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采访册
即垦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陂圳者,亦应听人瘗葬。如谓垦费所需、隘粮攸关,似应酌给帮贴,或五元、或三元,随力措办。倘若修筑,毋许阻索。即在平时,亦戒戕伤。是否妥协,恳请鸿裁!佥乞恩准核案出示,勒石严禁。切禀』等情。据此,当经前分府朱饬差查勘,未据报到;本分府莅任,据该差高升、蔡云勘明各处冢牧界址及金广福承垦地方山场,逐一绘明图说,明白禀复前来。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勒石严禁。为此,示仰合属绅耆垦户、佃民人等知悉:尔等当知掩骼埋胔,古有明训;岂容藉端阻葬,任意践踏!自后如系山场埔地,经各前宪先后捐买义冢牧场界内,概听民人随处瘗葬。该处居民不得再行混占冢界,私垦耕种。即金广福垦界内旱瘠埔窝、无碍田地坡圳者,亦应听人瘗葬。
惟垦费所需、隘粮攸关,准予酌给番银帮贴垦户,或三元、或五元,随力措办。倘若修筑,毋许阻索。即在平时,亦戒戕伤。庶几生养有地、死葬有方,以安幽魂。该民人等亦不得在别人契买界内,藉端占筑虚堆,希图售卖渔利,致干查究。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咸丰元年九月□□日给。立冢碑人举人许超英、贡生魏绍华、叶呈芳暨生监、总理、郊行、铺户人等同勒石。
示禁碑记
——在县城南门楼下右畔。高五尺,宽二尺六寸;座高九寸,宽二尺九寸。正书十六行,行二十八字。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施,为出示严禁事。
本年二月三十日,据举人矣士敬、生员陈朝英、梁昌年、陈朝龙暨绅耆、郊铺等佥禀:『合堑自入版图以来,迭蒙列宪捐廉置买及垦户开垦,先后奉谕设立义冢,香山、牛埔、内外狮山一带又巡司埔、枕头川、蜈蜞窝、鸡蛋面、土地公坑横直各三千余丈,又自树杞林起、至中港三湾联络七十余里,概准民间随处埋葬,有案可据,并泐石竖鼓楼下可考。近来南门口、巡司埔突有不良之人,立心不端。不特移界毁冢,栽种营私;而且私设小车,一车可驾一牛,不论崎岖平坦,牛可以行,车即能到,戕坏冢山坟墓孔多,棺骸暴露。伊等目击心伤,连名佥乞核案重新示禁,迅饬查拘严禁』等情。据此,查此案前因违禁戕毁,经前厅严禁在案。今该处又有奸民私设小车,戕坏官山坟墓,尤属可恶!急应示禁,以安窀穸。兹据前情,除批示并饬差查拘究惩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合邑军民人等一体知悉:自示之后,所有官山冢地界内,皆系民间埋葬棺骸;无论崎岖平坦,不准再行混占营私以及私设一牛小车,致令戕害坟墓。倘敢故违,立即差拘究治,决不宽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光绪七年六月□□日给。
义冢碑
——在县南二里中冢小祠内。高四尺二寸六分,宽一尺九寸八分。正书十四行,行四十字。
玉厅宪倡立义冢序:
盖闻掩骼埋胔,记于「礼经」;祭冢立碑,传之古史:皆所以抚阴灵、安窀穸。自古仁人君子,未尝不于此兢兢致意也。予去冬奉檄渡台,分防竹堑;访诸父老,即稔南关外大众寺每于秋间有普度之举。近日公余稍暇,询其巅末,始悉二十余年以来,远近民人寄停骸罐,竟积三百余具之多。其间罐破骨残者有之、头颅暴露者有之;或男或女,为寿为夭。生前居处室家,各安其所;殁后飘零流落,环集于斯。碧磷青草,聚哭天阴,亦可悲已。夫死者长已矣,无能起白骨而肉之;幽魂无定也,雇可入黄土以安之。爰查义冢旧牍,去秋曾有里人呈请示葬,前任谕以三月为期。乃无有应期而为之者,毋乃悠忽而仍如故乎!再查大众寺旁有公山一区,平原爽垲,可以卜葬。然一切经费,筹款维艰。缘出薄俸以为之倡,尤喜幕中诸友赞成捐助。尚冀文武同寅、此方善士,共襄义举!昔东汉曹褒为射声校对尉,葬停柩百余所且祭之;陈宠为广汉太守,尽葬洛县城南骸骨:之二人者,子孙繁盛,简册照垂,为先代所美。予不敏,夙仰其高风懿行,乐与诸君共之。其骸罐之无标记、无可查考者,则先办理。其有标记者,仍出示如前,限以三月;过期不至,并归义冢。是事也,捐银以资经费、出力以为赞襄,皆出于好善之诚,原非藉以来福。书云「降福」,易云「余庆」;圣贤遗训,理固然也。是为序。
道光十六年(岁次丙申)仲春之告,润堂玉题于淡厅公应。
义冢捐名碑
——同上。高四尺二寸二分,宽二尺。正书十八行,行无定字。
义冢捐题姓名,开列于左:淡防分府玉捐银一百元。前任淡防分府李捐银十大元。艋舺营参府邱捐银二十元。北路右营游府祥捐银十大元。淡水儒学高捐银二大元。艋舺县丞赵捐银四大元。竹堑理刑厅汪捐银十二元。大甲分司高捐银八大元。北路右营副府曾捐银四大元。艋舺中军府欧阳捐银四大元。
厅署幕席:屠桂山捐银二十大元。杨晴江捐银二十四元。张春台捐银一十六元。包时仲捐银十大元。李文樵捐银十二元。章友凤捐银八大元。高杏村、朱承高、朱仲熏、周燮堂各捐银四大元。平成济、沈实庵各捐银二元。
厅署内、艋舺中军署内:李诠、李永清、欧阳春:以上各捐银二元。
原任广西柳州府林平侯捐银一百元。新艋泉郊金进顺捐银三十元。艋舺厦郊金福顺捐银二十元。
绅耆铺户:郑用锺、吴振利、曾昆和各捐银三十元。吴称其、金振成、周智仁、陈词裕、金广福各捐银二十元。郑长源捐银十二元。林元会、罗德春、刘联辉、李青云、逢泰号、陵茂号、源泰号、益三号、郑琨臧、春贞记各捐银十元。林长青、高华、镒泰号、协裕号、德隆号、郑藻亭、谢承烈、黄裕源、陈大彬、大甲、林逢泰各捐银四元。陈毓瑛、彭作栋、王丰瑞各捐银二元。张英石捐银一元。
道光十六年(丙申岁)仲春之吉,首事职员郑用锺、拔贡郑用鉴、职员吴称其、生员林元会、吴清江、铺户吴振利、郑武略、陈祖居、刘联辉、督修黄大华。
香山南势山冢牧碑
——在县城西门外三里牛埔恩隆桥南畔。高五尺二寸,宽二尺六寸三分。正书二十六行,行四十七字;台头在内。
立给垦批字竹堑社通事丁老吻、土目什班等,有祖遗下埔地一所,坐落土名香山南势山;东至隘口坑、西至姚家碑、南至狮头山、北至田园墘,四至为界明白。三面言议,其四至内付杨仕劝前去开垦耕种,三年以后每年实纳租粟四石,永为定例。保此埔地系吻等祖遗之业,与别社无干。如有别社争阻,系吻抵当,不干承人之事。日后佃人回籍,任从退卖、顶耕,业主亦不得阻当:此系两愿。今欲有凭,立给批一纸付照。
乾隆四十二年十一月□□□日、立给垦批竹堑社……………。
福建台湾城守营参府沈,为籍番党占息业,呼乞移究示禁谕止事。
本年九月初十日,据竹堑南庄息佃黄雅、刘子周、倪大壮、曾政、黄光扶、陈招等具呈前事;词称:『雅等南庄息佃计户一百六十余家,年纳供课八百六十八石零。息业南迫高山、西通大海,全赖香山一抔山场牧牛输课,导水通流、灌溉田园。生斯葬斯,墓罗坟列。乾隆二十四年,地棍叶绍任等占垦;五月二十七日,黄□□以奸棍明谋事,赴分宪杨具控,亲临躧勘。十一月十八日,堂断绘图在案,不许占争。二十六年清丈,通报在案。岂料地棍杨劝等瓜分占垦,影藉竹堑社番给垦阻牧,截源止葬。众息佃经投明管庄官王、管事何成美、社番丁老吻到验谕止,禀宪在案。讵杨劝等八月十六日仍行强垦。窃息庄乃朝廷物业,恩宪为主;兼之审断铁成,而又佃管两世。今杨劝等罔上、藐官、殃民,罪通干天。合缴杨分宪断结内外存查案图呈验,叩乞恩宪大老爷移究,示谕禁止。众佃民沾恩,切呈』等情。据此,查此案先据管理庄务把总王得贵具禀前情到府,正在备移查究间;兹据前情,合就移究。为此,备移贵府烦依事理,希即查案差拘杨劝等严究示禁,毋许藉番批照,占垦息庄牧场,塞截水源;仍将拘究示禁缘由赐覆。幸勿延缓!望切望切。须至移者。计移送图一幅。
乾隆四十三年九月十三日移。
乾隆四十四年,蒙恩宪大老爷成(讳)履泰爱民如子,政比甘棠。五月十一日,堂断谕:『查隆恩庄南界之番山地方乃属划出界外之地,然界外番虽得垦些少,若准该番贌给杨劝一人垦种,难免将来成渐之端。今隆恩庄佃丁黄雅等既已情愿遵断鸠银五十元给杨劝为开垦工本之需,即着该原差前往查明园中现种何物,俟杨劝收成后,即日起耕,不许再种。所有黄雅等佃应缴银五十元,亦着速缴,以凭给领完案。嗣后该处番丁如敢再行招垦该地之事,定行拿究不贷』。此谕。
是功既成,肃肃雍雍,勒石遗民。生者含环,殽尸遍封;幽间荒埜,禽兽翱翔。云山茫茫,烟水苍苍;恩宪之功,山高水长。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谷旦,竹堑堡南庄众子民等同谨置。
员山子番子湖冢牧禁碑
——在县东十里头重埔。高五尺零三分,宽一尺七寸八分。正书。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张,为示禁事。
案据本城铺户陈泉源、郑恒利、张顺发、吴振利、林九牧、林庆算、吴嘉记、官志交、林美士、林瑞源、童高秀、张成珠、林其回、詹瑞业、林清隐、林廉逸、童士添、林福孙等佥称:『缘源等各承上手于乾隆年间合置员山仔番仔湖嵌顶埔地一所,以为各佃茔葬之地。四至界址,载明垦契;仍再立约分执,毋许股内外之人,藉占混开。无如日久弊生,每有恃强侵垦滋事。是以公议就原给四至界址,东西丈量九百三十丈、南北丈量九百六十丈,立石为界;存为各佃牧牛、贫民埋葬处,断不许股内外之人擅行私垦。一面禀请出示勒石,以垂久远』等情。当经饬查;嗣据该差保总理等查勘合置牧牛安葬之所,核与原立垦约丈尺相符,并无侵占窒碍情弊,绘图注说,并取其联名切结前来。合行示禁。为此示仰该处附近居民及业主佃户人等知悉:尔等务须遵照公议,即就四面所立界石以内,仍为牧牛之所;其余高阜之处,任听贫民埋葬。无论何人,总不得在于界内擅行私垦;其界址毗连之地,亦不许侵占寸土。自示之后,倘有藉端强占,滋事生端,一经指控,定行拘案究惩,决不稍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咸丰二年四月二十日给立。
立给垦批字人竹堑社通事丁老吻、土目什班等,有本社祖遣下埔地一所,坐落土名员山仔庄。无奈上宪配运无征,兼以离社远隔,社番不能耕种,始行招垦外,尚有员山仔番仔湖贌给温春上等五股内田头嵌顶埔地一所,东至山顶为界、西至大圳沟为界、南至坑沟为界、北至林钦堂及各佃头为界,四至分明。今有称林钦棠、曾日辉兄(?)等前来出首永给,备出埔底银一百五十元正,给为通庄牧牛之地;庄民业主不得重给别人佃,亦不得擅开。此系二比甘愿,两无逼勒。今欲有凭,立给垦批字一纸付执,永远为照。
乾隆四十一年四月日,立给垦批字。
员山子番子湖冢牧申约并禁碑
——在县东十里头重埔。高四尺八寸五分,宽一尺九寸五分。正书十九行,行五十一字。立合约人林钦堂、曾日辉,为代众给埔,以便牧牛事。
今因遍处开尽,念及新庄牧牛无所。众议请堂、辉二人出首,向社给出垦单。番仔湖田嵌上埔地一所,土名员山仔,界址注明垦单。议定:价银一百五十元。其银照田园甲数开派,每甲名下派出银两若干,遂一注明约内。垦单系林钦堂收存,其埔是我同人永为牛场,日后约外之不得藉占,即约内者不得混开。至于各分田头埔尾,更不许侵越私己。日久倘有横起莫测之辈,众照数捐银,同力协攻,不得推诿。今欲有凭,合立约各执一纸存照。
再批明:垦单埔地银除出后,尚欠银四十一元,并洪名显名下不肯从众派出其银一十四两二钱五分,共该番银四十七两零五分。另众议就七十七甲均派,其银各自交完。立批再照。
始建业主范绍楝、詹瑞业、范绍纬、林美士、温继朝、林名山、詹申生、曾日辉、范千、陈夏艮、林仓壁、余肇奇、曾日恭、林德、林钦堂、洪名显、蔡庆、田启丰、曾嘉宣、田源茂、邹养、林济宽、温北。
承顶业主:郑恒利、林清隐、詹昆茂、林士廷、林□□、陈泉源、林廉逸、林庆请、罗德春、魏士章、张顺发、詹继昌、官志高、林福孙、黄士良、吴振益、詹德义、林成德、童义记、王士炎、吴嘉记、林其回、林泉兴、童泉盈、李江水、林九牧、林瑞源、郑武力、张成珠、林阿纳。
乾隆四十一年七月□□日,立合约人林钦堂、曾日辉。
窃思人生斯世,孰非无祖坟墓乎!然此牛埔内坟墓迭埋,但今之世,近来人心不古,徒知以锄草皮肥业利己,不顾他人坟墓(以下阙),不知损伤阴功之祸害耳。爰我众议演戏申禁,不许锄铲草皮。自禁以后,倘有恃强刁横违禁者,鸣众公罚银十二元。该银即存福德爷以为香祀需费,决不轻贷。兹此埔内安坟者喜助申禁捐题银员姓名开列,福量攸久欤!
经理洪漳活、范永昌题银二元。林礼贤、蒋成宗、邹寿浩、刘阿二、林庆景、林惟义、邹陈养、陈李福、林阿左、范庆星、彭云月、林阿意、彭阿春:俱各喜题银一元。
咸丰二年五月□□日申禁暨众等同立。
广福宫示禁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九芎林街鹿福宫。高四尺一寸,宽一尺九寸五分。正书十五行,行三十三字。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十八次严,为晓谕严禁事。
本年五月二十五日,据竹北一堡九芎林庄生员魏缵唐、垦户金广福(即姜荣华)、职员刘嵩山、吴殿华、监生詹国和、庄耆郑家茂、吴金准暨股铺户人等禀称:『一保九芎林等庄自开辟以来,时近百年。其来龙发祖,原由麻竹窝至赤柯寮冈过一小脉,由是层峦迭嶂,始分枝干。先年择于公馆街崇祀文昌帝君及国王圣母,所以一保地方聚而居者不下数千家,葬为坟者不仅几千穴。前嘉庆二十余年,有棍徒将赤柯寮龙脉欲为斩凿,时幸姜秀銮、钱茂祖阻止。不料本年五月间,突有豪强又将赤柯寮龙脉擅行斩凿,经该庄绅耆人等踊跃力阻,始行停止。生等即将斩破处所雇工修补,备礼祭赛,安镇龙神。诚恐日后又被穿凿,则神明之宫坛庙宇被其害者难言,民间之家□坟墓受其伤者莫测。自此龙脉分出,该地并金广福等处无论大小龙脉以及砂手关阑等处,每多射利之徒,在人屋场风水架斩索银。非蒙严禁,贻害匪轻』。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仰合保绅耆、总董,居民诸色人等知悉:汝等须知地脉有关,凡有附近居民不许私行开辟掘毁,斩凿龙脉,致有贻害。自示之后,倘敢故违,定即严拿究办,决不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遵。
同治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给。承郑璧。
三叉岽茶亭碑
——在县南二十四里。高三尺二寸,宽一尺二寸。共计正书壹百零捌字。
从来筑道捐金,全仰有夷之行;造石渡路,用昭无量之德。兹我三叉凸等庄,乃本山林岖岭,又兼出入要地。欲修平石路,不叹行人跋涉之难;然而工费浩大,非一人之能为!惟我联庄人乐助捐资,集腋成裘,所以能勷盛事,往来无不感德者矣。
光绪十二年五月,陈传龙黄荣和等立。
禁佐杂擅受民词碑
——在县城内北鼓楼下左畔。高九尺,宽二尺二寸。正书十六行,行六十一字。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王,为严禁擅受婪赃,以除民害事。
照得本部院奉命巡阅台湾,于本年六月初九日行抵淡水后垄地方,据职员刘万盛、邹宏庶等赴行辕呈称:『竹堑司李抵任仅及三年,得赃莫计其数。日日受民词,不问词之曲直,惟问礼赂若干;夜夜理民讼,不论讼之是非,但论朱价(珠,底作朱;今姑依原碑抄录)几许。曰半点,计银一十三,随封一元,虽极贫难免;曰全点,计银二十六,随封二元,纵少有也要。一点、二点者常事,五点、六点者岂无。原告约在前,审输终免受责;被害礼在后,质赢到底吃亏。情面未送,押发则累月经旬;关章既通,讨添则翻供覆审。细故微嫌,缓馈遗和息不准;穷凶极恶,急进奉结案批消。巡检已在署网吞,衙役又遍庄梭织。串土棍吓诈村愚,遂则免而拂则陷;代原告捏词构讼,既自禀而复自差。
房书礼四元、五元居多,差数目十元、八元嫌少。分班水钱,千六定例;内司点烛,八百成规。卖牛粜谷,总是剜肉医疮;借债典田,悉属含冤负屈。至若班头分设六班两总,狐假虎威,遭滋扰者鸡犬靡安;弓役总计七十二卯,奴傍主势,被勒索者囊橐必倾:此固人人共见而共闻,家家敢怒不敢言』等情。本部院查佐杂擅受民词,固已大干功令;巡检多设弓役,显违定例。且巧立珠价名目,分别点数多寡,尤为婪索病民,实堪痛恨!夫「官中一点珠,民间千点血」;古人垂戒之言,何等深切!乃该巡检李华远即以珠价名色剥削民膏,殊属忍心害理!试以半点十三元、全点二十六元通年计之,正不知该巡检得珠几多点矣,更不知行堑之民洒血几多点矣。职员等词称卖牛粜谷、借债典田,所控良非虚语,阅之能不痛心。
现经本部院亲提审讯,已据该巡检门丁蓝发、弓役曾兴供认属实,即李华远亦自认不讳。可见此外赃款尚多,必须彻底根究。此等贪墨之吏,断难一日姑容!昔人所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正为此也。除札饬台湾府会同淡水同知提集各案内应讯人证究明得赃确数,据实严行参办外,所有竹堑衙门珠价及随封书差礼、水钱、点烛各名自,立即一概永远革除。其冗设弓役并令裁汰,止许照额设数。其余各佐杂衙门,似此创立名目索取民财者,恐尚不少;合先出示,一体严行禁革。为此,示仰该佐贰杂职各官及地方衿士军民人等知悉:嗣后佐杂衙门应设弓役,俱各照额定之数安设。其民间一切词讼,不许违例擅受。如有设此珠价等项各名目,尤宜及早裁革净尽,恪遵法纪,共乃职(?)。自示之后,倘敢执迷不悟,阳奉阴违,许该衿士军民人等赴各上司衙门指名控究。一经告发或被访闻,定即严参究办:李华远即其前东之鉴也。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道光二十九年八月吉旦,众衿耆,街庄人等同勒石。
禁勒派买补仓谷累民碑
——在县城西门楼下北畔。高四尺八寸,宽二尺三寸;座高二尺,宽二尺八寸。正书十二行,行二十七字。
特授台湾府知府、福建遇缺尽先补用道、加八级周,抄奉钦命总理船政大臣福建巡抚部院提督学政丁为示禁事。
照得各属买补仓粮,例应在于粜谷处所按照时值就市公平采购,现买现交,不准指派累民;久经通饬在案。兹本部院访闻台湾府属各县往借买补为名,苛派业户承办,县中并未给价;递年就田匀摊,分上、下忙折价完缴。甚因收不足数,减折列抵交代:病国殃民,深堪发指。除一面查追外,合亟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台属吏民人等知悉:嗣后买补仓谷,毋论数目多寡,由官自行采办,不准颗粒累民。倘有承行吏书敢再勒派业户按照田亩缴价,许受累者指名禀究。除将该管官查参外,定当饬提该衙蠹立毙杖下。本部院言出法随,幸勿以身尝试,凛之切切。特示。遵。
光绪二年二月十四日给。淡水同知陈星聚奉文摹刻。
示禁自尽图赖碑
——在县治西门城下左畔。高五尺六寸,宽二尺三寸。座高二尺,宽二尺八寸。楷书二十一行,行四十九字。
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丁,严禁自尽图赖,以重民命事。
照得自尽人命,律无抵法;而小民愚蠢,动辄轻生。其亲属听人刁唆,无不砌词混控,牵涉多人,意在求财兼图泄忿。本部院莅闽以来,查核各属命案,此等居多;而地方官不详加勘审,任凭尸亲罗织多人,辄即差拘到案。乡曲小康之户,一经蔓引枝牵,若不荡产倾家,则必致瘐毙囹圄而后已。公祖耶、父台耶,祖父之待子孙固如是耶?除严饬各府厅州县:如此后有将自尽命案滥行差拘良民以致无辜受累者,立即分别严参外,合行剀切晓谕。为此,示谕所属军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人命至重,既死不可复生;公论难诬,千虚难逃一实。况父子夫妇兄弟皆人道之大经,乃死而因以为利,是虽腼然人面,实则禽兽不如。本部院现经严加通饬,凡自尽命案均限一月审结。倘有耸令自尽诬告图赖等情,即严究主使棍徒,一并从重治罪;则尔等纵或自拚一死,总不能贻害他人。其亲属虽欲逞刁,一经审出实情,不过自取罪戾,亦无人肯与贿和。是不但死者枉送性命,不值一钱;即生者因此又犯刑章,更属无益有损。本欲害人,适以自害,徒为仇人所快;复何利之可图、何忿之能泄乎!试为反复筹思,与其枉死无偿,听他人之入室;曷若余生自爱,冀饱暖于将来!且本部院业经严禁书差需索,尔等如有身受重冤,尽可沥情控诉,并不须花费分毫;又何必自投绝路,至以性命博锱铢哉!嗣后务各自爱其身,毋得逞忿轻生,希图诈害。该亲属亦不得听唆诬告,枉费诪张!
兹将律例罪名,逐条开列于后:
一、子孙将祖父母、父母尸身图赖人者,杖一百、徒三年;期亲尊长杖八十、徙二年(妻将夫尸图赖人者罪同);功缌递减一等。告官者,以诬告反坐(杖一百,流三千里,加□□三年)。因而诈取财物者,计赃准窃盗论;抢去财物者,准抢夺论。
一、词状只许实告实证,若陆续投词牵连妇女及原状内无名之人,一概不准;仍从重治罪。
一、赴各衙门告言人罪,一经批准,即令原告投审。若无故两月不到案,即将被告证佐俱行释放,所告之事不与审理;专拿原告,治以诬告之罪。
一、控告人命如有诬告情弊,照律治罪,不得听其拦息。或有误听人言,情急妄告,于未经验尸之先尽吐实情,自愿认罪、递词求息者,果无贿和等情,照不应重律,杖八十。如有主唆,仍将教唆之人照律治罪。
以上皆系律例明文,何等严切。本部院当经饬属将此示泐石城门。尔等安分良民,如有实被自尽命案牵连者,准即摹搨石示赴地方官呈诉,以免拖累。各宜凛遵,切切!特示。遵。
光绪二年七月二十日给告示。
示禁牌
——在县城北门楼下右畔。高六尺四寸,宽二尺六寸;座高五寸,宽二尺九寸。正书二十二行,行六十一字。
钦加知府衔、特授福防分府、调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一级、纪录十次向,出示严禁事。
案据职员林汝梅、郑如梁、翁林萃、林福祥、举人吴士敬、林焕、贡生郑程材、郭襄绣、王庆元、郑如汉、李联超、魏春鳌、林亨嘉、生员傅以杨、郑泽霖、吴尚恭、郑如兰、郭镜澄、郭寿椿、郑如云、武生吴建邦、陈明福、职员高廷琛、杜廷辉、庄拱辰暨郊铺金长和等佥禀:『淡疆风俗,原系朴美之区;一切凶横强悍之习,素所未闻。迩年人心不古,词讼繁兴。分而观之,其弊不一;约而举之,其害有四:如母家藉女病故索扰、卖业找尽缠讼、总董诬良为盗、命案任意牵连。凡此四端,皆为害中之最。佥请示禁』前来。查核所禀各情,实为地方恶习。此系应禁之条,亟宜严行禁革,以杜讼源而肃法纪。除禀批示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合属绅耆军民人等知悉:尔等务各遵照后开示禁,互相劝勉,渐挽颓风;庶几各安耕读,共乐升平。倘敢抗违不遵,仍蹈前辙,定即执法严惩,决不宽贷。懔之!特示。
计开:
一、禁藉命索扰。男女缔姻,本期偕老。倘不幸而女先病故,则亦寿妖命定,与人何尤!在母家舐犊情深,固多痛悼;而婿家猝遭家变,岂无感伤!自宜互相劝慰,方不失睦姻之谊。岂容藉端居奇,带同小夫人等党众登门任意索扰。查恐吓取人财者,计赃准窃盗论,加一等治罪。嗣后凡有妇人因病身故,母家敢藉命索诈,带同小夫吵扰,定即一并严拘按律治罪。
一、禁卖业重找。典卖田宅,以契为凭。卖契必载明「永远杜绝」字样,立时投税,不得控找、控赎。典契必载明「年限届满,无力赎回,准予找价一次,换立卖绝文契。如受主不愿找断,应即取赎另售,亦不得强勒滋扰」:乃淡属买卖田业,契载不明、又多匿税,以致一业找价数次,被扰何堪!嗣后置买产业,如系卖断,务于契内照例注明「永远杜绝」,立即投税;是则纵有控找、控赎,或检呈新旧契呈验、或声明投税年月契尾字号,据实具诉。一经核实,立究诬告、免传买主,以省拖累。如系典业,必带上手印契将契尾存留出主之手,并于契内载明随带旧契几张。所典年限,自三、五牛至十年为准,不得过多;亦应议明登载契内。限满,催令取赎,或则找价一次,将契尾检出换立买契,投税管业。倘或不找不赎,亦即将典契投税;并将税费若干于契内载明,将来回赎,由原主听还倘(?)税,以免捏造假契。似此明定章程,原为杜绝弊端;敢有不遵,定即究处。
一、禁诬良为盗。各庄设立总董,原以捕盗卫民。如遇明火抢劫重案,当时袖手旁观,并不围捕;复敢诬良为盗,任意诈索,是卫民转以害民。即与强盗同科,犹不足以蔽其辜。嗣后遇有盗贼明火抢劫,该管总董、乡保急应立时围捕。如能获贼解办,所有衙门一切使用免费分文,本分府另当酌量奖励。倘有书役索讨规费,准予指名禀控。如再临时袖手不拿、事后诬良索费,定即按照强盗律治罪。至当场格杀贼犯,报官往验,倘有胥役藉端需索,并提究处。
一、禁命案牵连。寻常词讼,不准案外株累;人命重情,岂容罗织多人,牵连图诈。嗣后呈报命案,必须指明衅由、伤痕部位、在场见证、下手正凶,方准受理。如果稍涉含混、牵连多人,定提尸亲严究;并将牵控姓名一概删除,治以应得之罪。倘有胥差向尸亲勒索验费,并提重究。
同治十二年四月□□日给。
禁摊扣兵饷碑
——在县城内游击署头门外。高四尺七寸五分,宽二尺一寸;座高九寸,宽二尺五寸。楷书二十一行,行四字。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盐课英、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卞,严禁摊扣兵饷,以恤兵难而肃营伍事。
照得闽省台、内水陆各营兵制,前因饷薄额冗,未能整饬;经前任爵督部堂左筹议会奏裁汰老弱空粮,挑留精壮之兵加给饷银,责成该营镇将备弁实心训炼,朝夕操演,以期咸成劲旅。逮本部堂莅任,将通省水陆各营裁兵加饷次第核定,先后具奏。因查各营一切杂用,额设公费银两无几,不敷动给,率皆摊扣各兵月饷;甚而假公济私,任意克扣累兵,弊难胜言。用是,又随折议请增给公费。嗣准署福建陆路提督罗咨会,以所增公费尚觉不敷,复专案奏请续增,使营中各项用度皆有所出,不至复行摊扣,务使积弊永除。所有裁兵加饷及一再增给公费,永远巩除摊扣兵饷各缘由,节经分别抄录折稿,通饬知照;不啻三令五申,通省各营员弁无不周知。自应互相告诫,实力遵守奉行。各该镇将大员,尤应认真督率,严密稽查,用以挽颓风而收实效。乃上年先后访闻汀州镇标与兴化协各营备弁,竟敢复蹈故辙,混行摊扣;或藉称公费未经领到、或称公用一时无措,渐就兵饷匀扣;是经手粮饷不肖备弁、目兵胆大妄为,固干法纪;各该镇将之泄泄从事,稽蔡不严,亦属咎无可辞。当经分别奏参撤任革职,提讯究办。一面复通饬各镇协标营确查有无前项情弊,据实覆办未到。除再行催速查覆办并严饬各镇将随时稽察外,合再剀切出示严禁。为此,示仰所属镇标协营各将领员弁兵丁一体知悉:现在闽省水陆各营兵额均已裁减,所有裁兵之饷分匀增给存留,各兵之月饷均已敷赡养而资饱腾。至各营一切杂用,从前额设公费不敷支应,均就各兵月饷匀扣;现已通盘核计,将营中公费一再加增,足敷各营杂用。经造册咨部立案,不准再行摊扣各兵月饷,通行知照在案。凡尔经手粮饷备弁、目兵人等,自后务各恪遵禁令,不得藉词摊扣,重累各兵。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被告发,定即严参提省究办。本部堂、院令出维行,决不姑宽,懔遵。特示。
本府莅任,奉宪面饬严禁摊扣,并本游府酌时准理宽免泛费,不许私收贴差。合行立碑垂示,倘敢仍蹈前辙或各弁兵具控,毋贻后悔!懔遵。特示。
同治十二年六月,御前二等侍卫拣发游府、署北路右营游府、世袭云骑尉增庆立。
附录(其文则碑,而其□则匾。此别为碑碣,「附录」)
平定三省纪略
——在县署大堂。木扁。正书。
天生民而树之君,使司牧之;奚能独任斯事,故必分命岳牧,教养兆庶。诚能爱民如赤子,民亦敬官如父母,岂有干犯名义之事哉!若不知教养,听其游惰,及至聚众抢劫,不得不用兵讨捕;其实民则无知妄作,官则不教而诛。良民被贼屠戮,固深怜悯;即罗法之贼,亦不知所犯:岂非官失于教乎!官既不教民,则有奸诡之徒创立邪教。幼称弥勒,名踵白莲;敛钱惑众,治病烧香,妄谈祸福因果,愚民被其煽诱。丑类既众,遂思蠢动,到处鼓惑;并未易衣冠、立国号,不过意图劫掠子女财币,非有谋为不轨叛逆之心。遂于丙辰年辰月起于楚地,蔓延陕、蜀。豕突狼奔,蜂屯蚁聚;焚杀掳掠,无所不为。虽命将出师、练团集勇,奈旋翦倏起,东胜西逃,势如野火燎原,卒难扑救。朕夙夜焦愁,广询博采,集议而行,虚衷延纳。赖经略额勒登保、赞善德楞泰忠勇清贞,尽力筹办行间。谘将士效命疆场,不避险阻;而三省诸良民谊切同仇,知方有勇:追奔逐北于蚕丛,寒署饥馁,艰苦备尝。经七年之久,事始告成;擒戮著名首逆百余人、积恶头目数百人,扫除协从二十余万众,悔罪投首者亦有数万。而阵亡之将士以及被害之黎庶,更不可以数计。呜呼痛哉!
予受玺临轩,遭逢斯患,实予不德所致。然揆厥所由,总因大法而小不廉、上行而下不效,视官阶为利薮;不恤国计民生,惟思保位谋利。苟且因循,迁延疲玩。守牧既如此处心积虑,又何能体察小民之疾苦,自然视同秦、越矣。任吏胥作奸犯科,锱铢较量;是以致众怒沸腾,激而成变。官逼民反之语,信非谬也。幸邀天恩考佑,三省宁谧,万民复安。予益懔天命难谌、民碞可畏,治益求治、安益求安,兢业为怀,以期众姓咸登衽席,永为盛世之良民。语云:『经正则庶民兴』;是在贤守牧实心爱民,有为有守,除暴安民,道德齐礼。庶几可望太平,仰酬我皇考六十年治世之苦衷于万一。若有剥削小民,重利忘义,或自顾爵位,徇庇劣员,或自肥身家,凌虐黔首,朕必执法重惩,决不宽恕。若有政声卓越、善迹彰着之良吏,朕必破格录用,立加荣锡。咨尔内外臣工赞襄图治,公尔忘私、国尔忘家,上下交效,用巩我国家亿万载无疆之庆。是予之至愿也。
嘉庆七年(壬戌)嘉平下澣,御笔。署淡水同知鹿港同知臣吉寿恭录。
重修龙王庙记
——在县城南门内龙王庙。木匾。行书。
尝观天道好还,将兴必替;而神灵不爽,有感斯通。竹城龙王庙年久失修,同治壬申前厅向静庵司马求雨感应,因而倡措百番,欲为葺而新之;正虑一木难支,复属翁绅林萃出而劝捐。适今之林时甫京卿,是时主于翁氏之家,乐输番银二百枚。由是合得三百之数,付匠首黄天来总而修之。乃时既移而事去,翁绅故、向官迁矣;款难继筹,工亦中辍。原捐之款,亦不知孰是染指、孰为实需?不可考、无足征也。
余于乙酉冬权宰斯邑,物阜民康,雨旸时若。迨今春苦旱,遂率绅民向龙王虔诚而祷雨焉。未几,云霓洽望,霢霈均沾。如是乎报功崇德之心,合穰穰熙熙而不能自已矣。余方感神恩之普被而爱众志之可嘉,何惜分我廉泉,仰酬惠泽;复劝诸绅商士庶集狐腋以缀重裘,聚燕泥而营大垒。鸠工庀材,新其轮奂;丹楹刻桷,壮其观瞻。经始于是岁三春,历夏复秋而落成焉。于以迓天庥而答神贶,报既往而祈将来。我知来格来尝,永播四方之膏泽;一俎一豆,长留千古之馨香。岂不击壤而歌,咸乐大有之年而庆承平之盛也哉!
权知县事桐城方祖荫谨识。
爰将倡捐各绅商士庶乐输银数姓名,开列如左:
新竹县方捐番银二十元。林恒茂、周茶泰、谢谦利、郑永承、苏团芳、李陵茂、曾万春、郑时霖、叶鼎记、蒋瑞章、郑恒升、郑吉利、王义合、曾昆和、林振荣、梁占魁、魏泉安、郑利源、黄瑞利、范福兴、王和利、王义芳、魏益记、曾德与、曾荣发、何锦泉、陈泉源、金新茂、陈振合、陈玉衡、黄义龙、陈和兴、吴盛吉、陈广义、洪合春、蔡福镒、陈怡顺、金德美、陈恒裕:以上三十九户各捐番银一十元。
光绪十三年十月□□□日。
新建福德祠记
——在县城内明伦堂之左福德祠内。用木匾书。此记县于堂额,今附放「碑碣」之后。
厅有学宫,倡于嘉庆戊寅年;规模宏敞,气象矞皇:诚副我朝崇儒重道至意,而丕振士风于淡北矣。然宫墙聿焕,而富媪明神弗附以祠,似未臻于美备者。夫坤厚载物,德合无疆,其灵爽所在式凭;统府州县学宫咸知崇奉,独至我厅学则犹有阙焉。
余奉调司铎,视事数月,思所以卜地建造者;质之同人,佥曰:谋之其臧,则具是依。爰择旷土,鸠工结构,而国学生曾君青华独肩其任。计费白镪一百八十大圆。
是役也,以八月既望筑基,越十有二日已丑告成。于是恭迎神像以奠大厥居。从此朔望告虔,得乘其便。余故乐为记之。淡水厅训导晋江王承纬识。
道光已丑年孟冬谷旦。
新社采田公馆记
——在县东北八里新社,即新社番公所厅堂,祀福神、富媪。堂上有木匾一方,黑书。此记作记者,番佾生廖琼林也。记中历叙归化迁社始末,记笔尚雅。故附录于「碑碣」之后,以备考焉。
重建竹堑新社公馆,■〈林上豆下〉号采田宫。记其略曰:溯自我祖造基海岛,发迹蓬瀛。逮我朝定鼎,声教覃敷;至康熙年间,荷蒙皇恩浩荡,简命巡台大宪按临斯地,登朝拜奏,各按其方之名以立社之号。故我之社,始基于香山,继移于竹堑;固无异穴居野处、结绳纪事者也。及索迁至旧社,始营公室,纔入版图。厥分七姓:曰钱、曰卫、曰廖、曰三、曰潘、曰黎、曰金。为国新丁,屯守台疆,屡建巨功,扶国安民,如分封茅土、食邑采田者耳。至乾隆年间,乃迁斯地。三山发而中立,二水分而交流;左案狮头,右屏凤鼻。筑室于兹,因名之曰新社公馆,恭祀福神;有君象之体、独立阳明之用。故于嘉庆年间,山川呈纳禄之象;至道光年间,富媪亨蕃厘之光。无如咸丰四年天灾流行,闽、粤交戕,室毁人离,满目萧然。至同治年间,虽有一、二欲行倡首,毕竟徒托空言,祗见屋址徒存。是以爰集诸同人,准情酌捐,重建厥室。义取食租、番从采田,因号采田。经之营之,苟完苟美。虽不能呈翚飞鸟革之观,极竹苞松茂杰永垂不朽之称;子继孙承,长为不利之论而且立而酬功,尤愈作方坛而报本。今问记于予,予不揣固陋,聊撰斯语悬于堂首。识者勿以余言见哂!
光绪四年(戊寅岁)六月六日,经理廖琼林谨识。
犁头嘴山茶亭记
——在县东十二里犁头嘴山。
窃思犁头山北一带长途,四方接迹,上通淡水、下抵竹垣;已多车马往来,不乏旅商负戴。吾于此久欲建茶亭一所,以为驻足之区。虽数年以来有志未逮,而予心终不能忘。兹庚寅之岁十月既望,爰鸠工架造,并施薄田数亩以备汤资。则虽不能如义浆之重、仙露之甘,使七碗分来,已足解其烦渴;数椽蔽处,尤堪避乎雨风。其于吾当日之心,已可稍慰矣。至谓此亭足与苏公之「喜雨」、庐陵之「醉翁」并垂不朽也,则吾岂敢!是为注。
光绪十六年冬月吉旦,里人陈朝纲撰。
续广北郭园记
——在北郭园。
北郭园之作也,肇于咸丰之辛亥年。其始,不过居中建有厅事,前后门垣、庭院,旁及两廊、书舍房栊,规模毕具。而厅事后凿池通泉,上有亭、下有桥,荷花掩映,亦幽居之胜概也。然而嘉木美植,天地之菁华稍有未备。譬如富家大室,其堂厦虽灿然巨观,而人材未养、学殖多荒,空诸所有、閴如无人,良足慨矣!咸丰壬子,因就其地而辟之;分为内外两园,环栽莿竹、莳以名花,梅柳珍果无物不植。而其外则增建有时钟楼,为斯园出入之启闭。内有井,井泉味清而冽;不时可资灌园,兼足分沾里党。东廊后更设一厅事,上为八角楼与听春楼,巍然对峙。计自创始至增修,前后尚未及四年耳。而高者高、下者下,俯仰登临,森然异象,差云盛矣。
且夫盛者衰之所伏也,前者后之所继也。余自京都解组归,至今日而年近七旬;自恨少不如人,老终无用。犹幸得有区区之地,杖履逍遥;宾朋戚友问花、寻柳、看梅、倚竹、吟咏、啸歌,流连竟日,以快余生。异日子若孙相与指而溯之曰:『此吾先人退处旧游之所也。某花、某树,吾先人所爱护而栽培也』。尚谨守之,岂不休哉!所虑者,时运变迁,每见夫歌台舞榭一变而为荒榛断梗,或祖父有之而其子孙不能有。回忆四、五年前,畇畇原隰连阡累陌,时见农夫野叟扶耒骈肩。迄今而为文人学士骚客游观之所。以今视昔,犹后之视今。余安能料盛者之不变为衰,而作于前者即能继于后也!爰就其盛者记之,以为后者之鉴。
乙卯孟夏之月,北郭园六十八叟主人撰勖。
竹南堡碑碣
严禁差役藉端扰累碑
——在县南二十五里中港街慈裕宫。高四尺二寸,宽二尺二寸;座高一尺二寸,宽二尺七寸。上半正书十一行,行四十四字;下半正书十一行,行三十九字或三十七、八字。
福建巡抚部院徐,为严禁差役藉端扰累,以安民生事。
本年五月二十三日,据淡属竹南一堡监生庄文榜等禀称『佃耕中港田亩,久经勘丈立界。蠹胥、社棍朋结为奸,或唆番指佃占垦、或差禀村哑请丈请勘,每票入手勒索多金。颇拂其欲,锁禁栲打,迫民典产卖业,惨胜人命贼情;赴控又生波而作涌,陷害千般。小民膏血几何?难供无穷之海欲。禀乞革除捏禀占隐积弊,严饬勒禁』等情词到本部院。据此,查差禀一项,久干例禁。台地经大加惩创,小民流离。甫定之后,整顿初严,岂容若辈肆无忌惮,仍有勒索讹诈之事!此风断不可长。本部院到台已及半载,每阅呈词,控告差役索诈者十之三、四。除密访查拿外,合行通饬严禁。为此,仰厅(?)官吏即便遵照出示严禁,毋许差役捏禀陷害无辜。凡有拘唤人犯,务须分别事之大小,除命、盗及逆匪一切重情酌量选拨正身的役数名协同地保拘拿锁带赴审外,其余户婚、田土雀角细事或不得已而出差,止许正身的役一人传唤,不许任意多差或私带白役■〈扌禀〉打上锁,藉端吓索。至结案之后,立即追销本案原票,以杜其弊端。倘敢视为具文,致蹈前辙,一经察出或别经告发,惟先将该管官立挂弹章,将该役等杖弊一二,以昭惩创,断不稍有姑容。各■〈扌禀〉宜遵!该厅县将示禁过(?)缘由报查,毋违。须牌。
署台湾府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加五级、纪录十次袁,为乞宪示禁详报等事。
据竹南一堡中港庄监生庄文榜等呈称:『缘榜等佃耕中港番田,系雍正年间垦辟之业;迭经丈量,毫无漏隐。三十五年,又经理番分宪张亲履勘丈立案,现给丈溢佃批据。奈蠹胥、社棍历任唆番禀丈,迭索难堪。榜等经赴抚宪大人呈请示禁,免遭禀丈。仰蒙体察舆情,加意整顿;一面剀切晓谕,一面严查禀报,仍便通饬各属一体严行示禁。现行文到案,毋许捏禀陷害等因。势得相率匍叩,伏乞恩怜佃民,出示严禁;详报镌碑,以垂永远』等情。据此,案照先奉巡抚部院徐宪牌檄,据监生庄文榜等具禀前情;合亟出示,再行晓谕。为此,示仰胥役社记人等知悉:尔等务须遵奉宪檄,各安本分。嗣后不许唆番捏禀隐匿占垦,瞒请勘丈,致滋扰累。倘敢故违不遵,或经察出、或被告发,定行尽法重处,决不姑宽。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乾隆五十三年十二月吉旦,竹南一堡中港、田寮庄、三座屋、流水潭、海口庄、东兴庄、香山庄众番佃同立。
劝中垄泉漳和睦碑(一)
——在县南二十五里中港街慈裕宫。高六尺四寸,宽一尺八寸。正书十五行,行四十六字。特授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曹,为中垄泉、漳和睦碑记。
天地之性人为贵,而人与人尤为同类而相亲。故同在一国则亲于一国、同在一乡则亲于一乡,无分亲疏、无分疆界。子夏「四海兄弟」之言,原不诬也。台湾生齿日繁,民风不古。而其势最凶、其害最烈者,莫如分气类而动干戈;有时变而闽、粤,有时变而漳、泉。粤人与吾异省者也,至同在台,亦台人而已矣;何分于闽、粤?若漳、泉,则同省者也。以全省而论,则府属相毗连而言语相通、往来相近者,莫如泉、漳。故无论丝萝缔好,有如此兄弟;即分域而居,而其间有泉人而派分自者泉、有漳人而派分自泉者,彼此均同一气。况迁籍来台,是又以两府而联为一府,且又以一府而同居一县,当不知如何亲爱、如何和睦;乃以变起一时,遂至秦、越异视竟如仇仇,此又令人不可解者也。孟子曰:『今有同室之人斗者,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往救云者,非助同室以为斗,乃劝而止之之意也。又曰:『乡邻有斗者,虽闭户可也』。闭户云者,谓夫乡邻有斗固与吾不相干属也。今以我泉、漳之人而同居淡水之地,其视嘉、彰诸属,即乡邻也。使其同室操戈,尚当及时救止;乃往往以乡邻之起衅,因而闻风震动,同室异观。其始也,彼此互相搬移;其继也,中于奸徒之煽惑。变生仓猝,祸起无端。迨大宪按临拿办,而村墟已成焦土,死伤横积如山。至是,而始悔当时苟其闭户静观、同心约束,万不致此,亦已晚矣。
我中垄蕞尔微区,泉、漳杂处。前经历遭变乱,元气于今尚未尽复。近因彰属分类,街庄同人恐蹈前辙,互相保结,安堵如常。惟联盟结好已成于一日,而库乐和亲须期诸百年;爰勒贞珉,以垂永久。所愿自今以后,尔无我诈、我无尔虞。不惟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共敦古处之风;行将睦姻任恤、耦俱无猜,同享升平之乐,岂不休哉!是为记。
道光二十四年(岁次甲辰阳月)谷旦。
劝中垄泉漳和睦碑(二)
——同上。高一尺四寸,宽一尺八寸。
窃惟台人以分漳、泉为亲为仇,吾不解。试问外祖与乡亲二者孰亲?母子与乡亲二者孰亲?夫妇与乡亲二者孰亲?母舅与乡亲二者孰亲?外甥与乡亲二者孰亲?岳父与乡亲二者孰亲?女婿与乡亲二者孰亲?表兄弟与乡亲二者孰亲?姊妹夫与乡亲二者孰亲?姑丈与乡亲二者孰亲?师弟与乡亲二者孰亲?必皆曰:此吾母也、此吾外祖也、此吾舅也、此吾甥也、此吾妻也、吾女婿及表亲也,安可论于乡亲。若然,则有亲更亲于乡亲也;夫何分漳、泉之有?不然,必欲分,则于同居共室目前母妻而先戕贼之曰:尔非我乡亲也。类而推之,皆无亲戚矣,禽兽何异!是为劝戒。
道光己酉年六月□□□日,职员叶延禄敬立。
五福桥碑
——在县南三十里中港渡头。高四尺七寸,宽二尺;座高一尺二寸,宽二尺八寸。碑文正书五行,行四十八字;捐资姓名多残阙。
闻之寒冱无惊,共仰王朝之制;乘舆有济,群钦宰执之仁。聚石则为徛,横木则为彴。此王者所以有因天之时、乘地之利,以尽人之力而建为桥梁者也。
兹堑南由中港而下、后垄而上,有中港渡与联者;又有五福埔长一千余步,内接长溪、外通大海,水涨则溢岸汪洋、水低则濡泥黏滑,既有厉揭之虞,复有颠危之厄。行人至此,几叹迷津;游子于斯,难禁裹足。爰是连集后垄、中港等处诸富绅,铺户等乐助捐金,共襄义举;推积土石,成建长桥。仍因是埔之义,而名曰五福桥。自成而后,人免褰裳之苦,差同雁齿排连;旅无灭顶之忧,何异鳌梁特起!用是美嘉号于千秋,结遥情于万里云尔。
增生郑如兰捐银六十元。职员杜祥喜捐银四十元。林恒茂捐银三十元。郑颖记捐银二十元。大甲林印山捐银十元。贡生林亨嘉捐银十元。生员陈绍熙捐银十元。后垄益胜号捐银十元。后垄泉安号捐银十元。獭窟曾元舵捐银十元。贡生陈思铭捐银十元。监生陈武生捐银十元。中港洽成号捐银十元。吞霄汤川盛捐银六元。獭窟曾克■〈虫每〉捐银六元。中港恒安号捐银六元。后垄益兴号捐银五元。汛官徐得高捐银四元。中港林森观捐银四元。方启贤捐银四元。杨檀捐银三元。鳌头元荣号捐银二元。振昌号捐银二元。金得胜捐银二元。仁春(下阙)……。春源(下阙)……。裕成(下阙)……。荣兴(下阙)。……振兴(下阙)……。恒成(下阙)……泉利(下阙)……。和安(以下皆阙)……。
董事:陈思铭、林亨嘉、杜祥喜、林祥瑞。
同治十一年阳月吉旦,众绅董建造石碑。
老衢崎修路碑
——在县南十七里老衢崎顶旧官路旁。高三尺八寸,宽一尺四寸。正书,计一百三十一字。
尝思道路之修,所以便行人之来往。兹老衢崎南、北两岭为行人往来大路,因被山水冲坏,险阻崎岖;且路道窄狭,行旅维艰。爰是集我同人,俱欢心乐助,共成义举;雇工修理完固,俾行者无跋涉维艰之叹。是为记。
今将乐助姓氏开列于后:
猫里谢秀葛、陈玉珍号、胡振德号、陈增英、郑文略、职员郑用锺、监生郑用哺。
道光十八年三月□□□日同立。
移建老衢崎路碑
——在县南二十二里山寮庄官路旁。高二尺六寸三分,宽一尺一寸五分;座高七寸一分,宽一尺八寸。正书,计二百二十八字。
计开捐银花名、支用工料银数,开列于右:
新竹县正堂徐捐银四十元。竹堑盐局始委员沈捐银三十四元。新竹隆恩馆洪捐银十元。中港隆恩馆郑捐银五元。强恕堂陶捐银二元。履泰堂周捐银二元。承敦堂俞捐银十一元六角。留余堂王捐银四元。邱陈发、刘建勋各捐银三十元。
置铁锄等器共银十五元。造冷水坑桥板料银七元。牙祭用银四元五角。工首督理给劳金银六元。谢土牲礼等银十五元八角。刻石碑工银三元九角。支用雇工大一四一工、小五八八工:共计银一百十六元四角。以上共计,支用银一百六十八元六角。
光绪八年十一月吉日,绅董陈其德、许宗濂、陈恩铭、叶楚、王炳干、许拱辰同立。
竹北堡碑碣
新埔文昌祠碑(二)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文昌祠。高三尺四寸,宽一尺七寸。正书十六行,行三十二字。
今夫天地菁莪之气,因时而始泄其奇;圣神教泽之功,得地而益宏其化。余前于乙末乡试后停车此地,主林有朋兄家,款洽甚殷。次年,即延请教读,择茅屋数间为教读地。居是者三年,觉藏修游息,胸次洒然。乃知读书之人,贵得其地;菁莪造士,域朴作人,有由然也。
丁酉冬,即与门人商酌,契买屋地用去价银四十八两有奇,以为后日崇建文祠、教育人材之基。己亥乡试,幸登贤书。圣神默佑之灵效,固如是之速哉!圣□广大,莫可名言;亲沐教泽,感怀弥切。爰于癸卯之春月,席请各众信前来;时则有若滋婉郭兄、懋斋刘兄及廖朝淑、林祥征、苏景文诸君等踊跃从事,劝题银员约八百有奇。夏四月而兴工,经之营之,高下长短布置得宜;越十有二月而文祠成。噫!观止矣,蔑以加矣。
夫地以人灵、圣以时显,而此名胜之地,至今而始发其光。其殆有圣神之灵爽默相感召,非人力所能为者也夫!是以乐而为之记。
今将所买屋宇、地基名字开列:
陈学光喜题银十元。刘正宗喜题银十元。廖朝淑喜题银十元。林庆安喜题银十元。林透青喜题银十六元。张有诚喜题银十元。魏仁开喜题银十元。
经理:林祥征、苏景文、廖朝淑。副理:刘德昭、杜三赐、潘荣光、李锦琅、张化龙、刘云从。
道光二十三年,己亥科举人陈学光拜撰。
新埔文昌祠碑(二)
——同上。高三尺三寸五分,宽一尺七寸。正书十六行,行三十二字。
林祥征题银一百五十元。苏景文题银一百三十元。廖朝淑题银一百三十元。林尚宽题银六十元。杜昆岗题银四十元。陈超学题银四十元。新荣和号题银三十元。顺茂号题银十二元。范汝舟题银二十五元。李锦琅题银二十元。范绍腾题银二十元。范钦福题银二十元。刘明耀题银十六元。羗秀銮题银十六元。邱来生题银十四元。刘□□题银十四元。张琳志题银十二元。曾琳发题银十二元。张经魁题银十二元。陈阿辛题银十二元。陵茂号题银十二元。刘云松题银十二元。詹志警题银十元。黎太平题银八元。廖光景公尝题银八元。廖洪灯公尝题银八元。陈清华题银六元。新文昌祀题银六元。何俊享题银四元。锦源、捷兴号、大春号、永兴号、张宗和、刘德昭、潘荣光、谢千五公尝、陈荣寿、刘世城、郑吉昌各题银四元。刘守器、杜国香、曾国祥、朱景山各题银三元。刘承发、刘承立、吴丙生、蓝阿桃、范连生、苏阿鹏、赵阿生、林辰元、杨钦怀、谢阿奇、刘石进、林进琇、严江海、刘亮兴、黄佛寿、范阿琳、赖璇、赖久连、刘长亮、徐久昌、谢振益、何本干、魏和义、彭天佑、彭玉卿、黄台贵、黄六合、徐瑞全、陈盛元、陈旺玉各题银二元。陈进秀、黄振祥、邱发云、詹庭叙、张开旺、李同茂、刘阿海、黎拔扬、王阿妹、李成庚、曾金鉴、李泳顺、赖永进、赖修龄、赖连兴、赖庆堂、赖闰官、赖德和、赖久卿、赖久业、邓观奇、林德、林庆恩、林礼贤、林忠贤、彭武财、彭发海、彭士龙、陈秀振、陈振兰、刘传荖、刘龙光、范世昌、范俊龙、叶阿明、詹继昌、詹志勇、余李佑、官与清、官志高、曾国庆、万科秀、黄乃露、徐朝正、叶淋贵、徐华生、王启昌、罗碧仁、张仕劳、陈阿梅、曾文节、李福玉:以上各题银一元。
重建新埔文昌祠碑
——同上。高五尺七寸,宽一尺四寸八分。正书十二行,行六十三字。
圣天子兴文教而风行海表,率土普天罔弗祗顺德意,思自濯磨,以仰答文治。岁春秋二仲,耀奠先师兼隆文昌之祀,其所以风示天下,甚彰彰也。夫帝君文章司命,三年大比,丹桂之籍,实秉权衡。文士厕身艺林,读圣贤书,可弗思所自来欤!
兹新埔街前有蕉岭孝廉弼兹家先生会同人而踊跃建造文祠,虽庙宇堂皇,历多年而栋宇颓废,晨夕可虞。廪生蓝彰、刘锦标等倡首捐之,立念重建;邀予出身协副理蔡景熙等相为调停,欲从此兴工。惜捐题有限,土木之费不敷颇多,予遂出所有以助之;庶竹苞松茂,始告厥成。由此推之,将见折桂者紫阁先登、采芹者青云早步;人文蔚起,科甲蝉联:此后不诚大有厚望乎!是为序。
又将捐缘芳名,并列于左:
潘澄汉捐银二百四十元。张瑞和捐银一百二十元。詹崇珍捐银一百二十元。刘廷章捐银一百二十元。蓝行行捐银六十元。朱廷有捐银六十元。范逢熙、徐德芳、詹宗鉴、范国桢、老文昌尝、黎有平:以上各捐银四十元。钱琼秀、范锦尤、曾选荣、叶锦香、刘和秀、罗利昌:以上各捐银三十元。叶灶生、罗金禄、长胜号、范汝相、温林赐、文兴尝、高有增、范嘉猷、范国珍、范嘉谟、张长生、黄国光:以上各捐银二十元。詹渠源、蓝彤、吕福盛:以上各捐银十六元。曾如济川、苏锦荣、刘维岩、曾逢春、徐绍濂、陈泰兴、张望荣、胡永兴、何振干、陈维桢、彭源春、林景祥、许廷辉、张龙油、潘荣祥、何进发、刘天德、张木昌、陈顺廷、陈良文、张德煊、张兴仁、苏焕章:以上各捐银十二元。刘国桢、林茂堂、毓秀尝以十各捐银十元。
光绪七年(岁次辛巳)六月□□□日;陈朝纲敬立。
重建新埔街广和宫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九寸九分,宽一尺七寸五分;座高九寸三分,宽二尺一寸一分。正书十八行,行四十一字。
尝思「礼」隆享帝之典、「诗」歌作庙之文;是知礼神莫先立庙,而创前尤贵继后也。兹我新埔有广和宫,由来旧矣。稽其所崇祀者国王,凡水旱凶患皆祷之,威灵实有难以缕述者。至于创始何人、肇基何日,姑弗深考。第见其垣宇荒凉、阶庭局蹐,且细察其建造规模又与庙宇体裁不合,此恐非所以尊神灵以昭诚敬也。予等因于己未年八月间,请各众信等劝其事。幸一时同志者不少,遂以力捐题置地基,踊跃而从事焉。集腋成裘,已觉爰众而爰有;涉渭为乱,何须取厉而取鍜。惟见经营之月,约阁阁、椓橐橐,鼛鼓弗胜矣;筑登登削凭,百堵皆兴矣。越十月,而庙宇庆成矣。斯岂非神灵默佑之速乎!由是观者佥曰:大木良材,壮厥巨观,制作实备前人所未备;内莹外宣,昭兹宝相神灵,亦崇曩者所未崇。噫!观止矣,蔑以加矣。予曰:微众人之力,曷克臻此!所愿从此时和年丰而肥腯有告,民康物阜而灾祲无闻。同居福地,共戴神庥,其亦可乎夫!是以乐为记云。
先年,建造庙宇经理人:范殿拔、邱国球、郭凤长。
贡生苏景文题银二百元。贡生陈朝纲题银二百元。信生范唐贵尝题银贰百元。贡生张云龙、张云霞题银一百五十元。监生刘潮源题银一百元。信生荣和号题银一百元。贡生蓝茂青题银七十元。信官林占梅题银五十元。监生吴庆荣题银五十元。信生金和号题银五十元。监生詹崇珍题银四十元。张武和题银四十元。严永兴题银四十元。胡永兴题银四十元。
总理:贡生潘荣光、职员曾铭颜、监生林庆和、贡生苏景文、监生刘潮源。
副理:贡生陈朝纲、贡生张云龙、贡生蓝茂青、职员刘龙光、职员林仕房。
同治二年(岁次癸亥)□月,新埔众绅士等敬立。
新埔广和宫祀租碑(二)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五寸五分,宽一尺二寸五分;座高八寸五分,宽一尺七寸。正书八行,行三十一字。
立永施香祀田租字人贡生潘荣光,尝思神灵不爽,绅庶久已胥被;而庙貌维新,馨香尤宜永荐。光承恩有素,叩德末由。兹因于辛酉年冬契买林家水田一处在枋寮庄,东至坑沟直透为界、西至坑沟直透为界、南至两溪合水为界、北至大山冈眉水流下为界;现贌小租榖一十二石正,情愿将小租概行乐施于广和宫,作为永远香祀。外人毋许分争,子孙不能变更。非敢以是酬神功之万一也,亦曰大田多稼,稍益粢盛之丰;祀事孔明,无缺豆登之奉。己逾时而不替,复历久而常新,于以垂不朽之意云尔夫。是乐而勒诸石焉。
同治元年仲秋月谷旦,新埔街贡生潘荣光敬立。
新埔广和宫祀租碑(二)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七寸,宽一尺六寸。正书十三行,行无定字。
今将所施开列:
业主卫寿宗男生员卫奎昌施本宫每年应纳地租银二元,又宫门口戏抬周围地基一所。信生范唐贵之男监生范汝全施出田心子水田大小租榖一十四石。州同陈朝纲施出(以下阙)………。州同张云龙、张云霞兄弟施出小租榖五石。信士苏振利、苏大振、刘松茂、金德顺、林有庆、蔡兴隆、黎禄成、严永兴、林玉书、曾铭颜:合施田心仔水田年贌小租榖十一石。信士范河清施出生息银十员。信士林路三施出生息银十员。信生钱志德施出生息银十员。信士张阿茂施出生息银十员。赐福尝喜题银七十员。
同治二、三、四、五年吉旦立。
示禁赌博碑
——在县东二十二里新埔街广和宫。高三尺七寸,宽一尺五寸;座高一尺,宽一尺八寸五分。正书十三行,行三十六字。
钦加府衔、题补福州平潭分府、署淡水总捕分府郑,为严禁赌博,以安民业而靖地方事。
本年五月二十四日,据竹北二保新埔街总理彭澄清、张林超、董事张元清、保正范辉光、贡生陈朝纲、张云龙、潘荣光、蓝茂青、监生黎献邦、蓝彬、乡保郭焕明、苏文生暨众绅士、铺户等禀称:『窃新埔村庄联络,乃往来辐辏之区;民烟稠密,有星罗棋布之势。五方杂处,善恶各列。奸诡之徒,每含沙以射影;游手之辈,常鼓浪而兴波。或引诱良家子弟串谋赌局,谋勒写借约欠单,视他家之兴衰为诡诈之速迟;稍拂其欲,则祸不旋踵。或明目张胆,列械相向;或依草附木,护禁勒索;或指挥老弱,到家图赖;或逞刁恃势,架陷捏控:绅士吞声,乡民饮恨。种种弊端,难以枚举。恳请出示严禁,并准勒石垂久,甘棠永颂』,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新埔街庄殷绅、铺户诸色人等知悉:尔等须知设局诱赌,例禁綦严。一经违犯,重遣军、轻亦枷杖,赌钱一并入官充公。自示之后,务须约束子弟各安生业,不准奸徒地棍拐诱良家子弟串谋局赌,勒写借约欠单。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被告发,定即差拘按律究办。本分府言出法随,决不宽贷。各宜懔遵,毋违!特示。
同治三年六月□□日给。
卷六
目录
坊匾
坊匾
竹堑堡坊
竹堑堡匾(一)
竹堑堡匾(二)
竹堑堡匾(三)
竹堑堡匾(四)
竹堑堡匾(五)
竹堑堡匾(六)
竹堑堡匾(七)
竹南堡匾
竹北堡匾
卷七
目录
风俗
番话
风俗
土著风俗
客庄风俗
熟番风俗
生番风俗
番话
东南路合番子番话
南北路后山番话
卷八
目录
科贡
文进士
文举人
孝廉方正
恩贡
拔贡
优贡
岁贡
武进士
武举人
职官
同知
巡检
知县
科贡
职官
科贡
文进士
郑用锡(道光三年癸未科林召棠榜),竹堑水田庄人。廪生。原籍同安县。三甲候选知县,官至礼部铸印局员外郎、花翎四品衔(有传)。
黄骧云(道光九年己丑科李振钧榜),中港头份庄人。粤籍廪生。官至工部营缮司郎中(有传)。
郑士超
陈浚芝(光绪二十年甲午恩科陶世凤榜),县城西门内人,原籍安溪县。五品衔(见未应殿试)。
文举人
何肇成
郑用锡(嘉庆二十三年戊寅恩科叶大章榜),见「进士」。
郭成金(嘉庆二十四年己夘科魏本唐榜),廪生。竹堑城内人,原籍南安县。大挑教职。
黄骧云(同上),榜名龙光。见「进士」。
林长青(道光元年辛已恩科林文斗榜),竹堑城内〔人〕。府学廪生。原籍漳浦县。
李联芬(道光二十三年癸卯科曾照榜),竹堑城内人。原籍晋江县。
许超英(道光二十六年丙午科黄维岳榜),竹堑城内人。附生。原籍同安县。候选教谕。
黄延祜(同上),骧云子。粤籍监生。官侯官县学教谕。
郑如松(同上),用锡子。府学优贡。蓝翎、候选员外郎。
陈云史(道光二十九年己酉科卢纫芳榜),中港头份庄人。粤籍。府学。
黄延祚(咸丰五年乙卯科刘懿璜榜)骧云子。粤籍。台湾县监生。官晋江县学教谕。
黄花节(同上),竹堑北门外仑子庄人。附生。钦赐举人。
陈谦光(咸丰九年己未恩科补行戊午正科),中港头份庄人。粤。籍府学。
罗万史(同治元年壬戌恩科补行辛酉正科王彬榜),咸菜瓮庄人。粤籍,府学附生。
吴士敬(同治九年庚午科赵启植榜),竹堑城内人。增生。原籍同安县。五品衔、候选内闾中书。旌表「孝友」。
以上淡水厅举人十四名,依「厅志」就新竹县辖内分载。
郑维藩(同治十二年癸酉科方非福榜),竹堑湳子庄人。府学附生。原籍南安县。
李藩岳(光绪元年乙亥恩科何成德榜),原籍闽县。
以上淡水厅举人二名,就新竹县辖内新辑。
陈浚芝(光绪八年壬午科郑孝胥榜),竹堑城内人。廪生。原籍安溪县。五品衔。
李师曾(光绪十九年癸已恩科林旭榜),竹堑城内人。廪生。祖述侄、希曾弟。原籍晋江县
以上新竹县举人二名,新辑。
孝廉方正
郑用鉴(同治元年特诏举),见「拔贡」。
恩贡
林玺(乾隆五十五年),彰化县学。竹堑城内人。原籍南安县。候选教谕(有传)。
以上彰化县学恩贡一名,依「厅志」就新竹县辖内分载。
林超英(道光元年),竹堑城内人。原籍同安县(「厅志」作嘉庆二十四年,籍噶玛兰。今据「林氏族谱」订正)。
郑用铦(道光二十四年),用锡弟。府学。原籍同安县。
陈缉熙(道光二十五年),中港街人,移居竹堑城内;原籍惠安县。五品蓝翎、候选教谕。
彭培桂(咸丰六年补考三年分),竹堑槺榔庄人。原籍同安县。
张有光(咸丰六年),竹堑隙子庄人。原籍永春州。
郑程材(同治五年),竹堑水田庄人,原籍同安县。六品衔、署福州府学训导。
以上淡水厅学恩贡六名,依「厅志」就新竹县辖内分载(内林超英一名,据「林氏族谱」)订正。
郑如云(同治十三年),用铦子。原籍同安县。蓝翎同知衔、候选训导。
黄如许(光绪五年),竹堑城人。原籍惠安县。署彰化县学训导。
以上淡水厅学恩贡二名,就新竹县辖内新辑。
刘锦标(光绪十五年),竹北枋寮庄人。粤籍。
翁林煌(光绪十五年),竹堑城内人。原籍晋江县。
郑兆璜(光绪十七年补考十六年分),竹堑城内人。原籍同安县。
以上新竹县学恩贡三名,访查新辑。
拔贡
郑用鉴(道光五年乙酉科),竹堑水田庄人。廪生。用锡弟。原籍同安县。候选教授五品衔。
彭廷选(道光二十九年己酉科),竹堑槺榔庄人。恩贡。培桂子。原籍同安县。候选教授五品衔。
优贡
郑如松(道光十七年丁酉科),见「举人」。
岁贡
卢焕章
张熏
陈宗汉
李有成(道光十年)
魏绍华(道光十八年),竹堑城内人。原籍安溪县。
叶呈芳(道光二十六年),竹堑城内人。原籍同安县。官至闽县学教谕。
郭襄绣(同治元年),竹堑城内人。原籍南安县。候选训导。
陈梦藜(同治四年),粤籍。府学。
锺百容(同治七年),竹北石冈子庄人。粤籍。
以上淡水厅岁贡五名,依「厅志」就新竹县辖内分载。
林霄(光绪八年),竹堑苦楝脚庄人,原籍同安县。署台湾县学教谕。
李祖训(光绪十二年补考十年分),竹堑城内人。联芬侄。署台湾府学训导。
吴逢清(光绪十二年),竹堑城内人。原籍晋江县。署台湾县学训导。
李祖述(光绪十六年补考十五年分),竹堑城内人。联芬侄、祖训弟。
李希曾(光绪十七年补考十六年分),竹堑城内人。祖训、祖述侄。
黄廷交(光绪十九年补考十六年分),竹北□人窝庄人。粤籍。府学。
郑如磻(光绪二十年),竹堑水田庄人。原籍同安县。
以上新竹县学岁贡七名,新辑。
武进士
周士超(乾隆五十八年癸丑科),一甲三名。竹堑新社庄人,榜籍永春州。官至广东香山副将。
吴安邦(嘉庆元年丙辰科),籍彰化县。官至闽安副将。
以上淡水厅武进士二名,依「厅志」备载。
武举人
周士超(乾隆五十一年丙午科),见「进士」。
吴安邦(乾隆六十年乙卯科),见「进士」。
温斌元(嘉庆二十四年己卯科),竹堑城内人。府学。
吴兴邦(道光元年辛已恩科),官至千总。
张建邦(道光五年乙酉科),竹堑湳子庄人。
林秋华(道光十一年辛卯科),竹堑六张犁庄人。
吴奠邦(道光十二年壬辰科)
郑大经(道光二十六年丙午科),竹堑东势庄人。
叶长青(同上)
李耀华(咸丰九年己未恩科补行戊午正科)
以上武举人八名,依「厅志」就新竹县辖内分载。
学额(附载)
淡水厅自雍正元年建设厅治,先附入彰化县考试。嘉庆二十一年奏准设学,以彰化县学训导移设淡厅。童生归厅考试,额进文童六名、廪增生各四名,四年一贡;武童额进二名。兰厅自嘉庆十年始入版图,无学额,在淡厅六名之中分进一名。
道光二十一年,福建巡抚刘奏准酌加二名;以五名分给淡童、三名分给兰童。廪增生亦酌加二名,于淡、兰二厅附生考补。
咸丰八年,台湾道裕铎奏准淡厅永远加广文、武学额各二名,兰厅永远加广文、武学额各一名;请淡厅取进十五名、兰厅取进八名。奉部议准『淡厅学额拟为八名;兰厅请立专学,拟为额五名,照向例由厅录送道试。其淡厅永远加广二名、兰厅永远加广一名,各于正额之外照数取进;廪、增各缺,淡厅定为各六名、兰厅定为各四名,均准四年一贡。武童进额,拟将淡水厅武童学额定为五名,并加广定额二名,共取进七名;兰厅武童学额,准照淡厅原设二名之例,并兰属加广定额一名,共取进三名。所请淡厅改设教谕、兰厅添设训道之处,自应准如所请』等因。光绪四年台北新设府治,闽浙总督何璟等奏准新竹县学额进文童五名;其淡厅本有加广二名,归淡、新二县各于正额外取进一名,共为六名。拨入府学二名、三名,无定额。廪、增生各四名,四年一贡。番童另编字号,于正额外量取一名,无定额。武学就淡厅原额五名再加一名,分为淡水武学额三名、新竹武学额三名。
光绪十五年析新竹县为新竹、曲栗两县,曲栗改隶台湾府,分拨新竹原额一名、再加一名,共为定额二名;新竹仍隶台北府,改为定额五名、拨入府学三名,共为八名,今因之。
「厅志」:『道光初年,特恩广额取进文童六名。四年,七名。七年后,俱六名。三十年,七名。咸丰元年,六名。三年,七名。四、六两年广额,科岁一取进十名。光绪元年,特恩加广淡厅学额连拨入府学共二十二名,内加广学额若干名(自光绪五年淡新分治,案卷散失甚多。今县中、学中均无案可考,应请总局宪台案核正)』。
职官
同知
雍正元年设驻彰化,稽查北路,兼督彰化捕务。雍正九年,割大甲溪以北刑名、钱谷悉归管理。乾隆二十一年,移驻竹堑。光绪四年,台北新设府治,裁缺。
王汧,山西乡宁人。贡生。雍正二年任。六年,休致。
刘浴,直隶枣强人。监生。雍正七年任。
张宏章,江苏丹徒人。监生。雍正九年任,兼摄彰化县知县。十年,以大甲西番变解任。
尹士俍,山东济宁州人。监生。雍正十一年任。
徐治民,浙江山阴人。岁贡。雍正十一年任。乾隆元年,升台湾府知府。
赵奇芳,广东澄海人。丁未进士。乾隆元年任。(「通志」云:『榜姓陈。雍正十二年任』)。
戴大冕,江苏上元人。监生,诸罗县知县。乾隆三年升任。
庄年,字榕亭,江苏长洲人。保举。乾隆□年十一月任。七年,升建宁府知府;八年,升分巡台湾道按察使司副使。
郝■〈雨上任下〉,顺天霸州人。甲辰进士,俸满台防同知。乾隆七年署。
曾曰瑛,字芸田(「府志」作芝田),江西南昌人。监生。「府志」作乾隆十年任,「厅志」作十一年任。升台湾府知府(有传。按「彰化县志」卷三「官秩志」云:『彰化县知县曾曰瑛,乾隆十年二月以同知兼摄』。「府志」卷三「官秩」亦云:『彰化县知县曾曰瑛,淡水同知;乾隆十年三月摄县篆』。而「彰化县志」「列传」则又云:『乾隆十一年任淡水同知兼摄彰化县事』。彼此互异,未详孰是?并存以备考)。
陆广霖,字用宾,江苏武进人。己未进士,彰化县知县。乾隆十三年署。
陈玉友,字琼度,号邃园,顺天文安人。雍正庚戌进士。乾隆十三年任(有传)。
俞唐,浙江仁和人。监生,台防同知。乾隆十六年署。
王鹗,江苏昆山人。监生。乾隆十六年任。
刘辰骏,江苏武进人。生员,彰化县知县。乾隆十九年署(有传)。
以上同知十五员,依「府志」、「厅志」备载(内曾曰瑛兼参「彰化县志」备考)。
傅尔泰(「府志」、「厅志」俱不载。按「彰化县志」卷三「官秩志」云:『彰化县知县傅尔泰,淡水同知;乾隆二十年七月摄』。而「府志」卷三「官秩」云:『台湾海防同知傅尔泰,满洲正白旗人。监生。乾隆十九年十一月任。二十年七月,摄彰化县篆;十一月回任。二十一年四月,摄台湾县篆』。岂曾任淡水同知,而「府志」、「厅志」俱阙佚欤?抑或补授而未到任欤?否则,「彰化县志」讹「台防同知」为「淡水同知」欤?(案卷无稽,姑并存以备考)
以上同知一员,据「彰化县志」增补。
王锡缙,四川威远人。禀贡。乾隆二十年任。
杨愚,山西兴县人。己未进士。乾隆二十三年任。
夏瑚,字宝成,浙江仁和人。监生,台湾县知县。乾隆二十五年六月护(有传)。
干从濂,字静专,江西星子人。戊辰进士。乾隆二十五年任。
胡邦翰,浙江余姚人。壬申进士,彰化县知县。乾隆二十七年署(有传)。
夏瑚,见上。乾隆二十八年任。
陶绍景,江苏上元人。戊午解元,台湾县知县。乾隆二十九年署。
李俊原,浙江山阴人。举人。乾隆三十年任(「通志」「原」作「源」)。
张所受,广东灵山人。附贡。乾隆三十一年护。
段玠,山西净山人。举人。乾隆三十一年任。
黄宽
张所受,见上。乾隆三十三年兼署。
李倓,广东化州人。贡生。乾隆三十三年署。
宋应麟,浙江归安人。举人。乾隆三十四年署。
韩琮,顺天通州人。举人。乾隆三十五年署。
宋学灏,镶红旗汉军。举人。乾隆三十六年任(「彰化县志」作贡生)。
王石弼,字万长,号亮斋,山东济东人。贡生。乾隆三十九年任。
成履泰,山西文水人。监生。乾隆四十三年任。
焦长发,直隶曲阳人。进士。乾隆四十六年兼护。
马鸣镳,浙江仁和人。庚辰进士。乾隆四十七年任。
董启埏,浙江乌程人。贡生。乾隆四十八年署。
马鸣镳,见上。乾隆四十八年回任。
程峻,安徽六安人。举人。乾隆四十八年护。
潘凯,江苏吴县人。举人。乾隆四十九年任(有传)。
程峻,见上。干降五十一年再护。殉难(有传)。
徐梦麟,字润堂,浙江桐乡人。监生。乾隆五十二年任(有传)。
袁秉义,字介夫,直隶宣化人。丙戌进士。乾隆五十三年任(「通志」作五十四年。有传)。
清华,镶红旗人。官学生。乾隆五十六年署。
袁秉义,见上。乾隆五十六年回任。
清华,见上。乾隆五十八年再署。
何茄连,浙江江山人。拔贡。乾隆五十九年任(「通志」作六十年)。
汪楠,安徽旌德人。监生。嘉庆二年署。
李明心,字镜涵,贵州普安州人。举人。嘉庆二年任。
吉寿,镶白旗人。举人。嘉庆六年署。
胡应魁,字鹤清,江苏丹阳人。甲辰进士。嘉庆八年任(有传)。
茅琳,顺天大兴人。监生。嘉庆十年署。
程文炘,河南商城人。监生。嘉庆十一年护。
胡应魁,见上。嘉庆十一年回任。
翟淦,字榆园,山东淄川人。监生。嘉庆十三年署(有传)。
李潮,浙江嘉善人。监生。嘉庆十四年任。
杨廷理,字双梧,广西马平人。拔贡。嘉庆十六年署(有传)。
温熔,顺天昌平州人。生员。嘉庆十六年护。
查廷华,字九峰,安徽泾县人。监生。嘉庆十七任。
薛志亮,字耘庐,江苏江阴人。癸丑进士。嘉庆十八年任(有传)。
钱燕喜,浙江嘉兴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代。
张学溥,字天池,直隶清苑人。吏员。嘉庆二十一年任。
徐景扬,字岑青,江苏阳湖人。监生。嘉庆二十二年任。
胡振远,浙江山阴人。议叙府经。嘉庆二十五年任。
刘耀林,江南项城人。举人。道光二年任。
庞周,江苏江宁人。监生。道光三年任。
吴性诚,字朴葊,湖北黄安人。廪贡。道光四年任。
李振青,贵州兴义人。监生。道光六年代。
苏鏊,云南晋宁州人。举人。道光六年署。
李慎彝,字信斋,四川威远人。戊辰进士。道光六年署(有传)。
李嗣邺,字衡峰,贵州贵筑人。己已进士。道光九年任。
李廷璧,字筠轩,云南晋宁州人。举人。道光十五年代。
玉庚,正蓝旗汉军。荫生。道光十五年署。
娄云,字秋槎,浙江山阴人。监生。道光十六年任。
龙大惇,字德斋,江西南昌人。举人。道光十八年署。
魏瀛,湖南衡阳人。举人。道光十九年任。
刘继祖,江西龙南人。贡生。道光十九年任。
范学恒,字继修。直隶东明人。附贡。道光二十年署。
以上同知五十五员、计六十二任,依「厅志」备载。
曹谨,字怀朴;原名瑾,字怀璞。河南河内人。嘉庆丁卯解元。道光二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任。崇祀名宦祠(有传)。
黄开基,字自堂,四川永川人。举人。道光二十五年十月署(「厅志」作二十六年署。考前任同知曹谨于二十五年十月告病回籍,则黄开基署理似亦当在二十五年十月。今据同治六年请以曹谨崇祀名宦祠事实册订正)。
史密,字梅淑,山东济宁人。嘉庆癸酉拔贡。道光二十七年三月十二日任「厅志」阙佚。考史密于道光二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奉藩司徐饬知,准升淡水同知。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卸鹿港同知事;三月初五日,奉集道札饬赴淡水同知本任。于十二日抵淡接印,复奉委署鹿港同知。是月十八日,卸淡水同知篆,仍赴鹿港署任。今据存档履历册增补)。
曹士桂,字馥堂,云南文山人。道光元年辛已恩科副榜,壬午举人。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署。是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卒于官。同治六年,厅绅陈维英等佥请与曹谨并祀名宦祠,未准(有传。「厅志」作二十六年署。今据同治六年请崇祀名宦祠事实册订正)。
黄开基,见上。道光二十八年再署。
史密,见上。道光三十年三月初八日回任(「厅志」作二十九年任。今据存档履历册订正)。
以上同知四员、计六任,据履历册、事实册分别增补订正。
朱材哲,字丹园,湖北监利人。癸未进士。咸丰元年署。
张启煊,字焕堂,浙江平阳人。监生。咸丰元年署。
朱材哲,见上。咸丰四年回任。
丁曰健,字述安,顺天大兴人。举人,籍安徽。咸丰四年任。升台澎兵备道。
唐均,字□庵,浙江秀水人。附生。咸丰六年署。
马庆钊,字敦圃,四川成都人。监生。咸丰七年署。
秋日觐,字雁臣,浙江山阴人。副贡。咸丰八年署。
恩煜,字子荣,正蓝旗满洲博前黄旗佐领下人。监生。咸丰八年调。
宁长敬,字起珊,安徽青阳人。从九。咸丰九年署。
张传敬,贵州贵筑人。籍安徽。咸丰十年署。
秋日觐,见上。咸丰十一年再署。殉难。崇祀昭忠祠(有传)。
张世英,字硕卿,浙江会稽人。监生。同治元年代理(「厅志」作山阴人。今据同治十年张世英遣家丁禀报丁忧案卷订正)。
郑元杰,字云舫,浙江山阴人。军功。同治元年署。
王镛,字霭庭,安徽青阳人。供事。同治四年任。
严金清,字紫卿,江苏金匮人。监生。同治五年署(有传)。
富乐贺,字崇轩,正蓝旗人。杭州驻防附贡。同治七年署。
陈培桂,字香根,广东高要人。举人。同治八年九月十一日署(有传)。
周式濂,字筱溪(一作啸希),河南浚县人。癸丑进士。同治十年五月十三日署。(有传)。
以上同知十六员、计十八任,依「厅志」备载。
向寿,字静庵(一作静安),四川中江人。拔贡。同治十一年署。升台北府知府。卒于官。
何恩绮,字稚珊,江西广昌人。监生。同治十二年代理。
陈星聚,字耀堂,河南临颖人。道光己酉举人。同治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任。升台北府知府,卒于官(有传)。
以上同知三负,据存档履历册增辑。
巡检
雍正九年添设,光绪五年裁缺。
董正学,顺天大兴人。内阁供事。雍正十年任。
王心棠,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元年任。
胡卓,顺天宛平人。吏员。乾隆二年任。
徐垣,浙江分水人。监生。乾隆六年任。卒于官。
章日照,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七年十二月任。
谨按自乾隆八年以后至二十年职名,案阙无考。
孙维德,江苏上海人。律吕馆供事议叙。乾隆二十一年任。
卢廷梁,浙江海宁州人。吏员。乾隆二十四年任(「厅志」作三十四年,抄刻误也)。
胡炯,浙江山阴人。监生。乾隆二十七年任。
虞好善,顺天大兴人。吏员,台湾县典史。乾隆二十九年任。
胡昌晓,顺天大兴人。监生。乾隆二十九年任。
杜澣,江苏金匮人。监生。乾隆三十二年任。
胡楷,湖北江夏人。监生。乾隆三十二年任(「通志」作三十四年)。
方在镐,湖北汉阳人。监生。乾隆三十五年任。
项光宗,江苏吴县人。吏员。乾隆三十九年署。
何谷,广东兴宁人。监生。乾隆四十年任。
员承容,镶蓝旗汉军。监生。乾隆四十四年任。
郭元章,顺天宛平人。供事。乾隆四十七年任。
李生椿,山西高平人,监生。乾隆四十七年任。
杨馨,顺天大兴人,吏员。乾隆五十年任。
张芝馨,直隶南皮人。乾隆五十一年任。殉难(有传)。
李生椿,见上。乾隆五十二年再任。
张启进,安徽祁门人。监生。乾隆五十二年任。
沈芬,顺天文安人。附生。乾隆五十三年署。
张启进,见上。乾隆五十四回任。
张承润,湖北汉阳人。监生。乾隆五十五年任。
章汝奎,顺天大兴人。监生。乾隆五十五年任。
苏鸿,湖北汉阳人。监生。嘉庆五年署。
章汝奎,见上。嘉庆六年回任。
顾铨,嘉庆八年任(「通志」作九年)。
孙铨,浙江山阴人。吏员。嘉庆十四年任。
范邦干,浙江会稽人。议叙从九。嘉庆十五年署。
冯宗炜,浙江山阴人。监生。嘉庆十七年署。
李华远,顺天大兴人。议叙从九。嘉庆十八年任。
陈鸿宝,江苏江宁人。监生。嘉庆二十年署。
李华远,见上。嘉庆二十年回任。
李芸,顺天大兴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任。
田光珣,山东巨野人。监生。嘉庆二十一年署。
张元疆,安徽桐城人。监生。嘉庆二十三年任。
梁联壁,广东应州人。监生。嘉庆二十五年署。
张元疆,见上。道光元年回任。
丁在中,顺天宛平人。议叙未入。道光四年署。
沈应清,浙江德清人。监生。道光五年署。
张元疆,见上。道光五年再任。
易金杓,江苏仪征人。监生。道光五年署。
张元疆,见上。道光九年再任。
傅鼎,顺天大兴人。议叙从九。道光十年署。
易金杓,道光十年再署。
汪昱,直隶清宛人。吏员。道光十一年任。
赵秉湘,顺天大兴人。廪生。道光十三年兼署。
汪昱,见上。道光十三年回任。
沈长棻,浙江海宁州人。监生。道光十三年署。
汪昱,见上。道光十四年再任。
陈杲,顺天大兴人。内阁供事。道光十七年署。
汪昱,见上。道光二十一年再任。
高品城,江西庐县人。监生。道光二十一年署。
汪昱,见上。道光二十二年再任。
周晋昭,湖南长沙人。吏员。道光二十三年署。
俞国祺,顺天大兴人。供事。道光二十四年调。
沈树政,浙江绍兴人。监生。道光二十八年署。
俞国祺,见上。道光二十九年回任。
沈兴文,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监生。咸丰四年十一月初六日代理(「厅志」作浙江绍兴人,咸丰三年调署。今据存档履历册订正)。
王兆鸿,浙江绍兴人。监生。咸丰四年署。
沈忠照,浙江绍兴人。监生。咸丰八年署。
沈廷瑞,江西□□人。监生。咸丰六年署。
周焜,□□□□人监生。咸丰十年署。
吴光藻,湖北江夏人。军功。咸丰十一年调。
张载熙,浙江会稽人。监生。同治二年任。
刘佶,顺天大兴人。供事。同治五年任。
李国召,四川蓬溪人。监生。同治八年十月调署。
以上巡检五十七员、计六十九任,依「厅志」备载(内卢廷梁一员,据府志订正;沈兴文一员,据履历册订正)。
任玉材,浙江萧山人。监生。同治十年七月署。
刘佶,见上。同治十年九月回任。
曹国桢,四川新都人。监生。同治十二年四月调署。
罗胜瀛,浙江乌程人。监生。光绪二年闰五月代理。
王滋圃,湖北枝江人。监生。光绪二年八月署。
陈炳焜,江西新城人。附贡。光绪四年八月任。
以上巡检六员,据存档履历册增辑。
知县
光绪五年新设,以旧厅治为县治。
刘元陛,字觐廷,镶白旗汉军嵩年佐领下人。福州驻防翻绎,解元。光绪五年闰三月署。以忧去。
李郁阶,字峻亭,广东大埔人。监生。光绪五年九月代理。升澎湖通判。
施锡卫,字稚莲,江苏嘉定人。乙丑进士。光绪六年四月署。
徐锡祉,字筱斋,浙江仁和人。丙子恩科进士。光绪七年九月任。
周志侃,字仲行,浙江钱塘人。监生。光绪九年六月代理。
朱承烈,字伟轩,浙江会稽人。庚辰进士。光绪九年十一月代理。
徐锡祉,见上。光绪十年三月回任。
彭达孙,字心壶,江苏长洲人。荫生。光绪十年十二月摄理。
方祖荫,字樾庭,安徽桐城人。监生。光绪十一年十一月摄理。升基隆同知。
张廷檊,字济生,江西建昌人。廪贡生。光绪十五年十一月调署。卒于官。
沈茂荫,字槐堂,浙江萧山人。监生。光绪十六年四月署。
沈继曾,字缵哉,浙江钱塘人。俊秀。光绪十七年八月调署。
叶意深,字缦卿,浙江慈溪人。己丑恩科举人。光绪十八年十二月任。
以上知县十二员、计十三任,据存档履历册增辑。
刘威,字子威,浙江平湖人。附监生。光绪二十年二月二十四日代理。
范克承,字继庭,云南太和人。丙戌进士。光绪二十年三月二十五日调署。卒于官。
王国瑞,字晋之,广东番禺人。癸酉举人。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署理。
典史
光绪五年新设。
陈炳焜,见巡检。光绪五年十二月署理。卒于官。
杨锦荣,贵州铜仁人。监生。光绪六年九月代理。
余朝襄,浙江山阴人。监生。光绪六年十二月调补。
余应铃,江西广昌人。监生。光绪七年八月代理。
冯廷桂,广东英德人。监生。光绪七年十一月摄理。
余朝襄,见上。光绪八年七月回任。卒于官。
朱应铃,浙江会稽人。监生。光绪九年九月代理。
傅若金,湖南益阳人。附贡。光绪十一年十一月署理。
屠宝泰,浙江会稽人。监生。光绪十三年三月调署。
萧启元,浙江钱塘人,监生。光绪十年七月调补,十四年九月到任。
以上典史十员,据存档履历册增辑。
训导
嘉庆二十二年,由彰化县学训导裁缺移设竹堑;是为淡水厅学,兼管噶玛兰厅学务。咸丰八年,台湾道裕奏请加广学额,淡厅改谈教谕、兰厅添设训导;经部议准行。光绪四年,闽浙总督何奏准台北新设府治,改淡水厅学教谕为淡水县学教谕,裁台湾府嘉义县训导竹县缺为新学训导。光绪十五年又析新竹县为新竹、曲栗两县,曲栗添设训道,改隶台湾府;新竹训导仍隶台北府(按「淡水厅志」「学校」「学额」云:『咸丰八年捐输案内台湾道奏准淡水永远加广文、武学额各二名,兰属永远加广各一名』。此正与淡厅改设教谕、兰厅添设训道同案奏请而文职表训导无「改设教谕」字样,岂已经奏准而未举行欤?然考光绪四年奏案内称淡水厅学原设教谕一员即改为淡水县学教谕,噶玛兰厅训导即改为宜兰县学训导;则咸丰八年以后、光绪四年以前,淡厅明有改设教谕之事。但分治后县中、学中案卷星散,无可稽核。今姑略举见闻以备采择,应请总局宪查案核夺)。
张梦麟,闽县举人。嘉庆二十二年十一月任。
庄芳碧,平和县举人。道光元年三月任。
王蓝田,晋江县举人。道光四年署。
王承纬,晋江县廪贡生。道光七年任。
范志伸,松溪县岁贡。道光十二年任。
陆芳,福州府举人。道光十三年任。
方岱,霞浦县举人,彰化县学教谕。道光十三年兼署。
游全迪,顺昌县岁贡。道光十五年署。
高嘉丙,光泽县举人。道光十六年任。
曾师洙,惠安县举人。道光十九年任。
官寿相,安溪县附贡。道光十九年署。
王其宗,晋江县岁贡。道光二十年署。
郑廷理,闽县岁贡。道光二十四年署。
吴文焯,连江县举人。道光二十六年署。
黄汝翼,德化县举人。道光二十九年任。
印葆棻,建宁府举人。咸丰元年任。
林建章,长乐县举人。咸丰二年署。
邵衡,侯官县举人。咸丰四年任。卒于官。
陈焕,龙岩州附贡。咸丰六年署。
王寿禧,福州府举人。咸丰七年署。卒于官。
李烘,晋江县举人。咸丰八年署。
蔡应魁,晋江县副贡。咸丰九年任。
赵锡林,建阳县优贡。同治元年署。
杨维章,闽县举人。同治二年署。
郑祥和,永春州岁贡。同治四年署(有传)。
刘松年,闽县举人。同治五年任。
刘其旋,闽县举人。同治五年任。
孙培甲,连江县增贡。同治九年任。
以上淡水厅学训导二十八员,依「厅志」备载。
黄而康,字寿吾,汀州人。
梁仲年
董炳章,字烺山,
陈荣龙,字伯茂,
傅孝元,莆田人。举人。光绪四年六月任。
以上淡水厅儒学训导四员,籍贯、出身及到任年月,学中无可考。
林向年,闽县人。副贡。光绪五年三月任。
刘鸣盛,上杭县附贡。光绪六年四月任。
翁景藩,闽县举人。光绪十年正月任。
施天钧,福清县人。廪贡。光绪十一年六月任(有传)。
蔡凌霄,嘉义县人。岁贡。光绪十四年六月署。
叶萍香,嘉义县人。增贡。光绪十六年署。
蓝丰年,凤山县人。增贡。光绪十八年二月署。
宋及锋,凤山县人。恩贡。光绪二十年二月署。
以上新竹县学训导八员,据儒学移覆新辑。
游击
「道光十年,移镇标右营游击驻竹堑(「厅志」「武职表」作道光七年移驻,而其所载游击职名则自十年灵德始。考九年淡水同知李慎彝清查旧城门□房地址筑盖店屋案内,有北路右营移覆文叙衔云「署台湾北路右营副府、加二级、纪录二次张文」,年月则九年九月十七日也。印文亦系「守备」。按「厅志」「武职表」「守备」:『竹堑营守备张荣森,八年署』。此则九年九月守备张荣森尚驻竹堑。「厅志」「武备」「兵制」亦云:『道光十年四月,奉文将镇标左右营裁□,改设,计添游击一员,系镇标右营游击移驻为北路右营游击』。则知镇标右营游击移驻竹堑,实自道光十年始。「厅志」「武职表」作七年,应是钞写刊刻之讹。今据案卷并「厅志」订正)。
灵德,蒙古镶黄旗人。道光十年任。升参将。
关桂,福州人。道光十二年护。
保芝,贵州人。道光十三年任。
祥禄,满洲正白旗人。道光十五年任。
安定邦,四川华阳人。道光十九年任。
富春,字煜庭,满洲正蓝旗人。道光二十五年任。
富阿兴,满洲正黄旗人。道光二十八年任。
刘绍春,闽县人。道光二十八年护。
夏汝贤,四川广安州人。道光二十八年护。
凌敬先,广东化州人。道光二十九年护。
刘绍春,咸丰元年再护。
朱鸿恩,闽县人。咸丰二年任。
倪捷升,晋江人。咸丰四年护。
凌敬先,咸丰七年任。
周逢时,福清人。咸丰十年署。
陈连春,晋江人。咸丰十一年护。
普超,满洲镶黄旗人。咸丰十一年署。
王世清,直隶南和人。丙辰状元。同治四年任。
郭德高,闽县人。同治五年护。
李应升,广东信宜人。同治五年署。
徐荣生,南靖人。同治六年署。
李楚胜,字镇南,湖南湘乡人。同治七年署。
以上游击二十一员、计二十二任,依「厅志」备载。
练锋,福州府侯官县人。行伍。同治十年十月任。
李连枝,福州府闽县人。行伍。同治十二年二月署。
增庆,字子元,正蓝旗满洲固山文寿佐领下人。由健锐营前锋升授侍卫。同治十二年署。
郝富有,湖北江陵人。军功。同治十二年十二月署。
黄天成,贵州镇远人。军功。同治十三年六月署。
乐文祥,字蓉轩,江西乐安人。军功。光绪元年八月署。
吴世添,孛海筹,广东英德人。军功。光三年二月署。升台湾城守营参将。
刘全,泉州府南安县人。军功。光绪五年四月署。
福印,正黄旗满洲祥海佐领下人。由亲军营亲军。光绪五年十月任。
李英,字杰卿,广西宣化人。军功。光绪八年十二月署。
张得贵,字海帆,湖北光化人。军功。光绪十年二月任。
袁绍从,字进之,安徽繁昌人。军功。光绪十二年二月署。
林亮,字镜容,广东揭阳人。军功。光绪十二年七月署。
林新,字子芳,广东清远人。军功。光绪十三年八月署。
翁曦,建宁府建安县人。监生。光绪十三年十一月任。
廖榕胜,字荫亭,广东清远人。光绪十五年十一月署。
刘富有,湖南湘阴人。武童。光绪十七年三月署。
廖榕胜,见上。光绪十七年十二月任。
以上游击十七员、计十八任,据北右营移覆增辑。
守备
雍正十二年,添设守备驻竹堑。道光十年,移驻大甲(按「台湾府志」「武备(一)」「营署门」「北路右营守备」注云:在竹堑;「武备(二)」「官秩门」「北路营参将」下注云:驻诸罗。雍正十一年,改设副将驻扎彰化,以左营守备驻诸罗、右营守备驻竹堑。又「北路右营守备」下注云:雍正十二年添设。核与十一年改设副将年分上下相符。自雍正十二年至乾隆十一年守备六员,「府志」皆载明籍贯、履历及抵任年月;乾隆十二年以后守备三员,只载姓名。而「厅志」职官表(二)」云:嘉庆十一年以后文案阙。而其所载守备员名,自嘉庆十一年至二十五年皆有姓名、籍贯及抵任年分。应是嘉庆十一年以前文案阙,「厅志」讹「前」字为「后」耳。今据「府志」所载雍正十二年以后守备九员列于嘉庆十一年以前之上,以补「厅志」之阙。其自乾隆十二年以后至嘉庆十年止历任守备员名则案卷阙佚,今无可考。惟嘉庆二年尚有署守备范济川「竹寺莲楹联」可据,今并为增补;详见范济川名下)。
袁钺,陕西宁夏人。武进士。雍正十二年任。
周宏祚,四川成都人。难荫。乾隆二年任。
陈士挺,闽县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王逢,漳州人。行伍。乾隆八年四月任。十二月,升湖北蕲州营都司。
王国正,镶白旗人。乾隆九年八月任。
姚林,浙江钱塘人。壬子武举。乾隆十一年六月署。
赵永贵
唐得进
王轩
以上守备九员,据「台湾府志」增补。
范济川(「厅志」阙佚。按今县署南门外竹莲寺有木刻楹联云:『竹报平安,甘雨和风闻法语;莲成正果,祥云瑞日现慈身』。上款署云:『嘉庆二年丁已夏六月上浣之吉』,下款署云:『署竹堑营守备范济川敬立』。下有图章篆文「楫甫」二字,即其别号也。今木刻楹联尚存可考。附载于此,以补「厅志」之阙)
以上守备一员,据竹莲寺楹联增补。
黄清泰,广东镇平人。军功义首。嘉庆十一年任(有传)。
叶国昌,福州人。嘉庆十三年署。
黄廷耀,福州人。嘉庆十四年署。
黄清泰,嘉庆十六年回任。
翁朝龙,晋江人。嘉庆十九年署。
马腾蛟,福州人。嘉庆二十年署。
黄清泰,嘉庆二十一年回任。
马腾蛟,嘉庆二十二年再署。
罗必达,福州人。嘉庆二十三年署。
熊振扬,福州人。嘉庆二十四年署。
洪志高,福州人。嘉庆二十五年署。
王耀,福州人。道光元年任。
杨长安,福州人。道光五年署。
洪志高,道光六年任。
张荣森,福州人。道光八年署。
以上守备十二员、计十五任,依「厅志」备载。
卢植(「厅志」「职官表」阙佚。按「厅志」卷六「祠庙」「天谷宫」称:『乾隆五十七年,袁东义捐修。据袁碑又云:『襄厥成者,守戎卢植』。是卢植于乾隆五十七年间,曾任北路右营守备也。今据「厅志」增补,列卢植于王轩之下、范济川之上。又按「彰化县志」卷七「北陆路中营都司」:『卢植,山西人,武进士。嘉庆八年任』。据此,则前后年分隐相符合。其为乾隆五十七年曾任北路右营守备无疑。今并附按以备考)。
卷九
目录
宦绩
流寓
乡贤
宦绩
淡水厅同知宦绩(幕宾附)
竹堑巡检宦绩
北路右营守备宦绩
新竹县知县宦绩
水厅训导宦淡绩(新竹县训导宦绩附)
流寓
乡贤
卷十
目录
义民
人瑞(寿民、寿妇)
孝子
孝友
列女(上)
义民
人瑞(寿民、寿妇)
孝子
孝友
竹堑堡孝友
竹南堡孝友
竹北堡孝友
列女(上)
竹堑堡贞孝女
竹堑堡贞节妇
竹堑堡贞烈女
竹堑堡贤妇
竹南堡贤妇
卷十一
目录
列女(下)
列女(下)
竹堑堡节孝妇
竹南堡节孝妇
竹北堡节孝妇
竹堑堡节烈妇
竹南堡节烈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