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文总目卷二续3
元和百司举要一卷 李吉甫撰。
〔绎按:宋志无元和二字,书录解题、通考并二卷。〕
官品纂要十卷 任戩撰。
凤池录五卷 马宇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书录解题、录作历,二卷,唐志五十卷。〕
相国事状七卷 韦琯撰。
〔绎按:通志略、相国作国相。〕
翰林志一卷 李肇撰。
翰林旧规一卷 杨钜撰。
〔绎按:唐志、通志略、通考、翰林下并有学士院三字。〕
文昌损益二卷 张之绪攒,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职官该一卷 杜英师撰。
〔绎按:通志略无官字,二卷,宋志、一卷,遂初堂书目作职核,误也。〕
唐循资格一卷 原释,天宝中修,阙。(见天一阁钞本。)
唐循资格一卷 原释,唐王涯修定,阙。(见天一阁钞本。)
梁循资格一卷 后唐清泰中修定,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职官要录三十卷 陶藻撰。
〔绎按:隋志作陶藻,古字同,唐志作陶彦藻,宋志同,作七卷。〕
史馆故事录三十卷
〔绎按:通志略云,五代周史官所录,通考、二卷。〕
职官品服三十一卷 梁勖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三十三卷。〕
续翰林志二卷 苏易简撰。
次续翰林志二卷 胡苏耆撰。
〔绎按:宋志、一卷,苏耆撰,无胡字。〕
史馆懋官志五卷 赵邻几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职官要录钞三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历代官号十卷 宋志、不知作者。
循资历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叙官朝仪五卷
〔绎按:通志略、一卷,不著撰人。〕
翰林内志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
〔绎按:宋志作李肇撰,疑即前翰林志重出也。〕
唐宰辅图二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起高祖迄昭宗,宰相名氏,拜免年月。(见玉海艺文类。)
唐中书则例一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百司考选敕格五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敕格作格敕,不著撰人。〕
原叙,尧舜三代,建官名数不同,而周之六官备矣,然汉唐之兴,皆因秦隋官号而损益之,足以致治兴化,由此而言,在乎举职勤、事代公、治物一而已,至于车服印绶,爵秩俸廪,因时为制,著于有司,(绎按,一本有焉字。)书曰,无旷庶官,又曰,允釐百工,夫百官象物,奉职恭位,此虞舜所以端拱无为,而化成天下,可不重哉。(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五。〕
仪注类
共二十八部,计一百一十卷
绎垵,玉海引崇文目同,云始于正辞录,终于卤簿图记,今核计实二十九部,一百二十卷。
正辞录三卷 李至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释按,玉海云,淳化二年七月戊申秘书监李至以新撰正辞录三卷上,崇文目同。
崇祀录二十卷 孙奭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汉旧仪三卷 卫宏撰。
〔绎按:隋志、唐志并四卷,玉海礼仪类引中兴书目云,汉旧仪四卷,今存者三卷,非宏全书,崇文目同。〕
诸州县祭社稷仪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独断二卷 蔡邕撰。
汉官典则仪式选用一卷 蔡质撰。
〔绎按:隋志、二卷。〕
大唐郊祀录十卷 王泾撰。
〔绎按:宋志作王经。〕
礼阁新仪三十卷 韦公肃撰。
〔绎按:唐志、二十卷,玉海云,礼阁新仪,三十卷,崇文目、二十卷,艺文志、三十卷,则此条宜作二十卷,旧本作三十卷,疑误。〕
唐葬王播仪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上无唐字,不著撰人,宋志、贾氏(名失)撰,亦无唐字。〕
唐礼纂要六卷 柳逞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柳珵。〕
二仪实录一卷 刘孝孙撰。
内外亲族五服仪二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书仪三卷 原释,裴氵茝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宋志、茝作同。〕
书仪二卷 原释,郑余庆撰,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余庆作余度,传写之讹,今校改。〕
家祭仪一卷 原释,徐闰。(见天一阁钞本。)
家祭礼一卷 原释,孟诜。(见天一阁钞本。)
寝堂时飨仪一卷 范传式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祠飨仪一卷 郑正则撰。
祭录一卷 周元阳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家荐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陈诗庭云,唐志有贾琐家荐仪一卷,当即此书。
孙氏仲亨仪一卷 孙日用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唐志、日用作曰用。〕
书仪二卷 原释,杜有晋,阙(见天一阁钞本。)
使范一卷 原释,王晋撰,记开元以后使者所用章奏文牒之式,凡十二篇。(见玉海礼仪类。)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作二卷,宋志、凡两见并作一卷,又有李商隐撰一卷。〕
中礼仪注八卷 王悫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梁南郊仪注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梁上有朱字,不著撰人。〕
新定书仪二卷 原释,刘岳,阙。(见天一阁钞本。)
四季祠祭文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汾阴后土故事三卷 宋志注不知作者。
卤簿图记十卷 宋绶撰。
〔绎按:宋志、上有天圣二字。〕
原叙,昔汉诸儒得古礼十七篇,以为仪礼,而大射之篇独曰仪,仪盖射主于容,升降揖让不可以失,记曰、礼之末节,有司掌之,凡为天下国家者,莫不讲乎三代之制,其采章文物,邦国之典,存乎礼官,秦汉以来,世有损益,至于车旗服器,有司所记遗文故事,凡可录者,附于史官云。(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六。〕
刑法类
共五十一部,计七百一十六卷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今核计实七百五卷。〕
律十二卷 宋志、不著撰人。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律疏三十卷 长孙无忌等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三十卷,不著撰人,今本题唐律疏义。〕
律音义一卷 孙奭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开宝刑统三十卷 窦俨与法官苏晓等撰。
大中刑律统类十二卷 张戣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脱律字,今校增,宋志、无刑律二字,又重出一部,大中作大小,误。〕
显德刑统二十卷 张昭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江南刑律统类十卷 姜虔嗣撰。
唐令三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旧唐志、宋志、并不著撰人,书录解题云,宋璟等删定。〕
梁令三十卷 诸家书目,并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又有梁令三十卷云,朱梁时修。〕
开元格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有开元前格、后格、新格三书,并十卷,不著撰人,唐志、前格姚崇等撰,后格新格并不著撰人。〕
开成详定格十卷 狄兼謩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作狄兼纂撰,误。
梁格十卷 宋志、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后唐长定格三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新长定格三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傍通开元格一卷 宋璟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误作宋景,又重出一部,误。〕
唐开元格令科要一卷 裴光庭撰。
判格三卷 张伾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式二十卷 姚崇等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梁式二十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式苑四卷 元泳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大和格后敕四十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又引艺文志、敕一作初。〕
大中刑法总要格后敕六十卷 原释,刑部侍郎刘瑑等纂,(见玉海诏令类。)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此书凡两见,并无格后敕三字,亦不著撰人。〕
度支长行旨五卷 李林甫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杂敕三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天成杂敕三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云,后唐诏敕伪蜀人编。〕
天福编敕三十卷 诸家书目、并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此书凡两见,并三十一卷,不著撰人。〕
建隆编敕三卷 窦仪与法官编,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四卷,宋志同,不著撰人。〕
太平兴国编敕十五卷 诸家书目、并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旧本脱敕字,今据玉海引崇文目校增。〕
景德农田编敕五卷 丁谓等编,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艺文类、食货类、引崇文目并作编敕,旧本脱编字,今校增,陈诗庭云,通志略无编字,宋志作田农敕,无景德二字,亦无编字。〕
仪制赦书德音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诸路转运司编敕三十卷 陈彭年编,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无诸路二字。〕
大中祥符编敕二十卷 陈彭年编,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三十卷,宋志、二十卷。〕
诸路宣敕十二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礼部考试进士敕一卷 晁迥等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天圣编敕十二卷 吕夷简等修。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作天圣编敕十三卷,目一卷,读书后志、三十卷云,天圣中宋庠庞籍改修,一司一务敕三十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通志略、不著撰人,宋志作吕夷简撰。〕
杂制敕三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有蜀杂制敕三卷两见,并不著撰人。〕
江南删定条三十卷 伪唐李氏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唐律令事类四十卷 李林甫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刑法要录十卷 卢纾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律令手鉴二卷 王行先撰。
〔绎按:旧本脱卷数,玉海云,王行先律令手鉴二卷,崇文目同,则此书乃二卷也,通志略作一卷,宋志作王行先令律手鉴,注云,先一作仙,又重出一部,手鉴作守鉴,误。〕
五刑纂经三卷 黄克昇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作五刑纂要录,又重出一部,与此同,克昇作克升。〕
法鉴八卷 李崇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通志略作李崇绍撰,宋志凡两见,并张员撰,今从唐志及玉海,刑律总要十二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伪吴删定格令五十卷 杨行密时太修,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疑狱集三卷 和凝及子<山蒙>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
金科易览一卷 原释、赵绰。(见郡斋读书后志。)
〔绎按:读书后志、玉海引崇文目并同,通考、三卷,通志略作赵绪撰。〕
律鉴一卷 原释、无撰人,(见玉海诏令类。)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作赵绰撰,又重出一部作赵编。〕
法要一卷 赵绰撰,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此书宋志凡两见,一作赵编撰。〕
断狱立成三卷 通志略、不著撰人,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此书凡两见,断狱一作断岳误。〕
外台秘要一卷 原释阙。(见天一阁钞本。)
〔绎按:宋志、此书凡两见,并不著撰人。〕
原叙,刑者圣人所以爱民之具也,其禁暴止杀之意,必本乎至仁,然而执梃刃刑人而不疑者,审得其当也,故法家之说,务原人情,极其真伪,必使有司不得铢寸轻重出入,则其为书,不得不备,历世之治,因时制法,缘民之情,损益不常,故凡法令之要,皆著于篇。(见欧阳文忠公集。)
〔绎按:以上原卷十七。〕
地理类
共八十三部,计六百四十七卷。
〔绎按:玉海引此,六百作八百,误,云始于山海经,终于云南风俗记。〕
山海经十八卷 原释,郭璞注,(见天一阁钞本。)侍中秀领校。(见东观余论。)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汉志、十三篇,隋志、唐志并二十三卷,黄长睿校正,崇文总目云,秀即刘歆也。〕
山海经图十卷 原释,舒雅修。(见玉海地理类。)
〔绎按:读书后志云,皇朝舒雅等撰,闽中刊行本,或题曰张僧繇画,妄也。〕
山海经图赞二卷 郭璞撰。
〔绎按:宋志无图字。〕
神异经二卷 东方朔撰,张华注。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隋志、书录解题、通考并一卷。〕
十洲记一卷 东方朔撰。
〔绎按:四库书目作海内十洲记。〕
水经四十卷 桑钦撰。
〔绎按:水经本二卷,此作四十卷,当是郦道元注也,经下应增注字。〕
襄阳耆旧传三卷 习鉴齿撰。
〔绎按:旧唐志、五卷。〕
南越志七卷 沈怀远撰。
〔绎按:诸家书目并五卷。〕
吴地记一卷。
〔绎按:顾夷、王隐、王僧虔、董遇、陆广微、张勃、并有吴地记,卷数各异,今本一卷,陆广微撰,当即此书,职贡图一卷 梁元帝撰。〕
〔绎按:玉海引崇文目同,宋志作贡职图。〕
青溪山记一卷 僧法琳撰。
三齐记一卷 李朏撰。
释按,遂初堂书目作张朏。
十道志十三卷 梁载言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