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三十九)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佳。(佳。一本作仁。)
(三十九)喘家作桂枝汤。加浓朴杏子。佳。(佳。一本作仁。)
此揭言阳邪作喘治法之大要。
(四十)太阳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浓朴杏仁汤主之。
桂枝加浓朴杏仁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加浓朴二两。杏仁五十个。余根据桂枝汤法。
此详上条而重出。喘者。气夺于下而上行不利。故呼吸不顺而声息不续也。盖表既未罢。下则里虚。表邪入里而上冲。里气适虚而下夺。上争下夺。所以喘也。然微者。言气但亏乏耳。不似大喘之气脱也。以表尚在。不解其表。则邪转内攻而喘不可定。故用桂枝。解表也。加浓朴。利气也。杏仁有下气之能。所以为定喘当加之要药。
(四十一)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 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复下之下。去声。此言病变由于误治。而明可愈不可愈之分。以见道本自然。人不可苟之意。
下原初误。痞言再误。表以误汗言。里以误下言。故曰俱虚。阴指里。阳指表。无阳。以俱虚言也。
阴独。谓痞也。青黄。脾受克贼之色。微黄。土见回生之色。手足温。阳气回于四末也。言既经反复之误。又见克贼之色。肌肤 动而不宁。则脾家之真阴败。而为难治。今则土见回生之色。四末得温。胃家之真阳复。故为易愈也。然则均误也。如彼变则难。如此变则易。
自然而然。所谓道也。虽有智者。岂能加毫末。是故君子慎其初以求尽道。不苟道以罔人。小人反是。
(四十二)太阳病下之。其脉促不结胸者。此为欲解也。脉浮者。必结胸也。脉紧者。必咽痛。脉弦者。必两胁拘急。脉细数者。头痛未止。脉沉紧者。必欲呕。脉沉滑者。协热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凡在太阳。皆表证也。误下则变。亦有乱生而不可以一途拘者。促为阳邪上盛。
阳盛于上而不结胸。则邪必待散而欲愈可知。浮为热在上焦。下后脉浮。则邪热上抟必结于胸可诊。
紧则寒邪客于下焦。下焦有少阴。少阴之脉。循咽挟舌本。客邪为热。循经而上冲。所以知必作咽痛也。弦为邪抟少阳。少阳之脉循胁。所以知两胁必拘急也。细数者。邪气因循而欲传。故知头痛未止也。沉紧。有寒气也。故气上逆而必欲呕。沉滑邪干水分也。故必协热作利。浮滑。气伤血分也。
故知必致下血。夫以病在太阳。一误下之余。而其变乱有如此者。是故君子。不可不慎也。
(四十三)太阳病。脉浮而动数。浮则为风。数则为热。动则为痛。数则为虚。头痛发热。
微盗汗出而反恶寒者。表未解也。医反下之。动数变迟。膈内拒痛。胃中空虚。客气动膈。短气躁烦。心中懊 。阳气内陷。心下因硬。则为结胸。大陷胸汤主之。若不结胸。但头汗出。余无汗。
剂颈而还。小便不利。身必发黄也。
大陷胸汤方大黄(六两去皮) 芒硝(一升) 甘遂(一钱另末)
上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黄取二升。去滓。内芒硝。煮一两沸。内甘遂末。温服一升。得快利。止后服。
懊。影考切。 。音农。太阳之脉本浮。动数者。欲传也。浮则为风四句。承上文以释其义。
头痛至表未解也。言前证。然太阳本自汗。而言微盗汗。本恶寒。而言反恶寒者。稽久而然也。医反下之。至大陷胸汤主之。言误治之变与救变之治。膈。心胸之间也。拒。格拒也。言邪气入膈。
膈气与邪气相格拒而为痛也。空虚。言真气与食气皆因下而致亏损也。客气。邪气也。短气。真气不足以息也。懊 。悔恨之意。心为邪乱而不宁也。阳气客气之别名也。以本外邪。故曰客气。以邪本风。
故曰阳气。以里虚也。因而蹈入。故曰内陷。阳性上浮。故结于胸。以胸有凶道而势大也。故曰。大陷胸汤。芒硝之咸。软其坚硬也。甘遂之甘。达之饮所也。然不有勇敢之才。定乱之武。不能成二物之功用。故必大黄之将军。为建此太平之主将。若不结胸至末。以变之亦有轻者言。盖谓邪之内陷。或不结于胸。则无有定聚。但头汗出者。
头乃诸阳之本。阳健其用。故汗出也。余处无汗者。阴脉上不过颈。阳不下通。阴不任事。故汗不出也。小便不利者。阳不下通。阴不任事。化不行而湿停也。湿停不行。必反渗土而入胃。胃土本湿。得渗则盛。既盛且停。必郁而蒸热。湿热内发。色必外夺。身之肌肉。胃所主也。胃土之色黄。所以黄发于身为可必也。发黄可必而不言其治者。以有其条也。学人。从其类以求之。则道在矣。
(四十四)太阳病。重发汗而复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热。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汤主之。
晡。帮孤切。此明结胸有阳明内实疑似之辨。晡日加申时也。小有。言微觉有也。盖不大便燥渴。日晡潮热。从心下至少腹硬满而痛。皆似阳明内实而涉疑。且变因又同。惟小有潮热。不似阳明之甚。可以辨差分。苟非义精见切。鲜有不致误者。所以阳明必以胃家实为正。而凡有一毫太阳证在。皆不得入阳明例者。亦以此也。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司命君子。
临此任而无此心者。难以与言仁也。
(四十五)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结胸者。
以下之太早故也。
反。音板。此原结胸与痞之因。发于阳发于阴见第八条。结胸。大抵以结硬高当于胸为名。痞者。
痞塞于中。而以天地不交之痞为义。病发于阴而反下之。不言热入。与末后申明上句而不及下句者。
皆欲人同推也。然发于阳而下之早者。未尝无痞。发于阴而下之早者。亦有结胸。疾病之机。每多不期然而然。盖出于反常之变。
良由人之气禀不齐。事物之交不一。如春伤于风。夏生飧泄。夏伤于暑。秋必 疟。秋伤于湿。
冬必咳嗽。冬伤于寒。春必病温。此固圣人谕道之常经。百世不易之定论。然即今之病四病者而观之。必各于其时而各病其病者。千百一二。不拘于时杂错而乱病者。岁岁比比然也。不言四病之故则已。有言四病之故者。必不能外圣人之经而异其说也。是故君子道其常。而善学圣人者。则曰。文载道之具也。六经圣人之糟粕。必求圣人之情于言国文本之外。而后圣人之道明。欲学仲景。不可不勉。
(四十六)结胸者项亦强。如柔 状。下之则和。宜大陷胸丸。
大陷胸丸方大黄(半斤去皮) 葶苈(半升熬) 芒硝(半升) 杏仁(半升去皮尖熬黑)
上四味。捣筛二味。内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弹丸一枚。别捣甘遂末一钱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温顿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为效。禁如药法。
王氏曰。 。当作痉。群并切。余仿此。此以结胸之剧者言。变制以出其治。大邪结硬于胸。
俯则碍而不利。势必常昂。有反张之疑似。如柔痉状之谓也。盖病已至剧。辨之不可不明。治之不可不审。是故。大黄芒硝甘遂前有之矣。葶苈有逐饮之能。杏仁以下气为用。白蜜甘而润。导滞最为良。名虽曰丸。犹之散耳。较之于汤。力有加焉。此诚因病制胜之良规。譬则料敌添兵之妙算。
(四十七)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
此示人冯脉不冯证之要旨。戒人勿孟浪之意。夫结胸之为阳邪内陷。法固当下。下必待实。浮为在表。大则为虚。浮虚相搏。则表犹有未尽入。而里未全实可知。下则尚虚之里气必脱。未尽之表邪皆陷。祸可立至。如此而命尽。谓非医咎何。是故致戒也。
(四十八)结胸证悉具。烦燥者亦死。
悉具。其候皆见。烦燥。津液竭也。津液竭者。不可下。下证具矣。不下不可。下之不可。
不死而何。
(四十九)太阳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
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里未和。然后下之。
冒。昏蒙。言邪蒙幂而外蔽也。汗出则邪散。故表和也。得。谓知则得之也。里以二便言。
盖邪无定聚。或前或后。难以定拟。故曰得。举大意而不出方。不出方者。以未得。则方无可出也。
(五十)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亡无通。后皆仿此。复之为言。反也。未汗而下。谓之反下。已下而汗。谓之反汗。既反下。
又反汗。谓之重亡津液。津液重亡。则小便少。应不利。非病变也。故曰勿治。言若治之以利其小便。则小便无可利者。不惟无益而反害。害则转增变矣。亦戒慎之意。
(五十一)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 。汗出而解。但阳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阴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调胃承气汤主之。
先汗出。脉经作先汗之。此概举汗下之大旨。以为诀人用治之要法。夫病而至于脉阴阳俱停。则气血转和。无相胜负可诊矣。然犹必先振 。乃得汗出而后始解者。则其人本虚可知也。但阳脉微先汗出而解者。盖经曰。阳虚阴盛。汗出而愈是也。但阴脉微下之而解者。难经曰。
阳盛阴虚。下之而愈是也。滑氏曰。受病为虚。不受病为盛。唯其虚也。是以邪凑之。唯其盛也。
是以邪不入。即外台所谓表病里和。里病表和之谓。学人玩味而有得焉。则于治也。思过半矣。
(五十二)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中。去声。)
三日。传遍三阳之时也。坏。言历遍诸治而犹不愈。则反复杂误之余。血气已惫坏。难以正名名也。不中。犹言不当也。末三句。言所以治之之法也。盖既不可名以正名。则亦难以出其正治。故但示人以随机应变之微旨。斯道之一贯。斯言尽之矣。盖亦圣门传心之要义。轮扁所谓疾徐苦甘。应手厌心者。不可以言传。不犹是夫。善学人。心体而自得师焉。则所谓三百九十七一百一十三者。可以应病变万有于无穷矣。岂惟治中风伤寒云乎哉。
(五十三)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反二三下之。后四五日。柴胡证仍在者。先与小柴胡汤。呕不止。心下急。郁郁微烦者。为未解也。与大柴胡汤下之。则愈。
大柴胡汤方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半夏(半升) 芍药(三两) 枳实(四枚) 大黄(二两)
生姜(五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温服一升。日三服。
过。平声。下同。过经与坏同。不知何逆而二三下之。适所以致逆耳。故曰反也。柴胡证仍在者。言下而又下。阳明虽未见伤而邪在少阳者。亦未见除也。先与小柴胡者。赜之之意也。呕不止。郁郁微烦者。邪扰二阳。故曰未解也。大柴胡者。
有小柴胡以为少阳之主治。用芍药易甘草者。以郁烦非甘者所宜。故以酸者收之也。加枳实大黄者。荡阳明之郁热。非苦不可也。盖亦一举而有两解之意。
(五十四)太阳病。过经十余日。心下温温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满。郁郁微烦。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若不尔者。不可与。但欲呕。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证。以呕故知极吐下也。
胸中痛。邪在膈也。若曾极吐。则应有心下温温欲吐。何也。以胃口已被吐伤。邪热上抟于膈。反欲吐而不得吐也。腹微满。郁郁微烦。邪在胃也。若曾极下。则应大便微溏。何也。以下则胃虚。邪虽实于胃。大便反不能结硬也。故曰先此时自极吐下者。与调胃承气汤。言当荡其热以和其胃也。不尔。言未极吐下也。但欲呕至末。申明上文。调胃承气汤方见下编。
(五十五)太阳病。项背强KT KT 。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桂枝加葛根汤方于桂枝汤方内。加葛根三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KT 音殊。KT KT 。鸟之短羽者。动则引颈KT KT 然。形容病患之颈项俱病者。俯仰不能自如之貌。
盖太阳之脉。下颈挟脊。
太阳之筋。其别者挟脊上项。阳明之脉。其支者从大迎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阳明之经。其直者上腹而布。至缺盆而结。上颈上合于太阳。故邪凑太阳。则项背强。加阳明。则颈亦病。故曰KT KT 也。反。转也。言太阳未罢。汗转出不已。而恶风犹在也。以太阳尚在。故用桂枝为主方。
以初有阳明。故加葛根为引用。盖葛根者。走阳明之经者也。然则桂枝加葛根之所以为汤。其太阳阳明差多差少之兼解欤。旧本以葛根汤方为增补。谬甚。今根据经文桂枝加例补注。太阳一经。
分荣分卫。桂枝麻黄。所以同主一经。阳明。少阳。经络脏腑耳。葛根柴胡。所以各专一经矣。
(五十六)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葛根加半夏汤方于葛根汤方内。加半夏半升。余根据葛根汤法。
合。见答切。合之为言。相配偶也。轻重齐。多少等。谓之合。盖阳明切近太阳。所以合也。
不下利。乃对中篇必自下利而言。两相反之词。所以为彼此互相发明。以见中风伤寒之分别也。呕大吐也。盖太阳。膀胱也。膀胱主水。阳明胃也。胃主饮。风邪属阳。阳主气。阳邪协气。泛溢水饮而上涌。得逆则与俱出。此呕之所以为呕。太阳阳明相合而为一家之证也。
桂枝葛根。散风而解肌。太阳阳明之的药也。半夏辛温。散气而蠲饮。主除热坚而止呕也。然所谓葛根加者。其葛根汤。得非承上条而言。指桂枝加葛根之葛根与。以其无麻黄。殊为允当也。
用者请更参详。不浮沉于谬讹。何如。
(五十七)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硬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六日。谵语不止。当刺期门。
椎。与槌同。俞。灵枢作 。音庶。并。犹合也。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谓之并。盖少阳间阳明。去太阳远。故但兼并也。头项强痛见首条。眩。目无常主而旋转也。冒。昏蒙不明也。
二阳之脉起于目二 。风能羊角旋而善偃蔽。少阳属木。故得之则眩。太阳属水。故受之则冒。
或与时。互言也。少阳之脉络胁。而太阳内陷则为结胸。虽非内陷。然以并人。
则几于陷矣。故有时或似结胸而心下痞硬。非谓真实常如此也。然胸乃阳明之部分。太少并。阳明不言而可知矣。肺俞。在背第三椎下两旁。肝俞。在第九椎下两旁。皆挟脊。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肺俞留七呼。肝俞留六呼。夫肝与胆合。刺肝俞。泻少阳之太过也。
而肺与膀胱非合也。刺肺俞。其以膀胱为津液之府。气化出焉。肺主气。故刺之以通太阳膀胱之气化与。不可发汗者。以不独太而有少。少阳无发汗法也。谵语者。心火炽而胃土燥也。
木火通明。故木盛则火炽。所以弦脉偏见也。期门。见第六十四条。
(五十八)太阳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此承上条而又以勿下再出。以明汗下俱不可行。通下文所以为详悉一证之意也。盖太少并病。则五合之表里俱伤。而邪无定聚。汗则偏损表。下则偏虚里。所以两皆不可也。颈项亦头项之互词。
上条言眩冒。此有眩无冒。差互详略耳。
(五十九)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硬。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此又承上条出其误下之变。三条一证互发。前条言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则是谵语脉弦者。误汗之变也。上言慎勿下之。未言下之之变。然则此条反下者。以上条误下之变言也。结胸即下后阳邪内陷之结胸。下利即协热之下利。水浆不下心烦。结胸下利。两虚其胃也。末后疑有脱简。
(六十)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与小柴胡汤主之。
小柴胡汤方柴胡(半斤) 黄芩(三两) 人参(三两) 半夏(半升洗) 甘草(三两炙)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咳。溪介切。此少阳之初证。叔和以无少阳明文。故犹类此。凡如此者。今皆从之。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互文也。言伤寒与中风当五六日之时。皆有此往来寒热已下之证也。五六日。
大约言也。往来寒热者。邪入躯壳之里。脏腑之外。两夹界之隙地。所谓半表半里。少阳所主之部位。故入而并于阴则寒。出而并于阳则热。出入无常。所以寒热间作也。胸胁苦满者。少阳之脉循胸络胁。邪凑其经。伏饮抟聚也。默。静也。胸胁既满。谷不化消。所以静默不言。不需饮食也。心烦喜呕者。邪热伏饮抟胸胁者涌而上溢也。或为诸证者。邪之出入不常。所以变动不一也。柴胡少阳之君药也。半夏辛温。主柴胡而消胸胁满。黄芩苦寒。佐柴胡而主寒热往来。人参甘枣之甘温者。调中益胃。止烦呕之不时也。此小柴胡之一汤。所以为少阳之和剂与。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脉经作中风往来寒热。伤寒五六日之后。心烦作烦心。心下。作心中。身有。作外有。
后加减法若胸中烦而不呕。去半夏人参。加栝蒌实一枚。(烦。热闷也。去人参。热聚而闷。不宜固气也。不呕。无伏饮以为逆也。去半夏。既无伏饮为逆。不须辛散也。栝蒌实者。寒以泄热。苦以散满也。)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参合前成四两半。栝蒌根四两。(渴。津液不足也。半夏燥津液。故去之。人参生津而止渴。栝蒌根彻热而益津。所以加之也)。若腹中痛。去黄芩。加芍药三两。(腹中痛。血涩而内寒也。黄芩苦坚而寒中。故去之。芍药通宣而愈痛。故加也。)若胁下痞硬。去大枣。加牡蛎四两。(胁下痞硬。邪热伏饮抟聚为实也。去大枣。甘能聚气而令人中满也。加牡蛎。咸能软坚而主除寒热也。)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黄芩。加茯苓四两。(悸。心动也。水停心下则悸。所以小便不利也。肾主水。黄芩坚肾。肾坚则水愈蓄。故去之。茯苓利窍。窍利则水渗泄。故加之。)若不渴外有微热者。去人参。加桂三两。温覆取微似汗愈。(不渴。津液无亏也。故不须人参以为润。外有微热。表未全罢也。故加桂以解肌。)若咳者。去人参大枣生姜。
加五味子半升。干姜二两。(咳。气逆而嗽也。去人参大枣者。甘能益气也。水寒窒气则咳。本方有半夏。水可燥也。寒宜热散。故易生姜以干姜之热。散其寒也。然咳属肺。肺欲收。加五味子者。酸以收之也。太阳一经。惟荣卫之不同。所以风寒分异治。阳明一经。虽属经络脏腑。最为切近太阳。荣卫之道在迩。风寒之辨尚严。少阳一经。越阳明。去太阳远。荣卫无相关。经络脏腑而已。经络脏腑无不同者。经络脏腑同。风寒无异治。经以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交互为文者。发明风寒至此。同归于一治也。斯道之精微。其在于斯乎。)
(六十一)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
此承上条申言辨认少阳一经为病之大意。
(六十二)服柴胡汤已。渴者。属阳明也。以法治之。
已。毕也。渴亦柴胡或为之一证。然非津液不足。水饮停逆。则不渴。或为之渴。寒热往来之暂渴也。今服柴胡汤已毕而渴。则非暂渴。其为热已入胃。亡津液而渴可知。故曰属阳明也。
(六十三)凡柴胡汤病证而下之。若柴胡证不罢者。复与柴胡汤。必蒸蒸而振。却发热汗出而解。
柴胡证不罢。言病虽不解。亦不他变。则宜再行和之可知也。故曰复与柴胡汤。蒸蒸而振。
作战汗也。必如此而后解者。以下后里虚故也。此与中篇第五十五条互义。
(六十四)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而脉迟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也。当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发热恶寒。即下文续得寒热。经水适来。妇人血为主。临经不临经。邪热内郁。迫血妄行。多则因而适然错来也。七八日。邪当入里之时。故外热除而脉迟。表罢而身凉也。如。似也。言变胸胁下满其状有似下后阳邪内陷之结胸而谵语。盖虽非反下。而经水之不当来而来。犹之反下而然也。血室。荣血停留之所。经脉集会之处。即冲脉。所谓血海是也。其脉起于气街。并少阴之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故热入而病作。其证则如是也。期门二穴。在不容两旁。各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肝之募也。肝纳血。故刺期门。所以泻血分之实热也。
(六十五)妇人中风。七八日。续得寒热。发作有时。经水适断者。此为热入血室。其血必结。故使如疟状。发作有时。小柴胡汤主之。
上条适来。此言适断。反复更互详言也。续。谓续后得也。寒热以往来寒热言。与上条恶寒发热意同。适断。言值经水正来。适然又断止也。热入血室。与上证同而义异。适来者。因热入室迫使血来。血出而热遂遗也。
适断者。热乘血来而遂入之。与后血相抟。俱留而不出。故曰其血必结也。如疟状。申释寒热也。
上言刺。此出小柴胡。皆互相发明也。
(六十六)血弱气尽。腠理开。邪气因入。与正气相抟。结于胁下。正邪分争。往来寒热。
休作有时。默默不欲饮食。脏腑相连。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呕也。小柴胡汤主之。
痛。当作病。此总上二条而申明之。以决言小柴胡汤为的于用之意。血弱气尽。以经水之适来适断言也。腠理开邪气因入。以中风之热入血室言也。胁下者。少阳之部分也。邪传少阳。热既入于血室而不出。则邪抟于胁下而不散。明前条之如结胸状也。邪正分争三句。言正气与邪气并争。则寒热交作。分则退。明上条之如疟状也。默默不欲饮食者。少阳经中或为之一证。脾胃亦伤之故也。脏腑相连者。以主热入血室之厥阴肝。与主往来寒热之少阳胆言。而明其义也。夫以脏腑论之。心肺之配大小肠。以言其居。则有上下之远隔。肾配膀胱。其相去则差别前后之分。脾胃之为配合。虽则皆位乎中。亦是各开而不相着。独有肝之配胆。乃得相连而不相离。夫性必恋于妇。所以阳邪之热。必下就而入于阴之血室。阴主受。故受其热而通其往来。所以谓之必。必者。定然之词也。邪高病下者。言惟其邪乃阳邪。阳上浮而居高。惟其病在血室。
属乎阴而低下。下往上来。脾胃间中。虽不受病。未免受伤。呕之为呕者。此也。然小柴胡汤者。
出表入里。往来寒热之主冶也。而热入血室者。乃下往上来之寒热。似不相同。亦以之为主治。
何也。曰。出入上下虽不同。其主往来为寒热之少阳则一也。邪属少阳。发表则无表可发。攻里则胃不可攻。取之于血室。则邪又结于胁下。肝胆同归一治。妇道必从于夫。故从少阳之小柴胡为解厥阴之血室。乃主其夫妇之和。而潮热期之于必愈。此热入血室之为病。所以决于用小柴胡而无贰也。中篇末条。与此互相发明。下编无出。由此其推也。然则妇人风寒为病之治。其所以殊于男子者。止惟如此乎。曰。非谓止于如此也。谓大要差在血气之分耳。循经以为治。则一也。观热入血室不外小柴胡一汤。则他可知矣。经之所以反复详明以示教。
岂非开谕后学。当知致力于斯乎。噫。微矣哉。
卷之二
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中篇第二
凡五十七条方三十二
太阳统摄之荣卫。乃风寒始入之两途。寒则伤荣。故以营伤于寒而病者为中篇。夫寒。冬令也。
秋末春初以间乎冬。寒则有之。他时虽或暴变清冷。大率不外本序之令气耳。终不得入隆冬严寒之例。以病言之。必也证候显见如经。始可谓为伤寒。不可少有分毫违错。盖经之所以条例各病。
对比而辨论者。正为与伤寒分别争差也。读者极力反复精究其旨。久久成熟。一旦贯通。则认病自然亲切。而于凡异说之纷纭者。皆不为其所惑矣。慎哉。
(一)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曰伤寒。
或。未定之词。寒为阴。阴不热。以其着人而客于人之阳经。郁而与阳争。争则蒸而为热。已发热者。时之所至。郁争而蒸也。未发热者。始初之时。郁而未争也。必。定然之词。恶寒见上篇。然此以寒邪郁荣。故荣病而分见恶寒。曰必者。言发热早晚不一。而恶寒则必定即见也。体痛者。寒主坚凝而伤荣。则荣实而强。卫虚而弱矣。荣强则血涩。卫弱则气滞。故痛也。呕。吐也。逆。俗谓恶心是也。胃口畏寒而寒涌也。阴谓关后。阳谓关前。俱紧。三关通度而急疾。寒性强劲而然也。难经曰。伤寒之脉。阴阳俱盛而紧涩。是也。伤。犹中也。彼此两相更互发明。言太阳之为病。中风固如彼矣。若或有如此者。则又是触犯于寒而中之也。然阴寒之袭人。从荣而入。荣。血道也。寒之所以从荣入者。荣亦阴。亦从类也。犹龙虎之于风云。水火之于燥湿。各以其类而相从之自然也。此揭太阳分病之纪二。乃此篇之小总。下条乃申此而互言之。详其义以出其治。余皆此条之差分耳。首尾脉络。纲领条目。大端悉类上编。乃上篇之对待。太阳之太三辨。上编一。此其二。以下凡首称伤寒者。则又皆指有此云云之谓也。
(二)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
麻黄汤方麻黄(三两去节) 桂枝(二两去皮) 甘草(一两炙) 杏仁(七十个汤浸去皮尖)
上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
此申上条而更互言之。所以致其详而出其治也。头痛已见太阳病。而此犹出者。以其专太阳而主始病也。上条先言或已发热。或未发热。而此先言头痛。次言发热者。则是以其已发热者言也。身疼腰痛。骨节疼痛。即上条之体痛而详言之也。上条言必恶寒。而此言恶风者。乃更互言之。与上编啬啬恶寒。淅淅恶风。双关互文之意同。无汗。乃对上编之有汗而言。以见彼此两相反。所以为风寒之辨别。不然无是证者。则不言也。然所以无汗者。汗乃血之液。血为荣。荣强则腠理闭密。虽热。汗不出也。喘。气逆也。卫主气。卫弱则气乏逆。呼吸不利而声息所以不遂也。
然上条言呕而此言喘。呕与喘。皆气逆。亦互言以明互见之意。麻黄味苦而性温。力能发汗以散寒。然桂枝汤中忌麻黄。而麻黄汤中用桂枝。何也。曰。麻黄者。突阵擒敌之大将也。桂枝者。
运筹帷幄之参军也。故委之以麻黄。必胜之算也。监之以桂枝。节制之妙也。甘草和中而除热。杏仁下气而定喘。惟麻黄有专功之能。故不须啜粥之助。
(三)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燥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者。以上二条互言者而言也。下仿此。一日太阳受之。太阳主表而属外。故外者先当也。静谓恬退而和平也。紧退恬静和平。其为不传而欲愈可诊矣。颇欲吐属上言。不甚待吐而不吐。盖呕逆未全止也。燥。干也。数。五六至已上也。其主热。急。躁疾也。欲传而加进可知也。
(四)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见。音现。上条举太阳而以脉言。此复举阳明少阳而以证言。次第反复互相发明也。然不传有二。一则不传而遂自愈。一则不传而犹或不解。若阳明少阳虽不见。太阳亦不解。则始终太阳者有之。余经同推。要皆以脉证所见为准。若只蒙龙拘拘。数日以论经。则去道远矣。
(五)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
表。太阳也。伤寒脉本紧。不紧而浮。则邪见还表而欲散可知矣。发。拓而出之也。麻黄汤者。
乘其欲散而拓出之之谓也。(方见前)
(六)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
浮与上同。而此多数。数者。伤寒之欲传也。可发汗而宜麻黄汤者。言乘寒邪有向表之浮。
当散其数。而不令其至于传也。
(七)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此承上条复以其治不如法。因而致变者言。晓人当知谨也。身重。下后阴虚而倦怠也。悸属心。
心主血。阴虚则血虚。所以心不宁也。盖不当下而反下之。故证变如此。不可汗者。禁勿重亡津液以复损其阴也。当自汗出乃解者。言下虽反而病未甚变。须待其津液回。当得自汗而解也。所以然者以下。乃申释上文之词。里虚。以亡津液言。须表里实。以待津液回。邪还表言也。
(八)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更。平声。)
伤寒发汗者。服麻黄汤以发之之谓也。解。散也。复。重复也。既解而已过半日之久矣。何事而复哉。言发汗不如法。汗后不谨。重新又有所复中也。盖汗出过多。则腠理反开。护养不谨。邪风又得易入。所以新又烦热而脉转浮数。故曰可更发汗。更。改也。言当改前法。故曰宜桂枝汤。
桂枝汤者。中风解肌之法。微哉旨也。庸俗不省病加小愈之义。不遵约制。自肆粗下。不喻汗法微似之旨。骋以大汗为务。病致变矣。反谓为邪不尽。汗而又汗。辗转增剧。卒致莫救。不知悔悟。噫。读书不喻旨。赵括鉴矣。学医废人命。伊芳谁鉴邪。伤哉。
(九)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已。言发汗毕。非谓病罢也。浮数烦。与上同。而此多渴。渴者。亡津液而内燥。里证也。
以证有里而人燥渴。故用四苓以滋之。以表在而脉浮数。故凭一桂以和之。谓五苓散能两解表里者。此也。(方见上编)
(十)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
茯苓甘草汤方茯苓(二两) 桂枝(二两去皮) 生姜(三两切) 甘草(一两)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伤寒不汗出。汗出者。以发之而出者言也。然则此条二节。上节乃承上条而以其不烦者再言。
下节乃承上节而以其更不渴者又出也。不烦。则热较轻可知。故治亦不殊。不渴。则内燥更减可识。故但用四苓之一以润之。然里证既轻。则表为犹多可必。故须桂枝之三以解之。然则此汤之四物。其桂枝五苓二方之变制与。
(十一)伤寒汗出解之后。胃中不和。心下痞硬。干噫食臭。胁下有水气。腹中雷鸣下利者。
生姜泻心汤主之。
生姜泻心汤方生姜(四两切) 甘草(三两炙) 人参(三两) 干姜(一两) 黄芩(三两) 半夏(半升洗) 黄连(一两)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噫。影戒切。解。谓大邪退散也。胃为中土。温润则和。不和者。汗后亡津液。邪乍退散。正未全复而尚弱也。痞硬。伏饮抟膈也。噫。饱食息也。食臭。 气也。平人过饱伤食。则噫食臭。
病患初瘥。脾胃尚弱。化输未强。虽无过饱。犹之过饱而然也。水气。亦谓饮也。雷鸣者。脾为阴。
胃为阳。阴阳不和。薄动之声也。下利者。惟阴阳之不和。则水谷不厘清。所以杂迸而走注也。生姜大枣。益胃而健脾。黄芩黄连。清上而坚下。半夏干姜。蠲饮以散痞。人参甘草。益气而和中。然则泻心者。健其脾而脾输。益其胃而胃化。斯所以为泻去其心下痞硬之谓也。
(十二)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甘草附子汤主之。
芍药甘草附子汤方芍药(三两) 甘草(三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以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三服。
未汗而恶寒。邪盛而表实。仇雠之恶也。已汗而恶寒。邪退而表虚。怯懦之恶也。盖汗出之后。
大邪退散。荣气衰微。卫气疏慢。病虽未尽解。不他变而但恶寒。故曰虚。言表气新虚而非病变也。然荣者阴也。阴气衰微。故用芍药之酸以收之。卫者阳也。阳气疏慢。故用附子之辛以固之。
甘草甘平。合荣卫而和谐之。乃国老之所长也。
(十三)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上节乃略上条而复言。所以起下文。而以其反者出也。不恶寒。其人表气强也。但热。亡津液而胃中干。故曰实也。当和胃气。以干在胃而实也。故曰。与调胃承气汤。然汤以泻实。而甘草则和中益气。何也。盖实成于虚也。所谓量凿而正枘。其斯之谓与。方见大阳下。
(十四)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
桂枝新加汤方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四两) 甘草(二两炙) 人参(三两) 生姜(四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一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分。温服。如桂枝法。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邪气骤去。血气暴虚也。用桂枝者。和其荣卫。不令暴虚易得重伤也。
加人参芍药者。收复其阴阳以益其虚也。加生姜者。健其乍回之胃以安其谷也。曰新加者。得非足一百一十三而成之之谓邪。微火皆当仿效首方。此盖后人之赘耳。
(十五)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麻黄(四两去节) 杏仁(五十个去皮尖) 甘草(二两炙) 石膏(半斤碎绵裹)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更行。犹言再用。不可再用桂枝汤。则是已经用过所以禁止也。盖伤寒当发汗。不当用桂枝。桂枝固卫。寒不得泄。而气转上逆。所以喘益甚也。无大热者。郁伏而不显见也。以伤寒之表犹在。故用麻黄以发之。杏仁下气定喘。甘草退热和中。本麻黄正治之佐使也。石膏有彻热之功。
尤能助下喘之用。故易桂枝以石膏。为麻黄汤之变制。而太阳伤寒。误汗转喘之主治。所以必四物者而后可行也。
(十六)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喘属肺。肺属金。金性寒。故曰形寒饮冷则伤肺。汗后肺气新虚。易得重伤。饮水。饮冷也。水灌则形寒。肺伤矣。其主气所以皆喘也。
(十七)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汤主之。
桂枝甘草汤方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汗多则血伤。血伤则心虚。心虚则动惕而悸。故叉手自冒覆而欲得人接也。桂枝走阴。敛液宅心。能固疏慢之表。甘草缓脾。和中益气。能调不足之阳。然则二物之为方。收阴补阳之为用也。
(十八)发汗后。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茯苓(半斤) 桂枝(四两去皮)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五枚擘)
上四味。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勺扬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取用之。
脐下悸者。肾乘心汗后液虚。欲上凌心而克之。故动惕于脐下也。欲作。待作未作之谓。奔豚见上编。然水停心下则悸。茯苓淡渗胜水。能伐肾脏之淫邪。桂枝走阴降肾。能御奔豚于未至。
甘草益气。能补汗后之阳虚。大枣和土。能制为邪之肾水。甘澜水者。操之而使其性抵于纯。不令其得以助党而长祸也。
(十九)发汗后腹胀满者。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
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方浓朴(半斤去皮炙) 生姜(半斤切) 半夏(半升洗) 人参(一两) 甘草(二两炙)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汗后腹胀满者。胃中干。阳虚气滞而伏饮停蓄也。人参甘草之甘。益胃而滋干。生姜半夏之辛。蠲饮而散满。然胀非苦不泄。所以浓朴者。君四物而主治也。
(二十)伤寒中风。医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数十行。谷不化。腹中雷鸣。心下痞硬而满。干呕心烦不得安。医见心下痞。谓病不尽。复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结热。但以胃中虚。客气上逆。
故使硬也。甘草泻心汤主之。
甘草泻心汤方甘草(四两炙) 黄芩(三两) 黄连(一两) 干姜(三两) 半夏(半升洗) 大枣(十二枚擘)
上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
伤寒中风。言伤寒与中风皆有此变证。大意与上编第六十条同。医反下之至心下痞硬而满。大略与上编第三十五条同。此多既误而复误。不得安以上。前误成痞也。医见至益甚。言复误而痞加重也。此非结热至末。乃原致痞之因。以出其治也。甘草大枣之甘。益反下之虚。干姜半夏之辛。
散上逆之满。黄芩黄连之苦。解邪热之烦。然证大略与上编第三十五条同。而方物有同有异者。
不用桂枝。以无表也。同用甘草干姜同为益虚而散硬也。不用参术。恶益气也。用大枣。取滋干也。
以既误复误而痞益甚。故用芩连以为干姜之反佐。协同半夏以主散。此其所以有异同之分焉。
(二十一)伤寒服汤药。下利不止。心下痞硬。服泻心汤已。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余粮汤主之。复利不止者。当利其小便。
赤石脂禹余粮汤方赤石脂(一斤碎) 禹余粮(一斤碎)
以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三服服泻心汤已以上。承上条而再言之也。复以他药下之利不止。言再治之不对。医以理中与之利益甚。言愈误也。理中者以下。乃明其误而出其治。难经曰。中焦者。在胃中脘。主腐熟水谷。
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主出而不内。以传道也。灵枢曰。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
成糟粕而俱下于大小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焉。然则利在下焦者。膀胱不渗而大肠滑脱也。禹余粮甘。平。消痞硬而镇定其脏腑。赤石脂甘温。固肠虚而收其滑脱。然收滑脱矣。而利仍不止者。膀胱不渗而水谷不分也。利小便者。导其水而厘清之。使腑司各行其所有事也。腑司各行其所有事。则利无余治。而愈可必矣。
(二十二)伤寒大下后。复发汗。心下痞恶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当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汤。攻痞。宜大黄黄连泻心汤。
表。非病初之表。下复发汗。言疏缓其表之表也。解。犹救也。如解渴解急之类是也。解表。
与发表不同。伤寒病初之表当发。故用麻黄汤。此以汗后之表当解。故曰宜桂枝汤。言与中风之表同。当解肌而固卫也。桂枝汤方见上编。攻痞方说见下编。
(二十三)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
急当救表。救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清谷不止。身疼痛者。下后胃伤。里虚寒甚。饮食不腐化。而水谷不分。亡津液而骨属不利也。救。护也。利甚身疼痛。而急当救护其里者。下后里虚为重也。清便自调。言小便清而大便调也。小便清大便调。里气和矣。里气和而身疼痛者。卫不外固而不与荣和也。急当救护其表者。不令重虚之表又易得重伤也。救里宜四逆汤者复阳而收阴也。救表宜桂枝汤者。固卫以和荣也。此救表救里之所以各有其急也。四逆汤方见下编。桂枝汤方同上。
(二十四)伤寒发汗。若吐。若下。解后。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旋复代赭石汤主之。
旋复代赭石汤方旋复花(三两) 人参(二两) 生姜(五两切) 代赭石(一两) 半夏(半升洗)
甘草(三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解。谓大邪已散也。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正气未复。胃气尚弱而伏饮为逆也。旋复半夏。
蠲饮以消痞硬。人参甘草。养正以益新虚。代赭以镇坠其噫气。姜枣以调和其脾胃。然则七物者。
养正散余邪之要用也。
(二十五)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谵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柴胡(四两) 半夏(二合洗) 龙骨(一两半) 牡蛎(一两半 ) 人参(一两半)
茯苓(一两半) 铅丹(一两半) 桂枝(一两半去皮) 生姜(一两半切) 大黄(二两)
大枣(六枚擘)
上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内大黄。切如棋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胸满者。下后里虚。外热入里挟饮而上抟于膈所以烦也。惊属心。心藏神而居膈。正虚邪胜。
所以不宁也。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伤寒本一身疼痛。亡津液而血涩不利。故变沉滞而重甚也。
夫以心虚则惊也。故用人参茯苓之甘淡。入心以益其虚。龙骨牡蛎铅丹之重涩。敛心以镇其惊。
半夏辛温。以散胸膈之满。柴胡苦寒。以除郁热之烦。亡津液而小便不利。参苓足以润之。胃中燥而谵语。姜枣有以调也。满在膈中。半夏开之。非大黄不能涤。重在一身。人参滋之。非桂枝不能和。然是证也。虽无三阳之明文。而于是汤也。总三阳以和之之治可征也。
(二十六)下后不可更行桂枝汤。若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主之。
前第十五条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云云。与此止差下字。余皆同。夫以汗下不同而治同者。
汗与下虽殊。其为反误而致变喘则一。惟其喘一。所以同归于一治也。然以上编第四十条误汗变喘用桂枝浓朴杏子汤而观之。则此汗下后不可更用桂枝汤可知矣。通考则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