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卷二十五

唐会要卷二十五

唐会要卷二十五

  辍朝

开元十八年十二月。左丞相燕国公张说薨。辍朝五日。废元日朝会。

二十九年十一月。宁王宪薨。辍朝十日。

贞元十五年七月。以黔府观察使王础卒。辍朝一日。故事。团练观察使卒。未有废朝者。自础始焉。其年九月。义成军节度使卢群卒。辍朝。故事。节度使卒。从旨先废朝。然后除代。至是。先除尚书右丞李光素。然后辍朝。非也。十六年。以徐泗濠等州节度使张建封卒。辍朝。近例。节度使带仆射以上卒。辍朝三日。尚书以下都团练观察使则否。洎贞元八年嗣曹王皋。十一年李自良。皆以节度使带尚书卒。各辍朝三日。至十四年。樊泽以仆射卒。辍朝一日。十五年。黔府观察使王础卒。时为辍朝一日。

元和九年六月丙子。天德军经略使周怀义卒。辍朝一日。经略使废朝。自怀义始也。

太和元年七月。太常博士崔龟从奏大臣薨辍朝曰。伏以废朝轸悼。义重君臣。所贵及哀。尤宜示信。自顷以来辍朝。非奏报之时。备礼于数日之外。虽遵常制。似不本情。臣不敢远征古书。请引国朝故事。贞观中。任瑰卒。有司对仗奏闻。太宗责其乖礼。岑文本既殁。其夕。为罢警严。张公谨之亡。哭之不避辰日。是知悯悼之意。不宜过时。臣谓大臣薨。礼合辍朝。纵有疑务急速。便殿须召宰臣。不临正朝。无爽事体。如此则由衷之信。载感于幽明。弥情之文。无亏于礼典。太常寺参定上言曰。伏以近日文武三品以上官薨卒。皆为辍朝。其间有未经亲重之官。今任是列散者。为之变礼。诚恐非宜。自今以后。文武三品以上。非曾任将相。及曾在密近。宜加恩礼者。余请不在辍朝例。其余并请依元敕。又中书门下奏覆。古有当祭告丧。义在申情同体。过时而哭。于理为乖。礼院所请合辍朝者。各以闻丧之时明日。请依。余约太常寺所奏。别具品列轻重进定。谨按仪制令。百官正一品丧。皇帝不视事一日。又准官品令。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以上。正一品。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以上。从一品。侍中。中书令以上。正二品。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三京牧。大都护。上将军。统将以上。从二品。门下中书侍郎。六尚书。左右散骑常侍。太常。宗正卿。左右卫及金吾大将军。左右神策。神武。龙武。羽林大将军。内侍监以上。正三品。御史大夫。殿中秘书监。七寺卿。国子祭酒。少府监。将作监。京兆河南尹以上。从三品。缘令式旧文。三品以上薨殁。通有辍朝之制。伏以君臣之间。礼情所及。事必繁于委遇。官则以时重轻。一用旧仪。咸乖中道。臣等参配色目如前。其留守。节度。观察。都护。防御。经略等使。并请各据所兼官为例。依奏。其年九月。中书门下奉。近奏定合辍朝官品。敕已寻行。其致仕官。多是优礼。合同贞观敕例。未该须有处分。自今以后。其致仕官。如非曾任三品以上正官。及历四品清望。并不在此例。依奏。敕。应官至丞郎亡殁。合有废朝。况班在诸司三品之上。自今以后。宜准诸司三品官例处分。因尚书左丞庾敬休薨。乃降是敕也。

太和八年七月。太仆卿段伯纶卒。伯纶。秀实之子。自古殁身以利社稷。无如秀实者。文宗乃特加赠。仍辍朝一日。以礼忠臣之嗣。

会昌三年八月。中书门下奏。亲王公主葬日。准德宗以前实录。并合辍朝一日。请自今以后。准故事处分。又京官一品。尚书省二品。及时旧相。方臻此位。比来同刺史曾任监例。辍朝一日。恐轻重不伦。起今后。并望辍朝两日。又二王后为国宾。又是一品。前年方与辍朝。请编入令式。又驸马登朝之初。例除四品。既是国戚。不合系于品秩。望辍朝一日。并依奏。

大中十一年。右羽林统军郑光卒。上之元舅也。诏赠司徒。辍朝三日。御史大夫李景俭上疏曰。郑光是陛下亲舅。外族之爱。诚轸圣心。今以辍朝之数。比于亲王公主。即前例所无。纵有似不可施用。何者。先王制礼。所贵防微。大凡人情。于外族则深。于宗属则薄。先王制礼。割爱厚亲。据开元礼。外祖父母亲舅丧。止服小功五月。若亲伯叔亲兄弟。即服齐缞周年。所以疏其外而密于内也。有天下者。尤不可使外戚强盛。今郑光辍朝日数。望速改。诏命辍朝一日。或两日。示其升降有差。恩礼无僭。垂之百王。永播芳烈。疏奏。乃诏罢朝两日。

  杂录

开元元年十二月敕。诸文武官三品以上。及中书黄门侍郎。若遇雨。听着雨衣及帽。至殿门外。并听着出入。又诸文武三品以上带职事者。欲向田庄。不出四面关者。不须辞见。致仕朝朔望者。准此。

二年闰二月七日敕。每受朝日。平明后。仗未下。前皇城内正南街。宜断人马来往。

十五年十月敕文。诸道遥授官。自非路便。即不须赴谢。天宝十三载七月敕。自今以后。应正衙引辞官。当日不发。委御史台察访闻奏。

贞元十三年六月诏。自今以后。时暑及雨雪泥潦。亦量放朝参。

十五年正月丁亥。不视事。以公卿等朝拜诸陵故也。初。是月七日。拜陵官发。其日。本视事。适会董晋卒。废朝。至十六年二月。公卿拜陵发日。遂不亲视事。迄今因循行之。

元和元年三月。御史中丞武元衡奏。中书门下御史台五品以上官。尚书省四品以上官。诸司正三品以上官。及从三品职事官。东都留守。转运。盐铁。节度。观察使。团练。防御。招讨。经略等使。河南尹。同。华州刺史。诸卫将军三品以上官除授。皆入阁谢。其余官。许于宣政南班拜讫便退。从之。

三年六月。百官初入待漏院。候禁门启入朝。故事。建福望仙等门。昏而闭。五更而启。与诸里门同时。至德中。有土蕃自金吾仗亡命。因敕晚开。宰相待漏太仆寺车坊。至是。始令有司各据班品。置院于建福门。

五年十二月。义武军节度使张茂昭。举族归朝。至京师。故事。双日不坐。是日特开延英。

十四年八月。上谓宰臣曰。今天下虽渐平。尤须勤于政治。若遇休假。频不坐朝。有事即诣延英请对。勿拘常制。

十五年正月十三日。延英阁宰臣及群官往对。已而上却不坐。以中书侍郎令狐楚有事于太清宫故也。其年十月下元假。召宰臣对于延英。议边事也。

太和七年正月。户部侍郎庾敬休奏。当司未有待漏院。今请于盐铁度支待漏院侧创造。依奏。

九年八月。御史台奏。应文武朝参官新除授。及诸道节度观察经略防御等使。及入朝赴镇。并合取初朝谢日。先就廊下参见台官。然后赴正衙辞谢。或有于除官之日。及朝觐到城。忽遇连假三日以上。近例便许于宣政门外见谢讫。至假开。亦须特到廊下参台官者。请自今以后。如遇连假已见谢讫。至假开。亦须特到廊下参台官。依奏。

开成元年正月敕。自今以后。每遇入阁日。次对官未要随班并出。并于东阶松树下立。待宰臣奏事退。令齐至香案前。各奏本司公事。左右史待次对官奏事讫。同出。其年五月。中书门下奏。自今以后。除刺史。并望延英对了奏发。日限促。不遇坐日。许于台司通。将待延英开日。辞了进发。从之。

三年二月御史台奏宣。自今以后。遇延英开。拟中谢官。委司台立一日。依官班具名列奏。如先奏。即不在中谢限。又敕新授方镇。延英开日。便令中谢。其两省官中谢。即不在。令本司前一日奏闻。余依其年二月堂帖。奉宣。新授刺史。于合内及延英中谢。不必须候延英开。其月。中书门下奏。仆射尚书侍郎。左右丞。五监九寺大卿监。准开成元年三月敕。每遇延英开。并令候对。如入合日班退后。各于紫宸殿前东西松树下。依位立。本司有公事。即闻奏者。伏以两衙坐日。宰臣及次对官奏事。比及退朝。已是辰巳之间。若更祗候。即废阙公务。今日延英面论。并请停罢。如须顾问。隔宿及临时宣召。必不稽迟。依奏。其年十月。昭恪太子薨。中书门下奏。辍朝合至月末。旧无起居之礼。颇乖臣子之心。臣等商量。隔三日一赴延英。进问起居。应协情礼。从之。

四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及诸卿监等。遇两衙坐日。宜令两人循环于阁内。及延英祗候者。敕前件官等。若当待制之日。重差定宪。虑妨公事。起今以后。合祗候官。请不在待制之限。依奏。其年二月。御史中丞高元裕奏。伏以近日丞郎以上官。未就食之前。时有称疾。便请先出。请自今。合候对官。遇延英开日。有事要与宰臣商量者。即请拜食后先出。仍事须前牒台司。或年齿衰迟。不任每度就食者。量许三度仗下后先出。其余官不在此限。如违。请每月终。一度具名闻奏。依奏。

  百官奏事

旧制。六品以下官奏事。皆自称官号臣姓名。然后陈事。通事舍人。侍御史。殿中侍御史。则不称官号。

贞观四年五月五日。上谓房元龄等曰。君于臣子。情亦无别。前如晦亡。朕为不视事数日。恻怆之。今任瑰亡。岂有内外殊异。所司不进状。乃对仗便奏。此岂识朕意。如朕子弟。不幸死亡。公等可如此奏耶。今日后不得如此。

永徽二年十二月诏。五品以上上封事。不能进。听仗下面奏。

景龙二年二月七日敕。仗下奏事人。宜对中书门下奏。若有秘密。未应扬露。及太史官。不在此限。至三年二月二十六日敕。诸司欲奏大事。并向前三日。录所奏状一本。先进。令长官亲押。判官对仗面奏。其御史弹事。亦先进状。至开元五年九月十二日诏。比来百司及诏使奏陈。皆待仗下。颇乖公道。须有革正。自今以后。非灼然秘密。不合彰露者。并令对仗。如文书浩大。理文杂着。仍先进状。其太史官。自依旧例。至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诏曰。百司及奏事。皆合对仗公言。比日以来。多仗下独奏。宜申明旧制。告语令知。如缘曹司细务。及有秘密不可对仗奏者。听仗下奏。

开元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敕。五品以上要官。若缘兵马要事。须面陈奏听。其余常务。并令进状。

兴元元年九月。上谓宰臣曰。近者朝官谏言。都不陈奏。时之利病。何以知之。自今每正衙及延英坐日。常令朝官三两人。面奏时政得失。庶有宏益。

贞元十四年二月。太常卿齐抗奏。元日朝贺奏事。户部尚书司天监奏。开元礼。并令于横班。同群官拜讫。然后依次奏事。自后并未拜以前。先就阶上立奏。事毕。随例便退。既无礼度。则有阙仪。今请依开元礼。户部尚书以上。于南班再拜讫。便随上公升于阶。就东向位立。准仪注奏事。以补旧仪。可之。

十八年七月。嘉王府咨议高宏本。正衙奏事。自理逋债。因下敕曰。比来百官。每于正衙奏事。至于移时。为弊亦甚。自今以后。不须于正衙奏事。如要陈奏者。并于延英进状请对。正衙奏事。不易之制。贞观之间。孜孜治道。讲陈政事。其后正衙奏御。凡在列位。无不上达。今宏本自理。罪之可也。因人而废其事。不可。

长庆二年七月。御史台奏。文武常参官阁内奏事。近年无例。昨者。威卫将军高扶。援引德音。迥出班位。缘非弹奏本条。未敢举勘。起今以后。其文武常参官。应有谏论。合守进状常例。有违。即请奏弹。从之。会昌元年六月敕。今后应有朝官及上封事人进章表。论人罪恶。并须证验明白。状中仍言请付御史台。不得更云请留中不出。如军国要机。事关密切。不在此例。

  亲王及朝臣行立位

贞观十二年正月十五日。礼部尚书王珪奏。言三品以上。遇亲王于途。皆降乘。违法申敬。有乖仪注。上曰。卿辈皆自崇贵。卑我儿子乎。特进魏征进曰。自古迄兹。亲王班在三公之下。今三品皆天子列卿。乃八座之长。为王降乘。非王所宜当也。求诸故事。则无可凭。行之于今。又乖国宪。上曰。国家所以立太子者。拟以为君也。然则人之修短。不在老幼。设无太子。则母弟次立。以此而言。安得轻我子者。征又曰。殷家尚质。有兄终弟及之义。自周以降。立嫡以长。所以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源本。为国者宜知所慎。于是。遂可珪奏。

开元六年八月一日。右散骑常侍褚无量上疏曰。臣谨详诸史氏。案以礼经。有亲亲之义。尊尊之道。所以重王室。敬耆年。今陛下缵旧惟新。睦亲尚齿。朝仪品列。宜更申明。至若命以嗣主。用崇主祭。养夫国老。盖在乞言。会于朝班。合从上列。准令嗣王正一品。今乃居庶官之次。颇为闲杂。须有甄明。臣伏见开府仪同三司。在三品前立。望请嗣王。亦与开府同行。诸致仕官。各于本司之上。则重亲尚齿。典礼式存。五日敕。九族既睦。百官有序。至于班列。宜当分位。嗣王实光于主祭。国老有贵于乞言。比在朝仪。尚为闲杂。非所谓睦亲敦旧之义也。嗣王宜与开府仪同三司等致仕官。各居本司之上。用永为例程。

七年八月敕。诸王入朝。及别恩。近至朝参日未入。闲于便近处坐。仍令所司陈设。

建中元年十一月诏。亲王出合就本列。至贞元三年七月诏。宗庙尚爵。朝廷尚官。今嗣郡王。爵虽居高。官或在下。列于上官之上。非制也。至四年七月敕。自今以后。嗣郡王列于本官之下也。

贞元二年十月九日。御史台奏。每有庆贺。及须上表。并合上公行之。如无上公。即尚书令仆以下行之。其嗣王合随宗正。若有班立。位合依三品。

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敕。今后嗣郡王列于官班之上。庶子宜在卿之上。

  文武百官朝谒班序

贞元二年六月。御史中丞窦参奏。起今以后。班七人以上。同日不到者。请具名闻奏。从之。其年九月五日敕。应文武百官朝谒班序。

中书门下。侍中。中书令。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各以本官序。供奉官。左右散骑常侍。门下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起居郎。及舍人。左右补阙。左右拾遗。通事舍人。在横班序。若入阁。即各随左右省。其御史大夫。中丞。侍御史。在左。殿中侍御史。在右。通事舍人。分左右立。若横行参贺辞见。御史大夫在散骑常侍之上。中丞在谏议大夫之下。御史台。御史大夫在三品官之上。别立。中丞在五品官之上。别立。留守。副元帅。都统。节度使。观察使。都团练。都防御使。并大都督。大都护。持节度者。即入。班在正官之次。余官兼者。各从本官班序。御史在六品班之后也。诸使司下无本官。准授内供奉里行者。即入班。亦在正官之次。有本官兼者。各从本官班序。如本官不是常参官。并宪官是摄者。惟听于御史班中辞见。殿中省官监。少监。尚衣。尚舍。尚辇奉御。分左右随伞扇立。若入阁亦如之。

一品班。 三太。三公。太子三太。嗣郡王。散官开府仪同三司。爵开国公等同班。

二品班。 尚书左右仆射。太子三少。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散官特进。光禄大夫。爵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并勋官上柱国柱国同。

三品班。 六司尚书。太子宾客。九寺卿。国子祭酒。三监京兆等。七府尹。詹事。亲王傅。中都督。上都护。下都护。下都督。上州刺史。五大都督府长史。上都督府下都护。散官金紫光禄大夫。爵开国侯。勋上护军。下护军。

四品班。 尚书左右丞。六司侍郎。太常少卿。宗正少卿。左右庶子。秘书少监。左右七寺少卿。国子司业。少府。秘书少监。京兆河南太原少尹。少詹事。左右谕德。家令。率更令仆。亲王府长史。司马。凤翔等少尹。中州刺史。下州刺史。大都督大都护司马。散官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大中大夫。中大夫。爵开国伯。勋官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

五品班。 尚书诸司郎中。国子博士。都水司使者。万年等六县令。太常宗正秘书丞。著作郎。殿中丞。尚食。尚药。尚舍。尚辇。奉御。大理正。中允。左右赞善。中书舍人。洗马。亲王咨议友。散官中散大夫。朝请大夫。朝散大夫。爵开国子。开国男。勋官上骑都尉。骑都尉。

武班供奉。宣政殿前立位。 从北。千牛连行立。次千牛中郎将。次千牛将军一人。次过状中郎将一人。次接状中郎将一人。次押柱中郎将一人。次又押柱中郎将一人。次排阶中郎将一人。次又押散手仗中郎将一人。以上在横阶北次南。金吾左右大将军。入阁升殿。夹阶座左右。从南。千牛将军一人。次千牛郎将一人。次千牛将军一人。次千牛连行。立柱外。过状中郎将一人。接状中郎将一人。次押柱中郎将一人。次又押柱中郎将一人。排阶中郎将一人。阶下排散手仗中郎将一人。金吾将军俱分左右立。应当本日入阁人。各依前件立。其不合入阁人。各依本职事立。非当上人。遇合参日。并从本官品第班序。其入阁升殿。除千牛卫将军中郎将外。余并以左右卫中郎将充。其诸卫及率府中郎将。皆不得升殿。

一品班。 郡王。散官骠骑大将军。爵国公。

二品班。 散官。辅国大将军。镇国大将军。爵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勋官上柱国。柱国。

三品班。 左右卫。左右金吾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左右千牛卫大将军。诸卫将军。散官。冠军大将军。云麾将军。爵开国侯。勋官上护军。护军。

四品班。 左右千牛卫。左右监门卫中郎将。亲勋翊卫中郎将。太子左右卫。太子左右卫司率。清道内率。监门副率。太子亲勋翊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中府折冲都尉。散官忠武将军。壮武将军。宣威将军。明威将军。爵开国伯。勋官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

五品班。 亲勋翊卫郎将军。太子亲勋翊卫郎将。亲王府典军。亲王府副典军。下府折冲都尉。上府果毅都尉。散官定远将军。宁远将军。游骑将军。游击将军。爵开国子。开国男。勋官上骑都尉。骑都尉。

尚书省官。 据周礼。先叙六官。准六典。尚书为百官之本。今每班请以尚书省官为首。

东宫官。王府官。外官。 东宫官既为宫臣。请在上台官之次。王府官又次之。三太。三少。宾客。右庶子。王傅。既为师傅宾相。不同官属。请仍旧。

太常宗正丞。 并随寺望。合在秘书丞上。

尚食奉御。尚药奉御。 本局既隶殿中省。合在殿中丞之下。

诸王府官。行列合以王长幼为序。

检校官。兼官。及摄试知判等官。 并在同位正官之次。其有行所检校。兼试摄判等官职事者。即依正官班叙。除留守。副元帅。都统。节度使。观察使。都团练。都防御使。并大都督。大都护。持节兼外。余应带武职事位。在西班。仍各以本官品第为班序。

含元殿前。龙尾道下叙班。 旧无此仪。惟令于通干观象门南叙班。自李若水任通事舍人。奏更于龙尾道下叙班。既非典故。今请停废。

文武官行立班序。 通干观象门外序班。武次于文。至宣政门。文由东门而入。武由西门而入。至阁门亦如之。其退朝。并从宣政西门而出。

文官充翰林学士。皇太子侍读。诸王侍读。武官充禁军职事。准旧例。并不常朝参。其翰林学士。大朝会日。准兴元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敕。朝服班序。宜准诸司官知制诰例。在集贤史馆等诸职事者。并请朝参讫。各归所务。

辞见宴集。班列先后。 请依天宝三载七月二十八日礼部详定所奏敕公式令。诸文武官朝参行立。二王后位在诸王侯上。余各依职事官品为序。职事同者。以齿。致仕官各居本品之上。若职事与散官勋官合班列。文散官在当阶职事者之下。武散官次之。勋官又次之。官同者。异姓为后。若以爵为班者。爵同者亦准此。其男以上任文武官者。从文武班。若亲王嗣王任卑者职事。仍依本品。郡王在三品以下。职事官在阶品上。自外无文武官者。嗣王在太子太保下。郡王次之。国公在正三品下。郡公在从三品下。县公在正四品下。侯在从四品下。伯在正五品下。子在从五品下。男在从五品下。即前资官被召见。及赴朝参。致仕者。在本品见任上。以理解者。在同品下。其在本司参集者。各依职事。诸司散官。三品以上在京者。正东。朝会依百官例。自余朝集及须别使。临时听敕进止。

仪制令。 诸在京文武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文武官五品以上。仍每月五日。十一日。二十一日。二十五日参。三品以上。九日。十九日。二十九日又参。当上日不在此例。其长上折冲果毅。若文武散官五品以上。直诸司及长上者。各准职事参。其宏文馆崇文馆。及国子监学生。每季参。若雨沾失容。及泥潦并停。诸文武九品以上。应朔望朝参者。十月一日以后。二月二十日以前。并服葱褶。五品以上者。着珂伞。周丧未练。大功未葬。非供奉及诸宿卫官。皆听不赴。

常参文武官。准令每日参。自艰难以来。人马劣弱。遂许分日。望许依前分日参。待戎事稍平。加其俸禄。即依例程。其武官准令五品以上。每月六参。三品以上。更加三参。顷并停废。今请准令。却复旧仪。其朔望朝参。及宏文馆崇文馆国子监学生每季参等。请续商量闻奏。以前御史中丞窦参等奏。伏奉今年四月三日敕。宜付所司。与御史台。以近日体例。参议礼文。务从简正。详定讫闻奏者。臣等准敕。详定如前。敕旨。二品武班。宜以左右金吾等十六卫上将军。依次为班首。其检校官。兼及摄试知判等本官。二品以上者。位望崇重。礼异群僚。宜依本班朝会。余依。十三年十月。徐泗节度使张建封入朝觐。诏参令入大夫班。亦优礼也。二十年十月。御史中丞武元衡奏。准贞元二年班序敕。使下三院御史。有本官是常参官兼者。即入本官班。如内供奉里行。即入御史班。缘使下御史。近例并不在内供奉班内。请自今以后。诸使下御史内供奉者。入合日。并依宣政殿前班位。次员外郎之后。在正台监察御史之上。使为例程。从之。

二十一年五月。御史台奏。准贞元二年九月班序敕。已有定制。其横行位次。请一切依本班先后。如遇雨泥。廊下立班。即依旧位。又常参官辞见班令。缘御史多带兼官。高下不等。今请兼大夫者。在诸司四品之上。丞郎及供奉官五品之下。兼中丞者。在诸司五品之上。供奉官五品之下。兼侍御史者。在诸司六品之上。供奉官六品之下。兼殿中监察者。在诸司七品之上。及供奉官本品之下。如本官带常参官摄御史者。依本官班序。仍旧例。准入辞见。如本官不是常参官摄御史者。不在此例。又诸文武官朝参行立。各依职事官品为序者。缘有检校官高。职事官卑。及嗣王郡王任职事官。高卑不等。今请应检校仆射尚书以上。及嗣王郡王任职事官者。一切在职事本品之上。又准紫宸门外班。除供奉官。余其一切宣政殿前班序。登阶后。任依旧位。如违。请准干元元年三月敕。夺一月俸。依奏。

元和元年四月。御史中丞武元衡奏。贞元二年。御史中丞窦参奏。凡诸使兼宪官职。除元帅。都统。节度使。观察。都团练。防御等使。余并列在本官之位。请自今以后。常参官御史大夫中丞者。准检校省官例。立在本品同类官之上。从之。

会昌二年十月。中丞李回奏。准元和元年四月敕。常参官兼御史大夫中丞。立在本品同类官之上。自后。尚书诸司侍郎兼宪官。与左右丞不常并置。至于序立。式有所疑。臣伏请依前遵守。永为定制。依奏。尚书左丞孙简奏。伏以班位等差。本系品秩。近者官兼台省。立位稍迁。颇紊彝制。理亦未通。今据台司重举元和元年所奉敕。常参官兼大夫中丞者。准检校官。立在左右丞之上者。承前列曹侍郎兼大夫者至少。准京兆尹往往带此官。其京兆尹是从三品。至今班位。只在本品同类官从三品卿监之上。在太常宗正卿三品之下。其尚书左丞是正四品上。户部侍郎是正四品下。今户部侍郎兼大夫。只合在本品同类官正四品下。诸曹侍郎之上。不合在正四品丞郎之上。与京兆尹在正三品卿监之下无异。又据尚书右丞。是正四品下。吏部侍郎。是正四品上。今吏部侍郎班位。在右丞之下。盖以右丞官居省辖。职在纠绳。吏部侍郎品秩虽高。犹居在下。推此言之。则左丞品秩既高。又处纲辖之地。户部侍郎虽兼大夫。岂可骤居其上。今据散官自将侍郎上至开府特进。每品从上下名级各异。则从上下。又不得谓之同品。今取于理切近者。用以比方。今京兆河南司录。及诸州录事参军。皆操纪律。纠正诸曹。与尚书省左右丞。纲纪六典略同。设使诸曹掾。因其功劳。朝廷就加台省官。立位岂得使在司录及录事参军之上。施于州县。尚谓非宜。况在朝廷。实为倒置。且尚书左丞。自置此官。职业至重。按六典得弹射八座。主省内禁令。及宗庙祠祭之事。御史纠劾不当。得弹奏之。岂可不究是非。轻为措置。今台司所奏。但言往例。曾不揣摩。事若循理。虽无往例。亦合遵行。事若非宜。虽有往例。便合改正。今据元和元年。台司所奏。敕户部侍郎兼大夫。班位合在兵部侍郎之上。在左右丞吏部侍郎之下。今若因循往例。不宜改正。遣户部侍郎兼大夫。位在左右丞之上。则京兆尹兼御史大夫。班位合在太常宗正卿之上。不唯有紊典章。实恐重违元敕。谨具贞元二年以后敕旨如前。伏乞重赐参详。庶合事理。敕旨。缘御史台与台省各执所见。因此须为定制。其宜令两省官详议闻奏。

三年二月。库部郎中知制诰崔于奏。兼御史大夫中丞一班位。奉敕。宜令两省官详议闻奏者。伏以御史大夫中丞。掌邦国宪法。朝廷纪纲。兼此官者。皆以所领务重。时为宠奖。近来诸司侍郎兼大夫者。并在左右丞之上。相承不改。待之已久。况今使下监察御史里行。朝谢之时。列在左司郎中之上。以此参比。足可辨明。况奉去年十月敕。御史大夫。进为正三品。寺丞进为正四品下。郎官望等。里九重往。时酌从宜之文。定可久之法。合崇宪职。庶协朝仪。请准前例。诸行侍郎兼御史大夫中丞者。在尚书左丞之上。敕。宜依崔于等所奏。

唐会要卷二十六

  册让

贞观八年敕。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并临轩册授。太子三少。侍中。中书令。六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镇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九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册。至光宅元年。并停。

显庆元年九月二十七日敕。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诸曹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领军。镇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诣朝堂受册。至景云九年八月十四日敕。左右丞相。侍中。中书令。六尚书已上。欲让者听。余并不颁。至开元中。宰相李林甫奏。两省侍郎。及南省诸司侍郎。左右丞。虽是四品。职在清要。亦望听让。大历十四年五月。临轩册尚父子仪于宣政殿。自开元已来。册礼久废。惟天宝末。册杨国忠为司空。至是复行。

贞元三年三月。御宣政殿。备礼册拜李晟为太尉。晟受册讫。具羽仪乘辂谒太庙。遂赴任于尚书省。故事。临轩册拜三公。中书令读册。侍中奏礼毕。如阙。即宰相摄之。时宰相张延赏。欲轻其礼。始奏令兵部尚书崔汉衡摄中书令。读册。左散骑常侍刘滋摄侍中。奏礼毕。临轩册命宰臣不亲行事。自此始也。延赏素与晟有隙。至是故特降减其礼。欲以轻之也。

  举人自代

武德五年三月敕。令京官五品已上。及诸州总管刺史。各举一人。其有志行可录。才用未申。亦许听自己具陈艺能。当加显擢。授以不次。

显庆四年十一月诏。百官群僚公卿尹。除命多存饰让。自兹已后。宜各举所知以自代。仍具才行。送转中书省叙用。

宏道元年正月。京官六品已上清望官。及诸州岳牧。各以己之职。推让三人。并以名闻。随即升擢。

上元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敕文。每除京官五品已上正员清望官。及郎官御史。诸州刺史。皆令推荐一两人。以自代。仍具录行能闻奏。审其所举。以行殿最。

建中元年正月五日敕文。常参官及节度。观察。防御。军使。城使。都知兵马使。诸州刺史。少尹。赤令。畿令。并七品已上清望官。及大理司直评事。授讫三日内。于四方馆上表。让一人以自代。其外官与长吏勾当。附驿闻奏。其表付中书门下。每官阙即以见举多者。量而授之。

贞元二年正月二十四日。新授三日内。上表举人自代者。比来所举。少有摭实。殊乖求才之意。自今已后。每举人皆令指陈其承前事迹。分析言之。

元和六年十月。中书门下奏。准建中元年敕。常参官举人后。便具所奏举人兼状上中书门下。如官缺。于此选择进拟。从之。

咸通四年正月敕。中外官宜准建中元年敕。授官后三日。举一人自代。

  读时令

贞观十四年正月二日。命有司读春令。诏百官之长。升太极殿。列坐而听焉。

长安四年。司礼少卿崔融上表曰。臣伏见去年元日。明堂受朝。读时令。谨按读时令。自魏晋已来。创有此礼。每岁立春。立夏。大暑。立秋。立冬。常读五时令。帝升御坐。各服五时之色。尚书令已下就位。尚书三公。即奉时令就位伏读。凡五时皆如之。所以祇迓天和。至宋朝亦行斯礼。此后寻废。迄至国初。但存读令之文。亦不行其事。自陛下御极。创建明堂。旧典缺本。莫不补辑。每至元日。受朝布政。因以时令之礼。附于元日行之。今布政等礼已停。不合更读时令。所司因循。去年元日尚读。有乖古典。事须停废。臣谨与鸾台凤阁。考古详议。已停读讫。不敢不奏。

开元二十六年四月一日。命太常卿韦绦。每月进月令一篇。是后每孟月朔日。上御宣政殿。侧置一榻。东西置案。令韦绦坐而读之。诸司官长。每升殿列坐听焉。岁余罢之。

干元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立春。御宣政殿。命太常卿于休烈读春令。常参官五品已上。并升殿坐而听之。

贞元六年二月制。自今已后。每至四孟月迎气之日。令所司宣读时令。朕当与百辟卿士举行之。

太和八年六月。中书门下奏。汉丞相魏相奏云。阴阳者五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圣贤。未有不由者也。请选明经通知阴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宣帝纳用。遂致太平。国朝开元中。诏今春夏秋冬。常令以孟月于正殿受朝。读时令。天宝已后。盛典久废。灾沴之作。实恐由斯。臣等商量。来年正月。依礼读时令。命太常寺先撰仪注。务于简便。从之。

  命妇朝皇后应仪制附。

国朝命妇之制。皇帝妃嫔及皇太子良娣以下。为内命妇。公主及王妃已下。为外命妇。王之母妻为妃。

永徽五年十一月。武后初立。群臣命妇朝皇后。旧仪。冬至元日。百官不于光顺门朝贺皇后。至干元元年。张皇后遂行此礼。礼仪使工部侍郎于休烈奏曰。据周礼。有命夫朝人主。命妇朝女君。自永徽五年已来。则天为皇后。始行此礼。其日。命妇又朝光顺门。朝官命妇。并入杂处。殊为失礼。有诏乃停。

景云四年六月敕。文武官五品已上。母妻未受邑号告身者。不在朝会之限。其月敕。宗族命妇。第一第二第三品。并每月二十六日参。又诸亲命妇。非应朝参。及须辞见谢者。皆不得辄奏。其会集所司。录人数送内侍省内谒者监。前一日奏。其日平明。于宫城门外车马集。内谒者监点引。至命妇朝堂下车讫。又点定。然后奏帐讫。各报所由。若辞见参谢。及有献奉。亦平明至宫门整比。一时总奏。如敕。追唤者。随至闻奏。又诸亲五等已上。内命妇才人已上。并外命妇朝参乘马者。听乘至命妇朝堂。从人数准乘车例。即入内者令一人。监门校尉。内侍省高品官对看。然后入。若从内出。准此。其下从入者。即监搜。若有妇人男妇。并不得入。诸亲第一第二等。及亲王太妃妃。下从妇女六人。扶车三人。散使二人。外命妇二品已下。上从妇女二人扶车。亲王及太妃妃公主。遣阿奶及内监参。下从扶车散使一人。诸亲及外命妇。朝贺辞见见参谢入内。从听依前件。至内命妇朝堂。及夫子官品高。于等从高。仍并不得乘担子。其尊属年老。敕赐担子者。不在此例。又外命妇品。大长公主长公主并视正一品。郡主视从一品。县主视正二品。王妻为妃。嗣王郡王母妻亦同。文武官一品。及国公其非始封者。带三品已上者同。母妻为国夫人。三品已上母妻为郡夫人。四品。若勋官二品有勋。母妻为郡君。五品若勋官三品有封。母妻为县君。带职者若勋官四品有封。母妻为乡君。其母邑号。皆加太字。各视夫子之品。即夫子两有官及爵。或准一人有官及爵者。皆听从高荫。及内命妇四品已上。母并加邑号。一品二品。母为正四品郡君。三品四品。母并为正五品县君。东宫命妇。亦准此。其会朝依命妇制。凡外妇人不因夫及子号。别加邑号。夫人云某品郡君。某县君乡君。并准此。诸因夫子应授妃已下者。见任官从本司。无本司从本贯。陈牒所司。申奏给告身。其申奏者。所司总为抄奏。若未给授。而夫子薨卒者。不在给限。诸庶子有五品已上官封者。若嫡母在。所生之母不得为太妃已下。无者听之。承重者不给。又诸亲妇人。并命妇应长参者。每月二十六日。及岁朝冬至寒食。五月五日。并命所司。于命妇朝堂供养。入诸命妇朝参。若行立次第。各准夫子。同班。则母在上。非二王后。夫人及职事五品已上命妇。并不在朝参之例。散官三品以上。王及国公得朝参者。母妻准夫子例当参。自有制者依常参。诸蕃人三品已上母妻。应加邑号者。并授。诸外命妇每朝参。光政景运永安等门。车马两门放出入。

元和元年十月。太常奏。外命妇参贺皇太后仪制。自今以后。每年元日冬至。外命妇有邑号者。并准式赴皇太后所居宫殿门进名参贺。其立夏立秋立冬。并进名参。如泥雨即停。依奏。

二年七月敕。每年元日冬至立夏立秋立冬日。外命妇朝谒皇太后。自有常仪。不合前却。自今已后。诸公主郡县主。宜委宗正寺勾当。常参官母妻。御史台勾当。如有违越者。夫子夺一月俸。无故频不到者。有司具状闻奏。

十五年二月。太常寺奏。内外命妇。请至朝贺参奉前五日。宗正寺光禄内侍省计会进名。御史台具集日。转牒诸司。余准元和元年敕处分。依奏。

长庆四年三月。礼仪使奏。故事。命妇有邑号者。正至四立。并合行起居之礼。缘其日两宫起居。若依旧章。事涉烦亵。今请正至日。即诣兴庆宫起居讫。诣光顺门起居。制可。

天佑二年七月二十三日敕。册皇太后。内外命妇。比合朝贺。今缘命妇未有院宇。兼虑或阙礼衣。若准旧仪。恐难集事。宜令各据章表称贺。

  皇太子冠

贞观三年正月。有司上言。皇太子将行冠礼。宜用二月为吉。请退兵备仪注。上曰今东作方兴。恐妨农事。令改用十月。太子少保萧瑀奏称。准阴阳家。用二月为胜。上曰。阴阳拘忌。朕所不行。若动静必依阴阳。不顾礼义。欲求福佑。其可得乎。若行所当行。皆遵正道。自然当与吉会。且吉凶在人。岂假阴阳拘忌。农时甚要。不可蹔失。

开元六年。侍中宋璟上表曰。臣伏以太常状。以皇太子冠。准东宫典记。有上礼之仪。谨按上礼非古从南齐后魏。始有此事。而垂拱神龙。更扇其道。群臣敛钱献食。君上厚赐答之。姑息施恩。方便求利。每缘一事。有此再烦。齐魏之风。故不足效。后车辙有前车之戒。应当取适。皇太子冠乃盛礼。自然合有锡赉。上台东宫。两处宴会。非不优厚。其上礼仪宜停。

  皇太子加元服

贞观八年二月三日。皇太子加元服。

永徽六年二月五日。皇太子加元服。内外文武官为父后者。赐爵一级。

显庆四年十月十二日。皇太子加元服。

开元八年正月十一日。皇太子加元服。十二日。太子谒太庙。十三日。宴百官于太极殿。

  皇太子见三师礼

贞观十一年七月。礼部尚书王珪兼魏王师。上问黄门侍郎韦挺曰。泰昨与珪相见。若为礼节。挺对曰。见师之礼。拜答如仪讫。王问珪忠孝。珪答曰。陛下。王之君也。事君思尽忠。陛下。王之父也。事父思尽孝。忠孝之道。可以享天佑。余芳可以垂后叶。王曰。忠孝之道。已闻教矣。愿闻所习。答曰。汉东平王苍云。为善最乐。上曰。我常语泰。汝之事师。如事我也。泰每先拜珪。珪亦以师道自居。物议善之。

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上谓房元龄萧瑀曰。太子三师。以德导人者也。若师礼卑。则太子无所取则。于是诏令撰三师仪注。太子出殿门迎。先拜。三师答拜。每门让。三师坐。太子乃坐。与三师书。前名惶恐。后名惶恐再拜。其年。皇太子承干失德。魏王有夺嫡之渐。内外拟议。上恶之。谓侍臣曰。当今朝臣忠謇。无踰魏征。我遣傅皇太子用绝天下之望。及草诏曰。征其辞乎。皆曰。征已拜侍中。必不受师傅。上曰。征识吾此意。当不固辞。及诏为太子太师。征自陈有疾。诏答曰。汉之太子。四皓为助。我之赖卿。即其义也。知公疾病。当卧护之。即拜奉诏。其年四月。英公绩为特进太子詹事。乃同中书门下三品。上谓绩曰。我儿新登储贰。卿旧长史。今以宫事相委。故有此授。虽屈阶资。可勿怪也。属以幼孤。思之无越卿者。公往不遗李密。今岂有遗朕哉。绩雪泪致词以谢。

是月。诏宰臣刘洎。岑文本。褚遂良。往来东宫。与皇太子游处为宾客。初。洎上疏。以皇太子初立。宜尊师重学。与正人游。故上嘉叹行焉。

太和八年十月。太常礼院奏。今月十七日。皇太子与太师相见。请前一日。开崇明门。内外门所司陈设。依奏。

开成三年四月敕。宣令师保宾客。詹事。左右春坊。五品已上官。每至朔望日。仗门下。与前件官。诣崇明门谒见皇太子。其一官两员已上者。任分番。如遇阴雨休假。其辍朝放朝。并权停。

其年八月。敕太子太师郑覃。每月与宾詹左右春坊五品已上官。谒见皇太子。宣令每月更添一日。以二十六日二十一日诣崇明门谒见。若遇阴雨休假。其辍朝放朝。即取以次双日。余准今年四月敕处分。九月敕。太子太师及东宫。每月二十六。诣崇明门谒皇太子宜停。

  皇太子不许与诸王及公主抗礼

贞观十一年。中书舍人高季辅上疏曰。臣窃见密王元晓等。俱是懿亲。陛下友爱之怀。义高古昔。分以车服。委以藩维。须依礼仪。以副瞻望。比见帝子拜诸叔。诸叔亦答拜。王爵虽同。家人有礼。岂合如此。颠倒昭穆。伏望一垂训戒。永循彝则。

显庆三年正月二十一日诏。父母之尊。人伦以极。舅姑之敬。礼经攸重。苟违斯义。有斁彝伦。如闻公主出适。王妃作嫔。舅姑父母。皆降礼答拜。此乃子道亡替。妇德不修。何以式序家邦。仪刑列阃。自今已后。可明加禁断。一依礼法。

神龙元年二月十五日。制曰。朕临兹宝极。位在崇高。负扆当阳。虽受宗枝之敬。退朝私谒。仍用家人之礼。近代已来。罕遵轨度。王及公主。曲致私情。姑叔之尊。拜于子侄。违背礼典。情用怃然。自今已后。宜从革弊。安国相王及镇国太平公主。更不得辄拜卫王重俊兄弟。及长宁公主等。宣示尊属。知朕意焉。

  乡饮酒

贞观六年诏曰。比年丰稔。闾里无事。乃有惰业之人。不顾家产。朋游无度。酣宴是耽。危身败德。咸由于此。每览法司所奏。因此致罪。实繁有徒。静言思之。良增轸叹。自匪澄源正本。何以革兹俗弊。当纳之轨物。询诸旧章。可先录乡饮酒礼一卷。颁行天下。每年。令州县长官。亲率长幼。齿别有序。递相劝勉。依礼行之。庶乎时识廉耻。人知敬让。

唐隆元年七月十九日敕。乡饮酒礼之废。为日已久。宜令诸州。每年遵行乡饮酒礼。

开元六年七月十三日。初颁乡饮酒礼于天下。令牧宰每年至十二月行之。至十八年。宣州刺史裴耀卿上疏曰。州牧县宰。所主者。宣扬礼乐。典校经籍。所教者。返古还淳。上奉君亲。下安乡族。圣朝制礼作乐。虽行之日久。而外州远郡。俗习未知。徒闻礼乐之名。而不知礼乐之实。窃见以乡饮酒礼颁于天下。比来唯贡举之日。略用其仪。闾里之间。未通其事。臣在州之日。率当州所管县。一一与父老百姓。劝遵行礼。奏乐歌至白华华黍南陔由庚等章。言孝子养亲。及群物遂性之义。或有泣者。则人心有感。不可尽诬。但州县久绝雅声。不识古乐。伏计太常。具有乐器大乐。久备和声。望天下三五十大州。简有性识人。于太常调习雅声。仍付笙竽琴瑟之类。各三两事。令比州转次造习。每年各备礼仪。准令式行礼。稍加劝奖。以示风俗。二十五年三月敕。应诸州贡人。上州岁贡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必有才行。不限其数。其所贡之人。将申送一日。行乡饮酒礼。牲用少牢。以现物充。

  大射

武德二年正月。赐群臣大射于元武门。四年八月。赐三品已上射于武德殿。

贞观三年三月三日。赐重臣大射于元德门。

五年三月三日。赐文武五品已上射于武德殿。

六年三月三日。赐群臣大射于武德殿。

十一年三月三日。引五品已上。大射于仪凤殿。

十六年三月三日。赐百僚大射于观德殿。其年九月九日。又赐文武五品已上。射于元武门。

永徽三年三月三日。幸观德殿。赐群臣大射。

五年九月三日。御丹霄楼。观三品已上行大射礼。四日。赐五品已上射于永光门楼。以观之。

麟德元年三月三日。展大射礼。自后。遂不行此礼。

景云二年。谏议大夫源干曜。请行射礼。上表曰。臣闻圣王之理天下也。必制礼以正人情。人情正。则孝于家而忠于国。此道不替。所以理也。故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是以古之择士。先观射礼。所以明和容之义。非取乐一时。夫射者。别正邪。观德行。中祭祀。辟寇戎。古先哲王。莫不递袭。臣窃见数年以来。射礼便废。或缘所司惜费。遂使大射有亏。臣愚以为所费者财。所全者礼。故孔子云。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伏望令圣人之教。今古常行。天下幸甚。

先天元年九月九日。御安福门观百僚射。至八日乃止。

开元四年三月三日。赐百官射。时金部员外郎卢廙。与职方员外郎李蕃。俱非善射者。虽引满俱不及垛。而互言工拙。蕃戏曰。与卢箭俱三十步。左右不晓。蕃箭去垛三十步。卢箭去身三十步也。八年九月七日。制赐百官九日射。给事中许景先驳奏曰。近以三九之辰。频赐宴射。已着格令。犹降纶言。但古制虽存。礼章多缺。官员累倍。帑藏未充。水旱相仍。继之师旅。既不足以观德。又未足以威边。耗国损人。且为不急。夫古天子以射选诸侯。以射饰礼乐。以射观容志。故有驺虞狸首之奏。采蘩采苹之乐。天子则以备官为节。诸侯以时会为节。卿大夫以循法为节。士以不失职为节。皆审志固行。德美事成。阴阳克和。暴乱不作。故诸侯贡士。亦试于射宫。容礼有亏。则黜其地。是以诸侯君臣。皆重意于射。射之礼也大矣哉。今则不然。众官既多。鸣镝乱下。以苟获为利。以偶中为能。素无五善之容。颇失三侯之礼。官厚秩。禁卫崇班。动盈累千。其算无数。近河南河北。水涝处多。林胡小蕃。见寇郊垒。圣人忧勤。降使招恤。犹未能安。今一箭偶中。费一工庸调。用之既无恻隐。获之固无惭色。考古循今。则为未可。且禁卫武官。随番许射。能中的者。必有赏焉。此则训武习戎。时亦不阙。待寇宁岁稔。率由旧章。则爱礼养人。天下幸甚。疏奏。遂罢之。至二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敕大射展礼。先王仪。虽沿革或殊。而遵习无旷。往有陈奏。遂从废寝。永鉴大典。无忘旧章。将射侯以观德。岂爱羊而去礼。缅惟古词。罔不率由。自我而阙。何以示后。其三九射礼。即宜依旧遵行。以今年九月九日。赐射于安福楼下。自此已后。射礼遂废。

  讲武

武德元年十月四日诏。杀气方严。宜顺天时。申耀威武。可依别敕。大集诸军。朕将躬自循抚。亲临校阅。至八年十一月十日。讲武于同官县。

贞观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皇帝从太上皇。阅武于城西。

显庆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讲武于滍水之南。行三驱之礼。上设次于尚书台以观之。许州长史封道宏奏。尚书台本因汉南郡太守马融讲尚书于此。因以为名。今陛下亲降此台。以观校习。请改为讲武台。从之。

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讲武于并州城北。上御飞龙阁。引群臣临观之。左卫大将军张延师为左军。左右骁武等六卫。左羽林骑士属焉。左武候大将军梁建方为右军。领威武候等六卫。右羽林骑士属焉。一鼓而示众。再鼓而整列。三鼓而交前。左为曲直圆锐之阵。右为方锐直圆之阵。三挑而五变。步退而骑进。五合而各复其位。许敬宗奏曰。延师整而坚。建方敢而锐。皆良将也。李绩曰。甲冑精新。将士齐力。观之者犹震恐。况当其事乎。上曰。讲阅者。安不忘危之道也。梁朝衣冠甚盛。文物亦多。侯景以数千人渡江。一朝瓦解。武不可黩。又不可弃。此之谓也。

麟德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讲武于邙山之阳。上御北城楼以观之。

圣历二年十月。欲以季冬讲武。有司稽缓。延入孟春。麟台监王方庆上疏曰。谨按礼记曰。月令。孟冬之月。天子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此乃三时务农。一时讲武。以习射御。校才力。盖王者常事。安不忘危之道。孟春之月。不可以讲兵。兵者。干戈甲冑之总名。兵。金也。金性克木。春盛德在木。而举金以害盛德。逆生气也。孟春行冬令。则水潦为败。雪霜大挚。首种不入。蔡邕月令章句云。太阴新收。少阳尚微。而行冬令。以导水气。故水潦至而败生物也。雪霜大挚。折伤者也。太阴干时。雨雪而霜。故大伤首种。首种。谓宿麦也。麦以秋种。故谓之首种。入。收也。春为冱寒所伤。故夏至麦不成长也。孟春讲武。是行冬令。阴政犯阳气。害发生之德。臣恐水潦败物。雪霜损稼。夏麦不登。无所收入也。伏望天恩。不违时令。至孟冬教习。以顺天道。手制答曰。循览所陈。深合典礼。若违卿意。此乃月令虚行。伫起直言。用依来表。

先天二年十月十三日。讲武于骊山之下。征兵二十万。戈鋋金甲。耀照天地。列大阵于长川。坐作进退。以金鼓之声节之。三军出入。号令如一。上体擐戎服。持大鎗。立于阵前。兵部尚书郭元振。以亏失军容。坐于纛下。将斩之。宰臣刘幽求张说。跪于马前谏曰。元振翼戴上皇。有大功于国。虽犯军令。不可加刑。愿宽宥以从人望。乃舍之。配流新州。给事中知礼仪使唐绍。以董军仪有失。斩之。上既怒唐绍。左右犹望宽之。会有金吾卫将军李邈。遽请宣敕斩之。时人痛惜绍而深咎邈。寻有制罢邈官。遂摈废终身。薛讷为左军节度。众以元帅及礼官得罪。诸部颇亦失叙。惟讷及解琬军不动。上令轻骑召讷等。至军门不得入。礼毕。特加慰劳。

开元八年八月敕。国家偃武教。修文德。百年于兹矣。自运属清平。人忘争战。俎豆之事。则尝闻之。军旅之礼。我所未暇。且五材并用。谁能去兵。四方虽安。不可忘战。故周礼以军禁纠邦国。以搜狩习戎旅。不教人战。是谓弃之。宜差使于两京及诸州。拣取十万人。务求灼然骁勇。不须限以蕃汉。皆放番役差科。惟令围伍教练。辨其旗物。简其车徒。习攻取进退之方。陈威仪贵贱之等。俾夫少长有礼。疾徐有节。将以伐叛怀服。将以保大定功。协于师贞。以宏武备。应须期集。及有蠲免。所司明为条制。仍别作优赏法闻奏。

至德二年八月。御凤翔府门。大阅。三年正月。御翔鸾阁习武。自后遂废。

大中六年五月敕。天下军府有兵马处。宜选会兵法能弓马等人。充教练使。每年依礼教习。仍以其数申兵部。

  笺表例

旧例上所及下。其制六天子曰制。曰敕。曰册。皇太子曰令。亲王公主曰教。尚书省下州。州下县。县下乡。皆曰符也。下之达上。其制有六。上天子曰表。其近臣亦为状。上皇太子曰笺。启于其长上公文皆为牒。庶人之言曰辞。诸司相质问有三。曰关。关通其事。曰刺。刺举。曰移。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皆曰联署。

贞观十九年正月。上征辽。发定州。皇太子奏请飞驿递表起居。又请递敕垂报。许之。飞表奏事。自此始也。其年五月十日。高士廉刘洎等表称。皇太子与百官书疏。先无体式。请定其仪。诏。凡是处分论事之书。皇太子并画令。太子左右庶子已下署姓名。宣奉行书案画日。其余与亲友师傅等。不在此限。

天册二年二月一日敕。自今已后。施敕行制。及内外官司奏状文案。并大字。至圣历元年四月十一日制敕。公文钱物仓库。计赃科罪。传符过所。各依式及别敕。作大字。余寻常文按。解牒进奏。并依例程。

景龙三年二月。有司奏。皇帝践阼。及加元服。皇太后加号。皇后皇太子立。及元日。则例。诸州刺史都督。若京官五品已上在外者。并奉表疏贺。其长官无者。次官五品以上者贺表。当州遣使。余并附表。令礼部整比。送中书录帐总奏。又应上表启及奏状。并大书一行。不得过一十八字。其署名不得大书。诸奏军国事者。并须指陈实状。不得漫引古今。凡须奏请者。皆为表状。不得辄牒中书省。若事少者。即于表内具陈。使尽事情。若多不可尽书者。任于事前作一事条。表内不许重述。

景云二年六月敕。南衙北门及诸门进状。及封状意见。及降墨敕。并于状上昼题时刻。夜题更筹。

先天二年三月三十日诰。制敕表状。书奏笺牒。年月等数。作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字。

开元二年闰三月敕。诸司进状奏事。并长官封题进。仍令本司牒所进门。并差一官送进。诸奏。事亦准此。中书门下御史台。不须引牒。其有告谋大逆者。任自封进。除此之外。不得为进。如有违者。并先决杖三十。

七年三月敕。胡书进表。并令西蕃所由州府翻讫封进。

十一年七月五日敕。三都留守。两京每月一起居。北都。每季一起居。并遣使。即行幸未至所幸处。其三都留守。及京官五品已上。三日一起居。若暂出行幸。发处留守亦准此并递表。

二十三年八月。仪制令。皇帝。天子。夷夏通称。陛下。对策上表通称。至尊。臣下内外通称。乘舆。服饰所称。车驾。行幸所称。诸赴车驾所。及诸行在所。皇太子已下。率土之内。于皇帝皆称臣。皇后已下。率土之内。于皇帝太皇太后皇太后。皆称妾。六宫以下。率土妇人。于皇后皆称妾也。百官上疏于太皇太后皇太后称殿下。自称皆曰臣。百官及东宫对皇太子。皆称殿下。上启表同。百官自称名。宫官自称臣。

天宝十载十一月五日敕。比来牧守初上。准式附表申谢。或因便使。或有差官。事颇劳烦。亦资取置。自今已后。诸郡太守等谢上表。宜并附驿递进。务从省便。至十三载十一月二十九日诏。自今已后。每载贺正及贺赦表。并宜附驿递进。不须更差专使。

会昌五年八月。御史台奏。应诸道管内州。合进元日冬至端午重阳等四节贺表。自今已后。其管内州并仰付当道专使发遣。仍及时催促同到。如阙事。知表状判官。罚本职一月俸料。发表讫。仍先于急递中申御史台。除四节外。非时别有庆贺。使司便牒支郡取表状。急递至上都。委留后官进奏。缘使司贺表先来。其郡表则待齐到。一时付递中书发遣。如前却。亦准四节制例处分。旧例支郡不贺者。即不用聚表贺奏。大中三年。应边镇及诸道奏事表。时有不题事由。旧制。引进状内。每具所奏事由。时边镇节将。以讨伐党项羌。兵机急速。恐外人先知。因有此请。自后诸道。率多为例。亦无正敕及中书门下处分。

  待制官

贞观元年闰三月二十九日。太宗谓萧瑀曰。朕少好弓矢。自谓能尽其妙。近得良弓十数。以示弓工。弓工乃曰。此皆非良材也。朕问其故。工曰。木心不正。则脉理皆邪。弓虽刚劲。而遣箭不直。非良弓也。朕始悟焉。朕以弓矢定四方。用弓多矣。而有天下日浅。得为治之意。固未及于弓。弓犹失之。何况于理。自是遂延耆老。问以政术。京官五品已上。更宿中书两省。太宗每延与语。询访外事。务知百姓疾苦。政教之得失焉。

永徽六年十二月五日。诏礼部尚书宏文馆学士许敬宗。每日待制于武德殿之西门。

显庆四年二月二十八日。引诸色目举人谒见。下诏策问之。凡九百人。李巢。张九龄。秦相如。崔行功。郭待封五人为上第。令待诏宏文馆。每坐日。令五人随仗供奉。

文明元年九月五日敕文。京官五品已上清官。每日于章善明福门。各一人待制。证圣元年。左卫冑曹参军员半千充使吐蕃。辞日。则天谓之曰。久闻卿名。谓是古人。不意乃在朝列。境外小事。不足烦卿。宜且留待制也。遂与王处知石抱忠。并为宏文馆学士。仍与著作佐郎路敬淳。分日于明德门待制。

先天三年十月五日敕。京清官及朝集使六品已上。每日两人随仗待制供奉。及宿卫官不在此例。至开元十四年七月。诏曰。比令百官。更直待制。期于谠议。时纳箴规。不闻一言。甚无谓也。凡百庶僚。宜体朕怀。各尽昌言。以副虚伫。于是太子左庶子吴兢等各上疏。极言得失。

永泰元年三月敕。惟政之难。非贤勿乂。必稽于众。允执其中。实使群材。用宏庶绩。朕以国步未康。朝经或阙。思与文武荩臣。咨谋善道。尚书左仆射裴冕。右仆射郭英乂。太子少傅裴遵庆。太子少保兼御史大夫白志贞。太子詹事兼御史大夫臧希让。左散骑常侍杨瓘。检校刑部尚书王昂。检校刑部尚书崔涣。吏部侍郎李季卿。王延昌。礼部侍郎贾至。杞王傅吴令珪等。并集贤待制。

大历十四年六月八日。门下侍郎崔佑甫奏。伏以先天二年。令群臣直日待制。以备顾问。自今已后。准元敕文官一品以下。更直待制。待奏事官尽退。然后趋出。便于两廊赐食。待进止。至酉时后放。陛下闲暇之际。时有召问。庶或上裨圣政。奉敕宜依。其待制官。每日未时放归。至建中二年五月二日敕。宜令中书门下两省。分置待制官三十员。仍于见任前资。及同正兼试。九品已上官中。简择文学理道。兵锋法度优深者。具名闻奏。度支据品秩。量给俸钱。并置本收利供厨料。所须干力什器厅宇等。并计料处分。左拾遗史馆修撰沈既济。上疏论之曰。伏以陛下今日之理。患在官烦。不患员少。患在不问。不患无人。且中书门下尚书官。自常侍谏。议补阙拾遗总四十员。及常参待制之官。日有两人。皆备顾问。亦不少矣。中有二十一员。尚阙人末充。他司缺职。累倍其数。陛下若谓见官非才。不足以议。则当选求能者。以待其人。若欲广务聪明。毕收淹滞。则当择其可者。先补缺员。则朝无旷官。俸不徒费。且夫置钱息利。是有司权宜。非陛下经理之法。今官三十员。皆给俸钱。干力。厨料。什器。建造庭宇。约计一月。不减百万。以他司息利准之。当以钱二千万为之本。方获百万之利。若均本配人。当复除二百户。反复计之。所损滋甚。当今关辅大病。皆为百司息钱。伤人破产。积于府县。实思改革。以正其源。又臣常计天下财赋耗斁之大者。唯二事焉。最多者兵资。次多者官俸。其余杂费。十不当二事之一。所以黎人重困。杼轴犹空。方期缉熙。必藉裁减。岂俾闲官。复为食。藉旧而置。犹可苟也。若之何加焉。疏奏。从之。

贞元元年八月二十八日敕。宜令每日待制官。各陈所见一条。仗下后封进观古略兼补阙拾遗。有足匡时。固宜无隐。如事烦细。非理道所切者。不须。其年十二月诏。延英视事日。令常参官七人对见。问以时政。有诋讦及不适事理者。上亦优容以遣之。

三年四月诏。常参官各以所见封进。每坐日三四人陈奏利害。

七年十月诏。自今已后。每御延英殿。令诸司官长二人。奏本司事。俄又令常参官。每日二人引见。访以政事。谓之巡对。

元和元年四月。正衙待制官两员。御史中丞武元衡奏。本置前件官。以备顾问。比来多不奏事。有同虚设。又贞元七年。更有次对官。难议两置。去岁已停。今唯以六品已下清官。前例恐非尽善。伏请自今已后。兼以中书门下省。御史台。拾遗。监察御史。及尚书省六品。诸司四品已上职事官。东宫师傅宾客詹事。及王府诸傅等。每坐日。两人待制。正衙退后。令于延英候对。以为例程。敕中书省。御史台官。故事并不待制。如要论奏。但于延英候对。余依。

其年九月诏。自今两省官。每日令一人对。

二年二月。起居舍人郑随次对。面奉进止。令宣与两省供奉官。自今已后。有事即进状。其次对官宜停。

四年十月。御史台奏。应诸色请对官及待制。自今已后。并令前一日进状来者。伏以延英开日。群臣皆不前知。遇陛下坐时。方进状请对。或本司各有要事。便不得奏闻。今遣应候对官。前一日进状。若以寻常公事。不假面论。但表章足以陈露。倘临时恐有切务文字。不可进言。更俟后坐。动逾数辰。处置之间。便有不及。又请状入之时。须在卯前。如后时者。听不收览。依奏。

太和二年九月。应合待制官。御史台奏。旧例。诸司官署簿。前三日具名衔报台司。前一日具名衔闻奏。近皆逼日方报。录奏常恐失时。请自今已后。如不是先陈牒请假。临时不署簿者。请准朝参不到例。一任加罚。如并三度违犯。即具名闻奏。依奏。

开成五年三月敕制。法官朔望不要候对。初二年八月。文宗御延英。对刑部郎中千乘王含。大理少卿李武韦纾等。自后朔望即对刑法官。以详重轻也。至大中三年十月。宣待制官与谏官法官循环对。

  侍读

开元三年十月敕。朕每读史籍。中有阙疑。时须质问。宜选耆儒博学一人。每日侍读。遂命光禄卿马怀素。右散骑常侍褚无量。更日入。

开成元年十一月。宰相李石奏。太子有侍读。诸王亦曰侍读。无降杀之礼。今后请改为诸王讲读。从之。

大中十二年四月。以谏议大夫郑覃兵部郎中李邺。为郓王侍读。居十六宅。后数日。改充夔王已下五王侍读。居大明宫。仍五日一入干符门讲读。懿宗即位。遂寝其事。

唐会要卷二十七

  行幸

武德六年四月。幸故宅。改为通义宫。九年三月。幸昆明池。习水战。

贞观五年正月。幸左藏库。赐二品已上帛。尽重而出焉。

六年三月十五日。幸九成宫。监察御史马周上疏曰。伏见明敕。以四月二日幸九成宫。臣窃惟太上皇春秋已高。陛下宜朝夕视膳。而晨昏起居。今所幸宫。去京三百余里。銮舆动轫。严跸经旬。非可以旦暮至也。脱太上皇情或思感。而欲即见陛下者。将何以赴之。且车驾今幸。本为避暑而往。然则太上皇尚留热所。而陛下自遂凉处。温清之道。臣窃未安。敕书既出。事已成就。愿示速返之期。以开众惑。

其年七月。幸庆善宫。赋诗。诗在雅乐卷。

其年冬。幸洛阳。至灞上。命祭汉文帝。至华阴。祭汉太尉杨震。上自为文。因谓司空忌等曰。昔朕在隋朝。数数经此。买飧而食。赁舍而宿。自平定祸乱。君临四海。越十余载。不涉此涂。今者出关。六军清道。自省德薄。甚增祗惧。炀帝上承文帝余业。海内殷阜。若止两京去来。岂至倾败。乃不顾万姓。行役休。身戮国灭。为天下笑。虽帝祚长短。委以先天。而福善祸淫。亦由人事。岂直其君而已。近侍之臣。相次灭诛。若欲君臣长久。国无危败。君有违失。臣须极言。我闻卿等言。纵不能当时即从。再三思量。终择善而用。忌等拜舞称贺。

七年。上将幸九成宫。散骑常侍姚思廉进谏曰。陛下高居紫极。宁济苍生。应须以欲从人。不可以人从欲。离宫游幸。此秦皇汉武之事。非尧舜禹汤之所为也。上喻之曰。朕有气疾。热便顿剧。固非情好游幸。甚嘉卿意。十一年二月九日。幸洛阳宫。至十二年二月五日还京。乙丑。幸河北县。观砥柱。因令勒名于上。以陈盛德。十日。幸蒲州。刺史赵元楷。课父老服黄纱罩衣。迎谒路左。盛饰廨宇。修营楼雉。欲以求媚。又潜饲羊百余口。鱼数千头。将馈贵戚。上知而数之曰。朕省河洛。经历数州。凡有所须。皆资官物。卿饲羊养鱼。雕饰院宇。此乃亡隋獘俗。不可复行。当识朕心。改卿旧态。十四年。上欲幸同州校猎。栎阳县丞刘仁轨上疏曰。四时搜狩。前王常典。事有沿革。未必因循。今年甘雨应时。秋稼甚盛。尽力收获。月半犹未毕功。贫家无力。禾下始拟种麦。直据寻常科唤。田家已有所妨。今既祗供猎事。兼之修理桥道。纵大简略。动费一二万工。百姓收敛。实为狼狈。臣愿陛下少留万乘之尊。垂听一介之说。退延旬日。收刈总了。则人尽闲暇。家得康宁。銮驾徐动。公私交泰。上降玺书劳之。十九年正月。上征辽。亲率领六军。发洛阳。至定州。诏皇太子监国。至幽州。大飨军士。车马渡辽。围辽东城。破之。以其城为辽州。又进次安市城。依山大战。虏其将帅。因名所幸山为驻跸山。遂还。命中书侍郎许敬宗为文。刻石以记其迹。敬宗曰。圣人与天地合德。山名驻跸。盖天意也。乘舆不复东矣。初。上将发。谏议大夫褚遂良上疏曰。臣遍求史籍。讫于近代。为人之主。无自伐辽。人臣往征。则有之矣。汉朝则荀彘杨仆。魏代则毌邱俭王颀司马懿。犹为人臣。慕容真僭号之子。皆为其主。长驱高丽。虏其人民。削平城垒。陛下立功。同于天地。美化包于古昔。自当超迈百王。岂止俯同六子。陛下昔翦平寇逆。大有爪牙。年齿未衰。尤堪任用。唯陛下之所使。亦何行而不克。今太子新立。年实幼少。自余藩屏。陛下所知。今一朝弃金汤之全。渡辽海之外。臣每三思。烦愁并集。特乞天慈。一垂省察。

二十年正月。幸晋祠。树碑制文。

二十一年九月。太宗辟人。从两骑幸故未央宫。遇一卫士。佩刀不去。车驾至。惶惧待罪。太宗谓之曰。仗司之失。非汝之罪。今若付法。当死者便数人。因赦去之。

永徽五年。车驾幸万年宫。中夜。山水暴至。冲突元武门。宿卫者散走。右领军郎将薛仁贵曰。安有天子有急。辄敢惧死。遂登门桄叫呼。以警宫内。上遽出乘高。俄而水入寝殿。上使谓仁贵曰。赖卿得免沦溺。始知有忠臣也。至上元中。召谓曰。往九成宫遭水。无卿已为鱼矣。

显庆二年闰正月十四日。幸洛阳。敕每事俭约。道路不许修理。是日微雨。至灞桥。御马蹶。御史中丞许圉师。劾进马官监门将军斛斯政。则罪合死刑。请付法。上曰。马有蹶失。不可责人。特原之。

三年十月十七日。上因于古长安城游览。问侍臣曰。朕观故城旧址。宫室似与百姓杂居。自秦汉已来。几代都此。礼部尚书许敬宗对曰。秦都咸阳。郭邑连跨渭水。故云渭水贯都。以象天河。至汉惠帝。始筑此城。其后苻坚姚苌后周。并都之。上又问曰。昆明池是汉武帝何年开凿。敬宗对曰。武帝遣使通西南夷。为昆明国所蔽。故因镐之旧泽。以穿此池。用习水战。元狩三年是也。上因命检秦汉已来。历代宫室处所以闻。

龙朔元年九月。幸天宫寺。以高祖龙潜时旧宅故也。

麟德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发东都。赴东岳。十一月二十日。至濮阳。上问丞相窦德元曰。濮阳爽垲。信良邑也。古谓之帝邱。何也。德元不能对。礼部尚书许敬宗策马前曰。臣能知之。昔者。颛顼实居此地。以王天下。其后昆吾氏因之。至春秋时。卫成公自楚邱徙居之。既是颛顼所居。故谓之帝邱。爰在汉晋。隶于京师。臣闻有德者启其国土。失道则丧其疆宇。自古名都美邑。居者不一姓。故有国有家者。不可不慎也。上曰。济水与济源。断绝不可属。何故使然。对曰。禹贡导兖水东流为济。入于河。自此潜流地下。过河而南。侵出为荥泽。又潜流至曹濮之闲。散出平地。渐合而东流为汶水。自南注之。古者五行皆有官守。水官不失其职。故辨其味与色。潜流复出。合而更分。皆能识之。尚书所载。与今同矣。上曰。济水细微。而称四渎。何也。对曰。尔雅云。渎者独也。言不因余水。能独赴海故也。且天有五星。运而为四时。地有五岳。流而为四渎。人有五事。用而为四支。五阳数也。阳者光曜。阴者晦昧。故晨星潜伏而难见。济水潜流而数绝。状虽微细。其实尊也。上称善。敬宗退而告人曰。大臣不可无学。我以德元不能对。心实耻之。德元闻之曰。人各有能。有不能。善守其拙。不强其所不能。我所能也。英国公李绩曰。敬宗多闻。信美矣。德元之言。亦善也。

总章二年八月一日。诏以十月幸凉州。时陇右虚耗。议者咸云。车驾西巡不便。上闻之。召五品以上谓曰。帝王五载一巡狩。群后四朝。此盖常礼。朕欲暂幸凉州。今闻在外咸谓非宜。何也。宰臣已下。莫有对者。详刑大夫来公敏曰。陛下巡幸凉州。遐宣王略。求之故实。未亏令典。但随时度事。臣下窃有所疑。既是明制施行。所以不敢尘黩。奉敕顾问。敢不尽言。近高丽虽平。扶余尚梗。兼西道经略。兵犹未停。且陇右诸州。人户尤少。供亿鸾驾。备拟稍难。臣闻在外。实有窃议。上曰。卿等既有此言。我止度陇。存问父老。搜狩即还。竟下诏停西幸。无何。擢公敏为黄门侍郎。赏能直言也。

调露元年九月七日。幸并州。以度支郎中狄仁杰为知顿使。并州长史李冲元。以道出妒女祠。俗云。盛服过者。必致风雨雷雹之灾。遂发数万人。别开御道。仁杰曰。天子之行。千乘万骑。风伯清尘。雨师洒道。何患妒女之害。遽令罢之。上闻之。叹曰。真大丈夫。

圣历三年七月。幸三阳宫。有胡僧邀驾。看葬舍利。上许之。千乘万骑。咸次于野。内使狄仁杰跪于马前曰。佛者夷狄之神。君者天下之主。当重闱难见。居安虑危。上路崎岖。既为难卫。庸僧诡惑。何足是凭。且君举必书。不可不慎。上中路而还曰。庶成吾直臣之气也。

长安四年正月。幸西凉。洛阳县尉杨齐哲上书谏曰。臣闻古先哲后。咸以为独智不可以任己。专欲不可以违众。所以树板征谤。悬鼓纳谏。思闻过而从善。全直言而沃心。用能纲纪天下。统成大业。经曰。无为而理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安人之道。贵于省事。陛下以大足元年冬。乃睠咸京。长安三年冬。还洛邑。四年。又将西幸。圣躬得无穷于车轝乎。士卒得无弊于暴露乎。扈从僚属。俶装而不济。随驾商旅。栖泊而匪宁。东周之人。咸怀嗟怨。昔者。周穆王欲周行天下。使皆有车辙马迹。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陛下玉管四周。金舆三驾。车辙马迹。虽未出于两都。巡狩省方。事不师于五载。雷动天转。海运山移。俨彼六龙。岁适千里。此亦近于刑人之力矣。安人之道。臣用有疑。此邦父老。抗表留驾。陛下告以吐蕃和亲为词。臣愚以为未得也。况吐蕃蕞丑。西隅咫尺。自京到洛。曾不崇朝。陛下乃欲务其艰远。惠然从之。夫千钧之弩。尚不为鼷鼠发机。况万乘之君。轻为边戎枉驾。夫人至贱而不可简。至愚而不可欺。经曰。可畏非人。是人不可欺也。今陛下此言。是欺下也。使国史何以书之。臣朽才浅学。窃为陛下筹之。陛下今幸长安也。乃是背逸就劳。破益为损。何者。神都帑藏储粟。积年充实。淮海漕运。日夕流衍。地当六合之中。人悦四方之会。陛下居之。国无横费。长安府库及仓。庶事空缺。皆藉洛京。转输价直。非率户征科。其物尽官库酬给。公私縻耗。盖亦滋多。陛下居之。是国有横费。人疲重徭。由此言之。陛下之居长安也。山东之财力日匮。在洛邑也。关西百姓。赋役靡加。背逸就劳。破益为损。殷鉴不远。伏惟念之。文王敬授民时。所重惟谷。今陛下銮辂以明年正月即涂。岁首是就耕之初。驾行非务农之意。无乃不可乎。

神龙三年十月十七日敕。行幸每顿入宿兵。及三卫。并令伍伍相保。其押官责名品。明作文簿。别送与金吾。

景龙二年十二月。幸新丰温汤回。幸兵部尚书韦嗣立山庄。封为逍遥公。改凤凰原为清虚原。鹦鹉谷为幽栖谷。四年五月。上微行。与后观灯部邑。因幸中书令萧至中宅。令宫女数千人看灯。多有逃逸。其年四月。又幸龙庆池泛舟。宴侍臣。

开元五年正月十日。幸东都。右散骑常侍褚无量陈意见上表曰。臣闻巡方问俗。大化所先。故帝舜巡狩。望秩山川。遍于群神。汉景帝巡狩。祠黄帝于桥山。章帝东巡。祠帝尧于咸阳。武帝巡狩。望祠虞舜于九疑。宣帝幸甘泉。郊泰畤。幸河东。祠后土。高祖过魏。祠无忌之墓。过赵。封乐毅之后。章帝巡狩。至沛。祠桓谭之冢。魏武祠乔元之墓。自古巡狩。咸致享祀。略而言之。有如此者。伏愿陛下行幸所过之处。有名山大川。邱陵坟衍。古之帝王。及忠臣烈士。备在祠典。皆合致祭。望令所管州县。据图经具录先报。又天子巡狩所至之处。命太师陈诗。以观人好恶。不敬不孝。削地黜爵。有功于人。加秩进赏。盖虑夫州牧县宰。德化未敷。下情不得上通。故亲问风俗。臣又闻尧都平阳。舜都蒲阪。禹都安邑。今河东地也。诚以钦明文思。光宅天下。尧之道也。明四目。达四聪。舜之德也。奠山川。定贡赋。禹之功也。虽其人已没。而其教克明。陛下将幸东都。仍从北路。岂不观览圣迹。想象遗风。且人主行幸。礼必有名。请下制书。晓示天下。知取北路之意。自古受命之君。必兴灭继绝。崇德报功。故礼曰。武王克殷。未下车而封帝舜之后于陈。下车而封大禹之后于杞。汉武帝过洛阳。以周子南君。封为周后。汉高祖拨乱。日不暇给。犹修祀六国。成帝追萧何。曹参。周勃。蕲歙。夏侯婴。陈平。张良等一百余人。皆复爵绍家。传之不绝。周以蕃屏为约。事在继代。汉以山川为誓。义存长久。臣又闻之。存人之国。大于救人之灾。立人之后。重于封人之墓。伏愿驾到东都。先崇继绝。唐初已来。至于今日。有功臣名相。并加收叙。其有正嫡已绝。请传支庶。故殷朝继及。无废近亲。周室兴亡。贵存身后。继高密者累叶。岂专邓禹之主裔。嗣平阳者累世。何必曹参之嫡孙。臣愚谓生有其功。死非其罪者。虽在黎庶。并听承袭。臣所上事。如堪收录。伏愿裁之。及车驾至永宁县崤谷。驰道隘陋。车骑停拥。河南尹李朝隐。知顿使户部侍郎王怡。并失其部署。上令黜之。侍中宋璟奏曰。陛下富有春秋。方事巡狩。一以垫隘。致罪大臣。恐将来人受艰獘。于是遽命舍之。璟拜谢曰。陛下责之。是怨归于上。而恩出于下。请且待罪于朝。然后诏复其职。则进退得其度矣。上深善之。

十一年正月二日。发东都。北巡。二十五日。至并州。兵部尚书张说进言曰。太原是国家大业所起。陛下宜因行幸。振威耀武。并建碑纪德。以申永思之意。若便入京。路由河东。有汉武脽上后土之祀。此礼久阙。历代莫能行之。愿陛下绍斯坠典。以为三农祈谷。此诚万姓之福也。上从其言。

十二年十一月四日。幸东都。十日至华州。命刺史徐知仁。与信安郡王袆。勒石于华岳祠南之通衢。上亲制文及诗。旧路在岳北。因是移于岳南也。至十三年七月七日。碑成。乃打本立架。张于应天门。以示百僚。

十三年十月十一日。发东都。赴东岱。十三日。至嘉会顿。上校猎。引诸番酋长入仗。并与之弓箭。供奉左右。时有兔起于御马前。上引弓旁射。获之。突厥朝命使阿史那德吉利发。便下马捧兔。跳跃蹈舞。谓译者曰。天可汗神武。天上则有。人世无也。上因问饥不。对曰。仰观圣代如此。十日不食。犹为饱也。自是常令突厥入仗驰射。起居舍人吕向上疏谏曰。鸱枭不鸣。未为瑞鸟。猛虎虽服。岂齐驯兽。由是丑性毒行。久务常积也。夫突厥者。正同此类。今陛下收其顷效。杂以从官。赴封禅之礼。参玉帛之会。诏许侍游。召入禁仗。赐以驰逐。操弓乘马。竞飞镞于前。同获兽之乐。傥此等各怀犬吠。交肆盜。荆卿诡动。何罗窃至。蹔逼严跸。稍冒清尘。纵单于为醢。穹庐为洿。何塞过责。伏愿勿复亲近。使有分限。待不失常。归于得所。孰不幸甚。太子左庶子吴兢谏曰。陛下缘自洛邑。告禅岱宗。行经数州。屡以畋猎为事。伏恐外荒之攸渐。诚非致治之所急。况登封告成。礼容甚大。伏愿罢此畋游之事。充备文物之仪。又贞观时。太宗文皇帝凡有巡幸。则博选识达古今之士。以在左右。每至前代兴亡之地。皆问其所由。用为鉴诫。伏愿陛下遵而行之。则与夫骋奔马于涧谷。要狡兽于丛林。不慎垂堂之危。不思驭朽之变。安可同年而较其优劣也。

二十年十月十二日。自东都幸太原。至太行阪。路隘椑车。问左右曰。车中何物。左右奏曰。礼。天子出则载椑车以从。先王之制也。上曰。焉用此。命焚之。天子出。从旡椑车。自此始也。

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敕。两京行幸。缘顿所须。应出百姓者。宜令每顿取官钱一百千。又作本取利充。仍令所由长官专勾当。不得抑配百姓。

贞元三年十二月。上猎于新店。幸野人赵光奇家。问曰。百姓乐乎。对曰。不乐。上曰。仍岁颇稔。何不乐乎。对曰。盖由陛下诏令不信于人。所以然也。前诏云。于两税之外。悉无他徭。今非两税。而诛求者殆过之。后诏云。和籴于百姓。曾不识一钱而强取之。始云所籴粟麦。纳于道次。今则遣致于京西。破产奉役。不能支也。百姓愁苦如此。何有于乐乎。虽频降优恤之诏。而有司多不奉之。亦恐陛下深在九重。未之知也。上感异之。因诏复除其家。

七年七月。幸章敬寺。赋诗曰。招提迩皇邑。复道连重城。法筵会早秋,驾言访禅扃。尝闻大僊教。清净终无生。七物匪吾宝。万行先求成。名相既双寂。繁华奚所荣。金风扇微凉。远烟凝翠晶。松院静苔色。竹房深磬声。境幽真虑恬。道胜外物轻。意识本非悦。含毫空复情。百寮毕和。亦书于壁。其后。京兆尹薛。请以上诗序。皇太子书。刻于石而填之以金。从之。

十二年四月。左右十军使奏云。銮驾去冬巡幸诸营。于银台门外立石碑。以纪圣迹。可之。其碑立于亭子门外。高二丈二尺。

元和十五年六月。时以皇太后居兴庆宫。穆宗皇帝与六宫侍从。回幸左神策军。赐物有差。自后凡三日一幸左右神策军。及晨辉楼。九僊望僊等门。观角抵诸戏。其年七月。幸安国寺。观盂兰会。

其年八月。幸勤政楼。问人疾苦。九月。幸鱼藻池。大张乐。观竞渡。

十一月二十日。将幸华清宫温汤。宰臣疏请罢行。御史大夫李绛。率百寮与常侍崔元略等又疏谏。三请不从。又伏延英门。及暮方退。二十一日。上以天未辨色。由复道而往。即日还宫阙。

十二月。幸右军击鞠。遂畋于城西。

长庆二年十月。上由复道幸咸阳。止于善因佛寺。施僧钱百万。县令绢百尺。其年十一月。太后幸华清宫石瓮寺。命景王率禁军五百骑侍。翌日。上幸华清宫。迎太后。遂狩于骊山。

四年二月。上初听政。群臣展入阁之仪。退朝。幸飞龙厩。

宝历二年二月。将幸东都。敕检修东都已来旧行宫。上自临御以来。常欲东幸。宰臣等不谏。上意益坚。常正色谓宰臣曰。朕去意已定。李逢吉顿首言曰。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天下一家。何往不可。臣等以为不可者。以干戈未甚●。边鄙未甚宁。窃恐人心动摇。伏惟稍回圣虑。天下幸甚。上竟不听。乃命检计。人情大扰。百执事相继献疏。亦不省。会裴度自兴元入朝。因别对奏云。国家建立都邑。盖备巡游。然自艰难已来。此事遂绝。今东都宫阙。营垒廨宇。悉已荒废。陛下必欲行幸。亦须缓缓修葺。上曰。如卿言。即不去亦得。何止后期遂罢行计。其年三月。上幸鱼藻宫。观竞渡。六月。幸凝碧池观鱼。

太和四年七月。幸梨园会昌殿。观新乐。

九年八月。幸左军龙首殿。因幸梨园会含光殿。大合乐。

开成元年三月。幸龙首池。观内人赛雨。因赋暮春喜雨诗曰。风云喜际会。雷雨遂流滋。荐币虚陈礼。动天实精思。渐浸九夏节。复在三春时。霢霂垂朱阙。飘飖入绿墀。郊垧既沾足。黍稷有丰期。百辟同康乐。万方伫雍熙。

大中十一年正月。车驾将幸华清宫。时两省官进状论奏。乃下诏曰。朕以骊山近宫。贞圣庙貌。未曾修谒。听政之暇。或议一行。盖崇礼敬之心。非以盘游为事。卿等援经据古。列状献章。深睹尽忠。已允来请。

咸通十二年五月。幸安国寺。赐讲经僧沈香高座。

唐会要卷二十八

  搜狩

武德元年六月二十四日。万年县法曹孙伏伽上书曰。陛下龙举晋阳。天下响应。计不旋踵。大位遂崇。陛下勿以唐得天下之易。不知隋失天下之不难也。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既为竹帛所拘。何可恣情不慎。凡有搜狩。须顺四时。既代天理物。安得非时妄动。

五年十二月九日。谏议大夫苏世长。从幸泾阳之华池校猎。上谓朝臣曰。今日畋乐乎。世长曰。陛下游猎。薄废万机。不满十旬。未为大乐。高祖色变。既而笑曰。狂态发耶。世长曰。为臣私计则狂。为陛下国计则忠矣。

八年十月二十日。校猎于周氏陂。秦王文学褚亮。以寇乱渐平。每冬畋狩。遂上疏谏曰。陛下旰食思政。废寝忧人。用农隙之余。遵冬狩之礼。获车之所游践。虞旗之所涉历。网惟一面。禽止三驱。纵广成之猎士。观上林之手搏。斯固畋弋之常规。而皇王之壮观。至于亲迫猛兽。臣窃惑之。何者。筋力骁悍。爪牙轻健。劲弩一发。未必挫其凶威。长戟纔挥。不能当其愤气。猝然惊轶。事生虑外。如或奔近林藂。未填坑谷。骇属车之后乘。犯官骑之清尘。小臣怯懦。私怀悚栗。陛下以至圣之姿。垂将来之教。降情纳下。隔直言。敢缘天造。冒陈丹恳。上纳之。

其年十二月。高祖谓侍臣曰。搜狩以供宗庙。朕当躬其事。以申孝享之诚。于是狩于鸣犊泉之野。

贞观五年正月十三日。大狩于昆明池。蕃夷君长咸从。上谓高昌王曲文泰曰。大丈夫在世。乐事有三。天下太平。家给人足。一乐也。草浅兽肥。以礼畋狩。弓不虚发。箭不妄中。二乐也。六合大同。万方咸庆。张乐高宴。上下欢洽。三乐也。今日王可从禽。明当欢宴耳。

其年十月二十日。上将逐兔于内苑。左领军执失思力谏曰。天授陛下。为华夷父母。何得自轻。傥使万一马有颠踬。将若之何。上顾而异之。又将逐兔。思力乃脱带巾。跪而固请。上为止焉。

十一年十月。射猛兽洛阳苑。群豕突出林中。上引弓四发。殪四豕。有雄彘突及马镫。民部尚书唐俭。投马搏之。上拔剑断豕。顾笑曰。天策长史。不见上将击贼耶。何惧之甚。对曰。汉祖以马上得之。不以马上理之。陛下以武定四方。岂复逞雄心于一兽。上纳之。因为罢猎。特进魏征上表谏曰。臣闻汉孝武帝好格猛兽。司马相如谏曰。力称乌获。捷言庆忌。人诚有之。兽亦宜然。卒然遇逸材之兽。骇不存之地。虽乌获逢蒙之伎不得用。而枯木朽株。尽为难矣。虽万全而无患。然本非天子所宜近也。臣伏闻车驾近出。亲格猛兽。晨趋夜还。以为万乘之尊。闇行荒野。践深林污丰草。甚非万全之计。愿陛下割私情之娱。罢格兽之乐。则天下幸甚。至十一月十五日。狩于济源之陵山。上曰。古者先驱以供宗庙。今所获鹿。宜令所司造脯醢。以充荐享。秘书监虞世南谏曰。陛下因听览之余辰。顺天道以杀伐。将欲躬摧班掌。亲御皮轩。穷猛兽之窟穴。尽逸材之林薮。夷凶翦暴。以卫黎元。收革擢羽。用充军器。举旗校获。式遵前古。然黄屋之尊。金轝之贵。八方之所仰德。万国之所系心。清道而行。犹戒衔橛。斯盖重慎防微。为社稷计也。是以马卿直谏于前。张昭变色于后。臣诚微末。敢忘斯义。且雕弧星毕。所殪已多。颁禽赐获。皇恩亦溥。伏愿时息猎车。且韬长戟。不拒刍荛之请。降纳涓浍之流。袒裼徒搏。任之群下。则贻范百王。永光万世。

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狩于骊山。时寒阴晦冥。围兵断绝。上乘高望见之。欲舍其罚。恐亏军令。乃回辔入谷以避之。

永徽元年。高宗出猎。在路雨。因问谏议大夫谷那律曰。油衣若何为得不漏。对曰。能以瓦为之。必不漏矣。上悦。因此不复猎。

龙朔元年十月五日。狩于陆浑县。六日。至飞山顿。高宗亲御弧矢。获四鹿。及雉兔数十头。晚次御营。望见大官烹羊。欲供百官之膳。因问侍中许围师曰。朕目击彼羊。在于格下。见其无罪就戮。非无恻怛之情。今欲以死兽易之。可乎。围师曰。昔齐宣王见人欲将牛以衅钟。因曰我观此牛觳觫。似无罪而就死地。乃不衅钟。陛下取已死之鹿。代欲刲之羊。则尧舜之用心也。遂释其羊不杀。九日。又于山南布围。大顺府果毅王万兴。以辄先促围。集众欲斩之。上谓侍臣曰。军令有犯。罪在不赦。但恐外人谓我翫好畋猎。轻弃人命。又以其曾从征辽有功。特令放免。上于是制冬狩诗。

总章二年九月。车驾自九成宫还京。仍西狩校习。自麟游西北。遶岐梁。历普润至雍。为两围。殿中侍御史杜易简。贾言忠监围。山阜悬危。蹑蹻杖策。不得蹔停。凡五日而合。劾奏将军刘元意。黄河上等处断围。元意竟抵罪。黄河上围日。军容齐整。诏特原之。

先天元年十月七日。幸新丰。猎于骊山之下。至十一月三日。侍中魏知古上诗谏曰。常闻夏太康。五子训禽荒。我后来冬狩。三驱盛礼张。顺时鹰隼击。讲事武功扬。奔走未及去。翾飞岂暇翔。非熊从渭水。瑞翟想陈仓。此欲诚难纵。兹游不可常。子云陈羽猎。僖伯谏渔棠。得失鉴齐楚。仁恩念禹汤。雍熙谅在宥。亭毒非多伤。辛甲令为史。虞箴遂孔彰。手制曰。卿所进猎渭滨十韵。三复研精。良增叹美。予向温汤。观省风俗。时因暇景。掩渭而畋。开一面之罗。展三驱之礼。无情校猎。偶慕前禽。卿有箴规。辅予不逮。合赐物十五段。以申劝奖。

开元三年十月二十四日。大搜于凤泉汤。制曰。今四方无事。百谷有成。因孟冬之月。临右辅之地。戒兹五校。爰备三驱。非谓获多。庶以除害。昨日长围已合。大绥未举。而夜间朔风。天降微雪。狐裘且御。未免祁寒。鹑衣不充。宁堪冻露。朕为父母。育彼黎元。中宵耿然。明发增惕。其围兵并放散。各赐布二端。绵一屯。

七年十月。右补阙崔向上疏曰。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立不倚衡。况居大宝之位也哉。陛下宜保万寿之体。副三礼之望。安可轻出入。重盘游乎。天子三田。前古有训。岂惟为干豆宾客庖厨者哉。亦将以阅兵讲武。诫不虞也。诗美宣王之田。徒御不惊。有闻无声。谓畋猎时。人皆衔枚。有善闻而无哗諠也。又曰。悉率左右。以燕天子。为悉驱禽。顺其左右之宜。以安待王射也。则知大绥将下。亦有礼焉。侧闻畋于渭滨。有异于是。六飞驰骋。万骑腾跃。冲翳荟。蹴蒙笼。越险。靡榛藂。红尘坐昏。白日将暗。毛群扰攘。羽族缤纷。左右戎夷。并申勇敢。攒镝乱下。交刃霜飞。而降尊乱卑。争捷于其间。岂不殆哉。夫环卫而居。暴客攸待。清道而出。行人尚惊。如有坠驾之虞。流矢之变。兽穷则搏。鸟穷则攫。陛下何以当之哉。静言思之。臣深为陛下战栗也。书曰。不畏入畏。又曰。从谏则圣。惟陛下深思远虑。以诫后图。则天下孰不幸甚。

贞元十一年十二月腊日。畋于苑中。止其多杀。行三驱之礼。军士无不知感。毕事。幸神策军左厢。劳飨军士而还。

元和三年七月。上谓宰臣曰。朕昨因阅秋稼。行至苑东。祇以鹰犬自随。本非畋猎。于时虽觉行人聚观。亦无伤稼之意。而谏官在外。章疏颇烦。不解何为。卿等知否。李吉甫对曰。陛下轸念黎元。亲问禾黍。察闾里之疾苦。知稼穑之艰难。此则圣主忧勤。天下幸甚。但以弧矢前驱。鹰犬在后。田野纵观。见车从之盛。以为万乘校猎。传说必多。谏诤之臣。义当守职。既有闻见。理合上谏。拱默则怀尸素之惭。献言又惧触鳞之祸。果决以谏。实谓守官。正当嘉尚。非足致诘。夫搜狩之制。古今不废。必在三驱有节。无驰骋之危。戒衔橛之变。既不殄物。又不数行。则礼经所高。固非有害。然逐兔呼鹰。指顾之乐。忘危履险。易以溺人。故老氏譬以发狂。昔贤以为至诫。陛下每与臣等。讨论古昔。追尧舜。固当弃常俗之末务。咏圣祖之格言。愿以徇物为心。克己为虑。则升平可致。圣祚无疆。群臣异议。不禁自息。上曰。卿言是也。朕亦深悟矣。

五年十一月。上频出游畋。吏部郎中柳公绰。欲因事讽谏。乃献医箴一篇曰。天布寒暑。不私于人。品类既一。崇高以均。惟人谨好。爱能保其身。清净无瑕。辉光以新。寒暑满天地之间。浃肌肤于外。好爱溢耳目之前。诱心志于内。端洁为堤。奔射犹败。气行无间。隙不在大。睿圣之姿。清明绝俗。心正无邪。志高寡欲。谓天高矣。氛蒙晦之。谓地厚矣。横流溃之。圣情超越。万方赖之。饮食所以资身也。过则生患。衣服所以表德也。侈则生慢。惟过与侈。心则随之。气与心流。疾则伺之。圣心不惑。孰能移之。畋游恣乐。流情荡志。驰骋劳形。叱咤伤气。天下之重。从禽为戏。不养其外。前修所忌。圣心非之。孰敢违之。乘气而生。嗜欲以萌。气离有患。气凝则成。巧必丧贞。智必诱情。去彼烦虑。在此诚明。医之上者。理于未然。患居虑后。防处事先。心静乐行。体和道全。然后能德施万物。以享亿年。圣人在上。各有攸处。庶政有官。群艺有署。臣司太医。敢告诸御。帝深嘉纳之。

长庆四年三月赦文。鹰犬之流。本备搜狩。委所司量留多少。其余勒州府。更不得进来。

会昌元年十月。车驾幸咸阳校猎。

二年十月。校猎于太白原。谏议大夫高少逸。于合内论奏曰。陛下校猎太频。出城稍远。万机废弛。晨去暮归况方用兵师。尤宜停止。上改容劳之。少逸退。上谓宰臣曰。谏官甚要。朕时闻其言。庶几减过也。

  祥瑞上

仪制令。诸祥瑞若麟凤龟龙之类。依图书大瑞者。即随表奏。其表惟言瑞物色目。及出处。不得苟陈虚饰。告庙颁下后。百官表贺。其诸瑞并申所司。元日以闻。其鸟兽之类。有生获者。放之山野。余送太常。若不可获。及木连理之类。有生即具图书上进。诈为瑞应者。徒二年。若灾祥之类。史官不实对者。黜官三等。

武德元年十二月。新丰鹦鹉谷水清。世传云。此水清。天下平。开皇之初。暂清复浊。至是复清。

七年闰七月十三日。长安古城见渠水生盐。色红白而味甘。状如方印。

八年四月十三日。赤雀巢于殿门。

九年四日二十五日。甘露降于中华殿之桐树。凝泫如冰雪。以示群臣。

贞观二年九月三日诏。朕每见诸方表奏符瑞。惭惧增深。且安危在于人事。吉凶系于政术。若时主肆虐。嘉贶未能成其美。如治道休明。庶征不能致其恶。以此而言。未为可恃。今以后。麟凤龟龙大瑞之类。依旧表奏。自外诸瑞。宜申所司。其大瑞应奏者。惟录瑞物色目。及出见处所。更不得苟陈虚词。

其年九月。上曰。比见群臣屡上表贺祥瑞。夫家给人足而无瑞。不害为尧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害为桀纣。后魏之世。吏焚连理木。煮白雉而食之。岂足为至治乎。尝有白鹊构巢于寝殿上。合欢如腰鼓。声相应和。左右称贺。上曰。我尝笑隋帝好祥瑞。瑞在得贤。此何足贺。命毁其巢。纵散飞于野外。

十一年六月六日。滁州言。野蚕成茧。遍于山阜。至十三年。野蚕又食槲叶成茧。大如柰。其色绿。凡收六千五百七十石。至十四年六月。又收八千三百石。

十四年二月十四日。陕州刺史房仁裕奏。所管界内二百余里。正月元日。黄河载清。四日乃止。

十七年三月二日。皇太子初立。有雄雉飞集东宫显德殿前。上问褚遂良。是何祥也。遂良对曰。昔秦文公时。有童子化为雉。雌者鸣于陈仓。雄者鸣于南阳。童子言曰。得雄者王。得雌者霸。文公遂以为宝鸡祠。汉光武得雄。遂起南阳。而有四海。陛下旧封秦王。故雄雉见于秦地。此所以彰表明德也。上大悦曰。立身之道。不可无学。

十七年九月。皇太子寝室中。产紫芝二十四茎。并为龙凤之形。

十八年十月八日。山南献木连理。交错玲珑。有同罗目。一丈之余并枝者二十余所。司徒长孙忌曰。自从嘉祥杂沓。陛下推而勿居。遂令史臣阁笔。无以示后。因相率拜贺。上曰。朕观古之帝王。睹妖灾则惧而修德者。福自至。见祥瑞则逸而行恶者。祸必臻。今瑞应之来。朕当劳心劳力。以答天地耳。何烦致贺。

二十年十一月。汾州上言。青龙白龙见。白龙吐物。初在空中。有光如火。至地陷入地二尺。掘之。则元金也。

二十一年正月。玉华宫李树连理。隔涧合枝。

显庆四年八月二十五日。司勋员外郎源行守家。毛桃树生李桃。太子詹事李宽等上表陈贺。上谓侍臣曰。凡厥休祥。虽云美事。若其不实。取笑后人。朕尝见先朝说隋炀帝好闻祥瑞。尝有野雀集于殿上。校尉唱云。此是鸾鸟。有卫士报云。村野之中。大有此物。校尉乃笞卫士。仍奏为鸾。炀帝不究真虚。即以为瑞。仍名此殿为仪鸾。嗤笑至今未弭。人之举措。安可不思。今李宽等所言。得无类此。凡祥瑞之体。理须明白。或龙飞在泉。众人同见。云色雕绮。观者非一。如此之辈。始号嘉祥。自余虚实难明。不足信者。岂得妄想牵率。称贺阙前。

龙朔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绛州麟见。二十六日。含元殿前麟趾见。至来年正月一日。改元麟德。

上元三年十一月一日。陈州上言。宛邱县凤凰集。众鸟数万。前后翔从。行列齐整。色别为群。三日。遂改元仪凤。

长寿二年正月元日。大雪。质明而晴。上谓侍臣曰。俗云元日有雪。则百谷丰。未知此语故实。文昌左丞姚对曰。汜胜之农书云。雪是五谷之精。以其协和。则年谷大获。又宋孝武帝大明五年。元日降雪。以为嘉瑞。上曰。朕御万方。心存百姓。如得年登岁稔。此即为瑞。虽获麟凤。亦何用焉。

开元十三年九月十三日。潞州献瑞应图。上谓宰臣曰。朕在潞州。但靖以恭职。不记此事。今既固请编录。卿唤取藩邸旧僚。问其实事。然后修图。上又谓宰臣曰。往昔史官。惟记灾异。将令王者惧而修德。故春秋不书祥瑞。惟记有年。圣人之意明矣。遂敕天下诸州。不得更奏祥瑞。至大历十四年闰五月十四日。泽州进庆云图。制曰。朕以时和年丰为嘉祥。以进贤遂忠为良瑞。如庆云灵草异木。自今已后并不须进。诸道亦宜准此。

十九年四月一日。扬州奏。稆生稻二百一十顷。再熟稻一千八百顷。其粒与常稻无异。

天宝三载三月六日。武威郡奏。番禾县嘉瑞乡天宝山。有醴泉涌出。岭石化为瑞¥。远近贫乏者。取以给食。遂改番禾县为天宝县。

大历二年。岭南节度使徐浩奏。十一月二十五日。当管怀集县。阳雁来。乞编入史。从之。先是。五岭之外。翔雁不到。浩以为阳为君德。雁随阳者。臣归君之象也。

五年九月。太原奏文水县冬蚕成。

八年七月。解县安邑两池生乳盐。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滉。请荐于清庙。编之史册。从之。至十一年十一月。赐号宝应庆灵池。

兴元元年八月。亳州真源县大空寺。李树植来十四年。长一丈八尺。今春枝忽上耸。高六尺。周回似盖。九十余尺。先天观元元皇帝太后陵槐树下。有灵泉涌出。上有云气五色。黄龙再见于泉中。

贞元八年正月。鄂州观察使何士干献白鹿。上曰。朕初即位。即止祥瑞。士干致白鹿。其谓我何。还之。彼当惭惧。留之。远近复献。竟不视。遂放于苑中焉。

十年正月。西川奏。当管甘露降。松柏树竹藂等二千四百四十二处。

其年。怀州奏获白雀二。

十一年二月。同州进五色雁。八月。潞州进白鹳。

十一月。潭州进赤鸟。

十二年七月。东都留守奏。苑内生芝草一株。是月。河阳进白鸲鹆二。

十八年八月。沧州言白龙见。

唐会要卷二十九

  祥瑞下

永贞元年八月。荆南进毛龟二。诏曰。朕以所宝为贤。至如嘉禾神芝。奇禽异兽。盖虚美也。所以光武形于诏令。春秋不书祥瑞。但准令式。申报有司。不得辄有闻献。珍禽奇兽。亦宜停进。

元和二年八月。中书门下奏。诸道草木祥瑞。及珍禽异兽等。准永贞元年八月敕。自今以后。宜并停进者。伏以贡献祥瑞。皆缘腊飨告庙。及元会奏闻。若例停奏进。即恐阙于盛礼。准仪制令。其大瑞即随表奏闻。中瑞下瑞。申报有司。元日闻奏。自今以后。望准令式。从之。

七年十一月。梓州上言。龙州界嘉禾生。有麟食之。每来。一鹿引之。群鹿随焉。光华不可正视。使画工就图之。并嘉禾一函以献。

九年八月。夏州奏。修城掘得釜大小二百五十四。如新器物。伏以锜釜之用。火化是因。今大军始集。此物自出。望宣付史馆。从之。

十年四月。滑州上言。青龙见于新开河。其年五月。临碧院使奏。寿昌殿南获白鹿麑。进之。

十三年八月。盐铁使奏。郾城上蔡等三县。生菽●草。引蔓结实。味甘。人赖为食。

长庆元年正月二日。有事于南郊。出东省门。日抱珥。五色。宰臣供奉官。并于驾前称贺。其年六月。郓州奏。濮州雷泽县界。有乌巢。因风坠二雏。鹊引而哺之。

其年七月。寿昌殿内槽柱上。产玉芝一茎。长六尺。九月。灵州奏黄河清。从硖口至定远界。二百五十里见底。

二年五月。有自吐蕃至者。称陇上自去岁已来。出异兽如猴。而腰尾皆长。色青赤。迅猛。见蕃人即捕而食之。遇汉人则否。

三年二月诏。近日诸道。多奏祥瑞。自今以后。除合准式申奏外。余一切不得妄有进献。其年七月。幽州奏。棠李树两根并生。相去七寸。连理。其树去地二尺。合为一干。向上一体。外分布枝叶。高一丈三尺。有实二百二十一颗。

四年五月。淄青奏。登州蓬莱山谷间。约四十里。野蚕成茧。其丝可织。

太和元年十一月。河中奏。当管虞乡县。有白虎入灵峰观。瑞应图云。白虎。义兽也。一名驺虞。王者德至鸟兽。泽洞幽冥则见。今并图奏进。

其年。福建进瑞粟一千茎。中书门下奏。伏以陛下勤求治本。澄清化源。不以灵芝白鴈为瑞应。方将时安人和为嘉祥。宸翰昭宣。睿情斯属。伏请自今以后祥瑞。俱申有司。更不令进献。依奏。

四年八月。太原节度使柳公绰奏。云蔚代三州山谷间。石化为¥。人取食之。

六年七月。广州奏。庆云见。

开成二年十月。陈许蔡界内。野蚕自生桑上。三遍成茧。连绵九十里。百姓收拾。并得抽丝。得丝绵并织成紬绢。

三年五月敕。朕以慈惠恭俭为休征。以人和年丰为上瑞。至于嘉颖连理之祥。飞禽走兽之异。出于郡国。来献阙庭。虚美推功。非予所尚。岁晏奏陈于清庙。元正列荐于上朝。探讨古今。亦无明据。恭惟灵圣。岂俟荐闻。诸道应有三等祥瑞。不得更有闻奏。亦不要申牒所司。其腊飨太庙。及荐献太清宫。并元日受朝奏祥瑞仪注。并停。

大中二年七月十六日。福建观察使殷俨进瑞粟十一茎。茎有五六穗。中书门下奏请。今后诸道所有瑞物。俱报有司。不在进献。从之。

六年九月二日。淮南节度使杜悰奏。海陵高邮两县百姓。于官河中。洒出得异米煮食。呼为圣米。

十一年十二月。舒州吴塘堰。有众禽成巢。阔七尺。高一丈。而水禽山鸟。鹰隼鸾雀之类。无不驯狎于其中。

干符三年三月。奉天镇上言。金龙昼见。自河升天。

文德元年九月。云韶殿前。穿井得甘泉。

天佑元年九月二十日。汴州进白兔一。

二年八月。河南府奏。谷水村地内。嘉禾合穗。

  追赏

贞观十七年十一月。诏曰。天下宜赐酺三日。自汉魏以来。或赐牛酒。牛之为用。耕稼所资。多有宰杀。深乖恻隐。其男子年七十以上。量给酒米¥。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五日敕。赐酺合宴。止欲与人同欢。广为聚敛。固非取乐之意。今后宴会所作山车旱船。结彩楼阁宝车等。俱是无用之物。并宜禁断。

开元十八年正月二十九日敕。百官不须入朝。听寻胜游宴。卫尉供帐。太常奏集。光禄造食。自宰臣及供奉官。嗣王。郡王。诸司长官。少卿。少监。少尹。左右丞。侍郎。郎官。御史。朝集使。皆会焉。因下制曰。自春末以来。每至假日。百司及朝集使。任追游赏。至十九年二月八日。敕至春末以来。每至假日。宜准去年正月二十九日敕。赐钱造食。任逐游赏。至二十年二月十九日。许百僚于城东官亭寻胜。因置检校寻胜使。以厚其事。至二十五年正月七日赦文。朝廷无事。天下大和。百司每旬节休假。并不须亲职事。任追胜为乐。至天宝十载正月十七日敕。自今以后。非惟旬及节假。百官等曹务无事之后。任追游宴乐。至十四年三月一日。许常参官分日入朝。寻胜宴乐。二十二年六月敕。自今以后。宜听五日一辰。尽其欢宴。余两日但休假而已。任用当处公廨。不得别更科率。兼有宰杀采捕等。天宝八载正月敕。今朝廷无事。思与百辟同兹宴赏。其中书门下。及百官等。共赐绢二万匹。其外官取当处官物。量郡大小。及官人多少。节级分赐。至春末以来。每旬日休假。任各追胜为乐。

贞元元年五月。诏曰。今兵革渐息。夏麦又登。朝官有假日游宴者。令京兆府不须闻奏。

四年九月二日敕。正月晦日。三月三日。九月九日。前件三节日。宜任文武百僚。择地追赏为乐。每节。宰相以下及常参官。共赐钱五百贯。翰林学士。共赐一百贯。左右神威神策龙武等三军。共赐一百贯。金吾英武威远及诸卫将军。共赐二百贯。各省诸道奏事官。共赐一百贯。委度支每节前五日。准此数支付。仍从本年九月九日起给。永为定制。

十四年正月敕。比来朝官。或有诸处过从。金吾卫奏。自今以后。更不须闻奏。

元和二年十二月。宰臣奉宣。如闻百官士庶等。亲友追游。公私宴会。乃昼日出城饯送。每虑奏报。人意未舒。自今以后。各畅所怀。务从欢泰。

天佑二年三月敕。命宰臣文武百寮。自今月二日后。至十六日。令取便选胜追游。

  节日

显庆二年四月十九日。诏曰。比至五月五日。及寒食等诸节日。并有欢庆事。诸王妃公主。及诸亲等营造衣物。雕镂鸡子以进。贞观中。已有约束。自今以后。并宜停断。

龙朔元年五月五日。上谓侍臣曰。五月五日。元为何事。许敬宗对曰。续齐谐记云。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以竹筒贮米投水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回。白日忽见一士人。自称楚三闾大夫。谓区回曰。常所遗。多为蛟龙所窃。今若允惠。可以练树叶塞筒。并五采丝缚之。则不敢食矣。今俗人五月五日作粽。并带五采丝及楝叶。皆汨罗遗风。上曰。我见一记有云。五色丝可以续命。刀子可以辟兵。此言未知真虚。然亦俗行其事。今之所赐。住者使续命。行者使辟兵也。

神龙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制。自今应是诸节日及生日。并不得辄有进奉。又所在五月五日。非大功以上亲。不得辄相赠遗。

景云二年十一月敕。太子及诸王公主。诸节贺遗。并宜禁断。惟降诞日及五月五日。任其进奉。仍不得广有营造。但进衣裳而已。诸亲及百官。一切不得进。

开元十七年八月五日。左丞相源干曜。右丞相张说等。上表请以是日为千秋节。着之甲令。布于天下。咸令休假。群臣当以是日进万寿酒。王公戚里。进金镜绶带。士庶以丝结承露囊。更相遗问。村社作寿酒宴乐。名赛白帝。报田神。制曰。可。至天宝二年八月一日。刑部尚书兼京兆尹萧照。及百寮请改千秋节为天长节。制曰。可。至宝应元年八月三日敕。八月五日。本是千秋节。改为天长节。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后各一日。

二十五年六月敕。五月五日。细碎杂物。五色丝算。并宜禁断。

二十六年正月敕。比来流俗之间。每至寒食日。皆以鸡鹅鸭子。更相饷遗。既顺时令。固不合禁。然诸色雕镂。多造假花果及楼阁之类。并宜禁断。

天宝十载三月敕。礼标纳火之禁。语有钻燧之文。所以燮理寒燠。节宣气候。自今以后。寒食并禁火三日。干元元年九月三日。上降诞日。宜为天平地成节。休假三日。至宝应元年九月一日。其休假三日宜停。前后各一日。永泰元年。太常博士独孤及上表曰。臣闻天有春夏秋冬之气。时也。时有分至启闭之候。节也。至若寒食上巳端午重阳。或以因人崇尚。亦播风俗。况历运光启。圣人降生。固宜纪载诞之辰。与八节同号。故元宗生日。命曰天长节。肃宗生日。命曰天平地成节。并以饮食宴乐。布庆万方。使赐及同轨。风流后代。陛下纂祖宗之纯懿。与天地同德。礼乐必循。宪章咸备。而诞圣日未有嘉名。伏愿以十月十二日。为天兴节。王公士庶。上寿作乐。并如开元干元故事。表奏不报。建中元年四月癸卯。上诞之日也。初。代宗时。每岁端午及降诞日四方贡献者数千。悉入内库。及是。上以为非旨。不纳。

贞元四年九月。重阳节。赐宰臣百僚宴于曲江亭。帝赋诗锡之云。早衣对庭燎。躬化勤意诚。时比万机暇。适与佳节并。曲池洁寒流。芳菊舒金英。乾坤爽气澄。台殿秋光清。朝野庆年丰。高会多欢声。永怀无荒诫。良士同斯情。仍敕中书门下。简定有文辞士应制。同用清字。上自考其诗。以刘太真李纾等四人为上等。鲍防于邵等四人为次。张蒙殷亮等二十三人为下。李晟马燧李泌三宰相诗。不加考第。

五年正月十一日敕。四序嘉辰。历代增置。汉崇上巳。晋纪重阳。或说禳除。虽因旧俗。与众宴乐。诚洽当时。朕以春方发生。候维仲月。句萌毕达。天地同和。俾其昭苏。宜助畅茂。自今以后。以二月一日为中和节。内外官司。并休假一日。先敕百僚。以三令节集会。今宜吉制嘉节以征之。更晦日于往月之终。揆明辰于来月之始。请令文武百寮。以是日进农书。司农献穜稑之种。王公戚里上春服。士庶以尺刀相遗。村社作中和酒。祭句芒神。聚会宴乐。名为飨句芒祈年谷。仍望各下州府。所在颁行。

六年二月。百官以中和节。晏于曲江亭上。赋诗以锡之。其年。以中和节。始令百官进太后所撰兆人本业记三卷。司农献黍粟种各一斗。

八年正月诏。在京宗室。每年三节。宜集百官列宴会。若大选集。赐钱一百千。非大选集。钱三分减一。又诏。三节宴集。先已赐诸卫将军钱。其率府已下。可赐钱百千。

九年二月。中书门下奏状。以中和节初赐宴钱。给百官宰臣以下。于曲江合宴。供办为府县之弊。请分给是钱。令诸司各会于他所。从之。自是三节公宴悉分矣。

十二年二月。以寒食节。御麟德殿。内宴。于宰臣位后。施画屏风。图汉魏名臣。仍纪其嘉言美行。题之于下。

其年四月庚午。上降诞之日。近岁。常以此时会沙门道士于麟德殿讲论。至是。兼召儒官。讲论三教。

十四年三月上巳日。赐宰臣百官宴于曲江亭。时徐州节度使张建封来朝。上宠遇之。特令与宰相同榻而食。

十五年九月。诏自今以后。二月一日。九月九日。每节前放开屠一日。

永贞元年十二月。太常奏。太上皇正月十二日降诞。皇帝二月十四日降诞。并请休假一日。从之。

元和二年正月。诏停中和重阳二节赐宴。其上巳日仍旧。其年二月。御史大夫李元素。太常卿高郢等上言。元宗肃宗降诞日。据太常博士王泾奏。按礼经及历代典故。并无降诞日为节假之说。惟国朝开元十七年。左丞相源干曜。以八月五日。是元宗降诞之辰。请以此日为千秋节。休假一日。群臣因献甘露万岁酎酒。士庶村社宴乐。由是天下以为常。干元元年。太子太师韦见素。以九月三日肃宗降诞之辰。又请以此日为天平地成节。休假一日。自后代宗德宗顺宗即位。虽未别置节日。每至降诞日。天下亦皆休假。臣以为干曜见素等所奏以为节假者。盖当时臣子之心。喜君父圣寿无疆。以为荣庆。今园陵既修。升祔将毕。谨寻礼意。不合更存休假之名。请付尚书省集百官与学官参议。敕宜依者。臣等闻君子名之必可言。言之必可行。故可言不可行。君子不言。伏以元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五圣。威灵在天已久。而当时庆诞犹存。正可言不可行之礼。请依王泾奏议。并停。制可。

四年闰三月敕。其诸道进献。除降诞端午冬至元正。任以上贡。修其庆贺。其余杂进。除二日条所供外。一切勒停。如违越者。所进物送纳左藏库。仍委御史台具名闻奏。

七年二月癸卯降诞节。宰臣旧例。进衣一副。惟李吉甫方固恩泽。别进马二匹。赐通天犀带以答之。

九年十月。敕停腊日。京兆府飨狐兔进献。

十五年七月敕。今月六日。是朕降诞之辰。奉迎皇太后。宫中上寿。其日。并赐于光顺门内殿。与百官相见永为例程。后竟以礼无所据。罢之。

长庆元年七月六日敕。自降诞之辰。百官于紫宸殿称贺毕。诣昭德门。外命妇光顺门。并进名奉贺皇太后。缘去年降诞称贺。百官与命妇并集光顺门。群情以为非便。故改其仪。

二年九月敕。蕃客等使。皆远申朝聘。节遇重阳。宜共赐钱二百贯文。以充宴赏。仍给太常音乐。

三年九月。尚书左丞兼集贤学士韦绶。因奏重阳日。百官有曲江宴。时请以修撰校理等自为一会。从之。仍别赐宴钱。

三年三月。敕内侍省。每年上巳重阳日。如有百官宴会。宜每节赐钱五百十贯文。令度支支给。

宝历元年四月。中书门下奏。皇帝降诞日。准故事。休假一日。从之。

其年五月。诏停诸亲端午恭贺。

太和五年敕。端午节辰。方镇例有进奉。其杂彩匹段。许进生白绫绢。

七年十月。中书门下奏。请以十月十日为庆成节。着于甲令。是日。上于宫中奉迎皇太后。与昆弟诸王宴乐。群臣诣延英门奉觞。上千万寿。天下州府。并置宴一日。从之。

开成元年二月。京兆尹归融奏。甫近上巳。准故事。曲江赐宴。今缘两公主出降。府司供帐事殷。望请改日。上曰。去年重阳。改九月十九日。未失重九之义。今宜改十三赐宴。

二年九月敕。庆成节。朕之生辰。不欲屠宰。宴会蔬食。任陈脯醢。仍为永制。至四年。复令其日肉食。

其年九月。敕庆成节。宜令京兆府准上巳重阳例。于曲江宴会文武百官。其延英奉觞宜停。

三年十月。京兆府奏。庆成节及上巳重阳。百官于曲江亭子宴会。彩觞船两只。请以旧船上杖木为舫子。过会拆收。遇节即用者。敕。其上巳节置庆成节。及重阳节停。

五年四月。中书门下奏请。以六月一日为庆阳节。休假二日。着于令式。其天下州府。每年常设降诞斋。行香后。便令以素食宴乐。惟许饮酒及用脯醢等。京城内。宰臣与百官就诣大寺。共设僧一千人斋。仍望田里借教坊乐官。充行香庆赞。各移本厨。兼下令京兆府别置歌舞。依奏。是年。文宗崩。武宗纂嗣。以诞庆日为庆阳节。

会昌元年二月敕。我圣祖降诞昌辰。宜改为降圣节。休假一日。其年六月。中书门下奏。庆阳节准敕。其日设斋钱。臣等请以百官共率料钱三百贯文充。从之。

二年五月敕。今年庆阳节。宜准例。中书门下等。并于慈恩寺设斋。行香后。以素食合宴。仍别赐钱三百贯文。委度支给付。令京兆府量事陈设。不用追集坊市歌舞。

六年六月奏。中书门下奏。请以降诞日为寿昌节。天下州府。并置宴一日。以为庆乐。前后休假三日。永着令式。从之。

龙纪元年二月。中书门下奏。请今月二十二日降圣日。为嘉会节。

天佑元年八月。中书门下奏。皇帝降诞日。请为干和节。从之。

唐会要卷三十

  大内

武德元年五月二十一日。改隋大兴殿为太极殿。改隋昭阳门为顺天门。至神龙元年二月。改为承天门。显庆五年八月。有抱屈人赍鼓于朝堂诉。上令东都置登闻鼓。西京亦然。

景云元年十月二十一日。以京大内为太极宫。

  宏义宫

武德五年七月五日。营宏义宫。初。秦王居宫中承干殿。高祖以秦王有克定天下功。特降殊礼。别建此宫以居之。至九年七月。高祖以宏义宫有山林胜景。雅好之。至贞观三年四月。乃徙居之。改为太安宫。六年二月三日。太宗正位于太极殿。监察御史马周上疏曰。臣伏见太安宫在城之西。其墙宇门阙之制。方之紫极。尚为卑小。臣伏以皇太子之宅。犹处城中。太安宫乃至尊所居。更在城外。虽太上皇游心道素。志存清俭。陛下重违慈旨。爱惜人力。而番夷朝见。及四方观者。有不足瞻仰焉。臣愿营筑雉堞。修起门楼。务从高敞。以称万方之望。则大孝昭乎天下矣。

  通义宫

武德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幸龙潜旧宅。改为通义宫。祭元皇帝于旧寝。以贞元皇后配享。上悲不自胜也。于是置酒高会。诏曰。爰择良辰。言遵邑里。礼同过沛。事等归谯。故老咸臻。旅姻斯会。肃恭荐享。感庆兼集焉。其年十二月九日。敕以奉义监为龙跃宫。即高祖旧居。

  庆善宫

武德元年十月十八日。以武功旧宅为武功宫。至六年十二月九日。改武功宫为庆善宫。太宗诞于此宫。至贞观六年九月二十九日。太宗幸庆善宫。赋诗。在乐卷。其年。谏议大夫苏世长。侍宴于披香殿。酒酣奏曰。此殿隋炀帝所作耶。何雕丽之若此。高祖谓曰。卿好谏似直。其心实诈。岂不知此殿是我所造。何须设诡。而疑炀帝乎。世长曰。臣实不知。若陛下作此。诚非所宜。臣昔在武功。幸常陪侍。见陛下宅宇。纔蔽风霜。当此之时。亦以为足。今初有天下。而于隋宫之内。又加雕饰。欲拨其乱。宁可得乎。

  太和宫

武德八年四月二十一日。造太和宫于终南山。贞观十年废。至二十一年四月九日。上不豫。公卿上言。请修废太和宫。厥地清凉。可以清暑。臣等请彻俸禄。率子弟微加功力。不日而就。手诏曰。比者风虚颇积。为弊至深。况复炎景蒸时。温风铿节。沈属此。理所不堪。久欲追凉。恐成劳扰。今卿等有请。即相机行。于是遣将作大匠阎立德。于顺阳王第取材瓦以建之。包山为苑。自裁木至于设幄。九日而毕功。因改为翠微宫。正门北开。谓之云霞门。视朝殿名翠微殿。寝名含风殿。并为皇太子构别宫。正门西开。名金华门。殿名喜安殿。

  洛阳宫

武德四年十二月七日。使行台仆射屈突通。焚干元殿应天门紫微观。以其太奢。至贞观三年。太宗将修洛阳宫。民部尚书戴冑谏曰。关中河外。近置军团。富室强丁。并从戎旅。重以九成作役。余丁向尽。去京二千里内。先配司农将作。假有遗余。势何足纪。乱离甫弭。户口单弱。一人就役。举家便废。入军者督其戎仗。从役者责其粮。尽室经营。多不能济。以臣愚虑。恐致怨嗟。今丁既役尽。赋调不减。费用不止。帑藏空虚。且洛阳宫殿。足蔽风雨。数年功毕。亦谓非晚。若顿修营。恐伤劳扰。上嘉之。因谓侍臣曰。戴冑于我。无骨肉之亲。但以忠直励行。情深体国。事有机要。无不上闻。至四年六月二十二日。发卒又修洛阳宫。给事中张元素谏曰。陛下承百王之末。属凋弊之余。必欲节以礼制。陛下宜以身为先。东都未有幸期。即令补葺。岂民人之所望也。陛下初平东都之始。层楼广殿。皆令撤毁。天下翕然。同心欣仰。岂有初则恶其侈靡。今乃袭其雕丽。臣每承德音。未即巡幸。此则事不急之务。成虚费之劳。国无兼年之积。何用两都之好。臣闻阿房成。秦人散。章华就。楚众离。又干元毕功。隋人解体。以陛下今时功力。何如隋日。役疮痍之人。袭亡隋之弊。恐甚于炀帝。深愿陛下思之。无为由余所笑。则天下幸甚。上大悦。谓房元龄曰。洛阳土中。朝贡道均。朕故修营。意在便于百姓。今元素上表。实亦可依。后必事理须行。露坐亦复何苦。所有作役。宜即停之。显庆元年。敕司农少卿田仁汪。因旧殿余址。修干元殿。高一百二十尺。东西三百四十五尺。南北一百七十六尺。至麟德二年二月十二日。所司奏。干元殿成。其应天门先亦焚之。及是造成。号为则天门。神龙元年三月十一日。避则天后号。改为应天门。唐隆元年七月。避中宗号。改为神龙门。开元初。又为应天门。天宝二年十二月四日。又改为干元门。

垂拱四年二月十日。拆干元殿。于其地造明堂。至开元二十七年九月十日。于明堂旧址。造干元殿。

上元二年。高宗将还西京。乃谓司农少卿韦机曰。两都是朕东西之宅也。见在宫馆。隋代所造。岁序既淹。渐将颓顿。欲修殊费财力。为之奈何。机奏曰。臣曹司旧式。差丁采木。皆有雇直。今户奴采斫。足支十年。所纳丁庸。及蒲荷之直。在库见贮四十万贯。用之市材造瓦。不劳百姓。三载必成矣。上大悦。乃召机摄东都将作少府两司事。使渐营之。于是机始造宿羽高山等宫。其后。上游于洛水之北。乘高临下。有登眺之美。乃敕韦机造一高馆。及成临幸。即令列岸修廊。连亘一里。又于涧曲疏建阴殿。机得古铜器。如盆而浅。中有蹙起双鲤之状。鱼间有四篆字。长宜子孙。至仪凤四年。车驾入洛。乃移御之。即今之上阳宫也。尚书左仆射刘仁轨。谓侍御史狄仁杰曰。古之陂池台榭。皆在深宫重城之内。不欲外人见之。恐伤百姓之心也。韦机之作。列岸修廊。在于闉堞之外。万方朝谒。无不睹之。此岂致君尧舜之意哉。韦机闻之曰。天下有道。百司各奉其职。辅弼之臣。则思献替之事。府藏之臣。行诏守官而已。吾不敢越分也。

  大明宫

贞观八年十月。营永安宫。至九年正月。改名大明宫。以备太上皇清暑。公卿百僚。争以私财助役。至龙朔二年。高宗染风痹。以宫内湫湿。乃修旧大明宫。改名蓬莱宫。北据高原。南望爽垲。六月七日。制蓬莱宫诸门殿亭等名。至三年二月二日。税延。雍。同。岐。豳。华。宁。鄜。坊。泾。虢。绛。晋。蒲。庆等十五州率口钱。修蓬莱宫。二十五。减京官一月俸。助修蓬莱宫。四月二十二日。移仗就蓬莱宫新作含元殿。二十五日。始御紫宸殿听政。百僚奉贺。新宫成也。初。遣司稼少卿梁孝仁监造。悉于庭院列白杨树。左骑卫大将军契苾何力入宫中纵观。孝仁指白杨曰。此木易长。不过二三年。宫中可得荫映。何力不答。但诵古诗曰。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意谓此特冢墓木也。孝仁遽令伐去之。更植桐柏。谓人曰。礼失求之于野。固不虚也。东台侍郎张文瓘谏曰。人力不可不惜。百姓不可不养。养之逸则富以康。使之劳则怨以叛。秦皇汉武。广事四夷。多造宫室。致使土崩瓦解。户口减半。臣闻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人罔常怀。怀于有仁。陛下不制之于未乱之前。安能救之于既危之后。百姓不堪其弊。必构祸难。殷鉴不远。近在隋朝。臣愿稍安抚之。无使生怨。上深纳其言。

永隆二年正月十日。王公已下。以太子初立。献食。敕于宣政殿会百官及命妇。太常博士袁利贞上疏曰。伏以恩旨。于宣政殿上兼。设命妇坐位。奏九部伎。及散乐。并从宣政门入。臣以为前殿正寝。非命妇宴会之处。象阙路门。非倡优进御之所。望请命妇会于别殿。九部伎从东门入。散乐一色。伏望停省。若于三殿别所。自可备极恩私。上从之。改向麟德殿。至开元十六年五月六日。唐昌公主出降。有司进仪注。于紫宸殿行五礼。右补阙施敬本。左拾遗张烜。右拾遗李锐等。连名上疏曰。窃以紫宸殿者。汉之前殿。周之路寝。陛下所以负黼扆。正黄屋。飨万国。朝诸侯。人臣致敬之所。犹元极可见。不可得而升也。昔周女出降于齐。而以鲁侯为主。但有外馆之法。而无路寝之事。今欲紫宸殿会礼。即当臣下摄行。马入于庭。醴升于牖。主人授几。逡巡紫座之间。宾使就筵。登降赤墀之地。又据主人辞称吾子有事。至于寡人之室。言词僭越。事理乖张。既黩威灵。深亏典制。其问名纳采等。并请权于别所。上纳其言。移于光顺门外。设次行礼。

咸亨元年三月四日。改蓬莱宫为含元殿。

长安元年十一月。又改为大明宫。十二月一日。改含元殿为大明殿。

神龙元年二月。复改为含元殿。

上元二年七月。延英殿当御坐。生玉芝一茎。三花。亲制玉灵芝诗三章。章八句曰。玉殿肃肃。灵芝煌煌。重英发秀。连叶分房。宗庙之福。垂其耿光。原阙二句。元气产芝。明神合德。紫微间彩。白蕣呈色。载启瑞图。庶符皇极。天心有眷。王道惟则。幸生芳本。当我宸旒。效此灵质。宝玉献猷。神惟不爱。道亦无求。端拱思维。永荷天休。

建中元年九月。将作监言。请修内廊。是岁孟冬。为魁罡。不利修作。太史请卜佗时。上曰。启塞从时。诡妄之书。勿信。乃命修之。

贞元三年十二月。初作元英门观于大明宫北垣。

  玉华宫

贞观二十一年七月十三日。造玉华宫于坊州宜君县之凤凰谷。正门曰南风门。殿名玉华殿。皇太子所居。南风门东。正门曰嘉礼门。殿名晖和殿。正殿瓦覆。余皆葺之以茅。意在清凉。务从俭约。至永徽二年九月三日。废玉华宫以为佛寺。苑内旧是百姓田。并还本主。至二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太宗以新造离宫。务从卑俭。终费人力。谓侍臣曰。唐尧茅茨不翦。以为俭德。不知尧之时。无瓦为盖。桀纣之为。若于无瓦之晨。为茅茨者。未为俭德。不翦之言。盖书史粉饰之耳。朕今构采椽于椒风之日。立茅茨于有瓦之时。将为节俭。自当不谢古者。昔宫室之广。人役之劳。切以此再思。不能无愧。其月。徐充容上表曰。妾闻为政之本。贵在无为。窃见土木之工。不可兼遂。北阙初见。南营翠微。曾未逾时。玉华复兴。因山藉水。非无架筑之劳。损之又损。颇有工力之费。终以茅茨示约。犹兴木石疲民。假使和僦取人。不无烦扰之弊。是以卑宫菲食。圣王之所安。金屋瑶台。骄主之所丽。故有道之君。以逸逸人。无道之君。以乐乐身。愿陛下使之以时。则力不竭矣。用而息之。则人斯悦矣。

二十二年四月。太宗御制玉华宫铭。诏令皇太子已下并和。

  九成宫

永徽二年九月八日。改九成宫为万年宫。至干封二年二月十日。改为九成宫。三年四月。将作大匠阎立德。造新殿成。移御之日。谓侍臣曰。朕性不宜热。所司频奏。请造此殿。既作之后。深惧人劳。今既暑热。朕在屋下。尚有流汗。匠工暴露。事亦可愍。所以不令精妙者。意祗避炎暑耳。长孙无忌曰。圣心每以恤民为念。天德如此。臣等不胜幸甚。

五年三月。幸万年宫。上谓太尉无忌曰。此宫非直凉冷宜人。且去京不远。朕离此十年。屋宇无多损坏。昨者不易一椽一瓦。便已可安。不知公等得安堵否。曹司廨署周足否。乃亲制万年宫铭并序。七百余字。群臣请刊石。建于永光门。诏从之。

  奉天宫

永淳元年七月。造奉天宫于嵩山之南。仍置嵩阳县。监察御史李善感谏曰。自古帝皇。莫不以登封告成为盛事。天皇以封泰山。告太平。致群瑞。则与三皇五帝比隆矣。但数年以来。菽粟不稔。百姓饿死。道路相望。兼之四夷交侵。日有征发。天皇恭默思谴。方便营造宫室。劳役不已。天下闻之。莫不失望。臣闻不矜细行。终累大德。臣忝任御史。是国家耳目。窃以此为忧。上虽优容之。竟不纳。其时承平已久。谏诤殆绝。善感既进谏书。时人甚称美之。

宏道元年十二月。遗诏废之。

文明元年二月。改为嵩阳观。

  三阳宫兴泰宫附

圣历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造三阳宫于嵩阳县。

久视元年七月三日。左补阙张说。以车驾在三阳宫。不时还都。上疏曰。陛下屯万乘。幸离宫。暑退凉归。未降还旨。愚臣固陋。恐非良策。请为陛下陈其不可。三阳宫去洛城一百六十里。有伊水之隔。崿阪之峻。过夏涉秋。水潦方积。道坏山险。不通转运。河广无梁。咫尺千里。扈从兵马。日费资给。连雨弥旬。恐难周济。陛下太仓武库。并在都邑。红粟利器。蕴若山邱。奈何去宗庙之上都。安山谷之僻处。是犹倒持剑戟。示人鐏柄。夫祸变之生。在人所忽。故曰。安乐必诫。无行所悔。今国家北有胡寇觑边。南有夷獠骚徼。关西小旱。耕稼是忧。安东近平。输漕方始。臣愿陛下及时旋轸。天下群生。莫不幸甚。

长安四年正月二十二日。毁三阳宫。取其材木。造兴泰宫于寿安县之万安山。左拾遗卢藏用上表谏曰。臣愚虽不达时变。窃尝读书。见古帝王之迹众矣。臣闻土阶三尺。茅茨不翦。采椽不斲者。唐尧之德也。卑宫室。菲饮食。尽力乎沟洫者。大禹之行也。惜中人十家之产。而罢露台之制者。汉文之明也。并能垂名无穷。为帝皇之烈。岂不以克念徇物。博施济众。以臻于仁恕哉。今陛下崇台邃宇。离宫别馆。亦已多矣。更穷人之力。以事土木。臣恐议者。以为陛下不爱人。务奉己也。左右近臣。多以顺意为忠。朝廷具僚。皆以犯忤为患。至令陛下不知百姓失业。百姓亦不知左右伤陛下之仁也。小臣固陋。不识忌讳。敢冒死上闻。乞下臣此章。与执政者议其可否。

  兴庆宫

开元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以兴庆里旧邸为兴庆宫。初。上在藩邸。与宋王等同居于兴庆里。时人号曰五王子宅。至景龙末。宅内有龙池涌出。日以浸广。望气者云。有天子气。中宗数行其地。命泛舟。以驼象踏气以厌之。至是为宫焉。后于西南置楼。西面题曰花萼相辉之楼。南面题曰勤政务本之楼。至二十五年。元宗谓诸王曰。我自奉先帝宫室。不敢有加。时时补葺。已愧于劳人矣。惟兴庆创制。乃朝廷百辟卿士。以吾旧邸。因欲修建。不免群卿考室之词。以俟庶民子来之请。亦所以表休征之地。新作南楼。本欲察甿俗。采风谣。以防壅塞。是亦古辟四门达四聪之意。时有作乐宴慰。不徒然也。又因大哥让朱邸。以成花萼相辉之美。历观自古圣帝明王。有所兴作。欲以助教化也。我所冀者。式崇敦睦。渐渍薄俗。令人知信厚尔。至十六年正月三日。始移仗于兴庆宫听政。二十四年六月。广花萼楼。筑夹城至芙蓉园。十二月三日。毁东市东北角。道政坊西北角。以广花萼楼前。

天宝十载四月二十一日。兴庆宫造交泰殿成。

元和十四年三月。诏左右军各以官健二千人。修勤政楼。

太和三年十月。敕修南内天同殿十三间。及勤政楼明光楼。

大中五年。诏修明仪楼。

  华清宫

开元十一年十月五日。置温泉宫于骊山。至天宝六载十月三日。改温泉宫为华清宫。至天宝九载九月幸温泉宫。改骊山为会昌山。至十载。又改为昭应山。仍于秦坑儒之处立祠。以祀遭难诸儒。

天宝元年十月。造长生殿。名为集灵台。以祀神。

六载十二月。发冯翊华阴等郡丁夫。筑会昌罗城于温阳。置百司。

七载十二月二日。元元皇帝降于朝元阁。改为降圣阁。八载四月。新作观风楼。

  诸宫

武德七年五月十七日。造仁智宫于宜州宜君县。

贞观二年八月。上每日视于西宫。公卿奏以宫中卑湿。请立一阁。上曰。若遂来请。縻费良多。昔汉文帝将起露台。而惜中人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哉。竟不许。十一年正月十四日。新作飞山宫。七月二十日。废明德宫及飞山宫之园囿。以分给遭水之家。

十四年八月五日。营襄城宫。初。太宗将幸洛阳。遣将作大匠阎立德。访可清暑之地。以建离宫。遂于汝州西山。前临汝水。傍通广城泽。以置宫焉。役工一百九十万。杂费称是。至十五年三月七日。幸襄城宫。及至。暑热甚。又多毒虺。太宗大怒。九日。免立德官。而罢其宫。分赐百姓。

显庆五年四月八日。于东都苑内造八关凉宫。五月二十二日。改为合璧宫。仪凤三年正月七日。于蓝田县新作凉宫。宜名万全宫。宏道元年十二月七日。遗诏废之。

仪凤四年五月十九日。造紫桂宫于渑池县西。至永淳元年四月十三日。改芳桂宫。宏道元年。遗诏废之。长安二年六月。于雍州永安县置凉宫。以永安为名。仍令特进武三思充使营造。

景龙元年十月。敕宫殿门。皇城门。京城门。禁苑门。左右内外。各给交鱼符一合。巡鱼符一合。左厢给开门鱼一合。右厢给闭门鱼一合。左符付监门掌。交番巡察。每夜并非时开闭。则用之。

开元十一年正月十四日。改潞州旧宅为飞龙宫。

  杂记

武德三年七月八日。敕隋代离宫别馆。游憩所。并废。九年六月。改东宫宏礼嘉福等门为重光宣明门。

长安二年正月十七日。太子左庶子王方庆上言。请准旧制。改东宫殿及各门。与皇太子名同者。上疏曰。谨按史籍所载。人臣与人主言及上表。未有称皇太子名者。当为太子皇储。其名尊重。不敢指斥。所以不言。西晋仆射山涛启事。称皇太子而不言名。涛中朝名士。必详典籍。故不称名。应有凭准。朝官尚犹如此。宫臣讳则不疑。今东宫殿及门名。皆有触犯。临事论启。回避甚难。孝敬皇帝为太子时。改宏教门为崇教门。沛王为皇太子时。改崇贤馆为崇文馆。皆避名讳。以尊礼典。此则成例。足为规模。上从之。

神龙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有司奏。以宫殿名与沛王讳同者。悉改焉。遂改昭庆殿章德殿昭贤侯庙。

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改元武楼为神武制胜楼。

开元二十六年正月六日。修望春宫。至十月。两京路行宫。各造殿宇。及屋千间。

贞元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户部侍郎班宏。奉敕修延喜门。筑夹城。五年正月十九日。宏又修元武楼。

十二年八月六日。户部尚书裴延龄。奉敕修望仙楼。至十三日。令又筑望仙楼东夹城。其年十二月。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副知度支苏弁。奉敕改造三殿前会庆亭。

十三年九月。上谓户部侍郎判度支裴延龄曰。朕以浴堂院殿。一袱损坏。欲换之而未能。裴延龄曰。陛下自有本分钱物。用之不竭。上惊曰。本分钱物何也。对曰。准礼经。天下赋税三分。一分充干豆。一分充宾客。一分充君之庖厨。干豆者。供宗庙也。亦不能分财物。至于诸国蕃客。及回纥马价。皆极简俭。庖厨之余。其数尚多。陛下本分也。用修数十殿。亦不合疑。何况一袱邪。上颔之而已。又奏近于同州。检得一谷。材木可数千条。皆长七八丈。上曰。人言天宝中。侧近求觅长五六十尺者尚无。今何近处忽有此木。延龄曰。生自关辅。盖为圣时。岂前时合得有也。其奸佞如此。

十四年三月三日。造会庆亭于麟德殿前。

元和二年六月。诏左神策军。新筑夹城。置元化门晨辉楼。

三年十月。敕修南内宫墙舍。共一千六百间。

五年十一月。上谓宰臣曰。朕以禁中旧殿。岁久倾危。欲渐修葺。缘国用未足。每务简俭。至于车服食饮。亦畏奢侈。不知竟可营造否。权德舆对曰。仲尼谓大禹卑宫室。菲饮食。恶衣服。为无间。汉文帝欲起露台。以百金中人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遂止。是以文帝之代。四海庶富。俗知礼让。今陛下至诚恭俭。有过前王。当为天下幸甚。

六年五月。诏毁兴安门南竹亭。

十二年四月。诏右神策军。以众二千筑夹城。自云韶门过芳林门。西至修德里。以通于兴福佛寺。其年闰五月。新造蓬莱池周廊四百间。

十三年二月。诏六军使创修麟德殿之右廊。是月。浚龙首池起承晖殿。雕饰绮焕。徙植佛寺之花木以充焉。

十五年二月。诏于西廊内开便门。以通宰臣自阁中赴延英路。七月。新作永安殿及宝庆殿。修日华门。通干门。并朝堂廊舍。八月。发神策六军三千人。浚鱼藻池。十月。发右神策兵各千人。于门下省东少阳院前筑墙。及造楼观。

长庆元年五月。禁中造百尺楼。时帑藏未实。内外多事。土木之工屡兴。物议喧然。

宝历元年五月。神策军于苑内古长安城中。修汉未央宫。掘地获白玉一。长六尺。其年九月。敕长春宫庄宅。宜令内庄宅使营建。

太和元年四月。诏毁升阳殿东放鸭亭。望仙门侧看楼十间。并敬宗所造也。

二年八月。敕修安福楼及南殿院屋宇一百八十八间。又修两仪殿及甘露殿。共一百七十二间。

九年七月。敕修紫云楼于芙蓉北垣。九月。内出新造紫云楼彩霞亭额。左军中尉仇士良。以鼓吹迎于银台门。时上好诗。每吟杜甫曲江行云。江头宫殿锁千门。细柳新蒲为谁绿。乃知天宝已前。曲江四面。皆有行宫台殿。思复升平故事。故为楼殿壮之。

会昌元年三月。敕造灵符应圣院。五年正月。造仙台。其年六月。修望仙楼及廊舍。共五百三十九间。

大中元年二月。敕修百福殿院八十间。其年七月。敕亲亲楼号雍和殿。别造屋宇廊舍七百间。二年正月。敕修右银台门楼屋宇。及南面城墙至叡武楼。

天佑二年四月敕。自今年五月一日后。常朝出入。取东上阁门。或遇奉慰。即开西上阁门。永为定制。其年五月四日。敕改东都延喜门为宣仁门。重明门为兴教门。长乐门为光政门。光范门为应天门。干化门为干元门。宣政门为敷政门。宣政殿为贞观殿。日华门为左延福门。月华门为右延福门。万寿门为万春门。积庆门为兴善门。含章门为膺福门。含清门为延义门。金銮门为千秋门。延和门为章善门。以保宁殿为文思殿。其见在门名。与西京门同名。并宜改复洛京旧门名。

唐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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