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七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十七

  是日,二十八日。惠卿以急速公事求独对,布亦具继宗所告曲折以闻,并言:「惠卿所见不同,不可共事,乞别选官根究。」未报,而中书建白,三司承内降当申中书覆奏取旨,乃擅出榜欲按治。诏官吏特释罪,其元批依奏指挥更不施行,榜仍缴纳中书。布论三司奏请御批,例不覆奏,且三司尝申知中书,虑无罪可放。寻有诏如布请,惠卿等愈侧目矣。

  注  释

  【一】知虔州都官员外郎刘彝「虔」原作「处」,据下文及宋史卷三三四本传改。

  【二】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改。

  【三】上又忧熙河城寨气势未相接「势」原作「道」,据阁本改。

  【四】申提举司体量诣实「诣」原作「指」,据阁本改。

  【五】多寡之数「寡」原作「募」,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一四、六六之三七改。

  【六】馆阁校勘「馆阁」原作「阁门」,据阁本改。

  【七】履因求对「履」原作「上」,据阁本改。

  【八】二月原作「三月」,据阁本、活字本及本书卷二五○熙宁七年二月辛卯条李焘注改。

  【九】三边借职王尹按:宋低级武官有三班借职而无「三边借职」,疑此处「边」为「班」之误。

  【一○】浚川杷「杷」原作「把」,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七浚汴河改。

  【一一】闭塞鱼肋河「闭」原作「开」,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八熙宁六年十一月丁未李焘注改。

  【一二】若不辍工「不」原作「下」,据阁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改。

  【一三】要见本后如何具奏阁本「后」下有「来」字,于义较长。

  【一四】大使臣原作「大臣使」,据阁本乙正。

  【一五】复增两浙预买紬绢十二万「复」字原脱,据编年纲目卷一九及文义补。

  【一六】劾罪以闻「劾」原作「效」,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七】须考问从前差役卖屋纳役钱孰多孰少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役法「屋」下有「赔填者与今卖屋」七字。疑是。

  【一八】赊粜糯米「粜」,疑为「籴」字之误。

  【一九】其言提汤缾亦令出钱必有人「其」原作「且」,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二○】若每每忤圣意原脱一「每」字,据阁本及同上书补。

  【二一】不知臣欲以此何为「此」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二】凡近臣有夙望者「夙」原作「风」,据东轩录卷一○改。

  【二三】张粹明罢司农同上书「农」下有「也」字。按此句与上句「曾子宣罢司农也,吕吉甫代之」为并列句,疑脱「也」字。

  【二四】则纳丞簿言「则」,同上书作「尽」;「簿」原作「薄」,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二五】苏□司马光纪闻卷一六同。按本书卷二一五熙宁三年九月乙未条李焘注引司马光日记作「苏衮」。下同。

  【二六】张锷本卷甲子条作「张谔」。

  【二七】看详边储「看」原作「考」,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八】共思于悠永「共」原作「若」,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二、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契丹国志卷二○改。

  【二九】事如闻于违越「闻」原作「间」,据同上三书改。

  【三○】理惟至于敷陈「惟」,同上三书作「荬」。

  【三一】尽合拆移「拆」原作「折」,据上引宋会要及治迹统类改。

  【三二】疆埸「埸」原作「场」,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及契丹国志卷二○改。

  【三三】禧书未拆「拆」原作「折」,据阁本、活字本改。下同。

  【三四】日录原作「目录」,据阁本改。

  【三五】龙川略志「略」原作「别」。按下文「禧初至时,上既面谕之矣」两句,乃龙川略志卷四契丹来议和亲中语,故据改。

  【三六】转运使「使」原作「司」,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七】前御史盛陶亦言「言」原作「然」,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八】今官收利薄「今」原作「令」,据阁本改。

  【三九】不知可信否「否」字原脱,据阁本及文义补。

  【四○】县官为给则三司经费无穷宋史卷三五五吕嘉问传,「给」下有「事」字,「无穷」作「有限」。

  【四一】已少二千八百余贯「贯」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二】承例行下时估据下文「自免行后来买卖造作,不得下行看估」句,疑此处「行下」二字为倒文。

  【四三】吕嘉问「吕」原作「召」,据阁本改。

  【四四】岁铸钱三万五十缗「十」,阁本作「千」。

  【四五】在枢府考核文据「枢」下原衍「密」字,据邵氏闻见前录卷四、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删。又同上二书,「核」作「校」。

  【四六】且雁门者古名限塞「者」字与「限」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四七】陛下既以臣言为不然「不」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四八】补节级人员「节级」二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九○兵志,宋会要兵四之七、食货二之四补。

  【四九】具奏所闻于继宗者「具」原作「且」,据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二熙宁元佑议论市易、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五○】或市肆所无「市」上原衍「非」字,据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九删。

  【五一】非布私忿移怒「私」原作「沿」,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五二】朝廷自来约束边臣不令生事「自」原作「己」,据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又「朝廷」上宋会要有「郭庠事」三字。

  【五三】尝越封陲之守「陲」原作「邮」,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契丹国志卷二○改。

  【五四】窃惟两朝抚有万宇「宇」原作「守」,据阁本及宋大诏令二三一答契丹国书、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一、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及上引契丹国志改。

  【五五】具达本国「国」,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宋大诏令、契丹国志作「因」。

  【五六】监京城门「京」原作「禁」,据阁本及涑水纪闻卷一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

  【五七】可令司农寺发京仓常平麦「京」原作「寄」,据治迹统类卷一二神宗圣政改。「麦」,阁本及上引涑水纪闻、宋史全文卷一二均作「米」。

  【五八】益置官场出粜「益置」原作「并至」,据阁本及上引治迹统类改。

  【五九】政失厥中「政」原作「致」,据阁本及宋大诏令卷一五四政事、宋会要帝系九之一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

  【六○】历月滋久「月」,上引宋大诏令、宋会要作「日」,疑是。

  【六一】有所蠲放以和人情「所」字原脱,据宋史全文卷一二、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一圣德补。

  【六二】督索青苗钱甚急「钱」原作「者」,据宋史卷三一五韩维传改。

  【六三】以易钱货「货」原作「贷」,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六四】朝廷处之不疑「处」原作「虑」,据同上书及编年纲目卷一九改。

  【六五】过而养人「而」,宋史卷三一五韩维传及上引编年纲目作「于」。

  【六六】犹愈于过而杀人也同上二书作「犹愈过于杀人也」。

  【六七】本传又云「又」原作「反」,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下改。

  【六八】而实录无此「无」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六九】乃有此诏「乃」原作「又」,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文义改。

  【七○】机宜官「官」字原脱,据阁本补。

  【七一】京东西阁本作「京西」。

  【七二】元谋及下手人各依法「法」原作「发」,据阁本、活字本改。

  【七三】长随阁本作「傅随」。

  【七四】宪趣驰至军「驰」原作「治」,据阁本及宋史卷四六七李宪传改。

  【七五】召魏继宗及行人问状「召」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五五吕嘉问传、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补。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二

卷二百五十二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四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二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夏四月己巳,中书言:「在京免行钱,欲令元详定官于贫下行人名下特减万缗,仍免在京市例钱二十以下者。开封府界并诸路今年旱灾约及五分处,欠负官物元非侵盗,并权停催理。灾伤州县未决刑狱,委监司选官结绝,杖以下情轻听赎,贫乏者释之。劝诱积蓄之家赊贷钱谷,虽有利息,丰熟日官为受理。其流民所至,检计合兴工役,给与钱粮兴修,如老小疾病,即依乞丐人例。其在京诸门减定税额,内小民贩易竹木、芦□、羊毛之类,税钱不满三十者权免。」从之。

  先是,手诏应灾伤路分,编排保甲、方田造簿、淤田及应有见差夫处并权罢,候农隙丰熟日别奏取旨。上以久旱,忧见容色,每辅臣进见,未尝不叹息恳恻,欲尽罢保甲、方田等事。王安石曰:「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陛下即位以来,累年丰稔,今旱暵虽逢,但当益修人事,以应天灾,不足贻圣虑耳。」上曰:「此岂细故?朕今所以恐惧如此者,正为人事有所未修也。」于是中书条奏,请蠲减赈□。

  翰林学士吕惠卿言:「奉诏与曾布同根究市易事,勾集行人照证,而有臣未到以前布所取状,臣恐当再行审覆,乞下开封府暂追赴臣处供析,即更不禁系。」中书欲依惠卿所乞施行,上批:「可令布、惠卿一处取问,所贵不致互有辞说。」三司既收牓放罪,上复以手札赐布,令求对。布即具陈行人所诉,并疏惠卿奸欺以闻。时三月晦也。

  又时布对于延和殿,上慰谕久之,因曰:「惠卿诚不可更共事。」布亦固求罢,上不许,但勉令尽力。布又陈薛向编管无罪牙人事,上恻然咨叹曰:「此事朕与有罪,当时失于详究,便令依奏,今已无及,惟当速释之耳。」布言:「编管人情轻,一期即放逐便,其人皆已放还矣。」上颇悦。布又言:「三司枉徇市易,决责商贾不一。」上曰:「他日可一一检取进呈。」时上意犹必欲按治【一】,而王安石卒不肯舍惠卿用他官。惠卿奏请审覆,盖谋独变此事也。上疑焉,故仍以付两人。

  上批:「久旱,可选日差官再祈郊庙、社稷,及分祷宫观、寺院。」

  诏州学已差教授处,管下有书院并县学旧有钱粮者,并拨入本学,补试生员,选差职掌,余官毋得干预。从国子监请也。

  庚午,诏置疏浚黄河司。差虞部员外郎、提举大名府界金堤范子渊,都大提举疏浚黄河口自卫州至海口。又以卫尉寺丞李公义为勾当公事。先是,王安石以浚川杷法下大名府路安抚司,安抚司令子渊与通判、知县共试验之,皆言其法不可用。安石必使用之,子渊亦不敢违。子渊二十五日奏疏浚二股及清水镇河,皆言用浚川杷,此据实录。会子渊以事至京师,安石问子渊,浚川杷法甚善,何故顷言其不可用?子渊即对曰:「此诚善法,但当时同官议不合耳。」安石大悦,遂专置浚川司,命子渊领之,仍以公义为属。此据记闻,仍采实录前后所书,略加删润,使不相抵牾。公义,初见六年十一月八日,又见七年三月十一日。

  子渊言:「今创置司局,合具条约、应疏浚河道合用人船,并下本地分都大司于诸埽差拨;如船不足,即乞从本司移牒于三门白波辇运司应副。自卫州至海口,全藉有心力使臣分委勾当,乞不拘常制,举使臣十员、指使二员。合制造疏浚木杷、铁龙爪等,乞下沿河州军应副,工匠于诸埽各抽差【二】,就转运、金堤两司差坐船二只,本司官当直兵士于都大司河清差拨。官员请俸、递马驿券、军典人数、公吏食钱,并依都水外监丞司例。本司公事,并与本路转运提举司及外都水监丞司公移行遣。」并从之。此据会要。

  诏都水监黄河六都大司,除开封府界白马等县黄河堤岸留二员,余各魜官一员,并其余埽岸地里狭处使臣,亦具相度魜并以闻。

  中书言,开封府见欠赃赏钱内,有于法当蠲除,亦有孤贫可矜及追赃不及十钱者,亦有已纳而吏不为销簿者,欲差同纠察在京刑狱祝谘看详除放外,有合奏请及情理可矜,具事理闻奏。从之。

  是日,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市易利害,且曰:「朝廷所以设此者,本欲为平准之法以便民,周官泉府之事是也。今正尔相反,使中平之民如此失业,不可不修完其法也。」

  诏:「已差韩维、孙永参问行人出钱免行利害,可令元详定官吕嘉问、□安持同取问。」既而维、永言:「嘉问乃元详定官,不惟议论不同,兼虑行人以嘉问是元详定官,及见提举市易行户事多相关,不敢尽情供析。望且令臣等体问,所冀得尽事理。」从之。维、永乞自体问,乃初六日事,今并书之。

  诏开封府界提点司督责诸县捕蝗,得雨实时以闻。

  赐熙河诸路策应诸军特支钱有差。

  王韶言:「韩存宝、李楶陷主将,当治军法。缘是日全军陷没,蕃贼进攻城,存宝等先归,登城固守,乃得无虞,乞免其罪。」诏存宝、楶并释罪,委韶密访存宝与思立出军有无议论不同以闻。

  辛未,获嘉县令、崇文院校书、兼国子监直讲曾肇为馆阁校勘。

  诏:「方田每方差大甲头二人,以本方上户充,小甲头三人,同集方户,令各认步亩,方田官躬验逐等地色,更勒甲头、方户同定,写成草帐,于逐段长阔步数下各计定顷亩。官自募人覆算,更不别造方帐,限四十日毕。先点印讫,晓示方户,各具书算人写造草帐、庄帐,候给户帖,连庄帐付逐户以为地符。」此月二十又六日,又十二月二日,五年八月本志所载地符,与此实录小异,今两存之。

  壬申,诏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等罢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止具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路博买利害以闻。其后成都府转运司同议,亦以为便,从之。五月二十五日差杞相度,又三月十六日云云,可考。

  又诏:「自今诸国进奉人到阙,更不差市易务上界官主卖买。」

  癸酉,辽主遣利州观察使耶律永宁、祺州团练使韩宗范,其母遣奉国军节度使耶律和、卫尉卿赵孝杰来贺同天节。

  上批:「应灾伤路分方田、保甲除已编排方量了毕,止是攒造文字处,许依条限了绝外,其见编排方量及造五等簿处,可速指挥,并权罢。」志有此,此月二日,又四日,又十月二日。

  是日,雨。

  甲戌,诏同天节依例上寿。先是,上以久旱避殿,易服,减常膳,髃臣屡请不从,至是雨告足,髃臣又表请,乃从之。

  西上合门苗授知河州。贼复围河州,授往救之,始度洮西,将士皆欲径趋河州,授曰:「南撒宗城甚近,有伏兵,当袭之。」一战而克,进破贼,斩首四百余级,论功第一,遂知河州。擢四方馆使、荣州刺史。此据本传,当考,或削去。姚兕本传,亦请先破撒宗城。

  录熙河秦凤路死事者之家,推恩有差。惟景思立轻敌败事,特恤其死战,与二人恩泽,余皆加等。仍令经略司先取逐家本房,如不足,取近亲,依所定人数开析以闻。

  诏杂买务近支借钱一千三百五十缗,依条有息钱三百缗以下,今年息收一千七百余缗,委根究市易务利害所根究施行。其后乃云,此本息共收数也。

  先是,监安上门、光州司法参军郑侠言:

  去年大蝗,秋冬亢旱,以至今春不雨,麦苗干枯,黍、粟、麻、豆皆不及种,五谷踊贵,民情忧惶,十九惧死,逃移南北,困苦道路。方春斩伐,竭泽而渔,大营官钱,小购升米,草木鱼□,亦莫生遂。外敌轻肆,敢侮君国,皆由中外之臣,辅佐陛下不以道,以至于此。

  臣窃惟灾患致之有渐,而来如疾风暴雨,不可复御。流血藉尸,方知丧败,此愚夫之见,而古今比比有之。所贵于圣神者,为其能图患于未然,而转祸为福也。于今之势,犹有可救,臣伏愿陛下开仓廪以赈贫乏,诸有司掊敛不道之政,一切罢去,庶几早召和气【三】,上应天心,调阴阳,降雨露,以延天下苍生垂死之命,而固宗社万万年无疆之祉。君臣际遇,贵乎知心,以臣之愚,深知陛下爱养民庶甚于赤子,故自即位以来,一有利民便物之事,靡不毅然主张而行,陛下之心,亦欲人人寿富,而跻之尧、舜、三代之盛。夫岂区区充满府库,盈溢仓廪,终以富盛强大胜天下哉?而中外之臣,略不推明陛下此心,乃恣其叨懫,劓割生民,侵肌及骨,使之困苦而不聊生。夫陛下所存如彼,髃臣所为如此,不知君臣际会,千载一时,欲何所为?徒只日超百资,意指气使而已乎?

  臣又惟何世而无忠义?何代而无贤德?亦系其人君所以驾驭之如何尔!古之人在山林有廊庙之忧,至于刍荛【四】,匹夫匹妇欲犹自尽以规其后【五】。陛下之朝,台谏之臣,默默其位而不敢言事,至有规避百为,不敢居是职者。凡百执事【六】,又皆贪猥近利,使怀道抱识之士,皆不欲与之言。不识时然耶?陛下有以使之然邪?以为时然,则尧、舜在上,便有夔、稷;汤、文在上,便有伊、吕。君作于内,臣应于外;主唱于上,臣和于下,以成康济之业。膏润德泽,下浸昆虫草木,至治馨香,达于上下,至于千万世,莫不欣慕而效之。独陛下以仁圣当御,抚养为心,甚于前古,而髃臣所为如此,其非时然,抑陛下所以驾驭之道未审尔【七】!陛下以爵禄驾驭天下忠贤,而使之如此,甚非宗庙社稷之福也。夫得一饭于道傍,则铭记不忘,而终身饱饫于其父,则不以为德,此庸人之常情也。今之食禄,往往如此。若臣所闻则不然,盖朝廷设官,位有高下,臣子事上,忠无两心,与其见怒于有司,孰与不忠于君上;与其苟容于当世,孰与得罪于皇天。臣所以不避万死以告陛下,诚以上畏天命,中忧君国,而下忧生民尔。于臣之身,使其粉粹如一蝼蚁,无足顾惜。

  臣又见南征北伐,皆以其胜捷之势,山川之形,为图而来,料无一人以天下忧苦,质妻卖女,父子不保,迁移逃走,困顿蓝缕,拆屋伐桑,争货于市,输官籴米,遑遑不给之状,为图而献【八】。臣不敢具以闻。谨以安上门逐日所见,绘为一图,百不一及,但经圣明眼目,不必多见,已可咨嗟涕泣,使人伤心,而况于千万里之外哉?谨随状呈奏。如陛下观臣之图,行臣之言,自今已往至于十日不雨,乞斩臣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慢天之罪。如少有所济,亦乞正臣越分言事之刑。

  侠,福清人也。于是上出侠疏及图以示辅臣,问王安石曰:「识侠否?」安石曰:「尝从臣学。」因乞避位,上不许,乃诏开封府劾侠擅发马递之罪。司马光记闻云:侠上言:「新制,使选人监京城门,民所赍物,无细大皆征之,使贫民愁怨。人主居深宫或不知之,乃画图并进。」按侠此疏乃无之,当考。侠六月九日责,明年正月七日又责。林栗言行录载侠以三月二十六日上疏,神宗多所听用,盖因侠上苏轼等启。然考按他事,或失先后,如责躬诏,乃三月二十八日,而以为四月一日,盖篅也。今但取其合者。

  乙亥,上批:「京东忠果所以难招置者,大抵人情惧见拣选上京,离去乡土,是则失朝廷救饥除盗之意,可明谕今后止拣填本州岛军、就粮禁军。」

  诏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司劾定州路走马承受任端。端尝呼集诸军校有所戒谕而不以闻其帅,于是安抚使滕甫以端侵预军政奏之,下转运司体量得实,故劾之。其后狱具,法止坐罚金,又特命差替。上于近习有过,未始假藉如此。

  诏诸马递铺兵阙额,如系重难铺分,招人不足,许本城不系配军投换改刺,仍就小给请受,及关报住营处遣家属。从夔州路转运司请也。

  废原武马监,淇水二监合为一。

  赐知熙州王韶诏书。以韶奏领大兵过洮西,破贼于结河川,斩二千余级也。韶三月九日过洮西。御集三月二十日王韶军至宁河,遣将招讨,又获二千余级,一行军士,可特支禁军一贯,余准例,指挥宣命入急递付韶。按此二千余级,当即是结河川,不知御集何故书此,而实录乃无之,当考。旧纪于乙亥日亦书王韶破西蕃于结河川,斩级二千。新纪但去「斩级二千」凡四字。

  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市易事,参知政事冯京曰:「开封祥符县给散民钱,有出息抵当银绢米麦缓急丧葬之目,如此七八种,小民无知,但见官中给钱,无不愿请,积累数多,实送纳不得。」上曰:「岂惟如此!天下之民,所纳二税至有十七八种者,使吾民安得泰然也。」

  又诏三司以上等粳米每石为钱一千,于干明寺米场听民赊请,中等粳米每斗为钱八十五文,零粜与贫民,无与停贩之家,立许人告捕法。

  赐河北路常平司度僧牒千,募人入米赈济。

  己卯,岷州刺史高遵裕为岷州团练使,旌守城功也。贼乘景思立踏白之败,围岷州,蕃僧温遵率容、李、龙族应之,道路不通者几月。或请退保,遵裕曰:「敢议此者斩!」岷城卑缺,守者恐。遵裕登西门,遣偏将及包顺引兵纵击,选精兵百余骑,繇南门鼓噪而出,合击之,贼遂败走。时朝廷以岷城孤远难守,俾退保临江。诏至,贼已溃矣,故就除本州岛团练使。遵裕谓容、李、龙三族应贼,而龙氏寔破和尔川砦,度不可尽诛,乃以二十缣募取龙氏一级,斩捕几尽。以其地招弓箭手,贷容、李籍为蕃勇敢,乘障得其死力,温遵知无能为,率其徒归附。三月五日王安石云云,当考。

  西京左藏库使包顺为内藏库使,赐金带、上锦袍,绢三百。余迁官赐绢有差。录岷州破贼之功也。包顺事,自十四日移此。

  诏应乘递马者,于水行州县,听乘官舟,以役钱差雇。

  详定行户利害所言:「窃知体问行户利害所取行人状,与经本所所供利害不同,虑朝廷不知因依,欲望自今凡有体问行户所状,乞降本所,以凭具析申奏。」从之。

  韩维言:「陛下待臣乃在吕嘉问之下。臣虽不才,先帝所命,以辅陛下于初潜。行年六十,未尝有一言稍涉阿倚以希己利,未尝有一言不尽理道以补圣听。今于此小事处置关防,乃不得与新进小生为比,臣复何面目出入禁闱,恳求去位。」优诏答之。

  诏濮安懿王子宗晖、宗胜、宗楚各赐芳林园宅地,令将作监计口修盖。

  又诏荆南、岳鄂安澧州【九】第四等以下灾伤户,今年夏料役钱听蠲减。又赐淮南东路转运司上供粮五万石【一○】,于灾伤州县募夫修工役。

  又诏军士逃匿于熟户族帐捕获,依常法自首者,释罪。

  王韶言,体量瞎药昨在河州日,屡与景思立言毋出兵,而思立弗听;又言【一一】瞎药力战受伤以死。诏瞎药依诸司副使阵亡例给赙,仍勘会亲的骨肉以闻。韶又言:「乞候诸处修筑保寨毕工,并兵讨荡杓家摩雅克族。」上批:「如韶所奏,即未有解兵之期。令韶再相度以闻。」至六月,杓家摩雅克族降。

  庚辰,天章阁待制,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韩缜兼提举醴泉观。以上批「缜奉使分画地界,庶别给稍优,以周家用,慰其冒暑远使之勤」也。

  壬午,知大名府韩绛言:「本路旱灾已及四月旬,若使民投诉,差官检覆,然后蠲除,恐艰食之民有所不能。欲乞河北路二麦不收者,不俟差官检覆,悉免夏税。」上批:「速如绛所奏行之。仍诏开封府界、诸路准此。」又批:「闻河北流民日多,皆留京师,恐贫乏之民阙粮失所,可速相度,具如何措置以闻。」中书言:「近诏京西转运等司,募流民给钱粮,减工料兴役,以为赈置。其老疾孤幼,皆济以食。盖以民既因醔就熟,若于京师给食,则远近幅僟,转使流离奔散,因役募之,两得其利。然窃恐工役不能处处皆有,或有而未应兴作,以故未能周给。欲更下有司,令未兴役州郡,不以老少计口给食。」从之。仍指挥其见留京师实贫乏者,令司农寺相度,具如何赈济,使得至所欲往州军,不致久留京师。

  癸未,遣官谢雨。

  诏:「应黄河夏秋水涨,堤岸危急,须藉民夫救护处,去所隶州五十里以上者,本埽申所属县辍令佐一员部急夫入役,及申外丞司并本属州催促应副,仍令通判提举。如不至急,妄追集民夫,并科违制,仍委按察官觉察之。」

  甲申,诏诸阵亡军士祖父母、父母、妻无子孙依倚者【一二】,人日给米二升,以终其身,妇人改嫁即停给。

  诏应熟夷税户无卖田宅与生夷,并依缘边户典卖田土与蕃部法。

  又诏:「闻岷州阙粮,少人入中,其东南盐钞与今西盐钞法,令三司具经久通行利害以闻。」

  又诏汾、石州去年灾伤五分以上户,见欠和籴粮草,展纳限至秋。

  曾布、吕惠卿同根究市易事,凡三五日一对。上初以布言为是,已而中变,从惠卿请,送魏继宗于开封府知在【一三】。案:此处疑有脱篅【一四】。

  是日,布复对,上独指糯米收虚息事曰:「此事极分明。」布因言:「前后所陈事理,无不明白,圣意无不晓然,今独以此事为分明,则其它殆未明矣。」上默然,布又言:「臣自立朝以来,每闻德音,未尝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为虐【一五】,固已凛凛乎间架、阡陌之事矣。近日嘉问奏称,熙宁六年收息八十余万,乞推赏官吏。其间有贴黄云,近差官往湖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皆未敢计息。臣以谓如此政事,书之简牍,不独唐、虞、三代所无,历观秦、汉以来,衰乱之世,恐未之有也。」上笑而颔之。谓布曰:「惠卿不免共事,不可与之諠争,于朝廷观听为失体。」退,与惠卿召行人于东府,再诘其所陈,如前不变。而王安石恳求去位,引惠卿执政,上既许之,乙酉,布复与惠卿会,惠卿颇有得色,诟骂行人及胥吏,以语侵布,布不敢校也。

  诏灾伤路分逐熟流民,随行之物,税钱百以下听免。

  是日,雨雹。

  王韶大破西蕃,木征降。纲要云,筑珂诺城,西蕃首领降【一六】;旧纪于乙酉十八日书王韶破西蕃,斩级七千,木征降。新纪别修如上,今从之。其详又具丁酉三十日。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司马光上疏曰:

  臣伏读诏书,喜极以泣,昔成汤以六事自责,今陛下以四事求谏,圣人所为,异世同符。凡诏书所言,皆即日之深患【一七】,陛下既已知之,髃臣夫复何云。曾子曰:「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所知,则光大矣。」陛下诚知其如是,复能断志无疑,不为左右所移,则安知今日之灾沴,不如大戊之桑谷,高宗之雊雉,成王之雷风,宣王之旱魃,更为宗庙生民之福乎!然自诏下以来,臣不知中外之臣,亦有以当今之急务,生民之疾苦,力为陛下别白言之者乎?盖必有之矣,而臣未得闻也。臣窃不自揆【一八】,伏念父子受国厚恩,备位侍从,向在朝廷,屡以狂瞽,尘浼圣聪,间以衰疾,自求闲官,不敢预国家之议,四年于兹矣。幸遇陛下发不世之诏,问以朝政阙失,斯实千载一时,古人虽在畎亩,犹不忘君,况居位食禄者乎?是以不敢畏当涂,避觽怒,爱微躯,保妻子,心知时事之可忧,而塞默不言也。

  窃观陛下英睿之性,希世少伦,即位以来,锐精求治,耻为继体守文之常主,高欲慕尧、舜之隆,下不失汉、唐之盛,擢俊杰之才,使之执政,言无不听,计无不从,所誉者超迁,所毁者斥退,垂衣拱手,听其所为,推心置腹,人莫能间,虽齐桓公之任管仲,蜀先主之任诸葛亮,殆不及也。执政者,亦悉心竭力以副陛下之欲【一九】,耻为碌碌守法,循故事之臣,每以周公自任,是宜百度交正,四民丰乐,颂声旁洽,嘉瑞沓至,乃其效也。

  然六年之间,百度分扰,四民失业,怨愤之声,所不忍闻,醔异之大,古今罕比,其故何哉?岂非执政之臣,所以辅陛下者,未得其道欤【二○】!所谓未得其道者,在于好人同己,而恶人异己也。陛下既全以威福之柄授之,使之制作新法以利天下,是宜与觽共之,舍短取长,以求尽善【二一】,而独任己意,恶人攻难。髃臣有与之同者,则擢用不次;与之异者,则祸辱随之。人之情谁肯弃福而取祸,去荣而就辱,于是天下之士,躁于富贵者,翕然附之,争劝陛下益加委信,顺从其言,严断刑罚,以绝异议。如是者往往立取美官,比年以来,中外执事权者,皆此属矣。其怀忠直守廉耻者,皆摈斥废弃,或罹罪谴,无所容立。

  至于台谏之官【二二】,天子耳目,所以规朝政之阙失,纠大臣之专恣,此陛下所当自择,而亦使执政择之。彼专用其所亲爱之人,或小有违忤,即加贬逐,以惩后来,必得佞谀之尤者,然后为之。如是,则政事之愆谬,髃臣之奸诈,下民之疾苦,远方之噃抑,陛下何从得闻见之乎?

  又奉使询访利害于四方者,亦其所亲爱之人,皆先禀其意指,凭其气势,以驱迫州县之吏,善恶系其笔端,升黜由其唇吻。彼州县之吏,承顺之不赡,何暇与之讲利害,立同异哉?及其入奏【二三】,则云州县守宰,咸以为便,经久可行。陛下但见其文书粲然可观,以为法之至善,询谋佥同,岂知其在外所为哉?或者更增为条目,务求新巧,互陈利害,各事改张,使画一之法,日殊月异,久而不定,吏民莫知所从,盖由袭故则无功,出奇则有赏。彼皆进身之私计,非有益国便民之志也。

  又令使者督责所在监司,监司督责州县,上下相驱,竞为苛刻,苟不奉行新法,立加停替。或未熟新法,误为违犯,皆不理赦降去官,与犯赃者罪同,而重于犯私罪者。州县之吏,惟奉行文书,赦免罪戾之不暇,民事不复留心矣。

  又潜遣逻卒,听市道之人谤议者,执而刑之。又出牓立赏,募人告捕诽谤朝政者,臣不知自古圣帝明王之政,固如是耶?昔尧「稽于觽,舍己从人」。舜戒髃臣:「予违,汝弼,汝无面从,退有后言。」此其所以为帝王称首者也。秦恶闻其过,杀直谏之士,禁偶语之人,及其祸败,行道之人皆知之,而己独不知,此所以为万世戒者也。

  子产相郑,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请毁之。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二四】?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何今之执政,异于古之执政乎?

  齐景公谓梁丘据【二五】曰:「惟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和如羹焉【二六】。水火酰醢盐梅以烹鱼肉,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二七】,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以水济水,谁能食之。」今朝廷之臣,对扬启沃,亦有异于梁丘据者乎?

  卫君言计非是,髃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观卫,所谓君不君,臣不臣者也。人主自臧,则觽谋不进,事是而臧之,犹却觽谋。况和非以长恶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悦人赞己,闇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谀求容,谄莫甚焉。君闇臣谄,以在民上,民不与也,若此不已,国无类矣。」子思言于卫侯曰:「君之国事,将日非矣。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卿大夫出言自以为是,而士庶莫敢矫其非。君臣既自贤矣,而髃下同声贤之,贤之则顺而有福【二八】,矫之则逆而有祸。如此则善安从生?」今执政主新法,髃下同声贤之,有以异于卫国之政乎?是以士大夫愤懑郁结,视屋窃叹而口不敢言。庶人饥寒憔悴,怨叹号泣而无所控告。此则陛下所谓忠谋谠言郁于上闻,而阿谀壅蔽以成其私者也。苟忠谠退伏,阿谀满侧,而望百度之正,四民之乐,颂声之洽,嘉瑞之臻,固亦难矣。

  方今朝政阙失,其大者有六而已:一曰广散青苗钱,使民负债日重,而县官无所得;二曰免上户之役,敛下户之钱,以养浮浪之人;三曰置市易司,与细民争利,而实耗散官物;四曰中国未治而侵扰四夷,得少失多;五曰团结保甲,教习凶器以疲扰农民;六曰信狂狡之人,妄兴水利,劳民费财。若其它琐琐米盐之事,皆不足为陛下道也。舍其大而言其细,舍其急而言其缓,外有献替之迹,内怀附会之心,是奸邪之尤者,臣不敢为也。凡此六者之为害,人无贵贱愚智,莫不知之,乃至陛下左右前后之臣,日誉新法之善者,其心亦知其不可,但欲希合圣心,附会执政,盗富贵耳。一旦陛下之意移,则彼之所言亦异矣,臣不敢复费简札,叙利害以烦圣听,但愿陛下勿询阿谀之党,勿徇权臣之意,断志罢之,必有能为陛下言其详者矣。

  此六者之中,青苗、免役钱为害尤大。夫力者,民之所生而有也;谷帛者,民可耕桑而得也【二九】。至于钱者,县官之所铸,民不得私为也。自未行新法之时,民间之钱固已少矣,富商大贾、藏镪者或有之,彼农夫之富者,不过占田稍广,积谷稍多,室屋修完,耕牛不假而已,未尝有积钱巨万于家者也。其贫者蓝缕不蔽形,糟糠不充腹,秋指夏熟,夏望秋成,或为人耕种,资采拾以为生【三○】,亦有未尝识钱者矣。是以古之用民【三一】,各因其所有而取之,农民之役不过出力,税不过谷、帛。及唐末兵兴,始有税钱者,故白居易讥之曰:「私家无铁炉【三二】,平地无铜山。」言责民以所无也。今有司为法则不然,无问市井田野之人,由中及外,自朝至暮,惟钱是求。农民值丰岁,贱粜其所收之谷以输官,比常岁之价,或三分减二,于斗斛之数,或十分加二,以求售于人。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吏责其钱不已,欲卖田则家家卖田,欲卖屋则家家卖屋,欲卖牛则家家卖牛。无田可售,不免伐桑枣、撤屋材卖其薪【三三】,或杀牛卖其肉,得钱以输官。一年如此,明年将何以为生乎?故自行新法以来,农民尤被其患。农者,天下之本,农既失业,余民安所取食哉?今货益重,物益轻,年虽饥,谷不甚贵,而民倍困。为国计者,岂可不少思其故哉?此皆敛钱之咎也。

  北尽塞表,东被海涯,南踰江淮,西及邛蜀,自去岁秋冬,绝少雨雪,井泉溪涧,往往涸竭,二麦无收,民已绝望,孟夏过半,秋种未入,中户以下,大抵乏食,采木实草根以延朝夕。若又如是数月,将如何哉?当此之际,而州县之吏,督迫青苗、助役钱,不敢少缓,鞭笞缧绁,惟恐不迨【三四】,妇子皇皇,如在汤火之中,号泣呼天,无复生望。臣恐鸟穷则啄,兽穷则攫,民穷困已极,而无人救恤,羸者不转死沟壑,壮者不聚为盗贼,将何之矣!若东西南北所在啸聚,连髃结党,日滋月蔓,弥漫山泽,蹈籍城邑,州县不能禁,官军不能讨,当是时,方议除去新法,将奚益哉!绿林、赤眉、黄巾、黑山之徒,自何而有?皆疲于赋敛,复值饥馑,穷困无聊之民耳。此乃宗庙社稷之忧,而庙堂之上,方晏然自得,以为太平之业,八九已成。此臣所为痛心疾首,昼则忘食,夜则忘寝,不避死亡,欲默不能者也。易复之初九曰【三五】:「不远复,无祗悔,元吉。」言过而能改,虽悔不大也。其上六曰【三六】:「迷复,凶,有醔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言迷而不复,凶,且有醔,于君道尤不利也。昔秦穆公败于殽,作秦誓曰:「惟古之谋人,则曰未就予忌。惟今之谋人,姑将以为亲。虽则云然,尚猷询兹黄发,则罔所愆。」盖悔弃老成之远虑,用利口之浅谋,以取覆败而思补其过也,故能终雪前耻,强霸西戎。汉武帝征伐四夷,中国虚耗,贼盗髃起,又丧贰师之军,乃下哀痛之诏曰:「磤者以缚马书篃示丞相、御史、二千石、诸大夫、郎、为文学者,皆以敌自缚其马,不祥甚哉。公交车方士、太史、太卜皆以为吉。今计谋卦兆皆反谬。」盖始悟公交车方士之谄谀,对不以诚,致误国事,有悔于心也【三七】。故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务农,天下复安。

  自国家行新法以来,天下之人,心祈口祷,惟冀陛下之觉悟,拯救其失,以苏疲民,如望上天之膏泽,日复一日,以至于今。及今改之,犹可救也,过是,则民力屈竭,一旦涣然离散,乃始劳心安集,岂不难哉?

  窃观陛下诏书,寅畏天灾【三八】,深自咎责,丁宁恳切【三九】,欲有所改为也。若徒着之空文,而于新法无所变更,是犹临鼎哀鱼之烂,而益薪不已,将何补哉?陛下诚能垂日月之明,奋干刚之断,放远阿谀,勿使壅蔽,自择忠谠,为台谏官,收还威福之柄,悉从己出。诏天下青苗钱勿复散,其见在民间逋欠者,计从初官本,分作数年催纳,更不收息。其免役钱尽除放,差役并依旧法。罢市易务,其所积物,依原买价出卖,所欠官钱,亦除利催本。罢拓土辟境之兵,先阜安中国,然后征伐四夷。罢保甲教阅,使服田力穑。所兴修水利,委州县相度,凡利少害多者悉罢之。如此则中外讙呼,上下感悦,和气熏蒸,雨必沾洽矣。彼阿谀之人,附会执政者,皆缘新法以得富贵,若陛下以为非而舍之,彼如鱼之失水,必力争固执而不肯移,愿陛下勿问之也。

  臣窃闻陛下以旱暵之故,避殿撤膳,其焦劳至矣,而民终不预其泽,不若罢此六者,立有溥博之德,及于四海也。又闻京师近虽获雨,而畿甸之外旱气如故,王者以四海为家,无有远近,皆陛下之赤子。愿陛下虽徇髃臣之请,御正殿,复常膳,犹应兢兢业业,忧劳四方,不遽自宽,以为无后灾也。又诸州县奏雨,往往止欲解陛下之焦劳,一寸则云三寸,三寸则云一尺,多不以其实,不可不察也。又闻青苗之法,灾伤及五分则倚阁,其间官吏不仁者,至有抑遏百姓,止放四分以下税,此尤可罪者也。臣在冗散之地,若朝政小小得失,臣固不敢预闻,今坐视百姓困于新法如此,将为朝廷深忧,而陛下曾不知之。又今年以来,臣衰疾寖增,恐万一溘先朝露,赍怀忠不尽之情,长抱恨于黄泉,是以冒死一为陛下言之。倘陛下犹弃忽而不信【四○】,此则天也,臣不敢复言矣。光上疏,不得其的实月日。案疏语云孟夏过半,则必是四月十五日【四一】以后也。今附此王安石罢相前。

  知青州滕甫上疏言:「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诏,应熙宁二年以来所行新法,有不便悉罢【四二】,则民气和而天意解矣。」此据滕甫墓志附见,当考。郑侠言行录云:时诏求直言,欲应诏者甚觽,闻侠被劾,皆沮缩,惟司马光辈一二文字,得达上前。险佞之党,日于匦函假名投书,乞留王安石,坚守新法,仍乞治侠狂妄之罪。光疏已具载,甫疏但存此,其它疏又俱不见。言行录或可据,今且附见。

  丙戌,礼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王安石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仍诏出入如二府仪,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安石转九资,元符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曾布云云,可考。观文殿大学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韩绛依前官平章事、监修国史,遣勾当御药院刘有方赍诏召绛赴阙,翰林学士、右正言、兼侍讲吕惠卿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安石为执政,凡六年。

  先是,上一日侍太后,同岐王颢至太皇太后宫,太皇太后谓上曰:「吾闻民间甚苦青苗、助役钱,盍罢之。」上曰:「此以利民,非苦之也。」太皇太后曰:「王安石诚有才学,然怨之者甚觽,上欲保全,不若暂出之于外,岁余复召可也。」上曰:「髃臣中,惟安石能横身为国家当事耳。」颢曰:「太皇太后之言,至言也。陛下不可不思。」上怒曰:「是我败坏天下耶?汝自为之!」颢泣曰:「何至是也?」皆不乐而罢。此据邵伯温闻见录,云是司马光记富弼语,然伯温云:时宗祀前数日,太皇太后【四三】曰:「天气晴和,行礼日如此,大庆也。」帝曰:「然。」太皇又曰:「吾昔闻民间疾苦,必以告,仁宗常因赦行之,今亦当尔。」帝曰:「今无他事。」太皇又劝帝因赦罢青苗、助役钱。按四年九月祀明堂时,太皇未必有此言,七年九月祀明堂,则安石以四月去相位矣。此时必有错篅,今略加删削,使不相抵牾。

  安石益自任,时论卒不与。他日,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又流涕为上言新法之不便者,且曰:「王安石变乱天下。」上流涕,退,命安石议裁损之。安石重为解,乃已。会久旱,百姓流离,上忧见颜色,每辅臣进对,嗟叹恳恻,益疑新法不便,欲罢之。安石不悦,屡求去,上不许。而吕惠卿又使其党日诣匦函,假名投书乞留安石,坚守新法。假名投书乞留安石,此据郑侠言行录。上乃遣惠卿,以手诏谕安石:「欲处以师傅之官,留京师。」而安石坚求去,又赐手诏曰:「继得卿奏,以义所难处,欲得便郡休息。朕深体卿意,更不欲再三邀卿之留,已降制命,除卿知江宁【四四】,庶安心休息,以适所欲。朕体卿之诚,至矣,卿宜有以报之。手札具存,无或食言,从此浩然长往也。」又赐手诏曰:「韩绛恳欲得一见卿,意者有所咨议,卿可为朕详语以方今人情政事之所宜急者。」安石荐绛代己,仍以惠卿佐之。于安石所为,遵守不变也。时号绛为「传法沙门」,惠卿为「护法善神」。「传法沙门」、「护法善神」,据□幵漫堂随笔。又郑侠言行录云:惠卿拜职日,京师大风霾,黄土【四五】,翳席逾寸。侠又上疏论之,不报。此当考详删定。

  他日,上又赐安石手诏曰:「王韶闻卿解机务,颇不安职。继有奸人诈韶云,朝廷已有命废熙河,徙帅治秦。韶愈忧惑,朕虽已降手敕开谕,卿可特致书安慰之。」

  河东节度使、守司徒、兼侍中、判河阳文彦博判大名府。

  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兼同判司农寺。

  兵部郎中陈安石复为户部判官。以知谏院邓润甫等言,朝廷近以京东监司不职,例皆罢去,而安石到官未久,凡官吏之善否,新法之弛张,容有未知,兼体问安石亦尝发擿过官吏二十余员故也【四六】。

  诏置沅州,以懿州新城为治所,县以卢阳为名。从章惇请也。南江传云懿州赐名沅州,潭阳县并卢阳县【四七】,并系之七年六月。按实录乃七年四月十九日事也。正月十九日,惇请建州县城寨,当参考。九域志云,沅州潭阳郡,熙宁七年,收复溪□黔、衡、古、显、叙、峡、中胜、富、瀛、绣、允、云、洽、俄、奖、晃、波、宣十七州【四八】,即唐叙、锦、奖州地置州。治卢阳,领卢阳【四九】、麻阳、黔阳三县。食货志云,章惇初筑沅州,亦有屯田务。又元丰元年六月二十五日、九月二日,可考。又元丰元年七月二十一日罢屯田务,此年九月二日以沅州屯田法付刘彝。

  诏:「监楚州市易务、著作佐郎王景彰追两官勒停,并劾违法干系官吏,命官具案闻奏。其违法所纳息钱给还,仍下杭州、广州市易务勘会违法事,许令自首改正【五○】。」以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提举楚州市易司蒋之奇奏景彰违法籴买商人物货,及虚作中籴入务,立诡名籴之,白纳息钱,谓之「干息」;又勒商贩不得往他郡,多为留难以阻抑之。上初令劾之,既而又谓辅臣曰【五一】:「景彰违法害人,事状灼然,若不即行遣,更俟劾罪,必是迁延,无以明朝廷元立法之意,使百姓晓然开释,无所归咎,可速断遣,庶妄作小人有所忌惮。」遂责之。

  戊子,遣龙图阁待制、枢密都承旨曾孝□为河北东路察访使,代吕惠卿也。孝□判军器监,入内都知张若水提点军器库,以牒移监,孝□言若水属吏不该用牒。诏若水用申状。若水遣其子诣监求解军器库。孝□以若水不亲至,劾之。寻命知制诰章惇判军器监。惇判监,在孝□受命察访后一日。劾若水事,今附见,更须考详。又恐惇非代孝□者,后与惇同勘曾布。

  中书言,京朝官、选人、小使臣试中经书、律令大义及议并断案,上等欲与迁官,循资堂除差遣,中等堂除差遣,下等注官换官者依此。从之。

  诏韩绛居东府第一位,吕惠卿第二位。自是居东、西府公位不以次。

  诏诸州军器物料并置库【五二】,选职官或曹官一员兼监【五三】,仍委通判点检。

  己丑诏曰:「朕嘉先王之法,泽于当时而传于后世,可谓盛矣。故夙兴夜寐,八年于兹,度时之宜,造为法令,布之四方,皆稽古先王【五四】,参考髃策而断自朕志。已行之效,固亦可见。而其间当职之吏,有不能奉承,乃私出己见,妄为更益,或以苛刻为名,或以因循为得,使吾元元之民,未尽蒙泽。虽然,朕终不以吏或违法之故,辄为之废法,要当博谋广听,案违法者而深治之。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

  先是,吕惠卿虑中外因王安石罢相言新法不便,以书遍遗诸路监司、郡守,使陈利害。至是,又白上降此诏申明之。元佑本「白」字下脱漏,绍兴本因之,当求别本考定,恐尚有他语也。今但云「白上降此诏申明之【五五】」,朱史削去吕惠卿「虑中外」以下三十余字,却先书上以朝廷所降法令,官吏推行,多失其意,乃下诏申明之。签贴云,系黄庭坚手笔,并无底本照据;并起居注、时政记元不如此,故削去。时政记、起居注亦何尝能说事意,朱史私为惠卿讳耳,今复存之。

  上批:「闻府界诸县民阙食,令提点司官体量具赈济以闻。」

  又批:「闻广州市舶司顿亏岁课二十万缗,或称缘市易司之故,致舶客不至,未知虚实,可体量推究以闻。」

  庚寅,交趾郡王干德表言:「去冬十月南界定蕃寨申占城国王领兵三千余人及王妻子乘舟来降,今年正月已至本道稽颡克伏。」诏答之。新纪于六年十月遂书是月占城降于交趾,误也,今不取。

  鄜延路经略司言,罢肃戎军至鄜州十八铺守火□□税户九十人,即有边事,差弓箭手。从之。

  上批:「见根究市易司事,可催促结绝。」吕惠卿言:「近与曾布同根究市易事,其间虽有异同,亦已见利害大情,乃有无违法,臣蒙恩命见辞免难同根究,乞令中书尽取公案,以异同情节逐一比对进呈。」诏应根究文字,尽纳中书。后两日,布对延和殿,条析前后所陈,并比较治平二年、熙宁六年收支钱物数物进呈,上以岁费浸广为忧,令布送中书。惠卿由是益不喜。

  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兼国子监同修撰经义王雱为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雱以疾不能朝。

  又诏特给俸免朝谢,许从安石之江宁,仍修撰经义。

  又诏王安石依旧提举详定国子监修撰经义,参知政事吕惠卿同提举。

  又诏司农寺下诸路当职官劝谕蓄米之家,赊借粜与贫民,毋辄增价,及差官检括监粜,委转运提点刑狱司觉察之。

  辛卯,赐泸州军前效用黔州弩手号「忠胜义军」。人赐钱三千,有功者别议赏。淯井蛮寇边,此军出力死战。蛮隔溪语曰:「相与无怨,何致力也?」义军骂曰:「朝廷遣我击贼,不知其它。」以药箭射贼,当之者立死。贼恶之曰:「此黔州弩手箭也。」

  西京左藏库副使李浩为供备库使、知沅州,余转资减磨勘年有差。录讨荡竹滩狤狑蛮之功也。浩初为广西路兵马都监,因召对,问横山事,改麟府路【五六】勾当公事,未行,会章惇察访荆湖,荐为辰州准备差使。懿、洽既定,浩功为多,故有是命。寻又迁西京作坊副使。浩传云:七年为太原府路兵马都监,以南江功迁西京作坊副使,仍知沅州。浩力辞,复为太原府路都监,章惇又论浩功,擢引进副使,熙河钤辖。

  壬辰,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免行利害,且曰:「今日之法,但当使百姓出钱轻如往日,便是良法。至如减定公使钱,人犹有以为言者,此实除去牙前陪费深弊。且天下贡奉之物所以奉一人者,朕悉已罢,人臣亦当体朕此意,以爱惜百姓为心。」冯京曰:「朝廷立法本意,出于爱民。然措置之间,或有未尽,陛下但当开广聪明,尽天下之议,便者行之,有不便者,不吝改作,则天下受赐矣。」

  诏中书自熙宁以来创立改更法度,令具本末,编类进入。五月二十一日,枢密院亦就中书编类。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范镗、练亨甫修熙宁政录,当即编类此也。

  又诏司农寺罢赊粜粳米,令三司尽数转输河北路常平司,以备赈济。

  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言:「察访浙东温、台等州,自熙宁四年以后,监司未尝巡历州县,事废弛无人点检。盖监司止在浙西乘船往来,文移旁午,指挥不一,州县莫之适从,远民无所赴愬,近郡困于将迎。欲乞以浙东、浙西及转运副使、提点刑狱、提举官六员,分为两路: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县为浙西路【五七】,置转运、提举于杭州,提点刑狱于润州;越、明、婺、温、台、衢、处七州为浙东路,置转运、提举于越州,提点刑狱于温州。」从之。朱本削去墨本,云:方下本路相度,至九年三月乃诏分路,合并入九年。按七年九月十二日丁未勿复分路诏,则是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即从沈括所请矣。朱本考之未详,遽削去墨本。今依墨本,仍具本月日。然墨本既于此载沈括云云,又于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重载之,亦误也。今止于此详载削去彼书。新本考异,殊不辨诘,但依朱本,盖疏略耳。

  癸巳,新权发遣两浙路提点刑狱、太子中允俞充检正中书户房公事。

  前提举河阴辇运、屯田郎中王珫迁一官,虞部员外郎、勾当京西排岸司文彦璋减磨勘二年。珫等以都水监保明不闭汴口,堤岸无虞也。于是,冯京曰:「昨王庠等以积凌败堤,各已停替,此不可不赏,臣终以不闭口为未安。每年虽减梢芟一二百万,然自汴口至泗州,用兵夫数亦不少,若苦寒一夕,凌排大积,如何施工?」吕惠卿曰:「若晚闭早开,似亦为便。」上曰:「子细更与体问,若成,得清汴即为万世之利。」王庠等停替,在二月六日。

  诏判将作监范子奇、向宗儒各升一任。以三司磨勘本监裁省物料等钱二十九万缗也。

  诏陈州节度推官富蒙与一子郊社斋郎。蒙往蔡州新蔡县修水田,宿村舍,民家遗火燔死,故录之。

  诏买盐及盐仓场【五八】监官、地分巡检,听不拘合入远近奏举。从江淮发运司请也。其使臣应短使者,仍除重难纲运外,余并与免短使。

  诏开封府界去年灾伤残欠税物及佃收地租课,并权倚阁。

  甲午,河东路同商量地界秘书丞吕大忠言:「伏见北使萧禧至阙,争辨地界,闻遣韩缜报聘。乞下枢密院录前后照据文字,令缜赍至敌庭,庶令北朝稍知本末。」诏:「缜详大忠所奏,及照验文字地图以往,俟至彼面言,自通好以来,本朝遵守旧规,未尝先起争端,诚以祖宗誓约,各欲传之子孙,长无穷已。如白沟馆驿,本待两朝信使往来,随宜增盖屋宇,及安墙眼。此乃常事,北朝不欲存留,已令毁拆。雄州旧有关城,岁久颓圮,元检工料六十余万,十余年来,才役数万人,又非创筑,于誓书无妨,亦已住修。河东界至前后,已经分画,北朝更欲辨正,不欲相违,已专遣人与北朝差来官商量。然恐北朝所差官不肯依理同议,对执争占,失两朝敦守欢好之礼。如苏直等庄一带地,前此南北各已遣官定夺标界分白。岁月未久,又欲变移,彼此大国,须存信约,如此展转,何以准凭?虽委所遣官商量,恐北朝未悉知,须至略陈本末。大意如此,更委缜随宜应答。」缜至敌庭,不果致,但与押燕蕃相李相熙略相酬对而还【五九】。此段与密院时政记同,六月大忠丁父忧,九月十三日乃见其事。

  诏诸城外草市及镇市内保甲,毋得附入乡村都保,如共不及一都保者,止令厢虞候、镇将兼管。从司农寺请也。

  梓夔路察访司言:「泸州江安、合江县【六○】深在瘴地,夷汉事多,乞自今知县并依戎、泸州通判例酬奖。如无第二任知县人,候到任三年,与减磨勘三年。」从之。

  又言:「遂州青石县、合州赤水县主户各及三千已上,昨并废为镇,人不以为便,乞仍旧为县。」从之。仍令转运司劾元相度官以闻。

  开封府言,乞下三司于新城北面诸门外,更置粜场,定价零细粜与流民。从之,仍令比城中斗减钱五。

  诏:「婕妤宋氏,遇同天节赐亲属霞帔三道,自今为例。」

  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以青淄潍莱登密沂徐州、淮阳军为东路;郓□齐濮曹济单州、南京为西路。先是,邓润甫等乞分为两路,财赋金谷并令通融移用。至是,下京东监司相度,如润甫等所请。新纪系此事于八年正月丙午,误也。五年八月己亥已分京西。

  乙未,秘书丞、权通判河州鲜于师中为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录城守之功也。先是,鬼章使谍绐景思立云:「木征有觽数千在踏白城,将来降,请逆诸河上。」思立信,以为可取,率精骑往袭之。师中知其诈,劝思立无往,思立不听,遂行。师中即治守具。思立既败,鬼章遂围河州,师中卒全其城,故赏之。寻又赐绢三百匹,余官悉论城守功,减磨勘年有差。朱史五月一日又书:赐知河州鲜于师中绢三百匹,通判李山甫减磨勘三年,余官减磨勘年有差。师中知河州,实录不书。按四月七日,已除苗授知河州,不应更以命师中,恐朱史误也,今不取。思立信间谍,以为木征可取,此据青唐录。

  置南山堡、通会关于河州。

  诏三班差使、借差并殿侍【六一】犯罪断讫取补,授宣札批,所犯刑名,徒以上仍勒停;犯除名及永不收叙者,即追毁。

  丙申,诏:「闻淮南路推行新法,多有背戾,役钱则下户太重,常平惟务散多,更不出牓召人情愿,有用等第敷钱与民,极为不便。令本路监司速体量按治以闻。」

  又诏:「近楚州市易务监官违法,闻蒋之奇久已知之,亦尝有百姓陈诉,而之奇都不案治,宜亦体量以闻。」会之奇丁忧去。丙戌,之奇已奏王景彰,此云不按治,当考。朱史已削去。

  密州观察使、知汝州向传范卒。

  丁酉,李宪言木征出降,辅臣皆贺,诏:「木征及母、妻、子,令王韶、李宪发遣赴阙,走马承受长孙良臣押引,优厚支钱,令缘路供给。」初,韶还至兴平,闻景思立败,疾驰而西,会兵于熙州。熙州方城守,韶命撤之【六二】。选兵得二万,谋所向,诸将皆欲趋河州,韶曰:「贼所以围河州者,恃有外援也。今知救至,必设伏以待我。且彼新胜,气甚锐,未可与争锋,不若出其不意,以攻其所恃。古人所谓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者此也。」乃以兵直趋定羌城。三月丙午,度洮,遣王君万等先破结河川额勒锦族,以断通夏国径路,斩千余级。韶进兵宁河寨,分遣诸将入南山,破布沁巴勒等族,复斩千余级。贼知党援既绝,且恐断南山归道、乃拔寨遁去。甲寅,韶遣诸将领兵旁南山焚族帐,斩三百余级,即日通路至河州。鬼章等余觽保踏白城西,杓摩雅克【六三】等族,去河州百余里。四月辛巳,师自河州闾精谷出踏白城西与蕃贼战,斩千余级。壬午,进至银川,破贼堡十余,燔七千余帐,斩二千余级。癸未,分兵北至黄河,西至南山,复斩千余级。又遣将领兵入踏白城,葬祭阵亡将士。甲申,回军至河州。乙酉,进筑阿纳城,前后斩七千余级,烧二万帐,获牛羊八万余口。木征率酋长八十余人,诣军门降。王韶言:「已遣合门祗候麻宗道等管押木征赴阙,及遣男厚赍表称贺。」

  思立之覆军也,贼势复张,而京师风霾旱灾相仍,论者欲乘此弃河湟,上亦为之旰食,数遣中使戒韶驻熙州,持重勿出。且谕高遵裕,令退保临江。及是告捷,上喜甚,赐手诏褒谕曰:「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宁河之行,卿得之矣。」王君万、苗授、姚兕等传,并云先攻纳木萨勒宗城,不知纳木萨勒宗城果安在?实录与韶本传并不言,当考。四月七日,除苗授知河州,已附见纳木萨勒宗城事。

  置岷州谷藏堡。

  辽主遣其枢密副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萧素、枢密直学士梁颖议河东地界于代州境上。新纪于丁酉日书辽人遣枢密副使萧素议疆事于代州。旧纪无之。

  上批:「熙河路自恢复以来,征伐馈饷,人颇劳苦。今木征已降,边事宁息,宜曲赦本路。」

  注  释

  【一】上意犹必欲按治「必」原作「不」,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二○、治迹统类卷二二熙宁元佑议论市易改。

  【二】工匠于诸埽各抽差「各」,宋会要职官五之四五作「指名」。

  【三】庶几早召和气宋史卷三三郑侠传作「冀下召和气」。

  【四】至于刍荛宋文鉴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作「其刍荛负贩」。

  【五】以规其后同上书作「以赞其上。」

  【六】凡百执事「执」原作「职」,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又宋史卷三二一郑侠传、宋文鉴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本句作「左右辅弼」。

  【七】抑陛下所以驾驭之道未审尔「道」字原脱,据宋文鉴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补。

  【八】遑遑不给之状为图而献「而」原作「百」,据阁本及同上书、编年纲目卷一九、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五郑侠贬黜改。

  【九】澧州原作「礼州」,据阁本、活字本及武经总要前集卷二○改。

  【一○】五万石「万」原作「百」,据阁本改。

  【一一】又言「又」原作「及」,据阁本改。

  【一二】祖父母父母妻无子孙依倚者「妻无」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五神宗纪乙正。

  【一三】送魏继宗于开封府知在阁本「府」下多「令所属」三字。

  【一四】案此处疑有脱篅阁本无此七字。

  【一五】今市易之为虐「虐」原作「虚」,据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一六】西蕃首领降「降」字原脱,据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开熙河及上下文补。

  【一七】皆即日之深患「患」原作「惠」,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鉴卷五○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改。

  【一八】臣窃不自揆「臣窃」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同上二书乙正。

  【一九】亦悉心竭力以副陛下之欲「心」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未得其道欤「欤」字原脱,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二一】以求尽善「善」原作「言」,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二二】台谏之官「官」原作「士」,据同上书及宋文鉴卷五○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改。

  【二三】及其入奏「及」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四】若之何毁之「之」字原脱,据同上二书及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补。

  【二五】梁丘据「丘」原作「邱」,据阁本及左传定公十年改。下同。

  【二六】和如羹焉「焉」原作「也」,据左传昭公二十年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鉴卷五○应诏言朝政阙失改。

  【二七】君所谓可而有否焉「焉」原作「也」,据同上二书及下文「君所谓否而有可焉」句改。

  【二八】贤之则顺而有福「贤之」二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九】民可耕桑而得也「民」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三○】资采拾以为生「采」原作「米」,据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一】是以古之用民同上二书,「民」下均有「者」字。

  【三二】私家无铁炉「铁」,同上二书作「钱」。

  【三三】撤屋材卖其薪「撤」原作「撒」,据同上二书改。

  【三四】惟恐不迨「迨」原作「违」,据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五】易复之初九曰「九」原作「六」,据同上二书及周易复卦改。

  【三六】其上六曰「六」原作「九」,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鉴卷五○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改。

  【三七】有悔于心也「于」原作「予」,据同上二书改。

  【三八】寅畏天灾「寅」字原脱,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应诏言朝政阙失补。

  【三九】丁宁恳切同上书「切」下有「以求至言,是陛下已知前日之失,而」十四字。

  【四○】倘陛下犹弃忽而不信同上书及宋文鉴卷五○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不」下有「之」字。

  【四一】四月十五日「日」原作「月」,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二】有不便悉罢宋史全文卷一二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下、续通鉴卷七○「便」下有「者」字。

  【四三】太皇太后「太后」二字原脱,据上文及邵氏闻见录卷三补。

  【四四】除卿知江宁「除」原作「降」,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九、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下改。

  【四五】黄土「黄」原作「苦」,据阁本改。

  【四六】亦尝发擿过官吏二十余员故也「过官」二字原倒,据阁本及文义乙正。

  【四七】潭阳县并卢阳县宋史卷八八、九域志卷六、舆地广纪卷二八均谓「以潭阳县地置卢阳县」,疑是。

  【四八】黔衡古显叙峡中胜富瀛绣允云洽俄奖晃波宣十七州按:上引九域志所载与此同,州数十七,州名十八,两不相符。宋史卷四百九三蛮夷传作十六州,而州名与此处不尽相同。疑原刊有舛错。又「宣」,九域志卷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八讨梅山蛮作「宜」。

  【四九】领卢阳三字原脱。据上引九域志、长编纪事本末补。

  【五○】许令自首改正「首」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九补。

  【五一】既而又谓辅臣曰「又」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二】诏诸州军器物料并置库「诸」原作「诣」,据阁本改。

  【五三】选职官或曹官一员兼监「曹官」原作「曹公」,据阁本改。

  【五四】皆稽古先王「古」原作「合」,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

  【五五】今但云白上降此诏申明之「今但」二字原倒,据阁本及文义乙正。

  【五六】麟府路「麟」原作「鄜」,据宋史卷三五○李浩传改。

  【五七】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县为浙西路「为」字原脱,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七州县废复补。

  【五八】盐仓场「仓」原作「会」,据阁本改。

  【五九】但与押燕蕃相李相熙略相酬对而还下「相」字原作「伸」,据阁本改。

  【六○】合江县「江」原作「肥」。据阁本改。

  【六一】三班差使借差并殿侍「并」原作「升」,据阁本、活字本改。

  【六二】韶命撤之「撤」原作「撒」,据活字本改。

  【六三】杓摩雅克本卷上文两处均作「杓家摩雅克」。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三

卷二百五十三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五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三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乙卯,1075)

  全  文

  五月戊戌朔,曲赦熙河路,杂犯死罪降从流,流以下释之。本路马步军并今年二月已后运粮草、材木修筑堡寨等厢军、义勇、弓箭手、蕃兵、寨户、强人,及自京至本路急脚、马递铺兵士,诸路差在熙河今年二月已后尝经战兵,鎫与特支钱;军士因战重伤不任征役者,且给全分衣粮。

  河北都转运使、祠部员外郎、史馆修撰刘瑾为天章阁待制、知瀛州。

  初,王安石既罢李师中瀛州之命,因荐章惇可用。陈升之亦欲用惇,上曰:「惇,但能作吏文耳。」安石曰:「惇,吏文麤疏,然有机略,胜王韶。」时韩缜犹未出使,上欲复令缜还任。安石曰:「惇,非缜所及也。」蔡挺言:「缜在瀛州非理惨虐。」安石固请用惇。□充言:「不知契丹事与南江孰大?」安石曰:「臣知惇可以为帅,非为其了南江事未了南江事,臣已知惇可以为帅。若待试其当得契丹然后用,即韩信何由倔起为大将当项羽?」上乃许。安石候惇回自南江用之。已而用惇帅泾原代王广渊,命既下,亟寝之。此据御集四月四日事。及安石去位,复除惇为高阳关路安抚使,此亦据御集四月二十九日事。又寝之。瑾先尝摄州事,于是加职为真。御集五月十七日催瑾疾速赴任,不知瑾几时却罢权瀛州归转运司,当考。

  诏募河北饥民修瀛州城。

  荆湖北路转运使、司封郎中、直昭文馆孙构【一】为太常少卿、直龙图阁,知辰州、宫苑使石鉴为皇城使、忠州刺史。秘书丞、转运判官沈叔通,通判辰州【二】石禹勤各减磨勘三年。章惇乞赏构等馈军之劳也。

  左司郎中、天章阁待制李师中【三】言:「臣闻应天以实者,见于行事;勤民以行者,不以空言。天生愚臣,盖为圣世。文武之道,识其大者;简易之理,求诸天地。陛下早用臣说,则太平之事略已施行。成、康、文、景未足企慕,朝廷阙失,岂待人言而后知之。『天难忱斯』,帝命可畏,旱既太甚,民将失所,今日之事,非有勤民之行,应天之实,臣恐不足以塞天变。一切利害,曾何足数!伏望陛下诏求方正有道之士,召诣公交车对策,如司马光、苏轼、苏辙辈,复置左右,以辅圣德。如此而后,庶几有敢言者。臣泣血雨泪而拜封章,陛下闻臣此言,忍不感悟,臣未尝有一言及钱谷甲兵者,盖知事君以道,直欲以伊尹致君之事为师,不敢以近世有为之君待陛下。及得罪去国,安于报效,并心一意,以望太平,五年于兹,而未免陛下焦心劳思,不有人患,谁兴厉阶。熙宁三年十月师中落待制,知舒州。七年二月复待制,知瀛州,寻罢之,盖罢瀛州不罢待制也。臣欲杀身,无益于事;长叹大恸,昊天不闻。陛下承祖宗之基,求治如此,臣愚不肖,亦未忘旧学。陛下欲为富国强兵之事,则有禁暴丰财之务;欲为代工熙载之事,则有利用厚生之道。有臣如是,陛下其舍诸!」

  上批:「师中敢肆诞谩,辄求大用。朋邪罔上,愚弄朕躬。识其奸欺【四】,所宜显黜。可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和州团练副使【五】,本州岛安置,不得签书公事。」王安石甚恶师中,尝欲夺其待制,上未许。及是,吕惠卿请出师中所上疏付外,因摘其语激上怒,遂废斥之。元丰元年四月,师中卒。

  己亥,诏:「近诸路奏,强□十人以上已十数发,可令提点官司严加督捕,毋致结成髃党。」

  上批:「市易务遣人往诸路贩易,可问何年月日指挥许令如此。」执政进呈不行。此段朱史签贴云:「一时取问,无行遣前去。」今复存之。御集云:进呈讫。按进呈讫,即是无行遣也。此必因四月十七日曾布言「湖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六】」,故有此问。卒无行遣,应是吕惠卿为吕嘉问蔽匿其事耳。

  西南蕃乌蛮罗氏鬼主仆夜为银青光禄大夫、知鷧縻姚州。斧望个恕为银青光禄大夫、知鷧縻归徕州。沙取禄路、乞弟鎫为把截西南蕃部巡检。从经制夷事熊本请也。

  乌蛮有两首领常入省地鬻马,晏子隶淯井监,斧望个恕隶纳溪寨,皆仆夜诸部也。晏子距省地绝近,犹有淯井之阻,斧望个恕近纳溪寨,舟下泸州,不过半日。而二首领常赋晏州山外六姓及纳溪二十四姓生夷。本遣勾当公事邓轸招以爵赏,仆夜、晏子、斧望个恕皆纳贡,愿受王命。本言不鷧縻此两蛮【七】,则诸蛮未易服也。故命之,晏子未及命而死。沙取禄路者,晏子之子也;乞弟,斧望个恕之子也。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乙未,已载仆夜等名。

  庚子,知熙州、资政殿学士、左谏议大夫王韶为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仍兼端明殿龙图阁学士,赐绢三千【八】。授其子廓大理评事,赐进士出身;次子厚大理评事。秦凤路副都总管、内园使燕达为西上合门使、英州刺史,熙河路照管军马事宜、入内东头供奉官李宪寄昭宣使、嘉州防御使。赏降木征之功也。

  诏:「近赐钱五十万缗与河北常平司,仍令本司更以五十万缗于缘边州军籴粮,可令两路常平司各具见在钱谷数以闻。」

  辛丑,太子中允、集贤殿修撰张琥同知谏院。

  广西安抚司奏请邕州左、右江五寨镇峒民所纳夏税钱布麻皮马价钱等,如愿折纳米者听其便。从之。

  遣熙河路走马承受长孙良臣往熙州为踏白城阵亡将士作浮图道场七昼夜,命河州收瘗暴骸。

  壬寅,雨雹。

  癸卯,又雨雹。

  中书言:「闻灾伤路分募人工役,多不预示夫数,饥民骤集,或无可兴作。乞下司农寺令诸路依所计工数晓谕入役,免致饥民失所。」从之。

  权河北西路转运使、司封郎中刘航提举崇福宫。

  先是,航应诏论时政五事:请削役钱之令,复募法为差法;罢斥程昉,勿以为水官;尽复废县,置令尉,禁保甲藏兵于家;追市易所遣官,勿使贩粟塞下;蠲除不以去官赦降原减之制,以通天下改过自新之路。复议请减法,以明贵贱之分。疏奏,不报。又言:「人君不可轻失天下之心,宜乘时有所改为,则人心悦而天意得矣。」语尤至切,因力奏求罢职,故有是命。

  文思副使李祥为供备库使,供备库副使刘普、龙骑第一下名都虞候彭孙,本河州髃盗。鎫为文思副使。祥、普以河州守城,孙以章惇言讨蛮贼有功故也。惇又请令孙管押龙猛获级、伤中得力兵员入见,许之。仍令军头司候引呈飞骑、蕃落毕取旨。懿、洽州归明人田宗广为内殿崇班。

  王安石乞以经义检讨官余中等往江宁府,吏人给食钱外,依例与大将驿料从之。

  诏观文殿学士王韶特赠二代,其母封永嘉郡太夫人,召入禁中;子妇从入者,皆赐命服。

  甲辰,都提举市易司吕嘉问升一任。以在京都商税课增羡也。

  将作监请修大通门外透水槽为钓槽。从之。初,议擢透槽使高,三班借差时习言:「当用土功十余万,又自顺天门至牧养监銽展五桥劳费甚大,乞造软槽,遇船往来钓起。」而都水监【九】以为便利,故用习言。

  诏熙河路岁计用钱,令秦凤等路转运司、熙河路经略司,用具无事时各一年收支数申中书。自开建熙河,岁费四百万缗,七年以来,财用出入稍可会,岁常费三百六十万缗。此据赵思忠传,朱史削去,签贴云:河湟故地,方二千里,新造之邦,费用固不为多,至于今日,已不烦朝廷供亿。前史官意以广费为非,故妄书此。又云:自合于裁减边费处,相照修入。然讫不曾修入,今撰取附见「具无事时一年收支数」下。邵伯温闻见录云:自开熙河以来,陕西民日困,朝廷财用益耗,独岷州白石、大潭,秦州属县有赋税,余无斗粟尺布,惟仰陕西州郡及朝廷帑藏供给耳。此事当考。

  荆湖北路转运使、太常少卿、直龙图阁孙构为集贤殿修撰,令久任。权通判辰州、著作佐郎谢麟迁太常博士,换西上合门副使、知沅州、兼缘边溪洞都巡检使。以章惇言构赏薄,及乞换麟官且迁擢之。麟,建州人也。

  诏河东路阙雨州军长吏访名山灵祠请祷。

  诏权南剑州判官、国子监勾当公事陈格为秘书丞,漳浦县主簿方希觉为奉礼郎,和州团练副使程嗣直叙大理评事;余减磨勘年有差。以章惇上格等招田元猛功状,故赏之。希觉欺冒,见八年十月十三日。

  陈州司法参军、律学士王白为中书礼房习学公事,□县尉曾旼、新成都府【一○】户曹参军刘泾为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白,开封;旼,漳州人。泾,孝孙子也。旼,八年八月十六日罢;六月十七日,可考。

  礼宾使、文州刺史王中正领嘉州团练使。中正于麟、府、丰州尝招弓箭手千四百人,及熙河,又招千三百六十人,故赏之。

  赠皇城使、果州刺史王存忠州团练使,引进副使、带御器械王宁果州团练使,入内供奉官、寄崇仪使李元凯英州团练使,供备库使魏奇嘉州刺史,文思副使林信丹州刺史,内殿承制王令安、高知方鎫文思副使,供奉官李怀素、马恩鎫皇城副使,侍禁赵闲文思副使,殿直陈俊、刘文秀、张恭鎫供备库副使。以河州之役死事也。

  真定府路安抚司言,真定灾伤,欲以常平及省仓陈谷五万石减价出粜,候丰熟偿足。从之。

  乙巳,给事中致仕郭申锡卒。

  己酉,太常丞、权监察御史里行蔡确直集贤院、权发遣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

  知熙州王韶言:「熙、河、岷州刍粮可支一岁,而转运司以银、绢、钱物贷商人乘急邀利,价日益高,费官本日益多,鎫边物日益贵。今边屯无甚警急,兵戍减彻,欲乞已贷者令纳外,自余米麦皆可罢籴。」上批:「依所奏,前期晓谕商人,截日往籴。」

  法寺奏断深州百姓陈膺等听诸葛公权计,癸丑岁国家主有兵兴变【一一】,共谋为乱,公权亡不获。诏:「陈膺、朱川皆斩,史亮、李信杖死,余党鎫杖脊分配编管。告事人王通释罪,授西头供奉官,勿与亲民差遣,任满就移,毋得赴阙。」

  庚戌,上批:「闻熙州、通远军自熙宁六年二月以后,借见钱、盐钞、金银、紬绢、度僧牒等与人,略计十七万缗,今一年余纔纳七千缗,或失元借主名,勒保人均纳,可令经略、转运司具析以闻。」皆言无之,遂已。

  诏入内供奉官卫端之追两官,免勒停,弓弩院工匠俞宗等十人【一二】黥面,配京东西本城。端之被差看验弓弩不堪修者拆剥,乃以病色弓三十五万余张赴拆剥所,内角面十二万,司修计费钱七千余缗。犯在疏决前,上曰:「是可以弗惩乎?」特黜之。端之先以造弓弩弦省工,减磨勘四年。至是,坐枉费得罪。吕惠卿家传:惠卿判军器监时,禁中亦置造作所。中官卫端之编排弓枪库,杂色弓七十余万张,其当毁者四十九万张,已毁十七矣。惠卿遣属官李稷等诣库覆视之,得其以良为恶,而未毁者十余万,请复存之。案端之得罪时,惠卿已执政矣。或是惠卿先发端之罪,及执政乃行罚也。家传又以端之得罪,系遣郝质诣军器监前。郝质诣监,已附正月十二日,更须详考之。

  上批:「昨熙河围闭日久,是时在城正兵极少,闻全得民丁相兼防守,未知本路尝如何存□,令经略司以闻。」

  辛亥,中书门下言:「策试、制举鎫以经术时务,今进士已罢辞赋,所试事业即与制举无异。至于时政阙失,即士庶各许上封言事。其贤良方正等科目,欲乞鎫行停罢。」从之。

  先是,中书条例所乞罢制举,冯京曰:「汉、唐以来,豪杰多自此出,行之已久,不须停废。」上曰:「天下事可罢而未及,如此者甚觽,此恐未遑改革。」吕惠卿曰:「制科止于记诵,非义理之学,一应此科,或为终身为学之累。朝廷事有可更者更之,则积小治可至大治,不须更有所待。」至是乃罢。惠卿云云,墨本在四月二十五日,今从朱本,鎫入此。

  壬子,赠礼宾副使包约为忠州刺史。约,蕃官也,初从景思立河州战没,或诬为降贼,走马承受张佑等言约实中箭死。诏王韶考实,如佑等言,故有是命。

  诏京东、河北置简中、崇胜、奉化厢军十指挥,怀、卫、濮州各二,德、博、齐州各一,总五千人,将修完河北州军城故也。

  诏开封府、白马县界旱及十分,其芟滩地租草与倚阁。

  癸丑,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学士韩维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知河阳。维自以言不用,数求去,会兄绛入相,又援故事乞补外,遂出。绛入相,维实草其制,时人荣之。

  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熊本,太子中允、直集贤院、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谔,鎫同判司农寺。

  龙图阁待制、枢密都承旨曾孝□言:「修赏功格点检条例,曾旼、王白近准朝旨罢,乞依前点检合用条例,仍许据合检文字,就史院抄录。」从之。

  诏河北路转运、提举司,灾伤户第四等以下【一三】放税及五分以上,今年夏税、免役钱一面体量放免以闻。

  甲寅,上批:「河东谍知北界点集军甚急,可令雄、定州并河北缘边安抚司、经略安抚司,厚以钱物体问敌中动静以闻。」

  皇城使、文州刺史韩存宝为熙河路都监。从王韶之请也。

  乙卯,工部郎中苏颂勾当三班院。颂补外三岁,今乃归朝。

  诏:「司农寺主簿勾当公事官,自今非有朝旨,毋得差出,仍减四员。令本司具合存减员数以闻。」

  淮南东路转运司言,察访司劾楚州诸县失催青苗钱官吏,楚州方旱灾,二麦未收,若劾官吏,必有追扰,诏勿劾。

  丙辰,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吕升卿,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沈季长,鎫为崇政殿说书。季长仍改太子中允。

  先是,上每以外事问王安石,安石曰:「陛下从谁得之?」上曰:「卿何必问所从来。」安石曰:「陛下与他人为密,而独隐于臣,岂君臣推心之道乎?」上曰:「得之李评。」安石由是恶评,竟挤而逐之。他日,安石复以密事质于上,上问于谁得之?安石不肯对,上曰:「朕无隐于卿,卿独隐于朕乎?」安石不得已,曰:「朱明之为臣言之。」上由是恶明之。明之,安石妹夫也。安石既出,吕惠卿欲引安石亲昵置之左右。荐明之为侍讲,上不许,曰:「安石更有妹夫为谁?」惠卿以季长对。上即召季长与惠卿弟升卿同为侍讲。升卿素无学术,每进讲,多舍经而谈财谷利害、营缮等事。上时问以经义,升卿不能对,辄目季长从旁代对。上问难甚苦,季长辞屡屈。上问从谁受此义。对曰:「受之王安石。」上笑曰:「然则且尔。」季长虽党附安石而常非王雱、王安礼及吕惠卿所为,以谓必累安石。雱等深恶之,故甚不得进用。此据司马光记闻。升卿无学术,不能对上所问,不知诗序何以即全用升卿所解,当考。

  诏提点淮南东路刑狱、都官员外郎晁端彦徙两浙路,殿中丞、权发遣两浙路提点刑狱卢秉徙淮南东路,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张靓徙两浙路。

  先是,中书言:「闻两浙近年盐课增羡,惟刑狱繁多,今据虞太宁奏,以申举官司行盐法差误,卢秉挟恨捃拾。审如所奏,即多罪及无辜,刑禁之繁,恐由此起;兼闻多积压盐数。」故有是命。靓且使体量改正,仍具违法事,及相度宜如何使不致亏岁课,可省刑禁。又诏三司具卢秉已增课利,保明以闻。六月十五日辛巳、九月癸亥二十八日张靓体量奏至。虞太宁不知时任何官,当检附。

  戊午,皇第四子生,翌日不育。后名伸。

  太常丞、集贤殿修撰、同知谏院张琥兼侍御史知杂事【一四】。

  诏熙宁以来朝廷创改法度属枢密院者,令中书取索一就编类进呈。四月二十五日,中书先被诏。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范镗、练亨甫修熙宁政录,当即编类,此后乃名曰政录尔。

  又诏参知政事吕惠卿五日【一五】一赴经筵。

  大理寺丞、知永兴军鄠县薛固勒停,县吏韩仲戡等五人鎫配五百里。固坐枷锢青苗户及用木夹升民户等,致吏受赇,会降,特黜之。

  庚申,永兴军、秦凤路察访司请蕃官质买汉户地者,亦出免役钱。诏司农寺免役钱特放,蕃官质买汉户地,常约束之。

  辛酉,判军器监、知制诰章惇兼直学士院、右正言。集贤校理、直舍人院许将,太常丞、集贤校理、直舍人院邓润甫,鎫免试为知制诰。润甫仍改右正言。

  赐故太子中允、馆阁校勘、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黎侁家绢百疋。

  诏:「诸路公人依缘边弓箭手例,给田募人,其招弓箭手寨地户不用此令。凡系官、逃、绝、监、牧等田,不许射买请佃,委本县置籍,估所得租合值价钱,以一年雇钱为准,仍量加优润,以役钱据数拨还转运司。」王荆公当国,以徭役害农而游手无所事,故率农人出钱募游手给役,则农、役异业,两不相妨,行之数年。荆公出判金陵,荐吕惠卿参知政事,惠卿用弟温卿之言,使役钱依旧,而拨诸路闲田募役。既而闲田少,役人多,不能均齐,天下方患其法之不可行,而中丞邓绾又言:「惠卿意在是甲毁乙【一六】,故坏新法。」于是不行温卿之言,依旧给钱募役。此据魏泰东轩录,当考详。附:按日录则给田募役,乃李承之建议,八年四月十二日罢;比苏轼元佑元年四月六日奏议,王岩叟等二年三月末驳奏,当并考。

  中书户房比对市易务,及曾布根究市易违法事,诏章惇、曾孝宽就军器监置司根究以闻。吕惠卿又令户房会计治平、熙宁财赋收支之数,与布所陈皆不同,上令布分析所以不同因依具奏。后八日布对于延和殿,言户房所以不同之故,上以布言为然。布因言市易已置狱,朝夕窜黜,自尔必无繇复望清光,上曰:「卿为三司,案所部违法有何罪?」布曰:「陛下以为无罪,不知中书之意如何。况臣尝自言与章惇有隙,今乃以惇治狱,其意可见。」上曰:「有曾孝□在,事既付狱,未必不直。」布曰:「臣与惠卿争论职事,今惠卿已秉政,势倾中外,虽使臣为狱官,亦未必敢以臣为直,以惠卿为曲。然臣为翰林学士、三司使,地亲职重莫如;臣所陈之事,皎如日月,然而不得伸于朝廷,孤远之士,何所望于陛下。都邑之下,人情纶纶,怨嗟沸腾,达于圣听,然而不得伸于朝廷,海隅苍生何所望于陛下。臣得罪窜谪,何所敢辞,至干去就,亦不系朝廷轻重,但恐中外之士,以臣为戒,自此议论无敢与执政不同者尔。」上慰劳之曰:「卿不须如此。」自尔不复请对,后八十余日乃贬。布贬,在八月十七日。

  壬戌,国子监言,太学生员多而斋舍少,先以朝集院为律学,外屋尚百余闲,乞尽充学舍。从之。初,太学地甚狭,其东为锡庆院,又其东为朝集院,庆历中,始许以锡庆稍益之,未几复罢。后胡瑗至,乃得锡庆后堂及二庑容诸生,仍以斋筵更衣位置录行堂,遇干元节赐斋筵,尚权以录行堂更衣。至是,并朝集院赐之,以广二学,为屋百楹,学者以千计。

  诏河北东、西路转运司疾速契勘辖下未得雨州军,入急递以闻。

  癸亥,中书言:「京朝官、选人未满两考及非见任者,虽无举主,许试刑法。试中,京朝官减磨勘一年,选人得堂除,鎫候成两考及举主应格日推恩。」从之。

  赐凤翔百姓赵怀懿钱三百千。怀懿有女嫁何氏,女归,言夫之弟巨源谋反。怀懿以其事告官,巨源论法当斩,怀懿乞行赏。有司以何氏告其夫弟之罪,法告有服亲不当赏【一七】。怀懿诉于登闻检院,下刑部,刑部言:「五服许相容隐,虽谋逆许告,于法无赏。」特赐之。

  甲子,分命辅臣祈雨。

  工部员外郎、集英殿修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兼权判军器监。

  屯田员外郎、直集贤院范百禄同知谏院。

  中书刑房覆考,试中刑法,第一等选人除详断官;第二等循两资;第三等京朝官减二年磨勘,选人循一资;第四等京朝官减一年磨勘,选人堂除一次;第五等京朝官先指射优便差遣,选人免试注官。从之。

  命太子中允、检正中书户房公事俞充察访荆湖路常平等事。以章惇言向两奉使,皆专措置溪洞事,不暇点检巡历,乞再遣官故也。已而充亦不行。充次职任,在七月十八日。

  诏:「诸造入阵弓箭,度材料上、中、下军分三等:上等弓四尺八寸五分,箭二尺八寸五分;中等下等弓第减一寸五分,箭第减一寸。其拍射、教阅射、亲马射弓箭,自依旧制。」

  录成都布衣郭大亨为试将作监主簿【一八】,不理选限。大亨尝应诏,进访求书籍,秘阁看详及五百卷,故录之。

  乙丑,上批:「令东京路【一九】常平司具今岁所粜粮及见在数以闻。」

  又诏:已得雨,令司农寺指挥诸路相度,如饥民及流移户不致阙食,未须官中赈济,即且权停所兴工役。

  是月,复宪州,从知太原府刘庠请也。庠又请修筑惠宁、肃定、神木三堡,募民子弟技击剽锐者籍为勇敢,以待陷坚走敌。流罪以下情可贳者,免杖,徙实河外。从之。数事不必皆是月,今依本传附见。陈师道铭魏涛墓云:涛为河东从事,佐刘庠,契丹与河东争界,而廷议欲割畀之。遣使临议,庠以属涛,使不能屈,则临以威,涛不为动。于是复宪州,筑惠宁、肃定、神木三堡,声势益振,契丹亦不敢竞。庠由是益知涛,谓可当大事。涛,彭城人也。史载复宪州事极不详,故增注此,以待考详。

  初,契丹遣萧禧来议河东疆事,谍者谓敌必称兵。契丹传云:五月,河东谍言,北界声言聚兵入寇。诏以问刘庠。庠对:「敌必不敢称兵。」代州、岢岚军求济师,皆不应。时敌主植牙云中,遣数骑涉吾地,边吏执之。敌檄纷争不已,或疑庠启衅,庠奏:「敌意在画疆耳,臣刺知敌重兵皆不在行,料应艰食,愿朝廷缓答而峻拒之。方盛夏,敌未必至,惟以有备待非常乃得计。愿遣刘忱等至境上,姑以理谕,臣俾将佐饬兵观衅而动,此事机也。」朝廷以敌使言顺礼恭,及持敦睦和好之说,乃录敌主书付庠,谕以地界且通商论。庠复奏曰:「臣窃疑北人此举非本心,盖见朝廷近年克复河湟,北界不为唇齿之计,故以此尝我尔。今欲争辨积年已定之疆界,曲固不在中国而在彼。则泛使之来,礼宜偃蹇而反恭顺,辞宜高抗而反卑逊,臣窃恐奸意别有所在也。北人无厌,朝得寸,暮求尺,必又有侥幸之请,宜峻拒之。或与其不当得之地,既堕其奸,未必不疑中国有谋,用此以饵之者。若妄意于我背盟伺隙,恐非岁月可解也。」后竟以临河尔山分水岭地与之。庠时已去位,每以为恨。士大夫为国远虑者,亦莫不惜也。

  置岷州荔川、和尔川、闾川【二○】三寨,改河州南山堡为南川寨。时政记十九日丙辰,置荔川寨于岷州,即马简川也。二十六日癸亥,改河州南山堡为南川寨。今依实录,并书之。

  移彭州导江县于永康寨,以旧县为镇。此据实录。

  注  释

  【一】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改。下同。

  【二】通判辰州「辰」原作「陈」,据阁本改。按:辰州属荆湖北路,陈州属京西北路,分见宋史卷八五、八八地理志。

  【三】左司郎中天章阁待制李师中「左」,宋史卷三三二本传、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八作「右」。

  【四】识其奸欺「识」原作「职」,据阁本改。

  【五】和州团练副使「和」原作「利」,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二李师中传、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八改。

  【六】两浙贩纱「纱」原作「米」,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五二熙宁七年四月甲申条、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改。

  【七】鷧縻此两蛮「縻」原作「属」,据阁本及宋史卷四九六蛮夷传改。

  【八】赐绢三千「千」原作「十」,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六之一○改。

  【九】都水监「都水」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成都府「成」原作「城」,据阁本改。

  【一一】有兵兴变「兴」原作「与」,据阁本改。

  【一二】十人「十」原作「千」,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军器监改。

  【一三】灾伤户第四等以下「灾」原作「巡」,据阁本改。

  【一四】侍御史知杂事「侍」原作「使」,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五】五日「日」原作「月」,据同上二本改。

  【一六】惠卿意在是甲毁乙「是」字原脱,据东轩笔录卷四补。

  【一七】法告有服亲不当赏「法」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八】将作监主簿「主」原作「生」,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九】东京路按:宋有京东路而无「东京路」,疑此处「东京」为「京东」之误。

  【二○】闾川「闾」原作「吕」,据阁本及宋史卷八七地理志改。

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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