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学纪闻卷三诗
卷三 诗
《经典序录》:河间人大毛公为《诗故训传》,一云鲁人。失其名。《初学记》:荀卿授鲁国毛亨,作《诂训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大毛公之名,唯见于此。《正义》云:“《儒林传》毛公,赵人。”不言其名。《后汉书》赵人毛苌《序录》亦云“名长”,今《后汉书》作“苌”,此小毛公也。程子曰:“毛苌最得圣贤之意。”
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即《诗序》及《孟子》所谓高子也。以《丝衣》绎宾尸为灵星之尸,以《小弁》为小人之诗,则已失其义矣。赵歧云:“高子,齐人。”谓禹之声尚文王之声,亦高子也。
《序录》:子夏传曾申,申传李克。《读诗记》引陆玑《草木疏》,以曾申为申公,以克为尅,皆误。
《诗》六义,三经三纬,郑氏注《周礼》“六诗”及孔氏《正义》,其说尚矣,朱子《集传》从之。而程子谓:《诗》之六体随篇求之,有兼备者,有偏得一二者。《读诗记》谓:风非无雅,雅非无颂。盖因《郑笺》“豳雅”、“豳颂”之说。然朱子疑《楚茨》至《大田》四篇为“豳雅”,《思文》、《臣工》、《噫嘻》、《丰年》、《戴芟》、《良耜》等篇为“豳颂”,亦未知是否也。吕成公云:“豳雅、颂恐逸。”
《逸诗》篇名,若《貍首》、《射义》。《骊驹》、《大戴礼》、《汉书注》。《祈招》、《左传》。《辔之柔矣》,《左传》、《周书》。皆有其辞,唯《采荠》、《周礼》。《河水》、《新宫》、《茅鸱》、《左传》。《鸠飞》《国语》。无辞。或谓《河水》,《沔水》也;《新宫》,《斯干》也;《鸠飞》,《小宛》也。周子醇《乐府拾遗》曰:“孔子删《诗》,有全篇删者,《骊驹》是也。有删两句者,“月离于毕,俾滂沱矣。月离于箕,风扬沙矣”是也。有删一句者,“素以为绚兮”是也。愚考之《周礼疏》引《春秋纬》云:“月离于箕,风扬沙”,非诗也。“素以为绚兮”,朱文公谓:《硕人》诗四章,而章皆七句,不应此章独多一句,盖不可知其何诗,然则非删一句也。若全篇之删,亦不止《骊驹》。《论语》《唐棣之华》之类。
近世说《诗》者,以《关雎》为毕公作,谓得之张超,或谓得之蔡邕。未详所出。
鹤林吴氏《论诗》曰:“兴之体足以感发人之善心。毛氏自《关雎》而下,总百十六篇,首系之兴:《风》七十,《小雅》四十,《大雅》四,《颂》二。注曰:‘兴也。’而比、赋不称焉,盖谓赋直而兴微,比显而兴隐也。朱氏又于其间增补十九篇,而摘其不合于兴者四十八条,且曰:‘《关雎》,兴诗也,而兼于比;《绿衣》,比诗也,而兼于兴;《頍弁》一诗,而兴、比、赋兼之。’则析义愈精矣。”李仲蒙曰:“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也。”《文心雕龙》曰:“毛公述传,独标兴体,以比显而兴隐。”鹤林之言,本于此。
太史公云:“周道缺而《关雎》作。”艾轩谓:三家说《诗》,各有师承。今齐、韩之《诗》,字与义多不同。毛公为赵人,未必不出于《韩诗》。太史公所引,乃一家之说。《古文尚书》与子长并出,今所引非古文,如“祖饥”、“惟刑之谧”,当有来处,非口传之失也。晁景迂曰:“齐、鲁、韩三家,以《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繁》、《采苹》、《驺虞》、《鹿鸣》、《四牡》、《皇皇者华》之类,皆
为康王诗,《王风》为鲁诗。”薛士龙曰:“《关雎》作刺之说,是赋其诗者。”
艾轩谓:《诗》之萌芽,自楚人发之,故云:“江、汉之域,《诗》一变而为《楚辞》,屈原为之唱。”是文章鼓吹,多出于楚也。
《周南》之诗,曰“公侯干城”,曰“王室如燬”,当文王与纣之事,于君臣之分严矣。此周之所以为至德。
朱子《诗传》云:“旧说扶风雍县南有召亭。今雍县析为岐山、天兴两县,未知召亭的在何县。”愚按:《史记正义》引《括地志》,召亭在岐山县西南。
横渠《策问》云:“湖州学兴,窃意遗声寓之埙龠,因择取二《南》、《小雅》数十篇,使学者朝夕咏歌。今其声无传焉。”朱子《仪礼通解》有《风雅十二诗谱》,乃赵彦肃所传云,即开元遗声也。
《诗正义》曰:“《仪礼》歌《召南》三篇,越《草虫》而取《采苹》,盖《采苹》旧在《草虫》之前。”曹氏《诗说》谓:齐诗先《采苹》而后《草虫》。
马永卿问刘元城曰:“《王?黍离》在《邶》、《鄘》、《卫》之后,且天子可在诸侯后乎?”曰:“非诸侯也。周既灭商,分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是也。序《诗》者,以其地本商之畿内,故在《王?黍离》上。”
《新序》云:“卫宣公子寿,闵其兄伋之见害,作忧思之诗,《黍离》是也。”《鲁诗》出于浮丘伯,以授楚元王交。刘向乃交之孙,其说盖本《鲁诗》。然《黍离》,《王风》之首,恐不可以为卫诗也。《韩诗》云:“《黍离》,伯封作。”陈思王植《令禽恶鸟论》曰:“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而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之诗。”其《韩诗》之说欤。伯封事,唯见于此。
南丰谓:《列女传》称《诗》、《芣苡》、《柏舟》、《大车》之类,与令序《诗》者之说尤乖异。《式微》一篇,又谓二人之作。
韩文公为《施士丐铭》曰:“先生明毛、郑《诗》,通《春秋左氏传》,善讲说,朝之贤士大夫从而执经、考疑者继于门。”《唐语林》云:“刘禹锡与韩、柳诣士丐听说《诗》,曰:‘《甘棠》勿拜,如人身之拜,小低屈也。勿拜则不止勿翦,言召伯渐远,人思不可及。’”《读诗记》董氏引士丐说。
周有《房中》之乐,《燕礼注》谓:弦歌《周南》、《召南》之诗。汉《安世房中乐》,唐山夫人所作。魏缪袭谓《安世歌》“神来燕享,永受厥福”,无有二《南》后妃风化天下之言。谓《房中》为后妃之歌,恐失其意。《通典》:平调、清调、瑟调,皆周《房中》之遗声。
《白虎通?谏诤篇》:妻得谏夫者,夫妇荣耻共之。《诗》云:“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此妻谏夫之诗也。亦齐、鲁、韩之说欤。
《韩诗外传》:高子问于孟子曰:“夫嫁娶者,非己所自亲也,卫女何以得编于《诗》也?”孟子曰:“有卫女之志则可,无卫女之志则怠。若伊尹于太甲,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
晁景迂《诗序论》云:“序《驺虞》:‘王道成也’,风其为雅欤!序《鱼丽》:‘可以告神明’,雅其为颂欤!”《解颐新语》云:“文王之风终于《驺虞》,《序》以为王道成则近于雅矣。文、武之雅终于《鱼丽》,《序》以为可告神明则近于颂矣。”潏水李氏曰:“《小雅》虽言政,犹有风之体。《大雅》之正,几于颂矣。”
欧阳公曰:“霸者兴,变风息焉。”然《诗》止于陈灵,在桓、文之后。
八能之士,见《易纬通卦验》:或调黄钟,或调六律,或调五音,或调五声,或调五行,或调律历,或调阴阳,或调正德所行。大夫九能,见《毛诗?定之方中传》:建邦能命龟,田能施命,作器能铭,使能造命,升高能赋,师旅能誓,山川能说,丧纪能诔,祭祀能语。君子能此九者,可谓有德音,可以为大夫。
《定之方中传》引仲梁子曰:“初立楚宫也。”《郑志》张逸问:“仲梁子何时人?”答曰:“仲梁子,先师鲁人,当六国时,在毛公前。”《正义》:春秋时,鲁有仲梁怀,故言鲁人。《韩非子》八儒,有仲良氏之儒。陶渊明《群辅录》云:“仲梁氏传乐为道,以和阴阳,为移风易俗之儒。”史失其名。
刘孝孙为《毛诗正论》,演毛之简,破郑之怪。李邦直亦谓毛之说简而深,此河间献王所以高其学也。郑之释繁塞而多失。郑学长于《礼》,以《礼》训《诗》,是案迹而议性情也。“绿衣”,以为褖;“不谏亦入”,以为入宗庙;“庭燎”,以为不设鸡人之官。此类不可悉举。
艾轩云:“读《风诗》不解《芣苡》,读《雅诗》不解《鹤鸣》,此为无得于《诗》者。传至乐读《诗》至《鸳鸯》之二章,因悟比兴之体。
“江汉之女,不可犯以非礼”,可以见周俗之美;“范滂之母,勉其子以名节”,可以见汉俗之美。
《大雅》之变,作于大臣,召穆公、卫武公之类是也。《小雅》之变,作于群臣,家父、孟子之类是也。《风》之变也,匹夫匹妇皆得以风刺。清议在下,而世道益降矣。
驺虞、驺吾、驺牙,一物也,声相近而字异。《解颐新语》既以“虞”为“虞人”,又谓“文王以驺牙名囿”,盖惑于异说。《鲁诗传》曰:“梁邹,天子之田。”见《后汉注》与《贾谊书》同,不必以“驺牙”为证。
《射义》天子以《驺虞》为节,乐官备也。郑康成注云:“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周礼疏》引《韩、鲁说》:驺虞,天子掌鸟兽官。其说与《射义》合。《文选注》引《琴操》曰:“《邹虞》,邵国之女所作也。古者役不逾时,不失嘉会。”《墨子》曰:“成王因先王之乐,命曰《驺吾》。”岂即《诗?驺虞》欤?
《大戴礼?投壶》云:“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鸣》、《貍首》、《鹊巢》、《采蘩》、《采苹》、《伐檀》、《白驹》、《驺虞》;八篇废,不可歌;七篇《商》、《齐》可歌也;三篇闲歌。《上林赋》掩群雅,张揖注云:“《诗?小雅》之材七十四人,《大雅》之材三十一人。”愚谓:八篇可歌者,唯《鹿鸣》、《白驹》在《小雅》,《貍首》今亡。郑氏以为《射义》所引曾孙侯氏之诗,馀皆风也,而亦谓之雅,岂风亦有雅欤?刘氏《小传》或曰:“《貍首》,《鹊巢》也,篆文似之。”此有《貍首》,又有《鹊巢》,则或说非矣。张揖言“二雅之材”,未知所出。
《无衣》非美晋,盖闵周也。自僖王命曲沃伯为晋侯,而篡臣无所忌。威烈王之命,晋大夫袭僖之迹也。有曲沃之命,则有三大夫之命,出尔反尔也。
《诗》亡然后《春秋》作。胡文定谓:自《黍离》降为《国风》,天下不复有《雅》。《春秋》作于隐公,适当《雅》亡之后。《孟子集注》同。吕成公谓:盖指笔削《春秋》之时,非谓《春秋》之所始也。《诗》既亡,则人情不止于礼义,天下无复公好恶,《春秋》所以不得不作欤。艾轩曰:“《文中子》以为诗者民之情性,人之情性不应亡。使孟子复出,必从斯言。”
《泉水》云:“出宿于干,饮饯于言。”说《诗》者,未详其地。《隋志》邢州内丘县,有干言山。李公《绪记》云:“柏人县有干山、言山。柏人,邢州尧山县。”《鲁颂》徂来之松,《后汉注》:兖州博城县有徂来山。一名尤来。新甫之柏,《传注》不言山之所在,唯《后魏?地形志》鲁郡汶阳县有新甫山。《通典》:汉汶阳故城在兖州泗水县东南。太史公闻之董生曰:“《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则山川不可不考也。”
桧有疾恣之诗,《周语》富辰曰:“郐之亡,由叔妘。”
《豳风》于十月,云“曰为改岁”,言农事之毕也。《祭义》于三月,云“岁既单矣”,言蚕事之毕也。农桑一岁之大务,故皆以岁言之。
《七月笺、传》言豳土晚寒者三。孙毓云:“寒乡率早寒,北方是也。热乡乃晚寒,南方是也。”《毛传》言晚寒者,豳土寒多,虽晚犹寒,非谓寒来晚也。
《郑志》十一卷,魏侍中郑小同撰。《诗?七月正义》:《吴志》孙皓问:《月令》季夏火星中,答曰:“日永星火,举中而言,非心星也。是郑以日永星火,与心星别。”今按:康成答问,盖《郑志》所载,孙皓乃康成弟子,后人因孙皓名氏,遂改《郑志》为《吴志》。康成不与吴孙皓同时,《吴志》亦无此语。
熠燿宵行,《传》云:“熠燿,燐也。”朱子谓:熠燿,明不定貌。宵行,虫名,如蚕夜行,有光如萤。其说本董氏。《说文》引《诗》熠燿宵行,熠,盛光也。末章云:“仓庚于飞,熠燿其羽。”其义一也。《七月》,见王业之难,亦见王道之易。孟子以农桑言王道,周公之心也。
《风》终于周公,《雅》终于《召旻》。有周、召之臣,则变者可以复于正。
子击好《晨风》、《黍离》,而慈父感悟;周磐诵《汝坟》卒章,而为亲从仕;王裒读《蓼莪》,而三复流涕;裴安祖讲《鹿鸣》,而兄弟同食,可谓兴于《诗》矣。李楠和伯亦自言:吾于《诗?甫田》悟进学,《衡门》识处世。和伯弟樗迂仲,吕成公所谓二李伯仲也。此可为学《诗》之法。
太史公谓:仁义陵迟,《鹿鸣》刺焉。蔡邕《琴操》:《鹿鸣》,周大臣所作也。王道衰,大臣知贤者幽隐,弹弦风谏。汉太乐食举十三曲:一曰《鹿鸣》。《杜夔传》旧雅乐四曲:一曰《鹿鸣》,二曰《驺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声辞。《琴操》曰:“古琴有诗歌五曲,曰:《鹿鸣》、《伐檀》、《驺虞》、《鹊巢》、《白驹》。”蔡邕《琴赋》云:“《鹿鸣》三章。”《鹿鸣》在《宵雅》之首。马、蔡以为风刺,盖齐、鲁、韩三家之说,犹《关雎》刺时作讽也。吕元钧谓:陈古以讽,非谓三诗作于衰周。
宵雅肄三,《丽泽论说》以为夜诵,此门人记录之失。《读诗记》取郑、董二子,以“宵”为“小”,则夜诵之说非矣。
刘原父曰:“《南陔》以下六篇,有声无诗,故云笙,不云歌。有其义亡其辞,非亡失之亡,乃无也。”朱子谓:古经篇题之下,必有谱焉。如《投壶》鲁、薛鼓之节,而亡之。《仪礼疏》曰:“堂上歌者不亡,堂下笙者即亡。”
《诗》芑有三:“薄言采芑”,菜也;“丰水有芑”,草也;“维糜维芑”,白粱粟也。《礼记》引“丰水有芑”,郑氏注:芑,枸檵也。杞有三:“檵无折我树杞”,柳属也;“南山有杞”、“在彼杞棘”,梓杞也;“集于苞杞”、“言采其杞”、“隰有杞桋”,枸檵也。荼有三:“谁谓荼苦”,苦菜也;“有女如荼”,茅秀也;“以薅荼蓼”,陆草也。
薄伐玁狁,至于太原。《后汉?西羌传》:穆王西征犬戎,迁戎于太原。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而戎至于俞泉。宣王遣兵伐太原戎,不克。盖自穆王迁戎于太原,而太原为戎狄之居,宣王仅能驱之出境而已。其后料民太原,而戎患益深。郦山之祸,已兆于此。其端自穆王迁戎始,西周之亡,犹西晋也。籍谈曰:“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远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太原,晋地。书此以补《诗说》之遗。
《史记?周纪》:懿王之时,王室遂衰,诗人作刺。《汉?匈奴传》:懿王时,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国,中国被其苦。诗人始作,疾而歌之曰:“靡室靡家,猃允之故。岂不日戒,猃允孔棘。”注云:“《小雅?采薇》之诗也。”《古今人表》懿王坚诗作,注:“政道既衰,怨刺之诗始作。”然则《采薇》为懿王之诗矣。《史记?匈奴传》不云懿王。《诗谱序》:懿王始受谮烹齐哀公,夷王失礼之后,邶不尊贤。《正义》谓:变风之作,齐、卫为先。齐哀公当懿王,卫顷公当夷王,故先言此也。愚谓:《采薇》正雅,当从毛氏,若变风则始于懿王。
《史记?匈奴传》周襄王与戎狄伐郑,戎狄逐襄王,于是戎狄或居于陆浑,东至于卫,侵盗暴虐中国,中国疾之。故诗人歌之曰:“戎狄是应”、“薄伐猃狁,至于太原”、“出舆彭彭,城彼朔方。”《汉?匈奴传》则曰:“宣王兴师命将,以征伐之。诗人美大其功曰:‘薄伐猃允,至于太原’、‘出车彭彭,城彼朔方。’”以《六月》为宣王诗是也。以《鲁颂》、《六月》、《出车》为襄王诗,以《出车》为宣王诗,而《史》、《汉》又不同,皆未详。
《文王》之诗曰:“文王孙子,本支百世。凡周之士,不显亦世。”此周所以兴也。宣王之后为幽王,《斯干》之祥,《黍离》之萌也。太师皇父之后为皇父卿士,尹吉甫之后为尹氏太师,蹶父之后为蹶维趣马,申伯之后为申侯,则与犬戎灭宗周矣。君臣皆弗克绍,周焉得不替乎!
吉甫作诵,美诗以名著者也。家父作诵,以究王讻。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刺诗以名著者也。为吉甫易,为家父、孟子难。
“皇父孔圣”,自谓圣也。“具曰予圣”,君臣俱自谓圣也。自圣者,乱亡之原。光武诏:上书者不得言圣。大哉言乎!
“既克有定,靡人弗胜”,言天之胜人也。“藐藐昊天,无不克巩”,言天之终定也。申包胥曰:“人众者胜天。”人曷尝能胜天哉?天定有迟速耳。《诗》所以明天理也,故不云“人胜天”。
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荆公谓:世虽昏乱,君子不可以为恶。自敬故也,畏人故也,畏天故也。愚谓:《诗》云“周宗既灭”,哀痛深矣,犹以敬畏相戒。圣贤心学,守而勿失。中夏虽亡,而义理未尝亡;世道虽坏,而本心未尝坏,君子修身以俟命而已。
“岂不欲往,畏我友朋”,畏人也。“胡不相畏?不畏于天?”畏天也。不畏人则亦云可使,怨及朋友。畏天则神之听之,介尔景福。
“郑用三良未可间”,“卫多君子未有患”,“季梁忠谋强敌畏”,“汲直守节乱萌弭”,《诗》曰:“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正先谏诛嬴运促”,“李云忠陨汉宗覆”,“章华罹僇陈业隳”,“昭图婴祸唐鼎移”,《诗》曰:“曾是莫听,大命以倾。”
君子在下位,犹足以美风俗,汉之清议是也。小人在下位,犹足以坏风俗,晋之放旷是也。《诗》云:“君子是则是效。”
“巧言如簧”,颜之厚矣,羞恶之心未亡也。“不愧于人,不畏于天”,无羞恶之心矣。天人一也,不愧则不畏。
《车攻》东有甫草,郑《笺》云:“郑有甫田。”谓圃田,郑薮也。止斋《周礼说》云:“《诗》不以圃田系郑。”愚谓:宣王封弟友于郑,在畿内咸林。今华州郑县。圃田泽,《左氏》谓之原圃。在今开封之中牟。宣王时非郑地,《小雅》安得系于郑乎?《尔雅》郑有圃田,盖指东迁后之郑言之。
《诗小传》云:“《诗》有夏正,无周正。七月陈王业、六月北伐、十月之交,刺纯阴用事而日食。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言暑之极其致,皆夏正也,而独谓十月之交为周正可乎?汉历幽王无八月朔食,而唐历则有之。识者疑其傅会而为此也。”愚按:《正义》谓校之无术,而《大衍历?日蚀议》云:“虞廣刂以历推之,在幽王六年。”虞廣刂造《梁大同历》,非始于唐也。《郑笺》谓周之十月,夏之八月,故历家因之。孙莘老解《春秋》用郑说,谓八月秋之分,日食秋分,而诗人丑之,安得曰“分至不为灾也”?苏子由、陈少南皆以十月为阳月,朱文公从之。《宋书?礼志》载魏史官之言曰:“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六历,皆无推日蚀法,但有考课疏密而已。”《大衍历议》云:“黄初已来,治历者始课日蚀疏密,及张子信而益详。”尝考《通鉴》、《皇极经世》,秦始皇八年,岁在壬戌。《吕氏春秋》云:“维秦八年,岁在瞊滩。”申。历有二年之差,后之算历者,于夏之辰弗集房,周之十月之交,皆欲以术推之,亦已疏矣。沈存中云:“日食正阳之月,先儒止谓四月,非也。正谓四月,阳谓十月。”子由《诗说》与存中同。
元城谓:《韩诗》有《雨无极篇》,序云:“《雨无极》,正大夫刺幽王也。”篇首多“雨无其极,伤我稼穑”八字。朱子曰:“第一、二章皆十句,增之则长短不齐。又此诗正大夫离居之后,御之臣所作。其曰‘正大夫刺幽王者’,非是。”《解颐新语》亦云:“《韩诗》世罕有其书,或出于好事者之傅会。”
《盐铁论》引《诗》曰:“‘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故商师若乌,周师为荼。”盖谓商用少而周用老也。
《小弁》,赵岐谓伯奇之诗。伯奇仁人而父虐之,故作《小弁》之诗曰:“何辜于天?”亲亲而悲怨之辞也。又谓《鸱鸮》之篇刺邠君。盖汉儒言诗多异说。《论衡》亦云:“伯奇放流,首发早白。《诗》云:‘惟忧用老’。”
《韩诗》箌彼甫田,箌,卓也。《尔雅?释诂》:箌,大也。郭璞注云:“箌义未闻,岂未见《韩诗》故邪?”《疏》引《韩诗》。
《大东》维北有斗,或以为南斗,或以为北斗,朱子《集传》兼取二说。
《吕氏春秋》谓:舜自为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疑与咸丘蒙同一说,而托之于舜。
袁孝政释《刘子》曰:“魏武公信谗,诗刺之曰:‘营营青蝇,止于藩。岂弟君子,无信谗言。’此《小雅》也,谓之魏诗可乎?”
朱子《诗传》:《采菽》,天子所以答《鱼藻》也。《黍苗》,宣王时美召穆公之诗,皆非刺诗。愚按:《国语注》:《采叔》,王赐诸侯命服之乐也。《黍苗》,道召伯述职,劳来诸侯也。韦昭已有是说。
郑康成先通《韩诗》,故注二《礼》,与笺《诗》异。如“先君之思,以畜寡人”,为定姜之诗。“生甫及申”,为仲山甫、申伯。又“不濡其翼”、“惟禹敶之”、“上天之载”、“匪革其犹”、“汭泦之即”、“至于汤齐”,是也。注《礼记》与注《易》异,如“东邻西邻”是也。
乱离瘼矣,爰其适归,《新经义》云:“乱出乎上,而受患常在下。及其极也,乃适归乎其所出矣。”噫,宣、靖之际,其言验矣。而兆乱者谁欤?言与行违,心与迹异,荆舒之谓也。
单穆公曰:“旱麓之榛楛殖,故君子得以易乐干禄焉。若夫山林匮竭,林麓散亡,薮泽肆既,君子将险哀之不暇,而何易乐之有焉?”诵“险哀”二字,此《文中子》所以有“帝省其山”之叹也。天地变化,草木蕃,况贤者而不乐其生乎!天地闭,贤人隐,况草木而得遂其性乎!
《旱麓》毛氏云:“旱,山名也。”曹氏按:《汉?地理志》汉中南郑县有旱山,沱水所出,东北入汉。旱山在梁州之境,与汉广相近,故取以兴焉。
鼍鸣如鼓,《新经》之说也。《解颐新语》取之,凿矣。
《贾谊书?容经篇》谚曰:“君子重袭,小人无由入。正人十倍,邪辟无由来。”古之人,其谨于所近乎!《诗》曰:“芃芃棫朴,薪之槱之。济济辟王,左右趋之。”此言左右日以善趋也。此即选左右之说。爰延亦云:“善人同处,则日闻嘉训;恶人从游,则日生邪情。”
维申及甫,维周之翰。申甫之地,为形势控扼之要。“甫”即“吕”也,《吕刑》一曰《甫刑》。史伯曰:“当成周者,南有申、吕。”《左氏传》:楚子重请申、吕以为赏田。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盖楚得申、吕而始强,兹所以为周室之屏翰欤。《汉?地理志》南阳宛县,申伯国。《诗》、《书》及《左氏注》不言吕国所在。《史记正义》引《括地志》云:“故吕城在邓州南阳县西。”徐广云:“吕在宛县。”《水经注》亦谓:宛西吕城,四岳受封。然则申、吕,汉之宛县也。高帝入关,光武起兵,皆先取宛,其形势可见。李忠定曰:“天下形势,关中为上,襄、邓次之。”[《舆地广记》云:“蔡州新蔡,古吕国。今按新蔡之地,属蔡,未尝属楚。子重不当请为赏田,则吕国在宛明矣。”]《礼记?孔子闲居》:《诗》曰:“惟岳降神,生甫及申。”郑康成注:言周道将兴,五岳为之生贤辅佐。仲山甫及申伯,为周之干臣。《正义》云:案《郑志》注《礼》在先,未得《毛传》。愚谓:仲山甫,犹《仪礼》所谓伯某甫也。《周语》云:“樊仲山父”,盖“甫”与“父”同。若以仲山甫为“甫”,则尹吉甫、蹶父、皇父、程伯休父,亦可以言“甫”矣。近世说《诗》者,乃取此而舍《笺》、《传》,爱奇之过也。《权德舆集》云:“鲁献公仲子曰山甫,入辅于周,食采于樊。”
《左氏传》曰:“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云汉》之序曰:“内有拨乱之志,非立志何以成中兴之功?”
宣王晏起,姜后请愆,则《庭燎》之箴,始勤终怠可见矣。杀其臣杜伯而非其罪,则《沔水》之规,谗言其兴可见矣。
《祈父传》谓:宣王之末,司马职废,羌戎为败。按《通鉴外纪》:三十三年,王伐太原戎,不克。三十八年,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四十一年,王征申戎,破之,转予于恤。盖谓此四役也。
尹氏不平,此幽王所以亡。《春秋》于平王之末,书尹氏卒,见权臣之继世也。于景王之后,书尹氏立王子朝,见权臣之危国也。《诗》之所刺,《春秋》之所讥,以此坊民,犹有五侯擅汉、三马食曹之祸。
召彼故老,讯之占梦,于是即我御事,罔或耆寿,俊在厥服矣。好谗慝暗昧,近顽童穷固矣。商之咈其耇长,吴之播弃黎老,与乱同事也。
宣三十年,有兔舞于镐京,而赫赫宗周,有寖微之象矣。幽二年,三川竭,岐山崩,而陵谷易处,有将亡之形矣。匪降自天,职竞由人。致此者人也,岂天所为哉?
《裳裳者华》,兴贤者功臣之子孙,世臣与国升降者也。王朝则周、召二公夹辅王室,家父仍叔,二《雅》旧人。历汾王之乱,平王之迁,犹在也。侯国则翼之九宗,遂之四氏,与封建之法相维持。彼汉之彧、群,魏之荀、何,江左之渊、俭,唐季之崔、柳,岂世臣之谓乎?
“执我仇仇,亦不我力”,周所以替也。“虽不能用,吾寘之于耳”,楚所以乱也。“君且休矣,吾将思之”,汉所以微也。
“择三有事,亶侯多藏”,贪墨之臣为蟊贼;“小东大东,杼柚其空”,聚敛之臣为斧斤,《文侯之命》所谓“殄资泽于下民”也。是时虢石父好利用事,而皇父以卿士为群邪之宗。
“神之听之,终和且平”,朋友之信,可质于神明。“神之听之,式榖以女”,正直之道,无愧于幽隐。
杨泉《物理论》曰:“稻粱菽各二十种为六十,疏果之实助谷各二十,凡为百谷。故《诗》曰:‘播厥百谷’。”
《诗谱》引《传》曰:“文王基之,武王凿之,周公内之。”《疏》云:“未知此《传》在何书。”
三代之礼有损益,而所因者未之有改也。以《公刘》之诗考之:“君之宗之”,宗法始于此;“其军三单”,军制始于此;“彻田为粮”,彻法始于此。《周礼》有自来矣。
咨女殷商,犹贾山之借秦为谕也。周公戒成王“无若殷王受”,又曰:“宜监于殷,骏命不易。”人君常闻危亡之言,则可保其安存矣。
“靡哲不愚”,司空图之耐辱也。“善人载尸”,裴度之晚节也。
孔子于《烝民》,加四字而意自明;于《缗蛮》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此说《诗》之法。韩子于“菁菁者莪”,屑屑训释,盖少作也。晚岁引《诗》,言“老成人重于典刑”,简而当矣。
考之《周语》立鲁公子戏,则仲山甫谏。料民太原,则仲山甫又谏。然听之藐藐也。当时公卿,唯虢文公谏“不籍千亩”,而他无闻焉。此诗人所以有爱莫助之之叹。
溥彼韩城,燕师所完。《郑笺》以“燕”为“燕安”;王肃云:“今涿郡方城县有韩侯城。见《水经注》。燕,北燕国。”愚谓:《诗》云:“奄受北国。”肃说为长。
韩侯出祖,出宿于屠,《毛氏》曰:“屠,地名。”不言所在。潏水李氏以为同州屠阝谷。今按《说文》有左冯翊屠阝阳亭,同都切。冯翊即同州也。潏水之言信矣。
《汉?恩泽侯表》曰:“帝舅缘《大雅》申伯之意。”后之宠外戚者,率以是藉口。自宣王褒申伯,而申侯终以召戎祸,犹可以为万世法乎?外戚秉政,未或不亡。汉亡于王莽、何进,晋亡于贾谧,唐几亡于杨国忠,石晋亡于冯玉。
“盗言孔甘,寇攘式内”,皆孟子所谓民贼也。有民贼,则贼民兴。汉傅燮曰:“天下之祸,不由于外,皆兴于内。”唐裴度曰:“欲平贼,当先清朝廷。”真文忠公曰:“内有衣冠之盗,而后外有干戈之盗。”
大师维垣,《郑笺》以为三公,王介甫以为大众。朱子《集传》从王说。
《维天之命传》引孟仲子曰:“大哉!天命之无极,而美周之礼也。”《诗谱》云:“子思论《诗》于穆不已,孟仲子曰:‘于穆不似’。”仲子,子思之弟子。《閟宫传》引孟仲子曰:“是禖宫也。”《序录》云:“子夏传曾申,申传魏人李克,克传鲁人孟仲子。”《孟子注》:孟仲子,孟子之从昆弟。学于孟子者,岂名氏之同欤?
《笔谈》云:“彼徂矣岐,有夷之行,《朱浮传》作‘彼岨者岐,有夷之行。’”今按《后汉?朱浮传》无此语。《西南夷传》朱辅上疏曰:“《诗》云:彼徂者岐,有夷之行。”注引《韩诗?薛君传》曰:“徂,往也。”盖误以“朱辅”为“朱浮”,亦无“岨”字。
欧阳公《时世论》曰:“《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所谓二后者,文、武也,则成王者,成王也。当是康王已后之诗。《执竞》‘不显成、康’,所谓成、康者,成王、康王也。当是昭王已后之诗。《噫嘻》曰‘噫嘻成王’者,亦成王也。”范蜀公《正书》曰:“《昊天有成命》言文、武受天命以有天下,而成王不敢以逸豫为也。此扬雄所谓‘康王之时,颂声作于下’。‘自彼成、康,奄有四方’,祀武王而述成、康,见子孙之善继也。班孟坚曰:‘成、康没而颂声寝。’言自成、康之后,不复有见于颂也。”朱子《集传》与欧、范之说合。
《昊天有成命》二后受之,成王不敢康。朱子引《国语》叔向曰:“是道成王之德也。成王能明文昭,定武烈者也。其为祀成王之诗无疑。”愚观《贾谊书?礼容语》引叔向曰:“二后,文王、武王。成王者,武王之子,文王之孙也。文王有大德而功未就,武王有大功而治未成,及成王承嗣,仁以临民,故称昊天焉。”其义尤明。
欧阳公《诗论》:古今诸儒谓“来牟为麦”者,更无他书所见,直用二《颂》毛、郑之说。“来牟为麦”,始出于毛、郑,而二家所据,乃臆度伪《大誓》不可知之言。愚按:刘向《封事》,引“饴我釐麰”,釐麰,麦也,始自天降。《文选注》引《韩诗》“贻我嘉暓”,薛君曰:“暓,大麦也。”毛、郑之说,未可以为非。《毛氏传》:牟,麦也。《郑笺》:赤乌以牟麦俱耒。《广雅》:始以为耒小麦,牟大麦。以刘向说参考,当从古注。
陈少南不取《鲁颂》,然“思无邪”一言,亦在所去乎?
《晋姜鼎铭》曰:“保其孙子,三寿是利。”《鲁颂》“三寿作朋”,盖古语也。先儒以为“三卿”,恐非。
商、周之《颂》,皆以告神明。太史公曰:“成王作《颂》,推己惩艾,悲彼家难。”至《鲁颂》始为溢美之言,所谓善颂、善祷者,非商、周之体也。后世作颂,效鲁而近谀,又下矣。
或谓:文之繁简,视世之文质。然商质而周文,《商颂》繁而《周颂》简,文不可以一体观也。
《法言》曰:“正考甫常睎尹吉甫矣,公子奚斯常睎正考甫矣。”司马公注《杨子》,谓正考甫作《商颂》,奚斯作《閟宫》之诗,故云然。愚按:《史记?宋世家》:襄公之时,修仁行义,欲与盟主。其大夫正考甫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注云:“《韩诗章句》美襄公。”《乐记》:温良而能断者,宜歌《商》。郑康成注:谓商宋诗。盖用《韩诗》说也。考之《左传》正考甫佐戴武、宣。《世本》:正考甫生孔父嘉,为宋司马,华督杀之而绝其世。皆在襄公之前,安得作《颂》于襄公之时乎?《后汉?曹褒传》奚斯颂鲁,考甫咏殷,注引《韩诗》“新庙奕奕,奚斯所作。”《薛君传》云:“是诗,公子奚斯所作。”正考甫,孔子之先也,作《商颂》十二篇。《诗正义》云:“奚斯作新庙,而汉世文人班固、王延寿谓《鲁颂》奚斯作,谬矣。”然扬子之言,皆本《韩诗》,时《毛诗》未行也。[薛汉世习《韩诗》,父子以章句著名。《冯衍传》注引薛夫子《韩诗章句》,即汉也。]
“《长发》,大禘”,《笺》云:“郊,祭天也。”“《雝》,禘太祖”,《笺》云:“大祭也,大于四时而小于祫。”郑康成以祭天为禘,与宗庙大祭同名。《春秋纂例》赵子已辩其失矣。王肃以禘、祫为一祭,亦非也。禘与祫异,祫则太祖东向,毁庙及群庙之主,昭南穆北,合食于太祖。禘则祖之所自出者,东向惟以祖配之。今混禘于祫,宗庙有祫无禘。
范宁《谷梁序》:孔子就太师正《雅》、《颂》,因鲁史修《春秋》,列《黍离》于《国风》,齐王德于邦君,明其不能复《雅》,政化不足以被群后也。然《左传》襄二十九年,季札观乐于鲁,已为之歌《王》矣。孔子至哀十一年,始自卫反鲁,乐正,《雅》、《颂》得所,则降《王》于《国风》,非孔子也。
《隰有苌楚笺》云:“人少而端悫,则长大无情欲。”胡邦衡《解学记》取之。
《吕氏春秋》:宁戚饭牛,居车下,望桓公而悲,击牛角疾歌。高诱注以为歌《硕鼠》,不知何所据?《三齐记》载宁戚歌,所谓“南山矸,白石烂”者是也。
四月秀葽,诸儒不详其名,唯《说文》引刘向说,以为苦葽。曹氏以《尔雅》、《本草》证之,知其为远志。
董氏举侯包言:卫武公作《抑》诗,使人日诵于其侧。朱子谓:不知此出在何处?愚考侯包之说,见于《诗正义》。《隋经籍志》:《韩诗翼要》十卷,侯包撰。然则包学《韩诗》者也。
《秦诗》在其板屋,西戎地寒,故以板为屋。张宣公《南岳唱酬序》云:“方广寺皆板屋,问老宿,云:用瓦辄为冰雪冻裂。自此如高台上封皆然。”[《汉?地理志》:天水陇西,民以板为屋。以南岳观之,非独西陲也。]
《唐棣之华》维常之华,协“车”字;《黍稷》方华,协“塗”字;隰有荷华,协“且”字。曹氏谓:“华”当作“蕐”,音“敷”。盖古“车”本音“居”。《易》曰:“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来徐徐,困于金车。”其音皆然。至《说文》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愚按:《何彼秾矣》,《释文》或云“古读‘华’为‘敷’”,与“居”为韵。后仿此。朱文公《集传》并著二音,而以音“敷”为先。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漙,音“团”,《集传》叶上兖反。颜氏《正俗》云:“按吕氏《字林》作‘雨專’,上兖反。训云:露貌。音与‘婉’类。”
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颜氏云:“《礼》今也衡缝,衡,即‘横’也,不劳借音。徐氏音‘横’,失之矣。”
《干旄》四马,至于五之、六之,犹《缁衣》之“改为”也。《权舆》四簋,至于每食不饱,犹《醴酒》之“不设”也。君子之去就,于其心,不于其礼。
营谢戍申,其笃于母家一也。一美焉,一刺焉。宣王亲亲,平王忘雠也。
《孝经》言卿大夫之孝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孟子谓曹交曰:“服尧之服,诵尧之言,行尧之行。”圣贤之训,皆以服在言行之先,盖服之不衷,则言必不忠信,行必不笃敬。《中庸》修身,亦先以齐明盛服,《都人士》之“狐裘黄黄”,“所以出言有章,行归于周”也。
“召公是似”,“南仲大祖”,世济其美也。“逵有充,超叛鉴”,苏文忠慨焉。“彧附曹,群忘汉”,朱文公悕焉。
敬之,群臣进戒嗣王。《荀子》云:“天子即位,上卿进曰:‘能除患则为福。’中卿进曰:‘先事虑事,先患虑患。’下卿进曰:‘敬戒无怠。’”群臣进戒始以敬,三卿授策终以敬,此心学之原也。伊尹训太甲曰:“祗厥身。”召、毕告康王曰:“今王敬之哉!”皆以此为告君第一义。
叶氏云:“汉世文章,未有引《诗序》者。魏黄初四年詺云:‘《曹诗》刺远君子,近小人。’盖《诗序》至此始行。”
朱子《诗序辩说》多取郑渔仲《诗辩妄》。艾轩谓:欧阳公《诗本义》不当谓之《本义》,古人旨意精粹,何尝如此费辞?
《唐志》:《毛诗草木虫鱼图》二十卷。开成中,文宗命集贤院修撰,并绘物象。学士杨嗣复、张次宗上之。按《名贤画录》:太和中,文宗好古重道,以晋明帝朝,卫协画《毛诗图》,草木鸟兽、古贤君臣之像,不得其真,召程修己图之。皆据经定名,任意采掇。由是冠冕之制,生植之姿,远无不详,幽无不显。然则所图非止草木虫鱼也。《隋志》:梁有《毛诗古贤圣图》二卷。
格物之学,莫近于《诗》。“关关之雎”,挚有别也;“呦呦之鹿”,食相呼也。“德如癅鸠”,言均一也;“德如羔羊”,取纯洁也;“仁如驺虞”,不嗜杀也。“鸳鸯在梁”,得所止也;“桑扈啄粟”,失其性也。“仓庚”,阳之候也;“鸣癆”,阴之兆也。“蒹葭露霜”,变也;“桃虫拚飞”,化也。“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诚不可掩也;“鸢飞戾天,鱼跃于渊”,道无不在也。“南有乔木”,正女之操也;“隰有荷华”,君子之德也。“匪鳣匪鲔”,避危难也;“匪兕匪虎”,慨劳役也。“蓼莪、常棣”,知孝友也;“蘩苹、行苇”,见忠信也。“葛屦”褊,而“羔裘”怠也;“蟋蟀”俭,而“蜉蝣”奢也。“爰有树檀,其下维榖”,美必有恶也;“周原膴膴,堇荼如饴”,恶可为美也。“黍以为稷”,心眩于视也;“蝇以为鸡”,心惑于听也。“绿竹猗猗”,文章著也;“皎皎白驹”,贤人隐也。“赠以勺药,贻我握椒”,芳馨之辱也;“焉得谖草,言采其虻”,忧思之深也。“柞棫斯拔,侯薪侯蒸”,盛衰之象也;“凤凰于飞,雉离于罗”,治乱之符也。“相鼠、硕鼠”,疾恶也;“采葛、采苓”,伤谗也。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有多识之益也。
诵《诗》三百,不能专对,不足以一献。皆诵言而忘味者也。自赐、商之后,言《诗》莫若孟子,其述孔子之言,以为知道者二:《鸱鸮》、《烝民》是也。如《灵台》、《皇矣》、《北山》、《云汉》、《小弁》、《凯风》,深得诗人之心,以意逆志,一言而尽说《诗》之要。学《诗》必自孟子始。
申、毛之《诗》皆出于荀卿子,而《韩诗外传》多述《荀书》。今考其言“采采卷耳”、“癅鸠在桑”、“不敢暴虎,不敢冯河”,得《风》、《雅》之旨。而引《逸诗》尤多,其孔笔所删欤?
《法言》曰:“守儒:辕固,申公。”二子无愧于言《诗》矣。王式以《三百五篇》谏,亦其次也。彼语《诗》解颐者,能无愧乎?
《草木鸟兽虫鱼疏》,陆玑字元恪所撰,非陆机也。
郑氏《诗谱》,徐整畅,太叔裘隐。见《释文序录》。《隋志》:太叔求及刘炫注。《古今书录》云:“徐正阳注。”《馆阁书目》谓:注者为太叔求,而不考《序录》。徐正阳,疑即徐整,误以“整”为“正”,“畅”为“阳”也。整,字文操,吴太常卿。
《诗纬含神雾》曰:“集微揆著,上统元皇,下序四始,罗列五际。”又曰:“《诗》者,天地之心,君德之祖,百福之宗,万物之户也。”《推度灾》曰:“建四始五际,而八节通。”《泛历枢》曰:“午亥之际为革命,卯酉之际为改正。辰在天门,出入候听。卯,《天保》也。酉,《祈父》也。午,《采芑》也。亥,《大明》也。《大明》在亥,水始也。《四牡》在寅,木始也。《嘉鱼》在巳,火始也。《鸿雁》在申,金始也。翼奉学《齐诗》,闻五际之要,《十月之交篇》。郎顗曰:“四始之缺,五际之厄。”五际本于《齐诗》,四始与《毛诗序》异。盖习闻其说,而失之也。
曹氏《论诗》云:“诗之作本于人情,自生民以来则然:太始天皇之策,包羲罔罟之章,葛天之八阕,康衢之民谣。”愚按:《素问?天元纪大论》鬼臾区曰:“积考太始,天元册文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万物资始,五运终天。布气真灵,总统坤元。九星悬朗,七曜周旋。曰阴曰阳,曰柔曰刚。幽显既位,寒暑弛张。生生化化,品物咸章’。”盖古诗之体始于此,然伊川谓《素问》出于战国之末。
《文粹》李行修云:“刘迅《说诗》三千言,言《诗》者尚之。”今考迅作《六说》以继《六经》,自孔氏至考乱,凡八十九章。取汉史、诏书及群臣奏议以拟《尚书》。又取《房中歌》至《后庭斗百草》、《临春乐》、《小年子》之类,凡一百四十二篇,以拟《雅》章。又取《巴渝歌》、《白头吟》、《折杨柳》至《谈容娘》,以比《国风》之流。然文中子尝续经矣。朱子谓:高、文、武、宣之制,岂有精一执中之传?曹、刘、颜、谢之诗,岂有物则秉彝之训?况迅乎!
艾轩曰:“《九德》、《九夏》,《雅》、《颂》之流也。《貍首》,《风》也。豳之《雅》、《颂》犹《鲁颂》也。”薛士龙曰:“《诗》之音律,犹《易》之象数。”
说《诗》者,谓宋襄公作《音坙钟》之乐。案《博古图》有宋公成音坙钟。《大晟乐书》:应天得六钟,篆其带曰“茎钟”。诏谓:获英茎之器于受命之邦。此奸谀傅会之言。宋公成亦非襄公,用以说《诗》,陋矣。
《大学》止于至善,引《诗》者五;齐家,引《诗》者三。朱子谓:咏叹淫液,其味深长,最宜潜玩。《中庸》末章,凡八引《诗》,朱子谓:“衣锦尚絅”至“不显维德”,始学成德之序也。“不大声以色”至“无声无臭”,赞不显之德也。反复示人,至深切矣。《孝经》引《诗》十,引《书》一,张子韶云:“多与《诗》、《书》意不相类,直取圣人之意而用之。是《六经》与圣人合,非圣人合《六经》也。或引或否,卷舒自然,非先考《诗》、《书》而后立意也。《六经》即圣人之心,随其所用,皆切事理。此用经之法。”
束睝《补亡诗》循彼南陔,释曰:“陔,陇也。”《群经音辩》云:“序曰:‘孝子相戒以养。’‘陔’当训‘戒’。乡饮酒,《燕礼》宾醉而出,奏《陔夏》,郑氏注:陔之言戒也,以《陔》为节,明无失礼。与《诗序》义协。”愚按:《春官?乐师》郑司农注:今时行礼于大学,罢出,以鼓《陔》为节。
荀子曰:“善为《诗》者不说。”程子之优游玩味,吟哦上下也。董子曰:“《诗》无达诂。”孟子之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也。
曹子建《表》:忍垢苟全,则犯诗人胡颜之讥。《诗》无此句。李善引《毛诗》曰:“何颜而不速死也。”今《相鼠》注无之。
《说文叙》云:其称《诗毛氏》者,皆古文也。以今《诗》考之,其文多异。“得此蠤蠒”,为“蟾蠩”;“硕大且女酓”,为“重颐”,皆《韩诗》之说也。
蔡邕《正交论》云:“周德始衰,颂声既寝,《伐木》有鸟鸣之刺。”是以《正雅》为刺也。
春秋时,诸侯急攻战而缓教化,其留意学校者,唯鲁僖公能修泮宫,卫文公敬教劝学,它无闻焉。郑有《子衿》城阙之刺,子产仅能不毁乡校而已。
吴才老《诗叶韵补音序》曰:“《诗》音旧有九家,唐陆德明定为一家之学。开元中,修《五经文字》,“我心惨惨”为懆,七到反。“伐鼓渊渊”为鼘。于巾反。皆与《释文》异。乃知德明之学,当时亦未必尽用。
取萧祭脂,曰“其香始升”;为酒为醴,曰“有飶其香。”古所谓香者如此。韦彤《五礼精义》云:“祭祀用香,今古之礼,并无其文。《隋志》曰:‘梁天监初,何佟之议郁鬯萧光,所以达神。与其用香,其义一也。’考之殊无依据,开元、开宝礼不用。”
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疏云:“种之必好,似有神助。”《吕氏春秋》后稷曰:“子能使子之野,尽为泠风乎?六尺之耜,所以成亩也。其博八寸,所以成甽也。耨柄尺,此其度也。其耨六寸,所以间稼也。”汉赵过曰:“后稷始甽田。”
“兴雨祁祁”,雨欲徐,徐则入土。《盐铁论》云:“周公太平之时,雨不破块,旬而一雨,雨必以夜。”
以按徂旅,《孟子》作“以遏徂莒”,《韩非》云:“文王克莒。”
夏屋渠渠,《笺》云:“设礼食大具,其意勤勤。”《正义》王肃云:“大屋。”崔骃《七依》说宫室之美云:“夏屋渠渠。”《文选?灵光殿赋注》引《七依》作“蘧蘧。”《檀弓》见若覆夏屋者矣,注:“夏屋,今之门庑。其形旁广而卑。”《正义》:“殷人以来,始屋四阿。夏家之屋,唯两下而已,无四阿,如汉之门庑。”[郑康成于《诗》、《礼》注异如此。]
文王之治,由身及家。《风》始于《关雎》,《雅》始于《大明》,而《思齐》又《关雎》之始也。《家人》之九五曰:“王假有家。”[不显亦临。谨独者,齐家之本。故《家人》之吉,在于反身。]
卫武公自警曰:“慎尔出话,敬尔威仪,无不柔嘉。”古之君子,刚中而柔外,仲山甫之德,“柔嘉维则”,随会“柔而不犯”。韩文公为王仲舒铭曰:“气锐而坚,又刚以严。哲人之常,与其友处,顺若妇女,何德之光!”
“尔土宇昄章”,必曰:“俾尔弥尔性。”务广地而不务广德者,人君之深戒也。不务德而勤远略,齐之霸所以衰。狄之广莫于晋为都,晋之乱所以萌。
风俗,世道之元气也。观《葛生》之诗,尧之遗风变为北方之强矣。观《驷驖》、《小戎》之诗,文、武好善之民变为山西之勇猛矣。晋、秦以是强于诸侯,然晋之分为三,秦之二世而亡,风俗使然也。是以先王之为治,威强不足而德义有馀。商之季也,有故家遗俗焉。周之衰也,怀其旧俗焉。
皇皇后帝,皇祖后稷。鲁以稷配天,周之东迁,始僭礼矣。夫子以为周公之衰,而史克何美焉?齐百庭燎,晋请王章,习以为常,礼乐安得不自大夫出乎?
朱子发曰:“《诗》全篇削去者二千六百九十四篇,如《貍首》、《曾孙》之类是也。篇中删章者,如‘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之类是也。章中删句者,如‘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是也。句中删字者,如‘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政,卒劳百姓’是也。”
止斋曰:“《国风》作而二《南》之正变矣。邶、鄘、曹、郐,特微国也,而《国风》以之终始。盖邶、鄘自别于卫,而诸侯浸无统纪,及其厌乱思治,追怀先王先公之世,有如曹、郐然,君子以为是二《南》之可复。世无周公,谁能正之?是故以豳终。”
卷四 周礼
汉河间献王得《周官》,而武帝谓末世渎乱不验之书,唯唐太宗夜读之,以为真圣作,曰:“不井田,不封建,而欲行周公之道,不可得也。”人君知此经者,太宗而已。刘歆始用之,苏绰再用之,王安石三用之,经之蠹也。唯文中子曰:“如有用我,执此以往。”程伯子曰:“必有《关雎》、《麟趾》之意,然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儒者知此经者,王、程二子而已。
《汉志》谓之《周官经》,《序录》云:“刘歆始建立《周官经》,以为《周礼》。”意者,《周礼》之名仿此乎?然《后汉书》云:“郑众传《周官经》,后马融作《周官传》,授郑玄。玄作《周官注》。”犹未以《周礼》名也。《隋志》自马融注已下,始曰《周官礼》。《隋志》、《三礼目录》一卷,郑玄撰。今见于《释文》。
五峰胡氏云:“《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司空掌邦土,居四民。世传《周礼》阙冬官,未尝阙也,乃冬官事属之《地官》。”程泰之云:“五官各有羡数,天官六十三,地官七十八,春官七十,夏官六十九,秋官六十六,盖断简失次,取羡数。凡百工之事,归之冬官,其数乃周。”俞庭椿为《复古编》,亦云:“《司空》之篇,杂出于五官之属。”九峰蔡氏云:“周公方条治事之官,而未及师保之职。冬官亦阙,首末未备,周公未成之书也。”
《考工记》,或以为先秦书,而《礼记正义》云:“孝文时,求得《周官》,不见《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记》补之。”马融云:“孝武开献书之路,《周官》出于山岩屋壁。”《汉书》谓:河间献王得之,非孝文时也。《序录》云:“李氏上五篇,失《事官》一篇,取《考工记》补之。”《六艺论》云:“壁中得六篇。”误矣。齐文惠太子镇雍州,有盗发楚王冢,获竹简书,青丝编简,广数分,长二尺。有得十馀简以示王僧虔。僧虔曰:“是科斗书《考工记》,《周官》所阙文也。”汉时科斗书已废,则《记》非博士所作也。易氏云:“《考工记》非周书也:言周人上舆,而有梓匠之制;言周人明堂,而有世室重屋之制;言沟洫浍川,非遂人之制;言旂旗睳旐,非大司马、司常、巾车之制。瞇周典大不类。”
《礼器》:《经礼》三百,郑氏注:谓即《周礼》三百六十官。《汉志》:《礼经》三百,臣瓒注云:“《周礼》三百,是官名也。《礼经》谓冠昏吉凶。”盖以《仪礼》为《经礼》也。朱子从瓒说,谓《周礼》乃设官分职之书,礼典在其中而非专为礼设也。
郑康成释经,以纬书乱之,以臆说汩之,而圣人之微指晦焉。徐氏《微言》谓:郑注误有三:《王制》,汉儒之书,今以释《周礼》,其误一;《司马法》,兵制也,今以证田制,其误二;汉官制皆袭秦,今引汉官以比周官。小宰乃汉御史大夫之职,谓小宰如今御史中丞,如此之类,其误三。鹤山谓:以末世弊法,释三代令典,如以汉算拟邦赋,以莽制拟国服。止斋谓:以《周礼》为非圣人之书者,以说之者之过也。
张禹以《论语》文其谀,刘歆以《周官》文其奸,犹以《诗》、《礼》发冢也。禹不足以玷《论语》,而以歆訾《周官》可乎?西山曰:“歆之王田,安石之泉府,直窃其一二以自盖尔。”
易氏《总义》云:“府史胥徒,《通典》总言其为六万三千六百七十五人。”愚考之《通典》,周六万三千六百七十五员,内二千六百四十三人,外诸侯国官六万一千三十二人。此乃官数,非谓府史胥徒也。
嫔御、奄寺、饮食、酒浆、衣服、次舍、器用、货贿,皆领于冢宰。冕弁、车旗、宗祝、巫史、卜筮、瞽侑,皆领于宗伯。此周公相成王,格心辅德之法。周之兴也,滕侯为卜正,吕伋为虎贲氏。侍御仆从,罔匪正人。左右携仆,庶常吉士。及其衰也,昏椓靡共,妇寺阶乱,膳夫内史,趣马师氏,缔交于嬖宠。琐琐姻亚,私人之子,窃位于王朝。至秦而大臣不得议近臣矣,至汉而中朝得以诎外朝矣,至唐而北司是信,南司无用矣,由周公之典废也。间有诘责幸臣,如申屠嘉;奏劾常侍,如杨秉;宫中府中为一体,如诸葛武侯,可谓知宰相之职者。唐太宗责房玄龄以北门营缮,何预君事?岂善读《周礼》者哉!我朝赵普于一薰笼之造,亦制以有司之法;李沆于后宫之立,奏以臣沆不可;赵鼎于内苑移竹,责宦者罢其役,庶几古大臣之风矣。五峰乃谓周公不当治成王燕私之事,殆未之思也。
李泰伯曰:“内宰用大夫、士、世妇,每宫卿二人,皆分命贤臣,以参检内事。[汉世皇后詹事,以二千石为之,犹有成周遗意。]
《汉?食货志》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颜师古注:《周官》太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职金、职币,皆掌财币之官,故曰九府。愚按:《尔雅》医无闾之珣玗琪,会稽之竹箭,梁山之犀象,华山之金石,霍山之珠玉,昆仑之璆琳琅玕,幽都之筋角,斥山之文皮,岱岳之五谷鱼盐,是谓九府。五峰胡氏《皇王大纪》所述与《尔雅》同,而继之曰:“尚父立圜法,轻重以铢,通九府之货。”又按:《史记列传》吾读管氏《轻重》、《九府》,刘向《别录》曰:“《九府》书,民间无有。《索隐》谓其书论铸钱之轻重。”《盐铁论?文学》曰:“管仲设九府,徼山海。”《通典》亦云:“太公立九府之货。”然则九府,太公立之,管仲设之,其名列于《尔雅》。盖即管氏书也。《大纪》之说得之,颜注恐非。《曲礼》天子之六府,亦与《大禹谟》之六府异。
九嫔注,引孔子曰:“日者天之明,月者地之理。”《孝经援神契》之言也。何休《公羊传?序》引孔子有云:“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孝经钩命决》之言也。汉儒以纬书孔子所作。康成注《中庸》,亦引孔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经》。”
宫伯掌王宫之士庶子。汉诸侯子入宿卫,齐王之弟章是也。入京师受业,楚王之子郢客是也。其制犹古。
奄止于上士,抑其权也。唐太宗诏内侍省不立三品官,不任以事。然内侍并列于六省,开奄尹与政之阶,与周典统于冢宰异矣。
八则,礼俗以驭其民。吕微仲谓:庶民可参之以俗,士以上专用礼。此说非也。《大传》百志成,故礼俗刑。吕成公谓:礼俗不可分为两事。制而用之谓之礼,习而安之谓之俗。若礼自礼,俗自俗,不可谓之礼俗。
王之膳服虽不会,而九式有羞服之式,冢宰所均节也。待王之膳服,不过以关市之赋,则其用简矣。
司徒掌教不言财,司马掌政不言兵。乡遂九畿,兵财在其中。井田封建,足食足兵之本也。《周官》之法不行,无善教善政,于是忧财用,畏夷狄矣。
乡有军制,无田制。遂有田制,无军制。《疏》云:“郑注互见其义。”
大司徒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匠人建国,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诗?定之方中传》云:“度日出日入,以知东西。南视定,北准极,以正南北。”愚按:《晏子春秋》景公新成柏寝之室,使师开鼓琴。师开左抚宫,右弹商,曰:“室夕,东方之声薄,西方之声扬。”公召大匠曰:“室何为夕?”大匠曰:“立室以宫矩为之。”于是召司空曰:“立宫以城矩为之。”明日,晏子朝。公曰:“先君太公立宫,何为夕?”对曰:“古之立国,南望南斗,北戴枢星,彼安有朝夕哉!而以今之夕者,周之建国,国之西方,以尊周也。”公曰:“古之臣乎。”枢星,即极星也。公刘居豳,既景乃冈,然则尚矣。
蔡邕《明堂论》曰:“王居明堂之礼,南门称门,西门称闱,故《周官》有门闱之学。师氏教以三德,守王门。保氏教以六艺,守王闱。然则师氏居东门、南门,保氏居西门、北门也。”朱子《大学章句序》王宫有学,盖谓此。鲁孝公之为公子,尝入京师为国子,人称其孝。宣王命之导训诸侯。他书言国子者,唯《周语》焉。
师氏三德,朱子曰:“至德以为道本,明道先生以之。敏德以为行本,司马温公以之。孝德以知逆恶,赵无愧、徐仲车之徒以之。
《牧誓》、《顾命》皆言师氏,《云汉》之《传》曰:“年谷不登,则师氏弛其兵。”《文王世子》大司成,注以为师氏。而“楀维师氏”,以刺匪其人。“九两,师,以贤得民”,注谓诸侯师氏,言贤者以身教也。后妃亦有之,《葛覃》云:“言告师氏。”
保氏九数,郑司农云:“今有重差、夕桀、句股。”《释文》:“夕,音的。此二字非郑注。”愚按:《少仪正义》引郑司农云:“今有重差、句股。”马融、干宝等更云:“今有夕桀,各为二篇,未知所出。”则“夕桀”二字,后人附益,非郑注信矣。刘徽《九章算经序》云:“包牺氏始画八卦,作九九之术,以合六爻之变。黄帝建《历纪》,协律吕。隶首作数。周公制礼,有九数。九数之流,则《九章》是矣。汉张苍、耿寿昌皆善算,因旧文删补,故校其目。与古或异,而所论多近语。”
《里宰》以岁时合耦于耡,注云:“耡者,里宰治处也,若今街弹之室。于此合耦,使相佐助。”疏谓:汉时在街置室,检弹一里之民。《金石录》有中平二年正月《都乡正街弹碑》,在昆阳城中。赵明诚失于考《礼注》,而郦氏注《水经》、洪氏《隶释》,皆以“街”为“卫”,又误矣。《汉?食货志》言古制云:“春将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里胥之塾,其即《里宰》所谓“耡”者欤?
《庖人注》:青州之蟹胥。《释文》:胥,息徐反。刘音“素”。《字林》先于反,蟹酱也。《集韵》:蝑,蟹醢,四夜切。当从《集韵》。《笾人注》:皗者,析干之,出东海。陆广微《吴地记》云:“阖闾思海鱼,而难于生致。治生鱼,盐渍而日干之,故名为鲞。”读如“想”。
《管子?地员篇》:九州之土,为九十物。每土有常,而物有次。群土之长,是唯五粟,次曰五沃,次曰五位,次曰五蘟,次曰五壤,次曰五浮,凡上土三十物,种十二物。中土曰五怸,次曰五纑,次曰五壏,次曰五剽,次曰五沙,次曰五塥,凡中土三十物,种十二物。下土曰五犹,次曰五弓土,次曰五殖,次曰五觳,次曰五凫,次曰五桀,凡下土三十物,种十二物。凡土物九十,其种三十六。按:《大司徒》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以土宜之法,辨十二壤之物,而知其种。此篇亦古制之存者。《河图》谓东南神州曰晨土,正南邛州曰深土,西南戎州曰滔土,正西弇州曰开土,正中冀州曰白土,西北柱州曰肥土,北方玄州曰成土,东北咸州曰隐土,正东扬州曰信土。
《地员篇》:凡草土之道,各有穀造。或高或下,各有草土。叶下于欎,欎下于苋,苋下于蒲,蒲下于苇,苇下于雚,雚下于蒌,蒌下于荓,荓下于萧,萧下于薜,薜下于萑,萑下于茅,凡彼草物有十二衰。注:欎,即郁也。衰,谓草上下相重次也。按:《周官》有草人,此岂其遗制欤?
土圭度地之法,景一寸,地差千里。一分,地差百里。王畿千里以寸为法,五等诸侯之地,以分为法。尺有五寸者,一万五千里之景也。天地相去三万里。尝考《隋、唐志》宋元嘉十九年,测于交州,何承天谓:六百里差一寸。后魏永平元年,测于洛阳,信都芳谓:二百五十里差一寸。然宋之于阳城,魏之于金陵,皆隃度未可据也。唐开元十二年,植表浚仪,大率五百二十六里二百七十步差二寸馀,遂以旧说千里一寸为妄。王朴曰:“阳城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司马公《日景图》云:“日行黄道,每岁有差。地中当随而转移。故周在洛邑,汉在颍川阳城,唐在汴州浚仪。”潏水李氏云:“周于阳城测景,说者谓地形西北高,东南下。极星在北,斗亦在北。极星乃天之中也,天之中则地之中。”
“诸公之地,方五百里”,与《武成》、《孟子》之言不合。子产曰:“列国一同。”《孟子》亦曰:“鲁方百里。”《明堂位》乃云:“鲁方七百里。”或谓《周官?明堂位》兼附庸而言。《职方氏疏》云:“无功,纵是公爵,惟守百里地。谓若虞公、虢公,旧是殷之公,至周仍守百里国,以无功故也。”愚按:《左氏传》虞仲,太王之昭也。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皆周所封。谓旧是殷之公,误矣。
岁终正治而致事,注:上其计簿。疏云:“汉时考吏,谓之计吏。”今按:《说苑》:晏子治东阿三年,景公召而数之;明年上计,景公迎而贺之。《韩子?外储说》:西门豹为邺令,居期年,上计,君收其玺。《新序》:魏文侯东阳上计,钱布十倍。《史记》:秦昭王召王稽,拜为河东守,三岁不上计。然则春秋战国时,已有上计,非始于汉。
朱文公曰:“读曹公、杜牧《孙子》,见其所论车乘人数,诸儒皆所未言。唯蔡季通每论此事,以考《周礼》军制皆合。”愚按:《孙子?作战篇》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曹公注:驰车,轻车也。杜牧注:轻车,战车也。古者车战,革车、辎车、重车也,载器械财货衣装。《司马法》曰:“一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炊家子十人,固守衣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轻车七十五人,重车二十五人,故二乘兼一百人为一队。举十万之众,革车千乘,校其费用支计,则百万之众皆可知也。”《左氏传》:乙卯,楚师军于邲。丙辰,楚重至于邲。吕成公谓:凡战,兵车在前,辎重常在兵车之后。楚重次日乃至,后一日,故无抄击之患。唐说斋云:“儒者谓甸出七十五人,不知实出百人。其七十五人,战车也。其二十五人,重车也。”
古者步百为亩。古之百亩,为今四十一亩一百六十步。古之一井,为今三百七十五亩。窦俨曰:“小亩步百,周之制也。中亩二百四十,汉之制也。大亩三百六十,齐之制也。今所用者,汉之中亩。”《盐铁论》御史曰:“古者制田,百步为亩。先帝哀怜百姓,制田二百四十步而一亩。”《通典》谓:商鞅佐秦,以为地利不尽,更以二百四十步为亩。二说不同。
《禹贡》之田九等,为掩别楚地亦九等,《孟子》、《王制》为五等,而《周官》止三等。解者谓:《大司徒》不易、一易、再易三等,都鄙之制也。《小司徒》上、中、下地三等,六乡之制也。《遂人》上、中、下地三等,有莱者,六遂之制也。《大司马》上、中、下地三等,诸侯之制也。
遂人治野,乃乡遂公邑之制。匠人沟洫,乃采地之制。郑康成云:“周制畿内用夏之贡法,税夫无公田。邦国用殷之助法,制公田不税夫。”朱文公亦云:“沟洫以十为数,井田以九为数。井田、沟洫决不可合,而永嘉诸儒欲混为一。康成注,分为二是也。”愚按:李泰伯《平土书》云:“周畿内及诸侯一用贡法。”盖泰伯已与康成异矣,非始于永嘉诸儒也。刘氏《中义》以匠人沟洫,求合乎遂人治野之制,谓遂人言积数,匠人言方法,然《周礼》、《考工》各为一书。易氏谓:匠人前代之制。
禹尽力乎沟洫,“濬畎浍,距川”。《遂人》五沟五涂之制,因于古也。以水佐耕者丰,稻人掌之。以水佐守者固,司险掌之。自乡遂之法弛,子驷为田洫而丧田者以为怨。子产作封洫而伍田畴以为谤。晋欲使齐尽东其亩,而戎车是利。甚而两周争东西之流,至商鞅决裂阡陌,吕政决通川防,古制荡然矣。古者内为田庐,外为沟洫。在易之师,寓兵于农,伏险于顺,取下坎上坤之象。沟洫之成,自禹至周,非一人之力。沟洫之坏,自周衰至秦,非一日之积。先儒谓井田坏而戎马入中国,如入无人之境。悲夫!
人耦牛耦,郑氏注:合耦并言之。疏谓:周时未有牛耦耕,至汉赵过始教民牛耕。今考《山海经》后稷之孙叔均,始作牛耕。周益公云:“孔子有犁牛之言。冉耕,亦字伯牛。《贾谊书》、《新序》载邹穆公曰:‘百姓饱牛而耕。’《月令》季冬出土牛,示农耕早晚。何待赵过?过特教人耦犁,费省而功倍尔。”
盬盐,引池而化,《山海经》盐贩之泽,《穆天子传》至于盬,晋郇瑕氏之地,而猗顿用是起者也。散盐,煮水而成,《夏书》青州之贡,《职方》幽州之利,齐之渠展,燕之辽东,而宿沙初作者也。形盐,物地以出之,周公阅所云“盐虎形也”。饴盐,于戎以取之,伊尹所云“和之美”者,大夏之盐也。后周四盐之政仿此。古者川泽之饶,与民共之。自《海王》之篇,祈望之守,作俑于齐,至汉二十倍于古。考之《汉志》,盐官三十有五,唐有盐之县一百五。本朝盐所出者十二路,为池二,为监七,为场二十二,为井六百有九,法益详而利无遗矣。
玩物丧志,召公以为戒。凡式贡之馀财,以共玩好之用,恐非周公之典。《无逸》曰:“惟正之供。”
《外府注》:泉始盖一品,周景王铸大泉而有二品。韦昭注《周语》曰:“单穆公云:‘古者有母平子,子权母而行。’然则二品之来,古而然矣。”
古者以射御为艺。孔子曰:“执射乎?执御乎?”《诗》曰:“叔善射忌,又良御忌。”“四黄既驾,两骖不猗”,御之善也。“不失其驰,舍矢如破”,射之善也。学射者多矣。造父之师泰豆氏,尹需之习秋驾,皆学御者也。《说苑》谓:御者使人恭,射者使人端。亦正心修身之法。
货贿用玺节,注:今之印章也。《司市注》云:“如今斗检封。”《职金》云:“楬而玺之。”《左传》:季武子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战国策》欲玺者段干子也。蔡邕《独断》云:“古者尊卑共用之。”卫宏云:“秦以来天子为玺,又独以玉为之,臣下莫敢用。”唐又改玺为宝。《五代史》臣曰:“国以玉玺为传授神器,遂古无闻。”《运斗枢》曰:“舜为天子,黄龙负玺。”《世本》曰:“鲁昭公始作玺。”
司门正其货贿。正者,禁其淫侈而归于正也。注读为“征”,非是。
迹人,春秋末,宋犹有是官。《左氏?哀十四年传》:迹人来告曰:“逢泽有介麋焉。”
司禄阙。《孟子》云:“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赵氏注:今《周礼》司禄之官无其职,是诸侯皆去之,故不复存。
《槁人注》:今司徒府中有百官朝会之殿。后汉《蔡邕集》所载,百官会府公殿下者也。古天子之堂,未名曰殿。《说苑》:魏文侯御廪灾,素服辟正殿五日。《庄子?说剑》云:“入殿门不趋。”盖战国始有是名。《燕礼注》:当东霤者,人君为殿屋也。疏谓:汉时殿屋四向流水,举汉以况周。然《汉?黄霸传》先上殿,注谓:丞相所坐屋。古者屋之高严,通呼为殿,不必宫中也。
《大宗伯疏》:《星备》云:“五星初起牵牛,岁星一日行十二分度之一,十二岁而周天。荧惑日行三十三分度之一,三十三岁而周天。镇星日行二十八分度之一,二十八岁而周天。太白日行八分度之一,八岁而周天。辰星日行一度,一岁而周天。”《冯相氏疏》:《星备》云:“明王在上,则日月五星皆乘黄道。”《保章氏疏》:《星备》云:“五星更王相休废,其色不同。王则光芒,相则内实;休则光芒无角,不动摇;废则少光。色顺四时,其国皆当也。”《星备》之书,仅见于此。《隋、唐志》皆不著录。
周五礼之别,三十有六。唐五礼之仪,一百五十有二。《唐志》云:“自梁以来,始以当时所行,傅于《周官》五礼之名,各立一家之学。”
“九韶”之舞,注云:“当为大韶。”愚谓:“九韶”之名尚矣,不必改字。《说苑》:孔子至齐郭门之外,遇一婴儿,挈一壶,相与俱行。其视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谓御曰:“趣驱之,趣驱之!韶乐方作。”孔子至彼,闻韶,三月不知肉味。齐景公作《徵招》、《角招》,盖舜乐之存者。刘原父云:“《九招》者,九名。予识其三焉,祈、徵、角之谓也。”《山海经》:夏后开得《九辩》、《九歌》以下,始歌《九招》于大穆之野。《帝王世纪》:启升后十年,舞《九韶》。[《竹书》曰:“夏后间儛《九招》。”]《史记》禹乃兴《九招》之乐,《索隐》曰:“即舜乐《箫韶》九成。”艾轩谓:劝之以《九歌》,即《九招》之乐。《吕氏春秋》:帝喾命咸黑作为舞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帝舜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然则《九招》作于帝喾之时,舜修而用之。秦唯《韶》、《武》二乐存。
班固《律历志》述刘歆之言,以律为下生,吕为上生。郑康成以黄钟三律为下生,以蕤宾三律为上生。梁武帝《钟律纬》谓:班固夹钟中吕,过于无调。郑康成有升阳而无降阳。陈用之《礼书》谓:自子午以左皆上生,子午以右皆下生。以郑说为是。张文饶《翼元》曰:“十二月之律以候月,六十日之律以候日。月律当一下一上,依次而生。日律当用蕤宾重上生。司马迁、刘歆之法,月律也。吕不韦、淮南、京房之法,日律也。《晋志》取司马而非淮南,梁武是京房而非班固,皆非通论。”
大卜三兆,其颂皆千有二百。夏后铸鼎繇曰:“逢逢白云,一南一北,一西一东。九鼎既成,迁于三国。”懿氏占曰:“凤凰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成季卜曰:“间于两社,为公室辅。”骊姬繇曰:“专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卫侯繇曰:“如鱼窥尾,衡流而方羊裔焉。”汉文兆曰:“大横庚庚,余为天王,夏启以光。”皆龟繇也。
卜师四兆,郑氏锷以理推之,谓:方兆,占四方之事也,汉武帝发《易》占,知神马从西北来。功兆,占立功之事也,楚司马子鱼卜战令龟。义兆,占行义之事也,惠伯曰:“忠信之事则可。”弓兆,有射意,后世有覆射之法。
《龟人》六龟,《易》十朋之龟。《尔雅》十龟。《唐六典》:辨龟九类五色,依四时用之。
《列子》梦有六候,与《占梦》同。《噩》作“蘁”。东坡曰:“高宗言梦,文王、武王言梦,孔子亦言梦。其情性治,其梦不乱。”西山曰:“正梦不缘感而得,馀皆感也。”
《大祝》九祭,九曰“共祭”。注云:“共,犹授也。王祭食,宰夫授祭。《孝经说》曰:‘共绥执授。’”疏云:“《孝经说》,《孝经纬》文。共绥执授,谓将绥祭之时,共此绥祭以授尸。”愚谓:疏谓绥祭,非也。《后汉?礼仪志》注《孝经援神契》曰:“尊三老者,父象也。谒者奉几,安车软轮,供绥执授。”宋均曰:“供绥,三老就车,天子亲执绥授之。”永平二年《养老诏》,亦有“安车软轮,供绥执授”之语。盖取《孝经纬》。
郑司农注“肃操”:但俯下手,今时撎是也。项氏云:古之拜,如今之揖,折腰而已。介胄之士不拜,故以肃为礼,以其不可折腰也。其仪特敛手向身,微作曲势。此正今时妇人揖礼也。汉时妇人之拜,不过如此。或谓自唐武氏始尊妇人,不令拜伏,误矣。周天元令妇人拜天台,作男子拜,则虽虏俗,妇人亦不作男子拜也。《内则》尚右手者,言敛手右向,非若今用手按膝作跪也。男之尚左亦然。今考太祖问赵普拜礼:何以男子跪而妇人不跪?普问王贻孙,对曰:“古诗‘长跪问故夫’,妇人亦跪也。唐武后时,妇人始拜而不跪。”普问所出,对曰:“唐张建章《渤海记》备言之。”
《眡祲》,“掌十煇之法”,占日旁之气也。二郑解,其同者六,其异者四。《大卜》“掌三梦之法,其经运十,其别九十”,谓占梦之正法有十也,一运而九变,十运而九十变。注以“经运”为“十煇”,先儒谓日之煇光。梦之变通,其占不同,不当改“运”为“煇”。
《大史》“正岁年以序事”,注:中数曰岁,朔数曰年。中数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朔数三百五十四日。《汉?历志》曰:“闰所以正中朔也。”或谓:周以建子为正,而四时之事,有用夏正建寅者。用建寅则谓之岁,用建子则谓之年。《洪范正义》从冬至及明年冬至,为一岁。
《冯相氏》“致日致月”,注:冬至日在牵牛,景丈三尺。夏至日在东井,景尺五寸。此长短之极。春分日在娄,秋分日在角,而月弦于牵牛、东井。《左氏传》:日月之行,分同道也,至相过也。《正义》云:“春分朔则日在娄,望则月在角。秋分朔在角,望在娄。娄、角天之中道,故昼夜等。冬至朔则日在斗,望则月在井。夏至朔在井,望在斗。斗、井南北,故昼夜长短极。冬至古日在牵牛,今在斗。郑注与孔疏异,历法岁差也。
《保章氏》“星土”,按《乙巳占》论十二次云:“北方之宿,主吴、越;火午之辰,在周邦。天度均列,而分野殊别。一次所主,或亘万里,跨数州,或于寰内不布一郡。《国语》岁在鹑火,有周之分野。今丰鄗当秦宿,而周分隶豫州,理实难详。至如荧惑守心,宋景禳其咎;实沈为祟,晋侯受其殃。事验时有相应。”贾公彦谓:吴、越在南,齐、鲁在东,今岁星或北或西,不依国地所在。此受封之日,岁星所在之辰,国属焉故也。或云:“十二次可言者一,其惟析木乎?”尾箕艮维燕,可以言东北。
“十有二岁”,注:岁星为阳,右行于天,太岁为阴,左行于地,十二岁而小周。潏水云:“岁星在天,岁阴在地。《天官书》曰:‘岁阴在摄提格,岁星在星纪。岁阴在单阏,岁星在玄枵。’自嘉祐丁酉,验之多差,近年尤甚。岁星常先月馀,近年以来,常先一百二十馀日。”愚考《大衍历议》曰:“岁星自商、周迄春秋之季,率百二十馀年而超一次。战国后,其行寖急,至汉尚微差,及哀、平间馀势乃尽,更八十四年而超一次。”三山陈氏谓:如《左氏》之说,则寅而在卯,午而在亥;如《史记》之说,则寅而在丑,辰而在亥。以次推之,皆不同。《汲冢?师春》谓:岁星每岁而成一分,积百四十四年而满本数,则为超辰之限。
《外史》“达书名”,郑康成谓:古曰名,今曰字。字者,滋也。《聘礼》记云:“百名以上书于策,不及百名书于方。”王文公云:“文者,奇偶刚柔,杂比以相承,如天地之文,故谓之文。字者,始于一而生于无穷,如母之字子,故谓之字。”夹漈谓:独体为文,合体为字。主类为母,从类为子。六书象形、指事,文也;会意、谐声、转注,字也;假借者,文与字也。谐声与五书同出,五书尚义,谐声尚声。《说文》形也,以母统子;《广韵》声也,以子该母。字书,眼学;韵书,耳学。《中庸或问》曰:“司徒教民,书居其一。外史达书名于四方,大行人又九岁一谕焉。其制度之详如此。秦以小篆、隶书为法,而周制始改。”
《镈师注》引《春秋传》“宾将趋”,今《左传》作“掫”。《环人注》引“御下掚马”,今作“两”。《职方氏注》引《国语》“闽芊蛮矣”,今作“蛮芊”。
《司爟》,郑司农引《鄹子》,与《论语》马融引《周书?月令》同。[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季夏取桑柘,秋取柞楢,冬取槐檀。]王劭曰:“《周官》四时变火以救时疾,火不数变,疾必兴。圣人作法,岂徒然也。晋时有以洛阳火度江者,代代事之,相续不灭,火色变青。”《东汉?礼仪志》:日夏至,浚井改水。日冬至,钻燧改火。改水,唯见于此。
水有疏导,火有出纳,山林金锡之地,皆为之厉禁。时而用之,先王财成辅相之妙也。《盐铁论》大夫曰:“五行,东方木而丹章有金铜之山,南方火而交趾有大海之川,西方金而蜀陇有名材之林,北方水而幽都有积沙之地。此天地所以均有无,通万物也。”《管子》:出铜之山四百六十七,出铁之山三千六百九。《唐六典》:天下水泉三亿三万三千五百五十有九。
漏刻之法,昼夜百刻。易氏云:“十二时,每时八刻二十分,每刻六十分。”王昭禹云:“寅、申、巳、亥、子、午、卯、酉八时,各八刻。辰、戌、丑、未四时,各九刻。”愚谓:易氏之说与古法合。司寤氏掌夜时,注:谓夜晚早,若今甲、乙至戊。疏云:“甲、乙则早时,戌、亥则晚时。”愚按:卫宏《汉旧仪》中黄门持五夜,甲、乙、丙、丁、戊夜,今谓之五更。疏以“戊”为“戌”,误矣。马融以昏明为限,郑康成以日出入为限,有五刻之差。蔡邕以星见为夜,日入后三刻,日出前三刻,皆属昼。郑与蔡校一刻。王伯照云:“昼夜长短,以岳台为定。九服之地,与岳台不同,则易箭之日,亦皆少差。”
“职方氏”,《汉樊毅修西岳庙记》作“识方氏”。《史通》云:“《周书?职方》之言,与《周官》无异。”
兖州,其浸卢维。注云:“当为‘雷雍’,字误也。”颜师古曰:“卢水在济北卢县。”《说文》:潍水出琅邪箕屋山,东入海,徐州浸。《夏书》:潍、淄其道。郑读非也。
王有三朝:一曰治朝,在路门之外,宰夫、司士掌之。二曰燕朝,在路门之内,大仆掌之。三曰外朝,在皋门之内,库门之外,朝士掌之。内朝二,外朝一。《唐六典》:承天门,古之外朝。太极殿,古之中朝。两仪殿,古之内朝。
郑康成因《左氏》“三辰旂旗”之文,谓:王与公同服九章之衮。考之经,无所见。《司服》云:“公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则衮冕而上之章,日月星辰也。冕十二旒,取法天数,岂同服九章无君臣之别哉!《郊特牲》王被衮以象天,注:谓有日月星辰之章。此鲁礼也,岂有周服九章而鲁乃服十二章者乎?汉明帝采《周官》、《礼记》、《尚书?皋陶篇》乘舆服,从欧阳氏说,备十二章,得古制矣。
五刑之法,疏谓:宫刑至隋乃赦。崔浩《汉律序》:文帝除肉刑而宫不易。《书正义》:隋开皇之初,始除宫刑。按《通鉴》:西魏大统十三年三月,除宫刑。非隋也。
孙君孚《谈圃》谓:《周官》赞牛耳,荆公言取其顺听,不知牛有耳而无窍,本以鼻听。有人引一牛与荆公辩。今按《周礼义》云:“牛耳,尸盟者所执。”无顺听之说,盖荆公闻而改之。
《萍氏》几酒,犹妹土之诰也。禹恶旨酒,《易?未济》之终,以濡首为戒,曷尝导民以饮,而罔其利哉!初榷酒酤,书于《汉武纪》,其流害万世,甚于鲁之初税亩。
《大戴记?朝事篇》取《周官?典命、大行人》、《朱子仪礼经传》,以为朝事义。
《考工记》貉逾汶则死,先儒以汶为鲁之汶水。《列子释文》云:“案《史记》‘汶’与‘岷’同,谓汶江也。今江边人云:‘狐不渡江。’《说文》貉,狐类也。逾越大水,则伤本性。”
有虞氏上陶。舜陶河滨,器不苦窳。周陶正犹以虞阏父为之。
周人上舆。《中庸或问》:轨者,车之辙迹,舆之广六尺六寸。其辙迹在地者,相距之间,广狭如一,无有远迩,莫不齐同。至秦然后车以六尺为度。
《轮人注》:揱,读为“纷容揱参”之“揱”。疏云:“今检未得。”愚谓:即《上林赋》纷溶萷蔘。
《冶氏注》:铤,读如“麦秀铤”之“铤”。《表记注》:移,读如“禾汜移”之“移”。六字未知出何书,疏不释其义。或者农书所载欤?移,昌氏反。
潏水云:“樐氏为量。郑玄以方尺积千寸,此乃九章米粟法。某家旧有一古铜敦,乃周成王时物。甘人侵扈,命正人出师复扈邦,赐有功师氏,而数亦皆备。
《嘉量》之铭,《祭侯》之辞,皆极文章之妙。而梓人筍虡之制,文法奇古,有飞动之状。盖精于道者,兼物物而后能制器。《庄子》谓:梓庆削木为鐻,鐻成,见者惊犹鬼神。以天合天,道与艺俱化,岂物物刻雕之哉!
《大戴记?投壶篇》云:“嗟尔不宁侯,为尔不朝于王所。故亢而射,女强食。食尔曾孙侯氏百福。”此《祭侯》之辞也,与《梓人》同而略异。苌弘设射不来,不来者诸侯之不来朝者也。侯者,射垛也,因祭寓意,以为诸侯之戒。
《司仪》问君,君问大夫,君劳客。注云:“问君曰:‘君不恙乎?’对曰:‘使臣之来,寡君命臣于庭。’问大夫曰:‘二三子不恙乎?’对曰:‘寡君命使臣于庭,二三子皆在。’劳客曰:‘道路悠远,客甚劳。’劳介则曰:‘二三子甚劳。’”疏云:“未知所出何文,或云是孔子聘问之辞,亦未得其实。”愚按:《说苑》魏太子击封中山,遣仓唐使于文侯。文侯召仓唐见之,曰:“击无恙乎?”仓唐曰:“唯唯。”如是者三,乃曰:“君出太子而封之国,君名之,非礼也。”文侯怵然变容,问曰:“子之君无恙乎?”仓唐曰:“臣来时拜送书于庭。”郑氏所述,盖古礼也。《太行人注》亦云:“问不恙。”
《周礼》,刘向未校之前,有古文,校后为今文。古今不同。郑据今文注,故云“故书”。朱子曰:“八法、八则、三易、三兆之类,各有书。属民读法,其法不可知,如战之阵,其阵法不可见矣。”
《冥氏注》郑司农云:“读为‘冥氏《春秋》’之‘冥’。”按《儒林传》:冥都传颜氏《春秋》之学。疏谓:若《晏子》、《吕氏》之类,非也。
王肃《圣证论》讥短郑康成,谓:天体无二,郊、丘为一,禘是五年大祭先祖,非圜丘及郊。祖功宗德,是不毁之名,非配食明堂。皆有功于礼学,先儒韪之。《圣证论》今不传,《正义》仅见一、二。《唐?礼志》曰:“谶纬乱经,郑玄主其说。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此天也。玄以为天皇大帝者,北辰耀魄宝也。兆五帝于四郊,此五行精气之神也。玄以为灵威仰、赤熛怒、含枢纽、白招拒、汁光纪者五天也。由是有六天之说。显庆二年,礼官议六天出纬书,南郊、圆丘一也,玄以为二。郊及明堂祭天,而玄以为祭太微五帝。启蛰而郊,郊而后耕,而玄谓周祭感帝灵威仰,配以后稷,因而祈谷。皆缪论也。
古未有笔,以书刀刻字于方策,谓之削。鲁为《诗》、《书》之国,故《考工记》以鲁之削为良。
沙随程氏曰:“《禹贡》冀州之北,不可画五服之地。《周官》雍州之西,不可画九畿之地。”
《师氏》: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之门外。司隶帅四翟之隶,使皆服其邦服,执其邦兵,守王宫。唐太宗擒颉利,其酋长带刀宿卫,亦古制也。然结社率之变,几至危殆。盖先王德化之盛,非太宗所能及。慕冠带百蛮之名,而不虞后患。《孟子》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
《遂师》“抱磨”,音“历”。《史记?乐毅书》“故鼎反乎磨室”,徐广注:磨,历也。《战国策》、《新序》作“历室”。盖古字通用。
《大史》大师抱天时,注云:“大出师,则大史主抱式,以知天时。”《史记?日者传》:旋式正棋。《唐六典》太卜令三式曰:“雷公太一。六壬其局以枫木为天,枣心为地。”六壬之说,许叔重曰:“水者,准也。”生数一,成数五,以水数配之为六壬也。遁甲者,推六甲之阴而隐遁也。本黄帝、风后之术。孤虚者,一画为孤,无画为虚,二画为实。以六十甲子定四方,占其孤虚实而向背之。《吴越春秋》计石兒曰:“孤虚,谓天门地户也。”
郑刚忠《解义》,如“冕服九章”、“授田三等”、“治兵大阅,旗物之互建”、“六乡六遂,师都之异名”、“阴阳之祀,有用牲之疑”、“九畿之国,有朝贡之惑”、“豆区钟釜,有多少之差”、“世室重屋,非明堂之制”,皆辩明使有条理。
古者,国有闲田,田有馀夫,夫有闲民,民有羡卒,不尽其财力也。至秦而自实田,至汉而核垦田,至隋而阅丁口,至唐而括逃户隐田,于是财殚力尽,民无乐生之心矣。
取士之制,其涂有三:诸侯三年一贡士,侯国之士也;乡大夫兴贤能,王畿之士也;大司乐教国子,国之贵游子弟也。
漆林之征二十而五。漆以饰器用而已。舜造漆器,群臣咸谏,防奢靡之原也。种漆成林,重其征,所以抑末而返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