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义证卷九)曾辨之。」

文心雕龙义证卷九)曾辨之。」

卷九)曾辨之。」

〔四〕 范注:「《文选上林赋》:『于是乎离宫别馆,弥山跨谷。……奔星更于闺闼,宛虹拖于楯轩。』李善注:『奔,流星也。行疾,故曰奔。』如淳曰:『宛虹,屈曲之虹也。』应劭曰:『楯,栏槛也。』司马彪曰:『轩,楯下版也。』」

〔五〕 《校证》:「『焦明』原作『鹪鹩』,梅云:『案本赋作焦明。』王惟俭本作『焦明』。案此浅人习见『鹪鹩』,鲜见『焦明』,致误,今据改正。」

      范注:「又(《上林赋》):『于是乎背秋涉冬,天子校猎。……椎蜚廉,弄獬豸,……捷鹓鶵,揜焦明。』郭璞曰:『飞廉,龙雀也,鸟身鹿头。』李善曰:『揜,取也。《乐汁图》曰:焦明状似凤凰。』案鹪鹩应依本赋作焦明。」

      「从」,纵也。「从禽」,谓天子出猎,侍者驱逐禽鸟,使随从天子,供其射猎。

      《斟诠》:「从禽,谓追逐禽兽。《易屯》:『即鹿无虞,以禽从也,君子舍之。』从,逐也,见《诗齐风还》『并驱从两肩兮』毛传。」《广雅释鸟》:「焦明,凤凰属也。」

及扬雄《甘泉》〔一〕,酌其余波〔二〕;语瑰奇则假珍于玉树〔三〕,言峻极则颠坠于鬼神〔四〕。

〔一〕 「甘泉」,汉宫名,本因秦离宫,原来即奢侈,而武帝复增修之。扬雄作《甘泉赋》以讽。

〔二〕 《斟诠》:「酌其余波,谓参取司马相如之流风余韵也。酌,参酌择取之意。……余波……此处指水之末流言,引申有『流风余韵』之意。」

〔三〕 「瑰」即瑰;「瑰奇」,珍贵奇异。

      黄注:「扬雄《甘泉赋》:『翠玉树之青葱兮。』注:『《汉武帝故事》曰:上起神屋,前庭植玉树,珊瑚为枝,碧玉为叶。』」

      《斟诠》:「假珍,见左思《三都赋序》:『假称珍怪,以为润色。』」

〔四〕 黄注:「《甘泉赋》:鬼魅不能自逮兮,半长途而下颠。注:言鬼魅至此亦不能上,至半途而颠坠也」。范注引李善注曰:「逮,及也。《尔雅》曰:颠,陨也。」

至《东都》之比目〔一〕,《西京》之海若〔二〕,验理则理无可验〔三〕,穷饰则饰犹未穷矣〔四〕。

〔一〕 范注:「《文选》班固《西都赋》曰:『揄文竿,出比目。』李善注曰:『《说文》曰:揄,引也。音头。』『《尔雅》曰:东方有比目鱼焉,不比不行,其名谓之鲽。』此云《东都》,盖误记也。」

〔二〕 范注:「《文选》张衡《西京赋》:『海若游于玄渚。』薛综注曰:『海若,海神。』」又:「顾千里曰:『左太冲《三都赋序》云:然相如赋《上林》而引卢橘夏熟,扬雄赋《甘泉》而陈玉树青葱。班固赋《西都》而叹以出比目,张衡赋《西京》而述以游海若。』」

〔三〕 《校证》:「『可』原作『不』,纪云:『不验当作可验。』案纪说是,今据改。」徐复《正字》:「不验疑当作以验,『不』『以』形近。」

〔四〕 「未穷」是说尚未极尽夸张之能事。

      斯波六郎:「案此一节应本于《三都赋序》之『然相如赋上林而引卢橘夏熟,……于义则虚而无征』。就中之『假珍于玉树』及『验理则理无可验』,直据彼之『假称珍怪』及『于义则虚而无征』,殆不容疑。」

      王观国《学林》「《三都赋序》」条为司马相如诸人辩护,谓『卢橘夏熟』云云,正所以见上林之富丽,四海之嘉木珍果,莫不移植其中;玉树亦非指天产,本不限于地域;『以出比目』所以极言感格之所致,虽鱼鸟之飞潜,亦有不召而致者;『以游海若』盖言武帝好神仙,治太液池,有蓬莱、方丈、瀛洲、壶梁,象海中神仙之宅,龟鱼之属以俟神人。是则左思所列举以为疵病者,固未必尽当。」(郭绍虞着《中国文学批评史》引)

又子云《羽猎》〔一〕,鞭宓妃以饟屈原〔二〕;张衡《羽猎》,困玄冥于朔野〔三〕。娈彼洛神〔四〕,既非魑魅〔五〕;惟此水师,〔六〕亦非魍魉〔七〕。而虚用滥形,不其疏乎〔八〕!此欲夸饰其威,而忘其事义暌剌也〔九〕。

〔一〕 《校注》:「『羽』,黄校云:『一作校』。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崇文本亦并作『校』。……以《通变》篇引『出入日月,天与地沓』二句而标为『校猎』证之,此当依诸本作『校』,前后始能一律。黄氏从梅校径改为『羽』,非是。」

      徐复《正字》:「按《通变》篇云『扬雄《校猎》』云云,则彦和固作『校』字矣。又作校与下文《羽猎》字不复。校猎者,以木相贯穿,总为阑校,遮止禽兽,而猎取之。」

      《考异》:「『校猎』见司马长卿《上林赋》:『天子校猎。』又扬子云《羽猎赋序》:『故聊因校猎,赋以风之。』此『

校猎』二字所本。且以『羽猎』两见,故此用『校』也,所以别下句张衡《羽猎》也。非如扬校所云,更与『出入日月』二句无关。」

〔二〕 黄注:「扬雄《羽猎赋》:鞭洛水之宓妃,饷屈原与彭、胥。《汉书音义》:宓妃,宓羲氏之女,溺死洛水为神。」《文选》李善注:「郑玄曰:『彭,彭咸也。』晋灼曰:『胥,伍子胥也。』『

饟』,《汉书》《文选》皆作『饷』。『饟』为『饷』之或字,馈食也,有款待意。《离骚》:『求宓妃之所在。』」骆鸿凯《文选指瑕》引黄侃云:「二句各为一事,不得联说其谊。此彦和之疏。」《评注昭明文选》:「二句寓远色好德意。」

〔三〕 《校证》:「黄注本、王谟本、张松孙本、纪本、《四库辑注》本,『玄』作『元』,避清讳。」黄注:「《左传》:『昧为玄冥师。』注:『玄冥,水官,昧为水官之长。』又:『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按张衡《羽猎赋》文不全,无『困元冥于朔野』之语。」范注:「严可均辑《全后汉文》有张衡《羽猎赋》残文,无『困玄冥于朔野』语。」

      《羽猎赋》五臣向注:「羽,箭也,言使士卒负箭而猎也。」

      《左传》昭公十八年:「禳火于玄冥回禄。」杜注:「

玄冥,水神。」《礼记月令》:「孟冬之月,……其神玄冥。」郑注:「玄冥,少皞氏之子曰修曰熙,为水官。」张衡《思玄赋》:「

前长离使拂羽兮,后委水衡乎玄冥。」《文选》李善注:「《家语》:『季康子曰:吾闻玄冥为水正。』」

〔四〕 《校证》:「冯本、汪本、畲本、张之象本、『娈』作『栾』,徐校作『娈』。」按元刻本亦作「栾」。

      斯波六郎:「『娈彼洛神』据《诗邶风泉水》之『

娈彼诸姬』而来者。」毛传:「娈,好貌。」

〔五〕 《校证》:「『魑魅』,旧本皆如是,梅六次本改作『罔两』,而黄注本、王谟本、张松孙本、纪本等从之,误矣。」

      黄注:「《左传》:『魑魅罔两,莫能逢之。』注:『

魑,山神,兽形;魅,怪物。罔两,水神。』」按此见宣公三年。

〔六〕 《校注》:「『师』,元本、弘治本、活字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崇文本、作『怪』。……《国语鲁语下》:『木石之怪,曰夔;水之怪,曰龙罔象。』《左传》宣公三年:『魑魅罔两。』杜注:『魅,怪物。』是怪字未误。黄本作『师』,盖据天启梅本改也。」

      按此处「水师」承上文「玄冥」而言,下句又云「亦非魍魉」,可见不应作「水怪」。《斟诠》:「水师,古之水官。《左传》昭十七年:『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

〔七〕 《校证》:「『魍魉』原作『魑魅』,今从谢徐校改。王惟俭本、《文通》二二正作『魍魉』。」

〔八〕 「不其疏乎」,《史通杂说下》:「且雄哂子长爱奇多杂,又曰不依仲尼之笔,非书也,自序又云不读非圣之书。然其撰《甘泉赋》(当云《羽猎赋》)则云『鞭宓妃』云云,刘勰《文心》已讥之矣。」

      赵西陆《评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彦和联说其谊,实其疏舛,其后刘知几《史通杂说》篇复据以析扬子《法言》,亦为失考。」

〔九〕 《校证》:「『此欲夸饰其威,而忘其事义暌剌也』,原作『此欲夸其威而饰(原脱,梅补)其(何黄并云「下有阙字」)事暌剌也』,今改。」

      《校注》:「黄校云:『(饰),元脱,(其)下有阙字。』按何本、谢钞本有『饰』字,梅补是也。『事』下加豆,文义自通,非有阙脱也。」

      《校释》:「按此句当作『此欲夸饰其威,而忘其事义暌剌也』。」

      潘重规《文心雕龙札记》:「按:『此欲夸其威而其事义暌剌也』,正承上『鞭宓妃』『困玄冥』而言,不增饰字,文义本明。」徐复《文心雕龙正字》:「按此句不脱,疑而字当在下句义上,正读为『此欲夸其威,饰其事而义暌剌也』,语自通顺。」「暌」,乖也;「剌」,戾也。

      《事类》篇:「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

至如气貌山海,体势宫殿〔一〕;嵯峨揭业〔二〕,熠耀焜煌之状,〔三〕光采炜炜而欲然〔四〕,声貌岌岌其将动矣〔五〕。莫不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也〔六〕。

〔一〕 范注:「谓如孙兴公《游天台山赋》、木玄虚《海赋》、郭景纯《江赋》、王文考《鲁灵光殿赋》、何平叔《景福殿赋》之类,并见《文选》。」

〔二〕 黄注:「《西京赋》:『嵯峨崨嶪。』《上林赋》:『嵯峨。』」按「嵯峨」亦作「峨」、「●●」、「厜」,峻险突兀之貌。

      《文选鲁灵光殿赋》:「嵯峨嶵(崔)嵬。……飞陛揭孽。」李善注:「揭孽,高貌。」

〔三〕 「熠耀」,光明貌。《文选》潘岳《笙赋》:「烂熠爚以放艳。」又何晏《景福殿赋》:「光明熠爚。」李善注:「《说文》:熠,盛光也。爚,火光也。」《说文》:「焜,煌也。」《急就篇》:「靳靷●色焜煌。」注:「色焜煌者,言其光采盛也。」傅毅《

舞赋》:「铺首炳以焜煌。」

〔四〕 《鲁灵光殿赋》:「炜炜煌煌。」李善注:「彩色众多,眩曜不定也。」「然」,同「燃」。

〔五〕 《孟子万章下》:「天下殆哉,岌岌乎。」赵注:「岌岌乎,不安貌也。」《汉书韦贤传》:「岌岌其国。」颜注:「岌岌,危动貌。」

〔六〕 《校注》:「按『状』疑当作『壮』,与下句之『奇』对。篇首亦言『壮辞』也。」

      刘绶松《文心雕龙初探》:「夸饰不仅可以加强文章描摹现实的力量,而且还可以增添文章瑰奇的风貌。『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的确是文学描写现实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有效方法。」(

《文学研究》一九五七年第二期)

      刘勰肯定夸饰手法的必要性。像描写山海的气貌,宫殿的体势时,要写出楼台的壮观,写出光采欲燃,岌岌可危的形势。「

莫不因夸以成状,沿饰而得奇」,都是依靠「夸饰」才能把千奇百怪的形状具现出来。

      以上为第二段,论夸饰在两汉辞赋中的发展情况及其运用之得失。

于是后进之才,奖气挟声〔一〕;轩翥而欲奋飞〔二〕,腾掷而羞局步〔三〕。辞入炜烨,春藻不能程其艳〔四〕;言在萎绝,寒谷未足成其凋〔五〕。谈欢则字与笑并〔六〕,论戚则声共泣偕〔七〕。信可以发蕴而飞滞〔八〕,披瞽而骇聋矣〔九〕。

〔一〕 《斟诠》:「《左氏僖二十八年传》:『皆奖玉宝,无相害也。』杜注:『奖,助也。』……此处作助长解。……《孟子万章》篇:『不挟长,不挟贵。』集注:『挟者,兼有而恃之之称。』此处作『依恃』或『凭借』解。」「奖气挟声」谓助长这种风气,凭借这种声势。

〔二〕 《楚辞远游》:「鸾鸟轩翥而翔飞。」洪兴祖补注:「《

方言》:『翥,举也。楚谓之翥。』」「轩翥」,飞举貌。《文选》班固《典引》:「三足轩翥于茂树。」《诗经邶风柏舟》:「静言思之,不能奋飞。」「奋飞」谓高飞。

〔三〕 《校注》:「『掷』,元本、弘治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崇文本作『踯』。……按『踯』为『蹢』之后起字,『

掷』又『踯』之俗体,当据改为『踯』。」「蹢」,跳踯也。《考异》:「《说文》无『踯』字,始见于《荀子礼论》篇。《释文》『

蹢』又作『踯』。『掷』、『踯』古通,非俗体,杨氏说误。」

      「局步」,踟蹰不前的步子。「局」,同「局」,曲也。局躅,行不进也。梁元帝《与刘知藏书》:「帝释于马,经丘园而局步。」

〔四〕 《斟诠》:「炜烨,一作炜晔,盛明貌。郭璞《山海经图丹木赞》:『丹木炜烨,沸沸玉膏。』」

      《广雅释诂》:「程,示也。」

      此类作品,如庾信《春赋》:「宜春苑中春已归,披香殿里作春衣。新年鸟声千种啭,二月杨花满路飞。河阳一县并是花,金谷从来满园树。一丛香草足碍人,数尺游丝即横路。开上林而竞入,拥河桥而争渡。出华丽之金屋,下飞燕之兰宫。钗朵多而讶重,髻鬟高而畏风。眉将柳而争绿,面共桃而竞红。影来池里,花落衫中。苔始绿而藏鱼,麦纔青而覆雉。吹箫弄玉之台,鸣佩凌波之水。移戚里而家富,入新丰而酒美。石榴聊泛,蒲桃酦醅。芙蓉玉碗,莲子金杯。新芽竹笋,细核杨梅。绿珠捧琴至,文君送酒来。」

〔五〕 刘向《别录》:「邹衍在燕。燕有谷,地美而寒,不生五谷。邹子居之,吹律而温气至,而生黍。」(见《文选广绝交论》注引,又见《全汉文》卷三八)《离骚》:「虽萎绝其亦何伤兮,哀众芳之芜秽。」王注:「萎,病也;绝,落也。」

      刘峻《广绝交论》:「叙温郁则寒谷成暄,论严苦则春丛零叶。」此类作品如:鲍照《芜城赋》:「泽葵依井,荒葛涂,坛罗虺蜮,阶斗鼯,木魅山鬼,野鼠城狐,风嗥雨啸,昏见晨趋,饥鹰厉吻,寒鸱赫雏。伏●藏虎,乳血飧肤。崩榛塞路,峥嵘古馗。白杨早落,塞草前衰。棱棱霜气,蔌蔌风威,孤蓬自振,惊砂坐飞,灌莽杳而无际,丛薄纷其相依。通池既已夷,峻隅又已颓。直视千里外,唯见起黄埃。凝思寂听,心伤已摧。」

〔六〕 《校证》:「字与笑并,徐校『字』作『容』。」

      《校注》:「《文赋》:『思涉乐其必笑,方言哀而已叹。』《抱朴子》外篇《嘉遁》:『言欢则木梗怡颜如巧笑,语戚则偶象嚬嘁而滂沱。』并足与此文相发。」

〔七〕 夏承焘《关于陆机文赋的三个问题》:「《文赋》:『信情貌之不差,故每变而在颜。思涉乐其必笑,方言哀而已叹。』……就是后来《夸饰》篇里所说的『谈欢则字与笑并,论戚则声共泣偕』,都是说作者的『情』与『貌』是一致的,即《诗序》所谓『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诚中形外,必定表里如一。陆刘两家都是引申老话,基本上是正确的。」(《文艺报》一九六二年第七期)

〔八〕 「信」字,元刻本、弘治本均作「言」,「信」字义长。

      此言夸饰可以使蕴藏在内心的意志迸发出来,滞塞在内心里的感情奔放出来。

〔九〕 「披瞽」,打开瞎子的眼睛;「骇聋」,震惊聋子的耳鼓。「披」,开也。

      枚乘《七发》:「当是之时,虽有淹病滞疾,犹将伸伛起躄,发瞽披聋而观望之也。」

      傅庚生:「此自作者为唤起他人之同情,必倚夸饰,然后果而言之也。警愚騃者必倍其辞,矫枉曲者必过其正,夸饰固行文之妙谛矣。」

      刘勰认为夸饰具有巨大的感染力量,他说:「辞入炜烨,春藻不能程其艳;言在萎绝,寒谷未足成其凋。」写到光辉灿烂处,春草都不能和它比艳;写到枯萎衰竭处,寒谷也没有那样荒凉。甚至写到欢乐处,字字含笑;写到悲戚处,带着哭声。只有这样,才可以震惊读者,激动人心。这是说不仅描写景物可以采用夸饰;即表现主观的感情,也可以采用。

      《注订》:「自『于是』至『披瞽而骇聋矣』,言夸饰固情理为文之一脉,有不可废者。」

      明何三畏《何氏类镕》卷十五《文苑类文章》袭用此文作:「论戚则声共泣偕,谈欢则字与笑并,亦可以发幽而起滞,披瞽而骇聋矣。」

      以上为第三段,论两汉以后作家运用夸饰的艺术力量。

然饰穷其要,则心声锋起〔一〕;夸过其理,则名实两乖〔二〕。若能酌《诗》、《书》之旷旨〔三〕,翦扬马之甚泰〔四〕,使夸而有节,饰而不诬〔五〕,亦可谓之懿也〔六〕。

〔一〕 「穷」,穷究。「要」,要领,要旨。《法言问神》:「

言,心声也;书,心画也。」李轨注:「声发成言,画纸成书。书有文质,言有史实。二者之来,皆由于心。」此处以「心声」代文辞。

      《荀子王制》篇:「尝试之说锋起。」杨注:「锋起,谓如锋刃齐起,言锐而难拒也。」

      《后汉书光武帝纪》:「莽末,天下连岁灾蝗,寇贼锋起。」注:「字或作『蜂』,言多也。」

〔二〕 「理」即上文「验理则理无可验」之理,亦即常理。

      《容斋随笔》「文士矜夸过实」条:「文士之文,有矜夸过实,虽韩文公不能免,如《石鼓歌》极道宣王之事伟矣,至云:『孔子西行不到秦,掎摭星宿遗羲娥。陋儒编诗不收拾,二《雅》褊迫无委蛇。』是谓《三百篇》皆如星宿,独此诗如日月也。二《雅》褊迫之语,尤非所宜言。今世所传,石鼓之词尚在,岂能出《吉日》《车攻》之右!安知非经圣人所删乎?」

〔三〕 「旷」,《广雅释诂》:「远也。」「旷旨」,指夸张所表现的深广的意旨。

〔四〕 《校注》:「按《老子》第二十九章:『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韩非子杨权》:「故去甚去泰,身乃无害。」「

泰」,过甚。

      纪评:「文质相扶,点染在所不免,若字字摭实,有同史笔,实有难于措笔之时。彦和不废夸饰,但欲去泰去甚,持平之论也。」

      《中国文学欣赏举隅》:「文学既以竦动人之视听,以唤起其同情心为目的,增其辞以明之,不足为病也。世人赏鉴文学,寻行数墨,以求其所描述之事迹,非同实历其境,耳闻目见之也。心中固先怀一虚构之成见,作者不以『夸饰』弥其陷,宜读者之把卷索然矣。岂好夸哉?不得已也。然此犹有意为文之谓。而吴雨僧《诗学总论》云:『柳宗元诗:「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又陈其年(清陈维崧)诗:「百年骨肉分三地,万死悲哀并九秋。」夫二人之艰难困苦,虽至其极,然尚未死,即人死亦只一次,乃曰万死,是切挚之笔也。……切挚有二法:或加增其数量,故改其事理。所谓改易其事理者,即诗人感情深挚激切之时,所言实与真理实象不合,与世中常情相悖,而写来又但觉其逼真,而颠扑不破是也。』则夸饰乃出于作者情性之本真,其感人固有其宜也。故夸饰亦必有节,若不恤情性之原,增之靡足诞而不经,逾其限度,往往令人失笑。过犹不及,允执厥中。」

      郎加纳斯《论崇高》第三十八节,在谈到夸张时说:「

知道极限在何处是必要的;由于一经跨过极限,夸张的效果就会破坏无余,因为在这种场合,它一方面会因过于牵强而瓦解,另一方面亦会产生与希望相反的效果。」

〔五〕 「诬」,歪曲,妄诞。

      傅庚生:「(夸饰)仍宜以『有节』『不诬』为准绳。犹云『子孙千亿』,虽侈泰之甚,不以为爽;若谓『天有二日』,不过增一而已,必诧其不伦也。」

      「夸而有节,饰而不诬」,是说夸饰必须建立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运用夸饰须有一定的限度,如果作家毫无根据,或毫无节制地乱夸一通,那就不仅不能增加作品的感染力量,而且会给人以妄诞不经的感觉。

      《文章流别论》:「夫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辞过壮,则与事相违;辩言过理,则与义相失;丽靡过美,则与情相悖。」

      《诗人玉屑》卷十一「竹诗」条引《王直方诗话》记东坡嘲王祈大夫竹诗「叶垂千口剑,干耸万条枪」曰:「好则极好,则是十条竹竿,一个叶儿也。」又「鹭鸶诗」条引《荆湖近事》:「张仲达咏鹭鸶诗云:『沧海最深处,鲈鱼衔得归。』张文宝曰:『佳则佳矣,争奈鹭鸶嘴脚太长也。』」

      严有翼《艺苑雌黄》:「吟诗喜作豪句,须不畔于理方善。……余观李太白《北风行》云『燕山雪花大如席』,《秋浦歌》云『白发三千丈』,其句可谓豪矣,奈无此理何!」(见《诗人玉屑》卷三)

      谢榛《四溟诗话》卷一:「太白曰:『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景虚而有味。」

      鲁迅《漫谈「漫画」》:「漫画要使人一目了然,所以那最普通的方法是『夸张』,但又不是胡闹。……所以漫画虽然有夸张,却还是要诚实。『燕山雪花大如席』,是夸张,但燕山究竟有雪花,就含着一点诚实在里面,使我们立刻知道原来有这么冷。如果说广州雪花大如席,那可就变成笑话了。」(《且介亭杂文》二集)

〔六〕 《札记》:「古文有饰,拟议形容,所以求简,非以求繁,降及后世,夸张之文,连篇积卷,非以求简,祇以增繁,仲任所讥,彦和所诮,固宜在此而不在彼也。」

      《校释》:「六朝文人承两汉赋体大行之后,各体文章,多以敷布之法为之,故夸饰之用为最盛。夸饰逾量,则真采匿而浮伪成。舍人论文,抑浮伪而崇真采,故斥相如为『诡滥』,病子云、平子为『虚用滥形』。末段『酌《诗》《书》之旷旨,翦扬马之甚泰』,论旨甚正。盖自《比兴》以下四篇,皆论文家修辞之法也。夫文字之功用有限,文人之情意无穷,修辞之法,所以运有限之文字,成无限之妙用,亦即所以达无穷之情意也。故文意待辞修而益明,而修辞以能使意明为限度,过此限度,亦足损意,舍人举例,已足证明。」

      又:「赋家之文,固以侈陈为用,不废夸饰,然敷设太甚,真意转漓。是以相如赋仙,原以讽帝,而武帝读之,反若凌云;子云《美新》,原非颂莽,而后世览者,转讥失节。盖君子立言,亦不朽之业,贵能准情而发,未可徒务驰聘笔墨之工,而甘蹈谄诬之失也。此篇所谓『夸而有节,饰而不诬』,与太冲『侈言无验,虽丽非经』之语,实相沆瀣,亦古贤文德之论也。」

      第四段论运用夸饰的基本原则。

赞曰:夸饰在用,文岂循检〔一〕?言必鹏运〔二〕,气靡鸿渐〔三〕。倒海探珠,倾昆取琰〔四〕。旷而不溢,奢而无玷〔五〕。

〔一〕 《典论论文》:「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注:「《苍颉篇》曰:『检,法度也。』」

      《斟诠》:「言夸张增饰之应用,自有其必要,文章写作岂可循一定之法式?」

〔二〕 黄注:「《庄子》:北冥有鱼,其名为鲲,化而为鸟,其名为鹏,海运则将徙于南冥。」《玉篇》:「运,行也。」《庄子逍遥游》:「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此言作品之言词,必求如大鹏之运行。

〔三〕 黄注:「鸿渐,《易渐卦》爻。」

      《校注》:「《汉书公孙弘传赞》:『公孙弘、卜式、儿宽皆以鸿渐之翼,困于燕爵。』颜注引李奇曰:『渐,进也。鸿一举而进千百者,羽翼之材也。』《说文》非部:『靡,柀(今字用披)靡也。』」

      此处「靡」有胜过之义。《易渐卦》初六:「鸿渐于干。」王注:「鸿,水鸟也,渐进之义,始于下而升者也。」「气靡鸿渐」谓气势胜过鸿雁之渐进飞翔。

〔四〕 「琰」,美玉。

      《尚书胤征》:「火炎昆冈,玉石俱焚。」孔传:「

昆山出玉。」《吕氏春秋重己》:「人不爱昆山之玉,江汉之珠,而爱己之一苍璧小玑。」

      《史记赵世家》:「昆山之玉不出。」「倾昆取琰」,谓把昆山翻个个儿尽取其美玉。

〔五〕 「旷」字即上文「酌《诗》《书》之旷旨」之「旷」,含有深广之意。所谓广即上文「事必宜广」之广。

      《庄子人间世》:「夫两喜必多溢美之言,两怒必多溢恶之言。」郭象注:「溢,过也。」

      《诗经大雅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玷」本谓玉的斑点,引伸为缺点。「溢」指泛滥,过份。末句谓夸张而无流弊。

  事类 第三十八

  《后汉书陈宠传》:「时司徒辞讼,久者数十年,事类溷错。……宠为司徒鲍昱撰《辞讼比》七卷,决事科条,皆以事类相从。」

  后汉袁康《越绝书越绝篇叙外传记》:「因事类以晓后世。」

  《论衡别通》篇:「人不博览者,不闻古今,不见事类,不知然否。」

  《风俗通正失》:「推事类,似不及太宗之事。」

  魏文帝《答卞兰教》:「赋者,言事类之所附也。」(见《魏志卞后传》注引《魏略》)

  《文章流别论》:「古诗之赋以情义为主,以事类为佐。今之赋,以事形为本,以义正为助。情义为本,则言省而文有例矣。事形为本,则言富而辞无常矣。文之繁省,辞之险易,盖由于此。夫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辞过壮,则与事相违;辩言过理,则与义相失;丽靡过美,则与情相悖。此四过者,所以背大体而害政教,是以司马迁割相如之浮说,扬雄疾词人之赋丽以淫也。」

  《诗品序》:「夫属词比事,乃为通谈。若乃经国文符,应资博古,撰德驳奏,宜穷往烈。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唯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颜延、谢庄,尤为繁密,于时化之。故大明、泰始中,文章殆同书钞。近任昉、王元长等,词不贵奇,竞须新事,尔来作者,寖以成俗。遂乃句无虚语,语无虚字,拘挛补衲,蠹文已甚。但自然英旨,罕值其人。词既失高,则宜加事义,虽谢天才,且表学问,亦一理乎!」

  《南齐书文学传论》:「今之文章,作者虽众,总而为论,略有三体。……次则缉事比类,非对不发,博物可嘉,职成拘制,或全借古语,用申今情,崎岖牵引,直为偶说,唯睹事例,顿失精采,此则傅咸五经,应璩指事,虽不全似,可以类从。」

  《札记》:「道古语以剀今,道之属也。取古事以托喻,兴之属也。意皆相类,不必语出于我;事苟可信,不必义起乎今,引事引言,凡以达吾之思而已,若夫文之以喻人也,征于旧则易为信,举彼所知,则易为从。故帝舜观古象,太甲称先民,盘庚念古后之闻,箕子本在昔之谊,周公告商而陈册典,穆王详刑而求古训,此则征事征言,已存于左史之文。凡若此者,皆所以为信也。尚考经传之文,引成事述故言者,不一而足。……降及百家,其风弥盛。词人有作,援古尤多。夫《沧浪》之歌,一见于《孟子》,「素餐」之咏,远本于诗人。彦和以为屈宋莫取旧辞,斯以未为诚论也。逮及汉魏以下,文士撰述,必本旧言,始则资于训诂,继而引录成言(汉代之文几无一篇不采录成语者,观二《汉书》可见),终则综辑故事。爰自齐梁,而后声律对偶之文大兴,用事采言,尤关能事。其甚者,捃拾细事,争疏僻典,以一事不知为耻,以字有来历为高,文胜而质渐以漓,学富而才为之累;此则末流之弊,故宜去甚去泰,以节止之者也。然质文之变,华实之疏,事有相因,非由人力,故前人之引言用事,以达意切情为宗,后有继作,则转以去故就新为主。陆士衡云:『虽杼轴于余怀,怵他人之我先,苟伤廉而愆义,故虽爱而必捐。』岂惟命意谋篇,有所怀想,即引言用事,亦如斯矣。是以后世之文,转视古人增其繁缛,非必文士之失,实乃本于自然。今之訾謷用事之文者,殆未之思也。……尝谓文章之切,莫切于事类,学旧文者不致力于此,则不能逃孤陋之讥,自为文者不致力于此,则不能免空虚之诮。试观《

颜氏家训勉学》、《文章》二篇所述,可以知其术矣。」

  《校释》:「文学用典,亦修辞之一法,用典之要,不出以少字明多意。其大别有二:一用古事,二用成辞。用古事者,援古事以证今情也;用成辞者,引彼语以明此义也。」

  《注订》:「彦和以事类树篇,盖戒用事之必取诸经籍,取辞不违乎典诰,依情达理,循其成俗,事用乎古,辞取乎常,庶文章之道,精求本末,不事骇俗,斯真得之耳。」

  《斟诠》:「『事类』一词,原谓隶事以类相从也。……彦和用之,盖论文章之征引古事成辞,以类推事理,所谓『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亦修辞之一法,即常言『用典』(或曰「引用」)是也。用典其所以必证之于史实先例,或诉之于权威舆论者,乃利用世人对史实先例之尊重,及对权威舆论之崇奉心理,以加强自己言论之说服力耳。而其要在能以片言数字,阐明比较繁复或隐微之寓意,用典与比兴不同,后者纯系作者创意联想,自行取事作譬;而前者则是借用现成之古事成辞,以引证或比喻当前之实况,如此,自可增益文章之典赡气氛。」

  《事类》篇里所讲的,相当于现代修辞学里的引用。所谓事类:指类似的事实或言辞。这比通常所说「典故」的范围要大得多。

  祖保泉《〈事类〉谈屑》:「在骈文中以典故、成辞为装点,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但是在文章中用典故、引成辞有它的两面性;运用得当,借古事以申今情,则『不啻自其口出』;运用不当,则纰缪丛生。刘勰注意到了这个创作上的实际问题,试图加以解决,撰《事类》篇。六朝人对用典故、引成辞这种修辞现象,称谓不一:称为『事类』的有之;称为『事义』的有之;称为『用事』的也有之。」(油印本)

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一〕。昔文王繇《易》〔二〕,剖判爻位〔三〕,《既济》九三,远引高宗之伐,〔四〕《明夷》六五,近书箕子之贞〔五〕:斯略举人事,以征义者也〔六〕。

〔一〕 这句是说在文章的主体以外,又根据类似的事例,来说明意义,引用古典来以古证今。《校注》:「按『事类』非自己出,故曰『外』。」

      张煦侯《试论刘勰的语言风格》:「他所下的定义是『

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这样,『用事』的动机是在于求证,而不在于炫博,是『立言』的事,而不仅仅是词章的事。不难看出,他对于故事或成说,都是把它当作推理过程中的材料看待,并且力避繁琐,总求其能够解决问题的。……他是从『辨正然否』出发,来教人怎样占有有用的事类的。」(《合肥师范学院学报》,一九六二年第三期)

〔二〕 「繇」,卜兆的占词。《左传》闵公二年:「成风闻成季之繇。」服虔注:「繇,抽也,抽出吉凶也。」《汉书文帝纪》:「

占曰:大横庚庚。」颜师古注:「李奇曰:庚庚,其繇文也;占,谓其繇也。」《斟诠》:「繇《易》,谓推演《易》理也。」

〔三〕 辨析每卦六爻的位置。

〔四〕 《既济》,共六划,称六爻,六爻中阳爻的符号是ㄧ,以九称之;阴爻的符号是●,以六称之。九三,即倒数第三爻为阳爻,其爻辞是:「高宗伐鬼方(北方国名),三年克之。」

      《斟诠》:「《既济》,卦名,离下坎上,定也。见《

易杂卦》。案卦象为水在火上,水火相交为用,事无不济,即无不安定也。爻辞:『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正义:『高宗者,殷王武丁之号也。九三处既济之时,居文明之终,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济者也。高宗伐鬼方,以中兴殷道,事同此爻,故取譬焉。』」武丁距文王时代颇远,故云「远引」。

〔五〕 黄注:「《易明夷》: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范注:「《正义》曰:『六五取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孔颖达论文辞谁作曰:『武王观兵之后,箕子始被囚奴,文王不宜豫言箕子之明夷。』据此,彦和用事亦小误也。」《注订》:「此条范注据孔说,认为彦和小误者,非。盖近者似也,非绝对之辞。况孔说居后,据后人之说以纠前人,非注书例也,范注非。」按箕子与文王同时,故云「近书」。「近」对「远」而言,并非近似。

      《明夷》,共六爻。六五,即倒数第五划是阴爻,其爻辞是:「箕子之明夷(伤),利贞(正)。」周注:「明夷,明而被伤,指商纣王无道,箕子谏不听,装疯为奴仆。利贞,有利于守正。」

      《斟诠》:「《明夷》,卦名,离下坤上。夷者,伤也。见《易序卦》。此卦日入地中,其象于人事,为闇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显其明智。爻辞:『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正义:『六五,取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利贞者,箕子执志不回,闇不能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曰利贞。』」

      《明夷》六五《象辞》:「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正义:「息,灭也。《象》称明不可息者,明箕子能保全其贞,卒以全身为武王师也。」

〔六〕 「举人事」就是举以前的故事。这是为说明某种意义,略举古人的事迹来作征验。「举事征义」,就是引用事例来证明所要表达的意义,以证其说。

      朱星《文心雕龙的修辞论》:「刘氏所说《易经》箕子高宗之事,以及《书经》上引述古语,实在都算不得典故,只是典故由此发展而成。因为典故的典是语出经典,即成辞;故是故事、故实,即人事。但与引叙古语引叙故事为证的不同,主要是在组织上语气上,成为典故必须是压缩的一个词或短语或一句或在四六二句中,用一种代言体的口气说出。……而典故又以『故』为中心,所以当初称『事类』或『用事』(《诗品》称用事)。」

至若胤征羲和〔一〕,陈《政典》之训〔二〕;盘庚诰民,叙迟任之言〔三〕:此全引成辞,以明理者也〔四〕。

〔一〕 梅注:「《书》:惟仲康肇位四海,胤侯命掌六师。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胤侯承王命徂征,告于众曰:嗟予有众,圣有谟训,明征定保,先王克谨天戒,臣人克有常宪。百官修辅,厥后惟明明。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其或不恭,邦有常刑。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沉乱于酒,畔官离次,俶扰天纪,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今予以尔有众,奉将天罚,尔众士同力王室,尚弼予,钦承天子威命。火炎昆冈,玉石俱焚。……」

      「胤」,国名。上所引见《尚书夏书胤征》。《书序》:「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传:「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自唐虞至三代,世职不绝,承太康之后,沈湎于酒,过差非度,废天时,乱甲乙,胤国之君,受王命往征之。奉辞罚罪曰征。」

〔二〕 《校证》:「『政』,冯本、汪本、畲本、张之象本、两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王惟俭本、清谨轩钞本、日本刊本、王谟本、顾校本作『正』,按《胤征》本文是『政』字,作『正』者非。」按元刻本亦作「正」。范注:「伪《孔传》曰:『《政典》,夏后为政之典籍,若《周官》六卿之治典。』」这是引《政典》的话来告诫兵众。

〔三〕 梅注:「《书盘庚》……汝曷弗告朕,而胥动以浮言,恐沈于众,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则惟汝众。自作弗靖,非予有咎。迟任有言曰:人惟求旧,器非求旧,惟新。……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及尔身,弗可悔。」按此见《盘庚上》。《盘庚》,《尚书商书》篇名。《书序》:「盘庚五迁,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传:「盘庚,殷王名。……迟任,古贤人。言人贵旧,器贵新,汝不徙,是不贵旧。」这是用来劝说人民遵旧法,听从迁都。

〔四〕 「全引成辞以明理者」,就是为表明某种事理,完全引用别人现成的话来作证据。这是为了给自己的观点提供论据,或者使自己的文章写得生动有力,需要引用典故、成语、格言来作支持。这些典故中的事例都是古人成功的经验或失败的教训,这些成语、格言,古人的著作或者圣哲的语录,都是从长期的经验中归纳出来的,而且具有「众所周知」的特点,可以增加文章的说服力,而且「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这种写作法则本身也是「经籍之通矩」,就是从经书中总结出来的通用的规矩准绳。

然则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一〕,经籍之通矩也〔二〕。《大畜》之象〔三〕:「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四〕亦有包于文矣〔五〕。

〔一〕 《校注》:「按『鸿谟』、『通矩』,谓『举人事』与『引成辞』二者,则『谟』当作『模』。《情采》篇『夫能设谟以位理』,其误『模』为『谟』与此同。」

〔二〕 「通矩」,通用的规矩法则。

〔三〕 范注:「《周易大畜》:『象曰:君子以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正义曰:『君子则此大畜,物既大畜,德亦大畜,故多记识前代之言,往贤之行,使多闻多见以畜积己德。』」

      《大畜》,《易》卦名,干下艮上。

〔四〕 这句话本来是说「君子」为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要多多地记住古人的美言善行作准则。

      《考异》:「梅本旁注『行』字下有『以畜其德此』五字,凌本、黄本俱无。按当从梅本补,王失校。」

〔五〕 「亦有包于文矣」,谓写文章也包括在内,就是说积累数据也要「多识前言往行」,以备写文章时引用。

      刘大杰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说文章要运用古事成辞以说明道理,是『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都是对骈体诗文的某些修辞手段强调过当,不但意见偏颇,且与事实不合。……《丽辞》篇、《事类》篇强调文章运用对偶和古事成辞的必要性,并引用经典之文来作证明;事实上运用对偶和古事成辞,只是经文的少数的并不常见的现象。在这个问题上,事实上并不是经文确以对偶、用典的重要修辞手段,使刘勰得以此作标准来加以提倡;而是刘勰首先确认作文必须对偶和用典,然后援引经文的少数例子来证成自己的论点。这种论证是主观片面而不是实事求是的。刘勰为了纠正当时不健康的文风,企图以经文为依据,建立一个思想艺术标准,因而不适当地解释并夸大了经文的语言特色。」

      以上为第一段,释事类在文章中的作用,并举经书为例。

观夫屈宋属篇,号依诗人〔一〕,虽引古事,而莫取旧辞〔二〕。唯贾谊《鵩赋》,始用《鹖冠》之说〔三〕,相如《上林》,撮引李斯之书〔四〕,此万分之一会也〔五〕。

〔一〕 《辨骚》篇:「《离骚》之文,依经立义。」王逸《楚辞章句序》:「屈原履忠被谮,忧愁悲思,独依诗人之义,而作《离骚》。」

〔二〕 《辨骚》篇:「固知《楚辞》者,……虽取镕经意,亦自铸伟辞。」

      朱星:「刘氏说屈宋赋只引古事,还没引旧辞,到贾谊《鵩赋》才引述《鹖冠子》之说,其实屈宋赋中所引古事都还不算后来的典故,而贾谊引述《鹖冠子》的话也非后来的用典。用典与引典引语不同;用典必须把古人成言压缩成为一个词,一个短语,或一句作为代言体,即化为如自己的话说出,也就是不得加引号。……

      「一般说用事产生后于用典,汉初贾谊《鵩鸟赋》:『

彼吴强大兮,夫差以败。……傅说胥靡兮,乃相武丁。』这是引事,不是用事。宋玉《神女赋》:『毛嫱鄣袂,不足程序;西施掩面,比之无色。』这是引喻,也不是用事。司马相如《上林赋》:『奏陶唐氏之舞,听葛天氏之歌。千人唱,万人和。』这也是引喻。……总之,这些也可说是广义的用事,这当然起源很早,至于狭义的正式的用事,即用故事来代自己说话,是魏晋后的事。刘氏所说是广义的用事,他是主张用事的。」

〔三〕 黄注:「《汉艺文志》:《鹖冠子》一篇。注: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按贾谊《鵩鸟赋》中多用《鹖冠子》语。」范注:「

贾谊《鵩赋》语多与《鹖冠子世兵》篇同。」《诸子》篇:「《鹖冠》绵绵,亟发深言。」范注:「《汉志》道家《鹖冠子》一篇,自注:『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今所传宋陆佃注本凡十九篇,其中《世兵》篇与贾谊《鵩鸟赋》文辞多同,彦和所谓亟发深言者,殆指此篇。《抱经堂文集》十《书鹖冠子后》:「《鹖冠子》十九篇,昌黎称之,柳州疑之,学者多是柳。盖其书本杂采诸家之文而成。如五至之言,则郭隗之告燕昭者也,伍长里有司之制,则管仲之告齐桓者也。《世兵》篇又袭鲁仲连《燕将书》中语,谓其取贾谊《鵩赋》之文又奚疑!」《校注》:「按『赋』当作『鸟』,已详《比兴》篇『贾生《鵩赋》』条。」

      《鵩鸟赋》中用《鹖冠子》的甚多。如「忧喜聚门兮,吉凶同域……越栖会稽兮,勾践霸世」,《鹖冠子世兵》篇作「祸乎福之所依,福乎祸之所伏。……忧喜聚门,吉凶同域。……越栖会稽,勾践霸世」。此外尚有。

      《杂记》:「案枚乘上吴王书,『夫以一缕之任,系千钧之重』,『难以复出』,凡七十余字,亦全用《孔丛子》语,但《

鹖冠》、《孔丛子》,后人皆疑伪托,不知谁为先后也。」

〔四〕 《训故》:「李斯《谏逐客书》:『建翠凤之旗,树灵之鼓。』司马相如《上林赋》:『建翠华之旗,树灵鼍之鼓。』」

      《补注》:「详案相如《大人》,影写《远游》,枚叔《七发》,摭《吕览》,亦所谓『取旧辞』也。」

〔五〕 《缀补》:「《战国策韩策》三:『万分之一也。』《史记张释之列传》:『有如万分之一。』」「万分之一会」谓偶然的会合。

及扬雄《百官箴》〔一〕,颇酌于《诗》《书》,刘歆《遂初赋》,历叙于纪传〔二〕,渐渐综采矣〔三〕。

〔一〕 元刻本「扬」作「杨」。

      《校证》:「『百』原作『六』,梅改。王惟俭本作『

百』。」

      范注:「扬雄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不得云『扬雄《百官箴》』(《百官箴》之名,起自胡广),『百』疑是『州』之误。录一首以示例:《兖州箴》:『悠悠济河,兖州之寓;九河既导,雷夏攸处;草繇木条,漆丝絺纻;济漯既通,降丘宅土(以上并见《禹贡》)。成汤五徙,卒都于亳,盘庚北渡,牧野是宅。丁感雊雉,祖己伊忠;爰正厥事,遂绪高宗。厥后陵迟,颠覆汤绪;西伯戡黎,祖伊奔走。致天威命,不恐不震(以上事俱见《商书》各篇);妇言是用,牝鸡司晨(见《牧誓》);三仁既知,武果戎殷。牧野之禽,岂复能耽;甲子之朝,岂复能笑。有国虽久,必畏天咎;有民虽长,必惧人殃。箕子歔欷,厥居为墟(箕子作《麦秀之歌》)。牧臣司兖,敢告执书。』」

      《考异》:「扬雄《百官箴》为未竟之作,故只有二十五箴,胡广补之。作『百』者用其成数。曰六者,指六官之制而言也。范注谓《百官箴》起自胡广者非。」

      《校释》:「按胡广补扬崔《官箴》,合称《百官箴》,舍人或用后起之名也。」

      牟世金《文心雕龙范注补正》:「案范说非是。彦和在《铭箴》篇曾说:『至扬雄稽古,始范《虞箴》,作卿尹、州牧二十五篇。及崔胡补缀,总称《百官》。』可证他认为《百官箴》是崔胡等人补充扬雄之作而成。史实正是如此。《后汉书胡广传》云:『

初,扬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阙。后涿郡崔骃及子瑗,又临邑侯刘騊駼增补十六篇,广复继作四篇,文甚典美。乃悉撰次首目,为之解释,名曰《百官箴》,凡四十八篇。』这说明『百官』之称,本非实数,而四十八篇中又以扬雄之作最多。所以《古文苑》卷十五,就以扬雄的《光禄勋箴》等,总名为《百官箴》。则原文扬雄《百官箴》未必有误。」

〔二〕 黄注:「刘歆集有《遂初赋》,按赋中感往寓意,皆纪传中事。」范注:「《古文苑》载刘歆《遂初赋》,其序略曰:歆以论议见排摈,志意不得,之官(歆出为五原太守)经历故晋之域,感今思古,遂作斯赋,以叹往事而寄己意。」

      牟注:「纪传:泛指史书。本书《谐隐》篇说的『隐语之用,被于纪传』,与此同意。《遂初赋》中讲到周、晋史事甚多。」

      周注:「刘歆《遂初赋》:『哀衰周之失权兮,数辱而莫扶。执孙蒯于屯留兮,救王师于余吾。(《左传》襄公十七年:「

卫石买、孙蒯伐曹,取重丘。曹人诉于晋。」十八年:「晋人执卫行人〔外交官〕石买于长子,执孙蒯于纯〔屯〕留,为曹故也。』又成公元年『晋侯使瑕嘉平戎于王〔使周王与戎和好〕。……刘康公徼戎〔趁戎不设备加以袭击〕,……败绩〔大败〕于徐吾氏〔戎名〕。」)过下虒而叹息兮,悲平公之作台(《左传》昭公八年:「今宫室崇侈,民力雕尽。……于是晋侯方筑虒祁之宫。」)。背宗周而不恤(

忧)兮,苟偷乐而惰怠。」(《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晋平公,杞出也〔母杞国人〕,故治杞〔给杞国筑城〕。……子大叔曰:『……晋国不恤周宗〔周的宗族姬姓国〕之阙,而夏肄〔余〕是屏〔城,给夏代之余的杞国筑城〕,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遂初赋》的叙述,根据《春秋左传》(即纪传)。」

〔三〕 「综采」,综合采用各书。

      此处论文章运用典故始于扬刘。《才略》篇:「卿渊以前,多役才而不课学,雄向以后,颇引书以助文,此取予之大际,其分不可乱者也。」

至于崔班张蔡〔一〕,遂捃摭经史〔二〕,华实布濩〔三〕,因书立功〔四〕,皆后人之范式也。

〔一〕 范注:「《后汉书崔骃传》:『骃字亭伯,少游太学,与班固傅毅同时齐名。』后汉崔氏文学甚盛,此崔与班同称,则崔骃也。班谓班固,张谓张衡,蔡谓蔡邕。」

〔二〕 黄注:「《汉艺文志》『捃摭遗逸』注:捃摭,谓拾取之。」范注:「《说文》:『,拾也。』字亦作『』作『捃』。又:『拓,拾也。』字或作『摭』。《汉书刑法志》:『萧何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

〔三〕 范注:「《文选》张衡《东京赋》:『声教布濩。』薛综注曰:『布濩,犹散被也。』」《校注》:「『濩』,元本、弘治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胡本、训故本作『护』。按『护』、『

濩』同音通假。《文选》司马相如《封禅文》『我泛布护之』作『护』;《上林赋》『布濩闳泽』、扬雄《剧秦美新》『布濩流衍』作『

濩』,是其相通之证。『布濩』之作『布护』,犹『大濩』之作『大护』然也。郭璞《上林赋》注:『布濩,犹布露也。』」《校证》:「『濩』,汪本、畲本、张之象本、两京本、王惟俭本误『护』。」

      「华实」,华采与事实。《明诗》篇:「华实异用,唯才所安。」

      《考异》:「布濩,流衍之意,作『护』者误。《周礼春官》『大司乐』贾疏作大濩,『护』与『濩』音同而不相通,通者皆俗讹也。杨注非。」

〔四〕 「因书立功」,谓因引书见功效。

      以上为第二段,列举两汉文人引用古书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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