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国志卷十二地理志三续3

日本国志卷十二地理志三续3

越前

南条

丹生

今立

足羽

大野

吉田

坂井

明治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金泽、大圣寺二县均废而置金泽、七尾二县。废富山县而置新川县。五年二月,改金泽县为石国县,九月废七尾县,而以能登隶本县,以越中一郡隶新川县。

九年四月并新川县于本县,八月废敦贺县,其所管越前七郡改隶本县。

府县

沿 革

出云

伯耆

因幡

石见

隐岐

明治二年二月置隐岐县,八月置大森县于石见,以隐岐县并入之。三年正月,移大森县厅于滨田,改为滨田县。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滨田、鸟取二县均废而更置之,松江、广濑、母里三县均废而置本县。九年四月并滨田县于本县,八月又并鸟取县于本县。

备前

备中

美作

明治元年五月置仓敷县于备中,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废冈山县而更置之,津山、鹤田、真岛三县均废而置北条县。仓敷、福山、鸭方、足守、庭濑、高梁、新见、生坂、成羽、冈田、浅尾十一县均废而置深津县。五年六月,移深津县厅于备中笠冈,改写小田县,八年十二月小田县并于本县,九年四月北条县又并于本县。

广

安艺

备后

明治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废广岛县而更置之,并管备后八郡。九年四月,割冈山县所管备后之地隶于本县。

周防

长门

明治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山口、岩国、丰浦、清末四县均废而置本县。

纪伊

日高

有田

伊都

那贺

海部

名草

牟娄

之内

明治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和歌山、田边、新宫三县均废而置本县。

府县

沿 革

伊豫

赞岐

明治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高松、丸龟二县均废而置香县。松山、今治、西条、小松四县均废而置松山县。宇和岛、大洲、吉田、新谷四县均废而置宇和岛县。五年二月,改松山县为石铁县,六年二月,神山、石铁二县又废而置本县,并香川县于名东县。八年九月,割名东县再置香国县,九年八月,香国县复并于本县。

土佐

阿波

明治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高知、德岛二县均废,而置高知、名东二县,九年八月废名东县,其所管阿波改隶本县。

筑前

筑后

丰前

企救

田J1I

京都

中津

筑城

上毛

明治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福冈、秋月二县均废而置本县。久留米、柳河、三池三县均废而置三潴县。丰津、中津、千束三县均废而置小仓县。九年四月,并小仓县于本县,并佐贺县于三潴县,八月废三潴县,所管筑后改隶本县。

丰后

丰前

下毛

宇佐

明治元年闰四月,置日田县于丰后。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日田、冈臼、杵杵、筑、佐伯、日出、府内、森八县均废而置本县。九年八月,改福冈县所管丰前之地隶于本县。

府县

沿 革

肥后

明治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熊本、人吉二县均废,而置熊本、八代二县,五年六月改熊本县为白川县,六年一月并八代县于白川县,九年二月又改白川县为熊本县。

鹿

萨摩

日向

大隅

明治元年闰四月,置富高县于日向,八月,废之而并于日田县。四年七月废藩置县,十一月,废鹿儿岛县而更置鹿儿岛县,废饫肥县而置都城县,废延冈、佐土原、高锅三县而置美美津县。

六年一月,又废都城、美美津二县而置宫崎县,九年八月并于本县。

使

渡岛

后志

石狩

天盐

北见

胆振

日高

十胜

钏路

根室

千岛

明治元年四月置箱馆裁判所,闰四月改裁判所为府。二年七月,废箱馆府而置开拓使。八月,改虾夷称为北海道,分设十一国、八十六郡。三年二月,置桦太开拓使,四年八月,并于北海道开拓使。

周围里数表表中末位例作单数,既见凡例,间有变例,如此表"里"字

注于第三位,则所注之旁为单数、其上乃为十、百、千、万,余仿此。

类别

地喜

属岛

之数

本地周

围里程

属岛周

围里程

周围里

程总计

本地

面积

属岛合

面积

面积

总计

五畿、东

海、东山、

北陆、山

阳及纪伊

893

196180

62449

258629

1449449

762

1457069

四国

233

45112

28088

73200

25124

3018

28142

九州

560

86013

88568

17458

231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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