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徽商资料选编《五杂俎》卷4
《五杂俎》卷4
127 吴之新安,闽之福唐,地狭而人众。四民之业,无远不届,即遐陬穷发,人迹不到之处,往往有之。诚有不可解者,盖地狭则无田以自食,而人众则射利之途愈广故也。余在新安,见人家多楼上架楼,未尝有无楼之屋也。计一室之居,可抵二三室,而犹无尺寸隙地。
《五杂俎》卷4
128 ……歙故名州,今以岩邑,当南辅,其地方三百里而羡,视子男过之。其民出糊口者遍四方,即食土之毛,无虑万万指,其业诗书礼乐修正业者什二三,大半以贾代耕,习心计。其俗多武健自负。
《太函集》卷6
129 新都岩郡,食指百倍四方,其民率以贾代耕,不能不糊口于转毂。下之则俯给仰取,赴争地而竞锥刀;上之则穷声伎极纷华为富贵客,以明得意,两者取非俦类也。主人在丰乐里都山水庾区,其上则天都云门,其下则容成之台,曹溪之水。主人终岁家食,跬步不出里门,坐收山林林木之利于其家,岁课江淮盐策之利于其子,不逐时而获,不握算而饶,其得之地者殊也。
《太函集》卷14《谷口篇》
130 吾乡(歙县)业贾者什家而七,赢者什家而三。
《太函集》卷16《兖山汪长公六十寿序》
131 新都业贾者什七八,族为贾而隽为儒,因地趋时则男子所有事,外言不入于卑。
《太函集》卷16《阜成篇》
132 大江以南,新都以文物著。其俗不儒则贾,相代若践更,要之良贾保负闳儒,则其躬行彰彰矣。
《太函集》卷55
《诰赠奉直大夫户部员外郎程公暨赠宜人闵氏合葬墓志铭》
133 其最相反者则曰:“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是大不然。无论江东诸县,姑论吾邑,千金之子比比而是,上之而巨万矣,又上之而十万百万矣。然而千金则千不能一也,巨万则万不能一也,十万百万可知。乃若朝不谋夕者则十而九矣。何云“无冻饿之人”哉!嗟夫!吾邑之不能不贾者,时也,势也,亦情也。……今邑之人众几于汉一大郡,所产谷粟不能供百分之一,安得不出而糊其口于四方也。谚语以贾为生意,不贾则无望,奈何不亟亟也。以贾为生,则何必子皮其人而后为贾哉。人人皆欲有生,人人不可无贾矣。故邑之贾岂惟如上所称大都会者皆有之,即山陬海闫孤村僻壤亦不无吾邑之人,但云大贾则必处都会耳。约略而言,亦有五焉:一曰走贩,即太史公之所谓周流者也;二曰团积,即太史公之所谓废著者也;三曰开张,即太史公之所谓陈椽者也;四曰质剂,即太史公之所谓子母钱者也;五曰回易,即太史公之所谓以所多易所鲜者也。而下贾、中贾、大贾、廉贾皆在其中矣。总之则其货无所不居,其地无所不至,其时无所不鹜,其算无所不精,其利无所不专,其权无所不握。而特举其大则莫如以盐旬之业贾淮扬之间而已。……邑之以盐旬祭酒而甲于天下者,初则有黄氏,后则汪氏、吴氏相递而起,皆由数十万以汰百万者。
万历《歙志 货殖》
134 商则本乡者少,而走外乡者多。昔为末富,而今为本富。小者雄一集,大者甲二河,远者逾十年,近者羁浃岁。
万历《歙志 风土》
135 东南称饶,推吾新安。新安千乘六裂,歙休更殖。然皆蒙故业、席余策以称雄爽,幸能自濡,必甘财虏户犬,惴惴然患得失,不知所措。且也此开彼塞,眇儒右贾,纤鄙而歌蟋蟀者岂鲜也。
《休宁西门查氏祠记 查灵川公暨配汪孺人行状》
136 徽州俗例,人到十六就要出门做生意。
《豆棚闲话》第3则
137 ……却是徽州风俗,以商贾为第一等生业,科第反在次着。
《二刻拍案惊奇》卷37
138 歙休两邑民皆无田,而业贾遍于天下。自寇乱,破家荡产者大半。夫两邑人以业贾故,挈其亲戚知交而与共事,以故一家得业,不独一家食焉而已。其大者能活千家百家,下亦至数十家数家,且其人亦皆终岁客居于外,而家居者亦无几焉。今不幸而一家破则遂连及多家与俱破。……故合计两邑之民,其有业者大都什不二三,而其失业者什七八焉。计天下郡邑失业之民未有如此两邑之多者。
《金太史集》卷4《与歙令君书》
139 山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贷殖为恒产。春月持余资出贸十一之利,为一岁计,冬月怀归,有数岁一归者,上贾之所入,当上家之产;中贾之所入,当中家之产;小贾之所入,当下家之产。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贾之所入,视旁郡倍厚。
顺治《歙志》卷1《舆地 风俗》
140 徽之山大抵居十之五,民鲜田畴,以货殖为恒产,春月持余赀出贸什一之利,为一岁计,冬月怀归,有数岁一归者。上贾之所入,当上家之产;中贾之所入,当中家之产;小贾之所入,当下家之产。善识低昂,时取予,以故贾之所入,视旁郡倍厚。(原注:明末徽最富厚,遭兵火之余,渐遂萧条,今乃不及前之十一矣。)
康熙《徽州府志》卷2《风俗》
141 新安郡栖万山中,上无金银铜锡之产,户无蚕缫布缕之艺,且远于鱼盐山海,无舟车不利险阻。市民或负贩四方,于其家贾之利亦微矣。挟母或一金,或十金、百金,至筹其子之所获,仅刀锥焉。夫列廛而居,贸易而食,以养父母而蒿其妻子,皆取足焉。甚矣!贾道之难也,为人上者,又从而病之,民其何以堪命耶!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赵鹤新安徐公惠贾之碑》
142 天下之民寄命于农,徽民寄命于商。而商之通于徽者,取道有二,一从饶州鄱、浮;一从浙省杭、严。皆壤地相邻,溪流一线,小舟如叶,鱼贯尾衔,昼夜不息。一日米船不至,民有饥色;三日不至,有饿莩;五日不至,有昼夺。今连年饥馑,待哺于籴,如溺待援,奈何邻邦肆毒,截河劫商,断绝生路,饿死万计。……初闻米船过浙,钱塘县遏阻,商人苦累已深。讶之,乃饶州浮梁县殆有甚焉。……其鄱阳地方,以篾绳拦河,五日一开,婪胥吻满乃放舟子,方鼓楫而进,而浮梁县地方两岸林莽张挺掷石以待矣,辱虎撑牙将敢谁何!名为抢米,并货物攫去,稍与争抗,立死梃下,舟亦椎碎。商人赴诉于浮梁,知县反听胥吏拔置,言“贫民无活计,暂借尔商救度。”此言一出,兔胆愈壮,劫杀遍野。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汪伟等奏疏》
143 新安多名山,少甫田沃壤,输怖钟釜,粟皆外至,虽贤者不得不趋什一之业,持筹握算,攘攘于存亡得失好恶哀乐间,其不为赐与里华子者多矣。
歙县《丰南志》第4册《季常吴次公六十序》
144 予邑(歙县)编氓贾居十九,其巨者高轩驷马,俨然扌晋绅;次亦沃土自豪,雄资足瞻,自谓无求于人;最次亦逐什一,征贵贱,饱暖其妻孥,而优游以卒岁。
歙县《虬川黄氏宗谱 云景黄翁六十寿序》
145 歙在山谷间,垦田益寡,处者以学,行者以商。学之地自府县学外,多聚于书院,书院凡数十,以紫阳为大。商之地海内无不至,以业盐于两淮为著,此其大较也。
嘉庆《两淮盐法志》卷55《徽州紫阳书院岁贡资用记》
146 徽民有资产者,多商于外。其在籍之人,强半贫无卓锥,往往有揭其敝衣残襦,暂质升合之米,以为晨炊计者,最为可怜。然巨典高门,锱铢弗屑,于是有短押小铺,专收此等穷人微物,或以银押或以酒米押,随质随赎。
《挹奎楼遗稿》卷1《徽州南米改折议》
147 吾州人多客游于外,往往即寄其地之籍以登第仕宦者。京师歙县会馆题名,以本籍列于前,寄籍列于后,此例可谓至当。
《徽州府志辩证》
148 徽之俗,一贾不利再贾,再贾不利三贾,三贾不利犹未厌焉。
光绪《祁门倪氏族谱》卷下《诰封淑人胡太淑人行状》
149 吴士奇言:“洪武中,吴人有沈万三者,以资倾东南,家已籍,顾善自匿,至永乐中,犹称巨富,而尚惴惴惧不保,时入赂贵臣。是时,闾右以赀自焚者,十室而五,即婺之郑氏,故号义门,且几殆,非以干戈初定,恐利雄而为乱资乎。吾县(歙县)多富贾,我吴宗亦稍自给。正德中,扬州守瑶从车驾,为侍卫所困,宗人有景芳者,出橐中千金,各餍其欲,守乃得脱。言未遇时,与景芳相善。而宗人又有名趴者,亦轻财好施,卒以家破,遂为市义者之戒。近国有大役,宗人有持三十万缗佐工者,一日而五中书之爵下。嘉、隆以来,淮南以南,富于财者,贾则山西高氏、宋氏、韩氏,歙县吴氏、汪氏;田则三吴徐氏、杨氏、董氏,迭为消长云。”按:此条可征明时遇富民之苛虐。五中书事,歙志作六中书,言万历间师征关酋,吴养春上疏,愿输纳饷银三十万两,诏赐其家中书舍人凡六人,吴时俸、吴养京、吴养都、吴继志、吴养春、吴希元。明制,中书贵于清制,有由御史翰林迁者。吴氏一朝得其六,故县志列之殊恩传中也。又按:士奇摅举当时富贾,吾歙仅及吴、汪,足征吴汪之富在明称盛,若江氏等殆皆起于清矣。
《歙事闲谭》第4册
150 郡邑田少民稠,商贾四出,滇、黔、闽、粤、豫、晋、燕、秦,贸迁无弗至焉。淮、浙、楚、汉,其迩焉者矣。其拥雄赀者,高轩结驷,俨然缙绅;次亦沃土自豪,奔走才智,而遍植其亲朋;最次且操奇赢,权出纳,翼事拿而橐遗其子孙。然亦固有单寒之子,无尺寸藉而积渐丰裕者;亦有袭祖父成业,未几而贫乏不振者。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51 沈归愚《国朝诗别裁集》选歙人诗,……其选汪于鼎兄弟诗亦多。……《纪岁珠》诗,自注云:“乡邻某,娶妇,甫一月,即行贾,妇刺绣易食,以其余积,岁置一珠,用彩丝系焉,曰纪岁珠。夫归,妇殁已三载,启箧得珠,已积二十余颗矣。诗云:“鸳鸳溪束凫雁鹄,柔荑惯绣双双逐。几度抛针背人哭,一岁眼泪成一珠,莫爱珠多眼易枯。小时绣得合欢被,线断重缘结未解,珠累累,天涯归未归 ”归愚云:“结意不用说尽,婉约可悲。”按“纪岁珠”事,俞曲园采入《春在堂随笔》,云吴牧驺太守仰贤,亦有此诗。
《歙事闲谭》第12册《沈归愚评歙诗人》
152 邑俗重商。商必远出,出恒数载一归,亦时有久客不归者,新婚之别,习为故常。然妇女类能崇尚廉贞,保持清白,盖礼俗渐摩为时久矣。汪于鼎洪度作《新安女史徵》言:“吾乡昔有夫娶妇甫三月即远贾,妇刺绣为生,每岁积余羡易一珠以记岁月,曰此“泪珠”也。夫还,妇殁已三载,启视其箧,积珠已二十余颗。俞曲园樾采其事,入《右台仙馆笔记》,美其名曰“记岁珠”。只此一事,而其时礼教之谨严,生计之迫压,家族之苦痛,交通之闭塞,皆可见矣。其通常三岁一归者,固不敢怨,商人重利轻别离也。
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志 风土》
153 (屯溪潘甲娶滴珠为妻,)却早成亲两月,潘父就发作儿子道:“如此你贪我爱,夫妻相对,白白过世不成。如何不想去做生意 ”潘甲无奈与妻滴珠说了,两个哭一个不住,说了一夜话,次日潘父就逼儿子出外去了。
《初刻拍案惊奇》卷2《姚滴珠避羞惹羞 郑月娥将错就错》
154 徽州富甲江南,然人多地狭,故服贾四方者半。土著或初娶妇,出至十年、二十、三十年不归,归则孙娶妇而子或不识其父。
《魏叔子文集》卷17《江氏四世节妇传》
155 烈妇程氏,名再弟,幼知书,适族人黄九叙。九叙客死芜湖,讣闻一恸而绝,绝而复苏者再。乃自为文遣从侄往奠其夫,再拜送之门,绝粒十有七日而卒。其祭夫文曰:“妾薄命,自离襁褓,上失严亲,下鲜兄弟,鞠于二母,笄而适君。君亦孑然当户,夫遭何戚氏之艰,舅姑既丧,家以日微。自去夏君赴湖阴,将别一载。徽人十九为商,虽复暌离,归期可俟,讵谓十五日,七儿还报,君弃妾而逝,使妾闻之崩摧五内也。……
《歙县潭渡杂记 烈妇程氏传》
156 黄鉴,字德昭(歙县人)。父志礼,商游失意,久不归,鉴为儿时问父安在,辄号泣不食。家素贫,拾薪养母。年十四,告母行,访其父,出诀仲弟曰:“若不能归父者,不复返也。”踪迹四方莫能得。一日舟至黄州遇一舟,鉴倚蓬立,来舟长年见之,谓志礼曰:“彼少年甚类公。”志礼急呼,泊舟去稍远,鉴闻呼心动,返舟讯之,知为父子,相持大恸,两舟嗟异。
民国《歙县志》卷8《人物 孝友》
157 休宁之俗善贾,水航陆辇,山负海涵,转贸而行四方,名都会衢,诰穰巨丽,下至绝陬遐聚,险昧幽阻,足殆遍焉。要以射赢牟息,美服食舆马仆妾,营良田好宅,或盛燕遨,广结附,以明得意,相矜为贤。
《遵岩先生文集》卷32《黄梅原传》
158 新安处万山中,我休(宁)又当五邑中,土田不给生齿之什一,而大多行贾,不习赋役,奚翅什九而听命吏胥。
《休宁县赋役官解条议全书序》
159 ……徽歙俗多业商,在休宁者居半。以故许氏子姓或有客外不能时供王税者,(许)存斋阴令输纳,不求其知,曰:“为吾子姓,肯负吾焉。……
《许氏统宗世谱》第49页《许存斋墓表》
160 (休宁)从来无兵戈燹略之惨,生息繁夥,民则聚于有余, 而财则争于不足。往往挟轻赀以贾四方,贸平而取廉,多获赢利,老乃倦息,势所使然也。
万历《休宁县志 重修休宁县志序》
181 (休邑)百工之巧,虽少逊于歙,比之他郡邑实过之。如镂金叠彩自屏帷亟治滥及纤微,无胫而走于四方,其直亦不赀。然犹不足以救其困者,土著之息微耳。惟是游手之民,藉以自给,亦安所事禁也。
万历《休宁县志 舆地志风俗》
162 (休)邑中土不给食,大都以货殖为恒产,因地有无以通贸易,视时丰歉以计屈伸。居贾则息微,于是走吴、越、楚、蜀、闽、粤、燕、齐之郊,甚则逖而边陲,险而海岛,足迹几遍禹内。近者岁一视其家,远者不能以三四岁计,彼岂不知有父母室家之乐哉,亦其势使然也。
康熙《休宁县志》卷1《风俗》
163 吾邑(婺源)习俗每喜远商异地,岂果轻弃其乡哉!亦以山多田寡,耕种为难,而苦志读书者又不可多得。是以挟谋生之策,成远游之风,南北东西,本难悉数。而始而经商继而遂家者,则有迁清江浦、湖南、广西、成都、金陵、繁昌、桐城、蔡田等处。(按:此系指洪姓)
婺源《碴煌洪氏统宗谱》卷59
164 丈夫志四方,不辞万里游。新安多游子,尽是逐蝇头。风气渐成习,持筹跗九州。黟山古四塞,人情乐古丘。既不事机巧,安能执鞭求 往往出则踬,桑榆几人收。念寝扬州鹤,任彼笑吾鸠。仍复从所好,闲坐看川流。
嘉庆《黟县志》卷16《艺文 纪邑中风土 商》
165 (黟县)往者户口少,地足食,读书力田,无出商贾者(原注:本正德陈志。)《徽郡六邑评》所谓黟县“男耕田,女绩麻”,盖纪实也。国朝生齿日盛,始学远游,权低昂,时取予。(原注:本窦志),为商为贾,所在有之。习业久,往来陈椽,资以衣食。家居务俭朴,城市无茶馆、酒肆,冲处仅有之,亦苦茗一盂,无衣冠人至,不足言馆。
嘉庆《黟县志》卷7《地理风俗》
166 考究自来榄户之弊,其受于税户也,则昂其价;及买诸机户也,则损其值。以妣难售之绢,乘纲运正急之时,官虽明知其奸,每每阴堕其术。
《蒙斋集》卷2《知徽州奏便民五事状》
167 蜀中俗尚缔幼婚,娶长妇。男子十二三即娶,徽俗亦然。然徽人事商贾,毕娶则可有事于四方。川俗则不知其解。万历十年(一五八二)间,关中张中丞士佩,开府其地,每五里,则立一穹碑严禁之。每朔望,阖邑报院,邑中婚娶若干家,某家男女若干岁,犯禁者重罪之。然俗染渍已久,不能遽变也。
《广志绎》卷5
168 新都(徽州)人……商贾在外,遇乡里之讼,不啻身尝之,醵金出死力,则又以众帮众,无非亦为己身地也。近江右出外,亦多效之。
《肇域志》第3册
169 休阳中郡而邑,自红巾以来,兵燹罕闻。
万历《休宁县志 重修休宁志序》
170 吾闻之先大父曰:嘉隆之世,人有终其身未入城郭者。……有少与外事者,父兄羞之,乡党不齿焉。今则武断者比比矣。而闭户不出者,即群而笑之,以为其嵴蝻若此也。
康熙《徽州府志》卷2《风俗》
171 (陈)丰曰:吾乡善经营,家累巨万者盖不乏其人,然多失于俭,俭则固而无礼;或失于侈,侈则滥而罔节,故富而能知德者鲜矣。
休宁《陈氏宗谱》卷3
172 家居务为俭约,大富之家,日食不过一脔,贫者盂饭盘蔬而已。城市日鬻仅数猪,乡村尤俭。羊惟大祭用之,鸡非祀先款客,罕用食者,鹅鸭则无烹之者矣!较他郡绝无宰割之惨,故自唐宋迄明,每逢改革,为杀戳所不及。亦可见太和元气之征矣,岂尽关山深地僻兵革不到哉!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3 徽州独无教门,亦缘族居之故,非惟乡村中难以错处,即城中诸大姓,亦各分段落。所谓天主之堂、礼拜之寺,无从建矣。故教门人间有贸易来徽者,无萃聚之所,遂难久停焉。
歙无他郡流民,故风俗醇厚,无所渐染。惟邑北山居之民,盗开煤矿,炼灰取利,每招外来工匠,群聚深山,非惟地脉受伤,溪流淤塞,而凶顽盘踞,易启乱萌,虽屡经严禁,其风未熄。官斯土者,所宜设法,以杜其渐焉。
徽州不尚佛老之教,僧人道士,惟用之以事斋醮耳,无敬信崇奉之者。所居不过施汤茗之寮,奉香火之庙,求其崇宏壮丽,所设浮屠老子之宫,绝无有焉。于以见文公道学之邦,有不为歧路途惑者,其教泽入人深哉。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4 世淳所撰(程)古雪(清人)府君墓表云:府君一生正气,乡俗尚淫祀,每酷暑,奉所谓都天神者,奔走骇汗,烦费无度,临河故穷乡,相率效尤,府君以理劝阻,族人不听。
《歙事闲谭》第3册《程古雪奇行》
175 六邑之语不能相通,而一邑中四乡又复差别,非若北省中州、吴、楚、滇、粤,方音大抵相类,盖由父兄师长,不于少时教以调叶也。记云:人生七岁,不杂方言,其责则端在于乡里之明达者矣。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6 冠服采章,普天率土,悉遵时制,罔敢或异。而女人服饰,则六邑各有所尚。大概歙近淮扬,休近苏松,婺黟祁近江右,绩近宁国。而歙休较侈,数十年前,虽富贵家妇人,衣裘者绝少,今则比比皆是,而珠翠之饰,亦颇奢矣,大抵由商于苏扬者启其渐也。持久之道,尚其知所节欤。
《歙事闲谭》第18册《歙风俗礼教考》
177 我邑田业有所谓典首者,不知始自何年。往往一业两主,正买契券则须收割投印,典首契无收割投印。而价与正买不甚相远,称曰小买。买正租而不买典首者,但收谷一季而无麦,虽是土例,于理欠顺。曾闻老者言,是因抵首之误。抵首者,由佃人与佃人争上首,佃人田中业已播种,此田或易主,或佃主另召新承佃者,认上首种子农工价,渐渐失真变成典首。又云:昔日地狭人稠,欲佃不得,于是纳金于田主,田主收其金,则此田永远由其承种。若欲易佃,则必偿旧佃之金,故曰典首。倘该田之业,田主并未收过佃户之金,则此田之典首仍归田主所有,此亦一说也。未知孰是,因两存之。
民国《黟县四志》卷2《风俗 黟俗小纪》
178 万历二十七年,休宁迎春共台戏一百零九座,台戏用童子扮。故事,饰以金珠缯彩,竟斗靡丽观也。近来此风渐减,然游灯犹有台戏,以绸纱糊人马皆能舞斗,较为夺目。邑东隆阜戴姓更甚。戏场奇巧壮丽,人马斗舞亦然。每年聚工制造,自正月迄十月方成,亦靡俗之流遗也。有劝以移此巨费以赈贫乏,则群笑为迂矣。
《休宁碎事》卷7引《赵氏日记》
索引:
8 11 17 22 23 24 27 28 257 277 388 638 823 965 1000
第二章 徽商资本的来源和积累
第一节 资本的来源
179 十二都九保住人汪廷寿,今为买卖少本,今将父同叔承祖均业乙字二百柒拾陆号、二百陆拾捌号,坐落土名大干口,共计壹亩贰分叁厘叁毫,大小二丘。父边一半,该田陆分壹厘陆毫伍系(丝)计糯租肆梆。上年用过己奁仪银两,将本号田该业一半拨还身业收租,佃人朱记安。其田东西四至,自有保簿该(详)载,不在(再)开写。今自情愿将前号父拨还田一半转卖与户内弟汪锦名下为业,面议时值价白文(纹)银伍两整。其银当日收足。其田今从出卖之后,一听买人收租管业;未卖之先,即无重复交易,如有内外人占(艾)拦、不明等事,并是卖人祗(抵)当,不及买人之事。所有差(赋)随即交派买人输解。其税候日后分户听从过割。本家日后子孙即无异说。今恐人心无凭,立此文契为照。
正德拾年三月初八日
立契人 汪廷寿 契
主盟父 汪福海
中见佃人 朱记安
《汪延寿卖田赤契》现藏安徽省博物馆,田契编号2:26692
180 (汪)子贤,字世才,呈邦公之第三子。呈邦商于楚,携其长次二子与俱,因纳少室于彼,遂以楚为家。子贤公嫡出,别时方在娠,终未识父面,赖祖母潘氏鞠养成人。公……起赀虽微,积业日广,凡祖父旧业,咸赖克拓,有隆无替云。生于成化丁亥九月十六日辰时,殁嘉靖庚子十月初八日申时。
休宁《汪氏统宗谱》卷3
181 公讳诏,字伯宣,凤山其号也。……祖文茂公,父永源公。……家世饶于财。初永源公艰嗣,大肆施舍,造金浮屠像及造路亭二所,为行者憩息。兴作无虚日,家道稍弛。公弱冠,即勃然兴思,挟赀远游淮泗齐鲁间,躬握荼苦,先业复振。接人怡愉,至义理是非,则确守不易,人咸服其断。……生正德戊辰六月十七日戌时,卒嘉靖戊申九月十五日申时,年仅四十有一。
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5《凤山黄公行状》
182 孺人潜川汪氏,母陈,生孺人武林邸中。年十五,字次公,而次公年方十三,顾事之益加敬戒。姑,汪庄人也,孺人绕膝怡愉务洽其心。诸与次公共事者,孺人有所臧否,厥后屡中。次公家拥素封,而孺人母家亦以不赀倾郡,人将靡溢相高,而孺人丰约中度,次公亦藉是无内顾忧。不二十年,操奇累赢愈益昌阜。一时里中称积著者,必推次公。……生嘉靖辛卯,殁万历己卯,春秋四十九。
《丰南志》第5册《一恭孺人状》
183 里中世家,则吾之母党,盖姬姜匹也。先淑人胡之自出,宗于吕,祖于姜,世以部赋长五区。守本富,自外王父无禄,外王母从一而终,二叔舅席故饶,多豪举。伯舅则先淑人从兄也,身不满五尺,卑视而伛行。其少也,伯舅致柔,而二舅用壮,有不合,或以非礼加之。先淑人正色曰:“不亦甚乎,兄长者也”。时伯兄齿与二叔舅差近,伯舅遣之就贾,起家。归而趋庭,伯舅绝口不言受侮,……伯兄收赋公府,犹极衤任跃马,朝出暮归。即贾淮扬,乘轻舟若飞鸟。
《太函集》卷17《南山》篇
184 休人士多贤豪雅游。……及金母有家,事舅姑如事父母。初金长公居子舍,而长公父贾方州,母谓长公:“乡人亦以贾代耕耳,即舅在贾,君奈何以其故家食邪” 乃具资斧赞长公贾于淮,居数年,长公起矣,卒至饶益,则母有首事功。母举丈夫子二人,悉遣之就太学。长公即世,母日进子若妇程督之,邑人谓金之阜昌,多母力也。
《太函集》卷11《金母七十寿序》
185 ……余大父(李魁,明婺源人)褊袒仰天呼曰:“大丈夫岂难累千金乎 第行贾,丈夫贱行,不屑为耳。太史公尝云:‘贫富之道,莫之予夺,巧者有余,拙者不足。’诚以计然之术,与时逐,宁终雌伏穷途,长贫贱也者。”与祖妣商,觅转输之资,彷徨四顾,狼狈无措。回思只遗卧室一间,不得已,出鬻于族人,仅得十金。遂橐往金陵,赁一乡肆,朝夕拮据,不惮烦劳。无几何,稍饶给矣;无几何,买田宅矣。然不缘是满志也,衣蔽履穿,犹昔日落魄时。
婺源《三田李氏统宗谱 休江潭东市魁公夫妇逸绩》
186 (乾隆十一年己酉)又谕曰:白钟山在总河任内,办理河工。种种滥用,应赔帑银甚多。查伊在京房产,所值不过数千金。闻其宦资,皆寄顿于淮扬盐商之家,代为营运。朕降旨与吉庆,令其访察奏闻。今据吉庆奏称,有淮北商人程致中,收存白钟山银二万两。又程致中女婿汪绍衣,在清江开当铺,收存白钟山银四万两。又商人程容德,收存白钟山银二万两。又商人程迁益,收存白钟山银二万两,代为生运等语。白钟山身任总河,乃与盐商交结往来,以赀财托其营运,甚属无耻。计伊为河东江南总河以来,不过十一、二年。每年所得养廉,除用度之外,所存未必能多。何以余积之物,寄顿商家者,据吉庆现在开报,已有十万之数。看此则巧宦欺公,暗饱私橐,究不能不败露也。……
《清高宗实录》卷270
187 (歙商吴)公,字烈夫。洪武初,溪南有宋鲁公者,富而敦义。传三世至公父野牧公,尽俦豪逸,雅好伤咏,不事家人生业。公乃挟妻奁以服贾,累金巨万,拓产数顷。……
《丰南志》第5册《存节公状》
188 东井微时,未尝治商贾业,孺人脱簪珥服麻积以为斧资,俾东井公仗剑东游姑孰间,起家至盐旬,庐舍田园,迥异往昔,而声称弈弈著里中矣。……孺人生于弘治乙丑年。
歙县《许氏世谱》第5册《明故叔祖母孺人王氏行状》
189 成化甲午三月七日安人(郑氏)生,正德丙子正月二十六日安人卒。……安人幼端靖,父母择驾部公(江才,歙县人)字之。既归,独姑在,安人视姑如母,姑亦子视安人。安人孳孳务起家,终夜绩,姑戒安人休矣,奈何以家忘身。安人谨谢姑,比夜辄篝灯绩如故,姑弗觉也。驾部公负丈夫气,居常叹曰:“吾欲力农,吾乡田少,比岁凶,农安可为也;吾欲力贾,吾家薄,无以具资斧,贾安可为也”。安人从容请曰:“乡人贾者什九,君宁以家薄废贾邪 ”乃脱装奉驾部公,佐公贾。公出贾,安人摄中外事,悉中赢缩之宜,驾部公一切倚办安人,无谷阝顾。……居数年驾部公用贾起,既饶益,安人攻苦如初。……家人责田租,岁侵,辄减租额,曰:“毋以岁厉农”。即以纤俭发家,乡曲诵义不绝,知大体也。
歙县《溪南江氏族谱 赠安人江母郑氏行状》
190 盖(张)廷树公之业至显达公而益旁落矣,显达公念产既破,又不任耕,歙人世服贾,余修其业而息之不亦可乎。乃行贾于铜陵之张弯潭,因家焉。生丈夫子三,伯颛,仲顼,季即公也(公名张顺,明嘉靖万历间人)。……公既少孤,伯仲又孱弱不事事,无以为衣食业。会岁大饥,人至屑草木以食,公伶俜田间,睹墓起而龟裂者,异之,属刂得藕无算,糜而食之,赖以全活。……居无何,从兄龙客泾川,公往从之游。而诸父昂者适来泾川,见公奇之,乃挟与俱列肆郎川市中,贸米盐零星之物,而公执勤不懈,百货心历相时而消息之。佐父起家为大贾,已而公贫自苦。……同郡方媪有女,贞而淑,择婿不轻许,慕公贤,欲以妻公。公闻而聘之,即吾母也。母既归公,时公年已三十,僦居陋巷,徒四壁立,母氏工织涟,恒椎髻操作,怡然相得,敬如宾也。乃益脱簪珥佐公充什一资,公既善决算,明积著之理,而不责于人,用是稍稍具橐装而操本居之。
《新安张氏续修宗谱》卷30《潜德志》
191 洪处士什,字承章,歙洪源人也。……父倚玑当户,遂释儒术商。……处士稍长,好读书,先朝颁孝顺事实为善,阴荐于民间,处士独时时诵习。……处士奉母欢,母命处士商吴越,迭出迭困,亡故资。吴(夫人)脱簪珥佐之,乃复举盐旬入楚。
《太函集》卷46《明故处士洪君配吴氏合葬墓志铭》
192 郑铣,字子金,号郑谷(歙县人)。……家世素封,数奇中落。弟铎善贾而无赀,铣语妇许,尽出奁具授之铎,贾荆扬间,业大振,铎请先计母钱归兄,而后均其息,铣固辞不可,乃中分之。
《岩镇志草》
193 宋氏(歙县),黄惟文室人也。幼婉裕敏慧,父母甚怜爱之。及笄,归惟文,适家中落。……乃尽出簪珥衣饰为资斧,附托营生殖。……惟文以家艰,绝意进取,从贾维扬,孺人总家政。
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卷末《隐南公配宋氏传》
194 休宁吴某在京都布店作伙,积数十金谋归娶妇,赁一骡车出彰义门,宿饭店,遇一少年,意甚皇遽,问将何往,吴以实对。夜半,少年径到榻前,密语曰:“我实女也,为和坚妾,籍没时,乘间逸出,携珠宝甚多,愿从君偕老。”出两囊示之,皆瑰宝也,吴喜出望外,遂与偕归,中途虑事泄,仍男装,抵家始易服焉。自此顿成巨富。妇后生一子,六十余而卒。
《清稗类钞》第15册《婚姻类》
195 (汪道昆之先大母)尝乘间告大父曰:“君家世孝悌力田善矣。吾翁贾甄括,闻诸贾往往致富饶,君能从吾翁游,请为君具资斧。”大父曰:“善”。乃大父由甄括起,赍用遂优。
……
当是时,大父由甄括徙钱塘,业滋厚矣。顾独不问家人产,凡诸田宅,悉大母自卑内置之。
《太函集》卷43《先大母状》
196 (江)国政公,字范先,(明末清初歙县人)……。业贾淮阴,亲友见公谨厚,附本数千金于公,公诚实持躬,丝毫不苟。值明末流贼兵乱,资斧尽溃,而附本亦被掠无存,乃以家之所有,尽偿所附,不少负焉,爰家徒壁立。
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清故处士国政公传》
197 歙邑西村名莘墟。有某之先世,微时来扬投其戚属,途拾一铜印,文为“白水”。至扬州,戚属各助以赀,置质库中。故衣戏以铜印钤之,获息殊厚,未钤印者初无人问也,亦以印钤之则售。经年贸易,赀且数倍于所助。自后凡有所为,必以铜印从事,足以盐旬起家。号其业曰泉,盖合白水二字而为言也。迄今子姓仍以泉为号云。
《坚瓠秘集》卷5《白水铜印》
198 金坤,字文载,休宁古楼人。宿松诸生。尝之小孤,遇同邑乞者,倾橐济之,且教为贾。越十年道经建德,有颀丈夫骑而争道,忽泣拜曰:“若非宿松下金翁耶,予即乞人,承翁济,今起家二千金矣”。因出金褐,置酒为寿,还其金而去。
康熙《徽州府志》卷15《尚义》
199 吴县潘大冢宰世恩,其先世歙人。上祖某居乡有盛德,尝以除夜人定后,秉炬至厅事,见一蒲伏黑暗中,迫而视之,邻子也,呼而询之,良久始言曰:“某不肖,好糟蒲,家尽落,且负人累累,今除夜索逋者甚亟,不得已欲为搅筐之行,素习公家门户甚熟,故乘夜至此,今猝遇公,有死而已。”翁曰:“汝得若干可了诸负 ”曰:“须十金。”翁曰:“十金事不难,何不早告。”命之坐,出二十金予之曰:“十金偿负者,十金权子母,作小经济,勿再蹈故智。我亦誓不以向者之事告人也。”其人感泣叩头去,隔十余年,翁入山卜地,得一吉壤,而未知主其地者为谁,因就一村店饮,有男女两少年见翁,罗拜于前,谛视之,即除夜赠金之邻子也。盖其人得金后,为旗亭业,居数年,颇获利,娶妇且生子矣。……
《履园丛话》卷17《德报》
200 徽人程某以赀雄其乡累世矣。生一子,少而痴。……无与论婚者。程氏故有质剂之肆在无锡,有汪氏者,世为之主会计。汪有女与程子年相若也,汪叟曰:“吾家自祖父以来,皆主程氏,今程翁有子,无女之者,吾何惜一弱女子,不以酬其数世之恩谊乎 ”程……乃聘为子妇。……女自此独处终身矣。舅姑语之曰:“吾子,非人类也,苦我新妇,幸善自爱。”次日,即割家赀巨万与之。
《清稗类钞》第15册《婚姻类》
201 (明休宁人程锁)结举宗贤豪者得十八,俱人持三百缗为合从,贾吴兴新市。
《太函集》卷91《明处士休宁程长公墓表》
202 程文傅,字仲熙,(明歙县)东关人。曾祖币官运使。祖宗哲象山县知县。父道中中书舍人。世为廉吏,币、宗哲殁至不能买山葬,葬县郊义冢地。道中殁京师,文傅时六岁,闻讣哀号,许文穆挈其柩以归,文傅迎葬无失礼。顾无一椽之屋,一亩之田,乃至扬州,徙业盐旬。母病,侍药半岁不怠,至防股以进,乃卒,叹曰:“吾所以远服贾者为养母也,今复何求”。岁凶,出粟千斛赈饥,有误就盗食者,有司擒获,怜而白之,全活甚众。葬族人十有七,捐千缗脱友人于狱,助人婚嫁,修治桥梁道路,生平惟以利物济人为务。年八十将卒,置酒召亲知为别,取负券焚之。诫子谦等曰:“继志莫如读书,荣名之来,听之而已”。
民国《歙县志》卷8《人物志 孝友》
203 赵相,字渡南,(明末休宁)汊口人。幼贫负贩孝养,一日远负米惫甚,憩道旁草舍,有妪啜以浆,乃能前。……中年业隆起,居邑城西,性质直,然诺取予不苟,业鹾两浙,推为祭酒。
康熙《休宁县志》卷6《人物 笃行》
204 (汪)材,字世用,号东源。……早岁丧父,与兄标营商于亮,历任艰苦,创业于家。不惮勤,观其自律之善,则居安佚而志在辛勤,处盈余而身甘淡泊。……
《汪氏统宗谱》卷31
205 洪德佛,字公胜,号慎斋(乾隆婺源人)。……幼值贫苦,饔飧不继,兄弟力食,孝养双亲。壮游吴楚,服贾牵车,家道渐裕。……居金陵,遇事耿直。
婺源《碴煌洪氏统宗谱》卷59《德佛公传》
206 公姓鲍氏,讳志道,字诚一,自号肯园,安徽歙县人。……歙人多外服贾,其贫者趋事尤蚤,以是公七岁读书,年十一即弃家习会计于鄱阳,顷之转客金华,又客扬州之颗茶场,南游及楚,无所遇。年二十,乃至扬州佐人业盐。所佐者得公起其家,而公亦退自居积,操奇赢,所进常过于所期,久之大饶,遂自占商数于淮南,不复佐人。
歙县《棠樾鲍氏宣忠堂支谱》卷21《中宪大夫肯园鲍公行状》
207 公讳文广,字良材,号柏源。……时家贫,辟纟卢礼师以课公,而衣食亦资以出。公一日泣曰:“吾为人子不能养母,顾使母养耶!我生之谓何” 乃弃儒就商,日夜淬励,惟以母劬劳忧涉,旬岁遂能立门户。……公读鲁论,感“父母在不远游”之语,故经营江湖,每岁必一归,或再归焉。……尝与兄文卿公合赀商游,必居其兄于逸而以劳自任。兄每慰之,公曰:“服劳弟子职也,愿兄无爱焉”。
《新安歙北许氏东支世谱》卷8《柏源许公行状》
208 章馨,字景宁,由吏员例授登仕郎。正直冲和,秉公喻义。家故贫,遗田仅二、三亩,苦不给。商贩宛陵,以济家需,勤劳积聚,增置田念余亩,不有私财。
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家传》
209 江应萃,字叙五,(婺源)江湾人。兄弟六,萃居三。因贫,往浮镇为佣。积累有赀,自开磁窑,念兄弟株守,贻亲忧,遂以陶业基本让诸昆季。
光绪《婺源县志》卷28《人物 孝友》
210 李士葆字养辉,(婺源)理田人。家故贫,弱冠佣工芜湖,备尽辛劳。中年贷本经商,家道隆起。……性慷慨赴义,芜湖建会馆,倡输千余金,秉公任事,交游咸器重之。子天本、天干克继父志,输本邑城垣银八百两,凡桥梁亭渡无不捐资襄助。葆寿至八十九,道光御极,恩授八品。
光绪《婺源县志》卷34
211 李振煌,字宪文,(清婺源)松山人。从九品衔。幼出绍伯父,微有赀财,生父性豪爽,恒为人称贷,辄鬻产以偿。既而窘迫,饔飧难支,众逋麇至,煌内顾不安,悉质继产以纾父忧,不足则商易己名立契续偿。后服贾金陵,渐臻饶裕,继产赎回立祀,且为侄解逋千余金。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212 公讳尚荣,字锦章,号季亭公。……七岁失怙,家境甚贫,未获深受教育。洎稍长,采薪以奉堂上,甘旨无敢缺。久之慨然曰:“终身樵岂能为俯仰计耶 ”乃时遭大乱,年谷凶荒,不得已去而学操舟之业。又久之,慨然曰:“此岂足以赡身家耶 ”爰以铢积寸累之资,去而学贾,往来于鄱湖阊水间,不避艰险,差幸亿则屡中,操奇计赢,境遇渐丰,而秉性好善。……甲申以后,家道日隆,而慈善之念亦愈笃。……公于前清由例贡生加五品衔授奉直大夫。生于道光十八年戊戌七月初十日,殁于民国元年壬子二月初十日,享年七十有五。
《祁门倪氏族谱》卷续《贞一堂季亭公行状》
213 章洪魁,字蔚山(清末绩溪人)。从九衔。货殖一道,苦志经营,白手往外,在武义县创有基业,家渐饶裕。
光绪绩溪《西关章民族谱》卷24《续增家传》
214 (歙县)某姓某名,正德某年以贫故,偕弱息贷富翁白金若干,贩盐来旌德。
祁门《张氏统宗世谱》卷8《觉庵文颐公传》
215 公讳积庆,字世纲,别号坦斋。……处昆弟笃恩,委财利为外物,九族贾而贫者多惠贷,不望其息。……黄池市有庄公息所也。偶时艰,多贷不给,不能偿者火其券。……生天顺辛已八月二十三日,年七十有六。
歙县《许氏世谱》第5册《诰封奉政大夫坦斋许公行状》
216 翁讳积庆,字世纲,号坦斋。……遇昆弟姻族尤情洽而礼周,……其事贾者悉贷之资而不责其息。……尝治别业于当涂之黄池,爰以义孚,其居人待以举火者,常数十家。……侯(积庆长子)始学,翁励之曰:“苟弗事远者、大者斯已已,苟欲事焉,非力学蔑以为也”。侯感奋卒取进士。
歙县《许氏世谱》第5册《明封奉政大夫坦斋许翁墓志铭》
217 程神保者,(明)徽祁门善和里人也。甫卯从其父贾济南下邳间,蒙霜露沐风雨,绝甘分少,与庸保杂作习贯如自然者,至握算,驵侩莫能难也。……既受室李,而诸昆弟好生分,神保所载不过囊故衣,常采拾以为养,旦暮温清奉引不辍。而李以蚕织簪珥助之,得三十金,贾峡江,邻人不戒于火,一夕尽毁其赀。……贾闽,闽人市兰淀者误多五十石,左右视为奇货,神保手指天自矢:“是公籍记不爽锱铢,安可欺也!”呼其人还之。久之累赀七百金。已贾楚,楚五岁荐饥,徒见羸缩老弱,神保哀之,诸逋贷一无所问,仅得百金归。而走南海,市海错往来清源淮扬间,复如楚,资用复饶。是时宗人子扬与从兄贵通各以百金附神保行贾,神保为供子钱十年。而贵通室灾,延烧殆尽,宗人谓神保:“两家坐而得子钱十年,奚啻倍称之息,今且灾,可无与母钱。”神保执不可。……
《大泌山房集》卷73《程神保传》
218 郡邑处万山,如鼠在穴,土瘠田狭,能以生业着于其地者,什不获一。苟无家食,则可立而视其死,其势不得不散而求食于四方,于是乎移民而出,非生而善贾也。而顾恋宗族坟墓,不能举家迁徙,复运所求于四方之食,食其父母妻子,于是乎移粟而入,非贩而求利也。虽挟赀行贾,实非已赀,皆称贷于四方之大家,而偿其什二三之息。但以运赀于其手,则俨若如其所有,而以为此民赀也。冤哉民也,是所挟之赀,非赀也。即如异郡之人所躬耕自食之田也,一朝而劫夺之,如田而陆沉于海矣。且实非其田,而赁于人之田也,一朝而劫夺之,而无以偿于其主,而身命与俱尽矣。不孝家居时与父老总计四乡之民,向之出而求衣食于四方,遭劫夺不能复出,而不得不坐于家者,盖十家七矣。既坐于其家,而无所借资收养,而相率立而视其死者,则什家而无一幸免也。
康熙《徽州府志》卷8《蠲赈 金声与徐按院书》
按:《金声与徐按院书》又见《金忠节公文集》卷4。
219 鲍尚志(歙县人)为同邑江静澜司鹾务,江业在会稽,尝令公赍赀往。……程明远者,亦同邑人,公舅氏行。谓公曰:“依人非久计,子苟欲自立。当贷子二百金任自营,弗较息也”。乃往丹阳贩米,比归,值骤减……寻以东江场倪茂芝盐灶为质,由是业灶署,灶曰明泰,盖寓资之出明远也。年余,计稍赢,明远适至,方疑公之忘曩昔也,闻署灶义,谓公曰:“子果信人,观子所营皆井井有法,他日必厚获,请无置意,且乐观其后也。”公请偿之,固止,勿许。公之以业盐起家,盖自此始,公生于雍正己酉,享年九十五。
……
道光之季,我祖以商捐佐军需,邀叙盐提举衔,得诰赠奉直大夫,批诰赠宜人。
……公曾云:吾有三愿:一为二代建坊表,一认引地为配商,一子孙读书入学能成。
歙新馆《鲍氏著存堂宗谱》卷2《鲍尚志行状》
220 王悠炽(婺源人)……房叔、房弟某某合伙经商,各移五百金为赀本。悠轸其困于遇,折券还之。邻乡潘某,贷四百金商于苏,未几亏蚀,竟不欲归。悠复贷之银两,俾归里。又闻归后迫债成疾,造其门取卷焚之,诸索逋者亦感而稍纾缓焉。辛丑(乾隆四十六年),自苏抵杭,洪水陡溢,沿途漂骸暴露者,赙棺费,俾掩埋之。
光绪《婺源县志》卷33《人物 义行》
221 詹汉……家故贫,比冠,贷赀营业。积有囊金,竭力事母,母稍违和,不离左右。同治年间,迭遭寇氛,汉闻,惟护母逃,妻孥什物不返顾。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222 詹有辉,……尝贷本经商秋口,……年五十,子铎、耩成立,家业渐隆。
光绪《婺源县志》卷34《人物 义行》
223 程鸣岐,字得邦(婺源)石枧人。登士佐郎。幼极贫。嗣佣趁木杞,勤慎愿悫,客倚重之。货赀贩木,乃渐饶裕。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224 汪光球,字美嗒(清婺源)官坑人。国学生。初家贫,习缝工,嗣业木苏州,勤慎笃实,人多贷以赀本,经营数年,渐丰裕。兄弟三人,球行二,积累二万余金,均之弟侄,毫不自私。慷慨尚义,村外数里有大东岭,高峻崎岖,球捐银数百两,邀族中同志,造成石勘,并岭底石路数百丈,以利行人。乃文庙考棚均输多金不吝。艰于嗣,在苏省纳妾,因买二婢给使,后询知为良家子,各具百金,高奁择婿嫁之。后妾举三子,长子远元,好义,有父风,尝持千金往赣州,遇旧居停孔某十余口,贫乏不能自存,元分五百金赠之而归,人多义之。
光绪《婺源县志》卷35《人物 义行》
索引:
236 237 251 260 344 349 412 424 469 515
542 571 748 908 915 963 1164 1351 1407 1448
第二节 资本的积累
225 严世蕃积赀满百万,辄置酒一高会,其后四高会矣,而干没不止。尝与所厚客屈指天下富家居首等者,凡十七家,虽溧阳史恭甫最有声,亦仅得二等之首。所谓十七家者,己与蜀王、黔公、太监高忠、黄锦及成公、魏公、陆都督炳,又京师有张二锦衣者,太监永之侄也。山西三姓,徽州二姓与土官贵州安宣慰。积赀满五十万以上,方居首等。前是无锡有邹望者将百万,安国者过五十万。今吴兴董尚书家过百万,嘉兴项氏将百万,项之金银古玩实胜董,田宅典库赀产不如耳。大冯保、张宏家赀皆值二百万之上。武清李侯当亦过百万矣。
《徊州史料后集》卷36《类氏富赀》
226 王徊州曰:“严世蕃每积赀满百万,辄置酒一高会,凡四高会矣,而干没不止。尝与所厚善,屈指天下富家居首等者十七家。己与蜀王、黔公太监高忠、黄锦及成公、魏公、陆都督炳,又京师有张二锦衣者,太监永之侄也。山西三姓,徽州二姓,与土官贵州安宣慰。积资满五十万以上,方居首等,虽溧阳史恭甫最有声,仅得二等之首。前是无锡有邹望者,将百万;安国者,过五十万。今吴兴董尚书家过百万,嘉兴项氏将百万,项之金银古玩实胜董,田宅典库产不如耳。大冯保、张宏家资皆直二百万之上。武清李侯,当已过百万矣。”
《玉芝堂谈荟》卷3《权贵侯王富》
227 明兴,高皇帝御极之三年、十五年,爱悯元元,两捐(蠲)赋税与徽之民,德至渥矣。而当时经界之吏,司计之臣,踵昔尚多。迩年(嘉靖年间)额外之征,坌至稍集,供亿不常,诛求隳制。其以逐末之商,富拟封君。……
嘉靖《徽州府志 食货》
228 匹必名家,闺门最肃,女人能攻苦茹辛,中人产者,常口绝鱼肉,日夜绩麻挫针,凡冠带履袜之属,咸手出,勤者日可给二三人。丈夫经岁客游,有自为食,而且食儿女者。贾能蓄积,亦犹内德助焉。
万历《休宁县志》《舆地志 风俗》
229 凤湖汪氏,世以诗礼承家,文人高士,抱节明经,代不乏人。有以计然致富者,有以盐旬起家者,连檐比屋,皆称素封。……诚望族也。
《新安休宁名族志》卷1
230 商之有本者,大抵属秦、晋与徽郡三方之人。万历盛时,资本在广陵者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只以百万输帑,而以三百万充无妄费,公私俱足,波及僧、道、丐、佣、桥梁、楼宇。当余五百万,各商肥家润身,使之不尽,而用之不竭。至今可想见其盛也。
《野议 盐政议》(引自《中山大学学报》1983年第1期
叶显恩:《徽商利润的封建化与资本主义萌芽》)
231 公讳崇德,字用仁,号金竺山人,姓黄氏。……初有志举业,(父)文裳公谓之曰:“象山之学以治生为先。”公喻父意,乃挟赀商于齐东。齐带山海,沃壤千里,人多文彩布帛。公商其间,法刁氏之任人,师周人之纤俭,效任氏之贵善,用国氏之富术,一岁中其息什一之,已而升倍之,为大贾矣。于是修猗顿业,治鹾淮海,治生之策,一如齐东,乃赀累巨万矣。然丝麻谷粟豆之商,无法得以直行径情。惟鹾国家仰给有法,或沿或革,自汉论鹾铁以来,至于唐宋食货志,鹾法之议,纷纭不一,莫能究其指归。公博览多通,上自春秋管子之书、东汉盐铁之论,唐宋食货之志,明兴大明会典讲求周悉。乃监司下询,则条陈利害,言论侃侃,监司辄可其议,下其法于淮之南北。夫淮海诸贾,多三晋关中人,好唾奇画策,见公言论,皆削稿敛衽从公,推公为纲。
公居商,惟任人趋时,正道自牧,居商无商商之心,不效贪商窥窬分毫,然赀日饶而富甲里中。于是连栋广厦,膏田满野,废居积贮,充于维扬。公不以富故而使族人不得其门而入。乃津津行德施于州闾,泽及乡党。晏子曰:“自婴之贵也,而父之族、母之族、妻之族,待臣举火者半。”如公非耶!公复好贤礼士,遇贤士则挥金不靳,有李白散金扬州之风,至于孝友,其天性然也。与弟崇敬公极相友爱,人比之元方季方。若公者,非但廉贾,其实商名儒行哉!……公生成化己丑八月十三日子时,卒于嘉靖丁酉十二月初三日子时,享年六十有九。
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5《明故金竺黄公崇德公行状》
232 公名崇德,字用仁,姓黄氏,号金竺山人。(嘉靖间人)。父文裳公为郡博士弟子,声称籍籍。母汪氏。公生闲雅静默,机神爽悟,风仪秀整,言笑不苟。事当利害如曹操临阵,神开气定。尝谓治生有经,猗顿师于陶朱,陶朱师于计然,若乃贪贾昧昧然罔识贵贱上极下极之原,数致贫困,亦可羞也。乃公则善治生,不惟任时,且惟择地。淮海为都会之地,鱼盐之饶,于是挟赀之淮海。……一岁中其息什之一,不数岁致万金,以赀雄于新安淮南间,堂宇田园日增于旧。公复折节为俭,无以富故矜夸。诸贾人饰冠剑、连车骑为富贵容者,见公束修瑟缩汗出,更相师效,如犄顿师陶朱焉。复倚公为纲,凡盐法有议,必正于公,是是非非,得公一言而决,上官亦莫之夺。书曰:“如网有纲”,非耶 公复率其子弟宗人商于淮南,子弟宗人皆能率公之法而为廉贾。于是竦塘黄氏胥富等千户侯,名重素封矣。
歙县《竦塘黄氏宗谱》卷5《黄公崇德传》
233 (黄)处士讳谊,字宜之,东泉其号(歙县潭渡人)……稍长贾于闽、鲁。基之以勤俭,参之以筹画,将之以果敢,颇以奇胜,未足自协。遂转毂于温、于杭及汴、扬都会之区,盐与子钱并举,择人而任,时间出,廉贾能度,息更倍入,厚积而速成,同侪莫之或及。内外之亲,见委任者皆赖焉。……晚凿池筑亭,为佚老计,竟不暇自佚,寻走筑亭,为佚老计,竟不暇自佚,寻走月十九日申时,距生弘治己未四月十一日已时,享年六十有二。
歙县《潭渡黄氏族谱》卷9《黄东泉处士行状》
234 郡中贤豪起布衣,佐国家之急,致身乎金紫,等于勋阀,则余所闻南昌卫指挥佥事松峰汪公。公名新,字本明,休宁西市里人也。……公生年六岁而孤,十五客游淮扬。……家故饶赀,及公赀益大起,乃撤故所居而新之,松萝之阳堂阿庭著奕奕弘敞矣。公曰:“闻之礼不以宫室先祠庙。”乃构墓祠阳山,作望云亭,志孝思焉,施及乎三族,好恶共之。里有急,挫券周之,道有歹堇,具棺葬之。邑籍富民为城,公应令出。有径路辖民居,公出赀以为径易,其好义类此。公既雄于赀,又以文雅游扬缙绅间,芝城姜公、金公辈名儒巨卿皆与公交欢。公南昌谢事归,时年五十,有司请宾之乡,其后岁时使人存问,高公义故不敢概之富民矣。公又善摄威仪,即燕居,危坐不少懈。……生正德七年十二月四日,殁隆庆五年三月十五日,得年六十。
《休宁西门汪氏宗谱》卷6《挥佥新公墓志铭》
235 (许)公讳金,字廷宣,南山其别号也。……(父母卒后)抚幼弟教育有法,早见成立。尝与沽盐淮扬,赀蓄日盛,大振家声。未几弟卒,遗侄日澳、日沂,俱在襁褓,公抚之如抚其弟。而赀业之盛又大倍于前矣。既而均其赀产,秋毫无私焉。公之义闻由是益彰。人咸曰:“许氏诸孤再见成立,公真义人也。”……乡邻有称贷者或逋负逾期,公恬不与较。……公生于弘治丙辰十一月初十日已时,卒于嘉靖壬子九月初六日戌时,得年五十有七。
歙县《许氏世谱》(五)《明故南山许公行状》
236 君字伯谐,号屏冈(歙县丰南人),自曾祖继善公,拓其资产,甲于乡邑。祖自宽公,称长者,遇髫童窭夫,亦礼貌不衰。资蓄益厚,业益广,往来吴越齐鲁间,金刀、锦琦,流溢于南北。父良铎公,承数世之积储,愈至丰硕,而后挈其资贾盐于淮浙。君其长子也,生母王氏,幼清俊颖悟,弱冠游太学,豪侠不羁,交四方英杰,谒诸缙绅大夫。遵父祖之轨范,非礼之言,未尝出诸口;暴慢之气,未尝形诸色;横逆之事,未尝加诸人。故卒之日,莫不痛悼挥涕。生正德庚辰,殁嘉靖壬子,年三十三。
《丰南志》第5册《一夔公状》
237 司马法,材官自千户而上置指挥,则古万户候也。程季公奉诏例赀拜新安卫指挥,爵万户,故亦称万户公。公世家歙长原,其始迁则自宋祖时雍始公。父曰有华,母曰郑,三索而生澧,是为万户公。公生而幼清,故以煦革见重,能言而孤。……其后郑以天年终,公哭泣衰麻如礼。既襄事,乃叹曰:“澧少孤,不能事六籍,母在不能事四方,乃今幸席故饶,宁讵坐食旧德。歙岁入不足以当什一,其民什三本业,十七化居,吾其为远游乎。”乃东出吴会,尽松江遵海走维扬,北抵幽蓟,则以万货之情可得而观矣,吾其坐而旬之;东吴饶木棉,则用布;维扬在天下之中,则用盐旬;君郡瘠薄,则用子钱。诸程聚族而从公,惟公所决旬,脱不给,公复为之通有无。行之四十年,诸程并以不赀起,而公加故业数倍,甲长原。
时邑中诸豪多用纤起,虽富日夕若不谋,公无所用纤,独以计然策起富。举宗或以缓急来告,公无所辞,甚者捐百金不责其报,即不报焚其券罢之。
程氏会食以时,其指万,祠事独阙,计其费万缗,公首倡捐千金,遍赞诸宗各以其力来助,举宗响应,不日祠成。……居常叹曰:“澧故非薄为儒,亲在儒无及矣,籍能贾名而儒行,贾何负于儒。”里有违言,得公一言而解,即有不义,惮公若士师不欲闻。郡大夫义万户公,宾以乡射,历三大夫皆首万户,万户为一往。其后谢罢郡大夫,“澧奈何以草莽臣拜国典之再。”郡大夫美其质行,载之郡乘。万历丁丑九月二十二日以疾终。距生弘治辛酉二月十九日,享年七十有七。恭人许生子男三:长世采,历制平乐、景东二府事,所至有声,娶汪氏。次世杰,次世业,俱太学生。
《太函集》卷52《明故明威将军新安卫指挥佥事衡山程季公墓志铭》
238 吾宗(汪氏)著休宁西门,率用盐瑙起。处士生而广颡巨口,父命曰狮,字曰本威。年始胜衣,辄当室,遂贾淮海,坐致不赀。悉举而与仲中分之,无德色。母金谓仲:“自而来龀以迄今日,秋毫皆伯氏功,第纳伯氏千金,然后受券。”处士固谢不可,率中分。母春秋高,处士留居子舍,遂罢四方之事,筑室石渠老焉。里俗喜交游,往往求通显者,处士竞竞守己,子孙修业而息之,乃今历世阜昌,则处士之遗也。处士即布衣诵义,其亦善始善终者哉。
《太函集》卷80《汪处士赞》
239 (陈)处士讳祖相,号熙阳(明末休宁人)。……七岁能书,十岁能文,壮志不遂,乃事贾。历游江皖淮阳,操鹾旬,卒成大业。
休宁《陈氏宗谱》卷3
240 君姓倪氏,讳本高,字天明。……祖克轩,……服盐旬,守支两淮,起家万金。子男三,……其季为处君,……独持三百缗去,择人而任事,二十年,所起业累巨万。……今万历戊子正月十三日,合葬处君孺人于黄山之阳。
《祁门倪氏族谱》卷续《锦城特山倪处君夫妇合葬墓志铭》
241 遂志先生者,江竹岗公遗腹子,(歙县人)……家计萧然,……幼即雅意读书,知两母苦,默负奇志,将大其家以报。然渐不能给朝夕,先生曰:“天假两母年,使得当获天子褒嘉。什一中人,殊可自振,安在屈首牖下作庸腐生,冀不可知之遇乎” 即弃产走北地。……虽舟车道路,恒一卷自随,以周览古今贤不肖治乱兴亡之迹。独于其中遇所为忍苦发奋事,即身体力行,不敢履错。于是天涯羁旅,有还金全妇诸美绩,江湖间人争传颂之。随遭诬税,尽没其囊,又舟覆,一无所有,赤手来里中,绝口不言其所行。里中人窃叹之曰:“子素有大志,今乃作此寂寂”。先生不为挫曰:“古人植槐庭中,以有硕德,吾父高行照人,吾母薪赡一世,何至今不能以生事赡。”更弃产走豫章,至彭蠡,大风坏舟,仅以身免,徒手来归,里中人又叹之,谓其穷未易瘳也。先生曰:“是区区不得志于时也,乌足难我。”然年已五十矣,有生来数十年中,不出则已,出则未有不蹶且罹祸者矣,颠倒崎岖不知复有生人之趣。而先生则益信两母之苦不能终抑也,乃作焚舟计,尽弃其产往来金陵淮扬诸盐旬地,用是起家。怡养未几,两母先后寿去。里中父老感其节,使先生克成厥家,遂举于郡县,藉以上闻,旌表载祀。……而先生亦膺覃恩,授光禄寺丞,乡饮宾礼者四。子孙三代林林于胶庠辟雍之间,已有六七人。
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明光禄丞乡饮大宾应全公原传》
242 叶天赐字孔章,号咏亭,(清歙县)蓝田人。母遗腹生。赐性聪颖嗜学,工诗,擅书法。家贫,为人行贾,料事十不失一。晚业盐旬于扬。重然诺,恤患难,族党戚里间待举火者甚多。
民国《歙县志》卷9《人物志 义行》
243 (江)之鳌公……醇厚孝友,世业淮阴。明末流寇蜂起,生业尽溃,公思恢复,苦心焦思,栉风沐雨,晨夕不怠,家声遂以大振,前人未竟之业,悉为补葺而增修焉。……课子延名师,朝夕敬礼,子东涛公,芸窗奋志,黉序蜚声,皆公之善教也。
歙县《济阳江氏族谱》卷9《清故处土之鳌公传》
244 吴氏其先尚矣,由休徙歙之岩镇,盖自宋元之间始著。后有曰(吴)隆一者,居东岳嗥头,子孙繁盛,比闾连大塘,故又曰大塘吴氏。
《古歙岩镇镇东嗥头吴氏族谱 敬塘处士吴公状》
按:吴氏为歙之大姓,世为巨贾。
245 吾(绩溪胡舜申)家在唐朝已雄于财,后五世常侍、四世祖客都皆以赀得官。逮于国朝,亦蔚为富室。
绩溪《金紫胡氏家谱》载宋乾道元年胡舜申所作旧序。
246 (汪文亮,字用晦,元末明初休宁人),先生善干蛊,故居撤以一新,拓生业,倍蓰旧遗,遂以赀雄于乡。
《汪氏统宗谱》卷85胡廷慎撰《墓表》
247 (程维宗,生于元至顺壬申,殁于明永乐癸巳,休宁人)早有大志,潜心于学,年才十九,常一赴乡试,不捷而归。由是发愤请业于郑师山、赵东山二先生之门。既而遭时革运,无复荣念,从事商贾。货利之获,多出望外,以一获十者常有之,若有神助,不知所以然者,由是家业大兴。旧居毁于火,乃谋创造于溪南江氏之故基,亦既成矣,县宰杜公引喻切规,勿离祖宅,公感其言,复回旧址,重新建造,壮观弘敞,数倍于前。厅门无馆阁、池亭,仓禀、府库日用之常无不备具。且增置休歙田产四千余亩,佃仆三百七十余家。有庄五所:其曰“宅积庄”,则供伏腊;曰“高远庄”,则输二税;其洋湖名曰“知报庄”,以备军役之用,至今犹遵守焉;其蒇干名曰“嘉礼庄”,以备婚嫁;其杭坑名曰“尚义庄”,以备凶年。其各庄什器,仓廪、石坦、垣墉无不制度适宜。又于屯溪造店房四所,共屋四十七间,居商贾之货,故税粮冠于一县,麦二百二十八石六斗四升五合九勺,米三百五十五石六升六合五勺,是以徭役之重者皆公任之。然充斗级即陪粮一千三百余石,充库子即陪课青蚨一万余贯。
洪武十八年,国家以税粮为重事,每区特选大户一名常充粮长,专一催征,因事繁难,添设副粮长一名,时以为便。公清心宣力,税粮进纳,先期办集,舡车之费,为民代备,然堕无辜之谴者亦屡矣。枉而获伸,仆而复起,艰苦万状,前后耗资以白金计者不下三千余两,然亦未尝匮乏,实皆祖母内助之力也。其本县主簿武勘被责,在成国公府服役,财尽力疲,不胜其苦,董役者又加逼迫,时公亦被谴在金陵,见而怜之,遣仆以代其劳,且助其不足,故工程不后他人。忽国公太夫人偶至其所,怪而问焉,武公具以实告,太夫人转言之朝,获宥其罪而复任焉。……
洪武二十五年,朝廷例取无粮人户二丁者分房赴京,永充夫役,当行之家,怀土重迁,皇皇无措。公悯之,即率孙公希熬等诉于有司,以为郡内大户田地,皆其人佃种,今若去之,必致荒芜。有司以其词转达,钦蒙免取。永乐间,二次攒造黄册,其书算手、日膳、灯油纸笔之费,公则给之,不使敷于细民。
然平生之志,喜于作为,以立事功,不肯自同流俗,是以得失亦间有之。年登六十,欲求息肩,乃开一轩,名曰“知还”,以示逸老之意。……至如天宁寺,则造讲堂之法座,审坑寺则塑山门之威神。又于草市故居之址,建阁五间,名曰“思本”,以奉上世肇基之祖。拨常稔田五十亩以备祭祀,岁时会宗族于其下,休宁县教谕三山林思和先生作记。阁之前造铺房楼楹,招人开张贸易。铺之前,建亭五间,以便往来憩息,亭之下暑月设茶,以苏枯渴。各处先陇咸加封植。洪武戊午,黄墩世忠庙毁于火,公捐重赀青蚨一百锭,计白金二百五十两,造正间以倡焉。……
又闻浦江郑氏义居之美,常效其家规,立为条例,休宁知县三山陈绶作记已镌之石,将欲行之,后以势异事殊,未厥终志。祠堂四时之祭,亦有定式,蕲州守程汝器先生作记。前配孙氏外家父母垂老,其子商游秦陕忘归,公为之经纪其家,未尝失所,及殁又无善地,公以车头林之地奉以葬焉。且遣二仆值抵商所,取其子归,且立券以与之,使后无反污也。……
其高远庄之田在临溪方干之末,艺菽粟即苦水,树禾稼则惧旱,岁无常收,公患之。乃相地之宜,不惜重费,庸工作堰,开渠二里,引流以灌干末之田,计一千三百余亩,一方之人皆受其利,至今人称其券曰程券。……永乐甲申、乙酉之岁,乡闾饥馑,公则以麦一百三十余石,贷之佃民,期以年丰来还,后偿者不取其利,无偿者亦不索焉。乡闾有贫而无托者,及殁或与以棺,或与以地,皆笔识之,其名集曰“推仁”。……
二子:长曰寿童,次曰安童。女二:长曰玉,尝馆龙源赵彦玑为赘婿。初彦玑悉以其家之田庐让之于兄,及后回归无所依赖,公又费重赀于龙源买地为之筑室,且剖屯溪等处田地五十余亩,佃仆一十五家以与。后仕莱州知府,在任与属官不和,获谴于朝,责令认赃,即于原籍追陪,彦玑家无所办,公皆为之代输,以银三百余两,易钞输官。
《休宁率东程氏家谱》
248 (明休宁商程维宗)娶草市孙肇三公女,讳勤,字淑谨。自归公(程维宗)以来,勤劳恭慎,有过人知识。公终身驱驰于外,家政皆其经纪,日不遑宁,举无失所,累经忧患,处之泰然,乡里称其贤。
《休宁率东程氏家谱》
249 (汪濡,字惟政,号集义,休宁人)国初(明初)两举茂才皆辞归,以先世遗赀丰阜,复殚力经理,遂富雄于邑。……自幼庄重,稍长力勤干蛊,且节缩浮费,凡事皆处公有方。
《汪氏统宗谱》卷85《七十四代濡号集义墓表》
250 (许英,明初歙人)迨弱冠,贸易四方。能趋时治生,若鸷鸟之击。无何,获什一,致高赀。广置田亩,鼎新居第,为沙州富人。
歙县《许氏世谱》第5册《明故处士许公英行状》
251 青麓(许)公讳太明,字学甫,别号青麓居士(明成化正德间歙县人)。……幼而聪慧,槐公(太明之父)初欲其习举子业,恐其神体弗胜,命之以商,公则顺父志,带赀江湖,苦辛远涉,击楫而言,曰:“人在天地间,不立身扬名,忠君济世,以显父母,即当庸绩商务,兴废补弊。如厥考既田,嗣当稼穑;厥考既构,嗣当栋隆,弗可改也。而况我辈,承先人之固有乎。”于是竭力经营,充赀置产,以续先业。……于有贷者,率应其朝夕。寝有贫屦者,不过责其偿。斯禀受侃侃,不琐琐周章有如此者。厥后人染浇漓者,或加之以非道,即先退让至再、至三,如横逆不悛者,方毅然曰:“若辈不可以恩义怀也。”集耆老会群丑呼之面谕,必使之心服而后已,以故方人无相仇疾。行年知命,则即次时少,田园时多,持己砥砺,益增于前。
歙县《许氏世谱》第5册《明故青麓许公行实》
252 耆士郑君讳富伟,字成大,……壮与兄成某东游吴淞,北寓临清,逾四十年,累赀甚巨,声业懋值。晚岁归闲于双桥之上,督耕课读,优游自适。生于正统戊辰年八月十二日巳时,殁于嘉靖壬辰年二月十五日巳时,享年八十有五。
歙县《郑氏宗谱 明故耆士郑君偕汪氏圹志》
253 查道大(休宁人,明天顺辛已——嘉靖辛卯)……才识不群,尝客吴楚间,货殖多中。中岁业益殷,幡然归来,独捐一室曰“慎斋”。或者诘之,君曰:“天道忌盈,可不慎乎 ……”
《休宁西门查氏祠记 城西善士世宏查君墓志铭》
254 (汪)公讳勋,字建业,别号西山(明成化嘉靖间人),世为休宁蒇川人。……家饶于赀。……尝挟赀客吴楚,曾不数稔,缠往捆归,业由是益振,一方莫之与竞。自是谓:“知止不耻,知足不辱,与吾流浪湖海,战惕风涛,孰与陶写丘林,偃仰云石。”因与西山鸾鹤定交朝爽,建号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