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文老档第二十二册天命六年五月
第二十二册 天命六年五月
十三日,降谕曰:“汗自创立大业,对与各种大小官职。宜仰体汗意,事上峰大臣,彬彬有礼,动作迅速。於上峰大臣面前,不可抄手而立,背手而行。著将此书,颁至屯守堡,传谕各该管人记之。再自木虎觉罗以西、扎虎丹以东之边屯妇孺,悉令各归本城治田。工竣后,可於六月,将原收入边城内之妇孺,均移入萨尔浒城。国中之男丁皆带来令其运石。”
十四日,左翼总兵官额亦都巴图鲁卒。以康古里额驸攻辽东城时,竖梯先登,故擢为总兵官,且按衔加赏。
十四日,蒙古巴岳特部达尔汉巴图鲁贝勒之子恩格德尔额驸之弟蒙果尔台吉率子女、畜群及属下三十户人来归。大贝勒出汗城,迎於五里外,宰四牛四羊宴之。入城后,下榻於汗衙门,并设大筵宴之。汗曰:“前来投我,情属可怜。”遂赐貂皮子三件、猞猁狲皮子二件、虎皮子二件、貉皮子二件、狐皮子一件、貂镶皮袄五件、獭镶皮袄二件、镶银鼠皮皮袄三件、男女蟒缎衣九件、全蟒缎六疋及绸三十五疋、金十两、银五百两、毛青布五百疋、雕鞍一具、鲨皮鞍七具、玲珑撒袋一件和插有弓箭之撒袋共八件及彩柜、竖柜、碗碟器皿等诸物俱备。
十五日,一切贸易物品,伏价下於各牛录矣。有一大营官自广宁方向徒步来归。巴游击送来鲤鱼二尾。
十六日,盖州游击张玉维献银一千三百六十八两五钱、缎八疋、缎衣一百七十一件、翠蓝布衣八十六件、皮袄七件、翠蓝布一千零八十一疋、扇子一把、粳米二十一石五斗、盐二千四百斤。千山王凤清等以初次来见,献金十两。又有一个携马二匹自科尔沁蒙古哈坦巴图鲁贝勒戴青囊苏喇嘛处来归。
十七日,金州城游击爱塔献大鱼二尾、小鱼二千四百尾、樱桃一筐。向阳寺屯赵诚献杏一小莒,古尔布什贝勒属下二十户率子女携牧群来归。
十八日,围户送瓜及樱桃前来。向阳寺李秀议献杏一盘、樱桃二盘、王瓜二盘。喀尔喀贝勒斋赛之使者至。
十九日,张游击献王瓜一盘、樱桃一盘、杏二盘。刘游击献王瓜二盘、樱桃二盘。京立屯王英献樱桃一盘。
二十日,张秀才献樱桃二斗。
二十一日,贝勒阿敏所属孙扎依屯之苏有彬,献杏二盘、瓜二盘、豌豆一斗。李希威献瓜一盘、杏二盘。金州游击爱塔献杏二筐。是日,科尔沁老人囊苏喇嘛至。入汗衙门时,汗起身与喇嘛握手相见,并坐大宴之。明安老人之使者多诺依扎尔固齐与喇嘛同来。是日,遣硕隆国往朝鲜。喀尔喀蒙古贝勒卓里克图属下之五男三女一妇携马十三匹来归。囊努克贝勒之属下四十户,率子女携牧群来归。又有三十户驱牧群自古尔布什贝勒处来归。
二十二日,峨嵋庄屯民李金候献茄子一盘整。辽东都司佟振国於战前已去关内,今率八人来归。命将出售猪分为二分,八家一分,众人一分。其众人之一分,又分为二分,按职备御以上诸官摊一分,其馀一分按牛录由众军士购肉食之。若向汉人购肉毒药,须购其生者宰食之。道赐甲士各银二两粮仍按旧例计口给之。
二十三日,上谕阿敦曰:“著每旗留一如额克兴额者主管。再以军士二千至沈阳以北沿边,探询蒙古兵进犯之地,每堡设兵二三百人众,直至巴游击泛地黄泥洼,相机防范。每堡设一如额克兴额者主管,而后返回,诸贝勒大臣俱归家。严谕留代阿敦主管之游击、参将,勿夺猪、鸡、鸭、鹅及田园粮谷等物,驻堡军士勿淫妇女,勿抢财物,勿使马畜践踏田禾。”
奥巴台吉之使者离去。
雅荪呈书请功,汗阅其书,令诸贝勒大臣之,皆谓雅荪以他人之功,归为己有,实属谎报。汗怒之,遂集诸贝勒大臣、侍卫於衙门之。执雅荪,拟以死罪。后以其本性愚钝,免其死,赐与四贝勒。
二十四日,向阳寺屯民黄秀兰献杏二筐,赵三屯献杏一筐,张侍梅屯献杏一筐,吴塔屯献杏一莒,向阳寺屯富士扣献杏一莒,太乐屯郭秀才献杏四百枚,将此【原档残缺】汗之包衣德兴额往摘携归。汗之包衣鱼户韩楚哈、顾纳钦、洛多里、阿哈岱等四人因杀路旁汉人之驴、猪、山羊而食,并杀汉人,去其衣物,夺其马匹,遂交法司鞫之,杀其首恶者阿哈岱,其馀三人,各鞭五十,刺其耳鼻释之。
二十五日,叶赫人托博辉将从蒙古逃来之汉民二人,匿於家中,为其耕田,故事其游击之职,降为备御,没其备御名下所得赏物之半数,银十两、缎二疋、毛青布十疋。峨嵋庄人六
十五献茄子一盘。
二十五日,德兴额献摘来之果子。火石岭地方万老屯庄民李全献杏一筐,火石岭地方灵佳屯庄民灵柳献杏二斗,火石岭地方裕家硕屯庄民刘义恩献杏一筐。
前往镇江之汗婿乌尔古岱副将及抚顺副将李永芳,招降该路,悉令薙髮,拒降者杀之,俘其妻孥千人,於二十五日携归。汗闻之,选出汉民三百,赐与都堂总兵官以下游击以上各官。其六百俘虏,赐与随行军士。擢阿巴泰阿哥为一等都堂,汤古岱阿哥为三等总兵官。
二十六日,重阅档册,命齐堂古尔为参将职汉人及死者皆重录於另册。汉人投毒於汗城各井内,察觉后捕二十二人,翔实我都堂衙门鞫之,初五日,海州参将献甜瓜一百个送来。
二十七日,汗巡视河东辽落地方招降之国人。出城之日至鞍山堡,遇自盖州来献金天会汗三年铸钟之人等,遂令其传谕留守之都堂曰称:“投毒入井之汉人,须妥为审,虚则释之
去实则杀之,惟海里由我等亲斩。我等杀之,恐传我屠降人,著交付八游击杀之。并谕该游击等曰:‘如同辽东军门,佥道员遗书种种诬谤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一样,广宁各官惟恐河西人闻我豢养尔等而薙髮归降,故亦遗书诬谤,以激我怒,屠戮尔等。设如杀之,河西人以我屠戮降人,则不再降也!然我等不中其计矣。尔等亦严谕属下,详查其诬陷之人。’此钟字云:‘天会汗三年造。’天会汗乃我先祖金国阿骨打之弟,各乌齐迈,号天会汗。因献我先祖朝古钟,著升官职,赏其送钟之人。”
二十八日晨,自鞍山启行,海州刘参将率本城属下各官,携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酒二大瓶来迎。巳时抵海州。入驻衙门筵宴未毕,军士查获投毒之汉人八名。即令八名汉人自服其药,八人皆死。嗣后,汗乘肩舆,率诸贝勒大臣,登城内山上环视。
二十九日晨,自海州启行,巡视沿边居民等,驻於穆家堡之野。
谕海州刘参将曰:“我见尔海州城,殊属破旧,并未修治。著尔参将将城外木栅松动损坏之处,修治加固,并照辽渖二城之法,亦於海州城外壕内布列车炮坚守。若无车炮,可至辽东取之,或请辽东人送来。尔城若坚固,则无需我兵驻守也!城若不固,派兵驻守,恐劳尔民。尔参将犹如我地方之人也!河西之人,必欲投毒害尔,饮食务须谨慎,宜派心腹看守家门,以保己身。且致书告知尔叔父爱塔,亦填於饮食,派善良可靠者守门,以保已身。嗣后【原档残缺】。”
第四函 太祖皇帝天命六年六月至十二月
第二十三册 天命六年六月
六月初一日,返经穆家堡,该堡主将金游击率军士四百人、平民五百人,跪见汗。汗嘉金游击善治堡城,赐御用备鞍良马一匹。自此沿边而来,至黄泥洼堡,该堡主将巴游击命军士穿甲叩见汗。科尔沁部哈坦巴图鲁贝勒之囊苏整理嘛属下小喇嘛二人及一人携马五匹来归。
初二日,赐黄泥洼主将巴游击备鞍良马一匹,自此於已刻入城。
初三日,金州游击献杏二筐。是日,海善携伊松家杏二筐,富西扣家杏三筐至。
二十日审理之事:攻辽东时,张邱携来其幼子,托一甲士看护。又其家奴以盗取之缎衣送与众人,并报执法者,遂免刺其奴仆之耳鼻。又,略奉集堡时,家奴窃被一床,未报众人。
经牛录之人告发后,交众执法者审,科以重罪。将张邱之子所乘马匹及看护之家奴折价没收。并罚银十五两。尽没其牛录额真名下所得赏赍,革其牛录额真之职。
六月初三日,於辽东城西关厢任专员设市,诸物市价、课税,均照明例。
初四日,达尔汉侍卫率骑兵千人往牛庄一带换防。
初五日,赐八游击筑城地八千庹。
初六日,雅希禅、卦尔察叔、喀拉库吉、阿尔海、刚噶达、锡喇纳、雅西塔等游击、参将率兵千人往戍守蒙古边境。
初七日,海州城所属析木城乡人献所制绿瓷碗、罐三千五百一十个。汗谕曰:“素称东珠、金、银为宝,何其为宝,寒者可衣乎?饥者可食乎?国中所养之贤人知人所不知,匠人能人所能,彼等实为宝也!今析木城制绿瓷碗、盆、罐来献,实乃众国人有用之业也!至其造器匠人,可否授职加赏,著都堂,总兵官乃道员、副将、游击尔等会议复奏。”
初七日,汗谕曰:“据闻有投毒於饮水食盐中,或以毒饲猪而售者。我兵丁购猪,当日勿宰,留二三日,待药毒散尽,再行宰食。其饮水食盐,加意小心,勿堕其奸计。既有所闻之,我等即须善保自身。凡葱、瓜、茄子、鸡、鸭、鹅等诸物,均加留意。若见有诸申汉人二人合谋,同剧同行者无论诸申汉人,见即拿获之各罚银一两。此书颁至村博硕库。”
初八日,汗谕都堂曰:“尔等为献绿瓷盆罐者所奏之言,甚是在理。河东俯首归降之汉人,为我效力,展其所长,故为河西官吏视之为敌也!其敌视本国,为我效力之人,我等若不抚养录用,则彼等将何以为生?日后何人再来归附於我,而展其所长耶?珠玉为宝,焉能使死者复生,可以衣食耶?人皆崇之,遂成贵物也!凡人无分主仆贵贱,但厌其本国,来附於我,竭力勉为,尽其所能,则不念其卑贱,即行擢拔,任职录用。如此,人将愿来归附我也!至於讨好其君,贿赂上司而得官者,依仗其原来官势而不肯尽其所长,为我效力,或察言观色,袖手旁观者,皆非我友。或有庶民,阵前不杀,留而养之,然不思报德,向往故土,投毒害我 或虐待属下,巧取豪夺,谄媚上司,而以求财物。此辈若为奴仆出首,则以抄没其主人之家产授之;平民出首,即擢拔为官。如此,则可惩恶而扬善矣!”
以盖州贫民献金朝天惠帝时所铸古钟,授该民以备御职。至析木城地方来献所造绿瓷碗盆罐之人,以进献国家有用之物,授以守备之职,并赏银二十两。
十日,招回雅荪,以冒功请赏,令悬汗之复文於颈项,默思之过。
赐金州城游击爱塔、牛庄城游击霍托备盔甲鞍马各一匹。
盖州所属盐场堡佟佳氏名佟京之人,携马二匹、金十两来叩见汗。纳其金,却其马。
十一日,东萨哈勒察部六十七人前来谒汗恭进献貂皮。
十三日,赏盖州来人佟京汗用之衣帽。
巳时,汗赴鞍山,视察筑城。至鞍山迤西路西山冈驻跸。十四日,往视筑城地,因雪不得移营,仍驻原冈。十五日,汗谕总兵官巴都里曰:“著尔往海州参将处,令其率西乌里副将,督办运石修海州城事宜,而后返回。”谕毕遣之。汗回城,修筑辽东城内汗居住之小城时,分别诸申与汉人。拆房平地,已於十三日施工。
十三日,向阳寺屯人李德献李子一筐、瓜十个。
十五日,蒙古巴林部贝勒杜楞之子阿玉希及古尔布什、萨特塔尔三台吉所属蒙古一百六十户来归。
升平之际,乙巳年,爱塔弃其父母妻子及土地来投汗。汗怜之,授以备御之职。克辽东后,升授游击,遣驻金州。至金州城,见城内惟有书生二人,光棍十人。次日询之,谓城中书生皆逃避於海岛。只派十馀人,分二路把守海岸通道。夜间有二舟来岸运粮,擒十五人,得其舟。后遗书各岛劝降,十五岛之民,乃尽数归顺。四月十六日,闻登州地方人驾三十四舟渡海来金州地方。遂连夜往迎,与敌交战,射毙四人,生擒二十七人,获其所掠之二千馀人携归。又距 岸七十里外海中有岛名广鹿岛。我遣人招降,杀我一人,缚一人,并解往山东省。遂乘舟往攻,擒何游击,俘二千人,获金一一百两、银一千三百两,猞猁皮子、衣物、绸缎共三百袭来献。再登州地方兵驾舟七十五只来犯,我往战之,射毙七人,其兵败退。爱塔率一百五十人驾舟追之,不及而还。明输林院给事中等官送衣与朝鲜王。朝鲜命其总兵官二人,侍郎一人,乘刳舟二十二只,渡海送归去。因风不顺,飘泊於金州岸边海岛。受塔於六月初七日闻,率三十人往,其众官员,登舟已去,未能捕获,不及登舟之朝鲜人五十二人及明人九十人,悉被擒获,得银四两。因此功绩,擢爱塔为参将,赐银五百两、鞍马、盔甲、甲蔽手、撒袋、箭二十枝及帽靴、腰带等物俱全。
二十一日,遣往朝鲜之硕龙国还,报曰:“朝鲜王言,凡事仍照旧例,来满堡城办。我若遣言官①亦由满堡前往等语。”
二十二日,汤古岱阿哥、巴都里、杨古利各赐一牛录诸申。金游击携爱塔所获之朝鲜人五十二人、汉人九十人至。
二十五日,汗往祭额亦都巴图鲁之墓,恸哭三次。
二十七日,复州单游击携受塔所获之朝鲜人七人及舟破登岸被擒之三十五人至。遂升单游击为参将。
李忧才以所委之事,克勤克善,赏银五百两。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言官乃通事官之意。
第二十四册 天命六年七月
七月初三日,以克取辽东地方,设大宴庆贺。汗进衙门,总官以下、备御以上各官依次坐毕。汗亲举金卮赐酒。宴毕,各赐衣一袭。领兵诸贝勒以赐宴赏衣礼拜谢。汗谕曰:“明
为大国,沿以为不足,而欲灭小国,故丧其师矣。其地广大,尚不为足,而欲夺小国之土,故失其土。此皆上天以明为非,以我为是也!今赐酒各一卮,衣各一袭,能值几何?惟诸贝勒
征战劳苦,以表心意耳。”
初四日,因盖州张游击及东昌堡刘游击之兄弟族层俱在广宁,无所依靠,故由扬古利、刚古里二总兵官率兵一千五百人往接之。
七月初一日,汗谕曰:“诸贝勒之包衣小於幼时阉割后送入贝勒院内,其送子之父母,将享富贵也!倘不从我命,因不阉小子而致诸贝勒院内之妇女与他人私通,岂不杀其男子耶?”
七月初六日,汗谕曰:“迁居东西南北之汉人,不得以牛输运粮谷,恐牛累瘦。应计其家存粮数,交付於蒙噶图。抵迁居地后,由该地仓粮内照数领取之。拨还仓粮时,由蒙噶图转谕地方官拨给。”
初七日,所获乘刳舟去明国之朝鲜人八十六人,除收养其有用之匠人外,馀尽杀之。
初八日,遣被擒之二朝鲜人赍书还。其书曰:“据闻我所得辽东之民,多有逃剧尔国者。倘如不还我汉人,则两国接壤,相互结怨,有何益焉?我与明两国之战,非轻率之举。天厌明妄干界外异国之事,故有此役。上天所谴明国之罪,尔朝鲜为何以身承当之?助天谴之明国犹如抗天,倘执迷不悟,尔乃天上之天也!我二国平素有何怨尤?我常致书遣人,尔却无一复文,未遣一人,且不纳我所遣去之使者。阵获之官员,尽释之归,而尔却无一次以善言相谢之。尔竟如此鄙视於我也!挫辱皇天眷祐之人而得计者向无此例。尔国有难,吾亦知之矣。然昔大辽国天祚帝,纳我金国之阿苏不还,宋赵微宗帝,纳金汗所征大辽之馀孽张觉不还归,故而失败之例尚且有之。再者,朝鲜之赵惟忠曾率四十馀城叛附,而我金帝概未收纳。由此可知,我两国相好之例有之。此皆尔等所知之事也!尔朝鲜以明为好,而不肯弃之,明国何好有之?我闻周武王封其臣箕子为朝鲜国一代之君。又闻辽东之地原属尔朝鲜,后为明夺取之。贱朝鲜人甚於其汉民,养之若家奴也!尔若以附於明,惶惶然不敢有一言相悖为善事者,我则非若明威慑他人,惟冀自身安然以居之矣。何去何从,听凭尔便。再有如赵惟忠者,自朝鲜叛附,尔欲索之乎?”
诸贝勒服四爪蟒缎补服,都堂、总兵官、副 将服麒麟补服,参将、游击服狮子补服,备御、千总服乡彪补服。
初十日,汗谕曰:“自费阿拉以外至托兰扎尔塔库、依玛瑚、苏完、雅尔古等地之禾割穗留梗。自费阿拉以内至德立石、尚间崖、都喀阿拉等处之禾,仍旧齐根割之①。自英额、木虎觉罗以内及额赫霍洛以外之禾留割之。自额赫霍洛以内及德立石、尚间崖、都喀阿拉以外之禾,仍旧不留梗割之。法纳哈堡,柴河堡之禾,仍旧不留梗割之。将粮打净晒乾,乘凉时记明斗斛数目,於夜间窖之。”
十一日,汗谕曰:“命准托依、博布黑、萨哈廉、乌巴泰、雅星阿、科贝、札海、浑岱等八人为八旗之师傅,八位巴克什尚精心教习尔等门下及所收之弟子。教之通晓者赏之,弟子不勤学不通晓书文者罪之。门下弟子,如不勤学,尔等可告於诸贝勒。该八位师傅,无须涉足他事。”
初十日,汗谕曰:“著各路大臣、千总、管理田千总、管屯守堡,招各该牛录之人迅速收割粮谷。所收粮欲集中快打,除净秕糠,乘夜凉窖之。勿效往日轻疏懈怠。费阿拉、额赫霍洛、毕彦、喀尔喀依鄂佛洛及其以东之粮皆留梗割之,自此以西之粮照旧不留梗割之。”
永顺巡视马匹,射人致死,遂交法司鞫之也。原拟偿人抵罪,递其参将,贬职游击。汗闻之,以其兄阿兰珠有功,欲免其偿人降职之罪,并仍令任参将之职。然其统兵出战无功,县於乡里藏匿财物,居心不公,故治其罪,尽革其职。
十四日,有七蒙古人自广宁来归。
蒙古乌鲁特国达尔汉巴图鲁贝勒属下十五户来归。
十四日,为分田事先期传谕各村曰:“海州地方拨田十万垧,辽东地方拨田二十万垧,共徵田三十万垧,分给我驻扎此地之兵马。至於我众百姓之田,仍在我地方耕种。尔辽东地方诸贝勒大臣及富家之田,荒芜者甚多也!该荒芜之田,亦列入我所徵之三十万垧田数内。如不敷用,可取自松山堡以内至铁岭、懿路、蒲河、范河、珲托河、沈阳、抚顺、东州、玛根丹、清河、孤山等地之田耕种。若仍不足,可至边外耕种。往者,尔明国富人,占地甚广大其田雇人耕作,所获粮米,食之不尽,而粜之。贫民无田无粮,买粮而食,一旦财尽,沦为乞丐。富人与其囤积粮财,以致朽烂,徒行贮藏,不如瞻养乞丐贫民。如此,则鸿名相传之,造福於后世也!本年所种之粮,准其各自收获。我今计田每丁给种粮田五垧,种棉地一垧矣。尔等不得隐匿男丁。隐则不得其田矣!嗣后以不使花子求乞,乞丐僧人,皆给以田,勤加耕作。每三丁,合种官田一垧。每二十丁,以一人充兵,一人应役。不似尔国官吏差人歙财於下,贿赂於上。尔汉人参将、游击一年领取豆类及高粱、小米共五百石,麻、麦、靛等,不计其数。每月领取食米、木炭、纸张、菜蔬费十五两。我已谕令废止此种杂费,秉公执法而生之也。官员出行,由汗赏给买肉之银两,按实到人数给米。”
十五日,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属下六十户来归。
十三日,牛庄之人缴来甲二百副,弓二百张、箭及药箭一千枝,大炮弹三千发、小炮弹五斗,钢铁五十斤。
十七日,汗谕曰:“城内城外及诸申人住宅所栽之果木,若於树上拴紧牛马,必将受损致死。著传谕各家树主及汉人,须妥为护养,养成后,作价出售。”
“刚古里,杨古利,现寄银二百两与尔等者,命招愿售牲畜者前来,两相情愿,则购而食之,如其不愿出售,勿得强行徵购。先去之人等,以银强购,形同劫夺、汉人有怨言。闻此,
未寄银两。再者,与尔等同去之甲十百人,可与步量土地者一同遣之,并随行至终。其守渡口之人,可於河岸掘壕戍守。”
“蒙噶图,著尔亚加约束同行之人,以免其扰害国人,地方之人所献牛豕,按价给与银锞后方可取食。”
十八日,博尔晋侍卫率兵二千人往海州换防。
十九日,每牛录各派十人书写档子。
十九日,索海牛录下之乃莽阿首告代理牛录额真雅兰私藏匿份马。以所告属实,授乃莽阿为牛录额真。罚雅兰银十五两,免其掌管牛录。伊荪以迟迟隐匿不报首告人之言,达五月之久,免其审事官之职,罚银二十五两。罚吉荪银十五两。
二十日,爱塔来报,海上发现小舟。
二十一日,汗新率诸贝勒谒堂子。
二十二日,希尔胡纳克杜楞属下蒙古五十户来归。
二十三日,海州爱塔遣人来献盔二百以及弓箭、撒袋、鞍、辔俱全。
二十四日,新城赵游击来报:“二十日夜明国、朝鲜合兵乘舟渡海而来。掳镇江城主佟游击及汤站堡守堡而去。”
二十四日,遣卡伦游击苏勒东阿率布拉喀之四十人往镇江一带探信。同日命郎善、庆穆喀率二十人去看金州参将爱塔,倘有事故,携之前来。
二十五日,张邱牛录下之三人,因掩杀图梅牛录住台之人一名,故将张邱牛录下之三人处死。
二十日,新城游击赵义和来报:“明毛游击率自辽东逃出之韩参将、王参将及其败兵三千,於二十日夜乘舟渡海来围镇江城。镇江城陈中军执献城主游击佟养元父子以降。汤站堡人执其城主守堡陈九阶以献,险山堡人执其城主守堡李世科以献。此三城人皆降毛文龙。”
二十六日,遣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及都堂阿敦,率兵二千往视金州地方及边运可虞之地。命金州参将爱塔退驻盖州。
是日,命四贝勒、都堂栋鄂额驸,率兵三千往剿镇江一带之叛民,并谕曰:“其首恶者杀之,馀众编户携归。”谕毕遣之。是夜思之,唯恐有不妥,二十七日,又遣阿敏贝勒、达尔汉侍卫率兵二千往援。谕之曰:“来兵若欲战不退,尔等可攻之,但勿得急忙,宜详察四周均妥布车盾,缓进巧战。”
二十七日,新城赵游击探得实信,即遣中军来报曰:“镇守山海关之袁军门令游击毛文龙率兵二百,驾四舟往朝鲜送信。时有明使乘二舟自朝鲜返,相遇於海中。毛文龙命其同往朝鲜,六舟遂至麦川堡登岸。镇江人闻之,镇江城中军陈良策与毛文龙潜通。二十日夜,屯民数百人於镇江城外呐喊,陈良策自城内响应之,大呼‘明大兵至!’遂执城主游击佟养元,杀其子及侍从六十人。翌日,携佟游击往马头山会毛文龙。於是,汤站堡人执汤站堡守堡以献。险山堡人亦执险山堡守堡以献。毛文龙执永甸守堡以去。长甸守堡自愿往投。”再者,毛文龙遣都司姓曹者劝赵游击降,赵游击杀该都司,执其从者一人,与曹者司首级来献。汗嘉赵游击,赏银百两,赏所遣中军银二十两。
四贝勒,阿敏贝勒率都堂、总兵官、众副将、参将等官及每牛录甲士二十人共三千兵往镇江地方招抚叛民。未叛之国人编户,留居原地,已叛之国人为俘,携一万二千俘虏而归。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近割之,即将禾齐根割之。
第二十五册 天命六年八月
八月初一日,遣诸申二人,汉人一人,赍书与出征之四贝勒曰:“瘦马留彼处饲秣,壮马由诸贝勒携归。”
初三日,赎斋赛贝勒之使者至,献马二千匹、牛三千头、羊五千只及斋赛亲生之二子一女。
初三日,汗赐阿泰及阿布图巴图鲁银八十两,遣往黄泥洼守。
初四日,汗遣使二人往谕出征诸贝勒曰:“为赎斋赛贝勒,来献牲畜一万。著大贝勒、四贝勒先回,阿敏贝勒、莽古尔泰贝勒率大军随后。”
金州海南岸山东方向,有人乘夜驾一小舟前来,欲潜渡此岸人户,为金州参将爱塔设伏之把总预先得知,即往缉拿。小舟急返,触石舟碎,舟中人皆溺死水中。自水中擒获十人,初四日解送前来。汗嘉爱塔随处谨慎,无隙可乘,遂送银五百两,令随意犒赏军士。
戍守海州一带辽河之人,见辽河渡口彼岸有汉人驾四只船驶来,乃放炮迎击,彼遂退回。擒获其乘小船之二人,初七日解送前来。
初八日,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属下逋逃九人来归。
初八日,四贝勒、阿敏台吉抵汗城。初九日,萨哈勒察与锡喇纳之祖父出使蒙古。
初九,寅日酉时汗率四贝勒、阿敏贝勒与斋赛各刑白马一匹盟誓。其辞曰:“我满洲国与尔斋赛蒙古国,素相和好。然尔斋赛轻信叶赫之言,杀我使者和托,援助获罪之叶赫,侵我乌
扎路。再又助明,三次与明盟誓,欲征伐我。又兵至铁岭,杀我属之人,掠夺牲畜。故天厌尔恶,以尔畀我。我不忍杀生擒之人,留而养之。但念收养必得其益,遂将尔释还。倘尔斋赛不念养父之恩,不思众弟之情,归故土后复生贰心,则天必谴责,降罪於身,以至於死。倘我骗取畜产,不释尔还,则殃及我身,以至於死。”
初九日,额尔德尼巴克什送书与大贝勒之后归还。
初十日,遗书贝勒曰:“著选爱塔部下之贤能官员一人,代爱塔为主半,统爱塔兵往金州。命沿海之黄骨岛、石嘴堡、望海埚、归化堡等处及其屯民,悉退居距海六十里之外,事毕覆奏。驻守兵丁,当遵从汗谕。至上述四堡地方,可复写前颁告谕,广为贴示。”
十二日,总兵官汤古岱、杨古利率兵二千往盖州换防。多璧叔属下图勒昆及八旗之八人和汉人二十四人往风凰城居住。
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德格类阿哥、岳托阿哥率兵三千往辽东城七百二十里外,牧金州至旅顺口沿海各城堡居民,十一日还汗城。
十二日,升参将爱塔为副将。
十二日,汗由镇江之俘获中选上等牛二千头分赏於有职之人。赐达尔汉侍卫十五头,阿敦阿哥、阿巴泰阿哥各五头,总兵官各四头,副将各三头,头等参将各二头、二等三等参将每二人合分三头,三等游击各一头,牛录备御每二人合分一头,闲散备御、护军小旗长每五人合分一头、千总每十人一头。诸汉官共赐牛百头、人二百户,由抚顺额驸监赏。佟家人赐牛二百、人二百、驴一百。以略镇江多有俘获者,赐达尔汉侍卫旗下一百三十头、阿巴泰阿哥旗下一百二十头、大额驸旗下八十头。
十四日,金州地方长山岛民叛,莽古尔泰贝勒、达尔汉侍卫率兵二千住征。遗书长山岛民曰:“尔等先缚献首恶者,可赦尔众不死也哉!”
十五日,斋赛贝勒之赎身质子至,德格类阿哥、齐尔哈朗阿哥、岳托阿哥、阿济格阿哥至五里外,宰牛羊迎之入城。时汗率福晋、诸贝勒已诣新居,引之见汗、八旗宰八牛宴之。
十七日,命按旧例从速催纳正赋粮草,以饲牲畜。
赐斋赛贝勒蟒缎镶沿黑貂皮朝衣、貂皮皮袄、貂皮帽、猞猁皮子、密绵靴、玲珑腰带及雕花撒袋、弓箭全副、备雕鞍马一匹,明甲一副、盔、甲蔽手全副、次等甲一百副。
十八日,诸贝勒亲至十里外,宰二牛、二羊设宴,为斋赛贝勒饯行。派雅克禅布库、伊萨穆、博齐三人送之去。
二十日,八贝勒分取斋赛送来之马匹、羊只。羊只赐给都堂、总兵官。其馀牛,按职次分赐都堂、总兵官以下千总以上各官。
二十日,莽古尔泰贝勒、达尔汉侍卫率兵二千往征长山岛,歼明军二千,遣爱巴里等五人前来告捷。
二十日,伊荪隐匿盗案不报,罢其副将职官。升雅荪为二等参将。
二十一日升城游击拜音达里为三等参将。升三等游击巴布泰、尼音珠为一等游击。升备御方吉纳为一等游击。授扎克都里为一等游击。其德珠、唐丘为三等游击。升三等参将匠役阿
尔布尼、豪撒、扎奇巴、星建为一等游击。曾命撰拟告示曰:“以莽古尔泰贝勒之俘获,给阵前攻战之四百汉人,以妇女四百。差遣之一百人,赏银四两。”该告未已於十一日发出。把总四人各赐一女。
二十二日,遣图鲁什巴克什与科尔沁部使者古木布、明安老人之使者及扎尔固齐老人之使者同住蒙古。
二十三日,喀尔喀部卓里克图贝勒属下四人携马八匹来归。
二十四日,每旗各派副将之子一人,率游击、备御及每牛录甲士十人往镇江秣马。萨水哈图自莽古尔泰贝勒出征地归报俘获数目,是日抵达。
二十五日,朝鲜先遣三人来报:朝鲜使臣将至。
二十七日,莽古尔泰贝勒、达尔汉侍卫去长山岛归来。
二十八日,窖有存粮五千石,各牛录应收放债粮一万二千石,旧档内所记费阿拉官粮一万七千四百一十七石。此项粮米自申年八月至酉年闰三月,发给新附人口者三千三百零六仓石。四月至八月,以辽东之粮发给蒙古、汉人及牛录甲士者为二万五千零五十六石三斗,沿存旧官粮一万四千一百一十一石,辽东放债粮八百四十一石,共计一万四午九百馀石。
二十八日,遗斋赛贝勒之使者敖塔莫还。
二十八日,汗率众福晋、诸贝勒、众汉官及其妻室诣筑新城之地。八旗宰八牛,各设筵十席,大宴之。又每旗各以牛十头赏筑城之汉人。八旗八游击之妻,各赏金簪一枝。
二十八日,命游击四人率兵一千前往驻守盖州。
第二十六册 天命六年九月
九月初一日,汗谕曰:“命国境各处台人等,齐备响炮、云板、烽火、旗纛诸物,严加防范,稍有动静,即行报警。”
都堂衔达尔汉侍卫为祭其已故之妻,招其统兵留守之弟章佳前来。故罚达尔汉侍卫银百两。又责章佳曰:“尔为主将,何故弃兵前来焉!”遂将其夫妇二人逐出,尽没家产,革其副将之职。又责莽古尔泰贝勒曰:“招章佳来时候,曾向尔请示,尔为何不加制止,任其招来?”乃因此治罪,没其男诸申五十人。总兵官康古里出兵戍守时,以名曰尼音珠之新附之人为主将。故降为副将,罚银五十两。大额驸与阿敦以章佳之兄招章佳来时不加劝阻,著各罚银二十五两。
初一日,四游击率兵一千往盖州驻守。
初一日,汗遣人赍书往谕驻守盖州之总兵官杨古利曰:“令复州人将复州之盾车运至汉人所驻之盖州。用之伴随尔等同行,即宿夜亦当置於身边。遇敌若无盾车,切勿出战。博尔晋侍卫曾因未携盾车,分战於两地而获罪矣!”
初二日,因戍兵主将鲜少,遂遣博尔晋副将属下之章佳往补之。
初三日,汗升衙门,都堂总兵官以下至游击各员配以汉人书办①,编为六级。升巴都虎为参将。
初四日,汗出城外,以自海岛所获之俘虏万人平均赏给都堂总兵官以下至守备衔以上各官。革吉荪游击之职。
初五日审理之案:都堂阿敦阿哥诬陷他旗总兵官巴都里,言巴都里曾於戍守之地,夺汉人妇女入蒙古包内,又宰汉人之猪鸡而食,并胁迫汉人妇女为之做饭等语。以汉人来告为由,
即告於诸贝勒,攻辽东城时,蒙噶图牛录人言阿敦阿哥旗先登。巴都里总兵官以为谎言而鞭责之。阿敦阿哥以其倒置是非藉势欺人为由,又告於诸贝勒。又以巴都里於尚间崖一役离阿敦而留於后为由告之。至是,众贝勒详审其事。遂拟阿敦阿哥以诬告罪,罢其都堂之职,尽没其二牛录之诸申以削其势。告於汗时,汗曰:“阿敦不知军令法纪,尚未学之,此乃汉人之过也。若论行商贸易等事,乃其所长,今尚未委以此事,委之必竭力承办。此事尔等所议极是,可留其职、没其一牛录诸申,并罚银五十两。嗣后,尔等诸贝勒大臣,凡事不可於他处议处,恐致生乱,宜於公所共同商议之。”遂没阿敦一牛录诸申,罚银五十两。
延朱虎牛录下有三人夺汉人之猪,杀而食之。遂刑二人,杀一人。
初六日,汤站守堡来报:驻守军士扰害界内已降之国人,俘获万人,血染草地等语。遂命都堂阿敦、副将乌尔古岱率五十人前往察视之若实为我界内之国人,悉令撤回。
初七日,传谕盖州军民曰:“我驻守兵丁应当量取仓粮而食之。其金州、复州户口,归盖州人兼管,可借给仓粮、柴草、马料。海口即将封冻,可遣妥人,将多馀之牲畜,赶往有草处喂养。”
有二百兵乘五舟来娘娘宫地方之渡口,东京一把总率八十人前往击败之。遂赐把总银五两、霍托银五两,被伤致死者一人,赏银二十两,生擒敌人者赏银二十两,其馀众军士各赏银五钱。
谕抚顺额驸曰:“著收边寨之一二乡屯,并出一妥实之人加以差遣,以监督各屯所收之人。”
初八日,遗书盖州刘副将曰:“镇江人轻信毛文龙谎言,自内作乱,竟执汗所委之官以献。致尔金州、复州之人亦甚惊惶。如今无论何人叛乱,惟尔等只身前往可也!何以执杀汗任之官耶?海既不可行舟,勿庸奏书,俟汗降书后,再令金州、复州妇孺各归原土。著爱塔副将作速查明盖州,海州无主粮草,计量发给我军。”
初七日夕,满达尔汉牛录下克里家之一蒙古人闯入汗之院门。守门之二旗巴牙喇人及驻守院内之侍卫等竟未觉察。该蒙古人绕汗寝室之西山墙入北门,众女见之入告。遂执雅荪、乌丹纳、阿萨里等三人。初八日交法司审讯。责之曰:“尔等乃汗简选守门之侍卫,如斯歹人闯入院门竟未觉察,尔等守门有何益焉?”遂拟罪,二旗二十人各笞十鞭。责名巴达者曰称:“汗擢尔为臣,赐以参将之职,侍卫之名,视尔如子,厚加豢养,然不念养育之恩,不图报效,歹人闯入院门,为何不觉不察?”遂治其罪,革参将职,藉没辽东战役以来所有赏赍。对其乘夜独入院门者,捆绑用刑,斩首示众。
海州献碗碟二千三百五十具。
初十日,审理各案。李都司曾执郭游击部下千总用刑,杖其臂、夹其足,为人首告。众官会审拟罪,革李都司之职,以报汗,命留其都司之职,罚银二十两。
金、复二州刘副将管辖之永宁监地方,擒锋南面乘舟之敌五人,又擒获叛逃之长山岛田秀才,一并解送前来。汗遣人赍书携银往赐擒乘舟敌五人者五十两,擒获田秀才者五十两。并命金复二州副将爱塔曰:“戍守津口之官兵如有擒获,可按此论功行赏。”
十一日,销达尔汉侍卫之记功银一百两,康古里五十两、大额驸二十五两、音达乎齐三十两。销阿尔泰银十两、杜依齐巴银五两。
蒙古贝勒卓里克图属下二人来归。
十二日,汗谕曰:“如同修凿过之美石置之不取,反将圆秃之劣石运来,令勿用之。可先运汗家庭院内铺地石用之。若右埋於地下,可趁秋季地未结冻以前掘出,置之地表,四门派
我人看守。所用之石,劣者弃之,优者运之可也。”
十三日,盖州佟游击进官盐万斤。
金州、复州之刘副将爱塔擒获南面敌舟一只,执备御衔官员二人、军士三十七人解来。
传谕博尔晋侍卫、汤古岱阿哥曰:“著退驻於海州与牛庄之间,并令海州参将查明无主草料,取之秣我军马。将此草料,计量拨给我军,以资秣马。无主草料若不敷分,可用送与尔等之银购草喂之。我诸申兵勿来,蒙古兵务於本月二十日前来。途次必须善加管束,免宵小掳掠汉人财物而至犯罪。来时宜缓行,一日可行三日。”
十四日,致书曰:“爱塔副将,著尔将盖州、复州、金州地方於战中被杀官兵无主之户,以及无夫之女,作速查明,遣人携来,以分给来降之徐守备等四十人。”
汗曰:“该辽东城年代久远,业已老朽,且城垣广大。我若出征,必致守城人陷於危难矣。东有朝鲜,北有蒙古,此二国皆与我陌生。若舍此西征大明,则必有后顾之忧。需更筑坚城,酌留守兵,以解后患,即可安心南征。”诸贝勒大臣谏曰:“若弃所得之城郭所居之室庐,於新地筑城建房,恐力所不能,劳苦国人也!”汗曰:“我与大国构兵,岂能即图安逸乎?尔惟虑一时之小劳苦,而我所图者大也。若惜一时小劳,何能成将来之大业耶?可令汉人筑城,至於庐舍,可令各主营建,如此,其劳无几也!”自八月始,於太子河北岸山岗建城池。
十五日,致新城游击书曰:“沿边各地无主之粮,与其丢弃,不如令愿取者获之。即有不愿者亦无妨。可先与戍守之兵言明,以免收粮者惧怕戍守之兵。”
降谕佟家额驸曰:“著查明抚顺、清河等地原有可信之商人,令迁往南城设肆,贩卖酒及饽饽,肉等食物。所筑新城,亦建房设肆贸易。”
金州至黄骨岛之间,有五人乘一舟自南面驶来。该五人因舟破登岸,被金州、复州副将爱塔执之来献。
谕八游击、都司等大小各官曰:“尔等献与诸贝勒之鹰,若已给价则已,倘未给价,可令鹰主具文呈报,以便给价。嗣后,鹰或一切物件,既使上等贵重之特,本应出售者即售之矣。贫穷之人辛劳捕获之物,为取悦於上拿来献之,则尚有何趣捕捉耶?原应献之物,照例进献,不可遽止,尔等应纳之物,亦照例纳之。”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执稿汉人即汉人书办。
第二十七册 天命六年九月至十月
十六日,佟驸马著尔传谕八游击,李都司,著速查无主粮草,运送前来,以供饲马。若不迅速办理,则为无主奴仆肆卖净尽也!再者,徵官粮时著连草料一并徵收。所徵粮草,皆以
轮换之筑城车运来。
授巴达为备御。来得及取者已取之,尚未取者,留之。
牛庄,海州以东,鞍山以西,分二百牛录为两半,每牛录以五十名甲兵驻之,每贝勒置庄屯三处。
命都司官员迅即查明无主之草料运来,以酌情喂养所拴之马各二十匹。俟收获时,每甲各拴马一匹,以徵收之草豆喂之。其馀马匹,送至我处。恐有不测,可遣兵护送。
命叶古德办理弓匠事宜。钉制牛录额真、备御之甲,给银二钱。钉制代子备御、千总之甲,给银一钱。钉制官甲十副,由贝勒给工银一两。制弓一张,给银一钱。修理折损之弓,付给银五分。
盖州佟游击送来棉花九百四十斤。
再次前往抢掳镇江逃民,俘获三千带来。自台州乘舟来投之一守备,赏人十对、马十匹及牛十头、驴十头,共计五十。一千总,赏人五对、马五匹、牛五头、驴五头,共计二十五
数。其馀三十七人,各赏牛一头、驴一头,每二人合给牛三头。其馀牛马,皆分给牛录暂时喂养。若有倒毙,着令赔偿。其驴骡,可给亏欠官债者喂养。
十七日,复州所属五十寨屯民执送乘一海舟之三十六人前来。遂遣人往金州刘副将处询问情由。
十八日,命将诸贝勒随身之匠役各二人,交由经理弓匠之额真督管。各旗匠役,交由管牛录甲之章京督管。遣往朝鲜之使者硕龙国还归。
执阿敦阿哥。其罪由乃因挑唆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与四贝勒不和、诋毁国政,并用谗挑唆其他小贝勒。经诸贝勒商议,奏闻於汗。汗面讯拟罪。诸贝勒及众执法大臣拟将阿敦阿哥交八旗仗毙。汗曰:“尔等所断甚当,我非怜惜此人,昔在萨尔浒时曾有言,凡有恶罪之人等,不得由我等亲杀之,当囚於木栅高墙之内。今若违前言而杀之,何以取信於国人?宜囚留之。”遂缚以铁索,囚禁於牢中。
十九日,降谕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曰:“著抚顺额驸执银五百两,西乌里额驸执银五百两,用之买金。以银五两或四两收买其金一两,给价不可多於此或少於此。有情愿者,即收买之,不情愿者,不得强买,将银携回。以金相送不取银两者,勿收其金。”
十九日辰时大雪。
二十日,大额驸、达尔汉副将、昂阿拉副将、哈哈纳副将前往戍守,替换杨古利总兵官及汤古岱总兵官,博尔晋副将。
升方吉纳为道员。
二十日巳时,汗赴千山汤泉。
往娘娘宫放牧之人获猪四百口带来,分赐都堂、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各官。
二十一日,将八旗治罪案件,记录在案。
牛庄官员来告,河之彼岸见有船只。遂致书驻守之众之臣,命察实有无船只,即来报信息。
是日,审理各案。攻取辽阳时,永顺私匿财物,众官讯之曰:“汗举尔为臣,赐以参将之职,管理五牛录。尔乃管人者,倘窃匿财物等,尚能约束他人乎?遂拟以死罪。汗闻之,令赦永顺死罪,以其妻见夫行窃而不谏阻,乃杀其妻。”
二十三日,色本之子归。
二十四日,朝鲜王所遣使者厅判事官至。汗之三婿乌尔古岱额驸、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及总兵官巴都里、额尔德尼巴克什等五大臣出城外迎之。朝鲜王遣厅判事官入觐,献银百两、棉绸五十疋、纸五十刀、高丽夏布二十疋及布五十疋、刀五十把、油纸十刀。汗曰:“凡两国欲相和好,应当互相馈赠。今我若纳尔贡物,恐坏我名矣!”遂不纳,尽却之。
二十六日,获送斋赛贝勒之雅希禅布库归还。
二十七日,汗自汤泉还。
是日,蒙古哈木克之使者达尔汉巴图鲁贝埒英额至。
二十八日,降谕方吉纳曰:“乘舟来归之三十九人,寻以闲散之女妻之。其二官,以有家产之女妻之,日供食用费五分。其馀三十七人,日供食用费各三分,并各给棉衣一件。其二官,各给黄鼠皮袄一件,一人赐以猞猁皮**一人赐以狐皮**子。”
恩格德尔额驸之子囊努克台吉携马一匹,前来谒汗。
二十九日,胡希泰销银二十两,精古勒岱销银二十两,舒木路销银二十两,青斯海销银五两。
初一日,降谕汉人曰:“明年徵收军人食粮,饲马草料及耕种之田地。辽东五卫之民,可耕种无主田二十万垧,又从该无主田内拨出十万垧,给海州、盖州、复州、金州四卫之民耕种。”
初一日,汗之包衣伊拉钦,曾因勤善举为备御。今出外采蜜,因行猎而不勤加采蜜,无所收获,故革其备御之职。
初四日,致书爱塔副将曰:“今风大不可行舟,著将金、复二州之妇孺各自放还。”
是日,霍托因窃骡治罪,销记功银十五两之数。
拜楚喀之弟因射杀汉人,定拟死罪。拜楚喀复至四贝勒前申诉,遂治其罪,销其记功银十五两。
初六日,审定夸泰吉因纵容家人与汉人私行贸易,抗不纳税,违法行商,乃治其罪,革游击之职。
初十日,由镇江送朝鲜来使归国。
十二日,因斋赛贝勒所纳牲畜不敷,而羁留之塔布囊,今以送来牲畜业已了结而遣归。
巴班因盗骡,革其游击之职。并分其家财为三,籍没其一,其二归本主。
十八日,先是斋赛贝勒以其获释,遣子前来叩谢。至是遣归,并赏蟒缎一疋、绸缎四疋及银三十两、毛青布三十疋。
十九日,升参将额尔德尼为副将。蒙古巴岳特地方布塔齐贝勒属下塔布囊僧格,携妻子来归。
二十日,擢章佳、伊荪为参将。
二十五日,汗降书曰:“明万历帝政法不明,纵容太监,聚歛民财。群官效帝,歛财病民。又越界卫助边外异国,遂遭天责。而我政法明正,蒙天嘉祐,以明帝河东辽东地方畀於我。今诸申汉人统归一汗之国也!我迁户至此之旧诸申,不得视汉人为异国之民,毋夺其衣食和柴草,不可窃杀其豕鸡。倘尔等窃夺获罪,而我徇情宽恕尔等,岂不弃我上天眷命之公正之心乎?必依法论处,该杀者杀,应罪者罪也矣!若尔等作恶,一经伏法,则我旧诸申重受筑城、劳役之若,於国人面前岂不可怜乎?今尔等得盐而食,有棉可服。倘生计无涉於他事,如此之体面何处有之?”
第二十八册 天命六年十一月
十一月初一日,都堂达尔汉侍卫,在辽东向诸贝勒索取财物,且盗取缎疋、财帛,为其弟达尔泰首告之。遂将其自沈阳以来按职份所赏诸物及所窃之财货一并没收,一份赐首告者,
其二份赏给都堂、总兵官、副将、参将、游击以上各官。革其都堂之职,著为三等总兵官,免其参议。又斥行贿之济尔哈朗阿哥、斋桑古阿哥、岳托阿哥、硕托阿哥等四贝勒曰:“尔等行贿,或欲塞上面诸嫂【原档残缺】之口;或图勿使上面诸叔父兄长为汗,而自谋汗位而已。否则,尔等乃存妇人之心矣。遂治其罪,令披妇人短袍,系女人裙,划地为牢,监禁三日三夜。汗亲往禁三贝勒之处,痛斥诸子,唾其颜后,乃遣回家。”
初一日,牛庄之人来告:河彼岸见有敌兵丁.初二日,和硕贝勒阿敏率二千兵出行,给银三百两,令购粮食之。
初三日,赐盖州副将爱塔以汗所着之细線貂皮袄。
初四日,耨德依以打人及指使步兵打人,罚银二十五两;达尔汉额驸以未经商议私分果木,并命收养尚未安置之汉人,罚银三十两;乌纳格以擅自审案,罚银三十两。
海州人来告,辽河彼岸,寅时所过之兵至申时方断。
原曾免锡翰、萨满兄弟二十丁之赋,后彼等送来,汗命赐以备御之职。
汉人张三,以隐匿亲戚罪,没收汗所赏之银一百两,且治其罪,罚银九两。
初四日,汗降书曰:“著各旗之三游击,由一游击在旗备办大炮。一炮配马二匹,委人管理。其馀人中,选可佩弓之壮者,令其佩弓。其不能佩弓之人,悉令执三孔炮及铳枪。”
初五日,汗谕凤凰城李游击曰:“毛文龙在海岛,或在朝鲜城内?或不在城内而在野地?毛文龙是否已收纳渡河而去之镇江汉人?现在何处?著尔探取实消息,从速来告。”
新城赵游击献蜜七桶四百斤。
栋鄂额驸都堂及扬古利总兵官二大臣,以催办萨毕图之事迟误,各拟罚银五十两之罪。
初八日,凡以财货购买之草,其主已取则已,未取尚存者,皆裁之。其以购为辞而取去者,罪之。各庄屯所种粮草、豆秸、秫秸,由各主收之。田舍分给该地方之人。
初十日,汗降书曰:“向有群臣每晨服华丽衣冠,上汗衙门或诸贝勒衙门后,煮肉温酒,以赐饮茶汤之礼。该辽东乃富庶之地,此礼为何废之?著都堂、总兵官以下,游击、参将以上,赴各该贝勒衙门当班,并照旧例摆筵。牛录之人,每晨上牛录额真乃备御衙门,备御率之上参将、游击衙门,参将、游击率之上副将衙门,副将率之上都堂、总兵官衙门,都堂、总兵官率之於日出之时上各自和硕额真贝勒衙门。和硕贝勒即以该旗贝勒大臣皆已集齐而入告於汗。备御备衣靴帽三袭以上,参将游击备四袭以上,副将备五袭以上,都堂、总兵官备七袭以上。如此【原档残缺】使之穷困,落同僚后,未得汗赏,虽有所欲,何以得耶?得汉人者,倘不施以仁爱,清白相待,无视先人之
例,横徵暴歛之,则所得之人被没其自身亦降也。无职庶人,凡见官来,必由坐处起立,乘马者下马,让道避之。备御遇参将、游击,则命伞旗回避,只身相见。参将、游击遇副将,则命伞旗回避,只身相见。副将遇都堂、总兵官,则命伞旗回避,只身相见。无论外出居家均切勿违礼。”
初十日,巴拜以醉酒,而将在沈阳所给之一人,辽东所赐之缎三疋、银二十两、毛青布二十疋,尽行籍没。
一乘马汉人由辽河彼岸逃来。
十一日,莽古勒台吉属下一蒙古人,因以小刀杀人,故於八旗枭首示众,以未惩戒。
命阿敏贝勒、阿济格阿哥及后去之诸大臣还,同去之白巴牙喇军皆留之。著巴都里率兵三千驻海州,阿山率兵二千驻牛庄。命多积石块,整修器械诸物勿贪闻静。其先住之大臣,均
分驻於巴都里、阿三两地。
十二日,命将长甸、永甸、大甸、新甸、古河及沿江而居之各屯汉人,悉行移入就近各城堡。倘收之不完,彼处人来侵,此处人叛逃而去,至生事端,则以地方额真及守堡官问罪之,亦将罪及我戍守之大臣也!尔等若不全收,置之於外,与其被敌所掳,不如杀之。
蒙噶图、孟古、萨尔古里等道员前来丈量田亩,办理房舍,其奏书曰:各屯汉人乞请:既皆一汗之民,粮则共食,房则同住,何令我等迁移等语。闻此诚是,可准其取我地方粮谷司食之。
十二日,汗御衙门曰:“升龙什以备御之职衔降阿赖参将为备御;降蒙安参将为游击;降茂海参将为游击;降兴嘉游击为备御;升原额森特依游击为参将;降桑古里游击为代理备御职。”
十三日,恩格德尔额驸出行。镇江人来告称:朝鲜方面在放炮。
是日,大贝勒往银库长处,取银六万六千两,以赏诸申有职之官及散给军士之用。
是日,都堂栋鄂额驸,抚顺额驸总兵官班师归,并扬言:“率兵三千往征朝鲜。”即遣一朝鲜人同我四人赍书前往。书曰:“毛文龙、陈良策、赵成功、李应龙、赵俊等,驻尔朝鲜之弥
山,常犯河西。我若引兵往剿,又恐连累尔朝鲜,是以不往。若欲我两国真诚相好,则执毛文龙、陈良策归还。如此,可遣尔元帅归。我索毛文龙、陈良策,并非出於需要,尔索一元
帅,亦非尔之需要,皆为两国和好,共享太平。情愿则相互贸易,不愿则各居疆土,宁静无事端,以安生业也!若不归还毛文龙、阿良策,徒以口舌伪称通好何为也。愿则急如水火,速行议复。否则,毛文龙、陈良策等闻之,或服毒身死,或先期他窜。尔等即言通好,我亦不信也!昔大辽天祚汗纳我金汗所征之馀孽阿苏,索之不与,是以构兵,未能免其不幸。尔朝鲜
有赵惟忠者,以四十馀城叛投,我金汗不纳,故我两国和睦相处。今此毛文龙、陈良策居尔国内,侵扰我国,则尔亦必遭天之谴也!尔若思之,不辨自明。尔切勿轻慢我等,此非人愿,
乃天意也!”
十四日,海州之人已迁往耀州。其住房、食粮、草豆等,著爱塔尔察看海州、耀州、盖州以北地方,平均分派之。至於田亩由管田之大臣前往办理之。
遣图鲁什巴克什携毛青布十匹、银十两、蟒缎一疋往赐桑噶尔寨台吉之妻。
十四日,汗降书曰:“辽东,海州,每一牛录各养马四十匹。其馀马匹,皆行缴回。一牛录甲士百人,以十五人驻辽东,十五人驻海州,代理备御各一名,千总各一名,各率甲兵三十人,携喂养备用三匹马之非披甲人一名前往。其馀甲士,倘有事发,四十匹马四十名甲士乘之。无马之甲士,毋得因无马而留於屯中、乃宜各携盾车,随行於马兵之后。至於一牛录新穿甲之五十名甲士,亦同样分驻於辽东、海州。每牛录为其五十名新甲兵制纛二面。二处各委一章京为额真,将其所分新甲兵,造具名册在案。倘有事发,勿随出征军士,宜留驻於城内。”
是日,有七人乘马七匹由广宁逃来。
十六日,有蒙古人四人、汉人五人,共九人,由广宁乘马逃来。是日又有四蒙古人由广宁逃来。
十七日,有汉人七人自广宁徒步逃来。
十八日,和硕贝勒阿敏率兵五千前征镇江。其所赍书曰:“著险山、凤凰游击,率尔守堡收长甸、永甸、大甸、新甸等地离尔附近之堡屯庄民,带往应迁之地。著宽甸游击尔率守堡
著将尔所属之堡、屯庄民,带往应迁之地。其未收完而留后之人,我军士将杀之,并将被杀人所属之官员治以重罪。若皆迁入应迁之地,则尔等官员之功也。倘不如此迁移,则河东之敌兵来时,地方之人复如陈良策执人而不还矣。则故令迁之。”
是日,将博尔晋侍卫治罪。治罪缘由:先诸贝勒照达尔汉侍卫所请以财物行贿,汗闻之生怒,囚斋桑古阿哥、济尔哈朗阿哥、硕托阿哥於都司衙门,命着女衣女裙葛布短袍以辱之,
又博尔晋侍卫往囚所,对其三贝勒曰:“得汗宠眷之人,尔等则倾心相好;受汗谴责之人,尔等则不屑於一顾。侍卫阿哥蒙汗恩宠时,尔等呼侍卫阿哥、侍卫阿哥以相好之,於是侍卫阿哥获罪。阿敦阿哥受汗宠爱时,尔等亦呼阿敦阿哥,阿敦阿哥以相好之,於是阿敦阿哥获罪。”济尔哈朗阿哥对曰:“尔非本国之大臣乎?此话何不早言?”博尔晋侍卫对曰:“我乃三等副将,我之上尚有三级大臣,何劳於我耶?”复讪硕托阿哥曰“尔赏他旗之侍卫阿哥,博尔晋我在尔身边,尔曾赏给一补钉乎?”时三贝勒怒,控之於法司,定为死罪,报於汗时汗曰:“该杀,唯念其为我效力年久,可以烟灰涂面,就地铺草为牢,囚禁十昼夜。籍没新赏之银四十两、金二两。至於乡屯之诸申及诸物,皆赐其子。”遂结此案。
十九日,汗降书汉人曰:“我自来辽东察得,凡派官差,皆不按男丁计数,而按门计数。若以按门计数,或一门有四五十男丁,或一门有百馀男丁,或一门有一二男丁。如此按门计数,富者行贿可以豁免,贫人无财而常充工。我不行尔等之制。初我颁行之制,不准诸贝勒大臣取财於下人,无论贫富,皆以男丁计数,每二十男丁抽一人从军。遇有急事,则十人出一人服役。非急事,则百人出一人服役。百人以下十人以上者,视事之缓急而摊派之。政法清明,蒙天眷祐。凡人君之祸,不自外来,皆由自出。昔桀帝、纣王、秦二世、隋炀帝、金帝完颜亮,皆嗜酒贪财好色,不为国劳,不修国政,故所创基业因其无道而败也!尔明帝政法不明,纵容太监歛取民财,众官亦效法其帝,皆搜刮民财。奸诈之富人行贿可以豁免,正真之贫民因无则而陷於苦难。内政不修,反妄干界外他国之事,倒置是非,妄加剖断。天遂谴之,以明帝河东之地畀我。明帝所忧者,乃此也。天既眷我,授以土地,倘我不以天意治理之恐受天责,所谓治者,乃此也。汗所擢用之官员,凡汗赏赐平常所得之物,当明取之,不得暗取於下人。善者因过失而获罪,不令辞退矣。倘汉人仍由汉官管束,则因其习而贪财误国。今将河东汉人之男相数目全部点清,其分给诸申官员之人,可令诸申官员管之。凡不愿在汉官之下,而愿来依附於诸申者,听任之。”
十九日,斋赛贝勒遣使者来献牛十头、羊二十只、油二肚子、牛肉一全牛。
第二十九册 天命六年十一月
二十日,遗书海州参将曰:“著参将尔仍回海州驻尔衙门。令海州汉人居户住北关厢。倘房屋不敷,亦可住南城。著参将,分尔炮兵为三队。一队驻耀州,一队驻牛庄,一队与尔同住海州。耀州以北各屯之妇稚移入海州,耀州以南各屯之妇稚收於盖州。为何如此南北迁移。夫尔等勿思之,受苦仅此一冬。本欲今岁用兵广宁,但我国军士之户口已迁,且不及造房,故令尔等北迁。至於海州城内闲空衙门,令尔属下人看守,妥加收拾,以备诸贝勒往来歇宿矣。”
二十一日,巴岳特部蒙古男妇四十七人,携羊四十七只、牛三十六头、车二十六辆、马一匹逃来。
一日两次自广宁逃来蒙古人,共四十九人等,汗亲御衙门,宴所来之逃人。
自萨尔浒迁户至辽东,十一月初一日第一族始至,十二月初十日队尾终断。都堂、总兵官各赏银五十两、金三两。副将各赏银四十两和金二两。参将、游击各赏银三十两、金一两。
其备御各赏银二十两、金五钱。千总各赏银十两。管屯守堡各赏银五两。八贝勒家之辛者库牛录额真备御及千总等各赏银十两。老叟等各赏银三两。八旗巴牙喇旗额真各赏银三两。众军士各赏银二两。行赏时,分别有职之人,凡管束无能者、办事懒惰者,所给汉人管理不当者、酗酒者、贪污者俱行降职,至其所赏,当销者销之,当减者减之。於是,萨哈廉因管束无能未赏。真珠肯、乌什泰、斐雅达、托依禄及宁古钦、博济里之弟雅尔布、绰依吉喀、华克塔哈、乌拉之雅拉布、车车克等十人因管束无能,销银二十两,各赏十两。寿赖、马海、郭忻、阿勒朱泰、阿密达等五人当按备御之职赏赐,但因管束无能,故按千总衔各赏十两。叶赫之托博辉因贪财,未按备御衔赏赐,按千总衔赏十两。革伊郎阿备御之职。
二十二日,为迁移新城、靉河居民事致书曰:“凤凰游击:著将镇江、汤山、镇东堡、镇彝堡所属小屯城堡之人,皆携往萨尔浒。至双山有运盐直路,可遣清河人询问此路遣送之至其房屋皆放火焚烧。将新城之人迁往硷厂、一堵墙,命新城游击驻碱厂。以孤山为界,由此往南之房屋皆焚烧。将靉河之人迁往萨尔浒处。将伊兰博里库、双山、中固所属之人,皆视青苔峪 岫岩之容量移入,房屋皆放火焚烧。每牛录留甲士五人,居新城牧马。”
二十二日,汗降书谕曰:“前曾谕令诸申人、汉人同居一屯,粮则共食,共以草料喂养牲畜。诸申人不得欺压汉人,勿得抢夺汉人诸物。倘如抢夺侵害,汉人来诉,则治罪。汉人尔等亦勿得无中生有捏造浮言。倘捏造浮言,经双方事主当面对质,确系伪造,则从重治罪也。诸申、汉人皆为汗民。汗以金口教诲诸申和汉人皆为一体,中正为生。若有不从,违背此言而犯罪者,则罪必加重,咎由自取之。诸申、汉人不得糜费或买卖粮谷,倘知有买卖者等,则必治罪。开粮窖时,诸申、汉人合开。汉人、诸申每月每口给粮汉斗四斗。”
二十三日,致书镇江、汤山、凤凰、镇东堡、镇彝堡五处居民曰:“清河以北,三岔以南,沿边皆有诸申人居住,远者七、八里,近者一、二里。居有房舍、粮欲俱全、草木丰足且田土肥美。尔等往居彼处,将坐食其粮,粮谷草木丰足,诸物具备。春耕时,边外之地亦可耕种。欲耕边内之地,则三岔、会安堡、抚顺、东州、马哈丹、山羊峪等地,可任意耕种之。倘不愿迁往彼处,则镇江、汤山之人,移至威宁营;凤凰、镇东堡,镇彝堡之人,移至奉集堡。房则同住,粮则共食,若有不足,由汗仓拨给仓粮。估计粮亦足食,田亦足耕,勿庸尔等出价购买。”
二十三日,卯时,遣达尔札阿哥属下一人往阿敏贝勒处。由清河来献麅子八只。秦游击以擅自用刑杖人,治其罪、罚银二十两。
二十四日,赏蒙古二人自广宁逃来。
斋赛贝勒以车百辆前来乞粮,遂按百辆车给米百石。其本人又以车三辆乞些什物。汗及八贝勒,即给与柜九个、竖柜二个、酒二瓶、梨七百个、枣四斗、葡萄四斗、稻米一石、黍米一石、稗米二石,遣之。
蒙古巴岳特部色楞贝勒属下十户逃来。是史,又有蒙古三人,自广宁逃来。
二十五日,降书谕各台站曰:“明人之法即敌人进入,头台之人,疏而不觉,不发炮,不燃号烟,则他台之人虽知敌进,亦不发炮,不燃号烟。无论何台人发现敌至,即行放炮,举纛击牌。不化边外边内,见敌一、二百,则举一纛,放一炮,缓击云牌,夜间,则燃一号烟。倘有一、二千人,则举二纛,放二炮,急击云牌,夜间,则燃二号烟。倘有万馀人,则纛尽举,炮连放,云牌连击,夜间,则烽火全燃。见敌兵进入之时,当即句各台人报警,各台人均照首先受敌之台人举纛、放炮、击云牌和燃烽火,以使国人知之。报警一次后,仍未见敌之台人,勿再妄行放炮。其见敌之台人,仍须放炮,击牌勿绝,夜则燃烽火。敌进何处凡所见之台人,亦放炮以应,我军可闻炮声往
寻之。不然,胡乱放炮,则难知敌在何处。不举纛,不击去牌,台人不放炮,仅由城堡之炮酌放之闻其声岂不以为乱战耶?”
二十六日,汗降书曰:“总兵官、副将,著尔等以所得赏赍之金,自制顶子。至於参将和游击、备御以上各官,各以纸包金并附文,送交各贝勒,由各贝勒之工匠制给。”
二十七日,谕曰:“我自来辽东察得,凡派官差,皆不按男丁计数,而按门计数。如按门计数,或一门有四五十男丁,或一门有百馀男丁,或一门有一二男丁。如此按门计数,富者行贿可以豁免;贫人无财而常弃工。我不行尔等之制。初我颁行之制,不准诸贝勒大臣取财於下人,无论贫富皆以男丁计数。每二十男丁抽一人从军,居於汗城,如若有事,以供差使。倘遣他人,恐费财货。若有急事,则十人出一人服役。非急事则百人出一人服役。百人以下,十人以上者,视事之缓急而摊派之。政法清明,蒙天眷祐。凡人群之祸,不自外来,皆由自出。昔桀帝、纣王、秦二世、隋炀帝、金帝完颜亮,皆嗜酒贪财好色,不为国劳,不修国政,故所创基业因其无道而败也。尔明万历帝,政尖不明,纵容太监歙取民财。众官亦效法其帝,搜刮民财。奸诈之富人行贿可以豁免;正直之贫民因无财而陷於若难。内政不修治,反妄千界外他国之事,倒置是非,妄加剖断,上天遂谴之,以明帝河东之地界我。明帝所忧者,乃此也。天既眷我,授以土地,倘我不以天意治理,恐受天责。所谓治者,乃此也。汗所耀用之官员,凡汗赏赐洋常所得之物,当明
取之,不得暗取於下人。善者因过失而获罪,不令辞退。”
巴岳特部色楞贝勒属下蒙古男四人、女二人,携马十匹逃来。
得辽东后,本欲设诸申官员管理,但恐尔等因与新附之民语言不通而受劳苦,故令汉官管理之。前辽东城官员遣人索取马库瓦勒赛、古河人之财物,遣往之人遂被地方人所杀。为此遣兵诛杀彼等。再者,镇江之人执我所设之游击献毛文龙。长山岛之人亦执我人送往广宁。因此剿杀镇江长山岛之人。此四处之人皆因汉官索财,不堪其扰不来上告,遂起作乱未能得逞。嗣后,因渡镇江片来作乱不息,故令镇江、宽、甸、靉河三处
人户迁移。若无此乱,此亚冬时节迁移户口者,实岂易耶?尔等未肇事地方之人,可试观我抚养国人之好恶情形。我既抚养尔等,则图感恩效力。所任官员庸劣,则来上告,以降其劣,
简贤良者代之。据闻河东之人逃往河西告曰:诸申人并不虐待我汉人,而我汉官却贪财害人等语。由河西逃来之人皆傅此言。闻其言,数点河东人之男丁,均匀分给诸申、汉官管理。汉官索财乎?诸申官索财乎?其违背我言勒索财物、扰害国人之官员,必贬谪之。其不违我言中正贤良之官员,必擢升之。如有不愿归汉官而愿投诸申官谋生者,速来可也。
著沿边所居堡、城、台人、妥为守门。敌人为诱取我堡、城、台、佯作我人,以一半人败退回射,另一半人上前驱射,袭取堡、城、台之例甚多。须加谨慎,勿中敌人佯称逃人之
奸计。
斋赛贝勒遣使三人斋书来告:察哈尔以兵助明前来抢掠。
遗书前往戍守之杨古利、巴都里二大臣曰称:“著分先后前往之诸大臣为三分,巴都里、杨古利各往耀州、牛庄。从所往之兵丁中,选精兵良马,率二千往耀州,率二千兵往援牛庄地方兵,率三千兵往援海州地方兵驻守。河彼岸精兵少,恐有抢掠,务严加管束。若饲养军马之官豆不足,可给以粮。”
降书谕众汉人曰:“著二十人抽一人从军。其从军之人驻於汗城,有事即差遣之。倘差派他人,恐索取财物。著尔等於二十丁内选一从军之人送来。百人中选百长一人,前来引见,以酌情委任。”
二十八日,遗书率兵前往镇江之阿敏贝勒曰:“命所往之兵丁於新城饲马,并妥为探察彼方之消息,恐其已修城濠捏称未修。经探察若果然未修城濠,则备办盾车,并令跟身之子足击铁脚齿,取应取之地。总之,当由前往之贝勒相机而行之。又闻有人户立寨於汤山北峰等语。不论立寨於何山峰、尽剿杀之。将新城靉河之户移至萨尔浒。恐敌哨探来伏於坏新城地方之高山上,尔等先行查山,而后沿山巅设哨卡。”
阿布泰舅率兵千人往蒙古沿边戍守。
谕沿边居民曰:“凡擒得敌探来献者,赏之。”
二十九日,汗降书谕抚顺额驸曰:“一旦迁户之人食粮告尽、即於沿途各屯徵粮食之可也。”
喀尔喀囊怒克贝勒属下蒙古夫妇,携马五匹逃来。
三十日,汗降书谕曰:“任何人不得拆毁庙宇,不得於庙院内拴击马牛,不得於庙院内便溺。有违此言,拆毁庙宇,拴击马牛者,见即执而罪之。”
第三十册 天命六年十二月
十二月初一日,汗降书谕曰:“与诸申人杂居人汉人,尔等勿得隐匿粮食,著实报石斗之数目。报过以后,酌量计诸申人口,每口每月给粮四斗,发至九月,剩馀粮食还给粮主。我诸申人运离故土迁户至此,已属辛苦,而接受诸申人并与之合居之汉人,拨给住房、粮食及耕田,亦甚劳苦。其未与诸申人合居地方之人,既然皆为一汗之民,焉能袖手不管耶?至於拨给诸申人之粮食,将徵收未与诸申人合居地方汉人之粮谷,还给尔等被徵粮之人。若不实报尔等之粮米数目,则无从照数发还也。与诸中人合居之汉人,其住房、耕田,粮食被徵之苦,俟筑城工竣,如同我诸申人免徵徭役数年,以资休养。勿以为我不知尔等之苦也。再者,我旧诸申,不得买汉人之猪豕,各自宰杀自养之猪豕食之。购买汉人猪豕者,罪之。”
和硕图因其家奴驱车拆运汉人房屋,销三十两之功。
都堂汤古岱往海州戍守,因擅行听断而治其罪,销五十两之功。
瓦尔喀叔未告法司,私释捆绑之人,故治其罪,削十五两之功。
靉河户口三十日启程,新城户口初一日启程。迁移之户口,一半步行,一半备有冰床,妇孺皆乘冰床,因途中带米不多,不敷食用,故遣人传谕清河路之人,送米迎之。再者,迁往萨尔浒之户口,命送米来扎库穆迎之。
初二日,致书沈阳游击曰:“宽甸、靉河人之迁户已启程前来,抵达之处,无粮米迎之矣。著沈阳游击刘有宽,取沈阳仓米三百石,派出尔所辖沈阳地方之牛车,将米运至边外德立石。由此处遣泰珠守堡前往督运。著游击尔亲自出城至十里以外察视,直至隧尾行完。”
前往戍守海州之巴都里总兵官、车尔格依总兵官,於初一日率兵一千驻辽河此岸。喀克都里副将、阿山副将、毛巴里参将,率精锐甲士六十人,击败沿辽河彼岸设高粱窝铺而驻之
明兵,杀十人,生擒十人,获马十六匹。初二日,札里布备御解送至辽东城。
西毕图、噶舒二人处广宁逃来。
初三日,恩格德尔额驸自蒙古还。
捕鱼人归,一无所获。
每牛录五人,各携冰床三架,取沈阳之米石,迎新城、靉河户口於衙门。
初四日,恩格德尔额驸之子潢敦台吉,以驼一只、牛一头献汗,未纳而却之。
初五日,分未与诸申人同住之汉人城堡。
升西巴泰为代理游击。
喀尔喀巴林部之囊努克台吉遣使五人,携马三匹前来。
初六日,喀尔喀贝勒属下一人携驼一只逃来。
初七日,撤耀州驻兵命驻牛庄。诸申,汉人等同於耀州处设卡置炮。著巴都里阿哥,遣与尔同住之军士还,尔本人代杨古利额驸驻守之。
初八日,下书曰:“凡窃取甬路树木者无论何人知必杀之。”
都堂致盖州副将书曰:“著将盖州公用粮草,送往耀州,饲养军马。”
初八日,命雅希禅副将率人掌旗额真及马巴牙喇等前往替换驻守海州之巴牙喇人等。
初八日,前往迁移镇江地方户口之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归来。
初八日,恩格德尔额驸、满敦台吉宰一牛和一羊请汗宴饮。
明人设千长、百长,不论丁数多寡,任意滥设,而我不多不少,百人设百长一人。
汗库徵收赋税,勿得增减,仍按旧例徵收之。此外,汉官任意私徵之稻、麦、豆、芝麻、粮、菜、蓝靛、笔、纸等诸项杂税,已令停徵矣。诸申、汉官如仍有私徵我颁谕停徵之物者,
即来告讦。
初八日,每旗各派游击三人、巴克什三人,又每牛录各派三人,由参将蒙噶图率领前往各汉人屯堡查点男丁数目。
初九日,有三人乘马由广宁逃来。
初九日,察哈拉以解去有罪汉人手铐,而治其罪,罚银二十两,销所记之功。胡希吞以使其小儿送马驹往镇江,而治其罪,罚银二十两,销其所记之功。
初九日,赴清河修路之鲁木拜归来。
升佛阔塔为备御,升富兰为游击。
初十日,汗降书谕爱塔副将曰:“尔将籽棉二千斤、粮食九百二十五石、草三千束耗费乎?或发给军士乎?倘发给军士则此地无剩馀将如何发给之?著尔将已发军士之数目具明上报。凡事务须上告,否则事将何以完结?再者,夫诸申人已与辽东、海州之人杂居。尔所属盖州、复州、金州之人尚未与诸申人杂居也。其旧例常年徵收之粮、银、炭、铁、盐等官赋,
何不速行催徵送来?著遣佟备御率兵百人前往徵收其常年应徵之官赋,无兵则恐被人袭却以去。”
十一日,巴林台吉乌巴锡之使者及古尔布什之使者於十日前来,向汗献驼二只、牛八头和马二匹。汗不纳而却之。前来者共六十人,内有洪巴图鲁之人十八名。
崩阔里告塔拜阿哥与其儿媳私通,经法司审,拟崩阔里诬告罪、鞭一百,给大贝勒为奴。
赐阿巴泰阿哥黑狐皮帽,赐汤古岱阿哥黑狐皮帽。
十一日,汗降蛋召八家之人谕曰:“著将各园庄所有汉人皆送於查点男丁处集合,以按应得之分领取之。其先发给之粮草业已了结,其后散给之牛羊,自今日起取回。至於运木之牛,著各贝勒照牛录数领取粮草喂养之。”
大贝勒之胡里、阿敏贝勒之达孟阿、莽古尔岱贝勒之万达西、豪格父贝勒之诺木齐、多铎阿哥之劳察、岳托阿哥之古木布禄。
十一日,汗降书谕道员蒙噶图曰:“著从速查点,不必过详,一经分与各主必将得其实数矣。勿得声张,急速前行。以史汉人下药於粮内。勿恃腰刀,刀不敌棍也!弓与撒袋勿得离身上,谨慎敏行。恐坠其罟,传谕八旗之人皆闻知之。”
十二日,喀尔喀蒙古二人逃来。
十二日,四十八以鲜葱二盆献於汗,授四十八为通事。
十三日,每旗以副将一人率每牛录甲十六人前往察视北界。
十三日,汗降书谕曰:“沙井地方炼铁之人勿令迁移,仍住该处。”
范河、懿路、蒲河此三城无城门,故由都堂降书令备办城门。
十四日,汗谕曰:“著遣人催收照旧徵收之赋税,勿得停徵。”
汗降书谕爱塔副将曰:“命将盖州、复州所徵官草运来,如有不敷,则向该地方之人徵以银两。”
十四日,汗降书谕巴都里总兵官曰:“既需留一汉人管台,则留之。至台人之妻孥,皆令迁入邻近各堡。沿边之八台,每台加派当地之人六名。”
喀尔喀蒙古四人逃来。
十五日,巴克贝勒之使者送三子及一千牲畜前来。
十五日,汗以御用貂镶白皮袄,赐给阿布泰舅舅。
十六日,赐恩格德尔额驸、莽古勒台吉黄伞各一。
十六日,令各牛录备办打兽套子九十个。
萨里塞地方之汉人,来献鹿三只,麅十四只。
十二月十六日,汗降书谕曰:“新年时,准各牛录屠宰散给各牛录收养之牛二头食之。”
十六日,与萨哈勒察之萨哈连巴彦同往广宁贸易之一人,携马二匹逃来。
十七日,蒙古卓里克图贝勒之子胡毕勒汉台吉属下四男四女逃来。十七日,囊努克贝勒属下四男二女携二子逃来。
十八日,蒙古巴噶达尔汉属下之二人逃来其名日库库刘、托阔麦。
前往杀猪之四十人,杀猪七十口携来。
十八日,高色前来告汗:“十五日攻剿毛文龙,时毛文龙未在龙川,而在距龙川九十里外之林畔。毛文龙本人脱逃,斩吕游击及行总和把总、军士共五百馀人。复於外围剿杀男丁千馀人。每牛录各留甲十八人驻守,如以为驻兵过众,可以遣回。”
第三十一册 天命六年十二月
十八日,汗降书谕爱塔副将曰:“尔之奏书皆览之。汗沿旧制明徵各项官赋,勿增勿减之照旧徵收。辽东周围与诸申人杂居地方之人等草已用尽,粮不及时。倘不取诸申人未到地方之粮草添补之,以何喂养军马?汉官等擅徵之粮、草、麦、芝麻、麻、蓝靛、笔、纸等诸物咸令停徵。为此,汗将发给库银。嗣后,官差人等,皆自带价银,以为购买肉菜之需,米另行给之。著刘副将将此言传谕南四卫之人咸知之,南四卫之人皆信尔言也。当以初创之时虽属艰难,然汗之法政严明,终有安逸之日也等语,妥为训教之。尔自身亦尤加谨慎,恐坠地方人之奸计。”
本月十四日夜,我军为寻毛文龙而渡江。十五日至朝鲜之龙川,毛文龙不在此地,已避往林畔地方。我军遂前往追击之,毛文龙只身仅率从昔数人遁去,斩陈良策,俘其妻孥。共斩男丁一千五百人,其渡江之人,尽获之。
我所擢用之大臣,凡尽忠者,或阵亡或病故,即令其子承袭其父所升之职。尔等官员,倘为国损躯尽忠,则尔之子孙亦将袭尔之职也。其镇江佟游击之子、汤山、双山、镇江守堡之
子皆袭父职,此尔等所知者。尔等多得之官则言多得,少得之人则言少得,赏其未得之人。既有所得,而捏称未得,冒取赏赍,后被人告发,岂不丑哉。尔等勿论旧帝时之功,自我来辽东以来,若有出力之人,则写所出之力;尚未出力之人,则写以后出力。曾囚於狱而有罪之人,则写我等曾得罪於皇帝,汗夹后免我等一死,且授以官职,俾得资生等语。著正月初五日具奏,初十日颁给敕书。
自古以来,未有一国揽他人罪孽而侥幸者。譬如大辽天祚帝招纳我金汗所败之叛人阿苏,索之不与,遂启衅端,为金所败,赵徽宗亦接纳金汗所败之大辽叛臣张觉,索之不与,遂启
兵端,为金所败。明万历帝无端干预边外异国之事,欲害我国,天遂谴之,以万历帝河东之地界我。
【原档残缺】耨德依、沙金【原档残缺】各赐驼一只。
赐蒙古诸贝勒驼各一只。
是日,降英古勒岱参将为备御,降巴齐兰游击为备御。
十九日,汗降书谕众官曰:“务令先往筑城之人,速行竣工,为何仿效留后不屑之人耶?我养育尔等,仅为攻战乎?何不念养育之恩作速竣工耶?”
明集十三省之兵来攻,尚不能胜,尔朝鲜王纳一毛文龙,有何益哉?我向来遵循之道,我不先犯他人,然属我者亦不弃之於人。若归毛文龙,则我亦释尔元帅还。如此,则与明断绝矣。若不归还毛文龙,则明春将有大於毛文龙者前来。彼时,我不与来者交恶,而怨揽他人罪孽之尔朝鲜王。自与明开战以来,迄今四年之久,我总遣人以善言致书,尔朝鲜王无一善言相报,却以明为父母之国,不肯与之断绝也。倘能侥幸,则善哉。倘有失策其祸将无可估量。据闻渡河之汉人,朝鲜供衣物,多有幸免者。著尔速将我逃人,悉数归还。
十八日,汗降书谕曰:“将肥马携来,留其瘦者,每旗各留代理备御一人看管饲养所留马匹。又恐有不盖粮窖口者,务谕众人,妥为掩盖。共致朝鲜国之书,命留养马匹之十人,携往距义州城门五里外,悬之於树而归。”
二十日,革巴克什希福备御之职,授为千总。
二十日,汗降书谕曰:“拟於二十五日午时,各地各堡演放火包。恐以兵至,而肆意骚动,令将此书,传谕所属各屯。若不传谕,则以该章京治罪。”
二十日,巴噶达尔汉贝勒属下六男四妇携马一匹、牛九头、羊二十只逃来。
二十一日,有蒙古取粮之四百辆车人,未经汗准,即行入境。故以苏纳额驸、康喀赖、【原档残缺】
汗曰:“著每牛录宰牛三头,以资年终食之。”
汗降书谕留 驻凤凰城之军士曰:“著派十人往守朝鲜来路汤山,留驻新城之人亦令看守新城片处朝鲜之来路。朝鲜使臣来时,守路之人截留彼处,问其是否归还毛文龙。还则将其来人留於彼处,前来禀告;不还,亦留彼处,前来禀告之。守路之人,不得领来人至我驻兵之地。不如贝勒来否?”
二十一日,洪巴图鲁所属七户,额布格德依所属十二户,吉郎阿、莽阿所属五户,囊努克所属十户,及另一贝勒所属二户等,共三十六户,携马四十匹、牛一头、羊五百只逃来。
二十一日,孟国台吉携来牲畜数:马一百七十匹,牛二百零六头,羊四百九十只。途中倒毙马、牛、羊一百一十二。
著所往军士与孟国台吉一同选贤能者带之来。至於疲乏之牲畜,由尔等寻地留之,而后归来。
二十二日,汗集诸贝勒於筑新城之地曰:“如明洪武帝之徐达所言,八旗贝勒不可爱财。如有衣则均给新附之国人用之。都堂、总兵官各以貂皮、猞猁皮制皮裘、皮子一袭,副将制猞猁皮子一袭,参将、游击制虎、貉、狼皮子一袭,备御制毛青布棉子,以给新来之蒙古从等。每牛录散给炭十筐,由牛录额真领取,不得有一折损,妥为收藏。勿以马驮,宜备小冰床载之。著各旗详察不称职之人。”
二十二日,汗致书沈阳游击刘有宽曰:“取沈阳仓老米,发给投来之蒙古人,每口月给二斗。牛每头、马每匹月给二斗,关每只月给一斗。新来之蒙古,尔等暂居沈阳歇息,饲养牲畜。俟牲畜长膘后,南路之人悉迁入我地。此路无主粮草颇多,若有愿往彼处取粮草饲养牲畜者,准其前往。牲畜肥壮后,迨至明春泛青携畜回来。至於不愿往彼处自以为牲畜能度过年关者,可留於游牧之蒙古处。著大臣前来谒见。有愿定居者,则由各族简选来住。愿去者,可将生羔羸瘠不可携住之牲畜,书以主人名姓留於八旗游牧蒙古处饲养。”
叶赫之托博辉著降备御为千总。
二十三日,鞍山汗庄之汉人,献葱一盆、胡萝卜二斗。
二十三日,蒙古巴克贝勒之二子、一女前来,汗御衙门,宰牛设筵宴之。
长甸兵一千八百五十人,永功兵二千一百三十人,大甸兵二百又七人,新城兵七千五百四十二人,靉河兵一千八百一十四人,共一万三千五百四十人,击败居於朝鲜之汉人毛文龙乃获银一千五百两,金四两八钱,皮袄三件,皮子一件,虎皮二张,狐皮一张,红毡一块及俘虏五千四百四十人。
八旗於沈阳、辽东之所获及由明来归者共一千六百六十五人。每一蒙古男丁月给米一斗及银二钱。
二十四日,爱塔所辖大孤寨屯汉人,来献鸡六十四只,鹅十二只,鸭十八只。
巴岳特地方额色依贝勒之子古尔布什台吉,领率八十户一百一十五名男丁,携马二百六十匹;牛一千头、羊二千只叛来。汗御衙门,命台吉叩见毕,具筵宴之。
二十四日,以汗之族弟吉伯里都吉霍之女妻台吉莽古勒。
二十五日,授雅拜为备御,格巴库为千总职。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合献雉一百只、四口猪之肉、葡萄二盒。以貂皮子、蟒缎长褂、披领使着之。二都堂出貂皮袄一件,二总兵官出猞猁皮子一件,四副将合出上等貉皮子一件,四参将、游击合出二等貉皮子一件,众牛录额真、备御出毛青布外褂,散给古尔布什台吉之众从人。又赐以雕镶鞍辔、雕镶撒袋弓、箭十根、水牛皮弓、盔甲十件、甲蔽手二对。
二十六日,献绿瓷碗盆共一千五百。阿敏贝勒属下赵游击献生麅二只、退毛猪二口、雉二十只、牛二头、羊二只、鳝鱼二十尾。
二十七日,张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鸡四十只、雉三十只、兔十只、退毛猪四口及各样面食。抚顺额驸献猪二口、雉五十只、葡萄一盘。西乌里额驸献猪二口、雉五十只、葡萄一盘。季庆赛献猪二口、牛二头、山羊二只、雉四十只、菜二盘。关泰登献猪二口、稻米二斗。奉集堡佟德御献猪二口、雉五十只。张参将献牛二头、猪二口、羊二只、雉四二只、兔十二只、鸡十只、面食二盘。张游击献猪二口及羊二只。齐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及鹅十只。爱塔副将献梨五百个。佟游击献羊二只、猪二口、麅四只、雉一百只、兔十只。刘都司献牛一头、羊二只、猪二口、生麅一只又刘参将献牛二头、羊二只、鹅十只、猪二口等。
著纳齐布侍卫督养哨地马匹。按辽东之马匹每匹马日给草三束、二日给豆一斗。
二十八日,魏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鹅四只、鸡十只、已杀之鹅四只、已杀之鸭四只及雉十只、猪二口。王游击献羊二只、牛一头及猪二口、鹅四只。单参将献牛二头,猪二口和羊三只、鹅十只。戴游击献牛二头、猪二口和鹅四只。戴备御献猪一口。巴游击献牛二头和羊二只、猪二口。马奇古献牛一头、猪一口、鸡十只。张备御,王备御合献牛一头、猪二口及雉只、鹅二只。马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及猪二口,雉二十五只。邱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雉二十五只。刘游击献牛二头及羊二只、猪二口、雉二十只。镇江李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生鹅四只、鸡八只。又佟游击、苏游击、宣游击、郎游击、于游击五人合献牛六头、羊八只、猪五口、鹅六只。张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兔十只。李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鹅六只、鸡六只。郭游击献牛二头、羊二只、猪二口、鹅二只。盖州佟游击之子献猪二口、牛二头、
山羊二只、鹅四只、麅一只、兔十史、梨二盘及葡萄二盘。
三十日,赐八旗教书之汉外郎各银三两。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段仅记长甸等地千百之数字,或兵或银,均无从查考,故照抄之。(本书译为兵数)。
第五函 太祖皇帝天命七年正月至六月
第三十二册 天命七年正月
壬戌年正月初一日。汗率八旗诸贝勒大臣等,出城叩谒堂庙。然后,回衙门升座,八旗诸贝勒率群臣,叩祝汗长寿。次蒙古恩格德尔额驸、莽古勒额驸、古尔布什台吉率众蒙古人叩
祝。次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率众汉官叩祝。次唐古特部二喇嘛及朝鲜四官员叩祝。依次叩毕,杀牛宰羊,肆设百席,召集诸贝勒大臣汉朝鲜官员及蒙古诸贝勒,备陈各种汉人乐舞,具盛筵。
初二日,汗谕曰:“著停止向与诸申杂居之汉人徵收诸申人之口粮。杂居之汉人,亦同诸申按口计粮食之。倘有不足,可向未与诸申杂居地方之人徵收,并以筑城之牛车运来发给之。”
汗出御衙门,与众汉官曰:“曾令尔等将降兵遣归父母所在之地,然尔等不肯。尔等以将兵放归,何以复得为辞不加遣还。前往新城靉河时,尔等虽带数万人,仍然以从征无兵、服役无人为由,百丁抽一,千丁抽一,仍无做事之人。河东之人数万万,倘若尔等免受财帛,何劳无人。至於治田派丁之事,不劳我干预,尔等理当办理。怀之尔等,尔等不愿办理,又不依从我办理之意,而败坏之。此乃尔等於河西相谋,不充兵,不服役,而有意迟误矣!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我念子婿之情,恩养尔等也!诸贝勒之宅院积有草料乎?尔等宅院有草数堆,皆乃免赋而获者,否则何以得之?草料堆积在外,显而易见,至於金银,岂可见乎耶?尔等不图报效汗恩,办事不明,一味贪财,非此岂有他哉!而今尔等汉人已不可信矣。”
初三日,遗朝鲜国书曰:“愿尔朝鲜国与明断绝,而与我修好。然数年来,虽常遣人以善言致书,尔竟不从,仍以明为父母之国,不与断绝。乃尔主朝鲜国八道之大臣等故意启衅也!若肇启衅端,遂其心愿而侥幸取胜,则尔八大臣,实可称为掌国执政之大臣。倘有一失,尔王必责之‘败我基业’,百姓必斥之‘害我国家’。如此,则将执尔八大臣与我也!尔王即或不与,我亦断不宽宥!”
是日,传谕茂海、雅尔纳、满都赖、永顺曰:“著勤办编户事宜。俘获如何?至於尔等携回之户,可量其力,遣人送至萨尔浒。为恐编户之人杀我遣送之人,可遣精干谨慎之人督率。前往之大臣,尔等率每旗各五十人前往,并将驻扎秀灵寺、苏瓦延坡一带之甲士五十人中拨二十人前往筑城,均著携带筑城需要之器具及兵器。再拨十四人前往牧场,其馀十六名甲士驻城。其杂居未从军之汉人,皆将其家、【原档残缺】。
是日,汗传谕达尔汉侍卫、栋鄂额驸【原档残缺】杨古利、达尔汉额驸、刚古里、乌讷格【原档残缺】、阿布图巴图鲁、车尔格依、多璧叔、叶赫之苏巴海、索海、卦尔察叔、喀克都里、图尔格依、苏纳额驸、蒙噶图、冷格里、拜音达里、阿山、阿什达尔汉、额克兴额及【原档残缺】、昂阿拉、阿泰、额森特依、
巴都虎曰:“凡建於山谷洼地之房屋,不得放火焚烧,限於本月十五日将俘虏带至辽东城,途中不得一二人分散而行,倘若散行,人被杀害,则治尔等以重罪。见此谕后,勿再进山搜人。”
遣归巴克贝勒时,大贝勒至五里外,杀牛具筵送行。
初四日,汗谕曰:“著查点国中男丁,每百丁设百长一名。修筑汗城,每十丁抽一人服役,每百长派男丁十人,牛车三辆,每二名百长,出一百长,带领前来,另一百长留下统管之。海州所属之人,限於本月初十日抵辽东;盖州所属之人,於十日抵达;复州所属之人,於十八日抵达;金州所属之这边人,於二十二日抵达,那边之人,於二十五日抵达。又於二十男丁内,抽一人充兵,其充兵者所骑价银十两之马匹及所执器械,由二十人合摊。充兵人之家口,令速来京城居住。汉官一切徵收之官赋等,悉令停止。凡汗所徵之兵及所点派之役夫,倘缺一人,或逾一日不达,则以尔等地方长官守堡及百长从重治罪。”
初四日,设百席,集诸贝勒大臣及众汉官以及各官之妻,诸贝勒之福晋等宴之。
是日,授抚顺额驸之子彦庚为游击。
孟通事率八人自广宁来归。
初四日,兀鲁特部一丧夫之福晋,率其幼子及四百六十人,携牛五十八头、马四匹来归顺。
分河东汉人给诸申都堂、总兵官三千丁,副将各一千七百丁,参将、游击各一千丁,备御各五百丁。赐汉人总兵官各四千丁、副将各三千丁、参将,游击各二千丁。
初五日,传谕牛庄曰:“於牛庄那边河岸所弃堡子附近之所有最末台站,著令弃之。其台站人员,携之前来。於这边楼台,挑选壮丁十人,备置弓矢,妥为驻守。”
是日,喀尔喀部囊努克贝勒属下一百四十四人,携牛二百三十头,马三十匹,羊一千一百六十只,驼三只来归。
汗曰:“著将於抚顺所获之汉人,赐给各贝勒,并由各该主子酌放催管之人。於辽东所获养猪之汉人,及绣匠等有用之汉人,收入辛者库牛录新获之五百丁中。居於八贝勒庄户中之汉人,给与牛录之人,并计入其牛录人数之内。”
传谕沿边各堡台人曰:“有车,牛自边外前来时,为何准蒙古人进入?曾有谕:凡使臣及商贾前来,悉令於边外等候,入告获准后,方令其入境。逃人及携带妻孥、牛羊来归之人及汎地之人,即令入境,恐其为敌兵追获等语而为何违背此谕?”
初六日,喀尔喀囊努克贝勒所属十六人,徒步来归。
是日,科尔沁明安老人诸子之使臣率六人并携马十匹及五羊之肉,奶酒一壶前来。
初七日,爱塔之卡伦人追捕编入我民户之汉人逋逃,拿获男三十人,女十人,车二辆,其馀半数未获。后明兵来侵,爱塔副将之卡伦人先见之,予以回击,杀一人,生擒一人。明兵再次来侵,爱塔副将之二卡伦人各为敌俘二名。於是致书爱塔副将曰:“尔兄子为海州参将职。并由尔兼之,驻於金州,尔弟为备御。著尔三人从速催办应派之官役、牛、车,油期抵达之。至於兵额,从速催徵。金州、复州、盖州等处,仍由尔统辖。当严加看守叛逃之人。至我卡伦被俘四人之妻孥,各赐银十两。生擒之人众,押送辽东,以消息。其被杀人之衣服、弓、撒袋、腰刀亦令送来,以供查验。擒杀敌人者则著作书送来,以便赏赍。”
初六日,汗谕曰:“著汉官管四千人者,以二百人充兵,其一百兵,配以大炮十门,长铳有八十只,另一百兵,听尔调遣。管三千人者,以一百五十人充兵,配以大炮八门,长铳有五十四只,另七十五人,听尔调遣。管二千人者,以一百人充兵,配以大炮五门,长铳四十只,另五十人,听尔调遣。诸申官管二千七百人者,以一百三十五人充兵,其六十七人,配以大炮六门,长铳四十五只,另六十七人,听尔调遣。管一千七百人者,以八十五人充兵之,其四十四人,配以大炮四门,长铳三十六只而另四十一人,听尔调遣。管一千人者,以五十人充兵,其二十五人,配以大炮二门,长铳二十只,另二十五人,听尔调遣,管五百人者,则以二十五人充兵,其十人,配以大炮一门,长铳八只,另十五人,听尔调遣。”
初七日,汗谕众汉人曰:“凡酉年照例应徵之物,著从速完纳。有官马者,入告我有官马,勿得隐匿所有马匹,否则将其隐匿者杀之。其无马之人,本戌年每男丁纳银五钱。自今五月起【原档残缺】合出一马,此【原档残缺】诸凡人如何交来【原档残缺】”
初七日,来告:昂爱台吉、达尔汉和硕齐,领率一百人,携牛三头、马、车二十来归,已至长永堡。
古木布台吉献良马一匹,遂赐以重五十两之酒海、孔雀翎蟒缎一疋,重三两之金杯及托盘。又献骟马一匹、骒马九匹,遂赐甲六副、盔六顶、亮袖二对、缎五疋、毛青布五十疋。献阿济格阿哥马一匹,遂赐以美缎一疋、翠蓝布十疋,又赐镶嵌撒袋弓靫、镌花腰带一套、腰刀一把。
初八日,赐古尔布什台吉貂皮子三件,猞猁狲皮子二件,虎皮子二件,貉皮子二件,狐皮**子一件,貂镶皮襖五件,獭镶皮襖二件、鼠镶皮襖三件,男女蟒缎衣九件,全蟒缎六疋,缎三十五疋,银五百两,镶嵌鞍辔一套,鲨鱼皮鞍七件,镶嵌撒袋一件,装有弓矢之撒袋共八件,并彩柜、竖柜、碗、碟等器皿具备。
初八日,命将平虏堡之四百三十四丁赐给蒙古恩格德尔额驸。拣选通晓汉语、心术公正且守法、谨慎之人,编为十户。尔等不可自徵其每年所需银百两、粮百石,由我亲给之。额驸,格格出行,则吹奏喇叭、唢呐,送出界外,若来则出界迎之。
自兀鲁特部来归之福晋,妻与汗子汤古岱阿哥。赐福晋马二十五匹,牛二十五头,貂皮**子、貂皮帽、金项圈、耳环二副,蟒缎长褂和披肩。福晋所带来之四十名蒙古人皆赐之。
初八日,萨哈连巴彦至。
是日,有二汉人自广宁徒步来归。
初九日,沙金牛录之人因接回亲家之女,藏匿於家,曾罚银二十两。是日又销其功。
初九日,喀尔喀囊努克贝勒所属三户十七人,携牛四头来归。
是日,汗降谕曰:“著八贝蕾各庄周围之人与车匠,住花克沙干,捕鸟人住旅顺口。”
初十日,命汗之包衣纳彦率奉集堡所属空托模屯人八十八口,四十四丁,前往费阿拉。
纳丹佛哷之阿都庄来献貂皮六十八张,水獭皮二张,银鼠皮四百四十张、貉皮八张,蜂蜜一瓶。
拉发之扎西坦庄来献貂皮六十一张,水獭皮三张,银鼠皮二百张,东珠四颗。
纳丹佛吳哷之孙札庄来献貂皮九十三张,貉皮十三张,水獭皮三张,虎皮三张。
十一日,喀尔喀巴噶达尔汉贝勒属下男丁二十一人,携马十五匹、牛八十七头、羊一百七十七只来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