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会文献汇编卷一十八

耶稣会文献汇编卷一十八

七、有签之神与祸福之神不符

“又签者,是以神示我人以世事之祸福,俾其迎福而避祸也。诸神者,既无不掌人之事矣。则一一兹有己签,以明人事之后祸福。如蝗虫神,该有己签以示蝗虫将为灾与否;马王宜有已签以示家畜将患瘟与否。今有签之神不出几个,只如城隍、关王、白衣、观音等类,何也?”

第八节 化纸

余问曰:“化纸之俗与他俗大不同也。他俗行之亦有次数。人类烦于纸火,如此何益之有?”

中士曰:“焚纸钱者,上以敬神而祈己佑;下以敬死人而相送纸钱,以为日资于阴府故也。”

一、化纸不合理有四

余曰:“按此说,则此俗之意有四:一曰敬神,一曰祈己佑,一曰敬死人,一曰相送纸钱,以为日资于阴府。此皆蛊惑之甚也。

化纸不是敬神

⑴不化纸敬圣

“辨敬神。曰:神圣两品级,其大者谁乎?若圣品级大,则玉皇、佛老等神,让圣人掌天地可也;若神品级大,则既烧纸以敬神,亦可烧之以敬圣,今既不烧纸以敬孔子矣。烧之以敬神,非正敬也。

⑵纸钱置于秽所

“又我屡见纸钱缚于骡马尾,或插于粪堆中。鸣乎敬神之物,曷可置于秽所乎?置于秽所之物,曷可以敬神乎?

⑶假财以敬神

“又夫神者假乎、正乎?若其为假神,何故敬乎?若其为正神,何以假财敬乎?

化纸不能得神佑

⑴废神德不能求神佑

“辨其神佑。曰:人重世财,而轻神德。何也?人与世财皆有形像,而神德否故也。神也者,无形像也。则其所重者,非有形像财,只无形像之神德也。废神德而焚纸以求神佑,岂不谬哉?

⑵行恶不能烧纸以求神佑

“又中土人民或会盟以造反,或以劫掠,无不烧纸以祈神顾佑矣。唏嘘行恶而尚烧纸以求神护,不亦引神以同恶乎?如此者,其将获神佑乎?其将诱神怒乎?

⑶神非贪财小人

“又因财而顾,人无财而弗顾,小人之贪心也。神因世财而护人,岂其不类小人乎哉?

化纸不是敬死人

⑴先德贤不若今人之疑

“辨敬死人。曰:夫烧纸之规,非先德贤所行。今俗既以当孝父母,则先德贤未若今庶民能孝敬父母也。

⑵化纸非事死如事生

又中书云:‘事死如事生。’既然矣,则父母在,事之以正财;其已死,事之以假。则何谓事死如事生乎?

⑶不焚纸以敬师之疑

“又教师者,推之以恩,过于父母生身之恩也。盖夫身者,顽也、腐也、贱也,学者,灵心之文饰也。夫灵心既贵过于身矣,则灵心之学,亦贵过于身也。师与我以教者,其恩过于父母与我以肉身,可以知之,故凡先生谓师父。既然矣,则既焚纸以敬父母,更该焚纸以敬师父也。今弗焚之以敬孔子总师,而焚之以敬父母,其理何也?

化纸不能当冥钱

⑴化纸不能使阴魂获益

“辨相送纸钱,以为日资于阴府。曰:夫纸钱一烧,尽化灰而散矣,则阴魂无所获,岂不明哉?

⑵化纸与灵魂散灭说相左

“又中土恒云:人生一亡,灵魂依然而亡矣。又云:烧纸以临阴魂之日资,两说曷相悖哉?

⑶化纸与阴世说相左

“具人有至富而恶者,亦有至贫而善者。及死,其富者因纸钱多,自然阴世必饶足;其贫者因无纸钱,自然在阴世必穷苦也。以此论之,则凡人富者,今虽放肆於恶,后尚有诸乐之满;凡人穷者,今虽翼翼於善,后无免贫孤之极也。谬哉!惑哉!又阳世者,为善恶之端也;阴世者,报善恶之所也。阴世特论贫富,而莫顾有善有恶,乱道甚也。

二、化纸有三恶三惑

“又烧纸者,其内有三恶、三惑:

三恶

“送亲朋以假财,哄亲朋之一恶也;假行赂以求阴官恩顾,欺神之二恶也;阴官受财而顾□,阴官迷于财之三恶也。

三惑

“信形质财能养无形质灵魂,此一惑也;信今化灰假财成□于阴世,此二惑也;化成灰而四散之纸,贪之而孜孜封于阴库,此阴官之三惑也。”

三、梦阴魂求焚纸是魔鬼诱人

中士曰:“阳世屡梦阴魂哀诉穷难,而求焚纸以赈之。则阴魂用纸钱,岂非确实哉?”

余答曰:“魔知世人迷于焚纸,故借阴魂之貌而诱之以焚。俾人积罪于世,以倍其罚于后世也。人所梦者,岂真阴魂哉?”

四、烧纸人纸马也当废除

中士曰:“化纸之俗,非正道所容,既承教矣。以纸造人、骡、马、轿之类,而烧之于坟中。未知其可否?”

余答曰:“此内可容二意:一烧斯物,以为死人所用于阴世。如此者,与化纸钱同蛊惑也;二用斯物,以为今人之美观,而不焚犹可也。”

第九节 躲殃

一、释躲殃

余问曰:“贵国凡有人死,共寓之人惧而躲殃,其意何谓?”

中士曰:“人身既亡,请阴阳生而问有殃否。倘有之,尚访出殃在何日。日期至,其与亡人所共寓者,无一不避,以待时过。不避之者,无不被殃所害也。此说非诳传,屡有人目睹其实。又常用灰铺于地,而灰中果有殃所发之迹。如犬猫之蹄然。”

二、辨躲殃之昏昧

余曰:“此俗内昏昧有五,一问阴阳生有殃否;二疑有殃否;三定日以出殃;四谓殃发迹;五躲殃害。五者辨之始,可见其非也。

问殃之妄

“辨一昏昧。曰:人有灵魂肉身,夫二物结合谓之活人;二物一分离,谓之死人。只肉身虽死,灵魂尚存,而永久不朽。故凡人所谓之殃非他,灵魂也。夫灵魂既为神而无形阴阳,将何以见殃乎?既不见殃,有殃与否,非其所知也,问之不亦昏昧哉?

疑有殃否之妄

⑴人人都有殃

“辨二昏昧。凡有人死日,莫论其有殃无殃,共居之人共不洒扫以安家也。然则无一人无有己殃,乃疑有殃与否,昏昧也。

⑵人无死与鸟虫无异

“又飞走之类,以无灵才是故,并无殃也。则既无一人无有灵才矣,自然并无一人无有殃,疑之非明也。

⑶婴孩亦有殃

“又飞走之类并无殃矣,若人有无殃者,其与鸟虫无异也。疑之正犹疑人与鸟虫相类否。又中土人云:‘婴孩无殃。’既无殃,则其死后何剁其身而涂血于门乎?既恐其复来,则疑其有殃,蛊惑甚也。

定日出殃之妄

⑴灵魂速归上主

“辨三昏昧。曰:按右说,殃者既无异于灵魂矣。夫魂在世,如客在交易场。天既晚,客商归而算自帐。自身一丧,魂归上主前,以算善恶之帐,必然之理也,其立于家多日何也?

⑵灵魂之出不可见

“又魂立于身,如人立于房屋。夫房屋一颓,人速移也;夫身既亡,魂尚立,枉也。又阴阳家不知殃是何物,从何而来,从何而去,何日始至,何日始出,不亦诳乎?

⑶灵魂之出并不闹

“又出殃后,累见殃大闹房屋。其既已出,焉将闹如此也耶?

殃迹之妄

⑴出殃应无迹

“辨四昏昧。曰:若闭身之九窍,人必死,而殃必从身内出矣。若封门窗,殃出入房屋易矣。夫殃虽无路,尚能从身中而出,能出入房屋,则其非形像可知也。既无形像矣,则发蹄迹于灰,谬莫大也。

⑵出殃之迹为猫犬魔鬼所为

“又群人既相类,则其殃无不相类也。既相类矣,则其一发犬蹄迹,其一发猫等兽之蹄迹,皆非实也。故灰中见迹者,或实为猫犬或为魔所施,以坚凡人之邪信也。

躲殃之妄

⑴亲人之殃不忍加害

“辨五昏昧。日:譬如有一人居于埃世时,件件受一家之恩爱。其虽亡矣,万铭先恩于肺腑,而弗忍如害也。避其殃毒害,非理也。

⑵殃无法躲避

“又殃者既为神魂,自然有灵,而不晓家人躲在何处而寻之,以毒害易也。避之乱道也。

⑶躲殃不合理

“又夫殃既心含毒矣,则人死后恒防之、避之,可也,何独于出殃之日乎哉?

⑷只躲人殃不合理

“又按中国所传托生说,人既转生禽兽矣,禽兽无不怀灵魂。既怀灵魂,断然有殃,而其殃必猛恶过于人殃也。今不躲禽兽之殃而躲人之殃,未见其故也。”

第十节 祭灶神

余问曰:“腊月廿四,家家户户祭灶,其故谓何?”

中士曰:“夫灶神者,因昼夜不离家,故周知家内之事。腊月廿四,始归天,以奏玉皇人家中诸事善恶。人特祭之,如送复命官员,俾其遮家丑而赞家善故也。”

余曰:“兹有五乱:乱信乱祭,以财求情,神纳贿赂,乱纳奸奏。

一、信灶神不合理

“辨信一乱曰:家有卧房、书房、库房等房而皆无神,独灶有之,何也?倘一家未泥灶,自然亦无灶神。既无灶神,则孰奏家中之善恶乎?又人少在家而多游于外,其离灶神既远矣,则玉皇何以知其邪正也耶?若玉皇自知,则亦自知家中之善恶,夫灶神何用之有?又灶神廿四归天,三十日始有新神下来。以此论之,则五日既无灶神矣,家人虽肆于十恶,无惧玉皇知矣。

二、祭灶神不合理

“辨祭二乱曰:祭之何物?一张画马神骑之升天,少许草料以喂马,宰献雄鸡享饼,以为路食。如此祭者,不云入圣教,人虽未入教者,自明其乱之至也。夫灶君既为神,何须马骑?既须马骑,纸马何堪?何喂草料?神既无饥苦,何须路食?既须路食,亦将铺陈汤、金扇等类于是祭之非乱,而何?

三、以财求情不合理

“辨以财求情三乱曰:人违法而上买嘱以免罚,其恶有二:废法而避刑一;引官于贪贿而护非一。世人行贿以买嘱灶神,其二恶乱更大也。

四、灶神受贿不合理

“辨神纳贿赂四乱曰:受人贿之微,非神尊所为,贪小利之徒也。因尘财而遮短,绝本任之直也。复命而瞒上,奸臣之非也。灶神纳贿赂,岂不乱乎?

五、玉皇被骗不合理

“辨纳奸奏五乱曰:玉皇既被小神所瞒,其亦被他神及人所哄易也。然则玉皇因乱纳小神奏,必将有莅天地之大乱也。”

第十一节 打醋炭

余问曰:“贵国打醋炭之俗,何谓?”

中士答曰:“凶神所恶、福神所喜者,醋也。打醋炭而引此以克彼故也。”

一、以醋引福神克凶神不合理

余驳曰:“所谓之神者,刀斧斫之,炮铳攻之,并无毫伤,岂其惧醋而不敢近乎?又醋者,推之以美,未若旨酒能动喜情也;拟之以恶,未若秽物能动恶情也。福神喜醋而至,凶神恶之而避,何理之有?

二、泼醋于地不如泼醋于身

“又倘若醋能引福神而绝凶神,泼醋于地,未若泼于人身更安稳也。今俗泼于地而弗泼于人身,其意谓何?

三、人之安宁与打醋炭无关

“又醋能招福神而破恶神。既然矣,则醋弥多弥厚,福神弥喜而保护,恶神弥惧而远矣。今人之打厚醋、大炭者良多,不能安稳;打薄醋、小炭者良多,无灾而康然也。人安宁与否,不与打醋炭相干,不亦了然哉?

四、定日打醋炭不合理

“又福神者,既无一日不锡恩于人,亦不可有一日不打醋炭,以使其喜而更加恩惠也;恶神者,既无一日不怀毒而能害人,亦不可有一日不打醋炭,以克之而免其毒害也。今人民每月初一、十五打醋炭,其馀日否,何也?

五、打醋炭与中国的神论相左

又中国士庶或曰:所谓之神者,非其实有。人特设己像而敬,以叙上下之义而已矣。或曰:有神与否,在人想神与否。想之便有神,弗想之便无神也。既然矣,则凡人欲免凶神之毒,勿想之,而凶神与己毒自无也,何须打醋炭乎哉?”

第十二节 祷蝗神

余曰:“设祭以祷蝗神勿食田苗者,其俗谬不堪言也。证理姑立六:

一、敬蝗虫为耻

“一曰:夫蝗之为物,群虫之类,贱陋甚矣。人以当神而敬,以当灵而禳,何不自愧乎?

二、祭蝗虫无用

“二曰:夫蝗既无毫灵矣,虽祭祀之,其并无灵、无觅也。其无灵、无觅,而能容情以保田禾,不亦实可笑乎?

三、祭蝗虫有违尊卑

“三曰:飞禽之中,尊卑贵贱不等。尊贵者,如凤鸾;卑贱者,如鸥枭。走兽之中,亦如此。尊贵者,如狮、虎、豹之类;卑贱者,如犬、猫、猴之类。其卑贱,是而避尊贵者有之;其尊贵,是而避卑贱者,未之有矣。鸟虫能明尊卑之伦,而人自屈于卑虫之前,讹哉!昏哉!

四、无蝗神而祭蝗之妄

“四曰:大虫有神否?若有之,人祭之更合当也。若其无神,蝗更无有神,而祭之妄也。

五、祭蝗虫则当祭狼虎虱蝎

“五曰:倘若祭之以禳其灾,则狼虎虱蝎等虫既行毒,流寇既为凶,皆可祭之以免已害,有此理否?

六、祭蝗虫归上主权柄于小神

“六曰:夫蝗虫者,奉上命而为灾乎?自主张而为灾乎?倘其奉上命,祈上以罢灾,理也;倘自主张,则每物之神亦将自主张以掌世事,而上主宰之把柄,尽归小神矣。”

第十三节 祭马王

一、祭马王不能保全家畜

余曰:“祭马王以求护家畜,此亦大谬也。据之以理,曰:物有始而生,有终而归,而终始止一而已。故曰:‘诫者物之终始,不成无物。’家畜者,既非马王所生,则马王非家畜之始也。既非其始,自然亦非其终,其不能取其命也。既不能取其命,焉足保全乎哉?又骡、马、牛等大畜既有王,鸡犬之类亦将有己王而祭之,亦无不可。今弗祭此而祭彼,其故何也?”

二、祭马王是为世利而祭神

中士曰:“鸡犬之类虽实有己神王,只以其微贱,死之不足以为灾。骡、马、牛之类以其大而贵,故祭已王以祈神佑也。”

余驳曰:“然则贵国事神者,上非为神,下非为生死,特为世利而已。人迷于腐利深如此矣!

三、祭马王与上天降罚说相左

“又按中书,家畜瘟死等世灾,皆为上天所降以罚人恶也。若马王能护家畜不死,上天之义罚必将误也。

四、马王是近来始有

“又自有天地,无不有家畜。而马王近来始有矣,则未有马王以前,管家畜者谁?

五、马王是蒙人所封

“又马王者,人封之也。既蒙人封,则其能未若人能。人不能保己家畜,而为马王能,非也!

六、马王能力有限

“又马王既有限,在东必不在西,在西必不在东也。则其体既有限矣,其知亦将有限。虽知东域之事,万不知西域之事也。然其能虽足管东域之畜,何足管西域之畜哉?祈祷之枉也。”

第十四节 祭孤魂

中士曰:“祭灶君、蝗神、马王三者,不贯正理。既蒙教矣!祭孤魂未详可否?”

余曰:“何谓孤魂?”

答曰:“人或死于异方,或无后而亡,其魂以无乡、无后,谓之孤;以飘飘然游于万方,且弗拘于冥狱,谓之野鬼。今享祭以养之,诵经以度之,佛法慈悲无量,果如是。

一、论孤魂说之荒诞

余曰:“此内诞良多,非一笔能悉也,姑特其四而已:一曰孤魂,二曰野鬼,三曰享祭以养,四曰诵经以度。

君子明王皆可能是孤魂

“辨孤魂一诞。曰:若凡人或死于外方,或无后嗣,皆入无主孤魂之流,则虽至明王有德君子,无不为孤魂。而凡小人或亡于本乡,或有后嗣无不脱孤魂之苦凄,无理莫大也。

关王真武也是孤魂

“又僧、道特绝俗、绝婚,以图身后之益。关王虽有子,亦死于东吴;真武亦无子,且死于武当山,如此等类,不可悉数。然则僧、道、关王、真武等,身后皆孤魂也。

孤魂之说赏罚不明

“又人因无力而不生子,因无奈而死于外,二者自然无罪。其无罪而为无主之孤魂,非也!又我今所为之善恶,是以定身后之赏罚也。若因不死于本乡,因无后嗣而为孤魂,则莫论君子、小人皆可为孤魂,则善恶之赏罚不明也。

孤魂之说使人不忠不孝

“又身后为孤魂,既在或无后、或死于异方矣,则莫论为身疾、为父母有命、为修德,千万不可不婚姻,以生儿女也;莫论为身贫乏、为尊父母之命、为奉帝令而为官,千万不可离家乡,以免丧命于异方也。

二、论野魂说之荒诞

“辨野鬼二诞。曰:谓其冥司所不容之魂,只浪游于天下,此说甚讹。

野魂赴食则野魂有形

“一证曰:夫野鬼既赴会而图食以自养,断然有形像也。既有形像,而其数多多许我人之目,曷其睹其一哉?

野鬼将充塞天下

“二证曰:按中书,自开辟迄今,计有几十万载。依此,则野鬼必将无岸,而非天下所容矣。若云佛法无极,度之而少,但佛徒入中国在周朝后,周朝以前几十万载,野鬼之群,无不将充满天下矣。又佛法行于普地之隅而已,则其所未化万国者,其野鬼非万国之大所容矣。

野鬼无罪受殃不合理

“三证曰:死于外方有罪乎,无罪乎?倘其有罪,坠于冥狱,以受殃苦,理也;倘其无罪,绝之而飘荡,非理也。

有主鬼和野鬼之分不合理

“四证曰:所谓无主野鬼者,多有居阳世时,弃恶而为善;所谓有主鬼者,多有居阳世时,废善行恶。然而因有主与否,容此绝彼,非明道也。

人魂不可能无主管容

“五证曰:凡世中物,虽鸡犬之陋,无不有主管而容之矣。我魂之贵,独无主管而容,此说合正论否?

三、论享祭孤鬼野鬼之虚妄

“辨享祭以养孤魂野鬼三证。

鬼魂不须饮食

“曰:视人魂以属饮食,是视之以属形像也。夫魂既为纯神而弗形像也,则其不进世饮食自明也。享祭以养之,诳也。

享鬼魂实际是养僧人

“二证曰:凡祭孤魔、野鬼,所摆祭之食品,祭毕未见其少,仍足元数,而僧自收用之,岂不觅此享祭之俗,非僧眷孤魂、野鬼之慈,特为养本身之奸谋乎?

孤魂野鬼一载一饱早已饿死

“三证曰:人魂饮食既无异于肉躬矣,则夫肉躬既无一日不舍,夫魂亦须如此矣。今孤魂野鬼,一载获一饱而已,其饿久而不亡,何也?

孤魂野鬼就当自尽而脱离苦境

“四证曰:夫孤魂、野鬼,既知饿而须餐,断然将有形质。既有形质,自然而然亦能死矣。今其下苦楚无能了,上无主阻当,则其自尽,以免飘荡之苦楚,不亦利哉?

远洲之孤魂野鬼早已饿死

“五证曰:孤魂、野鬼既有限矣,则其飘游于远方者,万不能知僧有诵经,而请赴会与否。然则僧诵经而请,枉也。不知而不赴会者,既不饥死矣,则享祭以养之,亦枉也。

孤魂野鬼因祭污秽而不赴会

“六证曰:僧祭孤魂野鬼,先聚或人、或畜乱骨于祭场,以当孤魂野鬼先躯之骸骨,如此者,则孤魂野鬼无不自愧、自怒,而万不赴会也。

四、论诵经度人魂之荒诞

度人魂与佛无关

“辨诵经以度四诞。曰:赋命、取命者,非佛也,世之所称‘天爷’是也。信此则度人魂不与佛相与也。

诵经度人魂不合公义

“二证曰:依魂罪多寡而度,公义也。今一诵经而尽度,非佛公义也。

不信佛者,不能受度

“三证曰:信德者,诸神恩之根也。夫孤魂野鬼多在阳世不信佛,则焉受度之恩也耶?

佛之前孤魂无人度之

“四证曰:未有佛以前,谁度魂乎?若云弗度,余曰:则孤魂野鬼既日加,安立于天之下耶?既无享祭以养焉,不馁丧耶?若云有他神度,余曰:既有他神,何以度之权柄让于佛乎?

五、论孤魂野鬼飘泊天下之虚妄

中士曰:“凡人未入教,亦非天主所管,亦非天主所容升天。地藏王菩萨与十殿阎君,亦不管而无容入冥狱。徒死于外方,并无亲朋上其坟。如此者,将无主孤魂野鬼,且飘泊天之下,奈何?”

亡人之魂不会无主而飘泊

余曰:非也。人居阳世者,无一不全保于天主赐恩也。居阳世,属天主管。而身故后则否,非明说也。不容升天者,非天主不管。只因未信天主而染世恶,不升天,必堕永狱,安云无主而飘泊乎?

地藏、阎君无权收绝亡人之魂

所谓地藏王菩萨、十殿阎君不收者,妄也。故自有天地、有人,无不有天堂以报善,地狱以报恶。而天堂、地狱断然非空,乃有主管之矣。厥地藏与阎君既在开辟后而为人类,岂其握地狱之权而能收绝亡人之魂也耶?

亡人之魂属于上主

“所谓无亲朋上坟为无主,亦非。盖世人因有形身,必属形身主,国王所管。则其神魂,既以脱形身,非以亲朋为主,惟有物物之神主以为主矣。然则无亲朋上坟,以为无主,不亦妄哉?若我魂以亲朋上坟为主,则凡恶徒有多亲朋,必利过于孤独君子也,是理通否?

亡人之魂必受永赏永罚

“按右说可以知。凡世人上信一主,下守其规诫者,身后必升天而受赏;否则必堕永而受刑。自古及今,孰免赏罚之永也哉?”

第十五节 破地狱

一、论证破地狱放阴魂之妄

“破地狱放阴魂者,此俗迷之甚也。

破地狱使地狱非罚恶之所

“一证曰:夫地狱者,是以罚阴魂之孽。如国监将以罚乱明之罪也。人死犹未毕,而破地狱救出其魂,则地狱非罚恶之所,惟可谓暂立之店也。

破地狱使地狱常空

“二证曰:人既亡,无一不破地狱也,然则无一魂不脱,而地狱必一空也。

破地狱说诱人为恶

“三证曰:破地狱将诱人民不畏身后之刑,而日敢于作恶矣。盖既信地狱一破,灵魂实出,曷将惧阴司之法乎,曷将弃恶而执善乎?

破地狱说不合天理

“四证曰:今有二人弃世,一富而恶,一贫而善。其富者既有财请僧诵经破狱,而其魂无不逃矣;其贫者因无财力,无僧诵经破狱,而其魂永久不克脱也。鸣呼!恶徒因富而利,善人因贫而亏。岂合于天理哉?

破地狱与焚纸钱相矛盾

“五证曰:既破地狱,阴魂已出矣。焚纸钱以为阴魂日需,枉也。今常焚帛以当冥魂之用,而谓其一破地狱曾脱出,两说不相结也。

破地狱有伤佛教公义

“六证曰:人之行恶轻重不等,其轻者暂居于地狱,其重者久拘于地狱,公义莫大也。今凡人死,莫论其过恶多寡,一破地狱尽于脱,非佛氏与十殿阎君大伤公义哉?

童死不用破地狱

“七证曰:人也者,虽小儿,其魂一然,且无大、无小、无贵、无贱。又按佛氏说,无一不入轮回六道。既然矣,则莫论老幼,谢世皆宜破地狱矣。今见童死弗用,他人死多用。何爱救此而弗爱救彼也耶?“

二、论破地狱与天主教救炼狱灵魂不同

中士曰:“久闻贵教设祭诵经,而救出炼罪魂,以升永福天矣。似此则与破狱相比,何异之有?”

炼狱不同于地狱

余曰:“凡人无天主圣宠于心,而死者无一不堕魔狱,而己罪永远不免也。凡人有天主圣宠而尚有征咎之染者,其必因本咎之轻重,而拘于炼狱,或暂、或久,其所染既以炼洁,始容之于天堂也。

世人替起神功以补其罪

“我世人替起神功而补其罪者,是故将应天主之公义也。纳我辈功而罢炼狱之苦,是以见天主慈爱,炼魂之极也。

天主教非佛教可比

“又天主者,物物之正主宰也。故其门人所诵之经,所为之善,正经也、正善也。诵此经,为此善,以救人魂,无不效矣。佛氏、阎王等说,岂足以为比之耶?”

第十六节 调神

一、释调神救病难之俗

“贵国调神以救病难,何谓?”

中士曰:“夫调神之端,乃轩辕皇帝所传。今凡巫人调神,悬挂三像:轩辕皇帝一、旋锋一、三郎一。击扇鼓念咒以祈保护,尚要三姓人。一保病人于轩辕前,一保之于旋锋前,一保之于三郎前。烧五色纸,缚一草人,以当惹病凶鬼,斩之而丢于十字街。忌三日,且不许外妇入门。水火皆不与外人。调神之法如此,未详其可否?”

二、辨调神救病难之谬

轩辕不足以救人灾丧

余曰:“总辨其谬,一证曰:夫轩辕者,中国之人君也。推之以人染疾而亡,与世人无异。拟之以国君,莫说王不及鬼神;出中国外,亦王不及异邦也。然而其立法、定咒,以服鬼神、消灾恙、护人命,其谬莫大也。旋锋、三郎乃轩辕之二臣也。轩辕既不足调神救人之灾丧,自然二臣益不足矣。

天主有赋命延减命之权

“二证曰:赋命者,天主也。延减命之权,亦不在他,在天主也。今轩、辕旋锋、三郎恃谁而延命?恃己能乎?恃天主准己咒乎?若恃己能,此僭上权而不忠徒也;若恃天主准己咒,非也。盖三者信事讹鬼神,而未信事天主。则其必为天主之反臣矣。天主准己咒,岂协于理哉?

念咒不足以存人命

“三证曰:赋命、存命,二者并难而归一权也。信此则世人既能固一咒而存命,亦将能因一咒而赋命也。人不能使未生之人生于后世,又不能使死人复生而能定咒以存人命,此论实否?

念咒避罚与教化相悖

“四证曰:按中国经书,亦云世内诸苦楚者,是以上帝罚人之孽也。人自想咒念之而避上罚,则上帝心何安?其法何行?世人何畏哉?

轩辕不护念咒者

“五证曰:巫人既常尊轩辕之法而调神,无不有大功也。今巫人死,于他人无异,何轩辕无情乎?无力以护乎?”

三、论念咒与进药不同

中士曰:“凡人病患,亦有仇魔所为者。念咒以破魔,有何不可?倘不宜念咒,亦不能进药饵以保全身,命岂其然乎?”

天主护人免魔之害

余曰:“魔有天主锁獒然,其虽恶我,非天主许罚我罪,丝毫不能害矣。念咒获罪于天主,而图避魔之害,不亦差哉?

念咒驱病会陷人于乱信

“倘若有念咒、调神而病愈者,此非咒克魔而败走。惟冤魔假败,以陷人于乱信之过恶也。

进药是天主治人病之法

“所云不可进药饵以疗疾者,其故不一。然药味者,天主特生之以治人诸病,而其中无半毫之邪。

念咒是邪魔诱人信邪

“至于念咒、调神,非天主所定之法,一切为邪魔所为,如排陷阱以诱人于信邪也。如此,则不可念咒、调神。而可请医、进药,其理何同也耶?”

第十七节 洒扫

一、洒扫不能除恙安家

“欷嘘!凡人不达圣德之荣与身后福之至者,特闭灵目,弗顾邪正,而孜孜图延寿,贪腐躯安。哀哉!其妄积罪,而不能得意也。中民调神犹不以为足,尚洒扫以除身恙,而安康家也。

二、释洒扫之俗

“何谓洒扫?其规模与调神相类。师婆击扇鼓,阴阳生摇铃念咒,家主与粮一斗置于桌上,斗上又置星、土二样壳,朱沙病人身上,焚五彩纸,贴符于病人身及门垣。异姓三人保病人。忌三日,且不与外人水火,又不许外妇入门。人信此术者,因其迷世俗,而未详俗行之虚实也。

三、论洒扫之虚妄

洒扫不能赶鬼

“兹辨之曰:谁建定此术先人也?建定之谓何以破凶鬼也?能大者谁,鬼乎?人乎?我未见鬼惧人,而人惧鬼者,常有之。然而人法将以赶远鬼,正可笑也。

洒扫不能延寿

“又我常见洒扫者死,弗洒扫者生。古人未行洒扫之法,而寿至几百岁;今人孜孜于洒神,而寿仅满几十载;其故何谓?定命数在上主,而弗系洒扫法延,故也。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既在天矣,洒扫以当命,其昏昧哉?

星土不能救疾苦

“兹零辨其礼曰,用星、土二等壳,何也?星与土能救疾苦,而天、日、月等类,则不能,其故何谓?夫星与土无灵、无知,觅星亦离地遥远,可明其弗知巫人念咒与否。

朱砂不能诛鬼

又用朱砂,何借二字音,犹云‘诛杀’二字,且吓鬼速走,以免受诛杀乎?鬼无形、无臭,岂世利器所能伤也耶?

异姓三人不能保人命

“异姓三人保之,何也?夫三人不能自保己命,曷能保他人之命哉?又人益多,保之益稳,惟用三人而已,何故?厥三人同姓与否?何以当病愈之恶乎?

三日、外妇之忌亦不合道理

“忌三日且弗容外人取水火,何故?多忌几日,不亦妙乎?取水火,将引祸。取他物品则否;外妇入门将惹灾,外男入门则否;此以何理为凭据乎?

四、洒扫是魔诱人迷信

“既不与理相与,则此法特为魔所立,以诱人于迷信。而巫人行之以图世利,自明也。信之、为之,其蠹惑甚哉!”

第十八节 献羊

一、释献羊之俗

余问:“献羊之俗何谓?”

中士曰:“凡人有病危,以羊命换人命。乃神既收羊,无不与人留生命也。要知神收与否,拨酒于羊身。战之,是以知收矣;弗战之,是以知莫收矣。”

二、论献羊之虚妄

羊命不能换人命

余辨之曰:“人之贵,极贵。以羊陋命换之,不亦慢灵命之尊乎哉?又试观君王断奸臣死,其亲族牵羊以换之,有此理否?物物主要人命,而以羊换之,岂明人所可信也耶?

只有天主掌管人生死

“又凡人之命,天主所赋。故或存、或取,非他也,天主也。祈谬神以留命,妄至也。

以所敬之神证献羊之妄

“又中土人民所敬之神,既为先朝人而死者,其临生危亦献羊否?未献之,贱生命之咎也;献之而死,则献羊之俗非也。

献羊是戏神之举

“又人献而宰羊毕,羊魂因属形质,无不随身而并死。肉为人所茹,而神特落一空而已矣。献羊非戏神而何?

只献羊不合理

“又不献猪、狗、驴、马等兽,特献羊何故?我恐人类回回,故以羊为上品也。

献羊不能救生

“又献羊者,将以救生否?然则必无一人不舍一羊之微以护生命之大,而永久不能死也。既明知不以救生,何自迷于邪俗乎?”

第十九节 关煞

一、释关煞

余问中士以人有关、有煞说。

答曰:“顾知人或男、或女有关、有煞与否,须查其生时八字,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乎?相克乎?倘其相生,人病无关、无煞,而命长、福纯也;倘五行相克,其弥相克,人关煞弥毒,而命弥暂、身弥遭世灾也。夫神关煞,共有四十四,而其每有法可以破解矣。”

二、论关煞之虚妄

关煞不足论万般灾难

余辨之曰:“凡人遭埃世灾难,谓之有关、有煞,既然矣。今世灾难有万般,而关煞止记四十四,何也?”

以双生子命运不同证关煞之妄

又辨之曰:“双生者,同生时八字,而其一命长,有功名而安福;其一或命暂,或百苦千难。如此者良多,此犯关煞而彼否,彼无关煞而此然,何谓也?”

五行之说不合理

又辨之曰:“行也者,非生于他物,乃自有公性情,以生天之下。诸形物,如水、土、火、气,非他物所生,尚有冷、热、干、湿公性情,而天之下形类,无不含之矣。夫金木又生于土,又无甚公性情以立成诸形物,视之以当行,非也。”

上主掌管人之祸福

“又行也者,虽有公性情,特将以全物之形体,而人之祸福特悬系于上主宰而已。故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又云:‘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书》云:‘皇天无亲,惟德斯辅。’”

八字定命运不合理

又辨之曰:“各人既因生时八字,明知己生命祸福将如之何。则其命长者,不服药饵,而必不死。其命短者,服千药而必亡。其宜富者,不祷神、不交易而必富;其宜贫者,祷神、交易而必贫。以此论之,则凡人各待本生时八字所定而已,有此理否?”

生死祸福与五行无关

又辨之曰:“五行相生、相克之时,生于天下之人言笔难悉,而其命久暂、其乐与苦万不一然。鸣呼!信生死祸福与五行相关而关煞之有无,妄说莫大也!”

论天符破解关煞之妄

所谓有天符法可以破解各关煞者,余辨之曰:“谁立此法,天乎?人乎?若云天,则天既无口,而圣人代天而言,此符法必将为圣人所传。儒书不载,而谓之天,谬也。若云人,人焉足立法以破解天命也耶?”

破关煞无益

又辨之曰:“既有符法以克关煞人,何虑生时八字之凶?破之而安福必至也。今无一人不破,而百苦、千难攻身,依法而破,何利之有?”

关煞系定数不可破

又辨之曰:“关煞书称谓关煞,曰先天数定。夫关煞既已定,曷可有法以破解乎?既有法以破解,曷可谓数定乎?”

第二十节 修道成佛

中人曰:“僧家教人静坐、修养,以成神道。乃曰:‘凡男获道者,无不成佛;凡女获道者,无不成菩萨。’此说未详其果然否?”

一、修道成佛非正修养

余曰:“自古以来,凡明君子,修养意在复元,我人性元为物,非佛、非菩萨,特为上主所生纯德之人性也。克欲所诱,正俗所邪,以图本性之纯,是则复元而正修养也。莫论克欲、正俗,特静坐以图成佛、菩萨,非复元也,非正修养也。

二、佛至尊无对与人能成佛相悖

“又按僧家说,佛造成而主宰群物,乃至大至尊而无容对也。人既能成佛,则佛必有对,而妄谓至大、至尊也。若云佛品级不等,人虽成佛,惟古佛在上而无对也。如国有王居上,而有公、侯、伯;子、男居下,岂有公、侯、伯、子、男与国王为对之理哉?”

余曰:“国主为王,五爵非谓王,惟谓公、侯、伯、子、男而分上下也。莫论古佛、诸佛并谓佛,不亦乱上下之称谓哉?

三、形浊之人不能成无形之佛

“又佛者,无形神也;人者,形浊类也。神形性尤迥绝,而谓人成佛,讹不容言也!

四、人苦修成佛之枉

“又譬我此人获道成佛、菩萨。既已成佛、菩萨,自然非我,此人乃佛菩萨也。依此,则我此人受修养之苦,而受报之者,非我此人,乃异品之人也。我此人苦修养,不亦枉哉?

五、男女得道有别不公义

“又今有二人于此,男一、女一,二者皆得道也。男为佛,女为菩萨,非公义也。盖德道同,而女入菩萨下品男入佛上品,此报何公义之有?”

中士曰:“菩萨品属阴、佛品属阳,故也。”

余曰:“阴阳者,是以形躯相别,而非神魂之所容矣。云所属阴阳,岂其然乎?”

第二十一节 活丹

中士曰:“佛、菩萨既为僧家之诞说,不知道家云:‘有活丹、神术可以成仙。’理乎?”

一、活丹之法是道人骗术

余曰:“道人借‘活丹’二字拐骗财,自过活,岂非活丹哉?若实谓能活天下人,而使之长生,谬矣!

二、活丹之法不合圣凡之理

“有辨之曰:古今至德圣人,未获仙术而亡;酒徒吕纯阳等辈,获活丹、神方而为仙。比之拔美花木而存恶草,是理通否?

三、活丹之法与上主之命相悖

“又辨之曰:我身一死,乃上主所定之共条例。倘世人自有方,以保身永不绝,上主之例条,万不能行矣。

四、活丹之法教人废善为非

“又辨之曰:畏身后罚而望报,是以世人为善而不敢为非也。今教人以觅活丹、贪仙福,所以教之以不畏罚、不望报,而废善为非必以。

五、活丹之法与情理不合

“又辨之曰:厥仙术者,乃李老君所授。其授于门人,而未授于己亲族,以留其命,何爱惜门人而未爱惜亲族也耶?

六、活丹之法有悖古训

又辨之曰:中书有云:‘顺天者存,逆天者亡。’吕纯阳既迷于酒,蓝彩和既迷于色,自然大逆天而宜亡也。尧、舜、禹既自修,而柔爱民,自然顺天而宜存也。今此亦亡,而彼若尚存,则可谓:‘逆天者存,顺天者亡’矣,是岂实理否?”

第二十二节 跌魂

一、释跌魂回身之俗

余问:“凡人有跌而身不自然者,俗谓跌去其魂而必关于本身,贯身始愈矣,此俗谓何?”

中士曰:“用雄鸡一双,三姓人保之,巫人念咒,用称称疾人衣,以此衣扫地而反复称。若重过于前,所以知已收魂在衣。巫人呼跌魂回,保人应口云:‘来也’,疾人穿此衣,而已魂仍附身矣。中土俗如此,我虽弗信,亦愿请教。”

二、论跌魂说之妄

余曰:“不信此俗虽妙,明辨之心亦了然,而益不信也。姑立五端辨之:

活人跌魂之妄

“一曰,人死非他魂离身也。魂既跌而离身,人焉活哉?人既尚活,谓其跌去其魂。妄也,谬也!

用衣收魂之妄

“二曰,我人之魂者,纯神也,无形臭也。用衣收之,用称称之,不甚可笑乎?

不能收死人之魂

“三曰,人跌,魂在,魂离肉身;人死亦在,离肉身。人既跌魂,巫人能收、能关。既然矣,则人既死,巫人亦能收、能关乎?若不能此而能彼,诞也。

魂因跌而弃身之妄

“四曰,模所以然,必尚己质所以然,而凡无碍,莫不相投合如冷与水、热与火。我魂者,为肉肉之模所以然;而肉身为其质所以然。则夫魂曷因一跌而弃肉身?曷待三人保,巫人念咒而请,始归元身也耶?

不收骡马跌魂

“五曰,中土人民信人魂托生禽兽。依此则骡马一跌,亦将跌魂,而亦必请巫而关之矣。今不其然,而谓人跌魂而宜关,妄也!”

第二十三节 剁死婴

一、释剁死婴之俗

余曰:“久闻贵国婴孩死,父母有剁之而以血涂其门户,未知然否?”

中士曰:“然。因其生暂,特恐复托生于家故也。”

二、剁死婴是酷暴之行

余曰:“此俗亦酷暴,亦蛊惑。何谓酷暴?柔爱己子者,弗谓为人伦。虽愚鸟、猛兽,亦无不柔爱之矣。人父母剁己子,是以废人伦,其酷暴过于鸟兽也。又婴儿者,因赤而无罪,人无不爱而惜之。父母弗爱、弗惜,其酷暴不堪言也。又爱惜本体者,自然之理也。夫婴儿既与父母同一体,父母剁己婴儿之体,自然剁己本体,岂非戾甚乎?按右说,亦可以知,凡人父母丢儿女于沟渠者,其狼戾同之。”

三、论父母伤儿女之非

中士曰:“儿女之生者,父母所寄也。其伤儿女之生,何非理之有?”

父母无权伤儿女之生

余曰:“父母以精血生身,而夫身有命,特在凑合与上主所赋之灵魂也。如此则儿女生,非父母所与,亦非父母所能损,尚容何疑?

父母亦无能

“又寄生与损既在父母矣,则凡儿女患病,存其安;凡儿女丧命,嘱复生;二者亦必在父母也。今不然,则儿女生亦非父母所与亦非其所为主而能损,明理莫大也,悟之省之。

四、破剁死婴之蛊惑

“何谓蛊惑?有二:一信转生;一信婴孩因遭剁苦,不复来。

无转生之理

“欲明无转生之理,览《天主实义》,兹姑齐二证:

⑴转生之论古人少而今人多

“一曰盘古之时人民稀罕,而今稠密特甚。夫稠密,人之灵魂将从何转生乎哉?

⑵.转生之论将废世中常道

“二曰凡人男女,因不知己祖宗、父母、兄弟、姐妹托生若何,万不敢嫁娶;国王恐皇亲转生奸臣,万不敢诛人民;因恐己亲族转生六畜,万不敢用。依此,而世中之常道全然废也。

死婴不因惧剁而返本家

⑴死婴不知疼

“其二蛊:惑婴儿既亡,剁之不疼,谓其遭剁苦而不复来,非蛊惑何?又受剁者身也,非魂也。

⑵魂不惧剁

“而托生者魂也,非身也。剁身以吓魂,明乎昧乎?

⑶转生不自主

“又云魂之转生必奉阎王令,而转生或此、或彼也。然则若有令而转生元家焉,能自主而因惧剁,不转生元家乎?”

五、释婴儿出生即死

中士曰:“人之命久暂不一。其命久者,天主生之可也。其生未毕而亡者,天主不许生于世,不亦更妙乎?”

余曰:“人生之久暂,全系于上主。而其决定或久、或暂者,志意多弗容一毫舛差也。兹特设一故,曰:“主造群物,各与之以生本已然之德。如与水以生水族之德,与日以照四方之德。凡夫德自足,而无碍于外;其已然,必完全而无玷也。凡或德自溺,或有碍于外,其已然,必有所病也。胎者,精血之已然也。故胎寿夭,在精血生德足与否,及有外碍与否。何不省哉?”

六、释天主不护佑婴儿不死

中士曰:“天主既知或精血有所不足,或有外碍,而胎不能在。增精血所弱,而阻外碍,不亦救胎之慈乎?”

余曰:“天主既与各物以本德,各依本德而行,自然之道也。增其所不及,阻其诸碍,则与物以本德枉也!”

第二十四节 佛道持斋

一、论持斋之义

中士问曰:“佛、道持斋以为要,而贵教否。愿请其由。”

持斋有四等

余答曰:“斋有四等。悭吝一,乃薄食以省财也;医一,乃灭饮食以疗疾也;孝一,乃绝荤以报双亲之恩也;神一,乃斋诫以事神而图身后之要也。悭吝、医二斋既为世腐利,其无德明也。孝斋既为报父母之恩,其有报本之善也。神斋者,为正神而斋,正也,德也!为佛、老等邪神而斋,邪也,恶也!

持斋善恶不在绝荤

“譬如民纳税于国主,忠也,善也!纳税于贼,非忠也,恶也!又譬如人子为父母之仇人而斋,不孝也,孽也!为父母而斋,孝也!善也!故持斋善恶,不在绝荤,特在其为所以然而已。假如刀斧本无善恶,用之以剿贼寇,善也;用之以弑君、父,恶也。持斋以敬佛、老等辈,乱也,何反以为善乎哉?

持斋为克邪欲

“天主生我而柔之,如赤子明知人民强弱不等矣。倘其弗论人之有力与否而命斋,非父母柔赤子之心也。于是我教虽有多圣长斋,只论教定公斋,每年不过数日。而此数日者,凡人有故,亦免其斋。如怀胎、乳孩、患病、行路等人。盖我斋非为伤身命,惟为克身欲所发之邪是也。”

二、论天主教持斋之功

中士曰:“贵教人虽持斋,特忌肉而弗忌鱼虾、鸡卵、酒、葱、蒜。如此斋诫,何苦功之有?”

持斋以克己自衰

余曰:“推之以味美而补养身,自然肉大过于诸食也。我绝肉味,是以克馋口之迷也;绝肉补养,是以削身强,而其欲自衰弱也。又我持大斋,每日惟一餐。依此,则我教之斋功亦甚苦矣,而旁门能有乎哉?

神不嫌食葱蒜之人

⑴神唯恶灵魂之罪

“若云葱蒜臭,而神恶之,此说非也。证之曰:“神既无形质,其所恶者非形质臭,惟恶神臭,乃我魂之罪也。岂其嫌食葱蒜之人也耶?

⑵神不嫌臊腥等臭

“又倘若神恶葱蒜,亦将恶毒、痢疾、臊腥等臭,及乞丐身污、衣敝。其弗恶此而恶彼,何也?

⑶古圣贤无不食葱蒜

“又凡古圣贤无不食葱蒜,而未见说神恶而废之。我因食葱蒜被神恶而废,厥神为谁?

⑷非神之恶不足虑

“佛、老等乎其人也,非神也。恶之、废之,我非以为虑也。”

三、论以肉赔肉之妄

中士曰:“食葱蒜犹可,只食肉者将以本身肉赔之,可不惊哉?可不诫哉?”

余曰:“以肉赔肉,此异端邪说,甚不协理证论。

人死尸朽无法赔之

姑立六端:一曰:凡人既死,尸朽化埃,其赔之肉何在?若其实赔,则无所朽而化埃也。

禽兽食人,不能相赔

“二曰:人者,灵尊也;禽兽者,愚贱也。凡人食禽兽肉必将赔,则凡禽兽食人肉更将赔。今禽兽不赔与人而人赔与禽兽,何重禽兽之愚贱,而轻人之灵尊也耶?

人赔其肉,无禽兽能收

“三曰:我将补还,谁将收乎?禽兽已被我宰而食,其不能收明也。既不能收,则我虽赔,不可谓还债也。

食肉甚多,不知赔与谁

“四曰,凡人一生吃肉有几百斤,其躯不过百斤。且诸肉不一类,至于鱼虾,更无算矣,将赔与谁乎?

圣贤之肉赔与禽兽之非

“五曰:先圣、先王、有德君子,无一不吃肉。然则亦无一不少禽兽之债,亦必需还取圣王、君子之肉而赔与禽兽。愚说甚矣!

佛老亦当赔禽兽皮毛

“六曰:佛、老等邪徒虽不吃肉,无不取毛皮之类,以为己用。依此则既欠肉而必赔,无不欠毛皮而亦必赔之。于理通否?”

第二十五节 娶妾

一、论娶妾不合理

娶妾有违天主之例

“娶妾,俗人以为合当。以理论之,非也。证之曰:“天主化成万有,生一男而特生一女为偶。人类未传,一男特配一女;今人类普天之下而一男配多妇,其理通否?

娶妾有失阴阳之道

“又阴阳之道在为对,若失对,是以失阴阳之道也。故日与月、天与地、冷与热皆为对,飞禽之类亦无不归依一隅之道。噫嘻!人之灵而矣,阴阳之要且以为可谬哉?昧哉!

以一妇配多男证娶妾之妄

“又一妇配多男,断然非贤妇也,何废阴阳之规模故也?一男配多妇,非废阴阳规模而何?”

二、不可因圣贤言行而娶妾

古时人少,故舜娶二女

中士曰:“我尧帝以二女妻舜他贤圣亦有娶多妇,岂其伤阴阳之道哉?”

余曰:“古者,海内人民稀罕,多娶以传人类,犹可;今人民稠密特甚,而尚娶多妇,何免绝阴阳之常格也耶?”

娶妾因色而非因孝

中士曰:“吾儒书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然则凡一妻不生子,尚娶一二妇,岂不以雪不孝之孽乎?”

余曰:“贵国人士虽有子者良多,加娶其故何谓?为孝乎?为色乎?不生子之病,亦可在男,亦可在女。以此论之,则女亦可自思云:吾夫不生子,吾尚招一男,以免大不孝善也。女有借孝名而招异男者,必将谓乱;男有借孝名而配多妇者,安将谓孝乎哉?

三、论孝与无后与否无关

“谓孝不孝,在有后与否。非也!妄也!

禽兽皆能生,德为人独有

“证论有四:一曰,德善者何?人所能为而飞走所不能为是也。人能生子,飞走类亦然。如此则可以生子为孝谬也!

生人非人能主,德乃由人自主

“二曰,凡我不能自主而为善与否,为之非谓善,不为之非谓恶也。如人疯为善,非谓己善,为恶,非谓已恶。何也?所为善恶弗出于己主意,故也。人者俱愿生子,而其不生者良多。可以知生子非人所能自主。而既不能自主,生之弗足为孝;弗生之不足为不孝也。

以子论孝,则孔子孝德有亏

“三曰:孔子惟生孔鲤一子,则其孝德无不微薄于多子之匹夫也。岂其然乎?

以子论孝,则使人两难

“四曰:假如有人子以身患病,父母恐其丧命,特令弗配,当如之何?倘尊亲令而弗配,自然无后而大不孝也;倘勿从亲命而配,亦大不孝也。人之明理者,无不断云:尊父母之令而存其身之生命以事父母,是正孝也。依此则无后,断然非谓不孝也。省哉!悟哉!!”

第二十六节 自杀

一、因心毒恨而自杀之非

“凡人自害己命者,其等有二:一心毒恨、一无胆略,而皆弃公然之伦也。

心毒恨自杀之意

何谓心毒恨?被人害而恨毒在肺腑,活之无力复仇,特自尽以图害是也。

人当相爱无相害

“鸣呼!上主生兽,与之尖牙、利角、锐爪,其用之以敌己害,而未见其自伤,以申复仇之心。我人生而有灵,无牙、爪、角之利,本宜相爱,无相害。如或不然,亦宜压怒而忍。岂可存心过于牙、爪、角之利而自害,以害他人乎?

不可绝身命以应私恨

“身命至重也,至绝之以应私恨,恨毒莫大也。

二、因无胆略而自杀之非

“何谓无胆略,不能当世祸,攻身之苦是也。

遭艰难而自杀非胆略之人

“舟师遭狂风巨浪而弃舵不理,舟者非良师也;兵主遇猛敌而倒戈投降者,非胆略之将也;我遭艰难而灭主意自捐者,非胆略之人也。

心宽自若乃君子之量

“家安、身福而懵然自存,小人则然;家难身苦而心宽自若,是乃君子之量也。

三、自杀是弃公然之伦

“何谓弃公然之伦?故有叁:

自杀者僭天主之权

“壹,我生命乃天主所与、所养,非我所主而能损。损与存之公权在天主而已矣。我自主而损,不亦大弃公然之伦乎?

自杀者伤父母之体

“二,人子之躯与父母归一体,故凡中土孝子保全本体以当保全父母之体也。依此则人之自尽者,正伤父母之体而弃公然之伦明也。

自杀者灭己本性

“三,群物者,虽其无灵、无生,莫不防己灭而图己存也。故鸟虫百计、千谋以避害就利。夏冷隐藏于地,以避外热攻灭;冬热隐藏于地,以避外冷敌败。雨分成圆珠而下,以免散亡。物物皆然,人自恶而特灭己生,非违公然之论而何?”

第二十七节 贱养贱名

一、释贱养贱名之意

余曰:“贵邦黎民与小子,或耳带环坠如女;或鼻带圈如牛、猪;或项带锁索、鞋绳如犬、驴。又称名怪异,如狗儿、驴儿、女子等般。愿请其故何谓?”

中士曰:“父母柔爱己子,心恐魔爱之而取己命,特装之以诳魔,而免其害故也。”

二、驳贱养贱名之妄

余曰:“此俗全违正论,据理立七:

魔鬼不能自主伤

“一曰,我生命为天主所赋,而常主宰之,既不容疑矣。则鬼魔不能自主而伤人生,了然之理也。

大人不防魔鬼之疑

“二曰,倘魔鬼能取小子之命,自然而然亦能取大人之命也。今未见大人防魔之害,而小子然其故何也?

魔鬼嫌女爱男之疑

“三曰,鬼魔有取男命之权。既然矣,其亦将能取女之命也。其嫌女而弗取,爱男而取,此说以何为据乎?

小子装女诳魔之疑

“四曰,夫魔纯灵也、纯神也。小子装女与禽兽,不能遮蔽于世,独人而能遮蔽乎神魔?岂非妄信也耶?

小子装女不能瞒魔

“五曰,小子装而死者,甚多也。其不能遮瞒于魔,此甚明也。

少女丧命之疑

“六曰,少女亦有死其命,被谁取乎?若云鬼魔,则何谓鬼魔嫌女而弗取也耶?若云上主,则取少女命既在上主,取少男之命亦无不在上主,何与鬼魔相与哉?

贱名有辱人灵之尊

“七曰,呼人为驴、狗等类,辱至难当。以女子装而为飞走,不亦辱人灵之尊乎?”

三、释天主教圣名圣椟

中士曰:“久闻凡诸在贵教者,各立一圣名,身佩小囊,称谓圣椟,未详其义何如?”

圣名是天教圣人名讳

余曰:“圣名者,已往居世有纯德,皆在天堂圣人之名讳。借此圣名为称,一以证为圣教人,二以当盔甲而免身魂之患难,故也。

圣椟以免身魂患难

“身佩圣椟者,其与称圣名同意。所谓免身魂之患难,历有实据。未在教者,亦常经验之矣。于是邪教之人笑我圣名、圣椟,可乎?我笑其畜牲起名及锁索之类,不可乎?”

第二十八节 保全孺子

一、佛道之法不能保全孺子

中士曰:“认与僧、道,孺子求僧道之旧衣片以衣之,或锁孺子于佛前,未知可以保全孺子否?”

上主掌管人命

余曰:“三者皆枉也。取我命与否在上主,虽愚人亦知之。然则非上主自矜怜,或因已教下圣人哀祈,万不能存也。

佛不能保全孺子

“佛非他,尘世一人耳。其在世未认而事上主,及自开教门而妄自称上主。既为凡胎,自然非上主。既未认而事上主,自然非上主教下之圣。非上主、非圣,而能保全锁子,实否。

僧道旧衣片不能护孩童

“佛不足以护孩童,而僧、道与其旧衣片则然。妄也!

信佛道不足以护人

“又信德真假,在所信神真假;而功德真假,必在信德真假也。僧、道所信佛、老,假神也。其信则假,而其功德依然假也。信与功德假,而其能护人非也!”

二、保全孺子当以正信正道

中士曰:“按右说,一切不宜顾儿女死活,为父母者心中何忍也耶?”

余曰:“不然,穷心而救,父母之柔情也;依正道而救,上合正主之旨,下应人之本等也。安可因身生之小,而废上道与本等之大乎哉?安可云佛、老与僧、道能而肯救护,而物物之主、群生之大父母不能、不肯救护哉?”

第二十九节 祈祷雨

祈祷雨,虽为欲救黎民,只接法水、请僧道设坛做法点祈、用妓妇骂詈而祈、或宰白狗祈祷,非正道反正道。

一、驳接法水

水非有神奇

驳接法水曰:“凡诸江、河、泉、井之水,或由海出,或从土中湿气生。其中非有神奇,特为物物租生,自然之道。愚民建庙设像,指水为法水,天不雨,为之祈祷。何不究理,而迷于邪哉?

法水不灵验

“又夫法水既验,时旱而能感雨,则雨涝亦能感霁乎,何未之见也?

二、驳请僧道做法

祷祝必引上怒

驳请僧道曰:“祷祝在人,降雨在天主。人有弗认、弗顺上主,自觅己非,不敢祷祝,乃善愧之美。其敢于祷祝,必将引上怒矣。

焚符请佛增上主之怒

“又因上主所忌之物,用之以祈恩,感怒愈甚也,非沾惠之道也。至焚符请佛老等法,皆不协于上主之旨。而用之以禳旱,其将引上怒乎,将获上惠乎?

僧道有心图利无心求雨

“况僧道祈雨,特图利而已。岂其以人心为己心,以人苦为己苦也哉?”

三、驳用妓妇骂詈

驳“用妓妇骂詈”曰:“成汤祷雨,视本德犹不足。尚自苦、自谦,而哀告天,以蒸民之艰。今令秽妓祈雨,己万浊犹不足,尚加辱骂上天。古今二俗,其何相异之极哉?

四、宰白狗祈祷不堪一驳

“如宰白狗祈祷者,真令人笑倒欲绝,弗容驳也。

五、释祈祷雨时有灵验

中士曰:“右法累亦有灵验,谓其无益,反引上怒。何也?”

上主许魔兴雨以加罪

余曰:“凡其有效,有二故:一,上主许魔兴雨,以助今迷信之罪,而后加迷信之刑也;

魔知雨征以盅惑人

“二,魔灵甚知天文,察见雨征,借魔徒口云:‘某日有雨。’愚民不达其由,特赞神法之灵,称僧道之能奥,蛊惑甚矣!”

第三十节 朝山拜台

“朝山、拜台,其害甚于他俗。何也?他俗诱人远天理而陷魂于恶,朝山、拜台之害,并攻魂与身也。

一、朝山拜台陷魂于恶

“何云攻魂?引人废明理,而获罪于上主是也。据理有二:

有灵之人参敬无灵之土石

“一曰,山与台,峻土、巍石耳。人灵且参敬无灵之土石,非灵明也。

有命之人朝拜无命之土石

“二曰,物之有命者,自然尊过于无命之物,而其命益贵,厥物益尊。如蝼蚁尊过金银,凡人尊过于鸟兽,鸟兽尊过于草木。以此推之,则五岳既为顽土、怪石,自然未若蝼蚁有尊。朝拜之,非理也。

二、封禅朝山之妄

中士曰:“夫五岳乃帝王所封,其内有神人。岂拜顽山,而不非其神也耶?”

余曰:“古先王并拜祭山与川,今人何不朝川,而朝山、拜台乎哉?又尝闻中云:海、江、河、井,各有龙王神,各方亦有土地神,何朝五岳者多,而朝龙神、土地者少耶?又若五岳有神,他山亦将有神。他山无神,而五岳独有,据何理哉?

三、帝王封神之非

“所谓帝王封神者,大非也。理立四端:

以世人封天神

“一曰,埃世人之品,虽帝王,大不及神品之贵与。以此拟之,则帝王封神,正是下封上,有此理否?

以阳世莅天国

“二曰,帝王特莅阳民不及阴鬼,亦特本国之民不及异国。其莅而封神,实否?

又封神又拜神

“三曰,夫五岳,帝王亦参拜。噫!五岳宜朝拜帝王,以谢封神之恩。乃帝王所自封之神,而敬之、拜之,宜否?

所封之神不能保国护民

“四曰,帝王既能封神命神,护国、保民,常享太平、安宁。厥神万不敢违命,而国民皆全利矣。竟有不然,何也?帝王封神非实封之,惟为俗之虚谬故也。

四、朝山拜台有害于身

“所谓害身者,不待辨自明也。特斋路艰浅,而行迢递而弗辞,天盛暑而不避,严寒而无怨。被虎狼所伤,苑于险峻之中,危石上跌而丧命,此皆肉身所遭之难也。哀哉!怜哉!人甘于难,以为违理之事也。”

盛世刍荛

陈善闭邪要务

仁爱圣所梓行

远西耶稣会士冯秉正端友指示

同会高尚德怀义、雷孝思永维、宋君荣奇英校阅

值会戴进贤嘉宾鉴定

从教后学任伯多禄付梓

杨多默纂录

盛世刍荛题解

《盛世刍荛》是于雍正年间北京初版的一部天主教护教书。书封面上有“陈善闭邪要务”和“仁爱圣所梓行”之题。 冯秉正指示,高尚德、雷孝思、宋君荣校阅,戴进贤 鉴定,任伯多禄付梓,杨多默 纂录。此书系“远西耶稣会士冯秉正端友指示”,称“指示”以示非冯氏亲笔,笔录者杨多默。冯秉正字端友,原名Joseph Marie Anne de Moyriac de Mailla,法国人,生于年,年到达澳门,在广州、江西九江、北京等地传教,年卒于北京。原书五篇,今底本缺“救赎篇”,共面,藏于梵蒂冈教廷图书馆(Biblioteca Apostolica Vaticana),文献编码为Borg.cine. 号。 法国国家图书馆 (Bibliothèque Nationale de France) 亦有藏本,古郎(Maurice Courant)编目为, , 号; 也藏在Institut Vostokovedenija (Petersburg),文献编码为C, C号。

“盛世刍荛”字面之意是“太平盛世的浅陋之言”。费赖之在《在华耶稣会士列传》中提到冯秉正传收有此书,译书名为拉丁文曰:Saeculo aureo humilis tractatus,意谓“黄金时代的卑论”,又译曰:Sententiae hominis rudis ad litteratos,意谓“愚夫对学士们的浅说” ,均能达意。《盛世刍荛》原本有五部分:“以认识天主为溯源篇,以天主降生为救赎篇,以认识自己为灵魂篇,以身后吉凶为赏罚篇,以旁门外道为异端篇。”《溯源篇》论述的是天地万物的由来和天主的性体,以及人当恭敬天主、依靠天主的道理。(《救赎篇》今阙。)《灵魂篇》分辨了生气与灵魂的不同,说明了天地万物的分类和人的灵魂不灭的道理。《赏罚篇》论述了天主教有关善恶祸福赏罚的道理,介绍了天堂地狱赏善罚恶的真实情况,说明天主掌管祸福赏罚,人当深信不疑。《异端篇》首先申明天主教与异端不能两立的原则,然后分十八个部分对中国民间文化传统中的风俗礼仪进行了批驳。

《盛世刍荛》的著书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广传天主教的信仰。因此,本书涵盖了天主教的基本信仰体系和对人生与文化问题的基本解答。并且,采取了与其他传教文献不同的表达方式。“溯前明万历年间,因西儒利公等进呈经像,此后代有传人。其时最著者,如大学士徐文定公、大宗伯李我存、少京兆杨淇园诸君子。昌言伟论,著述如林。虽不尽圣学之渊深,亦足发后人之愤悱。所虑理本精微,辞多华藻。谁家爨婢,尽属文人?即难应对亲朋,何以兼通雅俗?若欲得心应口,必须俗语常言。此《刍荛》之所由作也。…语甚简明,事皆紧要。据此究心,庶无舛错。况穷乡僻壤,安得人人而口授之?得此一编,各人自己披阅,即与所讲无异。若系不识字之人,或妇人女人,或衰老病躯,欲闻圣道而无人能讲,只须一位识字之亲友,看书朗读,又与讲道无异。正所谓书中有舌,如获而谈也。”

盛世刍荛目录

盛世刍荛题解

盛世刍荛目录

首篇

鉴阅姓氏

仁爱引言

一、仁者爱天主且爱人

二、明代天主教著述难以兼通雅俗

三、《刍荛》的内容和目的

盛世刍荛原目录

溯源篇

总问答一章:开讲问答式

总讲一章:总讲恭敬天主的缘故有三件

第一节 讲天主性体(计八章)

一、讲第一件缘故。这天地万物,必先有一主宰生存掌管。不是理气,不是自然而然,不是有生有死的人所造。

二、讲天主惟一无二、无始无终

三、讲天主无形无像

四、讲天主无所不在

五、讲天主无所不能

六、讲天主无所不知

七、讲天主无善不备

八、讲我们最要紧的,就是认天主以救灵魂。故“天主”二字之外,无庸旁及。

第二节 讲造物(一章)

一、讲第二件缘故。天主为何造化天地万物,给人使用?

第三节 讲人人倚靠天主(计三章)

一、讲第三件缘故。我们本分,该倚靠天主

二、讲我们在世并无一人不依靠天主

三、讲我们一生举动,不可不倚靠天主

救赎篇(只存题目)

总讲一章

驳问一章

总辨一章

第一节 分辨(计十五章)

灵魂篇

总问答一章:论生气不是灵魂

一、把气当做魂不合孟子原意

二、以气之聚散论生死

三、气与魂判然各别

第一节 分论(计七章)

一、论天地神人万物共分五类

二、论灵魂、觉魂、生魂来路不同

三、论觉魂、生魂必灭,灵魂不灭

四、论明悟、记含、爱欲可证灵魂不灭

五、论自主之权可证灵魂不灭

六、论生前事业可证灵魂不灭

七、论古来书义可证灵魂不灭

赏罚篇

总问答一章:解造物主真传俱该深信不疑

一、眼不能见身后赏罚

二、读书可知身后赏罚

三、先信而后可明身后赏罚

第一节 分解(计六章)

一、解生前祸福算不得真赏、真罚

二、解身后虚名与本人赏罚无干

三、解世上吉凶祸福俱系劝戒之方

四、解天堂善报,自古圣贤俱真心切望

五、解无形之灵魂能受赏罚

六、解天主圣教所讲天堂地狱奉有真传,与佛老妄言名同实异

异端篇

驳问一章:来书驳问

总辟一章:回书总辟

一、天教与佛教正邪不能相杂

二、从道与悖道者不能并行

三、弃邪归正悉听尊便

四、论纲常名教惟理是举

五、异端之说难逃名教之诛

六、欲正人心则先祛邪说

第一节 分辟(计十七章)

一、辟世俗所奉北斗、文昌、城隍、土地、金乌、玉兔、井灶、门神等

二、辟佛有杀母、弃父、傲世、欺人四大逆

三、辟轮回有十大弊端

四、辟占卜、求签、灼龟、起课等

五、辟选择日辰宜忌星宿吉凶等

六、辟画符念咒、去病逐邪、师公师婆、蛊毒魇魅、请仙扶乩、妄言祸福等

七、辟相面

八、辟推算命运、五行生克

九、辟风水、方向

十、辟祈晴祷雨、供献妖道龙王

十一、辟禳灾打醮、野祭呼魂、扫房接

十二、辟佛家吃斋戒杀

十三、辟念佛参禅

十四、辟烧神化马,纸锭、纸钱

十五、辟超度破狱

十六、辟修炼内丹、外丹

十七、辟娶妾

十八、辟毁谤

首篇

鉴阅姓氏

圣教书藉,耶稣会中,必由三位司教详加校阅,

值会者鉴定准行,始付梓流传。

今将鉴阅《盛世刍荛》姓氏开后:

远西耶稣会士冯秉正端友指示

同会高尚德怀义、雷孝思永维、宋君荣奇英校阅

值会戴进贤嘉宾鉴定

从教后学任伯多禄付梓

杨多默纂录

仁爱引言

一、仁者爱天主且爱人

善恶正邪之辨,吉凶升降之关,无他,仁与不仁而已。尽仁之道,非爱不为功;尽爱之道,非上爱天主,下爱众人,不足以成仁。从未有不爱人而可称爱主者,亦未有爱主而不爱人者。

二、明代天主教著述难以兼通雅俗

溯前明万历年间,因西儒利公等进呈经像,此后代有传人。其时最著者,如大学士徐文定公、大宗伯李我存、少京兆杨淇园诸君子。昌言伟论,著述如林。虽不尽圣学之渊深,亦足发后人之愤悱。所虑理本精微,辞多华藻。谁家爨婢,尽属文人?既难应对亲朋,何以兼通雅俗?

三、《刍荛》的内容和目的

若欲得心应口,必须俗语常言。此《刍荛》之所由作也。先列鉴阅姓氏,使好学者共知所言之公。以认识天主为溯源篇,以天主降生为救赎篇,以认识自己为灵魂篇,以身后吉凶为赏罚篇,以旁门外道为异端篇。语甚简明,事皆紧要。据此究心,庶无舛错。况穷乡僻壤,安得人人而口授之?得此一编,各人自己披阅,即与听讲无异。若系不识字之人,或妇人女子、或衰老病躯,欲闻圣道而无人能讲,只须一位识字之亲友,看书朗诵,又与讲道无异。正所谓书中有舌,如获而谈也。谨不避粗疏,公诸同好,于仁爱之业,不无小补云。

盛世刍荛原目录

盛世刍荛总目

首篇

  鉴阅姓氏

  仁爱引言

溯源篇

  总问答一章

  总讲一章

  讲天主性体计八章

  讲造物一章

  讲人人倚靠天主计三章

救赎篇

  总讲一章

  驳问一章

  总辨一章

  分辨计十五章

灵魂篇

  总问答一章

  分论计七章

赏罚篇

  总问答一章

  分解计六章

异端篇

  驳问一章篇

  总辟一章

  分辟计十七章

溯源篇

总问答一章:开讲问答式

假如有一位,或友或亲,来听道理。彼若不先开口,必当问云:“有何见教?”彼若回云:“闻得先生们常劝人恭敬天主,因不曾明白这缘故,特来请教。”我当谦辞奉告云:“承尊驾来问恭敬天主的缘故,这是人生在世头一件当紧之事。但此道理,系超性以上的学问,就是那聪明睿智、博学鸿儒,也不能阐扬万一。然广大精微之理,都在平常日用之中,故夫妇之愚,可以与知。《刍荛》之言,圣人择焉,谨将传下来的几句粗浅话,略说一说。从来善讲不如善听,我虽不善讲解,尊驾系善听之人,因其已言,即能知其所未言。

总讲一章:总讲恭敬天主的缘故有三件

世间事务,竟有几件不用指点的:(一)第一件,各样使用之物,都要查究他的来历。(二)又一件,若别人或留我居住,或管我衣食,或给我银钱房地之类,就想不是无因而至,必问明给我的缘故。(三)又一件,自小就知道爱亲敬长,一切事情,都全全倚靠着父母。这三件事,不论聪明人、愚蠢人,个个俱如此。今要明白恭敬天主的缘故,只将这三个意思,往前推论去,必能猛然醒悟,巴不得快快的恭敬天主了。其推论之法,聪明人原不烦细说,今先将头一件论起。

第一节 讲天主性体(计八章)

一、讲第一件缘故。这天地万物,必先有一主宰生存掌管。不是理气,不是自然而然,不是有生有死的人所造。

当查究天地万物的由来

各样物件,既知道都要查究他的来历。难道这样的大天地,这样的多人物,到不该查究一个来历么?房屋器皿,系工匠所成;文章字画,系能人所作。从未有自然而有、自然而成之物。今尊驾现住的房屋、现用的器皿,有人说不是工匠造的,尊驾必笑其愚痴。读书人见了一篇好文章,博古的见了一幅好字画,必详看是何名人手笔,断不肯轻易放过。今高天厚地,岂不是覆载吾人的大房屋么?天地内的万物,岂不是供给吾人日用的器皿么?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充满两间,岂不是一篇绝妙的大文章、一幅绝奇的真字画么?平常人的手笔,尚要留心查问。这样的大文章、真字画,每日在眼前展玩,竟不查问一声。把有用之心,置之无用之地,如何使得?

自一身至万物均非自然而然

⑴人身不是自然而然

古人求道之法,叫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这两句话,说得最妥当,只将自己的本身想一想,由筋骨皮毛以至脏腑脉络,自耳目口鼻以至四体百骸。哪一件,哪一处,不是奇妙的?言从口出,声从耳入;一腔心血,能感七情;一点瞳神,能收万象;手能运动,脚能行走,饮食到胃即消;种种难言之奇妙,都从什么地方来的?若说是父母的能干,父母并不知道;若说是自己的能干,自己从何而有?若说是自然而然之能,你出了母胎,没有大人乳哺,尚不能自然而然长大成人;那从无而有的时候,倒能够自然而然齐全完备么?

⑵天地万物也非自然而然

再此身之外,由上天而至下地,粗粗的看一看。太阳昼夜长短,年年不错;月亮自望而弦,月月如此。星宿之多,云霞之美,空际中的飞虫鸟雀,海山内的鳞甲兽蹄,以及寒暑温和,应时而至,风雷雨雪,顺意而来。这样的事情,若说没有主儿经管、没有主儿安排,怎么肯自往自来、自生自长?又怎么肯听我们使用?故自一身以至万物,应该首先慎思审问,查究他的来历。

儒道释民俗妄言天地的由来

⑴儒道释民俗对天地由来的解释

可笑普世之人,醉生梦死,不知查究者甚多;离经叛道,人自为说者亦不少。我且将各家杜撰的话,做一个笑谈。道家说:“一气化三清。这天地万物,是我老君造成的。”佛家说:“一切山河大地,皆我妙明真性中物。”读书人都说:“轻清者为天,重浊者为地。”又有的说:“天地万物之根,不外乎‘理、气’两字。”俗人说:“盘古三皇,开天辟地。”又说:“不曾造得完全,幸赖女娲氏炼石以补其缺。”这五六样说话,都做了口头的常言俗语。也不管是真是假,爱说谁家的话,随口便说。

⑵佛道生在天地之后不能生天地

这种光景犹如一班无赖棍徒看见几间房屋或几顷地亩,抹煞了本来产主,竟说是我祖宗创造的,或说是我的银钱亲手自置的。一传两,两传三,从旁之人遂妄言轻信。殊不知物各有主,安容此辈冒名顶替?况所说的老君,是周朝一个史官,姓李,名耳。唐高祖因其同姓,故追封之。释迦牟尼佛,系身毒国人,亦周时所生。

⑶民俗传说荒诞不经

盘古、三皇、女娲,俱见于外纪,荒唐不经。设有其人,亦不过如伏羲、神农一样。可见老君、菩萨等,明明俱生在天地万物之后,与我们一类。彼虽大言不惭,必不能掩耳偷铃。况既有造化之能,为何将天缺了一块,又待后人用石头添补?如此笑谈,何烦多辩。

⑷儒家理、气之说亦不合道理

独有“理、气”之说,似是而非,为害更深。如细米外的糠皮,真金内的沙土,若不碾不淘,人皆认糠为米,认沙为金。竟不知糠之内,尚有细米;沙之外,尚有真金。故不得不反复辩明。

①气无灵明知觉不能生物

气乃物之材料。据说,轻清者为天,重浊者为地。请问,为之者是谁?苍苍之天,并无灵明知觉,故日食、月食,俱可预先算定,何能生物与人?

②理依于物而不能生物

理之实有二:一系有形之理,如玉石草木,纵横之纹理;一系无形之理,如五刑掌于大理,五伦统于性理。然未有木石,则纹理从何而来?未有主持世教之人,则五刑从谁而定,五伦从谁而起?若说此物未有之先,必有造之之理,然后才成此物,此又属造者之聪明。苟无造者,请问此物之理,从何而出?由此推论,是有形无形之理,俱依于物,而不能生物。

③理气之说互相矛盾

一言可解,何用多文。奈后人无处捞摸,只将“理、气”二字,翻来覆去,拉扯支吾。不说理即是性,就说气有良能。在他们本意,诚恐流入异端,变为虚无寂灭,故认一“理”字为定盘星,使人不得走移。岂知根原未得,还是皮毛肤壳,不过以糠为米,以沙为金而已。请看历朝的道学先生,不啻千百;著书立论,不止五车;何以此是彼非,此长彼短?如朱、陆异同,互相攻击,是何缘故?总因三代以前,性道之理,引而不发。又将最要紧的致知格物,本末终始的原文,尽行遗失。

去伪存真阐明天主创造天地万物

⑴扫除陈见以能领受正理

天主的正教,又未曾广扬于中国。就是这糠皮、沙土,各人奉为至宝。见了细米真金,不独不能认识,反视为异样了。尊驾今日来问天主的道理,我为何先说这些话?当知道胃中停了宿食,虽有嘉肴美味,必不能尝。这些佛老、女娲、盘古、三皇、理气等说,都是陈羹冷饭,停在胃中,最难消化。若不扫除干净,虽有正经道理,必不能领受。今尊驾意下未知如何?先将陈见扫除,则天地万物的来历,就能明白到底。且信认天主的心肠,亦必十分稳当,欲罢不能。如《易经》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次序分明。”然只说得一个“有”字,不曾说明从何而有。

⑵天主从无中创造天地主宰万物

惟天主教所传的来历最清楚、最明白。经上说:“未有天地、神人、万物之前,先有一个惟一无二的天主。自有自立,无始无终;灵妙纯神,无形无像;赫赫明明,无所不在;全包万有,无所不能;精通广大,无所不知;福德美好,无善不备。乃以全能、全智、全善之体,发为至仁、至义、至公之用。从无物之中,化成高天厚地,肇造神人万有;掌管之,保护之。这就是世界起头的真来历。尊驾恐未能透彻,不妨逐句分开,再说一番。

二、讲天主惟一无二、无始无终

天主惟一无二

怎么说天主惟一无二、无始无终?因普世受造之物虽多,只有两样:一系有始有终的,如禽兽、草木之类;一系有始无终的,如天神、魔鬼、我等灵魂之类。单单这惟一无二的天主,于无天无地、无人物之前,显自己的灵明神体。无所从生,而万有皆从天主以生,故谓之无始无终。最多的天神、万恶的魔鬼、若大的人世,假令天主不欲存留,一命尽灭。而天主之威灵荣福,不减丝毫。可知自古迄今,至于世末,除了天主,再无一人一物,可称得无始无终者。因这天上地下,有形无形之万有,都系天主生存掌管。所以万国的圣经贤传,俱独称天主为其尊无对。

天主至尊无对,无始无终

这一句,就是“无始”二字的注脚,亦是“惟一无二”的正解。请看一国之尊,莫如君;一家之尊,莫如父。而君与后对,父与母对,等而下之,相对者更多。假令天主不是一个,则天主与天主必皆相对之尊,如何说得其尊无对?后世老佛之流,明明是天主所生众人中,一个平常庸俗人,肆无忌惮,妄称无始,世间的僭越自欺,未有甚于此者。

天主系自立之体

设有人再问天主是谁生的,只将“无始”二字,想那其尊无对的解说,即可知天主确系自立之体。若再有生天主的,岂特相对,且有比天主又尊的在前头,更大不合其尊无对的称呼了。人当不曾闻说天主的时候,连那天地从何而有,人类从谁而起,一概俱不理论。今既闻得有个天主,反抹煞无始的来历,又问谁生天主,这是什么心肠。曾子说:“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并不听见人问,这十目十手,是谁身上的;此身,是谁生的。《易经》说:“太极生两仪。”后人以为不足,增以“无极”,又增以“无无极”、“无无无极”。一转一转,不过多添了一个“无”字,便撒开手,到底不曾有个着落。今天主《圣经》,说明惟一天主,无始无终,顿解千古不解之疑,何等直捷痛快!乃志大、言大,妄自推求。如系真来问道者,决不肯出此游戏之言。

万物所止必惟一

请看数起于一,算万千百十之来历,至一而止;树由于种,问花叶枝根之来历,至种而止。今万有俱始于天主,故求明天地、人物之来历,至天主而止。《大学》云:“知止而后有定”,不止不定,则此心所向,自不能专一,必致狐疑满腹。不说天地无主,就说天主不是一个,臆见甚多,皆从不知所止而来。

天地的至尊必惟一

要解此疑,并非难事。我从不曾听见有国而无国君,有家而无家长之理。但一国只有一个朝廷,一家只有一个家长。设有两个,则政出多门,乱纲无主。尊驾岂不闻“天无二日,民无二王。”之说么?国有国政,家有家法。既不可无人统率,亦不可多人乱管。今每日的昼夜、每月的朔望、每年的春夏秋冬,若不是一个天主生存掌管,永远无穷,何能往古来今,丝毫不错?

有始有生佛老不是至尊惟一

舍此不信,听见那有始有生的佛老,倒没有一点疑心,磕头礼拜,甚属不解。现在各处寺庙供的泥塑木雕,并非一个名色。不夸西边菩萨好,就说东边神道灵。俗人亦言:“若要佛法兴,僧赞僧。”此与其尊无对的道理,可能相似否?谁为正道、谁为邪说,请尊驾自己评论一评论。因这是信认天主的根基,此理一明,便可往前深究了。

三、讲天主无形无像

造万形万像的天主必然无形无像

怎么说天主无形、无像?现有形像之天地、人物,既从天主而生,可知天地人物之外,并无一形一像。而此造化形像之天主,应该超出万形万像之外,此理最显而易明。且有形可见之物,不拘何样,都有个起头。后来必竟或变或灭,从未有有形像而无始终者。故能知天主无始无终,即知天主必然无形无像。今人人也知道有生于无,若没有无形无像的天主,这世上有形、有像的天地人物,从何而来?

天主之无形无像与万有绝然不同

还要知道无形之类,尚有几等。光无形而有色,声无形而可听,气无形而可臭,理无形而拘于事物,神鬼无形而受造于天主,故皆与天主之无形无像,大相悬绝。后来老庄、仙佛之徒,所说清净无为之无、槁木死灰之无、空虚寂灭之无,又系矫揉造作,强有为无,与天主之无形、无像,更大不相同。

天主之无形无像无法言说

诚恐只认了一个“无”字,误为一样,不得不分解明白。惟天主之无形,非寂非空,非理非气。以莫可限量之灵明,具资始资生之奇妙。不虚而至实,不显而至神。我们世上的人,从没有什么言语可将天主无形之体,说个透彻的。就如天上地下,不拘何等神鬼,皆系天主所造,皆听天主的驱遣,现受天主的永赏永罚。然我们书上,尚难形容。只说他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体物而不可遗,何况那造化鬼神的大主宰,如何说得来?

无形无像之天主真实可见

若以为既无声臭形色,又从何处见其灵明神妙?独不想世间万有,非天主灵明神妙的凭据么?况眼中不见,心内无疑的事甚多,今闻得天主无形,反生疑惑。若是读过书的,不该有此一问。书上所说性道等,何曾有个声臭形色?当时子贡,入见夫子之道而悦,这个“见”字,岂是随口白说的么?今天主为道之大原,真心笃信的人,自有无形之形、无像之像常存心目。其灵明神妙,较肉眼所见,更亲更切,并非摹想思拟之比。此与天主无所不在的道理相联,请尊驾再听一听。果然自爱自己,决不肯轻易放手。

四、讲天主无所不在

无所不在的天主掌管万有

怎么说天主无所不在?天主不藉万物而在,所以一物未有之前,天主先万物而在。万物必藉天主之在,所以天地万物造成之后,明知天主无所不在。若不是天主无所不在,何能保存掌管?只看天地万物,件件各得其所,这就是天主的灵明神妙,充满无涯,没有一隙之处、转盼之时,离开天主的凭据。犹如有人经管一物,人与物必不相离;人若少离,物必疏失。天主既操掌握之大权,所在俱有天主,诚一定而不可易者。

只有天主无所不在不受限制

凡声臭、形色的体质,有了一件,在上即不能在下,在内即不能在外。天神、魔鬼虽无形质,受造于天主,俱有定限,比之天主,不啻萤火之拟太阳。故非右即左,非前即后,处处不能同在。独有天主的无形无像,系自有自立之神体,能上下、内外、左右、前后无所不在也。

由人身处处有灵魂说明天主无所不在

但不是人的见识想得到的。由天地之内,推而至于天地之外,广大无际。论人的见识,天主只有一个,如何处处皆有天主?欲明此理,不得不用一比方。自古传说,人身一小天地。又说,心为一身之主。身指肉躯,心指灵魂。肉躯无灵魂,便成一块死肉。有了灵魂,耳目口鼻、四体百骸,尽皆生活。痛痒虽轻,亦难忍受。然灵魂只有一个,而主宰周身,处处皆有灵魂之全分。夫以天主所赋之灵魂,尚有如此能力,充满这个小天地,无一毫遗漏。岂自有自立之天主,反不能充满自己造化之天地耶?天地虽大,在天主看来,不啻灵魂之在吾身。今吾身自头至脚,那一处没有灵魂,此处便同木石。可知天地万物,那一处没有天主,此处必不能瞬息保存。

天主无所不在契合慎独之意

这个道理,我们读的书上,深藏此意甚多。即如《中庸》所说“慎独”两字,极其真切。若不是天主无所不在,恐惧的是谁?显现的又是谁?那不见、不闻之地,乐得放荡、逍遥,为何倒要不疚、不愧?难道诚实无妄之书,也学了佛家的虚张棒喝么?今真真实实明说天主无所不在,不惟慎独的工夫,都有着落,且容易令人改过迁善。尝见凶恶之徒,莫不藏头盖脚。若能个个知道瞒得人、瞒不得天主,虽满心要干不好事,自知无地可容,不得不回心转意。故教中先辈,尝称西学有修齐治平之实效。

五、讲天主无所不能

以创造天地说明天主无所不能

怎么说天主无所不能?天主为万能之原,凭他什么样的能,没有不从天主所发。当万有未造之前,天主之能,无穷无尽。及万有已造之后,天主之能,仍无穷无尽。假如天主若要再造万万千千的世界,件件美好,俱换不同的新样式,亦不过呼吸就成,未曾费了天主丝毫之力。现有我们人类,自开辟至今,其面貌声音,个个各样,少有同者。似此眼前些小事,人皆不理论。要非天主无穷无尽的全能,如何有此作用?

以天神、魔鬼、人类之能衬托天主无所不能

今上天下地有能之类,不过天神、魔鬼、世人三样,但其能都出于天主,能小即不能大,能大亦不能小;能于一时,不能时时皆能;能于此处,不能处处皆能;又只有运用之能,并无新创之能。若说巨细精粗,随时随处存旧创新,无所不能的,只有一个天主。即将造成的天地万物,略想一想,便知其能无可限量、无可比方。

以人类创造之能衬托天主创造无所不能

请看世上的人,造一件器皿,盖一所房屋,凭他能干,先要材料,后要家伙,费力劳心,经年累月,然后才得告成,且容易朽坏,必不久长。独天主当时造成万有,从无而起,只用一命,顷刻齐全。由今以思,天主的命,即天主所用之材料;天主的命,即天主所动之家伙;天主的命,即天主所劳之心力。未出命之前,一物全无;既出命之后,万物虽多,无不应命而有。从那起初的成就,直到以后的保存并现在的行四时,生百物,穷通寿夭,祸福吉凶,都在天主定命之中。人只看天主所行之命,再看人物听命之奇,即知天主之能。诚哉!无所不能。

六、讲天主无所不知

天主无所不在故无所不知

怎么说天主无所不知?既然天主无所不在,则事事物物,具经天主亲眼看明,岂尚有不知之理?

天主无幽隐故无纤细不知

今欲论天主之知,先要分别“知”字的不同。有听人传说之知,有看明书籍之知,有按法推算之知,有据理揣度之知,有凭空悟想之知。虽然事情真确,皆非天主之知。就将自己本身而论,外面如背腰,内里如脏腑,口中都说知道,究竟谁能明白知道,皆因不曾眼见,所以与天主之知,大不同。树上落一片叶,头上落一根发,人且见而不知,天主则无纤细之不知;或偶从魔诱,或偶起私情,已且过而不留,天主则无幽隐之不知。总之,天主的圣性,没有一件不是超越寻常之外的。

过去未来,有形无形,天主无所不知

今说到这无所不知,更系圣性中最超越之事。何以见得?圣性之知,非同小可。过去的,未来的,现在的;不分大小,不拘隐显,不论有形无形;从天地未有之前,直到天地终穷之后,尽在天主明鉴之中。比我们人看自己的手掌,还更明白。除了天主之外,在上如直通的天神,在下如狡猾的邪魔,俱不能仿佛亿万分之丝毫。

天主之知无穷无限

若说人类的聪明,更提不起了。凭他明目达聪,隔了一张纸,就不知纸外是什么东西;离了一箭地,就不知前头是什么响动。一个两个的物件,见了就知。若到了七八个外,非数一数,决不能知道数目。因系天主所赋的聪明,都有定限。在人看来,或智、或愚,然相去不甚悬绝。今既知天主之知,系无穷的通透,无限的高深。

天主全知隐微之念、思想之事

凡神鬼隐微之念,人心思想之事,念头一起,便知始末根由,毫无藏匿。稍有善根的人,必然时时胆战心惊。像那曾子当时,一生一世,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死而后已。他若不信天主无所不知,为何有此畏惧的心肠?

七、讲天主无善不备

天主至全、至纯、至足

怎么说天主无善不备?天主之善,本至全而不缺,且至纯而不杂,又至足而不能亏,更至永远而不能变。

天主发不可见之善生天神人魂

所发不可见之善,上生尊健明洁之天神,多而无数;下生明悟、记含、爱欲之人魂,世世不绝。

天主发可见之善生天地万物

所发可见之善,大如明天,广如厚地,光如日月,多如海山,猛如虎狼,毒如蛇蝎,重如金石,轻如鸿毛,小如蝼蚁,微如芥子。其内像外像,各类俱有不同之美好。即一类之中,形有大小,质有精粗,势有强弱,味有高低,色有浓淡,听人各适其用。若凶残之物,用处犹多,并可儆醒下愚,并非无益。

天主所行之事人皆说好

今有众口常言的一句话,“不合而同”,经我说破,人皆不能自解。如晴雨寒热等,本与人心不对,然开口必先说一“好”字。久旱亦云好晴,久涝亦云好雨,凡天主所行之事,不敢不将“好”字在前。中国土音虽别,这开口的“好”字,大略相同。可见天主之善,允协人心,人自不察耳。倘有一物未曾见过,人虽极巧,必不能揣其形声色味;见过之人,亦不能摹写一二。这离了无善不备的天主,谁能发出这许多的美好给人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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