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卷四十六

耶稣会文献汇编卷四十六

问:儒者之论人死四十九日而魂散,安见死后之长存不灭,而有赏罚可加乎?

曰:此后儒呓语,孔子曷有此论。

夫草木有生长,而无知觉运动;鸟兽有知觉运动,而无灵明理义。此特资形气以扶存,形断气散,而魂随殄灭。

人魂不然,一点灵性得于上帝赋与。其来也不特聚,其去也不能散,但合则身生,离则身死耳。

世称人为万物之尊且灵,苟死而魂灭,则与草木、禽兽无异,亦乌见其能灵?乌在其尊於万物哉?(朱宗元:《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四、灵魂与心性

汝又谓试以物之所以然观之,既谓之空无,则不能为物之作者、模者、质者、为者,我教既非空无,是汝妄计为空为无。试如所言,不能为物作者、模者、质者、为者,此是迷空情现,益见汝自败露矣。

然汝既不达大道之体,人人本具,物物全真,妄以空无,作此反覆辨论,欲取胜于佛,吾知汝不能取胜,特自取败,抑亦自无自空自虚。汝若是诚是有是真实,决不自甘作此无主孤魂,计心外有一天主,百年之后往彼依附。使一切人都作无主孤魂,悉如汝者,真所谓业识茫茫无本可据也。(释通容:《原道闢邪说》揭邪见以空无谤佛载,《破邪集》卷八,《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可知伊是无主孤魂,随处栖泊,不驰天堂,便入地狱,一凭天主赏罚,自无立地之处矣。(释通容:《原道闢邪说》,《破邪集》卷八,《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又人物等承此魂时,为别有二体,如以手接物耶,为直一体耶?所造人魂幻耶,真耶?(…)

若所造之人魂是幻,则既从幻生,还从幻灭,岂有始偏有而终独无者?若言是真,则天人两魂,苦乐同受,彼天主者何法以独令人苦耶?(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神之无形,善乎其言之矣。然无形则无往来,亦无数目,亦无生灭。而曰灵魂天主所生,其可乎哉?(钟始声:《天学再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至于性超形声,不受生灭;魂无色相,岂可造成?(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况谓“人之灵魂出自天主则有着落,方是大全真实之教。”无论其愚迷横计,即一出言之表,立教之端,且不可为训,而况其拯世而化人耶?何也?

灵魂者盖生死之大兆也,即我先圣呵为识神者,是亦即世间俗人罪夫见事不清,诋为魂灵者是也。以此为端,以此为表,教可知矣。

然则范君与西人盖全不知灵魂何起,性灵何归,又乌怪其业识忙忙而作此外道魔说耶?夫唯性始无变易,魂则有动摇,既有动摇则有游逸,既有游逸则有起灭,则惑断惑尝,祸且弥运,讵不亦生死之大兆乎哉?纳民于生死大兆之中,反尊之为教主,可乎,不可乎?故灵魂出自天主,断然必无之事。(释圆悟:《辨天说》辨天三说,《破邪集》卷七,《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谓西儒全不知灵魂何起,性灵何归,此佛氏自道也。龙华民先生《灵魂解》曰:

所谓神者何?不箸气质,不箸色相。而其本体,神灵生活者也。

所谓明者何?能思想,能通达,能知己,能知物,以异于生魂觉魂也。

所谓体者何?确然独立自存,不涉虚幻也。

所谓有始者何?天主造之始有,先时无有也。

所谓无终者何?灵明之体,不归空无不入寂灭,永存不坏也。

所谓天主造之赋于人身何?非关气聚,非涉形化;非由天降,非自地出;并非从四方来投者,乃独受造于天主也;又以明灵魂但受主造,而实与主异体。一为匠成,一为受成,大有分别也。其造之也,不用材料。盖天主欲造即造,以其全能;从无物生之,而赋于人身也。

所谓为人身体模者何?模为形物四所以然之一,(按四所以然:为质、为模、为造、为为。)所以置是物于本伦,别是物于佗类者。当人始胎之时,犹未成人者,模未具也。数十日后,形体即备,乃蒙天主造赋灵魂,以为其身体之模。于是乃成人类,而异于飞潜动植。一切蠢冥之物焉,譬如木与火,因其体模不同,即冷热异性。又如依模之成器,模范既异而品类自别也。

所谓为人身主宰者何?酬应事物,独有张主,行止由己,不受人强制也。

所谓在世行善者何?信从天主,并行诸善,笃伦理,尽纲常,不负所生之谓。盖吾人在生,或善或恶,死后天主之赏罚随之。人惟善其生,乃能善其死,可不及时自勉哉?

所谓受主圣宠者何?人能行善,守天主命,昭事虔笃,自能大悦主心,受厥圣宠,以致积善垒功,日新不已。故曰圣宠者,灵魂之生命,上天之梯杭也。所谓在帝左右者何?是人生之归宿究竟,得其所而居之安也。其言之凿凿如此,岂得以不知何起、何归率尔轻诋。(《辨天童密云和尚三说》,《觉斯录》,《汇编》第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且所谓虚空遍法界,至大、至全、至真、至实、至公之道,与如如本体,无始无终等语,以言道体则可,以言灵魂则未也。灵魂与道体各别,儒云:物物各具一太极,道云:物物是大道,释云:物物俱有佛性,皆道体也。人之肉躯,道体未始或遗,而有灵魂主宰于其中。人不识灵魂,而以道体当之;并不识造物大主,亦以道体言之混而为一,匪西儒剖析分明,不万古如长夜哉?

灵魂有始,必由天主所造,自然之理也。万有出自造物之主,岂有无形之灵魂,而不出自天主者乎?灵魂贵于万物,故曰:人为万物之灵。天主无形,而为万形之君。是为至神,故能生至贵之灵魂,其至神至灵莫可限量,谁能穷其始终?又谁设度其灵之有无大小哉?(《辨天童密云和尚三说》,《觉斯录》,《汇编》第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又云:“悟亦无所得,迷亦无所得,迷亦无所失。”是悟者贵有其悟,迷者乐得其迷,迷悟同归,其觉安在?

於是以天主为名为虚,以名天主者为本性之实。以本性之实,主张乎天人,出入乎生死,遂有求自本心,得自本性等语。昧乎心性所从出之原,大本既差,其佗又何足论乎?唯其但知本心本性,而不知本于天主,乃敢迁洋纵恣略无崖畔,流为无忌惮之小人。(《辨天童密云和尚三说》,《觉斯录》,《汇编》第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第十一节 人的善恶

一、“率性”与“克性”

夫吾儒之学,以率性为修道。设使性善,则率之无错;若或非尽善,性固不足恃也,柰何?(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欲知人性本善耶,先论何谓“性”、何谓“善恶”。夫“性”也者,非他,乃各物类之本体耳。曰各物类也,则同类同性,异类异性。曰“本”也,则凡在别类理中,即非兹类本性;曰“体”也,则凡不在其物之体界内,亦非性也。但物有自立者,而性亦为自立;有依赖者,而性兼为依赖。可爱可欲,谓善;可恶可疾,谓恶也。通此义者,可以论人性之善否矣。(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西儒说“人”云,是乃‘生觉者’、能推论理也。曰生,以别于金石;曰觉,以异于草木;曰能推论理,以殊乎鸟兽;曰推论不直曰明达,又以分之乎鬼神。鬼神者,彻尽物理如照如视,不待推论;人也者,以其前推明其后,以其显验其隐,以其既晓及其所未晓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仁义礼智,在推理之后也。“理”也,乃依赖之品,不得为人性也。古有歧‘人性之善’否,谁有疑“理”为有弗善者乎?孟子曰:“人性与牛犬性不同。”解者曰:“人得性之正,禽兽得性之偏也。”“理”则无二无偏,是古之贤者固不同“性”于“理”矣。释此,庶可答子所问人性善否欤?(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若论厥性之‘体’及‘情’,均为天主所化生。而以‘理’为主,则俱可爱可欲,而本善无恶矣。至论其用机,又由乎我,我或有可爱、或有可恶,所行异则用之善恶无定焉,所为情也。夫性之所发,若无病疾必自听命于理,无有违节,即无不善。(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然情也者,性之足也,时著偏疾者也,故不当壹随其欲,不察于理之所指也。身无病时,口之所啖,甜者甜之,苦者苦之;乍遇疾变,以甜为苦,以苦为甜者有焉。性情之已病,而接物之际误感而拂于理,其所爱恶,其所是非者,鲜得其正、鲜合其真者。(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然本性自善,此亦无碍于称之为善,盖其能推论理,则良能常存,可以认本病,而复治疗之。(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世人之祖已败人类性根,则为其子孙者沿其遗累,不得承“性之全”,生而带疵;又多相率而习丑行,则有疑其性本不善,非关天主所出,亦不足为异也。

人所已习可谓“第二性”,故其所为难分由“性”由“习”。虽然性体自善,不能因恶而灭。所以凡有发奋迁善,转念可成,天主亦必佑之。

但民善性既减,又习乎丑,所以易溺于恶,难建于善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有其善,丧厥善。天学为功,全在隐藏而不露。子仅目之为寻常无过者,安知非暗然内裕也。然纵使真不如奇伟卓荦之人,则亦有说。盖吾人升天,不恃自己善状,而恃耶稣救赎之绩,但以吾善为往取之价。故救赎之功,譬则食也,善譬则金银也。千金之子,可以不死者,非金银足以疗饥也,谓贸易便也。若有种种善业,而不为天主用,譬如拥赀巨万,不以之贸食。彼善虽小,由爱主之心而起,譬如有百金者,专用以易粟。则巨万者,必饥而死,而百金者,得食以生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夫驾巨舫者,极力摇荡,不过数武;乘流扬帆,则一日千里者,托于风也。竭蹶奔走,百里而疲;乘骐骥绿耳,则周四极者,托于马也。虽有多力疾足之人,徒涉不可以越江河;跛者有乘则过焉,托于舟也。善绩虽微,而获天乐者,托于主也。彼不知所托者,虽劳亦奚益哉。(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夷教云:“子思子曰:‘率性之谓道。’吾将曰:‘克性之谓道。夫性体之未坏也,率之即已是道。乃今人之性也,亦尽非其故矣。不克之,又何以成道哉?”

辟曰:“吾中国圣贤道脉,志之经传,凡一句一字,皆从心性流溢,岂犬羊所可妄议者?虽不屑与较,第恐无见识者,为彼所愚,不得不以笔舌明焉。

夫率性之道,子思子举未雕未琢,与生俱来之性,顺而行之,莫非天则。少容拟议,便落情识,遂非真性。故曰天命谓性,率性谓道。

若曰‘克性之谓道’,何以谓之性?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则性乃先天,习为后染。若云克习则可,而曰克性,则性非外来之物,又焉用克?性若克去,中藏何物?又曰:‘不克之,又何以成道?’则道在中,而性反在外欤?不然又何必克性以成道哉?(黄紫宸:《闢邪解》,《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顷之众归,翁允鉴设馔。

余乘间请曰:“某人之在会堂也,亦尝立微绩,所未能克者,独饕罪耳。”

司铎曰:“子思子有云:‘率性之谓道。’吾将曰:‘克性之谓道。’夫性体之未坏也,率之即已是道。乃今人之性,亦尽非其故矣,不克之,又何以成道哉?” 八月朔日,林鸣见问曰:“七克工夫,用之甚难,固有强制一时,而一发遂不可御者。”

司铎曰:“人性已坏,其发之不能全无偏,然克之又克,终渐至于寡也。譬之土焉,蔓草丛生,吾拔而去之,虽不逾时而复生,然拔之又拔,其有存焉者寡矣。(《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吾素譬此工如圃然,先缮地,拔其野草,除其瓦石,注其泥水于沟壑,而后艺嘉种也。学者先去恶而后能致善,所谓有所不为方能有为焉。未学之始,习心横肆,其恶根固深透乎心,抽使去之,可不黾黾乎?勇者克己之谓也。童年者蚤即于学,其工如一,得工如十,无前习之累故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二、天主教原罪观念引起的争论

或曰:神之乱也,匪降自天,生自犯魔,於圣经既亦昭然矣。但进观人类之事,觉愈不齐,其故何欤?曰:大哉!问也。此为人生现道(已见上解)之深义,从兹而起。第舍《圣经》而欲解其故,实难矣。

按《圣经》大训,天下万民之众,原属一祖。系一男一女所生,皆同根而本一家也。其男名亚当,女名厄娃,号为人类之原祖。

当受生之始也,与后人大不相侔。盖天主之於原祖,特恩纵之,令其内外毫无玷焉。内则其性纯善而无欲,其情纯美而不乱。明悟,则万理具照;妍媸,自鉴其真也;主张,则极其平正,巨细不倚於偏也。至五官百骸,目察而明,耳顺而聪,体胖而固。无疾病之害,无殒灭之惧。乐兮嘉兮,美不胜言矣。

外则天地万物,遵若主命,而服役於二人。天覆之以清,地载之以宁,四时不爽,四行互济,五谷自生,百果自长。万物之於人也,如臣之忠君,子之孝亲,供之、事之犹恐不及。

原祖之宠荣,至於如是,虽为格外之恩,而天主之洪慈,犹有甚焉。天主本为人之大主,二人为仆、为婢,分也、理也。若更进而为大臣,则恩宠甚矣。今於上主而不仆之,不臣之,终且锡以至宠之位。如忘己大君之威,独存父母之心,令人陟为爱子,而王於下土。

苟二人感戢主恩,小心翼翼,克忠克孝,主恩愈进,历数一满,活登天堂,即以补犯神之位。主恩予原祖如此,而其万世子孙,亦应相袭矣。

呜呼!人叨厥恩,极称异数。今则苦焉不堪,何也?噫!蒙恩既重,敬慎当殷。若非认主感恩,则愈不宜为人留矣。盖先施,自主仁而出;后保,由人功而定。故《圣经》云:“天主生原祖之初,恩中复立一禁,以为保恩、失恩之准。守则保之,违则失之。”

无如邪魔,窥人厚膺主眷,将登天以补伊位,遂忌而谋失之。而天主即乘此欲试人心,胜焉,而功立恩存;败焉,而罪彰恩废。悲哉!人类。原祖当时,心已无私,内有上主之神佑,扶其善,增其力。即邪神诱之,不过细故耳,不过外焉耳;至於内,绝不许其惑也。况恩新,而感宜弥切;宠渥,而谢宜弥殷;命严,而守宜弥立;功易,而所关且甚大也。奈之何而失本忘恩,丧己弃后。如仆背主,臣攻君,子抗父。自反以从魔,顺魔以方命。

嗟乎!犯罪瞬息之间,前后即迥不同。慝由是而出,物由是而畔,命由是而亡,吉由是而泯。人反物主,物变人仇。天闭於上,地塞於下,四时失序,寒暑多愆,风雨靡节,毒蛇满地,猛兽群出,荆棘丛生,灾异并起。

外患极矣,而内害尤甚。心之明敏,变为昏迷;意之偏爱,变为私欲;主张虽亦尚存,然已偏而不平矣。夫性既役於形,人既制於物,物交物,形引形,而心即随之而动。故作孽最易,而为善极难也。

天主之仁慈,转而为义怒;吾人之隆位,委而为魔役。生则种种病苦,随时而至。欲避世间之患,而患卒不可免;欲与万物竞生,而生终莫可恃。一生劳劳逐逐,不觉其死忽至。死则天堂之乐,毫不能得;地狱之苦,尤不可逃。嗟乎!可知获罪於至尊之主也,岂浅小哉?

匪直此也,其世世子孙,不特同受其罪之罚,而无不染其罪之污。故《圣经》有云:“赤子堕地,莫非罪人。”(《真道自证》,《汇编》第卷,第二十册,第—页)

人心初所受於上主之德,原明无蔽。其後众人有欲之私,染於旧污。即昏而失己原性之明德,己力不足以克己身之欲。惟自天降有圣德者,自无私欲,能克践其形之情,而复人心原明之德。

《大学圣经》: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日讲》:德者,天所赋於人心。至虚而无所累,至灵而无所蔽,能包涵众理,而酬应万事,故谓之明德。德本明,而气禀拘於有生之初,私欲蔽於有生之後,则明者有时而昏矣。

《孟子尽心上》: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後可以践形。

《日讲》:人之生也,气聚而为形与色,理全而为天性。气不离乎理,理不杂乎气,人之有形有色,即天性之所在也。盖天所赋之理,原充满於形色。但众人气禀拘之於先,物欲蔽之於後,於是失其天性,物具而则亡。虽同然此形,无以践之矣。惟圣人清明纯粹,无气拘物蔽之私,其於天性,无毫发之不尽,实有以践其形而无歉也。

据天教真经,天之主宰初生人祖,原赋以明德善性。未几,人祖逆己性,获罪於天,即昏其明德,而有气禀之拘。後世子孙之众,无不染其旧污。惟上主之元子,降生为人,圣德之全,毫无人祖旧污之染,故能复人心本明之德。(《古今敬天鉴》,《汇编》第卷,第十九册,第—页)

艾乃叹曰:“子问甚深,不得不言其实。天主始生一男曰亚当,一女曰厄袜,为一切人类之始祖。举天地间之物,恣其受用,而独留一果树,敕二人不得垂涎。厄袜听一魔鬼,与亚当私尝之。天主怒甚,乃著令曰:‘自今以后,凡从二人所生人类,皆有原罪。’以有原罪,故敕后世子孙,男必曝日裂背粒食乃成,女必拆腹刳肠生育乃就”。(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世之生而富厚者,多不耕而食之人;无告之嫠,不育之妇,皆不受娩身之苦,岂独无原罪耶?(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原罪是一,而今报万殊,谬三。

其人之先得轻罪,而使尽未来际之苗裔皆罹重刑,与罪人不孥之意不同,谬四。

祖累子孙,远不如佛氏所称六道轮回、自作自受之平明公恕,谬五。

徙木之法,欲立信于通国耳,亚当夫妇鹣鹣两人乃以盗果深罚,不大无谓乎,谬六。(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凡人之智慧有限,所以不奈鬼何。以彼天主之威,魔鬼诿其血胤而勿能禁,谬七。

凡小贤、小善之人,其子不肖则诿之曰:‘其所不能者,天也’。以神圣如天主,笃生两人为最初继体,即诲盗而为戎首,何神圣之为?谬八。

神丛倚木,所以藉则神枯。彼既尊为天主矣,乃不怒耳。意云仍之万愆,而独怒冢子冢妇之一果。何其舛欤?且后人不肖曰:‘亚当作俑’。若更追亚当之不肖,作俑其谁?吾不知为天主者何辞以对?则又谬九而谬十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问:帝王之道,罚不及嗣,况于天主?元祖违命,元祖受罚可也,而因以传于后人可乎?

曰:吾辈分此分彼,自上主视之,万古生民,皆同一类,辟如大木。

元祖二人,则其根也。

纳毒于根,则开花结枝,皆体是根之毒,理之自然,无足怪者。

况原罪流传,但夺超性之美,未失因性之好,人能奋励,卒致升天。

且人染原罪,禀性虽少弱劣,然弱劣而能为善,则功德愈大。

而天主爱人无己之心,亦於此大显也。盖使原罪不传染,则上主未必降生,即降生未必受难死。惟定义不容己之罚,而又愿自屈自苦以代赎之,则其爱我人类为何如乎?(《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问:一果之违,罪亦甚细,何降罚若是之重乎?

曰:罪迹虽轻,罪情则至重。先祖聪明,圣智,迥绝后人。明知上主之不可拂,而违命信魔,有背主之意,有匹主之心。

譬之臣子,是谋叛逆谋篡弑也。罪尚有大于此者乎?(《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西国圣贤,常作寓言曰:有背叛君父者,其好友劝之曰,君父人之大伦也,叛则必诛。其人秽詈有加,其罪之增益也尚微,以友与己平等故也。若县父母拘而讯之,仍前秽詈,则应受本罪外,复加鞭责痛惩,以更得罪职官故也。等而上之,见督抚重臣而秽詈,必速杀身之祸。夫秽詈一也,至重臣而死不旋踵者,以所犯之人,品秩崇隆故也。再进而辱詈朝廷,则罪更加等,宁止杀身,必凌迟寸磔矣。以所犯者,一国之至尊故也。

明乎此,则知天地之大君,万民之共父,固无有穷极之至尊也。此而获罪,其降罚殆不止陨其身命已也。地狱剧苦,永远沉沦,万难幸免,莫可挽回,情罪当然,故曰获罪於天,无所祷者,此之谓也。

今截沙门以营生之术破,故不奉事真主,而复大肆口孽辱詈天主为过桀纣,吾不知天主於截沙门身后,地狱永远剧苦外,更加何等惨极刑戮也。何由知之,即以前获罪之尊卑比拟而情罪之轻重,较然知之。然凡民触犯帝皇,比之人类获罪天主,形似而实犹有间,尚非可以比拟也。何则?帝皇虽一国至尊,系天主所生之人,与凡民犹为同类。此如蝼蚁上啮人首,尊卑虽异,杀之已极,罚难更加。以蝼蚁虽微,与人皆天主所生之物,生命相同略可仿佛。若天主与人,不容比拟,无从仿佛。盖天主者,推之以前无始引之於后无终。创造天地,生育神人,抟捖万有,即造物主也。以其至尊无偶,谓之上帝。以其宰制群生,谓之大主宰。以其生育救赎全属慈爱,谓之至善主。其称天者,非指形天,犹臣民之称朝廷,非指殿陛也。夫朝廷为一国之主,其崇高尊贵,与人迥绝,况天主为万有之主,其崇高尊贵,与吾人之微,更相悬绝。无纤毫分量大小之可较,无丝杪贵贱轻重之可伦,更从何处仿佛哉。(《辟妄说条驳》,《汇编》第卷,第三十六册,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第—页 )

有顷,其香问曰:“窃闻原祖之初生也,天主赋以美性。夫既有美性矣,奈何犯命乎?”

司铎曰:“天主之赋人性也,原使之可为善,而不使之定为善。如定之为善,永无他变。若火之定于热,日之定于光,天主亦何难之与有?然此则为善皆天主功,人亦何功而坐享天上福哉?惟赋之美性,又必令其自发善心,始以赏罚随之。今原祖挟其美性,只为不纯心于善,致犯主命,而受重罚,会何咎厥赋之初乎?”

其香曰:“器之精者工必良,器之窳者工必拙。今以初生原祖,即首犯主命。人遂以其犯者,并疑其生者,又何征天主全能乎?”

司铎曰:“斯正显天主之全能也。今有良工于此,造一奇器,极其精美。忽堕地而器碎。工取其碎者,别造一器,其精美视前有加焉。此其工不尤良者乎?

“乃原祖自犯命而后,以九百余年之苦修,竟获天上永福。斯其视平平为善,坐享天报者,其为功不更钜乎?

“昔圣奥斯丁有云:‘无恶之善,不如转至恶为大善。’夫原祖以犯命而苦修,正转至恶为大善也。正既碎之器,而更造为奇巧也。不益见天主之全能者耶?

“且天主之恩,莫大于降生救赎矣。向非原祖犯命,则吾主未必有降生之旨。今使古今万民,得蒙大主救赎之恩者,皆原祖犯命之因也。然则犯命一节,亦吾人感恩图报之由。人乃不以颂主,而反憾主者乎?”(《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第十二节 人间伦理

一、忠孝伦理

吾今为子定孝之说,欲定孝之说,先定父子之说。凡人在宇内有三父:一谓天主,二谓国君,三谓家君也。逆三父之旨者为不孝子矣。

天下有道,三父之旨无相悖;盖下父者,命己子奉事上父者也,而为子者顺乎,一即兼孝三焉。

天下无道,三父之令相反,则下父不顺其上父,而私子以奉己,弗顾其上。其为之子者,听其上命,虽犯其下者,不害其为孝也;若从下者逆其上者,固大为不孝者也。

国主于我相为君臣,家君于我相为父子,若使比乎天主之公父乎,世人虽君臣父子,平为兄弟耳焉,此伦不可不明矣。(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夫化生天地万物乃大公之父也,又时主宰安养之,乃无上共君也。世人弗仰弗奉,则无父无君,至无忠、至无孝也。忠孝蔑有,尚存何德乎?

夫以金木土泥铸塑不知何人伪像,而倡愚氓往拜祷之,曰此乃佛祖、此乃三清也。且兴淫辞奸说以壅塞之,使之泛滥中心,而不得归其宗。

且以空无为物之原,岂非空无天主者乎?以人类与天主为同一体,非将以上帝之尊,而侔之于卑役者乎?恣其诞妄,以天主无限之感灵,而等之于土石枯木;以其无穷之仁,覆为有玷缺;而寒暑灾异,憾且尤之。侮狎君父一至于此,盖昭事上帝之学,久已陵夷。

不思小吏聊能阿好其民,已为建祠立像,布满郡县皆是生祠,佛殿神宫弥山遍市,岂其天主尊神无一微坛,以礼拜敬事之乎?

世人也,皆习诈伪。伪为众师,以扬虚名,供养其口;冒民父母,要誉取资。至于世人大父、宇宙公君,泯其迹而僭其位,殆哉!殆哉!(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夫德之品众矣,不能具论,吾今为子惟揭其纲,则仁其要焉。得其纲,则余者随之,故《易》云:“元者,善之长;君子体仁,足以长人。”

夫仁之说,可约而以二言穷之,日:“爱天主,为天主无以尚;而为天主者,爱人如己也。”行斯二者,百行全备矣。

然二亦一而已,笃爱一人,则并爱其所爱者矣。天主爱人,吾真爱天主者,有不爱人者乎?

此仁之德所以为尊,其尊非他,乃因上帝。借令天主所以成我者,由他外物,又或求得之而不能得,则尚有歉。然皆由我内关,特在一爱云耳。孰曰吾不能爱乎?天主诸善之聚,化育我,施生我,使我为人不为禽虫,且赐之以作德之性。吾爱天主,即天主亦宠答之,何适不详乎?

(…)人有爱父母不为天主者,兹乃善情非成仁之德也,虽虎之子为豹,均爱亲矣。故有志于天主之旨,则博爱于人以及天下万物,不须徒胶之为一体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故命人莫亲父母,而亲天主之大父;莫尊国君,而尊天主之大君,人宜爱而户俱祀也。爱祀天主者,虽贱不肖,必生天堂;不爱祀天主者,即君若圣,必堕地狱。(虞淳熙:《第一篇明天体以破利夷僭天罔世》,《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至于孔子太极之训、春秋之作,孟氏仁义之对、无后不孝之言,皆见指摘。但云我以天主为父,万民为子,而仁孝转大;世间君父为兄弟,何足事哉?噫!逆亦甚矣。(邹维琏:《辟邪管见录》,《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东庠居士曰:“此真道在迩而求诸远者也。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孝惟爱吾亲已矣。惟辟作福,惟辟作威,忠惟吾君已矣。爱亲,仁也;敬长,义也,天性所自现也,岂索之幽远哉?今玛窦独尊天主为世人大父、宇宙公君,必朝夕慕恋之、钦崇之,是以亲为小而不足爱也,以君为私而不足敬也。率天下而为不忠不孝者,必此之言夫!(陈候光:《西学辨》,《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且余览玛窦诸书,语之谬者非一,姑摘其略以相正。

玛窦之言曰:‘近爱所亲,禽兽亦能之;近爱本国,庸人亦能之;独至仁君子,能施远爱。’是谓忠臣孝子与禽兽庸人无殊也,谬一。

又曰:‘仁也者乃爱天主。’则与孔子‘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之旨异,谬二。

又曰:‘人之中,虽亲若父母,比于天主犹为外焉。’是外孝而别求仁,未达一本之真性也,谬三。

又曰宇宙有三父:‘一谓天主,二谓国君,三谓家君’。‘下父不顺其上父,而私子以奉己’,‘若为子者,听其上命,虽犯其下者,不害其为孝也。’嗟乎!斯言心亦忍矣。亲虽虐,必谕之于道;君虽暴,犹勉之至仁。如拂亲抗君,皆藉口于孝天主,可乎?谬四。

又曰:‘国主于我相为君臣,家君于我相为父子,若比天主之公父乎?’以余观之,至尊者莫若君亲。今一事天主,遂以子比肩于父,臣比肩于君,则悖伦莫大焉。复云此伦之不可不明者,何伦也?谬五。

就五谬而反覆玩味,谓余言苛耶、非苛耶?吾人居尧舜之世,诵孔孟之书,乃欲举忠孝纲尝而紊之,而废之,以从于夷,恐有心者所大痛也。(陈候光:《西学辨》,《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记》曰:“孝弟之德,通于神明。”孟子曰:“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夷辈乃曰:“父母不必各父母,子孙不必各子孙。且对地之天亦不足父,而同父天主。”其于父子大亲,但目为彼男彼女,生此男、此女而已。夷属毛,乃忍捐本。且于父母之已殁,而生前未闻邪教者,即甚贤哲,必冤以炼清地狱。稍稍常流,即诬入炼罪永苦。其言以为纵有孝子,媚我天主得生天堂。然天怒最吓,万难解免。虽存孝志,无益亲灵云云。嗟乎!舜大孝,禹致孝,假使舜禹陟位,而瞽鲧不得配天,吾知舜禹之必蹙然而不南面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今夷之轻父母也,不但如前篇彼男彼女之说,遍览其书,如所谓《七克》、《实义》、《畸人》、《十二信》、《西学凡》,若经、若戒及《交友论》、《几何源本》等数十万言中,曾不错写一孝字。而乃袭三教诸子中皮毛,曰克傲、克骄,以文其陋。夫不爱吾亲而爱他人,不敬吾亲而敬他人者,未之前闻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四,第—页 )

据彼云:“国中人父母死,不设祭祀,不立宗庙,惟认天主为我等之公父。薄所生之父母,而弟兄辈视之,不然则犯天主之教诫。”将斩先王之血食,废九庙之大飨,以诏民从之耶。嗟夫!何物妖夷,敢以彼国忘亲之夷风,乱我国如生之孝源?(张广湉:《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今特为之说曰:“日月五星各居一天”,是举尧舜以来中国相传纲维统纪之最大者,而欲变乱之。此为奉若天道乎,抑亦妄干天道乎?以此名曰慕义而来,此为归顺王化乎,抑亦暗伤王化乎?夫使其所言天体,不异乎中国?臣犹虑其立法不同,推步未必相合。况诞妄不经若此,而可据以纷更祖宗钦定、圣贤世守之大统历法乎?

臣又闻其诳惑小民,辄曰:“祖宗不必祭祀,但尊奉天主,可以升天堂,免地狱。”

夫天堂地狱之说,释道二氏皆有之,然以之劝人孝弟,而示惩夫不孝、不弟、造恶业者,故亦有助于儒术尔。今彼直劝人不祭祀祖先,是教之不孝也。

由前言之,是率天下而无君臣;由后言之,是率天下而无父子。何物丑类,造此矫诬!盖儒术之大贼,而圣世所必诛,尚可蚩蚩然驱天下而从其说乎?(沈:《南宫署牍参远夷疏》,《破邪集》卷一,《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最难辨者,莫如麻城刘同人侗。其言曰,西宾之学也,远二氏,近儒,中国称之曰西儒。尝得见其徒而审说之,大要近墨尔。(《觉斯录原本论》,《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二、夫妇关系

“娶妾,俗人以为合当。以理论之,非也。证之曰:“天主化成万有,生一男而特生一女为偶。人类未传,一男特配一女;今人类普天之下而一男配多妇,其理通否?

“又阴阳之道在为对,若失对,是以失阴阳之道也。故日与月、天与地、冷与热皆为对,飞禽之类亦无不归依一隅之道。噫嘻!人之灵而矣,阴阳之要且以为可谬哉?昧哉!

“又一妇配多男,断然非贤妇也,何废阴阳之规模故也?一男配多妇,非废阴阳规模而何?”(《烛俗迷篇》,《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一册,第—页 )

据彼云:“国中男女配偶,上自国君,下及黎元,止惟一夫一妇,无嫔妃姬妾之称,不重无后为大之说。”所以我国之圣人,如尧、舜、禹、汤、文、武等,亦皆云不免于炼清之狱也。无论民庶,不得畜姬取妾,以犯彼二色之诫。即如周礼所载,国君之三宫九嫔、御妻夫人之属,宁亦悉令遣而出之,若四民之单妇只妻耶。嗟夫!何物妖夷,敢以彼国一色之夷风,乱我国至尊之大典?(张广湉:《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又彼教中有“十诫”,谓“无子娶妾,乃犯大戒,必入地狱”。是举中国历来圣帝明王有妃嫔者,皆脱不得天主地狱矣。贞诘之曰:“文王后妃众多,此事如何?”艾氏沉吟甚久,不答。

第二日,贞又问,又沉吟不答。

第三日,贞又问曰:“此义要讲议明白,立千古之大案,方能令人了然,皈依而无疑。”

艾氏又沉吟甚久,徐曰:“本不欲说,如今我亦说。”

又沉吟甚久,徐曰:“对老兄说,别人面前我亦不说,文王亦怕入地狱去了。”

又徐转其语曰:“论理不要论人,恐文王后来痛悔,则亦论不得矣。”

盖彼教中谓犯戒后,能皈天主,真心痛悔,则地狱之罪亦可免。直至气尽而不知痛悔,则无及故也。嗟嗟!辞穷莫遁,谤诬圣人,其罪莫容者,二也。(黄贞:《请颜壮其先生辟天主教书》,《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五月之朔,林太学邀请。张令公、颜尔宣陪坐。

偶谈娶妾一事,太学曰:“主教毋行邪淫者,不可有外遇也。娶妾为传后计,亦在是例乎?尧以二女妻舜,舜亦不告而娶,为无后也。然则尧、舜非与?”

司铎微哂曰:“昨与令公亦详及此,请转质之令公。”

令公曰:“不然,夫千古之大尧者,以成功、以文章,未闻以此大之也。大舜者以其德、其智、其孝,未闻以此大之也。帝妻二女,传诚有之,然余未敢信其真也。诚真也,余又未敢许其是也。然则法古圣人者,亦法其尽美而尽善者耳。今有人于此,谓之曰:‘尔可为尧,尔可为舜。’则兢兢谢不敏。乃此一事,独往往藉口焉?夫学尧、舜,不学其成功、文章、大智、大孝,顾独此之学何哉?”

尔宣曰:“余有臆说焉。二女之称,乌知非所称第二女乎?后世不察,误传为二人,未可知也。且娥皇女英,乌知非一人名,误分为二者乎?世世传讹,遂为娶妾者作话柄耳。”

司铎曰:“噫!篡弑藉口夫汤武,邪淫藉口夫尧、舜,贸贸生民,大抵如是。嗟夫!”(《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中士曰:依理之语以服人心,强于利刃也。但中国有传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者。”如何?(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西士曰:有解之者云:“彼一时,此一时,古者民未众,当充扩之;今人已众,宜姑停焉。”予曰此非圣人之传语,乃孟氏也,或承误传,或以释舜不告而娶之义,而他有托焉。《礼记》一书多非古论议,后人集礼,便杂记之于经典。

贵邦以孔子为大圣,《学》、《庸》、《论语》孔子论孝之语极详,何独其大不孝之戒,群弟子及其孙不传,而至孟氏始著乎?孔子以伯夷叔齐为古之贤人,以比干为殷三仁之一,既称三子曰仁、曰贤,必信其德皆全而无缺矣。然三人咸无后也,则孟氏以为不孝,孔子以为仁,且不相戾乎?是故吾谓以无后为不孝,断非中国先进之旨。

使无后果为不孝,则为人子者,宜旦夕专务生子以续其后,不可一日有间,岂不诱人被色累乎?

如此则舜犹未为至孝耳。盖男子二十以上可以生子,舜也三十而娶,则二十逮三十匪孝乎?古人三旬已前不婚,责其一旬之际皆匪孝乎?

譬若有匹夫焉,自审无后非孝,有后乃孝,则娶数妾,老于其乡生子至多,初无他善可称,可为孝乎?学道之士,平生远游异乡,辅君匡国,教化兆民,为忠信而不顾产子,此随前论乃大不孝也。然于国家兆民有大功焉,则舆论称为大贤。

孝否在内不在外,由我岂由他乎?得子不得子也,天主有定命矣,有求子者而不得,乌有求孝而不得孝者乎?孟氏尝曰:“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是求有益于得也,求在我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无益于得也,求在外也。”以是得嗣无益于得,况为峻德之效乎?(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中士曰:“吾儒书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则凡一妻不生子,尚娶一二妇,岂不以雪不孝之孽乎?”

余曰:“贵国人士虽有子者良多,加娶其故何谓?为孝乎?为色乎?不生子之病,亦可在男,亦可在女。以此论之,则女亦可自思云:吾夫不生子,吾尚招一男,以免大不孝善也。女有借孝名而招异男者,必将谓乱;男有借孝名而配多妇者,安将谓孝乎哉?(《烛俗迷篇》,《汇编》第卷,第二十一册,第页 )

“谓孝不孝,在有后与否。非也!妄也!

“证论有四:一曰,德善者何?人所能为而飞走所不能为是也。人能生子,飞走类亦然。如此则可以生子为孝谬也!

“二曰,凡我不能自主而为善与否,为之非谓善,不为之非谓恶也。如人疯为善,非谓己善,为恶,非谓已恶。何也?所为善恶弗出于己主意,故也。人者俱愿生子,而其不生者良多。可以知生子非人所能自主。而既不能自主,生之弗足为孝;弗生之不足为不孝也。

“三曰:孔子惟生孔鲤一子,则其孝德无不微薄于多子之匹夫也。岂其然乎?

“四曰:假如有人子以身患病,父母恐其丧命,特令弗配,当如之何?倘尊亲令而弗配,自然无后而大不孝也;倘勿从亲命而配,亦大不孝也。人之明理者,无不断云:尊父母之令而存其身之生命以事父母,是正孝也。依此则无后,断然非谓不孝也。省哉!悟哉!!”(《烛俗迷篇》,《汇编》第卷,第二十一册,第—页)

况子之有无,全系上主默定。苟上主予之以子,则庶民一夫一妇,尽可子姓盈前;苟上主不予之以子,则富贵之家,姬妾满宫,而有不得嗣者矣。

今娶妾未必有子,而徒违上帝之严命,何如安命而自求多福哉?(《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篇,第页)

且夫不可无后,妇独可无后乎?夫因无后,另取一妾以生子,妇亦可因无后,另私一夫以生子。

若曰:“夫与妇通,虽从他出,夫之子,即妇之子。”妇亦可曰:“妇与夫通,虽从他出,妇之子,即夫之子。”

或云:“男得兼女,女不得兼男。”此属吾侪私念,造物主生人,并无兹意。(《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大都人之艰厥嗣者,虽多病在妇,亦有病在夫者。如病在妇,而夫必借孝名,另娶一妇;设若病在夫,而妇亦借孝名,以另嫁一夫,可乎不可乎?夫妇一也,既不可在彼,则亦不可在此。何不平心而反观之也?(《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人类之中,惟妇人女子为难化,虽圣贤与之,俱未易变其心志也。故孔子三世出其妻,而四书五经训妇女之文字固少。而妇女之知读经书以自修治者更少也。

天主则不然,其立教也,领洗圣水不遗妇女,故亚达肋纳及亚加大等皆成圣品宗徒。教皇代代敷训圣女节妇,不可胜纪。此天教之超儒又其一也。(张星曜:《天教超儒》,《天儒同异考》,《汇编》第卷,第三十七册,第页 )

盖孔子之教,书教也。若人不读书,或读书而不悟书之至理者,固无与于书之教也。

天主圣教则不然。天主之教,宠教也。天主降生,以天上之至理训人。其山中圣训字字真切,所云八真福皆引人以升天之路。不拘贤愚男女,皆可修持。此天教之超儒又一也。(张星曜:《天教超儒》,《天儒同异考》,《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七册,第页 )

三、友道伦理

问:人有五伦,缺一不可。西儒既先穷理,宜於此理极明,胡为不婚不宦?去父母,远兄弟,以事交游,将四伦可全废乎?(《代疑篇》,《汇编》第三卷,第二十九册,第页)

夷辈乃曰:“彼国之君臣皆以友道处之。”又曰:“彼国至今传贤而不传子。”审从其说,幸则为楚人之并耕,不幸则为子哙、子之之覆辙。忍言乎,不忍言乎?(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又其设戒于丈夫子戒淫之外,复立一戒曰“不视他妻”。至若从夷者之妻女,悉令其群居而受夷之密教,为之灌圣水,滴圣油,授圣椟,嚃圣盐,燃圣烛,分圣面,挥圣扇,蔽绛帐,披异服,而昏夜混杂又何欤?《礼》曰:“男女无辨,则乱升。”吾不知其乱于何底也。昔陈轸悦少妇,而娶詈人者,虽策士且修帷簿,今若此为阴阳倒置,忍言乎,不忍言乎?(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人莫大于无君臣、父子、夫妇,故大处一不善,小处之善愆不盖也。

有意为善,虽善亦私。故“皇天无亲,惟善是亲”之善,正非计较邀求之可觊觎也。(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是故能读四书五经,是为善之据;能敦三纲五尝,是为善之本。能不谄鬼,不愧衾,毫无所为而自洁精,毫无怯弱而尝谨凛。宁冒天下不韪,而决不忍负吾君亲,是又始于一善,而终于万善之宗。

若使舍华从夷,弃人昵鬼,空疏现在,而希冀未来,吾断不敢以为善也。(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附:出家与事亲

学道之士,平生远游异乡,辅君匡国,教化兆民,为忠信而不顾产子,此随前论乃大不孝也;然于国家兆民有大功焉,则舆论称为大贤。(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夫万国通大西之境界,皆称为出圣人之地,盖无世不有圣人焉。吾察百世以下,敝土圣人之尊者,咸必终身不娶。圣人为世之表,岂天主立之为表,而处己于不义之为哉?彼有不娶而积财货,或为糊口,或为偷安懈惰,其卑贱之流,何足论者?若吾三四友,一心慕道以事天主,救世归元,且绝诸色之类,使其专任鄙见,无理可揭,诚为不可。然而群圣以其身先之,万国贤士美之,有实理合之,有天主经典奇之,亦可姑随其志否耶?以继后为急者,惟不知事上帝,不安于本命,不信有后世者,以为生世之后已尽灭,散无有存者,真可谓之无后。吾今世奉事上帝,而望万世以后犹悠久常奉事之,何患无后乎?吾死而神明全在,当益鲜润;所遗虚躯壳,子葬之亦腐,朋友葬之亦腐,则何择乎?(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问:出家如何?

曰:释氏出家,似本天教会士言也,而实不同。

夫人各有家,谁能弃舍?何用出家?何人可称出家?

西国之教,人人知奉天主。其教各有会,会各有意,大都为形神哀矜之事。人有外身,则有形哀矜之会,如食饥者,饮渴者,衣裸者,舍旅者,顾病及囹圄者,赎虏者,葬死者。此七端,会中或各司其事,或汇总其事,以求利益人之肉身焉。人有内神,则为神哀矜之会,如以善导人,启诲愚蒙,责人之有过失,慰忧者,赦侮者,恕人之弱行,为生死者祈天主。此七端,会中交相警勉,互相觉察,以求利益人之灵性焉。此皆在家居士,人人可行,不必出家也。

惟耶稣教会,兼形神事而责任尤备。不得婚娶,愿守童贞;不得安居,奔走万国。入此会者,愿效耶稣在世之事。耶稣是童身,故会士亦守童身;耶稣以其圣体祭祷于罢德肋,故会士亦尝行弥撒之礼,复以耶稣圣体奉献于罢德肋;耶稣受苦难救赎人罪,故会士亦不辞险阻普救人魂。若此会士乃可言出家耳。

问曰:西士尝言要重人伦。今不娶,无妻子矣;离家,弃父母兄弟矣;出游外邦,无君臣矣。独守朋友一伦,可乎?

曰:是正所以重人伦也。天教入耶稣会者,事非寻常事,人非寻常人,岂于大伦反不讲究?要是奉君亲之命,体上帝之意,为世任此大事,乃尽伦之至者耳。何也?

西国官有三品:上品理天学;次理民事;其次理兵事。理民事,犹令文职;理兵事,犹令武职,而莫尊于天学。耶稣会士,则天学中超拔者也。人生子弟,皆望之为第一等人。父母之所祈祝,有志之所自许,皆以与会为出身。彼国中天人理明,生死念切,此事若良知良能,不待教而然者也。

然而独子者,大都不可入会;多子而少聪明,聪明而非有志,不可入会,诚难之也。假如人家有数兄弟,其愿婚娶者,父母留之侍己,为之娶妻生子,以衍道脉;中有贤智特达,愿离俗精修者,则不为婚娶,务令读书穷理。

如入耶稣会者,先试之艰苦事数端,每端各数月。试之不屈,其心真矣,其基固矣。然后学费络琐费亚。凡事物之原必要穷究,务期能通、能辩、能讲。如此数年,费络琐费亚成矣,始应试。

试而中者,乃学德珞日亚。此理高人智量,未易穷究。有圣贤之成书、有名儒之讲解,乃可得通。如此又数年,德珞日亚成矣,然后应试。

试而中者,为撒责儿铎德。今之远游传教者,正是此人。盖百千中无一二人也。其不中者,仍归就学矣。彼国试法,与中国糊名不同、与荐举征辟亦异。

试期必繇教主畀斯玻及道德名儒为主司。每一人就试,必经众主司逐位而考,将奥义提质数条,无一差缪,方得入选。盖主试者与待试者,皆圣贤心肠。欲符天主意,全非为利、为名。故取用至公、至当。非如他处选场,须用关防,兼有奔兢也。

问曰:若然。诸儒中式者,皆守坚贞之节、通天学之奥矣。独弃家事远游,忠孝之道何在?

曰:孝亲之道,服劳奉养末也,立身扬名大也。既有兄弟以全侍养,乃顺亲志,躬为显扬之事。夫一子登朝,犹可庇及九族。况得正道而登天国,生者、死者俱受荫庇,不更宏远乎?自身得入天堂,万年长生,何论子孙?

至于初入会中,习诸会事,教皇命也;畀斯玻考试,教皇命也;奉敕旨远游异域,犹食禄本国,教皇命也。如朝廷差官出使绝域,道极险远,归必受异赏,尚不足为忠乎?

所少者,独是夫妇一伦。而叩之实有至理也。

彼谓天主制夫妇之礼,正谓生子,别无他意。今既求道,一身自可万年,何论嗣续?不娶非缺也。

且日日当行弥撒礼,若娶妻,不洁之躬,惧不可以对越。况又家务分心,钦崇天主之意,必不专且一矣。

彼能绝色,故能训人无二色,夫妇之道大正,反目之衅不作,其默维夫妇之伦不更大乎?

今学佛者,或为窘迫事故,或为利人衣食,全非慕道之心。为之师长者,止令之供役使,守庵院,了应赴,绝无法嗣之意。求田问舍,不异俗人。而秽媟不可言,又俗家所未有者矣。舍己之家,空弃人伦;入彼之涂,反缠俗障,舍身出家之义何居乎?议者不诮彼之出家,而疑此之不娶,吾未敢以为定论也。(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二十七册,第页)

夫凡为臣子见无礼于君父者,如鹰鸇逐鸟雀。况此祸言伤入谷种,惨于杨墨,不止洪水猛兽,惧何可言,愤何可言?

且彼之阳剪佛,而阴倾儒也,其罪亦已昭著矣。其言释迦背父不孝,至引孔子事亲知天之语以实之,其说之谬止可愚弄浅见小儿,岂可与通人达士面折而角胜哉。

昔孔子对哀公曰:“故君子不可以不修身,思修身不可以不事亲,思事亲不可以不知人,思知人不可以天。”非径云“事亲不可以不知天也”。其书之一篇大旨归重修身,吾身即亲之身也。知人知天,皆修身中事。故孟子曰:“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事归于守,亲归于身,身归心性,修身以俟之,正是本于存养。

释迦弃国,亦止为心性事大,是吾亲遗体之本来面目。故辞荣有所不顾,与《孝经》“国有诤臣,家有诤子”之极则永符。《论语》曰“游必有方”,此之谓矣。

古今论孝,莫备于孔子。其言事死如事生,明乎生死皆不违亲,况远近乎?是以孔子周流十九年,非拘拘于闾墓也。

若利玛窦泛海数万里至中土,曾携父母妻子来乎?彼利氏者,吾不罪其泛海远来之不孝,而罪其离身言孝之为大不孝也。

嗟乎!今之从天学者,依然儒服也。既举心性之大权,听命于彼,则孔孟之学,已去其纲领,徒存枝叶,何儒之足云,而犹靦颜人世与之效力与?(李璨:《劈邪说》,《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第十三节 人的拯救

一、救赎出于天主的旨意

天下万物惟‘人心’广大,穷本世之事物弗克充满,则其所以充满之者在后世,可晓矣。

盖天主至智、至仁,凡厥所为人,不能更有非议。彼各依其世态,以生其物之态。故欲使禽兽止于今世,则所付之愿不越此一世坠落事,求饱而饱则已耳。欲使人类生乎千万世,则所赋之愿不徒在一世须臾之欲,于是不图止求一饱,而求之必莫得者焉。

试观商贾殖货之人,虽金玉盈箱,富甲州县,心无慊足。

又如仕者,躐身世之浮名,趋明时之捷径,惟图轩冕华衮为荣。即至于垂绅朝陛,晋职台阶,心犹未满,

甚且极之奄有四海,临长百姓,福贻子孙,其心亦无底极。此不足怪,皆缘天主所禀情欲,原乃无疆之寿、无限之乐,岂可以今世几微之乐姑为餍足者?

一蚊之小,不可饱龙、象;一粒之微,弗克寔太仓。西土古圣曾悟此理,瞻天叹曰:“上帝公父,尔寔生吾人辈于尔,惟尔能满吾心也。人不归尔,其心不能安足也。” (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所谓罪人,教外不认真主之人,与被教之士,有所过犯而未经悔解者也。

不认主者,或有他善矣,未悔解者,或有后善矣,然既负罪于身,便为真主厌恶。特上帝无量仁慈,不遽绝灭,久容以俟其悛改也。譬如脾胃一败,海陆珍错,俱无益于血气,如实漏卮者,旋注而旋泄也。又如一体之间,苟有大毒,则全身与之俱毙矣。盖善必居其全,乃可受赏;恶有其一,已足被罚。如国家法律,死罪数十条,岂必尽犯,苟陷其一,遂可致辟矣。而士师人负重辟者,岂曰其人他有善行而释之乎?但在国法虽悔不赦;在天法,图改便免耳。故经云:由此爱主之情而作者,虽微易事,必得天上无穷之报;非由爱主之情而作者,虽艰大事,必不可望天上之报。

今有素不为恶,徒恃此无根无据之善,自谓可得天福,则万万必无之理。盖一疾在身,则血脉不关通,必涤除以去之;未去其疾,虽甘旨,悉无补于身矣。有罪在我,亦与天主不关通,必洗解以达之;未达于主,其德行,悉无偿于后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或曰:天学纯修之士,其德行固高不可尚。其寻常无过之人,视古所称名贤豪杰,行事奇伟卓荦者,十不逮一。然论升天,则寻常无过者,可以万全;奇伟卓荦者,反无把柄,恐与人之德不相准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答曰:有其善,丧厥善。天学为功,全在隐藏而不露。子仅目之为寻常无过者,安知非暗然内裕也。然纵使真不如奇伟卓荦之人,则亦有说。

盖吾人升天,不恃自己善状,而恃耶稣救赎之绩,但以吾善为往取之价。故救赎之功,譬则食也,善譬则金银也。千金之子,可以不死者,非金银足以疗饥也,谓贸易便也。若有种种善业,而不为天主用,譬如拥赀巨万,不以之贸食。彼善虽小,由爱主之心而起,譬如有百金者,专用以易粟。则巨万者,必饥而死,而百金者,得食以生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 页)

夫驾巨舫者,极力摇荡,不过数武;乘流扬帆,则一日千里者,托于风也。竭蹶奔走,百里而疲;乘骐骥绿耳,则周四极者,托于马也。虽有多力疾足之人,徒涉不可以越江河;跛者有乘则过焉,托于舟也。

善绩虽微,而获天乐者,托于主也。彼不知所托者,虽劳亦奚益哉。(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二、耶稣受难的内涵

盖欲救世,不但立教立表而犹有人类之罪欲补。罪即原祖一人一时之罪,人虽圣,亦不能补,况万世民之罪乎?

盖天主至尊,人至卑,以至卑而获罪于至尊者,罪极重也。今欲补其罪之重,夫一人焉有补之相称哉。即补之至极,不过一死而已,得罪人主,而以死罚之,不为过矣;得罪天主,而亦以此补之,可乎?若以一人为救世者,则死止此一人,而获罪者亿兆;死止一次,而获罪者固多端;死止一时,而获罪者千万世。如是,仅以一人之死补之,可乎?即起天下万民而全戮于天主之前,抑犹有限,况一人、一次、一时之死乎?于是欲行其全补之功,非尊同天主,不能称也。

噫!奇哉斯言也。设得一人而天主者,兼天主性与人性,而承救世之任,行补罪之功,以其天主性弘人性之分,不即得无限之位,而行无限之功乎?呜呼,神矣,巧矣!

盖所犯者,天主也;犯罪者,人也。所犯者虽至仁,本欲赦罪,但阻于至尊、至严、至公三德,不有善全之法难矣。盖至尊,则欲补;至严,则欲罚;至公,则补罚欲相称。欲相称,讵人力所能哉?论犯罪者,虽当自谋一赦罪之方,然迷也不觉其凶,邪也而暗于正,卑也而补有不及。于此无可如何之中,设能有一人而天主者,降来人类,代人调剂,全其上下。一则使天主能依至仁之情,而不伤于至义;一则令人能赴赦罪之路,而不阻于不及。以正教开其迷,以神恩正其邪,以无限之功补其不及。使人罪尽消,而罪人全保;债偿于无穷,而恩隆于莫既。神智如是,可不谓尽美而尽善乎?(沙守信:《真道自证》,《汇编》第二卷,第二十册,第—页)

论其有人性,系亚当之骨血,可负亚当所遗之罪;与人同类,可任万民所犯之辜。论其有天主性,至尊也,无限也。一举一动,皆有无限之功。不但能补罪无亏,而且有余焉。论兼天主性与人性,则于所犯之主及犯罪之人,皆实有相亲,可以安上而全下,一若为参上下之中亲焉。盖于天主有同体之理,而为天主圣子;于人有同气之义,而为人类之长兄。顾为兄者,见弟难而忍不救乎?则必号泣于其父,负罪允若。为父者,闻子哀吁而能不从乎?俯听而宥其弟,亦自然矣。

是以耶稣一位,能任责于上主,颁恩于下民,为和天地之盐梅,为通上下之舟楫。于下民,则为主之所使,立法施恩,自彼而下;于上主,则为万民之首,敬爱祷谢,自彼而上;于原祖,又两相对待焉。原祖所倾,彼能兴起之;原祖所失,彼能补赎之;原祖所犯,彼能补之;原祖所伤,彼能医之;原祖所死,彼能活之。故曰:“耶稣者,再生之祖也。” (沙守信:《真道自证》,《汇编》第二卷,第二十册,第—页)

余曰:“天主降生,为万民赎罪是已。敢问所赎之罪为何罪耶?如世人所造罪恶,吾主尽赎之,则诸恶人,皆可免地狱之苦。吾主至公,谅不如是也。”

司铎曰:“吾主之为万民赎罪也,乃捐一身,为万民赎罪之价也。

价在兹,必有取是价者,始得沾救赎之恩。今之七撒格勒孟多(详见教要),正所以取之之路也。若无是七之一,吾主纵欲加恩,而己不取,其负吾主也多矣。地狱之永苦,且加甚焉。

“譬如有良医于此,悯世之沉疴,多方苦劳,积至贵至妙之药,以广施万民,效可立见。然必人哀吁救之,始可回生起死。如彼惰者疑者,势将立毙。是非良医之用情不挚也,吾不思所以取之也。”(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余曰:“吾师之教,诚不易之论。然此可为降生后之人言,若未降生前之人当若何?”

司铎曰:“吾主降生,虽在一千六百三十年之前。然当原祖获罪之始,(详见宠子《遗诠》)其降生之意,早已明示于人。如救赎之价,虽未散布人间,而已早备之矣。

“故自亚当厄娃而下,代代传吾主降赎之意。凡发爱望之心者,俱可沾吾主大恩。此灵薄诸信者,所以得偕吾主同升也。”(详见本论)(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余曰:“古今万民,必有信、望、爱三德,始沾吾主救赎之恩。若彼孩童无知而死者,将何处蒙恩耶?”

司铎曰:“吾主未降生之前,凡孩童八日,必奉献天主,行礼而命名焉。即吾主降生第八日,亦遵依古礼,奉献于天主罢德肋,斯即蒙恩之路也。

“若已降生后,定为领洗之礼。洗涤原罪,其蒙恩又不待言矣。

“总之,古今万民,其升天有路者,不专靠自己功德,全赖吾主救赎之恩。古圣有云:‘吾主降生之恩,更大于化成天地者。’正谓此也。”(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又问:耶稣救世之实。可得闻乎?

曰:广矣,大矣!深矣,奥矣!不可得而思议矣。天主生人之初,即预知千万世之后,人类大恶,应入地狱。若一概赦之,是主命可轻违也,不得言义;一概不赦,是人人悔改无门也,不得言仁。吾主欲施方便,何繇计?惟有降生为人,代世受难,方可赎尽人之罪。虽无誓愿,而意之所至,更胜誓愿。盖天主一身,可当千万世之人身。天主一身受难,可当千万世人身之受难。虽主性全能,无可加害。而身备血肉,全与人同。五毒备加,被钉而死,其苦难实愿惨受。故千万世人,前后修者,从此尽得脱免原罪、自罪,径升天堂,耶稣受难之功也。(所称度尽世人,惟耶稣乃可当之。佛氏窃其余绪,实不中声,将何事比耶稣耶?)(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二十七册,第页)

何谓赎罪?

一曰原罪。原罪者,性根原有之罪也。昔元祖以一人而开万世无穷之愆,耶稣以一人而赎万世无穷之债。元祖以至贱,悖逆至贵,尽罚人类,不足以究其罪;耶稣以至贵,代赎至贱,尽赦人罪,不足以竟其功。首魔据果树木,而诱陷元祖;耶稣以十字木,而战胜仇魔。盖人力虽大,功虽多,不足补获罪天主之恶;而天主纯神圣性,又无从代人受愆。耶稣则人而天主者,论其为人,可以代苦受偿;论其为天主,则又力大功多。天主不直赦人罪,必待耶稣救赎者,一则示其爱人无己之心,于无可肆赦之中,曲行其挽回矜拔之事;一则示其至公极严之义,苟非此代救一节,人类万无从望宥也。

一曰本罪。本罪者,自作之罪也。人犯大辟,心虽哀悔,口虽求免,帝王未有赦之者。然则人既得罪于主,一痛悔而克取宥者,虽本此心悛改之功,亦吾主功德,有以偿过彼债矣。特不知痛悔之人,无缘取偿于吾主耳。

此所谓赎罪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赎人罪者。

经云:天主生天地,然后生万物;生万物,然后生一男一女,以传人类。此二人乃万人之元祖。天主谓之曰:宇宙物,皆是吾生为尔辈,若尔奉吾之命,终有大幸;不然,天灾必逮尔躬。大幸者,在元义、尝生、与他惠随人之意。元义者,即超性之恩能润人身神,能服人欲於天理。尝生者,永不属於疾病及死也。

不意此二人,忘天主恩泽,而获罪天主,即脱元义之衣,闭天堂而开地狱,废尝生之惠而属於难死。罪乃难死之本,难死乃罪之郊,罪与难死递传於人类。世世之人皆此二人之子孙,故古之堕地狱者甚多。

天主欲救吾人,发悯恻之心,降生而以其无穷之功,赎我人之罪。在世受难死,以灭永死之本,立尝生之根。(而尝生永死皆在后世,尝生在天堂享无穷之福,永死在地狱受无穷。身后享其无穷之福乐也,此大恩人何可忘?)(孟儒望:《天学略义》,《汇编》第二卷,第十三册,第—页)

“天主妙体虽为实有,第无声无臭之至,非耳目可以睹闻。不降世,则下民虽信其有,犹以为高高在上,远而不相涉也。

“天主至尊,而其孺爱兆民,则情又至亲也。

实与我亲。而我辈不知其瞻依之念,愈□其违背之愆弥积,懵懵然载胥及溺也。而吾主忍乎?

必也降生为人,乃可以示耳目之津梁,洗众生之业垢。故无声无臭之主,偕有形有声者而显著焉。(艾儒略:《三山论学记》,《汇编》第一卷,第七册,第页)

天下有大本焉,性是也。性出于天,而率之则为道,修之则为教。《中庸》首原天以为端,而继以戒惧慎独,即所谓敬天、畏天也。

使非实有上帝临汝,徒曰理之可敬可畏,恐敬畏亦有时而斁矣。唐虞三代以来,圣贤嗣起,无不兢兢以昭事为实学、为真传,非敬理、畏理也明甚。天赋人以理,穷理尽性所以至命。后人知有理而不知理之所从出,犹之知朝廷之有三重,而不知天子乃仪之、制之、考之之主,岂不大惑哉?

自天与人日远,非背理而驰,则习理而玩。於是性教不已,继之书教;书教不已,继之宠教。宠教者,降生在于人间,以圣躬亲诲我人是也。

孔孟而后求昭事之学者,非明于降生之说,其道无由。上天之载,无声无臭。即欲法天,而天终于不可法,天人之道隔绝而不通。

上帝闵此下土,特于千百季前,豫示降生诸兆,以身立万民之表,以苦赎万民之愆,俾人有所持循。开改过迁善之门,通尽性至命之路,此降生之恩,大于造成之恩也。

但降生在孔孟之后,孔孟即不得而见之,无由取徵于圣贤之言。即降生在程朱之前,程朱亦不及闻之,无以统一夫道学之宗。(刘凝等:《原本论》,《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西儒之学术不明,则孔孟之微旨不彰。)必以畛域之见,分别于其间是知有地而不知有天也;必以声臭之泯,锢蔽于其间,是知有降衷之天,而不知有降生之天也。天无所不在,或中或外,岂疆界所得而殊?天无所不能,有象无象,非意见所得而定。古人于高高在上,犹曰“日监在兹”。今天与人偕,乃又曰,必无象而后谓之天。犹之孩抱于父母,知识未开,瞻依不能暂离;及至成人,谙温清之仪,习定省之节,反逊于孺慕,岂必知识未开而后可邪?盖赋秉皆善,久而人心渐□;告戒虽坐,又久而习闻则玩。於是上帝无限仁慈,躬示教诲。在天则霄壤悬隔,在世则呼吸可通;在天则默运难窥,在世则实迹可仰;在天则无阶而升,在世则有路可入。此天与人亲,而人顾欲远之,亦辜负莫大之恩矣。(刘凝等:《原本论》,《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夫源既浊,而流亦不清;本既剥,而枝亦未有不损也。故虽当时之人,受原祖之庭训,而真道犹存。迨原祖没世,道益为之渐降矣。

盖自原祖坏世之后,人心一若私府也。即欲为善,非勉然不能。然勉而又勉,君子且难,况庸人乎?故不若舍善而纵欲。然纵欲而并觉有一至公、至严之主,赫然恒临於心目。而内之难安,莫逾於此。

故又不若矫而去之,以为无主。然阳谓无主,而阴实歉虚。欲避不能,自欺不可。故不得已而妄设虚然、顽然之主,一以塞奉事之责,一以便在己之私。此世道不一,而志有岐趋,所由来矣。后代古道日晦,世俗日下,又立先代人像,以为有灵,能擅祸福,且以事神之礼事之。

而邪神遂窥其隐,秉机而入,附泥像,显怪异,愈播其颓风。

斯时也,设有圣贤,欲仔肩正道,挽回人心,然而难矣。无论愚夫、愚妇,渐濡日深。即聪明学人,神驰荒诞,心累俗尘。圣贤视此,亦惟有太息痛恨而已矣。其遵道而行者,几人哉?(沙守信:《真道自证》,《汇编》第二卷,第二十册,第—页)

用吁曰:“然则天堂之乐,亦有分乎?”

司铎曰:“然。”

曰:“生前善功之大小,足为天堂受赏之券乎?”

司铎曰:“未足也。天堂之赏,各因其生前所受额辣济亚(译言天主圣宠也)之多少。若徒有微功,而无额辣济亚,不得受天堂之赏也。”

曰:“额辣济亚何由而得?”

司铎曰:“初赐时不由善功而得。既赐之后,观人仰应之何如。赐而能应,则吾主将加赐焉。故以此定额辣济亚之多少,以为天堂受赏之券者也。”

用吁曰:“仰应天主,必在善功。乃谓徒有善功,而无额辣济亚。何也?”

司铎曰:“人虽为善,又要观其为善之意,意果真乎?抑别有所为乎?若别有所为而为善,则为善之念不真,纵有善,亦不得谓之真善也,即不可以得额辣济亚也。故天主之赏人善也,不赏其所为,而赏其所为。”(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所谓义人者,信爱天主,被服其教,时省时悔,时解时补,不使罪积于躬者也。

此等之人,兢兢自持,大过恒鲜。然偶陷落,则一念之疵,一言之失,一行之尤,时或有之。而人遂非之曰,此亦有罪人也。罪若当罚,彼且蒙罚也;罪若获 赦,我亦获赦也。是乌知其不可同日语哉。彼人有愆不悔省,而义人者有愆即悔,力求去之。

譬如镜然,虽同受尘障,然一者时时刮垢而磨莹之,一者任其昏而不顾。受蔽虽同,而后之明暗,必有判矣。今夫器之贮油者,积垢四面,投之于火则旋焉光洁。义人爱主热心,若火炽烈,虽有小疵,如微尘入炽鼎,有不消灭者哉?衣或垢秽,濯之以江汉,无染不去。告解之功,亦涤罪之澄渊也。故经曰:时雨自天降地,以乐农心;罪人之泪,自地戾天,以乐主心。彼朝夕叹息,涕泣于主前以祈宥者,固吾心之时雨也。

世乃有言奉教之士,或恃有告解一路,随犯随解,而复随犯,且奈何?此亦不思之甚也。夫告解去罪,犹药去疾也。有疾,虽可药愈,而无疾不尤益乎。然人身万不能以无疾,故为剂治之方;人心万不能以无过故,故立告解之礼。若曰告解为易陷之招,岂方药为得疾之媒哉?一罪在身,已经痛告,主虽免其永罚,亦恐入炼罪之狱,以锻其渣滓。此处之刑,与永火之惨毒无异,所异者有尽耳。过大与多者,其炼久;过小与寡者,其炼速。总之上主报人,纤忽必究,怙终则永罚,悔改则暂刑,惟无过纯善之人,乃能直升天域。不然,则劳绩美功,亦可补偿炼苦,补之不足,则入炼耳。故告解一条,乃于既落之后,为斡旋之法;非于未陷之前,先开苟且之门。

且不徒为善恶相浑者启其便,并为百密一疏者补其隙。以仲尼之圣,五十学易,仅敢言无大过,则下此者,小过时时不免也。小过不除,终为上达之累,必解而去之,方能诞登天国,固无疑者。

然则元恶巨憝,即悔亦可以得赦乎?数犯数悔,而亦可数赦乎?夫罪既大,一悔即宥,决无此理,非天主一定之律也。况恶极罪大者,心志迷惑,必不知悔。设有此等之人,如古之穷奇梼杌,莽掺懿温,盗跖秦桧等,岂以悔过而即升天堂乎?然克悔则必追恨无极,猛励前进,反胜于平日。

自称无过之人,数悔数犯,断不其然,所虑时解而时不能绝者,日用言念之间,少差违耳。然人奉教以后,视过反多于奉教以前。盖前此冥冥昧昧,不省不察,有非莫觉;今则考核甚严,细微毕现。知过,正圣功也。

若夫世俗之士,作一不善,亦有心生懊恨者,而此情不为天主发,则何益之有?又往往绝大重罪,习俗相仍,不以为非,漫不知悔,断不克蒙于主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不信其有,必至犯法于令,直待断罪于阙下,然后信其有,悔其罪。晚矣!晚矣!

教中大旨,全在悔罪改过。虽临终一刻,尚可改旧图新,免永久沉沦之苦。在高年时,势已迫,尤不可不蚤也。(徐光启:《答乡人书》,《汇编》第三卷,第二十四册:附一,第页)

《易始卦》:有陨自天。

《日讲》:盖阴阳消长,固系一定之数。人惟立志不坚,付于天命之无可如何,而不思所以转移之,则命即从此去矣。五之志,务期人定以胜天,故命亦为五所转,而有陨自天也。信乎,惟德可以动天耳。

《书禹谟》:惟德动天,无远弗届。

《日讲》:惟有德之人,可以上动天心。天虽高远,德无远不到。

《易上系十二章》:易曰: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顺也。

《日讲》:此一节见惟德可以动天也。今上九满而不溢,尽处有之道,而克当天心。是以自天佑之,而吉无不利也。

据天主《圣经》,世人无一不染元罪之尘,而己能免获罪于天。若然,先後真无一人足以为有德,可以动上主之心,而转其命。然无以为无奈,因有自天所陨、所降天主之凡子,绝无旧罪之染,至尊至谦,至仁至义,真为德备修天地之大圣人,佑助罪人之力。世人若能坚立志赖望其佑,虽其罪人之卑,于至尊至圣上主之心相绝,比天地更远,上下自然无不相交。而上主被大圣人之动,亲于下人,而转其命。(白晋:《古今敬天鉴》,《汇编》第二卷,第十九册,第页)

孰知此身渺然绝无一毫之功,不能尽其本分,不能一心一意敬事上帝,所作不论何事,总有罪累。若恃一己功修,其势不能。

故上帝遣耶稣降世,代民立功。以耶稣功德为门徒功德,以门徒罪过为耶稣已赎,此世间第一真正功德也。

(…)私欲净尽,心气和平,全凭自己力量,总难到此地步。欲成功德,则不能矣。故必於己身之外,求助于耶稣。

盖耶稣一身纯德全行,其徒信之,即耶稣以其功德,赋于其徒之身矣。圣书云:“因基督流血,托上帝厚恩,我侪得赎罪、赦过。”又云:“宗基督耶稣,而知旨由以成,义由以称,圣由以作,罪由以赎。”斯之谓也。又云:“尔曹以恩得救,由於信主非由己也。上帝所赐,非恃功,无可夸。”(艾约瑟迪谨:《释教正谬》,《汇编》第四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以世法言,十字架,刑人之具,人所畏恶也。乃西国独珍此事,谓之上善圣迹,无过十字。此自有说,盖刑及恶人,谓之平常;施之无罪,则骇矣;施之善人君子则大骇矣;施之圣人神人,则骇不可言矣;况等而上之乎?无罪之刑,加之平人,已为非常;加之士大夫,则骇矣;加之公卿,则大骇矣;加之国王天子则骇不可言矣;况等而上之乎?绝世希有之事,至十字而极。后世对此架,谓之圣体在架,万世犹新。感动人心,莫切于此;万全功德,莫备於此。

西国之教,即以此架为号。一日之间,凡作事用功,必先书“十”字於额、於口、於胸,以净其身口意,而后有营为。经籍所载,皆十字起首。今观释经卷首,皆有“卍”字,亦见“十”字流传西竺,未尝不共尊也。

万魔当之,无不立陨。此非窽言,一者可以理测一者可以事验。

理测者,世间惟正邪二途,正则自与正合,邪即不能胜正。如寒冰不能当烈火,目力不可敌太阳,自然之理也。

事验者,百闻不如一见,人言不若亲历。善人在患难中,矜持“十”字,甚有得力处,往往奇验;庸愚被魔附体,转念持号,魔即立遁;或己力不能,敦请主教会士,洒水持号,应手而除,此百试而百不爽者。今人不信西教,只用此一事,便可勘对虚真,此所谓事验也。

惟人见事验而信,不若不见事验而信。故会士每有神奇,通不置颊,恐人专信显应,失立教初意耳。(杨廷筠:《代疑篇》,《汇编》第三卷,第二十九册,第页)

秋八月,艾司铎至三山。十六日,光荣十字圣架瞻礼。

司铎谓众曰:“昔泰西有总王,感念吾主救赎之恩,从如德亚国恭迎圣架,建大殿以奉之。厥后敌人启衅,师徒挠败,圣架被夺以去。王度力不能胜,忧苦甚,然终不敢失望也,朝夕祈主默启。忽然帅师三战而三胜之,因得迎回圣架。时王将躬负之,复置主受难之山,为万众瞻仰。乃屡负弗前,旁有教主启之曰:‘昔吾主之负斯架也,衣敝衣,如罪人。今王冕旒而宝衣,弗称矣。’王大悟,因易服衣布,负之登山,与众共仰。此今日瞻礼之大概已。

顾其中义有数端,请略而言之:战败而不失望,终遂所愿者,见人遇失意之事,万不可失望,惟恳祈上主,终可得所求也;易服而负架者,见人当勤荷圣架,以酬主恩,且不可生傲态也。

至若圣架之利益,其妙有四:

一为行世之杖。夫人行斯世,尽险途也,鲜不失足而蹶者。惟时顾瞻斯架,祈主扶之翼之,庶可安行而无恐。

二为忧苦之慰。凡人未有终日无苦者,一思吾主为我等受难,备诸痛苦,而我所受之世患,且如饴矣。昔圣梅瑟领众归国时,众渴甚,水苦不可饮。梅瑟承主默启,取木一块,投水中,而水已甘矣。后人推论此事,是即吾主用木架受难,可变诸苦者为甘也。

三为罪人之赦。凡人犯罪者,瞻仰斯架,定痛悔已罪,庶可解赎而得赦。昔西国民苦毒蛇,主默启梅瑟取一木如架,挂铜蛇其上。凡被蛇毒者,瞻仰铜蛇,而毒即解。后人推论此事,以挂铜蛇于木者,即吾主受难被钉之豫象也。蛇而铜者,有蛇之形,无蛇之毒,而反可以解毒。犹吾主被钉于恶党,似有罪之形,而实盛美大德,无纤罪之实,而反可以解人罪也。

四为开天之匙。自原祖获罪,天堂之门闭而不开。及降生救世之功成,诸古圣之在灵薄者,始得挈以同升。是开天之匙,自圣架始也。之数义者,皆子等所当深绎者已。”(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矧吾主钉于架上,吾侪抚膺流涕,顾瞻斯架,有上下左右之义焉。上者,以至高无上之主,为我等悬于斯架。宁无动我超然向上之思,曰:‘惟是仿主以自淑乎?’

下者,以至善无瑕之躬,为我钉于斯架。宁无动我兢兢谦下之念,曰:‘惟是卑以自牧乎?’

左右者,凡人左手恒弱、右手恒刚。法左之善忍,法右之刚强。且默思不可与此架之恩相左,又安可不如右之强有力者,以勉承此恩乎?”(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廿一日,寻获十字圣架日也。

艾司铎诘余曰:“报效吾主,以何者为首功?”

余对曰:“熟观诸书,孜孜接人耳。”

司铎曰:“是非功之首也。”

余曰:“首功云何。”

司铎曰:“未有大于为天主而负己之十字架者。

昔耶稣之语宗徒,亦惟曰:‘尔其日日负己之十字架以从我。’未及于接人也。

“夫十字架,有有形者,有无形者。子自入道以来,业已寻得十字架矣。子宜负焉,如不愿负而拖之,则更重矣。盖指克己、忍耐、绝欲诸德也。”

余唯唯承教,徐又曰:“即负十字架,亦有两等:有强负者,有欣负者,而欣负之功更大矣。”(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三、“以恩得救”和“修身为本”

吾儒谓尧舜之圣,不能掩其子之恶;孝子慈孙,不能改幽厉之过。所以,“自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而今天主既可赎人罪过,则人便可恣意为恶,总待天主慈悲赎之。(钟始声:《天学初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自十六字传心以来,中国之儒门无异学,惟仁义而已,故生死皆不失其正。仲尼集千圣之大成,孟子学孔子者,后先垂教,可谓至矣。

妖夷不知真体所在,心惟主是逐,不嫌尽此生而媚之,则生也为抱妄想,生是虚生;志惟天堂是惑,不难舍此生而求之,则死也为抱妄想,死是虚死,生死皆欲也。夫吾人之生死,大事也。妖夷与孔孟理欲相背如此,矧其他乎?

“子罕言命与仁。”注曰:“命文理微,仁之道大。”盖命即理也,此理极精微;仁乃道也,此道最广大。惟君子致广大而尽精微,总之所以尊德性也。此德性非可以言传,乃千圣不传之秘,现成之受用。《易》云:“艮其背,不获其身。”《书》云:“安汝止。”

如是则可以见圣人生未尝生也,死未尝死也,所谓生死不相干也,所谓齐生死也,超生死也。所谓毋意、必、固、我者也,圣贤生之受用诚乐哉。

(…)故君子尊德性,明是德性外皆卑也,舍德性别无可尊矣。此德性本体,在我原明,故曰:“克明德。”此德性本体与天不二,在天为命。故曰:“顾諟天之明命。”此德性本体原无边际,极其高峻,而莫与俦,故曰:“克明峻德,皆自明也。”“明则诚矣”,即此是人之道,故曰:“诚之者,人之道也。”即此是天之道,故曰:“诚者之道也。”即此是天与地之道,故曰:“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二。

(…)故曰:“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明是诚之外,皆贱也,不足贵也。夫君子之所尊贵如此,而谓不悟者能之乎?如是则与狡夷之所尊贵在于深目隆鼻之天主耶稣也,毫不相干矣。

盖狡夷不知真体所在,不悟自成自道,自贵其贵,以故教人乞成乞道于耶稣,乞灵乞贵于天主。今观其尊刑枷之凶夫,贵钉死之罪人,恭敬奉持无所不至,诚为可悲!

夫狡夷之所尊贵如此,而谓不迷者为之乎?狡夷与君子,迷悟相背如此,矧其他乎?(黄贞:《尊儒亟镜》,《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且与其以身受罪而赎罪为至德,孰若以德化人无罪为至德乎?

无其德以化,处其身于刑,非仁也;以十字架立表彰君之恶,非义也;披发裸体,状成鬼蜮,非礼也;毙身赎罪,何异从井救人,非智也;无仁义礼智之实,假窃仁义礼智之言欺罔人民,非信也。

五常不具,犬豕为心,豺狼为性,则犬豕之邦事之以犬豕,而事犬豕者宜也,乃欲倡之以欺中国耶!(释性潜:《燃犀》,《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按从古圣人皆无死地,矧天主乎?汤夏台也而生,文羑里也而生。问官虽暴,岂过桀?汤文虽圣,能胜天主耶?昔舜父母顽嚣,弟象傲,多方死舜,如焚廪、浚井等害,召之则来,杀之则脱,何置之死地而生、亡地而存耶?桓魋恶孔子,伐其木将要而杀,不知征服已过宋,曰:“天生德于予,桓魋如予何?”观舜、孔益知天主矣。

再按秦皇鞭挞四夷,威震八方,亿万拥卫,千骑辅从。张良令力士击博浪之槌,误中副车,大索十日,匪唯不得良,并不得力士。谓天主不能得良,且不可,更不能得力士也,可乎?此万万无足疑矣。”(戴起凤:《天学剖疑》,《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而夷籍乃曰:“若尔毕世为善,而不媚天主,为善无益;若终身为恶,而一息媚天,恶即全消。”若是,则为天主者之着我着情、自私自利也,且百千万倍于尝人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所作善恶俱听天主审判。而善恶无他分判,只是从天主教者为善,虽侮天地,慢鬼神,悖君亲,亦受天主庇而登天堂;不从天主教者为恶,虽敬天地,钦鬼神,爱君亲,竟为天主怒而入地狱。(林启陆:《诛夷论略》,《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且以文王之翼翼昭事,以孔子之丘之祷久,若肯悔过以皈天主,才为天主所赏而登天堂;苟不悔过而叛天主,遂为天主所罚而入地狱。我辈未及文王孔子之万一,若不悔过,尽毁文孔之典籍,悉归天主之大教,不惟天堂无路,而且不知置我于何狱矣。今世俨然儒冠者,宁从文孔入地狱乎,抑随耶稣登天堂乎?虽黄口婴儿亦当识所从违也。(林启陆:《诛夷论略》,《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独降生救赎,其理奥,非天牖其衷,难以猝晓。

盖耶稣以身赎万民愆尤,不惜受辱受死,以开上升之路,以铖砭贪富、贪贵、贪安逸之膏,其恩大矣溥矣。如成汤翦爪牺身,匍匐桑林,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始可转七季之旱,而为丰稔。耶稣之自愿受难也,事大而恩倍,以一身之苦,而救千万人之苦;以一时之暂苦,而免千万年之永苦。

感恩称颂之不暇,尚得而訾议之乎?乃厉鬼之呼,不绝于口,又呼为毙狱之厉鬼。且以耶稣为图篡国位,犹之诬通微为职官谋叛也。不审虚实,惟执诬词为确证,而曰曾参杀人,周公不利,小人而无忌惮,一至于此。其殆殷之武乙,为革囊盛血,仰射之,命曰射天,不免暴雷震死之罚矣。

(…)至云但归天主,罪即消灭,乃增减语意,而有豪釐之差。归心天主者,必须痛悔悛改,方得其罪之赦。即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事上帝。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以比拟。(刘凝等:《原本论》,《觉斯录》,《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三册,第—页)

又谓天主以自身赎天下万世罪过,尤为不通。夫天主既其至尊无比,慈威无量,何不直赦人罪,而须以身赎罪?未审向谁赎之?其不通者九也。

又既能以身赎人罪过,何以不能使勿造罪?其不通者十也。(钟始声:《天学初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客曰:“天主降生,不得已,为救世,选十二宗徒敷教。时有掌教,原受正传,只袭外礼,心傲满。不奉敬天主,诬以谋图本国主位,讼于官,受木杖笞背、棘环笼首诸苦,至十字架钉死,入地狱,复生后升天。天主受苦难,令受难者知甘心,故得救世,超地狱,升天堂。”

曰:“此理大不可解也。天主欲救世,讵不能生圣人行天道以救之?何必自受难钉死也?”

客曰:“天主言在事前,故意为之。”

曰:“非也。天主固极诚无妄者,宁有无妄至诚之天,行故意之事乎?

且天主至神灵,何误用非人不知,被人诬陷莫解,冤极钉死罔脱。

况谋国何事?无形无影,乃哑坐极刑之惨,何以为天主?何异从井救人,而泥其身也?

在下天主既不能烛奸而罹祸,在上天主又不能居高而听卑,又何见捉之地狱倏入,脱之地狱更生乎?(戴起凤:《天学剖疑》,《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四、天主教拯救论与佛教度世说

众生无边誓愿度,烦恼无量誓愿断,法门无尽誓愿学,佛道无上誓愿成。(《大藏经》)

云何为四?一者誓度一切众生;二者誓断一切烦恼;三者誓学一切法门;四者誓证一切佛果。

什么叫四?一方面发誓引度一切众生;二方面发誓断绝一切烦恼;三方面发誓学习一切法门;四方面发誓证实一切佛果。(《心地观经》,卷七)

问:度世誓愿如何?

曰:释氏度世誓,愿似本天教耶稣救世者言也,而实不同。

夫发愿救世,意岂不善?度尽世人,己方成道,愿岂不大,论岂不高?然皆虚语耳,实事安在?子贡欲博施济众。夫子言:尧舜犹病。未闻尧舜所难,人力可能之也。

且问释氏用何法度人耶?轮回等语,既为明眼勘破;义学精微,皆是吾儒日用家常。止凭语言教诫,便是度尽世人,有是理乎?

凡言度世者,必实有事验,如起死回生,赦有罪为无罪,拔地狱之苦,升天堂之乐,方云度世之实。佛氏自审有此力量否?天主之下,莫尊於天神。天神奉天主命,能令天地不毁,不能以己意荣瘁一物。佛氏视天神何如,乃欲度尽世人。己方得道,以此发愿,吾知其终不能成道矣。

今有人言:“吾愿五狱皆黄金,恣人采取;四海贮菽粟,满人食用;大地皆广厦,尽人帡幪。吾愿方称,最后乃取一金、一粟、一宝,以为受用;不然,宁不衣食,宁乏使用。”为此言者,非极痴愚,必敢为大言,以诳惑一世者也。岂有不操一术,便欲为古今未有之事?言虽夸大,其谁信之。(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或曰:佛教甚善,犹谓不能度世,如天教耶稣,名为救世者。耶稣非人乎?何独能救尽世人也?

曰:“耶稣”二字,是西国本音,以此中义意解之,称为救世者。夫救世事有大小,如寒而衣之,饥而食之,渴而饮之,劳而逸之,病而医疗之。凡哀矜等事,皆救人之小者,人力可能也。然且取必博施,至圣难之。若夫生万物以养人之肉身,付万理以养人之灵性,又于灵性离肉身之后,令其能免地狱、能超天堂,决非人之力量可与,定须归功天主也。辟之朝廷,爵禄之主,方能予夺臣民;父母,生育之原,方能主张子女;余人通不相关。虽有煦煦之言,总是虚人情耳。

吾主耶稣,以为非人,则生於玛利亚,明有躯体,载有血肉,谓非人不可。以为全是人,则性位是天主费略之性、之位,其降孕也,不繇人道;其出胎也,不折圣母;才觉欲产,便已在前;既生之后,圣母仍是童身;谓之非天主不可。以天主本性接人之性,故论其五官百体,无以异于人群。而全能至善之本性,与天主罢德肋一体而分。辟天子之子,其耳、目、口、鼻、四肢与人同也;独其生自帝王,权位尊于天下,威福加于四海。人所不能济之人,天子之子能济之,以其权自天子出也。世所不能救之人,罢德肋之子费略能救之,以费略之能与罢德肋等也。罢德肋无形声,而耶稣有形声。耶稣在世似有始终,而在天实无始终。谓天主全能救人语,非诳也。(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又问:耶稣救世之实。可得闻乎?

曰:广矣,大矣!深矣,奥矣!不可得而思议矣。天主生人之初,即预知千万世之后,人类大恶,应入地狱。若一概赦之,是主命可轻违也,不得言义;一概不赦,是人人悔改无门也,不得言仁。吾主欲施方便,何由计?惟有降生为人,代世受难,方可赎尽人之罪。虽无誓愿,而意之所至,更胜誓愿。盖天主一身,可当千万世之人身。

天主一身受难,可当千万世人身之受难。虽主性全能,无可加害。而身备血肉,全与人同。五毒备加,被钉而死,其苦难实愿惨受。故千万世人,前后修者,从此尽得脱免原罪、自罪,径升天堂,耶稣受难之功也。所称度尽世人,惟耶稣乃可当之。佛氏窃其余绪,实不中声,将何事比耶稣耶?

或曰:佛氏亦有舍身,与受难何异?

曰:佛氏舍身,恐是喻言。若曰四大可捐云耳,非真丧其身也。即使真丧其身,亦与匹夫、匹妇自经沟渎者等耳。

帝王为臣民而尽瘁,功德方称无量。况天主之尊,又万万倍于帝王者乎?故天教论耶稣降生赎罪之功,大于化成天地生育万物之功。彼是救人之肉身,此是救人之灵性。彼是以意而成,如人主之出命令;此是以身而赎。如人主之亲赴难。相提而较,诚不可并论也。(杨廷筠:《天释明辨》,《汇编》第三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佛氏劝人布施,勿杀生渔猎,持斋念经,以为功德。吾不知是何功德也。

若云:“布施有功。”人有余财,自应推己及人。所有财物,俱由上帝而来,本非供我一己之用;我不过体上帝之心,以所有济人用耳。完其本分,不足言功。即此事既行,犹自谓无益之仆,行所当行已耳。

渔猎等事,本无罪过。无故杀生,是为已甚。烹羊炰羔,俾人饱食,原是美事。上帝生畜类,以悦人口,乃分内之福。若慈悲戒杀,亦随其便;以云功,则未也。

世人诵经,惟恃口舌。设无诚心,念来念去,有何益处?我耶稣曰:“祈祷时,语勿反覆,如异邦人。彼以为言多,乃得声闻也。”假如诵十藏经,不如诚心祈祷天父数语之为益也。

佛言功德,其初念已误。彼思己身,自能立功,故有能力自度度他。孰知此身渺然绝无一毫之功,不能尽其本分,不能一心一意敬事上帝,所作不论何事,总有罪累。若恃一己功修,其势不能。

故上帝遣耶稣降世,代民立功。以耶稣功德为门徒功德,以门徒罪过为耶稣已赎,此世间第一真正功德也。若有人思诵经拜忏之功,得救灵魂,其谬甚矣。(艾约瑟迪谨:《释教正谬》,《汇编》第四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昔梁武帝问达摩:“以造寺、写经,有何功德?”答云:“并无功德。”且言:“此人天小果,有漏之因。”而以净智妙圆,体自空寂,为不世功德。

夫“净”、“智”二字,与耶稣言“清心者,福矣”大意相同。“妙”、“圆”二字,与耶稣言“尔当纯全,若尔天父”意亦略同。惟彼不言妙圆何若,耶稣则必以上帝为纯全之式也。若云体自空寂,则无作无念。与救世之道大相迳庭。凡人动静云为,皆当归荣上帝。彼之空寂,若云去贪心而无私欲,其说犹通;若云无有善恶,不起一念,则大不然矣。私欲净尽,心气和平,全凭自己力量,总难到此地步。欲成功德,则不能矣。故必於己身之外,求助于耶稣。

盖耶稣一身纯德全行,其徒信之,即耶稣以其功德,赋于其徒之身矣。圣书云:“因基督流血,托上帝厚恩,我侪得赎罪、赦过。”又云:“宗基督耶稣,而知旨由以成,义由以称,圣由以作,罪由以赎。”斯之谓也。又云:“尔曹以恩得救,由於信主非由己也。上帝所赐,非恃功,无可夸。”(艾约瑟迪谨:《释教正谬》,《汇编》第四卷,第五十六册,第页)

第十四节 人的归宿

一、人生死亡的本质

中士曰:夫修己之学,世人崇业。凡不欲徒禀生命与禽汇等者,必于是殚力焉。修己功成,始称君子;他技虽隆,终不免小人类也。成德乃真福禄;无德之幸,误谓之幸,实居其患耳。世之人,路有所至而止;所以缮其路,非为其路,乃为其路所至而止也。吾所修己之道,将奚所至欤?本世所及,虽已略明;死后之事,未知何如。闻先生周流天下,传授天主经旨,迪人为善。愿领大教。(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凡人之所以异于禽兽,无大乎灵才也。灵才者,能辩是非,别真伪,而难欺之以理之所无。禽兽之愚,虽有知觉运动,差同于人,而不能明达先后内外之理。缘此,其心但图饮啄,与夫得时匹配,孳生厥类云耳。人则超拔万类,内禀神灵,外睹物理,察其末而知其本,视其固然而知其所以然,故能不辞今世之苦劳,以专精修道,图身后万世之安乐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中士曰:然。但吾在今世则所虑虽远,止在本世耳;死后之事,似迂也。

西士曰:仲尼作《春秋》,其孙著《中庸》,厥虑俱在万世之后,夫虑为他人,而诸君子不以为迂;吾虑为已惟及二世,而子以为迂乎?童子图既老之事,未知厥能至壮否,而莫之谓远也。吾图死后之事,或即诘朝之事,而子以为远乎?子之婚也,奚冀得子孙。

中士曰:以有治丧葬、坟墓、祭祀之事也。

西士曰:然。是亦死后之事矣。吾既死,所留者二:不能朽者精神、速腐者髑髅。我以不能朽者为切,子尚以速腐者为虑,可谓我迂乎?(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余问于徐太史曰:中国士庶皆忌死候,则谈而讳嫌之,何意?答曰:罔己也,昧己也,智者独否焉。子之邦何如?余曰:夫死候也,诸严之至严者,生之末画,人之终界,自可畏矣。但敝邑之志于学者,恒惧死至吾所吾不设备,故常思念其候,常讲习讨论之。先其未至豫为处置,迨至而安受之矣。人有生死两端以行世,如天有南北二极以旋绕于宇内,吾不可忘焉。生死之主不使人知命终之日,盖欲其日日备也,有备则无损矣。《圣经》曰:守矣夫,将来如偷者,偷者窥主莫虑耳。是以凡闻讣,皆惊曰:某毙乎。曰某毙乎,诚不意其死矣。圣教中凡称神、称圣者,无不刻刻,陈死候目,对心惟,以为沮恶振善之上范也。(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余曰:常念死候,有五大益焉。

其一,以敛心检身而脱身后大凶也。盖知终乃能善始,知死乃能善生也,知家财乏则用度有节,知寿数不长则不敢虚费寸阴。不然者,如行雾中,前后不知,惟见目下耳。舡三老使舡,必有路程,有地图,日记已行几何,以知其所余于后也。坐必舡后,即知其舡前事,乃以舵张翕之矣。吾人行此生之路亦如是也。日记其日已往,而自置己于此生之末,乃能善迪检一生之事也。又如鱼潜以尾,引海中路也;鸟飞以尾,导空中路也。行此世非如于海于空乎?非以死候之尾,永言念之,难乎免焉。恒以心居死候则知生际所当为。吾欲知生际一事当行耶,否耶?即思此事是我死候所愿得于生前者耶,抑否耶?如此开导,岂不痛切哉。(…)

其二,以治淫欲之害德行也。五欲之炎发于心,则德危而受彼烧坏。此死候之念,则一大涌泉灭彼炽焰,故于惩戒色欲独为最上良药也。吾在世,若已结证罪案,犯人从囹圄中将往市曹行刑,标榜我自负之,以行而于道中,适遇喜乐事,犹堪娱玩乎?

若翰圣人设一喻,状世人取非礼之乐也,甚善。其言曰:尝有一人行于旷野,忽遇一毒龙欲攫之,无以敌即走,龙便逐之,至大阱不能辟,遂匿阱中。赖阱口旁有微土,土生小树,则以一手持树枝,以一足踵微土而悬焉。俯视阱下,则见大虎狼张口欲翕之;复俯视其树,则有黑白虫多许齕树根欲绝也。其窘如此,倏仰而见蜂窝在上枝,即不胜喜,便以一手取之而安食其蜜都忘其险矣。惜哉!食蜜未尽,树根绝而人入阱,为虎狼食也。是奚谓乎?人行旷野,乃汝与我生此世界也。毒龙逐我者,乃死候随处逐人如影于形也。深阱者,乃地狱之忧,泪苦谷也。小树者,乃吾此生命也。微土者乃吾血肉躯也。虎狼者,乃地狱鬼魔也。黑白虫齕树根者,乃昼夜轮转,减少我命也。蜂窝者,乃世之虚乐。哀哉!人之愚,甘取之迷而忘大危险,不肯自拯拔焉。哀哉!

西土有两泉相近,其一泉水人饮之便发笑,至死不止;其一泉水人饮之便止笑,而瘳其疾也。使人笑至死之水,是乃世乐迷人坏其心也。止笑愈疾之水,则死候之念耳。可不旋酌之乎?

其三,以轻财货功名富贵也。夫物者,非我有也,非我随也,悉乃借耳,何足恋爱乎?身后人所去所也,彼所无用财为,亦无重财为矣。吾曷不萃彼所之所尚乎,惜乎?妄人于已□□□□□□已所在受苦也。夫物,汝曾哜其得之,□□□□□其失之之恨,请毋观其来,观其去,毋观□□□□□欤。夫进而聊带伪乐,而退乃大遗真忧。□□□所谓财人已毕,其寐而手中无所见也。(言有人梦捉得金银满手,喜甚,急握固之,忽然而寤即空拳耳。经不曰:人财而曰财,人是以贪得者,非我使财,为财所使,是财奴也。不曰:得财,惟曰梦得财。盖其富厚百年,犹一夜之短梦耳。)(…)

其四,以攻伐我倨敖心也。倨敖之气,诸德之毒液也。养敖者,其道心固败矣。夫放之根柢本弱也。以虚为实,以无为有,以他为已也。故常念死候,不俾自昧自爽已矣。

孔雀鸟,其羽五彩至美也,而惟足丑。尝对日张尾,日光晃耀,成五彩轮,顾而自喜倨敖不已。忽俯下视足,则歛其轮而折意退矣。敖者何不效鸟乎?何不顾若足乎?足也,人之末,乃死之候矣。当死时,身之美貌,衣之鲜华,心之聪明,势之高峻,亲之尊贵,财之丰盈,名之盛隆,种种皆安在乎?何不收汝轻妄之轮乎哉?

其五,以不妄畏而安受死也。造物主每造一物,即各赋以爱已之心是者不论灵蠢,物物有之,则畏死欲生之性,人人均也。然而生死皆听天主命,人自求死即不可,人强求生即不可。何者?天主固不令人自擅死也,若士卒非帅命不敢离行伍也。倘终竟不欲死,是为悔既生焉。夫生死之主借尔此生,实阴约而以死还之,如左卷在彼,不愿死则失约,而悔其已生矣。贪财不可,而贪生可乎?欲负约赖人之财不可,而欲负约赖天主之生可乎?(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夫善备死候者,万法总在三和。三和者,和于天,和于人,和于己是也。

得罪于天,无所逃,不从而祷於天,孰祷乎?系在此则祈解亦在此矣。即复勤询天主所贻至教,习其情,悔责吾前非,立心于守圣戒,以息天怒,以致其宠,此以和天也。

吾藏人非义财物,即还之其人;尝毁谤人玷缺其名行,即以真实语奖许之,复成立之,尝与人交争,敖狠有仇,即恕宥和睦好待之。此以和人也。

凡有以酒色自污篾本身,以丑念邪情乱荧心灵,即时洗涤,新新修善,志归道体。或有诱感我于非义,远离废之,勿惜此。以和已也。(利玛窦:《畸人十篇》,《汇编》第一卷,第三册,第页)

现世者,非人世也,禽兽之本处所也,所以于是反自得有余也。人之在世,不过暂次寄居也,所以于是不宁、不足也。

贤友儒也,请以儒喻。今大比选试,是日士子似劳,徒隶似逸;有司岂厚徒隶而薄士子乎?盖不越一日之事,而以定厥才品耳,试毕,则尊自尊,卑自卑也。吾观天主亦置人于本世,以试其心而定德行之等也。

故现世者,吾所侨寓,非长久居也。吾本家室,不在今世,在后世;不在人,在天,当于彼创本业焉。(…)

今世也,禽兽之世也,故鸟兽各类之像俯向于地;人为天民,则昂首向顺于天。以今世为本处所者,禽兽之徒也,以天主为薄于人,固无怪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前面我们也讲过,人管不得人的生死,大概管生死的,不在生死的里头;在生死的里头,管不得人的生死。比方朝廷是设立刑法的,他不在刑法的里头。所以说阎王也是个人,他也在这生死的里头,如何管的人的生死呢。故此说我们人死了,不去见阎王。有人问我们:人的灵魂不散不灭,又不托生不轮回,又不去见阎王,后来我们死了,灵魂到底往那里去呢?论我们普天下的人,不论在教不在教的,肉身一死之后,灵魂离开肉身,就到天主台前审判。天主台前在那里?天主是个神体,通透天地万物之内外,是无所不在。人的灵魂一离肉身,肉身的外面就是天主台前,就审判他一生的善。若是这个人在世上认天主,进教,守天主的十戒规矩,克己复理,忍耐吃亏,作好人,至死不变,这样的人算是天主的良臣孝子,天主就赏他的灵魂升天堂,享永远的福。若是人在世上不进认天主,不进教,或是进了教不守天主的十戒规矩,不作好人,天主罚他的灵魂下地狱,受那永远的苦。

人管不得人的生死,大概管生死的不在生死的里头。在生死的里头,管不得人的生死。比方朝廷是设立刑法的,他不在刑法的里头。所以说阎王也是个人,他也在这生死的里头,如何管的人的生死呢?故此说我们人死了,不去见阎王。有人问:我们人的灵魂不散、不灭,又不托生、又不轮回、又不去见阎王,后来我们死了,灵魂到底往那里去呢?

论我们普天下的人,不论在教、不在教的,肉身一死之后,灵魂离开肉身就到天主台前审判。天主台前在那里?天主是个神体,通透天地万物之内外,是无所不在。人的灵魂一离肉身,肉身的外面就是天主台前,就审判他一生的善恶。若是这个人在世上认天主,进教守天主的十戒规矩,克己复理,忍耐吃亏,作好人至死不变,这样的人算是天主的良臣孝子,天主就赏他的灵魂升天堂,享永远的福。若是人在世上不认天主、不进教,或是进了教不守天主的十戒规矩,不作好人,天主罚他的灵魂下地狱,受那永远的苦。(《天主教辩疑》,《汇编》第四卷,第四十八册,第页)

民俗:老天爷要人生才生,死才死。

士俗:生死都是天定的。

经文:死生有命。(《论》)(白晋:《古今敬天鉴》,《汇编》第二卷,第十九册,第页)

二十二日,诸友欲立善终会,请诸艾司铎。

司铎曰:“是不可不知其义也。夫善终者,岂其获享寿考,老死牖下之谓哉?必也灵魂求息止安所焉。

“今人之生命修短迟速,惟主所操,吾不知终之何期也。

“然不可不求其善,须有备焉,而后可以无患矣。故善其死者,必先求善其生。善其生者,斯可以善其死者也。吾子识之。” (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七者,当信天地终穷之日,则耶稣从天降来。将往古来今人之生死者,公审判,从而赏罚之。”

或曰:“人死时,天主即因其平日善恶而报应之。亦所得为,何必待天地终穷之日乎?”

答曰:“人死,本灵魂至于天主台前听审判。因向所行之善恶,即受赏罚矣。若其肉身置在墓中,俟日后之公审判也。”

“十一者,当信吾人肉身死后,至于天主公审判之日,还要复活。上文已言天地终穷之日,往古来今人之生死者,公同复活,受天主之审判,从而赏罚之矣。但此肉身之复活,惟天主之力能然。盖天主制作天地、人物之先,能以无物为有。此人之复活,乃复活于既有之后。又何难哉?”(罗明坚:《天主圣教实录》,《汇编》第一卷,第一册,第,页)

自十六字传心以来,中国之儒门无异学,惟仁义而已,故生死皆不失其正。仲尼集千圣之大成,孟子学孔子者,后先垂教,可谓至矣。

妖夷不知真体所在,心惟主是逐,不嫌尽此生而媚之,则生也为抱妄想,生是虚生;志惟天堂是惑,不难舍此生而求之,则死也为抱妄想,死是虚死,生死皆欲也。夫吾人之生死,大事也。妖夷与孔孟理欲相背如此,矧其他乎?

“子罕言命与仁。”注曰:“命文理微,仁之道大。”盖命即理也,此理极精微;仁乃道也,此道最广大。惟君子致广大而尽精微,总之所以尊德性也。此德性非可以言传,乃千圣不传之秘,现成之受用。《易》云:“艮其背,不获其身。”《书》云:“安汝止。”

如是则可以见圣人生未尝生也,死未尝死也,所谓生死不相干也,所谓齐生死也,超生死也。所谓毋意、必、固、我者也,圣贤生之受用诚乐哉。

如是则与狡夷之所谓“灵魂者,生时如拘缧绁,既死则如出暗狱。”教人苦生乐死也,毫不相干矣。(黄贞:《尊儒亟镜》,《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其言曰:人之生从何来,死从何去?

征曰:此佛氏尝谈也,亦吾儒秘旨也,而用之则大异矣。孔子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逮季路问事鬼神,则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敢问死,则曰:“未知生,焉知死?”由此观之,生死无二理,人鬼无二致,明矣。朝闻道而夕死可者,谓其死而有不死者存也。既死而不死,则生必不生,而谓天主赋之始生可乎?(钟始声:《天学再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文皇帝颁《性理》于学宫,其于天地之间亦备矣,独于生前死后略而不言。

孔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曰:“未知生,焉知死。”是以不言言。

至系《易》之辞曰:“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已言其不言矣。

而朱晦翁又以气化诠之,秘其实义。

若是者何也?吾儒手眼,只使人体认目前,绝不许人想前想后。所以,前世后世总不拈起,以绝人徼福免祸之私萌,而专精伦物。若精研儒理,自信得及,不言佛道亦可也。(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宙宇之内,以贵贱与生死较,两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以贫富与生死较,两者孰重?必曰:殆不侔矣。濡毫墨者,去贱而求贵;迁有无者,即富而辞贫。当世必谓大能。独有人焉,毅然而谈生死,则不以迂讪,必以异斥。呜呼?人孰不爱己者哉?

而身生非生、身死非死。美衣食、华居处,则身生以顺;多子孙、营坟墓,则身死以宁。不知此非能爱己者也,爱藏己之器者也。计人灵之处于身也,不犹主人之处于室乎?使有人终日丹楹刻桷,而不恤其饥寒,则必以为大愚矣。彼勤其身而忘其神者,何异于是?虽有缶器,使置之危而必损,未有不求所以安之者。神灵非缶器也?乃不思所以置之,何哉?涉大海者,知有险阻,必预计舟楫资粮,趋避之事。生死之海,其为险阻也多矣,乃欲任一苇之所如耶?虽极愚钝者,虑必及此,稍有明悟,便思身后事大。所以修仙、坐禅,多属高明。

然二氏虽亦期彻生死,不过随人脚跟,总属贸昧,毫无把捉,胥归沦溺耳。譬如适燕赵者,向南而辕,厥志虽猛,而终不可至。何则?其向路差也。夫肉躯之苦乐,为暂苦乐;性灵之苦乐,为永苦乐。生前之荣辱,为伪荣辱。死后之荣辱,为真荣辱。苟使神灵上陟,此身虽刀锯鼎镌,未为无福。苟其神灵下堕,此身虽安富尊荣,不胜悲苦。然则生死一事,如何重大切要,可漠不寻讨,而误以耽空服气为定论哉?总之,生死一事,俗儒存而不论、二氏论而不确。存而不论,则理何由明;论而不确,则益以滋惑。今将求之《六经》,大旨虽有包蓄,而儒者不知所讲明。将求两《藏》,抑又渺茫无据,拂理悖情。若是,则将任吾性灵游移而无定,丧陷而不顾耶。抑将谓一死之后,无知、无觉,遂涣散而无所归着耶。过今不讲,将凭此隙驹之岁月,而徐徐以图耶。

嗟夫!欲知器之久近者,必询诸制器之人;欲知途之遐迩者,必问之已经之士;欲知死生之正道者,必决诸生死之主。吾生也,谁为赋畀;吾死也,谁为收取。当其生,非吾欲生也,有授之生者也;当其死,非吾欲死也,有命之死者也。归之佛,佛且有生;归之仙,仙何尝不死;归之世俗之鬼神,鬼神自生而死者,皆不能自主,无智无愚。皆知天之生此民也,非苍苍之天生此民,而苍苍之天之主宰生此民也。既以天之主宰生我,必由天之主宰死我,且处置黜陟我。我又向何处问生死的确之道哉?余故曰:“惟天主命人生死之说为定论。”

若夫道家以修炼引年,不识形神贵贱,岂呼吸引导之术,谬谓可得长生也耶?则是琢其形以汩其神矣,固悖矣。至如释氏以明心见性,便得成佛。或问此心性,非天主赋与之耶?故存心养性所以事 天,佛氏惟不知事天,又欲屈天于其下,而使之事己。源头既差,溪径悉误。食天之粮,衣天之衣,用天生之口,而言逆天之论,悖更甚矣。而又乌足以得生死之定论哉?(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问:事天之旨,合辙吾儒。但儒者惟谋现在,所事不出子、臣、弟、友。故曰:“素其位而行。”曰:“未知生,焉知死。”今天学谆谆以死后之赏罚为诲,疑与孔子若不相似然?

曰:人所惧,莫过于死;则所重,亦莫过于死。岂有极重之事,而可置不讲者?

孔子教人,即生以知死,正是深于言死也。且天学亦岂于善生之外,别有一善死法乎?生前之七克、十诫,即死后之万福无疆。特孔子使人繇之而不明其报。天学俾人念死,而愈思善厥生耳。(朱宗元:《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二、死后必有真赏、真罚

(或恶人而享顺利,亦望其感恩迁改。迨至怙终不悛,则一生之或利或荣,正可以偿恶中之微善。其未罚之恶,则有永远之刑。)种种妙用,足见天主至公、至义,无善不赏、无恶不罚。而世上的吉凶祸福,以及流芳遗臭,俱系劝善戒恶之方,并非真赏真罚,其义甚明。

总而言之,一念之差能消众善。瞬息尚可转移,盖棺方能论定。善定而后赏,恶定而后罚,如何说得不在身后?(冯秉正:《盛世刍荛》,《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二册,第页)

世之操赏罚者,君也。一国之内,其为君之所赏罚者,特千百之一二耳;一人之身,其君所赏罚之事,又特千百之一二耳。故欲以世赏遍善,则有道之时,禄爵不足以答有德;欲以世罚遍恶,由无道之时,囹圄不足以容多奸也。《书》曰:“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殃祥兼生前死后之赏罚,现世不足以尽之也。

今必曰,富贵福泽,为善徵乎,则是必为善人之所好也,然达人志士,且有弃之而不居者焉,今必曰,剖肝碎首,为恶报乎,是必为善人之所畏也,然忠臣义士,且有杀身成仁,致命遂志者焉,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绝德酬以公孤,以后之德,更何以报?杀人者死,而剧盗巨憝,杀百千万命者,一身之死,曷足以偿?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曹马之奸,刃未推胸,而子孙有为帝者;逄干之忠,脑已涂地,而其后亦竟泯泯,天道宁或非耶?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圣帝明王,虽九五崇高,善业犹在;作奸犯法,虽粉身碎骨,恶迹仍存,断不以肉躯之祸福,能消神灵之善恶者也,是知死后必有赏罚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圣帝明王,虽九五崇高,善业犹在;作奸犯法,虽粉身碎骨,恶迹仍存,断不以肉躯之祸福,能消神灵之善恶者也,是知死后必有赏罚矣。

世上之予夺,视在形迹,天主之祸福,注在心神。人犯刑辟,虽悔恨愿改,帝王未有赦之者,而天主则无不赦。人无恶行,虽中心具无数恶想,即有措诸行为,而人不及觉,帝王未有罪之者,而天主则无不罪。仁义忠信,先泽其性,后泽其形;贪诈淫虐,先污其心,后污其体。世苦世乐,特身受之耳,心性不与也,岂有神灵为良为丑,徒使形骸食报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矣。(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入其居,视其所置,前有宗庙,后有寝室,仓库在左,车厩在右,不问而知其为家也已。入其居,视其所置,外无廪积,内无寝庙,日用之具,聊且略陈,不问而知其为旅也已。试观茫茫世界,家耶,旅耶?佳景物,美田宅,好妻子,我所甚系恋者,谁能久处此耶?死期既至,大智极勇,能缓之须臾耶?一切世物,谁非借而用之者,久则还主人耳。不见数亩之宫,百年之内,更迭而处者,且数姓耶。乾坤之内,虽欲不谓之旅,而不可得已。

苐人为万物之灵,生为逆旅,死有所归;旅时功罪,归则分明。若谓盗跖、颜渊、伯夷、殷纣,同归一域,有是理乎?是知死后之必有赏罚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中士曰:先生曾见有‘天堂地狱’,而决曰有?

西士曰:吾子已见无天堂地狱,而决曰无?何不记前所云乎?智者不必以肉眼所见之事,方‘信’其有。理之所见者,真于肉眼。夫耳目之觉,或常有差;理之所是,必无谬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一曰:凡物类各有本性所向,必至是而定止焉;得此,则无复他望矣。人类亦必有止。

然观人之常情,未有以本世之事为足者,则其心之所止不在本世明也。不在本世,非在后世天堂欤?盖人心之所向,惟在‘全福’,众福备处,乃谓‘天堂’。是以人情未迄于是,未免有冀焉。

全福之内含寿无疆,人世之寿--虽欲信天、地、人三皇及楚之冥灵、上古大椿--其寿终有界限,则现世悉有缺也。所谓世间无全福,彼善于此则有之;至于天堂,则止弗可尚,人性于是止耳。

二曰:人之所愿,乃知无穷之真,乃好无量之好。今之世也,真有穷、好有量矣,则于是不得尽其性矣。夫性是天主所赋,岂徒然赋之?必将充之,亦必于来世尽充之。

三曰:德于此无价也,虽举天下万国而市之,未足以还德之所值,苟不以天堂报之,则有德者不得其报称矣。得罪上帝,其罪不胜重,虽以天下之极刑诛之,不满其咎,苟不以地狱永永殃之,则有罪者不得其报称矣。天主掌握天下人所行,而德罪无报称,未之有也。

四曰:上帝报应无私,善者必赏,恶者必罚。如今世之人,亦有为恶而富贵安乐,为善而贫贱苦难者,上帝固待其人之既死,然后取其善者之魂而天堂福之,审其恶者之魂而地狱刑之。不然,何以明至公、至审乎?

中士曰:儒者以圣人为宗,圣人经传示教,遍察吾经传,通无天堂地狱之说,岂圣人有未达此理乎?何以隐而未著?

西士曰:圣人传教,视世之能载,故有数传不尽者。又或有面语,而未悉录于册者。或已录,而后失者。或后顽史不信,因削去之者。况事物之文,时有换易,不可以无其文即云无其事也。今儒之谬攻古书,不可胜言焉。急乎文,缓乎意,故今之文虽隆,今之行实衰。

《诗》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又曰:“世有哲王,三后在天。”《召诰》曰:“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夫在上、在天、在帝左右,非天堂之谓,其何欤?

中士曰:察此经语,古之圣人已信死后固有乐地为善者所居矣。然地狱之说,决无可征于经者。

西士曰:有天堂自有地狱,二者不能相无,其理一耳。如真文王、殷王、周公在天堂上,则桀纣、盗跖必在地狱下矣。行异则受不同,理之常,固不容疑也。缘此,人之临终,滋贤者则滋舒泰而略无骇色焉,滋不肖则滋逼迫而以死为痛苦不幸之极焉。

若以经书之未载为非真,且误甚矣。西庠论之诀曰:“正书可证其有,不可证其无。”吾西国古经载,昔天主开辟天地,即生一男,名曰亚党;一女,名曰阨襪,是为世人之祖。而不书伏羲、神农二帝。吾以此观之,可证当时果有亚党、阨襪夏娃二人,然而不可证其后之无伏羲、神农二帝也。若自中国之书观之,可证古有伏羲、神农于中国,而不可证无亚当,夏娃二祖也。不然,禹迹不写大西诸国,可谓天下无大西诸国哉?故儒书虽未明辩天堂地狱之理,然不宜因而不信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三、永赏与“净土”—天、佛天堂观之比较

天教云:佛氏之国,陋而且鄙,世人误读佛书,信其为净,甚有愿蚤死以复生彼国者,良可笑也。

辟曰:此系谬妄无据,诚不足斥。但彼不情造过惑世诬民,大都类此,且此谬所易明,引教证虚以例余者。按《弥陀经》云:“从是西方过十万亿佛土,有世界名曰极乐,即所谓净土也。”盖三千大千世界为一佛土,谓一佛之报土也,正言从此娑婆世界之西去,过一佛土、二佛土,乃至十万亿之佛土,其远亦不可思议矣。故曰:“生则决定生,去则实不去。”乃唯心净土之旨耳。

今子指印土国以当经中所诠之“极乐”,其净秽苦乐竟不啻霄壤矣。且西人远于印土,尚可航海而来,如以彼为净土,则吾人亦可往矣,又何必愿早死以生乎?且曰:“世人误读佛书,不知自误也。”曰“良可笑”,适足以自笑也,不思之甚也。其无根谤佛皆若此,悲夫!(释如纯:《天学初辟》,《破邪集》卷八,《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释氏劝人修净土,念南无阿弥陀佛,径往西方,即得莲花化生,为横出三界。夫阿弥陀佛以为人耶、神耶、理耶?

如为人,则父精母血等耳,即与盘古、伏羲、神农、尧、舜相类,亦无变化生死之权。

如为神,则风云雷雨之司,与社稷山川之吏,皆奉上主各勤厥职,察人间修省善恶功罪大小,一禀主命以行赏罚,未有敢自创一境土,自栽一莲花,以为诸魂投胎化魄之所。无论不敢,抑无此能。

如为理,则彼言阿弥陀佛,此译无量寿觉。文言无量寿觉,即俗言常远明白之谓也。南无译言皈依,即俗言投顺也。夫投顺常远明白,未指常远明白者何事。

既然心明,则不必口念;既然口念,则心终不明。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也;念者不明,明者不念也。

若说念佛为念想之念,非口念也。念既在佛矣,虚无渺茫,妄思幻理,有何实据?谁引冥魂赴於莲花池上耶?

若以为因想成像,如俗传赵子昂,好画马现马形之类,则人之贵於异类者,以其有灵魂也;异类之贱於人生者,以其无灵魂也。若人生於莲花,是以无知生有知,以极贱生极贵矣。试观中国,桃树不能李花,池藕不能结他果,而莲花乃生人乎?

如谓莲花为出水不染,借喻清净之义,则化生为诞妄不实。

如谓莲花实能化生,甚於庄子程生马、马生人,怪诞不经极矣。且是莲花,以金铁作茎须乎?不然则擎托人身不起,抑人身以蝶粉为躯壳乎?不然则栖住莲花不安。又不知自莲花生出后,如婴辞母胎,亦跃出池外,另寻安乐窝乎?或永世如桎梏枷锁,生根在莲花上而不能去乎?则亦何取生於莲花乎?

伊尹之生於空桑也,儒者不信,指空桑为地名,何独信莲花生人乎?

且释氏以莲为贵耶,人为贵耶?若以莲花为贵,则以莲花生莲花,足矣。若以人为贵,何不生於净胎之人而必生於无情之花耶?释氏著妙法莲花经,彼地止见一莲花耳。此无异辽东豕,而指为人类转生之地乎。

夫人身死后,止有天堂地狱两途。大地圜球外,原无西方极乐世界。天命谓性,则天是本乡,当念念不忘,自可在帝左右,如不升天则入土。非佛命之谓性也。佛生乃人也,死乃鬼也,毋劳妄念也。(徐光启:《辟释氏诸妄》,《汇编》第卷,第二十四册,第—页)

普仁截云:汝辈敬事天主,天主既有灵验,何不现摄汝身,升彼天堂受乐?仰望太虚,一身其能摄否乎,不能摄之於身,而专能摄之於魂,此亦不得之数也。(普仁截:《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驳:

洪济曰:据截沙门此说,不特不明天主赏善使升天堂之微旨,并太虚与形天之义,亦罔闻知矣。试与汝先言形天之义。盖太虚非天,天非太虚。

天主造天,天体最圆,精纯坚固,运转不息。所以颛顼制历,始著浑天,至今用之。浑天者,圜之义也。天有十一重,从下而上,日月金水火木土五星,共七重谓之七政;第八重为列宿天;第九重十重,系南北岁差东西岁差;第十一重为宗动天。

其上则天堂之静天,美好咸具,唯天主与天神居之。修德昭事者亦蒙拔擢上升也。史曰:“乘彼白云,至於帝乡。”即其境也。义详《天问略》、《寰有诠》诸书,有理可推,有法可测,非杜撰也。

今汝佛经,由各人臆造,漫以为有三十三天,或言东西南北,各八天,上覆一天。夫使东西南北,别为区宇,则四方皆有楞角,下有根底。天之圜体,运旋穷矣。或言欲界,色界,无色界,诸天直上建立。臆说不一,可谓知天乎?夫使天而无体,方可目为太虚。如果太虚,何以有国之象乎?今天实非太虚,有层体可以测量;日月交蚀,可以预推。寒暑昼夜,序次不紊,眼前实理,佛俱不知,宜汝之误认天为太虚也。(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又云,天主不能摄人之身,专能摄人之魂,此亦必不得之数。此语不特伤於率尔,更悖孔子不知妄作之戒。盖天主能赏罚人之灵魂,并能赏罚人之肉身,但时有先后之不同耳,《圣经》及《庞子遗诠》、《复活论》诸书载极详悉,汝辈既不博览以求明,复不下问以解惑,故不知也。

夫灵魂原本轻清,为一身之主,又能涓洁心志,力制私欲,则纯乎轻清,以事天主。天主慈悯,先挈上升,俾享天堂真福,宜也。

肉身原本重浊,为灵魂之仆,能顺义理道德之正命,天主亦慈悯之。故使暂痊名山,以俟天地终穷复活之日,配合灵魂,复还原体,锡以殊恩。使其身发大光明,数倍於日;水火刀劍,不伤不死;往来迅速,万里一瞬,山海江河,绝无阻碍,并拔上升,永享长生真福焉。(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至若升天之义,天主洪恩,实有至理。汝观物性,轻清者上升,重浊者下降,一切物理,莫不尽然。如火性轻清上炎,虽倒持蜡炬,欲降其焰,焰仍上飚而难遏;石性重浊下坠,虽高掷千寻,欲升其质,质仍下坠而不已。

天主生人,轻清重浊,二者悉备。内之灵性,类乎天神;外之肉躯,类乎禽兽。人能从灵性之嗜,力行仁义礼智,是为浑然天理,进迩天神,轻清之类。天主於是鉴其立功,拔之上升,享天堂长生之真福。人若从肉躯之嗜,专务骄奢淫佚,是名全锢私欲,逼肖禽兽,重浊之流。天主於是恶其获罪,罚之下坠,受地狱无穷之极苦。

天主之赏善罚恶,犹朝廷之黜幽陟明也。然朝廷虽有荣辱人之权,必三载考绩。阅历三考,见其果贤也,而后晋之上爵;果不贤也,而后下之典刑。设有大声诋毁,谓朝廷既有荣人之大权,何不使草莽微贱,立赐公卿,仰望北阙,一试其能否乎?如果不能,谓朝廷有荣辱人之权,亦不足信之矣。呜呼!为此说者,非疯狂之废疾,必庸鄙之下愚矣。故知朝廷於群臣功绩未建,万无立赐公侯之理;即知奉事天主之人,德业未定,断无仰望太虚,现摄升天之理矣。(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然恶者之魂,亦属轻清,其永堕地狱,使不得上升者何?盖恶者之魂,虽属轻清本可上升,止缘如前第二驳中,所谓背叛天主之极重罪恶,必堕地狱,永不超升也。譬若鸟然,飞鸣霄汉,其天性也。使缠以铁絚,虽欲奋飞,辄复陨仆,以铁絚加其重坠故也。(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四》,《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四、永罚与“破狱”—天、佛地狱观之比较

普仁截云:地狱不可以有无论,以唯心具造故;亦可以有无论,以唯心具造故。何以言之?盖依於理谓之具,依於事谓之造。以心具故,不可言无也;以心造故,不可言有也。以心自具,非外来故,亦可言有也;以心妄造,非实有故,亦可言无也。若理若事,若具若造,若有若无,总由一心。如是了达,方得免於戏论也。

昔有俗士问黄蘖和尚:“地狱实有否?”蘖曰:“无”。又问大慧和尚,慧曰:“有”。士曰:“黄蘖和尚道无,和尚为甚说有?”慧曰:“居士有妻子否?”曰:“有”。“黄蘖和尚有妻子否?”曰:“无”。慧曰:“待你到黄蘖和尚地位,自然一切皆无。”故了达明人,说有亦得,说无亦得。

岂似汝辈钉钉胶粘,不定执为有,即定执为无。只因智识浅陋,不达事理之关,所以说无,则拨无因果,谓原无地狱,可以不破;说有,则心外有狱,谓是天主所设,坚不可破。据汝见处,地狱定决是有,但不许破狱耳。我辈凡流,不能破且置。(普仁截:《驳地狱亦有亦无之非第一》,《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我世尊说法五时,因机设教,随机随解,初无定义。虽言天堂地狱,实一时方便。以人有造善恶之业,故说业有轻重,感报不同。善者随善业,感天堂之报,福尽还堕;恶者随恶业堕地狱、饿鬼、畜生之报,乃至从迷入迷,轮转不息。盖天堂等报因人造业而有,非有定所也。

若智者悟明业,果本无自性,则当下解脱。觅罪福之原,了不可得,安有善恶业之可随耶?古佛偈云:“身从无相中受生,犹如幻出诸形象。幻人心识本来无,罪福皆空无所住。”《华严经》云:“应观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古云:“了即业障本来空,未了应须还夙债。”如是则吾教本以明心见性导人为怀,岂有天堂地狱之实法系缀于人乎?又岂若玛窦梗执有天堂地狱,天主畀之上下乎?足见玛窦不能明吾教之根源,而徒滞迹狂吠,何异韩獹舍人而逐块哉。(《拆利偶言》,《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普仁截云:只如天主,有意设出地狱,困苦冥魂。若人不奉彼者,即永远拘禁。尽未来际,虽有改过迁善之心,永不许忏悔。虽有盛德神通之力,永不许救援。如是天主,即是恶中之恶。世有此人,必为众所共怒矣。且上帝好生之谓何?而乃残忍暴厉,过於桀纣百千亿倍,有是理乎?(普仁截:《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普仁截云:地狱有六种差别,非关天造,亦非地设,皆是众生三业所感。恶业熟故,妄成地狱,妄受剧苦。譬如梦中为虎狼所噬,或被打、被缚,或遭王难,受种种苦。及至醒时,了无所见。地狱及苦,亦复如是,以全是三业妄成故。

佛於瑜珈教中,大悲拔济敕。诸贤圣师,口诵真言,手结密印,心运妙观,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顿令破坏也。况地狱从本是空,本是虚妄,故可破坏。昔因三业恶感而成,今以三业智照而破,焉有不破之理?狱既可以法力破坏,魂独不可以法力超脱乎?

犹如世间狱囚,本未应出,忽遇国王大赦,即便脱免,岂难言狱门牢固,必不可开。一人情面,必不可幸免耶?(普仁截:《驳法力幸免地狱之非第三》,《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一曰破狱之妄。

夫地狱以为有耶,无耶?无则罪人原自不入,可以不破。有则为大主所设,坚於铁围,乃困苦冥魂者,竟为无赖凡流念数番言,狱破魂走,有是理乎?(徐光启:《辟释氏诸妄》,《汇编》第三卷,第二十四册,第页)

汝云俗士有妻子,黄蘖无妻子,此言是有无之一定者。依此以论有无,则地狱系善人所无,恶人所有,亦有无之一定者。今汝混言了达明人,说有亦得,说无亦得。故汝论地狱,可言有,亦可言无。汝论妻子,何不亦言黄蘖无妻子亦有妻子,俗士有妻子亦无妻子耶?必如此说,方信汝说有亦得,说无亦得。苐恐黄蘖无妻子,汝说他有妻子不得;俗士有妻子,汝说他无妻子不得。汝宗门言语,亦不得不钉钉胶粘也。故吾即汝言以问汝,汝知大慧言俗士之有妻子,为实有。则知地狱之有,亦为实有。岂得以唯心具造,亦有亦无一语,抹杀天主罚恶之大权哉。盖人之为恶,心始之,身成之也。天主之设地狱,大审判之前,则罚其魂;大审判之后,并罚其身也。使谓自心造恶,因堕地狱则犹可;若谓自心能具地狱而非天主之义罚也,则大谬矣。譬如世人犯法,彼心亦畏刑狱,但未经官司访拿,及差役拘捕,自己万万不肯走入牢狱去也。

今汝云地狱非实有,不独不达天主罚恶之权,即汝教中破狱之意,亦可不必矣。何则?实有罪人陷于囹圄,方求情赦免,今既非实有,破狱亦妄,安用破为?汝何不思之甚耶?宋陈师道,《后山□谈》,载西京崇都寺有僧名善端,酒色自恣。既病,度必死。念地狱果有耶,若有不亦危乎?乃燃香祝之曰,地狱若无,烟当上;有,则当下。既炷,烟下而地裂受之,端大惊失色而逝,夫烟之上升,物性然也。因僧善端之祷,而烟反下降,则地狱之有不诬矣。此时善端之心,正畏入狱。若非实有地狱,非天主命狱魔者驱之,善端能自造自入耶?(张星曜:《驳地狱亦有亦无之非第一》,《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驳:洪济曰:欲知此理,须举世间极重不赦之罪,二端并观而截沙门之诬秽彰彰矣。夫君之于臣民也,“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敢有不奉正朔,不输税粮,如是人者,莫逃叛逆之诛。父母之于子也,鞠养乳哺,教诲顾恤,莫大深恩,报施罔极。乃为子者掉臂不认,难免忤逆之罪。

明此二端,则知天主者,造天覆我,造地载我,日月照临,雨露滋润,万物养育,是造物主实天地之大君也。人皆有此灵性,思灵性从何而有,非如释氏所谓从无始迁劫,生生轮转来也。思我未生之前,未尝有我;迨我生之时,惟皇上帝,降衷于我,而后有此不死不灭之灵性也。人皆有此灵性,皆从天主赋畀,则人皆天主所生,而天主者,实万民之共父也。大君共父,有不事奉之者,与背叛其君,忤逆其父同科,当受地狱永远沉沦之罚。义也,事理之当然也。(洪济:《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张星曜曰:天主上帝者,生天地生万物之主宰也。全善全能全知,至神至纯至一,无始之始,始万物之始,而自无所始,天下无善不从天主出也。虽天主为仁慈之源,而又为义罚之本。仁义二德,不容偏废。设也有仁而无义,姑息之仁也。如李后主梁武帝,从佛教,虽有罪者,亦依违苟免以亡天下,则仁之过也。有义而无仁,则残暴之义也;如武则天,选用酷吏周典来俊臣之徒,仿地狱制刑具,则义之过也,天主赏善人以上升,是其仁也;罚恶人以地狱,是其义也。

至尊无偶,人不奉事,未尝灭尊;人能奉事,未尝加尊。但人不奉事天主,则不达降衷本源,悖逆君父,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千古圣人,无不尊奉上帝。

人在生时虽极恶不肖,尚可悔过迁善。天主慈悲无限,正愿人痛悔,救拔人魂,岂有不许忏悔之理?若人已死,无能改悔,一生之判断已定,天主亦无如之何。(张星曜:《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二十三日,夏万程、龚云甫问道于司铎。

万程曰:“天主之爱人无已也,亦既闻命矣。但人生为不善,死即受地狱之永苦。既无轮回,则人欲自新而无路矣,所云慈悯者谓何?”

司铎曰:“人生在世,多行不义,若天主不慈悯,而辄加重罚,吾恐人无噍类矣。

乃至慈上主,必宽以俟之。少不知改,俟其壮;壮不知改,俟其老。其不即加罚者,盖徐徐焉,冀有悔过迁善之日耳。

夫天主之慈悲若此,人竟至死而不改图,是为恶之心无尽,而永苦之期亦无尽也,将奚辞焉?” (艾儒略等:《口铎日抄》,《汇编》第一卷,第九册,第—页)

且使念动真言,地狱即破,则人之权反重於大主。(徐光启:《辟释氏诸妄》,《汇编》第卷,第二十四册,第页)

至汝言手口心,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顿令破坏,此语殊属无稽。盖光能照物,不能破物。言光能破狱,已为荒诞。

若汝一身三处同放赤色光,照触彼狱,则汝必照知狱之破与不破,魂之脱与不脱矣。使知其已脱,而重复施食,是诓骗生者;使不知其已脱,而重复施食,是汝之光,未尝照触彼狱,生者死者,皆受汝诓骗耳。未借日月灯之光,尚能无幽不烛,岂己身有光,而茫然无知者哉?虎之夜行也,一目放光,一目视物,故虽暗亦见。今汝身有三处光,何反不能照知冥魂之脱与不脱耶?(张星曜:《驳设狱残忍之非第二》,《辟略说条驳》,《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六册,第页)

夫地狱系天主所设困苦罪魂之处,即据彼□言,亦有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萨、十殿阎罗等管理。若果钟声百八,苦恼即除,三筑杖头,狱门即破。今日之鸣钟者,朝朝不断;做法事者,时时常有。狱内必无苦恼,狱外又多宴会。其乐陶陶,刑罚不得而加之。是造物之权,反不如用物之人矣。

独不想天主于一物未有之时,造成天地人物,分别赏功罚罪之法而宰制之。事无大小,终古不移。以天神、魔鬼之力,尚不能稍出其范围。岂有钟声、锡杖,即能苦除、狱破?

果尔,则能于地者,必能于天;能于大者,必能于小。何不使人人共见之太阳常在中天,除此黑夜?又何不使年年一定之冬夏,尽转阳春,除此严寒酷暑?且与其苦而后除,入而使出。何不使其常生在世,不苦、不入,更为容易?乃共见者不能,一定者不能,容易者又不能,有何凭据而信其苦除、狱破也?(冯秉正:《盛世刍荛》,《汇编》第二卷,第二十二册,第页)

第十五节 明末清初天、佛对话的精神

一、各从其类与万物一体

物性不同人性,人性不同天主性,唯我独尊之义未彻也。(《非杨篇》,《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彼夷不悟万物一体,故揣摩有天主以生万物,遂以天主之性不同人性,人性不同禽兽性。(…)此不能尽自性以尽人物之性,故不知人物同灵原为一体,至错谬乃尔。(释寂基:《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今吾心之乱,固不能混天上天主之永攸澄澈,彼永攸澄澈又不免我心之混淆,则吾于天主非共为一体,岂不验乎?

夫曰天主与物同:或谓天主即是其物,而外无他物。或谓其在物,而为内分之一。或谓物为天主所使用,如械器为匠之所使用。此三言皆伤理者,吾逐逐辩之也。其云:天主即是‘各物’,则宇宙之间虽有万物,当无二性,既无二性,是无万物,岂不混淆物理?况物有常情,皆欲自全,无欲自害。吾视天下之物固有相害相殛者,如水灭火,火焚木,大鱼食小鱼,强禽吞弱禽,既天主即是各物,岂天主自为戕害而不及一存护乎?然天主无可戕害之理。从是说也,吾身即上帝,吾祭上帝即自为祭耳,益无是礼也。果尔,则天主可谓木石等物,而人能耳顺之乎?

其曰天主为物之内本分,则是天主微乎物矣。凡全者,皆其大于名分者也。斗大于升,升乃斗十分之一耳。外者包乎内。若天主在物之内为其本分,则物大于天主,而天主反小也。万物之原乃小乎其所生之物,其然乎?岂其然乎?且问天主在人内分,为尊主欤?为贱役欤?为贱役而听他分之命固不可也。如为尊主而专握一身之柄,则天下宜无一人为恶者,何为恶者滋众耶?天主为善之本根,德纯无渣,既为一身之主,犹致蔽于私欲,恣为邪行,德何衰耶? 当其制作乾坤,无为不中节,奚今司一身之行,乃有不中者?又为诸戒原,乃有不守戒者,不能乎?不识乎?不思乎?不肯乎?皆不可谓也。

其曰物如躯壳,天主使用之若匠者使用其器械,则天主尤非其物矣。石匠非其凿,渔者非其网、非其舟。天主非其物,何谓之同一体乎?循此辩焉,其说谓万物行动不系于物,皆天主事,如械器之事皆使械器者之功:夫不曰耜耒耕田,乃曰农夫耕之;不曰斧劈柴,乃曰樵夫劈之;不曰锯断板,乃曰梓人断之。则是火莫焚,水莫流,鸟莫鸣,兽莫走,人莫骑马乘车,乃皆惟天主者也。小人穴壁逾墙、御旅于野,非其罪,亦天主使之罪乎?何以当恶怨其人,惩戮其人乎?为善之人亦悉非其功,何为当赏之乎?乱天下者,莫大于信是语矣。

且凡物不以天主为本分,故散而不返归于天主,惟归其所结物类尔矣。如物坏死而皆归本分,则将返归天主,不谓坏死,乃益生全,人亦谁不悦速死以化归上帝乎?孝子为亲厚置棺椁,何不令考妣速化为上尊乎?尝证天主者,始万物而制作之者也。其性浑全成就,物不及测,矧谓之同?(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分物之类,贵邦士者曰;或得其形,如金石是也;或另得生气而长大,如草木是也;或更得知觉,如禽兽是也;或益精而得灵才,如人类是也。吾西洋之士犹加详焉,观后图可见。但其倚赖之类最多,难以图尽,故略之,而特书其类之九元宗云。凡此物之万品,各有一定之类,有属灵者,有属愚者。如吾于外国士传:中国有儒谓鸟兽草木金石皆灵,与人类齐。岂不令之大惊哉?

中士曰:虽吾国有谓鸟兽之性同乎人,但鸟兽性偏而人得其正,虽谓鸟兽有灵,然其灵微缈,人则得灵之广大也,是以其类异也。

西士曰:夫正偏小大不足以别类,仅别同类之等耳。正山、偏山、大山、小山,并为山类也。智者获灵之大,愚人获灵之小,贤者得灵之正,不肖得灵之偏,岂谓异类者哉?如小大偏正能分类,僻其类甚多。

苟观物类之图,则审世上固惟“有”“无”二者可别物异类焉耳。试言之:有形者为一类,则无形者异类也;生者为一类,则不生者异类也;能论理者惟人类本分,故天下万类无与能论也。

人之中,论有正偏小大,均列于会论之类,而惟差精粗。如谓鸟兽之性本灵,则夫其偏、其小,固同类于人者也,但不宜以似为真,以由外来者为内本。譬如因见铜壶之漏能定时候,即谓铜水本灵可乎?将军者有智谋以全军而败敌,其士卒顺其令而或进、或退、或伏、或突,以成其功,谁曰士卒之本智不从外导者乎?

明于类者,视各类之行动;熟察其本情,而审其志之所及。则知鸟兽者有鬼神为之暗诱,而引之以行上帝之命,出于不得不然,而莫知其然,非有自主之意。吾人类则能自立主张,而事为之际皆用其所本有之灵志也。

中士曰:虽云天地万物共一气,然物之貌像不同,以是各分其类。如见身只是躯壳,躯壳内外莫非天地阴阳之气,气以造物,物以类异;如鱼之在水,其外水与肚裹之水同,鳜鱼肚裹之水与鲤鱼肚裹之水同,独其貌像常不一,则鱼之类亦不一焉。故观天下之万像,而可以验万类矣。

西士曰:设徒以像分物,此非分物之类者也,是别像之类者耳。像固非其物,也以‘像’分物,不以‘性’分物,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犬牛之性犹人之性欤,是告子之后又一告子也。以泥塑虎塑人二者,惟以貌像谓之异,宜也;活虎与活人,谓止以其貌异焉,决不宜矣。以貌像别物者大概相同,不可谓异类;如以泥虎例泥人,其貌虽殊,其为泥类则一耳。(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人之称人谓曰:“尔为尔,我为我。”而今凡沟壑昆虫与上帝曰:“尔为我,我为尔。”岂不谓极抗大悖乎哉?

中士曰:佛氏无逊于上帝也。其贵人身,尊人德,有可取也。上帝之德固厚,而吾人亦具有至德;上帝固具无量能,而吾人心亦能应万事。试观先圣调元开物,立教明伦,养民以耕凿机杼,利民以舟车财货,其肇基经世,垂万世不易之鸿猷,而天下永赖以安,未闻蔑先圣而上帝自作自树,以臻至治。由是论之,人之德能,虽上帝罔或逾焉。讵云创造天地独天主能乎?世不达己心之妙,而曰心局身界之内;佛氏见其大,不肯自屈,则谓:“是身也,与天地万物咸蕴乎心。”是心无远不逮,无高不升,无广不括,无细不入,无坚不度,故具识根者宜知:方寸间俨居天主。非天主,宁如是耶?

西士曰:佛氏未知己,奚知天主?彼以眇眇躬受明于天主,偶蓄一材、饬一行,矜傲睨,肆然比附于天主之尊,是岂贵吾人身、尊吾人德?乃适以贱人丧德耳。傲者诸德之敌也,一养傲于心,百行皆败焉。

西土圣人有曰:“心无谦而积德,如对风堆沙。”圣人崇谦让。天主之弗让,如逊人何哉?其视圣人,翼翼乹乹,畏天明威,身后天下,不有其知,殆天渊而水火矣。圣人不敢居圣,而令恒人拟天主乎?夫德基于修身,成于事上帝。周之德必以事上帝为务,今以所当凛然敬事者而曰“吾与同焉”,悖何甚乎?

至于裁成庶物,盖因天主已形之物而顺材以成之,非先自无物而能创之也。如制器然,陶者以金,者以木,然而金木之体先备也。无体而使之有体,人孰能之?人之成人,循其性而教之,非人本无性而能使之有性也。(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若夫天主造物,则以无而为有,一令而万像即出焉。故曰:无量能也,于人大殊矣。

且天主之造物也,如朱印之印楮帛,楮帛之印非可执之为印,斯乃印之迹耳。人物之理皆天主迹也。使欲当之原印而复以印诸物,不亦谬乎?

智者之心含天地、具万物,非真天地万物之体也。惟仰观俯察,鉴其形而达其理,求其本而遂其用耳,故目所未睹,则心不得有其像。若止水、若明镜影诸万物,乃谓明镜、止水均有天地,即能造作之,岂可乎?

必言顾行乃可信焉,天主万物之原,能生万物。若人即与之同,当亦能生之,然谁人能生一山一川于此乎?(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中士曰:谓‘同体之同’也。曰:君子以天下万物为一体者也;间形体而分尔我,则小人矣。君子一体万物非由作意,缘吾心仁体如是。岂惟君子,虽小人之心亦莫不然。

西士曰:前世之儒借万物一体之说,以翼愚民悦从于仁,所谓一体,仅谓一原耳已。如信之为真一体,将反灭仁义之道矣。何为其然耶?仁义相施必待有二;若以众物实为一体,则是以众物实为一物,而但以虚像为之异耳,彼虚像焉能相爱相敬哉?故曰为仁者推己及人也。仁者以己及人也,义者人老老、长长也,俱要人己之殊,除人己之殊,则毕除仁义之理矣。设谓物都是己,则但以爱己、奉己为仁义。将小人惟知有己,不知有人,独得仁义乎?书言人己,非徒言形,乃兼言形性耳。且夫仁德之厚,在远不在近。近爱本体,虽无知觉者亦能之。故水恒润下,就湿处,合同类,以养存本体也;火恒升上,就乾处,合同类,以养全本性也。近爱所亲,鸟兽亦能之,故有跪乳、反哺者;近爱己家,小人亦能之,故常有苦劳行险阻为窃盗以养其家属者;近爱本国,庸人亦能之,故常有群卒致命以御强寇奸宄者。独至仁之君子能施‘远爱’,包覆天下万国而无所不及焉。君子岂不知我一体、彼一体;此吾家吾国,彼异家异国?然以为皆天主上帝生养之民、物,即分当兼切爱恤之,岂若小人但爱己之骨肉者哉?

中士曰:谓以物为一体乃仁义之贼,何为《中庸》列“体群臣”于九经之内乎?

西士曰:体物以譬喻言之,无所伤焉。如以为实言,伤理不浅。《中庸》令君体群臣,君臣同类者也,岂草木瓦石皆可体耶?吾闻君子于物也,爱之弗仁,今使之于人为一体, 必宜均仁之矣。墨翟兼爱人,而先儒辩之为非。今劝仁土泥,而时儒顺之为是,异哉!(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此真天地万物本原,而实无喜怒、无造作、无赏罚、无声臭,但此天然性德之中,法尔具足理气体用。

故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等。然虽云易有太极,而太极即全是易,如湿性为水,水全是湿。虽云太极生两仪,而两仪即全太极;虽云两仪生四象,四象亦即全是两仪;虽云四象生八卦,八卦亦即全是四象。乃至八卦荡而为六十四,六十四互变而为四千九十六,于彼四千九十六卦之中,随举一卦,随举一爻,亦无不全是八卦,全是四象,全是两仪,全是太极,全是易理者。(钟始声:《天学再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夷又曰:如《易》称“范围”,《中庸》称“参配”,犹非至当之语。惟孔子所谓“知我其天”,及“获罪于天”之“天”,即彼天主之明证。嗟乎!彼认性外有天,故讥“范围”、“参配”,其浅陋固不必辨。若使“知我其天”之“天”,果属夷所妄立之天主,是不胜其畔援歆羡,其为怨尤特甚,宁成不怨不尤?审如是,只宜曰“但奉天”,不宜曰:“不怨天”,又不宜以天人平论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征曰:甚矣!其不知儒理也。吾儒所谓天者有三焉:

一者,望而苍苍之天。所谓昭昭之多,及其无穷者是也。

二者,统御世间主善罚恶之天,即《诗》、《易》、《中庸》所称上帝是也。彼惟知此而已。此之天帝,但治世而非生世,譬如帝王但治民而非生民也。乃谬计为生人、生物之主,则大缪矣。

三者,本有灵明之性,无始无终、不生不灭,名之为天。

此乃天地万物本原,名之为命,故《中庸》云:“天命之谓性。”(钟始声:《天学再征》,《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不特此乎,彼夷不悟万物一体,故揣摩有天主以生万物,遂以天主之性不同人性,人性不同禽兽性。谓“禽兽之性本冥顽不灵,然饥知求食,渴知求饮,畏矰缴而薄青冥,惊罟网而潜深泽。或反哺跪乳,俱以保身孳子,防害就利,与夫灵者无异,此必有尊主者默教之才能如此也。”

此荒唐之说,谅有目者莫之或欺。试观大地禽兽,何其綦多,饥食渴饮、防害就利,何其綦紊。若一一必经嘿教,吾恐为尊主者纵有全能全智,亦未免万方照顾,终岁翘勤,又何其数数不惮烦耶?此不能尽自性以尽人物之性,故不知人物同灵原为一体,至错谬乃尔。

且禽兽之灵不止反哺跪乳、保身孳子而已,如巢者莫不知风,穴者莫不知雨。知风知雨,不可谓无知也,有知不可谓无灵也。倘云必有尊主嘿教之,则往往大川深泽之际被暴雨源流,横尸遍野,诚可悯矣!或舟过江湖被狂风覆逝,或葬鱼腹,或暴沙砾,何其惨也,尊主何不默教之以预防乎?(《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天教云:性异同,由魂异同;类异同,由性异同焉。

辟曰:夫血气之属必有知,凡有知者必同体。盖目均视焉,耳均听焉,身均觉焉。鼻均嗅焉,舌均味焉,心均思焉。顺则乐而逆则悲,生则安而死则危。其不学而知曰良知,不学而能曰良能,岂惟人有哉?即至微如蚊蚋蚤虱,莫不知趣利避害,欲食行藏。

其所以不能推论道理者,黑业使之然也,非知之体有异乎人者也。若必以推理别其类,岂惟禽兽哉,而人亦有之,且多有之亦可谓非类耶。既不能推理,未可以遽分类,是以形而类,非以性类也。况人之行犹有甚于禽兽者,又将何以类之哉?故人畜异类并异其性者非也。孔子曰:“性相近,习相远。”斯言得矣。(释如纯:《天学初辟》,《破邪集》第八卷,《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天教云: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乃至以之为体,则此亦一体,彼亦一体,不可强而同明矣。

辟曰:盖体有性体之体,有形体之体,形则妄而异,性则真而同,不可不辨也。故论性体则智愚灵蠢,飞潜动植,小至尘芒,大至不可御,无少不同也。如论形体,则万品流形而自异。

然非万物一体之旨之所取,胡可执相难性,而疑万物一体之本性乎?

今子若能了相无自性,并无自相,则相相一相也,性性一性也,而疑释矣。

余故知渠错认本源,故辄云人物不同性,人与天主性尤迥别,是为天主一性,人一性,物一性,而一贯之道碎裂无余。呜呼!以此论性而教斯民,实三教圣人之罪首矣。(释如纯:《天学初辟》,《破邪集》第八卷,《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既人人返照穷元,契无始终,则草木鸟兽天地鬼神,当前廓尔,貌无形迹,便是草木等类全无始终,而显大同之旨也。且草木自不云草木,鸟兽自不云鸟兽,天地自不云天地,鬼神自不云鬼神,皆是当人识心分别,见有差殊。若无识心分别,则头头是道,物物全真。

故《楞严经》佛对阿难云:“汝今谛观,法法何状?”正此之谓也。

又马祖云:“凡所见色,皆是见心。”亦不外此意。

又玄沙禅师一日于斫柴次,见一老虎面前,傍僧云:“和尚,虎。”

玄沙云:“是汝虎。”

玄沙归院,傍僧问:“适来见虎云是汝,未审尊意如何”

玄沙云:“娑婆世界,有四种极重事,若人透得,不妨出得阴界。”

可见无识心分别,则物物契同,纵猛虎当前亦无可惧矣。(释通容:《原道辟邪说》,《破邪集》卷八,《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二、补正儒家与附合儒家

中士曰:(…)然吾頻领大教,称天主无所不通,无所不能,其既为世人慈父,乌忍我侪久居暗晦,不认本原大父,贸贸此道途?曷不自降世界亲引群迷,俾万国之子者明睹真父,了无二尚,岂不快哉?

西士曰:望子此问久矣。苟中华学道者常询此理,必已得之矣。今吾欲著世界治乱之由者,请子服膺焉。

天主始制创天地,化生人物,汝想当初乃即如是乱苦者欤?殊不然也。天主之才最灵,其心至仁,亭育人群以迨天地万物,岂忍置之于不治不祥者乎哉?开辟初生,人无病夭,常是阳和,常甚快乐,令鸟兽万汇顺听其命,毋敢侵害。惟令人循奉上帝,如是而已。

夫乱、夫灾,皆由人以背理犯天主命,人既反背天主,万物亦反背于人,以此自为自致,万祸生焉。世人之祖已败人类性根,则为其子孙者沿其遗累,不得承性之全,生而带疵;又多相率而习丑行,则有疑其性本不善,非关天主所出,亦不足为异也。人所已习可谓第二性,故其所为难分由性由习,虽然性体自善不能因恶而灭,所以凡有发奋迁善,转念可成,天主亦必佑之。

但民善性既减,又习乎丑,所以易溺于恶,难建于善耳。天主以父慈恤之,自古以来代使圣神继起,为之立极,逮夫淳朴渐漓,圣贤化去,从欲者日众,循理者日稀。于是大发慈悲,亲来救世,普觉群品。于一千六百有三年前,岁次庚申,当汉朝哀帝元寿二年冬至后三日,择贞女为母,无所交感,托胎降生,名号为耶稣--耶稣即谓救世也。躬自立训,弘化于西土三十三年复升归天。此天主实迹云。(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昔孟子曰,天之生物,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故也,此所以见黜于孟子也。今出俗有三教之名,则本且有三矣。不宁惟是,佛有千佛,道之天尊亦不胜数,则本且不可究诘矣。返之,造物主生天生地生人物之原本,岂若是之多岐乎?

(…)西国诸儒惟知事天,与吾儒之理合,知所本也。

暇时,取中国经书同符天学者集为一卷,而以《天教合儒》名之,此诚正人心救世道之良方也。(张星曜:《天儒同异考》,《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八册,第,页)

乙酉之夏,偶与吾友计子迥凡,言天教之精详。迥凡曰:“吾中国有孔子,则亦精详之至矣,更安事天教为哉?”予应之曰:“孔子非不至圣,但天生之圣,无祸福人之权,故有疏略处,必须天教补之也。”(张星曜:《天儒同异考》,《汇编》第三卷,第三十八册,第页)

试平心辨之,予既有儒教合天,天教补儒之说矣,今切思之犹未尽也。天教实有超儒之处,此天主亲立之教,岂可与人立之教同类而并观哉?今即天教超儒数款详列于后,使孔孟与董韩周程张朱而在今日,亦必首肯。莫以予素从孔子而复改弦易辙也,盖予为世道人心计,不得不力言之耳。(张星曜:《天儒同异考》,《汇编》第卷,第三十八册,第页)

问:天学既与儒者合辙,则行孔子之道足矣,何必更益之以西教?

曰:为此说者,非惟不知天主,并不知孔子者也。

孔子著书垂训,岂欲人尊拜己哉?欲人尊厥说而力行之耳。今试取孔子之书读之,其所诏人凛凛昭事者何物?小心钦若者何物?尊奉天主,正践孔子之言,守孔子之训也。

乃猥云儒说已足,不待天学,非特天帝之罪人,实孔子之罪人也。

问:正谓践孔子之言,守孔子之训,即此已便是天教。不必复转一境?

曰:尽伦之事、治世之略,大较相同。而生死、鬼神之故,实有吾儒未及明言者。其实孔子罕言命,非不言也。盖当时所言性与天道,虽颖悟如子贡,尚不得闻之。

唯得此天教,而修身养性之法,复命根归之业,始益备。且学问之道,必晓然明见万有之元始。日后之究竟,乃可绝岐路而定一尊。此在儒书多未显融,独天学详之。

况今人读书,往往浑帐过去。一领天教,而后知我《六经》、《四书》中,句句皆有着落、句句皆有把柄,浅儒诚未得其解也。(朱宗元:《答客问》,《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今标大义数端,曰《拯世略说》,大约详于彼者则略于此。(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一册,第页)

今夫儒者不言死后,以为未始履其境,未始悉其状,即不容以意见所推测,轻置喙以滋惑,此正大为郑重,以俟乎得其传而能言者,非如异端之妄言也,而岂谓可置之不言哉!

然则有得其传者于此,固不容不言已。(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古者天主未降,但祀无声无臭之上帝,即如天子端居时耳。方今天主既降,则必奉有名有像之耶稣,即如天子巡狩时也。

故在西汉以前,天主原未降生,宇内之人,因性本善,守我孔子敬天爱人之说,其道已足。西汉而后降生之主,阐发至义,更立新典,必悉遵其言说,乃为完备,圣经所谓新教是也。盖儒者知宰制乾坤之天主,而不知降世代救之天主;知皇矣荡荡之真宰,而不知三位体一之妙性;知燔柴升中之牲享,而不知面体酒血之大祭;知悔过迁善之心功,而不知领洗告解之定礼。(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此则天学所备,佐吾儒之不及,为他日上升之阶梯也。(朱宗元:《拯世略说》,《汇编》第三卷,第三十二册,第页)

《孝经》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曾子临没启予手启予足,今沙门剃头,何其违圣人之语,不合孝子之道也。

问曰:夫福莫逾于继嗣,不孝莫过于无后。沙门弃妻子,捐财货,或终身不娶,何其违福、孝之行也。自苦而奇,自拯而无异矣。

今沙门剃头发,被赤布,见人无跪起之礼,威仪无盘旋之容止。何其违貌服之制,乖绅之饰也。(《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论》,第页)

《孝经》曰:先王有至德要道,而泰伯短发文身,自从吴越之俗,违于身体发肤之义,然孔子称之“其可谓至德矣”,仲尼不以其短发毁之也。(…)许由栖巢木,夷、齐饿首阳,孔圣称其贤,曰“求仁得仁者也”,不闻讥其无后、无货也。(…)三皇之时,食肉衣皮,巢避穴处,以崇质朴,岂复须章裘之冠曲裘之饰哉。(《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论》,第页)

不可以所习为重,所希为轻,或于外类,失于中情。(…)书不必孔丘之言,药不必扁鹊之方,合义者从,愈病者良,君子博取众善以辅其身。(《弘明集》卷一,《牟子理惑论》,第页)

晋成康中,车骑将军庾冰“疑结沙门抗礼万乘,所明理何”;元兴中,太尉桓玄指出:(《弘明集》卷五,《沙门不敬王者论》,第页)

沙门之所以生生资国存,亦日用于理命,岂有受其德而遗其礼,沾其惠而废其敬哉? (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序)

释迦之与周孔,发致虽殊,而潜相影响;出处诚异,终期则同。(《弘明集》卷五,《沙门袒服论》,第页)

在家奉法,则是顺化之民,情未变俗,迹同方内,故有天属之爱,奉主之礼。(…)出家则是方外之宾,迹绝于物,其为教也。达患累缘于有身,不存身以息患;知生生由于禀化,不顺化以求宗。求宗不由于顺化,则不重运通之资;息患不由于存身,则不贵厚生之益。此理之与形乖,道之与俗反者也。若斯人者,自誓始于落簪,立志形乎变服。是故凡在出家,皆遁世以求其志,变俗以达其道。变俗则服章不得与世典同礼,遁世则宜高尚其迹。(《弘明集》卷五,《沙门不敬王者论》,第页)

朕今所好者,惟在尧舜之道,周孔之教。(《广弘明集》卷六,第页)

五戒,始一曰不杀,次二曰不盗,次三曰不邪淫,次四曰不妄言,次五曰不饮酒。夫不杀,仁也;不盗,义也;不邪淫,礼也;不饮酒,智也;不妄言,信也。(《辅教篇下孝论戒孝章第七》,《镡津文集》卷三)

吾之喜儒也,盖取其于吾道有所合而为之耳。儒所谓仁、义、礼、智、信者,与吾佛曰慈悲、曰布施、曰恭敬、曰无我慢、曰智慧、曰不妄言、绮语,其目虽不同,而其所以立诚修行、普世教人,岂异乎哉?(《寂子解》,《镡津文集》卷八)

胡须秀才书一卷,白头老子丹一片,碧眼胡僧袒一肩,相看相聚还相恋。(…)想是同根生,血脉原无间,后代儿孙情渐离,各分门户生仇怨,但请高明玩此图,录取当年宗祖面。(《灵峰宗论》第八册,《山房杂录诗歌题三教图》)

我得仲尼之心而窥六经,得伯阳之心而达二篇,得佛心而始了自心。虽然,佛不得我心不能说法,伯阳不得我心二篇奚作,仲尼不得我心则不能集大成也。且道捏一句如何播弄:自古群龙无首去,门墙虽异本相同。(《紫柏别集》卷一,《题三教图》)

夫身心之初,有无身心者,湛然圆满而独存焉。伏羲氏得之而画卦,仲尼氏得之而翼《易》,老氏得之二篇乃作,吾大觉老人得之,于灵山会上,拈花、微笑,人天百万,圣大鉴氏、南岳氏、青原氏,并相继而得之。于是乎千变万化,(…)世出世法,交相造化。(《紫柏尊者全集》卷一二,《释毗舍浮佛偈》)

或问:三教圣人,本来一理,是果然乎?曰:若以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而观,不独三教本来一理,无有一事一法不从此心之所建立。若以平等法界而观,不独三圣本来一体,无有一人一物不是毗卢遮那海印三昧威神所现。故曰不坏相而缘起,染净恒殊;不舍缘而即真,圣凡平等。但所施设,有圆融行布、人法权实之异耳。圆融者,一切诸法,但是一心,染净融通,无障无碍。行布者,十界、五乘、五教,理事因果,浅深不同。所言十界,四圣、六凡也。所言五教,谓小、始、终、顿、圆也。所言五乘,谓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也;佛则最上一乘矣。(…)摄而为一,故曰圆融;散而为五,故曰行布。(…)由是证知,孔子,人乘之圣也,故奉天以治人;老子,天乘之圣也,故能圣能凡,在天而天,在人而人,乃至异类分形,无往而不入。(…)

三教之学,皆防学者之心,缘浅以及深,由近以至远。是以孔子欲人不为虎狼禽兽之行也,故以仁义礼智援之,姑使舍恶以从善,由物而入人,修先王之教,明赏罚之权,作之分,以定人论之节。其法严,其教切,近人情而易行。(?)吾意中国非孔氏,而人不为夷狄、禽兽者几希矣!(…)而学者(…)执先王之迹以挂功名,坚固我执肆贪欲而为生累,至操斯尊圣、用智之过也。若绝圣、弃智,则民利百倍;剖斗折衡,则民不争矣。(…)故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故其为教也,离欲清净,(…)澹泊无为。此天之行也。使人学此,离人而入于天。(《航大师梦游全集》卷四五,《观老庄影响论论教乘》)

三教深浅,未暇辩也,而仁民、爱物之心则同。夫仁爱,非外铄也。(…)充恻隐之心,仁不可胜用。儒以之保民,道以之不疵疠于物,释以之度尽众生。(…)自心者,三教之源,三教皆从此心施设。苟无自心,三教俱无;苟昧自心,三教俱昧。苟知此心而冷之,何患三教不总归陶铸也哉?心足以陶铸三教,乃名能尽其性,亦能尽人、物之性。(《灵峰宗论》卷七之四,《疏二金陵三教祠重劝首疏》)

三教圣人,不昧本心而已。本心不昧,儒、老、释皆可也;若昧此心,儒非真儒、老非真老、释非真释矣。(《灵峰宗论》卷二之三,《法语三示潘拱宸》)

夫明其心,尽其性,不假于外,则人道备、而释氏同,老氏契、而孔氏贯。且此三者,一犹三、三犹一,如宝鼎之三足,摩醯之三目,不期然而自然,能复天下之心无有遗逸。(《原道避邪说》,《破邪集》卷八,《汇编》第五卷,第页)

夫前世贵邦三教各撰其一,近世不知从何出一妖怪,一身三首,名曰‘三凾教’。庶氓所宜骇避,高士所宜疾击之,而乃倒拜师之,岂不愈伤坏人心乎?

中士曰:曾闻此语,然儒者不与也,愿相与直指其失。

西士曰:吾且具四五端实理,以证其诬,

一曰:三教者,或各真全,或各伪缺;或一真全,而其二伪缺也。苟各真全,则专从其一而足,何以其二为乎?苟各伪缺,则当竟为却屏,奚以三海蓄之哉?使一人习一伪教,其误已甚也,况兼三教之伪乎?苟惟一真全,其二伪缺,则惟宜从其一真,其伪者何用乎?

一曰:舆论云:“善者以全成之,恶者以一耳。”一艳貌妇人,但乏鼻,人皆丑之。吾前明释二氏之教,俱各有病,若欲包含为一,不免恶谬矣。

一曰:正教门,令入者笃信,心一无二。若奉三凾之教,岂不俾心分于三路,信心弥薄乎?

一曰:三门由三氏立也。孔子无取于老氏之道,则立儒门。释氏不足于道、儒之门,故又立佛门于中国。夫三宗自己意不相同,而二千年之后测度彼三心意,强为之同,不亦诬欤?

一曰:三教者,一尚“无”,一尚“空”,一尚“诚”“有”焉。天下相离之事,莫远乎虚实有无也。借彼能合有与无、虚与实,则吾能合水与火、方与圆、东与西、天与地也,而天下无事不可也。胡不思每教本戒不同,若一戒杀生,一令用牲祭祀,则凾三者欲守此固违彼,守而违,违而守,讵不乱教之极哉?于以从三教,宁无一教可从。无教可从,必别寻正路,其从三者,自意教为有余,而实无一得焉。(利玛窦:《天主实义》,《汇编》第一卷,第二册,第—页)

三、归化中国与保卫道统

然窦于象纬之学,特是少时偶所涉猎;献上方物,亦所携成器,以当羔雉。

其以技巧见奖借者,果非知窦之深者也。若止尔尔,则此等事,于敝国庠序中,见为微末。器物复是诸工人所造,八万里外,安知上国之无此?何用泛海三年,出万死而致之阙下哉?(利玛窦:《辩学遗牍》,《汇编》第一卷,第四册,第页)

为了避免上述之遗憾,我乃决定收集并整理有关会士及早期基督徒进入中国之大事资料,因为绝大部分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或知之甚详。如果天主愿意使这微小的种子发芽,在天主教会中有所收获,来日的热心教友,便知道该从何事开始感谢天主之大恩,并传述最近几世纪天主在此遥远地区所行的奇事了。假如这种种子不能产生预期的果实(希望这不是天主的圣意),至少读这书的人可以知道,为了开辟这条途径,进入这个森林,我们耶稣会吃了多少苦,现在之美好远景是用多少血汗和辛劳换来的。(《利玛窦全集》卷一,第页)

我们受两位官员的父亲的热情招待,总督之父还请我们在他家中住,长达四个多月。在绍兴许多官吏与显贵来拜访我们,待我们非常有礼,除吃饭、做弥撒、念日课外,其馀时间都在接待访客,给他们讲道理,几乎没有空暇的时间。因为没有翻译,而我的中国话又颇平凡;但他们却听得津津有味,多次讲到深夜。不少人要求洗礼,他们的父辈也不例外,无不异口同声地说我们的道理的确至为真实。虽然听道理的不少,但我们只给总督的老父施洗。他年已七十,留我们在他家住宿,有德又有学问,对真理的学习非常认真。经过数月的听道,于是在复活节日给他付了洗,在仔细装饰过的小圣堂内举行,很多人来观礼。当我目睹这位老人的虔诚与高兴,使我感动得流泪,仪式曾因此停止三次。此外我还给一位秀才的幼子付了洗,因为这个儿童身患重病,医药无效,求神祷告皆无起色,其父在绝望之馀,来求神父帮助,并深信其子领了洗礼便会痊愈;我看其父的虔诚与病童的危急,便给他付了洗,他的病也就从此好转,开始听道听理,颇有进步,迄今仍健在。我不能给其他的人付洗,因为我不知道是否能在这里长期居住。城中的绅士们都愿我能长期住下,我只能回答他们说,一切要看总督从北京回来才有所决定,我是陪伴他北上的,如他让我留下,我自然会留下的。当总督一回来,他们皆要求把我留下,而总督说他无权力,况且在肇庆我们有会院与圣堂,在那里他才有权呢!于是我们再陪伴他回了肇庆(一五八五年七月间),希望今年神父来中国又非常困难。今年我们等候范礼安神父由印度回来,再和他商量,将尽可能让更多的神父进入这个帝国。(《罗明坚致总会长阿桂委瓦神父书》, 年月日,撰于肇庆,《利玛窦全集》卷四,第页)

故此当今皇帝,从来不出皇宫,怕在外面遇害。以前的皇帝出宫时,戒备森严,凡皇帝要经过的大街小巷,都有军队把守,不许人在外观看。而且前后有许多轿,谁也不知道皇帝坐的是那个;好像他不是置身在自己的国土上,而是在个千方百计要杀害他的敌人之国境。皇帝的家族虽然都由国库领取俸禄,但人数已超过六万,且在不停地增加,对国家是个极大的负担;因为他们不许担任公职,纵然有此意愿;所以这此人终日无所事事,生活奢侈,到处惹事生非。皇帝几乎像敌人一样预防他们;他们受到监视,只给住在指定的城市,不准他往,违者严制,以免他们联合起来造反;他们不许去,更不许住在北京、南京。既然中国人连自己的同胞、亲友、及皇族,都不敢信任,当然更不信任外国人,无论远的近的。关于外国的事情,他们所知极少,又不正,只是从到中国进贡的人员口里听说了一些。他们不肯从外国书里学任何东西,以为全世界的学识中国应有尽有,外国人他们都是愚人和野人。在他们的书中或文章里提到外国时,常假定那里的人连禽兽不如;为指外国人,他们用的名词,常与各种动物有关,或与什么坏事有关,有少数人且用魔鬼之字样指外国人。某些国家的使节来给皇帝进贡,或商讨什么事情时,看他们受到的待遇,真是使人感到难堪。我们且不管中国人对外国人之怕惧,虽然是几百年的友邦;总之这使节一路上像俘掳一样,什么也不许看;到了北京被关在有好几道门禁的大院子里,不许与中国人讲话,中国人也不可与他们讲话;受的待遇像畜牲,住的房间像畜牲的棚子,连门都没有。皇帝不与他们讲话,也不见他们,只派一个相当小的官员与他们接洽事务;与这官员讲话还须跪着,虽然这使节在本国多次是地位很高,很有名望的人。最后,来的全部人员,一律遣送回国,谁也不可留在中国。这都是因为中国人怕外国人。中国人只能在某些地方和某些时间与外国人交往;没有官方的许可,私自与外国人接触,会受到很重的惩罚。(《利玛窦全集》卷一,第-页)

儒教是中国古代原有的宗教,故此去和现在,这些一直握有政权,也是最盛行,最受重视,经典最多的宗教。(《利玛窦全集》卷四;卷一,第页)

为如何传教的事,决定了两种办法:第一种是如能获得自由传教的准许,在很短期内会有成千上万的人皈依基督;第二种是不顾上言的准许而公开去宣讲福音,其结果是将失去目前已受洗的少数教友,因为外国人在大明帝国无不遭受猜疑,尤其我们传教士们。他们以为我们智慧超人一等,精神与能力皆能成就大事,因此我们一举一动必须谨小慎微,不敢造次。我能告诉您的,目前我们正进行的是如何在这个民族之中能获得丰硕的成果。每天有人来看我们,我便给他们讲些道理,虽然迄今我不会把我们神圣信仰的奥迹讲给中国人听;但对基本的信条,如天主为天地万物的创造者、灵魂不死不灭、天主赏善罚恶等,这一切可说是他们很少听过的,或不曾相信过;他们听了这些道理,非常高兴,有的感动得流泪,不住的赞叹,我们还用可了解的理由分析给他们听。现在我们正等候从罗马回来的艾吉迪奥所带来有关您的决定。假使能获得罗马教廷的帮助,则方便觐见中国皇帝,获得他的正式批准传扬圣教;假使不能获得教廷的协助,我们只有尽我们的力量自行接洽。(《利玛窦全集》卷三,利氏致罗马总会长阿桂委瓦神父书,年月日撰于南昌,第-页)

由于在中国多年的经验,为办事有成,应举止端庄与具有威仪。因此当离开韶州前,已经做好一套漂亮的绸质服装,准备在特殊场合穿用,另有几套为平日使用。所谓漂亮讲究的,即儒者、官吏、显贵者所用,是深紫色近乎墨色绸质长衣,袖宽大而敞开,即袖口不缩紧,在下方镶浅蓝色半掌宽的边,袖口与衣领也镶同样的边,而衣领为僧式,几乎直到腰部。腰束腰带,腰带前中央有两条并行的同样宽飘带,下垂至脚,类似我们的寡妇们所用的。鞋子也是绸质,手工很细。头戴学者所用之帽,有点像主教用的三角帽。在中国各阶级有自己的服饰,用属于阶级的服饰,自然增加自己的地位与权威;在初结某人为友或在节日喜庆宴上,或与官员相会时,非属于阶级的服装不可。因此我们决定也让郭居静神父穿同样的儒者装。

从此我们决定放弃“僧”这个称呼,这是我们初来中国直到最近常用的。僧和我们的托钵会兄弟差不多,在中国并不太受重视。在这里计有三大宗教:儒、道、释,而释可说地位最低的一个。他们不结婚,每日在寺中念经礼佛,多不读书,可谓是低级百姓之一。他们固然也讲修行立功,但一般而言,他们的毛病却不少,派别又多,因此官吏多不理睬他们。和尚削发去胡,住在寺庙中,不成家,每日仅照顾神坛而已。我们既称僧人,很容易被人目为和僧人是一丘之貉。因此学者多次不愿我们参加他们的聚会。因此在视察员神父的指示下,换上儒者的服装,把胡须留下,不几月我的胡子便长的相当长。我们要佣人及我们的学生称我们为“先生”,并非为了尊敬我们,而是更换地位,我们已多次声明,我们是神学家与儒者。所谓儒者,目前在中国到处都有,我们以此名义出入文人学士的场合。显贵或官吏多喜欢和我们往来,而不太容易和僧人交往,不但南昌如此,中国其它各地也莫不如此。自我开始称“儒家”后,现在很少人再以“僧人”看待我们了。(利氏致罗马总会长阿桂委瓦神父书,《利玛窦全集》卷三,第页)

除此之外,在每一城市和学宫,都有一座极为壮观的孔子庙,庙中置孔像及封号;每月初及月圆,及一年的四个节日,文人学子都向他献一种祭祀,向他献香,献太牢,但他们并不认为孔子是神,也不向他求什么恩惠。所以不能说是正式的祭祀。(《利玛窦全集》卷一,第页)

从皇帝到平民,儒教最隆重的事,是在每年的某些季节,给逝去的祖先献供,有肉、有水果、焚香及丝布,穷人则以纸代替丝布。他们认为这是尽孝道,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致也”。他们并非认为死人会来吃上述的东西,或需要那东西;他们说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有什么别的方法,来表示对祖先的爱情及感恩之情。有些人曾对我们说,订立这此礼法主要是为活着的人,而非为死人;即是说,那是为了教导子孙和无知的人孝敬仍然在世的父母。看到有地位的人,事奉过世的仍像在世的。自然是一种教训。无论如何,他们并不想逝去的人是神,不向他们祈求什么,祝望什么,与偶像崇拜无关,或许也能说那不是迷信,虽然最好在成为基督徒后,把这分孝心,改为对穷人施接,以助亡者之灵。儒教的真正神殿是孔子庙。按法律规定,每一城市都在学宫建立一座孔庙,与提学之公馆相按连,相当华丽,提学是管理和督导秀才的。在大庙的正位有孔子像或他的牌位;牌位是一块木板,用金字写上他的名号。在孔子两边是他徒弟们的像或牌位;大家认为他的徒弟们也都是圣人。

每月之月初及月圆,当地官员与秀才们都到孔庙行礼,叩叩头,燃蜡烛,在祭坛前面的大香炉中焚香。在孔子诞辰,及一年的某些季节,则以极隆重的礼节,向他献死动物及其他食物,为感谢他在书中传下来的崇高学说,使这些人能得到功名和官职;他们并不念什么祈祷文,也不向孔子求什么,就像祭祖时一样。(《利玛窦全集》卷一,第页)

在中国社会里研究文史的风气很盛,很少对文史不发生兴趣的。这在第一卷日记里我们已经提过了。同时,在中国的宗教派别,及宗教教义都是以文字而广传,而非以口语传道的方式。中国人讨厌群集结夥,因新闻也是以文字而广传的。但是这并没有妨害到传教的工作,因为为读书的人在休闲中所看到的书本的说服的力量,比从讲道台上所传来的说服力量更大,尤其讲道者对当地语言尚未精通的时候。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神父们在主日及庆节没有在讲道台上讲道理。我所指的对象是那些会看书的教外人,这些人为书本所吸引,并把看书的心得在私下谈话中宣扬出来。因了这以文会友的习惯,某人有时在家中读到有关基督教义的文字,就会把它记下,有机会时,再同朋友讨论。因此我们的神父们想以文字传教,也是他们学习以中文写文章的动机。学习写文章是一项长久而艰苦的工作。但是感谢天主,他们为写作所下的工夫及克服的困难并没有白费。

会写文章本身就是一项大的成就,何况,一本不普通的中文书,一定能在全国十五行省畅销。此外,中文书籍也会受到日本,朝鲜、交趾支那的民众说欢迎,因为这些国家的文人都懂得中文。虽然他们的方言,彼此区别很大,这些人却都能念中文书籍,因为每个中国字,只代表一个意义。果真如此,我们所写的书,其影响将是整个中国文化圈,而不仅是中国人了。

与儒家在中国无可动摇的地位相应,“中国社会里研究文史的风气很盛”,这就迫使力图接近儒者圈的利氏,在不放弃“主日及庆节在讲道台上讲道理”的前提下,特别重视文字书籍对于传道的作用。(《利玛窦全集》卷二,第页)

他先由算术开始。算术为欧洲人比中国人比较简单也比较规律。中国人用算盘来处理数字。算盘上有小圆珠,沿着铁丝上下转动的位置,来代表数字。这种方法,虽然正确,容易错误,在科学的应用上显然不够。后来他开始研究克拉维的地球仪,及欧几里德第一部几何。他也学习画不同的日晷仪,注明不同的时辰,并学习用几何仪尺测量物体的高度。我们刚才说过瞿太素是个文人并会写文章。他把所学的学问,用优美的文字写成注解,当他把这注解呈现给朋友的时候,那些文武官员们对他及他的师傅都以羡慕的眼光刮目相看。这些学问在中国是新东西,他们结论,这决不是他一个人研究的结果。瞿氏日以继夜,从事研究,并且把自己的注解文字,以图表说明,这图表绝不次于欧洲的美术产品。他也制造了科学仪器,像地球仪、观象仪、四分仪、磁场盒、日规仪以及各种不同的装备,每件仪器都是精细的制造,而有艺术装饰的。他用的原料也因手工艺的区别而异,有木制的,有铜制的,也有银制的。经验证明,神父们对瞿氏的心血并没有白费。不久,大家都知道,这位宦官的子弟,野心勃勃的青年,是欧洲教士们的徒弟。欧洲法律及科学一直是他们讨论及赞赏的主题。不管是在韶州或是他去的任何地方,他都会对欧洲的事物赞不绝口。(《利玛窦全集》卷一,第页)

第三个原因,是瞿太素到处宣称我对数学特别有研究,可谓天下第一。说实话,假如世界上只有中国,我确可称是位大数学家,还可称是自然哲学家,因为中国人只注重伦理道德、言谈高雅,或更好说只重写作的能力。他们所讲的多为可笑的事,所知值得惊奇的真不多,例如他们相信天是空虚的,星宿在其中运行。对空气一无所知,知五行;不知空气,而把金、木放在五行之中;他们相信地是方的,任何不同的思想或概念都不容接受。而对月蚀的成因,则以为当月之直径正对准太阳时,好像由于害怕而惊慌失措、失色,光也失去而成阴暗之状。对夜之形成,则认为是太阳落在地球旁边的山后之故;他们又说太阳只不过比酒桶底大一点而已等等,这类无稽之谈不胜枚举。他们对我推理的精细赞佩不已,对我们的数学、哲学与信仰等,无不表示景仰,以为我是一位万能博士(原文作“知识的怪物”),是欧洲绝顶聪慧之人,这不免叫我好笑,他们也太抬举我了。我做了两架日晷,一架送巡抚,另一架送建安王,还有两、三架地球仪,因此中国人都以我是一位了不起的数学家。

第四个原因,是来看我带来的一些东西。主要的是三菱镜,因为它能呈现出许多颜色,因此他们称它为“宝石”,许多人每天到那些士绅家中去观赏这类三菱镜。我们带来一张美丽的油画圣母抱耶稣像。此外我们金边精装的书籍也引起他们的羡慕,认为我们的确来自文明的国家。在我们会院所看见的,为他们问别的,只问是谁装订了这些书?因看见外表这样漂亮,也不得不承认在其中一定有好东西。我还带来其它科学仪器,如地球仪、浑天仪、世界地图等,不胜枚举,这一切都是他们以往不会看见过的,是中国所没有的。用玄武石制成的日晷已印刷了很多份,以便中国去仿造。文字与线条为白色,其馀为黑色。根据我的经验,上有小时与黄道,上有二十四宫,他们对它的准确毫不怀疑,并印刷很多分。(利氏致罗马总会长阿桂委瓦神父书,年月日撰于南昌,《利玛窦全集》卷三,第-页)

目前两座会院的神父们正在勤学华语与中国文学,虽然辛苦些,但仁慈好天主赐给我们全体会士健康,适应力与快乐;至于我,我胆敢说在这里比任何其它自我入会后的光阴都好。这里的空气、食物、人民、风俗及其它为我皆易适应,颇感方便。总之,这里生活舒适、平安、好像生活在欧洲一般。我所要说的,不仅政治如此,而且凡与天主教接触的无不是如此;他们中国人十分尊敬我们,他们上下待我们如基督一样;皈依者表现十分虔诚,相信将有一日,全帝国的人民都会接受基督福音的。(龙华民神父致罗马阿耳瓦烈兹神父书,年月四日撰于韶州,《利玛窦全集》卷四,第-页)

至论需要多少神父,我一时也讲不出来,我只觉得只要我们会讲流利的中国话,可到大街小巷去宣讲福音,从高官大员开始而乡下的愚夫愚妇,都该劝他们信教。

前天我曾到附近十二、十五里外的一家教友宅,去听一位有病教友的告解,托天主之佑,不用翻译就能听告解了,好像首次听葡人告解一般,发现一切富有人情味,谈天主事是那么容易,使我身感好像处于老教友家庭似的。当我一进病人的房间,发现他的亲人都在,皆为教外人,旁边还有神座,上有神像与金漆神龛。我用了几句话,告诉他们那是魔鬼,为你们无益而有害,天下只有一位真主,他造化万物、掌管一切,只有他才值得我们恭敬、崇拜。他们听完,不曾反驳,使用手把神龛除去,而换上了我们的圣像。我告诉他们应称真主为“天主”,称其母为“圣母娘娘”,娘娘意为“后中之后”。然后大家一起叩拜,遵礼把头触地四次。我把要理用中国话说个大概,他们也提到一些疑问,对教规的遵守也一一讲给他们听。他们后来也把他们其他的亲戚朋友请来听道,只可惜适为割稻时期,不便停留太久,辜负了的善意。后来也有几位来到教堂听道理,同样感到与他们交谈并不困难,他们已决定再听道理,过些时日,他们定会成好教友的。(龙华民神父致罗马阿耳瓦烈兹神父书,年月四日撰于韶州,《利玛窦全集》卷四,第页)

这就明显地看出来,若是我们在语言上说得好的话,那末今天就可到广场上去宣讲了。不仅可在韶州和南昌两处宣讲,而且还可以到其他地方去宣讲。因为我们的神父道德高尚,学问渊博声誉已几乎传遍到中国各处。他们全都认识这几位神父并与神父们结交为友,因此,每天有各处的人来看望神父们,并停留下来。天主在暗中助佑,高级的人士还请我们到他们的省份去居住传教等。利玛窦神父带着二个中国修士去了南昌,其馀我们都很年轻,其中尤其是我。为此要为我们的上主工作,我们必须很用功地学中国语言和文学,我们该有很好的健康,还要享有很大的平安,因为中国人在各方面都似乎在与我们竞赛,几乎做得如基督徒们一样。(龙华民神父致罗马阿耳瓦烈兹神父书,年月四日撰于韶州,《利玛窦全集》卷四,第页)

我们的基督徒文人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建议,即我们要注重中国的经典文献,认为它们最为接近基督教论点,而不是去关心那些实际上都是无神论者的疏注家。这或是由于他们不理解,在我们论述的内容中不出任何错误该是多么重要,或者为了使他们不被指责为皈依了一种外国教义。他们非常高兴地在我教中发现了某些宣传合他们教宗的内容。但当这同一批文人撰写有关经文的某续作时,始终都按照疏注文行事。否则,他们将受到歧视,如同充满了错误和违犯了儒教派的基本原则一般。他们为什么要劝说我们从事他们自己也不想干的事业呢?(龙华民神父致罗马阿耳瓦烈兹神父书,年月四日撰于韶州,《利玛窦全集》卷四,第页)

应在此处追忆者,华民盖为引起中国礼仪问题之第一人。当其仅为传教师时,对于其道长利玛窦之观念与方法,已不能完全采纳,但为尊敬道长,不便批评。一旦自为会督后,以为事关信仰,遂从事研求,而在理论与事实上所得之结论,有数点与前任会督之主张完全背驰。其他神甫作同一研求者,意见亦有纷岐。顾凡事皆以协合慈爱精神进行,又在服从指挥之下,意见虽分,而未形于外,于传教事业尚未感何种障碍也。(费赖之(Aloys Pfister),《入华耶稣会士列传》,第页)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论语八佾》)

我太祖扫清邪氛,混一寰宇,开大明于中天,四方莫不宾服,威令行于天下矣。然国中敦秉伦彝,独尊孔孟之学,凡在摄化之区,无不建立素王之庙,诚万世不易之教道也。近有外夷自称天主教者,言从欧逻巴来,已非向所臣属之国。然其不奉召而至潜入我国中,公然欲以彼国之邪教,移我华夏之民风,是敢以夷变夏者也。(张广湉:《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又有宗教、分教,必夷人以主之。祭制冠裳,皆用夷服。吾恐目习其所见,耳变其所闻,将羲皇以来之道统、治统,与圣祖高皇帝驱胡定鼎、万世金瓯之天下,礼乐制度,人心风俗,一旦变于夷狄,莫此为甚。孟子曰:“吾闻用夏变夷,未闻变于夷者也。”嗟乎!今将变夷矣。(黄虞:《品级说》,《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独奈何夷族之讲求瞻礼者,我中国之章绝也;夷书之撰文辑序者,我中国之翰墨也;夷类之设为景教堂者,我中国之画轩华栋也。迁乔入幽,用夷变夏,噫嘻嗟哉!是尚可忍言乎?今试执三尺之童,而绐之曰:“汝盍拜犬豕?”童子犹耻不受,而况以堂堂须眉,觐渎夷祀;亭亭胫骨,屈折夷徒,生平佩服之谓,何一旦而沦胥乃尔?贾生若在,吾不知其涕哭几多!(释行元:《为翼邪者言》,《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若有宰辅、谏臣以及四方官府,陈彼利害,伸我律令,此辈自当迸迹绝域。在内则无奸谗震师之患,在外则无狡夷猾夏之虞,唐虞景色不焕然宇宙间哉!

尝思上古之世,洪水虎豹之灾,害民居者未尽害人命,戕人命者未必尽戕人性。然而栉沐兼驱者,伊何人哉?

及至戎狄之猾夏,异端之乱道,贼因而无惧,诸候因而放恣,处士因而横议,彼当时谁不付之没可奈何。然而或操膺惩之权,或僭笔削之罪,或冒好辨之讥,车不停辙、席不暇暖者,伊何心哉?(林启陆:《诛夷论略》,《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辟者何?辟近年私入夷人利玛窦之邪说也。何言佐,草茅凉德不敢主辟,而目击乎东省白莲之祸,与吾西吴赤子之危,念此邪徒,祸危实甚,而窃儒灭儒,人所叵测,日炽一日,靡有底归。今且夜授妇女,不避帏簿之嫌;挥镪聚民,将有要领之惧。甚至举三五君师之诸大圣人,受抑千古;将我二祖列宗之华夷内外,忽倒一时。即欲不佐一臂,而又有所不忍也。(许大受:《圣朝佐辟》圣朝佐辟自叙,《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由是观之,彼所谓天主者,即寮氏也。寮氏乃其祖,而敢绐我中国曰天主,是欲加我无礼如吕宋也。术险机深,渐不可长。神宗圣上,弘柔远之量,命抚按驱之归国。不意只归我广岙,或藏匿诸奸细家中。旋即夤缘而起,或掌星历,或进钜铳,假此使得复开教于各省郡。今其党据鸡笼、淡水等处,其意何叵测也?奈之何尚有被其所饵、被其所惑者?岂部科诸公之疏参,海内绅士之辨驳,无有耳而目之者乎?孟夫子曰:“吾闻用夏变夷,未闻变于夷者也”。谨揭之以防猾夏之渐。(黄廷师:《驱夷直言》,《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或曰:“彼理虽未必妙,人虽未必贤,而制器步天。可济民用,子又何以辟之?”

余应之曰:“子不闻夫输攻墨守乎?输巧矣,九攻九却,而墨又巧焉,何尝让巧于夷狄?

又不闻夫巧輗拙鸢,及楮叶棘猴之不足贵,与夫修浑沌氏之术者之见取于仲尼乎,纵巧亦何益于身心?

今按彼自鸣钟,不过定刻漏耳,费数十金为之,有何大益?

桔槔之制,曰人力省耳,乃为之最难,成之易败,不反耗金钱乎?

火车等器,未能歼敌,先已火人,此又安足尚乎?

尝有从彼之人,以短视眼镜示余,余罩眼试之,目力果加一倍。归舟时,但切念曰,罩此镜,瞩便遥,可见吾性无处不遍,隔远近者,特形耳。

至若占候一节,古天官所统之,六大并掌天道,则何夷之分野不在目中?

重译迷归,我中国圣王,作指南车以锡而归之,又何夷之部落不掺掌内?

若乃先天八卦之体,自具后天之用,而五行禀职焉。即尧夫《皇极经世》一书,虽抒其所得,为水、火、土、石四象,然第各存其是,羽翼五行,而不敢非毁五行也。彼夷独谓五行为非,而夷之气、火、土、水四行为是,举洪范炎上润下之理,而悉刺讥之,曾不知气属阴阳,包五行之统宗者也,木金则一生一杀之大用,而分五行之能事者也,夷之是彼非此,又何当焉?

且言星宫天,高于日月天。五星二十八宿之体,并大于日月。且无论“王省惟岁,庶民惟星”之圣经,断乎不可改易。凡有目者,皆见日月之大,而彼偏小之;皆见三光共系一天,而彼偏多之。小日是小王也,多天是多帝也,彼岂以是寓玩侮中国之谶欤!(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所最可骇者,彼辈以一时突出之妖邪,敢乱吾国开辟以来之学脉。吾辈衍开辟以来之学脉者,反不能惩一时突出之妖邪,则为三教后昆者能不惭惶乎?

或曰:“彼只欲蔑佛,儒犹不敢毁也。”吾以为太极儒家也,既反其宗,安谓不毁其教乎?且毋论舜文周孔入地狱等语在《文林》,尤可切齿,只见《实义》第二篇,有云:“敝国之邻方,上古不止三教,累累数千百枝。后为西儒以正理辨喻,以善行嘿化,今惟天主一教是从。”审此语,灼见夷心横恣。目中岂直无佛老,抑亦无周孔矣。未几果有周孔入地狱等语,察夷言之浸润如此,则夷心之包藏诚叵测耳。(释寂基:《昭奸》,《辟邪集》,《汇编》第五卷,第五十八册,第页)

据彼云:“国中惟尊崇一天主,不祀他神,不设他庙,随方建立天主堂,而供安其像。受其教者,皆得家延户祀。如别奉他庙他神,则犯天主之教诫。”

必先毁我宣尼之庙,以及山川保社之坛,并废往古敕建忠孝节义之祠。一如夷说取,取其像而投诸粪窖之中,然后檄令省郡州县各建一天主堂,以奉安彼刑架之罪夫。嗟夫!何物奸夷,敢以彼国独祀之夷风,乱我国万代之师表?(张广湉:《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木本水源,惟夷不念。以故夷之初入,实教人皆不祀先。厥后被劾,又变其说。而今民间父祖,得与天主并庙。

彼若讳言前非,而云宜祀先者,何称彼之亲死,皆不卜宅兆?见形家言,则非笑之,举而委之荒丘乎?又何为彼在我中国多年,曾不携其先夷之一主乎?(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臣又闻其诳惑小民,辄曰:“祖宗不必祭祀,但尊奉天主,可以升天堂,免地狱。”

夫天堂地狱之说,释道二氏皆有之,然以之劝人孝弟,而示惩夫不孝、不弟、造恶业者,故亦有助于儒术尔。今彼直劝人不祭祀祖先,是教之不孝也。(沈:《南宫署牍参远夷疏》,《破邪集》卷一,《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粤自开辟以还,三教并兴,治世、治身、治心之事不容减,亦不容增者也。何僻尔奸夷,妄尊耶稣于尧舜周孔之上,斥佛、菩萨、神仙为魔鬼,其错缪幻惑固已辗然足笑。世人不察,入其教者比比,愈有以中夷豢金之阴狡矣。(颜茂猷:《明朝破邪集序》,《破邪集》卷三,《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天下一统也,三教一源也,可使妖夷阑入倡教中国,诋诽三圣,罗织四方乎?(曾时:《不忍不言序》,《破邪集》卷七,《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或又曰:“然则,子辟言中,何不直崇儒,而乃兼袒佛乎?”曰:“夷言人有后世,非贯通儒释,不足以折妖邪故也。况夷之狡计,阳辟佛而阴贬儒,更借辟佛之名,以使不深于儒者之乐于趋。故区区之心,必欲令天下晓然,知夷说鄙陋,尚远逊于佛及老,何况吾儒。然后知三教决不容四,治统道统,各不容奸,而圣人之道自尝尊于万世矣。”(许大受:《圣朝佐辟》,《破邪集》卷四,《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虽然,学必以正为宗,一切吊诡,皆可坐在左道之诛。况以夷人乱华,《春秋》首严,而儒不儒、释不释、道不道,独标名曰天主教,则更为左道之尤乎?(《统正序》,《破邪集》卷八,《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其以时王之赏罚为轻也,则无君之罪甚于杨;其以亲之鞠育为小也,则无父之罪甚墨。其以理谓非性之本有也,则外义之罪甚于告子。(陈侯光:《辨学刍言自叙》,《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而利妖敢以邪说比六经乎?昔人有言,庄周,道家之仪、秦;王通,孔门之王莽。若夫利妖电光之舌、波涛之辨,真一仪、秦;拔佛家之帜,登素王之坛,真一王莽。侮圣欺天,诪张为幻,左道之诛,岂可容于尧舜之世哉?(邹维琏:《辟邪管见录》,《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据彼云国中君主有二:“一称治世皇帝,一称教化皇帝。治世者摄一国之政,教化者统万国之权。治世则相继传位于子孙,而所治之国,属教化君统,有输纳贡献之款。教化者传位,则举国中之习天教之贤者而逊焉。”是一天而二日,一国而二主也。无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之政教纪纲,一旦变易其经尝。即如我皇上可亦为其所统御,而输贡献耶?嗟夫!何物妖夷,敢以彼国二主之夷风,乱我国一君之治统?(张广湉:《辟邪摘要略议》,《破邪集》卷五,《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不谓近年以来,突有狡夷自远而至。在京师则有庞迪峨、熊三拔等,在南京则有王丰肃、阳玛诺等,其他省会各郡,在在有之。自称其国曰“大西洋”,自名其教曰“天主教”。

夫普天之下,薄海内外,惟皇上为覆载照临之王,是以国号曰“大明”,何彼夷亦曰“大西”且既称归化,岂可为两大之辞以相抗乎?(沈:《南宫署牍参远夷疏》,《破邪集》卷一,《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传》曰:“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是故天无二日,亦象天下之奉一君也;惟月配日,则象于后;垣宿经纬以象百官,九野众星以象八方民庶。”

今特为之说曰:“日月五星各居一天”,是举尧舜以来中国相传纲维统纪之最大者,而欲变乱之。此为奉若天道乎,抑亦妄干天道乎?以此名曰慕义而来,此为归顺王化乎,抑亦暗伤王化乎?夫使其所言天体,不异乎中国?臣犹虑其立法不同,推步未必相合。况诞妄不经若此,而可据以纷更祖宗钦定、圣贤世守之大统历法乎?(沈:《南宫署牍参远夷疏》,《破邪集》卷一,《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书》曰:“王省惟岁,卿士惟月。师尹惟日,庶民惟星。”是所以别上下,定尊卑。天道无乖,则人事顺应,使凡有血气者,得尊尊而亲亲也。彼又谓星高于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形体大于日月。彼历中月置三十一日,未尝置闰。日月之蚀,不须有司扶救。夫不救晦蚀,则有先后时杀无赦之戒;不置闰,则有时渐不定、岁渐不成之虞。若从彼历,是使藏时失序,上下倒置,庶民得以凌驾乎卿士师尹之上,卿士师尹得以凌驾乎主君之上也明矣。夫尧治世,必以治历明时,为国家之首务。而此辈之擅入我大明,即欲改移历法,此其变乱治统,觑图神器,极古今之大妄,诞四也。有此四诞,诬上诬民,罪可胜诛哉!(林启陆:《诛夷论略》,《破邪集》卷六,《汇编》第五卷,第五十七册,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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