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卷一百七十八

宋会要辑稿卷一百七十八

二十三日,御营使司言:「都统制王渊称,两浙路州府军兵多不谙军中纪律,止是扇摇撰造事端,致民间不安,乞差官几察。」诏王渊依旨。时渊契勘:「两浙路军兵虽有营房,亦不在营房居住,多与居民杂居,(讲)[构]造言语,致民不安。乞将见在街市居住军兵并遣入营房,如有阙营舍去处,许用官(籛)[钱]修盖。」诏本路提刑司措置以闻。

九月十四日,诏:「今后诸路应系将、不系将军兵,并听帅司差拨,应土军、弓手并听本路提刑司差拨。如辄敢申请占吝及直行差拨者,并以违制论。」其后枢密院言:「已降旨挥,即未曾立定分数,切虑诸路帅臣、监司各不知体国,尽数抽差,却妨本处防守。今后如遇差拨,仍不得过见管人数三分之一。」

三年四月二日,诏:「自来将帅行军,诸军于军前犯罪,或违节制不用命,自合于军前处置外,若军马已还行在,诸军犯罪至死,申枢密院取旨断遣。」

六月十二八日,臣僚言:「军兴以来,鲜有可用之兵,盖以纪律不严,军政弛翫。每破驿券,多至数倍,每行一驿,必批数日,此冒请之患也。请受之外,须更犒设,此邀求之患也。州县畏威暴敛,民力重困,此骚扰之患也。迫以军期,胁以军法,或执缚县〔官〕,或棰挞公吏,此苛暴之患也。毁撤民居以为蒸(新)[薪]志,此老小之患也。功状〔泛〕滥失实,广增俘馘,侥求上赏,公受货赂,鬻卖官资,此冒赏之患也。空名告札,以俟赏功,随意补转,功重资多,赏不当功,名器实滥, ,强市饮食不还价直,甚至攫拏财物,诱掠妇女,此剽攘之患也。妇女从行,谓为老小,将领而下,各有所携,少则一人,多则数辈,上下相蒙,无复

此补授之患也。凡此八者,为患实大,或见敌而避,或望风而逃。乞下诸将,申严纪律,仍委三省、枢密院、御营使副按劾,及台谏觉察以闻。」诏札与诸将。

八月十九日,诏:「应差往诸路捉杀军兵,经过州县,不得直入州县,止许城外踏逐寺院并空闲官舍安泊。如遇批请买卖物色,仰统兵官据差定人数预报诸县给牌号,方许放入,不得经宿。其券驿并据往还合勘请日分支给,不得过数批勘。仍令州县如遇军兵过往,候起离日,(其)[具]有无搔扰及应副过钱物等数目申尚书省。仍札与行在诸军统兵官遵守。」以尚书省言,昨乔仲福领兵经由饶州,军马等直入州城,四散占据民居,掳掠良民妻女作过,故有是命。

闰八月十五日,诏:「分擘定防江臣僚,杜充建康府,王民、孟淯、刘经、颜孝恭、曾珏、郭仲荀并听杜充使唤;刘光世太平州,兼保护池州;韩世忠镇江府,辛企宗吴江县,陈思恭福山口,王(燮)[]常州。内刘光世仍听杜充节制。」

二十六日,江南东路宣抚使刘光世言,受杜充节制有六不可,乞不受杜充节制。上怒曰:「岂容如此跋扈!便降指挥,言杜充除将出自朕意,令尽护诸将,光世辄敢首拒诏命,恐紊朝纲,候指挥到,却令过江。如尚敢违拒,当寘典宪。仍令合门不得收接朝见文字。」继而光世已依指挥画时渡江,即喜其遵奉诏令,遣中使以茶药银合赐之。

九月二十七日,御营使司言:「访闻江东西及两浙路统兵官并不钤束兵众,致攘夺村民财物,虏掠妇女,拘占舍屋作过,深属

不便。」诏令江南东西、两浙路防江统制等官严加钤束,纵令有犯,其统制等官先行军法,犯人不以多寡,并行处斩。

十五日,诏诸军擅入川,依军法。以利州路转运司言:「兴州准辛企宗牒,先得旨发送行在,带领家属人马经由本路兴、洋等州前去。缘本司不曾承准关报,本官特带人马已入界前来,窃虑陕西将兵援例入川,不唯侵耗岁计,万一本司应副不前,以致生事。乞立法约束。」有旨,令枢密院立法,至是上言。

绍兴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诸军出师,并合严切钤束,一行沿路不得秋毫骚扰作过。仍从枢密院采访觉察大将,〔大将〕察统制官,〔统制官〕察统领官,统领官察将副,将副察部队将、使臣,部队将、使臣察拥押队旗头,拥押队旗头察队下人,如敢违犯之人,并行军法。家人有犯而知情者,与同罪。若失觉察,别因败露,其次序合觉察人并当重寘典宪。所有见在诸处屯泊出师军马,令依此遵守,各具知禀闻奏。」以右司谏方孟卿上言:「比年草窃起,为民久害,陛下遣师命将,扫荡妖氛。然军政久坏,士无纪律。凡大兵起发,其统制官(不)[乞]各给印历,付部队将排日书所过地分、宿食去处,觉察作过之人,便行军法。更委本处监司、州县觉察,如有军兵作过而将佐容纵,实时申大将根究,仍具一般事状申朝廷检察。如大将蒙蔽,监司、州县有失觉察,致朝廷访闻或因人陈诉,别乞重寘典刑,严行黜责。」故有是诏。

二年四月十一日,诏:「应神武诸军、御前(志)[忠]锐(军诸)[诸军],将准备差遣使唤使臣不能马步射者,逐军统制将官体量放罢,今后不许衷私借差本军兵卒。如违,及借之者并科违制之罪。」

闰四月二日,诏:「诸处分遣在州县守戍官兵并余统兵官等,元系朝廷遣使,即依将、副序位;若止是军中或帅司一面差委,即与州都监序

位;其余使臣,当与部队将序位。如违,并依部内有犯,许令守臣、监司按举。其兵校于屯驻去处知、通,并依阶级法。」时军兴,诸处各有分屯守戍将官,与州县官即无序官统摄,多在州县欺凌官属,过数批请,直入仓库,以至请求犒设,虏掠(州)[舟]船,百端需索。至是,枢密院措置,故有是诏。

七月十一日,诏:「令诸军统制官钤束所部官兵,应有陈诉事务,并须依条次第经由朝廷施行,不得依前隔蓦。如违,其越诉人当议重作行遣;统兵官容纵,亦仰取旨施行。各具依禀申枢密院。」以枢密院言:「勘会行在诸军兵级,凡有陈诉事务,自合经本军统兵官陈乞。近来诸军官兵有陈乞本身恩赏、换授之类,往往不由所辖越诉,理宜约束。」故有是诏。

二十七日,臣僚言:「今来车驾驻跸临安府,日近府城遗火,诸军以救火为名,持刃乘闹,公然抢夺钱物。乞今后遇有火,依京城例,止许马、步军司及临安府兵级救扑。仍预给色号、常切准备外,其余诸军并不许辄离本寨。仍委统兵官钤束,犯人重作行遣。若临时御前处分,差殿前司官或搭财兵级或神武统制下一军同共救扑。」从之。

十月九日,兵部言:「乞应今后统领、兵官、使臣等经由州县,于守、倅、令如屯驻法。或辄以请受为名,执缚笞挞命官,许州郡、监司按劾以闻,重加典宪。州郡、监司庇而不发,因而暴露,例行黜责。乞立法。」诏令限三日立法申尚书省。本部欲依诸军违犯阶级上军法;州县监司庇而不发,因事暴露,依律文内诸监主首知所部有犯法不举劾者减罪人三等科罪。从之。

三年三月二十三日,江南东西路

宣抚使韩世忠言:「累降指挥,诸军不得互相招收,及将别人军兵等一面差人拖拽。欲将诸军官兵、 用已受应告敕、宣札、文帖,许令本军统制官于背后批写某军,押字用印。仍自今以后如遇后来官兵、 用批勘请受,并仰本军先次取索出身文字照验过勘,及令所属粮料院复验,委无违戾,批历身讫放行。」诏依,若敢尚习旧弊,互相隐留,主兵官重行黜责,本军帮书将佐及批勘官并徒二年。内外诸军、忠锐兵将并依此施行。

二十七日,臣僚言:「闻军兵所屯之地,发掘坟墓,鞭尸暴骨,旁亘百里间,鲜有免者,死者衔冤,生者痛哭。又闻自来用兵破敌之后,必以所得者首级多少定赏,其空手无获与所获之少者,往往搜摄平人,借取其首以充纳级之数。愿降诏训饬诸将,凡军兵所至,申严纪律,令毋得发掘坟墓。凡遇敌乘胜,毋得借取平人首级。」诏札与都督府及神武诸军、逐路帅司常切遵守,严行觉察禁止。如有违犯之人,取旨重作施行。

四月二十三日,诏:「诸军弃毁、亡失付身、宣帖之类,今后并依见行条令,所在州保奏施行,即不依前于本军陈乞,一面出给公据。如辄敢一面出给公据,并从杖一百科断。其给到公据亦不得收使。令殿前、马、步军司常切检察遵守。」时枢密院言:「诸军自来弃毁、亡失付身、宣帖之类,依条诏本色保官二人。如系将校,所在州保奏,余人并报元给官司出给公凭。近年以来,诸军亡失宣帖等,并不遵依条令,经由所在州保奏,亦不报元给官司出给公凭,止于本军等处陈乞,一面出给

公据,照验批勘请受。遇有功赏转补,便作付身拟身转资级。兼日近诸军换受前班都虞候,亦止凭本军给到亡失公(平)[凭]收使换官。似此不唯有违条令,兼无以验实,隔绝奸弊,有害(民)[军]制。」故有是诏。

十月七日,枢密院言:「访闻有军兵持杖踰候潮门城出外作过,盖缘兵将官从来有失觉察,理宜禁止。」诏令张俊、杨沂中严行约束所部官兵,寅夜不得辄出营寨。如违,收捉解赴枢密院,并行军法。若本军不觉察,致败露,其本辖兵将官并重寘典宪。

四年六月二十六日(二十六日),诏:「今后使臣、 用军兵并权住招收,令张俊、杨沂中根究,将日近强刺人数并给公据,放令逐便。及约束诸军,今后不得擅便招人。若更有违犯,其本头项统制、统领、将佐等,一例重作停降。所遣街市强招人军兵、使臣,并行军法。仍立赏钱三百贯,许诸色人告捉。枢密院给黄榜晓谕。」先是,谏议大夫唐辉言:「近诸军遣人于街市擒捉充军,辇毂之下,人心必摇。乞降约束,不许强刺。」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五日,权淮东帅臣赵康直言,劾泰州兵官任显不伏使令泰:原作「奏」,据《建炎要录》卷八三改。,已械送有司,乞行窜责。上曰:「康直既权帅事,自令施行。尝记朕为元帅时,有一部将醉入酒家,坏其盆盎,朕捐白金偿之而斩部将,枭其首。自此更无一人犯令者。大抵用兵当以威信为先。」

五年二月十四日,诏:「朝廷攘却寇盗,皆将帅之力,理须恩威兼济,使人悦服,竭节效命。自顷戎虏荐至,赖二三大帅能体德意,抚驭士卒,果获其用。尚虑本军偏裨将佐不能遵守诸帅约束,非因行军,用刑过当。自今本将本队士

卒有犯,依条断遣问当,有官人具情犯申枢密院,量度事因,重行编置,即不得故为惨酷,因致杀害。务要士卒悦服,庶使主帅仰副朝廷责任事功之意。如遇教阅、行军,合依自来条例施行。」

八年正月六日,宰臣赵鼎言:「建康府捕获盗马者,事连殿前司兵士,本府已行追究。」上曰:「朕尝喻杨沂中,统兵既众,其间岂无作过之人,切不可占护。若有所占护,则军中纪律便不行矣。沂中亦曰大凡军中占护有过犯者为非,建康府追逮,沂中必不敢隐而不遣。」

八月十七日,后殿进呈次,上以诸军用巨挺捶偏裨有过数而死者,尝戒殿帅杨沂中曰:「平日将士少有违误,法令具存,不可以一时褊愤恣为暴虐,不比在行军处也。」

九年九月十四日,臣僚言:「兵兴以来,盖有不能悉如旧制者,然莫甚于诸军代名之失也。绍兴六年,密院措置空名给据付逐路宣抚司及其余州军,许令代名之人赴军书填,一切不问。旧请给销凿元承代某人职次,候立功日改正补转。此盖都督视师于外,随宜措置,以安一时,非良法也。行之至今,自陈承代冒名窃禄者不知几人。乞将前降许代名指挥,自今日为始,更不施行。」诏依,今后不许代名。

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宰执言,领殿前都指挥职事杨存中乞将本军未刺字人并刺字识认,以防诸处互相招置,及乞严行约束事。秦桧曰:「旧有一法,招刺军人并从军法,所以

难行。一法立赏许人陈告,犯人请给计赃坐罪,统制、统领、将佐取旨。今欲依此施行。」上曰:「立法不必太重,责在必行,法必行则人莫敢犯。」

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御前诸军统制可依见行管军条法,不许出谒、接见宾客。内兼州事者依本法。」

二十八年正月十一日,宰执进呈臣僚论殿前司强刺人充军事,上曰:「招军一节,士大夫往往以为不切事宜,殊不知除戎器、戒不虞,圣人所以思患而预防于无事之时,为先事之备,岂可但已!今殿司见阙数千人,积之岁月,切恐暗失军额不便,但当措置约束,无令扰人足矣。」宰臣沈该等奏曰沈:原无,据《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补。:「诚如圣训。」

三十年六月二十五日,宰执进呈次,上曰:「如闻诸州军私役禁军,兼阙额多不招填,三省可同议,检会条法行下。如守臣以下非法占破,监司按劾,仍令监司互察。」

三十一年二月一日,后殿进呈乞编修枢密院军政条法,上曰:「依故事委编修官。」

十一月三日,诏后(诸)军统制官韩霖,依军法施行。以建康府驻札御(马前)[前马]军都统制王权言霖(托诈)[诈托]中风不起,及差医官诊视得即无病证。诸军与贼血战终日,霖独乘小舟泊于江内观望,并不入贼故也。

九日,诏后军准备将、权正将、武翼大夫季在除名勒停,令本军自 。以江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戚方令统押人马渡江,不禀号令,弃离军马,先用小舡过江,无人部辖,致渰死五十二人故也。

十八日,诏刘汜贷命,追毁出身文字,除名勒停,送英州编管。令镇江府日下差使臣一员、兵级十人管押前去,内兵级逐州交替,各具已收管

申三省、枢密院。以三省、枢密院机速(虏)[房]勘会,据诸处申到十一月四日瓜州之战,首因刘汜退失,理合按军法施行,故有是诏。

二十一日,诏王权可特贷命,除名勒停,永不收叙,送琼州编管,月具存在闻奏。令临安府差得力使臣二员、军兵二十人押送前去,沿路不得时刻住滞,具已起发申三省、枢密院。先是,臣僚言:「谨按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权,沿淮守御之备初不经意,及虏人犯淮,得以系桥,从而进兵,如入无人之境。权亦旋弃庐州,回屯昭关,将士虽有欲战之心,权领亲兵先遁,麾众使退。及虏骑至尉子桥,始遣姚兴一军迎敌。兴戮力血战,数告急于权,权于仙宗山上以群刀斧手自卫仙宗山:原作「山宗山」,据《建炎要录》卷一九四改。,饮宴自若,殊无应援之意。自辰至申,仅遣二百辈往,已无及矣。兴势虽却,然犹杀贼数百人,生擒贼首而回。不意贼假立权帜以之,兴弃而入,遂与其众俱陷,所存者无一二。权往回和州,谓已得金字牌,令弃城守江。故自十月二十一日先往采石,放火以烧西门,而城内钱粮、器甲、骡马尽再委于贼,使军民奔迸拥入城河及江争渡,沉溺而死者又三之一。将士怨怒号呼,声动天地,指船诋骂,皆(已)[以]权不战误国负朝廷为言,且恨不食其肉也。其亦不容诛矣。乞明正典刑,枭首江上,使将士闻风,争先 命,以副国难。」故有是诏。

刑法 宋会要辑稿 刑法八

宋会要辑稿 刑法八

淳熙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天头原批:「应归赦宥类。」不同,忠于顾主,其节可嘉。故特贷之。 ,诏婺州荫妇阿徐特送邻州编管。婺州狱勘,阿徐为顾主杨 被人力陈山童杀死,山童父陈十六从 家前经过,阿徐为愤其子杀害顾主,用棒行打陈十六左胁身死,法当绞。刑部奏,以阿徐既能忘身为顾主复雠,即与寻常殴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 贡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

贡举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二十日,中书舍人扈蒙权知贡举,合格进士杨砺已下十九人。

二年二月十日,工部尚书窦仪权知贡举,合格进士张去华已下十一人。

三年三月十九日,翰林学士王着权知贡举,合格进士马适已下十五人。同上。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枢密直学士薛居正权知贡举,合格进士苏德详已下八人。

干德二年三月二日,翰林学士承旨、礼部尚书陶谷知贡举,合格进士李景阳已下八人。同上。

三年二月十五日,知制诰卢多逊权知贡举,合格进士刘察已下七人。

四年二月十七日,礼部员外郎王祜权知贡举,合格进士李肃已下六人。

五年二月十三日,知制诰卢多逊权知贡举,合格进士刘蒙叟已下一十人。寻诏参知政事薛居正于中书覆试,皆合格,并赐及第。

干德六年,取进士柴成务等十一人。

开宝二年二月二十日,枢密直学士赵逢权知贡举,合格进士安德裕已下七人。

三年三月三日,知制诰扈蒙权知贡举,合格进士张拱已下八人。续诏取十五举未及第司马浦已下七人,特赐进士出身。

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知制诰卢多逊权知贡举,合格进士刘寅已下十人。

五年闰二月三日,知制诰扈蒙权知贡举,合格进士安守亮已下十一人。

《文献通考》:开宝五年,初岁取进士不过十数人,知贡

举奏合格人姓名而已。至是,礼部试到进士安守亮等十一人及诸(料)[科]十七人,上召对讲武殿,始下制发榜,新制也。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李昉权知贡举,合格进士宋准已下十一人。(系)[后]下第人徐士廉打鼓论榜,语于讲武殿重试此条文字疑有脱误。,通放二十六人,贬试官李昉秩。御试自此始。

七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八年二月二十四日,以知制诰王祜权知贡举,知制诰扈蒙、左补阙梁周翰、秘书丞雷德骧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王式已下二百九十人天头原批:「一本作『取进士王嗣宗等二十一人』。」。

九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二十一日,诏曰:「朕昨以振举滞淹,详求俊乂,乃以清閟之宴,亲校贤能之书。中我悬科,几乎数百,所宜暂停贡举,且使进修。其礼部贡举,宜权罢一年。今年诸州已得解举人,将来特免解。仍令有司颁行天下。」

五年正月八日,以文明殿学士程羽权知贡举,御史中丞侯陟、中书舍人郭贽、宋白、殿中丞陈鄂、尚书博士邢昺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某乙已下若干人。

六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八年正月七日,以中书舍人宋白权知贡举,知制诰贾黄中、吕蒙正、李至、直史馆王沔、韩丕、宋准、司封员外郎李穆、监察御史李范、秘书丞杨砺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王禹捻已下若干人。

雍熙二年正月十八日,以翰林学士贾黄中权知贡举,右散骑常侍徐铉、知制诰赵昌言、韩丕、苏易简、宋准、礼部郎中张洎、直史馆范杲、宋湜、戴贻庆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陈充已下四

百五十八人。

三年三月,权停贡举。

《文献通考》:雍熙四年:先是,上阅试举人,累日方毕。宰相屡〔请〕以春官之职归有司,如唐故事,乃诏岁命春官知举。

端拱元年三月二十三日,以翰林学士宋白权知贡举,知制诰李沆权同知贡举,准诏令放合格进士、诸科程宿已下一百二十人。

《文献通考》端拱元年:礼部放进士程宿以下二十八人,诸科一百一十人。牓既出,而谤议蜂起。上意其遗材,遽召下第人覆试于崇政殿,得进士马国祥以下及诸科凡七百人,以试中为目,用白诏纸书其名氏以赐之,令权知诸县(薄)[簿]尉。六月,又命右正言王世则等召诸下第进士及诸科于武成王庙重试,得合格数百人。上覆试诗赋,又拔进士叶齐以下三十一人,诸科八十九人,并赐及第。

容斋洪氏《随笔》曰:太宗雍熙二年、端拱元年,礼部放进士之后,虑有遗材,至于再试、再放。雍熙(后)[复]试,凡百七十六人。端拱覆试,诸科因此得官者至于七百,一时待士,可谓至矣。然太平兴国末,孟州进士张雨光以试不合格,纵酒大骂于街衢中,言涉指斥,上怒斩之,同保九辈永不得赴举。恩威并行,至于如此。

二年正月十一日,以知制诰苏易简、宋准权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陈尧叟已下三百六十八人。

淳化元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三年正月六日,以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权知贡举,翰林学士毕士安、知制诰吕佑之、钱若

水、王旦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孙何已下若干人。

《文献通考》:淳化三年。是岁诸道举人凡万七千余人,苏易简知举。殿试始令糊名考校,内出《 言日出》诗赋题,试者不能措辞,相率叩殿槛上请。有钱易者,日未中,三题皆就,以其轻俊,特命出之。得孙何以下三百余人,诸科八百余人。就宴赐御制诗三首、箴一首。又诏刻《礼记 儒行篇》赐近臣及京朝官受任于外者,并以赐何等。初,内殿策士,例赐御诗以宠之。至陈尧叟,始易以箴。至是,诗、箴并赐。

旧制:三史、《通礼》各试三十场,每场墨义十道。制自今只试墨义十五场,余十五场抽卷,令面读,能知义理,分(卞)[辨]其句,识难字者为合格,不可者落。

自端拱元年试士罢,进士击鼓诉不公后,次年,苏易简知贡举,固请御试。是年又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后遂为例。

容斋洪氏《随笔》曰:淳化三年,太宗试进士,出《 言日出赋》题,孙何不知所出,相率叩殿槛乞上指示之。上为陈大义。景德二年,御试《天道犹张弓赋》。后礼部贡院言:「近进士惟钞略古今文赋,怀挟入试,昨者御试以正经命题,多懵所出。」则知题目不示以出处也。大中祥符元年,试礼部进士,内出《清明象天赋》等题,仍录题解,摹印以示之。至景佑元年,(姑)[始]诏御药院:「御试日,进士题目,具经史所出,摹印(结)[绝]之,更不许上请。」

按:艺祖、太宗皆留意于科目,然开宝八年,王嗣宗为状元,止授秦州

司理参军,尝以公事忤〔知〕州路冲,冲怒,械系之于狱。然则当时状元所授之官既卑,且不为长官所礼,未至如后世「荣进素定,要路在前」之说也。至太平兴国二年,始命第一、第二等进士及九经授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次皆优等注拟,凡一百三十人。淳化二年试士,第一甲至三百二人,皆赐及第。太宗时,惟此二年科目恩数最为优渥。《涑水记闻》言太平兴国之事,以为太祖幸西都,张齐贤以布衣献策,帝善之,归语太宗曰:「吾幸西都,得一张齐贤。我不欲官之,汝异日可收以自辅。」是牓齐贤中选,适在数十人后。及注官,乃诏尽与超除。如此则是通榜恩数之厚,是太宗欲曲为张齐贤之地。马永(乡)[卿]《语录》载淳化二年之事,则以为武当山道士邓若拙尝出神,见二仙官相语曰:「来春进士榜有宰相三人,而一人极低,如何 」对曰:「高低不可易也,独甲科可易,不若以第二甲为第一甲。」道士觉,以告人。既而唱名,上适有宫中之喜,因(为)[谓]近臣:「第一甲多放几人,言止则止。」遂唱第一甲,上意亦忽忽忘之,至三百人方悟。是年榜三百五十三人,而第一甲三百二人,第二甲五十一人。丁谓第四人,王钦若第十一人,张士逊第二百六十人。后丁谓、王、张皆为宰相。如此则是黄甲人数之多,是神物欲曲为张士逊之地。二说颇涉偏私诡异,故李大性所著《典故辨疑》深言其不然。愚以为太宗寤寐英贤如恐不及,

时出特恩,以示奖励,故初无一定之例。有如太平兴国二年、三年,第一等、第二等并授通判,而五年则前二十三名授通判,八年则第一甲授知县,雍熙二年第一等为节察推官,淳化三年则止前四名授通判,则累科授官之崇庳,无定例也。分甲取人,始于太平兴国八年,然是年第三甲五十四人,第二甲一百五十七人,反三倍于第三甲之数。端拱元年、二年,则又不分甲。淳化三年第二甲五十一人,第一甲三百二人,反六倍于第二甲之数。则累科分甲人数之多少,无定例也。好事者徒见二张致身宰辅,而不擢高科,而二科恩例适尔优厚,故(故)必以为曲为二人之地耳。

四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五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至道元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二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真宗咸平元年二月十九日,以翰林学士杨砺权知贡举,知制诰李若拙、直昭文馆梁颢、直史馆朱台符权同知贡举,准诏放合格进士孙仅已下五十一人。

《文献通考》:真宗咸平元年,诏礼部发榜,得进士孙仅已下五十人,高丽宾贡一人。自淳化五年停举,凡五年,至是始行之。其年密州发解官坐荐送非人,当入金,特诏停任。因诏告谕诸路,以警官吏。

容斋洪氏曰:按《登科记》,孙仅榜五十人,自第一至十四人,惟第九名刘烨为河南人,余皆贯开封府。其下二十五人亦然。不应都人士中选如是其多,疑外方寄名托籍,为进取之便耳。

二年正月十日,以礼部尚书

温仲舒知贡举,御史中丞张咏、知制诰师颃权同知贡举,准诏合格进士孙暨已下七十一人。

三年二月三日,以翰林学士王旦权知贡举,知制诰王钦若、直集贤院赵安仁权同知贡举,旦知枢密院,复命史馆湛。合格奏名进士李庶几已下五百四十七人。

五月二十四日,诏权停贡举一年。

五年正月十一日,以吏部侍郎陈恕、翰林学士师颃权知贡举,主客郎中谢泌、屯田郎中杨覃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王曾已下七十八人。

六年五月四日,诏曰:「贡闱之设,用采时髦。言念远方,岁偕上计,未遑肄业,遽已饬装。颇聚学之勤据下文对句,当脱一字。,有异育材之旨。宜令礼部,权停今年贡举。」

景德二年正月十

四日,以翰林学士赵安仁权知贡举,右谏议大夫晁迥、龙图阁待制戚纶、直昭文馆陈充、直史馆朱巽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刘滋已下四百九十二人。

六月一日,诏曰:「今岁荐辟礼闱,并臻时彦。四方之士,充赋斯来。两河之间,后期可念。既升名于贡部,乃射策于广庭。则有词旨优长,经义精富,悉登上第,允 旁求。复有淹回岁时,潦倒场屋,嗟其晚暮,亦用甄收。重念贡举之门,因为循弊,躁竞斯甚,谬滋益彰。至有属词未识于师资,专经不晓于章句,攘窃古人之作,怀藏所习之书,假手成文,遥口授义。众已 于丑行,自犹振于屈声。匪徒黜落以贻羞,固亦诈欺而有咎。士之干禄,岂有然乎!其贡

举宜令权住二年。且使各务服勤,更专学术,无失大成之义,将符虚伫之怀。仍委礼部贡院,今后科场,精加考试。比者亦有州郡全无解送,如其实负苦辛,何以使之淹滞 不能贡士,是谓旷官。将来秋赋,有敢顾避全不解人,必行朝典。」

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以翰林学士晁迥权知贡举,知制诰朱巽、王曾、龙图阁待制陈彭年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郑向已下并诸科八百九十一人。

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七日,诏曰:「俊造之科,贤能所出。临轩校艺,既搜采以居多;随计于名,亦劳费之斯甚。有妨肄业,讵称求(财)[材] 当务敏修,副兹虚 。宜权罢今年贡举。」

三年五月四日,诏权停贡举。

五年正月四日,

以翰林学士晁迥权知贡举,枢密直学士刘综、知制诰利瓦伊、龙图阁待制孙奭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某乙已下一百九十人。

六年五月二日,诏权停贡举。

八年正月十三日,以兵部侍郎、修国史赵安仁权知贡举,翰林学士利瓦伊、知制诰盛度、刘筠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高餗已下八十九人。

〔九年〕五月四日,诏权停贡举。

天禧元年五月四日,诏权停贡举。

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钱惟演权知贡举,枢密直学士王晓、工部侍郎杨亿、知制诰李谘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程戡已下二百六十四人。

四年五月四日,诏权停贡举。

五年五月三日,诏权停贡举。

干兴元年五月九

日,仁宗已即位,未改元。诏曰:「朕以初绍庆基,祗若彝宪。惠绥邦域,诚渴伫于群材;营奉山园,属将臻于同轨。顾攀号之罔极,实论辨之靡遑。言念时髦,阻从乡赋。勿轸淹滞之孍,愈思饬励之方。勉俟详延,体兹敦谕。宜令礼部贡院,权住贡举一年。」

仁宗天圣二年正月十四日,以御史中丞刘筠权知贡举,知制诰宋绶、陈尧佐、龙图阁待制刘烨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吴感已下二百人。

三年五月二日,礼部贡院言:今年贡举,乞赐指挥。帝曰:「去岁放及第人数不少,然而览其程试,多未尽善。今宜权罢贡举,各令励志修学。」宰臣王曾奏曰:「前来远郡下第举人方到乡里,今若复许随计,何暇温习事业 」即降诏曰:「朕祗绍丕基,思皇群士,用广得人之路,庶资致治之方。前岁肇辟礼闱,洽臻乡秀,遵先朝之旧制,至考艺于有司。将辨等威,俾崇进取。朕亲临轩陛,面锡科名。其或久困词场,累从宾荐,轸其淹滞,悉示甄收。在于搜扬,斯亦至矣。聿周岁序,将及计偕,言念学古之流,或切干名之志,非愈加于修励,则曷副于详延。暂罢贡书,更期肄业,勉务日新之益,慰兹虚伫之怀。其贡举宜令礼部贡院更权住一年。」

五年正月十二日,以枢密直学士刘筠权知贡举,龙图阁直学士冯元、知制诰石中立、龙图阁待制韩亿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吴育已下四百九十八人。

六年五月十二日,诏权停贡举。

八年

正月十二日,以资政殿学士晏殊权知贡举,御史中丞王随、知制诰徐奭、张观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欧阳修已下四百一人。

九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明道元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二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景佑元年正月十六日,以翰林学士章得象权知贡举,知制诰郑向、胥偃、李淑、直史馆同修起居注宋郊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黄庠已下六百六十一人。

二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五年正月十三日,以翰林学士丁度权知贡举,翰林学士胥偃、侍读学士李仲容、知制诰王尧臣、郑戬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范镇已下四百九十九人。

宝元二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康定元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庆历元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二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聂冠卿权知贡举,翰林学士王拱辰、苏绅、知制诰吴育、天章阁待制高若讷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杨寘已下五百七十七人。

三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四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六年六月十四日,以翰林学士孙抃权知贡举,御史中丞张方平、龙图阁直学士高若讷、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杨伟、钱明逸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裴煜已下七百一十五人。

七年三月,诏权停贡举。

皇佑元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赵 权知贡举,翰林侍读学士张锡、天章阁待制王贽、张揆、天章阁侍读赵师

民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冯京已下六百三十七人。

五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承旨王拱辰权知贡举,翰林学士曾公亮、翰林侍读学士胡宿、知制诰蔡襄、王珪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徐无党已下六百八十三人。

嘉佑二年正月六日,以翰林学士欧阳修知贡举,翰林学士王珪、龙图阁直学士梅挚、知制诰韩绛、集贤殿修撰范镇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李寔已下三百七十三人。

十二月五日,诏礼部贡院,自今间岁一开科场。

四年正月十一日,以翰林学士胡宿权知贡举,翰林侍读学士吕溱、知制诰刘敞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刘挚已下二百人。

六年正

月八日,以翰林学士王珪权知贡举,翰林学士范镇、御史中丞王畴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江衍已下二百人。

八年正月七日,以翰林学士范镇权知贡举,知制诰王安石、天章阁待制司马光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孔武仲已下二百人。

英宗治平二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冯京权知贡举,翰林侍读学士范镇、知制诰邵必并权同知贡举,准诏放合格奏名进士彭汝砺已下二百一十三人。

三年十月六日,诏礼部贡院,今后每三年一开科场。以上《国朝会要》。

治平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神宗已即位,未改元。以龙图阁直学士司马光权知贡举,知制诰韩维、邵亢并权同知贡举,准诏放合格进士许

安世已下三百六人。

神宗熙宁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承旨王珪权知贡举,御史中丞吕公着、知制诰苏颂、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孙觉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陆佃已下三百人。

六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曾布权知贡举,知制诰吕惠卿、天章阁待制邓绾、直舍人院邓润甫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邵刚已下四百八人。

九年正月八日,以翰林学士邓绾权知贡举,知制诰邓润甫、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蒲宗孟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张嵫已下四百二十六人。

元丰二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许将权知贡举,知制诰蒲宗孟、天章阁侍讲兼直舍人院沈季长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三百四十八人。

五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李清臣权知贡举,知制诰舒亶、侍御史知杂事满中行并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四百八十五人。

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以兵部侍郎许将、给事中陆佃、秘书少监孙觉并权知贡举,准诏放合格奏名进士焦蹈已下四百八十五人。先差尚书户部侍郎季定权知贡举,给事中兼侍讲蔡卞、起居舍人朱服权同知贡举,以贡举院火,至是再差也。

哲宗元佑三年正月,以翰林学士、知制诰苏轼权知贡举,吏部侍郎孙觉、右谏议大夫孔文仲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五百二十三人。

六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知制诰范百禄权知贡举,天章阁待制吏部侍郎顾临、国子司业孔

武仲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五百一十九人。

绍圣元年正月十八日,以兵部尚书邓温伯权知贡举,翰林学士范祖禹、户部侍郎王觌、侍御史虞策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五百一十三人。是年二月八日,邓温伯就院除尚书左丞,以范祖禹为知贡举。

四年正月十四日,以翰林学士林希权知贡举,刑部侍郎徐铎、起居郎沈铢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五百六十九人。

元符三年二月十四日,徽宗已即位,未改元。以尚书吏部侍郎徐铎权知贡举,给事中赵挺之、宝文阁待制何执中、起居郎吴伯举同知贡举,准诏放合格奏名进士李釜已下五百五十八人。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十八日,以兵部尚书安惇权知贡举,尚书吏部侍

郎刘拯、尚书吏部侍郎邓洵武、尚书兵部侍郎范致虚权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五百三十八人。

三年,贡士知举官阙,合格贡士一十六人。

四年,贡士知举官阙,合格贡士三十五人。

五年正月五日,以兵部尚书朱锷知贡举,御史中丞侯蒙、吏部侍郎白时中、大司成薛升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六百七十一人。

大观元年,贡士知举官阙,合格贡士四十人。

二年正月二十三日,以吏部尚书余深知贡举,给事中蔡薿、中书舍人霍端友同知贡举,合格贡士五十一人。

三年正月六日,以兵部尚书薛昂知贡举,吏部侍郎慕容彦逢、礼部侍郎李图南、给事中霍端友、中书舍人(余)[俞] 、右谏议

大夫蔡居厚、侍御史刘安上、符宝郎宇文粹中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六百八十五人。

四年正月十九日,以工部尚书李图南知贡举,尚书吏部侍郎慕容彦逢、尚书礼部侍郎霍端友并同知贡举,合格贡士一十五人。

政和元年正月十九日,以尚书吏部侍郎兼实录修撰同修国(吏)[史]姚祜知贡举,中书舍人兼实录修撰同修国史充议礼局详议官宇文粹中、尚书礼部侍郎潘兑并同知贡举,合格阙。

二年正月八日,以翰林学士蔡薿知贡举,尚书吏部侍郎慕容彦逢、给事中宇文粹中、起居舍人张 并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七百一十三人。

三年正月十九日,以试兵部尚书俞 知贡举,给事中宇文粹中、试中书舍人张 并同知贡举,合格贡士一十九人。

四年正月二十三日,以吏部尚书兼侍读修国史张克公知贡举,吏部侍郎霍端友、兵部侍郎同修国史宇文粹中同知贡举,合格贡士一十七人。

五年正月六日,以户部尚书兼侍读王甫知贡举,刑部尚书兼侍读慕容彦逢、给事中同修国史翟汝文、大司成同修国史冯熙载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六百七十人。

六年闰正月二十二日,以刑部尚书慕容彦逢知贡举,尚书礼部侍郎张( 崇)、起居舍人宇文黄中

同知贡举宇文黄中:据《宋史》卷三七一《宇文虚中传》,疑应为宇文虚中。,合格贡士一十一人。

七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兵部尚书蒋猷知贡举,大司成王孝迪、中书舍人李

邦彦、太常少卿贾安宅并同知贡举,合格贡士一十二人。

八年,贡士知举官阙,合格进士七百八十三人。

宣和元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御史中丞陆德先知贡举,给事中赵野、起居郎李纲同知贡举,合格进士五十四人。

二年正月二十二日,以礼部尚书王孝迪知贡举,给事中卢襄、中书舍人梅执礼同知贡举,合格贡士六十六人。

三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赵野知贡举,尚书兵部侍郎黄齐、给事中郭三益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六百三十人。

六年正月二十三日,以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讲修国史宇文粹中知贡举,尚书吏部侍郎同修国史王时雍、中书舍人沈思、何 、王绹、左司谏高伯振并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八百五人。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二年、绍兴二年,以军兴道梗,权宜诸路类试。事见《杂录》。

绍兴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以翰林学士孙近知贡举,给事中廖刚、中书舍人刘大中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樊光远以下二百一人。

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以翰林学士、知制诰朱震知贡举,给事中张致远、起居舍人勾龙如渊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黄公度已下二百一十二人。

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以给事中程克俊知贡举,中书舍人王铢、右谏议大夫罗汝楫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何溥已下二百五十四人。

十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以右谏议大夫何若知贡举,权吏部

侍郎陈康伯、秘书少监游操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林机以下二百三十人。

十八年二月十二日,以权吏部侍郎边知白知贡举,权礼部侍郎周执羔、右正言巫伋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徐履以下二百三十二人。

二十一年三月七日,以礼部侍郎陈诚之知贡举,殿中侍御史汤允恭、右正言章夏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郑闻已下二百三十七人。

二十四年正月九日,以御史中丞魏师逊知贡举,权礼部侍郎汤思退、右正言郑仲熊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秦埙以下二百六人。

二十七年正月九日,以御史中丞汤鹏举知贡举,中书舍人王纶、起居郎赵逵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张宋卿以下二百四十三人。

三十年正月九日,以御史中丞朱倬知贡举,右谏议大夫何溥、起居郎黄中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刘朔以下二百五十四人。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承旨洪遵知贡举,兵部侍郎周葵、中书舍人张震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木待问以下五百六十人。

干道元年二月二十九日,诏曰:「开学校以育一时之英,设科举以来四方之俊,悉从大比,率用三年。宜安里选之公,各就秋闱之赋,出胸次蕴藏之富,应司存程度之严。与计吏以偕来,造大廷而亲策,用副虚心之待,岂惟好爵之縻。当体至怀,勿云故事。」

二年正月九日,以中书舍人蒋芾知贡举,

权户部侍郎林安宅、起居舍人梁克家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何澹以下四百九十二人。

四年三月一日,诏曰:「盖闻治道以得贤为首,非博采而精鉴之,贤奚由进。惟我祖宗以来,建学设科,以风厉四方之多士,取其尤贤者,寘之公卿大夫之列。二百余年间,治效昭然,视汉、唐有光矣。朕祗承洪业,夙夜不敢康,惟豪杰之士,所在而有,常惧其逸遗也。三年宾兴,着在令典。有司其为朕选择可者,令偕计吏,升于春官。朕将进之大廷,询以言而试以事焉。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五年正月九日,以吏部尚书兼侍读兼权翰林学士汪应辰知贡举,给事中兼侍读兼直学士院梁克家、右谏议大夫兼侍讲陈良佑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方恬以下三百九十人。

七年三月一日,诏曰:「朕稽列圣之诒谋,本右文而为治,每在虚己,务在得人。遵守三年大比之常,庶博收于儒效。举四海来游之彦,顾敢后于兵兴 要使无失职之嗟,期各懋济时之略,既嘉言之罔伏,宜庶绩之咸熙。可令有司,精核多士,俾偕秋计,较艺春官。且将亲策于廷,以尽求贤之道。布告天下,明体朕怀。」

八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王曮知贡举,中书舍人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赵雄、侍御史李衡同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蔡幼学以下三百八十九人。以上《干道会要》。

【宋续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 贡举

贡举

孝宗淳熙元年二月二日,诏曰:「盖闻君唯急于求贤,国莫强于得士。校其行艺,在周尝谨于宾兴;试以文辞,至唐尤备于科举。永念累朝之制,具存三岁之常。翕受群英,明熙庶绩。朕祗承体绪,丕阐大猷。纯化懿纲,将踵帝皇之盛;通儒硕学,尚虞岩穴之遗。肆因大比之期,率用有司之典。爰加诏谕,咸俾朋来。业有尔勤,爵无予吝。谅浑涵于素蕴,当淬励于宏图。考诸乡而献书,党闻定论;造于庭而亲策,敢缓详延。布告多方,使知朕意。」

二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太子詹事兼侍读王淮知贡举,给事中胡元质、侍御史范仲芑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章颖以下二百四十四人。

四年二月一日,诏曰:「朕惟四术以造士,三年而兴贤。崇化厉俗,未有或先于此者。粤予凉菲,寤寐髦隽。郡国诏书,凡五下矣,期无愧于前闻,有补于当世,此岂为虚文也哉 兴言大比,今复其时。乃饬攸司,申谕朕志。其各以贤能之书来上,朕将亲策于廷,使在吾选中者,皆足以章明治教,振宣事功。岂惟予一人以宁时,尔多士亦与有无穷之闻。」

五年正月七日,以权礼部尚书范成大知贡举,试尚书刑部侍郎兼侍讲程大昌、试右谏议大夫萧燧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黄涣以下二百二十六人。

七年二月二日,诏曰:「盖闻人材众而邦国宁,儒术行而治化

美。思皇多士,周并命于六卿;间出异人,汉旁开于数路。洪惟圣代,丕阐文风,既通才硕学之攸兴,乃德元勋之相望。逮予菲质,率是彝章。属览有司之陈,当修贡士之制。爰加诏谕,咸俾言扬。献贤能之书,傥精求而上达;陈治安之策,庶延进以周询。岂袭虚文,尚图实用。布告中外,明识朕怀。」

八年正月八日,以吏部尚书兼侍读兼修玉牒官王希吕知贡举,礼部侍郎郑丙、侍御史黄洽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俞烈以下三百人。

十年三月一日,诏曰:「国家侧席贤,辟门吁俊。三年大比,仿周制之宾兴;百郡群招,集汉科之茂异。咸副明明之选,用隆济济之风。岁属启于举闱,求弥先于艺实。俾升名于外府,仍论秀于春官。朕将延对大庭,周询上务,庶博收于翘彦,期协济于功荣。咨尔庶邦,体予至意。」

十一年正月九日,以户部尚书兼侍读王佐知贡举,中书舍人兼侍讲王蔺、右正言蒋继周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邵康以下二百四十六人。

十三年二月四日,诏曰:「周以三年而考艺,礼重贤能之兴;汉由数路而得人,制严郡国之选。粤我朝之取士,参前代之设科。崇太常讲劝之功,广司马论升之法。网罗该备,秀茂群臻。自朕初元,再涉周星之纪;若时常宪,八登乡老之书。菁菁方喜于人材,济济盖生于王国。属当大比,敢后旁招。饬秋计以偕来,即春官而明试。公卿多文学之士,要皆出于

此涂;英俊陈治平之原,将更勤于亲策。勉修素业,期副至怀。」

十四年正月二十日,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讲兼修国史洪迈知贡举,权刑部尚书兼侍讲兼太子詹事葛邲、右谏议大夫陈贾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汤以下二百七十九人。

十六年正月二十六日,诏曰:「国家以科目取士,以三岁宾兴,得人之盛,视古亡愧。朕谨守成法,靡所变更,故于大比之年,首下详延之令,非直应故事,为文具而已。夫奔轶绝尘之才,或窘于声律;穷经嗜(右)[古]之士,或昧于世务。宜令有司考核,其长吏二千石以时劝驾,俾预计偕。朕将试之春官,亲策于庭,拔其尤异,縻以好爵。布告天下,使明知之。」以上《孝宗会要》。

淳熙十六年二月四日,登极赦:「应举人除犯徒已上及真决人外,其余因事殿举及不得入科场之人,虽有不以赦降原免指挥,可并许应举。」

八月二十九日,臣僚言:「四川进士及宗子该遇覃霈补授,观其所陈之词,多系当得之人;求其所据之籍,则无可考之迹。盖缘四川去朝廷远,贡籍不以时至,或全举不申,或累年未到,或有正解之名而无免解之数,与行在省试之籍不同。移文取会,动淹岁月,待报之人,未免失所。乞下川蜀,将省部见行取会文字日下供报。其合发贡籍,遵依条令,速申省部。」从之。

九月二十一日,右谏议大夫何澹言:「窃惟国家三岁一举士,事体不轻。四方士子,冲冒严寒,引试

之时,春令尚浅,间遇风雪,则笔砚冰冻,终日呵笔,书字不成,纵有长才,莫克展布。年高之人,至有不能终场者。今欲展半月,定以二月一日引试。」从之。绍熙三年亦如之。

十一月二十五日,诏:「自今岁试闱,六经义并不许出关题,亦不得摘取上下经文不相贯者为题。」先是,以国子祭酒沈揆言:「六经自有大旨,坦明平正(道),不容穿凿。关题既摘经语,必须大旨相近。今秋诸郡解试,有《书》义题用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关『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者。据此题目,判然二事,略不附近,岂可相关!谬妄如斯,传者嗤笑。此则关题之弊。有《易》义题云:『时乘六龙,以御天也;云行雨施,天下平也。』至此当止矣,而试官复摘下文『君子以成德为行』相连为题。据此一句,其义自连下文,若止已上四句为题,有何不可 此则命题好异之弊。」宰执进呈,上曰:「出题碍理,诚不可不革。见说近时科场文格卑陋,将来省试,须是精择试官。」故有是命。

绍熙元年正月十四日,诏:「临安府免解人,令礼部贡院令项考校,具终场人数,取旨量行取放。元审实不当官赵汝忱,降两资放罢。」既而以臣僚言:「近年士风不竞,廉耻汩丧。京师首善之地,士子该登极恩例,十百为 ,诣台省陈乞恩泽,遂至两终场而得免者数百人,系学籍而得免者又数百人,例皆计属府学学司诈为干照,皆得预免,略无廉耻。始进若此,万一得试春闱,而又为有司收录,则士类岂不羞与为伍 」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以吏部尚书兼侍讲郑侨知贡举,右谏议大夫兼侍讲何澹、权尚书吏礼侍郎陈骙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

进士(汤)[钱易直]以下五百五十七人。

五月二十四日,臣僚言:「贡举条制,最为严密。向使有司一一举行,必无轻犯条制者。谓如结保,必须相识。使其人果是庸缪,或假手以得解,或多赀以经营,或抰人以同行,为相识者岂不知之 然而同保之罚不行,故轻易与之结保,此当严者一也。保官必须批书印纸,使其人果伪冒,或不相谙委,或所牒大多,自合审细。然而保官之罚不行,故轻易与之为保,此当严者二也。所差帘外官,如封弥、监门必得精明稍有力量之人,庶可检柅吏奸。内封弥官尤为紧切,仍须两员,同共机察。臣窃闻封弥官亦有周旋亲故之弊,或取他人文卷之佳者,改移入亲故卷内。若得两员,庶相牵制,此当严者三也。所差巡逻之人,必令皇城司拣选不生事而亦不敢为奸弊者,庶免反为地道,此当严者四也。其誊录人,自今须十名为一甲,并要亲身,不许和顾代名。如有代名之人,许甲内自陈。其不首者,他日事发,并同犯人坐罪。」从之。

七月十八日,宰执进呈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权给事中李巘、中书舍人罗点、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莫叔光看详国子司业计衡奏:「士子科举,一于经义则或不足于词藻,一于诗赋则或不根于理致,乞照绍兴十三年国子司业高闶条具太学课试及科举三场之制。臣等谓两科之分,其来已久。绍兴十三年、二十七年,臣僚申请兼科取士,非不

详尽。然皆行之一举,随即分科。盖缘人材各有所长,难以求备,勉强取办,终不能精。强其所劣,并丧所长,虽平时场屋有声之人,亦复未免指诮。臣等窃谓宜如旧便。」上曰:「士人各有所长,亦不必拘兼经。」

二年七月十六日,礼部尚书李巘言:「乞下四川,自今试院开牓,实时专委官编辑贡籍,详着本人姓名及三代年甲,曾举不曾终场,系与不系试下,明白该载,发赴省部,毋得稽缓。庶几别无隐漏差误之患,免致徒有取会往来之劳。」从之。

十一月二十七日,南郊赦:「应举人因事殿举及不得入科场之人,除犯徒罪以上及贡决未曾改正、编管未放逐便人外,可并许应举。其枉被刑责人,若元断官司不为保奏,仰诸路监司遇有诉理,委官索案看定。如实系枉断,即令所属依条保奏施行。」

三年二月一日,诏曰:「周家选士命卿,大夫宾兴而献其书;汉室举贤诏郡,太守身劝而为之驾。在礼甚重,得人宜多。眷惟本朝,率用此制,每当三年之大比,特下一札以详延。肆朕纂承,加意搜揽。念庠序作成之久,必有俊髦;而岩穴幽隐之间,岂无遗逸。兹申谕旨,各俾言扬,充秋赋以朋来,升春官而论定。大廷亲策,冀闻忠谠之陈;好爵尔縻,共赴功名之会。庶图实用,式副虚怀。」

四年正月二十四日,以吏部尚书兼侍读赵汝愚知贡举,给事中黄裳、左司谏胡珣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徐邦宪以下三百九十六

人。

三月八日,吏部尚书兼侍读赵汝愚、给事中黄裳、左司谏胡珣知贡举毕,同班奏事,上宣谕曰:「闻今年取得人甚好。」汝愚等奏曰:「今年所取省试前名,偶多得四方知名之士。臣等在贡院,多用论策参考,是以多得老成。」上曰:「少年轻俊之人,往往会做得文字。朝廷取人,当先器识。所取文字,须是典实。」汝愚等奏曰:「朝廷设科之意,本是要取人才。但看文字气骨如何,若大体好,虽有小疵,却自可略,即是得人也。」上以为然。以上《光宗会要》。

《文献通考》:光宗初,建议者云:「省闱试士,春令尚浅,天寒晷短。间遇风雪,则砚冰笔冻,书字不成。纵有材,莫克展布。请展至二月朔,而殿试则于四月初选日。」从之。

【宋续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 举士十一

举士十一

庆元元年正月二十六日,内降诏曰:「古者以德行道艺兴贤,然惟用于长治;后世以经术辞章取士,顾乃任于公卿。今之选举,已非古之详;古之官使,孰与今之宠。士生斯世,何患遗才。粤兹访落之初,尤急亲贤之务。孰当大比,申饬攸司。方侧席兴见晚之嗟,谅弹冠起观光之志。其为劝驾,以副虚怀。」

二年三月九日,以吏部尚书叶翥知贡举,吏部侍郎倪思、右谏议大夫刘德秀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莫子纯以下三百八十八人。

四年二月一日,诏曰:「朕惟立国之经,尤重取人之制。考其德行,周莫盛于宾兴;较以文辞,唐益严于贡举。肆膺基统,丕迪训谟。尝循三岁之彝,庸广 材之汇。黜浮崇雅,虽加核于实能;言古验今,顾未皇于亲览。将谨临轩之始,或多在野之遗。爰饬有司,式稽大比。俾朋偕于秋赋,期悉上于春官。英俊陈治平之原,伫躬垂问;郡国选博习之士,尚副详延。咨尔多方,体予至意。」

五年三月一日,以礼部尚书黄由知贡举,吏部侍郎胡纮、侍御史刘三杰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苏大璋以下二百五十四人。

嘉泰元年二月一日,诏曰:「周室兴贤之典,必考德以为光;唐家进士之科,与明经而并列。粤惟我宋,稽合前猷,内阐胶庠之规,外分郡国之学。于平时而教诏,至大比以言扬。繇立制之兼详,故得人而独盛。逮

于菲质,率厥旧章。念凡科目之求,实乃公卿之选。思得洁修之士,尝再下于诏书;急闻切直之言,既一加于亲策。兹属予恭默之际,敢忘尔功名之图。矧天相于邦家,必世多于髦隽。熏陶寖久,蕴蓄宜丰。虽于数路以旁招,取以三年而非数。列郡将严于劝驾,逌司毋怠于程能。偕计吏而来,当深明于世务;有好爵之与,斯无靳于尔縻。其以至怀,孚于众听。」

二年三月一日,以礼部侍郎木待问知贡举,起居郎王容、右正言施康年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傅行简以下三百二十五人。

四年二月二日,诏曰:「盖闻自昔帝王,勤于求贤而逸于得人,故自即位以来,三下宾兴之诏,英材辈出,为国之光。永惟祖宗之洪业,任大而守重。非贤不乂,圣有格言;得士者昌,古有明训。旁搜博取,使岩穴幽隐毕为时用,乃当今之上务。三年大比,彝制具存。其 有司精择,拔其尤者,令偕计吏,升于春官。朕将延对大廷,俾陈治安之策而施行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开禧元年三月一日,以礼部尚书萧逵知贡举,中书舍人陆(俊)[峻]、右谏议大夫李大异、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李壁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林执善以下二百五十九人。

三年二月一日,诏曰:「朕宵旰庶政,寤寐群英。念治今日者,匪借异代之贤;而习先圣者,宜明当世之务。粤从临御,屡俾搜扬。矧兹多事之时,莫若得人之急。惟道德之富,庠序之所作成;贤能之书,乡闾之所推择。属当大比,其悉上闻。伫陈治平之元,式赴功名之会。强学待问,谅乐罄于忠嘉;量材授官,庶协图于康济。咨尔多士,体予至怀。」

嘉定元年三月一日,以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楼钥知贡举,兵部尚书倪思、中书舍人蔡幼学、右谏议大夫叶时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宋倚以下二百七十三人。

三年二月一日,诏曰:「朕惟我祖宗张设科目,以网罗天下之彦,厖臣硕辅,多此涂出,庶几虖三代选举之意。朕以凉菲,获承丕绪,所与共天位、治天职者,非一时贤士大夫虖。故自践阼以来,凡数下宾兴之诏,思得英杰,协图康功。然而士气堙郁,未获尽伸;文体萎薾,未克复古。朕方注怀人物,加意作成。惟渊源醇正之学是崇,惟直亮鲠切之言是用。四海之士,闻风兴起,既有日矣。今兹大比,尔多士其各抒所韫,试于有司。贤书来上,朕将亲策于廷,以备器使。《诗》不云虖:『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岂弟君子,遐不作人。』朕之激昂士类,盖与周之先王同出一揆。尔多士其可不勉自澡濯,以副朕招徕之意虖。」

四年三月一日,以吏部侍郎汪逵知贡举,吏部侍郎刘 、礼部侍郎曾从龙、左司谏范之柔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周端朝以下二百五十五人。

六年二月一日,诏曰:「朕寤寐髦隽,协济治功。即位以来,下宾兴之诏凡六矣。济济多士,布列中外,因其材而器使之,盖庶几古

者敷奏明试之意,岂直为文具、循故事而已哉!夫上以实用求,下必以实材应。今兹大比,群有司其精加考核,令与计偕。经术惟正论是崇,词章惟典雅是尚,毋为曲学,毋事虚文。朕将试之春官,拔其尤者,亲策于廷。异时出长入治,皆繇此其选焉。各务搜扬,以称朕意。」

七年三月一日,以刑部尚书曾从龙知贡举,礼部侍郎范之柔、左谏议大夫郑昭先、刑部侍郎刘爚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姚宏中以下二百七十人。

九年二月一日,诏曰:「周当大比,必登乡老之书;唐设众科,尤贵进士之选。非贤不乂,振古如兹。仰惟列圣之诒谋,聿严三岁之成法。肆菲凉之嗣服,赖髦隽以图功。将再纪于周星,七攽于诏旨。思皇多士,为王国以克生;钦乃攸司,俾文闱之精核。经术宜通于缊粤,词章毋尚于浮华。偕秋计以朋来,升春官而论定。大廷亲策,乐听谠言。好爵尔縻,庶收实用。式伫观光之盛,更资劝驾之勤。告尔多方,体予至意。」

十年三月一日,以兵部尚书黄畴若知贡举,工部尚书任希夷、右谏议大夫黄序、礼部侍郎袁燮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陈埙以下二百六十九人。

十二年正月十五日,诏曰:「国家迪三岁之彝章,吁四方之众俊。大比重宾兴之举,踵周家选士之规;名臣由科目而升,迈唐室得人之盛。肆朕纂图之久,深勤侧席之思。已八启于文闱,悉朋来于时彦。属当秋赋,俾与计偕。

爰申饬于攸司,其益加于精择。必得贤能之实,一惟程度之公。尔遂观光,克赴功名之会;朕将亲策,乐闻忠谠之言。岂惟好爵之与縻,庶获群材而并用。 图康济,迄底隆平。咨尔庶邦,体予至意。」

十三年正月二十二日,诏将台谏同知贡举一员改作监试。详见《杂录》。

三月一日,以吏部侍郎宣缯知贡举,右谏议大夫俞应符充监试,礼部侍郎杨汝明、起居舍人李安行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邱大发以下二百七十人。

十五年二月一日,诏曰:「汉崇经术,群士并兴;唐重词章,名臣辈出。于皇昭代,参用前猷。设科目以待天下之贤,法虽殊于里选;用文艺而考人才之入,制犹近于言扬。肆朕丕承,屡当大比,

矧事功方新之日,政英髦思奋之秋。命方国以傍搜,饬有司而精核,先器识而黜浮华之习,尚理义而振萎薾之风。毋以议论正大为迂,毋以指陈剀切为激。俟登名于天府,将亲策于昕庭。庶得光明俊伟之材,式副寤寐招徕之意。」

十六年三月一日,以吏部侍郎程珌知贡举,左谏议大夫朱端常监试,权刑部侍郎朱着、起居舍人郑自诚同知贡举,得合格奏名进士王胄以下三百六十一人。以上《宁宗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二 贡举 进士科

宋会要辑稿 选举二

贡举

进士科

太祖开宝五年闰二月三日,礼部奏名合格进士安守亮及诸科二十八人。帝诏对于讲武殿,始下诏发榜,新制也。

八年三月十八日,赐及第进士王嗣宗等钱百千,令宴乐。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正月八日,宴新及第进士吕蒙正等于开宝寺,仍赐御诗二首以宠之。故事,吏部发榜后,敕下之日,醵钱于曲江,为闻喜之饮。近代多于名园佛庙。至是,官为供帐为盛集焉。

笏。时未命官,先解褐,非常制也。 初十日,赐新及第进士、诸科绿袍

三月二十三日,诏:「新及第进士吕蒙正以下,第一等为将作监丞,第二等为大理评(士)[事],并通判诸州,各赐钱二十万。同出身以下,免选,注初等幕职、判司簿尉。」

笏。 二年九月初二日,赐新及第进士胡旦已下绿袍自是以为定制。

十一月二十日,以新及第进士胡旦、田锡、赵昌言、李蕤并为将作监丞,崔策等七十人并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事及诸州监当。

五年闰正月十四日,赐新及第进士宴于迎春苑。

五月初一日,以新及第进士苏易简二十三人并为将作监丞,充诸道通判,余为大理评事、知县。颜明远、刘昌言、张观、乐史以见任官

赴举,并授节度掌书记。

八(月)[年]四月初二日,赐新及第进士宴于琼林苑。自是遂为定制。

七月初五日,以及第进士王世则(第)[等]一十人并为大理评事、知县、录事参军,又以第二等进士吴铉为大理评事、史馆勘书。铉常复位《切韵》,及殿试日捧以献。既中第,因令隶史馆校定书字。

雍熙二年三月二十日,赐新及第进士御制诗二首。

四月十二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等梁颢等二十一人为节度观察推官,第二等、第三等、诸科三等人令吏部依常调注拟。

端拱二年三月二十五日,赐新及第进士御制箴一首。

四月初八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陈尧叟、第二人曾会并为光禄寺丞、直史馆,第三人姚揆为颍州团练推官。后数日,以揆恩命未优,改曹州观察推官。

淳化三年三月初九日,赐新及第进士御制诗、《儒行箴》各一首。

十五日,诏:「新及第进士及诸科贡举人《儒行篇》各一轴据文意句首疑脱「赐」字。,令至所著于壁,以代座右之诫。」

三人九经高丙并为大理评事、知县。

景德二年二月十四日,宴新及第进士李迪等于琼林苑,召附榜王矩预焉。是晚骤雨,特旨听宿苑中。诏以迪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夏侯麟、第三人李谘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第一等并九经第一人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县,第二等已下判司簿尉,其河北特放及第第一至第三人与节察推官,余如第二等注官。

六月初八日,赐新及第进士

范昭、马至已下御制诗各一首。

笏。先是,谢恩日释褐,今特优之。」 大中祥符元年三月十六日,诏:「应登科人并庭赐绿袍

五月初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姚晔为将作监丞,第二人祖士衡、第三人郑向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第四、五人为节察推官。余如景德二年之例。

二年七月十九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梁固〔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宋程、第三人麻温舒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第五人为节察推官,余为试校书郎、知县、判司簿尉。

四年十二月初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张师德为将作监丞,第二人丁度、第三人陈宽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余授官如东封之例。

五年四月初八日,诏新及第进士徐奭已下,授官守选如元年之例。

七年九月十一日,诏新及第进士张观已下授官按:自「三人九经」至此,于本卷后重出,此处当删。。

二十二日本条当接于「淳化三年十五日」条后。,诏:「第一人孙何、第二人朱台符为将作监丞;第三人路振、第四人丁谓为大理评事,仍通判诸州;第五人任随已下,吏部流内铨注初等职事官并两畿簿尉;宾贡王彬、崔罕并授秘书(郎)[省]校书郎,于归高丽于归:「于」字疑衍。。」

真宗咸平元年五月十六日,以礼部及第进士孙瑾

、黄宗旦、朱严并为防团推官,余悉授判司簿尉。

二年五月九日,诏礼部新及第进士孙暨等,特免选注官。时帝问宰相选几何,张齐贤曰:「进士五选,集礼、传、法、经、学究五选,或七选集。」特令各免选与官。

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赐新及第进士御制五七言诗二首。自此后,每发榜即赐诗。

二十七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陈尧咨、第二人周起、第三人胡用、第四人宋巽、第五人李颖、锁听人李绎并为将作监丞、通判诸州,第一等四十二人并九经关头为大理评事、知县,第二等节察推官,第三等初〔等〕幕职,余判司簿尉、试衔试衔:原作「试御」,据《宋史》卷一六九《职官 试秩》当为「试衔」,下径改,不另出校。,令归乡守选。

笏。 六月五日,宴新及第进士齐华等于琼林苑,帝作诗赐之。十日,赐以绿袍

五年四月十八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王曾、第二人陈知微、第三人李天锡、第四人王随、第五人孙冲并为将作监丞、通判诸州,夏焕等三十三人、九经高丙并为大理评事、知县。

景德二年四月十四日,宴新及第进士李迪等于琼林苑,召附牓王矩预焉。是晚骤雨,特旨听宿苑中。诏以迪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夏侯麟、第三人李谘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第一等并九经第一人试秘书省校书郎、知县,第二等以下判司簿尉,其河北特放及第第一至第三人与节察推官,余如第二等注官。

六月初八日,赐新及第进士范士昭范士照:原眉批注一「昭」字,而于正文「士」字上点一点,以示改正。疑「照」当作「昭」。、马至已下御制诗各一首。

笏。先是,谢恩日释褐,今特优之。 大中祥符元年三月十六日,诏应登科人并庭赐绿袍

五月初六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姚晔为将(车)[作]监丞,第二人祖士衡、第三人郑向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第四、第五人为节察推官,余如景德二年之例。

大中祥符二年七月十一日,遣入内都知邓永迁赐新及第进士梁固等宴于琼林苑,帝作五言六韵诗赐之。时学士杨亿请朝假,谕旨令赴。寄案:此条徐辑,无《大典》卷数。

二年七月十九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梁固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宋程、第三人麻温舒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第五人为节察推官,余为试校书郎、知县、判司簿尉。

四年十二月初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张师德为将作监丞,第二人丁度、第三人陈宽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余授官如东封之例。

五年四月初八日,诏新及第进士徐奭已下,授官守选如元年之制。

七年九月十一日,诏新及第进士张观已下,授官如汾阴之制。

八年四月十一日,诏新及第进士蔡齐已下,授官守选如五年之制。

天禧元年四月四日,诏新及第进士王整已下,授官守选如大中祥符之制。

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翰林学士刘筠等试到诸州军续解进士姚随等十九人、奉职周普等二十九人、借职何从易等八人,当授诸州长(马)[史],特补借职,并与家便差遣。帝曰:「此皆孤寒之士,应举年深,俾之效官,必能干事。」

仁宗天圣二年四月七日,宴新及第进士于琼林苑,诏翰林、龙图阁直学士、直馆已上并赴。

八月,诏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宋郊为大理评事、通判卢州,第二人叶清臣、第三人郑戬为奉礼郎、佥书诸州两使判官公事,第四、第五人节察推官,余初等职官、判司簿尉。

五年四月十八日,诏新及第进

士王尧臣等五人为将作监丞、通判诸州,第一甲三十人并九经第一人为大理评事、知县,第二甲节察推官,第三甲初等幕职官,余判司簿尉,并续放进士孟楷等。余试衔,令守选,长吏已下各归逐处。

二十一日,赐新及第〔进士〕《中庸》一篇。

八年四月初二日,诏新及第进士第一人王拱辰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刘(沉)[沆]、第三人孙抃为大理评事,并通判诸州;第四、第五人为大理评事,并佥书节度判官事;余至第二甲,并铨注职官;第三甲以下皆判司簿尉。

四日,赐新及第进士《大学》一篇。自后与《中庸》间赐,着为例。

景佑元年四月十八日,诏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张唐卿、第二人杨察、第三人徐绶并为将作监丞、通判诸州,第四人苗振、第五人(作)[何]中立并大理评事、佥书诸州节度判官事,第六人已下并为秘书省校书郎、知县。第二甲为两〔使〕职官,第三甲为初等职官,第四甲为试衔、判司簿尉,第五甲为判司簿尉。九经第一人为国子监主簿、知县,第三人初等职官,余注判司簿尉。 厅及第高赋等二十六人迁官有差。

五年四月十一日,诏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吕溱为将作监丞,第二人李绚、第三祖无(泽)[择]为大理评事、诸州通判,第四人石扬休、第五人王异为两使职官,第六人司马光已下初等职官。第二甲试衔簿尉,第三甲判司簿尉,第四甲特免选,判司簿。

庆历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诏新及第进士第

一人杨寘为将作监丞,第二人王珪为大理评事,第三人韩绛为太子中允,并通判;第四人王安石为校书郎,第五人曾公定为奉礼郎,并佥书诸州判官事;第六人已下两使职官。第二甲初等职官,第三甲试衔知县,第(三)[四]甲试衔簿尉,第五甲判司簿尉。 厅人第一甲京朝官、转官选人,进下京官;第二甲京官、下便推官后任升陟选人,两使推官;第三甲京官、佥书诸州判官选人,初等职官;第四甲京官、家便知县后任佥书诸州官选人,试衔知县;第五甲京官、家便知县选人,试衔知县。九经第一人,两使推官。诸科并注判司簿尉。

六年五月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贾黯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刘敞、第三人谢仲弓并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人张繇、第五人孙坦为秘书省校书郎并佥书两使判官公事,第六人已下为两使推官,第二甲为初等职官,第三甲并诸科并为判司簿尉,第四甲已下并诸科同出身,并守选。

皇佑元年四月初七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冯京为将作监丞,第二人沈(达)[遘]、第三人钱公辅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人季育、第五人文同为两使职官,第六人而下并为初等幕职官,第二甲为试衔大县主簿、尉,第三甲为判司簿尉,第四甲与诸科为判司簿尉,第五甲守选。

三年五月初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郑獬为将作监丞,第二人杨绘、第三人滕甫并为大

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人雍子方、第五人宇文之奇并为两使职官,第六人而下并九经及第并为初等幕职官,第二甲为试衔大县主簿、尉,第三甲、第四甲试衔并判司主簿尉,第四甲已下及诸科同出身,并守选。

嘉佑二年五月四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章衡为将作监丞,第二人窦卞、第三人罗恺并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人郑雍、第五人朱初平(并)并为两使幕职官,第六人已下及九经及第并为初等幕职,第二甲为试衔大县簿、尉,第三、第四甲试衔判司簿尉,第五甲及诸科同出身,并守选。

四年五月初三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刘辉为大理评事、佥书河中府观察判官公事,第

二人胡宗俞、第三人安焘为两使幕职官,第四人刘挚、第五人章惇并试衔知县,第六人已下并九经、明经及第并为试衔大郡判司、大县主簿,第二甲并试衔判司、主簿尉,诸科并判司簿尉,第五甲并诸科同出身,并守选。

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王俊民为大理评事、佥书〔雄〕武军节度判官公事,第二人陈睦两使幕职官,第三人 厅将作监主簿王陟臣为太常寺奉礼郎、签书高邮军判官厅公事,第四人任贯、第五人黄履并为试衔知县,第六人已下明九经及第并为试衔大郡判司、大县主簿尉明:据本页前述诸条文例,当作「及」或「并」字。,第二甲至第四甲并为试衔判司簿尉,第五甲并诸科同出身,并守选。

八年四

(四)[月]十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许将为大理评事、佥书奉国军节度判官厅公事,第二人陈轩、第三人左仲通为两使幕职官,第四人范祖禹、第五人龚原试校书郎、知县,余进士、明经诸科及第人皆以为判司簿尉,出身人皆守选。

英宗治平二年二月,诏:「南省合格进士,已降敕及着白襕,重戴丝鞭,其进士二十四日于兴国寺东经藏院,诸科于相国寺东经藏院期集,择日于阁门赐绿袍谢恩。」

三月初九日,知贡举冯京等引新赐及第进士彭汝砺已下诣垂拱殿见谢恩,退诣东上阁门释褐,仍诏罢闻喜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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