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际恒文集卷四

姚际恒文集卷四

  【遵大路二章,章四句。】

  女曰鸡鸣

女△曰△[评]态。鸡。鸣。,[评]丑。士△曰△[评]态。昧。旦。[评]寅。子△兴△[评]态。视△夜△,明。星。有。烂。[评]卯。将。?。将。翔。,弋凫与鴈。本韵。○赋也。下同。[评]先写凫鴈奇。

弋。,读。[评]承上二。言加之,与子宜本韵。之。宜。,读。[评]承上字。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本韵。[评]佳语。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韵,或谓「贻」字之误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本韵。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本韵。之。[评]末章有急管繁弦之意。

  只是夫妇帏房之诗,然而见此士、女之贤矣。

  [一章]古未以地支纪时,故曰「鸡鸣」,曰「味旦」,曰「明星有烂」,皆指时言也。小星不见为卯,诗不言小星不见而言「明星有烂」,妙笔。「女曰鸡鸣」,蚤矣。「士曰昧旦」,则稍迟矣。女于是促之以兴而视夜,则又迟矣。此贤妇也。「将?将翔」,指凫、鴈言。凫、鴈宿沙际芦苇中,亦将起而?翔,是可以弋之之时矣。此诗人闲笔涉趣也。

  [二章]「加」,「笾豆有加」之加,指熟荐凫、鴈也,故根「弋」字来。「宜」,宜于食也;既食而饮酒,故根「宜」字来。既饮酒而琴瑟间作,乃见其莫不静好矣。

  [三章]见不止于闺房之雍和巳也,其好贤用以遗赠之具,妇亦有以成之如此。

  【女曰鸡鸣三章,章六句。】

  有女同车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将。翔。,[评]预摹一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本韵。○赋也。下同。

有女同车,颜如舜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本韵。

  小序谓「刺忽」,必不是。解者因以「同车」为亲迎,然亲迎岂是同车乎!明系曲解。且忽已辞昏,安得言亲迎耶!又谓「孟姜」为文姜,文姜淫乱杀夫,几亡鲁国,何以赞其「德音不忘」乎!孔氏谓前欲以文姜妻之,后又欲以他女妻之,他女必幼于文姜,而经谓之「孟姜」者,刺忽应娶不娶,何必实贤实长也。此依大序,谓「忽有功于齐」,故又谓非文姜,其周章无定说如此。诗人之辞多有相同者,如采唐曰「美孟姜矣」,岂亦文姜乎?是必当时齐国有长女美而贤,故诗人多以「孟姜」称之耳。若集传谓「淫诗」,更不足辨。

  旧解以上「有女」与「孟姜」为一人。严氏谓其文重复,当为两人;然其解仍依旧说。季明德谓「同车」为侄、娣之从嫁者,「孟姜」指适夫人也。其说存之。

  以其下车而行,始闻其佩玉之声,故以「将?将翔」先之,善于摹神者。「?翔」字从羽,故上时言凫、鴈,此则借以言美人,亦如羽族之?翔也。神女赋「婉若游龙乘云翔」,洛神赋「若将飞而未翔」,又「翩若惊鸿」,又「体迅飞凫」,又「或翔神渚」,皆从此脱出。

  【有女同车二章,章六句。】

  山有扶苏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本韵。

  小序谓「刺忽」,大序谓「所美非美然」,皆影响之辞。大序意以若不类忽辞昏事,因云「所美非美」,则「用人」亦可通之,故后人多作「用人」解。然则以上篇为辞昏者,其非确亦可知矣。集传以序之不足服人也,于是起而全叛之,以为淫诗,则更妄矣。

  「扶苏」,毛传谓小木,非也;盖谓枝叶扶苏,乃大木也。「扶苏」、「桥松」比「子都」、「子充」,「荷华」、「游龙」比「狂」、「狡」,义甚明。然人不敢为此解者,以「荷华」亦佳卉也。宋儒尤重之,以周茂叔有爱莲说也。不知诗意只以在山之高大者喻美,在隰之卑弱者喻不美,初未尝拘。自解者拘之,于是不得不以「扶苏」为小木而以喻不美,以「荷华」喻美,下章则又以「桥松」喻美,以「游龙」喻不美,使「山」、「隰」倒置,此物错互,非也。子都必古之美人,故孟子曰「子都之姣」。「子充」恐只是趁下「童」字韵,不必亦为古之美人。观「子都」下以「且」字助辞趁韵,亦可悟「童」字上以「充」字趁韵矣。

  【山有扶苏二章,章四句。】

  萚兮

萚、兮、萚、兮。风、其、吹、女。[评]大见衰飒况。叔兮伯兮,倡,予和本韵。女。比而赋也。○下同。

萚兮。萚兮。,风。其。漂。女。。叔兮伯兮,倡,予要本韵。女。

  小序谓「刺忽」,无据。集传谓「淫诗」,尤可恨。何玄子曰「女虽善淫,不应呼『叔兮』,又呼『伯兮』,殆非人理」,言之污人齿颊矣。

  苏氏曰:「木槁则其萚惧风,风至而陨矣。譬如人君不能自立于国,其附之者亦不可以久也。故惧而相告曰『叔兮伯兮,子苟倡之,予将和女』,盖有异志矣。」此说可存。愚按,或谓贤者忧国乱被伐而望救于他国,亦可。邶风旄丘亦有「叔兮伯兮」,是也。

  「倡、和」,成语。「倡、要」,则否,盖为协「漂」字耳。观此当信予谓「诗有趁韵」之说矣。

  【萚兮二章,章四句。】

  狡童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本韵。兮。赋也。下同。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评]即承不能餐来,无人解此。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本韵。兮。

  小序谓「刺忽」,呼君为「狡童」,似未安。或谓刺祭仲,祭仲此时非童也,前人已辨之。

  此篇与上篇皆有深于忧时之大意,大抵在郑之乱朝;其所指何人何事,不可知矣。

  [二章]「不与我食」,此句难通,盖以世无人怨不与我食者。毛传谓「不与贤人共食禄」,然则贤人岂有以不食禄怼君之理!以不食禄怼君,岂得为贤!且既不食禄,又何必如此忧时困苦,以至寝食俱废耶?严氏不从,以为「共食则可以从容谋事」,亦甚牵强。盖皆不知诗人之意,随笔转换,绝不拘泥绳束似后人为文。此即承上章「不能餐」来,「不能餐」,犹之「不与我食」也。上章言「不能餐」指饮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犹言「寝、食俱废」也。只重上章「不与我言」,以至寝食俱废之义;其「不与我食」,只顺下凑合成文。勿为所瞒,方可谓之善说诗。

  史载箕子麦秀歌,袭此。

  【狡童二章,章四句。】

  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本韵。狂童之狂也且!无韵。下同。○赋也。下同。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本韵。狂童之狂也且!

  旧解皆谓忽、突争国,国人思大国正己;「狂童」指突。其不指忽者,以忽为世子嗣位,其立也正,国人初不怨之;且年长于突,不得为「童」,又国人不得称君为「狂童」也。后人以集传言淫诗之妄也,故多从之。然其实不然。春秋,突以桓十五年奔蔡;年冬,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十六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左传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是诸侯皆助突伐忽,今乃谓国人怨突篡国而望他国来见正,岂非梦语耶!且「士」字亦说不去。或谓「童」指祭仲,尤谬,不辨。又或者仍惑集传,以为淫诗。按左氏,郑六卿饯韩宣子而子太叔赋之,岂敢以本国之淫诗赠大国之卿哉!必不然矣。因叹序说「思见正」,本循韩宣子、子太叔之言而云,而集传以为淫诗,又不一顾之,皆非也。

  【褰裳二章,章五句。】

  丰

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本韵兮。赋也。下同。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悔予不将本韵兮。

衣锦褧衣,裳锦褧裳。叔兮伯兮,驾予与行。本韵。

裳锦褧裳,衣锦褧衣。叔兮伯兮,驾予与归。本韵。

  此女子于归自?之诗。「俟巷」,「俟堂」,男子亲迎也。女子在房观之,悔不能送将也。于是复自言其登车之时,衣锦衣、锦裳,且有加衣如此。「叔、伯」,指送者士昏礼 有送者,不必定是兄弟,即送者之长幼而言也。乃驾予而行以归之矣。何玄子曰:「朱子谓『妇人与男子失配,既乃悔之而作』,则是奔也,岂有奔其人而乃具礼服以待车马者乎?且堂上非所私之地,既称『伯』,又称『叔』,何所私之众哉?」

  【丰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

  东门之墠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本韵。○兴也。下同。[评]人在室中,何分远迩?妙义请参。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岂不尔思,子不我即。本韵。

  此诗自序、传以来,无不目为淫诗者,吾以为贞诗亦奚不可。男子欲求此女,此女贞洁自守,不肯苟从,故男子有「室迩人远」之叹。下章「不我即」者,所以写其人远也。女子贞矣,然则男子虽萌其心而遂止,亦不得为淫矣。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较论语所引「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所胜为多。彼言「室远」,此偏言「室迩」,而以「远」字属人,灵心妙手。又八字中不露一「思」字,乃觉无非思,尤妙。「思」字于下章始露之。「子不我即」,正释「人远」,又以见人远之非果远也。

  【东门之墠二章,章四句。】

  风雨

风雨凄。凄。,[评]晦。鸡鸣喈。喈。。[评]初号。既见君子,云胡不夷!本韵。○兴也。下同。

风雨潇。潇。,[评]晦。鸡鸣胶。胶。。[评]再号。既见君子,云胡不瘳!本韵。

风雨如。晦。,[评]黎明。鸡鸣不。已。。[评]三号。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本韵。

  小序谓「思君子」,此何必言。

  「喈」为众声和;初鸣声尚微,但觉其众和耳。再鸣则声渐高,「胶胶」;同声高大也。三号以后,天将晓,相续不已矣;「如晦」,正写其明也。惟其明,故曰「如晦」。惟其为「如晦」,则「凄凄」、「潇潇」时尚晦可知。诗意之妙如此,无人领会,可与语而心赏者,如何如何?

  【风雨三章,章四句。】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本韵。○赋也。下同。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本韵。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本韵。兮。

  小序谓「刺学校废」,无据。此疑亦思友之诗。玩「纵我不往」之言,当是师之于弟子也。礼云「礼闻来学,不闻往教」,是也。又礼云「父母在,衣纯以青」,故曰「青衿」。其于佩亦曰「青青」者,顺承上文也。

  【子衿三章,章四句。】

   扬之水

扬之水,不流束楚。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无女?信人之言,人实!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本韵。

  序谓「闵忽之无忠臣」。曹氏曰:「左传庄十四年,忽与子仪、子亹皆已死,而原繁谓厉公曰『庄公之子犹有八人』,不得为『鲜』,然则非闵忽诗明矣。」

  【扬之水二章,章六句。】

  出其东门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评]妙饰。聊乐我员。本韵。○赋也。下同。

出其闉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藘,聊可与娱。本韵。

  小序谓「闵乱」,诗绝无此意,按郑国春月,士女出游,士人见之,自言无所系思,而室家聊足与娱乐也。男固贞矣,女不必淫。以「如云」、「如荼」之女而皆谓之淫,罪过罪过,人孰无母、妻、女哉!

  【出其东门二章,章六句。】

  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本韵。兮。兴也。下同。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评]回文之祖。邂逅相遇,与子偕臧本韵。

  小序谓「思遇时」,绝无意。或以为邂逅贤者作,然则贤其「清扬婉兮」之美耶?

  此似男女及时昏姻之诗。

  【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

  溱洧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本韵。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本韵。洧。之。外。,洵。吁。且。乐。!」[评]诗中叙问答,甚奇。此亦士语。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本韵。○赋也。下同。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本韵。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序谓淫诗,此刺淫诗也。篇中「士、女」字甚多,非士与女所自作明矣。

  集传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辰,采兰水上以祓除不祥」,此本后汉书薛君注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桃花水下之时,于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蕑草,祓除不祥。」韩诗传亦云之。按此即所谓「祓禊」,乃起于汉时,后谓之「修禊事」;今以言诗,盖附会之说也。又「秉蕑」者,礼内则「佩帨、?兰」,「男女皆佩容臭」也。秉者,身秉之,不必定是手执也。集传以「秉蕑」为采兰,尤误。兰生谷中,岂生水中乎!且手中既秉蕑,又秉勺以赠,亦稠迭不合矣。又谓「勺药,香草也」,亦谬。「勺药」,即今牡丹,古名勺药。自唐玄宗始得木勺药于宫中,因呼「牡丹」。详见予庸言录。其花香,根叶不香,何得混云「香草」乎!又名以「药」者,其根药中用此甚广,故独擅药名,即今所谓「白芍」也。汉人医方有「白芍」,无牡丹皮;其「丹皮」亦唐后医方始见之。或曰:芍药善理血,为妇人要药,故以赠之。又郑即今河南地。今河南牡丹甚多,盖古时已然,故诗人所?及之焉。

  历观郑风诸诗,其类淫诗者,惟将仲子及论,召南之野有死?此篇而已。将仲子为女谢男之诗,此篇则刺淫者也,皆非淫诗。若以其,邶风之静女,墉风之桑中,齐风之东方之日,亦孰非邻于淫者,何独咎郑也??盖贞、淫间杂,采诗者皆所不废;第以出诸讽刺之口,其要旨归于「思无邪」而已。且郑诗之善者亦未尝少于他国也。缁衣之好贤,羔裘之美德,尚矣。女曰鸡鸣大有脱簪之风,出其东门亦类汉广之义,率皆严气正性,奚淫之有!特以陋儒误读鲁论「放郑声」一语,于是坚执成见,曲解经文,谓之「淫诗」;且谓之「女惑男」。直是失其本心,于以犯大不韪,为名教罪人。此千载以下人人所共恶者,予更何赘焉!特自作序者「固哉」为诗,必欲切合郑事。夫言诗而有关国是,畴不愿之,然其如不类何!故予谓汉儒言诗不类,以致宋儒起而叛之,于是肆其邪说,无所忌惮。予固不憾汉儒言诗不类;憾其言诗不类,使后人一折而入于淫耳。予读郑风诸篇,于汉、宋之儒不能无三叹焉。然汉儒之误也犹正,宋儒之误也则邪。宋儒之罪实浮于汉儒多矣。或曰:子既两不许可,何以多无说处此?曰:生数千载以下,必欲妄解数千载之上之诗,是仍踵汉、宋之余习,不则且为明之丰坊、何楷也,吾不敢也。故宁甘寡昧,所不得辞。后之人亦可谅予志矣!

  【溱洧二章,章十二句。】

诗经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齐

  鸡鸣

鸡。既。鸣。矣。,[评]寤。虚。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本韵。○赋也。下同。[评]审听。实。

东。方。明。矣。,[评]再寤。虚。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本韵。[评]谛视。实。

虫。飞。薨。薨。,[评]将晓。甘。与。子。同。梦。。──[评]工语。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本韵。[评]倒字句。

  序谓「思贤妃,刺哀公」。朱郁仪谓「美乙公之王姬」。伪说谓「卫姬劝桓公」。众说不一,皆无确据。然则序亦安可从也。

  此似刺齐侯之诗。严氏谓「上二章大史奏鸡鸣,公乃谓『此非鸡之鸣,是苍蝇之声耳』,以见其荒淫昏乱」,似是。二章仿此。三章,「为语其所昵之辞」,亦可通。旧说皆谓三章为贤妃之辞;「匪鸡则鸣」,忽下断语,又称君为「子」,皆未安。

  此诗大指,予从严氏。若夫严氏曰:「旧说以为古之贤妃警其夫,欲令早起,误以蝇声为鸡声。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鸡未鸣之前无蝇声也。」此说误矣。即作贤妃误以蝇声为鸡声解,亦可。何也?蝇声夜中虽间有之,今小蝇无声,惟大者有声。然亦不必泥。苍蝇之声,犹云虫鸣声耳。秋夜有虫鸣;此必夏夜,故云苍蝇。或谓贤妃误听,或谓君误指,皆无不可。乃谓「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是误以蚊声为蝇声也。蚊则天将明飞而有声,即下所谓「虫飞薨薨」是也。自严氏为此说,后人均疑蝇声在鸡鸣后,与下「月光」不一例,于是纷纷凿解。朱郁仪谓「月」字乃「日」字之误。季明德以一章为「疑其已迟」,二章为「幸其尚蚤」。何玄子曰:「贤妃谓君毋谓鸡声为蚤,过此以往,不但闻鸡声,将有苍蝇之声矣。」因叹诗人本谓误以蝇声为鸡声,解诗者又误以蝇声为蚊声,真堪捧腹。埤雅,喜乱飞,似蚊而小,望之如雾。荀子所谓「酰酸而聚」者也。因雨而生,与蚊实异。说文「秦谓之,楚谓之蚊」,似未深考。

  [三章]「会且归矣」,君谓朝会者且欲归而治事矣;「无庶予、子憎」谓庶几无使人憎予与子也。是倒字句法,以见君天明方起,尚留恋于色而为辞也。严氏谓「吾会朝即归,庶无为吾子所憎也」,鄙而稚。集传主贤妃言,谓「俟君不出,则将散而归矣」,并无理。

  [增]此诗谓贤妃作亦可,即谓贤大夫之妻作亦何不可。总之,警其夫欲令早起,故终夜关心,乍寐乍觉,误以蝇声为鸡声,以月光为东方明,真情实境,写来活现。此亦夏月廿四、五、六、七等夜常有之事,惟知者可与道耳。庭燎不安于寝,间「夜何其」,亦同此意。乃解诗者不知领会微旨,专在字句纷纷聚辩,使人不见诗之妙,何耶?愚谓此诗妙处须于句外求之;如以辞而已,非惟索解为难,且将怪作者矛盾矣。

  【鸡鸣三章,章四句。】

  还

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评]多以我字见姿。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本韵。兮。赋也。下同。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本韵。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本韵。兮。

  序谓「刺哀公」,无据。按田猎亦男子所有事,豳风之「于貉」、「为裘」,秦风之「奉时辰牡」,安在其为「荒」哉!且此无「君、公」字,乃民庶耳,则尤不当刺。第诗之赠答处若有矜夸之意,以为见齐俗之尚功利则可,若必曰「不自知其非」,曰「其俗不美」,无乃矮人观场之见乎!

  【还三章,章四句。】

  着

俟我于着、乎而,[评]实。充耳以素、乎而,[评]实。尚之以琼、华、本韵乎而。赋也。下同。[评]虚。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本韵。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本韵。乎而。

  序谓「刺时不亲迎」。按此本言亲迎。必欲反之为刺,何居?若是,则凡美者皆可为刺矣。又可异者,吕氏祖其「刺不亲迎」之说,以为「女至?门,始见其俟己」,安见此「着」与「庭」、「堂」为?家而非女家乎?郑风 丰篇亦有「俟我乎堂」句,解者皆以为女家,又何居?况即谓女至?家,安知其前?不至女家耶?

  此女子于归见?亲迎之诗,今不可知其为何人。观充耳以琼玉,则亦贵人矣。「琼」,赤玉,贵者用之。「华」、「莹」、「英」,取协韵,以赞其玉之色泽也。毛传分「琼华」、「琼莹」、「琼英」为三种物,已自可笑;而又以琼华为「石」,琼莹、琼英为「石似玉」,又以分君、卿、大夫、士,尤谬。集传本之,皆以三者为「石似玉」,亦不可解。

  「着」、「庭」、「堂」,三地。「素」、「青」、「黄」,紞之三色。琼惟一玉,而以「华」、「莹」、「英」赞之,虚、实位置如此。

  【着三章,章三句。】

  东方之日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本韵。兮。兴也。下同。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本韵。兮。

小序谓「刺衰」,孔氏谓「刺哀公」,伪传、说谓「刺庄公」,何玄子谓「刺襄公」,说诗者果可以群逞臆见如是乎!

此刺淫之诗,以「日」、「月」为兴,作两章韵头耳。执泥「日」、「月」求解,皆非是。

  【东方之日二章,章五句。】

  东方未明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本韵。颠之倒之,自公召本韵。之。赋也。

东方未晞,颠倒裳、衣。本韵。倒之颠之,自公令本韵。之。赋也。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本韵。○比也。

  小序谓「刺无节」,然古人鸡鸣而起,鸡鸣时正东方未明,可以起矣,并不为蚤,何言「无节」乎!此泥后世晏起而妄论古,可笑也。末章难详。

  【东方未明三章,章四句。】

  南山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评]刺辞。曷又怀本韵。止?比而赋也。下同。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本韵。止?

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本韵。既曰告止,曷又鞠本韵。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本韵。止?

  诗中曰「鲁道」,曰「齐子」,明是齐襄公、文姜之事。又四章皆有「既曰」及「曷又」字,其为刺辞亦甚显然。

  小序谓「刺齐襄公」,只似笼统语。集传谓「前二章刺齐襄,后二章刺鲁桓」,未免割裂,辞意不贵。季明德谓「通篇刺文姜」,然则「雄狐」之说为何?何玄子谓「惟首章首二句刺齐襄,首章『怀』字刺文姜,二章『从』字刺鲁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妇成昏之始」,尤凿。惟严氏谓「通篇刺鲁桓」,似得之,盖谓齐人不当以「雄狐」目其君也。其曰「雄狐绥绥然求匹,喻鲁桓求昏于齐也」。又曰「齐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恶而归咎于鲁之辞也。辞虽归咎于鲁,所以刺襄公者深矣」。如此,则辞旨归一而意亦周匝。

  [二章]「五」,伍通,「参伍」之伍。葛屦相伍必两,冠緌必双。下句不用「伍」字,即承上意而以「止」字足之。

  【南山四章,章六句。】

  甫田

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本韵。○比而赋也。

无田甫田,维莠桀桀。无思远人,劳心怛怛。本韵。○比而赋也。

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本韵。兮。非比,然未详。

  此诗未详。小序谓「刺襄公」,无据。大序谓「无礼义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诸侯」云云,集传且谓「戒时人厌小而务大,忽近而图远」云云,大抵皆影响之论。而集传说理,于诗尤远,又以末章为比;按未章明是赋,必无此比体,惟知者可与道耳。何玄子谓「刺鲁庄公」,以末章云「婉兮娈兮」,猗嗟亦云「猗嗟娈兮,清扬婉兮」也。按诗多同句,而上二章之辞则全不合。

  【甫田三章,章四句。】

  卢令

卢令。令。,[评]声。其人美且。仁。。通韵。○赋也。下同。[评]心。

卢重。环。,[评]形。其人美且。鬈。。本韵。[评]形。

卢重。镅。,[评]形。其人美且。偲。。本韵。[评]形。

  序「刺襄公」。何玄子曰:「公羊传载庄四年,公与齐侯狩于禚。左传载庄八年,齐侯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因遂为无知所弒。此足为襄公好田之证。」

  「令令」,即环、镅之声。「鬈」,说文「发好也」。「偲」,集传曰「多须之貌。春秋传所谓『于思』。偲、思,古通用」。按以上「鬈」字例之,则此说是。

  【卢令三章,章二句。】

  敝笱

。齐子归止,其从如。云?敝笱在梁,其鱼鲂。。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敝笱在梁,其鱼鲂鱮。齐子归止,其从如。雨。。本韵。[评]承云。

敝笱在梁,其鱼唯唯。[评]变。齐子归止,其从如。水。。本韵。[评]承雨。

  此指文姜诗。「归」,指于归;「从」,指从嫁,自顺。集传以文姜如齐多在庄公之世,故以为刺庄公,非也。因以「归」为归宁,既牵强,而不能防闲其母之罪,孰若不能防闲其妻之罪为尤重耶!

  [一章、二章]」、「鲂鱮」总连「鲂」字,盖鲂为鱼之绝美,陈风?「鲂」与「鱮」取换韵脚耳,不必泥。?曰「岂其食鱼,必河之鲂」,是也。「

  [三章]「唯唯」,毛传谓「出入不制」,虽非「唯」字正义,然于诗旨则合,姑从之。郑氏谓「行相随顺之貌」,若是,则为心下「从」者。夫诗意本取敝笱不能制鱼况鲁桓不能制妻,乃况从者,何耶?不可从。

  「鱼」,阴类,故比文姜。「云」、「雨」、「水」,亦皆阴气,故比从者。

  【敝笱三章,章四句。】

  载驱

载驱薄薄,簟茀、朱鞹。鲁道有荡,齐子发夕。本韵。○赋也。下同。

四骊济济,垂辔沵沵。鲁道有荡,齐子岂。弟。。本韵。[评]意。

汶水汤汤,行人彭彭。鲁道有荡,齐子?翔。本韵。

汶水滔滔,行人儦儦。鲁道有荡,齐子游敖。本韵。

  小序谓「刺齐襄」,因以前二章上句指襄公。集传皆以为指文姜,意亦贯。

  【载驱四章,章四句。】

  猗嗟

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评]摹神。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射。则。臧。本韵。兮。。赋也。下同。[评]先虚言射。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出。正。兮。;[评]此言射而中。展我甥本韵。兮。

猗嗟娈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本韵。兮。。[评]此言射而贯,贯必有力,故言御乱。

  小序谓「刺庄公」,是。

  何玄子曰:「春秋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禚』,此诗疑即狩禚事,盖公朝齐而因以狩也。古者诸侯相朝则有宾射,故所言者皆宾射之礼。又诗曰『展我甥兮』,自是庄公初至齐而人骤见之之语。」此说似有理。

  [二章]「巧趋跄兮」,何玄子曰:「盖升阶、降阶、就位、复位之时。」

  [三章]何玄子曰:「『贯』,贯布也。礼,射布侯中必贯,始释算。乡射礼云『不贯不释』,是也。『反』者,反其矢于受矢之处,即楅是也。」大序曰「夫人庄公为齐侯之子焉」,盖本公、谷二传为说。春秋「子同生」,谷梁曰「疑,故志之」。公羊曰「夫人谮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按此事暧昧,序据以说诗,谬。郑氏于「展我甥兮」之下云「展,诚也,言诚者,拒时人言齐侯之子」,又本序说。然诗人未必果有此意也。后之解诗者,不信序说,则不用可也。集传既用序说,又为之辨诬,尤可笑。

  集传于「美目扬兮」释曰「扬,目之动也」,于「清扬婉兮」又曰「扬,眉之美也」,何居?

  三章皆言射,极有条理,而叙法错综入妙。

  【猗嗟三章,章六句。】

    魏

  葛屦

纠纠葛屦,可以屦霜。掺掺女手,可以缝裳。本韵。要之襋之,好人服本韵。之。兴也。

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维是褊心,是以为刺。本韵。○赋也。

  此诗「刺褊」,已见本文。大序因「纠纠葛屦」二句,并为刺「俭啬」,非也。俭为美德,「与其奢也宁俭」,夫子不云乎!序之以为「俭啬」者,误泥首章首二句,以为赋也。不知此是兴。诗人取兴多有难详者,不必执泥强求。集传既以为兴,是已,乃亦依序谓「刺俭啬」,何耶?毛传以「女」为嫁未三月之女,武断殊甚。集传亦谬从之。

  此诗疑其时夫人之妾媵所作,以刺夫人者。

  [一章]「纠纠」,毛传曰「犹缭缭也」。集传曰「缭戾寒凉之意」。以传字作「缭戾寒凉」合下「履霜」意,杜撰而稚。诗取兴谓虽纠纠之葛屦亦可以履霜,则掺掺之女手亦可以缝裳矣,于是要之襋之,使好人服之。「好人」,犹美人,指夫人也。以见其服事之勤如此。

  [二章]于是承「好人」而言,见其提提然安谛也,其仪容宛然左避而退让也,其服饰佩其象揥也;维是其心褊急,是以为刺耳。

  【葛屦二章:一章六句,一章五句。】

  汾沮洳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彼其之子,美无度;美无度,殊异乎公路本韵。○兴也。下同。

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异乎公行。本韵。

彼汾一曲,言采其藚。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本韵。

  小序谓「刺俭」,此蒙上篇之误而为说也。此篇不惟绝不见刺意,且亦无俭意。乃谓魏君亲采莫与桑与藚以合「刺俭」「刺俭」,原误作「俭之」,今改。之说,岂不稚其可笑乎!且诗亦无?人采莫、又采桑、又采藚者,其为兴义甚明。彼盖直以每章上二句为赋也。集传既以为兴,而亦序谓「刺俭」,何耶?其曰,「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之辞也」,则采莫为他物矣,刺俭之意于何而见?又曰「俭啬、褊急之态」,并连上篇褊急以入此篇,尤可笑。又毛、郑诸解以「美无度」为美辞,以「殊异乎公路」为刺辞;方美而忽刺,亦无此理。

  此诗人赞其公族大夫之诗,托言采物而见其人以起兴也。当时公族之人多习为骄贵,不循礼法故言此子美不可量,殊异乎公路之辈,犹言「超出流辈」也。正意在末章「公族」二字。「公路」、「公行」亦公族官名,取换韵耳。左传晋有公族、公行之官,不必据以解此,安知魏之制度同于晋乎?

  【汾沮洳三章,章六句。】

  园有桃

园有桃,其实之殽。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不。知。我。者。谓。我。士。也。骄。。本韵。彼。人。是。哉。,子。曰。何。其。?[评]诗如行文,极纵横排宕之致。心之忧矣,其。谁。知。之。?[评]总不知。其谁知之,盖。亦。勿。思。。本韵。○兴也。下同。[评]答不知我者。

园有棘,其实之食。心之忧矣,聊。以。行。国。。不。知。我。者。谓。我。士。也。罔。极。。本韵。[评]摹神。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

  小序谓「刺时」,大序谓「国小而无德教」,集传承之,大抵皆依摹上三篇为说也。

  此贤者忧时之诗。

  「园有桃」二句,毛传、集传皆以为兴,是已。然毛传谓「园有桃其实之殽,国有民得其力」,非是。集传谓「园有桃,则其实之殽矣;心之忧,则我歌且谣矣」,亦无意义。此盖谓桃、棘,果实之贱者,园有之,犹可以为食,兴国之无人也,故直接以「心之忧矣」云云。诗之兴体不一,在乎善会之而已。

  【园有桃二章,章十二句。】

  陟岵

陟彼岵兮,瞻望父本韵。兮。父曰:「嗟予子,句。行役夙夜无已。上慎旃哉,犹来无止!」本韵。○赋也。下同。

陟彼屺兮,瞻望母本韵。兮。母曰:「嗟予季,句。行役夙夜无寐。上慎旃哉,犹来无弃!」本韵。

陟彼冈兮,瞻望兄本韵。兮。兄曰:「嗟予弟,句。行役夙夜必偕。上慎旃哉,犹来无死!」本韵。

  小序谓「孝子行役,思念父母」,是。

  尔雅「有草木,岵;无草木,峐」。●同。毛传反之,非。「父曰」以下,皆父于其临行教戒之辞。「无止」,谓无止于彼而不来也。「无弃」,谓无弃我而不归也。「无死」,则加激切矣。集传于上二章皆预缠「死」字,无谓。

  【陟岵三章,章六句。】

  十亩之间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本韵。兮!」赋也。下同。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本韵。兮!」

  此类刺淫之诗,盖以「桑者」为妇人古称,采桑皆妇人,无称男子者。若为君子思隐,则何为及于妇人耶。毛传解「闲闲」之义曰「闲闲然男女无别往来之貌」,盖已知桑者为女子,微见其意矣。曹植诗云「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亦得此意。古西北之地多植桑,与今绝异,故指男女之私者必曰「桑中」也。此描摹桑者闲闲、泄泄之态,而行将与之还而往,正类其意。不然,则夫之呼其妻,亦未可知也。因叹此诗若杂郑风中,集传必以为淫诗,今在魏风,遂不之觉,于此见其有耳而无目。则其谓郑风为淫诗者,其非淫诗可知矣。

  孟子云「五亩之宅,树之以桑」。此十亩者合两宅而言,故曰「之间」。「泄泄」,亦「闲闲」之义。

  【十亩之间二章,章三句。】

  伐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评]只是借形君子,莫认作实。写西北人家如画。彼君子兮,不素餐本韵。兮!兴也。下同。

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本韵。兮!

坎坎伐轮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本韵。兮!

  小序谓「刺贪」;大序谓「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谓「刺贪」者,指「不稼」以下而言也。谓「不得进仕」者,指章首三句而言也。「刺贪」与「不得进仕」各自为义,两不相蒙。又首三句,解诗者不为赋则为比。今按之,以为赋者,毛、郑解,集传从之。则以伐檀为实事。夫君子之人岂必从事力作?即从事力作,如伐檀及稼穑、狩猎诸事,庸夫类为之,皆自食其力;君子为此,何以见其贤?既有难通,而「河水清且涟猗」一句竟无着落:言君子不仕,伐檀以自给,而置于河干,可也,何为赞河水耶?毛传云「若俟河水清且涟」,此仿左传「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为说,添出「若俟」字,殊非语气。以为比者,苏氏解。谓伐檀宜为车,今河非用车之处,仍只君子不得进仕之义,与下义不蒙。而「河水」一句虽竭力曲解,亦终不合。

  再四思之,此首三句非赋,非比,乃兴也。兴体不必尽与下所?合,不可固执求之。只是?君子者适见有伐檀为车,用置于河干,而河水正清且涟猗之时,即所见以为兴,而下乃?其事也。

  此诗美君子之不素餐,「不稼」四句只是借小人以形君子,亦借君子以骂小人,乃反衬「不素餐」之义耳。末二句始露其旨。若以为「刺贪」,失之矣。

  【伐檀三章,章九句。】

  硕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评]津津。爰得我所。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本韵。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本韵。

  此诗刺重敛苛政,特为明显。

  【硕鼠三章,章八句。】

    唐

  蟋蟀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评]感时惜物诗肇端于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本韵。○赋也。下同。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今我不乐,日月其迈。无已大康,职思其外。好乐无荒,良士蹶蹶。本韵。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今我不乐,日月其慆。无已大康,职思其忧。好乐无荒,良士休休。本韵。

  小序谓「刺晋僖「僖」,原误「昭」,据校改。公。集传谓「民间终岁劳苦之诗」。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

  每章八句,上四句一意,下四句一意。上四句言及时行乐,下四句又戒无过甚也。苏氏以其前后不类,作君、臣告语之辞,凿矣。

  【蟋蟀三章,章八句。】

  山有枢

山有枢,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娄。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本韵。○兴也。下同。

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庭内,弗洒弗扫。子有钟鼓,弗鼓弗考。宛其死矣,他人是保!本韵。

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评]汉魏诗鼻祖。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宛其死矣 ,他人入室!本韵。

  小序谓「刺晋昭公」,无据。集传谓「答前篇之意而解其忧」,亦谬。前篇先言及时为乐,后言无过甚;此篇惟言乐而已,何谓答之乎!朱子辨序曰「『宛其死矣』之言,非臣子所得施于君父者」。何玄子因以为诸大夫哀昭公之将亡而私相告语之辞。解诗若此,岂有定见者耶!季明德谓「刺俭不中礼之诗」,差可通。然未有以见其必然也。

  若直依诗词作及时行乐解,则类旷达者流,未可为训。且其人无子耶?若有之,则以子孙为「他人」,是庄子之「委蜕」,佛家之「本空」矣。故诸家谓刺时君之败亡者,意本近是;然无所考,乌得凿然以为刺某公乎!

  [三章]「且以永日」,犹云「尽此一日」也。集传云「人多忧则觉日短,饮食作乐可以永长此日」,既昧「永日」之义,且人忧则苦日长,乐则嫌日短,严氏已讥其反说矣。

  【山有枢三章,章八句。】

  扬之水

扬之水,白石凿凿。素衣、朱襮,从子于沃。既见君子,云何不乐!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扬之水,白石皓皓。素衣、朱绣,从子于鹄。既见君子,云何不忧!本韵。

扬之水,白石粼粼。我、闻、有、命。不、敢、以、告、人、!本韵。[评]正是告人处。

  大序谓「昭公分国以封沃,沃盛强,昭公微弱,国人将叛而归沃」。严氏曰:「将叛者潘父之徒而已,国人拳拳于昭公,无叛心也,彼「彼」,原作「后」,今改。序言过矣。异时潘父弒昭公,迎桓叔,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皆可以见国人之心矣。」严氏此说得诗之正意。集传误从序,故予谓遵序者莫若集传也。

  [一章]「扬之水」,水之浅而缓者。「白石凿凿」,喻隐谋之彰露也。「子」,指叛者。「君子」,指桓叔。严氏曰:「设言其人,其意谓国中有将与为叛以应曲沃者矣。此微词以泄其谋,欲昭公闻之而戒惧,早为之备也。若真欲从沃,则是潘父之党,必不作此诗以泄漏其事,且自取败也。」

  [三章]「我闻有命,不敢以告人」,若为国人将叛而作,则为反诗矣,可乎哉!

  【扬之水三章:二章章六句,一章四句。】

  椒聊

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本韵。椒聊且,远条本韵。且!比而赋也。下同。

椒聊之实,蕃衍盈匊。彼其之子,硕旧本皆作「实」,疑误,今正之。大且笃。本韵。椒聊且,远条且!

  大序谓「君子见沃之盛强,知其蕃衍盛大,子孙将有晋国焉」。观诗曰「蕃衍」,曰「硕大」,曰「远」,似指桓公,故无疑也。

  何玄子曰:「『聊』,旧以为语助辞,似非文理。愚按,「且」既为语助,「聊」不应更为语助也。按尔雅云『朹,檕梅;朻者,聊』。檕梅名朹,其朻者名聊也。朻,说文『高木也』。聊,即朹之高者。」按此说是,则是「椒聊且」叹其枝之高也。「远条且」叹其条之远也。

  【椒聊二章,章六句。】

  绸缪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今。夕。?[评]惝怳。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本韵。何。!兴也。下同。[评]惝怳。

绸缪束刍「刍」、「楚」两字原均误作「薪」,今改。三星在、隅。[评]即在天。今夕今夕?见此邂、逅。[评]变。子兮子兮,如此邂逅本韵。何。!

绸缪束楚「刍」、「楚」两字原均误作「薪」,今改。三星在、户。[评]即在天。今夕今夕?见此粲、者。[评]又变。子兮子兮,如此粲者本韵。何。

  据「子兮」之词,是诗人见人成昏而作。序谓「国乱,昏姻不得其时」,恐亦臆测。如今人贺人作花烛诗,亦无不可也。

  「三」,「参」通。毛传谓「参」,是也。王肃谓「十月」,亦是。其曰「在天」,统言之;「在隅」,言其方;「在户」,据人在户中而言:皆一意也。一章「子兮」指女;二章「子兮」合指;三章「子兮」指男。

  【绸缪三章,章六句。】

  杕杜

有杕之杜,其叶湑湑。独行踽踽。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本韵。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本韵。焉?兴也。下同。

有杕之杜,其叶菁菁。独行。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本韵。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焉?

  此诗之意,似不得于兄弟而终望兄弟比助之辞。言我独行无偶,岂无他人可共行乎,然终不如我兄弟也。使他人而苟如兄弟也,则嗟彼行道之人胡不亲比我,而人无兄弟者胡不佽助我乎?「行之人」即上「他人」,以见他人莫如我兄弟也,即棠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之意。「嗟行之人」以下意贯至末;两「胡不」,反问之词,犹云行人胡不比我佽我耳。「人无兄弟」一句,是夹入成章者,不重,亦不必泥。注疏及苏、严二氏解此四句,皆不合,而集传尤谬。其曰:「然岂无他人之可与同行也哉,特以其不如我兄弟,是以不免于踽踽耳。于是嗟叹行路之人,何不闵我之独行而见亲,怜我之无兄弟而见助乎?」按上既曰「岂无他人可与同行,不如我兄弟」,下又仍望他人闵我怜我,自为乖反,甚可笑。且世安有望行路之人而闵怜我者乎?若是,则乞人耳。又「不如我同父」明是有兄弟人口气,乃曰「此无兄弟者自伤其孤特」,并谬。

  【杕杜二章,章九句。】

  羔裘

羔裘、豹袪,自我人居居。岂无他人,维子之故。本韵。○赋也。下同。

羔裘、豹褎,自我人究究。岂无他人,维子之好。本韵。

  序谓「刺在位之诗。毛传释「居居」曰「怀「怀」,原作「坏」,据校改。恶不相亲比之貌」,释「究究」曰「犹居居也」。尔雅曰「居居,究究,恶也」。合二者之言,序说或是。

  【羔裘二章,章四句。】

  鸨羽

肃肃鸨羽,集于苞栩。王事靡盬,不能蓺稷黍。父母何怙?悠悠苍天,曷其有所!本韵。○兴也。下同。

肃肃鸨翼,集于苞棘。王事靡盬,不能蓺黍稷。父母何食?悠悠苍天,曷其有极!本韵。

肃肃鸨行,集于苞桑。王事靡盬,不能蓺稻粱。父母何尝?悠悠苍天,曷其有常!本韵。

  大序谓「晋昭公之后,大乱五世,君子下从征役,不得养父母之诗」。今以诗中「王事」二字而信其说。

  【鸨羽三章,章七句。】

  无衣

岂。曰。无。衣。七。兮。![评]起得兀突飘忽。不、如、子、之、衣。安且吉本韵。兮。赋也。下同。[评]二句只一意,无他衬句,章法亦奇。

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本韵。兮。

  小序谓「美晋武公」,是美者其诗人美之,传之于世,人则以为刺耳,正不相妨。朱仲晦不喻其意,力诋小序,谓「小序之陋固多,然其颠倒顺逆,乱理悖伦,未有如此之甚者」,甚无谓。篇中「子兮」指武公,序以为「请命于天子之使」,意以「子」属「天子之使」也,然增出矣。集传以「子」为武公自指「天子」,谬。

  【无衣二章,章三句。】

  有杕之杜

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适我?本韵。中心好之,[评]真情。曷饮食本韵。之?兴也。下同。

有杕之杜,生于道周。彼君子兮,噬肯来游?本韵。中心好之,曷饮食之?

  集传谓「此人好贤而不足以致之」,是。

  首二句是兴,不必作比解。

  贤者初不望人饮食,而好贤之人则惟思以饮食申其殷勤之意。缁衣「改衣、授餐」亦然。此真善体人情以为言也。

  【有杕之杜二章,章六句。】

  葛生

葛生蒙楚,?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本韵。○兴也。

葛生蒙棘,?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本韵。○兴也。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本韵。○赋也。下同。

夏。之。日。,冬。之。夜。。[评]不露思字妙。百岁之后,归于其居。本韵。

冬之夜,夏之日。[评]此换句特妙,见时光流转。百岁之后,归于其室。本韵。

  小序谓「刺晋献公」,是。曹氏数献公二十三年之间凡十一战,则妇人于夫征役而思之者多矣。

  此诗或谓「思存」,或谓「悼亡」,据思存为是。末章「百岁之后」,谓此时不得共处,百岁之后拟同归于九泉之居,矢其志之守义无他也。云「百岁」者,即偕老之意。若夫已死,而自云「己百岁之后同归于居」,便非语气。

  [一章]首二句是兴;或以为赋,或以为比,皆非。「谁与?独处」,何玄子曰「我其谁与乎?但独处而已」。后章仿此。各以二字为文,递转而下,与易「匪寇,昏媾」句法同。

  [四章]言「夏、冬」者,取时变之大,犹今人言「寒暑迭更,裘葛屡易」也,见其无时不思,此义也。云「日、夜」者,见其无刻不思,此又一义也。以「日」属「夏」,以「夜」属「冬」,则各以其长者言之,此又一义也。末章转换,亦以见时之转换,此又一义也。诗义之耐人寻绎如此。

  【葛生五章,章四句。】

  采苓

采、苓。采、苓。首、阳、之、颠。人、之、为、言。苟、亦、无、信、!通韵。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本韵。○兴也。下同。[评]通篇以迭词重句缠绵动听,而姿态亦复摇曳。

采苦,采苦,首阳之下。人之为言,苟亦无与!本韵。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

采葑,采葑,首阳之东。人之为言,苟亦无从!本韵。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

  序谓「刺晋献公听谗」,是。

  首二句是兴;以为比,非。

  首阳,山名。集传以首阳为「首山之南」,然则下何以云「首阳之东」乎?

  【采苓三章,章八句。】

诗经通论卷七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秦

  车邻

有车邻邻,有马白颠。未、见、君子,[评]未见一章。寺人之令。通韵。○赋也。

阪有漆,隰有栗。既、见、君子,[评]既见二章。并坐鼓瑟。今者不乐,逝者其耋!本韵。○兴也。下同。

阪有桑,隰有杨。既、见、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乐,逝者其亡!本韵。

  小序谓「美秦仲」,刘公瑾疑为「美襄公」,无有定也。小序谓下篇为「美襄公」,故此云「美秦仲」,以其为秦风首耳。其臆测亦可见。伪说谓「襄公为诸侯,周大夫与燕,美之而作」,以诗中有「并坐」字,谓臣不当与君并坐也。然亦武断。何玄子谓「鼓瑟者并坐」,亦非语气。意或草创之时,君、臣习狎,容有之耶?

   【车邻三章:一章四句,二章章六句。】

  驷驖

驷驖孔阜,六辔在手。公之媚子,从公于狩。本韵。○赋也。下同。

奉时辰牡,辰牡孔硕。公、曰、「左、之、」,舍、拔、则、获。本韵。[评]迅快自喜如见。

游于北园,四马既闲。本韵。輶车鸾镳,载猃歇骄。本韵。

  小序谓「美襄公」,然未知为何公。其曰「媚子从狩」,恐亦未必为美也。

  「歇骄」,依旧解作犬名为是。若作「歇其骄」解,非古人语气。秦风诸诗多慓悍自喜之意,洵乎言乃心之声也。

  【驷驖三章,章四句。】

  小戎

小、戎、俴、收。[评]戎车制。五、楘、梁、辀。本韵。[评]驭两服。游、环、、胁、驱。阴、靷、、鋈、续。[评]驭两骖。文、茵、、畅、毂。[评]又写车。驾、我、骐、、馵。[评]写两服。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本韵。○赋也。下同。

四、牡、孔、阜。六、辔、在、手。本韵。[评]承上驾我句。骐、、 、是、中。[评]两服。騧、、骊、是、骖。本韵。[评]两骖。龙、盾、之、合。[评]车蔽。鋈、以、觼、軜。[评]骖辔饰。言念君子,温其在邑。本韵。方、何、为、期、?胡、然、我、念、之。本韵。

俴、驷、孔、群。厹、矛、鋈、錞。[评]承上龙盾两句,言矛盾。蒙、伐、有、苑。虎、韔、镂、膺。[评]弓室。交、韔、二、弓。竹、闭、绲、縢。[评]弓檠。言念君子,载、寝、载、兴、;厌、厌、良、人。秩、秩、德、音。本韵。

  序谓「美襄公,国人则矜其车甲,妇人能闵其君子焉」。一诗作两义,非也。伪传谓「襄公遣大夫征戎而劳之」,意近是。何玄子曰:「襄公当幽王时为西垂之大夫,未为诸侯也,而所遣者亦大夫耶?」此驳非,大夫之臣亦可称「大夫」也。邹肇敏曰:「凡劳诗或代为其人言,或代为其室家言。而此诗『言念居子』,则襄公自念其居子。」予初亦疑「厌厌良人」为妇目夫之词;以孟子「其良人出」,唐风「如此良人何」证之,殆合。然黄鸟哀三良,亦曰「歼我良人」,雅之桑柔亦曰「维此良人,作为式谷」,何也?若为室家代述,则种种军容缕耳。何玄子曰:「先秦之世,『良人』为君子通称。吕氏纪序意曰『秋甲子朔?固无烦如此,朔之日,良人请问十二纪』,注亦谓『良人,君子也』。」二说皆通。

  [二章]戎车为驷马,两服、两骖。上章言两服曰「骐、馵」,此章曰「骐、」,「」即「馵」,特变字耳,故「骐」字不变也。何玄子曰,「尔雅谓『,白驳』。盖马有色,有白色,故曰『驳』。上章曰『馵』,因其白之在足也。此章曰『』,因其之在体也。」亦有理。

  [三章]「镂膺」,补传曰:「韔以虎皮为之,而以金镂饰其膺也。膺,胸也,谓弓室之胸也。」严氏曰:「此首言『虎韔』,继言『镂膺』,下文又言『交韔二弓,竹闭绲滕』,则皆言弓耳,不得以此『镂膺』为彼钩膺也。补传为长。」二说皆是。写军容之盛,细述其实马、器械制度,刻琢典奥,于斯极矣;汉赋迥不能及。「言念君子」以下,忽又为平浅之音,空淡之句。一篇之中,气候不齐,阴、晴各异,宜乎作序者不知之,以为两义也。

  【小戎三章,章十句。】

  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游、从、之。宛。在。水中央。?、洄、从、之。道阻且长。?伊人,在。水一方。本韵。○兴也。下同。[评]此四句即上在字注脚,特加描摹一番耳,故增宛字。

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游从之,宛在水中坻。?洄从之,道阻且跻。?伊人,在水之湄。本韵。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游从之,宛在水中沚。?洄从之,道阻且右。?伊人,在水之涘。本韵。

  此自是贤人隐居水滨,而人慕而思见之诗游」两番摹拟,所以写其深企愿见之状?洄」、「?。「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于是于「在」字上原作「于上在字」,今按语气改为「于在字上」。加一「宛」字,遂觉点睛欲飞,入神之笔。上曰「在水」,下曰「宛在水」,愚之以为贤人隐居水滨,亦以此知之也。集传曰「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诗明先曰「道阻且长」,后曰「宛在」,乃以为皆不可得,何耶?如此粗浅文理,尚不之知,遑言其它!既昧诗旨,且使人不见诗之妙,可叹哉!

  【蒹葭三章,章八句。】

  终南

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本韵。○兴也。下同。

终南何有?有纪、有堂。君子至止,黻衣、绣裳,佩玉将将;寿考不忘!本韵。

  小序谓「戒襄公」。按此乃美耳,无戒意。

   【终南二章,章六句。】

  黄鸟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本韵。临其穴,惴惴其栗。本韵。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本韵。○兴也。下同。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本韵。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针虎。维此针虎,百夫之御。本韵。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秦穆公卒,以子车氏三子为殉;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见文六年左传。

  集传云:「今观『临穴惴栗』之言,则是康公从父之乱命,迫而纳之于圹,其罪有所归矣。」其言盖本之苏氏,曰:「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子由又本之子瞻,其过秦穆公墓曰:「穆公生不诛孟明,岂有死之日而忍用其良!」按诗三章明言穆公,又左传曰:「秦穆公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郑氏曰:「从死,自杀以从死。」孔氏曰:「不刺康公而刺穆公者,是穆公命从己死,此臣自杀从之,非后主之过。」此唐以上人所论,知此偏是宋人有此深文,何也?其意以穆公尚为贤主,康公庸鄙,故举而归其罪。不知从死乃秦戎狄之俗,非关君之贤否也;何必为穆公回护而归罪康公哉!朱又执「临穴惴栗」之词,为康公迫死。郑氏则以为三人自杀;其临穴惴栗,为秦人视其圹语。今平心按之,其事出于穆公之命,三人自杀,要皆不得已焉耳,岂乐死哉!即使临穴惴栗,亦自人情,不必为之讳也。

  【黄鸟三章,章十二句。】

  晨风

鴥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本韵。如何!如何!忘我实多。本韵。○兴也。下同。

山有苞栎,隰有六驳。未见君子,忧心靡乐。本韵。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山有苞棣,隰有树檖。未见君子,忧心如醉。本韵。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序谓「刺康公弃其贤臣」,此臆测语。集传属之妇人,亦无谓。伪说谓「秦君遇贤,始勤终怠」,稍近之。

  【晨风三章,章六句。】

  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本韵。○兴也。下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本韵。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本韵。

  小序谓「刺用兵」,无刺意。集传仿之,谓「秦俗强悍,乐于战斗」。诗明有「王于兴师」之语,岂可徒责之秦俗哉!观其诗词,谓秦俗强悍,乐于用命,则可矣。伪传、说谓「秦襄公以王命征戎,周人赴之,赋此」,近是;然不必云周人也。犬戎杀幽王,乃周人之仇;秦人言之,故曰「同仇」。「子」,指周人也。

  首二句毛传谓兴,是,取下「与子同」之意也。如以为赋,则夹杂矣。

  【无衣三章,章五句。】

  渭阳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本韵。○赋也。下同。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评]变。何以赠之?琼瑰、玉佩。本韵。

  秦康公为太子,送母舅晋重耳归国之诗。小序谓「念母」以「悠悠我思」句也。未知果然否?大序谓「即位后思而作」,尤迂。

  [增]「悠悠我思」句,情意悱恻动人,往复寻味,非惟思母,兼有诸舅存亡之感。

  【渭阳二章,章四句。】

  权舆

于我乎,夏、屋、渠、渠、;[评]居。今也每、食、无、余。[评]食。于嗟乎,句。不承权舆!本韵。○赋也。下同。

于我乎,每、食、四、簋、;[评]单承上食。今也每、食、不、饱。本韵。。于嗟乎,不承权舆!

  此贤者叹君礼意寖衰之意。

  一章先言居,再言食,即「适馆、授餐」意。二章单承食言,由「无余」而至「不饱」,条理井然。其「每食四簋」句,承上接下,在有余、无余之间;可以意会,初不有碍。其上一言居,下皆言食者,以食可减而居不移故也。又「夏屋渠渠」句,即藏「食有余」在内,故是妙笔。自郑氏不喻此意,以「夏屋」为餐具;近世杨用修力证之,谬也。然即知夏屋之非餐具,而知此诗意之妙者辞矣。

  【权舆二章,章五句。】

    陈

  宛丘

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本韵。兮。赋也。下同。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本韵

坎其击缶,宛丘之道。无冬无夏,值其鹭翿。本韵

  此诗刺游荡之意昭然。小序谓「刺幽公」,恐「子」字未安,毛传谓「子」为大夫,不与序同。然具此乐舞,自属君大夫之列。

  【宛丘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枌

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本韵。○赋也。下同。[评]画。

谷旦于差,南方之原。此句不用韵。不绩其麻,市汉王符潜夫篇作「女」。也婆娑。本韵。

谷旦于逝,越以鬷迈。本韵。视尔如荍,贻我握椒。本韵。

  大序谓「男女淫荒」,是宽泛语。何玄子谓「陈风巫、觋盛行」,似近之。盖以旧传大姬好巫,而陈俗化之。「婆娑」,舞貌;巫者必舞也。汉王符潜夫论曰「诗刺『不绩其麻,女也婆娑』。今多不修中馈,休其蚕织,而起学巫、觋,鼓舞事神,以欺诳细民」云云,足证诗意。又按其于「市」作「女」,亦疑是。盖「市也」二字未顺,而上既云「南方之原」,又云「市」,亦重迭。若果为「女」字,则上「子仲之子」当为男言。男既婆娑,女也婆娑,是为男巫、女觋也。不然,两「婆娑」亦迭。

  【东门之枌三章,章四句。】

  衡门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本韵。○赋也。下同。[评]倒字。

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本韵。

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本韵。

  此贤者隐居甘贫而无求于外之诗。一章,甘贫也。二、三章,无求也。唯能甘贫,故无求。唯能无求,故甘贫。故一章云「可以」,即「岂其、必」之意也。二、三章云「岂其、必」,即「可以」之意也。一章与二、三章词异意同。又因饥而言食,因食而言取妻,皆饮食、男女之事,尤一意贯通。

  「乐饥」,毛传云「乐道忘饥」。集传云「玩乐忘饥」。皆添字,非。郑氏以乐作「●」,意与「疗」同,撰字,更武断。且饮水果可以疗饥乎?大抵皆不知古文有倒字法也。倒字趁韵为多。乐饥,犹饥乐,谓虽饥亦乐也,犹孔子「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乐在其中」之意。

  【衡门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池

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本韵。○兴也。下同。

东门之池,可、以、沤纻。彼美淑姬,可、与、晤语。本韵。

东门之池,可、以、沤菅。彼美淑姬,可、与、晤言。本韵。

  玩「可以」、「可与」字法,疑即上篇之意。取妻不必齐姜、宋子,即此淑姬,可与晤对、?歌耳。又是上篇注脚,所谓「可以」即「岂其、必」之意,是矣。

  「晤」,本训「明」。今毛传曰「遇也」,郑氏曰「犹『对』也」。孔氏曰「释言『遇,偶也』,是『遇』亦为对、偶之义」,与郑同。按此虽皆非确义,然犹可通。集传云「晤,犹『解』也」,则无此理矣。

  【东门之池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杨

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本韵。○兴也。下同。

东门之杨,其叶肺肺。昏以为期,明星晢晢「晢」原作「?」,今改。本韵。

  此诗未详。

  【东门之杨二章,章四句。】

  墓门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本韵。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本韵。○比而赋也。下同。[评]倒字。

墓门有梅,有、鸮、萃、止。[评]变。夫也不良,歌以讯本韵。之。讯、予、不、顾。颠倒思予。本韵。

  小序谓「刺陈佗」「佗」原作「陀」,下同,今改。是。观诗中云「夫」,云「国人」,则为君国之事而非民间之事矣。苏氏曰:「陈佗,陈文公之子而桓公之弟也。桓公疾病,佗杀其太子免而代之。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可谓善说此诗矣。集传以「谁昔」为「畴昔」,大谬。

  [一章]「墓门有棘」,必须「斧以斯之」,以比国有不良,必须去之。

  [二章]鸮止于梅,亦比佗之在国也。「歌以讯之」,非别有歌,意即此诗也。「予不顾」犹「不顾予」。

  【墓门二章,章六句。】

  防有鹊巢

防有鹊巢,邛有旨苕。谁侜予美?心焉忉忉。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中唐有甓,邛有旨鹝。谁侜予美?心焉惕惕。本韵。

  小序谓「忧谗贼」,大序以陈宣公「陈宣公」,原作「陈灵公」,据校改实之,不知是否。

  朱郁仪解每章首二句曰:「水堤曰『防』,陵霄曰『苕』。鹊巢于木,不于防;苕生于下湿,不于丘。唐中,非甓所也。『鹝』谓绶草,亦生下湿,非邛之所产也。」此说似通。何玄子以「鹝」为鸟名,亦近是。

  【防有鹊巢二章,章四句。】

  月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赋也。下同。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懮、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本韵。○三章皆同韵。兮。

  自小序以来,皆作男女之诗,而未有以事实之者。朱郁仪以为刺灵公之诗。何玄子因以三章「舒」字为指夏征舒,意更巧妙,存之。

  似方言之聱牙,又似乱辞之急促;尤妙在三章一韵。此真风之变体,愈出愈奇者。每章四句,又全在第三句使前后句法不排。盖前后三句皆上二字双,下一字单;第三句上一字单,下二字双也。后世作律诗,欲求精妙,全讲此法。

  【月出三章,章四句。】

  株林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本韵。[评]先作问者信辞。匪。适。株。林。,从。夏。南。。赋也。下同。[评]答以疑辞。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本韵。乘。我。乘。车。,朝。食。于。株。。本韵。[评]再答以信辞,不更露夏南字,仍若疑辞妙绝。

  刺陈灵公淫夏姬之诗。

  设问:「『胡为乎株林,从夏南』乎?」曰,「『匪适株林、从夏南』,或他适耳。然见其驾我乘车以舍于株野,且乘我乘车以朝食于株,则信乎其适株林矣。但其从夏南与否则不得而知也。」二章一意,意若在疑、信之间,辞已在隐跃之际,诗人之忠厚也,亦诗人之善言也。

  集传云:「盖淫于夏姬,不可言也,故以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按夫死从子,夏姬在子家,言夏姬则必言夏南,此定理也。讵以是见诗人之忠厚哉!

  首章词急迫,次章承以平缓,章法绝妙。曰「株林」,曰「株野」,曰「株」,三处亦不雷同。「说于株野」、「朝食于株」两句,字法亦参差。短章无多,能曲尽其妙。

  【株林二章,章四句。】

  泽陂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评]先伤之。寤寐无为,涕泗滂沱。本韵。○兴也。下同。

彼泽之陂,有蒲与蕑。有美一人,硕、大、且、卷。[评]后写其形貌。寤寐无为,中心悁悁。本韵。

彼泽之陂,有蒲菡萏。有美一人,硕、大、且、俨。寤寐无为,辗转伏枕。本韵。

  序谓「刺时男女相悦」;集传谓「与月出相类」。但诗云「伤如之何」,云「涕泗滂沱」,苟男女相念,奚至于此?是必伤逝之作。或谓伤泄冶之见杀,则兴意不合,未详此诗之旨也。

  陈诗十篇,集传以为淫诗者六。既误解「郑声淫」,岂陈声亦淫耶?

  【泽陂三章,章六句。】

    桧

  羔裘

羔裘逍遥,狐裘以朝。岂不尔思?劳心忉忉!本韵。○赋也。下同。

羔裘?翔,狐裘在堂。岂不尔思?我心忧伤!本韵。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岂不尔思?中心是悼!本韵。

  小序谓「大夫以道去其君」,以诗中「岂不尔思」句也。大序谓「君好絜其衣服」,则执泥矣。郑语,史伯谓郑桓公曰「郐仲恃险,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此诗云「逍遥」、「?翔」,意近之矣。

  [三章]「日出有曜」,陆农师曰:「言『日出有曜』,然后见其『如膏』,且亦听朝之时也;而反以燕游,又与『狐裘以朝』、『狐裘在堂』异矣。」亦新。

  【羔裘三章,章四句。】

  素冠

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评]此句下章无。劳心慱慱本韵。兮。 赋也。下同。

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本韵。兮、[评]此句上章无。

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庶见素本韵。兮。

  小序谓「刺不能三年」;旧皆从之,无异说。今按之,其不可信者十。时人不行三年丧,皆然也,非一人事;何必作诗以刺凡众之人?于情理不近。一也、思行三年丧之人何至于「劳心慱慱」以及「伤悲」、「蕴结」之如是;此人无乃近于?人耶?二也。玩「劳心」诸句,「与子同归」诸句,必实有其人,非虚想之辞。三也。旧训「庶」为「幸」,是思见而不可得,设想幸见之也。既幸见之,下当接以「我心喜悦」之句方合;今乃云「伤悲」,何耶?四也。丧礼从无「素冠」之文。毛传云「素冠,练也」。郑氏不以为练冠而以为缔冠,孔氏曰:「郑以练冠者练布为之,而经传之言素者皆谓白绢,未有以布为素者,则知素冠非练也。」据玉藻「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为说。

观此,则毛、郑已自龃龉。然郑为缟冠,亦非也。玉藻「缟冠、素纰」,间传郑注云「黑丝白纬曰缟」案此处有误,郑注作「黑经白纬曰纤」。此何得以「素冠」为缟冠乎!玉藻郑注云「纰,缘边也」,此何得以「素纰」为素冠乎!五也。丧礼从无「素衣」之文。毛传曰「素冠,故素衣」,混甚。郑氏据丧服小记「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为说,曰「朝服缁衣、素裳。然则此言『素衣』者,谓素裳也」。按朝服缁衣、素裳,礼无具文,乃郑自撰,以士冠礼云「主人玄冠」,非言素裳也?从裳色,故知素裳。然则士冠礼止言「素?」,以为?、朝服、缁带、素。即使为素裳,非言素衣也。何得明改诗之「素衣」以为素裳乎!」之文。孔氏曰「丧服斩衰,有衰裳、绖带而已?

六也。丧礼从无「素?。檀弓说既练之服,云『练衣黄里、縓缘、要绖、绳屦、角瑱、鹿裘』,亦不言?,不言有」,唯据小记「除成?」,可为明证。七也。且郑之解「素衣」、「素?。有则丧服始终皆无」既已毫不相涉;且朝服?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之「朝服」为说,其于「素衣」、「素,吉服也,小记不过言祥祭之日得以借用其服,非朝服为祥祭之服也。安得以朝服惟为祥祭之服而言此诗为祥祭服耶!可笑也。八也。且小记之说本以「成丧」对「殇丧」言,此期、功之丧皆是,非言三年也。误而又误。九也。不特此也,诗思行三年之人,何不直言「齐衰」等项而必言祥后之祭服,如是之迂曲乎?则以上亦皆不必辩也。十也。而素冠等之为常服,又皆有可证者。

「素冠」,孟子「『许子冠乎?』此句原作「许子曰冠素」,不合孟子本文,故今增「冠乎」二字。曰『冠素』」。又皮弁,尊贵所服,亦白色也。「素衣」,论语「素衣、麑裘」。曹风「麻衣如雪」,郑云「麻衣,深衣也」。郑风女子亦着「缟衣」。古人多素冠、素衣,不似」,士冠礼「?今人以白为丧服而忌之也。古人丧服唯以麻之升数为重轻;不关于色也。「素,君朱?」。玉藻云「?」;又于皮弁服云「素积、缁带、素?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大夫素」,则又不必言矣。

  此诗本不知指何事何人,但「劳心」、「伤悲」之词,「同归」、「如一」之语,或如诸篇以为思君子可,以为妇人思男亦可;何必泥「素」之一字,逐迂其说以为「刺不能三年」乎!「素冠」者」为换韵:不必?,即承上「素」字,以「衣」、「?,指所见其人而言;因素冠而及衣、泥也。「棘人」,其人当罪之时,易坎六爻曰,「系用徽纆,寘于丛棘」,是也。「栾栾」,拘栾之意。若如旧解,以「棘」训急,孔氏谓「急于哀戚」,甚牵强。至以「栾栾」为瘠貌,尤不切合。

  【素冠三章,章三句。】

  隰有苌楚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本韵。○比也。下同。

隰有苌楚,猗傩其华。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家、!本韵。

隰有苌楚,猗傩其实。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室、!本韵。

  序谓「疾恣,思无情欲者」。解者因以「夭」为「少」,「无知」为「无妃匹」之意,殊牵强。集传谓「政繁、赋重,人不堪其苦」;然何为怨及「家、室」乎?「家、室」明是指妻,乃以无家为无累,岂非饰辞乎!

  愚意,此篇为遭乱而贫窭,不能赡其妻子之诗。指苌楚而比之,不能如彼之「无知」、「无家、室」之累也。以正意论,「无知」是「无家、室」前一层意,正意在「无家、室」上。以比意论,「无知」指苌楚,又为正意,而「无家、室」则寓言耳。

  【隰有苌楚三章,章四句。】

  匪风

匪、风、发、兮。匪、车、偈、兮。[评]起得飘忽。顾瞻周道,中心怛本韵。兮。赋也。

匪风飘兮,匪车嘌兮。顾瞻周道,中心吊本韵。兮。赋也。

谁、能、亨、鱼、?溉、之、釜、、鬵。谁、将、西、归、?怀、之、好、音。本韵。○兴也。[评]风致绝胜。

  小序谓「思周道」,是。辨说谓「『周道』但谓适周之路,如四牡所谓『周道逶迟』耳」。然「西归」、「好音」之说为何?

  [三章]首二句是兴,乃觉其妙。或以为比。「若烹小鲜」,由于老子,不应先有之;且意味亦酸腐矣。

  【匪风三章,章四句。】

    曹

  蜉蝣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本韵。○兴也。下同。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本韵。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评]实指麻言,奇。心之忧矣,于我归说。本韵。

  大序谓「刺昭公」,第以下篇刺共公,此在共公前也。或谓刺共公,或谓刺曹羁,皆臆测。大抵是刺曹君奢慢,忧国之词也。

  「掘阅」,朱郁仪曰:「管子云『掘阅得玉』,是『阅』、『穴』字通也」。「麻衣」,郑氏谓「深衣」,是也。古礼服、丧服,布皆是麻,未有木棉也。吉、凶唯以升数为别。

  【蜉蝣三章,章四句。】

  候人

彼候人兮,何戈与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本韵。○兴也。

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本韵。○兴也。

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本韵。○兴也。

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本韵。○比也。[评]取喻皆不犹人。

  大序谓「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按左传,僖二十八年春,晋文公伐曹。三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遂执曹伯襄以畀宋人,即共公也。序不言传文者,示其为在传之前也。然曰「共公」,则用传明矣。

  [一章]毛传谓候人为「贤者」,似卤莽。或谓候人即在「三百赤芾」之中;然诗明有两「彼」字,亦非。按此亦兴意,言彼候人尚何戈与祋,任其职则必供其事,彼「三百赤芾」者何为耶?

  【候人四章,章四句。】

  鸤鸠

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本韵。兮。兴也。下同。

鸤鸠在桑,其子在梅。淑人君子,其、带、伊、丝。其、带、伊、丝。其、弁、伊、骐。本韵。[评]此实写前后言仪处。

鸤鸠在桑,其子在棘。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本韵。[评]从上言仪,卸出末句。

鸤鸠在桑,其子在榛。淑人君子,正是国人。正是国人,胡、不、万、年、!本韵。[评]从上言正国,卸出末句。

  小序谓「刺不壹」;诗中纯美,无刺意。或谓美振铎,或谓美公子臧,皆无据。唯何玄子谓曹人美晋文公,意虽凿,颇有似处。今录而存之。曰:「左传晋文公为公子时,出亡,过曹,曹伯不礼焉。及即位,伐曹,执曹伯以畀宋人,事在僖二十九「九」当作「八」。年。于是周襄王策命晋侯为侯伯,曰『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遂盟诸侯于践土。十月,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使曰『以曹为解』云云。公悦,乃复曹伯。此诗之作,盖在曹伯复国之后。其取兴于『鸤鸠』者,以鸤鸠养子均平,颂文公之待曹国与他国无异也。尊之为『鸤鸠』而自居于『子』者,亦犹文王之时,大邦畏力,小邦怀德,皆怙文王如父也。其曰『正是四国』,则亦唯晋为盟主,始足当之;襄王策命中所谓『以绥四国』,是也。」愚按,曹为蕞尔国,凡诗四篇;前后三篇气象皆衰飒不振,不应此篇独为盛美赞颂之辞。又「正是四国」及「胡不万年」,等句,皆近颂天子语;曹君安得有此。今何氏谓颂晋文,颇觉合。盖其时小时于霸主尊之若天子与?

  【鸤鸠四章,章六句。】

  下泉

冽彼下泉,浸彼苞稂。忾我寤叹,念彼周京。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冽彼下泉,浸彼苞萧。忾我寤叹,念彼京周。本韵。

冽彼下泉,浸彼苞蓍。忾我寤叹,念彼京师。本韵。

芃芃黍苗,阴雨膏之。四国有王,郇伯劳本韵。之。

  此曹人思治之诗。大序必谓共公时,无据。

  [四章]郇伯为文王子,曹人必不远及之;是必其后人亦为郇伯者,然不可考其世矣。

  【下泉四章,章四句。】

诗经通论卷八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豳

  豳风者何?七月一篇也。何以系于诸风之末?盖豳风志王业之本;虽为王业之本,然既不可入于周、召,又不可杂于诸国,故系于末也;犹之系商颂于周、鲁之后之意。然何以不入雅?其体为风,非雅也,故不入雅也。自余为周公之诗,与豳无与,而同为豳风者何?盖二南之诗以二公未封前之地而名,非周公、召公之谓也,则周公之诗未可尽入周南;又其体为风,不可入雅;又周公未之国,不可以名鲁风;故附于豳风之后,以豳风惟一篇,合之可当一国之风云尔。此豳风之大旨也。或谓豳公为诸侯,故不得入周、召之正风;非美、刺成王,故不得入成王之正雅。或谓周公居东都,思先公忧劳民事,比叙己志而作鸱鸮;以下亦周公之事,尊周公使专一国,故并为豳风。或谓周公以冢宰摄政,作豳风一篇以戒成王;后人因取公所作,及凡为周公而作之诗附焉。诸说皆所不取。又或谓君、臣相诮,不得为正,故为变风;居变风之末,言变之可正,尤非。又或妄以豳雅、豳颂为言;或因三分七月之诗以当之;或因谓本有豳雅、豳颂而亡之;或因谓七月全篇,其为风、雅、颂,随事而变其音节;或谓雅、颂之中,凡为农事皆可冠以豳号:并邪说。

  七月

七月流、火、;[评]时,下同。九月授、衣。本韵。[评]人事,下同。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本韵。[评]去十言一二,奇。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本韵。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评]蒙上一二,以一二为三四,奇。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本韵。○赋也。下同。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仓、庚。[评]物,下同。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本韵。[评]言女,皆字字贴女,意奇。春、日、迟、迟、[评]又夹一句。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本韵。[评]闲着凄婉之词,妙绝,妙绝!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本韵。蚕。月。条、桑。[评]隐三月。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本韵。[评]如画。七、月鸣鵙。八月载、绩。本韵。[评]补麻。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本韵。[评]应上公子。

四月莠、葽、;五月鸣、蜩。本韵。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一之日于、貉。本韵。取。彼。狐。、狸。,为。公。子。裘。本韵。[评]应前句。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本韵。[评]并及曰猎。

五月斯、螽、动。股。;[评]体物。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评]空写三句,奇横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评]无寒字,觉寒气逼人。穹、窒、熏、鼠。塞、向、墐、户、;[评]奇语。「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本韵。[评]风俗。

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本韵。八月剥、枣、;十月获、稻。本韵。[评]食谱细碎,逐月尝新,妙!为。此。春。酒。,以。介。眉。寿。。本韵。[评]佳语。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本韵。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本韵。黍、、稷、重、、穋。禾、、麻、、菽、、麦。本韵。[评]谷谱。「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本韵。昼、尔、于茅,宵、尔、索绹。本韵。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本韵。[评]俗。始终循环。

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本韵。[评]并及藏冰。上多言备寒,此补备暑,妙!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本韵。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本韵。[评]郑重语结。

  小序谓「陈王业」,大序谓「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皆非也。豳风与周公何与!以下有周公诗及为公?之诗,遂以为周公作,此揣摹附会之说也。周公去公刘之世已远,岂能代写其人民风俗至于如是之详且悉耶?篇中无言后稷事;大序及之,尤无谓。集传皆误承之。

  [一章]首章以衣、食开端:「七月」至「卒岁」言衣;「三之日」至末言食。衣以御寒,故以秋、冬言之;农事则以春言之。十一月至二月,此四月,篇中皆以「日」为言,殊不可晓。愚意只是变文取新,非有别义。吾见求其义者既无确论,反因是以失诗之妙,可叹也。集传云「周之先公已用此以记候,故周有天下,遂以为一代之正朔」,其言尤不可解。

  [二章]「蘩」,毛传云「白蒿也,所以生蚕」,非谓蚕啖也。集传谓「蚕生未齐,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几曾见蚕啖白蒿来?彼讲格物之学者,有此格物否?「公子」,豳公之子,乃女公子也。此采桑之女,在豳公之宫,将随女公子嫁为媵,故治蚕以备衣装之用,而于采桑时忽然伤悲,以其将及公子同于归也。如此,则诗之情境宛合。从来不得其解。且写小儿女无端哀怨,最为神肖。或以为春女思男,何其媟慢!或以为悲远离父母,又何其板腐哉!

  [三章]「蚕月」,三月也,亦变文取新。「猗」,孔氏曰「掎「掎」,原作「猗」,据校改。也;低小之桑不斩其条,但就树以采其叶」,是也。集传谓「取叶存条,曰猗」,本苏氏,谬。「公子裳」,说见上。

  [四章]此章言取兽为裘。首章言「无衣无褐」;蚕桑以为衣,取兽为裘,亦兼为褐意。「于貉」,犹上下「于耜」、「于茅」。先言「于貉」者,往取貉也。郑氏谓「搏貉以自为裘,狐狸以共尊者」,是也。集传曰「貉,狐狸也」。不惟貉非狐狸,狐与狸亦别,稚子皆知;乃以「貉」、「狐」、「狸」三者为一物,有此格物否?且若曰「往取狐、狸」,又曰「取彼狐、狸」,亦无此重迭文法也。「为公子裘」,应上「为公子裳」。

  [五章]此章主言时寒,以见其改岁入室之俗,又因衣、褐之余而及之也。言时寒,皆于物类上见。五月斯螽已动股矣;六月莎鸡已振羽矣;七月犹在野,八月则已依人之宇下,九月依人之户内;十月蟋蟀且入我之床下矣。以见豳地孟冬蚤寒如此。五、六、七、八、九、十月六句,一气直下,文义自明。首言「斯螽」、「莎鸡」;末言「蟋蟀」;中三句兼三物言之。特以斯螽、莎鸡不入人床下,惟蟋蟀则然,故点蟋蟀于后。古人文章之妙,不顾世眼如此。然道破亦甚平浅。第从无人能解及此,则使古人平浅之文变为深奇矣。郑氏曰「自『七月在野』,至『十月入我床下』,皆谓蟋蟀也」。笨伯哉!后人皆从之。且有今世自诩为知文者,谓「七月」三句全不露「蟋蟀」字,于下始出,以为文字之奇,则又痴叔矣!罗愿曰:「莎鸡鸣时,正当络丝之候;故豳诗云,『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也。」此又以「七月」三句单承「莎鸡」言,益不足与论矣。集传曰「斯螽、莎鸡、蟋蟀,一物,随时变化而异其名」。按陆玑云:「斯螽,蝗类,长而青,或谓之蚱蜢。莎鸡,色青褐,六月作作声如纺丝,故又名络纬。」今人呼「纺绩娘」。若夫蟋蟀,则人人识之。几曾见三物为一物之变化乎?且月令六月「蟋蟀居壁」,诗言「六月莎鸡振羽」,二物同在六月,经传有明文,何云变化乎?依其言,则必如诗五月之斯螽,六月变为莎鸡,七月变为蟋蟀,整整一月一变乃可。世有此格物之学否?豳诗皆夏正,十月曰「改岁」者,以冬成也。今人于孟冬便有徂年伤暮之思,古、今一也。集传引吕氏说,亦非。

  [六章]「叔」,当训「收」,声之转也。

  [七章]「上入执宫功」,治邑居也。「亟其乘屋」,治野庐也。集传谓「二亩半为庐,在田;二亩半为宅,在邑」,非。辨见孟子「五亩之宅」下。「索」,绳索也。「绹」,尔雅「绞也」。「索绹」,犹云「绹索」,亦倒字法。集传曰「索,绞也;绹,索也」,全相反,绝可怪。若以「索」读本字,「绹」训「索」字,则为「索索」;若依「绹」本训「绞」,今「索」又训「绞」,则为「绞绞」:通乎不通?孟子集注又曰「绹,绞也」,何不检至此!又曰「可以上入都邑而执治宫室之事矣」,连上章,合本章,混而为一,谬。解见上。又曰「故昼往取茅,夜而绞索,亟升其屋而治之」,尤谬。「于茅」、「索绹」,岂为治屋用?治屋用索何为?郑氏于「于茅」、「索绹」曰「以待时用」;不言其何所用。孔氏曰「为蚕用」,恐亦臆说。然总未有以为治屋用也。注疏竟不睹,亦奇。愚按,「于茅」、「索绹」,亦非一事。茅非可为索也。茅或为蚕用。古人藉物多用茅。索则不知其何用也。

  [八章]「朋酒」,毛传曰,「两樽曰朋」以乡饮酒礼云「尊两壶于房户间,......有玄酒」,是用两樽也。按殷世质朴,不知已有此礼否?而邠民尤处田野,亦未必备设两樽。其云「朋酒」,当是朋侪为酒,乃「岁时伏腊,田家作苦」之意耳。「跻彼」以下,另是一事。其云「称彼兕觥」,与「朋酒」句明不相涉。「公堂」,毛传谓「学校」,近是。盖殷曰序,豳公国中亦必有之;农人跻堂称觥;以庆君上,非必至豳公之堂也。

  此篇首章言衣、食之原,前段言衣,后段言食;二章至五章终前段言衣之意;六章至八章终后段言食之意;人皆知之矣。独是每章中凡为正笔、闲笔,人未必细检而知之也。大抵古人为文,正笔处少,闲笔处多;盖以正笔不易讨好,讨好全在闲笔处,亦犹击鼓者注意于旁声,作绘者留心于画角也。古唯史记得此意,所以传于千古。此首章言衣、食之原,所谓正笔也。二章至五章言衣:中唯「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二句为正笔;余俱闲笔。二章从春日鸟鸣,写女之采桑;自「执懿筐」起,以至忽地心伤,描摹此女尽态极妍,后世?采桑女,作闺情诗,无以复加;使读者竟忘其为「言衣、食为王业之本」正意也。三章曰「条桑」,曰「远扬」,曰「女桑」,写大小之桑并采无遗,与上章「始求柔桑」境界又别;何其笔妙!虽正写「玄黄」帛成,而曰「为公子裳」,仍应上「公子」;闲情别趣,溢于纸上,而章法亦复浑然。「八月载绩」一句,言麻;古丝、麻并重也。此又为补笔。四章则由衣裳以及裘,又由裘以及田猎,闲而又闲,远者益远。五章终之以「改岁」、「入室」,与衣若相关,若不相关。自五月至十月,写以渐寒之意,笔端尤为超绝。妙在只言物,使人自可知人「人」字疑衍。物由在野而至入室,人亦如此也;两「入」字正相照应。六章至八章,言食,中唯「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四句为正笔,余俱闲笔。六章分写老、壮食物,凡菜、豆、瓜、果,以及酿酒、取薪,靡不琐细详述,机趣横生;然须知皆是佐食之物,非食之正品也,故为闲笔。七章「稼同」以后,并及公、私作劳,仍点「播百谷」三字以应正旨。八章并及藏冰之事,与食若不相关,若相关。而终之以田家欢乐,尊君、亲上,口角津津然,使人如见豳民忠厚之意至今犹未泯也。

  鸟语、虫鸣,草荣、木实,似月令。妇子入室,茅、绹、升屋,似风俗书。流火、寒风,似五行志。养老、慈幼,跻堂称觥,似庠序礼。田官、染职,狩猎、藏冰,祭、献、执功,似国家典制书。其中又有似采桑图、田家乐图、食谱、谷谱、酒经。一诗之中无不具备,洵天下之至文也。

  [增]「七月在野」三句,应兼指农人栖息而言,方有意味。七月秋暑未清,尚可在野,犹书所谓「厥民因」也。谨按御纂诗义折中「圣人观物以宜民。一夫授五亩之宅,其半在田,其半在邑。春令民毕出,如在野而动股、振羽也。冬令民毕入,如在宇、在户而入床下也。豳民习此久矣」云云,自是此章确解。前上说诗者似亦见及,而未能如此详明也。

  【七月八章,章十一句】

  鸱鸮

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本韵。恩斯勤斯,鬻子之闵本韵。斯!比也。下同。

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本韵。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畜、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本韵。[评]承上予字,二章逐句以之装首,奇文,奇文!

予。羽、谯、谯。予。尾、翛、翛。予。室、翘、翘。风、雨、所、漂、摇。予。维、音、哓、哓、!本韵。[评]上章下二实字,此章双声字。增此句,方不板。

  金縢曰:「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按「于后」之辞,是既诛管、蔡而作;恐成王犹疑其杀二叔,故作诗贻之。「王亦未敢诮公」;迨风雷之变,乃亲迎公归。或必从郑氏解书之义,以「辟」为「避」,以「居东」为「居国之东」,因主此诗为未诛管、蔡之前作,曰「以鸱鸮为武庚」。庚既已诛,岂犹虑其毁王室耶?不知此乃指前日而言;且诛管、蔡后,殷人尚未靖也,安得不虑其毁王室乎!又曰:「使此诗作于殷人畔后,则所云『未雨绸缪』者谓何?」不知此谓武庚虽诛,殷民不靖,正当蚤为计耳。上虽以「毁室」属鸱鸮言,此又言「下民」,则旨益露矣。又曰,「既诛管、蔡,而成王尚未知周公之意,则王心之蔽深矣」。夫书不云「王亦未敢诮公」乎?且如彼说,其尤说不去者,在「既取我子」一句。「子」自指管、蔡。今以指成王,为之说曰「洛诰『朕复子明辟』可证」,此是已;然「取」字终作何解乎?或以「子」为「民」,益谬。

  [一章]「恩斯勤斯」二句承上「子」而言;本意重在「室」,故下复言「子」二句,下章则单言「室」矣。古人文自是如此。集传为补之曰「况又毁我室乎!」不必。

  [二章]集传曰「谁敢有侮予者!」大失「或」字语气。

  【鸱鸮四章,章五句。】

  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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