯哭星;庚子,犯泣星。是夜,月掩毕;丁未,入太微;十月丁卯,掩毕。己巳,荧惑犯垒壁。甲戌,月入轩辕。占曰“忧在后宫”;十一月壬寅,入太微;丙午掩氐;十二月己巳,入太微;七年正月乙未,犯轩辕;二月戊午,掩天关。占曰:“乱臣更天子法令。”己巳,荧惑犯天街;四月丁巳,入东井。辛未,岁星犯左角。占曰:“天下之道不通。”壬申,月入羽林;五月丙戌,入太微。八年四月癸丑,岁星掩房。占曰:“将相忧。”又宋分也。甲寅,荧惑入垒壁;五月庚辰,入羽林。七月己卯,太白入东井,留七日,非常度也。占曰:“秦有兵。”乙未,月入毕中。癸未,入羽林。己丑,太白入太微。
占曰:“兵入天廷。”八月昼见。十月丁巳,月掩毕;壬戌,入舆鬼,掩质星。庚午,月及太白入氐中。占曰;“君有哭泣事。”十一月己卯,月入羽林。癸未,太白入房。占曰:“白衣会。”不曰犯而曰入,盖钩钤间。癸丑,月掩天关;甲寅,入东井;癸酉,入羽林。九年三月丁未,荧惑入东井。四月丁丑,月入太微。五月己未,太白入轩辕。占曰:“忧在后宫。”六月己卯,月掩南斗;庚辰,入太微;七月甲辰,掩房;辛亥,入羽林;壬戌,入舆鬼。九月辛丑,太白入南斗。占曰:“有反臣。”又曰:“有赦。”甲子,荧惑入氐。宋分也。十月戊子,岁星入南斗。占曰:“大臣有诛。”十二月戊辰,月入羽林。十年三月庚戌,荧惑入垒壁;四月甲子,入羽林。八月戊辰,月入太微。
十一年闰八月丁酉,太白昼见经天。十二年正月乙丑,月掩轩辕;癸酉,掩心前星,宋分也”丙子,入南斗魁中。二月乙未,镇星入氐中。占曰:“其分兵丧。”李正己地也。三月壬戌,月入太微;四月乙未,掩心前星;五月丙辰,入太微;戍戌,入羽林;七月庚戌,入南斗。乙亥,荧惑入东井。十月壬辰,月掩昴;庚子,入太微;十一月乙卯,入羽林;十二月壬午,复入羽林。自六年至此,月入太微者十有二,入羽林者八;荧惑三入东井,再入羽林,三入垒壁;月,太白、岁星,皆入南斗魁中。十四年春,岁星入东井。
建中元年十一月,月食岁星,在秦分。占曰:“其国亡。”是月,岁星食天尸。天尸,舆鬼中星。占曰:“有妖言,小人在位,君王失枢,死者太半。”三年七月,月掩心中星。
贞元四年五月丁卯,月犯岁星在营室。六月癸卯,荧惑逆行入羽林。占曰:“军有忧。”六年五月戊辰,月犯太白,间容一指。占曰:“大将死。”十年四月,太白昼见。十一年七月,荧惑、太白相继犯太微上将。十三年二月戊辰,太白入昴。三月庚寅,月犯太白。十九年三月,荧惑入南斗,色如血。斗,吴、越分;色如血者,旱祥也。二十一年正月己酉,太白犯昴。赵分也。
永贞元年十二月丙午,月犯毕,己酉,岁星犯太微西垣。将相位也。
元和元年十月,太白入南斗;十二月,复犯之。斗,吴分也。二年正月癸丑,月犯太白于女、虚。二月壬申,月掩岁星。占曰:“大臣死。”四月丙子,太白犯东井北辕。己卯,月犯房上相。三年三月乙未,镇星蚀月在氐。占曰:“其地主死。”四年九月癸亥,太白犯南斗。七年正月辛未,月掩荧惑。五月癸亥,荧惑犯右执法。六月己亥,月犯南斗魁。八年七月癸酉,月犯五诸侯。十月己丑,荧惑犯太微西上将;十二月,掩左执法。九年二月丁酉,月犯心中星;七月辛亥,掩心中星。占曰:“其宿地凶。”心,豫州分。壬辰,月掩轩辕。是月,太白入南斗,至十月出,乃昼见。荧惑入南斗中,因留,犯之。南斗,天庙,又丞相位也。十年八月丙午,月入南斗魁中。十一年二月丙辰,月掩心。是月,荧惑入氐,因逆行。三月己丑,月犯镇星在女。齐分也。四月丙辰,太白犯舆鬼。占曰:“有僇臣。”六月甲辰,月掩心后星。是月,荧惑复入氐,是谓“句巳”。十一月戊寅,月犯岁星;十二月甲午,犯镇星在危。亦齐分也。十二年三月丁丑,月犯心。十三年正月乙未,岁星逆行,犯太微西上将。三月,荧惑入南斗,因逆留,至于七月,在南斗中,大如五升器,色赤而怒,乃东行,非常也。八月甲戌,太白犯左执法。乙巳,荧惑犯哭星。十月甲子,月犯昴。赵分也。十四年正月癸卯,月犯南斗魁。占曰;“相凶。”五月丙戌,月犯心中星;七月乙酉,掩心中星;十五年正月丙申,复犯中星。四月,太白犯昴。七月庚申,荧惑逆行入羽林。八月己卯,月掩牵年。吴、越分也。十一月壬子,月犯东井北辕。
长庆元年正月丙午,月掩东井钺,遂犯南辕第一星。二月乙亥,太白犯昴。赵分也。丁亥,月犯岁星在尾。占曰:“大臣死。”燕分也。三月庚戌,太白犯五车,因昼见,至于七月。以历度推之,在唐及赵、魏之分。占曰:“兵起。”七月壬寅,月掩房次相。九月乙巳,太白犯左执法。二年九月,太白昼见。荧惑守天囷,六旬余乃去。占曰:“天囷,上帝之藏,耗祥也。十月,荧惑犯镇星于昴。甲子,月掩牵牛中星。占曰;“吴、越凶。”十一月丁丑,掩左角;十二月,复掩之。占曰:“将死。”甲寅,月犯太白于南斗。四年三月庚午,太白犯东井北辕,遂入井中,昼见经天,七日而出,因犯舆鬼。京师分也。五月乙亥,月掩毕大星。六月丙戌,镇星依历在觜觿,赢行至参六度,当居不居,失行而前,遂犯井钺。占曰:“所居宿久,国福厚;易,福薄。”又曰;“嬴,为王不宁;钺主斩刈而又犯之,其占重。”癸未,荧惑犯东井;丁亥,入井中。己丑,太白犯轩辕右角,因昼见,至于九月。占曰:“相凶。”十月辛巳,月入毕口。十一月,荧惑逆行向参,镇星守天关。十二月戊子,月掩东井。
宝历元年四月壬寅,荧惑入舆鬼,掩积尸;七月癸卯,犯执法。甲辰,镇星犯东井。甲子,月掩毕大星。癸未,太白犯南斗。丙戌,月犯毕;十月辛亥,犯天囷。十一月庚辰,镇星复犯东井。癸未,月犯东井。二年正月甲申,犯左执法;戊子,入于氐。二月丙午,犯毕。五月甲午,荧惑犯昴。六月,太白犯昴。七月壬申,月犯毕。八月庚戌,荧惑犯舆鬼。
大和元年正月庚午,月掩毕;三月癸丑,入毕口,掩大星。月变于毕者,自宝历元年九月,及兹而五。五月,月掩荧惑在太微西坦。丙戌,荧惑犯右执法。
大和二年正月庚午,月掩镇星。七月甲辰,荧惑掩舆鬼质星。十月丁卯,月掩东井北辕。三年二月乙卯,太白犯昴。壬申,荧惑掩右执法;七月,入于氐;十月,入于南斗。四年四月庚申,月掩南斗杓次星。十一月辛未,荧惑犯右执法。五年二月甲申,月掩荧惑。三月,荧惑犯南斗杓次星。六年四月辛未,月掩镇星于端门。己丑,太白昼见。七月戊戌,月掩心大星;辛丑,掩南斗杓次星。七年五月甲辰,荧惑守心中星。六月丙子,月掩心中星,遂犯荧惑。七月甲午,月掩心中星;丙申,掩南斗口第二星。九月丁巳,入于箕;戊辰,入于南斗。癸酉,太白入南斗。冬,镇星守角;八年二月始去。七月戊子,月犯昴。十月庚子,荧惑、镇星合于亢。十二月丙戌,月掩昴。是岁,月入南斗者五。占曰:“大人忧。”九年夏,太白昼见,自轩辕至于翼、轸。六月庚寅,月掩岁星在危而晕;十月庚辰,月复掩岁星在危。
开成元年正月甲辰,太白掩建星。占曰:“大臣相谮。”六月丁未,月掩心前星;八月乙巳,入南斗。二年正月壬申,月掩昴。二月己亥,月掩太白于昴中。六月甲寅,月掩昴而晕,太白亦有晕。六月己酉,大星昼见。庚申,太白入于东井。七月壬申,月入南斗;丁亥,掩太白于柳。八月壬子,太白入太微,遂犯左、右执法。九月丙子,月掩昴;三年二月己酉,掩心前星。二月戊午,荧惑入东井;三月乙酉,入舆鬼。五月辛酉,太白犯舆鬼。庚午,月犯心中星。甲寅,太白犯右执法。七月乙丑,月掩心前星。十月辛卯,太白犯南斗。四年二月丁卯,月掩岁星于毕;三月乙酉,掩东井。七月乙未,月犯荧惑。占曰;“贵臣死。”八月壬申,荧惑犯钺,遂入东井。十月戊午,辰星入南斗魁中。占曰:“大赦。”五年春,木当王,而岁星小暗无光。占曰:“有大丧。”二月壬申,荧惑入舆鬼。四月,太白、岁星入舆鬼。五月,辰星见于七星,色赤如火。七月乙酉,月掩镇星。
会昌元年闰八月丁酉,荧惑入舆鬼中。占曰:“有兵丧。”十二月庚午,月犯太白于羽林;二年正月壬戌,掩太白于羽林。六月丙寅,太白犯东井。十月丙戌,月掩岁星于角。三年三月丙申,又掩岁星于角。七月癸巳,荧惑入东井,色苍赤,动摇井中;八月丁丑,犯舆鬼。十月壬午昼,月食太白于亢。四年二月,岁星守房,掩上相;荧惑逆行,守轩辕,四旬乃去。庚申,月掩毕大星。十月癸未,太白与荧惑合,遂入南斗。五年二月壬午,太白掩昴;五月辛酉,入毕口;八月壬午,犯轩辕大星。九月癸巳,荧惑犯太微上将。六年二月丁丑,犯毕大星。丁亥,月出无光,犯荧惑于太微,顷之,乃稍有光,遂犯左执法;丙申,掩牵牛南星,遂犯岁星。牵牛,扬州分。
大中十一年八月,荧惑犯东井。
咸通十年春,荧惑逆行,守心。
乾符二年四月庚辰,太白昼见在昴。三年七月,常星昼见。四年七月,月犯房。六年冬,岁星入南斗魁中。占曰;“有反臣。”
光启二年四月,荧惑犯月角。
文德元年七月丙午,月入南斗。八月,荧惑守舆鬼。占曰:“多战死。”
龙纪元年七月甲辰,月犯心。
乾宁二年七月癸亥,荧惑犯心。
光化二年,镇星入南斗。三年八月壬申,太白应见在氐,不见,至九月丁亥乃见,是谓当出不出。十一月丁未,太白犯月,因昼见。
天复元年五月自丁酉至于己亥,太白昼见经天,在井度。十月,大角五色散摇,煌煌如火。占曰:“王者恶之。”二年五月甲子,太白袭荧惑在轩辕后星上,太白遂犯端门,又犯长垣中星。占曰:“贼臣谋乱,京畿大战。”十月甲戌,太白夕见在斗,去地一丈而坠。占曰:“兵聚其下。”又曰;“山摧石裂,大水竭。”庚子,辰星见氐中,小而不明。占曰:“负海之国大水。”是岁,镇星守虚。三年二月始去虚。十一月丙戌,太白在南斗,去地五尺许,色小而黄,至明年正月乃高十丈,光芒甚大。是冬,荧惑徘徊于东井间,久而不去。京师分也。
天祐元年二月辛卯,太白夕见昴西,色赤,炎焰如火;壬辰,有三角如花而动摇。占曰:“有反,城有火灾,胡兵起。”六月甲午,太白在张,芒角甚大;癸丑,句巳,犯水位。自夏及秋,大角五色散摇,煌煌然。占同天复初。三年八月丙午,岁星在哭星上,生黄白气如孛状。
○五星聚合
武德元年七月丙午,镇星、太白、辰星聚于东井。关中分也。二年三月丙申,镇星、太白、辰星复聚于东井。九年六月己卯,岁星、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为变谋。”
贞观十八年五月,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为兵谋。”十九年六月丙辰,太宗征高丽,次安市城,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史记》曰:太白为主,辰星为客,为蛮夷,出相从而兵在野为战。
永徽元年七月辛酉,岁星、太白合于柳。在秦分。占曰:“兵起。”
景龙元年十月丙寅,太白、荧惑合于虚、危。占曰;“有丧。
景云二年七月,镇星、太白合于张。占曰;“内兵。”
太极元年四月,荧惑、太白合于东井。
天宝九载八月,五星聚于尾、箕,荧惑先至而又先去。尾、箕,燕分也。占曰:“有德则庆,无德则殃。”十四载二月,荧惑、太白斗于毕、昴、井、鬼间,至四月乃伏。十五载五月,荧惑、镇星同在虚、危,中天芒角大动摇。占者以为北方之宿,子午相冲,灾在南方。
至德二载四月壬寅,岁星、荧惑、太白、辰星聚于鹑首,从岁星也。罚星先去,而岁星留。占曰;“岁星、荧惑为阳,太白、辰星为阴。阴主外邦,阳主中邦,阳与阴合,中外相连以兵。”八月,太白芒怒,掩岁星于鹑火,又昼见经天。鹑火,周分也。
乾元元年四月,荧惑、镇星、太白聚于营室。太史南宫沛奏;“其地战不胜。”卫分也。
大历三年七月壬申,五星并出东方。占曰;“中国利。”八年闰十一月壬寅,太白、辰星合于危。齐分也。十年正月甲寅,岁星、荧惑合于南斗。占曰:“饥、旱。”吴、越分也。一曰:“不可用兵。”七月庚辰,太白、辰星合于柳。京师分也。
建中二年六月,荧惑、太白斗于东井。四年六月,荧惑、太白复斗于东井。京师分也。金、火、罚星斗者,战象也。
兴元元年春,荧惑守岁星在角、亢。占曰;“有反臣。”角、亢,郑也。
贞元四年五月乙亥,岁星、荧惑、镇星聚于营室。占曰:“其国亡。”地在卫分。六年闰三月庚申,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为兵忧。戊寅,荧惑犯镇星在奎。鲁分也。
元和九年十月辛未,荧惑犯镇星,又与太白合于女。在齐分。十年六月辛未,岁星、荧惑、太白、辰星合于东井。占曰:“中外相连以兵。”十一年五月丁卯,岁星、辰星合于东井”六月己未,复合于东井。占曰;“为变谋而更事。”十一月戊子,镇星、荧惑合于虚、危。十二月,镇星、太白、辰星聚于危。皆齐分也。十四年八月丁丑,岁星、太白、辰星聚于轸。占曰:“兵丧。”在楚分与南方夷貊之国。十五年三月,镇星、太白合于奎。占曰:“内兵。”徐州分也。十二月,荧惑、镇星合于奎。占曰:“主忧。”
长庆二年二月甲戌,岁星、荧惑合于南斗。占曰:“饥、旱。”八月丙寅,荧惑犯镇星在昴、毕,因留相守。占曰;“主忧。”四年八月庚辰,荧惑犯镇星于东井,镇星即失行犯钺。而荧惑复往犯之。占曰:“内乱。”
宝历二年八月丁未,荧惑、镇星复合于东井、舆鬼间。
大和二年九月,岁星、荧惑、镇星聚于七星。三年四月壬申,岁星犯镇星。占曰:“饥。”四年五月丙午,岁星、太白合于东井。六年正月,太白、荧惑合于羽林。十月,太白、荧惑、镇星聚于轸。八年七月庚寅,太白、荧惑合相犯,推历度在翼,近太微。占曰:“兵起。”
开成三年六月丁亥,太白犯荧惑于张。占曰:“有丧。”四年正月丁巳,荧惑、太白、辰星聚于南斗,推历度在燕分。占曰;“内外兵丧,改立王公。”冬,岁星、荧惑俱逆行失色,合于东井。京师分也。
会昌二年六月乙丑,荧惑犯岁星于翼。占曰;“旱。”四年十月癸未,太白、荧惑合于南斗。
咸通中,荧惑、镇星、太白、辰星聚于毕、昴,在赵,魏之分。诏镇州王景崇被衮冕,军府称臣以厌之。
文德元年八月,岁星、镇星、太白聚于张,周分也。占曰:“内外有兵。”为河内、河东地。
光化三年十月,太白、镇星合于南斗。占曰:“吴、越有兵。”
志第二十四 五行一
万物盈于天地之间,而其为物最大且多者有五: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 ,五曰土。其用于人也,非此五物不能以为生,而阙其一不可,是以圣王重焉。夫所谓五物者,其见象于天也为五星,分位于地也为五方,行于四时也为五德,禀于人也为五常,播于音律为五声,发于文章为五色,而总其精气之用谓之五行。
自三代之后,数术之士兴,而为灾异之学者务极其说,至举天地万物动植,无大小,皆推其类而附之于五物,曰五行之属。以谓人禀五行之全气以生。故于物为最灵。其余动植之类,各得其气之偏者,其发为英华美实、气臭滋味、羽毛鳞介、文采刚柔,亦皆得其一气之盛。至其为变怪非常,失其本性,则推以事类吉凶影响,其说尤为委曲繁密。
盖王者之有天下也,顺天地以治人,而取材于万物以足用。若政得其道,而取不过度,则天地顺成,万物茂盛,而民以安乐,谓之至治。若政失其道,用物伤夭,民被其害而愁苦,则天地之气沴,三光错行,阴阳寒暑失节,以为水旱、蝗螟、风雹、雷火、山崩、水溢、泉竭、雪霜不时、雨非其物,或发为氛雾、虹蜺、光怪之类,此天地灾异之大者,皆生于乱政。而考其所发,验以人事,往往近其所失,而以类至。然时有推之不能合者,岂非天地之大,固有不可知者邪?若其诸物种类,不可胜数,下至细微家人里巷之占,有考于人事而合者,有漠然而无所应者,皆不足道。语曰;“迅雷风烈必变。”盖君子之畏天也,见物有反常而为变者,失其本性,则思其有以致而为之戒惧,虽微不敢忽而已。至为灾异之学者不然,莫不指事以为应。及其难合,则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
盖自汉儒董仲舒、刘向与其子歆之徒,皆以《春秋》、《洪范》为学,而失圣人之本意。至其不通也,父子之言自相戾。可胜叹哉!昔者箕子为周武王陈禹所有《洪范》之书,条其事为九类,别其说为九章,谓之“九畴”。考其说初不相附属,而向为《五行传》,乃取其五事、皇极、庶证附于五行、以为八事皆属五行欤,则至于八政、五纪、三德、稽疑、福、极之类,又不能附,至俾《洪范》之书失其伦理,有以见所谓旁引曲取而迁就其说也。然自汉以来,未有非之者。又其祥眚祸痾之说,自其数术之学,故略存之,庶几深识博闻之士有以考而择焉。
夫所谓灾者,被于物而可知者也,水旱、螟蝗之类是已。异者,不可知其所以然者也,日食、星孛、五石、六鹢之类是已。孔子于《春秋》,记灾异而不著其事应,盖慎之也。以谓天道远,非谆谆以谕人,而君子见其变,则知天之所以谴告,恐惧脩省而已。若推其事应,则有合有不合,有同有不同。至于不合不同,则将使君子怠焉。以为偶然而不惧。此其深意也。盖圣人慎而不言如此,而后世犹为曲说以妄意天,此其不可以传也。故考次武德以来,略依《洪范五行传》,著其灾异,而削其事应云。
《五行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谓生不畅茂,多折槁,及为变怪而失其性也。又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常雨,厥极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痾,时则有青眚青祥、鼠妖,惟金沴木。”
木不曲直。
武德四年,亳州老子祠枯树复生枝叶。老子,唐祖也。占曰:“枯木复生,权臣执政。”眭孟以为有受命者。九年三月,顺天门楼东柱已倾毁而自起。占曰:“木仆而自起,国之灾。”
永微二年十一月甲申,阴雾凝冻,封树木,数日不解。刘向以为木少阳,贵臣象。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亦谓之树介,介,兵象也。
显庆四年八月,有毛桃树生李。李,国姓也。占曰:“木生异实,国主殃。”
麟德元年十二月癸酉,氛雾终日不解。甲戌,雨木冰。
仪凤三年十一月乙未,昏雾四塞,连夜不解。丙申,雨木冰。
垂拱四年三月,雨桂子于台州,旬余乃止。占曰:“天雨草木,人多死。”
长寿二年十月,万象神宫侧柽杉皆变为柏。柏贯四时,不改柯易叶,有士君子之操;柽杉柔脆,小人性也。象小人居君子之位。
延载元年十月癸酉,白雾,木冰。
景龙四年三月庚申,雨木冰。
景云二年,高祖故第有柿树,自天授中枯死,至是复生。
开元二十一年,蓬州枯杨生李枝,有实,与显庆中毛桃生李同。二十九年,亳州老子祠,枯树复荣。是年十一月己巳,寒甚,雨木冰,数日不解。
永泰元年三月庚子,夜霜,木有冰。
大历二年十一月,纷雾如雪,草木冰。九年,晋州神山县庆唐观枯桧复生。
兴元元年春,亳州真源县有李树,植已十四年,其长尺有八寸,至是枝忽上耸,高六尺,周回如盖九尺余。李,国姓也。占曰:“木生枝耸,国有寇盗。”是岁,中书省枯柳复荣。
贞元元年十二月,雨木冰。四年正月,雨木于陈留,十里许,大如指,长寸余,中空,所下者立如植。木生于下,而自上陨者,上下易位之象;碎而中空者,小人象;如植者,自立之象。二十年冬,雨木冰。
元和十五年九月己酉,大雨,树无风而摧者十五六,近木自拔也。占曰:“木自拔,国将乱。”
长庆三年十一月丁丑,雨木冰;成都栗树结实,食之如李。
宝历元年十一月丙申,雨木冰。
大和三年,成都李树生木瓜,空中不实。七年十二月丙戌,夜雾,木冰。
开成四年九月辛丑,雨雪,木冰。十月己巳,亦如之。
会昌元年十二月丁丑,雨木冰。四年正月己酉,雨木冰。庚戌,亦如之。
咸通十四年四月,成都李实变为木瓜。时人以为:李,国姓也;变者,国夺于人之象。
广明二年春,眉州在檀树已枯倒,一夕复生。
○常雨
武德六年秋,关中久雨。少阳曰昜,少阴曰雨,阳德衰则阴气胜,故常雨。
贞观十五年春,霖雨。
永徽六年八月,京城大雨。
显庆元年八月,霖雨,更九旬乃止。
开元二年五月壬子,久雨,崇京城门。十六年九月,关中久雨。害稼。
天宝五载秋,大雨,十二载八月,久雨。十三载秋,大霖雨,害稼,六旬不止。九月,闭坊市北门,盖井,禁妇人入街市,祭玄冥太社,崇明德门,坏京城垣屋殆尽,人亦乏食。
至德二载三月癸亥,大雨,至甲戌乃止。
上元元年四月,雨,讫闰月乃止。二年秋,霖雨连月,渠窦生鱼。
永泰元年九月丙午,大雨,至于丙寅。
大历四年四月,雨,至于九月,闭坊市北门,置土台,台上置坛,立黄幡以祈晴。六年八月,连雨,害秋稼。
贞元二年正月乙未,大雨雪,至于庚子,平地数尺,雪上黄黑如尘。五月乙巳,雨,至于丙申,时大饥,至是麦将登,复大雨霖,众心恐惧。十年春,雨,至闰四月,间止不过一二日。十一年秋,大雨。十九年八月己未,大霖雨。
元和四年四月,册皇太子宁,以雨沾服,罢。十月,再择日册,又以雨沾服罢。近常雨也。六年七月,霖雨害稼。十二年五月,连雨。八月壬申,雨,至于九月戊子。十五年二月癸未,大雨。八月,久雨,闭坊市北门。宋、沧、景等州大雨,自六月癸酉至于丁亥,庐舍漂没殆尽。
宝历元年六月,雨,至于八月。
大和四年夏,郓、曹、濮等州雨,坏城郭庐舍殆尽。五年正月庚子朔,京城阴雪,弥旬。
开成五年七月,霖雨,葬文宗,龙輴陷,不能进。
大中十年四月,雨,至于九月。
咸通九年六月,久雨、崇明德门。
乾符五年秋,大霖雨,汾、浍及河溢流害稼。
广明元年秋八月,大霖雨。
天复元年八月,久雨。
服妖。
唐初,宫人乘马者,依周旧仪,著冪釭,全身障蔽,永徽后,乃用帷帽,施裙,及颈,颇为浅露,至神龙末,冪釭始绝,皆妇人预事之象。
太尉长孙无忌以乌羊毛为浑脱氈帽,人多效之,谓之“赵公浑脱”。近服妖也。
高宗尝内宴,太平公主紫衫、玉带、皁罗折上巾,具纷砺七事,歌舞于帝前。帝与武后笑曰:“女子不可为武官,何为此装束?”近服妖也。
武后时,嬖臣张易之为母臧作七宝帐,有鱼龙鸾凤之形,仍为象床、犀簟。
安乐公主使尚方合百鸟毛织二裙,正视为一色,傍视为一色,日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而百鸟之状皆见,以其一献韦后。公主又以百兽毛为廌面,韦后则集鸟毛为之,皆具其鸟兽状,工费巨万。公主初出降,益州献单丝碧罗笼裙,缕金为花鸟,细如丝发,大如黍米,眼鼻觜甲皆备,嘹视者方见之。皆服妖也。自作毛裙,贵臣富家多效之,江、岭奇禽异兽毛羽采之殆尽。
韦后妹尝为豹头枕以辟邪,白泽枕以辟魅,伏熊枕以宜男,亦服妖也。
景龙三年十一月,郊祀,韦后为亚献,以妇人为斋娘,以祭祀之服执事。近服妖也。
中宗赐宰臣宗楚客等巾子样,其制高而踣,即帝在籓邸时冠也,故时人号“英王踣”。踣,颠仆也。
开元二十五年正月,道士尹愔为谏议大夫,衣道干服视事,亦服妖也。
天宝初,贵族及士民好为胡服胡帽,妇人则簪步摇钗,衿袖窄小。杨贵妃常以假鬓为首饰,而好服黄裙。近服妖也。时人为之语曰:“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
元和末,妇人为圆鬟椎髻,不设鬓饰,不施硃粉,惟以乌膏注脣,状似悲啼者。圆鬟者,上不自树也;悲啼者,忧恤象也。
文宗时,吴、越间织高头草履,纤如经绫谷,前代所无。履,下物也,织草为之,又非正服,而被以文饰,盖阴斜阘茸泰侈之象。
乾符五年,雒阳人为帽,皆冠军士所冠者。又内臣有刻木象头以里幞头,百官效之,工门如市,度木斫之曰:“此斫尚书头,此斫将军头,此斫军容头。”近服妖也。
僖宗时,内人束发极急,及在成都,蜀妇人效之,时谓为“囚髻”。
唐末,京都妇人梳发,以两鬓抱面,状如椎髻,时谓之“抛家髻”。又世俗尚以琉璃为钗钏。近服妖也。抛家、流离,皆播迁之兆云。
昭宗时,十六宅诸王华侈相尚,巾帻各自为制度,都人效之,则曰:“为我作某王头。”识者以为不祥。
○龟孽
大足初,虔州获龟,六眼,一夕而失。
肃宗上元二年,有鼍聚于扬州城门上,节度使邓景山以问族弟珽,对曰:“鼍,介物,兵象也。”
贞元三年,润州鱼鳖蔽江而下,皆无首。
大和三年,魏博管内有虫,状如龟,其鸣昼夜不绝。近龟孽也。
秦宗权在蔡州,州中地忽裂,有石出,高五六尺,广袤丈余,正如大龟。
鸡祸。
垂拱三年七月,冀州雌鸡化为雄。
永昌元年正月,明州雌鸡化为雄。八月,松州雌鸡化为雄。
景龙二年春,滑州匡城县民家鸡有三足。京房《易妖占》曰:“君用妇言,则鸡生妖。”
玄宗好斗鸡,贵臣、外戚皆尚之,贫者或弄木鸡,识者以为:鸡,酉属,帝生之岁也;斗者,兵象。近鸡祸也。
大中八年九月,考城县民家雄鸡化为雌,伏子而雄鸣。化为雌,王室将卑之象,反雌伏也。汉宣帝时,雌鸡化为雄,至元帝而王氏始萌,盖驯致其祸也。
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鸡生角。角,兵象,鸡,小畜,犹贱类也。
下体生上之痾。
咸通十四年七月,宋州襄邑有猎者得雉,五足,三足出背上。足出于背者,下干上之象;五足者,众也。
青眚青祥。
贞观十七年四月,立晋王为太子,有青气绕东宫殿。始册命而有祲,不祥。十八年六月壬戌,有青黑气广六尺,贯于辰戌,其长亘天。
大和九年,郑注箧中药化为蝇数万飞去。注始以药术进,化为蝇者,败死之象。近青眚也。干元三年六月,昏,西北有青气三。
○鼠妖
武德元年秋,李密、王世充隔洛水相拒,密营中鼠,一夕渡水尽去。占曰:“鼠无故皆夜去,邑有兵。”
贞观十三年,建州鼠害稼。二十一年,渝州鼠害稼。
显庆三年,长孙元忌第有大鼠见于庭,月余出入无常,后忽然死。
龙朔元年十一月,洛州猫鼠同处。鼠隐伏象盗窃,猫职捕啮,而反与鼠同,象司盗者废职容奸。
弘道初,梁州仓有大鼠,长二尺余,为猫所啮,数百鼠反啮猫。少选,聚万余鼠,州遣人捕击杀之,余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