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文集第二节国民竞争与国家竞争之异有国家之竞争,有国民之竞争。续5

梁启超文集第二节国民竞争与国家竞争之异有国家之竞争,有国民之竞争。续5

  将以威力乎?亚历山大之狮吼于西方,成吉思汗之龙腾于东土,吾未见其流风余烈,至今有存焉者也。将以权术乎?梅特涅执牛耳于奥大利,拿破仑第三弄政柄于法兰西,当其盛也,炙手可势,威震环瀛,一败之后,其政策亦随身名而灭矣。然则天地间独一无二之大势力,何在乎?曰智慧而已矣,学术而已矣。

  今且勿论远者,请以近世史中文明进化之迹,略举而证明之。凡稍治史学者,度无不知近世文明先导之两原因,即十字军之东征与希腊古学复兴是也。夫十字军之东征也,前后凡七役,亘二百年,(起一千0九十六年,迄一千二百七十年。)卒无成功。乃其所获者不在此而在彼。

  以此役之故,而欧人得与他种民族相接近,传习其学艺,增长其智识,盖数学、天文学、理化学、动物学、医学、地理学等,皆至是而始成立焉;而拉丁文学、宗教裁判等,亦因之而起。此其远因也。中世末叶,罗马教皇之权日盛,哲学区域,为安士林(Anselm,罗马教之神甫也。)

  派所垄断,及十字军罢役以后,西欧与希腊、亚刺伯诸邦,来往日便,乃大从事于希腊语言文字之学,不用翻译,而能读亚里士多德诸贤之书,思想大开,一时学者不复为宗教迷信所束缚,卒有路得新教之起,全欧精神,为之一变。此其近因也。其间因求得印书之法,而文明普遍之途开;求得航海之法,而世界环游之业成。凡我等今日所衣所食、所用所乘、所闻所见,一切利用前民之事物,安有不自学术来者耶?此犹曰其普通者,请举一二人之力左右世界者,而条论之。

  一曰歌白尼(Copernicus,生于一四七三年,卒于一五四三年。)

  之天文学。泰西上古天文家言,亦如中国古代,谓天圆地方,天动地静。

  罗马教会,主持是论,有倡异说者,辄以非圣无法罪之。当时哥仑布虽寻得美洲,然不知其为西半球,谓不过亚细亚东岸之一海岛而已。及歌白尼地圆之学说出,然后玛志仑(Magellan,以一五一九年始航太平洋一周。)始寻得太平洋航海线,而新世界始开。今日之有亚美利加合众国,灿然为世界文明第一,而骎骎握全地球之霸权者,歌白尼之为之也。

  不宁惟是,天文学之既兴也,从前宗教家种种凭空构造之谬论,不复足以欺天下,而种种格致实学从此而生。

  虽谓天文学为宗教改革之强援,为诸种格致学之鼻祖,非过言也。

  哥白尼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二曰倍根、笛卡儿之哲学。中世以前之学者,惟尚空论,呶呶然争宗派,争名目,口崇希腊古贤,实则重诬之,其心思为种旧习所缚,而曾不克自拔。及倍根出,专倡格物之说,谓言理必当验事物而有征者,乃始信之。及笛卡儿出,又倡穷理之说,谓论学必当反诸吾心而自信者,乃始从之。此二派行,将数千年来学界之奴性,犁庭扫穴,靡有孑遗,全欧思想之自由,骤以发达,日光日大,而遂有今日之盛。故哲学家恒言,二贤者,近世史之母也。倍根、笛卡儿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三曰孟德斯鸠(Montesquien,法国人,生于一六八九年,卒于一七五五年。)之著《万法精理》。十八世纪以前,政法学之基础甚薄,一任之于君相之手,听其自腐败自发达。及孟德斯鸠出,始分别三种政体,论其得失,使人知所趣问。又发明立法、行法、司法三权鼎立之说,后此各国,靡然从之,政界一新,渐进以迄今日。又极论听讼之制,谓当废拷讯,设陪审,欧美法廷C庭C,遂为一变。又谓贩卖奴隶之业,大悖人道,攻之不遗余力,实为后世美、英、俄诸国放奴善政之嚆矢。其他所发之论,为法兰西及欧洲诸国所采用,遂进文明者,不一而足。孟德斯鸠实政法学天使也。其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四曰卢梭(Rousseau,法国人,生于一七一二年,卒于一七七八年。)

  之倡天赋人权。欧洲古来,有阶级制度之习,一切政权、教权,皆为贵族所握,平民则视若奴隶焉。

  及卢梭出,以为人也者生而有平等之权,即生而当享自由之福,此天之所以与我,无贵贱一也,于是著《民约论》(SocialContact,)大倡此义。谓国家之所以成立,乃由人民合群结约,以众力而自保其生命财产者也,各从其意之自由,自定约而自守之,自立法而自遵之,故一切平等。若政府之首领及各种官吏,不过众人之奴仆,而受托以治事者耳。自此说一行,欧洲学界,如旱地起一霹雳,如暗界放一光明,风驰云卷,仅十余年,遂有法国大革命之事。自兹以往,欧洲列国之革命,纷纷继起,卒成今日之民权世界。《民约论》者,法国大革命之原动之也;法国大革命,十九世纪全世界之原动力也。卢梭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五曰富兰克今(Franklin,美国人,生于一七0六年,卒于一七九0年。)之电学,瓦特(Watt,英人,生于一七三六年,卒于一八一九年。)

  之汽机学。十九世纪所以异于前世纪者何也?十九世纪有缩地之方,前人以马力行,每日不能过百英里者,今则四千英里之程,行于海者十三日而可达,行于陆者三日而可达矣,则轮船铁路之为之也。昔日制帽、制靴、纺纱、织布等之工,以若干时而能制成一枚者,今则同此时刻,能制至万枚以上矣。伦敦一报馆一年所用之纸,视十五世纪至十八世纪四百年间所用者,有加多焉,则制造机器之为之也。美国大统领下一教书,仅一时许,而可以传达于支那,上午在印度买货,下午可以在伦敦银行支银,则电报之为之也。凡此数者,能使全世界之政治、商务、军事,乃至学问、道德,全然一新其面目。而造此世界者,乃在一煮沸水之瓦特(瓦特因沸水而悟汽机之理。)与一放纸鸢之富兰克令(富氏尝放纸鸢以验电学之理)。二贤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六曰亚丹?斯密(AdamSmith,英国人,生于一七二三年,卒于一七九0年。)之理财学。泰西论者,每谓理财学之诞生日何日乎?即一千五百七十六年是也。何以故? 盖以亚丹斯密氏之《原富》(InquiryintotheNatureandCausesoftheWealthofNations,此书侯官严氏译),出版于是年也。此书之出,不徒学问界为之变动而已,其及于人群之交际,及于国家之政治者,不一而足。而一八四六年以后,英国决行自由贸易政策(FreeTrade),尽免关锐,以致今日商务之繁盛者,斯密氏《原富》之论为之地。近世所谓人群主义(Socialism),专务保护劳力者,使同享乐利,其方策渐为自今以后之第一大问题。亦自斯密氏发其端,而其徒马尔沙士大倡之,亚丹?斯密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七曰伯伦知理(Bluntschili,德国人,生于一八0八年,卒于一八八一年。)之国家学。伯伦知理之学说,与卢梭正相反对者也。虽然,卢氏立于十八世纪,而为十九世纪之母;伯氏立于十九世纪,而为二十世纪之母。自伯氏出,然后定国家之界说,知国家之性质、精神、作用为何物,于是国家主义乃大兴于世。前之所谓国家为人民而生者,今则转而云人民为国家而生焉,使国民皆以爱国为第一之义务,而盛强之国乃立,十九世纪末世界之政治则是也。而自今以往,此义愈益为各国之原力,无可疑也。伯伦知理之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八曰达尔文(DarwinCharles,英国人,生于一八0九年,卒于一八八二年。)之进化论。前人以为黄金世界在于昔时,而末世日以堕落,自达尔文出,然后知地球人类,乃至一切事物,皆循进化之公理,日赴于文明。前人以为天赋人权,人生而皆有自然应得之权利,及达尔文出,然后知物竞天择,优胜劣败,非图自强,则决不足以自立。达尔文者,实举十九世纪以后之思想,彻底而一新之者也。是故凡人类智识所能见之现象,无一不可以进化之大理贯通之。政治法制之变迁,进化也;宗教道德之发达,进化也;风俗习惯之移易,进化也。数千年之历史,进化之历史,数万里之世界,进化之世界也。

  故进化论出,而前者宗门迷信之论,尽失所据。教会中人,恶达氏滋甚,谓有一魔鬼住于其脑云,非无因也。此义一明,于是人人不敢不自勉为强者、为优者,然后可以立于此物竞天择之界。无论为一人,为一国家,皆向此鹄以进,此近世民族帝国主义(NationalImperialism,民族自增植其势力于国外,谓之民族帝国主义。)所由起也。

  此主义今始萌芽,他日且将磅礴充塞于本世纪而未有已也。虽谓达尔文以前为一天地,达尔文以后为一天地可也。其关系于世界何如也。

  以上所列十贤,不过举其荦荦大者。至如奈端(Newton,英人,生于一六四一年,卒于一七二七年。)之创重学,嘉列(Guericke,德国人,生于一六0二年,卒于一六八六年。)怀黎(Boyle,英人,生于一六二六年,卒于一六九一年。)之制排气器,连挪士(Linneus,瑞典人,生于一七0七年,卒于一七七八年。)之开植物学,康德(Kant,德国人,生于一七二四年,卒于一八0四年。)之开纯全哲学,皮里士利(Priestley,英人,生于一七三三年,卒于一八0四年。)之化学,边沁(Bentham,英人,生于一七四七年,卒于一八三二年。)之功利主义,黑拔(Herbart,生于一七七六年,卒于一八四一年。)之教育学,仙士门(St.Simon,法人),喀谟德(Comte,法人,生于一七九五年,卒于一八五七年。)

  之倡人群主义及群学,约翰弥勒(JohnStusrtMill,英人,生于一八0六年,卒于一八七三年。)之论理学、政治学、女权论,斯宾塞(Spencer,英人,生于一八二0年,今犹生存。)之群学等,皆出其博学深思之所独得,审诸今后时势之应用,非如前代学者,以学术为世界外遁迹之事业,如程子所云“玩物丧志”也。以故其说一出,类能耸动一世,饷遗后人。

  呜呼,今日光明灿烂、如茶如锦之世界何自来乎?实则诸贤之脑髓、之心血、之口沫、之笔锋,所组织之而庄严之者也。

  亦有不必自出新说,而以其诚恳之气,清高之思,美妙之文,能运他国文明新思想,移植于本国,以造福于其同胞,此其势力,亦复有伟大而不可思议者。如法国之福禄特尔(Voltaire,生于一六九四年,卒于一七七八年),日本之福泽谕吉(去年卒),俄国之托尔斯泰(Tolstoi,今尚生存。)诸贤是也。福禄特尔当路易第十四全盛之时,惄然忧法国前途,乃以其极流丽之笔,写极伟大之思,寓诸诗歌院本小说等,引英国之政治,以讥讽时政,被锢被逐,几濒于死者屡焉,卒乃为法国革新之先锋,与孟德斯鸠、卢梭齐名。盖其有造于法国民者,功不在两人下也。福泽谕吉当明治维新以前,无所师授,自学英文,尝手抄《华英字典》一过,又以独力创一学校,名曰庆应义塾,创一报馆,名曰《时事新报》,至今为日本私立学校、报馆之巨擘焉,著书数十种,专以输入泰西文明思想为主义。

  日本人之知有西学,自福泽始也;其维新改革之事业,亦顾问于福泽者十而六七也。

  托尔斯泰,生于地球第一专制之国,而大倡人类同胞兼爱平等主义,其所论盖别有心得,非尽凭借东欧诸贤之说者焉。其所著书,大率皆小说,思想高彻,文笔豪宕,故俄国全国之学界,为之一变。近年以来,各地学生咸不满于专制之政,屡屡结集,有所要求,政府捕之、锢之、放之、逐之,而不能禁,皆托尔斯泰之精神所鼓铸者也。

  由此观之,福禄特尔之在法兰西,福泽谕吉之在日本,托尔斯泰之在俄罗斯,皆必不可少之人也。苟无此人,则其国或不得进步,即进步亦未必如是其骤也。然则如此等人者,其于世界之关系何如也!

  吾欲敬告我国学者曰:公等皆有左右世界之力,而不用之何也?公等即不能为倍根、笛卡儿、达尔文,岂不能为福禄特尔、福泽谕吉、托尔斯泰?即不能左右世界,岂不能左右一国?苟能左右我国者,是所以使我国左右世界也。吁嗟山兮,穆如高兮;吁嗟水兮,浩如长兮。吾闻足音之跫然兮,吾欲溯洄而从之兮,吾欲馨香而祝之兮!

  中国之旧史

  (1902年2月8日)

  于今日泰西通行诸学科中,为中国所固有者,惟史学。史学者,学问之最博大而最切要者也,国民之明镜也,爱国心之源泉也。今日欧洲民族主义所以发达,列国所以日进文明,史学之功居其半焉。然则,但患其国之无兹学耳,苟其有之,则国民安有不团结,群治安有不进化者。

  虽然,我国兹学之盛如彼,而其现象如此,则又何也?

  今请举中国史学之派别,表示之而略论之:都为十种、二十二类。

  试一翻四库之书,其汗牛充栋、浩如烟海者,非史学书居十六七乎!

  上自太史公、班孟坚,下至毕秋帆、赵瓯北,以史家名者不下数百,兹学之发达,二千年于兹矣。然而陈陈相因,一邱之貉,未闻有能为史界辟一新天地,而令兹学之功德普及于国民者,何也?吾推其病源,有四端焉:一曰,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吾党常言。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

  其言似稍过当,然按之作史者之精神,其实际固不诬也。吾国史家以为,天下者,君主一人之天下,故其为史也,不过叙某朝以何而得之,以何而治之,以何而失之而已,舍此则非所闻也。昔人谓《左传》为“相斫书”,岂惟《左传》,若二十四史,真可谓地球上空前绝后之一大相斫书也。虽以司马温公之贤,其作《通鉴》,亦不过以备君王之浏览。

  (其“论”语,无一非忠告群主者。)盖从来作史者,皆为朝廷上之君若臣而作,曾无有一书为国民而作者也。其大蔽在不知朝廷与国家之别,以为舍朝廷外无国家。于是乎有所谓正统、闰统之争论,有所谓鼎革前后之笔法。如欧阳之《新五代史》、朱子之《通鉴纲目》等,今日盗贼,明日圣神;甲也天命,乙也僭逆。正如群蛆啄矢至今不能兴起者,数千年之史家,岂能辞其咎耶!

  二曰,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历史者,英雄之舞台也;舍英雄几无历史。虽泰西良史,亦岂能不置重于人物哉!虽然,善为史者,以人物为历史之材料,不闻以历史为人物之画像;以人物为时代之代表,不闻以时代为人物之附属。中国之史,则本纪、列传,一篇一篇,如海岸之石,乱堆错落。

  质而言之,则合无数之墓志铭而成者耳。夫所贵乎史者,贵其能叙一群人相交涉、相竞争、相团结之道,能述一群人所以休养生息、同体进化之状,使后之读者爱其群、善其群之心,油然生焉!今史家多于鲫鱼,而未闻有一人之眼光,能见及此者。此我国民之群力、群智、群德所以永不发生,而群体终不成立也。

  三曰,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凡著书贵宗旨。作史者,将为若干之陈死人作纪念碑耶?为若干之过去事作歌舞剧耶?

  殆非也。将使今世之人,鉴之裁之,以为经世之用也。故泰西之史,愈近世则记载愈详。中国不然,非鼎革之后,则一朝之史不能出现。又不惟正史而已,邓各体莫不皆然。故温公《通鉴》,亦起战国而终五代。

  果如是也,使其朝自今以往,永不易姓,则史不其中绝乎?使如日本之数千年一系,岂不并史之为物而无之乎?太史公作《史记》,直至《今上本纪》,且其记述,不少隐讳焉,史家之天职然也。后世专制政体日以进步,民气学风日以腐败,其末流遂极于今日。推病根所从起,实由认历史为朝廷所专有物,舍朝廷外无可记载故也。

  不然,则虽有忌讳于朝廷,而民间之事,其可纪者不亦多多乎,何并此而无也?今日我辈欲研究二百六十八年以来之事实,竞无一书可凭借,非官牍铺张循例之言,则口碑影响疑似之说耳。时或借外国人之著述,窥其片鳞残甲。然甲国人论乙国之事,例固百不得一,况吾国之向闭关不与人通者耶?

  于是乎吾辈乃穷。语曰:“知古而不知今,谓之陆沈。”夫陆沈我国民之罪,史家实尸之矣!

  四曰,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人身者,合四十余种原质而成者也,

  合眼、耳、鼻、舌、手足、脏腑、皮毛、、筋络、骨节、血轮、精管而

  成者也。然使采集四十余种原质,作为眼、耳、鼻、舌、手足、脏腑、皮毛、筋络、骨节、血轮、精管无一不备,若是者,可谓之人乎?必不可。何则?无其精神也。史之精神维何?曰理想是已。大群之中有小群,大时代之中有小时代,而群与群之相际,时代与时代之相续,其间有消息焉,有原理焉,作史者苟能勘破之,知其以若彼之因,故生若此之果,鉴既往之大例,示将来之风潮,然后其书乃有益于世界。今中国之史但呆然曰:某日有甲事,某日有乙事。至此事之何以生,其远因何在,近因何在,莫能言也。其事之影响于他事或他日者若何,当得善果,当得恶果,莫能言也。故汗牛充栋之史书,皆如蜡人院之偶像,毫无生气,读之徒费脑力。是中国之史,非益民智之具,而耗民智之具也。

  以上四者,实数千年史家学识之程度也。缘此四蔽,复生二病。

  其一,能铺叙而不能别裁。英儒斯宾塞曰:“或有告者曰,邻家之猫,昨日产一子。

  以云事实,诚事实也;然谁不知为无用之事实乎。何也?以其与他事毫无关涉,于吾人生活上之行为,毫无影响也。然历史上之事迹,其类是者正多,能推此例以读书观万物,则思过半矣。”此斯氏教人以作史、读史之方也。秦西旧史家,固不免之,而中国殆更甚焉:某日日食也,某日地震也,某日册封皇子也,某日某大臣死也,某日有某诏书也。

  满纸填塞,皆此等“邻猫生子”之事实,往往有读尽一卷而无一语有入脑之价值者。就中如《通鉴》一书,属稿十九年,别择最称精善,然今日以读西史之眼读之,觉其有用者,亦不过十之二三耳。(《通鉴》载奏议最多,盖此书专为格君而作也,吾辈今日读之实嫌其冗。)其他更何论焉!至如《新五代史》之类,以别裁自命,实则将大事皆删云,而惟存“邻猫生子”等语,其可厌不更甚耶?故今日欲治中国史学,真有无从下手之慨。《二十四史》也,《九通》也,《通鉴》、《续通鉴》也,《大清会典》、《大清通礼》也,十朝实录、十朝圣训也,此等书皆万不可不读。不读其一,则挂漏正多,然尽此数书而读之,日读十卷,已非三四十年不为功矣!况仅读此数书,而决不能足用,势不可不于前所列十种二十二类者一一涉猎之。(杂史、传志、札记等所载,常有有用过于正史者何则?彼等常载民间风俗,不似正史专为帝王作家谱也。)

  人寿几何,何以堪此!故吾中国史学知识之不能普及,皆由无一善别裁之良史故也。

  其二,能因袭而不能创作。中国万事,皆取“述而不作”主义,而史学其一端也。

  细数二千年来史家,其稍有创作之才者,惟六人:一曰太史公,诚史界之造物主也。其书亦常有国民思想,如项羽而列诸本纪,孔子、陈涉而列诸世家,儒林、游侠、刺客、货殖而为之列传,皆有深意存焉。

  其为立传者,大率皆于时代极有关系之人也。而后世之效颦者,则胡为也!二曰杜君卿。《通典》之作,不纪事而纪制度。制度于国民全体之关系,有重于事焉者也。前此所无而杜创之,虽其完备不及《通考》,然创作之功,马何敢望杜耶!三曰郑渔仲。夹漈之史识,卓绝千古,而史才不足以称之。其《通志?二十略》,以论断为主,以记述为辅,实为中国史界放一光明也。惜其为太史公范围所困,以纪传十之七、八,填塞全书,支床叠屋,为大体玷。四曰司马温公。《通鉴》亦天地一大文也,其结构之宏伟,其取材之丰赡,使后世有欲著通史者,势不能不据为蓝本,而至今卒未有能逾之者焉。温公亦伟人哉!五曰袁枢。今日西史,大率皆纪事本末之体也,而此体在中国,实惟袁枢创之,其功在史界者亦不少。但其著《通鉴纪事本末》也,非有见于事与事之相联属,而欲求其原因结果也,不过为读《通鉴》之方便法门,著此以代抄录云尔。虽为创作,实则无意识之创作,故其书不过为《通鉴》之一附庸,不能使学者读之有特别之益也。六曰黄梨洲。黄梨洲著《明儒学案》,史家未曾有之盛业也。中国数千年惟有政治史,而其他一无所闻。梨洲乃创为学史之格,使后人能师其意,则中国文学史可作也,中国种族史可作也,中国财富史可作也,中国宗教史可作也。

  诸类此者,其数何限!梨洲既成《明儒学案》,复为《宋元学案》,未成而卒。使假以十年,或且有汉唐学案、周秦学案之宏著,未可料也。

  梨洲诚我国思想界之雄也!若夫此六君子以外(袁枢实不能在此列。)

  则皆所谓“公等碌碌,因人成事。”《史记》以后,而二十一部皆刻画《史记》;《通典》以后,而八部皆摹仿《通典》;何其奴隶性至于此甚耶!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以故每一读辄惟恐卧,而思想所以不进也。

  合此六弊,其所贻读者之恶果,厥有三端:一曰难读。浩如烟海,穷年莫殚,前既言之矣。二曰难别择。即使有暇日,有耐性,遍读应读之书,而苟非有极敏之眼光、极高之学识,不能别择其某条有用、某条无用,徒枉费时日脑力。三曰无感触。虽尽读全史,而曾无有足以激厉其爱国之心,团结其合群之力,以应今日之时势而立于万国者。

  然则吾中国史学,外貌虽极发达,而不能如欧美各国民之实受其益也,职此之由。

  今日欲提倡民族主义,使我四万万同胞强立于此优胜劣败之世界乎?则本国史学一科,实为无老无幼、无男无女、无智无愚、无贤无不肖所皆当从事,视之如渴饮饥食,一刻不容缓者也。然遍览乙库中数十万卷之著录,其资格可以养吾所欲、给吾所求者,殆无一焉。呜呼,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新史学》之著,吾岂好异哉?吾不得已也。

  史学之界说

  (1902年3月10日)

  欲创新史学,不可不先明史学之界说;欲知史学之界说,不可不先明历史之范围。

  今请析其条理而论述之。

  第一,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现象者何?事物之变化也。宇宙间之现象有二种:一曰为循环之状者,二曰为进化之状者。何谓循环?

  其进化有一定之时期,及期则周而复始,如四时之变迁、天体之运行是也。何谓进化?其变化有一定之次序,生长焉,发达焉,如生物界及人间世之现象是也。循环者,去而复来者也,止而不进者也;凡学问之属于此类者,谓之“天然学”。进化者,往而不返者也,进而无极者也;凡学问之属于此类者,谓之“历史学”。天下万事万物,皆在空间,又在时间,(空间、时间,佛典译语,日本人沿用之。若依中国古义,则空间宇也,时间宙也。其语不尽通行,故用译语。)而天然界与历史界,实分占两者之范围。天然学者,研究空间之现象者也;历史学者,研究时间之现象者也。就天然界以观察宇宙,则见其一成不变,万古不易,故其体为完全,其象如一圆圈;就历史界以观察宇宙,则见其生长而不已,进步而不知所终,故其体为不完全,且其进步又非为一直线,或尺进而寸退,或大涨而小落,其象如一螺线。明此理者,可以知历史之真相矣。

  由此观之,凡属于历史界之学,(凡政治学、群学、平准学、宗教学等,皆近历史界之范围。)其研究常较难;凡属于天然界之学,(凡天文学、地理学、物质学、化学等,皆天然界之范围。)其研究常较易。

  何以故?天然界,已完全者也,来复频繁,可以推算,状态一定,可以试验。历史学,未完全者也,今犹日在生长发达之中,非逮宇宙之末劫,则历史不能终极。吾生有涯,而此学无涯。此所以天然诸科学起源甚古,今已斐然大成;而关于历史之各学,其出现甚后,而其完备难期也。

  此界说既定,则知凡百事物,有生长、有发达、有进步者,则属于历史之范围;反是者,则不能属于历史之范围。又如于一定期中,虽有生长发达,而及其期之极点,则又反其始,斯仍不得不以循环目之。如动植物,如人类,虽依一定之次第,以生以成,然或一年,或十年,或百年,而盈其限焉,而反其初焉。一生一死,实循环之现象也。

  故物理学、生理学等,皆天然科学之范围,非历史学之范围也。

  孟子曰:“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此误会历史真相之言也。

  苟治乱相嬗无已时,则历史之象当为循环,与天然等,而历史学将不能成立。孟子此言盖为螺线之状所迷,而误以为圆状,未尝综观自有人类以来万数千年之大势,而察其真方向之所在;徒观一小时代之或进或退、或涨或落,遂以为历史之实状如是云尔。譬之江河东流以朝宗于海者,其大势也;乃或所见局于一部,偶见其有倒流处,有曲流处,因以为江河之行一东一西、一北一南,是岂能知江河之性矣乎!

  (《春秋》家言,有三统,有三世。三统者,循环之象也,所谓三王之道若循环,周而复始是也。三世者,进化之象也,所谓据乱、升平、太平,与世渐进是也。三世则历史之情状也,三统则非历史之情状也。

  三世之义,既治者则不能复乱,借曰有小乱,而必非与前此之乱等也。

  苟其一治而复一乱,则所谓治者,必非真治也。故言史学者,当从孔子之义,不当从孟子之义。)吾中国所以数千年无良史者,以其于进化之现象,见之未明也。

  第二,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进化之义既定矣。虽然,进化之大理,不独人类为然,即动植物乃至无机世界,亦常有进化者存。

  而通行历史所纪述,常限于类者,则何以故?此不徒吾人之自私其类而已。人也者,进化之极则也,其变化千形万状而不穷者也。故言历史之广义,则非包万有而并载之,不能完成;至语其狭义,则惟以人类为之界。

  虽然,历史之范围可限于人类,而人类之事实不能尽纳诸历史。夫人类亦不过一种之动物耳,其一生一死,固不免于循环,即其日用饮食、言论行事,亦不过大略相等,而无进化之可言。故欲求进化之迹,必于人群。使人人析而独立,则进化终不可期,而历史终不可起。盖人类进化云者,一群之进也,非一人之进也。如以一人也,则今人必无以远过于古人。语其体魄,则四肢五官,古犹今也;质点血轮,古犹今也。语其性灵,则古代周、孔、柏(柏拉图)、阿(阿里土多德)之智识能力,必不让于今人,举世所同认矣。然往往有周、孔、柏、阿所不能知之理,不能行之事,而今日乳臭小儿知之能之者,何也?无他,食群之福,享群之利,借群力之相接相较、相争相师、相摩相荡、相维相系、相传相嬗,而智慧进焉,而才力进焉,而道德进焉。进也者,人格之群,非寻常之个人也。(人类天性之能力,能随文明进化之运而渐次增长与否,此问题颇难决定。试以文明国之一小儿,不许受教育,不许蒙社会之感化。沐文明之恩泽,则其长成,能有以异于野蛮国之小儿乎?恐不能也。

  盖由动物进而为人,已为生理上进化之极点。

  由小儿进为成人,已为生理上进化之极点。然则,一个人,殆无进化也:进化者,别超于个人之上之一人格而已,即人群是也。)然则历史所最当注意者,惟人群之事。苟其事不关系人群者,虽奇言异行,而必不足以入历史之范围也。

  畴昔史家,往往视历史如人物传者然。夫人物之关系于历史固也,然所以关系也,亦谓其于一群有影响云尔。所重者在一群,非在一人也。

  而中国作史者,全反于此目的,动辄以立佳传为其人之光宠。驯至连篇累牍,胪列无关世运之人之言论行事,使读者欲卧欲呕,虽尽数千卷,犹不能于本群之大势有所知焉,由不知史之界说限于群故也。

  第三,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凡学问必有客观、主观二界。客观者,谓所研究之事物也;主观者,谓能研究此事物之心灵也。亦名“所界”、“能界”、“能”、“所”二字,佛典译语,常用为名词。)和合二观,然后学问出焉。史学之客体,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其主体,则作史、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

  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非史焉可也。(偏于主观而略于客观者,则虽有佳书,亦不过为一家言,不得谓之为史。)是故善为史者,必研究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其公理公例之所在,于是有所谓历史哲学者出焉。历史与历史哲学虽殊科,要之,苟无哲学之理想者,必不能为良史,有断然也。虽然,求史学之公理公例,固非易易。如彼天然科学者,其材料完全,其范围有涯,故其理例亦易得焉。如天文学,如物质学,如化学,所已求得之公理公例不可磨灭者,既已多端;而政治学、群学、宗教学等,则瞠乎其后,皆由现象之繁赜而未到终点也。

  但其事虽难,而治此学者不可不勉。大抵前者史家不能有得于是者,其蔽二端:一曰知有一局部之史,而不知自有人类以来全体之史也。或局于一地,或局于一时代。如中国之史,其地位则仅叙述本国耳,于吾国外之现象,非所知也(前者他国之史亦如是)。其时代,则上至书、契以来,下至胜朝之末止矣;前乎此,后乎此,非所闻也。夫欲求人群进化之真相,必当合人类全体而比较之,通古今文野之界而观察之。

  内自乡邑之法团,(凡民间之结集而成一人格之团体者,谓之法团,亦谓之法人。法人者,法律上视之与一个人无异也。一州之州会,一市之市会,乃至一学校、一会馆、一公司,皆统名为法团。)外至五洲之全局;上自穹古之石史,(地质学家从地底僵石中考求人物进化之迹,号曰石史。)下至昨今之新闻,何一而非客观所当取材者。综是焉以求其公理公例,虽未克完备,而所得必已多矣。问畴昔之史家,有能焉者否也?二曰徒知有史学,而不知史学与他学之关系也。夫地理学也,地质学也,人种学也,人类学也,言语学也,群学也,政治学也,宗教学也,法律学也,平准学也(即日本所谓经济学),皆与史学有直接之关系;其他如哲学范围所属之伦理学、心理学、论理学、文章学,及天然科学范围所属之天文学、物质学、化学、生理学,其理论亦常与史学有间接之关系,何一而非主观所当凭借者。取诸学之公理公例而参伍钩距之,虽未尽适用,而所得又必多矣。问畴昔之史家,有能焉者否也?

  夫所以必求其公理公例者,非欲以为理论之美观而已,将以施诸实用焉,将以贻诸来者焉。历史者,以过去之进化,导未来之进化者也。

  吾辈食今日文明之福,是为对于古人已得之权利;而继续此文明,增长此文明,孳殖此文明,又对于后人而不可不尽之义务也。而史家所以尽此义务之道,即求得前此进化之公理公例,而使后人循其理、率其例以增幸福于无疆也。史乎史乎,其责任至重,而其成就至难。中国前此之无真史家也,又何怪焉!而无真史家,亦即吾国进化迟缓之一原因也。

  吾愿与同胞国民,筚路蓝缕以辟此途也。

  以上说“界说”竟。作者初研究史学,见地极浅,自觉其界说尚有未尽未安者,视吾学他日之进化,乃补正之。著者识。

  论正统

  (1902年7月5日)

  中国史家之谬,未有过于言正统者也。言正统者,以为天下不可一日无君也,于是乎有统;又以为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也,于是乎有正统。

  统之云者,殆谓天所立而民所宗也;正之云者,殆谓一为真而余为伪也。

  千余年来,陋儒龂断于此事,攘臂张目,笔斗舌战,支离蔓衍,不可穷诘。一言蔽之曰,自为奴隶根性所束缚,而复以煽后人之奴隶根性而已。

  是不可以不辩。

  “统”字之名词何自起乎?殆滥觞于《春秋》。《春秋公羊传》曰:“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此即后儒论正统者所援为依据也。庸讵知《春秋》所谓大一统者,对于三统而言,《春秋》之大义非一,而通三统实为其要端。通三统者,正以明天下为天下人之天下,而非一姓之所得私有,与后儒所谓统者,其本义既适相反对矣。故夫统之云者,始于霸者之私天下,而又惧民之不吾认也,乃为是说以钳制之曰:此天之所以与我者,吾生而有特别之权利,非他人所能几也。因文其说曰:“亶聪明,作父母。”曰:“辨上下,定民志。”统之既立,然后任其作威作福,恣睢蛮野,而不得谓之不义;而人民之稍强立不挠者,乃得坐之以不忠不敬、大逆无道诸恶名,以锄之摧之。此统之名所由立也。《记》曰:“得乎丘民而为天子。”若是乎,无统则已,苟其有统,则创垂之而继续之者,舍斯民而奚属哉!故泰西之良史,皆以叙述一国国民系统之所由来,及其发达进步、盛衰兴亡之原因结果为主,诚以民有统而君无统也。借曰君而有统也,则不过一家之谱牒,一人之传记,而非可以冒全史之名,而安劳史家之哓哓争论也。然则以国之统而属诸君,则固已举全国之人民视同无物,而国民之资格所以永坠九渊而不克自拔,皆此一义之为误也。

  故不扫君统之谬见,而欲以作史,史虽充栋,徒为生民毒耳。

  统之义已谬,而正与不正,更何足云。虽然,亦既有是说矣,其说且深中于人心矣,则辞而辟之,固非得已。正统之辨,昉于晋而盛于宋。

  朱子《通鉴纲目》所推定者,则秦也,汉也,东汉也,蜀汉也,晋也,东晋也,宋、齐、梁、陈也,隋也,唐也,后梁、后唐、后汉、后晋、后周也。本朝乾隆间御批《通鉴》从而续之,则宋也,南宋也,元也,明也,清也。所谓正统者,如是如是。而其所据为理论以衡量夫正不正者,约有六事:一曰,以得地之多寡而定其正不正也。凡混一宇内者,无论其为何等人,而皆奉之以正,如晋、元等是。

  二曰,以据位之久暂而定其正不正也。虽混一宇内,而享之不久者,皆谓之不正,如项羽、王莽等是。

  三曰,以前代之血胤为正而其余皆为伪也。如蜀汉、东晋、南宋等是。

  四曰,以前代之旧都所在为正而其余皆为伪也。如因汉而正魏,因唐而正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是。

  五曰,以后代之所承者所自出者为正而其余为伪也。如因唐而正隋,因宋而正周等是。

  六曰,以中国种族为正而其余为伪也。如宋、齐、梁、陈等是。

  此六者互相矛盾,通于此则窒于彼,通于彼则窒于此。而据《朱子纲目》及《通鉴辑览》等所定,则前后互歧,进退失据,无一而可焉。

  请穷洁之。夫以得地之多寡而定,则混一者固莫与争矣,其不能混一者,自当以最多者为最正。则符秦盛时,南至邛僰,东抵淮泗,西极西域,北尽大碛,视司马氏版图过之数倍;而宋金交争时代,金之幅员亦有天下三分之二,而果谁为正而谁为伪也?如以据位之久暂而定,则如汉唐等之数百年,不必论矣。若夫拓跋氏之祚,回轶于宋、齐、梁、陈;钱镠、刘隐之系,远过于梁、唐、晋、汉、周;而西夏李氏,乃始唐乾符,终宋宝庆,凡三百五十余年,几与汉唐埒,地亦广袤万里,又谁为正而谁为伪也?如以前代之血胤而定,则杞宋当二日并出,而周不可不退处于篡僭;而明李槃以宇文氏所臣属之萧岿为篡贼,萧衍延苟全之性命而使之统陈,以沙陀夷族之朱邪存勖不知所出之徐知诰冒,李唐之宗而使之统分据之天下者,将为特识矣。

  而顺治十八年间,故明弘光、隆武、永历,尚存正朔而视同闰位,何也?而果谁为正而谁为伪也?也以前代旧都所在而定,则刘、石、慕容、符、姚、赫连、拓跋所得之土,皆五帝三王之故宅也,女真所抚之众,皆汉唐之遗民也,而又谁为正而谁为伪也?如以后代所承所自出者为正,则晋既正矣,而晋所自出之魏,何以不正?前既正蜀,而后复正晋,晋自篡魏,岂承汉而兴邪?

  唐既正矣,且因唐而正隋矣,而隋所自出之宇文,宇文所自出之拓跋,何以不正?

  前正陈而后正隋,隋岂因灭陈而始有帝号邪?又乌知夫谁为正而谁为伪也?若夫以中国之种族而定,则诚爱国之公理,民族之精神,虽迷于统之义,而犹不悖于正之名也。而惜乎数千年未有持此以为鹄者也。

  李存勖、石敬瑭、刘智远,以沙陀三小族,窃一掌之地,而 然奉为共主;自宋至明百年间,黄帝子孙,无尺寸土,而史家所谓正统者,仍不绝如故也,而果谁为正而谁为伪也?于是乎而持正统论者,果无说以自完矣。

  大抵正统之说之所以起者,有二原因:其一,则当代君臣自私本国也。温公所谓“宋魏以降,各有国史,互相排黜,南谓北为索虏,北谓南为岛夷,朱氏代唐,四方幅裂,朱邪入汴,比之穷新(原注:“唐庄宗自以为继唐,比朱梁于有穷篡夏,新室篡汉。”)运历年纪,弃而不数。此皆私已之偏辞,非大公之通论也。”(《资治通鉴》卷六十九。

  诚知言矣。自古正统之争,莫多于蜀魏问题。主都邑者以魏为真人,主血胤者以蜀为宗子。而其议论之变迁,恒缘当时之境遇。陈寿主魏,习凿齿主蜀,寿生西晋而凿齿东晋也。西晋踞旧都,而上有所受,苟不主都邑说,则晋为僭矣,故寿之正魏,凡以正晋也。凿齿时则晋既南渡,苟不主血胤说,而仍沿都邑,则刘、石、符、姚正而晋为僭矣。凿齿之正蜀,凡亦以正晋也。

  其后温公主魏,而朱子主蜀,温公生北宋而朱子南宋也。宋之篡周宅汴,与晋之篡魏宅许者同源,温公主都邑说也,正魏也,凡以正宋也。

  南渡之宋与江东之晋同病,朱子之主血胤说也,正蜀也,凡亦以正宋也。

  盖未有非为时君计者也!至如五代之亦 然目为正统也,更宋人之讏言也。彼五代抑何足以称代?朱温盗也,李存勖、石敬瑭、刘智远沙陀犬羊之长也。温可代唐,则侯景、李全可代宋也;沙陀三族可代中华之主,则刘聪、石虎可代晋也。郭威非夷非盗,差近正矣,而以黥卒乍起,功业无闻,乘人孤寡,夺其穴以篡立,以视陈霸先之能平寇乱,犹奴隶耳。

  而况彼五人者,所掠之地,不及禹域二十分之一,所享之祚,合计仅五十二年,而顾可以圣仁神武某祖某皇帝之名奉之乎?

  其奉之也,则自宋人始也。

  宋之得天下也不正,推柴氏以为所自受,因而溯之,许朱温以代唐,而五代之名立焉。(以上采王船山说。)其正五代也,凡亦以正宋也。

  至于本朝,以异域龙兴,入主中夏,与辽、金、元前事相类,故顺治二年三月,议历代帝王祀典,礼部上言,谓辽则宋曾纳贡,金则宋尝称侄,帝王庙祀,似不得遗,骎骎乎欲伪宋而正辽、金矣。后虽惮于清议,未敢悍然,然卒增祀辽太祖、太宗、景宗、圣宗、兴宗、道宗,金太祖、太宗、世宗、章宗、宣宗、哀宗,其后复增祀元魏道武帝、明帝、孝武帝、文成帝、献文帝、孝文帝、宣武帝、孝明帝。岂所谓兔死狐悲,恶伤其类者耶?由此言之,凡数千年来哓哓于正不正、伪不伪之辩者,皆当时之霸者与夫霸者之奴隶,缘饰附会,以保其一姓私产之谋耳!而时过境迁之后,作史者犹慷他人之概,龂龂焉辩得失于鸡虫,吾不知其何为也!

  其二,由于陋儒误解经义,煽扬奴性也。陋儒之说,以为帝王者圣神也。陋儒之意,以为一国之大,不可以一时而无一圣神焉者,又不可以同时而有两圣神焉者。当其无圣神也,则无论为乱臣,为贼子,为大盗,为狗偷,为仇雠,为夷狄,而必取一人一姓焉,偶像而尸祝之曰,此圣神也,此圣神也。当其多圣神也,则于群圣群神之中,而探阄焉,而置棋焉,择取其一人一姓而膜拜之曰,此乃真圣神也,而其余皆乱臣、贼子、大盗、狗偷、仇雠、夷狄也。不宁惟是,同一人也,甲书称之为乱贼、偷盗、仇雠、夷狄,而乙书则称之为神圣焉。甚者同一人也,同一书也,而今日称之为乱贼、偷盗、仇雠、夷狄,明日则称之为神圣焉。

  夫圣神自圣神,乱贼自乱贼,偷盗自偷盗,夷狄自夷狄,其人格之相去,不可以道里计,一望而知,无能相混者也,亦断未有一人之身,而能兼两涂者也。异战,此至显、至浅、至通行、至平正之方人术,而独不可以施诸帝王也!谚曰:“成即为王,败即为寇。”

  此真持正统论之史家所奉为月旦法门者也。夫众所归往谓之王,窃夺殃民谓之寇。

  既王矣,无论如何变相,而必不能堕而为寇;既寇矣,无论如何变相,而必不能升而为王,未有能相印焉者也。如美人之抗英而独立也,王也,非寇也,此其成者也。即不成焉,如菲律宾之抗美,波亚之抗英,未闻有能目之为寇者也。元人之侵日本,寇也,非王也,此其败者也。

  即不败焉,如蒙古蹂躏俄罗斯,握其主权者数百年,未闻有肯认之为王者也。中国不然。兀术也,完颜亮也,在宋史则谓之为贼、为虏、为仇,在金史则某祖某皇帝矣,而两皆成于中国人之手,同列正史也。而诸葛亮入寇、丞相出师等之差异,更无论也。朱温也,燕王棣也,始而曰叛曰盗,忽然而某祖、某皇帝矣。而曹丕、司马炎之由名而公,由公而王,由王而帝,更无论也。准此以谈,吾不能不为匈奴冒顿、突厥颉利之徒悲也,吾不能不为汉吴楚七国、淮南王安、晋八王、明宸濠之徒悲也,

  吾不能不为上官桀、董卓、桓温、苏竣、侯景、安禄山、朱泚、吴三桂

  之徒悲也,吾不得不为陈涉、吴广、新市、平林、铜马、赤眉、黄巾、

  窦建德、王世充、黄巢、张士诚、张友谅、张献忠、李自成、洪秀全之

  徒悲也。彼其与圣神,相去不能以寸耳,使其稍有天幸,能于百尺竿头,进此一步,何患乎千百年后赡才博学、正言讜论、倡天经明地义之史家,

  不奉以“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钦明文思、睿哲显武、端毅

  弘文、宽裕中和、大成定业、太祖高皇帝”之徽号!而有腹诽者则曰大不敬,有指斥者则曰逆不道也。此非吾过激之言也。试思朱元璋之德,何如窦建德?萧衍之才,何如王莽?赵匡胤之功,何如项羽?李存勖之强,何如冒顿?杨坚传国之久,何如李元昊?朱温略地之广,何如洪秀全?而皆于数千年历史上巍巍然圣矣神矣!

  吾无以名之,名之曰幸不幸而已。若是乎,史也者,赌博耳,儿戏耳,鬼域之府耳,势利之林耳。以是为史,安得不率天下而禽兽也。而陋儒犹嚣嚣然曰:此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伦也,国之本也,民之坊也。吾不得不深恶痛绝夫陋儒之毒天下如是其甚也!

  然则不论正统则亦已耳,苟论正统,吾敢翻数千年之案而昌言曰:自周秦以后,无一朝能当此名者也。第一,夷狄不可以为统,则胡元及沙陀三小族在所必摈,而后魏、北齐、北周、契丹、女真更无论矣。第二,篡夺不可以为统,则魏、晋、宋、齐、梁、陈、北齐、北周、隋、后周、宋在所必摈,而唐亦不能免矣。第三,盗贼不可以为统,则后梁与明在所必摈,而汉亦如唯之与阿矣。然则正统当于何求之?曰:统也者,在国非在君在,在众人非在一人也。舍国而求诸君,舍众人而求诸一人,必无统之可言。更无正之可言。必不获已者,则如英、德、日本等立宪君主之国,以宪法而定君位继承之律,其即位也,以敬守宪法之语誓于大众,而民亦公认之,若是者,其犹不谬于得丘民为天子之义,而于正统庶乎近矣。虽然,吾中国数千年历史上,何处有此?然犹龂龂焉于百步五十步之间,而曰统不统正不正,吾不得不惟其愚而恶其妄也!

  后有良史乎,盍于我国民系统盛衰、强弱、主奴之间,三致意焉尔。

  论立法权

  (1902年2月22日)

  立法、行法、司法,诸权分立,在欧美日本,既成陈言,妇孺尽解矣。然吾中国立国数千年,于此等政学原理,尚未有发明之者。故今以粗浅平易之文,略诠演之,以期政治思想普及国民。篇中虽间祖述泰西学说,然所论者,大率皆西人不待论而明之理,自稍通此学者观之,殆如辽东之豕,宋人之曝,只觉词费耳。然我四万万同胞中,并此等至粗极浅之义而不解者,殆十而八九焉,吾又安敢避词费而默然也。学者苟因此益求精焉深焉者,则菅蒯之弃,固所愿矣。

  第一节论立法部之不可缺国家者人格也。(有人之资格谓之人格。)凡人必意志然后有行为,无意志而有行为者,必疯疾之人也,否则其梦呓时也。国家之行为何?行政是已。国家之意志何?立法是已。

  泰西政治之优于中国者不一端,而求其本原,则立法部早发达,实为最著要矣。泰西自上古希腊,即有所谓长者议会(Gerontes),由君主召集贵族, 制定法律, 颁之于民; 又有所谓国民议会(AnassemblyoftheCentes),凡君主贵族所定法律,必报告于此会,使民各出其意以可否之,然后施行。其后雅典之拔伦,斯巴达之来喀格士,皆以大立法家,为国之桢。罗马亦然,其始有所谓百人会议者(Comitia Centuriata),以军人组织之,每有大事,皆由其议决;及王统中绝之际,有所谓罗马元老院(TheSenate)、罗马平民议会(Concilia Plebis)

  者,角立对峙,争立法权,久之卒相调和,合为国民评议会(Comitia Tributa),故后虽变为帝政,而罗马法之发达,独称完备,至今日各国宗之。及条顿人与罗马代兴,即有所谓人民总会者(Tolkmoot),有所谓贤人会议者(Wetenagemot),皆集合人民,而国王监督之,以行立法之事,逐渐进化,遂成为今日之国会,所谓巴力门(Parliament)者是也。十八世纪以来,各国互相仿效,愈臻完密,立法之业,益为政治上第一关键,战国家之盛衰强弱者,皆于此焉。虽其立法权之附属,及其范围之广狭,各国不同,而要之上自君相,下及国民,皆知此事为立国之大本大原,则一也。

  耗矣哀哉,吾中国建国数千年,而立法之业,曾无一人留意者也。

  《周官》一书,颇有立法之意,岁正悬法象魏,使民读之,虽非制之自民,犹有与民同之之意焉。汉兴萧何制律,虽其书今佚,不知所制者为何如,然即汉制之散见于群书者观之,其为因沿秦旧,无大损益,可断言也。魏明帝时,曾议大集朝臣,审定法制,亦不果行。北周宇文时,苏绰得君,斐然有制度考文之意,而所务惟在皮毛,不切实用。盖自周公迄今三千余年,惟王荆公创设制置条例三司,能别立法于行政,自为一部,实为吾中国立法权现影一瞥之时代。惜其所用非人,而顽固虚憍之徒,又群焉掣其肘,故斯业一坠千年,无复过问者。呜呼!荀卿“有治人无治法”一言,误尽天下,遂使吾中华数千年,国为无法之国,民为无法之民,并立法部而无之,而其权之何属更靡论也;并法而无之,而法之善不善更靡论也。

  夫立法者国家之意志也。就一人论之,昨日之意志与今日之意志,今日之意志与明日之意志,常不能相同。何也?或内界之识想变迁焉,或外界之境遇殊别焉,人之不能以数年前或数十年前之意志以束缚今日,甚明也。惟国亦然。故必须常置立法部,因事势,从民欲,而立制改度,以利国民。各国之有议会也,或年年开之,或间年开之,诚以事势日日不同,故法度亦屡屡修改也。乃吾中国,则今日之法沿明之法也,明之法沿唐宋之法也,唐宋之法沿汉之法也,汉之法沿秦之法也。秦之距今,二千年矣,而法则犹是。是何异三十壮年,而被之以锦绷之服,导之以象勺之舞也。此其敝皆生于无立法部。君相既因循苟且,惮于改措,复见识隘陋,不能远图;民间则不在其位,莫敢代谋。

  如涂附涂,日复一日,此真中国特有之现象,而腐败之根原所从出也。

  彼祖述荀卿之说者曰:但得其人可矣,何必龂龂于立法。

  不知一人之时代甚短,而法则甚长;一人之范围甚狭,而法则甚广;恃人而不恃法者,其人亡则其政息焉。法之能立,贤智者固能神明于法以增公益,愚不肖者亦束缚于法以无大尤。

  靡论吾中国之乏才也,即使多才,而二十余省之地,一切民生国计之政务,非百数十万人不能分任也,安所得百数十万之贤智而薰治之?

  既无人焉,又无法焉,而欲事之举,安可得也?夫人之将营一室也,犹必先绘其图,估其材,然后从事焉。曾是一国之政,而顾一室之不若乎?

  近年以来,吾中国变法之议屡兴,而效不睹者,无立法部故也。

  及今不此之务,吾知更阅数年、数十年,而效之不可睹,仍如故也。

  今日上一奏,明日下一谕,无识者欢欣鼓舞,以为维新之治可以立见,而不知皆纸上空文,羌无故实。不宁唯是,条理错乱,张脉偾兴,宜存者革,宜革者存,宜急者缓,宜缓者急,未见其利,先受其敝。无他,徒观夫西人政效之美,而不知其所以成其美者,有本原在也。本原维何?

  曰立法部而已。

  第二节论立法行政分权之理立法、行政分权之事,泰西早已行之,及法儒孟德斯鸠,益阐明其理,确定其范围,各国政治,乃益进化焉。

  二者之宜分不宜合,其事本甚易明。人之有心魂以司意志,有官肢以司行为,两各有职而不能混者也。彼人格之国家,何独不然。虽然,其利害所存,犹不止此。孟德斯鸠曰:“苟欲得善良政治者,必政府中之各部,不越其职然后可。然居其职者往往越职,此亦人之常情,而古今之通弊也。故设官分职,各司其事,必当使互相牵制,不使互相侵越。”

  又曰:“立法、行法二权,若同归于一人,或同归于一部,则国人必不能保其自由权。何则?两权相合,则或借立法之权以设苛法,又借其行法之权以施此苛法,其弊何可胜言!如政府中一部有行法之权者,而欲夺国人财产,乃先赖立法之权,豫定法律,命各人财产,皆可归之政府,再借其行法之权以夺之,则国人虽欲起而与争,亦力不能敌,无可奈何而已”云云。此孟氏分权说之大概也。

  孟氏此论,实能得立政之本原。吾中国之官制,亦最讲牵制防弊之法,然皆同其职而提掣肘之,非能厘其职而均平之。如一部而有七堂官,一省而有督、有抚、有两司、有诸道,皆以防侵越、相牵制也。而不知徒相掣肘,相推诿,一事不举,而弊亦卒不可防。西人不然。凡行政之事,每一职必专任一人,授以全权,使尽其才以治其事,功罪悉以属之,夫是谓有责任之政府。若其所以防之者,则以立法、司法两权相为犄角。

  (司法权别论之。)立法部议定之法律,经元首裁可,然后下诸所司之行政官,使率循之。行政官若欲有所兴作,必陈其意见于立法部,得其决议,乃能施行。其有于未定之法而任意恣行者,是谓侵职,侵职罪也;其有于已定之法而奉行不力者,是谓溺职,溺职亦罪也。但使立法之权确定,所立之法善良,则行政官断无可以病国厉民之理,所谓其源洁者其流必澄,何此一一而防之。故两者分权,实为制治最要之原也。

  吾中国本并立法之事而无之,则其无分权,更何待言。然古者犹有言:“坐而论道,谓之三公,作而行之,谓之有司。”

  亦似稍知两权之界限者然。汉制有议郎,有博士,专司讨议,但其秩抑末,其权抑微矣。夫所谓分立者,必彼此之权,互相均平,行政者不能强立法者以从我。若宋之制置条例司,虽可谓之有立法部,而未可谓之有立法权也。何也?其立法部不过政府之所设,为行政官之附庸,而分权对峙之态度,一无所存也。唐代之给事中,常有封还诏书之权,其所以对抗于行政官使不得专其威柄者,善矣美矣;然所司者非立法权,仅能摭拾一二小故,救其末流,而不能善其本也。若近世遇有大事,亦常下大学士、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督抚、将军会议,然各皆有权,各皆无权,既非立法,亦非行政,名实混淆,不可思议。故今日欲兴新治,非划清立法之权而注重思之,不能为功也。

  第三节论立法权之所属立法权之不可不分,既闻命矣,然则此权当谁属乎?属于一人乎,属于众人乎,属于吏乎,属于民乎,属于多数乎,属于少数乎?此等问题,当以政治学之理论说明之。

  英儒边沁之论政治也,谓当以求国民最多数之最大幸福为正鹄。此论近世之言政学者多宗之。夫立法则政治之本原也,故国民之能得幸福与否,得之者为多数人与否,皆不可不于立法决定之。夫利己者人之性也,故操有立法权者,必务立其有利于己之法,此理势所不能免者也。

  然则使一人操其权,则所立之法必利一人;使众人操其权,则所立之法必利众人。吏之与民亦然,少数之与多数亦然。此事固非可以公私论善恶也。一人之自利固私,众人之自利亦何尝非私,然而善恶判焉者。循所谓最多数最大幸福之正鹄,则众人之利重于一人,民之利重于吏,多数之利重于少数,昭昭明甚也。

  夫诽谤偶语者弃市,谋逆者夷三族,此不问而知为专制君主所立之法也;妇人可有七出,一夫可有数妻,此不问而知为男子所立之法也;奴隶不入公民,农佣随田而鬻(俄国旧制如此),此不问而知为贵族所立之法也;信教不许自由,祭司别有权利,此不问而知为教会所立之法也。以今日文明之眼视之,其为恶法,固无待言。虽然,亦不过立法者之自顾其利益而已。若今世所称文明之法,如人民参政权,服官权,言论、结集、出版、迁移、信教各种之自由权等,亦何尝非由立法人自顾其利益而来。而一文一野,判若天渊者,以前者之私利,与政治正鹄相反;而后者之私利,与政治正鹄相合耳。

  故今日各文明国,皆以立法权属于多数之国民。

  然则虽以一二人操立法权,亦岂必无贤君哲相,忘私利而求国民之公益者?曰:期固然也。然论事者语其常不语其变,恃此千载一遇之贤君哲相,其不如民之自恃也明矣。

  且(记)不云乎:“代大匠斫者必伤其手。”即使有贤君哲相以代民为谋,其必不能如民之自谋之尤周密而详善,有断然也。且立法权属于民,非徒为国民个人之利益而已,而实为国家本体之利益。何则?国也者,积民而成,国民之幸福,即国家之幸福也。国多贫民,必为贫国,国多富民,必为富国,推之百事,莫不皆然。美儒斯达因曰:“国家发达之程度,依于一个人之发达而定者也。”故多数人共谋其私。而大公出焉矣,合多数人私利之法,而公益之法存焉矣。

  立法者国家之意志也。昔以国家为君主所私有,则君主之意志,即为国家之意志,其立法权专属于君主固宜。今则政学大明,知国家为一国人之公产矣。且内外时势濅逼濅剧,自今以往,彼一人私有之国家,终不可以立优胜劣败之世界。

  然则今日而求国家意志之所在,舍国民奚属哉!况以立法权畀国民,其实于君主之尊严,非有所损也。英国、日本,是其明证也。君主依国家而尊严,国家依国民之幸福而得幸福。

  故今日之君主,不特为公益计,当畀国民以立法权,即为私利计,亦当尔尔也。苟不畀之,而民终必有知此权为彼所应有之一日。及其自知之而自求之,则法王路易第十六之覆辙,可为寒心矣。此欧洲、日本之哲后,所以汲汲焉此之为务也。

  保教非所以尊孔论

  (1902年2月22日)

  此篇与著者数年前之论相反对,所谓我操我矛以伐我者也。今是昨非,不敢自默。

  其为思想之进步乎,抑退步乎?吾欲以读者思想之进退决之。

  绪论近十年来,忧世之士,往往揭三色旗帜以疾走号呼于国中,曰保国,曰保种,曰保教。其陈义不可谓不高,其用心不可谓不苦。若不佞者,亦此旗下之一小卒徒也。虽然,以今日之脑力眼力,观察大局,窃以为我辈自今以往,所当努力者,惟保国而已,若种与教,非所亟亟也。何则?彼所云保种者,保黄种乎?保华种乎?其界限颇不分明。若云保黄种也,彼日本亦黄种,今且浡然兴矣,岂其待我保之;若云保华种也,吾华四万万人,居全球人数三分之一,即为奴隶为牛马,亦未见其能灭绝也。国能保则种自莫强,国不存则虽保此奴隶牛马,使孳生十倍于今日,亦奚益也。故保种之事,即纳入于保国之范围中,不能别立名号者也。至倡保教之议者,其所蔽有数端:一曰不知孔子之真相,二曰不知宗教之界说,三曰不知今后宗教势力之迁移,四曰不知列国政治与宗教之关系。

  今试一一条论之。

  第一论教非人力所能保教与国不同。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更无国,故国必恃人力以保之。教则不然。

  教也者,保人而非保于人者也。以优胜劣败之公例推之,使其教而良也,其必能战胜外道,愈磨而愈莹,愈压百愈伸,愈束而愈远,其中自有所谓有一种烟士披里纯(Inspiration)者,以嘘吸之脑识,使这不得不从我,岂其俟人保之。使其否也,则如波斯之火教,印度之婆罗门教,阿刺伯之回回教,虽一时借人力以达于极盛,其终不能存于此文明世界,无可疑也。此不必保之说也。

  抑保之云者,必其保之者之智慧能力,远过于其所保者,若慈父母之保赤子,专制英主之保民是也。(保国不在此数。国者无意识者也,保国实人人之自保耳。)彼教主者,不世出之圣贤豪杰,而人类之导师也。吾辈自问其智慧能力,视教主何如?而漫曰保之保之,何其狂妄耶!

  毋乃自信力太大,而亵教主耶?此不当保之说也。然则所谓保教者,其名号先不合于论理,其不能成立也固宜。

  第二论孔教之性质与群教不同今之持保教论者,闻西人之言曰,支那无宗教,辄佛然怒形于色,以为是诬我也,是侮我也。此由不知宗教之为何物也。西人所谓宗教者,专指迷信宗仰而言,其权力范围乃在躯壳界之外,以灵魂为根据,以礼拜为仪式,以脱离尘世为目的,以涅槃天国为究竟,以来世祸福为法门。诸教虽有精粗大小之不同,而其概则一也。故奉其教者,莫要于起信,(耶教受洗时,必通所谓十信经者,即信耶稣种种奇迹是也。佛教有起信论。)莫急于伏魔。起信者,禁人之怀疑,窒人思想自由也;伏魔者,持门户以排外也。

  故宗教者非使人进步之具也,于人群进化之第一期,虽有大功德,其第二期以后,则或不足以偿其弊也。孔子则不然,其所教者,专在世界国家之事,伦理道德之原,无迷信,无礼拜,不禁怀疑,不仇外道,孔教所以特异于群教者在是。质而言之,孔子者哲学家、经世家、教育家,而非宗教家也。西人常以孔子与梭格拉底并称,而不以之与释迦、耶稣、摩诃末并称,诚得其真也。夫不为宗教家,何损于孔子!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子不语怪力乱神。”盖孔子立教之根柢,全与西方教主不同。吾非必欲抑群教以扬孔子,但孔教虽能有他教之势力,而亦不至有他教之流弊也。

  然则以吾中国人物论之,若张道陵(即今所谓张天师之初祖也。)

  可谓之宗教家,若袁了凡(专提倡《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者。)可谓之宗教家,(宗教有大小,有善恶。

  埃及之拜物教,波斯之拜火教,可谓之宗教,则张、袁不可不谓之宗教。)而孔了则不可谓之宗教家。宗教之性质,如是如是。

  持保教论者,辄欲设教会,立教堂,定礼拜之仪式,著信仰之规条,事事摹仿佛、耶,惟恐不肖。此靡论其不能成也,即使能之,而诬孔子不已甚耶!孔子未尝如耶稣之自号化身帝子,孔子未尝如佛之自称统属天龙,孔子未尝使人于吾言之外皆不可信,于吾教之外皆不可从。孔子,人也,先圣也,先师也,非天也,非鬼也,非神也。强孔子以学佛、耶,以是云保,则所保者必非孔教矣。无他,误解宗教之界说,而艳羡人以忘我本来也。

  第三论今后宗教势力衰颓之征保教之论何自起乎?惧耶教之侵入,而思所以抵制之也。

  吾以为此之为虑,亦已过矣。彼宗教者,与人群进化第二期之文明不能相容者也。

  科学之力日盛,则迷信之力日衰;自由之界日张,则神权之界日缩。

  今日耶稣教势力之在欧洲,其视数百年前,不过十之一二耳。昔者各国君主,皆仰教皇之加冕以为尊荣,今则帝制自为也;昔者教皇拥罗马之天府,指挥全欧,今则作寓公于意大利也;昔者牧师、神父,皆有特权,今则不许参与政治也。此其在政界既有然矣。其在学界,昔者教育之事,全权属于教会,今则改归国家也。歌白尼等之天文学兴,而教会多一敌国;达尔文等进化论兴,而教会又多一敌国。虽竭全力以挤排之,终不可得,而至今不得不迁就其说,变其面目以弥缝一时也。若是乎耶稣教之前途可以知矣。彼其取精多,用物宏,诚有所谓百足之虫,至死不僵者,以千数百年之势力,必非遽消磨于一旦,固于待言。

  但自今以往,耶稣教即能保其余烬,而亦必非数百年前之面目,可断言也。而我今日乃欲摹其就衰之仪式,为效颦学步之下策,其毋乃可不必乎!

  或曰:彼教虽濅衰于欧洲,而濅盛于中国,吾安可以不抵制之?是亦不然。耶教之人中国也有两目的:一曰真传教者,二曰各国政府利用之以侵我权利者。中国人之入耶教也亦有两种类:一曰真信教者,二曰利用外国教士以抗官吏武断乡曲者。彼其真传教、真信教者,则何害于中国。耶教之所长,又安可诬也。吾中国汪汪若千顷之波,佛教纳之,回教纳之,乃至张道陵、袁了凡之教亦纳之,而岂具有靳于一耶稣?且耶教之入我国数百年矣,而上流人士从之者稀,其力之必不足以易我国明矣,而畏之如虎,何为者也?至各国政府与乡里莠民之利用此教以侵我主权,挠我政治,此又必非开孔子会、倡言保教之遂能抵抗也。但使政事修明,国能自立,则学格兰斯顿之予爱兰教会以平权可也,学俾斯麦、嘉富尔教之予山外教徒以限制亦可也,主权在我,谁能侵之!故彼之持保教抵制之说者,吾见其进退无据也。

  第四论法律上信教自由之理彼持保教论者,自谓所见加流俗人一等,而不知与近世文明法律之精神,适相刺谬也。今此论固不过一空言耳,且使其论日盛,而论者握一国之主权,安保其不实行所怀抱,而设立所谓国教以强民使从者?果尔,则吾国将自此多事矣。彼欧洲以宗教门户之故,战争数百年,流血数十万,至今读史,犹使人毛悚股栗焉。

  几经讨论,几经迁就,始以信教自由之条,著诸国宪,至于今日,各国莫不然,而争教之祸亦几熄矣。夫信教自由之理,一以使国民品性趋于高尚,(若特立国教,非奉此者不能享完全之权利,则国民或有心信他教,而为事势所迫,强自欺以相从者,是国家导民以弃其信德也。信教自由之理论,此为最要。)一以使国家团体归于统一,(昔者信教自由之法未立,国中有两教门以上者,恒相水火。)而其尤要者,在画定政治与宗教之权限,使不相侵越也。政治属世间法,宗教属出世法。教会不能以其权侵政府,固无论矣,而政府亦不能滥用其权以干预国民之心魂也。

  (自由之理:凡一人之言论、行事、思想,不至有害于他人之自由权者,则政府不得干涉之。我欲信保教,其利害皆我自受之,无损于人者也,故他人与政府皆不得干预。)故此法行而治化大进焉。吾中国历史有独优于他国者一事,即数千年无争教之祸是也。彼欧洲数百年之政治家,其心血手段,半耗费于调和宗教恢复政权之一事,其陈迹之在近世史者,班班可考也。吾中国幸而无此轇轕,是即孔子所以贻吾侪以天幸也。而今更欲循泰西之覆辙以造此界限何也?今之持保教论者,其力固不能使自今以往,耶教不入中国。昔犹孔自孔,耶自耶,各行其自由,耦俱而无猜,无端而画鸿沟焉,树门墙焉,两者日相水火,而教争乃起,而政争亦将随之而起。是为国民分裂之厉阶也。言保教者不可不深长思也。

  第五论保教之说束缚国民思想文明之所以进,其原因不一端,而思想自由,其总因也。

  欧洲之所以有今日,皆由十四五世纪时,古学复兴,脱教会之樊篱,一洗思想界之奴性,其进步乃沛乎莫能御,此稍治史学者所能知矣。我中国学界之光明,人物之伟大,莫盛于战国,盖思想自由之明效也。及秦始皇焚百家之语,坑方术之士,而思想一窒;及汉武帝表章六艺,罢黜百家,凡不在六艺之科者绝勿进,而思想又一窒。自汉以来,号称行孔子教二千余年于兹矣,百皆持所谓表章某某、罢黜某某者,以为一贯之精神,故正学异端有争,今学古学有争。言考据则争师法,言性理则争道统,各自以为孔教,而排斥他人以为非孔教,于是孔教之范围益日缩日小。濅假而孔子变为董江都、何邵公矣,濅假而孔子变为马季长、郑康成矣,濅假而孔子变为韩昌黎、欧阳永叔矣,濅假而孔子变为程伊川、朱晦菴矣,濅假而孔子变为陆象山、王阳明矣,濅假而孔子变为纪晓岚、阮芸台矣。皆由思想束缚于一点,不能自开生面,如群妪得一果,跳掷以相攫,如群妪得一钱,诟骂以相夺,其情状抑何可怜哉!夫天地大矣,学界广矣,谁亦能限公等之所至,而公等果行为者?无他,暖暖姝姝,守一先生之言,其有稍在此范围外者,非惟不敢言之,抑亦不敢思之,此二千年来保教党所成就之结果也。曾是孔子而乃如是乎?

  孔子作《春秋》,进退三代,是正百王,乃至非常异义可怪之论,阐溢于编中。孔子之所以为孔子,正以其思想之自由也。而自命为孔子徒者,乃反其精神而用之,此岂孔子之罪也?呜呼,居今日诸学日新、思潮横溢之时代,而犹以保教为尊孔子,斯亦不可以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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