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义证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之一百二十五续33

文心雕龙义证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之一百二十五续33

〔四〕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杜注:「为礼以制好恶喜怒哀乐六志。」正义:「此六志,《礼记》谓之六情,在己为情,情动为志,情志一也。」

〔五〕 《论语八佾》:「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征圣》篇:「然则志足而言文,情信而辞巧,乃含章之玉牒,秉文之金科矣。」

      《札记》:「若夫『言与志反』,刘氏所呵。察此过愆,非昔文所独具。夫『志深轩冕,而泛咏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此之谖诈,诚可笑嗤,还视后贤,岂无其比?博弈饮酒而高言性道,服食炼药而呵骂浮屠,乞丐权门而夸张介超,不窥章句而傅会《六经》,从政无闻而空言经济,行才中人而力肩道统,此虽其文过于颜、谢、庾、徐百倍,犹谓之采浮华而弃忠信也,焉得谓文胜之世士有夸言,质胜之时人皆笃论哉?」

      钱锺书《谈艺录》:「夫虚说游词,如《史通曲笔》《书事》两篇所纠者,固无论矣。即志存良直,言有征信,而措词下笔,或轻或重之间,每事迹未讹,而隐几微动,已渗漏走作,弥近似而大乱真。……至遗山绝句云:『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高情千古《闲居赋》,争识安仁拜路尘?』则视此又进一解。匪特纪载之出他人手者,不足尽据。即词章宜若自肺腑中流出,写心言志,一本诸己,顾亦未必见真相而征人品。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八云:『文章纯古,不害为邪;文章艳丽,不害为正。世或见人文章铺张仁义道德,便谓之君子,及花草月露,便谓之邪人,兹亦不尽也。』因举宋广平、张乖崖、韩魏公、司马温公所作侧艳词赋为证。魏叔子《杂说》卷二谓:『文章自魏晋以降,不与世运递降。古人能事已备,有格可肖,有法可学,日夕揣摩,大奸能为大忠之文,至拙能袭至巧之语。虽孟子知言,亦不能以文章观人。』此二者则与遗山诗相发明。吴氏谓正人能作邪文,魏氏及遗山皆谓邪人能作正文。……固不宜因人而斥其文,亦祇可因文而惜其人,何须固执有言者必有德乎?」

      又:「又无行如刘子骏,《遂初赋》曰:『处幽潜德,抱奇内光,守信保己,窃比老彭。』亦俨然比丘尼也。盖自王莽之拟周公,以至扬(雄)、刘等之拟孔子,君臣一代,莫非心声失真者。以文观人,自古所难。……心画心声,本为成事之说,实尟先见之明。然所言之物,可以饰伪,巨奸为忧国语,热中人作冰雪文是也。」

      以上为第二段,列举「为情而造文」与「为文而造情」的利弊,批判了后世重文轻质的倾向,提出了文章应以「述志为本」的主张。

是以联辞结采,将欲明理〔一〕。采滥辞诡,则心理愈翳〔二〕。固知翠纶桂饵,反所以失鱼〔三〕,言隐荣华〔四〕,殆谓此也。是以衣锦褧衣〔五〕,恶文太章;《贲》象穷白〔六〕,贵乎反本〔七〕。

〔一〕 「理」字,自元刻本至训故本、冯舒校本不误,梅本、何允中本以下改「理」为「经」,非是。

      张文潜《答李推官书》曰:「理胜者,文不期工而工;理愧者,巧为粉泽而隙开百出。此犹两人持牒而讼,直者操笔,不待累累,读之如破竹,横斜反复,自中节目。曲者虽使假词于子贡,问字于扬雄,如列五味而不能调和,食之于口,无一可惬,何况使人玩味之乎?故学文之端,急于明理。夫不知为文者,无所复道,如知文而不务理,求文之工,世未尝有是也。」

〔二〕 「心理」,内心的思想。《方言》:「翳,掩也。」郭璞注:「谓掩覆也。」《文章流别论》:「丽靡过美,则与情相悖。」

〔三〕 《校注》:「按《阙子》:『鲁人有好钓者,以桂为饵,黄金之钩,错以银碧,垂翡翠之纶,其持竿处位即是,然其得鱼不几矣。故曰:「钓之务不在芳饰,事之急不在辩言。」』(《御览》八三四引)」「翠纶」,用翡翠装饰钓鱼绳;「桂饵」,用肉桂作钓饵。

      清袁守定《占毕丛谈谈文》:「为文纡朱拖紫,有何性灵?缀玉装金,究属尸气。刘舍人所谓『采滥辞诡,心理愈翳,翠纶桂饵,反所以失鱼』也。」这是说美丽的文采,目的在于表现内容;而淫滥过度的文辞,反而使内容模糊。

      《议对》篇:「若文浮于理,末胜其本,则秦女楚珠,复在于兹矣。」

〔四〕 《尔雅释草》:「木谓之华,草谓之荣。」杨慎批:「《

庄子》云:言隐于荣华。」按此见《齐物论》。成玄英疏:「荣华,浮辩之词,华美之言也。只为滞于华辩,所以隐蔽至言。」这句是说:言语的涵义为浮华之词所蔽。

      《颜氏家训文章》篇:「齐世有辛毗者,……嗤鄙文学,嘲刘逖云:君辈辞藻,譬若荣华,须臾之翫,非宏才也。」

      《议对》篇:「若不达政体,而舞笔弄文,支离构辞,穿凿会巧,空骋其华,固为事实所摈;设得其理,亦为游词所埋矣。」

〔五〕 范注:「《诗卫风硕人》:『硕人其颀,衣锦褧衣。』正义曰:『锦衣所以加褧者,为其文之大着也。故《中庸》云:「衣锦尚絅,恶其文之大着」是也。』」「褧」,套在外面的麻布衣。

〔六〕 《易序卦》云:「贲者饰也。」《杂卦》云:「贲,无色也。」

      梅注:「《易》云:上九,白贲无咎。」按此见《贲卦》。《贲卦》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王弼注:「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在其质素,不劳文饰而无咎也。以白为饰,而无患忧,得志者也。」「穷白」,谓《贲》的卦爻最终的上九是「白贲」。

      《斟诠》:「穷,终也,极也。指《贲卦》之上九,以其居卦之终极位也。此句言《贲卦》之象,终极于上九一爻之白贲者,素饰也。」

      《校注》:「按《说苑反质》篇:『孔子卦得《贲》,喟然仰而叹息,意不平。子张进,举手而问曰:「师闻《贲》者吉卦,而叹之乎?」孔子曰:「贲非正色也,是以叹之。吾思夫质素,白当正白,黑当正黑。夫质又何也?吾亦闻之:丹漆不文,白玉不雕,宝珠不饰。何也?质有余者,不受饰也。」』舍人语意,殆宗于此。黄范两家注皆仅引《易贲》上九之辞,似有未尽。」

〔七〕 《易贲卦》朱熹注:「贲极反本,复于无色,善补过失,故其象如此。」《斟诠》:「谓饰之穷白,尽去其华,贵乎归反本素也。」

      《宗经》篇:「是以楚艳汉侈,流弊不还。正末归本,不其懿欤!」《文心雕龙杂记》:「反本在于宗经。」《文论选》注:「穷白即返本之意。这里用以说明华丽的文辞要归之于自然。」

      杜甫《虢国夫人》:「却嫌脂粉涴颜色,淡扫蛾眉朝至尊。」这种打扮就是合乎「贲象穷白,贵乎反本」的原理的。

      《校释》:「文之有采,亦非故为雕琢也。盖人情物象,往往深赜幽杳,必非常言能尽其妙,故赖有敷设之功,亦如治玉者必资琢磨之益,绘画者端在渲染之能,径情直言,未可谓文也;雕文伤质,亦未可谓文也,必也参酌文质之间,辨别真伪之际,权衡深浅之限,商量浓淡之分,以求其适当而不易,而后始为尽职。故文艺之事,自古有难言之妙;论文之理,从来鲜圆到之言,所重在乎救弊,而学者要能举一反三。黄氏《札记》指为矫枉过直,岂知言哉!」

夫能设模以位理〔一〕,拟地以置心〔二〕,心定而后结音〔三〕,理正而后摛藻〔四〕。使文不灭质,博不溺心〔五〕,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于红紫〔六〕,乃可谓雕琢其章〔七〕,彬彬君子矣〔八〕。

〔一〕 《校证》:「『模』原作『谟』,谢云:『当作模。』徐校同。案日本刊本、《四六法海》十作『模』,今据改。」《校注》:「按何本、《别解》本作『模』;《文通》、《四六法海》同。」按崇文本亦作「模」,今从之。

      《论衡物势》篇:「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为形。以土曰型,以金曰镕,以木曰模,以竹曰范,四者一物而材别也。」

      「设模以位理」,意指设定模式以安排思路。

〔二〕 范注:「地,即《定势》篇『各以本采为地』之地。」

      《斟诠》:「此二句乃作者将抽象之行文方法,作为具体之事物以说明。谓作家之写作,须能首先设定篇章模式,以安排其所欲表达之情理,其次拟计辞采之质地,以布置其所要兴发之心象。……地,……犹言质地。《论语八佾》篇:『绘事后素。』朱注:『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彩。』」

      陆牟译注:「进行创作应该树立一个正确的规范来安置作品的内容,拟定一个适当的基础来表达作家的心情。」

      按「拟地以置心」意指设身处地,细心体会。

〔三〕 此句郭晋稀译为:「中心思想安排定了再来调声协律。」《

斟诠》:「结音,谓调协声律,即所谓『声文』是也。」

〔四〕 「摛藻」,铺陈辞藻。班固《答宾戏》:「摛藻为春华。」《斟诠》:「摛藻,谓舒布辞藻,即所谓『形文』是也。」

〔五〕 范注引孙蜀丞曰:「《庄子缮性》篇云:『知而不足以定天下,然后附之以文,益之以博,文灭质,博溺心。』郭注:『文、博者,心质之饰也。』」成玄英疏:「质是文之本,文华则隐灭于素质。博是心之末,博学则没溺于心灵。惟当绝学而弃文,方会无为之美也。」此处「博」指辞采的繁盛。「溺」,淹没。

〔六〕 范注:「『红紫』,疑当作青紫。上文云:正采耀乎朱蓝。」

      斯波六郎:「案朱,正采;红,间色。上文『朱』下文『红』不相妨。而青是正采,若改此『红』作『青』,违反事实。《

礼记玉藻》:『衣正色,裳间色。』正义云:『皇氏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绿、红、碧、紫、…黄是也。』」

      《校证》:「今按『红紫』不误,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亦犹五色之有红紫,八音之有郑卫。』亦以『红紫』为间色。」

      《校注》:「《环济要略》:『正色有五,谓青、赤、黄、白、黑也。间色有五,谓绀、红、缥、紫、流黄也。』(《御览》八一四引)《论语乡党》:『红紫不以为亵服。』皇侃义疏:『

红紫,非正色也。……侃案:五方正色:青、赤、白、黑、黄;五方间色:绿为青之间,红为赤之间,碧为白之间,紫为黑之间,缁为黄之间也。故不用红紫,言是间色也。』《荀子正论》篇:『衣被则服五采,杂间色。』杨注:『服五采,言备五色也。间色,红碧之属。』《法言吾子》篇:『或问苍蝇红紫。』段注:『谓如今粉红、桃红。』……又按《礼记王制》:『屏之四方。』郑注:『屏,犹放去也。』」按赤白相间为红,赤青相间为紫。

〔七〕 《诗经大雅棫朴》:「追琢其章,金玉其相。」毛传:「追,雕也。金曰雕,玉曰琢。相,质也。」《说苑修文》篇引《

棫朴》此句,「追」即作「雕」。「章」,花纹。《诗经》原意是说:雕琢器物的花纹,金玉是器物的本质。此处只说「雕琢其章」,其实兼有「金玉其相」意,比喻文章的形式固然要美,但不能忽视思想内容。

〔八〕 《论语雍也》:「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集解引包咸曰:「彬彬,文质相半之貌。」

      《章表》篇:「繁约得正,华实相胜,唇吻不滞,则中律矣。」

      范注:「昭明太子《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曰:『夫文典则累野,丽亦伤浮,能丽而不浮,典而不野,文质彬彬,有君子之致。吾尝欲为之,但恨未逮耳。』」

      《注订》:「按自『夫能』句以下至末,明一篇主义在心定理正,而后无灭质溺心之病,方可谓彬彬者矣。」

      《札记》:「盖闻修辞立诚,大《易》之明训,无文不远,古志之嘉谟。称情立言,因理舒藻,亦庶几彬彬君子,孰谓中庸不可能哉?」

      杜牧《答庄充书》:「凡为文以意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章句为之兵卫。未有主强盛而辅不飘逸者,兵卫不华赫而庄整者。四者高下圆折步骤,随主所指,如鸟随凤,鱼随龙,师众随汤武,腾天潜泉,横裂天下,无不如意。苟意不先立,止以文采辞句绕前捧后,是言愈多而理愈乱,如入阛阓,纷然莫知其谁,暮散而已。是以意全胜者,辞愈朴而文愈高;意不胜者,辞愈华而文愈鄙。是意能遣辞,辞不能成意,大抵为文之旨如此。」

      刘熙载《艺概》卷一《文概》:「『圣人之情见乎辞』,为作《易》言也。作者情生文,斯读者文生情。《易》教之神,神以此也。使情不称文,岂惟人之难感,在己先不诚无物矣。」

      第三段明确了「采滥辞诡」的危害,要求因情敷采,文质兼备。

赞曰:言以文远〔一〕,诚哉斯验。心术既形〔二〕,英华乃赡〔三〕。吴锦好渝〔四〕,舜英徒艳〔五〕。繁采寡情,味之必厌〔六〕。

〔一〕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引仲尼曰:「志有之,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后两句原意是语言没有文彩,就不能到远方去当使者。此处借用,以指立言必有文采,始可流传久远。

〔二〕 《礼记乐记》:「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郑注:「术,所由也。形,犹见也。」《管子》有《心术》篇。《隐秀》篇:「夫心术之动远矣。」「心术」,本谓运用心思的方法,此处指内心的活动。「形」,见也,见《广雅释诂》;指具体表现出来。

〔三〕 「英华」,文章的辞藻。「赡」,丰富、充足。

〔四〕 「渝」,变也。见《尔雅释言》。郭注:「谓变易。」此处谓褪色。「好」,读去声,等于说容易。

〔五〕 《校注》:「『舜』,元本、弘治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胡本、训故本作『蕣』;……按《诗郑风有女同车》:『颜如舜华。』《说文艹部》『蕣』下引作『舜』,是二字通。」毛传:「舜,木槿也,英,犹华也。」陆机《草木虫鱼疏》:「舜,一名木槿,今朝生暮落者也。」《本草纲目》「木槿」:「李时珍曰:此花早开暮落,故名曰蕣,犹仅荣一瞬之义。」《斟诠》:「言姑苏美锦,花样翻新,却容易褪色;木槿芙蓉,朝开暮落,徒鲜艳一时。……舜英,即木槿,日本称木芙蓉,或简称芙蓉。」

〔六〕 「采」,元刻本、张之象本、梅本均作「彩」。《文赋》:「言寡情而鲜爱,辞浮漂而不归。」李善注:「不归,不归于实也。」《镕裁》篇:「虽翫其采,不倍领袖。」《总术》篇:「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

  镕裁 第三十二

  《文赋》:「要辞达而理举,故无取乎冗长。……考殿最于锱铢,定去留于毫芒,苟诠衡之所裁,固应绳其必当。」

  《抱朴子外篇辞义》:「属笔之家,亦各有病。其深者则患乎譬烦言冗,申诫广喻,欲弃而惜,不觉成烦也。其浅者则患乎妍而无据,证援不给,皮肤鲜泽而骨鲠迥弱也。」

  《札记》:「作文之术,诚非一二言能尽,然挈其纲维,不外命意修词二者而已。意立而词从之以生,词具而意缘之以显。二者相倚,不可或离。意之患二:曰杂,曰竭。竭者不能自宣,杂者无复统序。辞之患二:曰枯,曰繁。枯者不能求达,繁者徒逐浮芜。枯竭之弊,宜救之以博览;繁杂之弊,宜纳之于镕裁。舍人此篇,专论其事。寻镕裁之义,取譬于范金、制服。范金有齐,齐失则器不精良;制服有制,制谬而衣难被御。洵令多寡得宜,修短合度,酌中以立体,循实以敷文,斯镕裁之要术也。然命意修词,皆本自然以为质,必其骈拇县疣,诚为形累;凫胫鹤膝,亦由性生。意多者未必尽可訾謷,辞众者未必尽堪删剟;惟意多而杂,词众而芜,庶将施以炉锤,加以剪截耳。又镕裁之名,取其合法;如使意郁结而空简,辞枯槁而徒略,是乃以铢黍之金,铸半两之币;持尺寸之帛,为缝掖之衣,必不就矣。或者误会镕裁之名,专以简短为贵,斯又失自然之理,而趋狭隘之途者也。」

  《注订》:「镕主化,化所以炼意;裁主删,删所以修文。表里相应,内外相成,而后章显文达。」

  「镕」是冶金,比喻对内容的提炼,就是通常所说的炼意。「裁」是裁衣,比喻剪裁浮辞,就是通常所说的炼辞。

  本篇说:「规范本体谓之镕,剪截浮词谓之裁。」提炼作品的主要内容,使它合乎规范,即是镕,经过这种提炼的工夫,可以使文章纲领分明。通过剪截浮词,可以使文章不芜杂。如果不经过「镕」的过程,就容易产生「一意两出」的现象,使得内容重复。如果不经过翦裁过程,就容易产生「同辞重句」,使得文章冗赘。

情理设位〔一〕,文采行乎其中。刚柔以立本,变通以趋时〔二〕。立本有体,意或偏长〔三〕;趋时无方,辞或繁杂〔四〕。蹊要所司〔五〕,职在镕裁〔六〕。檃括情理〔七〕,矫揉文采也〔八〕。

〔一〕 《校注》:「『设』下两京本、胡本有『乎其』二字。按两京本、胡本非是。《易系辞上》:『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舍人语式步此。」《情采》篇:「设模以位理。」「设位」,安排位置,即布局。

      寇效信《释三准》(本篇下引寇氏语同此):「在创作中,『情理』之『位』已设定,……文采就有所附丽,所以说『文采行乎其中』。……『位』是情理在文章中的位置,……就是思想感情在文章中的安排。」(《文心雕龙学刊》第二辑)

〔二〕 范注:「刚柔,指性气言;变通,指文辞言。」

      《斟诠》:「舍人所谓刚柔,指性气言;……性情阳刚或阴柔,决定文章风格之『雄放』或『婉约』,故《体性》篇曰:『

气有刚柔。』又曰:『风趣刚柔,宁或改其气。』」郭注:「立本,……本指作品的主题思想(中心思想),立本即奠定主题思想也。」

      《易系辞下》:「刚柔者,立本者也;变通者,趣时者也。」韩注:「立本况卦,趣时况爻。」「立本」本来是就卦说的,「趣(通趋)时」本来是就卦爻说的。在这里是说首先确立一篇文章属于刚性或柔性的风格,这是根本,是属于思想感情方面的。「趋时」是追随时势,「变通以趋时」就是适应不同的情况而随时变通。这是属于文辞方面的。《通变》赞:「趋时必果。」《定势》篇:「

刚柔虽殊,必随时而适用。」

〔三〕 「立本有体」就是《定势》篇所说的「因情立体」。「体」是体制,既指文章的体裁,也包括对这一体裁的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由思想感情来树立根本有一定的规格要求,但文意并不是处处都合乎规格要求的,它有时偏于冗长。

      黄海章《文心短论》:「『意或偏长』即指意义过多,有如乱枝丛出,砍伐为难,非加以隐括,必不能中乎规矩。」

      《斟诠》:「『立体』之本,与下文『设情以位体』之体,词异而义通,实即『规范本体谓之镕』之『本体』。在此处指作品之情理,换言之,即作品之基本思想。」

      类似于这种解释的,如寇效信《释三准》:「『体』也可以叫作『本体』,指文章的根本、主体。这个『本体』,是由『意』(情理)构成的。」

      按《文镜秘府论论体》:「故词人之作也,先看文之大体,随而用心(谓上陈文章六种,是其本〔《眼心钞》作『大』〕体也)。遵其所宜,防其所失。故能辞成练核,动成规矩。」其中所谓「文章六种」,即博雅、清典、绮艳、宏壮、要约、切至,可见「

大体」或「本体」也可指体制。

〔四〕 《通变》篇:「夫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数无方。」「无方」就是「无常」。「趋时无方」是说随机应变没有常轨,因为文辞有时繁杂,不可能有固定的方法来适应情况的要求。

〔五〕 《斟诠》:「蹊要,犹言重要涂径。《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十二年,虏亦遮守蹊要。』注:『蹊,径路也。蹊要,径路要处也。』《三国魏志田畴传》:『虏亦遮守蹊要,运不得进。』」

〔六〕 「职」,所司之事。

〔七〕 「檃括」,《荀子性恶》篇:「故枸木必将待檃括烝矫然后直。」杨倞注:「檃括,正曲木之木也。烝,谓烝之使柔;矫,谓矫之使直也。」又《大略》篇:「乘舆之轮,太山之木,示诸檃括。」注:「檃括,矫揉木之器也。」《淮南子修务训》:「木直中绳,揉以为轮;其曲中规,檃括之力。」

〔八〕 「矫揉」,就是「矫輮」。《易说卦》:「坎为矫輮。」疏:「使曲者直为矫,使直者曲为輮。」「矫揉」有纠正意。以上两句大意是:使文章的情理和文采都纳入正规。

规范本体谓之镕〔一〕,剪截浮词谓之裁〔二〕。裁则芜秽不生,镕则纲领昭畅〔三〕,譬绳墨之审分,斧斤之斲削矣〔四〕。

〔一〕 「本体」,指思想内容,即情理。「规范本体」,使思想内容纳入一定的规范,即纳入一定的纲领中。

〔二〕 《校注》:「『剪』,何本、凌本、……崇文本作『翦』。按正字作『前』(《说文刀部》:『前,齐断也。』),经传多假『翦』为之,『剪』乃俗体。何本等作『翦』是也。」《书》伪孔传序:「芟夷烦乱,翦截浮辞。」《史通浮词》篇:「昔夫子断唐虞以下迄于周,翦截浮词,撮其机要。」

〔三〕 范注:「文以情理为根本,辞采为枝叶;镕所以治情理,使纲领清晰,裁所以治辞采,使芜秽不生。」

〔四〕 「审分」,指审定曲直,分辨曲直。又「分」音奋,界限。「审分」,也可解作画定去取界限。

      《斟诠》:「此二句分承上文『镕』与『裁』而言。」

骈拇枝指,由侈于性;附赘悬,实侈于形〔一〕。一意两出〔二〕,义之骈枝也〔三〕,同辞重句,文之赘也〔四〕。

〔一〕 元刻本、弘治本无「由」字。

      《庄子骈拇》:「骈拇枝指,出乎性哉,而侈于德;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成疏:「骈,合也;拇,大指也。谓足大拇与第二指相连为一指也。枝指者,谓大拇指旁生一指成六指也。出乎性者,谓此骈枝二指亦禀自然性命生分中有之。侈,多也。」释文:「王云:『性者,受生之质;德者,全生之本。骈拇枝指与生俱来,故曰,出于性。附赘悬,形既具而德附焉,故曰出于形。』崔云:『侈,过也;德,容也。』」《荀子正名》:「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楚辞九章惜诵》:「反离群而赘。」洪补注:「赘,瘤肿也。」

〔二〕 《校证》:「『一』原作『二』,两京本、王惟俭本、黄丕烈校本作『一』,今据改。」《校注》:「按『一』字是。『一意两出』,始为『义之骈枝』。若作『二』,则不相应矣。」《缀补》:「刘琨《重赠卢谌诗》:『宣尼悲获麟,西狩泣孔丘。』所谓『一意两出』也。」

〔三〕 《丽辞》篇:「刘琨诗言:『宣尼悲获麟,西狩涕孔丘。』若斯重出,即对句之骈枝也。」《韵语阳秋》卷一:「《选》诗骈句甚多,如『千忧集日夜,万感盈朝昏』;『万古陈往还,百代劳起伏』;『多士成大业,群贤济洪绩』之类,不足为后人法。」

      《文镜秘府论文二十八种病》:「第二十七,相重,谓意义重迭是也。或名枝指也。诗曰:『驱马清渭滨,飞镳犯夕尘。川波张远盖,山日下遥轮。柳叶眉行尽,桃花骑转新。』(已上有『

驱马』、『飞镳』,下又『桃花骑』,是相重病也。)又曰:『游雁比翼翔,飞鸿知接翮。』第二十八,骈拇者,所谓两句中道物无差,名曰骈拇。如庾信诗曰:『两戍俱临水,双城共夹河。』此之谓也。」

〔四〕 《训故》本「」字作「疣」。沈亚之《送韩静略序》:「

裁经缀史,补之如疣,是文之病烦久矣。」(又见《困学纪闻》卷十七)

      《缀补》:「张华《杂诗》:『游雁比翼翔,归鸿知接翮。』此『同辞重句』也。」

      「同辞重句」,也不能一概否定。有时,作者为突出某一观点,也不厌重复。如李斯《谏逐客书》:「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易系辞上》:「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恶也,言天下之至动(从郑本)而不可乱也。」

      《史通叙事》篇:「自兹(班马)已降,史道陵夷,作者芜音累句,云蒸泉涌。其为文也,大抵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一言蔽之者,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裁。」

      以上为第一段,解释「镕裁」的意义及其作用。

凡思绪初发〔一〕,辞采苦杂;心非权衡,势必轻重〔二〕。是以草创鸿笔〔三〕,先标三准。履端于始〔四〕,则设情以位体〔五〕;举正于中,则酌事以取类〔六〕;归余于终,则撮辞以举要〔七〕。

〔一〕 「思绪」,等于说思路。「绪」,端绪。

〔二〕 「权衡」,就是秤。「轻重」,指或轻或重。二句意谓:不像天平秤那么准,势必有过轻或过重的偏差。

〔三〕 《论语宪问》:「为命,裨谌草创之。」「鸿笔」,各本俱作「鸣笔」,黄本「鸣」改「鸿」。纪评云:「当作『鸣』,后『

鸣笔之徒』句可证。」《校注》:「按纪说非是。《论衡须颂》篇(原文已见《封禅》篇『乃鸿笔耳』条下)、《抱朴子》佚文(『虽鸿笔不可益也』,《意林》卷四引)并有『鸿笔』之文。《封禅》篇『乃鸿笔耳』,《书记》篇『才冠鸿笔』,亦并作『鸿笔』。」

〔四〕 《左传》文公元年:「先王之正时也,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杜预注:「步历之始,以为术之端首……举中气以正月,有余日则归之于终,积而为闰。故言归余于终。」孔疏:「履,步也。谓推步历之初始,以为术历之端首。」又曰:「日月转运于天,犹如人之行步,故推历谓之步历。」又:「举月之正半在于中气。……归其余分置于终末,言于终末乃置闰也。」

      《困学纪闻》卷六「《左氏》正时之义合《素问》言」条:「《素问》:立端于始,表正于中,推余于终,而天度毕矣。」注:「谓立首气于初节之日,示斗建于月半之辰,退余闰于相望之后。此可以发明《左氏》正时(文元年)之义。」

      古人制历,以十九年为一章,每章有七个有闰月的年,以一章为一单元,把节候月日分配均匀。步算历法的人,要从入章这一年的冬天开始,因为这个冬至是一章的开始,故称「履端于始」。从冬至到下一年的冬至,应为三百六十五日有余,但若以月圆月尽为标准,每年只能有三百五十四日。这样十二个月有了大小之分,每月所得的日子有多有少,很可能导至节气的不准确。节气不准,即月不正。于是只有取中气以正月。所谓中气,就是「节气」的「气」。二十四个节气,十二为节,在月初;十二为气,这个气应居于每月之正中(月半),叫中气。这个月的月半如果有了中气,便算正确。因为要取中气以正月,故称「举正于中」。每月剩一日有余,归之于终,积成一月,置作闰月,故称「归余于终」。

      此处「履端于始」、「举正于中」、「归余于终」只是借用《左传》文公元年的话,作为首先、其次、最后的代词。与原来的含义无关。「履」,践,走。「履端于始」,即开始走第一步。

〔五〕 范注:「此谓经营之始,心中须先历此三层程序。首审题义何在,体应何取;次采集关于本题之材料;最后审一篇之警策应置何处。盖篇中若无出语(陆云《与元平原书》中数言出语,出语即警策语),则平淡不能动人,故云撮辞以举要。始、中、终,非指一篇之首中尾而言,彦和盖借《左传》文公元年语以便文词耳。」

      刘永济《释刘勰的三准论》:「他所谓『三准』,乃是指从作者内心形成作品的全部过程中所必然有的三个步骤。这三个步骤都各有其适当的一定的准则,所以谓之为『三准』……

      「他所谓『位体』,是说作者内心怀抱着的某种思想感情的整个体系,首先要将它建立起来,作为全篇的骨干,然后『酌事』方有所依据,所以说『设情以位体』。其次,作品中所用的事或理,又必须与他的思想感情极其相类,非常切合,也就是必须与形成他的思想感情的客观事物一致。所以说『酌事以取类』。再其次,有了与『情』相类的『事』,然后方能依据这些『事』的内容和性质,来『属采附声』。而这种『属采附声』的工拙,是关于作者的艺术手段的高下。作者的艺术手段高,则他的作品中的『事』与『物』,就能光辉灿烂,发生摇荡人们心灵的力量。……这样,必然是作品中所敷设的词句都是『事』与『物』的主要的部分,所以说『撮辞以举要』。刘氏的『三准』论,虽然看来似乎是三者平列的,但是却是以『情』为其余两者的根本。」(《文学研究》,一九五七年二期)

      刘大杰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所谓『三准』,首先是指根据所要表现的情志即思想内容来确定体制,其次是善于引证事类即典故成语来表达内容,再次是运用警策语句,突出重点。」

      寇效信:「『位』和『体』(本体),指思想内容在文章中的位置及其主干(主体)。所谓『设情以位体』,就是给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在文章中确立一定的位置,并确定其主干,就是说,为了避免『意或偏长』的毛病,为了使文章内容条科分明,首尾圆合,在构思阶段就要把所要表达的思想内容的内在逻辑搞清楚,把什么是中心思想,什么是中心思想下的分枝都考虑到,并给他们一一地确立明确的位置。」

      按「先标三准」,就是标出炼意的三项步骤。《镕裁》篇开头说「情理设位」就是写文章首先由思想感情来奠定基础。「设情以位体」的「体」,是体制,既指文章的体裁,也包括对这一体裁的风格要求。所谓「设情以位体」就是在思想感情的基础上安排用什么体裁来写,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是什么。以赋为例,所谓「设情以位体」,除去说明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要用赋的体裁表现外,还要拟定对这篇赋的规格要求和风格要求。这里面首先决定表现的是刚性的还是柔性的情感,这就是上文所说的「刚柔以立本」。刚性的或者柔性的情感,都有它不同的风格要求,这就是上文所说的「立本有体」。「设情以位体」就是根据情感的性质对作品体制作不同的安排。

      以上所举五种解说,主要分歧在对「体」字的理解:一种认为指思想感情的主体,一种认为指体制。可以并存。

      《文镜秘府论定位》篇:「凡制于文,先布其位,犹夫行阵之有次,阶梯之有依也。先看将作之文,体有大小(若作碑、志、颂、论、赋、檄等,体法大;启、表、铭、赞等,体法小也);又看所为之事,理或多少。体大而理多者,定制宜弘,体小而理少者,置辞必局。须以此义,用意准之,随所作文,量为定限。谓各准其文体事理,量定其篇句多少也。既已定限,次乃分位,位之所据,义别为科(虽主一事为文,皆须次第陈叙,就理分配,义别成科。其若夫、至如、于是、所以等皆是科之际会也),众义相因,厥功乃就(

科别所陈之义,各相准望,连接以成一文也)。故须以心揆事,以事配辞(谓人以心揆所为之事,又以此事分配于将作之辞),总取一篇之理,析成众科之义(谓以所为作篇之大理,分为科别小义)。」

〔六〕 《易系辞下》:「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次,取用正确的合适的材料,就要斟酌用典。

      《事类》篇:「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酌事以取类」是斟酌选择事例来说明问题的时候,要选取类似的和内容贴切的典故。

      祖保泉《事类谈屑》:「『事』指的是文章中所写的事物。所谓『酌事』,即提炼题材,所谓『取类』,即……取其与文情相类,或取其能体现文情。」(油印本)

〔七〕 两句说:归到余下的事,就是要用精炼的言辞来突出要点。「撮」,摄取。「举要」就是拟出要点或者列出内容提纲。

      《札记》:「『草创鸿笔』以下八语,亦设言命意谋篇之事,有此经营。总之意定而后敷辞,体具而后取势,则其文自有条理。舍人本意,非立一术以为定程,谓凡文必须循此所谓始、中、终之步骤也,不可执词以害意。舍人妙达文理,岂有自制一法,使古今之文必出于其道者哉!近世有人论文章命意谋篇之法,大旨谓:『一篇之内端绪不宜繁多。譬如万山旁薄,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否则首尾冲决,陈义芜杂。』(按此见曾国藩《复陈右铭太守书》)其言本于舍人,而私据以为戒律。蔽者不察,则谓文章格局皆宜有定,譬如案谱着棋,依物写貌,戕贼自然以为美,而举世莫敢非之,斯未可假借舍人以自壮也。章实斋《古文十弊》有一节论文无定格,其论闳通,足以药拘挛之病,与刘论相补苴。兹录于左:

      「『古人文成法立,未尝有定格也。传人适如其人,述事适如其事,无定之中有一定焉。知其意者旦暮遇之;不知其意,袭其形貌,神弗肖也。往余撰《和州志故给事成性传》,性以建言著称,故采录其奏议。然性少遭乱离,全家被害,追悼先世,每见文辞,而《猛省》之篇,尤沈痛可以教孝,故于终篇全录其文。其乡有知名士赏余文曰:「前载如许奏章,若无《猛省》之篇,譬如行船,鹢首重而柁楼轻矣,今此婪尾,可谓善谋篇也。」余戏诘云:「设成君本无此篇,此船终不行耶?」盖塾师讲授《四书》文义,谓之时文,必有法度,以合程序;而法度难以空言,则往往取譬以示蒙学;拟于房屋,则有所谓间架结构;拟于身体,则有所谓眉目筋节;拟于绘画,则有所谓点睛添毫;拟于行家,则有所谓来龙结穴;随时取譬,然为初学示法,亦自不得不然,无庸责也。惟时文结习,深锢肠腑,进窥一切古书古文,皆此时文见解,动操塾师启蒙议论,则如用象棋枰布围棋子,必不合矣。』」

      以上为第二段,标举「三准」阐明在构思阶段如何进行镕意。

然后舒华布实,献替节文〔一〕。绳墨以外,美材既斲〔二〕,故能首尾圆合〔三〕,条贯统序〔四〕。若术不素定,而委心逐辞〔五〕,异端丛至,骈赘必多〔六〕。

〔一〕 「舒」,舒展。「华」,指辞藻。「布」,铺陈。「实」,指思想内容。

      《校证》:「『替』,原作『赞』,徐云:『「赞」当作「替」,后有「献替」之句。』梅本、王惟俭本作『替』。黄注云:『疑作「质」。』」按《附会》篇云:「献可替否,以裁厥中。」作「替」字是。《注订》:「献者进也,替者废也。」

      「节」,指节奏音韵;「文」,指文采。「节文」即音韵文采。《定势》:「虽复契会相参,节文互杂。」又「节」亦可解作调节。《考异》:「献替有兴废取舍之义,故曰节文。」

      寇效信:「所谓『舒华布实,献替节文』,就是具体的写定工作。『舒华布实』就是在文章中具体舒写辞采,铺排内容,把头脑中的构思变成文章。『献替』,即取舍,『节文』指文章的语言辞采。『献替节文』就是选择或运用语言来表现思想内容,也就是『

讨字句』。」

〔二〕 「美材」,好的木材,比喻文章所用的好材料。「斲」,砍削。大意是:美材之在绳墨以外的,也去掉了。

      《文心雕龙讲疏》:「以三准之术,经营篇章,则辞在绳外,虽美必斲。意有条贯,虽繁不乱。」

      寇效信:「只有以『三准』为内容的工作做好了,『绳墨之外』的多余的骈赘去掉了,『美材』经过斲削,写成的文章就能『首尾圆合,条贯统序』。」

      范注:「『然后舒华布实』至『美材既斲』,谓既形之于文,仍须随时加以修饰之功。」

〔三〕 「首尾圆合」,前后圆满吻合。

〔四〕 「统」,元明各本皆作「始」,黄本改「统」。「条贯」,有条理。「统序」,有次序,有层次。

〔五〕 《注订》:「三准不施,率尔操觚,即术不素定也。」

〔六〕 「异端」,指绳墨以外的东西。

      《文镜秘府论定位》篇:「其为用也,有四术焉:一者,分理务周(谓分配其理,科别须相准望,皆使周足得所,不得令或有偏多偏少者也);二者,叙事以次(谓叙事理须依次第,不得应在前而入后,应入后而出前,及以理不相干,而言有杂乱者);三者,义须相接(谓科别相连,其上科末义,必须与下科首义相接也);四者,势必相依(谓上科末与下科末,句字多少及声势高下,读之使快,即是相依也。……)。理失周,则繁约互舛(多则义繁,少则义约,不得分理均等,是故云舛也);事非次,则先后成乱(理相参错,故失先后之次也);义不相接,则文体中绝(两科际会,义不相接,故寻之若文体中断绝也);势不相依,则讽读为阻(两科声势,自相乖舛,故读之以致阻难也)。若斯并文章所尤忌也。」

故三准既定,次讨字句〔一〕。句有可削,足见其疏;字不得减,乃知其密〔二〕。精论要语,极略之体〔三〕;游心窜句,极繁之体。〔四〕谓繁与略,随分所好〔五〕。引而申之,则两句敷为一章〔六〕;约以贯之,则一章删成两句〔七〕。

〔一〕 「字」,元明各本均作「定」,黄本改。

〔二〕 《史通叙事》篇:「又叙事之省,其流有二焉:一曰省句,二曰省字。如《左传》宋华耦来盟,称其先人得罪于宋,鲁人以为敏。夫以钝者称敏,则明贤达所嗤,此为省句也。《春秋经》曰:『

陨石于宋五。』夫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此为省字也。其有反于是者,若《公羊》(当作《谷梁》)称]克眇,季孙行父秃,孙良夫跛,齐使跛者逆跛者,秃者逆秃者,眇者逆眇者。盖宜除『跛者』已下句,但云:『各以其类逆』。必事加再述,则于文殊费,此为烦句也。《汉书张苍传》云:『年老口中无齿。』盖于此一句之内,去『年』及『口中』可矣。夫此六文成句,而三字妄加,此为烦字也。然则省句为易,省字为难。洞识此心,始可言史矣。苟句尽余剩,字皆重复,史之烦芜,职由于此。」

      杨树达《汉文文言修词学》:「刘氏此议非也。夫齐人类逆,事本滑稽,故传文特作烦言,以增兴趣,若如刘氏所改,文词虽省,韵味索然矣。魏伯子《论文》:『如刘说,简则简矣,于神情特不生动。』是也。」

〔三〕 《书记》篇:「随事之体,贵乎精要。意少一字则义阙,句长一言则辞妨。」《春觉斋论文用笔八则》「用省笔」条:「刘彦和曰:『精论要语,极略之体。』试问不精不要,又何能略?学者为文欲求略,当先求精。惟蓄理足者,始有眼光;有眼光,始知弃取;知弃取,则尽我所为,全局在握,省于此则留详于彼,伏于前必待应于后。要之,详处非难,省处难也。」

〔四〕 「游心」,游荡心思。「窜句」,窜改文句。《庄子骈拇》:「骈于辩者,垒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释文》引司马彪云:「窜句,谓邪说微隐,穿凿文句也。」王先谦《庄子集解》:「案窜易文句游荡心思于坚白同异之间也。」

      《校注》:「按此谓文之繁略,各有其体。『极略之体』,则『精论要语』不见其少;『极繁之体』,则『游心窜句』未嫌其多。」

      杨明照《刘勰论创作过程中的炼意和炼辞》:「『精论要语,……极繁之体。』『极』之云者,谓能尽其能事的意思。这几句是说:繁略各有所尚,贵于能得体。极尽略之能事的作品,则『精论要语』未见其少;极尽繁之能事的作品,则『游心窜句』不嫌其多。如《水经江水注》所描绘的三峡,与李白的《下江陵》,一繁一略,但都各尽其妙。……这说明『极略之体』与『极繁之体』在创作上都需要,未可偏废。」(《四川文学》一九六二年十月号)

      《斟诠》:「舍人所谓『游心窜句,极繁之体』,即锺嵘《诗品序》所谓『意游文散,嬉成流移,文无止泊,有芜漫之累』是也。」

      范注:「《文选》载干宝《晋纪总论》与《晋书元帝纪》所载详略不同,亦可以观翦裁之法则。」

〔五〕 《注订》:「所谓繁略随分所好者,随分际之所当施,应繁则繁,应略则略也。」

      「随」,元本、弘治本以下各本皆作「适」。《校证》:「王惟俭本、黄本作『随』,今据改。」

      《校注》:「按『适』字是。《明诗》篇『随性适分』,《养气》篇『适分胸臆』,并以『适分』为言,可证。」按「适分」、「随性」义同。

      张严《文心雕龙文术论诠》:「如太史公写蔺相如『完璧归赵』、『渑池之会』,一言一动,一笔不漏,咸足示相如之性格与胆识,故专用重笔。写廉颇三伐齐、二伐魏、一伐燕,功劳莫大,而太史公仅以三四十字表出,以为此乃兵家常事,军人本分,是良将所共有,不必辞费也。至廉颇为何嫉忌蔺相如,为何负荆谢罪,与失势得势时之对待宾客,与晚年亡命,一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下马,示尚可用等情节,则又刻划精细,使读者知廉颇之为人。短处是度量褊狭,长处是重义气,识大体,此太史公之笔法也,是知『适分所好』亦言繁略并可,随作者性之所好,固不必拘执也。」

      《论衡自纪》篇:「充书文重。或曰:『文贵约而指通,言尚省而趋明。辩士之言要而达,文人之辞寡而章。今所作新书出万言,繁不省,则读者不能尽;篇非一,则传者不能领。被躁人之名,以多为不善。语约易言,文重难得。玉少石多,多者不为珍;龙少鱼众,少者固为神。』答曰,『有是言也。盖寡言无多,而华文无寡。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如皆为用,则多者为上,少者为下。累积千金,比于一百,孰为富者?盖文多胜寡,财寡愈贫。世无一卷,吾有百篇;人无一字,吾有万言。孰者为贤?今不曰所言非而云泰多,不曰世不好善而云不能领,斯盖吾书所以不得省也。夫宅舍多,土地不得小;户口众,簿籍不得少。今失实之事多,华虚之语众,指实定宜,辩争之言,安得约径?韩非之书,一条无异,篇以十第,文以万数。夫形大衣不得褊,事众文不得褊。事众文饶,水大鱼多。帝都谷多,王市肩摩,书虽文重,所论百种。按古太公望,近董仲舒,传作书篇百有余,吾书亦纔出百,而云泰多,盖谓所以出者微,观读之者不能不谴呵也。河水沛沛,比夫众川,孰者为大?虫茧重厚,称其出丝,孰为多者?」

      元王构《修辞鉴衡》卷二「繁简」条:「文有以繁为贵者,若《檀弓》『石祁子沐浴佩玉』,《庄子》之『大块噫气』用『

者』字;韩子《送孟东野序》用『鸣』字,《上宰相书》『至今称周公之德』,其下又有『不衰』二字。凡此类则以繁为贵也。文有以简为贵者,若《舜典》『至于南岳如岱礼,西岳如初』;《孟子》『献子之友五人,其三人则予忘之』;《史记》:事在某人传。凡此类则又以简为贵也。但繁而不厌其多,简而不遗其意,乃为善矣。」(据《丛书集成》翻《指海》本)

〔六〕 斯波六郎:「《周易系辞上》:『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

      史绳祖《学斋呫哔》:「《前赤壁赋》末尾一节,自『

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至『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却只是用李白『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

《襄阳歌》),一联十六字,演成七十九字,愈奇妙也。」

〔七〕 《论语里仁》:「吾道一以贯之。」「约」,约束,压缩。

      《史通叙事》篇:「夫叙事者,或虚益散辞,广加闲说,必取其所要,不过一言一句耳。苟能同夫猎者渔者,既执而置钓必收,其所留者唯一筌一目而已。则庶几骈枝尽去,而尘垢都捐,华逝而实存,滓去而渖在矣。」

      《学斋呫哔》:「东坡《泗州僧伽塔诗》:『耕田欲雨蓺欲晴,去得风顺来者怨。』此乃檃括刘禹锡《何卜赋》中语曰:『

同涉于川,其时在风;沿者之吉,泝者之凶。同蓺于野,其时在泽;伊穜之利,乃穋之厄。』坡以一联十四字,而包尽刘禹锡四对三十二字之义也,盖夺胎换骨之妙。」

      《征圣》篇:「故知繁略殊形,隐显异术;抑引随时,变通会适。」

思赡者善敷,才核者善删〔一〕。善删者字去而意留〔二〕,善敷者辞殊而意显〔三〕。字删而意阙,则短乏而非核〔四〕;辞敷而言重,则芜秽而非赡〔五〕。

〔一〕 「核」,谨严,切实。

      此段《玉海》卷二○四《辞学指南》引作:「《文心雕龙》曰:思赡者善敷,才核者善删。善删者字去而意留,善敷者辞殊而义显。字删而意缺,则短;辞敷而言重,则芜。」

      《斟诠》:「案善敷之例,如《周书君陈》:『尔惟风,下民惟草。』仅七字。而刘向《说苑》:『夫上之化下,犹风之靡草。东风,则草靡而西;西风,则草靡而东。在风所由,则草为之靡。』文长三十二字,是『思赡者善敷』之征也。善删之例,如《左传》定公四年:『楚人为食,吴人及之;奔,食而从之。』奔,言楚人奔也,奔前省二字。食而从,言吴人食楚人之食也,食前省二字。是『才核者善删』之征也。」

〔二〕 张严《论诠》:「文章原可随情长短,因事增减。惟行文之道,必辞达而理举,无取乎冗长;须理宜而义着,莫尚乎简约。昔高祖《大风歌》仅三句,荆卿《易水歌》仅两句,冯谖《弹铗歌》仅一句,而慷慨含悲、饮恨之情,已流露无遗。故简者不必求繁,其义亦明;繁者无须求简,其义亦显。李调元《赋话》云:『论诗有摘句之图,选赋亦有断章之义。盖一篇之中,玉石杂糅,弃置则菁英可惜,甄采则瑕病未除;不得不掇砾搴稂,略存去取。』此与彦和所论,可以互相发明。」

      《史通叙事》篇:「盖作者言虽简略,理皆要害。故能疏而不遗,俭而无阙。譬如用奇兵者,持一当百,能全克敌之功也。若才乏俊颖,思多昏滞,费词既甚,叙事才周。亦犹售铁钱者,以两当一,方成贸迁之价也。」

      《玉海》卷二○一《辞学指南》:「后山携所作谒南丰,因留款语。适欲作一文字,事多,因托后山为之,成数百言。南丰云:『大略也好,只是冗字多。』后山请改窜。南丰取笔抹数处,每抹处连一两行,凡削去一二百字。后山读之,则其意尤全。因叹服,遂以为法。」

      魏凝叔《日录论文》:「东房言:『作文者,善改不如善删。』此可谓学简之法。然句中删字,篇中删句,集中删篇,所易知也。善作文者,能于将作时删意,未作时删题,便省却多少笔墨。能删题,乃真简矣。」

      《吕氏春秋贵公》:「荆人有遗弓者,而不肯索,曰:『荆人遗之,荆人得之,又何索焉?』孔子闻之,曰:『去其荆而可矣。』」

      《史通点烦》:「《孔子家语》曰:『鲁公索氏将祭而忘其牲。孔子闻之曰:「公索氏不及二年矣。」一年而亡。门人问曰:「昔公索氏忘其祭牲,而夫子曰不及二年必亡,今果如期而亡,夫子何以知然?」』右除二十四字。」按指「昔公索氏」至「如期而亡」二十四字。

〔三〕 「意」字,范注引铃木:「《玉海》、嘉靖本、王本、冈本并作『义』。」

      《世说新语文学》:「桓宣武命袁彦伯作《北征赋》,既成,公与时贤共看,咸嗟叹之。时王在坐云:『恨少一句,得「写」字足韵当佳。』袁即于坐揽笔益云:『感不绝于余心,泝流风而独写。』公谓王曰:『当今不得不以此事推袁。』」

〔四〕 洪迈《容斋随笔》:「欧阳公《进新唐书表》曰:『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夫文贵于达而已,繁与省各有当也。《史记卫青传》:『校尉李朔、校尉赵不虞、校尉公孙戎奴,各三从大将军获王。以千三百户封朔为涉轵侯,以千三百户封不虞为随成侯,以千三百户封戎奴为从平侯。』《汉书》但云:『校尉李朔、赵不虞、公孙戎奴,各三从大将军。封朔为涉轵侯,不虞为随成侯,戎奴为从平侯。』比于《史记》,五十八字中省二十三字,然不若《史记》朴赡可喜。」(见「文章繁省各有当」条)李笠《中国文学述评》:「今案班书言『从大将军』而不言『获王』,则功绩不明;言封王而不言户,则禄养缺如。非惟文情有损,实于史迹多晦矣。」

      陈骙《文则》上:「文简而理周,斯得其简也;读者疑有阙焉,非简也,疏也。《春秋》书曰:『陨石于宋五。』《公羊传》曰:『闻其磌然,视之则石,察之则五。』《公羊》之义,……是简之难也。」

〔五〕 魏际瑞《伯子论文》:「文章烦简,非因字句多寡,篇幅长短。若庸絮懈蔓,一句亦谓之烦;切到精详,连篇亦谓之简。」(《

文学津梁》本)

      杨明照《炼意和炼辞》:「文章的繁略本由内容来决定,该繁则繁,该简则简。……假如只是单纯地为了删、敷而不顾及其内容,势必导致『字删而意阙』和『辞敷而言重』的不良后果。举例说吧,柳宗元的《段太尉遗事状》当中最精采的一个片断是:『(郭)晞一营大噪,……吾戴吾头来矣。』这是多么紧张的场面;段秀实的英勇机智,作者描述得异常出色。『吾戴吾头来矣』句,尤能传出段秀实既顽强又从容的神态。就拿炼辞来要求,已经满够『字不得减』的标准了。可是宋祁把它采入《新唐书》本传,只作『吾戴头来矣』。重文虽省,语意却不醒豁。难怪邵博要加以指责:『去一「吾」字,便不成语……「吾戴头来」者,果何人之头耶?』(见《闻见后录》卷一四)这几句评语,大可作为『字删而意阙』的注脚。至于『

辞敷而言重』的事例,《史通》言之甚详。除《叙事》、《烦省》两篇一再论述外,另有《点烦》篇举例示范。」

      范注:「裁字之义,兼增删二者言之,非专指删减也。此节极论繁略之本原,明白不可复加。」

      《斟诠》:「此节论辞之裁法,分删与敷两橛言之,如何使其字删而意留,辞敷而言殊,此固系于作者之才思,而揆事配辞,准体实限,亦有术存焉。」

      《文镜秘府论定位》篇:「故自于首句,迄于终篇,科位虽分,文体终合。理贵于圆备,言资于顺序,使上下符契,先后弥缝(上科与下科,事相成合,如符契然;科之先后,皆相弥缝,以合其理也),择言者不觉其孤(言皆符合不孤),寻理者不见其隙(

隙,孔也。理相弥合,故无孔也),始其宏耳。又文之大者,藉引而申之(文体大者,须依其事理,引之使长,又申明之,便成繁富也);文之小者,在限而合之(文体小者,亦依事理,豫定其位,促合其理,使归约也)。申之则繁,合之则约。善申者,虽繁不得而减(言虽繁多,皆相须而成义,不得减之令少也);善合者,虽约不得而增(言虽简少,义并周足,不可谓之使多)。合而遗其理(谓合之伤于疏略,漏其正理也),疏秽之起,实在于兹(理不足,故体必疏。义相越,故文成秽也)。皆在于义得理通,理相称惬故也。若使申而越其义(谓申之乃虚相依托,越于本义也),此固文人所宜用意。或有作者,情非通晤,不分先后之位,不定上下之伦,苟出胸怀,便上翰墨,假相聚合,无所附依,事空致于混淆,辞终成于隙碎。斯人之辈,吾无所裁矣。」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省略」类,举《左传》、《谷梁传》、《国语》、《礼记》、《史记》、《说苑》等书所载骊姬向晋献公谮害太子申生一件事为例,可以见同叙一事,有详有略,各有侧重。

      《左传》:「姬谓太子曰:『君梦齐姜,必速祭之。』太子祭于曲沃,归胙于公。公田,姬寘诸宫六日,公至,毒而献之。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与小臣,小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太子。』太子奔新城(曲沃),公杀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子辞,君必辩焉。』太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太子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谁纳我?』」(僖公四年)

      《谷梁传》:「丽姬又〔谓君〕曰:『吾夜者梦夫人趋而来,曰「吾苦饥」;世子之宫已成,则何为不使祠也?』故献公谓世子曰:『其祠!』世子祠。已祠,致福于君,君田而不在。丽姬以酖为酒,药脯以毒。献公田来,丽姬曰:『世子已祠,故致福于君。』君将食,丽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覆酒于地而地贲;以脯与犬,犬死。丽姬下堂而呼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于为君?』君喟然叹曰:『吾与汝未有过切,是何与我之深也!』使人谓世子曰:『尔其图之!』世子之傅里克谓世子曰:『

入自明!入自明则可以生!不入自明则不可以生。』世子曰:『吾君已老矣,已昏矣。吾若此而入自明,则丽姬必死,丽姬死则吾君不安。所以使吾君不安者,吾不若自死;吾宁自杀以安吾君。』」(僖公十年)

      《国语》:「骊姬以君命命申生曰:『今夕君梦齐姜,必速祠而归福。』申生许诺。乃祭于曲沃,归福于绛。公田,骊姬受福,乃寘鸩于酒,寘堇于肉。公至,召申生献。公祭之地,地坟。申生恐而出。骊姬与犬肉,犬毙;饮小臣酒,亦毙。公命杀杜原款。申生奔新城。……人谓申生曰:『非子之罪,何不去乎?』申生曰:『

不可。去而罪释,必归于君,是怨君也;章父之恶,取笑诸侯,吾谁乡而入?内困于父母,外困于诸侯,是重困也;弃君去罪,是逃死也。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若罪不释,去而必重,去而罪重,不智;逃死而怨君,不仁;有罪不死,无勇,去而厚怨,恶不可重,死不可避,吾将伏以俟命。」(《晋语》二)

      《礼记》:「晋献公将杀其世子申生。公子重耳(申生异母弟)谓之曰:『子盖(当为盍)言子之志于公乎?』世子曰:『

不可。君安骊姬,是我伤公之心也。』曰:『然则盖行乎?』世子曰:『不可,君谓我欲弒君也。天下岂有无父之国哉;吾何行如之?』」(《檀弓》上)

      《史记》:「骊姬谓太子曰:『君梦见齐姜,太子速祭曲沃,归厘于君。』太子于是祭其母齐姜于曲沃,上其荐胙于献公;献公时出猎,置胙于宫中。骊姬使人置毒药胙中。居二日,献公从猎来还,宰人上胙献公,献公欲飨之。骊姬从傍止之曰:『胙所从来远,宜试之。』祭地,地坟;与犬,犬死;与小臣,小臣死。骊姬泣曰:『太子何忍也!其父而欲弒代之,况他人乎?且君老矣,旦暮之人,曾不能待,而欲弒之!』……太子闻之,奔新城。献公怒,乃诛其傅杜原款。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或谓太子曰:『可奔他国。』太子曰:『被此恶名以出,人谁内我?我自杀耳!』」(《晋世家》)

      《说苑》:「晋骊姬谮太子申生于献公,献公将杀之。公子重耳谓申生曰:『为此者非子之罪也,子胡不进辞?辞之必免于罪。』申生曰:『不可。我辞之,骊姬必有罪矣。吾君老矣,微骊姬寝不安席,食不甘味,如何使吾君以恨终哉?』重耳曰:『不辞,则不若速去矣。』申生曰:『不可,去而免于死,是恶吾君也。夫彰父之过而取笑诸侯,孰肯内之?入困于宗,出困于逃,是重吾恶也。吾闻之,忠不暴君,智不重恶,勇不逃死。如是者,吾以身当之。』」(《立节》篇)

      《日知录》卷十九「文章繁简」条:「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也。繁简之论兴,而文亡矣。《史记》之繁处,必胜于《汉书》之简处。《新唐书》之简也,不简于事而简于文,其所以病也。(钱氏曰:「文有繁有简,繁者不可简之使少,犹之简者不可增之使多。《左氏》之繁,胜于《公》《谷》之简,《史记》《汉书》互有繁简,谓文未有繁而能工者,亦非通论也。」)

      「『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此不须重见而意已明。『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良人之所之也。』『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此必须重迭而情事乃尽。此《孟子》文章之妙;使入《新唐书》,于齐人则必曰:『其妻疑而之。』于子产则必曰:『校人出而笑之。』两言而已矣。是故辞主乎达,不主乎简。」

      以上为第三段,从文章字句的繁略疏密论述写作阶段的翦裁问题。

昔谢艾、王济〔一〕,西河文士〔二〕。张骏以为艾繁而不可删〔三〕,济略而不可益。若二子者,可谓练镕裁而晓繁略矣〔四〕。

〔一〕 黄注:「《(晋书)张重华传》(张重华,东晋前凉王):主簿谢艾,兼资文武。」《注订》:「《晋书王浑传》并载子济事云:『王浑,字玄冲,太原晋阳人也。……济字武子,少有逸才,风姿英爽,气盖一时。好弓马,勇力绝人。善《易》及《庄》《老》,文词俊茂,伎艺过人,有名当世。』」济善清言,饰辞令,官至太仆,有集二卷。

〔二〕 「西河」,郡名。在今山西中部。

〔三〕 《校证》:「『骏』原作『俊』。梅云:当作骏。案王惟俭本正作『骏』,今据改。」《章表》篇「张骏自序」,亦作「骏」。范注:「张骏,字公庭,十岁能属文。传见《晋书》八十六。谢艾见骏子《重华传》。骏语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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