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条辨(二十三)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重语也。

伤寒论条辨(二十三)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重语也。

  (二十三)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重语也。

  实以邪言。谵语。呢喃不了之妄语也。虚以正言。以重语释郑声者。谓语声之出。由于邪实正虚。浊恶而厌听也。

  (二十四)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直视。精不荣于目也。谵语。神不主乎心也。喘则阳争于上。利则阴夺于下。胃。中土也。

  阴阳争夺于上下。而中气不守。故无法可治。而皆主死也。

  (二十五)发汗多。若重发汗者。亡其阳。谵语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

  汗本血之液。阳亡则阴亦亏。脉者血气之道路。短则其道穷矣。故亦无法可治而主死也。和则病虽竭。而血气则未竭。故知生可回也。此疑太阳篇错简。

  (二十六)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胃实本由于无津液而内燥。汗多则津液益亡矣。急下者。竭则不可治也。

  (二十七)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发汗不解者。失之过度也。腹满痛者。胃不和也。急下者。满去则痛止也。

  (二十八)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申明上条而诀用治之意。

  (二十九)伤寒。吐后腹胀满者。与调胃承气汤。

  吐亦无津液而胃又伤。腹虽满而非热结。调胃承气者。阳明之正也。方见太阳下。

  (三十)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

  此总亦胃实由于亡津液。而皆宜小和者。通该戒大下之意也。

  (三十一)阳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硬。硬则谵语。小承气汤主之。

  若一服。谵语止。更莫复服。

  此与上条互意。多汗见后。

  (三十二)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

  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此以势重言。独。自也。与谵互意。循衣摸床。阳偏胜而躁动于手也。弦者阴气强。涩者阴不足。阳热剧甚有余。阴以际之。故生可回也。阴不足而阳独治。故死可知也。

  (三十三)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下之若早。

  语言必乱。以表虚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过经。谓宁迟迟。非谓待十三日后也。言出于心。心为胃之母。子能令母虚。故下早则必乱也。

  表虚里实。谓外邪悉入胃也。

  (三十四)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烦躁。心下硬。至四五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与。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承气汤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硬。乃可攻之。宜大承气汤。

  令。平声。太阳不言药。以有桂枝麻黄之不同也。柴胡不言证。以专少阳也。凡似此为文者。

  皆互发也。以无太少。故知诸证属阳明。以脉弱。故宜微和。至六日以下。历叙可攻不可攻之节度。

  (三十五)阳明病。心下硬满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上条心下硬而用下者。以属阳明胃也。此谓心下硬满不可攻者。以邪聚阳明之膈也。所以然者。阳明之脉。上至额颅。其支别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膈也。攻亦下也。

  利遂不止。其人阴本虚也。利止者。其人阳气胜也。

  (三十六)阳明病。不吐。不下。心烦者。可与调胃承气汤。

  不由吐下而心烦。则发于胃实可知也。用调胃承气者。无杂故也。

  (三十七)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

  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了了。犹 也。素问曰。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灵枢曰。足阳明之正。上循咽。出于口。还系目系。合于阳明也。又曰。足阳明之筋。其支者上颈上挟口。合于 下。结于鼻。上合于太阳。太阳为目上纲。阳明为目下纲。所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知胃实也。急下者。任脉循面入目。督脉上行两目中央。诸脉皆属于目。而人之精神注焉。是以如是其急也。

  (三十八)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呕属太阳。故曰呕多。虽有阳明不可攻。以多则太阳犹有未除可知也。虽字当玩味。

  (三十九)食谷欲呕者。属阳明也。吴茱萸汤主之。得汤反剧者。属上焦也。

  吴茱萸汤方吴茱萸(一升洗) 人参(三两) 生姜(六两) 大枣(十二枚擘)

  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服七合。日三服。

  食谷欲呕。胃寒也。故曰属阳明。言与恶寒呕逆不同也。茱萸辛温。散寒下气。人参甘温。固气安中。大枣益胃。生姜止呕。四物者。所以为阳明安谷之主治也。上焦以膈言。亦戒下之意。

  (四十)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尔。

  宜大承气汤。

  。与尔同。不能食。寒因也。故屎燥。能食。因于风也。故但硬 。

  (四十一)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者。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阳明病也。

  伤寒脉浮而缓。见太阳下编。然缓以候脾。脾主四末。故手足自温。为系在太阴。身当发黄者。脾为湿土。为胃之合。若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湿着不去。则郁蒸而身发黄。黄为土色。土主肌肉故也。小便自利。津液行也。行则湿去矣。所以不能发黄。胃中干。大便硬。而为阳明病也。

  (四十二)阳明中风。口苦。咽干。腹满。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若下之。则腹满小便难也。

  阳明之脉。挟口环唇。然胆热则口苦。咽为胆之使。故口苦则咽干。腹满。热入阳明也。微喘。发热。恶寒。脉浮而紧。风寒俱有。而太阳未除也。下之腹满者。误下则里虚。外邪未除者。

  乘虚而尽入。内陷也。小便难。亡津液也。

  (四十三)阳明病。脉浮而紧。咽燥而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寒。反恶热。身重。

  若发汗则燥。心愦愦。反谵语。若加烧针。必怵惕烦躁不得眠。若下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隔。

  心中懊 。舌上苔者。栀子豉汤主之。

  愦。匣伪切。怵。穿橘切。惕。透吉切。燥。亦干也。发热以上。与上条同。恶热。阳明血气俱盛也。以当太阳时恶寒。今恶热。故曰反也。身重。阳明主肌肉。湿上重着也。汗出热在肌肉。腠理反开也。以上三节。言汗下烧针皆不可。故着其变以示也。愦愦。心乱貌。怵惕。恐惧貌。舌苔见太阳下编。彼以脏结。故为难治。此以膈热。故涌之以栀子豉。方见太阳中。

  若渴欲饮水。口干舌燥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此又以变渴更治言。方见太阳下。

  若脉浮发热。渴欲饮水。小便不利者。猪苓汤主之。

  猪苓汤方猪苓(一两去皮) 茯苓(一两) 阿胶(一两) 滑石(一两) 泽泻(一两)

  上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内下阿胶烊消。温服七合。日三服。

  此又以小便不利再出治。猪苓茯苓。从阳而淡渗。阿胶滑石。滑泽以滋润。泽泻盐寒。走肾以行水。水行则热泄。滋润则渴除。

  (四十四)阳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与猪苓汤。以汗多胃中燥。猪苓汤复利其小便故也。

  此承上条复以汗多不宜猪苓汤。申致戒谨之意。

  (四十五)阳明病。脉浮而紧者。必潮热。发作有时。但浮者。必盗汗出。

  浮而紧与前同。故申言必潮热。但浮则阳盛。阳盛则阴虚。阴虚。所以盗汗出也。

  (四十六)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寒。不呕。但心下痞者。此以医下之也。如其不下者。病患不恶寒而渴者。此转属阳明也。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

  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数。音朔。以表证与脉在。故知痞为误下之所致。以表除而作渴。故知转属阳明。十日无所苦者。以津液偏渗而致干。非热结也。以干而渴。故与水而宜五苓。方见太阳上。

  (四十七)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

  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时哕。耳前后肿。剌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若不尿。腹满加哕者。不治。

  尿。与溺同。泥叫切。弦少阳。浮。太阳。大。阳明。胁下痛。少阳也。小便难。太阳之膀胱不利也。腹满鼻干嗜卧。一身及面目悉黄。潮热。阳明也。时时哕。三阳俱见。而气逆甚也。耳前后肿。阳明之脉。

  出大迎。循颊车。上耳前。太阳之脉。其支者。从巅至耳。少阳之脉。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也。然则三阳俱见证。而曰阳明者。以阳明居多而任重也。风寒俱有。而曰中风者。寒证轻而风脉甚也。续浮谓续得浮。故与小柴胡。从和解也。但浮无余证者。风虽外向。

  终为微寒持也。故发之以麻黄。不尿腹满加哕者。邪盛于阳明而关格。所以无法可治也。小柴胡汤。见太阳上。麻黄汤。见太阳中。尿。南人。心崔切。

  (四十八)阳明病。脉迟。食难用饱。饱则微烦头眩。必小便难。此欲作谷瘅。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脉迟故也。

  瘅。广韵作疸。迟为寒。不化谷。故食难用饱。谷不化。则与热搏。湿郁而蒸。气逆而不下行。故微烦头眩。小便难也。瘅。黄病也。谷瘅。水谷之湿。蒸发而身黄也。下则徒虚胃气。外邪反乘虚陷入。所以腹满仍旧也。末乃申上文义。以致不可下之意。

  (四十九)阳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 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硬后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谷不别故也。

  瘕。匣牙切。固。坚固。瘕。积聚。以本寒因。水谷不化消。积聚成坚固也。末亦申上文。致勿下之意。

  (五十)阳明病。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

  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脉紧则愈。

  奄。影检切。欲食。胃气将回也。阳明以胃实为正。故小便不利。大便自调为反也。骨节疼如有热。余表未除也。奄然。忽然也。发狂。阳明之所以作汗也。水不胜。以小便反不利言。谷气以欲食言。盖谓所以汗出者。由小便不利。胃回不作实。故得汗。得汗则表并解。故曰脉紧则亦愈也。

  (五十一)阳明病。不能食。攻其热。必哕。所以然者。胃中虚冷故也。以其人本虚。故攻其热必哕。

  攻热。皆寒药。故知必哕。胃中虚。以不能食言。此亦戒谨之意。

  (五十二)伤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满。沉为在里。而反发其汗。津液越出。大便为难。表虚里实。久则谵语。

  满。胃实也。逆溢则喘。越出。谓枉道而出也。表虚。津液越出也。里实。大便难也。

  (五十三)脉浮而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四逆汤主之。若胃中虚冷。不能食者。饮水则哕。

  此疑三阴篇错简。

  (五十四)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眩。风旋而目晕也。风。故不恶寒。能食。咳。逆气。咽门。胃之系也。胃热而气逆攻咽则咳。痛。咽伤也。

  (五十五)阳明病。法多汗。反无汗。其身如虫行皮中状者。此以久虚故也。

  法多汗。言阳明热郁肌肉。腠理反开。应当多汗。故谓无汗为反也。无汗则寒胜。而腠理反秘密。所以身如虫行皮中状也。久虚寒胜。则不能食。胃不实也。

  (五十六)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

  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此亦寒胜。故小便利。呕。手足厥。手足为诸阳之本。三阳皆上头。故手足厥者。必苦头痛也。

  (五十七)阳明病。下之。其外有热。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饥不能食。但头汗出者。

  栀子豉汤主之。

  下之。外有热。外者外散也。故手足温不结胸。心中懊 者。虽不结胸。而膈中则郁烦也。

  头汗见太阳上。方见太阳中。

  (五十八)阳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咽。此必衄。

  漱。音瘦。口为胃窍。胃热则口燥。漱水不欲咽者。阳明血气俱多。虽燥不渴也。衄者。以血气俱多。而脉起于鼻。故热甚则血妄行。必由鼻而出也。

  (五十九)脉浮。发热。口干。鼻燥。能食者则衄。

  浮。因于风也。风为阳。所以证如此也。

  (六十)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搏。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芤。俗读丘。浮为气上行。故曰阳。芤为血肉损。故曰阴。胃中生热者。阴不足以和阳。津液干而成枯燥也。阳绝即亡阳之互词。此上二条疑错简。

  (六十一)趺阳脉浮而涩。浮则胃气强。涩则小便数。浮涩相搏。大便为难。其脾为约。麻仁丸主之。

  麻仁丸方麻子(二升) 芍药(半斤) 枳实(半斤) 大黄(一斤去皮) 浓朴(一斤去皮) 杏仁(一斤去皮尖熬研脂)

  上六味。为末。炼蜜为丸。桐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渐加。以和为度。

  数。音朔。趺阳。胃脉也。其脉在足趺上动脉处。去陷谷三寸。又曰冲阳。一名会元。浮为盛阳。故主胃强。涩为阴虚。故小便数。约。约束也。胃为脾之合。脾主为胃以行其津液。胃强则脾弱。脾弱。则不能为胃行其津液以四布。使其得以偏渗于膀胱。为小便数。大便干而胃实。

  犹之反被胃家之约束。而受其制。故曰其脾为约也。麻子杏仁。能润干燥之坚。枳实浓朴。能导固结之滞。芍药敛液以辅润。大黄推陈以致新。脾虽为约。此之疏矣。

  (六十二)阳明病。发热。汗出。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饮水浆者。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黄。茵陈蒿汤主之。

  茵陈蒿方茵陈蒿(六两) 栀子(十四枚擘) 大黄(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陈减六升。内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小盒饭利。

  尿如皂角汁状。色正赤。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去也。

  越。散也。头汗。瘀热。发黄。皆见太阳篇。茵陈逐湿郁之黄。栀子除胃家之热。大黄推壅塞之瘀。三物者苦以泄热。热泄则黄散也。

  (六十三)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必发热色黄。小便不利也。

  合。应也。赤。热色也。阳明之脉起于鼻。胃热上行。面应赤色。攻则亡津液。故发热色黄。

  小便不利。

  (六十四)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身必发黄。

  无汗。小便不利。则湿停。懊 。湿停热郁也。所以知黄必发也。

  (六十五)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阳明之脉。循发际。至额颅。故被火热甚。汗出额上也。黄。火迫土也。

  (六十六)阳明病。下血谵语者。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刺期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血室。头汗。期门。皆见太阳篇。阳明之脉。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

  血室之脉。起于气街。上行至胃中而散。所以妇人热入血室。则似结胸而谵语。阳明热入血室。

  则亦谵语下血。男顺女逆。道则同也。故亦刺期门。

  (六十七)阳明病证。其人喜忘者。必有蓄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喜忘。屎虽硬。

  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当汤下之。

  喜忘。好忘前言往事也。志伤则好忘。然心之所之谓志。志伤则心昏。心昏则血滞。所以知必有蓄血也。大便反易。血主滑利也。黑血色也。方见太阳上编。

  (六十八)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数不解。合热。

  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

  表谓无太阳。里谓胃不实。虽脉浮数。可下者久也。合热。谓数阳不退。热亦应未除也。

  善饥。犹言快饥也。不大便有瘀血。大意与血证反复略同。此疑太阳篇错简。

  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也。

  抵当下之。数仍不退。热未除也。利不止。所以知协热必便脓血也。

  (六十九)阳明病。发潮热。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胁满不去者。小柴胡汤主之。

  潮热。少阳阳明之涉疑也。大便溏。小便自可。胃不实也。胸胁满不去。则潮热仍属少阳。

  明矣。故须仍从小柴胡。方见太阳上。

  (七十)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身 然而汗出解也。

  此承上条而言。即使不大便。而胁下硬满在。若有呕与舌苔。则少阳为多。亦当从小柴胡。上焦通。硬满开也。津液下。大便行也。百体皆受气于胃。故胃和则身和。汗出而病解。方见太阳上。

  (七十一)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 汗出。大便难而谵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此以太阳阳明言。谓须太阳罢。方可治阳明之意。

  (七十二)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顺也。负者。失也。互相克贼。名为负也。

  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阳明属土。其主水谷。少阳属木。其主风。风主飧泄。故知下利可必也。阳明脉大。少阳脉弦。不负。谓大而不弦。无相胜负而相得也。失。得之反也。谓弦则木克土。不大则土受木贼。少阳胜而阳明负。为不相得。犹言不宜也。滑主食。数主热。宿食可知也。大承气汤者。陈宜推。

  所以通因通用也。

  (七十三)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而面垢。谵语。遗尿。发汗则谵语甚。

  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阳明主胃。胃主肌肉而通窍于口。不仁。胃不正而饮食不利便。无口之知觉也。然则腹满身重。

  不仁谵语。阳明也。灵枢曰。足少阳之正。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故又曰。是动则病口苦。善太息。心胁痛。不能转侧。甚则面微有尘。垢亦尘也。遗尿。太阳膀胱不约也。故曰三阳合病。五合之表里俱伤也。发汗则偏攻太阳。

  邪并于阳明。而谵语益甚。下则偏攻阳明。不惟阴虚。而阳亦损。故手足逆冷。而额上生汗。生。

  不流也。是则汗下皆不可也。自汗者邪遍三阳。热搏五合。卫疏而表不固。荣弱而里不守也。夫汗下既皆不可。和之于少阳。则亦偏于一而非所宜。是故白虎者。能解秋而彻表里之热。所以又得为三阳通该之一解也。然病属三阳。治又不从阳明。而类阳明篇者。一则阳明居多。二则阳明属土。土者万物之所归。而病之吉凶生死机焉。所以归重于阳明而入其类例。此又叔和之深意也。

  方见太阳下。

  (七十四)伤寒发汗已。身目为黄。所以然者。以寒湿在里不解故也。以为不可下也。于寒湿中求之。

  上为。去声。此揭下文三条之总。湿以汗发不对言。详见痉湿 篇中。里以黄言。不可下者。

  里非表里之里也。寒湿中求之。以下文三条言也。

  (七十五)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麻黄(二两) 赤小豆(一升)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 连轺(二两连翘根也) 大枣(十二枚劈) 生姜(一两切) 甘草(一两炙) 生梓白皮(一升切)

  以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黄再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半日服尽。

  此条互上条之文以出治。并下二条乃三目也。麻黄甘草杏仁。利气以散寒。麻黄汤中之选要也。连轺小豆梓皮。行湿以退热。去瘀散黄之领袖也。姜枣益土为克制。潦水无力不助湿 轺。

  本草作翘。翘本鸟尾。以草子析开。其间片片相比如翘得名。轺本使者小车乘马者。无义。疑误。

  (七十六)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此与上略同而较重。橘子色。言黄之鲜明也。腹微满。湿不行也。方见前。

  (七十七)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栀子柏皮汤方栀子(十五枚擘) 甘草(一两炙) 黄柏(一两)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此承上三条而以发热出治。然热既发于外。则里证较轻可知。故解之以栀子柏皮。而和之以甘草。以为退之之轻剂。所谓于寒湿中求之者。盖亦参酌乎上三条而近取云也。以上四条疑太阳中篇错简。当移。

  卷之四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第五

  凡九条方无

  少阳主半表半里。半。不也。不表不里者。隙地也。夫以表实则可汗。里实则可下。上实则可吐。隙无实可言。故汗下吐皆无其法。而其合并之病。又皆已杂出于太阳阳明篇中。所以本篇条目少。无可攻之道也。无可攻者。一则界限也。故表里分先后。自此而终始。然则隙地反当要冲。无治最有关系。谓小柴胡汤为通行套药。不择地而可施。岂不悖哉。

  (一)少阳之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少。去声。下皆同。之下当有为字。少阳者胆经也。其脉起于目锐 。灵枢曰。足少阳之正。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故又曰。是动则病口苦。苦。胆之味也。咽。胆之使也。口苦。咽干。热聚于胆也。眩。目旋转而昏晕也。少阳属木。木生火而主风。风火扇摇而燔灼。所以然也。

  (二)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首句以攒名。揭总举大纲言。三阴篇中如此云云者皆然。少阳之脉。上抵头角。下耳后。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其支者下胸中。贯膈。肝主目。胆为之合。风为阳而主气。耳无闻者。风塞则气塞也。目赤者。风热则气昏也。胸满而烦者。风郁则膈热也。少阳本无吐下法。

  其经又多气少血。吐下复伤其经。则血愈少而虚。血虚则心虚。所以神识昏乱。怔忡而惊也。

  (三)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

  胃不和。则烦而悸。

  少阳属木。故其脉弦。细则欲入里也。谵语者。夺其血液而胃干。故心荒而乱也。胃和。以未至实言。不和。言实也。然上条以风言。风主气。故禁吐下。此以寒言。寒主血。故禁汗。对举以示教也。

  (四)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

  少阳之脉。其支者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循胁里。其直者。从缺盆下腋。

  循胸。过季胁。故病则硬满。呕不能食也。往来寒热。见太阳上编。浮紧为弦。沉紧者得之寒因也。方见太阳上。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此承上文。复以乱治不对。而致变剧者言。与太阳上编第五十二条意同。以法即随证之互词。

  (五)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太阳脉浮。阳明脉大。关上乃少阳之部位。故曰三阳合病。但欲眠睡者。热聚于胆也。目合则汗出者。少阳少血。虚则不与阳和。寐属阴。故盗出也。

  (六)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阳以表言。阴以里言。能食。真阳胜而表邪散也。不呕。里气和而胃气回也。阴不受邪可知也。

  (七)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小。谓不弦也。已。愈也。

  (八)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寅卯辰。少阳木王之时也。邪虽不胜正。解必在乎得其时。道固如此也。外道而言意。岂不谬哉。

  (九)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燥烦者。此为阴去。入阳故也。

  去。往也。言表邪往而入于里。所以外无大热。而内则燥烦也。愚按太阳中伤。传阳明。转少阳。阳去入阴。乃风寒之病。入自表而渐里。通章之大义。斯道之自然。仲景吃紧为人之要旨也。读者最宜精思熟玩。

  卷之五

  辨太阴病脉证并治第六

  凡九条方二

  阴经皆属脏。脏病不易治。虽然。治之得其道。则反易愈。由其不似阳经之数于变也。三阴惟太阴之条目少者。孤脏也。然以大概言之。首尾只病三阳而病者极多。盖太阳主表。先太阳而病者。常也。天人之自然也。各经之自中凿说也。无此事理也。且三阳当病之时。得治则愈。又况一入阳明。则不复转。所以病阴证而病者绝少。临病切要仔细端详。不可苟且忽略。谣俗专以交口阴阳。偶尔中伤。执为阴证。下医又快售。乃习迷而同醉。遂致普通大谬。(数。音速。夫以病在三阳。而谓之阳证。病在三阴而谓之阴证。非甚高远难知也。而徇俗者。乃胶固执迷而不醒。道之不明有以夫。)

  (一)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太阴。脾经也。其脉起于大趾之端。上循膝股内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灵枢曰。是动。则舌本强。食则呕。胃脘痛。腹胀。身体皆重。是主脾所生病者。舌本痛。

  体不能动摇。食不下。盖脾为胃之合。自利益甚者。脾苦湿。病而不能为胃以行其津液。水谷不分也。时腹自痛者。灵枢曰。足太阴之别。名曰公孙。去本节之后一寸。别走阳明。其别入络肠胃。

  实则肠中切痛是也。胸下结硬者。足太阴之脉。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故误下。则邪反聚其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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