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病源候论卷之二十五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一、蛊毒候
凡蛊毒有数种,皆是变惑之气。人有故造作之,多取虫蛇之类,以器皿盛贮,任其自相啖食,唯有一物独在者,即谓之为蛊。便能变惑,随逐酒食,为人患祸。患祸于佗,则蛊主吉利,所以不羁之徒而蓄事之。又有飞蛊,去来无由,渐状如鬼气者,得之卒重。凡中蛊病,多趋于死。以其毒害势甚,故云蛊毒。
着蛊毒,面色青黄者,是蛇蛊,其脉洪壮。病发之时,腹内热闷,胃胁支满,舌本胀强,不喜言语,身体恒痛;又心腹似如虫行,颜色赤,唇口干燥。经年不治,肝鬲烂而死。
其面色赤黄者,是蜥蜴蛊,其脉浮滑而短。病发之时,腰背微满,手脚唇口,悉皆习习。而喉脉急,舌上生疮。二百日不治,啖人心肝尽烂,下脓血,羸瘦,颜色枯黑而死。
其面色青白,又云:其脉沉濡。病发时咽喉塞,不欲闻人语,腹内鸣唤,或下或上,天阴雨转剧,皮内如虫行,手脚烦热,嗜醋食,咳唾脓血,颜色乍白乍青,腹内胀满,状如虾蟆。若成虫,吐出如科斗形,是虾蟆蛊。经年不治,啖人脾胃尽,唇口裂而死。
其脉缓而散者,病发之时,身体乍冷乍热,手脚烦疼,无时节吐逆,小便赤黄,腹内闷,胸痛,颜色多青,毒或吐出,似蜣螂有足翅,是蜣螂蛊。经年不治,啖人血脉,枯尽而死。
欲知是蛊与非,当令病患唾水内,沉者是蛊,浮者非蛊。
又云:旦起取井花水,未食前,当令病患唾水内,唾如柱脚,直下沉者,是蛊毒。沉散不至下者,草毒。
又云:含大豆,若是蛊豆胀皮脱;若非蛊,豆不烂脱。
又云:以鹄皮置病患卧下,勿令病患知,若病剧者,是蛊也。
又云:取新生鸡子煮熟,去皮,留黄白,令完全,日晚口含,以齿微微微HT 之,勿令破,作两炊时,夜吐二瓦上,着霜露内,旦看大青,是蛊毒也。
昔有人食新变鲤鱼中毒,病心腹痛,心下硬,发热烦冤,欲得水洗沃,身体摇动,如鱼得水状。有人诊云:是蛊。其家云:野间相承无此毒。不作蛊治,遂死。其汤熨针石,别有正方,补养宣导,今附于后。
《养生方·导引法》云:两手着头相叉,长引气,即吐之。坐地,缓舒两脚,以两手从外抱膝中,疾低头入两膝间,两手交叉头上十二通,愈蛊毒及三尸毒,腰中大气。
又云:行大道,常度日月星辰,清净,以鸡鸣,安身卧,嗽口三咽之。调五脏,杀蛊虫,治心腹痛,令人长生。
又云:《无生经》曰:治百病邪蛊,当正偃卧,闭目闭气,内视丹田,以鼻徐徐纳气,令腹极满,徐徐以口吐之,勿令有声,令入多出少,以微为之。故存视五脏,各如其形色;又存胃中,令鲜明洁白如素。为之倦极,汗出乃止,以粉粉身,摩捋形体。汗不出而倦者,亦可止。明日复为之。
又当存作大雷电,隆晃走入腹中,为之不止,病自除。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二、蛊吐血候
蛊是合聚虫蛇之类,以器皿盛之,任其相啖食,余一存者,名为蛊。能害人,食人腑脏。其状:心切痛,如被物啮,或硬,面目青黄,病变无常,是先伤于膈上,则吐血也。不即治之,食脏腑尽则死。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三、蛊下血候
蛊是合聚虫蛇之类,以器皿盛之,任其自相食啖,余留一存者为蛊。能变化为毒,害人。有事之以毒害,多因饮食内行之。人中之者,心腹懊痛,烦毒不可忍,食人五脏,下血瘀黑如烂鸡肝。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四、氐羌毒候
氐羌毒者,犹是蛊毒之类。于氐羌界域得之,故名焉。然其发病之状,犹如中蛊毒,心腹刺痛,食人五脏,吐血利血,故是蛊之类也。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五、猫鬼候
猫鬼者,云是老狸野物之精,变为鬼蜮,而根据附于人。人畜事之,犹如事蛊,以毒害人。其病状,心腹刺痛。食人腑脏,吐血利血而死。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六、野道候
野道者,是无主之蛊也。人有畜事蛊,以毒害人,为恶既积,乃至死灭绝,其蛊则无所根据止,浮游由野道路之间,有犯害人者。其病发,犹是蛊之状。但以其于田野道路得之,故以谓之野道。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七、射工候
江南有射工毒虫,一名短狐,一名蜮,常在山涧水内。此虫口内有横骨,状如角弓,其虫形正黑,状如大蜚,生齿发,而有雌雄,雄者口边两角,角端有桠,能屈伸。冬月并在土内蛰,其上气蒸休休,冬月有雪,落其上不凝。夏月在水内,人行水上,及以水洗浴,或因大雨潦时,仍逐水,便流入人家,或遇道上牛马等迹内即停住,其含沙射人影,便病。
初得时,或如伤寒,或似中恶,或口不能语,或身体苦强,或恶寒壮热,四肢拘急,头痛,骨 屈伸,张口欠KT ,或清朝小苏,晡夕则剧。剧者不过三日,则齿间有血出,不即治,杀人。又云:初始证候,先寒热恶冷,欠KT ,筋急,头痛目疼,状如伤寒,亦如中尸,便不能语,朝旦小苏,晡夕轧剧,寒热闷乱是也。始得三四日可治,急者七日皆死,缓者二七日,远不过三七日皆死。
其毒中人,初未有疮,但恶风 寒热,或如针刺。及其成疮,初如豆粒黑子,或如火烧,或如蠼 尿疮,皆肉内有穿空如大针孔也。其射中人头面尤急,腰以上去人心近者多死,中人腰以下者小宽,不治亦死;虽不死,皆百日内不可保瘥。
又云:疮有数种,其一种,中人疮正黑如 子状,或周遍悉赤,衣被犯之,如有芒刺痛。其一种,作疮久即穿陷,或晡间寒热。其一种,如火炙人肉, 起作疮,此最急,数日杀人。其一种,突起如石疖状。俱能杀人,自有迟速耳。大都此病多令人寒热欠伸,张此虫冬月蛰在土内,人有识之者,取带之溪边行亦佳。若得此病毒,仍以为屑,渐服之。夏月在水中者,则不可用。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八、沙虱候
山内水间有沙虱,其蛊甚细,不可见。人入水浴及汲水澡浴,此虫着身,及阴雨日行草间亦着人,便钻入皮里。其诊法,初得时,皮上正赤,如小豆黍粟,以手摩赤上,痛如刺。
过三日之后,令百节强,疼痛,寒热,赤上发疮。此虫渐入至骨,则杀人。
人在山涧洗浴竟,巾拭KT KT 如芒毛针刺,熟看见处,以竹簪挑拂去之。已深者,用针挑取虫子,正如疥虫,着爪上,映光方见行动也。挑不得,灸上三七壮,则虫死病除。若止两三处,不能为害,多处不可尽挑灸。挑灸其上而犹觉昏昏,是其已大深,便应须根据土俗作方术拂出之,并作诸药汤浴,皆得一二升,出都尽乃止。
此七日内宜瘥,不尔则续有飞蛊来,人攻啖心脏便死。飞蛊白色,如韭叶大,长四五寸,初着腹胁,肿痛如刺,即破鸡 之,尽出食鸡,或得三四数过,与取尽乃止,兼取麝香、犀角护其内,作此治可瘥。勿谓小小,不速治,则杀人。
彼土呼此病为呼 。(吴音沙作 。读如鸟长尾 音也。)言此虫能招呼沙虱入人体内,人行有得沙虱,还至即以火自灸燎令遍,则此虫自堕地也。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九、水毒候
自三吴已东及南,诸山郡山县,有山谷溪源处,有水毒病,春秋辄得。一名中水,一名中溪,一名中洒(苏骇反),一名水中病,亦名溪温。今人中溪,以其病与射工诊候相似,通呼溪病。
其实有异,有疮是射工,无疮是溪病。
初得恶寒,头微痛,目匡疼,心内烦懊,四肢振 ,腰背骨节皆强,两膝疼,或吸吸热,但欲睡,旦醒暮剧,手足指逆冷至肘膝。二三日则复生虫,食下部,肛内有疮,不痒不痛,令人不觉,视之乃知。不即治,六七日下部便脓溃,虫上食五脏,热盛烦毒,注下不禁,八九日死。一云十余日死。
水毒有阴阳,觉之急视下部。若有疮正赤如截肉者,为阳毒,最急;若疮如鳢鱼齿者,为阴毒,犹小缓。皆杀人,不过二十日。又云,水毒有雌雄,脉洪大而数者为阳,是雄溪,易治,宜先发汗及浴。脉沉细迟者为阴,是雌溪,难治。
欲知审是中水者,手足指冷即是,若不冷非也。其冷或一寸,或至腕,或至肘膝。冷至二寸为微,至肘膝为剧。又云:作数斗汤,以蒜四五升捣碎投汤内,消息视之,莫令大热,绞去滓,适寒温,以自浴,若身体发赤斑文者是也。又云:若有发疮处,但如黑点,绕边赤,状似鸡眼。在高处难治,下处易治。余诊同,无复异,但觉寒热头痛,腰背急强,手脚冷,欠KT 欲眠,朝瘥暮剧,便判是溪病,不假蒜汤及视下部疮也。
此证者,至困时亦不皆洞利及齿间血出,惟热势猛者,则心腹烦乱,不食而狂语,或有下血物如烂肝,十余日至二十日则死。不测,虫食五脏,肛伤,以不治。
又云:溪病不歇,仍飞蛊来人,或皮肤腹胁间突起,如烧痛,如刺,登破生鸡上,辄得白虫,状似蛆,长四五六七寸,或三四六八枚无定。此即应是所云虫啖食五脏及下部之事。又云:中溪及射工法急救,令七日内瘥,不尔则有飞蛊来入人身内,攻啖五脏便死。彼土辟却之法,略与射工相似。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解诸毒候
凡药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即杀人者,一曰钩吻,生朱崖;二曰HT ,又名 日,状如黑雄鸡,生山中;三曰阴命,赤色,着木悬其子,生山海;四曰海姜,状如龙芮,赤色,生海中;五曰鸩羽,状如雀,黑项赤喙,食蝮蛇,生海内。但被此诸毒药,发动之状,皆似劳黄,头项强直,背痛而欲寒,四肢酸洒,毛悴色枯,肌肉缠急,神情不乐。又欲似瘴病,或振寒如疟,或壮热似时行,或吐或利,多苦头痛。又言人齿色黑,舌色赤多黑少,并着药之候也。
岭南俚人别有不强药,有蓝药,有焦铜药,金药,菌药,此五种药中人者,亦能杀人。
但此毒初着,人不能知,欲知是毒非毒者,初得便以灰磨洗好熟银令净,复以水杨枝洗口齿,含此银一宿卧,明旦吐出看之,银黑者是不强药,银青黑者,是蓝药,银紫斑者,是焦铜药。此三种,但以不强药最急毒。若热酒食里着者,六七日便觉异;若冷酒食里着,经半月始可知耳。若含银,银色不异,而病候与着药之状不殊,心疑是毒,欲得即知者,可食鲤鱼,食竟此毒即发。亦空腹取银口含之,可两食顷,出着露下,明旦看银色,若变黑,即是药毒。又言取鸡子煮去壳,令病患齿啮鸡子白处,亦着露下,若齿啮痕处黑,即是也。
又言觉四大不调,即须空腹食炙鸡、炙羸、鸭等肉,触犯令药发,即治之便瘥;若久不治,毒侵肠胃,难复攻治。若定知着药,而四大未羸者,取大戟长三寸许食之,必大吐利,若色青者,是焦铜药;色赤者,是金药;吐菌子者,是菌药。此外,杂药利亦无定色,但小异常利耳。
又有两种毒药,并名当孤草。其一种着人时,脉浮大而洪,病发时啬啬恶寒,头微痛,干呕,背迫急,口噤,不觉嚼舌,大小便秘涩,眼匡唇口指甲颜色皆青是也。又一种当孤草毒者,其病发时,口噤而干,舌不得言,咽喉如锥刀刺,胸中甚热,膊胛满,不至百日,身体唇口手脚指甲青而死。
又着乌头毒者,其病发时,咽喉强而眼睛疼,鼻中艾臭,手脚沉重,常呕吐,腹中热闷,唇口习习,颜色乍青乍赤,经百日死。
凡人若色黑、大骨及肥者,皆胃浓,则胜毒;若瘦者,则胃薄,不胜毒也。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一、解诸药毒候
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但毒有大小,自可随所犯而救解之。但着毒重者,亦令人发病时咽喉强直,而两眼睛疼,鼻干,手脚沉重,常呕吐,腹里热闷,唇口习习,颜色乍青乍赤,经百日便死。其轻者,乃身体习习而痹,心胸涌涌然而吐,或利无度是也。但从酒得者难治,言酒性行诸血脉,流遍周体,故难治;因食得者易愈,言食与药俱入胃,胃能容杂毒,又逐大便泄毒瓦斯,毒瓦斯未流入血脉,故易治。若但觉有前诸候,便以解毒药法救之。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二、服药失度候
凡合和汤药,自有限剂。至于圭、铢、分、两,不可乘违。若增加失宜,便生他疾。其为病也,令人吐下不已,呕逆而闷乱,手足厥冷,腹痛转筋。久不以药解之,亦能致死,速治即无害。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三、诸饮食中毒候
凡人往往因饮食忽然困闷,少时致甚,乃至死者,名为饮食中毒,言人假以毒物投食里而杀人。但其病颊内或悬痈内初如酸枣大,渐渐长大,是中毒也。急治则瘥,久不治,毒入腹则死。
但诊其脉,浮之无阳,微细而不可知者,中毒也。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四、食诸肉中毒候
凡可食之肉,无甚有毒。自死者,多因疫气所毙,其肉则有毒。若食此毒肉,便令人困闷,吐利无度,是中毒。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五、食牛肉中毒候
凡食牛肉有毒者,由毒蛇在草,牛食因误啖蛇则死;亦有蛇吐毒着草,牛食其草亦死,此牛肉则有大毒。又因疫病而死者,亦有毒。食此牛肉,则令人心闷,身体痹,甚者乃吐逆下利,腹痛不可堪,因而致死者,非一也。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六、食马肉中毒候
凡骏马及马鞍下肉,皆有毒,不可食之,食之则死。其有凡马肉则无毒。因疫病死者,肉亦有毒。此毒中人,多洞下而烦乱。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七、食六畜肉中毒候
六畜者,谓牛、马、猪、羊、鸡、狗也。凡此等肉本无毒,不害人。其自死及着疫死者,皆有毒。中此毒者,亦令人心烦闷,而吐利无度。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八、食六畜百兽肝中毒候
凡禽兽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伤人。其疫死者弥甚。被其毒者,多洞利呕吐而烦闷不安。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十九、食郁肉中毒候
郁肉毒者,谓诸生肉及熟肉内器中,密闭头,其气壅积不泄,则为郁肉,有毒。不幸而食之,乃杀人。其轻者,亦吐利烦乱不安。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食狗肉中毒候
凡狗肉性甚躁热,其疫死及狂死者,皆有毒,食之难消,故令人烦毒闷乱。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一、食猪肉中毒候
凡猪肉本无毒,其野田间放,或食杂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则有毒。人食之,则毒瓦斯攻脏,故令人吐利,困闷不安。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二、食射KT肉中毒候
射猎人多用射KT 药涂箭头,以射虫鹿,伤皮则死,以其有毒故也。人获此肉,除箭处毒肉不尽,食之则被毒致死。其不死者,所误食肉处去毒箭远,毒瓦斯不深,其毒则轻,虽不死,犹能令人困闷吐利,身体痹不安。
KT 药者,以生乌头捣汁,日作之是也。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三、食鸭肉成病候
鸭肉本无毒,不能损人。偶食触冷不消,因结聚成腹内之病。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四、食漏脯中毒候
凡诸肉脯,若为久故茅草屋漏所湿,则有大毒,食之三日,乃成暴症,不可治,亦有即杀人者。几脯,炙之不动,得水则动,亦杀人。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五、食鱼中毒候
凡人食鱼 者,皆是使生冷之物,食之甚利口,人多嗜之,食伤多,则难消化,令人心腹痞满,烦乱不安。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六、食诸鱼中毒候
凡食诸鱼有中毒者,皆由鱼在水中,食毒虫恶草则有毒,人食之,不能消化,即令闷乱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七、食鲈鱼肝中毒候
此鱼肝有毒,人食之中其毒者,即面皮剥落,虽尔,不至于死。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八、食鲐鱼中毒候
此鱼肝及腹内子有大毒,不可食,食之往往致死。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二十九、食蟹中毒候
此蟹食水茛,水茛有大毒,故蟹亦有毒。中其毒则闷乱欲死。若经霜以后,遇毒即不能害人,未被霜蟹,煮食之则多有中毒,令人闷乱,精神不安。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三十、食诸菜蕈菌中毒候
凡园圃所种之菜本无毒,但蕈、菌等物,皆是草木变化所生,出于树者为蕈,生于地者为菌,并是郁蒸湿气变化所生,故或有毒者。人食遇此毒,多致死,甚疾速;其不死者,犹能令烦闷吐利,良久始醒。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三十一、食诸虫中毒候
野菜芹荇之类,多有毒虫水蛭附之,人误食之,使中其毒,亦能闷乱,烦躁不安。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三十二、饮酒大醉连日不解候
饮酒过多,酒毒渍于肠胃,流溢经络,使血脉充满,令人烦毒 乱,呕吐无度,乃至累日不醒。往往有腹背穿穴者,是酒热毒瓦斯所为。故须摇动其身,以消散也。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三十三、饮酒中毒候
凡酒性有毒,人若饮之,有不能消,便令人烦毒闷乱。其汤熨针石,别有正方,补养宣导,今附于后。
《养生方》云:正坐仰天,呼出酒食醉饱之气。出气之后,立饥且醒。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三十四、饮酒腹满不消候
夫酒性宣通而不停聚,故醉而复醒,随血脉流散故也。今人有荣卫痞涩,痰水停积者,因复饮酒,不至大醉大吐,故酒与痰相搏,不能消散,故令腹满不消。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三十五、恶酒候
酒者,水谷之精也,其气 悍而有大毒。入于胃则胃胀气逆,上逆于胸,内蘸于肝胆,故令肝浮胆横,而狂悖变怒,失于常性,故云恶酒也。
卷之二十六 蛊毒病诸候(下凡二十七论)
三十六、饮酒后诸病候
酒性有毒,而复大热,饮之过多,故毒热气渗溢经络,浸溢腑脏,而生诸病也。或烦毒壮热,而似伤寒;或洒淅恶寒,有同温疟;或吐利不安;或呕逆烦闷,随脏气虚实而生病焉。病候非一,故云诸病。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一、吐血候
夫吐血者,皆由大虚损及饮酒、劳损所致也。但肺者,五脏上盖也,心肝又俱主于血。
上焦有邪,则伤诸脏,脏伤血下入于胃,胃得血则闷满气逆,气逆故吐血也。
但吐血有三种:一曰内衄,二曰肺疽,三曰伤胃。内衄者,出血如鼻衄,但不从鼻孔出,是近心肺间津出,还流入胃内。或如豆汁,或如衄血,凝停胃里,因即满闷便吐,或去数升乃至一斗是也。肺疽者,言饮酒之后,毒满便吐,吐以后有一合二合,或半升一升是也。
伤胃者,是饮食大饱之后,胃内冷,不能消化,则便烦闷,强呕吐之,所食之物与气共上冲蹙,因伤损胃口,便吐血,色鲜正赤是也。
凡吐血之后,体恒,KT KT 然,心里烦躁,闷乱纷纷,颠倒不安。
寸口脉微而弱,血气俱虚,则吐血。关上脉微而芤,亦吐血。脉细沉者生,喘咳上气,脉数浮大者死。久不瘥,面色黄黑,无复血气,时寒时热,难治也。
《养生方》云:思虑伤心,心伤则吐衄,发则发焦也。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二、吐血后虚热胸中痞口燥候
吐血之后,脏腑虚竭,荣卫不理,阴阳隔绝,阳虚于上,故身体虚热,胸中痞,则口燥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三、呕血候
夫心者,主血;肝者,藏血。愁忧思虑则伤心,恚怒气逆,上而不下则伤肝。肝心二脏伤,故血流散不止,气逆则呕而出血。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四、唾血候
唾血者,由伤损肺所为。肺者,为五脏上盖,易为伤损,若为热气所加,则唾血。唾上如红缕者,此伤肺也;胁下痛,唾鲜血者,此伤肝。
关上脉微芤,则唾血。脉沉弱者生,牢实者死。其汤熨针石,别有正方,补养宣导,今附于后。
《养生方·导引法》云:伸两脚,两手指着足五指上,愈腰折不能低着。若唾血,久疼长伸两脚,以两手捉足五指七遍。愈腰折不能低仰,若唾血、久疼、血病。久行,身则可卷转也。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五、舌上出血候
心主血脉而候于舌,若心脏有热,则舌上出血如涌泉。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六、大便下血候
此由五脏伤损所为。脏气既伤,则风邪易入,热气在内,亦大便下血,鲜而腹痛。冷气在内,亦大便血下,其色如小豆汁,出时疼而不甚痛。
前便后下血者,血来远;前下血后便者,血来近。远近者,言病在上焦、下焦也。令人面无血色,时寒时热。
脉浮弱,按之绝者,下血。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七、小便血候
心主于血,与小肠合。若心家有热,结于小肠,故小便血也。
下部脉急而弦者,风邪入于少阴,则尿血。尺脉微而芤,亦尿血。
《养生方》云:人食甜酪,勿食大酢,必变为尿血。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八、九窍四肢出血候
凡荣卫大虚,腑脏伤损,血脉空竭,因而恚怒失节,惊忿过度,暴气逆溢,致令腠理开张,血脉流散也,故九窍出血。
喘咳而上气逆,其脉数有热,不得卧者死。
卷之二十七 血病诸候(凡九论)
九、汗血候
肝藏血,心之液为汗。言肝心俱伤于邪,故血从肤腠而出也。
卷之二十七 毛发病诸候(凡十三论)
一、须发秃落候
足少阳,胆之经也,其荣在须;足少阴,肾之经也,其华在发。冲任之脉,为十二经之海,谓之血海,其别络上唇口。若血盛则荣于须发,故须发美;若血气衰弱,经脉虚竭,不能荣润,故须发秃落。其汤熨针石,别有正方,补养宣导,今附于后。
《养生方》云:热食汗出,勿伤风,令发堕落。
又云:欲理发,向王地,既栉发之始,叩齿九通,而微咒曰:“太帝散灵,五老返真,泥丸玄华,保精长存。左拘隐月,右引日根,六合清炼,百神受恩。”咒毕,咽唾三过。能常行之,发不落而生。
又云:当数易栉,栉之取多,不得使痛。亦可令待者栉。取多,血液不滞,发根常牢。
卷之二十七 毛发病诸候(凡十三论)
二、令生髭候
手阳明为大肠之经,其支络缺盆,上颈贯颊,入下齿间。髭者,是血气之所生也。若手阳明之经血盛,则髭美而长,血气衰少则不生。
卷之二十七 毛发病诸候(凡十三论)
三、白发候
足少阴肾之经也,肾主骨髓,其华在发。若血气盛,则肾气强,肾气强,则骨髓充满,故发润而黑;若血气虚,则肾气弱,肾气弱,则骨髓枯竭,故发变白也。其汤熨针石,别有正方,补养宣导,今附于后。
《养生方》云:正月十日沐发,发白更黑。
又云:千过梳头,头不白。
又云:正月一日,取五香煮作汤,沐头不白。
又云:十日沐浴,头不白。
又云:十四日沐浴,令齿牢发黑。
又云:常向本命日,栉发之始,叩齿九通,阴咒曰:太帝散灵,五老返真,泥丸玄华,保精长存。左拘隐月,右引日根;六合清炼,百神受恩。咒毕,咽唾三过。常数行之,使人齿不痛,发牢不白。一云头脑不痛。
《养生方·导引法》云:解发,东向坐,握固,不息一通。举手左右导引,手掩两耳。
以手复捋头五,通脉也。治头风,令发不白。
又云:清旦初起,左右手交互,从头上挽两耳,举;又引须发,即面气流通。令头不白,耳不聋。
又云:坐地,直两脚,以两手指脚胫,以头至地。调脊诸椎,利发根,令长美。坐舒两脚,相去一尺,以扼脚两胫,以顶至地十二通。调身脊无患害,致精气润泽。发根长美者,令青黑柔濡滑泽,发恒不白。
又云:伏,解发东向,握固,不息一通,举手左右导引,掩两耳。令发黑不白。伏者,双膝着地,额直至地,解发,破髻,舒头,长敷在地。向东者,向长生之术。握固,两手如婴儿握,不令气出。不息,不使息出,极闷已,三嘘而长细引。一通者,一为之,令此身囊之中满其气。引之者,引此旧身内恶邪伏气,随引而出,故名导引。举左右手各一通,掩两耳,塞鼻孔三通,除白发患也。
又云:蹲踞,以两手举足五趾,低头自极,则五脏气偏至。治耳不闻、目不明。久为之,则令发白复黑。
又云:思心气上下四布,正赤,通天地,自身大且长。令人气力增益,发白更黑,齿落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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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令长发候
发是足少阴之经血所荣也。血气盛,则发长美;若血虚少,则发不长,须以药治之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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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令发润泽候
足少阴之经血,外养于发。血气盛,发则光润;若虚,则血不能养发,故发无润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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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黄候
足少阴之经血,外养于发。血气盛,发则润黑;虚竭者,不能荣发,故令发变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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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须黄候
足少阳之经血,外荣于须。血气盛,须则美而长;若虚少不足,不能荣润于外,故令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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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令生眉毛候
足太阳之经,其脉起于目内 ,上额交巅。血气盛,则眉美有毫,血少则眉恶。眉为风邪所伤,则眉脱,皆是血气伤损,不能荣养,故须以药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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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火烧处发不生候
夫发之生,血气所润养也。火烧之处,疮痕致密,则气血下沉,不能荣宣腠理,故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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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令毛发不生候
足少阴之血气,其华在发。足太阳之血气盛,则眉美;足少阳之血气盛,则须美;足阳明之血气盛,则发美;手阳明之血气盛,则髭美。诸经血气盛,则眉、髭、须、发美泽。若虚少枯竭,则变黄、白、悴、秃。若风邪乘其经络,血气改变,则异毛恶发妄生也,则须以药敷,令不生也。
卷之二十七 毛发病诸候(凡十三论)
十一、白秃候
凡人皆有九虫在腹内,值血气虚则能侵食。而蛲虫发动,最能生疮,乃成疽、癣、、疥之属,无所不为。言白秃者,皆由此虫所作,谓在头生疮有虫,白痂甚痒,其上发并秃落不生,故谓之白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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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赤秃候
此由头疮,虫食发秃落,无白痂,有汁,皮赤而痒,故谓之赤秃。
卷之二十七 毛发病诸候(凡十三论)
十三、鬼舐头候
有人风邪在于头,有偏虚处,则发秃落,肌肉枯死。或如钱大,或如指大,发不生,亦不痒,故谓之鬼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