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五十二卷清光绪、宣统续2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第五十二卷清光绪、宣统续2

  秦王政九年,李园杀春申君。

  二十三年,楚人闻王翦益军而来,乃悉国中兵以御之。王翦坚壁不与战,楚人数挑战终不出。楚既不得战,乃引而东。王翦追之,令壮士击,大破楚,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秦王游至郢陈。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翦乘胜略定城邑。

  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军,昌平君死,项燕自杀。

  二十五年,王翦定荆江南地,降百越之君,置会稽郡。

  二十八年,始皇还,过彭城,西南度淮水。

  三十七年十月,始皇出游。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浮江过丹阳,至钱塘,临浙江。还过吴,从江乘渡。改金陵曰秣陵。坏诸侯郡县城。(《太平寰宇记·丹阳记》云:始皇凿陵方山,其断处为渎,则今淮水,经城中入大江。)

  二世皇帝元年九月,楚人刘邦起兵于沛,自立为沛公。

  楚人项梁起兵于吴。广陵人召平为陈王徇广陵,未能下。闻陈王败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矫陈王命,拜梁为楚王上柱国。曰:“江东已定,急引兵西击秦。”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二年,秦兵围沛公于丰,沛公出战破之。

  秦嘉立景驹为楚王,在留。沛公往从之。张良聚少年得百余,欲往景驹,道遇沛公,遂属,沛公拜良为厩将。沛公与良俱见景驹,请兵以攻丰。时章邯、司马(古文仁字)北定楚地,屠相,至砀。东阳宁君、沛公西与战萧西,不利,还聚留。二月,攻砀,三日拔之。收砀兵,得六千人,与故合九千人。还击丰,不下。陈婴以属项梁。英布既破秦军,引兵而东。闻项梁西渡淮,布与蒲将军皆以其兵属项梁。兵凡六七万,军下邳。景驹、秦嘉军彭城东,欲以拒梁。梁乃进兵击秦嘉。秦嘉败走。沛公从骑百余往见梁。梁益沛公卒五千人,五大夫将十人。沛公还,引兵攻丰,拔之。梁求楚怀王孙心立为楚怀王,陈婴为楚上柱国,都盱台。梁自号武信君。九月,项羽,沛公闻项梁死,士卒恐,乃与将军吕臣引兵而东,徙怀王自盱台都彭城。吕臣军彭城东,项羽军彭城,沛公军砀。后九月,楚怀王并吕臣、项羽军自将之。以沛公为砀郡长,封武安侯,将砀郡兵。封项羽为长安侯,号为鲁公,吕臣为司徒。楚怀王遣沛公西略,道砀至成阳。

  汉

  高祖元年,秦子婴降沛公。项羽入关,徙楚怀王自彭城都郴。

  二月,项羽分天下王诸将,自立为西楚霸王,王梁、楚九郡,都彭城。

  二年四月,汉王率五诸侯兵凡五十六万伐楚。遂入彭城,收其珍宝美人,日置酒高会。项王闻之,即令诸将击齐,而自以精兵三万南从鲁出胡陵。至萧,晨击汉军而东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死者十余万。汉卒皆南走山,楚又追击至灵壁东睢水上。汉军为楚所挤,卒十余万皆入睢水,水为不流。围汉王三匝。会大风从西北起,折木发屋,扬沙石,窈冥昼晦,楚军大乱坏散,汉王乃得与数十骑遁去。欲过沛,收家室;楚亦使人之沛,收取汉王家室;家皆亡,不与汉王相见。汉王道逢孝惠、鲁元公主,载以行。楚骑追之,汉王急,推堕二子车下,滕公为太仆,常下收载之,二子遂得脱。审食其从太公、吕后间行,求汉王,不相遇,反遇楚军。楚军与归,项王常置军中为质。时周吕侯为汉将兵,居下邑,汉王间往从之。

  五年十月,项王渡淮,至阴陵,迷失道。问一田父,田父绐曰“左”。左,乃陷大泽中。以故汉追及之。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于是项王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谓项王曰:“江东虽小,地方数千里,生聚数十万,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以所乘马赐亭长,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独籍所杀汉军数百,身亦被十余创。顾见汉骑司马吕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马童面之,指示中郎骑王翳曰:“此项王也。”项王乃曰:“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乃自刎而死。汉王以鲁公礼葬项王于谷城。

  汉王曰:“齐王信习楚风俗,徙为楚王,都下邳。”

  六年十一月,项王亡将钟离昧家在伊庐,素与信善,项王死,亡归。高祖、张良、陈平计,发使告诸侯会陈,吾将游云梦,实欲袭信。信知高祖且至,信欲发兵反,自度无罪,欲谒上,恐见擒。或说信曰:“斩昧谒上,上必喜,无患。”信见昧计事,昧曰:“汉所不击取楚,以昧在。公若欲捕昧以自媚于汉,吾今日死,公亦随手亡矣。”乃骂信曰:“公非长者。”卒自刎。信持其首谒高祖于陈。上令武士缚信,载后车。至洛阳,赦信罪,以为淮阴侯。

  十二月甲申,封楚柱国陈婴为堂邑安侯,后相楚元王。

  正月丙午,分楚王信地为二国。以淮东五十二县,立从兄贾为荆王,都吴。以淮西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为楚王,都彭城。(《汉书》:以故东阳、鄣郡、吴郡五十二县王贾,薛郡、东海、彭城三十六县王交。封韩司徒张良为留侯万户。封楚左令尹刘缠为射阳侯。)

  十一年,淮南王英布反。东击荆,荆王贾走死富陵。尽劫其兵,渡淮击楚。楚发兵与战徐僮间,为三军,欲以相救为奇。或说楚将曰:“布善用兵,民素畏之。且兵法,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今别为三,彼败吾一,余皆走,安能相救!”不昕。布果败其一军,二军散走。布遂引兵而西。

  十二月,以帝兄邰阳侯喜子濞封为沛侯。

  十二年十月,上与布军遇于鄿西,布兵精甚。上登庸城,望布军,置陈如项籍军,上恶之。与布相望见,曰:“何苦而反?”布曰:“欲为帝。”上怒骂之,遂战,布军败走渡推,与百余人走江南。上令别将追之。汉别将击布军洮水南北,皆大破之。(《方舆纪要》:洮湖,一名长荡湖,在溧阳县北二十里,宜兴县西百里。虞翮、韦昭等皆以洮湖为五湖之一。)

  上还,过沛,置酒沛宫,故人父老诸母子弟佐酒,道旧故为笑乐。酒酣,上自为歌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谓沛父兄曰:“游子悲故乡。朕自沛公以诛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为朕汤沐邑,复其民,世世无所与。”乐歌十余日乃去。沛中空县皆之邑西献。上留止,张饮三日。沛父兄皆顿首曰:“沛幸得复,丰未得复,惟陛下哀怜。”上曰:“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吾特为其以雍齿反我为魏。”沛父兄固请,乃并复丰,比沛。

  已酉,以楚丞相冷耳坚守彭城、拒黥布军功,侯,二千户,封下相。

  是月辛丑,封将军周聚为博阳侯,四百户,以黥布反,定吴郡。壬寅,封中尉灵常为阳羡侯,二千户。以击黥布。上以荆王贾无后,立兄仲之子沛侯濞为吴王,都广陵。沛侯濞,年二十,有气力,以骑将从破黥布军鄿西会甄。上患吴会稽轻悍,无壮王以填之,诸子少,乃立濞于沛,为吴王,王三郡五十三县。既拜受印,高祖召濞相之,谓曰:“若状有反相。”心悔,业已拜,因拊其背,告曰:“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者,岂若耶?然天下同姓为一家,慎毋反!”濞顿首曰:“不敢。”

  孝惠二年,楚壬交来朝。

  三年,射阳侯刘缠卒。嗣子睢有罪,不得代。

  五年,吴王濞来朝。

  七年,楚王交来朝。

  高后元年四月乙酉,少府阳成以筑长安先就功,封梧侯,属彭城。辛卯,封吕武王少子产为郊侯,属沛郡。

  二年五月丙申,封楚王交子郢客为下邳侯。

  留文成侯张良卒。子不疑嗣。

  五年,堂邑安侯陈婴子禄嗣。

  七年四月,阳羡定侯灵常子贺嗣。

  八年四月丁酉,封大谒者张释之建陵侯。

  孝文前元年三月,楚元王交薨。八月,建陵侯张释之夺侯国除。

  前二年,立下邳侯郢客为楚王。

  前三年,吴王濞来朝。堂邑恭侯禄子午嗣。下相严侯耳子顺嗣。

  前五年,吴王濞有铜山,招致天下亡命者,以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而国饶。

  楚夷王郢客薨,子戊嗣。

  留侯张不疑坐谋杀当死,赎为城旦,国除。

  前七年,阳羡共侯贺子胜嗣。十二年卒,无后,国除。

  前十年,吴王濞来朝。(《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前十年诸侯王皆来长安。按《史记》年表,吴王濞孝文时,惟前三年来朝一次,赐几杖似当在十年后。)

  前十六年,齐相袁盎为吴相。(《史记·袁盎传》:徙为吴相。辞行,种(盎兄子)谓盎曰:“吴王骄日久,国多奸。欲劾治,彼不上书告君,即利剑刺君。南方卑湿,君能日饮,无何,时说王毋反而已。如此幸得脱。”盎用种之计,吴王厚遇盎。盎告归。《吴王濞传》:其居园以铜盐致富,百姓无赋。卒践更,辄与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佗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不予。如此者四十余年,以故能使其众。按:濞王在位止四十二年,是初即位即已如此。《通鉴》列铸钱、煮盐于孝文五年,盖因邓通事联类书,今列于袁盎为相时,以贯其终。按《太平寰宇记》,茱萸沟在广陵县东北一十里。阮异之记云:吴王濞开此沟通至海陵仓。郡国六合县有铜城即吴王铸钱处。今不得开沟、铸钱之年,附志于此。)

  孝景前三年,御史大夫晁错说上削吴地。孝景帝即位,错为御史大夫,说上曰:“昔高帝初定天下,封三庶孽子,分天下半。今吴王前有太子之郄,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文帝弗忍,因赐几杖,德至厚。当改过自新,乃益骄溢,即山铸钱,煮海为盐,招致天下亡人谋作乱。今削之反,不削亦反。”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莫敢难,独窦婴争之。

  正月,削楚东海郡、吴豫章郡。吴王濞、楚王戊等反。戊杀丞相张尚、太傅赵夷吾。以周亚夫为太尉,将兵讨之。(《吴王濞传》:方议削吴,吴王濞恐削地无已,因欲发谋举事。念诸侯无足与计者,闻胶西王勇,好气与兵,诸侯皆惮畏之,乃使中大夫应高说胶西王。无文书,口报,王瞿然骇曰:“寡人何敢如是?今主上虽急,固有死耳,安得不臧?”高曰:“御史大夫晁错,蛊惑天子,侵夺诸侯,蔽忠塞贤,朝廷疾怨,皆有背叛之意,人事极矣。彗星出,蝗虫起,此愁劳,圣人之所以起。故吴王欲内以晁错为讨,外随大王后车,所乡者降,所指者下。大王诚幸而许之一言,则吴王率楚王略函谷关,守荥阳敖仓之粟,距汉兵,治次舍,须大王。则天下可并,两主分治,不亦可乎?”王曰:“善。”高归报吴王,吴王犹恐不与,乃身自为使,与胶西面结之。胶西群臣或闻王谋,谏曰:“承一帝,至乐也。今大王与吴西乡,第令事成,两主分争,患乃始结。诸侯之地不足为汉郡什二,而为畔逆以忧太后,非长策。”王弗听及削吴会稽郡、豫章郡书至,吴王先起兵,悉其士卒。下令国中曰:“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诸年上与寡人比,下与少子等者,皆发。”二十余万人从。)

  孝景帝三年正月甲子,吴王濞初起兵于广陵。西涉淮,并楚兵。发使告诸侯。反书闻,天子遣太尉绛侯周亚夫将三十六将军往击吴楚。至淮阳,问及绛侯故客邓都尉曰:“策将安出?”答曰:“吴兵锐甚,难与争锋。楚兵轻,不能久。今为将军计,莫若出兵东北,壁昌邑,以梁委吴,吴必尽锐攻之。将军深沟高垒,使轻兵绝淮泗口,绝吴饷道。彼吴、梁相敝而粮食竭,乃以全强制其罢,破吴必矣。”绛侯曰:“善。”从其谋,遂壁昌邑南,轻兵绝吴饷道。吴王专,并将其兵,未度淮,诸宾客皆得为将校尉、侯司马,独周邱不得用。周邱者,下邳人,亡命吴,酤酒无行,吴王濞薄之,弗任。周邱上谒说吴王曰:“愿得王一汉节,必有以报王。”王乃予之。周得节,夜驰入下邳。下邳时闻吴反,皆城守。至传舍召令,令入户,使从者以罪斩令。遂召昆弟所善群吏告曰;“吴反,兵且至,屠下邳,不过食顷。今先下,家室必完。”出乃相告,下邳皆下。周邱一夜得三万人,遂将其兵北略城邑。吴攻梁急,梁发使使绛侯求救,绛侯不许。又使使愬绛侯于上,上使告绛侯救梁,绛侯不奉诏,坚壁不出,而使弓高侯等将轻骑兵出淮泗口(按:汉时淮泗口在今山阳清河,皆苏境),绝吴楚兵后,塞其饷道。梁使中大夫韩安国及楚相张尚弟羽为将军,羽力战,安国持重,乃得败吴兵。吴兵欲西,梁城守,不敢西,即走绛侯军,会下邑。欲战,绛侯坚壁不肯战。吴楚士卒多饥死,欲散。绛侯使备西北,吴果从西北入,遂大败。

  三月,亚夫出精兵追击,大破之。吴王濞弃其军,与壮士数千人夜亡走。楚王戊自杀。吴王弃军亡,军遂溃,往往稍降大尉及梁军。吴王度淮走丹徒,保东越。东越兵可万余人,使人收聚亡卒。汉使人以利啖东越,东越即绐吴王出劳军,使人鏦杀吴王,盛其头,驰传以闻。太子驹走闽。吴楚反凡三月皆破灭。

  下相侯冷顺坐谋反诛。(按:当以从吴楚反。)

  六月乙亥,诏吏民为吴王濞等所诖误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帝欲以吴王弟德哀侯广之子续吴,以楚元王之子礼续楚。窦太后曰:“吴王,老人也,宜为宗室顺善。乃首率七国,纷乱天下,奈何续其后?”许立楚。乙亥,徙汝南王非为江都王,王故吴地,治广陵。会稽郡还治吴。

  立宗正礼为楚王。

  将军程嘉为江都相。

  六年冬十二月,楚文王礼薨。

  是年四月丁卯,封江都相程嘉为建平侯,以吴、楚功。

  七年,楚文王子道嗣。

  武帝建元元年,以博士董仲舒为江都相。

  三年,闽越发兵围东瓯,遣庄助以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闽越引兵罢。东瓯请举国内徙,乃悉举其众来处于江淮之间。

  六年八月,闽越兴兵击南越边邑。南越守天子约,不敢擅兴兵,使人上书告天子。于是天子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农令韩安国出会稽击闽越。汉兵出,未隃岭,闽越王弟余善杀王郢降。诏止兵。(按:时吴郡未分,苏省吴县一带皆会稽郡北境。)

  元光元年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六年,堂邑夷侯午子须嗣。

  元朔元年十月丁酉,封鲁共王子将广戚侯。

  十二月,江都易王非薨,子建嗣。甲辰,封江都易王子敢丹阳侯,胥行胡孰侯,缠秣陵侯,定国淮陵侯。

  二年,主父偃说上曰:“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面稍弱。”上从之。春正月,诏曰:“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定其号名。”

  三年五月丙子,河复决,濮阳瓠子通于淮泗,泛郡十六。

  五年三月乙丑,封城阳共王子裘为广陵侯。

  元狩二年,江都王建凡杀不辜三十五人,专为淫虐,自知罪多恐诛,与其后成光共使越婢下神祝诅上。又闻淮南、衡山阴谋,亦作兵器,刻皇帝玺为反具。事觉,有司请捕诛。建自杀,后成光等皆弃市,国除。

  三年,更江都国名广陵。

  四年冬,有司言县官用度不足。富商大贾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诏禁民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左趾。

  六年四月乙巳,立皇子胥为广陵王,赐册曰:“呜呼!小子胥,受兹赤社,建尔国家,封于南土,世世为汉藩辅。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保疆,三代要服,不及以政。’呜呼!悉尔心,祗祗兢兢,乃惠乃顺,毋侗好逸,毋迩宵人,惟法惟则!《书》:云:‘臣不作福,不作威’,靡有后羞。王其戒之!”

  六月乙巳,封长沙定王子党为句容侯。

  元鼎元年,楚节王子纯嗣。堂邑侯陈须自杀,国除。

  四年秋,立常山宪王舜少子商为泗水王。

  五年秋,遣将军路博德等伐南越,将江淮以南楼船十万人,咸会番禺。

  六年冬,南越平。遣横海将军韩说出句章,浮海从东方往。楼船将军杨仆出武林,以击东越。

  元封元年,东越平。封降将多军为无锡侯。上以闽越险阻,数反复,终为后患。乃诏诸将悉徙其民于江淮之间,遂虚其地。

  二年,塞瓠子决河,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

  改故鄣为丹阳郡。

  五年,上南巡。自寻阳浮江,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遂至琅邪,所过礼祠名山大川。

  置交趾、朔方、冀、兖、青、徐、幽、并、扬、荆、豫、益、凉十三部,皆置刺史。

  张宽为扬州刺史。

  天汉元年,楚襄王子延寿嗣。

  三年,初榷酒酤。

  太初二年,泗水思王子安世嗣。

  太始三年二月,幸东海获赤雁。

  昭帝始元元年二月乙亥,益封广陵王胥万三千户。

  六年七月,罢榷酤官。

  元凤五年正月,广陵王胥来朝,益万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安车一乘,马二驷。

  宣帝本始元年五月,立广陵王胥少子弘为高密王。

  六月甲辰,丞相韦贤封扶阳侯。

  七月壬午,封广陵王胥子圣朝阳侯,昌南利侯。

  四年,以黄霸为扬州刺史。

  七月壬子,封广陵王胥子曾平曲侯。

  地节元年,楚王延寿以广陵王胥武帝子,天下有变,必得立,阴附助之。为其后母弟赵何齐取广陵王女为妻。因使何齐奉书遣广陵王曰:“愿长耳目,毋后人有天下。”何齐父长年上书告之。事下有司,考验辞服。冬十一月,延寿自杀,国除。诏胥勿治。

  二年,弘农都尉尹翁归为东海太守。

  三年,黄霸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制诏御史:其以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霸为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别驾主簿车,缇油屏泥于轼前,以彰有德。”

  元康元年,凤凰下彭城。少府宋畴坐议未至京师,不足美,贬少傅。东海太守尹翁归迁。(本传: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自听其政,有急名则少缓之;吏民小解,辄披籍。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其有所取。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

  神爵元年,扬州刺史柯奏海昏侯贺罪,诏削三千户。

  五凤三年,广陵相胜之奏夺王胥射陂草田,以赋贫民,奏可。

  四年春,广陵王胥有罪自杀。胥使巫李女须祝诅上,求为天子。事觉,药杀巫及左右二十令人。公卿请诛胥,遣廷尉大鸿胪即讯。胥谢曰:“罪死有余,诚皆有之。事久远,请归思念具对。”胥既见使者还,置酒显阳殿,召太子霸及子女董訾、胡生等夜饮,使所幸八子郭昭君、家人子赵左君等鼓瑟歌舞,至鸡鸣时罢。谓太子霸曰:“上遇我厚,今负之甚。我死,骸骨当暴。幸而得葬,薄之无厚也。”即以绶自绞死。八子郭昭君二人自杀。天子加恩,赦王诸子皆为庶人,赐谥曰厉王。立六十四年而诛,国除。

  甘露二年十月乙亥,立皇子嚣为楚王。

  四年闰月丁亥,封鲁孝王子遂建陵侯。

  元帝初元元年三月甲申,立广陵厉王胥子霸为广陵王。

  永光四年十月,罢吴县匠门外信士里太上皇高祖、孝文庙。

  建昭元年正月,封梁敬王子钦溧阳侯。

  三年,广陵孝王霸薨。

  五年,广陵孝王霸子意嗣。

  成帝建始元年,广陵共王意薨。

  二年,广陵共王意子护嗣。

  河平二年,楚相宋登迁京兆尹。

  四年,谏大夫何武为扬州刺史。(本传:王音举武孝廉方正,征对策,拜为谏大夫,迁扬州刺史。所举奏二千石长吏,必先露章,服罪者为亏除免之而已;不服,极法奏之,抵罪或至死。武为刺史,二千石有罪,应时举奏,其余贤与不肖,敬之如一。是以郡国各重其守相,州中清平。行部必先即学官见诸生,试其诵论,问以得失,然后入传舍,出记问垦田顷亩,五谷美恶,已乃见二千石,以为常。为刺史五岁,入为丞相司直。)

  阳朔元年,楚孝王嚣子共嗣。一年薨,谥怀王。

  二年,诏封楚嚣王子衍为楚王。

  三年,周君为会稽太守。

  鸿嘉二年,泅水相满点迁左冯翊。

  永始四年,会稽太守刘交迁宗正,右扶风师临迁沛郡都尉。

  元延元年,京兆尹何武为楚内史,寻迁沛郡太守。

  二年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广陵王。

  三年,沛郡太守何武迁廷尉。

  绥和元年,水衡都尉甄丰为泗水相。

  建平四年,楚思王衍薨。

  哀帝元寿元年,楚思王衍子纾嗣。士孙张为扬州牧,执金吾毋将隆左迁沛郡都尉。

  汉帝玄更始元年(新莽地皇四年),新莽庐江连率李宪据淮南,称淮南王。故梁王立之子永诣洛阳,更始封为梁王。

  二年,梁王永闻更始政乱,遂据国起兵,招诸豪杰沛人周建等,署为将帅,攻下沛、楚、济阴、山阳、淮阳、汝南,凡得二十八城。时东海人董宪起兵,永遣使拜宪翼汉大将军。更始败,永自称天子。

  光武帝建武二年夏,遣虎牙大将军盖延率四将军伐刘永。

  五月庚辰,封更始元氏王歙为泗水王。是岁,盖延等大破刘永于沛西。

  三年春,梁王永遣使立董宪为海西王。睢阳食尽,永与苏建走保酂。诸将追急,永将庆吾斩永首降。苏茂、周建立永子纡为梁王。

  是年,鲁郡太守鲍永为扬州牧。

  四年七月丁亥,遣将军马武等围刘纡于垂惠。

  四年八月,拜马成扬武将军,督诛虏将军刘隆、振威将军宋登、射声校尉王赏,发会稽、丹阳等郡兵,击李宪。时,上幸寿春,设坛场,祖礼遣之。

  五年二月丙午,苏茂将五校兵救周建于垂惠。马武为苏茂、周建所败,奔王霸营求救。霸曰:“贼兵盛,出必败”,乃闭营坚壁。茂、建果悉出攻武。合战良久。霸乃开营,后出精骑袭其背。茂、建前后受敌,败走。霸、武各归营。茂、建复聚兵挑战。霸坚卧不出,方飨士作倡乐。茂、建既不得战,乃引还营。其夜,周建兄子诵闭城拒之。建于道死,茂奔下邳,刘纡奔佼强。

  平狄将军庞萌反,与董宪连和,自称东平王。攻破彭城,将杀楚郡太守孙萌,郡吏刘尹伏太守身上号泣,请代其死,身被七创。庞萌义而舍之。

  董宪与刘纡、苏茂去下邳,还兰陵,使茂与佼强助庞萌,攻桃城。帝自将兵驰至元父,宿桃城,城中闻车驾至,众心益固。萌等攻二十余日,疲困不能下。吴汉、王常、盖延等皆至。帝乃率众军救桃城,亲自搏战,大破之。庞萌走从董宪。

  七月丁丑,帝幸沛,进幸湖陵。董宪与刘纡悉其兵数万人屯昌虑。帝至蕃,五校乏食引去。帝乃亲临攻宪,三日大破之,佼强将其众降,庞萌走保郯。

  八月乙酉,帝幸郯,留吴汉攻之,车驾转徇彭城、下邳。吴汉拔郯,董宪走保朐。刘纡不知所归,其军士高扈斩之以降,吴汉进围朐。

  六年正月,将军马成等拔舒。欧阳歙为扬州牧。二月,大司马吴汉等拔朐,斩董宪、庞萌,江淮山东悉平。李宪亡走,其军士帛意斩宪,南平。六月辛卯,诏曰:“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于是,并省四百余县。

  是年,五官中郎将李忠为丹阳太守。时海内新定,南方江淮海滨,多拥兵据土。忠到郡,招怀降附,其不服者皆诛之,旬月皆平。忠以丹阳越俗不好学,嫁娶礼仪,衰于中国,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又兴垦田,三岁中流民占著者五万余口。

  十年,河东都尉樊华为扬州牧。

  十三年二月,并西京十三国,泗水属广陵。三月辛未,沛郡太守韩歆迁大司徒。

  十四年,丹阳太守李忠迁豫州太守。

  十五年四月丁巳,封皇子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衡为临淮公。

  十六年春,郡国群盗处处并起,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徐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捕。

  十七年六月,临淮公衡薨,无子国除。十月辛巳,楚公英、东海公阳,皆进为王。

  十八年十二月,罢扬州牧,置刺史。

  十九年六月戊申,东海王阳为皇太子,皇太子强为东海王。九月,自南顿进幸淮阳、沛。

  二十年六月乙未,徙中山王辅为沛王。十月,东巡狩,进幸鲁、东海、楚、沛国。

  二十八年正月,以鲁国益东海。赐东海王强虎贲、旄头、钟虡之乐,拟于乘舆。六月,更始之子寿元侯鲤得幸于沛王辅,怨刘盆子,结客杀盆子兄故式侯恭。帝怒,沛王坐系诏狱,三日乃得出。八月戊寅,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始就国。强临之国,让还东海,又因皇太子固辞。帝不许,深嘉叹之,以强章宣示公卿。

  中元元年,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朝京师。丁卯从东巡。二月辛卯,从东封泰山。

  明帝永平元年夏五月,东海王强薨,子政嗣。六月乙卯,葬东海恭王。八月戊子,徙山阳王荆为广陵王,遣就国。九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六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十月,行幸鲁,祠东海恭王陵;会沛王辅、东海王政。

  观恂为扬州刺史。

  八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楚王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缣,以助伊蒲塞沙门之盛馔。”

  十年二月,广陵王荆有罪,自杀,国除。先是,荆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年三十,可起兵未?”相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复加恩,不考极其事,下诏不得臣属吏人,惟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犹不改,使巫祝诅,有司请诛之,荆自杀。立二十九年死。帝怜伤之,赐谥曰思王。

  十一月,征沛王辅会睢阳。

  十一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十三年十一月,楚王英谋反,废,国除,迁于泾县。英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诏亲亲不忍,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止楚宫。

  朱晖为临淮太守。

  十四年三月甲戌,司徒虞延以不发楚王英反谋,自杀。四月,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

  会稽太守尹兴以楚狱征诣廷尉。

  以任城令袁安为楚郡太守。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楚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五月,封广陵王荆子元寿广陵侯,食六县。

  十五年二月,上东巡。征沛王辅会睢阳。进幸彭城。癸亥,耕于下邳。三月,征琅玡王京会良成。四月庚子,改临淮为下邳国,封皇子衍为下邳王。

  十七年,倪说为扬州刺吏。

  十八年,徐州大旱。扬州刺史倪说免。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诏徐州禀赡饥民。

  二年四月,诏还坐楚事徙者。

  七年正月,沛王辅、东海王政朝京师。诏沛王赞拜不名。

  张禹为扬州刺史。

  元和元年六月辛酉,沛献王辅薨,子定嗣。

  二年,扬州刺史张禹改兖州。

  章和元年八月,南巡狩。九月庚子,幸彭城,东海王政、沛王定皆从。是年,谒者马稜为广陵太守。时谷贵民饥,奏罢盐官,以利百姓,赈食贫羸,薄赋税,兴复陂湖,溉田二万余顷,吏民德之。

  二年三月丁酉,改楚郡为彭城国,遗诏徙六安王恭为彭城王。癸亥,彭城王恭、下邳王衍始就国。

  和帝永元七年六月丙寅,沛王定薨。以江湖多剧贼,起马棱为丹阳太守,发兵掩击,皆掩灭之。转会稽太守。

  十四年二月已卯,东海王政薨。四月庚辰,赈贷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

  十六年,诏徐州比年雨多伤稼,禁沽酒。

  安帝永初元年九月癸酉,调扬州五郡租米,赡给下邳等郡国。

  二年正月,禀下邳贫民。

  三年五月丁酉,沛王正薨。

  七年九月,调丹阳、会稽租米,赈给广陵、下邳、彭城各郡国,又调滨水县彭城、广陵九十万斛输敖仓。

  元初三年,彭城王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杀。国相赵牧以状上,因诬奏恭祠祀恶言,大逆不道。请诛之。恭上书自讼。朝廷以其素著行义,令考实无征,牧坐下狱,会赦免。

  四年十一月己卯,彭城王恭薨。

  六年四月,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巡行疾病,赐棺木,除田租、口赋。沛国大风、雨雹。

  徐州刺史刘福诛。

  延光四年二月乙亥,下邳王衍薨。六月丙午,东海王肃薨。

  顺帝永建元年,严遵为扬州刺史。

  二年七月,下邳王成卒。

  四年,会稽太守刘上书,分会稽为吴郡。(《水经注》:永建四年,阳羡周嘉上书,以县远,赴会难,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为吴郡,领县十三,以东为会稽。)

  阳嘉元年三月,扬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杀伤长吏。

  二年二月甲申,诏以吴郡饥荒,贷人种粮。徐州刺史杨秉迁兖州任城相。

  永和三年四月,九江贼蔡伯流寇郡界,及广陵,杀江都长。五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闰月,蔡伯流等率众诣徐州刺史应志降。

  六年,扬州刺史严遵卒。遵字王思,为扬州刺史,惠爱在民,会当迁官,吏民塞路攀辕,诏遂留之。居官十八年卒。

  徐州刺史杨兼迁兖州,陈琦为徐州刺史。

  汉安元年,守光禄大夫张纲为广陵太守。时广陵贼张婴寇乱扬、徐间,积十余年,二千石不能制,乃以纲为广陵太守。前太守率多求兵马,纲独请单车之职。既到,径诣婴垒门。婴大惊,遽走闭垒。纲于门罢遣吏民,独留所亲者十余人,以言喻婴,请与相见。婴见纲至诚,乃出拜谒。纲延置上坐,譬之曰:“前后二千石多肆贪暴,故致公等怀愤相聚。二千石信有罪矣,然为之者又非义也。今主上仁圣,欲以恩德服叛,遣太守来,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罚相加,若闻义不服,天子赫然震怒,荆、扬、兖、豫大兵四集,身首横分,血嗣俱绝。二者利害其深计之。婴闻,泣下,曰:“荒裔愚民,不能自通朝廷,不堪侵枉,遂复相聚偷生,若鱼游釜中,且以喘息须臾间耳。今闻明府之言,乃婴等更生之辰。”乃还营。明日,将所部万余人与妻子面缚归降。纲单车入婴垒,大会,置酒为乐,散遣部众,任从所之;亲为卜居宅,利田畴;子孙欲为吏者,皆引召之。人情悦服,南州晏然。朝廷论功当封,梁冀遏之。在郡一岁,卒。张婴等五百余人为之制服行丧,送到犍为,婴为负土成坟。诏拜其子续为郎中。

  二年十二月,扬、徐盗贼攻烧城寺,杀略吏民。

  建康元年正月庚子,沛王广卒。扬、徐盗贼群起,盘亘连岁。八月,九江范容、周生等寇掠城邑,为江淮患。遣御史冯赦督扬、徐二州兵讨之。九月,扬州刺史尹燿讨贼范容等于历阳,军败,燿为贼杀。

  韩演为丹阳太守(一作韩缤)。

  冲帝永嘉元年正月,广陵贼张婴复叛,杀堂邑、江部长。二月,彭城王道卒。四月,丹阳贼陆宫等围城,烧亭寺,丹阳太守江汉击破之。五月,拜九江都尉滕抚中郎将,督扬、徐二州事。九月,滕抚进击张婴。十一月丙午,破婴,斩获千余人。历阳贼华孟自称黑帝,攻杀九江太守杨岑。滕抚进击,破之,斩孟等三千八百级,虏获七百余人。东南悉平,振旅而还。

  质帝本初元年正月壬子,广陵太守王喜坐讨贼逗留,下狱死。

  二月庚辰,诏曰:“九江、广陵二郡数罹寇害,残夷最甚。生者失其资业。死者委尸原野。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为之。况我元元,婴此困毒。方春戒节、赈济乏厄、掩骼埋胔之时,其调比郡见谷,出禀贫弱,收葬枯骸,务加埋恤,以称朕意。”

  桓帝建和元年二月,扬州人多饿死,遣四府掾分行赈给。

  二年正月,赐彭城诸国王黄金各五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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