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卷九十六
元之隐士亦多矣,如杜瑛遗执政书,暨张特立居官之政,则非徒隐者也,盖其得时则行,可隐而隐,颇有古君子之风。而世主亦不强之使起,可谓两得也已。自是以隐逸称者,盖往往而有,今摭其可传者,作《隐逸传》。
杜瑛,字文玉,其先霸州信安人。父时升,《金史》有传。瑛长七尺,美须髯,气貌魁伟。金将亡,士犹以文辞规进取,瑛独避地河南缑氏山中。时兵后,文物凋丧,瑛搜访诸书,尽读之,读辄不忘,而究其指趣,古今得失如指诸掌。间关转徙,教授汾、晋间。中书粘合珪开府于相,瑛赴其聘,遂家焉。与良田千亩,辞不受。术者言其所居下有藏金,家人欲发视,辄止之。后来居者果得黄金百斤,其不苟取如此。
岁己未,世祖南伐至相,召见问计,瑛从容对曰:“汉、唐以还,人君所恃以为国者,法与兵、食三事而已。国无法不立,人无食不生,乱无兵不守。今宋皆蔑之,殆将亡矣,兴之在圣主。若控襄樊之师,委戈下流,以捣其背,大业可定矣。”帝悦,曰:“儒者中乃有此人乎!”瑛复劝帝数事,以谓事不如此,后当如彼。帝纳之,心贤瑛,谓可大用,命从行,以疾弗果。中统初,诏征瑛。时王文统方用事,辞不就。左丞张文谦宣抚河北,奏为怀孟、彰德、大名等路提举学校官,又辞,遗执政书,其略曰:“先王之道不明,异端邪说害之也,横流奔放,天理不绝如线。今天子神圣,俊乂辐辏,言纳计用,先王之礼乐教化,兴明修复,维其时矣。若夫簿书期会,文法末节,汉、唐犹不屑也,执事者因陋就简,此焉是务,良可惜哉!夫善始者未必善终,今不能溯流求源,明法正俗,育材兴化,以拯数百千年之祸,仆恐后日之弊,将有不可胜言者矣。”人或勉之仕,则曰:“后世去古虽远,而先王之所设施,本末先后,犹可考见,故为政者莫先于复古。苟因习旧弊,以求合乎先王之意,不亦难乎!吾又不能随时俯仰以赴机会,将焉用仕!”于是杜门著书,一不以穷通得丧动其志,优游道艺,以终其身。年七十,遗命其子处立、处愿曰:“吾即死,当表吾墓曰‘缑山杜处士’。天历中,赠资德大夫、翰林学士、上护军,追封魏郡公,谥文献。
所著书曰《春秋地理原委》十卷、《语孟旁通》八卷、《皇极引用》八卷、《皇极疑事》四卷、《极学》十卷、《律吕律历礼乐杂志》三十卷、文集十卷。其于律,则究其始,研其义,长短清浊,周径积实,各以类分,取经史之说以实之,而折衷其是非。其于历,则谓造历者皆从十一月甲子朔夜半冬至为历元,独邵子以为天开于子,取日甲月子、星甲辰子,为元会运世之数,无朔虚,无闰余,率以三百六十为岁,而天地之盈虚,百物之消长,不能出乎其中矣。论闭物开物,则曰开于己,闭于戊;五,天之中也;六,地之中也;戊己,月之中星也。又分卦配之纪年,金之大定庚寅,交小过之初六;国朝之甲寅三月二十有三日寅时,交小过之九四。多先儒所未发,掇其要著于篇云。
张特立,字文举,东明人。初名永,避金卫绍王讳,易今名。中泰和进士,为偃师主簿。改宣德州司候。州多金国戚,号难治,特立至官,俱往谒之。有五将军率家奴劫民群羊,特立命大索闾里,遂过将军家,温言诱之曰:“将军宅宁有盗羊者邪,聊视之以杜众口。”潜使人索其后庭,得羊数十。遂缚其奴系狱,其子匿他舍,捕得之,以近族得减死论。豪贵由是遵法,民赖以全。正大初,迁洛阳令。时军旅数起,郡县窘迫,东帅纥石烈牙兀又侮慢儒士。会移镇陕右,道经洛阳,见特立淳古,不礼之,遽责令治糗具,期三日足,后期如军法。县民素贤特立,争输于庭,帅大奇之。既而拜监察御史,首言世宗诸孙不宜幽囚;尚书右丞颜盏石鲁与细民争田,参知政事徒单兀典谄事近习,皆当罢黜。执政者忌之。会平章政事白撒犒军陕西,特立又劾其掾不法。白撒诉于世宗,言特立所言事失实,世宗宥之,遂归田里。
特立通程氏《易》,晚教授诸生,东平严实每加礼焉。岁丙午,世祖在潜邸受王印,首传旨谕特立曰:“前监察御史张特立,养素丘园,易代如一,今年几七十,研究圣经,宜锡嘉名,以光潜德,可特赐号曰中庸先生。”又谕曰:“先生年老目病,不能就道,故令赵宝臣谕意,且名其读书之堂曰丽泽。”壬子岁,复降玺书谕特立曰:“白首穷经,诲人不倦,无过不及,学者宗之,昔已赐嘉名,今复谕意。”癸丑,特立卒,年七十五。中统二年,诏曰:“中庸先生学有渊源,行无瑕玷,虽经丧乱,不改故常,未遂丘园之贲,俄兴窀穸之悲。可复赐前号,以彰宠数。”特立所著书有《易集说》、《历年系事记》。
杜本,字伯原,其先居京兆,后徙天台,又徙临江之清江,今为清江人。本博学,善属文。江浙行省丞相忽剌术得其所上《救荒策》,大奇之,及入为御史大夫,力荐于武宗。尝被召至京师,未几归隐武夷山中。文宗在江南时,闻其名,及即位,以币征之,不起。至正三年,右丞相脱脱以隐士荐,诏遣使赐以金织文币、上尊酒,召为翰林待制、奉议大夫,兼国史院编修官。使者致君、相意,趣之行。至杭州,称疾固辞,而致书于丞相曰:“以万事合为一理,以万民合为一心,以千载合为一日,以四海合为一家,则可言制礼作乐,而跻五帝三王之盛矣。”遂不行。
本湛静寡欲,无疾言遽色。与人交尤笃于义,有贫无以养亲、无赀以为学者,皆济之。平居书册未尝释手。天文、地理、律历、度数,靡不通究,尤工于篆隶。所著有《四经表义》、《六书通编》、《十原》等书,学者称为清碧先生。至正十年卒,年七十有五。
时有张枢子长者,婺之金华人,亦屡征不起。枢幼聪慧,外家潘氏蓄书数万卷,枢尽取而读之,过目辄不忘。既长,肆笔成章,顷刻数千言。有问以古今沿革、政治得失、宇宙之分合、礼乐之废兴,以至帝号官名、岁月先后,历历如指诸掌。其为文,务推明经史,以扶翼教道,尤长于叙事。尝取三国时事撰《汉本纪列传》,附以《魏吴载记》,为《续后汉书》七十三卷。临川危素称其立义精密,可备劝讲,朝廷取其书置宣文阁。浙东部使者交荐之,前后章凡九上。至正三年,命儒臣纂修辽、金、宋三史,右丞相脱脱以监修国史领都总裁,辟枢本府长史,力辞不拜。七年,申命史臣纂修本朝后妃、功臣传,复以翰林修撰、儒林郎、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召枢,俾与讨论,复避不就。使者强之行,至杭州,固辞而归。尝著《春秋三传归一义》三十卷,《刊定三国志》六十五卷,《林下窃议》、《曲江张公年谱》各一卷,《敝帚编》若干卷。至正八年卒,年五十有七。
孙辙,字履常,其先自金陵徙家临川。辙幼孤,母蔡氏教之,知警策自树立。比长,学行纯笃,事母甚孝。家居教授,门庭萧然,而考德问业者日盛。郡中俊彦有声者皆出其门。辙与人言,一以孝弟忠信为本,辞温气和,闻者莫不油然感悟。待亲戚乡里礼意周洽,言论间未尝几微及人过失长短。士子至郡者必来见,部使者长吏以下仁且贤者,必造焉。辙乐易庄敬,接之以礼,言不及官府。宪司屡辟,皆不就。江西行省特以遗逸举辙一人。辙善为文章,吴澄尝叙其集曰;“所谓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其见称许如此。元统二年,年七十有三,卒于家。
同郡吴定翁字仲谷,其先当宋初自金陵来徙。定翁幼岁俨如成人,寒暑衣冠不少懈,清修文雅,与孙辙齐名。而最善为诗,揭傒斯称其幽茂疏淡,可比卢挚。御史及江西之方伯牧守部使者,辟荐相望,终身不为动。程钜夫尝贻书曰:“临川士友及门者,踵相接也,何相望足下耿耿如玉人,而不可得见乎!”定翁尝曰:“士无求用于世,惟求无愧于世。”人以为名言。
何中,字太虚,抚之乐安人。少颖拔,以古学自任,家有藏书万卷,手自校雠。其学弘深该博,广平程钜夫,清河元明善,柳城姚燧,东平王构,同郡吴澄、揭傒斯,皆推服之。至顺二年,江西行省平章全岳柱聘为龙兴郡学师。明年六月,以疾卒。所著有《易类象》二卷、《书传补遗》十卷、《通鉴纲目测海》三卷、《知非堂稿》十七卷。
同郡危复之,字见心。宋末为太学生,师事汤汉,博览群书,好读《易》,尤工于诗。至元初,元帅郭昂屡荐为儒学官,不就。至元中,朝廷累遣奉御察罕及翰林应奉詹玉以币征之,皆弗起。隐于紫霞山中,士友私谥曰贞白先生。
武恪,字伯威,宣德府人。初以神童游学江南,吴澄为江西儒学副提举,荐入国学肄业。明宗在潜邸,选恪为说书秀才,及出镇云南,恪在行。明宗欲起兵陕西,恪谏曰:“太子北行,于国有君命,于家有叔父之命,今若向京师发一箭,史官必书太子反。”左右恶恪言,乃曰:“武秀才有母在京,合遣其回。”恪遂还京师,居陋巷,教训子弟。文宗知其名,除秘书监典簿。秩满,丁内艰,再除中瑞司典簿,改汾西县尹,皆不起。人或劝之仕,恪曰:“向为亲屈,今亲已死,不复仕矣。”居数岁,会朝廷选守令,泰不华举恪为平阳沁水县尹,亦不赴。近臣又荐为授经郎,恪遂阳为喑哑,不就。
恪好读《周易》,每日坚坐。或问之曰:“先生之学,以何为本?”恪曰:“以敬为本。”所著有《水云集》若干卷。其从之学者多有所成,佛家奴为太尉,完者不花佥枢密院事,皆有贤名。
卷二百 列传第八十七
◎列女一
古者女子之居室也,必有傅姆师保为陈诗书图史以训之。凡左右佩服之仪,内外授受之别,与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盖无所不备也。而又有天子之后妃,诸侯之夫人,躬行于上,以率化之。则其居安而有淑顺之称,临变而有贞特之操者,夫岂偶然哉。后世此道既废,女生而处闺闼之中,溺情爱之私,耳不聆箴史之言,目不睹防范之具,由是动逾礼则,而往往自放于邪僻矣。苟于是时而有能以懿节自著者焉,非其生质之美,则亦岂易致哉。史氏之书,所以必录而弗敢略也。
元受命百余年,女妇之能以行闻于朝者多矣,不能尽书,采其尤卓异者,具载于篇。其间有不忍夫死,感慨自杀以从之者,虽或失于过中,然较于苟生受辱与更适而不知愧者,有间矣。故特著之,以示劝励之义云。
崔氏,周术忽妻也。丁亥岁,从术忽官平阳。金将来攻城,克之,下令官属妻子敢匿者死。时术忽以使事在上党,崔氏急即抱幼子祯以诡计自言于将,将信之,使军吏书其臂出之。崔氏曰:“妇人臂使人执而书,非礼也。”以金赂吏,使书之纸。吏曰:“吾知汝诚贤妇,然令不敢违。”命崔自揎袖,吏悬笔而书焉。既出,有言其诈者,将怒,命追之。崔与祯伏土窖三日,得免,既与术忽会。未几,术忽以病亡,崔年二十九,即大恸柩前,誓不更嫁,斥去丽饰,服皂布弊衣,放散婢仆,躬自纺绩,悉以资产遗亲旧。有权贵使人讽求娶,辄自爬毁其面不欲生。四十年未尝妄言笑,预吉会。治家教子有法,人比古烈妇云。
周氏,平滦石城人。年十六适李伯通,生一子,名易。金末,伯通监丰润县,国兵攻之,城破,不知所终。周氏与易被虏,谓偕行者曰:“人苟爱其生,万一受辱,不如死也。”即自投于堑。主者怒,拔佩刀三刃其体而去,得不死。遂携易而逃,间关至汴,绩纴以自给,教易读书有成。
杨氏,东平须城人。夫郭三,从军襄阳,杨氏留事舅姑,以孝闻。至元六年,夫死戍所,母欲夺嫁之,杨氏号痛自誓,乃已。久之,夫骨还,舅曰:“新妇年少,终必他适,可令吾子鳏处地下耶!”将求里人亡女骨合瘗之。杨氏闻,益悲,不食五日,自经死,遂与夫共葬焉。
胡烈妇,渤海刘平妻也。至元七年,平当戍枣阳,车载其家以行。夜宿沙河傍,有虎至,衔平去。胡觉起追及之,持虎足,顾呼车中儿,取刀杀虎,虎死,扶平还至季阳城求医,以伤卒。县官言状,命恤其母子,仍旌异之。
至大间,建德王氏女,父出耘舍傍,遇豹,为所噬,曳之升山。父大呼,女识父声,惊趋救,以父所弃锄击豹脑,杀之,父乃得生。
阚文兴妻王氏,名丑丑,建康人也。文兴从军漳州,为其万户府知事,王氏与俱行。至元十七年,陈吊眼作乱,攻漳州,文兴率兵与战,死之。王氏被掠,义不受辱,乃绐贼曰:“俟吾葬夫,即汝从也。”贼许之,遂脱,得负尸还,积薪焚之。火既炽,即自投火中死。至顺三年,事闻,赠文兴侯爵,谥曰英烈;王氏曰贞烈夫人。有司为立庙祀之,号“双节”云。
郎氏,湖州安吉人,宋进士朱甲妻也。朱尝仕浙东,以郎氏从。至元间,朱殁,郎氏护丧还至玉山里,留居避盗。势家柳氏欲强聘之,郎誓不从,夜弃装奉柩遁。柳邀之中道,复死拒,得免。家居,养姑甚谨。姑尝病,郎祷天,刲股肉进啖而愈。后姑丧,以哀闻。大德十一年,旌美之。
又有东平郑氏、大宁杜氏、安西杨氏,并少寡守志,割体肉疗姑病。
秦氏二女,河南宜阳人,逸其名。父尝有危疾,医云不可攻。姊闭户默祷,凿己脑和药进饮,遂愈。父后复病欲绝,妹刲股肉置粥中,父小啜即苏。
孙氏女,河间人。父病癞十年,女祷于天,求以身代,且吮其脓血,旬月而愈。
许氏女,安丰人。父疾,割股啖之乃痊。
张氏女,庐州人,嫁为高垕妻。母病目丧明,张氏归省,抱母泣,以舌舐之,目忽能视。
州县各以状闻,褒表之。
焦氏,泾阳袁天祐妻也。天祐祖、父始皆从军役,祖母杨氏、母焦氏并家居守志。至元二十三年,天祐复从征死甘州,妻焦氏年少,宗族欲改嫁之。焦氏哭且言曰:“袁氏不幸三世早寡,自祖姑以来,皆守节义,岂可至吾而遂废乎!吾生为袁氏妇,死则葬袁氏土尔,终不能改容事他人也。”众不敢复言。
周氏,泽州人,嫁为安西张兴祖妻。年二十四,兴祖殁,舅姑欲使再适,周氏弗从,曰:“妾家祖、父皆早世,妾祖母、妾母并以贞操闻,妾或中道易节,是忘故夫而辱先人也。夫忘故夫不义,辱先人不孝,不孝不义,妾不为也。”遂居嫠三十年,奉舅姑,生事死葬无违礼。其父与外祖皆无后,葬祭之礼亦周氏主之。
有司以闻,并赐旌异。
赵孝妇,德安应城人。早寡,事姑孝。家贫,佣织于人,得美食必持归奉姑,自啖粗粝不厌。尝念姑老,一旦有不讳,无由得棺,乃以次子鬻富家,得钱百缗,买杉木治之。棺成,置于家。南邻失火,时南风烈甚,火势及孝妇家,孝妇亟扶姑出避,而棺重不可移,乃抚膺大哭曰:“吾为姑卖儿得棺,无能为我救之者,苦莫大焉!”言毕,风转而北,孝妇家得不焚,人以为孝感所致。
霍氏二妇尹氏、杨氏,夫家郑州人。至元间,尹氏夫耀卿殁,姑命其更嫁,尹氏曰:“妇之行一节而已,再嫁而失节,妾不忍为也。”姑曰:“世之妇皆然,人未尝以为非,汝独何耻之有?”尹氏曰;“人之志不同,妾知守妾志尔。”姑不能强。杨氏夫显卿继殁,虑姑欲其嫁,即先白姑曰:“妾闻娣姒犹兄弟也,宜相好焉。今姒既留,妾可独去乎,愿与共修妇道,以终事吾姑。”姑曰:“汝果能若是,吾何言哉!”于是同处二十余年,以节孝闻。
又有邠州任氏、乾州田氏,皆一家一妇,俱少寡誓不他适,戮力蚕桑,以养舅姑。
事闻,并命褒表。
王德政妻郭氏,大名人。少孤,事母张氏孝谨,以女仪闻于乡。及笄,富贵家慕之,争求聘,张氏不许。时德政教授里中,年四十余,貌甚古陋,张氏以贫不能教二子,欲纳德政为婿,使教之。宗族皆不然,郭氏慨然愿顺母志。既婚,与德政相敬如宾,嘱教二弟有成。未几德政卒,郭氏年方二十余,励节自守,甚有贞名。大德间表其家。
只鲁花真,蒙古氏。年二十六,夫忽都病卒,誓不再醮,孝养舅姑。逾二十五年,舅姑殁,尘衣垢面,庐于墓终身。至元间旌之。
其后,又有翼城宋仲荣妻梁氏,舅殁,负土为坟;怀孟何氏、大名赵氏,并以夫殁守志,养舅姑以寿终,亲负土筑其坟,高三丈余。
段氏,隆兴霍荣妻也。荣无子,尝乞人为养子。荣卒,段氏年二十六,养舅姑以孝称。舅姑殁,荣诸父仲汶贪其产,谓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归宗。汝无子,宜改适,霍氏业汝无预焉。”段曰:“家资不可计,但再醮非义,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寝室,引针刺面,墨渍之,誓死不贰。大德二年,府上状中书,给羊酒币帛,仍命旌门,复役如制。
又有兴和吴氏,自刺其面;成纪谢思明妻赵氏,自髡其发;冀宁田济川妻武氏、溧水曹子英妻尤氏,啮指滴血,并誓不更嫁。各以有司为请旌之。
朱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间,虎官都水监,坐罪籍其家,吏录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师。太医提点师甲乞归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从,母子三人以裾相结连,昼夜倚抱号哭,形貌销毁。师知不可夺,释之。茅氏托居永明尼寺,忧愤不食卒。
闻氏,绍兴俞新之妻也。大德四年,新之殁,闻氏年尚少,父母虑其不能守,欲更嫁之。闻氏哭曰:“一身二夫,烈妇所耻。妾可无生,可无耻乎!且姑老子幼,妾去当令谁视也?”即断发自誓。父知其志笃,乃不忍强。姑久病风,且失明,闻氏手涤溷秽不怠,时漱口上堂舐其目,目为复明。及姑卒,家贫,无资佣工,与子亲负土葬之,朝夕悲号,闻者惨恻。乡里嘉其孝,为之语曰:“欲学孝妇,当问俞母。”
又有刘氏,渤海李伍妻也。少寡,父母使再醮,不从。舅患疽,刘祷于天,数日溃,吮其血,乃愈。既而亲挽小车,载舅诣岳祠以答神贶。
马英,河内人,性孝友。父丧哀毁,二兄继殁,英独事母甚谨,又奉二寡嫂与居,使得保全嫠节。及丧母,卜地葬诸丧,亲负土为四坟,手植松柏,庐墓侧终身。
赵氏女名玉儿,冠州人。尝许为李氏妇,未婚夫死,遂誓不嫁,以养父母。父母殁,负土为坟,乡里称孝焉。
冯氏,名淑安,字静君,大名宦家女,山阴县尹山东李如忠继室也。如忠初娶蒙古氏,生子任,数岁而卒。大德五年,如忠病笃,谓冯曰:“吾已矣,其奈汝何?”冯氏引刀断发,自誓不他适。如忠殁两月,遗腹生一子,名伏。李氏及蒙古氏之族在北,闻如忠殁于官,家多遗财,相率来山阴。冯氏方病,乘间尽取其赀及子任以去。冯不与较,一室萧然,唯余如忠及蒙古氏之柩而已。朝夕哭泣,邻里不忍闻。久之,鬻衣权厝二柩蕺山下,携其子庐墓侧。时年始二十二,羸形苦节,为女师以自给。父母来视之,怜其孤苦,欲使更事人,冯爪面流血,不肯从。居二十年,始护丧归葬汶上。齐鲁之人闻之,莫不叹息。
李君进妻王氏,辽阳人。大德八年,君进病卒,卜葬,将发引,亲戚邻里咸会。王氏谓众曰:“夫妇死同穴,义也。吾得从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抚棺大恸,呕血升许,即仆于地死。众为敛之,与夫连柩出葬,送者数百人,莫不洒泣。
移剌氏,同知湖州路事耶律忽都不花妻也。夫殁,割耳自誓。既葬,庐墓侧,悲号不食死。
赵氏名哇儿,大宁人。年二十,夫萧氏病剧,谓哇儿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儿曰:“君幸自宽,脱有不可讳,妾不独生,必从君地下。”遂命匠制巨棺。夫殁,即自经死,家人同棺敛葬焉。
又有雷州朱克彬妻周氏,大都费岩妻王氏、买哥妻耶律氏,曹州郑腊儿妻康氏,陕州陈某妻别娥娥,大同宋坚童妻班氏、李安童妻胡氏,晋州刘恕妻赵氏,冀宁王思忠妻张氏,饶州刘楫妻赵氏,东平徐顺妻彭氏,大宁赵沄儿妻安氏、陈恭妻张氏、武寿妻刘氏、宋敬先妻谢氏、撒里妻萧氏,古城魏贵妻周氏,任城郭灰儿妻赵氏,枣阳朱某妻丁氏,叶县王保子妻赵氏,兴州某氏妻魏氏,滦州裴某妻董贵哥,成都张保童妻郝氏,利州高塔必也妻白氏,河南杨某妻卢氏,蒙古氏太术妻阿不察、相兀孙妻脱脱真,并以早寡不忍独生,以死从夫者。
事闻,悉命褒表,或赐钱赠谥云。
朱淑信,山阴人。少寡,誓不再嫁。一女妙净,幼哭父双目并失明。及长,择偶者不至,家贫岁凶,母子相依,以苦节自厉。士人王士贵重其孝,乃求娶焉。
葛妙真,宣城民家女。九岁,闻日者言,母年五十当死,妙真即悲忧祝天,誓不嫁,终身斋素,以延母年。母后年八十一卒。
畏吾氏三女,家钱塘。诸兄远仕不归,母思之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断发誓天,终身不嫁以养母,同力侍护四十余年。母竟以寿终。
事上,并赐旌异。
王氏,燕人张买奴妻也。年十六,买奴官钱塘病殁,葬城西十里外。王氏每旦被发步往奠之,伏墓大恸欲绝,久而致疾。舅姑力止其行,乃已。服阕,舅姑谓之曰:“吾子已殁,新妇年尚少,宜自图终身计,毋徒淹吾家也。”王氏泣曰:“父母命妾奉箕帚于张氏,今夫不幸早逝,天也。此足岂可复履他人门乎!”固不从。茕居三十年,贞白无少玷。
又有冯翊王义妻卢氏、睢阳刘泽妻解氏、东平杨三妻张氏,并守志有节。命旌其门。
张义妇,济南邹平人,年十八归里人李伍。伍与从子零戍福宁、未几死戍所。张独家居,养舅姑甚至。父母舅姑病,凡四刲股肉救不懈。及死,丧葬无遗礼。既而叹曰:“妾夫死数千里外,妾不能归骨以葬者,以舅姑父母在,无所仰故也。今不幸父母舅姑已死,而夫骨终暴弃远土,使无妾即已,妾在,敢爱死乎!”乃卧积冰上,誓曰:“天若许妾取夫骨,虽寒甚,当得不死。”逾月,竟不死。乡人异之,乃相率赠以钱,大书其事于衣以行。行四十日,至福宁,见零,问夫葬地,则榛莽四塞,不可识。张哀恸欲绝。夫忽降于童,言动无异其生时,告张死时事,甚悲,且指示骨所在处。张如其言发得之,持骨祝曰:“尔信妾夫耶?入口当如冰雪,黏如胶。”已而果然。官义之,上于大府,使零护丧还,给钱使葬,仍旌门,复其役。
丁氏,新建郑伯文妻也。大德间,伯文病将殁,丁氏与诀曰:“妾自得侍巾栉,誓与偕老。君今不幸疾若是,脱有不讳,妾当从。但君父母已老,无他子妇侍养,妾苟复自亡,使君父母食不甘味,则君亦不瞑目矣。妾且忍死,以奉其余年,必不改事他人,以负君于冥冥也。”伯文卒,丁氏年二十七,居丧哀毁。服既除,父母屡议夺嫁之,丁氏每闻必恸哭曰:“妾所以不死者,非苟生有他志也,与良人约,将以事舅姑耳。今舅姑在堂固无恙,妾可弃去而不信于良人乎!”父遂止。舅姑尝病,丁氏夙夜护视,衣不解带。及死,丧葬尽礼。事上,表其门。
白氏,太原人。夫慕释氏道,弃家为僧。白氏年二十,留养姑不去,服勤绩纴,以供租赋。夫一日还,迫使他适,白断发誓不从,夫不能夺,乃去。姑年九十卒,竭力营葬,画姑像祀之终身。
赵美妻王氏,内黄人。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忠,舅姑念其年少无子,欲使更适人。王氏曰:“妇义无再醮,且舅姑在,妾可弃而去耶!”舅姑乃欲以族侄与继婚,王氏拒不从。舅姑迫之力,王氏知不免,即引绳自经死。
李冬儿,甄城人,丁从信妻也。年二十三,从信殁,服阕,父母呼归问之,曰:“汝年少居孀,又无子,何以自立,吾为汝再择婿何如?”冬儿不从,诣从信冢哭,欲缢墓树上,家人防之,不果。日暮还从信家,夜二鼓,入室更新衣,自经死。
李氏,滨州惠高儿妻也。年二十六,高儿殁,父欲夺归嫁之,李氏不从,自缢而死。
脱脱尼,雍吉剌氏,有色,善女工。年二十六,夫哈剌不花卒。前妻有二子皆壮,无妇,欲以本俗制收继之,脱脱尼以死自誓。二子复百计求遂,脱脱尼恚且骂曰:“汝禽兽行,欲妻母耶,若死何面目见汝父地下?”二子惭惧谢罪,乃析业而居。三十年以贞操闻。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显欲收继之。王氏不从,引刃断发,复自割其耳,创甚。亲戚惊叹,为医疗百日乃愈。
状上,并旌之。
赵彬妻朱氏,名锦哥,洛阳人也。天历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执,逼与乱。朱氏拒曰:“我良家妇,岂从汝贼耶!”兵怒,提曳棰楚之。朱氏度不能脱,即绐谓之曰:“汝幸释我,舍后井傍有瘗金,当发以遗汝。”兵信之,乃随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岁女踊身赴井中死。
是岁,又有偃师王氏女名安哥,从父避兵邙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见安哥色美,驱使出,欲污之。安哥不从,投涧死。
有司言状,并表其庐。
贵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罗五十三妻也。天历初,五十三得罪,贬海南,籍其家,诏以贵哥赐近侍卯罕。卯罕亲率车骑至其家迎之。贵哥度不能免,令婢仆以饮食延卯罕于厅事,如厩自经死。
台叔龄妻刘氏,顺宁人也。粗知书,克修妇道。一日地震屋坏,压叔龄不能起,家复失火,叔龄母前救不得,欲就焚。叔龄望见,呼曰:“吾已不可得出,当亟救吾母。”刘谓夫妹曰:“汝救汝母,汝兄必死,吾不用复生矣。”即自投火中死。火灭,家人得二尸烬中,犹手相握不开。官嘉其烈,上于朝,命录付史臣。
李智贞,建宁浦城人。父子明,无子。智贞七岁能读书。九岁母病,调护甚谨。及卒,哀恸欲绝,不茹荤三年,治女工供祭祀,及奉父甘旨不乏,乡里称为孝女。父尝许为郑全妻,未嫁,从父客邵武。邵武豪陈良悦其慧,强纳采求聘,智贞断发拒之,且数自求死,良不能夺,卒归全。事舅姑父母皆有道。泰定间,全病殁,智贞悲泣不食,数日而死。
蔡三玉,龙溪陈端才妻也。盗起漳州,掠龙溪,父广瑞与端才各窜去,三玉独偕夫妹出避邻祠中。盗入,斫夫妹,见三玉美,不忍伤,与里妇欧氏同驱纳舟中。行至柳营江,迫妻之。三玉佯许诺,因起更衣,自投江水而死。越三日,尸流至广瑞舟侧,广瑞识为女,收敛之。欧氏脱归言状,有司高其操,为请表之。乃命旌门复役,仍给钱以葬。
卷二百一 列传第八十八
◎列女二
武用妻苏氏,真定人,徙家京师。用疾,苏氏刲股为粥以进,疾即愈。生子德政,四岁而寡。夫之兄利其资,欲逼而嫁之,不听。未几夫兄举家死,惟余三弱孙,苏氏取而育之。德政长,事苏氏至孝。苏氏死时,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跃出,德政因默祷焉。二蛇一东一北,随其地掘之,果得泉。有司上其事。旌复其家。
任仲文妻林氏,宁海人。家甚贫,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风疾,不良于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谨,抚育三子皆有成。年一百三岁而卒。
江文铸妻范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归于江。及门,未合卺,夫忽以蒐疾卒。范曰;“我既入江氏之门,即江氏妇也,岂以夫亡有异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抚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苏郡人,为户部主事赵野妻。未示成婚而野卒,柳哭之尽哀,誓不再嫁。其兄将夺其志,柳曰:“业已归赵氏,虽未成婚,而夫妇之礼已定矣。虽冻饿死,岂有他志哉!”后寝疾,不肯服药,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遂卒。
姚氏,余杭人,居山谷间。夫出刈麦,姚居家执爨。母何氏往汲涧水,久而不至。俄闻覆水声,亟出视,则虎衔其母以走。姚仓卒往逐之,即以手殴其胁,邻人竞执器械以从,虎乃置之而去。姚负母以归,求药疗之,奉养二十余年而卒。
又方宁妻官胜娘者,建宁人。宁耨田,胜娘馌之,见一虎方攫其夫,胜娘即弃馌奋梃连击之,虎舍去,胜娘负夫至中途而死。有司以闻,为旌复其家。
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刚妻。志刚卒,贫而无子,有司给以棺木。衣氏绐匠者曰:“可宽大其棺,吾夫有遗衣服,欲尽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衣氏具鸡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邻里及同居王媪,曰:“吾闻一马不被两鞍,吾夫既死,与之同棺共穴可也。”遂自刭死。
有侯氏者,钧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语人曰:“年少夫亡,妇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乱离如此,其能免乎!”遂缢死于墓。
又周经妻吴氏、郭惟辛妻郝氏、陈辉妻白氏、张顽住妻杜氏、程二妻成氏、李贞妻武氏、暗都剌妻张氏,并以夫死,不忍独生,自缢而死。
事闻,咸旌异之。
汤辉妻张氏,处州龙泉人。会兵乱,其家财先已移入山寨,夫与姑共守之。舅以疾未行,张归任药膳,且以舆自随。既而贼至,即命以舆载其舅,而己遇贼。贼以刀胁之曰:“从我则生,否则死。”张掠发整衣请受刃,贼未忍杀,张惧污,即夺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汤婍者,亦龙泉人,有姿容。贼杀其父母,以刃胁之。婍不胜悲咽,乞早死,因以头触刃。贼怒,斫杀之。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渊妻童氏,严州人。姑性严,待之寡恩,童氏柔顺以事之,无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贼陷威平,官军复之,已乃纵兵剽掠。至士渊家,童氏以身蔽姑。众欲污之,童氏大骂不屈。一卒以刀击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断其右臂,骂犹不绝。众乃皮其面而去,明日乃死。
张氏女,高邮人。城乱,贼知张女有姿艳,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复宇间,贼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贼。贼即伏地呼其父母为丈人媪,而以女行,女欣欣然从之。过桥,投水死。
有高氏妇者,同郡人也。携其女从夫出避乱,见道旁空舍,入其中,脱金缠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夫挈女稍远,乃解足纱自经。贼至,焚其舍。夫抵仪真,夜梦妇来告曰:“我已缢死彼舍矣。”其精爽如此。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闻病者粪苦则愈。”乃尝其粪,颇甘,王氏色愈忧。士玄嘱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护之。待此子稍长,即从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为出此言耶!设有不讳,妾义当死,尚复有他说乎。君幸有兄嫂,此儿必不失所居。”数日,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侧,蓬首垢面,哀毁逾礼,常以妾子置左右,饮食寒暖惟恐不至。岁余,妾子亦死,乃哭曰:“无复望矣。”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至终丧,亲旧皆携酒礼祭士玄于墓。祭毕,众欲行酒,王氏已经死于树矣。
又有王氏者,良乡费隐妻也。隐有疾,王氏数尝其粪。及疾笃,嘱王氏曰:“我一子一女,虽妾所生,无异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抚育之。”遂殁。王氏居丧,抚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谓其亲属曰:“妾闻夫乃妇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为!”乃执女手,语之曰:“汝今已长,稍知人事,管钥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恸哭。是夜,缢死于园中。
李景文妻徐氏,名彩鸾,字淑和,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经史,每诵文天祥《六歌》,必为之感泣。至正十五年,青田贼寇浦城,徐氏从嗣源逃旁近山谷。贼持刀欲害嗣源,徐氏前曰:“此吾父也,宁杀我。”贼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语父曰:“儿义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贼拘徐氏至桂林桥,拾炭题诗壁间,有“惟有桂林桥下水,千年照见妾心清”之句。乃厉声骂贼,投于水。贼竞出之。既而乘间复投水死。
周妇毛氏,松阳人,美姿色。至正十五年,随其夫避乱麻鹥山中,为贼所得。胁之曰:“从我多与若金,否则杀汝。”毛氏曰:“宁剖我心,不愿汝金。”贼以刀磨其身,毛氏因大詈曰:“碎呙贼,汝碎则臭,我碎则香。”贼怒,刳其肠而去,年二十九。
丁尚贤妻李氏,汴梁人。年二十余,有姿容。至正十五年,贼至,欲虏之。李氏怒曰:“吾家六世义门,岂能从贼以辱身乎!”于是阖门三百余口俱被害
。
李顺儿者,许州儒士李让之女也。性聪慧,颇涉经传,年十八,未嫁。至正十五年,贼陷钧州,密迩许昌。父谓其母曰:“吾家以诗礼相传,此女必累我。”女闻之,泣曰:“父母可自逃难,勿以我为忧。”须臾于后园内自经而死。
吴守正妻禹氏,名淑静,字素清,绍兴人。至正十六年,徙家崇德之石门。淑静尝从容谓守正曰:“方今群盗蜂起,万一不测,妾惟有死而已,不使人污此身也。”是年夏,盗陷崇德,淑静仓皇携八岁女登舟以避。有盗数辈奔入其舟,将犯淑静,淑静乃抱幼女投河死。
黄仲起妻朱氏,杭州人。至正十六年,张士诚寇杭州,其女临安奴仓皇言曰:“贼至矣,我别母求一死也。”俄而贼驱诸妇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曰:“为我看守,日暮我当至也。”朱氏闻之,惧受辱,遂与女俱缢死。
妾冯氏,见其母子已死,叹曰:“我生何为,徒受辱耳!”亦自缢死。继而仲起弟妻蔡氏,抱幼子玄童,与乳母汤氏皆自缢。及暮,贼至,见诸尸满室,执仲起将杀之,哀求得脱。贼遂尽掠其家财而去。
焦士廉妻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正十七年,毛贵作乱,官军竞出虏掠。王氏被执,绐曰:“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共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氏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实无藏金,汝可于此杀我。”乃与妾杜氏皆遇害。
又有赵氏者,平阳人,年二十,未嫁。寇乱,赵被驱迫以行,度不能免,绐贼曰:“吾取所藏金以遗汝。”贼信之,遂还,投于厕而死。
陈淑真。富州陈璧之女。璧故儒者,避乱移家龙兴。淑真七岁能诵诗鼓琴。至正十八年,陈友谅寇龙兴,淑真见邻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弹之。曲终,泫然流涕曰:“吾绝弦于斯乎!”父母怪,问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早死。”明日贼至,其居临东湖,遂溺焉。水浅不死,贼抽矢胁之上岸,淑真不从,贼射杀之。
时同郡李宗颐妻夏氏,名婉常,亦儒家女。与女匿居后圃中,贼至,挟其女共投井死。
秦闰夫妻柴氏,晋宁人。闰夫前妻遗一子尚幼,柴氏鞠如己出。未几柴氏有子,闰夫病且死,嘱柴氏曰:“我病不复起,家贫,惟二幼子,汝能抚其成立,我死亦无憾矣。”闰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纺绩,遣二子就学。至正十八年,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驱迫,在围中,既而得脱。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张福为仇,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吾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之行,为之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遂释免其长子,而次子亦得不死。时人皆以为难。二十四年,有司上其事,旌其门而复其家。
也先忽都,蒙古钦察氏,大宁路达鲁花赤铁木儿不花之妻,以夫恩封云中郡君。夫坐事免官,居大宁。至正十八年,红巾贼至,也先忽都与妾玉莲走尼寺中,为贼所得,令与众妇缝衣,拒不肯为。贼吓以刃,也先忽都骂曰:“我达鲁花赤妻也,汝曹贼也,我不能为针工以从贼。”贼怒杀之。玉莲因自缢者凡三,贼并杀之。
先是,其子完者帖木儿,年十四,与父出城,见执于贼。完者拜哭,请以身代父死。贼爱完者姿秀,遂挈以从。久之,乃获脱归,访母尸并玉莲葬焉。
吕彦能者,陵州人。至正十八年,贼犯陵州,彦能与家人谋所往。其姊久嫠居,寓彦能家,先曰:“我丧夫二十年,又无后,不死何为?苟辱身,则辱吾弟矣。”赴井死。其妻刘氏语彦能曰:“妾为君家妇二十八年,兹不幸逢乱离,必不负君,君可自往,妾入井矣。”彦能二女及子妇王氏、二孙女,皆随刘氏溺井。一门死者七人。
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有姿色,颇通书史。至正十八年,闻毛贵兵将压境,豫与夫谋曰:“妾诗书家女,誓以冰雪自将,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妾以二子一女累君,去作清白鬼于泉下耳!”夫曰:“事未至,何急于此!”居亡何,城陷,萧解绦自缢死。
袁氏孤女,建康路溧水州人,年十五。其母严氏,孀居极贫,病瘫痪卧于床者数年,女事母至孝。至正十二年,兵火延其里,邻妇强携女出避火,女泣曰:“我何忍舍母去乎,同死而已!”遂入室抱母,共焚而死。
徐允让妻潘氏,名妙圆,山阴人。至正十九年,与其夫从舅避兵山谷间。舅被执,夫泣以救舅脱,夫被兵所杀,欲强辱潘氏。潘氏因绐之曰:“我夫既死,我从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无憾也。”兵信之,聚薪以焚其夫。火既炽,潘氏且泣且语,遂投火以死。
又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二年,张士诚陷诸暨,蔡氏避之长宁乡山中,兵猝至,有造纸镬方沸,遂投其中而死。
赵洙妻许氏,集贤大学士有壬之侄女也。至正十九年,红巾贼陷辽阳,洙时为儒学提举,夫妇避乱匿资善寺。洙以叱贼见害,许氏不知也。贼甘言诱许氏,令指示金银之处,许氏大言曰:“吾诗书冠冕故家,不幸遇难,但知守节而死,他皆不知也。”贼以刃胁之,许氏色不变。已而知其夫死,因恸哭仆地,骂声不绝口,且曰:“吾母居武昌,死于贼,吾女兄弟亦死贼,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报汝,当醢汝矣。”遂遇害。寺僧见许氏死状,哀其贞烈,贼退,与洙合葬之。
张正蒙妻韩氏,绍兴人。正蒙尝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至正十九年,绍兴兵变,正蒙谓韩氏曰:“吾为元朝臣子,于义当死。”韩氏曰:“尔果能死于忠,吾必能死于节。”遂俱缢死。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父母既死,吾何以独生!”亦投崖而死。
又何氏者,处之龙泉县季锐妻也。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贼至,何氏被执。欲污之,乃与子荣儿、女回娘投崖而死。
刘氏二女,长曰贞,年十九;次曰孙,年十七。龙兴人,皆未许嫁。陈友谅寇龙兴,其母泣谓二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宁死不辱父母也。”城陷,二女登楼,相继自缢。婢郑奴,亦自缢。
于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湖、湘间,同祖在诸生中,因以女妻焉。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闻妇女多被驱逐,谓其夫及子曰:“是尚可全生乎!我义不辱身,以累汝也。顾舅年老,汝等善事之。”遂自刭死。妾李氏惊,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刭,绝而复苏,曰:“得从小君地下足矣。”是夕死。
李仲义妻刘氏,名翠哥,房山人。至正二十年,县大饥,平章刘哈剌不花兵乏食,执仲义欲烹之。仲义弟马儿走报刘氏,刘氏遽往救之,涕泣伏地,告于兵曰:“所执者是吾夫也,乞矜怜之,贷其生,吾家有酱一瓮、米一斗五升,窖于地中,可掘取之,以代吾夫。”兵不从,刘氏曰:“吾夫瘦小,不可食。吾闻妇人肥黑者味美,吾肥且黑,愿就烹以代夫死。”兵遂释其夫而烹刘氏。闻者莫不哀之。
李弘益妻申氏,冀宁人。至正二十年,贼陷冀宁,申语弘益曰:“君当速去,勿以我妇人相累。若贼入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讫,投井死。
弘益既免于难,再娶安氏。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年三十,泣谓诸亲曰:“女子一适人,终身不改。不幸夫死,虽生亦何益哉!”乃窃入寝室,膏沐薰裳,自缢于柩侧。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归琪。琪家世宦族,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军功擢铅山州判官,罗氏封宜人。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弋阳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佩刀淬砺,令銛甚。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时年二十九。
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适人。至正二十年,乡民作乱,如砥与女避于邑西之客僧岭,女为贼所执。贼曰:“吾未娶,当以汝为妻。”女曰:“我周典史女也,死即死,岂能从汝耶!”贼遂杀之。如砥时为绍兴新昌典史。
狄恒妻徐氏,天台人。恒早没,徐氏守节不再醮。至正二十年,乡民为乱,避难于牛囤山,为贼所执,驱迫以前。徐绐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贼令自汲,即投井而死,时年十八。
柯节妇陈氏者,长乐石梁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郭。陈氏出避贼,道与贼遇,被执以行。陈氏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已,忽振厉自投江中。其父方卧病,见其女至,呼之不应,骇曰:“吾岂梦耶!”既而有自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明日尸逆流而上,止石梁岸傍。时盛暑,尸已变,其夫验其背有黑子,乃恸哭曰:“是吾妻也!”舁归敛之。
李马儿妻袁氏,瑞州人。至正二十二年,李病殁,袁氏年十九,誓不再嫁,以养舅姑。有王成者,闻袁氏有姿色,挟势欲娶之,袁氏曰:“吾闻烈女不更二夫,宁死不失身也。”遂往夫墓痛哭,缢死树下。
王士明妻李氏,名赛儿,房山人。至正二十五年,竹贞军至县,李氏及其女李家奴皆被执。士明随至军,军怒逐之。李氏谓其女曰:“汝父既为军所逐,吾与汝必不得脱。与其受辱,不若死。”女曰:“母先杀我。”李氏即以军所遗镮刀杀其女,遂自杀。竹贞闻之,为之葬祭,仍书其门曰“王士明妻李氏贞节之门”。有司上其事,为树碑焉。
陶宗媛,台州人,儒士杜思絅妻也。归杜四载而夫亡,矢志守节。台州被兵,宗媛方居姑丧,忍死护柩,为游军所执,迫胁之,媛曰:“我若畏死,岂留此耶!任汝杀我,以从姑于地下尔!”遂遇害。
其妹宗婉,弟妻王淑,亦皆赴水死。
高丽氏,宣慰副使孛罗帖木儿妻也。至正二十七年十二月,其夫死于兵,谓人曰:“夫既死矣,吾安能复事人乎!”乃积薪塞户,以火自焚而死。
张讷妻刘氏,蓝田人。讷为监察御史,早卒,刘守志不二。河东受兵,刘氏二子衡、衍俱以事出外,度不能自脱,遂与二妇孙氏、姚氏决死,尽发赀囊分给家人,妇姑同缢焉。
有华氏者,大同张思孝妻,为貊高兵所执,以不受辱见杀。其妇刘氏,僵压姑尸,大骂不已,兵并杀之。后家人殓其尸,妇姑之手犹相持不舍。
观音奴妻卜颜的斤,蒙古氏,宗王黑闾之女。大都被兵,卜颜的斤谓其夫曰:“我乃国族,且年少,必不容于人,岂惜一死以辱家国乎!”遂自缢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