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卷二百三十一

宋会要辑稿卷二百三十一

九月十七日,知大宗正事、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言:「大宗正司在东京日,自有置司去处。近年以来,迁徙不安,只于宗官廨宇内随宜擗截,委实窄隘,丞官亦无治事之所。缘本司所掌内外诸州军宗室、宗妇、宗女、生亡、嫁娶、补官、请给及诸钱米帐状干照

等文字,事体至重,左近接连居民草屋,寅夕不便,欲望踏逐宽广去处修盖。或未有去处,乞下临安府相验见今置司处,如有居民接连,依仓场库务事体除折量空地,及廨舍内席草屋,亦乞改修瓦屋,免致疏虞。」诏令临安府措置。

十九日,诏福州观察使士陋罢同知大宗正事、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职事不修,累致词诉故也。

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诏华州观察使士街差同知大宗正事,令行在供职。所有差破宣借兵士并请给等,并依士、士陋已得指挥施行。

二十年八月十二日,诏皇叔泉州观察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特授安庆军承宣使,依前知大宗正事,以磨勘应迁也。

十六日,安德军节度使、(闻)[开]府仪同三司、万寿观使、权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言:「臣陛辞之日,恭聆玉音,论及行在宗官。今有臣所知廉州防御使士籛游心艺文,练习世务,若蒙差填在宗官见阙员数,委之表率,必能展尽所长,以副识拔。」诏从之。

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诏同知大宗正事士籛应住支支赐赏赐米麦、公使请给等,并特依士已降指挥全行支破。

十二月十一日,诏大宗正司并绍兴府行司知宗权通以两员为额,士阙更不差官。

二十三年闰十二月四日,诏同知大宗正事士籛职事修举,依士鱼梨例与转行一官。

二十四年九月二十七日,礼部言:「万寿观申:检准大宗正司条,遇元日、寒食、中

元、十月朔、冬至差南班官诣万寿观朝拜。缘本观后殿见安奉会圣宫章武殿祖宗神御,合与不合朝拜。」寻下太常寺勘会:「每遇元日、寒食、中元、十月朔、冬至,差南班宗室朝拜万寿观,已有立定条法外,所有万寿观后殿见安奉会圣宫章武殿祖宗神御,其所差南班宗室亦合朝拜。缘本寺自来未有该载朝〔拜〕仪式,今随宜修立。是日,令所差南班宗室先诣万寿观殿下两拜讫,诣香案前搢笏,三上香,执笏,复位。再两拜讫,退。次诣后殿会圣宫章武殿下朝拜,上香,并如朝拜万寿观之仪。」从之。

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诏大宗正司不限文武,如有忠义孝友、文行廉谨、政事刚明,可以立治功,可以为时用,荐之于朝,以备顾问。先是,安定郡王令衿奏请故也。

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五日,知大宗正丞喻樗言:「近降指挥,宗子、宗女、宗妇应干恩数合请于宗司者,其申陈及保明等事状专命臣僚分门编类,立为定式。缘上件事理并隶本司所掌。」诏令敕令所同本司官编类。

二十九年三月十七日,安庆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言:「与亲兄士街同任宗事,而兄士街见系承宣使。自来宗司文移以官高下列衔,乞依士禚例于士街之下列衔。」从之。

三十年四月九日,诏:「恩平郡王璩已除判大宗正事,其合行(事)恩数、请给并依见行条令及士禚例施行。」

九月九日,安德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

同知士籛下差到殿侍充袍笏祗应,见放行驿料。今来已差到殿侍四人,即不敢援例,止乞每月各人特添给茶汤钱一十贯。」从之。 言:「合破内知客一员,乞依同知士籛下内知客添给茶汤钱一十五贯,并合破袍笏祗应。伏

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诏令大宗正司选择保明宗室二员代西、南外两司见任人。先是,臣寮言西、南外宗置司泉、福,所以纠合天支、训饬同姓也。比有漳州百姓黄琼商贩南番,其父客死异乡,物货并已干没,空舟来归。所有逋负,官司追索,(佑)[估]卖其舟。知宗士衎借名承买,必有委曲。小(人)[民]迫切不能诉于州县、监司,此所以不远数千里衔冤抱枉投匦而赴愬。比闻朝廷行下本路提刑,虽先给还其舟,而前人所负倍称之息盖有未易偿者,如此则是舟必折而入于知宗之家。臣恐小民无以自免,乞令有司立法。如两宗司今后兴贩番舶,并有断罪之文,并画降每岁往泉南议事指挥亦乞寝罢。况两司知宗在任年深,欲乞别选宗英往代其任故也。

三月六日,臣寮言:「近诏大宗正司选择保明宗室二员代西、南外两宗司见任人。臣切谓两外宗司本以训饬同姓,使知礼义而表率,今闻贪冒不止,是岂置司之本意 今日南班至少,昨亦尽令居内,以奉朝请。今虽保明二员,若专于南班,则不过见在十余人。以臣管见,择内外文臣宗室之廉正者。况文臣宗室之除自有故事,

所宜遵守,不必拘于近例。」诏令三省选差文臣宗室一次。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十月十八日,诏皇叔蕲州防御使士豢(揍)[凑]用恩平郡王璩减年磨勘转官指挥更不施行。以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周必大奏南班正任十年一转,须用实历,无回授法故也。

隆兴元年二月二十七日,安庆军节度使、同知大宗正事士籛奏:「臣窃见方今边埸未宁,调度尚繁,法行当自亲近始。臣契勘生日支赐、郊祀赏给最为优厚,欲乞并各权行减半,书表、客司宣借兵士各乞量减。」从之。

六月九日,同知大宗正事、安定郡王令言:「契勘宗子、宗女、宗妇陈乞请受,出给料历,法令太密,行移往复迟滞,遂致失所,合行奏禀下项:一、孤遗钱米乞从本司据凭省部关牒、州郡保奏,依法施行。一、袒免以下宗女若夫亡及休离归宗,陈请孤遗钱米,不以有无子孙,特与批放。一、初出官人并选人改官出给请受文历,若依元申明先关诸司审计司驱考,缘审计司于本司即非所隶,应报迟缓。欲乞特免本司关会一节,候本司牒到,令太府寺径行驱考施行。」户部看详,欲依本官所乞事理。从之。

九月七日,大宗正司言:「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本司除主押官、押司官前行外,于后行及正名贴司内从下各减一名。」从之。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令言:「本司专掌属籍。自渡江后,文字散逸,修纂未备,乞从本司立式,缴牒诸路转运

司行下所属州郡,取索见任、寄居、待阙并无官宗室、宗女、宗妇,依式供具家状,限半年类聚,赍赴本司,以凭编类。如取索违限,及供报不圆,并许本司申请朝廷指挥施行。」从之。

二月一日,大宗正司言:「太常寺报到差南班宗室太庙行事官,本司置籍轮差,往往称疾请假。虑至期误事,遇有请假,欲从本司差以次官行事外,依原降指挥宣医。如见得托疾,从宣医官径申朝廷,乞赐行遣。」从之。

干道五年八月十三日,同知大宗正事士铢言:「本司诸宫院元差宿直医官三员,近降指挥减罢,止差小方脉一员。今乞依绍兴府大宗正行司例,更存留大方脉一员。」从之。

七年十月十六日,诏绍兴府大宗正行司可并归行在大宗正司,其见任并已差下官属并依省罢法。恩平郡王璩改判西外宗正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 外宗正司

外宗正司

【宋会要】

崇宁元年,蔡京申请:宗室既许分居两京辅郡,乞于两京置外宗正司,择宗室贤者管干,逐处一人。仍于本州岛通判职官内选二人经理丞、簿。凡外任宗室事下干州县者,外宗正受理。大观三年罢大观三年:《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大宗正司条作「大观四年」。,政和二年复置。中兴南渡后南外置司泉州,西外置司福州,丞系倅兼,簿系佥判兼。绍兴府亦有宗正司,干道七年省。绍兴府宗司隶行在。

绍兴二年六月七日,知西外宗正事士衎言:「西、南两外宗司相去不远,钤束训导,事体一同,有未便者,理有商议,望许两司宗官每年一次往来商议职事。」从之。

隆兴元年,刑部言:「大宗正司奏犯罪宗子双日送西外,只日送南外。本部看详欲依〔所〕乞。」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 敦宗院

敦宗院

【宋会要】

徽宗崇宁元年十一月十二日,提举讲议司宰臣蔡京等言:「追考神宗诏书,条具宗室事当今可行者,乞付本司立法。一、(祖)[袒]免外两世贫无官者,既不赐官,又不量试,故熙宁诏书惟赐田土,此服属既尽而恩有不可已者也。今宗室未食禄者,与夫宗女未嫁者甚众,世数既远,禄不可及,乞依熙宁诏书赐田。其田并于两京近辅沿流州军取应未卖官田物业拨充。每州府各置宗室官庄,转差文武官各一员与逐州通判同行管干,逐县仰县兼管,仍差指使二员。所收钱物并付系省仓库收贮,每岁量入为出,常于三分内桩留一分,以待水旱。约服属远近每月量支俸料,宗女量给嫁资。仍立定则(列)[例],量支婚嫁丧葬之费。其逐州自今后应有没官田产物业更不出卖,并拨入官庄,其管干官并指使并增俸料。若能擘画增衍,量立赏典。或致亏欠,亦立罚格。仍先于京西北路拨田一万顷,并从本司立法行下。一、宗室旧来在宫有出入之限,有不许外交之禁,宫门有机察之义令。今属外居,仅遍都下,积日滋久,殆不能容。出入无禁,交游不节,往往冒法犯禁,其贫不能给者甚于齐民,无资产以仰事俯育,无室庐以庇风雨。若不居之两京,散之近郡,立关防机察之令,或一有非意犯法,则势有不可已者。今请非袒免亲以下两世除北京外,欲分于西京、南京近辅或沿流便近居止,各随州郡大小创置屋宇,仍先自西京为始。每处置敦宗院,差文臣一员、武臣一员管干参酌在京宫院法禁可施行者颁下。应无父母兄弟见任将军副使以上官者,许令前去。若有父母兄弟而愿去,或无而不愿者,听从便,依外官赴任立法,量破舟船接人。仍乞先下(太)[大]宗正司取索愿出外宗室职位及家属数目,行下西京并本路转运司,踏逐系官舍屋。如无官舍,即择宽广去市井稍远去处相度修盖,约人数计口给屋,量数先次盖造。一、宗室今既许分两京辅郡,乞于两京置外宗正司,当择宗室之贤者管干,逐处各置一人。仍自朝廷于本州岛通判职官内选差二人,兼领丞、簿,以主其事。凡外住宗室事不干州县者,外宗正司受理,干涉外人即送所属推治。其宗正司官吏受乞财物,凡有违犯,并依外官法其一宗约束,及人从、俸给并从本司参酌立法行下。一、今虽置学立师为量试之法,然所学未广,遽使出长入治,必未能守法奉令,而至瘝官废职。伏请依熙宁文武官试出官法,再试经义,中选者许令出官。若再试不中者,止许在宫院使食其禄。其试法从本司参定。」并从之。

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南京留守司言:「准外宗正司令,宗室许于公使库寄造酒。今已到宗室三

百二十五人,若男或女十岁已下者合与不合造酒。」诏五岁以下不造,十五以下减半。

十月十四日,宗正寺丞徐处仁言:「准令应修纂宗室事迹,每岁九月上旬(开)[关]大宗正司取索,宗正司报寺即无日限。又河南府、应天府敦宗院宗室亦合于大宗正司取索,仍乞大宗正司将应干报寺条令下外宗正司照会。」大宗正司言:应天、河南府敦宗院宗室合修纂事迹,乞量立限外,令宗正司回报。诏限至十月十三日。

二十九日,诏诸州县宗室官庄租课如人户愿计价纳当月中等实价者听。

五年正月十七日,诏:「两京近置敦宗院,所以亲睦宗族,爱养孤幼,法意甚善。有司督趣,不取情愿,致亲戚睽离,感伤和气,可看详元法,宽舒立文。如只愿居(宗)[京]师,即不得抑勒发遣。令提举(而)[西]、南京外宗正司取责两敦宗院有无愿居京师之人,如有,即仰依条支破盘缠人般发遣上京。所属官司抑勒者,以违制论。今后依此。」

大观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奉义郎、南京敦宗院大学教授张戣转一官,以宗子释褐教养有方故也。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诏:「保州皇族子孙于属虽远,然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比闻皇族之孙未官者余三十人,或贫乏不能自存,已令置敦宗院。其六房内各择最长年二十以上者与三班奉职二人,一房及六人以上者加一人,并添差监当差遣。」

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诏曰:「比置院于别都,增学于宫邸,廪其无禄而教养其未命者,累年于兹。宗子之在别都,或轻犯法,吏弗能禁,民以为扰。师儒之官殆相倍蓰,而就学者寡,官冗而事烦,宜有裁适,以法永久。应两京敦宗院并官吏并罢,(左)[在]院宗室令所属限两月依官序差人般给驿券,津置赴阙,无官者依监当官例。其官庄财用并令常平司拘收封桩,舍屋并拨充公宇。应两京宗室到阙,许就睦亲、广亲宅并傍近舍屋居止,每员所占依自来条例。应宗学并博士、正录员数及南班官、无官宗室及第出身等推恩条格,令编修圣政(禄)[录]所限十日,重加详定以闻。」

政和二年七月八日,诏曰:「国家承平日久,宗族蕃衍盛大。服属既远,禄爵有所不及,而贫乏至或不能自存。昨诏有司分食两京,为立廪稍之格,申以庠序之教,朕心庶几焉。日者,有司将升等者削其令,给禄赐者裁其数,千钱石粟,试而后给。丁忧事故,阻格不与,废敦宗,罢学校,流寓辇毂,无室庐以居,失敦叙之意甚矣。应宗室并依大观三年四月以前处分,其敦宗院屋宇,可下所属,速令缮葺。岁收田租支外,有余,婚嫁丧葬月给,量与增数。丁忧事故,不得住给。访闻应有官人以员多阙少,三二年不得差遣,颇致匮困,朕甚悯之。应该出官待次半年以上,无阙注拟,及停废替黜已经一期,可各随本资序注授一处,各令

之任。支与请给,仍与人从之半,不满十人全破,更不厘务,依在任法。每州不得过二人,愿待次注授者自依旧法。所在登科试中人,并与添差。」

八月十二日,知西外宗正事士敓奏:「应两京敦宗院宗子有文艺行实,众所共知者,许外宗正官考察以闻,量材录用。其或败郡乱众,违犯礼法者,乞依太宗正司(以)[已]得指挥,量行庭训。」从之。

十六日,士敓又奏:「乞应(祖)[袒]免亲宗女无祖父母、父母、夫殁无子孙、本官无期亲以上食禄者,许入敦宗院(君)[居]住,身分料钱外与量支钱米。至再嫁,比附非(祖)[袒]免亲宗女再嫁钱数支给。已上并支宗室财用。」诏依,内再嫁许给钱一次。

三年正月二十三日,西京外宗正司状:「契勘敦宗院宗女有祖父母、父母俱亡在室,及听离归宗人见有亲兄弟、伯叔或亲侄在敦宗院,往往不肯同居,便要别作一位。本司今相度,乞应敦宗院宗女祖父母、父母俱亡,见在室,及听离并夫殁归宗者,并今于在院亲兄弟、伯叔或亲侄位同居。如在院无期服以上亲可以同居,即令于在院服属稍近宗室位次邻近别给屋二间居住。有姊妹者,并同居。」从之。

四年六月三日,南京外宗正司奏:「检承 节文:西京、南京复置敦宗院,其合置官属等并依大观三年四月以前指挥施行。本司今来修葺到敦宗院舍屋共一千四百二十七间,依元降朝旨分擗作一十六宫院,并已了当。财用司钱物已得足备,到院宗子并缘婚嫁应用什物并(以)[已]丰足外,有未到院宗子四十八位,屋宇预行修葺,并已足办,及劝诱宗子已入大小学人二百一十五员。今来复置敦宗院事务,委是就绪。」诏知南京外宗正事管勾宗室财用及博士等各特转官,宗正丞管勾敦宗院各减三年磨勘。

六年四月十九日,西京外宗正司奏:「两京敦宗院每缘省亲参部赴试,往往到阙散处在外,违犯约束者众。乞令两京敦宗院给公据起离,除省亲者在所省亲处外,其参部者欲权在本宫院尊长位,赴试者欲待试于本宅宗学。如沿路违程不赴注籍,非时出入而不经申判者,即望遣还外司,或殿试一次,或再入学,方听拟注,或依学法先入自讼斋所属尊长。本学长谕纵令在外违犯而不遵(铃)[钤]束者,听具名奏劾。」从之。

八年四月十四日,诏见在两京敦宗院宗室并依旧两京居止,如有已起离者,令大宗正司疾速遣还,并依崇宁法。据此诏,日前当有复居京师指挥,今检未获。

宣和二年八月四日,诏西、南京敦宗院:「崇宁立法已备,自大观续降冲改,浸失本旨,廪给之厚,颇踰袒免亲。合厘务人坐享厚禄,不复注授,既违先帝(办)[辨]亲疏等降使之从官以成就其材之意。南敦宗院有田四万四千顷,房廊二万三千六百余间,而日患不给,为法之久,殆不能守。西、南

敦宗院自今可并依崇宁旧法,应续降申明冲改。凡系崇宁旧法所不载者,并更不施行。崇宁法于公库寄造酒及遇节管设,仍并罢。见在院人依崇宁法,不合入院者特免改正外,依大宗正司条法。不应支破请给或食料者,据本院见请减半给之。其合厘务官到院满一年,未厘务官自合赴部日满三年不注授者,本位钱米等并住给,所有财用令外宗正司管勾财用官桩留,逐岁令用过」实数,以十分为率,更留二分宽剩,余并令逐路诸司随用。原本缺业钱物元合属处拘收,具数听旨。」

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增置西、南外敦宗院教授各一员。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一日,知南外宗正事赵士禚言:「近往淮甸措置就粮去处,今来唯有扬州宽广,粗可安集。缘本州岛路当冲要,又所管止有三县,素号阙乏,窃恐缓急难以应办。契勘扬州与润州对岸相去止隔一水,若于润州置司安存宗室,不独淮甸财用咫尺,兼亦良便。」诏南外宗室往镇江府,西外宗室往扬州,东京宗室往江宁府。

二年正月九日,诏西外宗室令泰州、高邮军居住。赵令 差知西外宗正事,主管泰州宗子。赵士从添差同知西外宗正事,主管高邮军宗子。

三年六月六日,诏:「宗室女、宗妇散漫无依,仰州县长贰支给钱米,津发赴所属。有官人发赴吏部,无官人发赴西、南两京敦宗院。如州县奉行灭裂,即许越诉。」

十二月二十日,知南外宗正事原本缺言:「昨被旨许缓急将带一行宗子官吏等从便迁徙州郡,就请钱粮。今来本司已自(顾)[雇]海船般载宗室等,移司前去泉州就钱粮,所有宗室、官吏请给等,乞下泉州应副。」从之。

绍兴元年九月十九日,中书舍人胡交修等言胡交修:原作「胡文修」,据《宋史》卷三七八《胡交修传》改。:「嗣濮王仲湜乞权将南原本缺为一司,裁减官吏等事,今具申请画一:一、南外宗正司见在泉州置司,即今见受宗子一百二十二人,宗女一百二十六人,宗妇七十八人,所生母一十三人。官属知宗令 ,主受财用(言)[官]韩协、陆机先,财用司指使贺琮、孙康。主受财用官并指使乞并罢,主受敦宗院官等邵圹、李泳只乞存留一员,敦宗院指使智修靖兼监亲睦库,敦宗院监门官王德,一员见阙,只乞差一员,兼检察宗子钱米,余一员减罢。兼监亲睦库系财用司指使,已罢。人吏宗正司六人,财用司四人,敦宗院二人,亲睦库子二人,只乞留书吏一名,副书吏一名,贴司一名,财用司人吏并罢,敦宗院留手分一名,亲睦库子留一名。西外宗正司郎今见受宗子九十五人,宗女四十九人,宗妇三十人,所生母二人。官属知宗士持,主受财用官二员,已差下张世才,即今未到任,一员见阙。主受敦宗院胡宗懿、王子浚,敦宗院教授侯文仲,监亲睦仓库刘升,监敦宗院门路,辟财用司指使曹泑、张察。人吏宗正司六

人,敦宗院二人,财用司六人,敦宗院监门下军典一名,亲睦仓亦攒司一名,库子二人,财用司两指使下军典各一名。若将西外宗子并入南外宗正司,其西外宗正司官吏各并罢。又臣僚上言(各)[合]罢宗正司财用官,其宗室请给系转运司将上件钱物应副。今来财用一司官吏合行减罢,所有逐月检察宗室钱米,乞令敦宗院监门官兼行检察施行。(监)[交]修等契勘:南外宗正司见在泉州置司,其原本缺见受宗子等人数本处钱粮已是赡养不给,若便将西外宗正司并为一司,显见钱粮无可应副,兼所受宗子等无处安泊。所有南外宗正司乞减官吏等欲并依所乞外,其西外宗正司旧置司内本司官吏等,欲比附南外宗正司裁减官吏等事理施行。」从之。

旧制,置西、南外敦宗院,为孤遗无官宗子属籍,敦宗院每一口月给米一硕、钱二贯。有出官或随侍者,申所属。离敦宗院,落籍住支。伏见建炎初登极大赦数内,西、南两京无官宗子往往收执敦宗院所请孤遗券历,任所勘给,显是冒滥。今欲乞行下诸路州郡,若见任人以此冒滥者,并仰截日住支,候任满日申所属勘给。」户部勘当:「见任差遣之人自有本任合得请给,其本房人口月给钱米,依条自合支给。」从之。 二年三月四日,臣僚言:「伏

四月二十二日,两淛转运判官梁汝家言:「应宗室文历并经由南、西两宗正司召同宗有服人两员保明,宗正司核实批上,州县方得勘支。」户部勘当:「欲下诸路州军,依已降指挥召本官尊长或无服纪宗室大使臣两员,如无大使臣,即召宗室小使臣三员结除名之罪,批书印纸及官告了当,批上请受文历,及乞委逐州长史验实,方得放行。」从之。

闰四月二十日,知南外宗正事赵令 言:「敦宗院许置教授一员教(遵)〔导〕宗子,昨缘前宗室士樽申明得旨,更不差注,止就州学教授兼领。(与)[契]勘本司所管宗子人数众多,比缘兵火之后,全(之)[乏]教导。契勘西外宗正司所管宗子全少,见依旧法专置教官一员。今来本司人数既多,往往听从劝率,务学向善。欲望依西外宗正司见行旧法,置敦宗院教授一员,庶几教导宗子,不致失学,请给人从乞依州学教授例施行。」诏依西外敦宗院许置教官。

三年五月十二日,知泉州谢(客)[克]家言:「泉州赋入素为微薄,不足支用,南外宗子支费尤为急阙。缘本路止有提刑、市舶、常平司钱物,各有专法,不许他用。其南外宗室等请受虽被旨令转运司支拨上供银价钱二万贯应副,自去年七月支到十一月终外,自十二月至今年终尚阙钱六万二千四百余贯,欲乞给降。」诏令礼部给降福建路空名度牒二百五十道,专充前项支使。

五年闰二月二十三日,诏皇叔眉州防御使、知西外宗正司士樽特与转

正任观察使,以通判福州、权西外宗正丞郭三成言:「士樽终满三年,任内无遗阙,所总宗室并无犯徒以上罪,乞送吏部勘当。」本部申正任刺史以上转官并系朝廷除授,特有是旨。

三月三日,诏西外敦宗院赴任宗子虽不般家属前去,如至住所在十程之内,亦便行住罢本房人口钱米。如在十程之外,即计程限一月内般取。如违限,更不得支给钱米。南外宗正司依此。

七月十七日,添差通判湖州赵子捻言:「欲乞将诸州宗室令逐州空闲官屋,如无,以官地盖造屋宇,拘在一处。内选差尊长一人钤束,检察伪冒。仍差监门官一员,禁止出入。年未及十五岁附入州小学,十五岁以上入大学,依学生月给钱米,仍许依进士科举法取应,未出官者亦许入学听读,实及一年方许参选,庶可教养成材,上副陛下敦叙之意。」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南外宗正司言:「检准崇宁外宗正司诸外宗正丞以本州岛通判、簿以职官兼领,又令诸丞、簿取旨差。契勘本司见阙宗簿一员,已牒左朝请郎就差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朱缶权行主管,本官委是协力,欲望朝廷正行差注兼领。」从之。

八年三月十八日,邓州观察使士樽言:「外宗正司自艰难以来迁徙不常,在院宗子有失师训,数年纔有定居,即分大小学随材教导。其间稍有向学能文者,未闻激劝之方。欲乞应敦宗院宗子在学实及二年,文艺卓然,众所推誉,委自教授保明,宗官考实,申奏朝廷乞特免文解一次,即不敢比附量试之人补授官资。」诏令逐司每年各举一名。

十三年十二月四日,礼部言:「臣僚乞于逐路漕臣置司所在各置一敦宗院,而因委之提举。本部措置,欲令大宗正司行下诸路转运司,委州县取会。凡(遇)[寓]居宗室,令州军勘验诣实。如依条愿归两外司,计程量给路费,立限一月起发,经过去处无故不得住过五日。其未能归司者,欲遵依绍兴五年七月十七日指挥施行。或无官舍,即从本州岛措置,权于寺宇作宫院居住,限一月迁入。应出违日限,并住行支给钱米。所有自东京续到之人,亦乞依此。仍下刑部镂版,遍牒州县施行。」从之。

十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诏:「知西外宗正事士慷训导宗子,率循规矩,俾试有司,合格者众。惇叙之 ,备见究心,可特与转行一官。」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谕辅臣曰:「南外宗正司士謜将满,可与合得恩泽,别选差替人。宗官得人,则宗室皆循理,不得其人。则纲纪废弛,遂致侵(优)[扰]州县,宜在谨择之。」

知南外宗正事、泉州观察使赵士珸到任近及一年,克立恩威,革去旧弊,孤遗老幼,各循义方。子 等窃虑朝廷别有峻 十八年七月五日,大宗正司言:「据南外宗正司敦宗院都尊长赵子 并宗子等一百一十六人状,伏

擢,使宗子等有失依赖,乞候今任满日,许令再任一次。」诏令再任。

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诏:「西、南两外司不限文武,如有忠义孝友,文行廉谨,政事刚明,可以立治功,可以为时用,荐之于朝,以备顾问。」先是,安定郡王令衿奏请故也。

七月二日,保宁军承宣使、知西外宗正事士衎言:「西、南两外宗司相去不远,凡所申请及钤束训导宗子事体一同。其间有未便于事者,理合商议,欲望许两司宗官每年一次往来商议职事。」从之。

三十年九月十三日,士衎又言:「西外敦宗院都尊长文之供职十年,教诱同宗,留心学校,前后科举无不缀者。缘本人见免文解,乞将文之依本院前都尊长左之例使(郊)[效]一官,有以激励。」从之。

同日,诏:「秉义郎主管敦宗院刘机、成忠郎监敦宗院门张深特令再任,守阙进武副尉林愿留充本司点检文字,依(天)[大]宗正司格法支破请给,理为资任。」从知西外宗正事士衎乞依南外宗正司例故也。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十月十三日,知南外宗正事赵子游奏:「检照绍兴元年九月十九日 ,嗣濮王仲湜奏裁减南外宗正司官吏,数内主管敦宗院官二员,监门官二员,各留一员,余并罢。」

隆兴元年七月四日,南外宗正司言:「违限未嫁宗女,乞特与展一年。如限满未嫁,依旧支钱米。所有归宗之人,亦乞宽限一年出嫁,庶可从容议亲。」从之。

八月十四日,诏行在及绍兴府宗正司教授、绍兴府主管财用宗丞各减一员,从臣僚议减吏额之请也。

十月二十四日,刑部言:「大宗正司奏应宗子犯罪 闭,依已降指挥分送西、南两外宗正司。今诸路州军勘奏犯罪宗子,得旨令本司庭训讫 闭。若令本处差人,押赴本司,却行差人管押分送两外司,亦恐往复经涉,道路不便。欲乞今后原奏州军承降指挥到日,径自差人管押前去,双月送西外司,只月送南外司。本部看详,欲依所乞。」从之。

干道二年正月二十五〔日〕,户部、礼部言:「知南外宗正事赵不猷奏,诸州宗室尊长不过检察伪冒请受,至于犯法,莫敢谁何。欲乞将在外宗子应有罪犯,并听本州岛尊长量行训治。本部勘当除宗子所犯情理深重合取旨外,余欲依所乞施行。」从之。

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皇弟、少保、静江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恩平郡王璩言:「绍兴府大宗正行司昨差宗丞一员,财用一员,宫教二员。近裁减宗丞、宫教各一员,以本司财用兼充宗丞职事。窃缘主管宗室财用系专一检察帮书,应南班宗室行司官吏请给系属本司所隶,若令财用兼充宗丞职事,委有妨嫌,欲乞将行司宗丞职事令宫教兼权。」从之。

七年四月十二日,宰执进呈士輵荐令德可为宗官。上曰:「可差知南外宗正司事。」虞(充)[允]文奏曰:「行在、绍兴、西、南外置宗正司四,蜀中

独无,亦是阙典。」上曰:「蜀中宗子岂无不率教者,西、南外两司可移其一于蜀。」允文奏曰:「容臣等讨论取旨。」

五月四日,宰执进呈宗正元置司指挥。允文奏曰:「陛下以绍兴密迩行都,不置宗司,亦可。今考元置司之由,盖绍兴三年临安未有屋宇,权行分擘居住。」上曰:「绍兴若无此一司,宗子何所隶属。」允文奏曰:「绍兴管南班三二员,令隶行在大宗正司可也。」上曰:「可移于蜀。」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 玉 牒

玉牒

【续宋会要】

玉牒所。淳熙元年十一月十一日,诏差宗正寺簿楼锷时暂点检(宋)《〔宗〕藩庆系录》并《真宗皇帝玉牒》,权以检讨为名。以《真宗皇帝玉牒》成书,阙官点检,本寺乞差官时暂通摄,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六日,玉牒所上新修《三祖下(上)[第]五世宗藩庆系录》、《真宗皇帝玉牒》,诏于龙图阁安奉。详见修书。

二年十一月六日,宗正少卿程叔达言:「玉牒修书止以实录、帝纪为则,其旁见他书者未敢广取,恐未详尽,乞下修书官属许参考诸书修入。」事下国史实录院议,本院请:「除会要、圣政、政要、宝训、训典系史馆藏书合许参照修入外,其它传记、碑刻窃恐登载未实,难以照用。」从之。《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又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四年三月九日,玉牒所上《仁宗皇帝玉牒》、《今上皇帝玉牒》,官吏照例推恩。详见修书。《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又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四月六日,诏《仁宗皇帝玉牒》自天圣十年,《今上皇帝玉牒》自干道九年以后接续修纂。

七月三十日,宗正寺言:「乞将本殿背印亲事官三人,更令皇城司选差亲事官一名,共作四名,充玉牒殿掌管官物库子,分番宿直。」从之。《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又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五年十月八日,玉牒所上《三祖下第六世仙源类谱》、《仁宗皇帝玉牒》,官吏照例推恩。详见修书。《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又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十二月十五日,兼修玉牒官王希吕等言:「三祖下第七世以后仙源类谱并仁宗皇帝玉牒,自庆历二年以后合接续编修之。」《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又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七年四月三日,玉牒所上《仁宗皇帝玉牒》、《哲宗皇帝玉牒》,官吏照

例推恩。详见修书。《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又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十二年四月十五日,中书舍人、兼修玉牒官王信等言:「玉牒殿昨承干道八年六月内圣旨指挥,专差内侍二员,武臣一员,专副二人,专一掌管,本所更不干预。今来本殿去失官物,若不措置差官逐时点检,窃恐仍前循习,弛慢不便。窃见太庙奉安所所管殿室法物等系太常寺每季轮差寺官点检,具有无损失申朝廷。本所欲依太常寺体例,每季差本所官一员赴殿,同干办官点检。」从之。《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又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国史院已承指挥,今冬投进《四朝国史 列传》,乞许令本所与国史院一就同日进呈。」从之。 十三年十月九日,给事中、兼修玉牒官王信等言:「本所恭修《仁宗皇帝玉牒》,自皇佑四年至嘉佑八年已成一朝,并英宗皇帝一朝玉牒及《三祖下第六世宗藩庆系录》已成书,未经进呈。伏继于十一月二十一日进呈,推恩等详见修书。《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又二万二千八百五十六。

十二月九日,诏玉牒所减手分二人,守门亲事官二人。既而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数庶几为评事者,不以举员为念,俾得以一意职业。诏依,今后遇断刑少卿全年阙官,其合举改官员数至岁终,许大理卿补举本段自「数庶几为评事」至「大理卿补举」,言大理评事举员,与玉牒所无涉,疑误。。

淳熙十六年闰五月一日,诏右丞相留正提举编修玉牒。

今上皇帝登宝位,本所合自皇帝诞圣之后编修玉牒,申请下项:一、今来编修今上皇帝玉牒,合书注诞圣以后符瑞,及听读圣德、初封冠礼、并纳夫人及 二十四日,玉牒所言:「恭

节次加封食邑,册立皇太子至登(庸)[宝]位应干麻制册文、典礼,及辞免批答等事迹,欲乞朝廷札下随龙官属等逐一取降,编类申所。一、合要今上皇帝即位以后三省、枢密院并中书门下后省应经修进宣谕圣语、时政记、起居注照用,乞从本所依年分旋于逐处关借副本槁草赴所抄录,照应编修。一、欲从本所行下六曹寺监等处,将每遇承受应干续降圣旨指挥及改更诏条事件等,并限日下关报赴所。如有差漏,乞依史馆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十一月十六日,宗正少卿耿秉等言:「本所恭修到《至尊寿皇圣帝玉牒》,系自干道九年接续起修至淳熙九年,计一十年,并已成书。欲候日历进书日,许令一就同日进呈。」从之。

十二月三日,玉牒所言:「进呈《至尊寿皇圣帝玉牒》,下项合用匣仗、梵板、罗纸、帕复等,乞依体式令文思院制造。留中及投进重华宫本并副本,系用贡余三省纸书写,朱红栏界,乞从本所具数报杂买务收买。合用(顾)[雇]工、杂支等钱,欲依淳熙七年例支降二千贯,乞下户部于左藏库支供。」从之。「合进读第一册上五版,欲乞将来恭进重华宫日,用罗本进读。其恭进本令都大主管官、承受官授重华宫提举、提点官进入。玉牒罗本欲候进呈毕,迎奉回玉牒殿幄次权行安奉,以俟恭进重华宫。进读毕,迎奉于玉牒殿正行奉安。依例修玉牒官进读第一册上五版,今来见阙

修玉牒官,欲乞就差以次官进读。皇帝恭进《至尊寿皇圣帝玉牒》,本所编类作一十二帕,合制造黄罗套封,预前就委本所承受官进请御名,降下封复,以俟恭进。其合用表文,乞下学士院预期制造。所有留中本,依例至日令本所承受官传进,依自来进书体例合门修定仪范,合差点检职级手分入殿起居及往回照管,合用品服欲乞从本所报文思院照应。昨进呈玉牒、庆系体例,制造赴所给散施行。」并从之。

绍熙元年三月十六日,宗正少卿耿秉等言:「本所见编修今上皇帝玉牒、会要,皇后家世、三代名衔并始生年月日时行第及符瑞、初封,并节次加封年月日等事迹,照应编修,欲乞朝廷札下本所,移文本殿提举、承受官逐一取降付所。」从之。

八月十六日,玉牒所上《至尊寿皇圣帝玉牒》。官吏推恩详见修书。

三年四月七日,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官罗点等言:「本所接续修纂《至尊寿皇圣帝玉牒》,系自淳熙十年以后至十六年二月一日,将以成书,欲候国史、日历所进呈圣政日,许令一就同日进呈。所有合行事件,乞并依绍熙元年体例施行。」从之。

十一月二日,合门言:「十一月十四日,垂拱殿进呈《至尊寿皇圣帝玉牒》、《圣政》、《会要》,从合门修定礼仪节次如后:其日,皇帝御垂拱殿坐,候有司排备。仪鸾司于殿上东壁稍南设至尊寿皇圣帝玉牒、圣政、会要卓子,并设拜褥讫。知合门官二员

前导,簿书官二员自殿门前引玉牒、圣政、会要、腰舆入殿,分东、西壁禁卫前立定。腰舆不置地。玉牒、圣政、会要所点检文字以下并靴、笏随腰舆入殿,于腰舆西一行立。合门报引玉牒、圣政、会要所提举官、礼仪使以下并骑导官、亲王以下并靴笏入殿,于殿下分东西相向立定。皇帝服靴袍,出宫。禁卫等并玉牒、圣政、会要所点检文字以下并腰舆下人并迎驾,自赞常起居。内擎腰舆辇官不拜,止应喏。皇帝坐,知合门官以下次第常起居。次舍人分引玉牒、圣政、会要所提举官、礼仪使并骑导官、亲王、执政官以下,并进读官及玉牒、圣政、会要所官一班常起居讫。玉牒、圣政、会要所提举官、礼仪使、执政官、进读官、玉牒、圣政、会要所官并殿东阶下面西立,余官并出殿。次入内官,诣玉牒、圣政、会要腰舆前,腰舆置地。各取合进呈书匣捧升殿,于殿上东壁卓子上各置定。玉牒匣在南,圣政匣在中,会要匣在北。知合门官二员前导,皇帝起,诣褥位东向立,再拜讫,前导复归御坐次。舍人(拨)[引]玉牒、圣政、会要所提举官、礼仪使、执政官并进读官升殿,于御坐东面西侍立。玉牒、圣政、会要所官殿下依旧立。候入内官进御卓子,玉牒所提举官并进读玉牒官稍前立,分进读玉牒官于御前,过西壁面东立。玉牒所提举诸司官于玉牒匣前搢笏,启封,开锁讫,出笏,归侍立位。玉牒所承受官搢笏,于匣内取册转

授。提举官搢笏,接讫。承受官出笏,提举官捧册置御卓子上,出笏。皇帝起,于御坐前立。提举诸司官、承受官分东西相向立,并搢笏。揭册讫,出笏。进读玉牒官搢笏,稍前取篦子指读。逐板揭册指读,并如上仪。俟进读毕,皇帝复坐。进读玉牒官置篦子于御卓子上,出笏,却于御前过东壁,降东阶下殿东壁面西立。提举官搢笏,收册,复授。承受官搢笏,接讫。提举官出笏,稍后立。承受官捧册入匣讫,出笏。提举诸司官搢笏,归匣讫,出笏,归位立。次圣政所,次会要所,并如上仪。入内官撤御卓子,捧匣下殿,置腰舆上。玉牒、圣政、会要所提举官并执政官并降东阶下殿东壁面西立。舍人引玉牒、圣政、会要所提举官、礼仪使一班当殿立定,各出班称谢讫,〔归〕位立「归」字原脱,据本条下文所述补。,赞两拜。如御药下殿宣答,听宣答讫,两拜,舍人引赴东壁面西立。次玉牒、圣政、会要所官一班当殿立定,引班首出班,称谢讫,归位,两拜。如传旨谢恩,两拜讫,不该赐茶官先退。次引提举诸司官并承受官以下一班当殿立,两拜讫,并归位立。次引玉牒、圣政、会要所点检文字以下一班,如上仪。如传旨宣坐、赐茶,合赴坐官赐茶如仪。俟赐茶讫,皇帝起,还宫。

十一月七日,御史台、合门、太常寺言:「十一月十四日进呈《至尊寿皇圣帝玉牒》、《圣政》、《会要》,所有安奉迎奉仪注今同共修定下项:前期仪鸾司同临安府于玉牒所玉牒殿设权安奉玉牒幄次,又设提

举官等并玉牒所官及文武百官幕次于玉牒所内外,又于玉牒所门外设圣政、会要幄次,又于秘书省设权安奉圣政、会要幄次,又于秘书内外设提举官等及文武百官幕次,并于垂拱殿门外设权安奉玉牒、圣政、会要幄次。进呈前一日绝早,玉牒所、国史日历所、秘书省提举官、都大主管官、承受官,诸司官以下玉牒所官、国史日历所官、秘书省官,各赴逐处幕次。俟仪卫、仪仗、乐人、辇官等排立定,御史台、合门、太常寺于秘书省引国史日历所官诣权安奉圣政幄前,北向立班;次礼直官引提举官诣幄前,北向立班,皆再拜。提举官升诣圣政香案前上香,降阶复位立。提举官以下皆再拜讫,退归幕次。宿卫会要、玉牒如上仪,迎奉并进呈。其日五更,骑导等官先赴秘书省幕次,并合赴秘书省,仪卫、仪仗、辇官、乐人等并排立定。御史台、合门、太常寺分引宰执、亲王、使相、侍从、台谏、两省官、知合礼官、国史日历所、秘书省官、南班宗室诣权安奉圣政会要幄前北向立,提举官以下皆再拜讫。分引提举官各升诣圣政、会要香案前上香,降阶复位立,提举官以下皆再拜退。引提举官升诣幄前,分东西相向立。次引亲王、使相、执政、侍从、台谏、两省官、知合礼官、国史日历所、秘书省官、南班宗室以次出,分左右乘马骑导。次辇官捧擎圣政、会要,腰舆进行。仪卫、仪仗、乐人作乐前引。次引提举官,乘马骑

从至玉牒所门外。圣政、会要腰舆,权入幄次,其玉牒所行礼,并如上仪讫。次引骑导官,并分左右乘马骑导。次玉牒腰舆进行,次圣政、会要腰舆进行,仪卫、仪仗、乐人作乐前引。次引提举官,并乘马骑从入和宁门,至合下马处,导从官执笏步导,步从至垂拱殿门外幄次。仪卫、仪仗、乐人等各于幄前排立,以俟垂拱殿进呈毕,出殿门。亲王、使相、执政、(使)[侍]从、台谏、两省官、知合礼官、玉牒所、国史日历所、秘书省、南班宗室合骑导官分左右执笏步导,辇官捧擎玉牒、圣政、会要腰舆进行,仪卫、仪仗、乐人作乐前引,提举官执笏步从。至合上马处上马,骑导骑从。出和宁门,至玉牒所。提举玉牒官并玉牒所官并下马,执笏,导从玉牒,内提举会要官并国史日历所、秘书省及应导从官并以次骑导骑从圣政、会要赴秘书省。诣玉牒殿幄次,权安奉讫。俟仪卫「仪卫」上原衍一「俟」字,已删。、仪仗、乐人、辇官等排立定,提举官并本所官诣玉牒殿下北向立。提举官升,诣香案前上香,复位立。提举官以下皆再拜讫,班退。俟圣政、会要将至秘书省门,文武百官于门内立班,内文臣厘务通直郎以上、见任寺监主簿承务郎已上职事官,武臣修武郎以上官。迎拜。导从官至秘书省门,并下马,执笏。导从诣秘合下幄次,权安奉讫,权退。内恭进至尊寿皇圣帝圣政、会要,本所官迎奉,诣右文殿幄次内权安奉。仪卫、仪仗、乐人、辇官等排立定,御史台、合门、

太(堂)[常]寺分引亲王、使相、执政、侍从、台谏、两省官、知合门礼官、国史日历所、秘书官、南班宗室诣合下,北向立。次礼直官引提举会要官诣合下,北向立,诣圣政香案前上香,次诣会要香案前上香,复位立。在位官皆再拜讫,辇官捧擎圣政、会要,知合礼官导引升合,权安奉侧座。俟安奉时将至,引文武百官诣合下,北向立。提举会要官诣合下香案之东,西向立。俟报时及,秘合正安奉《圣政》、《会要》毕,提举会要官降阶北向立,在位官皆再拜。提举会要官诣圣政香案前上香,次诣会要香案前上香,降阶复位立,在位官皆再拜讫,班退。安奉《至尊寿皇圣帝玉牒》,其日,俟恭进重华宫讫,内侍官捧玉牒置于腰舆,辇官捧擎腰舆以次出。御史台、合门、太常寺分引亲王、使相、执政、侍从、台谏、两省官、知合礼官、玉牒所官、南班宗室诣重华殿门外,左右执笏,步导,仪卫、仪仗、乐人作乐前引。提举官执笏,步从,出重华宫门外,并上马,骑导骑从。将至玉牒所门,文武百官于殿门外立班,内文臣厘务通直(都)〔郎〕已上、见任寺监主簿承务郎已上职事官,武臣修武郎已上。迎拜。导从官至玉牒所,并下马,执笏,导从。至玉牒殿下稍南,北向立。礼直官引提举官诣幄前,西向立。俟擎玉牒升殿入幄,权安奉侧座。安奉时将至,文武百官诣殿下,北向立;提举官诣幄前,西向立。俟报时及,正安奉玉牒毕,提举官降阶,北向立,在官

皆(再)再拜。提举官升诣香案前上香,降阶复位立。在位官皆再拜讫,班退。

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玉牒所上《至尊寿皇圣帝玉牒》,官吏照绍熙元年体例减半推恩。

庆元三年二月五日,进呈《神宗皇帝玉牒》八十卷。详见修书下。

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进呈《圣安寿仁太上皇帝玉牒》四十卷。详见修书下。

嘉泰三年三月二十五日,玉牒所言:「进呈《徽宗皇帝玉牒》,依例提举官、礼仪使诣所观书。今来参知政事许及之、参知政事袁说友并曾兼本所修玉牒官,欲乞一就请诣观书。」从之。

四月十七日,上《徽宗皇帝玉牒》一百二十卷。详见修书下。

四年八月九日,上今上皇帝玉牒五十卷。详见修书下。

开禧元年正月二十五日,玉牒所言:「玉牒殿安奉祖宗玉牒,官物浩瀚,全藉军兵昼夜巡警防护。近虽差拨到看管军兵,尽皆癃老昏耄,如遇不测风烛,难以倚仗。今来除殿前司已承指挥差到一百二人,不问远近风烛,依前赴所守护外,今措置日后如遇比近去处不测风烛,(今)[令]本司更行别差军兵二百人,准备般挈防护役使。」从之。

四月十一日,宗正寺主簿常木蔡奏:「臣闻古者史氏大事书之于策,今之玉牒是也。窃观先朝修进玉牒,必以后德始末附载卷后,所以重天合,章母道,并天地垂不朽也。恭惟宪圣慈烈皇后厚德承干,皇明俪日,密辅烈祖,大业中兴。助决睿谟,长子主器,参定文命,克授神孙。陛

下嗣兴,实赖拥立。仪刑四世,揖逊三朝,功烈巍巍,卓冠前古,固宜大书特书不一书,比隆烈祖,昭示万世。粤自绍兴丁丑,因进《高宗玉牒》,仅纪世系,与夫正位中(闱)[闱]之事而已。自后历年事实未有登载,诚为阙典。且丁丑所进尽绍兴二年以前(书)[事]也,乃书宪圣绍(事)[兴]十三年事,先期附载,似非纪事之体。缘已经进,难以改移,欲乞明诏玉牒所日下详稽后德,亟加述纂,并移前所附载于成书之后,庶几先后有序,以备思陵一朝玉牒之藏,抑显我国家母后仁圣之盛。」从之。互见修书下

闰八月二十四日,上《钦宗皇帝玉牒》二十册,《宪圣慈烈皇后圣德事迹》一十册。详见修书下。

嘉定四年十月一日,礼部尚书兼修玉牒官章颖等言:「备数玉牒修纂,供职以来,略阅数十年间已进之书及日下将进之草,其体制容有未定。所书凡例,亦多乖牾。盖玉牒专书一代大事,视昔迁、固,实为帝纪,而元降格目内分十条。若尽用迁、固帝纪之体,诚为太简。然而职以文士,彻之圣聪,金笺宝匣,藏于秘殿,若止一切沿袭案牍之词,如书『军人口累重大钱』,如书『宗子济夫为患,行孝救母』等语,登之简册,似不雅驯,颖等所谓体制之未定者此也。至于每年之事有当书而不书者,如嘉泰元年三月二十八日之火,此大灾也而不书;雪寒阴雨,放房地钱,此细事也而累书之。若此之类,不胜其多,则书不书,未有定例也。科举之诏,

三岁一下,而或书,或不书。金国使命每岁三遣,而或并书以名,或分书而及其官。若此之类,不胜其多,则所书之法未有定例也,所谓凡〔例〕之乖牾者此也。今欲得稍变案牍鄙俚之语,使之成文可读可传,定为玉牒之体制。仍欲开具某事为当书,某事为不当书,即于逐事着成数语,仍编成一册,定为玉牒之凡例。如此则自此以往,上下官吏遵为成式,先后编集不至异同。至有非常之事,即俾修纂之人自立言辞,铺叙本末,随事删润,以为成书,庶几宝藏,传之万世,不负圣朝任使之意。乞明降指挥,以凭修定。」从之。

近承指挥刊正玉牒辨诬之书,缮写附进,欲乞许令本所进呈。」从之。 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礼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修玉牒官范之柔等言:「本所昨承指挥编修宣祖皇帝以后宗派,除已于淳熙五年进呈《第六世仙源类谱》外,所有《第七世仙源类谱》已及三十余年,未经进呈,今来编修,并已成书。并今上皇帝玉牒,除自诞圣即位至庆元六年已行修进外,今续自嘉泰元年修至开禧元年,计五年,亦已成书。伏

绍兴二十年二月九日,知临安府宋祝相度欲将旧车辂院地步改造玉牒所及宗正寺。从之,以玉牒所检讨官王(俨)[曮]有请也。

二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玉牒所言:「本所编(言)修祖宗并今上皇帝玉牒,将来进呈毕,依旧制合于玉牒殿安奉。今来若别创建,用工不少,欲就本所见今厅堂地段及墙外空地令漕司(改)相度改建。」从之本页天头眉批云:「此二条单注《大典》卷一万九百四十。」。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 修玉牒官

修玉牒官

【宋会要】

修玉牒官,掌帝籍、玉牒及皇族亲属昭穆之序。唐本宗正之职,开成后始别置修玉牒官。以上《国朝会要》。

绍兴十二年,袭旧制始建,以宰臣一人提举。修玉牒官一人,以侍从兼。凡宗正卿、少而下,悉与修纂。分案有五,设吏一十人。以上《中兴会要》。

太宗至道初,诏刑部郎中张洎与驾部郎中、史馆修撰梁周翰同编皇属籍。未成,张洎卒,止周翰领其事。

真宗咸平初,诏于宗正寺建属籍楼,又诏督修玉牒。周翰又奏宗正卿赵安易同领其事。遂于秘阁厅编纂之。

四年正月,修玉牒官宗正卿赵安易、知制诰梁周翰上《新修皇属籍》三十三卷。诏宗正寺仍令接续编纂。凡(白)[玉]牒书以销金花白罗纸、金轴、销金红罗褾带、腹黑漆金饰匣、红锦里金 钥,属籍诸王书以销金白绫纸、银轴头、红锦褾带、红罗腹黑漆涂银饰匣、锦里银 钥。公侯以下白绫纸、牙轴,余如诸王。

大中祥符六年正月,判宗正寺赵世长、赵可封言:「有唐修玉牒官李衢等奏,以圣唐玉牒与史册并驱,乞于玉牒之上特创嘉名。寻诏以『皇唐玉牒』为名。今乞于皇属籍之上别崇懿号。」诏以《皇宋玉牒》为名,又令属籍别录一本,送秘阁收藏,用备检讨。

五月,赵世长又请降御制《圣祖降临记》付当寺,秘于玉牒楼。从之。

六月十一日,中书门下言:「宗正寺奏,准制册德妃为皇后,合编入属籍者。伏以位正六宫,母仪万国,作配之礼既展于国容,(民)[名]氏之源必登于皇籍,请依宗正寺所请降下。」从之。

八年,诏建玉牒殿属籍堂于新寺,命宗正卿赵安仁重修玉牒、属籍,安仁又上仙源积庆图,诏岁写一本藏龙图阁。

十二月,兼宗正卿赵安仁言:「宗正寺每年编修玉牒,自亲王已下只会问逐宫监宫使臣及管勾南(供)北宅,所供到转迁官封爵秩多不周备,乞自今并令中书、枢密院具录旧衔及加恩新命下寺。」从之。

九年三月,赵安仁言:「按有唐故事,祖宗玉牒皆首载混元皇帝。今乞以御制《圣祖降临记》冠于列圣玉牒,及别修皇朝所谱,如唐《天潢源派谱》,亦乞别制大名。」又请以知制诰刘筠、夏竦为宗正寺修玉牒官。并从之。自后皆置修玉牒官一员,或二员。

天禧元年二月,赵安仁言:「宗正寺所掌宗庙祠祭及编修玉牒属籍,并未有经书文籍检阅故寔,除《通典》、会要及前代亲属图牒文字,欲将本寺公用钱写置外,其国子监印本书籍乞各赐一本。」从之。

二年二月,兼宗正卿赵安仁言:「臣修玉牒,望诏史馆据所借国史纪传付臣抄录,即封还史馆。」诏安仁与晁迥就史馆据合要事(日)[目]抄录。真宗以国史当秘藏,安仁洎迥皆元修史官,故从之。

仁宗天圣三年正月,宗正寺言:「制命故中书令郭崇孙女立为皇

后,合修皇帝玉牒,请以皇后事迹依例编修。」从之。

景佑元年五月十九日,〔知〕制诰、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言:「检会前修玉牒官冯元亦是兼编修会要,盖缘国史、玉牒事节须要照会,所以只就编修院修纂。其同修玉牒官赵良规亦是就来商量文字。今除依例施行外,欲以编修院厅西合子充修纂之所。赵良规如入院日,望令给食及茶汤供应。」从之。

宝元二年十月六日,翰林侍读学士李淑言:「奉敕修宗正寺玉牒属籍,令先次修纂成皇帝玉牒二卷,皇子籍一卷,具净草进呈。并悼献太子名元佑,咸平中薨,今缘玉牒修纂欲自此后只书『佑』字。」从之。

康定元年五月九日,宗正寺修玉牒所言:「列圣玉牒欲今后一年一次贴修,十年一次兑换。及卷本一十二卷,合送宗正寺。本殿奉安册本一十二册,欲留中备圣览。」从之。

至和元年十一月,诏:「宗正寺故事,属籍十年一修。今虽及八年,而宗支蕃衍,其增修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元年十一月四日,玉牒所上《仁宗皇帝玉牒》四卷,《英宗皇帝玉牒》四卷。

三年六月,诏玉牒所于旧三班院置局,后徙编修院。

十八日,宗正寺言:「每岁正月一日装写《仙源积庆图》、《宗藩庆绪录》各一本,供送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祖宗〔非〕袒免亲更不赐名授官,一依外官之法,合与不合修入图册。」诏送太常礼院详定。礼官言:「圣王之于其族,上杀下杀而殚于六世,所以明亲疏之异也。亲道虽尽,犹且记其源流,百世不紊,所以着世系之同也。亲疏异则恩礼不得不异,世系同则图籍不得不同,二者并行而不相悖,亲亲之义备矣。《礼》:四世缌服,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婚姻可以通乎 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百世而婚姻不通,周道然也。郑康成注:『系之弗别,谓若今宗室属籍。』盖据汉宗正岁上名籍,与礼经合。又《户令》:皇宗祖庙虽毁,其子孙皆于宗正寺附籍,自外悉依百姓,惟每年总户口帐送宗正寺,此则《户令》之文,又与古制合也。以此言之,远近之恩固宜有差降,而谱牒之记不可以不存。况朝廷厘改皇族授官之制,而袒免外亲统宗袭爵,进预科选,迁官给俸,事事优异,悉不与外官匹庶同法,是则属虽疏而恩礼不绝。若图籍湮落,则无以审其所从而为远久之证。所有祖宗非袒免亲,乞依旧修写入《仙源积庆图》、《宗藩庆绪录》。其在外者,委宗正寺逐年取索附籍。」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十月二十五日,尚书省言:「承议郎、宗正寺丞王巩奏宗正寺条例,皇帝玉牒十年一进,修玉牒官并以学士典领。玉牒自熙宁中翰林学士范镇等一进之后,神宗玉牒至今未修。仙源类谱自翰林学士张方平庆历年书之后,仅五十年并无成书。自奉行官制,分

隶宗正寺官又复累年,未果成。其神宗朝已上文字,臣近已进呈奉安毕,今合修纂皇帝玉牒、类谱等。臣以十年进书之期尚远,恐寺官因循,异时复成旷坠,请别立法。宗正寺修纂等书,其玉牒官每二年一具草缴进,其会问未足,不得过进两季。类谱等亦二年一具草,候及十年类聚修纂成书,进呈奉安如故事,庶几国朝大典永无废坠。」从之。

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宗正寺言:「被旨修纂濮安懿王以下属籍,故例以宣祖皇帝之子为卷首,次即以宗从高下为之序。今若以濮王为卷首,则先后不伦,请以庆历以前薨卒宗室属籍与今所修属籍相照,通计卷第。应籍已进者更不重进,止于目录逐卷增注『旧籍』二字,及将旧籍卷目改贴,与先籍通计其数,庶有所分别及不紊昭穆次序。将来接续更修,并请依此。」从之。

元符二年正月二十六日,宗正寺丞陈觉民言:「乞将先帝玉牒内圣政令本寺修玉牒官抄写,封送国史院。」从之。

徽宗崇宁三年十月三十日,命刑部尚书管师仁重修《神宗皇帝玉牒》,及看详《哲宗皇帝玉牒》。

大观二年八月一日,礼部状:「太常寺申,奉安玉牒归本殿,今参酌礼例:至日,差大臣一员赴寺告迁、奉安、烧香,称礼仪使,差近上内侍一员充都大管勾。」诏礼仪使一员,差太师、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京;都大管勾一员,差延福宫使、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知内侍省、管勾太庙黄经臣。

政和二年二月八日,诏:「神宗皇帝玉牒局官吏可依下项:提举官何执中与男志同转一官,蔡京转一官回授有官有服亲,修纂官郑久中、蔡薿各转一官,内郑久中许回授有官有服亲。人吏点检文字、楷书等有官人各转一官,有资人各转一资,无资可转人及有违碍,比类支赐。不经进书减半,选人依条施行。」

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太师、鲁国公、提举修史蔡京等奏:「重修到《哲宗皇帝玉牒》,已具进纳。乞降付本院,依《神宗皇帝玉牒》例于宗正寺取旧玉牒并匣别书写封进请宝讫,择日迎引于玉牒殿奉安。」诏依所奏。

九月十二日,奉安玉牒。

八年九月二十日,太仆卿闾丘吁奏:「祖宗已来蕃衍盛大,玉牒簿止是二十一秩,不能尽载,今以宣祖后太祖、太宗、魏王分三祖编纂。至政和六年,太祖下九十九秩,太宗下二百六十九秩,魏王下一百四十八秩,乞付宗正寺。」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十一年十月十三日,宗正寺丞邓大受奏邓大受:《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玉牒所条作「邵大受」。:「尝讲求宗正寺旧掌之书,其目有四:曰皇帝玉牒,曰仙源积庆图,曰宗藩庆系录,曰宗枝属籍。顷因建炎南渡,寺官失职,悉举四书于江浒而逸之。今重加修举,书成,赐名《仙源庆系属籍总要》,合图、录、属籍三者而一之,固无愧于昔矣。独玉牒一书未经修举,宜下民间立赏搜访所遗逸之书搜访:原作「搜等」,据右引邵大受奏改。,俾

先朝秘册复获崇奉。仍诏有司讨论旧制,修纂陛下践阼玉牒,以正九族,以壮本支,备中兴之盛典,立万世之宏规。」从之。

十一月二日,宗正少卿江公亮等言:「已降圣旨指挥,下有司讨论旧制,修纂皇帝玉牒。欲望朝廷明降指挥下典礼,有司讨论施行。」诏令吏部、宗正寺同共讨论,申尚书省。

十二年五月九日,吏部条具下项:「一、本所合用印记,欲乞就用宗正寺印记行使。一、本所系修崇今上皇帝玉牒,事体至重,所有行移文字欲除三省枢密院用状申外,余并用牒。如(是)[事]干取索整会,乞依 令所押贴子及暂换合干人赴所整会文字,应报官司并限日下回报。一、在京玉牒所系就宗正寺置局,今屋宇窄隘,欲乞令临安府就本寺添展擗截,或别行踏逐。一、祖宗以来编修皇帝玉牒,差置官属,除就差宗正寺官外,亦有选差侍从兼领。一、今踏逐到玉牒所旧人王亨一名,系是政和间曾经修书之人,见系寄理承节郎、新差温台州海内巡检,见在临安府待阙,欲乞时暂差本人权充本所点检文字。所有合破请给,乞依宗正寺胥长见请给则例支破外,仍乞每月添破特支钱二十贯文,并于本寺大历内批勘,候本官阙到日发遣前去之任。一、在京玉牒所人吏系就差宗正寺人吏,乞依旧例。一、今来编修皇帝玉牒,缘本寺止有少卿、丞、簿,即今共三员为额。依祖宗故事,合从朝廷选差官施行。一、乞差三省人充供检等文字,依见今史馆、寔录院体例施行。一、已申乞先次辟差本寺人吏外,更乞就所隶曹部量差当行人职级手分四五人相兼祗应。一、乞差直殿官一员充本所承受官,请降皇帝诞圣后来授官、冠礼、出合、出宫、节次转官、除拜、差遣,并皇后生年月日、纳夫人年月日、封册皇后制诰,并皇子赐名、授官、冠礼、出合、出宫、节次转官,及皇女年月日、下降年月日事迹,并主管进呈玉牒排办奉安一行事务。一、乞差通引官,专一投下取会诸官司等文字。今欲招收三两人,所有身分请给等并乞依见今敕令所通引官体例施行。」从之。

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宰臣秦桧提举编修玉牒所,就差宗正少卿、丞、簿三员为额,同修书官编修玉牒文字,始开局也。

十二年六月四日,试起居舍人、兼充修玉牒官杨愿等言:「契勘玉牒所见遵依圣旨指挥编修今上皇帝玉牒,所有合书注皇族宗枝昭穆数内所有宗正寺取会到事迹全未圆备,及恐后来别有转官、生亡,理宜别行取会。欲乞从本所立式,下大宗正司及西、南两京外宗正司及主管亲贤宅并吴王、益王府应所管宗室,并日下依式疾速取索,并逐路转运司下诸州军及管下县镇,将应见任寄居待阙宗室并仰依此施行。仍令逐处各勘验,委无伪冒差漏不

寔,保明回报。行在官司、两外宗正司限五日,转运司限半月。若当行官吏不点检回滞去处,及供报不依式漏落不圆,欲乞将当职官申取朝廷指挥施行,其人吏送所属杖一百科罪,所贵有以考实。」从之。

七月十二日,试起居舍人、兼充修玉牒官杨愿等札子:「勘会玉牒所事干国体,最为机密。今检准御宝令,漏泄玉牒宗枝,并依军法。本所依史馆例「本」字上原衍「无」字,已删。,诸处投下文字及纳贴子整会事节人,并于所门外计会,把门人转入系整会文字。如呼叫听入,辄入者流三千里。凡所见闻因而漏泄,并当军令。欲乞朝廷依史馆例给降黄榜一道,付本所张挂,约束施行。」从之。

二十六年八月二日,诏玉牒所点检文字候吕滋满日,依旧例差宗正寺胥长吴握充填。今后遇阙依此。胥长吴握状:「本所开局之初,依已降指挥差玉牒所旧人王亨,元系宗正寺胥长,充点检文字,因本人自陈解罢。续承绍兴十四年五月三日指挥,正差宗正寺胥长刘侁充点检文字。本人身故,本所节次差过本寺胥长徐士明、康升承权。方欲申明朝廷正行差填间,逐人并皆身故,有进义校尉谢彦文、吕滋陈乞,一时创行差充点检文字,作二年一次名阙。」故有是命。

闰十月二十七日,玉牒所言:「契勘本所已建造玉牒殿,并殿门外祖宗属籍堂,合用金书牌额,乞以『玉牒之殿』、『玉牒殿门』各四字为名,其属籍堂乞以『祖宗属籍之堂』六字为名,依在京例合请降御书,乞委自本所都大诸司并承受官取降制造施行。」从之。

二十七年三月十八日,诏《中兴圣统》移就玉牒殿奉安。先是,未建玉牒所,权于景灵宫天兴殿奉安。至是宰臣有请,从之。

四月十五日,诏仙源积庆图加修纂,以旧制三年一进也。

二十九年闰六月八日,诏玉牒所过局给食,楷书添支等食钱并罢,从史官贺允中等请也。

八月二十三日,诏玉牒所并入宗正寺,更不置修玉牒官、检讨官,以本寺少卿及丞同领编修事,本寺主簿更不干预。见今玉牒所手分存留两名外,余司封差到人及玉牒所额外吏人、三省枢密院堂后官兼供检讨点检主管文字之类并罢,以给舍、台谏议减冗费也。

同日,诏玉牒所宰臣提举,依旧修书官一员,同宗正卿、丞修纂,更不置检讨官。

三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诏宗正寺胥长、玉牒所点检文字吴握年满,依例时暂存留祗应,不妨以次人承替,候将来进书安奉毕日罢,从本所请也。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六月二十一日,诏尚书左仆射陈康伯提举编修玉牒。

八月八日,玉牒所言:「恭遇今上皇帝登宝位,本所合自皇帝诞圣之后编修玉牒,正要有司关报被受指挥,(诏)[照]应修纂。近来六曹寺监等处每遇承受续降指挥及改更诏条,并限

日下关报赴所,月终各赍本处承受圣旨簿赴所点对。如有隐漏,乞将当行人申取朝廷指挥施行。」从之。

、丞徐人杰言:「本所见编修今上皇帝玉牒,附修皇后事迹,合要安穆皇后始生年月日时、行第及应干德行、祥瑞、三代名衔、乡贯、纳夫人、初封、节次加封,并降生皇子、皇女各人生年月日时,及追册皇后、崩年月日、追上谥号、祔庙等照用编修,乞降指挥下本所移文取会。」诏从之。 隆兴元年正月十一日,中书舍人兼修玉牒官唐文若、宗正少卿何

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宗正少卿胡铨、丞林邵言:「玉牒所、宗正寺恭遇今上皇帝登极,并三皇子、大王授封册,事体至重,并合于祖宗仙源积庆图内修注。并太祖下伯、师字行,太宗下善、汝(事)[字]行,魏王下彦、夫字行,昭穆世系,委寔蕃衍,亦合接续修入。候书成,缮写图本进呈。」从之。

闰十一月十六日,诏:「玉牒所提举官、左仆射陈康伯将来过所,为拜跪有妨,特免朝拜。」

干道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诏尚书右仆射汤思退提领编修玉牒。思退以父名「举」,辞免,故改为提领。

三年三月二十日,权工部侍郎兼修玉牒官薛良朋、宗正少卿胡沂、丞刘大辩、主簿刘季裴言:「本所编修三祖下仙源积庆图,旧例三年一次进呈。昨自绍兴二十八年进呈之后,至今九年。今来本所再自宣祖皇帝恭修至今上皇帝,洎皇太子、皇子、皇孙世裔,三祖下共一十八大轴,得旨许与《真宗皇帝玉牒》同《太上皇帝圣政》择日进呈。今来圣政已进呈讫,兼《真宗皇帝玉牒》已用销金纸修写,梵版装背讫,又恭修到太宗皇帝一朝玉牒成书,欲乞敷奏,一就择日进呈。」从之。

四月二十六日,合门状依已降指挥修定。

五月六日,进呈三祖下《仙源积庆图》、《太宗皇帝玉牒》、《真宗皇帝玉牒》、《哲宗皇帝宝训》,节次合门条具进御,如二年闰九月二十九日进《三朝帝纪》之仪。内皇太子并提举官、礼仪使、亲王、执政起居讫,皇太子先退,与二年不同。

五月二十四日,修玉牒官薛良朋等言:「本所见修纂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并今上皇帝玉牒及类谱等文字外,合依元降指挥接续修纂仁宗皇帝一朝并真宗皇帝十年已后一朝玉牒,欲乞依自来体例,开局修纂。」从之。

六月十四日,玉牒所言:「已进呈三祖下仙源积庆图、太宗皇帝、真宗皇帝玉牒了毕,其修书官吏各合该推恩。得旨依干道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已裁减进书推恩体例,今参酌拟定:修书官吏各转一官,更减一年磨勘,及经修不经进见在供职官并各与转一官,在外官减二年磨勘,两该赏人止从一处推恩,余人等第支赐。」从之。

五年十二月九日,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官陈弥作、宗正少卿胡襄、丞陆之望、主簿林同言:「本所依已降指挥,供修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玉牒》,

系自绍兴三年接续起修,至绍兴十二年并已成书。窃缘本所昨自绍兴二十七年首进之后,今已及一十二年,未经再进,欲望敷奏,许令进呈。」从之。

二十三日,修玉牒官陈弥作等言:「昨进呈安奉《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玉牒》,系自诞圣修至绍兴二年,并用销金白罗纸书写,金镀银梵板装背。今来进呈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十年玉牒,合依样制造。」从之。

六年五月四日,玉牒所状:「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见管人吏一十人,并通引官二人,今减罢点检文字一人,并通引官二人,以一十人为额,其逐人欲乞权候进呈《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玉牒》毕日罢。」诏依,各从下裁减。将来见阙日,依名次拨填。

六月,诏以八日御殿进呈《四朝会要》、《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玉牒》。仪注见《四朝会要》秘书省门。

九月,诏:玉牒所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玉牒》,修书官吏各转一官,减磨勘一年,余人等第转官、减磨勘、支赐有差。

十一月十七日,诏自今后玉牒所火禁,并依秘书省条法指挥。

七年三月八日,诏玉牒所于主管文字内从下减一人,却从上存留通引官一人。其减罢人候有阙日,依旧拨填。以本所通引官诉六年四月裁减指挥隐庇,故有是命。

八年六月十六日,诏玉牒所玉牒殿主管香火官差内侍三员,武臣一员,并改作干办玉牒所玉牒殿。继差内侍高品玉牒所主管诸司高思聪、入内内侍省内侍殿头张咏。干办玉牒所玉牒殿思聪等据文意「等」字后当有「奏」或「言」字,未补。:「今参酌条具合行事件下项:一、乞以玉牒所玉牒殿为名,所有行移合用印记乞下文思院铸造,以『干办玉牒所印』六字为文。一、玉牒殿内见今安奉祖宗玉牒并仙源积庆图,应干官物乞令本所见管人逐一抄札交割,付思聪等差人专一掌管。每遇旦望等,乞令思聪等烧香朝拜,开殿点检官物。事毕,令本殿干办官一面臣名封 ,并掌管匙钥。一、玉牒殿内应干官物自来未曾专一差人掌管,今来创行干办,欲乞差专、副二人。内专知官一名,(从)[乞]于校副尉内踏逐,报所属差取,三年为界,满日发遣,后遇阙依此。内副知一名,乞就差玉牒所诸司手分相兼。如无有名目人,止(专)[差]充专知官,却差白身人吏一名充代副知祗应。一、欲乞仝差到武臣,每日专轮一员,在所宿直。所有直舍,乞就用诸司官直舍,移文两浙运司,差人赴所计置擗截。一、思聪等昨来充玉牒殿香火官,获旨令本处支月给钱一十五贯。缘本所别无所管官钱,今欲乞于见请历内按月依数帮给。所差专副或白身人吏别无立定请给,乞依玉牒所诸司手分见批勘则例支破。内相兼祗应手分,委是职事重迭,乞添支钱五贯,令本所支给。所有行移纸札,乞依见今玉牒所诸司例,令杂买务支供。一、所有合用背印投送文字,欲乞令皇城司

乞拨亲事官三人祗应,并年替,遇阙报本所差填。所有逐人合带宫门号,乞于皇城司支请。一、契勘本所见今差破库子、仪鸾司、翰林司巘火军兵,欲乞并令分番值宿。一、本所见管本殿官物等,乞今后令本所守门亲事官将出入之人并行搜检。」从之。

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权礼部尚书兼修玉牒官胡沂等言:「本所见恭修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一朝玉牒并今上皇帝玉牒,自诞圣后起修已及五年,自来并用镀金银梵版、销金罗纸匣袱等,乞下文思院制办。」从之。

七月十五日,修玉牒官胡沂等言:「本所见修玉牒,今已恭修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一朝成书。今上皇帝自诞圣即位起修,近已得旨制造罗纸等,见上缮写「上」字疑误。,欲乞取旨择日进呈。」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诏玉牒所进呈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今上皇帝玉牒用九月六日,进书礼仪并依干道六年已得指挥。

二十八日,臣僚札子:「检照元丰五年进书推赏,惟是〔提〕领官各迁一官,其余检讨、检详官及一年已上者减磨勘三年,未满一年者减磨勘二年,离局者递减一等。参酌前后,此为中制。今次玉牒、会要书成,所有合推赏典比之异时事体稍重,欲乞除提举官合得恩数外,余官吏乞从有司考其供职先后月日,及一年以上者与转一官,未及一年者减三年磨勘,稍塞侥幸之门,庶知名器之重。」从之。

九月二十三日,诏:「已修进会要、玉牒系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中兴盛典,可特依下项推恩:修书官各特与转行一官,内选人与改入官,经修不经进官并内侍官各特与减三年磨勘,内选人比类施行。都大提举诸司并承受主管诸司官各特与转行一官,碍止法人依条回授。本所点检文字、检书等各特与转行一官,愿换支赐者依例施行。三省吏礼房提点、点检、都录事至书令史、守当官、守阙各特与减二年磨勘,内守当官、守阙减半,点检诸驱印房依条施行,愿换支赐者依例施行。天文官特与减二年磨勘。提举诸司、承受诸司下人吏各特与减一年磨勘,守门亲事官、库子、兵级等各特与犒设一次,经修不经进使臣人吏特与犒设,减三分之一。应该今来转官减年内未有官、未有名目及未合收使人,并候有官、有名目日依今来指挥特作转官资、减年数目收使。磨勘年限不同人依四年法比折,内减年碍止法人愿依条回授者听。」

十月四日,修玉牒官胡沂言:「本(作)[所](作)[昨]恭修《真宗皇帝玉牒》,已进呈自诞圣至景德四年,并今来修进今上皇帝玉牒,自诞圣至干道三年,已行安奉了毕。见修纂真宗皇帝玉牒外,所有今上皇帝玉牒亦合自干道四年以后再行接续修纂,欲依自来体例开局施行。」从之。

十一月八日,礼部尚书兼修玉

牒官胡沂等言:「本所依已降指挥,接续修纂《真宗皇帝玉牒》,今上皇帝玉牒系自干道四年起修。近来官司应报节略,乞札下六曹关报应干合属去处,依应回申,仍月终赍承受圣旨簿赴所点对。其回慢及所报差漏去处,即乞依绍兴元年四月指挥施行。」从之。以上《干道会要》。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一 光禄寺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一

光禄寺

【宋会要】

光禄寺:元丰以后,太官令、法酒库、内酒坊、御厨、太官物料库太:原作「大」,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翰林司、牛羊司、牛羊供应所、奶酪院、油醋库、外物料库并(此入)[入此]门。余见诸司库务。

掌供祠祭酒醴、果实、脯醢、酰菹、薪炭及点馔进胙,以朝官一员判寺。《两朝国史志》:「古者其属有(大)[太]官、珍羞、良酝、掌醢四局,今分隶御厨、法酒库。古者祭祀百神,则省牲镬濯溉,三公摄祭为终献。今并以他官摄,本寺但掌供祠祭酒(祭)醴、果实、脯醢、酰菹、薪炭及点馔进胙之事。府史四人,驱使官二人,供官一十五人。」元丰改制,具载《职官志》。

太祖开宝六年十二月,诏:「祠祭礼料香币等,委诸司官躬亲检点,置库封掌。祠日交付使臣,不得令职掌将置本舍。」

真宗景德二年十一月,诏:「宗庙祭飨神食礼料,令光禄寺 牒诸司,须严洁拣选上好物供应。其神食于御厨选差馔造,委本寺点检。」

(太)[大]中祥符元年三月,诏:「光禄寺祠祭家事,令逐处于神厨泥饰编整,不得逐旋般赴。其斋宫神厨置钥收掌。」

二年二月,诏步军司余剩员军士三、五人看管公宇,台舁礼料。凡祭祀果子料物于诸库务请领,其判寺官不得寄家于寺宇内。

三年五月,诏光禄寺:应祠祀合用脯醢、瓜虀、豆酱,逐旋于御厨请领。

四年正月,内出银沙罗十五枚,付光禄寺置库收掌,备天地宗庙奠酒之用。

十月,

诏:「光禄寺廨所藏祠祭礼料法物,令置库收贮,务要严洁。」

《神宗正史 职官志》:光禄寺卿,从四品;少卿,正六品;丞,正八品;主簿,从八品;太官令,正九品。各一人。太官令掌供膳,主簿掌(钓)[钩]考簿书。凡供进之物,颁其禁令而检察之。祭祀牲牢、酒齐、郁鬯及榛栗、脯修、鱼盐、菱茨之名数,率前期戒有司办具。若奉牲告充告备,及赏牲镬、濯溉,取明水、明火,割牲实樽彝、笾豆、簠簋,皆太官令白卿,以时 其事。朝会、宴享,则察视而纠其阙失。应给赐酒食多寡以式。

分案五,设吏十,总局八。《哲宗正史 职官志》:「总局十,内有(大)[太]官令,掌膳羞割烹之事。凡供进膳羞,则辨其名物,视 食之宜,而谨其水火之齐。祭祀则供明水、火,取毛血牲体,以为鼎俎之实。朝会、宴享,则供其酒 。凡给赐,视其品秩,以为之等。元佑元年罢,二年复置。又有太官物料库,掌预备 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辨其名数,而会其出入。」造法酒以待进御,祠祭给赐,则归法酒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云:「掌以式法授酒材,视其厚薄之齐,而谨其出纳之政。凡祭祀,供五齐、三酒,以寔 罍。」造常酒以待余用,则归内酒坊。《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供 羞及内外饔饩,则归御厨。《哲宗正史 职官志》不载御厨。供酒及茶果实,则归翰林司。《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系饲牛羊,则归牛羊司。《哲宗正史 职官志》云:「牛羊司、牛羊供应所,掌供大中小祀之牲牷,及太官宴飨

膳羞之用。」供造酥酪,则归奶酪院。《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供造油酰巾登,则归油醋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同。颁给油盐米面,则归外物料库。《哲宗正史 职官志》云:「掌收储米盐杂物,以待膳食之须。凡百司颁给者,取具焉。」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诸路科买上供羊科:原作「料」,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一二改。羊:原无,据本条补。,而民间劳费不细。河北榷场买契丹羊数万,至牛羊司则死损及半,屡更法不能止,一岁公私之费,共四十余万。仍令牛羊司栈养羊常满三千口为额「仍令牛羊司」:原无,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一二补。,省其费用十之四十:原无,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一二补。。」从之。

六月二十三日,三司言:「勾当法酒库陈世卿等状:『每年宫观道场设醮,合用法酒等,管勾使臣申三司下本库支供,每处差人逐旋津般往彼祗应,多作弊幸,偷减移易,勾收空瓶,动经月余,破却功役。乞下逐宫观开坐一年中常定斋醮及非泛道场合使酒色额数目申省,下本库给历。令彼处上历,以瓶赴库请领,依臣僚俸酒醴例支给。如合用瓶,亦具数预申省,下库支拨,本处附帐。』省司看详,欲除非泛道场,即令本库依旧例供送外,一年中常定道场等,乞如所请。」从之。奉慈观、万寿观、后苑、天章阁、延福宫、广圣宫、景灵宫、崇先观、醴泉观、集禧观、延祥观、建隆观、东太一宫、西太一宫、庆宁宫。

五年正月九日,废内物料库入御厨「废内」二字原倒,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九乙。,从编修三司敕孙亶请也。

八年三月六日,三司言:「勘会都茶盐院久为支纳事丛,将茶盐各立逐界典例分管。今盐界支罢京东西

府界蚕盐,并减出卖盐货,移陕西盐钞入市易务下界管勾,但给请军马盐而已,别无事务,虚占人吏。欲乞将茶界复为茶库,盐界废罢。其支纳煎造,并令外物料库管勾。」从之。

十年二月,以内侍押班(右)[石]得一管勾翰林司。

元丰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太常寺言:「奉诏,祠祭以法酒库、内酒坊酒实诸樽罍,以代五齐、三酒。今法酒库酒曰供御,曰祠祭,曰常供;内酒坊酒曰法糯,曰糯,曰常料,各三等。糯酒、常料酒,止给诸军吏史工技人,以奉天地宗庙社稷,恐非致恭尽物之义。乞止以三法酒及法糯酒奉祠祭。」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详定官制所言:「牛羊司隶光禄寺,其养牛乳牛兵匠人入牛羊司。」从之。

六年十月十二日,光禄卿吕嘉问言:「光禄掌酒醴,祠祭寔尊(垒)[罍],相承用法酒库三色法酒,以代《周礼》所谓五齐、三酒,恐不足以上称陛下崇祀之意上:原作「土」,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改。。近于法酒库、内酒坊以酝酒法式考之,《礼经》五齐、三酒,今醅酒,其齐,冬以二十五日,春秋十五日,夏十日,拨醅瓮而浮蚁涌于面,今谓之拨醅,岂其所谓泛齐邪 既接取拨醅,其下齐汁与滓相将,今谓之醅芽,岂其所谓醴齐邪醴齐:原作「齐醴」,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乙。 既取醅芽,置 其中,其齐葱白色入焉,今谓之带醅酒,岂其所谓盎齐邪 冬一月,春秋二十日,夏十日,醅色变而微赤,岂其所谓缇齐邪 冬三十五日,春秋二十五日,夏十五日外,拨开醅面观之观之:原无,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补。,上清下沉,岂其所谓沉齐邪 今朝廷因

事而酝造者,盖事酒也。今踰岁成熟蒸酝者,盖昔酒也。同天节上寿燕所供腊醅酒者,皆冬酝夏成,盖清酒也。此皆酒,非所谓齐也。是知齐者,因自然之齐,故称名;酒者,成就而人功为多,故称物。故享神以齐,养人以酒,窃恐典礼如此。又《司尊彝》曰:醴齐缩酌,盎齐涗酌。依经传,则泛齐、醴齐以事酒和之,用茅缩酌;其盎齐、缇齐、沈齐,则以清酒和之,不用茅缩酌。如此,则所用五齐不多,而供具亦甚易。盖酝酒料次不一盖:原作「盎」,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改。,此五种者成而皆自然。伏望圣断,以今之所造酒与典礼相参审,或不至差谬,乞自今年郊庙供奉。」上批:「嘉问论证自有理处。今宗庙所实尊彝,酒齐未备,就且如其说用之,于理无害。」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十二日,诏罢太官令官:原作「宫」,据《宋史》卷一六四《职官志》四改。,从礼部请也。

六月九日,光禄少卿赵令铄言:「自来宫闱令当出神主,参毕升殿。其光禄阅视之官,亦合先行参神之礼。欲下礼部,凡祠事,光禄卿豫升坛殿,点视实设礼料,依宫闱令先行致恭再拜,然后升坛陈设。」从之。

二年正月十五日,诏复置太官令一员,从光禄卿赵令铄请也。

三年,诏长、贰互置。

十一月四日,三省言:「在京堂除差遣,累有增改,而吏部阙少官多。今令牛羊司吏部差俸钱,依在京分数。」从之。

绍圣三年正月二十四日,诏翰林司武臣令三省选差。

五月二十三日,诏:「御赐差添监官,并令入内省差。使臣管勾常膳等,辄开合见御膳者,

并加役流。其诸局工匠所造御膳,滋味不和及诸不如法,三犯决替。」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七日,诏置六尚局。内尚酝局掌供御酒酝之事。详见殿中省。

五月十四日,诏:「已置尚食局,其御厨、翰林司并入太官局。太官令五员,见勾当御厨官夏倜、王遵、张太忠并改充勾当太官局;黄滂改充太官令;其见今光禄寺太官令亦依此改入本局,惟掌祠事。翰林司供御事已并入尚食局,余事合存留翰林司,并见任官依旧。」

同日,诏见今光禄寺太官令亦依此改入本局,惟掌祠事。

五年二月四日,诏法酒外库并归法酒库,官吏并罢。

同日,诏:「勾当翰林司使臣一员、法酒库小使臣一员、勾当太官局兼内物料库小使臣二员,系创置去处,令本辖官司相度,将职事(发)[拨]并。如不阙事,可以减罢者罢。其增添到员数者并罢。」

大观三年十二月五日,诏罢法酒外库官物并归内库。

政和元年三月二十日,诏牛羊司监门今后朝廷选差文武官充。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监察御史王桓言:「祭祀牢礼之具,皆掌于光禄,而寺官未尝临视,失事神之恭。乞大祠以光禄卿、少卿,朔祭及中祠以丞、簿监视宰割,礼毕颁胙。有故及小祠,听宫闱令或太祝奉礼摄。」从之。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四日,诏六尚局并依祖宗法。卫尉寺尚舍局同此诏尚:原无,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七补。。

五月十六日,诏:「御膳早晚尚进百余件,方今府库殚竭,朕不身先,何以率天下

今后可供进六十件。」

十八日,诏太官令并替成资阙。

八月十九日,诏:「六尚局既罢,其格内岁贡品物万数极多,尚为民害,非祖宗旧法,可并除之。」卫尉寺尚舍局同此诏。

高宗建炎三年五月十九日,诏光禄寺并归礼部,以并罢寺监也。

六月二十六日,诏光禄寺旧行祠祭排办供应事务并归太常寺。

绍兴二十三年二月十七日,诏置光禄寺丞一员。以臣僚言祠祭礼料并归市司,杂扰不虔故也。

六月十日,诏:「工部铸造光禄寺印一面行使,并差胥佐一名,贴司二名。其光禄寺丞请给人从,并依太府寺寺丞人吏见今请给则例支破。」从光禄寺丞徐琏之请也。已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七月二十六日,诏光禄寺并归太常寺,兼领丞一员罢。从右谏议大夫王太宝等议也。

八月三日,光禄寺状:「见管吏人三员,胥佐一名,见行批换副尉,候了日离寺。贴司二人,合并归太常寺。」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一 翰林司

翰林司

【宋会要】

翰林司在大宁门内,掌供御酒茗、汤果及游幸宴会、内外筵设,兼掌翰林院执役者之名籍,而奏其番宿。勾当官四员,以诸司使、副使及内侍充。兵校三百人,药童十一人。

淳熙元年九月四日,翰林司言:「见排办将来车驾幸玉津园文武臣宴射,检照本司省记条册内,无上件排办事节。乞依绍兴十九年指挥,车驾诣诸宫观等处对御筵宴施行。」从之。

二年正月十二日,诏翰林司每遇祀祭,供设神食,支冰雪一千五百斤。从太常少卿颜度请也。

四年十二月九日,诏翰林司:「今来车驾幸茅滩,所有排办事件,并依宴射对御筵宴排办。」

五年五月十日,诏翰林司:「自今专知官遇阙,令本司副知界满日,各特与留充专知官立界一次。」

九月十日,诏翰林司:「车驾幸秘书省,对御赐酒五盏,并依恭谢排办。今后准此。」

十三年十二月九日,诏翰林司减人兵三十人。以司农少卿吴燠议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故有是命。

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翰林司状:「已降指挥,正旦使人到阙,就殿东朵殿设素幄引见辞,赐茶。所有本司合排办事件:一、御前进茶金棱搯汤醆,并宰臣赐茶金棱搯汤醆,已降指挥,并改用白成银棱。一、御燎子内有朱红漆卓杌等,并使人入见拆书朱红漆卓子,并乞改用

黄素衣子遮围。一、诸色祇应人并合服着紫衫,系黄带子。」诏见辞进茶不用托子,余依。

十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诏翰林司将见阙人兵二十二人,特令招(牧)[收]本司子弟刺填敷额。

淳熙十六年二月二日,诏翰林司每日轮差监官一员,人吏二人,供御人一十人,赴重华宫直应奉。

绍熙元年三月二十三日,诏:「承信郎、翰林司专知官徐稹界满,在司应奉有劳,发遣归部日,特与占差遣一次。今后准此。」

十二月十四日,臣僚言:「欲乞今后使人赐宴燕之际,殿上仍旧郎官检视。其三节人从果食,差翰林司使臣一员检点。」从之。

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进呈翰林司何闰等养老。葛邲奏曰:「检照指挥,年及七十,方令养老。何闰等年皆未及,又给以全分。」上曰:「年虽未及七十,却有疾病,不任役使,亦当听其养老,但请给与减半。今后准此。」

绍熙五年十一月九日,诏:「翰林司人兵等每月见请月粮口食米,可与于御辇院人兵残敖内支。自今后按月依此施行。」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一 〔牛羊司〕

〔牛羊司〕

【宋会要】

牛羊司在普宁坊,掌畜牧羔羊栈饲,以给烹宰之用。景德中,牛羊之孳乳者,诏无得宰杀。又以每岁冬首蕃杀为赐,伤生颇甚,令代以八节羊。又河东旧有孳生羊务,而市羊于民,死者令民偿之。咸平六年,真宗以其烦扰罢之。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三班三人监广牧二指挥千一百二十六人。

真宗咸平五年十二月,帝谓宰臣曰:「御厨岁费羊数万口,市于陕西,颇为烦扰。近年北面榷场贸易颇多,尚虑失于豢牧。」吕蒙正言:「洛阳南境有广成川,地旷远而水草美,可为牧地。」命遣使视之。

六年五月,诏:「牛羊司招置军士,但年二十已上,无疾少壮、堪牧放者,不拘人材,即与招收。」

十一月,诏废河东孳生羊务。先是,转运司请于民处配市,有死亡者令民偿之,颇有劳扰。乃选使乘传,取所偿数,体量停废。

景德元年三月,诏:「牛羊司广牧指挥如阙员僚,即于本指挥拣年劳能部辖十将补副都头,即不差殿侍权管。节级军士月给麻屦,合与月粮同历勘支。」

二年六月,诏:「牛羊司外 送納死羊及諸處取索羊肉、羊 ,並須每口實定斤重,出抄申破,不得止憑估羊節級懸估。」

十月,诏:「外 死羊,委側近縣尉監造 送官。其头、肚五月至七月埋窖,三月至九月量估价出卖。」

三年十二月,诏:「牛羊

司畜孳乳者,并放牧之,无得宰杀。」

四年六月,诏:「牛羊司牧羊,少失羊决罚之数:一口至三口, 头笞四十,牧子加一等;四口至六口, 头杖六十;七口至十口, 头杖七十,巡羊十将笞三十;十口至十五口, 头杖八十已上,牧子递加一等,巡羊十将杖六十,员僚笞三十;十五口至二十口,牧子徒一年,配外州牢城, 头杖一百,降充牧子;巡羊十将杖八十,降一资,员僚杖六十;二十口已上,牧子徒一年半, 头徒一年,并配远恶州府,十将杖一百,降二资,员僚杖八十,降一资,巡羊使臣奏勘替,与降等差遣。」

大中祥符三年四月,诏:「牛羊司每年栈羊三万三千口,委监官拣少嫩者栈圈,均兼供应。四月至十一月,每支百口给栈羊五十口;十二月至三月,每支百口给七十口。」

五月,诏:「每秋栈羊入圈,每圈给三司印历抄上,候宰杀时,每日轮一圈供杀。每年比较,栈羊须二十三斤已上,草羊四月至十一月肥月十五斤已上,十二月至三月瘦月十二斤已上,即杀。」

五年九月,诏:「中牟牧羊 头、牧子所请月粮,如全带外 者,只支米豆二色,月给酱菜钱二百,麻履钱一百。十一月至二月,借皮裘一,至三月一日纳官。牧羊使臣给军士五人当直。」

十二月,诏:「中牟縣牧羊造 ,九月一日至正月終,令津般赴京,自餘送皮剝所賣錢入官。」

天禧四年六月,诏:「牛羊司三栈圈自今只差三班使臣,不令内侍

省差人勾当。」

仁宗天圣八年,提举司言:「牛羊司每月宣赐臣僚添厨月俸节料草栈羊多不一并请领,却令本司出给寄羊历,逐旋请领,仍破官中草豆养喂。欲望自今每月支赐并限十日依色额请领出圈,出限不请。今本司将元支文字缴送三司毁抹,更不支给。」从之。

嘉佑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诏省牛羊司西北栈圈官四员。

神宗熙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诸路科买上供羊,民间劳费不细。河北榷场买契丹羊数万,至牛羊司则死损及半,屡更法不能止屡更法不能止:原作「屡更不从止」,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三补改。。一岁公私之费,共四十余万贯。乞募屠户,官预给约,以时日供羊,人多乐从,得以充足年(许)[计]。仍令牛羊司栈养羊常满三千口为额,省其费十之四费:原作「实」,据同书职官二一之三改。。」从之。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奶酪院并入牛羊司。

四年十一月十三日,诏牛羊司兵级权以七十人为额。以本司见管兵级四十六人,见阙二十四人,故有是命。

同日,诏:「牛羊司见阙军兵,许招收一十人填阙一次。其请给依无旧历人兵则例,及招军例物,止支钱五贯文,于本司收到碎肉头肚等钱内支给。」

同日,牛羊司言:「本司省记条法,头副指挥使、都头、副都头、节级为资级。今来本司上有都头、副都头,其副指挥使并未曾迁补。欲副指挥使依见行条法迁补施行,各与支破本等请给。」从之。

绍兴四年二月七日,诏临安府修盖涤宫,遇祀昊天上帝,合用牛犊

入涤养餧。

八年七月十八日,诏:「今后牛羊司遇有攒剩羊口数目,令本司具的确数目,(本)[申]省部审验诣实,即行拨充别项使用。及遇有讲筵并非泛等合用羊口,数内有剩数,亦令本司申明省部,改拨充数使用。」礼部言:「见今牛羊司宰供御膳羊,每日宰羊一口供应,每月依已降指挥,收四十口为额,内一十口充泛索使用;天章阁祖宗神御,每月酌献羊以一十七口为额。缘泛索羊往往不曾赴牛羊司取索宰供,及神御羊亦有剩数。缘不住据牛羊司申,乞将上件攒剩羊口数目以后充御膳并神御羊使用,令所买州军权住收买。候将欲支供尽绝,即却依已降指挥行下元买州军收买,应副使用。申部申明朝廷,等降指挥,显见紊烦。」故有是命。

十二年八月十七日,诏:「供进皇太后每日常膳并生料,每月实计用羊九十口,及节料节序添供,每年实计用羊一十八口。令两浙转运司收买赴司,交纳宰供。所有阙少事件等,依例下临安府市(令)[易]司取索。」从本司请也。

十三年三月二十六日,诏:「牛羊司权以元减定七十人额内,将见阙人数许行招收一次。合得请给,并依本司禄格则例支破。内月粮料钱与口食钱米,从一多给。」

十二月九日,诏:「临安府限一日收买羊一百口,猪三十口,赴牛羊司养餧,准备使用。其供使过猪羊,从本司报临安府,限次日收买,补发数足。」从本司请也。

十五年三月

二十九日,诏:「牛羊司许令招收兵级二十人,通以九十人为额。副知、贴司各与添置一名,内副知仍将目今头名手分递迁。其退下手分名阙,于无违碍诸司官踏逐抽差一次。日后遇阙,召募贴司拣试充填,依条递迁。副知如界满,自到司入仕及十年以上,别无赃私罪犯及无官物绾系,许依解发出职「许依」下原衍一「依」字,据文意删。。」从本司请也。

二十九年八月十九日,诏:「牛羊司有不堪宰杀,及有宰杀下不堪供奉羊口,令监官躬亲验实,牒送临安府,依市价三分减一分出卖。收到钱令本府赴左藏库送纳,守取朱钞,牒送本司照会。」

淳熙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诏:「牛羊司减手分一人,节(给)[级]一人,曹司一人,宰手四人, 头二人,兵士七人。」先是,牛羊司副知一人,手分二人,贴司一人,副指挥使一人,正都头一人,副都头一人,节级四人,揣子二人,曹司二人,秤子二人,宰手一十五人,承局一人,门子一人,牛羊承 头七人,兵士五十三人。于是司农少卿吴燠请减冗食,下敕令所裁定,而有是命。

嘉定十四年正月二十一日,礼部言:「牛羊司申,人员张椿等日常宰供御膳及酌献神御食料祗应,委是事务繁重,乞照御厨、翰林、仪鸾司等处支给雪寒钱。」诏依嘉定三年四月十六日指挥,照诸州军例减半支给。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一 奶酪院

奶酪院

奶酪院隶左骐骥院,掌供御厨乳饼酪酥。旧有南北两院,差监官。景德二年合为一,以骐骥院监官专副兼充。乳匠七人。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五月,诏:「北奶酪院节级工匠并养喂长行,依南院例,支端午紫平绢衫,十月皁绵袍各一领。」七年正月,诏:「自今奶酪院应管乳饼酥酪等,置计帐上三司点勾。所有监收乳汁、变造乳饼酥酪,每月轮教骏员僚一名勾当。」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卫尉寺

宋会要辑稿 职官二二

卫尉寺

【宋会要】

卫尉寺令无所掌,以朝官一员判寺事。《两朝国史志》:卫尉寺判寺事一人,以郎官以上充。凡武库、武器并归内库及军器库以它官及内寺典领,守宫归仪鸾司,本寺无所掌。府史二人。元丰改制,事具《职官志》。

神宗熙宁四年十二月一日,诏:「卫尉寺行事京官并大礼押当祗应,并拨审官东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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