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御览卷二六四

后汉书八家辑注──御览卷二六四

──御览卷二六四

〔一〕 据汪辑补。

〔二〕 疑「犹」系「独」之误。汪辑改作「由」,恐非。

  陈寔传子纪

 二八三 陈寔字仲弓,诣太学,郭林宗、陈仲举为亲友。归家,立精舍,讲授诸生数百人。(孙。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二八四 陈寔迁太丘长,修德清净,百姓以治。(孙。王。汪。黄)──书钞卷七八

 二八五 陈纪字符方,遭父太丘长寔忧,呕血绝气。豫州嘉其至行,表上尚书,图画百城,以励风俗。袁绍以太尉让纪,纪不受 疠大鸿胪,卒官。子群为三公。天下以为「公惭卿,卿惭长」。(孙。王。汪。黄)──初学记一二 ○ 御览卷二三二

  李固传子燮 郭亮

 二八六 〔李固,汉中人。父合为司徒〕〔一〕。固改易姓名,杖策驱驴,负笈追师三辅〔二〕,学五经,积十余年。博览古今,明于风角、星算、河图、谶纬,仰察俯占,穷神知变。每到太学,密入公府,定省父母,不令同业诸生知是合子。(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

 书钞卷九七 又卷一三五

〔一〕 据书钞卷九七补。

〔二〕 书钞卷一三五作「固尝步行负笈,千里从师」。

 二八七 五察孝廉,益州再举茂才,不应。五府连辟,皆辞以疾。(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二八八 孟子曰:「其进锐者,其退速也。」〔一〕(孙。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乃李固阳嘉二年京师地震对策中所引之语。范书本传「孟子」作「老子」。二书皆有此文,或系古之俗语。

 二八九 李固为太尉,常食麦饭。(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五○

 二九○ 梁冀奏诛李固,固临命与胡广、赵戒书曰:「固受国厚恩,是以竭其股肱,不顾死亡,志欲扶王室,此隆文(王〔宣〕〔一〕。何图一朝梁氏迷谬,公等曲从,以吉为凶,成事为败,汉家衰微,从此始矣。公等受主厚禄,颠而不扶倾覆大事,后之良史,岂有所私?固身已矣,于义得矣,夫复何言!」广、戒得书,悲惭,〔皆〕长叹〔二〕。(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一八 ○ 又卷四九一

〔一〕 据汪辑改。李贤曰:「文帝、宣帝皆群臣迎立,能兴汉祚者。」桓帝亦起自诸侯,故固方之以文宣。

〔二〕 据御览卷四九一补。

 二九一 固临终,敕子孙素棺三寸,幅巾,殡敛于本郡硗埆之地,不得还墓茔,污先公兆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九二 亮字恒直,朗陵人也〔一〕。(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亮姓郭,固之弟子,年始成童,守固尸乞襚敛归葬者。

 二九三 郭谅师事杜乔〔一〕。李固之诛,诣阙上书,乞收敛,不听,因往守视其丧,扇护蝇虫。(姚。王。汪。黄)──类聚卷九七

〔一〕 疑此「谅」即「亮」之误,而「杜乔」亦系「李固」之讹。汪辑别作郭谅传,恐非。

 二九四 固所授弟子,颍川杜访、汝南郑遂、河南赵承等七十二人,相与哀叹悲愤,以为眼不复瞻固形容,耳不复闻固嘉训,乃共论集德行一篇。(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二九五 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按袁纪、范书、续汉书、华阳国志均作固门生王成携其至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佣而脱险,与此异。

  杜乔传杨章

 二九六 杨章为杜乔所辟,为平原令,弃官还。闻固、乔暴尸,星行赴雒,着弊衣赤帻,守其尸,驱护蝇虫。天子嘉其忠义,听殡殓之。(姚。王。汪。黄)──类聚卷九七

  吴佑传孙冯

 二九七 真字夏甫〔一〕。(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真,黄真,陈留郡之小吏。吴佑举孝廉,郡中为祖道,佑越坛与真欢语,结友而别。故真后亦举孝廉,除新蔡长。

 二九八 佑迁胶东相,政事清净,以身率下,褒贤赏善。──书钞卷七四

 二九九 吴佑迁胶东相,民有词讼,先令三老以孝悌喻解,佑身至闾里和之,吏民不忍欺。──书钞卷七五

 三○○ 吴佑迁胶东侯相。时济北戴宏,父为县丞。宏年十六,从在丞舍。佑每行园,常闻讽读之音,甚奇之,与为友。宏卒成儒宗,知名东夏。(孙。汪。黄)──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四

 三○一 吴佑迁胶东相〔一〕,有〔男〕子母〔邱长与母〕俱行,〔二〕道遇贼〔三〕,奸辱其母,遂杀之。追捕得长,佑问长有子乎,曰有妻未有子。召长妻至狱,解桎梏,使同宿,遂孕。至冬行杀,长齿指断,含血誓:「若生男,名曰吴生,以报吴君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当作胶东侯相,此系省文耳。

〔二〕 据汪辑补。

〔三〕 范书本传「贼」作「醉客」。

 三○二 为河间相。因自免归家,不复仕,灌园蔬,以经书教授,年九十八卒。(孙。汪。黄)──类聚卷六五 ○ 御览卷八二四

 三○三 吴冯字子高〔一〕,〔轻财尚义,弘博爱士,宾客四方云集〕〔二〕。为州郡吏,休假先存恤行丧孝子,次瞻病毕,拜觐乡里耆老先进,然后到家,名昭远近。(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 御览卷六三四

〔一〕 职官分纪卷四二作「冯吴」,误。王谟按:「范书吴佑传:佑长子凤,凤子冯,鲖阳侯相。注引陈留耆旧传『冯字子高』,即此吴冯也。」

〔二〕 据职官分纪卷四二补。

  延笃传

 三○四 延笃字叔固〔一〕。孝桓皇帝拜〔笃为〕侍中〔二〕,自在机密,常见进纳,上数问政事得失,以经义古典,默谏帷幄,言不宣外。(姚。王。汪。黄)

──御览卷四五二 ○ 书钞卷五八

〔一〕 范书本传作「字叔坚」。此作「叔固」,系书钞避隋文帝讳所致。

〔二〕 据书钞卷五八补。

 三○五 延笃迁京兆尹,正身率下,忧官如家,民如子,〔民不忍欺〕〔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二) ○ 文选卷五三陆机辨亡论下注

〔一〕 据职官分纪卷三八补。

 三○六 延笃迁京兆尹,劝民农桑,遂增户口,谷食丰饶,邻郡老少归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二)

 三○七 延笃为京兆尹,三辅资其政教〔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姚辑作「笃徙京兆尹,其政用宽仁,忧恤民黎,擢用长者,与参政事,郡中欢爱,三辅咨嗟焉」。与诸辑均异。天游按:其引或出范书本传,姚辑不详所出者,多与此同。故诸辑均弃其引而不录。

  史弼传

 三○八 弼年二十,为郡功曹,承前太守宋欣秽浊之后,悉条诸生聚敛奸吏百余人,皆白太守,埽迹还县,高名由此而兴。(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九 史弼迁山阳太守,其妻巨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一〕,转拜平原相。(姚。王。汪。黄)──范书蔡邕传注

〔一〕 李贤曰:「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巨野属山阳郡,故弼依三互法自上以避。

 三一○ 弼迁河东太守。弼知多权势请托,乃预敕断绝书属。常侍侯览果遣诸生赍书诣之,积日不得通。乃托以他事谒弼,弼怒曰:「

太守忝荷重任,当选士报国。尔何人,为诈无状!」即考杀之。──书钞卷三七

  赵嘉传

 三一一 赵嘉年四十余〔一〕,重疾,乃遗令敕兄子曰:「可立一圆石于我墓前,刻之曰『汉有逸民,姓赵名嘉,有志无时,命也柰何』。」投笔而卒〔二〕。(姚。汪。黄)──姚辑

〔一〕 范书本传曰:「赵岐字邠卿,京兆长陵人也。初名嘉,生于御史台,因字台卿。后避难,故自改名字,示不忘本土也。」

〔二〕 黄奭按:「范称某遗令,后疾愈,仕至太常,年九十余卒,此误。」此条汪辑注出书钞卷一五八,非。疑姚辑实录自范书本传,末句乃误笔。今录而俟考。

  皇甫规传

 三一二 皇甫规字威明,以先零陆梁,上疏自陈,乃以规为中郎将,讨降之。会军士、郎将大疫,规亲入巷〔一〕,巡视将士,三军感悦。(姚。王。汪。黄) ──书钞卷六三

〔一〕 「●」,范书作「庵庐」,汪辑从之,而姚、黄二辑作「 ●庐」。又孙辑作「庐」,非。

  张奂传

 三一三 张奂字然明,弘农华阴人。诣太学受业,博通五经。隐处在扶风郿县界中,立精舍,斟酌法乔卿之雅训,昼诵书传,暮习弓马。(王。汪。黄)──御览卷一八一

 三一四 张奂迁安定属国都尉,匈奴、羌豪帅感奂恩德,上马二(

千八)〔十〕匹〔一〕,先零酋长又遗金(乐)〔鐻〕八枚〔二〕,奂并受之,而召主簿于诸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马如羊,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于入怀。」悉以金、马还之。羌性贪〔而贵〕吏清,〔三〕前有八都尉,(九十)〔率〕好货财〔四〕,为所患苦。及奂正身洁己,威化大行。(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千」乃「十」之误,「八」系涉下文「八枚」而衍。据范书本传改。

〔二〕 据范书本传改。

〔三〕 据汪辑补。

〔四〕 据范书本传改。

 三一五 张奂字然明,为使匈奴中郎将,率步骑二万,广宣方略,大破鲜卑,匈奴惶惧,诣奂乞降,声势猛烈,狄战栗不敢犯边。时休屠等反,众大惧,奂安坐帏中,与弟子讲论自若,徐乃设奇破之。(

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 文选卷五七潘安仁马汧督诔注

  陈蕃传周璆 刘 成 朱震

 三一六 陈蕃家贫,不好扫室,客怪之者,或曰:「可一扫乎?」蕃曰:「大丈夫当为国扫除天下,岂徒室中乎!」(孙。王。汪。黄)──类聚卷六四 ○ 御览卷一七四

 三一七 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太守王龚,客有贡白鱼于龚者,龚曰:「汝南乃有此鱼?」蕃曰:「鱼大,且明府之德。」(孙。王。汪。黄)──御览卷九三六

 三一八 蕃为乐安郡守。周(瑜)〔璆字孟玉〕〔一〕,招命不肯至,惟蕃致焉,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 御览卷七○六 纬略卷四

〔一〕 据御览卷七○六、纬略卷四改补。

 三一九 陈蕃为豫章太守,正雅矫俗,以礼导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三二○ 陈蕃为太守,不接宾客,惟来特设一榻,去则悬之〔一〕。──天中记卷四九

〔一〕 此事与周璆事同。范书亦两载之。蕃待稚以榻,乃任豫章太守时事。

 三二一 陈蕃谏桓帝曰:「故皋陶戒舜『无畋游』〔一〕,周公戒成王『无盘于游田』〔二〕。虞舜、成王犹有此戒,况德不及二主者乎!夫安平之时,尚宜有节,况当今之世,有三空之危哉!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是谓三空。加兵戎未戢,四方离散,是陛下燋心毁颜,坐而待旦之时也,岂宜扬旗曜武,骋心舆马之观乎?」(姚。王。汪。黄)──御览卷四五二 ○ 类聚卷二四 白帖卷三九

〔一〕 范书本传作「无教逸游」。此引出自尚书咎繇谟,其文曰:「无教逸欲有邦。」

〔二〕 见尚书无逸篇。

 三二二 刘字文理,平原人。迁太原太守。郡有豪强,中官亲戚,为百姓所患。深疾之,到官,收其魁帅杀之,所臧匿主人,悉坐伏诛。桓帝征诣廷尉,以宗室,不忍致之于刑,使自杀。(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三 成字幼平,弘农人。(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三二四 成少修仁义,笃学,以清名见。举孝廉,拜郎中,迁南阳太守。郡旧多豪强,中官黄门盘互境界。下车,振威严以检摄之。(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三二五 时桓帝美人外亲张子禁〔一〕,怙恃荣贵,不畏法网。与功曹岑●捕子禁,付宛狱,笞杀之。桓帝征诣廷尉,下狱死。(

姚。王。汪。黄)──范书襄楷传注 ○ 又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注作「桓帝乳母、中官贵人外亲」。

 三二六 李膺等党事下狱。陈蕃上疏极谏曰:「臣闻圣明之君,委心辅佐;亡国之主,讳闻直辞。故汤武虽圣,而兴于伊吕;桀纣迷惑,亡在失人。由此言之,君为元首,臣为股肱,同体相须,共成美恶者。伏见前司隶校尉李膺、太仆杜密、太尉掾范滂等,正身无点,死心社稷,以忠忤旨,横加考案,或禁锢闭隔,或死徙非所,杜塞天下之口,聋盲一世之人,与秦焚书坑儒何以为异?臣位列台司,忧深责重,不敢尸禄惜生,坐观成败。如不蒙采录,使身首分裂,异门而出,所不恨也。」帝讳其言切,托以蕃〔辟召〕非其人〔一〕,遂策免之。(王。黄)──御览卷四五二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二七 陈蕃既被害,友人陈留朱震,时为铚令,闻而弃官,哭而收葬。(王。汪。黄)──御览卷四○七

 三二八 震仕郡为主簿。时户曹史袁叔稚以微愆,太守郭宗怒,闭阁罚之。众皆悚惧,震排闼直入,乃前谏曰:「袁史则故御史珍之孙,独何为苛罚?脱有奄忽,如何入阁?」遂释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三二九 朱震又为郡从事,曰:「震宿有负薪之忧,力疾就车,职重人轻,必不堪久。」时济阴太守单匡,常侍弟,在官放恣〔一〕,〔种〕(单)患之〔二〕,辟震,请见曰:「当为鹰犬。」(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三)

〔一〕 「官」原误作「宫」,径正之。

〔二〕 种,即第五种。」据范书第五种传及朱震传改。时受第五种之委托而参预此事者,尚有州从事卫羽也,见本书种传。

 三三○ 朱震字伯厚,陈留人也。〔性刚烈〕〔一〕。初为州从事,〔到府,此间三部督邮来谒,皆收送考,所得词上尚书〕〔二〕。奏济阴太守单匡赃罪,并连匡兄中常侍车骑将军超。桓帝收匡下廷尉,以遣超狱谢。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九 ○ 类聚卷九三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

〔一〕 据类聚卷九三、御览卷八九四、事类赋注卷二一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补。其中「部」误作「州」,径改。

  刘淑传

 三三一 刘淑字仲承,举贤良方正,对策十二科,为天下诸儒之表,擢为议郎。(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六

 三三二 刘淑字仲承〔一〕,为侍中,朝夕建议,谒忠于朝,补救二百余事〔二〕,悉有篇章,朝廷有疑事,密诏问焉。(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 御览卷二一九

〔一〕 「淑」原误作「升」,据御览卷二一九径改。

〔二〕 御览卷二一九「补救」作「补政」。

  李膺传子珪

 三三三 〔李膺〕出补蜀郡太守〔一〕,修庠序,设条教,〔申典礼〕〔二〕,明法令,维恩并行,〔下民悦之〕〔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朝廷举能理剧,转乌桓校尉。(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五

〔一〕 据书钞卷七五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

 三三四 膺常率步骑临阵交战〔一〕,身被创夷,拭血进战,遂破寇,斩首二千级。(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时膺已任乌桓校尉,因鲜卑数犯塞,故出战破之。

 三三五 李膺字符礼,拜司隶校尉。张让弟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畏膺而逃,藏让合柱中。膺率将吏,破柱取翔,出狱杀之。让诉冤于帝,帝诏膺诘之。膺曰:「仲尼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今臣列官已积旬,惧以淹留为愆,不意获速疾之罪。留之五日,克殄大恶。」帝顷谓让曰:「此尔弟之罪,司隶何愆?」自是宦侍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帝问其故,并叩头曰:「畏李校尉。」──书钞卷六一

 三三六 学中诸生与李膺等更相褒重,莫不〔畏〕(思)其贬议。〔一〕时河南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杀人。李膺为河南尹,督之,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膺愈愤,竟案杀之。初成以方伎交通宦官,帝亦颇讯其占,成弟子牢修因上书诬告膺等多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于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孙。王。汪。黄)──类聚卷五二 ○ 御览卷六五二

〔一〕 畏、思形近而讹,据御览卷六五二改。

 三三七 膺子珪〔一〕。(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范书党锢传「珪」作「瓒」。

  刘佑传

 三三八 〔刘佑字伯祖,中山安国人〕〔一〕。宗室胤绪,代有名位。少修操行,学严氏春秋、小戴礼、古文尚书。仕郡为主簿。郡将小子尝出钱付之,令市买果实。佑悉以买笔〔墨〕书具与之〔二〕,因白郡将,言「郎君年可入小学,而但傲佷〔三〕,远近谓明府无过庭之教,请出授书」。郡将为使子就佑受经,五日一试,不满呈限,白决罚,遂成学业,〔阖郡称美〕〔四〕。(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 书钞卷七三 御览卷九六四 书钞卷一○四

〔一〕 据御览卷九六四补。

〔二〕 据书钞卷七三、又卷一○四、御览卷九六四补。

〔三〕 佷,戾也,音很。

〔四〕 据书钞卷七三补。

 三三九 刘佑字伯祖〔一〕,补尚书郎。佑才辨有大笔,自在台阁,陈国家故事,每有奏,决于口笔,为群僚所伏。(姚。王。汪)──书钞卷六○

〔一〕 「佑」原误作「裕」,径改之。

 三四○ 刘佑字伯祖〔一〕,为司隶校尉。权贵子弟罢职,遂还京师,辄改易舆服,隐匿财宝。(姚。汪。黄)──书钞卷六一

〔一〕 「佑」原误作「治」,「祖」误作「拒」,皆径改。

  魏朗传

 三四一 魏朗补河内太守,以清严为治,明审法令〔一〕,为三河之表也〔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 文选卷四六颜延之曲水诗序注 又卷五○沈休文宋书谢灵运传论注

〔一〕 文选注二引「审」皆作「密」。

〔二〕 三河者,河东、河内、河南三郡也。

 三四二 魏朗字少英〔一〕,入为尚书,再升紫微,謇谔禁省,不屈豪右,为百寮所服。以党事免。朗性矜严,闭门整法,长吏希见,动有礼序,室家相待如宾,子孙如事严君焉。(姚。王。汪。黄)──御览卷二一二 ○ 初学记卷一一 书钞卷六○

〔一〕 初学记卷一一作「字仲英」。

  夏馥传

 三四三 陈留夏馥避党事,遁迹黑山〔一〕。弟靖载绢往饷之于深阳县客舍〔二〕,见馥颜色衰毁,不复识,闻其声,乃觉之。(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一七

〔一〕 范书本传作「林虑山」。此山出煤炭,多冶家,馥曾为佣,亲突烟炭,故山亦称黑山。

〔二〕 范书本传作「涅阳」,袁纪卷二二作「滏阳」。天游按:馥亡命林虑山,不当复出南阳郡之涅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阳 鸶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山中,为得其实。」惠说是。东汉无深阳,此当系滏阳之误。又袁、范二书「靖」皆作「静」。

  巴肃传

 三四四 〔巴〕(亹)肃为河南尹〔一〕,正身奉职。(姚。王。汪) ──书钞卷七六

〔一〕 据俞本改。姚、王、汪三辑亦作「巴肃」。

  范滂传宗资

 三四五 滂,汝南细阳人〔一〕。父显,故龙舒侯相。(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天游按:张璠纪作「伊阳」 鸫续汉郡国志,汝南郡无伊阳,「伊」当是「细」之误。然范书本传作「征羌」,未知孰是。

 三四六 范滂字孟博,汝南人。太守宗资署功曹。滂外甥西平李颂,公族子孙,顽嚣秽浊,为乡曲所弃。〔中〕常侍唐衡〔书求属仕官〕〔一〕,资敕〔功〕曹召署文学史〔二〕,滂不肯听。〔极久,衡复有书诮资〕〔三〕,资怒,召功曹书佐朱零,问不召颂意状。零以告滂,滂曰:「答教当言,颂则滂之姊子,岂不乐其升进,但颂洿秽小人,不宜染污朝廷〔四〕,不敢以位私人,是以不召。」零具答教如此。零入闻,资使伍伯乱捶困杖,言辞不慑,仰疾言曰:「范滂清议,犹利刃截腐肉。愿为明府所笞杀,不为滂所废绝。今日之死,当受忠名,为滂所废,永成恶人。」滂正直謇谔,皆此类也。(姚。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 又卷四二七 书钞卷三七

〔一〕 据书钞卷三七及御览卷四二七补。原作「属其事」。

〔二〕 据书钞卷三七补。

〔三〕 据书钞卷三七、御览卷四二七补。

〔四〕 御览卷四二七作「玷尘清朝」。

 三四七 不义扫迹〔一〕。──书钞卷七七

〔一〕 范滂任汝南功曹时之政绩。

 三四八 宗资字叔都,南阳安众人也。家代为汉将相名臣。祖父均,自有传。资少在京师,学孟氏易、欧阳尚书。举孝廉,拜议郎,补御史中丞、汝南太守。置范滂为功曹,委任政事,推功于滂,不伐其美。任善之名,闻于海内。(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羊陟传

 三四九 羊陟字嗣祖,拜尚书令,明审选举,旌贤退恶。(孙)──书钞卷五九

 三五○ 羊陟迁河南尹,下车,计日受俸,尝食干饭茹菜。禁断豪右嘱托,书疏不与交通,断理冤徒,进用善士,节操者旌表异行。(

姚。王。汪。黄)──类聚卷六 ○ 书钞卷七六(四)

  张俭传

 三五一 张俭为东部督邮。时中常侍侯览残暴百姓,俭举劾览,遏绝章奏,并不得通。遂上书告俭与同郡二十四人为党〔一〕。俭得亡命,止李笃家。外黄令毛钦操兵到门,笃引钦谓曰:「张俭知名天下,而亡非其罪,纵俭可得,宁忍执之乎?」钦因起抚笃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下如何自专仁义?」笃曰:「笃虽好义,明廷今日载其半矣〔二〕。」钦叹息而去。(王。汪。黄)──御览卷四二○

〔一〕 按范书本传,上书者乃俭乡人朱并,以性佞邪为俭所弃。

〔二〕 「廷」原误作「延」,径正。

 三五二 张俭为山阳督邮,清洁中正,疾恶若雠。(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六 ○ 文选卷五六潘安仁杨荆州诔注 又卷三七孔文举荐祢衡表注

  陈翔传

 三五三 陈翔迁定襄太守,宽猛俱济。(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三五四 陈(朔)〔翔〕迁扬州刺史〔一〕,贬黜奸慝,不畏强御。(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一〕 王谟按:「范书本传:翔由定襄太守迁扬州刺史。此陈朔当即陈翔。翔、朔字体相类,书钞误作『朔』。」今据以改

  孔昱传

 三五五 〔孔昱七世祖霸,成帝时历九卿,封褒成侯〕〔一〕。(

孙)──范书孔昱传及注

〔一〕 李贤曰:「前书孔霸字次儒,即安国孙,世习尚书。宣帝时为太中大夫,授太子经,迁詹事,高密相。元帝即位,霸以师赐爵关内侯,号褒成君。薨,谥曰烈君。今范书及谢承书皆云成帝,又言封侯,盖误也。詹事及相俱二千石,故曰历卿。」此文据范书本传引,恐与谢书微异。

  檀传

 三五六 与子孙同衣而行,并日而食。(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刘儒传

 三五七 林宗叹儒有珪璋之质〔一〕,终必为令德之士。(姚。王。汪。黄)──范书党锢传注

〔一〕 李贤注引诗大雅卷阿之「如圭如璋,令闻令望」,以释「珪璋之质」。汪辑误引入正文,今删。

 三五八 广汉儒叔林为东郡太守,乌巢于厅事屋梁〔一〕,兔产于床下〔二〕。(姚。王。汪。黄)──类聚卷九二 ○ 御览卷九○七 又卷九二○ 事类赋注卷二三

〔一〕 御览卷九○七、事类赋注卷二三「乌」上有「赤」字。

〔二〕 姚辑作广汉儒传。汪辑入刘儒传。孙志祖案:「御览引谢书作『儒叔林』,岂此人姓儒,广汉乃地望乎?又范书党锢传有刘儒字叔林,东郡阳平人,不为东郡太守,疑非其人。」王谟按:「此当是广汉人,名儒,字叔林,此误脱姓耳。注以『儒』为姓,亦非。」黄奭按:「艺文一引,御览二引,观事类赋,则为儒叔林可据。广汉是郡县名,非姓广名汉儒也。」又汤球按:「汪君以范书刘东郡人,未尝为东郡太守,疑各书误引,不知各书上明标广汉,则刘系益州人,非兖州人。范不言为东郡太守,疑脱。」天游按:姚辑作广汉儒传,非。此人必广汉人,故得任东郡太守。范书既言刘儒为东郡人,自不当任东郡太守。疑此非一人。其系儒叔林抑或名儒字叔林,实难做定论,故暂附入刘儒传以俟考。

  贾彪传

 三五九 贾彪〔字伟节〕〔一〕,补新息长,〔政多奇异〕〔二〕。民贫困,多不养子。贾彪到任,严其制,〔有犯者以杀人罪罪之,县境震栗〕〔三〕,人养〔子〕者数千〔四〕。皆曰:「贾父所生。」男名「贾男」,女名「贾女」,以此丰丁口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八 ○ 御览卷二六七 书钞卷三五

〔一〕 据御览卷二六七补。

〔二〕 同右。

〔三〕 同右。又书钞卷七八作「与杀人同」。

〔四〕 据书钞卷三五、御览卷二六七补。

  郭泰传茅容 宋果 贾淑

 三六○ 遭母忧,欧血发病,历年乃瘳。(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六一 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后验,众皆服之。故适陈留则友符伟明〔一〕,游太学则师仇季智〔二〕,之陈国则亲魏德公〔三〕,入汝南则交黄叔度〔四〕。初,泰始至南州,过袁奉高〔五〕,不宿而去。从叔度,累日不去。或以问泰,泰曰:「奉高之器,譬之氿滥〔六〕,虽清而易挹。叔度之器,汪汪若千顷之陂,澄之不清,扰之不浊,不可量也。」已而果然,泰以是名闻天下。(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伟明,符融之字。

〔二〕 仇览字季智,一名香。

〔三〕 魏德公,即魏昭,陈国之孝童子,以为「经师易遇,人师难遭」,甘愿为泰洒扫以从学者。事见袁纪卷二三。

〔四〕 黄叔度,即黄宪也。

〔五〕 袁奉高,乃袁闻也。

〔六〕 廿二史考异卷一二曰:「氿滥,谓氿泉、滥泉也。」天游按:氿,音轨,诗大东传曰:「侧出曰氿泉。」滥,音槛,正出之泉也。辞见诗大雅瞻卬,解见尔雅释水。

 三六二 郭泰拔申屠子龙于漆工之中〔一〕,嘉许伟康于屠酤之肆〔二〕。(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二八

〔一〕 申屠子龙,即申屠蟠也。汪、黄二辑作「子陵」,甚谬。

〔二〕 许伟康,不详何人之字,事迹亦无考。

 三六三 茅容字季伟,陈留人。〔年四十余,耕于野。时〕与等辈避雨树下〔一〕,众皆箕踞相对,容〔独〕危坐愈恭〔二〕。郭林宗见而奇之,共与言,因请寓宿。旦日,容杀鸡为黍,林宗谓为己设,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菜蔬与林宗同饭。林宗起拜之曰:「卿贤乎哉!」因劝令学,卒以成德也。(姚。王。汪。黄)──御览卷八四七 ○

 初学记卷一七 书钞卷一四三

〔一〕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又「雨」误「西」,据初学记卷一七、书钞卷一四三径改。

〔二〕 据初学记卷一七补。

 三六四 宋果字仲文〔一〕。(姚。汪。黄)──范书郭泰传注

〔一〕 范书郭泰传作「字仲乙」。

 三六五 淑为舅宋瑗报雠于县中〔一〕,为吏所捕,系狱当死。泰与语,淑恳恻流涕。泰诣县令应操,陈其报怨蹈义之士。被赦,县不宥之,郡上言,乃得原。(姚。王。汪。黄)

──范书郭泰传注

〔一〕 淑,贾淑,林宗与之同乡。

 三六六 太原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布、李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名灵举。子师位至司徒,季然北地太守,其余多典州郡者〔一〕。(姚。王。汪。黄)──范书郭泰传注 ○ 云谷杂记

〔一〕 皆郭泰所识之士。其中王子师,即王允。又余寅同姓名录卷二引谢书曰:「林宗适陈留则友符伟明,游太学则师仇季智,之陈国则视魏德公,入汝南则交黄叔度。然不特此,又左原以犯法见斥,劝之责躬。茅容初以危坐,又以草蔬同饭,叹其贤。又豫识史叔宾之败,惜边让未闻道,俱陈留人也。杨氏孟敏堕甑不顾而异之,劝令游学知名 鹞鄢陵庾乘初佣,后号征君。训扶风宋果以义方,后以烈气闻,官并州刺史。母忧,受乡人贾淑之吊,淑改过自厉,终成善士。谓济阴黄允虽有才,终失之,卒以遣妇事废于时。谓召陵谢甄不入道,以细行不慎毁弃。识晋阳王柔以仕进显,柔弟泽以经术通。又识张孝仲于刍牧之中,范特祖于邮置之役,召公子、许伟康于屠酤,司马子威于卒伍。同郡郭长信、王长文、长文弟子师、韩文布、季子政、曹子元、定襄周康子、西河王季然、云中丘季智、郝礼真等六十人,并以成名。」四库提要称此书「捃摭详备,足稗考证,故未可以晚出废之也」。其说虽是,然此引恐多有增益,已非谢书之旧,录此备考。

 三六七 泰以建宁二年正月卒,自弘农函谷关以西,河内汤阴以北,二千里负笈荷担弥路,柴车苇装塞涂,盖有万数来赴。(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符融传冯岱

 三六八 融见林宗,便与之交。又绍介于膺,以为「海之明珠,未耀其光;鸟之凤皇,羽仪未翔」。膺与林宗相见,待以师友之礼,遂振名天下,融之致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六九 文经、子艾〔一〕,曜名远近,声价已定,征辟不就,疗病京师,不通宾客。公卿将相大夫遣门生旦暮问疾,郎吏公府掾属杂坐其门,不得见也。(姚。王。汪。黄)

──范书本传注

〔一〕 文经姓晋,子艾姓王,二者沽名钓誉,红极一时。融察其非真,以语李膺,后果废弃。

 三七○ 〔冯〕(马)岱字德山〔一〕,辟司徒刘宠府,与四府掾属并诣台,集议边事〔二〕。(姚。汪。黄)──书钞卷六八

〔一〕 据陈、俞本改。

〔二〕 孔本下本有「上奉议边」四字,系衍文,陈、俞本亦删之。

 三七一 冯岱字德山,性慷慨,有文武异才。既到官,融往相见,荐范冉为功曹,韩卓为主簿,孔为上计吏。(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七二 颍川张元祖,志行士也,来存融,吊其妻亡〔一〕。知其如此,谓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妙,且礼设棺椁,制杖章〔二〕。孔子曰:『吾从周。』〔三〕」便推所乘羸牛车,命融以给殡。融受而不辞也。(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一〕 时融遭党事禁锢,妻亡,欲仿古亡者,弃之中野,即土埋藏。

〔二〕 黄奭曰:「『章』下疑脱『明』。」而汪辑改「章」为「衰」,是。

〔三〕 见论语八佾篇。

  许劭传

 三七三 许劭〔字子将,汝南平舆人〕〔一〕。仕郡为功曹,抗忠举义,进善黜恶,正机执衡,允齐风俗,所称如龙之升,所贬如堕于渊,清论风行,所吹草偃,为众所服,〔多所赏识,拔樊子昭于未闻,天〕〔下咸称许郭〕〔二〕。(孙。王。汪。黄)

──御览卷二六四 ○ 又卷四四二 书钞卷七七

〔一〕 据御览卷四四二补。

〔二〕 同右。汝南先贤传言樊子昭乃鬻帻之贾贩。又郭指郭泰,亦善拔贤士,劭与之齐名。

  窦武传胡腾

 三七四 窦武上表曰:「今冬大寒过节〔一〕,毒害鸟兽,爰及池鱼,城傍松竹,皆为伤绝。」(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三

〔一〕 指延熹九年事。

 三七五 窦武上疏曰:「奉承诏命,精爽陨越。」(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三七六 腾辟荆州部南阳从事〔一〕,遇孝桓帝南巡,又为护驾到南阳,腾自表上言:「乘舆所幸,便为京师。臣请荆州刺史比于司隶校尉,臣职比于都官从事也。(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二)

〔一〕 胡腾字子升,少师事窦武,后为武大将军府掾。武死,腾携武孙辅逃奔零陵,养为己子。建安中,刘表始命辅复本姓。

 三七七 为荆州从事,万事既辨,一州肃然,百僚敬服其能。(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三

  皇甫嵩传

 三七八 皇甫嵩请冀州一年田租,以赡饥民 鹳姓歌曰:「天下乱兮市为墟,母不保子妻失夫,赖得皇甫复汝居。」(姚。王。汪。黄)─ ─类聚卷一九

 三七九 皇甫嵩字义真,拜车骑将军,讨平凉羌胡,选将士枭骑万队,戎车三千,公卿百僚皆祖送于平乐观,大会。既御天下命,又临虏廷,扫殄羌贼,靡有孑遗,卒整二州,献捷振旅。(姚。王。汪。黄)──书钞卷六四(二)

 三八○ 皇甫嵩为三公,以身起于汗马,常折节下士。(王。汪。黄)

──御览卷四七五

  朱隽传子皓

 三八一 为郡主簿,太守尹端被坐讨贼失利〔一〕,罪当弃市。隽乃羸服赍金到京师,赂主史得免,隽乃不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所讨者,许昭也。

 三八二 朱隽宣国威灵,审示祸福。(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注

 三八三 朱皓德行纯懿,文学优裕。(孙。王。汪。黄)──文选卷二八陆士衡乐府吴趋行注 ○ 又卷四七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

  董卓传

 三八四 董卓获山东兵,以猪膏涂布十余匹,用缠其身,然后烧之,先从足起。(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二○

 三八五 董卓死,陕中诸将后共相要遣使诣长安相闻,求乞大赦。尚书令王允等以为杀卓时已赦,今复求,一岁不可再赦。李傕等曰:「京师不赦我,我当死,不若决之。若攻长安克之,则可大得天下。不克,则尽钞取三辅妇女财物,西上陇,归乡里,作贼延命,尚可数年。」于是帅兵西向长安。(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五二

 三八六 献帝幸弘农,郭汜虏略百官妇女,有美发者,皆断取之。(孙。汪。黄) ──御览卷三七三

  张温传

 三八七 张温以司空加车骑将军征韩遂。丙辰,引温见于崇德殿,温以军礼,长揖不拜。(孙。王。汪。黄)──御览卷二九六

  刘虞传

 三八八 虞父舒,丹阳太守。虞通五经,东海恭王之后。(姚。王。汪。黄)──范书本传注

 三八九 刘虞为幽州刺史,常着裘。(孙。王。汪。黄)── 御览卷六九四

  公孙瓒传

 三八九 公孙瓒为郡主簿,太守遭徙日南,瓒举觞北芒上,泣辞于母墓,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太守遭事,远送日南。〔日南多〕瘴气〔一〕,惧不得还。」太守会赦。(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据范书本传补。

 三九○ 公孙瓒非绍〔一〕,立刘伯安〔二〕,敛其众攻绍。(孙。王。汪。黄) ──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绍,袁绍。

〔二〕 伯安,刘虞字。

  陶谦传赵昱

 三九一 〔赵昱字符达〕〔一〕,年十三,母尝病,经涉三月。昱惨戚消瘠,至目不交睫,握粟出卜,祈祷泣血,乡党称其孝。就处士东莞綦母君〔公立精舍〕〔二〕,受公羊传,兼该群业。至历年潜志,不窥园圃,亲疏希见其面。时入定省父母,须臾即还。高洁廉正,抱礼而立,清英俨恪,莫干其志;旌善以兴化,殚邪以矫俗。州郡请召,常称病不应。国相檀谟、陈遵共召,不起,或兴盛怒,终不回意。学孝廉,除莒长,宣扬五教,政为国表。会黄巾作乱,陆梁五郡,郡县发兵,以为先办。徐州刺史巴祇表功第一,当受迁赏,昱深以为耻,委官还家。徐州牧陶谦初辟别驾从事,辞疾逊遁。谦重令扬州从事会稽吴范宣旨,昱守志不移,欲威以刑罚,然后乃起。举茂才,迁广陵太守。贼笮融从临淮见讨,迸入郡界。昱将兵拒战,败绩见害。〔三〕(姚。王。汪。黄)

──魏志陶谦传注 ○ 御览卷三七四 又卷一八一 范书陶谦传注

〔一〕 据御览卷三七四补。

〔二〕 据御览卷一八一补。

〔三〕 姚之骃按:「笮融败走广陵,昱待以宾礼。融利广陵资货,乘酒酣杀昱,放兵大掠,非拒战败绩也。范说为是。」

  袁绍传胡母班

 三九二 班〔一〕,王匡之妹夫。董卓使班奉诏到河内,解释义兵。匡受袁绍旨,收班系狱,欲杀之以徇军 疣与匡书云:「自古以来,未有下土诸侯举兵向京师者。刘向传曰『掷鼠忌器』,器犹忌之,况卓今处宫阙之内,以天子为藩屏。幼主在宫,如何可讨?仆与太傅马公、太仆赵岐、少府阴修俱受诏命〔二〕。关东诸郡,虽实嫉卓,犹以衔奉王命,不敢玷辱。而足下独囚仆于狱,欲以衅鼓,此〔何〕悖暴无道之甚者也〔三〕!仆与董卓有何亲戚,义岂同恶?而足下张虎狼之口,吐长蛇之毒,恚卓迁怒,何其酷哉!死,人之所难,然耻为狂夫所害。若亡者有灵,当诉足下于皇天。夫婚姻者,祸福之机,今日着矣。曩为一体,今为血雠。亡人子二人〔四〕,则君之甥,身没之后,慎勿令临仆尸骸也。」匡得书,抱班二子而泣 疣遂死于狱。(姚。王。汪。黄)──魏志袁绍传注 ○ 范书本传注

〔一〕 班,胡母班也。

〔二〕 范书绍传作「遣大鸿胪韩融、少府阴循、执金吾胡母班、将作大匠吴循、越骑校尉王瑰譬解绍等诸军」。天游按:范书赵歧传载,岐与马日磾出使山东,乃李傕专政时之事,班书所言恐误,当以范书为是。又廿二史考异卷一二曰:「献帝纪『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吴修』。当以『修』为正。」钱说是。

〔三〕 据范书袁绍传注补。

〔四〕 范书袁绍传注作「亡人二女」,误。

 三九三 胡母班书曰:「董卓起朔垂。」〔一〕(孙。王。汪。黄)──文选卷三七刘越石劝进表注

〔一〕 汪辑补入上条「况卓」之后,恐是。

 三九四 匡少与蔡邕善。其年为卓军所败,走还泰山,收集劲勇,得数千人,欲与张邈合。匡先杀执金吾胡母班 疣亲属不胜愤怒,与太祖并势,共杀匡。(孙。王。汪。黄)

──魏志武帝纪注

 三九五 袁绍以曹操为东郡太守,刘公山为兖州〔一〕。公山为黄巾所杀,乃以操为兖州刺史。(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一〕 刘公山者,刘岱也。

 三九六 操得兖州,兵众强盛,内怀反绍意。(孙。汪。黄)─ ─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三九七 操围吕布于濮阳,为布所破,投绍。绍哀之,乃给兵五千人,还取兖州。(孙。王。汪。黄)──文选卷四四陈琳为袁绍檄豫州注

  袁术传

 三九八 袁术在寿春,百姓以桑椹干为饭〔一〕。(黄)──书钞卷一五六

〔一〕 孔本作「汉书」之文,误。黄辑据陈本作谢书,今从之。

谢承后汉书卷五

  循吏传

 三九九 南阳(范)〔茨〕充为(吴)桂阳太守〔一〕,教民植桑絺纻之属,养蚕织履,民得利益。(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二五

〔一〕 茨、范形近而讹,据范书循吏传及注引东观记改。又桂阳郡乃荆州之郡,非吴地之郡,「吴」系衍文,故删。

 四○○ 龙丘苌,吴郡人,笃志好学。王莽篡〔位〕〔一〕,隐居大山〔二〕,以耕稼为业,公交车征〔三〕,不应。更始时,任延年十九,为东部尉,折节下士,锺离意为主簿,自请苌为门下祭酒。教曰:「龙丘先生,清过夷、齐,志慕原宪〔四〕,都尉洒扫其门,犹惧辱之,何召之有!」〔五〕(汪。黄)──天中记卷四○

〔一〕 据御览卷五○二补。

〔二〕 按范书本传作「太末」,系县名,属会稽郡,境有龙丘山,乃龙丘苌隐居处。此作「大山」,误。

〔三〕 「征」原误在「不应」下,据御览卷五○二改。

〔四〕 原宪字子思,孔子弟子。孔子卒,亡于草泽,不以无财贫贱为病,而以学道不能行之为耻,故子贡曾为此而自惭。事见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亦载庄子让王篇。

〔五〕 此条御览卷五○二引作谢沈书,汪、黄两辑入谢承书,恐非。二谢书易相混,古已有之,至清因推崇承书而愈甚。天中记引作承书,疑其实出自御览,今据以录而俟考。

 四○一 许荆字子张。少丧父,养母孝顺。家贫为吏,无有船车,休假,常单步荷担上下,清节称于乡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 ○ 御览卷六三四 范书循吏传注

 四○二 许荆兄子〔世〕常报雠杀人〔一〕,怨家会众操兵至荆家,欲杀之。会荆始从府休归,与相遇,因出门解剑长跪曰:「前无状相犯,咎皆在荆不能相教。兄既早殁,一子为嗣,如令死者〔二〕,伤其灭绝。今愿杀身,代之塞咎,虽死已往,犹谓更生。」怨家扶起荆曰:「许掾,郡中称为贤,吾何敢相侵。」因遂委去。(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七 ○ 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 御览卷五一二 又卷四一六

〔一〕 据文选卷四六任彦升王文宪集序注及御览卷五一二补。

〔二〕 「令」原误作「全」,依御览卷五一二径改。

 四○三 郴人谢弘等不养父母,兄弟分析,因此皆还供养者千有余人〔一〕。(姚。王。汪。黄)──范书循吏传注

〔一〕 时荆为桂阳太守。耒阳蒋均兄弟争财,讼于荆。荆以教化不行乞诣廷尉受罪,均兄弟感悔,故谢弘等闻而感化,俱还供养。

 四○四 孟尝迁合浦太守。郡不产谷,而海出珠宝,〔旧采珠以易米食〕〔一〕。宰守贪求,〔使民采珠,积以自入〕〔二〕,不知〔

纪〕极〔三〕,珠遂渐徙于交址。行旅不至,民皆饥死。尝革易前弊,不逾岁而〔去〕珠皆还〔四〕。上闻征之,尝归,民(交)〔吏〕攀〔车〕恋之也〔五〕。(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 类聚卷八四 事类赋注卷九 书钞卷三五又卷七六

〔一〕 据类聚卷八四补。

〔二〕 同右。

〔三〕 据范书循吏传补。

〔四〕 据书钞卷三五、类聚卷八四补。

〔五〕 据书钞卷七六改补。

 四○五 「非腹背之毛,羽翼之佐也。」〔一〕(姚。汪。黄)──书钞卷四九

〔一〕 乃尚书杨乔荐孟尝书之文。

 四○六 迁张掖太守〔一〕。岁饥,开仓赈民,一郡得全,顺帝嘉之。──书钞卷七四

〔一〕 太守者,第五访也。

 四○七 刘宠迁会稽太守,简烦除苛。──书钞卷七五

 四○八 刘宠为司徒,卧布被。(姚。王。汪。黄)──书钞卷五二 ○ 类聚卷四七 御览卷二○七 书钞卷三八

 四○九 仇览字季智,一名香,陈留考城人也。(孙。王。汪。黄)──御览卷六一○

 四一○ 览为县阳遂亭长〔一〕,好行教化。人羊元凶恶不孝〔二〕,其母诣览言元〔三〕。览呼元,诮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改悔,到母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乳,骄子骂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遂修孝道,后成佳士。(姚。王。汪。黄)──范书循吏传注 ○ 御览卷六一○

〔一〕 范书循吏传作「蒲亭长」。

〔二〕 孔平仲珩璜新论曰:「仇览传为蒲亭长,化不孝陈元。谢承以为阳遂亭长,化不孝子羊元。地名人名皆不同。」惠栋曰:「汝南先贤行状作『孙元』。」三者未知孰是。

〔三〕 御览卷六一○「言」作「告」。

 四一一 琅邪董种〔一〕,为不其令,赤雀乳厅〔事〕前桑上〔二〕,民为作歌颂。(孙。王。汪。黄)──类聚卷九九 ○ 御览卷九二二 事类赋注卷一九 范书循吏传注

〔一〕 天游按:范书循吏传作「童恢」,注曰谢书作「僮种」,均与类聚、御览、事类赋注引异。王楙野客丛书曰:「考碑乃姓黄耳。」惠栋曰:「案不其令董君阙。董字从廾从童。又南阳正街碑云:『

以府丞董察』。则蕫与董通。恢,盖姓董也。集韵及汉隶字源亦皆以蕫为董也。」则王楙说非。又传注「董」作「僮」,亦误。

〔二〕 据御览卷九二二及事类赋注卷一九补。

 四一二 吴郡沈丰为零陵太守〔一〕,到官一年,甘露降泉陵、洮阳五县〔二〕,流被山林,膏润草木。

(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 御览卷一二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汪辑此条多据东观记以补,重蹈陈禹谟妄补书钞之覆辙,颇失当。又孙志祖按:「御览卷一六○引东观记云『丰字圣达』。南史沈约传作『酆字圣通』。又按丰乃章帝时人,时未有吴郡,史家追书之也。」又丰及百里嵩、巴祗、王阜四人,汪辑依惠栋补注入循吏传,今亦从之。

〔二〕 「洮阳」本作「佻阳」,据续汉郡国志径改。

 四一三 沈丰为零陵太守,为政慎刑重杀,爱民养化〔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诸辑均入上条,而脱注出处。又「零」原误作「广」,据上条径改。

 四一四 为零陵太守,吏有阴过,长假还家。(王。汪。黄)─ ─书钞卷七四

 四一五 沈丰为零陵守,有三黄龙望府中〔一〕。(姚。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此条俞本未注书名。孔本亦然,又仅作「黄龙望虎」,「虎」当系「府」之讹。今依三辑例,暂列于此以俟考。

 四一六 甄丰恻隐之恩,发于自然〔一〕。(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二吴质答东阿王书注

〔一〕 汪辑疑「甄」系「沈」之讹,附于丰传。今从之。

 四一七 陈留百里嵩,字景山,为徐州刺史。境遭旱,嵩〔出巡〕行部〔一〕,传车所经,甘雨辄澍〔二〕。东海(金)〔合〕乡、祝其二县〔三〕,僻在山间,嵩传驷不往,二县不得雨。父老干请〔诉曰:「人等是公百姓,独不迂降。」乃回赴之〕〔四〕,嵩曲路到二县,入界即雨,〔随车而下〕〔五〕。(姚。王。汪。黄)──御览卷二五六 ○ 类聚卷五○ 御览卷一○ 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二 事类赋注卷三

〔一〕 据书钞卷三五、御览卷一○、事类赋注卷三补。

〔二〕 「澍」本作「●」。集韵曰:「澍或作●。」类聚卷五○ 作「注」,亦可通。类聚卷二则作「至」,误。

〔三〕 据御览卷一○、事类赋注卷三及续汉郡国志改。

〔四〕 据事类赋注卷三补。御览卷一○亦有此句,无末「之」字。

〔五〕 据事类赋注卷三、御览卷一○补。

 四一八 百里嵩为徐州刺史,甘露再降厅事前树。(姚。王。汪)──类聚卷九八

 四一九 山阳百里嵩为济南相〔一〕,甘露降于郡 鸩帝嘉之〔二〕,征祥拜大鸿胪。(姚。王。汪。黄)──类聚卷九八 ○ 御览卷二三二

〔一〕 御览卷二三二引作「白嵩字季山」,误。

〔二〕 御览卷二三二作「安帝嘉其致瑞」。下句无「祥」字。

 四二○ 祗为别驾〔一〕,●素清白〔二〕,以俭厉俗,在官不迎妻子,俸禄不使有余。(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一〕 祗为别驾,诸引唯此一见,「在官」以下与他引作扬州刺史时事迹同,疑其有讹。

〔二〕 ●,体之俗字。汪辑作「休」,误。

 四二一 巴祗字敬祖,为扬州刺史,在任不迎妻子〔一〕,俸禄不使有余〔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二 ○ 又卷三八(二) 御览卷二五六

〔一〕 书钞卷三八作「在官」。

〔二〕 此条以下,诸辑合为一条,文字多异,且诸条出处和次第均难明晰,不如分引之,故作如下编。

 四二二 勃骸鹜祗字敬祖〔一〕,为扬州刺史,黑帻毁坏,不复改易,〔以水澡傅胶墨用之〕〔二〕。(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二七(二) ○ 书钞卷三八 类聚卷五○ 御览卷二五六 又卷六八七 书钞卷七二

〔一〕 书钞卷一二七陈本作蔡祖事迹,孙、黄二辑皆据以作蔡祖传,误。今从孔本。

〔二〕 据书钞卷三八补。说文曰:「澡,洗也。」又类聚卷五○ 作「以水渗曝用之」。

 四二三 巴祗为扬州刺史,夜与士对坐〔一〕,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姚。王。汪。黄)──书钞卷三八 ○ 又卷七二 类聚卷八○ 初学记卷二五 御览卷二五六 又卷八七○ 类聚卷五○

〔一〕 类聚卷八○、初学记卷二五、御览卷八七○诸引「士」作「

客」。

 四二四 王阜幼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就学,父母以阜少,不允。窃书负笈,乘跛马,后安定受韩诗。年十七,经业大就,声闻乡里〔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九

〔一〕 孔本引书作东观记,文字多舛讹,语颇费解。而陈本作谢承书,故诸辑均据以引。然文句虽简略可读,恐非谢书之旧,录此以备考。

  酷吏传

 四二五 敕令诣太官赐食〔一〕。宣受诏出,饭尽,覆杯食机上。太官以状闻。上问宣,宣对曰:「臣食不敢遗余,如奉职不敢遗力。」(姚。王。汪。黄)──范书酷吏传注

〔一〕 时宣格杀湖阳公主苍头,帝敕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伏。帝以其强直不阿,循法无私,故赐食。

 四二六 有白马一匹,兰舆一乘〔一〕。(姚。王。汪。黄)─ ─范书酷吏传注

〔一〕 宣卒,所遗之物唯此。姚之骃按:「宣身殁之后,一寒至此,真无欲可知,故能作强项令也,无欲则刚。」

 四二七 黄昌字圣真,会稽人。得珍玩可食之物,归以进母。─ ─纬略卷六

 四二八 黄昌,夏多蚊,贫无帱,佣债为作帱。(孙。汪。黄)──御览卷六九九

 四二九 昌为宛陵令〔一〕,严毅好发奸伏。有盗车盖者,昌不言,密令人至贼家,掩取之,悉收一家,一时杀之,百姓战惧,咸称明也。(姚。汪。黄)─ ─姚辑

〔一〕 范书酷吏传作「宛令」。又此条汪辑曰出白帖,未注卷数,实非。黄辑出姚本,汪辑当亦出姚本,出处尚俟考。

 四三○ 黄昌为蜀郡太守,未至蜀郡,时有谣曰「两日出天兮」。〔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姚、汪等辑作「两日出,天兵戢」。然天中记卷一八作「两日出天」,与书钞引同。

 四三一 黄昌,会稽人,为蜀郡太守。初昌为州书佐,其妇遇贼,转入蜀,为人妻。其子犯事,诣昌〔自讼〕〔一〕。昌疑母不类蜀人,因问所由,对曰:「妾本会稽戴次公女,州书佐黄昌之妻也。妾归家,为贼所掠,遂至此。」昌惊呼,前曰:「何以知?」曰:「左足心有黑子,常自言当为二千石。」昌乃出足,因相持悲泣,还为夫妻,竟以礼重焉。(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六

〔一〕 据范书酷吏传补。

 四三二 阳球为司隶校尉,虎视帝宇。(孙。王。汪。黄)── 文选卷六左太冲魏都赋注

  宦者传

 四三三 曹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越骑营五伯妻有美色〔一〕,破石从求之,五伯不敢逆,妻执意不肯〔行〕〔二〕,遂自杀。其纵暴无道,多此类也。(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一 ○ 御览卷二四二 又卷四三九

〔一〕 五伯,即伍伯。中华古今注曰:「五人为伍,长为伯,故称伍伯。」

〔二〕 据御览卷二四二、又卷四三九补。

 四三四 吕强上疏曰:「苟宠所爱,私擢所幸,不复为官择人,反为人择官也。」(孙。王。汪。黄)──文选卷四九干令升晋纪总论注

  儒林传

四三五 刘昆迁弘农太守。先是崤险,驿道多虎灾,行旅不通〔一〕。昆为政三年,化大行,虎皆负子渡河而去。(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五

〔一〕 「行旅」原误倒,径正之。

 四三六 戴凭字次仲,〔汝南郡举明经,征博士,拜郎中〕〔一〕。〔诏公卿大会,群臣皆就席,凭独立。世祖问其意,对曰:「博士说经皆不如臣,而坐居臣上,是以不得就席。」帝令与诸儒难说,帝善之〕〔二〕 疠侍中,领虎贲中郎将。正旦朝贺,百僚(举)〔毕〕会〔三〕。帝令群臣诸王(皆)〔能〕说经〔史〕者〔四〕,更相难诘,义有不通,辄夺其席,以益通者。凭遂重坐五十余席,故京师为之语曰〔五〕:「解经不穷戴侍中。」(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 类聚卷六九 又卷五五 书钞卷九八 又卷一三三 初学记卷二五 御览卷七○九 又卷六一五 初学记卷二一

〔一〕 据初学记卷二五补。

〔二〕 据类聚卷六九补。

〔三〕 据汪辑改。

〔四〕 据书钞卷九八改补。初学记卷二五「经」下亦有「史」字。

〔五〕 类聚卷五五、御览卷七○九「语」作「议」;御览卷六一五作「谚」。

 四三七 孙期字仲式〔一〕,事母至孝,牧豕于大泽中,卖之以奉供养。远人从其学者,皆执经追于泽畔。(孙。王。汪。黄)──御览卷八三三

〔一〕 范书本传作「仲彧」。

 四三八 震字仲威〔一〕。光武嘉其仁义,拜震郎中。后以公事左迁淮阳王厩长。(姚。王。汪。黄)──范书儒林传注

〔一〕 震,礼震,平原人。欧阳歙下狱当断,时震年十七,上书求代歙死。

 四三九 张驯字子隽,与蔡邕共定六经 疠侍中,典领秘书。驯儒雅敏达,有智慧。(姚。王。汪。黄)──书钞卷五八

 四四○ 尹敏字功季〔一〕,治尚书。初拜郎中。帝以敏博通经记,令校图谶。(姚。王。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范书及东观记均作「幼季」。幼、功形近易误,作「幼」是。

 四四一 周防及守近甸,嘉瑞表应。(孙。王。汪。黄)──文选卷三八任彦升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注

 四四二 包咸字子良,吴郡曲阿人〔一〕。为诸生,受业长安。王莽末,尝负笈追师。(姚。王。汪。黄)──书钞卷一三五

〔一〕 范书本传「吴郡」作「会稽郡」。天游按:会稽郡治在吴。顺帝时分会稽郡十三城置吴郡,曲阿即其一。然包咸死于明帝永平八年,时郡未分,仍称会稽。此作吴郡,乃史家追叙所致。

 四四三 包咸字子良,为赤眉所得,咸晨夕诵经,贼异而遣之〔一〕。──书钞卷九八

〔一〕 汪辑言此条出类聚,未详卷数。孔注曰出类聚卷五五,然上海古籍出版社之类聚排印本无此引。

 四四四 包咸字子良,明鲁诗、论语,驻东海,立精舍讲授。(姚。王。汪。黄) ──初学记卷二一

 四四五 包咸为吴郡主簿,有好马,太守黄谠借乘行春,及归放就,甚奇之。(姚。王。汪。黄)──书钞卷七三

 四四六 包咸字子良,永平五年,迁大鸿胪。每进见,锡以几杖,入屏不趍〔一〕,赞事不名,经传有疑,辄遣小黄门就舍即问〔二〕。显宗以咸有师傅恩,而素清苦,常时赏赐珍玩束帛,奉禄增于诸卿。(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七四

〔一〕 趍,趋之俗字。

〔二〕「问」原误作「门」,据范书本传径改。

 四四七 杜抚字叔和,犍为武阳人。少有高才,受业于薛汉,定韩诗章句〔一〕。(姚。汪。黄)──姚辑

〔一〕 出处不详,汪、黄二辑皆本姚辑,今录而俟考。

 四四八 赵晔字长君,会稽山阴人。少尝为县吏,奉檄送督邮。晔心耻斯役,遂弃车马去,到犍为诣杜抚受韩诗〔一〕。(姚。王。汪。黄)──书钞卷一○ 三

〔一〕 姚之骃按:「范书又载南阳冯良事,与长君事前后雷同,不知何以一时有此二士?」

 四四九 秦氏季代有鲁人高堂伯〔一〕。(孙。王。汪。黄)─ ─史记儒林传素隐

〔一〕 史记儒林传曰:「言礼自鲁高堂生。」索隐引谢书此文,且曰:「则『伯』是其字,云『生』者,自汉已来儒者皆号『生』,亦『先生』省

字呼之耳。」班、范二史亦均作「高堂生」。此当系儒林董钧传前之小序之文。

 四五○ 何休字劭公,雅有心思,研精六经。──书钞卷九七

 四五一 何休字劭公,以春秋驳汉事,妙得公羊本意,作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废疾。──书钞卷九六 ○ 又卷九五(三)

 四五二 许慎字叔重,性淳笃,少博学经籍,马融常推敬之。时人为之语曰:「五经无双许叔重。」(孙。汪。黄)──御览卷四九五

  文苑传

四五三 香代为冠族,叶令况之子。(姚。王。汪。黄)──范书文苑传注

 四五四 黄香字文强。除郎〔一〕,以父老求归供养。征拜郎中,诏书召黄香在殿下,问:「父年几何?何故不入公府?」(姚。汪。黄)──书钞卷六三

〔一〕 职官分纪卷四九作「除郎中」,无「征拜」以下。

 四五五 黄香知古今,群书无不涉猎。帝以香先帝所异,每有疑,帝时特访问。又诏香诣东观,读所未尝见书。(王。汪。黄)──御览卷六一二

 四五六 黄香为魏郡太守,到官,不遣吏归乡,摘发奸邪,立决词讼。(姚。王。汪。黄)──书钞卷七四

 四五七 葛龚以善文记知名。──书钞卷一○三

 四五八 南郡王逸素与英善〔一〕,因与其书,多引古譬喻,劝使就聘。英顺逸议,谈者失望。(姚。王。汪。黄)──范书樊英传注

〔一〕 英者,樊英也。习京氏易,兼明五经。又善风角、星筭、河洛七纬、推步灾异,见方术传。

 四五九 王延寿有俊才。父逸欲作鲁灵光殿赋,令延寿往录其状。延寿因韵之,以简其父。父曰:「吾无以加也。」时蔡邕亦有此作,十年不成,见延寿赋,遂隐而不出。(汪)

──王十朋苏诗注

 四六○ 侯瑾字子瑜,佣作为资,暮〔还,辄〕柴读书〔一〕。(姚。王。汪。黄) ──书钞卷九八 ○ 御览卷六一六

〔一〕 据御览卷六一六补。孔广陶曰:「考即然之古文耳。」又御览卷六一六「柴」作「火」。

 四六一 第五永为督军御史,督使幽州。蔡邕等天下名才士人皆会,祖饯于平乐馆〔一〕。高彪送永在坐,因援笔书牍〔二〕。(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二一

〔一〕 范书本传作「长乐馆」。孙志祖曰:「作平乐馆是。」

〔二〕 范书本传曰:「议郎蔡邕等皆赋诗,彪乃独作箴。」

 四六二 祢衡与黄祖子射尤善。衡与俱读蔡邕所作碑文,射爱其文,恨不写取。衡谓射曰:「吾虽一遇,犹识其言,其缺两字不明。」因书出之。射写还比校,皆无所误,惟两字缺。(姚。王。汪。黄)──初学记卷一七

  独行传

 四六三 彭修字子阳,会稽人。年十五,时父为郡吏,得休,与修归,道为盗所劫,修困迫,乃拔佩刀前持盗曰:「父辱子死。」盗相谓曰:「此童子,义勇士也,不宜逼之。」遂辞谢而去。(孙。王。汪。黄)──御览卷四三四

 四六四 彭修,会稽人,仕郡为功曹。时西部都尉宰晁行太守事,以微过收吴县狱吏〔一〕,将杀之。主簿锺离意争谏甚切,晁怒,使收缚意。修排合直入,拜于庭曰:「明府发雷霆于主簿,请闻其过。」晁曰:「受教三日〔二〕,初不奉行。废命不忠,岂非过邪?」修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三〕,朱云攀毁栏槛〔四〕,自非贤君,焉得忠臣!」遂原意,罚贷狱吏。(孙。王。汪。黄)──御览卷二六四

〔一〕 「微」原误作「征」,据汪辑径改。

〔二〕 「教」原误作「杀」,径改。

〔三〕 李贤引吕氏春秋曰:「魏文侯饮,问诸大夫曰:『寡人何如主也?』任座曰:『君不肖君也。克中山,不以封君之弟,而以封君之子,是以知君不肖君也。」

〔四〕 李贤曰:「前书成帝时,朱云上书,请以尚方斩马剑斩张禹。上欲杀之,云攀折殿槛。西京杂记云:『攀折玉槛』。」

 四六五 彭修字子阳。海贼丁义欲向郡,郡内惊惶,莫敢扞御。太守〔秘君〕闻修义勇〔多谋〕〔一〕,请守吴令。身与义相见,宣国威德,贼帅将解。民歌之曰:「时岁仓卒,盗贼从横,大戟强弩不可当,赖遇贤令彭子阳。」(姚。王。汪。黄)─

✎ 编辑模式  —  后汉书八家辑注──御览卷二六四 [[ editSaving ? '保存中…' : '✓ 保存' ]] ✕ 取消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