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卷六

医宗金鉴卷六

  汪琥曰:烦躁者,阳虚而争,乃藏中之真阳欲脱,而神气为之浮越,故作烦躁。可灸太冲穴,以太冲二穴,为足厥阴脉之所注。穴在足大指下后二寸,或一寸半陷中,可灸三壮。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

  【注】

  此详申厥阴藏厥之轻证也。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厥阴阴邪寒化之脉证也。然不通身肤冷,亦不躁无暂安时者。则非阳虚阴盛之比,故不用姜、附等辈,而用当归四逆汤,和厥阴以散寒邪,调荣卫以通阳气也。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汤,加吴茱萸、生姜,以直走厥阴,温而散之也。

  【集注】

  程知曰:不用姜、附者,以证无下利,不属纯阴也。盖脉细欲绝之人,姜、附亦足以劫其阴,故不惟不轻用下,且亦不轻用温也。

  郑重光曰:手足厥冷,脉细欲绝,是厥阴伤寒之外证,当归四逆,是厥阴伤寒之表药也。

  卷二\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当归四逆汤方

  当归三两桂枝三两芍药三两细辛三两通草二两甘草(炙)二两大枣(擘)二十五枚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卷二\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

  于前方内,加吴茱萸半升,生姜三两。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方解】

  凡厥阴病,必脉细而厥,以厥阴为三阴之尽,阴尽阳生,若受邪则阴阳之气,不相顺接,故脉细而厥也。然相火寄居于厥阴之藏,经虽寒而藏不寒,故先厥者后必发热也故伤寒初起,见手足厥冷,脉细欲绝者,皆不得遽认为虚寒、而用姜附也。此方取桂枝汤,君以当归者,厥阴主肝为血室也;佐细辛味极辛,能达三阴,外温经而内温藏;通草性极通,能利关节,内通窍而外通荣;倍加大枣,即建中加饴用甘之法;减去生姜,恐辛过甚而迅散也。肝之志苦急,肝之神欲散,甘辛并举,则志遂而神悦未有厥阴神志遂悦,而脉细不出,手足不温者也。不须参、苓之补,不用姜、附之峻者,厥阴、厥逆与太阴、少阴不同治也。若其人内有久寒,非辛温甘缓之品所能兼治则加吴茱萸、生姜之辛热,更用酒煎,佐细辛直通厥阴之藏,迅散内外之寒,是又救厥阴内外两伤于寒之法也。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注】

  此申上条详出其证也。经曰:六日厥阴受之。厥阴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邪传厥阴,其人本自有热,必从阳化,则烦渴,少腹满而囊缩,乃四逆散、承气汤证也。若其人本自有寒,必从阴化,则手足厥冷,少腹满而囊缩,乃当归四逆加吴茱萸汤证也。今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是谓大腹不满,而惟小腹满,按之痛也。论中有少腹满,按之痛;小便自利者,是血结膀胱证;小便不利者,是水结膀胱证;手足热,小便赤涩者,是热结膀胱证,此则手足冷,小便数而白,知是冷结膀胱证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足厥,不结胸者,无热也。小腹满,按之痛,下焦冷结也。

  程知曰:阳邪结于上,阴邪结于下,手足厥冷,小腹满,按之痛,其为阴邪下结可知此当用温、用灸。关元,穴名,在脐下三寸,为极阴之位,足三阴、任脉之会,膀胱所居也。

  程应旄曰:发厥,虽不结胸,而小腹满实作痛结,则似乎可下。然下焦之结多冷,不比上焦之结多热也。况手足厥,上焦不结,惟结膀胱关元之处,故曰:冷结也。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注】此详诸条致厥之由,慎不可下也。盖厥虽阴经俱有,然所属者厥阴也,故厥阴一病不问寒热皆有厥,若无厥,则非厥阴也。太阴寒微,故手足温而无厥冷;少阴寒甚故有寒厥而无热厥;厥阴阴极生阳,故寒厥热厥均有之也。凡厥者,谓阴阳寒热之厥也。阴阳不相顺接者,谓阴阳之气不相顺接交通也,不相顺接交通,则阳自阳而为热阴自阴而为寒,即为厥病也。厥者之证,手足逆冷是也。诸四逆厥者,谓诸病四逆厥冷者也。然厥病阴阳已不相顺接交通,慎不可下,虚家见厥,尤不可下,故曰:虚家亦然也。

  【集注】

  成无己曰: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之十指;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之十指。阳气内陷,不与阴相顺接,故手足为之厥冷也。

  喻昌曰:厥阴证仲景总不欲下,无非欲邪还于表,使阴从阳解也,此但举最不可下之二端,以严其戒。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按】

  「结胸」二字,当是「大便」二字。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皆无可下之理,而曰:不可下,何所谓耶?

  【注】

  此承上条详申不可下之义也。伤寒五、六日,邪至厥阴之时,不大便似可下也。若腹濡、脉虚、复厥者,此为亡血虚躁,更不可下也,下之则蹈虚虚之戒而死矣。大病、汗后,产妇、亡血之家,多有此证。

  【集注】

  张璐曰:伤寒五、六日,邪入厥阴,其热深矣。今脉虚而复厥,则非热深当下之可比以其亡血伤津,大便枯涩,恐人误认五、六日热入阳明之燥结,故有不可下之之戒盖脉虚、腹濡,知内外无热,厥则阴气用事,即当同亡血例治,若其人阴血更亏于阳,或阴中稍挟阳邪,不能胜辛热者,又属当归四逆证矣。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知自愈。

  【注】

  伤寒邪传厥阴,阴阳错杂为病,若阳交于阴,是阴中有阳,则不厥冷;阴交于阳,是阳中有阴,则不发热。惟阴盛不交于阳,阴自为阴,则厥冷也;阳亢不交于阴,阳自为阳,则发热也。盖厥热相胜则逆,逆则病进;厥热相平则顺,顺则病愈。今厥与热日相等,气自平,故知阴阳和而病自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也,当复厥不厥,阳气胜也。阳主生故自愈可知也。

  张璐曰:此云厥终不过五日,言厥之常;后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变,盖常则易治变则难复也。

  林澜曰:三阴经伤寒,太阴为始,则手足温,少阴则手足冷,厥阴则手足厥逆,然病至厥阴,阴之极也,反有发热之理?盖阳极而生阴,故阳病有厥冷之证;阴极而生阳故厥逆有发热之条。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注】

  伤寒热少厥微,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寒邪浅也。默默,阴也。烦躁,阳也。

  不欲食,胃不和也。此厥阴阴阳错杂之轻病,即论中热微厥亦微之证也。若数日小便利,其色白者,此邪热已去也,欲得食,其胃已和也,热去胃和,阴阳自平,所以其病为愈也。若小便不利而色赤,厥不微而甚,不惟默默而且烦,不但不欲食,更呕而胸□满,此热未除而且深也,即论中厥深热亦深之证也。热深不除,久持阴分,后必便血也,所谓数日者,犹曰:连日也。

  【集注】

  王肯堂曰:设未欲食,宜干姜甘草汤。呕而胸□烦满者,少阳证也,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邪干其府,故呕而胸□烦满。肝主血,故后必便血。

  方有执曰:热少厥微,邪浅也,所以手足不冷,而但指头寒。默默,谓无言也。不欲食,厥阴之脉挟胃也。烦躁则内热,故以小便辨之。欲食,邪退而胃回也。厥而呕胸□烦满者,厥阴脉挟胃贯膈布□肋也,便血阴邪,必走下窍也。

  林澜曰:于热厥,言指头寒。于寒厥微者,言手足寒。甚者,言四逆。厥逆轻重浅深当细味之。

  汪琥曰:按此条论仲景无治法。郭壅云:热不除而便血,可用犀角地黄汤。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注】

  伤寒一、二日即厥,四、五日仍厥不已者,是阴盛阳衰之寒厥也。寒厥者,即藏厥也若一、二日厥,至四、五日而热;或一、二日热,至四、五日而厥,前厥后热,前热后厥,是阴阳互为胜复之热厥也。热厥者,即阳厥也。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此厥乃应下之热厥,非当温散之寒厥也。若误为寒厥而反温散之,则助其热上攻,必口伤烂赤也。

  【集注】

  成无己曰:经云:诸四逆者不可下之,至此又云应下,最宜详审。先贤谓热厥手足虽厥冷,而或有温时,手足虽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戴元礼又以指甲之暖冷红青,别厥证之寒热,皆慎之至也。

  汪琥曰:此条乃传经邪热,阳极似阴之证。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言伤寒在一、二日之时本发热,至四、五日后而厥者,乃邪传厥阴之候也。必发热者,言病人四肢及肌表虽厥,而躯壳以内必发热也。前热者后必厥,乃申明一、二日为前,四、五日为后,以见热极必发厥也。阳邪深伏,应须以苦寒之药下去其热,使阴气得伸则阴阳平,四肢和顺而不厥矣。粗工见厥,认以为寒,而反用辛温之药,辛温皆升引热上行,必口伤烂赤,以厥阴之脉循颊里环唇内故也。

  病人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下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注】

  病人手足厥冷,若脉微而细,是寒虚也。寒虚者可温可补。今脉乍紧劲,是寒实也寒实者宜温宜吐也。时烦吐蛔,饥不能食,乃病在胃中也;今心中烦满,饥不能食是病在胸中也。寒饮实邪,壅塞胸中,则胸中阳气为邪所遏,不能外达四肢,是以手足厥冷,胸满而烦,饥不能食也,当吐之,宜瓜蒂散涌其在上之邪,则满可消,而厥可回矣。

  【集注】

  喻昌曰:此与太阳之结胸迥殊,其脉乍紧,其邪亦必乍结,故用瓜蒂散涌载其邪而出斯阳邪仍从阳解耳!程应旄曰:手足厥冷,邪气内阻,脉乍紧,紧而不常,往来中倏忽一见也。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白虎汤主之

  【注】

  伤寒脉微细,身无热,小便清白而厥者,是寒虚厥也,当温之。脉乍紧,身无热,胸满而烦厥者,是寒实厥也,当吐之。脉实,大小便闭,腹满□痛而厥者,热实厥也当下之。今脉滑而厥,滑为阳脉,里热可知,是热厥也。然内无腹满痛不大便之证是虽有热而里未实,不可下而可清,故以白虎汤主之。

  【集注】

  程应旄曰:脉滑而厥,乃阳实拒阴之厥,白虎汤凉能清里,而辛可解表。故当舍证而从脉也。

  林澜曰:热厥亦有不同,如传邪入府,秘结不通,燥矢在内,非下不可者,以承气治之之证是也。若火极似水,里有大热,而大便不闭,无燥粪可除者,滑则里热已深厥则邪陷已极,非以白虎涤其极热,则亢甚之阳,何以清耶!吴人驹曰:厥,因阳气不相顺接,其脉当见阴象。脉滑为气有余,是阳盛于内,格阴于外,内则实热,外而假寒者也,白虎以清解实热,则厥自解矣。辨之之法,冷必不甚,浮而近之则冷,按之肌骨之下,则反热矣。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可灸之。

  【注】

  伤寒阴证见阳脉者,虽困无害,无宁俟之也。今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而曰可灸之者盖以欲温则有阳脉之疑,欲清则有阴厥之碍也。夫证脉无寒热之确据,设以促之一阳脉清之,惟恐有误于脉;或以厥之一阴证温之,又恐有误于证,故设两可之灸法斯通阳而不助热,回厥而不伤阴也。

  【集注】

  喻昌曰:伤寒脉促,则阳气跼蹐可知,更加手足厥逆,其阳必为阴所格拒而不能返故宜灸以通阳也。

  张璐曰:手足厥逆,本当用四逆汤,以其脉促,知为阳气内阻,而非阳虚,故但用灸以通其阳,不用温经以助阳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者,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必便脓血。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注】

  伤寒邪在厥阴,阳邪则发热,阴邪则厥寒,阴阳错杂,互相胜复,故或厥或热也。伤寒发热四日,厥亦四日,是相胜也。今厥反三日,复热四日,是热多厥少,阳胜阴退故其病当愈也。当愈不愈,热仍不止,则热郁于阴,其后必便脓血也。若厥九日热反三日,则厥多热少,阴胜阳退,故为病进也。

  【集注】

  程知曰:此即厥热往复之机,知阴阳进退之义,明厥证所重在阳,则厥阴之大旨昭然矣。

  张璐曰:太阳以恶寒发热为病进,恐其邪气传里也;厥阴以厥少热多为病退,喜其阴尽阳复也。

  程应旄曰:厥阴、少阳,一藏一府。少阳在三阳为尽,阳尽则阴生,故有寒热之往来;厥阴在三阴为尽,阴尽则阳生,故有厥热之胜复。凡遇此证,不必论其来自三阳、起自三阴,祗论厥与热之多少。热多厥少,知为阳胜,阳胜病当愈;厥多热少,知为阴胜,阴胜病日进。热在后而不退,则为阳过胜,过胜而阴不能复,遂有便血诸热证;厥在后而不退,则为阴过胜,过胜而阳不能复,遂有亡阳诸死证。所以调停二者治法,须合乎阴阳进退之机,阳胜宜下,阴胜宜温,若不图之于早,坐令阴竭阳亡,其死必矣。

  吴人驹曰:『内经』言,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是伤寒以热为贵也然热不及者病,太过者亦病。故此二节,论寒热之多少,以明不可太过与不及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按】

  不发热者之「不」字,当是「若」字,若是「不」字,即是除中,何以下接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之文也?

  【注】

  热而不厥为阳,厥而不热为阴。伤寒始发热六日,厥亦六日,至七日仍发热而不厥者是阳来复,当自愈也,今厥九日,较热多三日,是阴胜阳,故下利也。凡厥利者中必寒,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恐是阴邪除去胃中阳气,而为除中之病也。恐者,疑而未定之辞也。故以索饼试之,食后不发热,则为除中,若发热,知胃气尚在,则非除中,可必愈也。若食后虽暴发热,恐热暂出而复去,仍是除中,故必俟之三日,其热续在不去,与厥相应,始可期之旦日夜半愈也。若俟之三日后,虽热不罢而亦不愈且脉犹数者,此为热气有余,留连荣卫,必发痈脓也。

  【集注】

  方有执曰:食,饲也。索,常也。谓以素常所食之饼饲之也。一说无肉曰索,谓不令犯食禁也。旦日、明日平旦,朝而阳长之时也;夜半,阴尽阳生之时也,数以候热。

  痈脓者,厥阴主血,血热持久则壅瘀,壅瘀则腐化,故可必也。

  吴人驹曰:除者,去也;中者,中气也,乃中气除去,欲引外食以自救也。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按】

  「伤寒脉迟六、七日」之下,当有「厥而下利」四字,若无此四字,则非除中证矣。

  有此四字,始与下文反与黄芩汤之义相属。

  【注】

  伤寒脉数,六、七日,厥而下利,热厥下利也,当与黄芩汤彻其热。今伤寒脉迟六、七日,厥而下利,寒厥下利也,当与理中汤温其寒。而反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乃胃气将绝,求食以救,终无补于胃也,故曰必死。

  【集注】

  方有执曰:反者,言不顺于道也。黄芩汤,寒药也。彻,亦除也。应,亦当也。反能食者,胃欲绝引食以自救也。中,以胃言。死,谓万物无土不生也。

  程知曰:言脉迟为寒,不宜更用寒药,以致有除中之变也。中气为阴寒革除,则胃中无根之阳气将欲尽除,而求救于食,故为死证。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注】

  厥逆,阴也。发热,阳也。先厥后发热,而利必自止者,是阴退而阳进也。见厥复利者,是阳退而阴进也。热多厥少,病虽甚者亦可愈;厥多热少,病虽微者亦转甚。可知厥热,乃阴阳进退生死之机也。

  【集注】

  汪琥曰:厥阴者,阴之尽,厥阴之经,阳气甚微,故不论阴阳二证,寒热之邪,但至其经,无有不发厥者,盖厥即为逆,起于手足,今曰先厥者,此初起便厥,厥即下利发热者,则阳气复而利必自止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注】

  此承上条而详辨之,以出其证也。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厥回利止,其热若退为欲愈也。若厥回利止,其热不退,而反汗出者,是厥阴病。从阳化热,其邪上循本经之脉,故咽喉痛痹也。若厥回发热,无汗利不止者,是厥阴邪热。因利下迫,伤及脉中之血,故必便脓血也。便脓血者,其喉不痹,谓热邪下利,而不复上病咽痛也。

  可知下利止,其喉为痹者,谓热邪已上,病咽痛,即不复病下利也。

  【集注】

  喻昌曰:先厥后热下利止,其病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热邪有余,上攻咽喉而为痹也。既发热虽无汗,为其阳已回,所以利亦必自止,若不止,则无汗明系邪不外出,热郁在里,必主便脓血也。便脓血者,其喉不痹,见热邪在里,即不复在表在下,即不复在上也。

  汪琥曰:咽中痛者,此热伤上焦气分也。痹者,闭也。咽中痛甚,其喉必闭而不通以厥阴经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故也。无汗利不止,便脓血者,此热伤下焦血分也热邪注下,则不干上,故曰:其喉不痹。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注】

  厥阴下利脉数,热利也。若热微汗出,知邪微欲解,下利必自止,故令自愈也。设脉复紧,为表邪犹盛,未能解也。

  【集注】

  成无己曰:下利,阴病也。脉数,阳脉也。阴病见阳脉者生,微热汗出,阳气得通也利必自愈。诸紧为寒,设复脉紧,寒邪犹盛,故云:未解。

  沈明宗曰:数条乃指厥而下利便脓血者。或见实大、浮数、微弱、沉涩、弦紧、洪长诸脉,当分虚、实、寒、热,即知欲愈未愈,真为察病之微旨也。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注】

  厥阴下利,有大热而渴,脉强者,乃邪热俱盛也。今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是邪热衰也,邪热既衰,故可令自愈也。

  【集注】

  方有执曰:微热,阳渐回也。渴,内燥未复也。脉弱,邪退也。令自愈,言不须治也程知曰:下利以阳复邪微为愈,微热而渴,证已转阳,脉弱则邪气已退,故不治自愈若下利大热脉盛,又是逆候矣。

  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差,必圊脓血,以有热故也。

  【注】

  此承上条互言,以详其变也。下利脉数而渴者,是内有热也,若身无热,其邪已衰亦可令自愈也。设下利脉数而渴,日久不差,虽无身热,必圊脓血,以内热伤阴故也

  【集注】

  方有执曰:脉数,与上文微热,互相发明。

  程应旄曰:脉数而渴,阳胜阴矣,故亦令自愈。若不差,则阴虚热入,经所云脉数不解,而下利不止,必协热而便脓血是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注】

  厥阴热利,寸脉当沉数,今寸脉反浮数,是热在外而不在内也。尺中自涩者,是在外之热不解,乘下利入里,伤及其阴,热与血瘀,必圊脓血也。

  【集注】

  喻昌曰:脉见浮数,若是邪还于表,则尺脉自知,今尺中自涩,乃热邪抟结于阴分虽寸口得阳脉,究竟阴邪必走下窍,而便脓血也。

  汪琥曰:此条乃下利变脓血之候也。热利而得数脉非反也,得浮脉则为反矣。此条论无治法,宜以仲景黄芩汤代之。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注】

  此详申上条,下利圊脓血之证脉也。脉沉,主里,脉弦,主急。下重,后重也。下利、脉沉弦,故里急后重也。凡下利之证,发热脉大者,是邪盛,为未止也。脉微弱数者,是邪衰,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也。由此可知滞下脉大身热者,必死也。

  【集注】喻昌曰:下利而脉沉弦,主里急后重,成滞下之证,即今所称痢证也。脉大者,即沉弦中之大,脉微弱数者,即沉弦中之微弱数也。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以出其治也。下利欲饮水者,热利下夺津液,求水以济干也。热利下重者热伤气滞,里急后重,便脓血也。二者皆以白头翁汤主之者,以其大苦大寒,寒能胜热,苦能燥湿也。

  【集注】

  程知曰:按少阴自利而渴,亦有虚而引水自救者,犹当以小便之赤白,脉之迟数辨之此言热邪内结者也,热邪内结而致下重,故纯用苦寒以胜热而厚肠也。

  卷二\辨厥阴病脉证并治全篇

  白头翁汤方

  白头翁三两黄连(去须)三两黄柏(去皮)三两秦皮三两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方解】

  三阴俱有下利证,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也;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惟厥阴下利,属于寒者,厥而不渴,下利清谷,属于热者,消渴下利,下重便脓血也。此热利下重乃火郁湿蒸,秽气奔逼广肠,魄门重滞而难出,即『内经』所云:暴注下迫者是也。

  君白头翁,寒而苦辛;臣秦皮,寒而苦涩,寒能胜热,苦能燥湿,辛以散火之郁,涩以收下重之利也;佐黄连清上焦之火,则渴可止;使黄柏泻下焦之热,则利自除也。

  治厥阴热利有二,初利用此方之苦以泻火,以苦燥之,以辛散之,以涩固之,是谓以寒治热之法;久利则用乌梅丸之酸以收火,佐以苦寒,杂以温补,是谓逆之从之,随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之平也。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注】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正气虚也,其脉当虚,今反实者,邪气盛也。正虚邪盛,故主死也。

  【集注】

  成无己曰:下利里虚也,脉当微弱,反实者,病胜藏也,故死。脉不应病,此之谓也郑重光曰:脉实则胃气失和缓之状,而真藏之脉独见,邪盛正脱矣。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注】

  伤寒六、七日,邪传厥阴之时也,厥而不利,是阴邪未盛,若便发热,尚在不死。今六、七日不利,忽而下利,发热汗出不止者,是阴盛于中,而阳亡于外,故为有阴无阳也,其死可知矣。

  【集注】

  方有执曰:发热而利,里阴内盛也,故曰有阴。汗出不止,表阳外绝也,故曰无阳。

  程知曰:言暴下利汗出,为亡阳死证也,六、七日不利,忽发热而利下,至于汗出不止,浑是外阳内阴,真阳顷刻无存矣。

  汪琥曰:寒中厥阴至六、七日,当亦厥六、七日矣,不言厥者,省文也。厥则当利不利者,阳气未败,犹能与邪相支吾也,若至发热,即利者亦当止。今则发热与利,骤然并至,加之汗出不止,则知其热非阳回而热,乃阳脱而热,故兼下利而汗出不止也张令韶曰:厥阴病发热不死,发热亦死者有三证:一在躁不得卧,一在厥不止,一在汗出不止。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注】

  此详申上条,发热而厥之义也。发热而厥至七日,若厥回利止,则可以自解矣。今发热而厥至七日,下利不止者,为难治也。盖上条有阴无阳故主死,此条阴盛而阳不复故为难治也。

  【集注】

  方有执曰:厥七日而下利,阴盛而阳不复也。

  张璐曰:厥利与热不两存之势也。发热而厥七日,是热者自热,厥利者自厥利,阴阳两造其偏,漫无相协之期,故虽未见烦躁,已为难治。盖治其热则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则愈热,不至阴阳两绝不止耳。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注】

  脉沉而迟,下利清谷,是里有阴寒也,若其人面有少赤色,身有微热,又属表有阳热也。夫内有里阴之寒,外有表阳之热,则阴得阳化而解者有之。但其未解之先,病人必郁冒汗出而后解。所以然者,面戴之虚阳,与下利之虚阴,两相和顺,故作解也。

  此非在下之阴,格在上之阳,所以病人虽冒而厥必微,必不似不解之冒厥而甚也。

  【集注】

  喻昌曰:下利脉沉迟,里寒也,面少赤有微热,是仍兼外邪,必从汗解。但戴阳之证必见微厥,此中大伏危机,其用法当迥异常法矣。六经皆有下利之证,惟少阴、厥阴为难治。盖邪气入里,利深则必致厥,厥深亦必致利,故下利一证,经于少阴、厥阴,皆详言之。盖以伤寒下利,则无论少阴、厥阴,其治法皆可会通也。

  汪琥曰:郁冒者,头目之际,郁然昏冒,乃阳气能胜寒邪,里阳回而表和顺,故解。

  汗出而解,是阳回里寒散而荣卫和,故汗出,非攻表而使之汗出也。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互详其义,以出其治也。下利清谷,里寒也;身有微热,外热也。上条有无汗怫郁面赤之表,尚可期其冒汗而解。此条汗出而厥,则已露亡阳之变矣。故主以通脉四逆汤,救阳以胜阴也。

  【集注】

  方有执曰:下利故曰里寒,阴不守也;外热故,汗出,阳不固也。通脉四逆救表里通血气而复阴阳者也。

  喻昌曰:上条辨证,此条用药,互相发明。然不但此也,少阴病下利清谷,面色赤者已用此法矣。

  吴人驹曰:有协热下利者,亦完谷不化,乃邪热不杀谷,其别在脉之阴阳虚实之不同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注】

  通身大汗出,热当去矣。热仍不去,而无他证,则为邪未尽而不解也。今大汗出,热不去,而更见拘急肢疼,且下利厥逆而恶寒,是阳亡于表,寒盛于里也,故主四逆汤温经以胜寒,回阳而敛汗也。

  【集注】

  方有执曰:大汗出,阳虚而表不固也;热不去,言邪不除也;内拘急四肢疼者,亡津液而骨气不利也;下利厥逆,恶寒亡阳,而阴寒内甚也。

  程知曰:言大汗后下利厥逆,急宜回阳也。大汗出而热不去,正恐真阳飞越,若内拘急,四肢痛,更加下利,厥逆,恶寒,则在里,纯是阴寒矣。

  程应旄曰:此证大汗出热不去,何为不在亡阳死证之列?不知亡阳由于汗不止而阳亡此证内拘急,四肢疼,是汗已止,阳未亡而恶寒,故可行温法也。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注】

  大汗出汗不收者,桂枝加附子汤证也。大下利,利不止者,理中加附子汤证也。今大汗出,又大下利不止,而更见厥冷,乃阳亡于外,寒盛于中,非桂枝理中之所能治矣当与四逆汤急回其阳,以胜其阴,使汗利止而厥冷还,则犹可生也。以上三条,皆厥阴少阴同病,因少阴寒甚,故俱从少阴主治也。

  【集注】

  喻昌曰:此证无外热相错,其为阴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则阴津亦亡,但此际不得不以救阳为急,阳回方可徐救其阴也。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晬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注】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有阴无阳也。虽用附子四逆辈,恐阳不能急回,宜急灸厥阴以通其阳。若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手足不温,反微喘者,乃无气以续之喘,是阳气上脱也,故主死。

  【集注】

  方有执曰:其喘必息短而声不续,乃阳气衰绝也。程知曰:少阴下利,厥逆无脉,服白通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厥阴下利,厥逆脉绝,用灸法,晬时脉还者生,不还者死。可见求阳气者,非泛然求之于无何有之乡也,必两肾之中有几微可续,然后可藉温灸为鸾胶耳!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注】

  伤寒发热下利而厥,反烦躁不得卧者,乃寒盛于中,孤阳扰乱也。或发热下利至甚厥逆不止,即不烦躁,亦为表阳外散,里阳内脱,故均死也。

  【集注】

  成无己曰:伤寒发热,邪在表也;下利厥逆,阳气虚也;躁不卧,病胜藏也,故死。

  『金匮要略』云:六府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藏气绝于内者,下利不禁。伤寒发热为邪独甚,下利至甚,厥不止,为府藏气绝,故死。

  程知曰:厥阴病,但发热即不死,以发热则邪出于表,而里证自除。若外发热而内厥逆,下利不止,且至烦躁不解,则发热又为阳气外散之候,而主死矣。

  张璐曰:躁不得卧,肾中阳气越绝之象也。大抵下利而手足厥冷者,皆为危候,以四肢为诸阳之本故也。加以发热躁不得卧,不但虚阳发露,而真阴亦已消尽无余矣,安得不死乎?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注】

  厥阴呕而脉弱,大便多利,今小便复利,虽身有微热,而又见厥冷,是邪既上逆,而下焦虚寒不固,为阴进阳退之象,故为难治。以四逆汤主之者,急壮其阳也,阳回则可望生矣。

  【集注】

  方有执曰:脉弱虽似邪衰,而小便复利,则是里属虚寒也。故曰:见厥者难治。以身之有微热,故虽厥犹可以四逆汤救其阳,使之复也。

  程知曰:言呕而厥者,宜温其下也。呕者,邪气上逆也。脉弱小便利,虚寒见于下也身有微热,当为阳邪在表,然见厥逆,则为阴盛于里,而微阳有不能自存之忧也。

  汪琥曰:按诸条厥利证,皆大便利。此条以呕为主病,独小便利而见厥,前后不能关锁,用四逆汤以附子散寒,下逆气,助命门之火,上以除呕,下以止小便,外以回厥逆也。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注】

  太阴有吐食而无呕也;少阴有欲吐不吐,咳而呕也;厥阴之厥而呕,呕而吐蛔也。今干呕者,有声无物之谓也;吐涎沫者,清涎冷沫随呕而出也,此由厥阴之寒,上干于胃也。三阳有头痛,必兼身热,至于太阴、少阴二经,皆无头痛,惟厥阴与督脉会于巅,故有头痛而无身热也。此少阳不解,传入厥阴,阴邪上逆,故呕而头痛也。以吴茱萸汤主之,从厥阴本治也。

  【集注】

  程知曰:此言呕而头痛者,宜温中而降逆也。

  张锡驹曰:呕者,有声有物者也;吐者,吐出其物也。故有干呕,而无干吐,今干呕吐涎沫者,涎沫随呕而吐出也。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注】

  心烦而呕者,内热之呕也;渴而饮水呕者,停水之呕也。今呕而有脓者,此必内有痈脓,故曰不可治,但俟呕脓尽自愈也。盖痈脓腐秽欲去而呕,故不当治,若治其呕,反逆其机,热邪内壅,阻其出路,使无所泄,必致他变,故不可治呕,脓尽则热随脓去,而呕自止矣。

  【集注】

  汪琥曰:肺胃成痈,由风寒蕴于经络,邪郁于肺,或入胃府,变而为热,热甚则气瘀血积而为痈。痈者,壅也,言热毒壅聚而成脓也。

  郑重光曰:邪热上逆,结为内痈,肺胃之痈是也。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注】

  厥阴中风,该伤寒而言也。脉微,厥阴脉也。浮,表阳脉也。厥阴之病,既得阳浮之脉,是其邪已还于表,故为欲愈也。不浮则沉,沉,里阴脉也。是其邪仍在于里,故为未愈也。

  【集注】

  成无己曰:脉浮,为邪气还表作汗之兆,故云:欲愈。不浮则邪气深入,正多变证故云:未愈。

  方有执曰:风脉当浮,以厥阴本微缓不浮,故微浮则邪见还表,为欲愈也。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注】

  丑、寅、卯三时,厥阴风木乘王之时也。正气得其王,则邪自退,故病解。

  【集注】

  方有执曰:厥阴之解,自寅卯而终;少阳之解,自寅卯而始。盖寅为阳初动,阴尚强卯为天地辟,阴阳分,所以二经同旺,其病之解,由此而终始也。

  音切撞宅江切渍疾智切蒂音帝食与饲同索当作素瘾于容切痹音畀清与圊同圊七情切晬祖对切

  卷二

  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

  伤寒有六经之证,有六经之脉,证脉井然不杂,则可直指为某经之病。若两经、三经阴阳混淆,不可以一经名者;或一经未罢又传一经,二经、三经同病,不归并一经者,则名曰合病。或二经、三经同病,其后归并一经自病者,则名曰并病。论中所着合病、并病,虽单举阳经,未及阴经,然阳经既有合病、并病,则阴经亦必有之可知矣。如太阳病脉反沉,少阴病反发热,是少阴、太阳合病也;阳明病脉迟,太阴病大实痛,是太阴、阳明合病也;少阳病脉细而厥,厥阴病呕而发热,是厥阴、少阳合病也。是虽无合病之名,而确有合病之实。且三阳皆有发热证,三阴皆有下利证,如发热而下利,是阴阳合病也,阴阳合病,若阳盛者属阳经,则下利为实热,即论中所谓太阳、阳明,阳明、少阳,太阳、少阳,合病者是也。阴盛者属阴经,则下利为虚寒即论中所谓少阴下利反发热不死,少阴下利清谷,里寒外热,不恶寒而面赤者是也盖阳与阳合,不合于阴,为三阳合病,则不下利而自汗出,乃白虎汤证也;阴与阴合,不合于阳,为三阴合病,则不发热而吐利厥逆,乃四逆汤证也。诚以人之藏府互根,阴阳相合,三阳既有合并之病,则三阴亦有合并之病,不待言矣。

  太阳与阳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汤主之。太阳与阳明合病,不下利,但呕者,葛根加半夏汤主之。

  【注】

  一经未罢,又传一经、二经、三经同病,而不归并一经者,谓之合病。太阳与阳明合病者,谓太阳之发热,恶寒无汗,与阳明之烦热不得眠等证,同时均病。表里之气升降失常,故不下利,则上呕也。治法只须先解太阳之表,表解而阳明之里自和矣。

  若利则宜葛根汤表而升之,利自可止;呕则加半夏,表而降之,呕自可除也。

  【集注】

  成无己曰:邪气外盛,阳不主里,则里气不和。里气下而不上者,但利而不呕;里气上逆而不下者,但呕而不利,故以葛根汤以散表邪,加半夏以下逆气也。

  卷二\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

  葛根汤方

  葛根四两麻黄(去节)三两桂枝二两芍药二两甘草(炙)二两生姜(切)三两大枣(擘)十二枚右七味,□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黄葛根,减二升,去沫,内诸药,煮取三升,温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须啜粥,余如桂枝法,将息及禁忌。

  卷二\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

  葛根加半夏汤方

  于葛根汤内,加半夏半升,余根据葛根汤法。

  【方解】

  是方即桂枝汤加麻黄、葛根也。麻黄佐桂枝,发太阳荣卫之汗;葛根君桂枝,解阳明肌表之邪。不曰桂枝汤加麻黄、葛根,而以葛根命名者,其意重在阳明,以呕利多属阳明也。二阳表急,非温服,覆而取汗,其表未易解也。或呕,或利,里已失和,虽啜粥而胃亦不能输精于皮毛,故不须啜粥也。

  【集解】

  柯琴曰:李杲定为阳明经药,洁古云:未入阳明者,不可便服,岂二子未读仲景书耶?要之葛根、桂枝,俱是解肌和里之剂,故有汗、无汗,下利、不下利,俱可用,与麻黄之专于发表者不同也。

  汪琥曰:『外台方议』问曰:经云下利不可发汗,发汗则胀满,今此下利又发汗者何也?答曰:少阴病下利清谷者,为里虚,若更发汗,则脾虚而胀。今太阳病未罢,或有头痛、恶风寒等证,尚在于表,其脉尚带浮,便传入阳明而有口渴、身热等证,又自下利,必须此方发散太阳之表,以中有葛根能除阳明之邪也。故诸证但发热,兼有里而脉浮者,此方最善。

  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宜麻黄汤。

  【注】

  太阳阳明合病,不利不呕者,是里气实不受邪也。若喘而胸满,是表邪盛,气壅于胸肺间也。邪在高分之表,非结胸也,故不可下,以麻黄汤发表通肺,喘满自愈矣。

  【集注】

  喻昌曰:两经合病,当用两经之药,何得专用麻黄汤耶?盖太阳、阳明两邪相合,邪攻其胃,不呕则利,故用葛根汤 今邪攻其肺,所以喘而胸满,麻黄杏仁者,肺气喘逆之专药也。

  魏荔彤曰:二经合病,独见证于胸肺之间,喘而作满,此正二经之表邪为患,不可误认胸膈属里,妄施攻下,如大、小陷胸之类也。

  太阳与少阳合病,自下利者,与黄芩汤,若呕者,黄芩加半夏生姜汤主之。

  【注】

  太阳与少阳合病,谓太阳发热、恶寒,与少阳寒热往来等证并见也。若表邪盛,肢节烦疼,则宜与柴胡桂枝汤,两解其表矣。今里热盛而自下利,则当与黄芩汤清之,以和其里也。若呕者,更加半夏、生姜,是清和之中兼降法也。

  【集注】

  程知曰:言太阳、少阳合病下利,宜用和法也。曰太阳则尚有表证也。然已见下利则入里之热已明,故不解外而清内。成无己云:太阳、阳明合病,下利为在表,当与葛根汤;阳明、少阳合病,下利为在里,可与承气汤。此太阳、少阳合病,下利为在半表半里,非汗下所宜,故与黄芩芍药以和解之。呕者,邪上逆也。故加半夏、生姜以散逆气。

  汪琥曰:太、少合病而至下利,则在表之寒邪,悉入而为里热矣。里热不实,故与黄芩汤以清里热,使里热清而在表之邪自和矣。所以此条病,不但太阳桂枝在所当禁并少阳柴胡亦不须用也。

  卷二\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

  黄芩汤方

  黄芩三两甘草(炙)二两芍药二两大枣(擘)十二枚右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夜一服。

  卷二\辨合病并病脉证并治篇

  黄芩加半夏生姜汤方

  于黄芩汤方内,加半夏半升,生姜三两,余根据黄芩汤法

  【方解】

  里热不和,故自下利,用黄芩清热,甘草和中,得芍药、大枣其功倍焉,热清里和而利可止。

  【集解】

  柯琴云:因热不在半表,故不用柴胡,热已入半里,故主黄芩加芍药也。非微弱胃虚不须人参,若兼呕者,仍加半夏、生姜可也。

  阳明、少阳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负者为顺也。负者失也,互相□贼,名为负也。脉滑而数者,有宿食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注】

  阳明属土,少阳属木,二经偏里,故合病必下利也。阳明脉大,少阳脉弦,脉得大弦是为本脉,宜黄芩汤清热和土,兼泻木邪,利自止矣。若脉单大不弦,则为土不受邪,其病易愈,名为顺也;单弦不大,则为木来克土,其病难治,名为负也。今脉不大,弦而滑数,则知非木土为害,乃宿食为病之热利也,故不用黄芩汤,而以大承气汤下之也。太阳、阳明合病下利,表证居多,故以葛根汤发之;阳明、少阳合病下利里证居多,故以大承气汤攻之;太阳、少阳合病下利,半表半里居多,故以黄芩汤和之。若非合病,则桂枝汤、麻黄汤,分主太阳之表,五芩散、抵当汤分主太阳之里;葛根汤主阳明之表,三承气汤主阳明之里;小柴胡汤主少阳之表,大柴胡汤主少阳之里,是各有专司也。

  【集注】

  张兼善曰:凡合病皆下利,各从外证以别焉。夫太阳病,头项痛,腰脊强;阳明病目痛鼻干,不得卧;少阳病,胸□痛,耳聋,凡遇两经病证,齐见而下利者,曰合病也。然两经但各见一、二证便是,不必悉具。

  林澜曰:此节是三证在内,大承气只治得脉滑而数有宿食之证,非并治上两证也。其脉不负者,虽下利而脉未至纯弦也,不言治法。陶华谓:尝以小柴胡,加葛根白芍治之,取效如拾芥是也。负者,脉纯弦也。土败但见鬼贼之脉,不必治矣。盖虽同是阳明之合病,而有入经在府之殊,安可以在经之际,概归之承气乎?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按】

  浮大上之「上」字,当是「弦」字,始合论中三阳合病之脉。若是「上」字,则经论中从无两寸脉,主三阳病之理。

  【注】

  脉浮大弦,三阳合病之脉也。浮大弦皆见于关上,知三阳之热邪,皆聚于阳明也。热聚阳明,则当烦不得眠,今但欲眠睡,是热盛神昏之昏睡也,昏睡自然目合,热蒸则汗自出也。若施治得宜,使邪还于表而解,否则未可卜也,宜以柴胡、桂枝、白虎三汤,酌其所当,合而用之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太阳脉浮,阳明脉大,关上乃少阳之部位,故曰:三阳合病。

  魏荔彤曰:诊其脉浮为太阳,大为阳明,其长上于关上,则弦可知矣。弦又为少阳是三阳之经同受邪,所以三阳之脉同见病。如此再谛之于证,但欲眠睡非少阴也,乃阳盛神昏之睡也。及目合则汗出,是阳胜争于阴中之汗出也。

  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面垢,□语,遗尿,发汗则□语,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注】

  此承上条复详其证,以明其治也。三阳合病者,太阳、阳明、少阳合而为病也。必太阳之头痛、发热,阳明之恶热、不眠,少阳之耳聋、寒热等证皆具也。太阳主背,阳明主腹,少阳主侧,今一身尽为三阳热邪所困,故身重难以转侧也。胃之窍出于口热邪上攻,故口不仁也。阳明主面,热邪蒸越,故面垢也。热结于里则腹满;热盛于胃,故□语也。热迫膀胱则遗尿;热蒸肌腠,故自汗也。证虽属于三阳,而热皆聚胃中,故当从阳明热证主治也。若从太阳之表发汗,则津液愈竭,而胃热愈深,必更增□语;若从阳明之里下之,则阴益伤而阳无根据则散,故额汗肢冷也。要当审其未经汗下,而身热自汗出者,始为阳明的证,宜主以白虎汤,大清胃热,急救津液,以存其阴可也。

  【集注】

  江琥曰:或问白虎汤何以能解三阳之热?答云:病至自汗出,则太、少之邪总归阳明矣,安得不从阳明而专治之耶?郑重光曰:三阳合病,表里俱伤也。发汗偏攻太阳,则邪并于阳明而□语益甚。攻下偏治阳明,则额上生汗,汗出不流,手足厥冷,必成亡阳之证。然则既不宜于汗下惟有白虎一汤,两解阳明表里之热。若无自汗,表犹未解,尚不可用此条,当与暍证参治也。

  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其人躁烦,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气,但坐,以汗出不彻故也,更发汗则愈。何以知汗出不彻,以脉涩故知也。

  【按】

  当解之下「熏之」二字,当是「以汗」二字,始与上下文义相属。

  【注】

  一经未罢,又传一经,同病而后归并一经自病者,名曰并病。二阳者,太阳、阳明也太阳初得病时发汗,汗出不彻,未尽之邪,因而转属阳明,若续自微微汗出,不恶寒反恶热,始为阳明可下之证。若不微微汗出,而恶寒者,则是太阳之表犹未罢,不可下也,下之为逆矣。如已经发汗,尚有未尽之表,宜仍与麻桂各半汤,或桂枝二越婢一汤,小小发汗,以和其表,自可解也。缘缘,接连不已也,正赤,不杂他色也谓满面接连赤色不已也。此由于汗出不彻,故阳气怫郁不得宣越,所以其人烦躁短气脉涩,不知痛处,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求之而不可得也。是皆邪气壅甚于经,漫无出路,但坐以汗出不彻之故耳。当更用大青龙汤或葛根汤,发其汗则愈矣。

  【按】

  面赤一证,劳损颧红,发于午后者,骨蒸阴虚也。格阳浮赤,兼厥利脉微者,阳虚也赤色深重,潮热便□,里实也。赤色浅淡,恶寒无汗,表实也。短气脉涩,内因多气血虚,若外因短气,必气麤,是汗出不彻,邪气壅促胸中,不能布息之短气,非过汗伤气,气乏不足续息之短气也。外因脉涩必有力,是汗出不彻,邪气壅滞,荣卫不能流通之脉涩,非过汗伤液,液少不滋脉道之脉涩也。

  【集注】

  王肯堂曰:因病太阳,故当汗;因病阳明,故当小汗。先字最有次第,乃仲景之枢机也。下之以大、小承气,汗之以麻黄等汤。

  程应旄曰:太阳既转属阳明,宜从阳明治矣。然恐转递之处,表邪去尚未尽,里邪乘其未深,两邪相持,而前后互见,是曰并病。纵使表少里多,终是带表之阳明也。太阳不应有腹痛,以邪无出路,意欲内攻,故乍在仍不知其处。

  林澜曰:汗不彻者,脉必涩,非再汗邪奚自去乎?是知未汗则为并病,已汗即为转属阳明。未汗则为阳气怫郁在表,已汗则为汗出不彻。汗不彻者,必更汗之;转属者必下除之;未汗者,可小发汗;怫郁者,可解之以汗。邪由不同,为病自不同,故施治亦不同耳。

  二阳并病,太阳证罢,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语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注】

  二阳并病,太阳、阳明同病也。太阳证罢,尽归并于阳明,所以但发潮热,手足□□汗出,大便难而□语也,是皆阳明胃实之证,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集注】

  喻昌曰:并病二条,皆是太阳、阳明。上条初入阳明,太阳之邪未彻,故仍宜汗之;此条已入阳明,太阳证罢,而尽归并阳明,故宜下之。

  程知曰:并病者,一经证多,一经证少,有归并之势也。太阳证罢,而归并阳明,但手足□□汗出,是大便已□也,与大承气汤以下胃热可也。

  太阳与少阳并病,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者,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语。脉弦,五、六日,□语不止,当刺期门。

  【注】

  太阳与少阳并病,故见头项强痛,或眩冒,时如结胸,心下痞□之证。而曰、或曰时如者,谓两阳归并未定之病状也。病状未定,不可以药,当刺肺俞,以泻太阳,以太阳与肺通也;当刺肝俞,以泻少阳,以肝与胆合也。故刺而俟之,以待其机也。苟不知此,而以头项强痛为太阳之邪,目眩胸满为少阳之邪,发其汗,两阳之邪乘燥入胃则发□语。设脉长大,则犹为顺,可以下之,今脉不大而弦,五、六日□语不止是土病而见木脉也,名曰负。负者,□贼也。慎不可下,当刺期门,以直泻其肝可也

  【集注】

  方有执曰:并,犹合也。彼此相兼合,而有轻重多寡之不同,谓之并。盖少阳间隔阳明,去太阳远,故但兼并也。

  喻昌曰:少阳之脉,络□肋间,并入太阳之邪,则与结胸证似是而实非也。肝与胆合刺肝俞所以泻胆也。膀胱不与肺合,然肺主气,刺肺俞以通其气,斯膀胱之气化行而邪自不能留矣。发汗则□语,与合病木盛克土之意同。脉弦亦即合病内少阳胜而阳明负之互词,刺期门以泻木邪之盛也。

  林澜曰:大椎即百劳穴,一椎上陷中,主泻胸中诸热气。第一间疑即商阳,在手食指内侧,主胸中气满,热病汗不出。肝俞在九椎下,肺俞在三椎下,各去脊中二寸,二穴并主泻五藏之热。期门在乳根二肋端,主伤寒,胸中烦热,过经汗不出。

  太阳少阳并病,心下□,颈项强而眩者,当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注】

  此承上条,戒不可下之义也。太阳、少阳并病,心下□而眩者,少阳也;颈项强者太阳也。当刺肺俞、肝俞,以泻太阳、少阳之邪,慎不可下也。若以心下□,而误下之,必变逆候矣。

  【集注】

  成无己曰:慎勿下之。攻少阳之邪,太阳之邪乘虚入里,必作结胸。经曰: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

  程知曰:上言不可汗,此言不可下也。不可汗,恐其□语;不可下,恐其结胸也。

  程应旄曰:此并病心下□居首,颈项强而眩次之,似尚可下,不知少阳三法有禁,只可刺而慎勿下也。

  汪琥曰:大椎一穴,实合太、少而齐泻。诸家注皆不明用针之理,竟置大椎而不论大误之极。

  太阳少阳并病,而反下之,成结胸,心下□,下利不止,水浆不下,其人心烦。

  【注】

  此承上条,而言误下之变也。太阳、少阳并病,不刺肺俞、肝俞,而反下之,两阳之邪,乘虚陷里,则时如结胸,竟成结胸矣。心下□,变为下利不止,水浆不入矣。上不入而下常出,则中空无物,其人心烦忙乱,而变成坏证,虽有前条刺法,亦无所用矣。

  【集注】

  程知曰:此二阳并病,误下之变也。太阳表邪乘虚入里,则为结胸,心下□;少阳半里之邪,乘虚入里,则为下利不止。上下俱病,而阳明之居中者,遂至水浆不入,而心烦也。

  喻昌曰:并病即不误用汗、下,已如结胸,心下痞□矣,况又误下乎?故比太阳一经误下之变、殆有甚焉。其人心烦似不了之语,然经谓结胸证具,躁烦者死,意此亦谓其人心烦者,死乎?汪琥曰:太阳病在经者,不可下,少阳病,下亦在所当禁,故以下之为反也。

  卷二

  辨差后劳复食复阴阳易病脉证并治篇

  伤寒新愈,起居作劳,因而复病,谓之劳复。强食谷食,因而复病,谓之食复。男女交接,复而自病,谓之房劳复。男女交接,相易为病,谓之阴阳易,谓男传不病之女女传不病之男,有如交易也。盖因其人新差,余邪伏于藏府,未经悉解,故犯之辄复也。学者于临证时,审其脉证而详辨之,则施治自无误矣。

  大病差后,劳复者,枳实栀子豉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碁子五六枚。

  【注】

  大病差后,谓伤寒病新差后也。劳复者,谓起居作劳复病,非房劳复也,宜枳实栀子豉汤主之。温覆,令微似汗自愈,不取其涌者,以热不在胸而在经也。若因过食复病者,谓之食复,以有宿食也,宜枳实栀子豉汤加大黄下之。

  【集注】

  成无己曰:劳复则热气浮越,与枳实栀子鼓汤以解之。食复则胃有宿积,加大黄以下之。

  王肯堂曰:伤寒之邪自外入,劳复之邪自内发。

  卷二\辨差后劳复食复阴阳易病脉证并治篇

  枳实栀子鼓汤方

  枳实(炙)三枚栀子(擘)十四枚豉(绵裹)一升右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纳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方解】

  是方也,用清浆水七升,空煮至四升者,是欲水之熟而趋下,不欲上涌作吐也。下豉煮五、六沸即去滓者,取其清腐之气走表,易于取汗也。太阳用之以作吐,劳复用之以作汗。仲景用方之妙,药品虽同,煎法各异,故施用不同也,于此可类推矣。

  【集解】

  方有执曰:大邪初退,血气新虚,起居作劳,复生余热,乃用苦寒以发其微汗者,以劳伤之复热,与初病之实热不同伦也。方中用清浆水七升,空煮至四升,全是欲水之熟而趋下,不至上涌作吐,与太阳中篇下后身热取吐之法不同,所以覆令微似汗也。

  伤寒差已,后更发热,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注】

  此承上条详言证脉,以别其治也。伤寒差已,后更复发热者,虽有劳复、食复之别然须分或宜和,或宜汗、或宜下之不同。如脉浮有表,当以汗解者,用枳实栀子豉汤汗之;脉沉有里者,当以下解者,用枳实栀子豉加大黄汤下之;若无表里证,当和解之者,用小柴胡汤和之。对证施治,斯为合法。

  【集注】

  方有执曰:此示病后不谨调理,致复之大法。脉浮,有所重感者也。脉沉、饮食失节也。

  魏荔彤曰:大病后不宜大汗,喻注谓用枳实栀豉汤以微汗是也。大病后不宜大下,喻注谓枳实栀豉汤加大黄以微下是也。然亦有不能尽该者,凡于汗下之中,留心其为大病之后,庶治复病,而不碍于大病后也。

  大病差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注】

  伤寒病差后,从腰以下肿者,是有水气也,宜牡蛎泽泻散,峻逐水气,恐缓则水盛必上犯阳部也。

  【集注】

  成无己曰:大病差后,脾胃气虚,不能制约肾水,水溢下焦,故腰以下为肿也。

  『金匮要略』云:腰以下肿,当利小便,与牡蛎泽泻散,利小便而散水可也。

  卷二\辨差后劳复食复阴阳易病脉证并治篇

  牡蛎泽泻散方

  牡蛎(熬)泽泻栝蒌根蜀漆(暖水洗去腥)商陆根(熬)海藻(洗去咸)苦葶苈(熬)各等分右七分,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利,止后服

  【方解】

  水停于内,外泛作肿,腰以上者,当汗之,小青龙、越婢是也。腰以下者,当利小便此方是也。以牡蛎破水之坚,泽泻利水之蓄,海藻散水之泛,栝蒌根消水之肿,又以蜀漆、苦葶苈、商陆根,辛苦有毒之品,直捣其巢,峻逐水气,使从大、小二便而出。然此方施之于形气实者,其肿可随愈也,若病后土虚,不能制水,肾虚不能行水则又当别论,慎不可服也。

  大病差后,喜唾,久不了了,胸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注】

  大病差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中虚寒,不能运化津液,聚而成唾,故唾日久无已时也,宜理中丸以温补其胃,自可已也。

  【集注】

  程知曰:病后阳气不足,胃中虚寒,不内津液,故喜唾不了了。前牡蛎泽泻用散者欲其恋肺而下水也;此理中用丸者,欲其温胃而收唾也。

  喻昌曰:身中津液,因胃寒凝结而成浊唾,久而不清,其人必消瘦索泽,故不用汤药荡涤,而用圆药缓图也。

  张璐曰:伤寒差后体虚,每有遗热,故禁温补,即间有素禀虚寒者,祗宜理中圆调理未尝轻用桂、附也。

  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竹叶石膏汤主之。

  【注】

  伤寒解后虚羸,寒伤形也;少气,热伤气也;气逆欲吐,余邪挟饮犯胃也。故宜竹叶石膏汤,益虚清热,以降逆气也。

  【集注】

  方有执曰:病后虚羸少气,脾胃未强,饮食难化,则痰饮易生,饮停气逆,故欲吐也程知曰:伤寒解后,津液不足,则虚羸;余热不尽,则伤气,与竹叶石膏汤,以调胃而去虚热。盖前条是治病后虚寒,此条是治病后虚热也。

  卷二\辨差后劳复食复阴阳易病脉证并治篇

  竹叶石膏汤方

  竹叶二把石膏一筋半夏(洗)半升人参二两甘草(炙)二两粳米半升麦冬(去心)一升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日三服。

  【方解】

  是方也,即白虎汤去知母,加人参、麦冬、半夏、竹叶也。以大寒之剂,易为清补之方,此仲景白虎变方也。经曰: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故用人参、粳米,补形气也;佐竹叶、石膏,清胃热也。加麦冬生津,半夏降逆,更逐痰饮甘草补中,且以调和诸药也。

  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差,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注】

  病人脉已解,谓病脉悉解也。惟日西微烦者,以病新差,强食谷蚤,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不须药也,损谷自愈。

  【集注】

  方有执曰:强与谷,谓强其进食也。损者,言当节减之也。

  喻昌曰:注家牵引日暮为阳明之王时,故以损谷为当小下。不知此论差后之证,非论六轻转阳明之证也。日暮,即『内经』日西而阳气已衰之意,所以不能消谷也。不可引前条宿食,轻用大黄,重伤脾胃也。

  王鹤田曰:此言差后强食,而为虚中之实证也。病后起居坐卧,俱宜听其自然,不可勉强,强则非其所欲,反逆其性而不安矣,不特一食也。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散主之。

  【注】

  伤寒新愈之后,男女不谨,偶犯余事,发热复病者,谓之房劳复。男以六味地黄汤主之,女以四物汤主之,随证加减治之可也。若犯余事,男病传女,女病传男,相易为病,谓之阴阳易。其证身重少气,少腹急痛,牵引阴中,膝胫拘急,或热气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等证,皆余毒乘虚传易也,当以烧□散主之。

  【集注】

  王肯堂曰:房劳复病,谓新差之后,或尚未愈,而男妇相交接复病者,若同阴阳易证则从阴阳易治。亦有寒热多汗,头重目眩,腹中拘急,百节解离,经脉缓弱,筋骨痿软,不能动移,精髓空虚,心神恍惚,迁延岁月方死者,宜当归四逆汤。厥者加附子,寒者加吴茱萸、生姜,以治之。按:差后男女交合而病者,若无阴阳易证,而有表证,则不可从阴阳易治,当从房事后犯风寒治,汗、吐、下法,皆不可轻用。即有应汗、应吐之证,汗则以补中益气汤加麻、桂微汗之,厥者加炮附子。吐则以补中益气汤加淡豆豉探吐之。适可即止,总当识此为新病之后也。

  方有执曰:伤寒,包中风而言也。易,犹交易变易之易,言大病新差,血气未复,强合阴阳,则二气交感,互相换易而为病也。身体重少气,真元亏竭而困倦也。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者,所易之气内攻也。热上冲胸,头不欲举,眼中生花者,虚阳生热而上蒸也。膝胫拘急者,脉乱而筋伤也。□裆近阴处,阴阳二气之所聚也。男女易用,物各归本也。

  喻昌曰:病伤寒之人,热毒藏于气血中者,渐从表里解散,惟热毒藏于骨髓之中者无繇发泄。故差后与不病之体交接,男病传不病之女,女病传不病之男,所以名为阴阳易,即交易之义也。

  卷二\辨差后劳复食复阴阳易病脉证并治篇

  烧□散方

  妇人中□近隐处,取烧作灰。

  右一味,水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此为愈矣。妇人病,取男子□烧服。

  【方解】

  男女□裆,浊败之物也。烧灰用者,取其通散,亦同气相求之义耳。服后或汗出,或小便利则愈。阴头微肿者,是所易之毒从阴窍而出,故肿也。

  音切垢音苟沸音佛郁音熨挛力全切胫胡定切□音昆、同裤

  卷二

  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坏病者,谓不当汗,而汗,不当吐而吐,不当下而下,即当汗、吐、下而过甚,或当汗、吐、下而失时,皆为施治失宜,所以成坏病也。凡三阴三阳,若汗、若吐、若下若温针、火熏、火熨、火灸、火劫等法,致诸坏病者,有汗后亡阳,眩冒振惕,魄汗不收;有下后虚中,结胸痞□,下利不止;有吐后烦乱腹满,有温针失血惊狂,甚至阳毒斑狂,阴躁欲死,神昏□语,循衣摸床之类是也。其论散见诸篇,今合为一集以便后学。其中或有挂漏,是在能三反者。

  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注】

  太阳病三日,邪在三阳时也。若已经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其法备施,病仍不解者,此为坏病,由施治失宜也。此时即有表证,桂枝亦不中与,当观其脉证,知所误犯者何逆,而随证治之,不可以成法拘也。

  【集注】

  方有执曰:既不可定以正名,则亦难以出其正治,故但示人以随机应变之微旨,一以贯之,斯言尽之矣。

  程知曰:病在太阳,治之不当,即成坏病,故初治不可不慎。桂枝不可与,以桂枝证罢也,若桂枝证仍在,则不谓之坏病矣。

  程应旄曰:如汗后亡阳动经,渴躁□语;下后虚烦,结胸痞气;吐后内烦腹胀满,温针后吐衄惊狂之类,纷纭错出者,俱是为前治所坏,后人切不得执成法以救逆。所以前证虽属桂枝,若坏则桂枝亦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盖欲反逆为顺也,非从望、闻、问、切上,探出前后根因,无从随证用法,非头痛医头之为随证治之也。

  吴人驹曰:不得拘三日为表病,而与桂枝,当根据现在之变坏者,而为救治。

  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下□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按】

  脉沉紧,当是「脉沉弦」,若是沉紧,是寒实在胸,当吐之证也。惟「脉沉弦」,始与上文之义相属,故可与小柴胡汤。

  【注】

  本太阳病不解,而见□下□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等证。脉沉弦,是邪转入少阳也,若未经吐下者,当与小柴胡汤,解其半表半里之邪可也。其已经吐下,发汗,温针者,则表里俱虚,更加□语,柴胡证罢,此为坏病,即小柴胡汤亦不中与也,当审其所犯何逆,随证以法治之可也。

  【集注】

  成无己曰:转入少阳,柴胡证也。若已吐、下,发汗、温针,不惟犯少阳三禁,更加温针以迫劫之,损耗津液,胃中干燥,必发□语。柴胡证罢者,谓无□下□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等证也,此为坏病。

  沈明宗曰:太阳不解而传少阳,当与小柴胡和解,乃为定法。反以吐下、发汗、温针以犯少阳之戒,而邪热陷入阳明,故发□语,已为坏证。要知□语乃阳明受病,即当知犯阳明之逆而治之,若无□语,而见他经坏证,须证书凭脉,另以活法治之也。

  太阳病中风,以火劫发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则小便难,阴阳俱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大便,久则□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捻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注】

  太阳病中风,不以桂枝汤汗之,而以火劫发汗,故致生诸逆也。风属阳邪,被火益热故血气流溢,失其常度也。以风火俱阳,故曰两阳熏灼;热蒸血瘀达于肌表,故其身发黄也。血为热迫,故上逆欲衄;阴虚液竭,故小便难;阴阳虚竭,故身体枯燥;阳热熏灼,阴液上越,故头汗出剂颈而还也。热传太阴,故腹满口燥;热传少阴,故口干咽烂;热壅于胸,故肺燥微喘;热结于胃,故不大便。愈久则热益深,故哕逆□语,神明昏乱,手足躁扰,捻衣摸床之证见矣。凡此诸坏证,推求其源,皆由邪火逆乱,真阴立亡,多不可治。然或小便利者,则阴气尚在,故犹为可治也,可不慎之于始哉!

  【集注】

  成无己曰:『内经』云:诸胀腹大,皆属于热。腹满微喘者,热气内郁也。经云:火气内发,上为口干咽烂者,火热上熏也。热气上而不下,则大便不□,若热气下入胃中,消耗津液,则大便□,故云:或不大便,久则胃中燥热,必发□语。经云:病深者,其声哕,火气太甚,正气逆乱,故哕。经云: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动故手足躁扰,捻衣摸床也。小便利者,是阴未竭,犹可治也。

  喻昌曰:此证阳邪挟火,扰乱阴分,而亡其阴,与前二条亡阳证,天渊悬绝。观阳盛欲衄,身体枯燥诸句,则知此证宜急驱其阳,以存一线之阴,不得泥「阴阳俱虚竭」一语,而补其阳、劫其阴也。且头汗为阳邪上壅,不下通于阴,所以剂颈以下不能得汗。设见衄血,则邪从衄解,头间且无汗矣。设有汗,则邪从汗解,又不衄矣。后条火邪深入,必圊血,亦身体枯燥而不得汗,设有汗,便不圊血矣。读古人书,全要会意,岂有得汗仍衄血、圊血之理哉!又曰:仲景以小便利一端,办真阴之亡与未亡最细。盖水出高源,小便利则津液不枯,肺气不绝可知也;肾以膀胱为府,小便利则膀胱之气化行,肾水未绝可知也。

  程应旄曰:以上诸证,莫非邪火逆乱,真阴立亡之象,推求其原,一皆血气流溢,失其常度,至于如此,邪风被火热之害,可胜言哉!此际,欲治风而火势沸腾,欲治火而风邪壅遏,何从治之?惟利小便一法。如猪苓汤类,可以导热滋干,使小便得利则太阳之邪亦从膀胱为去路,尚可治也。倘利之而不利,火无从出,危矣。

  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因复下之,心下痞,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

  【注】

  太阳表病,医过发汗,已虚其表,因复下之,又虚其里,虽有未尽之表邪,陷里成痞但表里俱虚,阴阳并竭,已成坏证矣。况无阳则阴不生,阴独则阳不化,而复加烧针,火气内攻,阴阳皆病,故胸满而烦,面色青黄,肌肤□动也。见证如此错杂,故为难治。若面色微黄不青,手足不厥而温,则为阴阳之气未竭,故曰易治也。

  【集注】

  方有执曰:表以误汗言,里以误下言,故曰俱虚。阴指里,阳指表,无阳谓阳竭也阴独谓痞也。青黄,脾受克贼之色。微黄,土见回生之色。手足温,阳气回于四末也言既经反复之误,又见克贼之色,肌肤□动而不宁,则脾家之真阴败,为难治也。

  今则土见回生之色,四末得温,胃家之阳复,故为易愈也。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燥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注】

  伤寒脉浮,自汗出,中风证也;小便数,心烦,里无热之虚烦也。微恶寒者,表阳虚不能御也;脚挛急者,表寒收引拘急也,是当与桂枝增桂加附子汤,以温经止汗。今反与桂枝汤攻发其表,此大误也。服后便厥者,阳因汗亡也。咽干者,阴因汗竭也;烦燥者,阳失藏也;吐逆者,阴拒格也,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缓其阴,而复其阳若厥愈足温,则是阳已复,宜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以调其阴,而和其阳,则脚即伸也。若胃不和而□语,知为邪已转属阳明,当少少与调胃承气汤,令其微溏,胃和自可愈也。若重发汗者,谓不止误服桂枝汤,而更误服麻黄汤也。或复加烧针劫取其汗,以致亡阳证具。则又非甘草干姜汤所能治,故又当与四逆汤,以急救其阳也。

  【集注】

  程应旄曰:脉浮自汗,虽似桂枝证,而头项不痛,知阳神自歉于上部;恶寒脚挛急知阴邪更袭于下焦。阳虚阴盛,而里气上逆,故有心烦证,里阴攻及表阳,差讹只在「烦」字上。观结句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可见阴证不必真直中也治之一误,寒即中于治法中矣。

  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语。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如此?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为风,大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病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烦躁,阳明内结,□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语故知病可愈。

  【注】

  此设问答,申明上条之义也。桂枝证当用桂枝,值时令温热,或其人有热,用阳旦汤即桂枝汤加黄芩也。值时令寒冷,或其人有寒,用阴旦汤,即桂枝汤加干姜也。证象阳旦,谓心烦似乎有热也。按法治之,谓按法用阳旦汤也。盖心烦小便数,咽中干似乎阳旦,而不审脚挛急,微恶寒之证,是阴寒也,即以阳旦汤攻其表误也。所以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语等坏证作也。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如其言者何也?答曰:诊脉浮大,则为风虚,非寒虚也,故此知用桂枝不足以治其寒而加附子温经。即有阳明内结,□语烦乱等证,浑不为意。且更与甘草干姜汤,至夜半阳回足热,胫尚微拘急,即与芍药甘草汤以和其阴,尔乃胫伸,继以承气治其阳明内结,故微溏而□语止,其病可愈矣。是皆由于救之得法耳!

  卷二\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阳旦汤方(补)

  桂枝三钱芍药(酒焙)二钱甘草(炙)二钱黄芩(酒炒)三钱生姜三片大枣(擘)二枚右水煎,去滓温服,无时,日二、三服。本方加干姜,名阴旦汤。

  卷二\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甘草干姜汤方

  甘草(炙)四两干姜(炮)二两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卷二\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芍药甘草汤方

  芍药四两甘草(炙)四两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伤寒吐、下后,发汗,虚烦,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眩冒,经脉动惕者,久而成痿。

  【按】

  「八、九日心下痞□,□下痛,气上冲咽喉」三句,与上下文义不属,必是错简。注家因此三句,皆蔓衍支离,牵强注释。不知此证,总因汗出过多,大伤津液而成,当用补气补血益筋壮骨之药,经年始可愈也。

  【注】

  伤寒吐下后,复发其汗,治失其宜矣,故令阳气阴液两虚也。阴液虚,故虚烦;阳气虚,故脉微;阳气微而不升,故目眩冒;阴液虚而不濡,故经脉动惕也。阳气阴液亏损,久则百体失所滋养,故力乏筋软而成痿矣。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注】

  伤寒六、七日,邪传厥阴,厥热胜复之时,医不详审阴阳,而大下之,致变中寒下竭之坏证。中寒故寸脉沉迟,手足厥逆;下竭故尺脉不至,泄利不止也。盖未下之前阳经尚伏表热,大下之后,则其热乘虚下陷,内犯厥阴,厥阴经循喉咙,贯膈注肺故咽喉不利,唾脓血也。此为阴阳错杂,表里混淆之证,若温其下,恐助上热,欲清其上,愈益中寒,仲景故以此汤主之,正示人以阴阳错杂为难治,当于表里上下求治法也。盖下寒上热,固为难温,里寒无汗,还宜解表,故用麻黄升麻汤,以解表和里清上温下,随证治之也。

  【集注】

  程知曰:言厥逆有因于误下致变者也。凡伤寒热炽者,其阴必虚,六、七日虽当传里之时,设表证仍在而大下之,则阴伤而阳亦陷。寸脉沉迟,手足厥冷,下利不止,伤其阳而气内陷也;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吐脓血,伤其阴而热内逼也。一下之误,既伤其阳,复伤其阴,故难治,与麻黄升麻汤,以升阳调下,清热滋阴。盖传经热邪从外入于内者,仍当从内出于外也,故曰:汗出愈。

  喻昌曰:寸脉沉而迟,明是阳去入阴之故,非阳气衰微可拟。故虽手足厥冷,下部脉不至,泄利不止,其不得为纯阴无阳可知。况咽喉不利,唾脓血,又阳邪抟阴上逆之征验,所以仲景特于阴中提出其阳,得汗出而错杂之邪尽解矣。

  卷二\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麻黄升麻汤方

  麻黄(去节)二两半升麻一两一分当归一两一分知母十八铢黄芩十八铢萎蕤十八铢石膏(碎绵裹)六铢白术六铢干姜六铢芍药六铢天冬(去心)六铢桂枝六铢茯苓六铢甘草(炙)六铢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沬,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相去如炊三升米顷,令尽。汗出愈。

  【方解】

  下寒上热若无表证,当以黄连汤为法,今有表证,故复立此方,以示随证消息之始也升麻、萎蕤、黄芩、石膏、知母、天冬,乃升举走上清热之品,用以避下寒,且以滋上也;麻黄、桂枝、干姜、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甘草,乃辛甘走外温散之品用以远上热,且以和内也。分温三服令尽,汗出愈,其意在缓而正不伤,彻邪而尽除也。脉虽寸脉沉迟,尺脉不至;证虽手足厥逆,下利不止。究之原非纯阴寒邪,故兼咽喉痛,唾脓血之证,是寒热混淆阴阳错杂之病,皆因大下夺中所变。故仲景用此汤,以去邪为主,邪去而正自安也。

  伤寒八、九日,下之,胸满烦惊,小便不利,□语,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

  【注】

  伤寒八、九日,邪不解,表不尽,不可下也,若下之,其邪乘虚内陷。在上者,轻则胸满,重则结胸,胸满者,热入于胸,气壅塞也。在中者,轻则烦惊,重则昏狂,烦惊□语者,热乘于心,神不宁也。在下者,轻则小便不利,重则少腹满痛,小便不利者,热客下焦,水道阻也。邪壅三焦,则荣卫不行,水无去路,则外渗肌体,故一身尽重,不可转侧也。以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主之,其大意在和解镇固,攻补兼施也。

  【按】

  此条乃阳经湿热之身重,若以为津亡血涩,阳气不能宣布,阴经湿寒之身重则误矣。

  寒湿身重,用真武汤、桂枝附子汤,以不渴里无热也;热湿身重,用白虎汤、柴胡加龙骨牡蛎汤,以□烦胃有热也。其风湿、风温身重,亦不外乎兼寒兼热,故此汤中用苓、半、大黄为佐也。

  【集注】

  方有执曰:胸满者,下后里虚,外热入里,挟饮上抟于膈,所以烦也。惊伤心,心藏神而居膈,正虚邪胜所以不宁。一身尽重,不可转侧者,伤寒本一身疼痛,亡津液而血涩不利,故变为沉滞而重甚也。

  程知曰:下而心烦腹满,治以栀、朴,为邪入腹也。下而胸满烦惊,治以龙、牡,为邪入心也。因火劫而致烦惊,治以桂枝龙牡,挽心阳之外越也。因下而致烦惊,治以柴胡龙骨牡蛎,解心阳之内塞也。大、小陷胸,以高下缓急别之;诸泻心汤,以寒热虚实辨之。半、苓治痰,芩、连降逆,栀、豉涌虚烦,参、附回阳虚,下后大法,备于斯矣。

  喻昌曰:八、九日过经乃下之,可谓慎矣!孰知外邪未尽,乘虚而陷,邪方在表里其患已及于神明,于此而补天浴日,岂复易易。

  张璐曰:此系少阳之里证,诸家注作心经病误也。盖少阳有三禁,不可妄犯。虽八、九日过经,下之尚且邪气内犯,胃土受伤,胆木失荣,痰聚膈上,有如是之变,故主以小柴胡和解内外,逐饮通津,加龙骨、牡蛎,以镇肝胆之惊也。

  卷二\辨坏病脉证并治篇

  柴胡加龙骨牡蛎汤方

  柴胡四两半夏(洗)二合龙骨一两半人参一两半大黄二两牡蛎一两半茯苓一两半铅丹一两半桂枝一两半生姜一两半大枣(擘)二枚右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内大黄切如碁子,更煮一、二沸,去滓,温服一升

  【方解】

  是证也,为阴阳错杂之邪;是方也,亦攻补错杂之药。柴、桂解未尽之表邪,大黄攻已陷之里热,人参、姜、枣补虚而和胃,茯苓、半夏利水而降逆,龙骨、牡蛎、铅丹之涩重,镇惊收心而安神明,斯为以错杂之药,而治错杂之病也。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痛,与禹余粮丸。

  【按】

  禹余粮丸为涩痢之药,与此证不合。「与禹余粮丸」五字,衍文也。

  【注】

  汗家,谓平素好出汗之人也。重发汗,谓大发汗也。心主血,汗乃心之液,重发其汗血液大伤,心失所恃,故神情恍惚,心志不宁也。液竭于下,宗筋失养,故小便已阴茎疼也。

  【集注】

  方有执曰:心主血而藏神,汗多则血虚而舍空,恍惚心乱者,以舍空神纷散也。阴宗筋也。痛者,液竭而失其所荣养也。

  程应旄曰:心主血,汗者心之液,平素多汗之家,心虚血少可知。重发其汗,遂至心失所养,神恍惚而多忡憧之象,此之谓乱。小肠与心为表里,心液虚而小肠之水亦竭故小便已而阴疼也。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紧急,目直视,不能眴,不得眠。

  【注】

  衄家者,该吐血而言也。谓凡衄血、吐血之人,阴气暴亡,若再发其汗,汗出液竭诸脉失养,则额角上陷,中之脉,为热所灼,故紧且急也。目直视,目瞪不转睛也。

  不能眴,目睫不合也。亦皆由热灼其脉,引缩使然。不得眠者,阳气不能行于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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