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五〕 见左传隐公十一年及史记鲁世家,集解引贾逵曰:“钟巫,祭名也。”
〔六〕 “蒍”,拾补曰:“左传作 ‘寪’,此从史记。”
〔七〕 事详史记秦本纪二世三年。通鉴三三:“祖母冯太后自养视,数祷祠解。”胡注: “师古曰:‘解音懈。’余按韵书,解音懈者,释‘除也’,祷祠以除灾也。贾公彦曰:‘求福曰祷,祷礼轻;得求曰祠,祠礼重。’”
〔八〕 论语述而篇:“子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干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祷久矣。’”世说新语规箴篇:“殷顗病困,……殷荆州……往与顗别,涕零,属以消息所患。”
〔九〕 “祟”,程本误作“崇”,拾补校作“禜”。案下阳城景王祠条亦云:“晋悼不解桑林之祟”,彼文,程本不误,卢校非是。
〔一0〕左传襄公十年:“晋侯惧,还及着雍,疾,卜,桑林见。荀偃、士□欲奔请祷焉,荀罃不可,曰:‘我辞礼矣,彼则以之,犹有鬼神,于彼加之。’晋侯有间。”杜注:“闲,疾差也。”
〔一一〕论衡状留篇:“轻燥早成,祸害暴疾。”淫躁与轻燥义近。
〔一二〕“向”,胡本、郎本、程本作“飨”,拾补曰:“‘响’通,作‘飨’讹。”
〔一三〕论语颜渊篇:“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一四〕五行大义论诸神:“神,申也,万物皆有质,碍屈而不申,神是清虚之气,无所拥滞,故曰申也。”论衡论死篇:“神者,伸也,伸复无已,终而复始。”说文:“申,神也。”杜伯簋:“□孝于皇申且考。”用“申”为“神”字。
〔一五〕未详。淮南泛论注:“疑,怪也。”
〔一六〕国语鲁语下:“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对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曰坟羊。 ’”又见韩诗外传、史记孔子世家、说苑辩物篇、淮南泛论篇、家语辩物篇、广雅释天、博物志九、搜神记十二。“坟”,它书或作“羵”,说文无羵字。
〔一七〕述而篇文。
○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
谨按:管子书:“齐公出于泽〔一〕,见衣紫衣〔二〕,大如毂,长如辕,拱手而立〔三〕。还归,寝疾,数月不出〔四〕。有皇士〔五〕者,见公语,惊〔六〕曰:‘物恶能伤公!公自伤也。此所谓泽神委蛇者也,唯霸主乃得见之。’于是桓公欣然笑,不终日而病愈。〔七〕”予之祖父郴〔八〕,为汲令,以夏至日诣见〔九〕主簿杜宣,赐酒〔一0〕,时北壁上有悬赤弩〔一一〕,照于杯〔一二〕,形如蛇〔一三〕,宣畏〔一四〕恶之,然不敢不饮,其日,便得胸腹痛切,妨损饮食,大用羸露,攻治万端,不为愈。后郴因事过至宣家,窥视,问其变故,云:“畏此蛇,蛇入腹中。”郴还听事〔一五〕,思惟良久,顾见悬弩,必是也。则使门下史将铃下〔一六〕侍徐扶辇载〔一七〕宣,于故处设酒,杯中故〔一八〕复有蛇,因谓宣:“
此壁上弩〔一九〕影耳,非有〔二0〕他怪。”宣〔二一〕遂解,甚夷怿〔二二〕,由是瘳平,官至尚书,历四郡,有威名焉〔二三〕。
〔一〕 拾补曰:“案此事,今管子书无之,唯庄子达生篇文多与此同,‘齐公’作‘桓公 ’,此脱‘桓’字。又‘出’作‘田’。”
〔二〕 拾补曰:“此下,庄有‘而朱冠’三字。”
〔三〕 庄作“捧其首而立”。
〔四〕 “数月”,庄作“数日”,释文引司马本作“数月”,原本玉篇言部引庄子亦作“ 数月”,与此同。
〔五〕 “皇士”,拾补曰:“庄作 ‘皇子告敖’。”
〔六〕 拾补曰:“‘公语’下,当有‘之’字,否则‘语惊’二字衍。”
〔七〕 庄子达生篇:“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 对曰:‘臣无所见。’公反,诶诒为病,数日不出。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夫忿滀之气,散而不反,则为不足;上而不下,则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则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当心则为病。 ’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蠪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泆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仿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冁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 ’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器案:“
委蛇”,字又转作“委维”、“延维”、“委邪”,山海经大荒南经:“苍梧之野,爰有委维。”郭注:“即委蛇也。”又:“岳山有延维。” 又海内经:“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郭注:“ 大如车毂,泽神也。”)左右有首,(郭注:“歧头。 ”)衣紫衣,冠□冠,名曰延维,(郭注:“委蛇。” )人主得而飨食之,伯天下。”郭注:“齐桓公出田于大泽,见之,遂霸诸侯。亦见庄周,作‘朱冠’。”博物志一:“泽有委邪,状如毂,长蛇音也,见之者霸。 ”容斋五笔谓:“委蛇二字凡十二变,一曰委蛇,本于诗羔羊:‘退食自公,委蛇委蛇。’毛公注:‘行可从迹也。’郑笺:‘委曲自得之貌。’委,于危反。蛇音移。左传引此句,杜注云:‘顺貌。’庄子载齐威公泽中所见,其名亦同。”郭璞、洪迈说委蛇,俱引庄子,疑此亦当作庄子。
〔八〕 永乐大典二0三一一引无“ 父”字。西溪丛语上引“郴”误“彬”。后汉书应奉传:“奉字世叔,汝南南顿人也。曾祖父顺,字仲华,生十子,皆有才学。中子叠,江夏太守。叠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奉子劭。”拾补曰:“礼云:‘临文不讳。’今人作父祖行状,空其名,请他人填讳,出于近世,非古也。或遂有不填者,本欲扬名,而深没其名,即并世人尚有不尽知者,况后世乎?此甚不可也。然劭屡斥祖父名,亦所未安。”
〔九〕 “诣见”,西溪丛语、永乐大典作“请”,类聚六0、御览七三八、鼠璞引亦作“ 请”。
〔一0〕拾补云:“此文似倒,当云 ‘主簿杜宣诣见,因赐之酒’,文亦有脱也。”器案:如类聚、御览、大典、丛语、鼠璞所引,文义自通,不必乙补。
〔一一〕御览引“赤弩”作“弓”。
〔一二〕拾补据类聚引“杯”下增“ 中”字。案:书钞一二五、御览、丛语、苕溪渔隐丛话前十一、鼠璞、大典引俱有“中”字。
〔一三〕拾补据类聚引“形”上补“ 其”字。案:书钞、御览、大典引亦有“其”字。
〔一四〕丛语、大典引无“畏”字。
〔一五〕通鉴八九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于是。汉、魏皆作‘听事’,六朝以来,乃始加厂作厅。”
〔一六〕武梁祠画象有铃下,后汉书酷吏周纡传:“又问铃下。”注:“汉官仪曰:‘铃下、侍合、辟车,此皆以名自定者也。’”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引孔氏志怪:“门中一铃下。”爱日斋丛钞一:“ 常子然瑰,本河朔农家,一村数十百家皆常氏,多不通谱。子然既为御史,一村之人,名皆从玉,虽走使、铃下皆然。”通鉴注:“有使令则掣铃以呼之,因以为名。”
〔一七〕“郴还听事”至“扶辇载宣 ”,大典作“后郴使宣”。
〔一八〕大典无“故”字。
〔一九〕御览“弩”作“弓”。
〔二0〕御览无“有”字。
〔二一〕类聚、御览“宣”下有“意 ”字;鼠璞“遂”下有“意”字。
〔二二〕大典“夷怿”作“怡怿”。器案:诗小雅节南山:“既夷既怿。”毛传:“怿,服也。”郑笺:“夷,说也。”正义:“既已和悦,既以怿服。”
〔二三〕器谨案:晋书乐广传:“尝有亲客,久阔不复来,广问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赐酒,方欲饮,见杯中有蛇,意甚畏之,既饮而疾。’ 于时河南听事壁上有角漆画作蛇,广意杯中蛇,即角影也,复置酒于前处,谓客曰:‘酒中复有所见不?’答曰:‘所见如初。’广乃告其所以,客豁然意解,沉痾顿愈。”困学纪闻十三:“乐广客蛇影,与风俗通所载杜宣事同。”戴埴鼠璞:“大率奇事易失实,虎石、蛇杯,意义略同,皆有二出。”御览二三引抱朴子云:“ 予祖郴,为汲令,以夏至日请主簿杜宣赐酒,北壁上有悬赤弩,照于杯中,形如蛇,宣恶之,及饮得疾。后郴知之,使宣于旧处设酒,于杯中犹有蛇,因谓宣曰:‘ 此弩影耳。’宣遂意解。”继昌以“予祖郴”上,当有 “应劭云”或“风俗通云”等字。案日知录卷二十有引古必用原文条,以为“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举水经江水注引盛弘之荆州记“所指今上,则南宋文帝以宜都王即帝位之事,古人不以为嫌。”案顾氏所发明甚是,今此抱朴子之“祖郴”,孔颖达五经正义之“大隋 ”,亦其证也,时因此而连类及之。
○世间多有恶梦变难必效
谨按:晏子春秋:“齐景公病水十日〔一〕,夜梦与二日斗而不胜,晏子朝,公曰〔二〕:‘吾梦与二日斗,寡人不胜,我其死也?’晏子对曰:‘请召占梦者。〔三〕’立〔四〕于闺,使〔五〕以车迎召〔六〕占梦者,至曰:‘曷为见召?’晏子曰〔七〕:‘公梦与二日斗,不胜,恐必死也。〔八〕’占梦者曰:‘请反具〔九〕书。’晏子曰:‘无反书。公无所病,病者阴也〔一0〕,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公病将已。〔一一〕’居三日,公病大愈,且赐占梦者〔一二〕,曰:‘此非臣之功〔一三〕也,晏子教臣对也。〔一四〕’公召晏子,将赐之〔一五〕,晏子曰:‘占梦者以臣之言对〔一六〕,故有益也。使臣身言之〔一七〕,则不信矣。此占梦者之力也,臣无功焉。’公召吏〔一八〕而使两赐之〔一九〕,晏子不为〔二0〕夺人之功,占〔二一〕梦者不蔽人之能。”
〔一〕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作“卧十数日”,御览三九八引晏子无“
卧”字。
〔二〕 晏子“曰”下有“夕者”二字。
〔三〕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黄帝因梦,求得风后、力牧,因着占梦经十一种。”汉书艺文志数术略杂占有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
〔四〕 晏子“立”作“出”。
〔五〕 “使”下,拾补曰:“晏子有‘人’字。”
〔六〕 拾补曰:“下‘召’字晏无。”
〔七〕 晏子“曰”下有“夜者”二字。
〔八〕 晏子作“公曰:‘寡人死乎?故请君占梦,是所为也。’”
〔九〕 “具”,晏子作“其”,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亦作“其”,俱误,当据此校正。
〔一0〕晏子此句作“公所病者阴也 ”,御览引晏子作“所病者阴也”。
〔一一〕案:晏子此下有“以是对。占梦者入,公曰:‘寡人梦与二日斗而不胜,寡人死乎?’占梦者对曰:‘公之所病阴也,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公病将已。’”四十八字,较此为明皙。拾补据晏子补“占者以是对”五字。
〔一二〕拾补据晏子补重“占梦者” 三字。
〔一三〕拾补曰:“晏‘功’作‘力 ’。”案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亦作“功”。
〔一四〕晏子无“对”字。
〔一五〕晏子“将”作“且”。
〔一六〕拾补曰:“‘臣’非,晏作 ‘占’。”今案:孙校本晏子“
臣”作“占”,吴覆元本作“臣” ,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作“臣”。
〔一七〕“使臣身言之”,晏子作“ 使臣言之”,意林引晏子作“臣若自对”,御览七四三引晏子,作“若使臣言”。器案:尔雅释诂:“身,余,我也。”郭注:“今人亦自呼为身。”疏:“身,自谓也。”通鉴一一八注:“晋人多自称为身。”案韩非子喻老篇:“句践入宦于吴,身执干戈,为吴王先马。 ”身执干戈即亲执干戈也。史记项羽本纪:“宋义乃遣其子宋襄相齐,身送之,至无盐。”身送之即亲送之也。此文身言之,即亲言之也。
〔一八〕郎本“吏”误“使”。
〔一九〕“赐之”下,晏子有“日以 ”二字。
〔二0〕“不为”,拾补云:“二字似倒。”案晏子无“为”字。
〔二一〕晏子“占”上有“以”字。
○城阳景王祠
谨按:汉书〔一〕:“朱虚侯〔二〕刘章,齐悼惠王子,高祖孙也。宿卫长安,年二十,有气力。高后摄政,诸吕擅恣,章私忿之。尝入侍宴〔三〕饮,章为酒吏,自请曰:‘臣将种也〔四〕,请得军法行酒。〔五〕’有诏可。酒酣〔六〕,章进歌舞〔七〕,已而复曰:‘请为太后耕田歌。〔八〕’太后笑曰:‘顾汝父知田耳〔九〕,若生而为王者子〔一0〕,安知田乎?’ 曰:‘臣知之。深耕广〔一一〕种,立苗欲疏〔一二〕,非其种者,锄而去之。〔一三〕’太后默然。顷之,诸吕有亡酒者〔一四〕,章拔剑追斩之,而还报曰:‘
有亡酒一人,臣谨行军法斩之。’太后左右大惊,业许之矣,无以罪也。自是诸吕畏惮,虽大臣亦皆依之〔一五〕。高后崩,诸吕作乱,欲危社稷,章与周勃共诛灭之,尊立文帝,封城阳王,赐黄金千斤,立二年薨。城阳今莒县是也〔一六〕。自琅玡、青州六郡〔一七〕,乃渤海都邑乡亭聚落〔一八〕,皆为立祠〔一九〕,造饰五二千石车〔二0〕,商人次第为之,立服带绶,备置官属,烹杀讴歌,纷籍连日,转相诳曜,言有神明,其谴问祸福立〔二一〕应,历载弥久,莫之匡纠,唯乐安太守〔二二〕陈蕃、济南相曹操,一切禁绝,肃然政清〔二三〕。陈、曹之后,稍复如故〔二四〕,安有鬼神,能为病者哉?予为营陵令〔二五〕,以为章本封朱虚,并食此县,春秋国语:“以劳定国,能御大灾。〔二六〕”凡在于他,尚列祀典。章亲高祖之孙〔二七〕,进说耕田,军法行酒,时固有大志矣。及诛诸吕,尊立太宗,功冠天下,社稷已宁,同姓如此,功烈如彼,余郡禁之可也,朱虚与莒,宜常血食〔二八〕。于是乃移书曰:“到闻此俗,旧多淫祀,糜〔二九〕财妨农,长乱积惑,其侈可忿,其愚可愍〔三0〕。昔仲尼不许子路之祷,晋悼不解桑林之祟,死生有命〔三一〕,吉凶由人〔三二〕,哀我〔三三〕黔黎,渐染迷谬,岂乐也哉?莫之征〔三四〕耳。今条下〔三五〕禁,申约吏民,为陈利害,其有犯者,便收朝廷;若私遗脱,弥弥不绝,主者髡截〔三六〕,叹无及已。城阳景王,县甚尊之。惟王弱冠,内侍帷幄,吕氏恣睢,将危汉室,独先见识,权发酒令,抑邪〔三七〕扶正,忠义洪毅,其歆禋祀,礼亦宜之;于驾乘烹杀,倡优男女杂错,是何谓也?三边纷〔三八〕拏,师老〔三九〕器弊,朝廷旰食〔四0〕,百姓嚣然〔四一〕。礼兴在有,年饥则损〔四二〕。自今听岁再祀,备物〔四三〕而已,不得杀牛,远近他倡,赋会宗〔四四〕落,造设纷华,方廉察之,明为身计,而复僭失,罚与上同。明除见处,勿后中觉。”
〔一〕 高五王传。
〔二〕 水经巨洋水注引地理风俗记:“朱虚县,丹山在西南,丹水所出,东入海,丹水由朱虚丘阜矣,故言朱虚。”
〔三〕 “宴”,汉书作“燕”,古通。
〔四〕 史记陈涉世家:“陈胜曰: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五〕 汉书“军”上有“以”字。
〔六〕 史记高纪集解、玄应一切经音义十三、又五七引应劭曰:“
不醉不醒曰酣。”
〔七〕 汉书“舞”作“舞”。
〔八〕 汉书作“请为太后言耕田”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作“请为太后言耕田歌”,师古曰:“欲申讽喻也。”
〔九〕 师古曰:“顾,念也。汝父,谓高帝也。”
〔一0〕汉书无“者”字。
〔一一〕“广”,汉书作“穊”,史记同。
〔一二〕师古曰:“穊,稠也。穊种者,言多生子孙也。疏立者四散置之,令为藩辅也。穊音冀。”
〔一三〕师古曰:“以斥诸吕也。”
〔一四〕师古曰:“避酒而逃亡。”
〔一五〕汉书作“虽大臣皆依朱虚侯,刘氏为彊”。
〔一六〕汉书诸侯王表云:“都莒。 ”
〔一七〕后汉书史弼传注引应劭汉官仪:“济南、乐安、齐国、北海、东莱、平原六郡,青州所管也。青州在齐国临淄。”
〔一八〕文选东京赋注:“小于乡曰聚。”又吴都赋注:“落,居也。”
〔一九〕后汉书刘盆子传:“军中常有齐巫,鼓舞祠城阳景王,以求福助。巫狂言:‘景王大怒曰:当为县官,何故为贼?’”注:“以其定诸吕,安社稷,故郡国皆为立祠焉,盆子承其后,故军中祠之。”又耿弇传注引伏琛齐地记:“小城内有汉景王祠。”又琅邪孝王京传:“京国中有城阳景王祠,吏人奉祠,神数下,言宫中多有不便利。”水经渭水注:“赤眉樊崇于县郭北设坛祠城阳景王。”
〔二0〕拾补云:“造二千石车五两也,故下云‘商人次第为之’,其非一车明矣。魏志太祖纪注引魏书云:‘贾人或假二千石舆服导从,作倡乐。’文各不同也。”
〔二一〕“立”,胡本作“历”。
〔二二〕“太守”,原作“太傅”,寻后汉书陈蕃传,书钞七四引谢承后汉书,俱作“蕃为乐安太守”,此作“太傅”,误。水经济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临济,乐安太守治。”
〔二三〕三国志魏书武纪:“光和末,迁为济南相,禁断淫祀,奸宄逃窜,郡界肃然。”注引魏书曰:“初,城阳景王刘章以有功于汉,故其国为立祠,青州诸郡,转相仿效,济南尤盛,至六百余祠,贾人或假二千石舆服导从,作倡乐,奢侈日甚,民坐贫穷,历世长吏,无敢禁绝者。太祖到,皆毁坏祠屋,止绝官吏民不得祠祀。及至秉政,遂除奸邪鬼神之事,淫祠由此遂绝。”又注引魏武故事载自明本志令:“故在济南,始除残去秽。”又注引魏书:“黄巾移书太祖云:‘
昔在济南,毁坏神坛,其道乃与中黄太乙同,似若知道。’”俱指此事。抱朴子内篇道意:“魏武禁淫祀之俗,而洪庆来假。”宋书礼志四:“ 汉时城阳人以刘章有功于汉,为之立祠,青州诸郡,转相放效,济南尤甚;及魏武帝为济南相,皆毁之。”通典礼十五:“魏武王秉汉政,普除淫祀。”陈蕃事未详。
〔二四〕搜神记七:“元康五年…… 蛇入临淄汉城阳景王祠。”是晋时尚有此祠也。
〔二五〕汉书地理志注:“应劭曰: ‘师尚父封于营丘,陵亦丘也。’”意林引风俗通:“ 余为营陵令,正触太岁,主簿令余东北上,余不从,在事五月,迁太山守。”
〔二六〕国语鲁语上:“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扞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脩鲧之功,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以武烈去民之秽;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帅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高圉大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凡禘、郊、宗、祖、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 又见礼记祭法。
〔二七〕在亲戚称谓上加以亲字,以示其为直系亲属或最亲近之戚属。史记淮南王传:“大王亲高皇帝孙。”又梁孝王世家:“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春秋繁露竹林篇:“齐顷公亲齐桓公之孙。” 说苑善说篇:“鄂君子皙亲楚王母弟也。”晋书武悼杨皇后传:“贾妃亲是其女。”此数亲字义并同。
〔二八〕后汉书邓禹传注:“血祀,谓祭庙杀牲,取血以告神也。”此血食义同。
〔二九〕“糜”,朱藏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郑本、奇赏本作“靡”,“靡” “糜”古通。汉书文纪后元年诏:“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师古曰:“靡音糜。”
〔三0〕论语公冶长:“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三一〕论语颜渊:“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三二〕左传僖公十六年:“吉凶由人。”
〔三三〕“我”,大德本以下各本俱作“哉”,此从宋本。
〔三四〕“征”,拾补曰:“‘惩’ 同。”
〔三五〕“下”,元作“丸”,郎本、程本、奇赏本作“下”,今据改正。
〔三六〕主者,主事之吏。汉书王陵传:“上亦问左丞相平,平曰:‘各有主者。’上曰: ‘主者为谁乎?’平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后汉书何敞传:“二府闻敞行,皆遣主者随之。”注:“主者,谓主知盗贼之曹也。”
〔三七〕“邪”,严辑全后汉文误作 “雅”。
〔三八〕三边,指北、西、南三边,当时又称为三方或三垂。“纷”,郎本、全后汉文作“ 分”。汉书霍去病传:“汉、匈奴相纷拏,杀伤大当。 ”师古曰:“纷拏,乱相持搏也。”盐铁论和亲篇:“ 祸纷拏而不解。”后汉书冯衍传:“祸拏未解,兵连不息。”
〔三九〕左传僖公四年:“师老矣。 ”
〔四0〕左传昭公二十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杜注:“旰,晏也。”
〔四一〕文选养生论:“终朝未食则嚣然思食。”李注:“嚣然,饥意也。”
〔四二〕周礼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七曰眚礼。”注:“眚礼,谓杀吉礼也。”又司农注:“眚礼,掌客职所谓‘凶荒杀礼’者也。”诗野有死□传:“凶荒则杀礼。”又有狐序:“古者,凶荒则杀礼。”
〔四三〕易系辞上:“备物致用。”
〔四四〕楚辞招魂:“室家遂宗。” 注:“宗,众也。”
九江〔一〕逡〔二〕遒有唐、居二山〔三〕,名〔四〕有神,众巫共为取公妪〔五〕,岁易〔六〕,男不得复娶,女不得复嫁,百姓苦〔七〕之。
〔一〕 汉书地理志注:“应劭曰: ‘江自庐江寻阳分为九。’”
〔二〕 “逡”,拾补曰:“前、后汉志俱作‘浚’。”器案:后汉书宋均传、册府元龟六八九俱作“浚”,此盖涉下文偏旁而误。
〔三〕 “二”字原无,据拾补校补。拾补曰:“宋均传作‘唐、后二山’,作‘二山’是。”器案:续汉书郡国志,浚遒县属九江郡,刘昭补注:“案宋均传,县有唐、后二山。”俱作“唐、后二山 ”,应氏作“唐居山”误。惟宋均传注以浚遒县属庐江郡亦误,当据此及郡国志校正。
〔四〕 “名”,拾补据宋均传校作 “各”。
〔五〕 宋均传:“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妪。”注:“以男为山公,以女为山妪,犹祭之有尸主也。”
〔六〕 拾补据宋均传,于“岁”下补“岁改”二字。
〔七〕 “苦”,大德本误描作“若 ”,徐本从之,非是。
谨按:时太守宋均到官,主者白出钱,给聘男〔一〕女,均曰:“众巫与神合契,知其旨欲,卒取小民不相当。”于是敕条巫家男女以备公妪〔二〕,巫扣头服罪,乃杀之,是后遂绝〔三〕。
〔一〕 “男”下原有“子”字,拾补云:“‘子’字衍。”今据删订。
〔二〕 宋均传作“均乃下书曰:‘ 自今以后,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扰良民。’”
〔三〕 抱朴子内篇道意:“宋庐江罢绝山祭,而福禄永终。”“宋庐江”亦当作“宋九江 ”。
会稽〔一〕俗多淫祀〔二〕,好卜筮〔三〕,民一〔四〕以牛祭,巫祝赋敛受谢,民畏其口,惧被祟,不敢拒逆〔五〕;是以财尽于鬼神,产匮于祭祀。或贫家不能以时祀,至竟言不敢食牛肉〔六〕,或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其畏惧如此。
〔一〕 水经河水注、御览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凡郡或以号令,禹合诸侯,大计东冶之山,会稽是也。”
〔二〕 意林引无“俗”字。
〔三〕 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龟曰兆,筮曰卦,卜以荆灼龟。”
〔四〕 后汉书第五伦传“一”作“ 常”。
〔五〕 自“巫祝赋敛”至此,第五伦传、后汉纪十及册府元龟六八九俱无此文。
〔六〕 “肉”原作“害”,卢校作 “肉”。器案:“害”即“●”讹,卢校是也,今从之。“或贫家”以下至此,后汉纪作“或家贫不能以时祷祀,至讳言牛,不敢食其肉”,后汉书作“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
谨按:时太守司空第五伦到官,先禁绝之〔一〕,掾吏〔二〕皆谏,伦曰:“夫建功立事在敢断〔三〕,为政当信经义〔四〕,经〔
五〕言:‘淫祀无福〔六〕’,‘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七〕’律‘不得屠杀少齿。〔八〕’令鬼神有知〔九〕,不妄饮食〔一0〕民间;使其无知,又何能祸人。”遂移书属县,晓谕百姓:“民不得有出门之祀〔一一〕,督课部吏,张设罪罚,犯,尉以下坐,祀〔一二〕依讬鬼神,恐怖愚民,皆按论之。有屠牛〔一三〕,辄行罚。”民初恐怖,颇摇动不安,或接祝〔一四〕妄言,伦敕之愈急,后遂断,无复有祸祟矣〔一五〕。
〔一〕 意林引作“严科绝之”。自此以下,至“又何能祸人”,后汉书无。
〔二〕 汉制,太守属官有五官掾、门下掾、文学掾等。
〔三〕 后汉纪作“在于为政”。
〔四〕 此亦西汉人昌言以经术饰吏事之义。
〔五〕 “经”字原无,今据后汉纪订补。
〔六〕 礼记曲礼下:“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郑注:“妄祭,神不飨。”
〔七〕 论语为政:“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郑注:“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
〔八〕 后汉纪无此句。汉人以经目律,故律与经简同长二尺四寸,此尤经、律并重之证。汉人称牛马年龄为齿,此引汉律,即谓畜牲少齿,不得屠杀也。淮南说山篇高注:“王法禁杀牛,民犯禁杀之者诛。”魏新律序:“汉贼律有欺谩、诈伪,逾封、矫制,贼伐树木,杀伤人畜产,及诸亡印、储峙不办。”
〔九〕 后汉纪有“而祭之”三字。
〔一0〕后汉纪“食”下有“于”字。
〔一一〕盐铁论散不足篇:“古者,庶人鱼菽之祭,春秋修其祖庙,士一庙,大夫三,以时有事于五祀,盖无出门之祭。”
〔一二〕拾补云:“‘祀’字疑衍。 ”
〔一三〕“牛”原作“生”,拾补云:“疑‘牛’。”按后汉书、后汉纪俱作“牛”,今据改。
〔一四〕“接祝”,拾补曰:“伦传作‘祝诅’。”
〔一五〕抱朴子内篇道意:“第五公诛除妖道,而既寿且贵。”
○鲍君神〔一〕
谨按:汝南鲖阳〔二〕有于田〔三〕得□者,其主未往取也,商车十余乘经泽中行,望见此□着绳,因持去,念其不事〔四〕,持一鲍鱼〔五〕置其处。有顷,其主往,不见所得□,反见鲍君〔六〕,泽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为神〔七〕,转相告语,治病求福,多有效验,因为起祀舍〔八〕,众巫数十,帷〔九〕帐钟鼓,方数百里皆来祷祀,号鲍君神〔一0〕。其后数年,鲍鱼主来历祠下,寻问其故,曰:“此我鱼也,当有何神。”上堂取之,遂〔一一〕从此坏〔一二〕。传曰:“物之所聚斯有神。”言人共奖成〔一三〕之耳。
〔一〕 韩非子说林上:“涸泽蛇将徙,有小蛇谓大蛇曰:‘子行而我随之,人以为蛇之行者耳,必有杀子;不如相衔,负我以行,人以为我为神君也。’”则称神异为君,战国时已如是,此书之鲍君、李君,义正如是。
〔二〕 汉书地理志注、水经汝水注引应劭曰:“县在鲖水之阳。”
〔三〕 “于田”,辨惑编一引作“ 男子”。
〔四〕 拾补曰:“抱朴子作‘犹念取之不事’。”辨惑编“不事”下有“而得”二字。
〔五〕 史记货殖传:“鲍千钧。” 索隐:“渍曰鲍。”汉书货殖传注,师古曰:“鲍,今之□鱼也。”玉篇:“□,盐渍鱼也。”说文:“鲍,饐鱼也。”饐即□之变文。
〔六〕 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辨惑编、广博物志十四, “君”作“鱼”。
〔七〕 此二句,辨惑编作“怪之以为神”。
〔八〕 “祀”,拾补云:“疑‘祠 ’。”器案:广博物志正作“祠”,辨惑编“起祀舍” 作“立庙”。抱朴子内篇道意作“因共为起屋立庙”。
〔九〕 “帷”,广博物志作“帏” 。
〔一0〕“君”,辨惑编作“鱼”。
〔一一〕“遂”,辨惑编作“庙”。
〔一二〕抱朴子内篇道意:“昔汝南有人于田中设绳罥以捕獐,而得者,其主未觉,有行人见之,因窃取獐(以上十六字,据太平广记三一五引抱朴子补)而去,犹念取之不事,其上有鲍鱼者,乃以一头置罥中而去。本主来,于罥中得鲍鱼,怪之以为神,不敢持归。于是村里闻之,因共为起屋立庙,号为鲍君;后转多奉之者,丹楹藻梲,钟鼓不绝,病或有偶愈者,则谓有神,行道经过,莫不致祀焉。积七八年,鲍鱼主后行过庙下,问其故,人具为之说,其鲍鱼主乃曰: ‘此是我鱼耳,何神之有。’于是乃息。”即本应氏此文。刘敬叔记鳣父庙事,与此为同一类型之故事,其异苑五曰:“会稽石亭埭有大枫树,其中空朽,每雨水,辄满溢。有估客载生鳣至此,聊放一头于朽树中,以为狡狯;村民见之,以为鱼鳣非树中之物,咸谓是神,乃依树起屋,宰牲祭祀,未尝虚日,因遂名鳣父庙;人有祈祷及秽慢,则祸福立至。后估客返,见其如此,即取作臛,于是遂绝。”
〔一三〕国语周语中:“以奖王室。 ”韦注:“奖,成也。”
○李君神
谨按:汝南南顿〔一〕张助,于田中种禾〔二〕,见李核〔三〕,意欲持去,顾见空桑中有土,因殖种,以余浆溉灌〔四〕,后人见桑中反复生李,转相告语〔五〕,有病目痛者,息阴下〔六〕,言李君令我目〔七〕愈,谢以一豚〔八〕。目痛小疾,亦行自愈〔九〕。众犬吠声〔一0〕,因盲者得视,远近翕赫,其下车骑常数千百,酒肉滂沱〔一一〕。闲一岁余〔一二〕,张助远出来还〔一三〕,见之,惊云〔一四〕:“此有何神,乃我所种耳。〔一五〕”因就斫也。〔一六〕
〔一〕 史记楚世家正义、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大顿子国,姬姓也,逼于陈,后南徙,故曰南顿也。”
〔二〕 太平广记三一五引作“南顿人张助者,耕于田中,种禾”。
〔三〕 拾补云:“抱朴子‘核’作 ‘栽’。”器案:太平广记引“
见”下有“一”字,抱朴子道意篇亦有“一”字。
〔四〕 广记引作“及掘取之,以湿土封其根,置空桑中,遂忘取之,助后作远职,不在” ,文与此异,与抱朴子同,详见下注。
〔五〕 广记引作“其后里中人见桑中忽生李,谓之神”,抱朴子同。
〔六〕 广记引作“荫息此桑下,因祝之”,抱朴子同。
〔七〕 “目”,大德本误描作“自 ”。
〔八〕 广记引作“言李君能令我目愈者谢一豚”,抱朴子“豚”作“□”。
〔九〕 广记引作“其目偶愈,便杀豚祭之”,抱朴子同。
〔一0〕注见正失篇。
〔一一〕广记引作“传者过差,便言此树能令盲者得视,远近翕然,互来请福,其下常车马填溢,酒肉滂沱”,抱朴子同。
〔一二〕广记作“如此数年”,抱朴子同。
〔一三〕广记引“远出”作“罢职” ,抱朴子同。
〔一四〕广记引作“乃曰”,抱朴子同。
〔一五〕广记引作“此是我昔所置李核耳,何有神乎”,抱朴子同。
〔一六〕广记引作“乃斫去”,抱朴子作“乃斫去,便止也”,搜神记五作“因就斫之”。案太平广记所引风俗通,与应氏文异,而与葛氏文合,则今本为后人所删改者多矣。
○石贤士神〔一〕
谨按:汝南汝阳〔二〕彭氏墓路头立一石人〔三〕,在石兽后。〔四〕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饵〔五〕,暑热行疲,顿息石人下小瞑,遗一片饵去,忽不自觉〔六〕。行道人有见者,时客适会,问何〔
七〕因有是饵?客聊调之〔八〕:“石人能治病,愈者来谢之。”转语〔九〕:“头痛者摩石人头,腹痛者摩其〔一0〕腹,亦还自摩,他处放此。〔一一〕”凡人病自愈者,因言得其福力〔一二〕,号曰贤士〔一三〕;辎辇毂击〔一四〕帷帐绛天〔一五〕,丝竹之音,闻数十里,尉部常往护视〔一六〕,数年亦自歇,沫〔一七〕复其故矣〔一八〕。
〔一〕 “神”,胡本作“传”,拾补云:“‘传’讹。”器案:太平广记三一五引抱朴子载此事,标题为着饵石人。
〔二〕 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汝阳注,应劭曰:“汝水出弘农,入淮。”
〔三〕 拾补曰:“御览八六0作‘ 墓近大道,有一石人’。”器案:抱朴子道意篇作“汝阳(从太平广记三一五引)彭氏墓近大道,墓口有一石人”。
〔四〕 封氏闻见记六引作“汝南彭氏墓头,立石人石兽”。
〔五〕 御览七四一引“饵”作“饼 ”,抱朴子作“饼”,广记引抱朴子又作“饵”,二字形义俱近。
〔六〕 封氏闻见记引作“暑热行疲,息石人下,遗一片饵”,御览七四一引作“田家老母市饼,置道边石人头上,既而忘之”,又八六0引作“ 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饵以归,过荫墓树下,以饵着石人头,忽去而忘之”。抱朴子作“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饼以归,天热,过荫彭氏墓口树下,以所买之饼,暂着石人头上,忽然便去,而忘取之”。
〔七〕 “何”字原无,据拾补校补。
〔八〕 闻见记作“客来见,道行人因调之云”。
〔九〕 闻见记作“石人能愈病,人来谢者,转相告语”,御览两引俱作“转以相语”,抱朴子亦作“转以相语”,此文省二字,义反晦,当据补。
〔一0〕“其”,御览两引俱作“石人”,抱朴子同。
〔一一〕“放此”,原作“于此”,拾补曰:“二字疑有讹脱。”器案:“于”为“放”形近之误,韩鄂四时纂要卷一“占月影”下云:“他月仿此。”“黑道”下云:“他月仿此。”“推六道”下云:“
他月仿此。”句法放此,放、仿古通。御览十六引京氏律术:“孟春之月,则太簇为宫,沽洗为商,●宾为角,南吕为征,应钟为羽,大吕为变宫,夷则为变征,他月效此也。”(据宋本)“效此” 亦是“
放此”之误。他处放此者,谓于人身上他处有病痛者,即于其处摩石人,亦还自摩也。
〔一二〕“力”,封氏闻见记作“乃 ”,秦本仍作“力”。
〔一三〕封氏闻见记作“石贤士”,御览八六0作“贤君”,准“鲍君”、“李君”例,作 “贤君”是。
〔一四〕封氏闻见记“辇”作“骈” 。
〔一五〕“天”,郎本、程本作“缯 ”,拾补云:“‘绛天’二字见封燕然山铭,旧作‘绛缯’,误。”器案:文选张衡思玄赋:“扬芒熛而绛天兮。”吕延济注:“绛,赤也,言南方火气盛芒角,天为赤色也。”续汉书百官志五补注引汉官仪:“烟炎绛天。”隶释十二执金吾丞武荣碑:“□旗绛天。”宋书索虏传:“长沙王义欣檄司兖二州云:‘红旗绛天。’ ”此俱作“绛天”之证。抱朴子外篇诘鲍:“
流血绛路。”梁书武纪上:“移檄京邑文:‘朱旗绛寓。’”用法相同。封氏闻见记一本 “绛”作“障”,傅玄魏德颂:“朱旗翳天。”,障、翳义近。
〔一六〕汉代都尉于郡内分部而治,故称尉部。说文:“护,救视也。”
〔一七〕“沫”,何本、郎本、程本、郑本作“末”,汉书沟洫志注,师古曰:“沫音本末之末。”封氏闻见记作“数年稍自休歇”。
〔一八〕御览七四一引作“后饼母为说乃止”,又八六0引作“数年前饵母闻之,为人说之,乃无复往者”。此文省饵母申说事,当据补。抱朴子道意篇:“汝阳彭氏墓近大道,墓口有一石人。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饼以归,天热,过荫彭氏墓口树下,以所买之饼,暂着石人头上,忽然便去,而忘取之。行路人见石人头上有饼,怪而问之,或人(太平广记引“人” 下有“调”字)云:‘此石上(广记作“人”)有神,能治病,愈者以饼来谢之。’如此转以相语,云:‘头痛者摩石人头,腹痛者摩石人腹,亦还以自摩,无不愈者。’遂千里来就石人治病,初但鸡肋(广记作“初具鸡豚”),后用牛羊,为立帷帐,管弦不绝,如此数年。忽日前忘饵母闻之,乃为人说,始无复往者。”即袭用此文。
○世间多有亡人魄持其家语声气,所说良是
谨按:陈国张汉直,到〔一〕南阳从京兆尹〔二〕延叔坚读〔三〕左氏传〔四〕,行后数月,鬼物〔五〕持其女弟言〔六〕:“我病〔七〕死丧在陌上,常苦饥〔八〕寒,操一〔九〕量〔一0〕不借,〔一一〕挂屋〔一二〕后楮〔一三〕上,傅〔一四〕子方送我五百钱,在北墉〔一五〕中〔一六〕,皆亡〔一七〕取之。又买〔一八〕李幼一头牛〔一九〕,本券〔二0〕在书箧中。”往求索之〔二一〕,悉如其言。妇尚不知有此妹〔二二〕,新从□〔二三〕家来〔二四〕,非其所及〔二五〕。家〔二六〕人哀伤,益以为审。父母诸弟,衰绖到来〔二七〕迎丧,去精舍〔二八〕数里,遇汉直与诸生十余人相随〔二九〕,汉直顾见其家〔三0〕,怪其如此。家见汉直,谓其鬼也〔三一〕,惝惘〔三二〕良久〔三三〕。汉直乃前为父拜〔三四〕,说其本末,且悲且喜〔三五〕。凡所闻见,若此非一。夫死者、澌也,鬼者、归也,精气消越,骨肉归于土也〔三六〕。夏后氏用明器,殷人用祭器,周人兼用之,视民疑也〔三七〕。子贡问孔子:“死者其有知乎?”曰:“赐,尔死自知之,由未晚也。〔三八〕”董无心云〔三九〕:“杜伯死,亲射宣王于镐京〔四0〕,子以为桀、纣所杀,足以成军,可不须汤、武之众。〔四一〕”古事既察,且复以今验之。人相啖食,甚于畜生。凡菜肝〔四二〕鳖瘕〔四三〕,尚能病人。人用物精多〔四四〕,有生之最灵者也〔四五〕,何不芥蒂于其胸腹〔四六〕,而割裂之哉?犹〔四七〕死者无知审〔四八〕矣。而时有汉直为狗鼠之所为〔四九〕。
〔一〕 太平广记三一六引“到”作 “至”。
〔二〕 续汉书百官志四:“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洛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御览一五七引汉官仪:“京兆,绝高曰京,京,大也。十亿曰兆,欲令帝都殷盛也。”续汉书郡国志一注引应劭汉官曰:“尹,正也。郡府听事壁诸尹画赞,肇自建武,讫于阳嘉,注其清浊进退,所谓不隐过,不虚誉,甚得述事之实,后人是瞻,足以劝惧,虽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不避王公,无以过此,尤着明也。”
〔三〕 广记引“读”作“学”,搜神记十七亦作“学”。
〔四〕 后汉书延笃传:“延笃字叔坚,南阳犨人也,少从颍川唐溪典受左氏传,旬日能讽诵之,典深敬焉。桓帝以博士征,拜议郎,与朱穆、边韶共着作东观,稍迁侍中,迁左冯翊,又徙京兆尹。先是陈留边凤为京兆尹,亦有能名,郡人为之语曰:‘前有赵、张、三王,后有边、延二君。’”
〔五〕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及魏勃少时,欲求见齐相曹参,家贫无以自通,乃常独早夜扫齐相舍人门外,相舍怪之,以为物而伺之,得勃。” 索隐:“姚氏云:‘物,怪物。’”又留侯世家赞:“ 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说文:“●,老物精也。”论衡订鬼篇:“鬼者,老物精也。”
〔六〕 广记、搜神记作“持其妹,为之扬言曰”。
〔七〕 “病”原作“痛”,拾补校作“病”,案广记、搜神记正作“病”,今据改正。
〔八〕 “饥”,程本、郑本、广记作“饥”。
〔九〕 “一”,广记作“一三”,搜神记作“二三”。
〔一0〕匡谬正俗七:“或问曰:‘ 今人呼履舄屐屩之属一具为一量,于义何邪?’答曰: ‘字当作“两”,诗云:葛屦五两者,相偶之名,履之属二乃成具,故谓之两,两音转变,故为量耳。’”
〔一一〕“借”,郎本、程本误“措 ”。方言四:“菲履麻作者谓之不借。”释名释衣服: “齐人谓草履曰屝,屝,皮也,以皮作之,或曰不借,言贱易有,宜各自蓄之,不假借人也。”古今注:“不借者,草履也,以其轻贱易得,故人人自有,不假借于人,故名不借也。”仪礼丧服传绳屝注、说文綼下、盐铁论散不足篇俱作“不借”,贾疏云:“谓之不借者,此凶荼履,不得从人借,亦不得借人。”则又与轻贱之义异。孟子尽心篇:“犹弃敝蹝也。”赵注、齐民要术杂说引四民月令作“不惜”。又释名:“齐人云‘搏腊 ’。”周礼夏官弁师玉□,郑读如薄借綦之綦,俱一音之转也。
〔一二〕“屋”原作“柴”,今据广记、搜神记校改。
〔一三〕“楮”原作“昔”,今据广记、搜神记校改。
〔一四〕“傅”原作“传”,拾补校作“傅”,案广记正作“傅”,今据改正。
〔一五〕“墉”,拾补校作“牖”。案:广记作“牖”,搜神记作“
墉”。
〔一六〕“中”,广记、搜神记作“ 下”。
〔一七〕“亡”,拾补校作“忘”。案:广记作“忘”,搜神记作“
亡”,古通。
〔一八〕“买”字原无,拾补校补。今案:广记、搜神记正有“买”字,今据补。
〔一九〕“一头牛”,广记作“牛一头”。
〔二0〕朱筠曰:“何氏汉魏丛书本作‘文券’,大德本作‘杰’字,不可解。”案大德本及朱藏元本俱作“本券”,朱说不可信。
〔二一〕“往求索之”,广记作“往索”。
〔二二〕“妹”原作“女”,广记、搜神记俱作“妹”,今据改正。
〔二三〕“□”,拾补曰:“‘婿’ 之俗体,盖‘胥’字或作‘□’,后屡变而‘月’遂从 ‘耳’,汉唐公□碑‘婿’作‘●’,今又变而从‘工 ’从‘几’,然自是本来如此,非后来所改也。”器案:广韵九鱼:“胥俗作□。”考之汉人,如韩敕孔晁礼器碑、桐柏淮源晁碑、司空宗俱碑、巴郡太守张纳碑、张寿碑,戚伯着碑、金广延母碑、殽坑祠碑阴、杨震碑阴及魏公卿上尊号奏、北齐南阳祠寺碑,固已书“胥” 为“□”,“●”,亦或作又误为“咠”,故从“胥” 之“
婿”或作“●”,仪礼土昏礼:“ 婿,夫也。”释文:“俗作‘●’。”或又作“●”,礼记昏义:“婿执雁入。”释文:“‘婿’本又作‘● ’。”王羲之女婿帖:“取卿为女●。”并作“●”,(唐公防碑作“●”)干禄字书以为俗字者也。翟云升隶篇云:“依字从士从胥,俗从‘知’下作‘耳’,其字似‘智’,故水经注‘婿乡’或讹作‘智乡’,并讹 ‘婿水’为‘智水’也。”字又或作“□”,方言三: “□谓之倩。凡民男而□谓之臧。”(汉书司马迁传应劭注引方言亦作“□”)应氏此文亦作“□”,左传文公八年:“复致公婿池之封。”释文:“俗作‘□’。 ”干禄字书以为通字者也。诗有女同车笺:“婿御轮三周。”释文:“本作‘●’。”仪礼士昏礼注:“婿之室也。”释文:“本作‘●’。”顾炎武金石文字记曰:“婿字一传为‘●’,再传为‘●’,三传为‘□’ ,四传为‘●’,皆‘胥’之变也。”
〔二四〕广记作“妹新归宁”。
〔二五〕“及”字原无,拾补校补。案:广记及搜神记俱有“及”字,今据补正。
〔二六〕“家”原作“受”,拾补校作“家”。案:广记、搜神记俱作“家”,今据改正。
〔二七〕“衰绖到来”,拾补校作“ 椎结”。案:广记作“椎结”。
〔二八〕搜神记无“精”字。器案:汉人谓讲读之所为精舍,后汉书姜肱传:“乃就精庐,求见征君。”注:“精庐,即精舍也。”又党锢刘淑传:“立精舍讲授,诸生常数百人。”又儒林包咸传:“ 往东海,立精舍讲授。”又蔡玄传:“精庐暂建。”注:“精庐,讲读之所。”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引武帝让县自明本志令:“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俱其证。
〔二九〕“随”原作“追”,拾补校作“随”。案:广记作“随”,今据改正。
〔三0〕“家”,广记、搜神记作“ 家人”。
〔三一〕广记作“良以为鬼也”。
〔三二〕“惝惘”,广记作“惝恍” ,搜神记作“怅惘”。
〔三三〕“良久”,广记作“有间” 。
〔三四〕广记无“拜”字。
〔三五〕广记作“为父说其本末如此,得知妖物之为”。
〔三六〕白虎通崩薨篇:“庶人死曰死,魂魄去亡,死之为言澌也,精气穷也。”(御览五四八引春秋说题辞同)说文:“●,澌也,人所离也。 ”广雅释言:“死,澌也。”曲礼:“庶人曰死。”注:“
死之言澌也。”释名释丧制:“人始气绝曰死,死,澌也,就消澌也。”物理论:“人含气而生,精气尽而死,死犹澌也。”(据严可均辑本)素问热论注:“死犹●也,言精气皆●也。”尔雅释训:“鬼之为言归也。”说文:“人之所归为鬼。”列子天瑞篇:“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归也,归其真宅。”御览八八三引韩诗外传:“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土,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作归于风,眼归于日月,骨归于木,筋归于山,齿归于石,膏归于露,发归于草,呼吸之气复归于人。”(又见李冶古今黈六引)说苑反质篇:“ 精神者,天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离形而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之为言归也。”(并见汉书杨王孙传及汉纪)礼记祭法注:“鬼之言归也。”家语哀公问政篇:“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魄。气者,神之盛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鬼。魂气归天,此谓神。合鬼与神享之,教之至也。骨肉弊于下,化为野土,其气扬于上,此神之着也。’”论衡论死篇:“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尸子:“鬼者,归也,故古人以死人为归人。”
〔三七〕礼记檀弓上:“仲宪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说又见家语公西赤问章。白虎通三教篇:“夏后氏用明器,殷人用祭器,周人兼用之,何谓?曰:夏后氏教以忠,故先明器,以夺孝子之心也;殷人教以敬,故先祭器,敬之至也;周人教以文,故兼用之,周人意至文也。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故有死道焉,以夺孝子之心也;有生道焉,使人勿倍也。’”示、视古通。
〔三八〕拾补曰:“由、犹同。”说苑辨物篇:“子贡问孔子:‘死人有知无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也。赐欲知死人有知将无知也,死徐自知之,犹未晚也。’”家语致思篇略同。
〔三九〕汉书艺文志儒家:“董子一篇。”班氏自注:“名无心,难墨子。”论衡福虚篇: “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徒缠子,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右鬼神,是引秦缪公有明德,上帝赐之九年。董子难以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死。”案:隋、唐、宋诸史志,并载儒家董子一卷,明时尚有传本,见陈第世善堂书目,今则佚矣。马国翰辑有四条,孙诒让以董子即缠子,辑有佚文六条,俱失收此文,当据补。
〔四0〕墨子明鬼篇引此事为验,论衡薄葬篇云:“墨家之议,自违其术。其薄葬而又右鬼,右鬼引效,以杜伯为验。杜伯死人,如谓杜伯为鬼,则夫死者审有知,如有知而薄之,是怒死人也。情欲厚而恶薄,以薄受死者之责,虽右鬼其何益哉?如以鬼非死,则其信杜伯非也。如以鬼是死人,则其薄葬非也。术用乖错,首尾相违,故以为非。非与是不明,皆不可行。”
〔四一〕论衡福虚篇载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役缠子相见讲道。意林引缠子言,与儒者董无心论难。玉海引中兴馆阁书目云:“董子一卷,与学墨者缠子辩明鬼之非,缠子屈焉云云。”疑此亦是与缠子论难之辞。御览九0八引缠子:“桀为天下,酒浊而杀厨人。纣王天下,熊蹯不熟,而杀庖人。”意林引缠子:“董子曰:‘子信鬼神,何异以踵解结,终无益也。’缠子不能应。”当即论难此事之文也。
〔四二〕器案“菜肝”疑当作“马肝 ”,篆文●与●形近。史记封禅书:“文成食马肝而死。”又儒林传:“食肉不食马肝。”(汉书同)又扁鹊仓公传:“淳于司马食马肝致病。”论衡言毒篇:“食走马之肝杀人。”
〔四三〕鳖瘕,未详,史记扁鹊仓公传:“临灾泛里女子薄五蛲瘕为病。”盖与鳖瘕病似。
〔四四〕左传昭公七年:“用物精多。”
〔四五〕尚书泰誓上:“惟人万物之灵。”汉书刑法志:“人,有生之最灵者也。”列子杨朱篇:“人肖天地之类,怀五常之性,有生之最灵者也。”五行大义四引桓谭新论:“人抱天地之体,怀纯粹之精,有生之最灵者也。”向子期难养生论:“夫人受形于造化,与万物并存,有生之最灵者也。”
〔四六〕“芥蒂”当作“蒂芥”,司马相如子虚赋:“吞若云梦者八九于其胸中,曾不蒂芥。”文选西京赋:“睚眦虿芥。”李善注:“
张揖子虚赋注:‘蒂介,刺鲠也。 ’虿与蒂同,并丑介切。”汉书贾谊传:“细故蒂芥,何足以疑。”史记贾生传作“□□”,索隐引张揖曰: “□□,鲠刺也,以言细微事,不足□介我心,故于此云何足以疑之者也。”鹖冠子世兵篇用其言,又作“● □”。
〔四七〕拾补曰:“此又以‘犹’为 ‘由’。”
〔四八〕“审”下原有“者”字,拾补云:“‘者’衍。”今据删。
〔四九〕器案:狗鼠者,贱之之辞。世说新语贤媛篇:“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太后问:‘何时来耶?’云:‘正伏魄时过。’因不复前而叹曰:‘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应尔。’ 至山陵亦竟不临。”
○世间亡者,多有见神,语言饮食,其家信以为是,益用悲伤
谨按:司空南阳来季德〔一〕停丧在殡,忽然〔二〕坐祭床上,颜色服饰,声气熟是也,孙儿妇女,以次教诫〔三〕,事有条贯,鞭挞〔四〕奴婢,皆得其过,饮食饱满〔五〕,辞诀而去,家人大哀剥〔六〕断绝,如是三四〔七〕,家益厌苦。其后饮醉形坏〔八〕,但得老狗,便朴杀之,推问里头沽酒家狗〔九〕。
〔一〕 后汉书来历传:“来艳字季德,少好学下士,开馆养徒,少历显位,灵帝时,再迁司空。”又灵纪:“建宁四年夏四月,太常来艳为司空。”注:“艳字季德,南阳新野人。”又:“光和元年夏四月,太常来艳为司空。九月,司空来艳薨。”
〔二〕 搜神记十八有“见形”二字。
〔三〕 搜神记“诫”作“戒”。
〔四〕 搜神记“挞”作“扑”。
〔五〕 “饱满”,搜神记作“既绝 ”。
〔六〕 搜神记“剥”作“割”。
〔七〕 搜神记“三四”作“数年” 。
〔八〕 搜神记“坏”作“露”。
〔九〕 此句搜神记作“推问之则里中沽酒家狗”。御览八八五、九0五引桓谭新论:“吕仲子婢死,有女儿年四岁,葬后数来抚循之,亦能为儿沐头浣濯,甚恶之,以告方士,云:‘其家青狗为之,杀之则止。’婢遂不复来。杨仲文亦言:所知家姬死,已敛未葬,忽起饮酒食,醉后而坐棺前祭床上,如是三四,家益厌苦,其后醉行,坏垣得老狗,便行打杀之,推问,乃里头沽家狗。”搜神记四:“汉时东莱郡陈司空薨,经周年,忽然还家,在床而坐,约束子孙,与平生无异;饮酒食肉,间论幽冥事,历历来往不一,专事感妇,子孙致敬,无异生前。忽一度还家,饮酒醉卧在床,子孙乃近前审视之。元是村中沽酒家老犬也。从此便无踪迹。”今案:此三事与应氏所载者大同小异,倘即所谓世间多有之谓也。
○世间多有狗作变怪,扑杀之,以血涂门户然众〔一〕得咎殃
谨按:桂阳太守汝南李叔坚〔二〕,少时,为〔三〕从事,在家,狗人立行〔四〕,家〔五〕言当杀之〔六〕,叔坚云:“犬马喻君子〔七〕,狗见人行,效之,何伤?〔八〕”叔坚见〔九〕县令还,〔一0〕解冠榻上,狗戴持走〔一一〕,家大惊,时〔一二〕复云: “误触冠,冠缨挂着之耳。〔一三〕”狗于灶前蓄火〔一四〕,家益怔忪〔一五〕,复云:“儿婢〔一六〕皆在田中,狗助蓄火,幸可不烦邻里,此有何恶。〔一七〕”里中相骂,不言无狗怪〔一八〕,遂不肯杀,后数日,狗自暴死〔一九〕,卒无纤介之异〔二0〕。叔坚辟太尉掾〔二一〕、固陵长、原武令,终享大位。子条蜀郡都尉〔二二〕,威龙司徒掾。凡变怪皆〔二三〕妇女下贱,何者?小人愚而善畏,欲信〔二四〕其说,类复裨增;文人亦不证察,与俱悼慑、邪气承〔二五〕虚,故速咎证。易曰:“其亡斯自取灾。〔二六〕”若叔坚者,心固于金石〔二七〕,妖至而不惧,自求多福〔二八〕,壮矣乎〔二九〕!
〔一〕 “众”,拾补云:“疑讹,或‘众’当作‘免’。”器案:卢说非是,“众”古通 “终”,楚辞远游:“羡韩众之得一。”王注:“‘众 ’一作‘终’。”洪兴祖补注引列仙传作韩终。说文: “螽,蝗也,从□●声。●古文终字。●,螽或从虫众声。”公羊哀公十二年:“冬十有二月,●。”释文: “‘●’,本亦作‘螽’。”注云:“比年再●。”疏作“比年再螽”。类聚一00引春秋佐助期:“螽之为虫,赤头甲身,而翼飞行,阴中阳也。螽之为言众暴众也。”宋均注:“螽象众暴众,故一作●也。”此皆“ 众”、“终”古通之证。史记刺客传:“众终莫能就。 ”王念孙曰:“‘众’与‘终’一字,一本作‘终’,一本作‘众’,后人并存之耳。韩策无‘众’字。”盖史记本作“众”,风俗通用法,正与之相同也。
〔二〕 “李”,拾补云:“类聚‘ 韦’。”器案:意林、御览九0五、事类赋二三引及搜神记十八俱作“李”,太平广记四三八引作“
汉汝南李叔坚”。
〔三〕 “为”下,拾补补“州”字,云:“脱,意林有,类聚无。”今按:意林“为”作 “作”,广记脱“为”字,御览、广记、事类赋无“州 ”字,搜神记亦无。
〔四〕 拾补“立”下补“而”字。今案:意林引作“家有狗,作人立”,御览引作“在家狗如人立行”,广记引作“其家犬忽人立而行”,事类赋及搜神记作“家有狗人行”,律以“豕人立而啼”句法,补“而”字是。
〔五〕 “家”下拾补补“人”字。今案:御览、广记、事类赋及搜神记俱有“人”字。
〔六〕 广记作“咸请杀之”。
〔七〕 汉书孔光传:“臣光智谋浅短,犬马齿臷。”陈书章昭达传:“臣当效犬马之劳,以尽臣节。”
〔八〕 意林引作“此狗喻人,人行何害”,广记引作“见人行而效之,何伤也”。
〔九〕 “见”,御览同,意林作“ 作”,类聚九四作“为”。
〔一0〕意林无“还”字,类聚、御览有。
〔一一〕意林作“狗戴之而走”,广记作“狗戴之以走”,类聚、御览与今本合。
〔一二〕“时”,拾补校作“愕”,按:拾补乃据类聚校也,御览、事类赋作“坚”,广记无此字。
〔一三〕意林作“此狗误触冠缨,冠缨挂其耳矣”。
〔一四〕意林引作“犬复与人灶前畜火”,类聚作“狗又上灶”,御览作“狗于灶前畜火” ,广记作“犬寻又于灶前畜火”,事类赋及搜神记作“ 狗又于灶前蓄火”,蓄、畜通,积也。淮南说山篇:“ 畜火井中。”
〔一五〕“怔忪”,事类赋及搜神记作“怔营”,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百姓征彸。”五臣本“征彸”作“怔忪”,李善注引方言曰:“征彸,惶遽也。”
〔一六〕类聚“婢”作“妇”。
〔一七〕“家益怔忪”下,意林引作 “邻里告之,叔坚曰:‘狗能蓄火,幸不须人(此依道藏本,武英殿本作“烦人”)’”。御览作“
家益怪,坚复云:‘儿婢皆在田中,狗助畜火,狗何能作怪。’”广记作“家人益惊愕,叔坚曰:‘儿婢皆在田中,犬助畜火,幸可不烦邻里,亦何恶也。’”
〔一八〕意林、类聚、御览、广记引俱无。
〔一九〕类聚、御览引同,广记作“ 居旬日,犬自死”。意林引“自”作“遂”。
〔二0〕事类赋“卒”上有“家”字。类聚、御览、广记引“纤介”作“纤芥”,搜神记亦作“纤芥”。器案:介、芥通。春秋繁露王道篇:“春秋纪纤芥之失。”说苑至公篇、论衡问孔篇俱作“纤介 ”;孟子万章篇“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意林作“一芥”;论衡知实篇:“天下之人,有如伯夷之廉,不取一芥于人。”仲任以伊尹事为伯夷,亦作“ 一芥”。
〔二一〕类聚无“掾”字,非是。
〔二二〕后汉书独行彭脩传注引应劭汉官仪曰:“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职,秩比二千石,孝景时更名都尉。”
〔二三〕“皆”,拾补作“多”,云:“有脱字,或是‘由’字。”
〔二四〕信读为伸。
〔二五〕“承”,拾补校作“乘”。
〔二六〕易顺鼎读经琐记:“风俗通引易曰:‘斯自取灾。’易无此语,疑‘其所取灾’之异。”器案:“其亡其亡”,否九五爻辞,“
斯其所取灾”,旅初六爻辞。
〔二七〕胡本重“固于金石”句,拾补云:“误。”淮南原道篇:“
利贯金石。”
〔二八〕诗大雅文王:“自求多福。 ”
〔二九〕唐锦梦余录曰:“见怪不可惊怖,但宜镇之以静,如桓公见紫衣之神,周南见怪鼠之语,李叔坚不杀戴冠之犬,马公亮大书入窗之手,是皆能以气胜之也。夫怪岂能伤人,所患者人不能持守,乃自伤耳。”
昔晋文公出猎,见大蛇,高如堤,其长竟路,文公曰:“天子见妖则修德,诸侯修政,大夫修官〔一〕,士修身。〔二〕”乃即斋馆〔三〕,忘食与寝,请庙曰:“孤牺牲瘯蠡〔四〕,币帛不厚,罪一也;游逸无度,不恤国政,罪二也;赋役重数,刑罚懆克〔五〕,罪三也;有三罪矣,敢逃死乎!〔六〕”其夜,守蛇吏梦天杀蛇曰:“
何故当圣君道为?”及明视之,则已臭烂〔七〕。
〔一〕 “官”原作“宫”,何本、胡本作“家”,札移曰:“案‘
宫’当为‘官’,形近而讹,贾子新书春秋篇云:‘大夫梦恶则修官。’”(亦见新序杂事二)今据改正。
〔二〕 器谨案:后汉书杨赐传、治要引桓谭新论引周书曰:“天子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人见怪则修身。”则晋文此语,又本之周书。
〔三〕 王勃拜南郊颂:“斋馆云深。”
〔四〕 左传桓公六年:“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疏云: “瘯蠡,畜之小病。”
〔五〕 拾补云:“懆克,惨刻通。 ”
〔六〕 器案:应氏此文载文公以三事自责之辞,原本新序,新书则作以五事自责,博物志载此事,不详文公自责之辞。
〔七〕 新书春秋篇:“晋文公出畋,前驱还白:‘前有大蛇,高若堤,横道而处。’文公曰:‘还车而归。’其御曰:‘臣闻祥则迎之,见妖则陵之。今前有妖,请以从吾者攻之。’文公曰:‘不可。吾闻之曰:天子梦恶则脩道,诸侯梦恶则脩政,大夫梦恶则脩官,庶人梦恶则脩身,若是则祸不至。今我有失行,而天招以夭,我若攻之,是逆天命也。’乃归齐伯(‘伯’当即‘宫’字之误。)而请于庙曰:‘孤实不佞,不能尊道,吾罪一;执政不贤,左右不良,吾罪二;饬政不谨,民人不信,吾罪三;本务不脩,以咎百姓,吾罪四;齐肃不庄,粢盛不洁,吾罪五。请兴贤遂能,而章德行善,以道百姓,毋复前过。’乃退而脩政,居三日而梦天诛大蛇曰:‘尔何敢当明君之路?’文公觉,使人视之,蛇已鱼烂矣,文公大说,信其道而行之不解,遂至于伯。故曰:‘见妖而迎以德,妖反为福也。’”新序杂事二:“晋文公出猎,前驱曰:‘前有大蛇,高如堤,阻道竟之。’文公曰:‘寡人闻之:诸侯梦恶则修德,大夫梦恶则脩官,士梦恶则修身,如是而祸不至矣。今寡人有过,天以戒寡人,还车而返。’ 前驱曰:‘臣闻之:喜者无赏,怒者无刑,今祸福已在前矣,不可变,何不遂驱之。’文公曰:‘不然。夫神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祸福未发,犹可化也。’还车反,宿斋三日,请于庙曰:‘孤少牺不肥,币不厚,罪一也;孤好弋猎,无度数,罪二也;孤多赋敛,重刑罚,罪三也。请自今以来者,关市无征,泽梁毋赋敛,赦罪人,旧田半税,新田不税。’行此令未半旬,守蛇吏梦大帝杀蛇曰:‘何故当圣君之道为?而罪当死。’发梦视蛇臭腐矣,谒之,文公曰:‘然,夫神果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柰何其无究理而任天也,应之以德而已。’”博物志七:“晋文公出,大蛇当道如拱,文公反脩德,使吏守蛇,吏梦天杀蛇曰:‘何故当圣君道?’ 觉而视蛇,则自死也。”(太平广记二九一引“自死” 作“臭”。)
武帝时迷于鬼神,尤信越巫〔一〕,董仲舒数以为言。武帝欲验其道,令巫诅仲舒;仲舒朝服南面,诵咏经论,不能伤害,而巫者忽死〔二〕。
〔一〕 史记封禅书:“越人勇之乃言:‘越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慢,故衰耗。’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又见补武纪及汉书郊祀志。
〔二〕 谢应芳辨惑编二引用此文,误为白虎通。
○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
谨按:鲁相右扶风〔一〕臧仲英为侍御史〔二〕,家人作食,设桉,欻〔三〕有不清尘土投污之;炊临熟,不知釜处〔四〕;兵弩自行;火从箧簏中起,衣物烧尽〔五〕,而簏故完;妇女婢使悉亡其镜,数日〔六〕堂下掷庭中,有人声言:“汝镜。〔七〕”女孙〔八〕年三四岁,亡之,求不能得,二三日乃于清〔九〕中粪下啼:若此非一。汝南有许季山者〔一0〕,素善卜卦,言:“家当有老青狗物,〔一一〕内中婉〔一二〕御者〔一三〕益喜与〔一四〕为之。诚欲绝,杀此狗,遣益喜归乡里。”皆如其言,因断无纤介,仲英迁太尉长史〔一五〕。
〔一〕 续汉书百官志四:“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
〔二〕 续汉书百官志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
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
〔三〕 “欻”,郎本、程本、郑本作“欻”。文选西京赋:“欻从背见。”薛综注:“欻之言忽也。”王褒九怀:“霾土忽兮塺塺。”
〔四〕 御览八六九引作“欲炊而失釜”。
〔五〕 “烧尽”,御览作“尽烧” ,搜神记三亦同。
〔六〕 搜神记“日”下有“从”字。
〔七〕 搜神记作“还汝镜”。
〔八〕 “女孙”,郎本作“孙女” 。
〔九〕 “清”,搜神记作“圊”,拾补云:“‘圊’本字。”器案,周礼内竖:“执亵器以从。”郑注:“亵器,清器。”史记万石君传厕牏,集解、索隐俱引孟康曰:“厕,行清。”荀子王制篇: “修采清,易道路。”杨注:“采谓采去其秽,清谓使之清洁。”清即谓厕也。说文:“厕,清也。”急就篇:“屏厕清溷粪土壤。”
〔一0〕后汉书许曼传:“许曼者,汝南平舆人也,祖父峻,字季山,善卜占之术,多有显验,时人方之前世京房。自云:‘少尝笃病三年,不愈,乃谒太山请命,行遇道士张巨君,授以方术。’所着易林,至今行于世。”
〔一一〕拾补云:“‘物’字疑衍。 ”札移曰:“案古书多谓鬼魅为物,汉书郊祀志云:‘ 有物曰蛇。’颜注云:‘物谓鬼神也。’春秋繁露王道篇云:‘干溪有物女。’此云狗物,犹言狗魅也,非衍。”器案:孙说是,物训鬼魅,注前世间多有亡人魄持其家语声气所说良是条。
〔一二〕“婉”,搜神记作“侍”。
〔一三〕“者”下,搜神记有“名” 字。
〔一四〕“与”下,搜神记有“共” 字。
〔一五〕搜神记:“右扶风臧仲英(太平广记三五九引无“右”字)为侍御史,家人作食设案,有不清尘土投污之(广记作“有尘垢在焉”);炊临熟,不知釜处;兵弩自行;火从箧簏中起,衣物尽烧,而箧簏故完;妇女婢使,一旦尽失其镜,数日从堂下掷庭中,有人声言:‘还汝镜。’女孙年三四岁,亡之,求不知处,两三日乃于圊中粪下啼:若此非一。汝南许季山者,素善卜卦,卜之曰:‘家当有老青狗物(广记无“物”字),内中侍御者名益(广记作“盖”,下同)喜,与共为之,诚欲绝,杀此狗,遣益喜归乡里。 ’仲英从之,怪遂绝,后徙为太尉长史,迁鲁相。”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长史一人,千石。”本注曰:“ 署诸曹事。”
汝南汝阳〔一〕西门亭〔二〕有鬼魅,宾客宿止〔三〕,有〔四〕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五〕失精〔六〕,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物,其后,郡侍奉掾〔七〕宜禄郑奇来〔八〕,去亭六七里,有一端正妇人〔九〕,乞得〔一0〕寄载,奇初难之〔一一〕,然后上车,入亭,趋至楼下,吏〔一二〕卒檄〔一三〕,白:‘楼不可上。’奇曰〔一四〕:‘我不恶也。 ’时亦昏冥,遂上楼,与妇人栖〔一五〕宿,未明发去〔一六〕。亭卒上楼扫除,见死妇,大惊,走白亭长。亭长击鼓会诸庐吏〔一七〕,共〔一八〕集诊之,乃亭西北八里吴氏妇新亡,以〔一九〕夜临殡,火灭,火〔二0〕至失之;家〔二一〕即持去。奇发行数里,腹痛,到南顿〔二二〕利阳亭加剧,物故,楼遂无敢复上。〔二三〕”
〔一〕 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汝水出弘农,入淮。”
〔二〕 “亭”上,拾补引孙云:“ 御览九一二有‘习武’二字。”
〔三〕 周礼遗人职:“三十里有宿。”郑注:“宿,可止宿,若今之亭有室矣。”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风俗通:“汉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盖行旅宿会之所馆。”案:后汉书独行王忳传:“
除郿令,到官,至斄亭,亭长曰: ‘亭有鬼,数杀过客,不可宿也。’忳曰:‘仁胜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此皆可证明汉代亭制,有室可止宿。
〔四〕 “有”,拾补校作“多”。案:太平广记三一七引作“多”,搜神记十六作“辄有 ”。
〔五〕 御览九四六引幽明录:“淮南郡有物髡发。”太平广记四七三引作“取人头髻”。魏书灵征志:“太和元年,狐截人发,灵太后召而鞭之。”北齐书后主纪:“武平四年正月,邺都、并州,并有狐媚,多截人发。”
〔六〕 文选西京赋:“丧精亡魂。 ”精谓精魂精灵。
〔七〕 “侍”原作“待”,拾补校作“侍”,今案:胡本、郎本、广记作“侍”,搜神记亦作“侍”,今据改正。
〔八〕 “来”,广记作“休”。
〔九〕 “端正”,广记作“美”。
〔一0〕广记、搜神记无“得”字。
〔一一〕拾补云:“下似有脱文。”
〔一二〕“吏”,广记同,程本误“ 来”,搜神记作“亭”。
〔一三〕“檄”,拾补云:“疑‘复 ’。”札移云:“案‘檄’疑当作‘徼’,徼白即谓遮徼告白,广雅释诂云:‘徼,遮也。’”案:广记、搜神记俱无“檄”字。
〔一四〕“奇”字原无,拾补校补,案:广记、搜神记俱有“奇”字,今据补正。
〔一五〕“栖”,拾补校作“接”,今案:广记引作“接”。
〔一六〕诗小雅小宛:“明发不寐。 ”
〔一七〕文选西都赋:“周庐千列。 ”李注:“史记卫令:‘周庐设卒甚谨。’汉书音义: ‘张晏曰:直宿曰庐。’”据此,则郡国亦有庐卒之制。
〔一八〕“共”,大德本误描作“其 ”,徐本从之,非是。
〔一九〕广记、搜神记无“以”字。
〔二0〕广记、搜神记“火”上有“ 及”字。
〔二一〕广记、搜神记“家”上有“ 其”字。
〔二二〕“南顿”原作“新顿”,拾补校改。今案:广记、搜神记作“南顿”,汉志汝南郡有南顿,今从之。
〔二三〕搜神记:“后汉时,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止宿,辄有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物,其后,郡侍奉掾宜禄郑奇来,去亭六七里,有一端正妇人,乞寄载,奇初难之,然后上车,入亭,趋至楼下,亭卒白:楼不可上。奇云:吾不恐也。时亦昏冥,遂上楼,与妇人栖宿,未明发去。亭卒上楼扫除,见一死妇,大惊,走白亭长。亭长击鼓,会诸庐吏,共集诊之,乃亭西北八里吴氏妇新亡,夜临殡,火灭,及火至,失之,其家即持去。奇发行数里,腹痛,到南顿利阳亭加剧,物故。楼遂无敢复上。’”
谨按:北部督邮〔一〕西平〔二〕郅〔三〕伯夷〔四〕,年三十所〔五〕,大有才决,长沙太守郅君章〔六〕孙也,日晡时到亭〔七〕,敕前导人〔八〕,录事掾〔九〕白:“今尚早,可至前亭。”曰:“欲作文书,便留。”吏卒惶怖,言当解去,传云:“督邮欲于楼上观望,亟扫除。”须臾便上,未冥楼镫〔一0〕,阶下复有火,敕〔一一〕:“我思道,不可见火,灭去。”吏知必有变,当用赴照,但藏置壶中耳〔一二〕。既冥,整服坐诵六甲〔一三〕、孝经〔一四〕、易本讫〔一五〕、卧有顷,更转东首,絮巾结两足帻冠之〔一六〕,密拔剑解带,夜时,有正黑〔一七〕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一八〕持被掩足,跣脱几失,再三,徐以剑带系〔一九〕魅脚,呼下火上,照视老狸正赤,略无衣毛,持下烧杀,明旦发楼屋,得所髡人结〔二0〕百余〔二一〕,因从此绝。伯夷举孝廉,益阳长〔二二〕。楚辞云:“鳖令尸亡〔二三〕,溯江而上,到□山下苏起,蜀人神之,尊立为王。〔二四〕”汉淮阳太守尹齐,其治严酷,死未及殓,怨家欲烧之,尸亦飞去〔二五〕。见于书传。楼上新妇〔二六〕,岂虚也哉?
〔一〕 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案:汉郡置督邮,因地制宜,分东西南北中五部,本书过誉篇有长沙郡西部督邮繇延,御览七0四引汝南先贤传:“范滂被诘,受几许赃赇,滂曰:‘曾为北部督邮,汝阳令有记囊表里六尺,若以此为赃,赃直六十耳。’”此亦汝南郡之北部督邮也。御览二五三引刘熙辨释名曰:“督邮,主诸县罚,以负邮殷纠摄之也。”
〔二〕 汉书地理志汝南郡西平,注引应劭曰:“故柏子国也,今柏亭是。”
〔三〕 “郅”原作“到”,拾补校作“郅”,云:“‘到’讹。”器案:类聚八0、御览九一二引作“郅”,今据改正。抱朴子登涉篇作“□” ,原注云:“一作‘郅’。”今案:御览六七一引抱朴子正作“郅”。搜神记十八、搜神后记作“郅”。御览二五三引列异记、九0五引续搜神记误作“刘”。
〔四〕 拾补云:“见续搜神记。”
〔五〕 “所”,搜神记作“许”,古通。
〔六〕 “郅君章”原作“到若章” ,拾补据钱校改,今从之。拾补云:“范书有郅恽传,字君章。”器案:后汉纪七、御览七三九引东观汉纪、范书范式传注及御览三九七引谢承后汉书俱作郅君章,本书过誉篇作郅君章,不误,搜神记作到若章,亦误。
〔七〕 御览引列异记作“惧武亭” 。
〔八〕 拾补曰:“下‘便留’二字,疑当系此。”札移曰:“案‘
人’当作‘入’,谓令入亭止宿也。卢校不解,欲移下文‘便留’二字着此下,大误。” 器案:搜神记作“敕前导人且止”,干记即用应氏此文,并“且止”与下文“今尚早可至前亭”,辞气亦相应,疑当从搜神记订补。
〔九〕 录事掾他书未见,续汉书百官志五:“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或即是也。
〔一0〕拾补云:“有脱文。”器案:类聚引作“止楼上,燃数灯”。
〔一一〕搜神记“敕”下有“云”字。
〔一二〕搜神记“耳”作“日”,属下为句。
〔一三〕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五行有风鼓六甲二十四卷,后汉书方术传注:“遁甲,推六甲之阴而隐甲也。今书七志有遁甲经。”
〔一四〕类聚六九引汉献帝传:“尚书令王允奏曰:‘太史令王立说孝经六隐事,能消却奸邪。’常以良日,允与立入为帝诵孝经一章,以丈二竹簟,画九宫其上,随日时而出入焉。及允被害,乃不复行也。”御览七0八引东观汉记:“尚书令王允奏云: ‘太史令王立说孝经六隐事,令朝廷行之,消灾却邪,有益圣躬。’诏曰:‘闻王者当修德尔,不闻孔子制孝经有此而却邪者也。’允固奏请曰:‘立学深厚,此圣人秘奥,行之无损。’帝乃从之,常以良日,王允与王立入为帝诵孝经一章,以丈二竹簟,画九宫其上,随日时而出入焉。”又见后汉纪二六。后汉书向栩传:“但遣将于河上,北向读孝经,贼当自消灭。”伯夷此事,亦其邻类。
〔一五〕三国志魏书管辂传注引辂别传:“时年十五,来至官舍读书,始读诗、论语及易本。”又曰:“辂言始读诗、论、易本,学问微浅。”北史儒林权会传:“曾夜出城东门,会独乘一驴,忽有二人,一人牵头,一人随后,有似相助;其回动轻漂,有异生人。渐失路,不由本道,心甚怪之,遂诵易经上篇第一卷,不尽,前后二人忽然离散,会亦不觉,堕驴迷闷,至明始觉,方知堕处,乃是郭外,去家数里。”所言易经,疑亦是易本也。又御览引“讫”误“记”。
〔一六〕“絮巾”,原误作“拿巾” ,札移云:“案方言:‘大巾,陈、颍之间谓之帤。’ 说文云:‘帤,巾帤也。’玉篇云:‘帤,大巾也。’ 史记绛侯世家云:‘太后以冒絮提文帝。’集解晋灼云:‘
巴蜀异物志谓头上巾为冒絮。’此拿巾即巾帤,续汉书舆服志云:‘
帻,文者长耳,武者短耳。’此云两足,疑即两耳矣。”器案:御览引列异记作“以絮巾结两足,以帻冠之”。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注引魏略:“ 岐着絮巾布葱,常于市中贩胡饼。”絮巾即帤巾,今据改正。
〔一七〕诗蟋蟀疏:“蟋蟀,似蝗而小,正黑,有光泽如漆。”正黑,犹言纯黑,下文正赤,亦谓纯赤。御览“黑”作“异”,非是。
〔一八〕“伯夷”二字原不重,拾补云:“二字当重。”今案:搜神记、列异记正重二字,今据补正。
〔一九〕“系”原作“击”,列异记作“系”,细绎上文,作“系”良是,今据改正。周礼考工记、说文殳部以□为击,汉孔彪碑及汉书景纪则以 □为系,是二字古混用之证。
〔二0〕御览引“结”作“髻”,搜神记同;列异记作“结”。结、髻古通,汉书陆贾传: “尉佗魁结箕踞见贾。”注:“结读曰髻。”是其证。
〔二一〕列异记云:“旧说狸髡千人得为神也。”器案:魏书灵征志:“太和元年,狐截人发,灵太后召而鞭之。”北齐书后主纪:“武平四年正月,邺都、并州,并有狐媚,多截人发。”御览九四六引幽明录:“淮南郡有物髡发。”太平广记四七三引作 “取人头髻”此皆列异所谓旧说之证。
〔二二〕汉书地理志长沙国益阳注引应劭曰:“在益水之阳。”水经资水注引同。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应劭汉官曰:“前书百官表云:‘
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 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惟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及南阳穣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汝南阳安为女公主邑,改号为令,主薨,复复其故,若此为系其本俗令长以水土为之,及秩高下,皆无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书,斯近其真。”案:范书劭本传云:“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劭此文云:“郅伯夷为益阳长。”当必可据,而范书桓纪及度尚传俱云“益阳令” ,当从此作“长”为允。又案:抱朴子登涉篇:“林虑山下有一亭,其中有鬼,每宿者,或死或病。常夜有数十人,衣色或黄或白或黑,或男或女。后郅伯夷(校见前)者过之宿,明灯烛而坐,诵经,夜半有十余人来,与伯夷对坐,自共樗蒲博戏。
伯夷密以镜照之,乃是群犬也。伯夷乃执烛起,佯误以烛烬爇其衣,乃作燋毛气。伯夷怀小刀,因捉一人而刺之,初作人叫,死而成犬。余犬悉走,于是遂绝,乃镜之力也。”搜神记:“北部督邮西平郅(原误“到”)伯夷,年三十许,大有才决,长沙太守郅君章孙也。日晡时到亭,敕前导人且止,录白掾白:‘今尚早,可至前亭。’曰:‘欲作文书,便留。’吏卒惶怖,言当解去,传云:‘督邮欲于楼上观望,亟扫除。’须臾便上,未瞑,楼镫,阶下复有火,敕云:‘我思道,不可见火,灭去。’吏知必有变,当用赴照,但藏置壶中。日既瞑,整服坐诵六甲、孝经、易本讫,卧有顷,更转东首,以拏巾结两足帻冠之,密拔剑解带。夜时,有正黑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持被掩之,足跣脱几失再三,以剑带系魅脚,呼下火上,照视之,老狐正赤,略无衣毛,持下烧杀。
明旦,发楼屋,得所髡人髻百余,因此遂绝。 ”续搜神记:“林虑山下有一亭,每过宿者或病死,常云有十许人,男女合杂,衣或黑或白,辄来为害。有郅伯夷者过宿,明烛而坐,诵经,至中夜,忽有十余人来,与伯夷并坐薄博。伯夷密以镜照之,乃是群犬;因执烛起,阳误以烛烧其衣,作燃毛气。伯夷怀刀捉一人刺之,初作人,遂死灭犬,余悉走去。”器案:应氏此文郑奇条叙汝阳西门亭有鬼魅之事,郅伯夷条叙鬼魅之所由绝灭,本为一事,故郅伯夷条云“到亭”,即承“汝阳西门亭”而言,又云“得所髡人结百余”,即承“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而言,其事本末颇具如此。自葛稚川采此事,以附益其登山用镜之说,遂改为林虑山,而陶渊明后记因之。今考汉书地理志河内郡隆虑注引应劭曰:“隆虑山在北,避殇帝名,改曰林虑也。”
林虑隶河内,属司隶校尉部,汝阳隶汝南,属豫州刺史部,州郡隔绝,相去有间,自不得掍,干记袭用此文不误。此二条本为一事,只扳引郅伯夷事,而所言之亭,遂不能指实,并失文章前后照应之法。然应氏原文之分段属辞,固可由干记断其与今本相同,叙事既竟,然后着论,或综论全事,或分论一事,其有事迹昭晰,为人所共喻者,则存而不论,此应氏本书之通例,卢氏未明此二条,本叙一事,遂谓“楚辞云云”以下一段,似当在上条 “楼遂无敢复上”之后,误矣。
〔二三〕拾补云:“此一段似当在上条‘楼遂无敢复上’之后,上当有‘谨案’二字,提行起,今脱在此,误。”按:卢说不可从,已见上注。
〔二四〕器案:今本楚辞无此文,文亦不类,疑非出楚辞,亦或楚辞说也。后汉书张衡传注、文选思玄赋注、御览八八八、九二三、事类赋六、蒙求旧注引蜀王本纪:“望帝积百余岁。荆有一人名鳖令(一作“灵”),其尸亡去,荆人求之不得。鳖令尸随江水上至郫,遂活,与望帝相见,望帝以鳖令为相。时玉山出水,若尧之洪水,望帝不能治,使鳖令决玉山,民得安处。鳖令治水去后,望帝与其妻通,惭愧,自以德薄,不如鳖令,乃委国授之而去,如尧之禅舜。鳖令即位,号曰开明帝。”水经江水注引来敏本蜀论、太平广记三七四引蜀记,同。本书佚文,亦详此事。
〔二五〕史记酷吏传:“后数岁,尹齐亦以淮阳都尉病死,家直不满五十金。所诛灭,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归葬。”集解:“徐广曰:‘尹齐死,未及敛,恐怨家欲烧之,尸亦飞去。 ’”汉书酷吏传:“尹齐,东郡茌平人也,以刀笔吏稍迁至御史,事张汤,汤数称以为廉。武帝使督盗贼,斩伐不避贵势,迁关都尉,声甚于宁成,上以为能,拜为中尉,吏民益雕敝,轻齐木彊少文,豪恶吏伏匿,而善吏不能为治,以故事多废抵罪,后复为淮阳都尉。王温舒败后数年,病死,家直不满五十金。所诛灭,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妻亡去归葬。”应氏引鳖令及尹齐事,俱以尸亡证楼上新妇,(扬雄蜀都赋:“昔天地降生杜●密促之君,则荆上亡尸之相。”张衡思玄赋:“鳖令殪而尸亡兮,取蜀禅而引世。”俱用尸亡事。)史记作“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论衡死伪篇作“怨家欲烧其尸,亡去归葬”,与应氏合,汉书作 “怨家欲烧其尸,妻亡归葬”,王先谦补注:“史记作 ‘尸亡去归葬’,徐广注:‘未及敛,尸亦飞去。’风俗通怪神篇说同,公羊:‘陈侯鲍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死(同尸)而得。’疏亦引此事为证,班氏盖以为诞而易之。”器案:王充亦以此为失实之言,不验之语,故倡为窃举持亡之说,而黄氏日钞、顾氏日知录从之,盖所以破怪神之说也。潜夫论巫列篇亦有飞尸说,甚矣,人之好怪也。“淮阳太守”,史、汉、论衡俱作“淮阳都尉”,此盖应氏之误,当据改正。
〔二六〕汉、魏、六朝人通称妇为新妇,故上言妇,此又言新妇也。麈史辨误曰:“吕氏春秋曰:‘白圭……何事比我于新妇乎?’按今之尊者斥卑者之妇曰新妇,卑对尊称其妻及妇人,凡自称者则亦然,则世人之语,岂无所稽哉?而不学者辄易之曰媳妇,又曰室妇,不知何也。”
○世间多有伐木血出以为怪者
谨按〔一〕:桂阳太守〔二〕江夏〔三〕张辽叔高〔四〕,去□令〔五〕,家居买田,田〔六〕中有大树十余围〔七〕,扶疏〔八〕盖数亩地,播不生谷,遣客伐之,六七〔九〕血出,客惊怖,归具事白叔高〔一0〕。叔高大怒曰〔一一〕:“老树汁出〔一二〕,此何等血?〔一三〕”因自严〔一四〕行,复斫之,血大流洒〔一五〕,叔高使先斫其枝,上有一空处〔一六〕,白头公可长四五尺〔一七〕,忽出往赴〔一八〕叔高,叔〔一九〕高乃逆格之,凡杀四头〔二0〕,左右皆怖伏地〔二一〕,而叔〔二二〕高恬如也。徐熟视,非人非兽也〔二三〕,遂伐其树。其年〔二四〕司空辟〔二五〕侍御史兖州刺史,以〔二六〕二千石之尊,过乡里,荐祝祖考;白日绣衣〔二七〕,荣羡如此〔二八〕,其祸安居?春秋国语曰:“木石之怪夔魍魉。〔二九〕 ”物恶能害人乎〔三0〕?
〔一〕 搜神记十八有“魏”字,误。太平广记四一五引无,法苑珠林四二引搜神记、广记三五九引法苑珠林、御览八八六引列异传俱无“魏”字。
〔二〕 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桂水所出,东北入湘。”
〔三〕 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沔水自江别至南郡华容为夏水,过郡入江,故曰江夏。 ”
〔四〕 御览九五二、广记四一五引 “辽”下有“字”字,搜神记亦有。法苑珠林引搜神记作“张遗字升高”,广记引法苑珠林又作“张遗字叔高 ”。器案:说文:“辽,远也。”广雅释诂:“高,远也。”名高字远,义正相会,作“辽”为是。又“升” 亦当作“叔”,盖草书“叔”字与“升”相似误。
〔五〕 搜神记作“去鄢陵”,御览八八六引列异传作“家居鄢陵”。器案:此文当作“去 □陵令”,后汉书宋宏传有□陵令,“鄢”一作“□” ,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释文引字林,汉书地理志作“傿陵”。
〔六〕 “田”,御览引列异传作“ 里”。
〔七〕 淮南说山篇:“求大三围之本。”一围有三寸、五寸及一抱诸说。
〔八〕 说文:“枎,扶疏四布也。 ”文选上林赋注:“扶疏,四布也。”
〔九〕 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徐本作“六七”,余本作 “木中”,御览九五二引作“六七下血出”,拾补校作 “有赤汁六七斗出”。今案:广记引正作“有赤汁六七斗出”,而搜神记、列异传文又不同,详后附引。
〔一0〕御览引作“归以其事白叔高 ”,广记引作“归具白叔高”。
〔一一〕“叔高大怒曰”,原作“大怒”,拾补校作“叔高大怒曰”。今案:广记引作“高怒曰”,搜神记作“叔高大怒曰”,今据改正。
〔一二〕御览引作“树木汁出”,广记引作“树老赤汁”,搜神记及列异传俱作“树老汁赤 ”。
〔一三〕御览引“等”作“言”,广记引作“有何等血”。器案:何等为汉人习语,作“言 ”者误。史记三王世家褚先生补:“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者。’”孟子公孙丑篇:“敢问夫子恶乎长?”赵注:“丑问孟子才志所长何等。”吕氏春秋爱类篇:“其何故也?”高注:“为何等故也。”论衡感虚篇:“尧何等力?”又道虚篇:“实黄帝者何等也?”又:“所谓尸解者何等也?”又语增篇:“何等洁者?”又艺增篇:“此何等民者?”又:“何等贤者?”又非韩篇:“夫法度之公者谓何等也?”又刺孟篇:“名世者谓何等也?”又诘术篇:“所谓十日者何等也?”颜氏家训书证篇:“又问东宫旧事六色罽□是何等物?”匡谬正俗六曰:“问曰:‘俗谓何物为底,义何训?’答曰:‘此本言何等物,其后遂省,但言(有讹羡)直云等物耳。等字本音都在反,转音丁儿反,左太冲吴都赋云:“
畛畷无数,膏腴兼倍,原隰殊品,窳隆异等。”盖其证也。今吴、越之人,呼齐等为丁儿反。应瑗诗云:“文章不经国,筐篚无尺书,用等称才学,往往见叹誉。”(文选题作应璩诗)此言讥其用何等才学见叹誉而为言乎?以是知去“何”而直言“等” ,其言已旧,今人不详其本,乃作底字,非也。’”
〔一四〕广记引无“严”字,搜神记有。
〔一五〕御览引无“洒”字,广记、搜神记有。
〔一六〕广记引无“上”字,御览、搜神记有。
〔一七〕御览引无此句,广记、搜神记句上有“见”字,拾补校补“
见”字。
〔一八〕广记引无“赴”字,御览、搜神记有。
〔一九〕“叔”字原脱,拾补校补。案广记引正有,今从之。
〔二0〕御览引作“如此凡杀四头” ,广记引作“如此凡数四”。
〔二一〕广记引“左”上有“顾”字。
〔二二〕“叔”字原脱,今据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郎本、钟本校补。
〔二三〕御览引无“非兽”二字,广记、搜神记有。
〔二四〕“其年”下原有“同”字,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应”,搜神记亦作“应” ,拾补云:“‘同’字衍,程本作‘应’,亦臆改。” 今案:广记引正无此字,今从之。
〔二五〕“辟”下,拾补据广记补“ 高为”二字。
〔二六〕“以”下广记引有“居”字。
〔二七〕御览引作“衣□”,搜神记作“绣衣”。器案:绣、□同字,绣衣一作锦衣,史记项羽本纪:“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汉书项羽传作“衣锦”。汉书朱买臣传:“上拜买臣会稽太守,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东观汉纪:“建武二年,封景丹为栎阳侯,上谓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故以封卿。’”(又见后汉书景丹传)苏武书:“夜行被绣,不足为荣。 ”华阳国志巴志:“帝谓目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耳。’”南史柳庆远传:“为雍州刺史,帝饯于新亭,曰:‘卿衣锦还乡,朕无西顾之忧矣。’”唐书张士贵传:“从平东都,授虢州刺史,高祖谓之曰:‘ 欲卿衣锦昼游耳。’”宋韩琦有昼锦堂,欧阳修为记,蔡襄书石。
〔二八〕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注: “绣衣御史,武帝置,名绣者,尊宠之也。”
〔二九〕“魍魉”,今本鲁语下作“ □□”,列异传同,史记孔子世家作“罔阆”,博物志作“罔两”,又独言木不及石。案自“春秋国语曰”以下,搜神记移在“遂伐其木”句下,作“此所谓‘木石之怪夔□□’者乎”,文义较顺,此文置在此间,与上下文俱不应,甚非宅句安章之道,疑当从搜神记为当也。
〔三0〕搜神记十八:“魏(校见前)桂阳太守江夏张辽字叔高,去鄢陵,家居买田,田中有大树十余围,枝叶扶疏,盖地数亩,不生谷,遣客伐之,斧数下,有赤汁六七斗出,(法苑珠林引作“树大血出”)客惊怖,归白叔高。叔高大怒曰:‘树老汁赤,如何得怪?’(
珠林引作“此何得怪”,广记引珠林作“此等何怪”。)因自严行复斫之,(珠林、广记俱作“因自斫之”。)血大流洒,(珠林、广记“洒” 俱作“出”。)叔高使先斫其枝,上有一空处,见白头公可长四尺长,突出往赴叔高,(珠林“赴”作“趁” ,广记误作“称”。)高以刀逆格之,如此凡杀四五头并死。(广记“死”误“出”。)左右皆惊怖伏地,叔高神虑怡然如旧,(珠林、广记俱作“恬然”,与风俗通合。)徐熟视非人非兽,(珠林、广记俱作“似人非人,似兽非兽”。)遂伐其木,此所谓“木石之怪夔□ □’者乎。(珠林、广记同。)是岁,应司空辟侍御史兖州刺史,以二千石之尊,过乡里,荐祝祖考,白日绣衣,荣羡,竟无他怪。”御览八八六引列异传:“桂阳太守张叔高家居鄢陵,里中有树大十围,遣客斫之,树大血出,客惊怖,叔高曰:‘树老汁赤耳。’斫之,血大流出,空处有一白头翁,出走,高以刀斫杀之,所谓 ‘木石之怪夔□□’乎?”
○世间多有蛇作怪者
谨按:车骑将军〔一〕巴郡〔二〕冯绲鸿卿〔三〕为议郎,发绶笥,有二赤蛇,可长三尺〔四〕,分南北走,大用忧怖。许季山孙曼字宁方〔五〕,得其先人秘要,绲请使卜,云:“君后三岁,当为边将,东北〔六〕四五千〔七〕里,官以东为名〔八〕,复五年〔九〕,为大将军,南征,此吉祥也。〔一0〕”鸿卿意〔一一〕解,实应且惑。居无几,拜尚书、辽东太守、廷尉、太常〔一二〕。会武陵蛮夷黄高,攻烧南郡,鸿卿以威名素着,选登亚将,统六师之任〔一三〕,奋虓虎之势〔一四〕,后为屯骑校尉、将作大匠、河南尹〔一五〕,复再临理,官纪数方面〔一六〕,如宁方之言。春秋:“外蛇与内蛇斗。〔一七〕”文帝时亦复有此〔一八〕,传、志着其云为〔一九〕,而鸿卿独以终吉,岂所谓“或得神以昌”乎〔二0〕?
〔一〕 续汉书百官志一:“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补注引汉仪:“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
〔二〕 汉书地理志巴郡注引应劭曰:“左氏:‘巴子使韩服告楚。’”
〔三〕 御览九三四引“绲”下有“ 字”字。案赵明诚金石锦云:“
汉车骑将军冯绲碑,碑云:‘字皇卿。’与范史异。”(碑见隶释七)陈思宝刻丛编十八:“汉故车骑将军冯公之碑,篆额冯公名绲,巴郡宕渠人,碑云:‘字皇卿。’而本传作鸿卿。”今案:后汉书本传、书钞六四引谢承后汉书、华阳国志梁益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目录俱作鸿卿,与应氏合,疑不能明也。
〔四〕 “三”,今从宋本,余本俱作“二”,拾补云:“‘二’,类聚‘三’。”今考御览九三四、广记四五六引俱作“三”,搜神记九作“二 ”。
〔五〕 “曼”字原无,拾补云:“ 孙云:‘范书方术传,许曼祖父峻,字季山。宁方盖曼字也。’”器案:御览九三四引作“许季山孙宪”,搜神记亦作“许季山孙宪字宁方”,“宪”字形与“曼” 近而误,足证“孙”下原有“曼”字,不然,则“字” 字将无所着落也。
〔六〕 御览九三四引“东北”作“ 东地”,拾补校作“控地”。
〔七〕 “千”字原无,拾补据御览九三四引补。今案:御览六八二引亦有“千”字,范书许曼传作“当东北行三千里”,今据补。
〔八〕 器案:汉时诸刺史太守,皆得称将,如马援诫子书:“郡将下车辄切齿。”皇甫规自讼疏:“吏推报将之怨。”张奂奏记段颎:“得过州将。”之等皆是也。此云当为边将,官以东为名,即下所出辽东太守是也。
〔九〕 类聚九六、御览九三四引“ 复”作“后”。
〔一0〕“也”字原无,拾补校补。案类聚、御览六八二又九三四及广记引俱有“也”字,今据订补。惟白帖二九及广记引此句在“卜云”下,搜神记同。谢肇浙五杂组六:“风角之术,起于汉末,赤蛇分道,许曼知太守为边官。”
〔一一〕“意”下原有“威名”二字,拾补云:“二字疑衍。”器案:此涉下文而误衍,卢说是,今据删。
〔一二〕类聚、御览六八二引作“拜辽东太守”,广记引作“寻拜辽东太守”。
〔一三〕御览六八二引无此句。
〔一四〕自“之势”起,至下条“到秋节迁北”止,宋本缺此一页。虓虎,已注正失篇。
〔一五〕应劭汉官仪:“河南尹,所治,周地也,洛阳,本成周,周之衰微,分为东、西周。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汉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兴,徙都雒阳,改号为尹,尹,正也。诗曰:‘赫赫师尹。’”(据孙星衍校集本)
〔一六〕后汉书耿纯传:“时李轶兄弟用事,专制方面。”案方面犹言一面,史记留侯世家:“独韩信可属大事,当一面。”又:“独以一面专制诸侯。”
〔一七〕左传庄公十四年:“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闻于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后汉书杨赐传:“故春秋两蛇斗于郑门,昭公殆以亡败。”
〔一八〕汉书武纪:“太始四年秋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群斗孝文庙下,(服虔曰:“赵所立孝文庙也。”)邑中蛇死。”又五行志:“武帝太始四年七月,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后二年秋,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搜神记六同)是汉书二文俱作武帝时,应氏作文帝时,系涉汉书言孝文庙而误,当据改正。
〔一九〕传谓左传,志谓汉志。
〔二0〕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后汉书杨赐传:“臣闻之经传:或得神以昌,或得神以亡。”亦作“昌”,与应氏合。后汉书方术许曼传:“许曼者,汝南平舆人也。祖父峻,字季山,善卜占之术,多有显验,时人方之前世京房。曼少传峻学,桓帝时,陇西太守冯绲始拜郡,开绶笥,有两赤蛇,分南北走。绲令曼筮之,卦成,曼曰: ‘三岁之后,君当为边将,官有东名,当东北行三千里,复五年,更为大将军,南征。’延熹元年,绲出为辽东太守,讨鲜卑,五年,复拜车骑将军,击武陵蛮贼,皆如占,其余多类此云。”搜神记九:“车骑将军巴郡冯绲字鸿卿,初为议郎,发绶笥,有二赤蛇,可长二尺,分南北走,大用忧怖。许季山孙宪字宁方,得其先人秘要,绲请使卜云:‘此吉祥也,君后三岁,当为边将,东北四五里,官以东为名,后五年,从大将军南征。 ’居无何,拜尚书郎、辽东太守、南征将军。”
○世间人家多有见赤白光为变怪者
谨案:太尉梁国桥玄公祖〔一〕,为司徒长史〔二〕,五月末所〔三〕,于中门外卧,夜半后,见东壁正白〔四〕,如开门明,呼问左右,左右莫见,因起自往手●摸之〔五〕,壁自如故,还床复见之,心大悸动。其旦,予适往候之,语次相告;因为说:“乡人有董彦兴者,即许季山外孙也,其探赜〔六〕索隐〔七〕,穷神知化〔八〕,虽眭孟〔九〕京房〔一0〕,无以过也。然天性褊狭,羞于卜术。间来候师王叔茂,请起往迎。”须臾,便与俱还。公祖虚礼盛馔,下席行觞。彦兴自陈:“下土〔一一〕诸生,无他异分,币重言甘〔一二〕,诚有踧踖〔一三〕,颇能别者〔一四〕,愿得从事。”公祖辞让再三,尔乃听之。曰:“府君当有怪--白光如门明者,然不为害也。六月上旬鸡鸣时〔一五〕,南方哭声,吉也。到秋节,迁北〔一六〕,行〔一七〕郡以金为名,位至将军三公。”公祖曰:“怪异如此,救族不暇,何能致望于所不图?此相饶耳。〔一八〕”到六月九日未明,太尉杨秉暴薨〔一九〕。七月二〔二0〕日,拜钜鹿太守,〔二一〕钜边有金。后为度辽将军,历登三事〔二二〕。今妖见此,而应在彼,犹赵鞅梦童子裸歌而吴入郢也〔二三〕。
〔一〕 桥玄,范书有传。
〔二〕 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 ……长史一人,千石。”御览二0九引应劭汉官仪:“ 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成鼎味。”
〔三〕 所犹许也。
〔四〕 说苑反质篇:“白当正白,黑当正黑。”释名释衣服:“袒衣,袒,坦也,坦然正白,无文彩也。”正白即纯白,犹上文郅伯夷条之言正黑正赤也。
〔五〕 “●摸”,原作“收莫”,拾补校作“●摸”,今案:穷通篇祝恬条亦有“手●摸 ”语,今据校改。搜神记三作“扪摸”。
〔六〕 “赜”原误“颐”,今从拾补校改。
〔七〕 易系辞上:“探赜索隐。” 又:“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释文:“‘赜’,京氏作‘啧’。”案:赜,说文无,徐铉说文叙辨俗书讹谬不合六书之体者,以“赜”为假借之字,当通用“啧” 。
〔八〕 易系辞下:“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九〕 眭弘,字孟,汉书本传载其推大石自立、僵柳复起,为匹夫为天子之兆,后孝宣帝果兴于民间。注引应劭云:“眭,音桂。”
〔一0〕京房,字君明,精占验之术,详汉书本传。
〔一一〕诗邶风日月:“日居月诸,照临下土。”又鲁颂閟宫:“奄有下土,缵禹之绪。”
〔一二〕左传昭公十一年:“币重言甘,诱我也。”
〔一三〕论语乡党篇:“踧踖如也。 ”集解引马融曰:“踧踖,恭敬之貌。”
〔一四〕谷梁襄公六年:“由别之而不别也。”范宁注:“别犹识也。”
〔一五〕汉书王莽传上:“以鸡鸣为时。”胡三省曰:“以丑时为十二时之始。”
〔一六〕胡本“北”误“比”。
〔一七〕“行”上,宋本缺一页。
〔一八〕鲍照乐府:“日月流迈不相饶。”隋书刘炫传:“自赞曰:‘家业贫窭,为父兄所饶。’”饶字义与此同,谓相容也。
〔一九〕拾补曰:“钱云:‘案桓纪秉以延熹八年五月丙戌薨,桥本传不云为钜鹿太守,皆与史不合。’”器案:杨秉字叔节,范书有传,御览二0七引张璠后汉纪作字叔卿,今考袁宏后汉纪二二、蔡中郎集太尉桥玄碑、陶潜集圣贤群辅录、古籍丛残古类书第一种贞男部俱作字叔节,作叔卿误。又袁纪及蔡中郎集俱云秉薨在延熹八年五月丙戌。
〔二0〕搜神记“二”作“七”。
〔二一〕札移曰:“案蔡中郎集太尉桥公碑,亦载其尝为钜鹿太守,范书疏略失载耳,卢殊失考。”器案:中郎集太尉桥玄碑阴,亦载玄拜钜鹿太守。水经浊漳水注引应劭曰:“鹿者,林之大者也。尚书曰:‘尧将禅舜,纳之大麓之野,烈风雷雨不迷,致之以昭华之玉而县取目焉。’”(又见汉书地理志注引)
〔二二〕纲目集览二七:“三公主天地人之事,故曰三事。”又详正失篇注。
〔二三〕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旦以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 ’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定公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 搜神记三:“太尉桥玄字公祖,梁国人也,初为司徒长史,五月末,于中门卧,夜半后,见东壁正白,如开门明,呼问左右,左右莫见,因起自往手扪摸之,壁自如故,还床复见,心大怖恐。其友应劭适往候之,语次相告。劭曰:‘乡人有董彦兴者,即许季山外孙也,其探赜索隐,穷神知化,虽眭孟、京房,无以过也。然天性褊狭,羞于卜筮者。间来候师王叔茂,请往迎之。’须臾,便与俱来。公祖虚礼盛馔,下席行觞。彦兴自陈: ‘下土诸生,无他异分,币重言甘,诚有踧踖,颇能别者,愿得从事。’公祖辞让再三,尔乃听之。曰:‘府君当有怪--白光如门明者,然不为害也。六月上旬鸡鸣时,闻南家器,即吉。到秋节,迁北,行郡以金为名,位至将军三公。’公祖曰:‘怪异如此,救族不暇,何能致望于所不图,此相饶耳。’至六月九日未明,太尉杨秉暴薨。七月七日,拜钜鹿太守,钜边有金。后为度辽将军,历登三事。”
山泽第十
风俗通义山泽第十〔一〕
孝经曰:“圣不独立,智不独治,神不过天地,同灵造虚,由立五岳,设三台。〔二〕”传曰:“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或伯或子男,大小为差。〔三〕”尚书:“咸秩无文。〔四〕”王者报功,以次秩之,无有文也〔五〕。易称:“山泽通气。〔六〕”礼: “名山大泽,不以封诸侯。〔七〕”故积其类曰山泽也。
〔一〕 苏颂曰:“山泽十,子抄云:‘二十四。’”
〔二〕 马国翰以下引传为援神契,定此为孝经纬援神契文。黄奭曰:“案风俗通原文引作孝经,今孝经无其文,据列仙传引作援神契,其为纬文无疑。朱彝尊经义考仅引‘圣不独立’二句,以为纬语,疏矣。”札移曰:“案孝经无此文,考刘向列仙传赞云:‘援神契言神不过天地,造灵洞虚,犹立五岳,设三台。’与此文同,则是孝经纬文。汉人引经、纬,不甚分别也。‘同灵造虚’,‘同’疑‘洞’之误。”谭献复堂日记五曰:“此当为孝经纬文,古微书、纬□皆失采记之。”
〔三〕 礼记王制:“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注:“视,视其牲器之数。”尚书大传夏传:“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山川视伯,小者视子男。”注:“所视者,谓其牲币、粢盛、笾豆、爵献之数,非谓尊卑。”(据陈寿祺定本)说苑辨物篇:“五岳者,何谓也?泰山,东岳也;霍山,南岳也;华山,西岳也;常山,北岳也;嵩高山,中岳也。五岳何以视三公?能大布云雨焉,能大敛云雨焉。云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施德博大,故视三公也。四渎者,何谓也?江、河、淮、济也。四渎何以视诸侯?能荡涤垢浊焉,能通百川于海焉,能出云雨千里焉,施德甚大,故视诸侯也。山川何以视子男也?能出物焉,能润泽物焉,能生云雨,为恩多,然品类以百数,故视子男也。书曰:‘禋于六宗,望秩于山川,遍于群神矣。’”后汉书襄楷传注、书钞五0引孝经援神契:“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 ”书钞九一引诗含神雾:“五岳视三公,岱宗为之长,封禅往焉。”又详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注、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及博物志一。
〔四〕 雒诰文。
〔五〕 孙星衍曰:“咸秩,谓遍序其尊卑;无文,谓礼质无文。何氏注公羊、郑注王制皆云:‘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是周尚文,殷尚质;此言‘无文’者,用殷礼祀之。汉书翟方进传云:‘ 定五畤庙祧,咸秩亡文。’注:‘孟康曰:诸废祀无文籍,咸祭之。’与应氏不同者,或古文说也。”阮元咸秩无文解:“书洛诰:‘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又曰:‘称秩元祀,咸秩无文。’此两言‘无文’者,谓无诗也。古人称诗之入乐者曰文,故子夏诗大序曰:‘声成文谓之音。’又曰:‘主文而谲谏。’郑康成曰:‘声谓宫、商、角、征、羽也。声成文者,宫商上下相应。主文,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 ’孟子曰:‘不以文害辞。’赵岐曰:‘文,诗之文章。’然则周公祀明堂之时,但秩序祀礼,仍用殷礼,而乐则殷乐,诗不可用,周乐诗又未敢遽作,故曰‘咸秩无文’也。周颂及文王之什等诗,皆周公祀明堂,归政后在镐京所作也。”器案:僖公三十一年公羊传:“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汉书郊祀志:“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怀柔百神,咸秩无文。”师古曰:“
秩,序也,旧无礼文者,皆以次序而祭之。”后汉书章纪:“诏曰:‘今山川鬼神,应典礼者,尚未咸秩。’”注:“咸,皆也;秩,序也;言山川之神,尚未次序而祭之,书曰:‘咸秩无文。’”
〔六〕 易说卦两见此文。周语下: “川,气之导也。”注:“导,达也。易曰:‘山泽通气。’又疏为川谷,以导其气。”博物志一:“山泽通气,以兴云雨,云气触石,肤寸而合,不崇朝以雨。” 黄宗炎曰:“山能灌泽成川,泽能蒸山作云,是谓通气。”
〔七〕 礼记王制文。
○五岳
东方泰山,诗云:“泰山岩岩,鲁邦所瞻。〔一〕 ”尊曰岱宗,岱者,长也〔二〕,万物之始,阴阳交代〔三〕,云触石而出〔四〕,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天下〔五〕,其惟泰山乎!故为五岳之长。王者受命易姓,改制应天,功成封禅,以告天地〔六〕。孔子曰: “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七〕”岱宗庙在博县西北三十里〔八〕,山虞长守之〔九〕。十月曰〔一0〕合冻,腊月曰涸冻,正月曰解冻〔一一〕,皆太守自〔一二〕侍祠,若有秽疾〔一三〕,代行事,法七十万五千三牲,燔柴〔一四〕,上福脯〔一五〕三十朐,县次〔一六〕传送京师〔一七〕。四岳皆同王〔一八〕礼。南方衡山,一名霍山〔一九〕,霍者,万物盛长〔二0〕,垂枝布叶,霍然而大〔二一〕。庙在庐江〔二二〕灊县〔二三〕。西方华山,〔二四〕华者,华也〔二五〕,万物滋熟〔二六〕,变华〔二七〕于〔二八〕西方也〔二九〕。庙在弘农华阴县〔三0〕。北方恒山,恒者,常也,万物伏藏于北方有常也〔三一〕。庙在中山上曲阳县〔三二〕。中央曰嵩高〔三三〕,嵩者,高也〔三四〕,诗云:“嵩高惟岳,峻极于天。〔三五〕”庙在颍川阳城县〔三六〕。
〔一〕 鲁颂閟宫文。
〔二〕 拾补“尊”上据续汉书祭祀志补“泰山山之”四字,“尊”下补“者一”二字,“ 岱者”下据书舜典正义、左传昭公四年正义引补“始也宗者”四字。器案:诗大雅崧高疏引作“泰山,山之尊。一曰岱宗,岱,始也;宗,长也”,又周颂时迈疏引作“岱,始也;宗,长也”,尔雅释山疏引作“泰山,山之尊。一曰岱宗,岱,始也;宗,长也”,杜甫望岳诗王洙注引与崧高疏、释山疏同,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引“始”作“胎”。诸书释五岳之名,俱以双声□韵为训,始、胎同台声,始字汉读当与今异。
〔三〕 御览十八引三礼义宗:“东岳所以谓之岱者,代谢之义,阳春用事,除故生新,万物更生,相代之道,故以代为名也。”费长房历代三宝记九引提谓经:“东方泰山,汉言代岳,阴阳交代,故谓代岳。”(又见续高僧传一)倪思宽二初斋读书记五曰:“愚案万物之始,阴阳交代,后世泰山治鬼之说,实造端于此。”
〔四〕 类聚七、御览三八引春秋元命包:“山者,气之苞含,所以含精藏云,故触石而出。”
〔五〕 魏鹤山师友雅言:“肤寸之肤,投壶有一字注:‘侧指为肤。’握拳便有四寸,古者以声为律身为度。在靖有一农者买牛,谓自顶至膊有十九肤者,良邦近古,犹有古字存于世。”又曰:“因说肤寸字,在靖州有买牛者,谓顶阔四肤者,良遂问何如为肤?云:铺四指为一肤。及读投壶‘注筹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注:‘铺四指曰扶,一指案寸。春秋传曰:肤寸而合。’是扶肤同音。”阮福肤寸而合解:“肤之音与扶相通。礼记投壶:‘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郑康成注:‘铺四指曰扶,一指按寸。春秋传曰:肤寸而合。’伏生尚书大传:‘扶寸而合。’郑康成注:‘四指为扶,音肤。’韩非子: ‘上失扶寸。’注:‘四指为扶。’玉篇、广韵皆作扶。由是观之:则肤、扶声之转,可见古人通用也。所谓 ‘肤寸而合’者,如云出山,散而不合,则不得雨,今肤寸而合,如人以两手之四指平铺,先分两处,向下覆之,由分而合,渐肖云合之状,合之甚易,故云‘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遍天下’,非谓泰山之云,相离四寸而合也。”
〔六〕 尚书大传:“五岳皆触石而出云,扶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注:“四指为扶。”(据陈寿祺定本)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 注:“侧手为肤,按指为寸。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崇,重也;不重朝,言一朝也。”(文选张景阳杂诗注引何休曰:“四指为肤。”与今本异。)白虎通封禅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太平也。所以必于泰山者何?万物之始,交代之处也。”又巡狩篇:“东方为岱宗者何?言万物更相代于东方也。”白帖六、初学记五、御览二九引五经通义:“泰山一名岱宗,言王者受命易姓,报功告成,必于岱宗也。东方万物始交代之处。宗,长也,言为群岳之长。”书钞九一引刘向五经通义:“太山,五岳之长,故独封太山,告太平于天,报神功也。”御览十八引崔灵恩三礼义宗:“东岳谓之岱者,代谢之义,阳春用事,除故生新,万物更生,相代之道,故以岱为名也。” 汉书眭弘传:“泰山者,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成之处。”后汉书安纪注:“太山,王者告代之处,为五岳之宗,故曰岱宗。”
〔七〕 古书言封泰山、禅梁父者,其说不一。御览六八二引汉官仪:“孔子称封太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史记封禅书:“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御览五三六引河图真纪钩:“王者封泰山、禅梁父,异姓奉度,继兴崇功者,七十二君。 ”又引典略:“建武三十年,有司奏封禅,诏曰:‘灾异连仍,日月薄蚀,百姓怨叹,而有事于太山,污七十二代编录,以羊皮杂貂裘,何彊颜耶!’”又引孙严宋书:“臣逢千载之会,愿上封禅书一篇,使声齐七十二代。”此以为七十二者也。白虎通封禅篇:“故孔子曰:‘升泰山观易姓之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君。’” 史记封禅书正义引韩诗外传:“孔子升泰山,观易姓而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人,不得而数者万数也。”(又见尚书序正义、小学绀珠五引)晋书礼志:“自开辟以来,封禅者七十余君。”此以为七十余者也。御览五三六引张华封禅议:“立德济世,扬晖仁风,以登封太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谥号可知者,十有四也。”此以为七十四者也。张华以七十二为七十四,十二为十四,盖兼秦皇、汉武记之也。
〔八〕 汉书郊祀志下:“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灊,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于上曲阳。 ”汉书地理志:“博有泰山庙,岱山在西北求山上。” 史记封禅书正义引括地志:“泰山一曰岱宗,东岳也,在兖州博城县西北三十里。”申鉴时事篇黄省曾注引汉制:“岱宗庙在博县西北三十里,山虞长守之。”疑本应氏此文。
〔九〕 周礼地官山虞注:“虞,度也,度知山之大小及所生者。”又:“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注:“物为之厉,每物有蕃界也。为之守禁,为守者设禁令也。守者,谓其地之民占伐林木者也。郑司农云:‘厉,遮列守之。’”
〔一0〕“曰”原误作“日”,今据拾补校改。拾补校“日”为“曰”,云:“下皆同。” 器案:后汉书祭祀志上注引作“博县十月祀岱宗,名曰合冻”,不误,今据改正。
〔一一〕御览五二六引汉旧仪:“祭五岳,祠用三正色牲,十月涸冻,二月解冻,皆祭祀,乘传车,称使者。”
〔一二〕岱史望典纪引无“自”字。
〔一三〕通志五八选举一:“凡举士不得有金痍痼疾,督邮书其版,举主保之。”(其督邮版状曰:“身无金痍痼疾云云。”)案后汉书朱浮传注引汉官仪载举状云:“身无金痍痼疾。”有秽疾不得侍祠,盖亦有金痍痼疾不得应举之比。
〔一四〕文选甘泉赋注引应劭汉书注:“柴,牲玉之香也。”
〔一五〕汉书贾谊传:“上方受厘坐宣室。”应劭曰:“厘,祭余肉也。汉仪注:‘祭天地五畤,皇帝不自行祠,还致福。’厘音禧。”师古曰: “禧,福也,借厘字为之耳,言受神之福也。”书钞一四五引风俗通:“俗说:膊,大脯也。案太山博县,每岁十月,祠太山,脯阔一尺,长五分。”
〔一六〕汉书武纪:“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又平纪:“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县次犹言所经过之县也。
〔一七〕“皆太守”以下,拾补据续汉书祭祀志上注引校作“皆太守洁斋,亲自执事,作脯广一尺,长五寸,既祀讫,取泰山君夫人坐前脯三十朐,太守拜章,县次驿马,传送雒阳。”按申鉴注引汉制:“
皆太守自侍祠,法七十万五千三牲,燔柴,上福脯三十朐,县次传送京师。”黄山曰:“ 说文:‘朐,脯挺也。’朐与挺皆脯名,以同物通训。公羊昭二十五年传何注:‘屈曰朐,申曰脡。’士虞礼郑注:‘古文“脡”为“挺”。’曲礼郑注:‘屈中曰朐。’是朐为脯之屈中者,作脯广一尺长五寸,故须中屈之。”
〔一八〕“同王”旧倒植,今从拾补校改。
〔一九〕“山”字原无,从拾补校补。
〔二0〕诗大雅崧高正义、左传昭公四年正义、尔雅释山疏引“万物”上有“言”字。
〔二一〕“霍然而大”,诗正义、左传正义、尔雅疏作“霍然大也”。白虎通巡狩篇:“南方为霍山者何?霍之为言护也,言太阳用事,护养万物也。”御览二一引崔灵恩三礼义宗:“南岳谓之霍,霍者护也,言阳气用事,盛夏之日,护养万物,故以为称。”又三八引白虎通:“南方衡山者,上承景宿,铨德均物,故曰衡山。”
〔二二〕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庐江,故庐子国。”又武纪:“
元封五年,登灊天柱山。”应劭曰:“灊音若潜。南岳霍山在灊,县名,属庐江。”
〔二三〕汉书地理志:“灊,天柱山在南,有祠。”水经禹贡山水泽地所在:“霍山为南岳,在庐江灊县西南。”注:“天柱山也。”申鉴注引汉制:“衡庙在庐江灊县。”尔雅释山:“霍山为南岳。 ”注:“即天柱山。”史记封禅书:“上巡南郡,至江陵而东,登礼灊之天柱山,号曰南岳。”又见补武纪、汉书郊祀志及搜神记。盖汉武以衡山辽阔,因谶纬皆以霍山为南岳,故移其神于此也。御览三九引徐灵期南岳记:“衡山者,五岳之南岳也,其来尚矣,至于轩辕,乃以灊霍之山为副焉,故尔雅云:‘霍山为南岳。’盖因其副焉。(或云衡山一名霍山)至汉武南巡,又以衡山辽远,道隔江、汉,于是乃徙南岳之祭于庐江灊山,亦承轩辕副义也。”是其故也。洪颐烜筠轩文钞霍山为南岳解:“尔雅释山述五岳,一云:‘江南衡。’李巡曰:‘衡,南岳衡山也。’一云:‘霍山为南岳。’郭璞曰:‘霍山,今庐江灊县,灊水出焉,别名天柱山。汉武帝以衡辽阔,故移其神于此,今其土俗人皆呼之为南岳。’案汉书地理志长沙国湘南下注云:‘
禹贡衡山在东南,荆州山。’庐江郡灊下注云:‘天柱山在南,有祠。’班孟坚作志,在武帝移易衡山以后,故注岳祠于天柱山下,并未以天柱为霍山也。霍山即衡山,应劭风俗通云:‘衡山一名霍山。’衡之与霍,犹泰之与岱,是一山有二名也。故孙炎注尔雅,以霍山为误,当作衡山。李善注文选游天台山赋引尔雅:‘衡山为南岳。’当即据孙炎所改之本。是霍山在汉武未易以前,即荆州衡山之别名,汉武既易以后,后人始以名灊县之天柱山。故水经记山水泽地所在云:‘霍山为南岳,在庐江灊县西南。’又泚水篇云:‘泚水出庐江灊县西南霍山东北。’张揖广雅云:‘ 天柱谓之霍山。’皆据移易以后言也。郭景纯注尔雅独云:‘南岳本以两山为名,非从近也。而学者多以霍山不得为南岳。’又言:‘从汉武帝始乃名之。’如此言为武帝在尔雅之前乎?斯不然矣。景纯此言,明驳孙炎不知汉武移易南岳,以衡山辽旷,因移岳祠于天柱下,并非以天柱有霍山之名,举以当南岳也。若天柱本名霍山,既有尔雅此文可证,汉志灊县下当称霍山,不当称天柱矣。且衡山江南,天柱在江北,若霍山即天柱,尔雅所举,不应前后互异。故应仲援以霍山即衡山,而不分为二,其所言与汉志、尔雅合,视景纯为覈实也。” 郝懿行尔雅义疏,亦依洪氏为说,不具录。若朱字绿杜溪文稿有南岳考二卷,则文更繁富也。
〔二四〕“崋”俗作“华”,本书宋本以下各本及广博物志五引此文,“●山”、“●者” 、“●阴”字皆作“●”。说文山部●下云:“山在弘农华阴,从山,华省声。”九经字样山部●下云:“经典相承用‘华’字。”今案:汉西岳●山庙碑、西岳● 山亭碑、樊毅脩●岳庙碑、樊毅复●下民租碑,凡说● 山字皆从山作●。
〔二五〕“华”,拾补据书正义、左传正义校作“变”。案所据正义,见诗大雅荡、崧高、左传昭公四年,又尔雅释山疏引亦作“变”。徐氏识语曰:“案崋、变声义都远,西方成实,变义不类也。切谓变与●近,俗作●,与夸近,故讹耳。此当为‘●也,万物□●,由西方也’。尔雅释草:‘芺蓟,其实荂。’注:‘其实也。’荂即●字,知●有实义。方言: ‘□,荂也。’故□荎盎文,‘然’为‘□’讹,故或为‘成’,‘滋于’本为‘兹●’,‘兹’为‘●’之上,‘●’为‘●’之下,讹错傎到,其迹可寻也。”
〔二六〕宋本、大德本作“熟”,余本俱作“然”,广博物志引亦作“然”。拾补曰:“‘ 滋然’二字左正义作‘成’。”器案:诗正义、尔雅疏亦作“成”。
〔二七〕“华”,拾补校作“由”。器按:诗正义、左传正义、尔雅疏作“由”。
〔二八〕“于”,拾补云:“书无左有。”器案:诗正义、尔雅疏亦有。
〔二九〕白虎通巡狩篇:“西方为华山者何?华之为言获也,言万物成熟可得获也。”初学记五引白虎通:“西岳华山,少阴用事,万物生华,故曰华山。”
〔三0〕汉书地理志:“华阴,太华山在南,有祠。”申鉴注引汉制:“华庙在弘农华阴县。”
〔三一〕白虎通巡狩篇:“北方为恒山者何?恒,常也,万物伏藏于北方有常也。”白帖二引白虎通作“阴阳终其常久,故曰常山。”初学记五引白虎通作“阴终阳始,故其道长久,故曰常山。”
〔三二〕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中山,中山故国。”志又云:“
上曲阳,恒山北谷在西北,有祠。 ”申鉴注引汉制:“恒庙在中山上曲阳县。”
〔三三〕“嵩高”,广博物志引作“ 嵩山”。今案尔雅释山:“山大而高崧。”郭注:“今中岳嵩高,盖依此名。”释文:“‘崧’又作‘嵩’。 ”五经文字:“‘崧’作‘嵩’同,又通作‘崇’。” 国语周语:“融降于崇山。”韦昭注:“崇,崇高山也。夏居阳城,崇高所近。”是崇高即嵩高也。后汉书灵纪:“熹平五年夏四月,复崇高山名为嵩高山。”注: “前书:‘武帝祠中岳,改嵩高为崇高。’东观记曰: ‘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之,名为嵩高山。’ ”则嵩高与崇高之命名,盖亦随时王典制而改易也。“ 崇”又通作“崇”,考工记释文云:“‘崇’本亦作古 ‘崇’字。”汉书郊祀志及地理志并作“崇高”,注云:“‘□’,古‘崇’字。”唐写本经典释文舜典第二崇山云:“古崇字。”薛季宣本古文尚书亦作“崇”。
〔三四〕拾补云:“尔雅疏下有‘言高大也’四字。”今案诗正义亦有四字。白虎通巡狩篇:“中央为嵩高者何?嵩言其高大也,中央之岳独加高字者何?中央居四方之中而高,故曰嵩高山。”御览三八引白虎通:“嵩者高也,言峻大矣,处中以领四方。 ”释名释山:“嵩,竦也,亦高称也。”尔雅释诂:“ 崇,崧,高也。”说文山部:“
崇,嵬高也。”
〔三五〕诗大雅荡崧高文。礼记孔子闲居引“崧”作“嵩”,文心雕龙夸饰篇:“嵩高极天。”亦作“嵩”,与此同。俞樾茶香室丛钞一云:“按毛传:‘嵩,高貌。岳,四岳也。’不专言中岳。应氏之说,或本三家欤?宋楼钥攻媿集跋先大父嵩岳图云: ‘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巍然居四岳之中,盖天下之绝境也。’亦以‘嵩高维岳’为指中岳。”
〔三六〕汉书地理志:“颍川郡崇高,武帝置,以奉太室山,是为中岳,有太室、少室山庙。古文以崇高为外方山也。”师古曰:“‘崇’古‘崇 ’字。”(又见武纪及史记封禅书)申鉴注引汉制:“ 嵩县在颍川阳成县。”器案:汉志阳城下不言有嵩庙,疑仲瑗就所近言之。汉书武纪注引应劭曰:“嵩高县有上、中、下万岁里。”盖因汉武登嵩高,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后因设此里也。
谨按:尚书:“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岱宗,泰山也〔
一〕--望秩于山川,遂见东后〔二〕,东后〔三〕,诸侯也--合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牲、一死贽。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岳,--南岳,衡山也--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西岳,华〔四〕山也--十二〔五〕月北巡狩,至于北岳,--北岳,恒山也--皆如岱宗之礼。〔六〕”中岳〔七〕,嵩高也,王者所居,故不巡焉。巡者,循也;狩者,守〔八〕也;道德太平,恐远近〔九〕不同化,幽隐有不得所者,故自亲〔一0〕行之也〔一一〕。所以五载一出者,盖五岁再闰,天道大备〔一二〕。岳者捔〔一三〕功考德〔一四〕,黜陟幽明〔一五〕也〔一六〕。
〔一〕 此引古文未终,即于其间为之训故之辞。下加破折号者同。
〔二〕 今舜典作“肆觐东后”。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曰:“‘肆’,周礼大行人注、五帝本纪、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后汉书律历志元和二年诏、白虎通巡狩篇、春秋公羊隐公八年何注、风俗通义山泽卷十皆作‘遂’。”
〔三〕 “东后”,拾补云:“下当有‘东方’二字。”今案:封禅书、郊祀志俱作“东后者”。
〔四〕 “华”,当从上文作“●” 。
〔五〕 “二”,当作“一”。
〔六〕 尚书舜典:“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
〔七〕 “岳”字原无,今补。
〔八〕 “守”,拾补云:“当作‘ 牧’,见所校白虎通。”
〔九〕 “近”字原无,拾补云:“ 脱,类聚有。”器案:御览五三七引亦有,今据补正。
〔一0〕“自亲”,拾补据白虎通校作“亲自”。案御览引“自亲”上有“必”字。
〔一一〕白虎通巡狩篇:“王者所以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者牧也,为天下巡行守牧民也。道德太平,恐远近不同化,幽隐不得所者,故必亲自行之,谨敬重民之至也。”(据陈立疏证本)孟子梁惠王:“巡狩者,巡所守也。”文选东都赋注引逸礼:“ 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者牧也,谓天子巡行守牧也。 ”公羊传隐公八年解诂:“五年亲自巡守,巡犹循也,狩犹守也,循行守视之辞,亦不可国至人见,为烦扰,故至四岳,知四方之政而已。”疏云:“尧典文也。” 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以为唐传。
〔一二〕白虎通巡狩篇:“所以不岁巡守何?为太烦也,过五年为大疏也,因天道,时有所生,岁有所成,三岁一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故五载一巡守。”后汉书张纯传引礼稽命嘉:“ 三年一闰,天道小备,五年再闰,天道大备。”御览五三七引逸礼:“王者必制巡狩之礼何?尊天重民也。所以五年一巡狩何?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所以至四岳者,盛德之山,四方之中,能兴云致雨也。巡狩者何?巡,循也,狩,牧也,为天循行牧民也。”
〔一三〕“桷”,原作“埆”,拾补校作“捔”,今从之。案诗召南行露正义引五经异义: “狱者埆也,囚证于埆核之处。”盖涉彼而误。
〔一四〕拾补作“捔考功德”,云: “旧倒,据书、左正义、尔雅疏乙正。”
〔一五〕“幽明”,拾补云:“三书皆无此二字。”
〔一六〕白虎通巡狩篇:“岳者何谓也?岳之为言捔也,捔功德也。”广雅释山:“岳,确也。”广韵三觉:“岳,捔也。”礼记王制疏:“岳者何?岳之为言捔也,捔功德也。必先于此岱宗者,言万物皆相代于东方,故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宗者尊也,岱为五岳之首,故为尊也。”又案诗大雅荡崧高疏引作“岳捔考功德,黜陟也。”尚书、左传正义及尔雅疏合。
○四渎
河出炖煌〔一〕塞外昆仑山,发源注海〔二〕。易:“河出图,圣人则之。〔三〕”禹贡:“九河既道。 ”诗曰:“河水洋洋。〔四〕”庙在河南荥阳县〔五〕。河堤谒者〔六〕掌四渎,礼祠与五岳同〔七〕。江出蜀郡湔氐徼外〔八〕崏山,入海〔九〕。诗云:“江、汉陶陶。〔一0〕”禹贡:“江、汉朝宗于海。”庙在广陵江都县。〔一一〕淮出南阳平氏桐柏大复山东南〔一二〕,入海〔一三〕。禹贡:“海、岱及淮,淮、沂其乂。”诗云:“淮水汤汤。〔一四〕”庙在平氏县〔一五〕。济出常山房子〔一六〕赞皇山,东入沮〔一七〕。禹贡:“浮于汶,达于济。”庙在东郡临邑县〔一八〕。
〔一〕 汉书地理志“炖煌”作“敦煌”,注引应劭曰:“敦,大也;煌,盛也。”
〔二〕 说文水部:“河水出焞煌塞外昆仑山,发原注海。”
〔三〕 系辞上文。
〔四〕 卫风硕人文。
〔五〕 汉书地理志河南郡荥阳注引应劭曰:“故虢国,今虢亭是也。”史记封禅书:“水曰河,祠临晋。”索隐:“韦昭曰:‘冯翊县,地理志临晋有河水祠。’”正义:“即同州冯翊县,本汉临晋县,收大荔,秦获之,更名。括地志云:‘大河祠在同州朝邑县南三十里。’”汉书郊祀志:“水曰河,祠临晋。”师古曰:“即今之同州朝邑县界。”郊祀志下又云:“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河于临晋。”师古曰:“冯翊之县也,临河西岸。”地理志:“临晋有河水祠。”续汉书郡国志同。封禅书,郊祀志并云:“高帝时河巫祠河于临晋”,应氏此文云“祠河于荥阳”,申鉴注引汉制:“河庙在河南荥阳县。”水经河水注五:“河水又东经五龙坞北,坞临长河,有五龙祠,应劭云:‘昆仑山庙在河南荥阳县。’疑即此祠,所未详。 ”则谓河庙在荥阳,郦道元已疑之矣。
〔六〕 河堤谒者,见水经济水注引应劭汉官仪,又河水注有河堤谒者王景、王诲、司马登等。
〔七〕 汉书郊祀志:“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祀,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灊,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于上曲阳,河于临晋,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济于临邑界中,皆使者持节侍祠,唯泰山与河岁五祠,江水四,余皆一祷而三祠云。”御览五二六引卫宏汉旧仪:“祭五岳,祠用三正色牲,十月涸冻,二月解冻,皆祭祀,乘传车称使者。祭四渎,用三正色牲,沈珪,有车马绀盖。”
〔八〕 “湔氐徼外”,原作“湔流互徼外”,拾补校作“湔氐道徼外”,朱筠曰:“‘氐 ’讹作‘互’,‘流’字衍,当作‘江出江都湔氐徼外 ’,据许氏说文江字解更正。”今参卢、朱二家说校改。
〔九〕 说文水部:“江水出蜀湔氐徼外崏山,入海。”
〔一0〕今大雅荡之什江汉作“江、汉浮浮”,王引之经义述闻谓当作“江、汉滔滔,武夫浮浮”,与二章言“江、汉汤汤,武夫洸洸”相应,其说曰:“风俗通山泽篇引此诗曰:‘江、汉陶陶。’‘ 陶’与‘滔’古字通,(楚辞九章“滔滔孟夏兮”,史记屈原传作“陶陶”。)若非经文本作‘滔滔’,何以应劭引作‘江、汉陶陶’?(风俗通穷通篇云:“诗美 ‘滔滔江、汉,南国之纪’。”所引乃四月六章也,此云“江、汉陶陶”,则引江汉首章也。)此其明证也。上句为‘江、汉滔滔’,则下句当为‘武夫浮浮’明甚,而孔氏正义已据误本作解,陆氏释文亦不列古今本之异同,则当时已上下互讹,莫能是正矣。”
〔一一〕汉书地理志:“江都有江水祠。”郊祀志:“江水祠蜀,宣帝改祠于江都。”续汉书郡国志:“江都有江水祠。”水经淮水注:“应劭地理风俗记曰:‘江都县为一都之会,故曰江都也。’县有江水祠,俗谓之伍相庙也,子胥但配食耳,岁三祭与五岳同,旧江水道也。”申鉴注引汉制:“江庙在广陵江都县。”史记封禅书:“江水祠蜀。”索隐:“案风俗通云:‘江出崏山,崏山庙在江都。’地理志:‘江都有江水祠。’盖汉初祠之于源,后祠之于委也。”正义:“括地志云:‘江渎祠在益州成都县南八里,秦并天下,江水祠蜀。’”
〔一二〕水经淮水注引“氏”下有“ 县”字,“东南”上有“在”字。
〔一三〕说文水部:“淮水出南阳平氏桐柏大复山东南,入海。”
〔一四〕小雅谷风之什鼓钟文。
〔一五〕桐柏淮源庙碑:“以淮出平氏,始于大复,潜行地中,见于阳口,立庙桐柏,春秋宗奉,□异告愬,水旱请求,位比诸侯。”水经淮水注:“桐柏大复山……山南有淮源庙,庙前有碑,是南阳郭苞立,又二碑并是汉延熹中守令所造,文辞鄙拙,殆不可观。”续汉书郡国志注:“荆州记曰:‘桐柏山淮源涌发其中,潜流三十里,东出大复山南,山南有淮源庙。’”申鉴注引汉制:“淮庙在平氏县。”七修类稿二引中都志:“风俗通曰:‘淮庙在唐州,庙前槐树下有一泉眼,淮水出焉,其源甚窄。’”郎锳曰:“今考风俗通无有,实谬论也。”案汉无唐州之名,唐代始置,后改淮安郡,寻复曰唐州。风俗通何得有唐州之称,此实中都志之谬论耳。
〔一六〕水经济水注一:“山海经曰:‘王屋之山,联水出焉,西北流注于秦泽。’郭景纯云:‘联、沇声相近,即沇水也,潜行地下,至共山南,复出于东丘,今原城东北有东丘城。’孔安国曰:‘ 泉源为沇,流出为济。’春秋说题辞曰:‘济,齐也;齐、度也,贞也。’风俗通曰:‘济出常山房子县赞皇山,庙在东郡临邑县。济者,齐也,齐其度量也。’余按二济同名,所出不同,乡流亦别,斯乃应氏之非矣。 ”拾补云:“此非四渎之济,郦道元已议其误。案四渎之济,本作●字,说文:‘●,沇也。’汉书地理志: ‘河东垣县,王屋山在东北,沇水所出。’●亦作泲,后人与济混用无别,故致斯误。”器案说文系传云:“ 汉书:‘房子县赞皇山,济水所出,东至廮陶入泜,此非四渎之济,四渎之济,古皆作泲,今人多乱之。’” 辨济、泲二水甚明,张华博物志一亦以出王屋之济,为四渎之济,证以说文:“泲,沇也,东入于海。沇水出河东东垣王屋山,东为泲。”则济、泲二水,自不相混,道元以下,辨之者众,兹不具。
〔一七〕朱筠曰:“‘沮’当作‘泜 ’,据说文济字解更正。”器案:汉书地理志:“常山房子,赞皇山,石济水所出,东至廮陶入泜。”说文: “济水出常山房子赞皇山,东入泜。”又泜下云:“水在常山。”沮水,水经、汉志“直路”下俱云:“出北地直路,入洛。”不言受济水,此作“沮”,误。
〔一八〕汉书地理志:“临邑有泲庙。”师古曰:“泲亦济水字也。”续汉书郡国志:“临邑有泲庙。”水经四:“济水又北过临邑东。”注引地理志曰:“县有济水祠也。”申鉴注引汉制:“济庙在东郡临邑县。”
谨按:尚书大传〔一〕、礼三正记:“江、河、淮、济为四渎。〔二〕渎者,通也,所以通中国垢浊,民陵居,殖五谷也〔三〕。江者,贡也,珍物可贡献也〔四〕。河者,播也,播为九流,出龙图也〔五〕。淮者,均〔六〕,均其务〔七〕也〔八〕。济者,齐,齐其度量也。〔九〕”
〔一〕 宋本、吴本、两京本、胡本、郎本“大”作“太”,不可据;宋藏元本、仿元本“ 大传”更误作“太傅”。
〔二〕 陈寿祺定本以此为夏传文。
〔三〕 永乐大典本水经河水注引作 “江、淮、河、济为四渎,渎,通也,所以通中国垢浊 ”。尔雅释水:“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白虎通巡狩篇:“谓之渎何?渎者,浊也,中国垢浊,发源东注海,其功着大,故称渎也。” 释名释水:“天下大水四,谓之四渎,江、河、淮、济是也。渎,独也,各独出其所而入海也。”水经二河水:“河水又东北流四渎津。”注:“津西侧岸临河有四渎祠,东对四渎口,河水东分济,亦曰沛水,受河也。然荥口水右断门不通,始自是出,东北流迳九里,与清水合。考沛渎自河入济,自沛入淮,达江,水径周通,故有四渎之名也。”王观国学林四:“唐书许敬宗传: ‘高宗东封泰山,以敬宗领使,次濮阳,帝曰:“天下洪流巨谷,不载祀典,济甚细,而在四渎,何哉?”敬宗对曰:“渎之言独也,不因余水,独能赴海者也。济潜流屡绝,状虽微细,独而尊也。”’观国按:前汉郊祀志曰:‘天子祭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颜师古注曰:‘江、河、淮、济为四渎,渎者,发源而注海者也。’所谓发源而注海者,江、河、淮、济皆发源于西,而注乎东,受他水而不为他水之所受,有直通之意,故谓之渎。天下洪流巨谷虽多,然自发源以往,皆为他水之所受,未有如四渎,不为他水之所受;许敬宗乃言渎独也,不因余水,独能赴海,其说非也。渎与独虽同音,而其义则大不同,岂遽以渎为独耶?四渎正因受余水,而不为余水之所夺,故能直赴于海,而敬宗乃言不因余水独能赴海,非也。禹贡:‘导沇水,东流为济,入于河,溢为荥,东出于陶丘北,又东至于菏,又东北会于汶,又北东入于海。’前汉地理志引禹贡‘沇水东流为泲。’颜师古注曰:‘泉出王屋山名为沇,流去乃为泲也。泲与济同。’盖济水虽潜流屡绝,而亦自发源赴海,不为他水之所夺,故居四渎之数,而敬宗以为独而尊,亦非也。渎亦通用窦字,周礼大宗伯:‘以血祭五祀五岳。’郑注曰:‘不见四窦者,四窦,五岳之匹,或省文也。’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郑氏注曰:‘四望,五岳;四类,四窦也。’窦亦直通之意,渎与窦虽异文而义则同,以此观之,则四渎或读为四窦。春秋桓公十二年左氏传曰:‘乃宋公盟于勾渎之丘。’杜预注:‘勾渎之丘,榖丘也。’释文:‘勾音钩,渎音豆。’又哀公六年左氏传曰:‘拘江说囚王豹于勾窦之丘。’释文:‘窦音豆。’然则渎、窦二字通用矣。郑康成读四渎谓之四窦,则四渎或读为四窦,可知矣。”
〔四〕 拾补据水经注校补“所出” 二字于“珍物”上。器案:永乐大典本水经江水注引作 “出珍物可贡献”,文选江赋注引作“江者贡也,为其出物可贡”。帝范审官篇注引作“出珍物,可贡献也” 。御览六0引作“江,贡也,所出珍物可贡献也”。群书通要甲集九引作“所出珍物,可献贡也”。广雅释水:“江,贡也。”释名释水:“
江,公也,诸水流入其中,所公共也。”(据毕沅校本)水经江水注引释名:“江,共也,小水流入其中,所公共也。’”文选江赋注引释名: “江者,公也,所出物不私,故曰公也。”
〔五〕 “播也”二字原无,拾补据水经注校补。器案:永乐大典本水经注河水注五引作“ 河,播也,(太平寰宇记引水经注此文,下尚有“昔禹治洪水”五字)播为九河,自此始也”。御览六一引作 “河,播也,播为九州也”。广雅释水:“河,何也。 ”诗玄鸟笺:“河之言何也。”水经河水注引春秋说题辞:“河之为言荷也,荷精分布,怀阴引度也。”释名释水:“河,下也,随地下处而流通也。”
〔六〕 拾补曰:“水经注引‘淮,均也’,此不加‘也’字亦可,书中自有此文法,下‘ 济者齐’同。”
〔七〕 拾补曰:“水经注引春秋说题辞,‘务’作‘势’。”
〔八〕 广雅释水:“淮,均也。” 释名释水:“淮,围也,围绕扬州北界,东至海也。” 水经淮水注、御览六一引春秋说题辞:“淮者,均其势也。”地理志淮浦注引应劭曰:“淮,涯也。”水经淮水注引应劭曰:“淮,崖也。”崖、涯字同。
〔九〕 水经济水注引作“济,齐其度量也”,注又引春秋说题辞:“济之为言齐也,齐者,度也;度者,贞也。”广雅释水:“济,济也。”释名释水:“济,济也,源出河北,济河而南也。”
○林
谨按:诗云:“殷商之旅,其会如林。〔一〕”传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二〕”礼记将至〔三〕泰山,必先有事于配林。〔四〕林,树木之所藂〔五〕生也〔六〕。今配林在泰山西南五六里,予前临郡,因侍祀之行,故往观之,树木盖不足言〔七〕,犹七八百载间有衰索乎〔八〕!
〔一〕 大雅文王文。
〔二〕 注见愆礼篇。
〔三〕 “礼记将至”,拾补曰:“ 疑是‘礼将祀’三字,‘至’字当为衍文。礼器本作‘ 齐人将有事于泰山’,此或约省其文也。程本改‘祀’ 为‘记’,书中无此例。”
〔四〕 续汉书祭祀志上:“建武三十年三月,上幸鲁,过泰山,告太守以上过,故承诏祭山及梁父。时虎贲中郎将梁松等议:‘记曰:齐将有事泰山,先有事配林。盖诸侯之礼也。河、岳视公侯,王者祭焉,宜无即事之渐,不祭配林。’”注:“卢植注曰:‘配林,小山,林麓配泰山者也。谓诸侯不郊天,泰山,巡省所考,五岳之宗,故有事将祀之,先即其渐,天子则否矣。’”案礼器郑注:“配林,林名。”正义:“配林是泰山之从祀者也,故先告从祀,然后祭泰山,此皆积渐从小至大之义也。”公羊传成公十七年何注作“蜚林”,释文:“蜚,芳尾反,又音配。”惠栋曰:“古‘配’字读为‘妃’,故‘配林’一作‘蜚林 ’,音相近。”
〔五〕 “藂”原作“聚”,今从拾补校改。
〔六〕 说文:“平土有丛木曰林。 ”淮南说林篇高注、文选西京赋薛注:“木丛生曰林。 ”吕氏春秋安死篇高注:“木藂生曰林。”释名释山: “山中丛木曰林,林,森也,森森然也。”御览五七引蔡邕月令章句:“丛木曰林。”
〔七〕 御览五七引作“配林在泰山西南五六里,金树木,盖不足言”,疑有脱误。
〔八〕 犹、由通,此通春秋至汉末言之。
○麓
谨按:尚书:“尧禅舜,纳于大麓。〔一〕”麓,林属于山者也〔二〕。春秋:“沙麓崩。〔三〕”传曰:“麓者,山足也。〔四〕”诗云:“瞻彼旱麓。〔五〕”易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六〕”
〔一〕 尧典文。
〔二〕 水经浊漳水注、汉书地理志上钜鹿注引应劭曰:“鹿者,林之大也。尚书曰:‘尧将禅舜,纳之大麓之野,烈风雷雨不迷,致之以昭华之玉,而县取目焉。’”案所引尚书,当是大传文。史记尧本纪:“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 ”舜本纪:“入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淮南泰族篇:“既入大麓,烈风雷雨而不迷。”高注:“林属于山曰麓。尧使舜入林麓之中,遭大风雨而不迷也。”论衡吉验篇:“尧使舜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蛇不噬,逢烈风疾雨,行不迷惑。”(又见乱龙篇)僖公十四年谷梁传:“林属于山为鹿。”说文麓下引一曰:“林属于山为麓。”
〔三〕 见僖公十四年,今本“麓” 作“鹿”。
〔四〕 诗旱麓传:“麓,山足也。 ”书尧典释文引马、郑云:“麓,山足也。”路史发挥五引尚书大传郑注:“山足曰麓,麓者,录也。”易屯卦集解引虞翻曰:“山足称鹿,鹿,林也。”
〔五〕 大雅文王之什旱麓文。周语引诗作“旱鹿”,韦注:“山足曰鹿。”
〔六〕 屯卦文。释文:“王肃作‘ 麓’,云:‘山足。’虞翻曰:‘艮为山,山足称麓。 ’”集解引虞注作“鹿”。李赓芸炳烛编云:“李鼎祚集解载虞翻注及应劭风俗通皆以鹿为山足作麓,正字作鹿,古省,春秋僖十四年‘沙鹿崩’,亦省麓作鹿也。魏志王粲传:‘易称即鹿无虞,谚有掩目捕雀。’文选左思魏都赋:‘即鹿纵而匪禁。’淮南缪称训高诱注云:‘鹿以喻民。’则皆以为麋鹿之鹿。”
○京
谨按:尔雅:“丘之绝高大者为京。〔一〕”谓非人力所能成,乃天地性自然也〔二〕。春秋左氏传:“ 莫之与京。〔三〕”国语:“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京。〔四〕”今京兆〔五〕、京师〔六〕,其义取于此〔七〕。
〔一〕 释丘文。尔雅作“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
〔二〕 御览五六、一五五、长安志二引作“京谓非人力所能成,天地性自然也”。郭注京云:“人力所作。”丘云:“地自然也。”御览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绝高曰京,京,大也。”说文:“京,人所为绝高丘也。”又:“丘之高也,非人所为也。 ”
〔三〕 庄公二十二年文。
〔四〕 晋语八作“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原”,韦注:“‘原’当作‘京’也,京,晋墓地。”宋庠本作京,注曰:“‘京’当作‘原’,九原,晋墓地。”黄丕烈曰:“檀弓载此事作‘原’,又:‘ 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郑注:‘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盖字之误,当作“原”。’”案韦解云“此当作京”者,考水经汾水注云:“京陵县故城,于春秋为九原之地,其京尚存,汉兴,增陵于其下,故曰京陵。”地理、郡国二志皆曰京陵,是韦正依当日地名,傅合赵文子从先大夫于九京为说,与郑不同,郑易“京” 为“原”,此则易“原”为“京”耳。司马彪云:“京陵,春秋时九京。”是亦从“京”不从“原”也。别本 “京”、“原”互异,乃宋公序误用郑改韦。
〔五〕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注:“
张晏曰:‘地绝高曰京。左传曰: “莫之与京。”十亿曰兆。尹,正也。’师古曰:‘京,大也;兆者,众数。言大众所在,故云京兆也。’” 应劭汉官仪:“京兆,绝高曰京,京,大也;十亿曰兆。欲令帝都殷盛也。”(据孙星衍校集本)
〔六〕 公羊传桓公九年:“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白虎通京师:“
京师者何谓也?千里之邑号也。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居,故以大众言之。明什倍诸侯,法日月之经千里。春秋传曰:‘京师,天子之居也。’王制曰:‘天子之田方千里。’”独断上:“天子所都曰京师。京,水也,地下之众者,莫过于水,地上之众者,莫过于人。京,大;师,众也。故曰京师也。”
〔七〕 御览、长安志引作“京师义亦取此”。
○陵
谨按:诗云:“如山如陵。〔一〕”易曰:“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二〕”又:“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三〕”春秋左氏传曰:“殽有二陵: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风雨也。〔四〕 ”殽在弘农渑池县,其语曰:“东殽、西殽,渑池所高。〔五〕”国语:“周单子会晋厉公于加陵。〔六〕” 尔雅曰:“陵莫大于加陵。〔七〕”言其独高厉也〔八〕。陵有天性〔九〕自然者〔一0〕。今王公坟垄,各称陵也〔一一〕。
〔一〕 诗无此文,小雅天保、鲁颂閟宫俱有“如冈如陵”语,疑此乃应氏用三家诗。
〔二〕 同人文。
〔三〕 坎文。
〔四〕 僖公三十二年文。
〔五〕 御览四二引西征记:“崤山上不得鸣鼓角,鸣则风雨总至。自东崤至西崤三十里,东崤长阪数里,峻阜绝涧,车不得方轨。西崤全是石阪,十二里,险绝不异东崤。”草堂诗笺十三潼关吏注引永初山川古今记:“渑池有二崤;东为左崤,西为右崤,悉长坡数十里,路阻深涧,屈曲盘纡,车不得方轨也。”
〔六〕 拾补曰:“即柯陵,见周语下,宋庠补音:‘“柯陵”或作“加陵”。’案淮南人间训亦作‘嘉陵’。”
〔七〕 释地文,郭注云:“所在未闻。”翟灏尔雅补郭曰:“应劭风俗通义山泽卷引国语 ‘周单子会晋厉公于加陵’,下又引尔雅此文。今国语无会加陵事,惟周语柯陵之会,宋庠补音曰:‘柯,古何反,今本或作加陵,内传及二传皆是柯,又无别音,设作加字,亦当音柯。’然则宋初所见国语,固犹有以柯陵为加陵者。单襄公与晋厉公会,正是柯陵,而淮南子人间训亦云:‘晋厉公合诸侯于嘉陵。’嘉与加同音通借,汉人所引,既各如是,不得谓加非是本字,而必亦柯音矣。韦昭、杜预俱云:‘柯陵,郑西地。’左传庄公十四年:‘晋厉公自栎侵郑,及大陵。’大陵亦郑地,疑即此陵矣。盖此陵于诸陵中为独大,故当时又号之曰大陵。”案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十答问七,亦举淮南之嘉陵,谓“‘嘉’与‘加’同,即春秋之柯陵也”。
〔八〕 案“厉”疑当作“广”,涉上文“晋厉公”而误,御览五三引春秋说题辞:“陵之为言棱也,辅山成其广,层棱扶推,益厥长也。”即此高广之义也。水经延江水注引诗曰:“高平曰陵。”高平与高广义亦近。
〔九〕 “性”,拾补据水经渭水下注引校作“生”。
〔一0〕拾补云:“水经注有‘也’ 字。”
〔一一〕拾补曰:“水经注无‘各’ 字‘也’字。”刘宝楠汉石例墓域称陵(北海相景君碑、丹阳太守郭旻碑)下云:“日知录(二十四)据水经注引风俗通、后汉书明、章二帝纪、西京杂记及曹公祭桥玄文、陈思王上书,谓人臣得称陵。又据旧唐书德● 传卢粲驳武承训造陵之奏,谓‘陵之称施于尊极,不属王公已下,此自南北朝以后然尔’。审是则人臣不得称陵,由来已久。案水经注滱水篇云:‘滱水又东迳京邱北,南对汉中王顷王陵,北对君子岸,岸上有哀王子宪王陵,滱水又东,迳白土北,南即靖王子康王陵,又东迳汉哀王陵北,冢有二坟,故世谓之两女陵,非也。’ 漯水篇云:‘漯水又东迳燕王陵南。’此汉代人臣得称陵也。济水一云:‘又东迳秦相魏冉冢南,世谓之安平陵。’此战国时得称陵也。河水四云:‘其水东南迳子夏陵北。’汾水篇云:‘襄陵县西北有晋襄公陵。’颜师古注汉书地理志,亦以河东郡襄陵为晋襄公之陵。陈留郡襄邑,本承匡襄陵乡也,宋襄公所葬。此春秋时诸侯及大夫士皆得称陵。河水四引阚骃十三州记曰:‘雷首山南有古冢,陵柏蔚然,俗谓之夷齐墓。’似商、周之际,已通名陵,顾氏谓始于赵秦,恐非。”器案:汉时人臣坟垄称陵者,尚有陈陵,为陈元方祖父坟,见太平寰宇记一陈留县。至于董仲舒墓俗呼虾蟆陵,则苏颋垄土记及宋敏求长安志九亦载之。
○丘
谨按:尚书:“民乃降丘度土。〔一〕”尧遭洪水,万民皆山栖巢居,以避其害,禹决江疏河,民乃下丘,营度爽垲〔二〕之场而邑落〔三〕之,故丘之字,二人立一上,一者地也,四方高〔四〕,中央下,像形也〔五〕。诗云:“至于顿丘。〔六〕”“宛丘之下。〔
七〕”论语:“他人之贤丘陵也。〔八〕”尔雅曰: “天下有名丘五,其三在河南,其二在河北。〔九〕”
〔一〕 禹贡:“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段玉裁撰异曰:“风俗通义山泽篇曰:‘谨按尚书:民乃降丘度土。’此今文尚书也。‘是’字作‘ 民乃’二字,‘宅’作‘度’,此文字异者七百有余之目也。凡古文尚书‘宅’字,今文作‘度’,说见尧典(“宅嵎夷”下),扬子方言曰:‘度,居也。’史记夏本纪:‘于是民得下丘居土。’司马所据今文尚书,亦当作‘民乃降丘度土’,‘度土’作‘居土’,亦如 ‘度西曰柳谷’作‘居西’也。王伯厚艺文志考举汉儒所引‘民降丘宅土’,未详见何书,地理志:‘是降丘宅土。’盖或用古文尚书改之也。”器案:诗大雅文王有声:“宅是镐京。”坊记引作“度”,诗皇矣:“此维与宅。”论衡初禀篇引作“度”,书尧典:“宅西。 ”周礼缝人注引作“度”,舜典:“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史记五帝本纪二“宅”字并作“度”,禹贡:“ 三危既宅。”夏本纪亦作“度”。
〔二〕 左传昭公三年:“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请更诸爽垲者。’”杜注:“就高燥也。”文选蜀都赋:“营新宫于爽垲。”刘渊林注:“ 爽垲,高明也。”又西京赋李周翰注:“爽,明也;垲,大也。”
〔三〕 后汉书东夷传:“夫余国… …其邑落皆主属诸加。挹娄国……其邑落各有大人。东沃沮国有邑落长帅。”
〔四〕 程本“方”误“不”。
〔五〕 说文:“丘,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从北从一、一,地也。人居在丘北,故从北,中邦之居,在昆仑东南。一曰:四方高,中央下为丘,象形。”又:“北,乖也,从二人相背。”释名释丧制:“丘,象丘形也。”今案:说文:“屯从屮贯一” ,“才从-上贯一”,“之从屮从一”,“旦从日见一上”,“立从大立一之上”,“
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 “氏从氏下箸一”,“且从几足有二横,一其下地也。 ”此从一皆训为地。
〔六〕 卫风氓文。毛传:“丘一成为顿丘。”释名释丘同,尔雅释丘作敦。
〔七〕 陈风宛丘文。毛传:“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尔雅释丘:“宛中,宛丘。”又云:“丘上有丘为宛丘,陈有宛丘。”释名释丘:“中央下曰宛丘,有丘宛宛如偃器也。”
〔八〕 子张文。
〔九〕 释丘文。
○墟
谨按:尚书:“舜生姚墟。〔一〕”传曰:“郭氏之墟。”墟者〔二〕,虚也。郭氏,古之诸侯,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三〕,故善人怨焉,恶人存〔四〕焉,是以败为丘墟也〔五〕。今故庐居处高下者,亦名为墟〔六〕。姚墟在济阴城〔七〕阳县,帝颛顼之墟,〔八〕阏伯之墟是也〔九〕。
〔一〕 陈寿祺大传定本以此为大传文,段玉裁撰异以此为今文尚书,当在尧典“有鳏在下曰虞舜”下,林春溥古书拾遗亦以为书佚文。史记始皇本纪正义引孝经援神契曰:“舜生姚墟。”
〔二〕 庄子秋水篇释文、一切经音义十三、五三引无“者”字。
〔三〕 黄石公三略上:“善善不进,恶恶不退,贤者隐蔽,不肖在位,国受其害。”
〔四〕 桓谭新论“存”作“仇”。
〔五〕 新序杂事四:“昔者,齐桓公出游于野,见亡国故城--郭氏之墟,问于野人曰: ‘是为何墟?’野人曰:‘是为郭氏(御览五六引作“ 虢”,误)之墟。’桓公曰:‘郭氏者曷为墟?’野人曰:‘郭氏者,善善而恶恶。’桓公曰:‘善善而恶恶,人之善行也,其所以为墟者,何也?’野人曰:‘善善而不能行,恶恶而不能去,是以为墟也。’桓公归,以语管仲,曰:‘其人为谁?’桓公曰:‘不知也。’ 管仲曰:‘君亦一郭也。’于是桓公招野人而赏焉。” 群书治要引新论谴非篇:“昔齐桓公出见一故墟而问之,或对曰:‘郭氏之墟也。’复问:‘郭氏曷为墟?’ 曰:‘善善而恶恶焉。’桓公曰:‘善善恶恶,乃所以为存,而反为墟,何也?’曰:‘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彼善人知其贵己而不用,则怨之,恶人见其贱己而不好,则仇之。夫与善人为怨,恶人为仇,欲毋亡得乎?’”说文郭下云:“齐之郭氏虚,善善不能进,恶恶不能退,是以亡国也。”贞观政要纳谏篇:“珪对曰:‘臣闻于管子曰:“齐桓公之郭国,问其父老曰:郭何故亡?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恶恶也。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贤君也,何至于亡?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所以亡也。”’”
〔六〕 汉书王莽传注:“墟,故居也。”文选西征赋注:“声类曰:‘墟,故所居也。’ ”礼记檀弓下疏:“凡旧居皆曰墟。”左传昭公十七年疏:“虚者,旧居之处也。”
〔七〕 “城”,拾补曰:“汉志作 ‘成’,他纪、传亦作‘城’。”
〔八〕 汉书地理志下:“春秋经曰:‘卫□于帝丘。’今之濮阳是也,本颛顼之虚,故谓之帝丘。”又东郡濮阳下注曰:“卫成公自楚丘徙此,故帝丘颛顼虚。应劭曰:‘濮水南入钜野。’”
〔九〕 左传襄公九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杜注:“商丘在宋地。”疏云:“ 梁国睢阳县也。”又昭公元年:“迁阏伯于商丘,主辰。”注:“商丘,宋地。”续汉书郡国志二:“睢阳,本宋国阏伯墟。”
○阜
谨按:诗云:“如山如阜。〔一〕”春秋左氏传: “鲁公伯禽宅曲阜之地。〔二〕”阜者,茂也〔三〕,言平地隆踊〔四〕,不属于山陵也〔五〕。今曲阜在鲁城中,委曲长七八里〔六〕,雒北芒阪,〔七〕即为阜也。
〔一〕 小雅天保文。
〔二〕 今左传无此语,书费誓序: “鲁侯伯禽宅曲阜。”疑应氏系用此文。
〔三〕 释名释山:“土山曰阜,阜,厚也,言高厚也。”
〔四〕 书钞一五七引“隆”作“陆 ”,不可据。
〔五〕 尔雅释地李注:“土山独高大名阜。”
〔六〕 续汉书郡国志二:“鲁国,古奄国。”注:“应劭曰:‘曲阜在鲁城中,委曲长七八里。’”书钞引此文作“七八百里”,衍“
百”字。
〔七〕 书钞“阪”作“阪”。续汉书郡国志一:“雒阳注:‘皇览曰:县东北山,苌弘冢;县北芒山道西,吕不韦冢也。’”
○培〔一〕
谨按:春秋左氏传:“培塿无松柏。〔二〕”言其卑小〔三〕。部者,阜之类也〔四〕,今齐、鲁之间,田中少高卬,名之为部矣。〔五〕
〔一〕 拾补曰:“当作‘部’,疑与下‘培塿’,皆近人所改。”
〔二〕 拾补曰:“见襄廿四年传,此作‘培塿’,非。观下文两‘
部’字犹不改,可证本皆作‘部’ 字,御览‘部’皆改作‘培塿’,不可从。”器按:御览引见卷五十六。说文附下引左传作“附娄”,淮南原道篇注:“嵝读●嵝无松柏之嵝。”则又作“●嵝”,并音近通假。倭名类聚钞一引“培塿”与今本同,源顺自注云:“上音部,下音嵝。”方言:“冢,秦、晋之间或谓之培,自关而东谓之丘,小者谓之塿。”郭注: “培,音部。”书钞一五七引墨子:“培塿之工,即生松柏。”
〔三〕 晋语八:“松柏不生埤。” 注“埤,下湿也。”
〔四〕 书钞、御览引作“培塿者,即阜之类也”。刘师培曰:“此承上文引左传言,似以作‘培塿’为长。”
〔五〕 御览引作“田中小高者名之为培塿矣”,倭名类聚钞引作“
培塿,田中小高者也”。
○薮
谨按:尔雅:“薮者,泽也。〔一〕”薮之为言厚也〔二〕,草木鱼鳖,所以厚养人君与百姓也〔三〕。鲁有泰〔四〕野,晋有泰陆,秦有阳纡,宋有孟诸,楚有云梦,吴有具区,齐有海隅,燕有昭余祁,郑有圃田,周有焦汉〔五〕濩。今汉有九州之薮:扬州曰具区,在吴县之西〔六〕;荆州曰云梦,在华容县南〔七〕,今有云梦长掌之;豫州曰圃田,在中牟县西〔八〕;青州曰孟诸,不知在何处〔九〕;兖州曰大野,在钜野县北〔一0〕;雍州曰弦蒲〔一一〕,在汧县北蒲谷亭〔一二〕;幽州曰奚养,在虒〔一三〕县东〔一四〕;冀州曰泰陆,在钜鹿县西北〔一五〕;并州曰昭余祈,在邬县北〔一六〕;其一薮,推求未得其处〔一七〕。尚书:“纣为逋逃渊薮。〔一八〕”春秋左氏传曰:“山薮藏疾。〔一九〕”又曰:“薮之薪蒸,虞候守之。〔二0〕”是也。
〔一〕 释地作“薮,泽之别名也” 。
〔二〕 尔雅释地疏、御览七二引作 “薮,厚也”。
〔三〕 尔雅疏引作“有草木鱼鳖,所以厚养人也”,御览引同此本,当据尔雅疏引“草木 ”添“有”字为允。
〔四〕 “泰”,拾补校作“大”,云:“下句同。”器案:此所引尔雅颇有异文,盖应氏所见本与郭注本异,不必以今本尔雅改风俗通。
〔五〕 “汉”,拾补云:“衍。” 案盖涉下文而误。
〔六〕 汉书地理志会稽郡吴下云: “具区泽在西,扬州薮,古文以为震泽。”续汉书郡国志四吴郡云:“吴,本国,震泽在西,后名具区泽。”
〔七〕 汉书地理志南郡华容下云: “云梦泽在南,荆州薮。”注引应劭曰:“春秋‘许迁于容城’是。”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郡云:“华容,侯国,云梦泽在南。”
〔八〕 汉书地理志河南郡中牟下云:“圃田泽在西,豫州薮。”续汉书郡国志一河南尹云:“中牟有圃田泽。”水经渠水注:“风俗通曰:‘渠者,水所居也。’渠水自河与泲乱流,东迳荣泽北,东南分泲,历中牟县之圃田泽北,与阳武分水,故述征记曰:‘践县境便睹斯卉,穷则知逾界。’今虽不能然,谅亦非谬。诗所谓‘东有圃草’也。皇武子曰:‘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圃。’泽在中牟县西,西限长城,东极官渡,北佩渠水,东北四十许里,南北二十许里,中有沙冈,上下二十四浦,津流迳通,渊潭相接,各有名焉。”
〔九〕 汉书地理志梁国睢阳县:“ 禹贡明诸泽在东北。”周礼职方氏郑注:“望诸,明都也,在睢阳。”吕氏春秋有始篇:“宋之孟诸。”高注:“孟诸在梁国睢阳之东北。”淮南地形篇高注同。尔雅释地:“宋有孟诸。”郭注:“今在梁国睢阳县东北。”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梦河神谓己曰:‘吾赐汝孟诸之麋。’”杜注:“在睢阳县东北。”是东汉、西晋诸儒尚知其处,仲远云不知,何也?续汉书郡国志二于梁国睢阳下,遂不出孟诸泽之名,岂亦承其误耶?然刘注于睢阳有阳梁聚下别引左传、尔雅言孟诸之文,与注他泽例同,岂续志有脱文与?
〔一0〕“钜野”,原作“钜鹿”,今校改。钜鹿属冀州,不属兖州,汉书地理志山阳郡钜野本注云:“大野泽在北,兖州薮。”续汉书郡国志二山阳郡云:“钜野有大野泽。”
〔一一〕逸周书职方解作“彊蒲”,盖字之误。
〔一二〕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汧下云: “北有薄谷乡、弦中谷,雍州弦蒲薮。”续汉书郡国志一右扶风汧下不出弦蒲泽,注云:“尔雅曰:‘十薮,秦有阳纡。’郭璞曰:‘在县西。’”又于弘农华阴下注云:“吕氏春秋九薮云:‘秦之阳华。’高注曰:‘ 或在华阴西。’”今案:周礼职方氏雍州云:“其泽薮曰弦蒲。”郑注:“弦蒲在汧。”冀州云:“其泽薮曰杨纡。”郑注:“所在未闻。”及郭璞注尔雅释地“秦有杨陓”云:“今在扶风汧县西。”郦道元注水经汧水云:“汧水出汧县之蒲谷乡,决为弦蒲薮。”及刘昭郡国志注,皆以职方之弦蒲,即尔雅之杨陓。邵晋涵尔雅正义曰:“雍、冀二州,同一泽薮,而异其名,窃所未详。”
〔一三〕“虒”,原作“虎”,今据拾补校正。徐友兰识语曰:“汉地理志:‘奚养幽州薮,在琅邪长广县西。’案长广在今山东莱州府,虒奚在今直隶顺天府,不相应。切以‘虎’为‘黄’讹,后汉之黄,当先汉之睡,与长广近矣。”
〔一四〕拾补曰:“考汉志奚养在琅邪长广县。周礼注同。此云虒,当即续汉郡国志之傂奚县,属渔阳,前志作●奚,●音题,疑形近而误。”器案:班志●奚下、刘志傂奚下本文及注,俱未出奚养薮名,周礼注及汉志俱云:“奚养幽州薮,在琅邪长广县西。”则此仍当在长广县西,他书亦未有言奚养在渔阳之傂奚者,拾补说未安。
〔一五〕汉书地理志钜鹿郡钜鹿下注云:“禹贡大陆泽在北。”又引应劭曰:“鹿,林之大者也。”续汉书郡国志二钜鹿郡钜鹿云:“故大鹿,有大陆泽。”
〔一六〕“邬”原作“鄢”,今据拾补校改。汉书地理志太原郡邬县本注云:“九泽在北,是为昭余祁,并州薮也。”
〔一七〕器案:寻应氏上文,此当指周之焦濩,尔雅释地:“周有焦濩。”郭注:“今扶风池阳县瓠中是也。”汉书地理志左冯翊池阳注引应劭曰:“在池水之阳。”未及薮名。续汉书郡国志一左冯翊池阳下注云:“尔雅十薮,周有焦濩。郭璞曰:‘县瓠中是也。’”小雅六月:“整居焦濩。”正义引孙炎云:“周,岐周,并此及弦蒲,是雍州有二薮也。”仲远言“推求未得其处”,何也?晋书地理志:“
扶风郡池阳县,今为西安府三原县,焦濩泽在泾阳县界。”元和郡县志:“焦濩薮,亦名瓠口即所谓郑、白二渠是也。”
〔一八〕引书今佚,又见左传昭公七年。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
此亦今文尚书袭故语为说,与左氏合。”
〔一九〕宣公十五年文。
〔二0〕昭公二十年文。
○泽
谨按:尚书:“雷夏既泽。〔一〕”诗云:“彼泽之陂,有蒲与荷。〔二〕”传曰:“水草交厝,名之为泽。〔三〕”泽者,言其润泽万物,以阜民用也〔四〕。春秋左氏传曰:“泽之莞蒲,舟鲛守之。〔五〕”韩诗内传:“舜渔雷泽。〔六〕”雷泽在济阴城阳县〔七〕。
〔一〕 禹贡文。
〔二〕 陈风泽陂文。叶抱崧说叩引风俗通“有蒲与荷”,“蒲”作“薮”,谓为鲁诗,不知所据为何本也。
〔三〕 尔雅释水:“水草交为湄。 ”疏引李巡注:“水中有草木交会曰湄。”“湄”亦作 “麋”,诗巧言:“居河之麋。”毛传:“水草交谓之麋。”释文:“‘麋’本作‘湄’。”尔雅释水注即作 “湄”。左传襄公十四年注:“居河之麋。”释文:“ ‘麋’本作‘湄’。”又僖公二十八年:“吾赐汝孟诸之麋。”杜注:“孟诸,宋薮泽。水草之交曰麋。”是河泽皆得言湄,自其水草之交言之则曰湄,自其水之所居者言之则为泽也。
〔四〕 释名释地:“下而有水曰泽,言润泽也。”
〔五〕 昭公二十年文。
〔六〕 玉函山房●佚书、宋绵初内传征俱未收此文。
〔七〕 续汉书郡国志三:“济阴郡成阳有雷泽。”案:舜又有渔于濩泽之说,水经沁水注:“东迳濩泽,墨子曰:‘舜渔濩泽。’(今尚贤篇作 “雷泽”)应劭曰:‘泽在县西北。’”县谓阳阿县,汉书地理志河东郡阳阿县濩泽注引应劭同。元和郡县志:“濩泽在阳城县西北十二里。”则舜渔之地,应亦两主之。
○沆〔一〕
谨按:传曰:“沆者,莽也〔二〕,言其平望莽莽〔三〕无涯〔
四〕际也。〔五〕”沆,泽之无水,斥卤之类〔六〕也〔七〕。今俗语亦曰沆泽〔八〕。
〔一〕 “沆”原作“沈”,拾补曰:“当从说文作‘沆’,下并同。”今据改正。
〔二〕 拾补曰:“水经巨马水注引作‘沆漭’,无‘者’字。”器案:天中记十八引亦作 “漭”,文选西京赋薛琮注:“沆漭,犹洸潒,亦宽大也。”后汉书马融传:“瀇瀁沆漭。”注:“并水貌也。”
〔三〕 拾补曰:“水经注作‘言乎淫淫漭漭’。”案:天中记引同水经注。
〔四〕 拾补曰:“‘涯’,水经注 ‘崖’。”案:天中记亦作“崖”。
〔五〕 史记燕世家正义引作“亢,莽也,言平望漭漭,无涯际也”,(据日本会注考证本)御览七0引作“言其平望泛莽,无崖际也”。器案:涯、崖字通,说文有□无涯,尔雅释水:“浒,水□。 ”字或作涯,淮南原道篇高注:“浔,□也。”文选谢希逸宋孝武宣贵妃诔注、沈休文应诏乐游苑诗注引许慎注作“浔,涯也”,江赋注引作“浔,水涯也”。庄子天道篇:“而积敛无崖。”成玄英疏云:“略无涯峙。 ”俱其证。
〔六〕 “类”,拾补云:“水经注 ‘谓’。”器案:史记会注考证本正义、天中记引亦作 “谓”。
〔七〕 说文:“沆,大水也,从水,亢声。一曰:大泽貌。”徐锴系传引博物志:“停水,东方曰都,一名沆。”御览七0引述征记:“齐人谓湖曰沆。”汉书刑法志:“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汉纪孝文纪“沈斥”作“沆斥”,王制正义引异义:“
左氏说曰:‘赋法积四十五井,除山井坑岸三十六井,定出赋九井。’”“岸”亦“斥” 之误。文选西京赋:“绝坑逾斥。”书钞酒食部五引齐地记:“齐有皮邱坑,民煮坑水为盐。”水经胶水注: “胶水北历土山注于海,土山以北悉盐□。”“□”亦当作“坑”,“坑”、“坑”通用。
〔八〕 郎本脱“泽”字。后汉书马融传广成颂:“弥纶坑泽。”水经巨马水注:“巨马水又东经督亢泽,荆轲传之督亢地图也。”下引风俗通此文。御览三六引淮南地形篇“东南方曰沅泽”,今本淮南作“元泽”,“元泽”即“亢泽”之误,“沅泽”即 “沆泽”之误,是“沆泽”又通作“亢泽”、“坑泽” 、“坑泽”也。
○沛
谨按:尚书〔一〕、春秋公羊传:“齐桓公〔二〕循海而东,师大陷沛泽之中。〔三〕”左氏传〔四〕: “齐景公〔五〕田于沛,招虞人以弓。〔六〕”传曰: ‘送逸禽之超大沛。〔七〕”沛者,草木之蔽茂〔八〕,禽兽之所蔽匿也。
〔一〕 拾补曰:“此或引大传,有脱文,今大传亦无考。”
〔二〕 “桓”原作“景”,拾补曰:“‘景’非,此见僖四年。”今按:此盖涉下文而误,卢校是,今据改正。
〔三〕 何休注云:“草棘曰沛,渐洳曰泽。”孟子滕文公:“园囿污池沛泽多。”赵注: “沛,草水之所生也。泽,水也。”
〔四〕 拾补曰:“见昭卅年。”
〔五〕 “公”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
〔六〕 孟子万章下:“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
〔七〕 未详所出。淮南览冥篇:“ 过归雁于碣石,轶鹍鸡于姑余。”文意相似。
〔八〕 诗甘棠:“蔽芾甘棠。”张迁碑:“蔽沛棠树。”易丰卦:“丰其沛。”释文引子夏传作“芾”,芾、沛通。说文无芾字,●下云:“艸木盛,●●然,读若辈。”当为正字。
○湖
谨按:春秋国语:“伍子胥谏吴王:‘与我争五湖之利,非越乎?’及越灭吴,范蠡乘扁舟于〔一〕五湖。〔二〕”湖者,都也〔三〕,言流渎四面所猥〔四〕都〔五〕也〔六〕,川泽所仰以溉灌也。〔七〕今卢江临湖〔八〕、丹阳芜湖县是也。
〔一〕 “于”,拾补曰:“类聚‘ 如’。”案书钞一三七引“于”上有“游”字。
〔二〕 按事见吴语、越语、说文● 下引吴语“于其心也●然”,亦称为春秋国语,汉书艺文志国语列入六艺略春秋类。
〔三〕 “都也”二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拾补曰:“二字脱,以初学记补,下同。”器案:吴郡志四八引亦有“都也”二字。
〔四〕 “猥”,钟本作“徼”,拾补校作“隈”。
〔五〕 “都”字原无,拾补校补,今从之。
〔六〕 御览六六、天中记十引作“ 湖,都也,流渎四面所隈都也”。
〔七〕 说文:“湖,大陂也,川泽所仰以灌溉也。”
〔八〕 “湖”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
○陂
谨按:传曰:“陂者,繁也。〔一〕”言因下钟水以繁利万物也。今陂皆以溉灌,今汝南富陂〔二〕县是也。
〔一〕 拾补曰:“钱云:‘古读繁如婆,与陂音相近。’”
〔二〕 “陂”,拾补曰:“汉志‘ 波’,水经注‘陂’。”
○渠
谨按:传曰:“渠者,水所居也。〔一〕”秦时韩人郑国穿渠,孝武帝时赵中大夫白公复穿渠,故其语曰:“田于何所?池阳〔二〕谷口〔三〕。郑国在前,白渠起后〔四〕。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 数斗〔五〕。且溉且粪〔六〕,长我稷黍。衣食京师,数百万口。〔七〕”又郑当时穿渠以利漕运,若此非一,官民俱赖其饶焉〔八〕。
〔一〕 说文:“渠,水所居。”
〔二〕 汉书地理志上:“左冯翊池阳。”注:“应劭曰:‘在池水之阳。’”
〔三〕 史记河渠书索隐:“瓠口即谷口。”案此谷口,即汉书地理志上九嵕山东之谷口。
〔四〕 “起”,水经渭水注引作“ 在”,今案汉书沟洫志正作“在”,作“在”是。
〔五〕 此言泾河水中含泥量之大。
〔六〕 汉书沟洫志注:“如淳曰: ‘水渟淤泥,可以当粪。’”
〔七〕 拾补曰:“汉书‘亿万之口 ’。”汉纪作“百万余口”。
〔八〕 事并见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水经渭水注。
○沟
谨按:周礼:“沟者,沟也〔一〕,广四尺,深四尺。〔二〕”汉书“高祖与项羽要,割鸿沟以东为楚” 是也〔三〕。鸿沟在荥阳县〔四〕。
〔一〕 拾补曰:“此无义理,当依匠人作‘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与下一例。”器按:释名释水:“水注谷曰沟,田间之水亦曰沟。沟,构也,纵横相交构也。”疑此当作“传曰:‘
沟,构也,言纵横相交构也。’周礼:‘沟广四尺,深四尺。’”今本有脱误,遂不可解。拾补迳改从周礼,亦未可从。
〔二〕 说文:“沟,水渎,广四尺,深四尺。”周礼遂人注:“遂、沟、洫、浍,皆所以通水于川也。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洫倍沟,浍广二寻,深二仞。”汉书沟洫志注引应劭曰:“沟广四尺,深四尺,洫广深倍于沟。”
〔三〕 史记高纪:“中分天下,割鸿沟而西者为汉,鸿沟而东者为楚。”正义引应劭曰: “在荥阳东二十里。”器按:汉书高纪、项羽传俱言割荥阳,史记则言鸿沟,疑此当作“汉书”为允。
〔四〕 水经济水注一:“济渠水断阪沟,惟承此始,故云汳受□然矣;亦谓之鸿沟水,盖因汉、楚分王,指水为断故也,郡国志曰‘荥阳有鸿沟水’是也。盖因城地而变名为川流之异目。”杨守敬疏曰:“案史记项羽本纪:‘羽与汉约,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者为汉,鸿沟以东者为楚。’裴骃、司马贞引文颖说,以官渡水为鸿沟,刘昭、颜师古并以为据。考渠水出荥阳北,河东南,迳阳武县为官渡水,又迳大梁城东南入颍,言楚、汉事者,或主荥阳,应劭注汉书,谓 ‘鸿沟在荥阳东南二十里’是也;或主大梁,张华谓‘ 始皇凿渠引河水以灌大梁,谓之鸿沟,楚、汉会此处’ 是也。盖鸿沟之约,未几即爽约,故人无定说。郦氏于此篇,叙荥阳鸿沟,于渠水篇叙大梁鸿沟,并有‘汉、楚指水’之说,乃两存之。至□然水亦谓之鸿沟者,则因济渠水断汴沟,惟承此水,并渠水之上流,被以鸿沟之名耳。’又渠水注:“渠水于此有阴沟、鸿沟之称焉。项羽与汉高分王,指是水以为东西之别。苏秦说魏襄王曰:‘大王之地,南有鸿沟’是也。故尉氏县有波乡、波亭,鸿沟乡、鸿沟亭,皆藉水以立称也。今萧县西亦有鸿沟亭,梁国睢阳县有鸿口亭,先后谈者,亦指此以为楚、汉之分王,非也,盖春秋之所谓红泽者也。” 范守己御龙子集十七璅谭一豫谭云:“汉书云:‘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合流,南入于淮者也。其支派与宋、郑、陈、蔡诸水,皆相流通。厥后河徙不常,故流遂绝。正统间河自中牟南行,由开封西南经通许、睢、陈支流入淮,由是汴南诸水之故迹俱没于河,已而河复北徙,止遗河形弥漫而已,古迹茫然,莫可复辨。今西华犹称古鸿沟。”
○洫
谨按:周礼:“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故〔一〕谓之洫。〔二〕”论语曰:“禹尽力乎沟洫。〔三〕”
〔一〕 “故”,拾补曰:“衍。”
〔二〕 考工记匠人文。
〔三〕 泰伯文。说文:“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从水血声。论语曰:‘ 尽力乎沟洫。’”
佚文
风俗通义佚文
○声音
相,拊也,所以辅相于乐。奏乐之时,先击相。(御览五八四)
器案:礼记乐记:“治乱以相,讯疾以雅。”郑玄注:“相即柎也,亦以节乐。柎者,以韦为衣,装之以糠,糠一名柎,因以名焉。今齐人或谓糠为相。”孔颖达疏:“相即柎也,所以辅助于乐,故谓柎为相。”孔疏即本之应说。
雅,形如漆筒,有椎。礼云:“讯疾以雅”是也。(御览五八四)
击壤,形如履,长三四寸,下僮以为戏。(路史后纪十)
壤,木为之,前广后锐,长尺四寸,阔三寸,未戏先侧一壤于地,远三四十步,以手中壤击之,故曰击壤。(罗氏识遗九)
古琴歌曲有五,如鹿鸣、驺虞之类;操有十二,如将归、拘幽、履霜、别鹤之类;引有九,如烈女、湘妃、霹灵、思归、走马之类;又有二十一章,如阳春弄、连珠弄之类。(类说三六)
九引:烈女(楚樊妃),伯妃(鲁伯妃),思归(卫女),霹雳(楚商梁),走马(樗里牧恭),箜篌(霍子高,即公无渡河),琴引(秦屠门高),楚引(楚龙丘子)。(合璧事类前五七、小学绀珠四)
清角、黄帝之琴,号钟、齐桓公琴,绕梁、楚庄王琴,绿绮、司马相如琴,焦尾、蔡邕琴,凤皇、赵飞燕琴。(天中记四二)
梧桐生于峄阳山岩石之上,采东南孙枝以为琴,声清雅。(事类赋二五、御览九五六、桐谱下器用篇又杂说篇、苏轼次韵和王巩诗施注、天中记五一)
十月谓之应钟何?应者,应也;钟者,动也;言万物应阳而动,不藏也。(意林、御览二七、合璧事类前十四)
器案:白虎通五行篇:“十月谓之应钟何?应者,应也;钟者,动也;言万物应阳而动,下藏也。”“下藏”,风俗通作“不藏”,疑“不” 字是,谓时至十月,一阳复生,故不藏也。
十二月律,谓之大吕何?大者,太也;旅,拒也;言阳气欲出,阴不许也。吕之言拒也,旅拒难之也。 (意林、御览二七)
器案:“旅抑”,原作“依即” ,钱大昕、卢文弨俱疑“即”当作“抑”。器案:白虎通五行篇:“十二月律,谓之大吕何?大者,大也;吕者,拒也;言阳气欲出,阴不许也。吕之为言拒也,旅抑拒难之也。”字正作“旅抑”,今据改正。
○祀典
太山岩石松树,郁郁苍苍如云中。(文选赠白马王彪诗注、又刘桢公宴诗注、又谢朓之宣城诗注)
器案:续汉书祭祀志上注、通典礼典引应劭汉官仪:“马第伯封禅仪记曰:‘仰视岩石松树,郁郁苍苍,若在云中。’”
谨案:自郊貙膢,春秋飨射,天子射麑掩雉,献诸宗庙,扶阳发滞,养老致敬,化之至也。(御览三三)
四夷(器案:苏颂记风俗通义存佚篇名及其次第,云“第八并篇名亦亡”,以今所辑佚文观之,即四夷也,今辄代拟之。)
东方曰夷者,东方仁,好生,万物抵触地而出。夷者,抵也,其类有九:一曰玄菟,二曰乐浪,三曰高骊,四曰满饰(一作蒲饰),五曰凫臾,六曰索家,七曰东屠,八曰倭人,九曰天鄙。南方曰蛮者,君臣同川而浴,极为简慢。蛮者,慢也,其类有八:一曰天竺,二曰垓首,三曰僬侥,四曰跂踵,五曰穿胸,六曰儋耳,七曰狗轵,八曰旁脊。西方曰戎者,斩伐杀生,不得其中。戎者,凶也,其类有六:一曰侥夷,二曰戎夷,三曰老白,四曰耆羌,五曰鼻息,六曰天刚。北方曰狄者,父子叔嫂,同穴无别。狄者,辟也,其行邪辟,其类有五:一曰月支,二曰秽貊,三曰匈奴,四曰单于,五曰白屋。(礼记王制疏、尔雅释地疏、罗氏识遗一0、郑樵尔雅注、通鉴三三注)
王制云:“东方曰夷,夷者,柢也,言仁而好生,万物柢地而出。”(后汉书东夷传文,注云:“见风俗通”)
羌乃三苗,姜姓之裔。(通鉴释文一0)
器案:同卷又引“裔”作“别” 。
羌本西戎,卑贱者也,主牧羊,故羌字从羊人,因以为号。无君臣上下,健者为豪,不能相一,种别部分,强者陵弱,转相抄盗,男子战死以为吉,病终者谓之凶。(御览七九四)
诸羌种落炽盛,大为边害。(文选谢灵运传论注)
氐言抵冒贪饕,至死好利。乐在山溪,本西南夷,别种号曰白马,孝武皇帝遣中郎将郭昌等引兵征之,降服,以为武都郡。(史记匈奴传索隐、御览七九四、通鉴释文一0、又一三、纲目集览一八、又二0)
器案:史记索隐:“西接氐、羌,案风俗通云:‘二氐,本西南夷种。’地理志云:‘ 武都有白马氐。’”
貊者,谨案:春秋传:“大貊、小貊。”貊,略也,云无礼法,不知送往劳来,无宗庙粢盛,赋敛轻薄也。(御览七八0)
胡者,谨案:汉书:“山戎之别种也。”又胡者,互也,言其被发左衽,言语贽币,事殊互也。殷时曰獯粥,改曰匈奴。(史记匈奴传索隐、通鉴六注)
器案:水经河水注二:“应劭曰:‘反舌左衽,不与华同,须有译言乃通也。’”
楼烦,故楼烦胡地也。(史记匈奴传正义)
器案:索隐引应劭曰同。
春秋传曰:“狄本山戎之别种也,其后分居,号曰赤翟、白翟。”(史记晋世家正义)
器案:此据会注考证本。
昔高辛氏有犬戎之寇,帝患其侵暴,而征伐不克,乃访募天下有能得犬戎之将吴将军头者,购黄金千镒,邑万家,又妻以少女。时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槃瓠,下令之后,槃瓠遂衔人头,造阙下。群臣怪而诊之,乃吴将军首也。帝大喜,而计槃瓠不可妻之以女,又无封爵之道,议欲有报,而未知所宜。女闻之,以为帝皇下令,不可违信,因请行;帝不得已,乃以女配槃瓠。槃瓠得女,负而走,入南山,止石室中,所处险绝,人迹不至。于是女解去衣裳,为仆鉴之结,着独力之衣。帝悲思之,遣使寻求,辄遇风雨震晦,使者不得进。经三年,生子一十二人,六男六女,槃瓠死后,因自相夫妻,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制裁皆有尾形。其母后归,以状白帝,于是使迎诸子,衣裳斑兰,语言侏离,好入山壑,不乐平旷;帝顺其意,赐以名山广泽。其后滋蔓,号曰蛮夷,外痴内黠,安土重旧,以先父有功,母帝之女,田作贾贩,无关梁符传租税之赋,有邑君长,皆赐印绶,冠用獭皮,名渠曰精夫,相呼为姎徒。(后汉书南蛮传文,注云: “此已上,并见风俗通。”)
器案:槃瓠神话,又见搜神记十四、水经沅水注、后汉书南蛮传注及御览八七五引魏略,荒诞不稽,可无录也。史通书事篇曰:“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至于方术篇及诸蛮夷传,乃录王乔、左慈、廪君、槃瓠,言虽迂诞,事多诡越,可谓美玉之暇,白圭之玷,惜哉,无是可也。 ”
哀牢夷者,其先有妇人名沙壹,居于牢山,尝捕鱼水中,触沈木,若有感,因怀□十月,产子男十人,后沈木化为龙,出水上,沙壹忽闻龙语曰:“若为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见龙惊走,独小子不能去,背龙而坐,龙因舐之。其母鸟语,谓背为九,谓坐为隆,因名子曰九隆。及后长大,诸兄以九隆能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为王。后牢山下有一夫一妇,复生十女子,九隆兄弟皆娶以为妻。后渐相滋长,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文,衣皆着尾。(后汉书西南夷传文,注云:‘自此以上,并见风俗通也。’)
器案:九隆神话,又见华阳国志四南中志永昌郡、御览三六一引益部耆旧传。
巴有賨人,剽勇。高帝为汉王时,阆中人范目说高祖募取賨人,定三秦,封目为阆中慈凫乡侯,并复除目所发賨人卢、朴、沓、鄂、度、夕、袭七姓,不供租赋。阆中有渝水,賨人左右居,锐气善舞,高祖乐其猛锐,数观其舞,后令乐府习之。(文选蜀都赋注)
器案:华阳国志一巴志:“汉高帝灭秦,为汉王,王巴、蜀。阆中人范目有恩信方略,知帝必定天下,说帝,为募发賨民,要与共定秦。秦地既定,封目为长安建章乡侯。帝将讨关东,賨民皆思归,帝嘉其功,而难伤其意,遂听还巴,谓目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耳。’徙封阆中慈乡侯,目固辞,乃封渡沔县侯,故世谓亡秦范三侯也。目复除民罗、朴、昝、鄂、度、夕、龚七姓,不供租赋。阆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陷阵,锐气喜舞,高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令乐人习学之,今所谓巴渝舞也。”后汉书南蛮传载板楯七姓作罗、朴、督、鄂、度、夕、龚。罗、卢一声之转。文选注引孙盛蜀谱:“朴音浮。”三国时有巴东太守朴胡。沓、昝、督三字,疑当从昝为是。袭、龚二字,或则以为作“龚”者误也。汉书礼乐志:“巴俞鼓员三十六人。”师古曰:“巴,巴人也,俞,俞人也,当高祖初为汉王,得巴、俞人,并趫捷善斗,与之定三秦,灭楚,因存其武乐也。巴俞之乐,因此始也。巴即今之巴州,俞即今之渝州,各其本地。”
槃瓠之后,输布一匹二丈,是谓賨布。廪君之巴氏,出幏布八丈。(文选魏都赋注)
廪君乘土船,下至夷城,石岸曲,水亦曲,廪君望之如穴状,曰:“我既道穴中,又入此柰何。”石岸为崩,广三丈余,陛级之。廪君行至上岸,上岸有平石,广长五丈,休其上投算,投算处皆有石,因立城其旁。(书钞一五八)
器案:书钞一六0引蜀录同。又御览三七引世本:“禀君名务相,姓巴,与樊氏、晖氏、相氏,凡五姓俱出皆争神,以土为舡,雕文画之,而浮水中,其舡浮,因立为君。它舡不能浮,独禀君舡浮,因立为君。”
秦始皇遣蒙恬筑长城,徒士犯罪,亡依鲜卑山,后遂□息;今皆髡头衣赭,亡徒之明效也。(书钞四五、御览六四七)
器案:论衡寒温篇:“亡秦之路,赤衣比肩。”
○古制(以下略本苏颂所列次第,就其可识别者而汇辑之。)
周礼:“五党为州。”州,畴也;畴,类也。州有长,使之相周足也,字从重川。尧遭洪水,居水中高土曰州。(类聚六、玉烛宝典一二、御览一五七、止观辅行传弘决四之三、天中记一三)
周制:天子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郡者,群也。故左氏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至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县,县,平也。(意林、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类聚六、御览一五七、天中记一三)
器案:此说与说文郡下、吕氏春秋季夏纪、季冬纪高注合。左氏传云云,见哀公二年。
周礼:“百里曰同。”所以奖王室,协风俗,总名为县,县,●也,首也,从系倒首,与县易偏矣。言当●静,平徭役也。(水经河水注二、御览一五七、玉海二0、天中记一三)
卢文弨曰:“案:‘首也’疑当从意林作‘平也’,‘●’与‘
平’,皆与‘县’声相谐合,下方云‘倒首’,上必不以首为正释,且‘从系’亦当作‘ 从●’,与说文自别。下云‘●静平傜役’,正申说● 也平也之义,‘首也’之训,殊无意理。”器案:“与县易偏”,今从永乐大典本水经注,天中记同,盖谓县之为字,与首倒易其偏旁也。他本作“举首易偏”,非是。又案:司马法:“地方百里为一同。”(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注同)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着录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今存者仅一卷,盖其残余耳。
周礼:“五家为邻,四邻为里。”春秋国语:“ 五家为轨,十轨为里。”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春秋通其所也。(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广韵六止、御览一五七、希麟续一切经音义一、又三、事文类聚续四、群书通要甲一0、天中记一六)
器案:“春秋通其所也”,宋本后汉书“春秋”作“旧欣”。引春秋国语者,齐语文也。又案:汉书异姓诸侯王表注引应劭说闾阎,疑风俗通亦当有此文,文云:“周礼:‘二十五家为闾阎。’音檐。门闾外旋下荫谓之步檐也。”
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续汉书百官志五注)
谨案:春秋国语:“疆有寓望。”谓今之亭也,民所安定也。亭有楼,从高省,丁声也。汉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今县有亭长。又语有亭待,盖行旅宿食所馆也。亭亦平也,民有争讼,吏留平处,勿失其正也。亭吏旧名负弩,改为亭长,亭长者,一亭之长率也。陈、楚、宋、魏谓之亭父,齐谓之师。(原本玉篇高部、汉书高纪上注、续汉书百官志五注、书钞七九、御览一九四、营造法式总释上、职官分纪四二、大事记解题三、玉海一七五、天中记一四)
器案:“平处”一作“辨处”,今从原本玉篇。平、辨古通,尚书尧典:“平秩东作。 ”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引尚书大传作“辩秩东作”,即其证。“疆有寓望”,见国语周语中,韦注:“境界之上,有寄寓之舍,候望之人。”说文高部:“亭,民所安定也。亭有楼。从高省,丁声。”此用说文义。方言三:“楚、东海之间,亭父谓之亭公,卒谓之弩父。”注:“主儋幔弩导幨,因名。”汉书高纪上注引应劭曰: “旧时,亭有两卒: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后汉书陈忠传注引谢承后汉书:“施延,家贫母老,周流佣赁,……后到吴郡海盐,取卒月直,赁作半路亭父,以养其母。是时,吴、会未分,山阴冯敷为督邮,到县,延持□往,敷知其贤者云云。” 与应氏所言“亭父掌开闭扫除”合,是亭父乃赁作。楚、东海之间,亭卒谓之弩父,盖即求盗,俱以父名,其义一也。风俗通谓“陈、楚、宋、魏谓之亭父”,“父 ”字恐讹。
中人城北四十里有左人亭,鲜虞故邑。(御览一六一)
器案:水经滱水注引应劭曰:“ 左人城,在唐县西北四十里。”
光武中兴以来,五曹诏书,题乡亭壁,岁补正,多有阙误。永建中,兖州刺史过翔,笺撰卷别,改着板上,一劳而久逸。(御览五九三)
拾补曰:“‘过翔’,广韵八戈作‘过栩’。”
器案:汉时诏令皆奏可施行,成帝初置尚书员五人掌之,故谓之五曹诏书,见后汉书应劭传。
杀青书可缮写。谨案:刘向别录曰:“杀青者,直治青竹作简书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陈、楚之间谓之汗,汗者,去其汗也。吴、越曰杀,杀亦治也。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书竹,为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由是言之:杀青者竹,斯为明矣。今东观书,竹素也。(书钞一0四、初学记二八、文选张景阳杂诗注、又刘孝标重奏刘秣陵沼书注、事类赋二四、御览六0六、九六二、王荆文公诗注三三、黄山谷谢郑闳中惠高丽画扇诗任注)
案:刘向别录义曰:“周宣王太史作大篆也。” (文选魏都赋六臣本注)
案:刘向别录:“雠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雠。 ”(文选魏都赋注、慧琳一切经音义七七)
拾补曰:“‘怨’同‘冤’。”
姓氏(案四库全书风俗通义有附录一卷,乃从永乐大典“通”字韵中所载马总意林节本姓氏篇裒集而成者。嗣后,朱筠、钱大昕、卢文弨、严可均、张澍、顾櫰三、姚东升、徐友兰、陈汉章、王仁俊,俱有辑补,而张澍并为之注焉;则应书此篇虽亡,经后人之钩沉辑佚,庶几可复旧观矣。然诸家俱以四声为次,固非应氏之旧,虽失本真,此亦无可如何者,吾亦时且从众焉。至其自相抵牾之处,亦颇为之是正,夫岂故为薄古哉,亦将以之信今云耳。篇名旧引多歧出,今从苏颂所见,定为姓氏,盖汉人亦习称姓某氏云。)
万类之中,惟人为贵。春秋左氏传:“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羊讥卫灭邢,论语贬昭公娶于吴,讳同姓也。盖姓有九:或氏于号,或氏于谥,或氏于爵,或氏于国,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居,或氏于事,或氏于职。以号,唐、虞、夏、殷也;以谥,戴、武、宣,穆也;以爵,王、公、侯、伯也;以国,齐(一作“
曹”)、鲁、宋、卫也;以官,司马、司徒、司寇、司空、司城也;以字,伯、仲、叔、季也;以居,城、郭、园、池也;以事,巫、卜、陶、匠也;以职,三乌、五鹿、青牛、白马也。(北史高构传、姓纂二十三元、御览三六二、广韵五支、十虞、十二齐、六豪、十四清、十姥、一送、十九代、四十一漾、一屋、姓解一、三、古今姓氏书辨证五支、十二齐、通志氏族略、古今源流至论后七、困学纪闻二0、小学绀珠七、急就篇补注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一、五、二二九)
器案:广韵十二齐、姓解三、古今源流至论后七俱引作风俗通氏姓篇序。春秋左氏传: “官有世功云云。”见隐公八年。春秋公羊传僖公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卫侯毁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灭同姓也。”又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盖吴女也。”论语述而篇:“陈司败问: ‘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
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齐、鲁、宋、卫四族,齐为之长。(姓解三)
张、王、李、赵,黄帝赐姓也。(姓解三)
器案:广韵十阳引作:“风俗传:‘张、王、李、赵,黄帝赐姓也。’”
东方氏,伏羲之后,帝出于震,位主东方,子孙因以为氏焉。(
姓纂一、通志氏族略、能改斋漫录五、辨误录下、类稿五七、路史后纪一、五、合璧事类续三0、通鉴注一七)平原厌次,汉太中大夫东方朔。(能改斋漫录五)
东郭氏,东郭牙,齐大夫,咸阳,其后也。(史记平准书索隐)
东陵氏,东陵侯邵平,子孙氏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二)
东关氏,晋东关嬖五之后,汉有将军北亭侯东关义。(古今姓氏书辨证二)
僮氏,汉有交址刺史僮尹。(广韵一东、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六二、卮林四)
铜鞮氏,晋铜鞮伯华之后。铜鞮,晋之别邑也。 (通志氏族略)
中氏,汉有少府卿中京。(广韵一东、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中行氏,穆子后。(路史后纪九下)
中垒氏,刘向为中垒校尉,支孙以官为氏。(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二)
冲氏,汉有博士冲和。(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辨证一)
终古氏,桀内史终古,后氏焉。(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二)
器案:吕氏春秋先识篇:“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 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淮南泛论篇:“
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先奔于商,三年而桀乃亡。”此应氏所本,通志讹为“纣内史”,钱大昕以下诸家悉据之,而不知是正,所谓以讹传讹也。
钟离氏,钟离,子国,在九江,盖其后徙于此,吴灭之。(路史国名纪二)
嵩氏,汉有嵩极玄子。(古今姓氏书辨证一)
弓氏,鲁大夫叔弓之后,汉有光禄勋弓祉。(姓解二、卮林四)
熊氏,黄帝有熊氏之后也。(姓解二)
公旗氏。(古今姓氏书辨证二引姓源韵谱)
公文氏,卫有公文要。(姓解三)
公叔氏,卫大夫公叔文子。(姓解三)
公乘氏,鲁有公乘子皮,见列女传。(晋书音义六、姓源韵谱)
公宾氏,鲁大夫公宾庚之后。(后汉书刘玄传注、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汉纪三一)
公族氏,晋成公立嫡子为公族大夫,韩无忌号公族穆子,见左氏传。(后汉书党锢传注、姓氏急就篇下)
公玉氏,齐湣王臣有公玉冉,其后也。(史记封禅书索隐、武纪索隐)
器案:吕氏春秋审己篇、正名篇、过理篇及新序杂事五,俱作公玉丹,此作“冉”,疑误。战国策燕策上作公玉曰,“曰”亦是误字。
功氏,晋大司功景子之后,晋有功景。(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辨证一、类稿二、姓氏急就篇上)
蒙氏,东蒙主,以蒙山为氏,秦有将军蒙骜,骜生武,武生恬,皆仕秦。(姓纂一、通志氏族略、类稿二、合璧事类续二四、通鉴注四、彊识略三三)
农氏,神农之后。(广韵二冬、姓氏急就篇上、韵会二冬)
龙丘氏,吴郡,汉时博士龙丘长。(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博士”通志作“高士” ,广韵十一尤云:“汉有吴人龙丘苌,隐居不屈。”寻后汉书循吏任延传:“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时,四辅三公,连辟不到,掾吏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有原宪、伯夷之节,都尉埽洒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苌寻病卒。”据此,则“博士”当作“高士”。
雍氏,周文王第十二子也,雍伯之后,以国为姓,今或音雍州之雍,郑大夫有雍纠,楚有雍子,齐有雍廪,宋有雍锄,汉什邡侯雍齿,沛人也。(通志氏族略、类稿二、急就篇补注一、合璧事类续二五、通鉴注八)
重氏,颛顼重黎之后,少昊时,重为南正,司天之事,黎为北正,司地之事。(姓纂一、通志氏族略、类稿二)
移氏,齐公子雍,食采于移,其后氏焉,汉有弘农太守移良。(
后汉书杨震传注、广韵五支、姓解二、容斋五笔一、古今姓氏书辨证三、路史后纪四、又国名纪四、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四二)
器案:移良见杨震传。
为氏,汉有南郡太守为昆。(广韵五支、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
随氏,随侯之后,汉有博士随何,又有右扶风随蕃。(广韵五支、急就篇补注一)
岐氏,岐伯,黄帝师。(类稿四引风俗传)
羲氏,尧卿羲仲之后。(广韵五支、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戏阳氏,卫有戏阳速。(姓解二)
皮氏,周卿士樊仲皮之后,汉有皮尚,又有皮延至孝,后汉有谏议大夫皮究。(姓纂二、类稿三、秘笈新书别二、合璧事类续一六、翰苑新书后六、彊识略三三)
离氏,离娄,孟子门人,汉有中庶子离常之。(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三、类稿四)
訾氏,帝喾妃,訾娵氏女,汉有楼虚侯訾顺。(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合璧事类续二七、急就篇补注二、彊识略三三)
器案:楼虚侯訾顺,见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卑氏,郑大夫卑谌之后,汉有北平太守卑躬,议郎卑整。(后汉书皇后纪下注、容斋五笔一、古今姓氏书辨证三、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卑谌,汉书古今人表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论语宪问篇作裨谌。广韵五支引胡太傅碑有太傅椽雁门卑整,今本蔡邕集误作毕整,后汉书皇后纪下有议郎卑整,即其人也。
裨氏,郑有裨灶明天文。(姓解二)
器案:裨灶见左传昭公十七年、十八年。
差氏,人姓。(急就篇补注二)
池氏,汉有中牟令池瑗。(广韵五支、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夷维氏,故莱,夷维邑也,盖因邑为姓。(史记鲁仲连传正义引应劭)
师氏,师,乐人,瞽者之称,晋有师旷,鲁有师乙,郑有师悝、师触、师蠲、师成,又师服,晋大夫也。汉有东海师中作雅琴师氏八篇。(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三、类稿四、合璧事类续二七、彊识略三三)
器案: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乐类: “雅琴师氏八篇。”本注:“名中,东海人,传言师旷后。”书钞一0九引别录:“师氏雅琴者,名忠,东海下邳人,传云言师旷之后,至今邳俗犹多好琴也。”
师尹氏,师尹,三公官也,以官为姓。(诗经小雅节南山正义)
鸱夷氏,本范蠡也,后人以为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三)
资氏,资成,陈留人。(姓纂二、通志氏族略、类稿四)
尸氏,其先封于尸乡,故为尸氏,齐相有尸臣。 (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姓氏急就篇上)
伊氏,汉有议郎伊推,又伊嘉为雁门都尉,石显党。(姓纂二、类稿四)
器案:伊推见汉书儒林瑕丘江公传,伊嘉见佞幸石显传。
累氏,累祖之后,晋七舆大夫累虎,里克、丕豹之党。(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三、类稿四)
器案:类稿“虎”作“彪”。
邳氏,奚仲为夏车正,自薛封邳,其后以为氏焉,后汉二十八将有卫尉信都邳彤。(广韵六脂、姓解一、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三一)
器案:水经泗水注引应劭曰:“ 邳在薛。”又曰:“奚仲自薛徙居之,故曰下邳也。”
司鸿氏,古有司鸿苟,着书,汉中大夫司鸿仪,谏议大夫司鸿荀。(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辨证四)
司功氏。(通志氏族略)
司马氏。(通志氏族略)
司寇氏,苏忿生为武王司寇,后以官为氏,礼记司寇惠子,鲁大夫。(姓纂二、广韵五十候、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四)
期氏,楚大夫居期思城,因以为姓。(古今姓氏书辨证四、类稿四、姓氏急就篇上)
期思氏,古有期思国,国人以为氏。(广韵七之、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辨证四)
旗氏,齐卿公孙灶,惠公孙也,生栾施,字子旗,子孙以王父字为氏,后汉有旗流甘,九江太守旗光。 (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四、卮林四)
旗思氏,楚大夫居旗思城,因以为氏。(姓纂二)
器案:此即前期思氏之误。
綦毋氏,汉有廷尉綦毋参;晋大夫綦毋张,战国策綦毋子与公孙龙争辩。(姓纂二、通志氏族略、姓解三)
器案:綦毋参见后汉书班勇传
□丘氏,勇士□丘欣。(姓解二)
飞廉氏,飞廉国,秦所灭,因氏焉,汉书光禄大夫飞廉安国。(
姓纂二)
器案:汉书无文,“书”疑当作 “有”。
非氏,非子伯益之后。(广韵八微、姓纂四、姓解三)
器案:汉书河渠志有大司农非调。
肥氏,汉有肥韶、英布将肥铢,又仁恕掾肥亲。 (姓纂二、通志氏族略“铢”作“赫” )
孙诒榖曰:“‘肥赫’即下条之 ‘贲赫’。”
器案:孙说是。史记黥布传:“ 中大夫贲赫。”集解、索隐并云:“贲音肥。”汉书黥布传师古注同,姓纂“赫”作“铢”,误。
贲氏,秦非子之后,汉有贲赫,礼有县贲父。(晋书音义六九、通志氏族略、通鉴注一一)
器案:县贲父见礼记檀弓上。
威氏,齐威王之后,以田氏始王,故其后以为氏。(广韵八微、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威王氏,汉有中郎威王弼,出自楚威王后。(广韵八微、十阳、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下)
几氏,宋大夫仲几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姓纂二)
鱼氏,宋桓公子目夷,字子鱼,贤而有谋,子孙以王父字为氏,汉有长安富人鱼翁俶也。(广韵九鱼、姓纂二、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通鉴释文二一、二四、通鉴注晋纪二0、纲目集览四一)
器案:长安富贾鱼翁叔,见汉书张汤传。
鱼孙氏,宋大夫鱼石奔楚,在国者因氏焉。(姓纂二、路史后纪一0)
舒氏,舒子之后,以国为姓。(姓纂二、类稿八、合璧事类续一八)
渠丘氏,莒有渠丘公,因氏焉。(姓纂二、路史国名纪二)
器案:渠丘公见左传成公八年,路史“莒”作“鲁”,误。
余氏,秦由余之后,以国为姓,代居歙州。(广韵九鱼、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二七、类稿六、合璧事类续一六、翰苑新书后六、秘笈新书别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唐纪七三)
器案:姓纂新安望下引此,秘笈新书“歙”作“陕”,疑误。
夫余氏,吴公子夫概奔楚,余子在吴者,以夫余为氏。(广韵九鱼、姓纂二、姓解三、通志氏族略)
沮氏,黄帝时史官沮诵之后。(后汉书献纪注、通鉴释文七)
樗里氏,琴引有樗里牧恭。(姓氏急就篇上)
于陵氏,陈仲子,齐世家也,辞爵灌园,居于于陵,因氏焉,汉有议郎于陵钦。(姓纂二、姓解三、齐乘四、通志氏族略、急就篇补注二)
诸氏,汉有雒阳令诸于。(广韵九鱼、容斋五笔一)
器案:南唐书:“诸佑,蕲州独木人。”注:“诸音查。”
诸葛氏,葛婴为陈涉将军,有功非罪而诛,孝文帝追录封其孙诸县侯,因并氏焉。(三国志吴书诸葛瑾传注、广韵九鱼、姓纂二、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一二、姓解一、类稿五六、合璧事类续三0、秘笈新书别三、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汉纪二0)
储氏,齐大夫储子之后也。(后汉书鲍永传注)
屠氏,汉末有屠景先,河东人也。(姓纂三、类稿五、通志氏族略)
屠门氏,秦屠门高。(姓氏急就篇下)
虞氏,凡氏之兴九事,一氏于号,唐、虞、夏、殷是也。(广韵十虞)
虞丘氏,晋有虞丘书为乘马御。(姓解二)
器案:虞丘书见左传襄公十六年。
驺氏,越王句践之后。(姓解二)
毋车氏,乐安毋车伯奇,为下邳相,有主簿步邵南,时人称毋车府君步主簿。(广韵十虞、姓解三)
巫氏,凡氏于事,巫、卜、匠、陶也,殷有巫咸、巫贤,汉有冀州刺史巫捷,又有巫都着养性经也。(广韵十虞、姓纂二、通志氏族略、类稿八、合璧事类续二三、卮林四)
瞿氏,汉有南阳太守瞿茂。(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须氏,太昊风姓之后,有须句国,又殷有密须,并以国为氏,魏有须贾,汉有平陆侯须无,绍封传四代。(姓纂二、广韵十虞、一切经音义九、姓解一、类稿八、合璧事类续一八、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周纪五)
须卜氏,匈奴贵姓有须卜氏。(纲目集览七)
器案:汉书匈奴传下、王莽传下有右骨都侯须卜当。
区氏,欧冶子之后,转为区氏,又音欧,吴有区景,长沙人,官至苍梧太守。(类稿八)
案:广韵十虞区下云:“后汉末有长沙区景。”
蒲氏,汉有詹事蒲昌,又有蒲遵。(姓纂三、广韵十一模、姓解二、通志氏族略、类稿七、合璧事类续二四、通鉴注二九一)
器案:东观汉纪马援传:“受齐诗,师事颍川蒲昌,昌受诗于匡衡。”字作“蒲”,与此同;而汉书则作满昌,字君都,颍川人,詹事,见沟洫志、韦玄成传、王嘉传、王莽传中,满、蒲二字,形近易误,如“州满”一作“州蒲”,即其明证。
胡毋氏,本陈胡公之后也,公子完奔齐,齐宣王母弟,别封毋乡,远本胡公,近取毋邑,故曰胡毋氏也。(后汉书献纪注、通鉴释文七、通鉴注汉纪四八、纲目集览一七)
壶氏,汉有谏议大夫壶遂。(广韵十一模)
器案:壶遂见汉书律历志、韩安国传及司马迁传。
徒人氏,齐有徒人费。(姓解一)
屠氏,汉末有屠景先。(姓纂三、类稿五、合璧事类续二四)
屠门氏,秦有屠门高。(姓氏急就篇下)
涂氏,涂山氏之后,汉有谏议大夫涂恽,治尚书。(后汉书贾逵传注、广韵十一模、通志氏族略、类稿八、玉海三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涂恽,字子真,平陵人,受尚书,见汉书儒林张山拊传,类纂作“汉有谏议大夫涂禅,又涂子真治尚书”,既误“恽”为“禅”,又误分为二人,不可据。
齐氏,氏于国。(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二齐)
器案:并详篇首序。
黎氏,九黎之后,尚书:“西伯戡黎。”亦见毛诗,左传齐大夫黎弥、黎且,字亦作犁。(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八、合璧事类续二四)
器案:左传定公九年作犁弥。
鞮氏,晋铜鞮伯华之后也。(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八)
稽氏,稽黄,秦贤人也。(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八)
西乡氏,宋大夫西乡错之后,尸子有隐者西乡曹。(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四、路史后纪十)
洼氏,汉有大鸿胪洼丹。洼音圭。(后汉书儒林传注、广韵十二齐)
枚氏,六国有贤人枚被。(通鉴注一七)
裴氏,伯益之后。(后汉书桓纪注)
案:姓解三引作“非氏,有非子者,伯益之后也”。
哀氏,鲁哀公之后,因谥以为姓,汉有哀章。(后汉书刘玄传注、古今姓氏书辩证六、类稿十、路史后纪十、姓氏急就篇下)
台氏,金天氏裔孙曰台骀,其后氏焉,汉有侍中台崇。(后汉书献纪注、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台崇即见献纪。
来氏,楚有来英,汉功臣表:‘轪侯来苍。’(通志氏族略、类稿九)
器案:软侯黎苍有作来苍者,此亦其证。
真氏,汉有太尉长史真佑。(姓纂三、广韵十七真、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一二、卮林四)
器案:姓纂作真俗,疑误。
新垣氏,魏将新垣衍,毕公高之后,汉书文帝时,新垣平善望气。(通志氏族略)
神氏,神农之后,汉有骑都尉神曜。(姓纂三、广韵十七真、类稿一一、路史后纪四、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申公氏,申公巫臣之后,汉太子傅申公。(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六)
申徒氏,本申屠氏,随音改为申徒,尸子:“申徒狄,夏贤人也,汤以天下授之,耻以不义闻,己自投于河。”庄子:“申徒嘉,兀者,郑人也。”汉有西屏将军申徒建。胜屠,即申徒也。(史记酷吏传索隐、姓纂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六、急就篇补注二)
器案:申屠建更始西屏将军,见汉书游侠原涉传、王莽传下,后汉书刘玄传,“西屏” 或作“西平”,非是。
秦氏,氏于国。(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二齐)
频氏,汉有酒泉太守频畅。(姓纂三、广韵十七真、姓解一、通志氏族略、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解云:“一云名旸。”
淳于氏,春秋时小国也,桓五年不复其国,一号州淳于公,子孙以国为氏。(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一七、类稿五六)
器案:汉书地理志:“北海郡淳于。”注:“应劭曰:‘春秋州公如曹。左传曰:淳于公如曹。’臣瓒曰:‘州,国名也,淳于,公国之所都。’”左传见桓公五年。
伦氏,黄帝乐人伶伦氏之后。(广韵十八谆、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六、类稿一一、姓氏急就篇上)
春氏,楚相黄歇号春申君,子孙氏焉。(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一)
钧氏,楚大夫元钧之后,汉有御史钧喜。(姓纂三、广韵十八谆、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一、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广韵作“侍中钧喜”。
文氏,周文王支庶,以谥为氏,越大夫文种。(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二、合璧事类续二七、翰苑新书后六、秘笈新书别二)
闻人氏,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其后遂以闻人为氏,汉有太子舍人闻人通汉、沛人,治后氏礼。(后汉书灵纪注、通志氏族略、姓解一、类稿五七、合璧事类续三0、通鉴注汉纪四八、通鉴纲目集览二二、二八)
器案:闻人通汉字子方,见汉书儒林孟卿传,类稿作“闻人通”,脱“汉”字。
芸氏,晋大夫芸贤,见战国策。(姓纂三、类稿一二)
器案:类稿作芸质。
云氏,祝融之后。(姓纂三、类稿一二)
芬氏,晋大夫芬贤。(通志氏族略)
顾櫰三曰:“疑‘芸贤’之伪。 ”案:广韵二十文芸下无文,芬下云:“又姓,战国策晋有大夫芬质。”则未必“芬”误而“芸”是也。
殷氏,氏于号,唐、虞、夏、殷是也。(急就章补注二)
勤氏,鲁有大夫勤成。(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七、姓氏急就篇下)
元氏,魏武侯公子元食邑于此,因而遂氏焉。(汉书地理志魏郡元城注引应劭)
器案:姓纂四:“元氏,左传卫大夫元咺之后,其先食采于元,因氏焉。”说与此异。
垣氏,垣,秦邑,因以为氏,秦始皇有将垣齮,汉有西河太守垣恭。(后汉书公孙述传注、古今姓氏书辩证七、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钱大昕曰:“今本史记作‘桓齮 ’。”
园氏,姓于所居,城、郭、园、池是也。(姓纂四、类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上)郑穆公之子圈,其后为姓,至秦博士逃难,乃改为园。(齐东野语五)
轩氏,轩辕之后,汉有谏议大夫轩和。(姓纂四、通志氏族略、类稿一四)
轩辕氏,轩辕,即黄帝也,姓公孙,或言姓姬。 (通志氏族略)
器案:张澍据路史收入轩丘氏。寻路史国名纪三:“轩丘,楚文庶子采邑。”不言出风俗通。汉书梁孝王传有轩丘豹。
孙阳氏,秦穆公时孙阳伯乐善相马,汉有侍御史孙阳敖。(古今姓氏书辩证七)
器案:姓纂四引风俗通孙阳氏一条,文大误,说详后栎阳氏条。
尊氏,太昊诸侯尊卢氏之后。(广韵二十三魂、姓解三、路史前纪八、姓氏急就篇上)
尊卢氏,太昊之世侯者。(路史前纪八)
屯氏,汉有常山太守屯莫如。(急就篇补注二、困学纪闻一二、卮林四)
困学纪闻曰:“儒林传‘毛莫如少路’,宋景文公引萧该音义:‘案风俗通姓氏篇。混沌氏,太昊之良佐,汉有屯莫如,为常山太守。’案此莫如姓非毛,应作屯,音徒本反。愚案:沟洫志云:‘ 自塞宣房后,河复北决于馆陶,分为屯氏河。’颜师古注:‘屯音大门反。而隋室分析州县,误以为毛氏河,乃置毛州,失之甚矣。’以此语之,则屯、毛之相混久矣。屯之为氏,于此可考。广韵云:‘后蜀录有法部尚书屯度。’”案:汉书杜钦传:“幸赖陛下至明,遣使者毛莫如先考验,卒得其奸。”李寻传:“光录勋平当、光禄大夫毛莫如与御史中丞、廷尉杂治。”儒林施雠传:“鲁伯授太山毛莫如少府,……莫如至常山太守。 ”字皆误作“毛”,自宋祁以来,多有质言其误者矣。
盆成氏,盆成括仕齐,孟轲知其必死,其子逃难,改氏成焉。(
广韵二十三魂、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七)
贲氏,鲁有贲浦。(通志氏族略、类稿一四、合璧事类续二一、通鉴注汉纪四)
根牟氏,根牟子,六国时贤者,着书七篇。(广韵二十四痕、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七、类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下)
陆玑草木虫鱼疏:“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毛亨作训诂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
恩氏,陈大夫成仲不恩之后。(广韵二十四痕、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七、类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上)
韩氏,韩之先出于唐叔虞,曲沃桓叔之子万食邑于韩原,因以为氏。(姓解三)
邯郸氏,因国为姓,汉有卫尉邯郸义。(广韵二十五寒、姓解一、路史国名纪二、通鉴注六一)
丹氏,晋有大夫丹木。(广韵二十五寒、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
安氏,汉有安成为太守。(姓纂四、广韵二十五寒、通志氏族略、类稿一六、合璧事类续一五、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类稿俱无“为太守 ”三字。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应劭注:“道家也,好养生事,为未央之术。”当即其人。
莞苏,楚大夫,见吕氏春秋,汉有莞路,为御史中丞。(宋景文公笔记中、急就篇补注一)
卢文弨曰:“莞路,见汉书儒林颜安乐传中,宋所见本是艸下完,故引为证。萧该音丸,又音官,与师古云‘亦管字’异。但吕氏春秋长见篇作‘苋嘻’,苋或莞字之误欤?莞苏,见新序一,作莞苏。”陈汉章曰:“案新序杂事一正本吕氏春秋,苋、莞字古通,非字之误。周易夬:‘九五,苋陆。’释文:‘苋字一作莞。’集解引虞翻注:‘苋,说也,读夫子苋尔而笑之苋。’论语阳货篇:‘夫子莞尔而笑。’ 释文作苋,云:‘本今作莞。’说文艸部有苋有莞,又部首苋字云:‘山羊细角者,从苜,从兔足。’唐韵: ‘胡官切。’与莞字同纽,据萧该所引应劭所见吕氏春秋古字,与刘向所见同,故称莞苏为莞氏祖。张氏删之,非也。”器案:说苑君道篇作“莞饶”,潜夫论慎微篇作“管苏”,后汉书宦者传论:“勃貂、莞苏,有功于楚、晋。”以莞苏为宦者,未详所本。
冠氏,古贤者鹖冠子之后。(广韵二十六桓、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五、姓氏急就篇上)
瞒氏,荆蛮之后,本姓蛮,其枝裔随音变改为瞒氏。(广韵二十六桓、古今姓氏书辩证八、类稿一五、路史后纪六、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三四)
关氏,关令尹喜之后,汉长水校尉关并。(广韵二十七删、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八、类稿一六、合璧事类续二八、通鉴注三六、彊识录三三)
器案:关并,姓解作“关阳”,寻汉书沟洫志:“长水校尉平陵关并。”师古曰:“桓谭新论云:‘并字子阳。’”姓解作“关阳”,误。
班氏,楚令尹斗班之后。(广韵二十七删、希麟续一切经音义一0、姓解二)
□氏,汉有南郡太守□秘。(卮林四)
山氏,古烈山氏之后,晋大夫山祈,汉有武都太守山昱。(姓纂四、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八、类稿一六、路史后纪四、合璧事类续二三、排韵氏族大全二、姓氏急就篇下、彊识略三三)
器案:益州刺史山昱,见后汉书桓纪延熹四年及南蛮西南夷莋都夷传。
千氏,汉有蜀郡都尉千献。(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弦氏,弦子后,左传郑有商人弦高。(广韵一先、礼部韵略条式、姓氏急就篇上)
田氏,陈敬仲始食采地于田,由是改姓田氏。(史记陈敬仲完世家集解、索隐引应劭)
渊氏,齐大夫渊湫。(姓解一)
玄氏,玄都,古诸侯国也,子孙以国为氏焉。(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七、通鉴注晋纪二二)
县氏,县成父,孔子门人,见史记,汉有甘陵相县芝。(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五)
器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县成,字子祺。”正义:“县音玄。”广韵二十三霰:“ 县,又姓,孔子弟子县单父。”类稿从之,列入去声,今从正义音,“成”广韵作“单”,亦非。
鲜氏,武王封其子于朝鲜,其子食采于朝鲜,因氏焉。(后汉书第五伦传注)
钱氏,黄帝之后,有为文王师者,封为钱府官,后以为氏。(姓解三)
□氏,吴人也。(姓解三)
绵氏,孟子有绵驹善歌。(姓解三)
宣氏,宋宣公之后,氏于谥,汉有宣虎、宣义,后汉有宣秉、司空宣酆。(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九、类稿一七、路史后纪一0、合璧事类续二一、急就篇补注二、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宣虎,南安侯,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宣义,土军侯,亦见功臣表。宣秉,后汉书有传。宣酆,字伯应,汝南人,东阳亭侯,见后汉书桓纪及灵纪。
虔氏,黄帝之后,庄子有虔天根。(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七)
拾补云:“路史云:‘虔氏出黄帝。’”案见路史国名纪一。类稿同卷又有天氏,云: “庄子有天根,注云:‘人姓名。’”
骞氏,仲尼弟子闵子骞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广韵二仙、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七、通鉴释文二一、通鉴注二0三)
圈氏,楚鬻熊之后为圈;郑穆公之子圈,其后为姓,至秦博士逃难,乃改为园。(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八、齐东野语五)
器案:类稿列入去声。
萧氏,宋乐叔以讨南宫万立御说之功,受封于萧,列附庸之国,汉相国萧何,即其后氏也。(广韵三萧、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刀氏,齐大夫竖刀之后,战国时有刀勃,汉有刀闲,齐人,以富闻,子孙居勃海,后汉有刀韪。(广韵三萧、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0、学林九、类稿一八、通鉴释文一六、合璧事类续一九、彊识略三三)
器案:辩证“刀”作“貂”。
聊氏,聊苍,为汉侍中,着子书。(广韵三萧、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0、类稿一八、学林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器案:通志、类稿云:“着书号聊子。”汉书艺文志纵横家:“
待诏金马聊苍三篇。”本注:“赵人,武帝时。”师古曰:“严助传作胶苍,而此志作聊,志、传不同,未知孰是。”器案:东方朔传亦作“胶苍”,作“胶”者通假字。
廖氏,古有廖叔安,左传作飂,盖其后也,汉有廖觊,为钜鹿太守。(姓纂五、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八、合璧事类续二六、翰苑新书后七、秘笈新书别三、通鉴注汉纪三0、彊识略三三)
器案:左传见昭公二十九年。汉书古今人表作“廖叔安”,师古曰:“左氏传作‘飂’ ,同,音力周反,又力授反。”案:类稿即从力授反之音,收入去声。
超氏,汉有太尉超喜。(卮林四)
器案:类稿一八作“汉有太仆超喜。”未记出处。
晁氏,卫大夫史晁之后,汉有晁错。(广韵四宵、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七)
焦氏,姬姓国也。按史记:周武王封神农之后于焦,后以国为姓。左传曰:“虞、虢、焦、滑,皆姬姓也,为晋所灭。”汉有外黄令焦贡。(类稿一八、合璧事类续二三)
器案:汉书京房传:“治易,事梁人焦延寿,延寿字赣,赣贫贱,以好学得幸梁王,王共其资用,令极意,学既成,为郡吏,察举补小黄令。 ”师古曰:“赣音贡。”
饶氏,汉有饶斌,为渔阳太守。(广韵四宵、姓氏急就篇上)
徭氏,东越王徭,句践之后,其后以徭为姓。(后汉书岑彭传注、古今姓氏书辩证一0、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氏急就篇作“摇”,与广韵同。
招氏,汉有大鸿胪招猛。(类稿一八、合璧事类续二四、卮林四)
苗氏,楚大夫伯棼之后,贲皇奔晋,食采于苗,因而氏焉。汉有长水校尉苗浦,王莽时有苗欣。(广韵四宵、类稿一八、合璧事类续二四、通鉴注汉纪二九)
器案:五威将军苗欣,见汉书王莽传中。
蟜氏,黄帝孙蟜极之后。(类稿一八)
又案:广韵入三十小,云:“汉有跷慎。”通志氏族略引作“侨”。
麃氏,秦始皇将军麃公之后。麃,秦邑。汉有麃宣、麃礼。(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一、姓氏急就篇上)
高堂氏,齐卿高敬仲,食采于高堂,因氏焉。(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七、通鉴注魏纪五)
案:路史国名纪一:“高堂,风俗通云:‘高徯采。’”谓高徯食采于高堂也。
皋氏,汉有司徒长史皋诲。(通志氏族略、类稿二0)
毛氏,毛伯,文王子也,见左传。汉有毛樗之,为寿张令。(宋景文公笔记中引萧该音义、姓氏急就篇下)
陶氏,凡事于事,巫、卜、陶、匠是也。(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一、急就篇补注二、姓氏急就篇上)
敖氏,颛顼大敖之后。(路史后纪八)
那氏,朝那,东夷也,其后单姓那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类稿二一、合璧事类续二七、彊识略三三)
阿氏,阿衡,伊尹号,言倚之如秤,其后氏焉。 (广韵七歌、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路史后纪四、姓氏急就篇上)
过氏,过国,夏诸侯,后因为氏,汉有兖州刺史过栩。(广韵八戈、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急就篇补注一、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过诩”,辩证作 “过羽”,卮林作“过杇”,云:“一作‘过栩’。” 案:御览五九三引本书有兖州刺史过翔,文各不同,未知孰是。类稿二一作“过栩”,未言出何书。
麻氏,齐大夫麻婴之后,汉麻光为御史大夫,又麻达注论语。(
广韵九麻、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二一、路史国名纪三、通鉴释文二二、合璧事类续一八、通鉴注九五)
器案:麻光,治历,大司农中丞,见汉书历律志。麻达,后汉人。
车氏,舜之后也,陈敬仲奔齐,称田氏,至汉丞相田千秋,以年老,得乘小车出入省中,时号车丞相,子孙以为氏。(姓解二)
器案:车丞相云云,见汉书车千秋传。
蛇丘氏,济北有蛇丘惑,为河内太守。(姓解二)
器案:姓纂五:“蛇邱,济北,河(误)汉河内太守蛇邱惑生重,济北太守,女适羊续。”姓纂此文多误,“羊续”或是“羊续祖”,则“河汉”当是“后汉”。
佘丘氏,有佘丘炳。(姓解二)
家氏,汉有家羡,为剧令。(广韵九麻、类稿二一、合璧事类续二二、姓氏急就篇上)
瑕丘氏,鲁桓公庶子食采于瑕丘,子孙氏焉。(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
器案:张澍据氏族略补“项羽纪:‘汉有瑕丘申阳’。”考申阳,瑕丘人,张说误。
巴氏,汉有太常巴茂。(姓解三)
又案:巴茂,北海人,见后汉书丁鸿传。
沙氏,晋有沙广。(姓纂五、姓解一)
牙氏,周穆王大司徒君牙之后,以王父字为氏。 (广韵九麻、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类稿二一)
阳成氏,阳成胥渠,晋隐士也,汉有谏议大夫阳成公衡。(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四)
器案:阳成胥渠,见吕氏春秋爱士篇。御览八一五引桓谭新论:“阳城子张名衡,蜀郡人,王翁与吾俱为讲乐祭酒,及寝疾,预买棺椁,多下锦绣,立被发冢。”论衡对作篇有阳成子张作乐,超奇篇又云:“阳成子长作乐经。”又续史记者有阳城衡,见后汉书班彪传注(史通古今正史篇作“卫衡”,非是。),当即此人。元和姓纂十:“伯成氏,风俗通:‘ 伯成咠渠,晋隐士。谏议大夫伯成衡,功臣表吾侯伯成延,传封六代。成或作城,王莽时伯成修献符命。’” 案:姓纂此条“伯成”实“阳成”之误,“伯成咠渠” 即“阳成胥渠”之误,据吕览胥渠固晋人也。汉书功臣侯表有梧齐侯阳城延,无吾侯伯成延,功臣侯表,延子敬侯去疾,去疾子靖侯偃,偃子戎奴,延六世孙注梧公士,元康四年诏复家,所谓传封六代也。又王莽传下有即阳成脩献符命。皆与姓纂所引风俗通合,足征“伯成 ”为“阳城”之误。
梁氏,伯益治水,封于梁。(路史后纪八)
商丘氏,卫大夫食邑于商丘,因以为氏,汉有御史大夫秺侯商丘成,又有商丘子胥,高邑人,见列仙传。(韵谱)
器案:“侯”字原脱,姓纂五亦脱,大鸿胪御史大夫秺侯商丘成,见汉书功臣侯表及百官公卿表。
章氏,秦有将军章邯。(姓解三)
昌氏,黄帝子昌意之后。(通志氏族略、类稿二六、合璧事类续一四、彊识略三三)
疆氏,晋有大夫疆剑,汉有疆华,又汉阳太守疆释之。(通志氏族略、类稿二七、通鉴注汉纪三二)
张氏,张、王、李、赵,皆黄帝赐姓也。又晋国有解张、高张侯,自此晋国有张氏。(广韵十阳、姓解二、通鉴注一)
器案:广韵作“风俗传”。
穣氏,田穣苴,诸田之族,穣,所食之邑,因以氏焉。(通志氏族略、类稿二七)
方氏,方雷氏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三、类稿二六、合璧事类续一四、排韵氏族大全四、彊识略三三)
器案:大全“雷”误作“霄”。
襄氏,楚大夫襄老之后。(后汉书襄楷传注、姓氏急就篇上)
将匠氏,汉官有将匠少府,因为氏。(姓纂五、通志氏族略)
常丘氏,常丘崎。(姓解三)
尝氏,齐孟尝君之后。(广韵十阳、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三、姓氏急就篇上)
匡氏,鲁邑也,句须为之宰,其后氏焉,汉有匡衡。(广韵十阳、通鉴注汉纪二0)
王人氏,王人子突之后,因氏焉,汉有安平太守王人宰公。(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四)
王史氏,周先王太史,号王史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四)
芳氏,汉有幽州刺史芳乘。(广韵十阳、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四、类稿二七、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三三、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芳乘敷”,辩证作“芳华敷”,寻广韵十阳:“
风俗通云:‘汉幽州刺史芳乘。’ 敷方切。”姓解、辩证妄以反切音属上读,非是。辩证 “乘”作“华”,亦形近之误。
堂氏,堂,楚邑,大夫五尚为之,其后氏焉。(广韵十一唐、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续事始、彊识略三三)
器案:姓解云:“风俗通:‘楚伍尚为堂邑大夫。’即棠溪也。今扬州六合县是其地。伍尚时,有以棠为氏者,后人写字讹,乃有堂姓。”案:左传昭公二十年作“棠”,“棠”、“堂”古通,见鲁峻碑。
唐溪氏,吴夫概王奔楚,封唐溪,因以为氏。(后汉书延笃传注)
器案:李贤注云:“‘唐’与‘ 堂’同也。”
苍氏,八凯苍舒之后,汉有江夏太守苍英,子孙遂为江夏人。(
通志氏族略、类稿二七)
仓氏,黄帝史官仓颉之后,春秋时,周有仓葛。 (合璧事类续二五)
器案:广韵十一唐:“仓,又姓,黄帝史官仓颉之后。”不言出处。苍葛见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皇氏,三皇之后,因氏焉。左传,郑大夫皇颉、皇辰,宋有皇氏,世为上卿,本皇父充石之后,以字为氏,汉有琅邪相皇运。(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五、类稿二七)
臧孙氏,鲁有臧孙辰。(姓解二)
横氏,韩王子成,号横阳君,其后为氏。(广韵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姓解二、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京氏,郑武公子段,封于京,号京城大叔,其后氏焉。汉有京房,本姓李,字君明,后推律自定为京氏。(广韵十二庚、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二一)
荆氏,汉有九江太守荆修。(容斋五笔一)
卿氏,赵相虞卿之后,战国有卿秦为魏将。或云:项羽将卿子冠军宋义之后,后汉有卿仲辽。(广韵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六、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卿秦,燕王喜将,此作魏将,非是。史记燕召公世家:“
今王喜四年,……卒起二军,车二千乘,栗腹将而攻鄗,卿秦攻代云云。”“卿秦”,战国策燕策作“庆秦”,卿、庆古通。又卿仲辽,见后汉书文苑黄香传。
甥氏,晋大夫吕甥之后。(广韵十二庚、姓解三、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类稿有黥氏无甥氏,并引此文于黥氏之下,非是。
行氏,汉有行佑为赵相。(后汉书光武纪注、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衡氏,衡,阿衡也,伊尹官也,见诗传,子孙以衡为氏。一云:鲁公子衡之后,以王父字为氏,汉有衡咸,讲学祭酒。(广韵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八、宋景文笔记中引萧该音义、类稿二八、合璧事类续二六、彊识略三三)
器案:衡咸字长宾,传梁丘易,王莽讲学大夫,见汉书儒林传。
营氏,周成王卿士营伯之后,汉有京兆尹营郃。 (广韵十四清、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六、类稿二八)
婴氏,晋大夫季婴之后。(广韵十四清,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六、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通志、辩证、类稿作“晋大夫赵婴齐之后”,姓解作“齐大夫晏婴之后,遂有单姓者”。徐友兰曰:“案‘晋’、‘齐’通用,易、春秋有之。此当赵婴齐是,盖应以赵婴为复姓。”
城氏,姓于氏者,城、郭、园、池是也。(广韵十四清、姓解一、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名氏,楚大夫彭名之后也。(姓解一)
青氏,青史善着书。(示儿编一五)
器案:类稿二九云:“青阳氏之后亦为青氏。”
青乌氏,汉有青乌子善数术。(广韵十五青、姓解三、五百家注柳先生集一三孙注、姓氏急就篇下)
青阳氏、青阳,黄帝子也,始得姓焉,见国语。汉有东海太守青阳愔,又东海王国中尉青阳精。(广韵十五青、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七、路史后纪七、永乐大典六三八0)
器案:永乐大典见纯常子枝语三七引。
青牛氏。(广韵十五青)
青史氏。(杜甫赠郑十八贲诗分门集注)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着录青史子五十七篇,大戴礼记保傅篇引青史氏之记。
丁若氏,齐丁公子懿伯食采于若,因氏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七)
器案:姓纂五:“丁若氏,晋遂兴令丁若贤,字宏固。”孙星衍、洪莹校云:“案风俗通:‘齐丁公子懿伯食采于若,因氏焉。’原本作‘子若’,当是‘丁若’之误。”
灵氏,齐灵公之后,或云宋公子灵围龟之后,晋有饿者灵辄。(
广韵十五青、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
伶氏,周有大夫伶州鸠。(后汉书灵纪注)
泠氏,黄帝时典乐泠伦之后。(通志氏族略)
器案:通鉴三三注:“古者乐工谓之泠人,因以为氏。”
冥氏,冥,侯国,姒姓,禹后,见史记,汉书有冥都,为丞相史。(广韵十五青、汉书儒林传、宋祁笔记、卮林四)
器案:汉书儒林传,冥都,泰山人。
瓶氏,汉有太子少傅瓶守。(广韵十五青、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瓶中”,“中” 字恐误。
乘氏,楚大夫子乘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又乘睢,古贤人。(通志氏族略、类稿二九)
胜屠氏,汉有河东太守胜屠公。(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胜屠公,见汉书宁成传。
弘氏,卫大夫弘演之后,汉有宦者弘恭,为中书令。(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七、类稿二九、合璧事类续二六)
恒氏,楚大夫恒思公之后,见世本,汉有东安长恒裴,子孙因居之。(姓纂五、通志氏族略)
猷氏,卫有猷康。(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八、姓氏急就篇下)
由章氏,由余,秦相也,见史记,汉有由章至,长沙太傅。(宋景文公笔记中、姓解三、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解作“长沙太守”。汉书儒林瑕丘江公传:“丁姓至中山太傅,授楚申章昌曼君,为博士,至长沙太傅。”李奇曰:“姓申章,名昌,字曼君。”宋祁曰:“萧该音义曰:‘晋灼作“由章 ”。’予案风俗通义姓氏篇云:‘由余,秦相也,见史记。汉有由章至,长沙太傅。’今宜作由章阳夏公。” 案:广韵十七真有“申章昌”,“申”当为“由”之误。
牛氏,汉有牛崇为陇西主簿,马文渊为太守,羊喜为功曹,凉部云:“三牲备具。”(广韵十八尤、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广博物志七)
犨氏,晋大夫郤犨之后。(广韵十八尤、姓氏急就篇上)
周生,姓也。(后汉书冯衍传注)
州氏,晋有州绰、州宾,其先食采于州,因以为氏。(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二、通鉴注魏纪七)
丘氏,鲁左丘明之后,又齐太公封于营丘,支孙以地为氏,世居扶风,汉末丘俊持节江淮,属王莽篡位,遂留江左,居吴兴也。(广韵十八尤、兼明书五引唐韵、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魏纪十、又隋纪四)
器案:史记楚元王世家索隐引应劭曰:“丘,姓也。”
谋氏,周卿士祭公谋父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姓纂五、广韵十八尤、姓解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牟氏,牟,子国,祝融之后,后因氏焉,汉有太尉牟融。(广韵十八尤、通志氏族略、姓解二、类稿三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三七)
侯叟氏,飂叔安之后。(路史后纪八)
侯史氏,董狐为晋侯史官,因氏焉。汉桑弘羊故吏侯史吴匿弘羊子迁,后汉侯史干为东莱太守,因家焉。(姓纂五、通志氏族略、宋本辩证十九侯)
器案:侯史吴见汉书杜延年传。
娄氏,邾娄之国,子孙或以娄为氏,或以邾娄为氏,左传齐大夫娄禋。(姓纂五、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二、合璧事类续一九)
畴氏,挚畴,古之诸侯,后有挚畴氏、挚氏、畴氏,或即任姓之挚,以国为氏。(类稿三二、路史国名纪六)
林氏,林放之后,至林玉为相,有九子,号十德之门,又居九门,见戚苑。(姓纂五、广韵二十一侵、秘笈新书别三、翰苑新书后七、合璧事类续一九、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二三七)
斟灌氏,夏诸侯也,子孙氏焉。(通志氏族略)
箴氏,卫大夫箴庄子。(广韵二十一侵、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作“针庄子”,“箴”、“针”古通,左传宣公四年有“箴尹克黄”,定公四年有“针尹固”,即其证。
金氏,少昊金天氏之后。(姓纂五、类稿三三、合璧事类续一二)
阴氏,阴康氏之后,周有阴不佞,阴里人也,管修自齐适楚,为阴大夫,其后氏焉。后汉光武阴皇后,其先则宣帝时祀灶者阴子方之后也,弟将军阴识,识弟兴。(广韵二十一侵、通志氏族略、姓解二、类稿三三、路史前纪九、合璧事类续二五、通鉴注汉纪三二)
器案:阴不佞,见左传昭公二十四年。
岑氏,古岑子国之后,汉有岑彭。(广韵二十一侵、通鉴释文五、姓氏急就篇上、纲目集览八)
南氏,楚大夫南遗。(姓解三)
堪氏,八元仲堪之后。(广韵二十二覃、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
甘氏,甘,夏时侯国也,以国为氏。(类稿三三、合璧事类续二四)
澹台氏,澹台灭明,字子羽,武城人,汉有博士澹台恭。(通志氏族略)
顾櫰三曰:‘澹台恭,即杜抚弟子澹台敬伯也。’器案:后汉书儒林薛汉传:“弟子犍为杜抚、会稽澹台敬伯、钜鹿韩伯高最知名。”顾秋碧以为杜抚弟子,非是。
三乌氏,凡氏于职,三乌、五鹿,有三乌大夫,因氏焉,汉有三乌郡为上都计。(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下、永乐大典二三四六、卮林四)
永乐大典见纯常子枝语三七引,卮林作“沛上计三乌群”。文苑英华四八二引张柬之对策:“应氏着书,具表三乌之始。”
三伉氏,卫邑也,晋公子重耳封舅犯于三伉,支孙氏焉,汉有少府三伉充宗,代郡有阳县有三伉氏。(姓纂五)
陈汉章曰:“‘有阳’当作‘阳原’。”
聃氏,周文王第十子聃季载之后。(通志氏族略)
兼氏,卫公子兼之后。(广韵二十五添、姓纂五、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三)
函氏,汉有豫章太守函熙。(卮林四)
董氏,本飂叔安之裔子,董父实甚好龙,帝舜加焉,赐姓曰董。(姓解二)
被氏,汉有牂柯太守被条。(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类稿三四)
委氏,汉太原太守委进。(广韵四纸、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李氏,李伯阳之后。(广韵六止)
俟氏,有俟子,古贤人,着书。(姓纂六、广韵六止、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二、类稿三四)
器案:姓纂、通志、类稿作“六国时人”;姓解云:“着书八篇。”汉书艺文志儒家有 “俟子一篇”,注云:“李奇曰:‘或作侔子。’”
子氏,左传有子锄商,郑大夫子人九。(姓纂六、类稿三四)
孙星衍、洪莹校刻姓纂注云:“ 左传:‘叔孙氏之车子锄商。’杜注:‘车子,微者,锄商名。’此文附会不合。”陈汉章曰:“此校大误。汉书古今人表中下明着子锄商,应劭同时人服虔注左传亦云:‘车,车士,微者也,子姓,锄商名。’其后王肃注家语辨物解同服虔,安得以杜预一说而疑应劭附会?特‘子人九’与左传称‘子人氏’不合耳。”
子仲氏,鲁宣公子仲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二)
陈汉章曰:“案辩证引作‘陈宣公子子仲之后’。而引诗‘子仲之子’辨其误,然诗又有公孙子仲,陈士元姓□引姓苑亦云:‘陈宣公子后。 ’又引姓源:‘宋司马子仲皇野后。’是子仲氏所自出非一,不独鲁公子慭字子仲也。”
子献氏,齐大夫子献之后也,楚文王之时,子献辽为大夫。(姓纂六、通志氏族略)
几氏,宋大夫仲几之后,以王父字为氏。(通志氏族略)
舋氏,鲁大夫舋夏。(姓解三)
鬼谷氏,鬼谷先生,六国时纵横家。(史记苏秦传集解、通鉴注周纪二、通鉴纲目集览一)
旅氏,周大夫子旅之后,汉高功臣昌平侯旅卿,传封六代。(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六)
器案:汉书功臣表作“昌圉侯” ,此误。
处氏,史记赵有辨士处子,故有处姓也。汉有北海相处兴,又有陈留相处就。(史记孟荀列传集解、后汉书酷吏李章传注、姓纂六、广韵八语、容斋五笔一、姓解二、类稿三六、姓氏急就篇上)
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法家:“处子九篇。”师古曰:“史记云:‘赵有处子。’”寻史记孟荀传作“剧子”,古通。处兴,即见李章传,云“ 太守处兴”,姓纂作“北郡太守”,误。
所氏,宋大夫华所事之后,汉有谏议大夫所忠。 (史记司马相如传正义、后汉书独行刘茂传注、姓纂六、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三、类稿三六、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下、困学纪闻七)
器案:通志、类稿“华所事”作 “所华”,钱大昕曰:“按左氏传有‘华御事’,未见名‘所事’者。”
楚氏,芊姓,鬻熊封楚,以国为姓,左传鲁有楚尹、楚丘,赵襄子家臣楚隆。(姓纂六、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二、类稿三六)
禹氏,禹支庶以谥为姓。(姓纂六、路史后纪一三)
甫氏,甫侯之后。(广韵九麌、类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下)
府氏,汉有司徒掾府悝。(广韵九麌、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三、类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武氏,宋武公之后,氏于谥,秦末武臣自立为赵王,项羽之客有武涉,魏将武满,汉有武虎、武让、武勃。(广韵九麌、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武臣见汉书高纪及陈胜、陈余、蒯通、严安等传,武涉见汉书项籍、韩信、蒯通等传,武满见汉书高纪,武虎见汉书功臣表,武让见汉书翟方进传,武勃见后汉书冯异传。
武强氏,汉武强侯王梁,其后因封为氏。(广韵九麌、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下)
武成氏,赵平原君胜,封武城,因氏焉。(姓纂六、通志氏族略、路史后纪七)
器案:“封武城”,通志、路史作“封武成君”,误,史记平原君传:“封于东武城。 ”今从姓纂。
辅氏,智果以智伯刚愎必亡,其别辅氏,汉有辅狠为尚书令。(
姓纂六)
孙星衍、洪莹校注曰:“案汉有尚书令辅粮,此作狠,不同,粮亦俗字,疑误。”器案:战国策赵策上:“智过见君之不用也,言之不听,出更其姓为辅氏。”
鲁氏,凡氏于国,齐、鲁、宋、卫是也。(广韵十二齐、急就篇补注一)
古氏、周有古公□父,其后氏焉,晋平公时有舟人古乘。(后汉书东平王苍传注、姓纂六、通志氏族略、合璧事类续一七、彊识略三三)
古成氏,即苦成之后,随音改焉,汉有广汉都尉古成云。(姓纂六、通志氏族略)
陈汉章曰:“三家辑本并据通志入上声,与五鹿、五王氏并列,不知其误始郑樵也。潜夫论志氏姓云:‘苦成,后人书之或为枯,不喜枯、苦之字,则更书之曰古成氏。’广韵十四清云:‘汉有广汉太守古成云。古音枯。’然则古成读为平声,应劭必同王符说,三家并失考。”
虎氏,汉有合浦太守虎旗,其先八元伯虎之后。 (广韵十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四、容斋五笔一、类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上)
扈氏,赵有扈辄。(广韵十姥、礼部韵略十姥、姓解一、类稿三七、合璧事类续二六)
苦氏,苦成,越大夫,汉苦均为会稽太守,苦音库。(姓纂六)
器案:通志氏族略:“风俗通云:‘苦成,乃言音变为库成。’”
五王氏,齐自威、宣、湣、襄至建五王,因以为氏。(通志氏族略)
五鸠氏,赵有将军五鸠卢。(姓解二)
五鹿氏,五鹿,卫邑也,晋公子重耳,封舅犯于五鹿,支孙氏焉,汉有少府五鹿充宗。(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四、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四)
邸氏,汉有上郡太守邸杜。(广韵十一荠、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四、容斋五笔一、类稿三四、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通志、类稿“杜”作“社 ”。
辨氏,汉有度辽将军辨皓。(广韵十五海、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姓纂六:“汉渡辽将军辨皓,见英贤传。”
尹氏,师尹,三公官也,以官为姓,周有尹吉甫、尹喜,汉尹咸、尹赏、尹齐,后汉尹敏。(姓纂六、类稿三八、西溪丛语下、合璧事类续一六、彊识略三三)
尹公氏,卫有尹公佗。(姓解三)
隐氏,汉有隐翁、河间太守隐□。(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蹇氏,汉有蹇兰,为交趾刺史。(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八)
圈氏,楚鬻熊之后,一本云,本姓□氏,郑穆公之后,秦末为博士,逃难改为圈氏。(类纂三八)
混沌氏,少昊氏之良佐,汉有屯莫如,为常山太守。(宋景文公笔记中引萧该汉书音义、路史前纪四、急就篇补注二、姓氏急就篇下、困学纪闻一二、卮林四)
管氏,管夷吾,齐桓佐也,见论语,汉有管虢,为西河太守。(
宋景文公笔记中、急就篇补注一)
器案:“汉书儒林颜安乐传:“ 疏广授琅邪管路,路为御史中丞。”宋祁曰:“萧该音义:‘案草下完,音丸,又音官。’今汉书本却作草下完。风俗通姓氏篇有管、莞二姓,云:‘莞苏,楚大夫,见吕氏春秋,汉有莞路,为御史中丞。’即此是也。又有管姓,云:‘
管夷吾,齐桓佐也,见论语,汉有管虢,为西河太守。’今莞路是草下完,非竹下完及竹下官,由来读者多惑,检风俗通乃知。”
满氏,荆蛮有瞒氏,音舛变为满,汉有满昌。(广韵二十四缓、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七、类稿三八、合璧事类续三六、通鉴注三四、彊识略三三)
器案:满昌见汉书沟洫志、及韦玄成、王嘉、后苍、王莽等传。
铣氏,升平中,钩弋有鲜卑人御史中丞铣管。(姓解二)
器案:升平为东晋穆帝年号,此文有误。
典氏,汉有校尉典韦。(姓纂七、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八)
显氏,显甫为周卿。(广韵二十七铣、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显甫见诗大雅韩奕。
衍氏,宋微仲衍之后。(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八)
勉氏,汉有上郡太守勉昂。(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下)
矫氏,晋大夫矫父之后。(后汉书逸民矫慎传注、姓氏急就篇下)
昊氏,昊英氏之后,一云少昊之后。(姓纂七、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九)
老氏,颛顼子老童之后,左传宋有老佐,论语老彭即彭祖也,或云,老氏,老聃、老莱子之后。(姓纂七、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九、姓解一)
我氏,我子,六国时人,着书号我子。(姓纂七、类稿三九)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墨家“ 我子一篇。”师古曰:“刘向别录云:‘为墨子之学。 ’”
下门氏,晋大夫下门聪。(姓纂三)
社南氏,其先齐倡,徙居社南,因以为氏。(广韵三十五马、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六、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姓纂六引风俗通:“祖南与社南,皆齐倡也,汉高惕娶扶风祖南氏。”说与广韵异,今附于此。
社北氏,凡氏于职,社北、五鹿,有社北大夫,因氏焉,汉有社北郡为沛郡上计。(姓纂七)
器案: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六、姓氏急就篇下作“社北氏,与社南皆齐倡,后有居社北者,自称社北氏。”
蒋氏,周公之裔。(广韵三十六养、通鉴释文四)
壤驷氏,息公子边为大夫氏焉,汉有光禄大夫宜陵侯壤驷射。(
姓纂七)
孙星衍、洪莹校注曰:“案:家语孔子弟子有壤驷赤,秦人。”
广氏,广成子之后。(姓纂七、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九、合璧事类续二七、排韵氏族大全七、彊识略三三)
丙氏,齐有大夫丙歜。(广韵三十八梗、姓解三)
景氏,景凤。(姓解一)
隐氏,汉有隐翁、河间太守隐□。(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一)
靖氏,单靖公之后,以谥为氏,一云,齐田氏之族,靖郭君之后。(姓纂七、广韵四十静、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有氏,有巢氏之后,仲尼弟子有若,鲁人,汉有有禄。(元和姓纂七、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四0、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姓解、姓氏急就篇作“汉有光禄勋有光。”
又案:汉书百官公卿表光禄勋有 “有禄”,作“有光”疑误。
糗氏,汉有糗宗,为嬴长。(广韵四十四有、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四、类稿四0、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咎氏,汤司空咎单,左传咎犯,即舅字也。(姓纂七、类稿四0、姓氏急就篇上)
酉氏,黄帝之后,见国语。(类稿四0)
寿氏,吴王寿梦之后,吴大夫寿于姚,汉末兖州牧寿良。(后汉书方术传注、册府元龟八七六、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四、类稿四0、排韵氏族大全七、合璧事类续二五、通鉴注宋纪一二)
郈氏,鲁大夫郈昭伯食采于郈,因氏焉。(姓纂七、类稿四0)
耦氏,宋卿华耦之后,汉有侍中耦嘉。(姓纂七、广韵四十五厚、通志氏族略、类稿四0、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奄氏,奄,国号也,尚书云:“成王既践奄。” 左传秦大夫奄息,其后也。(姓纂七、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八、类稿四一)
仲氏,汤左相有仲虺,孔子弟子仲由,汉有廷尉仲定。(广韵一送、姓解一)
赵明诚金石录十六廷尉仲定碑: “定,汉史无传,惟风俗通、元和姓纂具载姓名官爵,今案姓纂云:‘汉有廷尉仲定。’此当同也。”
用氏,古有用国,见毛诗,汉有高唐令用虬、名士录有高士用羽之。(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容斋五笔一、类稿四二、路史国名纪六)
孙星衍、洪莹校注曰:“毛诗有用国,未详。”孙星衍平津馆文稿上用国考:“应劭云:‘出毛诗’者,桑中篇有‘孟弋、孟庸’,毛传以弋、庸为姓,孔氏正义不能言其所出。钱少詹大昕,以古书‘
庸’与‘阎’通,左氏传‘阎职’ ,史记齐世家作‘庸职’是也。嘉靖山东通志:“古用国,在今高唐州地,故有用姓,引名士录有用羽之,盖以国为氏。太平寰宇记:‘古高唐城,在禹县城南五十里。’盖汉县在今高唐、禹城交界,庸职正是齐人。古庸、用亦通字,是孟庸、庸职、用虬、用羽之、当为一族,其故城在禹城、高唐之间,既可释毛诗,亦可补方志之缺。卢学士文弨辑风俗通逸文,删‘见毛诗’三字,盖不知其指孟庸也。禹城县旧志古迹,不载用国,因据嘉靖通志增入之,而为之考。”陈汉章曰:“风俗通所谓‘古有用国,见毛诗’者,即毛诗鄘国也。古鄘与庸通,汉书地理志:‘诗风邶、庸、卫国。’师古注: ‘“庸”字或作“鄘。”’说文:‘鄘从邑庸声。庸从用从庚。’故庸又与用通,尧典‘征庸’,疏:‘庸声近用,故为用。’皋陶谟:‘帝庸作歌。’史记夏本纪作‘帝用作此歌’,又‘五刑五用哉’,后汉书梁纯传作‘五庸’,皆其证也。鄘国之为用姓,正犹雝国之变为雍姓矣。”
雍氏,周文王第十三子雍伯之后,以国为姓,今或音雍州之雍,汉雍齿,沛人。(姓纂八、广韵三用、大金集礼二三、急就篇补注一、通鉴注八)
类稿四二:“雍,本于龙反,俗呼去声,今附上平声。”案:左传桓公十一年雍姞,释文:“音于龙反。”
被氏,汉有牂柯太守被条。(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类稿三四)
义氏,义伯阳卿也,汉有南阳太守义纵。(姓纂八、类稿四二)
义渠氏,狄国,为秦所灭,因氏焉,汉有光禄大夫义渠安国。(
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
器案:义渠安国见汉书赵充国传。
挚氏,挚畴,古诸侯也,见毛诗,周有挚荒。(姓纂八、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二、路史国名纪六)
器案:挚荒见左传昭公二十二年。
挚畴氏,古之诸侯后有挚畴氏。(路史国名纪六)
遂氏,虞后,商人窴之遂。(路史后纪十一)
备氏,宋封人备之后。(广韵六至、姓氏急就篇上)
利氏,汉有利干,为中山相。(广韵六至、通鉴注十一)
肆氏,宋大夫肆臣之后,汉渔阳太守肆敏,子孙因居之。(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姓解一、类稿四二)
懿氏,齐懿公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类稿四二)
季连氏,晋有棠邑大夫季连齐。(姓解二)
嗣氏,卫嗣君之后。(广韵七至、类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食氏,食我,韩公子也,见战国策,汉有食子公,为博士。食音嗣。(唐写唐韵卌一职、广韵二十四职、通志氏族略、宋景文公笔记中、姓解二、类稿五二、卮林四)
器案:广韵“子”误“于”,通志、类稿“公”作“通”。食我,见韩非子说林上。食子公,见汉书儒林赵子传。
忌氏,周公忌父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广韵七至、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类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贵氏,陆终之后,汉有贵迁为庐江太守。(姓纂八、广韵八未、通志氏族略、容斋五笔一、类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既氏,吴夫概王之后,因避仇,改为既氏,汉有安南长史既凉。(姓纂八、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二)
器案:通志作“汉有长安长既长 ”,未可据。
御氏、汉有司空史御长卿。(史记殷本纪索隐)
器案:史记殷本纪集解:“皇览曰:‘汤冢在济阴亳县北东郭,去县三里,冢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处平地。汉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长卿,案行水灾,因行汤冢。’”索隐:“长卿,诸本多作劫姓,按风俗通有御氏,为汉司空御史,其名长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弥,不得为御史。”洪颐烜读书丛录十七曰:“案‘大司空’下,不得言‘御史’ ,劫、御声相近,此本作‘大司空史御长卿’,传写者误乙作‘御史’,而因以劫为姓。水经汳水注引皇览作 ‘大司空史却长卿’,‘却’即‘御’字之讹。”张文虎舒艺室续笔十九曰:“集解‘御史’当作‘史御’,索隐‘司空’下‘御’字衍。”
御龙氏,陶唐氏之后有刘累学扰龙,事夏孔甲,赐氏曰御龙氏。(通志氏族略)
遇氏,汉有遇冲,为河内太守。(姓纂八、广韵十遇、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容斋五笔一、古今姓氏书辩证十遇、类稿四三、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辩证、类稿“河内 ”作“东安”。
铸氏,铸国也,尧后也,在济北蛇丘县,左传,臧宣叔娶于铸。后世以国为氏。(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十遇、类稿四三)
傅氏,说筑于傅岩,因以为姓。(古今姓氏书辩证三0)
露氏,汉有上党都尉露平。(唐写本唐韵十一暮、广韵十一暮、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后汉书鲍永传有上党都尉路平,姓纂八露、路分为二氏,风俗通作露平,疑误。
布氏,赵有布子,善相马。(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三)
库氏,古守库大夫之后,以官为氏,汉文、景时有仓氏、库氏,后汉窦融传有辅义侯库钧。(姓纂八、广韵十一暮、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一暮、类稿四三、合璧事类续二七、姓氏急就篇上、疆识略三三)
器案:姓纂作“后汉窦融传有库辅、库义、库侯”,误。
库成氏,本亦苦成也,方言音变为库成。(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一暮)
步氏,汉有步邵为下邳主簿,车伯琦为明府,时人为之语曰:“
车府君,步主簿。”(姓解一)
帝畴氏。(路史前纪四)
□氏。(玄应一切经音义三、慧琳一切经音义九、又三五)
器案:汉书王莽传下有中常侍□恽,韦昭音徒计反。
第八氏,亦齐诸田之后,田广弟田英,为第八门,因氏焉,王莽时有讲学大夫第八矫。(姓纂八、通志氏族略)
计氏,汉计子勋为司空掾。(姓纂八)
蓟氏,汉有蓟子训为司空。(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二霁)
桂氏,汉有扬州刺史桂褒。(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三)
昋氏,彭城昋景以为计掾。(晋书音义七九)
器案:姓纂八:“昋音桂,或作炅,汉卫尉昋横,彭城,汉上计掾昋景云,见姓苑。城阳,后汉陈球碑:‘城阳炅横被诛,有四子守坟墓,改姓炅氏;一子居徐州郡,云之先也,姓昋氏;一子居幽州,姓桂氏;一子居华阴,姓炔氏;皆九画,以避难也。’”类稿“云”作“昙”,云一作“云”。又“华阴 ”作“华阳”。汉书儒林师丹传有博士炔钦,师古注引苏林曰:“炔音桂。”
厉氏,齐厉公之后,汉有魏郡太守义阳侯厉温。 (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四三、合璧事类续二四、姓氏急就篇下)
励氏,后汉魏郡太守义阳侯励温,见功臣表。(姓纂八)
器案此二条,实为一姓。考汉书功臣表有匈奴厉温敦,降封义阳侯,即此文所本,则其全名为厉温敦,各书所引,俱脱“敦”字。又“义阳侯 ”有作“美阳侯”,“汉”有作“后汉”者,俱误。至谓为“齐厉公之后”,尤属臆测之言,盖厉温敦本匈奴人,焉得为齐厉公之后也。
世氏,战国时有秦大夫世钧,汉有世宠,又世硕着子书。(广韵十三祭、类稿四三)
器案:“世硕着子书”,原误为 “世顾者子书”,今校正。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儒家:“ 世子二十一篇。”本注:“名硕,陈人也,七十子之弟子。”案王充论衡本性篇:“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一篇。”
太史氏,汉有尚书郎太史禀。(姓解三)
太阳氏,卫大夫太阳速。(姓纂八)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左传为戏阳速。”
艾氏,庞俭母艾氏。(姓纂八、广韵十四泰、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四泰、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晋纪二四)
大氏,大庭氏之后,又大填、大山稽,黄帝师,大颖为颛顼师。礼记曰:“大连,东夷之子。”(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四泰、类稿四四)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古今人表‘颖’作‘款’。”案:类稿作“款”。
大庭氏。(路史前纪六)
会氏,陆终之子会乙之后,汉有武阳令会相。(姓纂八、类稿四四)
器案:“会相”,类稿作“会炳 ”,广韵十四泰云:“汉有会栩。”字又作“栩”,疑不能明也。古今人表女溃注云:“会乙也。”
赖氏,汉有交址太守赖先。(唐写本唐韵十二泰、广韵十四泰、姓解一、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六六)
蒯氏,晋大夫蒯得之后,见左传、礼记,汉有蒯彻。(姓纂八、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四、合璧事类续二八、彊识略三三)
快氏,汉有快钦。(姓解一)
器案:此当即“炔钦”之误,已见上文“昋氏”下,姓纂八、类稿四四俱云:“汉书: ‘齐人快钦治尚书。’”亦误。
内史氏,周内史叔兴之后,因官氏焉,周又有内史过。(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载氏,姬姓之后,春秋有载国。(广韵十九代、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九代、路史后纪十、姓氏急就篇上)
陈汉章曰:“广韵十九代注引风俗通但云:‘姬姓之后。’姓氏急就篇又引‘春秋有载国’。三家不复分别,而引路史。张氏又引郑樵云:‘ 疑即戴姓之讹。’不知载、戴二字古通,春秋之戴姓,出自宋之子姓,非即姬姓之国。春秋隐公十年:‘宋、蔡、卫伐戴。’公羊、谷梁经并作‘伐载’,汉书五行志亦作‘戴’,师古注:‘读者多误为载,故隋置载州。’此国与宋无涉。杜预释例、顾栋高大事表并失考风俗通,何论郑樵。”
信氏,魏公子信陵君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二、类稿四四)
信都氏,张敖尚汉鲁元公主,封于信都,因氏焉。(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胤氏,夏时侯国,子孙氏焉。(姓纂九、通志氏族略、路史国名纪六)
遴氏,遴到,为韩大夫,着遴子三十篇。(姓纂九)
慎氏,慎到,为韩大夫,着慎子三十篇。
器案:史记孟荀列传:“慎到,赵人,学黄老道德之术,故着十二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法家:“慎子四十二篇。”本注:“名到,先申、韩,申、韩称之”此作三十篇,疑有误。又此条与上遴氏条文全同,疑作遴者亦因音近而改,犹昋氏之比也。
晋氏,出自姬姓,周武王子唐叔虞封为晋侯,传国二十代,为韩、魏、赵所灭,子孙以国为姓。(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二)
靳氏,楚大夫靳尚,汉有信武侯靳歙,又汾阳侯靳强。(姓纂九、类稿四四、合璧事类续二二)
器案:“靳尚汉有信武侯”七字原脱,今据孙星衍、洪莹校补。
建氏,楚太子建之后,汉有建公,见元后传。(姓纂九、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五)
献氏,晋献公之后,有秦大夫献则,战国时有献渊。(姓纂九、广韵二十五愿、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五愿、类稿四五、姓氏急就篇上)
顿氏,顿子国,今南顿是也,后为楚所灭,子孙以国为氏,汉有顿肃。(姓纂九、类稿四五)
灌氏,斟灌之后,子孙以国为氏焉,汉丞相颍阴侯灌婴,婴孙贤汝阴侯,又太仆灌夫父张孟尝为婴舍人,易姓灌氏,列仙传有灌光。(姓纂九、通鉴注九、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九换、类稿四五)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汉书,贤封临汝侯。”
段氏,段干木之后,姓段,名干木。(史记老子列传集解、广韵二十九换、路史国名纪二、齐东野语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九段氏下引三辅决录云:“段氏,李老君之自出,段干木之子隐如入关,去干为段氏。”孙星衍、洪莹校曰:“案段干氏,罗泌谓 ‘初邑段,后邑干,因邑为氏。’魏世家有段干子,田世家有段干朋,风俗通以为姓段名干木,盖以吕氏春秋 ‘干木富于义’,魏都赋‘干木之德自解纷’之言误之,唐表遂谓‘封段为干木大夫’,疏矣。又木子名同,为赵相,无隐如名。此云‘入关为段氏’,亦属傅会。且春秋时以段名者,如郑印段、公孙段,宋褚孙段,或其后以名为氏,亦未可知,未必定为共叔后也。”
谏氏,周礼有司谏氏,因以为氏,汉有持书侍御史谏忠。(唐写本唐韵卅谏、广韵三十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二、类稿四五、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类稿无“侍”字,广韵、通志、姓氏急就篇作“治书侍史”,辩证、卮林作“治书御史”。
晏氏,汉司隶校尉晏称,汉书御史晏忠。(姓纂九)
器案:“晏称”原作“晏南”,类稿四五引姓纂作“晏称”,今据校正,后汉书张酺传有司隶校尉晏称。
贱氏,汉有北平太守贱琼。(唐写本唐韵卅三线、姓纂九、广韵三十三线、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十三线、类稿四五、容斋五笔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类稿“北平”上有 “左”字,当是“右”字之误。
变氏,辽东人姓也。(姓解三)
孝氏,齐孝公之后。(唐写本唐韵卅六效、广韵三十六效、姓氏急就篇上)
豹氏,八元叔豹之后。(唐写本唐韵卅六效,广韵三十六效、姓解二、路史前纪九、姓氏急就篇上)
到氏,汉有东平太守到质。(容斋五笔一)
暴氏,暴辛公,周诸侯也,秦有将军暴鸢、汉御史大夫暴胜之。(姓纂九、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五、路史后纪九下、合璧事类续二三、排韵氏族大全八、诗地理考三)
器案:暴胜之见汉书武纪、百官公卿表及刘屈厘、王欣、□不疑、孝元王皇后等传。
播氏,播□武,商末贤人。(姓纂九、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十九过、类稿四五)
谢丘氏,周宣王支子食采谢丘,因氏焉,汉书古今人表鲁有谢丘章。(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夜氏。(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
●氏,新郑人,杨●村,在县西二十五里邢山东。(姓纂九、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六)
畅氏,出姜姓。(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
匠氏,凡氏于事者,巫、卜、陶、匠是也,古有匠石。(广韵四十一漾、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
望氏,齐太公望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类稿四六)
伉氏,汉有伉喜为中大夫。(唐写本唐韵卌二宕、广韵四十二宕、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四十二宕、姓氏急就篇上)
抗氏,卫大夫三抗之后,汉有抗喜为汉中太守。 (后汉书桓纪注、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伉、抗实一姓,故王应麟两存之,邓名世、孙星衍、洪莹皆以为“伉”当作“抗 ”。
旷氏,师旷之后。(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六、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
敬氏,陈敬仲之后,后汉有扬州刺史敬歆。(唐写本唐韵卌五敬、广韵四十二映、通鉴注一一五)
陈汉章曰:“案集古录、金石录跋汉扬州刺史敬使君碑并云:‘
姓苑载风俗通有敬歆。’三家并未考及。”
庆忌氏。(姓氏急就篇下)
令氏,楚令尹子文之后。(史记文纪索隐、通鉴注汉纪七)
救氏,汉有谏议大夫救人。(唐写本唐韵卌九宥、广韵四十九宥、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四十九宥、类稿四八、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广韵、姓解、辩证、姓氏急就篇、卮林“人”作“仁”,古通,通志、类稿作 “乂”,形近而误。
昼氏,齐大夫食邑于昼,后因氏焉。(姓纂九、唐写本唐韵卌九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四十九宥、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八、路史国名纪六、姓氏急就篇上)
副氏,周公忌父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姓纂九)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魏志副吕氏改为副氏,又为吕氏,此言忌父后为副氏,当有脱误。”
富氏,汉有富留人为公田使者。(姓纂九)
廖氏。
器案:或列入去声,今列入平声,已见前。
寇氏,苏忿生为武王司寇,后以官为氏,后汉有寇恂。(广韵五十候、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窦氏,夏后相遭有穷氏之难,其妃方娠,逃出自窦,而生少康,其后氏焉,汉有窦婴。(唐写本唐韵五十候、广韵五十候、通鉴注汉纪五、姓解一)
窦公氏,魏文侯时,有乐人窦公氏献古文乐书一篇。(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四)
器案: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师古注引桓谭新论云:“窦公年百八十岁,两目皆盲,文帝奇之,问曰:‘
何因至此?’对曰:‘臣年十三失明,父母哀其不及众技,教鼓琴,臣导引无所服饵。’ ”
监氏,卫康叔为连属之监,其后氏焉。(姓纂九、广韵五十九鉴、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五十九鉴、类稿四八、姓氏急就篇上)
谷梁氏,谷梁名赤,子夏门人。(经典释文叙录、意林、容斋续笔一四、玉海艺文四0)
器案:孝经序疏引“门人”作“ 弟子”。
禄氏,殷纣子武庚字禄父,其后以王父字为氏。 (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九、合璧事类续二七、永乐大典一九六九五、彊识略三三)
器案:永乐大典见纯常子枝语三七引。
鹿氏,汉有巴郡太守鹿旗。(唐写本唐韵一屋、广韵一屋、容斋五笔一、通鉴注晋纪二0)
卜氏,凡氏于事,巫、卜、陶、匠是也,春秋鲁大夫卜齮,鲁庄公车右卜国。(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五)
濮阳氏,长沙太守濮阳逸。(姓解一)
沐氏,汉有东平太守沐宠。(唐写本唐韵一屋、广韵一屋,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汉纪四六、卮林四)
宓氏,宓康公之后,以国为氏,史记仲尼弟子宓不齐字子贱,鲁人。(姓纂十)
器案:密康公事见周语及列女传,字俱作密,姓纂引风俗通,以子贱为康公之后,则子贱之姓,当音美笔切,广韵一屋虙字下云:“
又姓,虙子贱是也。”则音房六切。颜氏家训书证篇谓“伏生为子贱之后,子贱为虙戏之后”,与此所言迥异。
鞠氏,汉有尚书令鞠谭,或为曲氏,音讹转改,汉有曲衍。(唐写本唐韵一屋、姓纂十、广韵一屋、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通鉴释文四、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祝其氏,宋戴公之子公子祝其为大司寇,因氏焉,见世本,汉有清河都尉祝其承先。(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屋)
鄐氏,汉有东海太守鄐熙。(容斋五笔一)
宿氏,汉有雁门太守宿详。(唐写本唐韵一屋、广韵一屋、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魏纪四)
牧氏,汉有越嶲太守牧根。(唐写本唐韵一屋、广韵一屋、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牧根”,广韵以下诸书俱误作“牧稂”,今从唐韵。后汉书南蛮西南夷邛都夷传云:“王莽时,郡守枚根。”御览七九一引后汉书及注俱作“枚根”,汉书西南夷传亦作“枚根”,与风俗通不同。
牧师氏。(广韵六脂、姓氏急就篇下)
沃氏,太甲子沃丁之后。(唐写本唐韵二沃、姓纂十、广韵二沃、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沃、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九、合璧事类续二七、姓氏急就篇上、彊识略三三)
督氏,宋大夫华父督之后,晋有督戎,栾盈臣,汉有五原太守督瓒。(唐写本唐韵二沃、姓纂十、广韵二沃、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沃、容斋五笔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唐韵“督瓒”作“督□” ,姓解作“督琼,一名●”,辩证作“督琼”,姓氏急就篇作“督●”。
仆氏,汉有浑梁侯仆多。(广韵二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辉梁”当作“辉渠”,辉渠侯仆多见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及卫青传、汉书功臣侯表及霍去病传,功臣侯表“仆多”作“仆朋”,形近之误,姓氏急就篇因之而沿误。
顼氏,颛顼之后。(姓纂十、类稿四九)
蓐氏,蓐收之后。(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三烛、类稿四九、路史国名纪二、通志氏族略)
逯,秦邑也,其大夫氏焉,汉有大司空逯并。(后汉书郅恽传注、唐写本唐韵三烛、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三烛、类稿四九、路史国名纪六、合璧事类续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大司空”通志作“大司马”,与汉书王莽传中合。逯并,见汉书王莽传中、翟方进传及恩泽侯表、后汉书郅恽传,唐韵作“
逯普”,类稿、合璧事类作“逯石 ”,俱误。
续氏,汉有续相如。(姓解二)
器案:续相如使西域,封承父侯,见汉书功臣侯表。
亍氏,河东亍氏,楚有大夫亍衡。(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六)
濯氏,汉有濯辑。(唐写本唐韵四觉、广韵四觉、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六、路史国名纪六、姓氏急就篇上)
郅氏,郅,商时侯国也,见毛诗,子孙氏焉,汉有济南太守郅都。(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0、通鉴注一六)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毛诗郅国未详。”
器案:类稿无“见毛诗”三字,当据删。
吉氏,周尹吉甫之后,汉有汉中太守吉恪。(通鉴注六八)
室中姓。(史记高祖功臣表索隐)
单行本索隐作“窒中”,器案:汉书功臣侯表亦作“室中”,作“窒”者疑误。姓纂十云:“汉书艺文志有室中周,着书十篇,王莽时,室中公避地汉中,汉功臣表清简侯室中同。”
密氏,密康公之后,以国为氏。(类稿五0)
密须氏,姞姓之国。(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应劭)
乙氏,汉有南郡太守乙世。(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六)
屈侯氏,魏贤人屈侯鲋,汉有郎中令屈侯豫。(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七、路史国名纪三)
述氏,鲁大夫仲述之后。(唐写本唐韵六术、广韵六术、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六)
恤氏,鲁有恤由。(姓解一)
阙氏,古阙者,官为姓。承阙党童子之后,纵横家有阙子着书,汉有荆州刺史阙翊。(后汉书献纪注、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七、合璧事类续二七、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五二)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纵横家:“阙子一篇。”刘勰新论九流篇作“阚子”,非是。
谒氏,古有谒者官,因以为氏,汉有汝南太守谒涣(一作“琼”),又张汤小吏谒居。(广韵十月、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七、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后汉书方术廖扶传作“谒焕”,华阳国志巴志亦作“谒焕”。
勃氏,宋左师勃之后也,晋有寺人勃鞮。(通志氏族略)
鹖冠氏,楚贤人,以鹖为冠,因氏焉,鹖冠子着书。(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通志“贤”误“賨”,“鹖”误 “褐”。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 “鹖冠子一篇。”本注:“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 ”师古曰:“以鹖鸟羽为冠。”
葛氏,葛天氏之裔,子孙氏焉。夏时葛伯,嬴姓国也,亦为葛氏。汉有颍川太守葛兴。(姓纂十、通志氏族略、路史前纪七、合璧事类续十四、翰苑新书后七、秘笈新书别三)
滑氏,汉有詹事滑典。(唐写本唐韵十四黠、广韵十四黠、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颉氏,苍颉,古之贤人,颉卫,古之贤者。(唐写本唐韵十六□、广韵十六□、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七、姓氏急就篇上)
列氏,古帝王列山氏之后,子孙氏焉,郑有隐者列御寇着书八篇,号列子。(姓纂十,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七薛、类稿五三、路史后纪八、姓氏急就篇上)
列山氏。(路史后纪四)
列仙氏。(路史前纪四)
舌氏,越有大夫舌庸。(姓解一)
鄀氏,春秋时鄀国,以国为氏。(类稿五一)
铎氏,汉有廷尉铎政。(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幕氏,舜祖幕之后,支孙以王父字为氏,见左传。(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一、路史后纪一二、合璧事类续二六、彊识略三三)
落氏,皋落氏,翟国也,此赤翟别种,以国为姓,见左传,汉有落下闳,巴郡人,撰太初历。(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一)
落下氏,汉有落下闳。(文选公孙弘传赞注)
作氏,周公之子胙侯,子孙因避地改为作氏,汉有涿郡太守作显。(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容斋五笔一)
薄氏,卫贤臣薄疑,汉高帝薄夫人生文帝,夫人弟昭,封轵侯,官至车骑将军,子戎奴嗣。(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一、合璧事类续二四、通鉴注周纪四)
器案:戎奴见汉书恩泽侯表,姓纂作“戍奴”,误。
博氏,汉有博子劳,善相马,望出淮南广平。(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八、类稿五一)
器案:辩证作“汉有博劳吉,善相马”,广韵十九铎云:“博,又姓,古有博劳,善相马也。”疑博劳即伯乐之转音。
郭氏,氏于居,城、郭、园、池是也。(广韵十四清)
白马氏,微子乘白马朝周,因氏焉。一云,公孙瓒在幽州,乘白马,因以为氏。(姓纂十、广韵三十五马、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陌、路史后纪十、姓氏急就篇下)
白象氏,白象先生古隐者。(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九)
白鹿氏,白鹿先生古贤人,着书。(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帛氏,楚有帛州黎。(姓解三)
伯氏,嬴姓伯益之后,晋大夫伯宗生州犁,仕楚。(姓纂十、类稿五二)
百里氏,秦大夫百里奚之后,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通志氏族略)
柏氏,柏皇氏之后,又柏亮父为颛顼师,柏招帝喾师,柏冏为周太仆。柏国在汝南西平县,为楚所灭,子孙以国为氏。汉有柏始昌、柏英为大鸿胪,秦大将军柏直。(姓纂十、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陌、类稿五二、合璧事类续一三)
器案:柏直乃魏将,见汉书高纪上,此云“秦大将军”,误。柏始昌见汉书西南夷传。
柏成氏,伯成子高,尧时诸侯也。(通志氏族略)
笮氏,楚有笮伦。(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六一)
器案:姓解作“●”,云:“又作‘笮’,注在竹部。”
赫氏,赫胥氏之后。(姓纂十、类稿五二、路史前纪七)
器案:“胥”,姓纂误作“咠” ,类稿误作“骨”,今从路史。
赫胥氏。(路史前纪七)
获氏,宋大夫猛获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二)
鬲氏,偃姓,咎繇后。(水经河水注五引应劭)
昔氏,周大夫封昔,因氏焉,汉有昔登为乌伤令。(唐写本唐韵十九昔、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二昔、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二、路史国名纪六、容斋五笔一)
器案:唐韵、姓解“伤”误“阳 ”。
赤氏,帝喾师赤松子之后,见神仙传,单姓赤。 (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二昔、类稿五二)
析氏,齐大夫析归父。(广韵二十三锡)
栎阳氏,汉景丹封栎阳侯,丹曾孙分,避乱陇西,因封为氏焉。(姓纂四、通志氏族略)
器案:姓纂引作‘景母封孙阳侯,丹曾孙汾,避乱陇西,因封为氏’,文多讹误,今据通志改正;通志‘陇西’误作‘栎阳’。景丹封栎阳侯,见后汉书本传。
职氏,汉有山阳令职供。(唐写本唐韵卌一职、广韵二十四职、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四职、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供”,广韵、姓解、容斋五笔、姓氏急就篇作“洪”,今从唐韵及辩证。
啬氏,古啬夫,子孙因氏焉。(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二)
即氏,汉有单父令即费,其先食采即墨,因以命氏。(唐写本唐韵卌一职、姓纂十、广韵二十四职、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四职、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费”,唐韵作“贵”,广韵、容斋五笔作“卖”,今从姓纂等作“费”。
即墨氏,汉有即墨威为咸阳令。(姓解二)
稷氏,后稷之后。(唐写本唐韵卌一职)
墨夷氏,宋大夫有墨夷须、墨夷皋。(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四0)
墨胎氏,伯夷之国也,其君姓墨胎氏。(史记伯夷列传索隐引应劭)
北唐氏,晋有高人隐于北唐,因氏焉,汉有北唐子真治京氏易。(急就章注)
器案:姓纂十引英贤传作“晋有高人越者隐者,隐于北唐,因氏焉,汉有北唐子真治京氏易者”。
习氏,习,国名,汉有习响为陈相。(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三、合璧事类续二六、通鉴注魏纪四、彊识略三三)
袭氏,賨人七姓有袭氏。(姓氏急就篇上)
集氏,汉有外黄令集一。(广韵二十六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六缉、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魏纪九)
拾补曰:“通鉴注‘集’作‘习 ’,疑彼误。”
汲氏,卫宣公太子伋之后,居汲,因以为氏。(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三、合璧事类续二二)
沓氏,賨人七姓有沓。(姓氏急就篇上)
纳氏。(急就章注)
叶氏,楚沈尹戌生诸梁,字子高,食采于叶,因氏焉。(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翰苑新书后七、秘笈新书别三、合璧事类续二四)
捷氏,邾公子捷灾之后,汉艺文志有捷子二篇,六国时人。(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三)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 “捷子二篇”本注:“齐人,武帝时说。”王念孙读书杂志以“武帝时说”四字,乃涉下条注“武帝时说于齐王”而误。器案:证以应氏此文,王说良是。
辄氏,卫出公辄之后,以王父字为氏,汉有辄终古。(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器案:姓纂又云:“史记:‘钱塘辄终古封御儿侯。’”孙星衍、洪莹校曰:“案:史记作‘辕终古。’”器案:汉书功臣表、闽粤王传亦作 “辕终古”,此疑误。
荚氏,荚成僖子,晋大夫,见世本。(通志氏族略)
甲氏,太甲之后,一云郑大夫石甲之后。(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三)
邺氏,汉有梁令邺风。(唐写本唐韵卅三业、广韵二十三叶、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四0、类稿五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讳篇
汝南主簿应劭议,宜为旧君讳,论者皆互有异同。 (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注云:“事在风俗通。”)
彭城孝廉张子矫议云:“若君臣不得相袭作名,周穆王讳满,至定王时,有王孙满,厉王讳胡,庄王之子名胡。”(意林)
周广业意林注曰:“三国志:‘ 张昭字子布,彭城人,弱冠为孝廉,与王朗共论旧君讳事。’裴松之注云:‘时汝南主簿应劭议,宜为旧君讳,论者皆互有异同,事在风俗通。昭着论略曰:周穆王讳满,至定王时,有王孙满者为大夫,是臣协君也。厉王讳胡,庄王之子名胡,其比众多。’”器案:左传成公十年疏:“汉末有汝南应劭作旧君讳议云:‘昔者,周穆王名满,晋厉公名寿满,又有王孙满,是同名不讳。’”“寿满”,史记晋世家作“寿曼”,王劭读书志、史通五行志杂驳篇作“州满”,“州”“寿”、“曼 ”“满”,音近相通。左传成公十年,经、传及杜注作 “州蒲”,释文云:“本或作‘
州满’。”案作“蒲”者,“蒲” “满”形近之误。
茂才,旧言秀才,避光武讳称茂才。(汉书武纪元封五年诏注引应劭)
○释忌
不举并生三子。俗说:生子至于三,似六畜,言其妨父母,故不举之也。谨案:春秋国语:“越王句践,令民生二子者,与之饩;生三子者,与之乳母。”三子不能独养,故与乳母,所以人民繁息,卒灭强吴,雪会稽之耻,行霸于中国也。古陆终氏娶于鬼方,谓之女嬇,是生六子,皆为诸侯。今人多生三子,子悉成长,父母完安,岂有天所孕育而害其父母兄弟者哉?(意林、御览三六一)
器案:“卒灭强吴”,道藏本意林作“遂灭强吴,何害之有”。本书正失篇:“今俗间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以为妨害父母。”与此可以互证。开元占经一一三引天镜:“妇女一时生三男,不出三年,外国来伐;生三女,国有阴私。”与此文所载俗说,正复一脉相承。
不举寤生子。俗说:儿堕地便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举寤生子,妨父母。谨案:春秋左氏传:“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因名寤生。”武公老终天年,姜氏亦然,安有妨其父母乎?(御览三六一、西溪丛话上、困学纪闻六、群碎录)
不举父同月子。俗说:妨父也。谨案:左氏传: “桓公之子,与父同月生,因名子同。”汉明帝亦与光武同月生。(意林、御览三六一)
周广业意林注曰:“后汉书张奂传:‘武威郡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日生子,及与父母同月生者,悉杀之。’”器案:东观汉记:“光武皇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帝生。”又:“建武四年夏五月甲申,帝(明帝)生。”据此,则“十二月”、“五月 ”,必有一误,非“十二”误分“五”为二,即“五” 误合“十二”为一也。
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故田文生而婴告其母勿举,且曰:“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史记孟尝君传索隐、芦浦笔记一)
器案:本书正失篇:“今俗间多有禁忌,……五月生者,以为妨害父母。”论衡四讳篇:“四曰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已举之,父母祸死。”通典六九引田琼四孤议:“有俗人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此俱东汉时之言不举五月子者。至具事例,则有如正失篇言田文事者,又有西京杂记言:“王凤以五月五日生,其父欲不举,其叔曰:‘以田文推之,非不祥也。’遂举之。” 又有世说新语言:“胡广本姓黄,五月五日生,父母恶之,置之瓮中,投于江。胡公闻瓮中有儿啼,取之,养为己子,遂登三司。”(御览二一、三一引)
不举生鬓须子。俗说:人十四五,乃当生鬓须,今生而有之,妨害父母也。谨案:周书:“灵王生而有髭,王甚神圣,克修其职,诸侯服享,二世休和。”安在其有害乎?(御览三七四、天中记二二)
不宜归生。俗云:令入衰。案:妇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许归。(意林)
卢文弨曰:“案句末疑脱一‘生 ’字。”周广业注曰:“出嫁女不宜归母家生子。”
宅不西益。俗说:西者为上,上益宅者,妨家长也。原其所以西上者,礼记:“南向北向,西方为上。 ”尔雅曰:“西南隅谓之隩。”尊长之处也。不西益者,难(一作“恐”)动摇之耳。审西益有害,增广三面,岂能独吉乎?(类聚六四、御览一八0、天中记一四)
器案:淮南人间篇:“鲁哀公欲西益宅,史争之,以为西益宅不祥。”许注:“西益宅,筑旧居之西,更为田宅。”论衡四讳篇:“
俗有大讳四:一曰讳西益宅。西益宅谓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相惧如此,故世莫敢西益宅。”案:新序杂事五、家语正论解又有“东益宅不祥 ”之说。
祝、阿不食生鱼。俗说:祝、阿凡有宾婚吉凶大会,有异馔,饭食自极至蒸鱼也。(书钞一五一)
俗说:临日月薄蚀而饮,令人蚀口。谨案:日,太阳之精,君之象也,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乐。里语: “不救蚀者,出行遇雨。”恐有安坐饮食,重惧也。(御览八四九)
俗说:雷鸣不得作酱,雷已发声作酱,令人腹内雷鸣。谨案: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刚好勇,死,卫人醢之,孔子覆醢,每闻雷,心恻怛耳。(书钞一四六、开元占经一0二、白帖五、御览一三、八六五、事类赋三、天中记四六)
器案:“作酱”,事类赋作“盖酱”。御览一三引论衡:“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刚好勇,亲涉卫难,结缨而死;孔子闻而覆醢,每闻雷鸣,乃中心恻怛。故后人忌焉,以为常也。”今本论衡四讳篇有云:“世讳作豆酱,恶闻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积家逾至春也。”不知御览所引为是论衡此篇脱文,抑复他处佚文也。书钞一五二引论语说:“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刚好勇,亲涉卫难,结缨而死;孔子闻而覆醢,每闻雷鸣,乃中心恻怛。故后人忌焉,以为常也。”则此亦汉人习传之说。又案:李济翁资暇集中云: “人间多取正月晦日合酱,是日偶不暇为之者,则云时已失,大误也。又案:昔者,王政趋民正月作酱,是日以农事未兴之时,俾民乘此闲隙,备一岁调鼎之用,故绐云:‘雷鸣不作酱,腹中当鸣。’所贵今民不于三二月作酱,恐夺农事也。今不躬耕之家,何必以正晦为限,亦不须避雷,但问菽趋得法否耳。”盖亦本风俗通为言。
堪舆书云:“上朔会客,必斗争。”案:刘君阳为南阳牧,尝上朔设盛馔,了无斗者。(御览八四九)
俗云:五月到官,至免不迁。今年有茂才除萧令,五月到官,破日入舍,视事五月,四府所表,迁武陵令。余为营陵令,正触太岁,主余东北上,余不从,在事五月,迁太山守。(意林)
钱大昕曰:“‘免’似‘死’字,或‘老’字。”器案:“武陵令”当作“武陵守”,汉有武陵郡无武陵县,“令”字盖涉下文“营陵令”而误;由萧令迁武陵守,正犹劭之由营陵令迁太山守也。北齐书宋景业传:“或曰:‘阴阳书:五月不可入官,犯之,卒于其位。’”则此谬说至北齐时犹然。又案:后汉书赵典传注:“四府: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府也。”
俗说:二人共澡手,令人斗争。良无异器,当共澡者,其祝曰:“人相爱,狗相啮。”言狗斗时,洒之以水,便自解也。(御览四九六)
坐不移樽。俗说:凡宴饮者,移转樽酒,令人斗争。(御览四九六、七六一)
器案:“令人斗争”,御览七六一作“令人讼诤”。
俗说:帷帐不可作衣,令人病疠。(书钞一三二、御览七00)
俗说:卧枕户砌者,鬼陷其头,令人病颠。(白帖三、御览七三九)
钱大昕曰:“‘陷’疑‘蹈’。案淮南泛论训云:‘枕户橉而卧者,鬼神跖其首。’跖、蹈义同。”器案:玉篇木部:“楚人呼门限曰橉。”
五月盖屋,令人头秃。谨案:易、月令,五月纯阳,姤卦用事,齐麦始死。夫政趣民收获,如寇盗之至,与时竞也。除黍稷,三豆当下,农功最务,间不容息,何得晏然除覆盖室寓乎?今天下诸郭皆讳秃,岂复家家五月盖屋邪?俗化扰扰,动成讹谬,尼父犹云“从众 ”,难复缕陈之也。(颜氏家训书证篇、玉烛宝典五、初学记四、白帖一、御览三一、记纂渊海二、岁华纪丽二、岁时广记三一、书林事类韵会五四、群碎录)
器案:酉阳杂俎十一广知:“俗讳五月上屋,言五月人蜕上屋,见影,魂当去。”则此俗讳,至唐代又有所发展。
五月五日,不得曝床荐席。(白帖一、岁华纪丽二、记传渊海二、书林事类韵会五四)
器案:御览二二引荆楚岁时记: “俗忌五月曝床荐席。”又引异苑:“新野庾寔尝以五月曝席,忽见一小儿死在席上,俄失之,其后寔子遂亡。或起于此。”又:“或问董勋曰:‘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脱上屋,见影,魂便亡。’勋答云:‘盖秦时王自为之,禁夏不得行,汉、魏未改。案月令:仲夏可以居高明,可以远眺望,可以升山陵,可以处台榭。郑玄云:顺阳在上也。今云不得上屋,正与礼反。敬叔云:见死小儿而禁曝床席。何以异于此乎?俗人月讳,何代无之,但当矫之归于正。’”案玉烛宝典五:“董勋问礼,俗云:五月望,礼有乘高为良,曰即其义也。世称恶月者,月令:‘仲夏,阴阳争,死生分,君子斋戒;止声色,节嗜欲。’案异苑:‘新野庾寔家常以五月曝荐,忽见一小儿死于席上,俄失所在,其后寔女子遂亡,故相传以为忌。’”宝典与御览引董勋问礼,互有详略,故并存之,以其可以取证应说也。
俗说:正月长子解浣衣被,令人死亡。谨案:论语:“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补更小事,何乃成□?源其所以,正月之时,天甫凄栗,里语:“大暑在七,大寒在一。”一谓正月也。人家不能羸袍异裳,脱着身之衣,便为风寒所中,以生疹疾,疹疾不瘳,死亡必矣。或说:正月,臣存其君,子朝其父,九族州闾,礼贤当周,长子务于告庆,故未以解浣也。谚曰:“正月□ ,二月初,自□妃女煞丈夫。”不着洁衣,尔后大有俗节戏笑。(玉烛宝典一)
徒不上墓。俗说:新遭刑罪原解者,不可以上墓祠祀,令人死亡。谨案: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曾子病困,启手足以归全也。”今遭刑者,髡首剔发,身被加笞,新出狴犴,臭秽不洁。凡祭祀者,孝子致斋贵馨香,如亲存也,时见子被刑,心有恻怆,缘生事死,恐神明不歆承,当不上墓耳。(御览六四二)
器案:论衡四讳篇“二曰:讳被刑为徒,不上丘墓。…实说其意,徒不上丘墓者有二义,义理之讳,非凶恶之忌也。徒用心以为先祖全而生之,子孙亦当全而归之。故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开予足,开予手,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曾子重慎,临绝效全,喜免毁伤之祸也。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弗敢毁伤。’孝子怕入刑辟,刻画身体,毁伤发肤,少德泊行,不戒慎之所致也!愧负刑辱,深自刻责,故不升墓祀于先。古礼庙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惭负先人。一义也。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处;祭祀之礼,斋戒洁清,重之至也。今已被刑,刑残之人,不宜与祭供侍先人;卑谦谨敬,退让自贱之意也。缘先祖之意,见子孙被刑,恻怛憯伤,恐其临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二义也。”仲远所通,与仲任之意合。
汝南陈伯敬,行必矩步,坐必俨然,目有所见,不食其肉。(书钞一四五、御览三九三、八六三)
钱大昕曰:“案:后汉书郭躬传云:‘司徒河南吴雄,少时,家贫丧母,营人所不封土者,择葬其中,丧事趣办,不问时日,医巫皆言当族灭,而雄不顾。司隶校尉下邳赵兴,亦不恤讳忌,每入官舍,辄更缮修馆宇,移穿改筑,故犯妖禁,而家人爵禄,益用丰炽。汝南陈伯敬者,行必矩步,坐必端●,呵叱狗马,终不言死,目有所见,不食其肉,行路闻凶,便解驾留止,还触归忌,则寄宿乡亭,年老寖滞,不过举孝廉;后坐女婿亡吏,太守邵夔,怒而杀之。时人罔忌禁者,多谈为证焉。’此条疑风俗通之文,御览所引,即是此事,而词意未完。”器案:论衡辨祟篇:“涂上之暴尸,未必出以往亡;室中之殡柩,未必还以归忌。”则归忌为当时恶俗明矣。
服妖(拾补作“灾异”,云: “续汉书五行志:‘故泰山太守应劭,给事中董巴、散骑常侍谯周,并撰建武以来灾异。’故知当有灾异一篇。”其余诸家辑佚文者,亦作“灾异”。器案:苏颂所见意林引作“服妖”,今从之,并依五行志引序其次第焉。)
桓帝元嘉中,京师妇人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腰步、龋齿笑。愁眉者,细而曲折;啼妆者,薄拭目下若啼痕;堕马髻者,侧在一边;折腰步者,足不任体,龋齿笑者,若齿痛不忻忻。始自梁冀家所为,京师翕然皆放效之。天戒若曰:将收捕冀,妇女忧愁,踧眉将啼也。(后汉书梁冀传注、意林、御览三六五、又四八八)
钱大昕曰:“案‘天戒’以下,语意未完,续五行志云:‘天戒若曰: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顿,折其腰脊,令髻欹斜,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
延熹中,中常侍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纵其奸慝,时人为之语曰:“左回天,徐转日,具独坐,唐应声。”言其信用甚于转圆也。(御览三九三、又四九六)
延熹中,京师长者,皆着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屐,五采为系。谨案:党事始发,传诣黄门北寺,临时惶恐,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亡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幼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像矣。(原本玉篇系部、书钞一三六、北户录三、御览六四四、又六九八、倭名类聚钞四、天中记四八)
孝灵帝建宁中,京师长者,皆以苇辟方笥为妆,其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谳箧也,今珍用之,天下皆当有罪,谳于理官也。后党锢皆谳廷尉,人名悉苇方笥中,斯为验矣。(书钞一三五、御览七一一、天中记四九)
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京师皆竞为之;后董卓拥胡兵掠宫掖。(御览六九九、又七0七、王荆文公诗注三0、净土三经音义二、倭名类聚钞六、事始、古今事物考七、天中记四九)
汉灵帝好胡舞。(书抄一0七、事始)
灵帝于西园宫中驾四白驴,躬自操辔,驰驱周旋,以为大乐;于是公卿贵戚转相仿,至乘轩以为骑从,价与马齐。凡人相骂曰死驴,丑恶之称也。董卓陵虐王室执政皆如死驴。(意林、御览九0一)
灵帝数以车骑将军过拜孽臣内孽,又赠亡人,显号加于顽凶,印绶污于腐尸;昔辛有睹被发之祥,知其为戎,今假号云集,不亦宜乎!(续汉书五行志一注引应劭)
灵帝时,京师宾婚嘉会,皆作魁□,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悴,诸贵乐皆死亡也。自灵帝崩后,京师坏灭,户有兼尸,虫而相食,魁□挽歌,斯之效乎!(续汉书五行志一注、御览五五二、事物纪原九)
器案:后汉书周举传:“阳嘉六年三月上巳日,商大会宾客,宴于洛水;举时称疾不往。商与亲昵,酣饮极欢,及酒阑倡罢,继以薤露之歌,坐中闻者,皆为掩涕。”即其事也,可以互证。
桓帝世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梁冀欲树幼主,李固欲立清河王,梁冀遂奏李固,死于狱中,曝尸路边。如钩,梁冀;如弦,李固。(意林)
桓帝之初,京师童谣曰:“车班班,入河间。” 言征灵帝者,轮班拥节,入河间也。(续汉书五行志一注)
桓帝初,京师谣曰:“游平卖印自有评,不避豪强及大姓。”(
通典三九、通考五七)
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譊。”于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海内英哲,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永、尚书柳分、寻穆、史佟、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史佟,左官偷进者也。(续汉书五行志一注)
京师谣歌曰:“乌腊,乌腊。”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穷凶极恶,关东举兵,欲共诛之,转顾望,莫肯先进,处处停兵数十万,若乌腊虫相随,横取之矣。(续汉书五行志一注)
中平中,京师歌董逃。董卓以董逃之歌,主为己发,大禁绝之,死者千数。灵帝之末,礼乐崩坏,赏刑失中,毁誉无验,竞饰伪服,以荡典制,远近翕然,咸名后生放声者为时人。有识者窃言:旧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时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间无几,天下大坏也。(续汉书五行志一注)
器案:古今注中音乐:“董逃歌,后汉游童所作也。后汉有董卓作乱,率以逃亡。后人习之,以为歌章;乐府奏之,以为儆戒焉”
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此董卓字也。青青,暴盛之貌。(意林)
灵帝光和七年,陈留济阴诸郡,西及成皋、阳武,城郭路边草生,作人状,操持矛弩,牛马万状,一一备具。后关东义兵,先起于宋、卫之郊。东郡太守桥瑁负众怙乱,陵蔑同盟,忿嫉同类,以殒厥命。陈留、济阴迎助,谓为离德,弃好即戎,吏民歼之。草妖之兴,岂不或信。(续汉书五行志二注、后汉书灵纪注、御览九九四、事类赋二四)
拾补曰:“五行志作‘中平元年 ’。”
夏禹庙中,有梅梁忽一春生枝叶。(御览九七0、事类赋二六)
中平中,怀陵上有雀万余乱斗杀,头县着树也。 (御览九二二)
光和中,雒阳男子夜龙,从兄阳求腊钱,龙假取繁数,颇厌患之;阳与钱千,龙意不满,欲破阳家,因持弓矢射玄武东阙,三发,吏士呵缚,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书、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谒者、卫尉、司隶、河南尹、雒阳令,悉会发所。劭时为太尉议曹掾,白公邓盛:“夫礼设阙观,所以饰门,章于至尊,悬诸象魏,示民礼法也。故车过者下,步过者趋。今龙乃敢射阙,意慢事丑,次于大逆,宜遣主者参问变状。”公曰:“府不主盗贼,当与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为道路死伤,既往之事,京兆、长安,职所穷逐,而住车问牛喘吐舌者,岂轻人而贵畜哉?顾念阴阳不和,必有所害,掾史尔乃悦服,汉书嘉其达大体。今龙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况于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既处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职,凡在荒裔,谓之大事;何有近目下而致逆节之萌者?孔子摄鲁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纤介之渐,从政三月,恶人走境,邑门不阖,外收强齐侵地,内亏三桓之威;区区小国,尚于趣舍,大汉之朝,焉可无乎?明公恬然谓非己,诗云:‘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当为人制法,何必取法于人。”于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谢申,以铃下规应掾自行之,还具条奏。时灵帝诏报,恶恶止其身,龙以重论之,阳不坐。其后,车骑将军何苗与兄大将军进部兵,还相猜疑,对相攻击,战于阙下,苗死兵败,杀数千人,雒阳宫室内人烧尽。龙者,阳类,君之象也;夜者,不明之应也;此其象也。(续汉书五行志五注)
洪亮吉四史发伏曰:“盛以中平元年四月为太尉,至二年五月罢,则龙事当属中平中,非光和中也。”器案:邓盛字伯能,弘农人,见后汉书桓纪、灵纪及邓彪、王允等传。
光和元年,司徒长史冯巡马生胡子,问养马胡苍头,乃奸此马以生子。(续汉书五行志五注)
熹平二年六月,雒阳民讹言,虎贲寺东壁中有黄人形容,须眉良是,观者数万,省内悉出。劭时为郎,故往视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污处,腻赭流漉,壁有他剥数寸曲折耳。谨案:季夏土,黄中行用事,又在壁中,壁亦土也,以见于虎贲寺者,虎贲,国之秘兵,扞难御侮。必示于东,东者,动也,言当出师,行将天下摇动也。天之以类告人,甚于影响也。(续汉书五行志五注)
光和四年四月,南宫中黄门寺,有一男子,长九尺,服白衣,中黄门解步呵问:“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宫掖。”曰:“我梁伯,夏后,天使我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见。谨案:尚书、春秋左传曰:伯益佐禹治水,封于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龙多归之,帝舜嘉之,赐姓董氏。董氏之祖,与梁同焉。到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闲乘衅,废帝杀后,百官总己,号令自由,杀戮决前,威重于王。梁本安定,而卓陇西人,俱凉州也。天戒若曰:卓不当专制夺矫,如白衣无宜兰入宫也。白衣见黄门寺,及卓之末,中黄门诛灭之际,事类如此,可谓无乎?(续汉书五行志五注、开元占经一一三、路史后纪八)
器案:刘昭注又引云:“见中黄门曹腾之家。”占经“我梁伯、夏后”作“我梁伯忧” ,误以“夏后”二字合为“忧”字。
灵帝光和二年,洛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四臂共胸,俱以为不祥,因弃去。朝廷瞀乱,上下无别,二头之象也。(开元占经一一三)
○丧祭(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礼,臣子无爵谥君父之义也,故群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于南郊告天而谥之。(后汉书明纪注)
天子新崩,未有定谥,故且称大行皇帝,以别嗣主。(隋书礼仪志三、通典七九、后汉书安纪注、文选元皇后哀策文注、合璧事类前六二、癸辛杂识后集、纲目集览五0)
宫车晏驾。谨案:史记曰:“王稽谓范睢曰:‘ 夫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柰何者。一旦宫车晏驾,是事不可知也;君虽恨于臣,是无可奈何。’谓秦昭王以天年终也。”昔周康王一旦晏起,诗人以为深刺。天子当夜寝早作,身省万机,如今崩殒,则为晏驾矣。(文选竟陵王行状注、又恨赋注)
器案:史记范睢传集解、汉书天文志注引应劭说晏驾同。艺文类聚三五、初学记一九引张超诮青衣赋:“周渐将衰,康王晏起。毕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关雎,德不双侣,得愿周公,妃以窈窕,防微消渐,讽喻君父。孔氏大之,列冠篇首。”以关雎为刺诗,与应说合。又案:意林引“秦昭王太后始临朝也”句,疑在“秦昭王以天年终也”句下。
梓宫者,礼,天子敛以梓器,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亡,因以为名。凡人呼棺,亦为宫也。(后汉书明纪注、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注、又宋孝武宣贵妃诔注、御览五五0、纲目集览一八)
葬之郭北,北首,求诸幽之道。(文选古诗十九首注、又咏怀诗注)
俗说:凡祭祀先祖,所以求福。方者,兴旭;相者,所以威厉鬼,驱罔像;方相欲以惊逐鬼魅。(书钞九二)
器案:续汉书礼仪志中注、通志礼引汉旧仪:“方相帅百隶及童女,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谷播洒之。”
俗说:亡人魂气飞扬,故作魌头以存之,言头体魌魌然盛大也。或谓魌头为触圹,殊方语也。(书钞九二、御览五五二)
器案:魌即荀子非相篇之倛,杨倞注:“倛,方相也。”又引韩侍郎(愈)曰:“四目为方相,两目为倛。”酉阳杂俎十三曰:“世人死者有作伎乐,名为乐丧。魌头,所以存亡者之魂气也。一名苏,衣被苏苏如也;一曰狂阻;一曰触圹。四目曰方相,两目曰僛。据费长房识李娥(一曰“俄”)药丸,谓之方相脑。则方相或鬼物也,前圣设官象之。”
墓上树柏,路头石虎。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魍象。”魍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墓侧以禁御之,而魍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或说:秦穆公时,陈仓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为蝹,常在地中食人脑,若杀之,以柏东南枝插其首。”由是墓侧皆树柏。(封氏闻见记六、事类赋二五、御览九五四、天中记五一)
器案:周礼夏官“驱魍象”作“ 驱方良”,释文:“方良:上音罔,下音两。”
谨案:礼,臣有大丧,三年不呼其门。(御览五四六)
葬小儿必于道边,伤其人道未成,故置于道侧,使视成人之道也。(书钞九二)
慎终悼亡。(文选潘安仁悼亡诗注)
○宫室(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论语:“夫子宫墙数仞。”礼记:“季武子入宫,不敢哭。”由是言之:宫,室,一也。秦、汉已来,尊者以宫为常号,下乃避之云室耳,已前贵贱无别。弟子职曰:“室中握手。”论语曰:“譬如宫墙。”由此言之:宫其外,室其内也。(意林、御览一七四、初学记二四、营造法式总释上、事物纪原八、急就篇补注三、天中记一三)
顾櫰三曰:“不敢者,杜氏,非武子,事载檀弓。大抵诸家所引,类多讹脱。”
殿堂宫室,象东井形,刻作荷菱,荷菱,水物也,所以厌火。(
类聚六二、六三、文选西京赋注、初学记七、广韵三十二霰、御览一七六、一八八、九七五、礼部韵略三十二霰、释氏要览下、净土三经音义一、嘉泰会稽志十二、纬略六、王荆文公诗注二九、陶山集六庙制议、埤雅十五、事文类聚续五、倭名类聚钞三、天中记十三)
鲁昭公设两观于门,是谓之阙,从门●声。(水经榖水注、营造法式总释上)
屋,止也。(广韵一屋)
闬,城外郭内里门也。闬,捍也,言为人藩屏以捍难也。(御览一八二、天中记十五)
钥施悬鱼,鱼翳伏渊源,欲令楗闭如此。(御览一八四)
钱大昕曰:“‘渊源’疑‘深渊 ’。”
府,聚也,公卿牧守府,道德之所藏;府,私府,赋贿之所聚也。(左传隐公七年疏、原本玉篇广部、意林、广韵九麌、一切经音义九、四六、通鉴注汉纪七)
器案:“赋贿”左传疏作“财货 ”,此从原本玉篇。
廷,平也,又正也,言县廷、郡廷、朝廷,皆取平均正直也。(
后汉书郭太传注、广韵十五青、通鉴注周纪二)
寺,司也,廷之有法度者也,诸官府所止曰寺。光武尝从皇考至南顿,故识官府寺舍。今尚书侍御史谒者所止,皆曰寺。故后代道场及祠宇皆取称焉。(文选吴都赋注、西征赋注、又刘桢赠徐干诗注、又应玚与岑文瑜书注、又在怀县作诗注、后汉书光武纪注、和纪注、又张湛传注、慧苑音义下、玄应一切经音义十四、五九、礼部韵略七志、通鉴注汉纪二三、又汉纪三五、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癸一)
顾櫰三曰:“案道场、祠宇,不类仲远语,恐有阑入。”案:道场、祠宇,仅见礼部韵略及翰墨大全。
皇后居椒房,以椒涂房,取其温且香也。(文选曹子建求通亲亲表集注残本钞引)
器案:后汉书皇后纪下注引汉官仪:“皇后称椒房,取其蕃实之义也。诗云:‘椒聊之实,蕃衍盈升。’”
案:天子有外屏,令臣下屏气息。(意林)
器案:荀子大略篇:“天子外屏,诸侯内屏,礼也,外屏不欲见外也,内屏不欲见内也。”淮南子主术篇:“天子外屏,所以自障也。”高诱注:“屏,树垣也。尔雅曰:‘门内之垣谓之树。’论语曰:‘围君树塞门。’诸侯在内,天子在外,故曰所以自障也。”(据治要引)
屏,卿大夫以帷,士以帘,稍有弟以自鄣蔽也,示臣临见自整,屏气处也。(广韵四十静、御览一八五、急就篇补注三)
钱大昕曰:“弟,古第字。”器案:公羊传庄公三十一年解诂、礼记郊特牲正义、仪礼觐礼疏引礼纬斗威仪:“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帷。”说帘帷与此互易。
汉顾成庙设投老钩栏。(事文类聚别六、群书通要己四)
器案: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 文帝自为庙,制度卑狭,若顾望而成,犹文王灵台,不日成之,故曰顾成。贾谊曰:‘因顾成之庙,为天下太宗,与汉无极。’”又案:古今注上:“枸栏,汉成帝顾成庙有三玉鼎、二真金鑪、槐树,悉为扶老枸栏,画风云龙角虚于其上。”据此,则“投老”当为“扶老” 之误;而古今注之“成帝”,则又“文帝”之误也。
门户铺首。谨案:百家书云:“公输般之水上,见蠡,谓之曰:‘开汝匣,见汝形。’蠡适出头,般以足画图之,蠡引闭其户,终不可得开,般遂施之门户,欲使闭藏当如此周密也。(类聚七四、历代名画记四、御览一八八、营造法式总释上、演繁露六、日闻录、古今事物考七、天中记五七)
拾补曰:“蠡音螺,‘匣’一作 ‘头’,‘施’一作‘设’。”器案:说文金部:“铺,箸门户铺首也。”水经渭水注十九:“渭桥旧有忖留神像,此神尝与鲁班语,班令其人出,忖留曰:‘我貌很丑,卿善物容,我不能出。’班于是拱手与言曰:‘ 出头见我。’忖留乃出,班于是以脚画地,忖留觉之,便没水,故置其像于水,惟背以上立。”盖即此神话而异传。又案: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条亦引百家书,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有百家百三十九卷,当即此书。史记五帝本纪:“太史公曰:‘百家言黄帝。’”又甘茂传:“学百家之说。”又范睢传:“百家之说,吾亦知之。”皆指是书也。
案世本:“鲧作城、郭。”城,盛也,从土盛声。郭,大也。(
意林、水经河水注二)
城之为言□,郭之为言廓,谓宽廓□受也。(慧苑华严音义上)
案:慧琳音义二一载慧苑音义, “□”作“盛”。
郭亦谓之郛,郛者亦大也。(初学记二四、御览一九三、天中记十三)
天子治居之城曰都,旧都曰邑也。(慧苑音义上、又下)
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之闲置之也。今吏邮书传府督邮职掌此。(后汉书郭太传注、续汉书舆服志上注)
器案:汉书文纪注:“如淳曰。 ‘律说:都吏,今督邮是也,闲惠晓事,即为文无害都吏。’”汉曹全碑、中部碑有邮书掾。
传舍。案:诸侯及使者有传信,乃得舍于传耳。今刺史行部车,号传车从事督邮。(意林、文选范云赠张徐州诗注、又任昉哭范仆射诗注、又册魏公九锡文注)
器案:汉书平纪注,如淳引律: “诸当乘传及发驾致传者,皆持尺五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传参封之。参,三也。有期会累封两端,端各两封,凡四封也。乘置驰传,五封也,两端各二,中央一也。轺传,两马再封之,一马一封也。”
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原本玉篇□部、史记秦本纪索隐、意林、初学记二四、文选籍田赋注、又曹子建送应氏诗注、又陆士衡答张士然诗注、又江文通杂体诗注、御览一九五、草堂诗笺三0、朱熹开阡陌辨、困学纪闻十六、通考一、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乙七、天中记十六)
里语云:“越陌度阡,更为客主。”(文选魏武帝短歌行注、史记秦本纪正义)
阡陌,田间道路也。(纲目集览六)
京师有长寿街、万岁街、士马街,若此非一。街者,□也,离也,四出之路,□离而别也。(意林、御览一九五、广韵十三佳)
“士马”下原脱“街”字,今据孙诒谷校补。后汉书刘隆传:“
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 ”
菀,蕴也,言薪蒸所蕴积也。(意林、初学记二四、御览一九六、锦绣万花谷别二四、天中记十五)
拾补曰:“‘菀’与‘苑’同。 ”器案:锦绣万花谷作“苑”。荀子富国篇杨倞注:“ 宛读为蕴,暑气也。”
囿者,畜鱼鳖之处也。囿犹有也。(御览一九六、天中记十五)
园,援也,从囗,袁声,四皓园公,亦本园者。 (御览八二四)
秦筑长城,土皆紫色,谓之紫塞。南徼土色丹,谓之丹徼。塞者,壅塞夷、狄也。徼,绕也。(事文类聚别六,群书通要己四、纲目集览九)
器案:古今注上:“秦所筑长城,土色皆紫,汉亦然,故云紫塞也。塞者,塞也,所以拥塞夷、狄也。南方徼色赤,故谓之丹徼。徼,绕也,所以绕逆蛮、夷,使不得侵入中国也。”
池者,陂池,从水也声。(左传隐公三年正义)
孙子云:“金城汤池而无粟者,太公、墨翟,不能守之。”(意林)
孙子有金城汤池之说,后人因此开地为池,以养鱼鳖。(书钞一五九、初学记七、事文类聚续九、事物纪原八)
海,一云朝夕池,一云天池,亦云大壑、巨壑。 (初学记六)
○市井(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井,法也,节也,言法制居人,令节其饮食,无穷竭也。久不渫涤为井泥,易云:“井泥不食。”不停污曰井渫,易云:“井渫不食。”涤井曰浚井,水清曰洌井,易云:“井洌寒泉。”甃,聚砖修井也,易云:“ 井甃无咎。”(书钞一五九、初学记七、御览一八九、营造法式总释下、记纂渊海八、草堂诗笺十六、天中记一0)
雍丘县夏后公祠有神井,能致雾。(锦绣万花谷后二)
器案:“夏后公祠”语有误。
市,恃也,养赡老少,恃以不匮也。亦谓之市井。俗说:市井者,谓至市鬻卖者,当于井上洗濯,令其物香洁,及自严饰,乃到市也。谨案:春秋井田记:“ 人年三十,受田百亩,以食五口,五口为一户,父母妻子也。公田十亩,庐舍五亩,成田一顷十五亩,八家而九顷二十亩,共为一井。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井田之义:一曰无泄地气,二曰无费一家,三曰同风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财货。因井为市,交易而退,故称市井也。”(诗陈风东门正义、后汉书循吏刘宠传注、初学记二四、御览一九一、八二七、事文类聚续三、合璧事类别十、文昌杂录五、草堂诗笺十八田舍注、天中记十六)
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是故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十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井田之义:一曰无泄地气,二曰无费一家,三曰同风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财货。因井田以为市,故俗语曰市井。”当亦本春秋井田记为说。
市者,百步为亩,秦孝公以□百卌步为亩,半为廛也。(原本玉篇广部)
器案:慧琳音义七七引风俗通云:“秦孝公以二百四十步为亩。”(详下篇)则此条阙文当是“二”字。
数纪(拾补作“论数”,云:“ 御览引风俗通论数曰:‘踦者,奇也。’论数当是篇名。”钱大昕、严可均说同。器案:苏魏公集校风俗通义题序作“数纪”,今从之,应氏亦自言“其数可纪”也。)
十十谓之百,十百谓之千,十千谓之万,十万谓之亿,十亿谓之兆,十兆谓之经,十经谓之垓,十垓谓之秭,十秭谓之选,十选谓之载,十载谓之极:有物者有事者,纪于此矣,过此往者,则其数可纪,其名未之或闻也。夫数,一为特、侯、奇、只,二为再、两、偶、双,三为参,四为乘。(术数纪遗注、原本玉篇系部、慧琳一切经音义三、六、九、十六、二七、三0,玄应一切经音义三、六,妙法莲华经释义上、御览七五0)
器案:慧琳音义二七、三0,玄应音义六“经”作“京”。又慧琳音义二七、三0、玄应音义三、六引“垓”下尚有“垓犹大数也”五字。拾补云:“‘秭’本讹‘捕’,下同。案孙子算经改;但下云:‘京生秭,秭生垓。’又不同。”又云:“‘侯 ’疑。”
千生万,万生亿,亿生兆,兆生京,京生秭,秭生垓,垓生壤,壤生沟,沟生涧,涧生正,正生载。载,地不能载也。(翻译名义集三、广韵五旨)
贾谊书曰:“数度之遗,以六为法。数度之始,始于微细。有形之物,莫细于豪,是故立一豪以为度,十豪为发,十发为厘,十厘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备于六,故先王以为天下用也。”(御览七五0)
涉始于足,足率长十寸,十寸则尺,一跃三尺,法天地人,再跃则涉。(文选四子讲德论注、急就篇补注三)
器案:后汉书赵典传:“于易: ‘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注: “易大过上六曰:‘过涉灭顶,凶。’”涉义与此同,拾补作“步”,非是。
八尺曰寻,倍寻曰常。(史记屈贾列传集解及汉书贾谊传注引应劭)
秦孝公以二百四十步为亩,五十亩为畦。(慧琳一切经音义七七)
踦者、奇也,履舄之一也。(御览六九七)
铢六则锤,锤,晖也;二锤则锱,锱,炽也,二锱则两也。(慧琳音义一00、玄应音义二0、七五)
圭,自然之形,阴阳之始也,四圭曰撮,三指撮之也。(汉书律历志上注引应劭)
十黍为絫,十絫为一铢。(同上)
斛者,角也。庾,三斛四斗;秉,二十四斛。(御览八三0)
○新秦(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秦昭王听田贵之议,遣李冰为蜀郡太守,开成都两江,溉田万顷,无复水旱之灾,岁大丰熟。江水有神,岁取童女二人以为妇,不然,为水灾。主者白出钱百万以行聘,冰曰:“不须,吾自有女。”到时,装饰其女,当以沈江水,径至神祠,上神坐,举酒酹曰:“今得傅九族,江君大神,当见尊颜,相为进酒。”冰先投杯,但澹澹不耗,冰厉声曰:“江君相轻,当相伐耳。” 拔剑,忽然不见,良久,有两苍牛斗于岸旁,有闲,冰还,流汗,谓官属曰:“吾斗大极,当相助也,若欲知我,南向腰中正白者,我绶也。”主簿乃刺杀北面者,江神遂死,后无复患。蜀人慕其气决,凡壮健者,因名冰儿。(水经江水注一、类聚九四、书钞七四、一五六、史记河渠书正义、事类赋二二、御览二六二、六八二、八八二、八九九、大事记解题四、纪纂渊海九八、天中记九、七国考二)
器案:太平广记二九一、三一三引成都记,与此同。
秦昭王听田贵之议,以李冰为蜀守,开成都两江,造兴溉田,万顷以上,始皇得其利以并天下,立其祠也。(书钞七四)
秦政并吞六国,苞宇宙之弘敞。(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注)
秦相赵高,指鹿为马,束蒲为脯,二世不觉。(文选西征赋注、天中记四六)
陆贾新语辨惑:“秦二世之时,赵高驾鹿而从行,王曰:‘丞相何为驾鹿?’高曰:‘ 马也。’王曰:‘丞相误邪?以鹿为马也!’高曰:‘ 乃马也。陛下以臣之言为不然,愿问群臣。’于是乃问群臣,群臣半言马,半言鹿。”文选潘岳西征赋:“野蒲变而为脯,苑鹿化以为马。”张铣注:“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以蒲为脯,以鹿为马,献于二世,群臣言鹿言脯者皆诛之。”书钞一四五引古今注:“秦二世时,丞相赵高用事,乃先献蒲脯、鹿马,以验群臣也。”金楼子箴戒篇:“秦二世即位,自幽深宫,以鹿为马,以蒲为脯。”
○狱法(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谨案:律者,法也。皋陶谟:“虞始造律。”萧何成以九章,此关诸百王不易之道也。时主所制曰令,汉书:“着于令甲。”夫吏者,治也,当先自正,然后正人,故文书下“如律令”,言当承宪履绳墨,动不失律令也。(唐律疏议名例篇、文选陈琳檄豫州文注,类聚五四、书钞四五、翻译名义集四、御览六三八、事始、事物纪原十、考古质疑四、演繁露二、路史后纪七、玉海六五、书林事类韵会一00、吏学指南)
拾补曰:“‘关诸’二字疑,书钞无。”器案:“此关”二字,书林事类作“比开”。
汉令:“蛮、夷、戎、狄,有罪当殊。”殊者,死也。(史记苏秦传集解)
易:“噬嗑为狱。”狱,十月之卦,从犬言声,二犬,亦所以守也。廷者,阳也,阳尚生长。狱者,阴也,阴主刑杀。故狱皆在廷北,顺其位。诗云:“宜犴宜狱。”犴,司空也。周礼:“凡万民之有罪过,未离于法者,桎梏以上,坐诸嘉石,役诸司空。”令平易道路也。(意林、御览六四三)
拾补曰:“意林云:‘狱字,二犬守,言无情状,犬亦得之。’与此所引小异。”器案:今诗小雅节南山作“宜岸宜狱”,释文:“
‘岸’,韩诗作‘犴’。”三家诗字多同,此亦鲁诗也。说文:“狱,司空也。”汉书儒林王式传:“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服虔注曰:“道家以儒法为急,比之于律令也。”案汉以司空主狱,故贾谊亦云“输诸司空”也。
周礼:“三王始作狱。”夏曰夏台,言不害人,若游观之台,桀拘汤是也。殷曰羑里,言不害人,若于闾里,纣拘文王是也。周曰囹圄,囹、令,圄、举也,言令人幽闭思愆,改恶为善,因原之也。今县官录囚,皆言举也。(意林、玉烛宝典二、初学记二0、慧琳一切经音义六、希麟续一切经音义二、御览六四三、事物纪原十、海录碎事二一、书林事类韵会九0、古今事物考八)
案:汉书礼乐志注引应劭曰:“ 囹圄,周狱名也。”
自辛为罪,令其辛苦忧之也。秦皇谓罪字似皇,故改为罪。(意林、御览六四一)
盗,逃也,言其昼伏夜奔,逃避人也。(诗小雅南山之什巧言疏)
囚,遒也,言辞穷情得,以罪诛遒也。礼:“罪人窴诸圜土。”故囚罪人置诸圆土,故囚字为囗中人,此其象也。(意林、初学记二0、御览六四二)
械,戒也,所以警戒,使为善也。桎,实也,言其下垂至地,然后吐情首实。(御览六四四)
顷者,廷尉多墙面,而苟充兹位;治书侍御史,不复平议谳当纠纷,岂一事哉!里语曰:“县官漫漫,冤死者半。”昔在清平之世,使明恕君子,哀矜折狱,尚有怨言,况在今时耶!(意林、御览二二六、四九六、职官分纪一四、翰苑新书二二)
意林注云:“应劭三国时人,当时有此语。”拾补曰:“‘冤’,意林作‘怨’。”器案:御览四九六亦作‘怨’。“冤”六朝、唐人别字作 “惌”,故“冤”多讹“怨”。
○折当(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目录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遗文,竹帛朽裂,残阙不备。至国家行事,俗间流语,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轩使者,经绝域,采方言,令人君不出户牖而知异俗之语耳。’”(苏颂苏魏公文集六六校风俗通义题序)
苏颂曰:“此其自叙如此,势当在卷首或卷末,今乃云第十,以此又知庾、马所载篇第,未必当然。”
汝南王叔汉,父子方,出游二十余年不还,叔汉作尚书郎,有人告子方死于汝南,即遣兄伯三往迎丧,叔汉即发哀,诏书赙钱二十万。即而子方从苍梧还,叔汉诣阙乞纳赙钱,受虚妄罪。灵帝诏将相大夫会议之,博士任敏议云:“凡人中寿七十,视父同侪亡,可制服也。子方在远,人指其处,不可验也,罪不可加焉。” 诏书:“还钱,复本官。”(意林)
济北李登,为从事史,病,得假归家,复移刺延期,后被召,登自嫌不甚羸瘦,谓双生弟宁曰:“我兄弟相似,人不能别,汝差类病者,代我至府。”宁曰: “府君大严,得毋不可。”登曰:“我新吏耳,无能识者,我自行见主,必死。”宁诣府,主不辨,后为人所言,事发觉,时相弊久,弟大怒曰:“济北尔乃欲相为也。”遂杀登。(书钞三二、御览六三四)
陈国张伯喈,弟仲喈妇炊于灶下,至井上,谓伯喈曰:“我今日妆宁好不?”伯喈曰:“我伯喈也。” 妇大惭愧。其夕时,伯喈到更衣,妇复牵伯喈曰:“今旦大误,谓伯喈为卿。”答曰:“我故伯喈也。”盖亲密无过夫妇,然尚如此,况于初未相见而责先识之乎?(
类聚三二、御览三九六、四九一、类说三六、渊海五八、黄山谷蜡梅诗任注)
器案:“喈”,一作“阶”,一作“偕”。暌车志载向汲事同。
陈留有富室翁,年九十无子,取田家女为妾,一交接,即气绝;后生得男,其女诬其淫佚有儿,曰:“ 我父死时年尊,何一夕便有子?”争财数年不能决。丞相邴吉出殿上决狱,云:“吾闻老翁子不耐寒,又无影,可共试之。”时八月,取同岁小儿,俱解衣裸之,此儿独言寒;复令并行日中,独无影。大小叹息,因以财与儿。(意林、书钞三六、四四、御览三八八、八三六、职官分纪三、合璧事类前三二、锦绣万花谷前十八、群书类编故事六、古今事物考一、天中记二三、稗史汇编七四)
器案:通典一六八、折狱龟鉴三亦载此事,不言出何书。
沛郡有富家公,资二千余万,小妇子年裁数岁,顷失其母,又无亲近,其大妇女甚不贤;公病困,思念恶□争其财,儿判不全,因呼族人为遗令云:“悉以财属女,但遗一剑与儿,年十五,以还付之。”其后儿大,姊不肯与剑,男乃诣郡自言求剑。谨案:时太守大司空何武也,得其辞,因录女及□,省其手书,顾谓掾史曰:“女性强梁,□复贪鄙,其父畏贼害其儿,又计小儿正得此财,不能全护,故且俾与女,内实寄之耳,不当以剑与之乎?夫剑者,亦所以决断也;限年十五者,度其子智力足以自活,此女□必不复还其剑,当闻县官,县官或能证察,得以见伸展也。凡庸何能思虑强远如是哉!”悉夺取财以与子,曰:“弊女恶□温饱十五岁,亦以幸矣。”于是论者乃服,谓武原情度事得其理。 (书钞四四、又一二二、御览六三九、八三六、折狱龟鉴八、棠阴比事下、困学纪闻十二)
器案:通典一六八亦载此事。
南郡谳:“女子何侍为许远妻,侍父何阳,素酗酒,从远假求,不悉如意,阳数骂詈,远谓侍:‘汝公复骂者,吾必揣之。’侍曰:‘共作夫妻,柰何相辱,揣我公者,搏若母矣。’其后阳复骂,远遂揣之。侍因上堂搏姑耳三下。司徒鲍宣决事曰:‘夫妇所以养姑者也,今□自辱其父,非姑所使;君子之于凡庸,尚不迁怒,况所尊重乎?当减死论。’”(书钞一二0、御览八四六)
陈国有赵佑者,酒后自相署,或称亭长、督邮;佑复于外骑马将绛幡,云:“我使者也。”司徒鲍宣决狱云:“骑马将幡,起于戏耳,无它恶意。”(书钞一二0、御览八四六)
汝南张妙会杜士,士家娶妇,酒后相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鲍昱决事云: “酒后相戏,原其本心,无贼害之意,宜减死。”(意林、御览八四六)
周广业意林注曰:“昱字文泉,永平年汝南太守,后为司徒,奏定辞讼七卷,决事都目八卷,后书有传。”又曰:“案抱朴子(疾缪篇)云: ‘俗有戏妇法,于稠众中,问以丑言,或蹙以楚挞,系脚倒悬,酒客酗醟,不知限齐,至有踒折支体者,非峻刑不能止也。’观张妙之事,则汉末已然,薄俗成风,可叹也。”器案: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闲,污风诡俗,生淫长□,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仲、应二氏所言,实后世闹房恶俗之由始。
临淮有一人,持一匹缣到市卖之,道遇雨而披戴,后人求共庇荫,因与一头之地;雨霁,当别,因共争斗,各云:“我缣。”诣府自言,太守丞相薛宣劾实,两人莫肯首服,宣曰:“缣直数百钱耳,何足纷纷,自致县。”呼骑吏中断缣,各与半;使追听之。后人曰:“
受恩。”前撮之。缣主称冤不已。宣曰:“然,固知当尔也。”因结责之,具服,俾悉还本主。(意林、白帖十三、御览四九六、六三九、八一八、折狱龟鉴六、渊海六四、天中记二七)
器案:通典一六八、棠阴比事下俱载此事。
汝南陈公思,为五官掾,王子佑为兵曹,行会食下亭。子佑曾以官事考杀公思叔父斌,斌无子,公思欲为报仇,不能得,卒见子佑,不胜愤怒,便格杀之,还府归死。时太守太傅胡广,以为招罪人也,陈公思追念叔父,仁勇愤发,手刃仇敌,自归司败,便原遣之。(书钞七七、御览四八二)
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两妇皆怀任,数月,长妇胎伤,因闭匿之;产期至,同到乳舍,弟妇生男、夜因盗取之,争讼三年,州郡不能决。丞相黄霸出坐殿前,令卒抱儿,去两妇各十余步,叱妇曰:“
自往取之。”长妇抱持甚急,儿大啼叫;弟妇恐伤害之,因乃放与,而心甚自凄怆,长妇甚喜。霸曰:“此弟妇子也。”责问大妇,乃伏。(意林,书钞四四、御览三六一、六三九、折狱龟鉴六、棠阴比事上、天中记二七)
平原郡谳:“胡谭取周碧为妻,谭阴阳不属,令碧与李方、张少奸通,冀得其子。”(类聚三五)
巴郡宋迁,母名静,往阿奴家饮酒,迁母坐上失气,奴谓迁曰:“汝母在坐上,何无仪适?”迁曰:“ 肠痛,误耳,人各有气,岂止我母。”迁骂奴,奴乃持木枕击迁,遂死。(御览八四六)
扶风苏不违父为司隶李皓所逮,皓迁司农,不违穿府北垣,径上听事,听皓卧具,皓一宿数迁。(御览七0八、天中记四六)
器案:不违父苏谦为司隶李皓所逮,死狱中,见后汉书苏不韦传。不违即不韦,犹吕不韦一作吕不违也。
○恕度(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汝南周霸,字翁仲,为太尉掾,妇于乳舍生女,自毒无男,时屠妇比卧得男,因相与私货易,裨钱数万。后翁仲为北海相,吏周光能见鬼,署为主簿,使还致敬于本郡县,因告光曰:“事讫,腊日可与小儿俱上冢,去家经十三年,不躬烝尝,主簿微察知,相先君宁息,会同饮食忻娱否?”往到于冢上,郎君沃酹,主簿俛伏在后,但见屠者弊衣蠡结,踞神坐,持刀割肉,有五时衣带青墨绶数人,仿徨阴堂东西□,不敢来前。光怪其故,还至,引见,问之,乞屏左右,起造于膝前,白事状如此。翁仲曰:“主簿出勿言。”因持剑上堂,问妪:“女何以养此子?”妪大怒曰:“君常言儿体质声气喜学似我,老公欲死,为作狂语。”翁仲具告之,曰: “祀祭如此,不具服,子母立截。”妪辞穷情竭,泣涕具陈其故。时子年已十八,呼与辞决曰:“凡有子者,欲以承先祖,先祖不享血食,无可奈何。”自以衣裘僮仆车马迎取其女;女嫁为卖□子妇,后适安平李文思,文思官至南阳太守。翁仲便养从弟子熙,为高邑令。神不歆非类,明矣,安得养他人子乎?(意林、书钞一四四、御览三六一、八八三、太平广记三一七)
拾补曰:“‘蠡结’即‘螺髻’ 。”案道藏本意林作“褴缕”。
赵孝以父田禾将军任为郎,每告归,白衣步担。尝从长安还,欲止邮亭;亭长闻孝当过,洒扫待之。孝既到,长不肯内,因问曰:“
田禾将军子何时到?”孝曰:“寻到矣。”显宗皇帝闻孝名,诏拜谏议大夫,迁卫尉。(广博物志十六)
器案:此全本后汉书赵孝传,疑广博物志误引。
将作大匠陈国公孙志节,有苍头地余年十七,情性聪惠,仪状端正,工书疏。志节为户曹史,令地余归取资用,因持车马亡去,到丹阳,自云姓王名斌,字文高,遂留为诸曹史。志节拜扬州刺史,郡选曹史衣冠子弟,皆出斌下,乃用之。斌乞屏左右,叩头涕洟,曰:“
斌即明使君地余也。”斌后为苍梧太守。(类聚三五、初学记十九、御览四八二、五00、天中记十九、广博物志十七)
杨范,字文端,齐人。齐、宋之乱,母在贼中,采椹藏于地,夜取之进母,如是非一。忽于地中得米十斛,上有字云:“米十斛,赐孝子杨范,以资给母。” (御览四一一、天中记二四、五一)
○情遇(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百里奚为秦相,堂上作乐,所赁澣妇,自言知音,呼之,搏髀援琴,抚弦而歌者三。其一曰:“百里奚,五羊皮,忆别时,烹伏雌,炊扊□,今日富贵忘我为。 ”其二曰:“百里奚,初娶我时五羊皮,临当别时烹乳鸡,今适富贵忘我为。”其三曰:“百里奚,百里奚,母已死,葬南溪,坟以瓦,覆以柴,舂黄藜,搤伏鸡,西入秦,五羖皮,今日富贵捐我为。”问之,乃其故妻,还为夫妇也。(书钞一二八、乐府解题、乐府诗集六0、事类赋十一、御览五七二、群书通要乙二、古诗纪四)
器案:又见汉书邹阳传注引应劭。
司农黄昌为蜀郡太守,得所失妇,便为正室,使后妇下之。(通典八九虞眕议引)
器案:后汉书酷吏传、书钞七六引谢承汉后书、御览三七二引会稽典录,水经沔水下注:“江水又东迳黄桥下,临江有汉蜀郡太守黄昌宅,桥本昌创建也。昌时为州书佐,妻遇贼相失,后会于蜀,复修旧好。”
河南平阴庞俭,本魏郡邺人,遭仓卒之世,亡失其父,时俭三岁,弟才繦抱耳,流转客居庐里中,凿井,得钱千余万,遂温富。俭作府吏,躬亲家事,行求老苍头谨信属任者,年六十余,直二万钱,使主牛马耕种。有宾婚大会,母在堂上,酒酣,陈乐歌笑。奴在灶下助厨,窃言:“堂上老母,我妇也。”客罢,婢语次,说:“老奴无状,为妄语,所说不可道也。”穷诘其由,母谓婢试问其形状,奴曰:“家居邺时,在富乐里宛西,妇艾氏女,字阿横,大儿字阿痴,小儿曰越子,时为县吏,为人所略卖。阿横右足下有黑子,右腋下赤志如半栉。”母曰:“是汝公也。”因下堂相对啼泣:“ 儿妇前,为汝公拜。”即洗浴身,见衣被,遂为夫妇如初。俭子历二千石刺史七八人。时人为之语曰:“庐里诸庞,凿井得铜,买奴得公。”子孙羞之,言:“我先人初居庐里者兄弟二人,家买奴得公尔。”(类聚三五、白帖六、初学记十八、事类赋十、御览一八九、四七二、五00、八三六、蒙求旧注下、合璧事类外六一、天中记十七)
蜀郡任嘉,年三四岁时,父腾,为诸生,于汉中就师,有盗贼,道路断绝,蜀亦覆没,转客长沙,为州郡吏;后嘉为长沙太守,腾为奏曹掾,默知嘉实其子也,嘉母语次谓嘉曰:“奏曹任掾,则汝父也,但差老耳。”嘉曰:“天下岂独蜀有一任,夫人何以老更生邪意?”母曰:“咄,我守养汝数十年,无嫌讥,岂以垂没更失计哉?顾实真父,不可弃捐。”后嘉问掾:“声音何类太守?何州里邪?”掾曰:“本犍为武阳人,蓬转流宕到此。”母察审谛,又识左耳前赘,因出抱持,对之流涕。嘉自拔榻,歔欷哽咽。(御览二五九、天中记三四)
陈留太守泰山吴文章,少孤,遭忧衰之世,与兄伯武相失,别二十年,后相会下邳市中,争计共斗,伯武殴文章,文章欲报击之,心中凄怆,手不能举,大自怪也,因投杖于地,观者咸笑之;更相借问,乃亲兄也,相持涕泣。观者复曰:“兄校弟,不得报兄。”向者所笑,乃其义也。(御览五一六、八二七、东坡物类相感志卷四、类林一下)
器案:水经泗水注:“昔泰山吴伯武,少孤,与弟文章相失二十余年,遇于县市,文章欲殴伯武,心神悲恸,因相寻问,乃兄弟也。”
○辑事(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彭祖寿年八百岁,犹恨唾远。(御览三八七)
器案:楚辞天问王逸注:“彭铿即彭祖,……至七百岁,犹曰:‘悔不寿,犹恨杖晚而唾远。’”
荆鳖令死,尸随水上,荆人求之,不得也。鳖令至岷山下,已复生起,见蜀望帝,帝使鳖令凿巫山,然后蜀得陆处。望帝自以德不如,以国禅与鳖令,为蜀王,号曰开明。(御览五六)
拾补曰:“案:怪神篇虽有鳖令事,而语不详,当别为一条。”器案:水经江水注一引来敏本蜀论:“荆人鳖令死,其尸随水上,荆人求之不得,鳖令至汶山下复生起,见望帝,--望帝者,杜宇也,从天下女子朱利,自江源出为宇妻,遂王于蜀,号曰望帝。--望帝立以为相。时巫山峡而蜀江不流,帝使鳖令凿巫峡道水,蜀得陆处,望帝自以德不若,遂以国禅,号曰开明。”又案:后汉书张衡传注、文选思玄赋注、事类赋六、御览八八八、九二三引扬雄蜀王本纪:“
荆人鳖令死,其尸流亡,随江水上,至郫,遂活,与望帝相见,望帝以为相。时玉山出水,若尧之洪水,望帝不能治,使鳖令决玉山,民得安处。鳖令治水,去后,望帝与其妻通,惭愧,自以德薄,不如鳖令,乃委国授之而去,如尧之禅舜。鳖令即位,号曰开明帝。”据此,则“巫山”当是“玉山”之误。华阳国志蜀志言“开明决玉垒山以除水害”,玉山即玉垒山也。蜀中名胜记八:“金堂,峡口,相传鳖令所凿。”读史方舆纪要:“金堂县,县东二十里,高山拱峙,河流其中,相传望帝鳖令所凿,宋转运使韩琦续修之,以通舟楫,亦曰峡口。”四川通志十从之。
齐人不食而死也。(御览八四七引檀弓黔敖事,注引风俗通此文)
器案:愆礼篇言:“昔黔敖忽于嗟来,然君子犹以为其嗟可去,谢可食。”亦本檀弓为言。
伯鱼之生适有馈孔子鱼者,嘉以为瑞,故名鲤,字伯鱼。(御览九三五、事类赋二九)
吴王夫差,大败齐于艾陵,还,诛子胥,取其身流之江,抉其目东门,曰:“使汝视越之人吴也。”(匡谬正俗八)
吴王夫差羞见子胥,以帛幕面而死,故后人因之制面衣,以为常则也。(事物纪原九、事始)
天下之女白,不如越溪之女肌皙。(杜甫纳凉遇雨诗注)
器案:杜甫壮游诗:“越女天下白。”当亦本此。
颍川张钦孟孝,吴、楚反,与亚夫常为前锋,陷陈溃围,傍人观曰:“壮哉此君!”钦闻自矜,遂死军。(御览三八六)
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诏,使荆州。(后汉书第五种传注、通鉴五四注)
器案:第五种传:“永寿中,以司徒掾清诏,使冀州。”李贤注引风俗通此文,并释之曰:“盖三公府有清诏员,以承诏使也。”又范滂传: “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 ”
武帝广开献书之路,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书积如丘山,传业浸众,枝叶繁滋,经说百万言,盖利禄之路然也。(御览六0七)
文选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引七略:“孝武皇帝敕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此文本之。
张仲春,武帝时人也,善雅歌,与李延年同时,每奏新歌,莫不称善,然不知休息,终至于败亡,以谕人之进退,当有节奏。(御览五七二)
昭帝时,大官上食,羹中有发,切中有土,令丞坐不谨敬,皆论。(御览八六一、天中记四六)
徐友兰曰:“疑‘饭’烂为‘切 ’。”
昭帝时,蒙人焦贡为小黄令,路不拾遗。诏迁贡,百姓挥涕守阙,求索还贡;天子听增贡之秩千石。贡之风化犹存,其民好学多贫,此其风也。(广博物志十七)
侯霸,字君房,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及王莽败,霸保固自守,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使征霸,百姓老弱,相携号哭,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皆曰“ 愿乞侯复留期年”。民乃诫乳妇,勿复举子,侯君当去,必不能全。使者虑霸就征,临淮必乱,不敢授玺书,而具以状闻。(天中记三四)
器案:此后汉书侯霸传文,疑天中记误引。
案:明帝起居注:“上东巡泰山,到荥阳,有乌飞鸣乘舆上,虎贲王吉射中之,作辞曰:‘乌乌哑哑,引弓射,洞左腋,陛下寿万岁,臣为二千石。’帝赐钱二百万,令亭壁悉画为乌也。”(文选赭白马赋注、初学记三0、御览七三六、九二0、天中记五九)
何敞为鬼苏珠娘按诛亭长龚寿。(南村辍耕录十四)
器案:搜神记十六、法苑珠林七四引冤魂志亦载此事。御览一九四引谢承后汉书:“仓梧广信女子苏娥,行宿鹊巢亭,为亭长龚寿所杀及婢,致富取财物埋置楼下。交址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觉寿奸罪,奏之,杀寿。”(列异传云:“鹄奔亭。”)则以为周敞。
陈龟迁京兆尹,民有疾病,则给医药,常使户曹巡行。(书钞七六)
东海王兴宗议曰:“晏平仲以齐君奢,故澣其朝冠,振其鹿裘。”(御览八二六)
颍川黄子廉者,每饮马,投钱于水中。(初学记二七、御览一八九、四二六、八三六、事类赋十、纪纂渊海四九、困学纪闻十八)
拾补曰:“案愆礼卷载郝子廉事,绝相类,此云颍川黄子廉,唯姓不同耳,岂本一事,而传者异与?”器案:渊海引此,与郝子廉过姊饭留钱事,合为一条。
南阳郦县有甘谷,谷中水甘美,云其山上大有菊华,水从山上流下,得其滋液,谷中三十余家,不复穿井,仰饮此水,上寿者百二三十,中者百余岁,七八十者,名之为夭,菊华轻身益气,令人坚强故也。司空王畅、太尉刘宽、太傅袁隗为南阳太守,闻有此事,令郦县月送水三十斛,用之饮食;诸公多患风眩,皆得瘳。 (类聚八一、初学记二七、御览五四、九九六、锦绣万花谷后三八、事文类聚二九、合璧事类别三九)
器案:抱朴子内篇仙药,袭用此文。
袁汤卒时年八十六,有子十二人。(后汉书袁安传注)
光禄奉肸上戴就为主事。(后汉书独行戴就传注)
谢自然,女道士也,果州人,居金泉山,昼夜不寐,忽有云气散漫,弥久仙去。(猗觉寮杂记上)
器案:谢自然,唐女道士,果州南充人,韩愈诗集卷一有谢自然诗一首,刘商有谢自然却还旧居诗,施肩吾有谢自然升仙诗,续神仙传、御览六六二引三洞珠囊、太平广记五五引集仙录,俱言谢自然为贞元时人,朱翌误记为风俗通文。
○阴教(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行媒始行明矣。夫昏以昏时,而昏繇此;因以因娅,而因乎人。姻者,姻之始,媒者,姻之聚,所谓昏因姻媒如此。(路史后纪二)
器案:文有脱误,惜不得善本以订补之。
女娲,伏希之妹。(路史后纪二)
又案:广雅十三佳:“娲,女娲,伏羲妹。”说即本此。
汉以八月算人,后家以金帛赂遗主者,以求入也。(后汉书皇后纪注、通考帝系考四)
列侯尚公主,国人尚翁主,以妻制夫,阳屈于阴尔。(初学记十、御览一五四、纪纂渊海八一、书林事类韵宝五三)
器案:汉书王吉传:“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则国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诎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后汉书荀爽传:“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以卑临尊,迷于干坤之道,失阴阳之义。”
六宫采女凡数千人。案采者,择也,天子以岁八月,遣中大夫与掖庭丞相工,率于洛阳乡中阅视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长壮皎洁有法相者,因载入后宫,故谓之采女也。(文选皇后纪论注、慧苑华严经音义上)
器案:后汉书皇后纪上:“汉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迺用登御。”通典三四文同,即用风俗通也。后汉书皇后纪下:“顺烈梁皇后,讳妠,……永建三年,与姑俱选入掖庭,时年十三,相工茅通见后,惊,再拜贺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所未尝见也。’”其事正可取证此事。
易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娶之礼曰归,归其妹于诸侯,亨终吉也。(初学记十)
拾补曰:“亨、享通。”
周礼媒氏,因三十之男,二十之女,冰泮鸣雁,于是乎合。(事类赋八)
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岁华纪丽三)
两袒。俗说:齐人有女,二人求之,东家子丑而富,西家子好而贫,父母疑不能决,问其女:“定所欲适,难指斥言者,偏袒令我知之。”女便两袒,怪问其故,云:“欲东家食,西家宿。”此为两袒者也。(类聚四0、御览三八二、类说三六、天中记十八)
○辨惑(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俗有不□□语,谓之东野之言。(文选陈孔璋答东阿王笺集注陆善经引)
器案:□□疑“经之”二字,东野之言,即指齐东野人之语,见孟子万章上。
积习而成,不敢独否。(文选王文宪集序注)
子不以从令为孝,后主固宜是革,浸以为俗,岂不谬哉!(文选王融策秀才文注)
器案:十反篇“豫章太守汝南封祈武兴、泰山太守周乘子居”条,应劭案有“子不以从令为孝”语。
传曰:“后稷冬垦田,流汗而种,田不生者,人力非不至,天时不与。(御览三八七)
器案:汉书李寻传:“设上农夫而欲冬田,肉袒深耕,汗出种之,然犹不生者,非人心不至,天时不得也。”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务剧力不暇供,乃引□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者□人也。(御览七八、三六0、事物纪原一、广博物志九)
拾补云:“‘力’一作‘劣’。 ”
上古之时,草居露宿,冬则山南,夏则山北。(意林)
钱大昕曰:“‘上古’二句,亦见后‘无恙’条。然马氏先引此条,后引‘无恙’云云,不相连属,故别出之。”
无恙。俗说:恙,病也。凡人相见,及通书问,皆曰无恙。谨案:易传:“上古之世,草居露宿。”多被此毒。恙,噬人虫也,善入人腹,食人心,人每患苦之,故俗相劳问者云无恙,非为病也。(匡谬正俗八、类聚七五、史记刺客列传索隐、意林、御览三七六、七三九、通鉴纲目集览三四)
器案: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一引作“恙,俗说:疾也,曰无恙疾邪?世俗相承,谓病轻为微恙”。“微恙”之说,当是附益。戴埴鼠璞下:“ 战国策:‘赵威后问齐使:岁无恙耶?王亦无恙耶?’ 晋顾恺之与殷仲堪笺:‘行人安稳,布帆无恙。’隋日本遣使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风俗通云:‘恙,毒虫也,喜伤人。古人草居露宿,相劳问曰无恙。’神异经云:‘北大荒中有兽,咋人则病,名曰●。●,恙也,常入人室屋,黄帝杀之。’北人无忧病谓无恙。苏氏演义亦以无忧病为无恙,恙之字同。或以为虫,或以为兽,或谓无忧病,广干禄书兼取忧及虫,事物纪原兼取忧及兽。予看广韵,其义极明,于恙字下云:‘忧也,病也,又噬虫善食人心也。’于●字云:‘●兽如师子,食虎豹及人。’是●与恙为二字,合而一之,神异经诞矣。”
俗说:膊,阔大脯也。案:泰山博县十月祠泰山,膊阔一尺,长五分。(书钞一四五)
器案:山泽篇言祀泰山有福脯。
祝阿不食生鱼。俗说:祝阿凡有宾婚吉凶大会,有异馔饭食,自极至蒸鱼也。(书钞一五一)
俗说:人饮如犊。人饮酒无量如犊也。(书钞一四八)
菟髌。俗说:腊正旦食得菟髌者,名之曰幸,赏以寒酒。幸者,善祥,令人吉利也。或说:食菟髌者,令人面免生髌,露见丑恶,今觉得之,嘉不为己疾也。谨案:尚书:“夏禹始作肉刑。”则天象而慎其过,故穿逾盗窃者髌。髌者,去其髌骨也。逮至暴秦,乱狱纠纷,烹俎车裂抽胁,黔首穷愁,饮泣永叹。凡人食得菟髌,以为佳瑞,物类相感,冀全己之髌也,所以有赏耳。(类聚五、书钞一五五、白帖一、初学记二九、御览三三、六四八、九0七、事类赋三三、岁时广记三九、书林事类韵会一00)
器案:白帖“正旦”作“正祖” 。
元日食鸡子一枚,以炼形也。(岁时广记五)
器案:岁华纪丽一、御览二九引周处风土记:“元旦当生吞鸡子一枚,谓之炼形。”御览二九、岁时广记五又引庄子:“乃有鸡子五熏炼形。 ”注:“正旦皆当生吞鸡子一枚。”今庄子无文,盖出庄子五十二篇本、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所谓“汉志‘庄子五十二篇’,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诡诞,或似山海经,或类占梦书”者也。
元日饮桃汤及柏叶酒。(岁时广记五)
器案:御览二九、岁时广记五引荆楚岁时记:“元旦服桃汤。桃者,五行之精,能厌伏邪气,制御百鬼。”
呼鸡曰朱朱。俗说:鸡本朱氏翁化而为之,今呼鸡皆朱朱也。谨案:说文解字:“喌,二口为讙,州其声也,读若祝。”祝者,诱致禽畜和顺之意,喌与朱音相似耳。(齐民要术六、兼明书五、初学记三0、御览九一八、事类赋十八、野客丛书十一、事文类聚后四六、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戊七、纪纂渊海九七、群书通要庚七)
呼虎为李耳。俗说:虎本南郡中庐李氏公所化为,呼李耳因喜,呼班便怒。(御览八九一、事类赋二0、天中记六0)
器案:方言八:“虎,陈、魏、宋、楚之间,或谓之李父,江、淮、南楚之间,谓之李耳。”郭注:“虎食物值耳即止,以触其讳故。”
肃肃,虾蟆掉尾。俗说:虾蟆一跳八尺,再跳丈六,从春至冬,袒裸相逐,无他所作,掉尾肃肃。谨案:虾蟆既处水中,其尾又短,正使能掉之,岂能肃肃乎?原其所以,当言夏马。夏马患蝇蚋,掉尾振击,常肃肃也。虾蟆、夏马音相似。(类聚九三、御览九四九、类说三六、天中记五五)
器案:天中记“至冬”作“至夏 ”。又董仲舒葬下马陵,俗呼为虾蟆陵,音近之讹,与此正复相似。
户律:汉中、巴、蜀、广汉,自择伏日。俗说:汉中、巴、蜀、广汉,土地温暑,草木早生晚枯,气异中国,夷、狄畜之,故令自择伏日也。谨案:汉书:高帝分四郡之众,用良、平之策,还定三秦,席卷天下。盖君子所因者本也,论功定封,加以金帛,重复宠异,令自择伏日,不同于凡俗也。(类聚五、白帖一、岁华纪丽二、御览三一、事类赋四、岁时广记二五、书林事类韵会八八、天中记五)
器案:户律“诸郡自择伏日”,至魏时始改,见晋书刑法志引魏新律序。
赤春。俗说:赤春从人假贷,皆自乏之时。或说:当言斥春,春旧谷已□,新谷未登,乃指斥此时,相从假贷乎?斥与赤,音相似耳。谨案:诗曰:“春日迟迟,卉木萋萋。春日载阳,有鸣仓庚。”月令:“衣青衣,服苍玉。”尔雅云:“春曰青阳。”凡三春时,不得服赤也。今里语曰相斥触,原其所以,言不当触春从人求索也。(玉烛宝典一、御览二0)
器案:触春,犹程晓之言触热也。
夏至着五彩,辟兵,题曰游光。游光,厉鬼也,知其名者无温疾。五彩,避五兵也。案:人取新断织系户,亦此类也。谨案:织取新断二三寸帛,缀着衣衿,以己织缣告成于诸姑也。后世弥文,易以五彩。又永建中,京师大疫,云厉鬼字野重、游光。亦但流言,无指见之者。其后岁岁有病,人情愁怖,复增题之,冀以脱祸。今家人织新缣,皆取着后缣二寸许,系户上,此其验也。(书钞一五五、玉烛宝典五、岁时广记二四、御览二三、八一四、合璧事类前十六、广博物志四、天中记五)
器案:淮南说林:“曹氏之裂布,蛷者贵之。”高注:“楚人名布为曹。今俗间以始织布系着其旁,谓之曹布,烧以傅蝫蛷则愈,故蛷者贵之。”潜夫论浮侈篇:“或裂拆缯彩,裁广数分,长各五寸,缝绘佩之;或纺彩丝而縻,断截以绕臂:此长无益于吉凶,而空残灭缯丝,萦悸小民。”所说盖与此相类。文选东京赋:“殪野仲而歼游光。”注:“野仲、游光兄弟八人,恒在人间作怪也。”案:野仲即风俗通之野重。后汉书马融传:“捎罔两,拂游光。”注:“游光,神也,兄弟八人。”
五月五日,赐五色续命丝,俗说以益人命。(类聚四、初学记四、御览八一四、事类赋十、纪纂渊海二、岁时广记二一)
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一名五色缕,一名朱索,辟兵及鬼,命人不病温。又曰,亦因屈原。(类聚四、书钞一五五、初学记四、御览三一、事类赋四、岁时广记二一、事物纪原八、锦绣万花谷后四、事文类聚前九、书林事类韵会五四、群书通要甲七、古今事物考一、天中记五)
器案:御览三一、岁时广记二一、事物纪原又引云:“五月五日,集五色缯,辟兵。余问服君,服君曰:‘青赤白黑以为四方,黄为中央,襞方缀于胸前,以示妇人蚕功也。织麦●悬于门,以示农工成,转声以襞为辟兵耳。’”卢文弨、钱大昕以下诸家辑风俗通佚文者,俱收入此条。今案:此非应劭之言,乃裴玄之语也。玉烛宝典五引裴玄新言:“五色缯谓之辟兵。服君云:‘襞方以缀腹前,示养蚕之功也。又织麦●,同日俱成,以悬于门,彰收麦也。谓为辟兵,声之误。’”岁华纪丽二、天中记五引此俱作裴玄新语,今从之。新语、新言互出,盖传钞之误;服君,天中记作伏君,古通。裴玄新言中,率多与河南服君问答之语,今所见玉烛宝典一、岁华纪丽一、御览二九各另引有“以问河南伏君”之言,则信乎其为裴玄新言之书也。
八月一日是六神日,以露水调朱砂蘸小指,宜点灸,去百疾。(
天中记五)
器案:岁华纪丽三、天中记五引荆楚岁时记:“八月一日以朱墨点小儿,名为天灸,以厌病也。”
八月秋穣,可以杀瓠,取其色泽而坚,类从以为瓠死烧穣,瓜亡煮漆,即此是也。今俗畜瓠之家不烧穣,种瓜之家不焚漆。俗说:家人烧黍穣,则使田中瓠枯死也。(御览九七九、埤雅十六、天中记四六)
俗说:高祖与项羽战,败于京、索间,遁丛薄中,羽追求之,时鸠正鸣其上,追者以为必无人,遂得脱,及即位,异此鸟,故作鸠杖以赐老人也。谨案:少皞氏官五鸠,鸠民者,聚民也。周官罗氏:“
献鸠养老。”汉无罗氏,故作鸠杖以扶老。(水经济水注、类聚九二、玉烛宝典一、御览七一0、九二一、太平寰宇记五二、避暑录话上、林下偶谈一、木笔杂钞上、天中记四八、五九)
器案:御览二九引三齐略:“荥阳有免井,汉沛公避项羽追,逃于井中,有双鸠集其上,人云沛公逃入井,羽曰:‘井中有人,鸠不集其上。 ’遂下道,沛公遂免难。后汉世元日放鸠,盖为此也。 ”太平广记一三五、说郛二五引殷芸小说:“荥阳板渚津原上有厄井,父老云:‘汉高祖曾避项羽于此井也,为双鸠所救。故俗语云:汉祖避难时,隐身厄井间,双鸠集其上,谁知下有人。’汉朝每正旦辄放双鸠,或起于此。”说与此异。又汉书高纪上:“与楚战荥阳南京、索间。”应劭注曰:“京,县名,今有大索、小索亭。”
禹入裸国,欣起而解裳。俗说:禹治洪水,乃播入裸国,君子入俗,不改其恒,于是欣然而解裳也。原其所以,当言皆裳。裸国,今吴郡是也,被发文身,裸以为饰,盖正朔所不及也,猥见大圣之君,悦禹文德,欣然皆着衣裳也。(御览六九六、天中记四七)
众口铄金。俗说:有美金于此,众人咸其诋訾,言其不纯,卖金者欲其必售,固取锻烧以见真,此为众口铄金。(类聚六三、史记邹阳传索隐、御览八一一、事文类聚别二一、纪纂渊海五0、群书通要丙七、天中记五0)
器案:国语周语下、战国策魏策上、鬼谷子权篇、新语辨惑篇、史记张仪传、邹阳传、汉书中山靖王传、邹阳传、楚辞九章惜诵、论衡言毒篇,并有“众口铄金”语。
众心成城。俗说:人同心者,可共筑起一城;同心共饮,雒阳酒可尽也。(类聚六三)
器案:国语周语下:“伶州鸠引谚曰:‘众心成城。’”韦昭注:“众心所好,莫之能败,其固如城也。”
钱刀。俗说:害中有利,利旁有刀,言人治生,卒多得钱财者,必有刀剑之祸也。案汉书曰:“王莽造大钱,作契刀、错刀、五铢钱,凡四品并行,故称钱刀也。”(事类赋十、御览八三六)
器案:“案汉书曰云云”,御览跳行另起,拾补以下诸辑本遂失之。“五铢钱”原作“ 错铢钱”,今从汉书食货志下改正。
城门失火,祸及池中鱼。俗说:司门尉姓池,名鱼,城门火,救之,烧死,故云然耳。谨案:百家书: “宋城门失火,因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见,但就取之,喻恶之滋,并中伤良谨也。”(类聚八0、九六、意林、广韵五支、事类赋八、御览八六九、九三五、太平广记四六六、类说三六、五色线上、群书通要丁六、通鉴注梁纪十六)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 “百家,百三十九卷。”应劭所引,当即其书。淮南说山篇:“宋君亡其珠,池中鱼为之惮。”
俗说:鸱白日目无见,常隐丘藂之间,亦深窜墙穴之内,因无得见兔鼠之无遗失于人屋下庭中。鸱贪鼠残奸邪,众所憎疾,有此异者,令人死亡也。(书钞一五八)
器案:鸱,鸱俗字,见龙龛手鉴卷二鸟部。
夜籴。俗说:市买者当清旦而行,日中交易所有,夕时便罢,无人也;今乃夜籴谷,明其痴騃不足也。凡靳不施惠者曰夜籴。(御览四九0、七三九、八二八)
俗说:齐人有空车行,鲁人有负釜者,便持釜置车中,行二三百里,临别,取釜,各不相问为谁;后车家系狱当死,釜主径往募人取之,穿壁未达,曰:“极哉!”车者怒,不肯出,釜主惭,欲与俱死。明日,主者以事白齐君,齐君义而原之。(意林、御览四二一、七五七、永乐大典一四九一二、天中记二六)
俗说:有功得赐金者,皆黄金也。谨案:孙子兵书:“日费千金。”千金,百万钱也,陈平谏楚千金,赠二疏五十斤,并黄金也。或云:一金亦是一万钱也。 (意林、御览六三三)
钱大昕曰:“‘谏’即‘闲’字,古通用。”钟山札记三说同。
咸如炭。俗说:咸亦与热正等,炭火不可以入口,人食得大咸,亦吐之。谨案:东海朐人,晓知盐法者,云:搅盐木多日,每燋黑如炭,非谓灶中火炭也。(御览八六五)
酢如蓂荚。谨案:孝经说:“古太平,蓂荚生阶,其味酸,王者取以调味,后以醯醢代之。”(意林、御览八六六、八七二)
顾櫰三曰:“案诗正义尚有‘涩如杜,苦如薏’,皆汉时里语也。”器案:御览八七三引孝经援神契曰:“王者德至于地,则蓂荚生。”汉人称经纬为经说,此亦一证。
俗说:□马啖宾客。宴食已阙,主意未尽,欲复饮酒,余无所施,更出脯鲝,椒姜盐豉,言其速疾如□ 马之传命。(书钞一四二、御览八四九)
案:方言:“豚,猪子也。”今人相骂曰孤豚之子,是也。(文选答客难注)
凡人相骂曰死驴,丑恶之称也。(事文类聚后三八)
俗说:大饿不在车饭。谓正得一车饭,不复活也。或曰:辅车上饭,小小不足济也。案:吴郡名酒杯为 ●,言大饿人得一●饭,无所益也。宁相六,不守熟。案:蒸饭更泥谓之馏,音与六相似也。(书钞一四四、御览四八六、八五0)
钱大昕曰:“●字见方言、广雅,曹宪音又音反。”拾补云:“
‘更泥’,疑当从说文作‘气流’ 。”
瘦马不能度绳。俗说:马羸不能度绳索,言其极也。或云:不能度菜畦塍也。谨案:齐有绳水,裁广三四步,言马之疲,乃不能度此水耳。(类聚九三、御览八九七)
器案:“绳水”疑当作“渑水” 。
杀君马者,路旁儿也。俗说:长吏食厚禄,刍稿肥美,马肥希出,路旁小儿观之,却惊致死。案:长吏马肥,观者快马之走骤也,乘者喜其言,驱驰不已,至于瘠死。(类聚九三、御览八九七)
器案:通志乐略一,张敞为京兆条,文全同,汉书张敞传无文。
卖牛者勿握角,令不售。案:恐触人,故人不敢取也。(意林、事类赋二二、御览八九九)
月与星并无光,日照之,乃光耳。如以镜照日光,则影见壁,月初光见西方,月望后光见东北,一照也。(御览六)
案:御览四引刘向七略:“京房易说云:‘月与星至阴也,有影无光,日照之乃有光,喻如镜照日即有影见。月初,光见西方,望已后,光见东者,日所照也。’”案:“刘向”当作“刘歆”。
吴牛望月则喘,使之苦于日,见月怖,亦喘之矣。(事类赋一、御览四、苏轼南禅长老和诗不已故作六虫篇答之王注、埤雅二0、事文类聚前二、天中记一)
器案:世说新语言语篇:“满奋曰:‘臣犹吴牛,见月而喘。’”注:“今之水牛,唯生江、淮间,故谓之吴牛也。南土多暑,而此牛畏热,一见月,疑是日,所以见月则喘。”
桑车榆毂,声闻数里。俗说:凡人揉桑作车,又以榆为毂,牢彊朗彻,声响乃闻数里。(类聚八八、书钞一四一)
俗云:乱如蕴者,粪除不洁,艸芥集众,火就烧之,谓之蕴,言其烟气缊缊,取其希有淆乱。(御览八七一)
案:里语:“厚哉鲍、管,探肠案腹。”不清然尚不盥,何共财而生喜怒也。(御览三九五)
今宴饮大会,皆先黍臛。(书钞一四0、御览八五0)
铃柄施悬鱼,鱼者,欲君臣沈静,如鱼之入水,不可复得闻见也。(御览三三八)
器案:芝田录:“钥必以鱼者,取其不瞑目,守夜之意。”
谨案:诗曰:“手如柔荑。”荑者,茅始熟中穣也,既白且滑。(御览九九六、敬斋古今黈拾遗四)
○嘉号(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四方皆有七宿,各成一形:东方成龙形;西方成虎形,南首而北尾;南方成鸟形;北方成龟形,西首而东尾。以南方之宿象鸟,故谓之朱鸟七宿者也。(草堂诗笺二四)
风者,天地之号令,谴告人君,风而靡者也。(书钞一五一)
器案:论衡感虚篇:“夫风者,气也,论者以为天地之号令也。”后汉书蔡邕传:“上疏曰:‘风者,天之号令,所以教人也。’”注:“翼氏风角曰:‘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也。’”
风或清明,来久长,不摇树木枝叶,离地三二丈者,此有龙德在其下。风或清明,不及地二三尺者,此君子之风也。(类聚一、御览九、广博物志三、天中记二)
狂风曰颲,凉风曰浏,微风曰飉,小风曰飕,小风从孔来曰●。(初学记一、御览九、事文类聚前二、合璧事类前二、广博物志三)
器案:事文类聚以下三书引“浏 ”作“飗”,“飉”作“●”。
五月有落梅风,江、淮以为信风。又有霖霪,号为梅雨,沾衣服,皆败黦。(事类赋二六、御览九七0、岁时广记二、合璧事类别四一、海录碎事一)
积冰曰凌,壮冰曰冻,冰流曰澌,冰解曰泮。(初学记七、御览六八、事文类聚前五、纪纂渊海二、合璧事类前四、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甲一、群书通要甲五)
器案:吕氏春秋十一月纪:“仲冬之月,冰益壮。”说文水部:“澌,流冰也。”
言人清高,如冰之洁。(文选汉高祖功臣颂注)
夫火者,南方阳,光辉为明,圣人向之而治取其象也。(初学记二五、锦绣万花谷续八)
马称匹者,俗说:相马比君子,与人相匹。或曰:马夜行,目明照前四丈,故曰一匹。或说:度马纵横,适得一匹。或说:马死卖得一匹帛。或云:春秋左氏说:“诸侯相赠,乘马束帛。”束帛为匹,与马相匹耳。(类聚九三、史记货殖列传索隐、御览八一八、八九七、类说三六、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卷十七沙苑行王洙注、又分门集注杜诗沙苑行、事文类聚后三八、天中记五五、古今事物考八)
钱大昕曰:“文心雕龙指瑕篇云:‘周礼井赋,旧有匹马,而应劭释匹,或量首数蹄,斯岂辨物之要哉?原夫古之正名,车两而马匹,两称自以并耦为用:盖车贰佐乘,马俪骖服,服乘不只,故名号必双,名号一正,则虽单为匹矣。匹夫匹妇,亦配义也。夫车马小义,而历代莫悟,况钻灼经典,能不谬哉?”器案:货殖列传索隐引韩诗外传:“孔子与颜回登山,望见一匹练,前有蓝,视之果马。马光景一匹长也。”此为度马纵横适得一匹之证。汉书食货志:“布长四丈为匹。”说文:“匹,四丈。”
车一两,谓两两相与为体也。原其所以言两者,箱辕及轮,两两而耦,故称两耳;犹屦有两只,亦称为两,诗云:“葛屦五两。”即其类也。(尚书牧誓正义、诗齐风南山正义、史记货殖列传正义、类聚七一、御览七七三、七七六、通鉴注周纪四、又汉纪三三)
车有两轮,马有四匹,故车称两,马称匹。(诗召南鹊巢正义)
黄帝战蚩尤于涿鹿,常有五色云气,金枝玉叶,止于帝上,因作华盖。(事文类聚续二五、合璧事类外六0)
器案:古今注上:“华盖,黄帝所作。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常有五色云气,金枝玉叶,止于帝上,有花葩之象,故因而作华盖也。”
武王伐纣,大风折盖,遂为曲盖。(合璧事类外六0)
器案:古今注上:“曲盖,太公所作。武王伐纣,大风折盖,太公因折盖之形,而制曲盖焉。”
鹿车,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乐车,乘牛马者,锉斩饮饲达曙,今乘者虽为劳极,然入传舍,偃卧无忧,故曰乐车;无牛马而能行者,独一人所致耳。(书钞一四0、后汉书赵熹传注、御览七七五、通鉴注晋纪二0)
北俗三牛为一具,以备一犁。(陈士元俚言解二)
鎌刀自葵,积刍荛之效。(御览七六四)
拾补云:“‘自’疑‘刈’。”
刻苇伤盗为枪。(御览三五四)
合绳为纠。(史记贾生传索隐)
仗者,刀戟之总名也。(慧苑音义下)
器案:慧苑音义中两引俱作“风俗记”,此从卷下所引,卷下亦两引也。
匕首,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也。(史记邹阳传索隐、通鉴释文一、五、十二、二六)
器案:文选邹阳狱中上书注、史记黄善夫本引作“通俗文”。御览六九二引周迁舆服杂事曰:“应仲远云:‘昔荆轲逐秦王,其后谒者持匕首以备不虞,从此侍官执刀剑,汉高祖偃武修文,始制手板代焉。’”
矛长八尺谓之□。(书林事类韵会九二)
白鹇,古弓名。(御览三四七、困学纪闻十三、广博物志三二)
柘材为弓,弹而放快。(御览九五八)
器案:此疑是正失篇“乌号弓” 下佚文。
耳珠曰珰。(书钞一三五、御览七一八)
任大椿曰:“书钞、御览引此皆作‘风俗通’,乃‘通俗文’之误。”
火斗曰尉。(广韵八未)
器案:御览七一二引通俗文:“ 火斗曰●。”都穆铁网珊瑚十一汉熨斗条云:“或曰刁斗,非也。刁斗受一斗,昼炊饮食,夜持以行,如锁鋗而无缘,此器颇与今之所谓熨斗者无异,盖伸帛之器耳。”
织毛褥谓之□□。(广韵十虞、礼部韵略十虞、押韵释疑十虞、学林八、苏轼游灵隐寺得来诗复用前韵施注、急就篇补注二)
丸毛谓之踘。(御览七五四)
钱大昕曰:“以上四条,疑出服虔通俗文。”
笈,学士所以负书箱,如冠籍箱也。(御览七一一)
钱大昕曰:“题云‘风俗记’。 ”
两角曰菱,四角曰芰,总谓之水栗。(增修校正押韵释疑十六蒸、五窴)
橙皮可为酱齑。(御览九七一)
酱成于盐而咸于盐,夫物之变,有时而重。(类聚七二、书钞一四六、白帖五、御览八六五、天中记四六)
菖蒲放花,人得食之,长年。(御览九九九、事文类聚后三二、合璧事类别五五、群书通要庚五、天中记五三)
○徽称(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丞者,承也;相者,助也。(类聚四五)
器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 应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
汉武帝讳彻,改曰通侯,或曰列侯。秦时,六国未平,将帅皆家关中,故称关内侯。通侯,言其功大,通于王室。列者,言其功德列箸,乃飨爵也。(御览一九八)
拾补曰:“‘箸’,古‘着’字。”案:汉书高纪下注、文选奏弹曹景宗注、奏弹王源注、报孙会宗书注引应劭曰:“通侯,旧曰彻侯,避武帝讳曰通侯,通亦彻也。通者,言其功德,通于王室也。”
御史中丞,旧持书御史也。(御览二二六)
三公一岁共食万石。(通典职官二、通考职官二)
器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应劭注曰:“师,训也;傅,覆也;保,养也。”师古曰:“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二百五十斛谷。”
案:秦昭王太后始临朝也。牧守长不宜数易。案:尚书有考绩,孔子曰:“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三年有成。”子产从政三年,民乃歌之。贤圣尚须渐进,况中才乎?数易,岂不纷错道路也?(意林)
此条,拾补分为二条。周广业曰:“此条上下当有阙文。”
巴吾县者,宋杂陈、楚地,故梁国宁陵种龙乡也,今其都尉印文曰种龙。(锦绣万花谷后三六)
尚书御史台,皆以官仓头为史,主赋舍,凡守其门户。(续汉书百官志三注)
有秩,则田间大夫,言其官裁有秩耳。(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大事记解题三、通鉴注周纪五)
啬者,省也;夫,赋也;言消息百姓,均其役赋。(续汉书百官志五注、急就篇补注四、通鉴注汉纪五、又汉纪四四)
器案:后汉书第五伦传:“为乡啬夫,平徭赋,理怨结,得人欢心。”
乘者,单夫之高爵。(书钞四八)
器案:此盖指公乘。
大夫衣凑带,不为正卫。(书钞四八)
古制本无奴婢,奴婢皆是犯事者,或原之。奴者,劣;婢者,卑陋;臧者,被臧罪,没入为官奴婢;获者,逃亡获得,为奴婢者也。(类聚三六、白帖六、意林、初学记十九、御览十九、翻译名义集二、净土音义二、李壁王荆文公诗注二、合璧事类前五四、群书通要乙九)
器案:汉书司马迁传注引应劭曰:“扬雄方言云:‘海、岱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燕之北郊,民而□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
易云:“利见大人。”大人与圣人,其义一也。 (意林)
圣者,声也,通也,言其闻声知情,通于天地,条畅万物,故曰圣也。(类聚二0、唐写本唐韵卌七劲、广韵四十五劲、天中记二四)
器案:白虎通圣人篇:“圣人者何?圣者,通也,道也,声也,道无所不通,明无所不照,闻声知情,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云云。”又案:左传文公十七年:“葬我小君声姜。”公羊作“圣姜”,古今人表卫声公,索隐作“ 圣”,则二字同声通用。
贤者,坚也,坚中廉外。(御览四0二)
论语曰:“君子上达。”臧孙纥曰:“后有达者,将在孔丘乎。”(意林)
周广业曰:“此左传孟僖子述臧孙之言,以明今之达者将在孔子,非全是臧孙言也。”
儒者,区也,言其区别古今,居则玩圣哲之词,动则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制,立当时之事,纲纪国体,原本要化,此通儒也。若能纳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讲诵而已,无能往来,此俗儒也。(后汉书杜林传注、又贾逵传注、通鉴注汉纪十九)
章帝时,以贾逵为通儒,时人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意林)
礼云:“群居五人,长者必异席。”今呼权贵作长者,非也。(
意林)
春秋之末,郑有贤人者着书一篇,号郑长者,谓年长德艾,事长于人,以之为长者也。(翻译名义集二、慧苑音义下、净土音义一)
器案:韩非子外储右上,两引郑长者言,又难二引郑长者言,汉书艺文志道家:“郑长者一篇。”本注:“六国时,先韩子,韩子称之。”师古曰:“别录云:‘郑人,不知姓名。’”
管子云:“先生施教,弟子则之。”非知古之道,是师者之称。诸生,弟子学者非一,故曰诸。先生者当如醒,学者譬如醉,言生俱醉,独有醒者。(意林)
钱大昕曰:“‘非知古之道,是师者之称’,此二语疑有讹,大意谓古者以先生为师之称也。”周广业曰:“韩诗外传:‘古之谓知道者曰先生,何也?犹言先醒也,不闻道术之人,冥于得失,眊眊乎其犹醉也。’应氏语盖本此,而文有脱误,不可强解。”器案:钱说未审,此文以为师者之称,非知古之道而已,周引韩诗外传解之,是也,文见韩诗外传六,贾子新书先醒篇说同。
祭酒,礼云:“饮酒必祭,尊其先也。”孙卿在齐,最是老师,故三称祭酒。(意林)
周广业曰:“‘老师’,旧作‘ 师老’,据史记及类聚改。御览作‘孙卿在齐襄时,最是老师,三为祭酒’。”又曰:“‘三称祭酒’之‘称 ’当作‘为’,史记索隐云:‘择席中之尊者当祭酒也,后因以为官名,吴王濞为刘氏祭酒是也。’”器案:史记淮南王安传集解引应劭曰:“礼,饭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称祭酒,尊也。”本书穷通篇亦言荀卿三为祭酒事。
士,诗云:“殷士肤敏。”髦士俊秀,雅士博达,列士有不易之分,处士隐居放言。(意林、文选曹子建杂诗注、又补亡诗注、又鹦鹉赋注、又酒德颂注、草堂诗笺二三)
器案:汉书异姓诸侯王表注引应劭曰:“孟轲云:‘圣王不作,诸侯恣行,处士横议。 ’”又案:“列”一作“烈”。
易曰:“师贞,丈人吉。”非徒尊老,亦须德行先人也。传云:“杖德莫如信。”言其恩德可信杖也。 (意林、后山诗注一)
卢文弨曰:“案左传无‘德’字,此所说亦别解。”案:左传见襄公八年。
礼云:“十尺曰丈,成人之长也。”里语:“八尺男子。”夫者,肤也,言其知能肤敏弘毅也,故曰丈夫。(意林、杜甫徐卿二子歌集千家注)
论语曰:“匹夫匹妇。”传曰:“一昼一夜成一日,一男一女成一室。”案:古人男女作衣用二匹,今人单衣,故言匹夫。(意林)
周广业曰:“白虎通:‘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一夫一妇为一室,如成人不当使男女过时,无正偶也。’ 论语曰:‘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赵岐孟子注:‘匹夫,一夫也。’文心雕龙云:‘古名车以两、马以匹者,车贰佐乘,马匹骖服。服乘不只,故名号必双,由是虽单,亦名匹矣;匹夫匹妇,犹此义也。’案:古者,士以上皆有妾媵,虽庶人无之,夫妇合而成家,故举匹为名,因之呼单丁只妻亦云匹。”器案:引白虎通见爵篇。
夫人当龙变云起,不系乡里;若止系风俗,见善不徙,故谓之俗人。(意林)
“起”上原脱“云”字,周广业曰:“疑脱‘云’字,汉书叙传:‘云起龙襄,化为侯王。’”今据补正。又道藏本意林,“夫”字上接上条末“匹夫”为一条。
礼言:“简不肖。”案:生子鄙陋,不似父母,曰不肖。(意林、文选报任少卿书注)
器案:汉书刑法志:“夫人宵天地之□。”注:“应劭曰:‘宵,类也,头圜象天,足方象地。’师古曰:‘宵义与肖同,应说是也。故庸妄之人,谓之不肖,言其状□,无所象似也。□,古貌字。’”
方言:“人不事事而放荡,谓之无赖。”不可恃赖也。犹高祖谓太上皇云:“大人以臣无赖也。”(意林)
器案:汉书高纪下:“始大人常以臣亡赖。”注:“应劭曰:‘
赖者,恃也。’”
○心政及其它(苏颂所见意林引有心政篇。别有无所比附者,缀于其次。)
天地遵化。(书钞十、御览七七)
器案:书钞“遵”作“尊”。
易说:“天先春而后秋,地先生而后凋,日月先光而后幽,是以王者则之,亦先教而后刑。三皇结绳,五帝画象,三王肉刑,五霸黠巧,此言步骤稍有优劣也。”(御览七七、天中记一一)
拾补曰:“‘黠巧’二字疑。”
大禹阙百品之羞,而菲庖厨;殷汤寐寝黄屋,驾而乘露舆。(御览四三一、天中记二七)
拾补曰:“‘阙’疑。”案:论语泰伯篇:“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
颜色厚,所顾盼若以亲密也。(文选嵇叔夜赠秀才入军诗注)
器案:十反篇:“惟颜之厚,薄而俗矣。”
汉书注:“沛人语初发声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教令言其,后以为常。”(史记高祖本纪集解)
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也。建武之初军役亟动,牛亦损耗,农业颇废,米石万钱,天爱斯民,扶助圣主,事有征应,于是旅谷弥望,野茧被山。(类聚八五、御览八三七、天中记四五)
丁壮小犊,跳梁弄角,饮水数石,生刍十束,当风路夜,至死不曲。(御览八九九)
拾补曰:“‘路’、‘露’通。 ”器案:此疑是易林文,而御览误引,或应劭引用其文,而御览佚其通之之文也。今本易林家人之震云:“黄牛骍犊,东行折角,云云。”艮之屯云:“蹇牛折角,不能载角,云云。”文俱与此相似。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类聚八五、事类赋二四、御览九九五)
器案:荀子劝学篇:“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此文本之。文又见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说苑谈丛、论衡程材、率性二篇。
舟漂泛似散莲花。(书钞一三七)
附录
风俗通义附录
○范晔后汉书应劭传
劭字仲远,少笃学,博览多闻,灵帝时,举孝廉,辟车骑将军何苗掾。中平二年,汉阳贼边章、韩遂,与羌胡为寇,东侵三辅,时遣车骑将军皇甫嵩西讨之,嵩请发乌桓三千人。北军中候邹靖上言:“
乌桓众弱,宜开募鲜卑。”事下四府,大将军掾韩卓议,以为“乌桓兵寡,而与鲜卑世为雠敌,若乌桓被发,则鲜卑必袭其家,乌桓闻之,当复弃军还救,非唯无益于实,乃更沮三军之情;邹靖居近边塞,究其态诈,若令靖募鲜卑轻骑五千,必有破敌之效”。劭驳之曰:“
鲜卑隔在漠北,犬羊为群,无君长之帅,庐落之居,而天性贪暴,不拘信义,故数犯障塞,且无宁岁,唯至互市,乃来靡服,苟欲中国珍宝,非为畏威怀德,计获事足,旋踵为害,是以朝家外而不内,盖为此也。往者,匈奴反叛,度辽将军马续、乌桓校尉王元,发鲜卑五千余骑,又武威太守赵冲,亦率鲜卑征讨叛羌,斩获丑虏,既不足言,而鲜卑越溢,多为不法,裁以军令,则忿戾作乱,制御小缓,则陆掠残害,劫居人,钞商旅,啖人牛羊,掠人兵马,得赏既多,不肯去,复欲以物买铁,边将不听,便取缣帛,聚欲烧之,边将恐怖,畏其反叛,辞谢抚顺,无敢拒违。今狡寇未殄,而羌为巨害,如或致悔,其可追乎?臣愚以为可募陇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简其精勇,多其牢赏;
太守李参,沈静有谋,必能奖励,得其死力,当思渐消之略,不可仓卒望也。” 韩卓复与劭相难反覆,于是诏百官大会朝堂,皆从劭议。三年,举高第,再迁。六年,拜太山太守。初平二年,黄巾三十万众入郡界,劭纠率文武,连与贼战,前后斩首数千级,获生口老弱万余人,辎重二千两,贼皆退却,郡内以安。兴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从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谦,素怨嵩子操,数击之,乃使轻骑追嵩、德,并杀之于郡界。劭畏操诛,弃郡,奔冀州牧袁绍。初,安帝时,河间人尹次,颍川人史玉,皆坐杀人当死;次兄初及玉母军,并诣官曹,求代其命,因缢而物故;尚书陈忠以罪疑从轻,议活次、玉。劭后追驳之,据正典刑,有可存者。其议曰:“尚书称‘天秩有礼,五服五章哉!
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而孙卿亦云:‘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赏庆刑威,皆以类相从,使当其实也;若德不副位,能不称官,赏不酬功,刑不应罪,不祥莫大焉。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高祖入关,虽尚约法,然杀人者死,亦无宽降。夫时化则刑重,时乱则刑轻,书曰:‘刑罚时轻时重。’此之谓也。今次、玉公以清时,释其私憾,阻兵安忍,僵尸道路,朝恩在宽,幸至冬狱,而初、军愚狷,妄自投毙。昔召忽亲死子纠之难,而孔子曰:‘经于沟渎,人莫之知。’晁氏之父,非错刻峻,遂能自陨其命,班固亦云:‘不如赵母指括,以全其宗。 ’传曰:‘仆妾感慨而致死者,非能义勇,顾无虑耳。 ’夫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耀杀戮也,温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长育也。
是故春一草枯则为灾,秋一木华亦为异;今杀无罪之初、军,而活当死之次、玉,其为枯华,不亦然乎?陈忠不详制刑之本,而信一时之仁,遂广引八议求生之端;夫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岂有次、玉当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为求生,非谓代死可以生也。败法乱政,悔其可追。”劭凡为驳议三十篇,皆此类也。又删定律令,为汉仪,建安元年,乃奏之曰:“夫国之大事,莫尚载籍也。载籍也者,决嫌疑,明是非,赏刑之宜,允获厥中,俾后之人,永为监焉。故胶东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逆臣董卓,荡覆王室,典宪焚燎,靡有孑遗,开辟以来,莫或兹酷。
今大驾东迈,巡省许都,拔出险难,其命维新。臣累世受恩,荣祚丰衍,窃不自揆,贪少云补,辄撰具律本章句、尚书旧事、廷尉板令、决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诏书、及春秋断狱,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复重,为之节文,又集驳议三十篇,以类相从,凡八十二事,其见汉书二十五、汉记四,皆删叙润色,以全本体;其二十六,博采古今瑰玮之事,文章焕炳,德义可观;其二十七,臣所创造,岂繄自谓,必合道衷,心焉愤邑,聊以藉手。昔郑人以干鼠为璞,鬻之于周;宋愚夫亦宝燕石,缇□十重。夫睹之者,掩口卢胡而笑,斯文之俗,无乃类□。左氏实云:‘虽有姬、姜丝麻,不弃憔悴菅蒯。’盖所以代匮也。是用敢露顽才,厕于明哲之末,虽未足纲纪国体,宣洽时雍,庶几观察,增阐圣听,唯因万机之余暇,游意者览焉。”
献帝善之。二年,诏拜劭为袁绍军谋校尉。时始迁都于许,旧章堙没,书记罕存,劭慨然叹息,乃缀集所闻,着汉官、礼仪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初,父奉为司隶时,并下诸官府郡国各上前人像赞,劭乃连缀其名,录为状人纪。又论当时行事,着中汉辑序。撰风俗通,以辩物类名号,识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凡所着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汉书,皆传于时。后卒于邺。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华峤后汉书
应奉子劭,字仲远,亦博学多识,尤好事,诸所撰述,风俗通等,凡百余篇,辞虽不典,世服其博闻。
○同上引续汉书
劭又着中汉辑叙、汉官仪及礼仪故事,凡十一种,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仪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记之。官至太山太守。
○晋书祖纳传
王隐曰:“应仲远作风俗通,崔子真作政论,蔡伯喈作劝学篇,史游作急就章,犹皆行于世,便成没而不朽。”
○刘知几史通自叙篇
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
○苏颂苏魏公文集校风俗通义题序
臣所校定风俗通义,崇文先阙本,臣以私本因官书校定,凡十卷,谨次第录。谨案:范晔后汉书:“应劭字仲远,汝南南顿人,历太山太守,后为军谋校尉,卒于邺。撰风俗通,以辨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然传不记其篇卷,惟梁录载风俗通义三十卷,隋书经籍志三十二卷、录一卷,唐志亦云三十卷,而臣某所传才十卷,初疑阙其下篇,历代诸儒,着书引据最多,而无若庾仲容子抄、马总意林、载之略备,今以其书校之,乃篇次不伦。然子抄但着卷第凡三十一,而不记篇名;意林则存篇名,而无卷第。今校其文意,粗可见者:独皇霸一篇,同为第一;其正失第二,子抄云第六;□礼三,子抄云第八;过誉四,子抄云第七;十反五,子抄云第九;声音六,子抄云十三;穷通七,子抄云十五;祀典八,子抄云二十;神怪九,子抄云三十一;山泽十,子抄云二十四。又意林以祀典为仪礼。其余篇名可见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阴教,曰辨惑,曰折当,曰恕度,曰嘉号,曰徽称,曰情遇,曰姓氏,曰讳篇,曰释忌,曰辑事,曰服妖,曰丧祭,曰宫室,曰市井,曰数纪,曰新秦,曰狱法,其书并亡,而第八并篇名亦亡。又案意林于折当篇载目录云:“
太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遗文,竹帛朽裂,残阙不备。至国家行事,俗间流语,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轩使者,经绝域,采方言,令人君不出户牖而知异俗之语耳。’”此其自叙如此,势当在卷首或卷末,今乃云第十,以此又知庾、马所载篇第,未必当然,故不复更改,谨以黄纸缮写,藏之馆阁。
○洪迈容斋五笔卷六经解之名
晋、唐至今,诸儒训释六经,否则自立佳名,盖各以百数,其书曰传,曰解,曰章句而已。若战国迨汉,则其名简雅,一曰故,故者,通其指义也;书有夏侯解故,诗有鲁故、后氏故、韩故也。毛诗故训传,颜师古谓:“流俗改‘故训传’为‘诂’字,失真耳。”小学有杜林苍颉故。二曰微,谓释其微指,如春秋有左氏微、铎氏微、张氏微、虞卿微传。三曰通,如洼丹易通论名为洼君通,班固白虎通、应劭风俗通、唐刘知几史通、韩滉春秋通。凡此诸书,唯白虎通、风俗通仅存耳。
○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二子类
风俗通义十卷,右汉应劭撰。劭字仲远,奉之子,笃学博览多闻,灵帝时举孝廉,仕至泰山太守。撰风俗通,以辨物名号,释时俗嫌疑,文虽不典,世服其洽闻。(据袁州刊本)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
风俗通义十卷,汉泰山太守汝南应劭仲远撰,唐志三十卷,今惟存十卷,余略见庾仲容子钞。
○丁黼跋
余在余杭,借本于会稽陈正卿,正卿盖得于中书徐渊子,讹舛已甚,殆不可读,爱其近古,钞录藏之,携至中都,得馆中本,及孔复君寺丞本,互加参考,始可句读,今刻之夔子;好古者或得善本,从而增改,是所望云。嘉定十三年秋七月庚子,东徐丁黼书。
器案:是年四月望日,丁黼刻古今注于夔门,相距仅三月耳。丁黼,宋史卷四百五十四有传。又案:魏了翁鹤山大全集卷三十六有答丁大监黼,卷三十七有与丁制副(黼,甲午),程公许沧洲尘缶编卷五有代上夔帅丁文伯,吴泳鹤林集卷三十褒忠庙碑云:‘成都守臣副四川制置使丁黼赐谥立庙。’
○李晦跋
上行下效谓之风,众心安定谓之俗,移风易俗在则人,亡则书,此应劭风俗通所由作也。然汉世有其书,后人着述,多引以为证,今罕见全本。锡学比刊白虎通矣,风俗通一体书也,尚缺焉,三衢毛希圣挈来横经,锡守刘平父一见,以此勉之,遂绣梓于学。客有自锡山来者,道广文此意,征予跋语,余深嘉至教之浃洽,异书迭出,可为斯道贺,敬因其请而题于篇首云。大德丁未中和节,太中大夫行都水监李果题。
器案:拾补“李果”作“李晦” ,盖所据本漫漶不全,遂据谢居仁题辞及大德本白虎通张楷序所言之“耆儒李显翁晦”而臆改之,误矣。
○谢居仁题辞
丰城双剑,张华谓“天生神物终当合”,古剑、古书,一也。白虎通与风俗通二书,并行于二千年前,不复见久矣;余观风西浙,至无锡,有耆儒李显翁晦来访,云:“鲁斋许文正公之门人刘平父世常,来守吾邦,尝刊白虎通于学,参政恪斋严公,题于卷首,方虑未得风俗通以完二书,未几,某之子元昭,录吴泮,得之于馆下生,以归,郡博士遂抄之,将并刻于学,愿求着语。”余曰:神物终合之论信然,喜而为序。大德乙巳阳月中议大夫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副使谢居仁显卿题。
○郎壁金序
尝闻汉有典司,号黄车使,其书九百四十,皆推本于周。盖周官有诵训,掌道方志,而训方氏又训四方之传道,及闾师、县师,各有其书,岂欲广其载记,亦欲借以范世耳。世衰,即有名儒,未尝引藉殿中,领校秘书,奉诏着作,独遇四海幅裂,豪杰并起,逐鹿中原,横遭祸害;如以其身驰骛功能则不合,若博学积闻,终老岩穴,声名腐朽,又非其心,乃创一家言,冀垂后世,而零坠散遗,湮烟废没,并其姓名,亦不复着者固多矣。汉季应劭,为一时名儒,受学郑玄,位不大显,乃昉古义作风俗通。夫四方风气,刚柔细大美丑,上下千古,历代不移,与天地终始,音律冥符,识其情者王,逸其轨者亡,故□皇霸;以迨季世,循环互转,无殊五音,先王作乐;荐殷莫重祀典,朝野祭飨,亦各有属;东西南北,神鬼所向,纷然莫纪;其与覆载同灵者惟山泽;虽卷析为四,义归于一,良足为立政致治者之助。予读隋书,史臣称高构工吏事,冯翊哑女,采樵生孕,据风俗通断其姓氏;则居民上者,何必一事相符,即置之座右,亦奚不可。家严嗜古,尝以文事饰吏治,即庭训不惮孜孜;予小子奉其教,若独乐园司马诲,虽不及向、歆父子,录书万卷,而锓其书以行世,经济皆从此始,犹愈于曹氏书仓,倪氏脩羊也。天启丙寅春仲,仁和后学郎壁金公府父题。
○朱君复诸子酌淑
汝南应劭,博学多识,撰风俗通,以辩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今观其书,视白虎通不啻过之。余独取其述刘向论文、宣二帝一条,尤古劲有法,可与子政诸疏,并绝千古。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四读风俗通义
风俗通义三十篇,后汉末应劭所着,今所存者,皇霸、正失、愆礼、过誉、十反、声音、穷通、祀典、怪神、山泽十卷而已。其辞固无他奇,然语怪神之事,一以理胜之,足以解流俗之弊。又载当时人品,而具评其事,非按经受礼,不敢略于中臆之说,故至今传而不废也。后世着书者,厌常喜异,设为诡激邪曲之辨,以为高一时,虽可以动人,而无补于世,终不能如此书之传者众矣。天下之物,山岳有时而崩,金石有时而毁,惟至理之言,与天地并存;立言之士,其不可不务知道哉!
○蔡仲光谦斋文集卷五读风俗通义
善交友者,感其一事协于情,其余虽尽非者,仪型其一事可也;善读书者,聆其一言审于理,其余虽尽非者,佩服其一言可也:以此交人,故天下鲜废人;以此读书,故天下无废书。风俗通义,东汉应劭之书,其文质而肤疏,而锋锷不足用,数见数掩卷不即竟,及后见刘向论文及宣治之上下于成帝之朝,有味哉,何其言之闳深也!呜呼,此真忠臣之言哉!文帝,三代以后之令主也,亦三代以前之令主,而三代以后未有贤能过之者也。每读汉书,至终岁断狱数百,民赋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未尝不叹息,诵其时,慕其德,以为后世不可几及;矧向为宗室遗老,去文帝时未远,而顾以综核不如宣帝少之哉?此其故不在文帝,而在成帝。当成帝时,国家承累世治平之后,百姓乂安,中国无事,蛮、夷无不带绶来朝;然而日食星孛,岷崩江竭,无云而雷,黄雾四塞,上天重戒,为汉灾异。而王氏之骄奢僭盛,其先墓在济南者,则梓柱生枝,扶疏出屋,以为其征。忠臣顾景怀忧,徘徊古今之际,权衡在心,而抑扬发为此论,于以激成帝之懦弱,而厉其气;盖成帝以温雅宽博之资,优游朝宁之间,而无雄断之略,不能总揽几务,察其变而图之,以转移危乱于未事之先,而因循以基王氏之祸,此其天资综核之材不足,而临朝渊嘿之度有余,法当缓文帝之宽仁,急宣帝之明察,其后成帝卒湛于酒色,无以自振,而忠臣以空言不能补救,遂赉恨以死;而世因谓向懵于是非,岂非世懵于知向也哉!予取风俗通义以此。
○王钺读书蕞残
风俗通,汉应劭仲远所作。劭博览多闻,广所撰述;又以缀文之士,析文便辞,转相凌高,乃撰风俗通十卷,以辨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汉史谓“其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今读之,诚哉其洽闻也!劭自叙其书,比诸画犬马之难;盖所裨在耳目之前,日用饮食之际,固当悬诸日月,与扬雄方言、蔡邕独断,同为不刊之书也。
○朱筠风俗通补逸题识
辛未夏,宣室偶问赵高束脯事出何书,余据文选潘岳西征赋注引风俗通曰:“秦相赵高指鹿为马,束蒲为脯,二世不觉。”以对,遍检今本风俗通义十卷,实无其文。考文献通考:“陈氏云:‘风俗通义,唐志二十卷,今唯存十卷,余略见庾仲容子钞。’”盖此书在宋时已非完本矣。仲容字子仲,梁尚书左丞。陈氏称“子钞所取诸子之书百有五家”,近亦绝少传其书者,因历举文选注及后汉书注、唐类函、事类赋注所引风俗通义今本所无者,凡得十则,其余散见尚多,暇日便当旁搜艺林,补缀亡阙,录为一编。古书之亡者既多,今世又无强敏如古人张子孺辈者,虽其愚,不敢不及也。元黓涒滩九月下澣,大兴朱筠识。
案广韵所引风俗通义,多言姓氏者,皆今本所无,其十二齐注中引风俗通氏姓篇序曰:“四氏于国,齐、鲁、宋、卫是也。”考今本十卷十篇,篇有小序,而无氏姓一篇,乃知二十卷中,其亡十余篇矣。按隋人陆法言韵本,自唐仪凤中长孙讷言为之笺注,后郭知元更以朱笺三百字,宋景德、祥符中,敕命重修广韵,字虽增,其注不改也。今应氏书,在宋时已非完本,而氏姓篇名,独赖此韵不亡,则古书幸不幸耳。昭阳作噩如月朔,竹君甫书。
器案:朱氏据唐志二十卷误文为说,非是。
案:广韵所引风俗通义,今本所无者,凡录出百六十六则,其中为氏姓一篇言,凡百五十五则,其不能入此类者,仅十一则耳。盖应氏书此篇全亡,而广韵于氏姓字义所引据最该洽,如古书之不存者,世本、姓苑、百家谱数十种,皆赖之粗传,不独是书而已。但古人之书,有源有委,其用意甚深至,为学甚博大,今不得见全书,而徒撮其散失之言,一挂万漏,不足以存古人也。序称“氏之兴九事”,得其七而亡其二,可悲也夫!癸酉二月五日竹君氏书。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杂家类四风俗通义十卷附录一卷
汉应劭撰。劭字仲远,汝南人,尝举孝廉,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事迹具后汉书本传。马总意林称为三国时人,不知何据也。考隋书经籍志:“风俗通义三十一卷。”注云:“录一卷,应劭撰,梁三十卷。”唐书艺文志:‘应劭风俗通义三十卷。’崇文总目、读书志、书录解题,皆作十卷,与今本同,明吴琯刻古今逸史,又删其半,则更阙略矣。各卷皆有总题,题各有散目,题后略陈大意,而散目则先详其事,以谨案云云,辨证得失。皇霸为目五,正失为目十一,愆礼为目九,过誉为目八,十反为目十,音声为目二十有八,穷通为目十二,祀典为目十七,怪神为目十五,山泽为目十九。其自序云:“
谓之风俗通义,言通于流俗之过谬,而事该之于义理也。”后汉书本传称:“撰风俗通,以辨物类名号,识时俗嫌疑。”不知何以删去“
义”字,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义之称白虎通,史家因之欤?其书因事立论,文辞清辨,可资博洽,大致如王充论衡,而叙述简明,则胜充之冗漫。旧本屡经传刻,失于校雠,颇有讹误,如十反类中,分范茂伯、郅朗伯为二事,而缺其断语;穷通类中,孙卿一事有书而无录;怪神类中,城阳景王祠一条,有录而无书;今并厘正。又宋陈彭年等修广韵,王应麟作姓氏急就篇,多引风俗通姓氏篇,是此篇至宋末犹存,今本无之,不知何时散佚。然考元大德丁未,无锡儒学刊本,前有李果序,后有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称:“余在余杭借本于会稽陈正卿,正卿盖得于中书徐渊子,讹舛已甚,殆不可读,爱其近古,钞录藏之,携至中都,得馆中本及孔复君寺丞本,互相参考,始可句读,今刻之于夔子;好古者,或得旧本,从而增改,是所望云。”则宋宁宗时之本,已同今本,不知王氏何以得见是篇,或即从广韵注中辗转援引欤?永乐大典通字韵中,尚载有风俗通姓氏一篇,首题马总意林字所载,与广韵注多同,而不及广韵注之详,盖马总节本也;然今本意林无此文,当又属缺脱,今采附风俗通之末,存梗概焉。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卷十三子部杂家类风俗通义十卷附录一卷
汉应劭撰。后汉书劭本传作“风俗通”,省文也。原本三十卷,卷为一篇,分子目一百三十四。其姓氏一篇,自宋已佚,然散见永乐大典中,今裒为一篇,附录于末。其书考论典礼类白虎通义,纠正流俗类论衡,不名一体,故列之于杂说。
周广业意林注
风俗通三十一卷,应劭。案劭字仲远,汝南南顿人,太山太守,建安初,拜袁绍军谋校尉,着风俗通义,辨物类名号,时俗嫌疑,当时服其洽闻,或直称为风俗通。隋志云:“三十一卷,录一卷,梁三十卷。”唐志同,隋至宋时亡二十一卷,故宋志止十卷,今存,其篇次前后,与此不同,姑据所有注之。案:陈振孙书录云:“风俗通止存十卷,余略见庾仲容子钞。”今子钞已亡,马氏所录又甚简,所谓存十一于千百也。但是书实引于唐人注疏及类书者甚多,皆可藉以考见;近代着述家亦颇引风俗通,大都因袭他书,不复问本书完阙,似非传信之道。若明刻本直改应氏自序“方以类聚,凡一十卷,谓之风俗通义”,王世贞名文宗亦然,则更厚诬古人矣。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四风俗通义
应氏风俗通义,隋书经籍志称“三十一卷,录一卷 ”,马总意林亦云“三十一卷”,而新、旧唐志俱作“ 三十卷”,宋史及晁氏、陈氏书目,皆云“十卷”,则已失其三之二矣。今世所传,惟元大德刊本,前有行都水监李果序,后载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知其书在南宋已难得。又言:“讹舛已甚,得馆中本及孔寺丞本,互相参校,始可句读,今刻之夔子,好古者,或得善本,从而增改,是所望云。”则其讹谬相承,非一日矣。卢学士召弓尝寓书问愆礼篇载“徐孺子负●●涉齎一盘醊 ”,“●●”二字何义。予答云:“此必●字之讹,史记郑当时传:‘其馈遗人不过●器食。’徐广云:‘● ,竹器也。’●与●同,说文:‘●,渌米籔也。’士冠礼:‘爵弁皮弁缁衣冠各一●。’注:‘●,竹器名。’本‘●’字,误分为两字,遂不可识矣。”予又尝采辑应氏逸文一册,学士见而喜之,为刊入群书拾补中,顷岁读马总意林、僧元应一切经音义等书,续有所得,惜学士已逝,不及增入矣。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六风俗通
应奉传:“奉子劭,撰风俗通,以辨物类名号,识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论曰:“劭撰着篇籍,甄纪异知,虽云小道,亦有可观者焉。”案劭着述今存者,惟风俗通,前明新安吴琯刻仅四卷,予所藏有十卷,元大德丁未,无锡州守刘平父刻,系三衢毛希圣所携本,有太中大夫行都水监李果序,比俗刻多且倍之。然由今考之,此书卷帙甚富,此刻亦非全本,即如李贤注所引,出于此刻外者甚多,则知佚者多矣。劭,汉俗儒也,风俗通,小说家也,蔚宗讥其不典,又云“ 异知小道”,可谓知言。王充传云:“着论衡八十五篇,释物类同异,正时俗嫌疑。”此与风俗通品题略同,尤为妙解。盖两书正是一类,皆摭拾謏闻,郢书燕说也。
○卢文弨群书拾补风俗通义
隋、唐志皆三十一卷,录一卷,至宋始作十卷,盖亡其二十一篇矣。今尚有仅刻四卷者,得十卷,即为足本。余所蓄乃明胡文焕本,脱误甚多,略以程荣本少为补缀,后又得元人刻本相校,殊无大异;乃考百家传记,互相参订,又得多闻强识之友,相助疏剔,始较胜于俗本,然去古久远,断不能尽无遗憾也。至于遗文,尚多散见,嘉定钱詹事,搜辑颇富,又经仁和孙侍御覆审,属为付梓,余因以所校本书先焉,倘有疏舛,更望直友惠以教言,使得改正,是幸。
器案:孙志祖颐谷吟稿自题深柳勘书图:“谢承后史谁曾睹,应劭遗编仅有存;(尝辑风俗通逸文,抱经老人采入群书拾补中。)排纂苦心忘岁月,柳花如絮记春痕。”卢文弨风俗通义逸文识语云:“
此十卷外之所遗也。嘉定钱詹事晓征,采集颇富;仁和孙侍御诒谷复因其本重加订补,纵不能尽复旧观,然碎金断璧,终可宝爱,嗜古者所不忍遗也。”
○桂馥晚学集卷五书风俗通后
世传风俗通,残阙太甚,见于太平御览诸书者,今本多失载。余观书中名义,不无疏违,盖少年之作也。裴松之注张昭传云:“汝南主簿应劭议宜为旧君讳,论者皆互有异同,事在风俗通。昭着论驳之:‘周穆王讳满,至定王时有王孙满,其为大夫,是臣协君也。又厉王讳胡,及庄王之子名胡,其比众多;今应劭虽上尊旧君之名,而下无所断齐云云。’”馥案:劭官至太山太守,及与郑康成会袁本初坐上,又在去官之后,风俗通为郡吏时所成,故知为少作。然其书多沿袭说文,是汉人之好许学者。
○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五十六风俗通义十卷(汉魏丛书本)
汉应劭撰。四库全书着录,又有附录一卷,隋志作三十一卷,注云:“录一卷,梁三十卷。”新、旧唐志俱作三十卷,崇文目、读书志、书录解题、通考、宋志,俱作十卷,与今本同,盖亡其二十一矣。是书每卷各为一目,曰皇霸,曰正失,曰愆礼,曰过誉,曰十反,曰音声,曰穷通,曰祀典,曰怪神,曰山泽。每目各有小序,又分子目一百三十九,谓之风俗通义,自序言: “通于流俗之过缪,而事该之于义理也。”后汉书本传称其:“撰风俗通(脱“义”字),以辨物类名号,识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又论之曰:“
劭撰着篇籍,甄纪异知,虽云小道,亦有可观者焉。 ”盖仲远汉之俗儒,学无师授,其撰是书,颇近小说,蔚宗讥其“不典”,又云“异知小道”,可谓知言。王充传云:“着论衡八十五篇,释物类同异,正时俗嫌疑。”此与应氏书品题略同,尤为妙解。盖两书正是一类,皆摭拾謏闻,郢书燕说也。案是书原有姓氏一篇,久已散佚,今馆臣从宋重修广韵及永乐大典载意林所引(今意林本无此文),采附于末,惜不得文澜阁本以校补之。又卢抱经群书拾补于是书校勘极精审,又附有逸文一卷,凡类百条,皆十卷外之所遗也,碎金断璧,终可宝爱,以之钞附是书之末,亦属美观。秘书二十一种所收仅四卷,更非足本矣。
○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三补风俗通姓氏篇序
昔春秋之时,周之史伯,鲁之众仲,郑之子羽、晋之胥臣,楚之观射父,皆善言族姓,炎、黄以来,如指诸掌;而以姓氏着书传后者,周则有左丘明世本之姓氏篇,战国则有荀况之血脉谱,汉则王符潜夫论之氏族志,邓氏官谱,颍川太守聊谋之百姓谱,征君管宁之姓氏歌,斯为最古,而泰山太守应劭风俗通姓氏篇继之,溯厥所祖,推究更改,虽有附会,大致典碻;惜其篇散逸,不为完书。马总意林,原有风俗通姓氏之篇,今亦阙如。予于辑世本之暇,辄搜简寻牍,粹荟成帙,复以穴管,正其疏漏。后见抱经卢氏群书拾补,亦辑此篇,殊多漏略,聊复刊布,贻之同好云。
○黄廷鉴元大德本风俗通义跋
余向知二书有元人大字合刻本,间访藏书家,而鲜有着录者。嗣于道光初元,爱日精庐购得吴门士礼居所藏,祗白虎通刻单本,以为得所未见,而应氏书惜已佚。今夏,子雍明经出示近得二书元刊本,假归亟读一过,班书中十篇旧目,及书中同异处,足订俗本之伪者,卢氏校勘,已着其善。至应氏书,自宋以来无完帙,惟此十卷本仅存,而明代丛刊,讹缪滋甚;其元刻本今得合璧者,真绝无仅有。书中自来脱误者,亦与明无刻甚大异。然如卷一“建共”讹“楚共”(六国条),卷二 “收举”讹“取举”(袁伯服条),卷三“由讯”(“
谇”通)讹“犹止”(夏甫条),卷五“起家”讹“ 起姜”(姜肱条),又“相”讹“统”,“州家”讹“ 皇家”(李统条),卷七“出昼”字三见,未作“画” ,(孟轲条。按“画”字是,其从“昼”者,系明人补刊所改也。)卷九“绛天”讹“绛缯”(石贤士神条)之类,得非元刊无由证后来窜易之失。如由犹、青菁、饰饬、京原、哲誓、齐资等字,古书多通假互用,后人不知,辄訾缪误而臆改者,皆可据是本正定之,益信元刊犹存古书真面,弥足宝贵矣。道光辛丑八月寒露后三日,八十拙叟黄廷鉴识。
又据卢氏群书拾补云,“曾见此书元刊本”,然所录李果序文,误作“李晦”,谢居仁序末“大德乙巳阳月中议大夫江南”十二字中脱空十字,“乙巳阳月” 误作“三阳月”,想其书漫漶不全,远逊此本矣。拙叟又识。
○顾櫰三补辑风俗通义佚文自序
风俗通义旧称三十卷,至宋仅存十卷,近汝上王氏、新安汪氏、竹汀钱氏、召弓卢氏,皆有辑本,殿本并有钞缀姓氏一篇附后。予向有补辑佚文一卷,参考群籍,时有改正增益,各着其所出,间与各本不同,与各本同而刊本见存者不录。江宁顾櫰三。
谭献复堂日记卷五
阅风俗通义,仲远原书卅卷,今本十卷,阙佚多矣,不独姓氏一篇也。汉末文体疏拙,亦渐非博士家法。
○龚自珍最录汉官仪
劭着书多,自劭以前,未之有也,皆轶不传,传者风俗通义,小学之旁支,小说之别祖也,予无所取。(中国学报第九期)
○陆心源仪顾堂集卷二风俗通义篇目考
风俗通义,隋书经籍志三十一卷,注云:“录一卷。”唐书艺文志三十卷,与隋志同,盖隋志并录计之,唐志不并录计之也。至宋已无完书,是以崇文总目所载惟十卷。元丰中,苏魏公以官私两本互校,次为十卷,即今所行本也(见苏魏公集卷六十六)。嗣后,郡斋读书志、书录解题、文献通考所载,无过十卷者。但风俗通原本虽佚,而庾仲容子抄、马总意林,宋时尚有全书,所录皆据三十卷本,此见于广韵、御览、通志者,所以多出今本外也。嘉定钱晓征始有逸文之辑,仁和孙诒谷继之,卢弨弓又加考订,刊入群书拾补中,于应氏书逸文,搜罗略备矣。惟原书三十卷,篇各有名,今自十篇之外,书亡而篇名亦亡,虽以钱、孙、卢三君之博洽,仅据太平御览、续汉书五行志,考得论数、灾异两篇名,其他未能详也。愚以苏魏公集校正风俗通义序考之,皇霸、正失、□礼、过誉、十反、声音、祀典、怪神、山泽十篇之外,其余篇名之见于意林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阴教,曰辨惑,曰析当,曰恕度,曰嘉号,曰秽称,曰恃遇,曰姓氏,曰讳篇,曰释忌,曰辑事,曰服妖,曰丧祭,曰宫室,曰市井,曰数纪,曰新秦,曰狱法,凡二十目,合之今存十篇,适得三十篇,与唐书艺文志合,御览所引论数,当即数纪篇,卢氏据续汉五行志增灾异一目,恐未必然也。叙又引意林所载析当篇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遗文,竹朽帛裂,残缺不备,至国家行事,俗间流语,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轩使者,经绝域,采方言,令人君不出户牖而知异俗之语耳。’”凡九十字,为群书拾补所遗,故并录之。
器案:陆谓原书三十卷,非是,说详余所撰校注叙例。又“秽称”、“恃遇”二目,亦误,今仍其旧,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考袭此沿其误,亦非也。
○蒋国榜补辑风俗通义佚文跋
右补辑风俗通义佚文一卷,亦江宁顾秋碧先生着。应氏之书博综先秦古籍,为艺林瑰宝,其零章断句,散见于他书者甚伙,张氏澍有补辑姓氏篇一卷,钱氏大昕辑本,刻入群书拾补中;先生卢牟队文,甄采琐义,其用力可谓勤矣。惟其引史记高祖功臣表索隐注●中姓,案:●字字书所无,说文有●,即主字,与此不合。今以毛氏所刻单本索隐校之,其正文为“清简侯空中同” ,注云:“‘空’亦作‘窒’,窒中姓,见风俗通。” 应氏所引本此。先生“窒”作“●”,殆所见索隐本与今本不同与?既据索隐校改,仍存先生之真于此,以俟大雅正之。乡后学蒋国榜。
○刘咸炘旧书别录卷四乙二风俗通义(壬戌三月)
是书三十一篇,今惟存十,佚篇名见于苏颂集风俗通义序者,凡二十目,曰心政、古制、阴教、辨惑、析当、恕度、嘉号、秽称、恃遇、姓氏、讳、释忘(当作 “忌”)、辑事、服妖、丧祭、宫室、市井、数纪、新秦、狱法。后汉书称其书“辨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 。昔之评者,大都视为考证之书,推其博洽,此耳食目论也。古之儒家,不尚繁博,考证杂记,不成家言。况皇霸、声音、山泽诸篇,但有引据,罕下己意;六国一节及穷通一篇,全钞古事,但加总论;怪神一篇,记琐事而少质正;考证如此,亦何贵哉!仲远在当时,盖徒博览而无师法者,故于儒生附会陋说,盲从而不知正,参差异说,又宛转而不敢决,引书多芜冗,造文多晦滞,盖自桓谭、王充以来,俗儒不少,仲远则其着者耳。然古人不苟着书,必有所为。此书以风俗名书,考证辨释,皆主于正俗讹,史通自叙曰:“民者,冥也,率彼里蒙,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风俗通生焉。”此实得其本旨。佚篇文中,尤多举俗说,古今子家,能留意闾巷风俗者,惟此书及鸡肋篇为善,昔人多忽之。然其佳处,犹不止是。吾读愆礼、过誉、十反诸篇,及亡篇名目,乃知劭之宗旨,尤在论正时风,所谓时俗嫌疑,非独名物杂事也。西汉重经学,诸大师以委蛇蕴藉致尊显,士习顽懦,一二清名之士,若王、贡、郑、严以廉洁称,而纪逡、两唐复以伪乱之,竟致王莽之乱,班书合传王、贡诸人,盖已切致意焉。东汉沿其遗习,日益偷薄,和、安以降,权奄执柄,吏多污黩,士愤而标节概,或养高山林,或广结僚友,多为矫行,以盗虚声,舍公事而从私谊,近成党锢之祸,远开流品之风,当世谈匡济者,如王符、崔实、仲长统等,皆持名法之论,欲核实整齐之,而曹操竟用其说,盖由是也。是书愆礼篇序着“忍能矫情直意”,过誉篇序着“讦以为直,隐以为义,枉以为厚,伪以为明 ”,其意固已明矣。其所刺讥,遍及钜公名臣,无所曲挠。然一据典礼,不杂申、商之说,平允纯正,斯为罕见。夫申、商之学,人皆知其悖于德教,而抑私从公,后世多用其说者,何哉?儒行不中,矫激自异以激之也。孟子非陈仲,盖已见之矣。论世而知其言,是书岂独一时得失之林乎?观其论郅恽而及汝南之俗,急疾气决,干上怵忮,以采名誉;论赵仲让而及河内之俗,好大言而少实行;综及土风,所以名书为风俗也。四库提要乃谓为“大致如王充,而叙述简明,胜于充之冗蔓”,是不知充主思测,劭主典证;充止正杂俗,劭兼议行谊,不可同论也。
○陈汉章风俗通姓氏篇校补叙
风俗通有氏姓篇,或作姓氏,依史记称姓某氏例之,作姓氏者近是。元大德刻本风俗通十卷已佚此篇,四库书目提要称:“永乐大典通字韵中,尚载马总意林节本,辑为附录。”然今意林卷四,节录风俗通三十一篇,并无姓氏篇文,疑不能明者,一也;干、嘉间,余姚卢氏刻抱经堂丛书,内有补风俗通佚文者,其一为氏姓篇,以四声为次,或曰是嘉定钱氏所辑,刻入群书拾补中(书目答问),而拾补中案语,明着文弨之名,初无钱大昕一语,疑不能明者,二也;乌程严氏辑全后汉文卷卅九及四十,并是此篇佚文,卷首注云:“今从群书摘出,以四声编次为二卷。”检其文自此注外,与卢辑本无一字异,何其符合至斯耶?疑不能明者,三也;汉章既读卢、严二辑,旁证群书,和二辑尚未完备,将为之补苴罅漏,而武威张氏刻二酉堂丛书,乃亦有姓氏篇二卷,其自序称“抱经卢氏,殊多阙略”。可谓先得我心。继读其书,仍不能免阙略之讥,复有卢、严所已拾补者,张辑本转失之俄空焉(如广氏、阳成氏等),疑不能明者,四也。有此四疑,故校补之为一卷。凡姓氏已详于诸家辑本,止校其异同,不复词费,惟补诸家所未有者,必注明某书某卷,诚恐无征不信尔。壬申岁重九后四日,陈汉章叙。
案:陈氏此文,实为鲁莽灭裂,一无是处。今本意林非原书,故无姓氏篇文,苏颂校风俗通义题序,言之详矣。群书拾补所载之风俗通义逸文,实本之钱大昕,卢氏已于识语中,先后两言之,其“ 垣氏”下即赫然有“大昕案”之文,何言“初无钱大昕一语”也?潜研堂全集即收入风俗通义逸文,尤为出于钱氏之证。至严辑全文,本出攘窃,其风俗通佚文二卷,亦本之钱氏,其次第出处,全然相同,不过稍稍覆检所引之书,于卷第不同者,略加改正,并于钱氏指出“ 此条误重”之处,迳加删削而已。若陈氏不知“伯成胥渠”即“阳成胥渠”之误,乃以阳成氏事系伯成氏下,反讥张辑本之疏,诸如此等,于其不当疑者而疑,当疑者而不疑,驯致疑难重重,困惑而不能自解,得不谓之鲁莽灭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