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五十九
晁氏曰:汉郑元注。按《隋志》有郑氏注《易纬》八卷,《唐志》有宋均注《易纬》九卷。李氏本注与《隋志》同,卷数与《唐志》同。家本盖出李氏,独不载《乾凿度》二卷,而有《乾元序制》一卷。按《後汉》注七纬,名亦无《乾元序制》。
陈氏曰:其间推阴阳卦直至唐元和中,盖後世术士所附益也。按七纬之名,无《乾元序制》。
※《易稽览图》三卷
陈氏曰:与上《易纬》前三卷相出入,而详备不同。
※《乾坤凿》二卷
陈氏曰:一作《坤凿度》。题包牺氏先文,轩辕氏演籀,苍颉修。晁氏《读书志》云:《崇文总目》无之,至元《田氏书目》始载,当是国朝人依为之。
※《礼含文嘉》
宋《两朝艺文志》:旧有谶纬七经杂解,今纬书存者独《易》,而《含文嘉》乃後人著为占候兵家之说,与诸书所引《礼纬》乖异不合,故以《易纬》附经,移《含文嘉》於五行。
△右谶纬
●卷一百八十九 经籍考十六
○经(小学)
《汉 艺文志》:《易》曰:“上古圣人结绳而治,後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百官以治,万民以察,盖取诸《》。”“,扬於王庭”,言其宣扬於王者朝庭,其用最大也。古者八岁八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师古曰:保氏,地官之属也。保,安也),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师古曰:“象形,谓或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象事,即指事也,谓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象意,即会意也,谓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象声,即形声,谓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转注,谓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谓本无其字,依声事,令、长是也。文字之义,总归六书,故曰立字之本焉)。
汉兴,萧何草律(师古曰:草创造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韦昭曰:若今尚书兰台令史也。臣瓒曰:史书,今之太史书)。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六体者,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师古曰:古文谓孔子壁中书。奇字即古文而异者也。篆书谓小篆,盖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隶书亦程邈所献,主於徒隶,从简易也。缪篆谓其文屈曲缠绕,所以摹印章也。虫书谓为虫鸟之形,所以书幡信也),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书幡信也。古制,书必同文,不知则阙,问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无正,人用其私(师古曰:各任私意而为字)。故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今亡矣夫(师古曰:《论语》载孔子之言,谓文字有疑,则当问而说。
孔子自言,我初涉学,尚见阙文,今则皆无,任意改作也)!”盖伤其浸不正。《史籀篇》者,周之史官教学童书也,与孔氏壁中古文异体。《苍颉》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爰历》六章者,车府令赵高所作也;《博学》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体复颇异,所谓秦篆者也。是时始造隶书矣,起於官职多事,苟趋省易(师古曰:趋,读曰趣,谓趋向之也。易,音弋豉反),施之於徒隶也。汉兴,闾里书师合《苍颉》、《爰历》、《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为《苍颉篇》(师古曰:并,合也,总合以为《苍颉篇》也),武帝时司马相如作《凡将篇》,无复字(师古曰:复,重也)。元帝时黄门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时将作大匠李长作《元尚篇》,皆《苍颉》中正字也。
《凡将》则颇有出矣。至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学者以百数,各令讠屯字於庭中,杨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训纂篇》,顺续《苍颉》,又易《苍颉》中重复之字,凡八十九章。臣复续杨雄作十三章(韦昭曰:臣,班固自谓也。作十三章,後人不别,疑在《苍颉》下章三十四章中),凡一百二章,无复字,《六艺》群书所载略备矣。《苍颉》多古字,俗师失其读,宣帝时徵齐人能正读者,张敞从受之,传至外孙之子杜林,为作训故,并列焉。
《隋 经籍志》:说者以为书之所起,起自黄帝、苍颉。比类象形谓之文,形声相益谓之字,著於竹帛谓之书。故有象形、谐声、指事、会意、转注、假借六义之别。古者童子示而不诳,六年教之数与方名。十岁入小学,学书计。二十而冠,始习先王之道,故能成其德而任事。然自苍颉讫於汉初,书经五变:一曰古文,即苍颉所作;二曰大篆,周宣王时史籀所作;三曰小篆,秦时李斯所作;四曰隶书,程邈所作;五曰草书,汉初作。秦世既废古文,始用八体,有大篆、小篆、刻符、摹印、虫书、署书、殳书、隶书。汉时以六体教学童,有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鸟,并藁书、楷书、悬针、垂露、飞白等二十馀种之势,皆出於上六书,因事生变也。魏世又有八分书,其字义训读,有《史籀篇》、《苍颉篇》、《三苍》、《埤苍》、《广苍》等诸篇草,训诂、《说文》、《字林》、音义、声韵、体势等诸书。自汉佛法行於中国,又得西域胡书,能以十数字贯一切音,文省而义广,谓之《婆罗门书》,与八体六文之义殊别,今取以附体势之下。又後魏初定中原,军容号令,皆以夷语。後染华俗,多不能通,故录其本言,相传教习,谓之“国语”。今取以附音韵之末。又後汉镌刻七经,著於石碑,皆蔡邕所书。魏正始中,又立一字石经,相承以为七经正字。後魏之末,齐神武执政,自洛阳徙於邺都,行至洛阳,值岸崩,遂没於水。其得至邺者,不盈大半。至隋开皇六年,又自邺京载入长安,置於秘书内省,议欲补缉,立於国学。寻属隋乱,事遂寝废,营造之司,因用为柱础。贞观初,秘书监臣魏徵始收聚之,十不存一。其相承传拓之本,犹在秘府,并秦帝刻石,附於此篇,以备小学。
《宋三朝艺文志》曰:《汉志》、《六艺》以《尔雅》附《孝经》,六书为小学,隋沿其制。唐录有诂训、小学二类,《尔雅》为诂训,偏傍音韵杂字为小学,今合为一。自齐、梁之後,音韵之学始盛,顾野王《玉篇》、陆法言《切韵》尤行於世。
《汉志》:十家,四十五篇(入扬雄、杜林二家二篇)。
《汉志》、《尔雅》以下四部,二十六篇。《汉志》元附《孝经》,今入小学。
《隋》:志一百八部,四百四十七卷(通计亡书,合一百三十五部,五百六十九卷)。
《唐志》:六十九家,一百三部,七百二十一卷(失姓名二十三家,徐浩以下不著录二十三家,二千四十五卷)。
《宋三朝志》:六十七部,六百八卷。
《宋两朝志》:二十部,一百四十二卷。
《宋四朝志》:二十二部,二百七十七卷。
《宋中兴志》:一百二十八家,一百五十五部,一千一百一十三卷。
※《尔雅》三卷
晁氏曰:世传《释诂》,周公书也,馀篇仲尼、子夏、叔孙通、梁文增补之,晋郭璞注。文字之学凡有三:其一体制,谓点画有纵横曲直之殊;其二训诂,谓称谓有古今杂俗之异;其三音韵,谓呼吸有清浊高下之不同。论体制之书,《说文》之类是也;论训诂之书,《尔雅》、《方言》之类是也;论音韵之书,沈约《四声谱》及西域反切之学是也。三者虽各名一家,其实皆小学之类。而《艺文志》独以《尔雅》附《孝经》类,《经籍志》又以附《论语》类,皆非是。今依《四库目》置於小学之首。
陈氏曰:晋弘农太守河东郭璞景纯注。按《汉志》、《尔雅》二十篇,今书惟十九篇。《志》初不著撰人名氏,璞序亦但称兴於中古,隆於汉氏而巳。至陆氏《释文》始谓《释诂》为周公所作,其说盖本於魏张揖所上《广雅表》,言周公制礼以道天下,著《尔雅》一篇,以释其义;今俗所传二篇,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孙通所补,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皆解家所说,先师口传,疑莫能明也。旧有刘歆、樊光、李巡、孙炎之学,今惟郭氏行於世。
《朱子语录》曰:《尔雅》是取传注以作,後人以《尔雅》证传注。《尔雅》非是,只是据诸处训释所作。赵岐说《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在《汉书》亦无可考。
※《尔雅释文》一卷
陈氏曰:唐陆德明撰。
※《尔雅音训》二卷
《崇文总目》:不著撰人名氏。以孙炎、郭璞二家音训为尚狭,颇增益之。
※《尔雅疏》十卷
晁氏曰:旧有孙炎、高琏疏。皇朝以其浅略,命邢、杜镐等别著此书。
陈氏曰:邢等撰。其叙云:“为注者刘歆、樊光、李巡、孙炎,虽各名家,犹未详备,惟郭景纯最为称首。其为义疏者,惟俗间有孙炎、高琏,皆浅近。今奉敕校定,以景纯为主。”共其事者杜镐而下八人。
止斋陈氏跋《尔雅疏》曰:古者重小学,《尔雅》所为作也。汉兴,除秦之禁,常置博士列於学官,至今汉儒书行於世,如毛氏《诗训》、许氏《说文》、杨氏《方言》之类,盖皆有所本云。隋、唐以来,以科目取士,此书不课於举子,由是浸废。韩退之以古文名世,尚以注虫鱼为不切,则知诵习者寡矣。国初诸儒独追古,依郭氏注为之疏,《尔雅》稍稍出。比於熙丰三经行,学者非《字说》不学,自先儒注疏皆罢绌,而《尔雅》益废。余忆为儿时入乡校,有以《尔雅》问题者,余用“能辨鼠豹、不识蟛蜞”为对,其事至浅,诸老先生往往惊叹,以为博也。郡有刊疏并音释若干卷,以久不就,字画多残阙,金华赵君子良来为推官,缮补之,始颇可读。赵徵余言,因叙此书之所以废,且见子良之志。子良学於东莱吕伯恭氏,於余为同年进士,名善珍。
※《尔雅音略》三卷
晁氏曰:伪蜀毋昭裔撰。《尔雅》旧有释智骞及陆朗释文。昭裔以一字有两音,或三音,後生疑於呼读,乃释其文义最明者为定。
※《小尔雅》一卷
晁氏曰:孔子古文也。见於孔鲋书。
陈氏曰:《汉志》有此书,亦不著名氏。《唐氏》有李轨《解》一卷。今《馆阁书目》云孔鲋撰。盖即《孔丛子》弟十一篇也,曰《广诂》、《广言》、《广训》、《广义》、《广名》、《广服》、《广器》、《广物》、《广鸟》、《广兽》,凡十章;又《度量衡》为十三章,当是好事者抄出别行。
※《尔雅新义》二十卷
陈氏曰:陆佃撰。其於是书用力勤矣,自序以为虽使郭璞拥清道,跋望尘躅可也。以愚观大率不出王氏之学,与刘贡父所谓“不彻姜食,三牛三鹿”戏笑之语,殆无以大相过也。《书》云“玩物丧志”,斯其为丧志也弘矣。顷在南城传写,凡十八卷,其曾孙子刻於严州,为二十卷。
※《注尔雅》三卷
陈氏曰:郑樵撰。其言《尔雅》出自汉代笺注未行之先,盖凭《诗》、《书》以作《尔雅》,《尔雅》明则百家笺注皆可废。《尔雅》,应释者也,《笺注》,不应释者也。言语、称谓、宫室、器服、草木、虫鱼、鸟兽之所命不同,人所不能识者,故为之训释。义理人之所本有,无待注释,有注释则人必生疑,反舍经之言,而疑注解之言。或者复舍注解之意,而泥己之意以为经意。此其为说虽偏,而论注释之害,则名言也。
※《博雅》十卷
晁氏曰:隋曹宪撰。魏张揖尝采《苍雅》遗文为书,名曰《广雅》。宪因揖之说,附以音解,避炀帝讳,更之为“博”云。後有张揖《表》。宪後事唐,太宗尝读书有奇难字,辄遣使问宪,宪具为音注,援验详覆,帝叹赏之。
陈氏曰:魏博士张揖撰。凡不在《尔雅》者著於篇,仍用《尔雅》旧目。《馆阁书目》云今逸,但存《音》三卷。今书十卷,而《音》附逐篇句下,不别行。揖又有《埤苍》、《三苍》、《训诂杂字》、《古文字训》,凡四书,见《唐志》,今皆不传。
※《蜀尔雅》三卷
陈氏曰:不著撰人名氏。《馆阁书目》按李邯郸云唐李商隐采蜀语为之,当必有据。
※《埤雅》
晁氏曰:皇朝陆佃农师撰。书载虫鱼鸟兽草木名物,喜采俗说。然佃,王安石客也,而学不专主王氏,亦似特立者。
陈氏曰:释鱼释兽,以及於鸟虫马木草,而终之以释天,所以为《尔雅》之辅也。此书本号《物性门类》,其初尝以《说鱼》、《说木》二篇上之朝,编纂将就,而永裕上宾,不及再上。既注《尔雅》,遂成此书。其於物性精详,所援引甚博,而亦多用《字说》。
※《急就章》一卷
晁氏曰:汉史游撰,唐颜师古注。游,元帝时为黄门令。凡书三十二章,杂记姓名、诸物、五官等字,以教童蒙。“急就”者,谓字之难知者,缓急可就而求焉。自昔善小学者多书此,故有皇象、锺繇、卫夫人、王羲之所书传於世。
陈氏曰:其文多古语、古字、古韵,有足观者。
※《方言》十三卷
《崇文总目》:汉扬雄子撰,晋郭璞注。今世所传,文或谬缺,与先儒所引时有差云。
晁氏曰:雄赍油素,问上计孝廉,异语悉集之,题其首曰《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予传本於蜀中,後用国子监刊行本校之,多所是正,其疑者两存之。然监本以“<秋隹>”为“秋侯”,以“<丙攴>”为“更”,引《传》“糊其口於四方”作“糊予口”,未必尽得也。
陈氏曰:首题《轩使者绝代语》,末载《答刘歆书》,具详著书本末。其略云:“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常抱三寸弱翰,赍素油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摘次之於椠。”葛洪《西京杂记》言子好事,常怀铅题集,从诸记访殊方绝域之语。盖本雄书所云也。
容斋洪氏《随笔》曰:今世所传扬子《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凡十三卷,郭璞序而解之。其末又有汉成帝时刘子骏与雄书,从取《方言》,及雄答书。以子考之,殆非也。雄自序所为文,《汉史》本传但云:“经莫大於《易》,故作《太元》;传莫大於《论语》,作《法言》;史篇莫善於《苍颉》,作《训纂》;箴莫善於《虞箴》,作《州箴》,赋莫深於《离骚》,反而广之;辞莫丽於相如,作《四赋》。”雄平生所为文尽於是矣,初无所谓《方言》。《汉艺文志》小学有《训纂》一篇。儒家有雄所序三十八篇,注云“《太元》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杂赋有雄赋十二篇,亦不载《方言》。观其《答刘子骏书》称“蜀人严君平”,按君平本姓庄,汉显宗讳庄,改曰严。《法言》所称“蜀庄沈冥,蜀庄之才之珍,吾珍庄也,”皆本字,何独至此书而曰严?又子骏只从之求书,而答云“必欲胁之以威,陵之以武,则缢死以从命也,”何至是哉!既云成帝时子骏与雄书,而其中乃云孝成皇帝,反覆牾。又书称“汝、颖之间”,先汉人无此语也,必汉、魏之际好事者为之云。
※《释名》八卷
陈氏曰:汉徵士北海刘熙成国撰。序云:“名之於实,各有类义,百姓日称,而不知其所以然之意,故撰天地、阴阳、四时、邦国、都鄙、车服、丧纪,下及民庶应用之器,即物名以释义,凡二十七篇。”
※《说文解字》三十卷
晁氏曰:汉许慎纂,李阳冰刊定。伪唐徐铉再是正之,又增加其阙字。
陈氏曰:凡十四篇,并序目一篇,各分上下卷,凡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重一千一百六十三。雍熙中,右散骑常侍徐铉奉诏校定。以唐李阳冰排斥许氏为臆说,未有新定字义三条。其音切则以唐孙忄面《韵》为定。
容斋洪氏《随笔》曰:许叔重在东汉与马融、郑康辈不甚相先後,而所著《说文》,引用经传,多与今文不同。聊摭逐书十数条,以示学者,其字异而音同者不载。所引《周易》“百草木丽乎土”为“草木丽乎地”,“服牛乘马”为“葡(音备)牛乘马”,“夕忄若厉”为“若寅”,“其文蔚也”为“斐也”,“乘马班如”为“如”,“天地”为“天地壹A24”。所引《书》“帝乃殂落”为“勋乃殂”,“窜三苗”为“ヘ(塞也,音ヘ)三苗”,又“圜升,半有半无”,“犭原有爪而不敢以撅”及“以相陵忄蔑”,“维纟苗有稽”之句,皆云《周书》,今所无也。所引《诗》“既伯既祷”为“既礻马既礻周”,“新台有Г”为“有”,“焉得谖草”为“安得{艹宣}草”。《论语》“荷蒉”为“荷臾”,“亵裘”为“纟舌衣”,又有“多予之足”一句。《孟子》“源源而来”为“讠原讠原”,“接淅”为“氵竟淅”(氵竟,其两反,乾渎采也)。《左传》“ζ凉”,为“ζ凉”,“芟夷”为“(音发)夷。”《国语》“觥饭不及壶飧”为“亻光饭不及一食”,如此者甚多。
※《说文字源》一卷
《崇文总目》:唐李腾集。初,李阳冰为滑州节度使李勉篆新驿记,贾耽镇滑州,见阳冰书,叹其精绝,因命阳冰侄腾集许慎《说文》目录五百馀字,刊於石以为世法云。
※《说文解字韵谱》十卷
晁氏曰:南唐徐锴撰。锴以许慎学绝,取其字分谱四声,殊便检阅。然不具载其解为可恨,颇有意再编之。
※《说文解字系传》四十卷
陈氏曰:南唐校书郎广陵徐锴楚金撰。为《通释》三十篇,《部叙》二篇,《通论》三篇,《祛妄》、《类聚》、《错综》、《疑义》、《系述》各一篇。锴至集贤学士、右内史舍人,不及归朝而卒。锴与兄铉齐名,或且过之,而铉归朝通显,故名出锴上,此书援引精博,小学家未有能及之者。
巽岩李氏序曰:汉和帝永元十二年,太尉祭酒许叔重始为《说文解字》十四篇,凡五百四十部,其文九千三百五十三。後二十一年,当安帝建光元年叔重子冲乃且以献。晋东莱弦令吕忱继作《字林》五卷,以补叔重所阙遗者,於叔重部叙,初无移徙。忱书甚简,顾为他说揉乱,且传写讹脱,学者鲜通。今往往附见《说文》,盖莫知自谁氏始(古文、籀文,疑是吕忱始增入,今或以附见《说文》。或在阳冰以前,若《说文》元自有此,则林罕不应谓忱补许氏遗阙也。戎字当时增入,上字则《说文》元自有矣,更详之)。陈左将军顾野王更因《说文》造《玉篇》三十卷,梁武帝大同末献之。其部叙既有所升降,损益其文,又增多於叔重。唐上元末,处士孙强复修野王《玉篇》,愈增多其文,今行於俗间者,强所修也。
叔重专为策学,而野王杂於隶书,用世既久,故篆学愈微。野王虽曰推本叔重,而追逐世好,非复叔重之旧。自强以下,固无讥焉。大历间,李阳冰独以篆学得名,时称中兴,更刊定《说文》,仍祖叔重,然颇出私意,诋诃许氏,学者恨之。南唐二徐兄弟,实相与反正由旧,故锴所著书四十篇,总名《系传》,盖尊许氏若经也,惜其书未布而锴亡。本朝雍熙三年,锴兄铉初承诏,与句中正、葛湍、王惟恭等详校《说文》,今三十卷内,《系传》往往错见,岂其家学同源,果无异派欤?锴亡恙时,铉苦许氏偏旁奥密,不可意知,因令锴以《切韵》谱其四声,庶几检阅力省功倍,又为锴篆名曰《说文韵谱》,其书当与《系传》并行。今《韵谱》或刻诸学宫,而《系传》讫莫光显。
余访岁久,仅得其七八,阙卷误字,无所是正,每用太息。盖尝谓小学放绝久矣,欲崇起之,必以许氏为宗,而铉、锴兄弟最其亲近者,如阳冰、林罕、郭忠恕等辈,俱当收拾采掇,聚为一书,使学者复睹纯全,似非小补,顾力有所不及耳。《韵谱》仍便於检阅,然局以四声,则偏旁要未易见,乃因司马光所上《类篇》,依五音先後,悉取《说文》次第安排,使若鱼贯然,开编即可了也。《说文》所无,而《类篇》新入者,皆弗取。若有重音,则但举其先,而略其後,虽许氏本在上去入声,而《类篇》在平声,亦移载平声,大抵皆以《类篇》为定。《类篇》者,司马光治平末所上也。先是,景初,宋祁、郑戬建言“见行《广韵》乃陈彭年邱雍等景德末重修,繁省失当,有误科试,乞别刊定”。
即诏祁、戬与贾昌朝同修,而丁度、李淑典领之。宝元二年,书成,赐名《集韵》。度等复奏《集韵》添字极多,与彭年、雍等前所修《玉篇》不相参协,乞别为《类篇》。即以命洙;洙寻卒,命胡宿代之。宿奏委掌禹锡、张次立同加校雠。宿迁,又命范镇代之。镇出,而光代之,乃上其书。自《集韵》、《类篇》列於学宫,而《广韵》、《玉篇》微矣。然小学放绝,讲习者寡,独幸其书具存耳。所谓《广韵》则隋仁寿初陆法言等所共纂次,而唐仪凤後郭知元等又附益之,时号《切韵》。天宝末,陈州司法孙忄面者以《切韵》为谬,略复加刊正,别为《唐韵》之名。在本朝太平兴国及雍熙、景德,皆尝命官讨论,大中祥符元年,改赐新名曰《广韵》。今号《集韵》,则又宝元改赐也。
《切韵》、《广韵》皆不如《集韵》之最详,故司马光因以修《类篇》。《集韵》部叙,或与《广韵》不同,锴修《韵谱》尚因之,今五音先後并改从《集韵》盖《类篇》亦以《集韵》为定故也。呜呼!学无小,而古则谓字书之学为小,何哉?亦志乎学当由此始尔。凡物虽微,必有理存,何况斯文。幼而讲习,磨浸灌之久,逮其长也,於穷理乎何有?不则躐等陵节,君子不贵也。今学者以利禄之路初不假此,遂一切弃捐不省;喜字书者,求其心画端方,巳绝不可得,但肆笔趁姿媚耳!偏旁横竖,且昏不知,矧其文之理邪!先儒解经,固未始不用此,匪独王安石也。安石初是《说文》,覃思颇有所悟,故其解经合处亦不为少,独恨求之太凿,所失更多,不幸骤贵,附和者益众,而凿愈甚。
盖字有六义,而彼乃一之,虽欲不凿,得乎?科试竞用其说,元尝禁之,学官导谀,绍圣复用,嗜利禄者靡然风从,凿说横流,泊丧道真,此吾苏氏所以力攻王氏而不肯置也。若一切置此弗道,则又非是。夫国家既不以此试士,为士者可以自学矣,乃未尝过而问焉。余窃哀之。虽老矣,犹欲与後生共讲习此,故先为此《五音韵谱》,且叙其指意云。
又《後序》曰:某在武陵,尝与贾直孺之孙端修,因徐楚金兄弟《说文解字 韵谱》,别以《类编》,所次五音先後,作《五音谱》。其部叙仍用许叔重旧次,盖楚金兄弟本志,止欲便於检阅,故专以声相从,叔重当时部叙固不暇存。既不存当时部叙,则於偏旁一切都置之宜矣。然偏旁一切都置,则字之有形而未审厥声者,岂不愈难於检阅乎?此宝元所以既修《集韵》,必修《类篇》,修《类篇》盖补《集韵》之不足处也。《集韵》、《类篇》,两者相顺,则字之形、声,乃无所逃,检阅之难,果非所患。故某初作《五音谱》,不敢紊叔重部叙旧次,其偏旁皆按堵如故,独依《类篇》取《集韵》翻切,所得本音,以序安顿,粲然珠连,不相杂揉,古文奇字,毕陈立见,颇自谓於学者披阅径捷,不愧楚金兄弟之言矣。
书既成,未敢出也,会得请归眉山,惟吾乡家氏三世留意篆学,多所纂述。每欲持此书相与考评精角,或增或损,而去乡逾一星终,及归,则旧游零落尽矣。後生虽多俊才,不复肯以小学为事,所谓《五音谱》者,遂束之高阁。兹来遂宁,与馀杭虞仲房相遇,仲房能为古文奇字,声溢东南,凡江、浙偏旁,与其他金石刻,多仲房笔其乘暇。则出《五音谱》,求是正焉。仲房喜:“曰此要书也,便可刊刻,与後学共之,复何待?”某曰:“姑徐之,试为我更张其不合者。”巳而,仲房谓某曰:“《五音谱》发端实因徐氏,则此谱宜以徐氏为本。则所谓以声相从,其平上去入,自有先後,固不容颠倒,叔重部叙亦何可独异?盖即用徐氏旧谱,参取《集韵》卷第,起东终甲,而偏旁各以形相从,悉依《类篇》。
今若此,则《说文解字》形声具存此谱,於检阅岂不愈径捷?但不免移徙叔重部叙耳。”某曰:“叔重部叙旧次,起一终亥,世固未有能通其说者,楚金实始通之。其书要自别行,两不伤,赋诗断章,取所求而巳,复何待。”亟谓仲房镂板流布。嗟夫!小学放绝久矣,自是其复兴乎!若论小学源委,则载前记矣。繇崇宁以来,用篆籀名一时者,吴兴则张有谦仲,历阳则徐竞明叔,而仲房最所善者独张,谓某曰:“明非谦敌也,谦作《复古编》,其笔法实继斯、冰;其辩形声,分点画,剖判真伪,计较毫,视楚金兄弟及郭恕先尤精密,其有功於许氏甚大。今其书具在,明何敢望邪!”某曰:“明非谦敌信然,谦不务进取,用心於内,成此书时,年五十馀矣。晚又弃家为黄冠师,殆世外士,陈了翁实爱之重之,特识篇首。夫岂若明之攀援姻戚,苟入书艺局,登进未几,旋遭汰斥乎。两人相去,何翅九牛毛。”因是亦可得吾仲房胸怀本趋,遂并《复古编》重刊刻云。
又曰:旧编《五音谱》,凡许氏所无,《类篇》新入者,皆弗取。若有重音,则但举其先,而略其後。虽许氏本在上去入声,而《类篇》在平声,亦移载平声,大抵皆以《类篇》为定。今编既改部叙从徐氏,则其五音先後亦不复用《类篇》,但取许氏本音次第之,庶学者易晓二书,要须各行乃曲当云。
※《字林》五卷
陈氏曰:晋弦令吕忱撰。太一山僧胜注。按《隋》、《唐志》皆七卷,《三朝国史志》惟一卷,董氏《藏书志》三卷。其集《说文》之漏略者凡五篇,然杂揉错乱,未必完书也。
巽岩李氏曰:《隋》、《唐志》皆云七卷,恐误。今五卷具在,此《说文》部叙初无欠阙,不应五卷外更有两卷。《崇文》及《邯郸总目》并无忱书,余独得之豫章,但恨转写脱误,且他说杂揉其间,非复忱书旧本也。忱所增古文、籀文,今《说文》多巳附见,疑後人因忱书悉收系许氏,若许氏先自有之,忱又何补焉?《隋氏》又载宋扬州督护吴恭《字林音义》五卷,忱书今间有音,独无吴恭姓名,仍无卷标署隋篇次第,篇首又题太一山僧胜注,亦不知胜者何许人。忱书要为可惜,除古文、籀文巳附见《说文》外,他字亦多收系,《类篇》尚有未收系者,故忱本书不可遽使散落,须求善本校正之。
※《玉篇》三十卷
晁氏曰:梁顾野王撰。唐孙疆又尝增字,僧神珙《反纽圆》附於後。
陈氏曰:大约本《说文》,以後汉反切音未备,但云读如某,其反切皆後人所加,多疏朴脱误。至梁时,四声之学盛行,故此书不复用直音矣。其文字虽增多,然雅俗杂居,非如《说文》之精也。又以今文易篆字,益以舛讹。世人以篆体难通,今文易晓,故《说文》遂罕习。要当寻其本原也。
※《像文玉篇》二十卷
《崇文总目》:唐释慧力撰。据野王之书,裒益众说,皆标文示象。
※《玉篇解疑》三十卷
《崇文总目》:道士赵利正撰。删略野王之说,以解字文。
※《重修玉篇》三卷
《崇文总目》:皇朝诏翰林学士陈彭年与史馆校勘吴锐、直贤院邱雍等重加刊定。
※《证俗音字》四卷
《崇文总目》:齐黄门侍郎颜之推正时俗文字之谬,援诸书为据,凡三十五目。
※《广韵》五卷
晁氏曰:隋陆法言撰。其後唐孙忄面加字,凡四万二千三百八十三,前有法言、长孙、忄面三序。
陈氏曰:开皇初,有刘臻等八人同诣法言,共为撰集,长孙纳言为之笺注。唐朝转有加增,至开元中陈州司法孙忄面著成《唐韵》,本朝陈彭年等重修。《中兴书目》云不知作者。按《国史志》有《重修广韵》,皇朝陈彭年等。《景集韵》亦称真宗令陈彭年邱雍等因陆法言《韵》就为刊益。今此书首载景德、祥符敕牒,以《大宋重修广韵》为名,然则即彭年等所修也。
※《景集韵》十卷
陈氏曰:直史馆宋祁、郑戬修定,学士丁度李淑典领。字训皆本《说文》,馀凡例详见於序。《说文》所无,则引他书为解。字五万三千五百二十五,比旧增二万七千三百三十一。
※《名苑》
丞相温文正公司马光撰。自序:窃以为备万物之体用者,无过於字;包众字之形声者,无过於韵。今以《集韵》本为正,先以平上去入众韵正其声,次以《说文解字》正其形,次以训诂同异辩其理,次以经传诸书之言证其实,命曰《名苑》。其有法制云为时迁物变者,亦略叙其沿革,欲人知其源流变态云尔。至於鱼虫草木之类,虽纤苛烦碎,非慷慨君子所当用心,然亦重名之一节尔。至於三才、道德、礼乐、善恶、真伪之名,辅佐世治,其功亦不细哉。所谓文武之道,未坠於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将来君子好学乐道,庶几亦有取焉。
※《类篇》四十九卷
晁氏曰:皇朝景中,丁度受诏修《类篇》,至熙甯中,司马光始奏书。文三万一千三百一十九,重音二万一千八百四十六,以《说文》为本。
陈氏曰:丁度等既修《集韵》,奏言今添字既多,与顾野王《玉篇》才相参协,乞委修韵官别为《类篇》,与《集韵》并行。自宝元迄治平及成书。历王洙、胡宿、范镇,司马光始上之,熙甯中颁行。凡十五篇,各分上、中、下,以《说文》为本,而例有九云。
颖滨苏氏序曰:虽有天下甚多之物,苟有以待之,无不各获其处也。多而至於失其处者,非多罪也。无以待之,则十百而乱;有以待之,则千万若一。今夫字书之於天下,可以为多矣,然而从其有声也,而待之以《集韵》,天下之字以声相从者无不得也;从其有形也,而待之以《类篇》,天下之字以形相从者无不得也。既巳尽之以其声矣,而又究之以其形,而字书之变曲尽。盖天圣中诸儒始受诏为《集韵》书成,以其有形存而声亡者,未可以责得於《集韵》也,於是又诏为《类篇》,凡受诏若干年而後成。夫天下之物,其多而至比於字书者,未始有也,然而多不获其处,岂其无以待之?昔周公之为政,登龟取鼋,攻枭去蛙之说,无不备具。而孔子之论礼,至於千万而一有者,皆预为之说。夫此将以应天下之无穷,故待天下之物,使皆有处,如待字书,则物无足治者。凡为《类篇》,以《说文》为本,而其例有八,一曰{规子}规同部,而呐ぁ异部,凡同意而异形者,皆两见也。二曰天,一在年,一在真。凡同意而异声者,皆一见也。三曰叟之在草,A27之在於,凡古意之不可知者,皆从其故也。四曰氛,古气类也,而今附两;<音今>,古口类也,而今附音。凡变古而有异义者,皆从今也。五曰A25之在口,无之在林,凡变古而失其真者,皆从古也。六曰{一先}之附天,{一生}之附人,凡字之後出而无据者,皆不得特见也。七曰王之为玉,朋之为朋,凡字之失故而遂然者,皆明其由也。八曰邑之加邑,白之加“A26”,凡《集韵》之所遗者,皆载於今书也。推此八者,以求其详,可得而见也。凡十四篇,目录一篇,文若干。
●卷一百九十 经籍考十七
○经(小学)
※《礼部韵略》五卷
晁氏曰:皇朝丁度等撰。元中,孙谔、苏轼载加详定。
陈氏曰:雍熙中,殿中丞邱雍、景德龙图阁待制戚纶所定,景制诰丁度重修,元太学博士增补。其曰“略”者,举子诗赋所常用,盖字书声韵之略也。
※《千禄字书》一卷
晁氏曰:唐颜元孙撰。以经史所用为“正”,世所行为“俗”,二者之为“通”凡三体。
※《林氏小说》三卷
晁氏曰:唐林罕撰。凡五百四十一字,以《说文》部居,随字出文,以定偏傍。其说颇与许慎不同,而互有得失。邵必缘进《礼记石经》陛对,仁宗顾问:“罕之书如何?”必曰:“虽有所长,而微好怪。《说文》归字从堆、从止、从帚,以堆为声。罕云从追,於声为近。此长於许氏矣。《说文》哭後叩。从狱省,罕乃云象大嗥,此怪也。”有石刻在成都,公武尝从数友就观之。其解字殊可骇笑者,不疑好怪之论诚然。
※《复古编》二卷
晁氏曰:吴兴道士张有谦中撰。有自幼喜小篆,年六十成此书,三千言。据古《说文》以为正,其点画之微,转侧从横,高下曲直,毫有差,则形声顿异。自阳水前後名人,格以古文,往往而失。其精且博如此。
陈氏曰:有工篆书,专本许氏《说文》,一点画不妄错。林中书摅母《魏国夫人墓道俾》,有书之,“魏”字从山,摅以为非,有曰:世俗以从山者为巍,不从山者为“魏”,非也。其实二字皆当从山,盖一字而二音尔。《说文》所无,手可断,字不可易也。摅不能强。晚著此书,专辨俗体之讹,手自书之。陈了斋为之序。
※《古文四声》五卷
晁氏曰:皇朝夏竦撰。博采古文奇字,分四声编次,以便检寻。
※《龙龛手镜》三卷
晁氏曰:契丹僧行均撰。凡二万六千四百三十字,注十六万三千一百馀字。僧智光为之序。後题云“统和十五年丁酉”,按《纪年通谱》,邪律隆绪尝改元统和,丁酉,至道三年也。沈存中言契丹书禁甚严,传入中国者,法皆死。熙宁中,有人自虏中得此书,入傅钦之家。薄传正帅浙西,取以刻版,其末旧题云重熙二年序,蒲公削去之。今本乃云统和,非重熙字,存中不见旧题,妄记之耶?
※《英公字源》一卷
晁氏曰:皇朝释梦英撰。梦英通篆、籀之学,书偏傍五百三十九字。郭忠恕云:“按《说文》字源唯有五百四十部,子字合收在子部,今目录妄有更改;又《集解》中误收去部在注中;今检点偏傍,少晶、心、至、龟、弦五字,故知林氏虚诞误後进,其《小说》可焚。梦英因此书正之,柴禹锡为立石。
※《释鉴聿韵总》五篇
洛阳僧鉴聿撰。欧公序略曰:儒之学者,信哉远且大而用功多,则其有所不暇者宜也。文字之为学,儒者之所用也,其为精也,有声形、曲直、毫之别,音乡清浊相生之类,五方言语,风俗之殊,故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则往往不能乎其他。是以学者莫肯舍其所事而尽心乎此,所谓不两能者也。必待乎用心专者,而或能之,然後儒者有一取焉。洛僧鉴聿为《韵总》五篇,推子母轻重之法,以定四声。考求前儒之失,辨正五方之讹,顾其用心之精,可谓八於忽微。栉(一有者字)之於,绩(一有者字)之於丝,虽细且多,而条理不乱,儒之学者莫能难也。鉴聿通於《易》,能知大衍之数,又学乎阴阳、地理、黄帝、岐伯之书,其尤尽心者《韵总》也。浮图之书,行乎世者数百万言,其文字杂以夷夏,读者罕得其真,往往就(一有聿字)而正焉。鉴(一无此字)聿之书(一作韵),非独有取於吾儒,亦欲传於其徒也。
※《字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晚年闲居金陵,以天地万物之理,著於此书,与《易》相表里。而元中言者指其揉杂释老,穿凿破碎,聋瞽学者,特禁绝之。
王氏自序曰:文者,奇耦刚柔,杂比以相承,如天地之文,故谓之文。字者,始於一,一而生於无穷,如母之字子,故谓之字。其声之抑扬开塞,合散出入;其形之衡从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有义,皆出於自然,非人私智所能为也。与伏羲八卦,文王六十四,异用而同制,相待而成《易》。先王以为不可忽,而患天下後世失其法,故三岁一同,同者,所以一道德也。秦烧《诗》、《书》,杀学士,而於是时始变古而为隶,盖天之丧斯文也。不然,则秦何力之能为?而许《说文》,於书之意,时有所悟,因序录其说为二十卷,以与门人所推经义附之。惜乎先王之文缺巳久,所记不具,又多舛,而以予之浅陋考之,宜有所不合。虽然,庸讵非天之将兴斯文也,而以予赞其始,故其教学必自此始。能知此者,则於道德之意巳十九矣。
石林叶氏曰:凡字不为无义。但古之制字,不专主义,或声或形,其类不一。先王略别之,以为六书;而谓之小学者,自是专门一家之学。其微处遽未易尽通,又更篆隶,损益变易,必多乖失。许慎之《说文》,但据东汉所存,以偏旁类次,其造字之本,初未尝深究也。王氏见字多有义,遂一概以义取之,虽六书且不问矣,况所谓小学之专门者乎?是以每至於穿凿附会,有一字析为三四文者。古书岂如是烦碎哉!学者所以哄然起而交诋,诚不为无罪,然遂谓之皆无足取,则过也。
※王元泽《尔雅》
王撰。项乎甫跋:予读王元泽《尔雅》,为之永叹。曰:鸣呼!以王氏父子之学之苦,即其比物引类之博,分章析句之工,其用力也久,其属辞也精,以此名家,自足垂世,视扬子、许叔重何至多逊而必欲用此说也!咸五帝而登三王,缚颉利而臣高昌,则巳疏矣。度不能胜,而乃济之以愎,辅之以狡,招合一时之群小,尽逐累世之旧臣,以蹙吾国而覆之,其遗凶流毒,至使後之擅国者世师焉。以享上祗辟之说悦人主,以邦朋国是之说空廷臣,则王氏父子实为之津梁,可不痛哉!
※《唐氏字说解》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唐耜撰。绍圣以来,用《字说》程试诸生,解者甚众。耜集成此书,颇注其用事所出,一时称之。耜知邛州日奏御。
※《字说偏旁首释》一卷,《字说叠解备检》一卷
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
※《切韵指元论》三卷,《四声等第图》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宗道撰。切韵之学。切韵者,上字为切,下字为韵,其学本出西域。今其法类本韵字,各归於母。帮、滂、并、明、非、敷、奉、微,唇音也;端、透、定、泥、知、彻、澄、娘,齿音也;晓、匣、影、喻,牙音也;来、日,半齿半舌也。凡三十六,分为五音,天下之声,总於是矣。切归本母,韵归本等者,谓之“音和”,常也,本等声尽,入别等者,谓之“类隔”,变也。中国自齐、梁以前,此学未传,至沈约以後,始以之为文章。至於近时,始有专门者矣。
※《韵补》五卷
陈氏曰:吴或撰。取古书自《易》、《书》、《诗》而下,以及本朝欧、苏凡五十种,其声韵与今不同者皆入焉。朱侍讲多用其说於《诗传》、《楚辞注》,其为书详且博矣。又有《毛诗补音》一书,别见《诗》类,大归亦如此。以愚考之,古今世殊,南北俗异,语言音声,诚有不得尽合者。古之为《诗》学者多以风诵,不专在竹帛,竹帛所传,不过文字,而声音不可得而传也。又汉以前未有反切之学,许氏《说文》、郑氏《笺注》但曰“读若某”而已,其於後世四声七音,又岂能尽合哉?反切之学,自西域入中国,至齐、梁盛行,然後声病之说详焉。韵书肇於陆法言,於是有音同韵异,若东、冬、锺、虞、鱼、模、庚、耕、清、青、登、蒸之类断,断乎不可以相杂,若此者,岂惟古书未之有,汉、魏之前亦未之有也。陆德明於《燕燕诗》,以“南”韵“心”,有读“南”作“泥心切”者,陆以为古人韵缓,不烦改字,此诚名言。今之读古书古韵者,但当随其声之叶而读之。若“来”之为“”,“庆”之为“羌”,“马”之为“姥”,声韵全别,不容不改。其声韵若相近,可以叶读,则何必改字?如“燔”字必欲作“汾沿反”,“官”字必欲作“俱员反”,“天”字必欲作“铁因反”之类,则赘矣。
※《广千禄寺书》五卷
《中兴艺文志》:娄机撰。机取许慎《说文》及诸家字书,按以蔡伯喈《五经备体》、张参《五经文字》、田放《九经字样》,与夫经典释文、子史古字,参以本朝丁度所书《集韵》,为《光干禄字书》,盖广唐人颜元孙之书也。
陈氏曰:唐颜元孙为《干禄字书》,其侄真卿书之,刻石吴兴,为世所宝。辨正、通、俗三体,目以“干禄”,谓举子所资也。机熟於小学,嘉泰中教授资善堂,景献时为惠国公,数问字画之异,因为此书。续唐之旧,故仍“干禄”之名。既而悟其非所以施於朱邸也,则以“干禄百福”之义傅会焉。
※《修校韵略》五卷
陈氏曰:秘书省正字莆田刘孟容以《说文》、《字林》、《千禄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佩Δ》、《复古编》等书修校。
※《韵略分毫补注字谱》一卷
陈氏曰:进士耒阳秦昌朝撰。附前《韵略》之後,皆永嘉教授临安钱厚所刻也。窃谓小学当论偏旁尚矣,许叔重以来诸书是也。韵以略称,止施於礼部贡举,本非小学全书,於此而校其偏傍,既不足以尽天下之字,而欲使科举士子尽用象籀点画於试卷,不几於迂而可笑矣哉!进退皆无据,谓之赘可也。
※附《释文互注韵略》五卷
陈氏曰:以监本增注而释之。
※《押韵释疑》五卷
陈氏曰:进士庐陵欧阳德隆、易有开撰。凡字同义异、字异义同者,皆辨之,尤便於场屋。
※《正字韵类》
谢季泽撰。止斋陈氏序略曰:季泽家学,长於《诗》、《礼》,颇欲有所论次而未就,仅及就此篇。其於字学偏傍训故,学者易入焉。韩昌黎尝言“注《尔雅》虫鱼,非磊落人。”欧阳公序《韵总》亦曰“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往往不能乎其他。”余方悲季泽官不足行其志,位不足称其才,且惧後之人见此书,如二公之云也。於是道其平昔大概,序之篇端焉。
※《字通》一卷
陈氏曰:彭山李从周肩吾撰。
※《切韵义》一卷,《纂要图例》一卷
陈氏曰:汴阳谢晖撰。绍兴十年序。
※《三十六字母图》一卷
夹氵祭郑氏曰:僧守温撰。切韵之学,起自西域,旧所传十四字贯一切音,文省而音博,谓之《婆罗门书》,然犹未也。其後又得三十六字母,而音韵之道始备。中华之韵,只弹四声,然有声有音,声为经,音为纬。平、上、去、入者,四声也,其体纵,故为经;宫、商、角、徵、羽、半徵、半商者,七音也,其体横,故为纬。经纬错综,然後成文,愚所作《韵书》备矣。释氏谓此学为小悟,学者诚不可忽也。
※《智永千字文》一卷
晁氏曰:梁周兴嗣撰。释智永所书。
後村刘氏曰:尝疑《千字文》,世以为梁散骑常侍周兴嗣所作,然法帖中汉章帝巳尝书此文,殆非梁人作也。
※《经典释文》三十卷
晁氏曰:唐陆德明撰。德明名元朗,以字行。释《易》、《书》、《诗》并《三礼》、《三传》、《孝经》、《论语》、《尔雅》、《老》、《庄》,颇载古文及诸家同异。德明盖博极群书也。
※《群经音辨》七卷
晁氏曰:皇朝贾昌朝撰。先是,大臣稽古不过秦、汉,引经义议政,盖自昌朝始。此书以古文多通借音诂,乃辨正之,凡五门。
※《佩Δ》三卷
晁氏曰:皇朝郭忠恕撰。取字文相类者,别其所从,以检讹舛。上篇论今传记,小学异同,极为辨博。
陈氏曰:忠恕为国子《周易》博士。“Δ”者,所以解结也。忠恕恃酒狂纵,数犯法忤物得罪。其死时颇异,世以为尸解。
※《翰林禁经》八卷
晁氏曰:唐李阳冰撰。论书势笔法所禁,故以名书。
※《墨薮》十卷
晁氏曰:高阳许归与编。未详何代人。《李氏书目》止五卷,而梁武《评书》、王逸少《笔势》皆别出。
陈氏曰:不知何代人所集。凡十八篇,又一本二十一篇。
※《临池妙诀》三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撰。後有江南李煜《述书》。
※《周越书苑》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周越撰。越以善书名世。天圣八年四月成此书奏御。故其序称“臣越”“臣兄起”,於柳公权,书又云“亡兄”,称名而不臣,似未精讨论也。
陈氏曰:主客郎中临淄周越与其兄起皆有书名。起书未见,越书有之,俗甚。
※《唐藏经音义》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分四声,以类相从,蜀中印本也。
※《锺鼎篆韵》七卷
晁氏曰:皇朝薛尚功集。元中,吕大临所载,仅数百字。政和中,王楚所传,亦不过数千字。今是书所录,凡一万一百二十有五。
陈氏曰:不著名氏。按《馆阁书目》此书有二家,其一七卷,其一一卷。七卷者,绍兴中通直郎薛尚功所广;一卷者,政和中主管衡州露仙观王楚也。则未知此书之为王楚欤?薛尚功欤?尚功有《钟鼎法帖》十卷,刻於江州,当是其《篆韵》之所本也。
※《汉隶字源》六卷
陈氏曰:娄机撰。以世所存汉碑三百有九,韵类其字,魏碑附写焉者仅三十之一。首为《碑目》一卷,每字先载今文,而以汉字著其下,一字数体者并列之。皆以《碑目》之次第著其所从出。洪迈作序。
※《象类书》十一卷
《中兴艺文志》:郑樵撰。中兴後,安石之《字说》既废,樵复理其绪馀。初有象类之书,复约而归於六书。象形类六百八,指事类百七,会意类七百四十,转注类三百七十二,谐声类二万一千八百十,假借类五百九十八。
※《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
《中兴艺文志》:洪适撰。适取古今石刻,法其字为之韵,辨其文为之释,以辨隶书。曰《隶释》、《隶续》。
陈氏曰:凡汉刻之存於世者,以今文写之,而为之释,又为之世代谱及物象图碑,形式悉具之。魏初近古者亦附焉。年来北方旧刻不可复得,览此犹可慨想。
※《字始连环》二卷
陈氏曰:郑樵撰。大略谓六书惟类声之生无穷,音切之学,自西域流入中国,而古人取音制字,乃与韵图吻合。
※《论梵书》一卷
陈氏曰:郑樵撰。
樵《论华梵》曰:诸蕃文字不同,而多本於梵书。流入中国,代有大鸿胪之职,译经润文之官,恐不能尽通其旨,不可不论也。梵书左旋,其势向右;华书右旋,其势向左。华以正错成文,梵以遍缠成体。华则一字该一音,梵则一字或贯数音。华以直相随,梵以横相缀。华盖以目传,故必详於书;梵以口传,如曲谱然,书但识其大略。华之读别声,故就声而借;梵之读别音,故即音而借。
又曰:梵人别音在音,不在字;华人别字在字,不在音。故梵书甚简,不过数个屈曲耳,差别不多,亦不成文理,而有无字之音焉。华人若不别音,如切韵之学,自汉以前,人皆不识,实自西域流入中土。所以韵图之类,释子多能言之,而儒者皆不识起例,以其源流出於彼耳。华书制字极密,点画极多,梵书比之,实相辽邈。故梵有无穷之音,而华有无穷之字。梵则音有妙义,而字无文彩;华则字有变通,而音无锱铢。梵人长於音,所得从闻入,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我昔三菩提,尽从闻中入。”有“目根功德少,耳根功德多”之说。华人长於文,所得从见入,故天下以识字人为贤智。不识字人为庸愚。
※《石鼓文考》三卷
陈氏曰:郑樵撰。其说以为石鼓出於秦,其文有与秦斤、秦权合者。
※《啸台集古录》二卷
陈氏曰:王球子弁撰。李邴汉老序之,称故人长孺之子,未详何王氏也。皆录古彝器款识,自商迄秦,凡数百章。以今文释之,疑者阙焉。
※《前汉古字韵编》五卷
陈氏曰:侍郎宣城陈天麟季陵撰。取《汉书》所用古字,以今韵编入之。
※《班马字类》二卷
陈氏曰:参政嘉禾娄机彦发撰。取二史所用古字及假借通用者,以韵类之。洪迈景卢作序。
※《阁本法帖》十卷
乐静李昭跋:太宗皇帝治定馀暇,游意翰墨,遣使购古帝王名卿墨帖,集为十卷,诏镂版藏禁中。每大臣登二府,即赐焉,岁久,浸不复赐。元丰中,嘉王尝从神考借其板,模拂几百本,王府官尽得之,士大夫亦见一二。初,长沙僧希白填本刻石,河东潘氏、御史刘次庄又作别本,识者谓希白善书,不甚失真;潘复易次,以他书;御史所模,尤疏阔。夫独前者纵,学步者拘,因人之迹,而又加意焉,则目乱而心疑,神巳亏矣,故终不近也。
※《法帖释文》十卷
晁氏曰:《淳化法帖》既巳焚板,元中,有刘次庄者模刻之石,复取帖中草书世所病读者,为《释文》,行於世。
陈氏曰:刘次庄元中为《官帖释文》,刻石临江。而武冈又尝传刻绛州民《潘氏帖》。嘉定中,汪立中取刘本分二十卷,中官帖所无者增附之。
※《法帖要录》十卷
陈氏曰:唐大理卿河东张彦远爱宾撰。彦远,弘靖之孙。三世相阅,其父文规尝刺湖州,著《吴兴杂录》。
※《金壶记》一卷
陈氏曰:僧之撰。集书家故事,以二字为题,而注所出於其下。凡三百馀条。
※《飞白叙录》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希圣撰。天圣四年序进。
※《法帖刊误》二卷
陈氏曰:黄伯思长睿撰。《淳化帖出》於待诏王著去取。时秘府墨迹真赝杂居,著不能辨也,但欲备晋、宋名迹,遂至以江南人一手伪帖窜入其,鄙恶之甚。米南宫辨之,十巳得七八,至长睿,益精详矣。
※《籀史》二卷
陈氏曰:翟耆年伯寿撰。裒诸家锺鼎图说为一编,颇有考究。
※《绛帖评》二十卷
陈氏曰:鄱阳姜夔尧章撰。
山谷黄氏跋《绛》本《法帖》: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字便如人意。古人工书无他异,但能用笔耳。元丰八年五月戊申,赵正夫出此书於平原官舍,会观者三人:石庭简、柳子文、黄庭坚。
※《兰亭博议》十五卷
陈氏曰:淮海桑世昌撰。世昌居天台,陆放翁诸甥,博雅能诗。
※《兰亭考》十三卷
山谷黄氏《兰亭跋》曰:王右军衤契饮序草,号称最得意书,宋、齐以来,似藏在秘府,士大夫,未闻称述,岂未经大盗兵火时,盖有墨迹在《兰亭》右者。及萧氏、宇文焚荡之馀,千不存一。永师晚出,所见好迹,唯有《兰亭》,故为虞楮辈道之,所以太宗求之百方,期於必得。其後公私相盗,今竟失之。书家晚得定武石本。仿佛有古人笔意耳。褚庭晦所临极肥,而洛阳张景元地得缺石极瘦,武定本则肥不剩肉,瘦不露骨,犹可想其风流。三石刻皆有佳处,不必宝巳有而非彼也。
陈氏曰:即《博议》也,浙东庾司所刻。视初本颇有删改。初十五篇,今存十三篇,去其《集字篇》後人集《兰亭》字作书帖、诗铭之类者,又《附见篇》兼及右军他书迹,於《乐毅论》尤详。其书始成,本名《博议》,高内翰文虎炳如为之序。及其刊也,其子似孙主为删改,去此二篇固当,而其他务从省文,多失事实,或戾本意。其最甚者,序文本亦条达可观,亦窜改无完篇,首末阙漏,文理断续,於其父犹然,深可怪也。此书累十馀卷,不过为晋人一遗帖,自是作无益,玩物丧志,本无足云。其中所录诸家跋语,有昭然伪妄而不能辨者,不暇疏举。
※《法言撮要》十卷
陈氏曰:吴兴蔡山父撰。以书家事实分门条类,亦无所发明。淳熙中人。
※《书苑菁华》二十卷
陈氏曰:临安肆陈思者集别。
按:以字书入小学门,自《汉志》巳然。历代史志从之,至陈直斋所著《书录解题》,则以为《书品》、《书断》之类,所论书法之工拙,正与射御同科,特削之,俾列於杂艺,不以入经录。夫书虽至於锺、王,乃游艺之末者,非所以为学,削之诚是也。然《六经》皆本於字,字则必有真行草篆之殊矣,且均一字也,属乎偏旁音韵者则入於小学,属乎真行草篆者则入於杂艺,一书而析为二门,於义亦无所当矣。故今并以入小学门,仍前史旧云。
※《蒙求》三卷
晁氏曰:唐李瀚撰。纂经传善恶事实类者,两两相比为韵语,取《蒙卦》“童蒙求我”之义名其书,盖以教学童云。
陈氏曰:本无义例,信手肆意,杂袭成章,取其韵语易於训诵而巳。今举世诵之,以为小学发蒙之事。
※《补注蒙求》八卷
陈氏曰:徐子光撰。以李瀚《蒙求》句为之注,本句之外,兼及其他人事。
※《左氏蒙求》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舜俞序,不知何人所作。过於《纲领》者。
※《左氏纲领》四卷
晁氏曰:皇朝文济道撰。排比事实为俪句,《蒙求》之类也。
※《两汉蒙求》十卷
陈氏曰:枢密吴兴刘班希苑撰。绍圣中所序。
※《十七史蒙求》二卷
陈氏曰:题王先生,不著名。或云王令也。
※《宋朝蒙求》二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成都范镇景仁撰。
※《唐史属辞》五卷,《南北史蒙求》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皆效李瀚也。
※《班左诲蒙》三卷
陈氏曰:程俱致道撰。
※《赵氏家塾蒙求》二十五卷,《宗室蒙求》二卷,《幼学须知》五卷
程氏曰:馀符孙应符仲潜撰次。此书本书坊所为,以教小学。应符从而增广之。
※《童蒙训》一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东莱吕本中居仁撰。
※《少仪外传》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杂取经传嘉言善行,切於立身应世者,皆小学切问之事也,而大要以谨厚为本。大愚吕氏跋曰:《少仪外传》一编,先兄太史所自次辑者也。首命其名曰《帅初》,次更其名曰《辨志》,而其终则定以是名焉。某尝侍坐,盖与闻所以为此编之意。盖以始学之士,徒玩乎见闻,泊乎思卢,轻自大而卒无据,故指其前言往行,所当知而易见者,登之於册,使之不待考索,而自有得於日用之。其於未易遽知而非可卒见者,则皆略而不载。苟读是编而无所厌,忽各因其所得而有自立之地,则先兄之本心,庶乎其不泯矣。
※《辨志录》一卷
陈氏曰:皆巳见上书,而无次第,当是草创本。
※《小学书》四卷
陈氏曰:朱熹所集古圣格言至论,以教学者,皆成童幼志进学之序也。内篇曰《立教》、《明伦》、《敬身》、《稽古》,外篇曰《嘉言》、《善行》。
《朱子语录》曰:修身之法,小学备矣。後生初学,且看小学之书,这个是做人底样子。学之小大虽不同,而其道则一。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事,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游倪曰:自幼既失小学之序,愿授《大学》。先生曰:授《大学》甚好,也须把小学书看,只消旬日工夫。
※《小学字训》
程端蒙撰。
朱子曰:《字训》,甚佳言语虽不多,是一部大《尔雅》也。
※《弟子职》等五书一卷
陈氏曰:漳州教授张时举,以《管子 弟子职篇》、班氏《女诫》、吕氏《乡约》、《乡礼》、司马氏《居家杂仪》合为一篇。
●卷一百九十一 经籍考十八
○史(正史各门总 正史)
《隋 经籍志》曰:古者天下诸侯,必有国史,以记言行,後世多务,其道弥繁。夏、殷巳上,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周则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分掌其事,而诸侯之国亦置史官。又《春秋》、《国语》引《周志》、《郑书》之说,推寻事迹,似当时记事各有职司,後又合而撰之,总成书记。其後陵夷衰乱,史官放绝。秦灭先王之典,遗制莫存。至汉武帝时,始置太史公,命司马谈为之,以掌其职。时天下计书,皆先上太史,副上丞相,遗文古事,靡不毕臻。谈乃据《左氏》、《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後事,成一家之言。谈卒,其子迁又为太史令,嗣成其志。上自黄帝,迄於炎汉,合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谓之《史记》。迁卒以後,好事者亦颇著述,然多浅鄙,不足相继。至後汉,扶风班彪缀後传数十篇,并讥正前失。彪卒,明帝命其子固续成其志。以为唐、虞、三代,世有典籍,史迁所记,乃以汉氏继於百王之末,非其义也。故断自高祖,终於孝平王莽之诛,为十二纪、八表、十志、六十九传。潜心积思二十馀年,建初中,始奏表及纪传,其十志竟不能就。固卒後,始命曹大家续成之。先是明帝召固为兰台令史,与诸先辈陈宗、尹敏、孟冀等共成《光武本纪》,擢固为郎,典校秘书。固撰後汉事,作列传、载纪二十八篇。其後,刘、刘毅、刘陶、伏无忌等相次著述东观,谓之《汉纪》。及三国鼎峙,魏氏及吴并有史官。晋时,巴西陈寿删集三国之事,唯魏帝为纪,其功臣及吴、蜀之主并皆为传,仍各依其国,部类相从,谓之《三国志》。寿卒後,梁州大中正范颖表奏其事,帝诏河南尹、洛阳令就寿家写之。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唯《史记》、《汉书》师法相传,并有解释。《三国志》及范晔《後汉书》虽有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读之可知。梁时明《汉书》有刘显、韦棱,陈时有姚察,隋代有包恺、萧该,并为名家。《史记》传者甚微,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
晁氏曰:後世述史者,其体有三:编年者,以事系日月,而总之於年,盖本左邱;明纪传者,分记君臣行事之终始,盖本於司马迁;实录者,其名起於萧梁,至唐而盛,杂取两者之法而为之,以备史官采择而巳,初无制作之意,不足道也。若编年、纪传,则各有所长,殆未易以优劣论。虽然,编年所载,於一国治乱之事为详,纪传所载,於一人善恶之迹为详。用此言之,编年似优,又其来最古。而人皆以纪传便於披阅,独行於世,号为正史,不亦异乎!
王氏《挥麈录》曰:凡史官纪事,所因者例有四:一曰时政记,则宰执朝夕议政、君臣之奏对之语也;二曰起居注,则左、右史所记言动也;三曰日历,则因时政记、起居注润色而为之者也,旧属史馆,元丰官制属秘书省国史按,著作郎佐主之;四曰臣僚墓碑行状,则其家之所上也。四者,惟时政,执政之所日录,於一时政事最为详备。左、右史虽二员,然轮日侍立,榻前之语既远不可闻,所赖者臣僚所申,而又多务省事,凡经上殿,止称别无所得圣语,则可得而记录者,百司关报而已。日历非二者所有,不敢有所附益。臣僚行状於士大夫行事为详,而人多以其出於门生子弟之类,以为虚辞溢美,不足取信。虽然,其所泛称德行功业不足以为信可也,所载事迹,以同时之人考之,自不可诬,亦何可尽废云。
《汉志》:九家,四百一十一篇(元附《春秋》,今入史门)。
按:班孟坚《艺文志》,《七略》无史类,以《世本》以下诸书附於《六艺略 春秋》之後。盖《春秋》即古史,而《春秋》之後,惟秦、汉之事,编帙不多,故不必特立史部。後来传代既久,史言渐多,而述作之体亦不一,《隋志》史之类已有十三门,唐以後之志皆因之。然《汉志》所录《世本》以下九书,《隋志》则以《太史公书》入正史门,《战国策》、《楚汉春秋》入杂史门,而其馀诸书,则後学所不尽见,无由知其合入何门矣,故姑以此九者尽置之正史之首云。
《隋志》:六十七部,三千八十三卷(通计亡书,合八十部,四千三十卷)。
《唐志》:正史、集史共七十五家,九十六部,五千一百有七卷。
《宋三朝志》:二十六部,二千一十卷。
《宋两朝志》:六部,五百五十六卷。
《宋四朝志》:一十三部,一千一百六十七卷。
《宋中兴志》:三十九家,四十二部,二千八百七十七卷。
右正史。
《隋 经籍志》:自史官放绝,作者相承,皆以班、马为准。汉献帝雅好典籍,以班固《汉书》文繁难省,命颖川荀悦作《春秋左传》之体,为《汉纪》三十篇,言约而事详,辨论多美,大行於世。至晋大康元年,汲郡人发魏襄王冢,得古竹简书,字皆科斗。帝命中书监荀勋、令和峤等,撰次为十五部,八十七卷。多杂碎怪妄,不可训知,唯《周易》、《纪年》最为分了。其《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纪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无诸侯国别。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尽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谓之“今王”,盖魏国之史记也。其著书皆编年相次,文意但以《春秋经》,诸所记事多与《春秋左氏》扶同。学者因之,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今依其世代,编而叙之,以见作者之别,谓之古史。
《宋三朝艺文志》:编年之作,盖《春秋》旧,自东汉後,变名滋多,至北齐,或曰纪,或曰春秋,或曰略,或曰典,或曰志,梁有《皇帝实录》,唐贞观中,作《高祖实录》,自是讫皇朝为之。
《隋志》:三十四部,六百六十六卷。
《唐志》:四十一家,四十八部,九百四十七卷(失姓名四家,柳芳以下不著录十九家,三百五十五卷)。
《唐志》:实录二十八部,三百四十五卷(刘知几以下不著录四百五十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