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七十

新元史卷七十

  至治元年,增太庙卫士八百人,命佥院哈散等领之。十二年,右丞相拜住言,“先脱别贴木儿叛时没入亦乞列思人一百户,与今所收蒙古子女三千户,清州彻匠二千户,合为行军五千,请立宗仁卫以统之。”于是命拜住总卫事,给虎符牌面如右率卫府。

  天历元年,立龙翊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以左钦察卫唐吉失等九千户隶之。

  至顺二年,改宜忠扈卫扈军都万户府为宜忠斡罗思扈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未几,做遣扈卫亲军六百人归原籍。是年,改东路蒙古军万户府为东路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至正二年,立宣镇侍卫府,命伯颜领宜镇侍卫军。

  至呈太后之宿卫,曰左、右都成卫。至元十六年世祖以新收侍卫亲军一万户。属东宫,立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三十一年复属皇太后,改隆福官左都威卫使司。皇庆元年,以王平章所领一千人,立屯田。至元二十一年,枢密院奏以五投下探马赤军属之东宫。二十二年,改蒙古侍卫亲军指挥使司。三十一年,改隆福宫右都威卫使司。所谓五投下者,木华黎部将按察儿、孛罗、笑乃□、不里海拔都儿所领之探马赤也。

  曰中都威卫。大德十一年,立大同等处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至大四年,皇太后修五台寺,遂移属徽政院,增以京兆兵三千人。延祐元年,改为中都威卫使司。七年,以属徽政院不便,命枢密院总之,改为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曰卫侯直都指挥使司。至元元年,裕宗招集控鹤一百三十五人。三十一年,徽政院增为六十五人,立卫候司领之,元贞元年,皇太后复以晋王校尉一百人隶焉。大德十年,增以怀孟从行控鹤二百人,改卫候直都指挥使司。至大元年,复增至六百人。至治二年,罢。四年,隶于皇后位下。后复置焉。

  皇太子之宿卫,曰左右卫率府。至大元年,诏以中卫兵万人,立卫率府。时仁宗为皇太子,曰:“世祖立五卫,象五方也。其制犹中书之六部,不可易。”遂令江南行省、万户府选锐卒一万人,为东宫卫士,立卫率府以统之。延祐元年,改忠翊府,复改为御临亲军都指挥使司,又改为羽林亲军。英宗为皇太子,改为左卫率府。延祐五年,以詹事秃满迭儿所管速怯那儿万户府及辽东女直两万户府、旧志有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高丽女直汉军万户府,即辽东女直两万户府。右翼屯田万户府兵,合为右翼率府。

  凡大朝会,则列宿卫之兵为围宿军。至元二十六年,命大都侍卫军内起一万人赴上都,以备卫宿。至大四年,皇太子令,以大朝会,调蒙古、汉军三万人备卫宿,乃遗使发山东、河北、河南、江北诸路军至京师,复命都府左右翼、右都威卫整器仗车骑。皇庆元年六月,命卫率府军士备围宿,守隆福宫内外禁门。复增置百户一员,调钦察、贵赤、西域、唐兀、阿速等卫军九十人,守诸掖门。又命千户一员、百户一员,备巡逻。延祐三年,以诸侯王来朝,命卫宿军六千人增至一万人。未几,又增色目军一万人。枢密院臣言:“围宿军不及数,其己发各卫地远不能如期至,可选刈草书及青塔寺工役军,先备守卫。其各卫还家者,亦发二万五千人,令备车马器械。俱会京师。“从之。六年,知枢密院事塔失贴木儿言:“诸汉人不得点田宿军,图籍系军数者,虽御史亦不得预知,此国制也。比者,领围宿官言:中书命司计李处恭巡视守仓库军,有旷役者,则罪之。而李司计擅取军数,箠士卒,在法为过。臣等议,宜令中书与枢密遣人案之,验实以闻。”从之。是年,命知枢密院事众嘉领围宿,发五卫军代羽林卫军。至治元年。帝幸石佛寺,以垣啬疏坏,命枢密副使术温台等领卫宿军,以备巡逻。天历二年,枢密院臣言:“去岁奉旨调军把守围宿。时各翼军人皆随处出征。亦有溃散者。故不及依次调遣,止于右翼侍卫及右都威卫内,发一千一百二十六名以备围宿。今岁车马行李,臣议于河南、山东两都督府内选兵一千人,以备扈从。”从之。盖调镇戍之兵充围宿,非旧法也。

  大祭祀,则为仪仗军。至元十二年,上尊号告祭天地、宗庙,调左右中三卫五千人为跸街清路军。至大二年,上尊号,枢密院调卫军一千备仪仗。三年,上皇太后尊号。行册宝礼,用内外仪仗军及五色甲马军二百人。四年,合祭天地、太庙、社稷,跸街清道及守内外坛壝门,用卫军一百八十人。是年,奉迎武宗玉册袝庙及祭享太庙,俱用跸街清路军一百五十人。皇庆元年,天寿节行札,用内外仪仗军一千人。至治元年,命有司选控鹤卫士及色目、汉军以备仪仗。是年定卤簿队仗,用三千二百三十人。仍用仪仗军一千九百五十人以备仪仗。天历元年,亲祭太庙内外,用仪仗军并五色甲马军一千六百五十名。二年,正旦行礼,用仪仗军一千人享太庙,用跸路清街军一百人,看守米凡盆军一百人。天寿节行礼,用仪仗军一千人。皇后册宝,用仪仗军一千二百人。

  车驾巡幸,则为扈从军。至元十七年,发忙古□、抄儿赤所领河西军及阿鲁黑麾下二百人,入备扈从。至大二年,皇太后将幸五台山,中书省臣议:“昔大太后尝幸五台,于住夏探马赤及汉军内各起扈从军三百人,今请如故事。”从之。是年,枢密院臣言:“来岁车驾巡幸,请调六卫军骑卒六千人备车马器仗,与步卒二千人扈从。”允之。

  车驾巡幸,警夜以备非常,则为巡逻军。皇庆元年,丞相铁木迭儿奏:“每岁幸上京,于各宿卫中留卫兵三百七十人,以备巡逻。今岁多盗贼,宜增留一百人。”从之,仍令枢密院中书省分领焉。延祐七年,诏留守司及虎贲司官,每夜率众巡逻。

  守护仓庠,则为看守军。镇守海口侍卫亲军屯储都指挥使司,建置年分阙。至元二十五年,以卫军二十人,分守大都城外丰润、丰实、广贮、通济四仓,又调卫军五人看守枢密院粮仓。大德四年,调军五百人,看守新开河闸。延祐三年,岭北行省乞军守卫仓库,命于丑汉所属万户摘探马赤军三百人与之。

  岁漕以卫军弹压,则为镇遏军。延祐元年,枢密院臣奏:“江浙运粮八十三万余石,前来直沽。请差军人镇遏。”诏依年例,调军一千人,命右卫副都指挥使伯颜领之。三年,海运至直沽,枢密臣奏,“今岁军数不敷,乞调卫军五百人巡遏。“从之,七年,调海运镇遏军一千人,如旧例。

  太宗元年,诏诸王并众官人投下佥军事理,有妄分彼此者,罪之。每一牌子金军一名,限年二十以上、三十以下者充之,仍立于户、百户、牌子头。其隐匿不实及知情不首,并隐藏进役军人,皆处死。

  七年,佥宜德、西京、平阳、太原、陕西五路人匠充军,命各处管匠头目,除织匠及和林建宫殿人匠外,应有回回、河西、汉儿匠人并札鲁花赤及札也种田人等,通验丁数,每二十名佥军一名。

  八年,诏燕京路保州等处,每二十名佥军一名,命答不叶儿领之。真定、河间、邢州、大名、大原等路,除先佥军人外;于断事官忽都虎新籍民户三十七万二千九百七十二名数内,每二十丁佥军一名,亦命答不叶儿领之。蒙古旧制:家有男子十五以上、七十以下,无众寡皆为兵。至是始有佥军之制焉。

  十三年,谕总管万户刘黑马:“据斜烈奏,忽都虎等元籍诸路民户一百万四千六百五十六户,除逃亡外,有七十二万三千九百一十户,总佥军一十万五千四百七十一名,点数过九万七千五百十五人余。今年蝗旱,民力艰难,往往在逃。今后止验在民户佥军,仍命逃户复业者免三年军役。”

  定宗二年,诏:“蒙古户,每百户以一名充拔都儿。”

  宪宗六年,皇弟忽必烈奏请续佥内地汉军,从之。

  世祖中统元年,罢解州盐司一百人。初,盐司原籍一千户,一十户佥军一名。阿蓝答儿倍其役。帝以重困民,立罢之。

  三年,诏,“真定、彰德、邢州、洺磁、东平、大名、平阳、大原、卫辉、怀孟等路,有旧属按札儿、勃罗、笑乃□、阔阔不花、不里海拔都儿所管探马赤军,乙卯岁为民户,亦有佥充军者。若壬寅、甲寅两次佥定,已入籍册者,令从各万户出征;其漏者及入蒙古、汉人民户内者,悉佥为军。”三年,谕山东东路经略司,“益都路匠人已前曾经佥把者,宜遵别路之例从军。”凤翔府屯田军准充平阳军数,仍于凤翔屯田。刁国器所管重佥军九百一十五人,即日放遣为民。陕西行省言:“士卒戍金州者,诸奥告已服役,今重劳苦。”诏罢之。并罢山东、大名、河南诸路新佥防城兵。

  四年,诏:“统军司及管军万户、千户等,遵太祖之制,令各官以子弟入朝充秃鲁花(译言质子也)。”其制:万户,秃鲁花一名,马一十匹,牛二具,种田人四名。千户见营军五百或五百以上者,秃鲁花一名,马六匹,牛一具,种田人二在;所营军不及五百,其家富实、子弟健壮者,亦出秃鲁花一名,马、牛、种田人同。凡万户、千户子弟充秃鲁花者,挈其妻子同行。若贫乏者,于本万户内不应出秃鲁花之人,通行经济。或无亲子,或幼弱未及成丁者,以弟侄代充,俟其子年及十五岁替换。凡隐匿代替,及妄称贫乏者,罪之。是年,谕成都路行枢密院:“近年军人多逃亡事故者,可于各奥钽内尽实佥补,自乙卯年定大军籍之数,悉金起之。”是年,水达达及乞烈宾地合佥镇守军,命亦里不花佥三千人,付塔匣来领之;并达鲁花赤之子及其余近上户内,亦令佥军,听亦里不花节制。

  至元二年,陕西四川行省言:“新佥军七千人,若发民户,恐致扰乱。今巩昌已有旧军三千,诸路军二千,余二千人不必发民户,当以便宜起补。”从之。

  四年,佥蒙古军,每户二丁、三丁者一人,四丁、五丁者二人,六丁、七丁者三人。诏:“佥平阳、太原民户为军,除军、站、僧、道、也里可温、塔朱蛮、儒人等户外,于系官、投下民户、运司户、人匠、打捕鹰房、金银铁冶、丹粉锡碌符,不论是何户计,验酌中户内丁多堪当人户、佥军三千人,立之百户、牌头子,赴东川出征。”复于京兆、延安两路佥军一千人,如平阳、太原例。二月,诏:“河南路验酌中户内丁多堪当人户,佥军四百二十人,归之枢密院,俾从军,复其徭役。南京路,除邳州、南宿州外,依中书省议定应金军户,验丁数,佥军二千人。”五年诏益都李璮佥军,仍依旧数充役。是年,中书省臣言:“佥起秃鲁花官员,皆已迁转,或物故黜退者,于内复有贫难蒙古人氏,除随路总管府达鲁花赤、总管及掌兵万户,合令应当,其次官员秃鲁花宜放罢,其自愿留质听之。”

  六年,佥怀孟卫辉路丁多人户充军。二月,佥民兵二万赴襄阳。三月,诏益都起佥一万人,人给钞二十五贯。其淄莱路各处非李璮旧管者,佥五百二十六人,其余诸人户,亦令酌验丁数,佥事起遣。

  九年,河南行省请益兵,敕诸路佥军三万。

  十年,合剌请于渠江之北云门山及虎头山立二戍,请益兵二万。敕拨京兆新佥军五千与之。四川行省言,“宋昝万寿攻成都,拟于京兆等路佥新军六千为援。”从之。五月,罢佥回回军,佥陕西探马赤军。

  十一年,诏延安府、沙井、静州等处种田白达达户,佥军出征。敕随路所佥新军,其户丝银均配于民户者,并除之。是年,颍州屯田总管李珣言:“近为佥军事,乞依徐、邳州屯田例,每三丁,一丁防城,二丁纳粮,可佥丁壮七百余人,并保甲丁壮,令珣统领,守颍州,代见屯纳合监战军马别用。”从之。

  十二年,佥辽东蒙古及平阳、西京、延安等路达鲁花赤千户、百户等官子弟出征。敕再佥登、莱州丁壮八百人,付五州经略司。五月,正阳万户刘复亨乞佥河西等户为军,讨镇巢军及滁州。敕进使与萧州达告花赤,同验各色户计物力宫强者,佥超之。

  十四年,诏上都、隆兴、西京、北京四路捕猎户,佥选丁壮军二千人防守上都。中书省议:从各路搭配二十五户内,取军一名,选善骑射者充之。敕河南已佥军万人后免为民者,复籍为兵,付行中书省。枢密院言:“两都、平滦猎户新佥军二千,皆贫无力者,宜存恤其家。”从之。

  十三年,免沂、莒、胶、密、宁海五州所括民为防城军者,复其租税二年。

  十五年,佥军万人征云南。

  十六年,罢太原、平阳、西京、延安路新佥军还籍。自是终世祖之世,不复金发云。是年,诏河西未金军及富强有力者,佥六百人为军。二十年,又佥河西秃鲁华年及十五者充军,则补军籍之漏,与佥于民户者不同。

  元之军户,定于至元十九年。三月,枢密院取会到诸色军数,呈准尚书省勾集诸路管军民首领官,赴都从新攒籍,分拣军户,呈中书省议准施行,基条件凡十有二事:

  一,至元七年终以前历年军籍内。

  一,正军并贴户,若本路收差当役者,凭籍依旧当军。

  一,军籍攒定以后补替交换并贴户,除至元六年终以前有省断文凭着,依已断为定外,其余户计止从见役当军。

  一,七十二万正军并贴户,历年不曾攒报,亦不曾佥补,见在军前应役,及津贴军钱;若各处收差科役者,除差当军。

  一,正军放罢为民或为人匠,其元拔贴户在各处收差科役者,改正除差,从枢密定夺。

  一,各处攒报军籍,有作无籍户收差者,除至元六年终以前经官改断者,依已断为定外,其余户计依旧津贴当军。

  一,军驱就招为婿,无论出舍不出舍,与妇家同户当军。

  一,历年佥军之后,为有事故令别户补替者。拟两户内留一户,丁力多者充军,丁力少者当差。

  一,军内雇觅良民,照依原约,限满日出南,无原约者买使。

  一,私走小路军户,谓进军。凭准至元四年军官报院家口花名册,省部断为民者。依已断为定。

  一,益都等路元佥旧军内同贴户,计二百余户,依例壬子年同户者,分付军户一同当军;不同户者,除籍为民。

  一,河南保甲丁壮军户,合凭至元七年河商行省军民官一同查定家口花名册。

  一,诸军奥告,仰军民官司常加优恤,军前合用军需物料,由所管官司移文取发,依例应付,勿得横泛科差。

  四月,枢密院奏,与中书省尚书商定分拣军户法,请降旨依例定李。其条面凡五事:

  一,军籍内壬子年同籍亲属,除至元六年终以前有省断文凭着,依巳断为定;不经省断,及至元七年以后收当差役者,除差同户当军。

  一,至元七年以前军籍内里攒合并户计,依旧当军;今次手状内不在合并户计,除为民。

  一,正军有雇觅惯熟人出军者听,军官不得代替本役军人。

  一,女婿出舍者,如至元七年以前军籍有名,同里攒户例,当军。如定籍以后出舍,有同户主昏者归本户,无者,止津姑军户,从枢密院定夺。

  一,乙未、壬子年本主户下漏籍驱口,或另籍或不曾附籍在后,本主于军籍内攒报者,为良作贴户;若附籍驱口军籍内滑报者,除至元六年终以前有省断文书,依已断为定;不经省断及至元六年以后收差者,为良作贴户。

  九月,诏诸军贴户及同籍亲戚驱奴投诸王贯官以避役者,悉还之本军。惟匠艺精巧者,以名闻。自是,天下之兵,户籍伍符,永为定制,不能更易焉。

  若各路炮手军,则分拣于至元七年。初,太祖、太宗招各路人匠充炮手。壬子年,附籍。中统四年,拣定,除正军外,余同民户当差。至元四年,以正军田难,取元充炮手民户津贴,以其间有能与不能者影占,故命各路分拣之。

  十年五月,禁乾讨虏人。其愿充军者,立牌甲,隶于万户、千户。八月,禁军官举债,不得重息,违者罪之。襄阳生券军至都,释其械系,听自立部伍,俾征曰本。

  十一年,便宜总帅府言:“本路军经今已四十年,或死或逃,无丁不能起补。乞进择堪与不堪丁力,放罢贫乏及无丁者。“从之。

  十二年,莱州酒税官王贞等言:“国家讨平残宋,吊伐为事,何尝有图利之心。彼无籍小人,假乾讨虏名目,俘掠人口,悉皆货卖,以充酒食之费,辱国实甚。其招讨司所收乾讨虏军人。可悉罢之,第其商下,籍为正军,命各万户管领,一则得其实用,二则正王师吊伐之名,实为便益。”从之。

  十四年,长清县尹赵文昌言:“切见军人昌矢石、犯霜露,倾家以给军需。捐躯以卫社稷,观其劳苦,实可哀悯。乃管军人等,不知存恤,纵令父兄子弟将军人家属非理占使。又以放债为名,勒军人使用,不及数月,本利相停,设有衍迟,辄加罪责。军人含冤抱屈,不敢诣官陈诉,致使久而靠损,深未为便。”枢密院韪其议,命诸路禁治施行。十二月,枢密院臣言:“收附亡宋新军附官并通事、马军人等,军官不肯存恤,逃亡者众,乞招诱之。”于是进行省左丞陈岩等分拣堪当军役者,收系充军,其生券军,官给牛种屯田。

  十五年,枢密院臣言:“至元八年,于军籍中之为富商大贾者一百四十三户,各增一名,号余丁军。今东平等路诸奥各总管府言:往往人亡产乏,不能兼充,乞免其余丁。”从之。十二月,定诸军官在籍者,除百户、总把外,其元帅、招讨、万户、总管府户,或首领官,俱合再当正军一名。

  十六年五月,淮西追宣慰司昂吉儿,请招谕亡宋通事军。初,宋之边将招纳北人及蒙古人为通事,遇之甚厚,每战皆列于前。顾效死力。及宋亡,无所归,廷议欲绵之军籍,未暇也。至是昂吉儿请抚而用之,以备异日征戍。从之。

  十七年,诏江淮诸路招集答剌罕军。初用兵江南,募死士从军者,号答剌罕,属之刘万奴部下。及朱平,其人皆无所归,群聚剽掠。至是,命诸路招之,仍使万奴部领,听范文虎、李庭节度。

  十八年二月,并贫乏军人三万户为一万五千户,取贴户淖贴正军充役。六月,枢密院议:“正军贫乏无丁者,令富强丁多贴户,权充正军应役。验正军物力,却令津济贴户。其正军仍为军头如故。”

  二十年二月,命各处行枢密院造新附军籍册。六月,从丞相伯颜议,括宋手号军人八万三千六百人,立牌甲,设万户、千户统之。

  二十一年,江东道佥事马奉训言:“刘万奴乾讨虏军,私相纠合,结为徒党,莫若散之各翼万户、千户、百户、牌甲内管领为便。”诏问:乾讨虏人欲从脱欢出征虏掠耶,抑欲散放还家耶?回奏:众言,自围襄樊渡江以后,与国家效力,愿还家休息。遂从之。籍亡宋手记军。宋之兵制,手记军死,以兄弟若子承代。诏依汉军例籍之,毋涅手。

  二十二年十一月,御史台言:“宋之盐军内附,初有五千人。除征占城运粮死亡者,今存一千一百人,皆性凶暴,民患苦之,宜使屯田自赡,庶绝其扰。”从之。十二月,从枢密院请,定军籍条例。旧例丁力强者充军。弱者出钱,故有正军、贴户之籍。行之久,而强者弱,弱者强,与旧籍不符。其同户异籍者,又私订年月以相更代。至是革之。

  二十四年,枢密院臣言:“居军贴户,有正军已死者,有充工匠者。其放为民者,有元系各投下户回付者,似此歇少一千三百四十户,乞差人分拣贫富,定贴户、正军。”从之。

  二十九年,江西行省言:“亡宋之末,本为募军数少,于民间选择壮丁、义士等名目。归附后,依旧为民。岂期军民长官不肯奉公,递互计较,展转刁登贩卖,至于贫点不能申诉,终身充役者有之。在后因攒册已定,官府无由改正。既定之后,管军官教使军人妄指百姓,或以为军人户下人口,或称与军官亲戚,或称归附时随某官捍御某处,撢行越躐管民官司,称直勾追监收扰吉,勒使承当军役。自军民各另之后,其弊愈甚。本省虽严行禁约,缘为军民不相统摄,事有未孚。参详各翼新附军人,俱有定籍,民户已有抄数。户册宜各依原籍,不许军官径直差人勾扰百姓充军,似为便当。”中书省韪其议,从之。大抵分拣军户之后,以用兵江南,或籍军官子弟,或籍余丁,又或籍未成了者为渐丁。洎朱平,则籍新附军,又从丞相伯颜请,括宋手号军而籍之。凡至元九年所拣定者,为七十二万正军。其余皆无可考。以元之兵籍,汉人不闻其数,惟枢密长官一二人知之,故有国百年而内外兵数之多寡,人莫得而详焉。

  三十三年,枢密院议:“本路官史不肯用心体覆,将贫难无力军人不行申报,却将有力军人徇情捏合虚报贫难者,依刷军例断没罢职施行。”

  大德三年,枢密院奏:“江南平定之后,军马别无调度,所司不知抚养,以致军前歇役者日多,起补之间。官吏又夤缘作弊。乞戒中外军官奥鲁官,各倏乃职,严行禁治,违者轻罪从枢密院点降,重者闻奏。”其颁降之条画:

  一,贫难逃户,限一百日出首,复业者免本罪,绐付旧产,并免役三年。复业后再逃者,杖六十七,邻右知而不首及藏匿者,并减二等科断。

  一,军户和雇和买杂泛差役,除出征边远者全行蠲免,其余有物之家,奥鲁官凭给有司印文,官给价钞,和雇和买依例应付;无物之家,不得配撞科派。

  一,军户限地四顷之外,其余地亩税银依前体例送纳。

  一,奥鲁官不得骚扰军户,擅科军差。

  一,一切军需,管军官常切用心提调,无致损失。

  一,诸翼军人,并须选枫习壮丁常加教练,管军官不得徇私受贿,令亲丁、驱口买名代替。

  一,军前私放钱债,虚钱实契,至归还时多余取利者,追征没官,酌量治罪。

  一,军官不得多余占使私役军人,尤不得擅科钱物。

  一,衣装粮料,并仰本翼正官公同给散,不得中间克扣,违者罪之。

  一,奥鲁官不得重役贫难军户,有徇私隆蔽者罪之。

  一,军人诉讼,须经所属官司,自下而上陈告,如理断不公者。许诉于肃政廉访司。若有凶徒恶党,闪避军役,风闻公事,恐吓官吏钱物者,严行治罪。

  大德元年,御史台议:“军官万户、千户、百户,各有被使札也定数。近年各处军官,除合香札也外,又行多余差占正军,作祗侯、曳剌、知印等名色,既无定例,合行禁治。”从之。

  至大四年,颁存恤军人条画:

  一,探马赤军累次佥起渐丁,以致气力消乏,除至元九年籍定军人外,已后续佥渐丁,杈宜在家存恤津助旧军,其渐丁军千户、百户、奥鲁官并行革罢。

  一,因军人气力消乏,侍卫汉军每牌子内各一名一年,迤南汉军每牌子内各二名二年,自下轮流,以恤兵力。

  一,各路存恤六年贫难军人,今已限满,依已降诏书内直姑屯田军户,一体在家存恤。

  一,州县奥鲁官抚养军人,能使逃亡复业者优加升擢。

  一,行省、宣慰司、都元帅府提调官员及汉人、蒙古军官,非奉枢密院明文,毋得以点视为名。非理骚扰,其内外管军官,若有便利于军者,申呈枢密院次第施行。

  皇庆元年,中书省臣奏:放军户李田歌等四百户为民。初,李马可等属诸王脱脱,乙未年入民籍,高丽林衍及乃颜叛,佥为军户。至元九年定籍,以在七十二万户之外,改为民。至大四年,枢密院又奏为军户。至是,省臣言之,令遵乙未年之籍。后枢密院复改为军户焉。

  至军人所掠买者,谓之驱口,又名撒花人口,亦曰投祥户。至元六年定蒙古军驱条画:凡探马赤告争驱口,令主奴对证,属实者,分付本主。驱死其妻子承伏,委是本户掳买者,亦付之本主。若主奴并无显证,又当军站民匠等差役者,依旧应差。

  大德六年,定逃驱杖七十七,诱引窝藏者六十七,邻人并社长里正知而不首捕者三十七,仍于逃驱名下追钞一键,给捉获人充赏。

卷九十九 志第六十六

  ○兵二

  △镇戍

  元初用兵四方,凡险要之地,则留兵戍之。然因时建置,旋即裁罢,故其事无可考。

  中统元年五月,诏汉军万户各于本管新旧军内摘发军人,备衣甲器仗,差官领赴燕京近地屯驻。万户史天泽,一万四百三十五人;张马哥二百四十人;解成一千七百六十人,糺叱四百六十六人,斜良拨都八百九十六人;扶沟马军奴一百二十九人;内黄帖木儿一百四十四人;赵奴怀四十一人;鄢陵胜都古六十五人。十一月,命右三部尚书怯列门、平章政事赵壁领蒙古、汉军于燕京近地屯驻,平章塔察儿领武卫军一万人屯驻北山,汉军、质子军及佥到民间诸投下军于西京、宣德屯驻。复命怯列门为大督,管领诸军勾当,分达达军为两路,一赴宣德、德兴,一赴兴州。其诸万户汉军则令赴潮河屯守。后复以兴州达达军合入德兴、宜德,命汉军各万户悉赴怀来、缙山川中屯驻。是为分兵镇戍之始。

  三年十月,诏田德实所营固安质子军九百十六户及平滦州刘不里剌所管质子军四百户,还元管地面屯驻。

  至元七年,以金州军八百隶东川统军司。还成都,忽郎吉军戍东川。

  十一年正月,以忙古带等新旧军一万一千五百人戍建都。调襄阳府生券军六百人、熟券军四百人,由京兆府镇戍鸭池,命金州招讨使钦察部领之。十二月,调西川王安抚、杨总帅军与火尼赤相合,与丑汉、黄兀剌同镇守合答城。

  十二年二月,诏以东川新得城赛,逼近夔府,恐甫兵来侵,发巩昌路补佥军三千人戍之。三月,选五州丁壮四千人,戍海州、东海。

  十三年十月,命别速□、忽别列八都儿二人为都元帅,领蒙古军二千人、河西军一千,戍斡端城。

  十五年三月,分扬州行省兵于隆兴府。初,置行省,分兵诸路调遣,江西省军为最少,至是以江西地阔,阻山谿之险,命帖木儿不花领兵一万人赴之,合元帅塔出军,以备战守。四月,诏以伯颜、阿术所调河南新佥军三千人,还守庐州。六月,命荆湖北道宣慰使塔海调追夔府诸军。七月,诏以塔海征夔军之还戍者,及扬州、江两舟师。悉付水军万户张荣实将之,守御江中。八月,命江南诸路戍卒,散归各所展万户屯戍。初,渡江所得城池,发各万户部曲士卒以戍之,久而亡命死伤者众,续至者多不著行伍,至是纵还各营,以备屯戍。安西王相府言:“川蜀既平,城邑山砦洞穴凡八十三所,其渠州礼义城等处凡三十三年,宜以兵镇守,余悉撤去。”从之。九月,诏发东京、北京军四百人,往戍应昌府。其应昌旧戍士卒,悉令散归。十一月,定军、民异属之制,及蒙古军屯戍之地。先是,以李璮叛,分军、民为二,而异其属。后因平江南,军官始兼民职,遂因之。凡以千户守一郡,则率其麾下从之,百户亦然,不便。至是,令军民各异属,如初制。士卒以万户为率,择可屯之地屯之,诸蒙古军士,散处南北及还各奥鲁者,亦皆收聚。令四万户所领之众屯河北,阿术二万户屯河南,以备调遣,余丁定其版籍,编入行伍,俾各有所后,遇征伐则遣之。

  十六年二月,命万户勃术鲁敬,领其麾下旧有士卒守湖州。先是,以唐、邓、均三州士卒二百八十八人属敬麾下,后迁戍江陵府。至是,还之。四月,定上都戍卒用本路元籍军士。国制,郡邑镇戍士卒,皆更相易置,故每岁以他郡兵戍上都,军士罢于转输。至是,以上都民充军者四千人,每岁令备镇戍,罢他郡戍兵。六月,碉门、鱼通及黎、雅诸处民户,不奉国法,议以兵戍其地。发新附军五百人、蒙古军一百人、汉军四百人,往镇戍之。七月,以西川薮古军七千人、新附军三千人,付皇子安西王。命阇里帖木儿以戍杭州军六百九十人赴京师,调两淮招讨小厮蒙古军,及自北方回探马赤军代之。八月,调江南新附军五千驻太原,五千驻大名,五千驻卫州。又发探马赤军一万人,及夔府招讨张万之新附军,俾四川西道直慰使也罕的斤将之,戍斡端。

  十七年正月,诏以他不罕守建都,布吉□守长河西之地,无令迁易。三月。同知浙东道宣慰司事张铎育:“江南镇戍军官不便,请以时更易之。”国制,既平江南,以兵戍列城,其军官皆世守不易,故多与富民树党,因夺民田宅居室,蠹有司政事,为害滋甚。铎上言,以为皆不迁易之敝,请更其制,限以岁月迁调,庶使初附之民,得以安业云。五月,命枢窍院调兵六百人,守居庸关南、北口。七月,广州镇戍军,初以丞相伯颜等麾下二千五百人从元帅张宏范征广王,因留戍焉。岁久皆贫困,多死亡者。至是,命更代之。复以扬州行省四万户蒙古军,更戍潭州。十月,发炮卒千人人甘州。备战守。十二月,八番罗甸宣慰司塔海请增戍卒。先是,以三千人戍八番。后征亦奚不薛,分摘其半。至是师还,宣慰司复请益兵,以备战守,从之。

  十八年正月,命万户张圭率麾下往就潭州,还其祖父所领亳州军并统之。二月,以合必赤军三千戍扬州。十月,高丽王并行省皆言,金州、合浦、固城、全罗州等处,沿海上下,与日本正当冲要,宜设立镇边万户府屯镇,从之。十一月,诏以征东留后军,分镇庆元、上海、澉浦三处上船海口。

  十九年二月,命唐兀□于沿江州郡,视便宜置军镇戍,及谕鄂州,扬州、隆兴、泉州等四省,议用兵戍列域。徙浙东宣慰司于温州、分军戍守江甫,自归州以及江阴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四月,调扬州合必赤军三千人镇泉州。又潭州行省以临川镇地接古城及未附黎洞,请立总管府,一同镇戍,从之。七月,以隆兴、西京军士代上都戍卒,还西川。先是,上都屯戍士卒,其奥鲁皆在西川,而戍西川者,多隆兴,西京军士,每岁转饷,不胜劳费,至是更之。

  二十年八月,留蒙古军千人戍扬州,余悉纵还。扬州所有蒙古士卒九千人,行省请以三分为率,留一分镇戍。史塔剜浑曰:“蒙古士卒悍勇,孰敢当,留一千人足矣。”从之。十月,发乾讨虏军千人,增戍福建行省。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险,常有盗负固为乱,兵少不足以备战守,请增蒙古、汉军千人“枢密院议以刘万奴所领乾讨虏军益之。

  二十一年四月,诏潭州蒙古军依扬州例,留一千人,余悉放还诸奥鲁。十月,增兵镇守金齿国,以其地民户刚狠,旧尝以汉军、新附军三千人戍守,令再调探马赤、蒙古军二千人,令药剌海率赴之。

  二十二年二月,诏改江淮、江西元帅招讨司为上、中、下三万户府,蒙古、汉人、新附诸军,相参作三十七翼。上万户:宿州、蕲县,真定、沂郯、益都、高邮、沿海,七翼。中万户:枣阳、十字路、邳州、邓州、杭州、怀州、孟州、真州,八翼。下万户:常州、镇江、颍州、庐州、亳州、安庆、江阴水军、益都新军、湖州、淮安、寿春、扬州、泰州、弩手、保甲、处州、上都新军、黄州、安丰、松江、镇江水军、建康,二十二翼。每翼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一人,以隶所在行院。

  二十四年五月,调各卫诸色军士五百人于平滦,以备镇戍。十月,诏以广东系边徼之地,山险人稀,兼江西、福建贼徒聚集,不时越境作乱,发江西行省忽都帖木儿麾下军五千人往镇守之。

  二十五年二月,调扬州省军赴鄂州,代镇守士卒。三月,诏黄州、蕲州、寿昌诸军还隶江淮省。始三处旧置镇守军,以近鄂州省,尝分隶领之,至是军官以为言,遂仍其旧。辽阳行省言,懿州地接贼境,请益兵镇戍。从之。四月,调江淮行省全翼一下万户军,移镇江西省。从皇子脱欢士卒及刘二拔都麾下一万人,皆散归各营。十一月,增军戍咸平府,以察忽、赤儿思合言其地实边徼,请益兵镇守,以备不虞。

  二十六年二月,命万户刘得禄以军五千人,镇守八番。

  二十七年六月,调各行省军于江西以备镇戍,俟盗戚平息,而后纵还。九月,以元帅那怀麾下军四百人守文州。调江淮省下万户府军于福建镇戍。十一月,江淮行省平章不怜吉歹言:“先是,丞相伯颜及元帅呵术、阿塔海等守行省时,各路置军镇戍,视地之轻重,而为之多寡。厥后忙古□代之,悉更其法,易且将吏士卒,殊失其宜。今福建盗喊已平,惟浙东一道地极边恶,贼所巢穴,请复还三万户以戍守之。合剌带一军戍沿海明、台,亦怯烈一军戍温、处,札忽带一军戍绍兴、婺州,其宁国、徽州初用士兵,后皆与贼通,今尽迁之江北,更调高邮、泰州两万户汉军戍之。扬州,建康、镇江三城,跨据大江,人民繁会,置七万户府。杭州行省诸司府库所在,置四万户府。水战之法,旧止十所,今择濒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阅习,伺察诸盗。钱塘控扼海口。旧置战舰二十艘,今增置战舰百艘,海船二十艘。”枢密院以闻,悉从之。

  二十八年二月,调汇淮省探马赤军及汉军二千人,从脱欢太子扬州屯驻。二十九年,以咸平府、东京所屯新附军五百人,增戍女真地。

  三十年正月,诏西征探马赤军八千,分留一千或二千,余令放还。皇子奥鲁赤、大王术伯言,切恐军散衅生,宜留四千,还四千。从之。五月,命思播黄平、镇远拘刷亡宋避役手号军人,以增镇守。七月,调四川行院新附军一千人戍松山。

  元贞元年七月,枢密院官奏:“刘二拔都儿言,初鄂州省安置军马之时,南面止是潭州等处,后得广西海外四川、八番洞蛮等地,疆界阔远,阙少戍军,复增四万人。今将元属本省四翼万户军分出,军力减少。臣等谓刘二拔都儿之言有理,虽然江南平定之时。沿江安置军马,伯颜、阿术、阿塔海、呵里海牙、呵刺罕等,俱系元经攻取之人,又与近臣月儿鲁、孛罗等密院官同议安置者。乞命通军事、知地理之人,议增减安且,庶后无弊。”从之。

  二年五月,江浙行省言:“近以镇守建康、太平保定万户府全翼军马七千二百一十二名,调属湖广省,乞分两淮戍兵于本省沿海镇遏。”枢密院官议:“沿江军马,系伯颜、阿术安置,勿令改动,止于本省元管千户、百户军内,发兵镇守之。“制可。九月,诏以两广海外四川域池戍兵,岁一更代,往来劳苦;给俸钱,选良医,往治其疾病者,命三、二年一更代之。

  三年二月,调扬州翼邓新万户府全翼军马,分屯蕲、黄。

  大德元年二月,陕西平章政事脱烈伯领总帅府军三千人,收捕西番回,诏留总帅军百人及阶州旧军、秃思马军各二百人守阶州,余军还元翼。湖广省请以保定翼万人,移镇郴州,枢密院官议:“此翼乃张柔所领征伐旧军,宜迁入鄂州省屯拄,别调兵守之。”七月,招收亡宋左右两江士军千人,从思明上思等处都元帅昔剌不花言也。十一月,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学罗欢言:“前扬州立江淮行省,江陵立荆湖行省,各统军马,上下镇遏。后江淮省移于杭州,荆湖省迁于鄂州,黄河之南,大江迤北,汴槊古郡设立河南江北行省,通管江淮、荆湖两省元有地面。近年并入军马,通行管领。所属之地,大江最为紧要。两淮地险人顽,宋亡之后,始来归颀。当时沿江一带,斟酌缓急,安置定三十一其军马镇遏,后迁调十二翼前去江南,余有一十九翼,于内调发,止存元额十分中一二。况两淮、荆襄自古要隘之地,归附至今,虽即宁静,宜虑未然。乞照沿江元置军马,迁调江南翼分,并各省所占本省军人,发还元翼,仍前镇遏。”省院官议,以为“沿江安置三十一翼军马之说,本院无此簿书,问之河南省官孛鲁欢,其省亦无枢密院文卷,内但称至元十九年伯颜、玉速帖木儿等共拟其地,安置三万二千军,后增二千,总三万四千。今悉令各省差占及逃亡事故者还充役足矣。又孛鲁欢言,去年伯颜点视河南省见有军五万二百之上,又若还其占役事故军人,则共有七、八万人。此数之外,脱欢太子位下有一千探马赤、一千汉军,阿剌八赤等哈剌备一在其地,设有非常,皆可调用。据各省占役,总计军官、军人一万三千八百八十一名,军官二百九名,军人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二名,内汉军五千五百八十名,新附军八千二十八名,薮古军六十四名。江浙省占役军官、军人四千九百五十七名,湖广省占役军官、军人七千六百三名,福建省占役军官、军人一千二百七十二名,江西省出征收抽未回新附军四十九名,悉令还役。江西省出征河南行省见占本省军人八千八百三十三名,亦宜进还镇遏。”有旨,两省各差官赴阙辨议。

  二年正月,枢密院臣言:“阿刺□、脱忽思所领汉人、女直、高丽符军二千一百三十六名内、有称海对阵者,有久戍四、五年者,物力消乏,乞于六卫军内分一千二百人,大同屯田军八百人,彻里台军二百人,总二千二百人往代之。”制可。三月,询各省合并镇守军,福建所置者合为五十三所。江浙所置者合为二百二十七所,江西元立屯军镇守二百二十六所,减去一百六十二所,存六十四所。

  三年三月,沅洲贼人啸聚,命以阳万户府镇守辰州,镇巢万户府镇守沅州、靖州,上均万户府镇常州、澧州。

  五年三月,诏河南省占役江浙省军一万一千四百七十二名,除洪泽、芍陂屯田外,余令发还元翼。

  七年四月,调碉门四川军一千人,镇守罗罗斯。

  八年二月,以江南海口军少,调蕲县王万户翼汉军一百人、宁万户翼汉军一百人、新附军二百人守庆元,自乃颜来者蒙古军三百人守定海。

  至大二年七月,枢密院臣言:“去年日本商船焚掠庆元,官军不能敌。江渐省言,请以庆元、台州沿海万户府新附军往陆路镇守,以蕲县、宿州两万户府陆路汉军移就沿海屯镇。臣等议,自世祖时,伯颜、阿术等相地之势,制事之宜,然后安置军马,岂可轻动。前行省忙古□等亦言,以水陆军互换迁调,世祖有训曰:‘忙古□得非狂醉而发此言。以水路之兵习陆路之技,驱步骑之士而从风水之役,难成易败,于事何补。’今欲御备奸宄,莫若从宜于水路沿海万户府新附军三分取一,与陆路蕲县万户府汉军相参镇守。”从之。

  四年十月,以江浙省尝言:“两浙沿海濒江隘口,地接诸番,海寇出没,兼收附江南之后,三十余年,承平日久,将骄卒情,帅领不得其人,军马安量不当,乞斟酌冲要去处,迁调镇遏。“枢密院官议:“庆元与日本相接,且为倭商焚毁,宜如所请,其余迁调军马,事关机务,别议行之。”十二月,云南八百媳妇、大小彻里等作耗,调四川省蒙古、汉军四千人,命万户囊家□部领,赴云南镇守。其四川省言:“本省地方,东南控接荆湖,西北襟连秦陇,阻山带江,密迩番蛮,素号天险,古称极边重地,乞于存恤歇役六年军内,调二千人往。”从之。

  皇庆元年十一月,诏江西省瘴地内诸路镇守军,各移近地屯驻。

  延祐四年四月,河南行省言:“本省地方宽广,关系非轻,所属万户府俱于临江沿淮上下镇守方面,相离省府,近者千里之上,远者二千余里,不测调度,猝难相应。况汴梁国家腹心之地。设立行省,别无亲临军马,较之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等处,俱有随省军马,惟本省未蒙拔付。”枢密院以闻,命于山东河北蒙古军、河南淮北蒙古两军都万户府,调军一千人与之。十一月,陕西都万户府言:“调门探马赤军一百五十名,镇守多年,乞放还元翼。”枢密院臣议:“彼中亦系要地,不宜放还,止令于元翼起遣一百五十名,三年一更镇守。元调四川各翼汉军一千名,镇守碉门、黎、雅,亦令一体更代。”

  泰定四年三月,陕西行省尝言:“奉元建立行省、行台,别无军府,唯有蒙古军都万户府,远在凤翔置司,相南三百五十余里,缓急难用。乞移都万户府于奉元置司,军民两便。”及后陕西都万户府言:“自大德三年,命移司酌中安置,经今三十余年,凤翔离成都、土番、甘肃俱各三千里,地面酌中,不移为便。”枢密议:“陕西旧例。未尝捉词军马,况凤翔置司三十余年,不宜移动。”制可。十二月,河南行省言:“所辖之地,东连淮、海,南限大江,北抵黄河,西接关陕,洞蛮草贼出没,与民为害。本省军马俱在濒海沿江安置,远者二千,近者一千余里,乞以炮手、驽军两翼,移于汴粱,井各万户府摘军五千名。”枢密院议:“世祖命知地理省院官共议,于濒海沿江六十三处安置军马。时汴粱未尝置军,扬州冲要重地,置五翼军马并炮手、弩军。今亲王脱欢太子镇遏扬州,提调四省军马,此军不宜更动。设若河南省果用军,则不塔剌吉所管四万户蒙古军内,三万户在黄河之甫、河南省之西,一万户在河南省之南,脱别台所管五万户蒙古军俱在黄河之北、河南省东北,阿剌帖木儿、安童等两侍卫蒙古军在河南省之北,共十一卫翼蒙古军马,俱在河南省周围屯驻,又本省所辖一十九翼军马,俱在河南省之南,沿江置列。果用兵,即驰奏于诸军马内调发。”从之。

  天历元年八月,调诸卫兵守居庸关及卢儿岭,又遣左卫率使秃告将兵屯白马甸,隆镇卫指挥使斡都蛮将兵屯太和岭,又发中卫兵守迁民镇。是时,泰定帝崩,燕帖木儿遣使迎文宗于江陵,故分兵拒守,以御上都。遣隆镇卫指挥使也速台儿将兵守碑楼口,撤敦守居庸关,唐其势屯古北口,河南行省遣前万户孛罗等将兵守潼关。九月,枢密院臣言:“河南行省军列戍淮西,距潼关、河中不远。湖广行省军唯平阳、保定两万户号称精锐,请发蕲宿戍军一万人及两万户军为三万,命湖广参政郑昂霄、万户脱脱木儿将之,并黄河为营,以便征谓。”从之。命襄阳万户杨克忠、邓州万户孙节以兵守武关,以知行枢密院事也速台儿将兵行视太行诸关,发折叠弩分给守关军士,遣民军守归州峡诸隘。分山东丁壮万人守御益都、般阳、诸处海港。命冀宁、晋宁两路所辖代州之雁门关,崞州之阳武关,岚州之大涧口、皮库口。保德州之寨底、天桥、白羊三关,石州之土马堡口,汾州之向阳关,隰州之乌门关,吉州之马头、秦王岭二关,灵石县之阴地关,皆穿折叠石,调丁壮戍之。

  二年二月,湖广行省调兵镇播州及归州。

  至顺元年令巩昌都总帅府谰兵千人戍四川开元,敕上都兵马司二员,率兵由偏岭至明安巡逻,以防盗贼。

  二年,镇西武靖王搠思班言蒙古军及哈剌章、罗罗斯诸种人叛者,或诛或降,其余党不能保其不反侧,请留荆王也速哥等各领所部屯戍三岁,以示威重。从之。仍命豫王阿剌忒纳失里分兵给探马赤三百、乞赤伯三百,共守一年以镇摄之。枢密院臣言,“天历兵兴,以扬州重镇尝假淮东宣慰司以兵权,今事已平,宜以所部复戍河南。又征西元帅府自秦定初调兵四千一百人戍龙剌、亦集乃,期以五年为代,今己十年,逃亡者众,宜加优恤。使来岁五月代还。”从之。

  至正六年,山东盗起,诏中书参知政事锁南班至东平镇遏。

  七年,两淮运使宋文瓒上言:“江阴、通、泰,江海之门户,而镇江、真州次之,国初设万户以镇其地。今戍将非人,致使盗贼来往无常。集庆花山劫贼才五十六人,官军万数不能进讨,反为所败。宜急选智勇,任以兵柄,以图后功。不然,东南五省之地,恐非国家所有。”不报。中书省臣言:“请拨达达军与扬州旧军于河南水陆关隘戍守,东堑徐、邳,北至夹马营,遇诚掩捕。”从之。

  十五年,又命河南行省参知政事洪丑驴守御河南,陕西行省参知政事述律朵儿守御潼关,宗王札牙失里守御兴元,陕西行省参知政事阿鲁温沙守御商州,通政院使朵来守御山东。又令河南行省参知政事塔失帖木儿领元管陕西军马,守御河南。七月,令亲王失列门以兵守曹州,山东宣慰使马某火者以兵分守沂州、莒州等处。命知枢密院事塔儿麻监藏及四川行省左丞沙剌班等以兵屯中兴,湖广行省参知政事桑哥、亦秃浑及秃秃守御渡阳,参知政事哈林秃等守御沔阳。又命淮甫行省平章政事蛮子海牙守御镇江南岸,湖广行省左丞卜兰奚等守御蕲、黄。

  十六年,命宜让王帖木儿不花、威顺王宽彻不花以兵镇遏怀庆路。

  十七年,以贼犯七盘,令察罕帖木儿以军守陕州、潼关。监察御史脱木儿言:“为今之计,当遴选名将以守河北,进可以制河南之侵,退可以攻山东之寇。”从之。九月,以纽的该总诸军守御东昌。

  十八年,诏察罕帖木儿还兵镇冀宁。

  二十年,命孛罗帖木儿部将方脱脱守御岚、兴、保德等州。又命孛罗帖木儿守石岭关以北,察罕帖木儿守石岭关以甫;俱不从。自是。朝廷之命始不行于阃外焉。

  太祖定制:千、百户之子进为护卫,傔从十人或五人,所乘马于千、百户内取之。牌头之子,则取于十户之内。牧马者曰哈赤,曰哈剜赤,有千户、百户世其官。

  至元六年,敕科取乳牝马,除蒙古千户百户牌甲外,其只鲁瓦□处业经寻常科取,勿再索之,若已拘刷者还之。七年,始立群牧所,掌阿塔思马匹。二十二年,立大都等路群牧都转运司,以掌刍秣之妄,未几罢。二十四年,改群牧所为太仆寺。

  皇庆元年,立经正监,掌蒙古之牧地。又立群牧监,掌兴圣宫御位下之马。

  延祐七年,太仆寺官忠嘉、阿剌帖木儿奏:“所管各项官孳育,去岁风雪倒死。差人计点,每三十匹为一群,六马补一,牝马两补一,用官印烙讫,取勘实有数目。”从之。

  至治三年,敕每三年于各受麻选騬马之良者以千数,给尚乘寺备驾仗及宫人出入之用。

  泰定元年,太仆卿浑丹等奏,自耽罗选牛八十三头至此,不习水土,乞付哈赤,换作三岁乳牛,印烙入官。是年,浑丹符又奏,各爱麻马多耗损,请市马一万匹以实之。俱从之。二年,大仆寺卿燕帖木儿奏,各处官马短少,太仆寺官及怯薛人赴各处点数明白,以册上。三年,太仆寺卿阔怯、燕帖木儿等又奏,系官马已备有细数,再遣太仆寺官至各处核点。

  天历二年,立典牧监,掌皇太子御位下之马。是年,敕各属内哈赤,黑面玉马、五明马、桃花马,于三等毛色内进择进呈。又马主隐匿有毛色牝牡马亦里玉烈者,或首告发露,以马与首人,杖一百七下。又敕异样马,命都儿阿鲁赤专掌之。经正监,别赐草地自为一群,太仆寺卿撤敦等奏:“旧制:皇帝登宝位,太仆官亲至各处点视官马。请依例差官点数。”敕如所请。

  至顺元年,云南行省言:“亦乞不薛之地所牧国马,岁绐盐,以每月上寅日饲之,则马健无病。比因伯忽之乱,云南盐不到,马多死。”诏令四川行省以盐给之。

  凡车驾巡幸,太仆卿以下皆从。先驱马出建德门外,取其有乳者以行。自天子以及诸王、百官,各以脱罗毡置撤帐,为取乳室。车驾还,太仆卿先期征马五十酝都来京师。酝都,承乳车之名也。既至,使哈赤、哈喇赤之为大官者亲秣之黑马乳,以奉玉食,谓之细乳。诸王以下,亦供马乳。谓之粗乳自世祖以下,诸凌寝各有酝都,取马乳以供祭祀,号金陵挤马。逾五年,尽以畀守凌者。

  官马以印烙马之左股,号大印子马,其印有兵古、贬古、阎卜川、月思古、斡栾等名。自夏至冬,逐水草以居。十月,各归本地,朝廷遣太仆寺官驰驿阅视,较其多寡,产驹即烙印取劫收除,现在数目,造蒙古、回回、汉字册籍以上。凡病死者三,则令牧马偿大牝马二;病死者二,则偿以一;病死者一,则偿以一牝羊;无马,则以羊驼折纳。

  其籍于太仆寺者,总数不可考。惟至大元年,中书省言:“去岁请卫饲马九万四干匹外”则饲马十一万九千余匹,可以略见其大概云。其御位下、正官位下、随朝诸色目人员,甘肃、土番、耽罗、云南、占城、芦州、河西、亦乞不薛、和林、斡难、怯鲁连、阿忽马乞、哈呢木连、亦乞里思、亦思浑察、称海、阿察脱不罕、连折怯呆儿等处草地,内及江南、腹里诸处,应有系官孳生马、牛、羊、驼、驴点数之处,一十四道牧地,各千户、百户等名目如左:

  一,东路折连怯呆儿等处,玉你伯牙、上都周围,哈喇木连等处,阿剌忽马乞等处,斡金川等处,阿察脱不罕,甘州等处,左手永平等处,右手田安等处,云南亦乞不薜,芦州,益都,火里秃麻,高丽耽罗国。

  一,折连怯呆儿等处御位下:

  折连怯呆儿地哈喇赤千户买买的、撤台、怯儿八思、阔阔来、塔失帖木儿、哈喇那海、伯要□、也的思、撤的迷失、教化、太教木儿、塔都、也先、木薛肥、不思塔八、不儿都麻失,不颜台、撤敦。

  技赤、忽里哈赤千户下百户脱脱木儿。

  兀鲁兀内土呵八剌哈赤阔阔出。

  彻彻地撒剌八。

  薛里温你里温斡脱忽赤哈剌帖木儿。

  哈思罕地僧家奴。

  玉你伯牙断头山百户哈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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