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
汉书
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卷一下 高帝纪第一下
卷二 惠帝纪第二
卷三 高后纪第三
卷四 文帝纪第四
卷五 景帝纪第五
卷六 武帝纪第六
卷七 昭帝纪第七
卷八 宣帝纪第八
卷九 元帝纪第九
卷十 成帝纪第十
卷十一 哀帝纪第十一
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卷十八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卷十九下(表略) 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卷二十一上 律历志第一上
卷二十一下 律历志第一下
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卷二十五下 郊祀志第五下
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卷二十七中之上 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卷二十七中之下 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卷二十七下之上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卷二十八上 地理志第八上
卷二十八下 地理志第八下
卷二十九 沟洫志第九
卷三十 艺文志第十
卷三十一 陈胜项籍传第一
卷三十二 张耳陈馀传第二
卷三十三 魏豹田儋韩王信传第三
卷三十四 韩彭英卢吴传第四
卷三十五 荆燕吴传第五
卷三十六 楚元王传第六
卷三十七 季布栾布田叔传第七
卷三十八 高五王传第八
卷三十九 萧何曹参传第九
卷四十 张陈王周传第十
卷四十一 樊郦滕灌傅靳周传第十一
卷四十二 张周赵任申屠传第十二
卷四十三 郦陆朱刘叔孙传第十三
卷四十四 淮南衡山济北王传第十四
卷四十五 蒯伍江息夫传第十五
卷四十六 万石卫直周张传第十六
卷四十七 文三王传第十七
卷四十八 贾谊传第十八
卷四十九 爰盎晁错传第十九
卷五十 张冯汲郑传第二十
卷五十一 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一
卷五十二 窦田灌韩传第二十二
卷五十三 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
卷五十四 李广苏建传第二十四
卷五十五 卫青霍去病传第二十五
卷五十六 董仲舒传第二十六
卷五十七上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上
卷五十七下 司马相如传第二十七下
卷五十八 公孙弘卜式儿宽传第二十八
卷五十九 张汤传第二十九
卷六十 杜周传第三十
卷六十一 张骞李广利传第三十一
卷六十二 司马迁传第三十二
卷六十三 武五子传第三十三
卷六十四上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上
卷六十四下 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第三十四下
卷六十五 东方朔传第三十五
卷六十六 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
卷六十七 杨胡朱梅云传第三十七
卷六十八 霍光金日磾传第三十八
卷六十九 赵充国辛庆忌传第三十九
卷七十 傅常郑甘陈段传第四十
卷七十一 隽疏于薛平彭传第四十一
卷七十二 王贡两龚鲍传第四十二
卷七十三 韦贤传第四十三
卷七十四 魏相丙吉传第四十四
卷七十五 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
卷七十六 赵尹韩张两王传第四十六
卷七十七 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第四十七
卷七十八 萧望之传第四十八
卷七十九 冯奉世传第四十九
卷八十 宣元六王传第五十
卷八十一 匡张孔马传第五十一
卷八十二 王商史丹傅喜传第五十二
卷八十三 薛宣朱博传第五十三
卷八十四 翟方进传第五十四
卷八十五 谷永杜邺传第五十五
卷八十六 何武王嘉师丹传第五十六
卷八十七上 扬雄传第五十七上
卷八十七下 扬雄传第五十七下
卷八十八 儒林传第五十八
卷八十九 循吏传第五十九
卷九十 酷吏传第六十
卷九十一 货殖传第六十一
卷九十二 游侠传第六十二
卷九十三 佞幸传第六十三
卷九十四上 匈奴传第六十四上
卷九十四下 匈奴传第六十四下
卷九十五 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六十五
卷九十六上 西域传第六十六上
卷九十六下 西域传第六十六下
卷九十七上 外戚传第六十七上
卷九十七下 外戚传第六十七下
卷九十八 元后传第六十八
卷九十九上 王莽传第六十九上
卷九十九中 王莽传第六十九中
卷九十九下 王莽传第六十九下
卷一百上 叙传第七十上
卷一百下 叙传第七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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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上 高帝纪第一上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也,姓刘氏。母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父太公往视,则见交龙于上。已而有娠,遂产高祖。
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宽仁爱人,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及壮,试吏,为泗上亭长,延中吏无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时饮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怪。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
高祖常徭咸阳,纵观秦皇帝,喟然大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矣!”
单父人吕公善沛令,辟仇,从之客,因家焉。沛中豪杰吏闻令有重客,皆往贺。萧何为主吏,主进,令诸大夫曰:“进不满千钱,坐之堂下。”高祖为亭长,素易诸吏,乃给为谒曰“贺钱万”,实不持一钱。谒入,吕公大惊,起,迎之门。吕公者,好相人,见高祖状貌,因重敬之,引入坐上坐。萧何曰:“刘季固多大言,少成事。”高祖因狎侮诸客,遂坐上坐,无所诎。酒阑,吕公因目固留高祖。竟酒,后。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愿季自爱。臣有息女,愿为箕帚妾。”酒罢,吕媪怒吕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与贵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吕公曰:“此非兒女子所知。”卒与高祖。吕公女即吕后也,生孝惠帝、鲁元公主。
高祖尝告归之田。吕后与两子居田中,有一老父过,请饮,吕后因餔之。老父相后曰:“夫人天下贵人也。”令相两子,见孝惠帝,曰:“夫人所以贵者,乃此男也。”相鲁元公主,亦皆贵。老父已去,高祖适从旁舍来,吕后具言:“客有过,相我子母皆大贵。”高祖问,曰:“未远。”乃追及,问老父。老父曰:“乡者夫人兒子皆以君,君相贵不可言。”高祖乃谢曰:“诚如父言,不敢忘德。”及高祖贵,遂不知老父处。
高祖为亭长,乃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时时冠之,及贵常冠,所谓“刘氏冠”也。
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亭,止饮,夜皆解纵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徒中壮士愿从者十余人。高祖被酒,夜径泽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还报曰:“前有大蛇当径,愿还。”高祖醉,曰:“壮士行,何畏!”乃前,拔剑斩蛇。蛇分为两,道开。行数里,醉困卧。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妪何哭,妪曰:“人杀吾子。”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者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苦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诸从者日益畏之。
秦始皇帝尝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东游以
当之。高祖隐于芒、砀山泽间,吕后与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问吕后,后曰:“季所居上常有云气,故从往常得季。”高祖又喜。沛中子弟或闻之,多欲附者。
秦二世元年秋七月,陈涉起蕲。至陈,自立为楚王,遣武臣、张耳、陈馀略赵地。八月,武臣自立为赵王。郡县多杀长吏以应涉。九月,沛令欲以沛应之。掾、主吏萧何、曹参曰:“君为秦吏,今欲背之,帅沛子弟,恐不听。愿君召诸亡在外者,可得数百人,因以劫众,众不敢不听。”乃令樊哙召高祖。高祖之众已数百人矣。
于是樊哙从高祖来。沛令后悔,恐其有变,乃闭城城守,欲诛萧、曹。萧、曹恐,逾城保高祖。高祖乃书帛射城上,与沛父老曰:“天下同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令共诛令,择可立立之,以应诸侯,即室家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父老乃帅子弟共杀沛令,开城门迎高祖,欲以为沛令。高祖曰:“天下方扰,诸侯并起,今置将不善,一败涂地。吾非敢自爱,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此大事,愿更择可者。”萧、曹皆文吏,自爱,恐事不就,后秦种族其家,尽让高祖。诸父老皆曰:“平生所闻刘季奇怪,当贵,且卜筮之,莫如刘季最吉。”高祖数让,众莫肯为,高祖乃立为沛公。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廷,而衅鼓。旗帜皆赤,由所杀蛇白帝子,杀者赤帝子故也。于是少年豪吏如萧、曹、樊哙等皆为收沛子弟,得三千人。
是月,项梁与兄子羽起吴。田儋与从弟荣、横起齐,自立为齐王。韩广自立为燕王。魏咎自立为魏王。陈涉之将周章西入关,至戏,秦将章邯距破之。
秦二年十月,沛公攻胡陵、方与,还守丰。秦泗川监平将兵围丰。二日,出与战,破之。令雍齿守丰。十一月,沛公引兵之薛。秦泗川守壮兵败于薛,走至戚,沛公左司马得杀之。沛公还军亢父,至方与。赵王武臣为其将所杀。十二月,楚王陈涉为其御所杀。魏人周市略地丰、沛,使人谓雍齿曰:“丰,故梁徙也。今魏地已定者数十城,齿今下魏,魏以齿为侯守丰;不下,且屠丰。”雍齿雅不欲属沛公,及魏招之,即反为魏守丰。沛公攻丰,不能取。沛公还之沛,怨雍齿与丰子弟畔之。
正月,张耳等立赵后赵歇为赵王。东阳甯君、秦嘉立景驹为楚王,在留。沛公往从之,道得张良,遂与俱见景驹,请兵以攻丰。时章邯从陈,别将司马
将兵北定楚地,屠相,至砀。东阳甯君、沛公引兵西,与战萧西,不利,还收兵聚留。
二月,攻砀,三日拔之。收砀兵,得六千人,与故合九千人。
三月,攻下邑,拔之。还击丰,不下。
四月,项梁击杀景驹、秦嘉,止薛,沛公往见之。项梁益沛公卒五千人,五大夫将十人。沛公还,引兵攻丰,拔之。雍齿奔魏。
五月,项羽拔襄城还。项梁尽召别将。
六月,沛公如薛,与项梁共立楚怀王孙心为楚怀王。章邯破杀魏王咎、齐王田儋于临济。七月,大霖雨。沛公攻亢父。章邯围田荣于东阿。沛公与项梁共救田荣,大破章邯东阿。田荣归,沛公、项羽追北,至城阳,攻屠其城。军濮阳东,复与章邯战,又破之。
章邯复振,守濮阳,环水。沛公、项羽去攻定陶。八月,田荣立田儋子市为齐王。定陶未下,沛公与项羽西略地至雍丘,与秦军战,大败之,斩三川守李由。还攻外黄,外黄未下。
项梁再破秦军,有骄色。宋义谏,不听。秦益章邯兵。九月,章邯夜衔枚击项梁定陶,大破之,杀项梁。时连雨自七月至九月。沛公、项羽方攻陈留,闻梁死,士卒恐,乃与将军吕臣引兵而东,徙怀王自盱台都彭城。吕臣军彭城东,项羽军彭城西,沛公军砀。魏咎弟豹自立为魏王。后九月,怀王并吕臣、项羽军自将之。以沛公为砀郡长,封武安侯,将砀郡兵。以羽为鲁公,封长安侯。吕臣为司徒,其父吕青为令尹。
章邯已破项梁,以为楚地兵不足忧,乃渡河北击赵王歇,大破之。歇保巨鹿城,秦将王离围之。赵数请救,怀王乃以宋义为上将,项羽为次将,范增为末将,北救赵。
初,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当是时,秦兵强,常乘胜逐北,诸将莫利先入关。独羽怨秦破项梁,奋势,愿与沛公西入关。怀王诸老将皆曰:“项羽为人慓悍祸贼,尝攻襄城,襄城无噍类,所过无不残灭。且楚数进取,前陈王、项梁皆败,不如更遣长者扶义而西,告谕秦父兄。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诚得长者往,毋侵暴,宜可下。项羽不可遣,独沛公秦宽大长者。”卒不许羽,而遣沛公西收陈王、项梁散卒。乃道砀至城阳与杠里,攻秦军壁,破其二军。
秦三年十月,齐将田都畔田荣,将兵助项羽救赵。沛公攻破东郡尉于成武。
十一月,项羽杀宋义,并其兵渡河,自立为上将军,诸将黥布等皆属。
十二月,沛公引兵至栗,遇刚武侯,夺其军四千余人,并之,与魏将皇欣、武满军合攻秦军,破之。故齐王建孙田安下济北,从项羽救赵。羽大破秦军巨鹿下,虏王离,走章邯。
二月,沛公从砀北攻昌邑,遇彭越。越助攻昌邑,未下。沛公西过高阳,郦食其为里监门,曰:“诸将过此者多,吾视沛公大度。”乃求见沛公。沛公方踞床,使两女子洗。郦生不拜,长揖曰:“足下必欲诛无道秦,不宜踞见长者。”于是沛公起,摄衣谢之,延上坐。食其说沛公袭陈留。沛公以为广野君,以其弟商为将,将陈留兵。
三月,攻开封,未拔。西与秦将杨熊会战白马,又战曲遇东,大破之。杨熊走之荥阳,二世使使斩之以徇。四月,南攻颍川,屠之。因张良遂略韩地。
时赵别将司马卬方欲渡河入关,沛公乃北攻平阴,绝河津。南,战雒阳东,军不利,从轘辕至阳城,收军中马骑。
六月,与南阳守齮战犨东,破之。略南阳郡,南阳守走,保城守宛。沛公引兵过宛西。张良谏曰:“沛公虽欲急入关,秦兵尚众,距险。今不下宛,宛从后击,强秦在前,此危道也。”于是沛公乃夜引军从他道还,偃旗帜,迟明,围宛城三匝。南阳守欲自刭,其舍人陈恢曰:“死未晚也。”乃逾城见沛公,曰:“臣闻足下约先入咸阳者王之,今足下留守宛。宛郡县连城数十,其吏民自以为降必死,故皆坚守乘城。今足下尽日止攻,士死伤者必多;引兵去,宛必随足下。前则失咸阳之约,后有强宛之患。为足下计,莫若约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与之西。诸城未下者,闻声争开门而待足下,足下通行无所累。”沛公曰:“善。”七月,南阳守齮降,封为殷侯,封陈恢千户。引兵西,无不下者。至丹水,高武侯鳃、襄侯王陵降。还攻胡阳,遇番君别将梅鋗,与偕攻析、郦,皆降。所过毋得卤掠,秦民喜。遣魏人甯昌使秦。是月,章邯举军降项羽,羽以为雍王。瑕丘申阳下河南。
八月,沛公攻武关,入秦。秦相赵高恐,乃杀二世,使人来,欲约分王关中,沛公不许。九月,赵高立二世兄子子婴为秦王。子婴诛灭赵高,遣将将兵距峣关。沛公欲击之,张良曰:“秦兵尚强,未可轻。愿先遣人益张旗帜于山上为疑兵,使郦食其、陆贾往说秦将,啗以利。”秦将果欲连和,沛公欲许之。张良曰:“此独其将欲叛,恐其士卒不从,不如因其怠懈击之。”沛公引兵绕峣关,逾蒉山,击秦军,大破之蓝田南。遂至蓝田,又战其北,秦兵大败。
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东井。沛公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枳道旁。诸将或言诛秦王,沛公曰:“始怀王遣我,固以能宽容,且人已服降,杀之不祥。”乃以属吏。遂西入咸阳。欲止宫休舍,樊哙、张良谏,乃封秦重宝财物府库,还军霸上。萧何尽收秦丞相府图籍文书。十一月,召诸县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耦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且吾所以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要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至县、乡、邑告谕之。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享军士。沛公让不受,曰:“仓粟多,不欲费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或说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今闻章邯降项羽,羽号曰雍王,王关中。即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守函谷关,毋内诸侯军,稍征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计,从之。十二月,项羽果帅诸侯兵欲西入关,关门闭。闻沛公已定关中,羽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关,遂至戏下。沛公左司马曹毋伤闻羽怒,欲攻沛公,使人言羽曰:“沛公欲王关中,令子婴相,珍宝尽有之。”欲以求封。亚父范增说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财好色。今闻其入关,珍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小。吾使人望其气,皆为龙,成五色,此天子气。急击之,勿失。”于是飨士,旦日合战。是时,羽兵四十万,号百万。沛公兵十万,号二十万,力不敌。会羽季父左尹项伯素善张良,夜驰见张良,具告其实,欲与俱去,毋特俱死。良曰:“臣为韩王送沛公,不可不告,亡去不义。”乃与项伯俱见沛公。沛公与伯约为婚姻,曰:“吾入关,秋毫无所敢取,籍吏民,封府库,待将军。所以守关者,备他盗也。日夜望将军到,岂敢反邪!愿伯明言不敢背德。”项伯许诺,即夜复去,戒沛公曰:“旦日不可不早自来谢。”项伯还,具以沛公言告羽,因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兵,公巨能入乎?且人有大功,击之不祥,不如因善之。”羽许诺。
沛公旦日从百余骑见羽鸿门,谢曰:“臣与将军戮力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不自意先入关,能破秦,与将军复相见。今者有小人言,令将军与臣有隙。”羽曰:“此沛公左司马曹毋伤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羽因留沛公饮。范增数目羽击沛公,羽不应。范增起,出谓项庄曰:“君王为人不忍,汝入以剑舞,因击沛公,杀之。不者,汝属且为所虏。”庄入为寿。寿毕,曰:“军中无以为乐,请以剑舞。”因拔剑舞。项伯亦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樊哙闻事急,直入,怒甚。羽壮之,赐以酒。哙因谯让羽。有顷,沛公起如厕,招樊哙出,置车官属,独骑,樊哙、靳强、滕公、纪成步,从间道走军,使张良留谢羽。羽问:“沛公安在?”曰:“闻将军有意督过之,脱身去,间至军,故使臣献璧。”羽受之。又献玉斗范增。增怒,撞其斗,起曰:“吾属今为沛公虏矣!”
沛公归数日,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所过残灭,秦民大失望。羽使人还报怀王,怀王曰:“如约。”羽怨怀王不肯令与沛公俱西入关而北救赵,后天下约。乃曰:“怀王者,吾家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专主约!本定天下,诸将与籍也。”春正月,阳尊怀王为义帝,实不用其命。
二月,羽自立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背约,更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四十一县,都南郑。三分关中,立秦三将,章邯为雍王,都废丘;司马欣为塞王,都栎阳;董翳为翟王,都高奴。楚将瑕丘申阳为河南王,都洛阳。赵将司马卬为殷王,都朝歌。当阳君英布为九江王,都六。怀王柱国共敖为临江王,都江陵。番君吴芮为衡山王,都邾。故齐王建孙田安为济北王。徙魏王豹为西魏王,都平阳。徙燕王韩广为辽东王。燕将臧荼为燕王,都蓟。徙齐王田市为胶东王。齐将田都为齐王,都临菑。徙赵王歇为代王。赵相张耳为常山王。汉王怨羽之背约,欲攻之,丞相萧何谏,乃止。
夏四月,诸侯罢戏下,各就国。羽使卒三万人从汉王,楚子、诸侯人之慕从者数万人,从杜南入蚀中。张良辞归韩,汉王送至褒中,因说汉王烧绝栈道,以备诸侯盗兵,亦视项羽无东意。
汉王既至南郑,诸将及士卒皆歌讴思东归,多道亡还者。韩信为治粟都尉,亦亡去。萧何追还之,因荐于汉王,曰:“必欲争天下,非信无可与计事者。”于是汉王齐戒设坛场,拜信为大将军,问以计策。信对曰:“项羽背约而王君王于南郑,是迁也。吏卒毕山东之人,日夜企而望归,及其锋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民皆自宁,不可复用。不如决策东向。”因陈羽可图、三秦易并之计。汉王大说,遂听信策,部署诸将。留萧何收巴、蜀租,给军粮食。
五月,汉王引兵从故道出袭雍。雍王邯迎击汉陈仓,雍兵败,还走;战好畤,又大败,走废丘。汉王遂定雍地。东如咸阳,引兵围雍王废丘,而遣诸将略地。
田荣闻羽徙齐王市于胶东而立田都为齐王,大怒,以齐兵迎击田都。都走降楚。六月,田荣杀田市,自立为齐王。时彭越在巨野,众万余人,无所属。荣与越将军印,因令反梁地。越击杀济北王安,荣遂并三齐之地。燕王韩广亦不肯徙辽东。秋八月,臧荼杀韩广,并其地。塞王欣、翟王翳皆降汉。
初,项梁立韩后公子成为韩王,张良为韩司徒。羽以良从汉王,韩王成又无功,故不遣就国,与俱至彭城,杀之。及闻汉王并关中,而齐、梁畔之,羽大怒,乃以故吴令郑昌为韩王,距汉。令萧公角击彭越,越败角兵。时张良徇韩地,遗羽书曰:“汉欲得关中,如约即止,不敢复东。”羽以故无西意,而北击齐。
九月,汉王遣将军薛欧、王吸出武关,因王陵兵,从南阳迎太公、吕后于沛。羽闻之,发兵距之阳夏,不得前。
二年冬十月,项羽使九江王布杀义帝于郴。陈馀亦怨羽独不王己,从田荣借助兵,以击常山王张耳。耳败走降汉,汉王厚遇之。陈馀迎代王歇还赵,歇立馀为代王。张良自韩间行归汉,汉王以为成信侯。
汉王如陕,镇抚关外父老。河南王申阳降,置河南郡。使韩太尉韩信击韩,韩王郑昌降。十一月,立韩太尉信为韩王。汉王还归,都栎阳,使诸将略地,拔陇西。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缮治河上塞。故秦菀囿园池,令民得田之。
春正月,羽击田荣城阳,荣败走平原,平原民杀之。齐皆降楚,楚焚其城郭,齐人复畔之。诸将拔北地,虏雍王弟章平。赦罪人。
二月癸未,令民除秦社稷,立汉社稷。施恩德,赐民爵。蜀、汉民给军事劳苦,复勿租税二岁。关中卒从军者,复家一岁。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勿徭戍。以十月赐酒肉。
三月,汉王自临晋渡河。魏王豹降,将兵从。下河内,虏殷王卬,置河内郡。至脩武,陈平亡楚来降。汉王与语,说之,使参乘,监诸将。南渡平阴津,至洛阳,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王曰:“臣闻‘顺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无名,事故不成’。故曰:‘明其为贼,敌乃可服。’项羽为无道,放杀其主,天下之贼也。夫仁不以勇,义不以力,三军之众为之素服,以告之诸侯,为此东伐,四海之内莫不仰德。此三王之举也。”汉王曰:“善。非夫子无所闻。”于是汉王为义帝发丧,袒而大哭,哀临三日。发使告诸侯曰:“天下共立义帝,北面事之。今项羽放杀义帝江南,大逆无道。寡人亲为发丧,兵皆缟素。悉发关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汉以下,愿从诸侯王击楚之杀义帝者。”
夏四月,田荣弟横收得数万人,立荣子广为齐王。羽虽闻汉东,既击齐,欲遂破之而后击汉,汉王以故得劫五诸侯兵东伐楚。到外黄,彭越将三万人归汉。汉王拜越为魏相国,令定梁也。
汉王遂入彭城,收羽美人货赂,置酒高会。羽闻之,令其将击齐,而自以精兵三万人从鲁出胡陵,至萧、晨击汉军,大战彭城灵壁东睢水上,大破汉军,多杀士卒,睢水为之不流。围汉王三匝。大风从西北起,折木发屋,扬砂石,昼晦,楚军大乱,而汉王得与数十骑遁去。过沛,使人求室家,室家亦已亡,不相得。汉王道逢孝惠、鲁元,载行。楚骑追汉王,汉王急,推堕二子。滕公下收载,遂得脱。审食其从太公、吕后间行,反遇楚军,羽常置军中以为质。诸侯见汉败,皆亡去。塞王欣、翟王翳降楚,殷王卬死。
吕后兄周吕侯将兵居下邑,汉王从之。稍收士卒,军砀。
汉王西过梁地,至虞,谓谒者随何曰:“公能说九江王布使举兵畔楚,项王必留击之。得留数月,吾取天下必矣。”随何往说布,果使畔楚。
五月,汉王屯荥阳,萧何发关中老弱未傅者悉诣军。韩信亦收兵与汉王会,兵复大振。与楚战荥阳南京、索间,破之。筑甬道属河,以取敖仓粟。魏王豹谒归视亲疾。至则绝河津,反为楚。
六月,汉王还栎阳。壬午,立太子,赦罪人。令诸侯子在关中者皆集栎阳为卫。引水灌废丘,废丘降,章邯自杀。雍地定,八十余县,置河上、渭南、中地、陇西、上郡。令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山川,以时祠之。兴关中卒乘边塞。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汉。
秋八月,汉王如荥阳,谓郦食其曰:“缓颊往说魏王豹,能下之,以魏地万户封生。”食其往,豹不听。汉王以韩信为左丞相,与曹参、灌婴俱击魏。食其还,汉王问:“魏大将谁也?”对曰:“柏直。”王曰:“是口尚乳臭,不能当韩信。骑将谁也?”曰:“冯敬。”曰:“是秦将冯无择子也。虽贤,不能当灌婴。步卒将谁也?”曰:“项它。”曰:“不能当曹参。吾无患矣。”
九月,信等虏豹,传诣荥阳。定魏地,置河东、太原、上党郡。信使人请兵三万人,愿以北举燕、赵,东击齐,南绝楚粮道。汉王与之。
三年冬十月,韩信、张耳东下井陉击赵,斩陈馀,获赵王歇。置常山、代郡。甲戌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随何既说黥布,布起兵攻楚。楚使项声、龙且攻布,布战不胜。
十二月,布与随何间行归汉。汉王分之兵,与俱收兵至成皋。
项羽数侵夺汉甬道,汉军乏食,与郦食其谋桡楚权。食其欲立六国后以树党,汉王刻印,将遣食其立之。以问张良,良发八难。汉王辍饭吐哺,曰:“竖儒几败乃公事!”令趋销印。又问陈平,乃从其计,与平黄金四万斤,以间疏楚君臣。
夏四月,项羽围汉荥阳,汉王请和,割荥阳以西者为汉。亚父劝项羽急攻荥阳,汉王患之。陈平反间既行,羽果疑亚父。亚父大怒而去,发病死。
五月,将军纪信曰:“事急矣!臣请诳楚,可以间出。”于是陈平夜出女子东门二千余人,楚因四面击之。纪信乃乘王车,黄屋左纛,曰:“食尽,汉王降楚。”楚皆呼万岁,之城东观,以故汉王得与数十骑出西门遁。令御史大夫周苛、魏豹、枞公守荥阳。羽见纪信,问:“汉王安在?”曰:“已出去矣。”羽烧杀信。而周苛、枞公相谓曰:“反国之王,难与守城。”因杀魏豹。
汉王出荥阳,至成皋。自成皋入关,收兵欲复东。辕生说汉王曰:“汉与楚相距荥阳数岁,汉常困。愿君王出武关,项王必引兵南走,王深壁,令荥阳、成皋间且得休息。使韩信等得辑河北赵地,连燕、齐,君王乃复走荥阳。如此,则楚所备者多,力分。汉得休息,复与之战,破之必矣。”汉王从其计,出军宛、叶间,与黥布行收兵。
羽闻汉王在宛,果引兵南,汉王坚壁不与战。是月,彭越渡睢,与项声、薛公战下邳,破杀薛公。羽使终公守成皋,而自东击彭越。汉王引兵北,击破终公,复军成皋。
六月,羽已破走彭越,闻汉复军成皋,乃引兵西拔荥阳城,生得周苛。羽谓苛:“为我将,以公为上将军,封三万户。”周苛骂曰:“若不趋降汉,今为虏矣!若非汉王敌也。”羽亨周苛,并杀枞公,而虏韩王信,遂围成皋。汉王跳,独与滕公共车出成皋玉门,北渡河,宿小修武。自称使者,晨驰入张耳、韩信壁而夺之军。乃使张耳北收兵赵地。
秋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汉王得韩信军,复大振。
八月,临河南乡,军小修武,欲复战。郎中郑忠说止汉王,高垒深堑勿战。汉王听其计,使卢绾、刘贾将卒二万人,骑数百,渡白马津入楚地,佐彭越烧楚积聚,复击破楚军燕郭西,攻下睢阳、外黄十七城。
九月,羽谓海春侯大司马曹咎曰:“谨守成皋。即汉王欲挑战,慎勿与战,勿令得东而已。我十五日必定梁地,复从将军。”羽引兵东击彭越。
汉王使郦食其说齐王田广,罢守兵与汉和。
四年冬十月,韩信用蒯通计,袭破齐。齐王亨郦生,东走高密。项羽闻韩信破齐,且欲击楚,使龙且救齐。
汉果数挑成皋战,楚军不出。使人辱之数日,大司马咎怒,渡兵汜水。士卒半渡,汉击之,大破楚军,尽得楚国金玉货赂。大司马咎、长史欣皆自刭汜水上。汉王引兵渡河,复取成皋,军广武,就敖仓食。
羽下梁地十余城,闻海春侯破,乃引兵还。汉军方围钟离末于荥阳东,闻羽至,尽走险阻。羽亦军广武,与汉相守。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饷。汉王、羽相与临广武之间而语。羽欲与汉王独身挑战,汉王数羽曰:“吾始与羽俱受命怀王,曰先定关中者王之。羽负约,王我于蜀、汉,罪一也。羽矫杀卿子冠军,自尊,罪二也。羽当以救赵还报,而擅劫诸侯兵入关,罪三也。怀王约,入秦无暴掠,羽烧秦宫室,掘始皇帝冢,收私其财,罪四也。又强杀秦降王子婴,罪五也。诈坑秦子弟新安二十万,王其将,罪六也。皆王诸将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争畔逆。罪七也。出逐义帝彭城,自都之,夺韩王地,并王梁、楚,多自与,罪八也。使人阴杀义帝江南,罪九也。夫为人臣而杀其主,杀其已降,为政不平,主约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无道,罪十也。吾以义兵从诸侯诛残贼,使刑余罪人击公,何苦乃与公挑战!”羽大怒,伏弩射中汉王。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汉王病创卧,张良强请汉王起行劳军,以安士卒,毋令楚乘胜。汉王出行军,疾甚,因驰入成皋。
十一月,韩信与灌婴击破楚军,杀楚将龙且,追至城阳,虏齐王广。齐相田横自立为齐王,奔彭越。汉立张耳为赵王。
汉王疾愈,西入关,至栎阳,存问父老,置酒。枭故塞王欣头栎阳市。留四日,复如军,军广武。关中兵益出,而彭越、田横居梁地,往来苦楚兵,绝其粮食。
韩信已破齐,使人言曰:“齐边楚,权轻,不为假王,恐不能安齐。”汉王怒,欲攻之。张良曰:“不如因而立之,使自为守。”春二月,遣张良操印,立韩信为齐王。
秋七月,立黥布为淮南王。
八月,初为算赋。北貉、燕人来致枭骑助汉。汉王下令:军士不幸死者,吏为衣衾棺敛,转送其家。四方归心焉。
项羽自知少助食尽,韩信又进兵击楚,羽患之。汉遣陆贾说羽,请太公,羽弗听。汉复使侯公说羽,羽乃与汉约,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为汉,以东为楚。九月,归太公、吕后,军皆称万岁。乃封侯公为平国君。羽解而东归。汉王欲西归,张良、陈平谏曰:“今汉有天下太半,而诸侯皆附,楚兵罢食尽,此天亡之时,不因其几而遂取之,此养虎自遗患也。”汉王从之。
卷一下 高帝纪第一下
五年冬十月,汉王追项羽至阳夏南,止军,与齐王信、魏相国越期会击楚。至固陵,不会。楚击汉军,大破之,汉王复入壁,深堑而守。谓张良曰:“诸侯不从,奈何?”良对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与共天下,可立致也。齐王信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坚。彭越本定梁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为相国。今豹死,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今能取睢阳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从陈以东傅海与齐王信,信家在楚,其意欲复得故邑。能出捐此地以许两人,使各自为战,则楚易散也”。于是汉王发使使韩信、彭越。至,皆引兵来。
十一月,刘贾入楚地,围寿春。汉亦遣人诱楚大司马周殷。殷畔楚,以舒屠六,举九江兵迎黥布,并行屠城父,随刘贾皆会。
十二月,围羽垓下。羽夜闻汉军四面皆楚歌,知尽得楚地。羽与数百骑走,是以兵大败。灌婴追斩羽东城。
楚地悉定,独鲁不下。汉王引天下兵欲屠之,为其守节礼义之国,乃持羽头示其父兄,鲁乃降。初,怀王封羽为鲁公,及死,鲁又为之坚守,故以鲁公葬羽于谷城。汉王为发丧,哭临而去。封项伯等四人为列侯,赐姓刘氏。诸民略在楚者皆归之。
汉王还至定陶,驰入齐王信壁,夺其军。
初项羽所立临江王共敖前死,子尉嗣立为王,不降。遣卢绾、刘贾击虏尉。
春正月,追尊兄伯号曰武哀侯。下令曰:“楚地已定,义帝亡后,欲存恤楚众,以定其主。齐王信习楚风俗,更立为楚王,王淮北,都下邳。魏相国建城侯彭越勤劳魏民,卑下士卒,常以少击众,数破楚军,其以魏故地王之,号曰梁王,都定陶。”又曰:“兵不得休八年,万民与苦甚,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于是诸侯上疏曰:“楚王韩信、韩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时,秦为亡道,天下诛之。大王先得秦王,定关中,于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败继绝,以安万民,功盛德厚。又加惠于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号比拟,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于后世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号。”汉王曰:“寡人闻帝者贤者有也,虚言亡实之名,非所取也。今诸侯王皆推高寡人,将何以处之哉?”诸侯王皆曰:“大王起于细微,灭乱秦,威动海内。又以辟陋之地,自汉中行威德,诛不义,立有功,平定海内,功臣皆受地食邑,非私之地。大王德施四海,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实宜,愿大王以幸天下。”汉王曰:“诸侯王幸以为便于天下之民,则可矣。”于是诸侯王及太尉长安侯臣绾等三百人,与博士稷嗣君叔孙通谨择良日二月甲午,上尊号。汉王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尊王后曰皇后,太子曰皇太子,追尊先媪曰昭灵夫人。
诏曰:“故衡山王吴芮与子二人、兄子一人,从百粤之兵,以佐诸侯,诛暴秦,有大功,诸侯立以为王。项羽侵夺之地,谓之番君。其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为长沙王。”又曰:“故粤王亡诸世奉粤祀,秦侵夺其地,使其社稷不得血食。诸侯伐秦,亡诸身帅闽中兵以佐灭秦,项羽废而弗立。今以为闽粤王,王闽中地,勿使失职。”
帝乃西都洛阳。夏五月,兵皆罢归家。诏曰:“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军吏卒会赦,甚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其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
帝置酒雒阳南宫。上曰:“通侯诸将毋敢隐朕,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之所以先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对曰:“陛下嫚而侮人,项羽仁而敬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与人功,得地而不与人利,此其所以先天下也。”上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填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所以为我禽也。”群臣说服。
初,田横归彭越。项羽已灭,横惧诛,与宾客亡入海。上恐其久为乱,遣使者赦横,曰:“横来,大者王,小者侯;不来,且发兵加诛。”横惧,乘传诣雒阳,未至三十里,自杀。上壮其节,为流涕,发卒二千人,以上礼葬焉。
戍卒娄敬求见,说上曰:“陛下取天下与周异,而都雒阳,不便,不如入关,据秦之固。”上以问张良,良因劝上。是日,车驾西都长安。拜娄敬为奉春君,赐姓刘氏。
六月壬辰,大赦天下。
秋七月,燕王臧荼反,上自将征之。
九月,虏荼。诏诸侯王视有功者立以为燕王。荆王臣信等十人皆曰:“太尉长安侯卢绾功最多,请立以为燕王。”使丞相哙将兵平代地。
利几反,上自击破之。利几者,项羽将。羽败,利几为陈令,降,上侯之颍川。上至雒阳,举通侯籍召之,而利几恐,反。
后九月,徙诸侯子关中。治长乐宫。
六年冬十月,令天下县邑城。
人告楚王信谋反,上问左右,左右争欲击之。用陈平计,乃伪游云梦。十二月,会诸侯于陈,楚王信迎谒,因执之。诏曰:“天下既安,豪桀有功者封侯,新立,未能尽图其功。身居军九年,或未习法令,或以其故犯法,大者死刑,吾甚怜之。其赦天下。”田肯贺上曰:“甚善,陛下得韩信,又治秦中。秦,形胜之国也,带河阻山,县隔千里,持戟百万,秦得百二焉。地势便利,其以下兵于诸侯,譬犹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夫齐,东有琅邪、即墨之饶,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浊河之限,北有勃海之利,地方二千里,持戟百万,县隔千里之外,齐得十二焉,此东西秦也。非亲子弟,莫可使王齐者。”上曰:“善。”赐金五百斤。上还至雒阳,赦韩信,封为淮阴侯。
甲申,始剖符封功臣曹参等为通侯。诏曰:“齐,古之建国也,今为郡县,其复以为诸侯。将军刘贾数有大功,及择宽惠修絜者,王齐、荆地。”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以砀郡、薛郡、郯郡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交为楚王。壬子,以云中、雁门、代郡五十三县立兄宜信侯喜为代王;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以太原郡三十一县为韩国,徙韩王信都晋阳。
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其余争功,未得行封。上居南宫,从复道上见诸将往往耦语,以问张良。良曰:“陛下与此属共取天下,今已为天子,而所封皆故人所爱,所诛皆平生仇怨。今军吏计功,以天下为不足用遍封,而恐以过失及诛,故相聚谋反耳。”上曰:“为之奈何?”良曰:“取上素所不快,计群臣所共知最甚者一人,先封以示群臣。”三月,上置酒,封雍齿,因趣丞相急定功行封。罢酒,群臣皆喜,曰:“雍齿且侯,吾属亡患矣!”
上归栎阳,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说太公曰:“天亡二日,土亡二王。皇帝虽子,人主也;太公虽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则威重不行。”后上朝,太公拥彗,迎门却行。上大惊,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奈何以我乱天下法!”于是上心善家令言,赐黄金五百斤。夏五月丙午,诏曰:“人之至亲,莫亲于父子,故父有天下传归于子,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前日天下大乱,兵革并起,万民苦殃,朕亲被坚执锐,自帅士卒,犯危难,平暴乱,立诸侯,偃兵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诸王、通侯、将军、群卿、大夫已尊朕为皇帝,而太公未有号,今上尊太公曰太上皇。”
秋九月,匈奴围韩王信于马邑,信降匈奴。
七年冬十月,上自将击韩王信于铜鞮,斩其将。信亡走匈奴,其将曼丘臣、王黄共立故赵后赵利为王,收信散兵,与匈奴共距汉。上从晋阳连战,乘胜逐北,至楼烦,会大寒,士卒堕指者什二三。遂至平城,为匈奴所围,七日,用陈平秘计得出。使樊哙留定代地。
十二月,上还过赵,不礼赵王。是月,匈奴攻代,代王喜弃国,自归雒阳,赦为合阳侯。辛卯,立子如意为代王。
春,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民产子,复勿事二岁。
二月,至长安。萧何治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大仓。上见其壮丽,甚怒,谓何曰:“天下匈匈,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就宫室。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家,非令壮丽亡以重威,且亡令后世有以加也。”上说。自栎阳徙都长安。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夏四月,行如雒阳。
八年冬,上东击韩信余寇于东垣。还过赵,赵相贯高等耻上不礼其王,阴谋欲弑上。上欲宿,心动,问“县名何?曰:“柏人。”上曰:“柏人者,迫于人也。”去弗宿。
十一月,令士卒从军死者,为槥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长吏视葬。十二月,行自东垣至。
春三月,行如雒阳。令吏卒从军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复终身勿事。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穀、絺、纻、罽,操兵,乘骑马。
秋八月,吏有罪未发觉者,赦之。
九月,行自雒阳至。淮南王、梁王、赵王、楚王皆从。
九年冬十月,淮南王、梁王、赵王、楚王朝未央宫。置酒前殿,上奉玉卮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亡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殿上群臣皆称万岁,大笑为乐。
十一月,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关中,与利田宅。
十二月,行如雒阳。
贯高等谋逆发觉,逮捕高等,并捕赵王敖下狱。诏敢有随王,罪三族。郎中田叔、孟舒等十人自髡钳为王家奴,从王就狱。王实不知其谋。
春正月,废赵王敖为宣平侯。徙代王如意为赵王,王赵国。丙寅,前有罪殊死以下皆赦之。
二月,行自雒阳至。贤赵臣田叔、孟舒等十人,召见与语,汉廷臣无能出其右者。上说,尽拜为郡守、诸侯相。
夏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十年冬十月,淮南王、燕王、荆王、梁王、楚王、齐王、长沙王来朝。
夏五月,太上皇后崩。秋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万年。赦栎阳囚死罪以下。
八月,令诸侯王皆立太上皇庙于国都。
九月,代相国陈豨反。上曰:“豨尝为吾使,甚有信。代地吾所急,故封豨为列侯,以相国守代,今乃与王黄等劫掠代地!吏民非有罪也,能去豨、黄来归者,皆赦之。”上自东,至邯郸。上喜曰:“豨不南据邯郸而阻漳水,吾知其亡能为矣。”赵相周昌奏常山二十五城亡其二十城,请诛守、尉。上曰:“守、尉反乎?”对曰:“不。”上曰:“是力不足,亡罪。”上令周昌选赵壮士可令将者,白见四人。上嫚骂曰:“竖子能为将乎!”四人惭,皆伏地。上封各千户,以为将。左右谏曰:“从入蜀、汉,伐楚,赏未遍行,今封此,何功?”上曰:“非汝所知。陈豨反,赵、代地皆豨有。吾以羽檄征天下兵,未有至者,今计唯独邯郸中兵耳。吾何爱四千户,不以慰赵子弟!”皆曰:“善。”又求:“乐毅有后乎?”得其孙叔,封之乐乡,号华成君。问豨将,皆故贾人。上曰:“吾知与之矣。”乃多以金购豨将,豨将多降。
十一年冬,上在邯郸。豨将侯敞将万余人游行,王黄将骑千余军曲逆,张春将卒万余人度河攻聊城。汉将军郭蒙与齐将击,大破之。太尉周勃道太原入定代地,至马邑,马邑不下,攻残之。豨将赵利守东垣,高祖攻之不下。卒骂,上怒。城降,卒骂者斩之。诸县坚守不降反寇者,复租赋三岁。
春正月,淮阴侯韩信谋反长安,夷三族。将军柴武斩韩王信于参合。
上还雒阳。诏曰:“代地居常山之北,与夷狄边,赵乃从山南有之,远,数有胡寇,难以为国。颇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属代,代之云中以西为云中郡,则代受边寇益少矣。王、相国、通侯、吏二千石择可立为代王者。”燕王绾、相国何等三十三人皆曰:“子恒贤知温良,请立以为代王,都晋阳。”大赦天下。
二月,诏曰:“欲省赋甚。今献未有程,吏或多赋以为献,而诸侯王尤多,民疾之。令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献,即郡各以其口数率,人岁六十三钱,以给献费。”又曰:“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酂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年老癃病,勿遣。”
三月,梁王彭越谋反,夷三族。诏曰:“择可以为梁王、淮阳王者。”燕王绾、相国何等请立子恢为梁王,子友为淮阳王。罢东郡,颇益梁;罢颍川郡,颇益淮阳。
夏四月,行自雒阳至。令丰人徙关中者皆复终身。
五月,诏曰:“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今立它为南粤王。”使陆贾即授玺、绶。它稽首称臣。
六月,令士卒从入蜀、汉、关中者皆复终身。
秋七月,淮南王布反。上问诸将,滕公言故楚令尹薛公有筹策。上召见,薛公言布形势,上善之,封薛公千户。诏王、相国择可立为淮南王者,群臣请立子长为王。上乃发上郡、北地、陇西车骑,巴、蜀材官及中尉卒三万人为皇太子卫,军霸上。布果如薛公言,东击杀荆王刘贾,劫其兵,度淮击楚,楚王交走入薛。上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从军;征诸侯兵,上自将以击布。
十二年冬十月,上破布军于会缶。布走,令别将追之。
上还,过沛,留,置酒沛宫,悉召故人父老子弟佐酒。发沛中兒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上击筑自歌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兒皆和习之。上乃起舞,忼慨伤怀,泣数行下。谓沛父兄曰:“游子悲故乡。吾虽都关中,万岁之后吾魂魄犹思沛。且朕自沛公以诛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为朕汤沐邑,复其民,世世无有所与。”沛父老诸母故人日乐饮极欢,道旧故为笑乐。十余日,上欲去,沛父兄固请。上曰:“吾人众多,父兄不能给。”乃去。沛中空县皆之邑西献。上留止,张饮三日。沛父兄皆顿首曰:“沛幸得复,丰未得,唯陛下哀矜。”上曰:“丰者,吾所生长,极不忘耳。吾特以其为雍齿故反我为魏。”沛父兄固请之,乃并复丰,比沛。
汉别将击布军洮水南北,皆大破之,追斩布番阳。
周勃定代,斩陈豨于当城。
诏曰:“吴,古之建国也。日者荆王兼有其地,今死亡后。朕欲复立吴王,其议可者。”长沙王臣等言:“沛侯濞重厚,请立为吴王。”已拜,上召谓濞曰:“汝状有反相。”因拊其背,曰:“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岂汝邪?然天下同姓一家,汝慎毋反。”濞顿首曰:“不敢。”
十一月,行自淮南还。过鲁,以大牢祠孔子。
十二月,诏曰:“秦皇帝、楚隐王、魏安釐王、齐愍王、赵悼襄王皆绝亡后。其与秦始皇帝守冢二十家,楚、魏、齐各十家,赵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令视其冢,复,亡与它事。”
陈豨降将言豨反时燕王卢绾使人之豨所阴谋。上使辟阳侯审食其迎绾,绾称疾。食其言绾反有端。春二月,使樊哙、周勃将兵击绾。诏曰:“燕王绾与吾有故,爱之如子,闻与陈豨有谋,吾以为亡有,故使人迎绾。绾称疾不来,谋反明矣。燕吏民非有罪也,赐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级。与绾居,去来归者,赦之,加爵亦一级。”诏诸侯王议可立为燕王者。长沙王臣等请立子建为燕王。
诏曰:“南武侯织亦粤之世也,立以为南海王。”
三月,诏曰:“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与天下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辑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赋敛,女子公主。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吏二千石,徙之长安,受小第室。入蜀、汉定三秦者,皆世世复。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其有不义背天子擅起兵者,与天下共伐诛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上击布时,为流矢所中,行道疾。疾甚,吕后迎良医。医入见,上问医。曰:“疾可治。”于是上嫚骂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遂不使治疾,赐黄金五十斤,罢之。吕后问曰:“陛下百岁后,萧相国既死,谁令代之?”上曰:“曹参可。”问其次,曰:“王陵可,然少戆,陈平可以助之。陈平知有余,然难独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刘氏者必勃也,可令为太尉。”吕后复问其次,上曰:“此后亦非乃所知也。”
卢绾与数千人居塞下候伺,幸上疾愈,自入谢。夏四月甲辰,帝崩于长乐宫。卢绾闻之,遂亡入匈奴。
吕后与审食其谋曰:“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北面为臣,心常鞅鞅,今乃事少主,非尽族是,天下不安。”以故不发丧。人或闻,以语郦商。郦商见审食其曰:“闻帝已崩四日,不发丧,欲诛诸将。诚如此,天下危矣。陈平、灌婴将十万守荥阳,樊哙、周勃将二十万定燕、代,此闻帝崩,诸将皆诛,必连兵还乡,以攻关中。大臣内畔,诸将外反,亡可跷足待也。”审食其入言之,乃以丁未发丧,大赦天下。
五月丙寅,葬长陵。已下,皇太子、群臣皆反至太上皇庙。群臣曰:“帝起细微,拨乱世反之正,平定天下,为汉太祖,功最高。”上尊号曰高皇帝。
初,高祖不修文学,而性明达,好谋,能听,自监门戍卒,见之如旧。初顺民心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虽日不暇给,规摹弘远矣。
赞曰:《春秋》晋史蔡墨有言: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事孔甲,范氏其后也。而大夫范宣子亦曰:“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晋主夏盟为范氏。”范氏为晋士师,鲁文公世奔秦。后归于晋,其处者为刘氏。刘向云战国时刘氏自秦获于魏。秦灭魏,迁大梁,都于丰,故周市说雍齿曰:“丰,故梁徙也。”是以颂高祖云:“汉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刘。涉魏而东,遂为丰公。”丰公,盖太上皇父。其迁日浅,坟墓在丰鲜焉。及高祖即位,置祠祀官,则有秦、晋、梁、荆之巫,世祠天地,缀之以祀,岂不信哉!由是推之,汉承尧运,德祚已盛,断蛇著符,旗帜上赤,协于火德,自然之应,得天统矣。
卷二 惠帝纪第二
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吕皇后。帝年五岁,高祖初为汉王。二年,立为太子。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赐民爵一级。中郎、郎中满六岁爵三级,四岁二级。外郎满六岁二级。中郎不满一岁一级。外郎不满二岁赐钱万。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执楯、执戟、武士、驺比外郎。太子御骖乘赐爵五大夫,舍人满五岁二级。赐给丧事者,二千石钱二万,六百石以上万,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视作斥上者,将军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减田租,复十五税一。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当盗械者,皆颂系;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孙、耳孙有罪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满十岁有罪当刑者,皆完之。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尽其治则民赖之,故重其禄,所以为民也。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及故吏尝佩将军、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给军赋,他无有所与。”
令郡诸侯王立高庙。
元年冬十二月,赵隐王如意薨。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赐民爵,户一级。
春正月,城长安。
二年冬十月,齐悼惠王来朝,献城阳郡以益鲁元公主邑,尊公主为太后。
春正月癸酉,有两龙见兰陵家人井中,乙亥夕而不见。陇西地震。
夏旱。郃阳侯仲薨。
秋七月辛未,相国何薨。
三年春,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以宗室女为公主,嫁匈奴单于。
夏五月,立闽越君摇为东海王。
六月,发诸侯王、列侯徒隶二万人城长安。
秋七月,都厩灾。南越王赵佗称臣奉贡。
四年冬十月壬寅,立皇后张氏。
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
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长乐宫鸿台灾。宜阳雨血。
秋七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
五年冬十月,雷;桃李华,枣实。
春正月,复发长安六百里内男女十四万五千人城长安,三十日罢。
夏,大旱。
秋八月己丑,相国参薨。
九月,长安城成。赐民爵,户一级。
六年冬十月辛丑,齐王肥薨。
令民得卖爵。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夏六月,舞阳侯哙薨。
起长安西市,修敖仓。
七年冬十月,发车骑、材官诣荥阳,太尉灌婴将。
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夏五月丁卯,日有蚀之,既。
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宫。九月辛丑,葬安陵。
赞曰:孝惠内修亲亲,外礼宰相,优宠齐悼、赵隐,恩敬笃矣。闻叔孙通之谏则惧然,纳曹相国之对而心说,可谓宽仁之主。曹吕太后亏损至德,悲夫!
卷三 高后纪第三
高皇后吕氏,生惠帝。佐高祖定天下,父兄及高祖而侯者三人。惠帝即位,尊吕后为太后。太后立帝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无子,取后宫美人子名之以为太子。惠帝崩,太子立为皇帝,年幼,太后临朝称制,大赦天下。乃立兄子吕台、产、禄、台子通四人为王,封诸吕六人为列侯。语在《外戚传》。
元年春正月,诏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议未决而崩。今除之。”
二月,赐民爵,户一级。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夏五月丙申,赵王宫丛台灾。立孝惠后宫子强为淮阳王,不疑为恒山王,弘为襄城侯,朝为轵侯,武为壶关侯。秋,桃李华。
二年春,诏曰:“高皇帝匡饬天下,诸有功者皆受分弟为列侯,万民大安,莫不受休德。朕思念至于久远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谊,施后世。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臧于高庙,世世勿绝,嗣子各袭其功位。其与列侯议定奏之。”丞相臣平言:“谨与绛侯臣勃、曲周侯臣商、颍阴侯臣婴、安国侯臣陵等议:列侯幸得赐餐钱奉邑,陛下加惠,以功次定朝位,臣请臧高庙。”奏可。春正月乙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夏六月丙戌晦,日有蚀之。秋七月,恒山王不疑薨。行八铢钱。
三年夏,江水、汉水溢,流民四千余家。秋,星昼见。
四年夏,少帝自知非皇后子,出怨言,皇太后幽之永巷。诏曰:“凡有天下治万民者,盖之如天,容之如地;上有欢心以使百姓,百姓欣然以事其上,欢欣交通而天下治。今皇帝疾久不已,乃失惑昏乱,不能继嗣奉宗庙,守祭祀,不可属天下。其议代之。”群臣皆曰:“皇太后为天下计,所以安宗庙、社稷甚深。顿首奉诏。”五月丙辰,立恒山王弘为皇帝。
五年春,南粤王尉佗自称南武帝。秋八月,淮阳王强薨。九月,发河东、上党骑屯北地。
六年春,星昼见。夏四月,赦天下。秩长陵令二千石。六月,城长陵。匈奴寇狄道,攻阿阳。行五分钱。
七年冬十二月,匈奴寇狄道,略二千余人。春正月丁丑,赵王友幽死于邸。己丑晦,日有蚀之,既。以梁王吕产为相国,赵王禄为上将军。立营陵侯刘泽为琅邪王。夏五月辛未,诏曰:“昭灵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号谥不称,其议尊号。”丞相臣平等请尊昭灵夫人曰昭灵后,武哀侯曰武哀王,宣夫人曰昭哀后,六月,赵王恢自杀。秋九月,燕王建薨。南越侵盗长沙,遣隆虑侯灶将兵击之。
八年春,封中谒者张释卿为列侯。诸中官、宦者令、丞皆赐爵关内侯,食邑。夏,江水、汉水溢,流万余家。
秋七月辛巳,皇太后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各千金,将、相、列侯下至郎吏各有差。大赦天下。
上将军禄、相国产颛兵秉政,自知背高皇帝约,恐为大臣、诸侯王所诛,因谋作乱。时齐悼惠王子硃虚侯章在京师,以禄女为妇,知其谋,乃使人告兄齐王,令发兵西。章欲与太尉勃、丞相平为内应,以诛诸吕。齐王遂发兵,又诈琅邪王泽发其国兵,并将而西。产、禄等遣大将军灌婴将兵击之。婴至荥阳,使人谕齐王与连和,待吕氏变而共诛之。
太尉勃与丞相平谋,以曲周侯郦商子寄与禄善,使人劫商令寄绐说禄曰:“高帝与吕后共定天下,刘氏所立九王,吕氏所立三王,皆大臣之议。事已布告诸侯王,诸侯王以为宜。今太后崩,帝少,足下不急之国守籓,乃为上将将兵留此,为大臣诸侯所疑。何不速归将军印,以兵属太尉,请梁王亦归相国印,与大臣盟而之国?齐兵必罢,大臣得安,足下高枕而王千里,此万世之利也。”禄然其计,使人报产及诸吕老人。或以为不便,计犹豫未有所决。禄信寄,与俱出游,过其姑吕嬃。嬃怒曰:“汝为将而弃军,吕氏今无处矣!”乃悉出珠玉、宝器散堂下,曰:“无为它人守也!”
八月庚申,平阳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见相国产计事。郎中令贾寿使从齐来,因数产曰:“王不早之国,今虽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婴与齐、楚合从状告产。平阳侯窋闻其语,驰告丞相平、太尉勃。勃欲入北军,不得入。襄平侯纪通尚符节,乃令持节矫内勃北军。勃复令郦寄、典客刘揭说禄,曰:“帝使太尉守北军,欲令足下之国,急归将印,辞去。不然,祸且起。”禄遂解印属典客,而以兵授太尉勃。勃入军门,行令军中曰:“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军皆左袒。勃遂将北军。然尚有南军,丞相平召硃虚侯章佐勃。勃令章监军门,令平阳侯告卫尉,毋内相国产殿门。产不知禄已去北军,入未央宫欲为乱。殿门弗内,徘徊往来。平阳侯驰语太尉勃,勃尚恐不胜,未敢诵言诛之,乃谓硃虚侯章曰:“急入宫卫帝。”章从勃请卒千人,入未央宫掖门,见产廷中。餔时,遂击产,产走。天大风,从官乱,莫敢斗者。逐产,杀之郎中府吏舍厕中。
章已杀产,帝令谒者持节劳章。章欲夺节,谒者不肯,章乃从与载,因节信驰斩长乐卫尉吕更始。还入北军,复报太尉勃。勃起拜贺章,曰:“所患独产,今已诛,天下定矣。”辛酉,斩吕禄,笞杀吕嬃。分部悉捕吕男女,无少长皆斩之。
大臣相与阴谋,以为少帝及三弟为王者皆非孝惠子,复共诛之,尊立文帝。语在周勃、高五王《传》。
赞曰:孝惠、高后之时,海内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无为,故惠帝拱己,高后女主制政,不出房闼,而天下晏然,刑罚罕用,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卷四 文帝纪第四
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高祖十一年,诛陈豨,定代地,立为代王,都中都。十七年秋,高后崩,诸吕谋为乱,欲危刘氏。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硃虚侯刘章等共诛之,谋立代王。语在《高后纪》、《高五王传》。
大臣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张武等议,皆曰:“汉大臣皆故高帝时将,习兵事,多谋诈,其属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吕太后威耳。今已诛诸吕,新喋血京师,以迎大王为名,实不可信。愿称疾无往,以观其变。”中尉宋昌进曰:“群臣之议皆非也。夫秦失其政,豪杰并起,人人自以为得之者以万数,然卒践天子位者,刘氏也,天下绝望,一矣。高帝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所谓盘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强,二矣。汉兴,除秦烦苛,约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难动摇,三矣。夫以吕太后之严,立诸吕为三王,擅权专制,然而太尉以一节入北军,一呼士皆袒左,为刘氏,畔诸吕,卒以灭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虽欲为变,百姓弗为使,其党宁能专一邪?内有硃虚、东牟之亲,外畏吴、楚、淮南、琅邪、齐、代之强。方今高帝子独淮南王与大王,大王又长,贤圣仁孝闻于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代王报太后,计犹豫未定。卜之,兆得大横。占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以光。”代王曰:“寡人固已为王,又何王乎?”卜人曰:“所谓天王者,乃天子也。”于是代王乃遣太后弟薄昭见太尉勃,勃等具言所以迎立王者。昭还报曰:“信矣,无可疑者。”代王笑谓宋昌曰:“果如公言。”乃令宋昌骖乘,张武等六人乘六乘传,诣长安,至高陵止,而使宋昌先之长安观变。
昌至渭桥,丞相已下皆迎。昌还报,代王乃进至渭桥。群臣拜谒称臣,代王下拜。太尉勃进曰:“愿请间。”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无私。”太尉勃乃跪上天子玺。代王谢曰:“至邸而议之。”
闰月己酉,入代邸。群臣从至,上议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将军臣武、御史大夫臣苍、宗正臣郢、硃虚侯臣章、东牟侯臣兴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当奉宗庙。臣谨请阴安侯、顷王后、琅邪王、列侯、吏二千石议,大王高皇帝子,宜为嗣,愿大王即天子位。”代王曰:“奉高帝宗庙,重事也。寡人不佞,不足以称。愿请楚王计宜者,寡人弗敢当。”群臣皆伏,固请。代王西乡让者三,南乡让者再。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计之,大王奉高祖宗庙最宜称,虽天下诸侯万民皆以为宜。臣等为宗庙、社稷计,不敢忽。愿大王幸听臣等。臣谨奉天子玺、符再拜上。”代王曰:“宗室、将、相、王、列侯以为莫宜寡人,寡人不敢辞。”遂即天子位。群臣以次侍。使太仆婴、东牟侯兴居先清宫,奉天子法驾迎代邸。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宫。夜拜宋昌为卫将军,领南、北军,张武为郎中令,行殿中。还坐前殿,下诏曰:“制诏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间者诸吕用事擅权,谋为大逆,欲危刘氏宗庙,赖将、相、列侯、宗室、大臣诛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酺五日。”
元年冬十月辛亥,皇帝见于高庙。遣车骑将军薄昭迎皇太后于代。诏曰:“前昌产自置为相国,吕禄为上将军,擅遣将军灌婴将兵击齐,欲代刘氏。婴留荥阳,与诸侯合谋以诛吕氏。吕产欲为不善,丞相平与太尉勃等谋夺产等军。硃虚侯章首先捕斩产。太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节承诏入北军。典客揭夺吕禄印。其益封太尉勃邑万户,赐金五千斤。丞相平、将军婴邑各三千户,金二千斤。硃虚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户,金千斤。封典客揭为阳信侯,赐金千斤。”
十二月,立赵幽王子遂为赵王,徙琅邪王泽为燕王。吕氏所夺齐、楚地皆归之。尽除收帑相坐律令。
正月,有司请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庙也。诏曰:“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飨也,天下人民未有惬志。今纵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嬗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谓天下何?其安之。”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不忘天下也。”上曰:“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阅天下之义理多矣,明于国家之体。吴王于朕,兄也;淮南王,弟也:皆秉德以陪朕,岂为不豫哉!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贤及有德义者,若举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终,是社稷之灵,天下之福也。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非所以忧天下也。朕甚不取。”有司固请曰:“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且千岁,有天下者莫长焉,用此道也。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高帝始平天下,建诸侯,为帝者太祖。诸侯王、列侯始受国者亦皆为其国祖。子孙继嗣,世世不绝,天下之大义也。故高帝设之以抚海内。今释宜建而更选于诸侯宗室,非高帝之志也。更议不宜。子启最长,敦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上乃许之。因赐天下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封将军薄昭为轵侯。古
三月,有司请立皇后。皇太后曰:“立太子母窦氏为皇后。”
诏曰:“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悯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又曰:“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楚元王交薨。
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
六月,令郡国无来献。施惠天下,诸侯、四夷,远近欢洽。乃修代来功。诏曰:“方大臣诛诸吕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劝朕,朕已得保宗庙。以尊昌为卫将军,其封昌为壮武侯。诸从朕六人,官皆至九卿。”又曰:“列侯从高帝入蜀、汉者六十八人益邑各三百户,吏二千石以上从高帝颖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户,淮阳守申屠嘉等十人五百户,卫尉足等十人四百户。”封淮南王舅赵兼为周阳侯,齐王舅驷钧为靖郭侯,故常山丞相蔡兼为樊侯。
二年冬十月,丞相陈平薨。诏曰:“朕闻古者诸侯建国千余,各守其地,以时入贡,民不劳苦,上下欢欣,靡有违德。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苦,而列侯亦无由教训其民。其令列侯之国,为吏及诏所止者,遣太子。”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诏曰:“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见于天,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丐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职任,务省徭费以便民。
朕既不能远德,故
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
春正月丁亥,诏曰:“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民谪作县官及贷种食未入、入未备者,皆赦之。”
三月,有司请立皇子为诸侯王。诏曰:“前赵幽王幽死,朕甚怜之,已立其太子遂为赵王。遂弟辟强及齐悼惠王子硃虚侯章、东牟侯兴居有功,可王。”乃立辟强为河间王,章为城阳王,兴居为济北王。因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揖为梁王。
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蚀之。
诏曰:“前日诏遣列侯之国,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遂免丞相勃,遣就国。
十二月,太尉颖阴侯灌婴为丞相。罢太尉官,属丞相。
夏四月,城阳王章薨。淮南王长杀辟阳侯审食其。
五月,匈奴入居北地、河南为寇。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婴击匈奴,匈奴去。发中尉材官属卫将军,军长安。
上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见故群臣,皆赐之。举功行赏,诸民里赐牛酒。复晋阳、中都民三岁租。留游太原十余日。
济北王兴居闻帝之代欲自击匈奴,乃反,发兵欲袭荥阳。于是诏罢丞相兵,以棘蒲侯柴武为大将军,将四将军十万众击之。祁侯缯贺为将军,军荥阳。
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长安。诏曰:“济北王背德反上,诖误吏民,为大逆。济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军、城邑降者,皆赦之,复官爵。与王兴居居,去来者,亦赦之。”八月,虏济北王兴居,自杀。赦诸与兴居反者。
四年冬十二月,丞相灌婴薨。
夏五月,复诸刘有属籍,家无所与。赐诸侯王子邑各二千户。
秋九月,封齐悼惠王子七人为列侯。
绛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
作顾成庙。
五月春二月,地震。
夏四月,除盗铸钱令。更造四铢钱。
六年冬十月,桃、李华。
十一月,淮南王长谋反,废迁蜀严重,死雍。
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无得擅征捕。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罳灾。
八年夏,封淮南厉王长子四人为列侯。
有长星出于东方。
九年春,大旱。
十年冬,行幸甘泉。
将军薄昭死。
十一年冬十一月,行幸代。春正月,上自代还。
夏六月,梁王揖薨。
匈奴寇狄道。
十二年冬十二月,河决东郡。
春正月,赐诸侯王女邑各二千户。
二月,出孝惠皇帝后宫美人,令得嫁。
三月,除关,无用传。
诏曰:“道民之路,在于务本。朕亲率天下农,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岁一不登,民有饥色,是从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务也。吾诏书数下,岁劝民种树,而功未兴,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也。且吾农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将何以劝焉?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
又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及问民所不便安,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十三年春二月甲寅,诏曰:“朕亲率天下农耕以供粢盛,皇后亲桑以奉祭服,其具礼仪。”
夏,除秘祝,语在《郊祀志》。
五月,除肉刑法,语在《刑法志》。
六月,诏曰:“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廑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赐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数。”
十四年冬,匈奴寇边,杀北地都尉卯。遣三将军军陇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为卫将军,郎中令张武为车骑将军,军渭北,车千乘,骑卒十万人。上亲劳军,勒兵,申教令,赐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谏,不听。皇太后固要上,乃止。于是以东阳侯张相如为大将军,建成侯董赫、内史栾布皆为将军,击匈奴,匈奴走。
春,诏曰:“朕获执牺牲、珪币以事上帝宗庙,十四年于今。历日弥长,以不敏不明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愧。其广增诸祀坛场、珪币。昔先王远施不求其报,望祀不祈其福,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今吾闻祠官祝釐,皆归福于朕躬,不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专乡独美其福,百姓不与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致敬,无有所祈。”
十五年春,黄龙见于成纪。上乃下诏议郊祀。公孙臣明服色,新垣平设五庙,语在《郊祀志》。
夏四月,上幸雍,始郊见五帝,赦天下。修名山大川尝祀而绝者,有司以岁时致礼。
九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语在《晁错传》。
六年夏四月,上郊祀五帝于渭阳。
五月,立齐悼惠王子六人、淮南厉王子三人皆为王。
秋九月,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寿”。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
后元年冬十月,新垣平诈觉,谋反,夷三族。
春三月,孝惠皇后张氏薨。
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也。”
二年夏,行幸雍棫阳宫。
六月,代王参薨。匈奴和亲。诏曰:“朕既不明,不能远德,使方外之国或不宁息。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封圻之内勤劳不处,二者之咎,皆自于朕之德薄而不能达远也。间者累年,匈奴并暴边境,多杀吏民,边臣兵吏又不能谕其内志,以重吾不德。夫久结难连兵,中外之国将何以自宁?今朕夙兴夜寐,勤劳天下,忧苦万民,为之恻怛不安,未尝一日忘于心,故遣使者冠盖相望,结彻于道,以谕朕志于单于。今单于反古之道,计社稷之安,便万民之利,新与朕俱弃细过,偕之大道,结兄弟之义,以全天下元元之民。和亲以定,始于今年。”
三年春二月,行幸代。
四年夏四月丙寅晦,日有蚀之。五月,赦天下。免官奴婢为庶人。行幸雍。
五年春正月,行幸陇西。三月,行幸雍。秋七月,行幸代。
六年冬,匈奴三万骑入上郡,三万骑入云中。以中大夫令免为车骑将军,屯飞狐;故楚相苏意为将军,屯句注;将军张武屯北地;河内太守周亚夫为将军,次细柳;宗正刘礼为将军,次霸上;祝兹侯徐厉为将军,次棘门,以备胡。
夏四月,大旱,蝗。令诸侯无人贡,弛山泽,减诸服御,损郎吏员,发仓庚以振民,民得卖爵。
七年夏,六月己亥,帝崩于未央宫。遗诏曰:“朕闻之:盖天下万物之萌生,靡不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当今之世,咸嘉生而恶死,厚葬以破业,重服以伤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无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临,以罹寒暑之数,哀人父子;伤长老之志,损其饮食,绝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谓天下何!朕获保宗庙,以眇眇之身托于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余年矣。赖天之灵。社稷之福,方内安宁,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过行,以羞先帝之遗德;惟年之久长,惧于不终。今乃幸以天年得复供养于高庙,朕之不明与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取妇、嫁女、祠祀、饮酒、食肉。自当给丧事服临者,皆无践。绖带无过三寸。无布车及兵器。无发民哭临宫殿中。殿中当临者,皆以旦夕各十五举音,礼皆罢。非旦夕临时,禁无得擅哭临。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类从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无有所改。归夫人以下至少使。”令中尉亚夫为车骑将军,属国悍为将屯将军,郎中令张武为复士将军,发近县卒万六千人,发内史卒万五千人,臧郭、穿、复土属将军武。赐诸侯王以下至孝悌、力田金、钱、帛各有数。乙巳,葬霸陵。
赞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因其山,不起坟。南越尉佗自立为帝,召贵佗兄弟,以德怀之,佗遂称臣。与匈奴结和亲,后而背约入盗,令边备守,不发兵深入,恐烦百姓。吴王诈病不朝,赐以几杖。群臣袁盎等谏说虽切,常假借纳用焉。张武等受赂金钱,觉,更加赏赐,以愧其心。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呜呼,仁哉!
卷五 景帝纪第五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兔、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
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二月,罢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
匈奴入燕。
改磔曰弃市,勿复磔。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自杀。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
甲戌晦,日有蚀之。
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春正月,皇太后崩。
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
夏,蝗。
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硃两轓;千石至六百石硃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棰令。语在《刑法志》。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后元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地震。
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
二月癸酉,葬阳陵。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卷六 武帝纪第六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分、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分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初作便门桥。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济川王明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
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
九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四年夏,有风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东北。
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置《五经》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广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
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六月罢。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长子爵一级。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蚀,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凤在郊薮,河、洛出图书。呜乎,何施而臻此与!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猗与伟与!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蚀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诏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曼,侵盗亡已。边境被害,朕甚闵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议宜击。
夏六月,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将三十万众屯马邑谷中,诱致单于,欲袭击之。单于入塞,觉之,走出。六月,军罢。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下狱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后为列侯。
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起龙渊宫。
四年冬,魏其侯窦婴有罪,弃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分薨。
夏四月,陨霜杀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间王德薨。
夏,发巴、蜀治南夷道。又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
秋七月,大风拔木。
乙巳,皇后陈氏废。捕为巫蛊者,皆枭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
六年冬,初算商车。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遣车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青至龙城,获首虏七百级。广、敖失师而还。诏曰:“夷狄无义,所从来久。间者匈奴数寇边境,故遣将抚师。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虏之方入,将吏新会,上下未辑。代郡将军敖、雁门将军广所任不肖,校尉又背义妄行,弃军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卒之罪也。将军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圣之心。朕闵众庶陷害,欲刷耻改行,复奉正义,厥路亡由。其赦雁门、代郡军士不循法者。”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盗边。遣将军韩安国屯渔阳。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诏曰:“公卿大夫,所使总方略,壹统类,广教化,美风俗也。夫本仁祖义,褒德禄贤,劝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兴夜寐,嘉与宇内之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复孝敬,选豪俊,讲文学,稽参政事,祈进民心,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曰:“古者,诸候贡士,壹适谓之好德,再适谓之贤贤,三适谓之有功,乃加九锡;不贡士,壹则黜爵,再则黜地,三而黜,爵、地毕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与闻国政而无益于民者斥;在上位而不能进贤者退,此所以劝善黜恶也。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春三月甲子,立皇后卫兵。诏曰:“朕闻天地不变,不成施化;阴阳不变,物不暢茂。《易》曰‘通其变,使民不倦’。《诗》云‘九变复贯,知言之选’。朕嘉唐、虞而乐殷、周,据旧以鉴新。其赦天下,与民更始。诸逋贷及辞讼在孝景后三年以前,皆勿听治。”
秋,匈奴入辽西,杀太守;入渔阳、雁门,败都尉,杀略三千余人。遣将军卫青出雁门,将军李息出代,获首虏数千级。
东夷薉君南闾等口二十八万人降,为苍海郡。
鲁王馀、长沙王发皆薨。
二年冬,赐淮南王、菑川王几杖,毋朝。
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籓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
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遣将军卫青、李息出云中,至高阙,遂西至符离,获首虏数千级。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三月乙亥晦,日有蚀之。
夏,募民徙朔方十万口。又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
秋,燕王定国有罪,自杀。
三年春,罢苍海郡。
三月,诏曰:“夫刑罚所以防奸也,内长文所以见爱也。以百姓之未洽于教化,朕嘉与士大夫日新厥业,祗而不解。其赦天下。”
夏,匈奴入代,杀太守;入雁门,杀略千余人。
六月庚午,皇太后崩。
秋,罢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
四年冬,行幸甘泉。
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杀略数千人。
五年春,大旱。大将军卫青将六将军兵十余万人出朔方、高阙,获首虏万五千级。
夏六月,诏曰:“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咸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举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
秋,匈奴入代,杀都尉。
六年春二月,大将军卫青将六将军兵十余万骑出定襄,斩首三千余级。还,休士马于定襄、云中、雁门。赦天下。
夏四月,卫青复将六将军绝幕,大克获。前将军赵信军败,降匈奴。右将军苏建亡军,独自脱还,赎为庶人。
六月,诏曰:“朕闻五帝不相复礼,三代不同法,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盖孔子对定公以徠远,哀公以论臣,景公以节用,非期不同,所急异务也。今中国一统而北边未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将军巡朔方,征匈奴,斩首虏万八千级,诸禁锢及有过者,咸蒙厚赏,得免、减罪。今大将军仍复克获,斩首虏万九千级,受爵赏而欲移卖者,无所流貤。其议为令。”有司奏请置武功赏官,以宠战士。
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获白麟,作《白麟之歌》。
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赐谋反,诛。党与死者数万人。
十二月,大雨雪,民冻死。
夏四月,赦天下。
丁卯,立皇太子。赐中二千石爵右庶长,民为父后者一级。诏曰:“朕闻咎繇对禹,曰在知人,知人则哲,惟帝难之。盖君者,心也,民犹支体,支体伤则心憯怛。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而造篡弑,此朕之不德。《诗》云:‘忧心惨惨,念国之为虐。’已赦天下,涤除与之更始。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曰:‘皇帝使谒者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有冤失职,使者以闻。县、乡即赐,毋赘聚。’”
五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匈奴入上谷,杀数百人。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三月戊寅,丞相弘薨。
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出陇西,至皋兰,斩首八千余级。
夏,马生余吾水中。南越献驯象、能言鸟。
将军去病、公孙敖出北地二千余里,过居延,斩首虏三万余级。
匈奴入雁门,杀略数百人。遣卫尉张骞、郎中令李广皆出右北平。广杀匈奴三千余人,尽亡其军四千人,独身脱还,及公孙敖、张骞皆后期,当斩,赎为庶人。
江都王建有罪,自杀。胶东王寄薨。
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
三年春,有星孛于东方。
夏五月,赦天下。立胶东康王少子庆为六安王。封故相哈萧何曾孙庆为列侯。
秋,匈奴入右北平、定襄,杀略千余人。
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举吏民能假贷贫民者以名闻。
减陇西、北地、上郡戍卒半。
发谪吏穿昆明池。
四年冬,有司言关东贫民徙陇西、北地、西河、上郡、会稽凡七十二万五千口,县官衣食振业,用度不足,请收银、锡造白金及皮币以足用。初算缗钱。
春,有星孛于东北。
夏,有长星出于西北。
大将军卫青将四将军出定襄,将军去病出代,各将五万骑。步兵踵军后数十万人。青至幕北围单于,斩首万九千级,至阗颜山乃还。去病与左贤王战,斩获首虏七万余级,封狼居胥山乃还。两军士死者数万人。前将军广、后将军食其皆后期。广自杀,食其赎死。
五年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有罪,自杀。
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
罢半两钱,行五铢钱。
徙天下奸猾吏民于边。
六年冬十月,赐丞相以下至吏二千石金,千石以下至乘从者帛,蛮夷锦各有差。
雨水亡冰。
夏四月乙巳,庙立皇子闳为齐王,旦为燕王,胥为广陵王。初作诰。
六月,诏曰:“日者有司以币轻多奸,农伤而未众,又禁兼并之涂,故改币以约之。稽诸往古,制宜于今。废期有月,而山泽之民未谕。夫仁行而从善,义立则俗易,意奉宪者所以导之未明与?将百姓所安殊路,而挢虔吏因乘势以侵蒸庶邪?何纷然其扰也!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谕三老、孝弟以为民师,举独行之君子,征诣行在所。朕嘉贤者,乐知其人。广宣厥道,士有特招,使者之任也。详问隐处亡位及冤失职、奸猾为害、野荒治苛者,举奏。郡国有所以为便者,上丞相、御史以闻。”
秋九月,大司马骠骑将军去病薨。
元鼎元年夏五月,赦天下,大酺五日。
得鼎汾水上。
济东王彭离有罪,废徙上庸。
二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
十二月,丞相青翟下狱死。
春,起柏梁台。
三月,大雨雪。夏,大水,关东饿死者以千数。
秋九月,诏曰:“仁不异远,义不辞难,今京师虽未为丰年,山林、池泽之饶与民共之。今水潦移于江南,迫隆冬至,朕惧其饥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谕告所抵,无令重困。吏民有振救饥民免其厄者,具举以闻。”
三年冬,徙函谷关于新安。以故关为弘农具。
十一月,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
正月戊子,阳陵园火。
夏四月,雨雹,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
常山王舜薨。子嗣立,有罪,废徙房陵。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行自夏阳,东幸汾阴。
十一月甲子,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礼毕,行幸荥阳。还至洛阳,诏曰:“祭地翼州,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观于周室,邈而无祀。询问耆老,乃得孽子嘉。其封嘉为周子南君,以奉周祀。”
春二月,中山王胜薨。
夏,封方士栾大为乐通侯,位上将军。
六月,得宝鼎后土祠旁。秋,马生渥洼水中。作《宝鼎》、《天马》之歌。
立常山宪王子商为洒水王。
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遂逾陇,登空同,西临祖厉河而还。
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于甘泉。天子亲郊见,朝日夕月。诏曰:“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绥民,民或饥寒,故巡祭后土以祈丰年。冀州隹壤乃显文鼎,获荐于庙。渥洼水出马,朕其御焉。战战兢兢,惧不克任,思昭天地,内惟自新。《诗》云:‘四牡翼翼,以征不服。’亲省边垂,用事所极。望见秦一,修天文禅。辛卯夜,若景光十有二明。《易》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朕甚念年岁未咸登,饬躬斋戒,丁酉,拜况于郊。”
夏四月,南越王相吕嘉反,杀汉使者及其王、王太后。赦天下。
丁丑晦,日有蚀之。
秋,蛙、虾蟆斗。
遣伏波将军路博德出桂阳,下湟水;楼船将军杨仆出豫章,下浈水;归义越侯严为戈船将军,出零陵,下离水;甲为下濑将军,下苍梧。皆将罪人,江、淮以南楼船十万人,越驰义侯遗别将巴、蜀罪人,发夜郎兵,下牂柯江,咸会番禺。
九月,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丞相赵周下狱死。乐通侯栾大坐诬罔要斩。
西羌众十万人反,与匈奴通使,攻故安,围枹
。匈奴入五原,杀太守。
六年冬十月,发陇西、天水、安定骑士及中尉、河南、河内卒十万人,遣将军李息、郎中令徐自为征西羌,平之。
行东,将幸缑氏,至左邑桐乡,闻南越破,以为闻喜县。
春,至汲新中乡,得吕嘉首,以为获嘉县。驰义侯遗兵未及下,上便令征西南夷,平之。遂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止、九真、日南、珠厓、儋耳郡。定西南夷,以为武都、牂柯、越巂、沈黎、文山郡。
秋,东越王馀善反,攻杀汉将、吏。遣横海将军韩说、中尉王温舒出会稽,楼船将军杨仆出豫章击之。又遣浮沮将军公孙贺出九原,匈河将军赵破奴出令居,皆二千余里,不见虏而还。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张掖、敦煌郡,徙民以实之。
元封元年冬十月,诏曰:“南越、东瓯咸伏其辜,西蛮、北夷颇未辑睦。朕将巡边垂,择兵振旅,躬秉武节,置十二部将军,亲帅师焉。”行自云阳,北历上郡、西河、五原,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勒兵十八万骑,旌旗径千余里,威震匈奴。遣使者告单于曰:“南越王头已县于汉北阙矣。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为!”匈奴詟焉。还,祠黄帝于桥山,乃归甘泉。
东越杀王馀善降。诏曰:“东越险阻反复,为后世患,迁其民于江、淮间。”遂虚其地。
春正,行幸缑氏。诏曰:“朕用事华山,至于中岳,”获+交麃,见夏后启母石。翌日,亲登嵩高,御史乘属,在庙旁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登礼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太室祠,禁无伐其草木。以山下户三百为之奉邑,名曰崇高,独给祠,复亡所与。”行,遂东巡海上。
夏四月癸卯,上还,登封泰山,降坐明堂。诏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菲薄,不明于礼乐,故用事八神,遭天地况施,著见景象,屑然如有闻。震于怪物,欲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于梁父,然后升礻亶肃然。自新,嘉与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为元封元年。行所巡至,博、奉高、蛇丘、历城、梁父,民田租逋赋、贷,已除。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县无出今年算。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行自泰山,复东巡海上,至碣石。自辽西历北边九原,归于甘泉。
秋,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
齐王闳薨。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幸缑氏,遂至东莱。
夏四月,还祠泰山。至瓠子,临决河,命从臣将军以下皆负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赦所过徙,赐孤、独、高年米,人四石。还,作甘泉通天台、长安飞廉馆。
朝鲜王攻杀辽东都尉,乃募天下死罪击朝鲜。
六月,诏曰:“甘泉宫内中产芝,九茎连叶。上帝博临,不异下房,赐朕弘休。其赦天下,赐云阳都百户牛、酒。”作《芝房之歌》。
秋,作明堂于泰山下。
遣楼船将军杨仆、左将军荀彘将应募罪人击朝鲜。又遣将军郭昌、中郎将卫广发巴、蜀兵平西南夷未服者,以为益州郡。
三年在,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
夏,朝鲜斩其王右渠降,以其地为乐浪、临屯、玄菟、真番郡。
楼船将军杨仆坐失亡多免为庶民,左将军荀彘坐争功弃市。
秋七月,胶西王端薨。
武都氐人反,分徙酒泉郡。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萧关,历独鹿,鸣泽,自代而还,幸河东。
春三月,祠后土。诏曰:“朕躬祭后土地祇,见光集于灵坛,一夜三烛。幸中都宫,殿上见光。其赦汾阴、夏阳、中都死罪以下,赐三县及杨氏皆无出今年租赋。”
夏,大旱,民多曷死。
秋,以匈奴弱,可遂臣服,乃遣使说之。单于使来,死京师。匈奴寇边,遣拔胡将军郭昌屯朔方。
五年冬,行南巡狩,至于盛唐,望祀虞舜于九嶷。登灊天柱山,自寻阳浮江,亲射蛟江中,获之。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作《盛唐枞阳之歌》。遂北至琅邪,并海,所过,礼祠其名山大川。
春三月,还至泰山,增封。甲子,祠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
夏四月,诏曰:“朕巡荆、扬、辑江、淮物,会大海气,以合泰山。上天见象,增修封禅。其赦天下。所幸县毋出今年租赋,赐鳏、寡、孤、独帛,贫穷者粟。”还幸甘泉,郊泰畤。
大司马大将军青薨。
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名臣文武欲尽,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驾之马,跅驰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
六年冬,行幸回中。
春,作首山宫。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诏曰:“朕礼首山,昆田出珍物,化或为黄金。祭后土,神光三烛。其赦汾阴殊死以下,赐天下贫民布、帛,人一匹。”
益州、昆明反,赦京师亡命令从军,遣拔胡将军郭昌将以击之。
夏,京师民观角抵于上林平乐馆。
秋,大旱,蝗。
太初元年冬十月,行幸泰山。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于明堂。
乙酉,柏梁台灾。
十二月,襢高里,祠后土。东临勃海,望祠蓬莱。春,还,受计于甘泉。
二月,起建章宫。
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
遣因杅将军公孙敖筑塞外受降城。
秋八月,行幸安定。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发天下谪民西征大宛。
蝗从东方飞至敦煌。
二年春正月戊申,丞相庆薨。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令天下大酺五日,膢五日,祠门户,比腊。
夏四月,诏曰:“朕用事介山,祭后土,皆有光应。其赦汾阴、安邑殊死以下。”
五月,籍吏民马补车骑马。
秋,蝗。遣浚稽将军赵破奴二万骑出朔方击匈奴,不还。
冬十二月,御史大夫宽卒。
三年春正月,行东巡海上。
夏四月,还,修封泰山,襢石闾。
遣光禄勋徐自为筑五原塞外列城,西北至卢朐,游击将军韩说将兵屯之。强弩都尉路博德筑居延。
秋,匈奴人定襄、云中,杀略数千人,行坏光禄诸亭、障;又入张掖、酒泉,杀都尉。
四年春,贰师将军广利斩大宛王首,获汗血马来。作《西极天马之歌》。
秋,起明光宫。
冬,行幸回中。
徙弘农都尉治武关,税出入者以给关吏、卒食。
天汉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匈奴归汉使者,使使来献。
夏五月,赦天下。
秋,闭城门大搜。发谪戍屯五原。
二年春,行幸东海。还幸回中。
夏五月,贰师将军三万骑出酒泉,与右贤王战于天山,斩首虏万余级。又遣因杅将军出西河,骑都尉李陵将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北,与单于战,斩首虏万余级。陵兵败,降匈奴。
秋,止禁巫祠道中者。大搜。
渠黎六国使使来献。
泰山、琅邪群盗徐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遣直指使者暴胜之等衣绣衣、杖斧分部逐捕。刺史、郡守以下皆伏诛。
冬十一月,诏关都尉曰:“今豪杰多远交,依东方群盗。其谨察出入者。”
三年春二月,御史大夫王卿有罪,自杀。
初榷酒酤。
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计。还幸北地,祠常山,瘗玄玉。
夏四月,赦天下。行所过毋出田租。
秋,匈奴入雁门,太守坐畏忄耎弃市。
四年春正月,朝诸侯王于甘泉宫。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六万骑、步兵七万人出朔方,因杅将军公孙敖万骑、步兵三万人出雁门,游击将军韩说步兵三万人出五原,强弩都尉路博德步兵万余人与贰师会。广利与单于战余吾水上连日,敖与左贤王战不利,皆引还。
夏四月,立皇子髆为昌邑王。
秋九月,令死罪入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
太始元年春正月,因杅将军敖有罪,要斩。
徙郡、国吏民豪桀于茂陵、云陵。
夏六月,赦天下。
二年春正月,行幸回中。
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蹄以协瑞焉。”因以班赐诸侯王。
秋,旱。九月,募死罪人赎钱五十万减死一等。
御史大夫杜周卒。
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宫,飨外国客。
二月,令天下大酺五日。行幸东海,获赤雁,作《硃雁之歌》。幸琅邪,礼日成山。登之罘,浮大海。山称万岁。
冬,赐行所过户五千钱,鳏、寡、孤、独帛,人一匹。
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计。癸未,祀孝景皇帝于明堂。甲申,修封。丙戌,襢石闾。
夏四月,幸不其,祠神人于交门宫,若有乡坐拜者。作《交门之歌》。
夏五月,还幸建章宫,大置酒,赦天下。
秋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群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
冬十月甲寅晦,日有蚀之。
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西至安定、北地。
征和元年春正月,还,行幸建章宫。
三月,赵王彭祖薨。
冬十一月,发三辅骑士大搜上林,闭长安城门索,十一日乃解。巫蛊起。
二年春正月,丞相贺下狱死。
夏四月,大风发屋、折木。
闰月,诸邑公主、阳石公主皆坐巫蛊死。
夏,行幸甘泉。
秋七月,按道侯韩说、使者江充等掘蛊太子宫。壬午,太子与皇后谋斩充,以节发兵与丞相刘屈氂大战长安,死者数万人。庚寅,太子亡,皇后自杀。初置城门屯兵。更节加黄旄。御史大夫暴胜之、司直田仁坐失纵,胜之自杀,仁要斩。
八月辛亥,太子自杀于湖。
癸亥,地震。
九月,立赵敬肃王子偃为平干王。
匈奴入上谷、五原,杀略吏民。
三年春正月,行幸雍,至安定、北地。匈奴入五原、酒泉,杀两都尉。
三月,遣贰师将军广利将七万人出五原,御史大夫商丘成二万人出西河,重合侯马通四万骑出酒泉。成至浚稽山与虏战,多斩首。通至天山,虏引去,因降车师。皆引兵还。广利败,降匈奴。
夏五月,赦天下。
六月,丞相屈氂下狱要斩,妻枭首。
秋,蝗。
九月,反者公孙勇、胡倩发觉,皆伏辜。
四年春正月,行幸东莱,临大海。
二月丁酉,陨石于雍,二,声闻四百里。
三月,上耕于巨定。还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巳,襢石闾。
夏六月,还幸甘泉。
秋八月辛酉晦,日有蚀之。
后元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遂幸安定。
昌邑王髆薨。
二月,诏曰:“朕郊见上帝,巡于北边,见群鹤留止,以不罗罔,靡所获献。荐于泰畤,光景并见。其赦天下。”
夏六月,御史大夫商丘成有罪,自杀。侍中仆射莽河罗与弟重合侯通谋反,侍中驸马都尉金日磾、奉车都尉霍光、骑都尉上官桀讨之。
秋七月,地震,往往涌泉出。
二月春正月,朝诸侯王于甘泉宫,赐宗室。
二月,行幸盩厔五柞宫。乙丑,立皇子弗陵为皇太子。丁卯,帝崩于五柞宫,入殡于未央宫前殿。
三月甲申,葬茂陵。
赞曰: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文、景务在养民,至于稽古礼文之事,犹多阙焉。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遂畤咨海内,举其俊茂,与之立功。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礻亶,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后嗣得遵洪业,而有三代之风。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以济斯民,虽《诗》、《书》所称,何有加焉!
卷七 昭帝纪第七
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母曰赵婕妤,本以有奇异得幸,及生帝,亦奇异。语在《外戚传》。
武帝末,戾太子败,燕王旦、广陵王胥行骄嫚,后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为太子,年八岁。以侍中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少主。
明日,武帝崩。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帝姊鄂邑公主益汤沐邑,为长公主,共养省中。
大将军光秉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副焉。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于东方。
济北王宽有罪,自杀。
赐长公主及宗室昆弟各有差。追遵赵婕妤为皇太后,起云陵。
冬,匈奴入朔方,杀略吏民。发军屯西河,左将军桀行北边。
始元元年春二月,黄鹄下建章宫太液池中。公卿上寿。赐诸侯王、列侯、宗室金钱各有差。
已亥,上耕于钩盾弄田。
益封燕王、广陵王及鄂邑长公主各万三千户。
夏,为太后起园庙云陵。
益州廉头、姑缯、牂柯谈指、同并二十四邑皆反。遣水衡都尉吕破胡募吏民及发犍为、蜀郡奔命击益州,大破之。
有司请河内属冀州,河东属并州。
秋七月,赦天下,赐民百户牛、酒。大雨,渭桥绝。
八月,齐孝王孙刘泽谋反,欲杀青州刺史隽不疑,发觉,皆伏诛。迁不疑为京兆尹,赐钱百万。
九月丙子,车骑将军日磾薨。
闰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节行郡国,举贤良,问民所疾苦、冤、失职者。
冬,无冰。
二年春正月,大将军光、左将军桀皆以前捕斩反虏重合侯马通功封,光为博陆侯,桀为安阳侯。
以宗室毋在位者,举茂才刘辟强、刘长乐皆为光禄大夫,辟强守长乐卫尉。
三月,遣使者振贷贫民毋种、食者。
秋八月,诏曰:“往年灾害多,今年蚕、麦伤,所振贷种、食勿收责,毋令民出令年田租。”
冬,发习战射士诣朔方,调故吏将屯田张掖郡。
三年春二月,有星孛于西北。
秋,募民徙云陵,赐钱、田、宅。
冬十月,凤皇集东海,遣使者祠其处。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蚀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辞讼在后二年前,皆勿听治。
夏六月,皇后见高庙。赐长公主、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钱、帛各有差。
徙三辅富人云陵,赐钱,户十万。
秋七月,诏曰:“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诸给中都官者,且减之。”
冬,遣大鸿胪田广明击益州。
廷尉李种坐故纵死罪弃市。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为顺成侯。
夏阳男子张延年诣北阙,自称卫太子,诬罔,要斩。
夏,罢天下亭母马及马弩关。
六月,封皇后父骠骑将军上官安为桑乐侯。
诏曰:“朕以眇身获保宗庙,战战栗栗,夙兴夜寐,修古帝王之事,诵《保傅传》、《孝经》、《论语》、《尚书》,未云有明。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赐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罢儋耳、真番郡。
秋,大鸿胪广明、军正王平击益州,斩首捕虏三万余人,获畜产五万余头。
六年春正月,上耕于上林。
二月,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榷酤。
栘中监苏武前使匈奴,留单于庭十九岁乃还,奉使全节,以武为典属国,赐钱百万。
夏,旱,大雩,不得举火。
秋七月,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以边塞阔远,取天水、陇西、张掖郡各二县置金城郡。
诏曰:“钩町侯毋波率其君长、人民击反者,斩首捕虏有功。其立毋波为钩町王。大鸿胪广明将率有功,赐爵关内侯,食邑。”
元凤元年春,长公主共养劳苦,复以蓝田益长公主汤沐邑。
泗水戴王前甍,以毋嗣,国除。后宫有遗腹子爰,相、内史不奏言,上闻而怜之,立爰为泗水王。相、内史皆下狱。
三月,赐郡国所选有行义者涿郡韩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归。诏曰:“朕闵劳以官职之事,其务修孝、弟以孝乡里。令郡、县常以正月赐羊、酒。有不幸者赐衣被一袭,祠以中牢。”
武都氐人反,遣执金吾马适建、龙额侯韩增、大鸿胪广明将三辅、太常徒,皆免刑击之。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蚀之,既。
八月,改始元为元凤。
九月,鄂邑长公主、燕王旦与左将军上官桀、桀子票骑将军安、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谋反,伏诛。初,桀、安父子与大将军光争权,欲害之,诈使人为燕王旦上书言光罪。时上年十四,觉其诈。后有谮光者,上辄怒曰:“大将军国家忠臣,先帝所属,敢有谮毁者,坐之。”光由是得尽忠。语在燕王、霍光《传》。
冬十月,诏曰:“左将军安阳侯桀、票骑将军桑乐侯安、御史大夫弘羊皆数以邪枉干辅政,大将军不听,而怀怨望,与燕王通谋,置驿往来相约结。燕王遣寿西长、孙纵之等赂遗长公主、丁外人、谒者杜延年、大将军长史公孙遗等,交通私书,共谋令长公主置酒,伏兵杀大将军光,征立燕王为天子,大逆毋道。故稻田使者燕仓先发觉,以告大司农敞,敞告谏大夫延年,延年以闻。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桀,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皆已伏诛,吏民得以安。封延年、仓、宫、寿皆为列侯。”又曰:“燕王迷惑失道,前与齐王子刘泽等为逆,抑而不扬,望王反道自新,今乃与长公主及左将军桀等谋危宗庙。王及公主皆自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与燕王、上官桀等谋反父母同产当坐者,皆免为庶人。其吏为桀等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除其罪。”
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宫徙未央宫,大置酒。赐郎从宫帛,及宗室子钱,人二十万。吏民献牛、酒者赐帛,人一匹。
六月,赦天下。诏曰:“朕闵百姓未赡,前年减漕三百万石。颇省乘舆马及苑马,以补边郡三辅传马。其令郡国毋敛今年马口钱,三辅、太常郡得以叔、粟当赋。”
三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树枯僵自起生。
罢中牟苑赋贫民。诏曰:“乃者民被水灾,颇匮于食,朕虚仓廪,使使者振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贷,非丞相、御史所请,边郡受牛者勿收责。”
夏四月,少府徐仁、廷尉王平、左冯翊贾胜胡皆坐纵反者,仁自杀,平、胜胡皆要斩。
冬,辽东乌桓反,以中朗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将北边七郡,郡二千骑击之。
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见于高庙。赐诸侯王、丞相、大将军、列侯、宗室下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赐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赋。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
甲戌,丞相千秋薨。
夏四月,诏曰:“度辽将军明友前以羌骑校尉将羌王、侯、君、长以下击益州反虏,后复率击武都反氐,今破乌桓,斩虏获生,有功。其封明友为平陵侯。平乐监傅介子持节使,诛斩楼兰王安,归首县北阙,封义阳侯。”
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发中二千石将五校作治,六月成。太常及庙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会赦,太常轑阳侯德免为庶人。
六月,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广陵王来朝,益国万一千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剑二,安车一,乘马二驷。
夏,大旱。
六月,发三辅及郡国恶少年吏有告劾亡者,屯辽东。
秋,罢象郡,分属郁林、牂柯。
冬十一月,大雷。
十二月庚戌,丞相薨。
六年春正月,募郡国徒筑辽东玄菟城。夏,赦天下。诏曰:“夫谷贱伤农,今三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叔粟当今年赋。”
右将军张安世宿卫忠谨,封富平侯。
乌桓复犯塞,遣度辽将军范明友击之。
元平元年春二月,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徭,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朕甚愍焉。其减口赋钱。”有司奏请减什三,上许之。
甲申晨,有流星,大如月,众星皆随西行。
夏四月癸未,帝崩于未央宫。
六月壬申,葬平陵。
赞曰:昔周成以孺子继统,而有管、蔡四国流言之变。孝昭幼年即位,亦有燕、盍、上官逆乱之谋。成王不疑周公,孝昭委任霍光,各因其时以成名,大矣哉!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光知时务之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至始元、元凤之间,匈奴和亲,百姓充实。举贤良、文学,问民所疾苦,议盐、铁而罢榷酤,尊号曰“昭”,不亦宜乎!
卷八 宣帝纪第八
孝宣皇帝,武帝曾孙,戾太子孙也。太子纳史良娣,生史皇孙。皇孙纳王夫人,生宣帝,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太子、良娣、皇孙、王夫人皆遇害。语在《太子传》。曾孙虽在襁褓,犹坐收系郡邸狱。而邴吉为廷尉监,治巫蛊于郡邸,怜曾孙之亡辜,使女徒复作淮阳赵征卿、渭城胡组更乳养,私给衣食,视遇甚有恩。
巫蛊事连岁不决。至后元二年,武帝疾,往来长杨、五柞宫,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因遭大赦,吉乃载曾孙送祖母史良娣家。语在吉及外戚《传》。
后有诏掖庭养视,上属籍宗正。时掖庭令张贺尝事戾太子,思顾旧恩,哀曾孙,奉养甚谨,以私钱供给教书。既壮,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曾孙因依倚广汉兄弟及祖母家史氏。受《诗》于东海澓中翁,高材好学,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数上下诸陵,周遍三辅,常困于莲勺卤中。尤乐杜、鄠之间,率常在下杜。时会朝请,舍长安尚冠里,身足下有毛,卧居数有光耀。每买饼,所从买家辄大雠,亦以是自怪。
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毋嗣。大将军霍光请皇后征昌邑王。六月丙寅,王受皇帝玺、绶,尊皇后曰皇太后。癸已,光奏王贺淫乱,请废。语在贺及光《传》。
秋七月,光奏议曰:“礼,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毋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孝武皇帝曾孙病已,有诏掖庭养视,至今年十八,师受《诗》、《论语》、《孝经》,操行节俭,慈仁爱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子万姓。”奏可。遣宗正德至曾孙尚冠里舍,洗沐,赐御府衣。太仆以軨猎车奉迎曾孙,就齐宗正府。庚申,入未央宫,见皇太后,封为阳武侯。已而群臣奉上玺、绶,即皇帝位,谒高庙。
八月已巳,丞相敞薨。
九月,大赦天下。
十一月壬子,立皇后许氏。赐诸侯王以下金钱,至吏、民鳏、寡、孤、独各有差。皇太后归长乐宫。长乐宫初置屯卫。
本始元年春正月,募郡国吏、民訾百万以上徙平陵。遣使者持节诏郡国二千石谨牧养民而风德化。
大将军光稽首归政,上谦让委任焉。论定策功,益封大将军光万七千户,车骑将军光禄勋富平侯安世万户。诏曰:“故丞相安平侯敞等居位守职,与大将军光、车骑将军安世建议定策,以安宗庙,功赏未加而甍。其益封敞嗣子忠及丞相阳平侯义、度辽将军平陵侯明友、前将军龙雒侯增、太仆建平侯延年、太常蒲伺昌、谏大夫宜春侯谭、当涂侯平、杜侯屠耆堂、长信少府关内侯胜邑户各有差。封御史大夫广明为昌水侯,后将军充国为营平侯,大司农延年为阳城侯,少府乐成为爰氏侯,光禄大夫迁为平丘侯。赐右扶风德、典属国武、廷尉光、宗正德、大鸿胪贤、詹事畸、光禄大夫吉、京辅都尉广汉爵皆关内侯。德、武食邑。”
夏四月庚午,地震。诏内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
五月,凤皇集胶东、千乘。赦天下。赐吏二千石、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赐天下人爵各一级,孝者二级,女子百户牛、酒。租税勿收。
六月,诏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号谥、岁时祠。其议谥,置园邑。”语在《太子传》。
秋七月,诏立燕剌王太子建为广阳王,立广陵王胥少子弘为高密王。
二年春,以水衡钱为平陵,徙民起第宅。
大司农阳城侯田延年有罪,自杀。
夏五月,诏曰:“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义,选明将,讨不服,匈奴远遁,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蛮乡风,款塞来享;建太学,修郊祀,定正朔,协音律;封泰山,塞宣房,符瑞应,宝鼎出,白麟获。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有司奏请宜加尊号。
六月庚午,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献。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国,皆立庙。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匈奴数侵边,又西伐乌孙。乌孙昆弥及公主因国使者上书,言昆弥愿发国精兵击匈奴,唯天子哀怜,出兵以救公主。
秋,大发兴调关东轻车锐卒,选郡国吏三百石伉健习骑射者,皆从军。御史大夫田广明为祁连将军,后将军赵充国为蒲类将军,云中太守田顺为虎牙将军,及度辽将军范明友、前将军韩增,凡五将军,兵十五万骑,校尉常惠持节护乌孙兵,咸击匈奴。
三年春正月癸亥,皇后许氏崩。戊辰,五将军师发长安。
夏五月,军罢。祁连将军广明、虎牙将军顺有罪,下有司,皆自杀。校尉常惠将乌孙兵入匈怒右地,大克获,封列侯。
大旱,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三辅民就贱者,且毋收事,尽四年。
六月已丑,丞相义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盖闻农者兴德之本也,今岁不登,已遣使者振贷困乏。其令太官损膳省宰,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
三月乙卯,立皇后霍氏。赐丞相以下至郎吏从官金、钱、帛各有差。赦天下。
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大赦天下。上以宗庙堕,素服,避正殿五日。
五月,凤皇集北海安丘、淳于。
秋,广川王吉有罪,废迁上庸,自杀。
地节元年春正月,有星孛于西方。
三月,假郡国贫民田。
夏六月,诏曰:“盖闻尧亲九族,以和万国。朕蒙遗德,奉承圣业,惟念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若有贤材,改行劝善,其复属,使得自新。”
冬十一月,楚王延寿谋反,自杀。
十二月癸亥晦,日有蚀之。
二年春三月庚午,大司马大将军光薨。诏曰:“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宿卫孝武皇帝三十余年,辅孝昭皇帝十有余年,遭大难,躬秉义,率三公、诸侯、九卿、大夫定万世策,以安宗庙。天下蒸庶,咸以康宁,功德茂盛,朕甚嘉之。复其后世,畴其爵邑,世世毋有所与。功如萧相国。”
夏四月,凤皇集鲁,群鸟从之。大赦天下。
五月,光禄大夫平丘侯王迁有罪,下狱死。
上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乃复使乐平侯山领尚书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枢机周密,品式备具,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三年春三月,诏曰:“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犹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
又曰:“鳏、寡、孤、独、高年、贫困之民,朕所怜也。前下诏假公田,贷种、食。其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二千石严教吏谨视遇,毋令失职。”
令国郡国举贤良方正可亲民者。
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赐御史大夫爵关内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长。天下当为父后者爵一级。赐广陵王黄金千斤,诸侯王十五人黄金各百斤,列侯在国者八十七人黄金各二十斤。
冬十月,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又诏:“池崇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
十一月,诏曰:“朕既不逮,导民不明,反侧晨兴,念虑万方,不忘元元。唯恐羞先帝圣德,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焉。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
十二月,初置廷尉平四人,秩六百石。
省文山郡,并蜀。
四年春二月,封外祖母为博平君,故酂侯萧何曾孙建世为侯。
诏曰:“导民以孝,是天下顺。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徭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夏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立广川惠王孙文为广川王。
秋七月,大司马霍禹谋反。诏曰:“乃者,东织室令史张赦使魏郡豪李竟报冠阳侯霍云谋为大逆,朕以大将军故,抑而不扬,冀其自新。今大司马博陆侯禹与母宣成侯夫人显及从昆弟冠阳侯云、乐平侯山、诸姊妹婿度辽将军范明友、长信少府邓广汉、中郎将任胜、骑都尉赵平、长安男子冯殷等谋为大逆。显前又使女侍医淳于衍进药杀共哀后,谋毒太子,欲危宗庙。逆乱不道,咸伏其辜。诸为霍氏所诖误未发觉在吏者,皆赦除之。”
八月已酉,皇后霍氏废。
九月,诏曰:“朕惟百姓失职不赡,遣使者循行郡国问民所疾苦。吏或营私烦扰,不顾厥咎,朕甚闵之。今年郡国颇被水灾,已振贷。盐,民之食,而贾咸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贾。”
又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此先帝之所重,而吏未称。今系者或以掠辜若饥寒瘐死狱中,何用心逆人道也!朕甚痛之。其令郡国岁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所坐名、县、爵、里,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
十二月,清河王年有罪,废迁房陵。
元康元年春,以杜东原上为初陵,更名杜县为杜陵。徙丞相、将军、列侯、吏二千石、訾百万者杜陵。
三月,诏曰:“乃者凤皇集泰山、陈留,甘露降未央宫。朕未能章先帝休烈,协宁百姓,承天顺地,调序四时,获蒙嘉瑞,赐兹祉福,夙夜兢兢,靡有骄色,内省匪解,永惟罔极。《书》不云乎?‘凤皇来仪,庶尹允谐。’其赦天下徒,赐勤事吏中二千石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三老、孝弟、力田帛。所振贷勿收。”
夏五月,立皇考庙。益奉明园户为奉明县。
复高皇帝功臣绛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孙,令奉祭祀,世世勿绝。其毋嗣者,复其次。
秋八月,诏曰:“朕不明六艺,郁于大道,是以阴阳风雨未时。其博举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学,明于先王之术,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
冬,置建章卫尉。
二年春正月,诏曰:“《书》云‘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今吏修身奉法,未有能称朕意,朕甚愍焉。其赦天下,与士大夫厉精更始。”
二月乙丑,立皇后王氏。赐丞相以下至郎从官钱、帛各有差。
三月,以凤皇、甘露降集,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五月,诏曰:“狱者,万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养育群生也。能使生者不怨,死者不恨,则可谓文吏矣。今则不然,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饰非,以成其罪。奏不如实,上亦亡由知。此朕之不明,吏之不称,四方黎民将何仰哉!二千石各察官属,勿用此人。吏务平法。或擅兴徭役,饰厨、传,称过使客,越职逾法,以取名誉,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岂不殆哉!今天下颇被疾疫之灾,朕甚愍之。其令郡国被灾甚者,毋出今年租赋。”
又曰:“闻古天子之名,难知而易讳也。今百姓多上书触讳以犯罪者,朕甚怜之。其更讳询。诸触讳在令前者,赦之。”
冬,京兆尹赵广汉有罪,要斩。
三年春,以神爵数集泰山,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二千石金,郎从官帛,各有差。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三月,诏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粲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
又曰:“朕微眇时,御史大夫丙吉,中郎将史曾、史玄、长乐卫尉许舜、侍中光禄大夫许延寿皆与朕有旧恩。及故掖庭令张贺辅导朕躬,修文学经术,恩惠卓异,厥功茂焉。《诗》不云乎?‘无德不报。’封贺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将彭祖为阳都侯,追赐贺谥曰阳都哀侯。吉、曾、玄、舜、延寿皆为列侯。故人下至郡邸狱复作尝有阿保之功,皆受官禄、田宅、财物,各以恩深浅报之。”
夏六月,诏曰:“前年夏,神爵集雍。今春,五色鸟以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欲集未下。其令三辅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弹射飞鸟。具为令。”
立皇子钦为淮阳王。
四年春正月,诏曰:“朕惟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衰微,亦亡暴虐之心,今或罹文法,拘执囹圄,不终天命,朕甚怜之。自今以来,诸年八十以上,非诬告、杀伤人,佗皆勿坐。”
遣太中大夫强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问鳏、寡,览观风俗,察吏治得失,举茂材异伦之士。
二月,河东霍徵史等谋反,诛。
三月,诏曰:“乃者,神爵五采以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畤殿中及上林苑。朕之不逮,寡于德厚,屡获嘉祥,非朕之任。其赐天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鳏、寡、孤、独各一匹。”
秋八月,赐故右扶风尹翁归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又赐功臣適后黄金,人二十斤。
丙寅,大司马卫将军安世薨。
比年丰,谷石五钱。
神爵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诏曰:“朕承宗庙,战战栗栗,惟万事统,未烛厥理。乃元康四年嘉谷、玄稷降于郡国,神爵仍集,金芝九茎产于函德殿铜池中,九真献奇兽,南郡获白虎、威凤为宝。朕之不明,震于珍物,饬躬斋精,祈为百姓。东济大河,天气清静,神鱼舞河。幸万岁宫,神爵翔集。朕之不德,惧不能任。其以五年为神爵元年。赐天下勤事吏爵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所振贷物勿收。行所过,毋出田租。”
西羌反,发三辅、中都官徒弛刑,及应募佽飞射士、羽林孤兒,胡、越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材官,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骑士、羌骑,诣金城。
夏四月,遣后将军赵充国、强弩将军许延寿击西羌。
六月,有星孛于东方。
即拜酒泉太守辛武贤为破羌将军,与两将军并进。诏曰:“军旅暴露,转输烦劳,其令诸侯王、列侯、蛮夷王、侯、君、长当朝二年者,皆毋朝。”
秋,赐故大司农硃邑子黄金百斤,以奉祭祀。后将军充国言屯田之计,语在《充国传》。
二年春二月,诏曰:“乃者正月乙丑,凤皇、甘露降集京师,群鸟从以万数。朕之不德,屡获天福,祗事不怠,其赦天下。”
夏五月,羌虏降服,斩其首恶大豪杨玉、酋非首。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
秋,匈奴日逐王先贤掸将人众万余来降。使都护西域骑都尉郑吉迎日逐,破车师,皆封列侯。
九月,司隶校尉盖宽饶有罪,下有司,自杀。
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贺正月,始和亲。
三年春,起乐游苑。
三月丙午,丞相相薨。
秋八月,诏曰:“吏不廉平则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禄薄,欲其毋侵渔百姓,难矣。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
四年春二月,诏曰:“乃者凤皇、甘露降集京师,嘉瑞并见。修兴泰一、五帝、后士之祠,祈为百姓蒙祉福。鸾凤万举,蜚览翱翔,集止于旁。斋戒之暮,神光显著。荐鬯之夕,神光交错。或降于天,或登于地,或从四方来集于坛。上帝嘉飨,海内承福。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四月,颍川太守黄霸以治行尤异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及颍川吏、民有行义者爵,人二级,力田一级,贞妇、顺女帛。
令内郡国举贤良可亲民者各一人。
五月,匈奴单于遣弟呼留若王胜之来朝。
冬十月,凤皇十一集杜陵。
十一月,河南太守严延年有罪,弃市。
十二月,凤皇集上林。
五凤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皇太子冠。皇太后赐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帛,人百匹,大夫人八十匹,夫人六十匹。又赐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为父后者爵一级。
夏,赦徒作杜陵者。
冬十二月乙酉朔,日有蚀之。
左冯翊韩延寿有罪,弃市。
二年春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已丑,大司马车骑将军增薨。
秋八月,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亡所乐,非所以导民也。《诗》不云乎?‘民之失德,乾餱以愆。’勿行苛政。”
冬十一月,匈奴呼
累单于帅众来降,封为列侯。
十二月,平通侯杨恽坐前为光禄勋有罪,免为庶人。不悔过,怨望,大逆不道,要斩。
三年春正月癸卯,丞相吉薨。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诏曰:“往者匈奴数为边寇,百姓被其害。朕承至尊,未能绥安匈奴。虚闾权渠单于请求和亲,病死。右贤王屠耆堂代立。骨肉大臣立虚闾权渠单于子为呼韩邪单于,击杀屠耆堂。诸王并自立,分为五单于,更相攻击,死者以万数,畜产大耗什八九,人民饥饿,相燔烧以求食,因大乖乱。单于阏氏子孙、昆弟及呼
累单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当户以下将众五万余人来降归义。单于称臣,使弟奉珍朝驾正月,北边晏然,靡有兵革之事。朕饬躬斋戒,郊上帝,祠后土,神光并见,或兴于谷,烛耀齐宫,十有余刻。甘露降,神爵集。已诏有司告祠上帝、宗庙。三月辛丑,鸾凤又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余刻,吏民并观。朕之不敏,惧不能任,娄蒙嘉瑞,获兹祉福。《书》不云乎?‘虽休勿休,祗事不怠。’公卿大夫其勖焉。减天下口钱。赦殊死以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大酺五日。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
置西河、北地属国以处匈奴降者。
四年春正月,广陵王胥有罪,自杀。
匈奴单于称臣,遣弟谷蠡王入侍。以边塞亡寇,减戍卒什二。
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赐爵关内侯。
夏四月辛丑晦,日有蚀之。昭曰:“皇天见异,以戒朕躬,是朕之不逮,吏之不称也。以前使使者问民所疾苦,复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
甘露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韩邪单于遣子右贤王铢娄渠堂入侍。
二月丁已,大司马车骑将军延寿薨。
夏四月,黄龙见新丰。
丙申,太上皇庙火。甲辰,孝文庙火。上素服五日。
冬,匈奴单于遣弟左贤王来朝贺。
二年春正月,立皇子嚣为定陶王。
诏曰:“乃者凤皇、甘露降集,黄龙登兴,醴泉滂流,枯槁荣茂,神光并见,咸受祯祥。其赦天下。减民算三十。赐诸侯王、丞相、将军、列侯、中二千石金、钱各有差。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四月,遣护军都尉禄将兵击珠崖。
秋九月,立皇子宇为东平王。
冬十二月,行幸萯阳宫属玉观。
匈奴呼韩邪单于款五原塞,愿奉国珍朝三年正月。诏有司议。咸曰:“圣王之制,施德行礼,先京师而后诸夏,先诸夏而后夷狄。《诗》云:‘率礼不越,遂视既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陛下圣德。充塞天地,光被四表。匈奴单于乡风慕义,举国同心,奉珍朝贺,自古未之有也。单于非正朔所加,王者所客也,礼仪宜如诸侯王,称臣昧死再拜,位次诸侯王下。”诏曰:“盖闻五帝三王,礼所不施,不及以政。今匈奴单于称北籓臣,朝正月,朕之不逮,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礼待之,位在诸侯王上。”
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韩邪单于稽侯犭册来朝,赞谒称籓臣而不名。赐以玺绶、冠带、衣裳、安车、驷马、黄金、锦绣、缯絮。使有司道单于先行就邸长安,宿长平。上自甘泉宿池阳宫。上登长平阪,诏单于毋谒。共左右当户之群皆列观,蛮夷君、长、王、侯迎者数万人,夹道陈。上登渭桥,咸称万岁。单于就邸。置酒建章宫,飨赐单于,观以珍宝。
二月,单于罢归。遣长乐卫尉高昌侯忠、车骑都尉昌、骑都尉虎将万六千骑送单于。单于居幕南,保光禄城。诏北边振谷食。郅支单于远遁,匈奴遂定。
诏曰:“乃者凤皇集新蔡,群鸟四面行列,皆乡凤皇立,以万数。其赐汝南太守帛百匹,新蔡长吏、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各有差。赐民爵二级。毋出今年租。”
三月已丑,丞相霸薨。
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穀梁《春秋》博士。
冬,乌孙公主来归。
四年夏,广川王海阳有罪,废迁房陵。
冬十月丁卯,未央宫宣室阁火。
黄龙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礼赐如初。二月,单于归国。
诏曰:“盖闻上古之治,君臣同心,举措曲直,各得其所。是以上下和洽,海内康平,其德弗可及已。朕既不明,数申诏公卿、大夫务行宽大,顺民所疾苦,将欲配三王之隆,明先帝之德也。今吏或以不禁奸邪为宽大,纵释有罪为不苛,或以酷恶为贤,皆失其中。奉诏宣化如此,岂不谬哉!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减,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其咎安在?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三公不以为意,朕将何任?诸请诏省卒徒自给者皆止。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
三月,有星孛于王良、阁道,入紫宫。
夏四月,诏曰:“举廉吏,诚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贤材,自今以来毋得举。”
冬十二月甲戌,帝崩于未央宫。癸巳,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赞曰:孝先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也。遭值匈奴乖乱,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单于慕义,稽首称籓。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中兴,侔德殷宗、周宣矣!
卷九 元帝纪第九
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母曰共哀许皇后,宣帝微时生民间。年二岁,宣帝即位。八岁,立为太子。壮大,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由是疏太子而爱淮阳王,曰:“淮阳王明察好法,宜为吾子。”而王母张婕妤尤幸。上有意欲用淮阳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许氏,俱从微起,故终不背焉。
黄龙元年十二月,宣帝崩。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丑,孝宣皇帝葬杜陵。赐诸侯王、公主、列侯黄金,吏二千石以下钱、帛,各有差。大赦天下。
三月,封皇太后兄侍中中郎将王舜为安平侯。丙午,立皇后王氏。以三辅、太常、郡国公田及苑可省者振业贫民,訾不满千钱者赋贷种、食。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产弟子中常侍许嘉为平恩侯,奉戴侯后。
夏四月,诏曰:“朕承先帝之圣绪,获奉宗宙,战战兢兢。间者地数动而未静,惧于天地之戒,不知所由。方田作时,朕忧蒸庶之失业,临遣光禄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困乏、失职之民,延登贤俊,招显侧陋,因览风俗之化。相、守二千石诚能正躬劳力,宣明教化,以亲万姓,则六合之内和亲,庶几虖无忧矣。《书》不云乎?‘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又曰:“关东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国被灾害甚者毋出租赋。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赋。赐宗室有属籍者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独二匹,吏民五十户牛、酒。”
六月,以民疾疫,令大官损膳,减乐府员,省苑马,以振困乏。
秋八月,上郡属国降胡万余人亡入匈奴。
九月,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转旁郡钱、谷以相救。诏曰:“间者,阴阳不调,黎民饥寒,无以保治,惟德浅薄,不足以充入旧贯之居。其令诸宫、馆希御幸者勿缮治,太仆减谷食马,水衡省肉食兽。”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赐云阳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立弟竟为清河王。
三月,立广陵厉王太子霸为王。
诏罢黄门乘舆狗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飞外池、严
池田假与贫民。诏曰:“盖闻贤圣在位,阴阳和,风雨时,日月光,星辰静,黎庶康宁,考终厥命。今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烛,德不能绥,灾异并臻,连年不息。乃二月戊午,地震于陇西郡,毁落太上皇庙殿壁木饰,坏败
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压杀人众。山崩地裂,水泉涌出。天惟降灾,震惊朕师。治有大亏,咎至于斯。夙夜兢兢,不通大变,深惟郁悼,未知其序。间者岁数不登,元元困乏,不胜饥寒,以陷刑辟,朕甚闵之。郡国被地动灾甚者,无出租赋。赦天下。有可蠲除、减省以便万姓者,条秦,毋有所讳。丞相、御史、中二千石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朕将亲览焉。”
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赐御史大夫爵关内侯,中二千石右庶长,天下当为父后者爵一级,列侯钱各二十万,五大夫十万。
六月,关东饥,齐地人相食。
秋七月,诏曰:“岁比灾害,民有菜色,惨怛于心。已诏吏虚仓廪,开府库振救,赐寒者衣。今秋禾麦颇伤。一年中地再动。北海水溢,流杀人民。阴阳不和,其咎安在?公卿将何以忧之?其悉意陈朕过,靡有所讳。”
冬,诏曰:“国之将兴,尊师而重傅。故前将军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经书,厥功茂焉。其赐爵关内侯,食邑八百户,朝朔、望。”
十二月,中书令弘恭、石显等谮望之,令自杀。
三年春,令诸侯相位在郡守下。
珠厓郡山南县反,博谋群臣。待诏贾捐之以为宜弃珠厓,救民饥馑。乃罢珠厓。
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鹤馆灾。”诏曰:“乃者火灾降于孝武园馆,朕战栗恐惧。不烛变异,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极言朕过,以至于斯,将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厄,无以相振,加以烦扰虖苛吏,拘牵乎微文,不得永终性命,朕甚闵焉。其赦天下。”
夏,旱。立长沙炀王弟宗为王。封故海昏侯贺子代宗为侯。
六月,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由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群公有敢言朕之过者,今则不然。偷合苟从,未肯极言,朕甚闵焉。惟蒸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其罢甘泉、建章宫卫,令就农。百官各省费。条奏毋有所讳。有司勉之,毋犯四时之禁。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于是言事者众,或进擢召见,人人自以得上意。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赦汾阴徒。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高年帛。行所过无出租赋。
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为周承休侯,位次诸侯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有星孛于参。诏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众僚久旷,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阴阳为变,咎流万民,朕甚惧之。乃者关东连遭灾害。饥寒疾疫,夭不终命。《诗》不云乎,‘凡民有丧,匍匐救之。’其令太官毋日杀,所具各减半。乘舆秣马,无乏正事而已。罢角抵、上林宫、馆希御幸者、齐三服官、北假田官、盐铁官、常平仓。博士弟子毋置员,以广学者。赐宗室子有属籍者马一匹至二驷,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独二匹,吏民五十户牛、酒。”省刑罚七十余事。除光禄大夫以下至郎中保父母同产之令。令从官给事宫司马中者,得为大父母、父母、兄弟通籍。
冬十二月丁未,御史大夫贡禹卒。
卫司马谷吉使匈奴,不还。
永光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效泰畤。赦云阳徒。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高年帛。行所过毋出租赋。
二月,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宫。
三月,诏曰:“五帝、三王任贤使能,以登至平,而今不治者,岂斯民异哉?咎在朕之不明,亡以知贤也。是故壬人在位,而吉士雍蔽。重以周、秦之弊,民渐薄俗,去礼义,触刑法,岂不哀哉!由此观之,元元何辜?其赦天下,令厉精自新,各务农亩。无田者皆假之,贷种、食如贫民。赐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级,民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是月雨雪,陨霜伤麦稼,秋罢。
二年春二月,诏曰:“盖闻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奸轨服。今朕获承高祖之洪业,托位公侯之上,夙夜战栗,永惟百姓之急,未尝有忘焉。然而阴阳未调,三光晻昧。元元大困,流散道路,盗贼并兴。有司又长残贼,失牧民之术。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亏。咎至于此,朕甚自耻。为民父母,若是之薄,谓百姓何?其大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又赐诸侯王、公主、列侯黄金,中二千石以下至中都官长吏各有差,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各二级。
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诏曰:“朕战战栗栗,夙夜思过失,不敢荒宁。惟阴阳不调,未烛其咎,娄敕公卿,日望有效。至今有司执政,未得其中,施与禁切,未合民心,暴猛之俗弥长,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错躬。是以氛邪岁增,侵犯太阳,正气湛掩,日久夺光。乃壬戌,日有蚀之,天见大异,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令内郡国举茂材异等、贤良、直言之士各一人。”
夏六月,诏曰:“间者连年不收,四方咸困。元元之民,劳于耕耘,又亡成功,困于饥馑,亡以相救。朕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伤焉。其赦天下。”
秋七月,西羌反,遣右将军冯奉世击之。
八月,以太常任千秋为奋威将军,别将五校并进。
三年春,西羌平,军罢。
三月,立皇子康为济阳王。
夏四月癸未,大司马车骑将军接薨。
冬十一月,诏曰:“乃者已丑地动,中冬雨水、大雾,盗贼并起。吏何不以时禁?各悉意对。”
冬,复盐铁官、博士弟子员。以用度不足,民多复除,无以给中外徭役。
四年春二月,诏曰:“朕承至尊之重,不能烛理百姓,娄遭凶咎。加以边境不安,师旅在外,赋敛、转输,元元骚动,穷困亡聊,犯法抵罪。夫上失其道而绳下以深刑,朕甚痛之。其赦天下,所贷贫民勿收责。”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六月甲戌,孝宣园东阙灾。
戊寅晦,日有蚀之。诏曰:“盖闻明王在上,忠贤布职,则群生和乐,方外蒙泽。今朕晻于王道,夙夜忧劳,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听不惑,是以政令多还,民心未得,邪说空进,事亡成功。此天下所著闻也。公卿大夫好恶不同,或缘奸作邪,侵削细民,元元安所归命哉!乃六月晦,日有蚀之。《诗》不云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自今以来,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辅朕之不逮。直言尽意,无有所讳。”
九月戊子,罢卫思后园及戾园。冬十月乙丑,罢祖宗宙在郡国者。诸陵分属三辅。以渭城寿陵亭部原上为初陵。诏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顷者有司缘臣子之义,奏徙郡国民以奉园陵,令百姓远弃先祖坟墓,破业失产,亲戚别离,人怀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意。是以东垂被虚耗之害,关中有无聊之民,非久长之策也。《诗》不云乎?‘民亦劳止,迄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今所为初陵者,勿置县邑,使天下咸安土乐业,亡有动摇之心。布告天下,令明知之。”又罢先后父母奉邑。
五年春正月,行幸甘泉,效泰畤。
三月,上幸河东,祠后土。
秋,颍川水出,流杀人民。吏、从官县被害者与告,士卒遣归。
冬,上幸长杨射熊馆,布车骑,大猎。
十二月乙酉,毁太上皇、孝惠皇帝寝庙园。
建昭元年春三月,上幸雍,祠五畤。
秋八月,有白蛾群飞蔽日,从东都门至枳道。
冬,河间王元有罪,废迁房陵。罢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益三河大郡太守秩。户十二万为大郡。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立皇子舆为信都王,闰月丁酉,太皇太后上官氏崩。
冬十一月,齐、楚地震,大雨雪,树折屋坏。
淮阳王舅张博、魏君太守京房坐窥道诸侯王以邪意,漏泄省中语,博要斩,房弃市。
三年夏,令三辅都尉、大郡都尉秩皆二千石。
六月甲辰,丞相玄成薨。
秋,使护西域骑都尉甘延寿、副校尉陈汤挢发戊已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支单于。冬,斩其首,传诣京师,县蛮夷邸门。
四年春正月,以诛郅支单于告祠郊庙。赦天下。群臣上寿。置酒,以其图书示后宫贵人。
夏四月,诏曰:“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栗栗,惧不克任。间者阴阳不调,五行失序,百姓饥馑。惟烝庶之失业,临遣谏大夫博士赏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乏困、失职之人,举茂材特立之士。相、将、九卿,其帅意毋怠,使朕获观教化之流焉。”
六月甲申,中山王竟薨。
蓝田地沙石雍霸水,安陵岸崩雍泾水,水逆流。
五年春三月,诏曰:“盖闻明王之治国也,明好恶而定去就,崇敬让而民兴行,故法设而民不犯,令施而民从。今朕获保宗庙,兢兢业业,匪敢解怠,德薄明晻,教化浅微。传不云乎?‘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其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三老、孝弟、力田帛。”又曰:“方春,农桑兴,百姓戮力自尽之时也,故是月劳农劝民,无使后时。今不良之吏,覆案小罪,征召证案,兴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时之作,亡终岁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夏六月庚申,复戾园。
壬申晦,日有蚀之。
秋七月庚子,复太上皇寝庙园、原庙,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卫思后园。
竟宁元年春正月,匈奴乎韩邪单于来朝。诏曰:“匈奴郅支单于背叛礼义,既伏其辜,乎韩邪单于不忘恩德,乡慕礼义,复修朝贺之礼,愿保塞传之无穷,边垂长无兵革之事。其改元为竟宁,赐单于待诏掖庭王樯为阏氏。”
皇太子冠。赐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
二月,御史大夫延寿卒。
三月癸未,复孝惠皇帝寝庙园、教文太后、孝昭太后寝园。
夏,封骑都尉甘延寿为列侯。赐副校尉陈汤爵关内侯、黄金百斤。
五月壬辰,帝崩于未央宫。
毁太上皇、孝惠、孝景皇帝庙。罢孝文、孝昭太后、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寝园。
秋七月丙戌,葬渭陵。
赞曰:臣外祖兄弟为元帝侍中,语臣曰:元帝多材艺,善史书。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B430节度,穷极幼眇。少而好儒,及即位,征用儒生,委之以政,贡、薛、韦、匡迭为宰相。而上牵制文义,优游不断,孝宣之业衰焉。然宽弘尽下,出于恭俭,号令温雅,有古之风烈。
卷十 成帝纪第十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字曰太孙,常置左右。年三岁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为太子。壮好经书,宽博谨慎。初居桂宫,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不敢绝驰道,西至直城门,得绝乃度,还入作室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乃著令,令太子得绝驰道云。其后幸酒,乐燕乐,上不以为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艺,母傅昭仪又爱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王为嗣。赖侍中史丹护太子家,辅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爱太子,故得无废。
竟宁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已未,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以元舅侍中卫尉阳平侯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
乙未,有司言:“乘舆车、牛、马、禽兽皆非礼,不宜以葬。”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皇曾祖悼考庙灾。
立故河间王弟上郡库令良为王。
有星勃于营室。
罢上林诏狱。
二月,右将军长史姚尹等使匈奴还,去塞百余里,暴风火发,烧杀尹等七人。官吏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属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钱、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户牛、酒。
诏曰:“乃者火灾降于祖庙,有星孛于东方,始正而亏,咎孰大焉!《书》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怒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封舅诸吏光禄大夫关内侯王崇为安成侯。赐舅王谭、商、立、根、逢时爵关内侯。
夏四月,黄雾四塞,博问公卿大夫,无有所讳。
六月,有青蝇无万数集未央宫殿中朝者坐。
秋,罢上林宫、馆希御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两月相承,晨见东方。
九月戊子,流星光烛地,长四五丈,委曲蛇形,贯紫宫。
十二月,作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汾阴祠。是日大风,拔甘泉畤中大木十韦以上。郡国被灾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二年春正月,罢雍五畤。辛已,上始郊祀长安南郊。诏曰:“乃者徙泰畤、后士于南郊、北郊,朕亲饬躬,郊祀上帝。皇天报应,神光并见。三辅长无共张徭役之劳,赦奉郊县长安、长陵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
闰月,以渭城延陵亭部为初陵。
二月,诏三辅内郡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宫井水溢出。
辛丑,上始祠后土于北郊。
丙午,立皇后许氏。
罢六厩、技巧官。
夏,大旱。
东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县。
秋,罢太子博望苑,以赐宗室朝请者。减乘舆厩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秋,关内大水。
七月,虒上小女陈持弓闻大水至,走入横城门,阑入尚方掖门,至未央宫钩盾中。吏民惊上城。
九月,诏曰:“乃者郡国被水灾,流杀人民,多至千数。京师无故讹言大水至,吏民惊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职者众。遣谏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蚀之。夜,地震未央宫殿中。诏曰:“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娄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女无面从,退有后言。’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越巂山崩。
四年春,罢中书宦官,初置尚书员五人。
夏四月,雨雪。
五月,中谒者丞陈临杀司隶校尉辕丰于殿中。
秋,桃、李实。大水,河决东郡金堤。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以河决不忧职,自杀。
河平元年春三月,诏曰:“河决东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辄平,其改元为河平。赐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蚀之,既。诏曰:“朕获保宗庙,战战栗栗,未能奉称。传曰:‘男教不修,阳事不得,则日为之蚀。’天著厥异,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辅不逮。百寮各修其职,惇任仁人,退远残贼。陈朕过失,无有所讳。”大赦天下。
六月,罢典属国并大鸿胪。
秋九月,复太上皇寝庙园。
二年春正月,沛郡铁官治铁飞,语在《五行志》。
夏六月,封舅谭、商、立、根、逢时皆为列侯。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蚀之。
光禄大夫刘向校中秘书。谒者陈农使,使求遗书于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单于来朝。
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
二月,单于罢归国。
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遣光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槥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谨遇以文理,无令失职。举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长陵临泾岸崩,雍泾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嚣薨。
山阳火生石中,改元为阳朔。
阳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蚀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狱死。
二年春,寒。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是岁,御史大夫张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陨石东郡,八。
夏六月,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逐捕,以军兴从事,皆伏辜。主
秋八月丁已,大司马、大将军王凤薨。
四年春正月,诏曰:“夫《洪范》八政,以食为首,斯诚家给刑错之本也。先帝劭农,薄其租税,宠其强力,令与孝弟同科。间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将何以矫之?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阡陌,致劳来之。《书》不云乎?‘服田力啬,乃亦有秋。’其勖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东平王宇薨。
闰月壬戌,御史大夫于永卒。
鸿嘉元年春二月,诏曰:“朕承天地,获保宗庙,明有所蔽,德不能绥,刑罚不中,众冤失职,趋阙告诉者不绝。是以阴阳错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闵焉。《书》不云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寿,咎在厥躬。’方春生长时,临遣谏大夫理等举三辅、三河、弘农冤狱。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称朕意焉。其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逋贷未入者勿收。”壬午,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丰戏乡为昌陵县,奉初陵,赐百户牛、酒。
上始为微行出。
冬,黄龙见真定。
二年春,行幸云阳。
三月,博士行饮酒礼,有雉蜚集于庭,历阶升堂而雊,后集诸府,又集承明殿。
诏曰:“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教化流行,风雨和时,百谷用成,众庶乐业,咸以康宁。朕承鸿业十有余年,数遭水、旱、疾疫之灾,黎民娄困于饥寒,而望礼义之兴,岂不难哉!朕既无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乃招贤选士之路郁滞而不通与,将举者未得其人也?其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冀闻切言嘉谋,匡朕之不逮。”
夏,徒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陵。赐丞相、御史、将军、列侯、公主、中二千石冢地、第宅。
六月,立中山宪王孙云客为广德王。
三年夏四月,赦天下。令吏民得买爵,贾级千钱。
大旱。
秋八月乙卯,孝景庙阙灾。
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许氏废。
广汉男子郑躬等六十余人攻官寺,篡囚徒,盗库兵,自称山君。
四年春正月,诏曰:“数敕有司,务行宽大,而禁苛暴,讫今不改。一人有辜,举宗拘系,农民失业,怨恨者众,伤害和气,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朕甚痛焉。未闻在位有恻然者,孰当助朕忧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国。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三万,勿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关,辄籍内。所之郡国,谨遇以理,务有以全活之。思称朕意。”
秋,勃海、清河河溢,被灾者振贷之。
冬,广汉郑躬等党与浸广,犯历四县,众且万人。拜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发郡中及蜀郡合三万人击之。或相捕斩,除罪。旬月平,迁护为执金吾,赐黄金百斤。
永始元年春正月癸丑,太官凌室火。戊午,戾后园阙火。
夏四月,封婕妤赵氏父临为成阳侯。
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骑都尉光禄大夫王莽为新都侯。
六月丙寅,立皇后赵氏。大赦天下。
秋七月,诏曰:“朕执德不固,谋不尽下,过听将作大匠万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马殿门内尚未加功。天下虚耗,百姓罢劳,客土疏恶,终不可成。朕惟其难,怛然伤心。夫‘过而不改,是谓过矣’。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徒吏民,令天下毋有动摇之心。”立城阳孝王子俚为王。
八月丁丑,太皇太后王氏崩。
二年春正月己丑,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薨。
二月癸未夜,星陨如雨。乙酉晦,日有蚀之。诏曰:“乃者,龙见于东莱,日有蚀之。天著变异,以显朕邮,朕甚惧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诫,有可省减便安百姓者,条奏。所振贷贫民,勿收。”又曰:“关东比岁不登,吏民以义收食贫民、入谷物助县官振赡者,已赐直,其百万以上,加赐爵右更,欲为吏,补三百石,其吏也,迁二等。三十万以上,赐爵五大夫,吏亦迁二等,民补郎。十万以上,家无出租赋三岁。万钱以上,一年。”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二月,诏曰:“前将作大匠万年知昌陵卑下,不可为万岁居,奏请营作,建置郭邑,妄为巧作,积土增高,多赋敛徭役,兴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连属,百姓罢极,天下匮谒。常侍闳前为大司农中丞,数奏昌陵不可成。侍中卫尉长数白宜早止,徙家反故处。朕以长言下闳章,公卿议者皆合长计。长首建至策,闳典主省大费,民以康宁。闳前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其赐长爵关内侯,食邑千户,闳五百户。万年佞邪不忠,毒流众庶,海内怨望,至今不息,虽蒙赦令,不宜居京师。其徙万年敦煌郡。”
是岁,御史大夫王骏卒。
三年春正月乙卯晦,日有蚀之。诏曰:“天灾仍重,朕甚惧焉。惟民之失职,临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问耆老,民所疾苦。其与剖刺史举惇朴逊让有行义者各一人。”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诏有司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雍五畤、陈仓陈宝祠。语在《郊祀志》。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并等十三人谋反,杀陈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称将军。徒李谭等五人共格杀并等,皆封为列侯。
十二月,山阳铁官徒苏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郡国十九,杀东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持节督趣逐捕。汝南太守严+讠斤捕斩令等。近为大司农,赐黄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赐云阳吏民爵,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帛。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士,赐吏民如云阳,行所过无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长乐临华殿、未央宫东司马门皆灾。
六月甲午,霸陵园门阙灾。出杜陵诸未尝御者归家。诏曰:“乃者,地震京师,火灾娄降,朕甚惧之。有司其悉心明对厥咎,朕将亲览焉。”
又曰:“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逾制,故民兴行,上义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诗》不云乎?‘赫赫师尹,民具尔瞻。’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隶校尉察不变者。”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蚀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蚀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丁酉,无云有雷,声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于东井。诏曰:“乃者,日蚀、星陨,谪见于天,大异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见于东井,朕甚惧焉。公卿大夫、博士、议郎其各悉心,惟思变意,明以经对,无有所讳。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封萧相国后喜为酂侯。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马大将军王商薨。
是岁,昭仪赵氏害后宫皇子。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夏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王。
冬,行幸长杨宫,从胡客大校猎。宿萯阳宫,赐从官。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雍江三日,江水竭。
二月,封侍中卫尉淳于长为定陵侯。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罢司隶校尉官。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甘露降京师,赐长安民牛、酒。
绥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二月癸丑,诏曰:“朕承太祖鸿业,奉宗庙二十五年,德不能绥理宇内,百姓怨恨者众。不蒙天晁,至今未有继嗣,天下无所系心。观于往古近事之戒,祸乱之萌,皆由斯焉。定陶王欣于朕为子,慈仁孝顺,可以承天序,继祭祀。其立欣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谏大夫冯参为宜乡侯,益中山国三万户,以慰其意。赐诸侯王、列侯金,天下当为父后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
又曰:“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统也。昔成汤受命,列为三代,而祭祀废绝。考求其后,奠正孔吉。其封吉为殷绍嘉侯。”三月,进爵为公,及周承休侯皆为公,地各百里。
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以大司马票骑将军为大司马,罢将军官。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封为列侯。益大司马、大司空奉如丞相。
秋八月庚戌,中山王兴薨。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
定陵侯淳于长大逆不道,下狱死。廷尉孔光使持节赐贵人许氏药,饮药死。
十二月,罢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壬子,丞相翟方进薨。
三月,行幸河东,祠后土。
丙戌,帝崩于未央宫。皇太后诏有司复长安南北郊。四月己卯,葬延陵。
赞曰:臣之姑充后宫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数为臣言: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临朝渊嘿,尊严若神,可谓穆穆天子之容者矣!博览古今,容受直辞。公卿称职,奏议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于酒色,赵氏乱内,外家擅朝,言之可为於邑。建始以来,王氏始执国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盖其威福所由来者渐矣!
卷十一
哀帝纪第十一
孝哀皇帝,元帝庶孙,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岁嗣立为王,长好文辞法律。元延四年入朝,尽从傅、相、中尉。时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来朝,独从傅。上怪之,以问定陶王,对曰:“令,诸侯王朝,得从其国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国二千石,故尽从之。”上令诵《诗》,通习,能说。他日问中山王:“独从傅在何法令?”不能对。令诵《尚书》,又废。及赐食于前,后饱;起下,袜系解。成帝由此以为不能,而贤定陶王,数称其材。
时王祖母傅太后随王来朝,私赂遗上所幸赵昭仪及帝舅票骑将军曲阳侯王根。昭仪及根见上亡子,亦欲豫自结为长久计,皆更称定陶王,劝帝以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为加元服而遣之,时年十七矣。
明年,使执金吾任宏守大鸿胪,持节征定陶王,立为皇太子。谢曰:“臣幸得继父守籓为诸侯王,材质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宫。陛下圣德宽仁,敬承祖宗,奉顺神祇,宜蒙福晁子孙千亿之报。臣愿且得留国邸,旦夕奉问起居,俟有圣嗣,归国守籓。”书奉,天子报闻。后月余,立楚孝王孙景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奖厉太子专为后之谊。语在《外戚传》。
绥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赐宗室王子有属者马各一驷,吏民爵,百户牛酒,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太皇太后诏尊定陶恭王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诏曰:“《春秋》‘母以子贵’,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长信宫、中宫。”追尊傅父为崇祖侯、丁父为褒德侯。封舅丁明为阳安侯,舅丁满为平周侯。追谥满父忠为平周怀侯,皇后父晏为孔乡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禄大夫赵钦为新成侯。
六月,诏曰:“郑声淫而乱乐,圣王所放,其罢乐府。”
曲阳侯根前以大司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户。太仆安阳侯舜辅导有旧恩,益封五百户,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乡侯何武益封各千户。
诏曰:“河间王良丧太后三年,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
又曰:“制节谨度以防奢淫,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其议限列。”有司条奏:“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主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禁郡国无得献名兽。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察吏残贼酷虐者,以时退。有司无得举赦前往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秋,曲阳侯王根、成都侯王况皆有罪,根就国,况免为庶人,归故郡。
诏曰:“朕承宗庙之重,战战兢兢,惧失天心。间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国比比地动。乃者河南、颍川郡水出,流杀人民,坏败庐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惧焉。已遣光禄大夫循行举籍,赐死者棺钱,人三千。其令水所伤县邑及他郡国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十万,皆无出今年租赋。”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皆有罪,免为庶人,徙辽西。
太皇太后诏外家王氏田非冢茔,皆以赋贫民。
二月,诏曰:“盖闻圣王之治,以得贤为首。其与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守、相举孝弟B129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可亲民者,各一人。”
三月,赐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将军、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钱、帛,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乡侯冯参有罪,皆自杀。
二年春三月,罢大司空,复御史大夫。
夏四月,诏曰:“汉家之制,推亲亲以显尊尊。定陶恭皇之号不宜复称定陶。尊恭皇太后曰帝太太后,称永信宫;恭皇后曰帝太后,称中安宫。立恭皇庙于京师。郝天下徒。”
罢州牧,复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闻夫妇一体。《诗》云:‘谷则异室,死则同穴。’昔季武子成寝,杜氏之殡在西阶下,请合葬而许之。附葬之礼,自周兴焉。‘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园。”遂葬定陶。发陈留、济阴近郡国五万人穿复土。
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诏曰:“汉兴二百载,历数开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汉国再获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漏刻以百二十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为初陵。勿徙郡国民,使得自安。
八月,诏曰:“待诏夏贺良等建言改元、易号,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国家。朕过听贺良等言,冀为海内获福,卒亡嘉应。皆违经背古,不合时宜。六月甲子制书,非赦令也皆蠲除之。贺良等反道惑众,下有司。”皆伏辜。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乡侯晏有罪。博自杀,玄减死二等论,晏削户四分之一。语在《博传》。
三年春正月,立广德夷王弟广汉为广平王。
癸卯,帝太太后所居桂宫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当薨。有星孛于河鼓。
夏六月,立鲁顷王子郚乡侯闵为王。
冬十一月壬子,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罢南、北郊。
东平王云、云后谒、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云自杀,谒、放弃市。
四年春,大旱。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知+
二月,封帝太太后从弟侍中傅商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郑业为阳信侯。
三月,侍中驸马都尉董贤、光禄大夫息夫躬、南阳太守孙宠皆以告东平王封列侯。语在《贤传》。
夏五月,赐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
六月,尊帝太太后为皇太太后。
秋八月,恭皇园北门灾。
冬,诏将军、中二千石举明兵法有大虑者。
元寿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诏曰:“朕获保宗庙,不明不敏,宿夜忧劳,未皇宁息。惟阴阳不调,元元不赡,未赌厥咎。娄敕公卿,庶几有望。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势获名,温良宽柔,陷于亡灭。是故残贼弥长,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错躬。乃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狱死。
秋九月,大司马票骑将军丁明免。
孝元庙殿门铜龟蛇铺首鸣。
二年春正月,匈奴单于、乌孙大昆弥来朝。二月,归国,单于不说。语在《匈奴传》。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蚀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职。大司马卫将军董贤为大司马,丞相孔光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为大司空,封长平侯。正司直、司隶,造司寇职,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宫。秋九月壬寅,葬义陵。
赞曰:孝哀自为籓王及充太子之宫,文辞博敏,幼有令闻。赌孝成世禄去王室,权柄外移,是故临朝娄诛大臣,欲强主威,以则武、宣。雅性不好声色,时览卞射武戏。即位痿痹,末年
剧,飨国不永,哀哉!
卷十二
平帝纪第十二
孝平皇帝,元帝庶孙,中山孝王子也。母曰卫姬。年三岁嗣立为王。元寿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诏曰:“大司马贤年少,不合众心。其上印、绶,罢。”贤即日自杀。新都侯王葬为大司马,领尚书事。秋七月,遣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左咸使持节迎中山王。辛卯,贬皇太后赵氏为孝成皇后,退居北宫,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谒高庙,大赦天下。
帝年九岁,太皇太后临朝,大司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于莽。诏曰:“夫赦令者,将与天下更始,诚欲令百姓改行洁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举奏赦前事,累增罪过,诛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及选举者,其历职更事有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甚谬于赦小过举贤材之义。诸有臧及内恶未发而荐举者,勿案验。令士厉精乡进,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来,有司无得陈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诏书为亏恩,以不道论。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诏使三公以荐宗庙。
群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赐号安汉公,及太师孔光等皆益封。语在《莽传》。赐天下民爵一级,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真。
立故东平王云太子开明为王,故桃乡顷侯子成都为中山王。封宣帝耳孙信等三十六人皆为列侯。太仆王恽等二十五人前议定陶傅太后尊号,守经法,不阿指从邪;右将军孙建爪牙大臣,大鸿胪咸前正议不阿,后奉节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刘不恶、执金吾任岑、中郎将孔永、尚书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诩,皆以前与建策,东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劳,赐爵关内侯,食邑各有差。赐帝征即位所过县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又令诸侯王、公、列侯、关内侯亡子而有孙若子同产子者,皆得以为嗣。公、列侯嗣子有罪,耐以上先请。宗室属未尽而以罪绝者,复其属。其为吏举廉佐史,补四百石。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参分故禄,以一与之,终其身。遣谏大夫行三辅,举籍吏民,以元寿二年仓卒时横赋敛者,偿其直。义陵民冢不妨殿中者勿发。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储
。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闾师,秩六百石。班教化,禁淫祀,放郑声。
乙未,义陵寝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床上,寝令以急变闻。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蚀之。大赦天下。公卿、将军、中二千石举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六月,使少府左将军丰赐帝母中山孝王姬玺书,拜为中山孝王后。赐帝舅卫宝、宝弟玄爵关内侯。赐帝女弟四人号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户。
封周公后公孙相如为褒鲁侯,孔子后孔均为褒成侯,奉其祀。追谥孔子曰褒成宣尼公。
罢明光宫及三辅驰道。
天下女徒已论,归家,顾山钱月三百。复贞妇,乡一人。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农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汤沐邑十县,属大司农,常别计其租入,以赡贫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陉县为中山孝王后汤沐邑。
二年春,黄支国献犀牛。
诏曰:“皇帝二名,通于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师光奉太牢告祠高庙。”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孙之子如意为广宗王,江都易王孙盱台侯宫为广川王,广川惠王曾孙伦为广德王。封故大司马博陆侯霍光从父昆弟曾孙阳、宣平侯张敖玄孙庆忌、绛侯周勃玄孙共、舞阳侯樊哙玄孙之子章皆为列侯,复爵。赐故曲周侯郦商等后玄孙郦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关内侯,食邑各有差。
郡国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汉公、四辅、三公、卿大夫、吏民为百姓困乏献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赋贫民。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诣吏,以石、斗受钱。天下民赀不满二万及被灾之郡不满十万,勿租税。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赐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钱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罢安定呼池苑,以为安民县,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至徙所,赐田宅什器,假与犁、牛、种、食。又起五里于长安城中,宅二百区,以居贫民。
秋,举勇武有节明兵法,郡一人,诣公车。
九月戊申晦,日有蚀之。赦天下徒。
使谒者大司马掾四十四人持节行边兵。
遣执金吾侯陈茂假以钲鼓,募汝南、南阳勇敢吏士三百人,谕说江湖贼成重等二百余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重徙云阳,赐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举治狱平,岁一人。
三年春,诏有司为皇帝纳采安汉公莽女。语在《莽传》。又诏光禄大夫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属皆以礼娶,亲迎立轺并马。
夏,安汉公奏车服制度,吏民养生、送终、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及学官: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痒置《孝经》师一人。
阳陵任横等自称将军,盗库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汉公世子宇与帝外家卫氏有谋。宇下狱死,诛卫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绍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郑公。
诏曰:“盖夫妇正则父子亲,人伦定矣。前诏有司复贞妇,归女徒,诚欲以防邪辟,全贞信。及眊掉之人刑罚所不加,圣王之所以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系犯法者亲属,妇女老弱,构怨伤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僚,妇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岁以下,家非坐不道,诏所名捕,它皆无得系。其当验者,即验问。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仆王恽等八人置副,假节,分行天下,览观风俗。
赐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属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赐天下民爵一级,鳏、寡、孤、独、高年帛。
夏,皇后见于高庙。加安汉公号曰“宰衡”。赐公太夫人号曰功显君。封公子安、临皆为列侯。
安汉公奏立明堂、辟雍。尊孝宣庙为中宗,孝元庙为高宗,天子世世献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处之。
梁王立有罪,自杀。
分京师置前辉光、后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国所属,罢、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纪。
冬,大风吹长安城东门屋瓦且尽。
五年春正月,
祭明堂。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余人征助祭。礼毕,皆益户,赐爵及金、帛,增秩、补吏,各有差。
诏曰:“盖闻帝王以德抚民,其次亲亲以相及也。昔尧睦九族,舜惇叙之。朕以皇帝幼年,且统国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孙及兄弟吴顷、楚元之后,汉元至今,十有余万人,虽有王侯这属,莫能相纠,或陷入刑罪,教训不至之咎也。传不云乎?‘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其为宗室,自太上皇以来族亲,各以世氏,郡国置宗师以纠之,致教训焉。二千石选有德义者以为宗师。考察不从教令有冤失职者,宗师得因邮亭书言宗信,请以闻。常以岁正月赐宗师帛各十匹。”
羲和刘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汉与文王灵台、周公作洛同符。太仆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宣明德化,万国齐同。皆封为列侯。
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
闰月,立梁孝王玄孙之耳孙音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宫。大赦天下。有司议曰:“礼,臣不殇君。皇帝年十有四岁,宜以礼敛,加元服。”奏可。葬康陵。诏曰:“皇帝仁惠,无不顾哀,每疾一发,气辄上逆,害于言语,故不及有遗诏。其出媵妾,皆归家得嫁,如孝文明故事。”
赞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显功,以自尊盛。观其文辞,方外百蛮,亡思不服;休征嘉应,颂声并作。至乎变异见于上,民怨于下,莽亦不能文也。
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昔《诗》、《书》述虞、夏之际,舜、禹受禅,积德累功,治于百姓,摄位行政,孝之于天,经数十年,然后在位。殷、周之王,乃繇卨、稷,修仁行义,历十余世,至于汤、武,然后放杀。秦起襄公,章文、缪、献、孝、昭、严,稍蚕食六国,百有余载,至始皇,乃并天下。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艰难也。
秦既称帝,患周之败,以为起于处士横议,诸侯力争,四夷交侵,以弱见夺。于是削去五等,堕城销刃,箝语烧书,内锄雄俊,外攘胡、粤,有一威权,为万世安。然十余年间,猛敌横发乎不虞,適戍强于五伯,闾阎逼于戎狄,响应
于谤议,奋臂威于甲兵,乡秦之禁,适所以资豪杰而速自毙也。是以汉亡尺土之阶,繇一剑之任,五载而成帝业。书传所记,未尝有焉。何则?古世相革,皆承圣王之烈,今汉独收孤秦之弊。镌金石者难为功,摧枯朽者易为力,其势然也。故据汉受命,谱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一统,乃以年数。讫于孝文,异姓尽矣。
卷十四
诸侯王表第二
昔周监于二代,三圣制法,立爵五等,封国八百,同姓五十有余。周公、康叔建于鲁、卫,各数百里;太公于齐,亦五侯九伯之地。《诗》载其制曰:“介入惟籓,大师惟垣。大邦惟屏,大宗惟翰。怀德惟宁,宗子惟城。毋俾城坏,毋独斯畏。”所以亲亲贤贤,褒表功德,关诸盛衰,深根固本,为不可拨者也。故盛则周、邵相其治,致刑错;衰则五伯扶其弱,与共守。自幽、平之后,日以陵夷,至虖厄区河洛之间,分为二周,有逃责之台,被窃铁之言。然天下谓之共主,强大弗之敢倾。历载八百余年,数极德尽,既于王赧,降为庶人,用天年终。号位已绝于天下,尚犹枝叶相持,莫得居其虚位,海内无主,三十余年。
秦据势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食山东,壹切取胜。因矜其所习,自任私知,姗笑三代,荡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籓翼之卫。陈、吴奋其白挺,刘、项随而毙之。故曰,周过其历,秦不及期,国势然也。
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自雁门以来,尽辽阳,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转,度河、济,渐于海,为齐、赵。穀、泗以往,奄有龟、蒙,为梁、楚。东带江、湖,薄会稽,为荆、吴。北界淮濒,略庐、衡,为淮南。波汉之阳,亘九嶷,为长沙。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颇邑其中。而籓国大者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可谓挢枉过其正矣。虽然,高祖创业,日不暇给,孝惠享国又浅,高后女主摄位,而海内晏加,亡狂狡之忧,卒折诸吕之难,成太宗之业者,亦赖之于诸侯也。
然诸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陡。而籓国自析。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长沙、燕、代虽有旧名,皆亡南北边矣。景遭七国之难,抑损诸侯,减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谋,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诸侯惟得衣食税租,不与政事。
至于哀、平之际,皆继体苗裔,亲属疏远,生于帷墙之中,不为士民所尊,势与富室亡异。而本朝短世,国统三绝,是故王莽知汉中外殚微,本末俱弱,亡所忌惮,生其奸心;因母后之权,假伊、周之称,颛作威福庙堂之上,不降价序而运天下。诈谋既成,遂据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驰传天下,班行符命。汉诸侯王厥角稽首,奉上玺韨,惟恐在后,或乃称美颂德,以求容媚,岂不哀哉!是以究其终始强弱之变,明监戒焉。
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大哉,圣祖之建业也!后嗣承序,以广亲亲。至于孝武,以诸侯王疆土过制,或替差失轨,而子弟为匹夫,轻重不相准,于是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自是支庶毕侯矣。《诗》云:“文王孙子,本支百世”,信矣哉!
卷十五下
王子侯表第三下
孝元之世,亡王子侯者,盛衰终始,岂非命哉!元始之际,王莽擅朝,伪褒宗室,侯及王之孙焉;居摄而愈多,非其正,故弗录。旋踵亦绝,悲夫!
卷十六
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第四
自古帝王之兴,曷尝不建辅弼之臣所与共成天功者乎!汉兴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陈之岁,初以沛公总帅雄俊,三年然后西灭秦,立汉王之号,五年东克项羽,即皇帝位。八载而天下乃平,始论功而定封。讫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时大城名都民人散亡,户口可得而数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封爵之誓曰:“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于是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又作十八侯之位次。高后二年,复诏丞相陈平尽差列侯之功,录弟下竟,臧诸宗庙,副在有司。始未尝不欲固根本,而枝叶稍落也。
故逮文、景四五世间,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国自倍,富厚如之。子孙骄逸,忘其先祖之艰难,多陷法禁,陨命亡国,或亡子孙。讫于孝武后元之年,靡有孑遗,耗矣。罔亦少密焉。故孝宣皇帝愍而录之,乃开庙臧,览旧籍,诏令有司求其子孙,咸出庸保之中,并受复除,或加以金帛,用章中兴之德。
降及孝成,复加恤问,稍益衰微,不绝如线。善乎,杜业之纳说也!曰:“昔唐以万国致时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后飨共己之治。汤法三圣,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译来贺。是以内恕之君,乐继绝世;隆名之主,安立亡国。至于不及下车,德念深矣。成王察牧野之克,顾群后之勤,知其恩结于民心,功光于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录遗老之策,高其位,大其+,爱敬饬尽,命赐备厚。大孝之隆,于是为至。至其没也,世主叹其功,无民而不思。所息之树且犹不伐,况其庙乎?是以燕、齐之祀与周并传,子继弟及,历载不堕。岂无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赖焉。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存以著其号,亡以显其魂,赏亦不细矣。百余年间而袭封者尽,或绝失姓,或乏无主,朽骨孤于墓,苗裔流于道,生为愍隶,死为转尸。以往况今,甚可悲伤。圣朝怜闵,诏求其后,四方忻忻,靡不归心。出入数年而不省察,恐议者不思大义,设言虚亡,则厚德掩息,遴柬布章,非所以视化劝后也。三人为众,虽难尽继,宜从尤功。”于是成帝复绍萧何。
哀、平之世,增修曹参、周勃之属,得其宜矣。以缀续前记,究其本末,并序位次,尽于孝文,以昭元功之侯籍。
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昔《书》称“蛮夷帅服”,《诗》云“徐方既俫”,《春秋》列潞子之爵,许其慕诸夏也。汉兴至于孝文时,乃有弓高、襄城之封,虽自外来,本功臣后。故至孝景始欲侯降者,丞相周亚夫守约而争。帝黜其议,初开封赏之科,又有吴、楚之事。武兴胡、越之伐,将帅受爵,应本约矣。后世承平,颇有劳臣,辑而序之,续元功次云。
卷十八
外戚恩泽侯表第六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必兴灭继绝,修废举逸,然后天下归仁,四方之政行焉。传称武王克殷,追存贤圣,至乎不及下车。世代虽殊,其揆一也。高帝拨乱诛暴,庶事草创,日不暇给,然犹修祀六国,求聘四皓,过魏则宠无忌之墓,适赵则封乐毅之后。及其行赏而授位也,爵以功为先后,宫用能为次序。后嗣共己遵业,旧臣继踵居位。至乎孝武,元功宿将略尽。会上亦兴文学,进拔幽隐,公孙弘自海濒而登宰相,于是宠以列侯之爵。又畴咨前代,询问耆老,初得周后,复加爵、邑。自是之后,宰相毕侯矣。元、成之间,晚得殷世,以备宾位。
汉兴,外戚与定天下,侯者二人。故誓曰:“非刘氏不王,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者,天下共诛之。”是以高后欲王诸吕,王陵廷争;孝景将侯王氏,修侯犯色。卒用废黜。是后薄昭、窦婴、上官、卫、霍之侯,以功受爵。其余后父据《春秋》褒纪之义,帝舅缘《大雅》申伯之意,浸广博矣。是以别而叙之。
卷十九上
百官公卿表第七上
《易》叙宓羲、神农、黄帝作教化民,而《传》述其官,以为宓羲龙师名官,神农火师火名,黄帝云师云名,少昊鸟师鸟名。自颛顼以来,为民师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后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书》载唐、虞之际,命羲、和四子顺天文,授民时;盗四岳,以举贤材,扬侧陋;十有二牧,柔远能迩;禹作司空,平水土;弃作后稷,播百谷;卨作司徒,敷五教;咎繇作士,正五刑;垂作共工,利器用;益作朕虞,育草木鸟兽;伯夷作秩宗,典三礼;夔典乐,和神人;龙作纳言,出入帝命。夏、殷亡闻焉,周官则备矣。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是为六卿,各有徒属职分,用于百事。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盖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又立三少为之副,少师、少傅、少保,是为孤卿,与六卿为九焉。记曰三公无官,言有其人然后充之,舜之于尧,伊尹于汤,周公、召公于周,是也。或说司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为三公。四岳谓四方诸侯。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变异。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王莽篡位,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乱亡。故略表举大分,以通古今,备温故知新之义云。
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国,绿绶。孝惠、高后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置一丞相。有两长史,秋千石。哀帝元寿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举不法。
太尉,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亦无印绶官属。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有长史,秩千石。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殿中兰台,掌图籍秘书,外督部刺史,内领侍御史员十五人,受公卿奏事,举劾按章。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置长史如中丞,官职如故。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
太傅,古官,高后元年初置,金印紫绶。后省,八年复置。后省,哀帝元寿二年复置。位在三公上。
太师、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绶。太师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
前后左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汉不常置,或有前后,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有长史,秩千石。
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又均官、都水两长丞,又诸庙寝园食宫令长丞,有雍太宰、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又博士及诸陵县皆属焉。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为祠祀,武帝太初元年更曰庙祀,初置太卜。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元,帝永光元年分诸陵邑属三辅。王莽改太常曰秩宗。
郎中令,秦官,掌宫殿掖门户,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禄勋。属官有大夫、郎、谒者,皆秦官。又期门、羽林皆属焉。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为光禄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如故。郎掌守门户,出充车骑,有议郎、中郎、侍郎、郎中,皆无员,多至千人。议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将,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皆比千石。谒者掌宾赞受事,员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仆射,秩比千石。期门掌执兵送从,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比郎,无员,多至千人,有仆射,秩比千石。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置中郎将,秩比二千石。羽林掌送从,次期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兒。羽林有令丞。宣帝令中郎将、骑都尉监羽林,秩比二千石。仆射,秦官,自侍中、尚书、博士、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课之,军屯吏、驺、宰、永巷宫人皆有,取其领事之号。
卫尉,秦官,掌宫门卫屯兵,有丞。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年复为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卫士三丞。又诸屯卫候、司马二十二官皆属焉。长乐、建章、甘泉卫尉皆掌其宫,职略同,不常置。
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又龙马、闲驹、橐泉、
駼、承华五监长丞;又边郡六牧师菀令各三丞;又牧橐、昆+F75A令丞皆属焉。中太仆掌皇太后舆马,不常置也。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马挏马,初置路軨。
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复为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王莽改曰作士。
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郡邸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为大行令,初置别火。王莽改大鸿胪曰典乐。初,置郡国邸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
宗正,秦官,掌亲属,有丞。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属官有都司空令丞,内官长丞。又诸公主家令、门尉皆属焉。王莽并其官于秩宗。初,内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
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有两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騪粟都尉,武帝军官,不常置。王莽改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纳言。初,斡官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大司农。
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东织、西织、东园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长丞,又上林中十池监,又中书谒者、黄门、钩盾、尚方、御府、永巷、内者、宦者八官令丞。诸仆射、署长、中黄门皆属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左弋为佽飞,居室为保宫,甘泉居室为昆台,永巷为掖廷。佽飞掌弋射,有九丞两尉,太官七丞,昆台五丞,乐府三丞,掖廷八丞,宦者七丞,钩盾五丞两尉。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书谒者令为中谒者令,初置尚书,员五人,有四丞。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绥和二年,哀帝省乐府。王莽改少府曰共工。
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候、司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属官有中垒、寺互、武库、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库有三丞,中垒两尉。又式道左右中候、候丞及左右京辅都尉、尉丞兵卒皆属焉。初,寺互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中尉。自太常至执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
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属官有太子门大夫、庶子、先马、舍人。
将作少府,秦官,掌治宫室,有两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长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东园主章为木工。成帝阳朔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
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属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仆、中盾、卫率、厨厩长丞,又中长秋、私府、永巷、仓、厩、祠祀、食官令长丞。诸宦官皆属焉。成帝鸿嘉三年省詹事官,并属大长秋。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景帝中六年更名长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更名长乐少府。
将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长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
典属国,秦官,掌蛮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复增属国,置都尉、丞、候、千人。属官,九译令。成帝河平元年省并大鸿胪。
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辑濯、钟官、技巧、六厩、辩铜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农仓,又甘泉上林、都水七官长丞皆属焉。上林有八丞十二尉,均输四丞,御羞两丞,都水三丞。禁圃两尉,甘泉上林四丞。成帝建始二年省技巧、六厩官。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初,御羞、上林、衡官及铸钱皆属少府。
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属官有长安市、厨两令丞,又都水、铁官两长丞。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有廪牺令丞尉。又左都水、铁官、云垒、长安四市四长丞皆属焉。
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风,治内史右地。属官有掌畜令丞。又右都水、铁官、厩、雍厨四长丞皆属焉。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皆有两丞。列侯更属大鸿胪。元鼎四年更置三辅都尉、都尉丞各一人。
自太子太傅至右扶风,皆秩二千石,丞六百石。
护军都尉,秦官,武帝元狩四年属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居大司马府比司直,哀帝元寿元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
司隶校尉,周官,武帝征和四年初置。持节,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察三辅、三河、弘农。元帝初元四年去节。成帝元延四年省。绥和二年,哀帝复置,但为司隶,冠进贤冠,属大司空,比司直。
城门校尉掌京师城门屯兵,有司马、十二城门候。中垒校尉掌北军垒门内,外掌西域。屯骑校尉掌骑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门屯兵。越骑校尉掌越骑。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又有胡骑校尉,掌池阳胡骑,不常置。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虎贲校尉掌轻车。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马。自司隶至虎贲校尉,秩皆二千石。西域都护加官,宣帝地节二年初置,以骑都尉、谏大夫使护西域三十六国,有副校尉,秩比二千石,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有丞、司马各一人,候五人,秩比六百石。
奉车都尉掌御乘舆车,驸马都尉掌驸马,皆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将军、卿大夫、将、都尉、尚书、太医、太官令至郎中,亡员,多至数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诸曹受尚书事,诸吏得举法,散骑骑并乘舆车。给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议郎,掌顾问应对,位次中常侍。中黄门有给事黄门,位从将大夫。皆秦制。
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皆秦制,以赏功劳。彻侯金印紫绶,避武帝讳,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国令长名相,又有家丞、门大夫,庶子。
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盩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武帝改汉内史为京光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改太仆曰仆,秩亦千石。成帝绥和元年省内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中尉如郡都尉。
监御史,秦官,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元寿二年复为牧。
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
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职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都尉。
关都尉,秦官。农都尉、属国都尉,皆武帝初置。
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减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凡县、道、国、邑千五百八十七,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光禄大夫无。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大夫、博士、御史、谒者、郎无。其仆射、御史治书尚符玺者,有印绶。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成帝阳朔二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绥和元年,长、相皆黑绶。哀帝建平二年,复黄绶。吏员自佐史至丞相,十三万二百八十五人。
卷十九下(表略)
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自书契之作,先民可得而闻者,经传所称,唐、虞以上,帝王有号谥。辅佐不可得而称矣,而诸子颇言之,虽不考虖孔氏,然犹著在篇籍,归乎显善昭恶,劝戒后人,故博采焉。孔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又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未知,焉得仁?”“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因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又曰:“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传曰:譬如尧、舜,禹、稷、卨与之为善则行,鮌、讙兜欲与为恶则诛。可与为善,不可与为恶,是谓上智。桀、纣,龙逢、比干欲与之为善则诛,于莘、崇侯与之为恶则行。可与为恶,不可与为善,是谓下愚。齐桓公,管仲相之则霸,竖貂辅之则乱。可与为善,可与为恶,是谓中人。因兹以列九等之序,究极经传,继世相次,总备古今之略要云。
卷二十一上
律历志第一上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三代稽古,法度章焉。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
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参五以变,错综其数,稽之于古今,效之于气物,和之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
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书》曰:“先其算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径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至远,莫不用焉。度长短者不失毫厘,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权轻重者不失黍累。纪于一,协于十,长于百,大于千,衍千万,其法在算术。宣于天下,小学是则。职在太史,羲和掌之。
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意,全其正性,移风易俗也。八音:土曰埙,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祝。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徵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唱和有象,故言君臣位事之体也。
五声为本,生于黄种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有三统之义焉。其传曰,黄帝之所作也。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
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姑洗:洗,洁也,言阳气洗物辜浩之也。位于辰,在三月。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于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林钟: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于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物也。位于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于酉,在八月。亡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亡厌已也。位于戌,在九月。应钟:言阴气应亡谢,该臧万物而杂阳阂种也。位于亥,在十月。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茂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茂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日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
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正。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适其始纽于阳东北丑位。《易》曰“东北丧朋,乃终有庆”,答应之道也。及黄钟为宫,则太族、姑洗、林钟、南吕皆以正声应,无有忽微,不复与它律为役者,同心一统之义也。非黄钟而它律,虽当其月自宫者,则其和应之律有空积忽微,不得其正。此黄钟至尊,亡与并也。
《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之实也。《书》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三统相通,故黄钟、林钟、太族律长皆全寸而亡余分也。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孳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暧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丰茂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躔,星之纪也。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条鬯该成。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参分损一,下生林钟。参分林钟益一,上生太族。参分太族损一,下生南吕。参分南吕益一,上生姑洗。参分姑洗损一,下生应钟。参分应钟益一,上生蕤宾。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参分大吕益一,上生夷则。参分夷则损一,下生夹钟。参分夹钟益一,上生亡射。参分亡射损一,下生中吕。阴阳相生,自黄钟始而左旋,八八为伍。其法皆用铜。职在大乐,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谷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其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竹为引,高一分,广六分,长十丈,其方法矩,高广之数,阴阳之象也。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别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丈者,张也。引者,信也。夫度者,别于分,忖于寸,蒦尺,张于丈,信于引。引者,信天下也。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概。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
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其道如底,以见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右折见矩,其在天也,佐助旋机,斟酌建指,以齐七政,故曰玉衡。《论语》云:“立则见其参于前也,在车则见其倚于衡也。”又曰:“齐之以礼。”此衡在前居南方之义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五权之制,以义立之,以物钧之,其余小大之差,以轻重为宜。圜而环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无端,终而复始,无穷已也。铢者,物繇忽微始,至于成著,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二十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也。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四百八十两者,六旬行八节之象也。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均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四钧为石者,四时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万六千八十铢者,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四时之象也。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者,所以规圜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冀天子。《诗》云:“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毘,俾民不迷。”咸有五象,其义一也。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大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
也,物
敛,乃成孰。金从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职在大行,鸿胪掌之。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咏,以出内五言,女听。”予者,帝舜也。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之也。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均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凡律、度、量、衡用铜者,各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齐风俗也。铜为物之至精,不为燥湿、寒暑变其节,不为风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铜也。用竹为引者,事之宜也。
历数之起上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岁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三代既没,五伯之末,史官丧纪,畴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记,有《黄帝》、《颛顼》、《夏》、《殷》、《周》及《鲁历》。战国扰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颇推五胜,而自以获水德,乃以十月为正,色上黑。
汉兴,方纲纪大基,庶事草创,袭秦正朔。以北平侯张苍言,用《颛顼历》,比于六历,疏阔中最为微近。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见,弦望满亏,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大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命于天也。创业变改,制不相复,推传序文,则今夏时也。臣等闻学褊陋,不能明。陛下躬圣发愤,昭配天地,臣愚以为三统之制,后圣复前圣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统绝而不序矣,唯陛下发圣德,宣考天地四时之极,则顺阴阳以定大明之制,为万世则。”于是乃诏御史曰:“乃者有司言历未定,广延宣问,以考星度,未能雠也。盖闻古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然则上矣。书缺乐弛,朕甚难之。依违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为元年。”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姓等奏不能为算,愿募治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减,以造《汉太初历》。乃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焉。都分天部,而闳运算转历。其法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与长相终。律长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终复。三复而得甲子。夫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也。故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与邓平所治同。于是皆观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闳、平法。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半日,名曰阳历;不藉,名曰阴历。所谓阳历者,先朔月生;阴历者,朔而后月乃生。平曰:“阳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诸侯王群臣便。”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后二十七年,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更历之过也。”诏下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凡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各有第。寿王课疏远。案汉元年不用黄帝《调历》,寿王非汉历,朔天道,非所宜言,大不敬。有诏勿劾。复候,尽六年。《太初历》第一。即墨徐万且、长安徐禹治《太初历》亦第一。寿王及待诏李信治黄帝《调历》,课皆疏阔,又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寿王又移《帝王录》,舜、禹年岁不合人年。寿王言化益为天子代禹,骊山女亦为天子,在殷、周间,皆不合经术。寿王历乃太史官《殷历》也。寿王猥曰安得五家历,又妄盲《太初历》亏四分日之三,去小余七百五分,以故阴阳不调,谓之乱世。劾寿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诵不详之辞,作袄言欲乱制度,不道。奏可。寿王候课,比三年下,终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诽谤益甚,竟以下吏。故历本之验在于天,自汉历初起,尽元凤六年,三十六岁,而是非坚定。
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余一之岁为
首。故《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书建亥。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自文公闰月不告朔,至此百有余年,莫能正历数。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法于《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元典历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又曰:“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于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也。三统合于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实如法得一。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皆参天两地之法也。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九六,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毕,言终而复始。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龠,以其长自乘,故八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传》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余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再
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故为闰法。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之会。以会数乘之,则周天朔旦冬至,是为会月。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经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启、闭者,节也。分、至者,中也。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举正于中,民则不惑;归余于终,事则不誖。”此圣王之重闰也。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月。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而约之,则七
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余七分。此中朔相求之术也。朔不得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三统,是为元岁。元岁之闰,阴阳灾,三弦闰法。《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次三百七十四,阳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是以《春秋》曰:“举正于中。”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
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于始也。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极于牵牛之初,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日至其初为节,至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也”。《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
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镇星。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
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隆于六体。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阴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
卷二十一下
律历志第一下
统母
日法八十一。元始黄钟初九自乘,一龠之数,得日法。
闰法十九,因为章岁。合天地终数,得闰法。
统法一千五百三十九。以闰法乘日法,得统法。
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参统法,得元法。
会数四十七。参天九,两地十,得会数。
章月二百三十五。五位乘会数,得章月。
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推大衍象,得月法。
通法五百九十八。四分月法,得通法。
中法十四万五百三十。以章月乘通法,得中法。
周天五十六万二千一百二十。以章月乘月法,得周天。
岁中十二。以三统乘四时,得岁中。
月周二百五十四。以章月加闰法,得月周。
朔望之会百三十五。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得朔望之会。
会月六千三百四十五。以会数乘朔望之会,得会月。
统月一万九千三十五。参会月,得统月。
元月五万七千一百五。参统月,得元月。
章中二百二十八。以闰法乘岁中,得章中。
统中一万八千四百六十八。以日法乘章中,得统中。
元中五万五千四百四。参统中,得元中。
策余八千八十。什乘元中,以减周天,得策余。
周至五十七。参闰法,得周至。
纪母。
木金相乘为十二,是为岁星小周。小周乘“坤”策,为千七百二十八,是为岁星岁数。
见中分二万七百三十六。
积中十三,中余百五十七。
见中法一千五百八十三。见数也。
见闰分万二千九十六。
积月十三,月余一万五千七十九。
见月法三万七十七。
见中日法七百三十万八千七百一十一。
见月日法二百四十三万六千二百三十七。
金火相乘为八,又以火乘之为十六而小复。小复乘“乾”策,为三千四百五十六,是为太白岁数。
见中分四万一千四百七十二。
积中十九,中余四百一十三。
见中法二千一百六十一。复数。
见闰分二万四千一百九十二。
积月十九,月余三万二千三十九。
见月法四万一千五十九。
晨中分二万三千三百二十八。
积中七,中余千七百一十八。
夕中分一万八千一百四十四。
积中八,中余八百五十六。
晨闰分万三千六百八。
积月十一,月余五千一百九十一。
夕闰分万五百八十四。
积月八,月余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八。
见中日法九百九十七万七千三百三十七。
见月日法三百三十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九。
土木相乘而合经纬为三十,是为镇星小周。小周乘“坤”策,为四千三百二十,是为镇星岁数。
见中分五万一千八百四十。
积中十二,中余一千七百四十。
见中法四千一百七十五。见数也。
见闰分三万二百四十。
积月十二,月余六万三千三百。
见月法七万九千三百二十五。
见中日法一千九百二十七万五千九百七十五。
见月日法六百四十二万五千三百二十五。
火经特成,故二岁而过初,三十二过初为六十四岁而小周。
小周乘“乾”策,则太阳大周,为一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岁,是为荧惑岁数。
见中分十六万五千八百八十八。
积中二十五,中余四千一百六十三。
见中法六千四百六十九。见数也。
见闰分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
积月二十六,月余五万二千九百五十四。
见月法一十二万二千九百一十一。
见中日法二千九百八十六万七千三百七十三。
见月日法九百九十五万五千七百九十一。
水经特成,故一岁而及初,六十四及初而小复。小复乘“坤”策,则太阴大周,为九千二百一十六岁,是为辰星岁数。
见中分十一万五百九十二。
积中三,中余二万三千四百六十九。
见中法二万九千四十一。复数也。
见闰分六万四千五百一十二。
积月三,月余五十一万四百二十三。
见月法五十五万一千七百七十九。
晨中分六万二千二百八。
积中二,中余四千一百二十六。
夕中分四万八千三百八十四。
积中一,中余一万九千三百四十三。
晨闰分三万六千二百八十八。
积月二,月余十一万四千六百八十二。
久闰分二万八千二百二十四。
积月一,月余三十九万五千七百四十一。
见中日法一亿三千四百八万二千二百九十七。
见月日法四千四百六十九万四千九十九。
合太阴太阳之岁数而中分之,各万一千五百二十。阳施其气,阴成其物。以星行率减岁数,余则见数也。
东九西七乘岁数,并九七为法,得一,金、水晨夕岁数。
以岁中乘岁数,是为星见中分。
星见数,是为见中法。
以岁闰乘岁数,是为星见闰分。
以章岁乘见数,是为见月法。
以元法乘见数,是为见中日法。
以统法乘见数,是为见月日法。
五步
木,晨始见,去日半次。顺,日行十一分度二,百二十一日。始留,二十五日而旋。逆,日行七分度一,八十四日。复留,二十四日三分而旋。复顺,日行十一分度二,百一十一日有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二分而伏。凡见三百六十五日有百八十二万八千三百六十五分,除逆,定行星三十度百六十六万一千二百八十六分。凡见一岁,行一次而后伏。日行不盈十一分度一。伏三十三日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行星三度百六十七万三千四百五十一分。一见,三百九十八日五百一十六万三千一百二分,行星三十三度三百三十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七分。其率,故曰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十五。
金,晨始见,去日半次。逆,日行二分度一,六日,始留,八日而旋。始顺,日行四十六分度三十三,四十六日。顺,疾,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百八十四日而伏。凡见二百四十四日,除逆,定行星二百四十四度。伏,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三十三有奇。伏八十三日,行星百一十三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凡晨见、伏三百二十七日,行星三百五十七度四百三十六万五千二百二十分。夕始见,去日半次。顺,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百八十一日百七分日四十五。顺,迟,日行四十六分度四十三,四十六日。始留,七日百七分日六十二分而旋。逆,日行二分度一,六日而伏。凡见二百四十一日,除逆,定行星二百四十一度。伏,逆,日行八分度七有奇。伏十六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行星十四度三百六万九千八百六十八分。一凡夕见伏,二百五十七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一分,行星二百二十六度六百九十万七千四百六十九分。一复,五百八十四日百二十九万五千三百五十二分。行星亦如之,故曰日行一度。
土,晨始见,去日半次。顺,日行十五分度一,八十七日。始留,三十四日而旋。逆,日行八十一分度五,百一日。复留,三十三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而旋。复顺,日行十五分度一,八十五日而伏。凡见三百四十日八十六万二千四百五十五分,除逆,定余行星五度四百四十七万三千九百三十分。伏,日行不盈十五分度三。三十七日千七百一十七万一百七十分,行星七度八百七十三万六千五百七十分。一见,三百七十七日千八百三万二千六百二十五分,行星十二度千三百二十一万五百分。通其率,故曰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
火,晨始见,去日半次,顺,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二百七十六日,始留,十日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度十七,六十二日。复留,十日而旋。复顺,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二百七十六日而伏。凡见六百三十四日,除逆,定行星三百一度。伏,日行不盈九十二分度七十三,伏百四十六日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行星百一十四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五分。一见,七百八十日千五百六十八万九千七百分,凡行星四百一十五度八百二十一万八千五分。通其率,故曰日行万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三百五十五。
水,晨始见,去日半次。逆,日行二度,一日。始留,二日而旋。顺,日行七分度六,七日。顺,疾,日行一度三分度一,十八日而伏。凡见二十八日,除逆,定行星二十八度。伏,日行一度九分度七有奇,三十七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行星六十八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一百二十八分。凡晨见、伏,六十五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行星九十六度四千六百六十一万一百二十八分。夕始见,去日半次。顺,[疾],日行一度三分度一,十六日二分日一。顺,迟,日行七分度六,七日。留,一日二分日一而旋。逆,日行二度,一日而伏。凡见二十六日,除逆,定行星二十六度。伏,逆,日行十五分度四有奇,二十四日,行星六百五千八百六十六万二千八百二十分。凡夕见伏,五十日,行星十九度七千五百四十一万九千四百七十七分。一复,百一十五日一亿二千二百二万九千六百五分。行星亦如之,故曰日行一度。
统术
推日月元统,置太极上元以来,外所求年,盈元法除之,余不盈统者,则天统甲子以来年数也。盈统,除之,余则地统甲辰以来年数也。又盈统,除之,余则人统甲申以来年数也。各以其统首日为纪。
推天正,以章月乘入统岁数,盈章岁得一,名曰积月,不盈者名曰闰余。闰余十二以上,岁有闰。求地正,加积月一;求入正,加二。
推正月朔,以月法乘积月,盈日法得一,名曰积日,不盈者名曰小余。小余三十八以上,其月大。积日盈六十,除之,不盈者名曰大余。数从统首日起,算外,则朔日也。求其次月,加大余二十九,小余四十三。小余盈日法得一,从大余,数除如法。求弦,加大余七,小余三十一。求望,倍弦。
推闰余所在,以十二乘闰余,加七得一。盈章中,数所得,起冬至,算外,则中至终闰盈。中气在朔若二日,则前月闰也。
推冬至,以策余乘入统岁数,盈弦法得一,名曰大余,不盈者名曰小余。除数如法,则所求冬至日也。
求八节,加大余四十五,小余千一十。求二十四气,三其小余,加大余十五,小余千一十。
推中部二十四气,皆以元为法。
推五行,其四行各七十三日,统法分之七十七。中央各十八日,统法分之四百四。冬至后,中央二十七日六百六分。
推合晨所在星,置积日,以统法乘之,以十九乘小余而并之。盈周天,除去之;不盈者,令盈统法得一度。数起牵牛,算外,则合晨所入星度也。
推其日夜半所在星,以章岁乘月小余,以减合晨度。小余不足者,破全度。
推其月夜半所在星,以月周乘月小余,盈统法得一度,以减合晨度。
推诸加时,以十二乘小余为实,各盈分母为法,数起于子,算外,则所加辰也。
推月食,置会余岁积月,以二十三乘之,盈百三十五,除之。不盈者,加二十三得一月,盈百三十五,数所得,起其正,算外,则食月也。加时,在望日冲辰。
纪术
推五星见复,置太极上元以来,尽所求年,乘大终见复数,盈岁数得一,则定见复数也。不盈者名曰见复余。见复余盈其见复数,一以上见在往年,倍一以上,又在前往年,不盈者在今年也。
推星所见中次,以见中分乘定见复数,盈见中法得一则积中也。不盈者名曰中余。以元中除积中,余则中元余也。以章中除之,余则入章中数也。以十二除之,余则星见中次也。中数从冬至起,次数从星纪起,算外,则星所见中次也。
推星见月,以闰分乘定见复数,以章岁乘中余从之,盈见月法得一,并积中,则积月也。不盈者名曰月余。以元月除积月余,名曰月元余。以章月除月元余,则入章月数也。以十二除之,至有闰之岁,除十三入章。三岁一闰,六岁二闰,九岁三闰,十一岁四闰,十四岁五闰,十七岁六闰,十九岁七闰。不盈者数起于天正,算外,则星所见月也。
推至日,以中法乘中元余,盈元法得一,名曰积日,不盈者名曰小余。小余盈二千五百九十七以上,中大。数除积日如法,算外,则冬至也。
推朔日,以月法乘月元余,盈日法得一,名曰积日,余名曰小余。小余三十八以上,月大。数除积日如法,算外,则星见月朔日也。
推入中次日度数,以中法乘中余,以见中法乘其小余并之。盈见中日法得一,则入中日入次度数也。中以至日数,次以次初数,算外,则星所见及日所在度数也。求夕,在日后十五度。
推入月日数,以月法乘月余,以见月法乘其小余并之,盈见月日法得一,则入月日数也。并之大余,数除如法,则见日也。
推后见中,加积中于中元余,加后中余于中余,盈其法得一,从中元余,除数如法,则后见中也。
推后见月,加积月于月元余,加后月余于月余,盈其法得一,从月元余,除数如法,则后见月也。
推至日及人中次度数,如上法。
推朔日及入月数,如上法。
推晨见加夕,夕见加晨,皆如上法。
推五步,置始见以来日数,至所求日,各以其行度数乘之。其星若日有分者,分子乘全为实,分母为法。其两有分者,分母分度数乘全,分子从之,令相乘为实,分母相乘为法,实如法得一,名曰积度。数起星初见所在宿度,算外,则星所在宿度也。
岁术
推岁所在,置上元以来,外所求年,盈岁数,除去之,不盈者以百四十五乘之,以百四十四为法,如法得一,名曰积次,不盈者名曰次余。积次盈十二,除去之,不盈者名曰定次。数从星纪起,算尽之外,则所在次也。欲知太岁,以六十除积次,余不盈者,数从丙子起,算尽之外,则太岁日也。
赢缩。传曰:“岁弃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鸟帑,周、楚恶之。”五星之赢缩不是过也。过次者殃大,过舍者灾小,不过者亡咎。次度。六物者,岁时日月星辰也。辰者,日月之会而建所指也。
星纪,初斗十二度,大雪。中牵牛初,冬至。于夏为十一月,商为十二月,周为正月。终于婺女七度。
玄枵,初婺女八度,小寒。中危初,大寒。于夏为十二月,商为正月,周为二月。终于危十五度。
诹訾,初危十六度,立春。中营室十四度,惊蛰。今日雨水,于夏为正月,商为二月,周为三月。终于奎四度。
降娄,初奎五度,雨水。今日惊蛰。中娄四度,春分。于夏为二月,商为三月,周为四月。终于胃六度。
大梁,初胃七度,谷雨。今日清明。中昴八度,清明。今日谷雨,于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终于毕十一度。
实沈、初毕十二度,立夏。中井初,小满。于夏为四月,商为五月,周为六月。终于井十五度。
鹑首,初井十六度,芒种。中井三十一度,夏至。于夏为五月。商为六月,周为七月。终于柳八度。
鹑火,初柳九度,小暑。中张三度,大暑。于夏为六月,商为七月,周为八月。终于张十七度。
鹑尾,初张十八度,立秋。中冀十五度,处暑。于夏为七月,商为八月,周为九月。终于轸十一度。
寿星,初轸十二度,白露。中角十度,秋分。于夏为八月,商为九月,周为十月。终于氐四度。
大火,初氐五度,寒露。中房五度,霜降。于夏为九月,商为十月,周为十一月。终于尾九度。
析木,初尾十度,立冬。中箕七度,小雪。于夏为十月,商为十一月,周为十二月。终于斗十一度。
角十二。
亢九。
氐十五。
房五。
心五。
尾十八。
箕十一。
东七十五度。
斗二十六。
牛八。
女十二。
虚十。
危十七。
营室十六。
壁九。
北九十八度。
奎十六。
娄十二。
胃十四。
昴十一。
毕十六。
觜二。
参九。
西八十度。
井三十三。
鬼四。
柳十五。
星七。
张十八。
翼十八。
轸十七。
南百一十二度。
九章岁为百七十一岁,而九道小终。九终千五百三十九岁而大终。三终而与元终。进退于牵牛之前四度五分。九会。阳以九终,故曰有九道。阴兼而成之,故月有十九道。阳名成功,故九会而终。四营而成易,故四岁中余一,四章而朔余一,为篇首,八十一章而终一统。
一,甲子元首。汉太初元年。十,辛酉。
十九,己未。
二十八,丁巳。三十七,乙卯。
四十六,壬子。五十五,庚戌。
六十四,戊申。
七十三,丙午,中。
甲辰二统。
辛丑。
己亥。
丁酉。
乙未。壬辰。
庚寅。
戊子。丙戌,季。
甲申三统。辛巳。
乙卯。丁丑。文王[四]十二年。乙亥。[微二十六年]。壬申。
庚午。
戊辰。
丙寅,孟。愍二十二年。
二,癸卯。
十一,辛丑。
二十,己亥。
二十九,丁酉。
三十八,甲午。
四十七,壬辰。
五十六,庚寅。
六十五,戊子。
七十四,乙酉,中。
癸未。
辛巳。
己卯。
丁丑。
甲戌。
壬申。
庚午。
戊辰。
乙丑,季。
癸亥。
辛酉。
己未。丁巳。周公五年。
甲寅。
壬子。
庚戌。
戊申。元四年。
乙巳,孟。
三,癸未。
十二,辛巳。
二十一,己卯。
三十,丙子。
三十九,甲戌。
四十八,壬申。
五十七,庚午。
六十六,丁卯。
七十五,乙丑,中。
亥。
辛酉。
己未。
丙辰。
甲寅。
壬子。
庚戌。
丁未。
乙巳,季。
癸卯。
辛丑。
己亥。
丙申。
甲午。
壬辰。庚寅。成十二年。
丁亥。
乙酉,孟。
四,癸亥。[初元二年]。
十三,辛酉。
二十二,戊午。
三十一,丙辰。
四十,甲寅。
四十九,壬子。
五十八,己酉。
六十七,丁未。
七十六,乙巳,中。
癸卯。
辛丑。
戊戌。
丙申。
甲午。
壬辰。
己丑。
丁亥。
乙酉,季。
癸未。
辛巳。
戊寅。
丙子。
甲戌。
壬申。[惠三十八年]。
己巳。
丁卯。
乙丑,孟。
五,癸卯。河平元年。
十四,庚子。
二十三,戊戌。三十二,丙申。
四十一,甲午。
五十,辛卯。
五十九,己丑。
六十八,丁亥。
七十七,乙酉,中。
癸未。
庚辰。
戊寅。
丙子。
甲戌。辛未。
己巳。
丁卯。
乙丑,季。
癸亥。
庚申。
戊午。
丙辰。
甲寅。献十五年。
辛亥。
己酉。丁未。
乙巳,孟。商太甲元年。楚元三年。
六,壬午。
十五,庚辰。
二十四,戊寅。
三十三,丙子。
四十二,癸酉。
五十一,辛未。
六十,己巳。
六十九,丁卯。
七十八,甲子,中。
壬戌。
庚申。
戊午。
丙辰。
癸丑。
辛亥。
巳酉。
丁未。
甲辰,季。
壬寅。
庚子。
戊戌。
丙申。炀二十四年。
癸巳。
辛卯。
己丑。丁亥。康四年。甲申,孟。
七,壬戌。始建国三年。
十六,庚申。
二十五,戊午。
三十四,乙卯。四十三,癸丑。
五十二,辛亥。
六十一,己酉。
七十,丙午。
七十九,甲辰,中。
壬寅。
庚子。
戊戌。
乙未。
癸己。
辛卯。
己丑。
丙戌。
甲申,季。
壬午。
庚辰。
戌寅。
乙亥。
癸酉。
辛未。
己巳。定七年。
丙寅。
甲子,孟。
八,壬寅。
十七,庚子。
二十六,丁酉。
三十五,乙未。
四十四,癸巳。
五十三,辛卯。
六十二,戊子。
七十一,丙戌。
八十,甲申,中。
壬午。
庚辰。
丁丑。
乙亥。癸酉。
辛未。
戊辰。
丙寅。
甲子,季。
壬戌。
庚申。
丁巳。
乙卯。
癸丑。
辛亥。僖五年。戊申。
丙午。甲辰,孟。
九,壬午。
十八,己卯。
二十七,丁丑。
三十六,乙亥。
四十五,癸酉。
五十四,庚午。
六十三,戊辰。
七十二,丙寅。
八十一,甲子,中。
壬戌。
己未。
丁巳。
乙卯。
癸丑。
庚戌。
戊申。
丙午。
甲辰,季。
壬寅。
己亥。
丁酉。
乙未。
癸巳。懿九年。
庚寅。
戊子。
丙戌。
甲申,孟。元朔六年。
推章首朔旦冬至日,置大余三十九,小余六十一,数除如法,各从其统首起。求其后章,当加大余三十九,小余六十一,各尽其八十一章。
推篇,大余亦如之,小余加一。求周至,加大余五十九,小余二十一。
世经
《春秋》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朝”,《传》曰:昭子问少昊氏鸟名何故,对曰:“吾祖也,我知之矣。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为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太昊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昊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言郯子据少昊受黄帝,黄帝受炎帝,炎帝受共工,共工受太昊,故先言黄帝,上及太昊。稽之于《易》,砲牺、神农、黄帝相继之世可知。
太昊帝
《易》曰:“砲牺氏之王天下也。”言砲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故为帝太昊。作罔罟以田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砲牺氏。《祭典》曰:“共工氏伯九域。”言虽有水德,在火、木之间,其非序也。任知刑以强,故伯而不王。秦以水德,在周、汉木火之间。周人迁其行序,故《易》不载。
炎帝
《易》曰:“砲牺氏没,神农氏作。”言共工伯而不王,虽有水德,非其序也。以火承木,故为炎帝。教民耕农,故天下号曰神农氏。
黄帝
《易》曰:“神农氏没,黄帝氏作。”火生土,故为土德。与炎帝之后战于坂泉,遂王天下。始垂衣裳,有轩、冕之服,故天下号曰轩辕氏。
少昊帝
《孝德》曰少昊曰清。清者,黄帝之子清阳也,是其子孙名挚立。土生金,故为金德,天下号曰金天氏。周迁其乐,故《易》不载,序于行。
颛顼帝
《春秋外传》曰:少昊之衰,九黎乱德,颛顼受之,乃命重黎。苍林昌意之子也。金生水,故为水德。天下号曰高阳氏。周迁其乐,故《易》不载,序于行。
帝喾
《春秋外传》曰:颛顼之所建,帝喾受之。清阳玄嚣之孙也。水生木,故为木德。天下号曰高辛氏。帝挚继之,不知世数。周迁其乐,故《易》不载。周人禘之。
唐帝
《帝系》曰:帝喾四妃,陈丰生帝尧,封于唐。盖高辛氏衰,天下归之。木生火,故为火德,天下号曰陶唐氏。让天下于虞,使子硃处于丹渊为诸侯。即位七十载。
虞帝
《帝系》曰:颛顼生穷蝉,五世而生瞽叟,瞽叟生帝舜,处虞之妫汭,尧嬗以天下。火生土,故为土德。天下号曰有虞氏。让天下于禹,使子商均为诸侯。即位五十载。
伯禹
《帝系》曰:颛顼五世而生鲧,鲧生禹,虞舜嬗以天下。土生金,故为金德。天下号曰夏后氏。继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岁。
成汤
《书经 汤誓》:汤伐夏桀。金生水,故为水德。天下号曰商,后曰殷。
《三统》,上元至伐桀之岁,十四万一千四百八十岁,岁在大火房五度,故《传》曰:“大火,阏伯之星也,实纪商人。”后为成汤,方即世崩没之时,为天子用事十三年矣。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故《书序》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使伊尹作《伊训》。”《伊训》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诞资有牧方明。”言虽有成汤、太丁、外丙之服,以冬至越茀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是朔旦冬至之岁也。后九十五岁,商十二月甲申朔旦冬至,亡余分,是为孟统。自伐桀至武王伐纣,六百二十九岁,故《传》曰殷“载祀六百”。
《殷历》曰:当成汤方即世用事十三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终六府首。当周公五年,则为距伐桀四百五十八岁,少百七十一岁,不盈六百二十九。又以夏时乙丑为甲子,计其年乃孟统后五章,癸亥朔旦冬至也。以为甲子府首,皆非是。凡殷世继嗣三十一王,六百二十九岁。
《四分》,上元至伐桀十三万二千一百一十三岁,其八十八纪,甲子府首,入伐桀后百二十七岁。
《春秋历》,周文王四十二年十二月丁丑朔旦冬至,孟统之二会首也。后八岁而武王伐纣。
武王
《书经 牧誓》:武王伐商纣。水生木,故为木德。天下号曰周室。
《三统》,上元至伐纣之岁,十四万二千一百九岁,岁在鹑火张十三度。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再期,在大祥而伐纣,故《书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纣,作《太誓》。”八百诸侯会。还归二年,乃遂伐纣克殷,以箕子归,十三年也。故《书序》曰:“武王克殷,以箕子归,作《洪范》。《洪范》篇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岁亦在鹑火,故《传》曰:“岁在鹑火,则我有周之分野也。”师初发,以殷十一月戊子,日在析木箕七度,故《传》曰:“日在析木。”是夕也,月在房五度。房为天驷,故《传》曰:“月在天驷。”后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合辰在斗前一度,斗柄也,故《传》曰:“辰在斗柄。”明日壬辰,晨星始见。癸巳武王始发,丙午还师,戊午度于孟津。孟津去周九百里,师行三十里,故三十一日而度。明日己未冬至,晨星与婺女伏,历建星及牵牛,至于婺女天鼋之首,故《传》曰:“星在天鼋。”《周书 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序》曰:“一月戊午,师度于孟津。”至庚申,二月朔日也。四日癸亥,至牧野,夜陈,甲子昧爽而合矣。故《外传》曰:“王以二月癸亥夜陈。”《武成》篇曰:“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是岁也,闰数余十八,正大寒中,在周二月己丑晦。明日闰月庚寅朔。三月二日庚申惊蛰。四月己丑朔死霸。死霸,朔也。生霸,望也。是月甲辰望,乙巳,旁之。故《武成》篇曰:“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受命九年而崩,崩后四年而武王克殷。克殷之岁八十六矣,后七岁而崩。故《礼记 文王世子》曰:“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凡武王即位十一年,周公摄政五年,正月丁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六年戊午,距炀公七十六岁,入孟统二十九章首也。后二岁,得周公七年“复子明辟”之岁。是岁二月乙亥朔,庚寅望,后六日得乙未。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粤六日乙未。”又其三月甲辰晦朔,三月丙午。《召诰》曰:“惟三月丙午朏”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朏”。是岁十二月戊辰晦,周公以反政。故《洛诰》篇曰:“戊辰,王在新邑,蒸祭岁。命作策,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此命伯禽俾侯于鲁之岁也。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生霸。故《顾命》曰“惟四月哉生霸,王有疾不豫,甲子,王乃洮沫水”,作《顾命》。翌日乙丑,成王崩。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毕命丰刑》曰:“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策《丰刑》。”
《春秋》、《殷历》皆以殷,鲁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数,故据周公、伯禽以下为纪。鲁公伯禽,推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而薨。故《传》曰“燮父、禽父并事康王”,言晋侯燮、鲁公伯禽俱事康王也。子考公就立,酋。考公,《世家》:即位四年,及炀公熙立。炀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丁酉,距微公七十六岁。
《世家》:炀公即位六十年,子幽公宰立。幽公,《世家》:即位十四年,及微公茀立,。微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旦冬至,《殷历》以为丙子,距献公七十六岁。
《世家》:微公即位五十年,子厉公翟立,擢。厉公,《世家》:即位三十七年,及献公具立。献公十五年正月甲寅朔旦冬至,《殷历》以为乙卯,距懿公七十六岁。
《世家》:献公即位五十年,子慎公执立,嚊。慎公,《世家》:即位三十年,及武公敖立。武公,《世家》:即位二年,子懿公被立,戏。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甲午,距惠公七十六岁。
《世家》:懿公即位九年,兄子柏御立。柏御,《世家》:即位十一年,叔父孝公称立。孝公,《世家》:即位二十七年,子惠公皇立。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癸酉,距釐公七十六岁。
《世家》:惠公即位四十六年,子隐公息立。
凡伯禽至春秋,三百八十六年。
春秋
隐公,《春秋》:即位十一年,及桓公轨立。此元年上距伐纣四百岁。
桓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庄公同立。
庄公,《春秋》:即位三十二年,子愍公启方立。
愍公,《春秋》:即位二年,及釐公申立。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殷历》以为壬子,距成公七十六岁。
是岁距上元十四万二千五百七十七岁,得孟统五十三章首。故《传》曰:“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童谣云:“丙子之辰,龙尾伏辰,
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
,火中成军,虢公其奔。”卜偃曰:“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冬十二月丙子灭虢。言历者以夏时,故周十二月,夏十月也。是岁,岁在大火。故《传》曰晋侯使寺人披伐蒲,重耳奔狄。董因曰:“君之行,岁在大火。”后十二年,釐之十六岁,岁在寿星。故《传》曰:重耳处狄十二年而行,过卫五鹿,乞食于野人,野人举塊而与之。子犯曰:“天赐也,后十二年,必获此土。岁复于寿星,必获诸侯。”后八岁,厘之二十四年也,岁在实沈,秦伯纳之。故《传》曰董因云:“君以辰出,而以参人,必获诸侯。”
《春秋》:釐公即位三十三年,子文公兴立。文公元年,距辛亥旦冬至二十九岁。是岁闰余十三,正小雪,闰当在十一月后,而在三月,故《传》曰“非礼也”。后五年,闰余十,是岁亡闰,而置闰。闰,所以正中朔也。亡闰而置闰,又不告朔,故《经》曰“闰月不告朔”,言亡此月也。《传》曰:“不告朔,非礼也。”
《春秋》:文公即位十八年,子宣公倭立。
宣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成公黑肱立。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殷历》以为辛卯,距定公七年七十六岁。
《春秋》:成公即位十八年,子襄公午立。襄公二十七年,距辛亥百九岁。九月乙亥朔,是建申之月也。鲁史书:“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传》曰:“冬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于是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言时实行以为十一月也,不察其建,不考之于天也。二十八年距辛亥百一十岁,岁在星纪,故《经》曰:“春无冰。”《传》曰:“岁在星纪,而淫于玄枵。”三十年岁在
訾。三十一年岁在降娄。是岁距辛亥百一十三年,二月有癸未,上距文公十一年会于承匡之岁夏正月甲子朔凡四百四十有五甲子,奇二十日,为日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故《传》曰:绛县老人曰:“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师旷曰:“郤成子会于承匡之岁也,七十三年矣。”史赵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则其日数也。”士文伯曰:“然则二万六千六百有六旬也。”
《春秋》:襄公即位三十一年,子昭公稠立。昭公八年,岁在析木,十年,岁在颛顼之虚,玄枵也。十八年距辛亥百三十一岁,五月有丙子、戊寅、壬午,火始昏见,宋、卫、陈、郑火。二十年春王正月,距辛亥百三十三岁,是辛亥后八章首也。正月己丑朔旦冬至,失闰。故《传》曰:“二月己丑,日南至。”三十二年,岁在星纪,距辛亥百四十五岁,盈一次矣。故《传》曰:“越得岁,吴伐之,必受其咎。”
《春秋》:昭公即位三十二年,及定公宋立。定公七年,正月己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庚午,距元公七十六年。
《春秋》:定公即位十五年,子哀公蒋立。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非建戌之月也。是月也螽,故《传》曰:“火伏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诗》曰:“七月流火。”《春秋》:哀公即位二十七年。自《春秋》尽哀十四年,凡二百四十二年。
六国《春秋》:哀公后十三年逊于邾,子悼公曼立,宁。悼公,《世家》:即位三十七年,子元公嘉立。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己酉,距康公七十六岁。元公,《世家》:即位二十一年,子穆公衍立,显。穆公,《世家》:即位三十三年,子恭公奋立。恭公,《世家》:即位二十二年,子康公毛立。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旦冬至,《殷历》以为戊子,距缗公七十六岁。康公,《世家》:即位九年,子景公偃公。景公,《世家》:即位二十九年,子平公旅立。平公,《世家》:即位二十年,子缗公贾立。缗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殷历》以为丁卯,距楚元七十六岁。缗公,《世家》:即位二十三年,子顷公仇立。顷公,《表》:十八年,秦昭王之五十一年也,秦始灭周。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岁。
秦伯昭王,《本纪》:无天子五年。孝文王,《本纪》:即位一年。元年,楚考烈王灭鲁,顷公为家人,周灭后六国也。庄襄王,《本纪》:即位三年。始皇,《本纪》:即位三十七年。二世,《本纪》:即位三年。凡秦伯五世,四十九岁。
汉高祖皇帝,著《纪》,伐秦继周。木生火,故为火德。天下号曰“汉”。距上元年十四万三千二十五岁,岁在大棣之东井二十二度,鹑首之六度也。故《汉志》曰:岁在大棣,名曰敦牂,太岁在午。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楚元三年也。故《殷历》以为丙午,距元朔七十六岁。著《纪》,高帝即位十二年。
惠帝,著《纪》,即位七年。
高后,著《纪》,即位八年。
文帝,前十六年,后七年,著《纪》,即位二十三年。
景帝,前七年,中六年,后三年,著《纪》,即位十六年。
武帝建元、元光、元朔各六年。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历》以为乙酉,距初元七十六岁。元狩、元鼎、元封各六年。汉历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七岁。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岁在星纪婺女六度,故《汉志》曰:岁名困敦,正月岁星出婺女。太初、天汉、太始、征和各四年,后二年,著《纪》,即位五十四年。
昭帝始元、元凤各六年,元平一年,著《纪》,即位十三年。
宣帝本始、地节、元康、神爵、五凤、甘露各四年,黄龙一年,著《纪》,即位二十五年。
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殷历》以为甲子,以为纪首。是岁也,十月日食,非合辰之会,不得为纪首。距建武七十六岁。初元、永光、建昭各五年,竟宁一年,著《纪》,即位十六年。
成帝建始、河平、阳朔、鸿嘉、永始、元延各四年,绥和二年,著《纪》,即位二十六年。
哀帝建平四年,元寿二年,著《纪》,即位六年。
平帝,著《纪》,即位元始五年,以宣帝玄孙婴为嗣,谓之孺子。孺子,著《纪》,新都侯王莽居摄三年,王莽居摄,盗袭帝位,窃号曰“新室”。始建国五年,天凤六年,地皇三年,著《纪》,盗位十四年。更始帝,著《纪》,以汉宗室灭王莽,即位二年。赤眉贼立宗室刘盆子,灭更始帝。自汉元年讫更始二年,凡二百三十岁。
光武皇帝,著《纪》,以景帝后高祖九世孙受命中兴复汉,改元曰建武,岁在鹑尾之张度。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即位三十三年。
卷二十二
礼乐志第二
《六经》之道同归,而《礼》、《乐》之用为急。治身者斯须忘礼,则暴嫚入之矣;为国者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天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情性,节万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别,为制婚姻之礼;有交接长幼之序,为制乡饮之礼;有哀死思远之情,为制丧祭之礼;有尊尊敬上之心,为制朝觐之礼。哀有哭踊之节,乐有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诚,邪人足以防其失。故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乡饮之礼废,则长幼之序乱,而争斗之狱蕃;丧祭之礼废,则骨肉之恩薄,而背死忘先者众;朝聘之礼废,则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渐起。故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政、刑四达而不誖,则王道备矣。
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外而为异;同则和亲,异则畏敬;和亲则无怨,畏敬则不争。揖让而天下治者,礼、乐之谓也。二者并行,合为一体。畏敬之意难见,则著之于享献、辞受,登降、跪拜;和亲之说难形,则发之于诗歌咏言,钟石、管弦。盖嘉其敬意而不及其财贿,美其欢心而不流其声音。故孔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此礼乐之本也。故曰:“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王者必因前王之礼,顺时施宜,有所损益,即民之心,稍稍制作,至太平而大备。周监于二代,礼文尤具,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于是教化浃洽,民用和睦,灾害不生,祸乱不作,囹圄空虚,四十余年。孔子美之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及其衰也,诸侯逾越法度,恶礼制之害己,去其篇籍。遭秦灭学,遂以乱亡。
汉兴,拨乱反正,日不暇给,犹命叔孙通制礼仪,以正君臣之位。高祖说而叹曰:“吾乃今日知为天子之贵也!”以通为奉常,遂定仪法,未尽备而通终。
至文帝时,贾谊以为:“汉承秦之败俗,废礼义,捐廉耻,今其甚者杀父兄,盗者取庙器,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为故,至于风俗流溢,恬而不怪,以为是适然耳。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纲纪有序,六亲和睦,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人之所设,不为不立,不修则坏。汉兴至今二十余年,宜定制度,兴礼乐,然后诸侯轨道,百姓素朴,狱讼衰息。”乃草具其仪,天子说焉。而大臣绛、灌之属害之,故其议遂寝。
至武帝即位,进用英隽,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会窦太后好黄老言,不说儒术,其事又废。后董仲舒对策言:“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天道大者,在于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天使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阳出布施于上而主岁功,阴入伏藏于下而时出佐阳。阳不得阴之助,亦不能独成岁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务德教而省刑罚。刑罚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今废先王之德教,独用执法之吏治民,而欲德化被四海,故难成也。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教化以明,习俗以成,天下尝无一人之狱矣。至周末世,大为无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又益甚之。自古以来,未尝以乱济乱,大败天下如秦者也。习俗薄恶,民人抵冒。今汉继秦之后,虽欲治之,无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一岁之狱以万千数,如以汤止沸,沸俞甚而无益。辟之琴瑟不调,甚者必解而更张之,乃可鼓也。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故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能胜残去杀者,失之当更化而不能更化也。古人有言:‘临渊羡鱼,不如归而结网。’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则可善治,而灾害日去,福禄日来矣。”是时,上方征讨四夷,锐志武功,不暇留意礼文之事。
至宣帝时,琅邪王吉为谏大夫,又上疏言:“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时,未有建万世之长策,举明主于三代之隆者也。其务在于簿书、断狱、听讼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礼义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以意穿凿,各取一切。是以诈伪萌生,刑罚无极,质朴日消,恩爱浸薄。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非空言也。愿与大臣延及儒生,述旧礼,明王制,驱一世之民,济之仁寿之域,则俗何以不若成、康?寿何以不若高宗?”上不纳其言,吉以病去。
至成帝时,犍为郡于水滨得古磐十六枚,议者以为善祥。刘向因是说上:“宜兴辟雍,设庠序,陈礼乐,隆雅颂之声,盛揖攘之容,以风化天下。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也。或曰,不能具礼。礼以养人为本,如有过差,是过而养人也。刑罚之过,或至死伤。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请定法,削则削,笔则笔,救时务也。至于礼乐,则曰不敢,是敢于杀人不敢于养人也。为其俎豆、管弦之间小不备,因是绝而不为,是去小不备而就大不备,或莫甚焉。夫教化之比于刑法,刑法轻,是舍所重而急所轻也。且教化,所恃以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废所恃而独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自京师有誖逆不顺之子孙,至于陷大辟受刑戮者不绝,繇不习五常之道也。夫承千岁之衰周,继暴秦之余敝,民渐渍恶俗,贪饕险诐,不闲义理,不示以大化,而独驱以刑罚,终已不改。故曰:‘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初,叔孙通将制定礼仪,见非于齐、鲁之士,然卒为汉儒宗,业垂后嗣,斯成法也。”成帝以向言下公卿议,会向病卒,丞相大司空奏请立辟雍。案行长安城南,营表未作,遭成帝崩,群臣引以定谥。
及王莽为宰衡,欲耀众庶,遂兴辟雍,因以篡位,海内畔之。世祖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改定京师于土中。即位三十年,四夷宾服,百姓家给,政教清明,乃营立明堂、辟雍。显宗即位,躬行其礼,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养三老、五更于辟雍,威仪既盛美矣。然德化未流洽者,礼乐未具,群下无所诵说,而庠序尚未设之故也。孔子曰:“辟如为山,未成一匮,止,吾止也。”今叔孙通所撰礼仪,与律令同录,臧于理官,法家又复不传。汉典寝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又通没之后,河间献王采礼乐古事,稍稍增辑,至五百余篇。今学者不能昭见,但推士礼以及天子,说义又颇谬异,故君臣长幼交接之道浸以不章。
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而动,然后心术形焉。是以纤微憔瘁之音作,而民思忧;阐谐嫚易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奋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正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和顺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之音作,而民淫乱。先王耻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仪,合生气之和,异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暢交于中,而发作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也,不使邪气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
王者未作乐之时,因先王之乐以教化百姓,说乐其俗,然后改作,以章功德。《易》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昔黄帝作《咸池》,颛顼作《六茎》,帝喾作《五英》,尧作《大章》,舜作《招》,禹作《夏》,汤作《
》,武王作《武》,周公作《勺》。《勺》,言能勺先祖之道也。《武》,言以功定天下也。《
》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招》,继尧也。《大章》,章之也。《五英》,英茂也。《六茎》,及根茎也。《咸池》,备矣。自夏以往,其流不可闻已,殷《颂》犹有存者。周《诗》既备,而其器用张陈,《周官》具焉。典者自卿大夫、师瞽以下,皆选有道德之人,朝夕习业,以教国子。国子者,卿大夫之子弟也,皆学歌九德,诵六诗,习六舞,五声、八音之和。故帝舜命夔曰:“女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敖。诗言志,歌咏言,声依咏,律和声,八音克谐。”此之谓也。又以外赏诸侯德盛而教尊者。其威仪足以充目,音声足以动耳,诗语足以感心,故闻其音而德和,省其诗而志正,论其数而法立。是以荐之郊庙则鬼神飨,作之朝廷则群臣和,立之学官则万民协。听者无不虚己竦神,说而承流,是以海内遍知上德,被服其风,光辉日新,化上迁善,而不知所以然,至于万物不夭,天地顺而嘉应降。故《诗》曰:“钟鼓锽锽,磐管锵锵,降福穰穰。”《书》云:“击石拊石,百兽率舞。”鸟兽且犹感应,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故乐者,圣人之所以感天地,通神明,安万民,成性类者也。然自《雅》、《颂》之兴,而所承衰乱之音犹在,是谓淫过凶嫚之声,为设禁焉。世衰民散,小人乘君子,心耳浅薄,则邪胜正。故《书》序:“殷纣断弃先祖之乐,乃作淫声,用变乱正声,以说妇人。”乐官师瞽抱其器而奔散,或适诸侯,或入河海。夫乐本情性,浃肌肤而臧骨髓,虽经乎千载,其遗风余烈尚犹不绝。至春秋时,陈公子完奔齐。陈,舜之后,《招》乐存焉。故孔子适齐闻《招》,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美之甚也。
周道始缺,怨刺之诗起。王泽既竭,而诗不能作。王官失业,《雅》、《颂》相错,孔子论而定之,故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是时,周室大坏,诸侯恣行,设两观,乘大路。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廷。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巧伪因而饰之,以营乱富贵之耳目。庶人以求利,列国以相间。故秦穆遗戎而由余去,齐人馈鲁而孔子行。至于六国,魏文侯最为好古,而谓子夏曰:“寡人听古乐则欲寐,及闻郑、卫,余不知倦焉。”子夏辞而辨之,终不见纳,自此礼乐丧矣。
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鎗鼓舞,而不能言其义。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大祝迎神于庙门,奏《嘉至》,犹古降神之乐也。皇帝入庙门,奏《永至》,以为行步之节,犹古《采荠》、《肆夏》也。乾豆上,奏《登歌》,独上歌,不以管弦乱人声,欲在位者遍闻之,犹古《清庙》之歌也。《登歌》再终,下奏《休成》之乐,美神明既飨也。皇帝就酒东厢,坐定,奏《永安》之乐,美礼已成也。又有《房中祠乐》,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周有《房中乐》,至秦名曰《寿人》。凡乐,乐其所生,礼不忘本。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曰《安世乐》。
高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庙奏《昭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孝武庙奏《盛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四时舞》者,孝文所作,以示天下之安和也。盖乐己所自作,明有制也;乐先王之乐,明有法也。孝景采《武德舞》以为《昭德》,以尊大宗庙。至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以尊世宗庙。诸帝庙皆常奏《文始》、《四时》、《五行舞》云。高祖六年又作《昭容乐》、《礼容乐》。《昭容》者,犹古之《昭夏》也,主出《武德舞》。《礼容》者,主出《文始》、《五行舞》。舞人无乐者,将至至尊之前不敢以乐也;出用乐者,言舞不失节,能以乐终也。大氐皆因秦旧事焉。
初,高祖既定天下,过沛,与故人父老相乐,醉酒欢哀,作“风起”之诗,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习而歌之。至孝惠时,以沛宫为原庙,皆令歌兒习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为员。文、景之间,礼官肄业而已。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乾位也;祭后土于汾阴,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夜常有神光如流星止集于祠坛,天子自竹宫而望拜,百官侍祠者数百人皆肃然动心焉。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其诗曰:
大孝备矣,休德昭清。高张四县,乐充官庭。芬树羽林,云景杳冥,金支秀华,庶旄翠旌。
《七始》、《华始》,肃倡和声。神来宴娭,庶几是听。鬻鬻音送,细齐人情。忽乘青玄,熙事备成。清思眑々,经纬冥冥。
我定历数,人告其心。敕身齐戒,施教申申。乃立祖庙,敬明尊亲。大矣孝熙,四极爰轃。
王侯秉德,其邻翼翼,显明昭式。清明
矣,皇帝孝德。竟全大功,抚安四极。
海内有奸,纷乱东北。诏抚成师,武臣承德。行乐交逆,《箫》、《勺》群慝。肃为济哉,盖定燕国。
大海荡荡水所归,高贤愉愉民所怀。大山崔,百卉殖。民何贵?贵有德。
安其所,乐终产。乐终产,世继绪。飞龙秋,游上天。高贤愉,乐民人。
丰草葽,女罗施。善何如,谁能回!大莫大,成教德;长莫长,被无极。
雷震震,电耀耀。明德乡,治本约。治本约,泽弘大。加被宠,咸相保。德施大,世曼寿。
都荔遂芳,窅窊桂华。孝奏天仪,若日月光。乘玄四龙,回驰北行。羽旄殷盛,芬哉芒芒。孝道随世,我署文章。《桂华》。
冯冯翼翼,承天之则。吾易久远,烛明四极。慈惠所爱,美若休德。杳杳冥冥,克绰永福。《美若》。
岂々即即,师象山则。乌呼孝哉,案抚戎国。蛮夷竭欢,象来致福。兼临是爱,终无兵革。
嘉荐芳矣,告灵飨矣。告灵既飨,德音孔臧。惟德之臧,建侯之常。承保天休,令问不忘。
皇皇鸿明,荡侯休德。嘉承天和,伊乐厥福。在乐不荒,惟民之则。
浚则师德,下民咸殖。令问在旧,孔容翼翼。
孔容之常,承帝之明。下民之乐,子孙保光。承顺温良,受帝之光。嘉荐令芳,寿考不忘。
承帝明德,师象山则。云施称民,永受厥福。承容之常,承帝之明。下民安乐,受福无疆。
《郊祀歌》十九章,其诗曰:
练时日,侯有望,焫
萧,延四方。九重开,灵之斿,垂惠恩,鸿祜休。灵之车,结玄云,驾飞龙,羽旄纷。灵之下,若风马,左仓龙,右白虎。灵之来,神哉沛,先以雨,般裔裔。灵之至,庆阴阴,相放
,震澹心。灵已坐,五音饬,虞至旦,承灵亿。牲茧栗,粢盛香,尊桂酒,宾八乡。灵安留,吟青黄,遍观此,眺瑶堂。众
并,绰奇丽,颜如荼,兆逐靡。被华文,厕雾縠,曳阿锡,佩珠玉。侠嘉夜,
兰芳,淡容与,献嘉觞。
《练时日》一
帝临中坛,四方承宇,绳绳意变,备得其所。清和六合,制数以五。海内安宁,兴文匽武。后土富媪,昭明三光。穆穆优游,嘉服上黄。
《帝临》二
青阳开动,根荄以遂,膏润并爱,跂行毕逮。霆声发荣,壧处顷听,枯槁复产,乃成厥命。众庶熙熙,施及夭胎,群生啿々,惟春之祺。
《青阳》三
邹子乐
硃明盛长,敷与万物,桐生茂豫,靡有所诎。敷华就实,既阜既昌,登成甫田,百鬼迪尝。广大建祀,肃雍不忘,神若宥之,传世无疆。
《硃明》四
邹子乐
西颢沆砀,秋气肃杀,含秀垂颖,续旧不废。奸伪不萌,袄孽伏息,隅辟越远,四貉咸服。既畏兹威,惟慕纯德,附而不骄,正心翊翊。
《西颢》五
邹子乐
玄冥陵阴,蛰虫盖臧,草木零落,抵冬降霍。易乱除邪,革正异俗,兆民反本,抱素怀朴。条理信义,望礼五岳。籍敛之时,掩收嘉谷。
《玄冥》六
邹子乐
惟泰元尊,媪神蕃釐,经纬天地,作成四时。精建日月,星辰度理,阴阳五行,周而复始。云风雷电,降甘露雨,百姓蕃滋,咸循厥绪。继统共勤,顺皇之德,鸾路龙鳞,罔不肸饰。嘉笾列陈,庶几宴享,灭除凶灾,烈腾八荒。钟鼓竽笙,云舞翔翔,招摇灵旗,九夷宾将。
《惟泰元》
《惟泰元》七
建始元年,丞相匡衡奏罢“鸾路龙鳞”,更定诗曰“涓选休成”。
天地并况,惟予有慕,爰熙紫坛,思求厥路。恭承禋祀,緼豫为纷,黼绣周张,承神至尊。千童罗舞成八溢,合好效欢虞泰一。九歌毕奏斐然殊,鸣琴竽瑟会轩硃。璆磬金鼓,灵其有喜,百官济济,各敬厥事。盛胜实俎进闻膏,神奄留,临须摇。长丽前掞光耀明,寒暑不忒况皇章。展诗应律
玉鸣,函宫吐角激徵清。发梁扬羽申以商,造兹新音永久长。声气远条凤鸟鴹,神夕奄虞盖孔享。
《天地》八
丞相匡衡奏罢“黼绣周张”,更定诗曰“肃若旧典”。
日出入安穷?时世不与人同。故春非我春,夏非我夏,秋非我秋,冬非我冬。泊如四海之池,遍观是邪谓何?吾知所乐,独乐六龙,六龙之调,使我心若。訾黄其何不徠下?
《日出入》九
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志
傥,精权奇,籋浮云,晻上驰。体容与,
万里,今安匹,龙为友。
元狩三年马生渥洼水中作。
天马徠,从西极,涉流沙,九夷服。天马徠,出泉水,虎脊两,化若鬼。天马徠,历无草,径千里,循东道。天马徠,执徐时,将摇举,谁与期?天马徠,开远门,竦予身,逝昆仑。天马徠,龙之媒,游阊阖,观玉台。
太初四年诛宛王获宛马作。《天马》十
天门开,詄荡荡,穆并聘,以临飨。光夜烛,德信著,灵浸鸿,长生豫。大硃涂广,夷石为堂,饰玉梢以舞歌,体招摇若永望。星留俞,塞陨光,照紫幄,珠熉黄。幡比翅回集,贰双飞常羊。月穆穆以金波,日华耀以宣明。假清风轧忽,激长至重觞。神裴回若留放,殣冀亲以肆章。函蒙祉福常若期,寂漻上天知厥时。泛泛滇滇从高斿,殷勤此路胪所求。佻正嘉吉弘以昌,休嘉砰隐溢四方。专精厉意逝九阂,纷云六幕浮大海。
《天门》十一
景星显见,信星彪列,象载昭庭,日亲以察。参侔开阖,爰推本纪,汾脽出鼎,皇祜元始。五音六律,依韦飨昭,杂变并会,雅声远姚。空桑琴瑟结信成,四兴递代八风生。殷殷钟石羽
鸣。河龙供鲤醇牺牲。百末旨酒布兰生。泰尊柘浆析朝酲。微感心攸通修名,周流常羊思所并。穰穰复正直往宁,冯蠵切和疏写平。上天布施后土成,穰穰丰年四时荣。
《景星》十二
元鼎五年得鼎汾阴作。
齐房产草,九茎连叶,宫童效异,披图案谍。玄气之精,回复此都,蔓蔓日茂,芝成灵华。
《齐房》十三
元封二年芝生甘泉齐房作。
后皇嘉坛,立玄黄服,物发冀州,兆蒙祉福。
四塞,假狄合处,经营万亿,咸遂厥宇。
《后皇》十四
华烨烨,固灵根。神之斿,过天门,车千乘,敦昆仑。神之出,排玉房,周流杂,拔兰堂。神之行,旌容容,骑沓沓,般纵纵。神之徠,泛翊翊,甘露降,庆云集。神之揄,临坛宇,九疑宾,夔龙舞。神安坐,鴹吉时,共翊翊,合所思。神嘉虞,申贰觞,福滂洋,迈延长。沛施晁,汾之阿,扬金光,横泰河,莽若云,增阳波。遍胪欢,腾天歌。
《华烨烨》十五
五神相,包四邻,土地广,扬浮云。
嘉坛,椒兰芳,璧玉精,垂华光。益亿年,美始兴,交于神,若有承。广宣延,咸毕觞,灵舆位,偃蹇骧。卉汩胪,析奚遗?淫渌泽,汪然归。
《五神》十六
朝陇首,览西垠,雷电
,获白麟。爰五止,显黄德,图匈虐,熏鬻殛。辟流离,抑不详,宾百僚,山河飨。掩回辕,
长驰,腾雨师,洒路陂。流星陨,感惟风,
归云,抚怀心。
《朝陇首》十七
元狩元年行幸雍获白麟作。
象载瑜,白集西,食甘露,饮荣泉。赤雁集,六纷员,殊翁杂,五采文。神所见,施祉福,登蓬莱,结无极。
《象载瑜》十八
太始三年行幸东海获赤雁作。
赤蛟绥,黄华盖,露夜零,昼掩
。百君礼,六龙位,勺椒浆,灵已醉。灵既享,锡吉祥,芒芒极,降嘉觞。灵殷殷,烂扬光,延寿命,永未央。杳冥冥,塞六合,泽汪濊,辑万国。灵禗禗,象舆轙,票然逝,旗逶蛇。礼乐成,灵将归,托玄德,长无衰。
《赤蛟》十九
其余巡狩福应之事,不序郊庙,故弗论。
是时,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然诗乐施于后嗣,犹得有所祖述。昔殷、周之《雅》、《颂》,乃上本有娀、姜原,
、稷始生,玄王、公刘、古公、大伯、王季、姜女、大任、太姒之德,乃及成汤、文、武受命,武丁、成、康、宣王中兴,下及辅佐阿衡、周、召、太公、申伯、召虎、仲山甫之属,君臣男女有功德者,靡不褒扬。功德既信美矣,褒扬之声盈乎天地之间,是以光名著于当世,遗誉垂于无穷也。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
至成帝时,谒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间乐,能说其义,其弟子宋晔等上书言之,下大夫博士平当等考试。当以为:“汉承秦灭道之后,赖先帝圣德,博受兼听,修废官,立大学,河间献王聘求幽隐,修兴雅乐以助化。时,大儒公孙弘、董仲舒等皆以为音中正雅,立之大乐。春秋乡射,作于学官,希阔不讲。故自公卿大夫观听者,但闻铿鎗,不晓其意,而欲以风谕众庶,其道无由。是以行之百有余年,德化至今未成。今晔等守习孤学,大指归于兴助教化。衰微之学,兴废在人。宜领属雅乐,以继绝表微。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河间区区,小国籓臣,以好学修古,能有所存,民到于今称之,况于圣主广被之资,修起旧文,放郑近雅,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于以风示海内,扬名后世,诚非小功小美也。”事下公卿,以为久远难分明,当议复寝。
是时,郑声尤甚。黄门名倡丙强、景武之属富显于世,贵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家淫侈过度,至与人主争女乐。哀帝自为定陶王时疾之,又性不好音,及即位,下诏曰:“惟世俗奢泰文巧,而郑、卫之声兴。夫奢泰则下不孙而国贫,文巧则趋末背本者众,郑、卫之声兴则淫辟之化流,而欲黎庶敦朴家给,犹浊其源而求其清流,岂不难哉!孔子不云乎?‘放郑声,郑声淫。’其罢乐府官。郊祭乐及古兵法武乐,在经非郑、卫之乐者,条奏,别属他官。”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郊祭乐人员六十二人,给祠南北郊。大乐鼓员六人,《嘉至》鼓员十人,邯郸鼓员二人,骑吹鼓员三人,江南鼓员二人,淮南鼓员四人,巴俞鼓员三十六人,歌鼓员二十四人,楚严鼓员一人,梁皇鼓员四人,临淮鼓员二十五人,兹邡鼓员三人,凡鼓十二,员百二十八人,朝贺置酒陈殿下,应古兵法。外郊祭员十三人,诸族乐人兼《云招》给祠南郊用六十七人,兼给事雅乐用四人,夜诵员五人,刚、别柎员二人,给《盛德》主调篪员二人,听工以律知日冬、夏至一人,钟工、磬工、箫工员各一人,仆射二人主领诸乐人,皆不可罢。竽工员三人,一人可罢。琴工员五人,三人可罢。柱工员二人,一人可罢。绳弦工员六人,四人可罢。郑四会员六十二人,一人给事雅乐,六十一人可罢。张瑟员八人,七人可罢。《安世乐》鼓员二十人,十九人可罢。沛吹鼓员十二人,族歌鼓员二十七人,陈吹鼓员十三人,商乐鼓员十四人,东海鼓员十六人,长乐鼓员十三人,缦乐鼓员十三人,凡鼓八,员百二十八人,朝贺置酒,陈前殿房中,不应经法,治竽员五人,楚鼓员六人,常从倡三十人,常从象人四人,诏随常从倡十六人,秦倡员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员三人,诏随秦倡一人,雅大人员九人,朝贺置酒为乐。楚四会员十七人,巴四会员十二人,铫四会员十二人,齐四会员十九人,蔡讴员三人,齐讴员六人,竽、瑟、钟、磬员五人,皆郑声,可罢。师学百四十二人,其七十二人给大官挏马酒,其七十人可罢。大凡八百二十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罢,可领属大乐,其四百四十一人不应经法,或郑、卫之声,皆可罢。”奏可。然百姓渐渍日久,又不制雅乐有以相变,豪富吏民湛沔自若,陵夷坏于王莽。
今海内更始,民人归本,户口岁息,平其刑辟,牧以贤良,至于家给,既庶且富,则须庠序、礼乐之教化矣。今幸有前圣遗制之威仪,诚可法象而补备之,经纪可因缘而存著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今大汉继周,久旷大仪,未有立礼成乐,此贾谊、仲舒、王吉、刘向之徒所为发愤而增叹也。
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也。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趋走不足以避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必将役物以为养,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说而从之。从之成群,是为君矣;归而往之,是为王矣。《洪范》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圣人取类以正名,而谓群为父母,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故曰:先王立礼,“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也。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曜杀戮也;温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长育也。《书》云“天秩有礼”,“天讨有罪”。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来者上矣。
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定水害。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灌兜,窜三苗,殛鲧,然后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以讲事焉。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四为州,州有牧。连师比年简车,卒正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周道衰,法度堕,至齐桓公任用管仲,而国富民安。公问行伯用师之道,管仲曰:“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国亦将修之,而小国设备,则难以速得志矣。”于是乃作内政而寓军令焉,故卒伍定虖里,而军政成虖郊。连其什伍,居处同乐,死生同忧,祸福共之,故夜战则其声相闻,昼战则其日相见,缓急足以相死。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诸夏。齐桓既没,晋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庐之法,总帅诸侯,迭为盟主。然其礼已颇僭差,又随时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制。二伯之后,浸以陵夷,至鲁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赋,搜、狩、治兵、大阅之事皆失其正。《春秋》书而讥之,以存王道。于是师旅亟动,百姓罢敝,无伏节死难之谊。孔子伤焉,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称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而子路亦曰:“千乘之国,摄虖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治其赋兵教以礼谊之谓也。
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擒敌立胜,垂著篇籍。当此之时,合纵连衡,转相攻伐,代为雌雄。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秦昭以锐士胜。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时唯孙卿明于王道,而非之曰:“彼孙、吴者,上势利而贵变诈;施于暴乱昏嫚之国,君臣有间,上下离心,政谋不良,故可变而诈也。夫仁人在上,为下所卬,犹子弟之卫父兄,若手足之扞头目,何可当也?邻国望我,欢若亲戚,芬若椒兰,顾视其上,犹焚灼仇雠。人情岂肯为其所恶而攻其所好哉?故以桀攻桀,犹有巧拙;以桀诈尧,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诗》曰:‘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言以仁谊绥民者,无敌于天下也。若齐之技击,得一首则受赐金。事小敌脆,则偷可用也;事巨敌坚,则焕然离矣。是亡国之兵也。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嬴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如此,则其地虽广,其税必寡,其气力数年而衰。是危国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势,隐之以厄,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于上者,非战无由也。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有数,故能四世有胜于天下。然皆干赏蹈利之兵,庸徒鬻卖之道耳,未有安制矜节之理也。故虽地广兵强,鳃鳃常恐天下之一合而共轧己也。至乎齐桓、晋文之兵,可谓入其域而有节制矣。然犹未本仁义之统也。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
故曰:“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不亡。”若夫舜修百僚,咎繇作士,命以“蛮夷猾夏,寇贼奸轨”,而刑无所用,所谓善师不陈者也。汤、武征伐,陈师誓众,而放擒桀、纣,所谓善陈不战者也。齐桓南服强楚,使贡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所谓善战不败者也。楚昭王遭阖庐之祸,国灭出亡,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无君?”父老曰:“有君如是其贤也!”相与从之。或奔走赴秦,号哭请救,秦人为之出兵。二国并力,遂走吴师,昭王返国,所谓善败不亡者也。若秦因四世之胜,据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翦豺狼之徒,奋其爪牙,禽猎六国,以并天下。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之徒,还为敌仇,猋起云合,果共轧之。斯为下矣。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乱除害也。故伊、吕之将,子孙有国,与商、周并。至于末世,苟任诈力,以快贪残,急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孙、吴、商、白之徒,皆身诛戮于前,而国灭亡于后。报应之势,各以类至,其道然矣。
汉兴,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项。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鞭扑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孔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也。夫文之所加者深,则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则威之所制者广。三代之盛,至于刑错兵寝者,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极功也。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轻典;二曰,刑平邦用中典;三曰,刑乱邦用重典。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凡杀人者踣诸市,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积。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舂槁。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
者,皆不为奴。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黑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谓刑乱邦用重典者也。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晋叔向非之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谊,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竦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货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虖!”子产报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材,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偷薄之政,自是滋矣。孔子伤之,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亦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
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当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浸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故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丞相张仓、御史大夫冯敬奏言:“肉刑所以禁奸,所由来者久矣。陛下下明诏,怜万民之一有过被刑者终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于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谨议请定律曰:诸当完者,完为城旦舂;当黥者,髡钳为城旦舂;当劓者,笞三百;当斩左止者,笞五百;当斩右止,及杀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赇枉法,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已论命复有笞罪者,皆弃市。罪人狱已决,完为城旦舂,满三岁为鬼薪、白粲。鬼薪、白粲一岁,为隶臣妾。隶臣妾一岁,免为庶人。隶臣妾满二岁,为司寇。司寇一岁,及作如司寇二岁,皆免为庶人。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前令之刑城旦舂岁而非禁锢者,完为城旦舂岁数以免。臣昧死请。”制曰:“可。”是后,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斩右止者又当死。斩左止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率多死。
景帝元年,下诏曰:“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狱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诏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毕,朕甚怜之。其减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箠令。”丞相刘舍、御史大夫卫绾请:“笞者,箠长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半寸,皆平其节。当笞者,笞臀。毋得更人,毕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国承用者驳,或罪同而论异。奸吏因缘为市,所欲活则傅生议,所欲陷则予死比,议者咸冤伤之。
宣帝自在闾阎而知其若此。及即尊位,廷史路温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语在《温舒传》。上深愍焉,乃下诏曰:“间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夫决狱不当,使有罪兴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伤之。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求明察宽恕黄霸等以为廷平,季秋后请谳。时上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时涿郡太守郑昌上疏言:“圣王置谏争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生也;立法明刑者,非以为治,救衰乱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若开后嗣,不若删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无所弄矣。今不正其本,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听怠,则廷平将招权而为乱首矣。”宣帝未及修正。
至元席初立,乃下诏曰:“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今律、令烦多而不约,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罗元元之不逮,斯岂刑中之意哉!其议律、令可蠲除轻减者,条奏,唯在便安万姓而已。”
至成帝河平中,复下诏曰:“《甫刑》云‘五刑之属三千,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喻众庶,不亦难乎!于以罗元元之民,夭绝亡辜,岂不哀哉!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习律、令者议减死刑及可蠲除约省者,令较然易知,条奏。《书》不云乎?‘惟刑之恤哉!’其审核之,务准古法,朕将尽心览焉。”有司无仲山父将明之材,不能因时广宣主恩,建立明制。为一代之法,而徒钩摭微细,毛举数事,以塞诏而已。是以大议不立,遂以至今。议者或曰,法难数变,此庸人不达,疑塞治道,圣智之所常患者也。故略举汉兴以来,法令稍定而合古便今者。
汉兴之初,虽有约法三章,网漏吞舟之鱼。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
至高后元年,乃除三族罪、袄言令。
孝文二年,又诏丞相、太尉、御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议。”左、右丞相周勃、陈平奏言:“父、母、妻、子、同产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收之之道,所由来久矣。臣之愚计,以为如其故便。”文帝复曰:“朕闻之,法正则民悫,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害于民,为暴者也。朕夫见其便,宜熟计之。”平、勃乃曰:“陛下幸加大惠于天下,使有罪不收,无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谨奉诏,尽除收律、相坐法。”其后,新垣平谋为逆,复行三族之诛。由是言之,风俗移易,人性相近而习相远,信矣。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谬论如此甚也,而况庸材溺于末流者乎?
《周官》有五听、八议、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五听: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八议:一曰议亲,二曰议故,三曰议贤,四曰议能,五曰议功,六曰议贵,七曰议勤,八曰议宾。三刺:一曰讯群臣,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三宥:一曰弗识,二曰过失,三曰遗忘。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蠢愚。凡囚,“上罪梏
而桎,中罪梏桎,下罪梏;王之同族
,有爵者桎,以待弊。”高皇帝七年,制诏御史:“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罪者久而不论,无罪者久系不决。自今以来,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上恩如此,吏犹不能奉宣。故孝景中五年复下诏曰:“诸狱疑,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其后狱吏复避微文,遂其愚心。至后元年,又下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愚智,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令谳者已报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自此之后,狱刑益详,近于五听三宥之意。三年复下诏曰:“高年老长,人所尊敬也;鳏、寡不属逮者,人所哀怜也。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八岁以下,及孕者未乳,师、硃儒当鞠系者,颂系之。”至孝宣元康四年,又下诏曰:“朕念夫耆老之人,发齿堕落,血气既衰,亦无逆乱之心,今或罗于文法,执于囹圄,不得终其年命,朕甚怜之。自今以来,诸年八十非诬告、杀伤人,它皆勿坐。”至成帝鸿嘉元年,定令:“年未满七岁,贼斗杀人及犯殊死者,上请廷尉以闻,得减死。”合于三赦幼弱、老眊之人。此皆法令稍近古而便民者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善人为国百年,可以胜残去杀矣。”言圣王承衰拨乱而起,被民以德教,变而化之,必世然后仁道成焉;至于善人,不入于室,然犹百年胜残去杀矣。此为国者之程式也。今汉道至盛,历世二百余载,考自昭、宣、元、成、哀、平六世之间,断狱殊死,率岁千余口而一人,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余。古人有言:“满堂而饮酒,有一人乡隅而悲泣,则一堂皆为之不乐。”王者之于天下,譬犹一堂之上也,故一人不得其平,为之凄怆于心。今郡、国被刑而死者岁以万数,天下狱二千余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狱不减一人,此和气所以未洽者也。
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辄得,狱
不平之所致也。《书》云“伯夷降典,哲民惟刑”,言制礼以止刑,犹堤之防溢水也。今堤防凌迟,礼制未立;死刑过制,生刑易犯;饥寒并至,穷斯滥溢;豪杰擅私,为之囊橐,奸有所隐,则狃而浸广:此刑之所以蕃也。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又曰:“今之听狱者,求所以杀之;古之听狱者,求所以生之。”与其杀不辜,宁失有罪。今之狱吏,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功名,平者多患害。谚曰:“鬻棺者欲岁之疫。”非憎人欲杀之,利在于人死也。今治狱吏欲陷害人,亦犹此矣。凡此五疾,狱刑所以尤多者也。
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祸,人有乐生之虑,与高、惠之间同,而政在抑强扶弱,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侠。以口率计,断狱少于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然而未能称意比隆于古者,以其疾未尽除,而刑本不正。
善乎!孙卿之论刑也,曰:“世俗之为说者,以为治古者无肉刑,有象刑、墨鲸之属,菲履赭衣而不纯,是不然矣。以为治古,则人莫触罪邪,岂独无肉刑哉,亦不待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而直轻其刑,是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轻,民无所畏,乱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未也。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是惠暴而宽恶也。故象刑非生于治古,方起于乱今也。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以类相从者也。一物失称,乱之端也。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刑不当罪,不祥莫大焉。夫征暴诛悖,治之威也。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故治则刑重,乱则刑轻,犯治之罪故重,犯乱之罪故轻也。《书》云‘刑罚世重世轻’,此之谓也。”所谓“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屦赭衣者哉?
孙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说而论之曰:“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今汉承衰周暴秦极敝之流,俗已薄于三代,而行尧、舜之刑,是犹以鞿而御駻突,违救时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钳一等,转而入于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岁以万数,刑重之所致也。至乎穿
之盗,忿怒伤人,男女淫佚,吏为奸臧,若此之恶,髡钳之罚又不足以惩也。故刑者岁十万数,民既不畏,又曾不耻,刑轻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杀盗为威,专杀者胜任,奉法者不治,乱名伤制,不可胜条。是以罔密而奸不塞,刑蕃而民愈嫚。必世而未仁,百年而不胜残,诚以礼乐阙而刑不正也。岂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论,删定律、令,
二百章,以应大辟。其余罪次,于古当生,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伤人与盗,吏受赇枉法,男女淫乱,皆复古刑,为三千章。诋欺文致微细之法,悉蠲除。如此,则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专杀,法无二门,轻重当罪,民命得全,合刑罚之中,殷天人之和,顺稽古之制,成时雍之化。成、康刑错,虽未可致,孝文断狱,庶几可及。《诗》云“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书》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言为政而宜于民者,功成事立,则受天禄而永年命,所谓“一人有庆,万民赖之”者也。
卷二十四上
食货志第四上
《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鱼、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兴自神农之世。“斫木为耜煣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货通。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黄帝以下“通其变,使民不倦”。尧命四子以“敬授民时”,舜命后稷以“黎民祖饥”,是为政首。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远近,赋入贡棐,茂迁有无,万国作乂。殷周之盛,《诗》、《书》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故《易》称:“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财。”财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养成群生,奉顺天德,治国安民之本也。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亡贫,和亡寡,安亡倾。”是以圣王域民,筑城郭以居之;制庐井以均之;开市肆以通之;设庠序以教之;士、农、工、商,四人有业。学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圣王量能授事,四民陈力受职,故朝亡废官,邑亡敖民,地亡旷土。
理民之道,地著为本。故必建步立亩,正其经界。六尺为步,步百为亩,亩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方一里,是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余二十亩以为庐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齐同,力役生产可得而平也。
民受田:上田夫百亩,中田夫二百亩,下田夫三百亩。岁耕种者为不易上田;休一岁者为一易中田;休二岁者为再易下田,三岁更耕之,自爰其处。农民户人己受田,其家众男为余夫,亦以口受田如比。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当农夫一人。此谓平土可以为法者也。若山林、薮泽、原陵、淳卤之地,各以肥硗多少为差。有赋有税。税谓公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人也。赋共车马、兵甲、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民年二十受田,六十归田。七十以上,上所养也;十岁以下,上所长也;十一以上,上所强也。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田中不得有树,用妨五谷。力耕数耘,收获如寇盗之至。还庐树桑,菜茹有畦,瓜瓠、果
殖于疆易。鸡、豚、狗、彘毋失其时,女修蚕织,则五十可以衣帛,七十可以食肉。
在野曰庐,在邑曰里。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常,五常为州,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户也。邻长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级,至乡而为卿也。于是里有序而乡有庠。序以明教,庠则行礼而视化焉。春令民毕出在野,冬则毕入于邑。其《诗》曰:“四之日举止,同我妇子,馌彼南亩。”又曰:“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嗟我妇子,聿为改岁,入此室处。”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班白不提挈。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
是月,余子亦在于序室。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始知室家长幼之节。十五入大学,学先圣礼乐,而知朝廷君臣之礼。其有秀异者,移乡学于庠序。庠序之异者,移国学于少学。诸侯岁贡小学之异者于天子,学于大学,命曰造士。行同能偶,则别之以射,然后爵命焉。
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此先王制土处民,富而教之之大略也。故孔子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故民皆劝功乐业,先公而后私。其《诗》曰:“有瀹凄凄,兴云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故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繇此道也。
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徭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故鲁宣公“初税亩”,《春秋》讥焉。于是上贪民怨,灾害生而祸乱作。
陵夷至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谊,先富有而后礼让。是时,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百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亩,治田勤谨则亩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又曰: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是故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孰。上孰其收自四,余四百石;中孰自三,余三百石;下孰自倍,余百石。小饥则收百石,中饥七十石,大饥三十石,故大孰则上籴三而舍一,中孰则籴二,下孰则籴一,使民适足,贾平则止。小饥则发小孰之所敛、中饥则发中孰之所敛、大饥则发大孰之所敛而粜之。故虽遇饥馑、水旱,籴不贵而民不散,取有余以补不足也。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漕转关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孝惠、高后之间,衣食滋殖。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
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古之治天下,至
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赋也。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失时不雨,民且狼顾;岁恶不入,请卖爵、子。既闻耳矣,安有为天下阽危者若是而上不惊者!
世之有饥穰,天之行也,禹、汤被之矣。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国胡以相恤?卒然边境有急,数十百万之众,国胡以馈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罢夫赢老易子而咬其骨。政治未毕通也,远方之能疑者并举而争起矣,乃骇而图之,岂将有及乎?
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而直为此廪廪也,窃为陛下惜之!
于是上感谊言,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晁错复说上曰:
圣王在上而民不冻饥者,非能耕而食之,织而衣之也,为开其资财之道也。故尧、禹有九年之水,汤有七年之旱,而国亡捐瘠者,以畜积多而备先具也。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亡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
夫寒之于衣,不待轻暖;饥之于食,不待甘旨;饥寒至身,不顾廉耻。人情,一日不再食则饥,终岁不制衣则寒。夫腹饥不得食,肤寒不得衣,虽慈父不能保其子,君安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趋利如水走下,四方忘择也。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臧,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亡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暮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卖,操其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农夫之苦,有仟佰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为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遨,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今令民有车骑马一匹者,复卒三人。车骑者,天下武备也,故为复卒。神农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汤池百步,带甲百万,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观之,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其与骑马之功相去远矣。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于是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错复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也。窃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如此,德泽加于万民,民俞勤农。时有军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宁”岁孰且美,则民大富乐矣。”上复从其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
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其后,上郡以西旱,复修卖爵令,而裁其贾以招民,及徒复作,得输粟于县官以除罪。始造苑马以广用,宫室、列馆、车马益增修矣。然娄敕有司以农为务,民遂乐业。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乘牸牝者摈而不得会聚。守闾阎者食粱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先行谊而黜愧辱焉。于是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并兼;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车服僭上亡限。物盛而衰,固其变也。
是后,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董仲舒说上曰:“《春秋》它谷不书,至于麦禾不成则书之,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与禾也。今关中俗不好种麦,是岁失《春秋》之所重,而损生民之具也。愿陛下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又言:“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民财内足以养老尽孝,外足以事上共税,下足以蓄妻子极爱,故民说从上。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
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下诏曰:“方今之务,在于力农。”以赵过为搜粟都尉。过能为代田,一亩三
。岁代处,故曰代田,古法也。后稷始
田,以二耜为耦,广尺、深尺曰
,长终亩。一亩三
,一夫三百
,而播种于
中。苗生叶以上,稍耨陇草,因隤其土以附苗根。故其《诗》曰:“或芸或
,黍稷儗儗。”芸,除草也。附根也。言苗稍壮,每耨辄附根。比盛暑,陇尽而根深,能风与旱,故儗儗而盛也。其耕耘下种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为田一井一屋,故亩五顷,用耦犁,二牛三人,一岁之收常过缦田亩一斛以上,善者倍之。过使教田太常、三辅,大农置工巧奴与从事,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长、三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学耕种养苗状。民或苦少牛,亡以趋泽,故平都令光教过以人挽犁。过奏光以为丞,教民相与庸挽犁。率多人者田日三十亩,少者十三亩,以故田多垦辟。过试以离宫卒田其宫壖地,课得谷皆多旁田,亩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辅公田,又教边郡及居延城。是后边城、河东、弘农、三辅、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谷多。
至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宣帝即位,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五凤中奏言:“故事,岁漕关东谷四百万斛以给京师,用卒六万人。宜籴三辅、弘农、河东、上党、太原郡谷,足供京师,可以省关东漕卒过半。”又白增海租三倍,天子皆从其计。御史大夫萧望之奏言:“故御史属徐宫家在东莱,言往年加海租,鱼不出。长老皆言武帝时县官尝自渔,海鱼不出,后复予民,鱼乃出。夫阴阳之感,物类相应,万事尽然。今寿昌欲近籴漕关内之谷,筑仓治船,费值二万万余,有动众之功,恐生旱气,民被其灾。寿昌习于商功分铢之事,其深计远虑,诚未足任,宜且如故。”上不听。漕事果便,寿昌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贾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上乃下诏,赐寿昌爵关内侯。而蔡癸以好农使劝郡国,至大官。
元帝即位,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在位诸儒多言盐、铁官及北假田官、常平仓可罢,毋与民争利。上从其议,皆罢之。又罢建章、甘泉宫卫、角抵、齐三服官,省禁苑以予贫民,减诸侯王庙卫卒半。又减关中卒五百人,转谷赈贷穷乏。其后用度不足,独复盐铁官。
成帝时,天下亡兵革之事,号为安乐,然俗奢侈,不以蓄聚为意。永始二年,梁国、平原郡比年伤水灾,人相食,刺史、守、相坐免。
哀帝即位,师丹辅政,建言:“古之圣王莫不设井田,然后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亡周乱秦兵革之后,天下空虚,故务劝农桑,帅以节俭。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俞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天子下其议。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请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期尽三年,犯者没入官。”时田宅奴婢贾为减贱,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也。诏书:“且须后”,遂寝不行。宫室、苑囿、府库之臧已侈,百姓訾富虽不及文、景,然天下户口最盛矣。
平帝崩,王莽居摄,遂篡位。王莽因汉承平之业,匈奴称籓,百蛮宾服,舟车所通,尽为臣妾,府库百官之富,天下晏然。莽一朝有之,其心意未满,狭小汉家制度,以为疏阔。宣帝始赐单于印玺,与天子同,而西南夷
町称王。莽乃遣使易单于印,贬
町王为侯。二方始怨,侵犯边境。莽遣兴师,发三十万众,欲同时十道并出,一举灭匈奴;募发天下囚徒、丁男、甲卒转委输兵器,自负海江、淮而至北边,使者驰传督趣,海内扰矣。又动欲慕古,不度时宜,分裂州郡,改职作官,下令曰:“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十税五也。富者骄而为邪,贫者穷而为奸,俱陷于辜,刑用不错。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满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乡党。”犯令,法至死,制度又不定,吏缘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众。
后三年,莽知民愁,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然刑罚深刻,它政誖乱。边兵二十余万人仰县官衣食,用度不足,数横赋敛,民俞贫困。常苦枯旱,亡有平岁,谷贾翔贵。
末年,盗贼群起,发军击之,将吏放纵于外。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雒阳以东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将军开东方诸仓赈贷穷乏,又分遣大夫谒者教民煮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扰。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置养澹官以廪之,吏盗其廪,饥死者什七八。莽耻为政所至,乃下诏曰:“予遭阳九之厄,百六之会,枯、旱、霜、蝗,饥馑荐臻,蛮夷猾夏,寇贼奸轨,百姓流离。予甚悼之,害气将究矣。”岁为此言,以至于亡。
卷二十四下
食货志第四下
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尺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故货宝于金,利于刀,流于泉,布于布,束于帛。
太公退,又行之于齐。至管仲相桓公,通轻重之权,曰:“岁有凶穰,故谷有贵贱;令有缓急,故物有轻重。人君不理,则畜贾游于市,乘民之不给,百倍其本矣。故万乘之国必有万金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金之贾者,利有所并也。计本量委则足矣,然而民有饥饿者,谷有所臧也。民有余则轻之,故人君敛之以轻;民不足则重之,故人君散之以重。凡轻重敛散之以时,即准平。守准平,使万室之邑必有万钟之臧,臧繦千万;千室之邑必有千钟之臧,臧繦百万。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种饷粮食,必取澹焉。故大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矣。”桓公遂用区区之齐合诸侯,显伯名。
其后百余年,周景王时患钱轻,将更铸大钱,单穆公曰:“不可。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民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且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为潢洿也,竭亡日矣。王其图之。”弗听,卒铸大钱,文曰“宝货”,肉好皆有周郭,以劝农澹不足,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币为二等:黄金以溢为名,上币;铜钱质如周钱,文曰“半两”,重如其文。而珠、玉、龟、贝、银、锡之属为器饰宝臧,不为币,然各随时而轻重无常。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黄金一斤。而不轨逐利之民蓄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孝文五年,为钱益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贾谊谏曰:
法使天下公得顾租铸铜锡为钱,敢杂以铅铁为它巧者,其罪黥。然铸钱之情,非殽杂为巧,则不可得赢;而殽之甚微,为利甚厚。夫事有召祸而法有起奸,今令细民人操造币之势,各隐屏而铸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虽黥罪日报,其势不止。乃者,民人抵罪,多者一县百数,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众。夫县法以诱民,使入陷井,孰积如此!曩禁铸钱,死罪积下;今公铸钱,黥罪积下。为法若此,上何赖焉?
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平称不受。法钱不立,吏急而壹之虖,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而弗呵虖,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苟非其术,何乡而可哉!
今农事弃捐而采铜者日蕃,释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钱日多,五谷不为多;善人怵而为奸邪,愿民陷而之刑戮:将甚不详,奈何而忽!国知患此,吏议必曰禁之。禁之不得其术,其伤必大。令禁铸钱,则钱必重。重则其利深,盗铸如云而起,弃市之罪又不足以禁矣!奸数不胜而法禁数溃,铜使之然也。故铜布于天下,其为祸博矣。
今博祸可除,而七福可致也。何谓七福?上收铜勿令布,则民不铸钱,黥罪不积,一矣。伪钱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铜铸作者反于耕田,三矣。铜毕归于上,上挟铜积以御轻重,钱轻则以术敛之,重则以术散之,货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贵臣,多少有制,用别贵贱,五矣。以临万货,以调盈虚,以收奇羡,则官富实而末民困,六矣。制吾弃财,以与匈奴逐争其民,则敌必怀,七矣。故善为天下者,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祸,臣诚伤之。
上不听。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
武帝因文、景之蓄,忿胡、粤之害,即位数年,严助、硃买臣等招徠东瓯,事两粤,江、淮之间萧然烦费矣。唐蒙、司马相如始开西南夷,凿山通道千余里,以广巴、蜀,巴、蜀之民罢焉。彭吴穿秽貊、朝鲜,置沧海郡,则燕、齐之间靡然发动。及王恢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天下共其劳。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财赂衰耗而不澹。人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夷,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兴利之臣自此而始。
其后,卫青岁以数万骑出击匈奴,遂取河南地,筑朔方。时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散币于邛、僰以辑之。数岁而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东置沧海郡,人徒之费疑于南夷。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此后四年,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兵甲转漕之费不与焉。于是大司农陈臧钱经用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有司请令民得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请置赏官,名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值三十余万金。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千夫”如王大夫;其有罪又减二等;爵得至“乐卿”。以显军功。军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道杂而多端,则官职秏废。
自公孙弘以《春秋》之义绳臣下取汉相,张汤以峻文决理为廷尉,于是见知之法生,而废格、沮诽穷治之狱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谋反迹见,而公卿寻端治之,竟其党与,坐而死者数万人,吏益惨急而法令察。当是时,招尊方正贤良文学之士,或至公卿大夫。公孙弘以实相,布被,食不重味,为下先,然而无益于俗,稍务于功利矣。
其明年,票骑仍再出击胡,大克获。浑邪王率数万众来降,于是汉发车三万两迎之。既至,受赏,赐及有功之士。是岁费凡百余巨万。
先是十余岁,河决,灌梁、楚地,固已数困,而缘河之郡堤塞河,辄坏决,费不可胜计。其后番系欲省底柱之漕,穿汾、河渠以为溉田;郑当时为渭漕回远,凿漕直渠自长安至华阴;而朔方亦穿溉渠。作者各数万人,历二三期而功未就,费亦各以巨万十数。
天子为伐胡故,盛养马,马之往来食长安者数万匹,卒掌者关中不足,乃调旁近郡。而胡降者数万人皆得厚赏,衣食仰给县官,县官不给,天子乃损膳,解乘舆驷,出御府禁臧以澹之。
其明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贫。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尚不能相救,乃徙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于县官。数岁贷与产业,使者分部护,冠盖相望,费以亿计,县官大空。而富商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给焉。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
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造钱币以澹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是时禁苑有白鹿而少府多银、锡。自孝文更造四铢钱,至是岁四十余年,从建元以来,用少,县官往往即多铜山而铸钱,民亦盗铸,不可胜数。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有司言曰:“古者皮币,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今半两钱法重四铢,而奸或盗摩钱质而取鋊,钱益轻薄而物贵,则远方用币烦费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值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
又造银锡白金。以为天用莫如龙,地用莫如马,人用莫如龟,故白金三品:其一曰重八两,圜之,其文龙,名“白撰”,值三千;二曰以重养小,方之,其文马,值五百;三曰复小,橢之,其文龟,值三百。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重如其文。盗铸诸金钱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胜数。
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而桑弘羊贵幸。咸阳,齐之大煮盐;孔仅,南阳大冶,皆至产累千金,故郑当时进言之。弘羊,洛阳贾人之子。以心计,年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
法既益严,吏多废免。兵革数动,民多买复及五大夫、千夫,征发之士益鲜。于是除千夫、五大夫为吏,不欲者出马;故吏皆適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
其明年,大将军、票骑大出击胡,赏赐五十万金,军马死者十余万匹,转漕、车甲之费不与焉。是时财匮,战士颇不得禄矣。
有司言三铢钱轻,轻钱易作奸诈,乃更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得摩取鋊。
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山海,天地之臧,宜属少府,陛下弗私,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使仅、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而民不齐出南亩,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轺车、贾人之缗钱皆有差小,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货。”
是时,豪富皆争匿财,唯卜式数求入财以助县官。天子乃超拜式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布告天下,以风百姓。初,式不愿为官,上强拜之,稍迁至齐相。语自在其《传》。
孔仅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至大司农,列于九卿。而桑弘羊为大司农中丞,管诸会计事,稍稍置均输以通货物。始令吏得入谷补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而御史大夫张汤方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惨急苛刻为九卿,直指夏兰之属始出。而大农颜异诛矣。
初,异为济南亭长,以廉直稍迁至九卿。上与汤既造白鹿皮币,问异。异曰:“今王侯朝贺以仓璧,直数千,而其皮荐反四十万,本末不相称。”天子不说。汤又与异有隙,及人有告异以它议,事下汤治。异与客语,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脣。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
郡国铸钱,民多奸铸,钱多轻,而公卿请令京师铸官赤仄,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仄不得行。白金稍贱,民弗宝用,县官以令禁之,无益,岁余终废不行。
是岁,汤死而民不思。
其后二岁,赤仄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于是悉禁郡国毋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前所铸钱皆废销之,输入其铜三官。而民之铸钱益少,计其费不能相当,唯直工大奸乃盗为之。
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益广关,置左右辅。
初,大农斡盐铁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盐铁。及杨可告缗,上林财物众,乃令水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满,益广。是时粤欲与汉用船战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馆环之。治楼船,高十余丈,旗织加其上,甚壮。于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数十丈。宫室之修,繇此日丽。
乃分缗钱诸官,而水衡、少府、太仆、大农各置农官,往往即郡县比没入田田之。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官益杂置多,徒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斗鸡走狗马,弋猎博戏,乱齐民。”乃征诸犯令,相引数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补郎,郎选衰矣。
是时山东被河灾,乃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天子怜之,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使者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赈焉。
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国。东度河,河东守不意行至,不辩,自杀。行西逾陇,卒,从官不得食,陇西守自杀。于是上北出萧关,从数万骑行猎新秦中,以勒边兵而归。新秦中或千里无亭徼,于是诛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边县,官假马母,三岁而归,及息什一,以除告缗,用充入新秦中。
既得宝鼎,立后土、泰一祠,公卿白议封禅事,而郡国皆豫治道,修缮故宫,及当驰道县,县治宫储,设共具,而望幸。
明年,南粤反,西羌侵边。天子为山东不澹,赦天下囚,因南方楼船士二十余万人击粤,发三河以西骑击羌,又数万人度河筑令居。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戊田之。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皆仰给大农。边兵不足,乃发武库、工官兵器以澹之。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牝马天下亭,亭有畜字马,岁课息。
齐相卜式上书,愿父子死南粤。天子下诏褒扬,赐爵关内侯,黄金四十斤,田十顷。布告天下,天下莫应。列侯以百数,皆莫求从军。至饮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失侯者百余人。乃拜卜式为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见郡国多不便县官作盐铁,器苦恶,贾贵,或强令民买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贵,乃因孔仅言船算事。上不说。
汉连出兵三岁,诛羌,灭两粤,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无赋税。南阳、汉中以往,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传车马被具。而初郡又时时小反,杀吏,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间岁万余人,费皆仰大农。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故能澹之。然兵所过县,县以为訾给毋乏而已,不敢言轻赋法矣。
其明年,元封元年,卜式贬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农,尽代仅斡天下盐铁。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为然而许之。于是天子北至朔方,东封泰山,巡海上,旁北边以归。所过赏赐,用帛百余万匹,钱、金以巨万计,皆取足大农。
弘羊又请令民得入粟补吏,及罪以赎。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复告缗。它郡各输急处。而诸农各致粟,山东漕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者再百焉。
是岁小旱,上令百官求雨。卜式言曰:“县官当食租衣税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久之,武帝疾病,拜弘羊为御史大夫。
昭帝即位六年,诏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毋与天下争利,视以俭节,然后教化可兴。弘羊难,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乃与丞相千秋共奏罢酒酤。弘羊自以为国兴大利,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怨望大将军霍光,遂与上官桀等谋反,诛灭。
宣、元、成、哀、平五世,无所变改。元帝时尝罢盐、铁官,三年而复之。贡禹言:“铸钱采铜,一岁十万人不耕,民坐盗铸陷刑者多。富人臧钱满室,犹无厌足。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钱。疾其末者绝其本,宜罢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毋复以为币,除其卖租铢之律,租税、禄、赐皆以布、帛及谷,使百姓壹意农桑。”议者以为交易待钱,布、帛不可尺寸分裂。禹议亦寝。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至平帝元始中,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云。
王莽居摄,变汉制,以周钱有子母相权,于是更造大钱,径寸二分,重十二铢,文曰“大钱五十”。又造契刀、错刀。契刀,其环如大钱,身形如刀,长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错刀,以黄金错其文,曰“一刀直五千”。与五铢钱凡四品,并行。
莽即真,以为书“刘”字有“金”、“刀”,乃罢错刀、契刀及五铢钱,而更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宝货”。
小钱径六分,重一铢,文曰“小钱直一”。次七分,三铢,曰“幺钱一十”。次八分,五铢,曰“幼钱二十”。次九分,七铢曰“中钱三十”。次一寸,九铢,曰“壮钱四十”。因前“大钱五十”,是为钱货六品,直各如其文。
黄金重一斤,直钱万。硃提银重八两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银一流直千。是为银货二品。
元龟岠冉长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为大贝十朋。公龟九寸,直五百,为壮贝十朋。侯龟七寸以上,直三百,为幺贝十朋。子龟五寸以上,直百,为小贝十朋。是为龟宝四品。
大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壮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五十。幺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三十。小贝寸二分以上,二枚为一朋,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为朋,率枚直钱三。是为贝货五品。
大布、次布、弟布、壮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幺布、小布。小布长寸五分,重十五铢,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长一分,相重一铢,文各为其布名,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长二寸四分,重一两,而直千钱矣。是为布货十品。
凡宝货三物,六名,二十八品。
铸作钱布皆用铜,淆以连锡,文质周郭放汉五铢钱云。其金、银与它物杂,色不纯好,龟不盈五寸,贝不盈六分,皆不得为宝货。元龟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卜受直。
百姓愦乱,其货不行。民私以五铢钱市买。莽患之,下诏:“敢非井田、挟五铢钱者为惑众,投诸四裔以御魑魅。”于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称数。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钱直一,与大钱五十,二品并行,龟、贝、布属且寝。
莽性躁扰,不能无为,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雠,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莽乃下诏曰:“夫《周礼》有赊、贷,《乐语》有五均,传记各有斡焉。今开赊贷,张五均,设诸斡者,所以齐众庶,抑并兼也。”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菑、宛、成都市长皆为五均同市师、东市称京,西市称畿,洛阳称中,余四都各用东、西、南、北为称,皆置交易丞五人,钱府丞一人,工商能采金、银、铜、连锡,登龟、取贝者,皆自占司市钱府,顺时气而取之。
又以《周官》税民:凡田不耕为不殖,出三夫之税;城郭中宅不树艺者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游无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县官衣食之。诸取众物、鸟、兽、鱼、鳖、百虫于山林、水泽及畜牧者,嫔妇桑蚕、织纴、纺绩、补缝,工匠、医、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贾人坐肆、列里区、谒舍,皆各自占所为于其所之县官,除其本,计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为贡。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实者,尽没入所采取,而作县官一岁。
诸司市常以四时中月实定所掌,为物上、中、下之贾,各自用为其市平,毋拘它所。众民卖买五谷、布帛、丝绵之物,周于民用而不雠者,均官有以考检厥实,用其本贾取之,毋令折钱。万物卬贵,过平一钱,则以平贾卖与民。其贾氐贱,减平者,听民自相与市,以防贵庾者。民欲祭祀、丧纪而无用者,钱府以所入工、商之贡但赊之,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毋过三月。民或乏绝,欲贷以治产业者,均授之,除其费,计所得受息。毋过岁什一。
羲和鲁匡言:“名山、大泽,盐、铁、钱、布、帛,五均赊贷,斡在县官,唯酒酤独未斡。酒者,天之美禄,帝王所以颐养天下,享祀祈福,扶衰养疾。百礼之会,非酒不行。故《诗》曰‘无酒酤我’,而《论语》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夫《诗》据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御也。《论语》孔子当周衰乱,酒酤在民,薄恶不诚,是以疑而弗食。今绝天下之酒,则无以行礼相养;放而亡限,则费财伤民。请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为一均,率开一卢以卖,雠五十酿为准。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各以其市月朔米曲三斛,并计其贾而参分之,以其一为酒一斛之平。除米曲本贾,计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糟
、灰炭给工器、薪樵之费。”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数人,皆用富贾。落阳薛子仲、张长叔、临菑姓伟等,乘传求利,交错天下,因与郡县通奸,多张空簿,府臧不实,百姓俞病。莽知民苦之,复下诏曰:“夫盐,食肴之将;酒,百药之长,嘉会之好;铁,田农之本;名山、大泽,饶衍之臧;五均、赊贷,百姓所取平,卬以给澹;铁布、铜冶,通行有无,备民用也。此六者,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卬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先圣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为设科条防禁,犯者罪至死。”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
后五岁,天凤元年,复申下金、银、龟、贝之货,颇增减其贾直。而罢大、小钱,改作货布,长二寸五分,广一寸,首长八分有奇,广八分,其圜好径二分半,足枝长八分,间广二分,其文右曰“货”,左曰“布”,重二十五铢,直货泉二十五。货泉径一寸,重五铢,文右曰“货”,左曰“泉”,枚直一,与货布二品并行。又以大钱行久,罢之,恐民挟不止,乃令民且独行大钱,与新货泉俱枚直一,并行尽六年,毋得复挟大钱矣。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莽以私铸钱死,及非沮宝货投四裔,犯法者多,不可胜行,乃更轻其法;私铸作泉布者,与妻子没入为官奴婢;吏及比伍,知而不举告,与同罪;非沮宝货,民罚作一岁,吏免官。犯者俞众,及五人相坐皆没入,郡国槛车铁锁,传送长安钟官,愁苦死者什六七。
作货布后六年,匈奴侵寇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猪突豨勇,壹切税吏民,訾三十而取一。又令公卿以下至郡县黄绶吏,皆保养军马,吏尽复以与民。民摇手触禁,不得耕桑,徭役烦剧,而枯、旱、蝗虫相因。又用制作未定,上自公侯,下至小吏,皆不得奉禄,而私赋敛,货赂上流,狱讼不决。吏用苛暴立威,旁缘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起为盗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广,于是青、徐、荆楚之地往往万数。战斗死亡,缘边四夷所系虏,陷罪,饥疫,人相食,及莽未诛,而天下户口减半矣。
自发猪突豨勇后四年,而汉兵诛莽。后二年,世祖受命,荡涤烦苛,复五铢钱,与天下更始。
赞曰:《易》称“裒多益寡,称物平施”,《书》云“茂迁有无”,周有泉府之官,而《孟子》亦非“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敛,野有饿殍而弗知发”。故管氏之轻重,李悝之平籴,弘羊均输,寿昌常平,亦有从徠。顾古为之有数,吏良而令行,故民赖其利,万国作乂。及孝武时,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其次也。至于王莽,制度失中,奸轨弄权,官民俱竭,亡次矣。
卷二十五上
郊祀志第五上
《洪范》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及四夷,莫不修之;下至禽兽,豺獭有祭。是以圣王为之典礼。民之精爽不贰,齐肃聪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使制神之处位,为之牲器。使先圣之后,能知山川,敬于礼仪,明神之事者,以为祝;能知四时牺牲,坛场上下,氏姓所出者,以为宗。故有神民之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神异业,敬而不黩,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序,灾祸不至,所求不匮。
及少昊之衰,九黎乱德,民神杂扰,不可放物。家为巫史,享祀无度,黩齐明而神弗蠲。嘉生不降,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亡相侵黩。
自共工氏霸九州,其子曰句龙,能平水土,死为社祠。有烈山氏王天下,其子曰柱,能殖百谷,死为稷祠。故郊祀社稷,所从来尚矣。
《虞书》曰: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遂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秩于山川,遍于群神。揖五瑞,择吉月日,见四岳诸牧,班瑞。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岱宗,泰山也。柴,望秩于山川。遂见东后。东后者,诸侯也。合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乐,三帛二生一死为贽。五月,巡狩至南岳。南岳者,衡山也。八月,巡狩至西岳。西岳者,华山也。十一月,巡狩至北岳。北岳者,恒山也。皆如岱宗之礼。中岳,嵩高也。五载一巡狩。
禹遵之。后十三世,至帝孔甲,淫德好神,神黩,二龙去之。其后十三世,汤伐桀,欲迁夏社,不可,作《夏社》。乃迁烈山子柱,而以周弃代为稷祠。后八世,帝太戊有桑穀生于廷,一暮大拱,惧。伊陟曰:“祆不胜德。”太戊修德,桑穀死。伊陟赞巫咸。后十三世,帝武丁得傅说为相,殷复兴焉,称高宗。有雉登鼎耳而雊,武丁惧。祖己曰:“修德。”武丁从之,位以永宁。后五世,帝乙嫚神而震死。后三世,帝纣淫乱,武王伐之。由是观之,始未尝不肃祇,后稍怠嫚也。
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制礼作乐,天子曰明堂、辟雍,诸侯曰泮宫。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怀柔百神,咸秩无文。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而诸侯祭其疆内名山、大川,大夫祭门、户、井、灶、中霤五祀,士、庶人祖考而已。各有典礼,而淫祀有禁。
后十三世,世益衰,礼乐废。幽王无道,为犬戎所败,平王东徙雒邑。秦襄公攻若救周,列为诸侯,而居西,自以为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駠驹、黄牛、羝羊各一云。
其后十四年,秦文公东猎汧、渭之间,卜居之而吉。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口止于鄜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祠之”。于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
自未作鄜,而雍旁故有吴阳武畤,雍东有好畤,皆废无祀。或曰:“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盖黄帝时尝用事,虽晚周亦郊焉。”其语不经见,缙绅者弗道。
作鄜后九年,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其神或岁不至,或岁数。来也常以夜,光辉若流星,从东方来,集于祠城,若雄雉,其声殷殷云,野鸡夜鸣。以一牢祠之,名曰陈宝。
作陈宝祠后七十一年,秦德公立,卜居雍。子孙饮马于河,遂都雍。雍之诸祠自此兴。用三百牢于鄜。作伏祠。磔狗邑四门,以御蛊灾。
后四年,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
后十三年,秦穆公立,病卧五日不寤,寤,乃言梦见上帝,上帝命穆公平晋乱。史书而藏之府。而后世皆曰上天。
穆公立九年,齐桓公既霸,会诸侯于蔡丘,而欲封禅。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昔无怀氏封泰山,禅云云;虙羲封泰山,禅云云;神农氏封泰山,禅云云;炎帝封泰山,禅云云;黄帝封泰山,禅亭亭;颛顼封泰山,禅云云;帝喾封泰山,禅云云;尧封泰山,禅云云;舜封泰山,禅云云;禹封泰山,禅会稽;汤封泰山,禅云云;周成王封泰山,禅于社首;皆受命然后得封禅。”桓公曰:“寡人北伐山戎,过孤竹;西伐,束马县车,上卑耳之山;南伐至召陵,登熊耳山,以望江、汉。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诸侯莫违我。昔三代受命,亦何以异乎?”于是管仲睹桓公不可穷以辞,因设之以事,曰:“古之封禅,鄗上黍,北里禾,所以为盛;江、淮间一茅三脊,所以为藉也。东海致比目之鱼,西海致北翼之鸟。然后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今凤凰、麒麟不至,嘉禾不生,而蓬蒿、藜莠茂,鸱枭群翔,而欲封禅,无乃不可乎?”于是桓公乃止。
是岁,秦穆公纳晋君夷吾。其后三置晋国之君,平其乱。穆公立三十九年而卒。
后五十年,周灵王即位。时诸侯莫朝周,苌弘乃明鬼神事,设射不来,不来者,诸侯之不来朝者也。依物怪,欲以致诸侯。诸侯弗从,而周室愈微。后二世,至敬王时,晋人杀苌弘。
是时,季氏专鲁,旅于泰山,仲尼讥之。
自秦宣公作密畤后二百五十年,而秦灵公于吴阳作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
后四十八年,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周始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当复合,合七十年而伯王出焉。”儋见后七年,栎阳雨金,献公自以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
后百一十岁,周赧王卒,九鼎入于秦。或曰,周显王之四十二年,宋太丘社亡,而鼎沦没于泗水彭城下。
自赧王卒后七年,秦庄襄王灭东周,周祀绝。后二十八年,秦并天下,称皇帝。
秦始皇帝既即位,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夏得木德,青龙止于郊,草木鬯茂。殷得金德,银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乌之符。今秦变周,水德之时。昔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于是秦更名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尚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
即帝位三年,东巡郡县,祠驺峄山,颂功业。于是从齐、鲁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于泰山下。诸儒生或议曰:“古者封禅为蒲车,恶伤山之土、石、草、木;扫地而祠,席用苴秸,言其易遵也。”始皇闻此议各乖异,难施用,由此黜儒生。而遂除车道,上自泰山阳。至颠,立石颂德,明其得封也。从阴道上,禅于梁父。其礼颇采泰祝之祀雍上帝所用,而封臧皆秘之,世不得而记。
始皇之上泰山,中阪遇暴风雨,休于大树下。诸儒既黜,不得与封禅,闻始皇遇风雨,即讥之。
于是始皇遂东游海上,行礼祠名山川及八神,求仙人羡门之属。八神将自古而有之,或曰太公以来作之。齐所以为齐,以天齐也。其祀绝,莫知起时。八神:一曰天主,祠天齐。天齐渊水,居临菑南郊山下下者。二曰地主,祠泰山梁父。盖天好阴,祠之必于高山之下畤,命曰“畤”;地贵阳,祭之必于泽中圜丘云。三曰兵主,祠蚩尤。蚩尤在东平陆监乡,齐之西竟也。四曰阴主,祠三山;五曰阴主,祠之罘山;六曰月主,祠莱山:皆在齐北,并勃海。七曰日主,祠盛山。盛山斗入海,最居齐东北阳,以迎日出云。八曰四时主,祠琅邪。琅邪在齐东北,盖岁之所始。皆各用牢具祠,而巫祝所损益,圭、币杂异焉。
自齐威、宣时,驺子之徒论著终始五德之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而宋毋忌、正伯侨、元尚、羡门高最后,皆燕人,为方仙道,形解销化,依于鬼神之事。驺衍以阴阳主运显于诸侯,而燕、齐海上之方士传其术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不可胜数也。
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州。此三神山者,其传在勃海中,去人不远。盖尝有到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未至,望之如云;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水临之。患且至,则风辄引船而去,终莫能至云。世主莫不甘心焉。
及秦始皇至海上,则方士争言之。始皇如恐弗及,使人赍童男女入海求之。船交海中,皆以风为解,曰未能至,望见之焉。其明年,始皇复游海上,至琅邪,过恒山,从上党归。后三年,游碣石,考入海方士,从上郡归。后五年,始皇南至湘山,遂登会稽,并海上,几遇海中三神山之奇药。不得,还到沙丘崩。
二世元年,东巡碣石,并海,南历泰山,至会稽,皆礼祠之,而胡亥刻勒始皇所立石书旁,以章始皇之功德。其秋,诸侯叛秦。三年而二世弑死。
始皇封禅之后十二年而秦亡。诸儒生疾秦皇焚《诗》、《书》,诛灭文学,百姓怨其法,天下叛之,皆说曰:“始皇上泰山,为风雨所击,不得封禅云。”此岂所谓无其德而用其事者邪?
昔三代之居,皆河、洛之间,故嵩高为中岳,而四岳各如其方,四渎咸在山东。至秦称帝,都咸阳,则五岳、四渎皆并在东方。自五帝以至秦,迭兴迭衰,名山、大川或在诸侯,或在天子,其礼损益世殊,不可胜记。及秦并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
于是自崤以东,名山五,大川祠二。曰太室。太室,嵩高也。恒山、泰山、会稽、湘山。水曰
,曰淮。春以脯酒为岁祷,因泮冻;秋涸冻;冬塞祷祠。其牲用牛犊各一,牢具、圭、币各异。
自华以西,名山七,名川四。曰华山、薄山。薄山者,襄山也。岳山、岐山、吴山、鸿冢、渎山。渎山,蜀之岷山也。水曰河,祠临晋;沔,祠汉中;湫渊,祠朝那;江水,祠蜀。亦春秋泮涸祷塞如东方山川。而牲亦牛犊,牢具、圭、币各异。而四大冢鸿、岐、吴、岳,皆有尝禾。陈宝节来祠,其河加有尝醪。此皆雍州之域,近天子都,故加车一乘,駠驹四。
霸、产、丰、涝、泾、渭、长水,皆不在大山、川数,以近咸阳,尽得比山川祠,而无诸加。
汧、洛二渊,鸣泽,蒲山、岳壻山之属,为小山川,亦皆祷塞、泮、涸祠,礼不必同。
而雍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四海、九臣、十四臣、诸布、诸严、诸逐之属,百有余庙。西亦有数十祠。于湖有周天子祠。于下邽有天神。丰、镐有昭明、天子辟池。于杜、毫有五杜主之祠、寿星祠;而雍、菅庙祠亦有杜主。杜主,故周之右将军,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也。各以岁时奉祠。
唯雍四畤上帝为尊;其光景动人民,唯陈宝。故雍四畤,春以为岁祠祷,因泮冻,秋涸冻,冬赛祠,五月尝驹,及四中之月月祠,陈宝节来一祠。春、夏用骍,秋、冬用。畤驹四匹,木寓龙一驷,木寓车马一驷,各如其帝色。黄犊羔各四,圭、币各有数,皆生瘗埋,无俎豆之具。三年一郊。秦以十月为岁首,故常以十月上宿郊见,通权火,拜于咸阳之旁,而衣上白,其用如经祠云。西畤、畦畤,祠如其故,上不亲往。
诸此祠皆太祝党主,以岁时奉祠之。至如它名山川诸神及八神之属,上过则祠,去则已。郡县远方祠者,民各自奉祠,不领于天子之祝官。祝官有秘祝,即有灾祥,辄祝祠移过于下。
汉兴,高祖初起,杀大蛇,有物曰:“蛇,白帝子,而杀者赤帝子。”及高祖祷丰枌榆社,徇沛,为沛公,则祀蚩尤,衅鼓旗。遂以十月至霸上,立为汉王。因以十月为年首,色上赤。
二年,东击项籍而还入关,问:“故秦时上帝祠何帝也?”对曰:“四帝,有白、青、黄、赤帝之祠。”高祖曰:“吾闻天有五帝,而四,何也?”莫知其说。于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名曰北畤。有司进祠,上不亲往。悉召故秦祀官,复置太祝、太宰,如其故仪礼。因令县为公社。下诏曰:“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
后四岁,天下已定,诏御史令丰治枌榆社,常以时,春以羊、彘祠之。令祝立蚩尤之祠于长安。长安置祠祀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属;晋巫祠五帝、东君、云中君、巫社、巫祠、族人炊之属;秦巫祠杜主、巫保、族累之属;荆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属;九天巫祠九天:皆以岁时祠宫中。其河巫祠河于临晋,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也。各有时日。
其后二岁,或言曰周兴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于是高祖制诏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
高祖十年春,有司清令县常以春二月及腊祠稷以羊、彘,民里社各自裁以祠。制曰:“可。”
文帝即位十三年,下诏曰:“秘祝之官移过于下,朕甚弗取,其除之。”
始,名山、大川在诸侯,诸侯祝各自奉祠,天子官不领。及齐、淮南国废,令太祝尽以岁时致礼如故。
明年,以岁比登,诏有司增雍五畤路车各一乘,驾被具;西畤、畦畤寓车各一乘,寓马四匹,驾被具;河、湫、汉水,玉加各二;及诸祀皆广坛场,圭、币、俎豆以差加之。
鲁人公孙臣上书曰:“始秦得水德,及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土德之应黄龙见。宜改正朔,服色上黄。”时丞相张苍好律历,以为汉乃水德之时,河决金堤,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内赤,与德相应。公孙臣言非是,罢之。明年,黄龙见成纪。文帝召公孙臣,拜为博士,与诸生申明土德,草改历、服色事。其夏,下诏曰:“有异物之神见于成纪,毋害于民,岁以有年。朕几郊祀上帝诸神,礼官议,毋讳以朕劳。”有司皆曰:“古者天子夏亲郊祀上帝于郊,故曰郊。”于是,夏四月文帝始幸雍郊见五畤,祠衣皆上赤。
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言“长安东北有神气,成五采,若人冠冕焉。或曰东北,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应。”于是作渭阳五帝庙,同宇,帝一殿,面五门,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仪亦如雍五畤。
明年夏四月,文帝亲拜霸渭之会,以郊见渭阳五帝。五帝庙临渭,其北穿薄池沟水。权火举而祠,若光辉然属天焉。于是贵平至上大夫,赐累千金。而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谋议巡狩封禅事。
文帝出长门,若见五人于道北,遂因其直立五帝坛,祠以五牢。
其明年,平使人持玉杯,上书阙下献之。平言上曰:“阙下有宝玉气来者。”已视之,果有献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寿”。平又言“臣候日再中”。居顷之,日却复中。于是始更以十七年为元年,令天下大酺。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决通于泗,臣望东北汾阴直有金宝气,意周鼎其出乎?兆见不迎则不至。”于是上使使治庙汾阴南,临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书告平所言皆诈也。下吏治,诛夷平。是后,文帝怠于改正、服、鬼神之事,而渭阳、长门五帝使祠官领,以时致礼,不往焉。
明年,匈奴数入边,兴兵守御。后,岁少不登。数岁而孝景即位。十六年,祠官各以岁时祠如故,无有所兴。
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汉兴已六十余岁矣,天下艾安,缙绅之属皆望天子封禅改正度也,而上乡儒术,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事,未就。窦太后不好儒术,使人微伺赵绾等奸利事,按绾、臧,绾、臧自杀,诸所兴为皆废。六年,窦太后崩。其明年,征文学之士。
明年,上初至雍,郊见五畤。后常三岁一郊。是时上求神君,舍之上林中磃氏馆。神君者,长陵女子,以乳死,见神于先后宛若。宛若祠之其室,民多往祠。平原君亦往祠,其后子孙以尊显。及上即位,则厚礼置祠之内中。闻其言,不见其人云。
是时,李少君亦以祠灶、谷道、却老方见上,上尊之。少君者,故深泽侯人,主方。匿其年及所生长。常自谓七十,能使物,却老。其游以方遍诸侯。无妻子。人闻其能使物及不死,更馈遗之,常余金钱、衣食。人皆以为不治产业而饶给,又不知其何所人,愈信,争事之。少君资好方,善为巧发奇中。常从武安侯宴,坐中有年九十余老人,少君乃言与其大父游射处,老人为兒从其大父,识其处,一坐尽惊。少君见上,上有故铜器,问少君。少君曰:“此器齐桓公十年陈于柏寝。”已而按其刻,果齐桓公器。一宫尽骇,以为少君神,数百岁人也。少君言上:“祠灶皆可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乃可见之,以封禅则不死,黄帝是也。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于是天子始亲祠灶,遣方十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而事化丹沙诸药齐为黄金矣。久之,少君病死。天子以为化去不死也,使黄、锤史宽舒受其方,而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多更来言神事矣。
毫人谬忌奏祠泰一方,曰:“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一东南郊,日一太牢,七日,为坛开八通之鬼道。”于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长安城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其后,人上书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祠三一:天一、地一、泰一。”天子许之,令太祝领祠之于忌泰一坛上,如其方。后人复有言:“古天子常以春解祠,祠黄帝用一枭、破镜;冥羊用羊祠;马行用一青牡马;泰一、皋山山君用牛;武夷君用干鱼;阴阳使者以一牛。”令祠官领之如其方,而祠泰一于忌泰一坛旁。
后二年,郊雍,获一角兽,若麃然。有司曰:“陛下肃祗郊祀,上帝报享,锡一角兽,盖麟云。”于是以荐五畤,畤加一牛以燎。赐诸侯白金,以风符应合于天也。于是济北王以为天子且封禅,上书献泰山及其旁邑,天子以它县偿之。常山王有罪,迁,天子封其弟真定,以续先王祀,而以常山为郡。然后五岳皆在天子之郡。
明年,齐人少翁以方见上。上有所幸李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盖夜致夫人及灶鬼之貌云,天子自帷中望见焉。乃拜少翁为文成将军,赏赐甚多,以客礼礼之。文成言:“上即欲与神通,宫室被服非象神,神物不至。”乃作画云气车,及各以胜日驾车辟恶鬼。又作甘泉宫,中为台室,画天地泰一诸鬼神,而置祭具以致天神。居岁余,其方益衰,神不至。乃帛书以饭牛,阳不知,言此牛腹中有奇。杀视得书,书言甚怪。天子识其手,问之,果为书。于是诛文成将军,隐之。
其后又作柏梁、铜柱、承露仙人掌之属矣。
文成死明年,天子病鼎湖甚,巫医无所不致。游水发根言上郡有巫,病而鬼下之。上召置祠之甘泉。及病,使人问神君,神君言曰:“天子无忧病。病少愈,强与我会甘泉。”于是上病愈,遂起,幸甘泉,病良已。大赦,置寿宫神君。神君最贵者曰太一,其佐曰太禁、司命之属,皆从之,非可得见,闻其言,言与人音等。时去时来,来则风肃然。居室帷中,时昼言,然常以夜。天子祓然后入。因巫为主人,关饮食,所欲言,行下。又置寿宫、北宫,张羽旗,设共具,以礼神君。神君所言,上使受书,其名曰“画法”。其所言,世俗之所知也,无绝殊者,而天子心独憙。其事秘,世莫知也。
后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今郊得一角兽曰“狩”云。
其明年,天子郊雍,曰:“今上帝朕亲郊,而后土无祀,则礼不答也。”有司与太史令谈、祠官宽舒议:“天地牲角茧粟。今陛下亲祠后土,后土宜于泽中圜丘为五坛,坛一黄犊牢具,已祠尽瘗。而从祠衣上黄。”于是天子东幸汾阴。汾阴男子公孙滂洋等见汾旁有光如绛,上遂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如宽舒等议。上亲望拜,如上帝礼。礼毕,天子遂至荥阳。还过雒阳,下诏封周后,令奉其祀。语在《武纪》。上始巡幸郡县,浸寻于泰山矣。
其春,乐成侯上书言栾大。栾大,胶东宫人,故尝与文成将军同师,已而为胶东王尚方。而乐成侯姊为康王后,无子。王死,它姬子立为王,而康后有淫行,与王不相中,相危以法。康后闻文成死,而欲自媚于上,乃遣栾大入,因乐成侯求见言方。天子既诛文成,后悔其方不尽,及见栾大,大说。大为人长美,言多方略,而敢为大言,处之不疑。大言曰:“臣常往来海中,见安期、羡门之属,顾以臣为贱,不信臣。又以为康王诸侯耳,不足与方。臣数以言康王,康王又不用臣。臣之师曰:‘黄金可成,而河决可塞,不死之药可得,仙人可致也。’然臣恐效文成,则方士皆掩口,恶敢言方哉!”上曰:“文成食马肝死耳。子诚能修其方,我何爱乎!”大曰:“臣师非有求人,人者求之。陛下必欲致之,则贵其使者,令为亲属,以客礼侍之,勿卑。使各佩其信印,乃可使通言于神人。神人尚肯邪不邪,尊其使然后可致也。”于是上使验小方,斗棋,棋自相触击。
是时,上方忧河决而黄金不就,乃拜大为五利将军。居月余,得四印,得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印。制诏御史:“昔禹疏九河,决四渎。间者,河溢皋陆,堤徭不息。朕临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遗朕士而大通焉。《乾》称‘飞龙’,‘鸿渐于般’,朕意庶几与焉。其以二千户封地士将军大为乐通侯。”赐列侯甲第,童千人。乘舆斥车马、帷帐、器物以充其家。又以卫长公主妻之,赍金十万斤,更名其邑曰当利公主。天子亲如五利之弟,使者存问共给,相属于道。自大主将、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献遗之。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将军”,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将军亦衣羽衣,立白茅上受印,以视不臣也。而佩“天道”者,且为天子道天神也。于是五利常夜祠其家,欲以下神。后装治行,东入海求其师云。大见数月,佩六印,贵震天下,而海上燕、齐之间,莫不搤掔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
其夏六月,汾阴巫锦为民祠魏脽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鼎大异于众鼎,文镂无款识,怪之,言吏。吏告河东太守胜,胜以闻。天子使验问巫得鼎无奸诈,乃以礼祠,迎鼎至甘泉,从上行,荐之。至中山,晏温,有黄云焉。有鹿过,上自射之,因之以祭云。至长安,公卿大夫皆议尊宝鼎。天子曰:“间者河溢,岁数不登,故巡祭后土,祈为百姓育谷。今年丰茂未报,鼎曷为出哉?”有司皆言:“闻昔泰帝兴神鼎一,一者一统,天地万物所系象也。黄帝作宝鼎三,象天、地、人。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象九州。皆尝
享上帝鬼神。其空足曰鬲,以象三德,飨承天祜。夏德衰,鼎迁于殷;殷德衰,鼎迁于周;周德衰,鼎迁于秦;秦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沦伏而不见。《周颂》曰:‘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不吴不敖,胡考之休。’今鼎至甘泉,以光润龙变,承休无疆。合兹中山,有黄白云降,盖若兽之为符,路弓乘矢,集获坛下,报祠大亨。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鼎宜视宗祢庙,臧于帝庭,以合明应。”制曰:“可。”
入海求蓬莱者,言蓬莱不远,而不能至者,殆不见其气。上乃遣望气佐候其气云。
其秋,上雍,且郊。或曰“五帝,泰一之佐也。宜立泰一而上亲郊之”。上疑未定。
齐人公孙卿曰:“今年得定鼎,其冬辛巳朔旦冬至,与黄帝时等。”卿有札书曰:“黄帝得宝鼎冕候,问于鬼臾区,鬼臾区对曰:‘黄帝得宝鼎神策,是岁己酉朔旦冬至,得天之纪,终而复始。’于是黄帝迎日推策,后率二十岁复朔旦冬至,凡二十推,三百八十年,黄帝仙登于天。”卿因所忠欲奏之。所忠视其书不经,疑其妄言,谢曰:“宝鼎事已决矣。尚何以为?”卿因嬖人奏之。上大说,乃召问卿。对曰:“受此书申公,申公已死。”上曰:“申公何人也?”卿曰:“齐人,与安期生通,受黄帝言,无书,独有此鼎书。曰‘汉兴复当黄帝之时’。曰‘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且曾孙也。宝鼎出而与神通,封禅。封禅七十二王,唯黄帝得上泰山封。’申公曰:‘汉帝亦当上封,上封则能仙登天矣。黄帝万诸侯,而神灵之封君七千。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蛮夷,五在中国。中国华山、首山、太室山、泰山、东莱山,此五山黄帝之所常游,与神会。黄帝且战且学仙,患百姓非其首,乃断斩非鬼神者。百余岁然后得与神通。黄帝郊雍上帝,宿三月。鬼臾区号大鸿,死葬雍,故鸿冢是也。其后黄帝接万灵明庭。明庭者,甘泉也。所谓寒门者,谷口也。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鼎既成,有龙垂胡髯下迎黄帝。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龙七十余人,龙乃上去。余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龙髯,龙髯拔,堕,堕黄帝之弓。百姓卬望黄帝既上天,乃抱其弓与龙髯号,故后世因名其处曰鼎湖,其弓曰乌号’。”于是天子曰:“嗟乎!诚得如黄帝,吾视去妻子如脱屣耳。”拜卿为郎,使东候神于太室。
上遂郊雍,至陇西,登空桐,幸甘泉。今祠官宽舒等具泰一祠坛,祠坛放毫忌泰一坛,三陔。五帝坛环居其下,各如其方。黄帝西南,除八通鬼道。泰一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枣脯之属,杀一牦牛以为俎豆牢具。而五帝独有俎豆醴进。其下四方地,为腏,食群神从者及北斗云。已祠,胙余皆燎之。其牛色白,白鹿居其中,彘在鹿中,鹿中水而酒之。祭日以牛,祭月以羊、彘特。泰一祝宰则衣紫及绣,五帝各如其色,日赤,月白。
十一月辛已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朝朝日,夕夕月,则揖;而见泰一如雍郊礼。其赞飨曰:“天始以宝鼎神策授皇帝,朔而又朔,终而复始,皇帝敬拜见焉。”而衣上黄。其祠列火满坛,坛旁亨炊具。有司云“祠上有光”。公卿言“皇帝始郊见泰一云阳,有司奉瑄玉嘉牲荐飨,是夜有美光,及昼,黄气上属天。”太史令谈、祠官宽舒等曰:“神灵之休,晁福兆祥,宜因此地光域立泰畤坛以明应。令太祝领,秋及腊间祠。三岁天子壹郊见。”
其秋,为伐南越,告祷泰一,以牡荆画幡日、月、北斗、登龙,以象太一三星,为泰一鏠,命曰“灵旗”。为兵祷,则太史奉以指所伐国。而五利将军使不敢入海,之泰山祠。上使人随验,实无所见。五利妄言见其师,其方尽,多不雠。上乃诛五利。
其冬,公孙卿候神河南,言见仙人迹缑氏城上,有物如雉,往来城上。天子亲幸缑氏视迹,问卿:“得毋效文成、五利乎?”卿曰:“仙者非有求人主,人主者求之。其道非少宽暇,神不来。言神事,如迂诞,积以岁,乃可致。”于是郡国各除道,缮治宫馆名山神祠所,以望幸矣。
其春,既灭南越,嬖臣李延年以好音见。上善之,下公卿议,曰:“民间祠有鼓舞乐,今郊祀而无乐,岂称乎?”公卿曰:“古者祠天地皆有乐,而神祇可得而礼。”或曰:“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于是塞南越,祷祠泰一、后土,始用乐舞。益召歌兒,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瑟自此起。
其来年冬,上议曰:“古者先振兵释旅,然后封禅。”乃遂北巡朔方,勒兵十余万骑,还祭黄帝冢桥山,释兵凉如。上曰:“吾闻黄帝不死。有冢,何也?”或对曰:“黄帝以仙上天,群臣葬其衣冠。”既至甘泉,为且用事泰山,先类祠泰一。
自得宝鼎,上与公卿诸生议封禅。封禅用希旷绝,莫如其仪体,而群儒采封禅《尚书》、《周官》、《王制》之望祀射牛事。齐人丁公年九十余,曰:“封禅者,古不死之名也。秦皇帝不得上封。陛下必欲上,稍上即无风雨,遂上封矣。”上于是乃令诸儒习射牛,草封禅仪。数年,至且行。天子既闻公孙卿及方士之言,黄帝以上封禅皆致怪物与神通,欲放黄帝以接神人蓬莱,高世比德于九皇,而颇采儒术以文之。群儒既已不能辩明封禅事,又拘于《诗》、《书》古文而不敢聘。上为封祠器视群儒,群儒或曰“不与古同”,徐偃又曰“太常诸生行礼不如鲁善”,周霸属图封事,于是上黜偃、霸,而尽罢诸儒弗用。
三月,乃东幸缑氏,礼登中岳太室。从官在山上闻若有言“万岁”云。问上,上不言;问下,下不言。乃令祠官加增太室祠,禁毋伐其山木,以山下户几三百封崇高,为之奉邑,独给祠,复无有所与。上因东上泰山,泰山草木未生,乃令人上石立之泰山颠。
上遂东巡海上,行礼祠八神。齐人之上疏言神怪、奇方者以万数,乃益发船,令言海中神山者数千人求蓬莱神人。公孙卿持节常先行候名山,至东莱,言夜见大人,长数丈,就之则不见,见其迹甚大,类禽兽云。群臣有言见一老父牵狗,言“吾欲见巨公”,已忽不见。上既见大迹,未信,及群臣又言老父,则大以为仙人也。宿留海上,与方士传车,及间使求神仙人以千数。
四月,还至奉高。上念诸儒及方士言封禅人殊,不经,难施行。天子至梁父,礼祠地主。至乙卯,令侍中儒者皮弁缙绅,射牛行事。封泰山下东方,如郊祠泰一之礼。封广丈二尺,高九尺,其下则有玉牒书,书秘。礼毕,天子独与侍中泰车子侯上泰山,亦有封。其事皆禁。明日,下阴道。丙辰,禅泰山下止东北肃然山,如祭后土礼。天子皆亲拜见,衣上黄而尽用乐焉。江、淮间一茅三脊为神藉。五色土益杂封。纵远方奇兽飞禽及白雉诸物,颇以加祠。兕牛、象、犀之属不用。皆至泰山,然后去。封禅祠,其夜若有光,昼有白云出封中。
天子从禅还,坐明堂,群臣更上寿。下诏改元封元年。语在《武记》。又曰:“古者天子五载一巡狩,用事泰山,诸侯有朝宿地。其令诸侯各治邸泰山下。”
天子既已封泰山,无风雨,而方士更言蓬莱诸神若将可得,于是上欣然庶几遇之,复东至海上望焉。奉车子侯暴病,一日死。上乃遂去,并海上,北至碣石,巡自辽西,历北边至九原。五月,乃至甘泉,周万八千里云。
其秋,有星孛于东井。后十余日,有星孛于三能。望气王朔言:“候独见填星出如瓜,食顷,复入。”有司皆曰:“陛下建汉家封禅,天其报德星云。”
其来年冬,郊雍五帝。还,拜祝祠泰一。赞飨曰:“德星昭衍,厥维休祥。寿星乃出,渊耀光明。信星昭见,皇帝敬拜泰祝之享。”
其春,公孙卿言见神人东莱山,若云“欲见天子”。天子于是幸缑氏城,拜卿为中大夫。遂至东莱,宿留之数日,毋所见,见大人迹云。复遣方士求神人、采药以千数。是岁旱。天子既出亡名,乃祷万里沙,过祠泰山。还至瓠子,自临塞决河,留二日,湛祠而去。
卷二十五下
郊祀志第五下
是时既灭两粤,粤人勇之乃言:“粤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嫚,故衰耗。”;乃命粤巫立粤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粤祠鸡卜自此始用。
公孙卿曰:“仙人可见,上往常遽,以故不见。今陛下可为馆如缑氏城,置脯枣,神人宜可致。且仙人好楼居。”于是上令长安则作飞廉、桂馆,甘泉则作益寿、延寿馆,使卿持节设具而候神人。乃作通天台,置祠具其下,将招来神仙之属。于是甘泉更置前殿,始广诸宫室。夏,有芝生甘泉殿房内中。天子为塞河,兴通天,若有光云,乃下诏:“甘泉房中生芝九茎,赦天下,毋令复作。”
其明年,伐朝鲜。夏,旱。公孙卿曰:“黄帝时,封则天旱,干封三年。”上乃下诏:“天旱,意干封乎?其令天下尊祠灵星焉。”
明年,上郊雍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萧关,历独鹿,鸣泽,自西河归,幸河东祠后土。
明年冬,上巡南郡,至江陵而东。登礼灊之天柱山,号曰南岳。浮江,自浔阳出枞阳,过彭蠡,礼其名山川。北至琅邪,并海上。四月,至奉高修封焉。
初,天子封泰山,泰山东北止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敞。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名曰昆仑,天子从之入,以拜祀上帝焉。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带图。及是岁修封,则祠泰一、五帝于明堂上如郊礼。毕,燎堂下。而上又上泰山,自有秘祠其颠。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山上举火,下悉应之。还幸甘泉,郊泰畤。春幸汾阴,祠后土。
明年,幸泰山,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祀上帝于明堂,毋修封。其赞飨曰:“天增援皇帝泰元神策,周而复始。皇帝敬拜泰一。”东至海上,考入海及方士求神者,莫验,然益遣,几遇之。乙酉,柏梁灾。十二月甲午朔,上亲禅高里,祠后土。临勃海,将以望祀蓬莱之属,几至殊庭焉。
上还,以柏梁灾故,受计甘泉。公孙卿曰:“黄帝就青灵台,十二日烧,黄帝乃治明庭。明庭,甘泉也。”方士多言古帝王有都甘泉者。其后天子又朝诸侯甘泉,甘泉作诸侯邸。勇之乃曰:“粤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于是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前殿度高未央。其东则凤阙,高二十余丈。其西则商中,数十里虎圈。其北治大池,渐台高二十余丈,名曰泰液,池中有蓬莱、方丈、瀛州、壶梁,象海中神山、龟、鱼之属。其南有玉堂璧门大鸟之属。立神明台、井干楼,高五十丈,辇道相属焉。
夏,汉改历,以正月为岁首,而色上黄,官更印章以五字,因为太初元年。是岁,西伐大宛。蝗大起。丁夫人、雒阳虞初等以方祠诅匈奴、大宛焉。
明年,有司言雍五畤无牢孰具,芬芳不备。乃令祠官进畤犊牢具,色食所胜,而以木寓马代驹云。及诸名山川用驹者,悉以木寓马代。独行过亲祠,乃用驹,它礼如故。
明年,东巡海上,考神仙之属,未有验者。方士有言:黄帝时为五城十二楼,以候神人于执期,名曰迎年。上许作之如方,名曰明年。上亲礼祠,上犊黄焉。
公玉带曰:“黄帝时虽封泰山,然风后、封巨、岐伯令黄帝封东泰山,禅凡山,合符,然后不死。”天子既令设祠具,至东泰山,东泰山卑小,不称其声,乃令祠官礼之而不封焉。其后令带奉祠候神物。复还泰山,修五年之礼如前,而加禅祠石闾。石闾者,在泰山下止南方,方士言仙人闾也,故上亲禅焉。
其后五年,夏至泰山修封,还过祭恒山。
自封泰山后,十三岁而周遍于五岳、四渎矣。
后五年,复至泰山修封。东幸琅邪,礼日成山,登之罘,浮大海,用事八神延年。又祠神人于交门宫,若有乡坐拜者云。
后五年,上复修封于泰山。东游东莱,临大海。是岁,雍县无云如雷者三,或如虹气苍黄,若飞鸟集木或阳宫南,声闻四百里。陨石二,黑如
,有司有以为美祥,以荐宗庙。而方士之候神入海求蓬莱者终无验,公孙卿犹以大人之迹为解。天子犹羁縻不绝,几遇其真。
诸所兴,如薄忌泰一及三一、冥羊、马行、赤星,五。宽舒之祠官以岁时致礼。凡六祠,皆大祝领之。至如八神,诸明年、凡山它名祠,行过则祠,去则已。方士所兴祠,各自主,其人终则已,祠官不主。它祠皆如故。甘泉泰一、汾阴后土,三年亲郊祠,而泰山五年一修封。武帝凡五修封。昭帝即位,富于春秋,未尝亲巡祭云。
宣帝即位,由武帝正统兴,故立三年,尊孝武庙为世宗,行所巡狩郡国皆立庙。告祠世宗庙日,有白鹤集后庭。以立世宗庙告祠孝昭寝,有雁五色集殿前。西河筑世宗庙,神光兴于殿旁,有鸟如白鹤,前赤后青。神光又兴于房中,如烛状。广川国世宗庙殿上有钟音,门户大开,夜有光,殿上尽明。上乃下诏赦天下。
时,大将军霍光辅政,上共己正南面,非宗庙之祀不出。十二年,乃下诏曰:“盖闻天子尊事天地,修祀山川,古今通礼也。间者,上帝之祠阙而不亲十有余年,朕甚惧焉。朕亲饬躬齐戒,亲泰祀,为百姓蒙嘉气、获丰年焉。”
明年正月,上始幸甘泉,郊见泰畤,数有美祥。修武帝故事,盛车服,敬齐祠之礼,颇作诗歌。
其三月,幸河东,祠后土,有神爵集,改元为神爵。制诏太常:“夫江海,百川之大者也,今阙焉无祠。其令祠官以礼为岁事,以四时祠江海雒水,祈为天下丰年焉。”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用腄,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于上曲阳,河于临晋,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济于临邑界中,皆使者持节侍祠。唯泰山与河岁五祠,江水四,余皆一祷而三祠云。
时,南郡获白虎,献其皮、牙、爪,上为立祠。又以方士言,为随侯、剑宝、玉宝璧、周康宝鼎立四祠于未央宫中。又祠太室山于即墨,三户山于下密,祠天封苑火井于鸿门。又立岁星、辰星、太白、荧惑、南斗祠于长安城旁。又祠参山八神于曲城,蓬山石杜、石鼓于临朐,之罘山于腄,成山于不夜,莱山于黄。成山祠日,莱山祠月。又祠四时于琅邪,蚩尤于寿良。京师近县,鄠则有劳谷、五床山、日、月、五帝、仙人、玉女祠;云阳有径路神祠,祭休屠王也。又立五龙山仙人祠及黄帝、天神帝、原水凡四祠于肤施。
或言益州有金马、碧鸡之神,可醮祭而致,于是谴谏大夫王褒使持节而求之。
大夫刘更生献淮南枕中洪宝、苑秘之方,令尚方铸作。事不验,更生坐论。京兆尹张敞上疏谏门:“愿明主时忘车马之好,斥远方士之虚语,游心帝王之术,太平庶几可兴也。”后尚方待诏皆罢。
是时,美阳得鼎,献之。下有司议,多以为宜荐见宗庙,如元鼎时故事。张敞好古文字,桉鼎铭勒而上议曰:“臣闻周祖始乎后稷,后稷封于
,公刘发迹于
,大王建国于支阝、梁,文、武兴于丰、镐。由此言之,则支阝、梁、丰、镐之间周旧居也,固宜有宗庙、坛场祭祀之臧。今鼎出于
东,中有刻书曰:王命尸臣‘官此栒邑,赐尔旂鸾、黼黻、雕戈。’尸臣拜手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丕显休命。’臣愚不足以迹古文,窃以传记言之,此鼎殆周之所以褒赐大臣,大臣子孙刻铭其先功,臧之于宫庙也。昔宝鼎之出于汾脽也,河东太守以闻,诏曰:“朕巡祭后土,祈为百姓蒙丰年,今谷口兼未报,鼎焉为出哉?’博问耆老,意旧藏与,诚欲考得事实也。有司验脽上非旧臧处,鼎大八尺一寸,高三尺六寸,殊异于众鼎。今此鼎细小,又有款识,不宜荐见于宗庙。”制曰:“京兆尹议是。”
上自幸河东之明年正月,凤凰集
祤,于所集处得玉宝,起步寿宫,乃下诏赦天下。后间岁,凤凰、神爵、甘露降集京师,赦天下。其冬,凤凰集上林,乃作凤凰殿,以答嘉瑞。明年正月复幸甘泉,郊泰畤,改元曰五凤。明年,幸雍祠五畤。其明年春,幸河东,祠后土,赦天下。后间岁,改元为甘露。正月,上幸甘泉,郊泰畤。其夏,黄龙见新丰。建章、未央、长乐宫钟虚铜人皆生长,长一寸所,时以为美祥。后间岁正月,上郊泰畤,因朝单于于甘泉宫。后间岁,改元为黄龙。正月,复幸甘泉,郊泰畤,又朝单于于甘泉宫。至冬而崩。凤凰下郡国凡五十余所。
元帝即位,遵旧仪,间岁正月,一幸甘泉郊泰畤,又东至河东祠后土,西至雍祠五畤。凡五奉泰畤、后土之祠。亦施恩泽,时所过毋出田租,赐百户牛、酒,或赐爵,赦罪人。
元帝好儒,贡禹、韦玄成、匡衡等相继为公卿。禹建言汉家宗庙祭祀多不应古礼,上是其言。后韦玄成为丞相,议罢郡国庙,自太上皇、孝惠诸园寝庙皆罢。后元帝寝疾,梦神灵谴罢诸庙祠,上遂复焉。后或罢或复,至哀、平不定。语在《韦玄成传》。
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谭奏言:“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于郊祀,故圣王尽心极虑以建其制。祭天于南郊,就阳之义也;瘗地于北郊,即阴之象也。天之于天子也,因其所都而各飨焉。往者,孝武皇帝居甘泉宫,即于云阳立泰畤,祭于宫南。今行常幸长安,郊见皇天,反北之泰阴,祠后土,反东之少阳,事与古制殊。又至云阳,行溪谷中,厄陕且百里,汾阴则渡大川,有风波舟楫之危,皆非圣主所宜数乘,郡、县治道共张,吏民困苦,百官烦费。劳所保之民,行危险之地,难以奉神灵而祈福祐,殆未合于承天子民之意。昔者周文、武郊于丰、镐,成王郊于雒邑。由此观之,天随王者所居而飨之,可见也。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之祠宜可徙置长安,合于古帝王。愿与群臣议定。”奏可。大司马车骑将军许嘉等八人以为:所以从来久远,宜如故。右将军王商、博士师丹、议郎翟方进等五十人以为:《礼记》曰“燔柴于太坛,祭天也;瘗
于大折,祭地也。”兆于南郊,所以定天位也。祭地于大折,在北郊,就阴位也。郊外各在圣王所都之南、北。《书》曰:“越三日丁已,用牲于郊,牛二。”周公加牲,告徙新邑,定郊礼于雒。明王圣主,事天明,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章矣。天地以王者为主,故圣王制祭天地之礼必于国郊。长安,圣主之居,皇天所观视也。甘泉、河东之祠非神灵所飨,宜徙就正阳、大阴之处。违俗复古,循圣制,定天位,如礼便。于是衡、谭奏议曰:“陛下圣德忽明,上通承天之大典,览群下,使务悉心尽虑,议郊祀之处,天下幸甚。臣闻广谋从众,则合于天心,故《洪范》曰‘三人占,则从二人言’,言少从多之义也。论当往古,宜于万民,则依而从之;违道寡与,则废而不行。今议者五十八人,其五十人言当徙之义,皆著于经传,同于上世,便于吏民;八人不案经艺考古制,而以为不宜,无法之议,难以定吉凶。《太誓》曰:‘正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诗》曰‘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监在兹’,言天之日监王者之处也。又曰‘乃眷西顾,此维予宅,’言天以文王之都为居也。宜于长安定南、北郊,为万世基。”天子从之。
既定,衡言:“甘泉泰畤紫坛,八觚宣通象八方。五帝坛周环其下,又有群神之坛。以《尚书》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之义,紫坛有文章、采镂、黼黻之饰及玉、女乐,石坛、仙人祠,瘗鸾路、骍驹、寓龙马,不能得其象于古。臣闻郊柴飨帝之义,埽地而祭,上质也。歌大吕舞《云门》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其牲用犊,其席槁稽,其器陶匏,皆因天地之性,贵诚上质,不敢修其文也。以为神祇功德至大,虽修精微而备庶物,犹不足以报功,唯至诚为可,故上质不饰,以章天德。紫坛伪饰女乐、鸾路、骍驹、龙马、石坛之属,宜皆勿修。”
衡又言:“王者各以其礼制事天地,非因异世所立而继之。今雍鄜、密、上、下畤,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非礼之所载术也。汉兴之初,仪制未及定,即且因秦故祠,复立北畤。今既稽古,建定天地之大礼,郊见上帝,青、赤、白、黄、黑五方之帝皆毕陈,各有位馔,祭祀备具。诸侯所妄造,王者不当长遵。及北畤,未定时所立,不宜复修。”天子皆从焉。及陈宝祠,由是皆罢。
明年,上始祀南郊,赦奉郊之县及中都官耐罪囚徒。是岁,衡、谭复条奏:“长安厨官、县官给祠,郡国候神方士使者所祠,凡六百八十三所,其二百八所应礼及疑无明文,可奉祠如故。其余四百七十五所不应礼,或复重,请皆罢。”奏可。本雍旧祠二百三所,唯山川诸星十五所为应礼云。若诸布、诸严、诸逐,皆罢。杜主有五祠,置其一。又罢高祖所立梁、晋、秦、荆巫、九天、南山、秦中之属,及孝文渭阳、孝武薄忌泰一、三一、黄帝、冥羊、马行、泰一、皋山山君、武夷、夏后启母石、万里沙、八神、延年之属,及孝宣参山、蓬山、之罘、成山、莱山、四时、蚩尤、劳谷、五床、仙人、玉女、径路、黄帝、天神、原水之属,皆罢。候神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诏七十余人皆归家。
明年,匡衡坐事免官爵。众庶多言不当变动祭祀者。又初罢甘泉泰畤作南郊日,大风坏甘泉竹宫,折拔畤中树木十围以上百余。天子异之,以问刘向。对曰:“家人尚不欲绝种祠,况于国之神宝旧畤!且甘泉、汾阴及雍五畤始立,皆有神祇感应,然后营之,非苟而已也。武、宣之世,奉此三神,礼敬敕备,神光尤著。祖宗所立神祇旧位,诚未易动。及陈宝祠,自秦文公至今七百余岁矣,汉兴世世常来,光赤黄,长四五丈,直祠而息,音声砰隐,野鸡皆雊。每见雍太祝祠以太牢,遣候者乘传驰诣行在所,以为福祥。高祖时五来,文帝二十六来,武帝七十五来,宣帝二十五年,初元元年以来亦二十来,此阳气旧祠也。及汉宗庙之礼,不得擅议,皆祖宗之君与贤臣所共定。古今异制,经无明文,至尊至重,难以疑说正也。前始纳贡禹之议,后人相因,多所动援。《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恐其咎不独止禹等。”上意恨之。
后上以无继嗣故,令皇太后诏有司曰:“盖闻王者承事天地,交接泰一,尊莫著于祭祀。孝武皇帝大圣通明,始建上下之祀,营泰畤于甘泉,定后土于汾阴,而神祇安之,飨国长久,子孙蕃滋,累世遵业,福流于今。今皇帝宽仁孝顺,奉循圣绪,靡有大愆,而久无继嗣。思其咎职,殆在徙南、北郊,违先帝之制,改神祇旧位,失天地之心,以妨继嗣之福。春秋六十,未见皇孙,食不甘味,寝不安席,朕甚悼焉。《春秋》大复古,善顺祀。其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如故,及雍五畤、陈宝祠在陈仓者。”天子复亲郊礼如前。又复长安、雍及郡国祠著明者且半。
成帝末年颇好鬼神,亦以无继嗣故,多上书言祭祀方术者,皆得待诏,祠祭上林苑中长安城旁,费用甚多,然无大贵盛者。谷永说上曰:“臣闻:明于天地之性,不可或以神怪;知万物之情,不可罔以非类。诸背仁义之正道,不遵之法言,而盛称奇怪鬼神,广崇祭祀之方,求报无福之祠,及言世有仙人,服食不终之药,遥兴轻举,登遐倒景,览观县圃,浮游蓬莱,耕耘五德,朝种暮获,与山石无极,黄冶变化,坚冰淖溺,化色五仓之术者,皆奸人惑众,挟左道,怀诈伪,以欺罔世主。听其言,洋洋满耳,若将可遇;求之,荡荡如系风捕景,终不可得。是以明王距而不听,圣人绝而不语。昔周史苌弘欲以鬼神之术辅尊灵王会朝诸侯,而周愈微,诸侯愈叛。楚怀王隆祭祀,事鬼神,欲以获福助,却秦师,而兵挫地削,身辱国危。秦始皇初并天下,甘心于神仙之道,遣徐福、韩终之属多赍童男童女入海求神、采药,因逃不还,天下怨恨。汉兴,新垣平、齐人少翁、公孙卿、栾大等,皆以仙人黄冶、祭祠、事鬼使物、入海求神、采药贵幸,赏赐累千金。大尤尊盛,至妻公主,爵位重累,震动海内。元鼎、元封之际,燕、齐之间方士瞋目扼
,言有神仙、祭。致福之术者以万数。其后,平等皆以术穷诈得,诛夷伏辜。至初无中,有天渊玉女、巨鹿神人、
阳侯师张宗之奸,纷纷复起。夫周、秦之末,三五之隆,已尝专意散财,厚爵禄,竦精神,举天下以求之矣。旷日经年,靡有毫厘之验,足以揆今。《经》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惟曰不享。’《论语》说曰:‘子不语怪神。’唯陛下距绝此类,毋令奸人有以窥朝者。”上善其言。
后成都侯王商为大司马卫将军辅政,杜鄴说商曰:‘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瀹祭’,言奉天之道,贵以诚质大得民心也。行秽祀丰,犹不蒙祐;德修荐薄,吉必大来。古者坛场有常处,燎禋有常用,赞见有常礼;牺牲玉帛虽备而财不匮,车舆臣役虽动而用不劳。是故每举其礼,助者欢说,大路所历,黎元不知。今甘泉、河东天地郊祀、咸失方位,违阴阳之宜。及雍五畤皆旷远,奉尊之役,休而复起,缮治共张,无解已时,皇天著象,殆可略知。前上甘泉,先驱失道;礼月之夕,奉引复迷。祠后土还,临河当渡,疾风起波,船不可御。又雍大雨,坏平阳宫垣。乃三月甲子,震电灾林光宫门。祥瑞未著,咎征仍臻。迹三郡所奏,皆有变故。不答不飨,何以甚比!《诗》曰‘率由旧章’。旧章,先王法度,文王以之,交神于祀,子孙千亿。宜如异时公卿之议,复还长安南、北郊。”
后数年,成帝崩,皇太后诏有司曰:“皇帝即位,思顺天心,遵经义,定郊礼,天下说憙。惧未有皇孙,故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庶几获福。皇帝恨难之,卒未得其祐。其复南、北郊长安如故,以顺皇帝之意也。”
哀帝即位,寝疾,博征方术士,京师诸县皆有侍祠使者,尽复前世所常兴诸神祠官,凡七百余所,一岁三万七千祠云。
明年,夏令太皇太后诏有司曰:“皇帝孝顺,奉承圣业,靡有解怠,而久疾未瘳。夙夜唯思,殆继体之君不宜改作。其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如故。”上亦不能亲至,遣有司行事而礼祠焉。后三年,哀帝崩。
平帝元始五年,大司马王莽奏言:“王者父事天,故爵称天子。孔子曰:‘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王者尊其考,欲以配天,缘考之意,欲尊祖,推而上之,遂及始祖。是以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礼记》:天子祭天地及山川,岁遍。《春秋穀梁传》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郊。高皇帝受命,因雍四畤起北畤,而备五帝。未共天地之祀。孝文十六年用新垣平初起渭阳五帝庙,祭泰一、地祇,以太祖高皇帝配。日冬至祠泰一,夏至祠地祇,皆并祠五帝,而共一牲,上亲郊拜。后平伏诛,乃不复自亲,而使有司行事。孝武皇帝祠雍,曰:‘今上帝朕亲郊,而后土无祠,则礼不答也。’于是元鼎四年十一月甲子始立后土祠于汾阴。或曰,五帝,泰一之佐,宜立泰一。五年十一月癸未始立泰一祠于甘泉,二岁一郊,与雍更祠,亦以高祖配,不岁事天,皆未应古制。建始元年,徙甘泉泰畤、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永始元年三月,以未有皇孙,复甘泉、河东祠。绥和二年,以卒不获祐,复长安南、北郊。建平三年,惧孝哀皇帝之疾未瘳,复甘泉、汾阴祠,竟复无福。臣谨与太师孔光、长乐少府平晏、大司农左咸、中垒校尉刘歆、太中大夫硃阳、博士薛顺、议郎国由等六十七人议,皆曰宜如建始时丞相衡等议,复长安南、北郊如故。”
莽又颇改其祭礼,曰:“《周官》天地之祀,乐有别有合。其合乐曰‘以六律、六钟、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祀天神,祭地祇;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凡六乐,奏六歌,而天地神祇之物皆至。四望,盖谓日、月、星、海也。三光高而不可得亲,海广大无限界,故其乐同。祀天则天文从,祭地则地理从。三光,天文也;山川,地理也。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其谊一也。天地合精,夫妇判合。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谊也。天地位皆南乡,同席,地在东,共牢而食。高帝、高后配于坛上,西乡,后在北,亦同席共牢。牲用茧栗,玄酒陶匏。《礼记》曰天子籍田千亩以事天地,繇是言之,宜有黍、稷。天地用牲一,燔燎,瘗
用牲一,高帝、高后用牲一。天用牲左,及黍、稷燔燎南郊;地用牲右,及黍、稷瘗于北郊。其旦,东乡再拜朝日;其夕,西乡再拜夕月。然后孝弟之道备,而神祇嘉享,万福降辑。此天地合祀,以祖、妣配者也。其别乐曰‘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乐八变,则地祇皆出。’天地有常位,不得常合,此其各特祀者也。阴阳之别于日冬、夏至;其会也,以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以高帝、高后配。阴阳有离合,《易》曰‘分阴分阳,迭用柔刚’。以日冬至使有司奉祠南郊,高帝配而望群阳;日夏至使有司奉祭北郊,高后配而望群阳。皆以助致微气,通道幽弱。当此之时,后不省方,故天子不亲而遣有司,所以正承天顺地,复圣王之制,显太祖之功也。渭阳祠勿复修。群望未悉定,定复奏。”奏可。三十余年间,天地之祠五徙焉。
后莽又奏言:“《书》曰‘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欧阳、大、小夏侯三家说六宗,皆曰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在六者之间,助阴阳变化,实一而名六,名实不相应。《礼记》祀典,功施于民则祀之。天文:日、月、星、辰,所昭仰也;地理:山、川、海、泽,所生殖也。《易》有八卦,‘乾’、‘坤’六子,水火不相逮,雷风不相誖,山泽通气,然后能变化,既成万物也。臣前奏徙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皆复于南、北郊。谨案《周官》‘兆五帝于四郊’,山川各因其方,今五帝兆居在雍五畤,不合于古。又日、月、雷、风、山、泽,《易》卦六子之尊气,所谓六宗也。星、辰、水、火、沟、渎,皆六完之属也。今或未特祀,或无兆居。谨与太师光、大司徒宫、羲和歆等八十九人议,皆曰:天子父事天,母事地。今称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而称地祇曰后土,与中央黄灵同,又兆北郊,未有尊称。宜令地祇称皇地后祇,兆曰广畤。《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分群神以类相从为五部,兆天地之别神:中央帝黄灵后土畤及日庙、北辰、北斗、填星、中宿中宫于长安城之未地兆;东方帝太昊青灵勾芒畤及雷公、风伯庙、岁星、东宿东宫于东郊兆;南方炎帝赤灵祝融畤及荧惑星、南宿南宫于南郊兆;西方帝少皞白灵蓐收畤及太白星、西宿西宫于西郊兆;北方帝颛顼黑灵玄冥畤及月庙、雨师庙、辰星、北宿北宫于北郊兆。”奏可,于是长安旁诸庙兆畤甚盛矣。
莽又言:“帝王建立社稷,百王不易。社者,土也。宗庙,王者所居。稷者,百谷之主,所以奉宗庙,共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王者莫不尊重亲祭,自为之主,礼如宗庙。《诗》曰‘乃立冢土’。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礼记》曰‘唯祭宗庙社稷,为越绋而行事’。圣汉兴,礼仪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于官社后立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稷种穀树。徐州牧岁贡五色土各一斗。
莽篡位二年,兴神仙事,以方士苏乐言,起八风台于宫中。台成万金,作乐其上,顺风作液汤。又种五梁禾于殿中,各顺色置其方面,先煮鹤髓、毒冒、犀玉二十余物渍种,计粟斛成一金,言此黄帝谷仙之术也。以乐为黄门郎,令主之。莽遂崇鬼神淫祀,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后不能备,乃以鸡当鹜雁,犬当麋鹿。数下诏自以当仙,语在其《传》。
赞曰:汉兴之初,庶事草创,唯一叔孙生略定朝廷之仪。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事,数世犹未章焉。至于孝文,始以夏郊,而张仓据水德,公孙臣、贾谊更以为土德,卒不能明。孝武之世,文章为盛,太初改制,而宽、司马迁等犹从臣、谊之言,服色数度,遂顺黄德。彼以五德之传,从所不胜,秦在水德,故谓汉据土而克之。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号,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统矣。昔共工氏以水德间于木、火,与秦同运,非其次序,故皆不永。由是言之,祖宗之制盖有自然之应,顺时宜矣。究观方士祠官之变,谷永之言,不亦正乎!不亦正乎!
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凡天文在图籍昭昭可知者,经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积数七百八十三星,皆有州国官宫物类之象。其伏见蚤晚,邪正存亡,虚实阔狭,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历斗食,彗孛飞流,日月薄食,晕适背穴,抱珥虹蜺,迅雷风袄,怪云变气:此皆阴阳之精,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者也。政失于此,则变见于彼,犹景之象形,乡之应声。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饬身正事,思其咎谢,则祸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中宫天极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属。后句四星,末大星正妃,余三星后宫之属也。环之匡卫十二星,籓臣。皆曰紫宫。
前列直斗口三星,随北耑锐,若见若不见,曰阴德,或曰天一。紫宫左三星曰天枪,右四星曰天棓。后十七星绝汉抵营室,曰阁道。
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杓携龙角,衡殷南斗,魁枕参首。用昏建者杓;杓,自华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济之间。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东北也。斗为帝车,运于中央,临制四海。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记,皆系于斗。
斗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宫:一曰上将,二曰次将,三曰贵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禄,六曰司灾。在魁中,贵人之牢。魁下六星两两而比者,曰三能。三能色齐,君臣和;不齐,为乖戾。柄辅星,明近,辅臣亲强;斥小,疏弱。
杓端有两星:一内为矛,招摇;一外为盾,天蜂。有名圜十五星,属杓,曰贱人之牢,牢中星实则囚多,虚则开出。
天一、枪、棓、矛、盾动摇,角大,兵起。
东宫苍龙,房、心。心为明堂,大星天王,前后星子属。不欲直,直,王失计。房为天府,曰天驷。其阴,右骖。旁有两星曰衿。衿北一星曰辖。东北曲十二星曰旗。旗中四星曰天市。天市中星众者实,其中虚则耗。房南众星曰骑官。
左角,理;右角,将。大角者,天王帝坐廷。其两旁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摄提。摄提者,直斗杓所指,以建时节,故曰“摄提格”。亢为宗庙,主疾。其南北两大星,曰南门。氐为天根,主疫。尾为九子,曰君臣;斥绝,不和。箕为敖客,后妃之府,曰口舌。火犯守角,则有战。房、心,王者恶之。
南宫硃鸟,权、衡。衡、太微,三光之廷。筐卫十二星,籓臣;西,将;东,相;南四星,执法;中,端门;左右,掖门。掖门内六星,诸侯。其内五星,五帝坐。后聚十五星,曰哀乌郎位;旁一大星,将位也。月、五星顺入,轨道,司其出,所守,天子所诛也。其逆入,若不轨道,以所犯名之;中坐,成形,皆群下不从谋也。金、火尤甚。廷籓西有随星四,名曰少微,士大夫。权,轩辕,黄龙体。前大星,女主象;旁小星,御者后宫属。月、五星守犯者,如衡占。
东井为水事。火入之,一星居其左右,天子且以火为败,东井西曲星曰戊;北,北河;南,南河;两河、天阙间为关梁。舆鬼,鬼祠事;中白者为质。为守南北河,兵起,谷不登。故德成衡,观成潢,伤成戊,祸成井,诛成质。
柳为鸟喙,主木草。七星,颈,为员宫,主急事。张,嗉,为厨,主觞客。翼为羽翮,主远客。
轸为车,主风。其旁有一小星,曰长沙,星星不欲明;明与四星等,若五星入轸中,兵大起。轸南众星曰天库,库有五车。车星角,若益众,及不具,亡处车马。
西宫咸池,曰天五潢。五潢,五帝车舍。火入,旱;金,兵;水,水。中有三柱;柱不具,兵起。
奎曰封豨,为沟渎。娄为聚众。胃为天仓。其南众星曰
积。
昂曰旄头,胡星也。为白衣会。毕曰
车,为边兵,主弋猎。其大星旁小星为附耳。附耳摇动,有谗乱臣在侧。昂、毕间为天街。其阴,阴国;阳,阳国。
参为白虎,三星直者,是为衡石。下有三星,锐,曰罚,为斩艾事。其外四星,左右肩股也。小三星隅置,曰觜觿,为虎首,主葆旅事。其南有四星,曰天厕。天厕下一星,曰天矢。矢黄则吉;青、白、黑、凶。其西有句曲九星,三处罗列:一曰天旗,二曰天苑,三曰九斿。其东有大星曰狼,狼角变色,多盗贼。下有四星曰弧,直狼。比地有大星,曰南极老人。老人见,治安;不见,兵起。常以秋分时候之南郊。
北营玄武,虚、危。危为盖屋;虚为哭泣之事。其南有众星,曰羽林天军。军西为垒,或曰戊。旁一大星。北落。北落若微亡,军星动角益稀,及五星犯北落,入军,军起。火、金、水尤甚。火入,军忧;水,水患;木、土,军吉。危东六星,两两而比,曰司寇。
营室为清庙,曰离宫、阁道。汉中四星,曰天驷。旁一星,曰王梁。王梁策马,车骑满野。旁有八星,绝汉,曰天横。天横旁,江星。江星动,以人涉水。
杵、臼四星,在危南。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鱼盐贵。
南斗为庙,其北建星。建星者,旗也。牵牛为牺牲,其北河鼓。河鼓在星,上将;左,左将:右,右将。婺女,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
岁星曰东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仁亏貌失,逆春令,伤木气,罚见岁星。岁星所在,国不可伐,可以伐人。超舍而前为赢,退舍为缩。赢,其国有兵不复;缩,其国有忧,其将死,国倾败。所去,失地;所之,得地。一曰,当居不居,国亡;所之,国昌;已居之,又东西去之,国凶,不可举事用兵,安静中度,吉。出入不当其次,必有天祅见其舍也。
岁星赢而东南。《石氏》“见彗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彗,本类星,末类彗,长二丈”。赢东北,《石氏》“见觉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棓,本类星,末锐,长四尺。”缩西南,《石氏》“见
云,如牛”,《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枪,左右锐,长数丈”。缩西北,《石氏》“见枪云,如马”,《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
,本类星,末锐,长数丈”。《石氏》“枪、
、棓、彗异状,其殃一也,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余殃不尽,为旱、凶、饥、暴疾”。至日行一尺,出二十余日乃入,《甘氏》“其国凶,不可举事用兵”。出而易,“所当之国,是受其殃”。又曰“祅星,不出三年,其下有军,及失地,若国君丧”。
荧惑曰南方,夏,火;礼也;视也。礼亏视失,逆夏令,伤火气,罚见荧惑。逆行一舍二舍为不祥,居之三月国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国半亡地,九月地大半亡。因与俱出入,国绝祀。荧惑为乱为贼,为疾为丧,为饥为兵,所居之宿国受殃。殃还至者,虽大当小;居之久殃乃至者,当小反大。已去复还居之,若居之而角者,若动者,绕环之,及乍前乍后,乍左乍右,殃愈甚。一曰,荧惑出则有大兵,入则兵散。周还止息,乃为其死丧。寇乱在其野者亡地,以战不胜。东行疾则兵聚于东方,西行疾则兵聚于西方;其南为丈夫丧,北为女子丧。荧惑,天子理也。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
太白曰西方,秋,金;义也;言也。义亏言失,逆秋令,伤金气,罚见太白。日方南太白居其南,日方北太白居其北,为赢,侯王不宁,用兵进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其北,日方北太白居其南,为缩,侯王有忧,用兵退吉进凶。当出不出,当入不入,为失舍,不有破军,必有死王之墓,有亡国。一曰,天下匽兵,野有兵者,所当之国大凶。当出不出,未当入而入,天下匽兵,兵在外,入。未当出而出,当入而不入,天下起兵,有至破国。未当出而出,未当入而入,天下举兵,所当之国亡。当期而出,其国昌。出东为东方,入为北方;出西为西方,入为南方。所居久,其国利;易,其乡凶。入七日复出,将军战死。入十日复出,相死之。入又复出,人君恶之。已出三日而复微入,三日乃夏盛出,是为耎而伏,其下国有军,其众败将北。已入三日,又复微出,三日乃复盛入,其下国有忧,帅师虽众,敌食其粮,用其兵,虏其帅。出西方,失其行,夷狄败;出东方,失其行,中国败。一曰,出蚤为月食,晚为天祅及彗星,将发于亡道之国。
太白出而留桑榆间,病其下国。上而疾,未尽期日过参天,病其对国。太白经天,天下革,民更王,是为乱纪,人民流亡。昼见与日争明,强国弱,小国强,女主昌。
太白,兵象也。出而高,用兵深吉浅凶;埤,浅吉深凶。行疾,用兵疾吉迟凶;行迟,用兵迟吉疾凶。角,敢战吉,不敢战凶;击角所指吉,逆之凶。进退左右,用兵进退左右吉,静凶。圜以静,用兵静吉
凶。出则兵出,入则兵入。象太白吉,反之凶。赤角,战。
太白者,犹军也,而荧惑,忧也。故荧惑从太白,军忧;离之,军舒。出太白之阴,有分军;出其阳,有偏将之战。当其行,太白还之,破军杀将。
辰星,杀伐之气,战斗之象也。与太白俱出东方,皆赤而角,夷狄败,中国胜;与太白俱出西方,皆赤而角,中国败,夷狄胜。
五星分天之中,积于东方,中国大利;积于西方,夷狄用兵者利。
辰星不出,太白为客;辰星出,太白为主人。辰星与太白不相从,虽有军不战。辰星出东方,太白出西方。若辰星出西方,太白出东方,为格,野虽有兵,不战。辰星入太白中,五日乃出,及入而上出,破军杀将,客胜;下出,客亡地。辰星来抵,太白不去,将死。正其上出,破军杀将,客胜;不出,客亡地。视其所指,以名破军。辰星绕环太白,若斗,大战,客胜,主人吏死。辰星过太白,间可椷剑,小战,客胜;居太白前旬三日,军罢;出太白左,小战;历太白右,数万人战,主人吏死;出太白右,去三尺,军急约战。
凡太白所出所直之辰,其国为得位,得位者战胜。所直之辰顺其色而角者胜,其色害者败。太白白比狼,赤比心,黄比参右肩,青比参左肩,黑比奎大星。色胜位,行胜色,行得尽胜之。
辰星曰北方,冬,水,知也;听也。知亏听失,逆冬令,伤水气,罚见辰星。出蚤为月食,晚为彗星及天祅。一时不出,其时不和;四时不出,天下大饥。失其时而出,为当寒反温,当温反寒。当出不出,是谓击卒,兵大起。与它星遇而斗,天下大乱。出于房、心间,地动。
填星曰中央,季,夏,土;信也;思,心也。仁义礼智以信为主,貌言视听以心为正,故四星皆失,填星乃为之动。填星所居,国吉。未当居而居之,若已去而复还居之,国得土,不乃得女子。当居不居,既已居之,又东西去之,国失土,不乃失女,不,有土事若女之忧。居宿久,国福厚;易,福薄。当居不居,为失填,其下国可伐;得者,不可伐。其赢,为王不宁;缩,有军不复。一曰,既已居之又东西去之,其国凶,不可举事用兵。失次而上一舍三舍,有王命不成,不乃大水;失次而下二舍,有后戚,其岁不复,不乃天裂若地动。
凡五星,岁与填合则为内乱,与辰合则为变谋而更事,与荧惑合则为饥,为旱,与太白合则为白衣之会,为水。太白在南,岁在北,名曰牝牡,年谷大孰。太白在北,岁在南,年或有或亡。荧惑与太白合则为丧,不可举事用兵;与填合则为忧,主孽卿;与辰合则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填与辰合则将有覆军下师;与太白合则为疾,为内兵。辰与太白合则为变谋,为兵忧。凡岁、荧惑、填、太白四星与辰斗,皆为战,兵不在外,皆为内乱。一曰,火与水合为淬,与金合为铄,不可举事用兵。土与金合国亡地,与木合则国饥,与水合为雍沮,不可举事用兵。木与金合斗,国有内乱。同舍为合,相陵为斗。二星相近者其殃大,二星相远者殃无伤也,从七寸以内必之。
凡月食五星,其国皆亡:岁以饥,荧惑以乱,填以杀,太白强国以战,辰以女乱。月食大角,王者恶之。
凡五星所聚宿,其国王天下:从岁以义,从荧惑以礼,从填以重,从太白以兵从辰以法。以法者,以法致天下也。三星若合,是谓惊立绝行,其国外内有兵与丧,民人乏饥,改立王公。四星若合,是谓大汤,其国兵丧并起,君子忧,小人流。五星若合,是谓易行:有德受庆,改立王者,掩有四方,子孙蕃昌;亡德受罚,离其国家,灭其宗庙,百姓离去,被满四方。五星皆大,其事亦大;皆小,其事亦小也。
凡五星色:皆圜,白为丧为旱,赤中不平为兵,青为忧为水,黑为疾为多死,黄吉;皆角,赤犯我城,黄地之争,白哭泣之声,青有兵忧,黑水。五星同色,天下匽兵,百姓安宁,歌舞以行,不见灾疾,五谷蕃昌。
凡五星,岁,缓则不行,急则过分,逆则占。荧惑,缓则不出,急则不入,违道则占。填,缓则不建,急则过舍,逆则占。太白,缓则不出,急则不入,逆则占。辰,缓则不出,急则不入,非时则占。五星不失行,则年谷丰昌。
凡以宿星通下之变者,维星散,句星信,则地动。有星守三渊,天下大水,地动,海鱼出。纪星散者山崩,不即有丧。龟、鳖星不居汉中,川有易者。辰星入五车,大水。荧惑入积水,水,兵起;入积薪,旱,兵起;守之,亦然。极后有四星,名曰句星。斗杓后有三星,名曰维星。散者,不相从也。三渊,盖五车之三柱也。天纪属贯索。积薪在北戍西北。积水在北戍东北。
角、亢、氐,沇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江、湖。牵牛、婺女,扬州。虚、危,青州。营室、东壁,并州。奎、娄、胃,徐州。昴、毕,冀州。觜觿、参、益州。东井、舆鬼,雍州,柳、七星、张,三河。翼、轸,荆州。
甲乙,海外,日月不占。丙丁,江、淮、海、岱。戊己,中州河、济。庚辛,华山以西。壬癸,常出以北。一曰,甲齐,乙东夷,丙楚,丁南夷,戊魏,己韩,庚秦,辛西夷,壬燕、赵,癸北夷。子周,丑翟,寅赵,卯郑,辰邯郸,已卫,午秦,末中山,申齐,酉鲁,戌吴、越,亥燕、代。
秦之疆,候太白,占狼、弧。吴、楚之疆,候荧惑,占鸟衡。燕、齐之疆,候辰星,占虚、危。宋、郑之疆,候岁星,占房、心。晋之疆,亦候辰星,占参、罚。及秦并吞三晋、燕、代,自河、山以南者中国。中国于四海内则在东南,为阳,阳则日、岁星、荧惑、填星,占于街南,毕主之。其西北则胡、貉、月氏旃裘引弓之民,为阴,阴则月、太白、辰星,占于街北,昴主之。故中国山川东北流,其维,首在陇、蜀,尾没于渤海碣石。是以秦、晋好用兵,复占太白。太白主中国,而胡、貉数侵掠,独占辰星。辰星出入
疾,常主夷狄,其大经也。
凡五星,早出为赢,赢为客;晚出为缩,缩为主人。五星赢缩,必有天应见杓。
太岁在寅曰摄提格。岁星正月晨出东方,《石氏》曰名监德,在斗、牵牛。失次,杓,早水,晚旱。《甘氏》在建星、婺女。《太初历》在营室、东壁。
在卯曰单阏。二月出,《石氏》曰名降人,在婺女、虚、危。《甘氏》在虚、危。失次,杓,有水灾。《太初》在奎、娄。
在辰曰执徐。三月出,《石氏》曰名青章,在营室、东壁。失次,杓,早旱,晚水。《甘氏》同。《太初》在胃、昴。
在巳曰大荒落。四月出,《石氏》曰名路踵,在奎、娄。《甘氏》同。《太初》在参、罚。
在午曰敦牂。五月出。《石氏》曰名启明,在胃、昴、毕。失次,杓,早旱,晚水。《甘氏》同。《太初》在东井、舆鬼。
在未曰协洽。六月出,《石氏》曰名长烈,在觜觿、参。《甘氏》在参、罚。
《太初》在注、张、七星。
在申曰氵君滩。七月出。《石氏》曰名天晋,在东井、舆鬼。《甘氏》在弧。《太初》在翼、轸。
在酉曰作詻八月出。《石氏》曰名长壬,在柳、七星、张。失次,杓,有女丧、民疾。《甘氏》在注、张。失次,杓,有火。《太初》在角、亢。
在戌曰掩茂。九月出,《石氏》曰名天睢,在翼、轸。失次,杓,水。《甘氏》在七星、翼。《太初》在氐、房、心。
在亥曰大渊献。十月出,《石氏》曰名天皇,在角、亢始。《甘氏》在轸、角、亢。《太初》在尾、箕。
在子曰困敦。十一月出,《石氏》曰名天宗,在氐、房始。《甘氏》同。《太初》在建星、牵牛。
在丑曰赤奋苦。十二月出,《石氏》曰名天昊,在尾、箕。《甘氏》在心、尾。《太初》在婺女、虚、危。
《甘氏》、《太初历》所以不同者,以星赢缩在前,各录后所见也。其四星亦略如此。
古历五星之推,亡逆行者,至甘氏、石氏《经》,以荧惑、太白为有逆行。夫历者,正行也。古人有言曰:“天下太平,五星循度,亡有逆行。日不食朔,月不食望。”夏氏《日月传》曰:“日月食尽,主位也;不尽,臣位也。”《星传》曰:“日者德也,月者刑也,故曰日食修德,月食修刑。”然而历纪推月食,与二星之逆亡异。荧惑主内乱,太白主兵,月主刑。自周室衰,乱臣贼子师旅数起,刑罚失中,虽其亡乱臣贼子师旅之变,内臣犹不治,四夷犹不服,兵革犹不寝,刑罚犹不错,故二星与月为之失度,三变常见;及有乱臣贼子伏尸流血之兵,大变乃出,甘、石氏见其常然,因以为纪,皆非正行也。《诗》云:“彼月而食,则惟其常;此日而食,于何不臧?”《诗传》曰:“月食非常也,比之日食犹常也,日食则不臧矣。”谓之小变,可也;谓之正行,非也。故荧惑必行十六舍,去日远而颛恣。太白出西方,进在日前,气盛乃逆行。及月必食于望,亦诛盛也。
国皇星,大而赤,状类南极。所以,其下起兵。兵强,其冲不利。
昭明星,大而白,无角,乍上乍下。所出国,起兵多变。
五残星,出正东,东方之星。其状类辰,去地可六丈,大而黄。
六贼星,出正南,南方之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有光。
司诡星,出正西,西方之星。去地可六丈,大而白,类太白。
咸汉星,出正北,北方之星。去地可六丈,大而赤,数动,察之中青。
此四星所出非其方,其下有兵,冲不利。
四填星,出四隅,去地可四丈。地维臧光,亦出四隅,去地可二丈,若月始出。所见下,有乱者亡,有德者昌。
烛星,状如太白,其出也不行,见则灭。所烛,城邑乱。
如星非星,如云非云,名曰归邪。归邪出,必有归国者。
星者,金之散气,其本曰人。星众,国吉,少则凶。汉者,亦金散气,其本曰水。星多,多水,少则旱,其大经也。
天鼓,有音如雷非雷,音在地而下及地。其所住者,兵发其下。
天狗,状如大流星,有声,其下止地,类狗。所坠及,望之如火光炎炎中天,其下圜如数顷田处,上锐见则有黄色,千里破军杀将。
格泽者,如炎火之状,黄白,起地而上,下大上锐。其见也,不种而获。不有土功,必有大客。
蚩尤之旗,类彗而后曲,象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
旬始,出于北斗旁,状如雄鸡。其怒,青黑色,象伏鳖。
枉矢,状类大流星,蛇行而苍黑,望如有毛目然。
长庚,广如一匹布著天。此星见,起兵。
星坠至地,则石也。
天暒而见景星。景星者,德星也,其状无常,常出于有道之国。
日有中道,月有九行。
中道者,黄道。一曰光道。光道北至东井,去北极近;南至牵牛,去北极远;东至角,西至娄,去极中。夏至至于东井,北近极,故晷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尺五寸八分。冬至至于牵牛,远极,故晷长;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分日至娄、角,去极中,而晷中;立八尺之表,而晷景长七尺三寸六分。此日去极远近之差,晷景长短之制也。去极远近难知,要以晷景。晷景者,所以知日之南北也。日,阳也。阳用事则日进而北,昼进而长,阳胜,故为温暑;阴用事则日退而南,昼退而短,阴胜,故为凉寒也。故日进为暑,退为寒。若日之南北失节,晷过而长为常寒,退而短为常+奥。此寒+奥之表也,故曰为寒暑。一曰,晷长为潦,短为旱,奢为扶。扶者,邪臣进而正臣疏,君子不足,奸人有余。
月有九行者:黑道二,出黄道北;赤道二,出黄道南;白道二,出黄道西;青道二,出黄道东。立春、春分,月东从青道;立秋、秋分,西从白道;立冬、冬至,北从黑道;立夏、夏至,南从赤道。然用之,一塊房中道。青赤出阳道,白黑出阴道。若月失节度而妄行,出阳道则旱风,出阴道则阴雨。
凡君行急则日行疾,君行缓则日行迟。日行不可指而知也,故以二至二分之星为候。日东行,星西转,冬至昏,奎八度中;夏至,氐十三度中;春分,柳一度中;秋分,牵牛三度七分中;此其正行也。日行疾,则星西转疾,事势然也。故过中则疾,君行急之感也;不及中则迟,君行缓之象也。
至月行,则以晦朔决之。日冬则南,夏则北;冬至于牵牛,夏至于东井。日之所行为中道,月、五星皆随之也。
箕星为风,东北之星也。东北地事,天位也,故《易》曰:“东北丧朋,及《巽》在东南,为风;风,阳中之阴,大臣之象也,其星,轸也。月去中道,移而东北入箕,若东南入轸,则多风。西方为雨;雨,少阴之位也。月失中道,移而西入毕,则多雨。故《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言多雨也。《星传》曰“月入毕则将相有以家犯罪者”,言阴盛也。《书》曰“星有好风,星有好雨,月之从星,则以风雨”,言失中道而东西也。故《星传》曰:“月南入牵牛南戒,民间疾疫;月北入太微,出坐北,若犯坐,则下人谋上。”
一曰月为风雨,日为寒温。冬至日南极,晷长,南不极则温为害;夏至日北极,晷短,北不极则寒为害。故《书》曰“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也。政治变于下,日月运于上矣。月出房北,为雨为阴,为乱为兵;出房南,为旱为夭丧。水旱至冲而应,及五星之变,必然之效也。
两军相当,日晕等,力均;厚长大,有胜;薄短小,亡胜。重抱,大破亡。抱为和,背为不和,为分离相去。直为自立,立兵破军,若曰杀将。抱且戴,有喜。围在中,中胜;在外,外胜。青外赤中,以和相去;赤外青中,以恶相去。气晕先至而后去,居军胜。先至先去,前有利,后有病,后至后去,前病后利;后至先去,前后皆病,居军不胜。见而去,其发疾,虽胜亡功。见半日以上,功大。白虹屈短,上下锐,有者下大流血。日晕制胜,近期三十日,远期六十日。
其食,食所不利;复生,生所利;不然,食尽为主位。以其直及日所躔加日时,用名其国。
凡望云气,仰而望之,三四百里;平望,在桑榆上,千余里,二千里;登高而望之,下属地者居三千里。云气有兽居上者,胜。
自华以南,气下黑上赤。嵩高、三河之郊,气正赤。常山以北,气下黑上青。勃、碣、海、岱之间,气皆黑。江、淮之间,气皆白。
徒气白。土功气黄。车气乍高乍下,往往而聚。骑气卑而布。卒气抟。前卑而后高者,疾;前方而后高者,锐;后锐而卑者,却。其气平者其行徐。前高后卑者,不止而反。气相遇者,卑胜高,锐胜方。气来卑而循车道者,不过三四日,去之五六里见。气来高七八尺者,不过五六日,去之十余二十里见。气来高丈余二丈者,不过三四十日,去之五六十里见。
捎云精白者,其将悍,其士怯。其大根而前绝远者,战。精白,其芒低者,战胜;其前赤而印者,战不胜。陈云如立垣。杼云类杼。柚云抟而耑锐。杓云如绳者,居前竟天,其半半天。蜺云者,类斗旗故。钩云句曲。诸此云见,以五色占。而泽抟密,其见动人,乃有占;兵必起,合斗其直。
王朔所候,决于日旁。日旁云气,人主象。皆如其形以占。
故北夷之气如群畜穹闾,南夷之气类舟船幡旗。大水处,败军场,破国之虚,下有积泉,金宝上,皆有气,不可不察。海旁蜃气象楼台,广野气成宫阙然。云气各象其山川人民所聚积。故候息耗者,入国邑,视封疆田畴之整治,城郭室屋门户之润泽,次至车服畜产精华。实息者吉,虚耗者凶。
若烟非烟,若云非云,郁郁纷纷,萧索轮囷,是谓庆云。庆云见,喜气也。若雾非雾,衣冠不濡,见则其城被甲而趋。
夫雷电、赮虹、辟历、夜明者,阳气之动者也,春夏则发,秋冬则藏,故候书者亡不司。
天开县物,地动坼绝。山崩及陁,川塞溪垘;水澹地长,泽竭见象。城郭门闾,润息槁枯;宫庙廓第,人民所次。谣俗车服,观民饮食。五谷草木,观其所属。仓府厩库,四通之路。六畜禽兽,所产去就;鱼鳖鸟鼠,观其所处。鬼哭若呼,与人逢栘。讹言,诚然。
凡候岁美恶,谨候岁始。岁始或冬至日,产气始萌。腊明日,人众卒岁,壹会饮食,发阳气,故曰初岁。正月旦,王者岁首;立春,四明之始也。四始者,候之日。
而汉魏鲜集腊明正月旦决八风。风从南,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戎叔为,小雨,趣兵;北方,为中岁;东北,为上岁;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岁恶。故八风各与其冲对,课多者为胜。多胜少,久胜亟,疾胜徐。旦至食,为麦;食至日跌,为稷;跌至晡,为黍;晡至下晡,为叔;下晡至日入,为麻。欲终日有云,有风,有日,当其时,深而多实;亡云,有风日,当其时,浅而少实;有云风,亡日,当其时,深而少实;有日,亡云,不风,当其时者稼有败。如食顷,小败;孰五斗米顷,大败。风复起。有云,其稼复起。各以其时用云色占种所宜。雨雪,寒,岁恶。
是日光明,听都邑人民之声。声宫,则岁美,吉;商,有兵;徵,旱;羽,水;角,岁恶。
或从正月旦比数雨。率日食一升,至七升而极;过之,不占。数至十二日,直其月,占水旱。为其环域千里内占,即为天下候,竟正月。月所离列宿,日、风、云,占其国。必然察太岁所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此其大经也。
正月上甲,风从东方来,宜蚕;从西方来,若旦有黄云,恶。
冬至短极,县土炭,炭动,麋鹿解角,兰根出,泉出踊,略以知日至,要决晷景。
夫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年中变,五百年大变,三大变一起,三纪而大备,此其大数也。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间,日食三十六,彗星三见,夜常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者各一。当是时,祸乱辄应,周室微弱,上下交怨,杀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自是之后,众暴寡,大并小。秦、楚、吴、粤,夷狄也,为强伯。田氏篡齐,三家分晋,并为战国,争于攻取,兵革递起,城邑数屠,因以饥馑疾疫愁苦,臣主共忧患,其察禨祥候星气尤急。近世二十诸候七国相王,言从横者继踵,而占天文者因时务论书传,故其占验鳞杂米盐,亡可录者。
周卒为秦所灭。始皇之时,十五年间彗星四见,久者八十日,长或竟天。后秦遂以兵内兼六国,外攘四夷,死人如乱麻。又荧惑守心,及天市芒角,色赤如鸡血。始皇既死,適、庶相杀,二世即位,残骨肉,戮将相,太白再经天。因以张楚并兴,失相跆籍,秦遂以亡。
项羽救巨鹿,枉矢西流。枉矢所触,天下之所伐射,灭亡象也。物莫直于矢,今蛇行不能直而枉者,执矢者亦不正,以象项羽执政乱也。羽遂合从,坑秦人,屠咸阳。凡枉矢之流,以乱伐乱也。
汉元年十月,五星聚于东井,以历推之,从岁星也。此高皇帝受命之符也。故客谓张耳曰:“东井秦地,汉王入秦,五星从岁星聚,当以义取天下。”秦王子婴降于枳道,汉王以属吏,宝器妇女亡所取,闭宫封门,还军次于霸上,以候诸候。与秦民约法三章,民亡不归必者,可谓能行义矣,天之所予也。五年遂定天下,即帝位。此明岁星之崇义,东井为秦之地明效也。
三年秋,太白出西方,有光几中,乍北乍南,过期乃入。辰星出四孟。是时,项羽为楚王,而汉已定三秦,与相距荥阳。太白出西方,有光几中,是秦地战将胜,而汉国将兴也。辰星出四孟,易主之表也。后二年,汉灭楚。
七年,月晕,围参、毕七重。占曰:“毕、昴间,天街也;街北,胡也;街南,中国也。昴为匈奴,参为赵,毕为边兵。”是岁高皇帝自将兵击匈奴,至平城,为冒顿单于所围,七日乃解。
十二年春,荧惑守心。四月,宫车晏驾。
孝惠二年,天开东北,广十余丈,长二十余丈。地动,阴有余;天裂,阳不足:皆下盛强将害上之变也。其后有吕氏之乱。
孝文后二年正月壬寅,天
夕出西南。占曰:“为兵丧乱。”其六年十一月,匈奴入上郡、云中,汉起三军以卫京师。其四月乙巳,水、木、火三合于东井。占曰:“外内有兵与丧,改立壬公。东井,秦也。”八月,天狗下梁野,是岁诛反者周殷长安市。其七年六月,文帝崩。其十一月戊戌,土、水合于危。占曰:“为雍沮,所当之国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一曰将覆军。危,齐也。”其七月,火东行,行毕阳,环毕东北,出而西,逆行至昴,即南乃东行。占曰:“为丧死寇乱。毕、昴,赵也。”
孝景元年正月癸酉,金、水合于婺女。占曰:“为变谋,为兵忧。婺女,粤也,又为齐。”其七月乙丑,金、木、水三合于张。占曰:“外内有兵与丧,改立王公。张,周地,今之河南也,又为楚。”其二年七月丙子,火与水晨出东方,因守斗。占曰:“其国绝祀。”至其十二月,水、火合于斗。占曰:“为淬,不可举事用兵,必受其殃。”一曰:“为北军,用兵举事大败。斗,吴也,又为粤。”是岁彗星出西南。其三月,立六皇子为王,王淮阳、汝南、河间、临江、长沙、广川。其三年,吴、楚、胶西、胶东、淄川、济南、赵七国反。吴、楚兵无至攻梁,胶西、胶东、淄川三国攻围齐。汉遣大将军周亚夫等戍止河南,以候吴、楚之敝,遂败之。吴王亡走粤,粤攻而杀之,平阳侯败三国之师于齐,咸伏其辜,齐王自杀。汉兵以水攻赵城,城坏,王自杀。六月,立皇子二人,楚元王子一人为王,王胶西、中山、楚。徙济北为淄川王,淮阳为鲁王,汝南为江都王。七月,兵罢。天狗下,占为“破军杀将。狗,又守御类也,天狗所降,以戒守御。”吴、楚攻梁,梁坚城守,遂伏尸流血其下。
三年,填星在娄,几入,还居奎,奎,鲁也。占曰:“其国得地为得填。”是岁鲁为国。
四年七月癸未,火入东并,行阴,又以九月己未入舆鬼,戊寅出。占曰:“为诛罚,又为火灾。”后二年,有栗氏事。其后未央东阙灾。
中元年,填星当在觜觿,参,去居东井。占曰:“亡地,不乃有女忧。”其二年正月丁亥,金、木合于觜觿,为白衣之会。三月丁酉,彗星夜见西北,色白,长丈,在觜觿,且去益小,十五日不见。占曰:“必有破国乱君,伏死其辜。觜觿,梁也。”其五月甲午,金、木俱在东进。戊戌,金去木留,守之二十日。占曰:“伤成于戊。木为诸侯,诛将行于诸侯也。”其六月壬戌,蓬星见西南,在房南,去房可二丈,大如二斗器,色白;癸亥,在心东北,可长丈所;甲子,在尾北,可六丈;丁卯,在箕北,近汉,稍小,且去时,大如桃。壬申去,凡十日。占曰:“蓬星出,必有乱臣。房、心间,天子宫也。”是时,梁王欲为汉嗣,使人杀汉争臣袁盎。汉按诛梁大臣,斧戊用。梁王恐惧,布车入关,伏斧戊谢罪,然后得免。
中三年十一月庚午夕,金、火合于虚,相去一寸。占曰:“为铄,为丧。虚,齐也。”
四年四月丙申,金、木合于东井。占曰:“为白衣之会。井,秦也。”其五年四月乙巳,水、火合于参。占曰:“国不吉。参,梁也。”其六年四月,梁孝王死。五月,城阳王、济阴王死。六月,成阳公主死。出入三月,天子四衣白,临邸第。
后元年五月壬午,火、金合于舆鬼之东北,不至柳,出舆鬼北可五寸。占曰:“为铄,有丧。舆鬼,秦也。”丙戌,地大动,铃铃然,民大疫死,棺贵,至秋止。
孝武建元三年三月,有星孛于注、张,历太微。干紫宫,至于天汉。《春秋》“星孛于北斗,齐、宋、晋之君皆将死乱。”今星孛历五宿,其后济东、胶西、江都王皆坐法削黜自杀,淮阳、衡山谋反而诛。
三年四月,有星孛于天纪,至织女。占曰:“织女有女变,天幻为地震。”至四年十月而地动,其后陈皇后废。
六年,荧惑守舆鬼。占曰:“为火变,有丧。”是岁高园有火灾,窦太后崩。
元光元年六月,客星见于房。占曰:“为兵起。”其二年十一月,单于将十万骑入武州,汉遣兵三十余万以待之。
元光中,天星尽摇,上以问候星者。对曰:“星摇者,民劳也。”后伐四夷,百姓劳于兵革。
元鼎五年,太白入于天苑。占曰:“将以马起兵也。”一曰:“马将以军而死耗。”其后以天马故诛大宛,马大死于军。
元鼎中,劳惑守南斗。占曰:“荧惑所守,为乱贼丧兵;守之久,其国绝祀。南斗,越分也。”其后越相吕嘉杀其王及太后,汉兵诛之,灭其国。
元封中,星孛于河戍,占曰:“南戍为越门,北戍为胡门。”其后汉兵击拔朝鲜,以为乐浪、玄菟郡。朝鲜在海中,越之象也;居北方,胡之域也。
太初中,星孛于招摇。《星传》曰:“客星守招摇,蛮夷有乱,民死君。”其后汉兵击大宛,斩其王。招摇,远夷之分也。
孝昭始元中,汉宦者梁成恢及燕王候星者吴莫如见蓬星出西方天市东门,行过河鼓,入营室中。恢曰:“蓬星出六十日,不出三年,下有乱臣戮死于市。”后太白出西方,下行一舍,复上行二舍而下去。太白主兵,上复下,将有戮死者。后太白出东方,入咸池,东下入东井。人臣不忠,有谋上者。后太白入太微西籓第一星,北出东籓第一星,北东下去。太微者,天廷也,太白行其中,宫门当闭,大将被甲兵,邪臣伏诛。荧惑在娄,逆行至奎,法曰“当有兵”。后太白入昴。莫如曰:“蓬星出西方,当有大臣戮死者。太白星入东井。太微廷,出东门,没有死将。”后荧惑出东方,守太白。兵当起,主人不胜。后流星下燕万载宫极,东去,法曰“国恐,有诛”。其后左将宫桀、骠骑将军安与长公主、燕刺王谋作乱,咸伏其肆,兵诛乌桓。
元凤四年九月,客星在紫宫中斗枢极间。占曰:“为兵。”其五年六月,发三辅郡国少年谐北军。五年四月,烛星见奎、娄间。占曰:“有土功,胡人死,边城和”。其六年正月,筑辽东、玄菟城。二月,度辽将军范明支击乌桓还。
元平元年正月庚子,日出时有黑云,状如焱风乱鬊,转出西北,东南行,转而西,有顷亡。占曰:“有云如众风,是谓风师,法有大兵”。其后兵起乌孙,五将征匈奴。
二月甲申,晨有大星如月,有众星随而西行。乙酉,牂云如狗,赤色,长尾三枚,夹汉西行。大星如月,大臣之象,众星随之,众皆随从也。天文以东行为顺,西行为逆,此大臣欲行权以安社稷。占曰:“太白散为天狗,为卒起。卒起见,祸无时,臣运柄。牂云为乱君。”到其四月,昌邑王贺行淫辟,立二十七日,大将军霍光白皇太后废贺。
三月丙戌,流星出翼、轸东北,干太微,入紫宫。始出小,且入大,有光。入有顷,声如雷,三鸣止。占曰:“流星入紫宫,天下大凶。”其四月癸未,宫军晏驾。
孝宣本始元年四月壬戌甲夜,辰星与参出西方。其二年七月辛亥夕,辰星与翼出,皆为蚤。占曰:“大臣诛。”其后荧惑守房之+钅句钤,+钅句钤,天子之御也。占曰:“不太仆,则奉车,不黜即死也。房、心,天子宫也。房为将相,心为子属也。其地宋,今楚彭城也。”四年七月甲辰,辰星在翼,月犯之。占曰:“兵起,上卿死,将相也。”是日,荧惑入舆鬼天质。占曰:“大臣有诛者,名曰天贼在大人之侧。”
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荧惑,荧惑在角、亢。占曰:“忧在宫中,非贼而盗也。有内乱,谗臣在旁。”其辛酉,荧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宫,荧惑入之,有贼臣。其六月戊戌甲夜,客星又居左右角间,东南指,长可二尺,色白。占曰:“有奸人在宫廷间。”其丙寅,又有客星见贯索东北,南行,至七月癸酉夜入天市,芒炎东南指,其色白。占曰:“有戮卿。”一曰:“有戮王。期皆一年,远二年。”是时,楚王延寿谋逆自杀。四年,故大将军霍光夫人显、将军霍禹、范明友、奉车霍山及诸昆弟宾婚为侍中、诸曹、九卿、郡守皆谋反,咸伏其辜。
黄龙元年三月,客星居王梁东北可九尺,长丈余,西指,出阁道间,至紫宫。其十二月,宫车晏驾。
元帝初元元年四月,客星大如瓜,色青白,在南斗第二星东可四尺,占曰:“为水饥。”其五月,勃海水大溢。六月,关东大饥,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
二年五月,客星见昴分,居卷知东可五尺,青白色,炎长三寸。占曰:“天下有妄言者。”其十二月,巨鹿都尉谢君男诈为神人,论死,父免官。
五年四月,彗星出西北,赤黄色,长八尺所,后数日长丈余,东北指,在参分。后二岁余,西羌反。
孝成建始元年九月戊子,有流星出文昌,色白,光烛地,长可四丈,大一围,动摇如龙蛇形。有顷,长可五六丈,大四围所,诎折委曲,贯紫宫西,在斗西北子亥间,后诎如环,北方不合,留一刻所。占曰:“文昌为上将贵相。”是时,帝舅王凤为大将军,其后宣帝舅子王商为丞相,皆贵重任政。凤妒商,谮而罢之。商自杀,亲属皆废黜。
四年七月,荧惑逾岁星,居其东北半寸所如连李。时岁星在关星西四尺所,萤惑初从毕口大星东东北往,数日至,往疾去迟。占曰:“荧惑与岁星斗,有病君饥岁。”至河平元年三月,旱,伤麦,民食榆皮。二年十二月壬申,太皇太后避时昆明东观。
十一月乙卯,月食填星,星不见,时在舆鬼西北八九尺所。占曰:“月食填星,流民千里。”
河平元年三月,流民入函谷关。
河平二年十月下旬,填星在东井轩辕南耑大星尺余,岁星在其西北尺所,荧惑在其西北二尺所,皆从西方来,填星贯舆鬼,先到岁星次,荧惑亦贯舆鬼。十一月上旬,岁星、荧惑西去填星,皆西北逆行。占曰:“三星若合,是谓惊位,是谓绝行,外内有兵与丧,改立王公。”其十一月丁巳,夜郎王歆大逆不道,牂柯太守立捕杀歆。三年九月甲戌,东郡庄平男子侯母辟兄弟五人群党为盗,攻燔官寺,缚县长吏,盗取印绶,自称将军。三月辛卯,左将军千秋卒,右将军史丹为左将军。四年四月戊申,梁王贺薨。
阳朔元年七月壬子,月犯心星。占曰:“其国有忧,若有大丧。房、心为宋,今楚地。”十一月辛未,楚王友薨。
四年闰月庚午,飞星大如缶,出西南,入斗下。占曰:“汉使匈奴。”明年,鸿嘉元年正月,匈奴单于雕陶莫皋死。五月甲午,遣中郎将杨兴使吊。
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东方有赤色,大三四围,长二三丈,索索如树,南方有大四五围,下行十余丈,皆不至地灭。占曰:“东方客之变气,状如树木,以此知四方欲动者。”明年十二月己卯,尉氏男子樊并等谋反,贼杀陈留太守严普及吏民,出囚徒,取库兵,劫略令丞,自称将军,皆诛死。庚子,出阳铁官亡徒苏令等杀伤吏民,篡出囚徒,取库兵,聚党数百人为大贼,逾年经历郡国四十余。一日有两气同时起,并见,而并、令等同月俱发也。
元延元年四月丁酉日餔时,天暒晏,殷殷如雷声,有流星头大如缶,长十余丈,皎然赤白色,从日下东南去。四面或大如盂,或如鸡子,耀耀如雨下,至昏止。郡国皆言星陨。《春秋》星陨如雨为王者失势诸侯起伯之异也。其后王莽遂颛国柄。王氏之兴萌于成帝时,是以有星陨之变,后莽遂篡国。
绥和元年正月辛未,有流星从东南入北斗,长数十丈,二刻所息。占曰:“大臣有系者。”其年十一月庚子,定陵侯淳于长坐执左道下狱死。
二年春,荧惑守心。二月乙丑,丞相翟方进欲塞灾异,自杀。三月丙戌,宫车晏驾。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丁未日出时,有著天白气,广如一匹布,长十余丈,西南行,
如雷,西南行一刻而止,名曰天狗。传曰:“言之不从,则有犬祸诗妖。”到其四年正月、二月、三月,民相惊动,
晔奔走,传行诏筹祠西王母,又曰“从目人当来。十二月,白气出西南,从地上至天,出参下,贯天厕,广如一匹布,长十余丈,十余日去。占曰:“天子有阴病。”其三年十一月壬子,太皇太后诏曰:“皇帝宽仁孝顺,奉承圣绪,靡有解怠,而久病未廖。夙夜惟思,殆继体之君不宜改作。《春秋》大复古,其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如故。”
二年二月,彗星出牵牛七十余日。传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牵牛,日、月、五星所从起,历数之元,三正之始。彗而出之,改更之象也。其出久者,为其事大也。”其六月甲子,夏贺良等建言当改元易号,增漏刻。诏书改建平二年为太初元年,号曰“陈圣刘太平皇帝,刻漏以百二十为度。八月丁巳,悉复蠲除之,贺良及党与皆伏诛流放。其后卒有王莽篡国之祸。
元寿元年十一月,岁星入太微,逆行干右执法。占曰:“大臣有忧,执法者诛,若有罪。”二年十月戊寅,高安侯董贤免大司马位,归第自杀。
卷二十七上
五行志第七上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虙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雒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故经曰:“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王乃言曰:‘乌呼,箕子!惟天阴骘下民,相协厥居,我不知其彝伦逌叙’。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
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范》九畴,彝伦逌
。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逌叙。’”此武王问《雒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雒书》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乡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雒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穀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促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促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
经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爱稼穑。”
传曰:“田猎不宿,饮食不享,出入不节,夺民农时,及有奸谋,则木不曲直。”
说曰:“木,东方也。于《易》,地上之木为《观》。其于王事,威仪容貌亦可观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车有和鸾之节,田狩有三驱之制,饮食有享献之礼,出入有名,使民以时,务在劝农桑,谋在安百姓:如此,则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猎驰骋不反宫室,饮食沉湎不顾法度,妄兴繇役以夺民时,作为奸诈以伤民财,则木失其性矣。盖工匠之为轮矢者多伤败,乃木为变怪,是为木不曲直。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刘歆以为上阳施不下通,下阴施不上达,故雨,而木为之冰,雰气寒,木不曲直也。刘向以为冰者阴之盛而水滞者也,木者少阳,贵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乔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又执公,此执辱之异。或曰,今之长老名木冰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岁晋有鄢陵之战,楚王伤目而败。属常雨也。
传曰:“弃法律,逐功臣,杀太子,以妾以妻,则火不炎上。”
说曰:火,南方,扬光辉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乡明而治。《书》云:“知人则哲,能官人。”故尧、舜举群贤而命之朝,远四佞而放诸野。孔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矣。”贤佞分别,官人有序,帅由旧章,敬重功勋,殊别適庶,如此则火得其性矣。若乃信道不笃,或耀虚伪,谗夫昌,邪胜正,则火失其性矣。自上而降,及滥炎妄起。灾宗庙,烧宫馆,虽兴师众,弗能救也,是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董仲舒以为先是四国共伐鲁,大破之于龙门。百姓伤者未廖,怨咎未复,而君臣俱惰,内怠政事,外海四邻,非能保守宗庙终其天年者也,故天灾御廪以戒之。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庙者也,时夫人有淫行,挟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庙。桓不寤,与夫人俱会齐,夫人谮桓公于齐侯,齐侯杀桓公。刘歆以为御廪,公所亲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弃法度亡礼之应也。
严公二十年“夏,齐大灾”。刘向以为齐桓好色,听女口,以妾为妻,適庶数更,故致大灾。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争,九月不得葬。《公羊传》曰,大灾,疫也。董仲舒以为,鲁夫人淫于齐,齐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国君,民之父母;夫妇,生化之本。本伤则末夭,故天灾所予也。
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宫灾”。《穀梁》以为愍公宫也,以谥言之则若疏,故谓之西宫。刘向以为釐立妾母为夫人以入宗庙,故天灾愍宫,若曰,去其卑而亲者,将害宗庙之正礼。董仲舒以为釐娶于楚,而齐媵之,胁公使立以为夫人。西宫者,小寝,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为此宫!诛去之意也。以天灾之,故大之曰西宫也。《左氏》以为西宫者,公宫也,言西,知有东。东宫,太子所居。言宫,举区皆灾也。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臧乐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刘向以为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诛。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礼乐为而臧之?《左氏经》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灾。”榭者,讲武之坐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穀梁》以为宣宫,不言谥,恭也。刘向以为时鲁三桓子孙始执国政,宣公欲诛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孙归父如晋谋。未反,宣公死。三家谮归父于成公。成公父丧未葬,听谗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齐,故天灾宣宫,明不用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亲而亡礼,犹宣公杀子赤而立。亡礼而亲,天灾宣庙,欲示去三家也。董仲舒以为成居丧亡哀戚心,数兴兵战伐,故天灾其父庙,示失子道,不能奉宗庙也。一曰,宣杀君而立,不当列于群祖也。
襄公九年“春,宋灾”。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逐其大夫华弱,出奔鲁。《左氏传》曰,宋灾,乐喜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彻小屋,涂大屋,陈畚
,具绠缶,备水器,畜水潦,积土涂,缮守备,表火道,储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又饬众官,各慎其职。晋侯闻之,问士弱曰:“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以出入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亡象,不可知也。”说曰:古之火正,谓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东方,而咮、七星、鸟首正在南方,则用火;季秋,星入,则止火,以顺天时,救民疾。帝喾则有祝融,尧时有阏伯,民赖其德,死则以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于心,或食于咮也。”相土,商祖契之曾孙,代阏伯后主火星。宋,其后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灾。贤君见变,能修道以除凶;乱君亡象,天不谴告,故不可必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灾”。董仲舒以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节三十余年,又忧伤国家之患祸,积阴生阳,故火生灾也。刘向以为先是宋公听谗而杀大子座,应火不炎上之罚也。
《左氏传》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郑灾”。是春三月,郑人铸刑书。士文伯曰:“火见,郑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铸刑器,臧争辟焉。火而象之,不火何为?”说曰:火星出于周五月,而郑以三月作火铸鼎,刻刑辟书,以为民约,是为刑器争辟,故火星出,与五行之火争明为灾,其象然也,又弃法律之占也。不书于经,时不告鲁也。
九年“夏四月,陈火”。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杀君,楚严王托欲为陈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至因灭陈。陈臣子尤毒恨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刘向以为先是陈侯弟招杀陈太子偃师,皆外事,不因其宫馆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左氏经》曰“陈灾”。《传》曰“郑裨灶曰:‘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产问其故,对曰:‘陈,水属也。火,水妃也,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陈,逐楚而建陈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岁五及鹑火,而后陈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说曰:颛顼以水王,陈其族也。今兹岁在星纪,后五年在大梁。大梁,昴也。金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陈将复封”。楚之先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阴阳易位,故曰“妃以五成”。然则水之大数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为火二牡,木以天三为土十牡,土以天五为水六牡,火以天上为金四牡,金以天九为木八牡。阳奇为牡,阴耦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火,水妃也”。于《易》,“坎”为水,为中男,“离”为火,为中女,盖取诸此也。自大梁四岁而及鹑火,四周四十八岁,凡五及鹑火,五十二年而陈卒亡。火盛水衰,故曰“天之道也”。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灭陈。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董仲舒以为象王室将乱,天下莫救,故灾四国,言亡四方也。又宋、卫、陈、郑之君皆荒淫于乐,不恤国政,与周室同行。阳失节则火灾出,是以同日灾也。刘向以为,宋、陈,王者之后;卫、郑,周同姓也。时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宋、卫、陈、郑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后三年,景王崩,王室乱,故天灾四国。天戒若曰,不救周,反从楚,废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定公二年“五月,雉门及两观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皆奢僭过度者也。先是,季氏逐昭公,昭公死于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诛季氏,又用其邪说,淫于女乐,而退孔子。天戒若曰,去高显而奢僭者。一曰,门阙,号令所由出也,今舍大圣而纵有罪,亡以出号令矣。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烧宫”。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宫灾。”董仲舒、刘向以为此二宫不当立,违礼者也。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陈闻鲁灾,曰:“其桓、厘之宫乎!”以为桓,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四年“六月辛丑,毫社灾”。董仲舒、刘向以为亡国之社,所以为戒也。天戒若曰,国将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灾,屡于定、哀之间,不用圣人而纵骄臣,将以亡国,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为定、哀也,盖失礼不明,火灾应之,自然象也。
高后元年五月丙申,赵丛台灾。刘向以为,是时吕氏女为赵王后,嫉妒,将为谗口以害赵王。王不寤焉,卒见幽杀。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宫凌室灾;丙子,织室灾。刘向以为元年吕太后杀赵王如意,残戮其母戚夫人。是岁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鲁元公主女为皇后。其乙亥,凌室灾。明日,织室灾。凌室所以供养饮食,织室所以奉宗庙衣服,与《春秋》御廪同义。天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庙之德,将绝祭祀。其后,皇后亡子,后宫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名之,而杀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废之,更立吕氏子弘为少帝。赖大臣共诛诸吕而立文帝,惠后幽废。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宫东阙罘思灾。刘向以为,东阙所以朝诸侯之门也,罘思在其外,诸侯之象也。汉兴,大封诸侯王,连城数十。文帝即位,贾谊等以为违古制度,必将叛逆。先是,济北、淮南王皆谋反,其后吴、楚七国举兵而诛。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先是,栗太子废为临江王,以罪征诣中尉,自杀。丞相条侯周亚夫以不合旨称疾免,后二年下狱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春秋》之道举往以明来,是故天下有物,视《春秋》所举与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通伦类以贯其理,天地之变,国家之事,粲然皆见,亡所疑矣。按《春秋》鲁定公、哀公时,季氏之恶已孰,而孔子之圣方盛。夫以盛圣而易孰恶,季孙虽重,鲁君虽轻,其势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两观灾。两观,僭礼之物。天灾之者,若曰,僭礼之臣可以去。已见罪征,而后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宫、釐宫灾。二者同事,所为一也,若曰燔贵而去不义云尔。哀公未能见,故四年六月毫社灾。两观、桓、釐庙、毫社,四者皆不当立,天皆燔其不当立者以示鲁,欲其去乱臣而用圣人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见灾者,鲁未有贤圣臣,虽欲去季孙,其力不能,昭公是也。至定、哀乃见之,其时可也。不时不见,天之道也。今高庙不当居辽东,高园殿不当居陵旁,于礼亦不当立,与鲁所灾同。其不当立久矣,至于陛下时天乃灾之者,殆其时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汉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继二敝之后,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难治甚矣。又多兄弟亲戚骨肉之连,骄扬奢侈,恣睢者众,所谓重难之时者也。陛下正当大敝之后,又遭重难之时,甚可忧也。故天灾若语陛下:‘当今之世,虽敝而重难,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视亲戚贵属在诸侯远正最甚者,忍而诛之,如吾燔辽东高庙乃可;视近臣在国中处旁仄及贵而不正者,忍而诛之,如吾燔高园殿乃可’云尔。在外而不正者,虽贵如高庙,犹灾燔之,况诸侯乎!在内不正者,虽贵如高园殿,犹燔灾之,况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灾外,罪在内者天灾内,燔甚罪当重,燔简罪当轻,承天意之道也。”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与帝舅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逆言。其后胶西于王、赵敬肃王、常山宪王皆数犯法,或至夷灭人家,药杀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谋反。胶东、江都王皆知其谋,阴治兵弩,欲以应之。至元朔六年,乃发觉而伏辜。时田分已死,不及诛。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吕步舒持斧钺治淮南狱,以《春秋》谊颛断于外,不请。既还奏事,上皆是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宫柏梁台灾。先是,大风发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灾日。后有江充巫蛊卫太子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铁官铸铁,铁销,皆飞上去,此火为变使之然也。其三月,涿郡太守刘屈釐为丞相。后月,巫蛊事兴,帝女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丞相公孙贺、子太仆敬声、平阳侯曹宗等皆下狱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蛊太子宫,太子与母皇后议,恐不能自明,乃杀充,举兵与丞相刘屈釐战,死者数万人,太子败走,至湖自杀。明年,屈釐复坐祝诅要斩,妻枭首也。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铁官铸铁,铁不下,隆隆如雷声,又如鼓音,工十三人惊走。音止,还视地,地陷数尺,炉分为十,一炉中销铁散如流星,皆上去,与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号五侯。元舅王凤为大司马、大将军,秉政。后二年,丞相王商与凤有隙,凤谮之,免官,自杀。明年,京兆尹王章讼商忠直,言凤颛权,凤诬章以大逆罪,下狱死。妻子徙合浦。后许皇后坐巫蛊废,而赵飞燕为皇后,妹为昭仪,贼害皇子,成帝遂亡嗣。皇后、昭仪皆伏辜。一曰,铁飞属金不从革。
昭帝元凤元年,燕城南门灾。刘向以为时燕王使邪臣通于汉,为谗贼,谋逆乱。南门者,通汉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来,为奸谗于汉,绝亡之道也。燕王不寤,卒伏其辜。
元凤四年五月丁丑,孝文庙正殿灾。刘向认为,孝文,太宗之君,与成周宣榭火同义。先是,皇后父车骑将军上官安、安父左将军桀谋为逆,大将军霍光诛之。皇后以光外孙,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后有子,因上待疾医言,禁内后宫皆不得进,唯皇后颛寝。皇后年六岁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绝继嗣。光执朝政,犹周公之摄也。是岁正月,上加元服,通《诗》、《尚书》,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周公,上既已冠而不归政,将为国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灾见。古之庙皆在城中,孝文庙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贵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犹摄政,骄溢过制,至妻显杀许皇后,光闻而不讨,后遂诛灭。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庙灾。甲辰,孝文庙灾。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未,孝武园白鹤馆灾。刘向以为,先是前将军萧望之、光禄大夫击堪辅政,为佞臣石显、许章等所谮,望之自杀,堪废黜。明年,白鹤馆灾。园中五里驰逐走马之馆,不当在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贵近逸游不正之臣,将害忠良。后章坐走马上林下烽驰逐。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灾。刘向以为,先是上复征用周堪为光禄勋,及堪弟子张猛为太中大夫,石显等复谮毁之,皆出外迁。是岁,上复征堪领尚书,猛给事中,石显等终欲害之。园陵小于朝廷,阙在司马门中,内臣石显之象也。孝宣,亲而贵;阙,法令所从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内臣亲而贵者必为国害。后堪希得进见,因显言事,事决显口。堪病不能言。显诬告张猛,自杀于公车。成帝即位,显卒伏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庙灾。初,宣帝为昭帝后而立父庙,于礼不正。是时,大将军王凤颛权擅朝,甚于田分,将害国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见象也。其后浸盛,五将世权,遂以亡道。
鸿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庙北阙灾。十一月甲寅,许皇后废。
永始元年正月癸丑,大官凌室灾。戊午,戾后园南阙灾。是时,赵飞燕大幸,许后既废,上将立之,故天见象于凌室,与惠帝四年同应。戾后,卫太子妾,遭巫蛊之祸,宣帝既立,追加尊号,于礼不正。又戾后起于微贱,与赵氏同应。天戒若曰,微贱亡德之人不可以奉宗庙,将绝祭祀,有凶恶之祸至。其六月丙寅,赵皇后遂立,姊妹骄妒,贼害皇子,卒皆受诛。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长乐宫临华殿及未央宫东司马门灾。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园东阙南方灾。长乐宫,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宫,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园也。是时,太后三弟相续秉政,举宗居位,充塞朝廷,两宫亲属将害国家,故天象仍见。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阳侯根代为大司马秉政。后四年,根乞骸骨,荐兄子新都侯莽自代,遂覆国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宫鸿宁殿灾,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时,傅太后欲与成帝母等号齐尊,大臣孔光、师丹等执政,以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称尊号。后三年,帝崩,傅氏诛灭。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庙殿门灾尽。高皇帝庙在长安城中,后以叔孙通讥复道,故复起原庙于渭北,非正也。是时,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临朝,委任王莽,将篡绝汉,堕高祖宗庙,故天象见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摄,因以篡国,后卒夷灭。
传曰:“治宫室,饰台榭,内淫乱,犯亲戚,侮父兄,则稼穑不成。”
说曰: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孰,是为稼穑不成。
严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麦禾。”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逆阴气,故大水也。刘向以为,水旱当书,不书水旱而曰“大亡麦禾”者,土气不养,稼穑不成者也。是时,夫人淫于二叔,内外亡别,又因凶饥,一年而三筑台,故应是而稼穑不成,饰台榭内淫乱之罚云。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祸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传曰:“好战攻,轻百姓,饰城郭,侵边境,则金不从革。”
说曰:金,西方,万物既成,杀气之始也。故立秋而鹰隼击,秋分而微霜降。其于王事,出军行师,把旄杖钺,誓士众,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乱也。《诗》云:“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又曰:“载戢干戈,载橐弓矢。”动静应谊,“说以犯难,民忘其死。”如此则金得其性矣。若乃贪欲恣睢,务立威胜,不重民命,则金失其性。盖工冶铸金铁,金铁冰滞涸坚,不成者众,及为变怪,是为金不从革。
《左氏传》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晋”。晋平公问于师旷,对曰:“石不能言,神或冯焉。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怨讟并兴,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叔向曰:“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刘歆以为金石同类,是为金不从革,失其性也。刘向以为石白色为主,属白祥。
成帝鸿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鸣,声隆隆如雷,有顷止,闻平襄二百四十里,野鸡皆鸣。石长丈三尺,广厚略等,旁著岸胁,去地二百余丈,民俗名曰石鼓。石鼓鸣,有兵。是岁,广汉钳子谋攻牢,篡死罪囚郑躬等,盗库兵,劫略吏民,衣绣衣,自号曰山君,党与浸文。明年冬,乃伏诛,自归者三千余人。后四年,尉氏樊并等谋反,杀陈留太守严普,自称将军,山阳亡徒苏令等党与数百人盗取库兵,经历郡国四十余,皆逾年乃伏诛。是时起昌陵,作者数万人,徙郡国吏民五千余户以奉陵邑。作治五年不成,乃罢昌陵,还徙家。石鸣,与晋石言同应,师旷所谓“民力雕尽”,传云“轻百姓”者也。虒祁离宫去绛都四十里,昌陵亦在郊野,皆与城郭同占。城郭属金,宫室属土,外内之别云。
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
说曰:水,北方,终臧万物者也。其于人道,命终而琪臧,精神放越,圣人为之宗庙以收魂气,春秋祭祀,以终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开地,祷祈神祇,望秩山川,怀柔百神,记不宗事。慎其齐戒。致其严敬,鬼神歆飨,多获福助。此圣王所以顺事阴气,和神人也。至发号施令,亦奉天时。十二月咸得其气,则阴阳调而终始成。如此则水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时,则水失其性。雾水暴出,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及淫雨伤稼穑,是为水不润下。京房《易传》曰:“颛事有知,诛罚绝理,厥灾水,其水也,雨杀人以陨霜,大风天黄。饥而不损兹谡泰,厥灾水,水杀人。辟遏有德兹谓狂,厥灾水,水流杀人,已水则地生虫。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水寒,杀人。追诛不解,兹谓不理,厥水五谷不收。大败不解,兹谓皆阴。解,舍也,王者于大败,诛首恶,赦其众,不则皆函阴气,厥水流入国邑,陨霜杀叔草。”
桓公元年“秋炁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桓弑兄隐公,民臣痛隐而贱桓。后宋督弑其君,诸侯会,将讨之,桓受宋赂而归,又背宋。诸侯由是伐鲁,仍交兵结仇,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复大水。一曰,夫人骄淫,将弑君,隐气盛,桓不寤,卒弑死。刘歆以为桓易许田,不祀周公,废祭祀之罚也。
严公七年“秋,大水,亡麦苗”。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文姜与兄齐襄公淫,共杀桓公,严释父仇,复取齐女,未入,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之应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为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刘向以为时宋愍公骄慢,睹灾不改,明年与其臣宋万博戏,妇人在侧,矜而骂万,万杀公之应。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为夫人哀姜淫乱不妇,阴气盛也。刘向以为哀姜初入,公使大夫宗妇见,用币,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贱之,故是岁、明年仍大水。刘歆以为先是严饰宗庙,刻桷丹楹,以夸夫人,简宗庙之罚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饥”。董仲舒以为,时比伐邾取邑,亦见报复,兵仇连结,百姓愁怨。刘向以为,宣公杀子赤而立,子赤,刘出也,故惧,以济西田赂齐。邾子玃且亦齐出也,而宣比与邾交兵。臣下惧齐之威,创邾之祸,皆贱公行而非其正也。
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时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师,明年复城郓以强私家,仲孙蔑、叔孙侨和颛会宋、晋,阴胜阳。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为,先是一年齐伐晋,襄使大夫帅师救晋,后又侵齐,国小兵弱,数敌强大,百姓愁怨,阴气盛。刘向以为,先是襄慢邻国,是以邾伐其南,齐伐其北,莒伐其东,百姓骚动,后又仍犯强齐也。大水,饥,谷不成,其灾甚也。
高后三年夏,汉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余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六百余家,汝水流八百余家。八年夏,汉中、南郡水复出,流六千余家。南阳沔水流万余家。是时,女主独治,诸吕相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昼夜不绝三十五日。蓝田山水出,流九百余家。汉水出,坏民室八千余所,杀三百余人。先是,赵人新垣平以望气得幸,为上立渭阳五帝庙,欲出周鼎,以夏四月,郊见上帝。岁余惧诛,谋为逆,发觉,要斩,夷三族。是时,比再遣公主配单于,赂遗甚厚,匈奴愈骄,侵犯北边,杀略多至万余人,汉连发军征讨戍边。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颍川、汝南、淮阳、庐江雨,坏乡聚民舍,及水流杀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罢郡国庙,是岁又定迭毁,罢太上皇、孝惠帝寝庙,皆无复修,通儒以为违古制。刑臣石显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辅霖雨三十余日,郡国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杀四千余人,坏官寺民舍八万三千余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畴、河东后土于长安南北郊。二年,又罢雍五畦,郡国诸旧祀,凡六所。
卷二十七中之上
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经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艾,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休征:曰肃,时雨若;艾,时阳若;哲,时奥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咎征;曰狂,恒雨若;僭,恒阳若;舒,恒奥若;急,恒寒若;
,恒风若。”
传曰:“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之
,时则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
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虫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
。病貌,言浸深也。甚则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祥犹祯也。气相伤,谓之沴。沴犹临莅,不和意也。每一事云“时则”以绝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后也。
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传独异。貌之不恭,是谓不肃。肃,敬也。内曰恭,外曰敬。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上嫚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水伤百谷,衣食不足,则奸轨并作,故其极恶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丑恶,亦是也。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水类动,故有龟孽。于《易》,“巽”为鸡,鸡有冠距文武之貌。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失威仪,则下有强臣害君上者,故有下体生于上之
。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伤者病木气,木气病则金沴之,冲气相通也。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奥,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逆之,其极曰恶;顺之,其福曰攸好德。刘韵貌传曰有鳞虫之孽,羊祸,鼻疴。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故为鳞虫;于《易》,“兑”为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与常雨同应。此说非是。春与秋,气阴阳相敌,木病金盛,故能相并,唯此一事耳。祸与妖、疴、祥、眚同类,不得独异。
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单襄公见晋厉公视远步高,告公曰:“晋将有乱。”鲁侯曰:“敢问天道也?抑人故也?”对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见晋君之容,殆必祸者也。夫君子目以定体,足以从之,是以观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处谊,足以步目。晋侯视远而足高,目不在体,而足不步目,其心必异矣。目、体不相从,何以能久?夫合诸侯,民之大事也,于是乎观存亡。故国将无咎,其君在会,步、言、视、听必皆无谪,则可以知德矣。视远,曰绝其谊;足高,曰弃其德;言爽,曰反其信;听淫,曰离其名。夫目以处谊,足以践德,口以庇信,耳以听名者也,故不可不慎。偏丧有咎;既丧,则国从之。晋侯爽二,吾是以云。”后二年,晋人杀厉公。凡此属,皆貌不恭之咎云。
《左氏传》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驭曰:“莫嚣必败,举止高,心不固矣。”遽见楚子以告。楚子使赖人追之,弗及。莫嚣行,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人军之,大败。莫嚣缢死。
釐公十一年,周使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受玉,惰。过归告王曰:“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二十一年,晋惠公卒,子怀公立,晋人杀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晋侯使郤绮乞师于鲁,将事不敬。孟献子曰:“郤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无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师,将社稷是卫,而惰弃君命也,不亡何为!”十七年,郤氏亡。
成公十三年,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伐秦。成肃公受脤于社,不敬。刘子曰:“吾闻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礼义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惇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五月,成肃公卒。
成公十四年,卫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敖,甯子曰:“苦成家其亡乎!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故《诗》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匪徼匪傲,万福来求。’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后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卫孙文子聘于鲁,君登亦登。叔孙穆子相,趋进曰:“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孙子亡辞,亦亡悛容。穆子曰:“孙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十四年,孙子逐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归自晋,入于郑。郑伯享之,不敬。子产曰:“蔡君其不免乎!曰其过此也,君使子展往劳于东门,而敖。吾曰:‘犹将更之。’今还,受享而惰,乃其心也。君小国,事大国,而惰敖以为己心,将得死乎?君若不免,必由其子。淫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祸。”三十年,为世子般所杀。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季武子将立公子裯,穆叔曰:“是人也,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不度之人,鲜不为患。若果立,必为季氏忧。”武子弗听,卒立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是为昭公。立二十五年,听谗攻季氏。兵败,出奔,死于外。
襄公三十一年,卫北宫文子见楚令尹围之仪,言于卫侯曰:“令尹似君矣,将有它志;虽获其志,弗能终也。”公曰:“子何以知之?”对曰:“《诗》云‘敬慎威仪,惟民之则’,令尹无威仪,民无则焉。民所不则,以在民上,不可以终。”
昭公十一年夏,周单子会于戚,视下言徐。晋叔向曰:“单子其死乎!朝有著定,会有表,衣有襘,带有结。会朝之言必闻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视不过结襘之中,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则有阙。今单子为王官伯,而命事于会,视不登带,言不过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恭,不昭不从,无守气矣。”十二月,单成公卒。
昭公二十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硃失位,位在卑。鲁大夫送葬者归告昭子。昭子叹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终。《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墍。’今始即位而适卑,身将从之。”十月,蔡侯硃出奔楚。
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翟泉,将以城成周。魏子莅政,卫彪傒曰:“将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谊也。大事奸谊,必有大咎。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献子属役于韩简子,而田于大陆,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隐公朝于鲁,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赣观焉,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将左右周施,进退俯仰,于是乎取之;朝祀丧戎,于是乎观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体,何以能久?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疾。君为主,其先亡乎!”
庶征之恒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也。刘向以为大水。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日,始震电之时也,当雨,而不当大雨。大雨,常雨之罚也。于始震电八日之间而大雨雪,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归妹”,言雷复归。入地则孕毓根核,保藏蛰虫,避盛阴之害;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入能除害,出能兴利,人君之象也。是时,隐以弟桓幼,代而摄立。公子翚见隐居位已久,劝之遂立。隐既不许,翚惧而易其辞,遂与桓共杀隐。天见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电。是阳不闭阴,出涉危难而害万物。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弟佞臣将作乱矣。后八日大雨雪,阴见间隙而胜阳,篡杀之祸将成也。公不寤,后二年而杀。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余日;四年九月,大雨十余日。
《左氏传》愍公二年,晋献公使太子申生帅师,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叹曰:“时,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其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以尨服,远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尨凉冬杀,金寒玦离,胡可恃也!”梁馀子养曰:“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脤于社,有常服矣。弗获而尨,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尨奇无常,金玦不复,君有心矣。”后四年,申生以谗自杀。近服妖也。
《左氏传》曰,郑子臧好聚鹬冠,郑文公恶之,使盗杀之,刘向以为近服妖者也。一曰,非独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初,文公不礼晋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尊敬上。其后晋文伐郑,几亡国。
昭帝时,昌邑王贺遣中大夫之长安,多治仄注冠,以赐大臣,又以冠奴。刘向以为近服妖也。时王贺狂悖,闻天子不豫,弋猎驰骋如故,与驺奴、宰人游居娱戏,骄嫚不敬。冠者尊服,奴者贱人,贺无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以冠奴者,当自至尊坠至贱也。其后帝崩,无子,汉大臣征贺为嗣。即位,狂乱无道,缚戮谏者夏侯胜等。于是大臣白皇太后,废贺为庶人。贺为王时,又见大白狗冠方山冠而无尾,此服妖,亦犬祸也。贺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尽冠狗也。去之则存,不去则亡矣。”贺既废数年,宣帝封之为列侯,复有罪,死不得置后,又犬祸无尾之效也。京房《易传》曰:“行不顺,厥咎人奴冠,天下乱,辟无適巠,妾子拜。”又曰:“君不正,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门。”
成帝鸿嘉、永始之间,好为微行出游,选从期门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余,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帻,带持刀剑。或乘小车,御者在茵上,或皆骑,出入市里郊野,远至旁县。时,大臣车骑将军王音及刘同等数以切谏。谷永曰:“《易》称‘得臣无家’,言王者臣天下,无私家也。今陛下弃万乘之至贵,乐家人之贱事;厌高美之尊称,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轻无谊之人,以为私客;置私田于民间,畜私奴车马于北宫;数去南面之尊,离深宫之固,挺身独与小人晨夜相随,乌集醉饱吏民之家,乱服共坐,混肴亡别,闵勉遁乐,昼夜在路。典门户奉宿卫之臣执干戈守空宫,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昔虢公为无道,有神降曰‘赐尔土田’,言将以庶人受土田也。诸侯梦得土田,为失国祥,而况王者畜私田财物,为庶人之事乎!”
《左氏传》曰,周景王时大夫宾起见雄鸡自断其尾。刘向以为近鸡祸也。是时王有爱子子晁,王与宾起阴谋欲立之。田于北山,将因兵众杀適子之党,未及而崩。三子争国,王室大乱。其后,宾起诛死,子晁奔楚而败。京房《易传》曰:“有始无终,厥妖雄鸡自啮断其尾。”
宣帝黄龙元年,未央殿辂軨中雌鸡化为雄,毛衣变化而不鸣,不将,无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鸡伏子,渐化为雄,冠距鸣将。永光中,有献雄鸡生角者。京房《易传》曰:“鸡知时,知时者当死。”房以为己知时,恐当之。刘向以为房失鸡占。鸡者,小畜,主司时,起居人,小臣执事为政之象也。言小臣将秉君威,以害正事,犹石显也。竟宁元年,石显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显何足以当此?昔武王伐殷,至于牧野,誓师曰:“古人有言曰‘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纣惟妇言用。”繇是论之,黄龙、初元、永光鸡变,乃国家之占,妃、后象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为太子。妃,王禁女也。黄龙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为元帝。王妃将为皇后,故是岁未央殿中雌鸡为雄,明其占在正宫也。不鸣不将无距,贵始萌而尊未成也。至元帝初元元年,将立王皇后,先以为婕妤。三月癸卯制书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为阳平侯,位特进。”丙午,立王婕妤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为太子。故应是,丞相府史家雌鸡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鸣将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阳平顷侯禁薨,子凤嗣侯,为侍中卫尉。元帝崩,皇太子立,是为成帝。尊皇后为皇太后,以后弟凤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上委政,无所与。王氏之权自凤起,故于凤始受爵位时,雄鸡有角,明视作威颛君害上危国者,从此人始也。其后群弟世权,以至于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京房《易传》曰:“贤者居明夷之世,知时而伤,或众在位,厥妖鸡生角。鸡生角,时主独。”又曰:“妇人颛政,国不静;牝鸡雄鸣,主不荣。故房以为己亦在占中矣。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又食其角。”刘向以为,近青祥,亦牛祸也,不敬而
之所致也。昔周公制礼乐,成周道,故成王命鲁郊祀天地,以尊周公。至成公时,三家始颛政,鲁将从此衰。天愍周公之德,痛其将有败亡之祸,故于郊祭而见戒云。鼠,小虫,性盗窃;鼷,又其小者也。牛,大畜,祭天尊物也。角,兵象,在上,君威也。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盗窃之人,将执国命以伤君威而害周公之祀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天重语之也。成公怠慢昏乱,遂君臣更执于晋。至于襄公,晋为溴梁之会,天下大夫皆夺君政。其后三家逐昭公,卒死于外,几绝周公之祀。董仲舒以为,鼷鼠食郊牛,皆养牲不谨也。京房《易传》曰:“祭天不慎,厥妖鼷鼠啮郊牛角。”
定公十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刘向以为,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恶如彼,亲用孔子为夹谷之会,齐人俫归郓、讠雚、龟阴之田,圣德如此,反用季桓子,淫于女乐,而退孔子,无道甚矣。《诗》曰:“人而亡仪,不死何为!”是岁五月,定公薨,牛死之应也。京房《易传》曰:“子不子,鼠食其郊牛。”
哀公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刘向以为,天意汲汲于用圣人,逐三家,故复见戒也。哀公年少,不亲见昭公之事,故见败亡之异。已而哀不寤,身奔于粤,此其效也。
昭帝元凤元年九月,燕有黄鼠衔其尾舞王宫端门中,王往视之,鼠舞如故。王使吏以酒脯祠,鼠舞不休,一日一夜死。近黄祥,时燕剌王旦谋反将死之象也。其月,发觉伏辜。京房《易传》曰:“诛不原情,厥妖鼠舞门。”
成帝建始四年九月,长安城南有鼠衔黄蒿、柏叶,上民冢柏及榆树上为巢,桐柏尤多。巢中无子,皆有干鼠矢数十。时议臣以为恐有水灾。鼠,盗窃小虫,夜出昼匿;今昼去穴而登木,象贱人将居显贵之位也。桐柏,卫思后园所在也。其后,赵皇后自微贱登至尊,与卫后同类。赵后终无子而为害。明年,有鸢焚巢,杀子之异也。天象仍见,甚可畏也。一曰,皆王莽窃位之象云。京房《易传》曰:“臣私禄罔辟,厥妖鼠巢。”
文公十三年,“大室屋坏”。近金沴木,木动也。先是,冬,釐公薨,十六月乃作主。后六月,又吉褅于太庙而致釐公,《春秋》讥之。经曰:“大事于太庙,跻釐公。”《左氏》说曰:太庙,周公之庙,飨有礼义者也;祀,国之大事也。恶其乱国之大事于太庙,胡言大事也。跻,登也,登釐公于愍公上,逆祀也。釐虽愍之庶兄,尝为愍臣,臣子一例,不得在愍上,又未三年而吉褅,前后乱贤父圣祖之大礼,内为貌不恭而狂,外为言不从而僭。故是岁自十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后年,若是者三,而太室屋坏矣。前堂曰太庙,中央曰太室;屋,其上重层尊高者也,象鲁自是陵夷,将堕周公之祀也。《穀梁》、《公羊经》曰,世室,鲁公伯禽之庙也。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大事者,祫祭也。跻釐公者,先祢后祖也。
景帝三年十二月,吴二城门自倾,大船自覆。刘向以为,近金沴木,木动也。先是,吴大王濞以太子死于汉,称疾不朝,阴与楚王戊谋为逆乱。城犹国也,其一门名曰楚门,一门曰鱼门。吴地以船为家,以鱼为食。天戒若曰,与楚所谋,倾国覆家。吴王不寤,正月,与楚俱起兵,身死国亡。京房《易传》曰:“上下咸誖,厥妖城门坏。”
宣帝时,大司马霍禹所居第门自坏。时,禹内不顺,外不敬,见戒不改,卒受灭亡之诛。
哀帝时,大司马董贤第门自坏。时,贤以私爱居大位,赏赐无度,骄嫚不敬,大失臣道,见戒不改。后贤夫妻自杀,家徙合浦。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
“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其类也。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一曰,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口喉咳者,故有口舌疴。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伤者,病金气;金气病,则木沴之。其极忧者,顺之,其福曰康宁。刘歆言传曰时有毛虫之孽,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
史记周单襄公与晋锜、郤犨、郤至、齐国佐语,告鲁成公曰:“晋将有乱,三郤其当之乎!夫郤氏,晋之宠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惧矣。高位实疾颠,厚味实腊毒。今郤伯之语犯,叔迂,季伐。犯则陵人,迂则诬人,伐则掩人。有是宠也,而益之以三怨,其谁能忍之!虽齐国之亦将与焉。立于淫乱之国,而好尽言以招人过,怨之本也。唯善人能受尽言,齐其有乎?”十七年,晋杀三郤。十八年,齐杀国佐。凡此属,皆言不从之咎云。
晋穆侯以条之役生太子,名之曰仇;其弟以千畮之战生,名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谊,谊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名太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及仇嗣立,是为文侯。文侯卒,子昭侯立,封成师于曲沃,号桓叔。后晋人杀昭侯而纳桓叔,不克。复立昭侯子孝侯,桓权子严伯杀之。晋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严伯子武公复杀哀侯及其弟,灭之,而代有晋国。
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间一岁,郑人杀之。
襄公二十九年,齐高子容与宋司徒见晋知伯,汝齐相礼。宾出,汝齐语知伯曰:“二子皆将不免!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专则速及,侈将以其力敝,专则人实敝之,将及矣。”九月,高子出奔燕。
襄公三十一年正月,鲁穆叔会晋归,告孟孝伯曰:“赵孟将死矣!其语偷,不似民主;且年未盈五十,而谆谆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若赵孟死,为政者其韩子乎?吾子盍与季孙言之?可以树善,君子也。”孝伯曰:“民生几何,谁能毋偷!朝不及夕,将焉用树!”穆叔告人曰:“孟孙将死矣!吾语诸赵孟之偷也,而又甚焉。”九月,孟孝伯卒。
昭公元年,周使刘定公劳晋赵孟,因曰:“子弁冕以临诸侯,盍亦远绩禹功,而大庇民乎?”对曰:“老夫罪戾是惧,焉能恤远?吾侪偷食,朝不谋夕,何其长也?”齐子归,以语王曰:“谚所谓老将和而耄及之者,其赵孟之谓乎!为晋王卿以主诸侯,而侪于隶人,朝不谋夕,弃神人矣。神怒民畔,何以能久?赵孟不复年矣!”是岁,秦景公弟后子奔晋,赵孟问:“秦君如何?”对曰:“无道。”赵孟曰:“亡乎?”对曰:“何为?一世无道,国未艾也。国于天地,有与立焉。不数世淫,弗能敝也。”赵孟曰:“夭乎?”对曰:“有焉。”赵孟曰:“其几何?”对曰:“+钅咸闻国无道而年谷和孰,天赞之也,鲜不五稔。”赵孟视廕,曰:“朝夕不相及,谁能待五?”后子出而告人曰:“赵孟将死矣!主民玩岁而惕日,其与几何?”冬,赵孟卒。昭五年,秦景公卒。
昭公元年,楚公子围会盟,设服离卫。鲁叔孙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伯州犁曰:“此行也,辞也假之寡君。”郑行人子羽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忧予子晢之欲背诞也。”子羽曰:“假而不反,子其无忧乎?”齐国子曰:“吾代二子闵矣。”陈公子招曰:“不忧何成?二子乐矣!”卫齐子曰:“苟或知之,虽忧不害。”退会,子羽告人曰:“齐、卫、陈大夫其不免乎!国子代人忧,子招乐忧,齐子虽忧费害。夫弗及而忧,与可忧而乐,与忧而弗害,皆取忧之道也。《太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三大夫兆忧矣,能无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谓矣。”
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既除丧而燕,王曰:“诸侯皆有以填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籍谈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故能荐彝器。晋居深山,戎翟之与邻,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其忘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其反亡分乎?昔而高祖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正,故曰籍氏。女,司典之后也,何故忘之?”籍谈不能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籍谈归,以语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所乐必卒焉。今王乐忧,若卒以忧,不可谓终。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以丧宾燕,又求彝器,乐忧甚矣。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弗遂,燕乐已早。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言以考典,典以志经。忘经而多言举典,将安用之!”
哀公十六年,孔丘卒,公诔之曰:“
天不吊,不
遗一老,俾屏予一人。”子赣曰:“君其不殁于鲁乎?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愆。’失志为昏,失所为愆。生弗能用,死而诔之,非礼也;称‘予一人’,非名也。君两失之。”二十七年,公孙于邾,遂死于越。
庶征之恒阳,刘向以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谓之大雩。不伤二谷,谓之不雨。京房《易传》曰:“欲德不用兹谓张,厥灾荒。荒,旱也,其旱阴云不雨,变而赤,因而除。师出过时兹谓广,其旱不生。上下皆蔽兹谓隔,其旱天赤三月,时有雹杀飞禽。上缘求妃兹谓僭,其旱三月大温亡云。居高台府,兹谓犯阴侵阳,其旱万物根死,数有火灾。庶位逾节兹谓僭,其旱泽物枯,为火所伤。”
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董仲舒、刘向以为,齐桓既死,诸侯从楚,釐尤得楚心。楚来献捷,释宋之执。外倚强楚,炕阳失众,又作南门,劳民兴役。诸雩旱不雨,略皆同说。
宣公七年“秋,大旱”。是夏,宣与齐侯伐莱。
襄公五年“秋,大雩”。先是,宋鱼石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郑畔于中国而附楚,襄与诸侯共围彭城,城郑虎牢以御楚。是岁郑伯使公子发来聘,使大夫会吴于善道。外结二国,内得郑聘,有炕阳动众之应。
八年“九月,大雩”。时作三军,季氏盛。
二十八年“八月,大雩”。先是,比年晋使荀吴、齐使庆封来聘,是夏邾子来朝。襄有炕阳自大之应。
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刘歆以为,昭公即位年十九矣,犹有童心,居丧不哀,炕阳失众。
六年“九月,大雩”。先是,莒牟夷以二邑来奔,莒怒伐鲁,叔弓帅师,距而败之,昭得入晋。外和大国,内获二邑,取胜邻国,有炕阳动众之应。
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公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又大搜于比蒲。晋叔向曰:“鲁有大丧而不废搜。国不恤丧,不忌君也;君亡戚容,不顾亲也。殆其失国”。与三年同占。
二十四年“八月,大雩”。刘歆以为,《左氏传》二十三年邾师城翼,还经鲁地,鲁袭取邾师,获其三大夫。邾人诉于晋,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是春乃归之。
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旱甚也。刘歆以为时后氏与季氏有隙。又季氏之族有淫妻为谗,使季平子与族人相恶,皆共谮平子。子家驹谏曰:“谗人以君徼幸,不可。”昭公遂代季氏,为所败,出奔齐。
定公七年“九月,大雩”。先是,定公自将侵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帅师围郓。
严公三十一年“冬,不雨”。是岁,一年而三筑台,奢侈不恤民。
釐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先是者,严公夫人与公子庆父淫。而杀二君。国人攻之,夫人逊于邾,庆父奔莒。釐公即位,南败邾,东败营,获其大夫。有炕阳之应。
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文公即位,天子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又会晋侯于戚。公子遂如齐纳币。又与诸侯盟。上得天子,外得诸侯,沛然自大。跻釐公主。大夫始颛事。
十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先是,公子遂会四国而救郑。楚使越椒来聘。秦人归禭。有炕阳之应。
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先是,曹伯、杞伯、滕子来朝,郕伯来奔,秦伯使遂来聘,季孙行父城诸及郓。二年之间,五国趋之,内城二邑。炕阳失众。一曰,不雨而五谷皆孰,异也。文公时,大夫始颛盟会,公孙敖会晋侯,又会诸侯盟于垂陇。故不雨而生者,阴不出气而私自行,以象施不由上出,臣下作福而私自成。一曰,不雨近常阴之罚,君弱也。
惠帝五年夏,大旱,江河水少,溪谷绝。先是,发民男女十四万六千人城长安,是岁城乃成。
文帝三年秋,天下旱。是岁夏,匈奴右贤王寇侵上郡,诏丞相灌婴发车骑士八万五千人诣高奴,击右贤王走出塞。其秋,济北王兴居反,使大将军讨之,皆伏诛。
后六年春,天下大旱。先是,发车骑材官屯广昌。是岁二月,复发材官屯陇西。后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三将军屯边,又三将军屯京师。
景帝中三年秋,大旱。
武帝元光六年夏,大旱。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朔五年春,大旱。是岁,六将军众十余万征匈奴。
元狩三年夏,大旱。是岁,发天下故吏伐棘上林,穿昆明池。
天汉元年夏,大旱;其三年夏,大旱。先是,贰师将军征大宛还。天汉元年,发適民。二年夏,三将军征匈奴,李陵没不还。
征和元年夏,大旱。是岁,发三辅骑士闭长安城门,大搜,始治巫蛊。明年,卫皇后、太子败。
昭帝始元六年,大旱。先是,大鸿胪田广明征益州,暴师连年。
宣帝本始三年夏,大旱,东西数千里。先是,五将军众二十万征匈奴。
神爵元年秋,大旱。是岁,后将军赵充国征西羌。
成帝永给三年、四年夏、大旱。
《左氏传》晋献公时童谣曰:“丙子之晨,龙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是时,虢为小国,介夏阳之厄,怙虞国之助,亢衡于晋,有炕阳之节,失臣下之心。晋献伐之,问于卜偃曰:“吾其济乎?”偃以童谣对曰:“克之。十月朔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此时也。”冬十二月丙子朔,晋师灭虢,虢公丑奔周。周十二月,夏十月也。言天者以夏正。
史记晋惠公时童谣曰:“恭太子更葬兮,后十四年,晋亦不昌,昌乃在其兄。”是时,惠公赖秦力得立,立而背秦,内杀二大夫,国人不说。及更葬其兄恭太子申生而不敬,故诗妖作也。后与秦战,为秦所获,立十四年而死。晋人绝之,更立其兄重耳,是为文公,遂伯诸侯。
《左氏传》文、成之世童谣曰:“雊之鹆之,公出辱之。雊鹆之羽,公在外野,往馈之马。雊鹆跌跌,公在乾侯,征褰与襦。雊鹆来巢。远,哉摇摇,裯父丧劳,宋父以骄,雊鹆雊鹆,往歌来哭。”至昭公时,有雊鹆来巢。公攻季氏,败,出奔齐,居外野,次乾侯。八年,死于外,归葬鲁。昭公名裯。公子宋立,是为定公。
元帝时童谣曰:“井水溢,灭灶烟,灌玉堂,流金门。”至成帝建始二年三月戊子,北宫中井泉稍上,溢出南流,象春秋时先有雊鹆之谣,而后有来巢之验。井水,阴也;灶烟,阳也;玉堂、金门,至尊之居,象阴盛而灭阳,窃有宫室之应也。王莽生于元帝初元四年,至成帝封侯,为三公辅政,因以篡位。
成帝时童谣曰:“燕燕尾涎涎,张公子,时相见。木门仓琅根,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其后帝为微行出游,常与富平侯张放俱称富平侯家人,过阳阿主作乐,见舞者赵飞燕而幸之,故曰“燕燕尾涎涎”,美好貌也。“张公子”,谓富平侯也。“木门仓琅根”,谓宫门铜锾,言将尊贵也。后遂立为皇后。弟昭仪贼害后宫皇子,卒皆伏辜,所谓“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者也。
成帝时歌谣又曰:“邪径败良田,谗口乱善人。桂树华不实,黄爵巢其颠。故为人所羡,今为人所怜。”桂,赤色,汉家象。华不实,无继嗣也。王莽自谓黄象,黄爵巢其颠也。
严公十七年,冬,多麋”。刘歆以为毛虫之孽为灾。刘向以为麋色青,近青祥也。麋之为言迷也,盖牝兽之淫者也。是时,严公将取齐之淫女,其象先见。天戒若曰,勿取齐女,淫而迷国。严不寤,遂取之。夫人既入,淫于二叔,终皆诛死,几亡社稷。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废正作淫,大不明,国多麋。”又曰:“‘震’遂泥,厥咎国多麋。”
昭帝时,昌邑王贺闻人声曰“熊”,视而见大熊。左右莫见,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熊,山野之兽,而来入宫室,王独见之,此天戒大王,恐宫室将空,危亡象也。”贺不改寤,后卒失国。
《左氏传》襄公十七年十一月甲午,宋国人逐狾狗,狾狗入于华臣氏,国人从之。臣惧,遂奔陈。先是,臣兄阅为宋卿,阅卒,臣使贼杀阅家宰,遂就其妻,宋平公闻之,曰:“臣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欲逐之。左师向戌曰:“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盖之。”公乃止。华臣炕暴失义,内不自安,故犬祸至,以奔亡也。
高后八年三月,祓霸上,还过枳道,见物如仓狗,
高后掖,忽而不见。卜之,赵王如意作崇。遂病掖伤而崩。先是,高后鸩杀如意,支断其母戚夫人手足,搉其眼,以为人彘。
文帝后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先是,帝兄齐悼惠王亡后,帝分齐地,立其庶子七人皆为王。兄弟并强,有炕阳心,故犬祸见也。犬守御,角兵象,在前而上乡者也。犬不当主角,犹诸侯不当举兵乡京师也。天之戒人蚤矣,诸侯不寤。后六年,吴、楚畔,济南、胶西、胶东三国应之,举兵至齐。齐王犹与城守,三国围之。会汉破吴、楚,因诛四王。故天狗下梁而吴、楚攻梁,狗生角于齐而三国围齐。汉卒破吴、楚于梁,诛四王于齐。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君子苟免,小人陷之,厥妖狗生角。”
景帝三年二月,邯郸狗与彘交。悖乱之气,近犬豕之祸也。是时,赵王遂悖乱,与吴、楚谋为逆,遣使匈奴求助兵,卒伏其辜。犬,兵革失众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听,交于异类,以生害也。京房《易传》曰:“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
成帝河平元年,长安男子石良、刘音相与同居,有如人状在其室中,击之,为狗,走出。去后,有数人被甲持兵弩至良家,良等格击,或死或伤,皆狗也。自二月至六月乃止。
鸿嘉中,狗与彘交。
《左氏》昭公二十四年十月癸酉,王子晁以成周之宝圭湛于河,几以获神助。甲戌,津人得之河上,阴不佞取将卖之,则为石。是时,王子晁篡天子位,万民不乡,号令不从,故有玉变,近白祥也。癸酉入而甲戌出,神不享之验云。玉化为石,贵将为贱也。后二年,子晁奔楚而死。
史记秦始皇帝三十六年,郑客从关东来,至华阴,望见素车白马从华山上下,知其非人,道住止而待之。遂至,持璧与客曰:“为我遗镐池君。”因言“今年祖龙死”。忽不见,郑客奉璧,即始皇二十八年过江所湛璧也。与周子晁同应。是岁,石陨于东郡,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此皆白祥,炕阳暴虐,号令不从,孤阳独治,群阴不附之所致也。一曰,石,阴类也,阴持高节,臣将危君,赵高、李斯之象也。始皇不畏戒自省,反夷灭其旁民,而燔烧其石。是岁始皇死,后三年而秦灭。
孝昭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处,有白乌数千集其旁。眭孟以为,石阴类,下民象,泰山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处,当有庶人为天子者。孟坐伏诛。京房《易传》曰:“‘《复》,崩来无咎。’自上下者为崩,厥应泰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又曰:“石立如人,庶士为天下雄。立于山,同姓;平地,异姓。立于水,圣人;于泽,小人。”
天汉元年三月,天雨白毛;三年八月,天雨白氂。京房《易传》曰:“前乐后忧,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进,贤人逃,天雨毛。”
史记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金震,木动之也。是时,周室衰微,刑重而虐,号令不从,以乱金气,鼎者,宗庙之宝器也。宗庙将废,宝鼎将迁,故震动也。是岁,晋三卿韩、魏、赵篡晋君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后三世,周致德祚于秦。其后秦遂灭周,而取九鼎。九鼎之震,木沴金,失众甚。
成帝元延元年正月,长安章城门门牡自亡,函谷关次门牡亦自亡。京房《易传》曰:“饥而不损兹谓泰,厥灾水,厥咎牡亡。”《妖辞》曰:“关动牡飞,辟为亡道臣为非,厥咎乱臣谋篡。”故谷永对曰:“章城门通路寝之路,函谷关距山东之险,城门关守国之固,固将去焉,故牡飞也。”
卷二十七中之下
五行志第七中之下
传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厥咎舒,厥罚恒奥,厥极疾。时则有草妖,时则有蠃虫之孽,时则有羊祸,时则有目疴,时则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视之不明,是谓不哲”,哲,知也。《诗》云:“尔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尔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匀,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长,暑以养物,政弛缓,故其罚常奥也。奥则冬温,春夏不和,伤病民人,故极疾也。诛不行则霜不杀草,繇臣下则杀不以时,故有草妖。凡妖,貌则以服,言则以诗,听则以声。视则以色者,五色物之大分也,在于眚祥,故圣人以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温奥生虫,故有蠃虫之孽,谓螟螣之类当死不死,未当生而生,或多于故而为灾也。刘歆以为属思心不容。于《易》,刚而包柔为“离”,“离”为火为目。羊上角下蹄,刚而包柔,羊大目而为精明,视气毁故有羊祸。一曰,暑岁羊多疫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目者,故有目疴。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凡视伤者病火气,火气伤则水沴之。其极疾者,顺之,其福曰寿。刘歆视传曰有羽虫之孽,鸡祸。说以为于天文南方喙为鸟星,故为羽虫;祸亦从羽,故为鸡;鸡于《易》自在“巽”。说非是。庶征之恒奥,刘向以为《春秋》亡冰也。小奥不书,无冰然后书,举其大者也。京房《易传》曰:“禄不遂行兹谓欺,厥咎奥,雨雪四至而温。臣安禄乐逸兹谓乱,奥而生虫。知罪不诛兹谓舒,其奥,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重过不诛,兹谓亡征,其咎当寒而奥六日也。”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刘向以为周春,今冬也。先是,连兵邻国,三战而再败也,内失百姓,外失诸侯,不敢行诛罚,郑伯突篡兄而立,公与相亲,长养同类,不明善恶之罚也。董仲舒以为象夫人不正,阴失节也。
成公元年“二月,无冰”。董仲舒以为方有宣公之丧,君臣无悲哀之心,而炕阳,作丘甲。刘向以为时公幼弱,政舒缓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无冰”。刘向以为先是公作三军,有侵陵用武之意,于是邻国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余年,因之以饥馑,百姓怨望,臣下心离,公惧而弛缓,不敢行诛罚,楚有夷狄行,公有从楚心,不明善恶之应。董仲舒指略同。一曰,水旱之灾,寒暑之变,天下皆同,故曰“无冰”,天下异也。桓公杀兄弑君,外成宋乱,与郑易邑,背畔周室。成公时,楚横行中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晋败天子之师之贸戎,天子皆不能讨。襄公时,天下诸侯之大夫皆执国权,君不能制。渐将日甚,善恶不明,诛罚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岁,秦灭亡奥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将军卫青、霍去病攻祁连,绝大幕,穷追单于,斩首十余万级,还,大行庆赏。乃闵海内勤劳,是岁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节巡行天下,存赐鳏寡,假与乏困,举遗逸独行君子诣行在所。郡国有以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闻。天下咸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是时上年九岁,大将军霍光秉政,始行宽缓,欲以说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刘歆以为草妖也。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于《易》,五为天位,君位,九月阴气至,五通于天位,其卦为“剥”,剥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后杀也。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是时,公子遂颛权,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后,将皆为乱矣。文公不寤,其后遂杀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传》曰:“臣有缓兹谓不顺,厥异霜不杀也。”
《书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传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刘向以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尽凉阴之哀,天下应之,既获显荣,怠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穀之异见。桑犹丧也,穀犹生也,杀生之秉失而在下,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长,小人将暴在大臣之位,危亡国家,象朝将为虚之应也。
《书序》又曰:“高宗祭成汤,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刘向以为雉雊鸣者雄也,以赤色为主。于《易》,“离”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刘歆以为羽虫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庙之器,主器奉宗庙者长子也。野鸟自外来,入为宗庙器主,是继嗣将易也。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鸟居鼎耳,小人将居公位,败宗庙这祀。野木生朝,野鸟入庙,败亡之异也。武丁恐骇,谋于忠贤,修德而正事,内举傅说,授以国政,外伐鬼方,以安诸夏,故能攘木、鸟之妖,致百年之寿,所谓“六沴作见,若是共御,五福乃降,用章于下”者也。一曰,金沴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实”。刘向以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当剥落,今反华实,近草妖也。先华而后实,不书华,举重者也。阴成阳事,象臣颛君作威福。一日,冬当杀,反生,象骄臣当诛,不行其罚也。故冬华者,象臣邪谋有端而不成,至于实,则成矣。是时僖公死,公子遂颛权,文公不寤,后有子赤之变。一曰,君舒缓甚,奥气不臧,则华实复生。董仲舒以为李梅实,臣下强也。记曰:“不当华而华,易大夫;不当实而实,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刘歆以为庶征皆以虫为孽,思心蠃虫孽也。李梅实,属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华,枣实。昭帝时,上林苑中大柳树断仆地,一朝起立,生枝叶,有虫食其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已立”。又,昌邑王国社有枯树复生枝叶。眭孟以为,木阴类,下民象,当有故废之家公孙氏从民间受命为天子者。昭帝富于春秋,霍光秉政,以孟妖言,诛之。后昭帝崩,无子,征昌邑王贺嗣位,狂乱失道,光废之,更立昭帝兄卫太子之孙,是为宣帝。宣帝本名病已。京房《易传》曰:“枯杨生
,枯木复生,人君亡子。”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济南东平陵王伯墓门梓柱卒生枝叶,上出屋。刘向以为王氏贵盛,将代汉家之象也。后王莽篡位,自说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岁也,当汉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兴于高祖考之门。门为开通,梓犹子也,言王氏当有贤子开通祖统,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赏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阳橐茅乡社有大槐树,吏伐断之,其夜树复立其故处。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邮樗树生支如人头,眉、目、须皆具亡发、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阳乡柱仆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黄色,面白,头有须发,稍长大,凡长六寸一分。京房《易传》曰:“王德衰,下人将起,则有木生为人状。”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树僵地,围丈六尺,长十丈七尺。民断其本,长九尺余,皆枯。三月,树卒自立故处。京房《易传》曰:“弃正作淫,厥妖木断自属。妃后有颛,木仆反立,断枯复生。天辟恶之。”
光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
结,大如弹丸。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状如永光时,京房《易传》曰:“君吝于禄,信衰贤去,厥妖天雨草。”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雊鹆来巢”。刘歆以为,羽虫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视不明、听不聪之罚也。刘向以为,有蜚有蜮不言来者,气所生,所谓眚也;雊鹆言来者,气所致,所谓祥也。雊鹆,夷狄穴藏之禽,来至中国,不穴而巢,阴居阳位,象季氏将逐昭公,去宫室而居外野也。雊鹆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好水,黑色,为主急之应也。天戒若曰,既失众,不可急暴;急暴,阴将持节阳以逐尔,去宫室而居外野矣。昭不寤,而举兵围季氏,为季氏所败,出奔于齐,遂死于外野。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颈乌与黑乌群斗楚国吕县,白颈不胜,堕泗水中,死者数千。刘向以为近白黑祥也。时楚王戊暴逆无道,刑辱申公,与吴王谋反。乌群斗者,师战之象也。白颈者小,明小者败也。堕于水者,将死水地。王戊不寤,遂举兵应吴,与汉大战,兵败而走,至于丹徒,为越人所斩,堕死于水之效也。京房《易传》曰:“逆亲亲,厥妖白黑乌斗于国。”
昭帝元凤元年,有乌与鹊斗燕王宫中池上,乌堕池死,近黑祥也。时燕王旦谋为乱,遂不改寤,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籓臣,以骄怨而谋逆,俱有乌鹊斗死之祥,行同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乌鹊斗于宫中而黑者死,楚以万数斗于野外而白者死,象燕阴谋未发,独王自杀于宫,故一乌水色者死,楚炕阳举兵,军师大败于野,故众乌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传》曰:“专征劫杀,厥妖乌鹊斗。”
昭帝时有鹈鹕或曰秃鹙,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杀之。刘向以为,水鸟色青,青祥也,时,王驰骋无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见也。野鸟入处,宫室将空。王不悟,卒以亡。京房《易传》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鸟集于国中。”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谷有
焚其巢。男子孙通等闻山中群鸟
鹊声,往视,见巢然,尽堕地中,有三
彀烧死。树大四围,巢去地五丈五尺。太守平以闻。
色黑,近黑祥,贪虐之类也。《易》曰:“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泰山,岱宗,五岳之长,王者易姓告代之处也。天戒若曰,勿近贪虐之人,听其贼谋,将生焚巢自害其子绝世易姓之祸。其后,赵蜚燕得幸,立为皇后,弟为昭仪,姊妹专宠,闻后宫许美人,曹伟能生皇子也,昭仪大怒,令上夺取而杀之,皆并杀其母。成帝崩,昭仪自杀,事乃发觉,赵后坐诛。此焚巢杀子后号咷之应也。一曰,王莽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祸云。京房《易传》曰:“人君暴虐,鸟焚其舍。”
鸿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礼,有飞雉集于庭,历阶登堂而雊。后雉又集太常、宗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马车骑将军之府,又集未央宫承明殿屋上。时大司马车骑将军王音、待诏宠等上言:“天地之气,以类相应,谴告人君,甚微而著。雉者听察,先闻雷声,故《月令》以纪气。经载高宗雊雉之异,以明转祸为福之验。今雉以博士行礼之日大众聚会,飞集于庭,历阶登堂,万众睢睢,惊怪连日。径历三公之府,太常宗正典宗庙骨肉之官,然后入宫。其宿留告晓人,具备深切,虽人道相戒,何以过是!”后帝使中常侍晁闳诏音曰:“闻捕得雉,毛羽颇摧折,类拘执者,得无人为之?”音复对曰:“陛下安得亡国之语?不知谁主为佞谄之计,诬乱圣德如此者!左右阿谀甚众,不待臣音复谄而足。公卿以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觉寤,惧大祸且至身,深责臣下,绳以圣法,臣音当先受诛,岂有以自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继嗣不立,日日驾车而出,失行流闻,海内传之,甚于京师。外有微行之害,内有疾病之忧,皇天数见灾异,欲人变更,终已不改。天尚不能感动陛下,臣子何望?独有极言待死,命在朝暮而已。如有不然,老母安得处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下当以谁属乎!宜谋于贤知,克己复礼,以求天意,继嗣可立,灾变尚可销也。”
成帝绥和二年三月,天水平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飞去。京房《易传》曰:“贼臣在国,厥咎燕生爵,诸侯销。”一曰,生非其类,子不嗣世。
史记鲁定公时,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虫若羊,近羊祸也。羊者,地上之物,幽于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而听季氏,暗昧不明之应也。一曰,羊去野外而拘土缶者,象鲁君失其所而拘于季氏,季氏亦将拘于家臣也。是岁,季氏家臣阳虎囚季桓子。后三年,阳虎劫公伐孟氏,兵败,窃宝玉大弓而出亡。
《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见而收之,因名曰弃。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后宋臣伊戾谗太子痤而杀之。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华弱奔鲁,华臣奔陈,华合比奔卫。刘向以为时则火灾赤眚之明应也。京房《易传》曰:“尊卑不别,厥妖女生赤毛。”
惠帝二年,天雨血于宜阳,一顷所,刘向以为赤眚也。时又冬雷,桃李华,常奥之罚也。是时,政舒缓,诸吕用事,谗口妄行,杀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当立之王,退王陵、赵尧、周昌。吕太后崩,大臣共诛灭诸吕,僵尸流血。京房《易传》曰:“归狱不解,兹谓追非,厥咎天雨血;兹谓不亲,民有怨心,不出三年,无其宗人。”又曰:“佞人禄,功臣僇,天雨血。”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湖陵雨血,广三尺。长五尺,大者如钱,小者如麻子。后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诛贵戚丁、傅,大臣董贤等皆放徙远方,与诸吕同象,诛死者少,雨血亦少。
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不能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寒则不生百谷,上下俱贫,故其极贫也。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寒气动,故有鱼孽。雨以龟以孽,龟能陆处,非极阴也;鱼去水而死,极阴之孽也。于《易》,“坎”为豕,豕大耳而不聪察,听气毁,故有豕祸也,一曰,寒岁豕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疴。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听伤者病水气,水气病则火疴之。其极贫者,顺之,其福曰富。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也,庶征之恒寒。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暖而已,故籍秦以为验。秦始皇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于吕不韦及嫪毒,封毒为长信侯,以太原郡为毒国,宫室苑囿自恣,政事断焉。故天冬雷,以见阳不禁闭,以涉危害,舒奥迫近之变也。始皇即冠,毒惧诛作乱,始皇诛之,斩首数百级,大臣二十人,皆车裂以徇,夷灭其宗,迁四千余家于房陵。是岁四月,寒,民有冻死者。数年之间,缓急如此,寒奥辄应,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叔草,皆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常雨属貌不恭。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诛过深,当奥而寒,尽六日,亦为雹,害正不诛,兹谓养贼,寒七十二日,杀蜚禽。道人始去兹谓伤,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战不量敌,兹谓辱命,其寒虽雨物不茂。闻善不予,厥咎聋。”
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刘向以为时夫人有淫齐之行,而桓有妒媢之心,夫人将杀,其象见也。桓不觉寤,后与夫人俱如齐而杀死。凡雨,阴也,雪又雨之阴也,出非其时,迫近象也。董仲舒以为象夫人专恣,阴气盛也。
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刘向以为,先是釐公立妾为夫人,阴居阳位,阴气盛也。《公羊经》曰“大雨雹”。董仲舒以为,公胁于齐桓公,立妾为夫人,不敢进群妾,故专一之象见诸雹,皆为有所渐胁也,行专一之政云。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刘向以为,昭取于吴而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行于上,臣非于下。又三家已强,皆贱公行,慢侮之心生。董仲舒以为季孙宿任政,阴气盛也。
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后三岁,淮南王长谋反,发觉,迁,道死。京房《易传》曰:“夏雨雪,戒臣为乱。”
景帝中六年三月,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余人。明年,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冻死。是岁,淮南、衡山王谋反,发觉,皆自杀。使者行郡国,治党与,坐死者数万人。
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是岁,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丞相严青翟坐与三长史谋陷汤,青翟自杀,三长史皆弃市。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关东十余郡人相食。是岁,民不占缗线有告者,以半畀之。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齐、楚地大雪,深五尺。是岁,魏郡太守京房为石显所告,坐与妻父淮阳王舅张博、博弟光劝视淮阳王以不义。博要斩,光、房弃市,御史大夫郑弘坐免为庶人。成帝即位,显伏辜,淮阳王上书冤博,辞语增加,家属徙者复得还。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谷永对曰:“皇后桑蚕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庙,正以是日疾风自西北,大寒雨雪,坏败其功,以章不乡。宜斋戒辟寝,以深自责,请皇后就宫,鬲闭门户,毋得擅上。且令众妾人人更进,以时博施。皇天说喜,庶几可以得贤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灾异俞甚,天变成形,臣民欲复捐身关策,不及事已。”其后许后坐祝诅废。
阳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后十二年,许皇后自杀。
定公元年“十月,陨霜杀菽”。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为“观”,阴气未至君位而杀,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时,季氏逐昭公,公死于外,定公得立,故天见灾以视公也。釐公二年“十月,陨霜不杀草”,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其后卒在臣下,则灾为之生矣。异故言草,灾故言菽,重杀谷。一曰菽,草之难杀者也,言杀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杀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舒以为,菽,草之强者,天戒若曰,加诛于强臣。言菽,以微见季氏之罚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陨霜杀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将军三十万众伏马邑下,欲袭单于,单于觉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师出三十余年,天下户口减半。京房《易传》曰:“兴兵妄诛,兹谓亡法,厥灾霜,夏杀五谷,冬杀麦。诛不原情,兹谓不仁,其霜,夏先大雷风,冬先雨,乃陨霜,有芒角。贤圣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兹谓私贼,其霜在草根土隙间。不教而诛兹谓虐,其霜反在草下。”
元帝永兴元年三月,陨霜杀桑;九月二日,陨霜杀稼,天下大饥。是时,中书令石显用事专权,与《春秋》定公时陨霜同应。成帝即位,显坐作威福诛。
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盛阳雨水,温暖而汤热,阴气胁之不相入,则转而为雹;盛阴雨雪,凝滞而冰寒,阳气薄之不相入,则散而为霰。故沸汤之在闭器,而湛于寒泉,则为冰,及雪之销,亦冰解而散,此其验也。故雹者阴胁阳也,霰者阳胁阴也,《春秋》不书霰者,犹月食也。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将至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寤,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左氏传》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说曰:“凡物不为灾不书,书大,言为灾也。凡雹,皆冬之愆阳,夏之伏阴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时季氏专权,胁君之象见。昭公不寤,后季氏卒逐昭公。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马头。宣帝地节四年五月,山阳济阴雨雹如鸡子,深二尺五寸,杀二十人,蜚鸟皆死。其十月,大司马霍禹宗族谋反,诛,霍皇后废。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国雨雹,大如斧,蜚鸟死。
《左传》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出绛,柩有声如牛”。刘向以为近鼓妖也。丧,凶事;声如牛,怒象也。将有急怒之谋,以生兵革之祸。是时,秦穆公遣兵袭郑而不假道,还,晋大夫先轸谓襄公曰,秦师过不假涂,请击之。遂要崤厄,以败秦师,匹马觭轮无反者,操之急矣。晋不惟旧,而听虐谋,结怨强国,四被秦寇,祸流数世,凶恶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硃博为丞相,少府赵玄为御史大夫,临延登受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郎吏陛者皆闻焉。上以问黄门侍郎杨雄、李灵,寻对曰:“《洪范》所谓鼓妖者也。师法以为人君不聪,为众所惑,空名得进,则有声无形,不知所从生。其传曰岁月日之中,则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异,是为中焉。正卿谓执政大臣也。宜退丞相、御史,以应天变。然虽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杨雄亦以为鼓妖,听失之象也。失博为人强毅多权谋,宜将不宜相,恐有凶恶亟疾之怒。八月,博、玄坐为奸谋,博自杀,玄减死论。京房《易传》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毋故自动,若有音。”
史记秦二世元年,天无云而雷。刘向以为,雷当托于云,犹君托于臣,阴阳之合也。二世不恤天下,万民有怨畔之心。是岁,陈胜起,天下畔,赵高作乱,秦遂以亡。一曰,《易》,“震”为雷,为貌不恭也。
史记秦始皇八年,河鱼大上。刘向以为近鱼孽也。是岁,始皇弟长安君将兵击赵,反、死屯留,军吏皆斩,迁其民于临洮。明年,有嫪毒之诛。鱼阴类,民之象,逆流而上者,民将不从君令为逆行也。其在天文,鱼星中河而处,车骑满野。至于二世,暴虐愈甚,终用急亡。京房《易传》曰:“众逆同志,厥妖河鱼逆流上。”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与虾蟆群斗。是岁,四将军众十万征南越,开九郡。
成帝鸿嘉四年秋,雨鱼于信都,长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鱼,长六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东莱平度出大鱼,长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京房《易传》曰:“海数见巨鱼,邪人进,贤人疏。”
桓公五年“秋,螽”。刘歆以为贪虐取民则螽,介虫之孽也,与鱼同占。刘向以为介虫之孽属言不从。是岁,公获二国之聘,取鼎易邑,兴役起城。诸螽略皆从董仲舒说云。
严公二十九年“有蜚”。刘歆以为负
也,性不食谷,食谷为灾,介虫之孽。刘向以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泽,淫风所生,为虫臭恶。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诛绝之尚及,不将生臭恶,闻于四方。严不寤,其后夫人与两叔作乱,一嗣以杀,卒皆被辜。董仲舒指略同。
釐公十五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釐有咸之会,后城缘陵,是岁,复以兵车为牡丘会,使公孙敖帅师,及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刘向以为,先是宋杀大夫而无罪。有暴虐赋敛之应。《穀梁传》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为宋三世内取,大夫专恣,杀生不中,故螽先死而至。刘歆以为,螽为谷灾,卒遇贼阴,坠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时公伐邾取须朐,城郚。
宣公六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时宣伐莒向,后比再如齐,谋伐莱。
十三年“秋,螽”。公孙归父会齐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岁,数有军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刘向以为,先是襄兴师救陈,滕子、郯子、小邾子皆来朝。夏,城费。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时,哀用田赋。刘向以为春用田赋,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于民之效也。刘歆以为,周十二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蛰虫皆毕,天之见变,因物类之宜,不得以螽,是岁,再失闰矣。周九月,夏七月,故传曰:“火犹西流,司历过也”。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刘歆以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谷为灾,黑眚也。董仲舒、刘向以为,蝝,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时,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宣是时初税亩。税亩,就民田亩择美者税者什一,乱先王制而为贪利,故应是而蝝生,属蠃虫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边,中尉不害将车骑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将军众三十万伏马邑,欲袭单于也。是岁,四将军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岁,四将军征南越及西南夷,开十余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两将军征朝鲜,开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从东方蜚至敦煌;三年秋,复蝗。元年,贰师将军征大宛,天下奉其役连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将军众十余万征匈奴。征和三年,贰师七万人没不还。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时,王莽秉政。
《左氏传》曰严公八年齐襄公田于贝丘,见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车,伤足丧屦。刘向以为近豕祸也。先是,齐襄淫于妹鲁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杀桓公,又杀彭生以谢鲁。公孙无知有宠于先君,襄公绌之,无知帅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户间,足见于户下,遂杀之。伤足丧屦,卒死于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凤元年,燕王宫永巷中豕出圂,坏都灶,衔其鬴六、七枚置殿前。刘向以为近豕祸也。是时,燕王旦与长公主、左将军谋为大逆,诛杀谏者,暴急无道。灶者,生养之本,豕而败灶,陈鬴于庭,鬴灶将不用,宫室将废辱也。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
史记鲁襄公二十三年,穀、洛水斗,将毁王宫。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周灵王将拥之,有司谏曰:“不可。长民者不崇薮,不堕山,不防川,不窦泽。今吾执政毋乃有所辞,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于争明,以防王宫室,王而饰之,毋乃不可乎!惧及子孙,王室愈卑。”王卒拥之。以传推之,以四渎比诸侯,穀、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为卿大夫将分争以危乱王室也。是时,世卿专权,儋括将有篡杀之谋,如灵王觉寤,匡其失政,惧以承戒,则灾祸除矣。不听谏谋,简慢大异,任其私心,塞埤拥下,以逆水势而害鬼神。后数年有黑如日者五。是岁蚤霜,灵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杀王,而立王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并诛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争权,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室大乱。京房《易传》曰:“天子弱,诸侯力政,厥异水斗。”
史记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刘向以为近火沴水也。秦连相坐之法,弃灰于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横出,残贼邻国。至于变乱五行,气色谬乱。天戒若曰,勿为刻急,将致败亡。秦遂不改,至始皇灭六国,二世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图书,秦居渭阳,而渭水数赤,瑞异应德之效也。京房《易传》曰:“君湎于酒,淫于色,贤人潜,国家危,厥异流水赤也”。
卷二十七下之上
五行志第七下之上
传曰:“思心之不
,是谓不圣,厥咎
,厥罚恒风,厥极凶短折。时则有脂夜之妖,时则有华孽,时则有牛祸,时则有心腹之疴,时则有黄眚黄祥,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
“思心之不
,是谓不圣。”思心者,心思虑也;
,宽也。孔子曰:“居上不宽,吾何以观之哉!”言上不宽大包容臣下,则不能居圣位。貌言视听,以心为主,四者皆失,则区
无识,故其咎
也。雨旱寒奥,亦以风为本,四气皆乱,故其罚常风也。常风伤物,故其极凶短折也。伤人曰凶,禽兽曰短,草木曰折。一曰,凶,夭也;兄丧弟曰短,父丧子曰折。在人腹中,肥而包裹心者脂也,心区
则冥晦,故有脂夜之妖。一曰,有脂物而夜为妖,若脂水夜污人衣,淫之象也。一曰,夜妖者,云风并起而杳冥,故与常风同象也。温而风则生螟螣,有裸虫之孽。刘向以为于《易》,“巽”为风为木,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有华孽。一曰,地气盛则秋冬复华。一曰,华者色也,土为内事,为女孽也。于《易》,“坤”为土为牛,牛大而心不能思虑,思心气毁,故有牛祸。一曰,牛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心腹者,故有心腹之疴。土色黄,故有黄眚黄祥。凡思心伤者病土气,土气病则金木水火沴之,故曰:“时则有金木水火沴土”。不言,“惟”而独曰“时则有”者,非一冲气所沴,明其异大也,其极曰凶短折,顺之,其福曰考终命。刘歆思心传曰时则有裸虫之孽,谓螟螣之属也。庶征之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
釐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过宋都”。《左氏传》曰:“风也”。刘歆以为风发于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则退。经以见者为文,故记退蜚;传以实应著,言风,常风之罚也。象宋襄公区
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马子鱼之谏,而与强楚争盟,后六年为楚所执,应六鶂之数云。京房《易传》曰:“潜龙勿用,众逆同志,至德乃潜,厥异风。其风也。行不解物,不长,雨小而伤。政悖德隐兹谓乱,厥风先风不雨。大风暴起,发屋折木,守义不进兹谓耄,厥风与云俱起,折五谷茎。臣易上政,兹谓不顺,厥风大焱发屋。赋敛不理兹谓祸,厥风绝经纬,止即温,温即虫。侯专封兹谓不统,厥风疾,而树不摇,谷不成。辟不思道利,兹谓无泽,厥风不摇木,旱无云,伤禾。公常于利兹谓乱,厥风微而温,生虫蝗,害五谷。弃正作淫兹谓惑,厥风温,螟虫起,害有益人之物。侯不朝兹谓叛,厥风无恒。地变赤而杀人。”
文帝二年六月,淮南王都寿春大风毁民室,杀人。刘向以为,是岁南越反,攻淮南边,淮南王长破之,后年入朝,杀汉故丞相壁阳侯,上赦之,归聚奸人谋逆乱,自称东帝,见异不寤,后迁于蜀,道死
。
文帝五年,吴暴风雨,坏城官府民室。时吴王濞谋为逆乱,天戒数见,终不改寤,后卒诛灭。
五年十月,楚王都彭城大风从东南来,毁市门,杀人。是月王戊初嗣立,后坐淫削国,与吴王谋反,刑僇谏者。吴在楚东南,天戒若曰,勿与吴为恶,将败市朝。王戊不寤,卒随吴亡。
昭帝元凤元年,燕王都蓟大风雨,拔宫中树七围以上十六枚,坏城楼。燕王旦不寤,谋反发觉,卒伏其辜。
釐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刘向以为,晦,暝也;震,雷也。夷伯,世大夫,正昼雷,其庙独冥。天戒若曰。勿使大夫世官,将专事暝晦。明年,公子季友卒,果世官,政在季氏。至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正昼皆暝,阴为阳,臣制君也。成公不寤,其冬季氏杀公子偃。季氏萌于釐公,大于成公,此其应也。董仲舒以为,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当有庙。震者,雷也,晦暝,雷击其庙,明当绝去僭差之类也。向又以为此皆所谓夜妖者也。刘歆以为《春秋》及朔言朔,及晦言晦,人道所不及,则天震之。展氏有隐慝,故天加诛于其祖夷伯之庙以谴告之也。
成公十六年“六月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皆月晦云。
隐公五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时公观渔于棠,贪利之应也。刘歆以为又逆臧釐伯之谏,贪利区
,以生裸虫之孽也。
八年“九月,螟”。时郑伯以邴将易许田,有贪利心。京房《易传》曰:“臣安禄兹谓贪,厥灾虫,虫食根。德无常兹谓烦,虫食叶。不绌无德,虫食本。与东作争,兹谓不时,虫食节。蔽恶生孽,虫食心。”
严公六年“秋,螟”。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卫侯朔出奔齐,齐侯会诸侯纳朔,许诸侯赂。齐人归卫宝,鲁受之,贪利应也。
文帝后六年秋,螟。是岁,匈奴大入上郡、云中,烽火通长安,遣三将军屯边,三将军屯京师。
宣公三年,“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刘向以为近牛祸也。是时,宣公与公子遂谋共杀子赤而立,又以丧娶,区
昏乱。乱成于口,幸有季文子得免于祸,天犹恶之,生则不飨其祀,死则灾燔其庙。董仲舒指略同。
秦孝文王五年,斿朐衍,有献五足牛者。刘向以为近牛祸也。先是,文惠王初都咸阳,广大宫室,南临渭,北临泾,思心失,逆土气。足者,止也,戒秦建止著泰,将致危亡。秦遂不改,至于离官三百,复起阿房,未成而亡。一日,牛以力为人用,足所以行也。其后秦大用民力转输,起负海至北边,天下叛之。京房《易传》曰:“兴繇役,夺民时,厥妖牛生五足”。
景帝中六年,梁孝王田北山,有献牛,足上出背上。刘向以为近牛祸。先是,孝王骄奢,起苑方三百里,宫馆阁道相连三十余里。纳于邪臣羊胜之计,欲求为汉嗣,刺杀议臣爰盎,事发,负斧归死。既退归国,犹有恨心,内则思虑
乱,外则土功过制,故牛祸作。足而出于背,下奸上之象也。犹不能自解,发疾暴死,又凶短之极也。
《左氏传》昭公二十一年春,周景王将铸无射钟,泠州鸠曰:“王其以心疾死乎!夫天子省风以作乐,小者不窕,大者不
。
则不容,心是以感,感实生疾。今钟
矣,王心弗
,其能久乎?”刘向以为,是时景王好听淫声,適庶不明,思心
乱,明年以心疾崩,近心腹之疴,凶短之极者也。
昭二十年春,鲁叔孙昭子聘于宋,元公与燕,饮酒乐,语相泣也。乐祁佐,告人曰:“今兹君与叔孙其皆死乎!五闻之,哀乐而乐哀,皆丧心也。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冬十月,叔孙昭子死;十一月,宋元公卒。
昭帝元凤元年九月,燕有黄鼠衔其尾舞王宫端门中,往视之,鼠舞如故。王使夫人以酒脯祠,鼠舞不休,夜死。黄祥也。时,燕刺王旦谋反将败,死亡象也。其月,发觉伏辜。京房《易传》曰:“诛不原情,厥妖鼠舞门。”
成帝建始元年四月辛丑夜,西北有如火光。壬寅晨,大风从西北起,云气赤黄,四塞天下,终日夜下著地者黄土尘也。是岁,帝元舅大司马大将军王凤始用事;又封凤母弟崇为安成侯,食邑万户;庶弟谭等五人赐爵关内侯,食邑三千户。复益封凤五千户,悉封谭等为列侯,是为五侯。哀帝即位,封外属丁氏、傅氏、周氏、郑氏凡六人为列侯。杨宣对曰:“五侯封日,天气赤黄,丁、傅复然。此殆爵土过制,伤乱土气之祥也。”京房《易传》曰:“经称‘观其生’,言大臣之义,当观贤人,知其性行,推而贡之,否则为闻善不与,兹谓不知,厥异黄,厥咎聋,厥灾不嗣。黄者,日上黄光不散如火然,有黄浊气四塞天下。蔽贤绝道,故灾异至绝世也。经曰‘良马逐’。逐,进也,言大臣得贤者谋,当显进其人,否则为下相攘善,兹谓盗明,厥咎亦不嗣,至于身僇家绝。”
史记周幽王二年,周三川皆震。刘向以为金木水火沴土者也。伯阳甫曰:“周将亡矣!天地之气不过其序,若过其序,民乱之也。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今三川实震,是阳失其所而填阴也。阳失而在阴,原必塞;原塞,国必亡。夫水,土演而民用也;土无所演,而民乏财用,不亡何待?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今周德如二代之季,其原又塞,塞必竭;川竭,山必崩。夫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若国亡,不过十年,数之纪也。”
是岁,三川竭,岐山崩。刘向以为,阳失在阴者,谓火气来煎枯水,故川竭也。山川连体,下竭上崩,事势然也。时,幽王暴虐,妄诛伐,不听谏,迷于褒姒,废其正后,废后之父申侯与犬戎共攻杀幽王。一曰,其在天文,水为辰星,辰星为蛮夷。月食辰星,国以女亡。幽王之败,女乱其内,夷攻其外。京房《易传》曰:“君臣相背,厥异名水绝。”
文公九年“九月癸酉,地震”。刘向以为,先是时,齐桓、晋文、鲁釐二伯贤君新没,周襄王失道,楚穆王杀父,诸侯皆不肖,权倾天下,天戒若曰,臣下强盛者将动为害。后宋、鲁、晋、莒、郑、陈、齐皆杀君。诸震,略皆从董仲舒说也。京房《易传》曰:“臣事虽正,专必震,其震,于水则波,于木则摇,于屋则瓦落。大经在辟而易臣,兹谓阴动,厥震摇政宫。大经摇政,兹谓不阴,厥震摇山,山出涌水。嗣子无德专禄,兹谓不顺,厥震动兵陵,涌水出。”
襄公十六年“五月甲子,地震”。刘向以为,先是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又盟。是岁三月,诸侯为溴梁之会,而大夫独相与盟。五月,地震矣。其后,崔氏专齐,栾盈乱晋,良霄倾郑,阍杀吴子,燕逐其君,楚灭陈、蔡。
昭公十九年“五月己卯,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季氏将有逐君之变。其后,宋三臣、曹会皆以地叛,蔡、莒逐其君,吴败中国杀二君。
二十三年“八月乙末,地震”。刘向以为,是时周景王崩,刘、单立王子猛,尹氏立子朝。其后,季氏逐昭公,黑肱叛邾,吴杀其君僚,宋五大夫、晋二大夫皆以地叛。
哀公三年“四月甲午,地震”。刘向以为,是时诸侯皆信邪臣,莫能用仲尼,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君。
惠帝二年正月,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武帝征和二年八月癸亥,地震,厌杀人。宣帝本始四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东四十九郡,北海琅邪坏祖宗庙城郭,杀六千余人。元帝永兴三年冬,地震。绥和二年九月丙辰,地震,自京师至北边郡国三十余坏城郭,凡杀四百一十五人。
釐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麓崩”。《穀梁传》曰:“林属于山曰麓,沙其名也”。刘向以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齐桓行伯道,会诸侯,事周室。管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将废,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执命,臣下不事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及齐桓死,天下散而从楚。王札子杀二大夫,晋败天子之师,莫能征讨,从是陵迟。《公羊》以为,沙麓,河上邑也。董仲舒说略同。一曰,河,大川象;齐,大国;桓德衰,伯道将移于晋文,故河为徙也。《左氏》以为,沙麓,晋地;沙,山名也;地震而麓崩,不书震,举重者也。伯阳甫所谓“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不过十年,数之纪也。”至二十四年,晋怀公杀于高梁。京房《易传》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
成公五年“夏,梁山崩”。《穀梁传》曰
河三日不流,晋君帅群臣而哭之,乃流。刘向以为,山,阳,君也;水,阴,民也。天戒若曰,君道崩坏,下乱,百姓将失其所矣。哭然后流,丧亡象也。梁山在晋地,自晋始而及天下也。后晋暴杀三卿,厉公以弑。溴梁之会,天下大夫皆执国政,其后孙、甯出卫献,三家逐鲁昭,单、尹乱王室。董仲舒说略同。刘歆以为,梁山,晋望也;崩,
崩也。古者三代命祀,祭不越望,吉凶祸福,不是过也。国主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美恶周必复。是岁,岁在鹑火,至十七年复在鹑火,栾书、中行偃杀厉公而立悼公。
高后二年正月,武都山崩,杀七百六十人,地震至八月乃止。文帝元年四月,齐、楚地山二十九所同日俱大发水,溃出。刘向以为,近水沴土也。天戒若曰,勿整齐、楚之君,今失制度,将为乱。后十六年,帝庶兄齐悼惠王之孙文王则薨,无子,帝分齐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为王。贾谊、晁错谏,以为违古制,恐为乱。至景帝三年,齐、楚七国起兵百余万,汉皆破之。春秋四国同日灾,汉七国同日众山溃,咸被其害,不畏天威之明效也。
成帝河平三年二月丙戌,犍为柏江山崩,捐江山崩,皆
江水,江水逆流坏城,杀十三人,地震积二十一日,百二十四动。元延三年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
江,江水逆流,三日乃通。刘向以为,周时岐山崩,三川竭,而幽王亡。岐山者,周所兴也。汉家本起于蜀、汉,今所起之地山崩川竭,星孛又及摄提、大角,从参至辰,殆必亡矣。其后,三世之嗣,王莽篡位。
传曰:“皇之不极,是谓不建,厥咎眊,厥罚恒阴,厥极弱。时则有射妖,时则有龙蛇之孽,时则有马祸,时则有下人伐上之疴,时则有日月乱行,星辰逆行。”
“皇之不极,是谓不建”,皇,君也。极,中;建,立也。人君貌言视听思心五事皆失,不得其中,则不能立万事,失在眊悖,故其咎眊也。王者自下承天理物。云起于山,而弥于天;天气乱,故其罚常阴也。一曰,上失中,则下强盛而蔽君明也。《易》曰“亢龙有悔,贵而亡位,高而亡民,贤人在下位而亡辅”,如此,则君有南面之尊,而亡一人之助,故其极弱也。盛阳动进轻疾。礼,春而大射,以顺阳气。上微弱则下奋动,故有射妖。《易》曰“云从龙”,又曰“龙蛇之蛰,以存身也”。阴气动,故有龙蛇之孽。于《易》,“乾”为君为马,马任用而强力,君气毁,故有马祸。一曰,马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君乱且弱,人之所叛,天之所去,不有明王之诛,则有篡弑之祸,故有下人伐上之疴。凡君道伤者病天气,不言五行沴天,而曰“日月乱行,星辰逆行”者,为若下不敢沴天,犹《春秋》曰“王师败绩于贸戎”,不言败之者,以自败为文,尊尊之意也。刘歆皇极传曰,有下体生上之疴。说以为下人伐上,天诛已成,不得复为疴云。皇极之常,阴,刘向以为,《春秋》亡其应。一曰,久阴不雨是也。刘歆以为,自属常阴。
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贺。贺即位,天阴,昼夜不见日月。贺欲出,光禄大夫夏侯胜当车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欲何之,贺怒,缚胜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光时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贺。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泄,召问胜。胜上《洪范五行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有下人伐上。’不敢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光、安世读之,大惊,以此益重经术士。后数日,卒共废贺,此常阴之明效也。京房《易传》曰:“有蜺、蒙、雾。雾,上下合也。蒙,如尘云。蜺,日旁气也。其占曰:后妃有专,蜺再重,赤而专,至冲旱。妻不壹顺,黑蜺四背,又曰蜺双出日中。妻以贵高夫,兹谓擅阳,蜺四方,日光不阳,解而温。
内取兹谓禽,蜺如禽,在日旁。以尊降妃,兹谓薄嗣,蜺直而塞,六辰乃除,夜星见而赤。女不变始,兹谓乘夫,蜺白在日侧,黑蜺果之,气正直。妻不顺正,兹谓擅阳,蜺中窥贯而外专。夫妻不严兹谓媟,蜺与日会。妇人擅国兹谓顷,蜺白贯日中,赤蜺四背。適不答兹谓不次,蜺直在左,蜺交在左。取于不专,兹谓危嗣,蜺抱日两未及。君淫外兹谓亡,蜺气左日交于外。取不达兹谓不知,蜺白夺明而大温,温而雨。尊卑不别兹谓媟,蜺三出三已,三辰除,除则日出且雨。臣私禄及亲,兹谓罔辟,厥异蒙,其蒙先大温,已蒙起,日不见。行善不请于上,兹谓作福,蒙一日五起五解。辟不下谋,臣辟异道,兹谓不见,上蒙下雾,风三变而俱解。立嗣子疑,兹谓动欲,蒙示,日不明。
德不序,兹谓不聪,蒙,日不明,温而民病。德不试,空言禄,兹谓主窳臣夭,蒙起而白。君乐逸人,兹谓放,蒙,日青,黑云夹日,左右前后行过日。公不任职,兹谓怙禄,蒙三日,又大风五日,蒙不解。利邪以食,兹谓闭上,蒙大起,白云如山行蔽日。公惧不言道,兹谓闭下,蒙大起,日不见,若雨不雨,至十二日解,而有大云蔽日。禄生于下,兹谓诬君,蒙微而小雨,已乃大雨。下相攘善,兹谓盗明,蒙黄浊。下陈功,求于上,兹谓不知,蒙,微而赤,风鸣条,解复蒙。下专列,兹谓分威,蒙而日不得明。大臣厌小臣,兹谓蔽,蒙微,日不明,若解不解,大风发,赤云起而蔽日。众不恶恶,兹谓闭,蒙,尊卦用事,三日而起,日不见。漏言亡喜,兹谓下厝用,蒙微,日无光,有雨云,雨不降。
废忠惑佞,兹谓亡,蒙,天先清而暴,蒙微而日不明。有逸民,兹谓不明,蒙浊,夺日光。公不任职,兹谓不绌,蒙白,三辰止,则日青,青而寒,寒必雨。忠臣进善君不试,兹谓遏,蒙,先小雨,雨已蒙起,微而日不明。惑众在位,兹谓覆国,蒙微而日不明,一温一寒,风扬尘。知佞厚之,兹谓庳,蒙甚而温。君臣故弼,兹谓悖,厥灾雨雾,风拔木,乱五谷,已而大雾。庶正蔽恶,兹谓生孽灾,厥异雾。”此皆阴云之类云。
严公十八年“秋,有蜮”。刘向以为蜮生南越。越地多妇人,男女同川,淫女为主,乱气所在,故圣人名之曰蜮。蜮犹惑也,在水旁,能射人,射人有处,甚者至死。南方谓之短弧,近射妖,死亡之象也。时严将取齐之淫女,故蜮至。天戒若曰,勿取齐女,将生淫惑篡弑之祸。严不寤,遂取之。入后淫于二叔,二叔以死,两子见弑,夫人亦诛。刘歆以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来也。京房《易传》曰:“忠臣进善君不试,厥咎国生蜮。”
史记鲁哀公时,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
,长尺有咫。陈闵公使使问仲尼,仲尼曰:“隼之来远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蛮,使各以方物来贡,肃慎贡楛矢,石
长尺有咫。先王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毋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故府,果得之。刘向以为,隼近黑祥,贪暴类也;矢贯之,近射妖也;死于廷,国亡表也。象陈眊乱,不服事周,而行贪暴,将致远夷之祸,为所灭也。是时,中国齐、晋,南夷吴、楚为强,陈交晋不亲,附楚不固,数被二国之祸。后楚有白公之乱,陈乘而侵之,卒为楚所灭。
史记夏后氏之衰,有二龙止于夏廷,而言“余,褒之二君也”。夏帝卜杀之,去之,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于是布币策告之。龙亡而漦在,乃椟去之。其后夏亡,传椟于殷、周,三代莫发,至厉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廷,不可除也。厉王使妇人裸而噪之,漦化为玄鼋,入后宫。处妾遇之而孕。生子,惧而弃之。宣王立,女童谣曰:“檿弧萁服,实亡周国。”后有夫妇鬻是器者,宣王使执而僇之。既去,见处妾所弃妖子,闻其夜号,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后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赎,是以褒姒,幽王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王废申后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废后之父申侯与缯西畎戎共攻杀幽王。《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刘向以为,夏后季世,周之幽、厉,皆
乱逆天,故有龙鼋之怪,近龙蛇孽也。漦,血也,一曰沫也。檿弧,桑弓也。萁服,盖以萁草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谣者,祸将生于女,国以兵寇亡也。
《左氏传》昭公十九年,龙斗于郑时门之外洧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郑以小国摄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是时,子产任政,内惠于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能以德消变之效也。京房《易传》曰:“众心不安,厥妖龙斗。”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两龙见于兰陵廷东里温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刘向以为,龙贵象而困于庶人井中,象诸侯将有幽执之祸。其后吕太后幽杀三赵王,诸吕亦终诛灭。京房《易传》曰:“有德遭害,厥妖龙见井中。”又曰:“行刑暴恶,黑龙从井出。
《左氏传》鲁严公时有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刘向以为近蛇孽也。先是,郑厉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后厉公出奔,昭公复入。死,弟子仪代立。厉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僇子仪。此外蛇杀内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厉公立。严公闻之,问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炎以取之,妖由人兴也。人亡
焉,妖不自作。人弃常,故有妖。”京房《易传》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国门斗。”
《左氏传》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宫出,入于国,如先君之数。刘向以为近蛇孽也。泉宫在囿中,公母姜氏尝居之,蛇从之出,象宫将不居也。《诗》曰:“维虺维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国,国将有女忧也。如先君之数者,公母将薨象也。秋,公母薨。公恶之,乃毁泉台。夫妖孽应行而自见,非见而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罚,而作非礼,以重其过。后二年薨,公子遂杀文之二子恶、视,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归于齐。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与邑中蛇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后二年秋,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
《左氏传》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马驷,公嬖向魋欲之,公取而硃其尾鬣以予之。地怒,使其徒抶魋而夺之。魋惧将走,公闭门而泣之,目尽肿。公弟辰谓地曰:“子为君礼,不过出竟,君必止子”。地出奔陈,公弗止。辰为之请,不听。辰曰:“是我廷吾兄也,吾以国人出,君谁与处?”遂与其徒出奔陈。明年,俱入于萧以叛,大为宋患,近马祸也。
史记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马生子而死。刘向以为皆马祸也。孝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东侵诸侯,至于昭王,用兵弥烈。其象将以兵革抗极成功,而还自害也。牡马非生类,妄生而死,犹秦恃力强得天下,而还自灭之象也。一曰,诸畜生非其类,子孙必有非其姓者,至于始皇,果吕不韦子。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子。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
文帝十二年,有马生角于吴,角在耳前,上乡。右角长三寸,左角长二寸,皆大二寸。刘向以为马不当生角,犹吴不当举兵乡上也。是时,吴王濞封有四郡五十余城,内怀骄恣,变见于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后卒举兵,诛灭。京房《易传》曰。“臣易上,政不顺,厥妖马生角,兹谓贤士不足。”又曰:“天子亲伐,马生角。”
成帝绥和二年二月,大厩马生角,在左耳前,围长各二寸。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害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马生驹,三足,随君饮食,太守以闻,马,国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后侍中董贤年二十二为大司马,居上公之位,天下不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贤印绶,贤恐,自杀,莽因代之,并诛外家丁、傅。又废哀帝傅皇后,令自杀,发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更以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祸也。
文公十一年,“败狄于咸”。《穀梁》、《公羊传》曰,长狄兄弟三人,一者之鲁,一者之齐,一者之晋。皆杀之,身横九亩;断其首而载之,眉见于轼。何以书?记异也。刘向以为,是时周室衰微,三国为大,可责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礼义,大为夷狄之行,将致危亡。其后三国皆有篡弑之祸,近下人伐上之疴也。刘歆以为人变,属黄样。一曰,属裸虫之孽。一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凡人为变,皆属皇极下人伐上之疴云。京房《易传》曰:“君暴乱,疾有道,厥妖长狄入国。”又曰:“丰其屋,下独苦。长狄生,世主虏。”
史记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长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见于监洮。天戒若曰,勿大为夷狄之行,将受其祸。是岁,始皇初并六国,反喜以为瑞,销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贤圣,燔《诗》、《书》,坑儒士;奢淫暴虐,务欲广地;南戍五岭,北筑长城,以备胡、越;堑山填谷,西起临洮,东至辽东,径数千里。故大人见于临洮,明祸乱之起。后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陈胜发。
史记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为丈夫。京房《易传》曰:“女子化为丈夫,兹谓阴昌,贱人为王;丈夫化为女子,兹谓阴胜,厥咎亡。”一曰,男化为女,宫刑滥也;女化为男,妇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为女子,嫁为人妇,生一子,长安陈凤言此阳变为阴,将亡继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为人妇生一子者,将复一世乃绝。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阳方与女子田无啬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乃生,不举,葬之陌上,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收养。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广牧女子赵春病死,敛棺积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见失死父,曰:“年二十七,不当死。”太守谭以闻。京房《易传》曰:“‘干父之蛊,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不则为私,厥妖人死复生。”一曰,至阴为阳,下人为上。
六月,长安女子有生兒,两头异颈面相乡,四臂共匈俱前乡,
上有目长二寸所。京房《易传》曰:“‘睽孤,见豕负涂’,厥妖人生两头。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兹谓亡上,正将变更。凡妖之作,以谴失正,各象其类。二首,下不壹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胜任,或不任下也。凡下体生于上,不敬也;上体生于下,媟渎也;生非其类,淫乱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虚也。群妖推此类,不改乃成凶也。”
景帝二年九月,胶东下密人年七十余,生角,角有毛。时胶东、胶西、济南、齐四王有举兵反谋,谋由吴王濞起,连楚、赵,凡七国。下密,县居四齐之中;角,兵象,上乡者也;老人,吴王象也。年七十,七国象也。天戒若曰,人不当生角,犹诸侯不当举兵以乡京师也;祸从老人生,七国俱败云。诸侯不寤。明年,吴王先起,诸侯从之,七国俱灭。京房《易传》曰:“冢宰专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师相惊,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横城门,入未央宫尚方掖门,殿门门卫户者莫见,至句盾禁中而觉得。民以水相惊者,阴气盛也。小女而入宫殿中者,下人将因女宠而居有宫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檿孤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时,帝母王太后弟凤始为上将,秉国政,天知其后将威天下而入宫室,故象先见也。其后,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权,至莽卒篡天下,盖陈氏之后云。京房《易传》曰:“妖言动众,兹谓不信,路将亡人,司马死。”
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门,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组结佩之,招前殿署长业等曰:“天帝令我居此。”业等收缚考问,褒故公车大谁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宫状,下狱死。是时,王莽为大司马,哀帝即位,莽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见象也。姓名章服甚明,径上前殿路寝,入室取组而佩之,称天帝命,然时人莫察。后莽就国,天之冤之,哀帝征莽还京师。明年,帝崩,莽复为大司马,因是而篡国。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稿或
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逾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阡陌,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是时,帝祖母傅太后骄,与政事,故杜鄴对曰:“《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筹,所以纪数。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象数度放溢,妄以相予,违忤民心之应也。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弈,男子之事。于街巷阡陌,明离
内,与疆外。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体尊性弱,难理易乱。门,人之所由;枢,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著。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于列位,有罪恶者不坐辜罚,亡功能者毕受官爵。皇甫、三桓,诗人所刺,《春秋》所讥,亡以甚此。指象昭昭,以觉圣朝,奈何不应!”后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临朝,王莽为大司马,诛灭丁、傅。一曰丁、傅所乱者小,此异乃王太后、莽之应云。
卷二十七下之下
五行志第七下之下
隐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传》曰,食二日。董仲舒、刘向以为,其后戎执天子之使,郑获鲁隐,灭戴,卫、鲁、宋咸杀君。《左氏》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变,则分野之国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罚,则灾消而福至;不能,则灾息而祸生。故经书灾而不记其故,盖吉凶亡常,随行而成祸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鲁历不正,置闰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记日食,或言朔而实非朔,或不言朔而实朔,或脱不书朔与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传》曰:“亡师兹谓不御,厥异日食,其食也既,并食不一处。诛众失理,兹谓生叛,厥食既,光散。纵畔兹谓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专禄不封,兹谓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烛。君臣不通兹谓亡,厥蚀三既。同姓上侵,兹谓诬君,厥食四方有云,中央无云,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兹谓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诸侯相侵,兹谓不承,厥食三毁三复。君疾善,下谋上,兹谓乱,厥食既,先雨雹,杀走兽。弑君获位,兹谓逆,厥食既,先风雨折木,日赤。内臣外乡,兹谓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鸣。冢宰专政,兹谓因,厥食先大风,食时日居云中,四方亡云。伯正越职,兹谓分威,厥食日中分。诸侯争美于上,兹谓泰,厥食日伤月,食半,天营而鸣。赋不得,兹谓竭,厥星随而下。受命之臣专征云试,厥食虽侵光犹明,若文王臣独诛纣矣。小人顺受命者征其君云杀,厥食五色,至大寒陨霜,若纣臣顺武王而诛纣矣。诸侯更制,兹谓叛,厥食三复三食,食已而风。地动。適让庶,兹谓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晻晻,月形见。酒亡节兹谓荒,厥蚀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发雾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辄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隐三年之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弑从中成之形也。后卫州吁弑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前事已大,后事将至者又大,则既。先是,鲁、宋弑君,鲁又成宋乱,易许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称王。后郑岠王师,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刘歆以为六月,赵与晋分。先是,晋曲沃伯再弑晋侯,是岁晋大乱,灭其宗国。京房《易传》以为桓三年日食贯中央,上下竟而黄,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后楚严称王,兼地千里。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传》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刘向以为是时卫侯朔有罪出奔齐,天子更立卫君。朔借助五国,举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坏。鲁夫人淫失于齐,卒杀桓公。董仲舒以为,言朔不言日,恶鲁桓且有夫人之祸,将不终日也。刘歆以为楚、郑分。
严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传》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史记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为夜食。刘向以为,夜食者,阴因日明之衰而夺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齐桓将夺其威,专会诸侯而行伯道。其后遂九合诸侯,天子使世子会之,此其效也。《公羊传》曰食晦。董仲舒以为,宿在东壁,鲁象也。后公子庆父、叔牙果通于夫人以劫公。刘歆以为,晦鲁、卫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毕,主边兵夷狄象也。后狄灭邢、卫。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心为明堂,文武之道废,中国不绝若线之象也。刘向以为,时戎侵曹,鲁夫人淫于庆父、叔牙,将以弑君,故比年再蚀以见戒。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鲁二君弑,夫人诛,两弟死,狄灭邢,徐取舒,晋杀世子,楚灭弦。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齐桓行伯,江、黄自至,南服强楚。其后不内自正,而外执陈大夫,则陈、楚不附,郑伯逃盟,诸侯将不从桓政,故天见戒。其后晋灭虢,楚围许,诸侯伐郑,晋弑二君,狄灭温,楚伐黄,桓不能救。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是时楚灭黄,狄侵卫、郑,莒灭巳。刘歆以为,三月齐、卫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刘向以为象晋文公将行伯道,后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再会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恶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国,虽不正犹可,盖《春秋》实与而文不与之义也。董仲舒以为后秦获晋侯,齐灭项,楚败徐于娄林。刘歆以为,二月朔齐、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大夫始执国政,公子遂如京师,后楚世子商臣杀父,齐公子商人弑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晋灭江,楚灭六,大夫公孙敖、叔彭生并专会盟。刘歆以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宋、齐、莒、晋郑八年之间五君杀死。楚灭舒蓼。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商臣弑父而立,至于严王遂强。诸夏大国唯有齐、晋,齐、晋新有篡弑之祸,内皆未安,故楚乘弱横行,八年之间六侵伐而一灭国,伐陆浑戎,观兵周室;后又入郑,郑伯肉袒谢罪;北败晋师于邲,流血色水;围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刘歆以为,十月二日楚、郑分。
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陈夏征舒弑其君,楚灭萧,晋灭二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邾支解鄫子,晋败王师于贸戎,败齐于鞍。刘歆以为,三月晦朓鲁、卫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败楚、郑于鄢陵,执鲁侯。刘歆以为,四月二日鲁、卫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楚灭舒庸,晋弑其君,宋鱼石因楚夺君邑,莒灭鄫,齐灭莱,郑伯弑死。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卫大夫孙、甯共逐献公,立孙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月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又大夫盟,后为溴梁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斿,不得举手。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陈庆虎、庆寅蔽君之明,邾庶其有叛心,后庶其以漆、闾丘来奔,陈杀二庆。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晋栾盈将犯君,后入于曲沃。刘歆以为,七月秦、晋分。“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轸、角,楚大国象也。后楚屈氏谮杀公子追舒,齐庆封胁君乱国。刘歆以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后卫侯入陈仪,甯喜弑其君剽。刘歆以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刘歆以为,五月鲁、赵分。“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比食又既,象阳将艳,夷狄主上国之象也。后六君弑,楚子果从诸侯伐郑,灭舒鸠,鲁往朝之,卒主中国,伐吴讨庆封。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礼义将大灭绝之象也。时,吴子好勇,使刑人守门;蔡侯通于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后阍戕吴子,蔡世子般弑其父,莒人亦弑君而庶子争。刘向以为,自二十年至此岁,八年间日食七作,祸乱将重起,故天仍见戒也。后齐崔杼弑君,宋杀世子,北燕伯出奔,郑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刘歆以为,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先是楚灵王弑君而立,会诸侯,执徐子,灭赖,后陈公子招杀世子,楚因而灭之,又灭蔡,后灵王亦弑死。刘歆以为,二月鲁、卫分。传曰晋侯问于士文伯曰:“谁将当日食?”对曰:“鲁、卫恶之,卫大鲁小。”公曰:“何故?”对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其卫君乎?鲁将上卿。”是岁,八月卫襄公卒,十一月鲁季孙宿卒。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悴事国。’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適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易》曰:“县象著明,莫大于日月。”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于《诗 十月之交》,则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材。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
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刘歆以为,三月鲁、卫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刘歆以为鲁、赵分。《左氏传》平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礼也。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百官降物,君不举,避移时,乐秦鼓,祝用币,史用辞,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说曰:“正月谓周六月,夏四月,正阳纯乾之月也。慝谓阴爻也,冬至阳爻起初,故曰复。至建巳之月为纯乾,亡阴爻,而阴侵阳,为灾重,故伐鼓用币,责阴之礼。降物,素服也。不举,去乐也。避移时,避正堂,须时移灾复也。啬夫,掌币吏。庶人,其徒役也。刘歆以为,六月二日鲁、赵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周景王老,刘子、单子专权,蔡侯硃骄,君臣不说之象也。后蔡侯硃果出奔,刘子、单子立王猛。刘歆以为,五月二日鲁、赵分。+主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后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刘歆以为,十月楚、郑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胃,鲁象也。后昭公为季氏所逐。刘向以为,自十五年至此岁,十年间天戒七见,人君犹不寤。后楚杀戎蛮子,晋灭陆浑戎,盗杀卫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吴灭巢,公子光杀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刘歆以为,二日鲁、赵分。是月斗建辰。《左氏传》梓慎曰:“将大水。”昭子曰:“旱也。日过分而阳犹不克,克必甚,能无旱乎!阳不克,莫将积聚也。”是岁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长短极,故相过。相过同道而食轻,不为大灾,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心,天子象也。时京师微弱,后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几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刘向以为,时吴灭徐,而蔡灭沈,楚围蔡,吴败楚入郢,昭王走出。刘歆以为,二日宋、燕分。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郑灭许,鲁阳虎作乱,窃宝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刘歆以为,正月二日燕、赵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后晋三大夫以邑叛,薛弑其君,楚灭顿、胡,越败吴,卫逐世子。刘歆以为,十二月二日楚、郑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为,宿在柳,周室大坏,夷狄主诸夏之象也。明年,中国诸侯果累累从楚而围蔡,蔡恐,迁于州来。晋人执戎蛮子归于楚,京师楚也。刘向以为,盗杀蔡侯,齐陈乞弑其君而立阳生,孔子终不用。刘歆以为,六月晋、赵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三月二日齐、卫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穀梁》以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书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后二年,燕王臧荼反,诛,立卢绾为燕王,后又反,败。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虚三度,齐地也。后二年,齐王韩信徙为楚王,明年废为列侯,后又反,诛。
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张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为,岁首正月朔日,是为三朝,尊者恶之。
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几尽,在七星初。刘向以为,五月微阴始起而犯至阳,其占重。至其八月,宫车晏驾,有吕氏诈置嗣君之害。京房《易传》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诛将不以理,或贼臣将暴起,日月虽不同宿,阴气盛,薄日光也。”
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
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营室九度,为宫室中。时高后恶之,曰:“此为我也!”明年应。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
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
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虚八度。
后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东井十三度。
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牛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虚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轸七度。
后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刘向以为,奎为卑贼妇人,后有卫皇后自至微兴,卒有不终之害。
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
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
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刘向以为,前年高园便殿灾,与春秋御廪灾后日食于翼、轸同。其占,内有女变,外为诸侯。其后陈皇后废,江都、淮南、衡山王谋反,诛。日中时食从东北,过半,晡时复。
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
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
元狩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传》推以为,是时日食从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孙弘薨。日食从旁左者,亦君失臣;从上者,臣失君;从下者,君失民。
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东井二十三度。
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
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
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
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亢二度。哺时食从西北,日下晡时复。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后四年,燕剌王谋反,诛。
元凤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几尽,在张十二度。刘向以为,己亥而既,其占重。后六年,宫车晏驾,卒以亡嗣。
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营室十五度。
五凤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
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毕十九度。是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为重异。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娄八度。
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张七度。
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因入。
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对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萧墙之内,咎在贵妾。二者俱发,明同事异人,共掩制阳,将害继嗣也。亶日食,则妾不见;亶地震,则后不见。异日而发,则似殊事;亡故动变,则恐不知。是月,后、妾当有失节之邮,故天因此两见其变。若曰,违失妇道,隔远众妾,妨绝继嗣者,此二人也。”杜钦对亦曰:“日以戊申食,时加未。戊未,土也,中宫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将有争宠相害而为患者。人事失于下,变象见于上。能应之以德,则咎异消;忽而不戒,则祸败至。应之,非诚不立,非信不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东井六度。刘向对曰:“四月交于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东井,京师也,且既,其占恐害继嗣。”日蚤食时,从西南起。
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
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
阳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
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元年九月日蚀,酒亡节之所致也。独使京师知之,四国不见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别,祸在内也。”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对曰:“今年二月日食,赋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见,京师阴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宫室,大营坟墓,赋敛兹重,而百姓屈竭,祸在外也。”
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
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
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寿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尽如钩,在营室十度,与惠帝七年同月日。
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已朔,日有食之,在东井。
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汉著纪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尽三刻,有两月重见。京房《易传》曰:“‘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妇强,为阴所乘,则月并出。晦而月见西方谓之朓,朔而月见东方谓之仄慝,仄慝则侯王其肃,朓则侯王其舒。”刘向以为,朓者疾也,君舒缓则臣骄慢,故日行迟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进之意。君肃急则臣恐惧,故日行疾而月行迟,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刘歆以为,舒者侯王展意颛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肃者王侯缩朒不任事,臣下驰纵,故月行迟也。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朒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汉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终亡二日仄慝者,歆说信矣。此皆谓日月乱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时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传》曰:“美不上人,兹谓上弱,厥异日白,七日不温。顺亡所制兹谓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亲伐,兹谓不知,日白,体动而寒。弱而有任,兹谓不亡,日白不温,明不动。辟愆公行,兹谓不伸,厥异日黑,大风起,天无云,日光晻。不难上政,兹谓见过,日黑居仄,大如弹丸。”
成帝河平元年正月壬寅朔,日月俱在营室,时日出赤。二月癸未,日朝赤,且入又赤,夜月赤。甲申,日出赤如血,亡光,漏上四刻半,乃颇有光,烛地赤黄,食后乃复。京房《易传》曰:“辟不闻道兹谓亡,厥异日赤。”三月乙未,日出黄,有黑气大如钱,居日中央。京房《易传》曰:“祭天不顺兹谓逆,厥异日赤,其中黑。闻善不予,兹谓失知,厥异日黄。”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故圣王在上,总命群贤,以亮天功,则日之光明,五色备具,烛耀亡主;有主则为异,应行而变也。色不虚改,形不虚毁,观日之五变,足以监矣。故曰:“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之谓也。
严公七年“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陨如雨”。董仲舒、刘向以为,常星二十八宿者,人君之象也;众星,万民之类也。列宿不见,象诸侯微也;众星陨坠,民失其所也。夜中者,为中国也。不及地而复,象齐桓起而救存之地。乡亡桓公,星遂至地,中国其良绝矣。刘向以为,夜中者,言不得终性命,中道败也。或曰象其叛也。言当中道叛其上也。天垂象以视下,将欲人君防恶远非,慎卑省微,以自全安也。如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若高宗谋祖己,成王泣《金縢》,改过修正,立信布德,存亡继绝,修废举逸,下学而上达,裁什一之税,复三日之役,节用俭服,以惠百姓,则诸侯怀德,士民归仁,灾消而福兴矣。遂莫肯改寤,法则古人,而各行其私意,终于君臣乖离,上下交怨。自是之后,齐、宋之君弑,谭、遂、邢、卫之国灭,宿迁于宋,蔡获于楚,晋相弑杀,五世乃定,此其效也。《左氏传》曰:“恒星不见,夜明也;星陨如雨,与雨偕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夜明,故常见之星皆不见,象中国微也。“星陨如雨”,如,而也,星陨而且雨,故曰“与雨偕也”,明雨与星陨,两变相成也。《洪范》曰:“庶民惟星。”《易》曰:“雷雨作,‘解’。”是岁,岁在玄枵,齐分野也。夜中而星陨,象庶民中离上也。雨以解过施,复从上下,象齐桓行伯,复兴周室也。周四月,夏二月也,日在降娄,鲁分野也。先是,卫侯朔奔齐,卫公子黔牟立,齐帅诸侯伐之,天子使使救卫。鲁公子溺颛政,会齐以犯王命,严弗能止,卒从而伐卫,逐天王所立。不义至甚,而自以为功。民去其上,政繇下作,尤著,故星陨于鲁,天事常象也。
成帝永始二年二月癸未,夜过中,星陨如雨,长一二丈,绎绎未至地灭,至鸡鸣止。谷永对曰“日月星辰烛临下土,其有食陨之异,则遐迩幽隐靡不咸睹。星辰附离于天,犹庶民附离王者也。王者失道,纲纪废顿,下将叛去,故星叛天而陨,以见其象。《春秋》记异,星陨最大,自鲁严以来,至今再见。臣闻三代所以丧亡者,皆繇妇人群小,湛湎于酒。《书》云:‘乃用其妇人之言,四方之逋逃多罪,是信是使。’《诗》曰:‘赫赫宗周,褒姒灭之。’‘颠覆厥德,荒沈于酒。’及秦所以二世而亡者,养生大奢,奉终大厚。方今国家兼而有之,社稷宗庙之大忧也。”京房《易传》曰:“君不任贤,厥妖天雨星。”
文公十四年“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董仲舒以为,孛者恶气之所生也。谓之孛者,言其孛孛有所妨蔽,暗乱不明之貌也。北斗,大国象。后齐、宋、鲁、莒、晋皆弑君。刘向以为,君臣乱于朝,政令亏于外,则上浊三光之精,五星赢缩,变色逆行,甚则为孛。北斗,人君象;孛星,乱臣类,篡杀之表也。《星传》曰“魁者,贵人之牢。”又曰“孛星见北斗中,大臣诸侯有受诛者。”一曰魁为齐、晋。夫彗星较然在北斗中,天之视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时君终不改寤。是后,宋、鲁、莒、晋、郑、陈六国咸弑其君,齐再弑焉。中国既乱,夷狄并侵,兵革从横,楚乘威席胜,深入诸夏,六侵伐,一灭国,观兵周室。晋外灭二国,内败王师,又连三国之兵大败齐师于鞍,追亡逐北,东临海水,威陵京师,武折大齐。皆孛星炎之所及,流至二十八年。《星传》又曰:“彗星入北斗,有大战,其流入北斗中,得名人;不入,失名人。”宋华元,贤名大夫,大棘之战,华元获于郑,传举其效云。《左氏传》曰有星孛北斗,周史服曰:“不出七年,宋、齐、晋之君皆将死乱。”刘歆以为,北斗有环域,四星入其中也。斗,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纲纪,彗所以除旧布新也。斗七星,故曰不出七年。至十六年,宋人弑昭公;十八年,齐人弑懿公,宣公二年,晋赵穿弑灵公。
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董仲舒以为,大辰心也,心为明堂,天子之象。后王室大乱,三王分争,此其效也。刘向以为,《星传》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后屋,庶子也。尾为君臣乖离。”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将分争也。其在诸侯,角、亢、氐,陈、郑也;房、心,宋也。后五年,周景王崩,王室乱,大夫刘子、单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时楚强,宋、卫、陈、郑皆南附楚。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敢纳,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后楚帅六国伐吴,吴败之于鸡父,杀获其君臣。蔡怨楚而灭沈,楚怒,围蔡。吴人救之,遂为柏举之战,败楚师,屠郢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左氏传》曰:“有星孛于大辰,西及汉。申繻曰:‘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于火,火出必布焉。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见,是其征也。火出而见,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与不然乎?火出,于夏为三月,于商为四月,于周为五月。夏数得天,若火作,其四国当之,在宋、卫、陈、郑乎?宋,大辰之虚;陈,太昊之虚;郑,祝融之虚;皆火房也。星孛及汉;汉,水祥也。卫,颛顼之虚,其星为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过见之月。’”明年“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刘歆以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从其西过心东及汉也。宋,大辰虚,谓宋先祖掌祀大辰星也。陈,太昊虚,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郑,祝融虚,高辛氏火正也。故皆为火所舍。卫,颛顼虚,星为大水,营室也。天星既然,又四国失政相似,及为王室乱皆同。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不言宿名者,不加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乱气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终。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东方者,轸、角、亢也。轸,楚;角、亢,陈、郑也。或曰角、亢大国象,为齐、晋也。其后楚灭陈,田氏篡齐,六卿分晋,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孛,东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见与日争光,星入而彗犹见。是岁,再失闰,十一月实八月也。日在鹑火,周分野也。十四年冬,“有星孛”,在获麟后。刘歆以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高帝三年七月,有星孛于大角,旬余乃人。刘向以为,是时项羽为楚王,伯诸侯,而汉已定三秦,与羽相距荥阳,天下归心于汉,楚将灭,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项羽坑秦卒,烧宫室,弑义帝,乱王位,故彗加之也。
文帝后七年九月,有星孛于西方,其本直尾、箕,末指虚、危,长丈余,及天汉,十六日不见。刘向以为,尾宋地,今楚彭城也。箕为燕,又为吴、越、齐。宿在汉中,负海之国水泽地也。是时,景帝新立,信用晁错,将诛正诸侯王,其象先见。后三年,吴、楚、四齐与赵七国举兵反,皆诛灭云。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有星孛于北方。刘向以为,明年淮南王安入朝,与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邪谋,而陈皇后骄恣。其后,陈后废;而淮南王反,诛。
八月,长星出于东方,长终天,三十日去。占曰:“是为蚩尤旗,见则王者征伐四方。”其后,兵诛四夷,连数十年。
元狩四年四月,长星又出西北。是时,伐胡尤甚。
元封元年五月,有星孛于东井,又孛于三台。其后江充作乱,京师纷然。此明东井、三台为秦地效也。
宣帝地节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西方,去太白二丈所。刘向以为,太白为大将,彗孛加之,扫灭象也。明年,大将军霍光薨,后二年家夷灭。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有星孛于营室,青白色,长六七丈,广尺余。刘向、谷永以为,营室为后宫怀任之象,彗星加之,将有害怀任绝继嗣者。一曰,后宫将受害也。其后,许皇后坐祝诅后宫怀妊者废。赵皇后立妹为昭仪,害两皇子,上遂无嗣。赵后姊妹卒皆伏辜。
元延元年七月辛未,有星孛于东井,践五诸侯,出河戍北率行轩辕、太微,后日六度有余,晨出东方。十三日夕见西方,犯次妃、长秋、斗、填,蜂炎再贯紫宫中。大火当后,达天河,除于妃后之域。南逝度犯大角、摄提,至天市而按节徐行,炎入市,中旬而后西去,五十六日与仓龙俱伏。谷永对曰:“上古以来,大乱之极,所希有也。察其驰骋骤步,芒炎或长或短,所历奸犯,内为后宫女妾之害,外为诸夏叛逆之祸。”刘向亦曰:“三代之亡,摄提易方;秦、项之灭,星孛大角。”是岁,赵昭仪害两皇子。后五年,成帝崩,昭仪自杀。哀帝即位,赵氏皆免官爵。徙辽西。哀帝亡嗣。平帝即位,王莽用事,追废成帝赵皇后、哀帝傅皇后,皆自杀。外家丁、傅皆免官爵,徙合浦,归故郡。平帝亡嗣,莽遂篡国。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飞过宋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石,阴类;五,阳数;自上而陨,此阴而阳行,欲高反下也。石与金同类,色以白为主,近白祥也。鶂,水鸟,六,阴数;退飞,欲进反退也。其色青,青祥也,属于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国小,勿持炕阳,欲长诸侯,与强大争,必受其害。襄公不寤,明年齐桓死,伐齐丧,执滕子,围曹,为盂之会,与楚争盟,卒为所执。后得反国,不悔过自责,复会诸侯伐郑,与楚战于泓,军败身伤,为诸侯笑。《左氏传》曰:陨石,星也;鶂退飞,风也。宋襄公以问周内史叔兴曰:“是何祥也?吉凶何在?”对曰:“今兹鲁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侯而不终。”退而告人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之所生也。吉凶繇人,吾不敢逆君故也。”是岁,鲁公子季友、鄫季姬、公孙兹皆卒。明年,齐桓死,適庶乱。宋襄公伐齐行伯,卒为楚所败。刘歆以为,是岁岁在寿星,其冲降娄,降娄,鲁分野也,故为鲁多大丧。正月,日在星纪,厌在玄枵。玄枵,齐分野也。石,山物;齐,大岳后。五石象齐桓卒而五公子作乱,故为明年齐有乱。庶民惟星,陨于宋,象宋襄将得诸侯之众,而治五公子之乱。星陨而鶂退飞,故为得诸侯而不终。六鶂象后六年伯业始退,执于盂也。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言吉凶繇人,然后阴阳冲厌受其咎。齐、鲁之灾非君所致,故曰“吾不敢逆君故也”。京房《易传》曰:“距谏自强,兹谓却行,厥异鶂退飞。適当黜,则鶂退飞。”
惠帝三年,陨石绵诸,一。
武帝征和四年二月丁酉,陨石雍,二,天晏亡云,声闻四百里。
元帝建昭元年正月戊辰,陨石梁国,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