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八家辑注──袁宏纪卷二七○范书皇甫嵩朱隽传论

后汉书八家辑注──袁宏纪卷二七○范书皇甫嵩朱隽传论

──袁宏纪卷二七 ○ 范书皇甫嵩朱隽传论

〔一〕 据范书皇甫嵩朱隽传论改。

〔二〕 据右论补。

〔三〕 范传论此上作「盖功名者,世之所甚重也。诚能不争天下之所甚重」。

  董卓传

 一九二 卓欲迁都长安,召公卿以下大议。司徒杨彪曰:「昔盘庚五迁,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晓天下之民〔一〕。(而)〔今〕海内安稳〔二〕,无故移都,恐百姓惊动,糜沸蚁聚为乱。」卓曰:「

关中肥饶,故秦得并吞六国。今徙西京,设令关东豪强敢有动者,以我强兵踧之,可使诣沧海。」彪曰:「海内动之甚易,安之甚难。又长安宫室坏败,不可卒复。」卓曰:「武帝时居杜陵南山下,有成瓦数千处,引凉州材木东下,以作宫室,为功不难。」卓意不得,便作色曰:「公欲沮我计耶?边章、韩约有书来,欲令朝廷必徙都。若大兵(来)〔东〕下〔三〕,我不能复相救,公便可与袁氏西行。」彪曰:「西方自彪道径也,顾未知天下何如耳!」议罢,卓敕司隶校尉宣璠以灾异劾奏,因策免彪〔四〕。(姚。汪。黄)──魏志董卓传注

〔一〕 尚书盘庚曰:「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胥怨,作盘庚三篇。」李贤曰:「汤迁亳,仲丁迁嚣,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并盘庚五迁也。」

〔二〕 据三国志点校本校勘记改。

〔三〕 同右。

〔四〕 黄辑入杨彪传。

 一九三 王允与吕布及士孙瑞谋诛董卓。有人书「吕」字于布上,负而〔行〕于市〔一〕,歌曰:「布乎!布乎!」有告,卓不悟。三年四月〔二〕,帝疾愈,卓入(市)〔朝〕〔三〕,布持矛刺卓,兵士趣斩之。(姚。汪。黄)──类聚卷八五 ○

 御览卷八二○

〔一〕 据御览卷八二○补。

〔二〕 乃建安三年。

〔三〕 「市」乃涉前文「市」而误,据汪辑改。

 一九四 泛飨公卿,议欲攻傕,杨彪曰:「群臣共斗,一人劫天子,一人质公卿,此可行乎?」泛怒,欲手刃之。中郎将杨密及左右多谏,泛乃归之〔一〕。(姚。汪。黄)──魏志董卓传注

〔一〕 黄辑入杨彪传。

  丁原传

 一九五 丁原为武猛校尉〔一〕。(汪。黄)──文选卷四六王元长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

〔一〕 「原」原误作「白」,据汪辑径改。

  周规传

 一九六 周规除临湘令〔一〕。长沙太守程徐二月行县,敕诸县治道。规以方春向农,民多剧务,不欲夺人良时。徐出督邮,规即委官而去。徐怃然有媿色,遣功曹赉印绶檄书谢,请还,规谓功曹曰:「

程府君爱马蹄〔二〕,不重民力。」径逝不顾。(汪。黄)──御览卷二六六

〔一〕 规,会稽人。曾辟公府,事见范书朱隽传。程徐之事未见他书。

〔二〕 「程」原作「穆」,据汪辑径改。

  卫飒传

 一九七 飒迁桂阳太守〔一〕,下车修庠序之教。(姚。汪。黄) ──书钞卷七四

〔一〕 「飒」原误「讽」,据汪辑径改。

  茨充传

 一九八 茨充为南阳太守,教民种柘,养蚕纤履,民之利也。──书钞卷七四

  任延传

 一九九 任延(寿)拜九真太守〔一〕,民俗不好田作,不知其耕。延使郡内人铸田器,教民以牛耕,置吏循行。(姚。汪。黄)──书钞卷七四

〔一〕 据东观记、范书及本传下引删。下径改。

 二○○ 任延拜九真太守,民俗嫁娶无媒。延至移书长吏已下,各有俸禄,为酒肉,时定婚者二千余人,号曰:「任君」〔一〕,名子曰「任」。──书钞卷七五

〔一〕 范书本传作「其产子者,始知种姓。咸曰:『助我有是子者,任君也。』多名子为『任』」。疑此引有脱误。

 二○一 任延拜武威太守〔一〕,道不拾遗。(姚。汪。黄)─ ─书钞卷七五

〔一〕 三辑均作任浦传,且「威」作「都」,皆误。今从孔本。

  刘宠传

 二○二 刘宠字祖荣,拜会稽太守,(政不)〔省除〕烦苛〔一〕,征为将作大匠。山阴有五六老叟,人赍百钱送宠,曰:「鄙生未尝识郡朝,自明府以来,狗不夜吠,人不见吏。今闻当见弃去,故自扶奉送。」宠为人选一大钱受之〔二〕。(姚。汪。黄)

─-初学记卷二七 ○ 书钞卷三九 类聚卷四九

〔一〕 据书钞卷三九改,类聚卷四九作「除省烦苛」。

〔二〕 黄奭曰:「见明刊六臣文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注。」

  阳球传

 二○三 阳球字方正,补尚书郎,闲达故事,其所奏议,常为台阁〔所〕崇信〔一〕。(姚。汪。黄)─-书钞卷六○

〔一〕 据汪辑补。

  王吉传

 二○四 王吉为沛相,晓达政事,令曰:「若生子不养,斩其父母,合土棘埋之。」──职官分纪卷三二

  曹嵩传

 二○五 曹嵩,灵帝时赂中官,及输西园钱一亿万,故位至太尉。(汪。黄)──御览卷六四一

  窦攸传

 二○六 窦攸笃学退居,举孝廉为郎。世祖会百寮于灵台,得鼠如豹文,问群臣。攸曰:「鼮鼠。」诏曰:「何以知?」曰:「见尔雅。」诏书如攸言,赐帛三百,更敕诸王子从攸受尔雅〔一〕(汪)──御览卷二一五

〔一〕 见尔雅卷一○释兽,文作「豹文鼮鼠」。郭璞注:「鼠文彩如豹者。汉武帝时得此鼠,孝廉郎终军知之,得绢百匹。」天游按:史、汉二书均不载此事。又水经注卷一六谷水注亦言光武得鼮鼠于灵台,不及终军事。若终军早已言之,且为佳谈,于光武时不当群臣皆不晓,而惟攸言之。疑郭注误。

  宋登传

 二○七 宋登为汝阴令。为政明能,号称「神父」。出为颍川太守,市无二价,道不拾遗。(姚。汪。黄)──类聚卷六五

  伏恭传

 二○八 伏恭为太仆,帝临辟雍,于行礼中,拜恭为司空,儒者以为荣。(姚。汪。黄)──类聚卷四七 ○ 书钞卷五二 御览卷二○ 八

  崔琦传

 二○九 梁冀闻崔琦才,请与交。冀行多不轨,琦数诫之,不能受。琦以言不从,失意,为白鹄赋〔以讽冀〕〔一〕。冀知兴己,大怒,幽之室谷,数月得出〔二〕,后竟杀之。(姚。汪。黄)──御览卷六四七 ○ 类聚卷九

〔一〕 据类聚卷九○补。又「鹄」作「鹤」。

〔二〕 时冀面责琦,琦对曰:「昔管仲相齐,乐闻机谏之言;萧何佐汉,乃设书过之吏。今将军累世台辅,任齐伊、公,而德政未闻,黎元涂炭,不能结纳贞良,以救祸败,反复欲钳塞士口,杜蔽主听,将使玄黄改色,马鹿易形乎?」冀无以对,因遣琦归。

  赵壹传

 二一○ 赵壹字符淑〔一〕,汉阳人。体貌魁梧,身长八尺〔二〕,美须眉,望之甚伟。〔恃才倨傲,为乡里所摈〕〔三〕。(姚。汪。黄。俊──览卷三七七 ○ 又卷四九八

〔一〕 范书本传作「元叔」,是。

〔二〕 范书本传作「九尺」。

〔三〕 据御览卷四九八补。姚辑下有「后屡抵罪,几至死,友人救得免,乃作刺世疾邪赋,以舒其怨愤」数句,且并引其赋之辞。汪辑因之,而以「已见范书」为由,略其赋。天游按:姚之骃未曾见御览,当别有所据。王仁俊所辑与姚引多同,且引赋中之秦客诗及鲁生歌,言出自古谣谚卷八八引何氏语林宠礼篇注。或姚辑亦出于此,且据范书复有增饰耳。

  二一一 赵壹造河南尹羊陟,不得见。壹以公卿中非陟无足与托名,日往其门寻陟,自强通。陟卧未起,壹径上堂临之,曰:「窃伏西州,抱高风旧矣,乃今方遇,而便忽然〔一〕,奈何命也!」因举声哭,堂下大惊。陟延与语,大奇之。明往诣壹,柴车草屏,露宿其傍,左右皆惊愕。(汪。黄)──御览卷四八七

〔一〕 忽然,李贤曰:「谓死也。」

  范式传

 二一二 范式为荆州刺史,友人南阳孔嵩家贫亲老,乃变名姓,佣为新野阿里街卒〔一〕。式行部到新野,而县选嵩为导驺迎式。式见而识之,呼嵩把臂,曰:「子非孔仲山耶?」对之叹息,语及平生,曰:「昔与子俱曳长裾,游集帝学。吾蒙国恩,致位牧伯,而子怀道隐身,处于卒伍,不亦惜乎?」嵩曰:「昔侯嬴长守于贱业,晨(扫)门肆志于抱关〔二〕。子居九夷,不患其陋〔三〕。贫者士之宜,岂为鄙哉!」式敕县代嵩,嵩以为先佣未竟,不肯去〔四〕。(汪。黄)──御览卷四八四 ○ 又卷八二九

〔一〕 原误作「河里」,径改。

〔二〕 史记魏公子列传曰:「魏有隐士曰侯嬴,年七十,家贫,为大梁夷门监者。公子闻之,往请,欲厚遗之。不肯受,曰:『臣修身絜行数十年,终不以监门困故而受公子财。』」晨门者,主守门,晨开夜闭。此指侯嬴。抱关,亦守关门之意。据御览卷八二九删「扫」字。

〔三〕 论语子罕篇曰:「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

〔四〕 天中记卷三九曰:「孔嵩字仲山,宛人,与山阳范式有断金契。贫无养亲,赁为阿街卒。遣迎式,式下车,把臂曰:『子怀道卒伍,不亦痛乎!』嵩曰:『侯嬴贱役,晨门扫肆。卑下之位,古人所不耻,何痛之有!』故其赞曰:『中山通达,卷舒无方,屈身冢役,挺秀含芳。』」与御览异。又注曰:「又出水经。」今按:其所指是水经注卷三十一淯水注,然未言出华峤书。

  范丹传

 二一三 丹字史云〔一〕,辟太尉掾。自以狷急,不能从俗,常佩韦也。──书钞卷六八

〔一〕 范书作「范冉」。

 二一四 范丹为莱芜长,去官无被,空囊自随。──天中记卷四八

  刘永国传

 二一五 刘永国字叔儒,为东城令。民闻其名,枉者更直,浊者强清,肃然无事,唯以著作为务。(汪。黄)──御览卷二六七

  西南夷传

 二一六 哀牢夷知染彩紬布,织成文章,如绫绢。有梧〔桐〕木华〔一〕,绩以为布,幅广五尺,洁白不受垢污,先以覆亡人,然后服之。(汪。黄)──御览卷八二○

〔一〕 据汪辑补。天中记卷五○「华」作「叶」。

  南匈奴传

 二一七 南单于遣使诣阙,奉藩称臣,入居于云中。遣使上书,献骆驼二头,文马十匹。(姚。汪。黄)──类聚卷九四 ○ 御览卷九 ○一

  散句

 二一八 执金吾,行幸掌从领宿卫〔一〕。(姚。汪。黄)──书钞卷五四

〔一〕 孔本原引首有「谋略拜」三字,陈俞本删之,诸辑皆然,今亦从之。出于何传已不可考,故入散句以俟考。

  序传

 二一九 歆少以高行显名,〔为下邽令〕〔一〕。避西京之乱,与同志郑泰等六七人,闲步出武关。道遇一丈夫,独行,愿得俱,皆哀欲许之。歆独曰:「不可。今已在危险之中,祸福患害,义犹一也。无故受人,不知其义。既以受之,若有进退,可中弃乎?」众不忍,卒与俱行。此丈夫中道堕井,皆欲弃之。歆曰:「已与俱矣,弃之不义。」相率共还出之,而后别去。众乃大义之。(姚。汪。黄)──魏志华歆传注

○ 世说新语德行注

〔一〕 据世说新语德行注补。

 二二○ 孙策略有扬州,盛兵徇豫章,一郡大恐。官属请出郊迎,教曰:「无然。」策稍进,复白发兵,又不听。及策至,一府皆造阁,请出避之。乃笑曰:「今将自来,何遽避之。」有顷,门下白曰:「孙将军至。」请见,乃前与歆共坐,谈议良久,夜乃别去。义士闻之,皆长叹息而心自服也。策遂亲执弟子之礼〔一〕。礼为上宾。是时四方贤士大夫避地江南者甚众,皆出其下,人人望风。每策大会,坐上莫敢先发言,歆时起更衣,则论议讙哗。歆能剧饮,至石余不乱。众人微察,常以其整衣冠为异,江南号之曰「华独坐」。(姚。汪。黄)

──魏志华歆传注

〔一〕 「弟子」原误作「子弟」,据汪辑径改。

 二二一 文帝受禅,朝臣三公已下并受爵位。歆以形色忤时,徙为司徒〔一〕,而不进爵。魏文帝久不怿,以问尚书令陈群曰:「我应天受禅,百辟群后,莫不人人悦喜,形于声色,而相国及公独有不怡者,何也?」群起离席长跪曰:「臣与相国曾臣汉朝,心虽悦喜,义形其色,亦惧陛下实应且憎。」帝大悦,〔叹息良久〕〔二〕,遂重异之。(姚。汪。黄)

──魏志华歆传注 ○ 世说新语方正注 蒙求集注卷上

〔一〕 世说新语方正注作「司空」,误。

〔二〕 据世说新语方正注补。

 二二二 歆淡于财欲,前后宠赐,诸公莫及,然终不殖产业。陈群常叹曰:「若华公,可谓通而不泰,清而不介者矣!」(姚。汪。黄)──魏志华歆传注

 二二三 歆有三子。表字伟容,年二十余,为散骑侍郎。时同僚诸郎共平尚书事,年少,并兼厉锋气,要(君)〔召〕名誉〔一〕,尚书事至,或有不便,故遗漏不视,及传书者去,即入深文论驳。惟表不然,事来有不便,辄与尚书共论尽其意。主者固执,不得已,然后共奏议。司空陈(泰)〔群〕等以此称之〔二〕。仕晋,历太子少傅、太常。称疾致仕,拜光禄大夫。性清淡,常虑天下退理。司徒李胤、司隶(王密)〔王弘〕等常称曰〔三〕:「若此人者,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四〕中子博,历三县内史,治有名迹。少子周,黄门侍郎,常山太守,博学有文思。中年遇疾,终于家。表有三子,长子廙,字长骏。(姚。汪。黄)──魏志华歆传注 ○ 范书皇甫嵩朱隽传注

〔一〕 据点校本三国志校勘记改。〔二〕 同右。〔三〕 同右。〔四〕 据点校本三国志校勘记补。

谢沈后汉书

 周天游辑注

  光武帝纪

 ○○一 光武攻淯阳不下,引兵欲攻宛,至小长安,与甄阜战,败。(汪。黄)──水经注卷三一淯水注

 ○○二 甄阜等败光武于小长安东,乘胜南渡黄淳水,前营背阻两川,谓临比水,绝后桥,示无还心。汉兵击之,三军溃,溺死黄淳水者二万人。(汪。黄)──水经注卷三一淯水注

  安帝纪

 ○○三 永初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汪。黄)──范书安帝纪注

  礼仪志

 ○○四 太傅胡广博综旧仪,立汉制度,蔡邕依以为志,谯周后改定以为礼仪志。(姚。汪。黄)──续汉礼仪志注

  祭祀志

 ○○五 蔡邕引中兴以来所修者为祭祀志〔一〕。(姚。汪。黄) ──续汉祭祀志注

〔一〕 蔡元培以为「志」乃「意」之讹。甚是。邕避桓帝讳,改「

志」为「意」,然后人多因旧例,称其为志,故未改。

 ○○六 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苍〔一〕,上言:「文武宣元祖祫食高庙,皆以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慎其祖武。』〔二〕又曰:『不愆不忘,帅由旧章。』〔三〕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姚。汪。黄)──续汉祭祀志注

〔一〕 苍,即东平王苍。

〔二〕 诗大雅下武作「昭兹来许,绳其祖武」。

〔三〕 见诗大雅假乐。

  天文志

 ○○七 蔡邕撰建武已后,星验着明,以续前志。谯周接继其下者。(姚。汪。黄)──续汉天文志注

  五行志

 ○○八 死者以千数〔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此言安帝永初元年,郡国大水,漂没民人之惨状。

 ○○九 九年〔一〕,扬州六郡连水、旱、蝗害。(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乃延熹九年。

  郡国志

 ○一○ 牛兰山〔一〕。(姚。汪。黄)── 续汉郡国志注

〔一〕 此山在南阳郡鲁阳县,续汉志作「牛兰累亭」。

 ○一一 属国降羌胡数千,居山田畜〔一〕。(姚。汪。黄)─ ─续汉郡国志注

〔一〕 故安定郡所属之参有青山,乃降羌胡所居之地。

  刘盆子传刘恭

 ○一二 赤眉攻雍乡〔一〕。(姚。汪。黄)──续汉郡国志注

〔一〕 雍乡在东郡燕县。

 ○一三 赤眉入长安时,式侯恭以弟盆子为赤眉所尊,故自系。赤眉至,更始奔走,式侯从狱中参械出街中。──御览卷六四四

  岑彭传

 ○一四 光武攻洛阳,朱鲔守之。上令岑彭说鲔曰:「赤眉已得长安,更始为胡殷所反害,今公谁为守乎?」鲔曰:「大司徒公被害,鲔与其谋,诚知罪深,不敢降耳。」彭还白上,上谓彭复往明晓之:「夫建大事,不忌小怨。今降,官爵可保,况诛罚乎!」〔一〕(黄。铃木)──黄辑

〔一〕 黄辑曰辑自文选卷四三邱迟与陈伯之书注,铃木辑稿亦然。胡刻本作谢承书,汪辑从之。

  郑敬传

 ○一五 〔郑敬字次卿,汝南人〕〔一〕。闲居不修人伦。新迁都尉逼为功曹〔二〕。厅事前树时有清汁,以为甘露。敬曰:「明府政未能致甘露,此清木汁耳。」辞病去,隐处精学蛾陂中。阴就、虞延并辟,不行。同郡邓敬因折芰为坐,以荷荐肉,瓠瓢盈酒,言谈弥日,蓬庐荜门,琴书自娱。光武公交车征,不行。(姚。汪。黄)──范书郅恽传注 ○ 御览卷五○二

〔一〕 据御览卷五○二补。

〔二〕 新迁本名新蔡,属汝南郡,王莽所改。

  杨厚传

 ○一六 杨厚字仲桓,广汉人。潜身薮泽,耦耕诵经。司徒杨震表荐其高操,公交车特征,不就。益州刺史焦参,行部致谒。厚恶其苛暴,时耕于大泽,即委鉏疾逝。参志恚之,收其妻子录系,欲以致厚。遂不知厚所在,乃出其妻子〔一〕。(汪。黄)──御览卷五○二

〔一〕 汪辑不注所出,且多脱文。黄辑转录自惠栋后汉书补注卷八,又于谢承书中重出。皆非。

  锺离意传

 ○一七 锺离意讥起北宫,表云:「未数年,豫章遭蝗,谷不收,民饥死,县数千百人。」(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窦武传

 ○一八 三君者,一时之所贵也〔一〕。窦武、刘淑、陈蕃少有高操,海内尊而称之,故得因以为目。(汪。黄)──世说新语品藻注

〔一〕 范书党锢传「贵」作「宗」。

  李膺传

 ○一九 俊者,卓出之名也〔一〕。(汪。黄)──世说新语品藻注 ○ 史略卷二

〔一〕 范书党锢传作「言人之英也」。

  符融传

 ○二○ 符融字伟明,少为都官郎〔一〕,耻之,委去。私事少府李膺,膺常贵融。融幅巾褐衣,振袖清谈,膺捧手高听,叹息不暇。郭林宗始入京师,诣融。融一见与定至交,海内服融高识。公府连征不就〔二〕。(注)──御览卷五○二

〔一〕 范书本传作「都官吏」。李贤注引续汉志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又曰:「融耻为其吏而去。」按都官从事乃司隶校尉属官,其下设有书佐,则融所任乃书佐之职,非郎也,作「吏」是。

〔二〕 汪辑入谢承书,非。

  龙丘苌传

 ○二一 龙丘苌,吴郡人。笃志好学,王莽篡位,隐居太(山)〔

未〕〔一〕,以耕稼为业。公交车征,不应。更始时,任延年十九,为郡东部尉,折节下士。锺离意为主簿,自请苌为门下祭酒。延教曰:「龙丘先生,清过夷齐,志慕原宪〔二〕,都尉洒扫其门,犹惧辱之,何召之有!」〔三〕(汪。黄)──御览卷五

○二

〔一〕 据范书本传改。参见谢承书龙丘苌传注。

〔二〕 原宪,参见谢承书龙丘苌传注。

〔三〕 汪辑全文入谢承书,截取部份作此传。黄辑分入两书,俱转钞于惠氏后汉书补注卷一七。皆不妥。今依宋本御览入谢沈书。

  张奉传

 ○二二 张奉字公先,弟表字公仪,河内人。兄弟少有高节,立精舍教授,恶衣食。太傅袁隗以女妻奉,送女奢丽,奴婢百人,皆被罗縠。辎軿光路。妇入门数年,奉往精舍,有如路人。其妻待奉入朝,乃径前跪曰:「家公年老,不以妾顽陋,使侍君巾栉,自知不副雅操。君如欲执梁鸿之高节,妾欲怀孟光之征志。」奉无以答。妻悉彻玩饰被服。奴婢着缦帛,执纺绩具,奉然后纳之。诸公连征不就,谓之「张氏两贤」〔一〕。(汪。黄)

──御览卷五○二

〔一〕 汪、黄二辑作谢承书,非。

  闵贡传

 ○二三 闵贡字仲叔〔一〕。(姚。汪。黄)──范书周黄徐姜申屠传注

〔一〕 汲本、殿本范书注曰出谢承书,宋绍兴本及汪文盛本作谢沈书,点校本从后者,今亦从之。

  樊英传

 ○二四 樊英字季齐,顺帝备礼征拜五官中郎将。数月,以病逊位归。 ──御览卷二四一

张莹后汉南记

 周天游辑注

  和帝纪

 ○○一 孝和皇帝讳肇〔一〕,章帝中子也。兄庆为皇太子,其母被谗死,庆为清河王〔二〕。帝年四岁,代为太子,而特亲庆,入则共室,出则同车。章帝以此更哀怜庆,衣服饮食与帝同也。──初学记卷一七

〔一〕 说文及范书均作「」 鸫系肇之本字,音赵。说见说文通训定声。

〔二〕 马太后死,窦皇后宠盛,内恶庆母宋贵人,诬以蛊道祝诅。贵人姊妺俱饮药自杀,庆亦废为清河王。

  安帝纪

 ○○二 安帝见铜人,以问侍中张陵,对曰:「昔秦始皇时,有大人十二,身长五丈,履六尺,皆夷狄之服,见于临洮。此天将亡秦之证,而始皇误喜以为瑞,乃铸铜人以为像。」上曰:「何以知之?」对曰:「臣见传载,亦其人胸上有铭。」──御览卷八一三

  齐武王演传子北海靖王兴

 ○○三 北海靖王兴,性敦笃仁厚,长有明略。兄弟少为光武所抚育,恩爱如子。──御览卷五一二

  马援传

 ○○四 马援奏曰:「武帝时,善相马者铸作铜马法献之〔一〕,有诏立马于鲁班门外,则更名曰金马门。」──初学记卷二四 ○ 类林杂说卷一五

〔一〕 类林杂说卷一五所引,「铸」上有「以马骨相」四字。

  郭丹传

 ○○五 郭丹绝迹弃军,缠节裹传,从武关出谒更始〔一〕。──初学记卷七

〔一〕 范书本传曰:「更始败,诸将悉归光武,并获封爵;丹独保平氏不下,为更始发丧,衰绖尽哀。建武二年,遂潜逃去,敝衣闲行,涉历险阻,求谒更始妻子,奉还节传,因归乡里。」据此则初学记所引「更始」下脱「妻子」二字。

  樊重传

 ○○六 樊重家素富,田至三百顷,竹木成林,六畜放牧,梓漆鱼池,闭门成市。──御览卷五七

  阴庆传

 ○○七 阴庆为鲖阳侯,其弟员及丹皆为郎。庆以明尚书修儒术,推居第、园田、奴婢、钱,悉分与员、丹,庆但佩印绶而已,当代称之。─

─初学记卷一七 ○ 御览卷四一六 白帖卷一九

  荀淑传子谞

 ○○八 谞文章典籍无不涉〔一〕,时人谚曰:「荀氏八龙,慈明无双。」潜处笃志,征聘无所就。── 世说新语言语注

〔一〕 谞,一名爽,字慈明,汉末官至司空。

  陈蕃传

 ○○九 陈蕃等欲除诸黄门,谋泄,阍寺之党于宫中诈称惊云外有反者。蕃奔入宫,小黄门朱宇逆以戟刺蕃。──御览卷三五二

  魏应传

 ○一○ 魏应字尹伯,任城人。明鲁诗,章帝重之,数进见论难于前,特受赏赐剑玦衣服也。──初学记卷二二 ○ 御览卷三四三

  服虔传

 ○一一 服虔字子慎,河南荥阳人。少行清苦,为诸生,尤明春秋左氏传,为作训解。举孝廉,为尚书郎,九江太守。──世说新语文学注

  散句

 ○一二 蜀有阳平〔关〕〔一〕、江关、白水关,此为三关。──文选卷四九晋纪总论注

〔一〕 据天中记卷一六引补。

 ○一三 句亶,今江陵也。──史记楚世家集解 ○ 续汉郡国志注

 ○一四 赤精渐微〔一〕。──书钞卷四二

〔一〕 书钞引书名作「汉南纪序」。

 ○一五 居危御重。──书钞卷二三

 ○一六 石隆世业。──书钞卷一七

 ○一七 闺房之礼,任天下之重〔一〕。──书钞卷二三

〔一〕 又章宗源隋书经籍志考证引太平御览卷二六四陈宠任功曹王涣事,言出汉南记,误,实出张璠汉纪也。今删,附注于此。

袁山松后汉书卷一

 周天游辑注

  光武帝纪

 ○○一 光武封泰山,云气成宫阙。(姚。汪。黄)──初学记卷五 ○ 白帖卷五 御览卷三九 事类赋注卷七

 ○○二 前汉自成哀已下,天地纵横,巨猾窃命,刘氏旧泽犹存,而瞻乌之望殆绝〔一〕。世祖以眇眇之胤,起白水之滨,身屈无妄之力,位(举)〔与〕群(贤)〔竖〕并列〔二〕。于时怀玺者十余,建旗者数百,高才者居南面,疾足者为王公〔三〕。茫茫九州岛,瓜分脔切,愍愍苍生,尘消鼎沸。我扇之以仁风,驱之以大威,雪霜被而茨棘枯,横网振而逆鳞扫,群材毕协,人鬼与能,数年之间,廓清四海。虽曰中兴,与夫始创业者庸有异乎!诚哉,马生之言固已〔四〕!寥廓大度,同符高祖,又等太宗之仁〔五〕,兼孝宣之明,一人之体,其殆于周,故能享有神器,据乎万乘之上矣。(姚。汪。黄)──类聚卷一二 ○ 御览卷九○ 书钞卷四一

〔一〕 诗小雅正月曰:「哀我人斯,于何从禄?瞻乌爰止,于谁之屋?」瞻乌,于此喻指乱世中动荡不定、未知所从之百姓。

〔二〕 均据御览卷九○引文改。

〔三〕 范书光武帝纪曰:「是时长安政乱,四方背叛。梁王刘永擅命睢阳,公孙述称王巴蜀,李宪自立为淮南王,秦丰自号楚黎王,张步起琅邪,董宪起东海,延岑起汉中,田戎起夷陵,并置将帅,侵略郡县,又别号诸贼铜马、大肜、高湖、重连、铁胫、大枪、尤来、上江、青犊、五校、檀乡、五幡、五楼、富平,获索等,各领部曲,众合数百万人,所在寇掠。」又史记淮阴侯列传曰:「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于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

〔四〕 袁纪卷四曰:「援对曰:『天下倾覆,盗贼自立名姓者不可胜数。今得见陛下,寥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又卷五曰:「援答曰:『前到京师,凡数十见,每侍对,夜至天明,援事主未常见也。材德惊人,勇略非人敌。开心见诚,好丑无所隐,图画天下事良备。量敌决胜,阔达多大略,与高帝等。经学博览,政事文辩,未睹其比也。』」

〔五〕 太宗,汉文帝之庙号。

  明帝纪

 ○○三 皇帝讳阳,一名庄,字子丽〔一〕。(姚。汪。黄)──类聚卷一二

〔一〕 明帝之字,仅见此纪。

  章帝纪

 ○○四 孝章皇帝弘裕有余,明断不足,闺房谗惑,外戚擅宠〔一〕。惜乎!若明章二主,损有余而补不足,则古之贤君矣。(汪。黄)── 御览卷九一 ○ 书钞卷九

〔一〕 范书窦宪传曰:「宪少孤。建初二年,女弟立为皇后,拜宪为郎,稍迁侍中、虎贲中郎将;弟笃,为黄门侍郎。兄弟亲幸,并侍宫省,赏赐累积,宠贵日盛,自王、主及阴、马诸家,莫不畏惮。宪恃宫掖声势,遂以贱直请夺沁水公主园田,主逼畏,不敢计。」

  安帝纪

 ○○五 六年〔一〕,正月甲寅,谒宗庙〔二〕。(汪。黄)──范书安帝纪注

〔一〕 此乃永初六年。

〔二〕 范书安帝纪系此事于永初七年春正月庚戌。李贤案:「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此云『七年庚戌』,疑纪误也。」李说是。

  桓帝纪

 ○○六 建和二年,河东木连理。(姚。汪。黄)──类聚卷九八

 ○○七 建和二年,河东瓜两体共蔕〔一〕。(汪。黄)──御览卷九七八

〔一〕 汪辑「蔕」作「蒂」 鸫说文卷一下曰:「蔕,瓜当也,从艹,带声。」蔕、蒂古今字。

 ○○八 是时连月有火灾,诸宫寺或一日再三发〔一〕。又夜有讹言,击鼓相惊。陈蕃、刘(智)〔矩、刘〕茂上疏谏曰〔二〕:「古之火,皆君弱臣强,极阴之变也。前始春而狱刑惨,故火不炎上。前入春节,连寒木冰,暴风折树。又八九州岛郡并言陨霜杀菽。春秋晋执季孙行父,木为之冰〔三〕。夫气弘则景星见,化错则五星开,日月蚀。灾为已然,异为方来,恐卒有变,必于三朝,惟善政可以已之。愿察臣前言,不弃愚忠,则元元幸甚。」书奏不省。(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 范书桓帝纪注

〔一〕 是时,延熹八年也。

〔二〕 据点校本续汉志校勘记改。

〔三〕 天游按:春秋经成公十六年曰:「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杨伯峻左传注曰:「木冰即气象学之雾淞,于有雾寒冷天气下凝聚于树木枝叶白色松散而似雪者。俗称树挂。汉人谓之『木介』。」又谷梁传疏曰:「刘向云:冰者阴之盛,木者少阳,卿大夫之象。此是人将有害,则阴气胁木,木先寒,得雨而冰也。是时叔孙侨如出奔,公子偃诛死。一曰时晋执季孙行父,执公,此执辱之异也。」

  灵帝纪废帝弘农王

 ○○九 建宁二年,爵乳母赵尧为平氏君〔一〕。(汪。黄)──御览卷一九八

〔一〕 汪辑此引又别作赵尧传,非。

 ○一○ 光和四年,又于西园弄狗以配人。(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一 中平四年,云气如足,相次重迭弥天。(汪。黄)── 御览卷八七七

 ○一二 董卓使弘农郎中令李(孝)儒进鸩于弘农王〔一〕,曰:「服此辟恶。」王曰:「此必是毒也。」弗肯。强之,于是王与唐姬及宫人共饮酒,王自歌曰:「天道易兮我何艰,弃万乘兮退守藩。逆臣见迫兮命不延,逝将弃尔兮适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颓,身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路异兮从此乖,悼我茕独兮中心哀。」因泣下,坐者嘘欷不自胜。王谓唐姬曰:「卿故王者妃,势不复为吏民妻也。行矣自爱,从此长辞。」遂鸩死。(汪)──御览卷九三

〔一〕 「孝」系衍文,据袁纪、范书删。

  献帝纪

 ○一三 天子自雒阳迁都长安。初长安遭赤眉乱,宫室焚尽,唯有高庙,遂居之〔一〕。(汪。黄)──御览卷五三一

〔一〕 汪、黄两辑均列此条入光武帝纪,甚谬。此言董卓逼献帝西迁至长安时事,阅袁纪卷二六可知。二载文多同,唯袁纪末句作「唯有高庙、京兆府舍,遂就都焉」疑御览引文有脱字。

 ○一四 献帝崎岖危乱之间,飘薄万里之衢,萍流蓬转,阴阻备经,自古帝王未之有也。观其天性慈爱,弱而神惠,若辅之以德,真守文令主也。曹氏始于勤王,终至滔天,遂力制群雄,负鼎而趋。然因其利器,假而不反,回山倒海,遂移天日。昔田常假汤武而杀君,操因尧舜而窃国,所乘不同济,其盗贼之身一也。善乎!庄生之言「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仁义在焉」,信矣〔一〕!(汪。黄)──御览卷九二

○ 书钞卷一四 又卷二一 又卷二二

〔一〕 语出庄子胠箧篇。「诸侯」二字据此篇补。又盗跖篇曰:「

小盗者拘,大盗者为诸侯,诸侯之门,义士存焉。」其义一也。

袁山松后汉书卷二

 周天游辑注

  律历志

 ○一五 刘洪字符卓,泰山蒙阴人也〔一〕。鲁王之宗室也〔二〕。延熹中,以校尉应太史征,拜郎中。迁常山长史,以父忧去官。后为上计掾,拜郎中,检东观著作律历记。迁谒者,谷城门候,会稽东部都尉。征还,未至,领山阳太守,卒官。洪善算,当世无偶,作七曜术〔三〕。及在东观,与蔡邕共述律历记,考验天官。及造干象术〔四〕,十余年,考验日月,与象相应,皆传于世。(姚。汪。黄)──续汉律历志注

〔一〕 刘昭注引博物记曰:「洪笃信好学,观乎六艺群书意,以为天文数术,探赜索隐,钩深致远,遂专心锐思。为曲城侯相,政教凊均,吏民畏而爱之,为州郡之所礼异。」又此条姚、黄两辑均作刘洪传,失当。今依汪辑入律历志。

〔二〕 鲁王,刘演子刘兴也。建武二年封,嗣光武兄仲。

〔三〕 按续汉律历志,自本初元年始,宗绀之历法失验,至熹平三年,二十九年中先历食者十六事。故洪上所作七曜术,时任常山长史。

〔四〕 按隋书经籍志曰:「干象历三卷,吴太子太傅阚泽撰。梁有干象历五卷,汉会稽都尉刘洪等注,又有阚泽注五卷。」而徐干中论历数篇曰:「至孝章皇帝年历疏阔,不及天时,及更用四分历旧法,元起庚辰。至灵帝,四分历犹复后天半日。于是会稽都尉刘洪更造干象历,以追日月星辰之行,考之天文,于今为密。会宫车宴驾,京师大乱,事不施行,惜哉!」又晋书律历志曰:「汉灵帝时,会稽东部尉刘洪,考史官自古迄今历注,原其进退之行,察其出入之验,视其往来,度其终始,始悟四分于天疏阔,皆斗分太多故也。更以五百八十九为纪法,百四十五为斗分,作干象法,冬至日日在斗二十二度,以术追日、月、五星之行,推而上则合于古,引而下则应于今。其为之也,依易立数,循行相号,潜处相求,名为干象历。又创制日行迟速,兼考月行,阴阳交错于黄道表里,日行黄道,于赤道宿度复有进退。方于前法,转为精密矣。献帝建安元年,郑玄受其法,以为穷幽极微,又加注释焉。」又曰:「吴中书令阚泽受刘洪干象法于东莱徐岳,又加解注。中常侍王蕃以洪术精妙,用推浑天之理,以制仪象及论,故孙氏用干象历,至吴亡。」则干象历本五卷,汉刘洪所撰,而吴阚泽则师受其术,复为之解注,隋志所言有误。而新唐志作「刘洪干象历术三卷,阚泽注」,是。时已脱二卷,今全佚矣。

  礼仪志

 ○一六 天子皮弁素积,亲射大侯〔一〕。(汪。黄)──续汉礼仪志注

〔一〕 明帝永平二年三月,始帅群臣躬养三老、五更于辟雍,行大射之礼。

  祭祀志

 ○一七 行夏之时,殷祭之日,牺牲尚黑耳〔一〕。(汪。黄)──续汉祭祀志注

〔一〕 北郊之礼也。

 ○一八 邕议曰:「汉承亡秦灭学之后,宗庙之制不用周礼。每帝即世,辄立一庙,不止于七,不列昭穆,不定迭毁。孝元皇帝时,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贡禹始建大议,请依典礼。孝文、孝武、孝宣皆以功德茂盛,为宗不毁。孝宣尊崇孝武,庙称世宗。中正大臣夏侯胜等犹执异议,不应为宗。至孝成皇帝,议犹不定。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据不可毁,上从其议。古人据正重顺,不敢私其君父,若此其至也〔一〕。后遭王莽之乱,光武皇帝受命中兴,庙称世祖。孝明皇帝圣德聪明,政参文宣,庙称显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庙称肃宗,比方前世,得礼之宜。自此以下,政事多衅,权移臣下,嗣帝殷勤,各欲褒崇至亲而已。臣下懦弱,莫能执夏侯之直。今圣朝尊古复礼,以求厥中,诚合事宜。元帝世在第八,光武世在第九,故以元帝为考庙,尊而奉之。孝明遵述,亦不敢毁。孝和以下,穆宗、〔

恭宗、敬宗〕、威宗之号,皆宜省去〔二〕。五年而再殷,合食于太祖,以遵先典。」议遂施行。(姚。汪。黄)──续汉祭祀志注

〔一〕 庙议之争,详载汉书韦玄成传。

〔二〕 穆宗、恭宗、敬宗、威宗分别是和帝、安帝、顺帝、桓帝之庙号。「恭宗、敬宗」四字,据续汉志校勘记补。其它个别改动,径据以正,不再一一注明。

  天文志

 ○一九 怪星昼行,名曰营头,行振大诛也。(姚。汪。黄)──续汉天文志注

  五行志

 ○二○ 禅位于魏〔一〕。(汪)──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曰:「献帝建安中,男子之衣,好为长躬而下甚短,女子好为长裙而上甚短。时益州从事莫嗣以为服妖,是阳无下而阴无上也,天下未欲平也。后还,遂大乱。」袁山松以为此事预示魏将代汉。

 ○二一 李傕等攻破长安城,害允等〔一〕。(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以为献帝初平二年三月,长安宣平城门外屋无故自坏,是后王允、吕布诛灭董卓及其三族之预兆。袁山松以为预示允等死于李傕等之手。

 ○二二 光和三年正月,虎见平乐观,又见宪陵上,啮卫士。蔡邕封事曰:「政有苛暴,则虎狼食人。」(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二三 柳分,权豪之党,为范滂所奏者〔一〕。(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载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铙。」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陈蕃、李膺等人,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咏、尚书柳分、寻穆、甘佟、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先唆使河内牢川上书诬告,以至膺等传考黄门北寺。后年,陈蕃、窦武被诛。续志以为事与童谣所喻皆符。袁书当亦有相似记述,而注文所引恐已经改窜。黄辑作柳分传,非。

 ○二四 是时宦竖专朝,钩党事起,上寻无嗣,陈蕃、窦武为曹节等所害,天下无复纪纲〔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此引原作续志「延熹九年三月癸巳,京都夜有火光转行,民相惊噪」注。黄辑入桓帝纪。

 ○二五 六州河、济、渭、雒、洧水盛长,泛滥伤秋稼〔一〕。(

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殇帝延平元年事。黄辑入殇帝纪。

 ○二六 祷于龙〔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事因灵帝建宁四年二月河水凊而发。黄辑入灵帝纪。

 ○二七 河东水暴出〔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亦建宁四年事,五月水大出,漂坏庐舍五百余家。黄辑入灵帝纪。

 ○二八 山阳、梁、沛、彭城、下邳、东海、琅邪〔水大出〕〔一〕。(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中平五年事。「水大出」三字据续志补。又续志作「郡国六」,与此作七郡异。黄辑亦入灵帝纪。

 ○二九 曹操专政。十七年七月〔一〕,大水,洧水溢。(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指建安十七年。黄辑入献帝纪。

 ○三○ 明年,禅位于魏也〔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建安二十四年八月,汉水溢,流害民人。袁山松以为禅位于魏之预兆。黄辑亦入献帝纪。

 ○三一 是时群贼起,天下始乱,谶曰:「寒者,小人暴虐,专权居位,无道有位,适罚无法,又杀无罪,其寒必暴杀。」〔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灵帝光和六年冬,大寒,北海、东莱、琅邪井中冰厚尺余。故袁山松作如是语。汪辑脱「谶曰」以下,黄辑入灵帝记。

 ○三二 时帝流迁失政〔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寒风如冬时。故袁山松作如是语。汪辑下又引曰:养奋对策曰:「当温而寒,刑罚惨也。」天游按:养奋,和帝时人,不当于此时有对策。续志「安帝元初四年秋,郡国十淫雨伤稼」下,刘昭注引方储对策曰:「雨不时节,妄赏赐也。」又「世祖建武五年夏,旱。京房传曰」注、「是时帝幼,梁太后专政」注均引方储对策。此乃刘昭注之一文例,专引名臣对策以释志文。如五行志二注引魏朗对策以释五色大鸟,五行志三注引养奋对策以释「延熹元年五月京都蝗」,俱是明证。汪辑引对策入袁书,误。黄辑此条入献帝纪。

 ○三三 雹杀人〔一〕。前后雨雹,此最为大。时天下溃乱。(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曰:「献帝初平四年六月,右扶风雹如斗。」黄辑亦入献帝纪。

 ○三四 〔龙死〕长可百余丈〔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据续志补。其志文作「桓帝延熹七年六月壬子,河内野王山上有龙死,可数十丈」。黄辑入桓帝纪。

 ○三五 案张角一时狡乱,不足致此大妖,斯乃曹氏灭汉之征也。〔一〕。(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续志载光和元年五月壬午,一白衣人欲入德阳门,自称「我梁伯夏,教我上殿为天子」。欲收之,须臾还走,求索不得。司马彪以为「将有狂狡之人,欲为王氏之谋,其事不成。其后张角称黄天作乱,竟破坏」。与袁书异。黄辑入灵帝纪。

 ○三六 是年七月〔一〕,虹昼见御坐玉堂后殿前庭中,色青赤也。(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是年,光和元年也。黄辑注作「光和四年」,误。

 ○三七 三年十月丁卯,日有重两倍〔一〕。(姚。汪。黄)─ ─续汉五行志注

〔一〕 乃献帝初平三年时事。黄辑入献帝纪。

 ○三八 兴平二年十二月,月在太微端门中重晕二珥,两白气广八九寸,贯月东西南北〔一〕。(姚。汪。黄)──续汉五行志注

〔一〕 黄辑入献帝纪。

  郡国志

〔河南尹〕

○三九 甘城〔一〕。──水经注卷一五洛水注

〔一〕 王谟汉唐地理书钞之袁山松郡国志按语曰:「隋唐志及御览书目,俱不著录袁山松郡国志,而水经注引之,则从山松撰后汉书采录也。考隋志,后汉书凡十数家,皆不立地理志,惟司马彪及山松二家书有郡国志。故水经注得采其说,仍分注某氏郡国志。其泛举郡国志不言某氏者,则以二家书同,故通言之也。兹凡钞出刘昭后汉书注四条,水经注四十条。若自江水下所引袁山松说应入宜都山川记,非郡国志也,故不录。」王说是。今依其例,复检出十六条以补其缺,此条即其一。

 ○四○ 荥阳有鸿沟水。(王)──水经注卷七济水注

 ○四一 荥阳县有广武城。(王)──水经注卷七济水注

 ○四二 长城自卷径阳武到密〔一〕。(王)──水经注卷七济水注

〔一〕 魏长城。水经注曰:「按竹书纪年梁惠成王十二年,龙贾率师筑长城于西边。」

 ○四三 卷县有垣雝城。(王)──水经注卷二三阴沟水注

〔河内郡〕

 ○四四 河阳县有湛城〔一〕。(王)──水经注卷六湛水注

〔一〕 水经注卷五曰:「服虔、贾逵曰:河阳,温也。」又曰:「

汉书地理志、司马彪、袁山松郡国志、晋太康地道记、十三州志:河阳别县,非温邑也。汉高帝六年,封陈涓为侯国,王莽之河亭也。」据此则袁志除河阳外,当记有温县。今列于下,不复出注。

 ○四五 温。──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四六 共县有凡亭,周凡伯国〔一〕。(王。汪。黄)──水经注卷九清水注

〔一〕 水经注曰:「春秋隐公七年经书『王使凡伯来聘』是也。杜预曰:『汲郡共县东南有凡城。』」杨伯峻曰:「凡,本国名,周公之后。僖二十四年『凡、蒋、邢、茅、胙、蔡,周公之胤』是也。凡伯盖世为周王室卿士而食邑于凡。」王谟注引路史国名纪云:「共县西南有凡城。」

 ○四七 朝歌县南有牧野。(王)──水经注卷九清水注

〔弘农郡〕

 ○四八 弘农湖县有闅乡。(王)──水经注卷四河水注

〔京兆尹〕

 ○四九 长门亭〔一〕。──水经注卷一九渭水注

〔一〕 属霸陵县。

 ○五○ 新丰县东有鸿门亭。(王)──水经注卷一九渭水注

〔右扶风〕

 ○五一 郿县有邰亭〔一〕。(王)──水经注卷一八渭水注

〔一〕 「邰」水经注原作「召」;王辑「邰亭」作「邰城」,皆误。今据续汉郡国志径正。

 右司隶校尉部

〔颍川郡〕

 ○五二 昆阳〔一〕。──水经注卷二一汝水注

〔一〕 水经注曰:「昆水屈径其城南,盖藉水以氏县也。」

〔汝南郡〕

 ○五三 朔山〔一〕。(王。汪。黄)──续汉郡国志注

〔一〕 在阳安县境内。

 ○五四 山桑县有下城父聚。(王)──水经注卷二三阴沟水注

 ○五五 山桑县有垂惠聚。(王。汪。黄)──水经注卷二三阴沟水注

〔陈国〕

 ○五六 长平故属汝南郡〔一〕,有赭丘城。(王)──水经注卷二二潩水注

〔一〕 「郡」原误作「县」,径改。

 右豫州刺史部

〔魏郡〕

 ○五七 内黄县有并阳聚〔一〕。──水经注卷九淇水注

〔一〕 续汉志作「羛阳聚」,是。

 ○五八 〔内黄〕县有黄泽。──水经注卷九淇水注

 ○五九 五鹿〔墟〕〔一〕,故沙鹿,有沙亭。(王)──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一〕 据续汉志补。

〔中山国〕

 ○六○ 蒲阴县有阳城。(王)──水经注卷一○滱水注

〔河间国〕

 ○六一 高阳有葛城。(王)──水经注卷一○滱水注

〔赵国〕

 ○六二 邯郸有丛台。──水经注卷一○浊漳水注

〔勃海郡〕

 ○六三 〔修县〕故属信都。──水经注卷九淇水注

 右冀州刺史部

〔东郡〕

 ○六四 阳平县有冈成亭〔一〕。(王)──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一〕 续汉志作「冈成城」。

 ○六五 卫本观故国,姚姓。有河牧城。(王)──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六六 卫县有竿城。(王)──水经注卷五河水注

〔东平国〕

 ○六七 东平陆有阚亭。──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六八 须昌县有致密城,古中都也。(王)──水经注卷二四汶水注

〔泰山郡〕

 ○六九 梁父有菟裘聚。(王)──水经注卷二四汶水注

 ○七○ 南武阳县有颛臾城。(王)──水经注卷二五沂水注

〔山阳郡〕

 ○七一 山阳有金乡县。(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济阴郡〕

 ○七二 冤朐县有煮枣城。(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七三 乘氏有泗水。(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七四 济阴乘氏县有鹿城乡。(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七五 〔离狐县〕故属东郡。──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七六 成武县有楚丘亭〔一〕。(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一〕 续汉志脱「楚丘亭」三字。刘昭注曰:「左传隐七年『戎执凡伯于楚丘』,杜预曰在县西南。」此「楚丘」即袁志所言之「楚丘亭」也。

 右兖州刺史部

〔琅邪郡〕

 ○七七 东莞有郓亭。(王)──水经注卷二五沂水注

 ○七八 琅邪有临沂县,故属东海郡。(王)──水经注卷二五沂水注

 ○七九 〔即丘县〕目东海分属琅邪。(王)──水经注卷二六水注

〔彭城国〕

 ○八○ 偪阳有柤水〔一〕。(王)──水经注卷二六水注

〔一〕 刘昭注曰:「左传襄十年灭偪阳,杜预曰即此县也。」续汉志作「傅阳」,恐非。

 右徐州刺史部

〔乐安国〕

 ○八一 博昌县有薄姑城。(王)──水经注卷八济水注

〔北海国〕

 ○八二 平寿有斟城,有寒亭。(王)──水经注卷二六巨洋水注

 ○八三 淳于县有密乡。(王)──水经注卷二六潍水注

 ○八四 〔昌安县〕汉安帝延光元年复也〔一〕。──水经注卷二六潍水注

〔一〕 昌安,明帝永平中封邓袭为侯国。

〔东莱郡〕

 ○八五 黔陬县有介亭〔一〕。(王)──水经注卷二六胶水注

〔一〕 续汉志作「黔陬侯国」,是。

 右青刺史部

〔南阳郡〕

 ○八六 南阳宛县有南就聚。──水经注卷三一淯水注

 ○八七 宛有瓜里津、夕阳聚。(王)──水经注卷三一淯水注

 ○八八 叶县有长山,曰方城。(王)──水经注卷三一潕水注〔

二〕

 ○八九 叶县有卷城。(王)──水经注卷三一潕水注

 ○九○ 新野之东乡,故新都。(王)──水经注卷二九比水注

 ○九一 筑阳县有涉都乡。(王)──水经注卷二八沔水注

 ○九二 武当县之和成聚。──水经注卷二八沔水注

 ○九三 〔襄乡县〕南阳之属县。──水经注卷二八沔水注

 右荆州刺史部

〔九江郡〕

 ○九四 平阿县有涂山。(王)──水经注卷三○淮水注

〔会稽郡〕

 ○九五 乌伤。──水经注卷四○渐江水注

〔豫章郡〕

 ○九六 赣有豫章水。──水经注卷三九赣水注

 右扬州刺史部

〔汉中郡〕

 ○九七 建安二十年,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为〕西城郡〔一〕,〔置太守〕〔二〕。分锡、上庸为上庸郡,置都尉。(王。汪。黄)──

续汉郡国志注 ○ 范书刘焉传注

〔一〕 据魏志武帝纪补。又二十五史补编第二册周明泰后汉县邑省并表曰:时新置魏阳、平阳两县,属西城郡。

〔二〕 据魏志武帝纪补。

 右益州刺史部

〔汉阳郡〕

 ○九八 汉有二源,东出氐道,西出西县之嶓冢山〔一〕。(王。汪。黄)──水经注卷二○漾水注

〔一〕 汉指汉水。西汉时氐道、西县均属陇西郡。东汉氐道属陇西郡,而西县属汉阳郡。

〔安定郡〕

 ○九九 兴平元年,分安定鹑觚,右扶风之漆置新平郡。(王。汪。黄)──续汉郡国志注

 右凉州刺史部

〔上党郡〕

一○○ 涅县有阏与聚。(王。汪。黄)──水经注卷一○清漳水注

〔太原郡〕

 一○一 界休县有介山,绵上聚,子推庙〔一〕。(王。汪。黄)──水经注卷六汾水注

〔一〕 重耳入晋为文公,赏从亡者而不及隐者介子推。子推遂入绵上山中,至死不复见。文公闻之,于是环绵上山而封之,以为介推田,号曰介山,且曰:「以记吾过,且旌善人。」事见史记晋世家。又地理志、郡国志「介山」均作「界山」。介、界古今字。

〔云中郡〕

 一○二 成乐,故属定襄。──水经注卷三河水注

 右并州刺史部

〔涿郡〕

 一○三 〔方城〕县有督亢亭。(王)──水经注卷一二巨马水注

〔玄菟郡〕

 一○四 〔辽阳〕县故属辽东,后入玄菟。(王)──水经注卷一四小辽水注

 右幽州刺史部

  百官志

 一○五 郊祀之事,太尉掌亚献,光禄掌三献,太常每祭祀,先奏其礼仪及行事,掌赞天子。(汪)──宋书卷一六礼志

  艺文志(已阙)〔一〕

〔一〕 郑樵通志校雠略曰:「阮孝绪作七录已,亦条刘氏七略及班固汉志、袁山松后汉志、魏中经、晋四部所亡之书为一录。」又广弘明集引七录序亦言袁书有艺文志。惜久已散佚,无从辑录,仅存其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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