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卷一百八十八
五月十一日,武举进士及第江伯虎等乞:「先次参部,出给料钱文历,却行从军差遣。其料钱文历,乞依不愿从军之人一例帮行,及比附不愿从军人历巡尉、知寨差遣。从军及六考,并许理作关升资序。」从之。
十四日,诏:「武举进士出身人,已有淳熙七年三月四日指挥,其淳熙二年、五年武举不愿从军人,并合依干道八年指挥施行。内已历过差遣人,与依旧差注。」
九年五月七日,诏:「访闻武举从军之人,往往自高,不亲戎旅。如自今职事勤恪,从主帅具名保奏升差。其或懈惰不虔,亦许按劾以闻,当行黜责。」
十一年正月八日,诏刑部侍郎兼权兵部侍郎曾逮监试武举弓马。
四月十一日,尚书省拟到武举正奏名进士林墡以下四十三人推恩:第一名、第二名补保义郎,策入优等,余皆平等,补承节郎,内陶天麟系以绝伦首解省试第一名,特补保义郎,更减二年磨勘;特奏名一名,补进武副尉。各展减磨勘有差。」从之。
五月九日,诏殿试武举第一名林墡与堂除计议官,第二名林可久与准备将领。
十三年四月八日,诏:「武学生年七十以上柯箕特与补承信郎,免省上舍生潘子震、周应迪、蔡纮依太学免省上舍生释褐恩例,并特与补承节郎,内愿赴淳熙十四年殿试者听。守年免省上舍生郑觉与径赴淳熙十四年殿试,永免解内舍生陈昌龄等并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
名日,各与减二年磨勘。内永免外舍生沈仲刚等各与减一年磨勘。」以兵部检会庆寿赦恩来上,故有是命。
二十九日,兵部言:「今岁系武举比试发解年分,乞令武举人已有保官合该收试之人,并于六月终以前到阙。其奏状并是展限至闰七月半以前投下,已后更不收接。如出违今来立定日限,并不许收试。其无保官及不该收试之人,即不许临期引例陈乞。若许从本部所申,候指挥下日,遍牒诸路晓示。」从之。
七月十三日,马军司状:「今来武举科场年分,依已降指挥,合于八月内引试发解两场弓马事艺,乞下内军器库依例关借绝伦两石弓一百张,发赴本司,打硾封记应副,至日使用,候引试毕发还。今后如遇阙少,依此(阙)[关]借。」诏今后准此。
十四年二月八日,诏添省额三人,权以三十三人取放一次。武举进士金汤悁等状:「窃见武举省试,自来除上舍免省外,以三十名为额。隆兴元年,武学生该遇覃恩免解者五十余人,发解者一十三人,当举省试得添省额五名。今来在学生员该庆恩免解一百二十余人,在外发解者复取三十名,又年免者一十余人,较之隆兴元年到省人数,委是两倍。欲乞将隆兴元年与今来免解发到省之人,特与敷奏。」故有是诏。
五月十四日,尚书省言:「拟到正奏名进士黄裒然以下四十七人推恩:第一名补秉义郎,第二名补保义郎,余皆平等,补承节郎,各展减磨勘有差。」从之。以上《孝宗会要》。
淳熙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诏自今武举人不许试换文资。以宰执进呈知归州林颖秀言:「武举一科,均隶右选,悉谋 换,以为快捷方式,然则是科殆可废也!乞明赐戒谕,或议条约。其间诚有学业优长,才兼文武者,乞令在内清望官、外台监司帅臣考察,如委堪保举,
方得缴奏所业引试。庶几其人一意戎事,稍重武科。」上曰:「此说可从。既以武进,又却换文,甚非专设武科取人之意。」故有是命。
十二月十二日,诏:「武举从军人,今后年限已满,愿留军中者,仰主帅保奏,与依诸军体例格法升差。不愿从军者,照应淳熙八年闰三月十一日已降指挥施行。」以臣僚言:「近得旨,武举人不得试换文资,恐舍其故习而失其所长,可谓当矣。既绝其文资之望,亦宜为开升进之路。虽有指挥,武举从军人职事勤恪,即从主帅具名保奏升差,累年未见引用是条升差一人,岂其果无堪用者乎 乞诏枢臣明立升差格法,如武举出身人从军年满,有智勇艺能精熟者,令主帅述其所长,保奏来上,(人)[又]命枢庭加审察焉,自同准备将以上,可以节次差补。」故有是命。
同日,诏:「今后武举比试弓马,移于城东大教场,可差兵部长贰、郎官及殿步帅、统制等官监试,作一日引试。」从武举比试弓马所请也。
绍熙元年四月十五日,兵部言:「武举进士该龙飞恩例,比附进士正奏名体例,第一名特更与转一官,第二、第三名依第一名恩例。所有今来武举第一、第二、第三名愿从军不愿从军人,并依本部见行条格补官差注施行。」从之。以干道二年三月十七日指挥故也。
十七日,上御幄殿阅试武举弓马。
十八日,诏:「省试第一名武学上舍生,不愿从军人,照应干道八年格法施行,候一任回,与升一等差遣。」以兵部言:「武举殿试第一至第六名、省试第一名,已有格法补官差注,即无该载上舍合得恩数。窃缘太学上舍登第,例与省试上十名并注教官,而武举上舍不应全无优恩。」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二年八月十日,臣僚言:「乞诏兵部长贰措置将来解试弓马人,各先次当厅亲书家状一本,然后拍试,将合格人家状画时逐
纸印押类聚,牒送发解所为照。候引试义策考校了毕,于拆号之次,将真卷比验兵部所发家状,如字画异同,虽已中选,亦行究实。如果有伪冒,即交驳放,并照科举条制施行。」既而本部言:「比试弓马已有措置外,若从今降指挥,拍试之前先令书写过家状,不唯丛杂交互,恐于射弓之际,难以识认正身,不能革弊。今措置欲下马军司约度今来合赴解试人数,预期印押白纸,排立千字文号,于引试日,将试中鉴箭人当官亲书家状,候马射应格,类聚牒送试院,遵从今降指挥施行。」从之。
四年二月十四日,殿前司言:「已降指挥,武举从军人今后年限已满,愿留军中者,仰主帅保奏,与诸军体例格法升差;不愿从军者,照应淳熙八年闰三月十一日已降指挥施行。本司契勘诸军入额管事兵将官升差格法,如准备将及二年升副将,又二年升正将,正将三年升统领,统领三年升统制。虽有立定年限,系有窠阙,本司先以究心职事、管干廉懃、弓马精熟、众所推服之人,然后再选择履历月日深浅,保明申乞差填阙额。今来武举从军将佐,系是差充同将官,在入额将官数人,即不填阙。若从诸军格法年限升差,不十年间便可致身统领、统制官。本司今欲将武举将官自今后年限已及、能弓马、管事廉懃之人,照年限次第升差至正将止,后遇诸军入额正将有阙,从本司于内选择有武艺、廉勤为众所推服之人,保明申朝廷拨填入额,依例放行供给。若有过犯,即从本司责罚。却乞除落节次所降有犯,申取朝廷指挥。如不愿拨填入额,照应淳熙八年
闰三月十一日指挥,与离军注授差遣。」从之。
四月二十日,上御幄殿阅试武举弓马。
五月四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以上《光宗会要》。
绍熙五年十月十一日,臣僚言:「武科许试换文资,盖不止责以兵略骑射,诚欲益其学问而大其成就耳。比年以来,不许试换,虽曰使之从军,以备将帅之选,而升差之法,止于同正将。既塞其试换之门,又艰其仕进之路,使士以才气自负者将有不屑就之意。乞今后依旧许令武举人试换文资。」从之。
闰十月二十三日,臣僚言:「方今取才之道,不为不尽,独武举人尚有可言。向来绍兴、干道间,愿从军人填阙之后,入额管干军马,若职事修举,则必随例升差至统制、都统。自淳熙以来,止令同副将之类,不复填阙,管干自此绝升差之望。乞将武举从军人先充同准备将或同正副将二年,待其谙晓军务,即令本军保明,主帅备申,许令拨填正额。如委是职事修举,许其升差统领、统制官,庶几人材得以展布。」诏依,仍照应节次指挥施行。
庆元元年八月一日,兵部言:「四川四路武举解额,共取二十一人,其省试以三人五分取一名,共取六名为省额,零分不及三人五分,更不取放。缘今年系类试年分,内有自淳熙元年四年得解到省之人,至今及一十八年,并有四举到省人,合与理年理举免解赴今次省试者,窃恐比逐举人数过多,所有取放省额,
欲取放正解六名外,有免解实到省终场人,如及五人以上,权取一名,通计七名为额一次,仍同正解人混同考校。如不及五人,更不取放,候试毕日,具终场人数,申明朝廷,以凭参照,后举取放省额施行。」从之。
二十一日,兵部言:「国子监武举取放解额,照得今举解试武学生,系该七月七日覃恩免解外,有赴试终场绝伦三十人,平等四十七人,共七十七人。比之淳熙十六年,绝伦人数为多,难以比拟七人取三名,平等三人三分有零取一名。若照淳熙十三年体例,二人九分六厘有零取一名,则系合取二十六人。若照十六年三人取一名,则系二十五人,尚剩二人零分。今参酌欲依淳熙十三年指挥,权以二十六人为额取放一次。内绝伦以十分为率取四分,合取十人,尚剩四分,平等取一十五人,尚剩六分。以二项通剩分数计之,则合更取一名。但今举绝伦比之逐举人数稍多,更侵取一名,凑及二十六人之数。」从之。
十二月二十七日,兵部言:「武举省试、殿试引见唱名及过省,并还试特奏名,系与文士一体。今来更不临轩策试,乞参照绍兴三十二年故例施行。」从之。黄牒令本部给散。一、绍兴二十二年,武举人补官推恩,系将贡院别院参考到合格过省人,牒会御药院例格申取指挥推恩。淳熙八年,正奏名只宣名,赐进士及第、出身。特奏名亦宣名,并给黄牒。其补官差遣,展减磨勘,合照前后指挥推恩。今欲依故例施行。一、免省人例合赴御试弓马程文,今不临轩策试,合依绍兴三十二年故例,弓马随省试赴军头司呈试,程文随赴省试进士后接连引试,别立考校,参入省榜优平二
等,高下即不侵省额人数。如有过省不曾赴殿试人,合行还试弓马程文,乞照免省人一体施行。照得绍兴三十二年即无特奏名合就试人,今举如有该试之人,乞照故例引试施行。
《文献通考》:宁宗初,复武科锁换令。
庆元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兵部尚书张叔椿、兵部侍郎杨大法、著作郎兼兵部郎官王奭言:「武举省试系绝伦、平等各立字号考校,先次将程文分优平二等,混同放牓,然后却以弓马参考,各随武艺等第,其绝伦人尽数处在平等人之上。殿试用武艺参考,专以程文立优平等考校。若绝伦、平等俱入优等,当取第一,从淳熙二年指挥,绝伦人止与第一名恩例,不许升在平等之上。今来已降指挥更不临轩策试,合将省牓作殿牓推恩,即是省元合推殿元恩例,事体甚重。近承批下武学生周振等系平等人,乞于省试不用参考,依殿试例,止以程文排定高下。及绝伦人诸葛武等经部陈乞依法参考武艺,及照绍兴三十二年故例取放。本部开具指挥,乞朝廷详酌处分,累承批送本部,分明指定叔椿等。窃详绝伦及平等人所乞,互有得失,若用省试法参考武艺,绝伦人程文不以优劣,尽数必在前列,失于太优。若以殿试指挥排定高下,其所取文理优长之人必多是平等,未免于省试常法稍有不同。况绍兴三十二年故例,当时绝伦人虽参考在前,缘止有孙显祖等二人,第三人以下皆是平等之人。今举绝伦应取放者不啻十五六人,自不可循守故常。今欲将今举绝伦、平等且与
混同,以程文精粗分优、平二等取放。若绝伦、平等俱中优等,须平等人程文高出绝伦人分数,方取第一名。若文理与绝伦人不甚相远,即以绝伦居首选。其余高下如之,不惟两无偏胜,庶几所取足以厌服人望。今指定如或可采,乞下试院精加考校,所有后举省、殿试,遵用条法指挥。」从之。
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兵部言:「四川今举省试合格共取六名,行在武举过省人已从绍兴三十二年故例,候省试院申到人数,照应淳熙六年立定补官格法拟申外,其四川武举创自干道八年,即无绍兴三十二年故例可以拟定。照得当年止有四川省试进士一百二十七人推恩体例,第一等第一名赵雄于第一甲第五名安排,依行在第三名推恩,第二名游桂于第六名安排,余并三人中参入一人。礼部已从故例拟定推恩毕。今来武举止有六名,若将上件故例比拟,缘人数多寡不同,兼不曾分优、平二等。今指定欲将第一名于省牓第五名安排,第二名以下于第六名,以次每九名参入一名,照策入平等格法补官。」诏第一名于省牓第五名安排,仍比类行在三平等策入优等推恩补官,余从之。
武举推恩,特奏名第一名策入平等,马步射二事并应格,补进武校尉,减一年磨勘,此格法也。端义乃前宰相端礼之亲兄,骤中魁选,公论极喧,辄令数内陈光朝等陈乞升等补 四月二十九日,诏:「武举特奏名第一名余端义,与依格补官减年外,所有特权减二年磨勘指挥更不施行。」以臣僚言:「伏
官,迂回下部。端礼恳祷同列迁就勘当,必欲遂其私意,乃暗优端义,余皆不预。照得进武校尉三年磨勘便可转承信郎,今端义已补校尉,减一年磨勘矣,而又权减二年,则是正该承信郎。乞将权减二年磨勘指挥,特赐寝罢。」故有是命。
五年四月十八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十九日,上御幄殿阅武举射射。
六月二十日,诏敕赐武举绝伦进士及第胡应时与第一名恩例。以应时系绝伦,又策入优等故也。
八月二十八日,臣僚言:「两淮荆襄皆楚地也,山川之胜,风土至厚,锺为人物,往往豪气磊落,有足观者。渐磨之以学问,劝诱之以爵禄,莫不奋起,出为时用。臣观武举通牓,所谓两淮荆襄之人绝不见有中是选者,夫岂无材可取 特未有招来诱进之方耳。乞将京西一路六州军、湖北沿边信阳军并江陵、德安府、复州、荆门军及两淮沿边庐、光、濠、楚、滁州、盱眙、安丰军土著士人,照兵部及四川试武举法,许令就试。」诏兵部检坐条法,行下逐州军,如委系土著士人,召文武官保奏,须要选择人材,精于武艺,于解试年分二月内,听于本路安抚司拍张弓马合格,不限人数,并行取放。仍就本司差官比试程文,将文理稍通人并赴行在解试,别立字号,令项考校,取拨十名为解额。仍于省试见取放人内拨五名为省额,如解发人数稀少,临时取旨。其冒贯不实,许人陈告,定行真决,不以荫论,保官降三官资,同保人殿五举,余照见行条法。既而兵部言:「淮西安抚司申审保官一节,系是创行之初,若候奏状到部,出给告示,令逐路收试,窃恐往返留滞。欲照四川武举体例,将合该奏举
武举,如无违碍,先次收试,续行缴奏,降付本部照会。」从之。
嘉泰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兵部言:「武学内舍生赖嘉言、缪南明、程君举、李叔瀛、陈天骥伏窃见两学学生程有徽、王飞英等陈乞两该覃恩免解事,已蒙朝廷下部监指定,缘嘉言等尚有五人未曾陈乞,下部监一就施行。批送兵部、国子监指定。据本监申:一、两经覃恩上舍生,见赴嘉泰二年省试人何大明;一、两经覃恩,系有公试及私试中选内舍生,住学十五年人龚泽、朱之奇、李秀实、叶崇;一、两经覃恩,系有公试及私试中选外舍生住学十五年人刘思、顾可、沈焘、朱次韩、陈天骥、周致远、程君举、李叔瀛、王飞英、陈浩、吴 计一十一人,乞比附太学生已得今降免解一次指挥施行,乞将今该免解之人,或因事故今举不赴省试之人,后举更不收使。本部契勘数内何大明系武学下等上舍生,从条已系免解见赴今年省试之人,并赖嘉言、缪南明,据国子监称逐人即不曾该过淳熙十六年覃免,是以不合问具。今指定上件事理,乞施行。」诏依兵部、国子监指定到人数,权特令赴今来省试一次。内上舍生何大明亦止许赴今来省试一次,日后不许作恩例收使。从之。开禧元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二十七日,上御幄殿阅武举射射。
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臣僚言:「武举设科,政将以搜罗方略之士,为异时储用将材之地。恭惟孝宗皇帝淳熙八年特降 旨,今后武举及第、出身人,许令从军,愿与不愿者听。自第一名以至第二十四名之人,各依名次高下,分拨殿步司马军行司及沿江诸都统司军分,每司止许三人指占阙额管干职事,其余不在从军之数者,乃许注授在外巡尉差遣。嗣更两朝,率循旧章,凡登武举进士第者,莫不各随其资次,或授殿司同正副将,或授马步司与诸都统司
同准备将。既从铨审,各供乃职,服劳戎事,悉闲教阅。近年幸门一开,诸武举及第人元不预从军数者,夤缘朝旨而复许入军;合在江上都统司军分者,申乞改换而复拨入殿步司。躐等躁进,不安职业,适为武举之累。乞今后每遇临轩策士之岁,先令三省枢密院类定廷唱名次先后与从军次第,别为一籍,合拨三衙及诸都统司军分者,不得蓦越别乞改拨。如名次不在从军人数,须令差注外任巡尉差遣,毋使计嘱,再与入军。又考限未满,不该离军者,亦不得妄乱陈乞庙堂陶铸。」从之。
嘉定元年五月六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七日,上御幄殿阅武举射射。
四年五月八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九日,上御幄殿阅武举射射。
五年二月一日,臣僚言:「武臣之至郡守,素不闲于民事,一旦骤用,徒谋富溢,滋病于民。盖先朝旧制,文武臣皆以磨勘迁转,文臣自选人至京朝官,止以考第,所以考察者详且密矣。仁宗皇帝以改官猥众,始立举员之制,不足者不改也。武臣则仍其旧,时武臣登用者少,而入仕之途未多。今之为郡,视为常典,而廉歹臭能否,莫之保任,可不斟酌其法而损益乎!今武臣从军,或为计议,不省民事,乃遽为郡,安有高材异能,不待尝试,如彼其易哉 往年知邕州陈良彪为武举第一进士,其政乘缪,有勘杖一百而杖之如数,财赋悉以营私,官
无俸,兵无粮,冬衣不支,军士劫掠,几至大变。乞自今武举初官,须历巡尉,次历诸州都监,更任知县,无过犯,有举主,方可与郡,庶使习熟民事,宅生重寄,皆得循良谙练之士。」从之。
七年五月四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七日,上御幄殿阅武举射射。
十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二十七日,上御幄殿阅武举射射。
十二月十二日,兵部侍郎赵汝述言:「文武并用,长久之术,有天下者不可偏废。近世武举进士,甫得赐第,多弃所学,必欲 试换文,回视兵书戎器,往往耻谈而羞道之。夫科目之设,不惟士子以此自致其身,国家亦将各赖其用。今既由武艺入官,又复慕为文臣,是右科徒为士子假涂之资,而非为国家储材之地,此科遂成无用矣。比年以来,韬钤之士无闻,将帅之材常乏,边尘有警,所籍以御侮者,类不胜任。使得右科智勇之人而用之,宜其必有可观者。乞自今武举出身不许再应文举,仍令考校之官精选其艺业,庙堂之上稍优其除授,俾之练习谋略,趋事赴功,自偏裨制领而上,主帅三衙,繇此其选,庶几右科增重,不为虚设。」上曰:「祖宗设右科,正欲选将帅。若令换文,则分明是阙将帅一科。」汝述奏云:「诚如圣训。」
十二年八月八日,兵部言:「武学生邵刚克等状:「国家自更化以来,场屋情弊革去殆尽。惟武举解试,积弊显然。每举用八
月十四日揭比试榜,十五日试弓马,十六日试程文七书义,恰与太学第二场论试同日。一篇之论,片时可办,各以余力助其武举朋旧,贿赂公行,幸中者半。今乞就八月十三日揭比试牓,十四日试弓马,十五日同太学头场试七书义。庶几寸晷各自为谋,无暇他及,则材能自见,不负设科取士之意。」送兵部同国子监勘当。既而本监据武学博士刘孟虎言:「所陈十六日引试七书义,正值太学试论之日,恐有余力可为武举士人之助。此弊不可谓无之,但每举用十五日试弓马者,所以防武举赴两试也。今就十四日试弓马,则试弓马不合格之人,可于十五日赴漕试,此风不可长。若不区处,无以革文人为武举代笔之弊;若展退一日,就十六日试弓马,十七日试七书义,如此则可以防其赴两试之弊。其日正是太学士人第三场,必无余力可及七书义矣。」从之。
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六月一日,上御幄殿阅武举射射。
九月四日,右正言张次贤言:「窃惟国家取士,由武举策第,许换试文资,此网罗全才之意。绍熙略行沮格,未几仍就放行,比者臣僚复沮格之。且入赀门荫之流犹许换试,而武举进者独可沮抑其所能乎 至如文士擢第,犹必程其武艺,而惯于兵机者,可不容其通习文事乎 此武举试换不可不复也。夫武举历任,作邑既满,或可得郡,此固优假右选。然把麾一方,民社攸重,苟使官卑资浅之人幸而得之,何以重蕃宣之寄哉 且文臣三考作邑,两任作倅,方许典郡。今武举作邑,虽用举员,其视文臣五削脱选,难易不侔。或试邑甫毕,即便得郡,宁不太骤 此武举
典郡不可不革也。或虑其得武复换以文,则是假途而进,适以轻武。然能中两科者,不过挺特翘楚之辈,岂能一一舍武就文乎 又虑作邑之后,未许作郡,非所以为诱掖戎行之意。然历任以来,或以功绩显著,庙堂自应如之赏遇,岂一例拘以格法乎 乞应武举出身照旧例听其换试,其已作邑人,受郡阙及已赴上者,且循旧格外,自今合体左选格法,须历计议路分差遣,比当两任通判而后与郡。庶几文武兼通之才可致,而郡国作牧之寄不轻矣。」从之。
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兵部言:「四川武举正奏名李炎卯言:『西蜀贱士,滥叨奏名。自去岁正月,万里束装,趁赴廷对。实以船小,偶遭风浪,遂被沮留,以致愆期,赶试不前。已引用文举体例,附牓推恩。兵部不照文举旧例,不蒙施行。』照得绍兴十八年指挥,四川类省试合格人赶廷试不及,第一等赐进士出身,余赐同进士出身。优待蜀士,恩宠甚渥,即不分文举许附牓、武举不许附牓。况今举左选正奏亦有三五人赶试不及,皆蒙注授西归。独炎卯未蒙放行,顿失进望,无复归乡之计。」诏李炎卯特与放行推恩。既而本部言:「文举与武举等甲,事体不同。在法,举人已奏名而有故,许次举就试。本部即未曾准四川武举正奏名赴御试不及推恩条例,乞指挥施行。」诏李炎卯特补进武校尉。
十五年九月十四日,臣僚言:「窃惟开设科目,罗致英俊,贵而三事,亦由此进,可谓重矣。至如武举,素多代名之弊。如今次比试,有试卷与引试弓马
日书簿字迹绝不类者,年甲不同者,已申省部,不令就解试讫。今后更加关防,兵部引试弓马之际,欲令五姓五名,先当试厅亲书情愿结保,如有一名伪冒,保内同罚,然后引试弓马。将来武举省试,亦合一体施行,乞下礼、兵部常切遵用,毋为具文,少戢吏奸,诚为士子之幸。」从之。
十六年四月十九日,上御集英殿策试武举进士。策题见亲试门。
二十三日,上御幄殿阅武举射射。
十七年五月二十五日,诏:「保义郎、差充侍卫马军行司同准备将陈宗臣特降一官,拟承节郎、差充侍卫步军司同准备将陈甡追毁冒授付身,特殿三举。」以临安府言:「陈甡、陈宗臣招,互不相识,各习武举。嘉定九年,宗臣作本贯临安府取中比试,赴解试下,不愿次年赴补,写比试三代户贯,令陈文伟卖与陈甡,得钱二十二贯文。嘉定十年,陈甡隐下本贯温州及三代,妄作陈宗臣姓名、户贯、三代,赴补中格,拨入中吉斋。嘉定十二年科举,宗臣为前举比试卖与陈甡,今赴补恐致重迭,以此作曾祖不记名,赴比试并解试并中。嘉定十三年过省赴殿试,赐武举出身,授前件职,见在任。陈甡在学累试,进补内舍优等,校定该玉宝赦免解,嘉定十六年过省赴殿试,赐武举出身,拟前件职。被缪伯恭得知因依,经都省陈诉,札府追勘,实招情犯。」故有是命。以上《宁宗会要》。
【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宗室应举
宗室应举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寿皇圣帝登极赦书:「宗室曾经锁试两次得解人,许赴将来殿试;曾经锁应人,许赴将来省试一次。」
同日,登极赦书:「宗室实请文解之人,并与推恩。宗室无官人,依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与量试推恩。」
八月十三日,礼部言:「宗子无官人该登宝位赦量试推恩,看详并依国子监公试附试例,别场引试。愿试经义,量试本经义二道,试诗赋各一首,试论人论一首,作一场引,余并依建炎二年二月之制。合格人从本院具姓名申朝廷推恩。」从之。
二十六日,礼部言:「无官宗子依赦量试推恩之人,若不立定年甲,例皆陈乞,窃恐太滥。欲自今降赦文以前,凡无官宗子见年二十五岁以上,方与量试。其行在无官宗子经大宗正司,在外经宗正司,即去宗正司远,经所在州军陈乞,各勘会年甲无违碍,给据赴部,下大宗正司勘会取试。」从之。
十一月十九日,礼部言:「宗子量试止一场,难以比附取应条格补官,将合格第之人补承节郎第之人:「之」字疑衍。,余合格人并
补承信郎。如不合格,自不在推恩之限。取应宗子到省试下,若年及二十五岁,欲乞比附宗子实请文解之人,免量试,并补承信郎。其合陈乞,今已立定期日,或以赴不及为辞,并不在推恩之数,所贵不致冒滥。」从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大宗正司言:「无官宗子,依赦量试推恩,在外宗子并召见任文武臣宗室委保。缘在外宗子亦有未曾召保,先结文据,已赴行在之人,引试日逼,若候取会,虑使徒费往返。相度如年果及,于引试前赍所居州军赴量试公据,乞看详先次引试,以俟审无增年诈冒,即与放行推恩。即有虚伪,自依所获旨治罪。」从之。
寿皇圣帝隆兴元年正月十三日,诏宗子进士赵不忮等五人并补将仕郎。登极覃恩,无官宗室曾请两举,并免省赴廷试。不忮等止一请解,先有旨并取应得解人并补承信郎。不忮等诉乞比附两举人推恩,故有是命。
二月十一日,礼部贡院言:「宗子量试终场七百余人,约三分文理稍通,余程文皆不荅所问,或全写他文者。若止取文理稍通并荅元题为合格,仅可取三分以上。虽文理稍通,偶尔杂犯,亦多有之。」诏取放文理合格人,合格杂犯于榜后仍展二年出官。
三月十七日,诏:「量试不中宗子,年四十以上,特补承信郎,展三年出官。(余)余人许将来省试年再量试一次。」
四月十三日,上御射殿引见宗子彦瑗,特赐同进士出身。以取应省试第
一人推恩也。第二、第三人补保义郎,余四十人承节郎,七人承信郎。旧制取举第一人许赴廷试,以是举不临轩策士,故彦瑗有是命。
干道二年正月五日,大宗正司言:「有旨量试不中宗子年不及四十之人,许将来省试年再试。昨偶服制或疾病赴不及,亦并令前期陈乞。如在远州军未曾召保,先给据到行在之人,难以伺候取会,欲仿旧旨施行。」从之。
二月十七日,礼部贡院言:「量试不中宗子,许今来再试。考校合格彦桩等二百十有六人,合格杂犯彦大二等五人。」诏赵彦桩补承节郎,余并补承信郎,赵彦大二等五人展二年出官。宰臣洪适等奏:「前举试者七百余人,榜首补承节郎。(令)[今]试人数不多,然为榜首者乃前举丁忧,今方就试,即非已黜再试之人。」上曰:「前举未试,可依例补官。」适等又言:「前举黜落人,续降指挥,年四十亦推恩承信郎,仍展二年到部。今举取圣裁。」上曰:「前此一时指挥,今岂得援例。」
四月二十五日,上御集英殿唱名,取应宗子师份以下三人,特补保义郎,汝舟以下三十六人,特补承节郎。
十一月二十六日,礼部言:「无官宗子赵岩夫、南夫、善钦,于绍兴三十二年请成都府路转运司取应文解,未曾到省,乞依赦文推恩,年皆十六以下,虑赴试假名传义,冒滥不实。今措置无官宗子赦前取应合格未曾到省之人,依已赴省试下赦前委年及二十五岁,方与补官。」从之。
五年
正月十二日,量试宗子彦辅、致夫、彦京等言:「昨该覃恩,量试不中,准指挥许再一试,以忧制未赴。窃见五州该恩士人,今已还试,乞许还赴量试施行。」礼部勘会,更许附今举一试。后举再有仿此之人,下诸州军无得保明申发,本部亦不受词。从之。
二十六日,礼部贡院言:「引试有官锁应宗子七十三人,一名《春秋》,一名《诗》。无官应举宗子五十五人,一名《周礼》,一名《礼记》,一名《易》,各系孤经,欲依公精考。如文优合格,前期具真草卷缴尚书省取栽;即不合格,径从本院黜落。后更有无官取应孤经之人,乞依此施行。」从之。
三月七日,礼部言:「量试宗子经隔两举止有八人,即无黜落,第一名难依前旨补承节郎。欲将今举合格公俣、伯逵、伯康、升之、彦辅、致夫、师邈、彦楫八人,并补承信郎。」从之。
二十一日,上御集英殿唱名,取应宗子善宽以下三人特补保义郎,彦侃以下三十五人并特补承节郎。
七年正月二十五日, 赐进士出身、成忠郎赵师恺言:「登极赦书,宗室曾经锁试两得解,许赴殿试。臣幸预两请文解,附木待问榜,准 赐进士出身。伏见祖宗以来格法,应宗室武臣因应举换授,并于元官上先转两官,然后改换文质。于去年陈乞改换,吏部谓臣已用恩例免省,不许又行转官。窃详同榜免省宗子赵善洙等二十余人,与臣事体实同,已皆用恩赦转官换授。伏望与臣于见官上转两官换授
施行。」诏特与转官上换授文资。
八年四月二日,上御集英殿唱名,取应宗子知夫以下三人特补保义郎,公茂以下三十八人特补承节郎。
五月六日,权尚书吏部侍郎韩元吉言:「应举宗子赵师烜干道八年四月黄定榜 赐进士及第第一甲十六名,依条合注教授。昨经吏部自言,缘有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之制不许。窃详殿试第一甲,依格合注教官,即与其它宗室有出身事体合稍优。别乞以宗室及第一甲应格之人,许集注教官差遣,余不许除注。」从之。绍兴三十二年七月初二日「初二日」下疑有脱文。,不行。以上《干道会要》。前三书无此门。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效士
效士
光尧皇帝绍兴二年六月二日,诏:「进士陈献边事利便,内有可采及有自河北、京东远赴行在之人,理宜优恤,并收充效士。每月各支钱一十贯、米一石,令枢密院检详官置籍总辖,以便差使。」
六年十二月十八日,诏:「应今行在所及行宫枢密院、都督府效士,并令附来年春选人类试所就试时务策一道,分优、平两等考校,具合格姓名申尚书省。其试中优等人,再令学士院召试,以时务、文理优异者取旨推恩。」
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行宫吏部言行宫:疑为「行在」之误。:「类试所考校到效士,合格人陈寿昌等在优平等计一十人,不合格人计四十三人。」诏:「试中优等人,依已降指挥。平等人与免将来文解一次,如已系免解人,与永免文解;已系永免人,即此比附优等推恩。不预等人,令吏部
支赐束帛,各从其便。」
十年七月二十九日,诏前东京留守司效士夏颖达、孙定、张汉、吕弥文、李光朝并与免文解一次,差充诸州效士。」自东京脱身来归故也。
八月十一日,(绍)[诏]前东京留守司效士林云与免文解一次,差充江州效士。自东京脱身来归故也。以上《中兴会要》。余无此门。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百篇 国朝不设此科,来应者即命试。
百篇国朝不设此科,来应者即命试。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四月八日,应百篇赵国昌始自陈求试,帝御便殿,亲出五言四句诗为题云:「松风雪月天,花竹云鹤烟。诗酒春池雨,山僧道柳泉。」凡二十字,为五篇,篇率四韵。国昌至晚仅成数十首,皆无可取。帝欲激劝后学,故特赐及第。仍诏今后应此科者,约此题为式。
吕原明《杂记》:自唐来有应百篇举者,每诗一篇二韵,但日力能办,即中选。太宗时,总为二题以试之,曰:「夫子七十二贤,贤贤何德;光武二十八将,将将何功。」皆不能措辞,遂废此科。
真宗景德三年八月十七日,召应百篇太子右赞善大夫张化基赴中书试百题,至日晡仅成六十五篇,罢之。以上《国朝会要》。后三书无此门。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童子试 四岁 五岁
童子试
四岁五岁
【续宋会要】
林公洽四岁,诵六经、《语》、《孟》、《孝经》、御制史赞诗赋碑铭等凡十种。
林公润四岁,诵《易》、《书》、《诗》、三礼篇名、《论语》、《孝经》、《春秋》、御制赞记诗赋、《孙子》、历代名贤传及杂文,排诸葛武侯方图阵凡二十一种,能开弓发箭。
【续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童子试 六岁
六岁
林公滋六岁,诵《诗》、《书》、《易》、《周礼》《礼记》篇名、《春秋》隐桓庄闵僖文六公、《论语》、《孝经》、御制赞跋诗赋及杂文,讲《书》、《礼记》、《论》、《孟》、《孝经》大义,画卦、切韵,凡三十五种。
【续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童子试 七岁
七岁
何致远七岁,诵六经、《语》、《孟》、《孝经》、《孙子》、《吴子》、御制诗论,画卦《太玄》潜虚图,揲《大衍》、《太玄》潜虚数,排八阵图,推河图(落)[洛]书数,能写大字,开弓发箭,凡四十九种。
黄枢七岁,诵六经、语、孟,凡八种。
杜元定七岁,背诵六经、《语》、《孟》、《孝经》。
【续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童子试 八岁 九岁 十岁
八岁九岁十岁
林公汪九岁,诵《尚书》、《毛诗》、《周易》、《周礼》、《礼记》、《春秋》、《语》、《孟》、《孝经》,凡九种。
郑台孙九岁,诵《尚书》、《周易》、《毛诗》、《周礼》、《礼记》、《春秋》、《语》、《孟》凡八种。
詹应韶九岁,全诵九经。
【续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童子试 十一岁
十一岁
毕应孙十一岁,背诵六经、《语》、《孟》。
【续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童子试 五岁
五岁
赵斌五岁,诵《易》、《书》、《诗》、《周礼》、《语》、《孟》、《孝经》、《礼记》篇名、御制赞序、诸家杂文,凡二十二种。
罗钧五岁,诵六经、《语》、《孟》、《孝经》、御制诗赋、画卦、切韵、书字凡二十种。
林公泽五岁,诵《诗》、《书》、《易》、《周礼》、子书篇名、《春秋左传序》、《孟子》、《孝经》、御制赞跋记诗赋及杂文,又通《孝经》大义,画卦、书字、切韵,凡四十一种。
【续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童子试 八岁
八岁
张粲八岁,背诵六经、《语》、《孟》、《孝经》及讲说《语》、《孟》、《尚书》大义。
叶行之八岁,诵《周易》、《尚书》、《毛诗》、《周礼》、《礼记》、《春秋》、《语》、《孟》、《孝经》,凡九种。
林岊八岁,诵六经、《语》、《孟》、《孝经》、御制诗赞,能解《毛诗》全义及开弓发箭,凡二十种。
【续宋会要】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八 童子试 十岁
十岁
卢端夫十
岁,全诵六经、
《语》、《孟》及讲说《春秋》、《论语》、《孟子》、《孝经》。
林梅十岁,试《春秋》义三道,终场合格。挑试九经,讲说《春秋》。
胡仲龙十岁,皆诵六经。
郭本诚(本)[十]岁,背诵九经及讲说《尚书》大义。
卞 十岁,诵《毛诗》、《尚书》、《周易》、《周礼》、《礼记》、《春秋》、《论》、《孟》凡八种。
包时习十岁,背诵九经,讲说《论语》、《孟子 梁惠王》上下篇。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九 试官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九
试官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一日,命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张洎、右补阙石熙载考试诸州所贡进士,户部郎中侯陟、赞善大夫侯陶、太子中舍陈鄂考试诸科举人。
三年八月八日,命兵部员外郎刘兼、太子中允直舍人院张洎、左赞善大夫郭贽考试诸州特解送举人。
雍熙二年正月十八日,以翰林学士贾黄中等权知贡举,水部员外部阎象、《春秋》博士袁逢吉、《毛诗》博士解损、秘书丞张雍、著作郎杜新、殿中丞赵化、右赞善大夫
吴淑、著作郎杜镐、大理寺丞王炳、国子监丞杨文举等试诸科举人。
二月二十五日,诏左谏议大夫滕中正、兵部郎中杨徽之、屯田郎中孔承恭同试知贡举官亲戚。贾黄中等同知贡举,各以子弟甥侄籍名求别试。时苏易简妻兄进士崔范,故职方员外郎宪之子也。宪死,易简以外服请告。范服未阕,易简隐而不奏,荐名在高等。又有王千里者,故水部员外郎孚之子也。孚在蜀为(为)[官],翰林学士易简父协即孚之门生,易简以故荐千里。太宗闻之甚怒,范及千里并加罪。仍令御史台劾易简还私第,乃罢知制诰。
端拱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命直史馆王世则、国子博士李觉、秘阁校理杜镐重考试进士诸科举人。
淳化三年正月六日,以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权知贡举。易简等以贡举重柄,义在无私,受诏之日,五人便赴尚书省 宿,更不归私第,以杜绝请托,物论嘉之。
二月一日,命直昭文馆赵化成、张秉、右赞善大夫毕道升同考试知贡举官亲戚举人。
至道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命直集贤院李建中、直史馆盛元、太常丞陈尧佐考试开封府举人,直史馆路振、殿中丞杜寿隆考试国子监举人。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十九日,以翰林学士、给事中杨砺等权知贡举,对于崇政殿,升殿赐座,帝谕之曰:「贡举重任,当务选擢寒俊,精求艺业,以副朕心。」砺等拜谢而退。
六月三日,密州发解官鞠
傅则荐送非其人,准法罚铜九斤。诏特停见任,仍令进奏院传报诸路,以戒官吏。
九月十六日,淄州邹平县令正可象坐考试举人受钱三万正可象:「正」字疑误。,法当绞,诏贷死,决杖配少府监役,知州、通判各停官。帝曰:「官吏如此,何以柬拔寒俊 」令刑部别定条制以闻。
二十五日,以三司度支判官冯拯、直史馆孙冕、史馆检讨杜镐、太常丞欧阳随同考试开封府举人,直史馆曾致尧考试国子监举人。
二十八日,诏遣官试开封府、国子监发解官亲戚举人。故事,二司交互考试,帝虑涉情弊,故专命官焉。
二年正月十日,以礼部尚书温仲舒等知贡举,刑部员外郎董龟正、太常博士王陟同试举人及封印卷首,仍当日入院。
二月二日,命殿中侍御史谭尧叟、盐铁判官度支员外郎鲍中和于太常寺试知贡举官亲戚举人。
四月二十六日,命直史馆刘蒙叟、曾致尧、直昭文馆尹少连、秘阁校理刁(衍)[衎]于武成王庙考试河北及青、齐等州举人刁衎:原作「刁衍」,据《宋史》卷四四一《刁衎传》改。。
考试开封府举人,直秘阁潘慎修、直史馆孙何考试国子监举人,所要小试官,各令举奏。 九月二十七日,命直秘阁黄夷简、直史馆刘蒙叟、直集贤院刘
四年九月二十六日,命直集贤院田锡、梅询、直史馆孙冕考试开封府举人,直史馆刘蒙叟、直集贤院李建中考试国子监举人。蒙叟兄亡,以直史馆陈尧佐代。
十二月二十二日,以翰林学士晁迥等权知贡举,既
受命,帝召对,谕以取士之意,务在至公,擢寒俊有艺者,仍别命官封印卷首,令考定合格者进入,当遣人覆考。帝又曰:「外言荐嘱举人者,先以姓名达两制词臣。卿等受得,当速还之。入院后,如有简扎请求者,并实时以闻。」
二十三日,命监察御史严颖、张士逊监贡院门,知制诰周起、祠部员外郎滕元晏封印卷首,殿中丞李道监封印院,直集贤院任随、著作佐郎陈覃点检进士程文,大理寺丞马龟符、江莹、张有则,光禄寺丞田航、开封府法曹参军韩允、左军巡判官郝(擢)[棹]考试诸科程试。
景德二年正月二十八日,命侍御史鞠仲谋、直史馆陈彭年于国子监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四月一日,命直史馆张复、何亮考试知举官亲戚河北举人。
、任随考试国子监举人。 四年九月十三日,命殿中侍御史王好古、太常丞王晓、直史馆李迪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刘
太中祥符元年三月十九日,诏给事中张秉、直史馆陈知微、王随、三司户部判官殿中丞滕涉、校勘图经官秦唐佐、李垂、王夷简、刘爽 宿于御书院,覆考礼部不合格特奏名进士、诸科举人试卷,遣中使监视。
、太常丞判三司催欠凭由司王晓、直史馆李迪同考试开封府国子监举人。 八月,命殿中侍御史王好古、直集贤院刘好古等解送举人有初场十否者,准法当停官,会赦第降诸州监当。自是诸州军率以为例。
二年
四月二十一日,命直史馆高绅与国子监同考试解送经明行修、服勤词业举人。
五月十五日,命工部侍郎张秉、知制诰周起于武成王庙试开封府、国子监、(充)[兖]、郓、澶、濮州解送服勤词学、经明行修举人。
六月十一日,命工部侍郎冯起、给事中薛英、龙图阁待制戚纶、陈彭年于秘阁 宿覆考试院所进试卷。
四年十月七日,命直史馆盛元、刘锴、直集贤院初暐同考试开封举人,直集贤院钱易、秘阁校理王昱同考试国子监举人。易、昱后坐误送诸科十否者,降诸州监当。
十三日,命右谏议大夫谢(佖)[泌]、知制诰王曾考试服勤词学、经明行修举人。
十一月十二日,诏:「自今知贡举及发解官并令门辞,遣官伴送入院 宿,不得更求上殿及进呈题目。」
五年正月四日,以翰林学士晁迥等权知贡举,知制诰朱选、屯田郎中判三司开拆司尚宾同知封印院,直史馆刘锴、太常博士孙冲监贡院门,右司谏陈绛监给试卷,职方员外郎徐泌、直史馆杨嵎覆考试卷,比部员外郎梁吉、崇文院检讨韩允、国子监直讲王昭明、夏侯戬、王世昌、冯元考试诸科,又遣内侍二员承受奏报,帝作七言诗赐迥等。
九月,《毛诗》学究王元庆自陈所试一通粗,有司定作十否,当殿三举。有诏案验,如所陈,考试官前宁州司法参军、国学说书王世昌特勒停,知举官翰林学士晁迥等特罚铜三十斤。
七年七月五日,
命直集贤院杨侃、崇文院检讨冯元考试开封府服勤词学举人,集贤校理宋程考试国子监服勤词学举人。
八月十七日,命翰林学士王曾、知制诰钱惟演于武成王庙试经明行修、服勤词业举人。
二十三日,诏:「今后所差考试发解并知举官等,宜令合门候 出召到,画时令合门祗候引伴指定去处 宿,更不得与臣僚相见言话,如违,仰引伴使或合门弹奏,并当重行朝典。如候鞍马未至,即合门立便于左骐骥院权时供借。」先是,王曾等授 知贡举,与利瓦伊偶语于长春殿合子,至审刑院,伺候鞍马,迟留久之。押伴合门祗候曹仪虑其请嘱,因以上言,即令曾、惟演分析,与利瓦伊词同,特放曾等。乃有是诏。
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命金部郎中李虚己、直史馆麻温舒、集贤校理宋程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张象中、秘阁校理慎镛考试国子监举人。
八年二月六日,诏:「礼部贡院官暴得疾者,委监门使臣举无干碍官视其所苦,速令归第。」
天禧二年九月十二日,命屯田员外郎判度支勾院任布、直集贤院徐奭、麻温其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杨侃、丁度考试国子监举人,直史馆张复太常寺别试亲戚举人。布等后以解送不当,递降诸州监当,复罚铜三十斤。
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钱惟演等权知贡举,命国子监直讲马龟符、刑部详覆官王名与御名音同、大理寺丞张峤、大理
寺详断官赵继武、国子监说书卢自明、冯诚为考试官,户部员外郎兼太子右谕德鲁宗道、直龙图阁冯元封印卷首,秘阁校理李垂、国子监丞王准点检试卷,集贤校理陈宽、馆阁校勘晁宗悫覆考诸科试卷,直史馆陈从易、国子博士李成务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二月十四日,礼部下第举人陈损诣登闻鼓院诉贡举不公。诏龙图阁学士陈尧咨、左谏议大夫朱巽、起居舍人吕夷简等于尚书都省召损等,令具析所陈事理及索视文卷,看详考校定夺以闻。继而进士黄异等复讼武成王庙考试官陈从易不公,诏尧咨等如前诏详定。尧咨等言:「礼部所送进士内五人文理稍次,武成王庙进士内二人文理荒缪,损等所讼,亦有虚妄。」诏损、异等决杖配隶,连状人并殿两举,惟演等递降一官。
四年四月七日,命直集贤院石中立、蔡齐同考试开封府经御试举人。
七月四日,命直集贤院石中立、钱易考试诸州续解到举人。
九月六日,命翰林学士刘筠、直龙图阁冯元于武成王庙考试诸州续解举人,又命知制诰祖士衡覆考。
仁宗天圣元年闰九月十二日,命侍御史高弁、职方员外郎判三司开拆司吴济、直集贤院胥偃考试开封府举人,监察御史王轸封弥卷首,殿中侍御史王硕、直史馆张观考试国子监举人,直史馆章得象太常寺考试亲戚举人,监察御史张亿封印卷首。升等后
坐拆举人策卷及莽卤解策词同进士疑误,弁降两官,济、偃、轸各降一官,诸州监当。
二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御史中丞刘筠等权知贡举,龙图阁待制滕涉、判三司户部勾院刑部郎中李若谷封印卷首。筠等言:「乞差覆考官及别令近上臣僚详定。」帝曰:「朝廷文柄,比是委选近臣。若别令覆考,乃是过有规避。」但令筠等依公考试。又请差校理陆轸、聂冠卿、李宥校勘,彭乘充点检试卷官,及下审官院,差巡铺官六员。从之。
二十三日,命三司户部判官祠部郎中杜詹、秘阁校理李垂、太子中允赵固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四年八月十四日,命直集贤院郑向、直史馆张观、监察御史王沿考试开封府举人,秘阁校理王准、监察御史张须考试国子监举人,殿中侍御史张亿封弥卷首。宰臣王曾等言:「自有唐以来,慎选儒臣,授以文柄,可否进退,委自牧司。或升黜之间,不副公议,即覆行考试,严加惩责。比来条目繁密,关防周至,善则善矣。然于推心责成、柬贤拔俊之理,恐未允惬。今言事者必曰,此皆先朝旧规,不可轻议改革,殊不知先帝孜孜选士,务要尽公,思皇之念,本不如此。盖当时近臣不悉渊衷,罔知大体,有此擘画。更乞圣慈渐次体当事理,他后别加详定。」
五年正月十二日,以枢密直学士刘筠等权知贡举,殿中丞刘革、大理寺丞王宗道、贾昌朝、公孙觉、卫尉寺丞王康、国子监直讲郭稹充考试
官,集贤校理王举正、李宥、钱仙芝、李昭遘、馆阁校勘彭乘点检试卷,工部侍郎赵稹、监察御史鞠咏充封印卷首,集贤校理陈宽、秘阁校理谢绛为封印院覆考官,御史知杂王鬃、太常博士萧贯武成王庙考试知举亲戚举人,太常博士孙昱、集贤校理刘立礼充武成王庙覆考官。
七年八月十一日,命殿中侍御史张逸、直史馆高餗、宋祁考试开封府举人,殿中侍御史陈琰封弥卷首,殿中侍御史张逸、秘阁校理吴遵路考试国子监举人,屯田员外郎司马池封弥卷首,集贤校理钱仙芝、秘阁校理范仲淹考试亲戚举人,屯田员外郎王涣封弥卷首。
八年正月十四日,以资政殿学士晏殊等权知贡举,殿中侍御史张存、屯田员外郎张旨监门,集贤校理李宥、馆阁校理王琪、国子监直讲宋祁、大理寺丞凌景阳充点检试卷,审刑院详议官马寻、崇文院检讨王宗道、国子监直讲王奎、大理寺详断官刘随、杨安期、国子监直讲杨中和充诸科考试官,集贤校理葛昂、王湜充封印覆考官,右司监范讽、监察御史崔暨封印卷首,集贤校理陆轸、开封府推官张夏、殿中丞赵固武成王庙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明道二年八月十二日,命三司盐铁判官杨日华、直史馆郑戬、开封府推官明镐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郭劝封印卷首,度支员外郎边调、直集贤院刘沆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赵良
规封印卷首。
景佑元年正月十六日,以翰林学士章得象等权知贡举,侍御史蒋堂、右正言滕宗谅封印卷首,直史馆张子皋、集贤校理陈商充覆考官,侍御史杨偕、直集贤院王举正、崇文院检讨王宗道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直集贤院韩琦充覆考官。
四年八月十三日,命殿中侍御史萧定基、直集院韩琦、吴育、王拱辰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程戡、集贤校理李宥、直史馆苏绅考试国子监举人,直集贤院修起居注聂冠卿、集贤校理杨伟、张宗古武成王庙考试亲戚举人。
五年正月十八日,以翰林学士丁度等权知贡举,三司度支副使姚冲孙、殿中侍御史里行方偕贡院弥封卷首。
二十三日,命集贤校理郭稹、直史馆同修起居注叶清臣考试亲戚举人。
庆历元年八月八日,命侍御史鱼周询、工部郎中马绛、集贤校理杨伟、司封员外郎齐廓、太常博士于房、国子监直讲赵师民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掌禹锡、集贤校理李宥、嵇颖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梁适、屯田员外郎曾公亮、秘书丞周沆考试亲戚举人。
二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聂冠卿等权知贡举,龙图阁学士孙祖德、直集贤院田况封弥卷首,天章阁侍讲杨中和、集贤校理陈经、国子监直讲范镇、李帊、孙锡、太子中舍卢士宗、大理寺丞宁轲、张宗言、邹定、吴奎、赵仅、大理评事葛闳充考试官
。
十八日,以直集贤院知谏院张方平、集贤校理欧阳修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五年八月三日,命监察御史包拯、集贤校理张郯、何中立考试开封府举人,监察御史孙抗、集贤校理彭乘、天章阁侍讲赵师民、馆阁校勘范镇考试国子监举人,殿中侍御史梅挚、集贤校理杨仪考试 厅举人。
六年正月十四日,以翰林学士孙抃等权知贡举,侍御史仲简、三司度支判官周陵封印卷首,王畴、葛闳、邵必、曾公定曾公定:疑为「曾公亮」之误。参《宋史》卷三一二《曾公亮传》。本页「四年八月五日」条同。、王安石、王淑、蔡振、沈康充点检试卷官,韦尧辅、孟开、张师颜、许遵、宁轲充诸科考试官。
二十二日,命祠部员外郎钱象先、秘阁校理李惇裕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七年八月十一日,命集贤校理掌禹锡、直集贤院修起居注李绚、直集贤院韩绛、集贤校理吴充同考试开封府举人,殿中侍御史何郯、尚书屯田员外郎王畴、秘阁校理杨石休杨石修:疑为「石扬休」之误。参《宋史》卷二九九《石扬休传》。本页「四年八月五日」条同。、集贤院王珪同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孙锡、秘阁校理李大临同考试 厅举人。锡、大临坐奏名举人诗有落韵者,降诸州监当。
皇佑元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赵概等权知贡举,侍御史李兑、直史馆张旨封印卷首,范镇、司马光、解宾王、蔡杭、江中孚、陈洙、张刍充点检试卷官,陈中立、毕田、侯仅、黄从政、赵如昌、任显忠、王维熙、江援充诸科考试官。
二十三日,命集贤校理李昭遘、监察御史陈升之考试知贡举官亲戚举人。
四年八月(五)
五日,命监察御史吴秘、集贤校理冯浩、曾公定、馆阁校勘邵亢考试开封府举人,监察御史梁旧、集贤校理赵宗古、贾黯、谢仲弓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司马光、范镇、江休复考〔试〕 厅举人。
五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学士王拱辰等权知贡举,起居舍人知谏院韩贽、直龙图阁薛绅封印卷首,太常博士黄洎、秘书丞宋敏修、大理评事韩维、国子监直讲裴煜、编修唐书官吕夏卿充点检试卷官,天章阁侍讲卢世宗、屯田员外郎王元亨、太常博士王维熙、国子博士王九思、大理寺丞傅亶充诸科(义)考试官。
二十三日,命直史馆唐询、集贤校理孙锡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嘉佑元年七月十三日,命侍御史范师道、直秘阁王畴、集贤校理胡俛、韩宗彦、王权、宋敏求考试开封府举人,右司谏马遵、集贤校理沈遘、秘阁校理李綖、史馆检讨韩维考试国子监举人,集贤校理陆诜、群牧判官太常博士王安石考试 厅举人。
二年正月五日,以翰林学士欧阳修等权知贡举,天章阁侍讲卢士宗、集贤校理张师中封印卷首,馆阁校勘张洞、王猎充覆考官,梅尧臣、张子谅、张唐民、董缶、吴秉、鲜于侁充点检试卷,张师颜、刘坦、李昌言、孙固、崔台符充诸科考试官。
十五日,命直集贤院祖无择、集贤校理钱公辅考试知贡举官亲戚举人。
三年八月十二日,命侍御史朱处约、太常博士秘阁校理陈襄、
集贤校理钱公辅、史馆检讨韩维考试开封府举人,集贤校理江休复、沈遘、邵亢、秘阁校理李綖考试国子监举人,秘阁校理吴及、集贤校理滕甫考试 厅举人。
四年正月十一日,以翰林学士胡宿等权知贡举,国子监直讲吴申、牟景先、秘书丞齐恽、大理寺丞王广渊充点检试卷官,集贤校理司马光、郑獬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五年八月六日,命右司谏赵抃、直集贤院王安石、郑獬、集贤校理滕甫考试开封府举人,殿中侍御史陈洙、直秘阁司马光、秘阁校理李大临、集贤校理杨绘考试国子监举人,左正言王陶、秘阁校理裴煜考试 厅举人。
六年正月八日,以翰林学士王珪等权知贡举,殿中侍御史吕诲、太常博士齐恽封印卷首。
十四日,命秘阁校理陈襄、集贤校理苏颂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七年正月八日,命侍御史韩缜、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郑獬、集贤校理邵亢、杨绘、陆经考试开封府举人,侍御史陈经、秘阁校理李綖、雍子方、馆阁校勘郑穆、孙洙考试国子监举人,左正言王陶、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钱公辅考试 厅举人。
八年正月七日,以翰林学士范镇等权知贡举,权三司盐铁判官楚建中、监察御史傅尧俞贡院封印卷首。
二十一日,命集贤校理王权、陈绎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英宗治平元年七月十七日,命殿中侍御史赵鼎、集贤校理王权、李綖、张
洞、馆阁校勘孙洙考试开封府举人,直集贤院韩维、秘阁校理文同、钱藻、编校史馆书籍孙觉考试国子监举人,监察御史林大年、秘阁校理陈襄考试 厅举人。
二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冯京等权知贡举,龚鼎臣封印卷首,刘攽、顾临、黄履、王存、王觌充点检试卷官,张师颜、傅卞、蔡冠卿、孙固、朱公绰、王广廉充诸科考试官,集贤校理宋敏求、滕甫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三年八月七日,命监察御史蒋之奇、秘阁校理陈襄、窦卞、曾巩、国子监直讲刘攽考试开封府举人,修起居注滕甫、直集贤院章衡、集贤校理郑穆考试国子监举人,殿中侍御史吴申、集贤校理孙觉考试 厅举人。以上《国朝会要》。
治平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神宗即位,未改元。以龙图阁直学士司马光等权知贡举,都官郎中郭灏、屯田郎中赵众监贡院门,屯田郎中范道卿、监察御史里行刘庠封弥,永兴军掌书记吕惠卿、三司检法官李常、编校昭文馆书籍沈括、编校秘阁书籍顾临、高密、广平西院小学教授黄履点检试卷,权发遣大理少卿大理寺详断官孟开、审刑院详议官吕孝廉诸科出义,大理寺检法官陈确、大理寺详断官李逵、刑部详覆官胡援、开封府法曹参军靳绶、司农寺主簿姚舜谐考试,国子监直讲黎錞、楚王宫教授张参、韩王宫教授李实覆考,集贤校理孙洙、陈绎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熙宁二年
八月十四日,以秘阁校理同修起居注陈襄、集贤校理王权、秘阁校理王介、安焘、李常、馆阁校勘刘攽考试开封府举人,虞部郎中陈捻监门,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直史馆苏轼、集贤校理王汾、胡宗愈、馆阁校勘顾临考试国子监举人,比部郎中张吉监门,集贤校理王益柔、秘阁校理钱藻考试 厅举人,都官员外郎许懋监门。
三年正月九日,以翰林学士承旨王珪等权知贡举,虞部郎中卢盛、职方员外郎徐九思监贡院门,监察御史里行张戬、御史台推直官张景真封弥,秘书郎李清臣、著作佐郎邓(闰)[润]甫邓润甫:原作「邓闰甫」,据《宋史》卷三四三《邓润甫传》改。、馆阁编校林(布)[希]、西京留守推官苏辙、国子监直讲王汝翼、张巨、崇文院校书邢恕、馆阁校勘蒲宗孟点检试卷,审刑院详议官王彭、朱太简、韩晋卿、刑部详覆官胡援诸科出义,刑部检法官王圭、大理寺详断官邵奎、孟璋、刑部详覆官陈端、前郓州中都县主簿傅宏、殿中丞袁廷之、祥符县丞田盛考试,刑部详覆官朱温其、御史台主簿钱长卿、吴王宫睦亲广亲小学教授张元舆、宋璋覆考,天章阁侍讲吴申、监察御史里行程颢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四月二十五日,以兵部郎中集贤校理王益柔、著作佐郎馆阁校勘王存考试武举进士,驾部员外郎陈叔夏监门,职方郎中李芬封弥,著作佐郎李大昕、许宗举誊录对读。
十二月十四日,编修阁门仪制册所奏:诸发解考试对读官等,并
门辞入见,殿试官更不见,只随班起居。今参详除知举官门辞入见外,其封弥、发解、考试、对读等官,只门赐 ,不门辞,只门见;殿试官更不见,只随班起居。欲乞修入仪制。从之。
五年八月,以监察御史里行张商英、秘阁校理钱藻、馆阁校理蒲宗孟、太常丞邓(闰)[润]甫邓润甫:原作「邓闰甫」,据本书选举三三之一三「十月十八日」条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四、《宋史》卷三四三《邓润甫传》改。、崇文院校书张谔考试开封府举人,命集贤校理兼直舍人院同修起居注张琥、集贤校理李定、国子监直讲龚原、沈季长、王沇之、曾肇考试国子监 厅举人。
十二月九日,诏:「应发解省试于 院一月前,不许官员乞假出外,差官毕仍旧。」
六年正月,以翰林学士曾布等权知贡举,虞部郎中胡淮、职方员外郎穆珣监贡院门,权三司户部判官张讽、监察御史里行盛陶、馆阁校勘梁焘封弥,司农寺丞丁执礼、流内铨主簿张瑾、大理评事叶祖洽、崇文院校书黎侁、张谔、国子监直讲周谌、龚原、王沇之、孙谔、陆佃、审官西院主簿舒亶、北京留守推官上官均、试将作监主簿陈彦弼、新南京国子监教授莫京、前南京宋城县尉孙鳌抃、新蔡州汝阳县主簿赵彦点检试卷,秘书丞胡援、屯田员外郎元凯、国子博士傅亶、屯田员外郎虞肇、大理寺法直官刘赓诸科出义,著作(左)[佐]郎董唐臣、太子中舍徐育、邵奎、大理寺详断官周孝恭、刑部详覆官汤希言、翟君陈考试,鲁王宫太学教授胡宗尧、睦亲等北宅讲书张详、国子博士霍大备、著作佐郎
周定辞覆考,馆阁校勘蒲宗孟、黄履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八年八月,以监察御史里行蔡承禧、集贤校理李定、馆阁校勘徐禧、国子监直讲周谌、龚原考试开封府、国子监举人,崇文院校书练亨甫、权检正中书刑房公事王震、国子监直讲彭汝砺考试 厅举人。
九年正月,以翰林学士邓绾权知贡举,集贤校理同管勾国子监黄履、国子监直讲龚原、彭汝砺、秘书丞周谌参详,职方郎〔中〕巩彦辅、屯田郎中王克存监贡院门,御史台推直官许仪、秘阁校理陈睦、馆阁校勘虞太熙封弥,国子监直讲周常、上官均、叶涛、叶唐懿、曹确、都提举市易司勾当公事欧阳成、秘书丞叶谊、审官东院主簿陆佃、武学教授文涣、国子监丞王白、睦州清溪县令李如曛、前杭州司法许彦、太学正赵叡、前安州安睦县主簿王迪、殿中丞张须、颍川郡王院太学教授王汝翼点检试卷,祠部员外郎胡援、屯田员外郎李山甫、监国子监书库常谔臣、光禄寺丞刘赓诸科出义,屯田郎中虞肇、刑部详覆官(阳)[汤]希言、刑部详议官周孝恭、大理寺详断官盖士安、著作佐郎陈龙辅、三司检法官王振考试,都官郎中万公仪、秘书丞安宗奭、度支主簿王彭年、太常寺主簿杨杰覆考试。
十二日,以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沈季长、著作佐郎余中考试知举官亲戚举人。
元丰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御史黄廉言:「国子监生员著述论议,
尽得讲官绪余,将来逐官例差考试,切恐去取之际,或未能判然无疑。虽未必私徇,以辞名实,其如参校所长,多就己见,此盖人情所不能免。如此则外方疏远之人,偶不相合,遂致黜落,甚非朝廷兼收博采之意。臣愚欲乞将来止选近岁科人为试官,或差近郡教授。」诏候差官取旨。
八月十一日,诏自今科场考试刑法,并中书差官。
九月三日,〔诏〕自今科场奏策问,并具撰人职位姓名。先是,别头试官撰策问,辞意有不当,而不着氏名。上以问中书,莫知其谁撰,故有是诏。
二年六月十五日,知制诰张璪、光禄寺丞陆佃赴秘书阁考试宗室。
五年正月十二日,诏自今毋以大理寺官为试官。
六年二月二十七日,三省言:「国子监公试所策问:『诸司之务,寺监有所不究。寺监之职,六曹有所不察。六曹之政,都省有所不悉。任其责者,殆未足以尽小大相维、上下相制之道,岂制而用之者法未足与守 推而行之者人未足与明 』乃起居郎蔡京撰。」诏京具所问「事理当如何救正,其所取诸生如何者为上等」。既而京言:「策之于诸生,而诸生皆未能有至当之论,其等上者多以经义为主。至于对问之言,或取其文词而已。」
八年正月九日,以尚书户部侍郎李定权知贡举,给事中兼侍讲蔡卞、起居舍人朱服同权知贡举,国子司业翟思、监察御史邵材为别试所考试官。
三月二十七日,以兵部侍郎许将、
给事中兼侍讲陆佃、秘书少监孙宽并权知贡举,右司谏蹇序辰、太学博士黄裳充别试所考试官,以遗火再试也。
哲宗元佑三年六月一日,翰林学士苏轼等言:「将来科场既复诗赋,今来礼部新立条,将来经义一员、诗赋两员者,各差一员。今欲乞后差试官,不拘曾应差经义举者,专务选择有词学人充,更不指定员数。」从之。
六年十月二十二日,诏今后省试罢差参详官,差知举官四员。从翰林学士范百录请也。
八年六月五日,礼部言:「检准元佑五年二月十六日 ,科场新兼诗赋,虑诸路阙诗赋试官,其通判内有可差之人,亦许差充。」
十二月二十四日,翰林学士范祖禹言:「伏见祖宗时差知贡举官,常以昼日入省。近岁每宣召知举官至合门,须等候其余官,作一番押入。或已昏晚,则受 于宫城门外,往往夜深方入试院。元丰八年,孙觉同知贡举,臣为点检官,亲见觉宿于东华门外卫士榻上。天将晓,方隔门受 而去。切惟朝廷差侍从、近臣、两省以上官知贡举及同知贡举,委以进退天下多士,其体不轻。而近世陵迟至此,恐非所以观示四方,为国光华也。臣欲乞自今宣知贡举官到合门已上,令便受 ,先次差内臣一人押入。乞下礼部施行。」从之。
绍圣元年正月十八日,礼部言:「诸州军就试进士及千人已上,差点检试卷官二员,每增五百人添一员,人数虽多,不得过六员。」从
之。
十九日,诏:「今后礼部贡院以点检试卷官二十人分属知举官,使之相通考校。」从翰林学士范祖禹请也。祖禹言:「切见礼部贡举,差点检试卷官二十人。自来久例,点检官先考校书鉴等第,送知举官,然后知举官再考定去留高下。点检官自入试院,未誊录到卷子以前,及将卷子以送知举官以后,别无职事,止是中间考校,及候知举考毕,然后分定合格卷子,点校杂犯,故前后空闲之日常多,考试点检之日常少。而知举官以夜继昼,力犹不给。臣愚欲乞将点检官二十人分属知举官,每员各得属官五员,使之相通考校去留高下,可以共议。如此,则不独任一人之见,又得稍均劳逸,必更精审。」
二十五日,右通直郎蔡安持言:「贡举 :五百人以上差点检官一员。既与考官分校,然以应黜试卷为中程,止坐点检官,而考官不坐,考官将无肯协心考校者。欲于贡举 内改点检为考试官字,庶几条约均一,士无遗滥。」从之。
二年二月二日,国子司业龚原等言:「太学公试,除依元丰旧制差长贰监试,轮差博士五员入院外,乞朝廷差官五员,同共考试。」从之。
元符二年十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周常言:「将来春试,更增知举官一员、参详官二员,使之分力考校。」从之。
三年二月十四日,徽宗即位,未改元。以尚书吏部侍郎徐铎权知贡(责)[贡]举,给事中赵挺之、宝文阁待制何执中、起居郎吴伯举同知
(责)[贡]举,尚书司封员外郎朱京、太常丞吴(纳)[絪]为别试所考试官。
徽宗崇宁元年十二月六日,试给事中王能甫言:「陛下明年临轩亲策进士,号为龙飞。而预试于庭者,皆南省合格之士。南省合与不合,皆系于考校官之手。谨按,省试点检试卷官,名为点检,实预考校。除朝旨选差外,并主司奏辟。夫主司苟能尽公,而或因亲戚,或缘故旧,不观其学术,不审其趣向,偶有出身,遂具闻奏。朝廷因是差焉,而一失其人,则安在其为取士,以称陛下龙飞之时哉!欲将来点检官除朝旨选差外,令主司于曾充太学上舍、内舍并学谕以上职事人,及于殿试第一甲、省试府监发解十人内举辟。如上件人数不足,即以近离科场,久有声称人。所贵考校至精,无负多士进身之望。」从之。
五年正月五日,以兵部尚书朱谔知贡举,御史中丞侯蒙、吏部侍郎白时中、大司成薛昂同知贡举,起居郎侯绶、起居舍人李图南考试官,宗正少卿姚尧仁、秘书少监罗畸、辟廱司业余深、何昌言、礼部员外郎李夔、祠部员外郎毕渐、太常博士叶唐稽、著作郎王孝迪、秘书省校书郎翟汝文参详官,辟廱博士谢孚、俞 、赵资道、太学博士刘安上、路瓘、阎旦、曾楙点检试卷官。
大观元年正月二十三日,以吏部尚书余深知贡举,给事中蔡薿、中书舍人霍端友同知贡举,刑部郎中朱维、监察御史杨绩、大理正王 、辟廱司业路瓘、校书
郎宇文粹中为别试所考试官。
五月二十九日,礼部言:「宗子博士毛若冲札子,州郡通判合差监试,并依差试官条,不得辄有规避。如前期在假,委监司审察,于试院事更加严密,应副不到,责在郡守。看详监试官已有不得差出及在假等条,将来科举发解所差监试官,如前期在假,更委监司审察。其试院关防事件,并已有贡举条制,及应干州郡合应副事,自当责在郡守施行。」从之。
八月十四日,发解所差监试官殿中侍御史刘安上,考试官辟廱司业陆蕴、国子司业潘兑、起居舍人(余)[俞] 、符宝郎郑南。
政和三年正月十九日,以朝散郎试兵部尚书俞知贡举,朝请郎给事中宇文粹中、奉议郎试中书舍人张 并同知贡举,朝奉郎宗(政)[正]、周因、宣德郎太学博士张迭、施垧、文林郎太学录林徽之、将仕郎辟廱录张穆、从事郎国子正顾文并充点检试卷官,朝请大夫尚书刑部郎中钱归善、宣德郎尚书司封员外郎方闻、通直郎大理寺丞聂宇、奉议郎秘书省著作佐郎黄颖并充别试所考试官,宣德郎辟廱录李才伯、文林郎 少卿耿南仲、朝奉郎殿中侍御史郭沔、奉议郎秘书少监柯棐、奉议郎尚书礼部员外郎黄齐、朝散郎秘书丞李邦彦、朝散郎监察御史许尚志、承议郎秘书省正字王俣、承事郎议礼局检讨官莫俦并充参详官,将仕郎太学正康执权、宣德郎辟廱博士卢天骥、李
国子录黄哲、文林郎辟廱正王礼、承直郎大理评事高得仁、从事郎国子正辛炳并充别试所点检试卷官。
八月十九日,臣僚言:「窃见以谓凡试院之事,虽尽在主司,至于关防周悉,全籍封弥官谨密详察。号既已定,岂容复有差互 臣今月十四日,差赴考试吏部参选出官人,考试所拆号,开拆到京选人试出官一封,而字号是假将仕郎施埙,寘字号是假将仕郎宋皋。续拆到判字号,又是假将仕郎施埙,乔字号、 字号又是假将仕郎宋皋。显见封弥所并不子细点检,对二人卷子重迭用号,所失甚大,伏望重行黜责。」诏管号官朝请郎周劲特降两官,依冲替人例施行,系公罪事理稍重。
五年八月十八日,臣僚言:「河北东路学事司奏,河间府考试官引试上舍,出《书》义题『无轻民事,惟艰』,作『为难』字,陛下赦其过失,止从薄罚,而合格学生张修等四人,学事司以其引题用字与本不同,悉已驳放。今看详于经意别无违戾,欲望定夺其罪。」诏元出题官特冲替,系公罪事理稍重,张修等免驳放。
七年六月一日,新差权发遣提举河北西路学事丁权言:「乞今后差考试官,教授两员以上者常留一员,独员者勿差,则不惟训迪无阙,章程不紊,亦所以绝奸弊之端。」从之。继而臣僚上言:「诸路州县有出身官,虽比年以来尽出学校,然既为州县有出身官,虽文吏则惟簿书期会、狱讼钱谷是急,回视平日
所学,遂成陈迹。使当考校之任,与平时专以教导为职,而朝夕于其间者,其为工拙,诚不相侔也。将元奏请『诸路差考试官,教授两员以上者常留一员,独员者勿差』指挥改正。」从之。
八年二月十八日,权发遣提举荆湖南路学事李侗言:「今后校定官免差入上舍贡院,庶使专一管勾。」从之。
四月二十六日,梓州学事司言:「泸州公试上舍题目内,有差漏并错引事迹,及试经义题目失先后之序。除已重别差官前去,别行引试学生外,所有考试官资州龙水县尉王行、合州司录钱挺显不子细,出题致有差错违误。」诏行、挺并放罢。
二十八日,诏:「泸州今春引试上舍,考试官出策义题错误,致学生尤沔等率众论诉,显属失职,可并先次冲替。仰本路提点刑狱司疾速根勘,具案闻奏。其提举学事官差官不当,可案后收坐,取旨施行。」
十一月一日,礼部言:「保庆军申,欲今后监试官入院后果有疾病,依法同职官先行审实,申知、通,限当日差医官看候是实,别差官承替,许出院。如被差官委托疾病,并同职通情保明,及医官看候不实,并乞一等科杖一百私罪。」
重和二年正月二十五日,诏县令今后不许差充试官。从聂山请也。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二○ 试官下
宋会要辑稿 选举二○
试官下原题下注:「徐辑《大典》无卷数。」
宣和元年正月二十一日,以御史中丞陆德先知贡举,给事中赵野、起居郎李纲同知贡举,参详官国子司业梅执礼、辟廱司业程振、吏部员外郎周固、祠部员外郎刘彦
适、司勋员外郎倪涛、膳部员外郎权邦彦、秘书省校书郎胡松年,参详兼点检试卷官大理寺丞张璞、大理寺正高述,牒避亲官大理司直任林,点检试卷官校书郎曹大同、《九域志》编修官翁彦约、国子正傅崧卿、太学博士臧瑀、曾几、辟廱博士郑庭芬、邓纯亦、辟廱录夏承、太学录何大圭、秘书正字李本、国子小学博士申迎、文林郎林闶、樊澥、新广亲宅宗子学录李唐俊、新湖南学勾誊葵、太学录刘国瑞、太医局考试点官太医学司业李康、太医学同上舍出身林充、太医录李则、翰林医官梁晔、保痊大夫张公恕、保安郎李保仁、太医学博士郑续、翰林医诊孙琳。
三年四〔月〕五日,诏御史中丞陈杨庭近充殿试覆考官,考校精密,特赐诏书奖谕。
五年七月五日,诏县丞并常平主管官并特许差充考试等官。
六年正月二十三日,以翰林学士承旨、宣奉大夫、知制诰兼侍讲、修国史宇文粹中知贡举,朝议大夫尚书吏部侍郎同修国史王时雍、朝奉大夫试中书舍人沈思、降授承议郎试中书舍人兼资善堂直讲王绹、朝奉郎左司谏高伯振并同〔知〕贡举,承议郎尚书水部员外郎龚端、承议郎尚书职方员外郎陈磷、朝奉郎尚书礼部员外郎孙傅、朝奉郎尚书职方员外郎胡交修、宣教郎尚书都官员外郎孙觌、朝奉郎尚书都官员外郎胡秀实、朝奉郎秘书省著作郎樊察、奉议郎尚书礼部员外郎
潘果、通直郎秘书省校书郎潘良贵、承议郎尚书屯田员外郎张纲、奉议郎开封少尹郑滋、朝奉郎符宝郎周离亨、承议郎大晟府典乐兼国史编修官刘国瑞、奉议郎尚书吏部员外郎王俊乂、朝奉郎秘书省著作郎康执权、朝奉大夫国子司业黄哲并充贡举参详官,朝奉郎秘书省校书郎刘棐、朝奉郎诸王府赞读尤深、承事郎太学博士祖秀实、奉议郎秘书省校书郎郭孝友、朝奉郎诸王府直讲黎确、从事郎秘书省正字何大圭并充贡举点检试卷官。以上《续国朝会要》。
光尧皇帝建炎四年九月十一日,诏利州试官宋愈、陈协,各特罚铜十斤。臣僚言:「驻跸会稽,是为首善之地。愈出策题,谀宰相为得王佐,夏旱秋霖,而协以为雨旸时若。导谀如此,何以求切直言 」故有是罚。
绍兴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臣僚言:「科举之设,实用人材之根本。而省试最为重事,必于六曹尚书、翰林学士中择知贡举,诸行侍郎、给事中择同知贡举,卿监郎官为参详官,馆职学官为点检官,又以御史监察其中,故能至公至当,厌服士心。间因军兴,遂以此权付之诸路漕司,所差试官不过数人。其选皆出于漕臣,奸弊百端。乞今后省试并就行在遴选近臣,付以兹事。」诏检坐累降指挥施行。
四年六月二十五日,诏礼部贡院:更添差参详官一员,点检试卷官二员,别试所更添差参详官一员,点检试卷官二员。
二
十七日,诏:「今岁科举,权免差知县县令充诸郡考试官。」以知婺州李擢言「今岁应办大礼钱帛,若知县县令差出考试,不免付之权官,首尾断绝,难以办集」故也。
五年六月二十五日,以翰林学士孙近知贡举,给事中廖刚、中书舍人刘大中同知贡举,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吕祉、殿中侍御史张绚、吏部员外郎董弅、礼部员外郎许抟、都官员外郎董将、工部员外郎程克俊并充参详官,秘书省正字李弥正、高闶、胡珵、张嵲、秘书省校书郎李公懋、御史台主簿闾丘昕、御史台检法官方庭实、大理寺丞黄邦俊、主管官告院宋棐、司农寺丞金安节、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刘长源、钱观复、监尚书六部门孙荩、太常寺丞王普、庄必强、将作监丞张宇、知大宗正沈禹卿、国子监丞张戒、枢密院编修官王鉌、李谊、枢密院计议官方云翼、李痴并充点检试卷官,(大尚)〔太常〕少卿陈桶充别试所考试官,司勋员外郎林季仲、吏部员外郎范同、枢密院编修官孙汝翼、 令删定官左时并充点检试卷官。
七月八日,礼部贡院言参详官张绚为祖母疾,依条先次出院,合行补差。诏差监察御史周(蔡)[葵]。
九月四日,广南东路漕臣特降两官。以差无出身人陈涣充封州考试官故也。
七年五月十三日,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言:「乞诸州发解,令转运司取词赋、经义两等,各差考试官,以投试人多少定其数,不得卤莽偏异。先期选
合差之人,密行桩定,免致临时无官可差,却将昏老庸谬之人充数,并不许辄有规避及请求免差。」诏令礼部行下诸路转运使司照会。
、诸王宫大小学教授施、枢密院计议官陈沃、监登闻检院詹肇、枢密院编修官胡铨、秘书省校书郎许忻、秘书省正字常明、黄衡、凌景夏、孙道夫、主管官告院徐注、干办诸司粮料院石嗣庆、左宣教郎蔡安强、枢密院计议官李琳、左宣教郎马竑、左宣义郎周执羔、黄丰、 令所删定官方畴、临安府府学教授周孚先、左从政郎石延庆并充点检试卷官,尚书司封员外郎王鉌充别试所考试官,仓部员外郎高俨、宗正丞陈确、著作佐郎朱松、 令所删定官周林并充点检试卷官。 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以翰林学士朱震知贡举,给事中张致远、起居舍人勾龙如渊同知贡举,右司员外郎程克俊、吏部员外郎庄必强、户部员外郎钱观复、宋瀚、祠部员外郎高闶、工部员外郎李良臣、监察御史施庭臣、黄缓并充参详官,左朝散大夫李
二十八日,中书门下奏:「礼部国子监言程克俊、黄丰、并曾充绍兴七年国子监发解试官,不合更考省试。」诏考功员外郎郑刚中差充参详官,太常博士孙邦差充点检试卷官,替程克俊、黄丰出院。
五月十二日,诏:「楼玮为贡院对读官,规避妻党,牒试托故出院,特降一官。」
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诸州遇科场年分,封弥誊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